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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融貫鈔 (No. 2272_ 基辨撰 ) in Vol. 69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行番号:有/無] [返り点:無/有] [CITE]
T2272_.69.0016a01: 集此鈔畢。冀由此功徳普及十方破邪 T2272_.69.0016a02: 顯正如來正法永令久住利樂有情至 T2272_.69.0016a03: 三會曉
T2272_.69.0016a06: T2272_.69.0016a07:
T2272_.69.0016a10: 傳法相宗沙門基辨撰 T2272_.69.0016a11: 自下標名五釋中第二釋。此中分三。初約通 T2272_.69.0016a12: 別釋。二設兩重離釋。三爲兩重合釋 初 T2272_.69.0016a13: 約通別釋文者
T2272_.69.0016a16: 外道大小乘一切因明。故云都名也 此軸 T2272_.69.0016a17: 之別目者。謂天主取造斯論別名。今謂。疏主 T2272_.69.0016a18: 意唯約狹邊以通別釋。以此通別不爲合 T2272_.69.0016a19: 釋。附次明兩離合自成合故。秋篠明燈鈔中 T2272_.69.0016a20: 釋因明者一明之都名。設問答成立天主論 T2272_.69.0016a21: 題因明雖取諸師總名乃題陳那別論承 T2272_.69.0016a22: 陳那造此論故意在陳那爲題之義。今詳 T2272_.69.0016a23: 曰。若如秋篠答。則此標名因明之言。雖通 T2272_.69.0016a24: 諸師。意但簡取陳那因明。此卽天主因明。而 T2272_.69.0016a25: 疏云入正理者此軸之別目。若爾此因明言 T2272_.69.0016a26: 持入正理業用可云持業得名。如上已辨。 T2272_.69.0016a27: 違疏主意以依主釋結合。若離此疏有秋 T2272_.69.0016a28: 篠釋甚有道理。爲釋此第二釋作如是答。 T2272_.69.0016b01: 不合疏意。令人迷妄可謂麁矣。又有問言。 T2272_.69.0016b02: 第一釋初以通別釋。今第二釋亦以通別。 T2272_.69.0016b03: 有何差別耶。答。第一釋約寬釋。以明爲五 T2272_.69.0016b04: 明故。此第二釋約狹釋。以因一明爲通名 T2272_.69.0016b05: 故。兩釋通別意有差別。又問。何故第三已下 T2272_.69.0016b06: 不設通別釋耶。答。今設之餘無就此標名 T2272_.69.0016b07: 別設通別釋故。第三已下無通別釋也
T2272_.69.0016b10: 釋。後離入正理名釋。今卽初也 因謂立論 T2272_.69.0016b11: 等者。初正離釋因名。音石云。立論者言者。
T2272_.69.0016b14: 取因邊。取言生因智了因邊釋因與明。第 T2272_.69.0016b15: 三釋義。後學勿濫。故噵不是 建本宗之鴻
T2272_.69.0016b18: 義也。音石釋此句設問答云。問。言生因者。
T2272_.69.0016b28: 智了因起等加了因之言未穩。此第二釋 T2272_.69.0016b29: 言・智共取果邊不取因邊。言智二果旣彰。 T2272_.69.0016c01: 則本宗必自安立。雖取果邊。言果初彰。故 T2272_.69.0016c02: 云鴻緖今云建本宗鴻緖也。問。此第二釋 T2272_.69.0016c03: 不取因邊取言果邊立此釋義。然今何故 T2272_.69.0016c04: 以立論言釋題因言云因謂立論者言耶。 T2272_.69.0016c05: 答。以果言釋題因言立論者言是建本宗 T2272_.69.0016c06: 之鴻緖故。始緖爲因曳出全糸而緖與糸 T2272_.69.0016c07: 果相無差。同雖果相緖居初故云緖爲因。 T2272_.69.0016c08: 言雖果今爲因亦復如是。又可。言・智雖 T2272_.69.0016c09: 果。自宗果見則亦是共因。故今以言釋因 T2272_.69.0016c10: 字也。此彰立者言果以建本宗鴻緖爲因
T2272_.69.0016c16: 因明名。若不爾則不成明家因之義故。此 T2272_.69.0016c17: 以爲果智與言相望成依主也。屬敵智果 T2272_.69.0016c18: 之立言果云明家因。爲成此義初釋云因 T2272_.69.0016c19: 謂立論者言明謂敵證者智也 照義言之嘉 T2272_.69.0016c20: 由者。以敵證智照了立者言・義所由。嘉謂 T2272_.69.0016c21: 不乖反貌。善順云嘉。由謂所由彰智爲所 T2272_.69.0016c22: 屬義云由。若無智不能照。故云照之由 T2272_.69.0016c23: 也 非言無以等者。釋因謂立論者言由。謂 T2272_.69.0016c24: 非申所作性等言。則無以顯敵者悟所立 T2272_.69.0016c25: 宗故。立者言中含立者智與義標因名也。 T2272_.69.0016c26: 今問。取立者言果含智果與義果。何故云 T2272_.69.0016c27: 標因名耶。答。立言含智・義果顯宗。在敵 T2272_.69.0016c28: 智苞言・義洞妙之前。故云標因也。如前已 T2272_.69.0016c29: 明 非智無以等者。釋明謂敵證者智之由。 T2272_.69.0017a01: 謂無敵智則無洞解妙義。音石云。妙者
T2272_.69.0017a11: 了因不能生達解。雖然以了因智釋智 T2272_.69.0017a12: 解言不當入字意也。了因智但可云智解。 T2272_.69.0017a13: 不得云融貫。未融宗也。問。第二釋意。明言 T2272_.69.0017a14: 云敵證智。入言亦云智解融貫。是卽能入。 T2272_.69.0017a15: 應云入卽明如何可知此別耶。答。音石 T2272_.69.0017a16: 云。智了因之智非通了宗智也。雖不能 T2272_.69.0017a17: 了宗。智了因之智先起而解所作性因。次
T2272_.69.0017a24: 宗云入。云達解。此爲差別。成依他主法 T2272_.69.0017a25: 依主釋義。若云入卽明。則不成依主得名。 T2272_.69.0017a26: 違疏釋意不是也 上來兩重離釋意。此下 T2272_.69.0017a27: 第二釋中第三設兩重合釋。初因明二字合 T2272_.69.0017a28: 釋。後因明入正理五字合釋 初文如何
T2272_.69.0017b02: 今取順助義。此中立言是能助也。敵智是所 T2272_.69.0017b03: 助也。由是成明家因義也。如次下釋立因 T2272_.69.0017b04: 等言者等立宗立喩之言。言謂但取果邊非 T2272_.69.0017b05: 取果邊。敵證智起者。此智亦但取爲果邊 T2272_.69.0017b06: 不取因邊。解立破義者。音石云。解能立能
T2272_.69.0017b09: 因以敵智果爲明。以由之言彰能所助令 T2272_.69.0017b10: 解家言 明家因故等者。以第四囀依主 T2272_.69.0017b11: 合釋。亦第六囀依主得名。若以第六囀釋。 T2272_.69.0017b12: 則家之言顯能所屬。明謂所屬。因是能屬。因 T2272_.69.0017b13: 是立言。由爲能屬敵證智明所屬解立破 T2272_.69.0017b14: 理。若以第四囀釋。則家之言顯能所助立
T2272_.69.0017b18: 主釋也。此第二釋言智共果。然以言爲因明 T2272_.69.0017b19: 之因以能助能屬義釋因言也。又言。智取 T2272_.69.0017b20: 果。然以言爲因釋對宗果以言果爲名 T2272_.69.0017b21: 因。謂建本宗之鴻緖故今以言釋因也。由 T2272_.69.0017b22: 此等義今設三釋。一云。立言爲因。對宗果 T2272_.69.0017b23: 釋。二云。以立言果釋因之言。言是能助生 T2272_.69.0017b24: 智果故。以能助義爲因。三云。因爲鴻緖 T2272_.69.0017b25: 義故。釋云言謂建本宗鴻緖故。三釋任意」
T2272_.69.0017c02: 解者是入。了不相離宗法之智 幽致者是 T2272_.69.0017c03: 正理也 正理之入者。音石云。正理之能入 T2272_.69.0017c04: 也。入者卽明也。如何云入正理之因明耶。
T2272_.69.0017c07: 第二釋義意。故爲不是 亦入正理之等者。 T2272_.69.0017c08: 入謂了不相離宗幽致達解智也。因明之明 T2272_.69.0017c09: 了因喩智。智體雖一功用已別。故約功用 T2272_.69.0017c10: 別邊依他主法依主釋也。入正理是所依。 T2272_.69.0017c11: 因明能依云入正理之因明也。謂能依達
T2272_.69.0017c14: 今云入正理之因明不云因明之正理耶。 T2272_.69.0017c15: 答。如文次第應如所責。今約義次第故無
T2272_.69.0017c21: 是寬狹有異釋意亦別。云何云准初解耶。 T2272_.69.0017c22: 不可依用已 上來第二釋已 目下第三 T2272_.69.0017c23: 釋。此中有四文。初約因與果離釋。二兩重 T2272_.69.0017c24: 合釋。三釋妨難。四總結 初文如何
T2272_.69.0017c29: 因句。言生謂立者言生因。由故二字彰爲因 T2272_.69.0018a01: 義。立者言爲敵智爲因。未生之智得生者。 T2272_.69.0018a02: 音石云。敵者之了宗智。卽言生因以此了
T2272_.69.0018a06: 言爲了宗智果也。卽云入是了宗智也。旣 T2272_.69.0018a07: 令了所立宗起言故也。故云由言生故未
T2272_.69.0018a10: 三釋意。言生因爲因。了宗智爲果。卽入言 T2272_.69.0018a11: 是。然其實言卽生因而生了因敵智。此智卽 T2272_.69.0018a12: 了因而所立宗彰。此宗彰時智名了宗智。其 T2272_.69.0018a13: 因與果同時處不可離今此釋意。以言生 T2272_.69.0018a14: 因爲因。以智了因爲明。以了宗智爲入 T2272_.69.0018a15: 爲果。了因智與了宗智。其體是一同時同 T2272_.69.0018a16: 處。但約義別分因・果已。由是音石所釋 T2272_.69.0018a17: 以未生智名了宗智。是明智得生之極也
T2272_.69.0018a22: 字彰敵證智爲了因義。未曉之義。今曉者。 T2272_.69.0018a23: 音石云。由敵者智了因故。未曉義宗今顯
T2272_.69.0018a26: 生之智令生。明以鑒照爲功未顯之義令 T2272_.69.0018a27: 顯。顯者文稱正理。生者題標爲入。此卽入
T2272_.69.0018b01: 以因明入理爲因果爲同也 所曉宗稱 T2272_.69.0018b02: 等者。此上明此第三釋意以因明二字爲因 T2272_.69.0018b03: 已。此句明以入正理三字爲果。音石釋云。
T2272_.69.0018b06: 因與明異等者。正結約因・果立第三釋。音 T2272_.69.0018b07: 石云。因謂言生因。明謂智了因。故云異。言 T2272_.69.0018b08: 生因是了宗智之因也。智了因是所立宗果
T2272_.69.0018b17: 字彰爲因義 敵者入解等者。釋入之言。
T2272_.69.0018b20: 言。敵證智了立因等理智卽了明爲因顯 T2272_.69.0018b21: 正理果。由故二字彰爲因義。立者正理方顯 T2272_.69.0018b22: 者。釋正理言。是亦因果相對釋也。應云正理 T2272_.69.0018b23: 之入者。是初重合釋。正理是所立宗果。入謂 T2272_.69.0018b24: 敵證了宗智果。二果體別能所相依。能依 T2272_.69.0018b25: 所立宗果之了宗入智。故云正理之入也 T2272_.69.0018b26: 亦入正理等者。第二重合釋也。謂入正理是 T2272_.69.0018b27: 果。因・明二共爲因。果與因是相別如前已
T2272_.69.0018c03: 難云。立論者言生因生敵證者智。而立者智
T2272_.69.0018c07: 等言故。云資也
T2272_.69.0018c17: 智得了。故云籍也
T2272_.69.0018c20: 有智了。何故但以言生・智了二因釋因明 T2272_.69.0018c21: 言不云餘生・了耶。今疏文通此難。秋篠 T2272_.69.0018c22: 云。此文後明兼正也。生スルニハ敵論智言生爲 T2272_.69.0018c23: 正。智・義爲兼。了スルニハ所立宗智了爲正。義・
T2272_.69.0018c26: 了等。以兼正通難也 攝法已周等二句。 T2272_.69.0018c27: 此總結第四釋。意言因明之因正兼攝六因 T2272_.69.0018c28: 已。故云總略六因曾無餘殘。後記中釋更 T2272_.69.0018c29: 不假餘云略無餘。今詳曰。旣云攝法已周。 T2272_.69.0019a01: 何須云更不假餘。故此無餘言自上句已 T2272_.69.0019a02: 周出彰無所餘因也 基辨曰。纂要中爲
T2272_.69.0019a05: 言。何則此立言爲因能生敵論了宗智故 T2272_.69.0019a06: 今名爲因。復此立言能明顯自所立宗亦名 T2272_.69.0019a07: 爲明。體雖一言望義別故因・明兩別。亦因 T2272_.69.0019a08: 亦明。故持業釋。此助釋義非助等三釋解 T2272_.69.0019a09: 却助第四釋意。釋意混爲不然。若不助此 T2272_.69.0019a10: 疏釋別設釋義。是亦可言一人釋義已。蓋 T2272_.69.0019a11: 立論言明顯自所立宗。於敵智了明了立 T2272_.69.0019a12: 者義・言爲因時得名明。但發立言亦有不 T2272_.69.0019a13: 能明顯。如違決等。若宗明顯ナルヲ於テスレハ自悟。 T2272_.69.0019a14: 但在立智生因不待言也。大抵因明之名 T2272_.69.0019a15: 悟他爲要。故但立言不能明顯宗也。由是 T2272_.69.0019a16: 第四釋中云言生淨成宗果者。言・智合説 T2272_.69.0019a17: 成因。而亦説明成持業釋。如纂主言。但於 T2272_.69.0019a18: 立言云因與明非疏主意。可謂麁漫。第二 T2272_.69.0019a19: 助釋亦因・明言並通立敵。於敵智云因トハ・ T2272_.69.0019a20: 明ナリト道理易了。但於立言如前所難。若立・ T2272_.69.0019a21: 敵合言。是亦第四義。非第三義。大混釋意。 T2272_.69.0019a22: 此非順助却爲違害。後學勿惑 上來第 T2272_.69.0019a23: 三釋竟 自下第四釋。此中大分有二文。初
T2272_.69.0019a26: 釋者
T2272_.69.0019b02: 一往之義也。非疏主意。旣釋云因明者佛經 T2272_.69.0019b03: 之名故。謂一切佛經全體無不因明處故。 T2272_.69.0019b04: 破立皎然具足。名言能説皆因明故。准次下 T2272_.69.0019b05: 廣釋正理言。取陳那造一切而釋。有何異 T2272_.69.0019b06: 由釋因明言非取一切佛經耶。由此道 T2272_.69.0019b07: 理今取一切名因明。秋篠亦釋此文擧據 T2272_.69.0019b08: 曰。此第四釋當邁師説也。故彼疏云。因明 T2272_.69.0019b09: 者佛説五明之一明也。至覺以因明立稱。 T2272_.69.0019b10: 陳那以正理存目。聖卽不遠。體正以運。運 T2272_.69.0019b11: 運互不遐。悟理以返鑒。然夫眞俗未始異 T2272_.69.0019b12: 異之旨遠矣。異而不異。不異者乖矣。群生 T2272_.69.0019b13: 焚于火宅溺于愛海者皆以於因不明於 T2272_.69.0019b14: 理不正。是以大覺開因明以正理。陳那授 T2272_.69.0019b15: 正理以因明。二名未曾異。二理詎得殊也。 T2272_.69.0019b16: 言入論者。有大開士寔號天主。以因明正 T2272_.69.0019b17: 理詞廣義幽令學徒怖斯文海遂使邪颷紛 T2272_.69.0019b18: 撓正道韜光。於是披閱群經鳩集衆籍撮 T2272_.69.0019b19: 其機要以啓首矣。文略而義弘。詞顯而理 T2272_.69.0019b20: 著。通因明之廣轍會正理之遐途。故稱爲
T2272_.69.0019b23: 那造四十餘部等者。明陳那論名正理由。神
T2272_.69.0019c07: 理。復名門。説正理皆以因明。作立破故。 T2272_.69.0019c08: 此論量正理門戶。故云正理爲最
T2272_.69.0019c11: 成正理二字。後釋入論二字。今卽初也 因
T2272_.69.0019c18: 立之宗無諸過失故名明淨 明謂明顯 T2272_.69.0019c19: 者。若約智了説明義者。照解爲明。若約 T2272_.69.0019c20: 言生。明顯名明。因旣有二。明亦二也。以何
T2272_.69.0019c24: 宗智所解必是不相離宗也。備云。立論者言 T2272_.69.0019c25: 生因及敵證者智了因此卽明也。因與明無 T2272_.69.0019c26: 別體故。仁云。因者體也。明者功能也。體卽
T2272_.69.0020a01: 以云因明言一切佛經名言ナリト義釋因謂智 T2272_.69.0020a02: 了等已下文者。敵者謂聽聞佛説外道等 T2272_.69.0020a03: 是。此聽法者智了今云因。此智了因能照解 T2272_.69.0020a04: 佛説所立宗卽云明也。佛世尊卽立者。能 T2272_.69.0020a05: 説立法令聞法者照解佛説所宗。佛説法 T2272_.69.0020a06: 亦因明如𣵀槃經等中對外道説法。其時如 T2272_.69.0020a07: 來卽是立論者。對佛外道卽敵證者。准是自 T2272_.69.0020a08: 知。一切説法。如來立論者。聞法者是敵者。 T2272_.69.0020a09: 他方佛及影向衆是證義者。又佛言生因淨 T2272_.69.0020a10: 成宗果故。佛説言生因卽照明故。由此義 T2272_.69.0020a11: 疏主前文釋云因明者佛經之名。故今文智 T2272_.69.0020a12: 了因亦於聞法者而應論也 或卽言生等 T2272_.69.0020a13: 者。或言如秋篠釋。此文有伏疑。疑云。立者 T2272_.69.0020a14: 成所立宗果是言了因。何故以言生因。云 T2272_.69.0020a15: 成宗果耶。音石通此疑云。言生因雖正能 T2272_.69.0020a16: 成宗果。而言生與言了是一體故。今擧言 T2272_.69.0020a17: 生因攝言了也。旣云言生因淨成宗果。故
T2272_.69.0020a20: 言能明淨立所立宗無諸過失故云明淨
T2272_.69.0020a23: 顯義。卽能照解能淨成之義也 故云因卽 T2272_.69.0020a24: 明持業釋也。纂要云。明者辨也。言辨宗故。辨
T2272_.69.0020a28: 因・言生因更非餘耶。答。纂要云。第四・五解 T2272_.69.0020a29: 又約人屬敎立者言生・敵者智了並名爲因。 T2272_.69.0020b01: 各望果故。了卽照解所宗。言卽顯彰所立。
T2272_.69.0020b06: 故。問。此文如何爲持業釋證耶。答云。於觀 T2272_.69.0020b07: 察義中之於中言境第七聲也。觀察謂智明。
T2272_.69.0020b11: 喩。此名因明。故言・智二因體持明照業用。 T2272_.69.0020b12: 故云持業釋也。後記云。諸所有事者卽是
T2272_.69.0020b16: 是非。後作會釋。初擧兩釋者。秋篠曰。所建 T2272_.69.0020b17: 立法者自性・差別也。此二智所觀境名觀察
T2272_.69.0020b26: 三事。此云諸所有事也。此能隨順法七因明 T2272_.69.0020b27: 若對所建立名能建立法者。論體・論據・論 T2272_.69.0020b28: 莊嚴・論負但此四得因明之名。餘三不得
T2272_.69.0020c02: 具合名因明。然但言隨順不言建立。論 T2272_.69.0020c03: 體是言。論據是智與言。故知智・言皆名因 T2272_.69.0020c04: 明。所以爾者爲因・照明觀察義故。若智 T2272_.69.0020c05: 爲因。照解義故。若言爲因。明顯義故。非 T2272_.69.0020c06: 但取智名照明故。有記云宗等八支爲能 T2272_.69.0020c07: 隨順卽諸所有事者是其謬也。非但違論亦
T2272_.69.0020c13: 支也。問。何故引此伽文證耶。答。爲顯因 T2272_.69.0020c14: 卽明故。所建立法者不相離宗。非自性差 T2272_.69.0020c15: 別也。能隨順法者因喩。非餘也。此順陳那 T2272_.69.0020c16: 意説也。因喩是八能立中少分也。周記等亦
T2272_.69.0020c19: 相離宗非餘耶。答。敵者了宗智唯解不相
T2272_.69.0020c22: 有記音石所引周記所説。周記釋意謂。瑜伽 T2272_.69.0020c23: 論古師所説。以八能立爲能立法爲諸所 T2272_.69.0020c24: 有事。又自性・差別爲所立法名觀察義。諸 T2272_.69.0020c25: 所有事爲因照明觀察所立法義。故因卽是 T2272_.69.0020c26: 明持業釋也。今秋篠破是意謂。自性・差別是 T2272_.69.0020c27: 所立法能隨順法者七因明也。於其七中能 T2272_.69.0020c28: 立法名能隨順法者。所謂論體・論據・論莊 T2272_.69.0020c29: 嚴・論負此四因明。此四能建立所立宗故。
T2272_.69.0021a06: 順法。然總名能隨順法卽諸所有事釋因卽 T2272_.69.0021a07: 明義爲謬。是破斥大旨也。今詳。秋篠破斥 T2272_.69.0021a08: 不當。有記所釋無害。秋篠以七因明釋此 T2272_.69.0021a09: 論文甚爲不是所以何者。以四因明爲能 T2272_.69.0021a10: 建立之隨順法。其中論據攝八能立・自性・差 T2272_.69.0021a11: 別。自性・差別所立法故以論據釋能所混 T2272_.69.0021a12: 亂。可謂麁漫。復八能立中現・比・聖三是立 T2272_.69.0021a13: 具故非能立法之隨順法。旣破有記却我亦 T2272_.69.0021a14: 攝非能立之立具。麁漫甚矣。蓋有記意現・ T2272_.69.0021a15: 比・聖三雖非悟他能立於立論者自悟智 T2272_.69.0021a16: 生因之智故。此卽發言之因。此因有明顯義。 T2272_.69.0021a17: 故總名八能立之三。云何言非能立之隨 T2272_.69.0021a18: 順法諸所有事所攝耶。雖名立具非如秋 T2272_.69.0021a19: 篠所云七因明中餘三名立具疎漫法而 T2272_.69.0021a20: 已。所以有記釋義非謬。又秋篠云論體是言 T2272_.69.0021a21: 等。此釋違疏。旣云諸所有事卽因明故。若 T2272_.69.0021a22: 如秋篠。應言諸所有事一分名因明故不 T2272_.69.0021a23: 穩。三會正釋者。秋篠取七因明中總別合四 T2272_.69.0021a24: 十三事以爲諸所有事。今以四十三事根本 T2272_.69.0021a25: 則七因明。復論七因明之根本宗等八支。離 T2272_.69.0021a26: 此無七因明。故有記釋就根本論。秋篠就 T2272_.69.0021a27: 末而釋。應離本無末故。自我觀之則能 T2272_.69.0021a28: 所破俱是寂然。其體全無相違。又以音石 T2272_.69.0021a29: 意詳今此論疏文曰。釋此文有二意。一 T2272_.69.0021b01: 順古因明釋。二順陳那釋。初順古師釋
T2272_.69.0021b04: 立故。二順陳那釋者。所建立法者不相離
T2272_.69.0021b08: 今不乖返名能隨順法彰因卽明義也 名 T2272_.69.0021b09: 諸諸所所有有事事等者。洛西五智山道空 T2272_.69.0021b10: 師理趣釋私記曰。博古圖第二卷擧周穆王 T2272_.69.0021b11: 古鼎銘篆文。其中云●●●●。又明楊舛庵 T2272_.69.0021b12: 文集六十三擧古鍾鼎銘中亦復爾。明孟璿 T2272_.69.0021b13: 古逸詩載第二擧周宣王石鼓詩。其中有● T2272_.69.0021b14: ●●●句。注云爰獵爰獵之文。古文書寫法 T2272_.69.0021b15: 若遇如是文則用複字扶助筆勞。今文亦 T2272_.69.0021b16: 爾。云名諸所有事諸所有事卽是因明之 T2272_.69.0021b17: 文也。爾由古體書寫法爲名諸諸所所有有 T2272_.69.0021b18: 事事也。南京所藏古本都如是。慕古之徒勿 T2272_.69.0021b19: 易斯法 爲因照明等者。此文明持業釋 T2272_.69.0021b20: 之由。爲因照明謂卽言生・智了二因。此因能 T2272_.69.0021b21: 照明觀察所立宗義故。因卽照明。持業釋 T2272_.69.0021b22: 也
T2272_.69.0021b28: 第四釋中諸法本眞自性差別顯陳那論之
T2272_.69.0021c02: 第一釋通一切第四釋取陳那之釋爲好。 T2272_.69.0021c03: 諸法本眞雖無差異望能説人爲別也。陳 T2272_.69.0021c04: 那以外文釋門論字。妄説浮翳者。浮雲翳日 T2272_.69.0021c05: 喩妄説掩眞。爲破此妄遂申趣解正理 T2272_.69.0021c06: 之所由處。由謂門也。申謂論也。名爲門論」
T2272_.69.0021c13: 漸者進學入路。爲正理者。音石云。爲陳那正
T2272_.69.0021c25: 離釋。三約通別離釋。四總結合釋。今卽初 T2272_.69.0021c26: 文。云陳那本論故。天主入論是末也。今此 T2272_.69.0021c27: 釋分四段。必非取捨スヘキニ。含此多義示甚深 T2272_.69.0021c28: 標名也 由達此論等者。由通達此天主入 T2272_.69.0021c29: 論故。能悟入陳那所造因明正理也
T2272_.69.0022a03: 天主入論取所詮理名因明也 卽入論名 T2272_.69.0022a04: 者。謂天主論也。正理者陳那敎稱者。正理言 T2272_.69.0022a05: 雖似取所詮理。今共取陳那正理能詮敎。 T2272_.69.0022a06: 故云陳那敎稱也 由此因明等者。謂由此 T2272_.69.0022a07: 天主論因明論能悟入彼陳那論正理敎也」
T2272_.69.0022a10: 入所入論之通名者。音石云。能入謂天主因 T2272_.69.0022a11: 明。所入謂陳那因明 入正理者。若但云正 T2272_.69.0022a12: 理。則陳那論之別名。若加入言云入正理。
T2272_.69.0022a15: 理。則所入之論稱。今合能所入云入正理 T2272_.69.0022a16: 論。別稱者約陳那則但正理二字。約天主 T2272_.69.0022a17: 則加入言。一名師資別目。故云別稱也
T2272_.69.0022a25: 故。言亦照了宗果因也 並持業釋者。前三
T2272_.69.0022b06: 工者顧而失矣 已上第五釋已 又纂要中 T2272_.69.0022b07: 於此第五釋更助作三釋。一因明正理並佛 T2272_.69.0022b08: 本經之名。入者天主論名。能入佛説因明正 T2272_.69.0022b09: 理故。二因明通內外道名。正理者佛説名。 T2272_.69.0022b10: 入乃此論名。天主欲入佛説正理。三因明根 T2272_.69.0022b11: 本佛説名。入正理天主論。因能入因明正理
T2272_.69.0022b14: 四釋義。是亦應助第四非助第五。若不爾 T2272_.69.0022b15: 由纂助釋却濫疏主釋意。後學擇而居焉 T2272_.69.0022b16: 上來釋因明入正理五言中第二別作五釋 T2272_.69.0022b17: 竟 自下第三以五釋別配。此中三段。初因 T2272_.69.0022b18: 明二字配五釋。次正理二字配五釋。後明 T2272_.69.0022b19: 綺互釋 初因明別配如何
T2272_.69.0022b22: 明者。因者生了。明者能詮教也。明之因者。 T2272_.69.0022b23: 明者敵證者智。因者立論者言也。因與明者。
T2272_.69.0022b29: 敎。超取前釋豈疏主意。故知非也。唐前記 T2272_.69.0022c01: 云。屬在者隨應之義。若依第五釋。則因明者 T2272_.69.0022c02: 或屬陳那論或屬天主論。或屬能入所入 T2272_.69.0022c03: 之論。隨其所應故云屬在何敎。此解爲是。
T2272_.69.0022c08: 同。尤爲勝也
T2272_.69.0022c12: 名爲正理。次取能立破幽破道理。後取自
T2272_.69.0022c15: 今解云。初約體義以爲正理。後二約義以 T2272_.69.0022c16: 爲正理。而義萬差所憑不同。或取幽致存
T2272_.69.0022c19: 義別爲此異。而秋篠以體・義爲此差別。雖 T2272_.69.0022c20: 有道理不如有記以疏釋文爲此差別。 T2272_.69.0022c21: 疏中釋正理言從寬漸向狹之別。有記由 T2272_.69.0022c22: 是尤爲穩當 五總通前四者。秋篠云。有 T2272_.69.0022c23: 記云。但言正理更不異呼。卽是正理故云
T2272_.69.0022c26: 呼故。今解云。第五釋意。通取前前四以爲
T2272_.69.0023a01: 陳那・天主所名正理以正理名正理故。更 T2272_.69.0023a02: 設名言無所可言。通取前四正理名爲 T2272_.69.0023a03: 正理。此有記意。與秋篠・音石釋意無相違。 T2272_.69.0023a04: 然秋篠以無言破不穩。旣云更不異呼。但 T2272_.69.0023a05: 以正理爲名。破有名言以無言破。敵他 T2272_.69.0023a06: 所不許故。秋篠所破不當。而秋篠亦云不 T2272_.69.0023a07: 別説。卽有記云更不異呼詞異意同。學者審 T2272_.69.0023a08: 思。問。前四釋中釋正理言各別。何故云通 T2272_.69.0023a09: 取耶。答。第一正理諸法眞性。第五釋中以 T2272_.69.0023a10: 陳那敎云正理。亦談諸法眞性。第二釋正 T2272_.69.0023a11: 理立破幽破。是亦在第五釋中陳那敎裏。第 T2272_.69.0023a12: 三釋中正理所立宗。是亦在第五陳那敎稱 T2272_.69.0023a13: 中。第四陳那本論亦在第五中。故云第五總 T2272_.69.0023a14: 通前四也
T2272_.69.0023a17: T2272_.69.0023a18: 合成二十五釋者。秋篠鈔引唐前記云。且 T2272_.69.0023a19: 以第一釋因明而歷餘四正理合之爲五。
T2272_.69.0023a22: 歷餘四正理合爲五已。爾則其餘應云餘 T2272_.69.0023a23: 四亦爾也。四五合成二十也。疏文云合成 T2272_.69.0023a24: 二十五之合字。合前別配五作二十五也。 T2272_.69.0023a25: 如繫示圖。義准應知 恐文繁廣等者。結 T2272_.69.0023a26: 略文也。纂要中設餘釋綺互。非急所學。故 T2272_.69.0023a27: 略不擧。須者往見 上來釋因明正理入五 T2272_.69.0023a28: 字竟 自下釋論題三段文中第三加論字 T2272_.69.0023a29: 釋。此中有四。初釋論敎亦因明。二釋論言。 T2272_.69.0023b01: 三約能所詮合釋。四准瑜伽釋而釋。初中 T2272_.69.0023b02: 有二。初依初解釋。後依後四釋釋 初文 T2272_.69.0023b03: 如何 T2272_.69.0023b04: T2272_.69.0023b05: T2272_.69.0023b06: T2272_.69.0023b07: T2272_.69.0023b08: T2272_.69.0023b09: T2272_.69.0023b10: T2272_.69.0023b11: T2272_.69.0023b12: T2272_.69.0023b13: T2272_.69.0023b14: T2272_.69.0023b15: T2272_.69.0023b16: T2272_.69.0023b17: T2272_.69.0023b18: T2272_.69.0023b19: T2272_.69.0023b20:
T2272_.69.0023b25: 文云。明體是敎。因明卽論。持業釋也。依由 T2272_.69.0023b26: 此解云敎亦因明故。云依初解。又問。第一 T2272_.69.0023b27: 釋文明卽敎義。今敎卽因明義。稍似有違。何 T2272_.69.0023b28: 故云依標名初解。答。秋篠鈔曰。敎亦因明
T2272_.69.0023c07: 秋篠不穩。如前已辨。問。音石作二解意難 T2272_.69.0023c08: 辨別。如何爲勝。答。音石意云。初以因言爲 T2272_.69.0023c09: 語勢。其實雖明敎亦明義。今云亦因明。以 T2272_.69.0023c10: 因之明ト云之明今云敎亦明故。若不云因。 T2272_.69.0023c11: 則有此明能明何物之疑。故乘語勢云敎
T2272_.69.0023c14: 能明。准標名第一釋可解。然其因之明能 T2272_.69.0023c15: 明卽是論敎。持業釋也。敎卽因之明故含兩 T2272_.69.0023c16: 重離合。謂論敎體持因之明業用。持業得名。
T2272_.69.0023c24: 今疏云依後四釋。則此四釋亦應敎亦因明。 T2272_.69.0023c25: 何故今但云依初解敎亦因明而不云後第 T2272_.69.0023c26: 五釋中四釋敎亦因明耶。疏又通云。然依初
T2272_.69.0024a04: 石釋云非能詮也。故此天主論敎是所詮因 T2272_.69.0024a05: 明之資具故。雖非因明敎亦名因明。彼者 T2272_.69.0024a06: 指因明。此論所詮論敎爲資亦名因明也 T2272_.69.0024a07: 彼具者。前記云。具謂敎是宗因作具。故云具
T2272_.69.0024a13: 是正。音石釋意。今此疏文約明・明具而釋 T2272_.69.0024a14: 標名明與論之言全體同。故因之言爲語勢。 T2272_.69.0024a15: 强不用釋也
T2272_.69.0024a18: 擇性相等二句約性相門而釋。此由瑜伽
T2272_.69.0024a25: 依後四釋耶。答。音石由前記第二釋噵曰。 T2272_.69.0024a26: 後四解因明入正理五字並是所詮。若依初
T2272_.69.0024b03: 伽釋具解。此中有三段文。初從所爲立名。 T2272_.69.0024b04: 二從所詮立名。三從所依立名。今卽初也 T2272_.69.0024b05: 欲令隨證因等者。全准瑜伽釋文立今釋 T2272_.69.0024b06: 義。瑜伽釋曰。欲令證解瑜伽師地而説此
T2272_.69.0024b09: 違害。各有道理。若作證因。則證謂決解智。
T2272_.69.0024b12: 釋也。就此欲令隨證因等文古來三釋別。一
T2272_.69.0024b19: 證解以立其名。此論亦爾。欲令衆生證因
T2272_.69.0024c03: 所釋雖有道理難解
T2272_.69.0024c06: 復此論無倒辨説瑜伽師地。故以爲稱。如
T2272_.69.0024c09: 者。所入論也。天主論者能入論也。將辨説
T2272_.69.0024c16: 者邑云。彼論正明菩薩十地。依所説事以 T2272_.69.0024c17: 立其名。此論同彼。依彼所説因明・正理爲
T2272_.69.0024c20: 爲因明入正理。從其所詮所入以得其名。 T2272_.69.0024c21: 如十地經者。十地是所詮所入之法。經從於
T2272_.69.0024c26: 詮立名意全同也。邑師云從所説事。此亦
T2272_.69.0025a02: 論依止此地故以爲號。如水陸花。由是論
T2272_.69.0025a16: 自下第二擧造論主 T2272_.69.0025a17: 疏。商羯羅主菩薩造 鈔曰。擧造論主中分 T2272_.69.0025a18: 爲四文。初標牒造論主。二梵漢相對釋。三 T2272_.69.0025a19: 擧傳説釋名體。四總結。今文卽初科也
T2272_.69.0025a24: 傳説也 大自在天者。大梵天王。大日經疏
T2272_.69.0025b04: 於諸法中一一法上制立千名。後天帝釋 T2272_.69.0025b05: 廢其九百唯存百名。復於後時迦膩尼仙 T2272_.69.0025b06: 人更廢其九十但置十名今云骨鎖者十 T2272_.69.0025b07: 名中一也 因自立號者。因謂親也 以天 T2272_.69.0025b08: 爲主者。主謂崇也尊也 卽有財釋者。骨鎖 T2272_.69.0025b09: 主三字商羯羅天。主猶云尊。如釋迦云釋 T2272_.69.0025b10: 迦尊。而卽尊言亦釋迦也。今此菩薩因從 T2272_.69.0025b11: 天像誕故。此菩薩有骨鎖主全體天用有 T2272_.69.0025b12: 他用義以爲名故。有財釋也 T2272_.69.0025b13: 疏。此論是彼之所造也 鈔曰。第四總結造 T2272_.69.0025b14: 論主。造者製作義。叙理名述。先來有故。作
T2272_.69.0025b17: 疏。第三明妨難者 鈔曰。自下四門分別中 T2272_.69.0025b18: 第三門也。音石噵曰。總有七難卽爲七對
T2272_.69.0025b26: 相等者。第一重答也。因三相者。一遍是宗法 T2272_.69.0025b27: 性。二同品定有性。三異品遍無性也。如下疏 T2272_.69.0025b28: 釋。名義寬故者。音石曰。因是貫宗・喩説。故
T2272_.69.0025c11: 相等者。古徳兩家釋異。一者後記意云。非 T2272_.69.0025c12: 唯八能立中一相。宗由此八能立等立。總
T2272_.69.0025c21: 由能立爲因義名因明也。宗由此因・喩能 T2272_.69.0025c22: 立者而立。故云因明。則一切皆成。故今疏 T2272_.69.0025c23: 文云總名因明也
T2272_.69.0025c27: 破反似令他悟故名因明者。似破立反眞
T2272_.69.0026a02: 此眞因生決解智云眞明也。似因等翻是
T2272_.69.0026a05: 應通眞似。何故今無簡言但云因明耶
T2272_.69.0026a08: 眞似。後答文者兼明眞似。釋初答文諸家 T2272_.69.0026a09: 釋文雖異意大同也。周邑二記意同。秋篠由 T2272_.69.0026a10: 後記文曰。因明但取其眞不喚似者名爲 T2272_.69.0026a11: 因明。但擧其眞則攝似故。如唯識言亦攝
T2272_.69.0026a17: 邑記曰。眞明似明俱得名明。故因明名雙
T2272_.69.0026b01: 也。此問意言立量成自所立令他決智生 T2272_.69.0026b02: 是因明也。爾過破是破他不成自立。應非
T2272_.69.0026b05: 應是因明。過破・似破三支旣闕。以言少故
T2272_.69.0026b10: 敵者付其過也。似破者於無過量敵者付
T2272_.69.0026b14: 破他。是因明。量破文非有破他。應非因 T2272_.69.0026b15: 明。答。但是量破皆過破。約寬標過破量破。
T2272_.69.0026b18: 能違比量。決定相違中能違比量。豈非量破。
T2272_.69.0026b27: 過破同眞能破。雖然爲別。量破雖他不立 T2272_.69.0026b28: 量今立量而破他宗義也。過破他立量時
T2272_.69.0026c03: 明類故者初重答文也。解此答文古來有三 T2272_.69.0026c04: 家。初前記第一釋云。似破非因明。過破是因 T2272_.69.0026c05: 明類。是眞能破。自無過失能生立者・證者
T2272_.69.0026c18: 殊勝。而以似破爲因明釋甚爲委細。前記
T2272_.69.0026c21: 生他智明得因明名。是名眞破。能生立・證
T2272_.69.0026c27: 似齊名因明。眞與似更互影略。先已攝故
T2272_.69.0027a02: 見因比證答也 立破有言智等者。音石曰。 T2272_.69.0027a03: 眞立眞破者。是言及智並起故可是因明。現 T2272_.69.0027a04: 比量心等之體非是言。名爲無言。不能
T2272_.69.0027a07: 故可云因明。現・比二量無照解義無立言
T2272_.69.0027a11: 有二釋。一云。約四分釋。見者見分。由見
T2272_.69.0027b01: 故名因也。亦者非但名明亦因也。而評二 T2272_.69.0027b02: 釋云。二説之中後説好也。此答本意但明二
T2272_.69.0027b05: 非是言故名無言。不能親生敵證智故名
T2272_.69.0027b08: 因故。有因非言。爲顯此義故云見因亦明
T2272_.69.0027b12: 分・自證分。現比量此唯因非言。各有因明
T2272_.69.0027b18: 分説今詳三家云。以音石爲殊勝。此疏 T2272_.69.0027b19: 文答但明二量非明四分道理炳然。秋篠 T2272_.69.0027b20: 合三分・二量説。雖有道理釋義未痛快
T2272_.69.0027b23: 以能量・所量量果約見分・自證分釋文曰。 T2272_.69.0027b24: 見因亦明者。見因謂見分。是三量中能量故
T2272_.69.0027b28: 之能量也。是釋現量智之見分故別加證言 T2272_.69.0027b29: 自證亦因者。自證分亦能量故云亦因。體 T2272_.69.0027c01: 是自證故卽照明。由此等義三分共因明也。 T2272_.69.0027c02: 何故以三分釋因明爲現比量之答耶。答。
T2272_.69.0027c07: 妨以因從果答也。此問意。謂智生智了是因 T2272_.69.0027c08: 亦明可名因明。言了義了言生義生非是
T2272_.69.0027c15: 云因應ト云非明。此是問意
T2272_.69.0027c18: 成義答 是明之因者。初重答也。秋篠曰。初
T2272_.69.0027c25: 因。第四囀聲也 或皆順照成等者。第二重 T2272_.69.0027c26: 答。釋此答意有三家別。家家得失。初周記 T2272_.69.0027c27: 云。問。言生・言了不是其義。答中可言順照 T2272_.69.0027c28: 成宗。義生了卽了スレハ宗義何得答言順成。 T2272_.69.0027c29: 宗體卽義故。答。凡言義者爲有二。今取因
T2272_.69.0028a06: 照。言・義二生名爲順成。或宗中言・義名爲
T2272_.69.0028a09: 解。亦由言・義照顯所宗名爲了因。皆能相
T2272_.69.0028a12: 盡疏意也。次邑記釋寔盡疏意。順照成義巧 T2272_.69.0028a13: 妙作釋。誠所不及。後秋篠釋。但一往釋。釋
T2272_.69.0028a18: 不定・定差答也。此問意者。因喩能立可説 T2272_.69.0028a19: 因明等者。宗爲所立因爲スルヰトニ能立。喩能 T2272_.69.0028a20: 助因能立所宗故亦能立。能立正是因明也。 T2272_.69.0028a21: 因無濫失。可説因明。宗無此義。應非因
T2272_.69.0028a25: 順古師答。今卽初也 由不決定等者。有 T2272_.69.0028a26: 三家釋。一者後記曰。由不決定者。因喩名 T2272_.69.0028a27: 爲能立今古共同。唯宗一箇古今稍異。或 T2272_.69.0028a28: 爲能立。或爲所立。由不決定故。所立宗
T2272_.69.0028b10: 立因喩決定共許故名因明
T2272_.69.0028b13: 宗。旣是能明。其所立宗但是所明。能明力强
T2272_.69.0028b20: 但名能立。陳那。天主承於先聖以爲後論。 T2272_.69.0028b21: 言不違古宗亦因明。故新師二論云。宗等多
T2272_.69.0028c01: 濫留眞答也
T2272_.69.0028c04: 卽明周記意云。謂敵證智了。是言生因之果。
T2272_.69.0028c15: 尤不是。了因三及了宗智果卽明者。非果之 T2272_.69.0028c16: 明。故爲不正。所餘如秋篠破 三者。是果 T2272_.69.0028c17: 非明。唐前記曰。如所立宗更不能顯他。
T2272_.69.0029a14: 第四釋本文門也
T2272_.69.0029a18: 説唯爲講義之資。題云總攝要義鈔。其 T2272_.69.0029a19: 後於平安城處處講此疏及九箇度。每 T2272_.69.0029a20: 開講筵以相傳之古説刪補繁約訂正 T2272_.69.0029a21: 功成。冀因明論廣行邪正頓分所學者得 T2272_.69.0029a22: 五明善巧疾獲得無上菩提資糧
T2272_.69.0029a25: 其講之暇訂正先所集總攝要義改題今 T2272_.69.0029a26: 云智解融貫鈔。冀由是學斯論道者速
T2272_.69.0029b05: T2272_.69.0029b06:
T2272_.69.0029b09: 傳法相宗沙門 基辨撰 T2272_.69.0029b10: 自下第四大門正釋本文也。此中大分爲四。 T2272_.69.0029b11: 初標疏總科。次牒論文總攝要義頌。三隨
T2272_.69.0029b14: 疏。第四釋本文者 鈔曰。疏初所列大段四 T2272_.69.0029b15: 門分別第四科也。至疏釋竟之總科也 次 T2272_.69.0029b16: 牒論文總攝要義頌者 T2272_.69.0029b17: 疏。論能立與能破及似唯悟他現量與比量 T2272_.69.0029b18: 及似唯自悟 鈔曰。此一頌是此論一部之 T2272_.69.0029b19: 大旨也。名八門二益頌。此云總攝要義頌。 T2272_.69.0029b20: 謂以八門二益總攝瑜伽等諸論所説一切 T2272_.69.0029b21: 因明要義故也。如下疏文具明 自下第三 T2272_.69.0029b22: 隨牒述釋。此中有四段。初示一部之大科。 T2272_.69.0029b23: 自述曰一部至隨應釋故之文是也。二略 T2272_.69.0029b24: 釋頌文。自初頌之中至後方自悟之文是 T2272_.69.0029b25: 也。三以三門廣辨頌八義。自辨此八義已 T2272_.69.0029b26: 下之文是也。四隨標別釋。自此中宗等多言 T2272_.69.0029b27: 已下論疏文是也 初中有三。初示大科。次
T2272_.69.0029c04: 隨頌・長行論次第標牒釋八門兩益之宗 T2272_.69.0029c05: 故。今云標宗隨釋分 末後一頌等者。論且 T2272_.69.0029c06: 止斯事已下至文盡是也 次就大科分 T2272_.69.0029c07: 子科者
T2272_.69.0029c10: 云有二 擧類標宗者。以八義爲二類所 T2272_.69.0029c11: 謂兩益。是此一論所詮大旨。故云擧類標 T2272_.69.0029c12: 宗也。藏俊曰。准此科文斯論應以八義
T2272_.69.0029c15: 類 。凡宗者即論所詮。故以八義爲論所宗。
T2272_.69.0029c18: 通與別二例。如對法論通明論宗以中道 T2272_.69.0029c19: 爲宗。別明以蘊等三科爲宗。無離三科 T2272_.69.0029c20: 彼所明。故具如對法抄。因是秋篠所釋就 T2272_.69.0029c21: 別所明。若玄應等云今論以立破爲宗 T2272_.69.0029c22: 故理門曰爲欲簡持能立・能破義中眞實
T2272_.69.0029c25: 以陳那論爲本故。通明則應如玄應。今疏 T2272_.69.0029c26: 就別明宗云標宗。故以秋篠釋爲是正也 T2272_.69.0029c27: 三明初分二科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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