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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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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1763 [cf. No. 375]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一 序經題

皇帝爲靈味寺釋寶亮法師製義疏序
  道生法師  僧亮法師  法瑤法師
曇濟法師  僧宗法師  寶亮法師
智秀法師  法智法師  法安法師
曇准法師
此十法師經題序。今具載略標。序中要義。八
科如左
  釋名第一 辨體第二
    叙本有第三 談絶名第四
    釋大字第五 解經字第六
    覈教意第七 判科段第八
大般涅槃經義疏序 明駿案謹寫 皇帝爲
靈味釋寶亮法師製
非言無以寄言。言即無言之累。累言則可以
息言。言息則諸見競起。所以如來乘本願以
託生。現慈力以應化。離文字以設教。忘心相
以通道。欲使玟玉異價涇渭分流。制六師而
正四倒。反八邪而歸一味。析世智之角。杜異
人之口。導求珠之心。開觀豢之日。救燒灼於
火宅。拯沈溺於浪海。故法雨降而燋種受榮。
慧日升而長夜蒙曉。發迦葉之悱憤。吐眞實
之誠言。雖復二施等於前。五大陳於後。卅四
問。參差異辨。方便勸引。各隨意答。擧要論
經。不出兩途。佛性開其有本之源。涅槃明
其歸極之宗。非因非果。不起不作。義高萬善。
事絶百非。空空不能測其眞際。玄玄不能窮
其妙門。自非徳均平等。心合無生。金牆玉室。
豈易入哉。有青州沙門釋寶亮者。氣調爽拔。
神用俊擧。少負苦節。長安法忍。耆年愈篤。倪
齒不衰。流通先覺。孳孳如也。後生晩進。莫
不依仰。以天監八年五月八日。勅亮撰大涅
槃義疏。以九月廿日訖。光表微言。讃揚正道。
連環既解。疑網云除。條流明悉。可得略言。朕
縱名暇日。將欲覽焉。聊書數行。以爲記&T040879;

案。道生曰。夫眞理自然。悟亦冥符。眞則無
差。悟豈容易。不易之體。爲湛然常照。但從迷
乖之。事未在我耳。苟能渉求。便反迷歸極。歸
極得本。而似始起。始則必終。常以之昧。若尋
其趣。乃是我始會之。非照今有。有不在今。則
是莫先爲大。既云大矣。所以爲常。常必滅累。
復曰般泥洹也。般泥洹者。正名云滅。取其義
訓。自復多方。今此經明常。使伏其迷。其迷永
伏。然後得悟。悟則衆迷斯滅。以之歸名其唯
常説乎。又菩薩住斯經者。則已伏滅諸累。雖
未造極。便能示般泥洹。衆示無妙泥洹。復以
無不示爲大也。更用茲稱經。蓋是重美盡善

案。僧亮曰。此是如來神道之極號。常樂八味
之都名。涅槃是異俗之音。音有楚夏。前後互
出。乃有三名。謂泥洹。涅槃。泥曰。言涅槃者。
中正天竺之音也。名含衆義。此方無一名譯
之。存其胡本焉。般涅言不。亦名爲無。槃者名
生。名滅。名因。名相也。生是八苦之本。佛既
無之。不生也。壽與太虚等量。不滅也。不從作
因得。故無因也。體無十相。無相也。無學地
法。皆是其體。略説三相。以標神道。一般若。
二法身。三解脱談般若。則三達之功顯。論法
身。則應化之理同。言解脱。則衆徳所以備也。
語此三法。足明神道之極矣。大者明其常故。
亦以大我大樂大淨故。後有釋也。如來始自
道場。終於雙樹。凡三説涅槃。二是方便。一眞
實也。初開三究竟。是一方便。但説解脱。是涅
槃。而身智是有爲也。二方便中。説法華破三
究竟。而身智故。是有爲耳。今雙樹之説。身智
即涅槃。謂究竟無餘之説也。經者。胡音脩多
羅。脩多羅名含五義也
案。法瑤。夫涅槃者。蓋窮原之宗會。數盡之大
歸。其爲體也。妙絶於有無之域。玄越於名數
之分。言之不能盡。稱之不能訖。然非稱無以
擬極。故寄稱以擬之。非言無以顯實。故因言
以顯之。其爲目也。總莫之大。故稱苞衆理。名
冠衆義。故曰一名之中。有無量名也。是則宗
音。無以譯其稱。晋言無以代其號。故欲以此
音而當者。失其旨。此名而對者。乖其致。是爲
有稱之極言。猶不能究。況無稱之極乎。是以
涅槃至號。其義贍博。折而辨之。則彌論無窮。
豈唯般若等三。以極其致。但略而擧其要者。
是以徑此三名。入於涅槃。伊字之譬。不亦宜
手。然則此三。名殊而實同。非體異者也。如其
體別。則涅槃同於因成假名法也。虚而非實。
豈得稱曰常樂者哉
案。曇濟。夫大涅槃者。蓋是大聖神道之極號。
八味之都名。此是垂終之道教。放言異唱。故
制名不同。成天竺之音。義有苞含。此方無一
言以當之。故推義不一。亦言無生。復云無滅。
亦言無爲。亦言無相。所以言無生者。永絶於
四生。所以言無滅者。量齊太虚。故稱無滅。所
以言無爲者。不爲生滅之所爲。故言無爲所
以言無相者。體絶十相。故言無相也。涅槃者。
敢無學地諸功徳。盡爲涅槃體也。略擧三
事。以稱遂焉。三事者。般若法身解脱。語般
若。明智周萬境。辨法身。明備應萬形。稱解
脱明衆累不生。智周萬境。故三達之功顯。備
應萬形。故能殊方並應。衆累不生。明神道苞
含。所以成也。所言大者。有大我故。下有文
言。譬如有一祕方。攝一切方。此經亦爾。多有
苞含。所以爾者。從於鹿野。終於雙樹凡三説
涅槃。一明初鹿野説。三乘各有別涅槃。二明
三乘同一涅槃。三明眞教。破二方便。説身智
即涅槃。以是故。多有所含。故稱爲大。經者。
胡言脩多羅。含有五義。一能生。二微發。三湧
泉。四繩墨。五華鬘。或以文爲經。或以理爲
經。或四十卷文字。盡爲經體所以言能生者。
此文行者尋求。能生善根也。所以言微發者。
善根漸増。如初以三歸。次以五戒。如是乃至
得道。故有微發之義也。所以言湧泉者。譬文
表理。不可窮盡。故如泉也。所以言繩墨者。繩
本辨木曲直。明此經辨耶正之理。依文可知。
故知繩墨也。所以言結鬘者。華散在地。不爲
人用。以綖貫穿。以成人首飾。若不以綖貫。不
爲人用。明若不以文辨理。於人無用。以文辨
理。於人有用。故如綖也。雖有此義。今言經。
五義之中一也。得結鬘義也
案。僧宗曰。此累盡之都名。萬善之極稱也。大
者一謂教大。二謂理大。何者。始於鹿園。訖
至法華。辨因果未滿。明境行不周。所以爲小。
此教圓備。所以稱大也。昔三乘涅槃。非實究
竟。是道理中小。今明法身般若。在乎衆累之
外。是道理中大。所以言大也。涅槃者。天竺正
音。此言解脱。謂脱於萬累者也。累患既息體
備衆徳。今略擧有三。可以貫衆。一法身。二般
若。三解脱也。妙有清淨。體無非法。故言法
也。妙體介然。異於太虚。故曰身也。澄神虚
照。鑒無不周。故曰般若。道高萬惑之表。體無
垢累。故稱解脱也。此三徳者。體一而義異。一
體之上。義目有三。而今所以唯録取解脱。以
標經者。有三義。一明理在萬惑之外。二者斥
昔解脱。何者。以昔日小乘。患身智起動。求滅
此患。情憑解脱。以身智倶盡。是孤解脱。故知
小也。今日所明。體備衆徳。帶法身般若。以常
存故。以稱大也。經者。謂三世諸佛。從凡至
聖。莫不經由於此也
案。寶亮。夫至靈幽寂。體踰有無。凝照虚湛。
妙過數表。其旨絶於生死。超有爲於言境。故
大覺垂悲。以被苦爲本。但群品根異。則教成
五別。猶物迷障重。未能安深。所以先開方便
之説。資今圓常之旨也。衆生既蒙昔教以習
心。便稍渉虚以入道。體常無常。二輪雙徹。鑒
生死爲不有之有。涅槃爲不無之無。既安眞
而悟理。識苦空而斷迷。自非修行入道發理
縁之知。則煩惑不遣。生死難除。故今教之興。
開神明之妙體也。辨生死。以二苦爲本。明涅
槃。以常樂爲源。妙質恒而不動。用常改而不
毀。無名無相。百非不辨。今涅槃之音。就用而
得稱。是出世法之總名。貫衆徳之通號。代生
死之要目。美無餘之極説。障累既盡。萬行歸
眞。無徳不滿。衆用皆足。轉因字果。名大涅
槃。故下文言。若一徳不脩。則不得稱大涅
槃也。然斯之語。乃是方土之音。聖既出於彼
國。此亦無名以正翻。但文中訓況指義釋而
已也。然其徳淵曠。難可備擧。今略陳其樞要。
理可有三。故哀歎品明。謂正法寶城。及祕密
藏也。二標別徳。三寄功用。其義云何。夫涅槃
無體。爲衆徳所成。故取況寶城。喩於斯旨。非
二乘所守。瓦礫而非寶也。既體備萬工。亦何
寶不滿。但昔教未明。今説始彰。隱實顯權。非
祕密如何。二擧別徳者。功徳品云。謂大常
大我大樂淨等。此是成涅槃之勝因。故據別
而標美也。體無生滅。故稱曰常。八用自在。謂
之爲我。寂然無苦。目之爲樂。塵穢永盡。名之
爲淨。體相無邊。便名爲大。此乃是讃嘆之辭。
裒美之稱也。三歎其工用者。故師子吼品稱
謂。歸依洲渚也。能使物免苦而永安。離河而
登洲。越四流之淵海。到無爲之彼岸也。若尋
其名用理數忘言。故聖化奬被談徳萬端。是
以就開宗之始。借喩於伊字云。三點不縱不
横。異昔有餘無徳之説。明具法身般若解脱
也。然此三乃化道邊要。復貫通於諸徳。亦表
異因中之色心。顯佛果之勝用。無感不應。稱
曰法身。囑境皆明。謂之般若。即體無累。便名
解脱。明一一之徳。皆非涅槃。要總爲其體。故
下名字功徳品中。借八味甜蘇爲嘆也。談眞
俗。兩體本同。用不相乖。而闇去俗盡。僞謝眞
彰。朗然洞照故稱爲佛。此經既於出世法之
中。開出世之教。引外凡之近資。接下愚之要
道。斯理圓而益人。體無爲而進徳。但文博而
旨幽。乃寄述於後釋也。經者以經由爲義。凡
學者若不由此理教。則無容得解。故以經之
一字。貫斯一部之文理也
案智秀曰。斯蓋圓極至徳之總名也。若備稱
舊本。應云摩訶般涅槃那。夫道絶百非。而理
歸一致。歸一致故。則有識斯成。絶百非故。則
無言可極。然既因迹見名。亦尋名知本。但名
迹之興。乃肇自天竺。在我大梁。亦理應有稱。
而弘道之近。既發彰西域。未測此方。何以譯
翻。是以先賢後哲。皆脩舊本。述而無作。故題
之經首。體徳名也。夫名以名體。體故有徳。體
者圓極妙有之本也。徳者波若解脱之流也。
談徳乃衆。論體唯一。名雖有殊。實則無異。何
者。即圓極之體有可軌之義。名爲法身。有靜
照之功號爲般若。有無累之徳。稱之解脱。是
則解脱之體能照。亦能照之體解脱。更無別
體。而有衆徳也。故以涅槃。總名冠目。圓體名
總。體圓故。備含衆義矣下經文名字功徳品。
以衆義釋於名云。八味具足。名大涅槃。八味
者。一常。二恒。三安。四清涼。五不老。六不死。
七無垢。八快樂也尋此經致教之意。如來化
始鹿園。旨窮鷲岳。唯明道極灰盡。善必菩提。
未辨含情抱氣悉成無等。但説壽量長遠。復
倍上數。未明正覺虚凝。湛焉不滅。今此經者。
以至極妙有爲指南。常住佛性爲宗致。明闡
提。則正因無改。辨法身。則圓果嶷然。所謂無
餘之至教。究竟之極説也。經者經由義也。天
竺以詮理文。總曰脩多羅。脩多羅者。備含衆
義。何者。如出生微發涌泉繩墨之流也。至於
經由之義。亦其一耳。但梁之墳籍。皆以經爲
目。是以通方之士。簡繁從略。擧要而稱焉。進
不乖含總之一義。退且循俗而得簡也
案。法智曰。夫言象生。自數内形名。起於累
中。至人神道。既無象無言。豈復有其形名者
哉。圓道不可以遍稱。故以該徳總名。強謂之
涅槃。此天竺之音也。具存胡名。應言般涅槃
那。外國此名有多義。玆土無音以反之。故存
胡而名焉既寄名爲其名。寄有言乎而以言。
言理者。亦是寄言也。若可寄言。請試言之。源
涅槃爲理。超注數之表。絶冥朕之外。語其幽
徹。斯在於本有者也。所言本有。乃是玄指未
來隔世爲有耳。不言現在同世有也。若以未
來爲有。則禀識之類。源本未造因時。已自有
之。故言本有也。若未造因時。本自有之。則不
待業縁爲其始。故非始造矣。既非始造。故説
此未來。不同三世。要待造業。方得爲有也。雖
本自有之。然未來未起。已來用故。故須了因。
然方應欲顯其果體圓滿具足。故爲之置名。
是則萬徳之義。無非涅槃義也。故始開伊字。
便寄三徳。以明涅槃。表異昔説也。何者。昔教
以身智是有爲。未脱果縛。須滅身智。始是無
爲説此滅法。爲無爲解脱也。若此滅法。可得
説爲解脱滅度無爲樂淨諸義。故對生死即
説之。爲無餘涅槃也。是爲昔説涅槃。亦有多
義。但不得説身智耳。所以三事倶無也。今既
無餘極教。有異於昔。必須存三徳。即身智而
爲解脱矣。存三徳者。顯三徳一體。爲涅槃法。
法皆有徳。爲涅槃義也。三徳體爲涅槃法者。
經言法名自體故。以體爲法也。三徳爲涅槃
義者。以三徳在法。則法有三義。故三徳義皆
爲涅槃義也。言法身爲涅槃義者。法以法則
爲用。身是體之異名。良以。其體可法。故名爲
法身。今常住涅槃。既有體可法。故以法身義。
爲涅槃義也。般若義爲涅槃義者。般若以鑒
解爲功。常住涅槃。既言有體。則無知而無不
知。即是般若。故以般若義。爲涅槃義也。解脱
義爲涅槃義者。解脱以脱縛爲義。常住涅槃。
其體雖在。然因縛果縛。二倶解脱。故以解脱
義。爲涅槃義也。昔説涅槃。既言身智二倶盡
滅。所以二倶明之。其餘諸義。二教通有。事同
解脱。略而不辨也。唯我義功在覺者。涅槃是
法寶。人法既殊。無俟有釋也。若凡是萬徳義。
皆爲涅槃義。則法是圓法。名亦圓名。名法兩
圓。始盡至人神道之極致。故名涅槃也。復以
大大之者。顯其名理倶極也。昔二事盡滅。未
是所以大。今明涅槃。其體圓滿。理既應名。名
不失理。名理倶極。始是所以大也。經者。唯金
口所吐言理。乃得稱經。弟子製作。非佛印可。
不得稱也。何者。經之字訓。略有二義。一訓言
常。其二言由。常者。夫至人智極而後言。言必
稱理矣。衆聖莫能改言。故言常也。出凡入聖。
靡不由之。佛之所説。既窮玆二。故得稱爲經
也。弟子所説。理有所未鑒。言有所未眞。既於
常由二義。有所未極。故不得稱爲經。是以維
摩勝鬘。雖有所説要須佛印可。方得稱經
案。法安曰。涅槃之爲名言乎。至極果也。此極
果者。微過形聲。妙絶筌寄。有累斯遣。是徳必
備。故能超踰生滅。凝然常存。何以言之。夫照
法未窮。新知移其神。惑累爲因。故其起必謝。
今此極果。體無塵翳。爲明因所生。嶷爾而常。
不其宜乎。將以汲物。乃寄言三徳。以其唯法
爲體。號曰法身。惑累斯亡。稱爲解脱。所照靡
遺。謂之般若。法身一名。標其妙體。智斷兩
稱。擧其勝徳。略言此三。則已總攝衆美矣。天
竺一名。合此三訓。此出一稱。不窮其致。故仍
彼胡音。用標經首也。大者。夫涅槃之名。名總
衆義。從因地未滿。預有斯稱。故加一大字。使
宗致曉然也
案。曇准曰。蓋是吉祥之靈府。生白之虚室也。
撿因則行逾十地。覈果則妙極摳始。冥造弗
能移。玄運莫之動。一寂孔神。此以常爲宗也。
然群美不可盡言。故偏寄三徳。取其洞照虚
明。目之般若。應不搖寂。字曰法身。結惑都
亡。謂之解脱。三義既彰。涅槃稱在。大是梁方
之言。涅槃是西域通語。彼訓多含。此方無以
偏譯。故直存胡本。以爲題目
標出叙中要義
釋名第一  辨體第二  叙本有第三
談絶名第四 釋大字第五 解經字第六
覈教意第七 判科段第八
  右八例
釋名第一
案僧亮叙曰。如來神道之極號。常樂八味之
都名。而此異俗之音。有楚夏之別。所謂涅槃
泥洹泥曰也。涅槃乃中正天竺音也。名含衆
義。此方無以爲譯。法瑤。曇濟。寶亮。曇愛。智
秀。法智。法安。曇准悉同。而法瑤所叙。如有
不同云。故曰一名之中。有無量名也。案尋此
而言是。則涅槃之名。非直止含衆義。亦含衆
名也。又寶亮云。雖復同無翻譯。不云名含衆
義。乃云訓況指釋義也。叙曰。聖既出彼。此方
無以正翻。但文中訓況指義釋而已也。法安
亦曰。訓出衆義也。道生曰。正名云滅。取其義
訓。自復多方。今此經明常。使伏其迷。其迷永
伏。然後得悟。悟則衆迷斯滅。以之歸名。其唯
常説乎。又菩薩住斯經者。則已伏滅諸累。雖
未造極。便能示般涅槃。衆示無妙涅槃。復以
無不示爲大也。更用玆稱經。蓋是重美盡善
矣。慧朗述法瑤曰。此言寂滅。謂即心識不可
得之名也。又述曇纖曰。此言無累。僧宗曰。
此言解脱。尋無累之與解脱。名殊而義一。故
是離縛之謂耳。然而解之與脱。倶是徳名。無
累之稱。兼所去也。案僧肇論曰。此言滅度。亦
曰無爲。蓋是滅生死度彼岸。寂怕之謂也。會
稽慧基。同彼云此言無爲。智藏法雲。同彼云
此言滅度。明駿案。雖無正翻譯。而非衆徳之
都名。乃是無累之總稱也。何者。下文曰。般涅
言不。亦言無。槃那言生。亦言滅。於是。具列
無累之名。以爲訓釋也
辨體第二
案道生曰。夫眞理自然。悟亦冥符。眞則無
差悟豈容易。不易之體。爲湛然常照。但從迷
乖之事未在我耳。苟能渉求。便反迷歸極。僧
亮叙曰。無學地法。皆是其體。佛略説三。以標
神道。一曰般若。二曰法身。三曰解脱也。法瑤
叙曰。涅槃至號。其義贍博。豈唯般若等三。以
極其致。但略擧其要。然則此三。名殊而實同。
非體異者也。如其體別。則同因成假名之法。
虚而不實。豈得稱常。僧宗叙曰。累患既息。體
備衆徳。略擧其三。可以貫衆。然此三徳。體一
而義異。就一體之上。義目有三也寶亮叙曰。
障累既盡。萬行歸眞。無徳不滿。衆用皆足。轉
因字果。名大涅槃。然其徳淵曠。難可備擧。略
陳其要理可有三。一謂正法寶城。二標別徳。
三寄工用。何者。夫涅槃無體。爲衆徳所成。取
況寶城。以喩斯旨也。別徳者。謂大常大我等。
此是成涅槃之勝因也。工用者。謂歸依洲渚。
能使物免苦。而獲安也。智秀叙曰。體者。圓極
妙有之本也。徳者。般若法身解脱之流也。談
徳雖衆。論體唯一。何者。即圓極有可軌之義。
曰法身。有靜照之功。曰般若。有無累之徳。曰
解脱。是則即解脱之體可軌。亦可軌之體能
照。更無別體。而有徳也。案舊所詳習。有二種
解釋。一謂。圓極果體。眞實妙有。非如假名。
但以有用而無體也。一謂。涅槃無體。假衆徳
以成。豈得不空耶。慧朗述法瑤曰。生死涅槃。
義分爲二謂十二因縁顛倒故有。即因縁無
性。是名涅槃。豈待離煩惱已。有妙有可得而
不空乎。故般若經云。設有法。過於涅槃。亦説
如幻如夢矣。又述纖愛宗等舊釋云。萬行得
圓極之果。果體是實。而隨徳立義。非假衆義
共成一體也。法安曰。涅槃雖假衆徳爲體。而
異五陰成人也。何者。人及五陰。假實斯空。今
涅槃雖空。而衆徳是實也
叙本有第三
案。道生叙曰。歸極得本。而似始起。始則必
終。常以之昧。若尋其趣。乃是我始會之。非照
今有僧亮叙曰。般涅言不。亦名爲無。槃者名
生。亦名爲因。不從作因所得。故無因也。寶亮
叙曰。辨生死。以八苦爲本。明涅槃。以常樂爲
源。妙質恒而不動。用常改而不毀。無名無相。
百非不辨。今涅槃之旨。就用而得稱也。若談
眞俗。兩體本同。用不相乖。而闇去俗盡僞謝
眞彰。朗然爲佛也。法智叙曰。幽微難解。在乎
本有也。所言本有者。乃是玄指未來隔世爲
有耳。不言現在世有也。禀識之類。源本未造
因時。已自有之。故言本有。是則不待業縁爲
其始。故非始造矣。故説此未來。不同三世要
待造業。方得爲有也。雖然未來未起。未爲已
用。故須了因。然後方應也。慧朗述法瑤曰。生
死不斷。由十二因縁。因縁無性。即是涅槃。豈
是始有也
談絶名第四
案。衆議曰。舊所詳習。有五種解釋。第一妙極
法身。寂怕無爲。與眞如等際。一相無相。豈言
徳所能及。雖復寄言以往辨。雖辨而絶言。猶
因指以得月。月非指也。第二夫言方而理圓。
難以辨述。神道冥漠。可會而不可言也。譬輪
扁之斲輪。不能傳妙於所授。世諦麁淺。尚難
可言。況眞諦深妙。而可名乎。第三所謂絶言
者。法身之地。絶凡累之名耳。體是妙有尊勝。
云何以尊勝之名。而不得耶。第四夫名字是
相累之法。若召相累之地。則與所召相稱。若
無相之地。雖因召而得。終絶於召也。第五一
切諸法。本絶名字。以此而談。豈直法身。亦可
目生死爲涅槃。目涅槃爲生死。今名字已定。
謂涅槃絶於生死之名。爲可貴耳
釋大字第五
案。道生叙曰。有不在今。則是莫先爲大。既云
大矣。所以爲常。常必滅累。僧亮曰。大者。明
其常故。亦謂大我大樂。後文自有釋也。僧宗
曰。謂教大理大也。教大者。此説之前辨因果
境行。並未周圓。今日所明。究竟了義。故言大
也。理大者。昔日三乘涅槃。非實究竟。理中爲
小。今日身智解脱。在乎累外。理中爲大。故言
大也。寶亮曰。體相無邊。名之爲大也。法智
曰。理既應名。名不失理。名理倶極。故言大
也。法安曰。昔日雖有涅槃。體徳未圓。不得稱
大。今日體圓徳備。故稱大也
釋經字第六
案。僧亮叙曰。經者。胡音修多羅。名含五義
也。僧宗叙曰。從凡至聖。經由此理也。寶亮
曰。學者所由得解也。以此一字。貫一部之文
理也。智秀曰。天竺以詮理之文。總曰脩多羅。
備含衆義。如出生微發涌泉繩墨華鬘之流
也。至於經由之義。蓋其一也。法智曰。有二訓。
一曰常。謂稱理之言。衆聖莫能改也。二曰由。
謂出凡入聖之所由也。法安曰。經者。訓釋有
二種。一曰常。二曰法也。外國脩多羅。有衆多
義。亦曰涌泉。亦曰繩墨。今以常義。代彼涌
泉。明流注而不竭也。以法義。化彼繩墨。明規
矩暮則軌靶不沒也
覈教意第七
案。僧亮叙曰。如來始自道場。終於雙樹。三説
涅槃。而二是方便。一是眞實。何者。初開三究
竟。謂一方便也。但説解脱。是涅槃身智。是有
爲也。二方便中。雖説法華破三究竟。而身智
故。是有爲也。今雙樹之説。身智即涅槃故。謂
究竟無餘之説也。寶亮叙曰。群品根異則教
成五別。猶物迷障重。未能安深。所以先開方
便之説。資今圓常之旨。蒙昔教以習心。稍渉
虚以入道。體常無常。二輪雙徹。鑒生死爲不
有之有。涅槃爲不無之無。既安眞而悟理。識
苦空而斷迷。自非脩行八道發理縁之知。則
煩惑不遣。生死難除。故今教之興。開神明之
妙體也。故開宗之始。借喩伊字。不縱不横。異
昔有餘無餘也。僧宗叙曰。今所以唯録取解
脱以標經者。有二義。一明理在萬惑之外。二
者斥昔解脱之執。昔日小乘。患身智起動。求
滅此患。而憑解脱。是故用今之勝。以代昔也。
智秀叙曰。如來化始鹿園。旨窮鷲岳。唯明道
極灰盡。善必菩提。未辨含情抱氣。悉成無等。
但説壽量長遠。復倍上數。未明正覺虚凝。湛
焉不滅。今此經者。以至極妙有爲指南。常住
佛性爲宗致。明闡提。則正因無改。辨法身。則
圓果嶷然。所謂無餘之至教。究竟之極説也
判科段第八
案。僧亮曰。經出未盡。現分可爲四別。第一勸
問。第二問。第三答問。第四法輪證也。案曇愛
曰。大分有十別。第一序説。即序品也。第二正
説。從純陀品。訖金剛身品也。第三流通説。從
名字功徳品。訖四倒品也。第四佛性説。從如
來性品。訖月喩品也。第五歎經功能。從菩薩
品。訖現病品也。第六明依經修行。即五行也。
第七出行體。有功徳之義。以向佛果爲行義。
由功而徳爲功徳義也。第八料簡。上所明佛
性。即師子吼品也。第九猶是料簡佛性。廣辨
樹王下以來。及今日所明之旨。擧彼善星斷
根之事。即迦葉品也。第十明流通。命憍陳如。
度十外道。從憍陳如品訖經也。案曇纖曰。大
分此經爲兩別。前略後廣。就略門中。分爲五
段。第一序品也。第二開宗。明常住因果。從
陀品。訖哀歎品。第三問。從長壽品訖問也。
第四答。從讃迦葉。入大衆問品後也。第五付
囑。從爾時大衆白佛訖品也。就廣門中。分爲
五段。第一廣果。即現病品也。第二廣因。即
五行也。第三廣流通。即十功徳品也。所以流
離光遠來。正爲明弘通故也。第四廣佛性。即
師子吼迦葉兩品也。第五廣付囑。從憍陳如
品。訖經文也。案曇濟曰。大判凡有三段。第一
勸分。第二問分。第三答分。從如是我聞。至迦
葉發問。勸分也。從答問。訖憍陳如。答分也。
案僧宗曰。經之始末。凡有五別。第一由序。即
序品也。第二略開常宗。從純陀品。訖新舊醫
也。第三廣明常住。從長壽品。訖迦葉品也。所
明因果境行。粗已周矣。將欲付囑。第四先破
外道。從憍陳如品。至阿難何在也。文旨既畢。
應須付囑。是以。第五顧命受持之人。從阿難
比丘今何在。訖經也
案。寶亮曰。此經大致有四別。有一從此訖老
少二人譬。勸問也。第二從多羅聚落迦葉。以
下。發問也。第三從佛讃迦葉以下。竟迦葉。答
問也。第四從憍陳如訖經。付囑流通也所以
第一通爲勸問者。此經正以問答爲宗。自雙
樹以前所説半字。皆不了義。欲令衆生有疑
應問也
案。道慧記曰。大判此經有十別。第一序説。即
序品也。第二正説。從純陀。訖金剛身也。第三
流通説。從名字功徳。訖四倒也。第四佛性説。
從如來性。訖月喩也。明所以得常者。以本有
佛性故也。第五歎經。即菩薩一品也第六證
成常住。明不食而現食。不病而現病。不滅而
現滅。即現病品也。第七明所得。無病者由行
故也。即五行十功徳也。第八境界明義爲成
於行。即師子吼迦葉也。第九破外道説。即憍
陳如品也。第十囑累説。從阿難何在。竟經文

案道慧又撰曰。此經有十別。第一序品也。第
二開宗。即純陀品也。第三會通。即哀歎品也。
第四流通。從長壽品。訖現病品也。第五明因。
即五行也。第六明果。即十功徳也。第七明佛
性。即師子吼品也。第八辨始終。即迦葉品
也。第九破外道即憍陳如品也。第十囑累。即
顧問阿難也 案。法安曰。此經分爲二別。初訖
大衆問品。爲前説也末從現病品訖經。爲後
説也。就前説中有五段。第一經之由序。從序
品。訖卅五問。第二正明經體。從答問始。訖名
字功徳也第三明流通人法。從四相品。訖四
倒品也。第四明佛性。從佛性品。訖月喩品也。
第五歎經囑累。從菩薩品。訖大衆問品也。就
後説中分爲五分。第一由序。即現病品也。第
二重明涅槃因果。即五行也。第三明流通功
徳。即十功徳也。第四重明佛性。即師子吼
迦葉也。第五重更囑累。憍陳如品竟經也
案。智秀曰。此經廣略有二別。第一略門從序
品。訖大衆問品也。第二廣門。從現病品。訖憍
陳如品。就略門中有三段。第一由序。即序
品也。第二正説。從純陀入大衆問品也。第三
付囑。從大衆問品中。爾時大衆白佛。訖品也。
就廣門中有兩段。第一廣前正説從現病品。
訖迦葉品也。第二廣前付囑。從憍陳如品。訖
經也
案。法智曰。此經大判有兩別。第一經家序説。
即序品也。第二正説。從純陀品。訖經也。所以
無付囑者。傳譯未盡。就正説中。分爲六段。第
一純陀哀歎兩品。爲開宗。第二從長壽品。訖
現病品可爲隨問説也。第三説五行。示聞經
人脩行之法也。第四説十功徳。明行人所得
之功徳也。第五師子吼迦葉。明因果佛性也。
第六憍陳如。化外道説也
案。曇准曰。此經不出三別。第一序。即序品
也。第二正説。從純陀品至阿難何在也。第三
流通。從顧命阿難。訖經也。又撰曰。此經有八
別。第一序。即序品也。第二開宗。即純陀哀歎
二品也。第三明縁因境及經功徳。從長壽品。
訖四倒品也。第四明正因佛性。從如來性品。
訖現病品也。第五廣縁因行。從五行訖十功
徳也。第六廣正因性。從師子吼。訖迦葉品也。
第七廣明果相。即憍陳如品也。故云因滅無
常色。獲得常住解脱色也。第八付囑。從阿難
何在。竟經也
明駿案。大分此經。可爲三別。第一叙述。即序
品也。第二略説。從純陀。訖大衆問品也。第三
廣説。從現病品。訖經文也。就略説中有三段。
第一開宗勸問。從純陀。訖老少二人譬。第二
問答。從多羅聚落迦葉發問。入大衆問品也。
第三略付囑。從大衆問品中。爾時大衆白佛。
訖品也。就廣説中有三段。第一廣前開宗。即
現病品也。夫食爲生本。病爲滅因。前純陀品。
因食以明現生。此品因病以明示滅。第二
廣前問答之旨。從五行。訖憍陳如品也。此經
所明。常住因果。境之與行。今以五行十功徳。
廣行廣因也。師子吼迦葉。廣境也。憍陳如以
廣常果。故云因滅無常色。獲得解脱常樂之
色也。廣略所明因果境行。粗已周悉。將欲教
洽未來。化傳永劫。若不摧彼異學。挫伏迷元。
千載之下。終爲流通之病。是以第三度諸外
道。以滅邪群。使弘通大士身心無礙。故曰廣
前付囑。從爾時諸外道以下。訖經文也
大般涅樂經集解卷第一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二 序品第
一卷上
    釋如是我聞一時 釋拘夷城
    釋力士生地 釋阿利羅跋提河
    釋娑羅雙樹 釋波羅奢華
    釋優鉢羅華 釋拘物頭華
    釋分陀利華 釋曼陀羅華
    釋波利質多樹 釋憍奢耶衣
    釋摩詞跋多衣 釋迦陵伽衣
    釋八功徳水 釋默然不受
    釋五門觀
序品第一
案。舊經云盡命品。僧亮曰。諸經所不論者。其
旨有三。何者。一曰常住。二曰一體三寶。三曰衆
生悉有佛性。然常住是經之正宗。餘二爲常
故説耳。今以壽命表常。略經之大體也。僧宗
曰。序者由致也。將説正宗。若不序述由致。無
以證信也。有二序。一曰現序。亦曰別序。二曰
未來序。亦曰通序。如放光等瑞。爲當時由致。
名爲現序。餘經不同。故名別序。如是我聞五
證。是阿難所請。名未來序。經皆有此。故名通
序也。寶亮曰。此勸問門中有四段。第一當序
名。第二純陀。略開常宗。第三哀歎。擧勝修
廣常。勸問。第四老少二人譬。催問也。智秀
曰。有八事。第一稱如是。第二稱我聞。第三稱
一時。第四記住處。第五列同聞。第六擧時節。
第七述集衆瑞。第八叙表息化之相也。法安
曰。序品有三段。初有六字。明阿難之言不虚
也。次擧住處。示説法根本。後列時衆。明説法
縁起也。就縁起中。有三別。第一從爾時世
尊與大比丘。訖前後圍遶。列常隨佛衆也。第
二二月十五日。訖後諸天衆。此列爲聲光所
召者也第三大身菩薩來集。彼佛所遣。非聲
光所召者也。慧朗曰。此品有兩段。前名通序
後明別序也。就別序中有六別。第一明六道
衆生。遇三相故。生憂悲也。從以佛神力。訖當
復問誰。第二列出家在家四衆。從時有無量。
訖三恒沙也。第三列豪姓眷屬。從四恒沙。訖
七恒沙也。第四亂列天龍鬼神。從八恒沙。訖
河神設供也。第五變林顯涅槃相。仍明四天
乃至梵王眷屬也。第六列無邊身眷屬也。明
駿案。此品大開爲兩分。前通序。後別序。就
通序中。自有五事。一如是。二我聞。三一時。
四住處。五同聞人也。別序中有五事。一從二
月十五日。訖當復問誰。述三種相。總叙見聞
之者憂悲之至也。二從時有無量諸大弟子。
訖河海諸神設供。別叙四衆及諸趣來集。三
述二種相。四列諸天及他方菩薩來集。從四
天王。訖除一闡提。五述二種相。從爾時三千
大千世界。訖品也。前後凡三述異相。合有七
種。初則聲光動地。中則變林重閣。後則改穢
收光也。再叙時衆。亦有七科。謂聖人及六道」
如是案。僧宗曰。如者不異之辭。明阿難所
傳與佛説不異也。是者明即是佛説也。有兩
物相似。亦曰如。故以是字。簡相似也。寶亮
曰。如斯文理。並是佛説也。智秀曰。阿難所
傳。與佛説不異曰如。言當於理曰是也。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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