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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磨倶舍釋論 (No. 1559_ 婆藪盤豆眞諦譯 ) in Vol.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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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559_.29.0304a01: 修正行。此論中。佛世尊阿毘達磨。是我所説。
T1559_.29.0304a02: 爲如經部中所顯。爲如毘婆沙中所顯。偈曰。
T1559_.29.0304a03: 罽賓毘婆沙理成。我多隨彼説此論。正法偏
T1559_.29.0304a04: 執是我失。判法正理佛爲量。釋曰。罽賓國毘
T1559_.29.0304a05: 婆沙師二證所成就。此阿毘達磨。我今多隨
T1559_.29.0304a06: 彼義説。於中若有偏執。是我過失。離證能正
T1559_.29.0304a07: 判正法。唯佛世尊爲最勝量。何以故。由證見
T1559_.29.0304a08: 一切法故。若佛聖弟子。離阿含及道理。判正
T1559_.29.0304a09: 法亦非中量
T1559_.29.0304a10: 阿毘達磨倶舍*釋論卷第二十一
T1559_.29.0304a11:
T1559_.29.0304a12:
T1559_.29.0304a13:
T1559_.29.0304a14: 阿毘達磨倶舍*釋論卷第二十二
T1559_.29.0304a15:   *婆藪盤豆造
T1559_.29.0304a16:  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T1559_.29.0304a17: 説我品第九
T1559_.29.0304a18:     大師世間眼已閉 又證教人稍滅散
T1559_.29.0304a19:     不見實義無制人 由不如思動亂法
T1559_.29.0304a20:     自覺已入最妙靜 荷負教人隨入滅
T1559_.29.0304a21:     世間無主能壞徳 無鉤制惑隨意行
T1559_.29.0304a22:     若知佛法壽 將盡已至喉
T1559_.29.0304a23:     是惑力盛時 求脱勿放逸
T1559_.29.0304a24: 離此法於餘法爲無得解脱耶。無。云何如此。
T1559_.29.0304a25: 非如我見誑於心故。何以故。彼人不於五陰
T1559_.29.0304a26: 相續中假立我言故。何爲由彼分別有別實
T1559_.29.0304a27: 物名我一切。或以我執爲生本故。於餘法無解
T1559_.29.0304a28: 脱義。云何得知。如此但於五陰相續中。假起
T1559_.29.0304a29: 我言。非於餘義。由我非證比二量所知故。餘
T1559_.29.0304b01: 法若實有若無障礙。必定由證量得知。譬如
T1559_.29.0304b02: 六塵及心。或由比量得知。譬如五根。此中如
T1559_.29.0304b03: 此比知。若有因縁。餘因縁不有故。不見事生。
T1559_.29.0304b04: 若有則見事生。色塵等縁若具有。能障礙法
T1559_.29.0304b05: 若悉不有。盲聾等人及非盲聾等人。於色等
T1559_.29.0304b06: 塵眼等識不生生故。可得比量別因不有有
T1559_.29.0304b07: 義。別因即是眼等根。如此證量及比量。於我
T1559_.29.0304b08: 不有故。是故説決定無我。是跋私弗多羅部
T1559_.29.0304b09: 所説。必定有我。與五陰不一不異。此言宜應
T1559_.29.0304b10: 簡擇。爲彼執由實物故有。由假名故有。實有
T1559_.29.0304b11: 相云何。假有相云何。若如色等別有。名實有
T1559_.29.0304b12: 物。若如乳等但聚集有。名假名有。若由實物
T1559_.29.0304b13: 有與陰別性故。應説與陰有異。譬如別
T1559_.29.0304b14: 陰。必定須説此我因。若無因即是無爲。則同
T1559_.29.0304b15: 外論師説。亦無別用。若汝執由假名有故有。
T1559_.29.0304b16: 此説最勝。我等亦説如此。我等立我有。不由
T1559_.29.0304b17: 實有説有。亦不由假名有説有。此何爲。約内
T1559_.29.0304b18: 所取現世諸陰執説爲我。今此別言。於義復
T1559_.29.0304b19: 不開顯。非我等所解。此約言顯何義。若義如
T1559_.29.0304b20: 此。謂縁諸陰。於諸陰中假名説我。此義應成。
T1559_.29.0304b21: 譬如縁色。等物假名説乳。復次若義如此。謂
T1559_.29.0304b22: 因諸陰故。我言成諸陰。是説我言因故。此執
T1559_.29.0304b23: 亦同前失。我等説我不如此。若不爾云何。如
T1559_.29.0304b24: 約薪執説火。約陰執説人亦爾。云何約薪執
T1559_.29.0304b25: 説火。若離薪火不可執説。不可立火與薪有
T1559_.29.0304b26: 異與薪無異。若火異薪。薪應不熱。若火不異
T1559_.29.0304b27: 薪。所燒應即是能燒。如此離諸陰。不可執説
T1559_.29.0304b28: 人。亦不可説人異諸陰。由有常過失故。亦不
T1559_.29.0304b29: 可説人與諸陰不異。由有斷過失故。善友願
T1559_.29.0304c01: 汝爲我説。何物爲薪。何物爲火。後我當得知
T1559_.29.0304c02: 約薪執説火義。此中何所應説。所燒是薪。能
T1559_.29.0304c03: 燒是火。若有應説必如此説。此中汝須更決
T1559_.29.0304c04: 説。何物是所燒。何物是能燒。於世間中可然
T1559_.29.0304c05: 物説名薪。亦名所燒。若然能燒光最熱説名
T1559_.29.0304c06: 火。何以故。此物能然彼能燒彼。由能變異彼
T1559_.29.0304c07: 相續後不如本故。此二各有八物所成。縁薪火
T1559_.29.0304c08: 得生。譬如縁乳酪生。縁摩偸酢生。是故言約
T1559_.29.0304c09: 薪*熱説火。若爾則知火與薪異。由不同時故。
T1559_.29.0304c10: 若人如火必定縁陰生異於陰則成無常。復
T1559_.29.0304c11: 次若於然薪中。是*熱觸説名火。所餘三
T1559_.29.0304c12: 與此共生。許此名薪。此二互有差別。明了易
T1559_.29.0304c13: 知。由相有異故。約薪有火義。汝今應説。云何
T1559_.29.0304c14: 約薪*熱説火。何以故。此薪非是火因。亦非
T1559_.29.0304c15: *熱説火因。何以故。但火是*熱説火因。若汝
T1559_.29.0304c16: 説約言。是依止義。或共有義若爾諸陰於人
T1559_.29.0304c17: 應成依止。應成共生。彼互差別亦明了易知。
T1559_.29.0304c18: 復次若陰滅人應即滅。譬如薪滅火即滅。是
T1559_.29.0304c19: 汝所説。若火異薪。薪應不熱。此中何物名熱。
T1559_.29.0304c20: 若汝説熱性名熱。薪應不熱。別火性故。復次
T1559_.29.0304c21: 若汝説。若有熱性名熱。此物雖與熱性火
T1559_.29.0304c22: 異。此復成熱。與熱性相應故。是故於別異無
T1559_.29.0304c23: 過失。復次若汝言。正然物説名薪。亦説名火。
T1559_.29.0304c24: 是故約義。汝今應説若是陰即是人。此不異
T1559_.29.0304c25: 義。即至不可遮。是故此譬不成。如前云約薪
T1559_.29.0304c26: 執説火。約陰執説人亦爾復次若不可説人
T1559_.29.0304c27: 與陰異所知。有五種。謂過去未來現在無爲
T1559_.29.0304c28: 不可言。此應不可説。何以故。此所知於過去
T1559_.29.0304c29: 等。不可説爲第五及非第五故是時汝等執
T1559_.29.0305a01: 説人爲觀諸陰執説人。爲觀人執説人。若觀
T1559_.29.0305a02: 諸陰執説人名。但約陰中執説人名。由人不
T1559_.29.0305a03: 可得故。若觀人執説人。云何言約陰執説
T1559_.29.0305a04: 人。何以故。此執説但人是所縁境故。若汝言
T1559_.29.0305a05: 諸陰若有人則可知是故言約陰執説有人。
T1559_.29.0305a06: 若爾眼根思惟光明等。若有是時此色方可
T1559_.29.0305a07: 知。亦應約眼根等執説色。是有此義。汝應
T1559_.29.0305a08: 説。人於六識中。是何識所知。彼説由六識所
T1559_.29.0305a09: 知。此義云何。若縁眼所知色分別觀人。應説
T1559_.29.0305a10: 此人是眼所知。不可説即色非即色。乃至若
T1559_.29.0305a11: 縁意所知法分別觀人。應説此人是意所知。
T1559_.29.0305a12: 不可説即法非即法。若爾此人應成與乳等
T1559_.29.0305a13: 同。若縁眼所知色分別觀乳。或觀水等。應説
T1559_.29.0305a14: 乳水是眼所知。不可説即色非即色。如此應
T1559_.29.0305a15: 説。鼻舌身所知亦爾。乃至不可説即觸非即
T1559_.29.0305a16: 觸。勿乳水等非四物所成。此非所許義。是故
T1559_.29.0305a17: 如色等具物假説名乳及水等。如此亦應具
T1559_.29.0305a18: 諸陰假説名人。此義應成。是汝所説。縁眼所
T1559_.29.0305a19: 知色分別觀人。此言有何義。爲色是觀察人
T1559_.29.0305a20: 智因。爲正證知色即證知人。若色是人智因。
T1559_.29.0305a21: 亦不可説人異於彼。若爾色與光明眼根
T1559_.29.0305a22: 覺觀等。亦應不可説異。彼是色智因故。若正
T1559_.29.0305a23: 證知色。即證知人。爲即由色證智證知人。爲
T1559_.29.0305a24: 由別智。若即由色證智證知人。人與色不應
T1559_.29.0305a25: 成異性。或於色但假説人。若不爾。若由一智
T1559_.29.0305a26: 所證知。此人非色此色非人。此二云何可分
T1559_.29.0305a27: 別。若不能如此分別。云何強立此言。謂色是
T1559_.29.0305a28: 有。人亦是有。何以故。由隨證知可説彼有如
T1559_.29.0305a29: 色。乃至於法亦應説如此。若由別智分別此
T1559_.29.0305b01: 二。別時所得故。人應成異色。譬如黄色異青
T1559_.29.0305b02: 等。又如前後刹那。乃至於法亦應説如此。若
T1559_.29.0305b03: 汝言。如色及人一異不可説能證知。此二智
T1559_.29.0305b04: 一異亦不可説。是故此智亦不可説是有爲。
T1559_.29.0305b05: 破自悉檀。若説人是有。但不可説即色非
T1559_.29.0305b06: 即色云何佛世尊説。色無我乃至識亦無我。
T1559_.29.0305b07: 是汝所説。眼識能證見人。此識爲縁色生。爲
T1559_.29.0305b08: 縁人生。爲縁二生。若爾何有。若縁色生。則不
T1559_.29.0305b09: 能縁人生。譬如聲等。何以故。若縁此塵此識
T1559_.29.0305b10: 得生。唯此塵是此識縁縁。若縁人及二。此執
T1559_.29.0305b11: 與經不相應故。則爲佛經所違何以故。經中
T1559_.29.0305b12: 已決判此義。唯依縁二法諸識得生。復有別
T1559_.29.0305b13: 經。亦違此執。經云比丘眼是因色是縁。能生
T1559_.29.0305b14: 眼識。何以故。一切所有眼識。唯因眼縁色生。
T1559_.29.0305b15: 若如汝所執。此人應成無常。何以故。是因
T1559_.29.0305b16: 是縁能生眼識。彼皆無常。由此經言故。若汝
T1559_.29.0305b17: 執。人非眼識境人則非眼識所知。復次若汝
T1559_.29.0305b18: 立義。人是六識所知。此人由耳識所知故。
T1559_.29.0305b19: 應成異色。譬如聲由眼識所知故。應成異聲。
T1559_.29.0305b20: 譬如色。於餘塵應知亦如此。復次此經文句。
T1559_.29.0305b21: 違汝所執。經云婆羅門。是五根各別行處。各
T1559_.29.0305b22: 別境界。是因自行處境界。彼各各受用。非別
T1559_.29.0305b23: 根能受用別根行處境界。謂眼根耳根鼻根
T1559_.29.0305b24: 舌根身根。心能受用五根行處境界。是故心
T1559_.29.0305b25: 是彼所依止。人非境界。若非境界。不應是六
T1559_.29.0305b26: 識所知。若爾意根應成別不通經云有六種
T1559_.29.0305b27: 根。各別行處各別境界。樂欲自自行處境界。
T1559_.29.0305b28: 此言於六衆生我譬中説。是義不然。於此經
T1559_.29.0305b29: 中不定説六根爲根。是五根樂欲見等事不
T1559_.29.0305c01: 有故。彼識亦爾。彼増上處所引意識。立此爲
T1559_.29.0305c02: 根。故説名根。是獨類心増上縁所引意識。此
T1559_.29.0305c03: 識非能樂欲受用餘根行處境界。是故無失。
T1559_.29.0305c04: 復次佛世尊説。比丘我今爲汝等説一切所
T1559_.29.0305c05: 應知一切所應識法門。眼根是所應知。是所
T1559_.29.0305c06: 應識。色眼識眼觸。由眼觸因縁。於内生受。謂
T1559_.29.0305c07: 苦樂不苦不樂等。乃至由意觸因縁。於内生
T1559_.29.0305c08: 受。謂苦樂不苦不樂等。是名一切所應知一
T1559_.29.0305c09: 切所應識法門。由此經。若有所應知及所
T1559_.29.0305c10: 應識決。唯此量不出於此。於中不説人。是故
T1559_.29.0305c11: 人決定非所應知。智及識境界同故。執我諸
T1559_.29.0305c12: 人説云。我等由眼見人。於非我所。見有我故。
T1559_.29.0305c13: 彼則墮我見處深坑。於經中佛世尊自了義
T1559_.29.0305c14: 説云。但於五陰説假名人。於人經中説。依眼
T1559_.29.0305c15: 縁色生眼識。由三和合生觸。共生受想作意
T1559_.29.0305c16: 等。是四種無色陰。及眼根并色。唯如此量説
T1559_.29.0305c17: 名人。於此中立諸名。謂薩埵那羅摩㝹闍摩
T1559_.29.0305c18: 那婆弗伽羅時婆布灑善斗。於中立言。我由
T1559_.29.0305c19: 眼見色。於中有世傳云。此命者如此名。如此
T1559_.29.0305c20: 姓。如此種類。如此食。如此受苦樂。如此長壽。
T1559_.29.0305c21: 如此久住。如此壽際。比丘如此事。唯名爲量。
T1559_.29.0305c22: 唯言爲量。唯傳爲量如此等一切法無常有
T1559_.29.0305c23: 爲。故意所造。由因縁生。如此了義經。於此執
T1559_.29.0305c24: 中。佛世尊説爲依爲量。此經不可更別思量。
T1559_.29.0305c25: 復次有別經説。婆羅門若説一切有。唯是十
T1559_.29.0305c26: 二入。若人非人所攝。此人必定不有。此義
T1559_.29.0305c27: 則成。若入入攝。非不可言。於彼部中有如
T1559_.29.0305c28: 此經。經言比丘。若所有眼。若所有色。廣説
T1559_.29.0305c29: 如經。由唯此量。比丘諸佛如來。説一切有窮
T1559_.29.0306a01: 顯一切説。又頻琵娑羅經中説。比丘嬰兒
T1559_.29.0306a02: 無聞凡夫隨逐假名我言。此中無我無我所。
T1559_.29.0306a03: 唯苦欲生得生。廣説如經。有阿羅漢比丘尼。
T1559_.29.0306a04: 名世羅。對魔王説此偈言
T1559_.29.0306a05:     如從和合分 於中説車名
T1559_.29.0306a06:     如此依諸陰 假名説衆生
T1559_.29.0306a07: 於少分阿含中。爲波遮利婆羅門。説此偈言
T1559_.29.0306a08:     波遮利汝聽 能解諸結法
T1559_.29.0306a09:     由此心有染 復由此心淨
T1559_.29.0306a10:     我者無我體 顛倒故分別
T1559_.29.0306a11:     無我無衆生 唯法謂因果
T1559_.29.0306a12:     有分唯十二 唯有陰入界
T1559_.29.0306a13:     熟思尋此法 人實不可得
T1559_.29.0306a14:     如觀内是空 觀外亦如是
T1559_.29.0306a15:     此二不可得 能修及空義
T1559_.29.0306a16: 復有經説。我執中有五種過失。謂起我見衆
T1559_.29.0306a17: 生見。墮於見處。與外道不異。僻行邪道心。不
T1559_.29.0306a18: 入空義。不生淨信心。於中不住。於此人聖法
T1559_.29.0306a19: 不得清淨。彼不以此文爲依量。何以故。此文
T1559_.29.0306a20: 於我部中。非所誦説。爲以部爲依量。爲以
T1559_.29.0306a21: 佛言爲依量。若取部爲依量。佛世尊於彼則
T1559_.29.0306a22: 非正教師。彼便非釋迦種子。若取佛言爲依
T1559_.29.0306a23: 量。如此等文句。云何不取爲依量。彼云如此
T1559_.29.0306a24: 等文句。非是佛言。云何非佛言。於我部中
T1559_.29.0306a25: 非昔所誦故。於今非理事起。此中有何非理。
T1559_.29.0306a26: 此文句是一切餘部所讀誦。此文句不違佛
T1559_.29.0306a27: 經及法爾。由我等不讀誦故。此非佛言。此言
T1559_.29.0306a28: 一向非正思量。但由強作。於彼爲無此經耶。
T1559_.29.0306a29: 謂一切法無我。若汝言。不説人是法。不説人
T1559_.29.0306b01: 異法。若爾此人應成非意識所知。縁二識得
T1559_.29.0306b02: 生。由經文決故。於此文中汝云何分別救難。
T1559_.29.0306b03: 言於無我我執。是想倒心倒見倒。於無我
T1559_.29.0306b04: 我執是顛倒非於我。何者非我。諸陰入界。汝
T1559_.29.0306b05: 於前云。不可説我是色非色。此言最不可忍。
T1559_.29.0306b06: 何以故。於餘經説。比丘若有沙門婆羅門。觀
T1559_.29.0306b07: 執有我。彼一切但依五取陰。起此觀執。是
T1559_.29.0306b08: 故一切不於我起我執。復有經説。若有諸人。
T1559_.29.0306b09: 能憶種種宿住。已憶正憶當憶。彼一切唯依
T1559_.29.0306b10: 五陰。若爾此經云何説此言。我如此色等。於
T1559_.29.0306b11: 宿世已生。此言爲顯能憶宿住人能憶多種
T1559_.29.0306b12: 宿住。若見人有色。應墮身見過失。若不説
T1559_.29.0306b13: 我。一切色等則無屬處故説。此言不爲顯我。
T1559_.29.0306b14: 是故人是假名有。譬如聚流等。若爾佛世尊。
T1559_.29.0306b15: 不應成一切智人。何以故。無有心及心法能
T1559_.29.0306b16: 知一切法刹那刹那生滅故。是故人能知。若
T1559_.29.0306b17: 爾心滅時。由執人不滅故。汝則已信許人是
T1559_.29.0306b18: 常住。我等不説於一切境由智一時現前佛
T1559_.29.0306b19: 世尊是一切智。若不爾此云何。是相續稱
T1559_.29.0306b20: 爲佛。有如此勝能。於隨所欲知境中。唯
T1559_.29.0306b21: 迴心生智無倒故。稱一切智。此中説偈
T1559_.29.0306b22:     由相續有能 稱火食一切
T1559_.29.0306b23:     説遍知亦然 不由倶悉解
T1559_.29.0306b24: 此義云何可知。由説過去等世故。如偈
T1559_.29.0306b25:     是過去諸佛 是未來諸佛
T1559_.29.0306b26:     是現在世佛 能除衆生憂
T1559_.29.0306b27: 汝等但許五陰有三世非許人。若唯五陰名
T1559_.29.0306b28: 人。云何説此經。經云我今爲汝。説重擔取重
T1559_.29.0306b29: 擔捨重擔荷負重擔。云何此言不可説。重擔
T1559_.29.0306c01: 不能自荷負重擔故。云何不能此事。非所曾
T1559_.29.0306c02: 見故不可言。亦不可言此事非所曾見故。復
T1559_.29.0306c03: 次應立取重擔非陰所攝。爲成此義故。佛世
T1559_.29.0306c04: 尊分別荷負重擔人。是命者如此名。如此姓。
T1559_.29.0306c05: 乃至如此久住。及壽際。應知是名荷負重擔。
T1559_.29.0306c06: 勿作別物意知。或執爲常住。或執爲不可言。
T1559_.29.0306c07: 諸陰自能滅諸陰。謂前陰於後陰。爲顯荷
T1559_.29.0306c08: 重擔義。故説此文。必定有人。何以故。由此
T1559_.29.0306c09: 經言。無自然生衆生。此執是邪見。何人説無
T1559_.29.0306c10: 自然生衆生。如佛世尊分別衆生。我説亦爾。
T1559_.29.0306c11: 是故若人撥無於餘生中自然生。五陰相續
T1559_.29.0306c12: 一間立名自然生衆生。説此人起邪見。
T1559_.29.0306c13: 謂無自然生衆生。由有諸陰自然生故。是汝
T1559_.29.0306c14: 所説撥人邪見。見何諦所滅。此邪見不應由
T1559_.29.0306c15: 見諦滅。亦不應由修道滅。何以故。人不屬四
T1559_.29.0306c16: 諦攝故。若汝言有別經爲證。顯人非陰。經言
T1559_.29.0306c17: 一人於世間向生。生爲利益安樂多人。廣説
T1559_.29.0306c18: 如經。由此經言故人非陰。是義不然。由於聚
T1559_.29.0306c19: 中假説一故。譬如説一麻一米。或於一聚説
T1559_.29.0306c20: 一言。如説一山一屋。應説人即是有爲。由
T1559_.29.0306c21: 汝許有生故。如陰先未有後有。人生不爾不
T1559_.29.0306c22: 爾云何。生由取別陰故。譬如延若師生毘伽
T1559_.29.0306c23: 羅論師生。由取明處故説名生。又如比丘生
T1559_.29.0306c24: 道人生。由取相故説名。生又如老者已生病
T1559_.29.0306c25: 者已生。由取別位故説名生。是義不然。由
T1559_.29.0306c26: 被撥故。於經中佛世尊已撥此義。何經於眞
T1559_.29.0306c27: 實空經。經云。比丘如此有業有果報。作者不
T1559_.29.0306c28: 可得。實無有故。是能棄捨此陰。往取彼陰。唯
T1559_.29.0306c29: 除於法世流布語所立人。又於頗求那經中
T1559_.29.0307a01: 説。我亦不説衆生能取陰。唯諸法相續起。由
T1559_.29.0307a02: 此經。是故知。無有一人能取諸陰能捨諸陰。
T1559_.29.0307a03: 汝今信執何延若師生。乃至病者生。立爲人
T1559_.29.0307a04: 譬。若執我此不成就。非有故。若執心及心法。
T1559_.29.0307a05: 彼刹那刹那。未曾有有故。不可爲譬。若執身
T1559_.29.0307a06: 亦如心。如身明相。陰及人應成差別。老病此
T1559_.29.0307a07: 二是別身。是僧佉所立變異義。於前已破。
T1559_.29.0307a08: 是故延若師等不成譬。若汝執。諸陰有未有
T1559_.29.0307a09: 有義。人則不爾。若爾人應異陰。亦是常住。此
T1559_.29.0307a10: 義分明所顯。汝説陰五人一。云何不説人與
T1559_.29.0307a11: 陰異。汝云何説四大色一。色不異四大。如
T1559_.29.0307a12: 此是立義過失。何者立義。立唯有大義。雖然
T1559_.29.0307a13: 如唯四大是色如此唯五陰是人。此義已許。
T1559_.29.0307a14: 若唯陰名人。云何佛世尊。不記命者即是身。
T1559_.29.0307a15: 命者異於身。由觀問人意。是故不記。此問人
T1559_.29.0307a16: 執。有一別實物名命者。於内是作者。彼人依
T1559_.29.0307a17: 此爲問。此物必定實無。云何可記是一是異。
T1559_.29.0307a18: 譬如龜毛強澁軟滑。此結宿舊諸師先已解
T1559_.29.0307a19: 釋。有大徳那伽斯那阿羅漢。旻隣陀王。至大
T1559_.29.0307a20: 徳所説云。我今欲問大徳。沙門多漫言。如我
T1559_.29.0307a21: 所問。若大徳直答。我當問大徳。大徳言。王但
T1559_.29.0307a22: 問。王即問。命者爲即是身。爲命者異身異。大
T1559_.29.0307a23: 徳言。此義非所記。王言。大徳。我先爲不令
T1559_.29.0307a24: 大徳立誓耶。謂不應説別語。我有別語。此義
T1559_.29.0307a25: 非可語。大徳言。我今欲問大王。諸王多漫言。
T1559_.29.0307a26: 如我所問。王若直答。我當問王。王言。大徳但
T1559_.29.0307a27: 問。大徳即間。於王内中菴羅樹。此子爲酸爲
T1559_.29.0307a28: 甜。王言。我内中無菴羅樹。大徳言。大王。我
T1559_.29.0307a29: 先爲不令王立誓耶。謂不應説別語。王言。我
T1559_.29.0307b01: 説何別語。我内中無菴羅樹。樹既無云何得
T1559_.29.0307b02: 記子味酸甜。大王。如此命者既無。我云何能
T1559_.29.0307b03: 記異身不異身。云何佛世尊。不直記無我。由
T1559_.29.0307b04: 佛觀問人意。故不直*記。何以故。是諸陰相
T1559_.29.0307b05: 續。立名命者。勿問人由執此不有墮於邪見。
T1559_.29.0307b06: 是故不説。由彼未通達十二縁生理故。是故
T1559_.29.0307b07: 彼非受此正説器。復次由此道理應決此義。
T1559_.29.0307b08: 爲是由世尊説。此言阿難。跋娑同姓外道問
T1559_.29.0307b09: 我。我爲有爲不有。我不答。若説此言。爲非相
T1559_.29.0307b10: 應耶。謂一切法無我。阿難。若我答跋娑同姓
T1559_.29.0307b11: 外道問。説一切法無我。此外道於先已在癡
T1559_.29.0307b12: 闇。爲不更過前量入癡闇耶。昔時我有我。
T1559_.29.0307b13: 今時永無我。若執有我則墮常見。若執無我
T1559_.29.0307b14: 則墮斷見。廣説如經。此中説偈
T1559_.29.0307b15:     觀見牙傷身 及棄捨善業
T1559_.29.0307b16:     諸佛説正法 如雌虎銜子
T1559_.29.0307b17:     若信説有我 見牙傷徹身
T1559_.29.0307b18:     若棄假名我 善子即墮落
T1559_.29.0307b19: 復説偈言
T1559_.29.0307b20:     由人實無故 佛不*記一異
T1559_.29.0307b21:     亦不得説無 勿執無假我
T1559_.29.0307b22:     是陰相續中 有善惡果理
T1559_.29.0307b23:     説命者撥無 由説無命者
T1559_.29.0307b24:     彼人未堪受 正説眞空理
T1559_.29.0307b25:     問有我無我 故不答我無
T1559_.29.0307b26:     若由觀問意 於有何不記
T1559_.29.0307b27:     同前無涅槃 墮難故不記
T1559_.29.0307b28: 世間常住等問。佛亦不記。由觀問人意故。若
T1559_.29.0307b29: 彼執我爲世間。此無故四答不應理。若彼執
T1559_.29.0307c01: 一切生死名世間答此亦不應理。何以故。若
T1559_.29.0307c02: 世間常住。無一人得般涅槃。若非常住。則一
T1559_.29.0307c03: 切皆斷滅。自然般涅槃。若具二必定。一分不
T1559_.29.0307c04: 得涅槃。一分自得。若非二。應成非得涅槃非
T1559_.29.0307c05: 非得涅槃。由涅槃至得隨屬道故。是故不可
T1559_.29.0307c06: 定爲四答。譬如不記尼乾弟子握中之雀。由
T1559_.29.0307c07: 此義世間有邊等四問。佛亦不記。此四問同
T1559_.29.0307c08: 前四義故。何以知然。有外道名郁胝柯。以
T1559_.29.0307c09: 此四問佛。復問。爲一切世間由此道得出離。
T1559_.29.0307c10: 爲世間一分。大徳阿難言。郁胝柯。是義汝於
T1559_.29.0307c11: 初已問世尊。今何故。復以方便更問此義。如
T1559_.29.0307c12: 來有異死等四問。由觀問人意故。佛亦不記。
T1559_.29.0307c13: 何以故。彼人執已解脱我名如來。故爲此問。
T1559_.29.0307c14: 於執有我人。應作如此問云何世尊記生存
T1559_.29.0307c15: 人有。不記於異死人有。爲離墮常過失故。此
T1559_.29.0307c16: 事云何記。佛言。彌底知履
履也。今汝於未來
T1559_.29.0307c17: 當成如來阿羅訶三藐三佛陀。復云何聲聞
T1559_.29.0307c18: 過世已死於後生。記彼言。某甲某處受生。如
T1559_.29.0307c19: 此亦應墮常過失。若世尊先時見衆生存在。
T1559_.29.0307c20: 般涅槃已則不復見。故不記者。此應由無明
T1559_.29.0307c21: 故不記。則撥大師一切智徳。汝或應信受此
T1559_.29.0307c22: 義。謂由我不有故佛不記。若佛見人不記。雖
T1559_.29.0307c23: 不記此人是有。亦是常住。此義自成。若汝説
T1559_.29.0307c24: 此義亦不可言。謂佛見及不見。若爾汝應漸
T1559_.29.0307c25: 漸成此義。令皆不可言佛世尊是一切智。不
T1559_.29.0307c26: 可言非一切智。亦不可言我必定有。由此言
T1559_.29.0307c27: 依實依住。撥我無我説名見處。説有亦是見
T1559_.29.0307c28: 處。是故此言不可以爲證。阿毘達磨師説。此
T1559_.29.0307c29: 二皆是邊見。斷常二邊見所攝故。此言是理。
T1559_.29.0308a01: 如跋婆經中言。阿難若説有我。此人則墮常
T1559_.29.0308a02: 見。若説無我。此人則墮斷見。若汝言。人無何
T1559_.29.0308a03: 物往還生死。何以故。生死自往還。此義不可
T1559_.29.0308a04: 言。佛世尊説。諸衆生以無明爲蓋。貪愛爲縛。
T1559_.29.0308a05: 往還此彼。或於地獄。或於畜生餓鬼人天道
T1559_.29.0308a06: 中。如此長夜受於衆苦。増益貪愛。常聚血滴。
T1559_.29.0308a07: 若爾此人云何往還生死。由捨此陰。受彼別
T1559_.29.0308a08: 陰。汝今所立義。於前已破。若爾離人生死云
T1559_.29.0308a09: 何自往還。譬如火刹那刹那滅。由相續故説
T1559_.29.0308a10: 行。如此陰聚。説名衆生。以貪愛爲取。約相續
T1559_.29.0308a11: 説名往還。若世間唯是陰聚。云何佛世尊説。
T1559_.29.0308a12: 今我於昔時曾作世師。名曰善目。云何不應
T1559_.29.0308a13: 説如此。由諸陰異故。若爾何者有人。若昔人
T1559_.29.0308a14: 即是今人。人則常住。是故今我是昔世師。此
T1559_.29.0308a15: 言顯一相續。譬如有言。是於彼火燒然至
T1559_.29.0308a16: 此。若我實有。唯諸佛如來能明了見。見已世
T1559_.29.0308a17: 尊即立我執。令成堅實。我既是有我所亦成。
T1559_.29.0308a18: 由佛説經爲顯此義。衆生於五陰中。生我所
T1559_.29.0308a19: 執。則成堅實。是彼於五陰則成。身見我所見
T1559_.29.0308a20: 有已彼我所愛復成堅實。彼以我所愛。爲堅
T1559_.29.0308a21: 實繋縛。則於解脱轉成極遠。若汝言。於我不
T1559_.29.0308a22: 生我愛。此言應何道理。謂於無我由信有我
T1559_.29.0308a23: 起我愛。於實我不起我愛。是故於如來正法
T1559_.29.0308a24: 中。無因縁起見瘡疱。謂有諸人撥無我。起有
T1559_.29.0308a25: 我執。復有諸人。撥有執一切無。是諸外道計。
T1559_.29.0308a26: 執我實有別物。正法内人起有我執。及執一
T1559_.29.0308a27: 切無。如此等人同不得解脱。由無差別故。若
T1559_.29.0308a28: 由一切種我實不有。心既刹那刹那生滅。
T1559_.29.0308a29: 久遠時所曾更事。今云何憶。云何更知。從憶
T1559_.29.0308b01: 念境界相類差別。心念及更知生。從此想類
T1559_.29.0308b02: 差別心。無間念得生。其相云何。由與於彼迴
T1559_.29.0308b03: 向覺觀同有相應及想等。無依止差別。憂悲
T1559_.29.0308b04: 散亂等損其勢力。何以故。此想類差別心。若
T1559_.29.0308b05: 同境非同類。不能生此念。若同類非同境。亦
T1559_.29.0308b06: 不能生此念。若二同但一刹那。亦不能生此
T1559_.29.0308b07: 念。若異此三。則能生此念。若念生必由此生。
T1559_.29.0308b08: 不見餘物。於念有功能故。今云何別心所見
T1559_.29.0308b09: 餘心得憶。何以故。天與心所見。祠與心不應
T1559_.29.0308b10: 得憶是義不然。不相應故。天與心祠與心。此
T1559_.29.0308b11: 二不相應。非因果故。如一相續心有相應。彼
T1559_.29.0308b12: 則不爾。我等不説。別心所見。別心能憶。此云
T1559_.29.0308b13: 何。從見心有別憶念心生。由相續變異故。如
T1559_.29.0308b14: 前所説。若爾有何失。從憶念心。更知心生。若
T1559_.29.0308b15: 無我孰能憶。能憶是何義。由念能取境。此取
T1559_.29.0308b16: 境爲異念。不異此念。能作取故。是我前所説。
T1559_.29.0308b17: 因縁能生此念。謂想類差別心。復次是汝所
T1559_.29.0308b18: 説。及多憶念從此相續稱名及多見憶念生。
T1559_.29.0308b19: 説名憶念。若無我此念是誰念。又第六別言
T1559_.29.0308b20: 是何義主爲義。譬如人問。此以何爲主。譬如
T1559_.29.0308b21: 婆羅門牛。云何婆羅門爲此牛主。由乘將使
T1559_.29.0308b22: 等事屬婆羅門故。若爾此念。於何處可使。由
T1559_.29.0308b23: 此以我爲彼主。於應憶境中。於中何用。使
T1559_.29.0308b24: 彼爲憶境故。希有樂自在人。作此言説謂使
T1559_.29.0308b25: 此爲生此。云何此可使爲生彼名使爲遣彼
T1559_.29.0308b26: 名使。由念無行故。因生説使。若爾主應成財
T1559_.29.0308b27: 因。財應成主果。何以故。由因於果果有増上。
T1559_.29.0308b28: 由果因有所得。是因能生念。此念屬此因。是
T1559_.29.0308b29: 故主以因爲義。諸行聚相續攝在一處。立名
T1559_.29.0308c01: 天與。立名牛主。此假名人。於餘處牛變異生
T1559_.29.0308c02: 中。思量爲因縁故。説名牛主。於中無一人名
T1559_.29.0308c03: 天與。無一物名牛。是故於中若離因義。不可
T1559_.29.0308c04: 立爲主。何物能識。此識是誰識。應如念釋。此
T1559_.29.0308c05: 識因縁。謂根塵覺觀思惟。如理應知。是此差
T1559_.29.0308c06: 別。若有人説我有。由有觀有者故。一切有等
T1559_.29.0308c07: 事必定觀有者等。譬如天與行。此中有事名
T1559_.29.0308c08: 行。必定觀行者天與識事亦爾。是物能識。此
T1559_.29.0308c09: 識必應依彼生。應問此人。汝所説天與是何
T1559_.29.0308c10: 物。若説我爲天與。此我於前已破。不可成立。
T1559_.29.0308c11: 若汝説。世流布所顯。此人不成一物。諸行聚
T1559_.29.0308c12: 得如此名。此中如説天與行。説天與識亦爾
T1559_.29.0308c13: 云何説天與行。諸行刹那刹那生滅相應無
T1559_.29.0308c14: 別異説名天與。諸凡夫執彼。許爲一衆生。彼
T1559_.29.0308c15: 於別處作自相續因。世間於彼説天與行。於
T1559_.29.0308c16: 餘處生説名行。譬如光聲相續於別處生説
T1559_.29.0308c17: 名行。是彼正作識因。説名天與識。聖人由世
T1559_.29.0308c18: 流布所立。亦説彼事。爲與言説相應故。於經
T1559_.29.0308c19: 中説識識境。此中識何所作。悉無所作。
T1559_.29.0308c20: 果隨似因。悉無所作。但由得相似體故説
T1559_.29.0308c21: 如此。説識識境亦爾。悉無所作。但由得相似
T1559_.29.0308c22: 體。識相似有何義。體生似彼。是故此識。雖從
T1559_.29.0308c23: 根生。但説識塵。不説識根。復次此中識相續。
T1559_.29.0308c24: 由於後識是因故。説識識境。此言無失。由於
T1559_.29.0308c25: 因中立作者名故。譬如説鈴正鳴。復次譬如
T1559_.29.0308c26: 燈行。識識境亦爾。云何燈行。於光相續。假名
T1559_.29.0308c27: 説燈。此相續正生於餘處。説燈行餘處。如此
T1559_.29.0308c28: 於心相續。假名説識。此心相續於餘塵中生
T1559_.29.0308c29: 識。此識彼塵。復次譬如世間説。色有色生色
T1559_.29.0309a01: 住。此中能有等不異有等。亦有二言。於識二
T1559_.29.0309a02: 言亦爾。若從識識生。不從我生。云何生不恒
T1559_.29.0309a03: 似本。又不由決定次第生。譬如芽節葉等。由
T1559_.29.0309a04: 住異諸行相故。一切有爲法性。皆如此必定。
T1559_.29.0309a05: 相續不同。若不爾。入如意得定。觀人身心。相
T1559_.29.0309a06: 似生故。一切相續。與初刹那不異故。後時不
T1559_.29.0309a07: 應自然出定。亦有決定次第心生。若心應從
T1559_.29.0309a08: 此心生。從此彼必定生故。亦有別心。同相有
T1559_.29.0309a09: 功能生同相心。由性差別故。譬如從女人心
T1559_.29.0309a10: 次第若穢汚身心生。或此夫及子等心生。復
T1559_.29.0309a11: 於後時。由相續變異故。更生女人心。此心於
T1559_.29.0309a12: 穢汚身心生中。或於此夫及子等心生中有
T1559_.29.0309a13: 功能。由同性故。若異此則無功能。復次從此
T1559_.29.0309a14: 女人心。由別因縁。生無量別心。於此衆心中。
T1559_.29.0309a15: 若心多生。明了生最近生。從此心次第先生。
T1559_.29.0309a16: 是彼修習力最強故。除現時身外因縁差別。
T1559_.29.0309a17: 此心修習力強。云何不恒受果。由此心有
T1559_.29.0309a18: 異相故。此住異相。於別修習果生中。隨順功
T1559_.29.0309a19: 徳故。此法相於一切心種類中。是方無間因
T1559_.29.0309a20: 智中。諸佛世尊有自在。此中説偈
T1559_.29.0309a21:     於孔雀一尾 具一切相因
T1559_.29.0309a22:     餘人不能知 此智是佛力
T1559_.29.0309a23: 何況無色諸心差別。我等能知。有餘外道執。
T1559_.29.0309a24: 從我心生。此二難。於彼外道最明了成。云何
T1559_.29.0309a25: 心不恒生同一相。云何不決定次第生。譬如
T1559_.29.0309a26: 芽節葉等。若汝執。由觀心和合差別故異。是
T1559_.29.0309a27: 義不然。由別和合不成就故。由二和合物有
T1559_.29.0309a28: 定量故。彼説和合相者。非至爲先後至説名
T1559_.29.0309a29: 和合。由彼所執和合相。則應立我有定量。遍
T1559_.29.0309b01: 義則不成。是故由心有行。亦應説我有行及
T1559_.29.0309b02: 滅。若汝執。由於一分和合。是義不然。此一物
T1559_.29.0309b03: 無分故。我亦許汝有和合。雖然若心恒不異。
T1559_.29.0309b04: 云何和合有差別。若汝説。由觀智有差別。是
T1559_.29.0309b05: 故心有差別。是義不然。智與心同難故。我既
T1559_.29.0309b06: 無差別。智云何有差別。若汝執。觀功用差別。
T1559_.29.0309b07: 從我和合智差別生。是義不然。云何不執。但
T1559_.29.0309b08: 從功用差別。相應心智差別生。何以故。此中
T1559_.29.0309b09: 無有我功能。隨一可知得故。譬如藥事成時
T1559_.29.0309b10: 有誑惑醫説部莎訶言。若汝説由我有此二
T1559_.29.0309b11: 得成。此執但有語言。若汝言。此我是彼依止。
T1559_.29.0309b12: 若爾於中何者是所依。何者是能依。何以故。
T1559_.29.0309b13: 此二非所持。譬如畫色及婆陀羅子。亦非能
T1559_.29.0309b14: 持。譬如壁及瓶由有相礙。倶有二過失故。
T1559_.29.0309b15: 若我爲彼依止不如此。若不爾。云何如地大。
T1559_.29.0309b16: 是香等依止。我今大喜此譬。乃證我義。謂我
T1559_.29.0309b17: 無如離香等別地大不可得。於香等假名説
T1559_.29.0309b18: 地大。如此於功用及心。無有別我。但於此二
T1559_.29.0309b19: 假名説我。何人能決了有地異於香等。汝今
T1559_.29.0309b20: 應知。譬如無自在人有第二頭。異色等五塵
T1559_.29.0309b21: 若離香等無別地。云何説於地有四徳。爲各
T1559_.29.0309b22: 分別彼令他得知香等得地等名。無別地等。
T1559_.29.0309b23: 譬如説木像身形雖然若由觀功用差別故。
T1559_.29.0309b24: 智有差別。云何不一時生一切智。若功用最
T1559_.29.0309b25: 強。是功用遮餘功用。若爾是最強功用。云何
T1559_.29.0309b26: 不恒生果。是彼道理。是彼道理即是彼修分
T1559_.29.0309b27: 別。我則無復用。必定應信受。有我念等。由求
T1559_.29.0309b28: 那性故。此求那必定依止物故。是故念依我。
T1559_.29.0309b29: 是我徳若執彼依止餘物。則不相應。離我餘
T1559_.29.0309c01: 物無覺故。是義不然。彼求那性不成就故。是
T1559_.29.0309c02: 汝所立。念等是求那性。於我不成就。我等執
T1559_.29.0309c03: 一切所有皆名陀蝋脾。毘邪
由經言。沙門果
T1559_.29.0309c04: 者唯有六物。是故彼依止陀蝋脾爲性不成。
T1559_.29.0309c05: 何以故。是依止義。前已簡擇。不成就故。
T1559_.29.0309c06: 故此言。但是漫説。若我實無。造業何用。我
T1559_.29.0309c07: 當受樂。我當受苦。爲此故造業。我是何物。我
T1559_.29.0309c08: 計執境界。我計執何法爲境界。諸聚爲境
T1559_.29.0309c09: 界。汝云何知。由於彼生愛故。與白黒等智。
T1559_.29.0309c10: 同依止故。如説我白我黒我肥我痩我老我
T1559_.29.0309c11: 少等。見此計執我與白黒等智悉同依止。汝
T1559_.29.0309c12: 許於我有如此等差別。是故此我計執。但
T1559_.29.0309c13: 約陰起於我有恩故。於身假名説我。譬如世
T1559_.29.0309c14: 言。彼臣即是我。此於我有恩。假立我言。我計
T1559_.29.0309c15: 執則不爾。若但縁身爲境界。云何不縁他身
T1559_.29.0309c16: 爲境界。是義不然。不相應故。此我計執。隨所
T1559_.29.0309c17: 有法共相應。或身或心。於中起我計執。非
T1559_.29.0309c18: 於餘處。於無始生死所數習故。何者爲相
T1559_.29.0309c19: 應。謂因果道理。若無我此我計執。是誰計執。
T1559_.29.0309c20: 又第六別言是何義。此問已去。今復更來。答
T1559_.29.0309c21: 亦如此。乃至若法是此計執。因此計執屬此
T1559_.29.0309c22: 法。若爾何法爲計執。因昔我計執所熏習。縁
T1559_.29.0309c23: 自相續爲境界。有垢穢心。若無我誰受苦誰
T1559_.29.0309c24: 受樂。是依止中或苦生或樂生。譬如樹有花
T1559_.29.0309c25: 林有菓。此苦樂以何法爲依止。内六入隨一。
T1559_.29.0309c26: 如前所説。應知如此。若執我無。誰造作業。誰
T1559_.29.0309c27: 受用果。造作及受用。此言有何義。先未有能
T1559_.29.0309c28: 令有名作。正得先業果名受用。此言説別
T1559_.29.0309c29: 名。非顯別義。解判法相師説。於事有自在名
T1559_.29.0310a01: 作者。見世間有人。於餘事中有自在能。譬如
T1559_.29.0310a02: 天與。於住食行等事中。汝今説何法爲天與。
T1559_.29.0310a03: 若汝説我爲名天與。我前已破。此不成有。若
T1559_.29.0310a04: 説五陰是作者。則無自在。業有三種。謂身口
T1559_.29.0310a05: 意。此中於身業者。是身爲作事。必繋屬心。是
T1559_.29.0310a06: 心事於身亦繋屬。自因縁心於自事亦爾。是
T1559_.29.0310a07: 故隨一無自在。一切有法。皆繋屬因縁故。生
T1559_.29.0310a08: 起悉無自在。汝法中是所執我。若不觀餘因
T1559_.29.0310a09: 縁。不許爲作者故。是故此自在不成。由無此
T1559_.29.0310a10: 相。是故隨立一爲作者。皆不得成。於事中若
T1559_.29.0310a11: 因由功能勝。假名説爲作者。於餘事不見我
T1559_.29.0310a12: 有一功能故。不可立我爲作者。何以故。意欲
T1559_.29.0310a13: 從憶念。生覺觀從意欲生。功用從覺觀生。風
T1559_.29.0310a14: 從功用生。從風起業。於中我作何功能。受用
T1559_.29.0310a15: 果何相。若我正用此事。説我爲受者。是受用
T1559_.29.0310a16: 果相。此言何義。若汝説覺知爲受。是義不然。
T1559_.29.0310a17: 我於覺知無功能。由已破於識我功能故。若
T1559_.29.0310a18: 我無。云何不以非衆生爲依止所有善惡業
T1559_.29.0310a19: 生長。非受等依止故。以何爲依止。六入爲依
T1559_.29.0310a20: 止。非我此義前已説。我既無。從已謝滅業。於
T1559_.29.0310a21: 未來果云何生。若我有。從已謝滅業。於未來
T1559_.29.0310a22: 果云何生。從能依法非法生。如汝所言。有何
T1559_.29.0310a23: 能依及所依。此語前已破。是故法非法。無所
T1559_.29.0310a24: 依止。復次我等不説。從已謝滅業。於未來中
T1559_.29.0310a25: 果報得生。若爾云何從業相續轉異。勝類果
T1559_.29.0310a26: 生。譬如種子果。如世間説從種子果生。此果
T1559_.29.0310a27: 不從已謝滅種子生。非無間生。云何生。從種
T1559_.29.0310a28: 子相續轉異勝類生。謂芽節葉等次第所生
T1559_.29.0310a29: 花。及花後此果既從花生。云何説爲種子
T1559_.29.0310b01: 果。由轉轉於花中生果功能。是種子所作
T1559_.29.0310b02: 故。是最後花功能。若不以種子功能爲先。此
T1559_.29.0310b03: 花無功能。得生如此等流果。如此從此業説
T1559_.29.0310b04: 果報生。不異此義。果報不從已謝滅業生。
T1559_.29.0310b05: 亦非無間生。若爾云何從業相續轉異。勝類
T1559_.29.0310b06: 果生。此中相續是何法。轉異是何法。勝類是
T1559_.29.0310b07: 何法。以業爲先後後心生。説名相續。此相續
T1559_.29.0310b08: 後異前。説名轉異。於此轉異中。若有轉
T1559_.29.0310b09: 異無間最能生果。説名勝類。此於餘轉異最
T1559_.29.0310b10: 勝故。譬如有取死心於後有生有功能。雖以
T1559_.29.0310b11: 種種業爲先。若業重最近數習。是三所生功
T1559_.29.0310b12: 能。此中明了顯現非餘業。如偈言
T1559_.29.0310b13:     若重近數習 及昔作諸業
T1559_.29.0310b14:     先先先後熟 於輪轉有續
T1559_.29.0310b15: 此中果報因所立。於果報果中功能。生果報
T1559_.29.0310b16: 已。即便謝滅。同類因所立。於等流果中功能。
T1559_.29.0310b17: 若有染汚法。對治生時。即便謝滅若無染汚
T1559_.29.0310b18: 法。由心相續永謝滅故。此功能即滅。謂般涅
T1559_.29.0310b19: 槃時。復次云何從果報。別果報不更生。譬如
T1559_.29.0310b20: 從種子果更生。種子果。此中一切所立義。與
T1559_.29.0310b21: 譬義不必悉同。此中不從果更生別果。若爾
T1559_.29.0310b22: 云何生。從濕脹轉異勝類所生。此中四大種
T1559_.29.0310b23: 類。能生*芽等。是果種子非餘。復次是前相
T1559_.29.0310b24: 續。由當有名説爲種子。以相似故。此中亦爾。
T1559_.29.0310b25: 從此果報。聽聞正邪二法等。因縁差別所
T1559_.29.0310b26: 生。或有流善。或不善心。轉異若生。從此更
T1559_.29.0310b27: 生別果報。不由別理故。此譬與立義同。復次
T1559_.29.0310b28: 由此譬。更應知此義。譬如從勒荷汁所點摩
T1559_.29.0310b29: 東籠伽花。相續轉異所生。於果内赤色瓤得
T1559_.29.0310c01: 生。從餘不生如此從業所生果報。別果報不
T1559_.29.0310c02: 得生。若由如前所説道理。此則得生。隨麁如
T1559_.29.0310c03: 我智慧所知。此理已顯。由種種勝能有差
T1559_.29.0310c04: 別。諸業所熏習。相續至如此位。能生如此。如
T1559_.29.0310c05: 此果報。此義唯諸佛世尊境界。此中説偈
T1559_.29.0310c06:     業熏習勝類 果報位及淨
T1559_.29.0310c07:     由一切種理 離佛餘不知
T1559_.29.0310c08:     佛經理互應 解眞義勝量
T1559_.29.0310c09:     依二説無傷 何用難墮身
T1559_.29.0310c10:     如此善立理清淨 已見諸佛教法爾
T1559_.29.0310c11:     盲闇種種邪見行 願捨外執得明行
T1559_.29.0310c12:     此涅槃土一廣道 諸佛日言光所照
T1559_.29.0310c13:     衆聖行熟無我理 雖開昧眼人不見
T1559_.29.0310c14:     佛世尊告富婁那 汝等正勤持此法
T1559_.29.0310c15:     若人依此修觀行 必定皆得五五徳
T1559_.29.0310c16:     如此已顯正義方 爲開智人智毒門
T1559_.29.0310c17:     願彼捨離外邪執 爲自及他得實義
T1559_.29.0310c18: 阿毘達磨倶舍*釋論卷第二十二
T1559_.29.0310c19:
T1559_.29.0310c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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