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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輔行傳弘決 (No. 1912_ 湛然述 ) in Vol.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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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故下釋進當體。次釋念中先釋當體。
依念持無使邪妄偏小得入。從又此法
者下攝念入進。念進不遺。故云不忘。次
釋定者。先釋當體。一心恬寂故名爲定。從
而行精進下先攝定入進。從又此法下正
攝定入念。有念故不忘有進故不動。次
釋慧者。先攝慧入定。從内性下釋慧當
體。有定之慧照本有性。是故名爲内性自
照。結前生後中言遮諸煩惱者。即以中慧
破於三惑。次五力者。文義及意。準根可知。
問。名同爲根何須更立。答。善根雖生惡猶
未破。復更修習令根増長。是故此五復受
力名。根成惡破。故名爲力。故大論二十一
云。天魔外道不能沮壞。是故此五復名爲
力。若自若他皆得力名。信力信諦不爲偏
小諸疑所動。進力觀諦必無間雜。本求極
果未證不休。念力持諦破邊邪想。不令
三惑之所破壞。定力若成。能於諸禪互無
妨礙。不同單修根本之相。言破散者。能
破欲界一切諸散。或復雖用欲界語法而
不礙於初禪支林。或住初禪覺觀之法。而
不礙於二禪内淨。或住二禪與喜相應。而
不礙於三禪樂受。或與四禪捨受相應。而
能教化一切衆生。縱妨四禪不妨諸定。妨
謂妨礙礙謂遮止。縱有因縁不入四禪。
不妨一切禪定自在。總而言之。秖是諸定
互不相妨。所言不捨不隨等者。不捨世禪
不隨禪生。故經云。雖行禪定解脱三昧。而
不隨禪生是菩薩行。總而言之。正用中定
是故方能不捨不隨。次釋慧者。能破一切
偏圓等慧。能破一切權實等執。而能雙照執
慧實相。次釋七覺者。文七相三義二。意亦
隨入。通一別二。故曰相三。不出定慧故曰
義二。還以寂照除等進等而調停之。復以
寂照安之起之。定慧各三。各隨用一。得益
便止無假遍修。若全無益方輒後品。念能
通持定慧六分。是故念品通於兩處。次釋
八正。文八義八意亦不定。品位既極無復
生後。初二如文。釋正語者。聽法説法倶得
解脱。化功歸已故益自他。釋正業中先列
四業。次釋四業。言小乘可解者。若小乘中
則不得云非白非黒而有來報。具如第一
卷中料簡有無。今云有者。約大乘説則無
漏爲因無明爲縁。生於界外受法性身。酬
於此因名之爲報。文中更約三觀釋業。
不次第者名圓正業。言邪命者。自圓之外
皆名爲邪。迦葉自述即其意也。問。何故釋
業而云邪命。答。縁理義通故得互釋。圓
業不正常命成邪。破無不遍故名爲盡。依
遍而行方名爲正。見他得利已下。文雖附
事例前亦應以爲理釋。且約事者。圓修之
人必離四邪方名正命。見他得利事解可
知。若理釋者。若偏若小名爲他利。具三諦
益名爲己利。終日圓修不起圓想。而於無
想不生染著名知止足。善故名精入故名
進。得中名正。心不動等者。不動故正直不
失故不忘。上句爲因下句爲果。不動中道
於念不忘。故名正念。正住釋正字決定
釋定字。正住於理決定不移。因是下結八
正。如是下通結道品。初結示道品在一念
心中。初心可修未論深位。大論下。引證道
品並在念處。是故道品初心並修。故知等
者。明修道品功能故也。如此下結判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一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二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次擧譬者。婆沙大論並依樹譬道品。故
名道樹。二論並與今文大同。但今結果位
在初住。與婆沙異。於中又二。初別約無作
道品。次通約三觀。初文有譬合結。譬及合
文並闕如意。譬中應云莖幹上聳即如意
足。法性下合。先正合。次明果上異名。道品
善知識下結前合譬。準方便中有三知識。
從初引導令至寶所。即同行也。由是道品
令行無誤。即教授義。諸品防護妄誤不侵。
即外護義。忍辱爲衣法喜爲食。資於慧命
益以定身。並外護義。由三知識。令入初住
三身正覺。能與衆生眞善知識。通途下通
約三諦。前但約圓別別對位。此通約諦諦
諦各辯。於中先別對。次總對。總別二對但
寄喩文。非約修行。又約竪位以譬圓者。
觀行爲葉。相似爲華。分眞爲果。若通約四
教準説可知。次明三脱門者。明道品功能。
大論二十一問。涅槃唯一門何故三耶。答。法
一義三。三秖是一。又隨人不同故分三別。
見行從於空。愛行從無作。見愛等者從於
無相。論局三藏今通三教。別教初心同二
教故。諸教並以證道爲無漏城。唯圓義通。
六即辨異。是故今文釋道品竟。次明三
脱。若準文正意。秖應但明無作三脱。亦爲
比決使識無作。是故具明諸教三脱。於中
先明來意列名。次正釋中先總釋。次歴教。
初文先*辯王臣旁正親疎。次約伏斷。三約
名體。以總冠別。諸教各各三義不同。準望
聖教不可專一。故並云或。下約教釋。但
注云云不復別*辯。應隨其教出其相状。
初王臣中先明三昧爲王。次明三脱爲王。
三脱從慧三昧從定。於空等上立二名者。
由二種人入無漏異。故有三昧三脱不同。
以親入無漏者爲王。旁助發者爲臣。見
與思惟屬慧。即是從慧發定。從定發慧
準此可知。斷伏名體尋文可見。次歴教
者。初三藏教約十六行以分三門。倶舍婆
沙諸文皆爾。但分三昧及以三脱。互爲王
臣。諸論未*辯。故三藏中由觀此行。上忍
發眞。故以此行而爲三門。又此行相但取
與其三門類同判屬門耳。通教從初但觀
幻化。是故不復依十六行。但約空觀以
*辯三相。還約定慧以*辯王臣。空等三義
雖皆觀幻。不妨亦有王臣不同。亦由入道
根異故爾。初空門中具引古今釋論本者。
既是古今互出不同。今雙引之以證假實。
此教三門不同三藏三門體殊。此中得空即
無相願。次明別教先通約三觀。次別約出
假。初文意者。即以三觀爲三三昧。三脱亦
然。一一諦中止即三昧。觀即三脱。王臣伏
斷等準三藏説。即以初地爲無漏城。次別
約出假者。約此一諦既義立三。當知亦
具王臣等義。於別教中立二釋者。約教始
終雖具三諦。不得意者但在於假。是故此
教應須兩釋。又一教始終雖具三諦。若入
證道不復名別。是故別教但在於假。凡釋
別義悉皆準此。既約出假以釋三門。亦通
行向爲無漏城。故大集云。欲度衆生修於
空。護持諸法修無相。不捨諸有修無願。
豈非純於出假以立三門。出假尚爾。餘任
運具何假義求。次明圓教者。前釋三教直
爾釋之。今明圓教云別約者。當知前三通
途泛列。此文正意別在於圓故圓三門與前
永異。圓王臣等亦復天隔。故圓教中空即無
相無作故也。語似道教意復永乖。定慧體
一圓伏圓斷。圓名妙體二義融通。於中先引
論文總比決之。次正解釋。初比決者。所縁
不同能通門異。所縁即是初住無漏。故使能
通近遠亦異。智者等者。明空體不同。智者之
言亦通別教及以接通。今唯在圓成圓三
脱。空即不空皆能通極。故並名中皆能見
性。又所見之空空無大小。以智異故大小
名生。是故此中以智判空。智既圓融二空則
合。合故名中復能見性。又二乘下因*辯大
小十八空異。若得此空必具十八。是故次
此*辯十八空。空若不同餘門自別。所以二
乘觀十八空。如觀夢事。今圓下大十八空。
圓人觀之如觀眠法。法如無明夢事如取
相。取相枝末無明爲本。是故夢事必依眠
法。故觀無明即見實相。但觀取相唯見眞
理。若與二乘*辯空異者。則兩教二乘及通
別入空。任運可識。縱使別教詮於不空。非
初心觀何須比決。故並不與圓教空同。故
但約二乘不論諸教。以此文中義猶含隱。
是故下文更重簡之。如前下正示門相。先
寄前修中觀中三假以*辯三相。故云如
前。既用四句觀破無明。即具二空皆不可
得。即是空門不見四門之相。即相續假破。
尚無法性豈有無明。是故不分四門之異。
即無相門。門秖是句即四句也有眞有縁故
有能所。有能所故故有作者。今非眞縁故
無作者。即無作門。雖寄三假實無前後。前
通教中尚空即無相及無作等。況復圓妙更
立次第耶。王臣云云者。亦具三義與前不
同。如是等者。明三門相即。又四門下明門
門三脱一一互通。如此下重更約教以*辯
空異。初結成圓門。故云三門意非次第。別
雖下仍許別教亦縁實相。以次第故與圓
不同。又異等者。尚不同別況復藏通。能知
異相方可觀同。是故勸物須善識之。又華
嚴下約五味判。初文正約五味以判。明四
念處秖是觀陰。若至涅槃成五解脱。解脱
秖是祕密之藏。念處既居道品之初。雙樹
枯榮復表念處。是故還約枯榮以判。初華
嚴中雖具二義文多明別。故云偏多四榮。
所以住前十種梵行全明別義。初住雖即略
明圓義。二住已去乃至十地多明別義。雖
行向中*辯於普賢行布二門。而諸位中普賢
義少。入法界品唯見彌勒文殊普賢廣明圓
融。餘諸知識多明別相。是故今云偏多四
榮。三藏可解。方等般若文中處處雖有圓
義。多爲調於鈍根菩薩及二乘人。故淨名中
彈斥聲聞貶挫菩薩。念座致屈去華招
譏。聞不思議事猶如根敗。覩大士現變自
鄙如盲。方信摩訶衍甚深。伏諸菩薩志大。
至般若會乃堪委業。故佛加之以説二空。
所以兩時教意多調枯以入榮。使二乘之輩
稍成通別。雖未顯説義已成榮。至法華
時會諸枯榮入非枯榮。爾乃方堪授
佛記。且順大經越而未説。即云鶴林施化
已足。二經同味雖越而兼是故判云爲極鈍
根來至雙樹。方等般若顯入密入。故云菩薩
處處得入。既引涅槃逢指法華。故知法
華爲醍醐正主。所以經喩秋收冬藏。至涅
槃時猶如捃拾。故大經第九云。譬如暗夜
若諸營作一切皆息。其未訖者。要待日明。
學大乘者。要待無上大涅槃日。是經出世
如彼果實多所饒益安樂一切。能令衆生
見如來性。如法華中八千聲聞得授記&T040879;
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一闡提輩於諸善
法無所營作。八千聲聞即是持品八千人
也。此據五時相生以説。若論教旨法華唯
以開權顯遠爲教正主。獨得名妙意在
於此。又云下約人結成所表正意。秖是結
成念處功畢耳。所言六人及如來者。二十八
云。爾時師子吼菩薩白佛言。世尊。何等比丘
能莊嚴娑羅雙樹。佛擧六人及以如來。六人
在因如來居果。因果倶得莊嚴之名。因果
始終四徳具足。所表義顯故云莊嚴。因六人
者。經云。若有比丘受持讀誦十二部經。正
其文句。如是比丘乃能莊嚴娑羅雙樹。師子
吼言。如我解佛所説義者。阿難比丘即其
人也。得淨天眼指阿那律。少欲知足指大
迦葉。無諍空行指須菩提。善修神通指目
犍連。得大智慧指舍利弗。於一一人廣
如阿難。後擧果人云。若有比丘能説衆生
悉有佛性。得金剛三昧具足四徳八自在
我。如是比丘最能莊嚴娑羅雙樹。師子吼
言。如我解佛所説義者。唯有如來乃能莊
嚴娑羅雙樹。如其無者則不端嚴。唯願如來
常住於此。佛言。一切諸法性無住住。云何
請住。前之六人雖曰多聞乃至大智。要必
宣説一切衆生悉有佛性。已於法華聞得
記已。非不能説但不及果人。故云如來
最能莊嚴。因人果人皆具四徳。因人始入故
云唯佛。聲聞尚爾下擧劣況勝。若入涅槃
成五解脱者。結四念所表以成祕藏。祕藏
秖是涅槃。涅槃秖是解脱四念處觀。既觀五
陰念處既成中間涅槃。即是五陰成五解脱。
故經云。色解脱乃至識解脱。不即等者。次
四念及以解脱成三佛性。此三佛性與
計六法不即不離不即故非不離故是理
具故是本迷故非。言六法者。謂五陰神我。
故大經三十。作盲人摸象譬竟。即合譬云。
或有説言。色是佛性。乃至説言。我是佛性。
當知佛性與彼六法不即不離。三佛性者。
準第三卷意。念處中文。正因不即不離於
色。了因不即不離於識。縁因不即不離
受想行及我。當知六法秖是三因。故此三因
與五陰等不即不離。轉於五陰以成四
徳。三徳三因。具如第三卷三徳文末。彼具
圓別。今但在圓。大同小異各有意旨。前之
二解以五陰四念對三徳四徳。今對五陰
復加神我。置於四徳唯對三因。是故開合
有少同異
次釋對治助開。初明來意中。先剋
出所助之體。故云爲一切三昧作本。故
四三昧必依圓教不思議三三昧爲本。此
即前六名爲正行。正行不顯良由有遮。
分説者。當教三昧即爲當教諸行之本。今
文唯約無作三昧爲諸行本。若入下別明
爲今文行本。根利下正約根遮以簡助
意。四句之中三句不須。唯根鈍有遮用
此對治。次句中云但專三脱者。但專修前
無作道品以開三脱。夫初果下況釋。斯須二
果爲根利有遮。及世智斷結。雖非出世根
利。亦是無遮之限。言兩條者。二果爲一條。
世智爲一條。如此兩條初條尚有事惑。次
條無事爲理成障。破事理障義當用治。
況根鈍遮重不修對治。第三果人欲結盡故
不説須治。世智雖斷下八地思。以計我
故猶須治道。故五停中著我多者。尚須對
治爲説界法。若準此意。唯根利無遮根鈍
無遮。及無漏智盡欲結者。不須對治。然初
二果但縁理治惑。名爲用治。實不同於凡
夫治相。當知無遮但專上來境等六法。若
有遮根鈍等。治道不成三昧安剋。助道無量
下明用治所依。助道無量但用六者爲對
六蔽。故且立六以示治相。準下文意。雖復
初教展轉爲治。此科正爲治於重蔽。是故
且立事六爲治。問。前通塞中。塞有横竪。此
中治塞何故但將横中六度。以辨治相耶。
答。横則事理倶障。六則攝事略周。況復苦集
無明名略對治不足。及竪中塵沙等惑非治
正意今明事治故不論之。又若有苦集即
具無明。具無明故六蔽具足。但治六蔽餘
二則去。此之蔽相復重於陰境所歴餘心。是
故別生此文用觀。若人下初治慳中。云若
人修四三昧至脱門不開。此文冠下五度之
首。下五但云修三昧時。餘文並略。激者水衝
也。次破戒中。云穬者芒稻也。麁澁貌也。防
過曰制限分曰度。淳謂淳朴。亦漬也。沃也。
悖者此非字體。謂背逆也。應作&T014177;字。亂
也。事字託跋正應作嬾。儢者。玉篇云。心不
力也。謂懈怠也。春蛙者蝦蟆之流。面牆者
無所見也。諸蔽下總結也。前六蔽中各有
厚薄云云若用下具辯四隨迴轉治相。前之對
治已用四中一對治竟。忽非其宜。應須轉
用。或兼或具若第一義。是故總云當依四隨。
初總擧。次別示中如治一慳者。略於一蔽
示四隨相。問。文中若是已明對治。此中秖
應更明三隨。何故約慳具列四耶。答。前雖
明對是直爾用治。未辯用治有益以不益。
謂惡破善生等也。今示隨相教其迴轉。是
故具列四隨之相。又於四中若樂不樂以
明轉相者以不樂檀即轉用尸乃至般若。
若善心生乃至開等。是轉兼具及第一義。又
於對中破即是對不破。即是轉兼具等。故
總擧之爲轉等式。所言轉者。或轉用尸乃
至般若。或次或超超一至四。逆順間雜病去
便止。五度爲頭但越本位。餘同於檀。此病
不轉而治轉也。一度轉用餘之五度即成
五句六度合有三十句治若樂病倶轉名亦
對亦轉。成三十句。是轉非對亦三十句。又
是轉是對是轉非對。一往且立爲三十句。若
超雜等句相不定。行者自知。豈可具記。又
一度轉用至二三四。亦可名轉亦可名兼。
若至五度名轉名具。不得具名者以轉
用故。若言具者不得云轉。但具用六以
治一蔽。亦以轉故復失兼名。故雖兼具但
名爲轉。故轉至五不名具者。轉則單用具
則兼倶。故不同也若病轉藥不轉。不名轉
治亦非兼具。或第一義名一向治。亦有超
順逆間等也隨其病轉以爲五蔽。亦成三
十句一向治也。所言兼者。藥兼一兩乃至
三四。至五名具是故但四。度別四句成二
十四。一度至五但成六句。正名具治。今文
無具者。但是文略。第八卷有。此約圓人用
事治相。若藏通別初心爲四念處等。用事
治相準此可知。言第一義者。唯觀無相眞
如寂理。若約教者。各以當教眞理爲治。乃
至圓人亦用三教理而爲對等。又四教初心
皆須事治。如向所説。若以四教展轉爲治
以前助後者。還以前六轉望後教六蔽之
相。爲對轉等。如通教人用三藏六。別人則
用藏通兩六。圓人用三並有轉等。如治一
慳看慳何等。財身及命所慳不同。既知慳
已用事爲治。別人用二例此可知。圓人用
三者。如用事治慳。慳雖似破因茲乃計
三捨爲實。但増生死無正可論轉用即
空治其計實。實計若破即應得與法界相
應。破實存空則應轉用恒沙佛法。捨身命
財十界無知。作此觀時計假爲實。但得名
爲愛見大悲。則應轉用觀身命財悉是法
界。圓教觀法得對治名良由於此。此中唯
有藥病倶轉終無病轉而藥不轉。亦可得
有藥轉而病不轉何以故。計實不轉而亦
容用後之三藥。兼具比説思之可知。又此
轉治始從生滅終至無作。名爲漸轉若從
無作轉至生滅。及以互轉名爲不定。若第
一義名爲頓轉。一蔽既爾餘蔽亦然。是則於
一病中轉用藏教五及以三教六。成二十三
度。六蔽合有一百三十八治。倶轉名對及亦
名轉。各有一百三十八治。兼具等相思之
可知。若見其意方了此文。於助六度下。次
更總明合行式中。明其治相其事非一。於
一一事皆有合行。非此可具。故指後文相
攝中説。有人下欲明合行先出異解。然後
破異明須合行。是故今家下文則有四種
六度。初文正出異解者。顯十與六但是開
合。古人不見開合之意。濫用楞伽宗教之
文。彼楞伽云。二乘菩薩有二種。一者宗趣法
相。謂自所證離分別相入無漏界。二者言
説。謂説九部離於四句令衆生入。然彼通
擧二乘菩薩所證及説。成共三乘理教之相。
古師不了謂宗無説爲理爲大。以屬菩薩。
謂教有説爲事爲小。以屬二乘。宗教有無
具如法華維摩玄文所破。次引大經大品。
以證六度攝一切法。故知六外無復餘法。
如前四諦但云四諦有無量相。不云四外
更有餘法。何故云六但在通教。次若得下
略示文意。若六若十既是開合。不應以此
而判大小宗教等別。如禪下正示開合。合故
即是事理合明。開之則是事理別説。又明六
則通於大小。明十則唯在於大。又此十中
通則通於四教。別則唯在別圓。如三藏菩
薩即以伏惑爲一切智。以三祇假爲道
種智。佛果以爲一切種智。能起神通有勝
願用。故三藏菩薩亦得有十。若據未斷惑
邊則般若亦無。非從空出種智不成。未
得法身無願智力。且以分地而爲般若
則但有六。通教菩薩從但空邊開出方便
佛果種智及願智力。以爲十度。未得法身
與三藏同。已斷通惑從空出假。從容進退
多少不同。是則兩教或六或七或八或十。今
文且約別圓義邊。開六爲十。餘諸増減文
中未論。又存教道且兼於別。意本在圓。泥
滓與願婆羅與力方音異耳。言定守禪度
者。若開禪爲三則根本定守第五度名禪
度也。餘所開者。名力名願。空智守於第六
般若。餘所開者名漚和等。漚和出假智也。
闍那入中智也。亦是方音不同也。次明攝法
者。正示合行故能攝法。若不達於一切諸
法。皆入此之對治門中。如何對治攝一切
法。初明六度攝道品者。下文廣釋。意雖可
見今預通説。至文易明。何者。檀攝二覺
謂除捨也。文中闕一下文具列。尸攝三謂
正語業命。忍攝四。謂念根念力念覺正念。進
攝八。謂四正勤進根進力進覺分正精進。禪
攝八。謂四如意定根定力定覺正定。慧攝
十。謂四念處慧根慧力擇覺喜覺正見正思。
合三十五。餘有二信通三十五。一切諸法
信爲本故。若準婆沙以實體十一攝三十
七。故婆沙中先以七覺收餘六科。餘不入
者。謂二信爲一及正思惟一。以語業命三實
體但二。足成十一。倶舍唯十。以合戒支故
也。言入七者。謂四念處。及慧根。力。正見。
入擇法覺分。四正勤進根力及正方便方便。
是進入進覺分。四如意足及定根力正定入
定覺分念根力正念入念覺分。是則二十四
法攝入七覺。并本七覺合三十一。并信等
六合三十七。今於七中攝喜入擇攝除入
捨。則合七成五。以念爲忍語等爲尸。擇
喜屬慧除捨是檀定等是禪。二信依前以爲
通入。所以七覺六度義足。故今開合與論不
殊。開合雖爾義與論別。今此六文義通四
教各含十故。即此六度文爲六段。一一段
中皆有六義。初三藏文是事治正意。故文稍
廣。初明事檀攝二。文相可見。若三藏下。正
明事捨仍擧理以況之。雖未成理檀有
事治之益。次引論徴問。捨能下答。又捨下
明檀能成五。通別如文。次明圓捨中。圓是
今文與事合行正意故也。復順今文正修之
體。是故引文廣明其相。初正明圓捨中。言
十法界色身等者。但觀三事。心冥法界則
十界三事冥然自亡。正報是身依報是財。所
言命者。連持爲義。即諸界中各有連持。如
六道中報命不同。及四聖中有慧命常住命
等。即此三事在一念心三諦具足。能除三
惑故名爲捨。入不二邊者。秖是中道不二之
捨。此約最後理觀檀義。若辯合行應具事
理。故下文中結偏失云。理觀深微而不存
事行。即却擧三藏事治之相。事治文竟又復
斥云。而不存理觀。即以度品六句料簡。是
故當知修理觀者。重惑若起必須事助。事
與理倶名爲合行。是故六句正顯度品倶
有事理。故有相破相修相即。人不見之秖
謂泛爾分別而已。若如是者何益修行。何
以故下釋也。先明不二之捨。次引殃掘以
證圓捨。於中初列經文。從有邊下解釋經
意。言不壞者。即於百界生死之身達常住
理。於慳成治復顯法身。法身既爾財命亦
然。次引金剛者四句是教。依教修觀觀教
即具三種般者。故實相般若資於法身。捨
一切身。觀照般若資於慧命。捨一切命。四
句文字資常住財。捨一切財。復以修三資
於理三。故理顯時一切能捨。又文字能詮三
種般若。觀照修得三種般若。實相本有三種
般若。故古人云。日捨三恒未免有生。四句
般若累滅道成。是故當知。四句功深三恒力
劣。故知四句與捨身。豈可校其優劣耶。如
此下斥偏也。初文即是互失之相。故云兩皆
有過。或唯修圓觀事行全無。或專修事度
圓理絶分。是故二失並闕合行。檀度既然餘
五咸爾。又二失相望不無優劣。今勸並行
是故倶責。言剜身等者。仍是三藏菩薩之
事。報恩經云。釋迦菩薩爲輪王時剜身千
燈以求半偈。偈曰。夫生輒死此滅爲樂。得
此偈已令諸大衆讀誦書寫石壁要路。令
凡見者發菩提心。身燈光明亦説此偈。聞者
皆悉發菩提心。其光上至忉利天上。諸天
光明悉皆不現。諸天相問此光因縁。即以
天眼見此輪王。以大慈悲爲衆生故求
於半偈剜身千燈。此光是彼身燈光明。天帝
因即至菩薩所。問菩薩言。作此供養爲
求天帝等耶。答言。爲衆生故求菩提故。
天帝問曰。以何爲證。答曰。若使不虚身當
平復。言已其身平復如故。具如彼經廣明。
亦如月光菩薩經。有王名曰智聞。剜髀肉
以救病比丘。大論月光太子出血髓以救
癩人。出脇肉以貿猴子。露脊骨以濟跛
兎等。捨國城者。如大論中鞞施伽王爲隣
國所伐。四兵垂至安然不驚。諸臣白曰。何
法却之。王曰。有法。如是至三皆云有法。
賊既至已王語諸臣。汝等事主有何彼此。
汝可事彼吾今去矣。乃從後門逃走而出。
後王坐已即便勅云。若有能得前王者。當
加重賞。後時他人先知此王爲性好施。來
詣王乞。不知此王棄於國城。道逢此王而
復不識。遇便問曰。我聞鞞施伽王其性好
施。我欲詣乞。王乃語言。汝可縛我將送新
王。必得重賞。其人聞已生大恭敬。不敢諾
之。王云。隨去至城汝可縛進。至已諸臣見
王大哭。新王問之諸臣具答。兼從乞者亦
説其事。新王下階拜爲兄弟。遞知國事。救
鴿飴虎捨身兼命。今明下明得相。若人下
廣明失相。撫者撃也。臆謂胸臆。循心自責
知行不周。保護下不能捨財。辭憚下不能
捨身。貪惜下不能捨命。觸事下總結無
三。今於道場等者。立行請加。自行教他等
者。大論五十六云。菩薩摩訶薩自不殺生。
乃至種智。教人不殺讃歎不殺法。亦歡喜
不殺者。乃至種智。是菩薩愛佛法。知身口
意無常故。不説無益之語。以令善法得増
益故。令諸煩惱不能覆心。行者作是行
時。結使雖起智慧思惟不令覆心。若恣結
使失於今世後世善財。妨於佛道。設使心
起不令口起。設若口起不令身起。設使身
起不令作大罪如凡夫人。是菩薩雖復卑
陋鄙賤。以行勝法得在勝人數中。是人深
樂功徳故。能行四種勝行。二乘不能具足
四種。以不深樂佛法故也。是菩薩自既不
殺以慈悲故。教人不殺。慈悲是一切賢聖
善法。故須讃歎。菩薩常欲令人得樂故。見
他不殺心生歡喜讃歎。乃至種智亦復如
是。若不自行何能利他。若不利他何能
成就一切衆生。若不成就一切何能淨佛
國土。何以故。衆生淨故世界即淨。又八十八
云。此四種行是菩薩摩訶薩初心之要。不可
不識。何以故。此四不具。不名菩薩摩訶
薩故。何者。或能自行不能化他等云云四法
交互爲句廣辯互相。始從不殺不盜乃
至種智。以不具故不成極果。心若眞實等
者蒙加得益。能感乃至思益等者。彼經佛
放一切法光。今文且引六文以證六度。經
云。又如來光名曰能捨。佛以此光能破衆
生慳貪之心。能令行施。又如來光名無悔
熱。佛以此光能破衆生破戒之心。令持禁
戒。又如來光名曰安和。佛以此光能破衆
生瞋恚之心令行忍辱。又如來光名曰勤
修。佛以此光能破衆生懈怠之心令行精
進。又如來光名曰一心。佛以此光能破衆
生妄念之心令行禪定。又如來光名曰能
解。佛以此光能破衆生愚癡之心令行智
慧。乃至四儀一切諸法亦復如是。下諸文中
不復更引。以蒙光故。至一一須釋出之者。
既蒙光已隨其宿縁及現加行。得與四種
行相相應。文中語略但云捨若遺芥。而不委
明觀行淺深。故令後人一一釋出四種檀
相。以對四教。令蒙益者識益知加。若
釋之。應云若與三藏檀捨相應。能捨事中
身命財也。與通相應知三事空。與別相應
達施諸法。與圓相應見施法界。過現和
合與四相應。檀度既然餘五亦爾。能畢竟下
明理具事成。若無因縁等者。我此身等無益
物縁。權寄臭躯以進己道。忽若於他有微
利益。捨此身等猶如草芥。俗中尚能殺身
成仁。豈出世高士而迷臭躯。是爲等者。總
結得益正助行成。以斥不成。正智如火陰
境如炷事度如油。火若不明炷則不焦。乃
由事行油竭故也以油竭故。無明大暗何
由可滅。若如上去次明尸度攝三。初明攝
法列教斥失。如文。請加中云瑕玷者。瑕
玉病也。玷玉缺也。毀重如玷破輕如瑕。毒
龍等者。大論十三云。如釋迦菩薩本身曾
爲大力菩薩毒龍。若觸嗅視。弱者便死彊
者氣嘘乃死。此龍曾受一日一夜戒。入靜林
中獨坐思惟。坐久疲怠而便臥睡。龍法若睡
形状如蛇。文章七寶。獵者見之便驚走曰。
如此希有難得之皮。若上大王不亦宜乎。
以杖按頭以刀剥皮。龍自思惟。我力如意
傾覆此國猶如反掌。此之小人豈能困我。
我今持戒不計此身。當從佛語。於是自忍
眠目不視閉氣絶息。憐愍此人。一心受剥
不生悔意。既失皮已赤肉在地。時爲日
炙宛轉土中。欲趣大水。見諸蟲蟻唼食其
身。爲護戒故復不敢動。自思言。我今此身
以施諸蟲蟻。爲佛道故今以肉施用充其
命。後成佛時當以法施以益其心。如是誓
已身乾命絶。即生第二忉利天上。獵師者調
達六師等是。諸小蟲輩今初轉法輪八萬諸
天得道者是須陀等者是大論中名。仁王名
爲普明王。經云。爲班足王而捉將去。從其
乞願。一日行施。飯食沙門頂禮三寶。班足
許已還國依七佛法請百法師。一日二時
講仁王般若。第一法師爲王説偈云
    劫燒終訖 乾坤洞然 須彌巨海
    都爲灰颺 天龍福盡 於中彫喪
    二儀尚爾 國有何常 神識無主
    假乘四蛇 無明保養 以爲樂車
    神無常主 形無常家 形神尚離
    豈有國耶 有本自無 因縁成諸
    盛者必衰 實者必虚 衆生蠢蠢
    都如幻居 三界皆爾 國土亦如
    生老病死 輪轉無際 事與願違
    憂悲爲害 欲深禍重 瘡疣無外
    三界皆爾 國有何頼
偈意皆悉勸王捨身及國土等。大論中云。爾
時法師説此偈已。王還至天羅國班足王
所。於大衆中告九百九十九王言。就死時
至。人各誦過去七佛仁王經偈。諸王皆誦。
班足聞已問諸王言。爲誦何等。普明以偈
而答班足。班足聞已得空平等三昧。諸王同
證。班足因茲而放諸王。心誠下蒙加護
益。二世罪者。謂過現罪。亦應一一釋出四
尸羅相。三藏可知。凡通教中云非持非犯
者。不見持相故曰非持。持相尚無犯相本
滅。故大論云。若見持戒人喜見破戒者瞋。
如是持戒名罪因縁。亡持犯相方名不見。
故尸文後云與理觀正業等相應者。事中正
業即是事尸。此尸若與圓理相應。方名具
足。別圓二尸例檀可見。此後四度結文不
同。忍度文後但云相應。不云一一釋出者
但是文略。故進度文後即具列生生等四。禪
度文後但云得與四觀相應。數存義略。是
故重引大論五門禪相。於門門之後具云
四種。般若文末列四倒者。且出三藏三乘
故也。後文即具列云四種十慧。雖互存沒
須知一準。又施戒中直明度相。不明蔽相。
忍中先委明蔽次方明度。進中略示蔽相。
禪中具列。隨文逐要故此不同。若釋義者。
應須一一具存蔽度及四種相。結得益相
如文。下分文大同。次釋忍者。即以四忍爲
四教者。諸經論中明五忍義多約別教。以
別教中。竪具四義。今借義用且除信忍。即
以餘四用對四教。但依於義而不依語。
又以忍爲名但在菩薩。此意唯在大乘故
也。三藏不斷故宜名伏。通在衍初。扶順於
理。故宜名順。別教後心亦破無明。宜名無
生。圓理本寂宜名寂滅。次斥失中但出瞋
相。而但有理解無事忍故。事瞋具如第二
卷釋。言屑屑者不安之相。亦云瑣瑣小陋
貌也。郭璞云。往來貌也。亦碎貌也。即小瞋
也。隆者高也。爾雅云。宛中隆。郭璞云。山中
央高也。謂瞋起時如高可見。既知下立行
請加。一切行中瞋害尤甚。故忍最難。大論
云。如天帝問佛。若行忍者。唯有一事最
不可耐。小人輕慢謂爲怖畏。故不應忍。佛
言。若以小人輕慢謂爲怖畏。欲不忍者。不
忍之罪甚於此也。何以故。不忍之人賢聖
善人之所輕慢。忍辱之人而爲小人之所
輕慢。二輕之中寧取何輕。故知寧爲小人
之所輕。不爲賢聖之所賤。何以故。無智之
人輕於不可輕。賢聖之人賤於可賤。爲是
義故彌須行忍。如富樓那等者。増一云。其
成道已欲還本國利益村人。佛言。彼國土
中人多弊惡。於汝云何。答言。我當修忍。若
毀辱我我當自幸不得拳歐。拳歐時自幸
不得木杖。得木杖時自幸不得刀刃。刀
刃時自幸早離五陰毒身。佛言。若如是者。
乃得利益可還本國如揩金等者。忍力如
金如鏡。違境如揩如摩。故彌揩彌*摩轉
益明淨。羼提等者。具如第三卷所引。割截
是彊。王悔是軟。彊軟不變故身平復。二境
不變名曰倶安。次明進度中大論下列教。
文略。前三易行等者。具如第一第三卷引。此
則擧別知通。若無通者則二倶不成。阿難
説精進覺等者。準大論三十。佛告阿難。我
今背痛小息。以欝多羅敷以僧伽梨枕。令
阿難爲諸比丘説法。阿難乃説七覺。佛時
問言。説精進覺未。阿難云。已至。如是三問
三答。佛即驚起告阿難言。汝讃歎精進由
是得菩提。若第十七即云。佛聞説已即從
座起。又長阿含中有八精進八懈怠。於四
種事各有前後生於進怠。謂乞食執作行
李病患。如乞食時若不得時。即作是念。乞
食不得身體疲極。不能堪任坐禪讀誦。精
勤行道。宜令且息。二者若乞食得復作
是念。身體沈重不能堪任。是爲乞食前後
生於懈怠。設少執作便作是念。我今疲極
不復堪任。若欲執作便作是念。明當執作
必有疲極。設少行來便作是念。我朝行來身
體疲極。設欲少行復作是念。我明當行必
有疲極。設遇少患便作是念。我今重患因
篤疲極。所患差已。復念病差未久身體疲
極。一一句下皆云未得欲得未獲欲獲未
證欲證。由此八故皆不成就。故名懈怠。
八精進者。若乞不得。念我身體少於睡臥
堪行精進。若乞得食。念今飽滿氣力充足。
堪行精進。我向執作廢我行道今宜精進。
若明當執作念當妨行道須預精進。若
行來時。念朝行來廢我行道。若明當行念
當廢行道。若得重病當念命終。若少病
患或恐更増。一一句下皆云宜應精進。未
得者得未證者證。此意宜對隨自意意。大
施抒海如第三卷。抒者除也。蒼頡篇云。酌
取也而今下斥失。如穴鼻等者。大論三十三
云。如駝穿鼻一切隨人。有爲法中若有智
慧上聖所親。若無智慧猶如穴鼻。翻倒一
切所有功徳於生死中。無鉤醉象者。大經二
十三云。譬如無鉤醉象狂逸暴惡多所殺
害。有調象師以大鐵鉤用搨其頂。即時調
順惡心都息。婆沙廣有調象因縁。喩八解
脱。薳者本是草名。亦是人姓。今以過度之
言。借用此字以替方言。穭者自生稻耳。恐
應作此儢。心不力故空度時日。當發下立
誓請加。刻骨等者。誓身精進如刻至骨。
誓心精進如銘其石。銘者名也。書之爲誡
刻石紀功。今亦如是。誓要其心。如刻石
紀功使永不昧。爲法輸身名爲許道。唐者
虚也。無復等者。無復難心。結上行法匪懈
不以行爲難行。無復苦心結上端直其
身。不以身爲疲苦。感佛下蒙加獲益。以
生生等對四精進者。進是發起策勵之相。
故以生等釋成四進。三藏三祇進猶潤生。
故曰生生。通亡進相名生不生。別已入空
爲生故進。故不生生。圓理本寂。進亦不生。故
不生不生。又於進境亡能亡所。次釋禪中
先總約禪度。但是等者列教。初云根本即
三藏也。越中二教故云乃至。雖云無作楞
嚴不成。中間應云雖云無生理定不成。
雖云恒沙佛法。俗諦三昧不成。若無下斥
失中。云無定等者。引大經況釋。如世間
人。若無十大地中心數定者。世路平地尚亦
顛墜。況修出世無定豈成。爲是下總標請
加。略擧應須修禪。故總云一心。至下方
乃別出五門。感佛下蒙加。此總明禪。闕結
文者下五門中具明故也。爲避煩文故互
存沒。次大論下明五門禪中。初明來意。以
禪門中門戸多故。故更明此五門禪相。若禪
下正釋也。初明數息。至第九卷中更釋。言
七依定者。成論七三昧品云。謂依初禪得
無漏。乃至依於無所有處得無漏。依此七
處得聖果故。故名七依。有人自謂有漏
爲足。是故佛説七依無漏。問何故依禪得
無漏耶。答。得初禪時觀初禪陰。起八聖
種心生厭離。乃至無色觀於四陰亦復如
是。問。何以不説欲界爲依。答。如須尸摩
經説更有無漏。所謂欲界。故知亦有少故
不説。問。何故不説非非想處爲無漏耶。
答。彼不了故。定多慧少故不説依。問。七想
即七依耶。答。外道無眞是故云想。聖人破
想是故説依。故今文中且云發得欲定乃至
七依。未判有漏及無漏等。準論分別二義
並通。請觀音下明助益行成。次明不淨治
貪欲中。酖者爾雅云。久樂也。從酉者酖酒
耳。非此文意。亦可以酖酒喩婬。故作酖
字。亦與湎字義同。湎者酖於酒也。亦可作
&T053733;。故大經云。若常愁苦愁遂増長。乃至貪婬
嗜酒亦復如是。不淨觀者。即假想觀。如求
證人經説。佛在舍衞。有比丘至塚間路遊
他田。田主罵言。此何比丘不修道業。常遊
我田。便往問之。比丘答言。我有諍事來求
證人。田主問言。證人是誰。比丘即喚。田主隨
去見屍狼藉。比丘言。此諸蟲鳥是我證人。田
主問故。比丘答言。心之漏患觀已還房。觀
身亦爾。我今欲識心之本源。是故觀之。田
主聞已垂涙哽咽。彼田主者於迦葉佛法中。
千歳修習是不淨觀。比丘及田主倶得初果。
九想在第九卷。引大論中言八背捨等。因
便兼列非文正意。但言皆由九想而成。故
云皆以九想而爲初門。此明九想功能故
也。若實觀者如撰擇長者縁云云。次以慈治
瞋者。上釋忍中但通途云如橋地等。故云
通治。未治重瞋。今專修慈以治瞋恚。是故
云別。因明慈定兼説餘三。恐修慈心非
己所宜。故云餘之三心或樂欲等。等取餘
三。是依四隨修四無量也。對轉兼具準上
可知。釋治愚癡文相最略。應例諸文。毘
曇以界方便破我等者。我及斷常并計性三
並屬癡故。初破我者經論不同。故雜阿毘
曇云。著見行者以界方便。愚夫不了宿業
煩惱積聚五陰。於縁計我。當於自身以界
方便。觀察種種性種種業種種相。謂地等六
界。彼地界者爲水所潤。而不相離。彼水界
者爲地界持。故不流散。火界成熟故不淤
壞。風界動故而得増長。空界空故食得出
入。有識界故有所造作。由衆縁故故知無
我。又觀此身不淨充滿。如吹散𧂐沙。於
無色法前後相續。如是觀者則得空解脱門
種子。於彼生厭得無願解脱門種子。正向
涅槃得無相解脱門種子。是名界方便。若
準大經云。著我多者。則爲分別十八界法。
此與六界總別之異。論四大界是十色界半。
論識界是七心界半。但合色爲四。合心爲
一。更加空界。教門隨機離合不定。今準禪
經。因縁破我。大集亦以二世破我。爲簡
異故故倶列釋。言三世破斷常者。三世相
續故不斷。三世迭謝故不常。又過去破常。
未來破斷。現在因果雙破斷常。二世破我
者。現未二世具十二縁。於父生愛於母生
瞋。名爲無明。父遺體時謂是己有。名之爲
行。從識支去至老死支。與三世同。言一
念者。具如玄文第三卷境妙中説。念佛治
睡如文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二


止觀輔行傳弘決卷第七之三
 唐毘陵沙門湛然述 
般若度中初明攝法。此理下斥失如文。
應當下請加。文二。先立行。次請加。立行
中先總明念處有破倒之功。如文。次別明
四念。初不淨有五。初列五種不淨者。大論
二十一廣説之。初言種子者。如論偈曰。是
身種不淨非是妙寶物。不從白淨生。父母
邪想憶念風吹淫欲之火。肉髓膏流熱變爲
精。業因縁故識託種子。在赤白精中。故云
攬他遺體。吐涙等者。大論云。身内欲蟲人和
合時男蟲白精如涙而出。女蟲赤精如吐而
出。骨髓膏流令此二蟲吐涙而出。生處不淨
者。如論偈曰。是身爲臭穢不從華開生。
亦不從薝蔔又不出寶山。今云住處者。
所居曰住。從出名生。是故二文秖是一意。
猥者雜惡也。亦衆也。厮者賤役也。自相不淨
者。衣服澡浴種種華香。飴以上饌衆妙美味。
經宿之間皆爲不淨。假令衣天衣食天食
以身性故。亦成不淨。何況衣飴人間衣食。
如論偈曰。地水火風質能變除不淨。傾海
洗此身不能令香潔。譬如死狗以海水
洗。餘一塵在亦如初臭。糞穢亦爾。&T038790;者飣&T038790;
也。耳垢也。目汁凝現也。淋尿者應作
此痲。即病也。其尿臭故。自性不淨者。大小
便道目涙涕睡常流不息。如論偈云。種種
不淨物充滿於其身。常流出不止如漏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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