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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論記 (No. 1828_ 遁倫集撰 ) in Vol.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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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即是内根之果。是故説名彼境界受。依彼
生故名彼果境界受。道理此二受體未必有
別。但約根境以分二受。所依麁重受中有四。
一有色所依。即五識受。二無色所依。即意識
受。即是身心二受。三者果已成滿麁重受。謂
現在受。四者果未成滿受。謂未來因受。即是
業煩惱是未來受因。名爲因受。彼果境界受
亦有四種。一者依持受。謂器世界是依持法。
縁之生受名依持受。二者資具受可知。三者
受用受。即二受受用器世界及以資具。名受
用受。四顧戀受。顧戀財物之受。下約有餘無
餘涅槃界中滅受多小。景云。謂於有餘依
涅槃界中果未成滿受一切已滅者。業煩惱
體金剛心時已斷除訖。方得有餘。領彼對治
明觸生受者。領受盡無生智相應受。是明觸
生受。領受共有者。領受共有器世界受。即依
持受。略不言領資具受用受。唯除顧戀。與貪
相應故。或復彼果已成滿受者。由已成滿受
中通有有麁重無麁重。今無學身中但有無
麁重受。故言或也。略不言領有色所依受無
色所依受。以無學猶起故。第二文解。又二種
受一切已滅。謂所依麁重受報。彼果境界受。
皆已除斷。唯現領受明觸生受。此據漏盡所
有諸受皆名明觸所生之受。於無餘依涅槃
界中般涅槃時此亦未滅者。隨前二説有餘
依中所有諸受。今入無餘多*小皆滅如前應
知。泰云。於有餘依中。未來報不受。未來因
亦捨。如聖人生無色界已不成就眼根種子。
又如無學將命終時不成就十八界種子。唯
彼人領彼能治無漏明觸。自餘六受通凡及
聖。故云共有。無學人亦領受餘六共有受。如
根惡業所受。或時唯無學人受。故云或。於此
文中西方二釋。第一釋。前滅定前。但滅一受。
餘七不滅。今據將入無餘時。於滅定中命終。
故在滅定時六識八受皆滅。第二釋。前據麁
重所隨故名共有。但滅其一。後據無學而無
漏。故唯有明受。八受滅。釋名爲無漏。前八
種受一向有漏。故云一切已滅。然癈未就本。
故云一種。一釋入無餘滅時。滅餘八受。而言
有無漏受者。是入定近方便故。且不論滅。上
來二十六門問答廣辨訖。自下世尊述讃勸
學。如文可知。頌中有五。初一頌。明有違順即
招得失。第二頌中。教修無相自利之行。第三
頌中。教修無相利他之行。第四頌中。明染心
説法唐捐其功。第五頌中。勸捨戲論修學瑜
伽。下明請立經名。時衆獲益。就聲聞益中釋
論二解。或一音各得解。或聞此教中人無我
理故得解脱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之下終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一之上論本第七十
八至七十九

 釋遁倫集撰 
論本七十八
自下第六。觀自在菩薩請問諸地之義。於中
先標宗指經。次正引其文。前中言復次依乘
假立分別解説如實大乘等者。依大乘中約
修行位假立十地等。就正引經文中。先問答
正辨諸地之義。後請立經名及時衆得益。前
中有二。一長行二重頌。長行有四。一辨地
義。二辨地中所應學法。三辨地中所有煩惱。
四辨説一乘意。初辨地中有六。初辨攝義。二
釋地名。三辨地中所對除法。四辨諸地清淨
通徳。五明四縁故菩薩生勝。六辨菩薩行諸
大願。初中先問後答。問中觀自在菩薩者。舊
云觀世音。此譯家錯。又舊翻藥師經中名爲
觀世音自在。但乘世音字。今準梵語翻名觀
自在。其問有二。一問清淨。二問分攝。答中
先總答。後徴問別解。於中初釋四種清淨可
知。次釋十一分攝。謂十一地名十一分。一一
地中。初明自分滿。二明勝進分未圓滿。先於
勝解行地依十法行極善修習等者。景云。十
法行則是書持供養自讀施他等。亦可雖在
地前仰學十地之行。名十法行極善修等。泰
云。先於地前依書持等十種行修勝解忍故。
入初地分。又解。十度名十法。三地菩薩心未
能捨諸等至愛及學法愛者。障於四地。未得
名已圓滿。地論名解法障。乃至此分圓滿者。
四地圓滿。而未能於諸諦道理如實觀察者。
未得五地諦觀。又未能捨背趣之心未能修
方便等者。五地通達生死苦而能恒入。通達
涅槃樂。而不速求。是二方便四地未得。爲令
已下。五地圓滿。而未能於生死流轉如實觀
察者。六地能觀縁起流轉。五地不得。又由於
彼多生厭故未能多住無相作意者。七地長
入眞如無相作意。六地雖不長入而能多住
無相作意。五地菩薩於生死苦多生厭故。不
能多住無相作意也。而不能令無相作意無
缺無間多修習住者。未得七地長入眞觀。而
未能於無相住中捨離功用者。七地未得八
地無相無功用。又未能得於相自在者。八地
菩薩於俗諦相雖有功用。而隨分自在七地
未得也。未能於異名衆相訓詞差別下。明未
得九地無礙解徳。異名者法無礙。衆相者義
無礙。訓詞差別者無礙一切品類宣説法中
得大自在者。樂説無礙。八地未得。名爲未能
也。而未能得圓滿法身現前證受者。十地菩
薩離麁惱盡法身圓滿。九地未得也。未能得
遍於一切所知境界無著無礙妙智妙見者。
未得佛果。佛果離煩惱障。故名無著妙智。離
所知障。故名無礙妙見。十地未得。爲令已下。
明得佛滿。問。準本業經第十一地名等覺地。
此中何故説如來地名第十一地耶。解云。自
有二義。一者別論因果。唯有妙覺名妙來
地。如此中説。二者攝因屬果。妙覺等覺并名
佛地。如彼經説。既有二義。故無相違。第二
釋地名義。成就大義者。即是成就自利利他。
名成大義。得未曾得出世間心者。初得無分
別智生歡喜也。世親取此中意釋初地云。成
就無上自利利他。初證聖處多生歡喜。故名
歡喜地。從義得名。遠離一切微細犯戒名離
垢地者。故犯名麁。誤犯名細。初離故犯。二
地離誤。故云遠離微細犯戒。地論亦取此意。
彼處釋云。離能起誤心犯戒煩惱垢。清淨戒
具足。故名離垢也。亦從義得名。由彼所乃至
發光地者。三地得定及聞持。聞持還是定中
差別。依此諸定能發智光。名發光地。發是因
義。光是果義。因果爲名。地論云。隨聞思修
等照法顯現名明地者。三慧照明故名明地。
此直從彼所發慧果爲名。由彼所得菩提分
法至名焔慧地者。煩惱如薪。智如火焔。四地
道火燒煩惱薪。法喩雙標。名爲焔慧地。論亦
取此意直名焔地。由即於彼至名極難勝地
者。第五地中眞俗勝智相違不遂。由多艱難
方得并起。名難勝地。從義得名。地論釋云。
得出世間智方便善巧能度難度。名難勝地。
現前觀察諸行流轉者。後智現前觀於縁起。
又於無相多修作意方現在前者。無分別智
多修功用方現在前。二智現前。是故第六名
現前地。從義得名。地論釋云。般若波羅蜜行
有間大智現前。名現前地。無分別智不恒相
續。名般若有間。作意方起。故名大智現前。能
遠證入至名遠行地者。始從初地訖至第七。
經一僧祇修無相行。方得無間證入無相。與
彼第八清淨地隣。名遠行地。八地離功用過
名清淨地。地論釋云。善修無相行功用究竟。
能過世間二乘出世間道。故名遠行。前之六
地亦修無相行不能相續。不得名善。七地無
間。故名善修。前之七地所起衆行。并有功用。
今第七地於功用行最在後邊。是故名爲功
用究竟。前之三地修施戒定。相同世間。四地
道品。五地諦觀。六地縁起。相同二乘出世間
道。今得七地能過前二。故云能過世間二乘
出世間道。故名遠行地。此亦從義爲名。由於
無相至名不動地者。眞智得無功用所動。俗
智雖有功用而不爲現行煩惱所動。名爲不
動亦從義用爲名。地論釋云。地行能純熟無
相無間故名不動者。直就眞智以釋不動。於
一切種至名善慧地者。於一切種機説法自
在。解善。獲得無罪廣大智慧。解慧。慧是體
善是義。體義得名。地論釋名。無礙力説法。成
就利他行。名善慧地。直釋善義。不解慧義。麁
重之義至名法雲地者。無邊煩惱所知障體
所有隨眠不調柔性。名麁重身。譬彼虚空。十
地所證法身圓滿。譬如大雲。皆能遍覆如空
麁重。故名法雲。法目法身。法身譬雲。法喩雙
擧。故名法雲。舊世親釋。法目於智。以雲譬
智。亦是法喩雙擧。故名法雲。地論釋云。謂大
法身具足自在。名法雲地。永斷已下。解佛地
可知。第三辨地中所對除法。則二十二愚癡
十一麁重麁重。是二十二愚癡隨眠麁重不
調柔性。眞諦三藏譯攝論云。二十二無明麁
重報四種生死。大乘攝論不明四種無明。但
從南地所得無上依經中辨四生死。今三藏
勘於梵本無報字及四生死。故云二十二愚
癡十一麁重也。二十二愚。前卷於十障中相
對料簡。今略釋相。文有四段。初問次答三結
四領。答中初地二愚。一執補特伽羅及法愚。
即是人法二執。二惡趣雜染愚者。即滅惡趣
煩惱業生三種雜染。二地有二。一微細犯。是
失念誤犯。二種種業趣。謂見三業三行差別。
三地二愚者。一者欲貪障。則障等持。二圓滿
聞持陀羅尼愚者。三地已得聞持等徳。二地
未得。從所障爲名。四地有二。一等持愛。則三
地中起愛禪定心障於四地。二者法愛。三地
菩薩以愛法故求法行忍。如經廣説。五地二
者。一者一向作意棄背生死。二者一向作意
趣於涅槃。并四地中起障於五。六地二者。一
現前觀察諸行流轉者。六地現前觀十二縁
諸行流轉。五地未得障於六地。從所障爲名。
二相多現行者。五地菩薩雖倶厭樂。而厭生
死相多現前行。障於六地。七地有二。一者微
細相現行愚者。七地長入無相眞觀。六地雖
觀無相未能無間。時時猶見細相現行。此生
能障名愚。二一向無相作意方便愚者。七地
作意方便一向無相眞觀相續。六地猶見細
相現前。障於七地作意方便一向無相。此就
所障功徳復立一愚。八地有二。一於無相作
意功用愚者。當體爲名。七地眞觀雖復相續
而有功用。障於八地無相無功用。二於相行
自在愚者。八地菩薩於俗相行中利他有功
用未得自在。自利無功用已得自在。七地未
能。從所障爲名。名於相行自在。九地有二。
一於無量説法者是義無礙。無量法句文字
等者是法無礙。二辨才自在愚者。謂詞無礙
及樂説無礙。九地已得。八地未得。并從所障
爲名。十地有二。一大神通愚。二悟入微細祕
密愚者。大神通則是五分法身。微細祕密則
是眞如法身。九地不得圓滿此二法身。如來
地有二。一於一切所智境極微細著者。則是
悲想最下下品煩惱隨眠。二者最極微細礙
者。則是悲想最下下品所知障體。第四辨諸
地清淨通徳。初明八種清淨。舊名八果。廣如
住品説。此中一意樂清淨者。則是作意爲體。
二心清淨者。即以定爲體。餘六可解。諸攝報
果。名生清淨。故佛地無也。次明有上無上。
第五明四縁故菩薩生勝。第六辨菩薩行諸
大願。言廣大妙勝願者。此有兩釋。一釋廣化
諸有情故。名廣大願。修一切善故。名妙願。斷
一切惡故。名勝願。一釋廣大願者。即廣大心。
妙願即是第一心。勝願即無顛倒心也。四因
縁故者。能善了知涅槃樂住。堪能速證證爲
第一。而復棄捨速證樂住爲第二。無縁無待
發大願心爲第三。爲欲利他處長時苦爲第
四。雖有六段。總是第一辨地義竟。自下第二
辨彼地中所應學法。有二十三句。攝論因果
殊勝從此起也。一擧六度爲所學事。二以三
學攝六度。當知初三是増上二學者。施忍是
戒眷屬助成於戒。亦名爲戒。三以三種資糧
攝六度。増四辨五相修於施等。十種法行。
則書持等。五釋成六數。六明立後四度意。於
菩薩藏不能聞縁善修習者。聞是聽聞。縁是
縁慮。七辨次第。八辨品類。九釋到彼岸義。十
明所治六弊。十一明得果。十二明與施等間
雜染法。十三辨非方便。十四解釋總別清淨。
上五相者。即無染著等五相。通六度故。依此
辨清淨戒有七。一了知制立。二了知出離。三
具常尸羅者。常守尸羅也。四堅固尸羅者。堅
守尸羅也。五常住尸羅者。一云作戒。二云受
戒。六常轉尸羅者。一云無作戒。一云隨戒也。
七受學一切。忍淨土者。一釋一深信因果
乃至不弄。二不反加害。三不懷怨結。四諫時
不恚。五不待來諫。六不由恐怖染心而行忍
辱。七不以作意而便放捨。二釋一信業果。
二於不饒益不生瞋弄。三不反報。四不怨結。
五諫時不恚亦不待諫。六不由恐染行心。七
不以作思放捨。精進七者。一通達平等不
自擧陵他。二具大勢力即是被甲精進也。三
具大精進者則有勢也。四有所堪能者。是有
力也。五堅固。六勇猛。此二即是有勤也。七於
諸善法終不捨軛者即不捨軛也。一釋一達
處中行。二不自擧。三*陵他。四具大勢。五具
大勤。六有堪能。七不捨軛。今解。一達平等
性。二不自擧*陵他。三具大勢力。四具大精
進。五有所堪能。六堅固勇猛。七不捨軛。靜
慮七者。有善通達相者。一云通達眞如也。一
云通達三相也。二圓滿者住分定也。三倶分
者雙運道也。四運轉者後後勝進分也。五無
所依者空慧相應定也。六善修治者斷惑證
滅也。七於菩薩藏聞縁修習無量者。依大乘
教修不可量諸三摩地故。又解修四無量故。
慧淨七者。一釋一遠離。二邊知三解脱。二知
二自性。三知三無性。四知世俗五明外明内
明聲明因明醫方明也。五知勝義。六無分別
多所住。七無量總法乃至法隨法行。泰云。又
無分已下有二。前是止慧。後是觀慧。加行五
慧名七種慧者。即同此判。一釋若諸菩薩至
是名爲慧者。是總釋慧名。自下釋七相。下判
亦同。今依前釋。十五釋前五縁總有五業。十
六約五義分別施等。前五相中。三名最廣大。
二名無染汚。修六度時思釋爲先。故最明
盛。八地已上名不可動。圓滿及果名最清淨。
十七辨因果無盡。十八明深愛樂施等。不
深樂彼果。十九明施等威徳。六度名有四種
威徳。初治六障。後三如文。第二十明因果義
利。二十一明菩薩具財衆生貪意。二十二明
般若能取諸法無性。有二問答。初一問答。明
般若取眞如時無横執性。名取諸法無性。第
二問意。眞如離有離無。取眞如時名取無性。
取何故不許取眞如時名所有性。答意。言
無性者是遮詮非表。謂彼眞如無横執説名無
性。我終不説般若作無性解取彼無性。以内
證法不知以何名即假名無性。二十三明三
祇中所修施等三名差別。初僧祇中修行施
等煩惱猶行未能制伏。然爲彼伏者然爲煩
惱伏弊施等謂於勝解行地等者。出其位地。
煖中勝解轉時是名波羅蜜多者。地前所修
未成上品。但是煖品中品。但名波羅蜜多。復
於無量時乃至謂從初地已上者。出其位地。
是名近波羅蜜多者。去菩提近故名也。復於
乃至八地已上者。出其位地。是名大波羅蜜
多者。八地已上無功用修。一一行中起無量
行。故得大名。眞諦三藏云。此之三名屬於地
前。一者黒白相雜。名波羅蜜多。以十解中煩
惱間雜故。二者一向白法。名近波羅蜜多。以
十行中一向白法煩惱不現行故。三者非黒
白有報。名大波羅蜜多。以十迴向中越前三
位故。雖有此説。而違此文。自下第三辨地中
所有煩惱。於中有四。一明頭數。略有三種隨
眠等者。景云。一害伴隨眠。謂見斷現行不倶
生惑。是彼修斷倶生惑伴。由見惑伴修惑熾
然。是故但説不倶生惑是倶生助伴。前五地
中所有倶生修惑。已離見惑不倶生伴。故名
害伴。今擧前五地中害伴修惑。亦取所熏種。
名害伴隨眠。此最爲麁。二者羸劣隨眠謂六
七地中微細現行若修所伏不現行故者。前
害伴修惑。若在六七二地中起。但是微細現
行及種。通名羸劣隨眠。問。如攝論説七地長
入眞觀不起煩惱。云何今説起細惑耶。七地
有三。謂入住出。出心地滿。眞觀相續。不起
煩惱。故攝論云不起惑。入住心中有時起惑
故。故此中説微細現行。故佛地論第二卷云。
有説四地第七識中倶生煩惱一切遠離。有
説四地第六識中倶生我見一切遠離非第七
識。以七地來猶有微細煩惱。若無第七應無
染淨依。應不似五。第七識惑若已遠離。五六
七地六識麁惑應不現行。即違瑜伽解深密
説者。即違此中所説六七二地有羸劣隨眠
微細現行。三者微細隨眠八地已上從此已
上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有所知障爲依止故
者。即前二種隨眠流至八地已上。雖復未斷
爲聖道察伏。功能微細。名微細隨眠。八地已
上。意識或時唯觀法空或雙證二空所顯眞
如。末那識中平等智起。意識或唯入人空觀。
末那即起法執。故云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唯
有所知障爲所依止。泰云見道煩惱分別作
意生。非生便任運起。名不倶生現行煩惱。修
道煩惱任運而起。如生得善。是倶生煩惱。是
則釋名。義同景師。六地得無相觀。般若起故。
漸微細故。轉名羸劣隨眠所起。若修道所伏
方不現行。八地已上。一切煩惱不復現行。即
有第七法執所知障爲所依止。六識法執現
行。唯爲法執微細隨眠所起。又解。見道斷煩
惱。初地中盡。意識中倶生見惑。第四地伏。
餘倶生惑。及以末那倶生我見。八地中伏。故
八地已上雖有有漏五識現行。而意識唯是
無漏。若人空觀時。猶有法執末那。其法空觀
時。唯有有漏末那。然即經云唯有所知障者。
據末那法執而説。西方諸師多作此解。基云。
害伴隨伴者。第六識倶生身見等攝。説名倶
生。故所餘煩惱名非倶生。然體稍麁。因彼而
起。由彼斷故。此亦隨無。故名害伴。羸劣隨
眠者謂第六七地微細現行若修所伏不現行
故。非倶生身見斷。此亦隨眠滅。稍難斷故。
不違楞伽經。倶生身見斷故貪即不生。彼約
二乘斷煩惱説。不依菩薩所知障無故煩惱
不生説。或依二隨眠究竟斷位。彼經此經。亦
不相違。微細隨眠者。謂於第八地已上。如
彼唯識章釋。二辨皮膚骨麁重。景云。此中
問意。上三隨眠聖斷時。爲是斷皮。爲斷膚
骨。但由二種謂由在皮麁重斷故顯彼初二
者。前之七地所有害伴隨眠羸劣隨眠二種
斷時。是則名斷在皮麁重。言復由膚麁重斷
故顯彼第三者。後之三時微細隨眠時是則
名斷在膚麁重。若在於骨麁重斷者我説永
離一切隨眠位在佛地者。前三隨眠所有習
細故名骨。據解脱道類外證。除住在佛地煩
惱障中。辨三隨眠有皮膚骨。所知障中分別
類爾。泰云。約斷皮膚骨三煩惱故。立三僧祇
劫。初在皮麁重。從初僧祇至初地斷盡故。方
顯初二害伴及羸劣隨眠能起現行。由從初
地至於七地斷在膚麁重故。八地已上。顯彼
第三微細法執隨眠。能起現行法執。在於骨
麁重斷盡者住在佛地。故永離一切隨眠。三
辨能斷劫數。若據大劫。唯經三不可數劫斷
麁重盡。若依小劫。則經無量。四辨地中生煩
惱相。先爲三問。次答後領。答中景云。於初
地通達法界。由此因縁菩薩要知方起煩惱。
名無染相。雖起煩惱。於自身中不能生苦。故
無過失。起如此惑斷他苦因。有無量徳。泰
云。既云於初地中要知方起煩惱。故知二地
中云離能起誤心。犯戒煩惱者。是地前所起。
至於二地伏彼種子。非初地中現起。基又云。
以此文證初地已上不故犯罪也。下第四辨
説一乘意。如佛所説乃至我不説乘差別性
者。於小乘中宣説蘊界處種種法性。於大乘
中説此等諸法同一眞如界理趣。據同眞如
故。佛不説乘差別性。言於中乃至一類損減
者。聞説三乘同一如性。或執二乘同彼大乘
名爲増益。或執大乘同彼二乘名損減。言又
於諸乘至此中密意者。又謂三乘既有差別。
云何同一眞如法界。法界既同。乘應無別。而
不能知三乘聖道。事法差別有上中下。如理
則通同一法界而不相違。謂有相違。而興諍
論。自下重頌。諸地攝者。頌初攝義。總頌地
名所對治二十二愚癡十一麁重。殊勝頌八
清淨諸地通徳。生頌菩薩勝生。願頌廣大願
等。及諸學者頌六度。由依佛説是大乘於此
善修成大覺者觀依止菩薩。佛説大乘。若修
成佛。或可此二句頌依大乘位三劫修成。下
有二頌。頌彼最後密説一乘。下請立經名時
衆獲益。可知。自下大段第七。曼殊室利菩薩
請問三身義。先標宗指經。次正引經文。於
中先問答正辨。後立名時益。前中有十四門。
初問答辨法身之相。曼殊室利者。舊云文殊
師利。舊翻妙徳。今譯妙吉祥。此中意謂。於
諸地中修出離以爲了因。顯淨眞如轉依成
滿是法身相。第二明二乘轉依不名法身。以
其未斷所知障故。由斷惑障所顯眞如名解
脱身。由解脱身三乘平等。由法身故有其差
別。無量功徳最勝差別算數難知者。此文則
證本有眞如有恒沙功徳。第三明諸如來化
身作業備景師云。化身作業如世界起者。此
文意辨他受用身及變化身生起之相。略不
辨自受用身。如世界起者。同諸世界所化衆
生形類生起。故言如世界起。泰師云。如三千
世界起時。一切衆生種類共感所起。化身業
亦復如是。如來一切功徳所起爲相。第四明
化身身方便善巧。則是八相成道相。然此文
中略辨。第五明如來言音差別。初問答總標。
如來言音不過三藏。一者契經。二者調伏。舊
名爲滅。三者本母。舊名摩徳勒伽。今云摩呾
履迦。此云本母。由此藏中廣辨諸義。出生
種種道理。故名本母。亦可由辨多種種道理。
是則出生種種義理。故名本母。下別釋三藏。
先別作三問。次第解。初解契經。若於是處
至名契經者。依毘婆沙解三藏差別中。或詮
於定名修多羅。或云種種雜説名修多羅等。
今則當種種雜説名爲契經。謂依四事九事
二十九事者。開列二門。云何四事。一聽聞事。
聞思二慧。二歸趣事。則三歸依。三修學事者。
則是三學。四菩提事者。則是三十七品。四
種行跡。奢摩他毘鉢舍那等。能得大菩提事
故。顯揚中亦明此四。故彼頌云。聞依學菩
提。九事中。一施設有情事。則是五蘊。二彼
所受用。則十二處六根六塵互相受用。三彼
生起。則十二有支。四彼生已住者。則是四食。
五染淨事者。則是四諦。苦集是染。滅道是淨。
六彼差別事。則五種界。謂有情界。器世界。法
界。調伏有情界。調伏方便界。七能説事。則是
諸佛。八所説事。則是諸法。九衆會事。有其八
衆。人中有四衆。謂刹利沙門婆羅門長者。天
有四衆。一四天王天。二三十三天。三炎魔
天。四梵衆天。二十九事中。前四是染。謂依雜
染品有攝諸行事。則是五蘊。彼次第隨轉者。
則是縁生。三是人執。四是法執。由此二執。爲
未來世流轉之因。下有二十五事是淨。於中
四是世間善法。謂依清淨品有繋念於所縁
事者。則是欲界聞慧。繋心爲四念處境。勤精
進事者。則是思慧。心安住事。則是得未至
禪。觀法樂住事者。則是得根本禪。下有二
十一事是出世淨。於中一是解脱分。四是順
決擇分。四是見道。六是修道。四是無學道。
後二校量顯勝。超一切苦縁方便事者起則
順解脱分善。涅槃與彼衆生。爲離苦縁。故名
超一切苦縁。解脱分善是彼方便。次明順決
擇。則是知苦斷集證滅修道。知苦有三。一顛
倒依處。能知欲界苦。二邪行依處。知色界
苦。三内離増上慢所依處者。知無色苦。修依
處事者。此斷集也。作證修習事者。則是證滅
修道。下明見道中。今彼堅固事者。一向見道
永不退轉爲凡故名堅固。彼行相事者。是相
見道。彼所縁事者。則相見道所縁之事。已斷
未斷觀察善巧事者。於相見道中。觀察見惑
已斷。修惑未斷。修位六者。彼散亂事者。已
出見道未入修道。中間漸起散亂心也。不散
亂事不散亂依處事者。此二總是定事。是斷
欲界修惑方便道也。不散亂所依。則唯取定
體。不散亂事者。除一定數。餘同時法不棄。修
習劬勞加行事者。則斷欲界修惑無礙道也。
修習勝利事者。離色無色無礙道也。彼彼堅
牢事者。則金剛心也。無學四者。攝聖行事
者。則如理智盡無生智。攝聖行眷屬事者。如
量智盡無生智也。通達眞實事者。欲入無餘
應觀眞實事也。證得涅槃事者。欲入無餘先
入滅定。則於滅定頼耶心中而般涅槃。於善
説法毘奈耶中至見頂事者。意明修前下品
解脱分善。超昇外道上品正見頂也。及則於
此乃至故名爲退者。明彼外道不修解脱分
善則名退失。非現起邪見過失名爲退也。縱
起向前聞思未至定根本定。世間福善亦名
爲退。此是應得不得。是未得退。次解調伏。若
於是處至名調伏者。若説別解脱戒前後方
便隨順根本。名相應法。又説發戒心。名別解
脱相應之法。如是言教。皆名調伏。言七相者。
景云。一者説受遮戒。二者説受性戒。三者説
犯戒縁。四者説犯性罪也。五者説持戒事。六
者説犯已能出離事。七者説對有識人捨律
儀事。今解。一者説受戒儀式。二説根本重
罪。三者説犯戒縁。四者説凡夫有犯自性。五
者説聖者無犯自性。六者説悔過事。七者説
捨戒也。下解本母。初總標列十一種相。二次
第解。初辨俗相有三。一説數取趣。二説有見
遍計所執。三説依他作用事業。二勝義相。謂
説七眞如。三菩提分法所縁相。則説一切所
知之事。四明行相。謂説八行。一諦實。謂諸法
如。二安住。乃至或復安立穩密顯了記別差
別者。隱密説者。謂有問我與世間常無常等。
但語彼云我説此不可説。名隱密説。顯了説
者。有如法問。還如法記等。三過失。四功徳
如文。五理趣當知六種。第六意趣理趣。則
時意等四意。六流轉。言三有爲相者。以住異
合説故。七道理。有四道理。一觀待道理謂若
因若縁能生諸行等者。諸行若欲生觀待因
縁。及欲説亦待説因。二作用道理諸若因縁
能得諸法者。如六根證得六塵各有作用。或
能成辨者。如四大種各能成辨自所作用。或
復生已作諸業用者。隨是何法因生已作諸
業用。三證成道理。謂若因縁能合所立所
説所標義得成立令正覺悟者。謂由三支令
所詮義得成立。令敵論者生正覺悟。又解。擧
其因喩。令所立宗義得成立。此則略辨。次當
廣釋。又證成道理略有二種。一清淨二不清
淨。由五種相名爲清淨。一現行見所得相謂
一切行皆無常性等此爲世間現量所得名現
所得相者。據麁一期死生無常。逼迫等苦。有
所爲作不得自在無我等性。名爲世間現量
所得。一依止現見所得相。謂一切行皆刹
那性。是一門。他世有性是第二。淨不淨業無
失壞性是第三。此擧能依所比知法。由彼能
依麁重無常性現可得故者。一斯死生麁無
常性。必依微細刹那無常。既有能依麁無常
性。將知必有刹那細無常也。由諸有情種種
差別依種種業現可得故者。現見有情種種
苦樂依於善惡諸業而得。今諸有情復造善
惡。比知他世有苦樂性。由諸有情若樂若苦
淨不淨業以爲依止現可得故者。現見有情
所受苦樂依善惡業。比知淨不淨業必當牽
果無有失壞。三自類譬喩所引相謂於内外
諸行聚中引世共知所得生死以爲譬喩者。
重成以麁無常喩細無常。名爲自類。引世共
知所得生等種種苦相以爲譬喩者。重成以
麁苦苦喩細行苦。名爲自類。引世共知不自
在相以爲譬喩者。重成世間共知不自在相。
喩細無我。又復於外至以爲譬喩者。重擧麁
相盛衰喩細無常。四圓成實相謂即如是乃
至名圓成實相者。依前三理立義決定。名圓
成實。五善清淨言教相。如文可知。一切智相
當有幾下。因問答辨一切智相略有五種。初
辨後結。言如是生故者結初。若有出現世間
一切智聲無不普聞。結餘四句可知。善男子
如是證成道理由現量故者。結上現見所得
相。由比量故者。結次三相。謂依止現見所
得相。自類譬喩所引相。圓成實相。由聖教量
故者。結彼第五善清淨言教相。如是三
由五種相名爲清淨。次辨不清淨由七種相。
須知因明。以因中説不成不定。及擧相違不
成。相違各四。不定有六。一一別釋。如彼商羯
羅王所造小因因明論。此中所説七相當彼
何過耶。景云。今此文中當其六不定中五。除
相違決定。一者此餘同類可得相者。此當同
品一分轉異品遍轉。如言聲非勤勇無間所
發因言無常性故。非勤勇無間所發宗以電
空爲同品。無常性因於電即有於空則無。以
瓶等爲異品。無常性因於彼遍有。今此文中。
但明同品一分轉。故云此餘同類可得。此宗
之外同品之中有此無常性因可得。故云此
餘。二者此餘異類可得相者。即是異品一分
轉同品遍轉。如言聲是勤勇無間所發因云
無常性故。此宗以瓶等爲同品。無常性因於
彼遍轉。以電空爲異品。彼無常性因於電是
有。於空即無。此宗之外異品一分得有無常
性義。故云此餘異類可得。略不言同品遍有。
三者一切同類可得相者。即是共不定。如説
聲常所量性故。此因於同品異品皆有。今此
文中且明同品可得。四者一切異類可得相
者。則是不共。如説聲常是所聞故。無同法喩
但有異喩。以除聲外并非所聞。故云一切異
類可得。五者異類譬喩所得者。則是倶品一
分轉。如説聲常無質礙故等。以同品一分轉
異品亦有一分轉。故言異類譬喩所得相。六
者非圓成實相者。支因不具。名非圓成。七者
非善清淨言教相者。如立聲常所作性故。此
因但於異品中有。故能立言教非善清淨。上
來列名。下解釋中先解第三。言若一切法意
識所識性是名一切同類可得相者。如立聲
常是意識識故。若爾意識則識一切諸法。爲
如虚空是意識識故聲是其常。爲如瓶等是
意識識故聲是無常。言若一切法相性業法
因果異相至是名一切異類可得相者。此解
第五倶品一分轉。聲論師如立聲是常無質
礙性故。常宗以虚空極微爲同品。此無質礙
因。於虚空有於極微即無。以瓶樂等爲異品。
此無質礙因。於樂等有於瓶等無。故言由隨
如是一分展轉同異品相。是名此餘同異類
可得相。言若決定展轉各各異相是名一切
異類可得相者。此解第四一切異類可得。則
是不共不定。如説聲常所聞性等。善男子乃
至是名非圓成實相者。此解第一。此餘同類
可得相。則是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言又於
此餘異類可得相至亦名非圓成實者。此解
第二。此餘異類可解相及譬喩中一切同類
相。則解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言非圓成
實故非善觀察清淨道理不清淨故不應修習
者。此釋第六非圓成實相。支因不具理不清
淨。不應修習。言若異類譬喩所引相至體性
皆不清淨者。此解第七非善清淨言教相。如
立聲常所作性故。以虚空爲同品電瓶爲異
品。此因但於異品中有。故言異類譬喩所引
相。泰法師云。第一句立因不成。如立宗云總
蘊是無常。因言意識所識故。然無爲同是意
所識法非無常故。第二句。如立宗云聲是無
常。因云耳識所聞故。然色香等異類法非耳
識所聞。然是無常故。立因不成。若立宗云聲
是常。因云從因生故。然更無有異類不取因
生法是無常故。異類不可得。備云。初釋第三
相。二釋第四相。即共不定。三釋第一相。即
是同品一分轉異品譬喩遍轉故。於所立宗
非決定故。名非圓滿。四釋第二相。即是異品
一分轉同品譬喩遍轉故。於所成宗亦不決
定。五釋第六相。六釋第五及第七相。如其次
第異類所引故。非善言教。體性皆不清淨。景
云。此七相中。初四句攝五不定。謂第一句。
攝同品一分轉異品遍轉及倶品一分轉。第
二句。攝異品一分轉同品遍轉。第三句。攝共
不定。第四句。攝不共不定。第五異類譬喩所
得相者。攝法自相相違。第六非圓成實相者。
攝四不成。圓第七非善清淨言教相。即攝
餘諸過。四法爾道理。如來出世至名法爾道
理者。地常堅性乃至風常動性。善招樂報惡
招苦果。故言有佛無佛法性安住法住法界。
就行相中已辨第七。次解第八總別。謂總標
一句。後後諸句廣釋明了。其義可知。就解本
母十一相中總釋第四行相門訖。次釋第五
自性相。謂我所説至名自性相者。本母中説
有行有縁等。則説念住等自性相也。六解彼
果相。謂世出世謂煩惱斷者。世道伏斷煩
惱。出世道永斷煩惱。此辨斷徳。及所引發出
世諸果功徳者。此明智徳。七彼領受開示。相
謂則於彼至宣説開示者。以解脱智領受所
得智斷功徳。爲他宣説。八明彼障礙法相。可
知。九彼隨順法相謂則於彼多所作法者。於
涅槃修隨順法。多有所作。名彼隨順。十彼過
患相。則前障法能爲過患。十一彼勝利相。即
前能隨順法所有功徳。第六明不共陀羅尼
義。於中先請後答。答中長行及頌。長行中先
勅聽許説。次正爲解。第三略結。就正解中有
其三句。初言染淨法皆無作用等者。即破吠
世師等立實作用。及破實性計實有我非無
假用。及假設數數趣者。又於佛法中初修學
者執苦集雜染於先定有。執滅道法後得。如
彼搆畫。是遍計所執畢竟無體有何先後。若
就依他因縁染淨。非無先後。次言凡夫異生
乃至邪加行轉者。異生五蘊帶於煩惱不調
柔。名麁重身。於麁重身執著人法自性差別。
由彼宿習隨眠種子及妄見爲縁故計我我所
能見聞等。若有如實已下者。次明若知妄計。
即能永斷麁重之身。獲得一切煩惱不住等
者。涅槃名爲煩惱不住。頌中有其三頌。如次
頌前長行正解三句。第七明受用身心生起
相。有二問答。初問答總辨佛心生起。次問答
辨諸佛雖無加行。然遠由内地方便般若加
行力故有心生起。有法喩合。第八明化心有
心無心義。心不可化。故佛化身無自依心。然
依受用佛心。對縁利物。故云有依他心。第九
明如來所行如來境界二差別相。此中據縁
諸佛淨土。名如來所行。據縁五無量境利益
有情事。名如來境界。第十明八相中成正覺
轉法輪大涅槃三種皆無二相。意謂如來法
身無此三相。對縁變動。名究竟淨。如來化身
對縁變動。常示現故。有此三相。第十一明
佛變徳遠生他福。問意如來法身及自受用
身衆生不能見聞奉事。於諸有情有何因縁。
答中景云。如來是彼増上所縁之因縁。故遠
生他福。又彼化身是如來力所住持者。近由
受用身起於他身。遠由法身住持化身。故彼
二身亦生他福。泰云。如來者是受用身智慧。
由智慧故。化爲色聲。以如來色聲爲増上縁
故。衆生心識有似如來色聲相起。正是所縁
如來色聲。但是増上所縁。非親所縁。如來智
慧是彼増上所縁之因縁也。以親能變現爲
色聲故。第十二明如來法身對彼二乘解脱
之身辨其差別。景備等云。言如來法身爲諸
有情故大智光及無量化身影像者。并據増
上遠縁中説。從受用身出化身等。則親縁起。
言謂大威徳有情所住持故者。日月天子所
住持力故放大光明。此況諸佛大威徳者所
證法身故。能現彼化身影像。諸有情業増上
力故者。是第二縁。由諸有情爲黒闇修光明
業増上力故。感彼日月頗胝迦寶。故放大光。
則譬諸衆生有見佛業縁。彼法身放大光明。
非餘水火頗胝迦寶能放光者。譬彼二乘證
解脱身。無前二用故也。第十三明佛菩薩威
徳住持若道若行今諸有情於三界中身財圓
滿。道謂十善業。行謂身語意妙行等。如來了
知此道此行。是身財因。爲彼豈説於此道
行。順教修者。於一切處獲得身財無不圓滿。
據如是義。名威徳住持。問曰。欲色可爾。無
色何有財寶。解云。於無色界中正報名身。定
力所變名財。又解。身通三界。財唯欲色。總名
三界身財也。第十四明穢土八事易得。二事
難得。淨土翻此。二事易得。八事難得。如文可
解。下立名時益。可知
第七十九卷
上來決擇初持瑜伽竟。自下第二決擇持隨
法瑜伽處。此處有四品。中但決住品。前三易
故。不決擇也。基師等云。此初一章復重決擇
功徳品中五無量義。依四種住已下。乃是決
隨法瑜伽。雖有此説。今依景師。判之如前。
於中初牒前已訖。次正決擇。文分有九。初明
世界差別。景云。言於清淨世界中無那落迦
傍生鬼亦無三界亦無苦受者。不言無人天。
是則淨土許有菩薩作人天形而非三界繋
也。已入三地菩薩由願力故於彼受生者。有
文初地已上皆得往生此中云何第三地者。
約相三地得定依定修觀方得往生故作是
説。無有異生及非異生二乘若異生菩薩得
生彼者。此據實報淨土爲論。下通異經。問若
無異生菩薩及非異生二乘得生彼者何故菩
薩教中説菩薩等意願於彼皆當往生。答爲
化懈怠衆生令集善根故密意説。泰云。理實
而言。初地二地菩薩亦得生彼。今據淨土無
欲三地已上離欲菩薩生於彼故。但説三地
生於淨土。無有凡夫及二乘聖人凡夫菩薩
得生於彼。若住寂二乘即入無餘。若發菩提
心二乘即屬菩薩。故住寂二乘聖人一向不
生。地前異生菩薩一向不生。下通經意。餘處
説若菩薩等及二乘意願於彼皆當往生。是
如來別時意作如是説。基云。此文正是深密
解脱經説淨土中無異生二乘等如文。舊來
眞諦等十解已上斷於人執。名爲聖人。此義
不爾。依此論等名爲異生。亦未斷惑。若無異
生已下。問答分別引經爲問。經云。十念念阿
彌陀佛得生彼國。何故今云第三地方生耶。
答。文意明別時意故説生淨土。異生不能即
生。是故攝論及顯揚論對法論等皆判諸經
異生生淨土者皆據別時意説。非實即生也。
論其淨土有其三種。一自受用土。二他土。
謂無量壽等。第三繋化淨土。謂穢土中暫
化淨相。如維摩經説足指案地顯淨土相也。
由來諸徳多興諍論。有説反化淨土有別處
所。如極樂國九品往生。有説無別處所。如
淨名經説足按變土。又如大乘同性經云。穢
土成道名爲化身等。如此兩解。任情取捨。第
二明菩薩依四住能成四事。景云。四住中歡
喜住戒住心住配前三地。慧住即在四五六
地。獲得菩提分法在第四地。諸諦五地。縁起
六地。不共法安立智善巧出過二乘所共證
智者。四五六地相同二乘。七地已上出過於
彼。故言出過二乘共所證智。即於此中不共
法安立智者至及安立諦智者。七地已上遍
觀安立及非安立二諦智也。此中共所得智
者謂依縁起所得證智者。據其終處但言縁
起。道理第四地道品智第五地四諦智并是
共智。此辨所超共證智也。依初地行施。二地
持戒。戒得自身。施得財寶。故云運運増上。
爲利有情轉諸靜慮以大願力還生欲界者。
還以欲界故業爲因願及靜慮爲縁。還生欲
界。泰云。第二住中。離一切犯戒具性尸羅。故
名圓滿。戒離一切慳悋。故名捨圓滿。又解。
則戒能離慳悋犯戒。故名戒捨。第三明菩薩
苦樂作意及住。如量智名作意。如理智名爲
住。第四明四上品障。及除此障法。四上品障
起在地前。若不淨除不得入地者。不入根本
地。及地漸次者。地方便道。又解。初地名菩
薩地。二地已上名地漸次。一起染汚犯者。犯
輕戒也。二毀大乘法。四重中一。三未集善
根者。地前行未圓滿。四有染愛心者。地前
修善貪求染果。下明四種淨除障法。如次除
前四障。第五明大地菩薩斷除四種微細隨
惑。一者法愛。即法執中愛。執教法有於中起
愛。麁者雖斷。細者仍行。即四地障。二者二乘
作意。謂厭生死樂般涅槃。即五地障。三者味
著等至。即三地中起。障於四地。四衆魔事業
者。攀縁世事心流散等。障修觀行。并是魔事。
問。上云大地菩薩所有煩惱要知方起自長
功徳利益他等。云何此言難可遍知。解云。前
據麁惑要知方起。今據細惑難可遍知。又前
據煩惱障今據所知。故不相違。第六釋十一
地相。初地菩薩超過怖畏得無上法者。超五
怖畏得聖法故。二地菩薩於調伏中法爾獲
得者。調伏是戒法爾獲得無誤犯等。止息一
切二乘所學者。所持戒體過彼二乘所學戒
行。由此證得爾焔光明者。爾焔此言所知。由
此定力於所知境發智光明。由此能於如其
所證一切所有菩提分法安立善巧者。自成
道品爲他立教。五地超過前之三地世間智
故。又超四地二乘道品智故。六地於縁起行
住厭背想。於無相界多住趣向作意者。六地
菩薩雖倶縁眞俗。然於無相多偏趣入。八地
於一切相得自在者。攝論云。如所欲求相。隨
意自在。名相自在。又相傳解。八地能知内
身外器若干微塵成皆得隨意。名相自在。
在者。直爲衆生現種種土。定自在者即含前
二。又依定中起諸功徳皆得自在。名定自在。
又十地論云。八地菩薩除色塵無智等。名相
自在。九地於名句文得自在者。是法無礙。又
得無罪者。義無礙。智義不著。故名無罪。無
量廣大者。是祠無礙。知於十方一切言智。故
云廣大。又得廣大無礙解故能悦一切衆生
心者。樂説無礙。十地已得一切如來同灑者。
舊名灌頂。如輪王太子受父職時。取四海水
用作香湯灑太子頂。名爲灌頂刹利大王。十
地亦爾。學行既圓。十方諸佛放頂髻光。皆
入其頂。受佛智職。乃至諸佛放足下光皆入
其足。故言已得如來同灑。已得如雲大法身
故者。眞如法身及五分法身。以能覆歿如
空麁重生死身故。已得一切大神通故亦名
如來者。十地雖未是佛。得大神通住等覺地。
麁同於佛。亦號如來。入第十一地。名爲妙
覺。第七明諸地修得等流成滿。言住勝解行
地依於十地修十行者。住在地前。仰學十地
十種法行。即書持等名爲造修。亦可仰學十
地所修十度法行。又解仰學信等十行。言又
復證得清淨意樂爾時頓得一切諸地者。景
備同云。諸地種子皆悉本有。得初地時。一時
熏發諸地種子皆令増長。名爲頓得初地。又
解。初地仰修十地之行雖未圓滿。分得十
地。名爲頓得。西國諸師取解不同。一解。則
依此文。十地及佛地功徳各別不同。是故能
生種子亦復不同。此中初地頓得一切地者。
約法爾種子説。道理法爾種子無始有之非
今適得。而言得者。引發生果之用。故名爲
得。得有三種。今約種子及以自在。故名爲
得。一解。能得諸地種子。故名頓得。非謂諸地
徳種子名別。故名爲得。等流者證得已後
一切地中所有威徳者。景備師云。諸地滿心
是入住加行等流。又前地滿心仰學後地諸
加行道。則是當地滿心等流。泰云。一切十
地中入住二分。名爲證得。地果滿心。名證得
已後。如地論説。所有神通威徳發趣果等諸
加行道。是入住二分證得等流果也。諸地成
滿者。於一一地中經多大劫。隨諸經中所有
稱讃諸地功徳能任運證。是成滿相。第八明
聲聞菩薩證法界別。景云。言五種入正性離
生者。聲聞有三。一者具縛。得入見道。二者倍
離欲盡故。得入見道。三者離欲界乃至離無
所有處欲。得入見道。及獨覺菩薩名爲五人。
問。如聲聞有三入聖。謂具縛等。未知獨覺亦
有具縛等三人入聖同聲聞不。三藏云。若麟
角喩。一切皆伏無所有處已來修惑。依第四
靜慮入正決定證後二果者是部行。同彼聲
聞。基又云。五種者謂預流果斯陀含阿那含
獨覺菩薩。其中預流一人是次第人。餘皆超
越也。此中總説五人爲二。謂前四爲聲聞。菩
薩爲菩薩。故有二種。言常住相者。謂本來無
生無盡法性者。即由人空所顯眞如。如體是
常。無生無盡。寂靜相者。謂煩惱苦離繋法性
者。即斷惑障煩惱苦等離繋擇滅。二乘在方
便中求彼常住寂靜無爲。作涅槃相。求後證
眞如故。速趣滅度。自相即是相名分別眞如
正法中由遍計所執自性不成實法無我性
者。菩薩在方便中。但心推求相等五五法
隨言自性空無所有。由此悟入眞如自相。都
無求證。常住寂靜涅槃意樂。故不速求自身
滅度。故云此中聲聞由差別相通達法界正
性離生。由無沒想者。由於涅槃起常住想。及
安穩想者。即於涅槃起寂靜想。故於諸行起
厭背想。成復因他爲其宣説法界自相聞已
一分迴向菩提聲聞等者。不定種姓人也。一
分一向趣寂聲聞極大艱辛小能悟入而不
精勤。泰云。聲聞證人無我所顯眞如。未證得
眞如自體。但證得眞如上差別無我相。故云
差別相。菩薩證得法無我所顯眞如自體相。
故名自相也。不定聲聞。或復因他諸佛爲其
宣説。聞已迴向菩提然後悟入。以久信人無
我故。入法無我極大艱辛。趣寂聲聞亦有二
人。一分雖聞説法無我。一向不信不能悟入。
一分少信少悟。極大艱辛而不得入已精勤
修習無上菩提。備云。聲聞有二。一不愚法
聲聞。聞説自相已。迴小向大精勤修習。二愚
法聲聞。雖悟自相而不精勤。第九明三世輪
清淨。謂於過去無顧戀。於未來無希望。於現
在無染著。即説三世無顧戀等名三輪清淨。
上來次第決擇三持中前二段訖。自下第三
決擇持究竟瑜伽處。此處有五品。中但決建
立品。前四顯故。不決擇也。於中先作二問答。
二問二問者何。一問安立。二問相攝。答中先
辨安立以答前問。後明相攝以答後問。前中
先釋後結。釋中雖有十八不共而合有九段。
初明身無失。二明語無失。三明意無失。四明
無異想。五明無不定心。六明無不擇捨。七明
無減。一欲二進三念四定五慧六解脱解脱
知見也。而云七種者。於第六解脱中開爲二
種。故有七也。八明三業隨智慧行。如來三業
智爲前道者因等起也。智隨轉者刹那等起。
故無無記。九明三無礙智。下辨相攝以答後
問。云此中初四是無忘失法者。三業無失。及
無異想。總是無忘失法及是拔除習氣。次一
是大悲攝者。謂無不在定心大悲也。所餘十
三當知是一切種妙智所攝。次又餘經中所
説隨好爲令所化生淨信故顯示於彼然不立
相者。好微相顯。故好不立相。安立諸相如建
立品已廣顯示者。可解。言從此隨好當知分
出彼諸隨好者。景備師云。從解深密經相門
中分出餘經諸好義。泰師云。從此建立品中
所説隨好。當知分出彼諸經中所説差別隨
好。上來次第決擇三持竟。已下經一卷又是
釋寶積經文。此寶積經。舊此間已翻有三四
卷也。今不見得。寶積經論四卷釋十六種相。
學者應勘準之。於中初列十六法門。第二依
門解釋。第一解邪行。中初列八種前能引後。
故云後後引發也。二別解八種即爲八段。初
解退智資糧。中先總後別。別中有三。初明四
種退法。二因退法復生四種智相違法。三出
四種退法體相。初中不令他聞者。據得自在
有力人説。爲聽法障者。據無力人當時不能
令他不聽。後時爲作聽法障礙。次明因退法
後生四相違法。中先總擧徴。後屬當前四法。
如文可知。下出四種退法體相。中先別釋四
法體相。後屬當三慧以辨退失。前中景云。依
自惡通達領解宣説執著善通達領解宣説等
者。初句依自邪謬惡慧通達所聽聞言教領
解宣説執著自謂爲善通達領解宣説。後句
依他善慧通達領解宣説法。執著謂他惡通
達領解宣説。領解宣説者。聽聞之時領解所
宣説法故。次解第二忘失正念。中景備師云。
於四人處起於迷亂。一於擧罪人乃至第四
於有徳人於同梵行所迷亂自過者。他擧其
罪別作異言迷亂自過。於學現前迷亂學處
者。於教導師處不正領受故爲迷亂妨修三
學。於彼大乘至發起迷亂勝解正行者。有人
欲學大乘行。向彼談説三乘無別。言若分別
三乘別者大損過失。於能説法人迷亂顯彼
所有密處者。於彼有徳説法人所。自不聽説。
彼有犯不令他聽。泰師釋後二云。於彼有大
乘行又欲樂勝利者欲樂正行者總説彼人
惡。故云顯無差別標擧分別彼人諸過失。故
發起迷亂他勝解及正行也。於能説法人所
自迷亂故。顯發彼人所有覆藏密處過失。第
三解壞白法。中景師云。言謂與他競増上力
故起諸白法非處加行者。起鬪諍事壞鮮白
法。言雖起白法處所加行然有三種邪行過
失者。總爲第二。別相則爲三。足前爲四。下
開三句各釋二縁。二縁染著一邪受用二多
雜處者。如得施時因以財物行恩布徳名邪
受用。擧處大衆而相招誘名多雜處。由此因
縁雖起白法處所加行由邪行故有染著過。
二縁應知惡見過失一者誹撥正法人二於不
正法執爲正法者則上初人雖復行施由有
惡見。二縁起過由二縁故受持過失。如文可
知。泰師云。如二人倶諍造佛盆起諸白法善。
不合理故。名非處加行。非法受用。名邪受
用。處在憒鬧名多雜處。第四解惡意中。言由
三相應知於大師所生不信順謂於有體尊勝
得智者。尊勝是徳。得智是能。謂於有體有徳
有能生不信順。由二種相至及欣樂彼故者。
一受大智大福有情利養恭敬。由愛著故退
失善法勤精進等。二由欣樂大智福人數追
隨故。退出善法。略不釋第四也。第五解難調
伏。如文。第六解行於非道。非道是過。一者
於成立信人不爲説法發彼信心。二者有人
迴小向大。不順其心嘆所爲善。三者見不定
性有情退大求小。不能呵諫讃大乘徳毀小
乘失。四者好體住禁戒者讃。不住禁者呵。而
由親愛朋黨心故應讃不讃應毀不毀。名不
平等説。第七解親近不賢良。如文。第八解不
如其義。言不如義非如其義者。但是重言無
有別義。亦可不如俗諦非眞如事。上來解第
一邪行門竟。自下第二辨正行門。於中初總
標。翻前八邪引八種行名正行相。言引離者。
遠離前過失意説能對治。翻前過失後後相
乘引發説八對治。亦後後相乘八種對治八
正也。次別辨八種正行。文中次第重辨八種
邪行。此則擧邪顯於正行。初解退失則有四
句。一由自不聞令智退失者。若於正法人若
無恭敬不自往聽此雖無犯。然由不聽無勝
解故名有退失。二由不令他聞智退失者。他
往餘處聽。不信伏已由此毀犯。設無此心。
直爾不令他聞。迴彼聽人向*已邪法。是故
退失。三由爲聞障令智退失者。由自不欲不
聞不持。故化他人聽聞障礙。由此毀犯。
無此意。直由自身懈怠懶墮障他聽法。是故
退失。四由邪執著而有聽聞。由於修不見徳。
但聞言説以爲究竟。由此毀犯。設不執聞以
爲究竟。而但聞不修智不成實。是名退失。第
二解忘失正念亦有四句。初句中言由業障
故等者。直由業障於擧罪有所忘失。復無忘
語毀犯。然有根本犯罪忘失迷亂。二説由迷
亂學處令念忘失等者。於教導師不正領受。
故爲迷亂妨修三學。故云由非自性隨轉妄
見曲所顯故。言業障故等者。次更釋亦由業
障不正領受。雖無曲見故爲迷亂。而有妨修
三學忘失。三説由於大乘迷亂勝解正行令
念忘失等者。有人發菩提心學大乘法行大
乘行。或向彼説或向餘人説言三乘無別等。
由於菩薩不生恭敬隱其實徳故由此毀犯。
言由業障故等者。雖無不敬覆菩薩徳而有
毀犯。然由業障失念心説三乘無別。由起此
障而有忘失。四説由迷亂顯隱密處令念忘
失等者。前云於能説法補特伽羅迷亂顯彼
有隱密處。此由不欲令他於説法師學大乘
等。故説彼過由此毀犯。言由業障故等者。雖
無故心説他過失所有毀犯。直由業障忘失
心中於説法人説有過失而有忘失心中毀
犯。第三解令壞白法四句。初言由樂己利狹
少不轉下乘聽聞等由此毀犯者則是上言
謂與他競増上力。故起諸白法非加行也。言
由不能得等者。此釋毀犯所由。由未獲得勝
善白法故樂著己利興他共諍。於所聽受生
奢緩於先所得下中白法今皆退失名已
得退。二由染愛過失壞鮮白法。可知。三由
惡見過失乃至由此毀犯者。此含二種一謗
正二執邪故。論上云惡見有二。一謗持正法
人二執邪爲正。言由不正行獲得衰損者。此
由謗正得衰損果。言由誑惑他獲得衰損者。
此由執邪爲正得衰損果。四由受持過失壞
鮮白法等者。前云一受持不了義經。二於未
解諸了義經懸誹撥故。今云由受持過失壞
鮮白法者。總明二義名受持過失。由於如來
智意趣中起等覺慢者。於不了義經執是起
慢。言由謗正法獲得衰損者撥了義經。由於
如來智意趣中邪稱量故獲得衰損者執不了
義經爲是不信了義獲得衰損。第四解惡意
現行四句。一由於所學不甚恭敬惡意現行
等者。上云於大師生不信順學相違意也。二
由不如實顯已過故惡意現行等者。上云於
同梵行擧罪者如實發露相違意也。三於精
進懈怠惡意現行等者。上云於大智福善法
中精進相違意也。四由障淨因縁惡意現行
等者。上云於廣大甚深勝解中能令自障清
淨相違也。第五解難調伏四句。一由唯聽聞
究竟修障等者。執聽聞爲究竟障於修行名
爲修障。由唯觀見勉脱難論勝利等者。釋
執聽聞爲究竟意。矯誑顯示持法善友者。以
執聽聞以爲究竟。矯誑我是持法善友。二於
教授左解修等者。錯領解故名爲左解。不肯
聽法乃至誑他我是住阿練若善友。三由於
尸羅不堅安住惡作修等者。由破戒故追悔
障修乃至誑他我是勤修福業善友。四於自
見安住見取修障等者。由自見取乃至矯誑
顯示自御衆善友。第六解行於非道四句。一
於未信而不爲説令其生信。二於下乘希求
大乘不隨所宜而爲説法讃所行善。三於大
乘希求下乘不順其宜而有所説。若不定姓
人應呵退大求小之過。若是二乘定姓人雖
暫發大心後還求小應順彼性讃修小乘。故
上論云無種姓人雖復發心勤行精進終不能
得無上菩提。不能如是順機宜説名行非道。
四於住禁戒不能能讃。住不禁戒不能呵。
訶名不平等説。下云由善根不圓滿故等四
句。如次結上四句也。第七解近不賢良四句。
一由慳悋。即是上云退失大乘。二少聞者。上
云退失利益有情加行。三不善入聖教者。上
云退失聖教。四於佛語言不聽聞者。上云退
失無間修諸善法。亦可四種退事總由慳悋
等之所顯也。下云不修善根故等五句者。不
修善根是總句。下有四句如次配上四句而
結也。亦可五句通結上四句也。第八解不如
其義四句。一任持正法。二住練若。三勤修福
業。四管御大衆。依此四句事起於四求求信
伏等如其次第。下云由與我愛倶於微細罪
不見怖畏者。釋任持正法欲求信伏。與其無
我非勝解倶下。釋住練若求於聲譽偏修人
無我名非勝解。於現法中樂相雜住。釋御大
衆求供養等。於當來世下。釋勤修福業求染
白等也。亦可由與我愛倶等釋住持正法求
信伏。與其無我非勝解倶不顧他利釋住練
若求聲聞譽。於生死涅槃一向觀見過失功
徳釋勤修福業求染果。於現法中下釋管御
求供養等福。矯現自身能正持法乃至御衆
者牒結也。十六門中前二門訖。自下第三解
正行勝利。初標四句。前後相生利有情故生
多福故合爲第四。亦可正行能成四種勝利。
又能生長無量福也。第二次第解釋。初句四
法中。前一能令集福資糧。後三能令集智資
糧。第三四法。一者修修所成者。因修慧故成
餘白法。二者成就有情即彼所成者因成就
他成自白法。三者堪忍難事即彼所成者。因
忍難事成餘白法四聞思無厭即彼所成者因
於聞思無厭足故成餘白法。又解。一者修修
慧。二者即彼修慧所成成就有情。三者即彼
修慧所成堪忍難事。謂入惡趣他有情等。四
者即彼修慧所成聞思無厭也。大門第四。解
具法行等。初總標列四句。一具法行。二具平
等行。三具善行。四具法住行。含此四行。名正
法行。上一具字。遍通下三故。下牒解中。皆有
具字。第二次第別解。云何菩薩具於法行。問
名。此何行相。問頭數也。具平等行有八行相
中。景云。二於有情以無染汚無差別身者。攝
他爲同自己體。無差別世者。不成現生後世
差別。無差別求者。不成身財差別。親愛之
心平等慰喩。泰云。其第二四中所作善事及
利益有情事。名爲善軛。亦名善擔。菩薩於己
作利生等重擔事平等能運。未作者平等能
取故。具善行中言無所依止者。心無執著故
不求人天果等也。具法住行中。景云。於十二
行中前八自利。後四利他。餘文可解。泰云。
言及與所餘共止住者。與餘資具等共住故
也。大門第五。解生淨信譬喩。喩有十九。言
非如日輪怖羅怙捉即便旋轉者。日輪非情
不能生怖。由日天子怖羅怙手捉。故旋轉日
輪。羅怙即是舊云羅護。阿修羅也。非如師子
怯於大擔者。備景師云。西國深山多師子。師
子行處即有野干隨逐覓殘血肉。師子後時
殺一大鹿令野干擔負。野干心念死鹿既大
我不能勝。若不許擔復當殺我。則便設計語
師子言。我爲是擔兎。隨我後呻喚而行。須
助我力。師子念言。我寧自擔不能在後呻喚
隨汝。於是野干免擔。師子疲乏。怯於大擔。
泰師但云師子怯怖大物所鎭。言非如龍象
者。三藏云。説象名龍象也。非如輪王無有第
二大丈夫衆者。更無第二輪王同世界。言迦
理沙槃拏者。泰師等云。*槃拏是貝珠名。迦
理沙樂與二乘相似。又解。此是數法。八十
名迦理。十六迦理名沙*槃拏。諸菩薩身價
無量也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一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一之下論本八十
至八十一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八十
上來解寶積經十六門中前五門訖。自下第
六解正行中安立所學。於中有二。初總問答
標列十三中道行。後徴問別解。前中菩薩先
於聲聞乘經世俗道理不了義説已作依持已
善通達者。唯依人空未見法空。知非究竟。而
超度彼。復於大乘二空相應二諦道理了義
經典正勤修學。名中道行。所以者何者。
以小乘經典是不了義大乘經典是了義者。
此擧問竟。下答意明。大乘中貫穿十三中道
之行故是了義。即列十三名也。就別解中。初
解人空。景備師云。言謂由一種相不可得者。
横計實我却不可得。下明於内根外塵中間
六識三事中求。都無實我。故不可得有情事
者。即六情根也。差別事者。即外六塵差別之
事。彼受用事者。則是六識於根塵中受用苦
樂。泰師云。此約實我體無菩薩人無我理。
一衆生事。三衆生中蘊界處差別事。三六根
六識受用六塵事。若内六根若外六塵中間
異生横計實我三事之外都不可得。二解。人
無我言由唯一相可得者。則人無我所顯眞
如道理是有。故云可得。謂於根塵識三事愚
夫遍計常住實我不可得我異性相道理可得
者。無我眞如性異妄我道理可得。問曰。空與
無我差別云何。解云。蘊中無我名空。蘊體非
我名爲無我。三解法空中。備景云。則彼依他
圓成法中。無彼遍計常無常等隨言法性。故
名法空。泰云。遍計所取生滅無常性。五事不
攝。故都不得。此欲辨遍計所執法我體性空
無都不可得。然不明法無我眞如是實有不
可得。四解法無我。言謂由一相乃至聖智所
行者。因法無我所顯眞如聖智所行。是故可
得。問法。空與法無我有何差別。解云。依他
圓成無彼横計決定性法名法空。即彼二性
非情執有名法無我。又解。依他因縁之法。猶
如幻化無決定性。名爲法空。圓成實性妙離
有無。名爲法空。此二性非是執性有體有用
名法無我。故攝論云若執諸法有體有用名
爲法我。明法無彼定性體用名法無我。下明
由六相故無我所顯眞如内證離言。異於愚
夫隨言説性。是故可得。六相如文。五解増益
中。景云。差別有八者。一執常。二執有定性
無常亦是増益。三因執常執我増益。四因執
有無常執有無我。五因執無我執實心増益。
六因執我執不眞實心増益。此復二種已下。
重釋第五第六。一者決定者。於境定執。二者
尋求者。尋求向前取實不實二境之心。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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