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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問答抄 (No. 2340_ 審乘撰 ) in Vol.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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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下兩紙餘隔。引説第二人之文云云指事
心云。現病品説第一人必死不疑云云同章
畢竟死言故。付文顯攝現病品也 折心云。
章文先擧畢竟死者。喩闡提之義畢。善男
子已下。引全文故。知同品文也。所引文既云
如命盡云云畢竟死之義也
問。所引高貴徳王品文。説闡提作佛之義歟
 答。如章所引。闡提亦得菩薩云云付之。有
本一闡提輩不得阿耨等云云若依此本者。所
引之文。全不見闡提作佛之義如何 答。縱
雖依不得之本徴所以者何。若能發於菩提
之心。則不復名一闡提也之文。無諍闡提作
佛之義也。不得者攝闡提之位也。故章結釋
云。就位前後有無恒定等云云
  文安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夜子時計書寫

迴心無上大菩提     快舜祐乘


華嚴五教章問答抄下
  種性義下
  十三。終教已上佛性遍非情歟
十四。闡提謗大乘斷善三類同異
十五。生佛二界下増減
十六。同教主伴
十七。六決定

已下終教
十三問。終教心佛性遍非情歟 答。章遍一
切衆生。除草木等云云付之。既云眞如性中
立種性云云眞如之體豈不遍非情乎 答。異
義往往。只可任高祖定判也。唐經三十第八
眞如相迴向中。説眞如之百門徳。第九十
六徳云。無有少法而能懷亂。令其少分無非
覺悟 大疏五 云。九十六云○無非覺
悟者。如遍非情。則有少分非是覺悟。況經云。
佛性除於瓦石。論云。在非情數中名爲法性。
在有情數中名爲佛性。明知。非情非有覺性。
故應釋言以性從縁。則情非情異。爲性亦殊。
如涅槃等。泯縁從性。則非覺不覺。本絶百非。
言亡四句。若二性互融。則無非覺悟。起信
云。以色性即智性故。説名智身。遍一切處。此
既二相相性即縁復即性故。無少分非覺悟
者。況心爲總相。又融攝重重哉 抄十二
云。九十六云下○就此段疏文。爲遮妄執
一切無情有佛性義。就許此義。自有淺深。一
謂精神化爲土木金石。梟鏡屓塊以成於子
情變非情。非情變情。斯爲邪見。不異外道。衆
生計生草木有命故不可也。若説無情同一
性故。則稍近宗亦須得意。彼本文意。約於
眞如自體遍故。眞實之性無有二。故涅槃經
説。第一義空爲佛性。故一切法中有安樂
性。攝境從心。無非心故。色性智性體無二故。
如是等文。諸經具有。今謂此釋太即大過。失
情無情。懷於性相。若以涅槃第一義空該通
心境。涅槃何以揀於瓦礫言無性耶。廣如別
破。今直顯正義。謂性與相非一非異。情與
非情亦非一異。故應釋言以性從縁等。一如
涅槃者。揀去牆壁瓦礫等故。二無覺不覺者。
眞性之中無心境故。三無非覺悟。以無情性
融覺性故
問。圓教心非情可覺性乎 答。有情之覺性。
融非情之相故。下章種性甚深。通依及正云云
玄記第十六。佛性及性起。皆通依正云也
 難云。若性相相融之義者。終教既事理無
礙之宗也。佛性豈不通非情乎。故知圓教心。
直非情可有覺性也。故密宗非情有性之義
云云如何 答。且他宗異義不能委細。自
宗處處解釋。圓教心。以性融相之外。不許直
有覺性也。故依性起品。如來成正覺時。悉見
一切衆生成正覺。乃至入涅槃經文。釋一
成一切成之義 鈔十九云。約性即一眞
法界。二約相即無盡事法。三性相交徹。四
以性融相徳用重重○今經正約第四以性融
相。一成一切成皆成。謂以佛之淨性。融生之
染。以佛之一性。融生之多人之多染。生隨一
眞性。皆如於佛。已成佛竟。非唯有情。會萬類
相融爲佛體。無不皆成○頓教多同約性四
門。終教即同性相交徹○由此有云。無情
成佛。是約性相相融。以情之性融無情相。以
無情相隨性。融同有情之相故。説無情有
成佛義。若以無情不成佛義。融情之相。亦得
説言諸佛衆生不成佛也○故説一成一切成
也。非謂無情亦有覺性。同情成佛。若許此
成。則能修因無情變情。情變無情。假同邪
 有云者。餘師釋歟。雖然衆生引用之。
知一同之義也。又上疏五下釋。以性從縁
則情非情異等釋。終教之義也。泯縁從性者。
頓教之義。性相相融者。圓教之義也。此等
解釋。皆約性相相融也。玄記皆通依正之釋。
因果依正等。融佛果解釋也。有重重問答。委
細可見。但終教。以眞妄和合之縁起爲宗故。
成以性從縁差別之義。圓教依法性融通。情
非情之相融即故。覺性融通非情也 抄十
九上有云者誰人乎 探玄第十六云。八通
局門者。問。此性起唯據佛果。何故下文菩
薩自知身中有性起菩提。一切衆生心亦爾。
答。若三乘教衆生心中。但有因性無果用相。
此圓教中盧舍那果法該衆生界。是故衆生
心中亦有果相○問。既局佛果。何故下文通
一切法。答。若三乘教。眞如之性。通情非情。開
覺佛性。唯局有情故。涅槃云○若圓教中。佛
性及性起。皆通依正。如下文辨。是故成佛具
三世間○是故局唯佛果通遍非情 章智
論白石等云云集云。智論三十六云。法性名
爲本分種。如黄石中有金性。白石中有銀
性。如是一切世間法中。皆有涅槃性。諸佛賢
聖。以智惠方便持戒禪定。教化引導。令得
是涅槃法性
尋云。若如所引文者。智論心。在非情名法性。
在有情名佛性。而法性名爲本分種云云智非
情上。談眞如見。又一切世間法中。皆有涅槃
云云世間法中者。專指非情見。爾者何證
有情佛性之義乎 答。一義云。諸佛菩薩。令
得是涅槃法性等云云知以眞如之法體。約
衆生名涅槃法性也。但名法性等。眞如之
體。通情非情之義也。諸佛賢聖令得涅槃等。
佛性義也。智論文可勘 疏一下釋題
目處
云。第
十泯同平等者。余曾瑩兩面鏡。鑑一盞燈。
置一尊容。而重重交光佛佛無盡。見夫心境
互照本智雙入。心中悟無盡之境。境上了
難思之心。心境重重智照斯在。又即以了境
界之佛。即境見唯心如來。心佛重重而本
覺性一。皆取之不可得。則心境兩亡。照之不
可窮。則理智交徹。心境既爾。境境相望心
心互硏 抄五云。一鏡喩境。一鏡喩心。
燈喩本智○言本智雙入者。智性色性本無
二故。知一切法即心自性故。故此智性入心
入境。言心境重重者。合兩面互照○以本智
爲能照。心境皆所照○疏又即心可境界之
佛下。第二取兩鏡及一尊容。以合尊容喩眞
佛故。今人只解即心即佛是心作佛。不知即
境即佛是境作佛。今明以如爲佛。心境皆
如。心如即佛。境如焉非。又心有心性。心能作
佛。境有心性。安不作佛。以心收境。則心中見
佛是境界之佛。以境收心。則境中見佛是唯
心如來。心佛重重者。即兩鏡之重重。與本
覺性一者。即尊容之雙入 抄十上須彌頂上
偈讃品第
三勝惠
菩薩處
 云。疏今此經宗下。結示正宗○然迷
一性而變成外。外既唯心。何有非佛。所變非
實故。説檣壁言無佛性。以性該相。無非性矣
○如水成波波即是水。境因心變境不異心。
心若有性境寧非有。況心與境。皆即眞性。眞
性不二。心境豈乖。若以性從相。不妨内外。若
以外境而例於心。令有覺知。修行作佛。即
是邪見外道之法。故須常照不即不離。不
一不異無所惑
復古云。故知○下。引證此在非情數中。即諸
法自性也。在有情數中名涅槃性。涅槃即
所證佛性也。論文甚明。或謂令學者遍執。
論文並無此義者誤矣 章中衆生亦爾
 涅槃經二十七師子孔品云。善男子。譬如
有人家有乳酪。有人問言。汝有酪耶。答言。我
有酪實非酥。以巧方便寛當得故。故言有
酪。衆生亦爾。悉皆有心 章寶性論釋如來
藏經
向説闡提者。問。向者指經説時歟。指論文段
歟。答。寶性佛性二論。同釋如來藏經。顯一性
皆成義故。向者指般若深密。云五性教也。故
疏一上云。是知。前來所引大般若深密等經。
皆是未説法華之前。就其長時之定性無性。
非永定永無故。寶性佛性等論皆説。以一
闡提謗大乘因依無量時説無佛性。非謂究
竟無清淨性 章又佛性論。若爾者云何者。
次上論廣破無性故云若爾也 章謗大乘因
一闡提因等者。大乘即闡提之因也。長時
輪轉等者。果也。涅槃經高貴徳王品云。以不
自信有佛性故。即墮三趣故名一闡提 三
趣者三途也
十四問。一闡提謗大乘斷善根。此三類同也
可云歟 答云云兩方也。若云有差別者。楞
伽經中。説闡提焚燒一切善根云云涅槃經
中。以斷善根故云云知闡提斷善一體也見。
況當章所引佛性寶性二論。闡提者謗大乘
者也云。思經論説相。闡提等三類。無諍一
體也見。若云爾者。涅槃經現病品。畢竟死之
中。出謗大乘五逆罪一闡提三種人。是三
種人。亦復如是云云若闡提謗法一體者。何
各別可出乎。加之西天之境。始終聞小之
輩。立大乘非佛説義。既是謗大乘也。而證果
聖人也。何可名闡提斷善者乎。爾者闡提等
三類各別也見如何 答。依元曉大師。解釋
闡提有二種。一別一闡提。謂起大邪見斷
善根者云云是即斷善謗法具足。名一闡提。
經論多分。説此一闡提故。或謗大乘斷善根
等也。二通一闡提。謂未發大信。乃至小乘
四果。皆入闡提位云云是雖名闡提。未必
斷善謗法。爾者畢竟死中。謗大乘者。別一闡
提。一闡提者。通一闡提歟。又探玄第一釋皆
正非機云。如提婆達多一闡提須云云爾者
提婆闡提聞。而提婆不斷善人云云此等異
義期後勘。先今章。一闡提者。必謗法斷善義
也。又大乘非佛説等之小執輩。依元曉師
者。通一闡提也。不可攝。今章別一闡提也。元
曉大師金剛三昧論如上引
瑜伽略纂云。阿顛底迦。畢竟之人。一闡提迦
有種性者。對法論説二倶斷善 遁倫記
亦同之。栖復師要集引安國法師義云。善有
二。一者有爲善。二者無爲善。今斷有爲。有爲
復二。一者有漏。二者無漏。今斷有漏。有漏善
中復有二種。一福分善。二解脱善。今斷福
分善。解脱分善中復有二種。一加行善。二生
得善。今此斷者。唯斷生得善。生得善亦二。
一種子。二現行。今唯斷現行 問。經云斷一
切世間佛種。如何通會 答。據斷種用全
不生現行。非斷種體亦不相違。現行有三。一
自性善。謂善十一。二相應善。謂與信等相應
心心所遍行等。三起善。謂身語色聲。今起邪
見三善皆斷
瑜伽第一云。但由安立現行善根相應相續。
名斷善根。非由永拔彼種子故 對法第
一云。唯欲界上上品邪見。能斷善根非銖
問。斷善者必經無量時歟 答。從法師百
法顯融抄中。現生續善。當生續善。現當不續。
經長時等之四句。可見之。但今論云依無量
云云又大疏長時定性無性云云爾者現當
續善等之類者。不可云一闡提歟
章離有離無故 折云。由前論廣破小乘執
有執無。今明佛性衆生本有。離前有無之
云云
章三者失同外道等云云佛性論第一取義 一
無窮過失。無因而立定無故。二不平等過
失。如謂石女兩兒一白一黒。不平等者。不
相應云事歟。無因爲論故。三者失同外道
云云
破薩婆多等無佛性之執。可見論
佛性有無了不了事。佛性論第二云。言有性
者。是名了説。言無性者。是不了説
生佛増減等問答科
  義苑義 但略細科註大段


問若依下二
     一衆生有盡難
     二若如下後佛無化化
     三所化無下行闕成佛佛
 初問七 四又諸下佛徳有盡盡
     五如其下自語有盡盡
     六又如下損不損非理理
     七依如下總指六難立無性

     初答生界有盡難
     二設避下答損不損非理難
     三又文下答後佛無化化
 二答七 四何以下答自語相違違
     五又爲下答佛徳有盡盡
     六又若下答利化行闕闕
     七是故下避失成非
 復古 集成義多同小異
問若下問三
         初生界有盡難
 初生界有盡問三 二若如下行闕成佛佛
         三又諸下佛徳有盡盡
 二如其下生界無盡問
 三依如下無性善成問

答若下答二
 初總通諸妨
 二又爲下委破餘難
         集成答中細科委
         細也。繁故略之
  起信疏但有生界有盡之中三問
 折薪義 略註大科
問若依下付生界有盡問五
 一闕行成佛難
 二又諸下佛徳有盡盡
 三如其下自語相違違
 四又如下損不損非理理
 五依如下安立無性成四難
答若下答
 一立生界無盡但遮四難
 二又爲下別破初二難二
  一責佛徳有盡難
  二又若下責闕行成佛難
問。四難之中何破初二難乎 答。折云。前四
難中。今別破前二難者。以後二難中。自語相
違但遮救。而已。損否違理。但立理以行。皆
總答中之通唯前二難。是彼所立正義故。今
反質破也
章佛地論等建立無性事 佛地論
折云。言佛地論等者。等取瑜伽顯揚地持等
十五問。於衆生界起増減執者。五見中何所
攝乎 進云。大邪見者云云 付之。増減之見。
即應常斷。是以章文。斷見減見常見増見等
云云如何 答私記義也
唯識論第六云。三邪見。謗因果作用實事。及
非四見諸餘邪執 私記云。五見中何見
乎。答。是即邪見故。章引○付之。凡尋増減
兩見。是計斷常故。可邊執見何。云邪見乎。答
○故倶舍論云。一切妄見皆顛倒。轉應名
邪見。而但撥無名邪見者。以過甚故云云 又
法花經云。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云云 玄
賛釋云。五見名邪見。非要撥無方名邪見
云云
章是故經云云云 折云。即不増不減經也。即
連前所引云云
章又文殊般若經云云折云。一本二卷題中
加摩訶字。曼陀羅仙譯○今引初卷中文云云
問。衆生界之不増不減。唯約理性歟爲當如
何 答。約事理共不可有増減也 付之。且
若約事相差別者。雖衆生界多。漸漸成佛。豈
無減之義歟。是以清涼大師解釋中。義則有
減。但未盡故云云如解釋者。可有少分減
之義見。如何 答。清涼大師處處解釋者。對
初教之立一分無性爲生界不減之義故。終
教之中。約理性平等之義。成立不増不減
之義。是則爲破始教之義。專約一理法性
許也。非許於衆生事相分減之義。是以初
地十願中。説十無盡界。謂衆生界。虚空
界等也。衆生界之無盡。豈獨約理性乎。又普
賢十願之中。段段皆説衆生界虚空界無盡
界之義。即衆生依世界。世界依虚空。虚空無
盡故。世界無盡也。世界無盡故。衆生無盡
也。既衆生事相無盡也。全不可有増減之義。
但義則有減之解釋。擧始教相宗宗義也。若
終教實義。約衆生事相。許分減之義者。豈不
墮若有漸損必有終盡之難乎。起信論云。虚
空無邊故。世界無邊。世界無邊故。衆生無邊。
衆生無邊故。心行差別亦復無邊云云既無
邊也。豈約事有増減乎 疏一上云。既言三
性五性不同故。説一分衆生既不成佛。名生
界不減 又云。一理齊乎。故説生界佛界
不増不減 抄三云。謂法性既同。設一
切衆生一時成佛。生界不減。佛界不増。以
生佛界即是法性。不可以法性増法性。喩
東方虚空是衆生。西方虚空是佛。不可以東
方虚空添西方虚空。全東減西増。不増不減
經。大般若等經。皆約一性平等而説
唐經十行品云。不増衆生界不減衆生界○
何以故。菩薩深入衆生界。如法界。衆生界
法界無有二。無二法中。無増無減 疏四
云。此文照著。而末學之徒。但謂一分衆
生不成佛故。名不減生界。深可悲哉
抄十一云。疏此文照著末學之徒下。結彈
法相師。已如玄中而云。但謂者。然其所三亦
有此義。但非究竟耳。以生界有二義。一者性
義。即衆生是法界義。二者分義。謂衆生相。
若依究竟相即同性。約理平等。但取分義。衆
生成佛義則有減。但未盡故。故言無減。即少
分之義。非究竟理故可悲也 心云。然
其所立亦有此義者。法相師。亦約理性雖立
不増減之義。而以此不爲究竟盡理之義也。
約衆生事相。以有無性爲不減故。約事約理
義不等故。義則有減者。約有性故。但未盡故
者。約無性故。即少分義者。少分減有性。少分
不減無性云心也。貞元疏第一云。若言一
分不成者。但是不盡非不減義 若依○
相即同性者。衆生事相。自本同性無盡也爲言
亦理平等者。亦一法性故平等也爲言
瑜伽別抄慈恩
大師
云。不増不減經云。衆生界不
増減。不増減者。知無有畢竟入涅槃者。若有
定性入無餘依。彼經應云衆生界減。解云。
約衆生界理性眞如之理無増減故。又解。彼
云衆生界不増減。而不説言衆生不増減。界
者總説衆生界際。非約衆生而説故不相
 方抄多同也 疏四云。第二徴釋中
○釋心云。以菩薩深觀生界。同於法界無
増等故○上句是不異義故云如也。下句是
相即義故云無二○此文照著云云心云。經
衆生界如法界者。衆生事相無盡事。如法
性無盡。即譬喩之如也。一義云。衆生事相無
盡事。依無盡之理故也。理事相順之義也。故
事無盡。復依法性也
行願品別行疏云。三虚空界盡下○准十地
經有十無盡界。今此有二。謂虚空衆生。於衆
生中。開出業惑故成其四。衆生無盡。一一衆
生。有多業惑彌顯無盡 衆生無盡。一一
衆生云云知約事衆生無盡也
問。虚空喩通事理不増減歟 答。可通也。
通事者。初地十無盡界。並行願品等。虚空衆
生同無盡故也。折引抄三上文了云。問。若
據上説唯一性平等。此約生佛之性説可。若
約生佛之相豈無増減耶。答。亦有此義。但不
可執爲了義。今約敵對故一向非之。若欲
取者。亦是一義。清涼云。以生界有二義○非
究竟理上皆
抄文
云云 全引十一文。此記心。義則
有減等釋者。疏主自義心得歟。縱雖自義。不
可執爲了義云云知不正義也。章又本皆發
弘誓願云等文。闡提菩薩成佛不成佛事。十
住品抄委細也。但今章未必云大悲闡提菩
薩只四弘通願心歟
章不謂彼過墮此宗云云復古云。是故下三
結過。此上諸過。是法相宗立此以難性宗
故。云不謂彼過彼即性宗也。還墮此宗即相
宗也。以能立過。設難之家爲此。受難之家爲
彼也云云
折云。是故下。結前過失皆墮已宗云云
章種性必是有爲云云瑜伽云。無常法是因
無有常。此能爲法因 又唯識論等種子。
必有刹那滅義故問也 章又彼論中如來藏
云云起信論自體相熏習文。又四鏡中因
熏習鏡文也。皆取義引之也 寶性論及彼
眞如性云云論云。無漏法界中。依如來藏有
四種義。何等四種。偈言。佛法不相離者
不空恒
沙徳
 及彼眞如性如文
法體不虚妄涅槃
體實
自性
本來淨土者涅槃
本淨
取義六根聚經者。現流布
歟。未度歟可檢 地持種性麁相云云指事
云。第一卷云。是菩薩種性麁相義已略説。餘
更義唯佛世尊能既定知。又瑜伽云。應知。
是名能此菩薩種性麁相決定義。唯佛世尊
究竟現見。案云。已略説麁相。以其實義推於
世尊不宣説故。由此明知。非究竟種
問。寶性論心。從無始來畢竟諸法體云云
者以眞如爲體歟。爲當以六根爲體歟 答。
章云。取彼畢竟眞如理云云付之。見論文。
六根如是。乃至諸法體故云云文相起盡。以
六根爲諸法之體見如何 答。既如來藏之
四義之中。及彼眞如性之偈釋故。諸法體
者。決定指眞如也。若六根者。但有情自體也。
何可云諸法體乎。但六根如是等者。眞如
諸法之體故。六根從無始世。以眞如爲體
云心也。故章釋。約衆生取眞如等云云
問。涅槃經心。第一義空者理智中何乎 進
云。第一義空名爲智惠云云付之。抄十上
須彌頂上偈讃品云○六度能生菩提故。爲
菩提生因。佛性能了菩提。明知。佛性之體即
是了因。言若以第一義空爲佛性者。唯是正
因者。揀異智惠性也。然涅槃云。佛性者名第
一義空。第一義空名爲智惠。此二不二以爲
佛性。然第一義空是佛性性名爲智惠。即佛
性相第一義空不在智惠。但名法性。由在
智惠故名佛性。以性從相。即唯衆生得有佛
性有智惠故。檣壁瓦礫無有智惠故無佛性。
若以相從性。第一義空無所不在。則檣壁
等皆是第一義空。于何非性故。經云。知一切
法即心自性。論云。以色性即智性故○今分
性相故分二義 諸法無行經云等文無行
經上卷云。文殊師利。一切衆生。皆是一衆生。
是名種性。世尊。云何是事名爲種性。文殊師
利。一切衆生。皆是一相畢竟不生。離諸名字。
一異不可得故。是名種性
十六。問。同教心主伴具足之義歟 答。進云。
並皆具足主伴成宗 付之。主伴具足者。
別教一乘事事無礙也。義如何 答云云
云。言主伴成宗者。此約攝前諸教。三乘所明
種性爲伴。能攝一乘爲主。主具三一。主伴
同成一宗故。云以同教故。既是同教。必攝前
三乘以爲方便故。云攝方便故
集云。初同教太一曰。謂此經宗通有同別二
教。主伴成宗。又曰。花嚴是主。餘經是眷屬
復古云。而言主伴成宗者。此有二義。一依鎭
國曰。以別該同。皆圓教攝。即此同中必有別
義。如事理無礙。必即事事無礙。猶彼江水入
海亦醎○二依孔目○此是一乘爲主。三乘
爲伴。可然。是法花同教攝也
  此復古心。初釋依清涼大師大疏一上義
理分齊之初釋等。花嚴同教必事事無礙
故。雖同教有主伴具足之義爲言此義理
分齊之初委釋可見 第二釋。依孔目等。
而法花同教也爲言集成同復古歟
問。圓教意。可有非情覺性乎 答云云 付之。
章文通依及正云云通非情見云何
  如上終教段抄
折云。既云。菩薩種性甚深廣大。即知。約有情
之性。融一切法本來具足。非是無情亦有佛
云云
問。別教心。可分性習二性乎 答。雖無分別
解釋。別教心。以修生本有。可爲性習也。而修
生本有性習二性縁起圓融。可通諸位也。故
孔目第二云。次當十信滿心復成一乘佛義
種性義者。謂性種性習。種性。性種性者。約本
性説。習種性者。約修習説○今種性義者。是
其佛因。其義廣大○若欲出體。則用本有
修生縁起福惠定惠等門爲體。此順三乘。若
一乘別教義者。謂六決定及住十相。則順
普賢願行。如發心功徳品偈廣説
  付今章文。自二據別教至此之謂也通通
性習。釋圓融甚深之義。但引證十住品文。
約習種説故。大疏三下十住品 云。舊譯名
種性。即四種性中。習種性也
是則付種性之言。引證別教種性。唯約習種
性云義。若隨門顯現下。約五位之行布。釋位
位體也。即習種性也 章五位之中云云
云。易簡云。五位即住行向地及等覺也 復
古云。五位即住行向地及果位也 章文
亦即此法名爲果相等者。五位之言通果位

十七。問。章文位位之内。六決定義等云云 爾
者六決定皆通諸位歟 答。六決定滿足事。
十地一位也。前三位不滿足。但章言總願別
云云 一義云。章六決定義等。擧十地位體。等
取十迴向之三願。十行五行。十住五種性
也。以別教甚深之種性。寄五位門顯義也。
以此甚深之種性融果體。即爲佛果之體義

  六決定
晋經第二十五云。是諸菩薩願善決定初句
總證
智眞
實故
無有過一觀相善決定正智
不離無明之過故
不可壞二眞實二
眞實超出
世間可
壞法故
廣大如法界三勝三勝此智
具諸勝徳故
究竟如虚空
四因四因因起應機用。如空
生色無盡。經中略無常果因
遍覆一切十方諸佛世
界衆生。爲救度一切世間大悲益一物普周
生界故云大也
一切諸佛神力所護故釋也何以故徴也諸菩
薩摩訶薩。入過去諸佛智地。亦入未來現在
諸佛智地六不怯弱不怯
弱進入佛境故
注取採玄第九義 唐
經二十四云。諸菩薩願善決定總句無難。不
可見。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無常果因如空
爲依生色不盡
故寂而
常用故
盡未來際常果因得涅槃
故用而常寂故
四因四因因也。
遍一切佛刹救護一切衆生。爲諸佛所護。入
過去未來現在諸佛智地。大疏六 抄十三
 可見 晋經十六十迴
向品
云。菩薩摩訶薩不
思議大願總標普賢自體
無障礙願故
悉普護一切衆生利他
廣大
菩薩摩訶薩。立此願已。修學三世諸佛迴
自利廣大故
注玄初釋也
探玄七云。又此中初是觀相。次
大善。後不怯弱。六決定中有三也 孔目
三云。十迴向有三決定。謂觀相及大善。不怯
唐經二十三云。菩薩摩訶薩。有不可思議大
總句充滿法界勝願普能救護一切衆生
所謂修學去來現在一切佛迴向不怯
弱願
注疏
義疏五上云。亦未入地故。無觀相及眞實願
大悲増故。加前行住大願利益。而住行中
有無常受果因。今此闕者。大悲既増。惟願救
護。不欲自求菩提故
問。勝願與觀相願疏玄互有無之義。有何
故乎 答。依經文小異。釋義頗參差。不可有
強相違。如此之例。處處在之
六經十二十行品云。菩薩行業不可思議總標
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顯相何以故。徴菩
薩摩訶薩。學三世諸佛所行法故釋成注玄
初義。玄第六云。又釋前行業。當觀相善決定。
不思當眞實善決定。法界當勝善如空。當因
善學三世等當不怯弱
唐經十九云。菩薩行不可思議眞實行 與法
勝行虚空等因行何以故。菩薩摩訶薩。學
三世諸佛而修行故不怯
弱行
注疏心也
疏四云。行布位中無眞如觀故。無觀行未
能順理眞實救護故。無大行 問。十行位
中可有觀相行乎 答云云疏主准十地論。以
無雜句釋觀相善決定。而地前經文。無雜句
闕故。任經文。地前總不立觀相。宗家依孔
目十住十行有五決定等之釋。行業中有無
雜之義故。行業句立觀相行也。各依一勢

六經第九十住品云。菩薩種性甚深一悲
遠義
二苞
含義
與法界三勝
善義
虚空等四因
善義
一切菩薩。從
三世諸佛種性中生五是不
怯弱義
 注玄第五義 唐
經十六云 抄十上云。然類六決定。而但有
三者。餘三證如方得有故。謂觀相善云無雜。
二眞實善云不可見。三大善之普能救護一
切衆生。皆未證如故無此三矣
問。宗家心。十住位應機決定乎 答。孔目
第三云。此六決定。是十地體。通十地故。亦通
十地已來故。經十住中有五決定。十行亦同
除大善。十迴向有三決定。謂觀相及大善不
怯弱 已上住行向地四位中。説主菩薩起
定之復。先名本分説自位體名。所引經釋
皆位體也。而至十地品。經文具也。付之。十地
論釋六決定故。類例十地品。而地前云六決
定也 抄十 云。古人亦取下論立其三義。
而云一勝善決定。二因善決定不怯弱善決
定。今破之。彼中總句是決定故。別句爲六決
定。今經總句是住處。即合別句爲三住處。
但取類例。如何一向學彼則好學太過也
八十經十住品。菩薩住所云也。當六經菩
薩種性也 疏三云。此云住處。十行名
行。十向名願。十地名願善決定。皆當位體也。
而得名不同者何乎。然三賢十聖。皆以菩
提心而爲其體。菩提心有三。一者直心。正念
眞如法故。二者深心。樂修一切諸善行故。三
者大悲心。救護一切苦衆生故○而三賢聖
互有増微。十住直心増故。故名爲解。解爲
行願本故。首而明之。十行深心増故。名爲行
○十向大悲増故。名爲願。迴前解行。願諸衆
生離苦得樂故。十地三心等證故名決定
 問。六決定義通三乘教歟
孔目第三釋六決定云。此義通彼修生及本
有。非彼三乘及小乘所知。普賢性起在此位
中。何以故。同是證故
探玄第九云。第三與地持瑜伽六決定相攝
者。地持云決定有六。一能自修習起菩提
願。超餘一切淨願。二者無等不共果。超餘一
切世間境界。三隨度諸衆生苦。不共一切聲
聞縁覺。四者發一念願性。自然樂無量淨
法及無厭行。五者得無盡願常不退轉。六者
増長勝分究竟大菩提眞實願。解云。此中第
三是地論中第五。以地持意攝二利方爲因
故。餘相會釋可知
疏六云。此善決定有六種。即經六句。瑜
伽地持皆説此六。名以少異大旨不殊
抄十三云。地前亦有相心之善。非眞智
攝。不名決定。地前亦有決定。復非至順於理
不得稱善故。地持説決定有三。一種性地名
決定。定爲佛種。二解行地名決定。定能發心。
三初地已上名爲決定。今是第三○二瑜伽
下。指文例證。既諸論皆説故要爲六
  孔目心。以別教一乘性起圓融之六決定。
揀三乘小乘等。玄疏等。六決定之義相似
故。引會釋
章隱顯相收云云小乘小顯多隱。始教半顯
半隱。終頓約理即顯事事無礙即隱。別教
全顯也 相收者。五義融通也。隱顯互收

  文安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於東大寺書寫
畢迴向無上大菩提
 金剛資快舜祐乘 


華嚴五教章問答抄下

  行位章
一。小乘十二住
二。三界九地等
三。迴心教通第三時歟
四。資加遠近方便望見道歟
五。乾惠等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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