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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燈論釋 (No. 1566_ 龍樹偈本 波羅頗蜜多羅分別明釋論 ) in Vol.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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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觀聖諦品竟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四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五
  *偈本龍樹菩薩 釋論分別明菩薩
 *大唐中印度三藏波羅頗蜜多羅譯 
  觀涅槃品第二十五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解涅
槃無自體義故説
鞞婆沙人言。彼先言。若一切非空。則無有起
滅。此謂無自體義。無自體者。如石女兒。則無
起滅。煩惱無自體故。非是起滅。而煩惱及名
色因亦非起滅者。如上偈説。無斷苦證滅。復
誰得涅槃。彼先已作此説者。我今欲得有所
斷故證於涅槃。如經所説。染與染者。共起
煩惱。此盡滅故。名爲涅槃。如是涅槃心得解
脱譬如燈滅。得涅槃者。由煩惱有自體故。如
彼上説無自體者。若無煩惱體亦無涅槃。譬
如石女兒。復次若以無自體爲驗無得涅槃
者。亦破得涅槃義。即是破於差別法體。是彼
立義出因之過。論者言。汝説不善。諸法無自
體者。如幻燈滅。是亦不違世諦智境界故。無
自體者。從無始因縁展轉而起。如幻如焔。諸
行無起。即是涅槃。證得涅槃亦復如是。無有
自體。我亦不立無體體故。非立義過。上引石
女爲喩者。於第一義中得成。汝執有自體義
者。不可壞故。有所斷者不然。以是故。若不見
眞實理。而説有自體者。得涅槃義不成。法自
體壞故。是事云何。汝向出因立義譬喩。三法
皆不成故有過。復次鞞婆沙人言。如彼偈説。
若一切非空則無有起滅。無斷苦證滅。復誰
得涅槃者。不然。我今立有涅槃。云何爲涅槃。
謂第一義中諸行有自體。斷諸煩惱及滅名
色而得涅槃故。非如駝角。涅槃不爾。有體有
斷有滅有得故。論者言。如先偈説。若一切非
空。則無有起滅。無斷苦證滅。云何得涅槃者。
此謂有自體。不可壞故。自體者。若是自宗出
因立喩有相似者。所成能成則爲有力。而今
無此力故。因與喩義亦不成。又亦違汝先所
立義。我今問汝所立涅槃。爲是第一義諦。爲
是世諦。若欲得是第一義諦者。我今答之。如
論偈説
    無退亦無得 非斷亦非常
    不生亦不滅 説此爲涅槃
釋曰。此謂如是涅槃。我所欲得。如汝所説。斷
故滅故。爲出因等。斷諸煩惱得涅槃者。此等
因義。今皆不成。顛倒心故。作如是説。義皆不
然。復次諸執有涅槃者。或説涅槃是眞實法。
或説涅槃是施設法。二倶不然。以是義故。次
須觀察。如論偈説
    涅槃有自體 即墮老死相
    涅槃是體者 即是有爲法
釋曰。此謂涅槃有自體者。無驗可令信解。若
令涅槃有體。即墮老死相。何以故。無有體離
老死相。亦無老相死相離體。小乘之人不欲
涅槃有老死相。以是故。如我出驗。第一義中
涅槃非是體。無老死相故。譬如石女兒。是
故汝宗因義不成。因不成故。亦與正義相違
故。復次今更與過。若汝不欲涅槃是有爲。而
欲得涅槃。是無爲者不然。無處有一物是體
復是無爲者。今當立驗。涅槃非是體無爲故。
譬如空華。復次更説其過。如論偈説
    涅槃若有體 云何是無因
    亦無有一法 離因而得有
釋曰。此謂體者。皆藉因得有施設。涅槃是體
不得無因。以是故此中出驗。涅槃非是體。無
因能施設故。譬如兎角。多摩羅跋。及修多羅
人等言多摩羅跋者
唐言赤銅葉
如鞞婆沙師説。涅槃如燈
滅。我今説涅槃者。但是無起。於世諦中施
設有故。我所立者其義相應。論者言。今答此
者。如論偈説
    汝涅槃非體 云何是無體
    若涅槃無體 云何是無因
釋曰。鞞婆沙等分別涅槃是第一義。善以息
煩惱爲因。今汝義非如是體故。而言涅槃無
體者。爲無善等耶。義皆不然。譬如空華。若言
涅槃無實無自體者。無如是驗。能令開解。涅
槃非無體者。汝之所説難令人解。復次鞞婆
沙分別涅槃先有體後無體。以燈爲喩者。此
是顯示世間所解。以燈未滅時有體。滅已是
無體。若汝計無體同彼已滅燈者。如向偈
説。若涅槃無體云何是無因。此謂如燈無體。
而有因施設作燈。如是諸陰煩惱無體。而有
因施設爲涅槃。如論偈説
    涅槃非無體 而不藉因者
    若無因無縁 是名爲涅槃
釋曰。如汝所説。涅槃無體是第一義。以是故。
因有來去流轉相而施設有生死涅槃有體無
體者。是世諦中所説。非第一義。如論偈説
    大師所説者 斷有斷非有
    是故知涅槃 非無亦非有
釋曰。如經説。或有人以有求出有。或有人不
以有求出有。是皆不然。若言涅槃是體者不
然。犢子部言。我今立涅槃者。與彼不同。有是
體義。有非體義。有二義故。無如上過。是義應
爾。論者言。汝所立者其義不然。如論偈説
    若汝説涅槃 是體是非體
    涅槃是體故 解脱者不然
釋曰。此謂體非體相違故。若是體則非非體。
若是非體則不是體。若相待者。則有體非體
相。如是説者。義不相應。何以故。有分別執著
過故。犢子部言。涅槃者。云何非體。謂身及諸
根無體故。名爲非體。云何是體。謂有畢竟無
上樂故。名爲是體。論者言。此語不善。身諸根
及覺等已遮故。亦即是遮無起等。畢竟無上
樂者。如遮有爲起。亦遮彼樂。若欲以無爲樂
令物解者。無此驗體。汝之所立義不相應。復
次若言涅槃有自體者。如論偈説
    若汝説涅槃 二倶有自體
    涅槃是無爲 二體是有爲
釋曰。此偈顯何義耶。謂顯體非體外別有涅
槃相。若彼法與此法有別相而是法體者不
然。譬如水與火。如是體非體爲涅槃相者不
然。復次修多羅人言。涅槃者非體非非體故
倶不可説。彼向言有二體過及有爲者不然。
論者言。亦無是事。今答此語。如論偈説
    汝若説涅槃 非體非非體
    體非體若成 二非體亦成
釋曰。此謂如明與闇。有明故可説闇。如是有
體非體故。有非體非非體得成。復次如論偈

    非體非非體 若是涅槃者
    如是二非體 以何法能了
釋曰。此謂若言以智能了者。此智先已遮故。
如論偈説
    如來滅度後 不言有與無
    亦不言有無 非有及非無
    如來現在世 不言有與無
    亦不言有無 非有及非無
釋曰。此謂身中有神。神與身一。神與身異。離
身有神。即身是神。諸不記中皆不説。是故第
一義中涅槃不成。汝出因義亦不成。其過在
汝。鞞婆沙人復言。第一義中有涅槃怖畏生
死者。爲求彼故起勤精進。不見求者爲得無
法故起勤精進。論者言。如我宗中不見有人
得彼涅槃。第一義中生死及涅槃倶無差別
故。如論偈説
    生死邊涅槃 無有少差別
    涅槃邊生死 亦無少差別
釋曰。此謂生死涅槃同無所得。是二倶不可
得故。亦如分別性無故。生死涅槃皆不可得。
已令信解。是故如汝所説爲得涅槃而起精
進爲因者。其義不成。亦違於義。今以涅槃生
死令開解者。如論偈説
    生死際涅槃 涅槃際生死
    於此二中間 無有少許法
釋曰。涅槃者眞如法界空之異名。眞如無別
異故。譬如虚空。雖有方之殊別而無異相。鞞
婆沙人言。彼説一切惡見皆以空能出離。及
欲得涅槃是空者。若謂涅槃是無能對治諸
見者不然。是故有涅槃。是對治故。譬如明對
治闇。論者言。此中燈光能照及有體者不成
故。汝喩無體。是能成立之過。我言空者。謂一
切諸法不可得也。即是説有所得對治。然
有所得境界一切時不可得故。而空非是有
體。無生故。譬如空華。亦非是無。先已説遮
故。執著空者。亦是邪見。是故智者。應捨此
執。若無智者。執空有體。空有體故則無利益。
如寶積經説。佛告迦葉。若有人言能見空者。
我説彼人不可治也。如是故空義不成。汝言
對治爲因者。因義不成。復次若第一義中有
此見者。彼對治法可然。今觀此諸見無故。如
論偈説
    滅後有無等 及常等諸見
    涅槃前後際 諸見所依止
釋曰。此謂如來滅後。爲有如來。爲無如來。爲
亦有如來亦無如來。爲非有如來非無如來。
世間有邊。世間無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
非無邊。乃至世間常。世間無常。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如是四見有十二種。如來滅後
依涅槃起。世間邊等依未來起。世間常等依
過去起。如是等見。云何起邪。由有虚妄分
別習氣過故。然此分別無有自體。已令開解。
以是故。如論偈説
    諸體悉皆空 何有邊無邊
    亦邊亦無邊 非邊非無邊
    何有此彼物 何有常無常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釋曰。如是等分別所依止境界無體。彼依止
無體故。分別心亦無體。所以者何。一切法一
切時一切種。從衆縁和合生。畢竟空故。無自
性故。如是法中何者有邊。誰爲有邊亦邊無
邊非邊無邊。乃至何者是身。誰爲有身。身一
神一。身異神異。如是等六十二見。於畢竟空
中皆不可得。以是故。如修多羅中偈説。所分
別既無。分別何處起。能分別滅故。所分別亦
亡。論初已來推求諸法。有亦無。無亦無亦有
亦無亦無。非有非無亦無。是名諸法實相平
等性空。滅諸戲論得安隱道。若依世諦中出
因者。已如前説過。修多羅人言。第一義中有
涅槃。佛爲令衆生證得故。觀根觀心觀法觀
時觀方而爲説法。若無涅槃者。佛不應作此
説法。乃至説八萬四千諸行煩惱對治門。爲
得涅槃而有所説。故有涅槃。論者言。若第
一義中以説法爲因。汝欲得爾耶。如論偈説
    有所得皆謝 戲論息吉祥
    如來無處所 無一法爲説
釋曰。有所得皆謝者。謂有所得境界無體故。
有所得心亦無體。復次有所得境界無爲故。
有所得心亦不起。如是一切有所得皆謝。戲
論息者。謂有所得境界無體。彼境界言説相
亦不起。以是故名戲論息。吉祥者。謂一切災
殃悉無體故。名爲吉祥。由彼所起分別性。一
切法不成。及一切法不可説故。第一義中以
説法爲因者。如上偈説。如來無處所。無一法
爲説。復次因自覺所得眞實法者。不可言説。
然此言説者。同分別境界故。所證眞實法者。
不可言説。如上偈説。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
説。復次如來説法者云何。爲攝諸有故。無量
千劫積集福智聚。佛身從此福智聚生。譬如
如意珠悉能顯現一切色像。以一切衆生心
自在願力故。如來無功用有聲出攝於三乘。
佛身力故。所有聞者。迷故謂言如來爲我説
法。爲説法者。於世諦中施設而有。復次陰非
如來。離陰亦無如來。先已觀故。如來名者。無
有一物無能説者。亦無聽者。亦無説處。以無
實體故。如上偈説。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説。
復次諸行無所造作。及諸行聚是無漏。二障
倶斷。爲不共佛法等作依止。具此四法故名
如來。彼諸行聚無所造作故。有説法者不然。
乃至聽法者。是有漏行聚。而言聽者受者。皆
是言説。無有實體。第一義中如幻如化。誰説
誰聽。以是故。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説。復次
如來行菩薩道時。種宿願力自在。以四攝法
攝諸衆生。是諸衆生以種定報善根因縁力
故。由信樂諸根心願自在。爲令一切衆生歡
喜故。六十種具足。無功用説法。聲依如來起。
然如來常定。心無功用力所作無覺觀體而
言有聲出者。是皆不然。以如是故。如來無處
所。無一法爲説。復次於先佛所説法。自解自
證故。一切諸法皆先佛已説。今佛隨順而説。
不加一字。以是故。如來無處所。無一法爲説。
復次第一義中一切諸法畢竟空故。無有一
法爲總相智爲別相智可取。以是故。如來無
處所。無一法爲説。如金剛般若經説。如來
爲菩薩時。定光佛邊無一法可受。何以故。不
可取不可説故。諸外道等甚可憐慜。我今以
此無體自體空最上乘所説道理。破其邪辯。
然彼外道依止惡見道理。而自覆藏己宗之
過。執其所見。説是偈言
    彼第一義中 佛本不説法
    佛無分別者 説大乘不然
    化佛説法者 是事則不然
    佛無心説法 化者非是佛
    於第一義中 彼亦不説法
    無分別性空 有悲心不然
    衆生無體故 亦無有佛體
    彼佛無體故 亦無悲*慜心
外道等謂論者言。彼佛法中若言世諦中有
悲*慜者。猶如石女哭兒。論者言。此中明第
一義者。一相故。所謂無相。無佛亦無大乘。第
一義者。是不二智境界。汝説偈者。正是説我
佛法道理。今當爲汝説如來身。如來身者。雖
無分別。以先種利他願力爲大誓莊嚴熏修
故。能攝一切衆生。於一切時起化佛身。因此
化身有文字章句次第出聲。不共一切外道
聲聞辟支佛故。而爲開演二種無我。爲欲成
就第一義波羅蜜故。爲欲成就乘最上乘者
故。名爲大乘。有第一義佛故。依止彼佛而起
化身。從此化身起於説法。由第一義佛爲説
法因故。不壞我所立義。亦不壞世間所欲。復
次薩婆多人言。如來所説法者。皆是有分別
故説法。以他衆生心自在願力起説法因故。
譬如爲聲聞等説法。論者言。是義不然。化佛
説法者是無分別。非如汝語一向分別。薩婆
多人言。佛無分別而爲説法者不然。無分別
故。譬如土塊。論者言。化佛與第一義佛不可
説異故。世諦中有佛者。不遮世諦中。彼第一
義佛爲説法因者。亦不遮第一義中。如來無
戲論故。分別如來。若有悲若無悲。皆是戲論。
如是戲論悉皆無體。所悲*慜衆生及能起悲
者。亦皆無體。如汝先説。若世諦中有悲謂如
石女哭兒者。是喩不然。悲云何相。謂見他
有苦起憂苦心。是名悲相。譬如慈母憐極愛
子。諸佛菩薩於諸衆生起憐*慜心。亦復如
是。縱令石女有悲憐心。於我何妨。而復不爾。
譬如龜毛空與太虚空而不相似。是故設有
悲者。諸佛悲心與石女悲心亦不相似。諸佛
悲者。無量劫來積集熏修究竟具足。遍滿一
切諸衆生界。若石女無此悲者。更莫復言世
諦有悲者與石女悲相似。此品初鞞婆沙等
所立驗者。論主已説其過。顯示涅槃無有自
體。以是故。此下引經顯成。如梵天王所問經
偈言。實無有涅槃。如來説涅槃。如虚空自結。
如虚空自解。梵王白佛言。若有分別衆生欲
得一切法有起有滅者。佛於其人亦不出世。
若於涅槃起分別相言是有體者。然彼衆生
決定不能出於生死。世尊。涅槃者。其義云何。
一切相皆寂滅。是爲涅槃。一切所作皆已謝。
是爲涅槃。世尊。愚癡衆生於佛法中雖得出
家。而墮外道見中求涅槃體。如於麻中求油。
指手言得。何異乳中求覓生酥。若於一切法
畢竟寂滅中求涅槃者。乃至邪慢外道中聲
聞非佛法中聲聞。若是正見成就行者。不作
一法有起有滅。亦不欲得證獲一法。亦不見
聖諦理。如摩訶般若中説。佛告須菩提。涅槃
者。如幻如夢。如影如焔。如鏡中像。如水中
月。如乾闥婆城
釋觀涅槃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世諦縁起品第二十六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而以世諦
縁起故説
目部人謂我言。彼先言如來無處所無一法
爲説者。其義不然。論者言。我今當説。如來爲
欲驚怖一切外道及人天等衆生令息諸惡見
過患故。説縁起法。佛由覺了縁起法故。名稱
高遠遍一切世間。以是因縁故名爲佛。汝今
與縁起法作過者。自違所欲。如論偈説
    無明之所覆 造作彼三種
    後有諸行業 由此往諸趣
釋曰。明所對治名爲無明。而此無明能覆障
衆生智慧。造作後有諸行。云何名後有。謂未
受生者與不相離和合因果。共趣向後有故。
名爲後有。云何名諸行。行有三種。一謂無我
法。二謂刹那。三謂三種業。云何爲三業。謂福
非福不動等。復有三種。謂身語意。無明者非
獨爲諸行縁。亦能與識等後支展轉爲縁。體
亦非獨無明覆障衆生。更有諸餘煩惱行者。
謂造作有爲法故。名之爲行。如論偈説
    以諸行因縁 識託於諸趣
    識相續託已 爾時名色起
釋曰。云何爲識。於一一物分別取境界故名
識。託者言生。行縁者。謂行與識爲縁故名行
縁。亦非獨諸行與識爲縁。彼識生時亦有
諸心數法共生。以是故亦以諸心數法爲縁。
復次行縁識者。如阿羅漢。亦有諸行。何故不
與託後有識爲縁。以彼愛繩斷故。不與託後
有識爲縁。是故愛等諸煩惱。亦與受後世識
作縁。何故獨言諸行耶。爲諸行有勝力故。譬
如王者鬪戰得勝。非獨王勝。一切兵衆亦名
爲勝。由王爲主故言王勝。復次或有人起如
是意言。無明爲不善諸行因可然。但愚癡者
是不善故。云何得與善法諸行爲因耶。此謂
未斷無明者。爲欲受天女眷屬樂故。而造諸
福徳行。以是故無明亦與福徳行爲展轉因。
復次生死者。是第一義不善所有福徳諸行。
繋屬生死者皆名不善。以是故無明能總與
諸行爲縁。復次善趣不善趣不動趣三種業
者。各有上中下差別。是等諸行名爲往諸趣
業。往諸趣者。諸師各執不同。如薩婆多人説
言。有彼中陰。以有名色相續。往託生處故。正
量部人曇無毱多部人等説言。無彼中陰。但
以行爲縁。而識得起。爾時名爲託生。復次計
有中陰者言。有色諸衆生等。於一處滅。是有
色衆生。還相續生。無間前後起至彼異趣。名
爲託生。相續隨生故。譬如燈。以是故名色
依止陰而有相續。從死刹那至受生刹那無
間生故。名爲受生。譬如現在人從此到彼。復
次無中陰者言。色界死有生有。二有中間更
無中有。有漏故。譬如無色界死有生有而無
中有。何以故。死有中間有身起者。非是中
陰。身是報故。譬如現在所受得身。復次有身
起者。是苦諦所攝故。譬以意體爲身。往至異
處。刹那刹那相續隨起故。而無中有。非一向
有陰。汝立中陰義者。是義不成。復次有中陰
者言。若無中陰。云何得至後受生處耶。復次
無中陰者言。從死有相續至生有時。如授經。
如傳燈。如行印。如鏡像現。如空聲響。如水中
日月影。如種子生芽。如人見酢口中生涎。
如是後陰相續起時。無有中陰往來傳此向
彼。是故智者應如是解。如上偈説。識相續
託已。爾時名色起。云何爲名色耶。名有二種。
一謂自往諸趣。二謂爲煩惱所使強令入諸
趣中。復次名者。謂無色四陰。總名爲名。云何
爲色。色者可變異故名色。謂四大及四塵等。
非獨識爲名色縁。無明行等亦爲彼縁。復次
識縁名色者。識及無明等非是定與名色爲
縁。有處有化生者而亦與彼六入爲縁。如無
色界生者。此識但與名爲縁。如論偈説
    從於名色體 次第起六入
    情塵等和合 而起於六觸
釋曰。云何爲内六入。謂眼入耳入鼻入舌入
身入意入等。眼入者。以色爲境界故。彼清淨
色是眼識所依止處故。名清淨色。以爲眼入。
如是以聲等爲境界。彼清淨色。是耳等識所
依止處故。名清淨色。爲耳等入。意入者。以無
間次第滅爲彼意入。云何爲入。謂識及心心
數法等。從清淨色中起故。名之爲入。何故名
觸。謂與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等。各和合故
名觸。如論偈説
    因彼眼與色 及作意三種
    與名色爲縁 爾乃識得生
釋曰。識得生者。如眼以色爲縁。識縁色故而
識得生。如是耳以聲爲縁。耳識得生。乃至意
以法爲縁。意識得生。云何名觸。如論偈説
    彼色識眼等 三種共和合
    如是名爲觸 從觸起於受
釋曰。境界與根意等三種爲一體故。而名爲
觸。觸爲縁故起三種受。如論偈説
    受爲起愛縁 爲受故起愛
    愛又爲取縁 取者有四種
釋曰。此謂求欲之相而名爲愛。無聞凡夫爲
樂受故起貪求心。如舐刀蜜。不覺後時傷舌
過患。若爲樂受起貪者可爾。云何於苦受不
苦不樂受而起貪耶。謂以苦受不苦不樂受
亦爲愛縁故。受苦受時亦有求離心生。亦是
愛也。是故無過。四取者。謂欲取見取戒取我
語取。云何爲取。謂積集義。復次愛増長故。亦
即是取。爲得五欲樂故。起追求心。亦名爲取。
如論偈説
    由取諸有故 取者起於有
    以無取者故 脱苦斷諸有
釋曰。有者是業相。復次有者。是生異名。而生
之因法亦名爲有。若爾者云何即因是果耶。
今現見因受果名故。譬如佛出世。樂彼識等
五支果分。是現在世所攝故。而言從無明行
生。若得値善知識聽聞正法起正思惟。於苦
樂等諸行能見無常苦空無我等行。復次諸
行無生自體空。彼起眞實智者。不復起愛。不
起愛故無復追求。如上偈説。若無有取者。脱
苦斷諸有。此義云何。謂有取故有有。若無取
則無有。有云何相。如論偈説
    五陰是有體 從有次起生
    老病死憂悲 哀泣愁苦等
釋曰。此謂亦説五陰因爲有支體。復次五陰
因名有者。謂非獨五陰因名有。無色界四陰
因亦名有。生者謂先無陰體今有陰起。老者
謂變壞相。死者謂無陰體。病者謂身爲苦所
逼。憂悲者。謂從愛別離怨憎會等。内被燒然
有相起故。哀泣者。謂喪失所愛及有福徳眷
屬。因此發聲。稱其徳行。而哀泣之。苦謂身
受。愁謂心受。勞倦者謂身心疲極。如是廣説
生等皆名爲苦者云何。如論偈説
    愁及勞倦等 皆以生爲因
    獨此苦陰起 畢竟無樂相
釋曰。獨苦陰起者。謂不與樂和合故。陰者謂
聚。起者謂生陰。相續者是世諦所攝縁起。非
第一義。如先品中已説無起令信解故。我所
立者不破。若言生死行流轉者。云何是不起
耶。我今答之。如論偈説
    是謂爲生死 諸行之根本
    無智者所作 見實者不爲
釋曰。諸行生死根無智所作者。此謂無智者
不見諸行無始已來展轉從縁起如幻如焔過
患故。而求於樂。爲求樂故造福非福不動等
諸行。見實不作者。謂聖道已起見眞實故。智
障煩惱體無明已斷故。如論偈説
    無明若已斷 諸行不復生
    修習智慧故 無明乃得斷
釋曰。此謂諸行不生闕於縁故。如種子無體
故*芽則不生。今修習何智得斷無明。如此論
中所説照縁起智。遮一切諸體有自體。解人
法二無我境界。空智修者。謂數數習。如論偈

    一一支滅者 彼彼支不起
    唯獨苦陰聚 名爲正永滅
釋曰。此謂行等一一有支對治道起故。則滅
此等有支更不起者。由行滅故。行滅則識滅。
乃至生老死憂悲等滅。唯獨苦陰正永滅者。
是世諦所攝故。若第一義中是無明等無起
無滅。云何復名縁起耶。佛依世諦故説第一
義。我義如是。如前偈説。不依於世諦。不能説
第一。以是故不壞我所立義。此品初自部人
謂我言。立義有過者今説無此過故。而以世
諦縁起。令物信解是品義意。如佛説無起者
名爲縁起。此謂不起者説爲縁起。若彼無起
云何有滅。若能於無滅覺無滅者。名解縁起
法等
釋觀世諦縁起品竟
  *般若燈論釋觀邪見品第二十七
釋曰。今此品者亦爲遮空所對治令解諸見
空故説
自部人言。有自體五取陰。是見處故。陰若是
無而爲見處者不然。五陰是見處者如倶舍
論中説。彼五陰者是苦是集是世間是見處。
如是等是有故。論者言。不然。今當觀察諸
見。此中如論偈説
    往昔過去世 我爲有爲無
    是常等諸見 皆依先世起
釋曰。此謂我於過去。爲是有爲是無。爲亦有
亦無。爲非有非無。如是諸見依過去世起。世
間常世間無常亦常亦無常非常非無常等四
見因待現在世陰故説過去世陰常等諸見。
皆依此起。依者。謂縁爲誰縁謂諸見縁。見有
何義。謂執著於取等。如論偈説
    復有異諸見 執未來不起
    未來起等邊 皆依未來起
釋曰。此諸見依過去世起。世間有邊世間無
邊亦有邊亦無邊非有邊非無邊等四見。因
現在陰故。未來當起陰者。名爲後邊。今且觀
察。依止先世起諸見者。如論偈説
    過去世有我 是事則不然
    彼先世衆生 非是今世者
釋曰。云何不然。謂時別故。異業所生故。譬如
餘衆生。復次身及諸根亦別故。若言根等雖
異而我是一者。此亦不然。如論偈説
    還是昔我者 但是取自體
    若離彼諸取 復有何我耶
釋曰。此謂如提婆達多過去世我還是今日
者不然。取別故。譬如耶若達多。我以是
故。前世生還是今日生者不然。復次若欲得
我相異取相者。如上偈説。若離於諸取。復有
何我耶。無如是我故。離陰有我先已廣遮。計
有我者。若作是意。不欲令我無體。即以取爲
我體者。作是分別。如似説無我者。亦以取體
爲我。如論偈説
    若取是我者 何處更有我
    由取起滅故 云何是取者
釋曰。第一義中。取不是我。取有起滅法二體
先已説無我。令信解故。云何爲取。謂取及取
者。取是業。取者是作業人。譬如薪火二種。復
次如先已遮我故我義不成。云何不成。如先
偈説。取非即是我。以有起滅故。我者亦非是
有亦非是無。如是我者。世諦中亦不能令物
解。今當更答計離陰有我者。如論偈説
    若異於彼取 有我者不然
    離陰應可取 而不可取故
釋曰。此謂我若異取者不然。何以故。若離取
有我者。云何可説取是我相。若無相可説則
離取無我。若謂離取無我。但取是我者。是亦
不然。離取無有我異故。譬如餘物。此中立驗。
不異取有我。取是可取法我不可取故。譬如
取自體。何以故。取有起滅。我則不爾。復次云
何以取即爲取者。若謂離取而有取者。是亦
不然。若不取五陰而有取者。應離五陰別有
取者。彼義如是。我今説道理者。如論偈説
    我不異於取 亦不即是取
    而復非無取 亦不定是無
釋曰。此謂我不離取。亦不即取。而非無取。亦
不是無。已令物解。若言過去世有我者不然。
如論偈説
    今世無過去 是事亦不然
    過去前生者 與今世不異
    若今與前異 離前應獨立
    如是應常住 不爲現陰縁
釋曰。此謂問者。不欲得如此。云何欲得。謂欲
得前世五陰與今世五陰爲縁。我今立驗。如
提婆達多。今世五陰與過去五陰。不得有異。
相續不異故。過去陰爲因故。譬如提婆達
多。過去五陰。非但有此離前應獨立過。亦更
有餘咎如上偈説。如是應常住。不爲現陰縁。
云何爲縁耶。謂後陰不起故。若爾者則不從
死有生。而彼前世所受生陰。仍在過去。今別
更有異陰於現在生以是故。則有大過。云何
爲過。如論偈説
    諸業皆斷壞 此人所造業
    彼人當受報 得如是過咎
釋曰。若爾者即有斷過。失於諸業果報故。又
彼人作罪。此人受果。復次若言業之與生一
時起者不然。如論偈説
    非生共業起 此中有過故
    我是作如瓶 先無而後起
釋曰。我者云何是造作耶。謂先無後有。我者
先不起煩惱業。應如瓶以外法爲生因。不以
先世所集業爲生因。如是能生後陰因者。則
爲無體。非有非不有。復次過去世亦同前二
種過。非有非不有者。無如是法故。觀察過去
世有無等四句已。今當次觀未來四句。如論
偈説
    或有如是見 來世有我起
    來世無我起 同過去有過
釋曰。此謂來世一異倶不倶等。今亦如是遮
故。如論偈説
    若天與人一 我則墮於常
    天既是無生 常不可生故
釋曰。如是我者即墮常過。自部人言。一異等
義有何過耶。論者言。若未生天即是天者。我
則無起。無起者即是常。以是故。我未生天時
應能起天所作業。而無是事。若謂我是常未
生天時已能起天所作業者。世人所不信故。
復次若我無常。此人中我天中生時。昔人中
我今即壞故。若汝意謂欲得有異而無如上
所説一過者。是事不然。計異者亦有過故。如
論偈説
    若天與人異 我則墮無常
    天與人異故 相續者不然
釋曰。其過云何。謂有異故。譬如提婆達多與
耶若達多。二我相續則爲有過。復次若有人
言。我相續是一有是天義有是人義。今當答
之。如論偈説
    若天在一分 人又在一分
    常無常共倶 一處者不然
釋曰。云何不然。謂有天處有天即是常。天處
無人故。無人即是無常。若有人處有人即是
常。人處無天故。無天即是無常。猶如一物一
處。亦白亦黒者。其義不然。若有人言。我非是
常亦非無常者。如論偈説
    若常與無常 二義得成者
    非常非無常 汝意亦得成
釋曰。此義難令人解故。復次第一義中者。如
論偈説
    有處有人來 從住處有去
    生死則無始 而無有是事
釋曰。有處者。若天世處人世處。有人者。謂若
天若人。住處者。謂住天等世界處。有去者。謂
有人向異趣處去。若爾者此我無始已來恒
有。而即是常。而無是事。云何無耶。謂衆生及
人先已遮故。以是義故。無有常我。若言雖無
常我而有無常我者。是亦不然。如論偈説
    若無有常我 誰復是無常
    亦常亦無常 非常非無常
釋曰。此謂待常故説無常。本無有常待。何説
無常。復次常無常等。皆已不成。今當觀察邊
等四句。如論偈説
    世間若有邊 云何有後世
    世間若無邊 云何有後世
釋曰。邊者云何。謂究竟處盡處等名邊。如似
阿羅漢涅槃陰。而今有後世在者。謂前世陰
爲因。後世陰爲果。展轉無終。如是依前陰因
起後陰果故。然今有此諸陰展轉相續起。如
論偈説
    此諸陰相續 猶如然燈焔
    以是故世間 非有邊無邊
釋曰。此中立驗。有無明煩惱未盡。諸陰相續
不斷。此陰有果故。譬如燈焔相續。以是故。世
間有邊者不然。此相似果起不壞者。非前陰
不壞有後果故。譬如燈前焔。以是故。世間無
邊者不然。如所説驗義者。應如論偈説
    前世陰已壞 後陰別起者
    則不因前陰 是名爲有邊
釋曰。此謂前陰起已即滅。不爲後陰相續因
者。即是有邊。如論偈説
    若前陰不壞 後陰不起者
    既不因前陰 而即是無邊
釋曰。云何無邊。謂一切時常住故。是義不然。
如論偈説
    一分是有邊 一分是無邊
    離彼有無邊 更無倶等邊
釋曰。此謂無世間最後邊等四句。所以者何。
如論偈説
    云何一取者 一分是有壞
    一分是無壞 如是者不然
釋曰。云何不然。如前二種燈喩驗中已破故。
是爲不然。如論偈説
    有邊及無邊 是二得成者
    非有非無邊 其義亦得成
釋曰。此謂若一人是亦有邊亦無邊成者。以
相待故。非有邊非無邊亦成。而無是事。如第
一義中。總説一切見皆不然。作如是令物解
者。如論偈説
    是第一義中 一切法空故
    何處何因縁 何人起諸見
釋曰。此謂若第一義中一切諸體皆空者。有
何人縁何境。以何爲因起何等見。以彼人
空境空因空見空故。有人有境有因有見起
者不然。以是義故。品初自部人言。第一義
中。有如是五取陰自體是見處者。此出因義
不然。云何不然。第一義中已令物解一切諸
見悉皆空故。不然若依世諦中而立因者。自
違汝義。佛婆伽婆爲世親者。見一切衆生虚
妄分別起種種苦種子諸見故而起憐愍。如
論偈説
    佛爲斷諸苦 演説微妙法
    以憐愍爲因 我今禮瞿曇
釋曰。斷苦者。謂斷一切衆生生死等一切諸
苦。妙法者。謂清淨故。名爲妙法。能滅煩惱熏
習火故。名爲清淨。復次一切功徳因増長圓
滿故。亦名清淨。妙法者。所謂大乘。如勝鬘經
説世尊。攝受妙法者。謂守護大乘。何以故。世
尊。一切聲聞辟支佛乘。皆從大乘中出生故。
乃至一切世間出世間善法。亦皆從大乘中
出生故。世尊譬如阿耨達池出四大河。如是
如是。世尊。大乘者。能生聲聞辟支佛乘。如
是乘者。以慈悲喜捨爲因。不以世間名利爲
因。今禮瞿曇者。謂能開示無上妙法寶故。名
爲瞿曇。復次姓瞿曇故。名爲瞿曇。禮者云何。
有二種禮。一謂口言稱歎。二謂屈身頭面著
地。如梵王所問經偈言。深解因縁法。則無
諸邪見。法皆屬因縁。無自定根本。因縁法不
生。因縁法不滅。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此
品初説自部人立驗有過。又以諸見空故。而
令開解是品義意。如般若中説佛告勇猛極
勇猛菩薩摩訶薩。知色非起見處。亦非斷見
處。乃至受想行識非起見處。亦非斷見處。若
色受想行識非起見處。亦非斷見處者。是名
般若波羅蜜。今以無起等差別縁起令開解
者。所謂息一切戲論及一異等種種見。悉皆
寂滅。是自覺法。是如虚空法。是無分別法。是
第一義境界法。以如是等眞實甘露。而令開
解是。一部論宗意。問曰。諸佛所説初中後皆
眞實。此論中何須廣立諸驗耶。答曰。或有愚
鈍諸衆生等。於佛阿含不能正信爲欲攝取
彼衆生故。廣立諸驗。我今頂禮龍樹阿闍梨
故。而作頌曰
    牟尼法王子 大智阿闍梨
    以般若妙理 開演此中論
    善解利他行 爲照世日月
    顯了甚深法 説得佛道因
    闍梨所作者 我今悉解釋
    息諸惡見故 造般若燈論
    此般若燈者 深妙無比法
    然我今所作 若有少福徳
    以此般若燈 願攝衆生類
    見法身如來 遍滿十方刹
    得自所覺法 息諸見戲論
    寂滅無分別 無比如虚空
    復願般若燈 普照於世界
    爲闇所覆者 建立於涅槃
*般若燈論釋第二十七品竟
一切論到彼岸者。深大智慧者。乘於大乘者。
分別照明大菩薩。造此釋中論長行訖。而發
願言
    願以一念善 隨喜迴向等
    與一切衆生 命終見彌勒
般若燈論*釋卷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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