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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嚴經論 (No. 1739_ 李通玄撰 ) in Vol.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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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平等。從凡夫地信十方諸佛一切神通我
亦當得。何以故。諸佛神通依眞智而得。我
但依眞性智中無有煩惱無明成智。一切業
亡唯有智慈。通化自在。從凡夫地信佛智慧
我亦當得。何以故。一切諸佛悉從凡夫來故。
從凡夫地信佛大悲普覆一切我亦當得。何
以故。諸佛大悲從大願起。我亦如諸佛發大
願故。從凡夫地信佛自在我亦當得。何以故。
諸佛自在於性起法門。智身法身入衆生界。
不染色塵諸根自在。我亦不離性起如來智
故。從凡夫地信自發心經無盡劫修功行滿
位齊諸佛。不移一念。何以故。爲三世無時故。
如是從凡夫信解始終徹佛果位。如上所發
十種信者。必能決定成就十信之門。住於堅
固之種。永不退轉。又十信文殊師利及覺首
等十首菩薩。皆從十色世界來。所謂金色世
界者。表本白淨法中來故。爲明信心依本信
故。妙色世界者。爲信依理事自在妙用而生
信故。蓮華色世界者表行信故。爲蓮華表萬
行故。瞻蔔花色世界者。表從福慶之色以理
智大慈中和性而生信心故。五色之中黄色
爲最。此爲應眞色亦中宮色也。表中道色故。
爲此華爲黄色華故。此信心菩薩爲智慈中
和之色應眞世界來故。優鉢羅華色世界者。
其華赤黄色兼有紫焔色氣。表一行一切行
能純能雜而生信故。寶色世界者。表智慈法
行成信而可貴故。金剛色世界者。表以佛果
徳而生信心故。必能決斷諸煩惱故。頗梨色
世界者。似水精表信心本清淨故。平等色世
界者。表信法界平等無二故。如是十色世界
皆是十信菩薩所信之法門。皆從自信法門
中來故。曰從如是世界中來。已下本所事佛。
所謂不動智佛。無礙智佛。解脱智佛。如是十
箇智佛。即是佛果中佛。明信自智從佛智果
爲因故。來表不因佛果不成信故。其十住位
中昇須彌山頂。於兩足指端放百千妙色光
明。明前十信位。於普光明殿。兩足下千輻輪
中放光。表信位在凡未離凡地。光出足下。爲
表以信爲初因其位最下。今説十住。上昇須
彌之頂者。明十住初心證法頂故。從地昇上
至相盡處故。陟山王頂至法王位處故。明其
止爲山也。以入眞實證。非止不會。於兩足指
端放百千妙色光者。爲明足指以艮爲手足之
指。初取聖道非止不明履踐之始。表創從十
信凡夫之位極。始在十住初首履踐如來法
王聖蹤。以其定門。普觀凡聖一切境界。性相
無礙色無不妙。故稱爲光。如本業瓔珞經云。
修三賢法入聖人位法流水中。心心寂滅自
然流入妙覺之位。然此華嚴經意即不然。識
滅時亡。情塵頓絶。唯眞智境一念則五位齊
明。爲全將佛果以爲因故。設同凡夫住世百
年及以多劫。而不見須臾可遷。不見當成佛。
不見已成佛。不見現成佛。十住之位法既如
是。更有何生不成佛耶。更有何生而成正覺。
此華嚴經是本法界門。一切諸佛本住大宅。
一切佛子究竟所歸。化身權乘總居其外。若
有入者一入全眞。此位中初發心住菩薩見
道。住佛知見入佛知見。直與如來同身心性
智相故。頓印五位行相。總在其中。如持明鏡
普臨衆色。此經法門法合如是。所有歎説。應
如是知。應如是信解。爲法界法門圓無終始。
於一念中歳月晦明重重無盡。一毫之内佛
境衆生境色相無邊。一成一切成。一壞一切
壞。此十住位中。有十箇菩薩。下名悉同。名之
爲慧。本從來土皆號爲華。從十箇華國土來。
本所事佛下名悉同。名之爲月。釋云。此位自
己證眞善簡邪正。名之爲慧。理事齊發開敷
若華。以開敷法門爲國所居。得法惱除清涼
如月。名爲本所事佛。此之名目總是十住位
中所證法門。非虚名也。經云。爾時法慧菩薩
以佛神力入菩薩無量方便三昧。以三昧力
故。十方各千佛刹微塵數世界之外。有千佛
刹微塵數諸佛。皆同一號。名曰法慧。普現其
前。以十三種法加法慧菩薩。十三加者。語業
加者以言稱歎善哉善哉。身業加者。以手摩
法慧菩薩頂。智業加者。經云。即與法慧菩薩
十種無礙智。及此土如來光照其身。是爲十

新華嚴經論卷第四



新華嚴經論卷第五
 長者李通玄撰 
十方佛所以同名爲此十住法證聖位法流已
入法界大海。同佛聖位智慧故。是以佛與法
慧菩薩名同。爲表法同故。又明十住法門因
果齊故。佛位果徳菩薩爲因。因與果體不異。
是故同名。説此十住法時昇須彌山頂上。有
六品經。共成十住法門之行相。一昇須彌山
頂品。二偈讃品。三十住品。四梵行品。五初
發心功徳品。六明法品。且依此六品經中解
行法門。修學悟入。必能成就十住法門。住佛
種性。生如來家。爲眞佛子。不同權教初地菩
薩始生佛家或説三賢菩薩以誓願成佛。此
華嚴經直論實證位不論誓願。爲此教門總
一時一際法界無異念。前後情絶。凡聖一性。
不論情繋。應以無念無作法界門。照之可見。
若立情見不可信也。設生信者。玄信佛語故
非是自見。若自見者唯情絶想亡。心與理合。
智與境冥。方知萬境性相通收。若不如斯。心
常彼此。是非競作。垢淨何休。若也稱性情亡。
法界重玄之門自達。一多純雜自在含容。總
別之門圓融自在。於利生之法善達諸根。隨
所堪能悉皆成益。敬承親近者。皆能友之。如
昇夜摩天宮説十行品。及如來於兩足上放百
千妙色光明。爲表依空建行始可理事自在。
明十住之位證法身本智。十行之位以法身根
本智無礙。方行萬行行亦無礙。若不見法身
本智。所行萬行皆屬人天因果。皆爲有漏生
滅之福。以法身自智慧用治諸惑。以萬行悲
濟衆生。法身智身任無作大悲一時頓用。雖
寄七地悲増八地智増之行相。此華嚴法界
門。十住初位總該諸位在十住初門。位同佛
果。爲一法界體用故。以一位中具十波羅蜜
諸十法故。以諸法重玄門。照之可見。此乃總
是如來藏身普賢菩薩世界海漩法門。此乃如
日月照臨。盲者不見。非日月咎。應自責躬修
徳。可以頂敬以定慧觀之。如來藏身者。則法
身也。諸福智海莫不居中。故稱爲藏。若不見
法身。一切福智大慈大悲。悉皆不辦。總屬生
滅。世界海漩者。悲智觀根屈曲徹俗。身土及
業。重重衆生。重重諸業。各別大悲普救。根無
不盡故。名之曰海漩。漩者。甚深漩澓義也。像
此佛果位中菩薩。一入法界之門。攝重重衆
生根業盡。故無出世心。永沒生死大海漩流。
無出沒故。此十行門同普賢行。前十住門同
文殊師利。法身根本無相智慧。二人齊體互
爲主伴。中間無作智。即爲佛果。三人體一。寄
安五位。用接凡迷。若有凡夫信滿發心。十住
之初三身同徳。文殊是佛法身。普賢是佛行
身。無作之智果是佛報身。常以文殊法身無
相妙慧。以爲先導。説時先後證則三身一時。
法合如是。廢一不可。若廢文殊存普賢。所有
行門屬有漏。若廢普賢存文殊所證寂定是
二乘。若廢佛存文殊普賢。佛是覺義。無覺者
故。以是義故。三人不可廢一。若廢一三不成
故。是故三乘權教中。無此三人始終不相去
離。以教門未實總是化身。權逐小根且略權
施。待其熟故方遷就實。如法華涅槃總是漸
漸。遷向實教。如此經十住中初位即是十行
十迴向十地等覺位。總得其初及得其終。互
相貫通。一位中得五十法門。以互相徹故。一
一位中二千五百總別之義齊現。乃至無盡
諸位地等進修行相層級。不廢漸漸而是一
時。不廢一時中漸漸。此十行位中隨其十方。
各有一大菩薩來至佛所。各將十佛刹微塵
數菩薩而來集會。十箇上首菩薩下名悉同
名之爲林。本從來國下名悉同名之爲慧。本
所事佛下名悉同名之爲眼。十箇上首菩薩
下名悉同名之爲林。林者有五徳。一建立徳。
二身幹枝條縁互相生無生徳。三華葉果實
成益徳。四能障炎暑得清涼徳。五人龍鳥獸
鬼神所歸徳
一何謂建立徳。謂如大林。内有龍神所居。外
無大風所折。若不如是不得建立高顯成林
爲明此位菩薩。内有大智之龍。常以大慈悲
神而自守護。了境内寂。外無色塵境風所折。
異道邪論。以智摧之無能所伐。而建萬行。與
一切衆生皆共同之。常爲利益故爲建立徳」
二何謂身幹枝條縁互相生無生徳。爲明樹
身幹枝條上各各求能生所生性了不可得。
但爲縁生縁生之法縁縁無所生。本來不生
生本來生不生。爲明此位菩薩所行行無盡
門故。爲以法身本智爲先導故。常行萬行。
於身於境求能行所行了不可得。但以法如
是行故
三何謂華葉果實成益徳。謂如樹林華敷可
觀令人愛樂葉能映障炎熱令得清涼果實資
養衆生飢渇者皆充足。爲明此位菩薩常行
萬行。令人天樂見廣布大慈悲之葉。令人親
而不捨施大智之果充足法界衆生。皆令滿
足本願方終
四何謂能除炎障得清涼徳。謂如林隨所歸
者皆得離暑。獲清涼樂。其林都無有心。爲明
此位菩薩所歸依者。隨其根性皆得清涼。本
性無心利與不利
五何謂人龍鳥獸鬼神所歸徳。謂如茂林人
多所採龍多所居衆鳥所都。爲明此位菩薩
亦復如是。以建萬行之林。衆人所歸採其衆
徳。龍鬼所居常恭敬。鳥獸所歸離怖。又林爲
多義。以此位菩薩建行衆多故。又以行多故。
功徳亦多。言以法身悲智行諸行功徳如林
故。是故菩薩下名悉同名之曰林。何故本從
來國下名悉同名之爲慧。凡夫人以土地所居
名之爲國。此位菩薩以定慧解脱安養自他
平等。皆令離苦。名之爲國。地水火風所居之
國是衆生業之影像。非是實故。法身智慧解
脱是諸常住本體之國。非業幻生之國。是故
菩薩以慧爲國。又此位菩薩以建萬行行解
利生。行能同事。慧能設教。利樂人天名所居
之國。何故本所事佛下名悉同名之爲眼。此
華嚴經以事表法。以其佛名。同己所證。所證
法處。名之爲佛。此位菩薩以行益生。善能觀
根。稱根説法不失時度。名之爲眼。經云。爾時
功徳林菩薩。承佛神力入菩薩善思惟三昧。
入是三昧已。十方各過萬佛刹微塵數世界
外。有萬佛刹微塵數諸佛。皆號功徳林。而
現其前。還如前十三種加加功徳林菩薩。只
如佛果位内菩薩。法身悲智常現在前。定
慧法門常當具足。何須入定諸佛來加。爲諸
菩薩設教度生。要成軌則言佛神力。推徳於
尊。雖法界體齊平等。平等爲化儀故須存師
弟。爲化儀故入定觀法出定方説。三昧者。名
爲等引。引生正解名善思惟。十住之内過千
佛世界。十行之内過萬佛世界者。表位増廣
化儀軌則。行相眉目法合如是。然其眞性皆
滿十方他方所來諸佛與入定菩薩同名功徳
林者。明因果倶齊法智一種。以此所來諸佛
與入定菩薩同名。十三種加者。一語加。二手
加摩頂。三與十種智及此土如來光照其身。
以語加者。表法不謬。以手摩頂者。法身智身
悲智知見解脱相及故。又摩頂者。安慰之相。
與十智者。明菩薩智與佛果齊故。名之爲與。
又推徳於尊。謙和離慢故。名之佛與。於經中。
皆云法如是故。自善根故。皆是化儀軌則故
有此言。此十行位總有四品經。共成此位法
則之門。一昇夜摩天宮品。二夜摩天宮偈讃
品。三十行品。四十無盡藏品。十行門中所有
法門。當依此四品經修行理事悉皆具足。如
説十迴向品時。何故昇兜率天。何故如來兩
膝之上而放光明。何故上首菩薩下名悉同
名之爲幢。所從來國下名悉同名之爲妙。爲
兜率天於欲界中上下處中故。如四天王天
總是帝釋所攝。連妙高頂。總是一天之界所
收。夜摩天名第二天。四天王天帝釋妙高。倶
連地界。夜摩天已上方是空居。以兜率天。上
下居中。向上即化樂他化二天。以此天於欲
界中處中故。故於此天。和會理事。會於中道。
迴理向事。迴事向理理事無礙。成理事無礙
智慈妙用之門。故名迴向夫十住初心理事
無礙自會中道非在後位始有迴向。爲化衆
生故。名目法則須存。從初發心住已後五位
之内理事本自迴向。今此第三位中迴向前
十住前十行二法位無礙。説名迴向之位。不
在第三普和諸位名爲迴向。託事表法故。於
此天説十迴向。如來膝上放光者。爲膝迴旋
屈申之所自在莫過於膝。故膝上放百千億
那由他光明。用表理事涅槃生死無礙卷舒
自在。亦是以事表法。此之一部之典。名言境
界身相名目及放光明。總是所表自證法門。
此位中上首菩薩名之爲幢。爲明十迴向菩
薩智悲自在能壞自他惑業於生死中能建衆
徳。名之爲幢。幢者建徳不傾動義。降怨義。摧
壞義。堅固義。勝智立法幢堅。建大慈心堅固。
摧慢山遊寶路。籍蓮臺成妙悟。是故此位菩
薩名之爲幢。爲以不動無作智悲能破自他生
死故。此華嚴經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位位
有佛果故。又此位菩薩能建勝徳常處生死。
誓度一切無盡衆生。而智無怯懼名之曰幢。
以了無明爲智智故。有忻厭者不可爲。又行
施波羅蜜時。若有乞者乞諸財寶。盡所有及
身若命。盡世所有皆悉歡喜。心不傾動。名之
曰幢。幢者不傾動義。施有二種。一者以法施。
二者事施。以法施者。以施人無我所故。一切
無念名爲法施。事施者。以物與衆生。於身命
財所求無悋。此位菩薩行二種施尋常無懈。
廣如此十向位中説。何爲所從來國名之爲
妙。明此位菩薩智慧妙用。以妙用自在。不滯
有無及諸見量限礙等過。名之爲國。何爲本
所事佛同名爲幢與己同號。明此位菩薩既
成妙用。與佛妙用理事因果當位體齊。還同
前十住十行當位與所事佛因果體齊。位位
如是。爾時金剛幢菩薩承佛神力入菩薩智光
三昧。入是三昧已。十方各過十萬佛刹微塵
數世界外。有十萬佛刹微塵數諸佛。皆同一
號。號金剛幢而現其前。還如前十三種加金
剛幢菩薩。承佛神力。推徳於尊。師弟之敬。入
智光三昧。三昧者。名之等引。入是三昧。引生
無量教光。以根本智爲光體。差別智爲教光。
隨根與益。智能破闇。光者是教。爲教能破迷
惑故。發生明解。開一切衆生智日故。令其衆
生密雲昏夜不迷亂故。能決盲聾開耳目故。
能令邪慢之山悉傾倒故。教光如是不可思
議。前十行位功徳林菩薩入善思惟三昧。此
十迴向位金剛幢菩薩入智光三昧。以明五
位層級次第増廣眉目行相。前位明始善思
惟。此位明妙用自在放光遐照。前位過萬佛
刹微塵數世界外。有萬佛刹微塵數佛來。此
位過十萬佛刹微塵數世界外。有十萬佛刹
微塵數佛來。亦明五位次第増廣進修之門
皆亡情。以定慧門入重玄理事。照之方可悉
解。不可玄頭斟酌生増上慢。十三加者。以言
讃善。以手摩頂。十方諸佛與金剛幢菩薩十
種智。此土如來光照其身。以言讃歎者爲明
所説法及法不謬故。手摩其頂者。表説法者
與佛智相及故。與智慧者。明説法者與佛智
同故。此土如來光照其身者。明與佛教光合
故。又以光覺觸許令説法故。十三加者。欲令
後世斷疑成法令生信故。論其實體總是諸
佛。隨諸位位行門。依本位法而立其名。而現
其身。與衆生作法軌則。令其倣學。使令悟
入。佛既立教。學者必得不虚。所以同名者也。
十住十行中已釋訖。此位之内有昇兜率天
宮品兜率天宮偈讃品十迴向品。此三品經
成斯一位十向法門。法用軌則。學之者依之
成則。如説十地品時。何故不從兜率天次第
而昇化樂。何故越化樂天而昇他化自在天。
爲明十地菩薩法門功徳廣博攝境超前不依
次第。又明十地妙用無方蘊功自在説處亦
須自在。同彼天稱名爲自在。又明十地菩薩
以稱理體性自體無心自無心化。皆因衆生
起大悲智。因他起化。故以彼天表徳。是故於
他化自在天而説十地。一明功高勝前故。須
超次第。二表自在而化衆生故。於此天處而
説十地。如普賢等覺位。在第三禪。集八禪天
衆。入佛華三昧。説百萬億偈。此之一會文廣
不可於世傳持。如是超間位倍倍於前。佛華
者。佛行也。入佛行三昧者。是普賢法界行也。
何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四位之中菩薩。
但擧十箇上首菩薩同名。此十地位中何故
擧三十七箇菩薩同名爲藏。解脱月菩薩何
故獨名爲月。此一部之教。各各菩薩與佛果
功齊。皆十方來佛與入定菩薩同名者。爲表
當位之内菩薩證入與佛位齊因果相似。以
成龜鏡。然六位五位中。層級非無次第同別
之義。影互參差能純能雜能同能別能成能
壞。以六相總別同異成壞門。准之可見。六相
者。一總門。二別門。三同門。四異門。五成門。
六壞門。此六門義。一門中具六互爲純雜。不
可廢一也。十重玄義亦然。此之文繁。出於別
本。但且影響參之。然十地法且於別門中立
層級處説其行相。此十地位爲中道果終之
教。是故前位膝上放光。此位如來眉間出清
淨光明。名菩薩力焔明。以百千阿僧祇光明
以爲眷屬。眉間光者。表中道果終之義。此眉
間光從初會中如來現相品中。如來於眉間。
放果徳光明。入足下輪中。明以果成因。使令
普賢菩薩。示佛果徳令其信樂。既信樂已便
説信門即於光明覺品中。還從兩足下輪中
放出初眉間放入果徳光明。用照金色世界
不動智佛。以成信位。以次欲説十住品時。昇
須彌山頂。於偈讃品中於如來兩足指端放
光。以次欲説十行品時。於偈讃品中於如來
兩足上放光。以次欲説十迴向品時。於如來
膝上放光。如今説十地法門。還於初會之中
眉間放中道佛果光。際而復始。至果極際。三
乘中十地不同於此。行相全別。十地菩薩見
道未能明了。初會中如來眉間放佛果光明。
名一切菩薩智光明普照曜十方藏。此光使
令菩薩入佛果徳門故。還放果光。使令入果。
以因果欣修相似故。經云。爾時世尊欲令一
切菩薩大衆得於如來無邊境界神通力故。
放眉間光明。名一切菩薩智光明普照曜十
方藏。其状猶如寶色燈雲。其光明名爲普照
曜十方藏者。即照此十地之藏一一地内皆
遍法界虚空界福智大悲之藏。今此十地即
是初會之内如來。使令菩薩所成之門終而
復始。以放眉間光明相似故。放光處相似故。
前初會放光。其状猶如寶色燈雲。此十地放
光名菩薩力焔明。此前後光明因果相似故。
燈與焔相似故。前之放光名菩薩智光明普
照曜十方藏者。即明如來開悟菩薩智令諸
菩薩至此十地故。此十地品中如來所放光
明名菩薩力焔明者。即明菩薩自力功極而
蹬十地。前光開發。後明自力。以自力故。至於
如來初開發處。稱佛本心。始終相似。是故明
此十地中道果終之門。後徹初故。前光擧果
勸修。後十地放光明自修至果。是故光明名
菩薩力。以菩薩修自精勤力。無退轉力。不懈
怠力。而能修習至此十地如來法界藏故。是
故菩薩悉名爲藏。藏者含藏蘊徳不遺失義。
此法界自體清淨無漏法門。體該法界。含藏
一切大智大慈諸功徳故。興萬行雲。普雨法
雨。潤衆生故。此位菩薩稱如斯故。名之爲藏。
此位中有三十七箇菩薩。同名爲藏者。爲明
此十地法門果終。意欲辨知正道助道故。故
立三十七菩薩。成三十七助道法門。非正果
故。十住以來菩薩所行皆是助道。非是正位
故。意欲明行所行者是爲助道。無住無行任
眞自體名之爲正果故。若以初發心住。以法
性無相根本智不離無作用之體行諸萬行。
菩薩與佛因果本來體齊。若簡佛果無作無
修。菩薩正加行已來總名助道。以動寂無礙
正助元來不異一法門也。眉目不可不簡。體
用圓寂正助全同。此即全別全同門。還以重
玄門思之可解。聞所未聞之法。聞之不疑。全
別全同境界難解。佛及凡夫各自別有。是全
別義故。二見恒存。若全同故便成滯寂圓融
道理事理不礙。若也法門全分兩向。是凡夫
法。全合一體。是二乘法。但以理事自在。其道
在中留心滅之此亦不可。以心存之。此亦不
可。此助道行門與正智果徳無作之門。體合
無二。事中軌則不可不分。以其體用不可一
向全別全同。以全同作全別。以全別作全同。
不可全別無全同。不可全同無全別。如迷此
同別二門。即智不自在如三十七箇同名爲
藏。三十七菩薩外獨自一箇名解脱月。何故
同名爲藏者。總明十地法中正助之内爲同
法衆三十七即爲其主。唯解脱月一箇菩薩
獨是其伴。明非同法衆故立別名。以爲賓主
須有啓請撃難十地之法。令現在及後世得
聞正法無疑。經意如是。應如是知。是故此十
地法門。即是解脱月爲衆請法首。金剛藏菩
薩爲衆説法首。已上可知。爾時金剛藏菩薩
承佛神力入菩薩大昔慧光明三昧者。十向
位中金剛幢菩薩入菩薩智光三昧。今此十
地金剛藏菩薩入菩薩大智慧光明三昧。此
位菩薩智明増故。妙用決擇増明更加其慧。
此乃明位位層級法門漸増勝故。然諸餘位
非無慧用。入是三昧已。即時十方各過十億
佛刹微塵數世界外。有十億佛刹微塵數諸
佛。同名金剛藏。而現其前。即以十三種法加
金剛藏菩薩。一以言讃諭二十方諸佛與無
能映奪身。三與無礙樂説辯四與善。分別清
淨智五與善。憶念不忘力六與善。決定明了
慧七與至。一切處開悟衆生智。八與成道自
在力。九與如來無所畏。十與一切智人觀察
分別諸法門辯才智。十一與一切如來上妙
身語意具足莊嚴。十二十方諸佛手摩其頂。
十三與意加者。欲令後世斷疑成法令生信
故。一如經説。以言讃諭。許説無疑。以手摩其
頂。安慰許智相及。何以同名者。明金剛藏菩
薩證法因果與佛所證相似。如五位菩薩。與
佛因果倶齊。皆以同名佛印之成法。令現在
衆及後世無疑。并此土如來光照其身爲十
三種加。如等覺位中普賢境界。准菩薩本業
瓔珞經。在第三禪説。來文不備。不可和會。本
業經是説華嚴經竟。化三乘衆。於後重於菩
提場中。更略説彼經。自有明文。此五位教門
依品次第。今且略説。後法界品内。善財童子
求五位菩薩善知識。一一行之。師弟軌則行
相。利益衆生後當更明。地地法門一一別相
隨文釋義方解。略會三乘十地門差別。三乘
十地教行印信全別。上下披讀思之可見。三
乘十地無似此華嚴法界佛所乘門法門次
第。經中五位六位行門。皆以菩薩自證果徳
爲己躬之號。則如十信位中文殊與覺首等
十首菩薩十住位中法慧等十慧菩薩十行位
中功徳林等十林菩薩是也。如前所述。皆以
當位之内自證本法名之。所從來國皆以根
本智導利衆生。觀根滅惑之智。號之爲本所
事佛。當位之内有十方同名諸佛。來現其前。
十三種加成其印信。表因果體齊。以現同名。
總別通徹時劫互融。無盡重玄一多相徹。一
切諸法。皆如帝網同別重重無障礙。三乘之
中三賢十地無此印信行相全別。有修眞者。
須知權實。勿滯其功。滯權迷實。虚煩多劫

第六重令善財證法別者。如經中從第二會
光明覺品。於如來兩足輪下放光明遍照百
千那由他三千大千世界。乃至如是無量無
數無邊無等不可稱不可量不可説盡虚空遍
法界所有世界。四維上下亦復如是。蒙光照。
及一切處金色世界一切處文殊師利。乃至
十色世界中覺首目首等十首菩薩。各與十
佛刹微塵數菩薩同時發來。各説一法。如是
十法共成信位法門。如善財童子於覺城東
是文殊師利。説種種法而生信心。還倣前信
位之中文殊覺首等十首菩薩所成信位。第
三會昇須彌山頂。法慧等十慧菩薩各説一
法門。共成十住。如善財童子南行至妙峰山
頂見徳雲比丘。及已下十善知識。還如前經
中。昇須彌山頂。法慧等十慧菩薩説十住法
門。第四會昇夜摩天宮功徳林等十林菩薩。
各説一法共成十行法門。如善財童子南行
至三眼國見善住比丘。及已下十善知識。還
如前經中。功徳林説十行法門。一一以行行
之。第五會昇兜率天宮金剛幢等十幢菩薩。
各説一法共成十迴向法門。如善財童子南
行至廣大國青蓮華長者。及已下十善知識
還如前經中。金剛幢等十幢菩薩所説十迴
向法門善財一一詢友以行行之。第六會昇
他化自在天宮。金剛藏等菩薩説十地法門。
如善財童子至此閻浮提迦毘羅城婆珊婆演
底夜天。及已下十善知識。還如前經中。他化
自在天宮金剛藏菩薩説十地法門。善財詢
友一一以行行之。第七會昇第三禪爲八禪
衆。説一生補處菩薩入佛華三昧所有法門
十一地等覺位中普賢境界。如善財童子至
摩耶夫人。及已下十善知識。還如前瓔珞經
中重説華嚴次第。十一地法門普賢境界。善
財詢友一一以行倣而行之令成後則。第八
會佛地法門於菩提場中始成正覺時説。如
善財童子至海岸國大莊嚴園林毘盧遮那莊
嚴藏廣大樓閣彌勒菩薩所。以爲善財佛果
圓滿善知識也。還如前經中如來於菩提場
中始成正覺及三十七如來出現品。如經中
如來出現品前。普賢行品。出現品後離世間
品。還是普賢菩薩説。善財童子一一倣之。還
從前五位摩耶夫人十一地等覺位中。乘普
賢行。而自成正覺。出現世間。還以普賢行導
利衆生令離世間。善財童子還以倣之。從彌
勒菩薩後自見其身。入普賢身中。即明自乘
普賢行自成正覺於世常以普賢行導引衆生
令離世間。自見其身入普賢身者。明行滿同
普賢故。法相似。同一體故。如出現品。即是經
中如來自放眉間光灌文殊頂。放口中光灌
普賢口。令此二人共相問答。明因果理事交
徹相入故。以此二人理事體用二門成佛果
故。出現世間。如善財童子至於彌勒所。彌勒
菩薩令善財還見初善知識文殊師利。善財
聞已。憶念之間便聞普賢菩薩名。乃入無量
三昧門。便見其身入普賢身。及於彌勒樓閣
中會三世事在於今時。即是善財童子功窮
極果。彌勒菩薩而與會之令成法則令使後
學信解證入無疑。經中但有法門。未有人求
學者故。令善財詢友一一以行行之。一如前
經之法則。若也空施法則還恐在行猶迷。故
令善財以行行之。令使後學無滯。彌勒令善
財劫見文殊。明從法身理體根本智爲因見
彌勒菩薩是善財乘法身本智爲因。及諸善
知識所行普賢行。以成自己佛果。見彌勒之
後入普門法界。自見其身入普賢身者。雖成
正覺常以普賢行利益衆生。即明文殊普賢
彌勒佛果三人始終一處。表通因徹果。此三
人之道。是古佛之大都。是源始之法際。若速
解者即本來全得。處迷者自沒輪迴。爲古佛
道法本來常如是故。非生滅法。無作爲也。修
之者及以放逸者。皆有作者故。欣寂不當。放
逸還非。以自情纒乖其聖性。是故道者。以定
慧力善自觀之勿滯其事
第七明六位菩薩來衆別者。且如權教之内
所説菩薩諸地位次。但説假眞如爲因果。仍
地前三賢未能正證。初地之中。一地證一眞
如。十地證十眞如之後。方能始見佛性。前證
眞如。復言有十眞如障。眞如既能成障。明知
權教之中既施設假眞如非本眞也。所説地
位三乘同聞聲聞人天共會此經不爾。總是
果位菩薩六位之中一位具十。又當位之内
十箇菩薩下名悉同。各從十方與十佛刹微
塵數菩薩來至佛所。信位之内初名覺首。次
名目首。有十首菩薩也。創初起信。即有一切
處文殊師利。所從來國金色世界。本所事佛
皆號不動智。華嚴經即事表法。無一事不表
法門。金色世界者。白法也。金爲白色。明法身
本體也。不動智佛明法身之内無作性智是
根本智也。文殊師利即是能證之因。不動智
佛即是所證之果。今擧此因果同體無二。用
成十信之初門。還令諸信者。信果成因。還修
果法。以成因位。十住初心初心之上便成正
覺。爲從證果本智爲因也。是故此經下云。以
少方便疾得菩提。不同權教菩提同有爲故
立能證所證也。一念之間無有能所。能所盡
處名爲正覺。亦不同小乘滅能所也。了能所
本無動故。此乃任法性故。動寂皆平。爲本智
非動寂故。妄謂爲動。愚夫不了。棄動而求寂
爲大苦也。故維摩經云。五受陰洞達空爲苦
義。爲小乘有欣厭故。爲苦生也。以此文殊等
十首菩薩。還興果徳示悟衆生。法華經云。以
佛智慧示悟衆生。使得清淨故。以此義故。覺
首等十首菩薩。皆從本所事佛下名皆同名
之爲智。所謂不動智佛。無礙智佛。解脱智佛。
如是十智如來所來。皆表所從本智。所來來
處是己身之智。所來者。是因也。即明因從本
智果來。猶如全將金體以成環釧。全將佛體
以成菩薩。全將佛果以作自身。今還以自佛
本智成初證也。一切衆生總皆如是。今從佛
所來者。即表初發心時頓證本智。佛體用以
成初覺。以此正覺初證。之因。是彼十首菩薩
以因從果來。次十住位中十慧菩薩。所謂法
慧菩薩。一切慧菩薩。勝慧菩薩。如是等十慧
菩薩。各各與佛刹微塵數菩薩來至佛所。所
從來國。本所事佛。所謂殊特月佛。無盡月佛。
不動月佛。如是等十箇月佛所表是果。法慧
等十慧菩薩所表是因。還表因從果來。佛皆
爲月者。表此十住之内創證果徳無明熱除
性清涼故。以此義故。表果徳清涼故。佛名爲
月。像此位初證者故。還同體清涼也。經云。
法慧菩薩入菩薩無量方便三昧。以三昧力
故。十方各過千佛刹微塵數世界外有千佛刹
微塵數諸佛。皆同一號。名曰法慧。普現法慧
菩薩前。慰歎善哉。如此言千者。爲一一佛皆
滿十方故。不同權教有限量彼此國土也。此
即明此位之中創發心時因果相成無差別體
故。是故菩薩與佛號同名。法慧爲印因果爲
一體故。佛名與己同名。表一切證道者皆然。
前十信中不動智佛。是根本智此。十住中佛
果名號月者。是隨位進修獲益之果。因果者。
即是非因果之因果。但以無依止處名之因
果。亦不同外道以情撥無因果。不同人天凡
夫繋成因果。不同此二名爲佛因果也。如此
位中十住初首證。此非因果之因果也。是故
初發心時即是佛故。如此位中無上慧菩薩
頌云。凡夫無覺解。佛令住正法。諸法無所住。
悟此見自身。非身而説身。非起而現起。無身
亦無見。是佛無上身。問曰。何故前信位之中
十首菩薩不入三昧即便説法。又無同名覺
首佛而稱歎。何故此十住位中法慧菩薩入
三昧始説法。又千佛世界微塵數佛與法慧
同名皆號之爲法慧。來慰歎。何故前十信無
此等相者何爲也。答曰。爲信位示果法。因果
同擧但令生信。未有實證故。不入三昧。以十
住之位入眞實證故。以此義故。須入三昧。方
能眞證爲與衆生成證法則故。爲正證果徳
同號佛來印成因果一味故。前信位中但且
成信未正證故。以此不入三昧。無同號佛來。
印成因果。當如是知。如是信解。如是千佛已
次萬佛者。明進修行相故。如十行品中功徳
林菩薩。入菩薩善思惟三昧。入是三昧已。十
方各過萬佛刹微塵數世界外。有萬佛刹微
塵數佛。皆同一號。號曰功徳林。而現其前。
歎慰功徳林。還如前位。因果同故。其佛名號
與菩薩名同。還以菩薩爲因。佛爲果徳。二體
同故。是故同名。十林菩薩本所來國。皆名爲
慧。功徳林菩薩等十林菩薩。各各與佛刹微
塵數菩薩倶從十萬佛刹微塵數國土外諸世
界中來。其國名親慧世界幢慧世界寶慧世
界。如是十慧世界。本所事佛。所謂常住眼佛。
勝眼佛。無住眼佛。如是等十眼佛。問曰。何故
前十住位中同名法慧佛。只擧千佛刹微塵爲
數。所有菩薩來亦過千世界外所來世界名
同皆名爲華。本所事佛同名爲月。何故此十
行位中本從來國皆同名爲慧。本所事佛同
名爲眼。何意如是。答曰。爲十住位中從凡創
證果徳始從凡夫來故。國土名同皆名爲華。
爲創住佛所住自佛智慧開敷故。證佛慧初
生諸佛。家故佛號皆同爲月。以表得法清涼
如月。此十行位中始終總佛内外倶眞。國亦
以法爲名。佛亦以法爲號。前位始證以表如
月清涼。此位已眞純名之爲眼者法眼也。爲
此行中明法眼圓明應機照俗以成徳故。以
次千及萬數漸漸増廣者。明法界圓明不増
不減。但以佛果位菩薩引生方便。引接凡庸
令増勝故。皆爲如來密意方便故。如佛名經
無量聲如來日月光明如來世尊。偏増致敬
重加三禮。云滅罪多者。如來方便引凡心生
令策志故。豈謂諸佛體同一味功徳有差別
耶。今時佛果中諸菩薩安立地位境界増廣。
如是漸次言千佛世界萬佛世界。乃至數終
一一數體縁起相徹。一一數中始終相入無
前後際。是諸佛密意方便故。猶如十錢去一
錢十總無著一錢十全成。爲諸數如響應聲
同時縁起故。得初即得終。還以性齊時齊縁
起同時故。今此中安立境界法門
新華嚴經論卷第五



新華嚴經論卷第六
 長者李通玄撰 
初地菩薩多百法明門王。化多百佛世界。二
地菩薩多千法明門王。化多千佛世界者。不
同權教實有分限。如前數法互相徹入。又如
人以指畫空作百千微塵數復以手除之令
盡。然彼空中無有増減。以情量故見彼虚空
數有増減。此亦爾。所有菩薩安立諸地法門
増減亦復如是。爲成諸有情故使令進修。若
也一概皆平無心進也。凡夫無有進修之心。
發心修至不修。方知萬法無修也。而實教菩
薩一得一切得。爲稱法體中無前後故。猶如
帝網光影互相參徹相入無前後際也。亦如
百千寶鏡同臨妙像。一一鏡中影像相入色
像齊平。如佛果位中諸菩薩。爲從性起法身
根本智爲十住之中創證心故。所有法門境
界皆悉依本。以體用通收皆悉徹故。還以性
齊。即時齊故。更有餘不齊之法爲不可也。不
同權學情障未亡九地已來未見佛性。所立
地位皆有分齊而實可得。爲未見佛性有假
眞如影故。是故經云。十地差別如空中鳥跡。
如地位法門權施増減。爲逐衆生情故。體道
者。眞俗便眞爲一眞。一切眞故都無假法。不
可於此圓教作増減見同其漸也。此經所有
一切衆海菩薩天龍諸神等衆。皆佛果位海
諸菩薩衆。非是凡夫。欲令入者即同聖故。明
毘盧遮那攝化境界等衆生遍故。皆是佛果位
衆以化儀主伴故。如是果徳位衆共會成法
示悟衆生。成法之後入法界品中文殊師利。
以此果徳法門。出祇園會外。東行欲往覺城
中利樂於人。舍利弗。六千比丘路上發心得
十耳十眼。覺城東會善財遍求諸友。一生佛
果圓明。五百優婆塞。五百優婆夷。五百童子。
五百童女。皆如善財。經文不可一一具陳。同
會總皆如是。若也無縁總亦不聞。如祇園羅
漢比丘等。同會不聞不見如來説此華嚴經
典。是五衆同會於文殊所同聞此法。悉皆同
證之流。是故經云。此經不入餘衆生手。能深
信者。情過三乘權學之流。何況能證者。故
此經賢首品中云。一切世間群生類。尟有欲
求聲聞乘。求縁覺者轉復少。求大乘者甚希
有。求大乘者猶爲易。能信此法爲甚難。是故
當知。正集海會。未有人中凡夫。純是諸佛果
位菩薩。集會成其教法。文殊覺城所化。始明
以此教法將用利藥閻浮提衆生。善財等五
衆。總表實得此法者。餘義如前所明。如是來
衆純是果位菩薩。來明果徳。用備上機。都無
權教菩薩小乘人天凡夫因果等衆來集此
會。權教菩薩至於九地已來不預此衆。何況
凡夫。何以故。爲行六波羅蜜故。雖有行十波
羅蜜者。由三僧祇劫成道果徳故。不同此教
一時即一切時非情所收故。出祇園會文殊
東行六千比丘路上發心者。此明許聲聞亦
有最上之器堪能入此最上乘中。又彼六千
比丘。於舍利弗所。皆新出家。未忻小果。以
器利故。方能發心。至此位流。已登小果卒迴
難得。如舍利弗即是影響聲聞。非實聲聞也。
即是已登佛位。入流接凡。以此義故。此經來
衆與權教不同。化佛設有處純會菩薩。無小
衆者。亦不同此教。何以故。或有教説。即因成
佛者即不行五位。或五位行相體用不同。如
前已述故。如是准例無有同者。法既不同。衆
亦全別。又於此經中所有來衆有十種同法。
與諸經來衆不同。一色身同。二法身根本智
同。三慈悲智同。四言説法輪同。五來處同。六
所成法則同。七與佛因果同。八事佛師弟同
九報身國土圓滿同。十懷疑獲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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