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阿毘達磨倶舍論指要鈔 (No. 2250_ 湛慧撰 ) in Vol. 63

[First] [Prev+100] [Prev] 922 923 924 925 926 927 928 929 930 931 932 933 934 935 936 937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師屬入前段。光師屬入後段。豫則從光。正
理・顯宗並皆不異
佛告大母正理・顯宗並言大母。光師論
本似作鬘母。以有牒釋故。然阿含經有鬘
母者。又寶師初言大母。後言鬘母。又舊倶
舍云摩羅枳母。玄應音義云。摩羅此翻云。鬘
起欲起貪起耽著不光云。此欲等七皆貪
異名。阿頼耶此云執藏。尼延底此云執取。
或云趣入。或云沈滯。玄應音義云。尼延底
此言深入義。貪之異名也。言究極無厭故以
名之
曰有謂仙人布灑他時仙人事實見
婆沙等論。具如二十唯識述記。又論身語
表業有無如表無表章中。言布灑他者。
一羯磨夾注云之十
二紙
梵云褒灑他者。褒灑是
長養義。陀是洗濯義。意欲令其半月半月
憶所作罪對無犯者説露其罪冀改前愆。
一則遮現在之更爲。二則懲未來之慢法。爲
此咸須並集聽別解脱經令善法而増茂。
住持之本斯其上歟。豈同堂頭禮懺而已哉。
薩婆多律攝一十六祇云。褒灑陀者。言褒灑是
長養義。陀是持義。謂由衆集説戒便能長
養善法持自心故名褒灑陀。又褒灑同前。
陀是淨除義。謂増長善法淨除不善故。行
事鈔上四之一初紙云。布薩此云淨住。出要
律儀云。是憍薩羅國語。六卷泥洹云。布薩者
長養二義。一清淨戒住。二増長功徳。雜含云。
布薩陀婆。若正本音。優補陀婆。優言斷。補
陀婆言増長。國語不同。三千歳儀云。布薩
者。秦言淨住。義言長養。又言和合。倶舍論
名八戒云布薩護也。簡正記云。舊倶舍也
八戒者八種戒也。彼云。波羅提木叉護有
八種。一比丘戒。二比丘尼戒。乃至七優婆夷。
八優婆婆娑戒。即八關戒是云云今謂。簡正
謬也。南山意。倶舍八戒謂近住戒。非指比
丘等八戒。何者倶舍十四十二
紙右
擧近住異名
中。或名長養。長養薄少善根有情令其善
根漸増長故。光師十四卷二
十四紙右
釋云。叙近住異
名。布灑他唐言長養。舊云布薩訛也寶疏亦
云近住
異名然則倶舍八戒云布薩護。是近住八齋
戒也業疏四上二十三
紙左
云。又云。龍女受布
薩者。即八戒齋。故倶舍中云受布薩護即
界齋也。又云。布薩食者亦是淨齋之食。即
見論云。布薩復八齋也
論曰流至此中寶疏云。釋壞他語相。
一染心欲壞他者。今謂。此釋未可也。光開
爲二。一染汚心。二發壞他語。此解爲優。以
下麁語開爲二縁故
有説戸貪業道爲二説。寶爲三説。
光師所以爲二者。初者總説。後是別説。後
説大意雖不違初。然別加會釋。是其異也。
寶師所以爲三者。以總別有異故然大義
無別。故言第一第三二説爲正。然觀正理
論無三義別。彼以此論第二説意立難。亦
以此論第三説意爲通。一氣往復非爲別

如經説阿羅漢詳見婆沙九十八初紙
同百九十八初紙又依大乘。如瑜伽第七・第
五十五・第五十八幷略纂・倫記二下七紙右
裝法師釋等。須者尋之


阿毘達磨倶舍論指要鈔第十七

  分別業品第四之五
於世典中光師意。世典二字分爲二類。
是相違釋頌疏亦同。寶師唯爲一類。寶解爲
優。以正理・顯宗並言世説論中故
又若由此立爲業道光有三釋。初釋爲

見行斷非得續善疑有見光云。或頌中斷
唯屬於下。應言釋斷非得。或通上下。今
謂。若准舊論。斷屬於下。舊論頌云見行此
非得故。光云有唯在疑。或唯在見。或通上
下。今謂。若准舊論。唯在於見。舊論頌云接
疑有見。長行釋云此人於因果中若生
疑心或生有見。此名正見故
依上善根非彼器故光師約能得釋。
寶釋不明。然舊論云善根至得依最遠相
離義故説此言已上
論文
舊論云至得是得之異
稱。准舊論。則此論得字是能得也
唯縁有漏勢力劣故惠暉云。餘師云。
他界縁不縁自界因果。無漏縁不縁有漏
因果。故不斷善今謂。此釋不符論文。
言境不隨増勢力劣故
如是説者雜心十四
紙左
云。如是好。謂初
説子註曰。凡説得理者曰如是説也
唯見行人非愛行者頌疏云。言見行者。
自慧見理而行義也。愛行者。但信他語愛
樂而行也。行宗三上云。今詳。内外兩凡具
見惑者名見行人。又内凡尚淺故云増上。
初果以去未盡思惑名愛行人。聖人證眞
不可輕動故云非也。今謂。此釋謬也。頌疏
爲善又見・愛二行並有利鈍。非謂見利愛
鈍具如婆沙及光記十九二十一
紙左
寶疏二十三
八紙左
諸見行者極堅深故正理四十二十一
紙左
云。彼惡意樂推求相續故名極堅。見遠隨入
故名極深。以極堅深故能斷善
非扇搋等能斷善根等者等・取半擇迦・無
形・二等。婆沙云。戒 扇搋・半擇迦・無形・二形
能斷善不。答。不能。意樂輕動所作劣故。復
次彼見愛行故。復次多嗔者能斷。彼多貪故
三十
五卷
替善根得名斷善根玄應音義二十五
十六
紙左
云替善。他計切爾雅。替廢也止也替滅
也。謂滅絶也今謂。雖有廢止等訓。而不
親此文。替者代也。謂非得生代於善得故
云替善等。是。此論意也
謂因果中名續善根若依大乘。瑜伽倫
記一上三十四
紙右
云。景師釋瑜伽第一三十
三丁
續善
文云因生猶預者。是尋求心。非疑煩惱。
證決定者。決定心。還續善根者。是染淨位
方續善根不同薩婆多。基作兩解。初解同
景第二解者同薩婆多
又意樂壞應知亦爾泰云。又意樂壞非
加行壞。斷善根不入地獄。故於現身續。若
意樂壞。加行亦壞。入地獄故。要身壞方續
善根。見壞戒不壞應知亦爾
於諸業道思倶轉中等光師釋倶轉有
二義。寶師不用第二。故言同刹那義不容
異解
若先加行隨一究竟光解爲遣他作。頌
疏亦同。寶師以爲自作。以取則正理故。寶
解爲正。以論文總云加行無別簡故。若
准舊論。光解爲善。舊論云。若無染汚心由
先教他作有色業道隨一成就時
依不異心所作究竟光有二解。寶師同
其第二
自力現前必不倶行頌疏云。各當頭起
名爲自力
總開遮一八五頌疏云。十善業道通據
隱顯。名爲總開。隱處中善顯謂律儀也。隱顯
通論有十倶轉。別據顯相。無一無八無五
倶轉。唯據律儀不約處中。名爲顯也
二倶轉者無散善七麟云。謂推求名
見。盡無生智息推求故不名正見也
出智品
三倶轉者無七色善光云。若定若散正
見相應等。今謂。恐定字衍。若定正見。何無
定共七支。是故頌疏云。無七色者。謂不受
戒及不入定無七善色也
然聖隨依皆得成就光寶並引婆沙
百二十二十紙左百三十二六紙右百三十四
十二
紙右
各有兩説。於中光師不評。寶師後説爲
正。然寶師後説爲正者。以前師不釋本論
故。具如彼疏。然無色聖成不成義。前師所立
極成。釋本論文有何巨難。寶師評斷是非。
過唯不釋。不可稱言確論耳
離間語者友乖穆頌疏冠注云。穆莫卜
切。和也順也又密北切音。默與默同。今依
此義。若據婆沙即言親友乖離今謂。此
釋非也舊論云由破語故親友不和穆已上
論文
又與上十五卷十
九紙左
此論所言乖適舊論云不調
適全同。玄應音義二十五十六
紙左
釋此文云。乖
穆又作睦。同莫穀切。睦和也。爾雅睦敬也厚

有餘師言根本眷屬若依大乘。瑜伽
倫記三上云。景師補闕云。依婆沙有二説。
一云。方便業感人中短命。因根本業生於
惡道二云。持力欲殺人時。令他面色無
有光澤。令減外具無有光澤。令他受苦
邊。生惡道受苦。斷他命根不相續邊。後
於人中受於短命
此中所説假説等流光有二解。於中
第一爲善。非謂第二細簡無其道理。然論
文勢但就相似一邊説故。寶疏亦同
俗邪見難除由資具屬他婆沙百十六
十四紙
云。諸在家人雖極聰慧受持五戒。
苦所逼則以種種香花飮食祠祷天神。諸
出家人雖極聰慧受持具戒。資身命縁繋
屬他故。見施主時便整威儀現親善相。
是別説邪命正命
異熟果者可愛異熟麟云。如初禪近分
斷欲界惑感初禪異熟爲自地。餘地亦爾。
以是斷道故除欲界。是有漏故不通根本。
無漏不招異熟。所以復言既是有漏惠暉
云。依未至地起無間道斷欲界煩惱。九無
間道相應思及定共戒招初定可意果也
等流果者諸相似法麟云。約九品論
之。同品爲等増品爲勝。果非因前故復言
惠暉云。即無間道前後相似。或無間道
與解脱道前後相似也
増上果者唯除前生麟云。此言猶總。應
除法。又須除前。以其前法非後果故。
後因不能取與前法爲其果故
餘有漏善等麟云。即無間道外餘之三道
及餘一切善惡等業咸非斷道並除離繋。善
惡性故有異熟果。相似生義是等流果。由彼
力能是士用果。不障義故是増上果
謂餘無漏等麟云。即除無間道外餘解
脱等道及餘一切無漏業惠暉云。餘若無漏
者即無漏解脱道。無記即有覆無記也。今謂。
此釋非也。諸無漏中除斷道。外此言餘無
漏。何唯局解脱道。無記亦通二種。不取無
覆何也。惠暉釋太局矣
最後所説遍前門義寶疏唯言前諸門
不擧其數。光記言前五門。頌疏更加言前
六門。今謂。光記・頌疏並未可也。次上論文
雜明諸業。皆如次言。何有貫通。是故至今
此中初引下文。明知非關上文。頌疏言前
六門者大非也。光師言遍前五門者亦非
也。何者第三三世相對・第四諸地相對。此二
種文並非有其次第。長行釋中無如其次
第言。故知不遍此二門中。然置皆如次言
非爲具遍五門。前諸門中有遍不遍故言
隨所應。光師言遍五門者非也。寶師總言
諸門不擧其數。旨矣哉斯言
謂初善業及離繋麟云。言善業
善法爲四果者。同類因生是等流果。牽引
義邊是士用果。斷道所得是離繋果。増上可
知。言除異熟者。善法非異熟性故。善望
不善無三果者。類不同故無等流果。不善
非無爲故無離繋果。非無記故非異熟果。
以無記法爲三果者。於前二上加異熟
果。以善業能招無記異熟果故。餘二可知」
中不善業除離繋麟云。不善望善除
三果者。不善業非能斷道故。無離繋果。善
法非異熟性故無異熟果。類不同故無等
流果。不善望無記法有異熟果者。以不善
之業能感異熟無之法體是異熟故有此

謂遍行善爲等流故光寶釋稍不同。光
釋爲精。彼云。若不善業以無記法爲等流
果者。謂苦集遍行不善及見苦所斷餘不善
業以有身見・邊執見品諸無記法爲等流
果故。或遍行因等流果或是同類因等流果。
麟云。言遍行不善及見苦所斷餘不善等者。
遍行不善即苦諦下邪見等三・及疑・無明。幷
集諦下二見・疑・無明相應惑業。是謂遍行不
善。以言不善故不得總言十一遍*便。及
見苦所斷餘不善業者。即遍行外苦下貪嗔
慢等非遍行相應惑業爲同類因。此等皆能
引生身邊二見。二見望彼雖性不同。以同
染汚故。與不善爲等流果。身邊二見内門
轉故是無記。如品初釋
後無記業爲等流故麟云。言無記望善
法但二果者。以無記非斷道故無離繋果。
無記與善類不同故無流果。無記不招
異熟及善法非異熟性故故無異熟果。故但
二果望不善除異熟者。亦如望善説。言身
邊二見爲同類因者。且望當諦諸不善法故
言同類。理實二見能遍取五部不善法。若
望他部。應言爲遍行因。以此二見是遍行
惑故
以無記及離繋麟云。言無記爲三果
者。但有等流・士用増上三果。以無記不能
招異熟故無異熟果。無記之業非斷道故。
無記之法非無爲故。故除離繋果
謂過去業唯除離繋麟云。過去業望三
世法唯除離繋者。離繋是無爲。無爲體非
二世攝故。故除之。有餘四者。以相應倶有
能作等因通三世攝。所以有士用・増上。有
異熟者。謂過去善惡爲因感異熟果。今時
同在過去也。等流果者。後似於前故亦有
之。望於現未准過去説
現在業及増上麟云。現在但二無三者。
唯一念故無異熟果。無前後故無等流果。
但有相應因故有士用。増上可知。寶云。
異熟・等流必前故。現在與現在除異熟・
等流云。異熟・等流必前後者。若然未
來無前後。應無異熟云云今謂。麟破似當。
以未來異熟無前後次第故。然異熟果因
是善惡果是無記。此理決定故通未來。非
謂未來亦有前後
未來業及離繋麟云。言未來業以未來
法唯三果者。倶有相應因通未來故有士
用果。有異熟果者。未來雖無前後。其異熟
因約體建立。以善惡性爲因無記性爲果
故得有也。無等流者。以同類因就位建立
未來無前後故無等流也。新云。異熟・等流
必前後故者。若爾未來無前後。應無異熟
已上
麟文
今謂。寶釋無失。如上已辨。寶意明現現
相對無異熟果故。自已言未來無前後故」
不説後業後業果故麟云。不説後業有
前果者。謂頌不約現未之業望過現等法
也。前法定非後業果者。因果之法法爾因前
果後。或倶終無果前因後也
於諸地中除離繋頌疏云應知諸地業
唯色行二蘊少分。諸地法通五蘊。惠暉云。諸
地業色行二蘊爲體欲界初定准前若二定
已上。色蘊即定共無表行蘊即思。空處已上。
唯行蘊思爲體。又云。同地業望法即通性同
及異。若異地相望。如欲界業望色界法。即
從聞・思慧入修慧有士用・増上也。從欲
界通果無記入色界善。即異性也
若是有漏及増上麟云。異地有二果
者。如欲界加行善心入初禪定。有引起力
是士用果。増上可知。無欲界業感初禪異
熟故無異熟果。有漏異地無同類因故無
等流果
學無學及離繋麟云。言學等三業者。
即三學人之業名三業。非身口意爲三業
也。色蘊是無漏戒。行蘊少分唯無漏思。學業
以學法爲三果者。同無漏故是等流果。引起
力故有士用果。増上可知。除異熟者。以無
漏法非異熟故。除離繋者。以離繋是無爲

以無學法及等流麟云。以無學法無
三。准説可知。有士用。謂金剛喩定引起盡
智。是士用果。以非學法有三果者。斷惑證滅
是離繋果故。從無漏觀出時引起有漏善
心。是士用果。増上可知。除異熟者。無漏不
招異熟故。除等流者。類不同故
無學業及増上麟云次辯無學業。望
於三法。且初望學法。但一果倶無漏故無異
熟果。學法劣故無等流果。非無爲無離繋
果。雖有無學引起學心故無士用果。然
羅漢退者。謂有漏心中起煩惱退亦非學非
無學法也。若准正理。鈍根無學望未來利根
學道爲同類因。如等流果。此約現起故無
等流。不相違也。次望無學有三果者。無間
引起有士用果。同類義故是等流果。増上可
知。除二果者。如學中説。次望非學有士用
果者。謂羅漢從無漏觀出引有漏心生。是
士用果。無異熟等流如學業説。無離繋
者。謂無學人不更斷惑證擇滅故
非二業爲五果麟云次辨非學業望三
法。且初望學法爲二果。有士用者。謂從
世第一心入見道位。及餘一切學人從有漏
心入無漏觀並約引生之力。是士用果。無
異熟果者。學法是無漏故。故非異熟。類不
同故無等流果。以無學法爲士用果者。謂
非學非無學人入無漏觀。餘同學説。以非
學法爲五果者。以業道果法通無爲故。
有離繋果。妁有漏邊有異熟果。同類所生
是等流果。士用・増上二果可知
初見所斷業及離繋麟云。初約見斷業
唯三法。且准見斷除離繋者。謂業非斷道
法非無爲。故無此果
以修所斷法謂増上麟云。次望修斷
有四果者。謂見斷業通不善。修斷法通無
記。故有異熟果。遍行因所生故有等流果。
引起力故有士用果。非無爲故無離繋果。
次望非斷唯一果者。法非無記故無異熟
果。類不同故無等流果。無引生義無士用
果。業非斷道故無離繋果。故唯一果
中修所及等流麟云。次辨修斷業
望三法。初望見斷但二果者。見斷唯染汚
性故非異熟果。修部無遍行惑取他部界
故無等流果。非法無爲故無離繋果。無間
生義有士用果。除離繋是非斷故
後非所斷除異熟麟云。次望非斷有
三果者。以有漏道斷惑證滅得離繋果。有
漏善心無間引生無漏心故有士用果。言
除異熟者。無漏非異熟故。除等流者。類
不同故。次非斷業望三法。初望見斷唯一果
者。非斷業是無漏故。見斷法是染汚故。無異
熟果。不同故無等流果。法非無爲無離繋
果。無引生義無士用果。故但増上。次至修
斷有二果者。從無漏觀出入有漏心有
引生義。有士用果。餘義同前。次至斷有四
果者。同無漏故有等流果。無間生義是士用
果。斷惑證滅是離繋果。非有漏唯除異熟

謂諸所有名不相應作惠暉云。即
記中不合威儀無記。此約不順世俗禮儀。
今謂。此釋謬也。此師釋不應作。豈唯局不
合威儀何者文云。應如是説等。若不如
是説。名不應作。然頌疏中脱略應如是説
一句。惠暉唯據頌疏不檢本論。故致此謬。
又云。第一師即取四無記及有覆無記。第二
師除威儀無記外餘三無記。及有覆無記爲
第三業也者。無可一取。以光釋爲正
倶違前二二説差別頌疏云依第二
師釋。除軌則外餘無記是也。今謂。此釋亦
非也。光釋爲精。彼云。於無覆中除應作
不應作三業所餘三業。名爲第三
餘障廢立如應當知光有二解。第一爲

如與沙門合故名沙門光解。此喩唯約
法合。寶解通二。今謂。光解爲優。以法譬隣
近文亦符合故



阿毘達磨倶舍論指要鈔第十八
  分別業品第四之六
若爾僧破誰所成就寶疏云。第一明
破僧及成人也。今謂。僧破破僧其體不同。
此一章段正明僧破及成。寶師言明破僧。
不精論意。光記科名爲善。又寶師雖引婆
沙。闕略要文。若引具文。其中有辨僧破破
僧之別。然則科目自正。惜哉
僧破體是行蘊所攝光記第四四十六
紙左
云。
倶舍師解云。此和合性衆同分攝。麟云。准
舊解。是十四中衆同分攝。若依婆沙・正理。
以十四外別立和合性故。婆沙云。乃至不
相應行爲自性。即餘處説。復有所餘如是
種類也。理亦同如前十四不相應中釋。寶
疏云。此論只是略而不論。非是所明之外更
無心所。心所已爾。和合應同第四卷三
十六紙
婆沙六
十八紙
如是僧破是無間果寶本果字作罪。意
謂。僧破是果。妄語是因。彼僧破果雖是無
記。然妄語因實是不善故。成無門之罪是寶
疏意。又光師意。此中論文言僧破體是無記
性。云何上文言破僧無間。通此難云。僧破
因誑語生也。謂誑語乃能破僧。能破力故
僧方不和。其不和時此言僧彼。故云僧破
因誑語生。此亦因受果名。然與上文不
同。此於破僧與無間名。彼於妄語立破
僧稱。所因雖異並是因受果名也。上記文
初紙左云。虚誑語是因。所破僧是果。謂因虚
誑僧方破故言虚誑語。名破僧者。因受果
名。然光・寶解釋不同者。此以所覽論本有
異也。於中光釋符論文矣
經一中劫釋中劫義如上已引婆沙三
十五十五
紙左
之文。然准三十五文。後百十六有
説。或言成劫或言壞劫。此應非指單成壞
劫。即成住合是四十劫。此言成劫。又壞空合
是四十劫。此言壞劫。然則初二有説言一
劫者。是是四十劫。第三有説言大劫者。是八
十劫。第四如是説者。但言中劫。然光師解。
此中劫者單一増減。准此光師解。如是者
所言中劫異於如上有説。其遠幾許。以上
有説言四十劫或八十劫故。據此而言。圓
暉師言二十増減非無義理。又律中言提
婆達多當於人壽四萬歳時來生人中等。
此四萬歳是何劫中。文未剋指。立世經説是
第九住劫等。然三藏中異説芸芸。非適今
也。皆隨機宜不須和會。入大乘論下云。
如是逆罪名雖有五而實有三。破僧害
如是等業世間所無。提婆達多是大賓伽羅
菩薩爲遮衆生起逆罪故。現作二業墮地
獄。大方便佛報恩經四曰二十
一紙
如來即遣阿難
往到地獄問訊提婆達多。苦可忍不。提婆
達多言。我處阿鼻地獄猶如比丘入三禪
樂准上經論。既是權者所作。豈輒以長短
可一定耶。如上世品中述第六卷二
十一紙左
能破僧者苾芻尼等南山戒疏三上云。
初就人明破者羯磨爲言。通破及尼倶有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922 923 924 925 926 927 928 929 930 931 932 933 934 935 936 937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