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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No. 1763_ 寶亮等集 ) in Vol.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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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三
  釋意密顯無常迹義
釋教密顯解脱義廣前名字功徳品也
四相品之第三
爾時迦葉菩薩白佛言唯有密語無有密藏
 案。僧亮曰。二密&T057006;常。前已開發。今釋上偈
云開微密。不言藏者。以佛無藏故也。自下諸
譬。明無短故。所以不藏也。法瑤曰。上來廣説
身口密義。似若如來必有藏積祕悋之懷。是
以迦葉。明佛乃有密語。無有密藏。如來成其
所説也。僧宗曰。時衆於上。粗已領解。將欲更
彰身智。在萬累之表。申述昔教未説之意。是
以迦葉。命言領解。但昔日&T057006;相事多。事須
廣拂。下文對佛捉昔偏教。次第開洗。所謂開
微密也。唯有密語者。迦葉探取佛意。言唯有
密語。無密藏也。何者。以昔常機未至。不得説
常。而無常之教。乃意在於常。豈有祕密耶。寶
亮曰。此下將廣解脱故。先顯聖意。唯有密語
無有密藏者。即廣意密也。道慧記曰。前開身
口密。此開意密也。智秀曰。此下重開口密 
譬如幻主機關木人諸佛世尊有祕密藏 
案。僧亮曰。幻者術淺。不欲人知。如來不淺。
常欲人知。豈名爲藏。慧誕曰。幻者所作。但令
人見。不令人得。佛則不爾。常願衆生同我所
得。豈名爲藏耶
佛讃迦葉善哉善哉智者了達則不名藏 
案。僧亮曰。此下諸譬。佛成迦葉所説也。秋月
雖明。有目乃見。於無目者。名爲藏也。佛法亦
爾。於智者爲顯。愚者爲*&T057006;也。寶亮曰。佛廣
説十譬。前八譬。一向明無祕藏。第九譬。釋教
明所以不先説深法者。爲衆生故也。第十譬。
明衆生若不在此五時教中學者。非佛於彼
情故也。此第一譬也
善男子譬如有人積金銀是故不得名爲
祕藏 案。僧亮曰。並是明佛無祕藏義
善男子譬如長者雖有一子晝夜慇懃教其
半字 案。僧亮曰。初説小後説大。似如有隱。
故以譬申之。衆生具縛。應聞具教。理數相感。
詣師之義也。心小而聞滿字教者。必不能受。
譬不速成也。乃説一切諸法無常牽令入。
如將還也。三乘偏教。喩以半字也
而不教誨毘伽羅論何以故以其幼稚力未堪
故 案。僧亮曰。大乘六行。滿字之譬
善男子假使長者教半字已云何當言如來
祕藏 案。智秀曰。明以無大機。致感小教。豈
是祕悋*&T057006;藏。而不説耶
佛言善哉善哉善男子所謂如來常存不變
 案。智秀曰。合譬結旨也
復次善男子譬如夏月然佛如來實無所藏
 案。寶亮曰。若不於佛五時教中學者。豈是
佛咎
迦葉復言我定知如來世尊常存無變是義
云何 案。僧亮曰。證上半字也。僧宗曰。領解
自申所懷也。但昔言未洗。人疑不除。今廣引
昔偈。令釋取以施權之旨也
佛言善男子我爲一切聲聞云何是人舌不
墮落 案。僧宗曰。廣出説偈之縁起。以顯隨
時設教之不同也
迦葉復言如佛所説而此去者爲至何方 
案。僧亮曰。證無藏也。亦欲以下。況上明二乘
尚無。況如來也。僧宗曰。前偈證有餘涅槃。
此偈證無餘涅槃也。雖復合牽一偈。意在下
半偈耳。迹不可尋者。身智倶亡也。此亦昔言。
故應拂也。下釋云。近於菩提。菩提涅槃。無有
方所。事絶近情。謂難尋也。偈旨如此。誰能解

佛言迦葉夫積聚者不貪食者是名知足 
案。僧亮曰。明有爲有資。尚無藏積。況乃無爲
不須者耶。寶亮曰。積聚二種。一有爲二無爲
者。謂道積衆行。非是世間之財寶也。聲聞捉
想。心中行道。不得其所。故言有爲也。又恊
相修善。去佛果遼遠。終日生死之謂也。無爲
如來行者。若能謹依六行。修道進徳。不取有
無之相。故名無爲。又若忘相行道。取佛果速。
因中説果。亦言無爲也
跡難尋者則近無上於大涅槃而般涅槃
案。僧宗曰。去無至者。雖有出苦之名。及其造
極。此處無迹。故無至也。是故於此婆羅樹
間者。謂法身之跡。妙絶難尋。寄大解脱。而示
滅也
佛告迦葉所言大者若一人具八則爲最勝
 案。僧亮曰。答彼問下句云廣爲衆生説也。
常旨已宣。今所廣者。廣大義也。僧宗曰。名字
功徳品中。非不一往擧釋大體。而未釋大義。
是以此中。引八大人覺。取舍容爲義也。智
秀曰。上云是大涅槃。能建大義。未釋所以。今
明有大徳故。建大義也。明駿案。正廣解脱也。
上名字功徳品。已略明解脱。亦粗釋今日所
以稱大也。極果萬徳。略擧其三。以成祕密之
藏。而以解脱一徳。用當經題者。涅槃是無累
總名。以多義訓。取解脱。是其一也。是故問
曰。云何於此經。即請經名經力及流通也。究
竟到彼岸。即是問解脱也。所以前品答云。降
伏一切諸結煩惱。及諸魔性。於大涅槃。放捨
身命。已是略顯解脱也。闕一問説法有幾
種。上四相已廣前品流通法也。從有餘無餘
涅槃已來。至此具廣三徳也。後四依品以下。
廣顯流通人也
所言涅槃者無諸瘡疣是故名曰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瘡譬苦也。以無苦故。名爲涅
槃。若但自治。不名大滅。滅一切苦。乃名大滅
也。悉治已者。謂有信也。雖未即差。已爲差因
也。僧宗曰。上釋大義。此釋涅槃義也。瘡疣是
累。既無瘡疣。即是解脱。此中先明能治衆生。
引醫師爲喩。下去出體。廣明解脱也
大般涅槃者名解脱處甚深義故名大涅槃
 案。僧亮曰。金剛後心。煩惱盡處。得涅槃也」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是故涅槃名無瘡疣 
案。寶亮曰。若依如下文。涅槃能爲一切衆生。
作解脱因縁處也。閻浮提衆生。有二種。一者
有信。二者無信。釋有信者。有二種釋。一謂。
從佛出世。有隨教修行。得信首根立者。悉名
治已。自未立已還。有信未定。不免闡提。故束
爲無信人也。二者値佛。能生一念善已上。乃
至信首根立。悉名治已。若不能生一念善者。
並爲無信也
世尊何等名涅槃善男子夫涅槃者名爲解脱
 案。僧亮曰。將欲明色之與智。爲解脱故。致
發斯問。涅槃名解脱者。昔説涅槃。是三事中。
解脱今正其名也。敬遺記僧宗曰。圓徳妙體。
居萬累之表。故稱解脱也。涅槃是彼國語。就
彼釋義。應有別辭。此間解脱。即是翻彼釋義
之名也。昔曰孤滅解脱。所以稱涅槃者。以
身智爲累。故以滅累。爲解脱也。智秀曰。此下
三翻。第一出體。第二佛以譬顯其旨也。第三
顯譬與所譬同異也。以昔辨解脱。身智倶
無。而濫該佛果。是以此第一翻。*辨正解脱
之名也
迦葉復言所言解脱非諸聲聞縁覺所知 
案。僧亮曰。或有是色。或非是色者。以無累爲
解脱。身智無累。亦是解脱。先定之也。二乘解
脱者。分段煩惱滅。稱爲解脱。而身智有爲。非
解脱也。如來身智無爲。得名解脱也。云何住
者。謂相假名義得立住。若其無色解脱之
名。依何而住。非色者。聲聞身智。亦無麁結。
直以少故。説爲非色耳。僧宗曰。將明無累。先
正其體。體苟不無。則孤滅權顯。論其樞要。在
於色耳。今言聲聞非色者。不能垂形六道也。
爲衆生故。説非色者。昔教但言捨身盡滅。不
説三事。既無三事。則無法身垂應之色。故
言非色也。云何住者。假執昔教。無色爲難。欲
令佛釋二乘之人。非都無色。是故佛以非想
爲喩。實有細色。説爲非色二乘。涅槃亦爾。小
應色直是于時不得説也
爾時迦葉菩薩復白佛言大般涅槃行解脱
之義 案。僧亮曰。衆生所好不同。廣讃解脱。
明無苦不盡。無樂不備。稱情合願。汲引多矣。
僧宗曰。欲使無累之徳。顯於未聞。故復重
謂。即是廣爲衆生説也
佛讃迦葉善哉善哉是故如來不名命終 
案。僧亮曰。生老病死。衆苦之本。故先明也。
再説死者。前明老死。後明病死也。明駿案。此
下廣名字功徳品中。八味具足也。前文唯言
五者不老。六者不死。略不云生之與病。此中
具述四患也
如來清淨無有垢穢生貪奪想解脱不爾 
明駿案。廣第四清涼也。瘡疣鬪諍。皆不清涼。
因事而廣觸類長之餘効此也
又解脱者名曰安靜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廣三者安也。夫不安者。則求等侶。無
上安隱。無憂無喜。不須等侶也
又解脱者無有塵垢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廣八者快樂也。苦以逼切爲義。今明
無逼。以顯快樂也
又解脱者名無動法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廣一者常也。無常則流動不停也。今
以廣大如海爲譬。前品以常釋大。今此以大
釋常。反*&T057006;爲義。乃至無上上。亦如是也
又解脱者名曰恒法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廣二者恒也。常以不遷無動嶷然爲
義。恒以豆然不改爲義。亦左右之辭耳。所
以未擧虚空無際無跡。蓋言終*曰恒然者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三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四
  雜廣解脱義 釋一等四執義
四相品之第四
又解脱者名曰甚深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前已廣上八味竟也。此下更擧別義。
是二乘所不能入者也。此總歎甚深不可見

又解脱者名無舍宅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明駿案。雜擧衆徳。隨所樂入而解釋也
又解脱者名斷一切無漏善法斷塞諸道 
案。僧宗曰。斷邪見諸道也
所謂若我無我非我非無我 案。僧宗曰。我
者常見。無我者斷見也。非我非無我者。此第
四家計也。闕第三家。第三家云。亦我則不同
第一家。亦非我復不同第二家。所言不同者。
謂不全同。乃片同耳。今第四家。復異第三家
也。言非我者。不同第三家斥我也。言非無我
者。不同第三家斥無我也。雖有此言。及其撿
覈。亦不得異第三家之也
唯斷取著不斷我見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案。僧宗曰。生死非我横生我心。此是取著應
斷也。佛性是理。不斷此也
又解脱者名不空空 案。僧亮曰。常樂我淨
是一實。又解脱衆苦是二實。故名不空空 
空空者名無所有實無解脱故名空空 案。
僧亮曰。尼揵所計解脱。無常樂我淨一空。又
非解脱二空也。名無所有者。體是無常。又非
解脱。無所有者也
眞解脱者則不如是而復無有水酒等實 
案。僧宗曰。水酒瓶者。爲不空空譬也。乃可無
水而器不空。明涅槃乃空無生死耳。而常果
不空也
解脱亦爾不可説色誰受是常樂我淨者 
案。僧宗曰。垂形六道處。處見色也
以是義故不可説空及以不空如來即是涅
槃 案。僧亮曰。本未釋之。貪是結本。相名
貪境也。貪與所貪。繋縛三有。一切煩惱。由之
而起。故生死之數。因果無窮。永斷貪故。次第
而滅。一切解脱
一切衆生怖畏生死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案。僧亮曰。上廣説解脱。令人歸也。法相有
三。何者。法相常定。貴其先覺。先覺者歸佛
也。所覺者。妙歸法也。非法不得名覺也。小覺
諸法非我。假用境智合用。生死可除。識其合
用歸僧也。歸説行始。此明其終。終得盡苦。名
解脱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非是聲聞縁覺所知
 案。僧亮曰。涅槃一法具二也。二言倶在當
也。佛法僧常者。常即涅槃。常名是一。而三事
即涅槃。僧宗曰。如三歸之異者。當知涅槃。似
不一體。欲令如來釋會三歸。所以體一而義
異之旨也。佛以衆生畏生死故。爲説三名。非
所以別體也。有法名一義異者。此更開釋所
以得有施三名之竟也。夫施設名義。自有多
塗。如佛法僧常。是名一而三義是異。佛以
覺爲義也。法名不覺者。法以軌爲義。非覺義
也。涅槃名解脱者。即是無累。彼自有釋義也。
今解脱者。是翻彼義釋也。虚空名非善者非
善。非惡也。此證名義倶異者矣。我昔告
提者。引證三歸名義不應一也。就別體法僧。
則體義倶異。今就佛上。則其體雖一。逐義爲
三。不可以體一故。使義不得三也。謂義有三。
欲令體亦別也。説一爲三者。隨方設化。説法
不同。三歸亦爾也
迦葉復言如佛所説眞解脱者即是如來 
案。僧亮曰。生滅聚積名身也。分別苦樂名智
也。涅槃無此。故名捨也。誰受安樂者。上説種
種樂。明非受樂。故發問也。身得安樂者。有食
有身。有識分別。名爲苦也。無食無身。不生分
別。名爲樂也。無受樂者。無受理圓。不可以方
事喩也。此中諸譬。皆是少分耳。僧宗曰。食已
悶者。行地之時。貪嗜五欲。譬之於食。爲惑所
蔽。如心悶也。出外欲吐者。標心離苦義言出
耳。欲除煩惱。吐已還者。修道斷結。功登果
就。俯入生死。譬如還也。同伴問者。如迦葉今
問也。若言差者。如來解釋果地之妙極
也。顯別昔曰捨身捨智。言虚不實也
迦葉復言不生不滅如來之性即是解脱 
案。慧朗曰。迦葉因釋解脱。有此句也。故以爲
難請重釋也
佛告迦葉善男子是事不然不可以譬烏鵲
之音 案。僧亮曰。以鳥譬鳥。以聲譬聲遍取
同鳥。不得相比也。分取可譬佛聲也
爾時佛讃迦葉善哉善哉知諸法性皆亦如
是 案。僧亮曰。以是因縁者。少分因縁也。無
能匹者。非遍喩也。爲喩者少分也
迦葉復言云何如來成就滿故名大般涅槃
 案。僧亮曰。凡聖不可相譬。若分取可借凡
以明聖也。雖不具足者。逆罪有二種。一者但
以心重。爲不具足。二者以心重事重。爲具足」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當作如是護持正法
 案智秀曰。迦葉領旨。佛讃述也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四



大般涅槃經集解卷第十五四依品
第八
  釋以四果擬菩薩 位釋三乘十地
出瞿師羅經魔變作佛事釋
正法餘八十年前三十年事
釋四依人修因久 近辯信不信相
四依品第八
案。僧亮曰。此品答云何得廣大問也。廣上依
經流通也。四相説其徳。此四出其人所住。因
説流通者。如來解脱。理幽事遠。恐後弘之無
人。於常住因果。不生信也。若不信果。則不行
因。雖説無益。是故先辯流通也。大分爲八段。
第一就菩薩地。配四人相。第二顯須四依之
相也。僧宗寶亮曰。明降魔方法也。第三出流
通經時及處所也。智秀曰。廣四依人化功也。
第四辯四人師及弟子。脩因遠近也。第五説
不信四依之失。信者之徳也。僧宗曰。勸信經
也。第六明應敬重師也。第七叙四依人之益。
謂依經修行。除八種不淨。内雖犯戒。不失福
田也。僧宗曰。簡福田也。寶亮曰汎明福田相
也。第八會宗明人。能知法人。即是法不違昔
説也
佛復告迦葉善男子爲世間依安樂人天 
案。僧亮曰。末世通法。非聲聞之位。而以配菩
薩者。但以聲聞法服出家。其身正故配之。菩
薩樹自正之義也。雖晦迹俗流。而清白無染。
量同羅漢也。此下八段之第一。配顯四人相
也。依聲聞所斷見諦及欲界思惟。以配菩薩
斷三界煩惱。始終作二人也。依聲聞爲三界
思惟。以配菩薩所斷者。習始終作二人。合爲
人。僧宗曰。護正法者。不使耶侵毀也建
立者。令法不墜也。憶念者。存而不忘也。智秀
曰。此第一段中。有三章。此第一總擧數歎徳

何等爲四有人出世具煩惱性是名第一 
案。僧宗曰。聲聞位中。始於内凡夫。終阿羅漢
也。菩薩位中。始於住前。終期十地。取少分相
似。相擬配也。此從四意止。至世第一法。擬住
前三十心。並是折伏道。未得眞無漏也。寶亮
曰。始得假名法空。伏見諦重執也。智秀曰。此
下第二章。列數置位也。依斷結經云得衆生
空。至第七品。心已上信首五根立。未入眞無
漏。如聲聞人。始於暖法。終世第一法
須陀洹人斯陀含人是名第二 案。僧宗曰。
聲聞以見諦爲麁。思惟爲細。菩薩以三界爲
麁。習氣爲細。今六位終心。斷三界結盡。如
須陀洹斷見諦盡也七住始侵習氣如斯陀
含侵思惟結也寶亮曰。從初地訖六地。若一
豪惑未盡已來。如須陀洹斷見諦惑盡。斯陀
含斷欲界思惟六品結盡證果行向。但使欲
界一豪惑未盡。猶名斯陀含。以未離欲界故

阿那含人是名第三 案。僧宗曰。欲界惑盡。
侵上二界思惟。不還下界受生。明八地以上。
斷三界外。若麁若細。不復還三界受生。而七
地不爾。容有身在欲界。成七地者。終不得。仍
進八地不逐之。名則不顯也。論此義勢。應通
十地。但爲讃歎十地。以配第四人故也寶亮
曰。六地滿足。後更進。所斷訖乎。九地斷色心
塵。麁障已盡。不復受三界生。故取類第三果

阿羅漢人是名第四 案。僧宗曰。經言十地
菩薩當知如佛其有象王視觀形容似佛。是
故前問云。實非阿羅漢。量與羅漢等也。事乃
應喩。聲聞羅漢。既位隣於佛。以其智用明勝
形儀量與佛羅漢等也。寶亮曰。羅漢斷三界
結盡而習氣未除。以類十地菩薩。斷色心麁
障乃盡。而色心集起之源未斷。以爲類也。智
秀曰。羅漢是四果之極。十地是萬行之極。義
是同也
是四種人出現於世爲世間依安樂人天 
案智秀曰。此下第三章。廣顯徳位也
云何名爲具煩惱性是名凡夫非第八人 
案僧宗曰。向合則爲四。開則爲八。是爲聲聞
之與菩薩。各有其向。則成八也。猶如第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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