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三論玄疏文義要 (No. 2299_ 珍海撰 ) in Vol. 70

[First] [Prev+100] [Prev]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但言無二乘。不言無菩薩。以總爲大乘
故。若約別義。非無四乘。則於佛乘有權
實。菩薩有二類也。可熟思之已上裏書
問。三車四車中。以何爲正義耶。答。以三
車爲正矣。一乘義云此會方便説三與
餘二非眞也
○唯一
佛乘。欲引導衆生故。方便説三考實而
言。唯一佛乘是實。餘二非眞。是故説三説
二。種猶一意耳。假設近喩以況遠旨。以
父手中唯有一菓。欲引諸子説一菓爲三
菓。考實而論。唯有一菓。無二菓。是故二文
無相違也○晩見法華論。釋十方佛土中。
尚無二乘。何況有三。與今意同。論云。此是
遮者。明無二乘涅槃。唯佛究竟無上菩提
有大涅槃耳。此偈但明無有二乘。唯有
佛乘。不言無偏行六度菩薩故。光宅失旨
大義抄第四云西大寺
玄叡
汝云權實未詳其意。
若體有無。都無此義。若有具不具。我亦
之。謂昔佛乘實有。但未具足故。云佛乘爲
權。未詳其意也
天台師破嘉祥云。何處經論。以聲聞
而爲第三。都是妄説。通云。觀音品説此次
第。又善戒經第一云。列菩薩縁覺聲聞。如
次爲利中鈍。又華嚴三十五。如來惠光先
照菩薩。次縁覺。後聲聞。又南岳大師菩薩
爲第一。縁覺第二。聲聞第三見譬喩
品疏
天台文
第四
卷也
既謗其祖匠乎取意
 今私更助顯即引證云天親涅槃論并十住
 婆娑見
十住毘婆娑十二云。一者佛乘。二者辟支佛
乘。三者聲聞乘云云
天親涅槃論云。第二第三乘法。名之爲
等文已上二文證次第也
寶性論第三云。一者大乘。二者中乘。三者小
又法華論云。方便品五門示現。破二明一
生公疏云。若二若三。二第二乘也。三第三乘。
亦應無第一。第一不乖所以大。故不
之。既無二三。一亦去矣
  一亦去*矣者。非三非一中道也
義疏云○對昔與偏故。今明等賜故。下文
云。不令有人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
滅度之。即其證等文昔以大車但賜菩
薩。故名偏賜。方今以大車等賜諸子。其
意明也。問。涅槃論云。聲聞縁覺六波羅蜜菩
薩計有煩惱可斷佛果可得。是故爲煩惱
污。十地菩薩行通達大智云云又淨影
釋云。地前菩薩爲三乘地菩薩。又云。無三
乘別教中權大故云無云云若爾。四乘
義何捨之*耶。答。涅槃論。且以地前望地
上。爲煩惱所染。非云如二乘所趣是別

問。嘉祥御意。唯三車義歟。答云云
化城品疏云新舊二
疏同耳。
問。三車中。大車爲是實
爲是權也。答。具有二義。若道理無二唯有
一者。則二是方便。一是眞實○二者云○
脱珍御服著弊垢衣。以是方便得近其
子。此之佛乘亦是方便。所以然者。無有
從凡夫身於道樹下始得成聖。爲二乘
故。方便示現也今見此文。具用二義。然正
以道理有無爲經大宗而已。宜善思之
統略下云。三車明義與樹王佛其義不同。
三車通是諸佛立出世乘之大意。出世唯有
三乘。三外更無乘*云云大車總喩三身。及
正喩法身。釋可具見之
遊意法華云。問。今明一乘。爲是三中一。爲
是三外有一耶。答。此經始終。具有二義。一
者猶是三中一云云二者一乘非是三中
之一。如信解品説。長者以方便力蜜遣
二人。即以二乘爲方便。脱珍御服。著弊垢
衣。方便附近子語令勤作。即佛乘亦是方
便。則知三乘竝是方便。今明一乘是眞實
故。知一乘非是三乘中之佛乘也云云
又即會方便説三與二乘是方便云。如人
手内實有一菓方便言三菓云云如一乘
義釋也
問。既云今一乘非三中一。何故不言四車
*耶。答。統略云。立出世乘之大意。唯有三
云云又云。昔樹王佛。別爲二乘人起之
云云此釋是三車之要節也
三論玄疏文義要第六


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七
九菩薩地位義略廣
 十信不同
 退不退義
 眞悟十地初發心時
便成正覺
 無生忍位
 五十二位名大乘七賢
華嚴幾位
 修行時量何以入僧祇
三祇配位
 等覺地
 僧祇數有異説
 三祇劫劫量僧祇數善
行僧祇
 速疾成佛有無超劫大頓
悟小頓悟
 有爲般若
 四依位分得義多少
 三種意生身同異有
有生死
 大力菩薩初地反易
 爲物反易白報反易
爲物反易
 斷惑分齊
  菩薩地位義
問。今宗家意。何建立菩薩地位耶。答。形勢
非一云云 法華疏第一云。但菩薩略廣二位。
略説則十四賢聖。廣説五十一位。十四賢聖
者。外凡及内凡三賢并十地也。廣説五十一
位者。十信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地。妙
覺屬佛。非菩薩地攝也
 此中。外凡即十信位。内凡三賢即十住十
 行十迴向也
問。何故十信名外凡。三賢名内凡乎。答。
論内外略有二種。一約邪正以分内外。謂
内道。外道二約大乘信望理爲内外。就大
乘中。一念信無生爲内。未信爲外。又五根
立者名内。未立者名外。又十信未入無所
得名外。十信已上無所得心發方名内也。
今此中。正約有得無得。以分内外。雖初發
心亦學大乘無所得心。而未明了。數數退
進。猶名有得。爲外凡
  裏書云
正位十信者。雖信無生。而未明了故。名内
外凡也已上裏書
名玄四。釋般若大義中云。五十二位大賢聖
位。皆在般若藏中云云
  裏書云
依此文意者。於正位十信者。信無生雖
未明了。學無生之一邊之故。且名内凡也
已上裏書
玄佛性義云○然由來亦言有理内外凡夫
及内道外道。故信等五根未立者。理外行心
名外凡夫。五根立者。理内行心名内凡夫。
故言理内行心理外行心。既有此語。亦即
是理内外義。但舊師等不甚分明。作此名
數耳。經言。復次道有二種。一外二内。外道
道者。無常無樂。内道道者。有常有樂。菩提解
脱亦復如是。聲聞菩提無常無樂。諸佛菩薩
所有菩提常樂我淨。解脱亦然也○又若言
一切諸法有生滅者。皆是理外。悉屬外道。
若一切法無生滅者。皆是理内。即屬内道。
故今明發心悟不生不滅。如般若中所辨。
名爲内道也。分理内外竟
 理内外義。是此宗一科大義也。見淨名玄
 云云
 又八科章有義目而闕文
仁王般若云受持
習忍以前。行十善菩薩。有
退有進。譬如輕毛隨風東西。○雖以十千
劫行十正道等文。起信論云經
萬劫。與此同
疏云。此心前外凡十信云云又云。善趣見
理未明。數數退大住小乘。似彼輕毛隨風
動。不能正住又云○明十千劫有所得心
行十正道亦不得進位也○發無所得心。
入習忍位也
  裏書云
見疏意。今習忍以前者。習忍配十住故。以
前者不限仰學十善歟。與上卷意別也。上
卷意者。習種性當十信位釋。下卷意者。習
種性配十住也
 十信亦名十善位。亦名輕毛。亦名假名
 菩薩。名字菩薩。信根菩薩也。十住華嚴
 名習種姓。亦名十解若依仁王十住<#0310_10/>台爲
性種。十善後別有十信。
 見後之瓔珞同
仁王。見疏意也
十行亦名性種性。十迴向
 亦名道種性云云
四論玄第五卷均正師釋瓔珞淨目天子。法才
王子。舍利弗不能入七住云。今謂十<#0310_11/>住
前得二諦空位中退也。又本業經云。退入
外道。起大邪見。及作五逆等。豈非初發心
前具縛凡夫菩薩汎明之也。若得中假十信
位與三十心及初地已上。更造大邪見等。無
有是處
又云。今無得意。開則有六位。一學無得凡夫
位乘。二假十信位乘。三初發心中十信位乘。
四相似乘位。即*此心也。五從初地已上。至
金剛心眞乘位。六佛果是果位乘
 今案。此均師意。初凡夫位退。第二第三中
 假十信即不退也。又嘉祥意。十善菩薩有
 退。習種之十信即不退也見下文十住。十
 行。仁王合爲性種故。前習種只是十信。
 華嚴此名賢首。當仁王習種。非輕毛十
 信位也
仁王疏云散華品此經性種在十解十行。依華
嚴十住爲習種。十行爲性種。依華嚴十解
爲十住。一名發心住乃至灌頂住行者。一名
歡喜行乃至十名眞實行問。依仁王經。亦
應云十住爲習種。十行爲性種。同華嚴
經。依何文理十住十行合爲後性種耶。答
見後
文也
仁王云。散花品初發相信恒河沙衆生。修行
伏忍。於三寶中生習種姓十信。信心。精進
○念心。惠心。定心。施心。戒心。護心。願心。
迴向心。是爲菩薩能少分化衆生。已超過二
乘一切善地
仁王經疏云。此經中。十解爲習種。十行爲
性種。在十解十行。依華嚴。十住爲習種。十
行爲性種。依華嚴。十住一名發心住乃至
灌頂住。十行者一名歡喜行乃至十名眞實
 任經文并今疏文者。今經習種。性種。
 道種。如次可云華嚴十住。十行。十迴向。
 勘多悉
仁王經云。十善菩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
海。中下品善粟散王。上品十善鐵輪王。習種
銅輪二天下。銀輪三天。性種性道種堅徳轉
輪王已上以或
本書加之
華嚴云。賢首位中。得海印等塵數三昧。於
十方界能現八相。即當此位也。涅槃疏第
七云。如華嚴所明。十住初心。便能八相成
此明華嚴賢首爲十住初心也
  裏書云
瓔珞經賢聖名字品列十信。以不退心爲
第六。而不説施心又以念爲第二。精進
爲第三。又後四云迴向。護。戒。願。仁王云
戒。護。願。迴向也
信解品疏云。所言十信者。信。進。念。定。惠。五
根爲五。第六不退心。第七迴向心。第八戒
心。第九護心。第十願心云云 已上
又仁王偈云。伏忍聖胎三十人。十信十止十
堅心十止者。當華嚴十住及十行。今合爲
十止也
十止者。經云。四意止。身受心法。三意止。慈
施惠。三意止。過去因忍。現在因果忍。未來果
忍也此十二因
縁起觀也
疏云。解云。無量恒河沙世界人天二乘。修行
種種功徳。聚集作一分。與信心菩薩等也
乃至十信忍超過二乘地者。此是大乘之解。
故過二乘
法華遊意。合珍云。大乘義章依法散經云
此心前有二種十信。而立假十信。中十信
矣。嘉祥師意。三十心前但有十信。都不言
假之與中也云云 三乘位數云。三論有二師。均僧
正分六十二位。謂假十信中十信
云云。嘉祥但有
五十二位云云
  退不退事
問。付位行念三不退。且菩薩何位得位不
退耶。答。十信第六心。或十住第七心云云
法華疏第一云。舊明三種不退。二位不
退。二行不退。三念不退。釋三不退。凡有四
説。○第四説三上加證不退
爲第一。更可見文之
今謂。經論不同。難
可詳會。本業瓔珞經云。十住第六住。猶退
作五逆。況復二乘。而十信第六信名爲不退
心。則知六信以上便是不退。地持論云。種性
菩薩或進或退。則與本業大意略同。然多
是外凡。第六心免位退也。所以知然者。
十信中。前五則是五根不立。第六稱不退
心。五根既立故。復得不退。則知。六心以上
無有退也。又經言。十信菩薩十千劫行道。
攝大乘論明阿僧祇劫修行。而舍利弗六十
劫行道。六心中退者。此則是仰學六信。
猶未證六信也。而瓔珞經言六住退者。
龍樹釋此語云。欲怖地前菩薩令速入初
地故云退耳。其實不退
 自今謂經論不同至大意略同者。經論
 各自相違。初擧瓔珞二文相違。一者六住
 退。二者六信不退。彼經列十信。名第六
 爲不退信
  裏書
涅槃疏十七云。但解六位不同。開善等門
宗解云。是三十心前第六心。名爲六住。第七
心即不退。此於六住。隣於七住。當得於七
住故。云爲六住説。得醫藥不得。悉皆自
差也。今明六心是退。如舍利弗等等竝退。
此心既是退位。若遇善知識即不退。若不
遇即退。作闡提犯五逆等。何得言定差。
故亦不可云云
三乘位數云。十信七心以上免位退。或云六
心以上是不退也云云 已上裏書
本業瓔珞經上云。如上目天子。法才王子。舍
利弗等。欲入第七住。其中値惡因縁故。退
入凡夫不善惡中地持論。或進或退者。擧
論二説。或進者。謂或説不退也。或退者。退進
不定。且擧退一邊故。云與本業略同也
地持論第三云。無種性處。人善趣成就。數
退數進。有種性處。成就無有退失數數増
十住不退
又第一云。種性菩薩白淨之法。不現在前。或
生惡道略抄
又云。種性菩薩無善友等四法故。不能得
成就無上菩提。若得此四法疾得菩提
取意
 疏然多是外凡第六心既位退也等者。自
下有二釋。此初釋也。謂約多分云十信六
心不退。意顯少分十住亦有退。又經言十信
云下。第二釋也。十信六心以上實不退。而教
中説退。是方便説。謂令地前菩薩生恐怖
心故作是説。然非全無事也。然者指何事
説六住退耶。謂身子六心退故。假説六住
也。六心者是六信。此是仰學六信。非正得
入六信耳。言仰學六信者。正在第五信。
仰修六信也。以第五信是退位故。退作惡
人也。今更案云。仰學六信。非必次第在第
五信。但可云善趣初心仰學十信。於仰學
十信中。第六心也如云有相十地等也。又淨影
釋云。善趣位中。後十二住等
也。若爾亦可云仰學六住。然約
自分中故。云仰學十信也
所以知非第七
住者。十信位長萬劫。或僧祇劫。過此應入
七住。然身子唯六十劫行故非七住。但是十
信也。十信中非六信者。還用不退心名也
又優婆塞經一云。舍利弗等六萬劫退。未得
解脱分法取意此約小劫歟。既云未得解
脱分。明知非入十住也
  裏書云
後曰。案云。以十信位經一萬劫。及説經僧
祇證。身子六十劫。非第六信也。此義雖理
未詳。而能契文相耳。先案云。十信經一
萬劫得入十信而身子六十劫行道證。知
未得六住也。然言猶未證六信者。六信
猶未得之。況六住哉。此義雖分明。然小不
順文矣。又人云。正在第五信仰修第六信
者。今難云。六十劫何至第五信乎。若言初
時短後時長者。何妨六十劫至第六信。自
七心後經一萬劫乎。大師何故以一萬劫
久證非得第六心乎已上裏書云
大論第十二説。舍利弗六十劫中行菩薩道。
欲度布施。何時由乞眼人退趣小乘取意
統略上云。瓔珞經二文解。一云。十信中第六
信。名不退心。免於位退。次文云。十住第六
住猶退。第七住不退。二文相違。今以兩義
融會。一約利鈍。二就權實乃至故龍樹十住
婆娑云。言十住退者。爲怖地前菩薩等文
有別本云。
十地婆娑也
 此中二釋與疏兩解大同也。初約利鈍。
 疏初釋云。多分不退。此即許實有退者。
 就疏意此位多分不退。多分者。若不
 施勝退。縁時不退。或多人不退。最鈍根者
 有退。如此等義不的指示。直云多分。統
 略約二根性分明指示。後約權實者。有
 權化人現有退。疏云。方便説有退。此二
 處釋。倶明實不退也
統略釋化城品云。一者十住中有利根人
即不退。二者鈍根人則退。十信亦爾。但十信
據初明退不退。十住約終辨退不退
與上文初解同也
 意云。十信前五心。利鈍倶退。十住七心已
 上。利鈍倶不退也。六信已上六住已還。鈍
 退利不退。故云十信亦爾。以五信爲退。
 以六信爲不退。約初明退不退一對。此
 約利根。以六住爲退。以七住爲不退
 者。約終明一對。此約鈍根也
 承説云。示鈍有退故。二釋猶一義耳此且一
時之義
 勢也。亦不
退二釋別耳
 十住毘婆娑。爲怖地前者。今考多本不
 得此文。有勤學之輩。更可考之起信論
説。信
 就有退墮惡趣者。非其實
退○恐怖令使發勇猛故云云
  裏書云
十住婆娑第三卷阿惟越致品之
次有易行品
易行品初文云。
問曰。至阿惟越致地者。行諸難行久乃可
得。或墮聲聞辟支佛地。若爾者是大衰患。
乃至菩薩亦如是。若於聲聞地及辟支佛地。
應生大怖畏。○答曰○若人發願欲求菩
未得阿惟越致。於其中間應不惜身
命。晝夜精進如救頭燃云云 此文雖似今所
引。而不分明耳
已上裏書
法華玄略述云。迴小人斷四住。或初入十住
不退。直往未斷故退取意
又云。十信六心已上位不退。今意七心已上
也。十住斷結經云。身子自云。我昔在坏器
時。從一住至五住退。復至六住。如是經
歴六十劫中。竟不能到不退。即十信六心
退。未至七心不退位取意
何引六住退證六信退乎。此存別義也。然
經言住者。於信説住名而已
涅槃疏十七云。開善門宗云。六住者。此心
前第六心。名爲六住。第七心即不退。此於
六住隣於七住不退。○今明六心是退。如
舍利弗等竝退。此心既是退位。若遇善知識
即不退。若不遇即作闡提。犯五逆等。何言
定差
三乘位數云。十信七心已上免位退。或云。六
心已上是不退也云云
問。言六信不退者。付何十信耶。若就仁王
所説。外凡十信歟。當無所得習種性十信
歟。答云云
 問。若十善輕毛十信者。何越無所得十信
 對十住論退不退耶。若習種性十信者。
 仁王瓔珞同明外凡十信故仁王疏引瓔
 珞經十信。明輕毛十信輪王小王勝生。故
 知。瓔珞十信。即仁王十善輕毛菩薩也。次
 即有十住也。爾者何可定耶。答。外凡十
 善位也。而瓔珞十住在輕毛次。此即無得
 十信。當華嚴賢首位也。此以十信亦名
 十住。未華嚴十住位也更思
決之
維摩疏一云。一位不退。謂不退爲二乘。或
云外凡七心。或云十住七心文 此文十信七
心不退也
 問。菩薩何位得行不退念不退乎。答。七
 地行不退。八地念不退也
法華論疏中云。八地以上免於三退云云
法華略述五云。七地爲行不退。八地爲念不
退云云
論疏上云。第八地不退者。論云。下功用不能
動。此是行不退。論云。上無相行不能動。謂
念不退取意
此中下功用者。前六地有相有功用位。上無
相行者。七地無相有功用也。此即七地望前
六地。以爲上也。若望八地猶可名下。此
就八地。論所離也
瓔珞經上卷云。進入初地法流水中。名摩訶
薩聖種性云云
 淨影義章。八地以上名法流水也
 已上且付法華疏廣略二位。問答之
大論四十一云。於柔順忍。毎生忍中間。所
有法名頂。住是頂上。直趣佛道。不復畏
墮。譬如聲聞法中。懦忍中間名爲頂法。問
曰。若得頂不墮。今云何言頂墮
答曰。垂近應得而先者名爲墮。得頂者。
智慧安隱。則不畏墮。譬如山頂更得到
頂則不畏墮。未到之間。傾危畏墮乃至
名無生法忍
  華嚴涅槃所説不同事
大乘玄佛性義云。一師云。因果本來不二。乃
是無二無不二故。名爲不二。雖復不二。而
開因果二。菩提心爲因。佛則是果。此是一
重開也。又明果不可頓階。所以因中開爲
十地。此是第二重開也。如是於一一地中
便開爲三乃至四。如初地先開爲十迴向
乃至十信等。斯則初地爲始。十地爲終
此釋涅槃十地菩
薩但見其終也
 此意。則十地與菩提心開合總別爲異。
 故知。以初地爲發菩提心初也故以初
 地爲發菩提心。發即初義也起信論爲證
發心。也。是
 眞發
心而
然地前三十心。是初地方便。亦屬初
 地。或廢而不論。或兼通。而開爲五十一
 地等也。此中正意。以初地爲發菩提心
 也
又云次上文○但華嚴經云初發心時便成正
覺。若如此者。初發心時。即見佛性。故一師
云。涅槃所明十地。應是地前。未得眞悟菩
薩故。見性不明。而華嚴所明十地。從佛智
慧出。此是眞悟菩薩故。云初發心時便成正
覺。但地論師據行位判。行通位別。涅槃辨
位別義故。菩薩位智猶未極故。十地菩薩見
性不明。九地猶未見。華嚴明行通義故。
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也文 此釋十地惠眼見不
了。佛眼見了了也。
或言。十住見如羅穀。九
住以還未見佛性等也
 此中。云一師者。仙光院云。一師者。興皇
 朗和尚也。華嚴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及
 涅槃經十地見終是眞悟菩薩。涅槃説。十
 地見佛性未了者。此是地前未得眞悟菩
 薩也。問。未得眞悟十地。或言十住者。是
 何位乎。爲近眞悟十地歟四向爲初
 十解位歟答云云且云。十行以前十解之十
 住也。一云。地前菩薩學十地。未的明何
 位故難定也
  裏書云
玄涅槃義辨正義云。今時一師。毎以涅槃經
爲證云云
問。何故稱一師耶。答。成者麟角故云爾歟。
又是一家之師。故云一師歟。或云一家相
傳等也
中論法品疏云。一師相承云云智光疏記釋此
文云。一師者。古舊三論師等云云釋非興
皇矣已上*裏書
方便品疏云。十地經云。如是十地義。諸佛之
根本。即十地爲本。佛爲其末。又言。如是十
地義。從佛智慧出。即佛爲本。十地爲末
大品疏第六有文也
仁王云。於此經中起一念信。○超百劫千
劫十地等功徳
疏中云。文○言一念信超十地者。一念無
所得波若信。勝有所得百千劫修行十地功
徳也
 准此釋文。於眞悟十地之前。別有有所
 得十地。若以初地眞無所得解論一念無
 所得者。則應地前並爲有得。若以地前
 學無所得爲無者。更有有所得十地行
 也
 問。若依後義。實有百千劫中。但修有所
 得十地者耶。答。初發心十善輕毛位中。
 多於有所得中行者可有也。或於有所
 得心修十地行。於此假説百劫千劫。以
 爲挍量。若存此義。有所得十地。其事是
 有。但百千劫是假耳
問。華嚴經説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爾者指何
位云初發心耶。答。初歡喜地名初發心也
又五種菩提中。發心
菩提即十信位等也
問。何故初地名初發心便
成正覺乎。答。十地是眞悟菩薩也。初地是眞
悟之始故。云初發心也。從佛智慧出。得佛
智慧故。云成正覺也。問。既云初發心。即
顯未究竟。何云便成正覺耶。答。成正覺即
非初心。爾者二義相拒。不可更容乎。次若
得佛智慧。應是入佛智慧。何云從佛智慧
出耶。答。無階之階級。初後宛然。階級之無
階。發心即佛。此則因果一異。無有相隔也。
言從佛智慧出者。於佛智慧有十種別。即
此十種分爲十地。十地具足。便名爲佛故。
十地者。從佛智慧而開出也是故十地經有海
十相喩佛果十

問。此義猶難了。何故云無階級之階級
乎。答。於一無生正觀。而有十地別故。云無
階級之階級也。問。既一無生正觀。何有十
地等別耶。答。總是一無得正觀。而有十種
別也。謂十波羅蜜行。十眞如法等。又約教
門有階漸。約證門即無差別。又無二無不
二故爾。謂無二故。即成正覺。無不二故。猶
是初心也。問。若論階級時。有明昧耶。若有
者還同涅槃經所明十地見性不明義也。何
以彼爲十地前未得眞悟。此爲眞悟乎。若
全與佛同無明昧者。直是無差別。便廢差
別義耶
答。章云。果不可頓階。所以因中開爲十地
云云此是階級之謂也。此有二義。一云有明
昧。若無明昧別。即眞悟全無十地。何云不
可頓階。既有眞悟十地。則眞悟有明昧。然
涅槃經云未得佛眼見不了故。判爲地前。
華嚴經説便成正覺覺知眞實。判爲眞悟十
地也。二云無有明昧。但約總別耳
 義猶未盡。對二經意直善思之
問。勝鬘寶窟中卷。依涅槃大品。從初發心
即行無所得。爲攝受正法取意
略抄
淨名玄第一。
依涅槃經發心畢竟二無別之文云。自外凡
十信位。皆入不二法門。不二即是無生異名
也。又山門相承義云。初發心已來。即二諦並
觀。故知。地前初發心。亦與佛果無別義
有也。今至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之文。何唯云
眞悟十地乎。答云云
今且云。發心畢竟二不別文。與初發心時便
成正覺文。釋之各別也。涅槃文爲外凡初發
心。華嚴文爲眞悟初地。專有其意。謂涅槃
一具文云。自未得度。先度他云云眞約悲
願論無二義。華嚴云。便成正覺。知一切法
眞性取意明得佛義。故云眞悟也。若更再尋
亦得。二文意同故。華嚴此文在初發心品。此
品則在十住法門之中。故知。非必是初地
也。難云。若爾。何興皇和尚。釋非地前耶。
答。此猶爲難故。可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
者。專在初地。初地以上。正觀現前。得無
生故。名聖位故。然於十住法門中説者。
此心皆是初地方便故。修初地徳故。擧初
地徳以顯十住而已
百論序疏。證從十信初。皆是無想云。涅槃
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心難。華
嚴云。初發心時即是佛故云云
華嚴六十
梵行品云十住品次。初
發心品之前也
初發心時。便
成正覺。知一切法眞實之性。具足惠身。不
由他悟第九
法華論云○乃至一生得阿耨○菩提者。謂
證初地菩提故云云
玄教迹義云○今謂。從初發心則學無生
習於並觀故。涅槃云。發心畢竟二不別云云
雲昧師初地竝。什肇云七地竝。
論師云八地竝。今義初心竝也
法華玄四云。然從初發心則學不二觀故。
從初發心皆是一體乘。則一念具足萬行。
故云發心畢竟二不別。但約此觀明晦故。
開一體異體耳文一念具萬行。萬行不二名一體
也。次上云與般若相應不二觀

中論疏第二云○若心無生則無所依。離
一切縛。即便得中道故。五十二賢聖。皆就
無生觀内分其階級。初信諸法本性無生
故名十信。稍折伏生心。令不起動念故。
名爲伏忍。即三十心人。以折伏生心不
起動念。則無生稍明。順諸法無生。不
於生名爲順忍。初地至六地也。生心動念
不復現前。無生現前故。名無生忍。七地至
九地也。生心動念。畢竟寂滅。無生妙悟。了
了分明。故稱寂滅忍。即十地等覺妙覺也。
以階級無階級。唯一無生觀。無階級階級故。
有五十二位不同
 此文且約五忍故。等覺妙覺合爲一種妙
 悟分明也。若約因果亦有明晦差別不
 同也
次文云。所以五十二位並作無生觀者。良
由二諦本來無生故。因二諦無生發
觀。如涅槃云。十二因縁不生不滅。能生觀
智。則知。八不是五十二賢聖之根本也
諦無生者。世諦因縁假生。涅槃非性滅故
無生滅。眞諦者假生宛然。即不生故。云二
諦本來無生也
  裏書云
高野大師十住心論云。階級無階級。不障一
念成覺云云已上*裏書
又四論玄十地義云。一家自有頓漸悟義。藏
師云。從凡入聖。必是漸入。無有頓悟。而經
云頓斷者。應迹引接論之也。諸師多云有
頓漸悟義。隨人意提之。而大乘無所得宗
意。應如諸法師釋。但難明也。鈍根薄福學
有相善。比丘不信
四論玄十地義云。故華嚴經云。初發心菩薩。
即三世如來等。菩薩頭陀經云。前念出家。後
念成道。又云。直是最上利根菩薩。一了悟
解。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不由次第。等覺。妙
覺。前念爲因。後爲果。金剛聖體種智現前。
涅槃城中證究竟果云云
又云。故知此菩薩無階差別十地也云云 此明
初地
證與佛
無異也
又引大品二十二云。一念相應惠。斷無量
煩惱及習成佛乃至但諸佛爲縁。漸頓方便
開耳云云
大論九十四云。菩薩法亦是佛法。若知一切
種。是得一切種智。斷煩惱習。菩薩當得是
法。佛以一念相應惠知一切法已。得阿耨
○菩提云云
維摩疏四云。一念知一切法。是道場。成就
一切智。故二乘法以此四心成道。大乘中
唯以一念則豁然大悟。具一切智
一義云。四金剛頂。皆名爲伏故。約頓斷
爲一念也。一義云。許最上利根之頓悟歟。
一義云。一念正觀爲道場故。即是階級之無
階級也。一云解惑相對。謂迷爲一念悟爲
一念也已上裏
問五十二位者何等耶。答。十信。十住。十行。
十迴向。十地。等覺。妙覺也。問。爾者依何經
論立五十二位乎。答云云
法華玄第五云。華嚴。瓔珞。仁王。攝大乘論。
十七地論。五凡夫論等。皆有五十二位。則地
前有四十心。初即是十信。十信一阿僧祇行。
行始乃得之○又大集經分明辨四十心。
此如何。次有四等六度。復有十信
瓔珞賢聖名字品云。四十二賢聖名門。決定
了義云云又云。十賢名門。所謂初發心住。未
上住前。有十心名字菩薩云云
略述四云。大集四十心者。地前三十心加
十地行之四等六度。此乃在十地前十迴向
  大乘有七賢事
仁王疏上云。一初發心人。二有相行人。三無
相行人。四方便行人。五習種性。六性種性。七
道種性。此七在地前調心順名爲七賢
習種前有四人者應
是十信之差別也
問。華嚴經中。於大乘説幾位耶。答五十二
云云
問。考彼經。但説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佛
果功徳。不別説十信位。何云五十二位耶
又等覺可
尋之
答。彼經總説賢首位在十住前。故
云三十心外更有初發心之信位也。然准
餘經。具分十信爲五十二位也賢首者。説人
名也。見經
文。雖無賢首位名。然於初發心與説
人名。本從所得法門立説人名故耳
賢首菩薩品第八奧第
七第八端
文殊問賢首答四論玄以
文殊爲十
信説人也。有其謂矣。第
二會説主故也可見經文
菩薩於生死 最初發心時 一向求菩提
 堅固不可説 彼一念功徳 深廣無
邊際 如來分別説 窮劫猶不盡等文
若爲諸佛常護念 以佛功徳自莊嚴 若
佛功徳自莊嚴 即得無量功徳身 若得
無量功徳身 其身顯曜如金山 若身
顯曜如金山 具足衆相三十二等文 已上
第六
若彼一切衆生類 一念之中悉知心 其
人生死永無餘 寂滅一切煩惱患 法身
功徳智慧具 深解一切諸法實 十地十
種自在力 皆悉究竟勝解脱等文 或有刹
土無有佛 於彼示現成正覺 或有
土無有法 於彼示現説法藏 於彼十
方世界中念念示現成佛道
一切自在難思議 華嚴三昧勢力故 入
微塵數諸三昧 一三昧生塵等定等文 已上
第七
如是等廣説信位
功徳須見之
涅槃疏第七云。如華嚴所明十住初心。便能
八相成道。乃至今時所判十信初心。去是初
依位云云
 此文有二料簡。一云。十住初心開爲十
 信故。即證十信位也。二云。華嚴所説十
 住初心爲賢首位。但以義勢兼取十信。
 非以十信爲十住初心也。又更一義云。
 華嚴賢首當仁王經十住故爾。謂且取
 初義
 淨影云。於賢首位中。得海印等塵數三
 昧。於十方界。八相作佛。即以此證此位
 斷無明住地也
仁王云。十善菩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
云云
疏中卷云。言十善菩薩。是即第一頌。外凡夫
發一念菩提心。破無始有輪故。云長別三
界苦輪海也。十信菩薩。雖未出三界。已
發大心。求出三界。已能離三惡道。文總
言長別也文恐可准此釋論賢首位功徳歟。又
華嚴十信。仁王習種性故。其位行甚深
也。後義
爲正也
四論第五卷
十地義
云。汎論經與十信三十心
十地名數出處不同也。今依華嚴。瓔珞。兩
大經明之也云云
又云。次賢首品明實行之信。此兩品中明菩
薩十信行心意。如集善根之行
華嚴第二會初云名號品
文殊説
時諸菩薩咸作是念。
唯願世尊哀愍我等。隨所志樂示現佛刹
乃至菩薩十住。十行。十迴向。十藏。十地。十願。
十定。十自在。十頂菩薩隨喜心。不斷如來
云云 十藏十願等。唯在位
中行。非別位也
四論玄又云。第一明十信。亦名十發心也。
瓔珞經云。一信心。二念。三精進心。四定心。
五惠心。六不退心。七迴向心。八護心。九願
心。十戒心也文又依發心菩薩經列十信名如
文。今者瓔珞經賢聖名字品云。
名字菩薩常信十心。所謂信心。念心。精進心。
惠心。定心。不退心。廻向心。護心。戒心願心。文
又云。此十信行。一家判云。有二種十信。一
約假用明十信。二就中假明十信。即是正
入菩薩位明十信也。假十信者。如法華經
第一卷云。爲聲聞説四諦法。爲縁覺説十
二因縁。爲菩薩説六波羅蜜乃至故一家相
傳云。偏行六度。即是假用。明六波羅蜜亦
得。是相善有所得行等文
又云。次三十心。花嚴瓔珞。初十位中十行
後十迴向。仁王即此名十信十止十堅心也
略取意
仁王疏下云。瓔珞經明有六名。在性名習
種性乃至問云。何名十信。答。一名發心住。
二治地住。三修行住。四生貫住。五方便具足
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八童眞住。九法王子
住。十灌頂住也
又云○一歡喜行。二饒益行。三無嗔恨行。四
無盡行。五離癡亂行。六善現行。七無著行。八
尊重行。九善法行。十眞實行也文 四論玄。依瓔
珞經出之。
而云華嚴及菩提心
所并異也云云
又云。十迴向者。一離衆生相迴向。二不壞迴
向。三等一切佛迴向。四至一切處迴向。五無
盡功徳藏迴向。六平等善根迴向。七等觀衆
生迴向。八如相迴向。九無縛解脱迴向。十法
界無礙迴向也
  言十地者
一歡喜地亦名善覺地。亦名童子地。亦名離欲地。
亦名初不動地。亦名勝惡魔地。離五怖過
二乘魔也。依涅
槃經無畏地也
二離垢地亦名觀達忍。亦名度黒暗。
亦名無畏地。亦名滿足也
三明地亦名惠忍。亦名度邊地。
大論四十九云有光地
四炎地亦名炎惠忍。亦名爾炎聖覺菩薩。爾炎此名
智母。覺生故名智母也。又約喩説名炎
地即釋爾炎名也。瓔珞
名須陀涅。大論云増曜地
五難勝地亦名勝惠忍。亦名勝達
菩薩。瓔珞名斯陀含
六現前地亦名現法忍。亦名常現眞實也。瓔
珞名阿那含。大論三十九云現在地
七遠行地亦名遠達忍。亦名玄達菩薩。瓔珞名阿羅
漢。大論名等定惠地。第五十卷也。又云深

八不動地亦名等觀忍。亦
名等覺菩薩
九善惠地亦名惠光忍。住婆伽梵位。此名世
尊。亦名破淨地。大論云善相地
十法雲地亦名寂滅忍。亦名觀佛名。亦名灌頂
菩薩。亦名無垢地。亦名菩薩最上住
  攝大乘論明五十二位者
攝論第十一云。行願行地人。滿一阿僧祇劫
乃至乃至十地滿第三阿僧祇劫。釋曰○願
樂行人。自有四種。謂十信。十解。十行。十迴
向。爲菩薩聖道。有四種方便
  十七地論五凡夫論者
貞元録第二十四卷云。十七地論五卷。梁眞諦

右與瑜伽論同本異譯。既闕其本。十七地
中。未知與何地相應云云
續高傳一云。適得五卷。而國難未靜。側附
通傳云云大師引彼論云。説五十二位也。
然後代録以爲闕本耳。五凡夫論者。貞元録
第二十八入僞妄亂眞部也。此論一卷。隋開
皇十四年所撰衆經録内僞八十餘部之一
也。今雖引之。非必爲定量矣五凡夫論未
見之。但有
大丈夫論二卷。提婆菩薩造。
涼道泰譯。更可考之
梁攝論第十一釋云。不了義經云。廣説如
十七地論已上*裏書
  修行時分事
問。菩薩自初發心經幾劫數成佛。答。經三
阿僧祇劫而成佛也。問。依何文云經三阿
僧祇耶。答。依智論。攝論。及地持論等也
起信論。亦明
三大僧祇
寶窟上卷云。智度論述小乘義云○前三僧
祇行。有漏六波羅蜜。後九十一劫。種相好業。
樹破其行有漏六波羅蜜。及百劫種相
好業。不破其三僧祇。當知三僧祇。此通大
小乘爲定數通名文 大論文。如
下引之
  裏書
玄論十云。問。攝大乘論。既言一地經三僧
祇劫行云云何一聞從八生即至四生耶
答。彼論明地地三僧祇劫。此據其極久者
耳。復有超生義。則不定。如釋迦之超彌勒
等也
問。此對三祇以三十三僧祇爲長歟。答。不
爾。與三祇同。而對超劫者以明長也
已上裏書
問。菩薩自何位入僧祇劫耶。答云云
統略中卷云。如攝論。十信初心。入初阿僧
祇劫。地持中。明種性菩薩上根者入僧祇。
軟根者不在數中。此二論明位有前後。此
二就直往人也
攝大乘論第十一云梁眞
諦譯
○行願行地人。滿
一阿僧祇劫。行清淨意行人。行有相行人。行
無相行人。於六地乃至七地滿第二阿僧祇
劫。從此後。無功用行人乃至十地。滿第三阿
僧祇劫。釋曰○願樂行人。自有四種。謂十
信。十解。十行。十迴向。爲菩薩聖道。有四種
方便云云
此論十五卷。無著本。天親釋。願行地人爲
初僧祇。於中以十信爲初。故知。此論從
十信位入僧祇也
統略云信解
依攝論僧祇劫行。行十信始成
云云
華玄五云。十信一僧祇行。行始乃得之云云
地持論第九云。初阿僧祇。解行住過。得歡喜
地。第二阿僧祇。第七地過。入八地。第三僧
祇。第九地過。入第十地取意
略抄
又云。彼一一住億百千劫多成就。軟根者不
在數中云云此論明十三住。最後是佛果。
前十二是菩薩。於十二住中。地前有二。謂
種性及解行也。十地即爲十故十二也。淨影
義記釋云。善趣位中。修十二住。一一經億
百千大劫。軟根遲脱故不在數云云准此釋
文者。有利鈍者。是善趣位。非實入其十三
住也。今嘉祥意不同之。謂於種性位中自
有利鈍。利根入阿僧祇劫。劫數乃定。若鈍
根者。進退不定故。不在僧祇劫數中。故云
不在數中也。又大師意。許鈍者十住第六心
退。故知。此文總言種性意在六住而已。又
檢瑜伽菩薩地。説地前菩薩有精進懈怠之
云云 與地持同本。
可考知之
問。攝論明十信入僧祇者。與地持等。豈
不相違耶。答。諸文不甚分明。難可詳定。
且有二義。一云。十信利根者。自第六信方
得不退故。約大分十信判。爲僧祇也。一
云。華嚴十信當仁王般若三賢初位。彼經十
解十行。於仁王經合爲性種。故以十
准仁王意。判屬僧祇。十善輕毛。爲未入僧
祇也。問。且就後義。統略但云攝論。地持二
論明位有前後。今何輒會通耶。答疏略文。
且約文相爲異。然仁王疏。分明解二經。准
此會通兩論。何咎。又一義云。法華疏統略
等。未分明解十信位有二故。但云十信十
亦云
十解
十行十迴向。於中十信十住位定。
但明退不退異者。約權實利鈍等故。仁王
瓔珞等明位相當。故知十解前十信後。更有
十信者。是仁王義疏時別解釋也
 意云。仁王疏。既以瓔珞與仁王爲同也。
 而法華疏云。瓔珞十信。隣次十住也。若
 依仁王疏。瓔珞十信假名菩薩。即仁王經
 輕毛位。非習種之十信。故知。仁王疏及法
 華疏等。明義不同歟。若准法華疏意釋
 仁王者。十信十止十堅心之中。十信者。即
 十住異名也。更可思之
 後案云。猶可以仁王疏爲定故。可云
 仁王有二種十信而已
問。以三僧祇相當位方何耶。答云云
窟云。初一僧祇行行到初地。二從初地行
行。經一僧祇八地。三從八地一僧祇行
行。到佛地。問。何故爾。答。初從凡至聖。次
從功用到無功用。後從因到果云云
問。且就第三僧祇滿爲即到佛地。爲當
至第十地初耶。答。二義。一云。到佛地。即
以上文爲證。云從因到果故也。一義云。
到十地初。故地持云。第三僧祇無礙住過。
得最上住也。無礙住者。是第九地。最上住
者。是第十地也初僧祇云。解行住過。得歡喜住。第
二僧祇云。有行有開發。無相住過。
得無開發住。此是七地過。入第八
地也。准此故。第十地即是到處也
問。二義中。何義爲正耶。答。文倶分明。難可
取捨也。然且以佛地爲僧祇到所也。問。地
持文。既分明。豈不相違耶。答。理實僧祇包
含始終故。到法雲地滿。乃是第三僧祇劫。
然地持云得最上住。且於因中究竟爲言。
如涅槃得義多少。第十地菩薩具得十六
分。義與佛地同也淨影釋云
高美同佛
又可云地持等
覺地是三僧祇外。且就此位爲僧祇滿。然
此等覺。第十地攝故。得最上住。理實亦過
第十地。而非全過。彼第九地全過之。故云
第九地過。得第十地也。然見諸文。多以十
地窮爲僧祇滿耳此中二義。亦
前義爲勝耳
此中有一義
云僧祇實無定數。但以位分定三僧祇。此
義更可決擇之
問。如何名菩薩等覺地菩薩耶。答。十地窮
滿菩薩。解等佛果。是名等覺菩薩。淨影釋
菩薩章觀與佛齊。未是證同云云意云。横
同竪異。又是麁同細異而已
寶窟上云。二萬阿僧祇劫。當得作佛者。是
何位人耶。答。有人言。此是第十地入住滿三
心外。更起勝進。金剛心中所經小劫。進入
佛地方便非是大劫僧祇。今謂。瓔珞説。無
垢地菩薩。千劫學佛威儀。謂象王視觀等。
無垢地即是等覺地。金剛心菩薩。不云無量
僧祇劫學佛威儀。有人言。前云無量僧祇劫
與自在王者。此在初地。更經二萬僧祇修
行。方得作佛。經二萬僧祇劫者。此是水火
等中劫。經言三大僧祇行行成佛者。此取
數六十四。爲大劫之劫。滿三僧祇也。今
謂。經中多明水火等劫爲三僧祇。不取後
大劫爲三僧祇。若必有文證者。亦宜用
之。今言過二萬僧祇者。或可是劫僧祇非
善行僧祇。或可是小僧祇也
 此中有兩重。有説與今謂也。初有説。言
 十地後。金剛心中。經二萬僧祇二萬箇僧
祇。是小
 劫爲
初今謂云依餘經説。等覺菩薩唯經
 千劫。不云無量僧祇無量僧祇者。
無量即僧祇也
次有説。
 明從初地來。經二萬僧祇劫成佛。而會
 菩薩總經三劫云云次有今謂云三祇之
 劫量。但是大劫等也。會二萬之僧祇者。
 一云劫阿僧祇云小僧祇。前有説約等覺
 論劫數。大師釋云。或可是小劫。僧祇者。
 就二地以上論之故異也
統略下云。無垢地即十地人
統略云分別功
徳品
瓔珞經。明無垢地菩薩學佛威
儀。凡經千劫。無垢地即十地人
 尋云。指第十地。總名無垢地歟。答云云
華玄略述五云此四僧祇者。二釋。一云。就
十一地各有三分。謂入住滿。○即是爲
*此三。并以地前初僧祇劫爲此四。瓔珞
經云。無垢地菩薩千劫學佛威儀。無垢地即
是等覺地等文第二釋略之
維摩疏二云。瓔珞經云。等覺地菩薩。於百劫
内學佛威儀。故擧動進止。悉如佛也
二智義云。問。爲但波若斷。薩婆若亦斷。答。
此義舊有二師。或言金剛心斷。或言佛智
所斷。即薩婆若斷。今明。大品云菩薩無礙道
中行。佛在解脱道中行。無一切暗。詳此文
意。無礙。解脱。倶有斷不斷義。若一念正觀。
惑不現前。即無礙正斷。解脱出居累外
故。解脱不斷。故云佛在解脱道中行。無一
切暗也。若言解脱續於無礙。鎭前無惑之
處。遮未來惑。不得續生。即有遮斷。故亦名
斷。無礙正斷故。得言金剛惑盡。未有解
脱遮未來惑。得云不盡。故盡與不盡二説
不違
此中云金剛心者。是末後一念。而等覺位長
經千劫。故知金剛心者。等覺位中之差別
也。又若通論。千劫以來。亦即是金剛心位。亦
名無垢地菩薩。又無礙道。亦得長通也
仁王疏上云。金剛菩薩得理盡三昧者。十地
菩薩照窮因盡故云理盡。惑果生滅空者。微
故云惑。惑者一切。無礙道空故。瓔珞
經云。等覺菩薩與妙覺佛。生滅爲異。此明
法身常於生滅也
准此文。等覺十地猶有分段。三界果之殘
習歟。或可云兼通明之。非云等覺有分段
習也。又設言有分段習者。約反易上義分
論之而已
同疏中云。初文云佛與菩薩同用此忍者。
是法雲地菩薩。依地論。斷於諸法中不得
自在障。爲無礙道。佛者一切智一切種智依
止智體圓滿名解脱道。前之四忍斷生死
未盡。不得寂滅之名
又云。入金剛三昧下忍中行名菩薩者。此
定堅固永不退。名金剛三昧。無礙道因位所
攝名下忍云云
又云。斷三界心習無明者。依地論。此斷微
智障。名心習無明。觀空究竟無礙道中斷
心習無明盡亦斷色習。文略不論耳。言盡
相爲金剛者。能破生死因果究竟名爲盡
同下卷云。習忍至灌頂皆名爲伏者。從習
忍至金剛。未除一念元品。已來一刹那或
在。通而言之故名爲伏。又云以因對果心
内帶惑。非是永無故言伏也
 此等諸文。或通第十地。總名金剛。或末
 後一念名金剛。在義無違也
瓔珞經上云賢聖學
觀品
等覺性中一人。其名金剛
惠菩薩。住頂寂定。以大願力住壽百劫。
千三昧已。入金剛三昧。同一切法性。
二諦一諦一合相。復住壽千劫。學佛威儀。
象王視觀。師子遊歩。○入佛行處。坐佛
道場。超度三魔。復住壽萬劫。化現成佛。入
大寂定。等覺諸佛二諦界外○常行中道。
大樂無爲。而生滅爲異。而實非佛。現佛神
通。常住本境
同下云。佛子。菩薩爾時住大寂門中品忍觀。
功徳滿足。登大山臺。入百千三昧。集佛儀
用。唯有累果。無常生滅。心心無爲。行過十
地。解與佛同。座佛座處。其智見二。常無常
一切法境。當知如佛名爲佛。下地一切菩
薩。於此菩薩不能別知。於佛名爲菩薩。
於下菩薩名佛。所以者何。以大變力住壽
百劫萬劫。現作佛化。初生得道轉法輪。似
佛非佛。一切佛等故。威儀進止一切法同。
住是百千三昧中。如是佛行故入金剛三昧。
一相無相寂滅無爲。故名無垢地文。華嚴經
説等覺地法
門可見
問。菩薩自初發心經三大僧祇至佛果者。
唯以此爲爲定説歟。亦有異説耶。答。攝
大乘論明三大僧祇劫。及七阿僧祇劫。又明
*此三阿僧祇劫。又仁王云百萬阿僧祇劫。
又智度論引經云無量阿僧祇劫成佛等。又
復經説不經劫數速成佛道。故知三祇只
是一途説。然經論中。多明三祇。玄疏等中。亦
以爲通説。如云當知三僧祇此通大小爲
定數通名也。當知三祇是長途説。餘皆隨
義。亦有深趣。互不相妨也
起信論云。或示超地速成正覺。以爲怯弱
衆生故。或説我於無量阿僧祇劫當成佛
道。以爲懈慢衆生故。能示如是無數方便
不可思議。而實菩薩種姓根等。發心則等。所
證亦等。無有超過之法。以一切菩薩皆逕
三阿僧祇劫故云云
四論玄第十。詳起信論云。北地諸論師。云
非馬鳴造。昔日地論師造。借菩薩名目
之故。尋覓翻經論目録中無有也。未知定
是不也
 今考貞元録。出起信論一卷眞諦譯。同論
 二卷實叉難陀譯。同馬鳴造。是同本異譯
 也。故知西天有其梵文。前後三藏倶傳
 之。均何早出不見後代録。而未決之故。
 今考之耳
  裏書云
十住毘婆娑第一云。若行大乘者。或一恒
河沙大劫。或以二三四至十百千萬。或過
是數。然後乃得具足修行菩薩十地而成
佛道。亦隨根之利鈍。又以先世宿行因縁
本業經上云。佛子。是三十心一乘信。一乘
信。一乘因法。非近行可得。廣行大心。三阿
僧祇劫。行伏道忍。方始滿足此文於地前
經三阿僧祇也
仁王般若云。從始發心至第十地。經百萬
阿僧祇劫云云義疏釋云顯起行廣多云云
 意云。修習可經百萬阿僧祇功徳故也。
 或應云約中劫云百萬阿僧祇。若約大
 劫不過三祇也。此義不然。若三僧祇者。
 八地已上等前七地。然此經云前七地經
 十阿僧祇劫三賢十地各一
阿僧祇見也
八地千阿僧祇。九
 地萬。十地從始發心經百萬僧祇。故知。
 後後轉多太増。不可以劫之大小會通
 之。但可云顯起行廣多。實非有其多劫
 事。故經云。修百萬阿僧祇劫功徳故云云
攝大乘論明七阿僧祇及三十阿僧祇也
本業下卷云○一切賢聖人。是數量修一切
法門。時節久近得佛果。其數百劫乃得等
覺。若一切衆生入是數者。得佛不久。若不
入者。不名菩薩云云
 此文可案之。言菩薩經百劫成佛歟。然
 未明之以上
華玄二云。二乘發心始入十信。方經五十二
位三十三僧祇劫。方至佛耳
  裏書云
同八云。一時節記三十四阿僧祇劫略述
二釋。一云十一地各三分。二云十地各三
地前四位略 已上
大論第四云。佛言。無量阿僧祇劫作功徳。欲
度衆生。何以故。言三阿僧祇劫。阿僧祇劫
有量有限云云 此破阿毘曇
毘婆娑説也
寶窟云。龍樹但破小乘三祇所行有漏行等。
不破三祇。當知三祇大乘定數通名取意文
如上
  裏書云
 但破有漏六波羅蜜者。論四云。雖爲一
 切衆生是心不清淨。不知自身無吾我。
 不知取者無人無主不知所施物。是
 物實性不可説一。不可説異。是三事心
 著。是爲不清淨。於世界中得福報。不
 能直至佛道。如説般若波羅蜜滿。如是
 乃至般若波羅蜜等文 非分十地爲
七分爲滿云。十地位住菩薩乃
 能知云云
已上
問。今見論文。正破三僧祇。明無量阿僧祇。
而何云論主不破三僧祇耶。答。此義甚
難。然應云此破小乘僧祇。彼有限量故。若
大乘中三阿僧祇者。即不可限量也如華嚴經
百二十數
之一數也。小乘中引經明
六十轉數中第五十二數也
大集經第三十三云。是菩薩或有逕。於百劫
中修菩薩行。有得無生法忍乃至十地具
足修習十八不共四無等諸功徳法云云
寶窟下引起信論證不立自性清淨色義也
地持第九云。彼一一住。若中上根者。一一經
億百千大劫。多有成就。軟根者。不在數中。
彼一切住。要經三阿僧祇大劫。初阿僧祇大
劫。解行住過。得觀喜住。五行勝進第二阿僧
祇大劫。觀喜住乃至有開發無相住過。得無
開發無相住。此即決定淨心菩薩決定勝進。
第三阿僧祇大劫。無開發無相住及無礙智
住過。得最上菩薩住。劫有二種。一者日月
晝夜時節歳數無量故名阿僧祇。二者大劫
無量故名阿僧祇。彼歳數阿僧祇。是前阿僧
祇菩薩所過。後三阿僧祇大劫無有過。若
菩薩増上精進。能轉中劫。不能轉大劫。如
是十二住菩薩。三阿僧祇大劫○彼三種煩
惱障分染斷。觀喜住。惡趣煩惱分増上中煩
惱分一切不行。無開發無相住。無生法忍清
淨相續。煩惱染汚分一切不行。最上菩薩住
一切煩惱習使障斷入如來住云云
 淨影義記第五可見之。彼義記意云。種性
 已上十二住菩薩。經三阿僧祇。得入如來
 住。無有増減。然言一一住中隨根利鈍
 所經有遲速者。此是善趣立中修十二
 住。非實種性已上十二住也。又言劫有
 二種者。實應有三故。言能轉中劫者。是
 八十増減大劫。如賢劫等爲中劫。於此
 有超劫。非於大劫。得有超義。大劫有二
 義。一是六十四轉風劫。或賢劫等至不可
 數爲一大劫也。此超劫者。大乘法中。是
 權非實也。又言歳數僧祇是前菩薩所過
 等者。初僧祇菩薩經無量僧祇。不唯止
 三故言過也。大劫三阿僧祇者。一切諸住
 尚不過三安能過多。故言無有過也。今
 於嘉祥御意者。不必爾歟。窟云。依法華
 論。但明二種僧祇云云
  三大僧祇劫量
問。三大僧祇劫量如何。答
寶窟上云。智論攝論等云。四十里石。天衣三
年一拂盡。又此里城。滿中芥子。百年取一
盡。名一大劫數。此劫不可數。爲一大僧祇
劫。望瓔珞經説此還是小劫。多作此説。或
可依瓔珞經大劫不可數名一阿僧祇劫
瓔珞經。四十里石爲小劫。八百里石以淨居
天衣。即淨居天歳數。三年一拂而盡也
 今見此文有二釋。謂或可已下爲第二
 釋也。即取瓔珞大劫積成僧祇也。若依
 前釋。瓔珞大劫即一大僧祇。非積彼劫
 方成僧祇也
瓔珞經下云○又八百里石。方廣亦然。以淨
居天衣重三銖。即淨居天千寶光明鏡爲日
月歳數。三年一拂。此故石乃盡故。名一大僧
祇劫
 一大劫僧祇劫者。准寶窟。二釋。一云。一
 大劫此劫積成僧祇劫故。云名一大僧
 祇劫也。一云。一大劫即僧祇劫也
中論時品疏云。八十小劫爲一大劫時。小乘
六十數。大乘八十數。爲 僧祇也
窟上云。問。已但三僧祇行成佛。今經文。何故
言無量僧祇耶。答。有人言。此言無量者。依
華嚴經。是百二十數中一數之名也。非是
汎爾言無量也。僧祇是外國語。此言無數。
亦是一百二十數中一數之名云云 此是淨影
義記義也
窟中卷云釋算數譬
喩之文
算數者。依振旦法。從一
乃至載。數之極也。依外國亦從一數起。十
萬爲一羅叉。十羅叉爲一阿知羅叉。十阿知
羅叉爲一居致。居致居致爲一摩陀。摩陀
爲一阿由陀。如是乃至百二十轉至阿僧祇。
名爲算數文 羅叉新云落叉。居
致新云倶低也
同上云。有人言。○經言三大僧祇。○此取
數六十四爲大劫之劫。滿三僧祇也。今謂
經中多明水火等劫爲三僧祇。不取後大
劫爲三僧祇。若必有文證者。亦宜用之
云云今案三十里劫八百里劫二釋。倶約
水火劫論之矣
地持義記第五云淨影○是中應有中劫無
量。名阿僧祇。謂賢劫等○三大劫無量名
阿僧祇者。准依雜心。從初火劫終至風劫。
是中合有六十四劫。名一大劫。○亦可中
劫數至僧祇合爲大劫。事相難知未可輒
定數。此大劫至於無量。名大僧祇云云
 歳數僧祇以爲小劫。阿僧祇總有三劫也
勝鬘義記辨義章十三住義同之
 嘉祥不用此後大劫阿僧祇之義也
大乘玄涅槃義云。地前三阿僧祇。地地三阿
僧祇。三十三阿僧祇。今望經論無定。若言
無量阿僧祇是小劫。言三十三阿僧祇是中
劫。三阿僧祇成佛是大劫此言大劫者。是
水火等劫也
 尋云。此云阿僧祇者。地地齊等。又地前
 極少。若約三阿僧祇。地上一倍。又十地
 中。地前與八地上。各有一僧祇也。若爾。
 時量是何有不同耶
寶窟會菩薩經二萬阿僧祇云。今言過二
萬僧祇者。或可是劫僧祇。非善行僧祇。或
可是小僧祇也
 尋云。菩薩入僧祇。念念修起無量善法。
 何善行小劫即長耶。答。地前菩薩根有
 別利鈍。又地上有超次等別矣。同。起信
 論云種性已上根行即等。何云有利根
 耶。答。論約總相言等。非無微細差別
 也。又就三不退可案之
瑜伽菩薩地云本地分中
菩薩地
謂經第一無數大劫。
方乃超越勝解行住次第。證得極歡喜住。此
就恒常勇猛精進。非勇猛勤精進者
瓔珞經説初地相云。法流水中。自然流入
菩薩婆若海云云
法華玄八云。十地菩薩念念化人。皆是法師
云云
寶窟上云。問。爲直取三阿僧祇時節滿即
得佛不
答。不爾。若直數時節者。於時節中。有或
當空過。今取三僧祇念念善相。次取三僧
祇劫善滿。方乃得佛。問。三僧祇劫善滿者。
亦取人天及二乘爲佛因不。答。法華論云。
凡夫善及決定聲聞善非佛因。不得成佛。
要取菩提心行。菩薩行善滿三僧祇方得
作佛。雜心中。二種僧祇。善行僧祇與劫僧
祇。善行僧祇即前善是。劫僧祇謂時節
今案此文。且准小乘。一
論之。非大乘宗之實義也
  裏書云
大品經十三云。我昔於燃燈佛時花散城
内四衢道側見佛聞法○是時燃燈佛記我
當來世過一阿僧祇劫。當作佛號釋迦牟
文 天台人如
此引之
大品經十三卷三歎品云。華嚴城今考經本論
牒經同之
今謂散之與嚴者。草字相濫歟。又散花以嚴
故又云爾無失歟。應是異本不同矣已上
問。種性已上菩薩。得無生正觀。證眞如法
性。法身内熏。念念可勝進何有空過時耶。
答。地前菩薩未得眞無漏故。地持明或時
起煩惱。或墮惡道等。雖起煩惱。然由法
力。宜使令薄。雖言令薄。而約縁中或時
不起善法也如初二果人。成就聖道。而起煩惱
而道力遮七生必滅。又如勢器盛水。
而火力令水漸滅。雖言漸滅。
現前有水。地前菩薩起惑亦爾
  速疾成佛事
問。今宗家意。菩薩爲定經三大僧祇成佛。
爲當有速疾頓覺人耶。答云云今云。亦有
頓覺之義。此有數意。若約波若道。非長非
短非頓非漸。若約方便道。亦長亦短。又約
*波若道爲頓。約方便道爲漸。又約方便
道中自行爲漸。化他亦漸亦頓。又約方便
道中。亦有頓悟義。頓悟復有數意。謂有
一義。於長時中修方便行。而頓斷煩惱。頓
成正覺。或有一義。有一類極利根者。超悟
速成云云 正可云有超悟
而無頓悟者也
本業瓔珞佛母品云。佛子。吾今爲十四億大
衆。以金剛口説決定了義。佛子。我昔會有
一億八千無垢大士。即坐法性原。頓覺無二
一切法一合相。從法會出。各各坐十方。説
菩薩瓔珞大藏。時唯大衆見一億八千世尊。
名頓覺如來。各坐百寶師子吼。時無量大
衆亦坐一處。聽等覺如來説瓔珞法藏。是
故無漸覺。世尊唯有頓覺如來三世諸佛所
説無異
 今此文。説唯有頓悟無漸覺者。約
 若道若約證教二行
應是證行
  裏書云
四論玄十地義云。一家自有頓漸悟義。吉藏
師云從凡入聖。必是漸入。無有頓悟。而經
云頓悟斷者。應迹引接論之也。諸師多云
有漸頓悟義隨人意捉之。而大乘無所得
宗意。應如諸法師釋。但難明之。鈍根薄福
學有相善比丘不信云云
 若准此文。嘉祥意不許速疾成佛者也。
 然云此有二義。一云。均師面對嘉祥故。
 善得其意判之如此。二云。彼師但得一
 時對論。而不知深趣。及於餘時申正意
 也。但可硏尋自師釋文。不勞他人所傳
 也
 又嘉祥意。頓悟是應迹引接。超於實修
 此義殊勝也。
可善硏之
 又師一時以涅槃拘尸那
 城旃陀羅速記證速成義。彼是賢劫佛。
 而涅槃疏第十卷菩薩品有二釋。隨宜人
 辭。而未必得。可是内祕深行之人故得
 速記也。見二釋意倶非實修得速
 成佛。又考餘經。賢劫千佛並於過去同
 時發願修行。釋迦彌勒既非速成。其旃
 陀羅。何獨爲疾耶可思惟
之。已上
中論疏二云。以階級無階級唯一無生觀。無
階級階級故有五十二位不同云云
法華經説龍女成道。云於須臾頃便成正
云云
無量義經云。若欲疾成無上菩提。應當修
學如是大乘云云
又云。此大乘名爲菩提大直道也。若不知
此經。無量無邊阿僧祇劫。終不得成佛也
云云 此文可
思之
  裏書云
 本業經云。發住賢人發廣大願。今生至
 佛。一切願入云云青比丘云
發心住也
 義疏云。龍女聞經現身成佛故。歎此經
 有速疾力文 已上
義疏釋龍女成道云。於刹那頃發菩提心
得成佛者。伽耶山頂經。明有四種發心。一
初發心。謂入初地。二行發心。二地至七地。
三不退發心。謂八地九地。四一生補處發心。
謂第十地。龍女發心成佛是第四義也。然十
信菩薩。亦能八相成道。位不可知也。又適
化無方。可有四句。一遲方便。如十劫坐道
場。二速方便。龍女刹那成佛。三亦遲亦速。如
此釋迦六年形此二種是也。四非遲非速。
如淨土中成佛。不論遲速
統略明四種發心位同義疏也
 准此文意。龍女速成是應非眞。設尋本
 論。應是一生補處十地菩薩得成佛耳。
 然就實成有二義途。一義云。十地因滿
 菩薩成佛。非頓悟也。一義云。從凡夫地
 頓至一生補處故。云於刹那頃菩提也。
 後義雖巧而違統略文。統略云。若實成佛
 則是後發心。若應成佛通前三也
分別功徳品義疏云。次言實生者。如仁王
經歎菩薩三十生功徳乃至攝大乘論地論悉
有三位乃至本十地初分聞經得入住分。餘
一生在。本是住分。聞得入十地滿分。便坐
道場得成佛。蓋是一方次第悟作此論也。
若超悟者。其間無定。權實二生。正就實生
以聞經得實益故也統略十三住事
 准此文意。明就實生有超悟者也
維摩疏四云經一念知一切
法是道場之
○二乘法。以三十四
心成道。大乘法中。唯以一念則豁然大悟。
具一切智也大論二十八往生
云。譬如遠
行。或有乘羊而去。或有乘馬而去。或有神
通去者。乘羊者久久乃到。乘馬者差速。乘
神通者發意便到○神通相爾不應生疑。
菩薩亦如是。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
即入菩薩位。有菩薩初發意初雖心好。後
雜諸惡。時時生念。我求佛道。以諸功徳
囘向阿耨○菩提。是人久久無量阿僧祇劫。
或至不至。先世福徳因縁薄。而復鈍根心不
堅固。如乘羊者。有人前世少有福徳。利根
發心。漸漸行六波羅蜜。若三若十若百阿僧
祇劫。得阿耨○菩提。如乘馬者必有所
到。第三乘神通者如上説
次上文云。有三種菩薩。利根心堅。未發心
前。久來集諸無量福徳智慧。是人遇佛聞
是大乘法。阿耨○菩提心。即時行六波羅蜜。
入菩薩位。得阿鞞跋致地。所以者何。先集
無量福徳。利根心堅。從佛聞法故
 准此文説。得入不退菩薩名神通乘。此
 菩薩以先世福力今速入不退。入不退
 時。即名爲佛。若借先世福力。唯是長時
 修行。亦不違三祇行。是義難解。更應尋
 思。但言未發心前。久集福智者。且望
 不退發心言耳。或全未發心但修福慧
 云云
  裏書云
 大論四十三云。疾得佛道者。入是三昧
 不便三昧也。
即無相也
 無障礙故。所行智慧與佛相
 似。若無量阿僧祇劫應得。或時超一阿僧
 祇劫百劫乃至六十一劫。如弗沙佛讃嘆
 釋迦文佛超越九劫
 下文又云。行首楞嚴等諸三昧。亦疾得菩
 提取意又有無量三昧門陀羅尼門同之
 已上
華嚴經説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云云
大乘玄佛性義。釋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之文
云。眞悟十地云云序疏引初發心菩薩即是
佛文證。十住初發心解也。此等釋可深尋思

大論七十九云。菩薩作是願已。疲厭心起。
佛道無量無數阿僧祇劫行諸功徳。然後可
得。但一劫歳數不可得數乃至以是事故。或
心生退沒是名邪憶念。是故佛教是菩薩
正憶念生死雖長是事皆空如虚空如夢中所
見非實長遠不應生厭心。又未來世亦是一
念所縁。亦非長遠。復次菩薩無量福徳智慧
力故。能超無量劫云云
問。超無量劫者。方便歟實事歟。答云云
有二意也
大集經四云。知心性淨。是故唱如來一念
得阿耨○菩提。爲令衆生一念得成阿耨
○菩提故。演説正法云云
  超劫事
地持義記第五云如經中説。釋迦牟尼超
越九劫十二劫等。云何超九復言十二。釋迦
過去前三僧祇修習諸度。次於百劫修相
好業然後成佛。三僧祇中勤精進故。超越三
劫至百劫初。値弗沙佛七日專歎。復超九
劫。是故就後説超九劫。通超前三説超
十二云云
涅槃記第五云聖行品終四十
經第十四卷
超十二劫。彌勒。
前者經中宣説超越九劫。今以何義説十
二。釋言。有以釋迦原初發心之時。在彌勒
後是十二劫。彼於三大僧祇劫中懃精進
故。超越三劫。至彼第三僧祇滿。百劫之初。
値弗沙佛。*懃加讃歎。菩薩以餘行復超
九劫。餘經説。後説超九劫。今此通論説
超十二。此之超劫。三藏教中説之爲實。大
乘法中是權非實。實則菩薩種性已上。修行
齊等。成無前後
涅槃義疏第十一釋聖行品。無解超劫也
  大頓悟小頓悟事
二智義云。生公用大頓悟義。唯佛斷惑。爾前
未斷○瑤師用小頓悟義。七地方斷○今明
皆無所妨云云 具如二
智也
  有爲般若無爲般若事
二智義云。無爲般若有二種。一者以實相
境名無爲般若。所生觀智名有爲般若。二
者以佛果法身名無爲般若。菩薩因慧名
有爲般若云云 等覺以還所有智
慧。皆是有爲也
  四依位分事
玄教迹義云。人四依者。依小乘五方便爲
第一依今云。燸等四
心通外凡歟
須陀洹斯陀含爲第二
依。阿那含爲第三依。阿羅漢爲第四依。若
依大乘。地前四十心具煩惱性爲第一依。
從初地至六地爲第二依。七八九地爲第
三依。第十地爲第四依
涅槃疏第七云。今明爲依要是師位。此必
取不退。如華嚴所明。十住初心。便能八相
成道。尚能現涅槃説法度人。豈當不解涅
槃少分義。今時所判。十信初心未是初依
師位也。十信*此心並是初依○望大乘爲
論。開善云。從初地至六地。此是第二依。七
地至九地是第三依。十地是第四依。莊嚴
明初地至七地爲第二依也云云滿師疏
云。初地已上是第二依位。第七第八第九
地。是第三依。第十地是應第四依文華嚴。十
住初心能
現八相者。彼説賢首即當十信。然此中云十住初心
者。是以十信屬十住初也。淨影大師釋同莊嚴所
明以第七地
屬第二依也
問。今嘉祥大師用何義耶。答。
且可云以七地屬第二依之義。是所用也。
故疏云。且復第二依。從初地至七地。則有
七人。同爲第二依。何妨五人同是初依云云
中論仙光疏記上云。此論序疏云。初地七地
是二依。八九二地是三依者。就功用無功用
判之云云
 又有以七地屬三依義。就定慧等不等
 而解之。若依天親涅槃論意。以初地爲
 初依也。問。若爾。嘉祥大師何違此説耶。
 答云云涅槃論且以三十心屬初地而爲
 論歟。大乘玄。開大乘爲因果二位。因中
 分十地。*此心屬初地也
同疏又云。未知發心修行以來幾時故。今
出其往因也。問。此中並明四依往因爲不
然也。答。南北舊有二解。北方解云。此中
九恒。前五恒是弟子位。後四恒釋四依因行。
一恒則釋一依。故具出四依往行也。第二
南方解釋。此義不同。明此中並釋初依往
行。以兩義故。即得是歎初依解也
 淨影釋。後四恒即四依。供佛是北地之師
 也。今嘉祥宗。正應是南方之義也。若依
 法華玄。以後五人爲四依也
問。何故偏明初依往因耶。答云云
次文云。一者明何故止。釋初依爲人疑。初
依既具煩惱性。是凡夫故不可依止。○故
今釋初依往行深遠發心來久也。二者以經
推。非是釋後三依。仁王經及瓔珞本業經。
並明十地菩薩供養微塵數世界諸佛。○今
何得止言九恒。故知九恒止是初依往行
云云
 加熙連河沙佛所發心故。通言九恒也
華玄八云。如涅槃四依品明。有九人。初人
於熙連河佛所發心○次一恒沙佛所發心
得信樂。○四恒沙人。十六分中解一分義。
五恒沙人。十六分中解八分義。六合人。十
六分中解十二分義。七恒人。解十四分義。
八恒人。具解十六分義。此九品人。前四人既
無解。是弟子位。非師也。後五人既有解
義。屬法師也。此五人合爲四依人。○即初
依人等文 有義料簡玄意以同涅槃迹後五
人合爲初依。可見下文也
涅槃疏又云。四恒始解十六分中一分之義。
何故五恒頓解八分義。舊解。初悟爲難。所
以止解一分。次悟則易。猶破竹初節爲難。
過初節則易。所以五恒解八分也。次六恒
更減者。理轉深惑轉微。惑復難斷理深難悟
故。轉減於半也。准從前八分至十二分至
十四分。別最後應次十五。何意以八恒之
人具解十六分耶。解云。最後一分加功并
力。則具解十六分云云准從前八分下問
也。意云。十六分中。初解八分義。餘則八分。
次更加四分爲十二分。以至前八分是
半減故。但知四分也。次於餘四分中更加
二分爲十四分。次前半減也。後更半減。但
應加一分足前十四爲十五分。何云十六
分耶。答。意云。解義將滿心則猛利。以勇
猛故。加功力而具解。問。初依菩薩具解涅
槃十六分義耶。答云云若不具解者。彼經
義疏云具解問。若初依人具解十六分義
即涅槃義盡。後三依何所解。又應因果無
別耶。答。彼經義疏自作此問。而無答。但置
云云字。此中字者應推之。今云高美同佛
也。又更釋云。此於初依自分教門具爲十
六。理實第十六分中。轉更細分乃至有無量
分義也
  三種意生
問。大師依楞伽經。立三種意生身。爾何分
別其位耶。答云云先一往見之。似大師自
分別其位。再案之。唯是他師釋也。非大師
自義。謂他師以楞伽釋勝鬘。大師自義不
然故。而仁王疏自義也
寶窟中卷云。所言三種意生身者。如楞伽
説。一三昧意生身。二覺法自性性意生身。三
種類倶生無作行意生身。初地至五地。禪度
増強故。是故説爲三昧意生身。六七地。知
法無性故。名覺法自性身。八地已上。無功
用行任運續起。名種類倶生無行作身
仁王疏上卷釋三地九生滅云○六七二地
名覺法自性意生身。八地已上名種類倶生
無作行意生身。問。見本經文。以第八地
爲第二覺法意生身。何違之云進屬第三
耶。依之。淨影大師。以第八地屬覺法意生
身。以九地已上爲種類倶生耶。答。甚難。
且云種類倶生身。無功用之義也。故判八
地已上。此即依義取之。不依其語也。意
云。有多義故。名擧一門也
二種生死義云淨影三種意生如楞伽説。○二
覺法自性性意生身。六七八地。惠行成就○
三種類倶生無作行意生身。謂九地上。無功
用行任運續起。名種類倶生無作行身
楞伽第一云。修行者了知初地上増進相
三種身。大惠。云何三種樂正受意生身。謂
第三第四第五地。三昧樂正受故○大惠。云
何覺法自性性意生身。謂第八地觀察覺了
如幻等法悉無所有乃至一切色種種支分具
足莊嚴。隨入一切佛刹大衆。通達自性法
故。是名覺法自性性意生身。大惠。云何種類
倶生無行作意生身。所謂覺一切佛法。縁自
得樂相。是名種類倶生無行作意生身
入楞伽第四云菩提留
支譯
一者。得三昧樂三摩跋
提意生身。二者。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三
者種類生無作行意生身。菩薩從於初地如
實修行。得上上地證智之相。○大惠。何
者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謂菩薩摩訶薩
於八地中觀察覺了。得諸法無相。○非四
大生似四大相具足身分。一切修行得如
意自在。隨入諸佛國土大衆。○大惠。何者種
類生無作行意生身。謂自身内證一切諸法
如實樂相法相樂故
 海龍王經法進疏云。初二三地爲三昧意
 生身四五六地名覺法意生身。七地以
 上爲種類倶生也
問。勝鬘經中。説三種意生身。爾者與楞伽
三種意生身同歟。答。若依淨影。二經説同。
嘉祥所解即不如。是三種意生身。名數雖
同。其義是別也
勝鬘經云。無明住地。縁無漏業因。生阿羅
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此三地彼
三種意生身及無漏業生。依無明住地
楞伽文如
上之
寶窟中云○辨中。初言此三地者。此世界
中三乘地。謂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是三
乘地。故寶性論云。此三乘地。彼三種者。彼三
乘變易三種果
又云。今謂。楞伽三種。約十地分之。乃是
明菩薩有此三種生。今文乃明羅漢。辟支。
大力菩薩三乘人意生身。不應以楞伽。
見林公疏。同吾此釋云云 林公者曇
林師也
 問云。此三云意何。答。有云。此三擧因。彼
 三明果故。寶窟云此三地彼三種意生身
 者。第二明彼變易因之與果同依無明
 云云今云。此人不善取文故爲此謬耳。
 經具文云。三種意生身及無漏業。依無明
 地云云但是疏文略故。不擧及無漏業下
 文耳。故知三種意生身爲果。無漏業稱
 因。倶依無明云也。今謂。此者此世間也
 三種世間。國土。衆生。智正覺也。今
云此世間者。只是佛法中云意耳
答。淨影大師釋云。地前菩薩。名爲大力。故
以聲聞。縁覺。及地前菩薩所受爲此三地。
以初地上三種變易。爲彼三種。合有六種。
此釋順文理。既云此云彼。明指位遠近
□也。又寶性論云。三種意生身及變易生
取意故知此三彼三各別也此則文
證也
又意生
身者。受生無礙自在如意之義也。若爾。應唯
初地上。若通三乘者。意生名難解。今嘉祥
所釋不明。如何可成立耶 答。二師各存
文理。何以淨影之精微。必同嘉祥之幽教乎。
窟中云。言意生者。是初地已上一切菩薩。彼
人受生無礙自在如心如意。名意生身。意有
三義。一遍到。二速疾。三無礙。故云意生
三義依楞伽經。又云○用此三種因行。隨意
受生故。皆名意生身。今謂。文云意生身者。
所謂三種意爲因而受生。三種意乃是所生
有二
文證
有人言。三種意生身者。三界外阿
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謂三也下文見
林公解
此中。
唯是意念念冥傳。相續不斷故名意生身。今
謂。楞伽三種約十地分之○今文乃明羅
漢。辟支。大力菩薩三乘人意生身等文今見
此文。取念念冥傳之義。今謂。以下判上二
説也
寶性論第三云如來
藏品
如生染三種意生身及不
可思議變易死文 此文者。論説三染之中。説生
染之文也。生善之内合收。生相
與死相
之二相也
  裏書云
寶性論三云。如生染三種意生身。及不可思
議變易生死問。此文如淨影釋三種意生
與變易
 生別論如何可會耶。答。此文中。生名意
 生身。死稱變易死。故生之與死兩擧也。
 謂縁相因相生相壞相別。論謂縁相者。
 是無明住地。因相者。無漏業。生相壞相者。
 論文云。生相者。謂無明住地縁。依無漏業
 因生三種意生身。○壞相者。謂三種意生
 身縁不可思議變易死。如依生縁故有
 老死云云而今云如生染者。説三種染。
 謂煩惱業及生也。云生染時。合前生之
 與死。但云如生染等也。問。若爾。何故意
 生身外。重云變易生死耶。但可云變易
 死。不可云生死耶 答。此謂生家之死
 也。故云生死。即意生身之死也。寶性論三
 又云。住無漏界中聲聞辟支佛得大力自
 在菩薩。爲證如來功徳法身第一。彼岸有
 四種障。何等爲四。一者縁相等文上。
冥文
此文
 擧聲聞。縁覺。大力菩薩。即其所有四障
 中。擧三種意生身也。明知。三乘即爲三
 種意生身也。若如淨影釋者。豈不違此
 文耶。而依彼釋者。擧初擧後耳。此文不
 盡歟。可思之。同論第四卷云。復次聲聞
 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中。無淨樂
 我淨等文 此文倶不違
二師釋 已上
涅槃義云○有有生死。即是生住二相。無有
生死。即是滅相。若通而爲論。一一地皆具
四種云云 地地皆具四種者。此中且付菩薩具四
種事云。故云地地也。例之。聲聞縁覺
縁相因相生相壞相
四種皆應具也
 今見此文。取生相壞相二義。如生與老
 死。謂以意生身爲生相。以變易死爲壞
 相。非以位分之。依淨影意亦爾。變易死
 通六種。然於生中地上名生。餘三竝是
 變易生也。此生之死則有六種。雖通上
 下。然生與死異也。窟下云。金剛心唯有
 死無復生故。言無有生死云云 此釋意
 也又説生相。但擧意生身。不別擧聲聞
 縁覺變易。故知意生身通貫三乘也。淨影
 釋云。且擧後也。若依嘉祥。直取三乘變
 易生爲生相。分取其死爲壞相。甚順文
 也
  裏書云
寶窟下云○有有生死者。有生復有死。故
言有有生死。即是寶性論中。生相此是當
體立名。故言有有生死。○問。寶性論直言
生相。今何故言有生復有死。答。寶性論對
第四壞相故。説第三爲生。攝論對第四有
死無生故。説第三有生死。無有生死者。金
剛心唯有死。無復有生。故言無有生死。亦
當體立名。即寶性論中。壞相即是有死無
云云方便及因縁者。以果從縁及因立
名。今對彼故。云當體立名也。問。金剛心位
變易報起。應有生。何言無耶。答。金剛心自
滅。更無續生故言無生也。若爾。金剛心自
體有生有死。更無別生復無別死。何故但
云無生有死耶 答。金剛心當時爲死。爾
時無生其金剛心生位。即屬前念滅位故。
云無生有死也。又問。若言金剛心後更無
生者。何言當體立名耶。答。對因縁立名。
此有無者。直是生死果報。故云當體也。此
等諸義最有興。可案之已上裏書
法鼓經下云○意生身阿羅漢辟支佛得自在
力及九住十住菩薩。猶如熟蘇。○等文
佛性論第二云。三種聖人是意生身云云
正證文也
  裏書云
法鼓經具文云。凡夫邪見如初生乳。乳血共
雜。受三歸者。猶如純乳。隨信行等及初發
心菩薩住解行地。猶如成酪。七種學人及七
住菩薩。猶如生蘇。意生身阿羅漢辟支佛得
自在力及九住十住菩薩。猶如熟蘇。如來應
供等正覺猶如醍醐云云此文説第八地
爲自在力。二乘無學及八地已上受意生身。
而七地前不名意生者。如仁王等。七地爲
肉身。借相解義耳。然法華論明説七地離
分段故。可思之 已上裏書
問。大力菩薩者。何位菩薩耶 答。淨影釋
云地前二輪煩惱未斷
不爲彼寧故
嘉祥意。初地已上名大
力。若依眞諦釋。應在十行六心以去也
統略下藥草品云。依眞諦師意。十信但伏見
諦。十解則斷見諦惑。伏修惑。至十行第六
心斷修惑。盡。與二乘齊云云
同化城品疏云。問。何位受變易生死。答曰。
此義不定。若如前判。十行六心斷三界惑
盡。與二乘齊。受在變易。爾前受
窟中云。若依三藏○十行斷思惟。十行第
七心去。伏無明及四住習。○若依前文。羅
漢辟支及大力菩薩。此三人同受變易生死。
若爾。即二乘與初地菩薩同斷四住盡。從
初地至佛地。斷於無明。其不盡者。地持法
華疏中已釋也
 考此文意。初地斷四住盡義。以大力變
 易證之。大力者。初地云事明歟。但爲證
 意未知之
法華疏七云○依法華論釋分別功徳品。地
前菩薩界内受生。登地已上界外受生。依智
度論。七地菩薩。肉身中得無生忍。捨肉身。
受三界外法性身。依眞諦三藏釋。攝大乘論
意。用十行第六心去。則受界外生。經論不
同。難可詳定也
 法性生身者。謂變易身。非即法性身也。
 化城。統略會智論云。此是離麁相爲肉。
 何以知之。羅漢亦捨肉身生淨土。可言
 與七地齊耶等文 可見具
文也
華玄略述云第三
初地正是。但論云。七地菩薩
捨肉身受法性身者。此是六地以還。定慧
未等故。有取想。至七地時。定慧方均。於
七地捨前取想。故名捨肉身耳。非是捨
分段肉身云云
又云。若第四果迴心向大。從初信心受變
易身。○若下三果迴心向大。同於直往菩薩。
從初地受變易身云云
  裏書云
 大論四十二云。若菩薩○漸近薩婆若。○
 破諸虚誑取相之法。受法性生身。所謂
 常得化生不處胞胎云云 已上*裏書
窟中卷云。大力菩薩亦有二種。一直往大力。
二迴小入大。名爲大力言大力者。以不
爲業繋。自在受生故言大力
 意云。不爲分段三界業繋云歟
又云。何位是大力菩薩。答。有人言。種性不言可
種性
有言。地前菩薩亦未
分判
依三藏釋。攝論仁王云
十行菩薩斷惑與二乘齊。此義即十行爲大
力。有言。六地終心三界報盡。便受變易。正
取此私云。此經
者何經
有人。七地二乘中間生
死。八地變易已上取意
已下任文
今謂。位義難知憶生罪
過。不可定判也。若依法華論。數處分明文
明地前是凡夫。受分段身。方入初地。即
知初地已去。是變易生死大力菩薩也
玄涅槃義云。問。何以得知地前爲分段。初
地已上爲變易耶。答。涅槃云。初地菩薩破
二十五有。得金剛三昧云云 初地破二十五有者
出涅槃及楞伽經也
  裏書云
 仁王疏云。依智度論。前世因縁。七地菩薩
 有肉身。七地聲聞地。聲聞肉身成道。
 相解義故。云七地有肉身也。智度論又
 云。初地名法身。況七地肉身。肉身者。此
 是變易法身也文又釋。八地三界報不受云七地
三界報更受之。八地唯變易。取
 意。此亦一意
故不須通也 已上*裏書
 問。既云肉身。應是分段。何云變易法身
 耶。答云云今見此等諸文。正存初地大力
 義而已。然法華疏云。經論不同難可詳
 定者。一往對論偏執也。又窟云位義
 難知憶生罪過者。意同之。或抑胸憶義。
 今依論文故。次引法華論云數處分明
 云云數處者分位也。又統略有文。且依眞
 諦師解耳
問。四住習氣至第十地盡云云 分段習氣
亦可至十地耶 答。且云四住習氣於初
地上亦受分段殘習之報也。故仁王略疏釋
畢。故不造新之。文云。初地菩薩化三途時。
但以願力受生。若化人天時。増用不繋
業。亦用願力受生化之也若准此文。初
地以上。於悲願上加不繋業力也。言増用
者謂加也。又廣疏釋八地三界報形永不
受云。離三界習故言永不受等文
准此等文。六地以還。猶受分段三界習
已上
一義
又一義云。初地已上全無段故。仁
王疏釋七地一生在文云。地前有分段
生。初地已上但有變易生。今言。七地一生
在者。借相解義云云 若初地以上。猶有
分段殘習。何言借相解義哉。又經説初
地功徳無三界業習故○云云故知初
地以上無有分段殘習也。若爾。四住習
氣至第十地者。即與無明合爲縁感變
易也已上
一義
問。二義中。何義勝耶。答。且以後
義爲正。七地菩薩猶受分段習者。非大
師正意。學者宜須悉文等文
  裏書云
仁王教化品疏。釋二十二根不出三界云。
二十一根不出分段三界。知已根在無學
生。分段三界不出者。不出四住習氣三界
云云
又云。三界有二種。一分段。二變易云云
今見此文。分段三界別出四住習氣三界。
明知此是變易。此由四住習氣也。故知此
文可成後義耳已上*裏書
  爲物變易事
問。如何云爲物變易耶。答。佛爲化衆生
現色身也。謂云云問。此自報爲物二種變易
者。大師自立之歟。答
寶窟中云。第二出體門。有人言。分段有二
種。一者繋業分段。下二界用五陰爲體。上
界即用四陰爲體。若爾。繋業分段。用苦
樂等受爲體。變易亦有二種一自報變易。
用無漏五陰爲體。若爲物變易。依身起化。
用色陰爲體。此唯據佛一人也。○第三明
因縁門者。繋業分段。用罪福不動業爲因。
四取爲縁。不繋分段。用微業爲因。慈悲願
等爲縁。自報變易。用無漏業爲因。無明
爲縁。爲物變易。悲願爲因。衆生根欲爲縁
問。菩薩爲物現身。亦可是爲物變易。如淨
名於室内所現之身。然何云唯據佛一人
耶 答。菩薩自報變易未盡故歟。對淨影
釋化他善根相土可案之
  斷惑分齊
問。於菩薩位斷惑分齊如何。答云云
涅槃義云。有人云。言從初發心斷五住煩
惱。同麁同細。又言地前斷四住煩惱。又攝
論師云地前伏四住上心。初地已上。方斷
種子。成論師明地前伏見諦。初地斷上品。
二地斷中品。三地斷下品盡。四地斷修道
上品。五地斷中品。六地斷下品盡。七地斷
習氣。八地已上斷無明三品盡。今明十信
伏見一處住地。十解斷盡。證人無我解。十
解伏欲愛住地。十行伏色愛住地。十迴向
伏有愛住地。初地初心斷四住地盡。初地
已上斷十重無明文 今案。諸文雖異以今
文可爲正意也
或本又云。地持論云。二障三處過。地前一向
伏。初地至十地。斷煩惱障盡。從初地斷
智障。至金剛心斷智障習氣
禪林尋云。地前四十心伏四住有何證耶」
又云。問。前明斷伏。以何文證初地斷見諦
與思惟。答。十住論云。初地斷見諦盡。又斷
三界思惟。問。以何文證初地以上斷十重
無明。答。相續解脱經云。斷二十二愚。初地
斷二愚。第十地斷二愚。金剛心斷二愚。合
爲二十二無明。攝論云斷十重無明。初地
斷凡夫性無明云云 已上。或本二文至
下有成敗也
統略下本云。四伏惑名度。伏斷位義不同。
且依一途。十行第七心去。伏四住習及無明
正使故名度。五斷惑名度。初地至法雲。
開四住習及無明正使各爲三品。初地至
七地斷上品習。八九斷中品習。十地斷下
品習。初地至七地斷上品無明。八九十斷
中品。佛智斷下品云云
問。初地斷四住習者。其四住正使。何位斷
耶。答云云
統略下云。依眞諦師意。十信但伏見諦。十
解則斷見諦惑。伏修惑。至十行第六心
斷修惑盡等文
窟中末云。若此四住起正使者。若治斷時。
明不必斷論其習氣。要斷無明盡。習氣方
盡。如地持説。十地斷習氣。佛地斷無明
 十地斷習氣者。斷四住習也。要斷無明
 盡習氣方盡者。若如文引證即不合。以
 斷無明未盡時。四住習氣先盡故也。今
 推。正應云要斷無明習氣方盡也。恐者
 此則一字剩也。意云要斷無明位中。習
 氣方盡也
維摩疏一云釋有無二遍無緩餘習
之文此歎菩薩位也
問。智度論
云。爲菩薩時斷煩惱。得佛時斷習氣。若
無餘習與佛何異。答。習有麁細乃至依地
持論明十地菩薩斷煩惱障已盡。至佛除
智障始窮。此經明盡據煩惱障習。智度論
云不盡。約智障未傾
 此中有二釋。意云習有麁細者。一釋直
 就四住習有麁細。細者至佛盡。麁即十
 地盡也。第二依地持論。煩惱障習。十地盡
 之。煩惱即四住故。上窟文云要斷無明
 盡。習氣方盡者。依智論述一義也。如
 地持下出別説耳
華玄六云。至第六地時。即三界正使盡云云
此破舊經師索車義之文也。第六地三界正
使盡者。是成論師義。見上所出涅槃義文
也。略述引十住斷結經等説云。初二三地
斷見諦上中下品。四五六地斷三界思惟。七
地斷習。八九十地斷色心及集起無知云云
仁王疏下卷。釋逆五見流文云。明四地菩
薩能滅五見煩惱習氣故。地經云我見爲
首悉皆遠離。攝論云四地斷倶生身見無
云云
又云。從習忍至金剛。未障一念。元品已
來。一刹那惑在。通而言之故名爲伏
問。涅槃義及統略等中。明斷惑有異。爾者
今正用何義耶。答。統略且述眞諦義。故且
依一途也。寶窟中卷見不必用之耳
窟中卷云。斷惑義別有大章。若依三藏。十
信伏見諦。十解斷見諦。十解伏思惟。十行
斷思惟。十行第七心去。伏無明及四住習。
從初地已去。斷無明四住習。今此中大意。
四住二乘所斷。無明佛地斷盡。若依前文。
羅漢辟支及大力菩薩。此三人同受變易生
死。若爾。即二乘與初地菩薩。同斷四住盡。
從初地至佛地。斷於無明。其不盡者。地持
法華疏中已釋也
又云。依三藏釋。攝論。仁王云。十行菩薩斷
惑。與二乘齊云云 此文具如
前引
今見此文。初述三藏義。從今此中大意下。
依經中今意也。若依三藏義。十行六心斷
修惑盡。與二乘斷惑同。今意依經。初地方
同。故知此中不同三藏師所説也。涅槃義
直明今意云。十信伏見一處住地。十解盡。
其欲愛。色愛。有愛三種住地。如次十解十行
十迴向伏。初地初心斷四住地盡。初地已上
斷十重無明也。此則初地與二乘無學所
斷。同倶受變易生矣。又涅槃章別本。引地
云地前一向伏。又引十住論。初地斷見
諦盡。證前伏斷義。引相續解脱經地上十
重無明也。然上文云見諦十解斷盡。何引十
住論明見諦惑初地斷耶 餘文亦不分明。
恐是後人謬歟。若汎明斷惑義不同可
爾。若引證相成者。則文自相違。宜善決之」
問。成論師意。契於經説略述所引十住斷
經文見上也
答。此
亦一途之説。若欲會者。此非四住正使。但
是習氣。八地已上極細不論之。又是借相
解義。如仁王疏釋七地肉身文也
  治道斷惑損生分齊

  二種生死相續事二乘無學入
涅槃時也
窟中云○斷分段因盡。而身滅智。分段報任
運無。變易報方起。如人報謝故天報起。不
由天報起故人報謝云云
同中卷云。不思議反易。謂阿羅漢辟支佛者。
謂二乘人入無餘之後。未迴小入大之前。
取羅漢辟支。迴小入大。二乘有二人。一在
界内迴小心。猶屬分段所攝。二界外迴心。
爲變易所攝。此二人迴心。竝是大力菩薩。亦
有二種。一直往大力。二迴小入大名爲大
云云 已上二文。二
種生死相續也
三論玄疏文義要第七
十 信 (伏)見一處住地  正 分段生死(盡初地)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三論玄疏文義要第八
十三佛義經論立
名不同
 法報二身差別十異
私集
 攝論法華論法身同異
 攝論三身合迹歟
 内應外應地前菩薩見
内應身歟
 二乘曲見
 三身中法身因位見耶
 法身隱顯不同
 法身説法修成報佛説法
多寶佛法身
 三身常無常隆海律師佛
智常住記
 法身有色無色
 釋迦成佛久近新成佛説
久成義不
  三佛事
問。三佛者何等耶。答。一法身佛。二報身佛。
三化身佛。是其三佛也。問。爾此三身。出何
經論説。又有異名耶。答。此三佛者。出法華
金光等經。地論攝論等也。大師玄疏中。處處
多論之。然文義廣博。難尋難窮。窮隨愚
見處。及粗示文義耳
大乘玄一乘
云。同三身有幾名耶。答。經論不
同。法身。舍那身。釋迦身。亦名法身報身化
身。亦名法身應身化身。又名佛所見身。菩
薩所見身。二乘凡夫所見身。法身亦名自性
身。又名法性身文 報身亦名受用身。見梁攝論
第十四卷也。法身亦名毘盧
遮那
法華信解品疏。釋中止一城文云。此文始
終。具有三身。前言求子不得。即是法身。
謂先時也。今是盧舍那身。初成道時。化諸
菩薩。未化二乘。名中止時。後脱珍御服。
弊衣。爲釋迦佛。化彼二乘。謂後時也
文 又方便品偈文見六道衆
生。及金光明等同之
同壽量品疏云。依法華論。三種如來。一者化
身佛。二報身。三法身佛
法華論云。八者示現成大菩薩無上故。示
現三種佛菩薩。一者應化佛。菩薩隨所應
見。而爲示現故。如經皆謂如來出釋宮
去伽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故。二者示現報佛。菩薩十地行滿
足。得常涅槃證故。如*經善男子。我實成佛
以來。無量無邊。百千萬億。那由他劫故。三
者示現法佛。菩提謂如來藏。性淨涅槃
乃至謂如來能見能證。眞如法身。凡夫不見
  裏書云
十地論第三云。有三種佛。一應身佛。二報身
佛。三法身佛文 已上裏書
梁攝論第十四云。於三身中。應化二身易
見。法身難見。又法身。於深行菩薩。及諸佛。
爲易見
同論十三云。若離應身登地菩薩善根。不
得成就故。須應身
又云。若離化身。下願衆生。謂聲聞縁覺。
所有善根。不得成就。○地中菩薩善根。亦
因化身成就
仙光院云中論疏記三身之法身。三點之法身。
其義異矣云云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