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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戒本疏日珠鈔 (No. 2247_ 凝然述 ) in Vol.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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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是有情類等者。此戒犯境大小皆同。但
是有情。一切悉重。事鈔中一云。犯境謂人
非人天人鬼
神等
畜生三趣。據報則男女二形已上
五道六趣既是開合。律中即三加二形故。通
三六趣各有此三。於此等境皆得夷罪。利渉
云。定犯境者。天人鬼畜女男不男二根無根。
自身他身若生若死。皆是犯境。唯地獄趣非
此所行。然唯下界非上二界。無色無身色界
離欲。欲者不見彼。彼亦不就此。於人趣不簡
貴賎。鬼畜不簡善惡。師子欲心熾盛通染。斑
足父王羅刹雖斷食人亦有與人爲婦。比丘
度水

即約根也。戒疏云 問。死屍半壞。行染得
何罪 答。有二縁。若唯重婬意入便偸蘭。
縱出不淨不犯僧殘。若欲喜樂意者。如十誦。
五分。乃至骨間出不淨殘。不出止蘭已上
起心有異故罪雨分 問。若新死等是情類
者。女形像等應是情類。何故律中唯結偸
蘭。四分律五十五云。時有比丘。於木女像
身中行婬疑。佛言犯偸蘭遮。於壁上女像
形行婬。佛言偸蘭遮已上如何 答。死屍
前是有情故云類攝。一切流類皆此例也。彼
女像等本來非情。非由像似故非流類。非流
類故非是重夷 問。若依已前是有情者。半
壞已後亦應流類。何故唯局未壞及以少壞。
言流類耶 答。若依前情。誠如來難。然未及
少有相似未死時義。何者生活時或有二事。
一身全無疵。二若有蒙疵少疵不死。此二種
事正是有情。今雖是死未壞少壞即似活時
二種之事。是故此二有情流類。由此義故婬
即得重。生活之時半疵已後命即謝滅。是故
死時半壞已後不似有情。不相似故非是流
類。由此義故。婬皆犯蘭。率爾思之。似是流
類。委細尋之。半壞已後非是流類。不相
似故
疏。此中何故不同前二戒等者。殺戒初緑
即是他身。盜戒初縁是非已物。此戒初縁唯
云有情。不簡自他既異前戒。故相並問
疏。如律中弱脊自婬等者。四分律五十五云。
爾時有比丘。體軟弱。以男根内口中。彼疑
我將無犯波羅夷耶。佛言犯。時有比丘字藍
波那。男根長。持内大便道中。彼疑我將無
犯波羅夷耶。佛言犯已上加之薩婆多□□
□□或有行婬身。不相觸。如比丘身弱□□
□□有一比丘。男根長。自後道中作□□
□婬。身不相觸已上如此等也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一
  建治二年丙子十月十三日。於東大寺戒
 檀院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三
十七
 于後弘安九年丙戌三月十一日。於同寺
 院定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四
十七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六月十日書寫此卷了
 右筆亮然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二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疏。二是正境婬路於男不男無根者。但有二
路。謂大便門及於口中。若於腋下脇股間。
雖盜欲情但犯輕罪。若於女身及二形即有
三路。謂口大小便路。若於身但有二處。非
自婬於他犯波羅夷。他來逼已受樂。亦若死
未壞。若多未壞。但有婬路。即與生同已上
事鈔中一云。據處則女人三道。謂大小便道
及口。男子二道已上又云。此等淫處若覺睡
眠。若死未壞。便使入淫處如毛頭。皆波羅
已上此乃四分律所説意。今大乘宗菩薩
戒中全與彼同。諸師所用皆亦一同。彼覺眠
等四種境界。律三趣中通皆有之。六趣門中
覺及睡眠各皆具有。其死未壞及少分壞。不
通諸天及以地獄。諸天化生死時化滅。六欲
諸天有可婬義。唯約覺睡。地獄亦化生。死
即化滅故。然地獄趣無可婬義。覺等四種皆
是可有。三趣門中人及畜生各有四境。而除
化人。非人之中既攝四趣。謂天修鬼獄也。
其中修鬼即有四境。事鈔云。四分中犯境謂
人非人天子鬼
神等
畜生三趣批第七云 立
問。既有六趣。今何有三者 解云。天與
修羅鬼神地獄攝在非人。并人與畜生爲三
已上此三趣及四種境。即今第一之縁是
情及流類故。業疏云 問。殺盜隨境名唯一
戒。云何於婬遂分三境 答。隨境行婬皆有
染故 或爾死有四處。亦應一身立四殺戒
答。不可也。隨殺一處諸根並死。可以隨婬一
處餘境同壞故。四死同一戒。一婬分三犯也
已上問。疏男二等等取何物 答。是等上
事。無別所以。或可等取二形。此是一身具
男女二根故。不能男者即男黄門。是同男
子本二處故。其女黄門亦是三處。毘尼論云。
女黄門者謂石女等是已上雖不通婬而有其
犯。即具三處。皆是重夷
疏。以餘處不犯重故者。四分律五十五云。時
有比丘。大小便道中間行婬。彼疑。佛言偸蘭
遮。在&T038491;中曲脚間。脇邊乳間。掖下耳鼻口
創孔中若道想。若疑一切偸蘭遮已上
又如前所引。利渉疏中也。古迹云。女三男
二正是境也。以行餘處不犯重故此是
大小所説同也
疏。三起彼想等者。迷生爲本。是情非情對。
迷道非道。即道非道對。是故此縁總合二
想。謂有情有情想。及道道想也。據實有情有
情想者。可在正境之前。二想合爲一縁。故
與道想一處列也。四分律等道道想。道非
道疑。道非道想。唯是正境。皆波羅夷。今菩
薩戒不同小律。唯道道想是波羅夷。餘之疑
想即輕垢罪。銑云。三起彼想。若約邪婬。以於
他妻生自妻想。本迷不犯。轉想獲輕。若出家
人。以本迷正道爲非道想。或獲輕垢。轉想獲
夷。律文成重。應據此説已上此師所判與今
疏同。而亦依律斷爲重夷。是故釋中置或言
也。寂云。若准律文。於道道想。於道非道想。
及疑。皆成重也已上此乃彼師依律判斷。太
賢古迹所判亦命
疏。以睡眠等不犯故者。以經文言不得故婬
故立此縁。然此故言通第二縁。由故言故
有境想也。是故故言總含二縁。如雜集論
五縁意樂之中含攝彼想及害意也。周璿並
云。簡異睡夢名曰故婬已上加之故言所含
事類甚多者也。所言眠不犯者。四分律五
十五云。時有惡比丘惡沙彌惡阿蘭若。捉
眠比丘。大便道口中行婬。彼眠不覺。覺時亦
不知。彼疑。佛問言汝覺不。答言不覺。佛言
汝不犯彼犯。時有惡比丘惡沙彌惡阿蘭若。
捉眠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尼。大小便道口
中行婬。彼眠不覺。覺時亦不知。彼疑。佛問言
汝覺不。答言不覺。佛言汝沙彌尼不犯彼犯
已上又云。爾時世尊在舍衞國。有比丘。晝日
不開戸眠。男根起時有衆多女人。詣僧坊觀
看至彼比丘屋。見比丘仰眠男根起。見已慚
愧疾疾而出。諸女人中有賊女共行。賊女入
屋即於比丘形上行婬。行婬已。持花鬘繋男
根頭而去。彼比丘眠不覺覺已不淨汚身。男
根有花鬘將。無有女人。於我身上行婬邪疑。
佛問言汝覺不。答言不覺。佛言無犯。而不應
晝日不開戸而眠已上銑云。四有婬心。以睡
眠等一切無有婬意不犯已上疏言等者。等
取錯誤等諸縁也
疏。若約出家不開則無此縁者。故就在家具
具七縁。出家菩薩唯具六縁。成重夷也。法
銑大師所立亦爾
疏。六造趣等者。婬心發後身口起動。乃至對
境未與彼合。已前諸相皆名造趣。此當律
中次及以近二方便。初篇二篇各在此下。隨
應即成三品偸蘭。今菩薩戒即造趣縁皆輕
垢罪
疏。七與境合謂入如毛頭等者。毛頭分齊是
四分律所判結罪故。彼律第一云。若以婬心
乃至入如毛頭波羅夷。方便而不入偸蘭遮
已上法銑・利渉・太賢等師。皆依四分所結分
齊定成犯相。古迹云。若與境合入如毛頭。即
成究竟已上利渉云。入如毛髮。謂不待究竟
已上然餘部律。婬戒究竟結犯非一。飾宗四
云。伽論第三。大便道過皮夷。小便道過節夷。
口道過齒夷。不同此律入如毛頭也已上
論即釋十誦律藏。今疏家等菩薩戒宗依四
分律判犯分齊。震旦初受像在四分。中間
雖有諸部。翻傳時亦講弘。而唐朝以後專
弘四分。是故其時已後諸師。多依四分明
其結犯。又結相即急故亦多依。資持云。此
律毛頭微入即犯。性重宜急不必待過。戒
疏云。極微尚犯。何況餘者是也已上由此
義故。菩薩戒師亦依四分定犯限也 問。疏
毛頭等等取何事 答。此中言略。即等取彼
不待受樂。等言句也。或可等取餘律異説。然
專依四分律所説爲定
疏。若爲怨逼等者。四分律第一云。若比丘爲
怨家將至人婦女所。強持男根令入三處。始
入覺樂。入已樂。出時樂波羅夷。始入樂・入已
樂・出時不樂波羅夷。始入樂・入已不樂・出時
樂波羅夷。始入樂・入已不樂・出時不樂波羅
夷。始入不樂・入已樂・出時樂波羅夷。始
不入藥・入已不樂出時樂波羅夷。有隔無隔
亦如是。從非人婦乃至男子亦如是已上
逼事既就受樂。樂有三時。隨一即犯。此
中結犯總有六句。第一三時倶樂。第二入
住二時受樂。第三入出二時。第四初入一
時。第五唯住一時。第六唯出一時。此中可
有住出受樂。略故不擧。是故即成三單三復
一合七句。然怨逼中有其二種。一怨逼婬
他。二他逼婬已。事鈔云。若爲怨偪。或將至
前境。或就其身。佛開身會制令不染已上
持示相有二。一逼己婬他。二爲他婬己。開
身免難制心護體。遭婬尚易。持往尤難。自
非久習淨心。直恐未逃刑網已上此二種怨
逼中。前律就初類説。同卷下文説後類
云。若怨家強捉比丘。大便道中行不淨。
若入覺樂波羅夷。入已覺樂・出時覺樂亦如
是。乃至有隔無隔亦如上已上其相可見。是
故二種怨逼皆禁三時受樂。四分第五十五
卷中具有他人捉己婬等縁起之事 問。上
之七縁是非怨事。若怨逼時具幾縁犯 答。
怨逼之時七縁之中婬心三毒不可有之。造
趣隨時未必決定。疏中不別出怨逼縁。然
銑疏中別出其縁。故彼文云。若爲怨逼但
具六縁。一是有情。二是正境。三趣彼想。四
爲怨逼。五與境合。六受樂犯已上此六可通
二種怨逼具縁。以此爲准耳 問。怨逼之
時云何對治 答。事鈔云。善見云。淫不受
樂者。如以男根内毒蛇口中及以火中。是
不染之相已上又云。脱有其事。内指口中齧
之。唯覺指痛則免重罪。如前論説蛇口火
中可也已上怨逼受樂對治如此。律中怨逼
深禁受樂。疏依此説亦禁受樂。太賢師云。若
爲怨逼開與境合。禁其受樂。今菩薩戒雖不
樂欲。煩惱所制生樂無犯已上斷割開制隨
宜故爾。婬戒具諸説同異。法銑七縁全同
今疏。周疏六縁。一有情類。二起彼想。三有
婬心。四發三毒心。五起方便方便。六境相稱。
謂彼釋云。如非道行婬。則不是大小便道
及口。但是有情身分即是已上此意非但三
處。亦餘支分一切倶重。彼師即廢立云。有
人云。此戒七縁成犯云。第二是正境。謂一男
二女三道等是。難曰。若然者今經云。及非道
行婬。此義安在。故不用七縁六縁即義足
此破疏主七縁義也。然非道者局口大
道。不通餘處。所難非理。利渉法師建立四縁。
一是正境。謂二三處。二起欲心。謂欲行婬。三
就境行。謂動身儀。四入如毛髮。謂不待究
竟。義寂五縁恐繁不引。南山律師建立二類
具縁成犯。一約自趣境。具四縁犯。一是正
境。二興染心。三起方便。四與境合便犯。二
就怨逼亦具四縁。一是正境。不問自他二爲
怨偪。三與境合。四受樂便犯。律宗餘師恐
繁不列 問。此戒結犯。與餘三戒有幾不同
 答。渉師云。此與餘戒有三不同。一損益
不同。若殺盜待彼命斷物離本處。口四通戒
待聞者領解。於他損益然後成犯。此即不
然。若強犯者。逼惱雖多未入不犯。若和者彼
雖甚喜。未入不犯。於自身口不待他縁。於
死屍畢無損益但入□□通一切皆犯。二相
疑不同。若殺盜生非生想。有主無主想。或疑
則不犯重。此則不然。根非根想。是道疑皆波
羅夷。三究竟不同。殺盜等境斷命雖處暢思。
然得成重。此則不然。自往犯他雖未受樂。得
入即犯。他來汚己。不待流胤受樂即犯。由
此但説四縁成犯已上第二想疑。依今疏主
同餘三戒故非不同
疏。若闕初縁五罪者。此第一縁既是衆生。是
故准例前後諸戒。應有六罪。謂。一五趣互替。
倶是重夷。二非情來替。不決方便。三後決
亦方便夷。於前三位各有疑心。一重二經。即
成六罪。此即與今第二闕縁罪數全同。然五
罪者未詳其意。或可是有別路成五罪也。可

疏。闕第二有六非同前等者。此六罪相同前
二戒。初縁衆生。斯及想有一重二輕。疑
中亦爾。故成六罪。言異道想者。大小二
道對小便道名爲異道。異小道故。加之三
道相望。互以爲異。此之三處倶正境故。且如
欲婬小道大道來替。即於此大便道作小道
想。入如毛頭口重夷。餘大口二道互來替
亦爾
疏。若非道同差等者。准下釋文中詳此中意。
此非道者應是三處外之支分。經文云及非
道行婬。疏即釋云。非道謂下部及口倶是所
犯也已上當知大小及口三道並名正境。倶
可作婬處故。前疏文云。二是正境。謂女三男
二等者是也。餘支分等非是正境。不可作婬
處故。於三正中産門應名正道。餘二名爲非
道。倶是重境。然波羅夷此乃疏主意也。由此
義故。今非道同差者。可是三處正境之外脇
股等處。是輕處故。若不爾者可犯重夷。是正
境故。既重方便。故知餘支下非道疑。其義
亦爾。是故當知非道之名亦通大口道外餘
支。但今師意正以大只名爲非道。疏中定義
以此爲軌。法銑云。若闕初縁則闕第二但犯
輕垢。若闕第二未必闕初已上此意説云。闕
第一縁直是非情。非情即無三處正境故。亦
必闕第二縁也。此義之外闕第二縁。唯第
二闕非闕初縁。即如有情脇等行婬
疏。不同小乘者。小乘律中境想五句諸戒有
之。婬酒二戒初三句重。後二句輕。故四分
律第一云。若道作道想波羅夷。若道疑波羅
夷。若道非道想波羅夷。非道道想偸蘭遮。非
道疑偸蘭遮已上此是婬戒境想。初三句者
但重。餘之二句是輕罪也。法勵疏第二云。
此戒及酒局境制。是故境想上三究竟。下二
方便今菩薩戒不同彼宗。以五句中唯
初句重。餘之四句皆輕垢故
疏。以對法五縁中等者。對法論第四明業道
五支。其中第二即是意樂。雜集第七釋意樂
云。謂於此事起此想意樂。及起當作此業
道意樂已上今菩薩戒順業道制。是故十重
必有意業。其中今取起想意樂是故此戒不
同小乘
疏。餘異道想疑等者。大小及口三道相望以
爲異道。於此三道各互作想及作疑心。若
細分之有十二句。且想六句。謂一大道小想。
二大道口想。三小道大想。四小道口想。五
道大想。六口道小想。疑中亦爾。准例可知。此
十二句皆波羅夷
疏。三覺已不受樂無犯者。如四分律五十五
云。時有惡比丘惡沙彌惡阿蘭若。於眠比丘
大便道口中行婬。彼眠不覺。覺已不受樂還
出。彼疑。佛問言。汝受樂。答言。不受樂。佛言。
汝不犯。入者犯。時有惡比丘惡沙彌惡阿蘭
若。於眠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大小
便道口中行婬。彼眠不覺。覺已不受樂疑。佛
問言。汝受樂不。答言。不受樂。佛言。汝不犯。
彼入者犯已上此是聲聞小律之中具有縁起。
有此開制。今菩薩戒其相亦同。其能行婬
之者。通在家出家也。既是不受樂。故全不
犯也
疏。受樂已成犯者。如四分律五十五云。時有
惡比丘惡沙彌惡阿蘭若。於眠比丘大便道
口中行婬。彼眠不覺。覺已知受樂還出疑。佛
問云。汝受樂不。答言受。佛言二倶犯。時有惡
比丘惡沙彌惡阿蘭若。於眠比丘尼式叉摩
那沙彌沙彌尼大小便道口中行婬。彼眠不
覺。覺乃知受樂。佛問言。汝受樂不。答言受
樂。佛言二倶犯已上今菩薩戒其相亦同。能
犯之者亦通道俗。既是受樂即成重罪
疏。一死屍未壞者。未壞之言亦攝少壞。少壞
亦是犯重境故。以少屬無故今不言
疏。以謂如説欲不障道等者。律中阿利多比
丘作是邪言。我知如來所説之法。婬欲非
是障道之法。起此惡見亦作是言。故諸比
丘白四羯磨。擧置衆外不共住止。若改此見
住正直道順從乞解。即諸比丘與解羯磨。然
後共衆住止行坐。此唯起見出見而已。非是
行欲故暫擧置。若如言而行即永擯衆外。是
波羅夷如斷頭者。今此疏中如見而行愚癡
惡見。得罪不輕
疏。如欲火燒天祀等者。智論第十四云。如説
國王有女名曰狗牟頭。有捕魚師名述婆伽。
隨道而行。遥見王女在高樓上。窓中見面。想
像染著心不暫捨。彌歴日月不能飮食。母
問其故以情答母。我見王女心不能忌。母喩
兒言。汝是小人王女尊貴。不可得也。兒言。
我心願樂不能暫忌。若不如意不能活也。母
爲子故入王宮中。常送肥魚鳥肉以遺王女
而不取價。王女怪而問之欲求何願。母白
王女。願却左右當以情告。我唯有一子敬慕
王女。情結成病今不去遠。願垂愍令賜其
生命。王女言。汝去月十五日。於某甲天祠祀
中住天像後。母還語子。汝願已得告之如
上。沐浴新衣在天像後住。王女至時白其
父王。我有不吉。須至天祠以求吉福。王言
大善。即嚴車五百乘出至天祠。即到勅諸
從者。齊門而止獨入天祠。天神思惟此不應
爾。王爲施主不可令此小人毀辱王女。即
厭此人令睡不覺。王女既入見其睡。重推
之不悟。即以瓔珞直十萬兩金遺之而去。去
後此人得覺。見有瓔珞又問衆人。知王女來。
情願不遂憂恨懊惱。婬火内發自燒而死。以
是證故知。女人之心不擇貴賎唯欲是從
已上
疏。摩觸漏失等者。此中所列四罪。並是聲聞
律藏五篇戒中僧殘篇罪。等者等取婬妋種
類諸戒殘中歎身及二不定。波逸提中屏坐
強坐同船同行。如此相唯是屬婬。一切種
類極微少罪皆悉禁之。即成極清淨行。薩
婆多論攝戒種類唯屬四重。四重爲本。自餘
二百四十六戒悉是枝條。爲護根本禁彼枝
條。是故殘下一切諸戒皆是四重支流種類。
太智律師依薩婆多論作攝戒種類圖。殘下
諸戒係屬四重。根本枝末歴然易見。此且
約就五篇戒明。其七聚門偸蘭惡作及惡説
等戒相無量。一一係屬准例可知。今菩薩
戒既有三聚。一一聚中戒相無量。無量戒
相互相資助成大乘行。且攝律儀戒中重戒
總合有十。自餘皆是輕戒。隨應係屬十重。
爲堅十重具守餘戒。是故諸戒莊嚴十重。餘
戒不嚴十重不同。如八萬威儀分別莊嚴十
重。又四十八輕雖通攝善攝生二戒。亦即
必定莊嚴十重。如食肉飮酒畜殺生具等
問。菩薩護持種類諸戒。與彼聲聞護種類戒
有何差別 答。護持不犯彼此全同。然立輕
重其相稍異。即如殺畜非人等類。盜四錢已
下非人畜生物。及小妄語酤酒等戒聲聞是
輕。菩薩隨應皆是重罪。有如此等差別相也。
何況菩薩利益作事乃至重戒非言所及。又
撲揚疏中亦防婬種類之門。即彼文云。勸
防婬種類者。若佛子未登初地已上要須遠
境修行身戒心惠。若佛子或男或女行醫藥
時。與彼男女相摩觸時。染欲心生。論媒
或便漏失。或一男一女無第三人。獨自行住
坐臥。二皆是犯婬波羅夷之前方便也。所以
諸律一一結。法花經第五卷安樂行品云。不
樂畜年少弟子沙彌小兒。亦不樂與同師。若
爲女人説法。不露齒㗛。不現胸臆。乃至爲法
猶不親孝。況復餘事。入里乞食。將一比丘。若
無比丘。但一心念佛已上彼文以下引涅槃
經第三十一師子吼品。明戒具不具相。大
同今疏通塞門中所引。是故菩薩護持種類。
令其根本堅固淨潔。輕重合制本末具持。是
名菩薩戒波羅蜜。良以包嚢通括含攝蘊積
故也
自下第七得果
疏。智論十二又有十罪者。彼論十三云。如
佛所説邪婬有十罪。一者常爲所婬夫主欲
危害之。二者夫婦不穆常共鬪諍。三者諸
不善法日日増長。於諸善法日日損減。四
者不守護身妻子孤寡。五者財産日耗。六者
有諸惡事。常爲人所疑。七者親屬知識所
不愛喜。八者種怨家業因縁。九者身壞命終
死入地獄。十者若出爲女人多人共夫。若爲
男子婦不貞潔已上
疏。又律云寧以男根等者。四分律第一云。告
諸比丘。寧持男根著毒蛇口中。不持著女
根中。何以故。不以此縁墮於惡道。若犯女
人。身壞命終墮三惡道已上法礪疏第二云。
毒蛇有三種害人。一見害。二觸害。三呑齧害。
女人亦有三種害人善法。若見女人。心發欲
想滅人善法。若觸女犯殘滅人善法。若共交
會。犯於罪重害人善法。此三義同亦應無在。
但有多異故勸犯毒蛇。言多異者。一爲毒所
害但害一身。女害無數身。二毒害報無記身。
如害法身。三毒害人形。女人害心。四毒害足
數。女害不足數。五毒害得生人天。女人所害
墮於地獄。六毒害猶得聖果。女害不不會聖
果。七毒害者佛所憐愍。女人所害爲聖呵
責。損益既殊浮沈天隔。是故勸汝寧犯毒蛇
莫犯女人已上須提那子於佛略教清淨法中
最初犯婬。是故律中佛呵須提。對諸比丘
説毒蛇事。律中且擧墮惡一種。今疏義開總
成三種。況礪師疏中委細開立乎。利渉法師
明當果相具開諸果故。彼文云。遂後滋漫
是等流果。如人喜眠眠即滋多故。即遭驅
等是増上果。障諸淨道。是士用果。當墮三塗
是正異熟。若生人中得二果報是殘異熟。一
者妻不貞良壞他淨行故。二者兩妻相競不
得隨意。宿縁共聚故有兩妻業制内身。不
得隨意不得隨者。無根二根及不定根。雖甚
貪愛不能受用已上五果之中有其四果。此
是惡業所感之報。是故無有離繋果也。亦
云。持戒五果准上應知。常修梵行即等流。永
離犯垢即士用。得大名利是増上。當生人天
是異熟。當得作佛是離繋已上當成佛果既
是斷滅二障所得。是故定有離繋果也
疏。得位菩薩有在家者等者。初住已上名爲
得位。開利益犯。爾前不合。上疏引花嚴經十
行位中之文心淨如佛。然後許作如此等也。
莊云。若論菩薩自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
家。在家菩薩。若見有利益即住慈悲行非梵
行。若無利益即不行婬。或但遮邪婬不遮
非梵行。云云。若出家菩薩。若有利益若無利
益。一切不應行非梵行已上問。利生所作於
婬欲者。唯許在家不開出家。餘之性罪爲
亦局在家。爲通出家耶 答。瑜伽戒本輕垢。
性罪現行戒中。始自殺生終至綺語。具歴七
支許利益犯。至婬戒中。唯開在家不開出家。
即如疏引。餘殺盜等諸戒之中。總通許之
無簡別言。既無簡別。明知餘戒有義利時通
許道俗。出家五衆譏雖是同。然不可同。婬
戒深制。是故利益。殺盜等事亦通出家。義
無妨礙。由文無簡別言故爾 問。此利益事
位居不退。雖作無染心淨如佛。既無汚染
何故出家不許利益門中欲行 答。得位不
退實無汚染。然識至深全同聲聞。是故縱
有利生之縁。出家之人不許作之。非由汚染
由識謙故。不同在家。許畜自妻。然彼非是全
開邪婬。唯是無屬之女而已。即如所引戒本
之文。但攝論中通開邪行。古迹護持十門中
云。然瑜伽云。若有勝利性罪現行。由此第四
有隱密門。如攝大乘。行十惡故。就中瑜伽
但開七罪。然其第三但非性罪。於無屬女
許欲行故。攝大乘論通開邪行。以言十惡見
利行故。如殺生等隨一攝故已上今疏且引
瑜伽戒本。雖非他妻而非自妻。是故所開非
全邪行。戒本文中言母邑者。總目諸女。所受
報體可生子故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二
  建治二年丙子十一月十二日。於東大寺戒
 檀院述之
 弘安九年丙戌五月十三日。於同寺再治
 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四十有七草創
 之年齡三十七也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六月朔日晝寫此卷了

















































梵網疏日珠鈔卷第二十四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第四妄語戒
疏。佛子羅雲其年幼稚等者。羅雲亦云羅睺
羅。梵語轉也。羅云年始九歳出家落髮。即得
阿羅漢。是佛説十戒并七十二威儀等。勅舍
利弗。始終令度。是沙彌之初也。齡既九歳
等。故云幼稚也。然是幼稚既得羅漢。如何
有此妄語之事。幼稚嬉戲唯無記心。非是不
善心中妄語。此是初興縁起而已。或出家已
前有此事耳
疏。此中亦攝惡口兩舌綺語等三等者。總言
語業有其四種。謂妄語・惡口・兩舌。綺語也。
飾宗六云。梵云沒里沙婆拕。譯爲妄語也。
已上舊譯三藏名爲惡口。遍學三藏名麁惡
語。舊名兩舌。新名爲離間語。舊名綺語。新
名無義語。今妄語戒兼攝餘三。智論明五戒
中妄語兼攝後三。今十重戒即此妄戒。含
收自餘三種語制。又釋三語別制如説毀謗
中攝。次下次第門中明之 問。此四種語具
不具何 答。諸經要集第十五云。亦薩婆多
論云。口中四過互歴各作四句。一或有兩舌。
非妄語非惡口。如有一人。傳此人語向彼人
説。當實説故非妄語。耎語説故非惡口。以分
離心故名兩舌。第二或有兩舌。是妄語非
惡口。如有一人。傳此人語向彼人説。以別離
心故是兩舌。以妄説故是妄語。以衆語故説
非惡口。第三或有兩舌。是惡口非妄語。如
有一人。傳此人語向彼人説。以別離心故是
兩舌。以麁語故是惡口。當實説故故非妄
語。第四或有兩舌。是妄語是惡口。如有一
人。傳向彼人説。以別離心故是兩舌。以妄語
故是妄語。以惡聲語故是惡口。自外妄語惡
口各作四句。亦是綺語一種各不相離故不
別説。故成實論云。餘口三業或合或離。綺語
一種必不相離已上四種語業具不具相。論
説如此歴然易見
疏。亦釋下文説毀及謗攝餘三故者。説過戒
中具有三語。出麁惡言是惡口攝。作別離意
是兩舌攝。説過無義是綺語攝。自讃毀他亦
具三語。謗三寶中謗詞是惡口攝。綺語可知
兩舌無之
疏。別縁亦七者。十地論中唯殺盜二戒各
具列五縁。餘戒不擧。准例餘戒義意皆有。是
故准彼列此戒縁。雜集第七業道五縁妄語
中云。妄語事者。謂見聞覺知不見不聞。不覺
不知。意樂者謂別異想欲別異説。究竟者謂
時衆及對言者領解已上述曰。謂見聞等者
即當今疏四覆實事。不同殺盜情數名事。別
異想等者。是起誑心。兼攝衆生想。言時衆
等者。即初縁衆生。對言之言是第六言明了。
言領解者。即第七縁論略煩惱。前殺生中已
擧之故。十地・雜集二論對合立此七縁。如前
三戒頻明
疏。一對衆生者。不簡六趣衆生。對誑皆波羅
夷。若兼攝者可通聖人。此疏上卷判云。對
聖他心成誑。既許成誑即可重夷。天台云。衆
生者謂前三品境上品境中。自父母師僧妄
語犯重。而諸佛聖人兩解。一云入重因。二
云此人不惑。又能神力遮餘人令不聞。但犯
輕垢。聖人有大小。有他心智者有不得者。今
從多例。羅漢解行已上向説罪輕。際此或得
他心或不得者。例悉同重。向中品境人天等
同重。正是惑解防道之限。向下品境四趣
或言同重。今釋輕垢已上彼疏殺戒處云衆
生雖多。大爲三品。一者上品。爲諸佛聖人父
母師僧。害則犯逆。三果人兩解乃至菩薩人以
取解行已上乃至中品。即人天害心犯重。三
下品。四趣也云云是故三品皆名衆生。定輕
重者。對於三品衆生作誑皆成重夷。斯廼疏
主所立正義。與天台疏對父可見。寂云。若
隨境論。一云三品境倶重。一云唯上中結
重。對下境唯輕垢也已上言三品倶重者。即
今疏主義也。惠岳云。衆生謂三品境皆重。
一云向佛菩薩妄語非重。非是可誑境故。一
云向下品誑非重。以聽不明了故已上莊云
 問。佛菩薩中得妄語罪不 解云。自有
兩釋。一云。於佛菩薩不成妄語罪。所以者
何。豫知彼心不領彼誑故。一云。亦成業道。
雖有兩釋初説爲好 問。向畜生等詐誑妄
語。或成業道 解云。若四趣中得領解者。
彼邊成重。彼若不能領解語者。不成業道
已上此中有二問答。初問答中初義彼師正
解。後義即當今疏釋意。後問答意大同今

疏。二起想者。天台疏云。有言妄語心通。本
向此説。此不聞而彼聞説。亦同重。今釋不
重。於彼無心故已上依今師者。若起中邊異
趣之想領解即重。全不作彼想者即同天台
意也
疏。三起誑心者。天台云。若避難及増上慢
皆不犯。地持云。菩薩味禪名染汚染。當知菩
薩起増上慢亦輕垢已上諸律藏中除増上
慢。得少謂已得多。無誑心故。避難之事如
下輕重門中
疏。七令他解者。妄語成業。唯取前人聞已
知解不待生信。故上卷云。但對境言彰。則
爲成犯。不問前人信與不信已上此戒具縁
諸師異列。法銑・智周並立七縁。全同今疏。
天台・明曠倶立五縁。所立體相二師全同。且
天台云。此戒備五縁成。一是衆生。二衆生
想。三斯誑心。四説重具曠云説
過人法
五前人領解。
已上義寂・勝莊亦立五縁。且寂疏云。具縁中
事謂見聞覺知不見不聞不覺不知。想者謂
於見等或翻彼想。翻想有二。一事想倶翻。如
不見事起不見想而説言見。二翻想不翻事。
如不見事起見想而言不見。此二倶成妄語
也。欲樂者謂覆藏想樂説之欲煩惱者如上
前婬戒疏云。煩惱者
謂三毒。或具不具
方便究竟者。謂時衆及對論
者領解已上勝莊法師粗大同之。此依對法
論立。而開合不同。彼論意樂之中攝想。言
意樂者即欲樂也。義寂・勝庄即開之也。論
開方便究竟爲二。今合爲一。從加刀杖至于
斷命。總攝始終故合爲一。南山律師建立九
縁。一前境是人。二作人想。三誑境是虚。四
知已境虚。五誑他心。六説過人法。七自言
已證。八言章明了。九前人知解。彼明聲聞妄
語犯縁。是故即有是人人想過人法也。今縁
異彼是故無之
疏。中邊及異趣相差者。中國邊國言語各異。
自非習學互不能知。六趣言語其事亦爾。若
有菩薩。且是中人親對中人欲作妄語。邊人
忽來替中人處。六趣來替其事亦爾
疏。若領解倶重者。中邊異趣。境雖不同。皆
是有情故倶重哉
疏。知與不知亦輕重二方便者。欲誑有性非
情來替。遂謂有情不知非情得重方便。中知
非情即輕方便 問。既知非情。何故得罪。
是故銑云。知是無情獨語無犯已上如何
答。今言輕方便者。是知之前罪也。銑師
云。無犯者即是知之後也。是故二師不相違

疏。三若帶疑雙闕亦有三罪等者。此三罪相
髣髴難定。且安立云。一中邊互替。於上作
疑。爲中爲邊。對五領解即得重夷。二彼即不
領。知彼領解及以不知倶方便罪。即有輕重。
三非情來替。於上起疑。爲情爲非。知與不知
亦方便。罪即有輕重。三罪是耶。准思可判。
若作二罪其義即易。有情非情相對明故
疏。亦知瘂人指揮誑人令他領解等者。倶舍
十四云。雖瘂不言。而身表語所欲説義。故得
具支已上言具支者。若且約此文。具語四業
支。彼論上文亦明身業。乃至此句總結前義。
是故總結具七支也。彼即明不律儀。與今可
潤色。若汎言之。成就律儀其事亦爾。反前可

自下第六輕重門
疏。一大妄語等者。諸律藏中大妄語者説過
人法。四分戒本云。若比丘實無所知。自稱
言我得上人法。我已入聖知勝法。我知是我
見。是彼於異時若問若不問欲自清淨故作
是説。我實不知不見言知言見。虚誑妄語。
除増上慢。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已上廣解
云。上人法者諸能出要成就。自言念在身。自
言正憶念。自言持戒。自言有欲。自言不放逸。
自言精進。自言得定。自言得正受。自言有道。
自言修。自言有惠。自言見。自言得。自言果。
自言念在身者。有念能令人出離。洽習親附
此法修習増廣。如調伏乘守護觀察善得平
等。已得決定無復艱難。而復自在。是爲自
言得身念處乃至正憶念持戒有欲等
十三章。一一牒釋如上
如是虚而不
實。不知不見。向人説言我得上人法。口自向
人説。前人知者波羅夷。説而不知者偸蘭遮。
已上四分
律第二卷
上人法者。過人法故。律云人法者。人
陰人男人入已上或疏二下云。言人法者。謂
成人之縁無越陰界故曰法也。所言上者。謂
無漏信戒凡法之表。故曰上也已上亦云戒
惠非一名諸。體唯缺有名出離。此法外非餘
法能名要。順法治感故曰成就已上此釋律
云諸法能出要成就也。解上人法擧十四章
次第解釋。恐繁不引。事鈔中一云。四分・十
誦・多論云。從得不淨觀已上至四果來。若云
我得皆犯重。若現身相前人不疑問重。疑則
偸蘭。十誦云 問。此不淨等是近小法。何
以犯重 答。是甘露初門。一切聖人由之
而入已上然律論所明聖法多種。文中擧總
而收之。自外凡已去徹至極果所修觀行皆
名聖法。即五停心・總別相念四禪四空等。
例是凡法並通聖門。故同一犯。三十七品・四
向四果即是聖法已上戒疏云。列不淨觀・四
禪四空。例是凡法有誑倶重者。多論答云。
是甘露初門。一切聖人由之而入。故言過人
法也已上又云 問。何以但言過人法。不
云過天者 答。如多論解。佛在人中結戒
故。人中有木叉。多修善法入道勝天。但云
勝人已過天故。又勝人以罪重天故無所論
已上故稱過人法名大妄語也。今言大妄准
彼可知。言小妄語者。於世間常途事。見言
不見。不見言見。如此等也。聲聞戒中小妄判
名爲波逸提。今言小妄。准彼可見。言起妄語
想者。於諸境界實無所知。而妄虚構欲欺誑
人。故作此心名爲起想。言皆前重後輕者。前
大小妄並吐口言。然大小異。第三起想唯是
意業。得罪重輕其相可知。此是約業道門爲
言。其制罪門。聲聞戒中即有差階。大妄得夷。
小妄得提。意念吉羅。今菩薩此疏主意。大小
二妄皆彼羅夷。妄意輕垢言不吐故。此是
語業前制故爾。彼律藏中妄語種類階際非
一。礪疏二云。依下増四。但四妄論闕無蘭。
妄若所誑非人變畜及餘闕縁等。並是不具
分蘭。足別成五。若十律・明了具明五妄。故十
不具足。夷殘是蘭。妄語既既準文有五。言五
妄者。一夷妄語。二殘妄語。三蘭。四提。五吉
妄語。此言夷等妄語者。謂擧所得之罪以樹
妄語。非謂擧夷等五次誑前境已上所言波
羅夷妄語者。説過人法即大妄語。殘妄語者。
無根及假根謗是也。然有謗罪兼妄及不兼
者。此就兼妄爲言。蘭妄語者。以上人法誑
彼非人及以變畜。若加因罪。即夷殘下次近
二方便蘭有之。提妄語者。即小妄語及以
小謗。以無根假根波羅夷謗人名大謗。前殘
妄也。以無根僧殘謗人名小謗。對前大謗故。
吉羅妄者。戲笑妄語。以過人法及世間事誑
不變畜。以世間事誑彼非人并能變畜。及默
妄吉。如此等也。又有其因罪。謂初二篇下。各
有遠方便。誰非人等。蘭罪下吉。提吉之下各
有因吉。又意念果吉。如此等也。總束律藏
制發之中一切妄語不過此五。是故十論・了
論之中具擧此數以攝相也。今菩薩戒。上五
妄語第一夷妄即大妄語。自餘四妄並小妄
語。非唯波逸提妄語也。若約所説。説上人
法即大妄語。自餘是小。此五妄中。若意念吉
即今第三起妄語想。雖非是語妄語根元。乘
彼心故即類攝也。吐言分齊一切皆重不妨
業道。有其輕重。下別明中諸輕重相當知亦
爾。唯約業道以分輕重。菩薩制教皆是一種
波羅夷罪。其之起心及諸方便並輕垢罪。非
是重夷。言闕縁無犯者。此闕縁中或有本
罪無犯。或有其全無犯。今意多分約全無
犯。言方便得福者。即救生興法善巧方便反
生功徳。豈有得罪乎
疏。十誦云或云我今日不入世定等者。加之
四分律中。天龍鬼神來供養我等。亦同犯重。
戒疏云 問。天龍來供凡尚惑發。有何罪
故乃入聖中 答。相與聖通故齊一重。又
過常人之所有故已上
疏。解云依此宗准輕重可知者。此總正判菩
薩宗妄語罪愆輕重分齊。今疏主意。妄語所
稱之法。若世間法若過人法。一切隨説即波
羅夷。不同聲聞。唯過人法名大妄語得波
羅夷。自餘所稱判爲蘭等。若所對境六趣衆
生及三乘人。對此妄誑。於一一處皆波羅夷。
不同小乘唯對人道得波羅夷。誑非人畜隨
應蘭吉。此妄語戒成重分齊。諸師所判義非
一准。天台云。若説得四果十地八禪神通。
各言見天龍鬼神。悉是重具。若説得登性地。
一云。既是凡法罪輕垢已上言性地者是見
道前四善根位。三乘共十地中第二位也。
即通三乘同履此位。即彼之宗所立義也。性
地之法既是輕垢。況爾前法。何況世間常途
見聞覺知法乎。皆是輕垢。此是全同聲聞律
藏所制。齊大妄語。以爲重夷。自餘諸妄皆
是輕垢。明曠亦同。故彼疏云。若言得四果八
人見地已上乃至六根清淨初住已上。次位
得重。若説得五停念處煗頂忍世第一乾惠
地諸方便位。既是凡法。但犯輕垢已上元曉
所判亦爾。唯上人法是重。餘諸師中多同今
疏。寂云。又若准律唯説上人法犯重。今既
無簡別。理應通制已上渉云。聲聞妄語分制
兩戒。不眞實非已有自稱得上人法。犯波羅
夷。不見言見。見言不見等。知而妄語。諸波逸
提。彼據自損損有輕重。自損制波羅夷。長劫
惡道受大苦損。他輕者制波逸提。令彼繋時
失世刹故。菩薩妄語聞制一戒一切犯皆波
羅夷。波羅夷者令他不得大菩提因。自退無
上菩提果故已上周云。如一切小乘中説。詐
稱得上人法等名夷罪。亦名大妄語戒。制
爲第一篇。自餘違見聞覺知。而言見聞覺
知者。説爲提罪。當第三篇。亦名小妄語戒
此蓋隨情
事面説也
今此大乘稱法界法性。而説但有是
妄語。皆聞結夷罪。非妄語者即輕垢收已上
太賢・善珠解釋亦爾。莊云。然釋妄語罪自有
二釋。一云。若染汚心詐妄語者。皆成重也。
一三。説過人法成波羅夷。所餘妄語是輕非
已上此擧兩釋而無取捨。然推彼意。初釋
是好。故下明境四趣皆重。准此等釋義可爾

疏。九身壞命終當墜地獄者。莊云。墮地獄
者。因果經云。今身多妄語者。死墮鐵釘地獄
已上此是妄語異熟果也
疏。文殊問經但起一念等者。加之銑云。資糧
論偈云。雖由實語死。退失轉輪王及以諸天
王。唯應作實語。以性重故。殞命不開已上
疏。如瑜伽戒云等者。太賢云。若爲救脱多有
情故。覆想正知而説妄語。瑜伽論云。無所違
犯生多功徳。不爾妄語犯他勝處已上大悲
利生・施造事業位行地等。如前可知。此是妄
語通局門也。次下對冶且擧四語。今此通局
義必可然。上所明者妄語通局。瑜伽戒本亦
説後三語通門云。又如菩薩見諸有情爲惡友
朋之所攝受親愛不捨。菩薩見已起憐愍心。
發生利益安樂意樂。隨能隨力説離間語。令
離惡友捨相親愛。勿令有情由近惡友當受
長夜無義無利。菩薩如是以饒益心説離間
語。乖離他愛無所違犯。生多功徳此是兩
舌語也
又如
菩薩見諸有情無行越路非理而行出麁惡語
猛利訶擯。方便令其出不善處。安立善處。菩
薩如是。以饒益於諸有情出麁惡語。無所違
犯。生多功徳此是
惡口
又如菩薩見諸有情信樂倡
伎吟詠歌諷。或有信樂王賊飮食婬蕩街衢
無義之論。菩薩於中皆悉善巧。彼有情起憐
愍心。發生利益安樂意樂。現前爲作綺語。相
應種種倡伎吟詠歌諷王賊飮食衢街等論。令
彼有情歡喜引攝自在隨屬。方便奬導出不善
處安立善處。菩薩如是現行綺語無所違犯。
生多功徳已上此
是綺語
三語開通其相如此。并前殺
盜婬及妄語總是七非。有勝利時開現行也。
此是四十四輕之中第十性罪現行戒也。現
行七支性罪。總合合爲一戒也。局門相状准
例可知。又見下對治門所引中也
疏。常作實語諦語時語者。探玄記十一云。初
常實語者。不違自心隨想語故。二諦語者。審
諦思量如事而語故。三隨時語者。離過語也。
自有發露。心事倶實。言不合時。自惱惱他。
菩薩不爾。善知時語已上
疏。此聞不向彼説等者。玄云。懼彼前人聞此
語已。於此人所起惱壞事。是故不記。又釋。恐
彼人於此人所和合心懷。是故不説。彼聞亦
已上
疏。麁&MT02855;語等者。論牒經中有十六語。晋經唯
四語。今此所引即是論經。餘三語亦爾。玄云。
一麁&MT02855;者。是損他語。能令他瞋故。二若者
是若他語也。三惡者是鄙惡語。四自壞壞他
者。已有同意樂事。自身失壞令他失壞故。
已上旦隨玄記
所釋晋經四語
疏。又言覆見忍見等者。玄記云。論中覆見忍
見者。依大婆沙論。覆相妄説名爲覆見。覆
心妄語名爲忍見。謂本見前事實生見想。誑
言不見。此覆已所見名爲覆見。又實不見前
事。妄生見想。誑言不見。於事雖實於見有違。
故名忍見此忍已見故已上此與今疏大旨同

疏。反此四種則爲非犯等者。一實有言有。二
實無言無。三實有謂無報言有。四實無謂有
報言無。并與前四合爲八種
疏。又金剛般若功徳施論等者。金剛經云。如
來是眞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異如語者。菩
薩留支譯唯云不異語。功徳施菩提造金剛
般若論有二卷。中天竺地婆訶羅此云日照
譯。彼論下卷初釋此四語云。何故但以如是
四句顯示諸佛證實離想。以世間中求名利
者。於上人法末證。佛異彼人故説眞語。復有
貪鄙情多矯妄。曾獲神通自知已失。有人來
問但云先得。遠離是心説於實語。又有修
得世間之定。心暫不生相同寂滅。而向人説
我證涅槃。永除此謬故説如語。此言如取如
是義。所隨如字應可比知。必同行故。如説
義時相同行相違。乃至廣説。是中同行者如
母牛來子亦隨至。如與如是應知亦然。此顯
如來斷一切障。如彼明證如是而説。不同學
得世間禪者。言證涅槃尋復退失。何爲復説
不異如語。以諸凡夫於乾闥婆城。夢幻響像。
熱時之焔。旋火之輪。如其所對如是取著。名
爲異如。諸佛不然。是故説不異如語。此復
云何。諸凡夫人所取城等非城等有。名爲異
如。如來所證非虚妄有。不誑性故名不異如。
是故所言未甞虚妄。云何知然。佛已淨除一
切障故。有證及教可辨明故。云何爲證。譬
如・説色是無常等。色法現是無常等故。云何
爲教。如有經云童子我一切知一切見也
釋此眞語等四語論有二釋。前所引文是
初解釋。第二解釋即配四諦。眞語・實語・如
語・不異如語。如其次第苦集滅道諦。如來
證四諦法。隨證説其法相。是故所説眞事決
定。與法契合無有錯誤。天親菩薩等所説般
若論。解釋四語行相多端。恐繁不引
經。自妄語教人妄語方便妄語者。自誑他人
名自妄語。教人令作妄語之事名教人妄語。
教人亦重。不同天台・明曠等師判爲輕垢。言
方便者疏釋可見。周・璿並云。方便妄通自他。
各設方便妄已上又云。方便妄語者。或假託
官勢。冥道神鬼。計利求利。惡求多求。矯設
多端。指注餘事。違心背想。口是心非。種種
異計。言不稱實。皆一一事上心口相違。並名
方便妄語。自作既爾教他亦然已上奧云。亦
合有讃歎隨喜。蓋文略也已上
經。妄語因妄語縁等者。銑云。誑心三毒爲
因。身口爲縁。計策及所稱爲法。發動身口爲
已上周云。所作妄語三義釋之。一發動誑
他人心名因。假託餘事名縁。巧設方便名法。
説違心語名業約人釋
竟也
又自作妄語名因。教他
助作名縁。自他同計名法。彼此行誑名業
約自他
釋竟
又如市道興生販賣人等常懷誑心名
因。以利求利爲縁。矯設多爲法。作欺誑語爲
約市利釋
竟已上
曠云。内起誑心爲因。外希名利爲
縁。巧説方便爲法。常懷此事爲業已上奧云。
因亦通於三毒。爲求名利故妄説禍福。傳所
不習坊詞説理。以護身命等貪爲因也。妄説
異端但欲損害瞋爲因也。此二之外所有不
實並癡爲因也。縁亦多種。謂貧乏畏離及宿
恨器具等法等。准前可知已上諸師異釋如
此等也
疏。初語業中但六識於六境等者。此釋經乃
至不見言見見言不見之句也。若具言之。不
聞言聞。聞言不聞。不嗅言嗅。嗅言不嗅。不嚐
言嚐。嚐言不嚐。不觸言觸。不知言知。知言不
知。此乃六識於六塵境。違心違境作虚誑語。
此六識境。合而言之即成四種。各四言説。所
謂見聞觸或亦
名覺
知是也。六根境中。鼻舌身三
對香味觸總束名觸。餘如本名。依此出言名
四言説。四分律十一云。知而妄語者。不見言
見。不聞言聞。不觸言觸。不知言知。見言不
見。聞言不聞。觸言不觸。知言不知。見者眼識
能見。聞者耳識能聞。觸者三識能觸。鼻識舌
識身識。法者意識能識。不見者除眼識餘五
識是。不聞者除耳識餘五識是。不觸者除三
識餘眼識耳識意識是。不知者除意識餘五
識是。若不見不聞不觸不知。彼如是言。我見
聞觸知。知而妄語波逸提。今菩薩戒即波羅
夷。瑜伽論第三云。四非聖言者。一不見言見。
見言不見非聖言。二不聞言聞。聞言不聞非
聖言。三不覺言覺。覺言不覺非聖言。四不知
言知。知言不知非聖言已上四種聖言反此可
知。若各開之即成八種。渉云。縁起經説有八
聖言八非聖言。非聖語者即當妄語。聖言者
正語。見言見。不見言不見。聞言聞。不聞言不
聞。覺言覺。不覺言不覺。知言知。不知言不知
者。八聖言也。不見言見。見言不見。不聞言
聞。聞言不聞。不覺言覺。覺言不覺。不知言
知。知言不知者。八非聖言也已上太賢云。爲
簡聲聞唯大妄語故言乃至。或見聞等四言
説攝餘三故已上此中二釋。初釋意者。非唯
大妄亦小妄語。皆波羅夷。後釋即約四言説
門。奧云。事通六識六境。今擧初及後二以攝
中三。故云乃至。若具足應云不聞言聞等。既
言於身。豈唯二業斯則是皆重。不同小乘。別
分輕罪又亦在意。不俟形言已上此通取身
心妄語以成六識。不約三業
疏。身妄語如律中有問誰得羅漢等者。四分
律五十六云。時有檀越。語常供養比丘言。若
大徳是阿羅漢者。脱僧伽梨。比丘即脱現相
不語疑。佛言偸蘭遮。時有檀越。語常所供
養比丘言。大徳若是阿羅漢著僧伽梨。比
丘即著現相不語疑。佛言偸蘭遮已上今著
脱者擧此二縁。律中亦列坐繩床起立上閣
下閣等。皆對羅漢有此事縁。彼皆偸蘭。今菩
薩戒此等皆得波羅夷也。曠云。乃至下擧經
況重。即小妄語。如云誰得不淨觀。於衆中起
名身妄語。起虚妄心名心妄語。暗問不聲
名身妄語。明問無對名心妄語。不説得聖並
結輕垢已上此是從上乃至不見至下心妄。
通總取爲擧輕況重。非此所作。即得重夷。彼
師全隨聲聞判故
疏。心妄語者謂虚誑心者。太賢云。心妄語
者謂想倒等。如於不見而起見想誑言不見。
雖稱於事以覆所知。此即名爲以心妄語已上
此是當彼覆見妄語。既出口言故同犯夷。惠
岳云。心是妄語體也已上此意身現其相及口
妄語。以心爲體非別心妄。銑云。心妄語者。謂
説戒時默然者是已上寂云。心妄語者。如説
戒時默表清淨。雖由二表令他妄解。而所成
業語業所攝。故云妄語已上言二表者。即如
前身妄語故。彼疏云。身妄語謂由身業表示
令人妄解。如由起坐表知是聖等已上是故云
二表也
疏。菩薩理應自作十種正語者。奧云。正語是
總。正見是別。則見言見。不見言不見。若具合
云正聞乃至正知。依此發言皆成正語。故語
爲總矣。今但略之。亦生等者。教他亦爾。教他
生故。正是翻前自他二妄方爲菩薩。無時不
爾故日常生已上此釋與疏少異。而亦有理在
焉。銑云。正語可知。令他不生倒解名爲正見
已上
經。邪語邪見邪業者。銑云。邪見反前可知。言
邪業。又解語業起妄名爲邪語。意業起妄名
爲邪見。身業起妄名爲邪業。自起尚輕教他
至重。遍牒之而結罪也已上此兼釋下是菩薩
波羅夷罪文也。太賢云。菩薩應常自行正語。
亦勸他人令生正語。爲簡妄語故云正語。爲
簡覆想故言正見。而反自起妄語之時。衆生
隨説故生邪語。他謂爲實故言邪見。隨此心
語有所作故言生邪業已上此通釋而菩薩常
生已下文也一具文故
即連引也
奧云。以他況自故云而
反等。或即於一切衆生起自邪業等。通茲兩
勢。邪業者語之用也。但以心中不正故。語
業皆邪。聞業亦略之也已上此釋而反更起
已下文也。天台云。此戒七衆同犯大小乘倶
制。與聲聞同異。大略同前殺戒已上寂疏
亦同。勝莊師云 問。已證聖果言我未證得
成重不 解云。是輕非重已上惠岳云。若
在未受菩薩戒人前説。不見天聖而言見者
重。若在菩薩前説者非重。若雖實見得。而
向未受菩薩戒人前説者。犯輕垢。向菩薩
前説非犯。若不見小神示而言見者犯輕已上
今詳。在菩薩前而説亦是重夷。何得是輕。小
神亦爾。即得重夷。若實得道其事可爾。對
未受戒説之即輕。對已受戒同意菩薩説之
不犯。不同意者不可對説。此是准彼聲聞實
得道。向未受具人説戒明之
疏。上來四戒大小乘同犯名爲共戒等者。共
不共名出攝大乘。彼論第九説共不共學處
相云。一切性罪謂殺生等説名共。相似遮罪
謂掘生地斷生草等説名不共已上此意説言。
性戒堅持與聲聞同。遮罪不共有益現行。今
此疏中共不共者殺盜婬妄。此之四戒大小
二乘其相大同。故名共戒。後之六戒小乘輕
罪。今既結夷。與彼全別。故名不共。前四共
戒大判則爾。委細論之。非無差異 問云。何
前四大小差異 答。先殺戒差異者。天台云。
異者略三事。一開遮異。二色心異。三輕重
異。開遮異者。大士見機得殺。聲聞雖見不
許殺。色心異者。大士制心聲聞制色。三輕重
異者。大士害師犯逆。聲聞非逆。又大士重
重於聲聞重也已上寂云。此戒大小倶制。道
俗又同。然大小乘不全同也。一輕重異。聲
聞唯人是重。餘皆爲輕。大士三境倶重。二
開遮異。聲聞唯遮無開。大士有益使開。菩
薩地云乃至如仙譽王害五百婆羅門即其事
也。制心制色亦不同也已上如此等相初戒
異也。次盜戒差異者。天台云。異者有三。一
開遮異。如見機得不得等。或復謂見機盜以
無盜心。大士爲物種種運皆得。聲聞自度必
依規矩。大士不畏罪。但令前人有益。即使爲
之。聲聞人佛滅後盜佛物輕。菩薩恒重。又本
應與他外命而反取。豈是大士之心耶已上
疏同異對校可見。寂云。學處同異者。亦准
殺也已上可有三異故。准同彼。又聲聞盜人
物是重。餘趣即輕。菩薩盜六趣物皆重。聲
聞五錢已上方重。四錢已下即輕。菩薩乃至
一錢皆重。既順其性業。故約一毫上。如此
諸相是盜戒異。次婬戒差異者。聲聞戒中。在
家二衆唯制邪婬。許其自妻。菩薩在家邪正
倶禁。如此等也。其妄語戒異者。聲聞對人
妄語重夷。餘趣則輕。菩薩戒宗六趣皆重。聲
聞説上人法是波羅夷。餘即輕罪。菩薩一切
皆重。天台疏中婬盜二戒共與差異各有三
種。皆准同殺。又聲聞唯彼教人殺盜倶波
羅夷。教人婬妄即是輕也。菩薩教人四戒倶
重。又聲聞七衆。近事近住四戒倶重。而無
篇聚之名有願三衆倶重。而唯立吉羅名。無
願二二衆倶是重夷。菩薩七衆別受全與聲
聞一同。通受門中立名異彼。於中二途。一
此經本業總立二篇。十戒是重名波羅夷。
此唯攝律儀戒而已。餘四十八及八萬等并
名輕垢。此名廣通三聚淨戒。若不爾者。攝善
攝生之中違犯正立何名。是故四十八輕戒
相多是攝善攝生行相。此就増勝出其名相。
若約通門。三聚之中各有夷罪及輕垢名。以
十重六八各有三聚故。其相隨應委細應知。
二瑜伽。地持等論。隨宜立名不同。彼論所
説攝律儀戒即七衆戒。唯是共門全同聲聞。
後之四重攝善等收。故律儀中婬等四戒。攝
善等中自讃等四。倶名夷罪。自餘隨應名惡
作罪今疏下卷擧輕垢罪異名中云。善戒・地
持輕戒總名突吉羅。瑜伽翻爲惡作。謂作非
順理故名惡作。又作具過惡故名作。亦有
惡説即語過也已上由此義故作此料簡。此
門少同梵網所説。共不共門兩種四重倶名
夷罪。自餘諸戒名惡作故。此非五篇等中惡
作。若對聲聞五篇七聚。當彼僧殘已下諸戒。
皆名惡作。此且就定輕重二門分齊爲言。若
據理實。菩薩戒中輕重二篇。皆名惡作。所作
之事體非善故。一切所犯皆是惡故。瑜伽論
四十一云。如是菩薩一切違犯。當知皆是惡
作所攝已上彼論具明受三聚法。次説四重
四十四輕。然後廣明懺前重輕諸罪方法。此
是正定犯名體文。是故此中惡作之言亙通
四重四十四輕。故憬興師瑜伽鈔第十
云。一切
違犯皆是惡作者。若輕若重皆可悔除。皆名
惡作已上由此義故。前之六重亦名惡作有
何遮妨。是故當知三聚淨戒有重有輕。此經
十重約對三聚二門如疏。瑜伽四重亦通三
聚。是故憬興・遁倫並云。此四他勝處法具三
聚戒。初不爲貪求自讃毀他是律儀戒乃至
二不慳惜財法是饒益有情戒乃至第三不忿
結亦是饒益有情戒。第四不謗毀大乘説相
似法是攝善法戒已上梵網四十八輕亦通三
聚。此亦二門。若約増勝。多分是明攝善攝
生。若據理實。戒戒各有三聚淨戒。太賢師云。
一一戒具三聚戒義已上或可四十八輕多分
即是攝律儀戒。兼有攝善攝生二戒。具如下
明。瑜伽所説四十四輕。即是攝善攝生中制。
憬興・遁倫同作此判。是故依准瑜伽論意見
餘諸戒。此梵網經十重六八通名惡作。論一
切言無所局故。若就本名隨其多分。及依攝
罪廣多言者。瑜伽惡作即聲聞戒。五篇之中
第五罪名。次第五篇惡作之名。廣攝菩薩諸
輕垢罪。其體亦是第五篇攝故。遁倫記引圓
測云。即是菩薩四十五輕罪聚中第五惡作
攝也已上此是彼師釋於本論一切違犯皆是
惡作所攝文也。然其四十四輕罪體有重於
彼第五篇者。是故此釋唯以彼名攝諸輕罪。
故云第五惡作攝也 問。自下六重小乘輕
者。彼篇聚中是何等罪 答。酤酒即是波
逸提。以販賣戒所攝罪故。説過戒中。若是
無根重罪謗者即僧殘罪。若以無根僧殘謗
者是單提攝。此就具戒之位故爾。若謗下衆
及説四衆餘過並吉。然對具位。兩舌毀此口
等攝。皆提。隨應可簡。讃毀戒中或提或吉。毀
此口所攝等隨應可知。故慳等三多分是吉。
然比丘尼中嗔捨三寶等。其之罪體是波逸
提。又僧尼毀毘尼戒等。是波逸提。此等隨應
可以簡擇。是故今經後之六重。於聲聞中非
是重也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四
  建治二年丙子十一月二十五日。於東大寺
 戒壇院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三
十七
 于後弘安九年丙戌五月十九日。於同寺院
 治定之          沙門凝然春秋四
十七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六月二十五日書寫此
 卷了
 前半右筆竹田庄八郎茂英
後半右筆良聖成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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