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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門論開宗義決 (No. 2812_ 曇曠撰 ) in Vol. 85

[First] [] 1068 1069 1070 1071 1072 1073 1074 1075 1076 1077 1078 1079 1080 1081 1082 1083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No. 2812 [cf. No. 2810]
大乘百法明門論開宗義決

    沙門曇曠撰
夫廣闡宏宗是資暢辯。委陳衆義必藉累論。
是以至覺談經菩薩製論。教門廣辯章疏繁
興。杜彼耶師坦茲正道。&T051952;張智海崇峻義山。
遐布慈雲普垂法雨者也。余以冥昧濫承傳
習。初在本郷切唯識倶舍。後遊京鎬專起信
金剛。雖不造幽微而粗知鹵畝。及旋歸河右
方事弘揚。當僥薄之時屬艱虞之代。暮道者
急急於衣食。學者役役於參承。小論小經尚
起懸崖之想。大章大疏皆壞絶爾之心。𢢺三
寶於終身。愚四諦於卒壽。余慷茲虚度慨彼
長迷。或補前修之闕文足成廣釋。或削古徳
之繁猥裁就略章。始在朔方撰金剛旨賛。次
於涼城造起信銷文。後於撰煌撰入道次第
開決。撰百法論開宗義記。所恐此疏旨夐文
幽學者難究遂更傍求衆義開決疏文。使
學徒當成事業。其時巨唐大歴九年歳次
子六月一日
謂依建立阿頼耶識了教等者。依瑜伽論。諸
聖教中若未建立阿頼耶識。皆非了義順小
乘宗隨轉理教。若已建立阿頼耶識。當知皆
是了義大乘。此論依斯了義教起
依本後智發深慈悲等者。由根本智得生同
體。起後得智見苦生悲。同體智悲是爲深矣。
此悲與智菩薩所行。依斯造論是依妙行
三生圓照等者。問。與起勝解有何差別。答。
前離二邊。此契中道。前離偏見。此生圓智。
前約理生解。此依境成證。所望義別故分兩

具明眞俗雙顯有空等者。於五法中。前之四
法具明俗諦。第五無爲具明眞諦。前五種
法即是顯有。後二無我即顯其空。既此眞俗
有之與空體不相離。即此眞俗非有非空。不
著二邊得中道也
具説染淨所斷證修等者。染即貪等。淨即信
等。染即所斷。淨即所修。所修是智。所證是
理。今依起行而進趣也
若分若滿轉依等者。然此轉依説有六種。一
損力益能轉。在地前位。損本識中染種勢力。
益本識中淨種功能。令諸煩惱或不現行。煩
惱現行即深慚愧。由慚愧故崇善拒惡。有二
得爲能轉體。信數初増久不増故轉染依
淨。二通達轉。在見道中。由見道力通達眞如。
斷分別生二障麁重。證得一分眞實轉依。三
明修習轉。初在信地已去十地已來。修習
十地行故。漸斷倶生二障麁重。四果圓滿轉。
謂究竟位。由三大劫阿僧企耶修集無邊難
行勝行。金剛喩定現在前時。永斷本來一切
麁重。頓證佛果圓滿轉依。窮未來際利樂無
盡。五下劣轉。在二乘位。通無有學。一唯自
利。二有欣厭。三唯達悟生空。四唯斷煩惱。五
唯證眞擇滅。六無勝功能。擇滅者。謂即眞如。
由慧擇得此滅理故。無勝堪能者。無一切智
故。六廣大轉。謂大乘菩薩位。恒利他故趣大
菩提。生死涅槃倶無欣厭。具能通達二空眞
如。雙斷所知煩惱障種。頓證無上菩提涅槃。
有勝堪能名廣大轉。所取轉依體者廣大。轉
捨二麁重而證得。不言圓滿轉者。圓滿轉對
菩薩説。廣大轉對二乘説。又解。既言廣大轉。
*明圓滿亦在其中。略擧一隅耳。此中轉依則
滿分果。謂如六種轉依義中。損力益能轉通
達轉修習轉即是分果。究竟轉者是滿果。下
劣廣大二種轉依通大小乘因果滿分。諸轉
依恐繁不叙。樂者廣之
無知疑惑顛倒僻執等者。無知即是世間凡
愚。於邪正教都無所解。疑惑即是欲入法人。
於邪正教懷猶豫者。顛倒謂是錯入邪教謗
毀佛法。諸外道等。僻執即是佛法之中諸部
小乘及勝空者
龍猛菩薩等者。即舊所云龍樹菩薩。正云那
伽遏羅樹那。那伽是龍。遏羅樹那是威猛義。
古翻錯誤譯云龍樹。而此菩薩有龍威猛。一
切道俗無敢仰視。人若瞻覩妄言失叙。時
其跡號龍猛焉。造中觀等數十部論盛徳高
蹤。具如別傳
聖提婆者。聖是華言。提婆梵語。此譯爲天。即
廣百論主聖天菩薩也。此是龍猛上足弟子。
造四百論盛行印度。經百廣百已傳東夏顯
正摧邪。具如別傳
證法光定者。謂於此中證希有定。能發智光
照了法故。或云日光明定。從喩爲名也
即付法藏第二十二傳法主者。傳中名曰婆
修盤陀。法花論云婆藪盤豆。若正論云筏蘇
伴度。舊譯天親。今名世親。言筏蘇者即世
主天。言此天者是世間主。故號此天名爲世
主。言此世天而爲親友。故新舊譯隨擧一名。
圓暉法師楞伽疏中。不許世親是二十二。傳
法人數深爲迷謬。況法藏傳云此聖者造五
百論。其名又同。故知定是傳法主也。是北印
度健駄羅人。兄弟二人皆入佛法。長兄無著
修學大乘得證初地。小弟隣持修學小乘得
阿羅漢。世親聰頴五印欽崇。凡所造論千代
龜鏡。無著菩薩見弟世親具大乘性。恐證小
果欲爲開悟令歸大乘。遂託有疾而誘喚。世
親聞命不遠而來。無著密使二人迎候。令於
夜分近世親房。一人誦阿毘達磨經攝大乘
品。一人誦花嚴經十地品。世親聞法悲悔交
生。如斯妙法我先毀謗。過由此舌。宜斷截
之。即執利刀欲自斷舌。忽見無著住立其前。
執持手閉謂之曰。夫大乘者究極之法。吾欲
誨爾。爾其自悟。悟其時矣。何善如之。諸佛聖
教改軌是悔。先以舌毀謗大乘。今應以舌而
廣讃釋。空斷其舌何所益爲。作是語已忽然
不見。世親深悟遂不斷舌。以至無著請問大
乘。無著遂爲造攝論本令其造釋。授十地經
使其造論。故此二論世親菩薩初入大乘創
所造也。盛得極多具如別傳
求此果時唯取此因等者。既求此果唯從此
因不取餘故。彼果唯從此因而生不從餘生。
故知因中定有果性。若言因中無果性者。則
應一因生一切果。既無此果性而能生此果。
亦無餘果性何不生餘果。或因一果一切因
生。以於一因中本無此果性此果得生者。於
一切因中亦無此果性應生此一果。因中有
果其理善成。今應問彼執見者曰。因果兩相
爲異不異。若不異者不成因果。因果二相無
差別故。因果無別果從因生。因果既同因從
果起。因中有果不應道理。若異相者。因中果
體爲未生相爲已生相。爲未生相。果猶未生
而説是有。不應道理。若已生相。果體已生復
從因生。不應理。故知因中非先有果。然要
有因待縁生果
從縁顯了宗者。即前因中有果論者及聲論
師皆説。諸法體自本有從衆縁顯。非縁所生。
謂既因中先有果性。後從縁生。不應道理。然
非不用功力而成。要從功用而果顯了。應問
從縁顯了宗曰。若説因中先有果性。何故不
顯待縁方顯。若有障縁令不顯者。何不障因
但障於果。譬如黒闇障盆中水亦能障盆。此
亦爾故。若彼障縁亦能障因。從縁顯了何但
顯果。因縁兩法共成一果。但從縁顯不應道

去來同現皆實有等者。彼作是執。若法自相
安住。此法眞實是有。此若未來無者。彼時應
未受自相。此若過去無者。彼時應退失自相。
若無未來誰生現法。而現在法得成果耶。若
無果者則無彼果。寧説現在而爲因耶。若定
無者諸法自相應不成就性不眞實。既許現
法是其實有。寧撥過未爲非有耶。應問彼曰。
去來兩相與現在相爲異不異。若不異者。立
三世相不應道理。若是異者。去來實有不應
道理。又更問。汝墮三世法爲是常耶爲無常
耶。若是常者。其體凝然。墮於三世不應道理。
*爲無常者。於三世中恒是實有不應道理」
起色受相行識顯時別有等者。彼作是言。若
無我者。見色覺時。唯應但起色相之覺。不
應別起我相之覺。受相等覺應知亦然。既先
不起思覺五事。唯起五種我相之覺。是故決
定知實有我。應問彼云。計我之覺爲取現量
境爲取比量境。若取現量者。如何唯説色等
諸蘊是現量耶。若取比量。如愚稚等不能思
度。不應率爾起於我覺。又所執我爲善不善。
若是善者。何爲極惡愚癡之人深起我見而
能増長諸惡過失。若所執我是不善者。不應
正説及非顛倒。既非是善即是邪倒。計我實
有不應道理
極微等法一切常住等者。彼依世定所得天
眼。自見其身及諸世間。從前世來無有斷絶。
計我世間皆是常住。或依世定而起是見。計
有爲先有果生起。離散爲先有果滅壞。謂從
衆微麁物果生。分析麁物唯至微住。故極微
常麁物無常。應告彼曰。我及世間爲有變異
爲無變異。若有變異。執此世間皆是常住不
應道理。若無變異則無差別。有種種相不應
道理。極微論者我今問汝。所執極微有方分
不。若有方分應可分析而計爲常不應道理。
若無方分則無質礙聚生麁色不應道理
説苦樂等宿因作等者。彼見世間。雖具正方
便而招於苦。雖具邪方便而致於樂。故起是
思立如是論。説苦樂因定皆宿作。若現受苦
由宿惡業。若勤精進極修苦行。能吐舊業現
在惡因。由不作因之所害故。如是於後不復
偏宿因所感。及現苦行所招苦惱一切皆
盡。能證後身苦盡涅槃。應問彼曰。若説現苦
皆用宿作惡業爲因。汝於現法所修苦行。爲
用宿作惡業爲因。爲用現法方便爲因。若用
宿作惡業爲因者。説是現在新修苦行能吐
舊業不應道理。若用現法方便爲因。汝先所
説世間苦樂皆由宿因不應道理。故知世間
所受苦樂亦由現法非定宿作。或由現身聽
聞正法。於現身中而得證悟
欲行善等事皆返等者。謂見世間諸有情類。
於彼因時欲修淨業。不遂本心反更爲惡。於
彼果時願生善趣。不遂本心*反墮惡趣。意欲
受樂反受諸苦。由見如是彼作是思。世間諸
物必應別有作者生者及變化者。爲彼物父
謂自在天。或復其餘。應問彼曰。大自在天變
化功能。爲用先業爲不用耶。若用先業爲因
起者。唯此功能用業爲因。非餘世間。不應道
理。若無先業而自起者。唯此功能無因而起。
非世間物。不應道理。又更問汝。此自在天
爲世間攝爲不攝耶。若言攝者。自同世間遍
生世間。不應道理。若不攝者。即非世法能生
世間。不應道理
愛肉梵志等者。謂於諍競惡劫起時。諸婆羅
門違越古昔婆羅門法。爲欲食肉妄起計云。
於彼祀中呪術爲先害諸生命。若能祠者若
謂害者。若諸助伴皆得生天。應問彼云。此呪
術力爲是正法爲非正法。若是正法。害生祠
祀非法處用。不應道理。若非正法。用呪害生
皆得生天。不應道理。若言如毒爲呪所伏不
能爲害此亦爾者。此呪亦能除三毒不。若言
能者。不聞一人貪嗔癡毒靜息可得。若不能
者。用呪害生除非法業。不應道理
憶壞成劫觀上下傍等者。憶念壞劫即於世
間起有邊想。憶念成劫即於世間起無邊想。
下通無間上至四禪更無所得。起有邊想。傍
一切處不得邊際。爾時即起邊無邊想。翻第
三句傍一切處及與上下作非有邊非無邊
想。今問世間有邊見者。從前劫壞後劫起
不。若言起者。因前有後計世有邊。不應道理。
若無起者。汝今依此世間而住。計世有邊。不
應道理。因有邊見遂執無邊。無邊等皆是虚

不死矯亂宗者。謂有四種不死矯亂。一覺未
開覺。怖畏他人知其無知。不分明答我無所
知。二於所證起増上慢。懼他詰問怖畏妄語。
故不明説我有所證。三覺已開悟而未決定。
怖畏妄語懼他詰問。故不明説我不決定。如
是三種假託餘事以言矯亂。四羸劣愚鈍。世
出世道皆不了知。於世文字亦不能了。懼他
詰問知其愚癡。但反問彼。隨彼言轉便自稱
言。我所依學不死淨天。而亂詰問於彼所問
以言矯亂。是故名爲不死矯亂。顯揚論中不
破此計。以是愚癡無定宗故
諸法無因宗等者。依世靜慮及邪思惟。見我
世間無因而起。或復有時見諸因縁空無果
報。謂見世間都無因縁。大風卒起於一時間
亦無因縁寂然止息。大河彌漫宛然空竭果
木敷榮颯然衰雜。由如是見立無因論。我及
世間無因而起。今應問彼。世間諸物種種生
起。或欻然起。爲無因耶爲有因耶。若無
者。種種生起忽復不生。不應道理。若有因
者。計我世間無因而生。不應道理
死後斷滅宗等者。彼依世智而作是思。若我
死後復有身者。應不作業而得果報。若我體
性一切永無。所受業果豈得爲有。觀此二種
理倶不可。故起此見立如是論。今應問彼。斷
見滅者爲蘊斷滅爲我斷滅。若蘊斷者。蘊體
無常。既非常有亦非常無。因果展轉生起不
絶。而言蘊斷滅不應道理。若我斷滅。汝先
所説麁色之身死後斷滅。欲塵諸天色塵諸
天四無色處於彼所攝。不應道理
見行善惡得果皆差者。謂依世間諸靜慮故。
見世施主一期壽命恒行布施。從此命終生
下賤家貧窮匱乏。復見有人恒行妙行。命終
之後墮諸惡趣。或行惡行反生善趣。又
母却爲男女。見有男女却爲父母。見如是事
故作是斯惟。定無施與無妙惡行。亦無果報
無父母等。今應問彼空見論者。汝許業果有
後受不。若許有者。汝先所説都無妙行亦無
惡行無業果報。不應道理。若言無彼後
受者。諸有造作淨不淨業。即於此生頓受一
切淨不淨果。不應道理。又應問彼無父母者。
凡從胎藏及從種子而生身者。彼等於此爲
是父母爲非父母。若言是者。即汝所言無父
無母不應道理。若言非者。從彼胎藏及從種
子而生此身言非父母。不應道理。爲父爲母
時即非男子。爲男女時即非父母。故約現身
無不定果。故此所言不應道理
説婆羅門最勝等者。爲鬪諍劫諸婆羅門貪
於名利及恭敬故作如是計。婆羅門種是其
最勝。刹帝利等是下劣種。白色黒色當知亦
然。是梵王子梵王口生。刹帝利等從臍膝
脚跟處生。婆羅門種可得清淨。性能修習眞
梵行故。今應問彼計最勝者。婆羅門種有父
母不。若言無者。應是化生。汝傍現事不應
道理。若言有者。言修梵行餘不能修。不應道
理。又從種故名之爲勝。謂從戒聞得名爲勝。
若由種類故爲勝者。汝論中説由祠祀中聞
勝戒勝。不應道理。若由戒聞得名勝者。説
婆羅門是最勝種餘是下劣。不應道理
執雞狗等諸戒清淨等者。*爲有外道得世定
通。見雞狗牛死已生天。或見露形或墮灰土
或受苦惱得生天上。不能善知縁起道理。起
如是見立如是論。學彼狗等而持彼戒。是名
清淨皆得生天。或有妄執紛陀利河婆呼陀
河伽耶河兢伽河等其水清淨。於中沐浴所
有罪障一切除滅皆得生天。今應問彼計清
淨者。執受淨物行淨行故得清淨耶。爲受穢
物行惡行故得清淨耶。若由執淨行淨行者。
世間共許狗惡不淨。而汝許執受狗等戒得
清淨者。不應道理。若執不淨行惡行故得清
淨者。自惡不淨能令他淨。不應道理。又由内
淨故究竟淨。爲外淨故究竟淨耶。若由内淨
者。河水沐浴而得清淨。不應道理。若由外淨
者。内具垢惑但除外垢。不應道理
於日月星常行等者。謂有獲得世間淨慮。世
間同謂是阿羅漢。世人有欲自在快樂所祈
遂者便往請問。然彼不知業果相應縁生道
理。但見世間日月薄蝕星辰失度。爾時衆生
淨不淨業果報成熟。彼即計爲日月等作爲
信樂者建立此論。今應問彼計吉祥者。世間
所有興衰等事。爲是日月星度等作。爲淨不
淨業所作耶。若但日月等所作者。現見隨造
福非福業感盛衰等。不應道理。若由淨穢業
所作者。言由日月等。不應道理
小乘宗異部有二十等者。異部執論偈頌中
云。十八及本二。皆從大衆出。無是亦無非。
我説未來起
本上坐大衆等者。此義廣如宗輪論疏。今應
略叙顯其本末。佛涅槃後百有餘年。末兔羅
國有一商人。婚娶幼妻生一兒子。顏貎端正
字曰大天。商人遠遊多歴年歳。子既長大母
逼行丞。後聞父還懼而有嫉。與母設計鴆而
殺之。恐穢跡彰共逃他國。於彼遇見門師羅
漢。恐泄家事矯請殺之。母後他非子見忿怒。
悔怨既極遂亦殺之。雖造三逆不斷善根。投
僧出家望滅重罪。既出家已精懃誦習。性識
聰敏聖教遂通。王臣道俗無不欽重 既耽名
利惡見便生。遂自詐稱得羅漢果。王迷凡聖
頻請供養。見諸宮女不正思惟。於夜夢中漏
失不淨。弟子浣衣怪而問云。既是羅漢寧有
漏失。彼矯答言。魔嬈故爾。以彼天魔常惱佛
法。縱成無學亦被嬈之。又諸漏失有其二
種。煩惱漏失羅漢即無。不淨漏失無學容有。
我被魔嬈有漏失焉。又彼欲令弟子親附。次
第詐記四沙門果。時諸弟子自怪無知所得
果證。咸來請問。彼答。無學亦有無知。以
此無知有二種故。染汚無知無學即無。染無
知者是煩惱障。能障涅槃。令諸衆生受三界
身。不染汚無知無學猶有。不染汚無知者是
所知障。於境不了。令諸菩薩及二乘等受變
易身。汝雖得果不能自知。又於一時弟子啓
白。曾聞聖者已度諸疑。如何我等尚疑諦寶。
彼答。羅漢亦有疑惑。以諸疑惑有二種故。隨
眠性疑羅漢即無。處非處疑無學猶有。汝於
諦實豈得無疑。後諸弟子又復問言。經説聖
者得眞慧眼自證解脱。我等今者如何但由師
言悟入。彼即答言。有阿羅漢但由他入不能
自知。如舍利子智慧第一。佛若不記當不自
知。況汝等輩不由他入。彼雖造罪不起邪見。
自懷罪重當受何苦。憂惱所逼夜唱苦哉。近
住弟子聞之驚怪。旦問安知。彼答甚善。又問
昨夜何唱苦哉。彼矯答言。我呼聖道。謂有聖
道若不至誠稱苦命喚終不現前。故我昨夜
喚聖道耳。大天於後集先所説五惡見事而
作頌曰。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
起。是名眞佛教。十五日夜灑陀時次。當大
天昇坐誦戒。後便自誦所造伽他。爾時衆中
有學多聞持戒修靜慮者。聞彼所説無不驚
呵。咸即翻對所説誦云。改第四句言非佛
教。於是竟夜鬪諍紛然。乃至崇朝朋黨轉盛。
城中士庶乃至大臣相次來和皆不止息。時
王聞見亦復生疑。由斯乖諍分成兩部。賢聖
用内耆年雖多而僧數少名上坐部。大天用
内耆年雖少徒衆即多名大衆部。至佛滅後
二百年初。大衆部中因有乖諍前後四破分
成九部。初第一破分出三部。一者説世出世
法皆是假名一説部。二者世法顛倒出世法
是實名説出世部。三者部主乃是鷄之種胤
名鷄胤部。第二破者。謂此部主學過本宗名
多聞部。第三破者。説世出世亦有少假名説
假部。第四破者。有一外道大衆部中出家多
聞住制多山。重譯五事分成三部。一者即此
徒衆依本所居制多山部。二者一類住在制
多山西名西山住部。三者一類住在在制多
山北名北山住部。故大衆部四破分別本末
別説共成九部。其上座部。三百年初四百年
末。本末七破爲十一部。第一破者。有一大
徳造發智論。本部被難移入雪山名雪轉部。
即學論者説諸法有名説一切有部。二於有
部流出一部。即是古仙染牛生種名犢子部。
三者於犢子部分出四部。一者部主有法過
人可上名法上部。二者部主性賢是賢聖種
名賢胄部。三者部主量法刊正無邪名正量
部。四者部主所居山林繁密名密林山部。四
從有部流出一部。謂此部主本是國王名化
地部。五從化地部流出一部。部主含法如藏
之密名法藏部。六從有部流出一部。部主
乃是飮光仙種名飮光部。七從有部復出一
部。依經立量不依律論名經量部。如是上座
本末重破。兼本共成十一部。計通前九部爲
二十部。是謂此中諸部名義
及依蘊等別有我者。此宗所説五蘊等法。一
一別説即無作用。若和合時即有總相主宰
作用。如車舍等。林木各別作用便無。若和合
時便有實用。此亦如是
三世蘊等而皆實有者。謂此部執。有爲之法
三世有體。而其作用或有或無。法在未來未
起作用。然爲未來生相所生流入現在。住相
所住方起作用。異相所異而有衰變。滅相所
滅流入過去。所説滅者。但滅作用名入過去。
非滅法體。如運一籌至百千位。但名有殊而
體無別。由是義故三世皆實
去來蘊等皆是無者。彼宗所説去來非實。與
現在法有差別故。若言三世法體皆實。不應
作用唯在現在。不爾作用與體應異。若與體
異不應名用。如色異聲色非聲用故。現法實
去來無體
現在蘊實積聚法故等者。謂此宗説色心等
法細實麁假。極微是實色體性故。麁色是假
共和合故。一實極微非眼識境。合成麁色方
眼識縁。縱一極微亦是蘊攝。蘊者聚義故蘊
是實。和合生識即名處界故處界門法皆是

世出世法皆非實等者。問。此與大乘義有何
別答。由執諸法定是假立。不同大乘假實雙
泯。但説諸法皆假非實。不説諸法非實之因。
不同應理一切諸法皆從心生。又殊勝義空。
由勝義故諸法非有。故與大乘有差別也
深密等經爲不了義等者。謂此宗中以三無
性爲眞了義。遣三性故即説三性體不可得。
依計所執立想無性。顯計所執即無體相。依
自依他立生無性。如何但無自然生性。勝義
無性當知亦然。故深密等建立三性。有所存
故非了義也
般若經等爲非了義就偏説故等者。偏就空
門遣一切相。以無自性即名勝義。由勝義故
世俗成空。不由世俗勝義成有。故説皆空就
偏説也
獨覺智證與聲聞同教既不多等者。同生空
智證生空理。然獨覺性利於聲聞。不假廣聞
方能證悟。是故獨覺教習不多。多同聲聞入
聲聞藏
然此五乘有開合者。或有聖教於三乘外開
人天乘。五戒十善因果別故。合不定性入三
乘中。隨所得果皆出世故。或有聖教人天合
一。五戒十善世間法故。於三乘外開不定性。
雖同出世種性異故
亦非年月定判後先者。眞諦三藏亦立三時
與此不殊而不取者。由約年月定判後先。説
佛成道十二年來所説小乘名第一時。從十
二年後至三十七年説般若等爲第二時。三
十八年至涅槃來所説中道名第三時。若作
此説。花嚴經等成道初説。豈即初時。故約年
月定判後先。有此過失而不取也
但以義類相從而説者。謂三時教對不定性。
佛隨根性説或前後。但雖前説對久根性。義
同第三時即第三時攝。雖最後説對初根性。
義同初時則初時攝。故花嚴經成道初説。義
同第三時則第三時攝
契經應諷頌等者。此十二分教義類繁多。今
但略釋十二名相。一者契經。梵云修多羅。此
有二相。一通二別。通即十二皆名契經。別
謂長行。緝綴義理會理合機故名契。貫穿
縫綴故名爲經。能契即經持業釋也。契物之
經亦依主釋。二者應頌。梵云祇夜。舊名重頌
偈。應字屬平去二聲皆通。長行雖説理未盡
圓。或有後來聖不重語應更重述應後來人。
應有此頌應物之頌。有財依主二釋皆通。三
者諷頌。梵云伽他。舊云不重頌偈。謂前未説
直以頌明。可諷詠故。故名諷頌。可諷之頌依
主釋也。四者記別。梵云和伽羅耶。此有三相。
一記天人當成佛事。二記弟子死此生彼。三
*謂記別諸法之義。記即是別持業釋也。五者
自説。梵云優陀那。*謂不待請觀機即説令法
久住。或顯悲深。自與説別相違釋也。六者縁
起。梵云尼陀那。舊云因縁。此有三相。因犯制
戒。因事説法。因請説法。縁即是起持業釋也。
七者譬喩。梵云阿波陀那。謂以喩況曉所説
義。擧已見邊顯未見邊令義平等。故名譬
喩。譬即是喩持業釋也。八者本事。梵云伊帝
曰多伽。謂除自身説於過去弟子及法名爲
本事。本體即事。本世之事。持業依主二釋皆
通。九者本生。梵云闍陀那。説佛自身在過去
世彼彼方所行菩薩行。本體即生。本世之生。
亦通持業依主二釋。十者方廣。梵云毘佛略。
此有二相。一謂説行菩薩勝道。二法廣多高
大長遠。理正名方。教多名廣。方理之廣依主
釋也。十一希法。梵云阿浮陀達磨。舊名未
曾有經。*謂説八衆共不共徳及餘最勝驚異
之法。希有之法。法即希有。通於二釋。十二
論議。梵云優波提舍。此有二相。一佛自説。
謂諸經典修環研竅磨怛理迦。二聖弟子已
見諦者。依自所證無倒宣説。論體即議持業
釋也
略廣分別十七地義者。但直分別十七地義。
而不決釋深隱奧義。是故但名爲本地分。十
七地者。一者五識身相應地。二者意地。三者
尋伺地。四者無尋唯伺地。五者無尋無伺地。
六者三摩呬多地。七非三摩呬多地。八有心
地。九無心地。十聞所成地。十一思所成地。十
二修所成地。十三聲聞地。十四獨覺地。十五
菩薩地。十六有餘依地。十七無餘依地。故瑜
伽論總攝頌云。五識相應意。有尋伺等三。三
摩地倶非。有心無心地。聞思修所立。如是具
三乘。有依及無依。是名十七地。廣釋名義如
最勝子瑜伽論釋
言大乘者謂菩薩乘者。大乘之言通因及果。
是佛菩薩大人乘故言菩薩乘。就因而論。菩
薩乘此到佛地故。若言佛乘約果而説。一切
諸佛本所乘故。簡異聲聞小人之乘。故擧菩
薩而釋大乘
剋用理智而爲體者。以是能證所證法故。攝
有無爲一切功徳故。一切功徳之依處故。故
與理智正爲乘體。而於教果兼名乘者。以教
顯理。得理云教。智即是行。有行成果。是故教
果兼名大乘
小乘唯明七十五法者。心法有一。心所有法
有四十六。色法有十一。不相應行有十四種。
無爲有三。如是共成七十五法
有説本事廣論未譯但録名等者。若有廣論
此但録名不名別論。何故題中云百法論。若
廣論中録名數者。應言論中略録名數。寧言
分中録名數也。由此故如是妄言耳
總上九號具包三徳六義差別故名世尊者。
言九號者。即十號中前之九號。其第十號名
世尊者。由前九號故得名耳。一者如來。二者
應正等覺。即舊所云應供正遍知。三明行圓
滿。即舊所云明行足。四者善逝。五者世間解。
六無上丈夫。七調御士。舊云無上士調御丈
夫。八天人師。九者佛。十者世尊 言三徳者。
一者恩徳。即佛化身。巡數六道化利衆生有
恩徳故。二者智徳。即佛報身。以大智慧成就
一切諸功徳故。三者斷徳即佛法身。由斷諸
障顯現眞如萬徳體故 言六義者。一者自
在。永不繋屬諸煩惱故。二者熾盛。炎猛智火
所燒練故。三者端嚴。殊勝相好所莊嚴故。四
者名稱。一切世間咸稱讃故。五者吉祥。一切
天人皆供養故。六者尊貴。利樂一切無懈廢

雖此二義亦通無我等者。此通伏難。謂有難
言。既言法者是軌持義。此義合通下一無
我。何故五種獨名爲法。爲通此難言難此等
一軌唯有體無法非縁不生心故者。心縁有
無生不生心有其二説。一云。縁無之時亦得
生心。縁過去未來等心亦生故。二云不生。雖
過未等外質是無。而有影像當情而現。要縁
影像方得生心。無相分時心不生故。是故無
法不得成縁。非所縁縁心不生故。既軌則者
生物解義。是故軌義無法不成
二軌唯差別縁無我等者。此中差別謂即是
句。言自性者謂即是名。故唯識論云。名詮自
性句詮差別。且如頌云諸行無常。各別四名
但詮自性。未合成句智解未生。合成句時差
別於常方解諸行。是其無常故唯差別而在
軌義
三軌唯有爲要成因縁方生解等者。謂有爲
法方成因縁。仗因託縁方能生解。故軌則義
唯在有爲。其無爲者既都無相。心不能縁不
成因縁。不能生解不成軌義。不失自性持義
則通。雖後得智有漏意識亦縁無爲而生智
解。但是影像不是親縁。不同正智故不爲例
四軌唯後説持通前宣等者。此依因縁比量
宗説。如佛弟子立聲無常。聲是前宣無常後
説。但聞聲字未能生解。若聞無常方有解生。
是故軌義不通前宣。若論持義通前及後。解
與未解守自性故
五軌唯能詮要名句文等者。能詮即是名句
文三。所詮是義。雖所詮義亦能生解。而名句
文生解用増。是故軌義唯在名等
故軌義局持義即通者。有軌義處必有持義。
有持義處或無軌義。故軌與持通局異也
一縁慮義等者。然准四卷楞伽經注有二種
心。一者質多縁慮之心。二者乾栗大貞實之
心。八識皆名虚妄分別。攀縁思慮一切妄境。
皆名質多縁慮心矣。既能變生一切諸法。是
一切法貞實體相。是故亦名貞實心矣
三集起義等者。謂第八識能集染淨諸法種
子在識含藏。而能現起染淨諸法。若前七識
能集熏起。染淨種子在本識中。令從本識起
染淨法。故楞伽云。心名採集業。意名廣採
集。故集起義八識皆通
若於方所現等者。於方所者。謂現前色不離
方處故。所現骨鎖等者。即觀行者所觀同類
影像諸色。形顯者。形謂形色。顯謂顯色。如是
總名方所示現
此有四句等者。自有相應而非是行。即受想
蘊。自有是行而非相應。即成就等。有非相應
亦非是行。謂即色蘊。有亦相應亦是行者。即
除受想諸餘心所。釋義可知
心遠獨行者。謂説此心遠通凡聖一切處行
名曰遠行。唯獨一識唯一意識無別心所名
曰獨行
士夫六界者。謂地水火風空識也。於六界中
但言識界不説心所。以心勝故
如地獄卒者。謂彼有情同業果報。同處同時
共變獄卒爲逼害事。非是心外實有獄卒。不
爾云何不同受苦。諸小乘師釋此義云。謂由
業力感別四大。雖在火等而不受苦。大乘難
云。若不受苦非地獄收。何趣所攝。小乘答
云。鬼趣所攝。既許天上亦有傍生。地獄有
鬼於理何失。大乘難云。天上傍生受天妙樂。
地獄中鬼何無苦耶。若不爾者。如諸餓鬼於
清水上見火濃河。人見爲水。兩類同處同
時見殊。若法離心寧有是事。故諸色法不相
應法皆不離心
此定非異色心心所有實體用等者。此中量
云。此不相應定非異於色心心所有實體用。
宗也。許蘊攝故者因也。如色心等者。喩也。並
云。色心等法蘊所攝。非異色心有體用。不相
應行許蘊攝。非離心等有體用
若異心等等者。此中量云。不相應行定非實
有。宗也。心心所色及諸無爲所不攝故。因
也。如畢竟無。喩也。畢竟無者。即龜毛等畢竟
無。心等不攝。畢竟無非是實有。不相應心等
不攝。不相應亦非實有
然諸無爲所知性故等者。此立無爲不離心
等有二比量。第一量云。然諸無爲不應執爲
離色心等實無爲性。宗也。所知性故者。因
也。謂即無爲是心智等所知性故。如色心等
者。喩也。謂此色法是心所知。心心所法亦是
所知。意識能知一切心故。總合並云。色心心
所是所知。不可執爲離心等。無爲既是所知
性。如何執離於色心。第二量云。然諸無爲
不應執爲離色心等實無爲性。宗也。是色心
等所顯性故。因也。如色心等者。喩也。所言
色心所顯自性者。此中所顯有其四義。一以
色顯色。如燈照物等。二以心顯心。如他心智
等。三以色顯心。以聲説心等。四以心顯色。如
心縁色等。然三無爲一一皆是色心所顯。故
佛地云。五蘊無處以顯虚空。斷有漏蘊以顯
擇滅。諸蘊不生顯非擇滅。是故無爲是色心
等所顯性也。總結並云。心等皆是所顯性。非
是離心實無爲。無爲亦是所顯性。寧離心等
有無爲
如正斷等雖無前相等者。四正斷者。一者已
生惡不善法由正懃力斷之令滅。二者未生
惡不善法由正懃力令不得生起。三者未生
諸勝善法由正懃力修之令生。四者已生諸
勝善法由正懃力修令増長。此四正懃雖無
前相。説四次第相。但約言説而爲次第
應知皆是隨轉理門者。諸大乘經有二理門
一者眞實理門。謂説大乘究竟實理。如説八
識二無我等。二者隨轉理門。且隨初根説小
乘法。如説六識人無我等。此非究竟。應可改
轉入眞實理。名轉理門。今大乘中有此義者。
當知皆是隨轉理門。即涅槃經隨人隨意隨
時義也
然亦不許一念並生者。小乘論云。以一身中
無二心故。等無間縁唯有一故。是故不得一
念並生
開阿頼耶染淨分位説九識者。眞諦三藏譯
九識論亦同楞伽。其前八識與此不殊。第九
名爲阿磨羅識。意説頼耶離生滅染。即是眞
名阿磨羅識。而亦不離第八淨分是故無
別第八識也
攝大乘論依前六識等者。無性論第四卷云。
一身識。謂眼等五根。二身者識。謂五識所依
意界。三受者識。謂第六識所依意界。此上三
識以内六界爲體。四彼所受識。謂外六塵。五
彼能受識。謂六識界。六世識。謂似三時影現。
七數識。謂似一等算數影現。八處識。謂似村
等影現。九言説識。謂似見聞等言説相現。十
自他差別識。謂即所起我我所執。十一善惡
趣生死識。謂似五趣等相現。故十一識依於
六識。根境識三而建立也
深密等經於阿頼耶等者。等即等取阿毘達
磨經及唯識論。七種識名如下所列。謂阿頼
耶異熟識無垢識是別分位而立別名。其根
本識阿陀那所知依種子識通一切位。約通
分位而立通名
攝論所説一意識宗等者。彼論所引一意識
菩薩所宗之義。而不破斥彼合前六。但是一
識由依六根別取六塵開六識名。非有六識。
兼第七八總有三識
恒審思量勝餘識者。夫言意者思量爲義。唯
第七識恒審思量。由此應作四句分別。若第
八識恒而不審。其第六識審而不恒。若前五
識非恒非審。唯第七識亦審亦恒。是故恒審
勝餘識也
縱色現前盲不見者。意顯眼識不依色起。若
説眼識定依色起。色現前時盲者應見。雖無
色時眼識不生。以色比根依根義勝。根若
壞時識必不起。縱有色時盲不見故
如病損眼識並見黄者。顯發眼識必由眼根。
如迦末羅病損壞眼根故於青色等並見爲
黄。只由根壞識謬見生。不由色壞眼識謬見。
以色境相壞與不壞識稱境知。若根壞時識
即謬見。故發識用必在眼根不在色境
眼識種子隨眼種生等者。謂根境識三種種
子。眼根種起眼識種生。根種不生識種不起。
不隨色種眼識種起
若自在位乃至隨根無相濫失等者。謂若隨
境立六識名。至自在位五根互用。眼根發識
遍縁五塵爲名觸識。乃至鼻根發識縁境遍
於五塵。是則五識皆名五識。有雜亂過。若
其隨根即無此過。縱其眼根能發之識縁一
切境。但可隨根名爲眼識。即無雜亂
初通一切異生相續等者。言相續者謂即蘊
身。今擧蘊身故言相續。或依於蘊方得相續
法空智果等者。法空智者取正體智。而言果
者取後得智及後智所引滅定。此二皆是正
智果故。是故皆名法空智果
彼縁無垢識等者。等即等取異熟識也。若至
佛身平等性智縁異熟識。菩薩第八未得轉
依但名異熟。有此差別故置等言
謂前七識皆是種生等者。七識是果。種子是
因。然因與果皆名體相。體即是相無差別也。
凡因與果雖非定一不可定異。無別性故
即攬此種爲第八識者。如唯識論第二卷云。
阿頼耶識有其三相。一者因相。謂所持種能
生染淨法故。二者果相。即現識體是善惡業
異熟果故。三者自相。即此種現攝持因果爲
自相故。言自相者即自體義。既攝因果以爲
自體。故用種子爲第八識
異時而熟變異而熟者。謂諸種子有二因義。
一牽引因。謂未潤時以能牽引自遠果故。二
生起因。謂被潤時以能生起近自果故。依牽
引因立異時熟。未被潤時與所生果時不同
故。依生起因立變異熟。既被潤以由因變異
果方熟故
異類而熟者。由異性因異性果熟。謂諸種子
復有二種。一者異熟。即是所熏善惡二種。此
望第八無記種子而爲因性。若無此種第八
種子必不生故。二者名言。即通一切三性種
子。各能親辨自所生果。各望自果爲因縁性。
由善惡種令第八識名言種熟生五趣果。故
善惡種名異熟因。是故説名由異性因異性
果熟名爲異熟
異義通因熟唯在果者。因謂識中善惡種子。
果謂第八種子現行。此善惡因望無記果。因
果各別皆得名異。不偏在果故言通因。及成
熟時唯在第八種及現行言唯在果
異熟有二種子現行者。種子謂即親生第八
名言種子。現行謂即從此種生第八現識。此
二皆是善惡業種之所招感異熟並名爲果」
若異屬因是異之熟者。此下四句約其六釋
釋異熟二字因果。四句名也。此之二句辨依
主釋。謂既前言異義通因。若將異義屬善惡
者。因熟唯在果第八種子現行。即是善惡。
異家之熟依主釋也
若異屬果異即是熟者。既知異義亦在果上。
熟唯在果。故異與熟二體無殊。異即是熟名
爲異熟。持業釋也
異熟即識熟屬現行者。此分四句又約六釋
釋異熟識三字名也。此中所言異熟識者。若
異熟屬於現行現行是識。異熟與識既無別
體。異熟即識名異熟識。持業釋也
異熟之識熟屬種子者。若以異熟屬種子上。
種與現識體既不同。乃是異熟種家之識故
名異熟。依主釋也
皆有思量能生義者。有思量義如前已明。生
長義者謂即八識。十二處中意處所攝。生長
門義是意處故。故雜集論第二卷云。謂七識
界即是意處
小乘通依三世眼等者。眼等六識但在未來
皆名爲心。由未取境但體積集當生起故。隨
其一識縁會之時流至現在乃名爲識。有了
別用名爲識故。若起用已滅入過去即名爲
意。能與後念作無間縁開避引導名意根故
異熟若是善染等者。流轉即是生死因果。流
謂集諦。轉謂苦諦。還滅即是涅槃因果。還謂
道諦。滅謂滅諦。凡言異熟皆謂無記。隨善
惡業任運相續。若是善者不隨染縁。流轉五
趣應不得成。若唯染者不受善熏。還滅涅槃
如何得立
慧與我見義用別故者。此通伏難。謂有難言。
若一心中無二慧故。但有我見無餘見者。我
即以慧用爲自體。既第七識已有慧倶。如
何更與我見倶起。故此答言。慧與我見義用
別故。簡擇名慧。推度名見。義用既殊故得倶
起。慧實見假而不相違。諸見既皆用慧爲體。
我見常起諸見更生。則一心中有二慧失。故
有我見餘見不生。見與慧倶於理無失
刹那別縁不專一者。定能令心前念後念於
境專注相續而住。此識但能念念前後各自
別縁而住。於境無專注義故無定數
滿業所招異熟果心等者。然業及果皆有引
滿。引業果者。即第八識。彼善惡業之所招引
而爲五趣總報體故。言引業者。即是能引此
第八識善惡二業。滿業果者。即六識中劣無
記者。隨善惡因之所招感。而爲六識圓滿果
故。言滿業者。即六識中善惡二業。能引自
識無記性者。令自六識得圓滿故。故倶舍論
云。一業引一生。多業能圓滿。即舊所言總報
別報二業果也
由無計度隨念分別者。此約三種分別説也。
三分別者。如雜集云。一自性分別。謂於現在
所受諸行自相行分別。二隨念分別。謂於昔
曾所受諸行追念行分別。三計度分別。於去
來今不現見事思構行分別。若依倶舍。計度
分別即以意地散慧爲體。隨念分別乃以意
地諸念爲體。自性分別通在六識。如魚躍泉
但任運故
由稱量等起慢等故者。於稱量中等取猶豫
推度之義。於慢之下等取疑見。謂由稱量上
中下品而起七慢。謂由於境猶豫不決而起
於疑。於境推求而起我見。故於兩句皆置等

不待名言及待此餘根境起者。不待名言者。
謂不要待色聲香等名言而取自所取義。不
待餘根者。即分別根。謂眼識生但任運縁不
待意根。先分別已然後了別。若縁瓶等要待
名言及色香等方起瓶覺。不待餘境者。謂色
等境一一皆用衆塵所成。如眼觀色但直觀
色。不待別知此四大種及聲香味觸諸餘境
故方了色相。故名不待餘境
以長短等亦色處收者。夫言處者生識爲義。
色生眼識故色爲處。若使長短眼識不縁則
非生識。寧色處收
具三七等一切分別等者。三種分別如前已
明。七分別者。如雜集云。一任運分別。二有
相分別。三無相分別。四尋求分別。五伺察分
別。六染汚分別。七不染汚分別。初即三中自
性分別。爲五識身無異分別。於自境界任運
轉故。有相分別即是三中自性隨念。取過現
境種種相故。無相即是計度分別。而能希求
未來境故。所餘分別當知亦用計度爲性。所
以者何。以思度故或時尋求或時伺察。或時
染汚或時不染汚種種分別
不縁相分識中種子及相應法等者。謂經論
中皆説末那唯是内縁不取外境。若取頼耶
所有相分。相分即是外六塵境。即應末那有
縁外失。種子雖在頼耶識中是識相分。若縁
種子。與縁外相有何差別。是故不縁識中種
子。頼耶心所雖不離心。曾無處説縁相
故。但説末那唯縁識蘊故。是故不縁頼耶
心所。若爾何故經論皆説此末那識我我所
執。疏中所言有處説執我我所者。正釋此難。
如文應知
内變執受種子色根者。言執受者有其二義。
一識所依託安危事同。二以此爲依能生本
識。總而言之。攝爲自體同安危義故名執受。
不執受者謂不攝爲自體之義。如器世界外
六塵境及他依處。雖本識縁不攝受故
若變心等便無用等者。等即等取諸心所法。
何故變心無實用耶。故下二句釋此義云。相
分心等不能縁故。若變心等即是相分。既相
分心無能縁用。故頼耶識不變心等
須彼實用別從此生者。此釋伏難。謂外難言。
若變心等無實用者。寧有實用諸心等耶。故
此答云。謂彼實用諸心心所別從此識種子
而生。若爾何不一切境界皆從種生須現識
變。答凡有二。一因能變。即從種子轉變而
生。二果能變。即諸現識變現諸境。諸現行識
自是能變。不可更從能變識生。是故但從種
子而變。由此應作四句分別。一自有因變而
非果變。即諸現行心心所等。二自有果變而
非因變。如分別變但爲境者。三者因果倶變。
如五根身器世界等。四者因果倶不變。如不
聞見他方境界
若心心所無所縁相乃至餘如自故者。此立
相分有二比量。第一量云。心心所法應不能
縁自所縁境。宗也。無所縁相故。因也。如餘
識境。喩也。自所縁者。且如眼識色爲自境。若
縁色時眼識之上不帶色相。應不能縁。無色
相故。猶如聲境。謂眼識上不帶聲相。不帶
色相。如何縁色。香味觸等准此應知。第二量
云。或應一一心心所法能縁一切境。宗也。無
所縁相而能縁故。因也。自所縁境。喩也。謂如
眼識應能縁聲。無聲相故。如無色相而能縁
色。香味觸等准此説之
若心心所無能縁相乃至亦是能縁等者。此
立見分亦有二量。第一量云。心心所法應不
能縁。宗也。無能縁相故。因也。如虚空等。喩
也。第二量云。或虚空等亦是能縁。宗也無能
縁相故。因也。如心心所。喩也。虚空等者。等
取眞如及色法等。覆合並例准而作之
無自證分應不自憶心心所法等者。謂心心
所但見前境。而不却能返見自體。是故經説
刀指等喩。當見境時所有心行及至過後皆
能自憶。謂我當時作是心行。向若尚無自證
分心證智自心。如何於後能憶自心。如不曾
更境不能自憶。故作量云。心心所法應不能
自憶。宗也。無自證分縁自心故。因也。如曾更
境。喩也。覆結並云。不曾更境無心縁。不曾更
境必不憶。無自證分縁自心心等不應能自

勿眞如性亦名能縁等者。此中意云。若正體
智許無見分而能縁者。則應眞如亦合能縁。
無見分故。勿猶莫也。以正智無見分故而成
能縁。令眞如性成能縁義。既眞如性無見分
故不成能縁。故正體智是能縁故必有見分」
説無相取不取相故者。即瑜伽論七十三説。
取有三種。一有言有相取。謂言説隨覺者取。
二無言有相取。謂言説隨眠者取。三無言無
相取。謂是於言説離隨眠者取。此正體智當
第三取。説無相故便無相分。説取言故便有
見分。下後智中有二説字。應知皆是瑜伽論

帶如相起不離如者。此中帶者是狹帶義。言
如相者即眞如體。此正體智所有見分。是内
證故不離眞如。即是狹帶眞如體相
離諸名言種類分別者。種類分別即是比度。
以彼種種相似比類分別而知。今現量智直
觀現境。故離名言種類分別
於所觀義有正智生等者。義有二種。一義者
境也。如遠見煙比厨中煙。定知遠處必有於
火。於其觀火境之上有正智生。二義者理也。
如佛弟子立聲無常。所作性故。如瓶盆等。於
此所觀無常理上有正智生
若後得智亦通三量等者。縁自相故是現量
智。縁共相故是比量智。縁過未故是非量智
若在初二靜慮近分等者。然四靜慮有四種
別。一未至地。二中間禪。三近分定。四根本
地。根本地者。即四靜慮從前加行至本地中。
故所至定名根本地。近分定者。是根本定所
有加行。謂由厭下爲苦麁障。欣樂上地爲靜
妙離。能與本地而爲近因名爲近分。中間禪
者。即是第二靜慮近分。以初靜慮有尋有伺。
第二靜慮無尋無伺。而此近分無尋唯伺。對
前有無故名中間。未至地者。即初靜慮近分
定也。由出欲界未至初禪。故此近分名未至
地。上地近分已至定地。不得此名不應爲例。
已彼初二靜慮近分是彼根本靜慮加行。未
得容豫。雖有適悦而未周遍。故但名喜而不
名樂。其二靜慮已至根本。無所求趣適悦周
遍。故約身心名喜名樂 若法決定有境爲
主等者。爲要三義方成所依。一者決定。簡識
起時不定有者。且於眼識十縁之中。雖要光
明未必決定。如天眼等不必依故。二者有境。
簡決定中非有境法。謂餘六根遍行五法。餘
雖決定而非有境故非所依。三者爲主。簡有
境中遍行五法。雖是決定而非主故不名所
依。唯五色根六七八識。具此三義具心心所。
取自所縁乃是所依
要有縁法能作等者。謂開導依要具四義。一
有縁法。簡諸色法不相應行及諸無爲。無
能縁故不名爲依。二者爲主。簡諸心所。雖有
縁義而非主故不名爲依。三者能作等無間
縁。此簡八識異類相望。四者此於後生心心
所法開避引導。此簡無學將入無餘最後刹
那。要具四義方成依義
多同類種倶時轉故者。諸識一一皆有多種
一時倶起無開導力。且如眼識有多種子。皆
是能生眼識功能。皆眼識種名多同類。此同
類種倶時轉故。展轉相望非無間縁。如彼色
法及不相應。同類倶轉不得成縁
餘八識聚三界九地乃至文云故皆得作等
無間縁等者。謂第八識三界九地皆容互作
等無間縁。下上死生相開導故。有漏無間有
無漏生。無漏定無生有漏者。鏡智起已更無
斷故。若與無記相望亦然。若第七識三界九
地亦容互作等無間縁。隨第八識生處繋故。
有漏無漏容互相生。十地位中得相引故。善
與無記相望亦然。第六意識三界九地有漏
無漏善不善等各容互作等無間縁。潤生位
等更相引故。若五識中。眼耳身識欲色二界。
鼻舌二識唯欲界地。自類互作等無間縁。三
性相望應知亦爾。有漏得與無漏開避。無漏
不與有漏導引。事智起已必不斷故
謂若有法是帶已相心或相應等者。言有法
者顯其縁義。無法非縁必不生心。要有體法
方成縁故。帶已相者顯所縁義。要帶境相現
於心上。令心得見成所縁故。心或相應是能
帶體。心謂心王。相應心所。謂此有法所帶已
相。乃是心王或善心所或惡心所所慮所託」
雖前三縁亦是増上等者。此通伏難。謂有難
言。若是有法有勝勢用名増上縁。前言三
縁亦有此義。何故不得名増上縁。爲通此難
故作是言。雖前三縁亦是増上。若總名爲増
上縁者。是則四縁更無差別。爲顯四縁有
差別故。除前三縁所不攝者皆入此攝名増
上縁
生住成得四事別故者。諸有爲法未有而有。
名之爲生。有情依器器依風等。名之爲住。以
宗因喩建立道理。名之爲成。若能成立有爲
無爲。名之爲得。若有爲法有勝勢用令生住
等。名之爲順。令不生等是則名違
應知即是二十二根等者瑜伽論九十八云。
略由六處増上義故。當知建立二十二根。何
等爲六。一能取境界増上義故。二繼嗣家族
増上義故。三活命因縁各別事業加行士用
増上義故。四受用先世諸業所作愛不愛果
及造新業増上義故。五趣向世間離欲増上
義故。六趣向出世間離欲増上義故。當知此
中眼根最初。意根爲後。如是六根於取境界
有増上義。男女二根於能繼嗣家族子孫有
増上義。命根一種於受命者活命因縁各別
事業加行士用有増上義。樂最爲初。捨爲其
後。如是五根於其受用先業所作愛果及造
新業有増上義。信爲最初。慧爲其後。如是
五根於趣向世間離欲有増上義。未知當知
已知具知三無漏根於能趣向出世間離欲最
極究竟有増上義。一切世間所現見義其唯
此量。當知是義能究竟者。無出於此二十二
根故。一切根二十二攝。故爲頌曰。眼耳鼻舌
身。男女并命意。苦樂憂喜捨。信進念定慧。
未當已具知。是名二十二。前五色根以本識
等所變眼等淨色爲性。男女二根身根所攝。
故即以彼少分爲性。命根但依本識親種分
位假立非別有性。意根總以行識爲性。五受
根如應各自受爲性。信等五根即以信進及
淨念等而爲自性。未知當知根以資糧加行
見道之中許後刹那於此三位信等五根意喜
樂捨爲此根性。始從見道最後刹那修道乃
至金剛喩定所有信等無漏九根。皆是已知
根性。諸無學位無漏九根。一切皆是具知根

種子即是習氣異名者。然諸習氣總有三種。
一者名言習氣。名言有二。一表義名言。即能
詮義音聲差別。唯第六識能縁其名。然名是
聲曲屈差別。唯無記性。不能熏成色心等種。
然因名故心隨其名變似五蘊三性法等而成
熏。因名起種名名言種。一切熏種皆由心所。
心所熏種由因外縁。二顯境名言。即能了境
心心所法。即是一切七識見分等心。非相分
心。不能顯境。順趣種種所縁境義。依言説名。
分別種種所縁境義。二我執習氣亦有二種。
一倶生。二分別。謂虚妄執我我所種。隨二我
執所熏成種。令有情等自他差別。三有支習
氣。謂招三界異熟業種。此亦二種。一有漏善。
即是能招可愛果業。二諸不善。即是能招非
愛果業。此義出唯識論第八卷
此遮異熟心心所等者。四無記中後之三種。
是強盛故而共能熏。唯初第一異熟無記。若
第八識都不能熏。若六識中無記性者。有其
二種。勝者法執而是能熏。劣者不執則不能
熏。今言等者等取此也。若爾此性種從何有。
既即無種從何現行。答。以諸種子有其二種。
一者本有。二者新熏。此類無記雖不新熏。約
本有種而生現行。故雖不熏生亦無失。若爾
本識亦應如是。何要前七與熏種耶。答。理實
皆須二種種起。若偏説一則成過失。故劣無
記亦是六識與熏成就。此義稍難。應更思審
由此如來第八淨識唯帶舊種等者。既遮善
染非是所熏。佛第八識唯是善故非所熏者。
便有難言。若非所熏又非能熏。是則佛果應
無種子。如何能生諸功徳法。爲通此難故云。
淨識唯帶舊種非新受熏
説熏成彼相見種者。如唯識論第八卷説。前
七識能與第八熏相見種。此依難陀新熏義
説。若依護月本有義説。前七識熏但令増長
所仗本質是無記故者。本質即是第八識中
相見分性皆無記
所起相分非善惡者。是七轉識影像相分。若
前六識所變相分從實質生。是性境故不隨
見分。故非善惡。若第七識所熏相分是帶質
境。雖通情本有覆無覆皆無記故
縁染淨事依彼轉故者。謂前六識縁染淨事
起染淨相而成相轉。雖行施等不能亡相。皆
由染意爲識依止。彼未滅時相了別轉。末那
滅已相轉解脱。故前六識縁染淨事。皆依末
那而得成立
雖有定果色無業果色者。謂諸聖者及定自
在變現種種色等境相。以定爲因名定果色。
若諸凡聖業因所感身色等相名業果色。未
得定者唯有業果。無色界中唯有定果。若色
界天二色皆無
謂阿羅漢出世道中等者。以染汚意無始時
來微細一類任運而轉。諸有漏道不能伏滅。
三乘聖道有伏滅義。眞無我解違我執故。後
得無漏現在前時。是彼等流亦違此意。眞無
我解及後所得。倶無漏故名出世道。滅定既
是聖道等流。極寂靜故。此亦非有。由未永斷
此種子故。從滅盡定聖道起已。此復現行乃
至未滅
諸善法影常現前者。佛地經云。譬如明鏡安
在高臺。世間境界若非處在遠闇障者。悉於
鏡中而現影像。如是如來大圓鏡智安在法
界眞如理上。一切衆生不愚不迷不障中者。
諸善法影悉於中現
謂一切性及地時倶者。一切性者。謂善不善
有覆無記無覆無記。一切地者。謂即九地。欲
界四禪四空爲九。一切時者。但有八識心起
之時無時不有。一切倶者。謂與一切心及心
所常相應起
善唯有一謂一切地者。然一切地有其二種。
若前九地名一切地。輕安非欲非一切地。若
有尋等名一切地。輕安即通於初靜慮。有尋
伺地有輕安故
染四皆無者。謂本煩惱隨煩惱並名爲染。不
通善故非一切性。不遍三界非一切地。善心
時無非一切時。非並頭起非一切倶。而貪癡
慢等亦通三界。如何説言非一切地。答。雖貪
癡等通在九地。而嗔煩惱唯在欲界。以不全
故非一切地。以隨煩惱同根本惑。四義皆無。
故瑜伽論合之爲一。總爲五位
謂此驚覺應起心種等者。謂此作意性能驚
覺。若此種子驚起諸餘心心所種令起現行。
若至現行引令趣境。此雖與心同時而起。然
有驚能。如信與心雖同時起説能淨心。此亦
爾故
觸依彼生等者。此中彼者即是三和。觸因彼
生者從因立名。因彼三和而生觸故。令彼和
合者從果立名。謂因觸力三和合故。説爲彼
者釋上立名。釋前觸位三合名也
三和合故皆有順生等者。謂根境識三和合
時。一一皆有順生受等心所功能故言皆有。
三和合位有順生能。異未合時故名變異
觸似彼起故名分別者。言分別者即領
義。觸生似彼順生功能。領似變異故名分別。
如子似父名分別父。非謂能縁之分別也」
能起合離非二欲者。釋前起愛爲業言也。此
中欲者即是愛故。謂領順境而起合欲。領違
境相而起離欲。領倶非境起非二欲。非二欲
者即是非合離欲也
謂能取境正因等相者。謂於境中引發善思
爲正因相。引發邪思爲邪因相。引發無記思
爲倶非因相。此中意説。由三性思縁三因境。
隨其所應驅役自心令造善等
小乘論名通大地法者。地謂行處即是心王。
是彼心所所行處故。大謂受等諸心所法通
於三性心中行故。心王是此受想思等大家
之地。名爲大地。受等又是大地心家所有之
法。名大地法。此法遍於三性心等。名通大地
法。是持業釋也。故倶舍頌云。於一切心」
如非四境率爾墮心者。如非所樂決定曾習
所觀四境。無四境處都無別境。率爾墮心者。
謂諸心起有五種心。一者率爾。二者尋求。三
者決定。四者染淨。五者等流。識初墮境名率
爾墮。雖縁善惡未知善惡。次起尋求既識善
惡。次起決定。既決定已便起染淨。於怨住惡。
於親住善。於中住捨。一刹那後同性而起名
等流心。於五心中。染淨心後方有欲等。故初
墮在率爾心時無別境也
慚等雖善非淨爲相等者。此通外難。謂有難
言。若説心淨名爲信者。若淨即心應非心所。
若令心淨慚等何別。慚等亦能令心淨故。如
何唯説心淨名信。爲通此難故有此文
依自法力等者。自謂自身。法謂教法。依雜心
論。顯三増上而起慚愧。一自増上。即上品人。
護於自身不作諸惡。二法増上。是中品人。爲
護聖教不造諸惡。三世間増上。謂下品人。
護世名利不造諸惡。今依自法而起於慚。依
世間力而起於愧
崇重賢善者。賢謂賢聖。善即善法。崇謂崇賢。
重謂重善。或賢與善皆有崇重。下無慚愧輕
拒賢善。崇重暴惡亦准應知
於有有具等者。有謂三有之果。有具即生有
之因。苦謂三苦。生三苦縁名爲苦具
觀有等立非要縁彼等者。此前後文亦通外
難。謂有難云。於有無著時則不於苦無恚。若
於苦無恚時即不於有無著。故無貪嗔不得
並起。寧説此二倶遍善心。故作此通。如慚
與愧崇善之時必是拒惡。拒惡之時必是崇
善。非要別觀善惡二境別起二心。今此亦爾。
於有無著時必於苦無恚。於苦無恚時必於
有無著。爲觀待此而説二名。非要別觀有之
與苦二種別心起無貪等。故無貪嗔倶遍善心
謂初發心長時等者。創發大願名初發心」
修經三大劫名長時修。恒行不斷名無間修。
於行恭敬名慇重修。無行不修名無餘修。依
此五修辯五精進
遠離麁重調暢身心等者。麁重有二。一者二
障。二者種子。立麁重名。性無堪任違細輕故。
二者二障種子所引身中無堪任性。此與五
蘊不一不異。而離五蘊無別自性。此令身心
惛昧沈重無所安和。違細輕故亦名麁重。今
此文中所遠離者説後非前
令所依止轉安適者。即釋前文轉依之言。前
文所言轉依爲業者。非*爲佛果轉依之義。與
彼十種轉依別故。此中依者即所依止身及
心也。所言轉者。轉去不安至適故名轉依」
平等正直無功用住等者。言平等者辯捨初
位。由捨令心離沈掉等不平等性故。初證得
心平等性。言正直者辯捨中位。又由捨故
令平等心遠離加行自然相續。次後證得心
平直性。無功用住者辯捨後位。復由捨故令
正直心於諸雜染無所怯慮。最後證得無功
用住性。具此三義簡三受中所有捨受故名
行捨
雖皆善收而無別體者。欣謂欲倶無嗔一分。
於所樂境不増恚故。厭謂慧倶無貪一分。於
所厭境不染著故。不慳矯等當知亦然。不慢
即是慚一分攝。若崇重彼不慢彼故。不疑即
是正慧所攝。以正見者無猶豫故。不忿恨等
即無嗔攝。正對忿等嗔一分故。覆誑諂等既
以貪癡一分爲體。不誑諂等即無貪癡一分
所攝故皆善收。而無別體相用無別而不別

十與五受皆得相應者。受相應門。修苦行時
由有信故。憂當來世墮惡趣故。信有善果心
喜樂故。於平等時亦有信故。於信既爾。餘可
例知
皆學等三者。學等分別門。此三學義大小乘
論雖皆具説。寛狹有異。且如小乘一切有宗。
學人身中有爲無漏總名有學。無學身中有
爲無漏皆名無學。一切有漏及諸無爲總名
非學非無學法。今大乘宗稍寛於彼。學人身
中有爲善法皆名有學。無學身中有爲善法
皆名無學。所餘善法皆名非學非無學法。今
此所説十一善法當知亦然。隨在有學無學
身中及餘身中而得名故
非見所斷等者。三斷分別門。以此信等通有
無漏故。通修斷非所斷攝。若雖有漏不迷理
故非見所斷。而迷事故是修道中漸次而斷。
若無漏者是正所修非可應斷故非所斷
謂由愛力取蘊生故者。釋前生苦爲業之義。
一切煩惱皆名爲取。蘊從取生故名取蘊。取
蘊即是一切苦因。即此取蘊先從愛生。故説
非愛不受生等
謂由無明起疑邪定等者。此釋雜染爲所依
義。一切雜染有其三種。一煩惱雜染。二業雜
染。三生雜染。此中所言疑及邪定。貪等煩
惱諸隨煩惱。是煩惱雜染。此中邪定即是五
見。貪等即是嗔之與慢。所言業者即業雜
染。業謂三業。福業非福業及不動業。福業
者。欲界人天總業及五趣別業。如地獄中暫
遇涼風觸身等。又如地獄諸苦輕微名爲善
業。如不斷善等。非福業者。三惡趣總業及
是別業。不動業者。諸感色無色異熟能招後
生。雜染即是煩惱及業所感異熟果也
此慢差別有七九種者。言七慢者。五蘊論云。
一慢。二過慢。三慢過慢。四卑慢。五邪慢。六
我慢。七増上慢。言九慢者。如發智論第二
十卷倶舍十九大毘婆沙百九十九。皆説慢
類有其九種。謂即我勝。我等。我劣。有勝我。
有等我。有劣我。無勝我。無等我。無劣我
謂依三品我徳處生者。依於三品起四慢類。
下中品而起一種。謂即是慢。於劣計
己勝。於等計己等。心高擧故。於中上品而
起一種。謂即過慢。於等計己勝。於勝計
己等。心高擧故。依上品起二。謂慢過慢
是卑慢。謂於己勝計己爲勝。於多勝己計己
少劣。心高擧故。於我起一。謂即我慢。以於諸
行妄執爲我。心高擧故。於徳起二。謂即邪慢
及増上慢。以實無徳計己有徳。用邪思惟令
心高擧。若於殊勝所證法中未得謂得。令心
高擧。此顯七慢所生依處。若説九慢生依處
者。若依倶舍及發智論。從前七慢三中離出。
謂從前慢過慢卑慢。言我勝者即是過慢。言
我等者謂即是慢。言我劣者即是卑慢。有勝
我者即是卑慢。有等我者謂即是慢。有劣我
者即是過慢。無勝我者謂即是慢。無等我者
即是過慢。無劣我者即是卑慢
一切見趣所依爲業者。一切見者。六十二見
者約過去爲二十句。執過去云。一如去。二
不如去。三亦如去亦不如去。四非如去非不
如去。未來二十句。一未來有邊。二無邊。三亦
有邊亦無邊。四非有邊非無邊。現在二十句
者。一現在常。二無常。三亦常亦無常。四非
常非無常。斷常二見以爲根本。三世各二
十。兼本成六十二見。趣謂意趣。六十二見皆
有意趣。總名見趣。皆用身見爲所依處。故名
見趣所依爲業
此見差別有六十五等者。此等皆依五蘊之
上執我我所成此二十句。六十五等二十句
者。且依色蘊而有四句。一色是我。二我有諸
色。三色屬於我。四我在色中。初句是我。餘是
我所。色蘊既爾。餘蘊例然。五蘊各四成二十
句。六十五者。以色爲頭執色是我。以餘四蘊
而爲我所。有十三句。謂色是我受是我瓔珞
是前有義。受我僮僕即前屬義。受是我窟宅
即前在義。想行識蘊皆亦如是。四蘊之上各
有三句。三四十二。是爲我所兼色是我即十
三句。次受是我暦餘四蘊而爲我所亦十三
句。五蘊共成六十五句。此等是前六十異論。
第四計我實有宗也
有執前際四遍常論者。長阿含經梵動品中。
及瑜伽論八十七卷。雖皆具説有少不同。今
依瑜伽顯此義云。謂依靜慮得宿住念有上
中下。見有遠近計前際常而有四論。一憶過
去二十劫成壞。二憶過去四十劫成壞。三憶
過去八十劫成壞。其中衆生不増不減。以此
故知我及世間皆悉是常。四以天眼見諸衆
生。從前世間至後世間無斷絶故。計我世間
皆悉是常。即前諸法皆常宗也
四一分常論者。一者有從梵天沒來生此
間。由修定故得宿住通。觀前來處。梵王猶
在不見初後謂常住。我來生此是其無常。故
知世界一分常住。二聞梵王有如是見。四大
是常。心是無常。或同彼忍或展轉聞。我
將梵王以爲定量信其所言。故知世間一分
是常。三者有從戲笑天沒來生此間。得宿命
通。報彼諸天不戲笑故在彼常住。我由戲笑
來生此間。故知世間一分常住。四者有從憤
恚天沒來生此間。得宿住通。執彼諸天不極
憤恚在彼常住。我由憤恚來生此間。故知世
間一分是常。此亦諸法無因宗也
及計後際有想十六等者。此依阿含梵動品
説。且初有想十六論者。以相對色有其四句。
對邊無邊有其四句。對苦對樂有其四句。對
想多少有其四句。四四共成十六句義。第一
對色有四句者。一我此終後有色有想。二無
色有想。三亦有色亦無色有想。四非有色非
無色有想。第二對邊有四句者。一我此終後
有邊有想。二無邊有想。三亦有邊亦無邊有
想。四非有邊非無邊有想。第三對苦有四句
者。一我此終後有苦有想。二有樂有想。三
亦有苦亦有樂有想。四非有苦非有樂有想。
第四對想有四句者。一我此終後有其一想。
二有苦干想。三見境狹故有少想。四縁境
寛故有無量想。是爲十六有想論也 無想
八者。對色有四。對邊無邊亦有四句。對色四
者。一我此終後有色無想。二者無色無想。三
亦有色亦無色無想。四非有色非無色無想。
第二對邊有四句者。一我此終後有邊無想。
二無邊無想。三亦有邊亦無邊無想。四非有
邊非無邊無想。既無想故不可説爲苦樂一
多。故唯八句 所言倶非有八論者。對色有
四。對邊無邊亦有四句。對色有四者。一我此
終後有色非有想非無想。二我無色非有想
非無想。三者亦有色亦無色非有想非無想。
四者非有色非無色非有想非無想。第二對
邊無邊有四句者。一我此終後有邊非有想
非無想。二我無邊非有想非無想。三我亦有
邊亦無邊非有想非無想。四我非有邊非無
邊非有想非無想。既非有想非無想故。故不
可説有苦有樂一想多想。故唯八句。此等皆
是計我實有宗也
七斷滅等者。我未死時有麁色身。四大所造
住持未壞。爾時有病有癰有箭。若我死後斷
滅無餘。爾時我善斷滅。如是欲塵諸天。色塵
諸天。無色空處無色識處。無所有處。非想非
非想處。悉皆斷滅。是故名爲七斷滅論。即前
死後斷滅宗也
謂謗因果作用實事者。言謗因者。謂無施與
無愛養無祠祀無惡行無妙行。言謗果者。謂
無惡行無妙行所感異熟果等。謗作用者。無
此世間無彼世間無父無母。壞實事者。謂無
世間眞阿羅漢。即是因果皆空宗也
有執前際二無因論者。謂依世定不正思惟
見不相續以爲因故諸内外事無量差別。故
作是思。我及世間無因而生。即前諸法無因
宗也
四有邊等不死矯亂者。四有邊者即前第九
邊無邊宗。不死矯亂即四不死矯亂宗也
或計自在世主釋梵等者。自在即是大自在
天。世主即是四大天王。釋謂常釋。梵謂梵
王。餘物類者。微塵時方本際自然虚空等類。
爲常爲恒無有變易。總是諸法皆常宗也
或計自在等是一切物因者。執自在天能生
諸法。等即等取大梵王等。亦是世間一切物
因。即是自在所作宗也
或有妄執諸邪解脱者。執非想天及非想地
爲解脱處
或有妄執非道爲道者。除見已外妄執諸法
爲正道者。皆是妄計清淨宗也
謂於諸見及所依蘊等者。執所起見是爲最
勝能得清淨。見既如是。依身起見。此見所依
五蘊之身。亦是最勝能得清淨。既執自身爲
勝能淨。則於他見執爲下劣非勝能淨。從此
即起種種鬪諍。故此見取即是鬪諍法
謂於隨順諸見戒禁等者。前既執見爲勝能
淨。隨順諸見而受戒禁。即執此戒及戒所依
五蘊之身亦爲勝淨。名戒禁取取者執也
生在下地未離下染等者。下上地惑麁細懸
殊。下惑未斷上惑不起。要伏下惑上惑現前。
此總説已別分別者。如初靜慮名爲下地。
修第二定未得根本退生自地。是故名爲生
在下地。未能捨離初靜慮惑。第二靜慮煩惱
不生。若得二地根本定者。伏初靜慮下地煩
惱。第二靜慮上惑現起。於二靜慮下上既然。
三四靜慮四無色定。伏下起上當知亦爾
生第四定中有中者由謗解脱等者。此顯生
上起下分別發業煩惱。婆沙論説。昔者有一
少聞苾芻。不學經論直修定得初靜慮謂得
初果。乃至證得第四靜慮謂言我得阿羅漢
果。既得彼定合生彼天。後命終已將生彼處。
於中有身便起謗言。夫阿羅漢生分已盡。如
何今者我有生耶。故知世間無眞解脱。但是
智人虚妄所説。由謗解脱便即變作地獄中
有墮於地獄。既彼中有屬第四禪。所起謗毀
乃是下地發業煩惱。故生上地能起下地分
別煩惱
身在上地將生下時等者。此顯上地起下潤
生倶生煩惱。謂從上地將生下時。先須起愛
潤下地業然始下生。經説非愛不受生故。既
潤下業而起下愛。故知上地起上潤生倶生
煩惱
總縁諸行執我我所斷常慢等者。此顯我見
邊見及慢得縁上義。此三煩惱約倶生者不
能別縁。總縁上界爲我我所執斷執常。持彼
地法而生於慢
餘五縁上其理極成者。言餘五者。一癡。二疑。
三邪見。四見取。五戒取。而此五種大小乘教
皆許縁上。以共許故而言極成
説生上者於下有情恃己勝徳而陵彼者。瑜
伽論五十九説。生上地者於彼下地諸有情
所。由常樂靜具勝功徳。自謂爲勝而陵蔑也
總縁諸行執我我所斷常愛者等者。此顯上
界倶生身見邊見及愛亦縁下義。謂倶生見
不能別縁。是故總縁下界謂諸法爲我我所。
執斷執常而起愛也
疑後三見如理應思者。謂下苦等爲有爲無。
故知有疑即撥爲無。是邪見攝。執彼欲界所
有見戒爲勝爲因故有二取
而眞見道總縁諦者。見道有二。一眞見道。謂
即正體無分別智。從前加行無間而生。親證
二空親斷二障。初照理故故名見道。二相見
道。即是後徳無分別智。從眞見道無間而生。
法眞見道無間解脱。斷惑證理亦名見道。此
眞見道是無相故。總縁四諦所有眞如。一無
間道通斷四諦。分別煩惱一時頓斷
苦集是彼因依處故等者。以此十種皆迷苦
集起諸邪見。是彼因縁所依處故。由煩惱力
樂著生死。於涅槃界起懸崖想生大怖故
身邊二見唯果處起等者。此釋二見唯迷苦
義。謂二迷苦有其二因。一身邊二見行想麁
淺非強審故唯果處起。二別空非我屬苦諦
故。謂空非我有通有別。通即四諦皆空。非我
非我所故名之爲空。皆無我故名之非我。別
謂苦諦有漏五蘊非我性故名爲非我。非我
所故説之爲空。身見別迷有漏五蘊空非我
故執我我所。邊見別迷有漏五蘊執常執斷
違生滅故。是故二見唯迷苦諦
謂疑三見親迷苦理者。謂疑苦諦爲有爲無。
身見執我迷無我理。邊執斷常迷生滅理。邪
見撥無現當皆苦。是故四種親迷苦理
二取執彼三見戒禁及所依蘊爲勝能淨者。
此釋二取疏迷苦義。謂彼見取執前三見。戒
取執彼諸見。戒禁及所依蘊爲勝能淨。由隔
親迷三見起故。故是疏迷非親迷也
於自他見及彼眷屬如次隨應起貪等者。此
中所顯貪嗔慢三非親迷諦。自見謂即自身
所起前之三見。眷屬即是與見同時心心所
等。他見即是他身所起前之三見。眷屬同前。
即於自見及彼眷屬而起貪愛。若於他見眷
屬起嗔。於自他見眷屬起慢。故言如次隨應
起也
相應無智與九同迷不共無明親迷等者。言
無智者即是無明。然其無明總有二種。一者
相應。通與六識諸惑倶者。二者不共。不與
諸識諸惑倶者。然此不共復有二種。一者恒
行。唯在末那。二者獨行。唯在意識。然此獨行
又有二種。一者是主。非貪等倶獨迷理者。二
者非主。非貪等倶忿等倶者。此中相應既諸
惑倶隨。同諸惑親疏迷諦。若與親迷惑相應
者即親迷諦。若與疏迷惑相應者即疏迷諦。
此中所説不共無明。即獨行中爲主之者。唯
見所斷。親迷諦理。非主獨行通修斷故
一類二乘三界九地一一漸次九品等者。謂
於三界分成九地。欲界四禪及四無色。地地
皆有九品煩惱。九九共成八十一品。若鈍根
者別起八十一品。聖道一一漸次斷除八十
一品煩惱。斷欲六品成一來果。斷欲九品成
不還果。斷上界盡成無學果。於地地中。前之
八品皆用正體後得智斷。以有迷理迷事別
故。若第九品根本智斷。以唯迷理細難斷故。
若利根者以其九地八十一品合爲九聚。發
九聖道九品別斷。謂以九地上上品惑合爲
一聚。一聖道斷。如是乃至以九地中下下品
惑合爲一聚。起上上聖道而頓斷之。斷欲六
品合成一來。由上八地六品皆斷。超一來果
不入一來。斷欲九品合成不還。由上八地九
品皆斷。超不還果不取不還。超中二果而成
無學。雖則利鈍超漸有殊。而斷惑時倶起無
間解脱二道。斷惑證理斯心別故
彼令易解此令易縁者。解謂行解。行解轉易。
縁謂所縁。所縁改變。由是於中四句分別。一
易解不易縁。先計色常後計色斷。二易縁不
易解。先計色常後計受常。三解縁倶易。先計
色常後計受斷。四解縁倶不易。前念後念計
色常等
謂非煩惱唯染麁故者。此廢立門顯由三義
唯説二十。初以非是根本煩惱即簡貪等
煩惱。次唯染汚即簡遍行。別境不定通三性
故。後唯麁顯簡憤發等。而依忿等分位立故
中二一切不善心倶隨應皆得小大倶起者。
謂如下説。小七唯是不善性收。小三大八通
於二性。小七既是不善性收。故與中二皆相
應起。小三大八不善性者。中二相應無記性
者。即與中二而不倶起爲顯是義置隨應言
既許大八遍諸染心展轉小中皆容起者。謂
即染寛而不善狹。染通不善無記二性。故但
不善皆是染心。自爲染心非是不善。是故大
八遍諸染心。既通無記不善二性。由不善故
小中倶也。以彼小十不倶起故。由是八大容
互相應
由斯中大五受相應者。謂以五受三性容倶。
有染無記八大相應。有不善性中二倶起。八
大隨惑既通三界及通六識故五受倶。中二
雖唯欲界所攝。六識倶故五受相應
忿等五法四倶除樂者。五謂忿恨惱嫉害也。
唯在欲界不通四禪無意地樂。非五識倶無
身倶樂。於惡趣中有意地苦所起忿等與五
受倶。故説忿等四倶除樂
諂等五法容五受倶者。五謂諂誑覆憍慳也。
雖則不與五識相應。有通色界有意地樂。亦
通惡趣有意地苦。故説諂等容五受倶
憍唯癡倶與慢解別者。謂癡通與諸惑相應
故與慢倶。憍縁自性染著醉傲。慢縁地起高
擧陵人。行解既殊不得倶起
小七中二唯不善者。謂忿恨惱嫉害慳覆。以
唯欲界行相麁故。中二不善其義可知
小三大八亦通無記者。以諂誑憍通三界故。
八大墮惑遍染心故。非但不善亦通無記
諂誑欲色餘通三界者。所言色者即初靜慮。
此及下界以有王臣起諂誑故。憍及大八通
三界者。行相遍故
非如觸等定遍心故者。遂難重釋。前標所云
於善染等皆不定者。等即等取心之與地。此
四非但三性不定。亦於諸心諸地不定。故言
非如觸等定遍等也
倶舍更加貪嗔慢疑所在諸地等者。地不定
者。謂不如彼通大地法一一通於一切心地。
善大地法遍於善地。染大地法通於染地。是
故説爲諸地不定。見修不定者 謂具見修二
種斷者。入煩惱中慢唯修斷疑唯見斷。惡作
修斷。是故名爲見修不定。諸位心所亦不定
者。且如欲界有四位心。謂善不善有覆無覆。
於此四位心所之中。而前八種有無不定。故
此八種立不定名
身不自在心極闇劣一門轉者。身不自在無
動轉故。即是釋前不自在義。心極闇劣者釋
前昧字。一門轉者釋前略字。覺時意識廣取
諸境故得明了。在睡眠位唯依意根一門而
起故是略也
昧簡在定略別寤時等者。昧謂闇劣。簡異在
定極明了心。略謂疏略。簡別寤時遍縁境心。
簡別定瞻故言昧略
令顯睡眠非無體用者。釋前令字。由有實體
令所依身不得自在。若無體性無此能故。此
即標宗
有無心位假立此名者。此通外難顯實有也。
謂外難云。如諸聖教及五無心。所説睡眠雖
無體性説睡眠言。今此睡眠何有別體。故此
通言。而或有處於無心位立睡眠者。而由似
此心所睡眠假立此名。此既心所故是實有
如餘蓋纒心相應故。此立比量顯實有義。蓋
謂五蓋。一貪欲。二嗔恚。三惛沈睡眠。四掉
擧惡作。五者疑蓋。纒謂八纒。一惛沈。二睡
眠。三掉擧。四惡作。五嫉。六慳。七無慚。八無
愧。此有二量。一云。而此蓋纒定心相應。是
蓋纒故。如餘蓋纒。第二量云。然此睡眠非無
體用。心相應故。如餘蓋纒。覆成並例如理應

此二倶以安不安住身心分位所依等者。謂
此尋伺若與定倶如理思惟即名爲安。若時
不能如理思惟不與定倶即名不安。尋求不
安身心不安。尋伺若安身心安住。是故身心
安不安住皆用尋伺爲所依也
於意言境不深推度等者。唯識疏中雖有兩
説。今就一義。思慧二法於境麁轉不深推度
即名爲尋。於境細轉深推度時即名爲伺。故
離思慧無別自性
四中尋伺定是假有等者。自下第二諸門分
別。於中則顯有十一門。一假實分別門。二自
類相應門。三五受相應門。四別境相應門。五
與善相應門。六煩惱相應門。七隨惑相應門。
八三性分別門。九界地分別門。十學等分別
門。十一三斷分別門。至文當配
倶與前二容五相應者。前二謂是睡眠惡作。
尋相應時無伺相應。伺相應時無尋倶起。爲
顯是義故置容言
四皆容與五受相應者。謂四不定非倶時生。
意與五受亦非並起。非*爲一時一切相應。容
有前後相應之義。故於此彼皆置容言
惡作容與無明相應等者。若不善悔可與相
應。若善惡作無相應義。若於貪等縱不善悔
亦不相應。麁細異故
與二種善皆得相應等者。一生得善。謂善性
善生便得故。二方便善。謂聞思修方便生故。
其生得善有惡作者。於已作惡生追悔故。於
不作善悔不作故。於善心時有睡眠故。於諸
善事亦得尋伺。若方便善聞等位中。睡眠
尋伺皆得有故
後三皆通染淨無記等者。染無記者即是有
覆。淨無記者即是無覆。睡眠尋伺行解麁細
通染淨故。惡作唯淨。四非是染。行解麁猛。
而染無記是審細故
四無記中悔唯中二等者。行相麁猛故非異
熟。非定引生故非通果
悔非無學離欲捨故者。謂此悔者唯屬欲界。
離欲界時早已捨悔。況無學者離三界惑而
有悔也
亦邪見等勢力起者。邪見力起故是見斷。等
即等取身邊見等。諸倶生惑是彼引生故通
修斷
於五法中通二種者。謂通分別及與正智。釋
其所以其如下文
説正思惟是無漏者。顯揚瑜伽二論皆説 思
惟諸諦得與無漏作意相應。此中思惟即是
尋求。既許尋求是無漏。故伺通無漏其義准

又説彼是言説因故者。諸論皆説。尋伺乃是
語之加行。要因尋伺發語言故。統論加行總
有三種。一身加行。謂出入息。由出入息身
得存故。二語加行。謂即尋伺。若無尋伺無語
言故。三心加行。謂即受想。此若滅時心隨滅
故。故説尋伺爲言説因
非如佛地無功用者。此通外難。謂外難云。八
地已上得無功用。於説法時寧有尋伺。爲通
此難故有此文。然無功用有其二種。内證眞
理外起作用。八地雖於内證任運。而外作用
未得自在。不同佛地於内於外皆無功用。故
有尋伺
非謂即心分位差別者。如唯識論有難起云。
如是六位諸心所法。爲別離心有別自性。爲
即是心分位差別。若説離心有別自性。如何
經説染淨由心。莊嚴論頌復云何通。如彼頌
云。如是似貪等。或似於信等。無別染善法
論自釋云。應説離心有別心所。以心勝故説
唯識等。若不爾者。即離心體無別心所但假
立者。則五蘊性應不得成。無受想行三蘊體
故。故有頌云。五種性不成。分位差過失。因
縁無別故。與聖教相違。故知離心有別心所。
諍根生死次第因者。諍有二種。一者欲諍。
欲謂五欲。二者見諍。見謂五見。諍謂煩惱。諍
即是根名爲諍根。由味受故貪著諸色。由倒
想故貪著諸見。故受想二與諍爲因。生死因
者。由耽著受起倒想故生死輪迴。故受想二
爲生死因。次第因者。復有四種。一隨麁次第。
色有對故諸蘊中麁。餘四無對故先明色。於
無色中次受最麁。如言手痛非想等故。若對
行識其想乃麁。男女等想易了知故。若對於
識其行即麁。貪嗔等行易了知故。識最爲細。
總取境相難分別故。最後説也。二隨染次第。
從無始來男女於色更相愛樂。縁此色愛起
耽著受。此受復因倒想而生。此想復由煩惱
而起。如是煩惱復由識生。由此隨染立蘊次
第。第三隨器次第。器謂皿等米麺等物。夫
欲設食先求食器。次求米麺以爲飮食。次求
鹽酢以爲助味。得諸物已付厨人造。將就食
人受諸果報。如其所應喩蘊次第。四隨界次
第。於欲界中有諸妙欲。色最顯了。於色界中
有勝喜樂。受想顯了。三無色天取空等相。想
最顯了。有頂地中思最爲勝。行相顯了。此前
四蘊識住其中。故最後説。由此四因立蘊次
第。故以受想別爲蘊也。此中因者所以義故
設無表色亦所造者。倶舍頌云。大種所造性。
由此説無表。此中造者即是因義。若爾何不
用餘造色。是有對耶。答。以能造大是微細
故。故是無表不可見也
唯七心界者。謂六識界及以意界。此於三世
能當現益而縁境界名爲心界
一異熟生二所長養等者。此是倶舍五類義
門。此中説四。若兼實事則爲五種。彼論通約
十八界辯。既兼無爲故具五類。此既唯色故
無堅實。言異熟者。性是無記。從善惡因之所
生故。言長養者。謂因飮食長小令大。養痩令
肥。名所長養。言等流者。等爲齊等。流謂流
類。是前念之流類故。言刹那者。謂苦法忍
無漏聖智唯一刹那得究竟故。言實事者。實
謂堅實。事謂體事。不爲四相所遷動故。此中
五根通前二類。異熟因生所長養故。色香味
觸更兼等流。是内四塵前流類故。聲無異熟。
通次二類。以隨色起有間斷故。其法處色唯
有二種。初無漏心倶時起者刹那所攝。後無
漏心倶時起者等流所攝。此十一色既非
爲。即無堅實。若就俗諦體皆異故。或通五類
爲令取境明了端嚴等者。倶舍頌云。然爲令
端嚴。眼等各生二。釋有二家。一云。爲莊嚴身
令端嚴故生二處。故有難云。若本來爾誰言
醜陋。諸猫鴟等設有二處有何端嚴。是故應
説。爲令取境明了端嚴。現見世間閉一
時。所見色等不分明故。彼復頌云。或二眼倶
時。見色分明故
由其作用遠速明異等者。五識之中眼耳用
遠。能取遠境故向前説。就二識中眼識用遠
故在耳先。如遠見人撞撃鍾鼓後聞聲故。鼻
舌二根用倶非遠。先説鼻者。謂由兩義。一速
二明。所言速者。如對香美諸飮食時。鼻先嗅
香舌後嘗味。所言明者。味中有香。香細於味。
鼻根能取味中細者。故是明利。香中有味。味
麁於香。舌根能取香中麁者。故説不明。身最
遲闇故最在後
如香荾花者。即今時人所食用者胡荾菜是。
然此荾字數體不同。或作荽字。或作&T043060;字。
然其隨方所呼又別。若河西人呼爲胡荾。若
山東人呼爲&T043060;荾。若江淮人呼爲香荾。其花
微細行布臺上。眼根極微故如是也
倶舍説八但約執受及無受等者。一有執受
大種爲因有情名可意聲。如人好語等。由可
詮表云有情名。二有執受大種爲因有情名
不可意聲。如人惡罵等。三有執受大種爲因
非有情名可意聲。如手拍節等。非可詮表名
非有情。四有執受大種爲因非有情名不可
意聲。如人拳搭等。五無執受大種爲因有情
名可意聲。如化人好語等。以化人身無執受
故。大無執受大種爲因有情名不可意聲。如
化人惡罵等。七無執受大種爲因非有情名
可意聲。如箏笛等。八以無執受大種爲因非
有情名不可意聲。如錯鋸等。此八種聲於前
大乘十一聲中前六建立
此觸別名又二十二等者。此諸觸相依八種
因之所建立。澁之一種依摩建立。滑之一種
依相建立。輕重二種依秤建立。緩急二種依
執建立。冷煖二種依觸建立。粘養強弱依
雜建立。地水雜故粘。風火雜故癢。地風雜
故強。水火雜故弱。依界平等建立勇息。四大
界平無畏故勇。平等安和無動故息。界不平
等建立餘觸。風火増故飢。地火増故渇。地水
増故飽。風火増故悶。病老死等皆由大増以
有隨増。以有隨増名不平等。由此等相於身
覺故故皆名觸
雖依思願善惡種立者。此對小乘故説雖言。
謂有部宗別有色法。從表色生體是實有。能
防戒色名無表色。若不爾者。受戒已後心起
惡時。戒體應失。故知非心而是色也。若經部
宗説是種子。以求戒時表色及心和合共熏。
在於身中有防非用。非色非心而爲無表。今
大乘宗唯依善惡勝上思願熏成種子。在識
藏中。此種勢力令身語意不造諸惡。依此種
子假立無表。以防色故但名色也
依遍處定作青等觀等者。言遍處者即十遍
處。地水火風青黄赤白空識爲十。謂以定慧
觀此十種。其量廣大周普無邊。悉皆遍滿名
十遍處。應知前四是所依色。其次四種是能
依色。爲離色相遍觀空相。爲離空相遍觀識
相。若十遍處觀行成就。即八解脱而得究竟
或變第八五塵相分等者。謂彼大地及大海
等。皆是第八識之相分。由菩薩等定自在
力。變成金銀蘇酪等相。然於此中有其二説。
有説假實。以菩薩等定慧之心是第六識
別變無實作用。但令衆生暫時見故。而大地
等實不變也。若不爾者應常定住。如何暫有
而即無耶。有説實變。以菩薩等定慧力。強撃
發本識共相種子。令其改轉種種色相。縱實
地等亦隨智變。雖所變相是實非虚。衆生業
強却歸本相。若不爾者應無實體。如何能令
有情受用。又應是善不名無記。執唯心定假
實相故。雖其改轉皆由定心。由從種子故是
實有。性唯無記。是本識縁。是故得名通果無

後一通實亦第八識所縁境者。謂定果色有
實有假。若是凡夫二乘所變但從定起故是
假有。若佛菩薩定慧所變有實作用故皆實
有。若是實者本識則縁故通假實識亦縁等
隨應有彼生門等者。處有二義。一生長義。眼
根色境乃是眼識生長處故。二是門義。門者
通也。眼根色境通是眼識所行處故。界有三
義。一者因義。倶舍論云。是能生本種族義故。
因彼種類而出生故。如一山中有多金銀銅
鐵等種名爲多界。如是一身有十八類諸法
種族名十八界。二者性義。倶舍論云。有説界
聲表種類義。謂十八法種類自性差別不同
名十八界。如張王等性不同故。三者持義。雜
集論云。六根六境能持六識。以是六識所依
縁故。六識能持受用六境自體相故
亦有更加隨眠相者。即是小乘大衆部計。彼
説現惑名之爲纒。隨眠即名不相應矣
一分無記増盛種子者。四無記中唯除異熟
其餘三種是其増盛。能熏成種而起現行。故
是一分増盛種也
依有頂地遊觀無漏等者。遊觀無漏即二乘
人後無漏智苦法忍等。皆是正智而能證理
斷諸煩惱。其後得智即無此能。又不同於諸
菩薩等觀衆生心而爲説法。但可將爲遊履
觀察一切觀門。與無漏定而爲加行。而此無
漏屬有頂地。依有頂地心後得故。今此滅定
既是無漏。以此無漏爲加行入
恒不恒行心等滅者。末那識性即是恒行。若
第六識是不恒行。其無想定是有漏故。令
恒行心心法滅。此滅盡定是無漏故。非但不
恒心心法滅。恒行一令染汚亦除。言恒不恒
心等皆滅。非謂末那淨分亦滅
如婆沙等句有五種等者。一處中句。不長不
短八字成者。二者初句。六字七字所成之者。
三者後句。九字已上乃至二十六字成者。四
者短句。減六字成者。五者長句。過二十字成

若依小乘皆有別性性唯無記等者。説依聲
上音韻屈曲別生名等詮召於法。故離聲外
別有自性。其性唯是無覆無記。但依聲起非
是心力親發生故。聲是心力親發生故通三
性也。既唯無記故唯有漏。若是無漏則善性

所言老者即異義等者。問。如諸論中所説四
相生住異滅。此與諸論名字次第皆不同者。
答。三藏所求各有差別。謂素怛攬以次第
求。應求言説意義次第。若毘奈耶以因縁求。
求何因縁制此學處。阿毘達磨以性相求。但
求諸法眞實性相。由此諸論所説文義。但顯
性相不約次第。作者意異故不相違
此後十種小乘不立隨是六因四縁攝者。四
縁之義如上所明。言六因者。倶舍頌云。能作
及倶有。同類與相應。遍行并異熟。許因唯六
種。廣釋名義如倶舍論。恐文繁廣略而不明
聖者成就十無學法者。即八聖道更加解脱正
智爲十。此依無學五蘊而立。故總説爲十無
學法。無學正語業命是無學戒蘊。無學正念
正定是無學定蘊。無學正見正思惟正精進
是無學慧蘊。無學正念解脱是無學解脱蘊。
無學正智是無學解脱知見蘊
斷伏隨收故合爲四者。即合想受不動二種。
隨入擇滅及非擇滅。即唯有四故五蘊等説
四無爲
性擇別故雖四義殊等者。性爲眞如。本性
有故。擇*爲擇滅。滅障得故。二義別故開之
爲二。故五蘊論説有四種。性之與擇皆涅槃
性。故涅槃經説三種
永害當生得不因擇者。謂若煩惱不起無漏
聖道斷滅。從未來世合至現在。由闕縁故於
未來世畢竟不生不至現在。即此煩惱不生
之處所顯無爲永害當生煩惱。所得不因無
漏慧擇所得。如得忍已不墮惡趣。説於惡趣
得非擇滅。雖得忍時未得無漏。由其不起發
業煩惱。闕惡趣縁永離惡趣。是故名爲永害
當生
謂離遍靜欲未離上欲等者。遍靜即是第三
靜慮第三天也。欲者即是三界九地煩惱總
名。意説已離第三禪欲。雖有第四靜慮煩惱。
三禪已下煩惱已無。苦樂之行一切不行。所
得無爲名爲不動
意生儒童等者。於五趣蘊我我所見現前行
故名之爲我。謂諸賢聖如實了知唯有此法
更無餘故名爲有情。即此是意種類性故名
曰意生。即依此意或高或下故名儒童。
摩納婆總名儒童。即美貎之童乃少年。別名
高下。以高慢故。或名卑下。能作一切士夫用
故名曰士夫。以能増長後有業故名爲養育。
數往諸趣無厭足故名補特伽羅。謂受和合
現存活故名爲命者。謂具生等所有法故名
爲生者。説我能造一切法故名爲作者。説我
領受一切境故名爲受者。知者見者准此應
知 在第七識縁第八識起自心相等者。謂
第八識非是實我。以從無始似一似常故。第
七識縁彼第八識之見分。於自心上變爲我
相當情而現。而此見分執爲實我。故此我見
在第七識
二有間斷在第六識等者。謂第六識強分別
故。或總執五蘊以之爲我。我別執諸蘊爲我
我所。以第六識三性易脱。於善心時無我執
故。故所執我不恒相續有間斷也
一縁邪教所説蘊相等者。即諸小乘所執學
教名爲邪教。不順大乘唯識眞如空無相故。
彼教所説諸蘊皆實縁此邪教。犢子部等起
自心相執有人我。若有部等起自心相執有
法我
二縁邪教所説有我自性等相等者。即諸外
道邪教所説説有我者即是人我。自性即是
數論冥諦。等即等取勝論六句。此等皆是所
説法我。以此邪教所説爲縁起自心相執爲
實我
自心外法或有或無等者。所縁本質名爲外
法。心上影像名爲内法。即蘊計我蘊體是有。
有本質故説爲或有。離蘊計我我體都無。無
本質故説爲或無。其心内法影像相分所有
我相。心起必有。故心内法一切皆有
大乘百法明門論抄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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