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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廣佛華嚴經疏 (No. 1735_ 澄觀撰 ) in Vol.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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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遠益故。二不取聞相。初後圓融眞實聞
故。聞已等佛何更修也。若更修行等多佛
故。第二動地生信中。佛力爲縁而動地者。
亦爲生信故。又法如是者亦是因也。餘如
初會。第三重頌分。若取長料即當第十。於
中二。先説偈儀意。後正顯偈辭。今初先説
儀。後欲讃下説意。意有九句大旨同前諸
會。今約當會以釋初句。即顯初地。次句即
二地。以三聚戒爲行境故。三即三四二地
厭禪。出世智皆淨治行力故。四即五地五
明成種智故。五即六地般若能除垢故。六
即七地空有無礙。與一切智故。七即八地
無功不思議智。莊嚴三世間故。八即九地十
地能説能受諸功徳故。九即總結。便指上
八句。如是地義以頌説之。云更開顯。第二
正顯偈辭。有四十二頌分三。初一偈總讃
勸聽。後一偈結説無盡。中間正頌分八。初
十三偈頌方便作滿足地分。於中初二頌半。
總頌前九地同相中善擇功徳。餘頌諸地別
義。若依總攝。即次第頌前十地。前八地中
唯三地半偈。餘各一頌。九地有三頌兼結
入位。二有一偈頌三昧分。三有五偈半頌
受位分。四有三偈半頌大盡分五有三偈
頌釋名分。六有二偈頌神通力有上無上
分。七有四偈半頌前位果。亦是神通分攝。
如長行辨。八有七頌半頌地影像分。於中
初三偈半頌山喩。次二頌海喩。後二頌珠
喩。池及地利益分。文略不頌。其利益分。亦
可結説無盡。頌之十地竟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四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五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十定品第二十七入第四
十經
初明來意。先辨會來。會來有二。一約圓融。
謂前明普門中所具差別正位。故寄歴人
天。今明位後徳用不離普門。是則會別入
普有此會來。重會普光意在斯矣。等妙二
位。全同如來普光明智故。二約次第。前明
十地今顯等妙二覺故來。以極果由於始
信故重會普光。謂前依本不動智體起差
別之位。今位極成果。不離本智之因。後出
現因果。因是果中之因。得果不捨因故。果
是果中之果。大用無涯故。二品來者。爲答
第二會中十定問故。第二釋名會名有二。
約處名重會普光明殿會。由第二會已曾
會此。故重意如前。約法明説普法會。二品
名者。定謂心一境性。十是數之圓極。以普
賢深定妙用無涯。寄十以顯無盡。故云十
定品。即帶數釋。若依梵本。具云如來十三
昧品。以等覺三昧上同佛故。三世諸佛之
所行。故云如來三昧。譯家以義通因果。故
略如來二字。然三昧爲定。雖非敵對由等
持心至一境故。義旨相順從略云定。又別
行本。名等目菩薩所問三昧經。皆人法雙擧。
梵本是依主釋。別行即依士釋。三宗趣者。會
以普賢因果徳用圓備爲宗。令物證入爲
趣。品以普賢三昧無礙自在無邊大用。而
爲宗趣。次正釋文。此會有十一品經。分二。
前六明因圓。後五明果滿。若依古徳前九
明生解因果。後二明平等因果。前中亦二。
前六品明位後因相。後三品明差別果相。然
六品之因。若約次第與前五會倶是差別
之因。若約圓融等同果相故。與果同會。果
是對因之果。與因同會。平等因果由差別
成。亦與此同會。今初此因即是等覺。然文
有等覺之義。而無等覺之名者。以此等覺
亦即十地之勝進故。是以諸教開合不同。仁
王經等合此勝進入於十地。是以不立等
覺故教化品中約五忍分位。於寂滅忍唯
有上下。下忍中行名爲菩薩。即第十地。上
忍中行爲薩婆若。此謂如來。若依瓔珞。開
此勝進爲無垢地。即是等覺。然等覺照寂。
妙覺寂照。又賢聖學觀品中説六種性。及六
堅六忍等。瑜伽具有二義。七十八引深密
經説十一地。第十法雲十一説名佛地。唯
有二十二愚。得佛地時由斷二愚。一於一
切所知境極微細著愚。即倶生極微細所知
障種。二極微細礙愚即是任運煩惱障種。斷
此便能證大菩提。更不別説等覺斷證。論
復有文亦立等覺。又菩薩地云。此菩薩雖
已修行功徳海。滿由未能捨三種法故
不名妙覺。一由未捨劣無漏法。二由未
捨白淨無記法。三由未捨有漏善法。至妙
覺位方捨此三。今經欲顯開合無礙。故存
其義不彰其名。下離世間品智慧助道具
中。既云隨順六堅固法。有等覺明矣。文中
分二。前三品正答前問。後三品總顯深廣。
今初分二。前二品明業用廣大。後一品明智
慧深玄。前中亦二。初品就定明用。後品就
通明用。前中分五。一序分。二請分。三示説
者分。四本分。五説分。初中三。初總顯三成
就二始成下別顯三成就。三與十佛刹下別
顯衆成就。二中分三。初約主顯時。二於普
光明下約主彰處。三入刹那下就徳顯主。
於中十句。即攝二十一種功徳中。二十別
句。總句即前始成正覺故。一入刹那際三昧
者。即窮法眞源。謂時之極促名曰刹那。窮
彼刹那時相都寂。無際之際名刹那際。即
攝二句。謂二行永絶及達無相法。若有二
行則有刹那。二行既絶則刹那無際。由達
清淨眞如本無相故。所以此中特名入刹那
際者。爲顯將説等覺位故。菩薩地盡唯有
果累無常。生相未寂猶名識藏。若以無間
智覺心初起。心無初相遠離微細念故。即
無刹那。若入此際即見心性常住。名究竟
覺故云諸佛三昧。亦顯差別歴位。不離最
初刹那際故。二以一切智自神通力現如來
身者。依通起用。此攝二句。一切智通即住
於佛住。謂由一切智無有功用。自神通力
常作佛事故。次現如來身即攝得佛平等。
謂依上一切智現身利樂有情故。三清淨
無礙攝三句。謂清淨攝二句。一攝到無障
處。謂慣習覺慧永斷所治。故云清淨。二攝
不可轉法由清淨故。他不能轉。無礙者即
所行無礙。世間八法不能礙故。四無所依
止無有攀縁。即立不思議。謂雖立教法不
依世間故。非諸世間所能攀縁故。五住奢
摩他最極寂靜。即普現三世。以見三世平等
如理無異。爲最寂靜。六具大威徳。即身恒
充滿一切世間。現受用變化身大利樂故。
七無所染著。即智恒明達一切諸法。謂於諸
法善決定故。無有染也。八能令見者悉得
開悟。此攝二句。一攝了一切行。謂知有情
性行差別隨開悟故。二攝除一切疑。謂知彼
遠劫微少善根。亦令開悟故。九隨宜出興
不失於時。亦攝二句。一攝無能測身。謂如
其勝解而示現身。如摩尼珠。名隨宜出
生不失於時。二攝一切菩薩等所求智。謂
調伏有情攝受付囑等。皆不生時故。十
恒住一相所謂無相。攝餘五句。謂到佛究竟
無二彼岸等。隨義雖殊皆由一相無相而
成。可以意得。餘如升兜率品辨。第三別顯
衆成就中五。一擧數。二靡不下歎徳。三其
名下列名。四如是等下結數。五往昔下集
意。歎徳中十一句。初二句總。位極行圓故。餘
九爲別。前四自分徳初二行相。一深二廣。
後二行體。一定二悲。後五勝進徳。前三同佛
三業大用。可知。後二同佛無住涅槃。初句
釋。謂不住涅槃故。入世間不住生死故。
心恒寂靜。後句結徳屬人。三列名中一百
菩薩。初有三十同名慧者。表純徳故。念
莊嚴下七十菩薩別名者。表雜徳故。餘二
可知。大文第二爾時普眼下。請分中四。一
普眼請問。要以普眼方見普法故。二佛言
下如來許問。三普眼下擧法正問。四佛言善
哉下歎問利益。大文第三普眼普賢菩薩下
示説者分。以法屬普賢故。示其令請。於
中有六。一示人令問。二聞名獲益。三推
求不見。四教起見方。五依教而求。六爲現
身相。今初分三。一示處。二已能下歎徳。三
汝應請下教問。第二爾時下聞名獲益中。
獲十種益。文並可知。第三其諸菩薩於普
賢下。推求不見中有三推求。皆悉不見。一
渇仰推求不見。二重觀察不見。三以三昧
力推求不見。文各有釋。今初先求不見。後
此由下釋不見所以。威力持者。欲令大衆
渇仰得顯深旨故。二重求中三。一審問重
示法本湛然故。初無移動。二是時普眼下
推求不見。猶謂可見故。三佛言如是下釋
不見所由。於中二。初印定徴起。後善男子
下正釋所由。以住處甚深故文有十句。初
句總。次八句別。後一句結。別中四對。一廣
智勝定深。謂智門無邊。有邊之智焉覩定用。
起伏無畏展促自在。唯以出世定求故不可
見。次二外用内證深。次二得力成身深。後
二多護速證深。由上八深故不能見。第三
爾時普眼菩薩聞如來下。以三昧力推求不
見。於中分四。一新獲三昧。二以三昧下
以定推求。三時普眼從三昧起下。自陳不
見。四佛言下釋不見所由。於中五。一約法
總標由住難思解脱。翻上三昧可思入故。
二普眼於汝意下以近況遠。三何以下徴釋
所由。釋中二。初略標深廣。翻上三昧尚有
數故。後擧要下擧略顯廣。文有十句初
句總。以金剛慧達差別法界倶空故。餘句
別由了空故。一世界無住處。二衆生無可
化。三寂無去來。四竪無斷盡。五横泯差別。
六體非體故不礙現通。七用非用故無依
無作。八不離如如故無動轉。九理事圓故
窮法界邊。四善男子若有下彰見之益。五爾
時普眼下歸敬彌増。文顯可知。第四教起
見方中。初令策勤前心。次又應下別示深
觀。上捨境別求故。未識其體。今令十方齊
觀知其體周。下依此觀是以得見。後誓與
下起願思齊。具上三心則能得見。第五。是
時普眼下。依教修行。然普眼位深而猶重。習
觀修者略有二意。一位未等故。二示深奬
物故。第六爾時普賢下爲現身相。於中五。
一爲衆現身不見。顯深現不礙用故。二
是時普眼下衆覩喜敬。三是時以佛下。現瑞
成益。四爾時普眼下歎徳廣深。於中十句。
無等者下無等故。無過者上無過故。餘可
知。五佛言如是下如來印述。初印後述。述
中十一句。初句總。後所謂下別。別有十徳。
一二嚴徳。二圓明徳。三深廣徳。四色相徳。五
慈覆徳。六超勝徳。七知法徳。八絶言徳。九
同佛徳。十讃無盡徳。大文第四爾時如來告
下。本分有四。一擧益令説。二何者下列所
説名。三此十大下歎定勝徳。四是故普賢下
結勸成益。今初分二。初勸説成益。後諸菩
薩下引例證勸。以三世諸菩薩若説此定
皆成益故。第二列名中皆云大者。因滿之
定稱法界故。一普光者。身心業用周遍全
包爲普。智照自在名光。二妙光者。身智遍
照爲光。勝用交映爲妙。三十方無餘之刹。皆
至入定爲遍往。往無雜亂不礙時節。歴
然爲次第。即能起用名神通。以智用如理
本自遍故。四明達諸法本自清淨。離於想
念契理深心。依此起用遍供諸佛。請法起
説名之爲行。五佛出劫刹等事。皆名莊嚴。
過去門中包此無盡爲藏。亦名過去清淨
藏者。入定能入劫一念無縁起。定能受法
三輪無著。皆名清淨。六未來藏中。包含諸
佛及佛法等。名之爲藏。智慧徹照稱曰光
明。七現在諸佛作用。衆會身相益物。皆曰
莊嚴。横遍十方故云一切。現可目覩故不
云藏。八於差別衆生身内外入定起定。皆
自在故。雖通三種世間。從多但云衆生。前
後諸定皆從多説。九於眼等十八界自在入
出。又知事法界邊際。與理法界無礙自在
故。十無礙輪者。三輪攝化皆自在故。又得
十無礙滿佛果故。無盡大用一一無礙。皆
悉圓滿能摧伏故。尋初後際不得邊故。第
三歎定勝徳。於中四。一約人以歎。人勝故
法勝。二若諸菩薩下約修以歎。於中二。先
明修成。後如是下修益。於中亦二。初有十
句明上等佛果。後此菩薩普入下明身智
周遍。皆言普入者。一一皆窮帝網境故。文
顯可知。三此是諸菩薩下直就法歎。明此
十定該攝諸法體相用等。一一超勝故。十
門五對。一境智通悟。二因果遊入。三通辨出
處。四佛法所從。五嚴土攝生。罔不由此。四
若菩薩入此下約證以歎。前約修歎。望於
佛果以顯終同。此約證歎直就此定以明
業用。亦二十句。前十明勝徳無限。文顯可
知。後得法界智下明智徳自在。及第四結
勸文並可知。大文第五爾時普賢下説分中
三。初承旨總告。二佛子云何下別釋十定。
三第四十三卷末云。佛子此是下總結十數。
二中十定即爲十段。各有標釋結。就初定
釋中分五。一智無盡。二心無邊。三定自在。
四智巧現。五觀超絶。各有佛子以爲揀別。
五中初二定方便。次一定體。後二定用。又前
三各有標徴釋結。今初釋中十句五對。初
二所事所化。次二化處化法。如影者無實故
隨現故。次二攝護始終。次二所持能持。後
二始心終願。第二心無邊者。前明所知無盡。
今辨對境發心。以境無邊故心無邊。有十
一句者増數十也。第三定自在者。由前大
智大心故。於三昧自在方處非一。入出不
同故云差別文並可知。第四智巧現中有
標徴釋。釋中三。初法説。於中先十句別明
展轉深細。後一句總顯離相分明次擧喩。
後佛子阿修羅下以劣況勝。第五觀超絶中
有法喩合。合中異前化現故云法身。法性
包含故一時頓見。由此義故無能映奪。第
二妙光三昧釋中二。先法後喩。法中四。一身
雲展入。二是諸世界種種下身智倶入。三是
諸世界亦悉下明其卷入。四然諸下明展卷
無礙。二喩中文有二喩。喩前互入無雜亂
義。一寶山光影喩。二幻師善巧喩。前中先喩
後合。喩中有五。一明日光現影。七寶山者
即七金山。如十地末所列其名。但除妙高
及雪香二山。山間有七香海。海現日影。山
以淨金亦能現影。二其寶山上下明兩影
互現。正喩菩薩自他互入。以彼影明淨如
今之鏡故。能互現。三或説日影下。正辨得
名不同。謂水中本影現山上影時。此所現
影。從山上出來入山間。若山上本影現水
中影時。此所現影。從山間出入七金山上
故。正入時即名爲出。所喩可知。四但此日
影下明重現無盡。喩菩薩帝網身土。五體
性下明體離二邊故能互現而無雜亂。謂
取不可得故非有。影現分明故非無。不住
成上非有。不離成上非無。若有定住則不
能相入。若其離者則無可相入。故不離不
住方能相入。後法合中直明不壞不住故。
得互入無亂。初二句明不壞性相。謂若壞
性相則無可相入。次二句明若住内外。則
不能相入。謂若住世間内。則不能身包
世界。若住世界外。則不能遍入世界。由
倶無住故能互入。於諸世界下釋其所以。
由定無分別而不壞相。慧觀一相而不壞
諸。既事理雙遊故。不壞不住。若不壞不住。
則住眞如恒不捨離。既即事不捨故相隨
性而融通。如無不在故同眞如内外互入。
後如幻喩中二。初總喩。後如有幻師下別喩。
今初先喩。後合喩中三。初總明能幻。二住四
衢下明依本時處。現幻時處喩互相入。後
不以示現下。本末互不相礙。喩不壞相。後
菩薩下合中五。一明一多相容不同。合上
現多時處。二菩薩於此下明智鑒不昧。合
前能幻之術。三不以彼下。合不壞本末之
相。四何以下徴釋所由。先徴意云。何以互
入得不壞相。釋意有三。一由知人無我故。
人我之相已見上文。二菩薩知。一切法本性
下。知法無我故。三菩薩勤修下。得同體大
悲故。由此故能融通事理。第五佛子菩薩
如是下。結成上義。於中三。一結上多入一。
二然不捨下。結上不壞性相。後當勤下。結
上明鑒。第二別喩中有三逆喩。總中三段。一
幻不壞本喩。別喩不壞相。二如是幻者下。
幻必依處喩。別喩前依本時處。現多時處。
三如彼幻師作諸幻事下。明幻師不迷喩。別
喩前能幻今初先喩後合。合中先正合。後
菩薩了知下。釋其所以。第二幻必依處喩。
先喩後合。喩中略無幻必依時。準合應有。
合中分二。先合依處。後合依時。前中初總
合。以記物現故。空即事空。次何以下徴釋
所以。由理無差故。後住於世下結成自在。
二於一念下合於依時。於中先正顯。後菩
薩摩訶薩得下。釋其所由。以得幻智同於
佛故。及第三幻師不迷喩。文並可知已下入第
四十一經
第三定中釋内有三。謂法喩合。法中五。一
明遍刹入定。二或刹那下明入時次第。三
若久下。總結多門。四菩薩於彼下心契定
體。五雖離此下。不廢起通及喩合等。文並
可知。第四定中釋内分二。先明定内深心行。
後明定起深心行。今初分二。先起行。後深
心。前中先擧内。後於彼一一下起行。於中
先明外事供養行。後於彼一一恭敬等三業
供養行。二然於諸佛下明深心中二。先法
説。後如散動下喩況。於中二喩各有喩合。
一妄念無知喩。喩其契實無念。二陽炎似
水喩。喩其了妄同眞。文並可知。第二佛子
此三昧下。明定起深心行中。初法次喩後
合。合中上明供養自利行。今明開演利他行。
文影略耳。開演深理即深心起行也。第五
定釋中有五。一對境辨智。二正顯智知各
有十句。皆是過去藏中之法。三所知時分。
有十四重。即釋過去之義。四顯知相状。不
滅現在者不捨也。不縁過去者不取也。謂
但約過去門。顯非有取捨而縁。上四各一
佛子。五明出定獲益有三。初擧數辨相有
十句。初句總位。終成果。名受灌頂法也。
餘句別。一屬己二淨障。三究竟。四始入。五
正證。六終滿。七持令不失。八無知而知。九
淨三輪。總該前九如約智。辨三輪者。謂
無能知所知及正知故。餘可思準。二何等
下徴列其名。初四是四無礙辯。次二自利不
畏深法。如言能行。次二利他。爲善者依爲
惡者救後二總明二利勝妙。三佛子下結得
速疾。有法喩合。歌羅邏者此云薄酪。餘可
知也。第六智光明藏三昧釋中分二前明定
業用。後彰定利益。初中分六。一總知諸佛。
二若已説下知多名號。三當出現下知當所
作。四彼諸如來修下。明知彼因圓果滿。五
彼諸如來名姓下。知現所作。六此菩薩於一
念下。明知分齊。其中大千即是佛刹。而重
言者多是遣脱。應言百佛刹也。餘並可知。
二以了知下彰定利益。於中四。前二自利。
後二利他。謂一令心入持益。即由上知故
持之不失。由持不失得持之益。一心中持
佛得佛護益。二心入持法。得總持辯才
益。餘句倣此。有十二者増數十也。師子受
生者。不畏生死苦故。示生死實性名開
法關鑰。了生死本空故。出欲淤泥。智力持
者定慧雙運也。入無住力持。則大劫不離
一念。二佛子至住此三昧下。明得善巧益。
有法喩合。然善巧有二。一如事善巧故。法
云不可説無量。喩云見種種物。二如理善
巧故云日光平等。又由此二無礙方名善
巧。故合云無分別而能知。三佛子至如是了
知下。明得不空益。四佛子至住此三昧下。
十王敬養益。第七三昧釋中二。先明定體用。
後明定利益。前中亦二。先徴後釋。所以重
徴者。前通徴一定。此則別徴莊嚴。後佛子
菩薩下釋中二。先釋一切世界。以是現在
故但云十方。二皆見諸佛下釋其莊嚴。於
中二。先總列十門皆是莊嚴。其中第八別
明莊嚴者。即功徳智慧以嚴其心。色相光
明以嚴身也。後衆會清淨下別顯嚴相。以
廣前二。一廣衆會。二廣莊嚴。今初有三。
初明見他。二見自。三能見。今初亦三。初見
衆會體相。次亦見衆會下明見分量。後亦
見諸佛。於彼下見佛作用。二菩薩摩訶薩下
明見自可知。三如是見時下明能見。有法
喩合。法中明無分別而見。喩中明能所詮。
不自云我是能所詮。而不捨能所詮。以喩
無分別故而知也。合中先合不捨。後而於
下合不分別。二佛子至見佛無量光色下
廣上莊嚴中二。先以法説後以喩顯。前中
二。先標章門。略擧四種莊嚴。皆分明證了。
後或見佛身下依章別釋。即分爲四。一釋
無量光色。二或見佛身其量下。釋無量形相。
三佛子菩薩如是見下。釋上圓滿成就。顯前
二圓滿故。四又見佛下釋上平等清淨。即
兼内二嚴。二佛子菩薩如是見於佛下。以喩
顯中三。一空無増減喩。喩法性身無可増
減。空之大小在於世界及於芥子。非空體
然。如法性之身應器成異。二月無増減喩。
喩眞常色身體不易故。證有近遠隨心見
殊。前喩但喩佛身。此喩兼喩光色及圓滿
成就。三隨心現境喩。喩上清淨。菩薩心淨
則見佛淨。在於如來何淨何垢。第二佛子
至住此三昧下明定利益。略擧七種益。各
有佛子以爲揀別。第一速成行願益。有標
徴釋可知。第二法印同佛益。有十句五對。
初二福慧同。次二二諦境智同。次二體用同。
次二二利同。後二善巧平等同。第三以徳成
人益可知。第四智徳包含益。於中二。先喩
後合各有十句。合中總標合初獲即得。十
句合前十事。唯八九不次。以智雖是一從
所知別故。一佛刹合色相。二衆生合形體。
三變化合示現。四入佛合眷屬。以互爲主
伴如眷屬故。五通達佛法爲助道資具。六
普攝淨法則圓音示人。七皆令入法方是神
通。八普眼清淨超合慧解。九自在却合自
在。十住法合智用。第五身威超勝益。有標
有釋。第六令他圓滿益。先牒前起後。後徴
列名相。第七轉作佛事益。亦先牒前起後。
後徴列名相文並可知已下入第
四十二經
第八一切衆
生差別身三昧釋中分五。一明能入智。二
顯入出之相。三明入定之益。四明境界自
在。五總結究竟。今初由得十種無著。成後
出入自在。一切地者佛地菩薩地等。二入出
相中。二先徴起後釋相。於中先法後喩。法
中略辨十類。以表無盡。一諸類正報相對
明入出。二天中入下六趣依報明入出。三
千身入下一多相對。四閻浮提下四洲大海
相對。五一切海神下。大種事法相對。其無生
法乘四大種生便故來。六一切妙香華下諸
方相對。七一切四天下下。衆數多少相對。八
不可説不可説衆生衆中入下。染淨相對。九
眼處下諸界相對。十一微塵下雜明諸類相
對。爲麁細凡聖念劫眞妄等。其入出等義如
賢首品。二喩顯中有四喩。喩前十類各有
法合。一鬼力持人喩。喩第一第四多約身
故。第二咒起死屍喩。喩第二及與五六。多
約依報境故。第三羅漢現通喩。喩第三第
七多約數故。第四地一苗多喩。喩後三門
雜明種種故。喩合相映文理自顯。第三佛子
至住此三昧下。入定益中有三。一得讃同佛
果益。皆上句顯義下句結名。十力義中云
心志圓滿者。明力自利義。義利成就顯力
利他。所作皆辦彰力圓滿。住無礙智總顯力
體。分別了知一切諸法通明力用。餘文可
知。二身智光照益。三業用無作益。皆有佛
子文相並顯。第四佛子至住此三昧無量境
下。明境界自在。先法後喩。今初前第二段
但明入起今兼明逆順有無等。爲種種境
界。起中入者即用之寂故。入中起者即寂之
用故。是知菩薩之定常入常起。常雙入出常
無入出。方爲自在爲顯自在。寄諸境界
交絡而明。二喩顯中文有六。喩皆自有合。
一幻現六境喩。喩前同異。二修羅竄匿喩。
喩前麁細小大二對。若約理事相望。則無
差別爲細差別爲麁。理細事麁故。或無差
爲麁總相入故。差別爲細別相入故。無差則
大周法界。差則隨事成小。若唯約事明
大小。並差別所收。三農夫下種喩。喩明上
下合辨一多。文影略耳。四受胎生長喩。喩
上有身無身。如彼從無之有故。五龍下雲
上喩。喩有相無相。六梵宮普現喩。喩上入
中起起中入。及逆順相對故合云種種。第
五佛子至到神通彼岸下總結究竟。並顯可
知。第九法界自在三昧釋中四。一顯定體
用。二明定成益。三以喩寄顯。四總結雙行。
今初分三。初總顯名體。謂於眼等法界得
自在故。二菩薩於自身下彰入定處。謂於
毛孔中入眼等定。顯互用自在故。三自然
下明定功用。於中四。一了三世間。二菩薩
於彼下多劫修行。三又於下入出無礙。四以
於法界下結成自在。此有二義。一於理法
界自在故。能善分別眼等界。二善分別眼
等十八界。即是事法界自在。此二無礙及事
事無礙。故云如是種種。皆横盡其邊竪窮
其際。第二菩薩如是下。明定成益中辨十
種益。一生多功徳益有二十一句。各十千億。
二佛子至復有無數下具無盡徳益。隨前一
事皆至無盡故。於中二十句。前十句所具
之多。後十句能具之相。清淨者除垢故。瑩
徹者發本智光故。三佛子至住此三昧下諸
佛攝受益。於中三。初明攝受。次彼諸佛下
現身説法。後令修下令其修證。四佛子至住
此法界下諸佛護念益。攝受攝之屬佛護念。
即佛力來加。五得十海深廣益。六得殊勝超
絶益。並可知。七得諸力幹能益。於中初列
十力。後佛子此十種力下顯其超勝。隨前一
一力。皆具此三十八力。八佛子此菩薩下結
能圓滿益。九此菩薩功徳下自徳無邊故。他
不能説益。十佛子至住此三昧下。三昧無邊
自無不了益。上十段中前七別明。後三總
結。第三喩顯中。正顯前體用及益。亦明前
所未顯故。不全似上文。文中二。先總擧喩
體。後佛子如無熱下對喩別合。有十三門各
先喩後合。一合流沙入海喩中。先總明喩
合。雖擧四河意在四口出沙故。下第九別
明四河。後如恒伽下別明四辯即喩四口。所
説即喩四沙。若開四辯總別爲五。則有十
七門。二如四大河下合遶池入海喩。於中先
喩後合。合中先合遶池。菩提心智名之爲
池。三業隨順智慧。即爲遶義。後佛子下合
其四方。三如四大河圍遶下。合池見寶華喩。
説法有開敷之義。三昧有感果之能。莊嚴
清淨皆華上之別義。四合寶樹遶池喩。五合
大池清淨喩。即是池體。六合栴檀香岸喩。十
種智寶有二義。一即離世間中十種如寶智。
二即他心等十種智也。七合底布金寶喩。妙
智合金沙。解脱合摩尼。無礙光明合二種
放光。住佛所住入於甚深。合布其底。上
四段各以如無熱大池爲首。八如阿那下
合龍王無惱喩。即合池名。名因龍得故。九
合四河潤澤喩。十合四河無盡喩。十一合
入海無障喩。十二合入海無厭喩。上之四喩。
各以如四大河而爲喩首。上之十喩。皆以
菩薩而爲合初。十三佛子如日光下。合衆
寶交影喩。先喩後合。合中二。先正合。後何
以下徴釋渉入所由。第四佛子至雖能於定
下。總結雙行。謂權實定散無障礙故。於中
三。先法。次佛子下喩。後菩薩下合。然法中
明即寂而用喩。合乃明即用而寂。文影略
已下第四
十三經
第十無礙輪三昧。亦初徴。次釋。後
結。釋中三。初明入時方便。二佛子菩薩摩
訶薩住此三昧已下。明入己智用。三佛子菩
薩摩訶薩入普賢所住下。定滿成益。今初有
二十二句兼顯定名。初十一句因用無礙。是
無礙義。後普入下有十一句住果圓滿。即
是輪義。今初段中。即此無礙無所不摧。亦
即輪義。初三句三業無礙。次句器世間無礙。
次二句衆生世間無礙。餘句智正覺無礙。後
住果中二智通權實。故云普住。三作利樂
事。四淨二障種。七智契佛境。餘七可知。第
二入己智用中四。第一攝佛功徳。二證入
諸法。三普徳無盡。四結示勸修。初中即攝
如來二十一種殊勝功徳。以此位中徳等佛
故。其間或全同佛相。或有約因相似而次
第無差。於中三。初總明妙悟皆滿。次別顯
二十一徳。後顯徳勝能。今初十句。初句標
滿時。餘九顯滿相。然一切智若對種智即
是根本。若直語佛智則通權實。今此顯通。
於中初三句始觀。言觀一切智者標也。云何
觀。觀有二種。一總觀。謂權實齊觀故。二別
觀。此是實此是權。權中有多差別。皆審照
了故。次三句中順。亦初句標。次云何隨順由
前總觀故。頓能顯示由前別觀故。各各攀
縁。後三句終契。釋同前觀。但由前觀察。今
證見分明耳。二於普賢下別明二十一種功
徳。分二十段。後二合故。今初第一明二行
永絶。即於所知一向無障轉功徳。然有二
義。一謂非如二乘有無智故。二不同凡夫
現行生死起諸雜染。不同二乘現行涅槃
棄利樂事。世尊無彼今菩薩亦無。文中廣
顯利樂。即不同二乘皆與智倶。即不同
凡夫。就文分二。先總明大用常恒。二佛子
此菩薩有一蓮華下。別顯一用。前中二。先
法説後喩明。今初法説中二。先正明後徴釋。
今初先明行體。後不斷下辨常恒。二徴釋
中。徴意云。何以得此智滿行常。釋意云。願
行善成智慧善巧故。第二喩顯中四。初喩
二合。三徴。四釋。今初。摩尼寶置色衣中。即
總喩菩薩心智置佛智中。雖同衣色喩前智
滿十句故。合云觀一切智等。不捨自性。喩
前行常二十句。二合如喩辨。三徴意云。何
得已能滿智而不斷行耶。四釋意云。菩薩
無障礙願法應爾故。窮盡生界益無疲故。
文中二。先法説可知。後轉以喩況。於中
三喩皆喩利生無厭。各有法合。一虚空持刹
喩。喩大願法爾故無厭。二涅槃普滅喩。喩
爲淨衆生故無厭。上二喩悲。三佛智普成
喩。喩能所不二故無厭。此一喩智既非愛見
之悲。何有厭乎。第二別顯一用中二。初明
依果殊勝。後菩薩摩訶薩於此華下。正報自
在。前中二。先明相嚴過前十地故。窮十
方際。後此大蓮華下辨徳嚴。自内而觀量
周法界。自外而觀許衆生見。斯乃即小之
也。二正報中二。初明身量大小。後一切
諸佛下明佛加放光。有二十重。後後重中
皆倍前前。百萬億那由他不可説佛刹微塵
數。倍則數難量矣。第二佛子菩薩至住此三
昧下。明達無相法。即同諸如來。於最清淨
眞如能入功徳。初結前生後。達無相故不
染。後安住下。正顯安住即是入義。謂此眞
如非有非無。故云無邊。定有定無即是邊
故。不可説法即離言眞如。其法界實相及無
礙際。皆眞如異名。而云如來種性者。諸佛
以無性眞如而爲性。故出現品云。皆同一
性所謂無性。法華云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縁
起。無去來等重顯眞如。即是中道故。深無
底現量已下別明能入之義。第三爲去來今
下。明住於佛住徳。謂佛無功用常住聖天
梵住故。文中先三世佛讃。文通前後二段。
從諸佛力下正顯其義。謂入一切佛境。即聖
天等所住境也。淨眼現證下明能住相。十眼
圓明而安住故。文有五眼。餘但義含。第四
成菩提心下。明得佛平等徳。謂佛佛相望
有三平等故。文即爲三。初明所依平等。諸
佛皆依清淨智故。文中始發菩提心。終成
種智。出生智用皆所依也。次離世生法下
明意樂平等。同以調生爲意樂故。後神通
變化下作業平等。同作受用變化業故。第
五功徳解欲下明到無障處徳。以修一切
障對治故。福智皆淨。離於二障文中。初二
句功徳。次二句智慧。各上句障淨。下句徳
滿。次二句重顯功徳。餘四句重顯智慧。第
六所行寂靜下。明不可轉法徳。謂教證二法
他不能轉。文中初二句略標教證。謂寂靜
證也。於諸佛法教也恒以下別顯教。念力下
重顯。證既如空無著等。他安能轉耶。第七
於諸世間下。明所行無礙徳。謂雖於世間
作利樂事。世間八法不能礙故。文中住菩
薩心成堅固力等。即不礙之因也。第八一
切諸佛下。明立不思議徳。謂安立正法凡
愚不能思故。文中初總顯一切教法。皆是
如來威力之所建立。菩薩能知。反顯凡夫
不思。入不二下別顯安立難思之相。謂依無
相而廣説故。隨欲解之多端。故並難思也。
第九法界爲身下。明普見三世。以身心等
於法界故於三世事記別無差。在文可見。
第十開示一切法下。明身恒充滿一切國土。
謂爲開法故。示現受用變化之身。遍諸世
界而爲利樂。文相亦顯。第十一得佛智慧
下。明智恒明達一切諸法。謂於境善決能
斷他疑故。文相亦顯。第十二具大威徳下。
明了一切行。謂具増上意樂。能了有情意
樂性行。如其所應而爲現身。即有威徳。
第十三亦爲開示下。明除一切疑謂聲聞人
言其全無少分善根。今能開示。令其知當
生如來妙智故。心不障礙。第十四於一
切法心無動下。明無能測身。然有二義。一
謂其身非虚妄分別所起。無煩惱業生雜
染故。不可測。初一行經顯之。二其身雖
無分別如摩尼珠。然由佛増上及衆生勝
解力。見金色等。而佛無有分別。即不壞諸
有下。經文顯之。第十五雖隨世俗下。明一
切菩薩等所求智。謂菩薩以無量文字調伏
有情。要依佛所聞法爲先。獲得妙智故。諸
菩薩等皆求也。文相甚顯。第十六了一切法
下。明到佛無二究竟彼岸。謂了一切法空
法界等。即佛無二法身。依此法身修波羅
蜜多等行。而得圓滿。爲從法界生。第十七
猶如虚空下。明具足如來平等解脱。謂一
一如來所現身土。皆遍法界猶如虚空。無
相無形不相障礙。而不相雜。隨其化縁現
各別故。故文云。隨順演説於一境門生一切
智。謂各順一一境故。第十八觀十力地下。
即證無中邊佛平等地。謂三種佛身平等遍
滿。無有中邊之異故。至薩婆若。即自受用
智。爲橋梁。即通變化。見法無礙即是法身。
結云善入諸地者。即佛十地也。第十九知種
種下。明盡於法界。謂此法界最清淨故。能
起等流契經等法。極此法界。於當來世作
諸有情隨應利樂。今文但有所起略無能
起。第二十所有大願靡不成就即等虚空
界窮未來際無有盡故方云成就。上來略
辨。若廣引諸論如升兜率品。第三佛子菩
薩摩訶薩以此開示下顯徳勝能中二。初總
明。後雖一切下別顯今初先標。謂用此會事
之徳。開示佛平等性者。同有二十一種功
徳故。後此是下總歎前徳。二別顯中餘九
不言。且廣初無礙之義。自有四十一句。初
句有不礙無。以有是無之有故。後四十句
明無不礙有。以無是有之無故。又前是二
而不二。後是不二而二。及寂用相即等。並顯
可知。第二佛子菩薩入如是下。證入諸法
用中四。初明證入。二離證相。三徴四釋。今
初十句。初句明能證之定。三昧智輪尚順梵
語。若正應云智輪三昧。因定最勝名大威
徳。則能下顯所證法。謂證佛果法。初句總。
無爲果爲證。有爲果曰得。餘句別。趣入釋
證成就釋得。圓滿通二積集約因圓。清淨
謂障盡。定能安住慧能了達。定慧兩亡則
自性相應爲證入也。二而此下明離證相。
以無念方證故。尚不念無礙慧境。況所證
法有若干耶。三徴意有三。一何以證而無
念耶。二何以一定得多果耶。三何以因定得
果法耶。四釋中二。初略別釋。後此三昧下廣
以通釋。今初別釋三徴。一體性離念故。二
定體雖一用無邊故。三以殊勝故因得果
法。後廣通釋者。謂文廣義通。通明上三句。
於中二。先總標。境是定之所縁。深入是定證
契。威力是定之用。三皆定體皆言種種故。
上云無邊。具三又多故云殊勝。後所謂下
別顯有二十八句。句皆有上三義。如初句。
入即深入義。不可説等即無邊義。智門即境
界義。其間或有闕無邊義蓋文略耳。知智
在説説爲智門。二入功徳智慧不二之莊
嚴。六入不空如來藏。七悲智之境觀度無
休。餘可知。第三佛子此菩薩摩訶薩住普
賢下。普徳無盡。於中四。一正顯無盡。謂非
唯上列諸用。又能念念入多三昧。亦不能
盡。二徴。徴意云。既念念入多何以不盡。三
釋意云。此三昧縁境究竟無盡故。文有十句。
初總餘別並可知四喩況。於中有三喩。喩
前無盡各有喩合。前二合中復加徴釋。一
如意隨求喩喩定心隨應出法無盡。徴意
云。何以出法無盡不匱息耶。釋意云。了多
幻境皆同影像。縁至則生何有盡耶。體無
増減何有匱息耶。二生心各別喩。喩縁境
無盡可知。三龍王降雨喩。喩入法無盡。於
中初喩後合。合中分三。初正明入法合滴
如車軸。謂入廣大法故初句總智門。下別皆
云門者自他遊入故。幻網者一切皆幻。互爲
縁起相交映故。世界性空故無體。隨縁染淨
故有體。又法性土故有體事土從縁故無體。
又淨刹順理故有體。染刹妄成故無體。餘可
知。二於一念下。入法時分合前降雨之時。
三如是入時下。明入時相用。合前無邊無盡
無作境界。於中三。初十句明其相状。次求
一切智下明其業用。三徴釋所由。今初。初
二句合雲無邊雨無盡。不疲下合無作境無
作即無功用故。身不疲心不厭。不永斷不
暫息。未入常入故不退。已入永常故不失。
無法非所入門故不住非處。無心不契
故。恒正思惟。不沈不擧正是入相。二業用者
隨入一一門。皆有斯業門。門即不可盡。文
顯可知。三徴釋中徴意有二。一云。菩薩豈
無行滿成佛。何以業用無際限耶。二云
横顯無盡可爾。何以一一門中用即無盡。
後釋意亦二。一云。菩薩本爲衆生生無盡故。
用亦無盡。二釋後意云。生及世界既如虚空
故。隨一門即用無盡。如芥子中空。由此
不但一門成多。一念亦能成多事矣。文中
三。初喩明火隨薪縁。薪多火在。喩菩薩生界
縁廣用無有涯。次合可知。後轉徴釋。徴意
云。菩薩何以起多業用。釋意云。爲普度生
滿普願故。第四是故諸菩薩下。結示勸修
中二。初結勸勤修。二佛子至如是修行普
賢行下總結顯示。今初謂菩薩心窮生界。定
用無涯。故應修習。文中二。初擧所修之法。
後勤加下示勸修相。今初。是故諸菩薩五字
該下二段。其所修法有十一句。末後一句
擧定名體。前之十句。別明無礙輪之業用。
於中倒牒前來諸文。初種類者業用非一
故。如合龍喩中入法衆多。是種類義。二境
界者即定所縁。如前妄念縁境喩。三威徳者
即通顯定用。如前寶珠能出生喩。四此上
三種皆悉廣大。一一無涯。如前不見三昧
前際故。五數不可極。如前入不可説智門
等即無邊故。六並絶心言。如前不作是念
有若干菩薩等故。七皆與智倶。如前雖
知諸法無作。而能示現一切作業。是權實
明照故。八體用齊於佛境。則諸佛現前。如
前觀十力地至薩婆若故。九如來護念。如
前諸佛攝受已。入未來諸佛數故。十非但
現用自在。亦成昔善。如前功徳解欲悉清
淨故。第二示修相中二。初略示離過進
徳。後不依下別示離過進徳。於中先離過。
後於諸法下進徳。文並可知。第二總結。顯
示者遠則通結前來諸段。近則逆結上來進
徳之文。欲一一配屬恐厭繁文。大文第三
定滿成益。文屬此定意兼前九。於中四。一
外感佛加益。二内徳圓滿益。三上攝佛果
益。四正同佛果益。初中五。一辨加所依。謂
在定時故。二十方下顯能加者。三與如來下
正顯加相。四佛子菩薩下。加以成用。文並
可知。五何以下徴釋所由。徴意云。普行既
滿何須盡未來際行調生行耶。釋意云。無障
礙願法應爾故。已成大願眞能調故。第二
佛子此菩薩獲如是下。内徳圓滿益中四。初
牒前住定之因圓。通牒上文並顯可知。二
其心恒住下別示所滿。十表無盡。三佛子
此菩薩摩訶薩已到普賢下。總結究竟。四何
以下徴釋所由。徴意云。菩薩何以能滿爾
所徳耶。釋意可知。第三佛子至以此三昧
下。上攝佛果益中三。初正明。次何以故徴。徴
意云。上是佛徳何能攝耶。後菩薩下釋意云。
住此三昧能所作無餘同如來故。於中三。
初正顯無餘之業。故皆云一切。二於此法中
下明作業行相。初句總顯依前而作。更不
作餘不足之業。住未足等顯其作義。如是
已下總結前作。三佛子下逐難重釋。謂廣
前作如是業不作餘業。文中三。初略標
擧其中如作。通身及意。次徴。徴意云。何以
不作餘耶。後廣釋。釋意云。若作異前非
菩薩故。文有十喩即爲十段。各自有合。
一金剛不壞喩。喩行體堅牢。二眞金妙色
喩。喩善業外飾。三日輪光明喩。喩智慧
圓明。四須彌四峰喩。喩善根超出。不合
四峰。若合可以四菩薩行合也。五大地能
持喩。喩大悲荷負六大海含水喩。喩大願
普育。七軍將明戰喩。喩習定防怨。八輪王
護世喩。喩定清物惑。九植種生長喩。喩行
増物善。十時雨生種喩。喩法雨普成。先喩
後合。合中二。先正合。後徴釋。前中云乃至
者。越初生種直合終成故。由應時而降
故。獲斯十四種益。一得智果淨二障故。二
得斷果達無相法故。三得恩果住大悲
故。四得所依清淨。究竟彼岸果。上四自利
餘皆利他。五了有情行令他歡喜。自離十
怖則自歡喜。六得斷疑。七成應供。次下諸
句由此而成文並可知。後徴釋中。徴意云。
菩薩依何行力説法。成斯大益。釋意云。由
成大智證法界故。尚能淨無量行。豈止成
衆生耶。文中二初標。後所謂下釋。釋中三。
初列所淨功徳。二佛子下結其廣多。以
別説難盡故。三於如是等下顯能淨因。同
分善根者。一一善根迴向法界成主伴故。
超諸世間等者。法性相應所修之福故超於
世。法性不並眞故無有對。餘並易了。第四
佛子菩薩摩訶薩住此三昧下。正同佛果益。
於中二。初正顯同有標徴及列。等覺之名
由此而立。二爾時普眼下問答料揀。於中
先問後答。問中先牒前同佛。後何故下陳己
所疑。於中初疑不名爲果。後問不捨於
因。後爾時普賢下答中二。初讃問牒疑。後
佛子此菩薩下正答所問。於中三。一法説。
二喩況。三法合。今初十一段。次第答前十
一問。在文易了。意猶難見。謂何得已入十
力而普行無息耶。今總以喩顯。如人習誦
雖已得通。而數温習不如久精。下香象喩
顯相。雖相似而體不同故。瓔珞云。等覺照
寂妙覺寂照。亦似功用滿位。此無功用也。
亦顯得果不捨因。盡未來際。皆位後普賢
故。喩中三。一擧象王依正勝嚴。伊羅鉢那
此云香葉。常居第一金山之脇。二若天帝下
明象王神變自在。言七牙者。準賢首品但
有六牙。或是譯者類後三七便言七耳。若
作表義于何不可。無能分別此象。此天者
正意取此以喩菩薩等佛之義。三佛子彼伊
羅下。明不壞本而能現。第三法合中分四。
一具衆行嚴合前依正。二爲欲安處下明因
果無礙合前神變自在。三佛子菩薩摩訶薩
本身下。結成不壞因而現果。合前不壞
本而能現。四何以故下徴釋重合。初中可
知。二中二。一明修無礙行所爲。於中先
爲果。後増長下爲因。二不捨普賢下正顯
無礙行相。於中先總明。以法界因果無障
礙故。後現不可説下別顯。於中分三。初顯
因門果行。文有四果。一智果。二説法果。
般若相應果。四斷果。次而現受生下顯果
從因行。及説得時不同隨物現故。後復於
一切下顯果門因行。並可知。第三明不壞
因而現果中。本身不壞即因不壞。合在窟
無變。一切處變現即能現果。合在天神變。
四徴釋重合中。先徴意云。因果相違云何因
門現果。果復爲因。釋意云。調衆生法應如
是故。文中二。先釋果作因意十句可知。後
佛子汝應下釋因現果意。於中四一法説
謂不捨因而現果。二如伊羅下擧前喩顯。
三佛子下重以法合。於中初明不捨因而
現果。後雖知諸法平等下。不壞果而現因。
四佛子至安住下歎勝。上來釋相竟。第三
結名可知。上來別釋十定竟。最後佛子即
大文第三總結十數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五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六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撰 
  十通品第二十八已下入第
四十四經
初來意爲答第二會中十通問故。以二品
明業用廣大。前定。此通。義次第故。亦由依
定發通。二釋名者。通即神通。謂妙用難測
曰神。自在無擁曰通。妙用無極寄十顯圓。
晋經本業倶稱十明者。委照無遺故。然通
與明經論皆異。故智度論第三云。直知過去
宿命之事爲通。若知過去因縁行業爲明
等。今以此經通即委照亦得稱明如文廣
説。故下經云。非諸菩薩通明境界。晋經意存
順義。今譯務不違文。三宗趣者。智用自在
爲宗。爲滿等覺無方攝化爲趣。次正釋文。
長分爲四。一擧數標告二。徴數列釋三。總
歎勝能四。結數辨果。今初。言十者。一他
心。二天眼。三知過去劫宿住。四盡未來際劫。
五無礙清淨天耳。六無體性無動作往一
切佛刹。七善分別一切言辭。八無數色身。九
一切法智。十入一切法滅盡三昧。此十皆言
智通者。皆以大智爲體性故。若隨相説。
前八量智。後二理智。據實唯一無礙大智。此
十亦是開彼六通。天眼天耳神足漏盡各分
二故。天眼約見現未分成二四。天耳約音
聲言辭。分出五七。亦是約聞聖教及諸類
言辭故。神足約業用及色身。分成六八。漏
盡約慧定分成九十。一三不分故六爲十。
然小乘六通智用有分。三乘平遍亦非曲盡。
今一乘十通智用重重遍周法界。猶如帝網
刹圓融故。尚越彼明況於通用。爲顯
圓旨開成十通。第二何者下徴數列釋中。
先總徴。後佛子下別釋十通。即爲十段。段各
有三。謂標・釋・結。今初標。云他心者。智以
他心。爲所縁故。若直就所縁。應名心差
別通。若所若王種類多種皆能知故。並依主
受名。然智縁他心諸説不同。安慧論師云。
佛智縁他心縁得本質。餘皆變影。護法論
師則佛亦變影。若縁本質得心外法。壞唯
識故。但極似本質有異因人。依唯識宗護
法爲正。以今經望前亦未失。以攝境從
心不壞境故。能所兩亡不礙存故。第一義
唯心非一非異。正縁他時即是自故。以即
佛心之衆生心非即衆生心之佛心爲所
縁。以即衆生心之佛心非即佛心之衆生
心爲能縁。如是鎔融故非一非異。若離佛
外別有衆生更須變影。却失眞唯識義。二
知一下釋相中二。初知一刹。後如一下以
少類多。前中三。初總。次所謂下別。後如
是下結。別中有三十類心。闕第三無記。晋
經具有。於中前十約相總顯。後二十心約
人別顯。前中初二約性總該諸心。次二約
行兼濟獨善故。次二約報。天大人小故。上
四唯善。次二約向背。而順通三性善惟有
漏。背唯是善通漏無漏。約人辨中。初六約
乘。前三是果。後三是因。即前背生死心及
廣狹心。次八部約類。即前順生死及大小心。
地獄等約趣。亦順生死是不善心。餘並可
知。第二天眼。標云無礙者見自在故。清淨
者離障故。天眼即通。二見無量下釋中分
三。初總明多界相殊。其善惡趣等。後後展
開如問明品。次所謂下別明多類非一隨
一一類有前罪等。三如是種種下委照分明。
前但覩其現相。此則照其因縁。十明之目由
此而立。於中初能見分明。次隨所下所見委
悉。言隨所者所知非一故。後悉皆下結其
無謬。文並可知。第三宿住通。標中謝往之
事名宿住。在過去明了記憶爲隨念。即宿
住之隨念。宿住隨念之通。二能知下釋相
中二。一知凡事。於中先總。所謂下別。二又
憶過去下知佛事。於中亦二。先約界顯多。
但知其果。後又憶念下約人顯多兼知其
因皆以菩薩得九世眼如見現在故。若
不爾者過去之法若不落謝不名過去。若
已落謝無法可知。若但曾經心中。有種影
現前故。説憶知者。是則但見自心不見彼
法。又曾不經事應不憶知。又但見現在非
是過去。何名宿住。餘文可知。第四知劫通。
亦從境受名。二知不可説下。釋相中二。先
知凡。後又知下知佛。前中亦二。先明所依
劫。但寄多界以顯多劫。非有際限名。及
後段。皆盡未來。此位所知同於佛故。後一
一下顯能依事。義如十地中辨。然大乘宗。
未來世法體用倶無。今云何知。依方便教
但見現在因種。知當果相。非見未來法
體。若一乘宗。於九世中。未來中現在體用
倶有。今稱實而知。然非現在之現在。故稱
未來。此有若是性有即同小乘。若是縁有縁
今未曾。云何言有。若今時看縁性倶無。以
是現在未來定非有故。若逐未來時看。以
是未來之現在故。還如今有。第五天耳通。
初標名。略無智通。若直云天耳。即當體受
名。若取無礙清淨之天耳。即依有徳業受
稱。二圓滿下釋相中三。初總顯徳業自在。
二佛子下別示一方業用。三如東方下擧一
例餘。今初九句皆約用辨徳。前之標名
即是總句。一圓滿者能互用故。二遍聞十
方及九世故。三一時領覽通其源故。四離
二障故。五明了所知故。六縁不能礙故。
七非如權小聞有分限。不盡重重故。八
已證得故。九於一切皆自在故。謂欲聞則
細遠無逃。欲不聞則近大不撓。故云自在。
第二別示一方業用中二。初擧多佛欲顯
聞廣。二是諸佛下顯聞憶持。於中二。先
聞持教法。隨釋可知。後又於下顯持圓滿。
即能持之相。於中二。先擧所持。上文通顯
佛所説法。今辨所説差別。後於彼下辨能持
相。兼明轉化。餘文可知。第六無體性智通。
初標名中有十四名。初一總通。即無體性。
餘皆別。別中一無功作用。二同理平等。三
能普遍。四量難知。五非謂依體起用。六但
隨念即形。七現有作用。八不動本處。九作
必究竟。十用無間歇亦不斷佛種。十一他
不能壞。十二能生善根。十三隨何所詣。
於十三中。初二五八是無體性義。餘即神
通義。此二無礙故受斯名。二此菩薩下釋相
中三。一明廣大。謂聞多刹佛名。即見身在
彼多刹故。二彼諸世界下。明無量不起等
義。謂又於彼佛重聞佛名。便往敬事受道
無著故。三如是經下明不斷義。謂於多時
體用無礙故。第七善分別言音通中。初標
名。從所了得名。即依主立稱。若從所發
得名。即通持業。二知不可説下釋相中二。
先知言詞有標列及結。後此菩薩下明發
言詞。謂隨樂差別而發言故。有法喩合。
文並可知。第八色身莊嚴智通。依所現得
名。即有財立稱。二知一切下釋相中三。初
知無色以色即空故。二菩薩如是下明能
現色。以空即色故。三佛子下雙明無色現
色。所爲不礙悲故。今初由了法界無定實
色。擧體即空非斷空故。空中無色不礙色
故。存亡隱顯皆自在故。方能隨樂現種種
色故。先明之。於中六句。初一總知色性
離相。亦無有法而爲空故。餘五別明離
何等相。一離差別相麁妙長短等。同一無生
體故。二種種異相虚故。三無量多相離故。
又無大小絶分量故。四但妄分別求叵得
故。色空二見皆請取故。即與不即斯見絶
故。上通形顯。五離顯相依形有故。二能現
色中。初結前標。後以即空之色爲妙色
故。又空色不二成上眞空。不二而二現斯妙
色。色空融即爲眞法界。縁起無盡即一現
多。後所謂下別顯不同有一百三種。或從
色相立名。或就徳用受稱。可以意求。然
然皆是稱法界之色。不同變礙。但隨所顯
以立色名。三雙明所爲中。初結前後
所化下顯其所爲。有十句並可知。第九一
切法智通。初標名。從所知眞俗等法受稱。
二知一切下釋相中二。初明知法。即内證
事理。後此菩薩下明演法。即外益衆生。亦
是前明即事常理。後明即理恒事。用寂寂
用無障礙故。今初。又二。初約離言顯實。
二無我下約二空顯實。今初之三句。一向
顯實。一名無得物之功故。二縁成無性故。
三體絶去來故。下有三句相對顯實。然此
三對釋有三義。一唯約顯實則相待而空
故。異相互無故云不異。遮異言不異。亦無
不異可得云非不異。二約雙顯體則不異
相非不異。三約雙遮相即性故非異。性即
相故。非不異。又相非相故不異。性非性故
非不異。故離二邊不住中道。下二對例
知。二約二空顯中。亦初三對一向顯實。
無比者無有我所與我爲比對故。餘二可
知。無實下亦通三釋。準前知之。且約顯
實以釋。一虚實皆縁顯故。二法性不並眞
故一相。一亦不爲一故無相。有無皆法待對
故。無法與非法但假施設。並就實而求。
能治所治無不雙寂。餘皆倣此。第二演法
外益中三。一牒前成智。爲起用所依故。
二不捨下正明演法。三雖知實相下寂用無
礙。於中三。初寂不礙用。次雖有言説下
用不礙寂。後於不二下寂用無二。第十滅
定智通中三。初標名。云一切法滅盡者。
謂五聚之法皆當體寂滅故。斯即理滅不同
餘宗滅定。但明事滅。唯滅六七心心所法。
不滅第八等。但事滅故。不能即定而用。
證理滅故。定散無礙。由即事而理故不礙
滅。即理而事故不礙用。是以文云。雖念念
入而不廢菩薩道等。亦非心定而身起用。
亦不獨明定散雙絶。但是事理無礙故。上七
地云。雖行實際而不作證。能念念入亦念
念起。及淨名云。不起滅定現諸威儀。皆斯
義也。事理非一故。一切法滅盡之神通非異
故。滅盡即神通。通二釋也。二於念念下釋
相中二。先明即定體用自在。後此菩薩住三
昧時下。明入定時分自在。前中亦二。先標
入定。二亦不退。下明不礙用。於中初二句
總。未作不退。現作不捨。正簡事滅以顯眞
滅。餘句別明。文顯可知。第二明入定時分
自在中三。初長短隨心。二菩薩入此下威儀
不忒。三雖於有無下不礙起用。定散雙
行。於中先法後喩。光影普現寂然無心。隨
器虧盈體無來去。三是爲下結名。大文第
三佛子菩薩下。總歎勝能中二。一形劣顯
勝。劣不測故。二唯除下以勝顯勝。謂佛等
方測故。大文第四佛子是爲下結數辨果。文
顯可知
  十忍品第二十九
初來意者。爲答普光十頂問故。義如前釋。
前二已明通定用廣。今此辨其智慧深奧故
次來也。二釋名者。忍謂忍解印可。即智照觀
達。寄圓顯十。三宗趣者。智行深奧爲宗。爲
得佛果無礙無盡爲趣。然此忍行約位即
等覺後心。爲斷微細無明。若約圓融實通
五位。寄終極説。體即是智。不同餘宗忍因
智果。雖是一智隨義別説。二三四五等諸
教不同。今此圓教故説十忍。四正釋文。文
有長行偈頌。前中四。一擧數歎勝。二列名
顯要。三依名廣釋。四總結其名。今初先擧
數。後若得下歎勝。到無礙地。即自分因圓。
佛法無礙即勝進果滿。第二何者爲十下列
名顯要中。初徴數。次列名。後顯要。名中
前三約法。後七就喩。三中初一約教。謂忍
於教聲從境爲名。音聲之忍。次一約行。順
諸法故順即是忍。三無生忍者。若約忍無
生理即無生之忍。若約無生之智及煩惱不
生。則無生即忍。通二釋也。又此三忍。若通
相説。前二皆是無生忍之加行。順向無生。後
一方契。若約當位三忍條然。以不應此位
方有順無生忍故。順但順理。不是順忍。若
爾何異無生。順忍通順事理故。不同無生。
經云。法有亦順知等。又依五忍位當寂滅。
今約三忍明義故當無生。如地持説。後七
約喩中並是依主。謂如幻之忍等故。光統云。
約四喩音聲。電化喩順忍。空喩無生。電即
今之影喩。又云幻者。起無起相。焔者境無
境相。夢者知無知相。響者聞無聞相。電者
住無住相。今既云影。應云現無現相。化者
有無有相。空者爲無爲相。此則能喩局於
一相所喩義通多法。在文雖無於理無失。
又古徳云。觀識如幻想如焔。受如夢聲如
響。行如電色如化。總觀一切蘊界處等。
畢竟空故。如虚空也。此釋順後會偈文。故
今影喩亦喩於行。若依攝論。第五八喩皆
喩依他起性。然並爲遣疑。所疑不同故。所
喩亦異。一以外人聞依他起相。但是妄分別
有。非眞實義。遂即生疑云。若無實義何有
所行境界。故説如幻。謂幻者幻作所縁。六
處豈有實耶。二疑云。若無實何有心心法
轉。故説如焔。飄動非水似水妄有心轉。
三疑云。若無實何有愛非愛受用。故説如
夢。中實無男女而有愛非愛等受用。覺時亦
爾。四疑云。若無實何有戲論言説。故説如
響。實無有聲聽者謂有。五疑云。若無實何
有善惡業果。故説如影。謂如鏡影像故亦
非實。六疑云。若無實何以菩薩作利樂事。
故説如化。謂變化者。雖知不實而作化事。
菩薩亦爾。然彼論無空喩。而影喩是鏡像。
更有映質光影喩。喩種種識無實。又有水
月喩。喩定地境界無實。今經以義類同故。
合在影中。至文當知。遠公見其無空便以
空喩喩無爲法。非不有理而違下經。經云
衆生及諸法皆如空故。若爾云何釋空喩
耶。謂彼疑情雖遣。猶謂諸法有不實相。故
云如空畢竟無物。餘義廣如攝論及別章
説。金剛般若九喩亦皆喩有爲。若大品智
論十喩。通喩一切。楞伽亦通。今經長行多
同前通。而偈所喩亦有局者。顯義無方
故。已釋列名。此十種下顯要。要故同説。
大文第三佛子云何下。依名廣釋即爲十
段。前七皆三。謂徴起釋義結名。初忍釋中十
一句。初一總擧所聞。謂三無性等法。餘顯
能聞入法。謂聞無相不驚。以解遍計無
所有故。聞無生不怖。以解依他必無生
故。聞無性不畏。以解眞如無性性故。又
釋。於眞空法聞時不驚越。思時不續怖。修
時不定畏。又聞有無所有不驚。聞空無所
有不怖。聞斯二無所有故不畏。並如諸
般若論説。深信者聞慧之始。悟解者聞慧之
終。初信久解故。愛樂者思慧之初。愛法
樂觀故。趣向爲終久思向修故。專心憶念
者。修慧之初。起加行故。修習爲終。正明造
修至定根本故。安住者。依定發慧。證理相
應故。具如瑜伽菩薩地中。第二順忍釋中。
有四重止觀。一創修止觀。謂止思一境。觀
觀事理。二漸次止觀。謂止安事境順其理
故。名平等無違。觀達事理名隨順了知。
偈云。法有亦順知。法無亦順知故。三純熟止
觀。謂止惑不生名令心清淨。觀徹前境爲
正住修習。四契合止觀。寂冥理境名爲趣
入。智顯於心故云成就。上四皆止觀倶行。
如是方爲眞實順忍。第三無生忍釋中有
二。先總明。後何以下徴釋。今初。若具皆應
徴無盡等。此二爲總故略標之。釋中具有
皆此別義。後徴釋中。徴意有二。一云何以
得知無生滅耶。二云既稱無生法忍。何以
復言不見法滅。釋中釋初徴意云。眞法本
自不生。從縁之法無性故不生。以無生故。
何有於滅。此則以縁集釋無生。以無生
釋無滅。此中略無縁集。偈文具有。云何無
生釋無滅耶。此有二意。一云若先是生。
後必可滅。本既不生今則無滅。二云既即縁
無性稱曰不生。則不待滅竟方無故。次云
無滅。此二爲總。餘可倣之。釋第二徴意
云。夫無生忍非獨無生。必諸法都寂。今從
初義立無生稱故。無滅等成無生義。若從
別義亦可得稱無滅忍等。是以信力入印
度經。明此忍能淨初歡喜地云。一謂得無
生忍亦令他住。又云。無生忍者。謂證寂滅
故。二得無滅忍亦令他住。又云。無滅忍者
證無生故。斯文可據。又此諸句各有二義。
一以前前釋後後。以後後成前前。前前有
故後後有。前前無故後後無。二者諸句一一
皆在無生句中。正無生時諸義頓足。以是即
事之理非斷滅故。即理之智無能所故。然
文旨包含略爲三釋。一唯約理。二具理智。
三唯約智。今初。云何前前有故則後後有。
謂生法既滅滅則終盡。盡則是垢染法。染
則前後別異。別則方處不同。有處則能所
非寂。不寂則有所欲。有欲則有營作。作則
有所願求。願則心住願事。住則有去有來。
今由前前無故後後斯寂。故以後後顯成
無生。此順長行。二雙約理智者。初二是總
含於理智。次四顯理無生。後六顯智無生。
故偈云其心無染著等。理智契合名無生
忍。三唯約智者。由了從縁無生。則智無有
起。故名無生。無生之忍湛然不遷。故云
無滅。無滅故用無斷盡。次垢念皆離常無
差異。傍無方所照而常寂。遇境無染雖爲
而無作。雖悲而無願。處世而無住。等法界
而無去來。皆以前釋後。以後成前。言亡
慮絶寂照湛然。名無生忍。若唯約知無生
理名無生忍。未足深玄。第四如幻忍釋中。
先略後廣。略中二。先了幻縁相。後此菩薩
下成就忍行。今初有三。初指法同喩。次從
因縁起者。彰幻所由。由縁生不實故。後
於一法下顯其幻相。初一切法即是所喩。
所喩通局。已見上文此意明通。通爲無爲。
故大品云。設有一法過涅槃者。我亦説言
如夢如幻。涅槃雖眞從縁顯故。遣著心故。
廣中合云了世如幻。則似有爲。然有法世
亦通無爲。此爲有爲所隱覆故。所以名
世。故後云菩提涅槃亦皆不見者了平等
故。就法喩中各開五法。如結一巾幻作
一馬。一有所依之巾。二幻師術法。三所現幻
馬。四馬生即是馬死。五愚小謂有。初巾喩
法性。二術喩能起因縁。謂業惑等。三喩依
他起法。即衆生等。四喩依他無性。即是圓成
故。廣説皆云非也。五喩取爲人法。今菩薩
反此。故云解了。今經云從因縁起。能起即
第二。所起即第三。以第二爲因令悟第三。
成第四。遣第五病歸第一理。然縁亦從縁
故縁果倶幻。中論云。譬如幻化人復作幻化
人。即斯意也。然上五義各具有無。一巾性有
相無。爲馬所隱故。二術用有體無。以依巾
無體故。三馬相有實無。以實無而現故。四
生即是無死即是有。以無礙故。五情有理
無但妄見故。又五中各有四句。準思可知。
然皆具徳不同。四謗若以諸門交絡成多
四句。亦可思準。後顯幻相略爲二解。一約
相類。謂解一無實則知一切皆然。並從縁
故。故云一中解多等。二約圓融復有三義。
一以理從事故説相。即如馬頭之巾不異
足巾。説頭即足故。一即多等。無行經云。
貪欲即是道者。貪欲性故。諸法即貪欲者。
即貪實故。二以理融事一多相即。如馬頭
無別有。即以巾爲頭。以巾體圓融故。令
頭即足。故云一中解多等。三約縁起相由
力。則法界同一幻網。令一多相即。如幻師
術力令多即一等。賢首品云。或現須臾作
百年等。以幻法虚無障礙故。相即既爾。相
入亦然。入則一中有多等。異體既爾。同體亦
然。一門既爾。餘門思準。二成忍行中。由知
法幻成二種行。一忍智現前云了平等。二
幻用無礙云成通化。云何平等。一理事平等。
如巾馬無二故。色即空等。二理理平等。如
頭足倶巾。巾無別故。如賢聖同如。三事事
平等。如前一多中説。第二譬如下廣中三。一
喩。二合。三成忍行。初中二。先明性無。即體
空義故。結云非是一切種種之物。所非之
事。亦可次第對前情非情境。二種種非幻下
明其相有。即相差別義。故云然由幻故示現
別事。於中初二句。結前生後。種種非幻者象
等非術故。下句反此。法合可知。然由下正
顯相有。雖互相非。然由因起果。虚而假現。
又喩智了平等而起化用。第二菩薩下法
合。文有總別。皆言世間者有二義。一可破
壞故即喩有爲。二隱覆名世。亦通無爲則
法通五類。趣謂五趣。成壞約器一期説故。
運動通情非情。念念移故。造作唯情現營爲
故。第三菩薩至觀一切下成忍行中二。先
成眞智行。由了體空故。故結云不出平等
性。又前法中明即寂之照。云了平等。此明
即智之止。故云不見。是知無幻之幻方是幻
法。絶見之見方爲見幻。二是菩薩下明動
寂無二。亦權實不二故。經云。智不得有無
而興大悲。心由了體空不壞幻相差別
故。如象生即是象死。此二相對應成四句。
謂此二無二故非異。無不二故非一。非一
即非異故非非一。非異即非一故非非異。亦
絶雙照故非亦一亦異。若以巾上二義對
象上二義。辨非一異略有十句。一以巾上
成象義。對象上差別義。合爲一際名不異。
此是以本隨末就末明不異。經云。法身流
轉五道名爲衆生。如來藏受苦樂與因倶。
若生若滅等。二以巾上住自位義。與象上
體空義合爲一際。名不異。此是以末歸本
就本明不異。經云。一切衆生即如。不復更
滅等。三以攝末所歸之本與攝本所從之
末。此二雙融無礙不異。此是本末平等爲
不異。以前二經文不相離故。四以所攝歸
本之末。亦與所攝隨末之本。此二相奪故名
不異。此是本末雙泯明不異。以眞妄平等異
不可得故。次下四門明非一。謂五以巾住
自位義。與象上相差別義。此二本末相違。
相背故名非一。楞伽經云。如來藏不在阿
頼耶中。是故七識有生滅。如來藏者不生滅。
此之謂也。六巾上成象義與象上體空義。
此二本末相反相害故非一。勝鬘經云。七
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唯如來藏
受苦樂等。七以初相背與次相害。此二義
別故名非一。謂相背則各相背捨相去懸遠。
相害則相與敵對。親相食害。是故近遠非
一。以前經文不相雜故。八以極相害倶泯
而不泯。與極相背倶存而不存。不存不泯
義爲非一。此是成壞非一。以七識即空而
是有故。眞如即隱而是顯故。九上四非一
與四非異。而亦非一以義不雜故。十然亦
不異以理遍通故。法無二故。若以不異門
取。諸門極相和會。若以非一門取。諸門極
相違害。極違而極順者是無障礙法也。巾象
相對既爾。術等相對交絡諸句準之。上下
諸文非一異義。皆準此釋。餘文可知。
五如焔忍釋中有三。一指法同喩。所喩如
前。二譬如下別顯喩相。三總以法合。二中
若別開義門亦具五義。一空地。二陽氣。三
氣。與空地合而有焔。四焔似水即無水。五
令渇鹿謂有。初喩如來藏。二喩無明習氣。
三喩習氣熏動心海起於縁生似法。四喩
依他無生。五喩凡小執實。若十喩論法喩各
有多義。如彼廣説。其有無等義如幻應知。
經文有二。初喩體空。後但隨下喩其相有
三。菩薩下法合中。初明了法。後現證下明
成忍行。第六如夢忍釋中亦三。一標法
同喩。二譬如下正擧喩相。然開此夢義亦
有五法。一所依。謂悟心以喩本識。二所因。
謂睡蓋以喩無明習氣。三所現。謂夢相差別。
以喩縁所起法。四此夢事非有而有。但心變
故。非見前法。五令夢者取以爲實。文中初
明倶非喩法非有。後云而示現有。喩法而
有。雙辨爲倶句。互奪爲雙非。然此四句
皆由以是夢故。謂一以是夢故。有夢事
現。於夢者爲有。二既言是夢其性必虚。
於無實處而見實故。然語有則全攝無而
爲有。言無則全攝有而爲無。以非二相
故。非但相有性無而已思之。三以是夢故
必具二義。全有之無與全無之有。二門峙立
不相是故。非是半有半無。四既言是夢必
是雙非形奪倶融二相盡故。然此倶非不違
雙是。以若不奪無令盡。無以爲無。若不
奪有令盡無以爲有。是故存亡不礙倶泯
自在。方爲如夢自在法門。是故經云。世間
恒如夢。智不得有無。此之謂也。第三菩薩
下。合喩中十句。初句爲總。次無有下別。
別中初句近上總句。略無如夢二字。於九
句中前八辨夢。後一明覺。就前八中攝爲
四對。初二明常無常門。體虚無變即是常義。
自性無恒是無常義。次二辨眞妄門。妄由
著生眞由性離。次二性相門。性本一如相
現多種。後二明一異門。但是一心一而無
別。隨相分別。異異不同。又唯是一夢相現
多種。上之四門各雙存互奪。以爲四句思
之可見。後一句明覺。即止觀門。謂要在覺
時方知是夢。正夢之時不知是夢。純昏心
故。設知是夢亦未覺故。覺時了夢知實無
夢。然由夢方有覺故辨夢覺時。若離於夢
夢覺斯絶。觀了上之多門。止不取於夢妄。
如此方爲了夢法門。第七如響忍釋中分
三。一忍行所因。二知一切下成忍之相。三此
菩薩下忍成之益。今初。由聞起觀。能成忍
故。二中先法。後喩。法中有二。一指法同喩
略顯其相。通知一切音聲如響。無去無來
明其體空。如是示現彰其相有。二佛子下
了知佛聲如響。非獨但喩世間聲故於中
先明即有之無。離機無聲故非内。離佛無
聲故非外。二法相依故非内外。若言内外
和合有者。便有二聲。内外相依即顯無性。
後雖了此聲下。明即無之有故。牒非三而
能巧現。第二譬如下喩顯。於中四。一喩。二
合。三轉喩。四重合。今初。直擧從縁所起。明
響無性。無性之相已見法中。然有五法。一
空谷二有聲。此二是縁。三聲撃空谷便有
響應。此明所起。四有而非眞。此彰無性。五
愚小謂有。亦有有無等義。如上準之。然此
一喩通喩三法。一喩上一切聲則谷喩喉
&MT03515;。聲喩風氣。二喩上如來聲。則谷喩如來。
聲喩縁感。三喩一切法。今經略無。晋本具
有。大品十喩亦響喩一切。則谷喩如來藏。
聲喩無明習氣。二而與下合。但合佛聲以
從近故。然初至令諸衆生隨類各解。言含
法喩。謂約法則如來之聲。不違法性而能
隨類。合上能巧示現。約喩則不違本聲事
法之性。隨其呼人類別各解。三如帝釋下轉
以喩顯。此有二意。一則喩上佛聲一音隨
類。二則喩下菩薩無心普演。四菩薩下重合。
第三此菩薩下忍成之益。於中二。一隨機
遍説。二雖知聲下明權實雙行。以同於響
性相無礙故。是則由聞如響之教。了如響
之聲。發如響之音演如響之法也。第八如
影忍文分四別。一標。二釋。三結。四果。釋中
有三。謂法。喩。合。今初。法中有十一對分
三。初七對雙遮顯性。以成止行。如影無實
故。二非修下二對雙照性相以成觀行。如
影雖虚而現故。性則非修。相乃不捨。眞即
俗故非實。俗即眞故非不實。三雖常下二
對。遮照無礙成雙運自在行。初對雙照眞
俗。即權實雙行。後對雙遮眞俗即權實雙
寂。遮照一時爲雙運。互奪無礙爲自在。
以此結上二段。同斯無礙爲忍相之深玄。
二譬如下喩中文具五法。一日等爲所依本
質。二於油下明能現之處。上二是縁。三而現
其影下明縁之所起。四影與油下明有之非
有。五然諸下愚小謂有。今初。若約影喩別
喩菩薩現身。則日等喩悲智願等。若約影
喩通喩一切法。則日等喩因。其河泉二種。
雖通能現且爲所現。長河飛泉入鏡中故。
二能現中亦有通別。別喩機感及應現處。
通喩於縁。謂無明等。然此文具攝論三喩。
一以油水對上日月。爲水月喩。喩於定地
所引境界。以水有潤滑澄清性故。鏡等影
像闕此潤等。喩非定地。二以於身。對上
日月爲光影喩。身映日等而有影故。弄影
多端故喩於諸識。三以寶鏡等對上男子
等。爲影像喩。喩非定地果報。以鏡中影像
離於本質別現鏡等之中故。喩於果與因
處別。前映質之影。雖因日等影乃隨身。
不於日内而現故。喩諸識雖託境生異。
自在我非在於境。三明所起中。亦有通別
二果可知。四明有非有中攝多義門。於中
一異合離通顯影義。各有四句。如幻喩辨。
然一異約此影彼影。合離約影對水等。次
於川流下。別顯影義不通二影。如月映淮
流。流水不將月去。光臨潭上萬仞不見光
沈。喩菩薩同世遷流不漂生死。證眞寂
滅不沈涅槃。後雖現下雙結有無。喩性相
交徹兼於鏡像。五取爲有中。由以有無
爲有無不知即影了不可取。故成執著。
於中先取有無爲著。後遠物下擧影正義。
顯上爲執不知此影無遠近故。第三菩薩
下合中二。先正合前文。於中初擧智境合
前本質。次而於下合前油等。後各各下合前
現影。二如種子下。轉以喩合非有之有。於
中先喩。後合。有無無礙名爲方便等。第三
結名可知。第四果中三。初得稱性之身。如
影不往而至不分而遍故。次然此下結成
無礙。以無差是差之無差故。雖不往而遍
令物見殊。差是無差之差故。雖遍而不在
彼此。後此菩薩下顯此身因。其無邊身近局
果中。亦通前法。第九如化忍文分四別。一
標。二釋。三結。四果。標云化者無而忽有故。
釋中有三。謂法喩合。法中二。先總標。標法
同喩。具能所知。既知一切世間。不局所化
情類。略標世間應具出世。後所謂下別顯。
先顯所知。後顯能知。前中十句。前五染化。
後五淨化。今初。不出惑業苦三。前四是苦。
即五蘊相。一識由想起。二行因識生。分別
是識故。三受因想起。想取愛憎相故。四色
亦行生無記報。色如沫不實。名言熏習即是
行故。五即是惑。惑由想行。念即行故。業通
二處。初句意業此句分別。皆是業故。此中
意等。從縁無性如化不實。本無今有。如化
相現故。仁王經云。法本自無因縁生諸。淨
化二義倣此可悉。後復有下明後五淨中。
一方便調生。依眞智故。二湛然眞智。由理
成故。故上文云智入三世了法平等。三願
由行滿。四慈悲。復依方便立故。五具無畏
辯。能轉法故。二菩薩如是下。別顯能知。於
中初二句結前生後。世間結前染。出世結
前淨。亦結餘所不盡。謂乃至一法過於涅
槃。亦如化故。或説涅槃不如化者。大品
云。爲新發意菩薩恐其驚怖。分別生滅。方
如化故。餘如幻説了知之言即是生後。次
現證下。正顯能知。上言了知。知有六義。一
若事若理非比度故。二傍無遺故。三契中
道故。四稱俗境故。五眞俗無礙故。六歸一
實諦故。後非虚妄下結上六知處眞道而
不傾。行非道而不壞。第二譬如下喩。中應
開四義。一能化者以喩因縁。二化現事喩
所起果。三現用而無實。四愚小謂眞故。十喩
傳云。猶如化事雖空無實。能令衆生憂苦
瞋恚喜樂癡惑。諸法亦爾。云何無實。如
彼化人無生老死。苦樂異餘人故。文中有
四十句。初句標。次三十七句。一向雙非。以
顯無實。後非有非無有義通二種。一亦是雙
非。謂無有亦無故。二雙融性相。化不實故非
有。現化事故非無有。對成四句。及一異
等。準前思之。第三菩薩如是下合。中二。先
化行。後佛子下化益。前中四。一起化用。以
同化相有故。然但云菩薩如是者。以上諸
非一一通法故。指上如是爲善巧方便。二
不著下明化智。以了化不實故。三以本願
下雙非顯中。四了法下結示化旨。化益及
結文。顯可知。第四果中先得利他業用之
果。後佛子下得依自利立勝名果。第十如
空忍中亦四。謂標。釋。結。果。標云如空。如空
所喩通一切法。佛地喩清淨法界。以離
差別相故。及中邊等論喩圓成實。但是
此中一義。然其喩相小異諸喩。諸喩開義
多分有三。雖正取所成幻等以喩於法。
而亦取縁等以顯無性。此中喩相不開別
法。直指於空。具含多義。以喩於法。又此諸
喩。若約能喩前五多取似有以破實有。化
喩以不有之有破於似有。此喩以性相倶
絶破於一切。又前六遣有會空多。依空立
有少。此一遣有入空少。依空立有多。又上
所喩則通一切。此中能喩則具多義。所喩各
隨別義。喩一類法。然龍樹十喩。以四復次
釋如空義。一近無遠有。謂如虚空非可見
法。以遠視故。眼光迴轉則見縹色。一切諸
法亦復如是。空無所有。以凡夫人遠無漏
慧棄捨實相。則見彼我男女等物。而實此
物竟無所有。二約性淨不染。三約無初中
後。四約體實無物。及佛地論有十復次。上
八地中空有十義。皆是略明。然別義有此不
同。若約同義諸喩無別故。叡公云。十喩以
喩空。空必待此喩。借言以會意。意盡無會
處。若得出長羅住此無所住。若能映斯照
萬象無來去。餘無礙義如前後説。第二釋中
二。先忍解之相。後忍行成益。今初。先別明。
以空九義喩九種法。隨義雖別。然其總意。
亦以縁成無性故空。然九句各初標法同
喩後出所以。一標事法界。如空下出所以
者以無相故。謂從縁無性其相自虚。即事
是理法界故。此句爲總。二世界共業所起
故。三軌儀教法一味法界所流故。及餘六句
並準初句。後菩薩如是下總結。第二佛子下
忍行成益中三。初總明得如空三業業具。
二譬如下別顯徳齊虚空。於中初二句。一
向喩實。無依爲依已下皆顯性相無礙。從
縁有故。無性空故。又此二相即故便成四句。
一縁生故空。縁生故有。二無性故空。無性故
有。三縁生故有。無性故空。四即反此。餘一
異等。並例此知。無法出空故皆現其前。空
不可見故不現法前。餘並文顯。三何以下
徴釋得益之由。所以得者。釋意云。空觀成
故。於中二。先智證齊空故。一體者眞如平
等故。一味者解脱不殊故。一種分量者。
大小皆稱性故。後嚴淨下。徳用滿空故結名
可知。果中得二十種身。前十與十行及離
世間。大分相似。然通相多從徳用立名。可
以意得。大文第四佛子至是名下。總結十
忍。第二祇夜一百七頌。大分爲二。百偈
頌前。七偈結歎。前中但頌廣釋。即爲十段。
段各十偈。初有十頌。頌音聲忍。於中先二
偈頌所聞佛説。餘頌能聞入法。於中一偈
頌不驚怖畏。一偈深信。一偈悟解。二偈愛
樂。一偈修習安住。後二偈頌趣向專心憶念。
二有十偈頌順忍。於中初一偈三句頌思
惟。次二偈一句。頌隨順了知令心清淨。次
一却頌觀察平等無違。餘頌正住修習。三
有十偈頌無生忍。初三頌標。以前三忍皆
是法説故。偈初各加其喩。次四頌釋。後三
結歎。第四頌如幻忍。初六頌略説。於中前
四頌指法同喩。及顯縁相。後二頌成就忍
行。後四頌廣。於中初二頌喩。次一頌合。後
一頌忍行成。第五如是下頌如焔忍。初一
攝前生後以明觀意。次三頌指法同喩。
次一頌喩。後三頌合。第六菩薩了下頌如
夢忍中。正頌前合兼頌標喩。十頌頌前九
句。一頌無變異。二一頌頌自性。上二兼頌
標法。三頌執著翻則解脱。兼頌前喩。四頌
性離。五超頌所現。六却頌本性。七八二頌
頌無差別。九頌想分別。十頌覺時思之可
了。第七修行下頌如響忍。初一偈頌忍行
所因。文云。修行如是行。似結前喩。既言
知諸法性。義同忍行。次二偈頌聞一切聲
如響。次二頌知如來聲如響。餘頌忍成之
益。其喩遍諸偈中。第八爲欲下頌如影忍。
頌法説十對。喩合含在其中。初二偈頌非
世生沒。謂了寂故不生。饒益故不沒。次偈頌
非在内外。不住故不内。不離故不外。次偈
頌非行不行。了無染故非行。化世故非
不行。次偈頌非同非異。知自性故非同。
了無二故非異。次偈頌非往不往。第二句
不往。餘三句非不往。次六句頌非住非不
住。於中初二句兼別頌喩。故云非内外。
次亦不在内外二句。頌非是世間非出世
間。次入此一偈。頌非修菩薩行非捨於大
願。次一偈頌雖常行一切佛法。而能辦一
切世間事。其實不實及不住世流法流。義通
結上。故略不頌。第九觀察下頌如化忍。初
三偈頌總知一切世間如化。次一頌染法
化。次二頌淨法化。言度脱亦如化者爲釋
疑故。謂觀察衆生如化。何用化之。故此
答云。化若有實可招來難。度既如化化之
何妨。餘頌法合。第十頌如空忍。初一偈頌
忍解之相。餘頌忍行成益。於中初五偈頌
別。顯徳齊虚空。次三偈頌徴釋得忍之由。
後一偈。却頌上總明得如空三業。末後七
偈結歎中二。前三二利行圓。言超過一切正
顯十頂之義。後四顯深難測上智所知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四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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