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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抄 (No. 2254_ 英憲撰 ) in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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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有漏依 惠云。四取爲因。來世有漏法。依
此生。名爲有漏依
 永正四丁卯 五月上旬。依客僧兩三輩所
 望。頌疏講談始之。爲扶引勘之。煩編集
 光寶等文。今日清書之
 同年十一月十日    大法師英憲
永祿四年七月十七日。以英憲法印自
筆寫之
          花嚴礫淨實生年四十
   一校了


倶舍論頌疏抄卷第二十一
 (頌疏論本第二十一) 
論云如是已辨 寶云。問意云。隨眠幷纒。
世尊就過差別。説爲漏・瀑流・軛等・爲唯有爾
所過名。爲更有餘義立異名耶
一明九結 問結釋名如何 寶云。所以九
種總名結者。正理論云。於境於生有繋縛能
故。名爲結。或有此故。令諸有情合衆多苦故。
名爲結。是衆苦惱安足處故 惠云。此九力。
能於境生。繋縛有情。名結也 正理論初釋
意。於所縁境。令有情愛著。云於境有繋縛能
三界・四生沈輪。不出牢獄。云於生有繋縛能
歟。第二釋意。令有情結合衆多苦意歟 
春抄云。有情トメテ不出生死義也已上
章云。煩惱闇惑。結縛行人故。名爲結。又能縛
心。亦名爲結。亦能結集一切生死故。祥爲
釋曰結九者 此一段分爲。初列大九結數。
二於中恚嫉下。界繋分別。三問何縁下。釋問
難。於中二。初明分見爲二結已上見
初二句
二由二唯
不善等下。明纒中嫉爲結已下釋
後八句
於中又二。
初出八纒家釋。二由此應言下。出十纒家説
或二數行故
已下句也
一愛結 寶云。此中愛結。謂三界貪○所言
貪者。謂有心所樂可意相所攝受行。即於諸
有及諸有具所起樂著。説名爲貪。何縁此貪
説名爲愛。此染心所隨樂境故。恚結。正理釋
云。恚。於違想及別離欲所攝受行中。令心憎
背。慢。謂七慢。如前已釋。無明結者。三界無
知○見結・取結。推度相別顯彼相。如五見中
於中恚嫉 光云。婆沙五十云。問。九結以何
爲自性。答。以百事爲自性。謂愛・慢・無明結。
各三界五部。爲四十五事。恚結。唯欲界五部。
爲五事。見結。有十八事。謂有身見・邊執見。
各三界見苦所斷爲六。邪見。三界各四部爲
十二事。取結有十八事。謂見取。三界各四部。
爲十二事。戒禁取。三界各見苦道所斷。爲六
事。疑結。三界各四部。十二事。嫉・&MT00468;結。各欲
界修所斷。爲二事。由此九結以百事爲自性
言物等者 問。既身邊見。見取有十八物。戒
取・邪見有十八物。若爾者。爭以物等由。三見
爲一結。二取爲女結。由 爲ン云云 寶云。正理
論云。説此物等。於義何共益。於結義中。見有益
故。此言意説。如貪・瞋等。一一獨能成一結
事。三見・二取各十八物和合各成一結事故。
若此異者。應説五見各爲一結。如貪・瞋等故。
見及取各十八物。共立一結。方敵貪等。若爾。
身見・邊見・見取。有十八物。戒取・邪見十八
亦然。是非物等。不爾。本論釋其理決定。所以
者何。以取等故。三見等所取。二取等能取
准此釋。物等一義有難。加取等一義。二義
相成時。三見爲一結。二取爲一結。義究竟也
  尋云。物等取等等言。委意何 答。疏三見
有十八物。二取亦十八物。故名物等 三見
與二取同十八故。成等義 取等者。三見等
所取。二取等能取 此三見與二取。各別成
等義 可思之
言取等者 定春抄云。三見所取。二取能取
也。能所雖異。同是取故。云取等也已上此意。
三見與二取。等取故。云取等若爾。物等
其義同也。但不見疏釋哉 光云。於五見中。
三見等。是所取。爲二取所取故。二取等。是能
取。能取三見故。故名取等。所取・能取有差別
故立爲二結。故正理論云。謂於諸行。計我斷・
常。或撥爲無後記二取。執見第一。或執爲淨
已上
論文
能取・所取。且據一相。從多分説。理實而
言。並通能所
謂由戒取執身見爲能淨 定春抄云。戒取。
執彼三見 爲淨涅槃道已上
由二唯不善 本義抄。問。頌文云。由二唯不
善及自在記故 十纒家義歟。答。光釋八纒
付之見論現文。論主破 此義云。此釋
非理。以忿覆二種。能具兩義 若八纒家義
者。何以忿・覆二種難之云云 答。此難意。難八
纒家所述唯不善自在起之故。若纒唯八種。
無有異義。若立十纒之時。忿・覆二纒。亦具此
二義故。此釋非理破也。重意云。八・十二家之
前。倶不違之故。可爲善故。而唯不善自在起
之故。八纒家前。且雖可然。十纒家前。不可
然故。破之也已上本
義抄
由二義勝故 由此○過失尤重 此下出
十纒家説 寶云。應言嫉・慳過失尤重者。是
總句。謂此二種數現行故者。釋尤重義 可
准之 光云。正理云。若立八纒。應作此釋。
二唯不善自在起故。謂唯此二兩義具足。餘
六無一具兩義者。無慚無愧雖唯不善。非自
在起。悔自在起。非唯不善。餘兩皆無解云。餘
睡眠惛
沈掉擧文
兩義皆無
一數現行故 寶云。謂生欲界。雖有九・六・三
結・無結。而經唯説嫉・慳二結惱亂人天
二爲貧賤因 定義抄。嫉從瞋起故。欲界繋
也。慳從念起故。雖可通三界。貪増盛時名慳。
故唯欲界也。依嫉因。來生受種性下劣報。依
慳因。來生受貧窮報也 已上
定春
 寶云。謂雖生
在二善趣中。而爲賤貧重苦所軛。現見卑賤
及諸乏財。乃至極親亦不敬愛
三遍顯隨惑故文 定春抄 煩惱中。現起令
悦。名歡行轉。現起令心悲。名戚行轉。隨
煩惱多分不出此二也。嫉他故。心憂也。故戚
行轉。憂受相應。慳物不失故。心悦也。故歡行
轉。喜受相應。嫉・慳倶起餘煩惱。歡戚二轉
准知故。云遍顯隨惑也已上
定春抄
 問。隨惑者何
云云 惠云。隨惑。即十纒六垢。名隨煩惱。即
十六皆於戚歡二類轉。嫉即戚。慳即歡。遍顯
十六隨惑也
六惑惱亂人天二勝趣 光云。正理云。或能
惱人天二衆。如世尊告憍尸迦言。由嫉・慳能
人天惱亂
應知攝後四種二部 遁云。謂從第四出家
在家已下。總有四種。七義中。居其後故
一身見二戒禁取等 光云。總三十一事爲
體。謂身見。三界見苦所斷。戒禁取。三界各
見苦・道。爲六。疑三界各四部。爲十二。貪・瞋・
恚。各欲界五部。爲十
此五順益下分界 光云。此五順益下分欲
界。三界最下三界一分故。名下分
設有能超○還生欲界 問。生有頂者。以六
行觀。斷欲一切煩惱。何有由欲身見等還生
欲界義云云 惠云。由身見等三爲障。爲還生
下界。若爾。六行道。斷欲界貪等。及身見等三
皆斷。如何論言由三復還下。答。有二説。一由
有頂身見等三爲縁引生下界身見等故。前
文言有頂地煩惱爲煩惱根。二由不斷欲界
身見等體。但斷其得故。身見等更生也問。
欲見惑。欲界中在之。故可爲不超欲數。何還
下處。取三界見惑云云 況防邏人喩意。可取
他地物如何。答。有頂異生。有還生下地義
事。依迷諦理見惑未斷也。迷諦理事。欲見惑・
有頂見惑同也。故取三界見惑也。防邏人喩
面。雖似約他地。實可喩三界見惑也。問。有
頂異生欲見惑。已斷之。已斷煩惱爭起還下
縛用云云 答。異生依厭心。雖斷見惑。於諦理
不決定故。雖已斷見惑。無永斷義。故施還生
下地用歟 問若爾者。六見惑。皆可取之。何
唯取身見等三云云 答。云攝門根故三。此由
釋也己上定
春抄
如守獄卒 定春。居獄中罪人
守獄率。居地獄外。伺獄門隙。罪人追入
。云防邏人己上定
春抄
有説言下分者 初釋立一種下分。有説。明
二種下分。可知之。或義章。出四下分 義章
云。然此五種依。如成立。具四下。故名爲下
結。一者界下貪欲・瞋恚。唯在欲界。非上二
界。二者果下貪・瞋・戒取・能得三塗下弊之果
故。名果下。三者人下。所謂身見・戒取・及疑。
唯凡夫起。不起聖人。故名人下。四所障下。即
此身見・戒取・及疑。能障初果。名所障下
問如諸預流 光云。問。諸得預流。五見及疑
六煩惱斷。何縁經但説。斷身見戒取疑三結
 問。此問意。有説意。身見等三。障聖人
異生。斷此三。得聖人即當
初果
 就此説問起歟。或
亘二師問歟。或又只是預流者。云斷六煩
惱云斷三結兩經相違問起スル歟 答。言攝
門者 光云。所斷中類有三種。身・邊二見
唯在苦一部。戒取通苦・道二部。見取・邪見通
四部。説斷三種。攝彼三門周盡。若斷身
見。攝彼一門。若斷戒取。攝彼通二門。若斷疑
攝彼通四門 問。論文云。説斷三種。攝彼三
 身見攝邊見唯在一部。疑攝見取邪見
通四門。而戒禁取外。通二部煩惱無之。若爾
者。通二部中。可攝何物哉 本義抄。答。經中
説。預流果聖者。斷身見・戒禁取・疑三結。如
次攝唯一部門・通二部門・通四部門之三門
爲言非謂説戒禁取攝餘通二部煩惱已上本
義抄
此意。攝門者。説斷三結攝三門爲言 直三結
非謂攝餘煩惱。攝三門。一切見惑皆攝盡三
門故。即六煩惱斷ストルト云心歟 堯圓抄。
婆沙三十六云。若説戒禁取。當知總説通二
部者。雖更無別通二部隨眠。而戒禁則名通
二部惑。復攝彼相應倶有 此文有二意。一
顯戒禁取自性通二部。一顯戒禁取相應倶
有法與戒禁取同通二部也。正理論云。雖但
有一。通於二部。則據彼相似。顯彼體。由此
故。説攝彼三門文己上堯
圓抄
 定春。問擧邊見。顯
身見。擧邪見等。應顯疑等。何倶一門中。取身
見。倶四門中。別擧疑云云 答。攝根由釋此難
已上定
春抄
言攝根者 光云。所斷中三。隨三轉。説斷三
種。攝彼三根。若斷三根本。餘三未亦斷。故説
斷三已。説斷六 惠云。彼經言斷三結。據三
根説。邊見等三苗。亦隨斷攝業根苗也
見取依戒禁取轉 光云。問。集・滅見取。如
何隨戒禁取轉。解云。言見取隨戒禁取者。據
苦・道下説。又解。因苦・道下戒取先起。引彼
集滅見取起故。亦名隨轉
凡趣異方 光云。凡趣異方。有三種障。一不
欲發趣見レハナリ。此方益。餘方有損。二雖發趣。
迷失正道。依邪道故。三由依邪道。疑正道故。
起解脱者。亦有如斯相似三障。一由身見。
怖畏解脱灰身滅智。不欲發趣。二雖發趣。由
戒禁取。依執邪道。迷失正路。三由依邪道。疑
於正道。深懷猶預 定春。欲行他方時。有三
障。一餘方有ント難思不出立。二設行惡道
。所在エハ不行。三何道キヤラント
猶預也。身見等三。准此喩可知之已上定
春抄
謂由身見○怖畏解脱 定春。聞涅槃説斷
惑・業・苦三道。世間一目等無ヲタニ尚思有
苦。況此身永斷耶。怖畏灰身滅智無餘
涅槃也已上
釋曰順上分五 寶云。此以不超上界順益
上界故。名順上分結。則是上界爲上分也
 光云。又沙云。問。何故唯修所斷。立爲
順上分結。答。令趣上生。名順上分。見所斷
結。亦令墮下故。不立爲順上分結。復次上人
所行。名順上分。上人是聖。非諸異生。見所斷
結。唯異生起故。不立爲順上分結。於聖者中。
唯不還者。所起諸結。立順上分 光云。此五
總以聖者身中上界修斷八事爲體。色貪・無
色貪・掉擧・慢・無明。色・無色界各有四故
以貪過重 光云。問。何故貪別立二。餘三合
立。解云。愛是諸煩惱足。多過。別立故。婆沙
云。復次愛。令界別・地別・部別。愛能増長一
切煩惱。愛有愛處。所説多過。故依界別立爲
二結。掉擧等三。無如是事。故上二界合立爲
 惠云。上二界愛別立者。一過重。二所愛
別故。掉擧等三。無此能故。合立也。問。隨煩
惱中。何故上二界。唯立掉擧。不立餘隨煩惱。
答。以障定勝故。立掉擧爲結。昏沈順定。不立
縛有三種 寶云。繋縛有情。名之爲縛。何縁
唯説此三爲縛。由三受故。約自相續。有相應・
所縁隨増。若他相續。唯所縁也。正理論云。
以能繋縛故。立縛名。即能遮趣離染義。結縛
二相。雖無差別。而依本母。説縛有三。一者貪
縛。二瞋縛。三癡縛。所餘諸結。品類同故。攝
在三中。謂五見・疑同癡品類。慢・慳二結貪品
類同。疾結同瞋。皆三結攝
謂於樂受貪縛隨増 惠云。樂受有貪縛。約
勝及自身説。亦有瞋縛。如見受樂時生瞋。
貪・瞋同時必有癡。於苦有貪。見怨受苦。貪彼
苦。有癡。准前捨受有貪・瞋・不如癡○此言苦
樂者。憂喜亦名苦樂也
非如癡故 光云。於文中。亦應影顯。雖於
自樂亦説有癡所縁・相應二倶隨増。非如貪
故。雖於自苦亦説有癡。所縁・相應二倶隨増。
非如瞋故
隨煩惱此餘 光云。略釋頌者。蘊簡無爲。行
簡色等四蘊。心所簡行中不相應行。染簡心
所中善・無記。此餘簡染中本惑
餘纒垢等 等言。放逸・懈怠・不信所餘染
污心所也 本義抄。問。隨煩惱者。唯限十纒・
六垢・放逸・懈怠・不信歟。答。不限十纒・六垢・
放逸・懈怠・不信。廣通大地法中染污思觸
不定中染污尋伺也。是以光釋云。此餘簡染
中本惑 若唯限十纒等者。於染行中。何唯
簡本惑云云已上
本義抄
隨根本煩惱起故名隨煩惱 正文云。此釋
望論有小闕。論意云。隨煩惱二。一諸煩惱
亦名隨煩惱。二此餘染污心所名隨煩惱。兩
記如論。而今唯纒・垢等名隨煩惱故。未了也
云云
釋曰前一頌標纒 此一段分二。初科頌文。
二纒八者下正釋。分三。初列纒數。二無慚無
愧下正釋纒。三無慚慳掉擧下明等流
纒八者 光云 纒縛有情置生死獄故。名爲
 光云。問。餘隨煩惱何故非纒。解云。隨
其所應。過重別立。過輕不立。大煩惱中昏沈
障慧勝。掉擧障定勝。故別立纒。不信・懈怠・
放逸。障定・慧非勝。故不立纒。無明本煩惱。故
不立纒。無慚・無愧。唯不善過重。故立纒。小
煩惱中。嫉・慳・忿・覆過重。立纒。餘六過輕故
別立垢。餘地法外睡眠。障慧勝。惡作障定勝。
故別立纒。尋・伺非障故。等立菩提分法。此即
順慧尋・伺。立靜慮支。此即順定。不立纒。貪・
瞋慢・疑・本惑。亦不立纒
次一頌半明根本等流 光云。後一頌半。明
本惑等流果
無慚無愧根品已釋 第四卷疏云。謂功徳
及有徳人。無敬無崇無所忌難無所隨屬。説
名無慚。諸善士所可厭法。説名爲罪。於此罪
中。不見能招可怖畏果。説名無愧。有餘師説。
於所造罪。自觀無恥。説名無慚。觀他無恥。説
名無愧
慳謂財法巧施相違 論云。慳。謂財法巧施
相違。令心悋著 遁云。謂由慳不能巧施財
法。故名相違 悔即惡作 第四卷疏云。於
所作事。起心厭惡。若惡若作。倶在其境。於惡
作事。既不稱心。遂生追悔。即此追悔縁惡作
起。名爲惡作。惡作是境。非追悔也。今名追
悔爲惡作者。從境爲名也
眠謂念心昧略爲性 惠云。昧即簡定。定中
取境分明。略即簡散。散取境多故。取境少不
明也 遁云。譚山云。謂於覺中。六識現起。眠
唯意識起。餘五不行。故名爲略。又唯識云。
昧簡在定。略簡悟時。又正理論云。令心昧略。
昏沈相應不能持身。是爲眠相。眠雖亦有昏
不相應。此唯辨纒故。作其説
悔眠二種○唯取染污 光云。若泛明睡眠。
總有四種。謂善・不善・有覆・無覆
掉擧昏沈 第四卷疏云。昏沈。謂身心重性。
於善法中。無所堪任。亦名身心無堪任性。掉
擧者。令心不靜
令心憤發 論云。除瞋及害。於情非情。令心
憤發。爲忿 惠云。瞋即損他命。害即打罵
等。忿即令憤發也
無慚○貪家等流果也 同類因・等 流 果
時。自部地染污。互成等流果也。今云等流果
者。本惑名殘相似シテ煩惱。云等流果。
貪歡行轉煩惱。喜樂相應時。心歡樂。於可
愛境。無恥振舞故。無慚貪名殘相似也。無慚
與貪體各別故。貪増盛位。不可云無慚等也。
無愧不了業因感果道理故。無明相似。悔惡
作也。於法生決定心時。惡作心不生故。疑等
流也已上
定春抄
 惠云。等流者 即隨惑有力。與根
本煩惱齊等。流即流類。惑等即是引。從根本
煩惱引生也。約相同。名等流。無愧作罪不見
怖。即由無明力不了因果生。滯境。名昏沈。亦
由無明不了生。悔從疑者。謂作善已。由疑無
果故。生追悔也 光云。言等流者。是彼本惑
近等流果○正理云。無慚・慳・掉擧。是貪等
流。要貪爲近因方得生故。無愧・眠・昏沈。是
無明等流。此與無明極相隣近故嫉・忿。是瞋
等流。由此相同瞋故。悔是疑等流因猶
生故
有説智人覆是貪等流 光云。若有智人覆。
是貪等流。貪著名利。而覆藏故。若無智人覆。
是無明等流。愚癡不解。而覆藏故 問。今
此有説言。標別師歟。答。非別師。貪・癡等流ト
云 有説意再釋スル也。若是標別師者。四説
也。何下云三説不同云云 論光共不見別師
也。今疏有説言。爲再釋條上有説歟 論云。
有説。是倶等流。有知無知。如其次第 有知
無知上。別不置有説言。可思可思 定春抄。
三説不同者。實四説不同也。第四師。有智無
智分也。第三。一切皆貧・癡等流也。爾貪・癡
方同故。云三説也已 上
定春抄
 此料簡恐不順論・
光也。可知之。
釋曰前兩句明六垢 明六垢一段分五。初
科頌文。二列六垢名。三從此煩惱下。釋六垢
名。四惱謂堅執下。釋垢行相。五誑憍貪等流
下。明等流釋後四
句頌
從此煩惱生 正文云。應云。此從煩惱生故。
論云。如是六種從煩惱生云云 義章云。此六
皆能污穢淨心。名之爲垢 又云。如雜心説。
煩惱之中。根本増上。説之爲使。所生津液之
結。説爲纒垢。故彼喩言。如瓶盛蘇津液流出
所盛之蘇。喩使煩惱。所生津液。喩於纒垢。就
此所生津液結中。急縛之義。説以爲纒。輕繋
之義。説之爲垢 定春抄。此煩惱者。十煩惱
也。依此煩惱起。相似麁強心品起。云垢。煩惱
アカ已上定
惱謂堅執 遁云。不取如理諫誨者。謂不從
善諫也 定春。假事ント思定
教訓・此事苦勞シテ惱也已上
定春
害謂逼迫 義章云。於諸衆生殘害之心。名
之爲害
恨謂結怨 論云。恨謂於忿所縁事中。數數
尋思。結怨不捨 寶云。正理論云。恨與忿相
有差別者。如樺皮火。其相猛利而餘勢弱。説
不爲忿。如冬室熱。其相輕微而餘勢強。説
名爲恨。由此故有説恨相言。忿息已續生令
心濁。名恨 惠云。正理云。忿恨別者。忿相
即大力即劣。恨相小用大也
諂謂心曲 論云。諂謂心曲。由此不能如實
自顯。或矯非撥。或設方便。令解不明 光
云。諂謂能令心曲爲性。由此不能如實自顯。
爲諂彼人。或矯非撥彼人怨家。令彼歡善。爲
諂他人。或設方便。種種現相。令解不明。故名
爲諂
誑謂惑他 寶云。正理云。先籌度。設此方便。
令彼後時生顛倒解故。名爲誑。然世間説。爲
利爲名。現相惑他。名爲誑者。諸誑所引身・語
業事。是誑果故。假立誑名。如以通名説通果
憍根品已釋 第四卷疏云。憍。染著自身色
力等法爲先。令心傲逸無所顧性。論云。有餘
師説。如因酒生欣擧差別。説名爲醉。如是貪
生欣擧差別。説名爲憍
誑憍貪等流 光云。入阿毘達磨云。誑・矯二
種是貪等流。貪種類故。害・恨是瞋等流。瞋種
類故。惱見取等流。執己見勝者。惱亂自他故。
諂諸見等流。諸見増者多諂典故 又云。惡
見名曲。與諂相似故 遁云。惱見取等流者。
由執取謂劣爲勝故。不取如理諫誨故。生惱
也 惠云。諂爲心曲。五見險曲故。五見等流
 本義抄。惱是見取等流者。惱捨如理事。
堅執不如理事。相似見取非勝計勝行相故。
以惱爲見取等流已上
本義抄
 定春。諂ハアナタコナ
タヘ染慧相似セル已上
定春抄
自在起故唯修所斷 不隨他惑之他言。指
見惑也 問。自在起修斷所由如何 惠云。
由自力起。不隨從見惑生故。嫉等五纒・六垢。
不通見斷。是修斷也 准此釋。與見惑相應
見斷。既不隨從見惑。自力起。唯與無明相應。
故修斷也爲言 尋云。設雖自在起。何不通見
所斷云云 本惑雖自在起。通見斷哉 本義
抄。答。無慚等隨煩惱。與見斷煩惱。相應記
故。有迷理之義。通見所斷也。嫉・慳・忿・覆六
垢。自迷事起。不與見所斷煩惱。相應起故。無
迷理之義。不通見所斷也。自在故。唯修之理。
深葉實義也已上
本義抄
欲三二者 光云。欲界繋眠・昏・掉三。若與
貪等相應。是不善。若與身・邊二見相應。無記。
所餘一切七纒・六垢。皆唯不善。上二界中。隨
應所有昏・沈・掉擧及諂・誑・憍一切。唯是無
記性攝 定春抄。三性門有二配立。一善・不
善・無記。約此配立。云上界皆無記。二善・染
污・無記。約此配立者。上界可有三性也已上
定春抄
諂誑欲初定 第四卷疏。梵王被馬勝問。矯
亂答。諂言愧謝。是初禪有諂誑證也
見所斷惑及修所斷慢眠幷 嫉等五纒
嫉・慳・忿・覆・悔也。寶也。唯意識相應有三種。
一見所斷。二慢・睡眠 三自力起隨煩惱
貪與喜受樂受相應 惠云。歡行轉釋。與
喜樂二受相應。遍六識故。前五識即樂。第
六識即喜相應也。以戚行轉釋。與憂苦相應。
遍六識故。五識即苦。意識與憂相應。已下皆
准此釋
言癡遍者 問。既云癡遍。約五受相應云
歟本義抄。答。與喜・樂・憂・苦四受相應云
也。但於癡遍言者。本頌云。一切捨相應。長行
釋云。已約別相。説受相應。就通相説
相應者。一切皆與捨受相應 捨受相應之
義下。約通相別段説之。故上約別相説受想
應之段。云癡遍者。與喜・樂・憂・苦四受相應
云爾也已上本
義抄
先造罪業後起邪見 光云。先造罪業。後
起邪見。即歡行轉。雖作罪業。無苦果故。先造
福業。後起邪見。即威行轉。徒設劬勞。福無
果故 惠云。唐損者。即棄也 定春。先造
罪業等者。明歡行轉邪見也。造罪業時。依此
業。何ナル惡報ヲカント。後起邪見發無因
果。感惡果決定無之故。心任惡業造
也。先造善業等者。釋戚行轉邪見也。依善
業可感善果。苦勞修善業。後起邪見撥
無因果。得善果決定無之故。苦勞修善業事
戚也已上定
春抄
疑與憂受相應 遁云。謂壞猶預者。求決
定智正疑之時。於境不決定故。生憂戚
謂餘身見等四 遁云。謂前已明邪見。故
唯身見等四。以歡行轉。釋不通憂。唯意地故。
簡其樂受
此上一切皆捨相應 光云。已約別相。説諸
煩惱與受相應。就通相。説受相應者。一切煩
惱皆捨相應。以諸隨眠相續斷位勢力衰歇
必住捨受。以捨所中。不違歡戚故遍相應
惠云。以煩惱勢用欲盡時。與捨心相應
遁云。相續斷者。煩惱息位名斷 相續煩
惱斷位爲言
此明上地諸有煩惱 光云。欲有憂・苦。所
以諸惑有戚行轉。上無憂・苦。又定所潤。所以
諸惑無行轉。隨何地識。所有煩惱各遍自
識諸受相應。若初定中。具有四識無憂
苦二
 彼一
一識所起煩惱。各遍自識諸受相應。若在三
識。樂捨相應。若在意地。喜捨相應。二定已上
唯有意識二定意識所記煩惱。遍與意識喜
捨相應。三定意識所記煩惱。與意識樂捨相
應 四定已上意識所起煩惱。與意識捨受相
 今此云捨者。近分地捨也
若意地起惑即與喜捨相應 光云。顯宗二
十七云。何縁二疑倶不決定。而上得與喜樂
相應。非欲界疑喜受倶起。以諸煩惱在離欲
地雖不決定。亦不憂戚。雖壞疑網。無癡情
怡。如在人間。求得所愛。雖多勞倦。而生樂相
今次復應辨隨煩惱 隨煩惱者。十纒・六
垢・放逸・懈怠・不信也。十纒者。無慚・無愧・嫉・
慳・悔・眠・掉擧・昏沈・忿・覆六垢。惱・害・恨・諂・
誑・矯。本義抄。問。論中不説放逸・懈怠・不
信五受相應耶 光云。前文既説六識相應。
已顯與彼諸受相應。故令不説 見今論上
段之文云。即無慚愧昏掉。及餘大煩惱地法
所攝隨煩惱。依六識身皆容起故 放逸・
懈怠不信隨煩惱。通六識相應云。故通喜・
樂・憂・苦相應之義聞畢。准一切皆與捨受
相應之理。與捨相應之義亦必然。故六識相
應之上段五受相應之義。已顯故。今別不説
爲言 已上本
義抄
慳喜受相應者 遁云。論云。慳相與貪極
相似故。唯意地言。顯不遍樂。歡行轉故。顯
不通憂 寶云。別有文憂相應。慳得即喜。
慳不得即憂
諂誑眠覆○憂喜相應 釋第五・第六句也
  光云。諂・誑・眠・覆。若歡行轉。喜相應。若戚
行轉。憂相應。唯意地非五識故。非苦樂。又
正理云。有餘師言。既説誑是貪等流故。但應
歡行。不應説與憂相應。歡等流不應戚故。
又正誑時。不應戚故。或應説誑癡等流。正理
釋云。理應釋言因果相別。如無慚・掉。雖貪
等流。與憂苦有相應義。故知所説與受相應。
不唯同因。但據相別。許有憂戚。而行誑者。
情有所憂而行誑故
上兩句明蓋 正文云。第二・第三句。分爲
兩段。理不可爾。論兩記。以中間二句合爲
 光云。蓋五。標名擧數。唯在欲界分別。
次兩句。明蓋合。後一句。癡立
佛説蓋有五 問。蓋得名如何 寶云。釋
蓋名。應言能覆障聖道及加行名蓋。或覆
五蘊故名蓋也 又云。契經云。貪・瞋・疑。是
滿煩惱。一一能荷一覆蓋用。昏・眠・掉・悔。非
滿煩惱。二合方荷一覆蓋用已上 此同婆沙
等擔義是蓋義文 滿者圓滿
不善歟
 遁云。蓋是覆障
義。婆沙云。荷擔是蓋義。正理又云。能障聖
道加行故。立五蓋名 義章云。此五何故
説之爲蓋。論解有四。一是障義。二破壞義
破壞一
切善法
 三是墮義 墮落生
死故
 四是臥義轉迴生死
長寢三趣
言障義者。論自爲喩。譬如小樹。大樹所覆。不
生花菓。衆生如是。欲界心樹。爲煩惱覆。不能
生於覺意之花及沙門之果。故名爲障。四中
初障正是蓋義。破等三種。傍論其過
然此五蓋唯在欲界 論云。此中所説昏
掉及疑爲如欲貪・瞋恚・眠・悔。唯在欲界。通
三界耶 光云。答。經言不善。故唯在欲。又正
理云。爲顯昏沈・掉擧二種唯欲界者有立爲
蓋故。與眠・悔和合而立。眠悔唯是欲界繋故。
爲顯眠悔唯染污者有得蓋名故。與昏沈・掉
擧二種和合而立。惛掉唯是染污性故
食謂所食治謂能治 光云。食謂能益此五
能益昏眠。故是彼食
同有五食 光云。&MT90116;瞢者。眠之先兆。不樂
者。情不歡也。頻申者。由勞事業疲所生。
能起頻申因。從果號。食不平等者。由所
過於恒度。或香・味・觸隨有偏増。能令食者身
心沈味。此從食不平等生。果從因爲名。心味
劣性者。謂由彼力令心王取境不明爲昧。能
取力微爲劣。從用爲名 惠云。&MT90116;瞢。是目
不明。睡眠之先兆。不樂。即身心不適悦。頻
申。即事業過分身疲勞生食不平等者。由所
飮食過於恒度等。或香・味・觸等隨有偏増。能
使食者令心昏眠。昧劣者。取境不明名昧。取
境力微名劣。從用爲名也第三頻申。由身疲勞生。
第五昧劣。由心疲勞生
義章云。縁別有五。如成實説。一單致利。
所謂好樂睡眠之病。毘婆沙中。説爲睡瞢。二
者秋憂心不喜樂。毘婆沙中。説爲秋憤。三頻
申。毘婆沙中。説爲欠呿。四飮食不調。毘婆沙
中。名食不消。五心退沒所爲廢息。毘婆沙
中。名爲心悶
謂光明相文 光云。起光明想。心即發悟。昏
眠不生。非益彼。名爲非食
此二能令心沈昧 惠云。沈即不明即暗。
取境不明也
一親里尋等文 光云。或時尋思諸親里事。或
時尋思諸國土事。或復尋思我不死來當作
如是如是事業。或時隨念往昔過去所更等
事。縁親里等。由散亂故。而増掉擧。有不稱
情。而生憂悔 論云。隨念往昔種種所更
戲咲歡娯承奉等事 問。貪蓋等無食治
云云 光云。正理云。何縁欲・貪・瞋。疑蓋・各於
一體。別立蓋名。昏眠・掉悔二蓋。各於二體。
合立蓋名。貪・瞋・疑。食治各別。故別立蓋名。
昏眠・掉悔。食治用同故。合立一。貪蓋食可
愛想。治不淨觀。瞋食可憎想。治即慈悲觀。疑
食謂三世境。治即十二縁起觀。正理論。釋昏・
眠・掉・悔食非食用。與此論同。又云。或貪・瞋・
疑。是滿煩惱。一一能荷一覆蓋用。昏・眠・掉・
悔。非滿煩惱。二合方荷一覆蓋用文 取意
此二非食謂奢摩他 光云。問。何故前言。
昏眠非食。謂光明想。不言毘舍那。掉悔
非食。言奢摩他。不言黒闇。解云。非食有多
種。各隨擧一。或影略互顯 問諸煩惱等
 光云。等謂取隨煩惱 又云。問。若爲障
勝立爲蓋者。無明何不立蓋耶。解云。等荷擔
者立蓋中。無明所荷偏重。一切煩惱所荷障。
合比無明。猶不能及故。不立蓋中。問。若非
最勝立蓋者。餘隨惑何不立。解云。蓋者令心
趣下。慢性高擧故不立。蓋性鈍。見性利。不
順蓋義。隨煩惱中餘煩惱。障定慧非殊勝。故
皆不立
貪恚蓋能障戒蘊 光云。唯此於五蘊能爲
勝障故。謂貪。恚是破戒。或能障戒。昏眠性闇
昧故。能障慧。掉惡作心散亂故。障定蘊。定
慧無故。疑四諦。由疑未斷故。乃至解脱解
脱知見不得起 問。定慧障。有宗・經部不
同也。二家委意何 本義抄。答。定慧障。有
相翻障。有相順障。若就相翻障云之者。昏
眠蓋障慧。掉悔蓋障定可云也。有宗意即
存此義歟。若就相順障論之者。昏眠蓋障定。
掉悔蓋障慧可云也。經部義流此意也。各述
邊邊之旨也已上
定障理應先慧障 光云。論主破前説一切
有部師解。若作如是解釋經意。掉悔理在昏
眠前説。以必依定方有惠生故。此顯所障先
定後慧。定障亦應先慧障。故此顯能障前後
次第。依如是理。經部師言。此五蓋中。昏
眠障定。由此昏眠性沈下故。定不得生。掉悔
障慧。由此掉悔數散動故。惠不得生 惠
云。有部釋。昏眠能障慧蘊約違障。説昏眠與
惠明昧有掉悔與定高下別。故經部約順
障釋。昏眠第三障惠蘊。掉悔第四障定蘊。不
順定慧障義次第也
解云問也 遁云。於問中有二。一約九上
縁惑爲問。二約滅道下重縁惑爲間 定春
抄。凡此問意。見惑者。迷理惑故。無漏智起。
四諦理ヲ如實見定時。能縁見惑。自被斷也。
故見惑知所縁時。可被斷物也。爰欲界九上
縁惑。縁上界苦・集。不縁自界法。自界縁同被
斷。而法忍。觀欲苦・集。不觀上苦・集。何觀欲
苦・集時。自界縁・他界縁。種類各別。同被斷
爲言 又三界見滅・道斷重縁惑。縁親迷惑
邪見等體是苦集。而苦集法忍。觀一切有漏
時。彼滅・道重迷。知自所縁。不被斷。至滅道
下被斷。何知自所縁位不被斷。不智所縁時
被斷乎爲言此二問。九上縁惑法忍斷。不至
類忍斷。故斷早。疑之滅・道重迷。苦・集法忍
不斷。至滅道法忍位斷故斷遲疑之。問。苦・集
下重迷惑。直不縁諦理。縁親惑故。依此知所
縁不被斷。苦・集忍不知親迷自相故。若爾。何
偏限滅・道重迷。設此問難乎。答。苦。集重迷。
雖縁親迷。親迷體是苦集故。自遍知所縁。故
斷成也。寶云。苦・集貪・瞋・慢等。雖不親迷諦
理。是上而起。然所縁境。是苦・集故。苦・集忍
生。縁苦・集諦。彼即斷故文 已上定
春抄
 惠。他界
遍行。即九上縁惑。九上縁惑所縁。即上界苦・
集。起苦集法智忍。九上縁惑即斷。及起苦・集
類智忍。知上界苦集時。九上縁惑已斷故。不
斷也。及滅道下重縁惑。縁邪見等。上起邪見
等體。即苦・集諦。於彼斷位。即滅道法智忍
生。即業道下親縁重縁惑皆斷 滅・道法智忍。
不知邪見等。及起苦・集智忍。知苦・集時。即
是知滅道下邪見等。彼重縁貪等未斷故。不
斷也
謂滅道下貪瞋慢是也 滅諦下重迷。貪・
瞋・慢・見取也。諦下重迷。前上加戒禁取也
已上
而彼邪見等不斷者 正文云。邪見是無
漏縁惑也。今意可出有漏縁惑。而言邪見者。
似謬。理實應言而彼貪瞋等不斷云云
遍知所縁故者 定春抄。遍知所縁故等者。
四諦下親迷惑。法・忍智起。所縁諦理ヲ見
極時。迷悟相反被斷。問。苦・集下重迷惑何因
乎。答。遍知所縁故斷也。問。重迷惑。直不迷
諦理。偏依親迷煩惱起也。彼親迷被斷時。所
縁無。重迷自被斷也。若爾者。可斷彼所縁
故斷。例如滅・道下重迷。如何。答。重迷直雖
迷諦理不起。所縁親迷其體苦・集也。故遍知
所縁故斷也。上所引寶可見之已上 定春
 惠
云。遍知所縁故者。遍知所縁境時。能縁煩惱
即斷。問。貪等重縁。佑苦集諦時。不知貪等
所縁。如何名遍知所縁。答。雖親・重不同近・遠
有別。皆取四諦爲所縁境。知所縁時。親・重縁
惑皆斷。上界亦爾者也 寶云。雖有二義
從遍知所縁斷已文 上取引
次文也
 此釋意云。見苦・
集斷貪瞋慢等。雖有遍知所縁斷・斷彼能縁
二義。從遍知所縁故斷説也爲言
謂苦集斷自界縁惑 問。自界縁惑者。唯
限欲界歟。答。光・寶異釋也。光云通三界説
付之上二界中。自界縁・他界縁惑・同遍
知所縁故斷也。而云斷自界縁簡他界縁惑。
諦可限欲界云云答。論云。論見苦・集斷自
界縁 不置簡別之言。故自界縁言。通三界
説得意也。況上二界中見苦・集斷自界縁惑。
亦是遍知所縁故斷也。但於難勢者。上二界
中他界地縁惑。雖遍知所縁故斷。欲界他界
縁惑。非遍知所縁故斷故。他界縁惑有其亂。
故略不云上二界中他界地縁惑遍知所縁故
但就三界同遍知所縁斷。云謂見苦集斷
自界縁言。唯擧自界縁惑也爲言 寶云。此苦集
自界縁言。此説欲界。苦色・無色他界他地
縁。亦是遍知所縁斷也。以苦・集類忍起時。道
佑上二界故。此中有三斷。一自界縁貪・慢等。
二上界縁見・疑等。三自界見・疑。雖三類
不同。苦・集類忍智。遍知彼所縁故。從遍知所
縁故斷 此釋意。上二界中見苦・集斷自
界縁惑。他界地縁同遍知所縁故斷。無其亂。
故略不擧之。欲界之中自界縁惑。雖遍知所
縁故斷。他界縁惑。非遍知所縁故斷。有其亂
故。唯擧自界縁惑。簡他界縁惑也 已上本
義抄
問。上二界他界地縁惑遍知所縁故斷所由
如何 光云。上二界中他界地縁諸遍行惑。
亦由遍知所縁故斷 此釋意云。上二界中
他界地縁惑。緑色・無色界苦集類智忍。合觀
色無色界苦集。斷彼上縁惑故。是遍知所縁
故斷也已上本
義抄
自界縁惑縁他界線惑 遁云。自界縁惑。既
自界縁苦集。其他縁惑。雖縁上界境。而體是
此界苦集故。爲所縁他界縁惑。既縁上界故。
不縁自界惑也
若斷自界縁惑時○隨斷 光云。彼雖縁各
異。然能爲因。故自界縁望彼有力。他界縁惑
藉斯加故。能縁上界。如羸病者倚柱仰觀。柱
若折時。彼隨倒故 定春抄。問。他界縁。以
欲遍行爲所縁事。可然。依成所縁。云斷彼能
縁故斷。心如何。答。九上縁獨立無縁上界
力。自界遍行依彼縁力縁上也。故欲遍行皆
斷時。他界縁隨斷也已上定
抄春
寶云。欲見苦・集斷
自界縁惑。能縁於彼他界縁惑。此惑於彼能
作依持。依持斷時。彼隨斷故○如何於彼能
作依持。由於於彼能遍因故 惠云。斷彼
能縁故者。自界縁惑。即苦・集下一切煩惱。總
名自縁惑。九上縁惑。雖縁上界。體亦繋在自
界。以縁上界。且名所縁。謂後念苦・集下煩
惱。縁此九上縁惑生。亦能爲因生彼九惑。斷
即能緑自界惑時。所縁九上縁惑即隨斷也
對治起故斷者 惠云。問三界見惑。皆由
對治道生斷。如諦下惑。苦法智忍爲對治
道。縁何斷見惑不言對治道耶 答。九品
修惑。決定由九品對治道斷故説之。見惑對
治道不定。若有頂。即決定苦類忍爲對治道。
下八地。凡即有漏道聖即不漏道爲對治。以
此不定故。見惑不言治道也
若上上品惑下下品道爲對治 定春抄。煩
惱以麁細爲上下。智以明昧爲上下也。如世
間黒闇少明破之細闇大明破之。下下品道
起。斷上上品煩惱。乃至上上品道斷下下品
煩惱也已上定
春抄
 光云。問。縁四諦理。如何能斷
造事惑。名對治斷。解云。事麁理細。縁細
可以斷麁故。九品道斷九品惑 無間道斷
煩惱故遁云。理實但斷惑得。非斷惑體。
今言煩惱。約總相説
四厭患對治 論云。若有道見此界過失。深
生厭患 定春抄。厭患對治。有修道。見道
無加行。以四善根雖爲加行。彼位不云厭患
已上定
春抄
論主正此文云 遁云。此上次第。是婆沙
師説。論主以厭患在後。非是義便。改前
光云。厭患等四。各在一道。據斷當品。約顯以
論。若具説四道通局。一厭患通四道。正理
云。無間解脱勝進中縁苦者。亦厭患對治。
二斷對治。唯無間道。不通餘三。三持對治。
若據顯相當品。唯解脱道。據前後五斷諸
品。隱顯合論通四道。以皆能持彼得故。四遠
分對治。若據顯相當品。唯勝進道。若據前後
所斷諸品。隱顯合論亦通四道。以皆能令彼
所斷惑得更遠
應知諸惑得永斷等 光云。謂於相應雖斷
隨増。非斷伴性。名有隨眠。以親近故。不名
永斷。但可令彼遠離所縁。令於所縁不復生
故。謂於所縁斷彼隨増。不名有随眠。以遠
故。故名永斷。此言永斷。據有眠 惠
云。相應法。即心心同聚相近。不可令離。煩
於所縁境不生。名斷 私云。此事如第
二十卷抄之 定春抄。一聚相應心心所。一
連法不可令相離故。望相應法。不論斷義也
 煩惱未斷間。於所縁愛境理。前貪起。違
境理。前瞋起也。而煩惱得斷位。雖愛・違之
境現前。貪等不起故。望所縁。論斷義也已上
定春
 問。煩惱斷者。斷自身煩惱義也。何望所
縁論之耶。惠云。問。煩惱斷時。但斷自身煩
惱。如何言於所縁令諸惑斷。答。此是斷自身
煩惱上得。令於境無繋縛能。名離所縁 令
彼所縁不從生故 正文云。可改彼字而
作於字。論云。令於所縁不復生故。二記如
 
論云所言遠分遠性 如四大種者 光
云。如前所言。遠分對治泛論遠性。總有四
 定春抄。四大種。雖同時倶生。於所造
色施切用事別也。故云相遠。謂攝
用異也。所造色不散一處攝置。水大用。
草木等熟。火大用。若無火大者。皆クサルヘキ也。
草木生長。風大用。色法。堅地大用。如是四
相各別故。云相遠已上定
春抄
如持犯戒 持戒犯戒拾縁不起間。倶雖
起一身中。持戒治犯戒。戒治持戒。故云
治遠已上定
春抄
二世者 惠云。問。過去已滅。興現相。未
來未生。與現相。隔一刹那。如何名遠。答。
以世性隔故名遠。三世體性各別隔現在故。
過・未名遠。若爾。現與過去及與未來。皆
世性別。皆應名遠。答。過未皆無作用故。得
名遠現在有用。與過未性不同。不名遠也
  論相破在之。可見之 定春抄。問。今
云遠性時。云同一世界。云同一身中等。於
近法上談遠義事如何 答。世間中惡
可眤人不眤云也。望不親人。中惡
不及也。可准之已上定
春抄
 
等言爲明○未盡 光云。時遠一種復擧
盡。從多分説故。説等言 
如所造色等 所造色。與能造四大。雖同
時倶起法。性別也。聲香等准之。故置等言歟」
如南北海等 正文云。光意同之。然等南
北海者。其義未了。異方之言。既含南北。非
如色善惡種戒外所等
論云前言惑斷 定春抄。前者。指上對治起
故斷也。道勝進時等者。謂見・修・無學。如次
劣勝道也。道勝進時。前劣品道所斷煩惱
重又斷歟一問又斷煩惱時。必證擇滅。證擇
滅者。能治道引生離繋得身中得也。而擇滅
無作用故。此離繋得。隨所法。不判性類。必
能道。判離繋得性類。故道勝進時勝品
離繋得。得替歟二問已上定
春抄
諸惑頓斷若更不退 光云。諸惑。若彼
能斷無間道。即由彼道。此惑頓斷。若更不
退。必無後時再斷惑義。唯有退時。方得更
斷。若依成實・瑜伽・雜集。許惑再斷 遁
云。言若更不退即無後時再斷惑者。准此。
若有退者。即更斷。言故不退。此聞舊解。
若爾。雖退果者乃是別更起惑。前者已無。豈
成再斷。若准舊意。約總類説故。言再斷。今
詳。或退與不退。倶無再斷。以後起者非前
惑故 正文云。若更不退。必無後時再斷
惑義云云此釋未了。故生學者詡解。是故應言
若有退者亦再斷。然非此中斷義也云云
道勝進時重起勝得 此已下。釋無爲有重
得。大分二。一明有重得。二如欲界繋下。約
位明重多小。初中三。初明有重得所由。二
所言重得下。明總有六時。三此六時中下。結
有重得。明重得多小中。六時得・五時得等。
如文可知之 光云。離繋是善常故。雖無隨
道勝進理道勝進時。容有重起彼勝得義。故
正理云。以離繋得道所攝故。拾得道時。彼
亦拾得。故諸離繋有重得理 問。重得委
意如何 定春抄。答。就預流果謂之。預流向
智品流果智品證預流果時。見道十五
心智。皆拾之。未來爲ナル預流果十五心有
ルヲ一一彼勝タル法前得シテ未來修也。此
時未來所修道品。一一又引勝品離得也。
無爲雖無勝劣品之不同。離繋得隨能證道
故。勝品道所得。離又勝品也。光云。起
一類勝得。得前所得。替彼劣得 預流果ト
同品ナル得故。云一勝得。替所得法。皆預
流果體也。餘皆准之可智2也。練根位。於六
種性。毎種性可有替所得也已上定
春抄
 離繋得
能證道。限無間道時。無間道見道解脱道
預流困倶生離繋得。隨無間道判性類者。
見道・修道雜亂云疑在之。會之元。此時隨
未來所修道判性類云一義在之。今定春
抄趣此意歟。此題目大沙汰也。先年三十講
予得此疑。其席當卷本義抄義勢成之畢。
別注之。可見
練根第六時也 定春抄。於六種性練根寺。
毎度可有替所得。而令練根合爲一時故。委
云之。可有十一時。謂治生二時有漏無
漏治生

練根五時
也 已上定
春抄
 光云。問倶舍明重得。此
離繋得。爲唯無漏。亦通有漏。解云。但約次
第。唯無漏説。若約越次及與有漏。應言七
時。治之中開爲二故 
治生時者 光云。正理云。説治生言。通目
二義。若據住此能證離。目無間道。若
此正證離繋。目解脱道 定春抄。治生時
者。八十八使見惑九十一品修惑。一一皆
自對治道生時。有漏マレ無漏マレ云治生時也。
總治生時者。通無間解脱。約能證道云之
者。無間道治生時。約正證道云之者。解脱
道治生時也。今約正證道。云解脱道已上定
春抄
如欲界繋○具六時得 今具六時得者。不
凡位斷鈍根人事也 光云。具就鈍根次第
容有理説故。具六時。乃至具二。以利根者
前諸位中一一皆除練根得故。謂六時。但
應説五。乃至具二。但應説一。諸有超越入聖
道者。隨應有除預流等故。等取一來。若先斷
欲界六・七・八品入見道者鈍根。除預流但有
五時。利根除預流又除練根。但有四時。若
先離欲入見道者。又除一來 鈍四利三 
餘准之
六時中除治生一 定春抄。問第十六心
具治生・得果二義。何取得果一耶 答。此位
替所得等スル事。得果力。非治生力。即得果力
用勝故。不取治生也 光云由治生時即得果
故。取得果時。得果力故。利起勝得。得前無
爲。非由治生。不取治生云云後後准之可知也
已上定
春抄
 問。凡位斷人無爲重得如何 光云。
又正理五十六云。豈不八地容世俗道斷。應
分二種對治生時。不爾。此説漸次得故。或
此唯約無漏得故。若依越次通有漏得。則世
俗道八地染中。隨離少多入聖道者。彼得離
繋。隨其所應。有具六時乃至唯一。以利根
故。除練根時。謂欲界中。先斷五品入見諦
者。彼見所斷五品離繋。具六時得。謂有二
種自治生時。及得果時復四。成六。彼修所斷
五品離繋。唯五時得除預流果文餘准之。光釋
廣。恐繁略之。
可見
 凡位以六行觀合斷五部故。斷欲前
五品者。亘見・修斷之也。又越次者。爲利根人
故。除練根時。可思之
若利根○則不定也 准上所引光釋。可知

定春抄圖云
離繋有重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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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遍知有二 光云。將欲列名。先出體釋名。
即諸離繋。彼彼見・修無學位中。得遍知名。泛
而言之。遍知有二。一智遍知。二斷遍知 准
此釋。今疏先出遍知體也
智遍知謂無漏智 光云。又婆沙六十二復
有一説。亦通ト云
有漏智・一智謂聞・思・修極明
了者亦名遍知。除勝解作意相應世俗智 
斷遍智者 光云。二斷遍智者。謂即諸斷擇
滅為體。遍知是智。即是斷因。斷是智果。體
非遍知。而言遍知。此於果上。假立因名。又
婆沙云。聞・修所斷斷。是智果故。可説爲遍
知。見所斷斷。既是忍果。云何名知。評家
云。應作是説。忍是智眷屬。是智種類。亦名
爲智。斷是彼果。故名遍知 惠云。忍是智眷
屬。亦得智名。如臣作時亦名王作 
論云爲一切斷立一遍知 一切見・修所斷
無爲合立一遍知歟問也。或又一切斷各各
立一種一種遍知歟問歟已上定
春抄
 
欲初二斷一者 定春抄。於欲四諦。苦・集二
諦所斷無爲。合立一遍知。滅・道諦各各立一
遍知也。問何故苦・集合滅・道開乎。答。下立
遍知縁處可聞也已上遁云。由此二諦有遍
行惑樂和縁縛。要滅雙因。方徥知故。共立
一。滅・道二道諦。他部之因先已滅故。但智當
諦。各得遍知。上界亦爾 
言法斷者擇滅名也 擇滅依斷所顯法故。
言法斷歟
欲修惑盡○名五順下分 定晢抄。五下分
結者。三界見惑及欲欲修惑也。故以三界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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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爲・欲修惑無爲。合爲此遍知體也已上
云。身見・戒取・疑。雖是見道斷。此中不但取
欲界修道九品無爲。幷前三界見道無爲合
立故。具立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文 淨實私云五下
五四諦修道五

寶云。所以不名欲盡名五下分結者。
以爾時度界得果集遍知故。集遍知法幷
前立故 
色界修道惑盡立遍知 問。於色修惑遍知。
何并前無爲體耶。寶云。離色界染名色愛
盡者。爾時不集遍知。唯以色界修道斷無爲
爲體故。斷無色染名一切結遍智者。爾時度
界及得果故。集遍知也。爾次第者。以三界
一切擇滅無爲爲體故。名一切結盡也 
此有六對果 六對者。忍・智一對。未至・根
本一對等。如下文
於中忍果六者 惠云。問。如超越第三果入。
第十六心時。得五順下分結盡遍知。此遍知
即是第十五心忍果。兼前忍果六。即七。如
何論言忍果得六。答。婆沙六十三。説五順下
分。許是忍果論言得六者。約次第得果人説。
若幷超越。即共得七種文 光四解中第四釋同
之。後解爲勝 文
 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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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非智。如何忍果説爲遍知。應名遍忍。如何
 論云。諸忍皆是智眷屬故。如王眷屬假立
王名。或忍與智同一果故文 同一離
繋果也
 
餘三是智果 惠云。法智許容三。類智得
二。世俗智得二。今言智果二。三種智合説也
未至果一切者 第二十四卷無漏未至道
能離一切地 可思之
根本五或八光云。根本靜慮。雖復説五説
八不同。説五正義○根本地道。望於欲界。但
有遠厭。非斷對治故。四根本地能斷上二界
故。上五遍知能爲根本果 又云。正理五十
六云。豈不依止根本靜慮入見諦時。亦修未
來依未至地欲斷治道。得斷治。故亦應證彼
欲見斷・法斷諸斷無漏離繋得。寧説根本唯
得五果。此責不然。爾時所修依未至地斷對
治者。唯色・無色斷對治故。根本地道。既不能
爲欲斷對治。彼現起位。如何能修欲斷對治
道。由彼所修未至斷治唯治上界故。果唯五
或言顯妙音師説 妙音師意。先離欲人。依
根本地入見道時。於欲界見諦三遍知。修得
之。謂起根本地法智・法忍後。未來ニ得スル修欲
斷對治法智忍。所修斷對治一引無爲得
之故。依根本地入見道時。欲見諦三遍知云
也。定春抄。問。此未來所修別道。本地道
歟。未至地道歟。答。云此事中。古良忠・聖禪二
人大諍也。良忠云。於根本地。未來修欲界見
惑斷對治道也。夫色界六地。皆見道依地。觀
欲界四諦。起法智道。何於根本地無欲斷對
治道乎。但根本非欲斷治故者。約現起斷
對治論之。於根本地。非云無未來修欲斷治
若修無之者。如無色不觀欲界。既觀欲四諦。
起法智道。何未來無斷對治道耶。故知。許別
道引者。佉根本地入見道時。欲斷對治別道。
引欲見諦三遍知離繋得爲首 下釋除順下分
云。以順下分唯未至果故 若依根本地修
未至地欲斷治者。何不修下分遍知耶。既
未至果故。云不修之。定知。前別道引云。非未
至地。雖同根本地道。異現起道故。指未來修
云別道也。聖禪云。依根本地入見道者。未來
修未至地斷對治道。得欲界見斷三種遍知
故。以彼三遍知。爲根本靜慮果也。凡根本非
欲斷治故者。評家定判也。未至地外。欲斷
對治無之。何今云根本地有欲斷對治道
耶。故依根本地入見道時。無漏修此下定故。
未來修未至地斷對治道。彼道所引離繋得。
根本地上得持故。欲見諦三遍知。爲根本果
也。下釋唯未至果教故者。明不通根本果。不修
下分遍知所以。以見・修不同故 可思之。故
許別道引者。未至地法智・法忍也。現起道是
根本地故。所得修未至地。云別道爲言
定春抄 已上
本義抄。難云。今論許別道引無漏得故之文。
指未來所修未至地斷對治道云事。不可然。
妙音師意。許根本地見見道與欲界見惑爲斷
對治。若爾。現起根本地。見道設雖無所作道。
未來修有所作本地斷對治見道。可得欲
界見斷三遍知也。雖同根本地見道。望現起
道。以未來所修道。名別道也。何云指未來所
修未至地哉。答。妙音師意。以根本地道。望欲
界煩惱。有斷對治者。據容有義倫之。所謂若
未至地道。不斷欲界煩惱。根本地道。可斷之
故。以根本地道。望欲界煩惱。容有斷對治功
能。故彼師意。雖許根本地道與欲界煩惱爲
斷對治。理實而言。根本地道不斷欲煩惱
故。未來修未至地斷對治道。得欲界見斷三
遍知也。根本地道。既無斷欲界煩惱之義。何
修之得欲界見斷三遍知哉已上本
義抄文
 此本義抄
難趣。當良忠義。答旨。當聖禪義。相承實義
歟。堯園抄。又似聖禪義。
五下分遍知非根本果 問。顯宗論中述彼
師義云。根本靜慮亦欲斷治故。除色・無色見
道斷遍知。道類智時。總集遍知。以五下分結
遍知。爲根本靜慮果。答。今論等意。依根本地
入見道者。第十六心證不還果位。不得五下
分結中爲共主欲 界 修 所斷貧・瞋二結無爲
故。根本靜慮果中。除トイフ五下分結盡遍知
顯宗論意。據五中得三。以少從多。得第七名
之義故。根本靜慮果中。取五下分結盡遍知
也。各據一義。並不相違歟已上本
義抄
無色邊果一 空處近分起有漏道。斷第四
禪煩惱。得色愛盡遍知也 遁云。唯此近分。
能離第四地染。得色愛盡遍知。依上近分。無
能離此地染也
除有頂 遁云。無色界唯下三地。有無漏道。
能離有頂。其有預地。無無漏道無遍知果故。
須除也 定春抄。餘八離自上故。於下三
無色。何地ニテモ起無漏道。斷有頂煩惱。於根
本地。有漏道總無之已上定
俗果二者 遁云。謂世俗智不能斷欲・色見
惑。由此不得見道六果。有漏不斷非想。由此
不得一切結盡。六行能斷欲・色修惑。所以得
五順下分及色愛盡二種遍知
法智三者 縁欲界四諦最初。證知諸法眞
理故。名法智。上界苦・集細。欲苦・集麁。縁
麁不可斷細故。縁欲苦・集。不能治上也。縁細
可以斷麁故。滅・道法智能治上也。見惑法忍
斷之。故法智唯斷修惑
類智果二 縁欲界四諦最初。證知諸法眞
理故。名法智。縁上界四諦。此智與前相似故。
得類智名也。問。類智何不治欲耶 二十六
卷頌云。類無能治欲文如第十九
卷註之
 正理釋云。要
於自界所作已圓。方可兼爲他界所作。非諸
類智已事成時他事未成有須助義故。無類
智治欲界法
法智品果六者 遁云。雖忍・智別。同是法
故。類智亦然 法忍得三果者。於中忍果六
中欲見諦三遍知也。法智得三果者。只上修
斷三遍知也。類智品准之可知之 問。唯限
六對果耶 光云。此論總有六對。婆沙更有
兩對。一靜慮・無色果。二見道・修道果。初一
不異此論未至根本果・無色眷屬根本果。後
一不異此論忍果・智果。是故此論不説
論云何故一一類斷不別等文 遁云。問意。何
爲見道八諦・修道八十一品一一品斷不立
遍知但就凡位立耶 答。非謂隨繋事量立
遍知。立遍知者。且須約縁將明其縁故。先問
釋曰且由三縁 此下明忍果三縁。有二。初
列三縁。二如諸異生下。擧事指示。又二。初明
闕縁位。二集法智位下。明具縁位。初明闕縁
位中。有三位。第一凡也。第二位若諸聖
者下
三位至苦類
智下
 准寶釋作此科。可思之 寶云。
問。因何見道立三不立越界。修界立越界耶。
答。見道遍知唯是染法上無爲故。至斷雙因。
永斷相顯。彼同縛煩惱皆已斷故。修道煩惱
不縁此故。修道遍知以染・不染無爲爲體。雖
斷雙因。山有同類煩惱未斷。斷相未顯。不立
遍知 光云。問。何故見位不言越界。解云。
雖斷見惑。猶爲修惑之所繋縛。未能越界○
即不成故。唯三縁立六忍果
二缺有頂 光云。二缺有頂。缺謂缺減。於有
頂地五部煩惱。隨不成就彼一部惑。名爲缺。
由此理故。至若類忍現在前時。雖令惑得不
至生相得。名爲斷。不名爲缺。以現猶與惑得
倶故。爾時猶成苦下惑故。不名爲缺。由此故
知。不成名缺。非斷名缺
三滅雙因 光云。滅顯不成○言雙因者。一
自部同類因。二他部遍行因。又解。見道約自
部・他部爲二因。修道約自品・他品爲二因
如諸異生 此下擧事指示段也 光云・如
異生位。離欲染等。有滅雙因。無無漏斷得。未
缺有頂故。雖亦得斷。不名遍知
集法智位 遁云。問。超越證者。第四・第五
心項雙因先滅。苦法智位。得無漏得。苦類智
位。又缺有頂。三縁既具。何故不立遍知。答。
建立遍知。據次第者作法。其超越者。當次
第者立遍知位。方立遍知。於前位中。雖具
三縁。不立遍知
於前四上加離倶繋 光云。離倶繋者。一自
部繋。二他部繋。故名倶繋。離此二繋。名離倶
繋。謂自部雖斷。未立遍知。要離他部縁此自
部境惑。方可建立 又云。論主破此離倶繋。
與滅雙因及越界縁。用無別故。理實而言。用
亦有別。言無別者。以從用從體故。言無別。
繋體狹。唯是隨眠因。體寛亦通餘法
與雙因別者 滅雙因者。廣亘相應倶有。雖
倶繋者。只由惑品能繋。其義別也。重意云。能
起名因。能持名界。能縛名繋。故滅雙因越界
離倶繋義用別也
前五心來無遍知也 寶云。明不成就有二
位。一一切凡夫。二見道五心 光云。問。如
先離欲入見道中至苦類智集法忍。何故不
立遍知。爾時三縁亦皆具故。解云。此先離欲
至苦類智集法忍時。雖復已得見苦所斷
斷得。見集所斷無漏斷得猶未成故。不立遍
知。故先離欲依根本地入見道者。不得欲界
見道所斷三種遍知。此文説成依未至定。若
依根本入見道者○但成上界見二種遍知
上所引遁文異
此歟。可思之
及集類忍唯成一 遁云。問。前具縁中。倶至
集法智位。即三縁具得一遍知。何故此門至
集類忍。亦但成一。答。前約得遍知門。理實法
智即得。此約人成就門。雖前位已得。而類忍
時未得後者。亦但成一故。攝入法智位中。下
成二・三。並准此説 定春抄云。見道位後後
成就前前也。第一苦法智忍。至第五集法智
已上五心
無遍知也
第六集法智・第七集類忍成欲見苦集
斷遍知一
第八集類智・第九滅法忍成欲見苦集斷遍知・色
無色見苦集斷遍知二
第十滅法智・第十一滅類忍成欲見苦集斷遍知・
上見苦集斷遍知・欲
見滅斷
遍知三
第十二滅類智・第十三道法忍成前三・上
見滅斷遍
知四
遍知
第十四道法智・第十五類忍成前四遍知・
欲見道斷遍

五已上
修謂修道位 遁云。問。前言見道得六遍知。
説第六遍知。雖是修道。由見道得是忍果故。
屬見道。今約人成就局時以論。是道類智位。
故屬修道攝 此明修道。未離欲染者。道類
智至欲修惑第九無間無人也。離欲退者。全
離欲人。退欲惑時。捨所得順下遍知。得見諦
六遍知也。故此二人成六遍知。全離欲者。次
第人欲惑已斷至第四禪第九無間道人。先
離欲者。超越證不還果聖者至道類智未起
色愛盡勝果道人。又從色愛盡者。色惑已斷
退色惑人。及無學位者。無學聖者退起色惑
已上四人成就
下分遍知一也
 若色憂永盡者。若次第人色
愛斷盡至有頂能斷第九無間道人。先離色
愛者。凡位色惑已斷人。入見道至道類智
得下分
遍知
其後於已斷色惑。起擬儀勝果道。至
第四禪第九品擬儀勝果道時得色愛
盡遍知
 此位至
有頂能斷第九品無問道人。成二。從無學位
者。無學聖者退無色纒時。捨一切結盡遍知
成二遍知已上三人成
就二遍知也
未起色盡勝果道 起勝果道者。於已離惑
入見道後。起擬儀勝果道也。而此先離欲人。
未離色染。何可有起色愛盡勝果道哉。謂此
人至道類智後。可起色惑能治道人也。若爾
者。今勝果道者。當第四靜慮第九解脱道歟。
謂先離欲入見道。至道類智及至第四靜慮
第九無問道。成順下分一爲言但勝果道言。可
尋之
具二縁故集遍知 光云。正理云。所言集
者。是合一義 定春抄。凡九遍知中。具二縁
位。立總集斷也。預流果。得果位。無越界能。
色愛盡位越界。無得果能。不還・阿羅漢二果。
具二縁故。總集遍知也。總集遍知者。已前所
得遍知。與今時所得知。合爲一種。起一類
勝得得之。光云。起一類勝得得前所替彼劣
文光云。言一味得者。
一類得。非一得 文
 問。預流果位。起一類
勝得。得前五遍知。何不爲總集勝遍知斷。
答。一切替所得。非爲總集斷。以越界替所得。
爲總集斷。不越界時替所得。非總集斷事。可
尋之已上定
春抄
第六明得捨遍知 惠云。此門説得遍知兼
捨者。有二意。若進勝道捨前有。即捨名不捨
體也。退失捨勝得劣。即捨名・即倶捨
捨一者 遁云。得捨遍知門。從少至多明義
 光云。此有三類。一謂無學退。隨起何界惑
者。捨一切結盡遍知。二從色愛盡退。起色染。
捨色愛盡遍知。三全離欲退。起欲染時。捨五
下分結盡遍知 問。起惑退。委意何 光云。
惑至相。彼品善得不至生相。將現在前。名
退。又云。惑至現在。名退。惑至生相現在。猶
成彼品善法。何名得退。後解爲勝
捨二者 遁云。捨二中有二種。一不還離色
染起欲纒退。二無學集遍知捨前二 光云。
應説獨覺得無學果捨二遍知。而言阿羅漢。
且據聲聞説
捨五者 遁云。以超越人。至道類智。不得第
六遍知。直得五順下分。捨忍果五也 定春
抄。正理論破倶舍云。應置依未至地云言。依
根本地入見道者。不得欲三遍知故。應言捨
二也。倶舍師會云。光云。超越之人。於五下
分。雖非全得。以少從多。據名説故。言得下分
文 已上定
捨六者 遁云。捨六。約次第證。斷欲修惑
盡。集遍知故。捨忍果六。應知。捨中無捨三・
四・七・八・九也
唯除得五 光云。理亦應除。得三得四。對捨
説故。捨中既無三・四所以得中亦不説也
成通先後光云。成通初後。成中可成一・二・
三・四・五・六。得唯據初。但有一・二・六也
及從無學起色纒退亦名得一 正文云案
次第并論意。此文應在此下言等文前。兩記
如論次第
言得二者 遁云。先得無學集遍知時。捨前
二種。今起惑退時。却還得之
言得六者 遁云。謂先證不還捨六得一。今
起惑退。失一得六也
 永正四年丁卯十二月四日酉時抄之了。來
 八月相當先師英祐法印第七年。願酬此
 微功。師匠尊靈速離五住二死之栖。部類
 含識早預滅罪生善之益而已
         大法師 英憲記之
 永祿四年八月三日以英憲自筆寫之
        花嚴末葉阿闍梨淨實
   一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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