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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抄 (No. 2254_ 英憲撰 ) in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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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云五耶。光雖分爲五段。不言五義。寶亦不
言五義。但以諸有決定至亦能淳者。爲引文
擧喩證也以上
一以不生長 麟云。謂不造新惡趣業也
二違彼生長業 古云。預流果人。不造三
惡趣生長業故。云違生長業。不招三惡趣果
故。云違生長果也以上
三強盛善根 古云。見道云強盛善根。守
護預流果人故。彼人不墮三惡趣也已上
四加行意樂 光云。身語加行。及與意樂。
倶清淨故 麟云。得不作律儀也 古
云。加行者。身語二業。意樂者。意業也。預流
果人。身語意倶清淨非不善故。不墮三惡趣
以上
五諸有 麟云。此是以劣況勝。義通二釋。
一云。由忍不墮惡趣故。所以有惡趣之業。不
能生忍善根。況得預流果耶。二云。忍尚不起
惡趣之業。名不起忍。且從前解
 先年草案之今日清書之
享祿四年七月二十八日法印權大僧都英
憲             六十九
英憲法印以自筆寫之
永祿六年六月十一日 花嚴瓦礫淨實
              四十二
              一校了






倶舍論頌疏抄卷第二十四
 (頌疏論本第二十四) 
從此第二明一來向果 梵名斯陀含也。
翻云一來。得名下釋。淨影義章。住薄頻來。翻
名出之。住薄下釋薄貪・瞋・癡同歟
論云已辨注果 光云。就此文中。一結前。
二總生下。三別起次 准此釋可知之。三
頌也
初兩句明家家 問。家家得名如何 麟
云。以生非一家故。曰家家 義章云。從家
至家故。曰家家。此明須陀。厭舊生家異家受
身故。名家家。云何異家。此人或時人中生。已
捨人生天。後捨天身還生人中。厭本生處。異
家受生。天中亦爾。離本生處異家受生故。曰
家家 此一段大分爲二。初科頌文。二即預
流者下。正釋。又二。初釋家家。二釋向果。初
釋家 家中又二。初明家家縁。二釋二種家家。
初明家家縁中三。一明三縁。二明頌略縁。三
合明斷惑受生縁。亦三。初總標斷惑受生縁。
二約九品潤生正尺斷惑受生縁。三問答釋
成而已。私注之
轉名家家 轉言。預流果聖者轉名家家
爲言
一由斷惑 光云。一由斷惑。斷欲修 惑三・
四品故。謂或於先異生位斷。或今預流進修
位斷 義章云。依如論中三義建立。一斷
煩惱。二成無漏根。三者受生言斷煩惱。簡異
具縛須陀洹人。成無漏根。簡異退者。亦簡
凡夫。言受生者。簡異現般須陀洹等
二由成根 光云。先凡位中。斷三・四品。後
住初果。未起勝果道。雖有初後縁。猶未成彼
無漏根故
諸無漏根理必合有 預流果後進斷修惑
時。若用無漏智斷道時。成無漏根義必然也。
若用有漏智斷道時。聖二離八種。名二離繋
得之定故。既得無漏離繋得。成就能治無漏
根如然歟 無漏根者。三無漏根歟。可見第
二卷朼 古抄堯。問。如此釋者。第三受生由
第一斷惑由之時。義准可聞。斷三・四品。必然
受三・二生故。答。斷欲三・四品聖者中。進斷
五・六品。證一來果。有受欲一生。及進斷七・
八品。有受半生。又現般者。不受一生。如此不
同故。斷惑縁外。別擧受生縁。簡餘取受三・二
生。立家家名也。第二縁。預流果後進斷欲修
惑。成無漏根。必然成也。故非准例以上
九品惑能潤七生 九品惑潤生事。諸師釋
不同也。光記有二釋。今疏當光初釋。寶記當
光第二釋也 麟云。以上品惑最強盛故。潤
生多也。次漸劣。感生漸小。此同舊疏前解
惠云。此疏釋九品潤七生。即別配品數。定
是光法師釋。若寶法師。即未斷來品共潤七
生。如上上品。有潤七生力。乃至下上品。亦有
潤七生之力。若斷前品畢。即後品獨潤七生。
不滿七生者。亦七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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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何故無斷一品・二品・五品。名家家耶
兩重問答。就斷惑縁。問答釋成也 本義抄。
問。異生位斷欲界修所斷三品惑之人。至
聖位後。未斷第三品惑之前。可有死生義耶。
答。異生位斷欲界修所斷一・二品惑之人。至
聖位後。起彼一・二品惑上勝果道之時。剩必
可斷第三品惑故。斷一・二品惑未斷第三品
惑之前。無死生之義也以上本
義抄
斷第五品必斷第六品 光云。論言以斷
第五必斷第六者。據不退者説 意云。任
非一品惑能障得果之理。若斷彼第五品煩
惱不退之者。不斷第六品煩惱之中間。不命
終云也。若斷彼第五品煩惱之人。退已斷煩
惱。惑爲全未斷惑。爲三品斷惑。爲四品斷
之時。可有命終義也爲言 以上本
義抄意
應知總有二種家家 第二明二種家家中
二。初標二種家家。二若天家家下。正明二種
家家受生義
一天家家 問。天家家・人家家。約何分耶。
答。終在天中般涅槃者。名天家家。人家家例
之可知
欲天處生三二家 三生家家・二生家家二
類也
受三二生 此受三・二生言。可亘上或一
天處或二天處或三天處也。謂或一天處受・
三・二生。或二天處同之。但或三天處唯受三
生類也。釋人家家段。雖無受三・二生言。准之
可知之 光云。或於一天處受三・二生。或於
二天處受三・二生。或於三天處而受三生。二
人家家。謂於人趣生三・二家。而證圓寂。而或
一洲處受三・二生。或於二洲處受三・二生。或
於一洲處而受三生
於一天處受三・二家者。於六欲天。各天衆繁
多也。於一天處天衆中。必生異大。不一處重
生也
若天家家天三人二 天三・人二三生家
家。天二・人一二生家家也 光云。問。何故住
果。人天往返 。各有具受七生家家不受一小
生耶。解云。住果預容。各具受七。向中忽迫。
二・三數滿即般涅槃故。不受後一小生也。又
解。家家具縁。若天家家天三・人二。若人家
家人三・天二。三生・二生滿即體故。不受後
一小生也 人・天合受三生・二生者。正理
論説也 正理論云。若天家家受三生者。人
間受二天上受三。受二者。人一・天二。如應例
釋人中家家
此天家家人中得道 人中得道者。得見道
事也。人家家天中得道亦同之云云 本義。
問。天家家可有天中得道義耶 答。依光師
三釋。天家家天中得道有無。可有二意也。初
釋意。倶舍・婆沙兩論無明文故。同正理不許
家家聖者人・天各受三生二生。故天家家全
無天中得道義。爲言今疏當此初釋歟。第二
釋意。倶舍・婆沙・正理同許人・天各受三生之
類。故天家家可有天中得道義也。第三釋論
意各別他。正理天家家不許天中得道。倶舍・
婆沙許之爲言
彼往天上一來人間般涅槃 光云。此文且
據人中得道故。言彼往天上一來人間。若據
天中得道。亦可言彼往人中一來天上
第三明不還向果 梵名阿那含也。翻云不
還。新・舊常用之得名下釋 不來金剛般若説
也。不還同
有貪涅槃經第四疏簡阿
羅漢不貪有貪見
三由受生 問。下三品惑。共潤一生。然斷
七・八品惑。既斷惑過半。第九一品。獨誰受
一生耶 光云。如下三品。總説増損一生。別
説下上増損一小生。下中・下下共増損一小
 或云。若下三品。下上一品増損半生。
下下一品増損半生。下中一品但能相助非
正増損
前説三時果 指第十八卷。將得忍・不還・
無學。業爲障之文也。次疏云。如人將離本所
居國一切鉒皆極爲障。若有得不還果時。
欲界繋業皆極爲障
第九品惑等流果 惠云。第九品惑。是前
八品等流果。斷此第九品惑盡。名越也
麟云。謂彼煩惱後念不續故。名越等流
及異熟地 麟云。謂越彼惑所感異熟地
也。如離欲人不受欲界果。故以斷此惑有此
勝能故。雖一品能障得果。不同一來無此勝
用。故一品惑不能障果 光云。若斷第九
超彼欲界所繋煩惱等流果地・異熟果地故。
極爲障
言一間者 光云。釋一間名。前約異熟。後
約煩惱釋一間
此即第三向 麟云。此一間若縁不具。但
名不還向也 光云。應知。亦名不還果向。
一間具縁以立。向年據斷惑故。二差別
總説有七 今疏七段別釋之。可知飮 光
云。今且就行色界差別。有其五種。列名可知。
五中前四。唯於虍身定涅槃故。所以偏與般
涅槃名。上流容有受多生者方般涅槃。非諸
上流皆定涅槃。以不定故。所以不言般涅槃
一者中般 尋。中般涅槃聖者行相如何
寶云。正理論云。言中般者。謂有一類補特伽
羅。已於生結得非釋滅。趣結不爾。彼於欲
界。遇逼惱縁之所逼惱。便能自勉修斷餘結
殊勝加行。加行未滿。遇捨命縁。還命終。由起
結力。受色中有。厭多苦故。乘前起道。進斷餘
結。成阿羅漢。得般涅槃。乃至唯欲界沒。受色
中有。便般涅槃。得中般名。非色界沒 尋。
欲界無中般涅槃耶。又初定死生二定等中
間何無耶 惠云。問。初定死生二定等何故
無耶。答。欲界有胎生苦。苦厭心勝。在色中有
中故。有中般。色上相違故。無中般。若爾。二
果在欲界。何故無中般。答。中般身微弱。於欲
不善惑難斷。自地無聖道。在本有位。尚不可
越欲界惑。況有中有
二者生般 尋。中般生般約無餘涅槃歟。
答。中般者。約無餘涅槃。故光云。准婆沙文。
約無餘依。釋中般也。又解。亦通有餘涅槃。婆
沙不説。相不顯而不言生般等。約有餘
涅槃也。有餘師意。亦約無餘。論主破此説給
也。問。能破意斷。答。光云。彼色界中。於捨壽
命。般入涅槃無自在故。於初生時。斷餘惑盡。
名爲生般。後盡彼壽。方般無餘故。釋生般。不
約無餘 惠云。生般有行無行。皆約有餘
涅槃説。不約無餘涅槃説。色界捨壽不自在。
爲不具縁故也 問。生般・有行般・無行般・
般涅槃遲速委意如何。答。薩婆多意。生般之
人。以具勤修・速進二道故。往色界中。生已不
久速證涅槃。有行般者。唯有勤修道。無速進
道。故往色界中。生已長時加行不息。由多功
用。方證涅槃。無行般者。以無勤修・速進二道
故。往色界中。生已經久加行。懈怠不多功用。
進證涅槃故。以此三類。如其次第相配。速非
速經久也以上本
義抄
四無行般 寶云。雖無速進。與有行同無
勤修。故在有行後。正理論云。謂若一類。先
欲界中。依不息加行三摩地力。斷五下分結。
成不還果。後生色界。經於多時。還能進修前
種類道。成阿羅漢。名有行般。無行般者。與此
相違涅槃經所説次第。
如毘曇義章見
論主許之 麟云。論主評取經部爲正。無行
利根者。有速進道在先。有行鈍根。無速進道
應後。不同有部也 惠云。正理論云。有行・
無行前・後。皆有經説。我以有行可尊。故先
説。無行後説也 毘婆沙心。不約利鈍次
第。約可尊儀。有行爲先云歟。若約利・鈍。有行
鈍歟。義章云。其第二人。勤修習道。名勤便。
以鈍根故。所修難成。斷結不疾。名速道
言上流者 光云。此二生已上向上流故。名
爲上流 又云。謂生色界二生已去。般涅
槃者。總名上流。此唯上流不下流。故名爲上
流。異生人雖有上流。亦下流故。不名上流
 寶云。言上流者。是上行義。前生般者。雖生
上界。即彼生色界。要轉生上。皆名上流。有
上行故 惠云。流者行義 明上流一
段分爲二。初明上流名義。二上流有二下。明
樂定未慧二類中。初總明二類。二就雜修中
下。別明二類。初明樂慧。次明樂定。如文知之」
遇縁退失上三靜慮 尋。若不退類。生何
處耶 麟云。若不退失。直生第四禪。故要須
退失上定味初禪。生初禪已。方生第四。名
全超也 尋。不退類。七種不還攝歟 義
章云。若不退者。經生五淨。名爲生般。不名上
流。若有退者。生下天中。隨身多小。後還斷
結。修得四禪云云 惠云。問。退上三定生梵
衆。得作全超等三。退上二定生小光。退上
第四定生少淨。及生無雲。皆得作全超等三
不。答。婆沙一百七十四。一説。不得以依十六
天建立全超等三。上地有缺減故。一説。得作
半超。一説。三種皆得也 寶第三師云。有説。
亦得具名三種。彼説。從欲界沒。隨生何處。即
於彼上所應生處。亦可施設全超。一切處沒
 問。第三師意如何 答。且就樂慧上
流。明其相者。欲界沒生小光天。天沒生色究
竟天。而般涅槃之者。名全超者。欲界沒生小
光天。天沒於彼中間所應生十二處。或生一
處超十一處。或生二處超十處。如是乃至或
生十處超二處。或生十一處超一處。然後生
色究竟天。而般涅槃之者。名半超者。欲界沒
生小光天。小光天沒生無量光天。如是乃至
次第遍生彼上所應生一切處。然後色究竟
天。而般涅槃之者。名遍沒者爲言樂 定上流」
唯味初禪 欣初禪起初禪煩惱。欲界沒生
初禪也
極少三生 問。半超中。唯有受二生類耶。
答。可有此類也。故寶云。如生二・三・四天等
處。中間般涅槃者。是半超攝。雖不隔越。次超
生故。亦名半超即出其體者。如彼欲界沒
生梵衆天。梵衆天沒生梵補天。而般涅槃之
者等。是則半超中唯受二生之類也。但極小
三生者。彼就欲界沒生梵衆天。乃至生色究
竟天。或非想非非想處。而般涅槃之者。明全
超・半超・遍沒相。云極少三生也。此外半超
之類是多故。唯受二生之類。更非所遮也。次
與全超差異者。半超之中。唯受二生之類者。
就或下不生梵衆等。或上不生色究竟天等
之類論之。欲界沒生梵衆天。梵衆天沒生色
究竟天等。而般涅槃之類。是全超者。非半超
者。故全超半超。二類別也以上本
義抄
遍受生故名遍沒 尋。遍受生故應名遍生
耶。答。正應云。一切處死故名遍沒光爾見今疏
遍受生云。遍沒理自然顯也。此則擧生顯沒
歟 光云。三者遍沒。從彼梵衆。漸次生後十
四天處。皆遍受生。最後方能生色究竟。一切
處死故。名遍沒
無雜修者 出樂定類也。淨居天者。唯聖
者所居故。云淨居天歟
此五名爲行色界者 此是行色界聖總
結也。七種不還中前五。是行色界者也
行無色者差別有四 論云。行無色者差別
有四。謂在欲界離色界貪。從此命終生於無
色。此中差別唯有四種 光云。上來釋前六
句。此釋第七句。明無色界四種不還。行無色
者差別有四四種者。生般・有行・無行・上流」
於現身中得般涅槃 古堯。尋。現身者。入
聖依身歟。答。證不還果依身也
釋曰行於色界 此一段分爲二。初總釋
三種・九種不還。二如是三種下。別釋三種・九
種不還。中二。初總標。二由業三下。別釋業惑
根不同
由三火星喩 麟云。謂如札火・鐵火・小大
星。喩近・中・遠別
造順起業 光云。由造作増長順起業故。
名爲中般。中有名起。對向當生暫時起故
 麟云。謂中有非生。但名起 古云。中
有名起。趣當來生處暫時起故。感此中有業。
名爲順起業云云
由惑三者 麟云。然此中般最速利故。其由
下惑。上根上流遲故。由上惑。中根生般處中。
根・惑並等
業有別者 麟云。以上流者是順後第三生
已去多生。總名順後。以寛長故。得由業 殊
此九不還由惑根別 麟云。此由中・生不
由業故。所以結詞不得言業。若論三種不還。
則皆具由業・惑・根也。然今次中言業惑根
有殊者。約總相説
九種不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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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生各三上流爲一 問。上流既有三類。
何合爲一耶 光云。謂上流人有上流法。故
名上流。由此義同。雖有三種。且立爲一。又婆
沙一百七十五云。問。如生・不生各有三種。上
流亦爾。謂全超・半超・一切處沒。何故説一
耶。答。生・不生各是一有相續。於中分位。差
別難知。欲令知故。各説三種。上流三種生數
自辨。差別易知。是故但隨上行義勝。合説一
種。復次生與不生。一期時促。於差別義。唯有
爾所。易可建立。是故分三。上流時長差別多
種。分齊難辨。故合立一。復次生・不生亦有等
義。上流亦有別義。欲以二文互相顯故。作如
是説。復次生與不生。善士趣相現前易知。以
彼速趣般涅槃故。各分爲三。其上流者。善
士趣相微隱難知。以彼尚經多生死故。但合
説一解云。生者謂生有。
不生謂中有云云
答趣是行義 問答中二釋意如何。答。此
是論二釋也 寶云。論是行義至餘即不然。
第一答也。趣是行義。不還之人唯行善故。名
善士趣。前二向・果。雖行善業。兼有不善。與
凡無別。由此不得善趣之名。論又唯七種至
立善士趣。第二釋也。前就行善。名爲善趣。此
就上行故。名善趣。唯不還果唯向上流。不復
還下。前之向・果。皆於欲界來往生。也雖一
間人。唯有一種。或上或下。非唯上生故。不名
爲善士趣也。二釋之中。後將爲勝。若唯行善
名爲善趣。無學人亦唯行。因何不取
須斯二果善惡雜行 惠云。唯行善事故。
名善士趣。前二果。有妻室。無學雖唯行善。以
趣向故。非善士趣也准之可悉之 尋。行
無色不還立善支 歟。答。不爾 惠云。問。無色
不還五事勝。一地勝。二界勝。三損減色蘊勝。
四定勝。五煩惱少勝。何故不立善士趣。答。彼
非麁顯。難可了知不立也
亦有此等差別相耶 惠云。此前二門。約
色界受生五不還。有此差別。此文約欲界經
生聖。如色界有七・九不還差別相不也
證不還已定現身般涅槃 欲 界經生聖者
行相。第二十三卷末釋之。且約極多類云之。
得初果已。於欲界人天。七反受生。至第七生。
法爾道力成就。斷欲修惑 。證不還果。現身斷
上二界惑盡。得弔可羅漢。則般涅槃爲言 問。
欲界經生聖者不生上界委意如何。答。一箇
條論義心。枎欲界經生聖者。於欲界多苦處
受生故。厭苦之心轉深。趣寂之思彌切故。專
求盡無生菩提。偏欣有餘・無餘涅槃故。必於
欲界證得涅槃。厭上界長時苦故。不生色・無
色界也爲言
答經生習根極淳熟故 光云。昔是凡身。
未名殊勝。經生聖者。唯是聖身。方名殊勝。或
上界身。亦名殊勝。由此彼無練根理。又解。經
生習根極成就故。顯無練根。及得殊勝所依
止故。顯無退也 初釋意。入見道依身。必
凡身也。故雖得無漏。依身凡身故。非殊勝。得
無漏後經生。能練依身成聖身故殊勝也。仍
無練根幷退理上界經生。依身殊勝故。又無
練根幷退理爲言次釋意。依根無練根。依勝
依止無退爲言
從此第五明雜修靜慮 此一段明雜修靜
慮。准論・光・寶。多義在之。今疏有無悉之。疏
不見義門。任光・寶釋。於當段類攝明之。如下
可見之 一明雜靜慮次第靜慮。二明雜修
靜慮人。三明加行成滿。四明根本成滿。
釋雜修名。六明無間解脱今疏
不見
七明斷惑義
疏不見八明雜修靜慮先後。九明依身疏不見
明雜修體疏不見十一明雜修所爲縁
夫欲雜修四靜慮者 總標也 第一明
雜修靜慮第靜慮 寶云。必先修第四。後方
修下三禪。以第四禪止觀均故。名爲樂行。第
四靜慮樂行勝故。先修彼定 文
謂阿羅漢或是不還 第二明雜修靜慮人
幷六種
姓分別
 光云。不還無學方能雜修○顯宗云。
誰於靜慮能雜薫修。唯諸聖者通學・無學。學
位唯通信解・見至。於無學位。通時・非時
彼必先入第四靜慮 第三明加行成滿
遠加行幷
成滿明之
 光云。起多念心。是遠加行。至二
念心。加行成滿
次復唯有一念無漏 第四明根本成滿
第五明無間解脱 論云。先二刹那似無間
道。第三刹那似解脱道 寶云。即二無漏
一有漏。三刹那心。先從無漏入有漏。此二刹
那。如無間道。正斷障故。第三從有漏入無漏。
此一刹那。已斷障故。如解脱道。從其無漏入
有漏易。從其有漏入無漏難故。立二無間一
解脱道 第六明斷惑義 光云。次復唯從
一念無漏。如無間道。則入有漏不染無知。定
障成就得倶滅。引起一念有漏現前。亦如無
間道。則入無漏不染無知定障成就得倶滅。
望前應是解脱道。與從無漏入有漏不染無
知定障不成就得倶生。故今但望斷。從有漏
入無漏不染無知定障成就得倶滅故。如無
間道。第三刹那無漏心起。與從有漏入無漏
不染無知定障不成就得倶生故。如解脱道
 惠云。先一無漏一有漏。似無間道。後一無
漏似解脱道者。第一念心。斷入第二念定定
障。第二念心。斷入第三念定定障。與第二念
定障不成就得。倶時生故。如無間道。第三定
與第二定定障不成就得。倶時生也
中間有漏前後無漏以相間雜 第七明雜
修靜慮名
修第四已乘此勢力 第八明雜修靜慮先
後 第九明依身 論云。先於欲界人趣三
洲。如是雜修諸靜慮已後。若退失。生色界中。
亦能如前雜修靜慮 光云。此雜修定説力
起故。先於欲界人趣二洲。雜修定已後。若退
失。生色界中。亦能如前欲界。雜修靜慮。三洲
厭強又慧勝故。能初雜修不逈餘處 第十
明雜修靜慮體 寶云。問。虍雜修靜慮。何法
爲體。答。以蘊爲體。然於此中。婆沙正義。諸世
知。與四法・四類八智。間雜而修 光
以五蘊爲體
雜修靜慮總有三縁 第十一明雜修靜慮
所爲縁
二爲現樂 現法樂住者。有漏四靜慮也。
第二十八
卷在之
若不還修由前三縁 論云。謂不還中。諸
利根者。爲現法樂及生淨居。諸鈍根者。亦爲
遮退。彼畏退故。如是雜修令味相應等持遠
故。諸阿羅漢若利根者。爲現法樂。若鈍根者。
亦爲遮防起煩惱退
第六明淨居唯五 此一段又多義在之
一明淨居有五。二明成品。三曾得未曾得。四
行相。五起定不起定。六五品不増不減。七
下三靜慮品數。八明因果相屬。九生處天。
新業故業。十一能熏所熏 五品雜修者。
性相一科故。秋注之。先後合二十二門。猶
悉之
由雜修第四靜慮有五品 第一明淨居有

一下品二中品 第二明成品寶云。一念
無漏。一念有漏。一念無漏。此之三心初成滿
時。名爲下品。重起三心。名第二品。更起三
心。成第三品。四遍・五遍重起三心。名第四品・
第五品也。即是重修力漸勝義。由此初三。二
六。三九。四有十二。五十五也 惠云。此疏
説六心。更起三心爲六心等。是第一師義。
第二師説。更別起六心乃至十五心等 光
云。婆沙云初師説
如今疏
又解。初品最劣。修至三心。
即得成滿。第二品漸勝。至起三心。猶爲加行。
更起三心。方始成滿。幷説。近加行故。言第
二有六心已後。三品心。准釋可知。雖有多解。
前解爲勝 第三明曾得・未曾得 光云。正
理云。如是十五有漏・無漏心。皆是先來未曾
得今得。有餘師説。初五無漏。是從未來未
得今得。餘十皆是曾所得心。前五現前時。
已未來修故。正理所説皆非正義。故婆沙
一百七十五。有説。五是未曾得。十是曾得。謂
前五現在前時。餘十未來修故。有説。十是未
曾得。五是曾得。謂前十現在前時。後五未來
修故。如是説者。此則不定。或有十五皆未曾
得。或有十五皆是曾得。或有少分曾得少分
未曾得 第四明行相 光云。婆沙云。如
是説者。能雜修作十六行相。所雜修或作十
六行相。或作餘行相。謂無量解脱勝處
第五明起定不起定 光云。婆沙云。如是説
者。此則不定。或有不起定能十五心相續而
轉。或後起定。於中或有起三心已而便起定。
或有起六心已而便起定。或有起九心已而
便起定。或有起十二心已而便起定。是故於
彼五品中間。或起不起。雜修成滿 第六
明五品不増不減 光云。問。雜修靜慮何故
唯五不増不減。答。雜修勢力唯爾所故。如見
道十五心勢力唯爾所不増不減。如是雜修
靜慮勢力亦十五心無増減 第七明下三
靜慮品數 光云。婆沙云。問。雜修下三靜慮
有幾品耶。有説。但有三品。謂下中上。下地
無有五淨居果故。如是説者。亦有五品。問。彼
無五品。何故有五品因。答。雖無五果。而其彼
定法有五品。復次下地雖無五淨居果。而有
五品根故
如是五品如其次第 第八明因果相屬
第九明所感天 問。具雜修五品靜慮人。直
生色究竟天歟。答。具雜修五品靜慮之人。其
生處可不定。若具雜修五品靜慮之人中。於
一一品造決定業之類有之者。如其次第。遍
可生五天也。於前四品不造決定業。於第五
品造決定業之類有之者。超前四天。直 可生
色究竟天也。故隨聖者意樂。由造業強弱。其
生處可不定歟 以上 本義抄 義章云。一遍
體者。生小廣天。亦名無煩兩遍體者。生無熱
天。三遍體者。生善可見。亦名善現。四遍體
者。生善見天。五遍體者。生無小天。外國名爲
阿迦尼吒。是色究竟 如其次第。感五淨
居之釋同歟 第十新業故業 惠云。問。感
五淨居。爲資故業。爲更造業。若資故業。即不
合言前後無漏資中間有漏。若更造業。即聖
人如何更造後有業。答。以有漏無漏定資故
業。感淨居天。即資無始曾得第四定業。如前
引婆沙文。有二説。此疏言無漏勢力薫修有
漏。是許造業已 光云。問。聖生淨居。造引
業不解云。此論既云熏修有漏令感淨居。明
知。聖人造牽引業。又婆沙。異熟四雜修靜慮
業。引五淨居衆同分 問。聖者可造牽引業
耶。答。聖者實厭三有受生故。於凡聖共生生
處。雖不造牽引業。五淨居天是唯聖非凡之
處。凡位非可造彼天牽引業。故證得聖果之
後。造彼天牽引業也以上 本義沙 第十一明
能熏所熏 以初後無漏爲能熏。以中間有漏
爲所熏也義章抄
物意
 上所引光云能雜修所雜。
可思之 尋。熏修義如何 義章云。云何熏禪。
用無漏禪熏於有漏。令有漏定精勝清淨
滅定無心由身證得故 滅盡定有實體性
不相
應也
滅心心所也 光云。入滅盡定。以心無
故。依身生故。名身證。後出定已。猶得名彼。得
依身生故。亦名爲身證
福田有二文 中阿含經説
歟 本義抄
 學無學聖者。世間
所愛樂故。云福。生菩提覺芽故。云田。或簡不
生種菓鹹鹵田惡田生妙芽善田。名福。聖者生
菩提覺芽故。云福田歟。此則功徳田也 光
云。正理云。世尊告給孤獨言長者。當知福田
有二 於有學中。有四向三果易知隨信行
見道位鈍 隨信
他言而行義故
隨法行見道位利 自披閲
契經等法利行義故
信解學位
謂由信故
解相顯故
見至學位科 由向
見得至果見故
 五種那含
界者也
無學九 六種姓。二十五卷初在之 慧解
未得滅盡定阿羅漢唯
由慧力解脱煩惱故
倶解脱由慧力解脱煩惱又
得滅定解脱定障故
無漏三學是聖者因 無漏戒・定・慧也
擇滅涅槃是聖學果 正文云。果有有爲・
無爲二果。而今何唯取無爲果。論意似遍取。
故唯云三學及果。不云擇滅涅槃。然光云。此
滅盡定非是三學。以有漏故。亦非學果。以有
爲故寶云。滅定有漏非學故。非是因不出
果體。然非重過以上 光云。無漏戒・定・慧三
學及擇滅果法 唯取無爲果況通取有
爲果者。不背亦非學果以有爲故之釋哉
不是依因 光云。諸無漏戒・定・慧・三學及
擇滅果法。依彼差別立有學故。故名依因。因
彼立故。故名爲因 寶云。依因無漏法。立
學及無學人。滅定有漏非學非無學故。非是
 麟云。非學無學所依也 准此等釋。
聖者無漏法爲所依立。無漏法爲因立。滅定
有漏故。不所依不因爲言訓云。不是依・因トニ
尋云。擇滅涅槃聖者果何不釋滅定非果
耶 麟云。此説非因。實亦非果 尋。倶解
脱者。得滅定人。既入其數身證。何不入耶
惠云。問。何故倶解脱得入。答。無學以身解脱
故。有學身非解脱不立也 尋云。不還種
類有幾耶 論云。總計五種。積數合成一萬
二千九百六十
第四明阿羅漢向果 阿羅漢梵名也。翻名
事。嘉祥淨影釋出。殺賊・應供。不生翻名台。一
云無著 今疏。阿羅漢此翻爲應文下
釋見
與應供
同歟。至下可沙汰也
斷初定一品爲初 惠云。問。何故離欲修
道染。立二果。色・無弝修道染。立一果。答。欲
界惑不善性。難斷難破難可越度。故立二果。
色・無色與上相違也。見惑斷立一果。修惑立
三果者。見惑易遠離立一。修惑與上相違立
三也
斷有頂地第九品惑無間道名金剛喩定
斷有頂第九品惑無
間道。通依九地生也
尋。既云無間道。名金剛喩定。
此是無間道智品也。何立定名耶。答。此定以
慧爲體體雖是慧。依定力心體寂靜。離於邪
亂故。立定名歟如持
息念
或金剛喩定者。所依定
歟。論・光可見之 義章云。今此三昧。諸心
法中。用慧爲體。觀理斷結唯慧能故。是何等
慧。小乘法中四諦之慧○問曰。若此體是慧
者。何故經中説爲三昧。釋有四義。一諸心數
法更相受名。如四念處。體實是慧而名爲念
 今論意。所依定見
猶如金剛能摧一切故名金剛喩定 義章
云。言金剛者。借喩名徳。世間金剬有十四
義。一能破義。如經中説。譬如金剛所擬之處。
無不破壞。謂壞一切砂礫瓦石及諸・鬼毒。二
清淨義○三體堅義○四最勝義○五難淨義
○六難得義○七勢力義○八能照義○九不
定義○十者主義○十一能集義○十二能益
義○十三莊嚴義○十四無分別義 尋。世
間金剛何物耶 法門章云。問。金剛其體何。
答。金剛船若疏云。大智論云。外國名越闍。此
言金剛也。又花嚴經云。斫家羅。此翻爲金剛
云云乃至毘婆沙。如從金出金。從金出金剛。
故知金中之精名金剛云云 金剛經疏圓暉
云。又於晋朝。燉煌所進金剛。色紫。切玉如
泥。但能碎物。將喩般若。理相當矣
能引此惑盡得倶行盡智令起 光云。此定
既能斷有頂地第九品惑。能引此第九品
スル盡智。令起至生相中。又
解。能引此惑令起。能引此惑
得倶行盡智令起 今疏。當初釋歟。或疏
云能引惑盡倶行盡智
此訓之者。當後釋歟。但初釋可然也。可思之」
盡智生已成無學果 光云。阿羅漢。此云
應。已得無學應果法故 尋。無學果阿羅
漢翻名歟。答。非翻名歟。亦名爲應之證云。阿
羅漢此翻爲應。知非翻名也 光云。婆沙云。
復次阿羅者。謂一切煩惱。漢名能害。用利慧
刀害煩惱賊。令無餘故。名阿羅漢。復次羅漢
名生。阿是無。以無生故。名阿羅漢。彼於諸界
諸趣諸生生死法中不復生故復次漢。名一
切惡不善法。言阿羅者。定遠離義。遠離諸惡
不善法故 寶云。阿羅漢亦名應供○即此
應爲他事。應受供養故
第二因論明治道 問云。因論明治道意如
何。答。明阿羅漢向果五門中。第一明向・果別
云。斷有頂第九品惑無間道。名金剛喩定。解
脱道盡智也。第三明盡智後智門。此是次第
相生正論也。故第二明治道段。是傍論也。但
因無間解脱論。明諸能治道差別爲言
論曰由何等道離何地染論云。如前所説。
修道二種有漏無漏有差別故。由何等道。離
何地染
有頂地無上可欣故 光云。於次上近分地
中。起世俗道。治下地惑。此有頂上。更無世俗
近分道。故非上斷下。雖有自地有漏治道。自
地不能治自地故。所以者何。自地治道。自地
煩惱所隨増故。如人被縛不能自解
謂有漏道斷八地修能引○二離繋得文 本義
 問。聖者以有漏道斷下八地修所斷煩惱
時所得無漏離繋得。以栽來所修無漏道。爲
引因歟。答。可爲引因也。光云。無漏道斷惑。
雖亦能引有漏得。有漏道斷惑。雖亦能引無
漏得。而非正引。但是兼引。故不互隨。二道判
性。但自道。彼能證道。雖復不起。然互相修。
而由彼力擇滅得起故。各隨自能證道判
未來無有作用故。雖不正。與彼無漏離繋得。
爲同類因。若現起者。容與彼無漏離繋得。爲
同類因之道。由未來修此無漏道之力。得彼
無漏離繋得也
第明道離繋染通局 道九地道也。未
至道無漏八地無漏 通局有漏道
謂未至定起無漏○云一切 光云。諸無
漏道通依九地。謂四靜慮・未至・中間・及
色。未至攝。能離九地。餘八地攝。隨其所應。
各能離自及上七地染 寶云。欲界無道
故。依上末至斷。自餘諸無漏。唯在根本地中
依二禪離初禪染 正文云。應云依二禪近
分。雖非重過。未學可誤謂二禪根本故。光云。
如依第二靜慮近分起世俗道唯能離次下初
靜慮染云云
近根本故 問。長行云。所離有九。謂欲・八
何唯云離下染云云 光云。近分但能離
下八地。此文應言所離有八。謂除非相。而
言九者。此通擧也。又解。初定近分是無漏者。
亦能通離有頂地染故。言九也。以實而言。初
定近分亦能離上。前句中。言近分離下。從多
分説准之可悉 二十八卷云。四本靜慮
四本無色。各有近分。與八根本爲入門故
麟云。謂根本各有方便故。亦有八。言近分者。
即是根本近之勢分
或入根本或在近分 前八解脱道皆近分也。
既離下地染。無間道近分攝故。解脱道根本
ナルヘキ理無之歟。第九解脱道斷下地惑畢
故。入根本類有之也
轉入異受 此上惑入根本或在近分義
釋也 麟云。謂若欣上心強。即入。若欣心劣。
即不入。又意者入爲解脱者不入
若無間道○隨起一行相也 光云。問。何
無間後起何解脱。解云隨一一後。皆容起三。
故婆沙六十四云評曰。此事不定。從麁行相
無間道。後容起靜等三種行相爲解脱道。從
苦行相無間道。後容起妙等三種行相爲解
脱道。從障行相無間道。後容起離等三種行
相爲解脱道。以此六種有漏行相隨離染者
所樂起故
非寂靜故説名爲麁 光云。下地有漏法。
非同上地寂靜故。説名爲麁。由大劬勞方能
越故。下地有漏法。非同上地美妙故。説名爲
苦。下地有漏法。由多煩惱麁重不調柔性能
違害故。下地有漏法。非同上地出離故。説名
障。由此能礙越自地故。如獄厚壁能障出離
 寶云。正理論云。諸下地中由多掉擧。寂
靜微劣。故名爲麁。雖大劬勞暫令掉擧勢用
微劣。仍不能引美妙樂生。故名爲苦。有極多
種災害拘礙及能覆障。令無功能見出離方。
故名爲障。諸上地中。不作功用。掉擧微劣。故
名爲靜。不設劬勞。掉擧微劣。引生勝樂。故名
爲妙。於下地中所有災害。能決定見心不生
欣。及能越彼。故名爲離
論云盡智無間有何智生 論云。傍論已
畢。應辨本義。盡智無間有何智生
必起無生智 盡・無生智行相。二十六卷
在之。知苦・斷集・證滅・修道。名盡智。不應更
知。不復更斷。不復更證。不復更修。爲無生
智行相也
或生正見 八正道二十五
卷在之
正見。八正道中
正見也是推度性也。四體理明推度故也。盡・
無生二智。止息位故。無推度故。無正見也」
第四便明道果 光云。第四便通月道果
 明四果義便。總明道果。道果者。八十九
解脱道果云意歟
論云何謂沙門性 論云。前説四果。是誰
果耶。此四果。應知是沙門果。何謂沙門性
謂諸無漏道名爲淨道 寶云。諸無漏道是
沙門性者。出沙門體。壞此道者名四沙門者。
明人名沙門。以能勤勞息煩惱故者。釋沙門
與無間道爲等流果 上釋云。等流果。皆
似自因。謂似同類遍行因故
不生士用 上釋云。擇滅名不生士用。果
謂因道力證得。亦得士用果名
一捨曾得道 得果位捨劣得勝位故。捨先
所得道。得殊勝道爲言
起一類勝得○非一得也 正文云。此釋
不順論論云。謂總一得得諸斷故云云以一得
得諸斷也。若如今釋者。是以諸得得諸斷也。
然光同今文寶云。謂總一得得諸斷故者。正
理云。謂一果得總得先來所得斷故。述曰。此
説前向・果中所得無爲至今果位總一果得
得無爲故。非是衆多無爲同一得得云云恐是
且述正理師意。非謂正是倶舍意耳以上
 三井明匠抄云。總集斷者。總集擇滅無爲
 名也證預流果時。總集斷。總集三界見惑
 上無爲得之。依所斷見惑有八十八也。其
 上無爲亦有八十八。無爲有八十八故。能
 得得八十八。故預流果時起八十一類
 殊勝得。得八十八見惑上無爲。以之名預
 流果時總集斷也。次證一來果時總集斷
 者。見惑上無爲。如前預流果。更起六種一
 類勝得。得欲界六品修惑上無爲。以之爲
 一來果時總集斷也。不還・羅漢。准之可知
 之已上
於四果位皆具五因 尋云。後三果時得八
智修十六行義如何 惠云。後三果皆五者。
有法前得。得前八智十六行相。或已得名得
 嘉祥釋依五因立初果。依三因立後三
云云
總相合集以爲果體 光云。於中相雜總成
一果。同起一類果道勝得。得彼所得諸擇滅
云云
又中二果 第二釋也
無漏得所任持故 光云。又世俗道所得擇
滅。亦有現起。無漏斷得所任持故。由此無漏
得力所持。退不命終。還得果故。無漏斷得印
所印故。亦得名爲沙門果體。約得説也
此云淨志 寶云。婆羅門。名爲淨行。以能
遣除諸煩惱故。名爲淨行今疏云淨志。同
歟。可尋之 問。光・寶云遣除諸煩惱。今云遠
煩惱。相異歟。答。同也。斷除煩惱故遠離煩惱
也。未斷相隔。非云遠煩惱
亦名梵輪 光云。是梵王力所轉故。梵所
轉輪故。名梵輪 問。梵王力所轉云意如
何 答。梵王爲能轉。無漏爲所轉。於所
轉義。自轉怹轉在之。無漏法佛自覺悟自轉
爲他覺他轉也 寶云。正理論云。寂默靜慮蕭
然名梵。佛具此徳故。立梵名。既自覺悟。爲令
他覺轉此授彼故。名梵輪
世尊名眞梵王 論云。亦名梵。亦名寂靜。
亦名清涼 惠云。眞梵簡初定假梵名
唯見道○爲法輪 八支正道無漏法故。名
法輪。梵王所轉故。云梵輪。故法輪・梵輪。其
體同也
似世間輪故 光云。猶如世間聖王輪故。
有速等五相。見道似彼。名法輪 寶云。正
理論云。謂聖王輪旋環不息。見道亦爾。無中
歇故。如聖王輪行用速疾。見道亦爾。捨苦等
境取集等故。此則顯示見四聖諦必不倶時。
如聖王輪降未伏鎭壓已伏。見道亦爾。能見
未見。能斷未斷。已見斷者。無逆退故。如聖王
輪上下迴轉。見道亦爾。觀上苦已觀下苦故。
由此見道獨名法輪
三降未伏故 惠云。弔搫未伏。即八忍。鎭已
伏。即七智恒時鎭已伏故。無退也
觀上苦等已觀下苦等 光・寶同之 本義
抄先觀云上。後觀名下歟。或又見道位 。實雖
無先觀上界苦後觀下界苦之義。欲例聖王
輪上下迴轉。且云觀上苦等已觀下苦等故
以上 麟云。准觀行次第。先觀下苦。後觀
上苦。今此義隨言便
見道有輪轂輞似世間 輪 轂公木反車
乃甌也

無狂反
車乃大人委
以八正道相配輪轂輞事婆沙三
師説在之。今説是是第三師説也。謂正見者。慧
也。思惟等資助惠。良以智惠向外取境。與輪
輻相似。故説爲輻。今疏意。如輪輻依轂轉。正
見等四。依戒轉故。爲輻爲言正語等。戒衆行
所依也。如依穀有輻。定能攝惠令不散。如輞
攝輻令不散已。或師説。正念合定爲輞。念助
定強故嘉祥淨影依
此師説歟
  八正道義章云。始從正見乃至
正定。此之八種通故名
道。離邪
曰正文
 正見・正思惟慧中正見爲主。正思助之。
正見修慧。正思思慧。正思
惟尋
爲體
 正精進通策三學 四正勤。
勤斷二惡。勤修二善
 正念・正語・
正業・正命離瞋癡所起口業。爲正語。離瞋癡所起身
業。爲正業。離貪所起身口二業。名正令
第十七卷
三邪在之
答憍陳那等 陳如・十力迦業・頞鞞・拔提・
摩界&T025632;利五人。初轉法輪之時。得初果也
法華義疏云。憍陳如者。此云火器。是本性。從
姓以立名也。阿若者。後得道時。加此名也。
阿言無。若之言智。以悟無生智故。名阿若
世尊已轉正法輪 問。陳那等既自入見
道。何云世尊轉法輪云云 答。陳那等雖入見
道。此非自力。既依佛化。此是世尊他轉法輪
之相也寶云。憍陳那等。見道生時。説名世尊轉法輪
者。意顯彼等得轉法輪本由世尊故。推在
尊。佛令所化
者生尊重故文
 惠云。八支聖道名法輪。轉至他
五人身摧煩惱賊。名轉法輪
問云何三轉十二行相 寶云。因明法輪
答此苦聖諦 光云。由此三轉。如其次第。
初轉顯示見道。第二轉顯示修道。第三轉顯
示無學道。毘婆師所説如是 問。毘婆意。
法輪限見道。何顯示修道無學云云答。論文如
是。今疏無失。付之論起問云。若爾。三轉十二
行相。非唯見道。如何可 説唯於見道立法輪
名。是故唯應即此三轉十二行相所有法門
名爲法輪。可應正理爲顯正義。顯毘婆沙
之非歟。次出論正意。今疏。若依經部下釋是
也。可知之
解云於見道中 此二箇釋者。婆沙七十九。
解眼智明覺二師説也 光云。前解約見道。
後解通三道 尋。約見道師意。於見道具
三轉義如何。答。見道有三根故。有三轉故。成
十二也文 義要意此意約三根人有三轉爲言
十二行相者如苦諦 正文云。此文狼藉也。
若結前者。應言是名十二行。若生後者。應言
言三轉十二行相者。然非重過
集滅道諦名有三轉十二行相 此集聖諦。
滅道亦爾顯見道此集應永斷。此滅應作證。此
道應修習以上
修道
此集已永斷。此滅已作證。此
道已修習已上無
學道
云知苦不云斷苦 惠云。問。如何不名斷苦
但知苦。答。凡斷苦者。但斷集因。即後苦果不
生。不可斷此身。身即是苦也 又云。問。四
諦下各有四行相。如何但説知苦等不説知
空等。答。理合如是。苦等四。苦名不名標
之。既知是苦。即知是空等也
三周修暦四聖諦 惠云。經部約三道證教
聲。名法輪。以他人聞教得證道故。三周巡四
諦。名十二行相
由此法門 光云。由此三轉十二行相所有
法門他相續身中令解義故。故名爲轉。約教
法轉。名爲轉也。或諸見修無學聖道。皆是法
輪。於所化生身中轉故。故名爲轉。約聖道法
輪。名爲轉。已於憍陳那他相續身。見道生時。
已至轉初故。名已轉。理實三道皆名法輪。言
見道名法輪。法輪初故。故從初立名。不依餘
 麟云。言於他相續令解義故。名爲○
已上是
經部釋
又論主自釋云。或諸聖道皆是法輪。所
化生身中轉故。於他相續見道生時。已至轉
初故。名已轉。准論。從經部。上下自有二釋。
謂餘師及論主。餘師約教法。論主通諦道。今
章中。合爲一也。然此章者。理實三道皆名法
輪。唯言見道者。見道是法輪初故。從初立自。
不依餘二。及言已者。謂已至轉初故也
無色中無正聞故 光云。無色中無正聞故。
離聞正教。必定無容入見道故此辨無聞
又無色界不縁下欲界
無色界於欲界具四遠事。第七卷可見之
永正六年己巳八月八日抄之畢。今日相當
先師命日。滅罪生善離苦得樂而已
大法師 英憲
  一校畢
天正十一潤正月九日講談之次以愚見加點
了。乞後學糺其非矣









倶舍論頌疏抄卷第二十五
 (頌疏論本第二十五) 
如預流私有差別 惠云。預流有七生。及家
家那含。隨信法行。有一億七萬七千三百九
十人。第四無學亦有差別
一者退法 光云。謂遇小縁。便退所得。
思法等遇小縁退
二者思法 光云。謂懼退失所獲功徳。以
刀扣頭。恒思自害
寶云。正理論云。恒作是思。勿遇病等。便於
正念。有所忘失。於加行中。數有慢緩。由此慢
緩。令我有退。由斯籌慮。起自害思。或由艱
辛。方退勝位
三者護法 光云。謂於所得恐退失。故喜
自防護 寶云。正理論云。具有一類。恒於
時愛心解脱中。繋念現前專精護。彼作是念
言。我且未能修習練根達安住法。但於時愛
心解脱中。能不放逸。精勤防護 如是種
類。名爲護法
四者安人主法 光云。離勝退縁。雖不自
防。亦能不退離勝加行。亦不増進。多住自位
 麟云。此性無進退二勝縁。即安住。遇
二勝縁。即或進或退
六不動 光云。不退動故彼中無退
寶云。正理論云。謂有一類。根性殊勝。於行自
在。於斷煩惱隨煩惱中。得方便智。不爲一切
隨順退法之所傾動
此五總名時解脱 光云。此五種總説名爲
時愛心解脱。恒時愛護所證得法故。名時愛。
及心解脱煩惱縛故。名解脱。具斯二義。名時
愛心解脱 又云。具足應言待時解脱。略
縛言。但説寺解脱
時有六種 光云。由此鈍根。要待勝時。方
能入定。言勝時者。謂待資具。資具有三。一好
衣。二好食。三好臥。無病處即是好處。等謂
等取得好説法及得好人。如是六種勝縁。合
時方能入定故 麟云。好衣時乃至第六。
亦須言時。章中略也
後不動種性 後意當頌後不時解脱後言
也 麟云。謂於六中。不動性最居後。故但言
其後。表是不動。此中無退故。名不動。貪等
盡故。名心解脱。不好衣等時故。名不時。故
論云。謂三摩地隨欲現前不縛時勝縁和合
退法種性中是先有 麟云。以退法性。最
是極下。無有先。非此性而後成也
謂有先來是思法性 光云。謂有先來學
位。是思法姓。後至無學。亦是思法種姓。或有
先學位。是退法性。後至無學位。練根成思。如
思既爾。乃至不動。隨應當説
但約容有建立此名 問。約容有者。退法
非必定退。若遇退縁應退故。名退法云云而上
界無容退理。容有義不成。猶上界難有六性
乎 答。上界無退縁故。不退。云然。非不動
性。猶是退法種性人故。上界有六性。退法名
約容有爲言 麟云。問。既無此四。如何言波
有六種性。答。波雖不退。是此性人故。名退
第三明性果退 明種姓退・果退也
釋曰不動種姓 此一段分爲二。初明性果
退。二述異説。初明性果退中又二。一明種姓
退。二明果退。中又二。初正明果退。二通伏
難。可知之
不動種姓必無退理 光云。六種性中。不
動種姓。必無退姓及退果理
退法等五皆有退果。思法等四或有性退
或有果退 此且表置果退・性退也。一從
雖倶有退然並非先言先。解釋云。至學無學
隨所成堅故。二道所成思法等四。非退性果
倶云也。思法等四。有學位。練根思法等性。
至無學位畢。無種姓退。又至無學位練根故。
學・無學二道所成故。性・果不退云也。先ト云。
果法等四有學位。根練不退種性。云先也。學・
無學二道所成中。有學種性不退先故也。一
若於無學退法等性○此名非先。是容有退。
唯無學道所成故非先ト云。退法先有學位
不練根。思等四種性唯至無學道時。思等
四種性修練。一道所成故。退法非先有學所
成。退果云也
頌言非先不攝退法也 退法唯無學一道
所成。非先有學位爲思等四種種性練根故。
不種非前句退法云也
學無學道所成堅固故 麟云。謂二道資持
極堅牢故 尋。有學位一切退歟 論云。
若諸有學先凡位中所住種姓。彼從此姓亦
無退理。世出世道所成堅故
此名非先 古定。筅有學位ヨリ思法等故。
無學位マテモ思法等ニテ。二道所成ナルニ云也
以上古
以唯無學道所成故 本義。問。一道所成
思法種性阿羅漢。退住學位時。必退思法種
性歟。答。一道所成思法種姓阿羅漢者。退法
種性人。證阿羅漢果。果後修練根。作思法種
姓之類也。而今此人起煩惱。退阿羅漢果。還
住學位時。不退思法種性者。先在學位。爲退
法種姓。還退住學位之時。爲思法種性者。是
勝進非退故。付應是進非退之過。必退思法
種性云也。光云。先時學位。是退種性。今退
住學思等四性。得勝種姓故。應是進非退
以上本
義抄
唯先退法有退果義 二道所成不退。名
先。一道所成退。名非先。而退法先ヨリ有退果
義。爲簡此亂。謂退法退非先故非退。性是退
故退也。非先言不攝退法爲言 麟云。退法性
雖必先ヨリ有。而亦退果故。非先言年。一望思等。
不論退法也
依薩婆多宗 出異説也。古抄云。義章抄物
乘戒上人四果退不退事。集道藏疏・光師・圓
暉等釋。訶梨跋摩四果不退也譬喩・上坐
等同之
二薩
婆多。初果不退後三果有退也正量部
同之
三初果・
第四果不退。中間二果有退經部幷倶
舍義也
第四果
不退前三果退摩訶僧祇・彌
沙塞等義也
頌疏意云。中間二
果。次第證人。有亦退義。超越人。定不退之
也。超越二・三果人。雖不退先所得果。退後不
得也。超越斯陀。退後二果。超那含。退第四果
等也。不退前所得故。定不退初果也以上
古抄
唯預流果畢定無退 論見惑不退修惑退
義在之 寶云。第二釋見惑不退。前由惑所
縁無事・有事斷有退不退別。此釋由所知境
理・事不同退・不退別 古云。四諦理審
實不虚者故。聖慧見定證之故。更無
退也。修道惑迷事故。事浮虚物。定メタル事無
之。先惑ヲハスレトモ。又別事法アテレト
事無之故。退也。所論迷事不定
故。不退也以上
若依大衆部 麟云。以預流煩惱惑未中盃
聖解未滿故。所以退。羅漢煩惱惑已盡。聖解
已滿。無有退 古。此師意。前三果皆有
退云歟。依煩惱未盡聖慧未滿由故以上
依經部宗 惠云。經部説。初・後聖道所證
不退。中間二果。若無漏證。亦不退。有漏道
證。即許退也 光云。論主意明經部故。言
彼説應理
約現法樂住有退不退 古。現法樂住者。
遊觀トテ智品自在ナルカ故。此シテ遊也。現法
住退シテルハ作。退法也以上 光云。經部
會釋。雖有經言。佛告慶喜。我説利養等亦障
阿羅漢。雖有此言。而不説退阿羅漢果無漏
法。但説退失現法樂住有漏諸定 義章述
成實意云。所有聖徳一切不退。得有退者。
但退禪定此退有漏定。不退無漏定也
退此靜慮名爲退法 光云。然由利養等擾
亂過失故。有於所得現法樂住退失自在不
成就。故此退自在。謂諸鈍根。若利根。於現法
樂。則無退失。於所得現法樂住有退故。名第
一退法。無退故。名第六不退法
思此靜慮 古云。思此靜慮失。名思法。
無思名不思法。即第六不動也。餘准之以上
安住靜慮名安住法 光云。問。第六不退。
亦名不動。第四安住。但三義相似。何差別耶。
非練根得至三種差別者。經部答。不退是本
性得。非由練根。若練根得名爲不動。此二所
起有漏功 徳殊勝等至。遇縁不退安住。但於
已住有漏諸勝徳中。能無退失。不能更引餘
勝有漏諸功徳生。後復引生。從彼可退。
三差別
有學與異生種姓有六 光云。由先凡位有
六種故。有學有六。由先有學有六種故。應果
有六。見道速疾無起加行。餘位得起。能修練
根。唯於信解。異生位中。能修練根。如無學位
 又云。婆沙第七云順解脱分。亦有六種。
謂退種姓乃至不動種性
論云如契經説 光云。依經問起。如契經
説。我説。由斯所證四種根本靜慮増上心所
住現前法樂。隨一現行。餘名有退。所得不動。
而言無退。如何不動法現法樂住
四種増上心所 四種四根本靜慮也 光
云。心所謂定。或勝心所。故婆沙八十一云。
如契經説。有四種増上心所現法樂住。問。何
故名爲増上心所。答。此心所即三摩地。無三
摩地。具大勢力。有大功用能成大事。能如根
本四靜慮者故。此獨名増上心所
二未得退 尋云。未得退者。名自種姓功
徳未得之歟。爲當指勝種性功徳歟。答。自種
姓功徳未得之。名未得退。亦指勝種姓功徳。
名未得退也以上
利謂不動羅漢 光云。利不動阿羅漢・獨
覺。於三退内。有後受用中未得退。亦於勝己
不共佛法殊勝功徳猶未得故
約受用退非餘二退 麟云。問。既言利根
羅漢有中・後二退。今何故唯約受用一退通
此難耶 答。泛明不動羅漢。通望一切。有未
得退。今既言已得四種心所故。無未得退。但
不可四種頓現前。故受用退
既許退果。爲更生不。又退果畢命終更受
生歟云也
一諸住果時所不作事。退時作不。又果退
ナハ惡事等ヲモ歟云也。慚愧増故。不作惡
事等業答畢
一切果退須臾必得 光。問。退果不命終。
何故退向即起有命終。答。如婆沙六十一
云。復次根本果位具五因縁。一捨曾得道。二
得未曾得道。證結斷一味得。四頓得八智。
五一時修十六丁相。退果時。若未還得。無命
終。向中不爾故。退彼時。雖未還得。有命終義
 惠云。正理論説。不淨觀無貪爲體。從此
入聖有退。持息念入聖。無癡爲體。無退。無癡
即是慧故。又三洲有退。有退縁故。六欲天無
退。闕退縁故。又樂定退。樂慧不定 若命
終者。修梵行果。應非安穩委信處。若退畢
命終。既梵行已立果成畢。至安穩處。備應供
海給。若命終畢。如此徳難信也云云
又住果位 光云。釋下兩句
猶如初得阿羅漢果 光云。正理論云。然
無學位修練根時。道數所修。如數有頂。若
有學位修練根時。道數所修。如上界見所
斷。由彼但與隣得果時道相似故
學一者 本義抄。問。有學練根。世・出世二
道所成也。尤可有久習義。何不用九無間・九
解脱道耶。答。證得聖果種姓決定之後。障根
無知。久障勝種姓。鈍根種姓。久串習難轉故。
用九無間・九解脱道爲言有學練根。雖世・出
世二道所成。凡位種姓。是未決定。不同聖位
種姓學・無學道聖所成久串習。故用一無
間・一解脱道云也。儺云。退法種姓無學聖者。
修練根作思法。重修練根作護法之時。彼思
法是一道所成。無有久習義。不可用九無間・
九解脱耶。答。退法種姓無學聖者。修練根作
思法。重修練根作護法之時。彼思法雖一道
所成。護法種姓之障ヲハ。退法之時成就之。思
法之時成就之。故此障是久習之源也。成就
此障故。彼思法種姓。可有久習義也 習久
習者。指鈍根種姓歟。爲當云能障無知歟。答。
久習者。指鈍根種姓也。但久習能障無知故。
鈍根種姓者。久習義也。故習久習之源。亦由
能障無知故。久習之義邊可有歟 問。練根
委意如何。麟云。又正理云。以何等故。名爲練
根。答。調練諸根令増長故。謂道力故。令根
相練。捨下得中。捨中得上。漸漸増勝。名爲
練根。故練根名。目轉根義寶所引同之
尋。轉思等成護云成利乎 惠云。問。轉思等
成護。如何所成利。答。無知多品。未能總除
故。不成利。但是轉彼劣性。成就利根。名轉
根不是拾劣別得利根也
無漏者 光云。此據無間及解脱道。言唯
無漏。若據加行。通有漏・無漏 麟云。此明
聖者故。唯無漏。若凡轉根。理應有漏 明
眼抄。問。中間二果以有漏道證之聖者。何以
有漏不練根耶。答。不染無知難斷歟。斷惑通
以用有漏故得果。其轉根者。正爲轉無漏根
故。有漏不能以上
依人三者 光云。唯於三洲怖畏退故。修
練根。北洲惡趣無聖道故。餘天趣中。雖有聖
道。而無退故。不修練根
天趣中無 本義抄。問。設雖天中無退。既
有六種姓差別。何不修練根乎。是以二道所
成思法等。聖者雖無退失。亦修練根。見相例
可同之 答。修練根事。恐退失故也。六欲
天中。都無有退故不修練根。尤有其謂哉。但
於例難者。彼有學位一道所成之時。容有退
故。異六天中都無有退。故修練根也。以上本
 或抄云。二道所成思法種姓。雖無退失。居
人趣退處故。修練根。天趣非退處故。不修練
以上
依地門也 惠云。初二果依未至地。第三
果依六地。初二果。轉根與得果地必同。後二
果或同或異也
夫轉根者 光云。若住果轉根。即捨果得
果。若住勝果道轉根。捨果及向所得唯果。由
斯不定故。説容言。心唯欣果。所以所得唯果。
意總棄劣。所以捨通果・向 住果轉根者。
捨前劣果。勝タル替所得スル也。向道轉根
者。前劣果・向共捨之。所得唯果也。果所欣
故。必替所得シテ持之。向ヲハ替不シテ持。後起勝
果道歟
一名不退 論云。非練根得。名爲不退
本義抄。問。此是本來第六種姓類歟。答。異生
種未定故。不可有本來第六種姓類也。但
於非練根得之論文者。非無學位。始得不動
故。云爾也。全非云有本來第六種姓類以上本
由下下等九品根異 下下退法下中思法
護法中下安住中中堪達中上不動上下不退
獨覺上上
大文第二明七聖人 寶云。大文第二。明
攝諸聖
依加行異立初二聖 古云。見道速疾道
故時促。見道マテハ不判利鈍。約煗等加行。判利
鈍也。信他語自見聖教行等。加行位事也。修
道容預時分長故。約其位判利鈍也以上 
義抄。問。聲聞・阿羅漢可有九根不同乎。答。
可有九根不同也。所謂前九種姓。爲前五品
根。於第六種姓中。無學位轉根。作不動種姓。
爲第六品根。有學位轉根。作第六種姓。至無
學位。爲第七品根。始得不動種姓所趣爲上
下者。即此類也。自異生位。爲第六種姓。至無
學位。爲第八品根。本得不動種姓所起爲
中者。即此類也。波羅蜜多聲聞爲上上品根
故。於聲聞・阿羅漢中。可有根不同
依根不同立次二種 寶云。明修道二人。
鈍信根増。名信解。利慧根。立見至名
事體唯六 尋。身證慧倶者。何攝乎 光
云。七中身證。即是六中信解・見至二種所攝。
有名無事。七中慧倶。皆通六中時者不時攝
 寶云。身證即是信解・見至。慧解脱・倶解
脱即是時解脱・不動也
學無學位各由幾因於等位中文 五下分結。身
見・戒禁取・疑・
欲貪・
瞋恚
 光云。依經問起。學無學位。各由幾因。
於等是學位等是無學位中。獨稱爲滿
等位者。不還果位中無學位中等云云
夫得滅定必是不還故 准此釋。無得定根
滿非果滿。又無得定滿非根果滿也。故唯有
五類。無二類。可思之。倶舍立分滿・全滿。正
理不立分滿。破倶舍也 光云。正理論意。要
具三因。方稱爲滿。隨有所闕。皆不名爲滿。破
倶舍云。此不可依。如何有學於諸有學勝功
徳中。獨不具語。而論名滿。倶舍救云。滿有二
種。一者具滿。謂具三因獨稱爲滿。二者分
滿。謂於三因得二越一。約分名滿。於義無
答謂涅槃路 寶云。有兩釋。釋道義 。道是
路之別名。趣涅槃路。名之爲乘。是所依運動
之義。有所追求。必依於道。依此四道求涅槃
 初解戸斤乘義所遊
履也
次解所依義 尋。所
乘猶是所依義也。依路往涅槃城故。若爾者。
兩釋差異如何。答。初釋道巿二爲路。往涅槃路
也。次解爲求涅槃。求心爲所依爲言 問。加
行・無間趣向涅槃故。可爲道。解脱已至。勝進
已過。如何爲涅槃路乎 論有三釋。寶云。第
一釋。與加行等道類同故。第二釋。前前至後。
皆是道義。第三釋。解脱・勝進趣無餘故
第二明四通行 光云。通謂通達 行謂行
迹。能正通達名通。趣向涅槃名行
一苦遲通行 惠云。遲速目人。通行目法。
依主釋。若總目法。即持業釋也
道依四根本靜慮 道加行・無間・解脱・勝
進也
十八禪支 二十八卷頌云。靜慮初五支。
尋伺喜樂定。第二有四支。内淨喜樂定。第三
具五支。捨念慧樂定。第四有四支。捨念中受
初二靜慮樂者。輕安樂也。非樂受樂。内
淨信心所也。中受捨受也。無色未至中間無
支功徳。非止觀均等之地故
任運轉故名之爲樂非樂受 麟云。此謂不
辛名樂。非樂受也。如第四禪。無樂受。亦名樂
通行。無色中無苦受。名苦通行 尋。任運
轉名樂艱辛轉云苦。意如何 寶云。通是道
別名不多艱辛任運轉故。釋樂名也。正理論
云。任運轉故。如乘船笒氏○艱辛轉者。如
依陸路乘馬等行 惠云。不艱辛任運轉。
釋樂名也。艱辛轉。名苦。非道名苦通行。唯
是無漏道。不説有漏道。色界以五蘊爲體。無
色四蘊爲體
行稽遲故 稽留淹滯義也。問。用苦通行・
樂通行貎如何。答。有學・無學聖者。修練根
時。未至中間。爲無間道。初靜慮根本地。爲解
脱道類者。是用苦遲・樂速二通行。作所作事
之類也。但此類有無論義也用樂遲・苦速二
通行。作所作事類。婆沙論出之。可見本義抄
四念住 第二十三卷初在之
四正斷 光云。言四種者。一已生惡方便
令斷。二未生惡法遮令不生。三未生善方便
令生。四已生善法修令増廣。故婆沙云斷。○
答。以初爲名故。無有失。或此四種皆有斷義。
謂前二斷火煩惱障。後二斷所知障。修善法時。
斷無知故。暫斷・永斷。倶名斷 惠云。問。欲
界有惡。可具四正斷。上二界無惡。如何有四
正斷。答。雖無惡法。有彼功徳。又彼無所治。
有能治道。故無色有遠分及持對治。若爾。
有學有染可具有四。無學無染如何有四。答。
同上二界説也 此疏下釋云。此勤力
懈怠故 義章云。策修不退爲勤。勤心不
邪名正。勤能斷懈怠障故。言正斷云云 取意
四神足 釋名下在之。第三明念住等下也
 光云。論主釋經。此中佛説定果名神。欲等
四因所生等持。名之爲足。故知。此神非即是
定。以實而論。定爲體性。而云四神足者。從因
説四。就果名神。就用稱足。故婆沙云。一三摩
地由四因生故。從所因立四名稱。問。從四因
生。爲據同時。爲據前後。解云。此處同時立名。
與定同時。雖有多法。此四資益等持勝故○
婆沙云。謂於倶有相應法中。資益等持。此四
勝故論文云云 尋。欲等四名如何。光云。欲謂希
求。勤謂勤策。心謂所依。觀謂觀察。故從同時
四因爲名 義章云。欲定者怖求上靜。名
之爲欲。因欲得定○精進定者。勤厭下勤求
上靜。名曰精進從進得定○念定者。地經之
中。名爲心定。於定境界守心安住。名之爲念。
念能得定故○言慧定者。觀察下過。知上勝
益。名之爲慧 合光釋可思之。若是當第
二釋歟。私云。四神足以定爲體性。倶有相應
法中。欲等四種資益定勝故。爲名顯四種差
別。神者定所生靈妙徳。則變化等事也。神依
定生。指定爲足。神之足也。光初釋。約同時欲
等釋之。次意。約加行位釋欲等名。可見之。又
有餘師意。定即爲神。欲等四種爲足。欲等四
種定所依故 惠云。欲勤等四與定相應。與
神爲足。有餘師説。神即是定。欲等四與定爲
足。擧果就因名神足也
五根五力 論云。何縁信等先説爲根。後
名爲力。由此五法依下上品分前後故 惠
云。問。信等五根。何故先説爲根。後説爲力。
答。劣爲根。勝爲力。可屈爲根。不可屈爲力。
勝劣別義。別者。能生名根。能斷名力。不動爲
根。不屈伏爲力。五根五力之次第者。謂於因
果先起信心爲果修因。次行精進。由精進故。
念住所縁。由念力持。心便定。由心定故。能如
實知。是故信等如是次第也 寶云。問。何
縁此五根名力。答。能生善法故。名爲根。能破
惡法故。名爲力。有説。不可傾動名根。能摧伏
他名力。有説。勢用増上義是根。不可屈伏義
是力。若以位別。下位名根。上位名力。若以實
義。一一位中皆具此二
七等覺支 義章云。如何經中説爲七覺
分。亦名覺支。無漏聖慧。名之爲覺。念等七
種。覺中差別。名分名支。亦可無學聖智名覺
念等。七種能爲彼因。名分名支。問曰。三十七
品法。通是覺分齊。是覺支。何故此七偏名
覺支。七覺修道隣無學。以此近果爲因相顯
故。偏對覺説支説分 寶云。問。何故此七
名覺支耶。答。覺謂究竟。即盡・無生智。或如
是即無漏慧。七爲彼分故。名爲支准此
釋。覺者聖慧盡無生智
或如實覺
支者因義歟。支別義歟。
此寶釋難知。擧盡・無生之果故。若爲因義歟
義章當
第二釋
所以爲因義者。支者支分義。即未滿也。
果者已滿。故以支爲因義歟。此七種齊爲覺
果爲因故。云七等覺支。如總名菩提分法
章云。所言支者。名兼胡漢。胡語名支。此飜名。
 尋。七種中。擇法覺支。既是聖慧也。何
立支因名耶 法門章云。問。若爾。擇法不可
支。何共名支分。答。並是因而非果體。故共名
覺支也 義章初釋意。覺即擇法覺支。正
是慧也。今七種總云覺。且從主餘念等同云
爲言此時支支別義也。擇法謂簡擇則慧也。
精進策勵。以大善地勤爲體廿。勤能令心勇押
爲性。喜心欣悦。勤修有勇。輕安行捨。又此
大善地中二種也。輕 安輕利安適。捨離。治掉
令心平等。輕安治惛沈。捨治掉擧。定慧障此
二能治。念定易知。慧能開始故。以擇法爲初

正道支 義章云。言八正者。始從正見
乃至正定此也。八種通故名道。離邪曰正。問
曰。向前七覺等行。皆所名正。此獨云之。龍
樹釋言。行道入法懼入邪中。故須論正。又此
八道入聖之始。飜邪之初。辨正義顯。故偏云
 正思惟。以尋體爲體。光云。菩提分中。爲
策正見。立正思惟。爲菩提分。伺行相細策正
見中。爲尋覆損 離瞋・癡所起口業。爲正
語。離瞋・癡所起身業。爲正業。離貪所起身・
口二業。名正命也 付之間三十七品。是初欲
入道時名字。如行者到師所聽道法時。先用
念持是法。是時名念處。已從法中求果故。精
進行。是時名一止勤。多精進故。心散亂攝心調
柔故。名如意足。心調柔已生五根○是五根
増長。能遮煩惱。如大樹力能遮水。是五根増
長時。能轉入深法。是名爲力。得力已分別道
法。有三分。擇除覺・精進覺・喜覺。此三法行
道時。若心沒能令起。念覺・定覺・捨覺。此三
法。若行道時。心動散。能攝令定。念覺在二
處。能集善法。能遮惡法○無學實覺此七事
能到故。名爲分。得是法安穩具已。欲入涅
槃無爲城故。行是諸法。是時名爲道 止觀
云。安穩道中行。名八正道
菩提此云覺 麟云。西域常言。覺有二。一
如睡覺。二覺知。故章中。無明睡眠皆永斷故。
即是初義
論實體唯十 光云。問。何故七十五法中。
立此十法。爲覺分。餘不立耶。解云。若順淨偏
強立爲覺分。餘非順淨勝故。皆非立 念定
慧立覺分由事 寶云。問。大地法中。何故但
立念・定・慧爲覺分。答。念・定・慧三。順清淨品。
勢用増上。亦分法亦復如是。故攝此三
同之 勤・信・行捨・輕安立覺分由事 光云。
問。大善地法中。何故但立信・精進・輕安・捨
四種。爲菩提分法耶。答。由此四種順菩提勝
故。偏立爲菩提分法。謂趣菩提信爲上首。將
起衆行。信爲初基故。立信爲菩提分法。精進
遍策趣菩提行。令速趣向三乘菩提故。亦立
爲菩提分法。輕安調適對治惛沈。助觀品勝。
行捨平等對治掉擧。助止品勝。菩提分法中
止觀爲主故倶立爲菩提分。慚愧等六。散善
品中。勢用雖勝。而於定善。勢用微劣故。不立
爲菩提分法。以菩提提分定善攝故寶同之
喜 光云。受於雜染清淨品中。勢用倶勝故。
亦立爲菩提分法。有餘師説。受於離染勢用
雖勝。而於淨品。作饒益事。如旃荼羅姓雖鄙・
劣。而與豪族作饒益事。亦立爲菩提分法。想
思觸欲。於離染品。勢用偏増故。不立爲菩提
分法。於假想觀。勝解偏増。菩提分法順眞實
觀。是故勝解非彼所攝○問。何故三受皆通
無漏。唯立喜爲菩提分法。答。復次菩提分
法。行相猛利。樂・捨遲鈍故。倶不立 戒
寶云。問。何故一切色中。唯無表色。有立覺分。
非餘色耶。正語・業・命。隨順聖道。勢用偏
増。故立覺分。餘色不爾 尋。光云。問。何故
尋・伺倶通無漏。唯立尋。爲菩提分法。答。菩提
分法行相猛利。伺用微劣。是故不立。復次伺
爲尋所覆損故。於策正見。尋用偏増故。伺不
立菩提分法 以上光・寶釋婆沙・正理
毘婆沙師説 光云。婆沙九十五。有一二説。
兩説同此論。復有一説。正語・業外有正命故。
若説有三。即有十二。然無評家。雖復開合不
同。並戒爲體 寶云。婆沙九十五。有三説。
一説同此論 今論實體唯十云義。論主所
存也。實體十一云義。是毗婆沙師説。非論主
所存。故寶師意。婆沙論有三師説中。實體唯
十云一師説。同今論云也。光師意。今論現文
擧云唯十云十一之二説故。釋兩説同此論
也。故邊邊義歟以上本
義抄
名無別屬
念住等三隨増上増説云云 文 光。四念住。
四正斷・四神足三品善根。若據相應及倶有
法。以出體性。體實遍攝諸加行善。然隨同品
増上善根。以出體性。如次應説念住爲慧。
正斷爲勤。神足爲定
答薩婆多釋 二十三卷云。謂由念力。令
慧住境。或由慧力令念住境。故名念住
如實見者能明記故 麟云。實見是慧。明
記是念。既因實見方能名明記。故知。因慧
令念住境
或名正勝 出正斷之異名也。論文 遮
三業惡非。勤修三業善根。此四種最勝故。云
正勝
答神謂神變靈妙徳也 麟云。謂現諸變化
等事。爲妙徳也 尋。定名足意如何。答。依
定成神通靈妙徳。如依足成運用自在之義。
如云千里行起足下
照了身等四境 身・受・心・法四境也
頂位中 寶云。正理論云。謂此位中。能制
心識。趣不退位。終不匿乏信等善根。定用
勝故
且煗位中 寶云。正理論云。謂此位中。見
生死過涅槃功徳。遂能勇猛。發勤精進。不墜
生。速趣涅槃勤用勝故
初業者 三賢位也。七加行最初。向菩提
初故。云初業。業業行也
能審照了身等四境 照了身・受・心・法四
境。修習非常・苦・空・非我行相。慧用勝故。云
念住増他 寶云。正理云。此位中爲息競。由
念勢力。於身等境。自相・共相。能審了知。壞
二種愚。慧用
能證異品 麟云。此決擇。望前順解脱分。
爲異品
世第一位非世惑法 世間第一法故。爲世
惑不所屈伏也 寶云。正理論云。謂此位中。
不爲煩惱之所屈伏。力義勝故。雖忍位中容
如是。然非決定。是故不説。或此位中。爲天切
餘異生法之中所屈伏故。於此位力義偏増
得増上義 第三卷頌流云。信等八根淨
増上者。謂清淨法隨生長故
及修見道位者 問。修道・見道次第如
 光云。契經中。隨數増。説先七・後八。非修
次第。若據修次第。先八・後七 七覺・八道。
此増數也
速疾而轉通行勝故 八正道喩世間輪
二十四
卷見
速疾行故。見道又似輪旋轉不息。通行
者往趣義歟 光云。見道位中。十五刹那。速
疾而轉。通行勝故。説道支 寶云。見道位
中。二義最勝。謂見位聖慧初生。如實尋求
諦理勝故。又於此位。不起期心。能速疾行往
趣勝故
直往涅槃城 八正道到涅槃刧本路也
寶云。若欲求出生死海者。可依過去諸佛本
路。速行出者。當勤修習八聖道支。以此故亦
通修道
幾通有漏幾無漏耶 幾無漏者。限無漏

七覺八道唯無漏 寶云。正理論云。一切
覺分。皆助菩提。唯此獨覺支名者。以最隣近
菩提果故。由此理趣。證七覺支。應知。但依治
有頂。説此爲上首。類治下地。唯於無漏。立覺
支名。若不許然。寧不通二○見道位中。八
道支勝故。此一向無漏攝。雖正見等亦有
漏。然後不得正道支名 八正道支通有漏
聖位所起有漏道品。立道支名心。本向無漏者。
増位幷覺支後道支也。覺支限無漏 本義抄
此四念皆通 聖位所修四念等。通無漏

依初靜慮具三十七 婆沙論云。以四念住
所縁各別故。尚無有二倶時現前。況有三・四
 麟云。正理論云。初根本定。雖容有三十
七。然實三十四。解云。謂四念住必不並生。以
一慧分四念住故 惠云。約前後位。共有
三十七。一念中即不共具。以四念住等定不
倶時。餘容倶時有也
除善根故○猶疑慮故 近分八捨淨之定
故。除喜。麟云。謂與下地相隣。恐爲下法所染
亂也
彼除尋故 二禪已下無尋無伺地故也」
三四中除二 第三靜慮心悦。安靜離喜貪
故。樂受無喜。第四靜慮。捨受又無喜中間
除戒三支 麟云。謂正語・業・命三。是色法
故。云無色界無此三支。然與有頂別説者。有
頂無無漏。王無七覺及八道支。此三地中。有
無漏故。有七覺支及餘道支也
第四明證淨 寶云。舊云四不壞淨 義
章云。四名是何。一佛不壞淨。二法不壞淨。三
僧不壞淨。四戒不壞淨。佛不壞者。於佛所得
眞實法中。自證小分。仰類佛徳。知其殊。名
佛不壞淨
論云覺分轉將必能證淨 麟云。轉之言
起。起之言生。謂根・力等覺分生時。必能獲得
四證淨也。或從根・力轉入證淨故 惠云。從
念住至無生智名轉
一於佛證淨 光云。由證諦理。於佛起信。
名佛證淨。法・僧准見。聖人所愛慕戒故。名聖
戒。其戒體淨淨。依證起故。亦名證淨。前三
信所縁故。置於言。第四依證故。無於字云云
 惠云。於是境。第四聖戒。是自内證。不言於
 問。三寶體何 光云。婆沙一百三云。此
中佛者。謂佛身中諸無學法。縁彼無漏信。名
佛證淨。此中法者。謂獨覺身中三無漏根等
學・無學法。菩薩身中漏根等占學諸無及苦
集滅三諦。縁彼無漏信。名法證淨。此中僧者。
謂聲聞身中學無學法。縁彼無漏信。名僧證
淨。諸無漏戒名戒證淨。自性淨故。依證起故。
亦名證淨 無漏戒者。道倶戒也 寶云。
法者。無我理等○唯上信法。不縁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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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所信法也 光云。信法略有二種。一別。
二總。總通四諦
 皆是法故。別唯苦集滅三諦全。道諦小
 分。謂菩薩道。即菩薩身中學法及獨覺道。
 即獨覺身中學無學法皆是法攝
 菩薩道乃獨覺道 麟云。一世界中唯有
 一佛故。言菩薩獨一。即王宮生二十四心
 菩薩也
光云。獨覺據麟角喩 麟云。獨覺約麟喩。
不取部行 問。光云。部行獨覺所得有爲
無漏法。僧寶攝歟。答。一義云。於部行中。先
聲聞別種姓相分。先聲聞。專容有事和之類
也。而於無佛世。雖無説戒羯柘等事和之義。
有理和故。僧者。以事和爲本。故立有事和
之類。自無事和之時。由有理和故。成僧衆。
此是僧寶攝也。別種姓。自本無有事和之義。
亦闕理和之義。故不成僧衆。故彼所得有爲
無漏法。不爲僧寶體。法寶攝歟以上本
義抄
聖所受戒 此是論長行文也 論云。聖所
 愛戒。與現觀倶故
 惠云。受以信爲體。十五心中皆有戒。名
 一切時 麟云。聖所受戒與現觀倶者。
 即無漏道倶戒也
解云此明法戒通見四諦也 惠云。受以
信爲體。十五心中皆有戒。名一切時 問。
解云者。解上聖所受戒論文歟。若爾者。唯應
云明戒 通四諦。何云法戒乎。答。聖所受戒等
文。釋法僧三諦念等頌下在之。長行云。爾
所信法○皆得法證淨者。明法證淨四諦。
聖所受戒○無不同得者。明戒證淨通四諦。
寶記爾今疏。法證淨通四諦。頌文分明故。
引加聖所受戒等長行文。明法戒通見四諦
爲言解云者。引長行文故。指此文。置解之言
法・戒通見四諦文。意及法謂三諦全頌文也」
由所信別故名有四 麟云。此言總而且
略。謂由所信別分信成三。幷戒成四。非即信
別成四種也
證四諦理故 麟云。謂如實覺知四諦理
故。故名爲證
正信三寶及妙尸羅故 麟云。謂信三寶。
及得尸羅。非謂及言。顯信於戒。故下釋言由
信心故淨發聖戒。乃至要具前信。此戒現前
等故
由證得淨 麟云。前三證得淨信。後一證
得淨戒。並是證淨
此四次第者 論云。如出觀時現起次第。
説觀内次第。如是如何出時現起次第。謂出
觀位。先信世尊是等覺。次於正法毘奈耶
中。信是善説。後信聖僧
學位成就八支 麟云。即正見等八道支也
尚有餘縛無解脱支 麟云。謂如多繩縛。
雖解多縛。唯有一縛。不名解脱 惠云。正
智與解脱倶時。無正智時。解脱亦無也
謂無學勝解 麟云。即通大地中勝解爲體
 古云。三。界惑シタル時。既
決定スト心。勝解心所也。勝解者。決定心
所故。無學位已脱諸煩惱縛。立勝解支。復能
起彼盡智・無生智。二了解脱智。正智支
以上 麟云。論云非離小縛可名脱者。非無
解脱體。可立解脱智。無學已脱諸煩惱縛。復
能起二了解脱智。由二顯了。可立二支。解云。
二了解脱智。即盡・無生。由正解・正智二相顯
了故。立支名文 以上
名爲解脱 麟云。即擇滅爲體
以立支名屬有爲 麟云。既言其 支。明顯
有爲不通無爲。以無爲非支八道支・七覺
支。皆約心所。無名無爲也 古云。無爲無
作用物故。證シタリトモセストモ可云無之。故無支
義也以上
心解脱及慧解脱 義章云。如涅槃經説。
斷除一切貪・瞋・癡等。得心解脱。一切所知無
障礙故。得慧解脱 准此釋。於阿羅漢。斷
染污無知。云心解脱。斷不染無知。云慧解脱

五分法身中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見。此云
無漏五蘊也 義章云。防禁名戒。戒有三種。
別解・定・道也。息亂住縁。目之爲定。定有二
種。一者事定。謂世八禪。事中安心。息除事亂
故。名事定。二者理定。三三味等。理中安心。
息除性亂故。名理定。取性違理。名爲性亂
觀達名慧。心體自性無闇。爲慧 解脱有
二。一有爲解脱。無漏聖道免絶羇縛。二無爲
解脱。滅諦涅槃滅離衆縛。解脱知見者。知己
出累。名解脱知見。解脱知見有二。一自知解
脱。於己所得覺了分明。二知他解脱。知三乘
人一切所得云云 取意抄之
初無學心於未來正生時 初言簡後。無學
簡有學。心言攝心所。正生時簡未來中餘未
生也光意
從煩惱障正得解脱 意隨惑去解脱云意
也 麟云。煩惱得是其障體故。論云。由彼
能遮此心生故 光云。謂煩惱得。由彼惑
得能遮無學初心生故。説名障。金剛喩定。於
現在世正滅位中。彼煩惱得不至生相者。名
爲正斷。由正斷故。不能爲障。初無學心。便
至生相。於正生位。正得解脱。非惑得倶。名正
解脱。金剛喩定。流至過去已滅位中彼煩
惱得。名爲已斷。初無學心。至現在。已生位
中。名已解脱
無爲説三界者 寶云。釋經中三界。即是
前二解脱中無爲解脱。體一無爲。就三義別
立三名也○何縁三界如是差別。謂有漏法。
總略有三。一者能繋而非能染。二者能繋亦
是能染。三者非二順繋・染法。故斷此三。所
證無爲。如次名爲斷等三界。述曰。言結。遍
一果等貪自性斷貪自性斷貪等無爲。名爲
離界。餘八結法自性斷瞋等無爲斷界。自
餘法上縁縛斷時。名爲餘界。即此九*瞋及一
果。等望他即是滅。望自即離。斷色不染法。
一向是滅。非總定別故云假也。今詳。正理
倶不盡理。此之三體各不相交雜染法。一向
約自即八*瞋名斷。貪名離也。餘法無一向名
滅。此釋三別於理爲勝。若不爾。即三雜亂
餘瞋等八結 九結者 愛瞋・恚瞋・慢瞋・
無明瞋・見瞋身見・邊
見・邪見
取瞋見取・
戒禁
疑瞋・嫉瞋・慳
瞋也。離愛結。離界也。離恚等八。斷界也。上
釋云。恚・嫉・慳唯欲界繋。餘遍三界
相對廣狹有殊 寶云。厭通斷惑・不斷惑。
廣唯縁苦・集。是狹。離通四諦。是廣。唯是斷
惑故。陝也
即是先離欲染後入見道苦集法忍也 先
離欲染人。見道時。見惑已斷故。唯爲觀諦理。
起法智也
有厭非離○智是見道苦集法智 正文云。
應云苦・集智或苦・集法類智。而何但言苦・集
法智耶以上
 永正六己巳八月十九日抄之畢
             大法師英憲
一離界斷界滅界事 神云。言離界者。謂但
離貪能縁縛。所縛法得解脱擇滅。言斷界者。
謂餘八瞋斷能縁縛。所縛法得解脱擇滅。言
滅界者。謂滅所餘貪等九瞋隨眠所隨増事。
離能縁九結時。所縁縛事體。得解脱擇滅。以
此三界皆是擇滅故。經説三界即無爲解脱
又云。如一極微上離貪結義邊。名爲離界。斷
餘八*瞋義邊。名爲斷界。滅所見事體邊。名
爲滅界 尋云。貪爲一八瞋爲一意如何」
神云。有漏法總略有三。一八瞋能縛而非能
染。以非愛染 故。二者愛瞋能繋亦是能染。
三者體非能繋亦非能染。謂順繋染法。斷此
三法所證無爲。如次假名斷等三界
尋云。離云斷云滅。可有差別乎。可准寶記。如
上所引 寶云。釋經中三界。即是前二解脱
中無爲解脱。體一無爲。就三義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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