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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 (No. 2196_ 願曉等集 ) in Vol.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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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七

  淨地品餘
善男子至見下。答初問有五。第二明十地。地義
有六。一地體。謂出離。十種如如出離煩惱及
謗故。四謗者離四句。出煩惱者除煩惱。
如如顯。二地因。福慧二種相資共顯如如。三
地果。十如如是無上菩提。四地攝攝衆生。五
地障皮肉心。六地道有二。一慈悲。除彼我不
平等。二般若。除執著心。此明渉行。於地恒流
不住。與前地因異也。般若不捨涅槃。慈悲不
捨生死。自行化他二事自竝。又十地空智有
三道。一入。二住。三出。即是三慧所行。言地
者有三義。一是菩薩所攝之處曰地。如言此
處此地也。此明道攝法身之分。此自利。二菩
薩所受用處。謂利他處可*曰地。此二即論生
成一義。三是菩薩所住處。自他二用永不退
轉*曰地。即論持義。就文有二。初明地體。後
釋地名莊即
取之
初中十地即爲十別。例有三文。
一標。二釋。三結。此釋初地。壽命自在有三
義。一生自在。欲往即往。二住自在。欲留便
留。三滅自在。欲去則去。初一未者爲生信
故往化之。次一未熟令熟故往持之。後一已
熟不須復化。故宜捨之沼云。如有頌言。如竹破初
節。餘節速能破。得初地眞
智。諸地
疾當成
標云是相現者。方便道福徳心。見下
諸地相也。三千下。釋有二。一明地體。二明地
用。初地有二行。一福徳見如如相。二智慧見
如如體。言三千界滿者。此明初地。見三千界
皆是如如遍滿。無他我異。無一物而非如如
興即取之。
如二地中
從十迴至初地。復分皆有上二行。如
離四句而照。先見地相。後見地體。故言是相
前現。一位之中義明前後曉云。依前所説。十度
内行隨其地現十種外
相。初地之中施度增上。依此現相。故大千界寶藏盈滿。
入初地時當心顯現。下皆准之。莊興取之。沼有二釋。初
取本義。後同曉意。故云。問。此等相爲在何處。答。各各
將入自地時得。云先現故。又解。各各初入地時得。而云
先現者。更有多相。此等先現故不可在地前。共徴本云。
方便道觀地相者。爲初地道。爲地前道。若如初者。必不
可名方便道故。若如後者。汝不可言初菩
薩也。後皆例之。故今相者表體之義等
沼多相者。即
上引無性攝論云。於十地中通得四相。一得
勝解。二得正行。三得通達。四得成滿。莊嚴論
云。地地皆有十相。一明信。乃至十聖衆生。彼
二文約内證相。諸地之通相。此經約外得。諸
地之別相。既云内相非是外相有此多相。以
彼成此。相先現者於文猶疎。故初釋正。故前
經云。發心修行乃至破悼悔心入初地。依初
地心除利有情障入於二地。曉云。皆有二句。
先下位伏障。後斷障入地莊沼
取之
又此初云。此
依一切巧徳善根而得生起。意具如前。興急
忘此還顯自愚。依文明言從十迴等。何假兩
關。又徴此者。何故下釋初地障云。執著有相
我法無明者。執著我法愚。分別二執所有種
子。今加行道樂著我法相。故云執著有相。怖
畏生死惡趣無明者。惡趣雜染愚。十向菩薩
雖欲濟度惡趣衆生。而猶怖畏不得自在。故
云怖畏生死。既是今義。前後相違。又以先相
爲地體者。既云先現。此與後現合有二體。天
無兩日。一地之中豈有二體下亦可例。無量
下。此明地用。無量明迴向成就衆生事。無邊
明迴向成就佛法事。佛法恒有宜曰無邊。衆
生不退宜言無量。種種者。功徳智慧二種。即
是無量無邊二種也。寶物者。初地見如如。
出十種治地之行。十地皆有十種治地行。如
義中説。而寶物者不言見寶。但見如如。出信
等十法。譬如寶耳。盈者具十種願。令初地體
成就出離。滿者能進二地二地當得曰滿。初
地已能出過曰盈。菩薩下結曉云。一切得入初地
菩薩無不見者。故言
悉見。下
皆准之
次二地心自在。福徳見如如。唯是一乘最勝
無有二乘。智慧見如如體也。釋中有二。一見
地體。二見地用。初地猶見三乘所得如如。異
二地見大千界唯一大乘如如。故言最勝。言
地平者。無三乘上中下也。二地持戒見如如
最勝淸淨。表菩薩戒淸淨興即
取之
二地始明心自
在者。決知唯有大乘故心安如理。不畏生死
不樂涅槃故心自在也。平等有五。一自性平
等。二無顚倒。三攝受。四無變異。五加行平
等。自性者對闡提。菩薩戒有三。一攝一切善
法。上求佛果。二攝衆生。下化衆生。爲求解
脱不著生死爲安樂住。闡提反此三義。無顚
倒者對外道。外道持戒是戒取顚倒。菩薩持
戒有三義。一不見有能利。二不見所利。三不
見利益事。此三無執無倒。故曰平等。三攝受
平等有三。一持戒無時節。二無處所。三恒利
他。此對聲聞。無變異者無退轉。對縁覺自度
不度他。加行有三。一遠惡。二攝善。三利他。
此三對始行菩薩。就不平等有五。對上五平
等。一不出離。二不淸淨。三無上能隋云無
功徳
有取捨。五可窮。不出生死。一闡提心故不
平等。二不淸淨者。外道邪見故不平等。三無
上力者。聲聞依他得出無自力。四有取捨者。
是縁覺自度捨他。五有盡者。地前菩薩有退
轉言如掌者如佛掌也。佛掌無高下有五徳。
似菩薩戒五徳。一自性本正非工力作。如菩
薩戒自性三義。二是衆生分。如菩薩戒衆生
身能持之。衆生分有五義。一衆生莊嚴生死。
菩薩戒除生死。二衆生生煩惱。菩薩戒除煩
惱。三衆生不出生死。菩薩戒能出。四衆生但
利自眷屬世間事。菩薩戒平等利出世事。五
衆生果報有退失。菩薩戒無退失。三能執持。
如菩薩戒能持六度諸行。四淸淨。如菩薩戒
無汚染。五柔軟。如菩薩戒慈悲潤澤。無量下
明地用。無量等者如上釋。妙色者譬攝衆生
戒可愛如色。淸淨者攝律儀戒無破戒惡。莊
嚴具者攝善法戒。初一成就衆生。次一成就
佛法。後一菩薩自利。現世安樂住。又妙色者
是方便道。淸是入道。淨遠離道。又妙色利好
事。淸者攝一切善法。淨者離一切惡法。寶者
譬十種正法治二地又妙自性戒。淸者明了一切
累。淨者離一切破解等累
嚴之具有七。一依上十種法。凡有可作不爲
自顯。二於一切功徳中不生見取心。三不生
疑惑心。四不自高卑他。五於少功徳不生知
足心。六於諸同行生歡喜心。七於利他法作
無厭足心。前十莊嚴地體。此七莊嚴前十
次三地。文亦三。如上。此地財物自在。見法界
勝流故。己身爲法供養法師。不見而不可
捨。如波淪自賣等。是三地人也。地禪定成就。
所言見法界勝流者。見如如中出萬行傳傳
相生。相生有二。一見如如能出道後佛智。次
見道中之智能除虛妄。爲道後作因。次見禪
定慈悲能生。又見慈悲定從菩提心生。又見
菩提心從三慧生。又見三慧從十二部經出。
次爲得十二部經生四正勤。一施内外財。此
明難捨能捨。二奉侍師僧。此明難行能行。三
自生卑下。此明難伏能伏憍慢。四崇敬法師。
此明難忍。如半偈捨身等興影
取之
第二勝流相
生者。一菩薩微密意欲微者妙也。密者恒
也。欲行四正勤。二觀一切衆生有苦生慈悲
心。三思惟但有佛智能除此苦。四見道中智
從法界出。能成就佛智。五見此道中智能對
治一切煩惱。六見無上菩提能成就此智。七
見無上菩提由慈悲禪定等成。八見定及慈
悲從正聞得。九爲正聞依大正勤。正聞即是
十二部經。十爲修正勤見自身勇健。有十種
治地法。言自身勇健者。即上四正興即
取之
及十
種正法。甲者。本云鎧也興即
取之
能防如禪定慈
悲神通忍辱等。但能伏也。仗者能除。如從法
界出三慧。三慧能除。怨賊者禪定果報。若隨
禪生界外。不得自在處處化物。謂此因果爲
怨。今於生處自在。故云摧伏又怨受生業。賊受
生果。怨定損己如
業。賊不定損己
如果。興取先也
又怨是煩惱。賊是諸業。智慧能
除煩惱。慈悲定中能伏業。依梨耶故但可伏。
煩惱不爾故可除。煩惱業譬怨賊有五義。一
違逆菩薩正行。二能令入難處。三斷善心。
四令隨二乘。五能生四謗。不得無上菩提。摧
伏者。一入道破煩惱。二不隨禪生。問。此下何
故不明地體及無量無邊二義。又不明法界
隨云。不明
三千界等
答。初地見地體遍滿。二地見地
體最勝。三地已上但觀地用。故不復以世界
爲譬。又不明無邊無量者。此中直明諸行傳
流。不明慈悲等無量無邊義故知興云三地已下
皆體相者。不得意也
次四地生自在。學道品。見如如無繫屬。不分
別境智異。智若異境則屬智。如此通達法愛
滅盡不見一法出法界者。所言生自在者。見
如如無繫屬。淨土自在。故隨意往生。言四
方者譬四定。初禪滅憂。二禪滅苦。三禪滅喜。
四禪滅樂。風輪者淸涼。以譬無漏。有四種喜
樂能生諸行。一念念喜樂。二變生喜樂。三恒
流喜樂。四堅滿喜樂。念念者時時也。在方便
心從初地至四地。地前入方便時樂。出方便
散心則無。如打水者著身則冷不著不冷。變
生者。地家入分。正道微見境。心生喜樂。但未
得自在。有可退義。未免憂惱。此明理數有苦
耳。當在道心無苦覺。如貧人得寶生樂失之
憂惱。恒流者。寂滅道地家任分。但有心樂
未有身樂。若割刺身身猶覺苦。所言流者。
出入觀心恒有之。爲自在力不復退也。如油
流處則滑不流處則澁。流處如心有樂。不流
處如身無樂。堅滿者。寂滅道後地家出分。遍
滿身心。恒有喜樂。如水渧瓦坏遍入體内。種
種者如前。妙者過二乘。花者治地十法。充布
者顯圓滿義。故本云圓滿地上。圓者性得。滿
者修得。地上者四地之中。又圓者現在具足。
滿者未來不退。問。既具足四禪滅四受。云何
復有喜樂。答。此是無漏喜樂。問。菩薩覺道品
等與二乘何差。答。二乘見事。菩薩見相。十地
見用。佛地見體。體是十度如如。十度皆然」
次五地見法界平等。眞俗業自在。學四諦。觀
如如即是四諦。覆之成苦集。顯之成滅道。亦
如涅槃經就佛上爲四。此地於三報業以現爲
生。生爲後後爲現等。於心境自在見三世佛
身無差別爲十種心。淸淨平等。故此十譬寶
女。寶女有身平等不出一人。此十不出如如
隋云。寶女有身平等不出
一人。三世佛身不出如如
妙寶女者。本云如寶女
人也。寶有七義。一難得。由衆生無量劫未下
善根。十種平等不可得。二無垢。一切煩惱不
染。三大威徳。具六神通。四能莊嚴一切。成
就佛法衆生。五種性。勝過世間。六無變異。離
八風。七堅實。不破壞。女者最妙安樂處。譬十
種行安樂。菩薩人者。譬十種無差別平等。衆
寶瓔者。本云妙寶莊牒
此文
十治地法。周嚴身者。
此十莊嚴五地。首名花者。本云散多那花譬
滅障道之相。此地無之。不可翻也意據體無。
非約名也。
故莊翻云
此云相續
此花細密淸淨無臭。譬除煩惱及淨
佛法興即
取之
以爲飾者。用治五地也
次六地救濟自在。通達法界。無染無淨爲相。
觀十二因縁不見垢淨。除人法二我。不見淨
除法我。不見染除人我。所言無淨無染者。
見離虛妄有如如可染。無染者。不離如
如有虛妄可除。令如如淨故言無淨。言七寶
者。譬七種淸淨法。一心平等淸淨。一切衆生
同欲利益。二無貪著。一切生死諸樂不生欲
樂。三無高心。不爲施等功徳生憍慢心。四不
執相。於能所施財物不分別此三異也。五境
界。一切淸淨中自性平等故。六正行。離斷常
二邊。七果淸淨。自解脱解脱他無異。此中正
明七寶成池。池是花家池耳。不正論花也。池
有三義。一器能貯。二相方。三水能潤。願樂大
乘如器。除闡提心具定慧是相如方。除諸見。
大悲如水。除二乘心。三種和合成就大乘。如
池三義。四階道者。譬入地由漸四方便。一於
説法者生信重心。二聽法心不散亂。三如理思
惟義味。四正心恭敬爲他説法。不輕聽衆。又
義。一多聞持菩提心。能受持多聞。二多聞依
止親近聰明人。三多聞神力有二。一自他未解
令解。二自他未修習令修習。一是思擇生解。
二是修習除惑令修習。四多聞淸淨除自他
縛。知機説法。又四階道者明四徳方便。一願
樂。二般若。三禪定。四大悲。願樂爲得大淨。般
若爲得大我。禪定爲得大樂。大悲爲得大常
興取之金沙者十治地法也。遍滿如前解。淸淨
者自性淨。無穢者除障修得。八功徳水者譬
六地有八功徳。一意欲淸淨。從二地心自在。
今明六地。從二地得此法。二定淸淨。三地定
成就。今六地。從三地得之。三慈悲淸淨。從初
地得之。四六度淸淨。具在六地。五見佛恭敬
淸淨。從四地得。生處自在故。六成就衆生淸
淨。亦是六地。六地般若具足故。七生淸淨。從
四地已上滿足處處能見佛。八威徳淸淨。具
五威徳。亦在六地具足興即
取之
又八功徳水即是
八分正法莊取加云。一甘。二冷。三耎。四輕。五淸淨。
六不臭。七飮時不損喉。八飮已不傷腹。由
八道支增上所減。沼即取之。然據所表
三義。初八解脱。中即如上。後八種智
此顯如如。如
如是滅。一不可思惟不可覺觀離四句。二無
業無煩惱。三無分別無不正思惟。此三是如
如境界分。四淸淨。皮等煩惱不能染覆。五顯
了。能除肉闇顯如如境。六對治。能破心無明
闇。此三是般若分。能除三惑。七離欲。是前
三。八離欲因縁。即後三。是道故是因。前三如
如是滅是果。此八明如如及般若義。滅是離
欲道是離欲因縁。盈者自性得般若。滿者修
得智慧。嗢鉢等者。本云鬱波羅花等莊即
牒之
池中花有三。初花顯無願。次一明無我。後一
顯無相。無願除皮惑隋加云。除皮或四種貪愛。
一食。二夜明。三住處。四生
不生。是斷常二見。常
者貪生。斷者貪不生
無我除肉除身
見肉
無相除心
無明。心是死生本。肉是
生死體。皮是生死用
初靑黄赤白沼即
取之
四色。宜
譬無願。次花形少不堅。宜譬無我。後一是
白蓮花大。譬無相前二此土無之。不再翻也。莊云。
欝波羅花此云靑蓮花。靑而狹
長。&T025632;物頭花此云白蓮花。白而狹長。
分陀利花白而圓大。興云黄赤白
隨處嚴者。此三
空門各有一千禪定莊嚴之。遊者修行功徳。
遊戲有二。一修習。謂修習一切功
徳令生。二除滅。謂除滅一切惡也
戲者除諸惡。快樂
等者今略。本云快樂淸淨。六地六度具足故。
有四種功徳。一現世自他利益滿足。文言快
樂。二無嫉妬破戒瞋恚等六蔽。即言淸淨。三
能成就無上菩提因縁。即言淸凉。四能成
就大如意無盡功徳果報。即言無比。又快自
性。樂利他。淸般若。涼大悲。無比即未來大果
報也
次七地願自在。學八解脱。此地觀諸法無生
滅。不見煩惱可除。本無煩惱。即解脱樂處也。
修方便度。觀無生滅不見生死涅槃異。此地
伏一切差別相故。相不至於心。心不著於相。
一切經説不出二意。一明生死過失。二辨涅
槃即位。心不執此兩。初地至七地別觀生死
涅槃不可得。八地已下雙觀。不見生死涅
槃。故地經明八地竝照。竝照二境不有不無
耳。今經言七地已下幷見如如體及如如相。
八地已上遍見諸法皆不有不無。但見如如
一體也。菩薩前者。本云左邊右邊。左邊慈悲
定。即俗諦利他。右邊般若。即眞諦自利。自
利會空無礙便易如右。出有化物見有爲礙。
不便如左興即
取之
墮地獄者。眞俗之理也。竝行
成有時偏墮。若成則雙離眞俗也。有時見生
死。有時見涅槃。未至無住處涅槃。故言左右
興即
取之
應墮菩薩力者福慧方便。不墮者既習竝
行故還不墮莊云。無所悕望菩薩經云。菩薩以大蓮
花三昧將護地獄解脱苦惱爲説經典。以
寂滅三昧攝護畜生令心不亂爲説經典。勇腋經又
云。入大蓮花三昧攝受衆生受於天樂。見衆生苦各現人
形而爲説法悉令
解脱。乃至廣説
此地未得自然竝觀。作功力心
不過眞俗二相。損者未足而住。傷者足已不
更進興即
取之
又無餘修行故言無損。如理修行故
言無傷。若二乘依人空故有餘修。外道依見
故不如理修。無恐怖者。本云無有痛惱。現世
安樂住無煩惱故言無病。未來離苦故言無
惱。又無病身樂。無惱心樂興多
影之
次八地學無生忍。不見諸法可生。神通自在。
法界如如無增無減。以如如十種治地者。出
七地文。有垢處無減。不觀煩惱令滅。無垢處
不增。不觀道令生煩惱中不見一法滅。不
見一法生。又法界相有三。一如如相。出過四
謗。二分相。一切名字。三因縁相。一切因果。
於如如中不見分別相滅。不見因縁相生。又
時節有二。一淨。道後。二不淨。道前。此二種
一時中不見此二應生滅。一切菩薩八種學。
一生諸相。二知障法。三知眞實。四修對治道。
五住道中。六得果。七得竟果。八迴向無上乘。
一學相者學知一切法通相別相。別相者。火
熱地堅等。通相者。如無常空無我等。既知法
相。次滅煩惱。欲滅須知眞實。爲達眞實除障
修對治道。即戒定等。既具此三得住中道。是
初地入分住分。四果果後曰出。初地後分曰
得果竟。初地三分滿迴向菩提。言身兩邊等
者總略。本云左邊右邊師子臆長毫獸王。左
邊起煩惱。即欲諦。觀他事。右邊是道觀眞實。
即眞諦。觀自事。二左邊師子是無滅法忍。不
戒滅。右邊師子是無生法忍。無福徳可
生。不見妄相無。不見眞諦有。左邊師子是慈
悲。右邊師子是智慧。菩薩定慧攝道中。波若
不見生死相。慈悲不見涅槃相。譬兩師子。顯
定慧二行同力。長*豪相者。十種治地不生不
滅慈悲二道。獸王者即八自在。願度中已説
興取本説三種師子釋
此中文。如彼疏也
一切獸者。四種過失於地中
滅。一不依功徳力而道得生。二於上最勝住
處無思求心。三無具足相。利益衆生中無思
求心。四無微細相。來入於心。初一離不自在
過失。若作心則不自在。二離不平等過失。若
作心則爲過失。三離恩徳不備足過失。四離
一切智障過失。離此四種失故。文言衆獸怖
畏者。現在四過已滅。未來不生也興多
影之
次九地法自在。四無礙辯見法如如。本來寂
靜有四種。一一切無染無淨。若有染不作佛。
若有淨已是佛。二無初未具功徳。後當具足。
三無有如如。初具後不具。初寂靜後不寂靜。
四無有如如非寂靜非不寂靜。初自利後利
他。初利他後自利。寂靜自利散亂利他。二利
相妨。菩薩心恒願寂靜。恒能利他。合有四句。
染不染。具不具。寂靜不寂靜。利不利。初一如
來體無染不染。二功徳具不具。三住處寂不
寂。四利益事利不利。此四種名本來寂靜。九
地體也。次第相生。轉輪王者。九地菩薩能轉
四種輪。爲凡夫轉戒定慧輪。前七是戒。不貪
不瞋定。不癡慧也。爲聲聞轉十二四諦輪。爲
縁覺轉十二因縁三十六輪。一因縁有三根。
一未知欲知。方便道中。次知根入正道。知
已根解脱道後。菩薩四輪。一未知令知。二未
修令修。三未足令足。四未利令利他約十度
地成四十。譬轉輪王興即
取之
無量億衆者。即凡
夫及三乘興即
取之
又無量佛因。謂三因也。圍遶
者。一親近善友。二能聽正法。三聞已受持。四
如説修行。五爲他正説。此五名智慧行。前兩
是圍遶。後三是供養。一處住曰圍遶。即智慧
行。智慧住如如一處。供養者是功徳行。離如
如在世諦。白蓋者示於大千世界中第一。法
師具四辯故。次顯説法最勝無染。三顯出一
乘無漏白法。無量寶等總略。本云無量衆寶
之所莊嚴以覆於上。無量寶者十種治地。以
覆上者修治上地。又顯自身能覆護衆生。示
慈悲相也
次十地灌頂位。智自在。一切諸法果。自性涅
槃爲體自性涅槃有四。一常住。無變果不盡
故。二湛然。初後際平等故。三安樂。無二無
分別。無二煩惱業。無分別無妄想思惟。四不
滅壞。具此四義曰自性涅槃。如來之身者三
身也。金色者譬法身。晃曜者譬應身。無量淨
光譬化身。悉皆圓滿。三身遍一切佛土興即
取之
無量梵王。菩薩大衆。圍遶如前。恭敬者是修
行。未入爲入。供養者守護。未住爲住。微妙者
出世大乘無相。法輪有二。二乘有上。菩薩無
興即
取之
善男至歡喜下。第二釋十地名。此十地義四
門分別。一釋名。乃至四起説因縁。今略述三。
釋名有二。先通。後別。通者地也。依十住論住
處解地。故云十階住處名爲十地。地持兩義。
一持義。故標地法以持釋之。二能生釋地。故
云自受行故爲住。攝受衆生爲地。地論四義。
生成住持。故言生成佛智住持名地。具如義
中。別者。所謂歡喜等也。如文釋之。二辨體
者。願行爲體。此助成體。據實理心爲體性也。
三決疑者。問。既一願行。理心爲體。何故分爲
信住等耶。答。地法上下皆同依之。依之生
信説爲賢首。依之生解脱爲十住。依之起行
説爲十行。依之以起如實正觀説爲解行。依
之得證説爲十地。問。十地有種。答。有五種
十。一聲聞十地。二縁覺。三菩薩。四如來。五
三乘共十地。廣如義章第十四。及法門章也。
世間立名有三。一種性名。如人種天種名。二
依相名。如言赤白蓮花等。三無因縁名。如護
帝釋虫蛇床虎杖之流。次佛法中立名有五。
一從因立名。如言惡立名。二從果立名。如
言罪因福因。三從事立名。如出家在家師禪
師等。四恭敬立名。如讃歎他言賢者長者等。
五不恭敬立名。如毀前人言食唾人箭毛鬼
等。今立地名有二。一從果。二從事。言得所未
得是果。大事用是事。此別釋十地名爲十。此
釋初地名也。有三。一標。二釋。三結沼即
取之
文處
顯也沼云。應言云何初地等
名爲歡喜等。興意同之
就釋名。歡喜有四義。
一見理。二得解。三除惑。四不退。一見理者。
即言得出世心。地前未見如如。而今見之。故
生歡喜。出世心者即是淨識。二得解者。是方
便等四種道。如前説。文言大事。本云大事大
用。三除惑者。業煩惱故。文言大用。四不退。
即言如願悉皆成就。成就有三。一見佛。二託
生。三威徳。見佛有二。一見分如如。即法
身。二見應化二如。初地一念見百佛。二託生
者。初地能作閻浮輪王。遍滿生。除災生。增上
生等。三威徳者。能一念示現百佛土神通化
莊沼依之。沼加
云。得十百門
極喜樂者。本云歡喜慶樂。歡喜
者由得果。慶樂者由先歡喜後慶樂也。又初
地有四種心。一正願。二正勤發出如如心。
文言得出世心。二十種治地法。即言大事。三
得地根本。如由得初地故次第能得二三地
等。亦如小乘由得初果能次第得後果。文言
大用。四善根自在成就。善根者即見佛因縁。
自在者十種自在中壽命自在。生住滅三時
隨意。故言如願悉皆成就。論云成就無上自
利利他即事沼興
取之
初登聖處即果也
次二地。文有二。一釋。二結。言微細者離煩
惱。破戒者離業。又微細輕罪。破戒重罪。戒有
三。一攝善法。生善成就佛法。二攝衆生。化他
成就衆生。三攝律儀。離惡現生安樂住。此三
戒各有輕重。業煩惱二種也。律儀戒中有三
種心。一意欲過失。二威儀過失。三二種過失。
意欲者。如外道爲得生天故持戒。即是犯戒。
如爲婬欲故持戒令女依之即是犯戒也。威
儀過失者。是妄忌念不故作。但不憶是罪故
犯。女如閉戸眼等。二種過失者。是有前二
過失所作。又義。一是自性。謂衆生本自意自
欲犯戒。二隨他。謂衆生自本持戒。欲作惡人
引共爲惡則從之。三具二義犯。此三種第二
輕。輕即微細。重即破戒。攝善法戒有六種心。
一心不尊重戒故犯。二心懶惰不勤修故犯。
三三毒所亂不得生善故犯。四心疲惓。如不
能禮佛。老病等故。五心羸病亦爾。六種種王
難等犯。此前三重。後三輕。輕微細。重破戒
也。問。律儀戒何不明此六。攝善戒何不説前
三。答。前三欲作惡。後六是不欲作善也攝衆
生戒略明十二句。一菩薩損自法增他財犯。
二損自體增他法不犯。三損自財增他財不
犯。四損自法增他法犯。五爲自長財而長他
財不犯。六爲長自法而增他法不犯。七若損
自輕法增他重法不犯。八損自重法增他輕
法犯。九損他淺法增自深法犯輕。十損自深
法增他淺法輕法犯重。十一若廢我讀誦令
他得道無罪。十二自不能弘宣他能説來乞
經書義疏等不與得罪。二地戒淸淨有二義。
故論離起誤心犯戒煩惱垢。從事用立淨戒
具從果立名隋加云。二地戒淸淨有二義。一思擇力
淸淨無破戒罪。二修習如如淸 淨無微細
又有二義。觀佛淸淨見法界如如。無微細
輕罪。此勝自度。二增長衆生功能智慧故。
善根淸淨無破戒罪。此度他。具此二淨故曰
離苦。自度從果立名。度他從事立名
三地亦二。如前。標中有三。一標。二歎。三釋。
初無量智者是聞慧。二慧是思慧。三光明是
修慧。今文相反。本云光明三昧。四三昧是定
沼即
取之
皆應言無量也。此四爲二。前三慧是入如
如。自利方便。三昧入生死。是利他方便。次歎
有二。不可動者。天魔外道不能令失三慧
沼即
取之
三慧有二。一顚倒是轉失。二疑惑是滅
失。菩薩無此二失。無摧伏者歎美三昧。摧伏
三昧有三。一貪愛。二見慢。三疑惑。外道但貪
禪定喜功徳不觀過失。故生貪染。菩薩觀禪
定功徳故入。觀過失故無貪染等。外道於禪
定中有見慢二失。菩薩爲如如空入禪定。故
無見慢。疑惑者。外道不了十二因縁理。分判
生死涅槃有異。修定至非想謂爲涅槃。壽盡
還墮生死。故於生死謂涅槃生疑。不了由十
二因縁故爾。若有十二則是生死。若離十二
因縁則是涅槃。外道見非想寂靜生解脱心。
見非想退失生生死心。言無涅槃故有邪見。
三聞持下釋之。語言與義一味無異無差別
故。曰聞持陀羅尼。有三體。一心定。二通達。
三攝念。由心定故通達。由通達故攝念。釋此
有二。一念是陀羅尼。定慧爲方便。二解慧爲
陀羅尼。定念爲方便。菩薩見語言無眞實義。
即此無眞實義是語言義中無別。語言與義
同無相一味。智慧通達語言與義無相。故言
陀羅尼。無眞實者。言下無實義體也。故此地
中有四義。一無顚倒法。即智光明。二無散亂
即三昧。三迴向法即無傾動。四自在即無摧
伏。此四以聞持爲本興即
取之
言明地者。一智慧
自照如如。二三昧照他。從法故曰明。初果。後
事也。後是故下結也
四地亦二。釋中有五。一身見等滅。文言能燒。
二能成就解脱智滿。即言以智慧火。三令他
得入法光明。文增長光明。四能持諸法成就。
即言修行。五能攝。攝上地因能伏上地惑。文
言覺品。總略。本云道品依處所故。火有五徳。
一能燒。能燒身見等。二能成。成就解脱智。三
能令衆生入道。四能治。能治地體。五能暖。能
伏上惑。以智慧火能燒煩惱薪。故曰炎地
諸師
依之
又二義立名。一能照等是事。二成就解脱
是果
五地亦二。釋有二。一釋隋云
標也
二歎初有二。一
修行方便。明四諦一味觀。二勝智。是四諦一
修。初得曰觀。後勝曰修。修是思道。觀是見
就標有二。一修行。即三十七品爲因。二方便勝智是
道體。道體有二。一自利得果。二利他得果。三十七
品爲道因。是別觀四諦。方便勝智道體。道觀四諦一味
如如爲道體。又見是修行方便。是名一諦一味。觀一勝
智者是一味修。初得
四諦曰觀。餘同上也
次歎亦二。一合明得難得。
二合明得壞不能壞觀思惑。見是見位。思是
修位。言難伏者破者也自在下歎道因及道體有二
義。一難得。二難破。難得
者常無相道理難可修習。即言自在難得。難破有四諦
決定如如智。煩惱不能破。文云思修不能伏。則二惑不
能破壞曰難伏也。莊沼影此。莊云。由二義故。一智難自
在。二煩惱難伏。今勝二難故名難勝。曉云。此地所伏唯
是倶生思惟煩惱。其見煩惱先已斷故。但是助伴相從來
耳。亦可此中見煩惱者。倶生我見及斷見等。思煩惱者。
倶生貪愛及憍慢等。皆是
修道所斷攝故。沼興影之
論云得出世智是果名。
即初二句難度能度是
六地亦二。釋中有二。一行法相續。即五明勝
智。二無相思惟。即眞諦勝智。此二行有二。一
地正學二行地。二正具足二行地。有似對
面之見。故曰現前。又行法者。三世十二因縁
觀了了顯見也。過三世十二因縁一味如如
觀。云無相思惟。思惟無想也莊沼及興
皆取此義
故論云
般若間者。即因縁等觀。大智現前者。即無
相思惟。又行法有二種。一因行。二果行。因行
有三。一習氣行。皮肉家習。即心煩惱。二發願
起行。習家業招因縁生死中果報。三不相離
行。八地已上心煩惱去如如近。令如不現。呼
近爲不相離。此或是無有生死中。應爲苦業
生之。念念起行不復作因。此種爲因行。果行
亦三。一增上果。煩惱果有增減義。二果報果。
業果不增減。三相似果。始終相似無異。初一
是習果。陀那識。下生中曰增上。次是報果。六
識。後是梨耶。六道中處處無異也。相續者。菩
薩見外因果念生滅。是有二義。雖更此報不
自見之。了了者明二種境界分明。一三世十
二因縁。二空無我理。了於二理故言了了。顯
現者。因縁顯。無我現。現眞顯俗。又了了者。
證比二觀分明。顯者顯證智。現者現比智。此
指就因果二門明證比。六地有之。又了了者
破無明。顯現者出智慧。無相者境眞實。思惟
者正行眞實也
七地亦二。釋中有三。一無惑。二有解。三合
歎。初有三句。一無漏者無願三昧。不願樂生
死。無貪愛之濁。二無間者空三昧。不修自他
有異。無人我。三無相者觀一切。無法我莊取。
故云。
此中眞諦三藏言。乃至依彼三三昧門遠修行故。名爲遠
行。言解脱涅槃。言三昧謂解脱門。具足應言無漏思惟
解脱三昧。無相思惟解脱三昧。無相思惟解脱三昧。而
簡略故倶云無漏無間無相思惟。思惟者謂觀察也。沼興

初一脱凡夫縛。二脱二乘縛。三脱菩薩縛。
謂三解脱門。又初脱因縛。即煩惱縛。二脱縁
縛。即業縛。三脱果報。梨耶識縛。初一過凡夫
境界故脱煩惱縛破皮。次過二乘境界破肉。
後過菩薩境界破心。二思惟下。有解。通明上
三門。三門是解脱門。三遠修下令歎上兩。
遠義有三。一時節遠。二修行遠。三處所遠。如
前。第二結中有二。一牒。二結。初中有二。一
有解。二無障下無惑。淸者見道。淨者修道。無
障礙者。本云無障無礙興即
牒之
無障者無皮肉解
脱障。無礙者無心惑智障。十分中已分已除
餘少。故言無也。又淸者福徳。淨者智慧。無障
者地地無明滅。無礙者地地中業除。又淸者
見二諦。淨者見第三諦。無障者智慧自利。無
礙者慈悲利他興即
取之
此地曰遠行者有二義。一
除惑已遠。二得解已遠。善修無相行者即得
解遠。功用究竟者除惑已遠隋云。除惑者。一除
惑。二除伴。三除羸
弱。唯除微細。
故言遠行
得解遠者。菩薩修行有二。一依功
力發心行。二自然無功力行。七地於初行究
竟。故名遠行。功力心竟此地也
八地亦二。初釋有四。一發起作動謂一切羅漢
人。作心入
定慧神通等
有出入曰動
二不自在作動謂有學人散亂所動無自
在故。不得入定慧。學人
亦有作
意起動
三顚倒作動謂變異動。外道無我計我。後還
以我爲我。未離凡夫。内顚倒令

四果報滅盡作動謂無相無等離欲。一切凡夫五
百劫果報盡。心更起。有散動
言無相思惟者即無初動。二修得自在。謂無
第二。三諸煩惱者無第三動。四諸行者無第
四動。言不能令動者通前四動。前二即報行
純熟義辯勝七地。後二即無相無聞義辯異
六地。此六七八地同一見性。須對明同異也
又地中有四種自在。一無分別自在。不分別生滅眞俗出
入異。即成就初無發起動。二淨土自在。隨其所在五濁
散亂。成就第二無自在作功力。若不立淨土。則有散亂
不得自在入定。三智慧自在。四辯具足成就第三無顚倒。
四業自在。無果報滅盡。成上第四。前二成就自。後二成
就利他。第三具四辯。第四具神通。故生化此四。不動有
四義。一於自利利他無動轉。故曰無動。二於無相中無
起動心。自然而作。曰不動。三於世諦中煩惱不能令動。
四有功力行已滅。無功力用自然入勝
道。故曰不動。諸師取後三義釋之
九地亦二。一釋明善慧有四能。一令他知能。
謂菩薩説法令他得知。文言説一切種種法。
此法辯用。二令他具足能。菩薩已令他知。次
使滿足。此樂説辯用。文言皆得自在。三守護
能。辭辯用。文言無患。故辭辯具守護自他。若
解一切語言。則自他無患。四安處正事能。謂
衆生宜此處入道。菩薩以此處安處之。是義
辯用。文言增長智慧諸師
多依
又種種者。十二部
經文理二種。又眞俗二種。又大小乘也。又説
種種者。顯能化難化之人。故曰種種。皆得自
在者。能答雜難。無患累者。降魔外道等能增
長智慧。能學出離生死之行。又前四能利益
衆生。初一能利益聽衆。法辯用。次一利意解
衆。樂説辯用。三利誦持衆。辭辯用。四能利修
行衆。義辯用。又合有三意。一説一切種種差
別得自在故。二無患累故。三增長智慧自在。
初一明未具理理末衆。二守護眞實。既已解
理護令不退。無患者能立正法。無累者能破
邪法。三既已守護令解脱。善慧者一切種種
説法自在無失也
十地亦二。釋有二。一明如如境有三義。一自
性道前。二顯了道内。三至果道後。如虛空者
譬如如也。虛空有三義。一容受。譬自性法身
不礙生死。二無邊。譬顯了法身。法身雖復顯
而未究竟。如空有淸淨有塵霧處。如道内
法身通解惑。三淸淨淨無雲霧。譬至果法身。智
慧如大雲者譬如如智。有三。一道前性得。二
道内修得。三道後至得。言皆能遍滿者。本云
能令遍滿。遍者性得如如智遍如如理。滿
滿如如理。覆者至得如如智覆如如理。境智
相覆攝也。雲即是雨。有三義。一能除塵。道前
自性智淸淨無染義。二能洗垢。道内滅惑除
惡義。三能生萠分。道後能出。如不已生。又空
如法身。雲如應身。雨如化身曉云。法身當法。智
慧取喩。依此二義
故名法雲。深密異此。彼云。麁重之身廣如虛空。法身遍
滿猶如大雲皆能遍覆。故名法雲。麁重身者。變易果報
未離麁重。名麁重身。變易之報此地極廣。猶如虛空。能
容法身於其身内。故説法身如大雲也。依十地經以二義
釋。一能受佛大雲法雨猶如大海。故名法雲。二能爲衆
生起大悲雲以雨法雨。故名法雲。初從所受後從所起以
立名也。具如彼辨。莊沼及興即述此也。莊述十地經二
義云。初約自利。後約利他。乃至如是三經各據一義。故
不相
此地略説二義。一境。二智。此二相稱無
分別。二法有二用。一境攝受一切衆生。二智
攝一切道。一切衆生不離如如境。一切道不
離如如智。一切衆生有四。一住言語如鸚鵡
鳥。此人鈍。能誦能讀不解理。二依他行。如
懈。三利根人。眞爲説不重分別方解。
如電光有出有沒分別。四開智如不分如沒
亦如燈炬作功力方燃。快馬即譬所化四人。
一凡夫有三法。一施。二戒。三定。一爲富貴。
二生善道。三離下界。此三即化住言語人。二
化聲聞爲解縛。即三界縛。此化依他行人。三
寂化縁覺乘。即分別智人。四爲度自他説菩
薩大乘。即聞智智如快馬也
善男至初地下。第三明地障有二。一明障在
地不成。二明障除地淸淨。初地至佛有十一
種。此明初障。初地見如如。遍滿無自他異。就
文有二。一釋。二結。下皆准之。初有三障。初
二如文。三麁心也曉莊及沼意皆依此。然沼云。此
略不言麁重者。今不言顯。非謂
無義。如
下述之
前二是惑。後一是業。執著等者是初
障也。本云欲行有相道無明障礙。謂十迴向
心欲行初地。言有相我法者有二相也。一見
自身。是能修之人。二見法。見道果是所修之
法。見此二種故不入初地言無明者。人法二
相是無明心。此是初地見諦惑也。如大品云
順道法愛生。故墮頂之義曉依。故云分別起。人
法二執所熏種子。令加
行道取人法相。故言欲行有相道。是擧所起之過。是無
明者。正顯能起之執。深密名執著補特伽羅及法愚癡。
莊興依之。然障礙者。曉屬第二。義通
前後。故無妨也。准結及今付前勝也
怖畏生下。第二
障也。十迴向人雖欲度他。猶見生死起怖畏
心。即不敢化即是無明。此是初地思惟。自見
有人法心重曰見。見生死外法曰思三惡道名
障礙生死。
造惡業者怖畏彼果。是擧所生之過。是無明者正顯能生
之業。無明相應亦爲本故。依此二義故曰無明。後皆准
之。彼經名惡趣雜染愚痴。如是二障正爲初地見道所斷。
故説此二爲初地障。莊即取之。興依本義。但無明等一
依曉義。沼云。惡趣非
唯三惡。通八難故
此二無明。第三障也。本云
依二種麁心。下地雖略。准此及今應知業。依
於二惑故有此業。業是起作招報曰麁心。又
枝條惑事顯曰麁心。又即此二惑是麁心依彼
二障
所起麁重在異熟心。故名麁心。此中取正上麁重。但從
所依名麁耳。彼經言及。彼麁重爲所對治。如是麁重氣
分。非謂種子能生功能。如是種子。前二障攝。彼麁重
第三障。不調柔性曰麁。無堪能相曰重。如瑜伽第六十
四。云何麁重相。謂若略説。無所堪能不調柔相。此相有
五。具如彼述。莊沼取之。然沼爲種惑無堪性。如下引之
又此三句爲三障。一障入眞實曰境界無明。
由見人法不入如如境。令不得初地。次句障
正行。由見生死過失怖畏故。不能安心自在
化他。捨化他心正行不成。三障受用。由有二
惑生此業。業招生死。報盡方得初地。受用種
種功徳。如五方便除惡道。報盡方入苦忍得
地也。又一障不得。二障不住。三障受用。
受用上地諸事也。此三障在迴向住初地之
前。二地乃至金剛心。合十一心亦具此三
興云。依梁攝論第十云。二十二愚感十一麁重報。初八
能感方便生死。次六能感因縁生死。次六能感有有生
死。後二能感無有生死。即彼所感變易果報名麁重報。
弉法師云。有三過失。一梵本相違失。彼論梵本無此義
故。二位差相違失。所引密經無説生死四位別故。三聖
敎相違失。違彌勒論無所知障感變易報。由此義故。深
密經唯説十一愚十一麁重而不言報。此經亦唯説障不説
麁重。即障種子惑。無堪任性皆離諸愚。更無別法。故不
説。不但
唯識等
還招三失。一謗先師。夫論翻敎必有
證者。非一身事。具如別也。若先三藏有妄
傳。後代譯主豈謂眞語。即令衆生疑先後
師。二謗菩薩。凡諸論師造論意者皆依誠説。
佛性論中亦論四死。既云無經應是自樹。豈
有爾耶。三謗佛。勝鬘既云無明住地成意生
身。義廣如別。此既違彼。是則師資自爲&MT03250;楯。
方寄弉師既謗人法。誰有心者得依用耶。又
深密等不言報者。何故彼經第十地云麁重
之身猶如虛空。此經本云依二種麁心。麁重
之身豈非報耶。又唯説障不説麁重。故離諸
愚無別法者。何故彼言及彼麁重。及言無用。
若障種或無堪性者。故立第三。沼云。唯識
及天親攝論倶有二解。二十二愚所明體性。
與瑜伽七十八同。又准餘文皆於初地説斷
二愚及彼麁重。此略不言麁重。唯識云。彼麁
重言顯彼二種惑。二所起無堪任性。無堪性
者。瑜伽云。第八識中不安隱性。乃至愚及麁
重。餘之十種皆准此知。具如彼辨。故唯障者
知與不知也。問。初地見位何立思惟。二地已
上既曰修地。云何更立見諦。答。此是通説。就
十地各各明之。問。自利心何故障入捨他
心。何故令退業。何故令不受用。答。自利明學
如如。此如如正忘人法。今見之與二無我
反。本以化他心故是菩薩。今於此事失本心
法。即同小乘故。退菩薩位。二利皆失。隨業受
界外生死。失菩薩現世安樂之用。問。聖人畢
故不造新。云何十地皆有現起業。應招生死。
待盡方得進道。答。十行已上新作惡不復生
三塗耳。十地中有漏善業招四生死。初地般
若照如如體。是無漏。見如如遍滿及見能所
修見生死可畏等。皆菩薩有漏形。凡夫二乘
是無漏也。十行已上菩薩若猶有惡業。爲衆
生入惡道受報。若無惡業。願力入也障於初
地第二結也
次二地文例上。二地於法如如但見大乘最
勝。無復三乘上中下別。初地於如如中見三
乘差別。故障二地。初中有三。一微細罪過。見
有三乘果。二發種種業行者。業即三乘道。行
者此三道行。如如理相者今略。本云相因無
明。理中三乘行因。自性淸淨。如如爲相。而今
見有三相。反如如相也。初分別三果障境。於
如如中見三乘果。二於如如中見三乘道障
正行。三依二無明生麁心。是業障受用。此地
三障如初地説
三地見勝流。言未得今得者。如如最勝今始
得之。愛著。本云動涌興云。未得者彼彼喜樂愛。
今得者喜貪倶行愛
即是二地無明。三地通達如如智也二能障殊
勝總持者。本云不具聞持陀羅尼。聞慧。十二
部經是聞慧境。文中應言及義是思慧境莊沼
興取
無文但義有修慧境。無義無文是般若境。初
一於文上作理解。次一承文取理。第三得理
忘文。第四無聞無義。聞者遍聽佛一切語。未
聞聞之。持者憶持一切。聞事不忘失。聞聞敎。
持持敎及理。言不具聞持者。二地頂心動
故不能正聽。未得聞者不能遍聞。已聞者失。
無此二聞故持不具。持者憶文義也。此中亦
三。一愛著障不見境界。二不得聞持障正行。
三依二心生麁心。是業障正受行。例如上地
十三義
四地不見境智。文亦如上。一定愛。二法愛。三
依二麁心曉取初二略第三障。加云。此之二愛依三
地起。能障四地無漏道品。莊沼興依之
言味著等至者。四地菩薩見法如如。無境智
異。三地頂已過動涌心。見法界流出諸法。心
生愛著。此禪定樂有二。一在定生樂。二自在
化他生樂。二處生愛著心。此明行俗諦生貪
著。微妙法愛此明著眞。淨法者如如自性淨。
微者非三慧境。境妙者能出四徳。無明者。本
云愛因無明。由無明爲因生眞俗愛也隋加云。
愛因無明
者。若在定不能即貪眞。若在眞即化物。未解雙
觀方便。故曰無明。由無明以爲因生眞俗愛
障義亦
三。如上
五地不見眞俗。文同。初中亦有三障。如上就
初本云一意欲入涅槃思惟。一意欲入生死
思惟。是涅槃思惟是生死思惟無明爲因。此
有三句。一見涅槃。二見生死。三合明二心由
無明。攝文爲二。一眞俗不一時平等。二由無
明。言欲入生死思惟者是觀苦集。入涅槃者
即觀滅道。五地觀四諦故諸師
取之
本約觀初故言
欲入。今取觀終。先觀相狀後生厭欣。故言背
趣。各據一義故不相違。然本合此爲初無明。
開爲二。就後本云生死涅槃不平等思惟
無明爲因。此明不能平等觀生死涅槃二相
由無明爲因曉云。生死可厭涅槃可欣。如是分別爲
不平等。乃至無明爲因者。望其所發麁
重爲因。不了生死涅槃體無
別。故有欣厭。興即取之
今意擧初而兼後也。生
死涅槃。三世如來無差別相。是地體。四地見
有異相。故障五地隋加云。一未能見無差別。二已
見無差別同一如如。未能幷行。
縁如如時不即能化化。化他時
不即能縁如如。故言不平等
此三亦障三。義如
一見生死差別障不見垢淨。二
不能幷行障正行。三業障勝利
六地不見垢淨。文亦如上。一見垢。二見淨。三
是業也。行者十二因縁。流轉者相續也。十二
不斷。觀者本云了了顯現。見十二因縁分明
又了了者有二義。一五蓋無明是現世。不正思惟本
滅。現在無覆障故得了了。二繫縛無明是未來。解脱
障盡不忘失故顯現滅。前一得解脱道滅。後一得無礙智。
此語明二乘家障。非地家障。此菩薩在十行已除之。但
欲明至五地猶見
此法。故擧之耳
無明者。本云無明爲因。六地觀
十二因縁如如。不見淨可取。不見垢可除。今
五地頂以無明爲因。見十二因縁有垢有淨。
故障六地興意
依之
麁相現前無明。本云法相數
數行至於心無明爲因。法相數數見。三解脱
門。菩薩爲除貪愛我見無明故數入三空。行
至心者即言現前。通達不妄。通達是現世。不
妄是未來。無明爲因者。由無明故見有三空
及惑解。故數數入也。六地不爾。故以爲障。不
見十二因縁如如境界。次障正行生二種心
障正受
七地不見生死。文亦二。初中有三。一明取相
時處。二明眞俗不恒竝。三由二無明所發麁
重。言微細等者初障也。本云微相諸相或現
不現無明爲因。六地頂有時見生滅有相。有
時見生滅無相有時不淨起。起即相。
有時淨起。無相
若八地任用
無作。心恒不見生滅。若龍樹釋。七地不見生。
八地不見滅。此就成作語。前是槃豆解。此合
成就未成爲論。作意欣下。第二障也。本云一
執思惟。欲斷未得方便無明爲因。言一味
者修一諦觀一味者
一想也
六地菩薩有時入眞不能即
入俗。入俗不能即入眞執思惟者。思執眞如心不
能即得一味。沼興取之
欣樂者。欲斷未得方便。欲斷上執。未得七地
方便故。今總云作意欣樂無相。無相爲因者。
無明使離功力心不能竝也。此二無下。第三
障也。三障義如上
八地法界無增減爲體。道前無減。道後無增。
又凡夫至七地有垢。八地曰無垢。無垢不
增。有垢不減。文亦如上。初中三者。一障不作
心出入。七地頂作心出入。未能忘作意諸師
依之
故云於無相觀功力。具如本云於無相法多
用功力無明爲因。二障不作心照理。七地習
心既久。自然憶境而不諸師。相者
身相云相
故曰執
相自在。具如本云執相自在難可得度。初地
已來至七地。此執最輕。任運自憶。卒難免也。
八地有二種自在。一無分別智自在。不作功
力照境隋云入
法界
七地於無相中作用心照爲障。
二業自在。七地心在入住起異。八地不爾。故
以爲障。初無分別未得令得。次業自在已得
令不退。三麁心障用。或言八地幷。七地偏。或
言八地偏。七地已下竝。各有義也
九地具四無礙。法如如本來寂靜爲體。不見
有昔隱今顯之異。文同。初三。一四辯不具足。
二説法不自在。三業障不受用。就初本云説
法無量。名味句無量。智慧分別無量。未能攝
持無明爲因。分文爲二。初二無量明語言之
用。後一無量明智慧之本説法有三。智慧是説
法之本。二語言是説法
之用。者作化他。本者
自解及解言語方法
今即轉勢先本後末。從體
起用。攝用歸體。故不相違。初文四句。一所説
義者。智慧分別無量。此明智慧之本。二名句
文者。名味句無量。明語言之末。名味句者。如
諸惡莫作。直諸一字曰名。若云諸惡義未滿
足。但是小分義曰味。若云諸惡莫作義圓四
句。句下之理曰義文者是字。具如義
章第一。及淨名記
又語言是
辭法二辯。智慧是説義二辯。故知今云所説
義者。本云智慧分別無量。名等顯也。三未善
下總明二種未具。本云未能攝持。前兩音聲
是口業。作辭法二辯。智慧是意業。能作説
義二辯。故曰攝持。攝者未得令得。持者已得
不退。如法花經義少語多。多語明一義曰語
持。如涅槃經義多語少。少語明多義曰智持。
四無明者。無明爲因。結由無明爾。於詞辯
下。第二説法不自在。本云四無礙辯未得自
在。今取別辯云詞辯才。化物增故。本據總論
云四無礙。攝法盡。總別互顯曉云。前是義法及
詞三無礙辯。此樂
説辯。莊云。前義與法。
此詞及樂。沼興取之
九地有三種自在。一能説。
二不作意。三恒説。能説者是義樂二辯。恒説
是法辯。法無盡故。不作意説是辭辯。一音令
物種種解故。論無盡也。樂義曰能説者。菩薩
自能解義。能令人解。爲人説能令人樂。又義
辯自解。樂辯令他解。具此三義是九地中大
法師位。前一無明令不能攝持。第二無明令
不得上三自在。此二無下。第三業障不受用。
初一障境。次障智。後依麁心障正受用。問。八
地已不作意具自在。云何猶有此障障九地
耶。答。具而未窮也
十地見自性涅槃。文同。初三。一障神通未具。
二障化導未圓。三障受用法界。自性涅槃爲
體。見始見終。自性是一隋加云。九地
見終不見始
初大神
通。本云最大神通。入首楞嚴定於一切佛土
作大神通事。此事有三。一恒作。二遍作。三
種種作。具此三義曰大。未得等者未得前三
事。二微細等者。本云微細祕密藏修行未
足無明爲因。微者正行究竟。細者是妙果不
可盡沼取。故云。細者
妙也。則是微妙
祕密者。九地已下所不能
行。八地菩薩難入二乘難信曰祕密。祕密有
四。一佛入涅槃更起心化他。二一切衆生未
究竟得。佛盡方與衆生永入涅槃。三衆生疲
困爲止息故方便説二乘涅槃。四自性。富貴
家有七寶。即衆生有自性涅槃。文正明前二
也。未能悟解事業者。修行未足。九地自已得
信解四種祕密。故言修也。行未足者。菩薩爲
他之行。上二義未具足也隋云。一不能衆生未盡
不取涅槃。二不能已入
涅槃而更起心。曉云。於佛
法藏未遍了愚。興依本也
問。八地已上未曾有此
二失。云何九地有此二障。答。未至佛位故無
此二能。至佛方有之耳。問。菩薩願言衆生不
成佛我不取正覺。何耶。答。不永住如如息化
也。問。九地本來寂靜。與十地自性涅槃何別。
答。一見無隱顯。二見始終是一。如向釋此。問
答如別章
於一切至佛地。明第十一障。如來地非見非
不見如如爲體。非見者分別心已盡故。非不
見者離十重障故。文又如上。初二。一障至佛
地。二障不更生。言於一切等者初也。如如是
一切境界。能攝三諦故。微智礙者。一金剛心
猶有微細惑。二此惑礙佛微細智。智境無分
別。無明爲因者。無明元品使智有礙也曉依。
故云。
轉識所起所知障中最微細品。沼同。故云。妙觀察智觀
如羅穀。此則由有細所知障。通現及種。通七識倶所熏
成種。亦由第七現
行法執不得分明
極細煩下。第二障也。本云未
來是礙不更生。未得不更生智。無明爲因。未
來等。佛心無復此礙。未得等者。未得佛智
隋加云。一惑不更
生。二智不更生
文意正明佛智能令本識不更
生也。無明爲因者。無明使未得佛。障佛地者。
障不得如來地曉云。謂本識心無明住地。如前品
云拔除本心入如來地。故夫人言無明
住地唯佛智斷。具如二障説。沼云。則細煩惱種子。亦通
第七識。現行八地時畢已。若其種子第十未斷。故障佛
問。金剛心有無明。則佛猶斷。若佛不斷則
金剛心無復無明。何言障佛地耶。答。此明十
地頂未至金剛心有此障。正障金剛傍障佛。
佛斷未來令不更生。金剛除現在令滅。金剛
一刹那至佛。佛無別障。金剛心起。與最後惑
正對治也隋加云。今十地頂未至佛。金剛心有此障
也。曉云。此言未來是礙更不生者。當金剛
心望於未來。此本識心必不更生。但此金剛無間道智。
不能令彼未來不生。由此本識無明障故。故言未得不更
生智無明。根本無明唯佛智斷。佛智生時彼不生故。即
是解脱道之所斷。如第一無間道時。不能正斷見惑種
子。見道起時自性解脱。故彼惑種不得倶生。故於此時
説名爲斷。當知此中道理亦爾。沼云。在金剛定無間道
除。非同於餘入地方斷。興徴曉云。本識無明倶違多教
佛智斷無明。應如金剛道必非圓斷智。菩薩智亦佛菩提
智故。無違
夫人經等
經既分別云佛智斷。故通不成。今
謂。既云佛斷未來。金剛正斷。佛是遮斷。故無
妨也。問。二道何耶。答。曉云。或有文説。見道
之内初念觀心爲無間道。第二念心爲解脱
道。雖作是説。而無間道不與見惑種子倶生。
如瑜伽。雖二道時皆無惑種。然有近遠。故
於二世別配之耳。准之佛地初念亦應立無
間道。但於佛地諸障盡處。所以唯立解脱道
耳。不明業者。業不復礙之曉云。此中猶言無明
爲因。而不更説其果
麁重。既説爲因。當知有果。但於此地有大堪能。是故細
礙愚及彼麁重爲所對治。沼云。總則名障。別則名愚
准此及今云極細煩麁重。故知今言此二無
明。即指先體。不同上十因生業也。問。八地已
上有生死云何無復生業。答。無漏業能得八
地已上生死。問。初心於何時滅。答。金剛心生
時即是初心滅時。金剛心無時即是法身現
時。問。若爾只有金剛心。云何佛果守。答。於
衆生有於法身也。問。金剛心一念無復有惑。
云何有此虛妄隨順之解。答。由初心故。金剛
起故除初心。初心滅故金剛心滅。如由薪有
火火生薪。薪滅火滅也。後結可知
善男子至波羅蜜下。第二明障去故十地淸
淨淸淨有二義。一見淸淨。二行淸淨。有二淸
淨故十度得成。見是自利。行是利他。此明初
地。言行施者總略。本云行向檀波羅蜜。行是
見自如如理。即是見淨。向是行檀迴向衆生。
即行淨也。初地菩薩已得自他平等。於自他
法身見如如無異。是見淨。見淨故能行檀。以
我物施他。即行淸。所以初地施度成也。又菩
薩已見三輪平等。一不見施者。二不見受者。
三不見財物。故心無著。心無著故是見淸淨。
淸淨能行財法二施。二施是行淸淨曉依如是。二
淨三輪。
廣如彼。莊取行向以釋十
廣。興取初義。下皆爾也
二地已見法如如最勝。唯一大乘淸淨皆應
得佛。即見二淸淨。淸淨故不損他壽命。不
奪他財物。即行淸淨。又菩薩三輪淸淨。一自
淸淨。二他淸淨。三法淸淨。法淸淨者空也。以
見此三種淨是見淨。以自淨故攝威儀。自利。
法淸淨故攝善成就佛法。他淸淨故攝衆生。
利他。即行淨故二地持戒也
三地菩薩見如如勝流出一切妙法是見淨。
爲勝法故不惜身命如波淪等是行淨故。三
地難忍能忍。又一見三輪罵者受者罵事空
是見淨。不生報心不生捨衆生心不生恨他
心得行淸淨
四地見法如如無境智異。不分別自他。他
即境。自即智。不見境智二種。二種愛滅。一
定愛滅。二法愛滅。法愛滅者如如愛滅。滅
定愛者滅中定味。此是見淨。淨由正懃。正懃
滅惡即滅二愛。正懃生善即生無分別智。此
智不見定及境。此是行淨。又一見三輪淸淨
平等空。不見我能斷惡生善。不見善能滅惡。
不見惡是所滅。不見淸淨。於三平等生無分
別智。依分別智能生地善伏他煩惱。爲利益
他故能行難行。故令他能伏煩惱。是名行淸
淨。故四地精進立也
五地不見眞俗。得二平等。一心平等。二境平
等。心平等者不見三輪。一能修。二所修。三修
法。境平等者。見如如無眞俗。離四謗無增減。
此二平等即是定是淸淨。菩薩無障礙以三
輪令衆生生信成就解脱。解脱是敎學輪。成
就是記心輪。生信是神通輪。此是行淸淨。此
三輪以二平等體。定爲本。故於此地明定也」
六地見法如如無垢淨。無垢者離虛妄。無如
如可染。無淨者離虛妄。無別如如爲除煩惱
故淨。又不離如如有虛妄曰無垢。不離虛妄
有如如曰無淨。菩薩於萬法三假等生無相
智慧能現知隋加云。以分別所思惟性無相。依他
性無相。眞實性無相。釋能現知故
見淨故曰般若地。依此法敎他學之。是行淸
淨。又菩薩通達三淨出世具足。是見淨曰*般
若地一世淨。二出世淨。
三決定出世見淨
依此三淨他化凡夫二
乘菩薩。令下種成熟解脱。曰行淸淨。又三。一
境界。二智慧。三滅無。境者法身。智慧是道。
滅無者解脱。見此三種無相智。是見淸淨。依
此無相智令他解脱。是行淸淨。故此地立般
若也
七地不見法界生滅。方便度成。四攝爲方便。
五勝智爲體。無窮無盡爲用。無盡者自内無
盡。無窮者外施他無窮。功徳有三。一有盡無
窮。如凡夫果報。二無盡有窮。二乘果報。三無
盡無窮。菩薩果報。内自不盡。外施無窮故。方
便爲令菩薩功徳無盡無窮。又久出三界不
見三界生。不見二乘所證。不見滅。既不著此
二利益衆生成就佛道。即方便義。方便是四
攝。布施令信。愛語令入理。利行令成就。同利
令解脱。以四攝爲方便。五勝智爲體。勝智。一
一切智。二難行智。三善人智。四自性智。五淸
淨智。具如上。七地始具。以四攝爲方便曰方
便勝智度也。七地伏一切諸相。不見生滅相。
是見淨。利他是行淨。一切處一切種恒能利
他。無有限礙。是行淸淨。又三輪。一智願。二
功徳。三無相道理。菩薩見此三種同一無相。
即是淸淨。遍無盡無窮利益名行淸淨
八地見法界無增減願度成。願者從因爲名。
昔日菩薩願得八地。得八地始是諸願滿足
之處處受願名。故言。於一切法淸淨具足。是
名願波羅蜜。此願度以無間無休息爲用。自
利利他無一時息也。八地不作功力滅惡生
解爲道。自性無間微細寂靜道恒流。是見淨。
親近佛利益他受生死行淨。此三不作入心
如意自成。是行淸淨。總諸功徳滿願爲體。從
此地至十地無復三輪異也
九地見法界本來寂靜。力度成就。慈悲智慧
爲體。十力四無礙爲用。言力者有三。一能生
功徳。二能淨佛土。三能成就衆生。見本來寂
靜是見淸淨。能生諸徳力。恒流無間。是行淸

十地。智度法界自性涅槃即見淸淨。與諸衆
生受用法樂。即是行淸淨。又見一切法自性
解脱。不見一法不如涅槃是見淨。一切語言
無有不明涅槃。通達涅槃門故自他解脱。是
行淸淨。此智度與第六般若異者。*般若照第
一義。智度通二諦諸師依瑜伽云。能取勝義無分別
轉淸淨妙智名慧。能取世俗有分
別轉淸淨
妙智名智
大判智有三。一世間智。分別萬法。二
出世智。金剛已下如如智。三出世後智。佛也。
初後二智是智度。中一般若。此智度以能説
能聽爲用。財法二施爲境。以自體爲説。法樂
爲果。此四度者次第而有。七地無窮無盡。八
地無中間。九地有大力。十地能大照也。問。地
前尚行六度。十地論等云。第二劫一行中行
一切行。第三劫一切行中行一切行。則皆具
修。何故今文地各行一。答。沼云。據實如是。
言於十地各行一者。約增而説。故無性攝論
云。一一地中具修十種。不可定説此地修之
興即
取之
善男至三摩地下。第四明十定。亦示菩提心
有十品。此禪定義。義章四門及八門分別。今
略述三。一釋名有二。先通。後別。言通名者略
有七種。一禪。二定。三名三昧。四名正受。五三
摩提。六奢摩他。七名解脱。亦名背捨。禪者梵
語。此爲思惟修習。亦名功徳叢林。初從因稱。
於定境界審意籌慮名曰思惟。思心漸進説爲
修習。從斯尅定名思惟修。亦當體名。禪定
之心正取所縁名曰思惟。修習如前。後從果
名。智慧神通四無量等是其功徳。衆徳積聚
説爲叢林。定能生之因。從果目爲功徳林。定
當體名。心住一縁離於散動故名爲定。三昧
梵語。此名正定。離於邪亂故説爲正。定者同
前。言正受者。如前。納法稱受。三摩提者三
昧一名。傳之音異。此名正定。定用現前名三
摩跋曉云。此云等持。離沈浮過平等運轉。故曰等持。
沼興取之。故云。三者是等。摩地云持。平等持心
令住於境。但沼異云。
舊音訛故名爲三昧
准上及曉云。下言三昧古
譯。正思猶是等持之義。幷今三藏亦言三昧。
故知訛者唯自破也。奢摩他者此翻名止。攝
心住縁目之爲止。言解脱者絕縛之稱。背離
下過故云背捨。又龍樹言。背淨五欲捨離著
心名爲背捨。別名謂妙寶等。如文
二辨體者。若依毘曇。定數爲體。若依成實。唯
心爲體。故彼論云。心能住縁何定數。大乘
義中心有麁細。有三種故。事識妄識及眞識
也。事識中定與毘曇同。故龍樹言。譬如
水象入則濁。明珠置中水得澄淸。心亦如是。
煩惱入中心則渾濁。定數在中心則澄淨。涅
槃亦云。十大地中心數之定。眞識中定唯心
爲體。更無別數。故維摩云。若離一切數心如
虛空。妄識中定義有兩兼。麁則用彼定數爲
體。細則唯用心識爲體。如馬鳴説。第七識中
義別六種。從無明地至相續識。此六重中。根
本四重心外無數。於中辨定指心爲體。後之
兩重心與數異。就中辨定定數爲體
三決疑者。問。禪地何耶。答。若依毘曇。攝末
從本禪地有八。所謂四禪四無色定。分末異
本有十。八禪未來中間。若依成實從本有九。
所謂八禪及欲界中如電三昧。分末有十。於
初禪中分出中間。大乘義中攝末從本與成
實同。然有異者。成實唯説欲界地中有電光
定無餘三昧。大乘欲界有無量定。故龍樹云。
佛常住於欲界定中名無不定。此與電光有
差別者。聲聞暫得説爲電光。更無餘法。分末
異本禪有十一。所謂八禪未來中間及欲界
定。問。此諸禪中今説十定何所攝耶。答。思准
可知。廣知義章十七。八禪定義也
今釋十種禪定皆有六事。一與縁。謂衣食房
舍。此一是前二攝。二與事。與衆生修道捨惑
二事。三是時。謂是現世時中與衆生寂靜安
樂故。六根具足受樂。眼見神通耳聞正法等。
如陳如中説。四外與安樂。謂一未來樂。二解
脱樂。令得無礙。五與隨順一切地。一已得勝
利能攝不退。二未得令得。六與最勝樂。究竟
能入最勝處。謂菩薩修行從下至中至上。
有三。上下。上中。上上。究竟能入。如初地至二
地至佛地也。此五復後二攝。又此六。第一斷
除衆生苦報障。二斷衆生煩惱業障。此二下
品定。三令現世安樂淸淨。四令得解無礙。此
二是中品定。五已得不退未得能修。六至最
勝究竟處。此兩是上品定。由通達法界勝利
得十種禪定。定有三分。一對治分。二淸淨分。
三出離分。初能令心入是其事。二令心安住
是其事。三令心通慶是其事。此即下中上三
分定。初名修行分。是道所攝。煩惱雖未盡。此
定是道攝。二煩惱已盡名淸淨分。三能入上
地名出離分。初一道分。次一果分。後一解脱
興取。加云。如次即入住滿三位。發所依定。雖通四
禪。從多言之即第四定。雖通諸位正是對治分。攝
受得
生故
此三分即前十定就文有三。一標。二最
初下釋。三善男下結
此初
定也。初發心者初地也。攝受等者。本云名妙
寶起三摩提攝受得生。從法如如生起此地及
佛。故呼如爲起。起之初地能成衆生。如如意
寶過世間曰妙。今縁此理生定。定從境界
立名。又此定滿足衆生法寶財。此從事有名。
又寶有三。一成就衆生。二淸淨。三難得。初發
心亦有三事。三事是定生之。此從果得名。故
定曰寶。攝受得生者。禪定攝受六事。令菩
薩心得生曉云。菩薩等者牒能依心。妙寶等者出所
依定。攝得生者明相依義。由定攝持菩提
心生。故言攝受得生。後後諸地三句例然。釋別名
者。依第二釋。沼即取之。莊取第三。興取初二
二地可愛樂者。本云可愛住。菩薩見三乘唯
是一乘。可究竟住。心愛樂之曰可愛住。若二
乘非可愛故有移動。此大乘不更移動。此定
從大乘處生。故名定爲可愛。從境爲名。又一
切五種怖畏災厄等。此定能除。名可愛樂。從
事得名。又菩提心是可愛住處。一切功徳善
根悉住此心中。禪定能作縁生此心故名可
愛。此從果得名諸師
影之
三地菩薩已得多聞功徳。聞持陀羅尼具足。
以從多聞生信。從信生正勤。正勤生三摩地。
三摩地生般若。般若通達如如。故如如是聞
持果。果名難動。又聞持陀羅尼是如如智。此
智與境不相離。故名難動。菩薩因此三種得
定。故定曰難動。從境得名。又依思擇力。一切
諸天魔外道煩惱等不能伏。故名難動。從事
得名。又難動是菩提心。定爲縁生之。從果得
曉沼依之。莊有三説。初取第三。
興有二義。初即同莊。後取第一
四地菩薩不見境智有差別故無上下地異。
不退者不見從上向下。不轉者從境爲名。又
正勤譬那羅延力。一切對治散亂不能壞之。
故名不退轉。從事得名。又菩提心於道位中
流。如水不可斷絶。定爲縁生。從果名曉沼取
之。莊影
第二。興有二説。初取第二。後取初義。加云。此地通達
境智無別。不觀從上至下。故曰不退。不見從劣至勝。故
曰不轉。定縁此理
生。故曰不退轉
五地菩薩不見眞俗爲第三諦。修七覺分莊
嚴第三諦如寶花。依此諦生定。從境得名。又
無著猗樂淸淨善習氣諸功徳與定共生。依
此事故定名寶花。從事得名。寶者令衆生安
樂淸淨。花能薰物如習氣。是上分能薰上定。
初一是觸。次色。三香。故擧寶花爲譬。轉猗是
下分。淸淨是中分。習氣是上分。又菩提心譬
寶花。能莊嚴一切法。定爲縁生此定。從果得
曉沼及莊皆取此義。興有二
説。初同曉等。後依初也
六地不見垢淨。法身如日圓。*般若譬炎。解
脱如光。禪定由此三有。從境得名。又一切障
礙戲論。禪定能伏。譬日光出奪一切光。從事
爲名。又菩提心如日。伏二乘心顯如如理。從
果爲名曉莊及沼取第二意。興有二
説。初依第二。後取初釋
七地一切願者。此地願求三世如來四徳應
身一切事也。如意成就者。法身如如理。能令
三世恒河沙等諸佛四徳應身等如意成就。
故法身受一切願如意成就之名。七地菩薩
能通達此理而生定。定從法界受此名也。又
定方便勝智等能迴一切徳向菩提。令自他
得二世樂成就。成就如意由定。從事受名。
又菩提心能令一切願如意成就。定能生此
菩提心。從果得名曉莊及沼取第二釋。興有二
釋。初同曉等。後取初也
八地現前證住者。此地菩薩已通達十如如。
現前者已現得初地已上至八地如如。證者
證上三地如如。住者現證二種幷不作意曰
住。定縁此理。從境得名。又於十地境界無礙
解脱無分別智現前證住。定力能爾。從事得
名。無障礙是果。解脱障是因。現前者因中無
分別智。證者果中無分別智。又菩提心能現
前觀一切法曰現前證。定能生此曉取第
二。莊有
三説。第二依之。初取初説。後依第二及
第三義。沼同曉故。興初同曉。後取初也
定從果爲名」
九地智藏者。智有二。一自性。二修得。法如如
爲此二種作依處。故法如如曰智藏。通達此
如如定得生。此定從如如受智藏名。又九地
因定已具四辯。安立衆生爲説法故。能生三
慧及*般若等事。事名目定。定傳從事爲名。
又菩提心者一切智藏。定能生之。從果得名
曉依第二。莊沼同之。
興初亦同。後取初也
十地勇進。本云首楞嚴三昧。梁隋牒云首楞
伽摩三摩提。首楞有三。一無怖畏。無分別苦
樂。二難勝。能破怨敵。三能作難作。能自利利
他。若人能作三事名首楞。無怖畏者。生死涅
槃無差別故。二處無怖畏。難勝能勝者。能破
滅一切生死無餘故。能擔生死險惡難可得度。
而能自他度之。依此三能故曰首楞。即是勇
伏等義。伽摩者。唯一人能得餘人不得曰伽
摩。此定爲無分別智所生曰無怖畏。金剛道
體曰難勝能勝。爲四徳因曰能擔難擔。依此
如如生定。定從境得名。又此定能除習氣
從難伏難勝之事得名。又菩提心無畏。能破
能擔一切事。定爲縁生。從果得名也曉取第
二。加云。
此云勇健。亦名健行。莊取梵音。此云勇進。大般若言健
行三摩地。五十二云。能受一切三摩地境。能辨一切殊
勝健行。能爲一切等持道首。
故名健行三摩地。興依曉也
善男至依功徳力下。第五明十陀羅尼能護
十地菩提心。即爲十別。各有三。一立名。二出
體。三歎用諸師
影之
初地初也。言依功徳力者。已
捨四生死中因縁死少分。由依功徳力。功徳
力有五種。十信十解十行十向十地。廣如大
義章第十四此等義也。得者從上五種功徳
得陀羅尼諸師
取之
二爾時下出體。三善男下明用。
用有五義。一説人最勝。二爲護下用人最勝。
三若有誦下行道最勝。四得脱一切下功力
最勝。五不念忘下果報最勝。説人勝者。明佛
説此呪必可信受。用人最勝者。初地人能受
用故能益一切衆生。行道勝者。佛既自誦持
之。故知衆生誦持是勝道也。後二可見。又呪
有多種故言陀羅尼呪。説人亦多。故言佛説。
佛中復多過一恒沙。爲護。初即是護法。菩薩
是護人。又誦爲護人。持爲護法興即
取之
一切怖畏
者。五怖畏也諸師
取之
惡獸有三處。一水住。二地
中。三空中。惡鬼者有三。一欲求恭敬鬼。二邪
魅鬼。三噉食人鬼。又有三鬼。一外障餓鬼。雖
有食餘鬼遮不得食之。二内障餓鬼。雖有食
咽小不得食。三無飮食餓鬼。隨食隨滿不得
飽滿。人非人等者。非人。惡鬼惡狼餘衆生。人
者四姓。有三。謂怨親中人。非人者修羅道
所攝。天道報攝。乃至似僧地獄。又解。人者
攝人道。非人者五道。又釋。半身人形。半身
畜生形鬼形也。災横者。二十八宿不依時節。
則是災横。如仁王説曉下疏云。謂三災等
及九横等。沼即取之
諸惱者
多三毒。惱有二。一心惱。二身。身者飢餓等。
一切災障不出有三。一依衆生惡獸。二依天
即災横。三依内諸惱惱身心也。文具五障。一
一切惡獸。二一切惡人。三一切惡鬼。四一切
災横。五一切諸惱。五障者。一道障如畜生等
道。二業障。三煩惱障。四果報障。諸根不具。
五解脱障。若有定業招無量生。受竟餘七生
方觀四諦能得初果。初果人受七業方得無
學。煩惱有二。一男身得女煩惱。如男有
等。如此障道。二女有欲心等。男能得道。解脱
障者。二乘不能破心煩惱。故不得道後解脱
曉有二解。後即取之。如第十地。然第五云六十二見。興
即依之。然第二云無間業等。三利數貪等。五樂下乘解
脱。後指前五云五障。莊沼依之。
神呪大力豈但離彼。故如前也
不忘念者。不忘此
地故離五障。此下有十種陀羅尼。一初地依
功徳力意欲淸淨。於自於他事三種無著無
染也。二地正戒淸淨。三正心淸淨。四正智淸
淨。五正明了淸淨。禪定明了。六正見淸淨。般
若。七修習淸淨。方便。八正住淸淨。願。九自
在淸淨。力。十寂靜淸淨。智。此十是十陀羅
尼用。問。呪名本二。故初標名中言名依功徳
生。後歎中言名過恒沙佛説。今何但有標
名。答。本有二者。陀羅尼有二。一行陀羅尼。
是法義二種名依功徳力生。二文字陀羅尼。
即是呪。名過一恒沙佛説。此二有五異。一前
依法生。後依人生。二前自利後利他。三前攝
因後攝果。四前深後淺。五前本後末。爲此不
同故説二名。今文欲顯體用無二。故立一名。
本今互顯。故不相違興云。五異非也。依功徳力是
總持之名。文字是總持之體。
既共所許。必不可言名體二持。若如
言者名亦有體。體亦有名。應非一法
誰言名體各別。
今顯體上之用五異。猶如名義互爲客等。又
行與文豈是一耶。三藏深意須審耳
二地。善安樂住者二事。一善。二安樂。利他名
善。即攝衆生。攝律儀成就佛法名安樂。即
攝善法戒。又善是一乘。安樂住即住於一乘
無疑惑心曉沼依初。
莊興皆取
三地。難勝力者。菩薩依思擇修習二力難忍
能忍。世中八法所不能動。已得法如如深味。
墮放逸三毒等不能妨礙。故名難勝曉莊
及沼
皆影此意。興非本云違二力增
第九地故。今忍行成無能勝等
既云據增。若具論之。
如子先取無性論云一一地中具修十行。今
據此義。依二力難忍能忍等。若偏增者。例即
非一。且第六地*般若明照。何此三地定智光
明是無量故稱明地耶。故叵偏執。又所許義
豈離本耶
四大利者。本云大利益難壞。修四正勤能生
一切功徳善根故。難壞者能斷一切貪愛等
故。功徳具足煩惱破壞。精進力故煩惱不得
生。諸善得生諸師
依之
五種種功徳莊嚴。能成六通。能莊嚴福慧二
三師影之。
興即取之
六圓滿智。見一切法無垢無淨平等智圓滿
故。具足*般若波羅蜜現前三師影之。
興即取之
七法勝行者。能伏一切諸惡。能顯無相道。又
解。如如名法。難勝者行如如理。煩惱不能壞
三師影初。無相即無
生忍故。莊即取之
八無盡藏者。一見如如自性無增無減。二得
自然道。三已得無盡自在故。初是法身。二是
道。三是解脱。此三通名藏也諸師
影之
九無量門。四辯十力究竟得故。能通衆生入
如如故。言無量一門三師同依。
沼即取之
十地破金剛山者。初心煩惱。二乘不能破壞故。
譬金剛山者。此惑最高。久時修行難得至故。
又能障一切所知。故譬如山。是陀羅尼能破
現在。能壞未來。故曰破壞。二乘及九地不能
斷此惑。惑堅如金剛。十地後分能除。利如金
諸師依之。然莊述云。無明住地名金剛山。
非佛菩提智不破。故此能破假名破金山
灌頂者
十地受職。吉祥者如栗車童子。壽品中釋也
興取。故云。灌頂者受職之利。吉祥
者後報之利。當生智處普利衆生故
言一切毒害等
者。曉云。謂毒藥等蠱道害等。餘准上也
爾時師子至佛足下。第三段得解讃嘆。讃佛
者有十義興即
取之
一示如來正敎不倒故有大功
徳。二示弟子正學無邪故有大功徳。三爲未
受者受。已學者入。四爲衆生利鈍。鈍者識佛
不識法故。歎佛有好法令識之。利者識法不
識大師故。明此法由如來不由外道。五示
生讃佛能生大善令佛歡喜。佛不以得讃故
喜。喜彼有讃佛之善耳。六明我知恩報徳故
讃如來。欲令衆生復能知恩。七示佛有大恩
難報故種種歎之。八欲令衆生生於三慧。聞
思修習如來勝徳。九散亂放逸顚倒衆生不聞
上義。故讃如來有種種義令彼聞之。十示佛
所生功徳無窮。此又有三。一佛爲上田得果
報大。二佛爲修行之本。三能增長衆生出世
法。就文有三。一菩薩歎能説之師。二梵王歎
所説之法。三大衆發願弘通。初二。一出能讃
人。二明所讃事。初也有二。初聞
法。後讃儀
以頌讃至濟度下。第二明所讃事有十偈。爲
二。初五行略歎。後五行廣釋曉興
取之
初又三。初
一行歎三身。次一行歎二智。後三行歎四智。
初明三身化物。由有二智。滿故即具四徳。
初也。此有三義。一有二意。二有三意。三有四
意。一二意者。初一句三業供養。後三句釋供
養所以。初云。敬即意業。禮即身業。無譬喩即
口業歎曉興取之。沼云。起慇淨心策殊勝業虔誠頂拜
名爲敬禮。梵男聲呼云伴談。女聲呼云伴底。
此云敬禮。
訛云和南
訛者應審。梵音種多。南謨亦是敬禮
名故。如下述之。下三句釋者。初句明佛説深
法。次名明衆生在苦。後句明如來救濟。次三
意者。初二句明能度。次一句明所度。後一句
明利益。次四意者。一句作恩人。一句恩方便。
一句受恩。一句正得恩。言無譬喩者。三身
竝無譬喩。化身能説深無相義。故無譬喩。應
身能證無相無喩。法身能至無相無喩。深者
有三義。通達甚深是義如如。二修行甚深謂
行如如。三微妙甚深謂至如如。初道前。次道
内。後道後。如上釋之。云無相者有三。謂三性
無相。説無相者。化身説上義也。失正智者。本
云失於見。見有三。一身見。二倒見。三空見。
衆生有三。一凡夫執我見。二二乘取生死皆
空過。於涅槃中作空無我解是倒見。三新
學菩薩散亂心。不恒見如如。從初地至七地
曰空見。是有漏道。此三人起於三見。故言
衆生失正智。唯佛通三身。化身除身見。應身
除倒見。法身除空見。初令下種。二令成熟。三
令解脱。故言能度。度是應身永令度。濟是化
身暫時濟也。此三竝無譬者。一無物異*般
若。爲能滅方便。二無一物異煩惱能縛衆
生。三無一物異解脱能衆生。故無譬
第二一偈讃歎二智爲二。上半盡智。下半無
生智。盡智金剛心。無生智是佛也。如來者是
報佛。呼金剛心爲明慧眼。不見一法相者。金
剛心不見一法能斷。不見一法所斷。下半明
無生智。正法眼者。本云無上尊法眼。無上尊
身。今言正故即法身也。法眼者金剛道後
如來智。有云。上半歎法眼曉興取此。莊沼依初。
然沼加云。不説肉天
眼。無記法故。但是業果及定果故。所以不説。
在佛身中名爲佛眼。今此讃因。故略佛眼
本既云
世尊佛眼故。後説勝也。故沼略者即違彼故。
通五眼者。外凡爲肉眼。十信已上曰天眼。初
地已上曰慧眼。金剛心曰佛眼。是等覺故。佛
曰法眼。至見法如如也。普照不思者。本云見
不思議。即有四種希有。一一時淨不淨。二初
無垢後淨。三無離無有異。四無動無思惟。
又此一行。上半説過義。下半明至義。過金剛
至佛也。明慧眼如來智慧。不見一法法相有
五。一塵相。二根相。三識相。四我相五功力。
功力者四謗也。從四謗生我相。從我相生識
相。識相生根相。根相生塵相。今云不見一相
者不見一切功力。功力相有二。一煩惱亦是
功力所作。二道亦是功力所作。此兩同是一
切力相。金剛心猶見一刹那煩惱及道相。佛
不復見此一相。上半明過金剛。下半明至佛
地。上半言不見生死涅槃異。不見能滅
殊。下半言見不思議如如也。如如有五不思
議。一自性。二方所。三住處。四一異。五成就
事不思議也
第三三偈歎四徳爲四。初一偈明常。二有半
行明樂。三有半行明我。四有一行明淨。初中
有二。上半明法身自性常。不半明應化二身
利益不斷常。不生一法者。不生隨順法。亦不
滅者。不滅違逆法也。如來不見煩惱可滅。不
見智慧可生。以如如中無二差別。若二有生
滅。如如即生滅曉興
依之
又不見道後如如生。不
見道前如如滅。由平等見者。平等有二。一智
慧所見一切境界平等。二慈悲所見一切衆
生平等。於生死涅槃中平等觀。是智慧常。自
他中平等見。是慈悲常。得至無上處者。世尊
至於二常之處處無復過故無上。由有二平
等故得至應化二
次半明樂。不壞生死者。凡夫於生死生壞苦。
貪著故。二乘於生死生苦苦。怖畏故。凡夫於
涅槃生苦苦。怖畏故。二乘於涅槃生壞苦。貪
著故。佛幷不爾故自在安樂。安樂即涅槃。
不見生死即無所除。故云不壞生死。不壞生
死即涅槃故無別所住涅槃。故言亦不住涅
槃。本云願證涅槃。不壞生死即涅槃故云願
尊證涅槃。願尊者。世尊昔日有不損生死之
願。今證涅槃也
次半明我。凡夫謂有我。二乘謂無我。如來通
有我無我二邊。中道自在寂靜故證大我也。
以無我憂惱有我喜樂。如來無憂無喜。故言
圓寂。圓自在是大我也諸師依之。然莊加云。波利
涅槃南。此云圓寂。而言涅
槃者略也。沼云。梵語不正。正
應云波利昵縛南。此云圓滿
既今三藏無謬。
若爾何故傳不正耶。故如莊釋
後一行明淨。言淨品者隨順道也。不淨品者
違逆惑也。知一味者。佛智不見淨。同一如如
曉興依之。莊云。染淨一味。如
大論云婬欲即道等。沼即取之
由不分者。不分別上
兩異。獲最淨者。闡提見生死淨不求涅槃淨。
二乘見涅槃淨不貪生死不淨故。凡夫有垢
淨。二乘有淸淨。如來無垢淨。淸淨有三。一遠
離淸淨。二解脱淸淨。三前後無差別淸淨。遠
離者三善根離三毒。解脱者依戒定慧等道
心得解脱也。無差別者有垢無垢無差別淸
淨。初是凡夫。次是二乘。三是佛也
世尊至充滿下。五行第二廣釋。但釋上初三
身化物義。後二自兼得顯上二智四徳。本略釋
成三身。今廣三身即兼於後二也。爲三。初一
行廣大利益。次一行明最勝利益。後三行出
廣大最勝二種利益之事。初也。廣大有三義。
一遍不爲一人。二恒無休息。三滿理不減缺。
初句遍義。三身皆無邊。此句兼有恒義。次句
恒義。若作心説言字則不能恒。以無功力意
故説無休也諸師依之。但曉玄述。興顯釋云。二夜
經云。初得道夜至涅槃不説一字。此豈
嘿然而已。故不説一言之意。蓋
欲顯常説之義。故能説無相義
此句兼有遍義。次
句明滿義。諸弟子者。凡夫二乘菩薩也。法雨
有三。一安樂法爲凡夫。二自利法爲二乘。三
同利法爲菩薩。皆充滿者。三人各究竟也。又
無邊是平等利益。不説是無盡利益。充滿是
究竟利益
次一行明最勝有二。上半明所屬最勝。下半
明事業最勝。初是智慧。後是慈悲沼即
依之
就上
初句明虛妄。後句明眞實。下半初句明所化。
後句明能化。衆生相者有五。一塵相。二根相。
三識相。四我相。五功徳力相。觀者。本云思
惟。即是功力相。衆生即是前四相也。一切種
無者。一切境界由心識作。境界既無。心亦不
有。境無即無法我。識無即無人我興略
依之
前以
所執破能執。所執既無。能執不有。故得人法
二無我。即是唯識無境界義也。一切功徳悉
爲無分別智所攝。無分別智如如所攝。如如
最勝故。所攝智慧勝。智慧勝故功徳勝。所攝
能攝相與最勝。故言所攝最勝。二事業勝者。
從初發心願樂位乃至衆生未盡。依三身令
下種成熟解脱。利益事不息。故言事業最勝。
然於苦惱者總略。本云困苦諸衆生。困是三
塗。苦是人天興即
取之
又困是苦。苦者行壞。諸者
上三人也。今即准之。常救護者。本云救濟。己
在苦救之。未得聖濟。濟者永度。即令護也」
第三三行出利益事。本今相交。圓成如本。且
隨今釋有三。初半行明下種恩。除三倒。次一
行半成熟恩。學三空後一行解脱恩。得三種
究竟果。初一見位。從初發心至初地。二修位。
二地至金剛。三究竟。佛也。倒有三隋云
十八
一凡
夫有常等四倒。二乘有無常想等四倒。菩薩
有如如十倒。如別釋。就初半中。苦與無常。二
乘見生死及涅槃皆有苦無常。樂與常者。凡
夫見生死有樂常。有我凡夫。無我二乘等
者。是淨不淨。不淨二乘。淨凡夫
次一行半且三義明解脱門。文分爲二。初別
釋。後總結。初中。初句空門。五陰與衆生不一
不異。若一。五滅人滅。墮斷見。若二。五滅人
在。墮常見。衆生空故無一無異。即空解脱門。
見五陰空無人我。觀成除肉惑也。次一句明
無相解脱門。本云不度亦不滅。有生則有滅。
無生故無滅。從前至後曰度。今無住故無度。
無度故無滅。無滅故無生。無三相故斷心煩
惱也。次二句。本接前凡夫二乘四倒文後有
之。故云苦樂乃至。衆多義。世尊慧無著。如
是義者菩薩十倒。世尊慧無著者三倒。以大
師無著此三故。能令弟子除斷三倒。故知佛不
著也。今總顯前三人三倒及三空義。故云如
是多義。佛能隨宜而説差別。故言隨説有差
別也曉沼影本。然沼加云。擧苦樂等五對如是衆義。眞
理雖無。隨機説別。興云。隨説何法皆有如此八不
別義故多義。
隨説而有差別
問。本云無著。今云差別。義既相
反。答。本就内證體。今據外化用。各取一義
互相顯也。次一句明無願。一切諸法無能所
依。衆生識等是能依。境界苦樂等是所依。所
依譬谷。能依譬響。能依不可説有。不可説無。
所依不定有者。不如桴鼓定生聲。不定無
者。此處有能生響用。能依不定有者。不爲人
功*桴鼓生此聲故。不定無者。能對耳識也。
無人定受苦樂。無苦樂定可受。即無願解脱
門。斷貪愛皮煩惱也。此三解脱。初爲二乘。二
爲凡夫。三爲菩薩。又此一行半明三中道義。
一物。二時。三處。今轉勢故次第異本。物中道
者。一切萬物有二種。一行。二非行。行者即一
切界入等。從身口業生。業從無明違逆如如
理生故是虛妄。以無明虛妄故業不實。業不
實故行不實。行不實故非行亦然。若無眞實
則無相持。若無相持誰名虛妄。虛妄無所有。
眞實無所有。故言不一不異。不一者非眞實。
非異者非虛妄。非虛非實名物中道。次一句
明時節中道。不生者。本云不度。是不常也。常
則度。一刹那至二刹那。此時節中道也。又佛
説一切法無住。爲治住見。無者。若有住義無
住可立。一切諸法相待有故。若住不可得。無
住亦不可得。言無住者。過未二法無所有不
可住。現在恒滅亦不住。爲假名説現世。不爲
眞實故説。若無住者則無所有。若有住者則
無無常。既無有常則不得住。住若決定有。生
滅則不有。生滅若有則無有住。故無住爲治
生滅見。言無度者是無住義。無滅者無生滅
也。擧不生兼無住也。如是衆多等二句。義同
前釋也。譬如空谷一句明處中道。處者物生
處也。生處者因縁。如響依空地聲三分生之。
離三無和合。和合無所有。非生依處。若言依
和合。和合既有三應生三響。既無三響。即知
不從三分生也。又一一推之。聲即生即滅。不
住故非響依處。空與地無因縁功力能生於
響。若空地能生響。何不生非響。故非依處不
能生響。而離三事無別能生。不生平等名處
中道
後有一句。總結佛知上諸義也
第三一偈説三種究竟果。上半明不定有同
一究竟。下半明不定無故隨物説有三也。初
句。自性淸淨無損無益。故無分別。又法界遍
滿平等無上中下無離不離。故無分別。無離
不離者。道前法界無離三世如來功徳。道後
無離一切功徳。道前未有功徳是離而無此
離。道後有功徳是不離而無此不離。是故無
異乘者。一切衆生皆不離一切功徳也。若衆
生執大小。心不平等不得解脱。解脱是平等
觀故。二乘即是一乘。爲度衆生故者。爲度凡
夫説小乘。爲度聲聞説中乘。爲度縁覺説大
乘。初爲下種。次爲成熟。後爲解脱曉云。法界
等者。一切
三乘唯一法界。故無諸乘差別之性。即成世尊智一味也。
爲度等者。爲令漸漸入大乘故。如薩遮云。文殊白言。若
無三乘性差別者。何故如來説三乘法。佛言。諸佛説三
乘者。示地差別非乘差別。説人差別非乘差別。諸佛如
來説三乘者。示少功徳知多功徳。而佛法中無乘差別。
何以故。以法界性無差別故。又佛説三乘者。令諸衆生
悉入如來諸佛法門。令諸衆生漸入如來大乘法門。如學
諸伎次第彼習。乃至説三乘者依世諦説。説一乘者依第
一義。第一義者觀是一
乘更無第二。乃至廣説
廣如一乘佛性抄辨
爾時至佛足下。第二梵王讃嘆有二。一出能
難之人。二明所歎之事。初也有二。初序嘆人。
後明嘆儀。初梵王
者。沼云。第四靜慮王。即第十地菩薩。十地經云。現報
利益。受佛位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故。興云。
大自在者。即簡初禪梵王
之言。廣如智論。後儀准前
而白至佛恩下。第二明歎有二。一梵王歎。二
如來述莊沼
取之
初也。有七事。第一希有。二
量。三微妙。四究竟。五滿足。六成就佛法。七
報諸佛恩。此七竝歎此經有於七徳。一希有
者。就道前爲嘆。此經能生衆生三種希有之
信。一信有無生無滅之理。二信此理可爲行
人得之。三信此理有無量功徳。此經能生此
三希有信。故云希有。二難量就道後爲嘆。有
五義。一廣大。二無數。三非覺觀境。四無差
別。五習氣滅盡。又有三義。一廣大。二甚深。
三勢力。廣大者威徳具足。甚深者理微細。勢
力者能度一切愚癡衆生。具此三義故曰難
量。三微妙者得道前因曰微。明道後果名妙。
又境曰微。智名妙。又明道眞實非空非有義
有三。一與客塵煩惱相離故言空。與無上勝
功徳不相離故言不空。二煩惱中求不得曰
空。功徳中求得曰不空。三爲煩惱覆言空無
損。爲功徳言有無益。理無損益不空隋取
初後
今總言初中後善。四究竟者爲道中住。有三。
一無垢無皮障。二無分別肉障。三聖智無心
障。五滿足者。今文雖略。究竟兼之。明最大乘
有四。一自體勝。二因縁勝。三得果勝。四所攝
勝。具此四義名大乘。體者出離心或。因縁
者福慧二行。慧是因。福是縁。果者無上菩提。
攝者攝衆生。六成就佛法。佛法即是十力四
無畏等隋云。具五義。一非言境界。二能攝眞實。三非
覺觀地。四過於譬喩。五無差別。此五最勝
功徳。能成佛法十
力等事。具如彼也
七報佛恩者有四。一令怖畏衆
生入小乘道。二能迴轉衆生令入正理大乘
道。三入正理令自成就。四已自成就令化他
人。又此七義即七善也。廣如大論第四十九
及法花疏
佛言至所説下。第二如來述可有三。一述所
歎理。二明大衆聞理進行。三結此理甚深難
解。初中又二。一略述上歎。二廣釋曉沼
興取
初也。
上歎不過二義。一成佛法。二成衆生興即
取之
言如是如是。即述上二是也
善男至菩提下。第二廣釋上兩。合有十事。一
不退菩提心。二明不退相。三不退道理。四不
退除障。五不退淸淨。六不退依處。七不退能。
八不退因。九不退果。十不退事。初也。菩提心
解三種障。一不發菩提心障。二非處發心障。
三非道理發心障。初有二。一懶墮。二無方便。
次亦二。一法見。二無明。後亦二。一過急。二
過緩。若過急求佛即畏生死貪涅槃。若過緩
即貪生死畏涅槃。此不正思惟惱障倒理修
行。如人多貪不應修慈悲多瞋不應修不淨
觀故。倒發心亦爾。如此品初十種發心即不
倒。若不如此則是倒也。如如不正思惟及惑
也。若得聽聞者。除前三障生三慧也。文對耳
識。理對意識。聽者是聞思二慧。聞持即修
慧。聽聽敎。聞聞理。不退有二。一未發心能聽
發心不退。二已發心增長至佛不退。未發心
者守於自性不求此法故名退。能發心求之
故名不退。即是因不退已發心能成就究竟。
是果不退。又聽成就因。聞者成就果。信有自
性故發心求之。十行至十迴是成就因不退。
初地至佛是成就果不退也
何以至讀誦。第二不退相有三障。一與性不
相應。二與善知識相離。三生疲極心。初多瞋
人與佛性不相應。佛性自利利他。瞋自損損
他。雖與性相應。離善知識不成發心。雖近善
友心生疲怠亦不發心。初因不具。即宿世不
修行。次縁不具。即現在無方便。後慈悲不具。
但自度不度他。即未發心。言成熟善根者。十
解已上
影之
是法印者。印有三。一大功徳
力方便印。二最淸淨行印。三除滅障礙印。
此三印合有十分。初一印有八分。後二印各
一分。初八者。一書寫。二守護。三供養。四流
通。五聽聞。六爲他讀誦。七爲他解説。八爲他
決疑。次一分者。獨處思惟義理。故曰最淸淨。
後一分者修慧。入理故除諸障。所言印者有
三義。一表。二相。三定。表者生大功徳。即前八
分。相者最淸淨。修行分。定者除障。爲成熟菩
提心隨云爲
成十地
表有三義。一願至無上菩提。二爲
成此願故修無量功徳。三爲功徳恒生故依
十種發菩提心。又表者顯義。以果顯因。因微
果著故。以菩提心顯無量功徳。無量徳顯至
菩提也。相者有三。一無顚倒相。二無垢相。三
無怖畏相。菩薩在外凡發心捨凡夫二乘二
種倒相。修行菩薩十種無倒相。已得無倒相。
一切垢障皆悉除滅。悉除滅故於深正法不
生怖畏。能信受修行。是名相義。定者迴三菩
提故。依此迴向於眞實道理生不思議心。依
此得見眞理。從眞理爲利他。能行財法二施。
乃至十地除十地中障。故名定印。此三種印
皆第一故云第一印。故應聽聞等者。攝前八
分。聽聞即攝聽聞。二受即攝後第九第十思
修行等。三持者。即書寫守護供養三義。四讀
有二。一自讀。二令他讀。即攝流通聽義。五誦
有三。一爲自不妄。二爲他解説。三爲除他
疑。即攝爲他讀誦解説決疑。由有第一印方
得聽聞此經王。故言應聽聞等也
何以至微妙法。第三不退道理。道理智慧有
三種障。一離正行障。二近惡友障。三怨人共
住障。初不説聽。障他聽説爲宿因縁不修智
慧故有此障。次近癡人依小乘行人不樂修
大乘。後爲聽法恒有障礙。怨人依過失不聽
作善故障聞正法。此智慧三障爲三種因縁。
一宿世惡業即是初障。二爲現世隨順即近
惡友。三現世違逆即共怨人。若得聞此經即
離三障。若不離三障聞此經者無有是處。若
聞此經不離三障亦無是處。言未種善根者。
即前第一未發心。未成善根即前第二未入
不退相。未親近佛者。十行已上生在佛家爲
親。入地見如如是佛子爲近。又得智慧道爲
親。共佛一處住爲近。住處有三。一天住。即四
禪。佛住第四禪。二梵住。即四無量心。佛住大
悲心。三聖住。即三解脱門。佛住空解脱門。今
菩薩共住者住大悲心。又種善根從十信至
十迴。親者初地至十地。近者至金剛心。此經
是佛菩薩法。非二乘凡夫境。故云不能聽聞。
顯聽此經決定生大乘行智。若不聽此經即
不得生大乘行。若離聞此經即不生福徳。若
離福徳即不得聞此經。故經與福徳不相離。
故此經爲因功徳爲縁。經能生菩提心。故云
經爲因。籍善業得聞經故善爲縁。此言不退
道理者。道是智慧。理是境界也
若善男至除滅。第四除障不退。除障有三。一
對治所破。如施翻盜戒止殺等。二遠離所破。
如惡知識怨家等。但須遠離不可除。三修習
所破。如習理斷惑也。聽者即八分功徳如前。
受即第九分淸淨修行。擧此兼持。故本云聽
聞受持。即第十分除障礙也。一切罪障者有
三。一煩惱。二業。三果報。三障不得道義如
上。又煩惱是肉。業是皮。果報是心煩惱沼即
取之。
興雖徴曉。未足
爲勝。披對知之
得最淸淨。第五不退淸淨。有四。一無垢濁心
入於生死。二觀無常苦等生厭心而不樂入
涅槃。此二爲生死。三於涅槃不生怖畏心。成
熟具足涅槃道。四恒觀涅槃最勝功徳而不
生渴仰。急急欲須。此爲涅槃。菩薩初學智慧。
生觀生死。貪等斷之能無垢濁。後入生死化
他。是名第一淸淨。雖見生死過失不生怖畏。
爲度衆生成熟佛法故不樂涅槃。是第二淸
淨。此二爲生死。菩薩若於涅槃生怖畏心不
能成熟涅槃道。故不怖畏涅槃。是名第三淸
淨。菩薩恒觀涅槃功徳。若生欽仰即同二乘。
不能化衆生故不生渴仰。是名第四淸淨。此
二爲涅槃
常得見至知識。第六不退依處。見佛者。智慧
眞觀見法身也。不離諸佛者。俗觀慈悲與佛
心同住。曰不離諸佛興即
取之
同住慈悲處。依處
有三種。一於説者不生信心。於佛説法不生
信心。即疑煩惱。二於正法不生願樂。即無明
煩惱。三住語言不如理思義。聞説無常定執
無常。聞常著常。不能思了義理。是顚倒煩惱。
不離佛者。爲信故不離。見法者。願樂正法如
理思義。即是見正法。若見正法即名見佛。諸
佛即依處。依諸佛見正法。見正法故能除障。
除障故得淸淨
行人。第七不退能。本有第九云師子勝
人。能有二種。一能説法。二能聞法。爲此二得
四無畏。故曰師子勝人。即初地已上人也。聽
法無怖畏有三障。一不信人。二不願樂正法。
三執著心。爲此三種故生怖畏。怖畏有五。菩
薩離此畏有五義。一無怖畏。二無疑惑。三堅
固。四大功能五大力用。一住一切故無怖畏。
二於一切衆生中淸淨無惑。與佛同無疑。三
恒在定無厭心故堅固。四無明住惑已能過
度。故名大功能。五濟度衆生二乘等故曰師
子。即名大力。總此今言勝行人也
恒聞妙法。第八不退因。常聞正法是不退因。
本云常聞妙法常聽正法。法有二種。一有相
大乘是不了義曰妙法。二無相大乘是了義
曰正法。又一切小乘不了曰妙法。一切大乘
了義曰正法。又妙法即道方便。正法即正道。
初發心至十迴屬方便。初地至佛地屬正法。
問。若爾法花不了義耶。答。彼是五乘相對曰
妙。今即内外相對論妙。故不同也。不退因有
三障障聞慧。一宿世業謗正法。所以今不聞
法。二爲障他聽法。三毀壞燒除經書。初一障
從法得。次障從衆生。後障從因他。得聞正法
除此三障。又初從邪見得。次從貪眷屬障得。
後從無敬重得
住不退地。第九果不退。不退地者。初見如如
不退也。障有三種。一貪著生死。二貪世樂。三
下劣心。初二願求人天善。下劣心者爲求二
乘。初爲貪愛人天果。次爲懈怠不發心求佛。
後爲無慈悲不化衆生
獲得至門下。第十不退事。事即下十種陀羅
隋云。事者自在。有三種障。一聽聞障。二惡智障。三
禪定障。初不聞法。聞法復少。次執著諸見。後多懈
怠散亂障無方便。又釋上文爲十一種。一生功徳善。二
願得菩提。三發菩提心。四除滅罪障。五生死無倒智。六
能生見道。七向菩提心。八不生怖畏。九得入見位。十得
四無畏。十一種大神通。開前第六常得見佛不離諸佛以
爲六七。故成十一。即如次配前
十不退。生起次第具如彼也
就文有三。一總標
證得。二別列十名。三善男下廣歎力用。初
也。本云而得親近不相遠離。今屬第七不退。
義通上下。本今互擧。故不相違。而得親近者
未得始得。不相離者已得不捨。總此故言獲
得如是勝陀羅尼。後九皆應有此語。標例前
知耳
所謂至尼第二別列十名。同衆生數故言無
量。同衆生量故言無減。如數如量以十法化
興云。數與量義相渉。故不存也。曉云。此依功徳力
名呪之所得。後九准之。此述本意。至下悉之興又
徴云。違論説勝定力所加章句名呪。依果得因必相違故。
今無盡無減者。求菩提行故無盡。利衆生行故無減。由
此諸地皆
有此名
大般若五百六十二云。善現白佛。無
量無邊義有何別。佛言。無量謂於此中其量
永息。無邊謂於此處數不可盡。豈謂數量義
有相渉。故知寛見&T032950;之所致也。又定加章句
名呪者。同大論説念慧爲體。依呪得行因果
何違
言海印者譬妙法。無盡無減如海。出妙功徳
者有三義。一滿足五度施衆生。二如意滿足
隨衆生心。三利益滿足利益現當二世悉得
之。此陀羅尼名大布施神通。即施度。初地成
沼影
依之
二衆生意者一切心也。行者一切煩惱。言語
者衆生念欲出語及種種音聲隋云。言語有二。
一思惟語。心念欲
語言。二音聲語。出口語
言。依聲顯名。依名顯義
通達者。菩薩智慧生。
能通達衆生行語言等。此名救濟大苦神通
又言大雨
法雨神通
即二地戒度。此中明陀羅尼爲護他
品。前陀羅尼明自護
三能成就大正行利益自他神通。未得之法
欲求自利。已得而説利他。菩薩入此神通令
一切衆生得於三慧。三地菩薩能正身聽法。
能説一切正法。自他三慧具足如於日圓也。
無垢者即三障。相者三慧之相。光者即三慧
之光也。無三種障者。一散亂障聞。二放逸障
思。三顚倒障修。三地忍成不惜身命求法言
正行興即
取之
四能攝持滿足流通一切曰法神通。即四正
勤。一切法未得令得名攝持。已得令具足名
滿足。已足令他解故曰流通。功徳具足故譬
滿月。能流至利他故譬。相光者照了他四正
懃成就興即
取之
五能伏等者。本云能伏一切惑事等。能斷業
煩惱流入此神通。是一切衆生得定心。除一
切煩惱惡業生功徳流通也。能伏心皮肉三
煩惱惑也。事者煩惱所生業。演功徳流者。一
切禪定即是能伏之智。伏三煩惱一切業也。
五地定成故能伏也
六心煩惱二乘不能破。陀羅尼能破心煩惱。
故名金剛山。有二義。一高。二障。高故二乘
不能至。障故二乘不能破。唯金剛能破。此名
能斷一切惑分段習氣神通。入此定言一切
衆生淨土中皆行*般若。前明能斷相續爲伏。
此明能斷根本爲破。六地波若成就能破諸師
影之
七説不可説義四攝更利益成就神通。布施
令受愛語令入。利行令就。同行引令解脱。四
攝是説法因縁。不可説有二。一道。二果。道可
行不可説。道果可得不可説。布施令人聽彼
説法因縁。後三令衆生正修行入理。理非是
可説之法。故言不可説義作因縁也興影
取之
者。菩薩入此神通。令一切衆生更互修行四
攝。一爲信受教。二爲入正法。三爲成就。四爲
解脱也
八實語者。能持一切佛法令入如如神通。世
間聲有三。一唯聲無語言。如風樹等。二唯語
言非音。如文字在紙。三亦聲亦語。如口説法
則。三乘各有法則。大有三義。一明三假空
隋云三
性空
一語言。是相貌假分別
無自性。二音聲。
是依他假無自性。三法則。是實眞實性無自性。
解此三空故言通達。二明四辯。一語言是辭。
二法義二辯。三音聲是樂説。三明能詮三義。
一説是音聲。直出聲。二所説是語言。自詔前
法之名。三法則是前境體義。如瓶柱等。發聲
以表名。立名以表體。世間自有名而無義。如
空花等。眞實者。菩薩解此三平等無生無滅
一如如也
九虛空無垢心行印。能成就一切衆生問難
如理解釋。此文即譬。四無礙辯如虛空。前人
無礙心行譬四辯。以無礙四辯化衆生如心
行虛空。能行所行悉無礙故無垢。無垢無礙
也。印如前釋興徴曉説。又徴本云。虛空即喩所化之
生。非也。所化衆生各有機宜。不能堪
受無礙之説。非如
虛空無所拘故
既云能所。明知倶喩。豈偏取
意假令據受。四辯自在善達萬機。諸有受化
各令無礙。若有礙者豈得益耶。又徴曉説。無
別能也
十無邊佛身。即能顯利他方便事神通。無邊
身有三義。一從一毛出無量佛。次第相生遍
一切處。二一一國土一佛唯一身。而遍一切
處見之。三能令衆生見種種形。若未生善根
作聲聞形。已生善根作縁覺形。已成作菩薩。
成就後作曉莊依初。沼取第三。興總徴云。受佛
位故於十方界能現佛身。即違無邊佛
身。若如所言應説無數佛身。今十地人既
得佛位。當往智□能顯無邊眞實法身故
據眞法身
更不待言。今顯化事又即應説無數。如説無
邊。謂於是處數不可盡。故無害文
問。先説十陀羅尼。與今十陀羅尼有何別耶。
答。有五種異。一境界異。前以法界爲境。此以
衆生界爲境。二利益異。前爲自利。此爲利他。
三因果異。前因。後果。四淺深異。前深。後淺。
五本末異。前一一陀羅尼各生此十。前爲本。
此爲末曉依第五。故云。依前十種呪陀羅尼得此十種
行陀羅尼。如其次第配於十地。如前説言不忘
念初地等。正謂此也。莊興取此呪行之義。興五異云。雖
有此説而違呪持名字章句。無所縁理。設許有境能遮災
障應縁衆生。故本末亦有過。
如理應思故。前解盡理
子須普見。設許無縁
謂無他念。不爾何故近多聞呪唯念所求。遠
能滿呪令觀字輪。何但衆生。又持明者法界
爲縁。廣如毘盧遮那等説。無所縁者愚之甚

善男至就。第三結嘆有三。此初明菩薩得無
量法陀羅尼。言如是者如上十種。等者十外
無量。本此等字有陀羅尼門之下故。今既有
上。故雖内等而義如本。得成就者。成就在心

是菩薩至不來不去。第二明解法如如有三
事。一諸佛土。二諸化佛。三諸正法。見此三種
皆如如也沼影
取之
善能至熟者下。第三明通達化道有四。此四
通達依十力也。一通達所化衆生界爲三力。
一根。二性。三欲。二通達化方便界。依三世力。
三通達器世界。是業定力。四通達法。即至處
道及處非處力。初也。有二。一知俗。二亦不見
下明知眞。眞諦中不見衆生可成就也沼興
取之
雖説種種下。第二通達化方便界。化方便有
三。一神通輪。二説法輪。三授記輪。今但擧説
法輪。説種種法即通達方便界。此知俗也。於
諸言辭不動者即知眞。通達不住不去不來。
即三達力也
能於生滅下。第三通達器世界有二。一身内
五陰。二身外國土。業之二力能知二種世界。
言於生滅者。説三界因果生滅等示現衆生。
此知俗也。知業生欲。知定生色無色。證無
生滅者。見三界報即無生滅理。此知眞也
興云。非也。因於勝義亦無生滅果。於世俗亦有生滅故。
今若情若非情。於世俗中雖有生滅。而於勝義證無生滅
此文分明。何以生迷。因果生滅等此俗事。
如是生滅若於眞理宛然無生。義廣如別。若
情非情。俗雖生滅眞無生者彌成前義。實如
言者。何故報佛執無常耶
以何因縁下。第四通達法界有二。一自性得
法界。二修得法界。修得即八萬四千波羅蜜。
對治衆生煩惱。菩薩依初力通達因果。即
應法二種身。依至處道力即通達三乘道。道
者即空無相無願。諸行法者即修得法界。此
知俗。無去來者即自性法界。此知眞也。一切
法無異者。即總結上界也
説是至菩提心下。第二大衆進行有四。一住
淸淨。即三萬等。八地至金剛念念恒流不作
功力住。二地淸淨。即無量等不退菩提心得。
初地至七地。三見淸淨。即比丘得法眼淨。
十解至十迴向見眞諦境。四意欲淸淨。即無
量衆生發心。初發心至十信。發意欲求佛也
曉莊略取。沼廣取之。興云。即違經中淨信堅固不可壞
故。今無生者初地不退。菩提心者十信。得法眼者初果。
發菩提心者起善
法欲入解行也
若爾經力即非殊勝。但如所言
無得佛故。今顯敎徳。從初發心乃至成佛。故
顯云。文有四益。一得無生者。創得在初
地。長時得在八地。圓滿得在佛地。具如彼也」
爾時至受衆苦。第三如來結嘆理深難解。説
偈總結之。初半明解。後半明惑曉莊
取之
勝法等
者。本云逆生死流道。道今勝法。流有三。一不
正思惟。二行無明等煩惱。三善不善業及果
報。道有三。逆彼三流。一身見滅道。二顚倒滅
道。三散動滅道。初對治皮肉煩惱。能逆業煩
惱等。即二乘道未過四倒。次即迴向至七地
逆無明煩惱。後八地至十地菩薩。於如如中
有散動。作意不自在。八地是其對治。逆不正
思惟也。甚深者一切凡夫不能通達空無我
理。微者二乘所不能得。難見者七地以還不
能見曉興
取之
後半明障。貪欲一切凡夫。盲者二
乘。冥者散動菩薩。即三界外惑。七地以下
曉興取之。但
菩薩云始行
然有情者。本屬貪欲。今文不次。故
爲總擧。次盲冥等則顯三類。義無違也
爾時至佛足下。第三大衆弘通有三。一出能
知之人。二明所知之法。三如來勸述。初也。言
爾時者。一是佛説此品竟時。二是大衆得四
淸淨之時也
而白至聽衆下。第二明所知法中有八事。一
於正法生尊重。二於説者恭敬。三於聽衆願
供養。四於國土作守護。五於邪行勸令斷除。
六於正行使修習。七於留難恒救護。八於所
修常供給。初也。言處處者。欲明聞法無厭故
處處聽之。是説法師下第二文。令得利者有
二。一利色身。四大平等。二利法身。四識具
足。安樂無障者。通明心色二種無障。盡心供
者。明聽正法能生三慧。即是供養。親近圍繞
之義也。亦令聽下第三也。所住國下第四。如
三身中也。次三可見。然第五中云制底者。本
云塔也。第八。本云隨其所須如意供給悉令
具足。今即擧第七中兼之
佛告下。第三如來勸述流通。勤行上八故法
久住於世也。五欲者。一色欲觀皮壞相。二相
貌欲觀靑淤想。三威儀欲觀爛相。四細觸欲
觀白骨。五形貌欲。即端正形體。觀骨相離
相也
  蓮華喩讃品第七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大有五義。一衆生疑。此
夢無因而見。又心想夢。不足可信。今云。妙幢
昔已作王常讃諸佛。發願見夢。豈是無因。昔
願所感非因心想。故可信也。二證成前懺悔
品。信相向佛説悔。物疑未安。合理故。今佛發
其本迹。乃是深行大士。昔曾廣讃諸佛。行願
已深。所説契理。三成行善對止善。四生功徳
對般若。五成三身對持戒二品。修解脱祥取
初二。
即是述意云。此二顯感應符會也。
曉沼及興莫不潤之。但莊略耳
今又爲利時機。如

二釋名者。如説彼王常以蓮喩讃嘆佛身。當
知法喩兼目品也祥云。品中大意具述五法。讃嘆在
初。故從初名。曉云。讃是稱揚之
辭。嘆是嘆美之意。稱讃佛徳而嘆美之。故言嘆讃。興
云。梵云。迦摩羅蓮花。羯羅池。悉&T013537;二合讃。即蓮花
池讃品。今以喩代池者。翻家之意也。達利虱吒案
多。此云見邊。例如瓶喩是所作性令生決定。具如彼也
三決疑者。問。昔願有二。一奉金鼓。二讃佛
徳。何故不見奉鼓事耶。答。開懺悔音即貢鼓
故。問。本直云讃嘆。今何加喩。答。宜云。文説
爾故。意謂。讃有二義。一通擧衆喩讃。二別昔
願蓮喩。本今互説。故無相違。問。依別立者。
何故不言奉金鼓品。亦應云懺悔本縁品。答。
隨説叵難。問。懺悔之本縁者。何故不次前
説。答。無礙之辯豈有違哉。懺悔正是滅罪生
福之勝因也。滅罪者滅業障是。生福者最上
地是。先顯其果方説。故上經言方本縁欲令
勤求。有何怪矣
爾時至諸佛下。四品明道中。第三明智慧有
三。初二品明功徳資智慧。次一品明慧導功
徳。後一品明福慧二用不定有無。初今爲二。
初依人生功徳資智慧。後依法生功徳資智
慧。故宜云。若以人法分二段者。初喩讃品即
嘆佛故爲人。後金勝品是説呪故爲法。非人
無御法。非法無成人。由人故法即非法。由法
故人即非人。非人非法即是中道。初讃佛也。
懺悔品是佛説。妙幢述之。此嘆佛品妙幢昔
説。佛今述之。品文有三。一長行出能讃之人。
二偈頌述所讃之事。三品末五言三偈結會
古今祥曉
取之
初也。有三。一明所對之人。二出能
對之者。字曰堅牢。本云佛告地神堅牢曉云。
能持
大地令不傾毀。故堅牢。此是女神。而受三歸故名善女。
西域敬神皆名爲天。如長阿含四大之神皆名善女天。興
即述之。莊云。護佛菩提樹故爲名。
云取之。沼云。樹名畢鉢羅
所以告此神者。理
中爲言機宜所屬就事作語即有三義。一佛
應迹在世依地化物。神既主知於地。通知往
古事。故對之爲證。二地神亦是發願擁護弘
經之人。三是妙幢善友所以告之祥云。神有
疑故偏對
之。曉即
取之
三過去下。標所嘆之法也
即爲至最勝下。第二讃事。總有三十五頌爲
二。初二十一頌讃嘆。後十四頌發願得四果
曉即
取之
初中有二。初二十頌讃嘆。後一頌迴向佛
祥云。讃嘆即是勸請。若義攝。隨喜在於迴
向發願。懺悔攝在發願文中。沼取此分
初亦有
二。初十七頌嘆化身。後三頌嘆應身。初又二。
初十六頌正讃嘆。後一頌供養。正歎有三。初
一頌總標具三業二有十四頌別嘆。三一頌
祥曉
取之
初也初半總擧三世所敬。
後半正明能禮三業
具三業者。本云
我今尊重敬禮讃嘆。准之今至誠者意業。稽首禮
者身業。一心讃者口
業。莊沼取之。然莊加云。稽者致也。以首接足。沼云至
也。今謂。心是事主。欲顯敬極。故以心業標身口始
無上至金色下。第二別歎有二。一相。二好
沼興
取之
初八頌歎相。後六頌歎好曉云。前中亦有
好。後中不無相。
但多分判。沼云。以
好隨相。故雜讃嘆
歎相有二。初六頌歎始終相。
後初誕身下二頌歎初生相。初又有二。初五
頌正歎諸相。後一頌重結。初有九事。一歎色。
二歎聲。三髮。四齒。五眼。六舌。七毫。八眉。
九鼻。初也。本云諸佛淸淨微妙寂滅色言寂
滅者有三。一淡靜。二安祥。三即本。釋迦具
之。故今總云無上淸淨牟尼尊。身光等者。本
云色中上色金光照曜曉云。三十二相次第不同。
若依菩薩禪法經。身黄金色
爲一。頂有肉髻爲二。乃至身如師子爲三十二。若依無
上依等。足下平滿爲初。行歩平整爲次。乃至白*毫爲三
十二。隨好次第亦有不同。出沒有異。無上依等以無見
頂爲八十中初好。依瑜伽入三十二相中。如彼辯。又大
*般若三百八十一説三十二相八十隨好。亦前不同。如
沼引之。且依曉説。此即相中第一身黄金色相也。莊興
依之。但興加云。所謂紫金。如智論云。好
衣服臥具。金銀珍寶施。故得金色相
二半歎聲初句。相中第十四如頻伽聲相。後句。相中
第十三梵音深遠相。莊沼依本。興取曉意。
加云。論云。有乞求者。意欲與時。柔軟實語
必與不虛。故得梵音相。如伽陵毘伽鳥聲相
三半歎髮。髮彩等者。本云蜂翠孔雀色不得
是好非相。
諸師依之
四半歎齒。佛有四功徳可萬物從過如來
三種。謂第八口四十齒。第九齒密根深。第十四牙白與
大也。諸師依之。興云。論云。施時實語和合語故得齒密
相。四十齒相。施時供養受
者心淨。故得牙白齒齊相
五半歎眼。如蓮葉者。本云如靑蓮花映水開
是好非相。諸師云目相。興云。施時
不瞋不恚等心視彼。故得靑眼相
六半歎舌相中第十一。
諸師同之
七半歎*毫相中第五。諸師同之。興云長毛。觀佛三
昧海經云。太子時長五尺。樹下一丈四尺
五寸。成佛一丈五尺。施之加圓卷如秋滿月。分明皎淨色
映珂雪。論云。布施令受者獨得自在用。故得白*毫相
八半歎眉。比蜂王者。本云過於蜂王是好非相。
諸師同之
九一頌歎鼻。依今有二。初半歎體。後半歎用。
本略用也諸師
云好
世尊最下。第二一頌重結爲二。初一句結微
妙無隻。今略本云如來勝相次第最上得味
眞正無與等者。後三句示微妙之相。謂如孔
頂。本云一一毛孔一毛旋生軟細紺靑猶
孔雀*頂。今准配之如來等者。總嘆諸相。得味等
者。相中第十二得上味相。一
一毛。相中第二十九。此嘉祥義。依此准今。初句兼二。
謂結及相。後三毛相。莊興總爲身毛一相。沼爲二相。謂
佛毛孔一毛生相。及毛髮端皆上靡相。
興云。論云一坐食故。孔各生一毛
初誕至穩樂下。第二歎初生相有二。初半放
光。後一頌半益物。初中。初句明持。後句明
處。後中。本有三。一利三界。二利五道。三總
結。今有初二。初半利三界。後一頌半利五道。
第三略也總讃身相有大威勢。此中略歎十相四
好。且依禪經次第配之。諸師略取
身色至千日下六頌第二歎八十好有二。初
五頌就果爲嘆。後一頌擧因歎果曉即
取之
初中又
二。初二頌半歎軀。後二頌半歎用。初也。有
六。一半歎色身。二半歎面根。三一句歎
儀軌。四一句歎光明諸師
同之
五半歎修臂。六
半歎圓光竝相中一而非好也。諸師同之。興云。論云。
不瞋不輕求者故得臂長相。又云。丈光相。
四邊皆有一丈光。佛在光中
端嚴第一。逐舒卷故言一尋
悉能遍下。第二歎用有三。初半頌照世界。次
半蔽日月。流輝等者。本云悉能隱蔽無量日
月也。佛光滿故日月自蔽。如日出星。本今合
也。後一頌半示佛土。本總略之。依今有三。初
半拔苦。次半與樂。即世樂也。後半出離。即出
世樂
佛身至無與等。第二擧因歎果有二。初半擧
因。後半歎果。果中本別。故云臂&T038599;纎圓如象
王鼻。手足淨滿敬愛無厭曉云。初二句眉圓好。
次一句含三好。謂手足
滿。幷手足如意。及手足淸淨。後句
衆生無厭。此中略歎十好二相也
今總攝故言超過
等。問。相好何異。答。曉云。相是所依。任持諸
好。好是能依。依彼端嚴莊云。麁者名
相。細者名好
問。何故
唯立三十二耶。答。莊云。此三十二易了知故。
如瑜伽辨。問。依何位中修相好業。答。一切有
云。過三無數百劫中修行此業。今依大乘從
勝解行具如曉莊
所有過下。第二一頌合結相好。初半結過
去。後半結當現也曉興
取之
我以至皆供養一頌第二三業供養有二。初
半總標三業供養。後半別出供養之事也
設我至可説三頌第二歎應身有三。初一頌
總嘆諸佛諸功徳。二一頌嘆一佛一徳。此從
多少欲明佛徳既多非言能盡。初也。有二。初
半歎無有窮盡。本云設以百舌於千劫中歎佛
功徳不能得盡。今准知之。後半歎最上第一」
次文有二。初三句擧一佛之少。後一句況諸
佛之多
第三亦二。初三句明外事易知。後一句歎佛
徳難盡。就諸佛徳業一等而言。一佛易知諸
佛難測者。一行因各異。二示現殊途。三説法
多種
我以至願一頌。歎中第二迴向有二。初半牒
前善因。後半迴向佛果。此具有五縁法
彼王至發弘願下。十四頌第二願得此果有
二。初半頌釋迦略標。後十三頌半正述所願
祥及諸師皆取此釋。祥云。前結
前起後。後正明發願。曉即取之
初也
顧我至無數劫下。第二正述願有三。初三頌
半發凡夫時願。二以妙金下六頌。第二發願
聖時願。三以此金光下四頌。發成佛後願。於
此三時各有勝事。故各發願祥云十願。曉莊即
取。作名釋之。如各

就初有二。初半標時處。後三頌出願體。初
也。本云若我來世無量數無阿僧祇劫在在
生處。今擧於時而兼處也
夢中至懺悔下。第二願體有二。一願行因。二
願得果。初也。有四。半願聞懺悔。是息惡。半
願恒讃佛。是行善。半結第二。半結第一
我當至不思議。第二願得果有二。初半令他
先得。後半使我後得也沼云。計此應合在後。以奉
金鼓方發願故。由文便故。
在前
明之
若爾貢鼓非發願耶。既因得記當知此是
行願次第。未必文便。拘勞無用。但可釋者。
嘉祥述云。別有願得佛文。此中願成道者。意
明先人後己也。故本云。我當具足修行六度。
濟拔衆生越於苦海。然後我身成無上道等」
以妙至提記下。第二聖道願有四。一願得聖
道。二願化衆生。三願除惑惡。四願修善解。生
起可見。初有二。初一頌願妙幢得果。後一頌
願二子得聖
若有衆下。第二願化衆生有二。初半擧所化。
言無救護。本云無救護者。後一頌明能化有
二。初半總願救護。本云我於當來作大救護
及依止處。救護者化身。依止者應身也。後半
別出救護法。初一句除苦。後一句與樂也」
於未來下。第三願除惑惡有二。初半擧時。本
云我於來世行菩提道不計劫數如盡本際。
准以悉之。後三句明法有二。初一句明能滅。
後二句明所滅。本云使我惡海及以業海。煩
惱大海。悉竭無餘。一惡海是皮。二業海肉。
三煩惱心。心曰大海。今准顯也
令我速下。第四願修善解有二。初三句明菩
薩正行。後二句明菩薩傍行。正行有二。初一
句功徳。本云我功徳海。願悉成就。後二句智
慧。本云智慧大海。淸淨具足。今雖轉勢而義
無違。傍行亦二。初句擧況。本云猶如大海珍
寶具足。後句法説也
以至悔力下。第三發成佛後願有二。初一句
擧能得之因。後三頌三句擧所得之果。初也」
當獲至光明下。第二擧果有三。初願得佛時
具足三身。二願得佛時能度衆生三得佛時
有淸淨土。初有三。初願法身。二願應身。三願
化身。初也。本云菩提功徳。光明無礙。即是理
智二法身也。菩提曰覺。即是應覺。應覺是法
身。慧光照徹是能覺。能覺是應身。總是如
如境。是滅也。體備萬徳。故今稱之云福徳
也。光明無礙者。如如智不見生死涅槃之異。
無相有能照之殊也。既無二見。故今美之云
淨光明
既得淸下。第二應身也
願我身下。第三化身有四。一一句有光明。二
一句有威徳。三一句有相好。四一句有勢力

有漏至願圓滿。第二願度衆生亦二。初二句
擧所化。後二句明能化。就初。本云當度衆生
越於苦海。幷復安置功徳大海。准今有二。初
句除生死。後句與涅槃。後亦二。初句現福滿。
後句當智圓。初句本略。而後句云來世多劫
行菩提道。如昔諸佛行菩提道。此似今上云
於未來世修菩提皆如過去成佛者也。蓋轉
勢歟。懺悔品中有此例故。然准爲二。言當來
者擧時。智海等者引例
願我至淸淨智。第三願得淨土有二。依本所
願能願爲二。今即轉勢。初半擧土體即自利。
後半擧共生即利他
妙幢汝下。大段第三結會古今。依今有三。初
一頌結會妙幢。二一行結會二子。第三一頌
大衆信行。本有初二。第三略也。問。妙幢作此
王時。是何佛所。答。思之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七
  于時寶曆三癸酉年五月四日奉寫得此卷了
  始筆于二月二十二日 再校了
 寶生院閑人成慶六十
九齡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八

  金勝陀羅尼品第八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一近接前生。謂前品明
依人生福資智。人由法成。今欲依法生福資
智。故此品生。二從遠來者。前來諸品廣説菩
提涅槃因果。廣門難修。今依總略而攝持之。
三爲時機宜。如善住等
二釋名者。宜云。金是七寶中上。理趣同是勝
相諸佛母諸師意同。莊云。梵音呬囉云金。跋底云勝。
陀羅尼云總持。從喩立稱名爲金勝。譬如眞
金寶中爲勝。此陀羅尼亦復如是。行中爲勝。諸佛母故。
沼取。加云。義同於前三身品説。興云。梵云醯囉拏云金。
跋地云勝。
義同前故
三決疑者。問。八定之中依何起耶。答。興云。
雖通諸定。從多而言在第四定。問。何故對善
住説。答。言善住者。即萬善所住之義。欲標金
勝是佛塵之徳。依處故對説之
爾時至金勝下。第二依法生福資智慧也。宜
云。有三。初序法徳。二正説呪。三敎持法。依
此大段示別釋之。初中有二。初標名。後嘆
徳。初也。有三。一擧能説之主。二出受敎之
機。三示總持之名。竝文處顯。時處及人義皆
准前
若有至羅尼下。第二歎徳有二。初總嘆。後別
釋。初也。此具三意。求人歎法及勸持也
何以故下。第二別釋有二。一歎所持之法。二
美能持之人初也。既是佛母。故知法勝持人
亦貴
是故下。歎人也。有五句。一具福徳。二種廣
因。三持淨戒。四離障礙。五決定下悟無生也」
世尊至訶薩下。第二正説神呪有二。初歸三
寶。後説呪體。初又二。一總標。如文。二南謨下
禮。宜云。本云南無。今曰南謨。法華疏云。
是救我也興云。敬禮之名也。總歸三寶欲簡三部邪
故。別禮二十五佛者。蓋欲遠離二十五有
故。禮十菩薩者。
欲伏十魔故
呪體如文
佛告佛母下。第三明持呪法又二。初總嘆徳。
後別敎修。初中又三。一總標。二別示。三總
結。初也。准銀主疏。能生諸佛功徳智慧。故名
佛母沼興
同之
若有善下。別示勝利有三。一與出世利。二與
世間利。三合持二利。初也。謂授記是
善住下。第二與世利有十。謂衣食財寶聞聰
慧安命福也
善住持下。第三合持二利。夫善友者乃至成
莊云。氷伽羅
者。此云金色
善住至是法下。第二別敎行法又三。如上。此
總標也
先應誦下。第二別敎有十二句。一前方。二擇
處。三作壇。四求時。五須淨。六辨供。七歸禮。
八懺悔。九遍數。十觀行。十一食法。宜云。黑
食即夜食。以爲齋戒耳興意同之。沼
云。染令黑也
十二期日。
文處可見。總持妙門廣如別抄
能令此下。第三總結勸修有三。一願遂。二重
修。三莫忘。如文應知
顯空性品第九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近由前來讃嘆能乘之
人。總持所乘之法。如是人法唯依空性而得
成立。故梁等言。般若以導前功徳祥即
取之
空即是諸法性故。今廣説之。二非但一經廣
顯佛意唯爲令解眞空。眞空即是究竟中道。
故言我已餘甚深等。依此宜云。欲説非空非
有中道實相故來。此品有八來意。具如彼也。
三爲利時機故。言爲欲利益菩薩重明空性。
故此品來
二釋名者。空有多種。義如常釋。今顯眞空中
道妙理。故立名也諸師皆同。莊云。瞬若此云空。遍
計所執。瞬若多此云空性。謂眞
如性。雙顯二性故言空性。沼興取之。然沼加云。空者無
也。顯者明也。重者復也。前雖略明猶未能解。餘經雖廣
亦未能知。今復顯之。故云重顯空性品。興云。梵
云薩頼云顯。輸若跢云空性。順此方云顯空性
三決疑者。問。若顯中道。應言顯中道品。既言
顯空。豈合宗耶。答。如文之類多起此迷。如大
論云。有無二事皆寂滅故名畢竟空。故曉釋
云。空者即是遮遣之辭遮人法遣有無故。具
顯此義。故云空品。如瑜伽云。一切無我總名
爲空。廣百論云。又此空言是遮非表。非唯空
有。亦復空空遍遣執心令契諸法非空非有究
竟眞理。諸法眞理實非空性。空爲門故假説
爲空。乃至廣説取此興云。所謂空者。即有無雙亡無
所存之義。名相皆絕無所遣之名。故
欲言其有有即非有。欲言其無無亦非無。不可以相知之。
不可以名求之。如廣百云。乃至諸法眞理。即自相空爲
其性故名空性。空性空智空因
空果皆在此。故曰顯空性品
如是等義。廣如掌珍
心鏡抄。及敎時記也
爾時至空性下。明道三中。第二明智慧導功
徳。就品本三。今用轉勢。初經家略標説空意。
次如來廣顯眞空理。後大衆得解空奉持。即
初長行。次頌。後有長行莊沼
同之
初也。有二。初結
前。後爲欲下生後。又二。先擧能解機。後令得
下指所解法。甚深眞實及第一義皆如上釋」
而説至思議下。第二廣顯眞空有三十三頌。
爲三。初三頌叙説空之意。二當知此下十七
頌正説空理。三我斷一切下十三頌明如來
觀空得佛以成上義。初又有三。初一頌明今
略説。二一頌釋略説之意。三一頌明此略説
合衆生機。生起可見祥曉沼興皆取此
釋。但莊影之
初也。有
二。初半頌明昔已廣辨。後半頌明今日略説。
以昔説有無皆空。今但明有空。又昔明内外
空。今但明内。又昔文多今文少。諸般若廣説
已。宜聞之。此中發言不宜廣者。前已聞廣明。
今不更廣耳。此非後廣。非衆生不堪故。何以
知者。此中人既宜聞常住三身等。何應不聞
大品。詳即述云。般若等經廣明有無内外等
法悉空寂。故言廣説。今此經中但明有法與
内法空。故名略説沼興取之。沼云。餘深經者。深密
楞伽般若等經廣説。此經略者。
總略即爲人法別。總即十人空。十八空中但明八種。謂
内空。外空。内外空。畢竟空。無際空。無散空。自性空。
一切法空。影顯餘故。具配如彼。莊引八敎。顯揚般若寶
積大品婆沙涅槃中邊深密。興云。經論説雖多。非此經
所指。今指般若楞伽等
顯空差別。廣如莊興
三藏諸師既同般若爲此
經宗眞空之本。有執隱密。若本不了末豈了
耶。既言三世佛母。有心應思。故知罪業。廣如
經説
於諸廣下。第二釋略説意有二。初半明不宜
聞廣。後半明宜須略説詳云。廣略之意。若就
理言。廣爲利根。略爲鈍根。若就敎論。廣鈍略
利。又莫問敎與理。廣利略鈍。鈍根之徒無總
持力少智慧故。今此中略。意在第三興即影
之。加云。
法鏡不云乎。極略難
解知。極廣令智退
言無智者。沼云。有四種人不
解。一執我法人。二怖空之人。三懈怠不修。四
疑惑不學。故十八空論云。明此十八空理。能
除四種過失。一除戲論。二除怖畏。三除懈怠。
四除疑惑。初有二。一除世間外道我執。二除
出世行人法執。此二著有。不能悟解二空之
理。次衆生聞人法空怖不修道。此即著空。佛
爲説有事用。若修得道乃至三身。次除懈怠
者。若定言淨不勞修道。若定不淨永無除滅。
今明如如非淨不淨。但有惑時名爲不淨。除
惑已去名得淸淨。故應修道方可解脱。後除
疑者。既聞如如非有無。則心猶豫。爲其分別。
人法二我決定非有。人法二無理定非無。故
除疑惑令得開悟。故知斷惑理證之要無不
此者。故言重敷演令於空法得開悟
大悲哀下。第三明此略説合衆生機有二。初
半知機。後半説敎祥即
取之
初中。初句明應。本云
爲鈍根故起大悲心若廣説無利。略説有
益。故言起大悲心
後句明
感。本云異妙方便種種因縁今此略説異昔廣説。
功稱物機故言異妙。
種種縁者。謂下所説
種種事也。曉意依之
後中。本云今我演説此妙經
典。如我所解知衆生意。准前亦二。上半設敎。
下半稱機。今擧設敎以兼稱機。故言衆等
沼云。明
者解也
當知至不相知下。第二正説空有五。一明十
二入空。二明十八界空。三明人空。四明四大。
五明十二縁祥云。初十二頌半明人空。後四頌半明
法空。即十二支。莊即依之。曉興影本
本開祥合。故不相違。初中有三。謂標釋結。初
也。本云是身虛僞猶如空聚。祥云。結賊所止
無有眞主。故云空聚。即遠離我曉即影云。謂内
六處積集名身。
假合無實故言虛僞。虛無
主故如空聚。沼興取之
六賊下。釋也。本云六入村落。結賊所止。言六
入者内外二六也。又涅槃第十二大論十三
云。有人馳走至一空聚。有一善人方便語之。
此聚雖空是賊所止處。乃至空聚是六情。賊
是六塵。具如彼説曉云。六塵能起煩惱諸結。能奪
善根。故名結賊。莊興取之。然莊
加云。境能生貪等賊。於因説果故名賊。然境非賊。如佛
説是諸妙境非眞欲眞分別涅槃。准知。沼取本義。故云。
然六根境皆能爲縁損壞善
品。故竝名賊。故云六塵等
各不相下。結也。本云一切自住。各不相知。謂
即六入當分通識取塵。塵六復爾曉云。六塵
依内六入爲
所止處。色止眼根。乃至法止意根。故言一切自住。而彼
六根不覺是賊。又此六塵不知空聚。故言各不相知。莊
取初説。故云。六賊依止六根。六根與六賊本非相知。然
由分別有貪等生。若知護六根門。貪等賊不生。猶如龜
藏六。野干
不得便
又次下六情諸根。各各自住諸塵
境界不行他縁。祥總顯云。一切諸根各住自
性不能相知。各縁自境不能互縁。無有自在。
此即遣我曉興
取之
此正意也先云六賊依止不相
知。亦准之。此即本義。如此次述
眼根至分別下。五頌第二明十八界。有二。一
明根塵空。二明六識空。初也。又二。初一頌半明
有當分用。六根當分生識取六塵。故知無我。
後半明無更互用。六根不能互生六識。故知
無我。此中竝是擧法拆人也曉云。眼根謂一切種
子頼耶之所執受。四
大所造色爲境界。縁色境識之所依止。淨色爲體。色蘊
所攝。無見有對。耳等亦爾。但差別者各行自境。意根有
二。一共。共通小乘及五識故。二不共。唯在大乘不通五
識故。乃至此經意根分別一切法者。亦得通故。取二種
意根。末那亦縁一切法
故。此義具如二障章説
此中應論意根正因。如起
信疏
識如幻下。第二明六識空有二。初二頌明無
我。後一頌明無常。初中有三。初半法説。次半
擧譬。後一頌合之。三中各二。初明託根。後明
取塵。後中有二。初三句體。滅根中。後一句
用。滅塵中。初又二。初二句擧譬後一句合之。
藉此等者。本云其心在在常處諸根。謂念念
常生而託之也祥總顯云。心識如幻自生自滅。馳騁
分別六塵所害。又常依止六根及境。
各在所伺在處則滅。不能至
於異處。如鳥投在細網即死
此身至業轉。一頌第三明人空。有二。初一
句明眞空。後三句明假有初文。本云身空虛
僞。不可長養。無有諍訟。亦無正主。四句爲
三。一明色空不可長祥云。雖有衣
食。不可長養
一句明心
空。心空故無有諍訟亦無自我
與他諍訟
一句明人空。人
空故無正主亦無自性
爲身正主
今此身者即明色空。應
有空字。頌迮故略。無知者心空。無作者人空。
義即顯也。後文轉之。隨今爲二。初一句標。因
縁有。後二句釋。中初句由煩惱爲因縁故有。
本云無有堅實。妄想故起。無堅實者。即今所
云體不堅固。後句明由業爲縁故有。本云業
力機關。假爲空聚。言空聚者。五陰妄想無
人法也但從因縁妄想縁起。
如機關木人也
故今總言皆從虛等」
地水至病生下。第四七頌明四大空。有二。初
五頌俗空。後二頌眞空。初有二。初三頌明無
我觀。後二頌明無常觀。初有三。初一句擧體
過人。次三句擧用過人。後二頌擧性過人。又
二。初一頌明性各不同。後一頌釋不同意。初
中有三。初句明性分不同。次二句明方處有
異。本云二上二下諸方亦二。諸方二者。上方
亦有地水。下方亦風火。乃至八方亦爾曉顯
意云。
謂於十方皆有上下二法之大。非謂
上方唯有上性。下方唯有下性也
又釋。東南二方
是陽地。則昇有風火。西北是陰地。則沈有地
水。故云諸方亦二祥即
取之
今言遍於身者准之。
後一句明空無別方也。於此下釋不同意莊云
一一
大中有一百一病。興云。一大若違便生一百一病。四大
皆乖即起四百四病。故云衆病生。如智度論。莊又云。何
故先死後病。謂通經者語便
故爾。理合先病然後有死
既釋先句。何故必滅。
謂由衆病故後明之。未必言便
心識依下。第二無常觀有二。初一頌明心過
猶少。後一頌明四大過多。初中有二。初一句
明無常駈逼。本云心識二性。躁動不停。依三
宗釋。心是通知。識是別用。用與體皆無常。若
窮宗義。識是本識。心是梨耶。後三句明業行
於本云隨業受報人天諸趣。隨所作業而
三有。有二。上半入六道。下半墮三有。今
轉爲二。初一句造善惡業。後二句六道受報
祥云。五種不淨。此明種子不淨。心是梨耶。識是七識。
躁動起業煩惱不淨種子受六道身。故言種子不淨。曉有
三説。一意識名心。心王義故。以勝受名故。識蘊名識當
相得名故。二無色四蘊名識。三蘊名心。從主得名故
蘊名識。當相得名故。三即取祥義。故云。本識名心。集
起義故。七識名識。是轉識故。本識分別亦是散動故。亦
得言躁動不停。興云。七識名識非也。末那必無造業受
報故。今心者本識。集起增故。識者六識。了別勝故。無
有心所離識而得生者。故不説之。六識依身
造善惡業。本識當於五道中受苦樂報故
設許不造。
今經總顯諸識無常。必應説之。況乎如説七
轉識波浪起動藏識海。何須除耶。然正取心
餘相從故。故云正言心乃隨業受生
遭諸疾下。第二四大過多有四。一一句明無
常敗壞。二一句明不淨流溢。三一句明體生諸
蟲。四一句明棄之冢所。此中具苦無常不淨
等觀。正言心乃隨業受生無常不住。而有形
段散毀不淨流溢。若是四大則有此過祥云。
初二
句外相不淨。次一句體性不淨。後一句究竟不淨。莊沼
總取。興即取之。莊云。顯不淨。梵音屍陀此云寒。般那
云林。謂著屍處。更無煖可得。故立寒名。然今義譯。故
受屍林。舊受死陀林。死陀西域之言。林別東方之稱。沼
加云。不淨相。解脱道論有十想。一膖脹
想。乃至十骨想。興加云。廣如智論
汝等當下。第二二頌明眞觀。有三。初一句勸。
次三句釋。後一頌結。初汝等者。本云善女當
觀。有二義。一對樹神之女。二呵一切之女
人與衆生。有大小乘釋。小乘明。身外六塵是
法。身内六塵六識六根是衆生。識心爲一。
段用曰人。人持馭義通。衆生明異木石義
別。正爲有根塵識。故異木石曰衆生也。大乘
明。塵根識成心。心與我是梨耶。識曰衆生即
是法。次塵有二。一外六塵但是法。二内六塵
亦曰法。亦曰衆生。梨耶執馭義曰人。亦以能
執馭曰我故。小乘先除人後除法。大乘先除
法後除人。若外道我。菩薩亦先除之。但此梨
耶屬法。具如二無我義中釋也
云何執下。第二釋有二。初一句衆生空後二
句四大空
彼諸大下。第三結也。體無生者。祥云。四大本
不生故
無明至無明下。第五三頌明十二縁空。有
二。初一頌明無明空。後二頌明十一支空
沼興
取之
初也又二。初半明體。後半明名莊興
取之
中。一句眞無莊取。廣依
廣百釋之
一句俗有。言衆縁者。
本云妄想因縁。准之應知。後中亦二。一句明
名字是無。此明無召體之功。本云無所有故
假名無明。祥云。無明之體即是眞如淨。何處
別有無明體相。故以假名名爲無明。猶如波
浪離水無別也。故知今言失正慧者。迷失此
本淨正慧體。故云無明。一句明隨俗説有强
名爲名也
第十一支有三。初一頌合出名體。次半明用。
後半明空。空又二。初一句眞無。後一句俗有。
本云不善思惟心行所造莊云。謂無明等由不如理
分別生故。乃至此中應言
由不如理分別生。生者生無明等。而言生分別者。謂文
章便故耳。沼云。由不如理虛妄生思惟。倒分別非他所
作。興云如唯識云如是十二。十因二果。定不同世。
然依瑜伽更有一義。前三因在過去收。四果在現在收。
三因亦現在。後二果在未來。乃至雖
有此説義門多途。故不相違。具如彼辨
莊合本文。故
莫謗先。又准興知。涅槃五因七果爲無用者
非也。如下述之
我斷至皆空下。十三頌第三明釋迦觀空得
佛。准本有二。依今加後合以爲三。初五頌學
空智以導有。次三頌修有行以資空。後有五
頌擧格量以成前。初有二。初三句觀空。後四
頌一句得佛。初也。又三。初句除惑。次句得
解。後句觀空。現劫計有次也。順次第先觀空
次得智後斷惑。此中明釋迦修空。餘處竝是
弟子也。諸煩惱者。本云諸見纒等。諸見肉也。
纒皮也。等者心也
求證菩下。第二得佛果有三。初一句得佛果。
次二頌轉法輪。後有二頌化衆生。初也祥爲
自利
利他二果。自中。先二句斷徳。後二句智徳。言我斷者。
謂釋迦我佛。由觀空斷見纒等裂諸煩惱。汝等亦應欲斷
煩惱宜修空觀。故名勸修。下之勸
意類此可尋。曉莊及興即皆取之
我開甘下。第二轉法輪有兩釋。一初一頌明
敎下理。後一頌明理上敎。二初是小乘。後是
大乘。且依後釋。於文爲便。開雨蠡等皆是敎
此利他果。又二。謂轉法輪及化衆生。
初中二釋。即取此義。檢上下知
初中有二。
初三句説三慧。後一句説般若。即食甘味也。
初開甘露門者明聞慧。聞慧始藉一言敎入
理。譬如開門有通人之用。如敎能引人入理。
二示甘露器者。入門見器。如思慧捨文見理。
三既得等者。本云入甘露處處甘露室。此譬
修慧。今總略顯。既聞慧中云大城故。初入城。
次至室。後得食。初譬始得實法空位解。永不
復退如城堅固。次得頂忍世法猶如處室。此
中門譬敎。器譬理。甘露室譬修慧也。後句。本
云令諸衆生食甘露味。謂得眞明般若。如食
甘露祥云。初二句就能化人説。一法略説名開。委悉
分別爲示。甘露譬涅槃果。如人間食天甘露得
死果。證涅槃亦爾。後二句就所化人説。聞慧未證名入
城。思慧近證名處室。修慧證得名食味。同法花中開示
悟入。初二如文。彼入此名入處。彼悟此句食味。三師皆
依。但沼略取。曉莊興加云。依前四慧證涅槃果受用八
味。故名爲食。如涅槃云。一常。二恒。三安。
四淸涼。五不老。六不死。七無垢。八快樂也
我擊最下。第二大乘有二。初三句説三慧。本
如次列螺鼓燈雨。准此釋之。蠡譬聞慧。外國
吹螺玫號。譬十信至二地改凡夫惑受聖人
祥云。如世間人欲改年號必以吹蠡。如來亦爾。欲改
小乘名字章句。必説大乘敎法鼓。曉述意云。外國之
法改年之時吹蠡爲標。以
喩毘尼改惡成戒之敎
二擊鼓者。天鼓鳴有四
事。一有賊來天鼓自鳴。二賊去自鳴。三鳴時
令天樂。四鳴時使天覺悟。今法鼓有二義。譬
二地至七地思慧。嚴鼓誡兵使知進退。如從
聞進思如世鼓聲近遠皆聞齊心破敵。大乘敎法亦爾。
令一切聞進入勝境破煩惱敵。故名擊鼓。曉
云。鼓之爲功令心齊一。喩
修多羅令成心一境性之敎也
三燃燈者。譬八地已
上修慧照第一義之理明了如世燃燈照了萬法令
一切見。佛亦如是。説
大乘顯了諸法令得一切智。故名燃燈。曉云。燈
之爲徳破闇照物。喩達摩藏發慧滅惑之敎也
後一句
明般若潤澤如世間雨令五穀增長。佛教亦爾。令善根
增長。依法花論如此解也。曉云。以喩雜
藏通生三學
之善根也
降伏至皆除下。第三利衆生有三。初一句降
天魔。二一句興佛法明摧邪徳。即降天魔也。曉云。
通喩前四藏勝。能破四魔之高
範也。興徴曉云。違
法花論。故不存之
聖人之一言含無量義。豈無
此旨。故無違理。三一頌半利衆生明拔苦徳。
即化六道
有二。初一頌所化之境。後半頌擧能化之
法。初又二。一除果患。二滅因縛。言無依止
者。本云無所依止也。竝皆除者。本云令離燋
熱也
由是至樂處下。三頌第二修萬行。本有初
祥即
取之
今加後一即以爲三。初一頌難行能
行。次一頌一句難捨能捨。後三句難得能得。
所謂因圓果滿。初也。有四。一長時修。二恭敬
修。三無休修。四無餘修祥云。如次配四句文。
即是攝論中四修也
身安樂處者。如如最妙無虛妄也
施他眼下。第二能捨。本二。今三。初半捨正
報。次半捨依果初一句内施。次一句内
外施。後二句明外施也
竝明初度。
戒行准上。後一句明遍修餘度。餘迦三十三
阿僧祇劫行。一僧祇捨身。乃成佛故。言由是
我於無量劫等。本云於無量劫遵修諸行。曉
云。無量劫者。顯佛昔日修時長遠。遵修行者。
所修萬行皆順空理。故言順修。遵者順也。如
起信言。以知法性無慳貪故。隨順修行檀波
羅蜜。以知法性離五欲過故。隨順修行尸波
羅蜜。以知法性無苦離瞋惱故。隨順修行羼
提波羅蜜。以知法性無身心相離慢怠故。隨
順修行毘梨耶波羅蜜。以知法性常定離散
亂故。隨順修行禪波羅蜜。以知法性體明離
無明故。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案云。此言法
性即是空理。今此品説諸法空性。如來隨順
修檀等行。以之故言導行諸行。乃至自擧
所修。如是行者勤諸衆生效修行也。具釋
如彼
十地圓下。第三果滿。初句果滿。次句徳號。後
句難量。大意准前。故祥上云下之勸意類此
可尋。依此沼云。故者所以。以我觀空修諸行
滿故得稱一切智。故者亦由我觀空。餘如前
解。上云。問。觀此空有何利益。答。十八空論
云。令諸衆生離五過失生五功徳。言五失者。
一除下劣心。若人不信實有佛性是應可得。
是故不能發菩提心常守下劣。由信有性令其
發心能除下劣。二除高慢心。若不能解佛性
平等。謂我有性故能發心。他無佛性不能發
心。故生高慢。若體此理無有彼此。高心即滅。
此悟行性之理無有彼此。三除妄想執。若識
生死妄想非眞。則不見能罵所罵等。由不見
能所能除妄想。唯見衆生皆有佛性功徳圓
滿。以是義故即生慈悲成大菩薩。四除我見。
一切諸法本自性空。若有若無二皆平等。由
作此解捨我見執。五除怖畏心。能令衆生信
受甚深有相無相。何以故。若解佛性則能信
受相無相法。是故不謗空不空義。五功徳者。
一除下劣心生正勤事。二除高慢心生恭敬
心。三除虛妄想生慈悲行。四除我見心生般
若觀。五除怖畏心樂受正法。配釋今文具如
彼辨。即同天親佛性論也。問。今觀此釋。既入
一乘。何執一分無性義耶。答。隨敎起言。故不
相違
假使至空界下。五頌第三格量顯勝成前空
有二行。有二。初三頌擧所量境。後二頌出能
量智。初也。金剛般若三重格量初二同今。初
擧一三千界。後擧多三千界。准彼知之
假使下。第二出能量智又二。初多塵數尚知。
後一念智難量也
時諸下。品第三大段大衆信行。有三。初總擧
機法。諸大衆者能解機。聞佛等者所解法。次
有無量下別指機法。有三。一擧能解人。二述
所解法。三顯欣厭事。後深心下結也
  依空滿願品第十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次前三章具顯福慧有
空之理。今此第三合明福慧不定有無同法
界理興云。若定有必不可修。若定無者亦不可修。都無
所得爾乃可修菩提之行。寄幻化等之喩以示朝露
等之行。故龍樹言。諸法不空即無罪福。諸法空故罪
福可得。然即非空非有離邊行名菩提道。乃至廣説
宜云。已明法性空理。如説觀空證法性理將
可成佛。故來此品。三爲利時會。如光耀等
二釋名者。名表三義。一依。二空。三滿願。初
一是因隋云智二是縁是境三是果。依者通達
不有有無通達義。無分別
智通達於如如
此顯最勝修行。空者
攝一切法無人法二
我故爲空
此明最勝境界。滿願者明
二種自在。一淨土自在。於五濁世菩薩今成
此利他二智慧自在。不有不無之照此自利不住
涅槃不著生死。不捨涅槃不攝生死。依此三
義故立品名諸師皆潤。興云。梵云輸若云空。尼知也
云願。富鬱那云滿。故存正云空依願滿。
今從
方名
三決疑者。問。興徴隋云。有説。如意備二自
在。聞説此品入善慧地云滿願。即違餘經從
人徳立品之屬。如法花中藥王普賢品等。若
如言者可言如意寶光品故。又品内説菩提
中道之行。亦有二義。不可准言是如意徳。非
所説義故。今菩提行依證空之智以滿自他利
益之願。故因名之。何釋通耶。答。誰障亦得從
能問人云寶光品。即如法花彌勒品也。又義
准之。法不孤弘。既依人問説中道行。准言何
妨。但今止別從通名之。問。前何異耶。答。此
品與前大有八異。一此品明五陰空。空品具
明五科。空品明眞諦。此品明第一義空隋云。
前明
二諦。今
明一諦
空品但明有不有。此品明無亦不無。
又前但空攝有。此品有亦攝空。前正明學空。
今明由學願滿莊即
取之
前如來爲説。今菩薩修
行。前明智慧導功徳。此明功徳智慧不有不
無。云依空滿願。欲示解生見理。見理令願滿。
又滿願由智應言依智。但今明依見通達如
如。智用通達也隋云。但今明
依空生智故
成實論云。依智者
即是依空也。問。興引引義成五對云。一二諦
一諦對。二宣説修行對。三法空説空對。四行
因成果對。五存智遣智對。此恐不然。空既備
二諦。證空所成必非一諦故此難
初對
如來所説即
菩薩修行。菩薩修行即佛所説故難第二法若
不有説如何有。言説亦法故難第三既許修學
必不可言如來爲説故難第四若存智者空必有
餘故難第五如其次第彼説五對還不得成故。
空品廣成滅障品之意。此品別述最淨地品
之旨。於理爲勝。答。未足共論。然爲幼朦總略
釋之。一一章中明義既盡。然各各意傍正互
存。且如空品。二諦即是一諦。故云令解眞第
一義故明空性。如是乃至壽量盡顯中道。若
爾何勞待説餘品。但夫引接之巧無方。絇練
之術非一。乘時叶機先名眞空後稱平等。故
亦先云二諦今爲一諦。此是無礙之辯也。何
唯守指忘月耶。准之後四莫不氷解。別釋可
知。況更翻敎三藏之説。唯仰信耳。子異所成
今且正之。夫釋義者必依文也。三藏言合結
者。經云依於法界行平等行。乃至故知五陰
非有非無。述二品意出何文處。聖人一言含
無邊義。以兼言者應言通成。何但成彼空品
無文。若滅障中衆生聞勸滅罪求樂。還起有
執。仍更説空。故成彼者常命三身蓮花金勝。
總是有行。何非皆成。若滿願中菩提之文同
淨地者。彼依地説。今即依空。行平等行何執
別述。若此平等成彼旨者。故唯應依翻敎三
藏合結福慧不有不無。勿師心也
爾時至踊躍下。第三一品明福慧平等。品文
有五。一菩薩請問。二如來解釋。三菩薩修行。
四佛言如是下如來讃述。五爾時大梵下諸
天守護。生起可見。初又二。一出請人。二明請
事。人又二。一標名字。二歎形儀。初中本有
三。今加後一爲四。一請時。二請主。三請處。
四請因。具此四義法可信也。爾時有時節
也。此品明義。心與空異時也。亦是菩薩自利
利他之時。聞法之後爲梵王説。是利他時。自
聞願滿是自利時隨此加初説空品
竟時以爲三義
如意下明請
人。名有四義。一自利利他令心滿足。故云如
意。二自攝善功徳可愛如寶。三自不爲煩惱
汚故云光。四能除他煩惱故云耀也曉莊沼興
皆潤飾之
天女者。本云善女天。作女形有五義。一於因
中不生倒心。二於果無疑心。此二種自利。三
於衆生中生慈悲心。此一種爲利他。四願樂
菩提通自他。言女人者。一爲他下心衆生令
其忿慨修道。二息他生輕劣心言女人無堪。
三欲破外道明女人不得作男。男不得作女。
四欲明依法不依人。五示理平等。修者皆得。
故菩薩示爲女形也曉興即取。莊取初三。沼總初
二。故生長他善故曰女
隋加云。又女身有五不爲。即述法花五障。又
度女人出家有五過失。一損五百年正法。二
若不度女人。諸天恭敬出家人如事火法。三
若不度女。世人皆以髮布地令比丘踐上而
過。四不度女。世間當作一切食領四道頭供
我弟子。五若不度女。世間當作種種四事供
養衆僧也。天者略也。若准大論。自在淸淨
名之爲天。推此女位是八地頂。聞此品入九
地。下明轉女身爲梵天形。八地菩薩託二禪
生也。八地自行滿。九地方學化他。又明。此女
爲梵説法。即是四辯成就。令五濁衆生皆作
金色三十二相。即六通成就。此二在九地中。
又明。爲梵説無生忍。是八地也諸師皆取。沼又
加云。或六地准
前得第六地相能令界淨。
現七寶花地遍世界故
高行顯然。何更下之。不
可加也。問。此女應身。何天報耶。答。四天王
示其卑。而作天女者。示其心有自然如如之
解也。於大下處所也。表三義。一明師是可尊
勝人。以大衆中説。大衆信受故。二示法必可
信。三顯此天聞勝。既衆中聞故。聞説下明請
因。既聞妙法不能自坐。感起問意沼云。身悦
曰歡。心悦
名喜。踊躍者
跣足跳也
本此略也
從座至之法下。第二歎形儀有五。一座起者
除不尊重正師。二偏袒除不尊重正法。此即
除不信受如漏器。三右膝除邪行如不淨器。
四合掌除不聽聞。即如覆器。五百佛下明法
有主審可信也隋云。佛有三義。一一切智。二有
慈悲。三平等。有此三堪爲師
上四事爲四應證。一正行應證。斷放逸故。從
座起不放逸故。未來應得正行。二淸淨應證。
除不羞慚故偏袒右肩。三道果應證。除顚倒
故右膝著地。四利他應證。除散亂故合掌恭
敬。具如三身也。就第五中令有總請。本即
略之
而説至聽許下。第二出請事有三。初一行申
己欲問。次一行如來許答。後一行正出請事。
初也。上半申欲問下半請聽許。照世界者有
三義。一身光照世智光照界。界是法界。世是
俗世。二如來法光有二種。一説俗曰世。二説
眞曰界。三衆生有二。一惡道。二善道。一説
世。謂施戒定三法除三苦。施除貧窮苦。戒除
惡道苦。定除人天苦。説此三法故曰世。世是
惡道。二説界。爲度善道即説三乘皆得法界
曉莊沼興但取
初身光照義耳
兩足尊者有五義。一如來於
人天兩足最爲勝尊。二兩足是二乘。如來具
説大小二乘。故云最勝。三如來爲生死解脱
二處作依。故曰兩足。能作二依即是最勝。四
福智二種。聲聞但慧無福。故名一足。菩薩具
二。故云二足。五照世化身。照界應身。兩足法
身。法身有應化二足。故云最勝。隋云。照世界
有二義。一略釋。即擧此第五義。二廣釋。即前
身光等三義諸師皆取初義釋兩足也。興釋最勝無別
自説。取曉云世即界無別義。又體既同。
而別世界爲化應
者。可謂大過
當知先示俗世眞界即是別也。
若言世必界者。辨中邊等云界即因義。世亦
因歟。又此歎佛遍照之徳既照三種。有情及
器幷眞法界。如意妙辯豈但美照俗徳。可謂
此知與不知也
正行法者問佛正行。正行菩薩道。正法菩薩
果也沼意
顯之
正行有二。不了行即有相行。慈悲。
二了行無相行。智慧。今問了行。二成就佛法
是菩薩正行。成就衆生是菩薩正法。三自利
是正行。利他是正法。四此正法智皆是菩薩
正行。故言正行法也興云。初義即違如來唯廣答行
義故。又第二義無典語故。今
正行法者。即雙標正行正行法之略言故。正行即平等行。
離於二邊不住道故。正行法者即菩提法。正行必有軌
可觀故。唯答行者。意謂。唯問
因故。唯答行義。何引果耶
若爾何自下云。菩提
法者即正行所得之果。乃至三身四徳無上
之果。前後相害。後徴非也。如大論云。菩薩得
無生忍已後更無餘事。唯有二事。謂成就衆
生。淨佛國土。此二豈離平等行耶。縱令無典
亦違何理。若無的文。了上總請云修行之法
者即智悲因行。亦有何文。人體多欣。蓋爲求
名。良雖盡暇不可非釋。正法有九種。一菩
薩行生死。譬如病人服苦澁藥不爲其味但
爲除病。菩薩欲化衆生故住生死。非著生死。
二菩薩行於衆生。譬如藥師在病衆中雖爲
病人呵打不以爲惡。但欲治病令差。菩薩亦
爾。雖爲衆生所苦不以爲惡。此譬怨家等人
作心欲苦菩薩者。三菩薩行於五塵中。不大
貪欲五塵。如估客於財物中恐損失故不大用
之。四菩薩於自身修行。譬如主人使大力奴
隨意使役不畏疲極。菩薩亦爾。於自身修種
種行不自惜身。五於三業修行。譬如洗衣人
取淨乃罷。菩薩亦爾。三業未淨故修行不罷。
六慈悲不困苦他修行。譬如養兒兒不淨以
汚父母父母不生嗔惡。菩薩亦爾。於衆生中
有觸惱不以爲恨。此就無智衆生。不作惡心
而惱菩薩。七於善中修行。譬如鑚火未得不
息。菩薩亦爾。於善中修行未滿不止。八於定
中修行。譬如出責者於取*責人日望利。菩
薩亦爾。日日不得空過恒生法利。九於慧中
修行。譬如幻中行不可定説有無。菩薩亦爾。
於智慧中不定生有無心也。前七化他。後二
自利。此即菩薩正法也。唯願慈聽許者。本垂
代慈。三意。一垂者與我立義。聽者受我難問。
許爲我解釋。此三生起可見。又佛説法有三
義。一立義。二引證。三譬説。爲衆生有三。一
無智。二疑惑。三顚倒。立義除無智。引證除疑
心。譬説除顚倒。垂除無智即聞慧生智。聽除
疑心即思慧。許除顚倒解即修慧也曉云。垂者
敬上之辭。
興即
取本
佛言至分別説。第二許可有三。一上半與其
立義。二一句聽其作問。三一句許爲其釋。即
酬上三也。初與立義者。示佛有慈悲。慈悲念
衆生無解。今與其生解。就聽問有二義。一
示佛有一切智即無方能答。二成昔願。昔願
爲一切除疑。就許有三義。一爲報正法恩。我
依正法得無畏處。今須説法。二爲護正法令
久住世故許説法。三爲除邪法須説正法。隨
意問者有三。一爲欲信説法人故問。二爲我
不知故問。三爲生他解問。此必爲後兩也。第
二問中自有三義。一爲受持。二爲修行。三爲
他解説。初一爲凡夫。二爲聲聞。三爲菩薩。又
隨意問有三。一問俗。二問眞。三問如如。又一
爲自問。二爲他問。隨二意問也。三吾當分
別者。隨上諸問一一爲分別説也。又合論前
兩偈有五義。一佛是能度。二女天是所度。三
疑心應度。四隨意問度方便。五當分別正度

是時至自他故。第三正問爲四。一句問離四
人。一句問修四道。一句問除四障。一句問得
四徳。四人者。二凡二聖。今問菩薩隋加云。出
離四人之上
爲菩薩也。興云。若有衆生無菩薩種。
必不能修大菩提道。故云諸菩薩
設雖有性。隨縁
不定。正取發心求大乘行。非謂有性。故如本
也。上一句通貫下三句也。行菩提行者道也。
有四。一願樂大乘。二修行空解。三修破空定。
四修大慈悲即四
十心
離生死涅槃明四障。一闡
提貪生死障。二身見計我人障。三聲聞畏生
死不爲他障。四縁覺不利他障。前二就生死。
後二就涅槃。捨生死二障得淨我二徳。捨涅
槃二障得樂常二徳淨我由自利有之。常樂由利他
有之。故云利益自他。故已捨
小乘不畏生死。捨中乘心利他。菩薩以慈悲不
著涅槃不捨生死。以智慧不住生死不捨涅槃
又菩
提正行眞實解。離生死等是除滅障。利益是
自他證果。初見地。次一修地。後一究竟地
曉莊及興取隋述意。沼有三釋。初同三師。後即取本。興
徴後云。即違如意問菩提正行之義。以究竟地是已成徳
故。若利自他非菩薩道者。不應佛地有此用故。意謂。佛
地徳已成者。更不須問。今問因行。又二利者菩薩亦行。
何但
佛地
初即同上。後不足言。誰云非通。今據勝
説。二利圓滿唯佛故
佛告至平等行下。品第二佛答有三。一標。二
牒。三釋。初也。有三。一句明法界之境。二明
菩提之行。三一句明平等之因。言依者通達
隋云。通
達法界
法界者。法是自性不破壞義法界有
三義。
一即此是也。如如眞實法故。
二法是聖道。三是生死五陰
界者性義因義。因者
種義。種者本義。爲生死解脱二處本生死涅槃聖
道三處之
本。莊沼即之。故云。言法界者謂眞勝義。爲一切法眞實
性故。界是性義因義。如辨中邊。沼云。辨中邊云。乃至
因義。問。攝論唯議等。第八爲一切法因。何故中邊説眞
如理爲諸法因。答。約流轉還滅依。説第八爲因。持彼種
故。若約迷悟依。説眞如性故。勝鬘寶性中爲依持建立
等此增上縁因。非親因縁。今此云依是所縁因。於是境
若非親者。佛無大悲。既聞眞空即問修方。
何故無慈答疎因耶。又有慳貪。故法華云。自
證無上道。大乘平等法。若以小乘化。乃至於
一人。我則墮慳貪。此事爲不可。今即准之。又
法是俗。界是眞。眞有法家之界。又但眞空有
二。一無有空。二無有自性空。初人法二無
我所有。後此二空是無所有。無所有亦無自
性。故言無有自性空。初明非有。後明非無非
無有曰法界也。若無法界則無涅槃。故言依
於法界行菩提法也。菩提法是慧。平等行是
福。福徳見初地遍滿等十如如相。智慧見法
如如體。出離四謗。此二種皆依法界而有之
興徴曉説。又徴本云。夫平等者。遠離生死涅槃之義。若
離三乘樂涅槃心故利他者。既離凡夫染生死見。必不可
言非自利故。菩提法即智。
平等行即福。定重言失
先説能通。偏執還失。見
疏可知。後重者是何語耶。夫一乘義於一切
法不守自性。一即是多。多即是一。福非自福
是智之福。智亦例之。故福即智。智即是福。今
三藏意略示方隅。何以封心量無礙宗。若未
知者應學初章及四種釋。亦應言依於法界
修平等行。又菩提法成就自利。平等行成就
化他隋加云。菩提本有之理曰
行。平等是始學之法曰修
又菩薩二行。一見
行。二修行。菩提法是見行。從發心至初地。修
平等即從二地至金剛。此見修二行依法界
故曰成就也
云何至平等行。第二佛更自牒作問有三義。
一若弟子更問。必須恭敬等事空失時節。二
大衆攝心。定若更起。亂動大衆興取此二。
合爲自
如來體重。人問爲難多不成就。故自作問也」
謂於至可説下。第三解釋。但明五陰法界者。
一切虛妄解脱及生死。悉是五陰所攝也。就
文有二。一釋法界義。二善女欲求阿耨下釋
菩提行義隋加云。修平等行不別釋也。有二義。一菩
提法即是平等行。二解菩提法平等行自成。
興取
初義
初又二。一略標法界體無增減。二善女云
何下廣明用非因果。初又三。一標。二釋。三
曉即
取之
初也。有三句。初句明五陰能現法界。
次句明五陰不定即法界非自現。後句明五
陰不定異法界非現他。謂於等者。本云善女
天五陰能令現法界沼云。謂於者指斥標擧發端
之義。即於五蘊能現法界。
又是境聲。縁勝義諦
行菩提法。即取莊説
准本顯也。何必假勞。五陰從
法界出。若無五陰即無法界。既有五陰知有
法界。是故五陰能現法界隋加云。又五陰即是法
界。故言五陰能現法
界。曉云。五陰是事。法界是理。理不
離事。事能現理。故言五陰能現法界
又五陰妄想不
有。不有即法界。既有五陰即有法界。故五陰
能現法界興取此
二義
又五陰非斷常。斷常即法界
故。能現法界。又五陰若不能現法界。一切聖
人但著俗不通眞。以聖人見五陰虛妄即能見
眞故。言五陰能現法界也。次句明非自顯。顯
有二義。一自顯。二顯他。顯他者如烟表火。顯
自者如熱是火。今五陰顯法界。法界若異五
陰。即是現他義。聖人見眞即不通俗。故言非
陰亦不可説。二非自顯者。若法界即是五陰。
一切凡夫見五陰即見法界。凡是聖故。云法
界是五陰亦不可説曉云。然能現義略有三種。即
上自他二現加現非自非他。謂
如瓶瓫現微塵性等。以爲第三。今此中現在第三門。陰
與法非一異故。莊云。法界即五蘊者。謂色等法不離法
界故。此顯雖説色即是空。受想行議亦爾。雖是空性不
壞假名。如經空即色。又云。不壞假名而説實相。不動眞
際建立諸法相。又中論云。因縁生法我説即空。乃至第
一義五蘊下可説。色即空故。非五蘊不可説。空即蘊故。
沼云。色即空者。空性即如故。
深密等於第二時乃至轉正輪等
法界即蘊。空即色
故。此則圓旨莫不在此。沼爲深密等第二者。
此及前空亦應爾耶。又陰與法界若一。即無
解脱。五陰不淨。法界亦不淨。此謗淨品。陰與
法界若異。生死不成。本由法界有生死。生死
異法界者。法界外復無生死。此謗不淨品。又
五陰是妄想所攝。法界非妄。故言不一。既言
妄想即是眞。明人法二無所有。二無所有即
是法界。故言不異沼云。然約不一異釋。順中邊十
八空論。依此經文即通二解。然
依重詰爲通釋文。即不一異爲勝。
前徴。後結。依影顯説。即通説勝
何以至是常見。第二釋有二句。初若捨五陰
即捨法界。即不得法身。故云斷見。後五陰既
是無所有。若離五陰有法界。法界便是有。即
是常見。又五陰若定法界。五陰無常。法界亦
然。即爲斷見。若五陰定異法界。五陰無常。法
界是常。即墮常見也興即
取之
離於至無相下。第三結也。有二。一別結。二
總結。初也。有六句以爲二。初二句就境結。後
四句就智結。初二者。一離二相。本云離二邊。
非有無二不著二邊非斷常衆師釋
不離此
又離四謗
四邊言離二相者。離增減二邊。不著二相者。
不著相違戲論二謗邊。明離四謗是名法界
也。又離者離一異二邊。不著者不著淨不
淨二邊。不淨生死。淨是涅槃。法界非生死
非涅槃也。後就智者。有三位人。一不可見
過。凡夫本來不見法界如生盲人。故云不可
見。二二乘未見法界。如初生小兒未見日輪。
故云過所見。三無名相者。法界非始行菩薩
境界。行淺猶著名見相。未見如如無相無名
興取
此也
又初二句顯無我空。無名者顯無願空。無
相者顯無相空。一除皮。二除肉。三除心隋云。
無相
者無十相。
如下述之
又初二句邊煩惱。無名者過業。無
相者過果報。又不見是肉惑。即五見。過所見
是貪嗔等。即皮也。無名相過心
是則下。第二總結也
善女天至所生故下。第二廣釋五陰現法界
用非因果。相生是用也。文有三。一法。二譬。
三合。初也。有三。一標。二遣。三釋。一云何能
現。現五用也
二如是下。遣。不從因縁生者。煩惱是因。業是
縁。五陰是果。果不從上二生也。若未見五陰
空即未捨我見。未見我見即業果不盡。以我
見爲因業爲縁五陰爲果。若見空者因縁皆虛
妄。不能生果。果亦虛妄不從因縁生。因果皆
不成就也曉云。此就四雙八不廣破二邊諸執。謂不生
不滅。不來不去。不常不斷。不一不異。此中
大意就於五陰破此諸邊。則顯法界離邊道理。乃至不從
因縁生者。通破三宗所執縁生。謂外道小乘及學大乘有
所得者。彼皆執有。因縁生故具如彼也。諸師皆取。宜
云。即是八不義。莊云。此中有四對八不。一不生等。沼
云。意就法界離於八不。故依五蘊能現法界。初擧不生
明。後例餘七。興云。別將八不廣破諸執。具如各也
中邊亦同。故云。所知空性其相云何。頌曰。無
二有無故。非有亦非無。非異亦非一。是説爲
空相。具如莊述。故知八不究竟説也。然沼離
八不者爲謬。若離八不即墮八計。亦須審耳」
三何以下。釋。生義不出因果。果有二。一已
生。二未生。能生不出四。一自生。二他生。三
自他生。四無因生。若未生自生者。自體未有。
云何能自生。因不成就。若已生自生者。不勞
更自生。果不成就。若自未生他生者。未生是
未有。未有無自待他。他亦非是有。有何他生
自。因不成就。若果已生。生竟何用他生。果不
成就也。次雙破自他生。亦如前。四破無因生
者。若無因縁。無物論誰能生。若有物從無因
縁生者。此無因縁能作因縁。即是有因縁。是
故不得名無因生。又若未有無因不能生。若
已有不勞無因生。又若無因令有生。今何不
無因令無生。今此釋中有三。初牒上因果兩
章門。二釋。三非是因下結。初又二。一若從等
者。牒上四因縁義二爲已生下。牒上已未二
生義也
若已生下。第二釋有二。一釋已生。二釋未
生。不別釋四因縁也。初本有二。一何用因縁
者。本云何因縁生。明因不成就不用因故。二
不從因生。明果不成就。果已有故更何生也。
今略擧初兼收後。此明三過。一顯因無用。二
顯無窮生。三顯因果時節無復前後。能所竝
有故隋云。依上離
意。思之可見
文明三過。一因果不成
就。若未生是無。無不可生。因不成就。若果未
生。即是未有。未有有而生果。何不生非果。非
果亦未有故。果不成就莊云。已生生者。已先有
體。不名爲生。以本有故
如虛空等。廣百第五云。本無今有名生。本有今無名滅。
生之與滅二分合成。如舍如林。豈名眞實。乃至未生生
者。未生之法定不應生。許未生故。如&T073156;角等。沼引十二
門云。此生若未生。云何能自生等頌。幷先有則不生。先
無亦不生。有無亦不生。誰當有生者頌。及各釋文釋初
句。又引若未生而生。未生名未有。云何自性生。幷若因
中無果而果生等文釋後句。興云。果體已有。生義不成。
何用因縁。如廣百云。若於因中先定有果。果即如因。應
不更生。未生生者。無如兎角不可得生。乃至如廣百
云。若因中先定無果。即如非果應不可生。多取曉義
處所不成就。處即三世世也。言不有者。後際
已無故言不有。前際寂靜故云無名。中際非
有故云無相。三境界不成就。言非校量等者。
本云非算數譬喩之所能知。數有二種。一聚
數。如百千萬等數。二單數。如從一二乃至十
等。之所能及者。及字。本代知也。所是境能
是心。能知有二。一比知。二證知。此二不能知
也。所知有二種。一同相。即比境。二別相。即
證境。言非譬喩者非比知境。非算數者非證
知境也。知沼云非校量等者無比量能立令
生者。是疎本。然曉莊興立量述者。依廣百釋。
故不例也
非是下。第三結。梁牒云是故非下也隋云。非
因縁。因
縁無也。所生者果無。少一非字也。曉云。未生諸法等
者。體無所有故曰不有。非名所詮故言無名。非相所表
故言無相。無別相故非數所知。無同相故曰非譬能知。如
兎角等無故。不生故。非因縁之所生也。如中觀論顯此
意云。果先於縁中。有無倶不可。先無爲誰縁。先有何用
縁。乃至廣説。廣百論言。若執果先有。造宅舍嚴具。柱
等則唐捐。果先無亦爾。長行釋云。因果道理最爲微細。
非定一異。非先有無。若執一異先有先無。皆失正理。具
如彼述。莊引廣百第四云。如説已滅未生無體等文幷頌
釋也。沼引十二門云。若不生法生。一切不生法皆應生
等。又兎馬等角不生而生等文釋之。乃
至廣百第四等皆悉有破。恐煩不引
善女天至是鼓聲下。第二譬説。顯上無有能
所生義。聲有三種。一水聲。二樹木等聲。三衆
生。今偏擧鼓聲者。欲顯人法二空。人工況人
空。木皮等況法空。就文有二。一聲譬五陰自
性空。二若不可生下。明四種眞實空。初中有
三。一正明空。二釋空意。三是則不生雙結。初
又二。一就四法明自性空。二就三世明自性
空。初也。鼓是因縁。故曰鼓聲。桴是增上縁。
高下奢役由之故。人工是次第縁。先打後出
聲故興即
取之
故出聲者。此聲若已有。不須依此
法生。若未有者。誰依四生。故依若義。明不有
不無也。如是鼓聲。本云是鼓聲空。是鼓聲故
所以空也隋云。鼓不眞實。
聲云何有耶
過去至亦空。第二就三世。既自性不有不無。
不在三世。故言三世亦空。三世既自然。世中
聲豈有耶。又欲明因果自性不成就義有三
句。若因前生果後有者。則因不成因。若因未
生果是因者。非因亦未果。亦應因與非因不
異。故因不成就。二若果前生因後有。此因無
用。果已生故。三若因果時倶生倶滅。同無
因力故。亦不成就。言過去亦空者即果前因
後。未來空者即果後因前。現亦空者即因果
一時也曉取意釋。廣引廣百。莊一依之。亦引廣百
第四第九。幷曉上引中論文釋。興義依之
何以至三世生。第二釋有二。一釋四法自性
空。又何以故貫上二處也。二不於下。釋三世
中自性空沼引中論諸法不
自生等頌釋之
是則下。第三雙結。二處無自性故不生也
若不可至不異。第二明四種眞實空。亦曰四
如如。一相眞實。二事眞實。三住眞實。四攝眞
實。相者即生滅也。法界不生不滅故云相眞
實。事者三世去來也。法界無去來故云事眞
實。住者即諸法斷常。法界無斷無常故云眞
隋加云。往
中道中也
攝者即爲無爲諸行。同如如一
味攝之。凡夫見俗不通眞。聖人即通俗。俗與
眞無異故。同爲法界故。言不可生滅即相
眞實。無來去者即事眞實。不斷常者即住眞
實。不一異者即攝眞實。但二乘執生死斷。
涅槃常。凡夫計生死常。涅槃斷。文言若來常。
若去即斷也。若非常等俗。斷則異眞。常即不
異眞。不斷不常故無一無二。又凡夫但見一
俗。二乘見眞俗二。菩薩通達俗如如與眞如
如不一不異故。如如攝眞攝俗故謂攝眞實。
又從如如生二種。一生死。二解脱。違逆故生
死。隨順故解脱。生死有二種。一形貌虛妄。即
五陰六道苦果故言不生不滅。二邪行虛妄。
是集因故言不去不來。解脱有二。一正行淸
淨是道。即言不斷不常。二眞實淸淨是滅。文
言不一不異。此四次第相生。以無相故不生。
不生故不滅。不滅故不去。不去故不來。不來
故不常。不常故不斷。不斷故不一隋云。不與
如如定一
一故不異不與如如定二。莊依廣
百廣釋八不。具如彼
何以至不一下。第三合譬有三。初明非定一。
次明非定異。後雙明非有非無。初是凡夫見
一。次是二乘見二。後菩薩及佛見不一不二
依此隋云。若不可生下第三合。即有二。一明四種理。
二何以下明三種智。初四理者即前四眞實。後三智者

三見也
初也。有三。一標。二釋。三結。一何故者。
何以故不一不二耶。二若一下釋。若如是者。
本云若爾者。凡夫見法界與五陰定一。一則
凡夫見俗即是見眞。凡是聖也。無上安樂者
道内。有餘未淨。法界涅槃者道後。淸淨法界
無餘也沼即
取之
既不如是者。義不可然也。三故知
下結也
若言異至三菩提下。第二文也。有三。初明若
如二乘見俗異眞。諸佛行俗不即通眞。便執
著也。二未得下明有煩惱。三即不證下明不
得菩提也沼影
取之
何以至不異下。第三明諸佛菩薩不見一二。
有三。初略明。諸佛菩薩不見一二。二故知
下廣釋。三是故下結。初何故者。何以故凡夫
見一二乘見二菩薩爲過耶。一切聖者。諸佛
菩薩也。行非行者。本云於行非行法中。行者
凡夫見一。非行者二乘見二也。同眞性者。本
云同智慧行。菩薩及佛見俗同如如。見眞亦
同如如。同以一智行二境也。是故不異者。是
佛一智行故。知眞俗不一二之異也興云。即
違二諦差
別之義。智行既同境不應異。境若無異即無二諦故。今
行者即五蘊。非行者即眞法界。故諸佛菩薩證眞法界時。
亦達世俗同眞如理。故無執著。能
斷二障便得菩提。故不知也
既取曉説還墮闇
中。猶服甘露還成毒藥。故彼疏云。行法者五
陰。非行法者法界。同智行者。謂於彼法同無
分別之智慧行。而諸聖人實斷煩惱而得菩
提。則其行相不成執著。沼亦取之。子由未學
無礙之義。屡起此迷。如説一切世諦。若於如
來即第一義。是即境智宛然。眞俗雙照。不同
執情
故知至縁生下。第二廣釋有四。初明非二因
所生。顯本今轉勢相對悉之。謂明非生因
生。如集生苦。非了因了。如道了滅。法界非有
故異苦。不爲生因得。非無故異滅。非了因得。
言非有者非如苦有。言非無者非如滅無也。
不從因縁生者。不從生因如苦。不從了因了
如滅。滅以道爲縁。苦以集爲因也隋云。問。如
如爲道顯
之。云何言異滅。答。約虛妄言道。除就如如理無。小乘
不爾。沼云。八不或約眞如。或約遍計。非依他起。設依
依他説其八不。亦約計説。興云。有二義。一唯初後性。
依他性必有生滅故。如瑜伽論。二皆通三性。無自然生
義無異故。如對法云。於遍計相無自性故。於依他起生
無自性故。於圓成勝無性故。乃至雖有此義。而此文
唯據初二性以説五蘊
不生滅故。具如彼也
既有三諦之八不乎。何但約

非無至餘境故。第二明佛能至得也。非無因
縁生者。本云非不有五陰。此今前云非無之
義。本今相代。意即無違。言非無者決非無此
理也。是聖等者是如如智見也。聖境有五。一
無語言。乃至五一味。如三身中解。此五是聖
境界。五陰不出五如如故興即
取之
亦非至所能及。第三明非二乘境。微細非聞
慧麁故。眞實非思慧境。思慧境是雙名也。甚
深非修慧境。修思淺未能見如如甚深理。故
云非及。即二乘三慧所不及也隋迦云。二乘但
見四諦及人空
耳。智慧麁淺。未
能見如如理故
二乘有能知異所知。菩薩即自
觀般若體是如如故。非二乘所及。亦非淺行
菩薩三慧知之。登地三慧即是聖智。能見此
理也
無明至自空。第四明如如過於二乘之果。此
有七句。即明佛果有七種淸淨。一無名。如如
不可言故即説淸淨。無能所説。無受者故言
説淸淨。二無相非覺觀境。即境界淸淨。三無
因縁。有無不相應故。因縁是相應。知如如非
有非無故不相應。如穀子生芽。芽生有果。果
符因也。如藥除病。此是相違因果。如如不爾。
此離有無二邊。會中道理故。是正行淸淨。四
無有境界。今略。上云非餘境故。生死涅槃平
等是依處淸淨。凡夫生死是境。二乘涅槃是
其境。如如於生死涅槃平等。非二人境。故名
依處淸淨。依如如有生死解脱及自行化他。
故云依處。今即正行淨中兼之。如如既非二所
縁故。五無譬喩。譬喩是比智。如見苦果知作
惡因。見樂果知行善因。故擧二果比知二智。
此明無垢淸淨。如如非道。道非煩惱。故云
無垢淸淨。道前本淨非垢。道後又非始除惑
非淨。六始終寂靜。始是因。終是果。因中無所
捨。果中無所得。故云寂靜。此是因果淸淨。七
本來自空。非人非法故。即自性淸淨沼云。即深
密云。説一
切法本來寂靜
自性涅槃之義
准此及無量義故。知無生滅等是
了説。又無名者唯佛智自知。不可如我所知
言説示他。無相者自不可思惟。無因縁者非
十相所攝。十相者。三世男女五塵。無境者
過五根境故隋云。過
六識因故
無譬喩者過四識住。四
識住者因。識能令四住。住者是果。若住處麁
即識麁。若住處細。以住處顯識。此以果顯
因。如如非麁細。不可以果表故云無譬喩。始
終靜者。過煩惱境界故。遣後如如。竝無妄想
生滅故始終寂靜。本來空者。人空法空。始終
無人法故云本來自空也
是故下。第三合結。五陰即七淸淨。七淸淨即
五陰。故云能現法界。義如上也。上來至此釋
法界竟
善女至三菩提下。第二釋行菩提行有六。一
道因。二道障。三道方便。四道修習。五道依
處。六道體興影
取之
初也。欲求菩提者四種。一願
樂大乘。破闡提不願樂。隋加云。樂佛
淨行。十信
二不謗眞
實理。破身見求佛我
行。十解
三無怖畏心。破聲聞求佛
樂行。

四不貪自利。破縁覺求佛常行。
十迴向也
備此四義即
欲求菩提。故云道因也
異眞下。第二道障。凡夫在俗異眞。二乘在眞
異俗。凡爲俗攝。聖爲眞攝。眞即涅槃。俗即生
死。俗是凡夫所攝故異眞。眞是聖人所攝故
異俗。違中道之理故云難思量曉影
興取
若説俗異
眞眞異俗。即眞俗不成。何者。若俗異眞。欲即
有體。即不應成眞隋云。俗之有
體。俗應成眞
若眞異俗。眞不
遍滿。眞不成眞眞復
成俗
又若眞俗不相開。二種
各自有體。體曰眞應幷成眞。若俗自有體。曰
俗應併成俗。此一不可思量。若俗異眞。聖人
行俗應不通眞著凡夫地。此二不可思量。執
眞異俗故名道障
於凡聖下第三道方便。俗是凡境。眞是聖境。
言體非一異者。本云不異思惟。不執眞俗異。
即是同如如心。未見如如。故云不異思惟
唯道方便。興即加云。眞俗既不二故體不異。
凡聖境異故體非一。由此不可思惟異相
今即准

不捨下。第四道修習。不捨俗即福徳行。爲慈
悲利他。不捨眞即智慧行。爲般若自利又慈
悲不
著眞。智慧不著
俗。興影取之
依於法界。第五道依處也。從初地至金剛。法
界有三相。一譬如意寶珠。二譬虛空。三譬淸
水。如意寶者淸淨威徳成就一切。即譬法身。
虛空者淸淨無礙無變。即譬自性般若。淸水
者淸淨濡軟。譬自性慈悲有浛潤之用。若通
論。法身皆有三種。今別論。三種自性即三徳

行菩下。第六道體初地至金剛修得如如智
也。此六次第相生依上義應言行菩提法。而云行者
有三義。一此法即行。二法身行
亦立。三明此菩提法家之行。意如益初也。初云法界義。
行菩提法義。釋此二種修平等行。不別釋者。一菩提法。
即平等行。二解菩提法。平等行自成。興云。違聖敎云法
隨行義。法之與行有差別故。意謂。上云菩提法者。三身
四徳無上之果。平等行。六度四攝不住之道
故如論云法者涅槃。隨法者八聖道。即其例也
或同或
別。如説六度行六度法。是行即法。如云能修
行所修法。是行與法何得一准。然得意者同
異無妨
爾時至今當學下。品第三天女修行有二。一
自行。二化他。成上行菩提法。修平等二義
隋加云。示
登九地人
初也。有四。一通達正敎作是語已。已
有二義。一佛
已説。二
彼已聞
二時善女下得解生善歡喜有二義。一理
中言歡。事義言喜。
二化身現有此事。
如善吉之悲
三即從下尊重正法有五句爲三
意。初一句
敬人。次三句重法。後一
句願樂正法。具如別
四而白佛下頂受修行
有三。一依法界。二行菩提法。三修平等行。人
六事即前道因等是。當學者。上三事及六事
是時至自在下。第二化他有三。一問。二難。三
請。三各有四。合十二也。問四者。一問。二答。
三重問。四重答。難四者。一難。二釋。三重難。
四重釋。請四者。一請。二酬。三重請。四重酬。
意亦現下文。初也。本云娑婆世界。應言沙呵
世界。此云可忍。言娑婆者此言死人沼云。索
訶此云堪
忍界。即生死於中多怨難。菩薩能忍。興同。加云。初禪
量等欲界一四天下。一千初禪始等二禪。二禪爲火災頂。
一千二禪始等三禪。三千爲水災頂。一千三禪方等四
禪。四禪爲風災頂。乃是
三千大千世界號爲堪忍
此界主即初禪第三天也
隋加云。七地菩薩化。梵者淨也。天者自然。大者至極。示
彼女有自性淸淨一諦之解也。曉位取之。莊云。摩訶
大。鉢羅摩此云極淨。阿羅闍此云王。廣善所生故名爲
梵。梵即大故名爲大梵。最初生故。最後沒故。威徳勝故。
名爲大梵。沼。或云初靜慮王。或第四靜慮王。大千主
故。興云。即第四禪王。梵云梵摩此云寂靜。淸淨淨潔皆
得言梵。梵者
略也。位同曉也
須此問有五義。一爲具足正法。
佛前略説未具明之今問便令廣説。二爲自
利。前一過聞心未淸淨故。今欲長自解。三爲
他鈍人未悟。四爲化天魔外道令信正法故
使分明解之。五爲示三寶可重。自有三義。一
顯佛巧説於深示淺。二顯此女於佛淺中能作
深説。三顯正法得現世勝果。如下淨土等也。
言難可修行者有五義。一如如道。理深難行。
二生死衆苦所惱難行。三所化衆生多作惡
難行。四天魔外道種種邪難難可通釋。菩薩
於大衆中如法答之。五久長時節爲度衆生
受生死苦曉興
影之
初一爲自。即是行菩提法。後
四爲他。即是平等行也。而得自在者有三。一
入自在未得能得。二住自在未曉云。得
已不退
出自在。離下昇上乘進後位。此三更加安樂自在。
得無功用以爲四種。興即取之
爾時至難知下。第二答有二。一歎上所行之
隋云。歎上所行之
法皆難。酬其前問
二示有能之行酬其
後問
初也。
有六義。一眞實性義。二甚深明因。三一切下
明果。四是聖下明事。五微妙明理。六難知明
道理不可思惟此六義次第。初際有自性故須二因。
因滿故有果圓滿。有二種事。事不離
理。理難
可思量
初自性有三義。一成就。二遍滿。三本
來眞實。成就者。一切法悉無自性。法身眞實
成就不可破壞。遍滿者。法身攝一切法更無
出之。三本來實有者。非修行始起。二因義有
二種無分別智。一道中出世無分別十地
般若
現在妄想。二道後出世無分別果地
應身
除未來妄
想。法身離二種障。以此二智爲因。此二智
唯佛菩薩通達。故云甚深此二智是除障之因故
曰因。前一無礙得。後
一解脱得。一約前際顯意生身。不更生故曰常。常故不
生。二約後際不更滅。不更滅故住。若滅即不在。三合約
前後際二處。無增損故無漏。無漏故寂靜。四無此三法。
過三世變異。故曰湛然。初無生故常。常故無滅。無滅故
恒。恒離二邊故寂靜。有佛
無佛性常爾。故曰湛然
二障者。一煩惱障。二
智障。心或不。不名煩惱障者有三義。一無
濁。二無失。三無量功徳。無濁者。初地以上煩
惱不入心。無失者。以煩惱爲佛事。如六群等
作惡而利他。無量功徳者。爲有煩惱故常修
無量功徳。而名智障者。障佛一切智不現也。
皮肉名煩惱者。皮煩惱他。肉自惱。心自他
倶不惱。皮依外生故惱他。肉依内生故自惱。
皮肉位。業煩惱自在。智慧不自在。煩惱制智
慧。心位。煩惱不自在。智慧能制去留生死。
三果者二解脱也。一煩惱解脱皮肉二智慧
解脱心也解脱又二。一性得解脱。二修得解
脱。一切凡夫未得此用。故云不解其義。本云
不得其味。有二義。一未信。二未修。若不信道
前性得解脱。亦不得道後修得解脱。故云不
得其味。若信煩惱虛妄。即信道前法身不被
縛。若不信道後煩惱虛妄。即不信道後法身
解脱。四事者有二。一道中無分別智能具足
法身。二道後無分別智能淸淨法身。前是修
得。後是性得。性得本有曰淸淨。修得始有曰
具足前帶惑宜言淸淨。後無惑宜言具足。又前修因曰
淸淨。後證果故言具足。若無無分別智。即應法二
身之果不具足。此具
足法身。即涅槃解脱
解脱有二分。一無漏分。一
切煩惱習氣永滅此無
八識
二遍滿分。無礙無著
者離一切相。無礙者即一切法。此無
眞俗境智之別。此解脱即是法身
法身有一分。即
非行法。無盡無失故云非行。失有四分。一死
失生。二老失少。三異失壯。四不可思惟退轉。
如二乘及七地菩薩。猶有本識微細虛妄之
心曰退轉也。一切衆生及下地不能思惟見
之。唯佛菩薩見之。故曰不可思惟。除此四失
得四種徳。一除死得湛然。二除老得寂靜。三
除異得恒在。四除不可思惟退轉得常住。此
事但是聖境界也。五微妙者。道理義有十種。
一本來無生常住義。二自體無滅湛然義。三
無動寂靜義有二種。一外無煩惱業。過去謂
外。二内無病死。現在謂内。四恒理不可破壞。
無異恒
在義
五最妙是滅諦故。六遍滿通達一切故。
七不分別。無所依故。八無著煩惱盡故離皮肉
九無障。一切知障已淸淨故離心也十最善。自
性最淸淨故。具此十種道理故云微妙而前
二曰
事此十名理者。前二約治道明隨願有修習故是事。後
十直明本來如此故是理。理是眞中有之。事是虛妄
難知。是不可思惟。非三慧境三慧境。
二諦理
如上説
興即
取之
若使至安樂住下。第二示自有菩提行依上
四義生隋云
六義
就文有二。一明有解行。二明外
有神通。神通利他。解行自利一明内有菩提法。
二明外有平等行
此二答上問。初也。依此法者。依上六義。無著
無失故云安樂。無所見無分別故云住。又安
樂者道成就。住者果成就。不住功力自然而
得故云住也。又安樂者增勝義。住者不退義」
是實至非女下。第二明外能利物又二。一發
誓欲現神通。二神通如誓而現曉莊
依之
初有二。
一明衆生世界正報。二坐寶蓮下。器世界依
興影
依之
二各有三事。初三者。一色。二相。三心。
後三者。一地。二水。三空。初也。五濁者。大乘
義有七。一劫濁。業過失作十惡也。劫者此翻
不可數。有三。一節。二衆生。三處所。合此三
故稱爲劫。二命濁。即時節過失。三衆生濁。即
果報過失。四煩惱濁。行過失。五見濁。道過失。
六外道濁。障眞解脱。七二乘濁隋加云。障大乘
解脱。此七濁次
第相
十惡名劫濁衆生修善是淨劫。於淨
劫中起十惡名劫濁
造惡受命
損減。故名命濁。果報損減形相醜陋互相輕
慢。故云衆生濁。因相輕慢嫉妬起三毒等。故
云煩惱濁。此是在家人。見濁者。出家人起常
我等諸見。外道濁不信正法。二乘濁不信大
乘也。正法千年。像法六百九十年。佛滅已得
一千二百四十年也。菩薩説法之前現此神通
事者爲五義。一令信正法。道理甚深難可信
受。今見神通令他證信。以女人能令通達理
難信故。二爲除他輕慢。女人於説法不足尊
重。故見神通轉身爲男。三爲生他正勤除衆
生懈怠。著樂下劣不修大乘。今示此女人於
大乘中有勝神力。令他生願欲修正法。四
他下善種子。有衆生受三惡苦永不修道。現
神通力暫除其苦。由道力故生善心之種。五
爲除正法障礙。惡魔外鬼障聞正法。令現神
力爲擁其貢高嫉妬惡心等。示法有大力也
曉取
初二
非男女者。即嚴心也興取
男於女不生欲。
女於男不生欲。二無著心。故云非男女也
坐寶蓮下。第二依報有三。此初嚴地。二受樂
嚴水。三雨花下嚴空也。水中言樂。示空地亦
樂。地空有物。示水亦爾。互擧一也
時善女至天妓樂下。第二神通如誓有二。一
他變。二自變。初也。又二。初正。後依。二中亦
二。如上。言大人相者。本云三十二相莊即
述之
他化者。此無作果報與衆生。如他化天化爲
樂具也。果報有三種。一宿世業得。如下四天。
二現世功力得。如化樂天。三依他得。如他化
天也。上二界但果報得。下界具三也興云。蓮
花果報。
菩薩與衆生如第六天化爲樂具。即違
如意立誓欲令衆生得金色相受無量樂
蓮華非也。但
果報者。此顯衆生依菩薩力自無功用能受樂
果如他化天。他化自用喩取少分。不可迷也」
如意至天身。第二自變又二。一轉女形隋云。
示捨
八地。八地
内行如女
二受天報八九地。九地解化如男子。興
云。不然。不動善慧皆有内外
行故。今女者必有所欣之名。愛欲現起故。梵天者即出
所厭。離欲之主。不動菩薩敎化衆生有功用心如女。善
慧菩薩眞俗兩觀皆無功用如天。即表如意聞法捨不動地
以入九地。故作梵天。總而言之。如意令除大衆輕慢之心
而生尊重故。令諸衆生生正勤心。
以除懈怠修大乘故。現此神變
據有内外。令隨
勝説。又轉形者。即顯諸法無有定相。未必欣
厭故。沼云。此自證成無定異相。故女成男。
又不爲相用煩惱之所動。故云不動地。何以
有功無功釋之。又自所表既取本義。如上述
之。而還徴者。如父被生還逆父耳。神通有三。
一修得。二報得。三依他。依他有三。一依呪
述。二依實語。三依妙藥。此中明依實語現通。
又有三種。一空行神通有二。一身行神通。如
二乘能輕遠到。二心疾神通。如諸佛菩薩前
念在此次念至彼。二轉變神通。即雨花等事。
三生神通。無而忽有。問。此神通爲變爲化。
答。興云。亦變亦化。花座天樂無而忽有。故即
化也。金色非男女換質而成。故即變也。問。變
有十八。此何變耶。答。隱顯也。隱穢處相顯
淨土故。隱男女相顯非男女故。問。四禪定中
依何禪耶。答。應第四禪。諸勝功徳多依四定
故。如意所現神變希勝故。作梵身者。七地生
初禪。八地生二禪。九地生三禪。十地生四禪。
今此如是。八地人也莊即
取之
時大梵至提行。第三重問。本云汝昔以何行
菩提行。即十度十地。今問於十度中已修何
度。於十地中已修何地而有解行及神通如
興即
取之
答言至菩提行。第四重答。明於八地頂不見
如如及虛妄。無功用心不定有無也。行相
難解。以喩顯之即有四喩。水月夢等喩衆生
三種四虛妄。初四者。一塵虛妄。二根虛妄。三
我虛妄。四識虛妄。第二四者見聞覺知。第三
四者四識住也。塵虛妄者。唯有形相無用無
體。譬如水月亦有形無體用。又水月似色塵
而非是色。心作色解。解與色皆虛妄。五塵亦
爾。似有非有。心作有解。二處皆妄故。此譬除
二種虛妄爲自體故不有。爲虛妄故不無。若
無見爲惡道本。是邪見。道生有見是善道本。
是世間正見。若不執有無是解脱本是出世
正見。如水中月。有形故不無。無體用故不有
隋加云。指案目見二月。二月一體故不無。無有第
二體故不有。於第一上作第二解。可此異空花
後三
譬亦爾。次夢譬根空。不依和合生譬如夢見。
若依根塵空明四義和合方見。此是眞實。若
見夢時不依四義和合而見。故是虛妄。譬根
亦爾。以有五根名爲衆生。根自無。眼本以對
色爲義。色以對眼爲義。眼若能對有自在力
應恒對色。須外縁故知自不能對。既不能對
不成眼義。色既不恒可見非色義。既非眼
非色不能生識。不能生識三事不和合不成
觸。無觸則無受想。無受想等行故無衆生
也。又根能對塵。塵是所依。爲至故依。爲不
至故依。若至故依者。此眼有十方分。若眼
憐虛一分至。塵則有分非*憐虛。若分應令
至則合爲無。根一塵異。若不至不能依塵也。
由又大性不相離。若相離則無四大。若不
相離則非*憐虛。四大若皆至無兩別。若一
大二土。此大不有故。釋論破無*憐虛塵了。
不言而有方分。中邊論云。若汝言證見所得
故有夢。是故有衆生與夢異者。是義不然。
如證見火輪而非眞實。又言證見悉眞實者。
凡夫應成聖。是眞見故。而不爾。故知凡夫
證見五塵等皆虛妄故。五根不有不無如夢
也。次炎者。四五月眼根壞者。見地氣
影言是於水。譬計自他者我見壞心。煩惱熱
觸故見自他。自他非有非無。如上釋也露從下
昇上。
如無我
計我
次譬闇闇一本云響。非自有依他力顯。
是闇本來寂靜。譬六識依他故無有自生。次
此四譬世間見聞覺知。所見如月。所聞如響。
所知如夢。所覺如炎。次此四譬四住。色住如
月。想如炎。受如夢。行如響。色不有不無。若
言有爲*憐虛所成。既無*憐虛故知無色。既
有名相不得言無。譬月不可定有定無。本由
和合有觸受。觸受既非和合生如夢。想如炎。
由心顚倒所生故。行依他力所生如響依他力
者。前
三心無別境也。曉開炎露以爲五喩。即喩五陰。莊興取
之。沼取本故云有四喩。興更徴云。夢喩識蘊。響喩行蘊。
即違瑜伽蘊次第故。沼云。但總相喩離有無相。不別配
蘊。又依見聞覺知。如次喩四所取境界離有無。准下問
答約見
聞辨故
敎門不同。不可一准。總喩離執。何更待
言。別配五蘊有何妨耶
時大梵王至此語。第五難。若如前説四譬。明
菩薩無修行義。無行有四。一外道説我常無
行無動故無業。若如此立無行義。即墮邪見。
二外道説無衆生故無行。若依此無因無果
亦邪見。三依他言從自在天生。無自功力故
無行者。此同外道不由業因。亦入邪見。四若
言如如無增無減故依如如説無行者。一切
人皆同如如無行義興既
取之
答言至得成故。第六釋。不如前三如後一。言
無一法等者。無有一法實相常破第一。無有
一法實相定無人破第二。無有一法實相是
自在天作破第三。後但由因縁等者。本云因
果相成故。釋上無一法定有無義。因果相成
者。待因有果。待果有因。若定有不須待。若
定無無有待。故不有不無。不得言定有定無
曉引本業經廣百論釋之。大
意同也。興引廣百同文釋也
梵王言至菩提。第七重難。若言諸法虛假。聖
人虛假與凡不異。凡應成聖。若言唯如如眞
實。凡聖如如不異倶應是佛
答言至解脱異下。第八重釋有三。一法。二譬。
三合。初有二。一明愚人見有。外凡至迴向。二
明智者知無。初地至十地沼意
取之
初也。有三。一
見愚智。二見菩提。三見解脱。言仁以何意者。
本云以何思惟。汝向問我依何作如此説。我
今訶汝。以何思惟言有三異乎。言愚智者能
行人異一。菩提者道異二。解脱者果異三也
沼即
取之
愚癡有二。一闡提貪著五塵。二執見推思
有理。聖道有二。一執相道二乘。二無相菩薩
也。菩提有三。即三乘。非菩提者皮肉心等。解
脱有二。一煩惱解脱。二一切智解脱也。非解
脱有二。一生死。二界外也
梵王至無減。第二明智者知無。有四平等。一
事平等。二相平等。三因果平等。四道理平等。
今總解之。事平等者除二種顚倒。一凡夫見
生死常樂貪著怖胃涅槃。二除二乘見生死
怖畏涅槃貪著。菩薩不執生死不執涅槃。故
云如是諸法平等無異。即事平等。二於此下
即相平等。法者諸法。界者如如。此如如是法
界之相。今立法界平等相者。爲除執二我心。
一切凡夫執人我。一切二乘執法我。爲虛妄
説不無。爲無相説不有。不有除不無。不無除
不有。法界雙除不有不無法界於二邊平等
故。以此除凡夫二乘人法分別心。三無有中
下。因果平等。爲除二乘衆生懶墮故。立無間
平等。道前法身是一間。道後法身是一間。雖
爲惑染無不淨。道後本無煩惱。故言非淨。若
執道前法身自性定不淨。即衆生不可修道。
若執自性定淨。即不須修道。若言自性淨無
煩惱可除故除二種懶墮。四無增減者道理
平等。除始行菩薩疑惑。於空中生散亂心。不
令見如如也。道前法身不減道後法身不增。
又煩惱不減智慧不增也莊潤此義爲六平等。乃至
大小相納十句。三世相納
四十九句。皆引中觀
瑜伽等釋。具如彼辨
譬如至倉庫下。第二譬顯上義。梵王上難。若
一切法無異者無凡聖殊。今擧譬明凡聖有
異。若據法界眞實即凡聖不異。右就虛妄即
聖凡夫有分故。以幻爲譬譬亦有亦無也。就
文有二。一愚人見有。譬從外凡至十迴。二有
智人下。智人知無。譬十地。初又二。一略。二
廣作譬。初也。有五。一虛妄過失。二不知理過
失。三邪行過失。四不正説過失。五不立正義
過失。初也。言幻師者。阿羅耶識無始以來能
造諸虛妄。故言幻也。幻弟子者。即六識中意
識也隋云七識。曉莊取之。
沼有三釋。第二取之
善幻術者。四謗十四
倒也。微細幻微細妄是羅耶所造。中者陀那變。
麁者六識所造。又衆生有二種。一能分別六
識境多見譬幻師。二愚癡人多愛所攝受故
譬弟子。又師者心煩惱。弟子者皮肉惑也
興云。經論不同。或有業名幻師。如十住婆沙第五云諸行
如幻。誑惑愚人無有實事。因業故有。業盡即滅。是故如
幻。或有業煩惱皆名幻師。瑜伽六十云。如幻士衆中。示
種種形類。異生處流轉。現多身亦爾。煩惱業因縁。令種
種諸行。數數而積集。如幻化所起。或有業所生識名幻
師。即八十四云。識如幻士。隨福非福不動行識。此經既
無別説故。備彼
三義。具如彼也
四衢道者。譬離四謗之理曉即取
之。興
云。義亦不定。或説四識住。瑜伽八十四云。四衢道者住
四識住。或説四諦。增一經云。四衢道喩四諦。或説四念
處。如雜阿含二十等。四衢喩四念處。今此皆有彼義。莊
瑜伽義。沼有三釋。初取增一。第二同莊。第三四生
二取諸下。不如理過失。立人法二執。又解。土
沙草等譬行非行者過三世曉影
後也
三聚在下。邪
行過失譬人法二我。於六道中隨一道中隨
一道悉起人我二執也。作諸幻者。生四謗十
四倒也。明自邪行四使人下。不正説過失。謂
説邪言令他邪行也。象衆四兵者譬四謗也。
五七寶下。不立正義過失。是十四倒。上云四
兵是外事。如敎。七寶是内財。如理也
若有至思惟下。第二廣説。亦五名。即如前
曉影前四
爲四邊
此初虛妄過失。言愚癡者闡提。無智
者身見也。二不能下。不知理失。是二乘也。不
知幻本者。始行菩薩未見法界。初行菩薩於
空散亂。十信至十迴。初地以上方於空中寂
曉即取之。莊取初二。興依莊云。愚癡喩闡提等。即
違外道。亦不能思惟故。今愚癡者凡夫外道。無智
二乘者解行。外道凡夫由有無明故不能思如幻
之本。解行二乘由無證智故不能知諸法之本
但唯
守指諸徳皆知。然略開端。若如言者。外道
凡夫亦無證智。解行二乘亦有無明。何偏言
哉。又初行菩薩。爲徴曉。下云地前未得無漏
猶在凡地不證法空。今何攝耶。三若見下。不
正行過失。若見者自不正思惟。若聞者聽他
邪法曉即取之。莊同。故云。見色聞説等。興云。若爾凡
夫外道應不具八識惑業故。今若見有爲若聞無
爲。由無明故執有眞實。象馬等衆即人法執。以無智故
執有眞實。七寶倉庫即法執也。執我法已遂住見取
此亦准前。誰言凡等不具識等。又二執幷住
見取等。還取本義。見上下耳。作是思惟者。思
惟上二也。如我所見者即自見。如我所聞者
即聽邪師。象馬等衆此實有者。謂是眞實。即
譬執四謗等定有定無。今略。本云象馬等衆
謂是眞實如見如聞隨能隨力執著所見。見
聞如前。能者證見五陰力者比見我人。又能
者於法相中。力者於人中相。外道於法中證
見。於我中比見。六識對六塵法名證見。不六
識故云比見。識見能生比見故曰能。比是證
寂用曰力。又有先信比後證名力。比智有三。
從證智出。一有餘比智。二如前比智。三平等
見比智。有餘者如見角知有牛。如前者有三。
如前過去。如見江滿水知過去已雨。二未
來如前者。如見蟻聚知應當雨。三現在如前
者。如聞鳥聲即識是&T064024;等也。平等比智者。如
春時見此樹生花。即知他方一切樹亦生花。
執著所見聞者。於見聞中起見取也曉影
取之
四此
是實下。不正説過失。本云自言是實。即我所
聞見是也。言者出口化他。餘皆虛妄者。本云
於他非眞。此非我所見聞者皆謂非理。又自
言實者自立邪法。於他非眞者謗於正法曉依
此説
又自言實者立非道理。於他非眞者破如道
理義也。五於後下。不正立義過失。即上自見
是七寶也。外道決定分別邪義。但見有無不
更思惟不有不無也
有知至如是下。第二智人知無。譬初地有五。
即無前五過失曉意如前。位亦
依之。沼興亦取
此初無虛妄失。
言不如是者方便也
二了於下。無不知理也
三若見下。無不正行也。於己自見及從他聞
也。作是念者。思惟見聞於俗中即通達眞也。
如我所見聞象馬等者。即通達四謗等無也。
唯有幻事者。明無人法唯有虛妄名字也。惑
人目者。眼目有三。一法眼。地前。二慧。登地。
三佛。佛地。今別論四謗等能障三眼。一人見
障法眼。法眼照眞。三十心人。二法見障慧眼。
慧眼見第三諦。十迴十地。三見能知所知境
智分別。此障佛眼道後至見也。妄謂象馬等。
本云是處説名象馬等衆。是處者聞見處。説
名象馬者是虛妄法。故言唯有名字。今即准
之。如我見聞。本云如我所見如我所聞。牒云
如我所見聞者。無實人法體。如我聞見但有
名字耳
四不執爲實。無不正説也。依此別釋此文。即
爲無不正行。准前五中幷後總標及今文勢
分配如是。今略。本云隨能隨力不執所見而
言是實於他非眞。能者慧也。力者定也。定慧
倶不執。又隨能思擇。隨力修行。不執見者無
見取也。而言等者此正説也。初句自説正
法。後句破邪法也。今總攝云不執爲實
五後時下。立正義也。立十二部經等。本今轉
勢。相對見之。有四。一正明能立義。問。此之
幻事有無何耶。答。興云。依薩婆多順正理云。
如變化色由定力起。故眼識境。幻色亦由幻
術力生。能發眼識。彼許諸心皆縁有故。依經
部宗。幻象馬等皆無所有。縁幻之心縁無生
故。今大乘中義即不定。有説。依龍猛宗即同
經部。故智論云。眼等五識皆不可誑。將知意
識亦縁無生。依彌勒宗。雖無實事。而有似相
分明現故。以此影像色爲所縁境界。此恐非
也。智論既説有幻色。彌勒論中不言都無故。
護法亦云。然諸蘊相從縁生故。是如幻有故。
今幻色雖非眼識境。是意識所縁故隨所依。
即靑黄等。若對能縁即計所起色。有何咎也。
然無法有二。倶及獨也。獨無即無心所立無
倶無應計影相現心故。獨無不能生心。倶無
即得生心。由此不同前二家義。如佛地云。心
所行無。依他起攝。即其事也。而諸聖敎説幻
顯空有其二義。一顯空。大般若等。幻等十喩
喩諸法空故。二喩虛。阿毘達磨經等八喩。顯
依他假有非眞。今此經中備有二義。欲顯境
界實無僞有説此幻喩。今觀諸敎。心皆稱合
遂無相違。違出迷情。對靑等者是亂識事。豈
以此有爲聖慧有。攝依他者即無能喩所喩
之別。又八喩義。終不害彼十喩之宗。既言實
無僞有。何二義耶。二是故不明隨俗説。有言。
智人者十地興即
取之
但隨俗者。本云隨説世語。
明俗有以利他。此明行俗也。三如見下明自
見無相。如見等者。明我見聞皆是虛妄無人
法也。思惟諦理即無相理沼云。諦謂實也。思
惟實理無如所説等
取本義。如二章。此思惟言准本屬上。今隨
文勢付下好也。則不如是不著見聞是有。此
明修眞沼云。無分別智證入諦理則不如是。
心言絕故。此了俗有眞諦中無
故知。掌
珍廣百二量妙契理也。四復由下明爲示衆
生。本云皆欲令他知於實義。以俗有示眞無
莊興潤之。沼云。復但隨俗方便
起言説。爲彰第一眞實義故
梵王至可説下。第三合譬有二。一合凡見有。
二是諸聖下合智見無。今但總共合上廣略
二譬。初也。有五。一合虛妄過失。言愚癡者闡
提。異生者。本云凡夫。我見人興云。癡者即愚夫
之別名。異生者即
簡聖之言。愚謂愚癡。夫謂士夫。有愚之夫故名愚夫。一
切聖人皆名同生。此異於彼故名異生。如深密云若有衆
生。是愚父類。是異生類。如廣百論。愚夫即異生。故云
諸異生者説名愚夫。隨有所見皆無諦實。智不淸白故名
愚夫。二
義皆得
今見舊義。且同初也。未得等者。二乘
人未得十地。二未知下合不知理。始行菩薩
未知諸法同道後如如不可説也曉即
取之
又解。愚
癡闡提。異生執見人。未得等者。未得定離欲
智慧治皮煩惱。未知等者。未除執見治肉煩
惱也。智慧有三。一修禪定俗法。二已見理修
眞解。三空行也。除皮曰修者。修俗行實理可
見也。除肉曰見者。見眞理也。三是諸凡下合
不正行。凡即執見人。根利思惟故言若見。愚
即上闡提。根鈍從他得故言聞。行者有爲法。
非行無爲法隋加云。即上草木等。
莊沼及興即取之
即是攝一切
生死涅槃也生死涅槃合許有
故。言行非行
執見聞境故言如
是思惟。顯思邪行有其二因。一師自不正思
惟故言如是思惟。本云實有如是諸法如我
所見如我所聞。謂有行非行法。如我見聞即
是邪見。今略擧初而兼後也。二諸邪法弟子
亦然。故言便生執著。本云是諸凡人如見如
聞隨能隨力執著所見。今總略言便生執著。
正明自墮邪行也。四謂以下合不正敎。即破
正義。五於第一下准本屬下。今翻顯故。合不
立正慧義。是立邪義也
是諸至實有下。第二合智人見無譬又二。一
正合智人見無譬。二了知下廣釋智人無有
分別。就初本五。一合無虛妄。二合知理。此二
本云若有衆生非凡夫人。已見第一義諦出
世聖慧。知一切法如如不可言説。此明簡前
三人顯三道聖。三人者。一上二凡。謂闡提外
道。二愚者二乘。三始行菩薩。三聖者。十地中
地地有三慧。一入道。二不退道。二出離道。又
初名滅道。次曰持道。後爲遠離道。又初見
位。次修位。後究竟位。若有衆生者。總擧十地
菩薩也。非前三人云非凡夫。初地已上見如
如。故云已見第一義諦等。又已見等者明入
道。二得出世下明住道。三知一切下明不過
道。今屬前文翻略顯云於第一義乃至可説。
故不違也。三是諸聖下合正行。言諸聖者是
十地也。若見自見。若聞從師。行非行法是爲
無爲莊沼即取。
興影依之
隨力能者。本云隨能隨力。定
力。慧能沼意取智。故云。初地已上隨位證智力能不生
實執。興云。無別所以故。今隨自見力傳聞他
能。不生
執情故
子述本意但偏執者。即違文云如我所
見如我所聞。故知見聞通貫自他。是諸聖人
依定起慧。能照虛實。極盡妙哉。不生執著者。
若自思惟若聞他説皆不存之。即二種正行。
四以爲下合正敎。本有二句。如上。前句不字
應及此句。意謂。不生執著不爲實有。五本云
後不重思惟。合正義。菩薩一見如如。後不更
言有俗無眞。若凡夫一見俗便執有。不更思
惟是無也。今擧前句兼此意也
了知至實體下。第二重釋有三。一更釋前合
意。明聖不定見有無。二明不定見無。三雙結
不見有無。初也。本五。一釋無虛妄。二釋如理。
三釋正行。四釋正敎。五釋正義。今擧初二兼
顯後三。初也。無實等者。無有爲無爲虛妄見
也。二但妄下釋如理。不知理人唯以妄想思
惟。見有行非行。此明惑者見有也。唯有名等。
明智者見無。就如理文中有此句。此中今略。
具如本也
是諸至眞實義。第二明不定見無。隨俗説有
有二。一隨俗説有。二令識有見無
如是至如是下。第三雙結不有不無有三。初
爲自成就。二爲成就他。三爲安立正法。初也。
有二。一有解。二無惑。諸聖人者十地也興即
取之
聖智見者見如如也。此明有解。不可下。本云
不可言法如如攝行非行法。謂不可言如如。
是有爲是無爲。行非行攝。此明無惑。語言有
三。一聲是能説體非説。二語是能説。三法是
可説。如如非此三。故云不可言如如。又釋。不
可言如如。是如如不可言也。行非行法亦如
是者。如如攝行非行亦不可言有無。後釋順
今也
令他證知。第二文也。寄言語名字爲他得證
知也沼云。亦是寄詮以顯諸法。意令他證爲無爲法捨
凡成聖。隨於世俗説蘊處界等種種世俗名言。即
此意
故説下。第三安立正法也。種種者或有或無。
眞俗兩種也
時大梵至正法。第九識能説解之位。以解
驗理不有不無也。衆生不出二十三人。四果。
縁覺隋云。寂
辨縁覺
三界善人。四十心。十地。佛。合二
十三人也。今問法界此中是何人境界也。言
能解者。本云能解能通。牒云。能説。説以示
他。能通。通達自照也。總語八地以上至佛能
説能解如如。別論八地名解不名説。佛名説
不名解。説是化他。佛化他勝。解是妙行於理。
菩薩正行也。又能説令他修行。宜在佛。能通
自修行。宜在菩薩。又能説是師。師宜在佛。能
通是聽衆。宜在菩薩也興徴初後説云。佛若不解
而能説者。無智衆生皆應
能説故。菩薩若不能説者。即違智論法身菩薩在於三昧
不覺觀而説法故。今若説若解皆有二義。作意任運有不
同故。乃至前七地不名説解。説解不竝故。後三地乃名
説解。説解雙轉故。乃至信解亦得。如佛藏云。凡夫無疑
悔者。是
人説法
子唯守別不得總語。若使就別誰不知
具。但互相避。佛名不解者。既證解竟更無信
解。猶如般若無知等不同木石。菩薩不説者。
謂非如佛。況更地地有明昧哉
答言至深正法。第十酬問有二。一出能説能通
之位。二能解下明此位人能通能解。但答有
三義。一有境可照。二無境可知。三非其所知。
初明有人解此境。有境爲人解之者。幻人非
有非無。非四生六道。如八地已上至佛亦非
四生六道。今明八地已能通此理能説此理。
故言幻人能説通也莊云。言衆生者。謂普遍義。十
方世界諸菩薩能解此義。非唯
一二。故言衆生。因縁法故名幻化。沼云。有者簡持義。
一切衆生若有大性。能知依他知幻人等。若無大性不能

先説勝也。答意。正顯有入上地衆聖能解
如幻道理下凡不能。聖意不必據有性與無
性別故。但如曉説應爲問耳。數者四生六道。
數心者六道四生皆心爲主也興云。即違諸論受
想等名爲心數法
若爾彼等誰所具耶。當知三藏擧本。諸論取
末。本心收末。通定兼別。一無相違又徴曉云。
欲遣心心數
法實有。及五種性決定別執。故説幻人心數衆生。能解
能説一切衆生。若心若身皆非實有。如幻化人。法界爲
本。終無不歸眞法界故。此亦不然。違無上依經三十三
獨法中。般涅槃後更生心義。及見實三昧五淨居天不授
無上菩提記故。又若衆生法界爲本皆歸眞者。亦可衆生
性即法界故無作六道。性雖法界而有六道者。本縱法界。
何妨五性決定別故。今若衆生能解諸法如幻非有非無。
無所得者能解眞法界義。境既出有無之外。智亦入掩口
之内。欲顯此義故借幻人
之心數以答梵王之問
滅後生心及見實定。亦
如幻事都無實執。時未至故。天衆且止。不同
執情。窮後際者又性法界故。無作六道者許
有智種。一分衆生不迴六道。此能自害。誰障
法界隨縁五種。若未知者。應學一味流成六
味。子守化城逆寶所者。豈異執境怖唯心哉。
稱今義者。即潤本説幻人非有非無等。更無
別詮。如上已述。第二明無境可知者。妄想衆
生猶如幻化無有實體。既無能照之人。則無
所見之理。故無人得此境。無境爲人得之。第
三非其境者。一切凡夫妄想所生不眞實有。
譬如幻化。法界眞實非實妄人所難通達。故
非是境。猶如萬法非幻人之境也。以聖心無
分別可言通法界。凡心分別故不能通無分
別境。無分別境於彼是無。如萬法於幻心是
無也
梵王至而生。第十一重請有二。一領是無。二
請識有。若無衆生那得四生六道。四六是數
法也
答曰至解深義。第十二重酬亦二。一明不有
不無即眞無分別。二如是下結有能通之人。
若衆生心爲法界非有非無無分別。即能通
能説也。言深義者。隋云。過二凡夫定有。過二
聖人定無也。幻非實色故不有。而令人見故
非無。法界亦爾。有可徳故不無。無名相故不
興即取之。
而徴曉説
可取叵徴
爾時至之義下。品第四段佛述勸學。有二。一
述天女。二勸梵王學。就初有四。一梵王歎。二
如來述。三梵王歡喜。四如來與記莊興
取之
初也」
佛言至忍法下。第二文也。如是如是者。梵王
上言善女通達甚深。甚深之義即是理達。即
是善女之解。令具述此二。故言如是如是。
既令梵王學無生忍。無生忍是八地之智。梵
王是七地頂。此女是八地頂人興取
此也
是時至聞正法。第三歡喜有二。一見菩薩人
希有。二聞正法希有。又一見大師見無上。二
受大敎聞無上也沼影此云。一讃成勝徳。二讃能利
他。故重言希有。又得遇故聞法
故。重言
希有
爾時至佛世尊。第四受記。受記義有五條。一
名。二義。三意。四事。五果也。名者有二。一受
是弟子。弟子受之。二授是如來。如來授之
記義有二。一記境不忘。二記録不失。今就後
一也。記意有五。一明大師通達。無處不了故。
達見當果故。本云爾時世尊於一切法通達
無礙告梵王言。今擧世尊兼其智徳。言通達
者修得智。無礙者性得智。二明正行無空過
必所得。三令衆生於此菩薩生恭敬心。如彌
勒等。四明不捨衆生。未來更有於佛化度之。
五明此大衆位行已高。過定位退位得授記
位。位有三。十解不定。十行定。十迴受記。又
七地以下有出入作心曰退。八地已上無出
入故。是不退位故受記。又十地中有十心。後
三心於一生得佛故受補處記興取初三。但位曉
興取第二説。興徴
初云。即違陳論十信不定。解行決定。地前三劫。述異部
義故。今遠行已還容退轉故不決定。不動已上不退轉
故名決定地。如意既
得善慧地。故決定記
彌述前意。既云七地已還容
退。況據十解。又十信偏執不定者。何自下云
即違陳論。十信菩薩雖遇惡友種種破壞不
退菩提。前後相違。依此當知各有所趣。如下
述也
記事有五。一衆生受記。二時節受記。三處受
記。四依受記。依菩薩所行功徳處而授記。五
應得果記興影爲六。
加徳號也
今五人中。善女有三。一
人。即善女。二於未來世即時。三佛即果也
沼云。號寶焰者。簡金光明故。又悟諸陽炎故。吉祥者。於
一切時能與衆生作吉祥者。藏者包含。吉祥無量具足功
徳無有盡時。
云吉祥藏
次菩薩亦三。一説是品是依義。二
菩薩是人義。三不退是果義。次兩人八千億天
無量王臣
但二義人義
果義
後比丘有五義。五人竝應具五。
文互擧耳
記果有五義。一無上果佛地。二滿足果八地。
三最初果初地。四行道器果十迴。五隨從果
十行。就文即五。一無上果者。授如意記得佛
地也
二滿足果者。三千億菩薩得不退。八地如如
滿。乃至十地無功力。名不退滿足
三最初果者。本云八千億天子得無垢淨於
法成就淸淨法眼。謂於法界得初地法如如
也。法界有二種淸淨。一無垢淸淨修得。二直
言淸淨性得。又無垢無煩惱障。淨者無一切
智障。淨即是性修二解脱也。初見如如解名
法眼。眼者人法二我不執著故。此法眼即是
慧眼。通十地立之曉即取之。初菩薩益。入第八地
更無出觀。故云不退。二天子益。
得入初地斷二禪執。故云得無垢淨。證於法界而得理觀。
故言成就淸淨法眼。此二得益述三藏解。沼亦取之。莊釋
菩薩益有二釋。初即取之。後
云十住。興總釋之。天位即取
但據初後依逆配者。
初菩薩位。即取本義。若依順次。十信非也。文
意從勝至劣列故。莫好異也
四行道器果者。無量無數國王臣民得法眼。
得十行除皮肉。知二諦理滿。言行道器者。聞
此經登十迴。爲大乘道器行菩提心。立呼此
心爲行道器曉云。三明王臣民益。遠塵離苦得
法眼淨。是斷見惑種得初果。沼取
此亦
本義。如料簡釋。問。若爾此二位階既別。故本
云八千億天子得無垢淨。於法成就淸淨法
眼。無量王臣得法眼淨。今何合云遠塵離苦
得法眼淨。答。眼義同故合一處也
爾時會下。第五隨從果。五十億十解人也。猶
未定故退爲小乘。若十行已定。無復小乘
位。在其上可求故明發始菩薩人。若羅漢位
同十行。此人猶退。從此更學前三十心。至十
行方不退也。今此比丘於十解不定位聞經
進入十行。故言得經堅固上願也。堅固出生
死名不思議。利他滿足。又自名不可思議。度
他名滿足先約二利。此約
二度。故異也
又不思議成就佛法。
滿足成就衆生興云。比丘雖得十行中前五。心猶未
定。退向小。而聞經得後五行。故云堅
固。乃至即違陳論十信菩薩雖遇惡友種種破壞不退菩提
故。今諸比丘既入勝解行地。而聞行廣果遠。欲退菩薩
行。聞法見變。誓願應成無差。故云滿
足。即得如意所現神變。上願成就
若爾何自上云
即違陳論。十信不定。解行決定。但念難他妄
自參差。又仁王云猶如輕毛。故應得方莫執
角難。莊云。不退有四。一種子不退。謂初發心
種解脱善。即十信。二發心不退。謂十住已上。
三行不退。謂初地已上。四煩惱不退。第八地
已上。沼云。退有二種。一已得退。二未得退。
初在地前。後在前七地。已得有二。一得勝解。
二得證法。得勝解有二。一信。二行。初信退在
十信中第五心前。後行退在第六住已前。信
不退。退不起邪見。行不退。不退向二乘。然仁
王云。十千劫中行菩薩道隨風東西或進或
退者。授信及行。通相而説。劫有大小不同。淨
行優婆塞經。經六十劫行。舍利退大者據大
劫説大。況不違大乘玄等。故知陳論信不定
者據前五心。不退壞者據後五心。餘皆准之」
問。雖有此釋猶未明解。故測深密疏第五云。
問。種姓菩薩。有退以不。設爾何失。若言退
者。樂莊嚴經如何會釋。故云。性地菩薩。若一
時殺閻浮提衆生不墮地獄。若殺四天下乃
至三千大千衆生亦不墮地獄。何以故。此人
曠劫修行。多供養諸佛。功徳智慧善根純熟。
雖造重罪。以福徳大故罪即消滅不墮地獄。
又無性攝大乘釋第七卷。初無數劫云堅固心
勝進。雖遇惡友方便破壞。終不棄捨大菩提
心。現世當來所修善法運運增長終不退滅。
世親第七亦同無性。若不退者。地持經説性
地菩薩墮地獄等如何會釋。解云。於此義中
自有兩説。一龍樹宗。種姓不退。是故寶鬘論
中。有人問龍樹云。地持經説種姓菩薩墮阿
毘地獄。此義云何。龍樹答云。雖有此言。我不
敢作如是説。何以故。不增不減經中。明性地
菩薩畢竟不墮地獄。同樂莊嚴經。而地持等
説言入者&MT01670;恐地前菩薩令其生怖速證初
地。非謂實入阿毘地獄此段引經。
如金剛仙論
馬鳴菩薩
起信論亦同上釋。故彼論云。修多羅中或説
有退墮惡趣者非其實退。但爲初學菩薩未入
正位而懈怠者恐怖勇猛故。二彌勒宗自兩説。
一同龍樹宗。一依本業經。十住已上名種姓
位。於十住中前六名退。第七不退。故知種姓
亦有退義。又瑜伽三十七云。又諸菩薩勝解
行位。於菩薩修所化狹小。所作有缺。所作不
定。所得有退。又云。解行菩薩。或於一時大菩
提雖以發心而復退捨。善戒第八地持第九
亦同。又瑜伽三十七云。若諸菩薩住勝解行
地。乃至猶往惡趣。此盡第一無數劫邊際。善
戒第三地持第二亦同此説。然樂莊嚴及攝
大乘言不退者。從多分説。而非盡理。答。義是
分明。前既聖通。非盡理者是人情故。興無染
總持品疏云。優婆塞戒經云。舍利子經六十
劫修菩薩行。未入正位故還退心。斷結經
云。舍利子或從初住乃至五住而退。或從初
住乃至六住而復還退。如是經於六十劫者
蓋是權説。不爾便違彼云從第一住至第十
住乃至成佛。於其中間不曾退轉故。言隨順
果者。前時求佛。中間厭生死退。後更求佛。隨
前心故言更發乃至菩提也。依此功徳者。藉
此經生三慧也。過九十大劫者。若不値此經。
滿一僧祇行十行方至十迴。今指九十劫便
登之。當得等者。本云當得成就出於生死。
當成就者。成就十迴耳。八地以上無復遲疾
利鈍。此下煩惱尚多。故不同。而言一地三僧
祇。據極遲者耳。如須陀洹二十八生也。出生
死者。牒云於生死作後者。既登十迴出三界
生死之後也曉述意云。過九十大劫等。謂入十解第
四住時。能離三界繫。業既盡故。言成就
及出生死。如華嚴經讃彼住言第四生貴眞佛子。從諸賢
聖正法生。有無諸法無所著。捨離生死出三界。莊有三
説。初即取之。次云。又入極喜離分段死。又過九十劫入
第八地離分段死。今依第二釋。沼亦取之。故云。果益有
二。此初得至初地。依聞經等如説修行。至初迴向位。故
言過九十大劫。十迴向中修行之時各經十劫。如淨行優
婆塞戒經説。興徴曉云。違論云未自在菩薩生無色界。
生貴菩薩不生無色故。又徴本云。違經云過九十劫當得
悟解出生死義故。今諸比丘依供養如聞
修行。過九十劫當得出離。義如果記
就初引文還
成前説。無違理故。就後即准沼釋知之。又此
前説爲果記者。後記無用。過三十劫等者。十
迴最後意謂。
入初地
三十僧祇得佛。一地中有三分。
一僧祇道分。二住分。三出離分。故云過三十
劫得佛莊即取云。謂此初地過十地。各地各有三心。
入住出名三十僧祇劫。沼亦影云。依梁攝論。
十地各三祇。過十地數三十僧祇。興云。有説。諸比丘十
信已滿。更發勝心修三十心。心別經劫故過。十劫。乃至
過於十地。地別三劫。三十僧祇劫至等覺位。學佛威儀同
時成佛。有説。比丘於解行地聞法發修經九十劫。過十
信位當得十解。初住伏心。菩提悟解。能出生死。乃至過
三賢中三十祇劫入歡喜地。隨可化衆現成菩提。雖有二
義而後應勝。若如初者。
地前初劫應短促故
倶是本意。若後勝者。何
前徴耶。若初短者。理雖可長。而遇勝縁便登
十迴。亦無相違。故本前云。若不値此經滿一
僧祇等此意如仁王。
下知之
就比丘中具五事。一授記人。即比丘。二授依
處。是諸比丘依此功徳。三時節。過三十僧祇。
四處所。即國土名。五應得。同時皆等莊影爲五
時果取之
略初。而劫國開爲二。加十號也。沼六。
加同時成。興七。本五加劫及號也
問。無處無容
同時同處有二佛。如何五十億同時作佛。答。
沼云。約化佛土説二不倶。亦約現相不得同
時。據他用土及應合作則説同時。又國劫名
雖同。據方器界各別。得同時作佛。今謂。直擧
國名不言一處。世界無邊。何更疑矣。就五事
中今述別釋。初中有五。一標時。二明處。三唱
數。四簡類。五行菩薩下明行。行事有十。一修
勝行。二欲退。三遇善縁。四得堅固。五滿上
願。六更發心。七供養師。八重勝心。九作大
願。十明迴向。如文可見
第二有七。一對機。二比丘。三依處。四修行。
五劫數。六得悟。七出離
第三有四。一能化主。二受化人。三行劫數。四
正授決
第四有二。一劫名。二國名
第五有四。一同時成。二同一果。三同一號。四
同十號也
梵王至大威力下。第二勸梵王學有五。一有
大力。二格勝劣。三是故下合修行。四何以下
釋修意。五是故下結勸。初也
假使至不能及。第二文也。無方便者。無有此
經所明不有不無如如二智方便也。有了義
經是其方便。不値了義經故言無方便。餘准
法華壽量品疏釋之
梵王至他廣説。第三文也。心行爲學。口誦呼
爲受持。持佛法有三。一正行即修學。二讀誦
即持。三弘通即廣説也
何以故下。第四釋令修意有三。初法。二譬。三
合。初也。戰陣譬苦難之事。流通三通隋云。通
者即廣也
一修行。二讀誦。三宣説。又通有三。一除災障
通。即修行。二方便道通。讀誦。三生無量功徳
通。即弘宣也
譬如轉輪下。譬也。明此經一切經王應須
急行正法根本。輪王譬此經。七寶如餘經也
沼引大莊嚴論第十。七寶喩七聖財。或七覺分。
乃至功徳如寶。具如彼。兼義雖爾。正舊也
梵王是下。合也
是故至修學。第五結勸也有四。一修十法行。二
行精進下恒修不退。三
功徳十勝。
四總結勸修
爾時至經典下。品第五諸天守護令法久住。
今文有三。初天衆守護。二如來讃成。三天等
奉持。本略存初。初也。有五。一護正法有二。一
儀軌。二
白佛下
正護
二及説法下。護説者有二。一説者。二正護。護有
五。一除諸難。二具衆善。三色
力足。四辨才
通。五身心樂
三時會下。護聽衆
四所在下。護國界有三。一表有難者。是三災也。謂
飢饉。怨賊即刀兵。非人惱者疫
病。二我等下明爲護遮。
三皆是下結天衆力
五若有下。讃施主也
爾時佛下。第二讃成三。一讃聞深法。二讃
護法人。三圓成二嚴
時梵王下。第三天等奉行也
  四天王觀察人天品第十一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上來衆品開經體既訖。
今明經力用。故此品來。二聞經正體旨深利
遠天神喜踊發誓弘宣。夫法非孤運。弘之人
也。是故四王觀機修行。故云唯願衆中廣爲
我説等。故此起也。三爲時衆故。下云。大衆聞
已受持
二釋名者。明四王事故者名也。四者數名。淸
淨名天。如法華疏。自在爲王。故仁疏云。施恩
布徳故名爲仁。統化自在故名爲王宜即
取之
十二
門疏云。觀察了達目之爲觀。統御名人。如上
述之。天即准前興云。梵云闍埵 去聲 唎云四。摩
訶云大。提婆云天。羅闍云王。提婆
云天。摩怒沙云人。比耶二合婆云觀。路迦那云察。
今從周語故立此名。天者該自然在光明之義。身有光
明不假外照。資生應念可謂自在。故名爲天。統領尊勝
故名爲王。乃至月別八日二十三日天使。白黑十四日太
子。前後十五日天王。覩審人天罪福之行以奏釋天。
故曰觀察。觀察人天所行善惡正此品旨。故以名之
兼爾耳。此品正明四王觀察。於一切時修經。
人天相助觀勵未必齋日。又自然等本義如
前。但光明者此亦可簡。即違大論。假號天故。
豈有身光
三決疑者。問。本既一品。今何開耶。答。沼云。
此品四王讃勸行經。發願護持。後品世尊讃
美令廣願護。故二品別。問。若爾餘章皆有此
例。他願佛印何不類耶。答。理實如本。願印
爲二。似無別由。三藏隨宜開之。何假徴矣沼
所難解既有所以。興問答者即無異能。見推
可知
爾時至足已下十六品。是正説第二階明經
力用有二。初九品明經力大勸物弘通。後王
法下七品出能弘之人得此經力。以成前九
品意也。就初爲二。初四品明菩薩諸天加護
弘通。後五品明八部鬼神利益弘通。弘通者
以成前品意也祥即
取之
初爲三。初二品四王弘
通。次無染著諸佛守護。後如意品師資共護。
初又二。初品發願護持。後品讃嘆勸勵。初也。
此品准本有三。一歎經徳勝。二世尊我下發
願弘通。三大衆下時衆喜行。初有三。一出能
弘之人。二歎所弘之法。三請爲説之恩祥即
取之
初也。又二。一列名字。四王天住須彌四埵。東
方提頭頼吒。此言地國。護國土。南方毘留
勒。此言雜語。解諸鬼神語。西方毘留博。此言
增長。增長國土。北方毘沙門。此言多聞。多聞
智慧隋云。南方毘留勒叉此言增長。增長國土。西方毘
留博叉此言雜語。解諸鬼神語。經一本云。南方毘
勒此云雜語。西方云毘留博增長也。配方翻名。祥曉宜莊
沼興皆同隋初説也。但毘留博叉。曉云此云醜目。莊云此
云廣目。亦名醜目。興云目醜廣故。餘即取本。加云。大集
如次名&T025632;鞞羅。樂勝。火花。栴檀花者。即標別名。故不相
違。有説。廣目瞻部王。增長牛貨王。即違
瑜伽東南西北如次持國增長醜目多聞
但執一文未
見一本。准隋知之。故不違也。但住宮者。祥
云。須彌四埵名那乾訶羅山。去地四萬二千
由旬。縱廣亦爾。上有四王。曉云。伽云持雙山
所居止。餘金山是部落。餘處云住四埵。如是
二文可和會也。興即會云。增一三十四云。須
彌四寶所造。金銀水精瑠璃。又有如是四寶
城郭。四王居止。婆沙三十三云。蘇迷盧山有
四層級。如次堅手持鬘恒憍四天居止。此二
經論依妙高住。智論第九云。須彌邊有山名
由犍陀羅。高四萬二千由旬。此山四頭各有
城。四王各在。起世經第四廣具亦同。此二經
論皆許四王住由乾陀山四方。有此異者。四
王幸處居處如次二聖敎故。如起世云。至須
彌半四萬二千由旬。中有四王宮殿。即幸處
也。又東半腹去地四萬二千踰闍那。佉提羅
迦山頂有提頭王住處。城名賢上。縱廣六百
踰闍那。南有毘樓勒迦。城名善現。西有
叉。城名善卜。北毘沙門王有三城。一可畏。二
天敬。三衆歸。四王身長皆半由旬。衣一由旬。
廣半由旬。其重二分。即居處也。具如彼辨。
沼同。故云。本都妙高第四
層縁。時復住持雙山頂
祥云。東方持國。領諸天
衆幷乾闥婆乃毘舍闍二部鬼神。南方增長。
領諸天衆幷鳩槃荼及避脇多二部鬼神。西
方雜語。領諸天衆及龍富單那二部鬼神。北
方多聞。領諸天衆及夜叉羅刹二部鬼神沼宜
依之。
宜亦加云。如是四王各領八
萬四千鬼神王衆以爲眷屬
而北方在前者。推其多
沼影
取之
二倶從座下明儀則。准上釋之
白言至共受持下。第二所弘有二。一歎徳重。
二歎多能。多能故徳重。徳重由用多祥即
取之
也。有三。一諸佛愛重是意業。二諸天禮敬是
身業。三四王讃仰是口業。初一明經顯性得
之因。次一明經生修得之道。後一明經成修
得之果隋云。生起由經徳重故。佛及天王護念敬重讃
嘆成上徳重義。此三依本。今有五種之一切。
第四一切即通下句。應言一切聲聞獨
覺。然隨本故攝爲三也。祥興取之
三中各二。初
歎所重之法。二明能重之人。初二者。一歎
法。法如金光明。本云是金光明微妙經典衆
經之王。法身性得如金。般若性得如光。解脱
性得如明。又譬性得三身祥取。加云。
佛性亦得
微是因
中。妙在果上。二一切下明人。人是諸佛。諸佛
應身以法身爲師。故言護念。即經云諸佛所
師所謂法也祥取。興云。即違應身無自依
心。無自依心者必不能念故
此言應
身即内應故。縱令外應無自依心。有依他心。
故言護念。亦有何妨
一切菩薩下。第二諸天禮敬有二。一歎法。法
能生菩薩之道。本云莊嚴菩薩深妙功徳。隋
云。此經明十度十菩提等能生菩薩之道祥興
取之
故今總言一切菩薩恭敬。二一切天下明人。
人能如説修行於道。故言恭敬。今云供養。本
今互顯。意即無違
及諸天下。第三四王讃仰又二。一歎法。法成
四徳。令諸天願樂。故言歡喜。二一切護世下
明人。人心歡喜故。口讃歎也隋云。三中皆有三
義。互擧一也。意
謂。恭敬歡喜讃嘆。今有五義。
加供養及受持。祥皆取之
悉能至宮殿下。第二歎多能有三。初生智慧
隋云。五欲所昏故
與智慧。興意取之
二能與下與快樂
三止息下滅苦惱。苦惱又二。一別明。二總結
祥即
取之
初中有二。一除三途報。本云是經能令地
獄餓鬼畜生諸阿燋乾枯竭。故知沼云四惡
趣者。是增益耳。二一切下除人天苦。此有六
事合九句文沼即
取之
一除怖畏沼云除
五怖畏
二却怨賊。
三除飢饉。四愈疾病。五一切下滅災變。本云
是經能滅惡星變異莊云。日月星宿缶石山
林江海池□種種變怪
六百
千苦下去諸苦。本云是經能去一切憂惱。此
六。本顯發端皆言是經能故祥言七苦。即兼
三途。故不相違
第二總結。本云擧要言之是經能滅一切衆
生無量無邊百千苦惱。今即總略第六攝之。
總結爲三。一除怖畏。二除疾病苦。三除憂
惱苦。初先擧怖畏體後縁。次先擧病縁後明
病體。第三病亦先縁後體。別六總三。合爲九
句。前文直明苦經内有三徳爲三人重之故
是徳重。後文明外有諸用不止明三人敬貴
是故多能也
世尊至宣説下。第三請廣爲説。意爲弘通有
三。一明如來宣説。言如是指總別拔苦與樂
之事意謂。此經能爲如是拔苦與樂。廣益我
等有情。願佛衆中廣爲説也。本云是金光明
微妙經典。若在大衆廣宣説時。此明有人宣
説。未必今佛。故置若言也。於大衆者。有不在
大衆不足可信。云大衆有三。一有正法。二有
正師。三正學
二我等下。明四王聽受
三氣力下。明聞法獲利。利本有三。一身力康
健。二威徳具足。三精進勇猛。本云心進勇鋭
智慧增長。今加神通倍勝
世尊至化世下。第二發願弘經。本既一品。釋
亦隨之。今准文勢。准本有二。初四王自明有
弘護之徳。後正發願弘經祥興
取之
初有三。一標。
二釋。三結興即
取之
初也。又二。一明出世徳。二以
法下明世間徳祥即取之。
興但世徳
本云爲世法王以法
治世今擧後句而兼初也。二各有二。初二者。
一能説。二能行。能行六波羅蜜。能説十二部
祥興
取之
十解之人。下具明也。後二者。一爲王
化世。二依法治民。具二万美也隋云。若不依
法治。則不可
王化。既有出世
之徳。故爲王也
我等至遠去下。第二釋有二。一遮諸惡鬼明
除苦興云。倶槃荼者即冬苽
鬼。即取嘉祥法華疏説
二世尊我等下。守護人民。此四王各領五百
鬼神守護國土也。二十八部。如下正了知品
疏辨
世尊以此下。第三結也
又復至之事下。第二正弘有二。一爲護土。二
爲護人祥興
取之
初有三。一明國土衰損
二世尊我等下。明請説此經。依今有二。初尊
法。後請人有三。一有人持經。二四王請説。三
時彼法師下應請弘宣。言由我等者。本云以
我力故疾往彼所。謂冥加令來耳。故言我力
等也
三由經力下。明由經滅難
世尊若至其國下。第二護弘經人有三。初明
護聽受之人。二世尊若有下護供給之人。三
世尊若有受下明護讃歎之人。生起可見
隋云。從易至難。如初人但能聽爲易。又能供養
爲難。與文相似。不如舊從難至易也。興即取之
三中各
三。此初三之中。初明弘經也。二世尊時彼下
勸聽受。三世尊以下明王護也
世尊至災患下。第二護供養人又三。一明弘
經。二時彼人王下勸供給。三我等下明王護

世尊至所稱歎。第三護讃嘆人又三。一明弘
經。二人王於下明讃敬。三我等下明王護。此
中本有供養之言。即是尊重讃歎事耳
大衆下。品第三段大衆奉行也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八
  寶曆三癸酉年七月七日庚申奉書寫此卷了
  始筆於五月九日 閑人寶生院成慶六十
  同四年閏二月二十六日再校了


金光明最勝王經玄樞卷第九

  四天王護國品第十二
略開三門。初來意者。先章四王發願弘經。此
品如來讃勸彌修。故次先品此章來也。二先
自願擁護。持勸他弘通。又爲時機。如下八益」
二釋名者。本義如前。言護國者。依仁王疏。四
王能護。國土所護。由經生喜使國無災民主
獲安。故名爲護。王化封疆名之爲國。盛辨
此義因以標名。隨名釋也興云。梵云羅叉此云
護。即擁護也。國者即
總擧人土之。
即五蘊也
三決疑者。四王八部共護持者。應言護人。何
名護國。答。國者總也。人是別故。如説有情名
爲佛土。故雖護人名護國也沼云。人爲國本等
者。彌有難故説爲國
本。必言
護人
爾時至善哉下。先章四王願護。今是第二如
來讃述。此品准本取今有五。一如來讃勸彌
修。二四王奉勅勤行。三時四天下。四王説偈
歎佛。歎佛説經故。四爾時四天下。四王歡喜
供養。聞經歡喜。心供養佛。五爾時世尊下。時
衆聞經得益。初中有二。一讃。二述祥即
取之
就讃
有二。一讃現行。二讃往因興即
取之
初也。重言善
哉。一善其有弘護徳。二善其以徳弘護。又一
善其遮惡鬼。二善其護人民。又一善其爲世
法王。二善其以法治民
汝等至讃嘆下。第二別讃往因又二。一讃修
三業。二種諸下讃行萬行。供養通三業。恭
敬是身。尊重是意。讃歎是口。四王已登初地。
三阿僧祇劫行故。言無量佛所種善根祥沼
興取
諸善者。過四十心隋云。十信下種。十解十迴成熟。
初地解脱。祥取。興云。即違瑜
伽十信已前。亦勝解行地。
今發善法欲。即下種也
若爾何故先爲徴他言
如輕毛。故准上耳。初地四王。二地忉利。三地
夜摩。四地兜率。五地化樂。六地他化。七地初
禪。八地二禪。九地三禪。十地四禪也。十迴金
輪王。王四天下。十行銀輪王。王三天下。十住
銅輪王。王二天下。十信鐵輪王。王一天下。竝
出大集經也祥即
取之
修行至安樂下。第二正述有二。一述上有仁
徳。二以是下述上弘護興即
取之
不述上有聞法得
祥皆
取之
上有徳文有三。今初述上第一總標。
二汝等長下述第二解釋。不述第三結名。名
由徳有。故不別述。上二中各二。今具述之。文
少前後。互有所表。先擧作王。後明以法治
民。四王明其得作王方以法理民。今佛先述
以法治民。後述第一爲王者。由以法治民故
得爲王。本云爲人天王。今擧初句以兼後也。
前示爲王故善化。此明善化故成王。前明苦
展果隋云
惡果
須先除。樂是勝果故後與之。今
此佛述。先述第二與樂者。衆生多短乏。於聽
學有闕。須先與四事樂。後除苦者。衆生不棄
有重苦故。本云能遮諸惡。今亦先云遮去諸
惡。所有鬼神乃至速去。今述擧初與樂而攝
後除苦也。此明衆生恒無樂須無與之不恒
有重苦也
以是因至得安隱下。第二述弘護有二。一述
上第二護人。二述上第一護土祥興
取之
上示由有
國有人。此明由有人故即有國也。上在人有
三。一護聽受者。二護供給者。三護讃敬者。今
總述此三。三中。本各有三。今但述後二。就文
有二。初正述。二汝諸下釋述意興即
取之
初也。有
二。一合述上三人。二合述上三護。不述上三
中有弘經之人。上本擁護供讃聽受者耳。以
是因縁等者。本總略云以是義故明可
護義
若有人
明可
護人
又云。供養即述第二中第二。恭敬即述
上第三中第三。又供養是宣説。恭敬是聽
受。即述上第一中第一。二汝等應下。合述三
敬三守護隋云。合述三
中第三守護
汝諸至得勝利。第二釋述意有二。一出世利。
三世佛正法者有三。一正説十二部。二正行
十度。三正果法身四徳也。二汝等下。世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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