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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順正理論 (No. 1562_ 衆賢玄奘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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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法金剛定後。得無生智而未現前。盡智
無間方得現起。除先不動餘阿羅漢。盡智無
間有盡智生。或即引生無學正見。非無生智
後容退故。謂若先是時解脱性。雖於因位雙
求二種。而至極果容有退故。金剛喩定正滅
位中。不得無生唯得盡智。故盡智後盡智現
前。或即引生無學正見。先不動法無生智後
有無生智起。或無學正見此無學見。一切應
果之所共有猶如盡智。故金剛定正滅位中。
一切皆得無學正見。然此正見非正所求。故
盡無生二智無間。或有即起或未現前。於此
位中總略義者。若先不動初起盡智唯一刹
那。次無生智亦一刹那或有相續。若時解脱
初起盡智。或一刹那或有相續。此二所起無
學正見。皆無決定刹那相續如前説。彼非正
求故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六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七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聖賢品第六之十一
如説沙門及沙門果。何謂沙門性。此果體是
何。果位差別總有幾種。頌曰
    淨道沙門性 有爲無爲果
    此有八十九 解脱道及滅
論曰。言沙門者。能永息除諸界趣生生死魑
魅。或能勤勵息諸過失。令永寂靜故名沙門。
如薄伽梵自作是釋。以能勤勞息除。種種惡
不善法雜染過失。廣説乃至。故名沙門。沙門
所有名沙門性。此即沙門所修熏法。熏是排
遣生臭惑義。即以無漏聖道爲體非世俗道。
以能無餘究竟靜息諸過失故。由此異生雖
已斷無所有處染而非眞沙門。以諸過失
尚有餘故。暫時靜息非究竟故。既無漏道是
沙門性。通以有爲無爲爲果。故沙門果體通
有爲無爲。此果佛説總有四種。謂初預流後
阿羅漢。道類智品。是謂有爲預流果體。見斷
法斷。是謂無爲預流果體。道類智品或離欲
界第六。無漏解脱道品。是謂有爲一來果體。
見斷法斷。及欲界繋修所斷中前六品斷。是
謂無爲一來果體。道類智品。或離欲界第九
無漏解脱道品。是謂有爲不還果體。見斷法
斷欲修斷斷。是謂無爲不還果體。盡智無生
智無學正見品。是謂有爲阿羅漢果體。三界
見修所斷法斷。是謂無爲阿羅漢果體。然薄
伽梵於契經中。但説無爲沙門果體。如説云
何名預流果。謂斷三結。乃至云何阿羅漢果。
謂已永斷貪瞋癡等。豈不不還果已許永斷
瞋。此亦無違釋義別故。此中意説。淨除一切
煩惱垢者。斷名永斷非尚有餘。煩惱垢者少
無餘斷得永斷名。然餘處説遍知。云何謂永
斷貪。乃至廣説。此中意説。若一切種及一
切斷即名永斷。一切種者謂斷自性。及斷能
縁即名永斷。唯見苦斷諸法斷位見苦斷法。
已斷自性未斷能縁。見集斷法已斷能縁。未
斷自性非永斷故未名遍知。言一切者。謂見
滅斷等十一惑中。隨一部永斷。由此具顯有
九遍知。及顯異生斷非遍知所攝。譬喩者説
沙門果體。唯是無爲由教理故。教如前説今
當辯理。以諸有爲是可壞故。不可保信沙門
果體。是可保信故唯無爲。且教不然准前釋
故。謂前處處已作是釋。非彼所引有餘意經。
可能證成勝義理趣。契經雖言預流果體謂
斷三結。而不言唯如四修定中現法樂住。定
謂經説此是初靜慮。然實此定理亦通餘。故
不言唯顯有別意。此經亦爾不應固執。若謂
有餘經説現法樂住通四靜慮。此不爾者。理
亦不然與彼同故。謂餘經説六法永斷。名爲
預流豈唯三結。又預流者。理實亦應有邊執
見及貪等。斷此非預流果無別證因。由此
彼所言不令生喜。故非由此所引契經。證唯
無爲是沙門果。理亦非理。若無顛倒智望無
爲法最可保信故。謂觀行者如實智生。能自
了知我生盡等。雖是可壞法而極可保信。以
能顯了無倒義故。由此定知四沙門果。其體
通攝有爲無爲。復有至教證沙門果亦通有
爲。如契經説。根到彼岸爲縁顯了。果到彼
岸果到彼岸爲縁顯了。補特伽羅亦到彼岸。
唯依有爲法立補特伽羅。補特伽羅由果顯
了。故知果體亦通有爲。然譬喩宗理最不可
依。無爲立補特伽羅。彼執無爲無有體故。
不應無體法爲立假者因。謂彼執無爲唯不
轉爲相。故不可依託立補特伽羅。若謂但依
彼得建立。得是道故必是有爲。由此應知依
向果道。建立八種補特伽羅。補特伽羅既依
道立。道體通向果果豈唯無爲。又設劬勞求
得名果。果位攝道既是所求。如何可言彼道
果。如何知道亦是所求。以契經中有伽他

    智人居靜室 勇猛諦思惟
    求八解三明 證慢掉盡故
又契經言。無相心定以解爲果。解體即是盡
無生智。定即沙門此即顯成。阿毘達磨説沙
門果體。通有爲無爲。理教顯然不可傾動。然
經但説果是無爲。以此無爲唯是果故。謂諸
擇滅唯沙門果。道通沙門故略不説。或以無
爲法是果非有果。道通二種故略不説。或無
爲法離有爲過。爲令欣樂是故偏説。或此唯
説無爲果。經是有餘言不應封執。謂此唯説
三結斷等。不遍説餘煩惱斷故。如契經説。心
速迴轉精進能證無上菩提。超段食想越諸
色想。沒有對想非餘不然。應知此經亦復如
是。如由別意唯説無爲爲沙門果。亦由別意
説沙門果唯有四種若廢別意直論法相。即
沙門果有八十九。皆解脱道擇滅爲性。謂爲
永斷三界煩惱。有八十九無間道起。見道所
攝其數有八。法類智忍各有四故。修道所攝
有八十一。九地各九無間道故。此八十九唯
沙門性。此沙門性無間所生。八十九解脱道
亦有爲沙門果。是彼等流士用果故。即諸無
間所斷惑斷。八十九諸擇滅。唯無爲沙門果。
是彼離繋士用果故。彼能斷此得障得故。豈
不沙門性。亦攝解脱道諸無間道。亦彼等流
士用果故。應無間道亦是有爲沙門果攝。不
爾且非諸無間道。一切皆是解脱道果。雖有
是者。而但可言。無間道力解脱道起。彼力能
斷此起障故。彼道無間此必生故。非解脱道
力引無間道起。此不能斷彼起障故。非此無
間彼必生故。謂雖亦有無間而生而不皆然。
及非此力謂有餘時餘加行力所引起故。或
有畢竟不復生故無相類失。何故契經説。沙
門果非八十九唯説四耶。豈不已言經有別
意。有何別意。且有釋言唯四位中。諸觀行者
分明歡悦覺慧生故。謂唯四位極可信非餘。
設有退失未死還得故。有餘復言。唯此四位。
如次能越惡趣彼因。人天趣生所顯示故。唯
上中品貪等勢力。往惡趣生非下品故。或有
本有二。謂欲界有頂二越有頂。二越欲界。
故唯立四爲沙門果。或諸煩惱總有二類。一
者無記。二者不善。初越二種後越無記。一來
不還唯越不善。以惡難越故唯立四。有餘師
言。非薄伽梵於八十九不現證知。然唯説四
沙門果者。頌曰
    五因立四果 捨曾得勝道
    集斷得八智 頓修十六行
論曰。若斷道位具足五因。佛於經中建立彼
斷。及與斷得倶時而生。淨解脱道爲沙門果。
言五因者。一捨曾道。謂捨先得果向道故。二
得勝道。謂得果攝殊勝道故。三總集斷。謂一
果得總得先來所得斷故。四得八智。謂一時
中總得四法四類智故。五能頓修十六行相。
謂能頓修非常等故。住四果位皆具五因。餘
位不然故唯説四。若唯淨道是沙門性。有漏
道力所得二果。如何亦是沙門果攝。頌曰
    世道所得斷 聖所得雜故
    無漏得持故 亦名沙門果
論曰。且無漏道所得擇滅。沙門果攝其理極
成。得二果時諸世俗道。所得擇滅體數甚少。
與多聖道所得擇滅。總一得得共成一果。是
故於此以少從多。倶説名爲沙門果體。謂世
俗道得二果時。此果非唯以世俗道。所得擇
滅爲斷果性。兼以見道所得擇滅。於中相
總成一果。同一果道得所得故。由此契經言。
云何一來果。謂斷三結薄貪瞋癡。云何不還
果。謂斷五下結故。世俗道所得擇滅。與無
漏道所得雜故。以少從多名沙門果。又世俗
道所得擇滅。無漏斷得所任持故。由此力所
持退不命終故。無漏斷得印所印故。亦得名
爲沙門果體。如故人物王印所印。不復名爲
能集者物。此亦應爾故亦名沙門果。有餘師
説。此滅當爲金剛喩定。眞沙門果故亦得立
沙門果名。此滅雖非彼離繋果。是彼士用果
名彼果無失。有餘復説。由此無爲因沙門性
増上力得。是故亦應名沙門果。以世俗道斷
煩惱時。亦修治彼沙門性故。此中上座作如
是言。理必應無已見諦者。用世俗道斷煩惱
義。由彼能見一切有境。皆如炎猛熱鐵丸故。
許世俗道觀上地法。起靜妙等欣行覺故。由
此諸聖理必不應。以有攝法出離諸有。有餘
復説。如有少年憙自嚴身耽欲樂淨。彼頸被
繋狗蛇人屍膖爛虫蛆。臭穢難忍深生羞恥
厭惡纒心。未若衆聖厭惡諸有。而説縁有靜
等想生。如是所言不令生喜。故聖於有如無
想定此非眞過。所以者何。且彼如何許諸聖
者。見諸有境如熱鐵丸。於有境中已斷樂倒。
而於有漏行生此是樂覺。爲欲生樂求樂縁
故。又彼如何許諸聖者。厭諸有境劇厭三屍。
於有境中已斷淨倒。而於有漏行生此是淨
想。於極臭處如爛糞泥。女人死屍好習近故。
由此彼難非眞過失。若謂聖者求諸樂縁。
習近女時由失正念。於斷惑位正念現前。是
故不應引之爲例。此亦非理違所説故。謂彼
所言違如是説。聖如所見無別異行。又諸聖
者安住正念。雖見諸行體皆是苦。而於其中
亦生樂覺。如契經説。受樂受時如實了知
受於樂受。若謂聖者暫時覺樂餘亦應然。於
上地境亦暫時觀爲靜等故。非聖觀有猶如
涅槃。發起畢竟靜妙離想。但思上境少靜等
相。厭離下地麁動等法。世尊亦説以有出有。
如説聖者以色出欲無色出色。恐謂無能出
無色者。故佛重説諸有所作。諸有所思滅皆
能出。又我宗説諸有聖者。以世俗道離下染
時。以上世定爲首觀察起靜等覺。非以上生
寧可責言。如何聖者於諸有境起靜等覺。聖
厭有生非有徳故。又有至教證諸聖者。於世
定中起靜等覺。如契經説。具壽舍利子。速往
盲林入滅受想定。從定起已高聲唱言。此滅
涅槃甚樂甚靜。謂彼尊者於此滅定覺樂靜
故。便於涅槃起甚快樂甚寂靜覺故。從定起
高聲唱言。此滅涅槃甚樂甚靜。謂滅定中滅
少流轉。尚有如是樂靜二相。況涅槃中流轉
總滅。或即滅定假説涅槃。以樂及靜分相似
故。又佛亦説此定甚妙。謂薄伽梵説滅定已
復言。此妙過六輕安。以滅定體有妙性故。
可以對餘挍量勝劣。又漸損減契經中言。如
是四種寂靜解脱。超一切色無色所收。我説
苾芻修彼定者。從彼定起必應唱言。如是定
中極爲寂靜。故不可説唯有頂地。善有漏定
寂靜非餘。若謂不應縁暫靜等。起靜等想便
能斷惑。此亦不然。待下地法上地便是畢竟
靜故。謂初靜慮待欲界法。無或寂靜不寂靜
義。豈可説言厭欲界法觀初靜慮。爲靜等時
非畢竟故障離欲染。又既見有自地善心。能
暫思惟自地不淨。雖爲自地煩惱所縛。而亦
能令煩惱不起。如何觀下災横所逼。觀上永
脱下地災横非下所縛。勝定現前而不。能斷
下地惑得。故汝不應不生歡喜。然愚夫類於
無想天。執爲眞實究竟出離。於無想定方能
發起。聖者於彼不執出離。故無想定聖者不
起。更以餘想不能起故。由此彼喩於證無能。
是故極成有學聖者。以世俗道亦能斷惑。有
作是説。以契經中説四沙門果漸次而得故。
知諸異生無實斷惑。此不應理。以彼經中約
次第者密意説故。由此即彼契經中説。且有
一類於諸行中。如理思惟。乃至廣説。理必應
爾。以餘經説得四定者入見諦故。不可纔遇
義缺減經。便興固執撥餘聖教。以諸聖教有
多差別。無一經中具衆義故。謂諸聖教略有
二種。於義有了有不了故。又無所待有所待
故。又説世俗勝義諦故。又總相説別相説故。
又隨自意他意説故。又屬法相屬法教故。如
是等類有無量門。有契經中雖有所説。非離
餘説義可顯了。且如經説於諸行中。如理思
惟義猶未了。何等爲行行有多種。謂契經説
無明縁行。又契經説。入息出息尋伺想思名
身等行。又契經説。欲等名行即八斷行。又契
經説。諸行非常即有漏法。又契經説。一切行
無常此經意説一切有爲法。又説壽行此即
命根。如是等行有無量種。於諸行境如理思
惟。爲欲界繋爲色無色。爲三界繋爲無漏攝。
爲在何地分位。如何此如理言。爲顯何義如
何生起。何故名世復以何縁名爲第一。何故
所縁以行聲説。於能縁上説作意聲。以思惟
自作意故。如是等類皆可推徴。故聖教中
必應有處。具釋諸法自性名等。以薄伽梵爲
欲攝益所化有情。觀處觀時觀根性等。種種
差別隨應爲説爾所法門。非一經中見有具
説。故離欲説義難顯了故不應説。以契經中
説四沙門果漸次而得故。知諸異生無實斷
惑。如是已説依世俗道。斷修所斷得二果時。
所得擇滅名沙門果。然沙門果酬沙門性。此
沙門性如前已説。即此復有差別名耶。亦有
云何。頌曰
    所説沙門性 亦名婆羅門
    亦名爲梵輪 眞梵所轉故
    於中唯見道 説名爲法輪
    由速等似輪 或具輻等故
論曰。依世俗理則諸沙門異婆羅門。如契經
説。應施沙門婆羅門等。依勝義理則諸沙門
即婆羅門。如契經説。此初沙門乃至第四。在
正法外無眞沙門及婆羅門。乃至廣説。以能
遣除惡不善法。與勤止息相極相似。故沙門
體即婆羅門。如説能遣除惡不善法。廣説乃
至。故名婆羅門。即婆羅門性亦名爲梵輪。是
眞梵王力所轉故。佛與無上梵徳相應。是故
世尊獨應名梵。由契經説佛亦名梵。亦名寂
靜。亦名清涼。寂默冲虚蕭然名梵。佛具此徳
故立梵名。即自覺悟爲令他覺。轉此授彼故
名梵輪。即梵輪中唯依見道。世尊有處説名
法輪。以阿若多憍陳那等五苾芻衆。見道生
時地空天神即傳宣告。世尊已轉正法輪故。
如何見道説名爲輪。以速行等似世輪故。如
聖王輪旋環不息。速行捨取能伏未伏。鎭壓
已伏上下迴轉。見道亦爾故名法輪。謂聖王
輪旋環不息。見道亦爾無中歇故。如聖王輪
行用速疾。見道亦爾各一念故。如聖王輪取
前捨後。見道亦爾捨苦等境取集等故。此則
顯示見四聖諦。必不倶時如聖王輪。降伏未
伏鎭壓已伏。見道亦爾能見未見能斷未斷。
已見斷者無迷退故。如聖王輪上下迴轉。見
道亦爾觀上苦等已觀下苦等故。由此見道
獨名法輪。尊者妙音作如是説。如世間輪有
輻轂輞。八支聖道似彼名輪。謂正見正思惟
正勤正念。似世輪輻。正語正業正命似轂。正
定似輞故名法輪。毘婆沙師本意總説。一切
聖道皆名法輪。以説三轉三道攝故。於他相
續見道生時。已至轉初故名已轉。然唯見道
是法輪初故説法輪。唯是見道諸天神類。即
就最初言轉法輪不依二道。然諸師多説見
道名法輪。以地空天神唯依此説故。曾無説
三道皆名法輪故。唯見道具前所説輪義故。
雖諸見道皆名法輪。而憍陳那身中先轉故。
經説彼見道生時名轉法輪非餘不轉。憍陳
那等見道生時。説名世尊轉法輪者。意顯彼
等得轉法輪。本由世尊故推在佛。令所化者
生尊重故。如是則説如來法輪。轉至他身故
名爲轉。若異此者天神應説。菩提樹下佛轉
法輪。不應唱言世尊今在。婆羅痆斯國轉無
上法輪。故轉授他此中名轉。有説此教名爲
法輪。轉至他身令解義故。此但方便非眞法
輪。如餘雜染無勝能故。此中思擇四沙門果。
何沙門果依何界得。頌曰
    三依欲後三 由上無見道
    無間無縁下 無厭及經故
論曰。前三果但依欲界身。得阿羅漢果依三
界身。前之二果未離欲故非依上得。理且可
然。第三云何非依上得。已離欲者亦可得故。
由理教故。且理云何。依上界身無見道故。非
離見道已離欲者。可有超證不還果義。何縁
上界身必不起見道。且依無色無容聽聞無
我教故。離聞此教必定無容入見道故。又彼
界生不縁下故。見道先縁欲界苦故。由此無
色非見道依。依色界身無勝厭故。非離勝厭
能入見道。謂欲界中有諸苦受。爲生少樂多
藉劬勞。人天中生壽量短促。乏財多病親友
乖離。違境既多厭心増勝。若生色界與此相
違。謂彼異生耽勝定樂。長壽無病無貧無離。
違境既無厭心微劣。非厭微劣能入見道。能
引見道勝厭無故。依色界身不起見道。不應
言彼都無有厭。以生彼者現有厭故。如契經
説。勿怖大仙彼焔必無來近此理。燒梵宮已
於彼當滅。此中怖聲唯目厭體。又於餘處有
伽他言
    聞有長壽天 具妙色令譽
    而心懷怖厭 如鹿對師子
此怖厭言顯怖即厭。即於彼處顯此義言。爲
厭所纒心處於厭。如契經説。爲著所纒心處
於著。此亦如是先未了相。爲厭所纒彼心爲
厭所隨縛故。後已了相雖處厭中。而不爲厭
之所隨縛。是謂此中怖厭別義。實怖與厭相
差別者。謂矚彼相恐爲衰損。心生驚怯故名
爲怖。若觀彼相心不欣欲。情樂棄捨故名爲
厭。欲界具二上界唯一。又此二體差別云何。
不審察爲先心驚掉名怖。若審察爲先心不
樂名厭。或引愚癡心怯。名怖。若引棄捨心
背名厭。有餘師説。恐爲衰損心欲捐捨是名
爲怖。欲捐捨故於彼境中。心不生欣是名爲
厭。今觀此經所説怖者。是恐自害被損壞
義。世間亦見有如是言。但擲器來勿怖其破。
由此理證上界無見道。教復云何。由契經説
故。經言有五補特伽羅。此處通達彼處究竟。
所謂中般乃至上流。此通達言唯目見道。是
證圓寂初方便故。經既不言彼處通達。故知
見道上界定無。已説學位預流果等有多差
別。爲阿羅漢亦有多種差別相耶。亦有云何。
頌曰
    阿羅漢有六 謂退至不動
    前五信解生 總名時解脱
    後不時解脱 此從見至生
論曰。於契經中説阿羅漢。由種性異故有六
種。一者退法。二者思法。三者護法。四安住
法。五堪達法。六不動法。然餘經説無學有九。
謂初退法後倶解脱。彼不退法此不動攝。彼
二解脱通此六攝。故阿毘達磨唯説有六種。
言退法者。謂彼獲得如是類根。安住此根與
退縁會便退所得。無退縁者便般涅槃。或有
精勤進得勝*性。説彼修集此種*性時。謂有
一類由他縁力。方於佛法至誠歸趣。彼極少
時取少分相。便乘速進奢摩他力。所持慧光
入無學地。於無學地趣入相中。彼先不能審
諦取故。無有恒時尊重行故。信樂寂止背勝
觀故。與順退法相隨順故。數失正念遠於道
器。所獲勝徳容數退失。如於聖教習誦究竟。
由遇散亂病逸等縁。於習誦文不能記憶名
爲退失先所習誦。由此譬喩應知退法。言思
法者。謂有獲得如是類根。安住此根能於諸
欲極多厭惡。由斯厭惡起自害思。或此類根
雖性昧鈍。而多縁力之所集成。於加行中念
力堅固。多住厭觀少有欣情。恒作是思勿遇
病等。便於正念有所忘夫。於加行中致有慢
緩。由加行慢緩令我有退失。由斯籌慮起自
害思。或由艱辛方逮勝位。觀諸財寶追求貯
積。守護受用咽棄等時。無不引生種種苦惱。
彼審觀已由此苦縁。身命雖存都無勝用。又
觀身器是糞穢車。避危就安攝養無益。猶如
牢獄丘塚穢屍。愛樂此身豈名智者。由斯觀
解起自害思。復有餘師作如是説。彼類法爾
禀斯種*性。不顧身命耽求解脱。執刀自擬用
以勵心。如説以刀扣於自頸。由斯勵己心得
解脱。此類名爲思法種*性。言護法者。謂有
一類。恒於時愛心解脱中。繋念現前專精防
護。彼作是念。我且未能修習練根。達安住法
但於時愛心解脱中。能不放逸精勤防*護。如
是種類名爲*護法。安住法者。謂離勝退縁雖
不自防。而亦能不退。離勝加行亦不練根。多
住處中故名安住。有餘師説。彼所獲徳非劣
非勝故名安住。堪達法者。謂性堪能好修練
根速達不動。有餘師説。彼性能得一切功徳
故名堪達。然非一切功徳之器。不動法者。謂
有一類根性殊勝於行自在。於斷煩惱隨煩
惱中得方便智。不爲一切隨順退法之所傾
動具無生智。性不怯弱獲得第一安隱住處。
内分力強勝觀行攝。於一切義慇重委解。已
能善取漏盡地相。不護所證故名不動。有
餘復釋此六異相。謂六種*性先學位中。初
二闕恒時及尊重加行。然至無學思法少勤。
護法唯有恒時加行。安住唯有尊重加行。堪
達具二而是鈍根。不動具二而是利根。有作
是言。退法必退乃至堪達必達不動。若不爾
者立名唐捐。彼執欲界具足有六。色無色界
中唯安住不動。彼無退失自害自防。及修練
根。故唯有二理實無定。然退應果唯從先來
退種*性退。乃至達不動唯堪達所能。立退
等名約容有説。故六阿羅漢通三界皆有。六
中前五從信解生。即此名爲時愛心解脱。以
一切時愛心解脱。故亦説名爲時解脱者。謂
待時處補特伽羅。資具等合時方得解脱故。
以所依止功能薄劣。要待勝時方解脱故。或
復一切勝定現前。要待勝時是此時義。離繋
縛故名爲解脱。此即待時及解脱義。略初
言故如言酥瓶。不動法*性説名爲後。即此
名爲不動心解脱。彼心解脱非惑所動故。亦
説名爲不時解脱。以不待時得解脱故。或復
勝定隨處隨時。隨所遇縁隨欲便起。離繋縛
故名爲解脱。即不待時及解脱義。有餘釋此
二差別言。以於暫時得解脱故名時解脱。後
容退故以能畢竟得解脱。故名不時解脱。後
無容退故此從學位見至*性生。如是所明六
阿羅漢所有種*性。爲是先有爲後方得。不定
云何。頌曰
    有是先種*性 有後練根得
論曰。退法種性。必是先有思法等五。亦有後
得。謂有先來是思法*性乃至不動。有先退
法練根成思。至不動等多種差別。如理應思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七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八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六之十二
如是六種阿羅漢中。唯前五種容有退義。誰
從何退爲性爲果。頌曰
    四從種性退 五從果非先
論曰。不動種性必無退理。故唯前五容有退
義。於中後四有退種性。退法一種無退性理。
由此種性最居下故。五種皆有從果退理。雖
倶有退然並非先。謂無學位中。從退法種性
修練根行轉成思等。此四皆有退性果義。退
法種性雖必先得。而是退法故容退果。諸學
位中從退法性。修練根行轉成思等。及得學
果皆容退失。諸無學者先學位中。所住種性
彼從此性必無退理。學無學道所成堅故。諸
有學者先凡位中。所住種性彼從此性亦無
退理。世出世道所成堅故。二先位中住思等
性必無有退。此所得果此性二道所成堅故。
彼從思等修練根行。轉得護等唯可退性。轉
所得性進得學果亦有退義。由此種性非二
道成不堅牢故。若就四果辯退果義。雖五
種性皆可退果。而先所得必無有退。謂四果
中先所得者。即預流等前三隨一。從此先果
必無退義。是斷見惑所得果故。聖斷見惑必
無退故。何縁見惑聖斷無退。以彼不縁所執
事故。謂見所斷煩惱現行。無不皆由我見勢
力。以彼煩惱起我見爲根故。由此見惑不縁
所執。以所執事都無體故。然有所縁諦爲境
故。彼所執事都無種子。於所縁境極乖違故。
聖者相續眞非我解恒所隨故。雖暫失念而
必無容重執是我。以見所斷依我事生。故聖
斷已必無退義。修所斷惑雖顛倒轉。而非無
種有所執事。謂於色等染著憎背。高擧不了
行相轉時。於色等中非無少分。淨妙怨害高
下甚深。故非境中極乖違轉。由此聖者有時
失念。執淨妙等相退起修斷惑。又見斷惑迷
於諦理。執我等相諦理中無。理定可依聖見
無退。修所斷惑迷麁事生。事變難依有失念
退。又見斷惑要審慮生。聖審慮時必不起惑。
修所斷惑非審慮生。聖失念時容有退義。由
此無退先所得果。此中無學退法有三。一増
進根。二退住學。三住自位而般涅槃。思法有
四三如前説。更加一種退住退性。餘三如次
有五六七。應知後後一一増故。何縁練根成
思等者。退彼應果住學位時。住先退性非所
退者。得思等道今已捨故。豈不學位轉成思
等。得應果時。雖捨所得學思等道。而住應果
思等種性此亦應然。此例不齊。以彼學道攝。
彼無學道爲等流果故。非無學位所捨思等。
與此學道爲同類因。可能引學思等種性。故
應退住先所捨者。有餘於此別立證因。謂若
退住所退種性。得勝種性故應是進非退此
非證因。若無二義可有是進非退過故。然得
勝性雖可名進。而起惑故亦名爲退。由此彼
難於理無失。又彼退起障涅槃法。聖欣涅槃
過於聖道。設得勝性退涅槃故。但應名退不
應名進。然經主意作如是言。阿羅漢果亦無
有退。一來不還世俗道得。容有退義引經證
言。聖慧斷惑名爲實斷。初後二果但由聖慧。
斷惑而證故無退理。又契經言。我説有學應
不放逸非阿羅漢。今詳經主非善立宗應審
推徴。以世俗道得中二果。爲實已拔障彼惑
種。爲不爾耶。若實已拔而許有退。即阿羅漢
退義應成。許治道力已拔惑種而更生故。若
不許彼煩惱更生如何名退。若謂所退唯道
非斷理亦不然。如後當顯斷。如治道説可退
故。亦不可説欲界惑生。可以上界煩惱爲種
勿如自界。欲界亦以彼爲因故界應成一。若
實未拔欲界惑種。得不還果應非不還。如契
經言。我不見有一結未斷。非由彼結之所繋
縛還來此間。若謂有經。説有欲結而非彼繋
還來此間。如安隱經此亦非理。於辯隨眠品
已破彼論故。又無不拔欲界惑種而生上界。
辯世俗道能斷惑中已成立故。又契經説。若
實能斷五下分結成不還果。如何可言於欲
界結。有未能拔得不還果。故定應許若得彼
果。必已實斷障彼惑得。若不爾者斷性不成。
然我於前已曾具顯。諸沙門果亦斷爲性。然
引經言。聖慧斷惑名實斷者。彼未達義今詳
經義。由現見有以世俗道斷八地惑。後還退
失結惡趣生。如嗢達洛迦曷邏摩子等。唯無
漏慧能離有頂染。離已無有復結後有生。依
此故言聖慧斷惑名爲實斷。非此爲遮世俗
道力能斷惑義。故諸阿羅漢雖有刹那生。而
皆法然起如是智。我生已盡不受後有。諸佛
出世正所作者。爲令有情後生不續。世尊
爲欲顯自本意故。不稱讃世道斷惑。容於後
時結後有故。唯聖慧斷能絶後生。世道無能
令後生絶。故佛偏讃聖慧斷惑。若爲暫斷惑
諸佛出世。則諸佛出世唐捐其功。外道亦能
成此事故。雖有聖道唯暫斷惑。亦有世道能
永息生。然息一切生斷一切煩惱。唯聖慧力
故佛偏讃。雖有聖慧斷煩惱已後還暫起。而
非諸佛出世唐捐息多生故。然世尊言。我説
有學應不放逸非無學者。此有別意謂見有
學退向道時。由先已斷煩惱力故結後有生。
如鄔陀夷契經所説。非不已斷色界諸惑。可
有證得滅盡定理。經説超越有頂地時。名超
滅定所超法故。如説超過一切非想非非想
處。乃至廣説。非彼朋類許有聖者。以世俗道
離煩惱義。必無不退滅盡定者。及不現起色
界諸惑。先得滅定生色界理。要染汚心方結
後有。無異界識結異界生。經既説彼後生色
界。故知有學有退向道。由先已斷煩惱勢力。
結後有生其理決定。故薄伽梵勸諸有學。令
不放逸非無學者。諸無學者設退起惑。無容
由彼結後有生。故佛無勞勸不放逸。以諸無
學於絶後有所作已辦。故佛説彼已不放逸
無勞更勸。或阿羅漢約諸漏盡。亦不應勸彼
令修不放逸。故彼經説諸有學者。希求無上
安隱涅槃。未能得心無放逸住。故我説彼應
不放逸。然彼因此修集諸根。廣説乃至。便
得漏盡。諸無學者漏已盡故。無勞重勸令不
放逸。設彼無學退起煩惱。勸令重斷修不放
逸。還是勸有學非勸無學者。故勸學者令不
放逸。不勸無學此説善通。又契經中亦説無
學應不放逸。如契經説。勝己應護言無別故。
此即異門勸不放逸。由彼文説與魔戰故。若
謂此中但説有學。不爾亦説無學位故。謂此
文中初説遠位。次説學位。後説無學。唯諸
無學遍勝所勝。是故世尊唯勸守護。又此中
説無執著故。唯諸煩惱立執著名。煩惱皆有
執著用故。彼無煩惱名無執著。此是無學理
定應然。餘經説應果亦應攝護故。如餘經説。
諸聖弟子。心從貪等離染解脱。彼解脱蘊未
滿能滿。已滿爲攝護修欲勤精進。非彼無退
可須攝護。若謂爲彼自在現前應修加行。而
攝護者令彼自在復何所用。謂彼設於無學
解脱。不自在轉復有何過。若謂爲得現法樂
住。但於増上心所現前。應求自在寧於解脱。
既於解脱爲得自在加行攝護。故知容有煩
惱現前退解脱義。謂阿羅漢雖頓得解脱。而
爲自在數修令現前此意爲令解脱無退故。
應經説勝己應護。無執著言顯無學位。即依
此義餘處復言。心未脱者當令解脱。若已解
脱當善守護。若無退義已證解脱。何勞勸彼
當善守護。若彼復謂諸無學者。已無惑種不
應起惑。學有惑種起惑可然。不爾無學有惑
種故。過去有性前已廣辯。諸後果起由過去
因。拘櫞等喩其義已顯。由與煩惱相違法生。
斷諸繋得得離繋得。依此位立煩惱斷名。非
爲欲令惑種無體。修習治道方名斷惑。如燈
生闇滅燈滅闇還生。斷惑及退應知亦爾。然
無諸惑斷皆有退起過。如執無法可生論者。
無一切無皆可生過。若謂縁合果皆可生。不
爾果生待衆縁故。謂非一切有煩惱種。則諸
煩惱一切可生。未斷惑時現見亦有。由餘縁
闕惑不生故。猶如外法雖現有種。餘縁闕故
芽不得生。又欲難令見所斷退此如前釋。前
釋者何謂彼不縁所執事故。見所斷惑無所
味轉。要分別力方能引生。修所斷惑有所味
轉。唯境界力即能引起。或彼應許諸阿羅
漢。設無過去煩惱種子。亦有退起諸煩惱義。
如有善根已無餘斷。善根無種後可還生。理
實善根有無餘斷。如説如是補特伽羅。善法
隱沒惡法出現。有隨倶行善根未斷。彼於後
時一切悉斷。此義如前已具決擇。然不可以
無種惑生。令諸應果皆退起惑。此於前來已
具釋故。若無尊重恒時加行。及堅固道方退
起故。又如汝宗異生相續。雖無無漏種而苦
法忍生。如是亦應許阿羅漢。雖無惑種而有
惑生。此中有言非苦法忍。雖無種子而可得
生。此於餘處已具徴遣。爲破一類復應思擇。
異生相續無漏法種。有漏無漏二倶有失。且
非異生心及心所。與無漏法爲種子性。未有
無漏所引功能。如煩惱等種子性故。謂如彼
所計於相續中。惑所引功能方名惑種。此與
煩惱爲能生因。若相續中善等所引。名善等
種爲善等因。非諸異生心等相續。已有無漏
所引功能。故不應成無漏法種。若此無漏所
引功能。而得名爲彼法種子。如是便有太過
之失。一切應成一切種故。如是無學法應成
煩惱種。及諸煩惱法應成無學種便無建立
染淨定相。則彼自宗計如外熏習有。善等熏
習唐捐其功。由許異生心心所法。無無漏法
所引功能。而得名爲無漏種故。又異生類心
心所中。無漏法種若是有漏。性類別故應非
彼種。如何能作無漏生因。非苦種中可生甘
果。諸能爲種可名生因。故從有漏因唯應生
有漏。寧執有漏爲無漏種。無漏法種若是無
漏。應異生類相續中無。或應異生畢竟非有。
皆成有爲無漏法故。然彼論説此心心所。雖
爲無漏種而體非無漏。猶如木等非火等性。
謂如世間木爲火種地爲金種。而不可説木是
火性地是金性。如是異生心及心所。雖是無
漏種而體非無漏。彼説非理。以木等中先有
火等自類種故。云何知然。由教及理。謂契經
説。此木聚中有種種界。乃至廣説。又見從木
可有火生。諸求火者便攝取木。以木聚中必
有火界。是故説木名爲火種。以於木中火界
増故。非先無火得火種名。地中出金理亦應
爾。謂地差別於中出金。若地無金可成金種。
則求金者應隨取地。不應求取地之差別。故
知地中別有金種。非無金地得金種名。是故
彼言猶如木等非火等性。如是異生心及心
所。雖爲無漏種而體非無漏。理定不然。又彼
部論言。鑚前無熱故謂所鑚木。未被鑚時熱
猶未有。故知木内未被鑚位無火極微。於地
等中金等亦爾。如是推度教理相違。聖説大
種不相離故。理亦應爾。諸色聚中見諸大種
所作業故。思大種處已廣成立。然未鑚時不
覺熱者。彼聚非熱大種増故。又彼所言。許無
漏法用有漏法爲能生因。於教及理倶無違
害。此亦不然違教理故。謂經説同類唯同類
爲因。無明爲因故生染著。明爲因故離染著
生。從此善根餘善根起。若於彼彼多隨尋伺。
便於彼彼心多趣入。有如是等無量契經。有
漏無漏其類既別。如何可説前爲後因。又有
漏心是惑依止。寧與自性淨法爲因。違教且
然。言違理者。若有漏法爲無漏因。無漏爲因
應生有漏。設許何過。如從異生心心所法。引
諸聖者心心所生。亦應從聖心心所法。引異
生者心心所生無異因故。若謂異生善心心
所。與無漏法同是善故。可與無漏爲能生因。
此過同前同前何過。謂同類故應互爲因。如
是則應聖心心所引異生類心心所生。便有
聖凡更相作失。所競退義由此應成。以淨染
心同有漏故。則阿羅漢有漏淨心。應得名爲
諸漏種子。諸漏亦是有漏性故。如是便害彼
論所言。無學身中無惑種故。所斷諸惑終無
退理。若阿羅漢猶有惑種。是則不應名漏盡
者。又彼所言如世第一。以無漏法爲士用果。
既無畢竟無異生失。如是無漏法以有漏爲
因。亦無畢竟無異生失。此亦非理。等無間
縁類異類同皆無失故。如四縁處已廣分別。
然諸因縁與等無間親疎異故爲例不成。若
不許然縁數應減。又例便有太過之失。謂若
許作等無間縁。則此亦應有因縁義。如從色
界染心命終生欲界中。受生心者。既許色於
欲爲等無間縁。亦應許有爲因縁義。若許欲
界惑色界惑爲因。諸聖離欲貪應有欲貪種。
則諸聖道斷惑應退。便害彼説惑種無故。無
退無漏道果解脱。又不應許色界惑中有欲
惑種。能爲欲*惑等無間縁非色界*惑。所以
然者。以諸異生能實斷惑前已成故。惑種與
彼無別體故。若謂此如外法熏習。不爾。此彼
不相似故。謂彼外法能熏所熏。二法倶時相
續而住。有別味等住所熏中。經於多時相續
隨轉。内法不爾寧有熏習。故彼所立世第一
喩。翻成違害自所立宗。或如從無色還生色
界者。雖無色種而有色生。已成異生實斷惑
故。如是無學設無惑種。亦退起惑於理何違。
然彼所言諸從無色生色界者。若無色種彼
定不應還生於色。以無色聖者不還生色故。
此亦非理不相似故。謂彼異生於有頂攝。見
斷惑斷未能作證。非在彼界有於見道。所斷
惑斷能作證義。必由先證見斷惑斷。後方能
證修斷惑斷。由此異生生無色界。必無能越
有頂地者。引彼異熟業力盡時。色種雖無必
還生色故。異生類生無色時。於色未能證
不生法。以彼於後必生色故。生無色聖必已
先斷。有頂惑中見斷一分。於離色地修所斷
時。已離彼地定感色業。即於無色決定能證。
有頂地中修斷惑斷。聖從此界生彼界時。於
色已能證不生法。以色於後必不生故。由此
聖者後色不生。非爲身中色種非有。故彼所
説無色聖者。色不生故色種若無應不生色。
定不應理。由此彼言異生與聖。斷若無異所
得應同。理亦不然斷有異故。謂先已説異生
未能斷有頂地見所斷惑。故從無色定還生
下。聖此相違斷寧無異。又阿羅漢若無惑種。
故無退者學有惑種。則無漏道斷果退成。以
學有成自界地攝。一分修斷煩惱種故。若不
許然則不應説。無學無惑種。故定無有退。傍
論已了。經主復言。又増一經作如是説。一法
應起。謂時愛心解脱一法應證。謂不動心解
脱若應果性。名爲時愛心解脱者。何故於此
増*一經中再説應果。又曾無處説阿羅漢果。
名爲應起但説名應證。理亦不然由此成故。
謂既説有二種解脱。則已顯成應果有退。經
言。不動心解脱身作證。我決定説無因縁
從此退。義准説餘容有退理。經主又説。若
謂有退。由經説有時愛解脱我亦許然。但應
觀察彼之所退。時愛解脱爲應果性爲靜慮
等。然彼根本靜慮等持。要待時現前故名時
解脱。彼爲獲得現法樂住。數希現前故名爲
愛。今於彼意未審了知。言靜慮等持爲有漏
無漏。若是無漏無學身中。無漏有爲皆應果
性。則爲已許時愛解脱。是應果性其理極成。
便違彼宗應果無退。若是有漏非爲極成。若
謂過同此無同理。此與不動相似説故。謂契
經言不動解脱。許是無學身中無漏其理極
成。契經既説時愛解脱。亦應極成許是無學
身中無漏。又如不時成無漏故。謂契經説有
阿羅漢。不時解脱彼此極成。不時解脱是應
果性。既有經説有阿羅漢。名時解脱亦應極
成。此時解脱是應果性。又如不動説作證故。
謂如於不動説身作證。言不動解脱是應果
性。經亦於時愛説身作證言。應時愛解脱亦
是應果性。如契經説。若由如是諸行相状。能
於時愛心解脱中。身已作證後於如是。諸行
相状不能如理數數思惟。便退所證。乃至廣
説。若謂由此説彼應是有漏。非由無漏諸行
相状得阿羅漢。此於後時有數思惟有不思
惟。不退及退可應正理。此亦不然依類説故。
謂經不説。此即是彼但約種類。言於後時有
數思惟不思惟等。此中意説學無學位。同以
非常等行。觀色取蘊等境。如言應服先所服
湯或過同故。謂以有漏諸行相状。證得時愛
心解脱者。亦無於後以前行等數數思惟。非
前所修現法樂住。加行即是後時現法樂住自
體故。此所説非證有漏。由此不應作如是詰。
但應觀察彼所退等。又彼所言時愛解脱。即
是根本靜慮等持。其理不成。以契經説等持
解脱性各別故。如契經言。爲先等持後解脱。
爲先解脱後等持。乃至廣説。雖復有説現法
樂住。即是時愛心解脱體。然不應理曾無説
故。謂曾無經作如是説。時愛心解脱即現法
樂住。但是童竪居自室言。若謂所言雖無經
證。然有決定正理可依。謂此如彼説有退故。
如説有退現法樂住。亦説有退時愛解脱。故
知此彼名異義同。如是所説理趣非善。立所
許等多過起故。謂我宗許於現法樂。若不動
法唯有受用退。若時解脱亦有已得退。非不
動法亦退自在。但餘事務無暇現前。雖暫不
現前而不失自在。若異此者現法樂住。通以
有漏無漏爲體。並由事務不現在前。是則皆
應退失自在。後於自在既求證得。應有爲得
未得退義。然佛遮此爲得未得。説退不退法
二阿羅漢故。又聖教中唯以解脱爲珍貴故。
此既無退應唯説有一阿羅漢。然經説餘餘
處餘類退現法樂。及有説餘餘處餘類退時
解脱。故知時解脱非現法樂住。由斯理趣應
斥彼説。但是童竪居自室言。又彼應言退靜
慮者。爲於諸欲有離無離。若言有離則於離
欲無所退失。而言退失離生喜樂豈不相違。
又喬底迦如何知已。六返退失深自厭患。便
執利刀自刎而死。若言無離應起煩惱。不起
煩惱寧退靜慮。若謂失治不失斷果。如何當
釋鄔陀夷經。又道能持所得斷果。要證得道
方證斷故離勝進位捨道非斷。誰當信此違
正理言。又靜慮中定自在性。離諸靜慮無別
可得。故煩惱起方有退義。或自在性有何差
別。勿許別有定自在性。或自在性名何所
目。若有別法名自在性有前説過。前過者
何。謂不現前皆退自在。後求證得便違契經。
若自在性都無別法。是則應無自在退理。便
應無有退法種性。又如鈍根諸阿羅漢。世俗
根本靜慮等持。要待時現前故名時解脱。何
縁無漏獨不許然。無漏轉應待時方起。以彼
最是未曾得故。即由有退阿羅漢果。故増*一
經説二解脱。然彼所責。何故於此増*一經中
再説應果。今詳再説正爲顯示。有退不退二
種應果。然此中説時愛應起。不動應證別有
所因。謂爲令知時愛解脱。恒時尊重加行所
持。方免退失恐退失故。應數現前故説應起。
不動解脱必無退理。但證得時名辦所作。故
但於彼説應證言。又時解脱亦説應證。經説
於中身作證故。又經多説惑滅爲應果。諸經
皆言滅應作證故。然無處説阿羅漢果。名應
起者以不遍故。又彼自問若時解脱非應果
性。何故契經言時解脱應果。彼即自答。謂有
應果根性鈍故。要待時故定方現前。若與彼
相違名不時解脱。彼如是答其義不成。有學
亦應如是説故。謂學亦有根鈍利別。待不待
時定現前故。應得時解脱不時解脱名。然無
此名故是僻執。若謂有學未解脱故。不立此
名理則已成。時愛解脱是應果性。許未解脱
者無解脱名故。由此彼釋喬底迦經言。喬底
迦昔在學位。於時解脱極噉味故。又鈍根故
數數退失。深自厭責執刀自害。由於身命無
所戀惜。臨命終時得阿羅漢便般涅槃。故喬
底迦亦非退失阿羅漢果。此與聖教都不相
符。若在學位有時解脱。爲所味者理則應成。
在有學位名時解脱。然無聖教説如是言。若
有學時未解脱故。不可説爲時解脱者。既未
解脱不應言彼學位。已得時解脱性爲所噉
味。故彼釋此喬底迦經亦依僻執。然彼上座
率自執言。時愛解脱以世俗道。暫伏煩惱令
心離繋。暫時脱故名時解脱。此是現法樂住
性故。有煩惱故建立愛名。此即是貪所染事
義。不動解脱以無漏道。永斷煩惱令心離繋。
相續轉故隨眠永盡。上座依止下劣意樂。極
惡處置阿羅漢果。謂彼應果身相續中。幸有
所餘不共功徳。不建立爲現法樂住。而立與
學及諸異生。共有暫時離諸繋縛。貪所縁果
法爲現法樂住誰復貴重。應果身中昔暫伏
除煩惱方便。爲現法樂修令現前。由此善成
未解脱者。決定未得時解脱性。又唯應果説
有退故。謂契經説五因五縁。令時解脱阿羅
漢果退失。時愛心解脱性。曾無聖教説。有學
名時解脱。及説彼遇退失因縁退時解脱。
故時解脱學者未有。或何不計彼有不動解
脱。又彼所執極爲麁淺。謂聖教中解脱爲貴。
諸有學者已遍見眞善。別聖教中不共勝功
徳。寧爲世俗麁動善根。於能盡苦身起自殺
加行。故此所執極不令善。有言唯厭煩惱現
行。便於自身起殺加行。未斷有本執刀自殺。
此釋經義極無深理。謂諸聖者極怖後有。煩
惱能爲後有近因。聖既見彼猛利過失。於能
棄惑違後有道。若一暫退不能現行。尚應粉
身況頻退者。彼自知應果由此必還證。深見
煩惱現行過失。欣先所退阿羅漢果。故自殺
身取阿羅漢。諸有學者曾未證得應果妙樂。
尚許厭怖煩惱現行。執刀自殺況阿羅漢過
彼千倍。然唯退失阿羅漢果。有怖煩惱而自
害義。自知死後惑不生故。本有學者自知命
終。煩惱必行更招後有。増生死苦何容自殺。
若如彼釋則喬底迦。應甚庸愚無端自殺。然
魔於彼所殺身邊。求彼識者疑彼退已。住學
位中而命終故。以魔方便。頌譏佛言
    云何人中尊 弟子越聖教
    住餘有學位 不得心命終
非佛世尊諸聖弟子。皆至無學方致命終。如
何天魔獨以彼聖學位捨命譏刺世尊。以喬
底迦先證無學。後退住學而致命終。故彼天
魔擧以譏佛理必應爾。由彼魔言。世尊弟子
越聖教故。何謂聖教謂絶後有。此頌意言。云
何佛子違越所得。絶後有界應般涅槃。而還
退墮續後有位而致命終。故知喬底迦非唯
退靜慮。又彼所引對法藏言。欲貪隨眠由三
處起。一欲貪隨眠未斷遍知故。二順彼纒法正
現在前故。三於彼正起非理作意故。此於退
義亦不相違。約煩惱無間生煩惱説故。非唯
從煩惱無間煩惱生。如是言義如先已説。
起煩惱總有二種。一從非理作意。二從如理
作意。此文且説從非理者故無有過。不應
惑起皆以非理作意爲先。勿有無初失善無
容生過。又煩惱起必有倶生非理作意。煩惱
起位即可説爲隨眠未斷。此文不説諸煩惱
起。必以貪等未斷爲先。是故此文非證彼義。
又此所引對無記心現行。退宗不成違難。對
染心品現行退宗。此約具因故亦無失。謂煩
惱起若因縁具則有此三。然於三中隨有所
闕亦有起義。如説成就十種法者生捺落迦。
非於十中。隨成就一不得生彼。又如經説。三
處現前能生多福。非唯有信無多福生。其例
非一此中總集。煩惱生縁。言有此三非一切
爾。此文意顯煩惱生時。或因力偏増。或境
或加行。説由三處而起欲貪。若執要具三則
言應不遍。謂縁自界可説具三。非縁餘法有
具三理。故對法文不違退義。通彼教已彼立
理言。若阿羅漢有令煩惱畢竟不起。治道已
生是則不應退起煩惱。若阿羅漢此道未生。
未能永拔煩惱種故應非漏盡。若非漏盡寧
可説彼名阿羅漢。此非過失是所許故。謂我
宗許先退法性。智力劣故雖已斷惑。而於諸
惑未證不生。若爾何縁説名爲斷。此先已釋。
謂與煩惱相違法生。斷諸繋得得離繋得説
名爲斷。故言斷者由治道生。拔相續中如種
惑得。非要令惑畢竟不生。智力劣者復可生
故。然無應果非漏盡失。已得諸漏離繋得故。
許諸惑斷猶有體。忘失治道退縁現前。煩
惱復生違何正理。故彼經主所立理言。於無
退中無能證用
*説一切有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八



阿毘達磨順正理論卷第六十九
  尊者衆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六之十三
如是已破經主所宗。有餘師言。如見斷惑所
有解脱必無退理。是無漏道所得果故。有頂
地繋修所斷惑。所有解脱亦無退理。彼説非
理。道力異故前已説故。餘無漏道所得解脱
見有退故。謂見修道力用各異。見道位中以
一品道斷多品惑。修道位中多品道斷多品
惑故。若謂此異由煩惱力。謂見斷惑依無事
轉。修道所斷依有事故。此亦不然。以世俗道
斷此煩惱亦多品故。或復但應以見斷惑。依
無事故斷無退理。非無漏道所得果故。若
謂異生斷無事惑亦有退故。證知諸聖見斷
解脱無有退者。是無漏道所得果故。則不應
言以無事故。雖多品惑一品道斷。故知由道
力異義成。由此見修不應爲例。又前已説。前
説者何。謂見斷生由審察力。修所斷惑由境
力起。非諸聖者於所縁中。無片依希横興計
度。故見所斷解脱無退。諸異生類猶未見眞。
故於所縁容横計度。雖有已斷下八地中。見
所斷惑亦容有退。聖已見眞於見所斷必無
有退。然失念故於外境中。取妙等相便有染
著。憎背高擧不了行轉。由此道理修斷解脱
聖亦有退。故彼所言諸異生者。斷無事惑亦
有退故。證知諸聖見斷解脱無有退者。是無
漏道所得果故。理定不然。又餘無漏果亦見
有退故。謂彼所宗必無。聖者煩惱斷果世道
所得。以彼論言聖者惑斷。是世道果理不成
故。鄔陀夷經説。有聖者先得有頂定。後生色
界中離退上斷無生下義。彼宗不許聖以世
道伏惑。不許聖起靜等行故。聖無觀有爲靜
等故。非彼宗離見非常等。所有聖道能實斷
惑。異生斷惑至聖位中。必無退理雙道鎭故。
由此但依無漏道斷。經説先得滅受想定。後
還退故生色界中是故極成。餘無漏道所得
斷果亦有退義。故彼所言如見斷惑解脱無
退。有頂修斷解脱亦爾。是無漏道所得果故。
理定不然。上座此中亦作是説。定無阿羅漢
退阿羅漢果。所以者何。由理教故。云何爲理。
謂應果必無非理作意故。阿羅漢後心應生
煩惱故。謂若應果安和位中。住等運相許退
起惑。如何死時息不調順。諸根擾亂煩惱
不生。若煩惱生應續後有。云何爲教。謂契
經説。尊者戌拏即於佛前白言大徳。若有
苾芻。諸漏已盡成阿羅漢。廣説乃至。能不
忘失心解脱性。設有殊妙眼所識色來現在
前。彼於所證心解脱中無勞防護。鬪戰喩
經作如是説。諸聖弟子住無怖心。彼於爾時
魔不能擾。藍薄迦經亦作是説。若漏已盡成
阿羅漢。行住坐臥無不安隱。所以者何。魔
不壞故。毒箭喩經亦作是説。佛告善宿。樂涅
槃者所有非想非非想結。爾時皆得永斷遍
知。如斷樹根截多羅頂。無遺餘故後更不生。
諸辯退經咸作是説。若與弟子共相雜住。我
説由斯便從先來所證。四種増上心所。現法
樂住隨一有退。若由遠離獨處閑居。勇猛精
勤無放逸住所得不動。心解脱身作證。我決
定説無因縁從此退。又契經説。若有苾芻諸
漏已盡成阿羅漢。我終不説彼阿羅漢應不
放逸。所以者何。由彼具壽已不放逸。不復能
爲放逸事故。敍彼上座所執如是。理且非理。
非理作意前已説故。前説者何。謂前已言。不
應惑起皆以非理作意爲先。論文且説從染
生者。若諸染起必染爲先。則餘性心應無行
義。又彼所立因義不成。與所立宗品類同故。
謂染作意得非理名。彼所立因顯阿羅漢。無
起染故不生煩惱。以無煩惱名阿羅漢。今欲
推究阿羅漢心煩惱既無。有退生不。彼立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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