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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摩訶衍論勘注 (No. 2290_ 頼寶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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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約所生依主立名。故記云。即不相應生
 滅之因縁屬聲立稱○相應生滅之因縁
 亦屬主釋次因縁本覺無明及三細爲
 體。是當體立名。前後立名影略互顯
 問。何初重闕業轉二相。次重闕現相乎
  答。今三對建立據麁細之次第。而三不
 相應以無明本覺爲因縁。三相應以現
 識爲因縁。其義顯了。是故特擧現識不
 云業轉是爲初重之義也。次一重微細
 立之。仍本覺無明又爲六麁因縁。及業
 轉二相又爲六麁因縁也。後因縁上下下
 上互望之。其意易知之。能所合立名也。
 相應不相應義至下可悉之
文。彼根本無明等 記四云。各各因縁二義
具足者。由所生法相識異故無明能作相因
識縁。本覺能作識因相縁。故説二法各具
因縁
 私云。識相如次神解闇鈍故。本覺與無
 明互爲親因疎縁也 作意觀察者。唯識
 云。作意謂能驚心爲性。於所縁境引心
 爲業觀察者。惠心所云。唯識云。於所
 觀境簡擇爲性。斷疑爲業問。何故先
 擧無・明次表本覺乎 答。今此三對六
 重因縁專示下轉縁起之相。故無明爲先
 也
文。現鏡識自體等 記四云。識體爲因塵境
爲縁。能生三種相應染法
 私云。現識與六塵境以望三相應。識爲
 因境爲縁也。如上楞伽境界風所動七識
 波浪轉也 問。約上因縁意者。現識中
 相識可爲因縁。何不示相擧境乎 答。
 義門隨宜。或約相識判因縁。或約心境
 判因縁。是則爲顯義門多端也 尋云。
 境界爲因之義有之乎 答。抄釋云。若屬
 所縁但作疎縁。以非情法闕彼心識了
 背之義故。論不指更具因縁。或文影略。
 若望六相亦具因義。非情亦是不覺氣
 故私云。現識中境義者。即是無明氣
 力故。相與境其體隣近如波體中濕與動
 者。動亦雖似有濕性。而實只是風相無
 了知之性。無明亦爾也雖似具惡分別。
 而但是闇鈍之性與非情性同也。是故擧
 境顯相尤有深意者也 問。頌文六塵
 境界相爾者所云六塵爲心外七轉識
 所縁。將爲心内現識中境界相 答。心
 内現識位境界也當卷
上文
云。現識之體以爲
 内因。六塵境界以爲外縁此釋分明故。
 若依此義。次下現識體中又有縁義者。此
 處示有現識位六塵以之又爲内縁也。
 又義云。頌六塵指現識心内之境界也。
 上文云。彼一意識六種麁相現鏡識中六
 塵境界以爲起縁。現鏡識體以爲依因
 此釋分明也。何可異求乎。上句云現鏡
 識自體。自體之言專示當分所具境相歟。
 若依此義下又有縁義者如末師釋也」
 暦應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於東寺西院
 僧坊以先師法印自筆本書寫校合畢
           權律師杲寶
           執筆春玉丸生年

釋論第四勘注第三
文。現識體中又有縁義等 抄三云。體具二
義。一理。二事。若據理體。前望彼識故是因
義。神了順故。今望彼相可有縁義。神背異
故。若據事體。前識望識故是因義。解了同
故。今識望相可有縁義。了背異故以識例
相亦具因縁
記四云。又有縁者此明現識不但爲因亦
能爲縁。謂三相應麁動染法遍縁諸法。
識體亦與彼心作所縁境。據牽引用復得
名縁。又所生三法智幷不斷通於相識。能
生現體具含眞妄。如是眞妄對於相識交
絡相望爲其因縁。是故説言又有縁義。此
以所生例於能生作如是説。若依此解
論復應云六塵境中又有因義。擧一兼一
故論不説
 私云。記二義中初所縁名縁。後約相識
 也。抄同後義也。疏亦同之
文。擧業轉相等 疏四云。現相現識此不説
者。初二重中復已明故
 私云。本覺無明復上已雖明之。彼望三
 不相此望三相。是故異也。現識不爾。上
 已望三相今亦全同彼。仍略之也
文。一者上下等 記四云。上下謂無明至果
本末十種隣次爲因非隔越故○下上此但
翻前更無別體又云。問。前能引後可
得説有上下因縁。後不生前。何故説有
下上因縁 答。然此十種説雖前後理實同
時。麁細相資方得顯現○亦可。前望於後
生起因縁。後望於前枝養因縁。父子相依方
成住故
文。果報爲始等 抄三云。問。果報云何與業
爲因耶 答。由若報上復造其業。同餘教
故。次由業重故起惑也。故上文説滅相通
用於自至上皆與力故。亦可。但約對果方
得名業等。此則自宗相待倶成互相待對互
爲因果。又此即是縁起之法從無始來十法
同時非有前後故
 私云。同餘教者。如唯識云種子熏現行現
 行熏種子等也。十法者無明及九法也
 問。果報等直與無明爲因縁乎 答。亦
 可爾也。例如十二因縁三世輪轉無始
 終也
文。復次一切有爲等 抄三云。復次一切有
爲等者。有三復次。初無常門遣。次無我門
遣。後相待門遣。斯據中論多立此門
四云。初依無常門遣。即成假觀。次依無我
門遣。即成空觀。後依相待門遣。即成中
觀。三觀一心於理可見
 私云。以下三箇復次皆捨因縁取無生。
 是即爲令不執因縁之義也。凡因縁之
 義雖佛家大宗。若是因縁還違不生理。依
 之中論或説八不因縁善滅諸戲論。或
 立破因縁品廣制諸因縁。慈恩釋云。了
 者於四句皆是佛法。不了者四句皆是魔
 法因縁亦爾。可思之矣
文。已説攝義顯宗生解門等
 私云。已上先本文述其大綱了。自下正
 消釋文言也
文。云何所依謂本覺心等 記四云。所言依
者即因縁義。謂本覺心能與三細六麁作因
縁故説名爲依疏四云。心即所依正取
本覺。意等能依乃是衆生
問。本論意根本無明屬能依末那。爾者無明
猶可屬所生法。何上擧能起因縁法乎
答。無明若望本覺雖屬所生然望枝末亦
屬能起因縁也
文。言衆生者等 元曉別記云。諸生滅法聚
集而生故名衆生。而無別體唯依心體故
言依心。即是梨耶自相心也。能依衆生只是
意意識。以何故言意意識轉藏疏云。
轉者起也疏四云。聚十一意幷及意識
名爲衆生。妄無自性唯依心立。不同立義
分中四聖名衆四凡名生
文。次説廣釋門等
 私云。今此廣釋門可至下意識轉文而結
 文在末那識終。約正説結之歟。至下可
 悉之
文。如本以依阿梨耶識等 遠疏云。以依阿
梨耶識者猶上依心○有無明者○是根本
無明也○不覺而起者是業相也。言能見者
是轉相也。言能現者猶現相也。能取境界者
是智相也。起念相續者是相續識也
記四云。所依梨耶謂即本覺
 私云。阿梨耶識者。染淨本覺阿梨耶識歟。
 又義云。指大攝主識如前也
文。論者具擧十一種之別名等 記四云。三
如本下合。本所依梨耶謂即本覺。能依意中
辨其次者。先説無明染法本故。次説五相
由近無明闇鈍増故。我來依他妄力勝故。
後説五識妄資眞力方得轉故。明闇相須
不捨離故
 私云。本論以依阿梨耶識○境界説無
 明及五相。此意復有以下説五識也。仍別
 名先列相。後列識也
文。大末那識具十二轉等
 私云。説十二末那者。本覺又具能生依
 止之義故也 問。顯了經十一末那可攝
 所依本覺乎 答。不可攝也 疑云。無
 所不作是擧末那一法。廣攝能依所依之
 諸法。依之論第二以一識攝諸法之四
 種。契經中擧此顯了經何不攝本覺乎
  答。當段本文依心意意識轉云云心所依
 本覺也。此外能依意中開十一。何攝所依
 乎。加之衆生名意體。是衆染合集法也。
 更非不覺。但至難者。一種經雖有四。
 經次第略所依之法於能依分齊云一
 切法也。第一經多一心第二經總阿梨耶
 不可攝之。故以下例之可知之也
文。大末那識具十二轉等 記四云。彼經具
説十二轉者。謂擧能依必有所依。眞妄通
明。故成十二
 私云。上開十一之中業相已下各開識
 相於無明不分別者。枝末之惑眞妄和
 合起之故。無明獨立故無開相識。仍今
 立本覺以對無明成十二轉也
文。一切諸眷屬染法等 記四云。一切眷屬
染法皆依本覺無明二法力起。識依本覺氣
分性自明了。故是神解義相依無明氣分性
自漠冥。故是暗鈍義
 私云。神闇二義猶如波中濕動二相各差
 別。故然此二名約義立之。互亦通之。或
 指妄心即名妄識。或分覺又名闇心等
 也。故記云。此則就彼顯相而言。非識無
 暗。非相無明。然由眞妄互爲縁故
文。一切衆生皆有心識等 記四云。心識即
是覺照用故○謂有心者定當作佛。衆生心
識即佛性故疏四云。生有心識知有
佛性。生具本覺故具識耳○在於有情名
爲佛性。在於非情名爲法性。即揀非情不
成覺故
教時義安然云。迷悟覺性名爲佛性。覺與不
覺名爲法性。乃是總別之異名也
文。得有了別識等
 私云了別識有二義。一云。第八識是衆生
 内相續心佛性親所依故。上所引楞伽經
 云。了別識分別事識云云論判爲第八第
 六故 又義云。非第八識只是衆生慮知
 分別識云了別也。解了分別義也
文。以何義故名爲意耶等 藏疏上云。依此
五義次第轉成依止。依止此義而生意識
等故説爲意。故攝論云。意以能生依止爲
義也疏四云。神闇皆意通明十一具根
身義記四云。神暗皆意謂十一法皆名
意者。以有能生依止義故
 私云。常途分別心意識之時。倶舍論云。集
 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別名識而今能
 生依止者。以意根義爲本歟。或云。思量
 者心力強盛恒時思察之義。是則能縁體
 性故以義云能生依止歟。一切心法能縁
 之作用皆以思察爲體故
文。以何義故根本無明等
 私云。已下還問答上來餘義。故今先釋三
 不相應因縁義也。六重因縁中擧初顯後
 也。親因疎縁之義文相易知之
文。何故上言分別智相等 疏四云。問。上文
既説智相等六皆意識地。即知。智相及相續
相倶在第六意識細分。何故今文皆於第七
末那識攝 答。欲顯六七無二體故
記四云。前生滅中説六麁相皆意識地非餘
識法。彼末那識即是意識微細分位。何故此
文智及相續別建立爲末那攝耶。然爲建
立末那意識一體無別故
 私云。上文者指六相説段也 尋云。彼文
 必不云意識。何云爾乎。何況。論既云末
 那位始有慧種分別於塵名智相識
 云意識細分即末那故爾者。上文盛云
 智相末那。今何爲相違乎 答。本論説
 六相云。以有境界縁故復生六種相
 是則依六塵境界縁生六相依六塵
 境是六識云事其意分明也。但至末那位
 中等釋者。釋論得本論意作釋也。於本
 文者。意識中立六相事分明故。總科本
 文云如是六相皆意識地非餘識法
 知。上唯説意識攝。今云末那攝也
文。若爾何故略去麁分等 記四云。何故略
去後四麁分不名末那。但攝智相及相續
耶。然其約實六相皆意。雖但擧二其理已
盡○又若末那麁細攝盡。何故論者意外別
開意識轉耶。然顯示能依所依法門別故。
麁細二識咸以本覺爲所依故。末那外別
示意識爲能依法。亦可。通順法輪經中別
種義故如是安立疏四云。然此依中有
唯所依。所謂本覺。有唯能依所謂意識。有
通能所謂十一意。有非能所謂除前相
 私云。記初義所依者指本覺也。謂所依雖
 一能依多種。爲顯示之末那轉外説意
 轉也。後義麁細二識如次配能依所依
 也。後義爲勝歟。疏同後義也。凡當論意
 於末那意識存同種別種二義。所謂六
 相皆依六塵建立之。即是意識收攝諸
 法義也。末那具十一。亦是末那攝盡一
 切之意也。是皆同種義也。而今末那轉外
 建立意識轉。是末那意識別種爲能依所
 依之義也。故抄釋云。今此論主同異雙存。
 護法論師唯據異義依此釋者。法輪經
 之説亦當論一義也。疏釋亦同此後義
 也。私云。當論意始終不許六七別種之
 義。但雖同種於此中約麁細義分別能
 依所依。豈遮之乎。下意識轉段建立名字
 門釋云。此識依彼微細末那以爲止根
 而得安立是即末那意即識也。第六意
 之識持業依主二釋可思之。約實皆意
 者。疏云。梵語末那此云意也法相約依
 主持業爲六七二識名也。第七意即意也。
 第六意之識也。當論約意識麁細以立二
 名也
文。擧此決擇等 記四云。謂有問言。末那既
攝三種細相。何故別立三相黎耶。故例指
云。意識爲顯能所依義而別建立。此亦應
爾。三細通依本覺心故。前能起後轉爲依
故。麁細意識依現鏡故。是故三相雖末那
攝爲顯依義故別建立。故説擧此意識決
擇通達別立黎耶之義疏四云。三相
末那勢通離合。離則三相異末那。三相目
三細即是所依。末那目六七即是能依。合
則三相即末那。遞互相望爲能所依。廣通例
同於斯見矣
 私云。記意麁分意識雖同末那。爲顯能
 依所依建立意識轉。今亦例之。三細雖
 末那亦爲顯所依義別可建立梨耶轉
 也爲言疏義同之歟。今謂不爾歟。末那本
 雖名智相相續。此中麁分執取計名等同
 有能生依止義故。以攝末那三細梨耶
 亦爲末那攝。例之可知之也爲言
文。復次爲欲顯示等 疏四云。通以七門融
拂三法。三法即是藏意意識。言七門者。一
無定門曲含四種。一總非三定。二本末互通。
三互得三名。四三名皆拂。二無常門如是無
定故皆是無常。三非實門。四幻化門。五性空
門。六寂滅門。七絶迹門。如文可見。或以七
門攝爲三諦。前之四門即爲俗諦。第五六
門即爲眞諦。後之一門第一義諦抄三
云。復次爲欲至寂滅者大分爲二。初破權
局名。後以無下立實通號。於中分三。即是
三諦。初至皆是幻化則是俗諦。次之二句則
是眞諦。後之四句即第一義諦。上言寂滅即
非有義。下云亦寂滅即非空義。由如空
空故屬眞諦
 私云。三諦配屬兩師義異也。但疏義爲勝
 歟 今此段總有二義。一義云。就本文十
 一末那建立作此釋也。謂攝梨耶及意
 識同爲末那。故三識全收不同而同。不異
 而二也。仍云爾也。上第二卷十梨耶等亦
 此意也。一義云。十阿梨耶及十一末那等
 雖盡攝諸法猶存分界。是故十梨耶業轉
 現以上開之。十一末那續相已上立之。
 今此復次爲欲等釋重拂遣彼建立爲言
文。七五不生等 疏四云。七五不生八六寂
滅者。謂八寂滅而七不生也。六寂滅而五不
生。故八識遣拂八相空無又云。有空無有
無空無有者。意云。在是有空。或是無空。皆不
可著。倶言無有。欲使不滯故重遣耳
云。下引經指心境倶空。境中復具法空人
空如文可見。身是所依尚自是無。見是能
依云何得有。或復總結心境倶空抄三
云。七五不生等者。此五句中前三眞諦後二
中諦。第七前五第八第六三細六麁如是八
識九相皆空眞諦。有空無有即非有也。無
空無有即非空也。斯則中諦也又云。一切
萬有等者。此下有三。初即名空。次一切下相
空。此中復二。初即法空。後一切衆生下即人
空。後身尚不有下即妄想空。斯則相名妄想。
如如正智五中前三則是不覺。今即前三不覺
空此即眞諦記四云。七五八六幷業轉
等九相無體故曰空無。有空無有無空無有。
重重遣拂令無所著。如是諸法心言罔及。
故上歎言不可思議。又云。一切法相皆
是所見。一切衆生即所依身。其相及身尚空
無有。能依之見豈得有耶
 私云。疏意七八所依也。五六能依也。七五
 不生由八六寂滅也爲言九相者業等九
 法歟。三師皆同也 或義云。指第九識
 歟 次抄意以眞諦及中道拂遣之也。
 俗諦即所遣之中在之。故記釋云。經文顯
 證諸法眞寂。於所遣中具含俗諦
 師即同此意歟。此師意不生與寂滅並
 拂遣之義也 次名相妄想如如正智五
 者。四□楞伽第四云。名相虚妄想自性二
 種相正智及如如是則爲成相依此文
 云爾歟 記釋亦同抄意歟 今謂。七
 五者南北一對也。八六者東西一對。不生
 者理名也寂滅者智徳也。重重深義別抄
 之矣 有空等者。抄意文點云。有空無有
 無空無有云云雙拂有與空也。疏意文點
 云。有空無有無空無有ナルコト云云有無下兩
 空雙已之至絶待空也
文。次説相續業用等 記四云。此但曲結隨
文散説能依末那行相一門。相續業用唯心
迴轉事識轉相三門散説次第當明。學者應
 私云。廣説門中先説末那轉。後説意識
 轉云云若約此文者。已下三門亦可攝此
 中。而用法門且約正釋末那義結之。於
 餘義者別述之也。今此門中有兼正義勢
 爲顯示之也。次下相續及唯心兩門猶末
 那轉所攝也。次下結文其義明矣 或云。
 約此文者。相續相意識所攝非末那攝
 歟。所以者何。正釋末那中除之故也。又
 義云。末那轉中亦存已下兩門。若爾者豈
 非末那攝乎
文。本曰住持過去無量世等等 記四云。然
業果種皆通三世。今此所説業持過去。果
成現未。互相顯故。
文。一者攝前不失義等 疏四云。攝前不失
義相續識者。若約自體不斷如前
法執
相續即
識。若約令他不斷謂惑
業苦
相續之識。今取後
義。此中屬當。此識爲能發。煩惱爲所發。諸
業爲所潤。果報爲所取。爲此業種從熏發
後念念常與取果作用。取彼當果令成就
故。良由此識發倶生惑潤無量世善惡業
等令無息故記四云。初攝前不失義。
此顯相續住持作用。其能發潤即愛取等。猶
如水數數漑灌。過去無明所起業種令其生
果。由此業種熏發之後念念常興取業作
用。取彼當果令成熟故。今得愛水漑潤攝
持轉前取用。成與果用與彼果力令生
起故所以論言而能令作成果力用故
云。而能令作等者。賢首云。此則引生令熟。
次則引熟令得果。故二不同。故餘教云發
業一發潤業數潤。今此同爾。此相續識具二
種義。一自體得名相續即識。如前唱論識
與法執相應不斷故。二從他得名。相續之
識。如此唱論能令惑業苦不斷故
 私云。相續相有自體相續令他相續二義。
 自體相續者。法執令別恒流注故前釋也。
 令他相續者。今此業果相續義也。生死果
 報連續不斷即此識功能也。此識能發倶
 生煩惱潤過去分別起煩惱。所發業令興
 取果之用令感當果也 問。發業潤生
 是第六識不共之徳。而此識第六第七異
 義有之。若第七識者此義如何通之乎
  答。第六識發潤之義法相一宗所判也。
 當宗不然。第七識亦縁外塵故發潤之義
 有之歟。私云。發業潤生皆是人執作業。而
 此相續識法執相應之識也。若爾者令他
 相續之中雖具發潤之徳。非自體即直
 起發潤之功歟。至下可悉之。記第四
 云。問。此相續識體是末那法執所攝。何獨
 説其起惑潤業 答。然十一末那皆有此
 用。由彼相續居末那之後接事識之初。
 力用増強故而能令作成果之力用者。
 令業種相續之義也。非直生果報也。故
 抄三云。而能令作等者。賢首云。此則引生
 令熟。次則引熟令得果故。二不同。故。餘
 教云發業一發潤業數潤。今此同爾
文。中義云何等 疏四云。次感果成就義。此
識又能發起倶生愛取等惑。潤已辨業與果
力用。令現末世苦樂妍婬長短壽限形影
無差故記四云。前説潤業此明潤果
由其所潤有支之内具業果故
 私云。上起發業煩惱令故業相續。此起潤
 生煩惱令果報生起也 問。發業潤生煩
 惱者。見修分別如何 答。疏第一云。分別
 發業倶生潤生大乘義章第六云。發
 業之中宗別不同。依如毘曇。修道煩惱親
 能發起身口二業。縁事起故。見道煩惱不
 能發起身口二業。迷理成故。○若依成
 實。見諦煩惱具能發起善惡二業。修道煩
 惱一向不能起善。○次辨十使潤生差
 別。若依毘曇於三界中一切十使皆能
 潤生。若依成實唯愛能潤唯識論第
 八云。有義無明唯見所斷。要迷諦理能發
 行故。聖必不造。後有業故愛取二支唯修
 所斷。貪求當有而潤生故又云。雖諸
 煩惱皆能發潤而發業位無明力増○於潤
 業位愛力偏増此等釋中分別發業倶生
 潤生義分明也。倶舍唯識聊雖有異説。
 總而言之。其義無違。凡其煩惱障有發業
 潤生之用。其正發發業惑即分別煩惱。
 助發業惑亦通倶生也。其正潤生惑即倶
 生煩惱。助潤生惑亦通分別煩惱也 今
 論意。無明發業者非根本無明。異相品中
 執取計名煩惱也。此中亦有十煩惱癡爲
 主故。總名無明也。其中計名爲發業煩
 惱。執取爲潤生煩惱也 問。今論潤業煩
 惱者何惑乎 答。倶生煩惱也。潤業潤生
 共是倶生惑也。此相續識雖通能起執取
 計名。今且約六染門但擧倶生。仍云潤
 業不言發業也
文。後義云何 疏四云。後妄慮遍縁義此
識不唯住持故業成就舊報。亦能發起新
新過失。謂於已經過去境界。發忻樂心不忻
樂心。復能攀縁現在境界起貪愛心不貪愛
心。又能計度未來境界生進求心不*進求
心。遍於三世妄増分別記四云。問。此
相續識體是末那法執所攝。等文
如上引
 私云。樂不樂之心者。疏釋意平聲讀之
 但依以上苦樂等報文。入聲可讀之歟。
 異釋論云。已曾經事忽念憶念曾受之
  苦樂之義順之歟 妄慮攀縁義者。據
 末師等意指人執分別也。今謂上論云。法
 執分別恒流注故是則内心體性具如
 此。妄慮攀縁義故能令執取計名等人執
 相續不斷。仍非自體即人執。人執必依法
 執而起。例如次下釋意識轉。即此相續
 識。依諸凡夫取著轉深計名我我所也」
文。如是此識連續生死等 疏四云。正顯此
識連持生死。此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皆此
識能名相續識唯識論第八云。云何有
情生死相續。頌曰。由諸業習氣二取習氣倶
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
 私云。習氣者善惡業種子也。異熟者總別
 果報也。此宗意如此業種皆依第八識也。
 此論意相續識持之。但約實。根本無明乃
 至智相皆有連續生死之義。今且就顯相
 云之也
文。唯心依轉等 疏四云。三界虚僞究本唯
眞心所作。六塵幻化推源亦眞心能現。就末
境從心起。不離於心故。分別境界即分
別自心。謂無有少法能取少法。唯由心動
虚妄迴轉。心若不生諸妄頓息記四云。
謂欲色無色總言一切。如是諸法悉皆虚僞。
顯前末那無實體性。唯由本心隨無明熏
迴轉顯現。若離本心則無所現餘六塵境
抄三云。此唱總意。良以因縁和合道
理成辨諸法。無性義顯。不住義彰。故結和
合屬於心也。○由諸教云縁生故無性。無
性故縁生。又因縁所生法我説即是空等。故
得同也
 私云。上文衆生依心意意識轉云云是則
 依本覺如來藏識故十一末那轉起
 歸唯心之義意顯矣 問。本末二文配屬
 何 答。抄存二義。一義云釋論爲欲顯示
 ○心法亦不可得故。文總釋一段本文。若
 爾。以下通餘妨也。其中初釋是故三界
 虚僞等文。所以下釋以心生等文也。已上
 就顯文作釋。云諸法唯心等四句就本
 論密意述心亦不可得義也。一義云。諸
 文通釋本文。初釋是故三界等文。次所
 以下釋本此義云何等文。次諸法唯心等
 釋本心不見心等文。次若爾等釋本當知
 已下文也。疏義云。論曰至無餘法故。解
 本初之四句。所以至不可得解本。此義
 云何至法滅故。若爾至爲心量故徴釋
 心無有。此一問答及三復次總顯論意。
 智者應思。取意今謂。三義中抄初義爲
 勝歟 記意本釋必不配屬初總釋所以
 下別釋。二初釋唯心義。後復釋下明迴轉
 義云云三界虚僞者。惑欲色無色云三
 界也。或云。已界佛界衆生界云四界也。
 虚僞者。抄云。此心隨熏現似云虚。隱其
 虚體作現實状曰僞
文。心不見心等 抄三云。又如夢中一切分
別即分別自心。由是唯心無外塵境。中邊
論偈。曰由依唯識故境無體義成。斯則以
心遣彼境也。次諸法唯心下釋心不見心
等。既塵無有識不自縁。是故無塵識不生
也。論偈下半曰以塵無有故本識即不生。
斯則以境遣彼心也又云。無相可得
者。或唯約心。或通心境皆空無相也
藏疏云。身塵無相識不自縁。是故無塵識
不生也
 私云。當段大旨境必由心。心外無法能縁
 所縁皆是心性。若心不見心之時。一切境
 相隨而空也。以境空故心性亦無也。心境
 倶空即是幻心作業也爲言 問。心自縁
 心是大乘不共之義。故集量論唯識論等
 盛明此義。而今論識不自縁者。恐似同小
 乘刀不自割心不自縁義如何 答。元
 曉起信別記救此難云。亦不可説即此見
 分反見見分。非二用故。外向起故。故以
 刀指爲同法喩。集量論意。雖其見分不
 能自見。而有自證分用能證見分之體。
 以用有異故向内起故。故以燈炎爲同
 法喩。由是義故不相違背。又復此經論
 中。爲顯實相故就非有義説無自見。
 集量論主爲立假名故依非無義説有
 自證。然假名不動實相。實相不壞假名。
 不壞不動有何相違兩義共叶理致。而
 後義爲勝歟
文。當知世間一切境界等 抄三云。無明者
根本也。妄心者業識也。以一切境界由此而
成。即現識等也。若無明未盡已還此識住持
境界不息
文。以心生則種種法生等 記四云。心若有
時有差別法。心若無時無差別法。此則將後
心生法生心滅法滅釋成此中唯心之義
 抄三云。此意由前以無明力不覺心動乃
至能現一切境等故。言心生種種法生。斯則
心境熏動故云生也。若無明滅諸識皆滅。故
言心滅種種法滅。斯則心源淨故云滅也。
 私云。上來釋本文
文。若爾唯是心義等 疏四云。問。若説唯心
不可得者。心既不有唯心寧立 答。縁生無
性雖不可得。無性縁生豈成斷滅記四
云。若爾下徴釋無亦名心。謂若心法不可
ナル&T069222;ナリト云ハ。唯心之義安得成耶。故此釋云
此亦心故。不唯有得方曰唯心。此無有義
眞唯心故。唯識法相尚應説言若時於所
縁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離二取相故。
況法性宗豈有得耶
 私云。若性實有無是有無倶非心。假名有
 無有無還心也。心性差別假名唯心幻化
 故非實有。假名無心也。即是無心心量與
 心量無心。二義濟時旨趣一致也
文。分流楞伽契經等 記四云。此同宋朝求
那三藏所譯經本。上半頌云觀諸有爲法離
攀縁故縁。言無心者。心不見心無相可得
故。之心量者。即此無心是心分量故
四云。無心之心爲心定量。此證無心亦唯
心故
 私云。求那跋陀羅譯者。四卷本也
文。復次由心不可得等 疏四云。後三復次
説深玄。第一復次論説心不可得。意説縁
生無性故成大空。經説無心之心。意説無
性縁生故成幻有記四云。復次下明迴
轉相○初由心迴轉成空幻。此中二句初
論後經。由經與論相符契故。言大空者。大
品經説。何等爲大空。東方東方相空。非
常非滅故。何以故。性自爾。南西北方四
維上下南西北方四維上下相空。非常非滅
故。何以故。性自爾。是名大空
 私云。心不可得句者。指本文心不見心無
 相可得句也。經無心之心量爲宗。是即幻
 有義也。論心量之無心爲宗。是亦大空義
 也
文。復次由大空之義等 疏四云。第二復次
由大空義諸法得成。法鼓經云。以有空義
故一切法得成。由幻有故空理得顯
記四云。二復次下。由心迴轉顯法理。初則依
眞成妄○次則依妄顯眞
 私云。初復次意幻有幻空分爲兩義。第二
 復次意二義歸一意。全體不二也。仍初釋
 約事存二義。後釋歸理成一義也
文。復次由相觀故等 疏四云。第三復次相
待無定。二既無二一亦無一。不成亦不成難
思亦難記四云。相字平呼。觀謂觀待
 私云。幻有幻無二義。由相待故實無有
 二義。二既無實。一亦不成。不成之相何
 處立之。拂迹入玄其意甚深矣
文。已説廣大末那等
 私云。相續業用門及唯心迴轉同末那識
 所攝至此處結此門也
文。本曰復次言意識者等
 私云。相續識六七配屬古來異義也。疏記
 等意當段屬第六意識歟。抄約六七非
 異。今屬第六也至下可
悉之
又義云。上末那
 轉中既説相續識。可知屬第七也。但今
 擧意識所依云即此相續等歟。異譯論
 云。言意識者。謂一切凡夫依相續識取
 著轉深等文疑云。若爾者下種種妄執論
 釋法執。豈非云相續即意識轉乎 答。
 還以所依屬能依意識歟。前義爲勝也。
 今謂。第二卷立一種識。總攝諸識之中
 立一意識。論自判摩訶衍論一分意識
 攝。仍此意識轉中可攝一切諸識也。爲
 顯此義先擧相續識爲意識攝歟。智相
 已上亦可攝此中也
文。種種妄執隨事攀縁等 抄三云。本種種
妄執等者。問。准釋論解即唯法執。應在前
意。何屬意識人執品耶 答。前意後識二非
一異。今據非異故無違也。故上本云即相
續識
 私云。今隨事攀縁准下論釋唯是法執也。
 應屬前意第七
末那
而今以此屬後意第六
意識
 作此問也 答。意云。六七非異故今屬意
 識細分。即末那故云爾也
文。三種凡夫等 抄三云。初人造諸業。次人
起我執。後人起法執。是三差別也
 私云。分別事識人執相應識故。三賢等凡
 夫所行也
文。無根盲聾等 疏四云。邪定凡夫無信善
根如盲聾故記四云。以彼未能生長
行法故曰無根。缺於大乘聞惠法眼故曰
盲聾
文。毛頭難角等 疏四云。不定凡夫信心輕
少喩若輕毛。又如毛在地隨風飄轉。又修
如毛頭。成如麟角。又角猶競也。善惡心敵
黒白爲鬪。故談十信爲難角故記四
云。雖修十心進退無定。如毛在道隨風
飄故名曰毛頭。角猶立也。由其不定未立
位故説名難角。又角者競也。與桶義同。創
發大心驚動魔衆。與魔戰競極難進故
抄三云毛頭難角者。切韻云。角競也等。意言。
此位與彼感業角其力能甚大難也。若准
鈔引。是此覺字。即難覺察惑業故也
文。金剛不變等 疏四云。正定凡夫即三賢
位成就人空。從喩彰名金剛不變記四
云。由三賢位生空自在分見法身。徳類金剛
堅固不壞無退變故
文。生起麁重門等
 私云。本論取者轉深句。雖指次下計我我
 所義轉深之意。相續不斷義有之。故別爲
 邪定也。一一配屬似句義門釋矣
文。縁諸境界及身分等 藏疏上云。惑體中
非直心外計境爲麁。亦復於身計我於
麁計所。或執即蘊或執離蘊等。種種妄此
顯計我之相。所依縁者。謂但攀倒境之事不
了正理故云隨事等也又云。初中言
即此相續等者。明此生起識麁細雖殊同是
一識更無別體故。即指前第五識也。但前
就細分法執分別相應依止義門則説爲意。
此中約其能起見愛麁惑相應從前起門説
名意識。謂意之識故名意識也又云。
依諸凡夫。簡非聖人意識也。以前智識及
相續識通在二乘及地前等菩薩所起故。今
約凡顯其麁也。取著轉深以無對治故進
著妄境轉極麁現
 私云。縁自身身分等而計我體。縁一切
 境界而計我所。我所者具云我所有。是
 即我器我瓔珞我僮僕以爲其體也
文。眞法空智猶未現前等 記四云。此位菩
薩雖已修練法空方便。根本眞智猶未現
前故。起法執攀縁思慮
 私云。若據疏一義者。三賢初住已斷人
 執。故偏起法執分別也。若據抄釋意者。
 未雖未斷人執。且約寄惑顯位之意。
 覺異相夢等也
文。一者所依微細名字等 記四云。此從所
依微細根意以立其名。意之識故名爲意
 私云。六七雖同名意。依主持業異也。第
 七名意。意即識也。持業釋也。第六名意。
 意之識依主釋也。是即法相家定判也。今
 文同彼義也。若據麁細意識者。六七同
 持業之義有之歟
文。此識依彼眼等等 記四云。此從所依麁
著色根以彰其號。謂依眼之識了別色故。
乃至依身之識了別觸故。本唯一識分離功
用各別。依根各別取境。分離即識。體持用
故分離之識。根境別故
 私云。意識雖體是一。隨根境別名分離
 識也 問。意識與前五識其體別也。而
 依五根前五識也。何以此釋分離名乎
 答。八識體別之義相宗所立也。此論識實
 體一也。仍一意識上分別六種功能也
 論第二引經云。唯是一識能作七事
 故約五根體別成分離義也 問。第六
 意識與前五識體別乎 答。小乘體一也。
 如六窓獼猴喩也。法相別體也。八識種子
 各別生現行。故當論意體一義殊也。又一
 乘止觀云。問曰。妄執五塵爲實者。爲是
 五意識。爲是第六意識也。答曰。大乘中不
 明五識與第六別也。但分別者悉名意
 識又云。意識總能分別妄執六塵。五識
 但能得五塵。不生分別妄執也光記第
 十云。如眼識但能了青不了青名。意識
 了青亦了青名第六與前五作用不
 同。以此可知之也 問。若約用異。如何
 第六通依五根乎 答。獨頭唯依意根。
 五倶通依五根也
文。此識全縁事之境界等 記四云。此但隨
境以立其名。此猶麁動未能眞證。但於事
相而起分別
 私云。此識唯分別心外六塵未縁内心
 之理體。故云爾也。大日疏云。但是三縁
 和合不能決定了知諸法問。攝論
 云。意識縁三世及非世此中非世者無
 爲法也。若爾者。何云未以如理等乎
 答。於眞理雖爲推知之境非證知之識
 歟。是即比知非正知也 又義云。今約
 下轉妄縁起云爾也。若依上轉修得門
 亦可縁眞理也 問。第六意識唯縁法
 塵乎 答。有通別二境。一別縁第六法
 塵本論云。種種法塵能起意識是獨頭
 意識所縁也。二通縁六塵。法輪經云。第六
 意識分別六塵是五倶意識所縁也。義
 忠云。六識通能了一切法。或能了別法
 一乘止觀下云。問。以識妄分別時爲是意
 識。總能分別六塵爲六識。各各自分別
 一塵也。五識見塵各與意識倶時。而起
 眼識見似色時。即有一意識倶時分別
 妄執也。餘識亦如是。是故意識總能分別
 妄執六塵。五識但能得五塵不生分別
 妄執也問。一相應中六識倶起乎
 答。依宗不同也。小乘意不可倶起故。光
 記二云夫以一相續中無二心轉故 問。
 何故六所依所縁而一相續中無六識倶
 轉 答。等無間縁唯有一故依法相
 可許倶起也。唯識論第七云。是故八識
 一切有情心與末那二恒倶轉。若起第
 六即三倶轉。餘隨縁合起。一至五即四
 倶轉乃至八倶又第八云。一身八識既
 容倶起如何。異類爲開導依爲許爲依
 應不倶起便同異部心不並生若依
 當論者。亦可許倶起也。論第二引經云。
 如是七識或一時轉。或前後轉
文。見修二惑熏於本識等 疏四云。見即分
別。修謂倶生。由此二惑熏第八識。遂令麁
分意識増長相續住故記四云。見即分
別。修即倶生。倶生煩惱無始來虚妄熏
習。内因力故恒與身倶不待邪教及邪分
別。任運而轉。故名倶生。分別煩惱内因力必
具。亦由現在外縁力故非與身倶。要待邪
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由此二惑
熏於本識。遂令變生分別事識。即心所法
助心王力増盛故
 私云。倶生當論執取相也。分別當論計名
 字相也。本識者第八識也。是則麁細意識
 倶以梨耶爲所依之義也 問。熏本識
 者。其義如何 答。此二妄執於本識令
 増分別氣力。還令意識與力増長也
 又義云。今所依者指見愛煩惱也。今此意
 識以煩惱爲所依而轉故云爾也。擧本
 識者。爲顯示煩惱所熏増其氣力也
文。顯示因縁殊勝等 疏四云。解立義分相
之一字。有因縁相有殊勝相。亦前法體具
義相故抄三云。殊勝不可思議者。謂三
人中對前二説也。故上銘此爲挍量分。即
對三人挍量勝劣故
 私云。此一段依抄及記者。上因縁子段
 也。因縁體上有殊勝義相故。疏存二義。一
 義大科也。解前立義分之中相一字也。一
 義同抄記也 問。殊勝者其義如何 答。
 抄出二義。彼釋云。依彼無明熏習本覺
 而作因縁起彼識故。而此因縁深細難
 明。故前二人莫可言思。亦可。推尋所起
 識之因縁難窮了也初義意約能起本
 覺與無明釋不可思議也。後義約所起
 八識等釋不思識也。總而言之。因縁二
 法絞絡眞妄之體性不二冥契故云殊勝
 相也。大日經云。由本自性常空故縁起
 甚深難可見即此義也。至下可悉之」
文。從初正信等 抄三云。從初正信者。即十
信位。可以證下斷本無明亦通十信也。
下文略故但説三賢已上。賢龍復略但説
登地已去。故知。且就増勝説也。次句三賢比
觀觀察故。次下十聖現量親得故記四云。
從初正信即十信位。發心觀察即三賢位。若
證法身得少分知即是初地。乃至菩薩究竟
地即餘諸地。此上諸位雖修因分未得果
滿。尚有餘障故於無明所起之識不能知
 私云。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等者。無明爲
 能熏習諸戲論識倶合動相
已下也
爲所起。今此
 能起及所起三對六重因縁眞妄交徹深義
 非凡夫十信以
前邪定
二乘聲聞
縁覺
所知也爲言又義
 云。所ヲハ者可訓之。唯取能起無明
 非云所起識也 前義爲勝。唯取根本
 者何云因縁殊勝乎 問。二乘分斷異相
 品。何云非境界乎。又十信未斷惑。何云
 少分知乎 答。二乘遍斷人執不知法
 執。故人執亦不實斷。還攝邪定聚。十信
 雖未斷惑遙觀法性縁起除無知之執。
 是即斷無明之義也。香象起信疏云。以彼
 二乘但覺四住不了無明故。此無明所
 起之識非其境也○十信之初創發心時。
 即觀本識自性縁起起因果之體得成
 正信問。抄賢龍但説登地者。其意如
 何 答。指賢藐約位。滅惑文及當論頓斷
 四住地之説。但諸師未許此義矣
文。執相應染等 抄三云。執相應染者。准下
釋意王所相應點污淨行名相應染。總通
一聚執唯人我。但局身見。相應即染持業釋
也。執之相應染。即是總從別法得名。亦可。
以別揀通依主釋也。亦可。執是相應染。揀
後不相應故○下二准此。三不相應亦例此
知。疏更一義。心境相應記四云。其初第
一執相應染。剋性即當二種異相。眷屬亦
通業及果報。不爾業果應非所斷○二不
斷相應染。即相續相○三分別智相應染。即
是智相○四現色不相應染。此後三種即是
三細
 私云。六染門者。除業果唯約煩惱體立
 此六種也 問。若爾者。九法中除末後起
 業果報可立七染。何限六染乎 答。相
 應不相應中各開上中下三相。爲顯此
 義故。合執取計名爲一種也 尋云。第
 一執相應染者。並呼執取計名歟。將局
 執取歟 答。有二義。一云。藏疏云。初執
 相應染者。是六麁中執取相及計名字相
 又記云。即當二種異相是通二種立
 名也。一義云。唯限執取。惠遠疏上云。執
 相應染者是執取相也云云大乘義章云。一
 法著我。謂取性心於根塵識妄立定性。
 此之性我。起信論中名執取相。又亦名爲
 執相應染若依此義者。擧一示一歟」
文。二者不斷相應染等 記四云。不斷相應
染即相續相。三賢折伏初地能斷大乘
義章云。住此地時於眞如中澄心清淨名
淨心地
文。三者分別智相應染等 藏疏云。七地已
還有出入觀異。故於境界有微分別。然地
地分除故漸離。八地已去無出入外縁境故。
於七地盡此惑也記四云。三分別智相
應染。即是智相二地至十地得究竟離。七
地菩薩於無相觀仍有加行方便功用。由
無相觀時有出入。對後八地淳無相位故
稱方便
 私云。第二地戒波羅蜜成就故云具戒地
 也。藏疏云。以二地三聚戒具故云具戒
 地
文。四者現色不相應染等 記四云。八地菩
薩色相國土隨心轉變得自在故。由斯自
在所以現相不能爲礙
文。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等 記四云。九地
菩薩居法師位。善知衆生心行稠林智見無
礙。心自在能離轉相
文。六者根本業不相應染等 記四云。等覺
菩薩金剛心中離於麁惑。無垢地中一切全
離。由見心性到無念故
 私云。菩薩地盡者。第十地因圓滿位也。藏
 疏云。十地終心金剛喩定得入如來地
 者。第十一地果圓滿位也。業相通因滿及
 果位所斷故也
文。不了一法界義者等 記四云。大力無明
麁細體用倶是能成。微細之體唯佛頓斷。麁
著之用因位漸除。三賢比觀觀察無明諸染
根本摧伏其勢。令漸微劣名爲學斷。八地
已去分分漸離。至妙覺果一切頓盡 問。無
明極細。云何能伏 答。智度論九十七説。破
無明者不唯一種。有遮不起名破。有得
諸法實相名破。又此無明種數甚多。有菩
薩所破分。有佛所破分。有小菩薩所破分。
有大菩薩所破分。由此應知。大力無明通
諸麁細及與伏斷元曉疏云。不了已下
第四明無明治斷。然無明住地有二種義。若
論作得住地門者。初地已上能得漸斷。若
就生得住地法門者。唯佛菩提智所能斷。
今此論中不分生作。合説此二通名無明
故。言入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能究
竟離也
 私云。本文一段論釋不委細故消之畢
文。即此文中故有五門等
 私云。故字起盡今此五門非義科。文相分
 明故云爾也。餘門必不爾。如勝義顯宗
 生解門等者。以義立之。仍不云故有等
 也
文。一者分滿倶絶人等 記四云。初分滿倶
絶人凡夫二乘因分果分未修證。故説名倶
絶。凡夫癡深二乘慧劣故○二有分無滿人
五十因位名之爲分。未證果故説無滿○
三有滿無分人證窮極果。故名有滿。對前
有分此名無分
文。常無常門等 抄三云。言常無常門等者。
決定常住對次文時。體性不變對次文處
如本論云從本已來是時自性清淨是處言無
常常門等者。常恒無常對次文時恒常變異
對次文處。如本論云常恒是時不變是處
常恒言亦通處也五教章中云。聖説眞
如爲凝然者。此是隨縁成染淨時。恒作染
淨而不失自體。是即不異無常之常名不
思議常。非謂不作諸法如情所謂之凝然
也○是故經中不染而染者。明常作無常也
染而不染者。明作無常時不失常也 問
○何以故不就不異常之無常故。説眞如
爲無常耶 答。教中亦説此義故○論云。
自性淨心因無明風動成染心等。以此教
理故知。眞如不異常之無常故。隨縁隱體
非有也文 此眞如上不
變隨縁二義也
又云。諸縁起無常之
法。無自性方成縁起。是故不異常性而得
無常。故經云。不生不滅是無常義。此即不
異於常成無常也。又以縁起即是無性。
非滅縁起方説無性。是即不異無常之常
也。故經云。色即是空非色滅空故文 此縁起
上二義也
又云。此中二義與眞中二義相配可知。此
即眞俗相融二而無二
 私云。當段正釋殊勝之義。謂常者本覺之
 心也。無常者無明妄想也。然二法相應倶
 轉。不二冥契非一非異。上本論自性清淨
 心。因無明風動心與無明倶無形相
 更有甚深義趣。留心可思之
文。自此已下更以二句等 記四云。自此下
重釋上義。此即義句不以文局。從後向前
而爲次第。所謂心性常無念故名爲不變。此
句釋上無常常句。以不達一法界故。心不
相應忽然念起名爲無明。此句釋上常無常
抄三云。文相可見者。以所謂下一
句釋上無常常門一句本中常恒不變。又以
不達下一句釋上常無常門一句本中而有
無明。此並義句非文句也
 私云。本文不達一法界者。指多一心也
 問。常無常文云是心從本等者。既釋自
 相本覺。爾者次下一法界亦可指彼心。何
 直擧所入乎 答。無明所迷之法總有三
 種。實知眞如法一也。爾者上下之文互示
 之歟 問。根本無明云心不相應之意如
 何 答。藏疏云。此顯根本無明最極微細
 未有能所王數差別即心之惑故
 問。若爾與業識如何異乎 答。上文云。
 能動能起根本無明。隨動隨起即是業識
 意云。無明唯妄一念未有王數之別故。
 業識不爾。雖有心數等。其體最細難分
 別故。十一末那之中業識業相分之。其意
 易知之 問。若爾何三細同名不相應
 乎 答。微細相應之義雖有之。望三相
 應麁顯且名不相應。教文無盡不可局
 執。勝鬘經云。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
 地吉藏寶窟釋之云。則指妄想心體
 以爲無明。不別心外別有數法。共心相應
 故説爲不相應此等釋中皆以根本無
 明名不相應。本論之意亦同之也
文。發心爲初妙覺爲後等 記四云。發心爲
初。即信成就。十信唯伏故。此不預○信相
應地。即是三賢十種信心已成就故。地論十
解已去總名信行菩薩。無著論中亦同此説
疏四云。始從十住初發心住至迴向終。
離彼第一執相應染抄三云。賢首云。若
二乘人至無學位見修煩惱究竟離也。信相
應者十解已去。信根成就無有退失名信相
應。故地論中地前總名信行地菩薩。無著論
中亦同此説也。此菩薩得人空。見修煩惱
不得現行故云遠離。非約隨眠。以留惑
文極喜地中根本隨相等 抄三云。斯則二
智縁二諦境。斷二諦惑各別而談。餘文亦
有相即而論。如破和合識相滅相續心相即
根本智雙斷二也。又如隨諸衆生所應得解
皆能開示種種法義。即根本智亦縁俗也。理
智既爾。量智應然。故清涼説性相二宗十重
別中。第八能所斷證即離別中即二。二智各
有二能。一能斷惑。二能證理耳
 私云。障智相配如下擧障示治門也。二智
 二障通別之義易知之 凡此段意根本
 無明三賢學斷。十地分分斷之義成立之。
 故若爾。初地一位斷無明與斷相續相。二
 斷之義如何。別徴之也 答意云。以二
 智斷本末二惑等也爲言如云初地二地
 已上同之。故云一切地亦復如是也
文。心品所謂本覺等 疏四云。心品即是本
覺氣分義當心王。念法則屬不覺氣分義
當心所。心念與力王所和合同念攀縁故曰
相應。染淨性異覺闇殊。故云異耳抄三
云所謂本覺隨染之心者。本覺通用望所成
法非一非異。今據非異故。即所成之心王
也。非取能成之眞心。故亦可。本覺隨染所
成之妄心也記四云。體異故相應○如
是二種各有別體。○互相與力故曰相應。
二念法下相同故相應○能縁行相所縁境
相二二同故名曰相應
 私云。本各別故者。指本覺及無明也。謂
 今相應不相應者。就支末六染立之。故
 指本覺無明云本也 問。今論意心王心
 所分別如何。答。心王者本覺通用。遍三六
 心了別識體也。自性清淨雖非染非淨。而
 隨染熏能成三六心也。心所者無明一念
 所起種種妄想等也。即三六心位心相也。
 心動及能見能現妄取境界等細麁分別
 也。若依此義。根本無明亦是心所所攝也。
 其自性癡心所也。其功能念心所等也
文。知相縁相合契同故等 記四云。初知相
同心念不離和合會轉者。即是王所行相契
同。謂心王所善不善等定相隨順。如是二法
行相相似。故名爲同。次縁相同所縁境界王
所定同。謂心王縁色等時心所決定同縁色
等故
 私云。倶舍等約所依所縁行相時事五義。
 平等名心王心所相應之義也。今二義之
 中知相同者。當行相平等。縁相同者。當
 所縁平等也。擧此二義顯餘三義也
文。三種相同異故成同等 記四云。三種相
同者。謂即三種相應染法知相縁相二皆同
故。異故成同者。謂由王所體性各異乃能
成就知縁相同。若體無異對何説同。若同
不同者反明上義。又可。此句別釋三種不相
應染○若依此説則上云三種乃雙顯二
三。即三相應三不相應也
文。逆上順下等 疏四云。然無明本覺在王
所上。逆推所依染淨不同名相違轉。知相縁
相在王所下。順觀其境知縁共同名隨順
抄三云。若爾何故等者。意云。若如是
同知縁。爾何故彼經説相違轉耶。言逆上
順下者。應即是彼上下二轉。今相應染違
其上轉順其下轉故。云爾也記四云。何
故彼經説相違轉。然彼爲顯三種麁染違
於上轉功徳妙位。非是知縁二相相違
 私云。彼經所説上下二轉云相違隨順也。
 今不爾也爲言疏義。尋根元云逆上。順
 支末云順下。抄義。彼經説二轉相應染。
 違上轉順下轉也爲言文點云。逆上順
 下疏意也。逆上抄義意也
文。不相應義相應相違等 抄三云。相應相
違者。相違即是不同之義。謂此三句如次對
前三句不同。如即心不覺翻前心念法異。
常無別異翻前依染淨差別。下句准知。故云
相違疏四云。問。三細之識依本覺發應
爲心王。三細中相依無明起應名念法。既
有王所必同知縁。以此義故合名相應。
答。三細識相雖依染淨。以極微細王所不
分相應難立○其相應者。境風鼓水現海騰
波○三細反此名不相應遠疏上云。若
細尋者但無明地。是不相應業識以後是相
應義。皆是恒沙末故
 私云。業識已下相識和合尚有相應之義。
 然而行相微細心所難分故。三細之位總
 名不相應。於三細之中又相望重重。釋
 第一業相云心王念法不可分折。判第
 三現相云後能與所具足圓滿。如斯相
 對相應不應之義又重重可有之也 問。
 本論不同知相縁相故者。如何可訓之乎
  答。不同知相縁相故云云意云。本覺即
 心之體成妄法。心王覺體與心所念體
 無別異故。無同知縁也
文。立二礙別障用門等 記四云。六種染心
名煩惱礙。照寂妙慧如理之智名根本智。麁
細染心性多散動正能障彼寂靜性故。説名
爲礙。○本末無明名爲智礙。通達俗諦如
量之智能觀諸法自相共相。應根運用用常
故。是故説名自然業智。一切無明漠冥
性故。正能障彼聰明性故。説名爲礙。今此
但依本末相依而分二礙。謂所起染心不
分麁細。一切皆屬煩惱礙攝。能起無明不
分枝本。一切皆是智礙所攝。不同諸教依
人法執引生二障而爲名故疏四云。
問。根本無明准上論説。通障三法理智一
心。兼障二道本後二智。云何此説唯障後
得世間業智。○又煩惱礙亦障法身。如上論
説。智淨相破大無明獨力業相顯法身故。
何以此説唯障根本無分別智 答。此中二
礙説障二智。從偏増説實理亙通
文。此義云何下顯示其因縁等
記四云。此義下總示因縁。此則顯示能依染
心所依無明。各對所障立礙名故遠疏
下云。此義云何者。設問發起。以依染心者。
是業識也。末中本故名之爲依。言能見能
現妄取境界者。轉現智識。略無續識。亦可。
此是六識體故。所以不論。違平等性者。以
染心者是分別心。眞心寂靜故相返所以
違者下顯違由。以一切法常靜無起相。此
擧理相略無惑相。然此自解無明不覺妄
者。是釋智障與法違故者。無明闇惑種智
眞明故相返也。下釋其由不能得*知一切
世間種種境界故者是擧所障。諸界根原故。
故説二障也藏疏下云。重釋中先問云。
既此無明動靜心體成於染心。則無明是細
應障理智。染心是麁應障量智。答中先釋
煩惱礙。言以依染心能見能現者。後三細染
也。妄取境界者。通攝前三染心。以同依境
起故違平等性者。釋成礙義。○下釋智礙
中。言以一切法常靜無無有起相者。擧無
明所迷法性。無明不覺妄與法違者。正顯無
明違前法性。○不能得乃至種種知者。以
内迷眞理識外見塵故。於如量之境不能
隨順種種知也
 私云。本文以依染心者業相也。九法中最
 初故爲所依也。能見者轉識也。能現者現
 識也。妄取境界者。總擧三相應染心也。
 同依境而起故藏疏
意也
又義云。但擧智相
 也遠曉疏
意也
違平等性故者。上妄心所迷如理
 智也。以一切法等者。此二句釋成次上平
 等性義也遠疏
意也
又義云。自下標次下無明
 所迷一切境界也藏曉疏
意也
無明不覺等者。
 釋智礙違如量智之所由也。妄與法違
 者。法者次下一切境界也。不能得等者。已
 下述無明違如量智也。抄意釋智礙所
 由也爲言約三節判之。一以一切下明
 直示明暗相違。二無明不覺下示無明迷
 相也。三不能下明迷如幻相也
文。二障二礙復有何別等 疏四云。揀相教
之權示性宗之實。所云二障即是二執。智
及相續當法執障。執取名字當人執障。性相
兩宗共許斷除。若説二礙性相兩宗有斷
不斷。性宗二礙歴位倶治。若法相宗根本無
明智礙一種染煩惱礙三不相應説尚不及。
道豈能斷。是故論云立二礙門據斷不斷
 記四云。有疑云。障礙二名以何爲異。故
今釋云。立二障者一向依彼能治聖道斷除
義説。由是立障皆就位説。謂信相應地離。
淨心地離。乃至如來地離。立二礙者通于
二義。謂斷不斷○良以。諸教具含二義。謂生
法次第對治次第。二障唯局後一。二礙亦通
前義。由是障礙無相濫失又法相宗説二
障者。唯是妄法決定可斷。今法性宗建立
二礙。妄即眞故非定可斷故。障與礙各別
建立抄三云。二障二礙等者。一云。二障
一向因中所斷無至果故。今此二礙煩惱通
因故云據斷。智礙唯果故云不斷。以因位
中不斷體故。此約因中一是可斷一不斷
故。兼就無明自體而説。若就其用亦通因
斷故○一云。其煩惱礙一向説斷。其智惠礙
一向不斷。何者上論頌曰如是六無明剋體
無差別。○下文云。然此中斷不捨無明以爲
其斷等
 私云。當段釋文甚難解。故三師異義區也。
 疏意。二障門。就末惑立之。二礙門本末
 合立之。斷非斷者據性相二宗淺深也
 此師意。當段性相兩宗教相淺深所判云
 之歟。記意出二義。初義據障與礙字訓
 成義也。二障二礙法數齊等也。後義性相
 二宗立教不同也。但異疏義也 抄師又
 存二義。初義一向就因位斷惑分濟云
 之。二障唯末惑也。二礙通本末也。後義
 末惑一向斷之。本惑一向不斷也爲言
 爾。何云斷不斷乎 答。據斷不斷可訓
 之歟。今謂。記二義中初義爲勝歟。元曉疏
 云。顯了門中名爲二障。隱蜜門内名爲二
 礙此意。淺略成義用障字。深奧立義
 用礙字也。謂倶舍論云。礙有二種。一障
 礙礙二物礙礙。○或復礙者是和合義
 光記云。和合義是和會義。此和會還是物
 礙名礙障狹礙寛。仍名二障之時一向
 斷除其妄法。稱二礙之時或有斷義障
 礙故。或有不斷義物礙故。物礙之法但
 開之非斷之故也 問。二礙門爾也。二障
 門者指何論文乎 答。或義云。第二卷
 云。煩惱破障所知壞障指此文也。或義
 云。當論雖無説處指瑜伽等説相。對今
 本論判相違也兩義共難思。豈指末論
 自釋對于本論乎 又指他論者。何直
 云二障二礙復有何別乎。今謂。指當段
 本文也。本論表煩惱礙智礙云。釋ニハ能障眞
 如能障世間等結故。障與礙二名並擧之
 也。是故科名云擧障示治配當門豈求
 他文乎 又新譯本論云。染心者是煩惱
 障。能障眞如根本智故。無明者是所知
 障。能障世間自然業智故私案義云。
 二障門智相已下建立之故一向斷也。二
 礙本末諸惑盡之故據斷不斷。謂枝末斷
 之根本不斷之。至佛果還同本覺不
 斷無明故。約始覺因位之情有立斷
 名。是容有假説也。約實證已至果位必
 同本覺。而不可斷之故。二礙門中有斷
 枝末不斷根本二義云也
 本云文保二年八月十三日申刻於高野山
 金光院抄之畢
 嘉暦三年二月十四日東寺談義此卷讀了。
 於當寺談之已及兩度畢。愚身今年五
 十一重厄也。再談難期者也
 暦應三年庚辰正月二十四日午尅於東寺
 西院僧坊以先師自筆本書寫畢
            執筆靜賢
四十八
         權律師杲寶
 康應元年己巳二月東寺傳法會内談之次
 披覽畢        賢寶
五十七














釋論第五勘注第一
自此已下顯示生滅之相等 疏第四云。釋
立義分是心生滅因縁相中相之一字。前辨
因縁殊勝相者。意顯無明所熏諸識唯佛能
了示殊勝相。今云相者即是遷流動轉生滅
義相。即當共相。與事本識作能相故。論
言生滅之相差別。意在此焉鈔第三云。
本生滅相者。據論本意入此門來但釋立
義分生滅因縁相。其生滅二字正是門名。其
因縁相但是顯彼生滅法上差別之義。故但
得云生滅之因縁生滅之相。故但長分三
段釋彼三種。前二已竟。今當第三
云。本云。相者即義相也。大同百法四相是
彼不相應行假法所收。八識是心實法攝耳
 記第五云。此釋標立文云是心生滅因縁
相中相字。生滅一門所依總體謂心生滅。能
依別相謂因縁相。因縁詮示生滅所待。由此
因縁方成生滅。其相即表麁細差別。不同
眞如一味絶待無相之相。今生滅法由觀待
故而有差別。謂即理智染淨因果等名爲相。
然此本論於諸法中。但依六染顯其相者。
謂擧中間影兼初後。本覺無明幷其業果初
後本末定相隨故
 私云。自下文解立義分相字。三師意一致
 也。然定其相法體有異義。疏鈔名四相。
 記只名差別相也。疏鈔亦有異義。疏爲
 能相四相云云是同毘曇有爲諸法之外
 別立能相四相也。鈔爲假法。是同大乘
 四相爲假法即諸法而論其體也。記意
 不云四相。只是生滅門心境等上種種差
 別立爲相也。直簡眞如無相故也。今且
 約六染辨其相。雖然可通五有爲四無
 爲等差別之相也。疏鈔意又約六染判
 之者。且約事本識相應不相應判四相
 品麁細也 問。今論意。違諸教所説。生
 住異滅直名九法煩惱心。何此段順常途
 四相配立乎 答。建立多端不可一准。
 於四相煩惱心亦長時短時功徳過患等
 無量四相有之。何必遮常途共相生滅四
 相乎。倶舍論釋四相云。法若有此應是
 有爲。與此相違是無爲法生滅一門法
 豈不存此四相共轉乎 問。大小乘四相
 廢立如何 答。小乘於四相有三種。一
 能相四相亦名四
本相
諸法之外有別實體。令
 一切法生滅也。二所相四相。一切法上
 自相生滅是也。三隨相四相。謂四本相作
 用。還能令彼四本相生滅也。倶舍論云。
 諸行有爲由四本相本相有爲由四隨相
 光記云。於八於一功能別故意云。本
 相生相於自位住異滅三及隨相四幷一
 切有爲法八種施能生之功。如云生相
 住異滅亦爾也。故云於八也。隨相生相
 但於本相生一相施能生之功。隨相生相
 於本相住一相施能住之功。異滅亦爾
 也。故云於一也。所相法只被生滅于能
 相之法更無能起生滅之功也。倶舍論釋
 能相四相云。能起名生。能安名住。能衰
 名異。能壞名滅是諸法之外有別體
 也爲言大乘意諸法即體生滅是名四相。
 是色心法上分位差別無有別體。仍爲假
 法也。唯識論云。生表有法前非有住。表
 有法暫有用異。表有法非疑然滅。表有
 法後是無今此本末二論意兼存大小
 兩義歟。於業轉等煩惱直立四相之稱
 似唯識之意。今又於六染之心別立生
 滅之相似倶舍能相四相也 尋云。三師
 義勝劣如何 答。疏義爲勝歟。鈔義稍
 善。記意違論歟。下引楞伽皆約四相
 判義。豈只云差別之相乎
疏四云因論生滅通該上下。麁有六種細
分十異。今但顯麁内含其細。就義別明。
勿疑相濫。一自相生滅。此有四種。一微細
過患。二麁重過患。三無常功徳。四常住功
徳。以斯四種各有生等四相法體。患徳雖
殊攝屬生滅功徳自相得生滅名。生滅既
爾住異亦然。二共相生滅此有二種。一麁
重生滅。謂在事識三種相應染法之上。與相
應故。二微細生滅。謂在本識三不相應染
法之上。不相應故。三起盡滅。凡諸染法
即五有爲皆具生起及滅盡故。四隱顯生
滅。凡諸淨即四無爲皆具顯生及隱滅故。
五始終生滅。以諸染法依因依縁從無始
生。又諸染法因滅縁滅。須有終盡。雖同
染法亦名生滅。但據始終義與前別。六本
末生滅根本一心隱在生滅。爲善惡因受
苦樂。倶若生若滅如伎兒故。枝末九法謂
有爲無爲喪生隱顯正是生滅義。善成故今
取共相明其相故
 私云。一部義門雖多攝在此六義。細分十
 異者。自相及共相中各開子段故。此中自
 相生滅所相法也。共相生滅能相體也。起
 盡生滅五有爲法念念起滅也 問。彼自
 相中微細生滅如何異乎 答。彼一念具
 四相此存生滅前後相歟。隱顯者指四
 無爲作用也。始終者約始終生滅義 問。
 上麁重四相如何異乎 答。彼四相連續
 相今只據初無後無義。本末者眞妄和合
 生滅也
文。標釋倶成示相門等
 私云。今此標釋有多義。一云。准次上因
 縁釋。總標廣釋段云何已下釋。以上標也。
 二准上眷屬無明標釋倶成門。一者已下
 有標釋。謂一者麁二者細標也。與心已下
 釋也。二義中先義爲善也
麁重生滅等 疏四云。麁重生滅雖是共
相。然極麁顯與彼事識而共相應如大波濤
與水合故。其相顯故。微細生滅雖亦共相。
然甚細隱與彼本識而不相應。如平流水
波相隱故。不相應故記五云。麁重等者
三相應染。心念各異執見増強故微細等者
三不相應心念未分過失猶隱故
 私云。疏意能相生滅與本末二識。對望
 論相應不應也。上第四卷所釋相應不相
 應者。於所相法中本覺與無明王所相望
 判之。今能所相望判之也。鈔意大同之。
 但假實四相爲異也。記義麁細六染妄心
 與本覺心王。相對論應不應也。全同上
 相應不相應義也。問。共相四相不相應行
 法所攝。何於此中論應不應乎。答。法門
 廢立區也。彼大小乘四相等名心不相應
 行。行蘊中攝心所及不相應法。而心所與
 心王相應。四相等與心王不相應故。名
 不相應行法也。今謂不然。共相生滅與
 色心法相應故云爾也。於其中微細能
 所難分。且名不相應。而實相應之義有
 之也。如上相應不相應釋也
謂末末故等 疏四云。分別事識對彼本識
名爲末末。三位本識對彼事識但名爲末
記五云。三相應染末中末故説名末末。而
與分別事識相應。智及不斷亦末耶倶。事識
體同隨擧即得。二云何下微細。謂此即是根
本之末。故單言末與三位識而不相應
 私云。三細六麁皆末惑故。就末中分本
 末也。疏意直就所相應識體分本末。記
 釋能相應染心分本末也
一本分流楞伽契經等
 私云。第一經四卷楞伽第一卷文也。第二
 經十卷楞伽第二卷文也 問。三本楞伽
 幷同本異譯歟。何於梵本有異乎 答。
 准論所引者梵本是異歟
有二種生住滅等 疏四云。初經明二。流注
生等即細生滅。相生住滅即麁生滅。不言異
者經文略也○中經明二相滅生住亦麁生
滅。相續滅等即細生滅記五云。相續流注
其義無別。但與初經前却不次
 私云。引此經文證相字是四相也。爾者
 疏鈔義契論意歟。記意今稱麁細生住
 滅直指三六妄心也爲言但違文意歟
  問。四相三相開合如何 答。廢立隨宜
 不定也。惠暉頌疏云。或説一相即無常
 相。或説二相即生滅相。或説三相四相
 可知今經約初中後説生住滅也
第一有細識等 記五云。三品細識如其次
第。即業轉現。是前流注細生滅也。偏分別識
即三相應麁染法也。各別依根各別取境
如鏡對面即現其像。今三麁染亦復如是。
故論説爲分離面鏡。如是等法常恒流注及
與相倶。故皆説爲非離生滅
 私云。第一有者。業識故最初有之故云爾
 也。或又准次縛者煩惱名也。有著相故
 中傳縛者。轉相居中位故轉業至此位
 故云傳。自體即繋縛故云縛也。遠傳縛
 者現識望業疎遠故云遠也。傳縛之義如
 前也。非離生滅者。記意通麁細二品也。
 如此妄想非離生滅故。但准下所引經
 分離染因不離染因者。三品細相云非離
 生滅歟。意簡次離面鏡也。謂麁品行相
 麁顯生滅相與心分離故。細品微隱生滅
 相與心難分離故。云非離生滅也
於契經中唯出名字等 法藏疏云。經中出
名不別顯相故。今論主約相應不相應義
顯其二種麁細之心生滅之相元曉別記
云。經中直出二名不別顯相故。今論主
顯其相也
 私云。此兩師同引分流二經釋今本論
 也
分契不契等 記五云。契謂相應即麁生滅。
不契謂即不相應義。即細生滅
此中假人即有三種等 記五云。不退凡夫
謂三賢内凡。以相似覺能正了知執相應
染異相夢境爲所斷故○分清淨者謂即十
地。初淨心地能正對治不斷相應。二地乃
至七地漸治智相麁染。八地現色九地能
見十地對治根本業中倶合麁分。滿清淨者
倶合動相通因果斷。等覺斷麁攝入十地。
妙覺斷細屬今果位。獨力唯細故全屬果
疏四云。今據六染如是指陳。若依二礙
復應説彼大無明念妙覺位中爲所治境
 私云。因果之人通名假釋者。爲簡外道實
 我也。倶舍云。五蘊假者目之爲我
 教皆云假人實法。即此義也。又義云。假
 人實法者常教所談也。當論猶許人之本
 有。依之或云三身本有理故顯了。或云
 者即人故等。故但今云假人者。以對眞
 如門實理且立假名也。論第二卷云。假
 生滅假有顯眞如實無麁中之麁等者。
 以六染大分爲二。業轉現三爲細。智相
 相續執取三爲麁。於此麁細中又各分
 麁細。第六執取爲麁中之麁。第五第四爲
 麁中細。第三第二及第一中倶合一分爲
 細中之麁。第一之中倶合一分獨力全分
 爲細中之細也。又或義云。後二相應初二
 不相應。倶屬麁中之細。唯以業之一分
 屬細中之麁也。本末二論及字起盡見爾
 故云云但前義爲善也 問。何故除十信
 人乎 答。今對六染能治立之。十信非
 斷惑位故除之也 若爾。何不擧二乘
 人乎 答。可攝第一假人也。筆削記云。
 其實亦是二乘境界。今取文便略而不言
 又義云。二乘雖云斷人執。只是伏滅
 非實斷。仍此論一往云之。雖判位在三
 賢。而實攝邪定聚。是即不知無明熏習
 之義故今除之也。第四卷分滿倶絶人中
 攝邪定及二乘即此意也
文。獨力業相之全分等 鈔三云。獨力業相
之全分者。既言最細唯是佛境。應云獨力
業相之一分。其麁一分已與所成麁和合相
十地斷故○以是根本無明用故。然横對
他但是其細。故唯第四。若自堅望前前者麁。
後後者細。故通諸位漸斷故也○亦可。今
據據處説耳
 私云。獨力業相屬能所成。抄疏兩義也。然
 今此文約六染判治道之時。既出獨力
 業相。是似屬所成。又云全分不云一
 分。此等釋文違鈔師義。故作種種通
 釋也。但疏義爲勝歟。如上成問。鈔會
 通意何 答。出二義。初義意今此獨力無
 明通用故。雖通因位所斷。横對四相品
 等他。總屬細中之細。仍云全分也。次釋
 意全猶盡也。今約盡處故云全分也爲言
文。顯示麁細所依門等 記五云。通者同也。
謂前麁細二種生滅同以無明爲所依故。
由此無明能作不相應及本遍因故。別謂各
別。二種生滅各具因縁故。謂三不相應染
即不思議熏爲因。不思議變爲縁。三相應
染即妄想熏習爲因。種種境界爲縁。二二因
縁各不同故。此依次下所引經文作如是
説。若據本論顯相而言。不相應染但説依
因。相應染法唯説依縁。故名爲別
云。本文中初顯前二種通所依義。次所謂下
顯其二種別所依義。謂由不覺爲因生不
相應染。境界爲縁生相應染。論從簡略各
明一法。次引楞伽皆具二種
 私云。本論與經文各據一義。然其旨趣
 終是一致也 問。此中三六之心通依根
 本無明者。麁細直依無明歟。將又三細
 直依無明。六麁展轉依無明歟 答。上
 記釋據初義。學者義據後意。筆削記云。
 如是雖即次第而生。然推其根無明爲
 本私云。三對六重因縁不同故。兩義共
 可有之。但准下無明熏習義有二種等
 本文。記義爲善歟
妄作境界義等
 私云。是指現識中六塵境界也
不思議熏及不思議變等 疏四云。不思議
熏即無明熏。不思議變即本覺變。或復反此。
又此熏變在無明。隱テハ通本覺。具熏
變故。現識因者擧麁現識影細轉業
云。種種塵者即六塵境。妄想熏者即現識熏。
事識因者縁名因故記五云。其不思議熏
之與變實通業轉。擧麁兼細故。但説言是
現識因。次種種塵及妄想熏具足能生三相
應故。是事識因
 私云。疏釋熏變出三義之中第一義爲
 勝。順次論釋故也。後二義違論故。今此
 經文四卷楞伽第一卷文也。通別二依中
 但證別依不・引證通依。通依其義易知
 故。例如具足無明起染易知遍證起淨
 也 問。今熏變因縁二義具之。何但云因
 乎 答。擧因顯縁也。種種塵者現識中六
 塵境也。是無明氣分故。望六識爲縁望
 六相爲因也。無始妄想熏者指現識。次
 下妄想現鏡識者是也。即爲六識作因
 爲六相作縁也
文。不離染因者等 疏四云。不離染因者。三
不相應。可思議熏變唯佛能知。不思議熏變
因位不了故。分離染因者。三種相應猛風
爲縁現識爲因記五云。不離染因謂即三
細不相應染。可思議等次下自釋。分離染因
即三相應。種種猛風即六塵境。能作疎縁。妄
想謂即現鏡識體。從無始來妄熏習故能
爲親因。又六塵境能作親因起於事識。妄
想即是見愛熏習。能爲疎縁増長事識
 私云。不離及分離者。不相應與相應義
 也。微細能所難分故云不離也。分離義
 反之。可思議不可思議者。次下釋云。就
 金剛還上之人故疏釋之云。金剛還
 者。因中凡聖皆叵思議。金剛上者果中大
 覺故可思議記五云。等覺已前名金
 剛還。大覺果位名金剛上此意云。約
 因人云不可思議。約果人云可思議也。
 如熏變亦爾者。如熏名不思議。變亦可
 名不思議也爲言
文。本覺對治次第門 鈔三云。如其次第漸
對治故者。約義次第非據時分。若爾何不
從麁向細斷耶。答曰。然上論云爲棟始覺
悟次第故。今且説自細之麁。據實本來同
時斷竟記五云。本覺治惑法爾力用從細
至麁爲次第轉疏四云。先斷無明後斷
滅相。本覺對治法如是故
 私云。本覺文相從細至麁明惑滅盡義
 故。約本覺對治判之也 問。何故當段
 必示本覺對治乎 答。三六生起必由無
 明而起故。若無明滅因縁隨減故。還滅之
 法法爾如是。自然叶本覺治道故。約本
 覺示義也
文。不捨無明以爲其斷等 疏四云。此中斷
義應善觀察。染淨本覺有智淨相。釋分二
門。今正同彼。一不守自性隨縁門。二對治一
切業障門。謂此本覺不守自性隨縁成染。
不捨所成本末無明從細至麁。常照體空
以爲其斷。不同上轉染淨始覺猶明除闇
若火梵薪故。此指云非以斷除而爲斷故
又云。若爾已下躡前徴斷。謂斷已下正出
所以。斷煩惱心心目體也。良由覺照本末
無明妄染心體。了本空無。如此名爲斷除
不起。亦不違前不捨無明以爲其斷。但照
體空相猶存故鈔三云。不捨等者。此中
有二。一不捨名斷。二斷除名斷。礙亦二
義。一體空理無。二體有理無。初即煩惱染本
空故。多教説故。後即智礙。體本有故。此論説
故○由此體有理無之義故説不捨名斷。
由彼體空理無之義故説斷除爲斷。是故
立二斷義異也。謂斷煩惱心者正釋。斷除不
起故者遣疑。謂人疑云。勿同無明不捨名
斷。故今遣云斷除不起故。大同相宗自性斷
義。無明亦似縁縛斷義。廣見上文記五
云。本始二覺治惑各異。本覺但爲内熏之因
未遇助縁。勢力微力於諸煩惱雖未斷除
然不放捨。後得始覺外縁相資遂能斷除
○故今論説本覺斷惑不捨無明以爲其
斷。二若爾下轉釋。初問。本覺不捨無明云
何成斷。次答。謂由隨染本覺亦待始覺明
其斷義。令其染心不能不起。然由本始互
相資待。是故本覺斷義得成
 私云。疏意。本覺隨縁成本末無明云不
 捨無明也○而照體空故云以爲其斷也。
 簡始覺斷道故云非以斷除等也。若爾
 已下釋成斷義。煩惱心者。指上本末無
 明。照煩惱體空云斷除不起也。鈔意。照
 根本無明體有理無斷故。云非以斷除等
 也。若爾已下釋煩惱礙斷道也。意云。不
 斷智礙故斷義雖難成。而斷煩惱故斷
 義成也。仍謂斷煩惱心云也。斷除不起故
 者。通妨也。或疑云。煩惱礙何勿同無明
 不捨斷耶。今遣此疑云斷除不起也。意
云。根本無明體有理無故云不捨等也。記意
本覺内熏之因熏無明故。云不捨無明以爲
其斷也。未遇始覺解縁故云非以斷除而
爲斷故也。若爾已下釋成本覺斷惑之義。謂
本覺亦待始覺故。互資助不起惑。是故成
斷義也爲言今謂。三師義皆不叶論文歟。
本覺了惑體清淨故云不捨無明以爲其斷
也。謂斷煩惱心等者。斷惑之心斷除不起也
爲言更有深義如別鈔
文。一者兩難閉開門等 疏四云。兩難閉開
門又二。初惑互覺滅。難復二。初覺同惑滅難。
○後覺應斷滅難。○後覺在惑存難記五
云。兩難閉開門二。初妄斷眞何續二。初
理。○二三六下申難二。初眞應隨妄滅。○二
然若下許滅違相續。○二若言下眞續妄豈
鈔三云。然若等者。科文已判。今復釋
云。已上總彰難意。自下方正消文。次云本
覺同滅無所有也。此通二意。若據科文但
屬印前。先已・難故。若依此解唯當後難。
今正序故此二含在若心滅者矣。然則然前
起後之意。然前説竟然後若等
 私云。今本覺明智乃至即是初開文但述
 初難也。若依抄意者。然若已上總述兩
 難大意。已下釋成前意兼述後難也。二
 義之中疏記爲勝也。此中科文者。高麗國
 義天録釋論有志福法悟守臻三師。各又
 有三卷科文今指鈔自造科文歟。疏
 鈔二師雖來此國守臻釋未渡此
文。自此已下作釋決疑等 記五云。本論答
釋於中有三。一法説。二喩説。三合説。初中
答曰。所言滅者唯心相滅非心體滅。則雙
答前兩重疑難。前言滅者但是麁細染心相
滅。非彼清淨覺心體滅。猶如風止波澄。豈
令水性亦滅何得難言云何相續。又心自
體雖則不滅。其諸染相眞智力故永滅不起。
如水雖但風縁息故波永不起何得難言
非究竟滅。次如風下喩説。後無明下合説
文。染淨相熏相生等 鈔三云。染淨相熏等
者。此門意兼總別二義。總則通明上三章
也。謂是心生滅因縁相其間各有熏生之義。
皆以此文總顯示故。不爾寧在三章後哉。
別則唯明生一切法也。謂生滅門初唱論云
心生滅者依如來藏。乃至此識有二種義。能
攝一切法生一切法。云何爲二。一者覺義。
二者不覺義。此即總明。自所言覺義者至性
染幻差別故。別釋攝一切法。謂擧覺不覺
無法不攝故。自此已下別釋生一切法。謂
四種熏習無法不生故 問。云何越彼因縁
相耶 答。三章相續正明上立。餘殘未盡
後復別明。後二已盡更不論矣。故第二論
云攝生熏習差別之相至彼別相決擇分中
分明顯示。斯之謂也記五云。此總釋上生
滅因縁差別之相由熏習故得有如是總
別法義相續不斷遠疏下云。自下第三明
其眞妄熏習之義。此中有三。一者標熏法
體。二者熏習義者以下略釋熏義。三者云何
熏習起染以下廣顯熏相
 私云。記義同鈔總釋意也。鈔別義意釋
 上生一切法句。釋總別者。生滅云總因
 縁相云別也。彼上釋云。所依總體謂心王
 滅。能依別相謂因縁相是與鈔釋總別
 異也
文。一者總標綱要門等 法藏疏云。唯眞不
生但妄不成。眞妄和合方有縁起大乘
義章云。染淨諸法眞妄共起。單眞不生唯妄
不成嘉祥釋云。眞妄和合方起染淨
 私案云。當段並釋上攝生一切法義歟。論
 第二云。攝生熏習差別之相。至彼別相決
 擇分中分明顯示此意指當段云別
 相決擇分歟。攝生即熏習上二義也。和合
 相熏之位非一即生義也。非異即攝義故」
文。第一門中自有六意等 鈔三云。自有六
意等者。初一妙有。次二眞空。第二名空。第三
相空。第四空有無礙。第五揀外道。第六揀
權小。如護法説能所各具四種義故方立
熏習餘法皆非。今此亦爾。能所各具六種
義。方立熏習。餘亦皆非。唯次結中具無量
義。非但六耳
 私云。六義配屬一往可然歟。護法能所四
 義者。唯識論於能熏所熏各出四義。所
 熏四義者。一堅住性。二無記性。三可熏性。
 四與能熏共和合性也。能熏四義者。一有
 生滅。二有勝用。三有増減。四與所熏和
 合而轉也。彼第八識爲所熏。七轉識幷心
 所等爲能熏。能所體別故。四義隨異也。此
 論不爾。五有爲四無爲等一切互爲能所。
 能所義不定故。六義互具不増減也。相
 待相成等者。疏云。似有者假有之義
 云。一切諸法爲果則相待。在因則相成
 本無性等者。疏云。染淨之法本無言詮。
 接誘衆生權宜施設記云。諸法本滅本
 絶詮縁。所有名字皆非實故相待相成
 顯空等者。疏云。染淨相待無自體性
 云。相待即寂以爲其空由相觀者。觀
 觀待也。自然虚空等者。疏云。染淨諸法
 自然非有故無礙矣。文點云。非有非有トニ
 ○非礙非礙云云記釋意。一切諸法非有
 非有故自然作空非礙。非ルカ礙故常作ナル
 無障礙義故可訓之歟。但疏義爲勝。
 非作非造等者。疏云。染淨諸法有佛無佛
 相熏相生。自然不斷法性爾故記云。謂
 一切法法爾熏生非假縁力施設方有。即
 表法性不由造作自然熏生。不同外道
 説有神我空性微塵爲因造作一切法
 故不守自性等者。疏云。染淨諸法不
 守自性。縁起無住。總持義故。記云。謂
 一法界具二自在。與一切法作大縁起。
 總持不失故云無住私云。已上六義
 總爲三義。一有義即初二也。是明有而非
 有義也。二空義即第三四也。是明
空而非空義也
三中義
 五六也。是明法
爾而隨縁義也
三諦各有二義故開爲六
 意也。記釋意。初三假觀。其中初縁集但
 有義。次隨宜施設義。後相觀無體義也。第
 四即空觀。第五六即中道觀。其中第五雙
 遮中道。第六雙照中道也
文。立名略示門等 疏四云。一眞即是淨法。
眞如本覺藏智理性無差唯擧一眞通收四
種無爲法故。三妄即是染因無明。妄心業
識妄境六塵。性染多差故指三妄。雖陳三
種收五有爲記五云。本覺藏智。則與眞
如同名表示。本始相待非定異故。○雖擧
一名具攝一切無漏法故。離脱體相者。謂
根本無明及恒沙上枝末無明與法界相離
皆可解脱
 私云。淨法表一味以一眞盡之一切也。
 染法差別性故立三妄也
文。今此文中擧一後有等 疏四云。擧一後
有幷兼中有者。謂三妄中後二妄染於三細
中擧初及後。兼有轉相。以諸染法無不皆
具熏習事故記五云。擧一後有幷兼中有
者。會釋本論列名釋略。論言業識擧第一
有細識。其境界者擧最後有。即遠轉縛。但
擧初後影中縛故云兼中有。又於此中但
明根本幷具細染影取六麁。論不説者義
可知故鈔三云。後有幷兼中有者。謂下
四法各開二種。唯除境界仍舊不兼。但就
一體義分二熏。餘之三種各兼其一。業識
中兼事識。無明中兼枝末。眞如中兼妄心。
此則正體有四而義有八。謂隨一中分二
義故。而所兼中體義合四。謂餘二各一。妄心
開二。以意識熏及意熏習故成四也。一切
染法者。而眞如中所兼妄心亦名染故
 私云。疏意擧トノナル&T069222;兼中有ナル&T069222;
 可訓之歟。今一眞三妄中後二妄三細也。
 而擧初後業現以兼中間轉相也爲言
 記意可讀擧トノ兼中有也。
 通名有煩惱亦名有故。總意同疏意也。
 鈔意。擧一後有アリ幷兼スル&T069222;中有可訓之。
 今此文中者指此略説分也。後者指下廣
 説分。下文又擧一眞三妄之中各開所屬
 之法。所謂眞如中開妄心熏習。妄心熏習
 者染淨始覺。此中有意意識二種熏習。無
 明熏習中亦開支末業識
事識
業識中亦開事
 識。仍能兼體有四。所兼體亦有四。故成
 八種。今但各擧初一。後文有兼中有眷
 屬也爲言鈔唯除境界等者。下文境界亦
 雖出二義。體一義殊非別體。故除之不
 云幷兼也爲言餘二者。除境界餘無明
 業識各一所兼有之。眞如所兼妄心中有
 意意識兩種故。幷前二成四種所兼也。
 是故能兼所兼合論有八種也 問。若依
 此義能熏闕轉識乎 答。眞如所熏妄心
 中有十一末那。故亦含轉識也 又問下
 境界分如實與如有二用。何云不兼乎
 答雖分二徳而非別體故不云兼也
 又問。下眞如中有法身應化二熏。何不開
 之乎 答。委細分別之亦可云開之。但
 眞如一味故不云之而已。私云。下文釋
 無明熏習云唯擧初後中間不顯彼初
 者業識也。後者事識也。今亦准彼業現
 云一後歟。爾者疏記釋叶文也
文。通釋熏習門等
 私云。通釋者有二義。一云以一文通釋
 染淨二熏故。二云通者總通義。對下散
 説門是總釋故 問。此門中何不立法説
 門乎 答。法説之意上總標及立名二門
 有之故。今重不云之也
文。班多伽耶等 聖法記云。班多伽耶娑叉
提鄔反云鬼集林。&MT02633;末那提反云怖香。梵檀
只多那林反云聖君山林。陀摩鍵多反仙
香 記五云。梵云班多伽耶沙叉提鄔。此云
鬼集。&MT02633;末那提&MT02633;
音惠
此云怖香。薄福鬼神所
集林藪。多諸鄙怖畏之香。梵檀枳多那此
云仙居。陀摩鍵多此云仙香。諸仙梵志棲隱
林藪。常有上妙芬馥可意好香又云。世
間衣服本無香氣。如有人至仙居林。衣
染好香。如有一人至鬼集林。疏惹惡香。
或但一人至二林中。則帶美惡異類氣分
 私云。檀&MT02633;。只者疏祇字也。記枳字也。枳字
 有幾志二音。只但有志音。爾者疏祇字
 謬歟
文。勝義道理亦復如是等 記五云。眞如自
性清淨明白本無漠冥垢黒之相。亦無増愛
染污之相。由彼無明而熏習故則有垢黒染
污之相。斯則體性實淨。假説染相如入鬼
林衣成穢氣。本上無明自性黒暗本無覺智
聰明之用。亦無悲願清白之用。由彼本覺而
熏習故則有聰明清白之用。斯則體性實染
假説淨用。如入仙林衣有芬香鈔三
云。實無於染者。即不變也。則有染相者即隨
縁也。實無淨業者。即違他順自也。則有淨
用者。即違自順他也。況具上六義故。又
云。皆是幻化故不同權教定相之法不可
更變染淨互成。今無定性假名染淨。隨縁
轉變更無礙耳
 私云。喩一向無記云云法一向明白一向
 闇黒云云是則法唯善唯惡也。喩非善非
 惡。忽似法喩不齊。會之有二義。一云。喩
 取少分非一切同也。是即別人各至林
 中。疏本無香氣由縁有香氣。本香氣
 之位各各守自性不變之法也。由縁有香
 氣之位。各各隨縁不守自性之法也。記出
 二義。其初義意也。疏鈔義亦同之也。一
 云。一向無記即一心法也。而有香氣即染
 淨二法也。一人至二林隨縁帶香氣之
 意也。即疏記各後義也。又筆削記云。若
 望法合則有二説。一者以衣喩一心香
 喩染淨。二者以衣本無香而熏之有香。
 通喩染淨熏習之義。後意爲正略鈔此中
 二義。初義同記後義。次義同記初義及以
 疏鈔義也。此二義中鈔義爲正歟。唐本
 上喩文云。亦無芬香亦無鄙香。一向無
 氣云云此義順鈔義歟 問。譬説中一
 向與法説中兩箇一向同異如何 答。或
 義云異也。譬説一向無記義雙&T077350;好惡二
 香也。此中一向唯善唯惡也。私云。三箇
 一向是同也。一向者總相義也。譬中一向
 其意易知之。法中一向者。非明白之明
 白故云一向。非黒闇之黒闇故云一向
 明闇共離相待邊局故云一向也。例如
 權教二諦邊局故。故二諦外有中道。實教
 三諦不思議故。二諦即中道也。今亦爾
 也。譬近情故善惡外有無記。法離情故
 善惡外無無記也 問。眞如是唯是唯常
 法。何云受熏乎。攝大乘論云。要具四義
 方得受熏。故言常法。不能受熏又慈
 恩釋云。且如善性非直唯違不善亦自
 違善。定而無記性不違善惡此等釋
 意常法不受熏其理必然。今論何云受
 熏乎。撲揚釋破當論云。馬鳴菩薩亦言
 眞如受熏持種恐譯誤如何。答。眞如
 凝然隨縁權實二教差別。元曉起信疏云。
 彼論且約可思議熏故。説常法不受熏
 也。此論明其不思議熏故。説無明熏眞
 如眞如熏無明。所顯不同。故不相違。鈔
 釋云。不同權教定相之法等文但智周釋
 者。清涼破此義云。此唯識實性亦即是眞
 如定言不變過歸後輩攝論四義等。
 皆是符一宗之義。非通途之説也
文。則有染相等 藏疏云。言熏故有染相者。
顯眞無相隨熏現相。又顯妄法無體但云
相。又當相自無返流之用故。云相不云用
也。有淨用者。○由此本覺内熏不覺令成
厭求。返流順眞故云用也同筆削記云。
然此染淨二法各不無相用。且迷眞起惑
造業豈非染用。知淨相法出離鏡大智慧光
明義等豈非淨相。今此文中意在影略故各
擧一義。疏文釋且一往耳
文。分剖散説門
 私云。於此一門有二義。一云。唯對第一
 總標門。一云。通對前三門。三門皆總釋。或
 云。第二已下三門並釋總標門。所謂略示
 門釋有四種法句。通釋門釋熏習義句。分
 剖門釋染法淨法已下諸句仍第二已下
 門皆釋總標門也。或學者作四句云。唯
 標非散謂第一門。唯散非標謂第四門。
 亦標亦散謂第二三。非標非散謂第五
 門云云香象疏以今本文科四段。謂合
 第三四云廣釋染淨熏習義。於此中分
 總別子段矣。元曉疏同今論分五門。一
 擧數總標。二依數別名。三總名熏習義。四
 別顯熏習。五明盡不盡義云云
文。三者發起問答決疑門等 鈔三云。問。此
後二門皆屬第二淨品相熏。何得而爲大文
科耶。答。前之二則是正釋。後之二門則是
通難。染品無妨唯會淨難。若爾應大分二。
初正釋後通妨。答曰。爲避文繁但長分耳
 私云。依此釋意者。先分正釋通妨二段。
 二段中各開二門。今爲遮文繁且略之
 也爲言學者義云。此問答決疑門唯白品
 門所屬。次擧縁門亦決疑門所屬故。疏釋
 云。此就因縁復決前疑今謂。此等義
 皆似忘釋論科分。凡論意黒白相熏二段
 畢。總又問答眞妄熏生之義。兼述佛家因
 縁實義。並是大文非必子段歟
文。因縁各示等 鈔三云。因縁各示者。問下
論但説差平二縁並不言因故。彼科云縁
相散示生解門。云何此中而言因耶。答。夫
因縁者而有通別。別則因親縁疎。通則不
分親疎。今則是通。下則是別。故無所違。各
別。即別開説差平二故
 私云。今因者屬縁之詞。如四縁之中立因
 縁縁也。又學者義云。下文立門中。總標
 門因縁法體倶顯之。散示門亦顯可因縁
 倶有義。題因縁各示也。既云。因縁必可
 親因疎縁。但今論文不説之擧縁示因
 而已
文。相熏相生等 記五云。此問染法熏生行
相。作能熏。時名爲相熏。能熏所熏同起於
果名爲相生
文。從淨妙藏等 記五云。淨妙藏者。即是眞
如本覺自性。乃至麁熏謂即業果。由此染法
熏習力故。離覺合塵背本向末。生死過患
展轉深重難出離故
文。至部實主等 鈔三云。至部實主者。此通
法喩。至者極也。部者類也。實者眞也。主者依
也。猶如虚空至極眞實作彼部類萬物之主。
法準易知。又千山本部是都字。都者總也。此
文更直眞如虚空總中之總故記五云。謂
此眞如能爲諸法至極總部眞實主宰。由此
能於障礙染法淨法爲通所依。如虚空界
無有隔礙。即歸憑眞徳成立幻
 私云。虚空界至極眞實爲部類萬物之主
 義也。若依都字虚空界與諸法爲至極
 總統之主義也。此一句唯擧喩徳也。
 義通法喩云云障礙無障礙者。如次染淨
 二法也
文。以依眞如法故等 記五云。欲辨無明熏
生行相先明所依。由依眞如方得建立。妄
攬眞成無別妄故
 私云。眞如法故者。此文有三意。若依今
 釋者。眞如即法也。若准下妄心熏習文及
 上根本無明住地門釋者。眞如與法也。法
 者一心法故。若准下本因果釋者。如次眞
 智如實一法界三種故 問。何但擧眞如
 乎 答。擧眞如一法攝三法歟 問。此
 中無明通下境界妄心等歟。將唯擧根本
 無明熏義乎 答。有三義。一云。今文通
 三熏總説也。仍無明可通本末也。例如
 淨熏之中眞如爲能熏。本末諸惑爲所熏
 也。一云。下三重熏習中先付無明作釋。
 是即擧勝爲論也。二義中先義順當論。後
 義叶藏曉二師義矣
文則有妄心等 記五云。無明即是能熏之
因。眞如即是所熏之處。二法和合生起妄心。
謂即業識及與事識爲所辨果。於境不明
名不了相。令智轉昏名暗鈍用。○喩中愛
父則目無明。男女以喩種種妄心疏四
云。而此無明依眞立已。展自力勢還熏眞
如。増加暗用流成業識。如父生子。法可
詳之
 私云。記意妄心之言通事識。見疏義但
 限業識。二義之中後義爲善歟
文。平等如理等
 私云。是釋本眞如法三字。以爲眞如及
 一心也
文。生死之海更深等 鈔三云。生死之海更
深者。此則變易。賢首云。三細梨耶是變易
體。具受一切苦報者。此即分段。賢首云。分
別事識爲分段體疏四云。迷本一心轉
識*或生。現相境起生死海深圓寂岸遠。上第
一重已明變易生死過患。下第二重正顯分
段生死過患
 私云。依抄意。生死之海者變易生死也。如
 是境界已下分段生死也。記意亦同之。疏
 意。第一重者指上變易。第二重者示下分
 段。義勢分齊同鈔意也。此識樂著等者。
 或義云。指現識云此識也。境界熏本
 識令起七轉也。今謂。此識者指第七末
 那。末那縁六塵造業感果也
文。四毒之賊等 疏四云。四毒之賊者。即
生老病死。或地水火風。或生住異滅。或貪
嗔癡慢。言念著者。念即法初二麁也。著
即人執中二麁也。後二如名六麁具矣
鈔三云。四毒等者。涅槃經説。四毒蛇同一
篋如四大同一身。釋本身言則以上旬釋
本心字。又云。貪欲嗔恚愚癡憍慢亦名四毒。
釋本心也却以上句釋本身也記五云。
念即法執初二麁細。著即人執中二麁相。
如賊浪也。後二如名如輪環也。文雖似
説四麁。展轉造業受報義實通貫
 私云。四毒有多義。疏鈔如文。記六麁之
 中初四麁云也。正理論云。老病死等。災横
 差別隱積之伏故名爲蘊。此説有爲有
 *多過違隱伏。其中過縁便起如賊隱山
依此釋四句云四毒歟
文。已説總問總答等
 私云。今此結前生後二門如次略説廣説
 也。依之藏疏云。染中亦二。前略後廣
 疏云。答中有略明廣顯又義云。必非
 一法廣略歟。上門明三妄展轉相生之義。
 下門示三妄熏習差別。仍兩門意別也。故
 遠疏云。一就前四明其熏習相生次第。
 二者別明熏習所起不同但二義中初
 義爲善也。記釋亦同初義。次下引之
文。初以爲後等 記五云。次第從後向前逆
次而釋。即表諸法本來同時。是故麁細無
定前後疏四云。以初無明爲後。翻後
境界爲初。仍隨一中各開二故香象起
信疏下云。自下廣釋即明前三種。從向前次
第説也
 私云。是望彼顯宗門作此釋也。前門無
 明妄心境界次第列之。今門境界妄心無
 明次第釋之。逆次作釋故初以爲後。後
 以爲初云也
文。如實熏習之力等 疏四云。以此妄境熏
習力故。増法執念多執實故不達虚幻。又
此妄境熏習力故長人執著。計我有故不
知過患。因境牽心恒沙障起。増長互通。念
取別因。取猶著也記五云。境風爲能熏之
因藏海爲所熏之處。人法二執是所辨果。今
此但明所辨之果。其所熏處前已説故
三云。如實熏習力等者。如者似也。實者眞也。
意以第八虚境如似眞實。第六不了妄計爲
法。焔水虚乾如似實濕。如有者。意言。八
境無有主宰似有主宰。第六不了妄計爲
人。焔水本無濟舟之用似有彼用。準此二
熏唯於現識所現境上義分細麁説有二
也。六八識境麁細亦爾。八如目明覩空明
淨。六如目闇見空昏闇。然明闇異空體非
二。雖細麁殊境體是一。非同始教質影雙
存。今此即是唯影無質之句也。前後准悉
又云。増長取熏習故者。問。云何不起後之
二耶 答。別記云。後二是業果非所論也。
若爾何故上文境界縁故生六相耶。釋云。前
據通論此約別剋 以此後二是妄心之
作用。非親從境生也
 私云。今境界者現識中所縁境界。智識已
 下人法二執此境爲因而起故云爾也。鈔
 釋二執同六識相應依香象疏意歟。又
 依當論意者。智相相續第七識相應惑品
 義有之。若爾者今如實熏習力者。第七
 識相應惑歟。過於恒沙上煩惱者。智相相
 續執取計名也。若熏力兼上下者。業轉現
 及起業果報亦可攝之也
文。中重云何等 鈔三云。中重云何等者。根
本不覺名上。見愛枝末名下。能熏雖一業
識爲體而具二種力用義故。如前文示通
作用云於其上下皆與力故。 科當妄心熏
無明故。又初即下上因縁。後即末遍因縁
又云。變易細苦者。別記引經云。無明住
地縁。無漏業因。得變易報。此之謂也 問。
論云業識經説無漏。文如水火義同云何
 答。但是一體而具二義。一就所依染分
謂之業識。如淨熏染始覺淨智依彼末那
名爲意熏是也經云生因惑
又名虚妄行
二就能帶淨分
謂之無漏。如證發心根後之智帶彼業識
名爲覺心是也。良以。無始至登十地。眞妄
和合染淨交徹。如金雜鑛隨應立名耳。又
賢首云。以此業識能資熏住地無明迷於
無相能起轉相現相等相續。 令彼三乘人
雖出三界離事識分段麁苦猶受梨耶變
易行苦。然此細苦無始來有。但爲簡細異
麁故。約已離麁苦時相顯處説上釋上節
下釋下節
以事識能資熏起時。無明起見愛麁惑發動
身口。造種種業受凡夫分段苦故。釋曰。但
以事識正熏無明與釋小異。餘全同矣
 疏四云。業識妄心有二熏習。一有上熏力。
以彼無明在業識上。而此業識還熏無明
如子養父。轉熏本覺増長勢力。於中含
具因縁二惑。一生縁惑無明有發業用。二生
因惑本覺有虚妄行。由此因縁倶合細分
立定壽限成變易果。從無始際至究竟位
變易行苦微細墮滅。此中即具有有無有。然
此變易無始本具。今從顯説三乘聖人而能
受細變易苦故。二有下熏力。以彼轉現分
別事識在業識下。今此偏説業識熏習分別
事識起惑造業能令未得出離凡夫招分
段苦無休息故。此分段苦遠因業識近因
事識。然正依附現識上立有壽分限名分
段苦記五云。今此業識上下二熏倶望無
明爲所熏處。由此熏習因縁力故。上熏成
轉現細苦所依。下熏成事識麁苦所依。如
植種於地處雖是一作用別。故果報有異。
所謂下向生根上向結子。業識二熏義亦如
是。此就顯相分其二苦所依各別。其實二
苦通依本末一切染法。若不爾者。分段豈
無識等五支變易豈不通法執耶又云。
然此細苦法爾本具。分段未滅苦相増盛映
細而不覺故。今但説已離分段三乘聖
人能受細苦。非於凡位不受此苦。但極微
細不能覺了
 私云。上下二熏義末師意不同。鈔義無明
 爲上熏。智識已下爲下熏。轉現二相屬
 下熏 歟。業識安中間而論上下故。疏
 意亦唯無明爲上。轉識已下爲下也。記意
 三細爲上六麁爲下。皆是能熏也。無明
 爲所熏不攝上下也 問。智相相續法
 執惑也。法執微細無發業潤生之用。唯識
 論云。然所知障無能發業潤生之用
 今下熏力中攝法執。以爲分段所依如何
  答。相續相有令他相續功能故屬分
 段。非直發其用也。若約當體可屬變
 易也。智相又准之。筆削記云。此則智識
 熏枝末現行無明令起相續識。執取計
 名造業受報共成事識。便六道衆生受分
 段麁苦又義云。二障通爲二種生死所
 依。法執亦爲分段依。仍記云。若不爾者
 分段豈無識等五支是即大乘之意。第
 八識爲苦果總報故。分段中胎内五位
 即十二因縁中
識等五支也
第八識業相位也。雖法執細
 惑兼爲分段依也。又彼變易豈不通法
 執乎者。未得其意可云人執歟。藏疏
 意。境界雙標内外境。妄心雙具業識事
 識。無明含根本枝末也。上略説各擧一示
 一今論不爾。上下皆只一箇三法也。但
 下一法作二用也
一三賢菩薩二種生死攝屬事
勝鬘經云。不思議變易死者。謂阿羅漢辟
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又云。又如取縁有
漏業因而生三有。如是無明住地縁無漏業
因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
此三地彼三種意生身及無漏業生勝鬘
義記淨影云。此三地者。謂此地前羅漢辟支
大力菩薩三乘地也。彼三種者。謂地上三種
生也又云。問曰。地前大力菩薩涅槃經中
説爲凡夫。具煩惱性。勝鬘何故説變易。釋
言。涅槃對初地上出世聖人名爲凡夫。
未斷地上二障之惑名具煩惱。若對聲聞
辟支佛等。此是大聖二障清淨。何故不得説
爲變易鈔二云。義分齊云。梁攝論中。十
信名凡夫菩薩十解名聖人菩薩筆削
記云。若直往菩薩。約終教説。在地前時即
受變易
 私云。以上文意。三賢菩薩受變易。
 論釋三賢位云。而微細苦相應亦非業繋
 苦故。而今釋分段云。能受凡夫業繋苦
 故仍今一切凡夫者。指十信人也。三
 乘聖人即三賢位故。論第三釋二乘云位
 在三賢故。二乘及大力菩薩即三賢位人
 也
仁王經疏吉藏云。地前有分段。初地已上但
有變易法華玄略述云。若下三果迴心向
大。同於直往菩薩。從初地受變易身也
 佛性論第二云。出三界外有三種聖人。謂
聲聞獨覺大力菩薩又云。三種聖人是意所
生身寶性論第三云。謂無明住地縁依無
漏業因生三種意生身也法鼓經下云。
意生身阿羅漢辟支佛得自在力九住十住
菩薩寶窟中云。初言此三地者。此世間
中三乘地。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是三乘
地故。寶性論云。此三乘地已上
論文
彼三種者。
彼三乘變易三種果又云。今謂。楞伽三種
約十地分之。乃是明菩薩有此三種生。今
文乃明羅漢辟支大力菩薩三乘人意生身。
不應以楞伽爲釋。後見林公疏同吾此
又云。大意門者。諸法實相言亡慮絶。
未曾生死未嘗涅槃。但虚妄有重輕虚妄
重者説爲分段。虚妄輕者爲變易。蓋是聖人
善巧方便隨虚妄顛倒故。立二死之名。○
此是興皇師大意也五教章下云。若依終
教。地前留惑受分段身。於初地中永斷一
切煩惱使種。亦不分彼分別倶生於所知障
中。亦斷一分麁品正使。是故地上受變易
身至金剛位
 私云。以上文意三賢菩薩受分段身。但香
 象意依留種義受分段云云香象意。勝
 鬘三種意生身者。異實變易。例如増壽變
 易也。當論意。異滅二相以爲分段起因。
 故三賢之人受分段之義爲勝也。依此
 義者。三乘聖人者地上之人也。一切凡夫
 者三賢以下三種凡夫也
文。一者業識根本等 記五云。謂此業識有
上熏之力。能熏習根本無明生起轉現。與
微細苦爲所依故。又此業識九相之首名
爲根本。根本即熏習體持用故又云。然
此細苦法爾本具。分段未減。苦相増盛映
奪細苦。有而不覺故。今但説已離分段三
乘聖人能受細苦。非於凡位不受此苦。但
極微細不能覺了
文。後重云何等 鈔三云。自體本故者。自體
屬業識。本屬無明。是自體之本。從他得名。
依主釋也。故上文云業識妄心因無明故自
體生已。故云自體疏四云。自體即本。體
目無明。當體建名。自體之本。自體目業。從
他受名
 私云。鈔義同疏後釋也。上文如是無明
 得自所已此釋雖名自所。不云自
 體。爾者鈔義爲勝也
文。能熏初末等 疏四云。無明有二。一自體
本故能熏初末。初末即是業識妄心。令成
熟故。二通達遍故。本遍因縁能熏事識。事
識復藉所起見愛令成就故記五云。其
所熏處唯是眞如。其所熏生初後二識
三云。通達遍故者。名義同彼本遍因縁通達
即遍。持業釋也。如上文云各有二依謂通
達依及支分依。故云通達
 私云。記意無明以眞如爲所熏。以末惑
 爲所生而今論文無明直熏末惑令
 増長之云云爾者聊違論意歟
文。何故唯擧初後等 記五云。初微意云。無
明熏眞眞妄相資無法不作。何以唯成初
後云説中間。轉現及意豈非所成耶
四云。問。初謂業識後謂事識。不論轉現第
七末那。其故何耶。答有二意。於文可見
 私云。問意云。上擧無明所熏。枝末之中
 初末者業識也。事識者第六識即見愛煩惱
也。是執取
 計名
中間轉現二相及第七末那智相
相續
不顯
 示之乎爲言答意云。於業相以下九法有
 空有二義。依有義邊。直無明所成就。依
 空義邊倶非得成就。空無之法離因縁
 故。今擧初後邊有而顯中間有義。又示
 中間空體以顯初後空義。影略互顯表空
 有二義也爲言
文。後義云何等 記五云。後義下證成後義。
言後義者謂空成就。又問。三染其後無明唯
邊成就義相云何。引經釋中。轉現末那非無
明成。根本無明唯邊成故。由中三法不説
所成表性本空。中間空故初後亦空空。性等
 私云。二義中後空成就義。本論文不分明
 故。重作微釋引經證也。經論影略二義
 成立也
文。所起見愛 記五云。根本即熏習。見愛
之熏習業屬二聲如次可解鈔三云。賢
首云。但從本生故云所起
 私云。記釋意。根本言名無明歟。但准上
 一者業識根本熏習文。今根本者亦可名
 業識。以望事識業爲根本故。若爾者二
 倶可依主釋歟
文。已説黒品相熏等
 私云。即是總問等者。上文云。第二門中具
 此二門仍此門中總問總答。顯宗門歸
 總作別散説門具之。此文即初門也。次下
 結前生後分明也
文。自有二熏等 鈔三云。准此因果並通本
新。三大三身亦通新始覺本覺如金在鑛
謂之本有。後若出鑛謂之新有。雖説本
新而金體一。三大三身因果功徳皆通二
本新同爾。故下論云因此義故三身本有理
故顯了。及問答中説彼三身本有熏習並名
本覺。准知出纒皆爲始覺。既報化出纒爲
新有熏習得名始覺。而法身出纒亦新有熏
習。得名始覺記五云。由無始熏立本
因果。謂無始來内因力故。具足因位及與果
徳。由始有熏立始因果。謂依修行外縁力
故。則能顯其本有因果
 私云當段科文疏記意異也疏意自有二。
 熏下通分無始熏者下別示二。初分解兩
 熏。後本因果者。次第辨明二熏。初中又
 二。初先分二覺。後本因下後解二覺也。
 記意初自有下標烈。後無始熏者下釋成。
 又二。初總示。後本因果者次第下別釋云云
 疏義中間二段屬別示歟。對上總標故。
 記意別釋中又分總別歟。頼瑜義云。三重
 中第一爲總示。後二爲別釋。釋中初釋行
 相。後辨次第歟。本始因果且約義勢言
 之。如次本始二覺功徳也。若據實爲論。
 互通二覺。四種覺體倶是衆生本有功徳。
 是故始覺圓滿還同本覺。本覺成就還生
 始覺體用二覺。豈有闕失。如別抄之。有
 無始十地者。第三論云。今始起徳本來有
 故是則本始不二二義齊時故云爾也。
 凡此文有深義如別鈔矣
文。有十種本覺等 疏四云。初無始熏且就
聖説從無始來十本覺智十如實理熏障
十地枝末無明。此中正順如實熏習滿足方
便力故。又以所入一法界心無始熏習根本
無明。此亦符合法力熏習滿足方便力故。
據増勝明作如是説記五云。三賢位中
雖具本熏無明稍劣。然是比觀未能正治
微細障染。是故不説又云。一法界心者。
即前十種如及眞智寂照不分。中實靈明故
説名爲一法界心。又所入法多一一心無始
熏習斷根本無明。亦則説名一法界心。若爾
前説一法界心具二自在但爲所熏。 何故
今説亦作能熏。然此本法於覺與力成諸
無爲。熏彼有爲令其息滅。於惑與力成諸
有爲。熏彼無爲令其隱廢。體爲用依。何非
能熏
 私云。此中二熏。則前第三論所明染淨本
 覺如實修行與法力熏習二力也十種眞
 智等者。開本論眞如法三字以爲理智及
 所入三法也。是則本文雖指一法義必
 具三義故開爲三法。上黒品相熏門。本
 文云。以依眞如法文。末論只爲眞如一
 法上下影略表法門開合無窮也 問。眞
 如無相何分十種乎 答。十法體有二。
 一智二理也。攝大乘論云。以智惠功徳
 爲十地自性又或釋云。即眞如等亦名
 爲地。能攝故。即是實法爲假者。所依等故
 實法名地又唯識論云。雖眞如性實
 無差別。而隨證得假立十種是故。理
 智冥合以成地之體。凡地位差別有三重
 所由。一無明煩惱厚薄。二智品勝劣。三理
 體明昧。從麁至細皆是生滅門差別性
 法門建立也 問。何故釋行相之時。本因
 果盡五十二位。如因果唯限十地。釋次
 第之時本因果限十地。始因果釋五十二
 位乎 答。一義云。影略互顯故二義各
 可有之也。又義云。釋次第之時正消本
 文。故本因果限十地。十地證眞如位故。
 付地上判之。始因果從用至體故。具
 盡五十二位也。而釋行相先于本文而
 判義。故本論微隱義相專釋出之。故相反
 云之也。又義云。判行相之時。本有功徳
 因果歴然故悉擧之。修生之時地上始有
 還同本覺義。故專云限十地也。判次第
 之時本因果本覺次第故。於平等地上判
 之。始因果始覺差別次第。廣通地前地
 上判之歟 問。何今不説三賢位乎
 答。十地證眞如位故本有義顯。仍且云之
 約實三賢亦可建立之也
文。雖未得十信之位等 鈔三云。謂雖未得
十信之位等者。此則信前散亂。聞法汎爾
發心起厭求行。以此爲因漸行十信。此是
根鈍懈墮之流。若是利根勤勇之者。聞法發
心即登信位。故瓔珞云。從具縛凡未識三
寶好惡因果。値佛菩薩教法中起一念信
便發菩提心。是人即名信想假名字菩薩。略
行十心。所謂信心進心念心慧心定心戒
心迴向心護法心捨心願心云云疏四云。
從邪定聚雖未入信。以本熏力使自心
中厭苦求樂。以此無始内熏因力能令妄
心還熏眞性。遂令自身從劣向勝發心修
行。入十信位次第漸歴三賢十地。乃至佛
位。頓斷無明成就法身應化業用
 私云。則自心中者。在纒迷位即本覺自心
 故。始覺厭求又於本覺心中而起此用
 也。論第二云。於無過法立諸過患。於無
 徳法立諸功徳即此義也 問。本論
 以熏習因縁力○樂求涅槃文。香象等尚
 屬本熏故。彼疏釋此文云。先明眞如内
 熏無明令成淨業。後即此淨用返熏眞
 如令増勢力。 前則本熏後則新熏
 疏云。以有眞如法故以下樂求涅槃以還。
 攝上眞如熏習也曉疏
同之
而今以此文
 屬新熏。而判十信以前行相有何意乎
  答。一段大意本熏以爲因。而成新熏
 故。本論以熏習因縁等文。明結前生後辭。
 爾者屬下段何爲奇乎。加之厭生死欣
 涅槃義皆屬始覺之旨以下文分明。何
 局當段屬本覺乎。若爾者。香象等釋不
 符文意矣。又云。今論意又以此妄心○
 即熏習眞如文。雖屬本熏擧之。以爲始
 熏由來歟。未入十信以前凡夫地故。猶屬
 本覺冥熏密益歟
文。即熏習眞如 記五云。然依本位。眞如
爲能熏妄爲所熏。今此反説熏眞如者。
就所依處。謂本覺熏妄依如理故。亦可。論
文雙依二力。一妄心厭求力。二眞如熏習
力。即表亦依能作熏習之眞如故。又此位
中從其増勝眞爲能熏。不妨通具所熏義
 私云。初義本覺智熏妄之時眞如爲所依
 而作熏習。次義眞如直作熏習。依此義
 熏習眞如性可訓之歟。後眞如爲所
 熏三義之中初義爲勝歟
文。知心虚妄 記第五云。知心妄動即十住
位。創見法身凝然寂滅覺知動念皆虚妄
故。無前境界即十行位。修諸勝行對治異
相。法空方便了境空故。修遠離法即十向
位。隨修勝業迴向三處則能遠離倒求異
求種種作意故。以如實知至不取不念則
入初地。乃至久遠熏習力者。謂從二地至
于十地。無明則滅即妙覺位。以無明滅故心
無有起。謂由根本無明盡故。業識妄心永
不復起。以無起故境界隨滅。則六塵風相隨
因皆滅。以因縁倶滅心相皆盡。則麁細染相
盡滅無餘廓然清淨。故云名得涅槃等
 私云。十住十行如次知心境虚妄所得之
 位。故云爾也 問。迷亂之時先起妄心
 後現境界。若爾斷道之時。先空境後拂
 心。依之相宗五重唯識等次第先遣境。
 後遣識。今何淺位知心虚妄。深位知境
 界空乎 答。一義云。先爲知境空。以唯
 心妄起爲因歟。依之異譯論云。知一切
 境唯心妄動畢竟無有二位互雖觀心
 境空。依心起境故。今亦觀之也。一義云。
 淺教執唯識之義故。先遣境後遣心。深
 教心境並泯故。前後次第不定。或知境
 空還解心妄。或觀心亂亦知境空。而實
 心境一際二法非異。爲表此意云爾也。
 出向法者。十迴向位以所修行業迴向無
 上菩提。出凡夫位始入聖地。故以如實
 等者。十地位眞如法界以爲自身。般若實
 智以爲自心。故今擧能證所證理智以
 爲初地行相也。無量方便等者。香象疏種
 種下判修道。若依此釋者。本文以如實
 知等二句釋初地見道。種種方便已下文
 釋二地已上修道也。釋論以如實已下二
 句亦屬初地見道。無量方便等屬修道。入
 極喜地乃至金剛等。再以上文勢配地
 位也。今謂。以如實已下至入極喜地初
 地行相也。其中初二句眞見道位也。無量
 以下文説相見道歟。本論又准之。初二
 句眞見道也。種種等三句相見道也。乃至
 言含二地已上及十地。久遠熏習等佛地
 功徳也。根本盡故等者。古來有三義。一
 云。佛果之位四相分悉盡故。云爾也。故抄
 二云。八地已上似有細三相一云。根
 本無明具一切妄心。故無明滅位盡餘惑
 也。記云。謂由根本無明盡故。業識妄心
 亦復不起一云。佛智可斷一切惑之
 功能具之。倶舍論云。金剛喩定一切隨眠
 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一切實有能
 破一切功能更解云。本文以無明滅
 已下文。從本垂迹義歟。是則本覺對治次
 第門中逆次斷惑之意也。始覺圓滿還同
 本覺符應一切衆生成應化業。是名無
 住涅槃。智淨相不思議業相下四門此中
 可廣説矣
文。一者妄染熏習門等
 私云。今此二門逆次廣説上顯宗門中本
 始二熏也。例如黒品相熏門中總別二門
 也 問。顯宗門中本熏眞如熏無明。是則
 順妄染門中本覺熏無明。又淨法門中雖
 明三身熏不云熏無明。依之遠疏中
 以本始二熏文屬妄心熏中總説。何云
 逆次釋之乎 答。本論文既標妄心熏習
 義及眞如熏習義。是則逆次牒上本熏段
 以有眞如法故及以此妄心等文作釋
 但至難者。妄心中本覺熏無明者。雖表
 本覺意取始覺也。次三身熏者。且明能
 熏之體。豈無所熏乎。彼惠遠疏釋者失
 文意歟。香象元曉二師同今論釋。藏疏
 云。略中先明眞如熏習。次明妄心熏習
 云云
文。以意識中本覺智分等 鈔三云。本覺智
分等者。由此本熏令彼妄心厭苦忻樂。
如上本云所謂有眞如法故熏習無明等是
也。又別記云。此二熏習皆是眞如内熏妄心。
有此厭求還熏眞如成勝行也 疏四云。
意識熏習四十心位。及諸二乘但能伏斷異
滅二相。故用意識本覺智分。還熏意識無明
癡分發起始覺。依附意識厭苦*忻樂漸
向佛故記五云。四十心者十信三賢。此
言意識即末那麁分意識。屬當執取計名
字相
 私云。據此文者。明知。智相相續末那相
 應惑。已以第六第七配地前地上能熏。
 故三賢斷異滅。初地已上斷生住。是論定
 判故。相續已上住相所攝。豈非末那所熏
 乎 問。厭苦欣樂之義通末那識乎 答。
 不爾。厭求之心偏第六意識。分別善惡作
 業故局意識也。本論二種法執中怖畏
 生死妄取涅槃云云又唯識論判厭求
 心爲下乘。般涅繋性是則厭求之心。法執
 所攝末那熏。初地已上斷法執一分故不
 可起欣厭分別。依之上文釋初地云不
 取涅槃不念生死故知。唯意識中可
 生欣厭之心矣 問。當段妄心熏習與
 上黒品門中妄心熏習同異如何 答。彼
 業識事以爲體。此通本末諸惑。又上違他
 順自徳表之。黒品所攝故。今違自順他之
 徳表之。自品所攝故。仍兩段妄心其義門
 異也
文。以清淨分等 疏四云。以十地中斷住生
相。唯以意中清淨智分。還熏意中染污癡
分。速能證入大菩提故。以十地人眞契法
空斷無明故記五云。以眞熏妄行相
同麁細勝劣遂成別異。若爾既脱眞爲能
熏。應非妄染。對後淨法。復有何別。然眞性
一味本無染淨。由隨作用遂成差別。謂
隨染縁成諸染法。和合倶轉非一非異。是
故以覺從妄倶名妄染。如木之中火倶名
木。故復有勝用持諸功徳。所謂六度等行
三身等果。一切淨徳咸依眞覺。以覺從徳
倶名眞淨。如空界之火非唯在木。故如是
等用總別文隔不應致惑
 私云。今妄熏之中意意識智分。又施淨
 徳故云清淨分等也
文。以菩薩等斷無明等 抄三云。以菩薩等
斷無明故者。此出登地意熏所由。謂同前
説無始熏中於十地内斷無明故。此則唯
從相續。已上總名法執故並屬意。是十地
斷。前説信賢意識熏者。謂執取已下屬煩
惱障總名意識。故是彼斷
 私云。依此釋。等斷者。十地齊等斷無明
 也。今謂。十地菩薩等*同佛果斷無明
 也爲言總意云。末那斷法執。法執無明親
 用故。特約能生云斷無明也。上第四論
 於十地中立根本枝末二種對治。即此義
 也。若准斷本無明亦通十信之義。意
 識熏人執斷亦可云斷無明。通局隨宜
 立教不同也。上云熏意識。無明癡分即此
 義也
文。速趣涅槃等 抄三云。問此意言速前識
稱漸其故何耶。答。別記云。意識熏中望意
熏習而有四劣。一能熏之識自淺薄故。二
望所熏眞如猶懸遠故。三不覺知有末那
頼耶故。四不覺知有法報相。是故不能
疾得菩提也。意熏四能翻前劣故。謂能熏
深厚徹五意故。餘三可見。是故望大菩提
速疾得也。釋曰。彼判意識唯局十信不通
三賢。故具明四。今據十信亦通此四。若約
三賢唯用前二
 私云。此釋唯用前二者。三賢伏法執故。
 知末那頼耶。又見報法身也
文。次説淨法熏習門等
 私云。以下釋顯宗門中無始熏也。是故法
 身應化二門皆自然常恒爲義也。當段有
 脱落本。印本同唐本矣。脱本就此門中
 自有二門。云何爲二。一者法身自然等文
 仍云何爲二。一者總標門等三門。餘脱之
 也
文。自自作自等 抄三云。自自作自等者。自
然作體名自。自然作相名自。故云自自作
自。非由他梵王等所作故云他力故。第一
論云爲欲顯示一法界體平等平等無有其
私無量性徳自然本有非得他力故疏四
云。法身自體本覺自相作自内熏。不假師
教及梵王等他力作故記五云。謂三自中
體相之二熏習之義。即隨染中智淨相及清
淨中因熏習鏡。由此性智本來無漏熏衆生
 私云。體相二大云自自。無他梵王等作
 故云無他力也。今謂。法身自體自然法爾
 作此自性。非他因縁造作之義也。仍三
 箇自言如次理智人三點也。配之體相熏
 三徳也
文。應化熏習門等 抄三云。如是本覺發過
恒沙等者。此段能化化所化生並屬本覺本
因果熏後若新起並屬始覺始因果熏。准於
此義。若已修成十方諸佛三身果徳並屬衆
生本有三身。若望於佛並屬始覺。此則但
是體一義異。謂隨染幻有差別故疏四
云。復依本覺發過恒沙不思議業。在根心
中隨應教化斷惡修善。具百行之因滿萬
徳之果。或唯清淨本覺大義縁熏習鏡。或通
隨染本覺二種相中不思議業記五云。謂
三自中自用熏義。即隨染中不思議業相。及
清淨中縁熏習鏡。由此覺用或現身雲或
作鏡界。令諸行者瞻相縁塵。種種施爲皆
成佛事。窮未來際運用無替故
 私云。三乘六道無量應身攝此中也。始
 從三乘教法終至世間衆務。皆是眞如法
 身應用。衆生本覺作業。縁合忽應。縁離
 速隱運轉無量作用廣大。乃至於自分當
 益。暫時無息。同類作業自然得益等也。
 是云應化常恒熏習義也。如是本覺者。
 依抄意應化直名本覺故。彼師下釋云。
 三身本有並是本覺。若依疏記意者。呼
 上法身名本覺也
文。如本用熏習者等 抄三云。如本用熏習
者等者。疏釋論中脱此一句。致無三身本有
等義。及下差別平等二縁亦與龍樹所釋不
同。因辨二本上下差別雖有多處。而脱津
要彼論三處。一眞如門。今論云若離説念名
爲得入。彼脱説字。二覺義中。今論云所言
覺義者謂心體離念相。彼脱相字。三淨薫染
中。即此文是。言二全同者是未曉也
疏上云。三相於中有二。先別釋。後合明。前
中亦先體相後用大。前中亦二。初正顯後除
疑。前中先辨熏言。從無始乃至不思業者。不
空本覺名無漏法。此法冥熏衆生非物能
了。故云不思業也。此中業者是冥熏作用
 私云。疏釋論者。香象疏所釋本。眞諦三
 藏所譯一卷起信論也。今所釋者。筏提摩
 多三藏所譯當論所唱本文是也。彼眞諦
 譯缺用熏習者四字。仍只有自體相熏習
 無用熏義也。是故唯有法身報身本有
 義。無應化常恒義也。下差平二縁又龍樹
 意牒當段用熏習。故與彼師義異也。如
 斯要處兩三箇所。與當論所判異故。彼師
 釋似失論本宗矣爲言異譯二卷論。用常
 無間斷。熏衆生心此釋分明也。加之。
 今本文上表一者自體相二者用等。次下
 結依此二義。當段若非用熏習義者。指
 何法云二義乎。故知藏疏背論意矣
文。作境界之性等 抄三云。作境界者。如上
文云作彼六根所縁六塵。即六如來。日月光
明如來香積芬流如來等是也藏疏云。作
境界性者。明非直熏彼妄心。令其厭求成
能觀智。亦乃與其觀智作所觀境界也
 私云。性者不改義也。一切見聞觸知之境
 尋其體性即是如來普現色身之功徳也。
 是云境界之性也
文。如是二門等 記五云。如是二門。則指體
相及用熏習。以相即故不相捨離。或可。二
門通指妄心眞如熏習。理亦無違藏疏上
云。以此二法等者。下顯熏功能。謂此心境二
法亦可此體相二法。冥熏衆生有力故。
起厭求等行
 私云。香象所覽本闕用熏習者句故。指
 體相二法。此論所釋有此句故。擧體相
 與用云二義也
文。起信生解等 抄三云。謂起信生解
立修行造作不轉到正後二地達眞俗
地文
 私云。本文十向十地缺之。義具之歟
文。三身本有等 抄三云。三身本有並是本
覺。後出纒時悉爲始覺。非同常義法身本
有報化始起故也
文。次説發起問答等 疏四云。有覺無覺義
理難解。惑一覺一文教倶隱無定通人。豈
能明了。故重作釋開曉行人
 私云。於有覺門者。雖爲佛法通相至無
 覺門者超純教相也。就中一本覺義諸
 教之中雖有其説。於一無明者亦當不
 共。凡此一科佛法大宗留心可思之
文。一切衆生皆有本覺等 抄三云。一切衆
生至無本覺故者。良以。本覺具妙有眞空
二義故也。又別記云。由染本性離無染可
離。徳本性現無徳可見故。其眞覺無覺義
也。是故遠離覺菩提所覺涅槃無覺而不彰
故名佛也疏四云。初明生界皆有本覺。
後明生界皆無本覺。然皆有理倶佛説故。
○然知聖説理趣者何。謂生滅門有本覺
故。若眞如門無本覺故。又此本覺具妙
有義故説有也。具眞空義故云無也。以
此義理佛説有無。良有以焉記五云。一
切衆生對望本覺皆通有無二種之義。有則
皆有。無則皆無。如是有無皆有深理。非
如權教定有定無各各別異○謂若門法別
明。則有人有覺。若廢門入法會用歸體唯
有一味摩訶衍法。更不説有生覺差別。又
依生滅門皆有本覺。依眞如門皆無本
 私云。今此有覺無覺有多義。依抄意。由
 妙有眞空云有覺無覺。是生滅門中論此
 二義也。疏存二義。一云。約生滅眞如二
 門云有覺無覺。皆有理故者。述上二義
 所由也。一同抄義也。記存三義。一云。妙
 有眞空義。二云。有覺約能入門。無覺據所
 入法也。三云。約眞生二門同疏初義也。
 或學者義云。有覺因分法門。無覺不二
 果海云云又義云。有覺門者生滅門。無覺
 門者眞如門也。皆有理故者。述無覺所
 以也。眞如門理理自理故。非覺照之理
 云爾也。下文就有覺門中致五重問答。
 此中有不二。至下可悉之更有深義。如
 別抄矣
文。若依初門等 疏四云。初徴釋同異。且依
初義。若諸衆生皆有本覺。其所有覺爲同爲
異。同則一覺共遍生界體無異故。異則多
覺各遍生界體不同故。答意易知。如文
可見又云。論若爾至衆生多故。釋曰。後
連環問答有四。一徴釋生覺一多
 私云。初門者。指有覺門也。一切衆生等
 者。致同異二問。初五句擧同致問。一一
 衆生以下二句擧異致問也。一切衆生已
 下三句答説也。若爾等下作微問。此事等
 作答説也。差別性故者。抄三云。差別性
 故者。意以煩惱爲衆生性。如本論云無
 明厚薄不同是也。非局假身爲衆生
 性。不爾云何次引無明體一作相違難
 哉私云。此意衆生者。直以煩惱名衆
 生。上論文云。衆染合集而生故名衆生
 又義云。衆生者能具假人也。無明與本
 覺所具患徳也。今呼能具人意取所具
 煩惱云云凡當段本覺與無明衆生。三種
 相望作重重同異釋。至下可悉之
文。若爾此文云何等 疏四云。二徴釋無明
同異有六。一異種違教難。○論有二義故
至無相違過。釋曰。二二義順理答。○論若爾
至斷絶過失故。釋曰。三體同餘斷難。○論此
事至各各不同。釋曰。四身別不斷答○論若
一至無有差別。釋曰。五性殊何一難。○論而
無明藏至等無差別。釋曰。六理一答抄三
云。若爾此文等者。意因上説不可同種。種者
性也。性者體也。若是不能同一體爾違下
偈云唯一體無二。故云若爾。若准下答自
宗決定。衆生惑相亦並同體而似本覺。但是
衆生身各異也
 私云。當段所引大宗地論文。專難無明多
 差別義也
文。譬如虚空中等 記五云。總有四頌。別
明二義。前二頌明本覺。後二頌明無明。皆
初喩後法。本覺是一正符前義。承便而引。
非所相違。但彼無明對今有異正當引會。
由前所説一切衆生差別性故不能同種。豈
不違彼玄文所説無明是一同種義耶
云。片雲覆月千器同昏。一惑熏心萬靈悉
暗雲況無明。體是一故。器喩衆生類差別
故。月如本覺癡所覆故抄三云。種種心
相中者。此上二偈明其身器。次後二頌明
其惑一。今難惑一不難身異。然上二頌相
須引耳
 私云。前二頌記爲明本覺一義。抄爲明
 依身多差云云但記釋符文歟
文。一者自宗決定 疏四云。玄文偏就自宗
決定根本無明同一體故。起信欲顯引攝決
定根本無明差別性故。意以煩惱爲衆生
性非取根身是有情體。故本論云無明厚
薄無量差別。即其義也記五云。初自宗中
顯示同一相續義者。一切衆生同一體故本
覺理性平等唯一。其諸事相全攬理成。是故
有情命盡十方生窮三有。皆唯是一。後引
攝中顯示差別相續義者。一切衆生體各別
故。由聞事體染淨差別方於修斷勵力而
進。誘引攝受怠墮衆生故。説無明各有
別體抄三云。爲顯後義者。此會本論無
明厚薄不同等文。即上差別性故是也
 私云。自宗者惣指佛家大宗。當論亦存此
 義。上第三論釋自宗決斷即此論正宗。但
 今文立教異故。以當論屬引接義也。同
 一相續者。疏抄意直名煩惱體。如上衆生
 即名無明也。記釋名能具依身也。今此
 二義共違論文。若如疏抄意者。違次下
 無明雖一相續別故文。又違第三論自宗
 決斷同一相續文。彼等皆指衆生依身名
 相續。此文豈直呼煩惱乎次記意又違當
 段判惑體同別。又違次引經文。以蓮葉
 云差別相續義也。今謂。記義順文。但彼
 師意依身與煩惱終以爲別。而實不爾。
 無明縁起末惑中業果二品有之。然其果
 報衆生根身也。又業識梵名云羯羅羅鍵
 摩。名異熟報識。於此位成人體。豈煩惱
 心外論能具依身。而身與惑相望又可
 有即離。別如對無明論身。亦對本覺
 論身。如是依身即明暗不二總體。仍就
 身判同異。即是無明一多義也。凡本覺無
 明同別總有四句。一本覺同無明別。二無
 明同本覺別。三無明本覺倶是同別。四無
 明本覺倶非同體。此等義如別抄
  暦應三年
二月三日於東寺西院僧
  坊以先師自筆本書寫畢
           執筆靜賢生六八
           權律師杲寶


釋論第五勘注第二
文。譬如以蓮葉等 記五云。初論證差別有
其二。頌初喩後法。蓮葉以喩無明各別。一器
則喩衆生體別。其所覆月如在纒本覺。餘
器喩佛。不隱月輪如出纒本覺。今起信論
正同彼文。顯示差別相續義故疏四云。
初論證異義
 私云。今引此文證當論建立也
文。復次文殊等 記四云。後經明引證○
謂聞衆生同一無明。已有多人修心錬行。足
可除斷。而我今者何用劬勞疏四云。後
經證同義鈔三云。前證差別相續。此證
引攝決定故。但順證自論也
 私云。記及鈔證差別相續義。疏證同一
 義見タリ是依次下一無明義而得成立文
 歟。但記義爲善也
文。一無明義而得成立等 記五云。以此下
密意彰同。經中顯文錐説無量。原佛本意
但一無明。是故玄文義得成立
 私云。此釋會上證差別義歟
文。若爾一衆生煩惱盡等 記五云。文有三
意。初謂。無明體一。一人斷時一切皆斷。次
謂。若言餘人未修故不能斷。則不得言
無明是一。後謂。若許一斷一切皆斷。則衆生
界便成斷絶。由無明故。住持生界永不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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