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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持義記卷第四 (No. 2803_ ) in Vol.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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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803 [cf. No. 1581]
地持義記卷第四

發下對釋之。應先解釋道品之義。然後釋
文。義如別章。文中有二。一別明大。二種種下
明於諸乘皆悉具知。初言依四。所攝道分約
前明後。前四無礙是大乘慧。依彼前攝三十
七品。即是大乘三十七品。如實了知而不證
者。正顯其相。於彼身等窮照其實不取有相
名如實知。不著無相名不取證。以知不證不
同小乘故得爲大。下明菩薩諸乘悉知。種種
亦知總以標擧。三乘不同名種種乘。三乘巧
行名爲方便。菩薩於此亦如實知下別釋之。
聲聞方便大乘方便釋種種乘。聲聞縁覺同
名聲聞。聲聞方便如實知者。別明知小。如聲
聞地指同小説。云何大乘如實知下別明知
大。先問後釋。釋中先明身念處觀。後類餘念
及餘道品。菩薩住身是其止也。言身觀者是
其觀也。不於身身而起妄想亦非非性廣前
止也。身相非一故云身身。於彼身中不取有
故名不起妄。不取無故亦非非性。於彼身下
廣前觀也。於中有二。一觀眞諦。二觀世諦。言
於彼身離言自性如實知者。眞諦觀也。是名
下結。是名第一義身身觀者。窮身實性名第
一義身身觀也。若觀世下是世諦觀。觀世總
擧。隨無量知釋顯其相。世相衆多名無量處。
隨之巧觀名方便知。觀身非一名身身觀。如
身念下以前身念類餘念處及餘道品。行門
雖異觀義同也。非身等下第五諦觀。於中有
二。初止後觀。於四諦中止離妄想名之爲止。
觀察眞俗説以爲觀。所辨四諦還就向前身
受心法四念處中辨其四諦。故今約之以明
觀諦。非身等法妄觀苦者。擧身等取受心法
等。前道品中已離身相。知復就何而觀身苦。
是故菩薩不於身等妄想觀苦。苦既不有。對
何觀集。故離集妄。苦集既無。知何所滅故離
滅妄。以滅無故亦無道因。故離道妄。此是止
也。下明其觀。先觀眞諦。後觀世諦。離言自
性苦集等法如實知者。是眞諦觀。離言自性
是苦等實。是故名爲苦集等法。菩薩於此皆
如實知下牒結之。依此第一修道分者。是牒
前也。名爲修諦是其結也。諦是眞諦。修心觀
諦名爲修諦。若隨世下是世諦觀。世相差殊
名無量處。菩薩隨世觀此無量。觀心善巧説
爲方便。名縁諦修結別其相。世諦縁集故曰
縁諦。觀此起修名縁諦修。自下第六次明止
觀。初略次廣後總結之。就初略中先明其止。
於此法者。於前道品四諦法也。如是不起牒
前道品。諦觀之中離妄想也。名止結也。下次
明觀。及彼如實知第一義牒上道品。諦觀之
中眞諦觀也。及無量處方便知法牒前道品。
諦觀之中世諦觀也。是名下結。次廣分別。先
廣明止。文別有四。初止有四總以標擧。二
別顯之。初一是解。後三行修。第一義者擧理
以明能觀解也。後三修中。初一事定。後二理
靜。俗數智者。所謂世俗八禪等智。言前行
者。先修事定後得理靜。故曰前行。就後二中。
一切虚僞妄想不行破相趣寂。離外相故虚
僞不行。離内取故妄想不行。於無言法不起
妄下契實離相。於無言法不起妄想明離妄
想。其心寂靜一切諸法悉同一味明離妄相。
三如是下牒以總結。如是牒前。止起結之。具
上四行定成現前。故曰止起。四乃至下辨其
分齊。謂前四行菩薩始起窮滿至佛故云乃
至。如來知見次廣明觀。句別有五。初有四行
總以標擧。二謂此四下約止明觀。謂前四止
所起智慧即是四觀。三離一切下對縁辨觀。
離有無慧眞諦觀也。隨無量處世諦觀也。四
於此四下牒總結。於此四行是牒前也。觀起
結也。具前四行觀成現前。故曰觀起。五乃至
下辨其分齊。始起菩薩究竟至佛。前略次廣。
是名止觀。第三總結
自下第七次明巧便。初問起發。次釋後結。云
何問也。釋中十二總以擧數。内六外六別開
二門。内六自利。外六利他。下廣釋之。釋内六
中。云何起内牒問起發。次辨其相。六中前
三是其根本。後三對之以顯方便。就前三中。
悲心顧念念衆生心。此是利他。云何自成。菩
薩化即是自熟。是故利他亦名自利。一切諸
行如實知者厭有爲心。求菩提者求佛智心。
就後三中。依念衆生捨生死者。對上初句明
方便也。依念衆生應在生死教化衆生。何故
捨之。方便故爾。自我不出生死大苦。化攝莫
由。是故菩薩依念衆生速捨生死。依如實知
以無染心輪生死者。對上第二明方便也。既
知生死應當捨之。何故輪轉在生死中。方便
故爾。二乘之人雖知生死苦無常等。不知生
死虚僞無法。速求捨離。菩薩知之虚妄無實。
故是不染常能處之。依求佛智熾然精進。對
上第三明方便也。爲求菩提菩提由因故修
彼因熾然不息。是名起内總以結之。釋外六
中。云何外成牒問起發。次列其名。六中前
二隨化衆生起行善巧。後之四門攝人善巧。
以少善根起無量果攝果善巧。以少方便起
無量善修因善巧。就後四中。壞法除害化命
生信中住令入化令生解。已入令熟化之起
行。已熟令脱化令得果。下廣釋之。就初門
中。先問後釋。釋中初先明其少善。教下衆生
施心下也。下品衆生無勝上心故曰心下。以
少財物施物下也。施下福田施田下也。具此
三下故曰少善。乃至揣麨顯前財下。施於畜
生顯前田下。迴向已下解釋能起無量果也。
用斯少善迴求菩提。一切果徳一一徳中皆
有生義名得大果。第二門中。初問起發。次釋
後結。云何問也。釋中有二。一轉邪入正令生
多善。二又説下轉小入大令生多善。前中有
三。一化住正戒。二有衆生求生天下化修正
定。三有衆生誦外道典下化生正慧。前起戒
中。初教八戒在家所學。後授中道出家所習。
前八戒中。見有衆生標其所化。修邪法齋而
求解脱須化所由。外道自餓名邪法齋。爲説
八齋斷苦方便不究竟法。正明攝化。爲説八
齋教令住正。此八在家行出家法。能與賢聖
解脱作因名賢聖齋。八戒齋義廣如別章。此
應具論斷苦方便不究竟法化令捨邪。外道
自餓邪心所起。能與未來若報爲因名其方
便。非出離道名不究竟。教令捨離故名爲斷。
授少已下結明化益。所授八齋日夜持之名
少方便。能到涅槃名得大果。次教出家令修
正道。邪見衆生標其所化。苦身求度須化所
由。爲説中道令離二邊正明攝化。爲説中道
令其住正。出家所修不同俗樂外道苦行故
名中道。爲説中道令離二邊化使捨邪。謂離
欲樂苦行二邊。究竟解脱結明化益。所授能
得究竟果也。前明授戒。次教正定。或有衆生
求生天者。標其所化。邪見方便投巖等苦須
化所由。爲説正釋正明攝化。現法樂下明其
化益。次教正慧。或有衆生標其所化。誦外
求淨須化所由。以佛法下正明攝化。略無化
益。自下第二化小入大句別有十。初八世間。
後二出世。世中初六是攝善行。次有一句是
拔苦行。後一是其悔過之行。攝善行中。初三
一分後三一分。就前三中。初攝法行。又説
深經顯示空法辨其化相。彼聞已下明其化
益。彼聞厭離離惡法也。專信已下生善法也。
次供養行。心想供養亦教他修。後隨喜行於
他供養心生隨喜。就後三中。初攝法行常修
六念。次供養行。後隨喜行。與前相似。前六攝
善。次一拔苦。相顯可知。悔過行中。過現前犯
所懺罪也。眞實隨順求淨戒者。懺悔心也。懺
心多種。或畏苦果。或怖惡名。或求樂報。或求
淨戒。今明菩薩眞心順法求淨戒意而爲懺
也。向十方佛懺悔所對。至誠懺下正明懺悔。
亦教他者明悔所兼。如是悔下明懺之益。下
明出世。先起神通攝勝功徳。後起無量攝取
衆生。前神通中。作多變化攝徳所依。一切
十方佛法僧處及衆生處攝徳處所。無量神
通他心自在正明攝徳。無量神通供三寶也。
他心自在化衆生也。攝取功徳總以結之。餘
句皆明自作教他。今此何故不明教他。若有
通者自能如是不待我教。若無通者設教不
堪故不教他。下無量中自作教他。是名下結。
釋後四中。初問後釋。釋中有三。一略開六門。
二廣辨釋。三總結之。前中初擧次列六名。言
隨順者。巧隨物心授心善法。言立要者。他有
所求要令修善。言異相者。他無欲菩薩爲化。
先與同意勸令修善。彼若不從現乖異相令
修善法。故云異相。言逼迫者。菩薩爲王或爲
尊主。於己所攝逼令修善。故云逼迫。言報恩
者。菩薩先曾施恩於他。彼來求報。菩薩不
受。勸令修善。故曰報恩。言清淨者。八相成道
道法化物故曰清淨。下廣釋之。解隨順中。初
牒前門。次釋後結。釋中有三。一就化法隨
使令信。二以義益下就其行法隨令起行。三
攝衆生令行義下就其理法隨令入證。前中
有三。一明菩薩爲説法故方便將順。先軟身
口。次以財施。後捨恚恨。二除恚恨下明由將
順物皆愛樂。三然後下正爲説法。如應是總。
下別顯之。言易入者易可信入。言易解者易
可解知。此應物根。言時説者應物心欲。此
前應人。下明應法。言次第者如教不亂。諦不
倒者如義不乖。下就行法明隨順中。初略後
廣。從初乃至第一利益是其略也。以義饒益
而爲説法略中之始。義謂義利。行能利人故
名爲義。爲以行義饒益衆生故爲説法。忍諸
問答略中之次。依前爲説衆生不解能忍問
答。調伏衆生第一利益略中之終。調令離過
益令成善。哀愍成下是其廣也。廣中有四。一
愍物心成。二若以神力下神通現化令物生
信。初現自力。後請他作。三若有略下説法將
順令其生解。於中略論爲之開廣。廣論爲略。
有不解者恣聽問難。四彼受誦下正説行法
令其起行。彼受誦已廣爲説義是其總也。下
別顯之。初以五度起行之縁隨順教授。後明
教滅。自下第三理法隨順令其入證。於中有
三。一略明隨順。二彼經中下廣明隨順。三
不取捨下總以結之。略中初攝令生行義正
明隨順。眞諦是義。化生證入故名爲行。彼諸
生下明其化益。如來所説教出情外名爲深
妙。言與理合名空相應。化令悟入名知旨趣。
第二廣中文復有三。一明經旨趣。二衆生不
解而生誹謗。三菩薩隨順令得正知。前中六
句。初三法説。後三喩況。法中彼説離自性者。
遠離妄情所取性也。及離事者。遠離法相因
縁事也。不起滅者。性事倶離故無起滅。下以
喩顯。言如空者喩前離事明理清淨。言如幻
者喩前離性明法無定。言如夢者喩不起滅。
如夢所見生即無生。滅即無滅。諸法如是故
曰如夢。上來第一明經旨趣。不知義下是第
二段明上深經衆生不解而生誹謗。故須隨
順。菩薩爲下是第三段正明隨順令得正知。
先略後廣。略中初總次別後結。爲彼衆生方
便隨順略中總擧。於彼深下略中辨相。如是
隨順略中總結。彼爲説下是其廣也。依上六
句次第廣釋。就解第一離自性中。先彰縁有。
次辨性無。後總結之。彼經不説都無所有。明
其法相因縁有也。此門之中不空法相故説不
無。但言自性空無有者。明離妄情所取性也。
是名下結。解離事中先牒前有。次就説無。後
總結之。離言有事依言事轉故説有性。牒前
法相因縁有也。爲破辨無故今牒之。言離彰
有意爲辨無言意兩兼。是故言離於言分齊。
法相不無故曰有事幻化分齊。隨言所説有事
應言。是故名爲依言事轉故説有性。就法相
中結明有事。事法之體名爲自性。不同妄情
所立性也。非第一義有彼性者。就有説無。世
諦事體眞中本無。是故亦非第一義中有彼
自性。是故下結。下解第三不起滅中。言説自
性本來無者。牒前離性及離事也。性事皆空
故曰都無。下言云何有生滅者。責情顯理。性
事既無知復就何説生説滅。是故下結。下解
喩文。解空喩中。文別有三。一辨喩相二牒喩
以合。三總結之。辨喩相中。文復有二。一依
眞起喩妄。二又如除色及色業下除妄顯眞
喩。前中兩句。初言如空有種種色及色業者。
是第一句明色依空喩妄依眞。有種種色是
色體也。喩妄想心。及色業者是色用也。喩虚
僞事。色之動作名爲色業。悉容受下是第二
句明空持色喩眞持妄。悉容受者。容彼色體
及色業也。爲作依者。爲色體業作依處也。謂
虚空下顯前容受作依處相略對色業以辨容
受作依處也。自下除妄顯眞喩中。又如除色
及色業已喩方便淨無色性分。名淨空者喩彼
性淨。論空自體體性非色。是故名爲無色性
分。名淨虚空。上來解喩。次牒以合。先合依眞
起妄之喩。如虚空處色業轉者。牒上如空有
種種色及色業也。色業隨空故名爲轉。離言
説下擧法以合。離言説事合上如空。種種施
設言説妄想合種種色。妄想之心依於種種
因縁施設言語而生。是故名爲種種施設言
説妄想。亦可妄想起種種言。是故名爲種種
施設言説妄想。言虚僞者合前色業。妄想不
眞故曰虚僞。言隨轉者。妄依眞起故曰隨轉。
法同前喩稱曰如是。又如虚空容受色業。牒
上喩中悉容受彼。離言説下擧法以合。離言
説法容受妄想亦如是者。合上虚空容色體
也。容受色業略而不合。若具應言離言説法
容受虚僞亦復如是。若菩薩下合上除妄顯
眞之喩。喩有兩句。今別合之。菩薩以慧除言
所起。邪惑妄想諸虚僞者。合上除色及色業
已。此明菩薩觀解方便破相趣寂。智慧如風
除言所起。邪惑妄想合前除色。諸虚僞合除
色業。然此文中言少不足。若准前文。應先牒
喩後以法合。若准下文。應先擧法後將喩帖。
但今此中望直擧法合前便罷更無餘文。以
第一下合前喩中無色性分名淨虚空。此明
菩薩體證清淨自性無染。於中有三。一合前
喩。二以喩帖。三釋法同喩。以第一智離言説
事一切言説自性非性。是第一句正合前喩。
證眞之慧是第一智。證實捨相名離言事。悟
法本如非先有性後時方離名一切言自性非
性。如空淨下。是第二句擧喩以帖。亦非展轉
有餘性者。是第三句釋法同喩。若據對治除
染得淨名爲展轉有餘自性。據證返望本來
常淨。非除前染後以爲淨。如彼虚空體性清
淨。故非展轉有餘性也。上來合竟。是故諸法
譬如虚空。第三總結。次解幻喩。於中有三。一
辨喩相。二合三結。前喩相中。譬如幻者總牒
前喩。不如事有亦非一切都無幻事。釋顯喩
相。幻化之有有非定有。非定有故説無爲有。
無爲有故不同其餘事實之有。幻化之無無非
定無。非定無故説有爲無。有爲無故不同兔
角一向無法。下次合之。如是一切總合前幻。
不如言説愚癡計有合前喩中不如事有。亦
非一切都無所有合前亦非都無幻事。自下結
之。先結所入。後結所説。言第一義離言自性
如是方便入非有無。結所入也。名前非有非
無之理爲第一義離言自性。此第一義是所
入法。藉彼幻喩方便入中故曰方便。入非有
無。是故已下結所説也。以是菩薩知法似幻
故説如幻。第三夢喩何故不釋。釋前兩喩明
離性事。性事既無。生滅安在。是故不須釋
夢顯之。前略次廣。自下第三總以結之。於中
先明菩薩自知。後結隨順爲他顯示。前自知
中如是菩薩於法不取不取有也。言不捨者
不捨於有取定無也。不増不減顯前不取不
取有故。無淨可増無染可減。亦無壞者顯前
不捨。於此正解名如實知。此明自知。爲人顯
者正結隨順爲他顯也。上來第二廣明菩薩
三種隨順。是名已下第三總結。解立要中文
別有四。一問。二釋。三總結之。四衆生不從一
切不與。初問可知。釋中初隨衆生所求爲其
立要。後明衆生隨要修善一切皆與。前中有
五。一明衆生來求衆具要令修善。二明衆生
犯罪求救要令修善。三明衆生横遭急難來
求免脱要令修善。四明衆生求欲親合怨憎
別離要令修善。五明衆生有病求治要令修
善。就初段中。先略後廣。略中初言求十資
生擧其所求。下明立要。汝能供父廣如上説
乃至受戒。是所要事。如上善知世間之中明
衆生濁不識父母乃至不能修治齋戒。今此
立要悉令作之。故言如上乃至受戒。若能施
汝不能不與。正是要辭。所謂下廣。先廣十種
資生衆具。田宅一。市肆二。官爵三。國土四。
錢財六畜五。工巧六。醫方七。結婚八。若食不
食九。好食求食惡食求捨名食不食。所同事
十。下明立要。汝能供養乃至受戒。是所要事。
施食同事要之所許。前十種中。略擧後二。初
八不論。復次有生犯罪已下第二立要。復次
有生王賊已下第三立要。若有衆生欲恩愛
下第四立要。復有衆生疾病已下第五立要。
上來五門隨求立要。菩薩如是立要已下明
物隨要修善離惡得隨所欲。是名下結。下明
衆生不隨所要。如上五事一切不與。與生要
已彼不隨要。如上所許亦不施者。就上初門
明其不與。謂上所許十種資生皆不與也。爲
度彼故非不欲與明不與意。諸難已下就餘
四門明其不與。言諸難者是前第二。恐怖第
三。病苦第五。愛念和合不愛別離是前第四。
此後兩門前後不次。下明不與。次解異相。先
釋後結。釋中有三。一明衆生無前五求菩薩
爲化先與親厚勸令修善。二若彼生下明物不
從示其異相。異相有三。一現瞋恚。爲度彼下
明其化意。二所作乖異。爲度彼下還明化意。
三加不益事。欲度彼下還明化意。此之三句
合爲第二正現異相。三菩薩方便現此異下
總明化意。次解逼迫。先問次釋。後總結之。釋
中初明逼迫之相。彼諸生下彰其化益。是名
下結。次解報恩。先彰其恩。次明求報。後明方
便。勸修善法相顯可知。解清淨中。初問起
發。次釋後結。釋中可現有其五種。一生兜率
令物求見。二生上族捨離出家息物高慢。三
苦行六年斷物邪信。四示成佛道生物正求。
五轉法輪爲益有三。一待請而説生物敬重。
二佛眼觀察顯已悲深息物邪謗。三轉正法輪
斷物邪受。是名已下總以結嘆。從上隨順訖
來至此廣釋六門。自下結嘆。先結後嘆。結有
總別。是名六種是總結也。下別結之。言略説
者。前就壞法除暴害等略開六門名略説也。
言廣説者。上來廣解名廣説也。無餘無上嘆
以顯勝。是名巧便總結十二巧方便也
自下第八明陀羅尼。陀羅尼者是外國語。比
幡名持。持法不妄故名爲持。先問後釋。云
何問也。釋中有五。一數。二名。三廣辨釋。四
就位分別。五明得因。有四數也。細分無量。一
門説四名中應先廣釋其義。義如別章。然後
釋文。此四猶是聞思修證。法謂聞慧。能持教
法。義謂思慧。能持諸義。言呪術者修慧用
也。以得禪定修慧自在能用呪術。呪術不妄
故名呪術陀羅尼也。忍謂證智。證心安法故
名爲忍。下廣釋之。云何法者牒問初門。下釋
其相。菩薩得是無量慧力辨出持體。於未曾
下對法辨持。於中有二。一明其法。二明能持。
法中三句。一明所持。昔所未聞未曾修習。從
師聽受謂之爲聞。讀誦受持名爲修習。曾聞
曾習持之則易。初聞始受持之則難。今言未
聞未曾修習以顯菩薩持之勝也。二次第下
明所持法次第不亂。次第莊嚴言辭次也。言
辭巧勝故曰莊嚴。次第所應顯理次也。亂持
則易。次第難記。今言次第亦顯菩薩持之勝
也。三無量下明所持廣。少法易憶。多法難
持。今言無量亦顯菩薩持之勝也。經無量下
明其能持。經無量劫憶不忘者。時近易記。長
久善忘。今此説言經無量劫顯持勝也。云何
義者。問第二門。釋中類前應先明體。然後對
義以辯能持。今此望直對義辯持。於中有二。
一明其義。二辯能持。義中兩句。初於此法
無量義趣。所持義廣。二未曾下明所持義。未
讀未修尋文取義名爲讀誦。思量分別稱曰
修習。擧此亦爲彰能持勝。經無量下辯明能
持。云何呪術問第三門。菩薩得是無量三昧
明其所依。以呪術下正明呪術。忍中初問次
釋後結。云何得忍是初問也。釋中有四。一修
忍方便。二於如來下正明修忍。三又知下明
修所成。四是菩薩下據修以結。前方便中差
別有四。一精懃不墮。二獨靜不亂。三少食不
雜。四思禪不睡。精懃修習因起知慧是初門
也。苦嬾墮者尚不能成世間之事。何況出道。
故須精懃。懃學忍行稱曰修習。此之懃修與
忍作。因故名爲因。因生忍行名起智慧。慧
是忍體。是慧住法便名爲忍。獨一已下是第
二門。獨一靜處離外紛動。燕默已下身口寂
靜。燕默口寂。不行身靜。知是已下是第三門。
言知量者食不過限。言不雜者食無非法。常
一坐者食不頻數。思惟禪下是第四門。言思
禪者息除亂想。少睡多覺離於惛沈。上來第
一修忍方便。自下第二正明修忍。於中初先
觀察呪術。後類諸法。觀呪術中。於如來説得
忍呪術略明修忍。如來所説呪術章句皆是
理詮。菩薩尋之窮悟實性故得忍也。所謂下
廣。謂伊致等廣明呪術。此外國語。今此不
幡。不知何言。尚應是其顯實之語。故今觀之
能成忍行。於此已下廣明忍行。於中有三。一
觀方便。第二正知。三總結之。於此呪術思量
觀察。是觀方便。如是呪下是其正知。如是呪
術如是正思牒前起後。下顯正知。句第有四。
一觀呪術能詮教空。二觀呪術所詮義空。三
牒結第一。四釋結第二。言如此義尚不自聞
是第一句能詮空也。謂前所説呪術之義體
性空故無自可聞。何有所得是第二句所詮
義空。既無呪術自相可聞。何有所詮法義可
得。如呪術下是第三句牒結初門。如呪章句
不可得者牒前。此義不自聞也。是則無義結
以顯之。蓋乃是其空無之義故曰無義。亦可
無彼呪術之義故曰無義。如是諸義所謂無
下。是第四句釋結第二。如是諸義所謂無義
重釋向前何有所得。謂彼呪術所説諸義不
可得者。是空義故云諸義所謂無義。是故亦
無餘義可求結以顯無。是向諸義謂無義故
亦無所詮餘義可求。對彼能詮故名所詮以
爲餘矣。上來辯竟。如是善解呪術句者第三
結也。上來正觀。呪術章句下以呪術類知諸
法。善呪義者牒前所觀。以如是下類知諸法。
然此乃是解行地忍於一切法未得現見故曰
比知。解發自中故不從他。從於如來所説
至此。大段第二正明修忍。又知已下是第三
段明修所成。於中有三。一明所成。二結嘆顯
勝。三辯位分。前所成中先知呪術。後知餘法。
知呪術中言又知者。前明解行方便觀知。今
此更明出世證知故曰又知。知一切言自性
叵得知能詮空。知一切法自性叵得知所詮
空。下知餘法。以此無言自性義者。牒前所知
呪術空也。則知一切諸法義者。因解呪術通
知一切諸法空也。是名已下結嘆顯勝得上
歡喜辯其位分。歡喜地忍過前解行故曰最
上。是菩薩下是第四段結上所修解行地忍。
良以解行正修忍處故偏結之。於中有三。一
牒宜結。二辯行能。三就位指斥。菩薩得此
名得忍者。是牒結也。得此不久當得淨心辯
行能也。増上解行就位指斥。從上精懃訖來
至此第二廣釋。是名得忍第三總結。上來廣
釋四陀羅尼。自下第四明其成處。言彼法義
度初僧祇淨心所得定不動者。明前二種成
就處也。如法義下擧彼法義類顯呪術忍陀
羅尼。如前説者如上所明修在解行成在歡
喜。自下第五明其得因。如是一切具四功徳。
總以標擧。下別顯之。不習愛者。陀羅尼徳。
禪定出生。愛欲障定故須離之。不嫉勝者。修
陀羅尼持法授他。若嫉彼勝不肯修習。持法
授與故須除嫉。一切所求等無悔者。陀羅尼
門持法施他。若不等施已施有悔不能修習。
故説等施不悔爲因。言樂法者。修陀羅尼爲
持佛法令住不滅。若不樂法不肯修習住持
佛法。故説樂法以之爲因。此四種中前二所
離。後二所攝。初攝功徳。後攝智慧
自下第九次明其願。先問後釋。釋中初五是
世間願。後十出世。通則義齊。就前五中。先擧
次列。發心願者是自行願。後四利他。言生願
者求利他身。境界願者求利他智。五無量智
知五境界名境界願。平等願者求利他行。謂
四攝行等願成就故云平等。言大願者。求利
他心。心廣無邊故名爲大。下釋其相。初願可
知。第二願中願未來世善趣生者。善趣衆生
堪能受化故願生中。第三願中觀諸法者。願
觀五種無量法也。言無量等善根境者。釋顯
其相。五種無量差別非一名無量等。此無量
等是其利他善根境界故云善境。第四願中
於未來世一切攝事名平等者。四攝齊求故
云平等。所言大願即平等者。興意曠周用前
四攝廣利無邊即名大也。就後十中又十總
擧。下別顯之。此與地經十六願同。於中開合
少有差異。就彼第二護法願中開分爲二。始
以爲一。終以爲二。知世淨土合以爲一。餘皆
相似
自下第十明三三昧義廣如別章。此應異論
文別有三。一辯其相。二制立三數。三明此三
攝行周盡。就初段中。先彰空門。次辯無願。後
顯無相。蓋乃依於本末次第觀空離妄成徳
之本故先明之。由證空故見生死寂無可貪
取故起無願。依空離相便與涅槃無相相應
故起無相。就空門中。先問次釋。離言自性正
解空義。觀無言説自性心住解空三昧。是名
下結。就無願中。先問次釋。於無言説自性事
者。牒上空門以爲所依。邪見妄想所起惱苦
常見過者。正明無願。於未來世不願心住解
釋三昧過。現已竟來報畏受。故偏對之明不
願住。是名下結。就無相中。先問次釋。於無
言説自性事者。牒上空門以爲所依。離一切
妄虚僞相滅正解無相。觀寂心住解釋三昧。
是名下結。以何等下制立三數。先問次釋。後
總結之。以何立三是初問也。下釋其相。先分
其法。然後約法以定三昧。就前法中有二擧
數。有及無有列其名字。世諦名有。眞諦名無。
下辯其相。有爲無爲名爲有。生死有爲涅槃
無爲。此二法相同名爲有。無我我所名無有
者。無我之理説爲無也。下約此法以定三別。
於有爲有不願不隨立無願者。於彼生死有
爲法中不願隨故立無願也。始心不求名爲
不願。不隨受生故曰不隨。言於涅槃願樂攝
受立無相者。謂於涅槃無爲有中願樂心住
故立無相。於此非願非不願者。明空三昧不
同前二。不同向前無相三昧願樂涅槃名爲
非願。不同向前無願三昧不願生死名非不
願。下言於有不有見者。正明建立空三昧也。
於彼有爲無爲有中知其無我不起有見。以
是見下牒以結之。菩薩修此如是建立如實
知者。總以結之。上來第二制立三數。若有餘
下明此三昧攝行周盡
下第十一明優陀那。是外國語。此蕃名印。法
相楷定故名爲印。義如別章。此應具論文別
有二。一明其法。二云何觀下明其觀。解此二
相爲明前法。擧觀顯之爲起後觀。故先擧法。
法中有四。一總標擧。二明説所爲。爲令衆生
清淨故説。説前三種令離生死。説後一門令
入涅槃。故曰清淨。三列其名。四中前三是生
死法。後一涅槃。有爲遷流目之爲行。行性非
恒故曰無常。行體遷逼故名爲苦。法無自實
稱曰無我。無常與苦居在有爲。是故言行。無
我該通有爲無爲故不言行稱云法耳。涅槃
恬泊説爲寂滅。四釋名義。釋有三種。諸佛菩
薩具足此法傳授生者。就教釋印。傳説不改
故名印也。諸牟尼尊展轉傳者。就證解印。傳
證不易故名印矣。此二就人。増上勇出乃至
出有。當法解印。非想是其三有中極名第一
有。三有之法隨情流變不得名印。論法實相
楷定不易不同情變故得稱印。以是印故出第
一有。擧出諸有顯異情變成其印義。問曰。涅
槃可言出有。前三既是三界之法。云何言出。
蓋乃是其生死之實雖復住在陰入界中。而
實不同故名出耳。上來明法。下明觀義。依上
四門次第觀察。觀無常中。先問後釋。無常之
義汎釋有三。一分段無常。二念無常。三自性
不成。廣如別章。此應具論。今此但明自性無
常。於中初總。觀過去下別以顯之。總中初言
觀一切行言説自性常不可得。正明觀察自
性無常。有爲諸行因縁虚集。言説所論皆無
自性。既無自性。知復説何以之爲常。故觀一
切有爲行時。言説自性常不可得。以此觀察
無常性故名觀無常。若復已下擧非顯是。若
復不知眞無言事有生有滅反擧非也。良以
不知眞實無常無彼言説自性常事故有生
滅。有生有滅即是有常。問曰。生滅云何是
常。釋言。據相生滅無常。就實以論有生有滅
猶名爲常。以有生故生性是常。以有滅故滅
性是常。若彼觀下順顯是也。以無言性爲無
常故。觀無言性名行無常。此無常者猶是無
生無滅義也。上來總觀。下別顯之。別中有三。
一就性無常觀察分段。以彼分段顯性無常。
二從諸行相續轉下。就性無常觀察前後四
相生滅。以前後相顯性無常。三此四相略説
二下。就性無常觀察同時同體四相。以同體
相顯性無常。前中初別。後總結之。就三世中
皆初觀其無常自性。次就彼義觀無常相。後
總結之。觀過去行無生無滅。是觀過去無常
性也。彼亦無因亦無性者。是觀過去無常相
也。擧無常相顯無常性。良以過云無常性故。
因可從縁謝滅過去。故今現在無彼過因。果
可隨縁謝滅過去。故今現在無彼過去果之
自性。是故下結。是過去法無生滅故。現無彼
因亦復無彼果之自性。觀現在行無生無滅。
是觀現在無常之性。彼因不得而與果者。是
觀現在無常之相。擧無常相顯無常性。良以
現法無常性故。因可從縁謝滅過去。是以現
在求因不得。果可隨縁起在於今名爲與果。
果從因得名之爲與。是故下結。是現在法無
生滅故。現有果性而無其因。觀未來行無生
無滅。是觀未來無常之性。彼因可得不與果
者。是觀未來無常之相。擧無常相顯無常性。
良以當法無常性故。因可從縁起在於今名
因可得。果報從縁現今未起名不與果。未與
果故今無果性。不與果義番上可知。是故下
結。是未來法無生滅故。現在時中有因可觀
而無果性。上來別觀。如是見下總以結之。自
下第二就性無常觀察前後四相生滅。以前
後相顯性無常。於中初明四相之法。後辯觀
行。前明法中。先略後廣。從初乃至於刹那後
有四相來是其略也。餘是廣也。略中初言諸
行轉時一一刹那有三有爲有爲相者。明前
三相色心等法是其諸行。後起接前名爲相
續。從前向後稱曰轉時。無常之理法別有之
名一一行。言刹那者明法時分。刹那胡語。此
名心念。心道駿速。借此念頓顯法時分。有
爲諸行一刹那頃具有四相。初生次住終異
後滅。然此四種有通有別。通則皆是有爲之
相。若論小乘。法外四相。生能生法。乃至第四
滅能滅法。此等四種能有所爲名曰有爲。若
論法體。生住滅等當相集起。是故名爲。色等
法中同有此爲故名有爲。有爲體状謂之爲
相。若別論之。前之三相未壞法體。彰有相顯
偏名有爲。第四滅相壞滅法體。彰有不顯不
名有爲。良以四相有此通別兩種義故。前三
相中。將別有爲名通有爲。故曰有爲。有爲
相也。前一有爲是別有爲。後一有爲是通有
爲。於刹那後有四有爲是其滅相。汎釋後義
有其二種。一者過後。如物滅竟名之爲後。二
者末後。今此所論一念之末故名爲後。非是
過後。四有爲者所謂有於第四滅相。良以滅
相彰有不顯。單存通稱。是故直名有爲相矣。
上來略竟。下廣顯之。解生相中。彼前諸行
自性壞者。擧前顯後。謂前念中行性壞也。今
爲辨生。何故乃説前念壞乎。夫言生者。先無
始起謂之爲生。若不彰彼前念性壞何縁得
顯。此生始起故明前壞。次未行相自性起者。
正顯生相。現在生相隣於前滅故名爲次。然
此生相由來未起稱曰未曾。即此有行體起
名生。不同毘曇法外之生。起已未壞名爲住
者。即此行體未壞名住。亦非法外別更有住。
顧念前滅彼起異者。顧謂顧戀。念謂追念。顧
念是心寄之顯法。現起之法將同過無追隨
住滅義言顧念。顧前滅故漸同前滅故令現
法故變成異。異名爲老是故生刹那後彼行
性壞名爲滅者。是前三相即行自性非法外
故。今刹那後還即彼行自性盡壞名之爲滅。
非是法外別有滅體。何故偏言生刹那後。就
始爲論。若具應言生住異等刹那後也。上來
明法。下次辨觀。先別後結。若觀起行即彼
生者。觀生即法。非法外也。言住老相無餘性
者。觀住老相。亦即法體法外無別。住老自體
名無餘性。是故刹那後如是行相自性滅者。
觀滅即法。是前三相即法體故。今刹那後還
即此行自性盡壞説爲滅也。菩薩以觀四相
即法顯法無常。故觀四相皆即法體。上來別
觀。如是生等如實觀者是總結也。自下第三
就性無常觀察同時同體四相。以同體相顯
性無常。還初明法。後辨觀行。法中初略後廣
顯之。就前略中。此四有爲略説有二。牒以擧
數牒上前後異時四相。就之以辨同體四相。
同體相中要攝爲二。前三爲一。滅相爲一。故
有二也。此二遍通前四相中。有性無性列其
名字。有爲諸法猶如幻化。幻法相有名爲有
性。幻體虚無名爲無性。無猶滅也。非是別體。
異相有無。下廣顯之。但前有中備含三相。相
別未分故須廣論。滅無單一不須重廣。如來
以起立一相者。如來就前有性之中義分三
相。故今擧之。虚法相現義説爲起。非是住前
初生之起。如來就此立一生相。以自性故立
第二者。幻化之法各守自性。名之爲住。非是
生後經停之住。如來就此建立第二住有爲
相。諸行住老立第三者。即前住法性是不堅
衰老之法故名爲老。非是住後遷變之老。又
此老法異於世人所立性實故亦名異。非是
住後衰變之異。如來就此建立第三異有爲
相。通前滅無即是同時同體四相。起信論中
亦同此説。又維摩中説言。汝今即時亦生亦
老亦滅。當知亦是同體四相。上來辯法。下次
明觀。觀中有三。一正觀四相同時同體不異
諸法。二若可得下破邪顯正。三彼善男子下
結得失。前中初擧次釋後結。菩薩觀有非生
住等一切時別。略以標擧。非生住等一切時
別。明非異時非生住等。別有事起明非異體。
何以故下問答辨釋。何故問也。餘經論中皆
言是別。何故今言無別事起。下廣釋之。諸行
起時更無別生住老壞者。就法生時明四同
時不異法體。念無常中最初生相名行起時。
即此起行體具四相故無別生別住老壞。良
以起時無別四故。四相同時不異法體。諸行
分齊住異壞時亦無別生老壞者。就餘三相
明四同時不異法體。念無常中後之三相名
爲諸行住老壞時。即此三中一一皆具同體
四相故無別生別住老壞。以無別故四相同
時不異法體。如實知者不別可得。總以結之。
上來正觀。下次破邪以顯正義。破毘曇中法
外四相。就四相中。生住及異未壞法體一處
破之。滅相壞法有異餘義。後別破之。就前
三中。先破生相。後類餘二。就破生中句別
有四。初若可得者牒其所見。二離色等下縱
其所立。縱立有三。一者外人立色等外別有
生相。故今縱之。離色等外應別有生。二者
外人立色等外別有生故。色等行起生相亦
起。故今縱之。色等行起彼亦應起。三者外人
説行生起時相生亦起。便有二生。所謂行生
及與生生。故今縱立應有二生。行及生生色
等法生名爲行生。生相始生名爲生生。上來
三句縱其所立。三若有行生及生生者或一
或異。徴定所計。若有二生不過體一不過體
異。見出彼情未可專定。是故言或四。若一
已下破其所執。若一謂別彼空無義。就一以
破。若言相生與行體一。行外更無相生之體。
何勞立之。若別已下就別以破。若別有生是
義不然。總擧直非。若異行生非相所爲。釋以
顯非。如牛二角。兩體別故不相因起。二生如
是兩體各別。云何行生相生所生。行生相爲
此事不然。牒以結非。上來破生。如生已下
類破住老。准上可知。下破壞相亦有四句。初
言若壞有自性者。牒其所見。外人建立色等
法外別有非色非心壞相能壞諸法。故今牒
之。二壞有性者彼應生滅。縱其所立。外人説
彼法外壞相體有生滅。故今縱之。應有生滅。
三若壞生下徴以破之。若壞生時一切行應
即滅者。就生徴破明有壞時無諸法也。以無
法故壞不即法。不即法故不應説言與法同
時能壞諸法。如入滅定。借喩類徴。若壞滅時
彼一切行應即生者。就滅徴破明有法時無
壞相也。以有法時無壞相故亦不應言與法
同時能壞諸法。以壞無故釋以顯徴。以彼違
法壞相無故諸行應生四。壞有生滅此義不
然。牒以結非。上來第二破邪顯正。自下第
三結得失。先結其失。彼男子等常有自性不
應厭離離欲解脱。牒以辨過。以有性故貪有
貪性不應可離。解脱有性不應可得。異者應
爾。結過屬人。若説異法別有生住老壞性者。
有過應爾。以此事下結明得也。以立自性無
有離欲解脱事故。菩薩於彼一切諸行自性
無常如實知也。亦可以此法外無別生等事
故。菩薩於彼自性無常如實知也。次明觀苦。
復次菩薩於一切無常轉時觀三苦者。總以
標擧。無常故苦。故今説言無常轉時觀三苦
也。次別三名。言變易者猶是壞苦。三苦之
義解有四種。一約縁分別。縁別内外。内心渉
求名之爲内。刀杖等縁説以爲外。外有違順。
刀杖等違。己身命財親戚等順。外中違縁能
生内總名之爲苦。從斯苦縁生於心苦。從苦
生苦故名苦。苦從彼順縁離壞生苦名爲壞
苦。内心渉求名之爲行。厭行生苦故名行苦。
第二就體約縁分別。心性是苦。於此苦上加
以事。總苦上加苦故名苦苦。加何等苦。如前
門中對縁三苦通名苦苦。有爲之法念念遷
流無常滅壞。遷流不安名爲行苦。無常滅壞
名爲壞苦。三約三種無常分別。以彼三世分
段麁苦顯法細苦名爲苦苦。彼念無常遷流
滅壞名爲壞苦。彼性無常同體四相因縁虚
集名之爲行。虚集之行體無常性。行性無安
故名行苦。四諸過相顯彼苦無常及與無我
互相顯示。於此三中以苦顯苦名爲苦苦。謂
以麁苦顯於細苦。無常顯苦名爲壞苦。無
我顯苦名爲行苦。虚集之行性無安故。如是
下結。次觀無我。菩薩於法有爲無爲無我我
所如實知者。總以標擧。無常及苦唯在有爲。
無我則通。故今説言有爲無爲。色法心法非
色心法是其有爲。虚空數滅及非數滅是其
無爲。言無我者人無我也。無我所者法無我
也。若通論之。二無我中皆悉無我及無我所。
人無我中無我人體名爲無我。以無我故色
受想等非我所有名無我所。法無我中當法
體空名爲無我。亦無餘法爲我所對名無我
所。生法無我列其兩名。義如別章。此應具
論。下辨其相。彼生無我牒擧初門。有法非
生即陰無我。離有非生異陰無我。分別有二。
其一義者。色等非我名即陰無。如先既説。常
身之我遍一切處與陰別體。此亦無名之異
陰無。二就陰中迭互相望亦有即離。如説色
陰以之爲義我名爲即陰。餘爲我所名爲離
陰。諸陰相望即離齊。然此之即離皆無我也。
法無我者牒第二門。一切言説亦無性者。所
言説法皆無性也。如是下結。次觀涅槃。涅槃
之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文中有二。一當相
分別。二未入下隨人辨異。初言一切起因斷
者。生死因盡有餘涅槃。諸餘滅者。生死果喪
無餘涅槃。對因名果以爲諸餘。以斷因故果
永不起名畢竟滅。名般涅槃總以結之。下復
重煩惱寂滅顯前因斷。苦息顯前諸餘滅也。
隨人別中就位分三。一約世間菩薩聲聞以
明涅槃。二如國王下約見道中菩薩聲聞以
明涅槃。三如病人下約修道去菩薩聲聞以
明涅槃。就初段中。未入淨心地前菩薩未見
諦者世間聲聞。言於涅槃意解想者。未得眞
知。憶想分別名爲意解。當知已下明得非眞。
第二段中。先喩後合。喩別有三。一喩佛菩薩
爲見道前菩薩聲聞宣説世間隨相涅槃。彼
聞愛樂。二其父知子漸長大下。喩佛菩薩爲
見道前菩薩聲聞宣説出世眞實涅槃。彼聞
不解。三父於後時知子大下。喩佛菩薩爲見
道前菩薩聲聞宣説出世眞實涅槃。彼聞悟
解。就初段中。如王長者臣富無量爲諸子故
造作戲具牛鹿車等。喩佛菩薩爲見道前菩
薩聲聞説世涅槃。今此爲明見道之中所得
涅槃。何故乃喩見道已前所説涅槃。出世涅
槃從世間來。是以明之。王喩如來。長者大臣
喩大菩薩心。具法財名富無量。其所攝化名
爲諸子。説世涅槃稱物情欲名造戲具。牛鹿
車等所説非眞故云戲具。彼諸子下喩彼世
間菩薩聲聞聞説愛樂。第二段中言父知子
漸已長大爲説眞實鹿馬車等。喩佛菩薩知
所攝化根性漸増爲説出世眞實涅槃。諸子
謂父嘆已象馬。喩彼世間菩薩聲聞始聞不
解。第三段中父於後時知子轉大將出宅外
示眞象馬。喩佛菩薩知所攝化根性轉熟化
入出世示眞涅槃。彼見實下喩彼所化聞説
悟解。於中有三。一聞説悟解。二知昔所嘆
是眞非妄。三知昔所取是妄非眞。下合有二。
一隨事別合。見道已前有相諸行以爲富宅。
地前菩薩世間聲聞如彼童子。二諸佛下隨
文正合。喩中三分。合初合後中間不合。合初
段中。諸佛菩薩合王長者。明見涅槃合前臣
富。爲彼菩薩及諸聲聞嘆説涅槃。合爲諸
子造作戲具牛鹿車等。彼既聞已隨説解者。
合前諸子歡喜愛樂作眞鹿馬象等想也。自
下超合第三喩文。若彼漸學道品具者。合父
後時知子轉大。入淨心地見諦聲聞。合將宅
外示眞象馬。彼於涅槃生現知見。合前彼見
乃知其眞。如是所嘆非如我等愚癡意解。合
前文中定知其父常所嘆説非是我等先所翫
好。我等所想相似非眞。合先所好非眞象馬。
生慚愧下合中義安喩中無文生慚愧心愧昔
不解。依後知者依後眞也。此是第二明見道
中所得涅槃。自下第三明修道去所得涅槃。
先喩後合。喩中有五。一喩衆生起見諦病。佛
大菩薩爲説對治。二喩衆生聞説悟解。三喩
衆生起修道病。佛菩薩爲説對治。四喩衆生
始聞不受。五喩佛菩薩方便教化令起修治。
就初段中譬如病人。喩見道前菩薩聲聞有
見諦病。良醫爲治説隨病藥。喩佛菩薩爲説
見治。今此爲明修道所得。何故乃喩説見道
乎。修因見起。是故乘明。第二段中病者常
習縁是病差。喩見道前菩薩聲聞信樂前治
除見諦病。第三段中更起餘病應服餘藥。喩
見道中菩薩聲聞起修道病。醫教捨前更服
餘藥。喩佛菩薩教捨見法起修對治。第四段
中病者信前不肯棄捨。喩見道中菩薩聲聞
受守前治不學後法。第五段中良醫方便令服
後藥。喩佛菩薩巧方便化令起修治。自下合
中但合第三第五段文。從初乃至上上勝法
合前第三。如是菩薩住淨心地見諦聲聞諸
煩惱病。合前喩中更起餘病。佛大菩薩爲説
已下。合前良醫教捨前藥更服餘藥。於中九
句。初三聞法。次三思法。後三修法。各有三
品故有九句。教是聞法。理是思法。行儀修
法。佛大菩薩爲説法者。聞中下品。上法中品。
上上上品。爲説深法。思中下品。思能入理故
名爲深。中上可知。爲説勝法。修中下品。行修
増上故名勝法。中上可知。亦可初三是教化
法。次三教授。後三教誡。教授已下合上第五
良醫方便令服後藥。於中初言教授教誡。正
合方便令服後藥。入淨心下明其所化信受
奉行。信受不疑始生信解。乘如來下明起行
修。如來所説法能運載名爲法乘。乘法圓備
故云具足。依法巧修名善調御。起行順理名
遊等道。疾疾已下依行趣果。言無餘者。對彼
因中所得之滅果中所得通名無餘。望後更
無餘涅槃故
功徳品者。從上施品訖來至此大段第二造
縁進修。自下第三因修成徳。廣辨此徳名功
徳品。就此品中。得失通論二十六門。隱失
彰得有二十四。二十四中。初有八門自分功
徳。後十六門勝進功徳。前八門中。初一總明
自利利他。次有六門偏明利他。後之一門唯
明自利。就初門中。有五奇特未曾有者。總以
標擧。所起異於凡夫二乘名未曾有。次別顯
之。初三利他。後二自利。初言於生無有因縁
而愛念者。始心愛念先非親眷名無因縁。愛
之過子是以奇特。爲受苦者。依前愛念代受
苦也。惱盛難化方便調者。依前受苦他離煩
惱。下自利中。初一入證。後一起用。如是下
結。次下六門明利他中。初一明其化行善巧。
第二明其化心平等。第三明其化益具足。第
四明其化徳圓備。第五明其化願不斷。第六
明其化攝方便。就初門中。有五非奇能成奇
者。總以標擧。所作似凡故曰非奇。能成菩
薩巧方便行名成奇特。下別顯之。五中前四
化行方便。後一正化。就前四中。初句爲生受
苦因者。爲生捨善示爲諸惡受苦因。故得受
樂者。爲物造惡自無罪心。故雖爲之而當受
彼涅槃之樂。次下三句爲物捨樂知生死過
涅槃功徳。爲淨生故受生死者。明爲化生捨
涅槃樂受生死苦。修靜默樂有淨生念不自
受樂爲生説者。明捨禪樂處亂説法。修六善
根有淨生念不自受樂不捨一切亦不捨教。
明捨自己殊勝報樂隨物劣受此前方便。第
五門中他事己事如是一切利益生者。正明
化益。四攝他事六度己事悉以攝取。名爲一
切利益生也。就第二門化心等中有五心等。
總以標擧。下別顯之。於中初一化願平等。次
有兩句化心平等。先悲後慈。悲中初言修習
悲心拔苦心也。與哀愍倶哀傷心也。後慈心
中。作一子想親厚心也。與愛念倶愛憐心也。
次一明其化智平等。觀一衆生諸行起者。皆
是五陰諸行集起。一衆生法即是一切衆生
法者。觀一類餘彼此無別故言即是。後一明
其化行平等。以一切行化一衆生餘亦如是
故言即是。就第三門化益具中。有五益生總
以標擧。下別顯之。初三化人令有所離。後
二化人令有所住。就前三中。説正命者化離
邪命。不隨順者説隨順法。化離邪謗。此二口
業化令離惡。孤獨貧乞爲作依怙。明其身業。
救令離苦。就後二中。向善趣者説道饒益。化
之令住人天善道。爲三乘人説三乘者。化之
令住三乘出道。就第四門化徳備中。言有五
事報生恩者。總以標擧。菩薩成徳本由衆生
故名衆生爲菩薩恩。菩薩今成一切功徳彼
則有分。是故名爲報衆生恩。下別顯之。五中
前三是自分徳。後二勝進。就自分中。初成自
徳。後二利他。勸他成者令彼住善。爲作依
怙令其得樂。後勝進中。初供如來明攝功徳。
後於佛説誦書持供明攝智慧。就第五門化
他願中。常求五事總以標擧。下別顯之。前四
求因。後一求果。就前因中。願佛出興求近善
人。爲欲依佛成利他徳。是故求之。於佛聽者
求聞正法。六波羅蜜是其行法。及菩薩藏是
其教法。次有兩句求如説行。堪一切種成熟
衆生者。凡夫二乘善法化也。堪能無上成熟
者。大乘化也。後一果中。得菩提者菩提自
體。阿惟已下菩提作業。作業有三。初言阿
惟三菩提者。示現攝取大菩提道化衆生也。
是外國語。此名無比正覺道也。聲聞菩提示
成小果化衆生也。和合聲聞示成縁覺化衆
生也。縁覺所得道同聲聞故言和合。就第六
門化方便中。有五方便總以標擧。斯乃攝生
前方便故名曰方便。益心不虚名爲眞實。下
別顯之。但列前二。餘三指上。上習近中明
善知識有五種事開道無礙。一者先欲安樂
衆生。二於安樂不顛倒覺。三若方便隨順説
法有堪能力。四不疲厭。五悲心平等。今慳
煩重指彼説也。上來六門唯明利他。自下一
門單明自利。於中先擧次列後釋。下總結之。
有五方便攝一切者。總以標擧。次列其名。於
中初二種性行徳。次一解行。次一初地乃至
七地。後一在於八九十地。言隨護者。種性位
中集善行也。善有二種。一者智解隨法防護。
二者行修隨人防護。故云隨護。言無罪者。種
性位中離過行也。行修離過故云無罪。言思
惟者。解行地中思惟出世無漏道品故曰思
惟。言淨心者。初地已上乃至七地證離垢染
故名淨心。言決定者。八地已上法流水中決
定趣果故云決定。次廣釋之。釋初門中。隨護
有五牒以擧數。下別顯之。前三就智隨法説
護。後二就行隨人説護。就前三中。初黠護者
倶生智也。久習今成根性聰利故名爲黠。黠
能護法名爲黠護。下釋其相。得倶生智顯前
黠也。能速受法顯前護也。念智兩門現起方
便。念護據始念心護法故云念護。念持於法
釋顯其相。智護終成於法決斷名之爲智。以
智護法故云智護。下釋其相。得堅固智觀法
義者自分善成。以黠念下能入勝進。就後二
中。自心護者護己善心。守根釋也。他心護者
善護物心。隨順他心釋顯其相。上來五句合
爲初門。無罪方便牒第二門。下釋有五。一於
善不倒離於邪過。二者熾燃離懈怠過。三者
無量離狹少過。四者常修離斷絶過。五迴向
菩提離求有過。後三可知。是名下結
上來八門是其自分。下十六門是其勝進。於
中隨義相從爲五。初有三門自利利他離過
對治。次有四門自利利他所修善行。次有兩
門自利利他所依之法。次有三門自利利他
所生智解。末後四門自利利他所成行益。前
中初二自行對治。後一是其利他對治。就自
行中。初門遠離修心之過。後門遠離行業中
過。離修過中。先過後治。就明過中。過分有五
總以標擧。今爲明進返明退矣。下別顯之。五
中初一修方便過。不能敬法及説法人。次有
兩句正修時過。放逸懈怠不能修善。習惱惡
行不能離惡。下有兩門修成時過。稱量同己
及餘菩薩。對人起慢。於法顛倒。對法起慢。於
増上法未得謂得。名増上慢。下次明治。勝分
有五總以標擧。與上違下番過顯治。離行過
中。初過後治。過中有五似功徳過總以標擧。
相似功徳理實是過。是故名爲似功徳過。下
別顯之。五中初一不善利他。後之四門不善
自利。凶惡犯戒非慈益者。見生造罪。以慈愍
心惶彼憂惱不加治罰。令捨不善名非法慈。
以此非慈饒潤於彼。是故名爲非慈饒益。就
後四中。現諂威儀無正功徳。説外經論得生
智者無正智慧。此二一對。行於有罪施等善
根無正功徳。演説建立似功徳法明無正智。
此二一對。下次明治。有五實徳總以標擧。下
別顯之。番上可知。上來兩門自行對治。自下
利他對治之中調生有十。名正調伏總以標
擧。下別顯之。云何問也離諸纒者調離八纒。
即以爲八。八纒如上四攝品説。離煩惱者。謂
離十使重煩惱也。通前爲九離惡戒者。謂離
外道邪心分別烏鷄戒等。通前爲十。自下第
二次明自利利他善行。於中四門。初一明其
行修利益能攝佛記。次一明其行修堅固成
就決定。次一明其行修具足。後一明其行修
不斷。就初門中。菩薩有六爲如來記。總以標
擧。下別顯之。六中初二就位分別。初言種性
未發心者。未能發彼解行心也。言已發者。已
能發於解行心也。次二約就時處分別。如來
當時對面與記名爲現前。餘時異處玄與記者
名不現前。如法華云。其不在此汝爲宣説。此
之謂也。後之二種對果分別。記彼當來經若
干劫而得爲佛名爲時量。記彼成時劫國名
字稱曰時定。無量不定番前可知。第二門中。
有三決定總以標擧。位分不退稱曰決定。下
別顯之。種性名定列其名字。何以故下徴問
辨釋。何故問也。良以種性隣於退分故須徴
問。堪能下釋。堪能爲縁正解決定。決定堪能
與佛爲縁故曰決定。有障已下簡定其相。云
言有障簡別於後未出障故決定菩提。簡別於
前前未定故決定發心解行地也。以能定發菩
提之心故名決定。不能已下對後辨異。不能
得彼初地已上不退行徳故言不能乃至不退。
不能得彼大菩提果故曰不能乃至菩提。第三
門中。初先正辨。後明此位得佛授記。初地
已上自行成就名爲得力。外化行成名利衆
生。此二自分。如所欲者所欲自利。如所作者
所作利他。隨意能成故曰不虚。此是勝進。彼
決定如來記者。明此位中爲佛記也。向前六
中未明此記故今明之。以此通前得記有七。第
三門中。不作五事不得菩提總以標擧。下別
顯之。初一起願。後四起行。哀愍利他。餘三自
利。言熾燃者諸行頓起。言精進者諸行常起。
此二攝福。明處不厭攝智惠也。第四門中。五
事常修總以標擧。下別顯之。前四修因。後一
求果。就前四中。不逸自利。作依利他。此之兩
門自他相對。後二攝善離惡相對。下一求果。
相顯可知。自下第三辨明自他行所依法。於
中兩門。初門勝法。後門正法。前言有十菩薩
等法第一勝者總以標擧。此十同是菩薩所
學。是故説爲菩薩十法。就所學中有是佛法
有菩薩法。是故説爲菩薩等法。簡精去劣稱
曰最勝。下別可知。第二門中文別有五。一總
標擧。二就人辨定。三別其名。四廣分別。五
總結嘆。有四施設是總擧也。言説建立故曰
施設。聖説不邪故曰爲正。如是施設是如來
説。就人定也。非餘聞者。擧彼餘人不堪聽聞。
以顯唯是如來能説。彼人天等尚不能聞。焉
能宣説。下次列名。初二是其自利之法。次一
利他。後一總明自他利法。下廣釋之。法牒初
門。十二部經正擧法體。下解施設。修多羅等
次第演説説時次也。次第建立釋時次也。諦
牒第二。釋中増數從一至十通有五十五種
諦也。初一次二相顯可知。就明三中。言相
諦者法相實也。言説諦者教之實也。言作諦
者行之實也。第四可知。第五門中。因是集諦。
果是苦諦。智及境界是共道諦。無上滅諦。第
六門中。實是眞諦。虚妄俗諦。知者知苦。斷者
斷集。證者證滅。修者修道。第七門中。味是集
諦。患是苦諦。離是滅諦。餘四道諦。法是道
境。解是道體。解有二種。一者出世名爲聖諦。
二者世間名非聖諦。第八門中。前五苦諦。行
壞苦苦苦事分別。生之與滅苦理分別。穢垢
是集。清淨是滅。方便是道。第九門中。初四苦
諦。有愛集諦。無愛及與斷方便諦是其道諦。
後二滅諦。第十種中。初五苦諦。愛戀壞苦。汚
辱苦苦。業惱集諦。思惟正見是其道諦。果
是滅諦。四種方便名方便者釋第三門。如前
説者。力性品中宣説四攝以爲方便。今指彼
也。乘牒第四。聲聞縁覺及與大乘。據要分
三。下廣分七。一一七種通以辨數。下別顯之。
就小乘中。初四諦慧是其乘體。第二依者。慧
依教生亦依禪起。第三縁者慧縁理也。第四
伴者知識爲伴。亦可戒等諸行爲伴。第五業
者起在意業。六衆具者。十一定具爲衆具也。
十一定具廣如成實。彼能生定名爲定具。亦
能生慧説爲慧具。第七果者所謂涅槃。此七
下結。縁覺乘者相同聲聞。指同彼説。就大乘
中。離言境界一切法如離諸妄想平等慧者。
是其乘體。慧能離言證諸法如。名離言説法
如慧也。慧能離妄證法平等。名離妄想平等
慧也。餘義同前。過去已下第五結嘆。自下第
四辨明自利利他之智。於中三門。初門利他。
後二自利。就初門中文別有五。一總擧。二
列名。三解釋。四辨次第。第五總結。五總擧。
利他之智無量境故曰無量。言生一切巧方便
行者。謂起利他巧便行也。次列其名。初衆生
界知其所化。第二世界知生住處。第三法界
知化生法。調伏界者知生根性亦知不調。以
調爲主但言調伏。調伏方便知度生法。次廣
釋之。六十一種名生界者。下調伏中有五十
五。加以六道爲六十一。如意地身有無量者。
意謂心行。心行無邊。地謂九地。始從欲界乃
至非想。身謂形類。形類無邊。如地獄中凡有
一百三十六所形類各異。畜生之中形類無
量。餓鬼亦爾。人中具有四天下別。胡漢等類
亦有無量。天有二十八天之異。是故説言意
地身別則有無量。解世界中。無量界者正辨
其相。無量名者。以名無量顯界無量。如娑
婆界即事指斥。名娑婆主顯此娑婆立名所
以。娑婆名忍。如悲華釋。此土衆生堪能忍
受貪欲瞋癡諸煩惱過故名爲忍。土從人目
稱曰忍界。人是土主。從主立稱名娑婆主。釋
法界中。據要唯有善惡無記。隨義分別則有
無量。解調伏中文別有三。一釋。二結。三對生
界料簡同異。釋中増數從一至十有五十五。
初一可知。第二門中。外凡具縛。内凡已上名
爲不具。三四五門相顯可知。第六門中。在家
出家隨形分別。熟未熟等隨行分別。第七門
中三性分別。惡人不善。中人無記。餘五是
善。小智大智就解分別。現未隨縁就行分別。
根熟現調。未熟當調。不定根者隨縁而轉現
未不定故曰隨縁。得縁如是如是迴向顯前
隨縁。若得現縁向現調伏。若得後縁向未調
伏。故曰如是如是迴向。第八門中。八衆總
擧。刹利乃至婆羅門者列其八名。婆羅門者
是外國語。此幡名梵。初禪已上乃至非想同
名爲梵。今名彼梵爲婆羅門。不名人中婆羅
門種爲婆羅門。云何爲八。如長阿含説。一刹
利衆。二婆羅門衆。三居士衆。四沙門衆。五四
天王衆。方忉利天衆。七者魔衆。八者梵衆。故
言刹利至婆羅門。第九門中。如來聲聞菩薩
調伏藉縁不同。難調易調根性不同。軟語呵
責受化不同。遠調近調熟時不同。第十門中。
前五欲界。初四生陰。後一中陰。後五在於色
無色界。色與無色形相分別。四禪有色。四空
無色。想無想等就心分別。四禪地中除無想
天四空地中下三空處名爲有想。第四禪中
無想天處名爲無想。第四空處名爲非想非
非想也。是五十下釋已總結。下對生界以辨
不同。生界調伏有何差者。問以起發。上辨調
伏就生以説。相濫前生故爲斯問。下釋顯異。
生界不分種性處者辨生異調。調伏性處辨
調異生。下言如是彼彼處轉。辨明菩薩隨性
異知根性不同名彼彼處。菩薩隨知故名爲
轉。調伏方便如前説者。成熟品中具明二十
七種方便。今指彼也。又彼文中九品分別二
十七種。故今説言彼亦無量種分別也。上來
第三隨名廣釋。自下第四明其次第。如是次
第説五無量何以故者。徴問起發。蓋乃依於
外國人語。若順此方應言何故如是次第説
五無量。下釋可知。是故説五生一切者。第五
總結。次下兩門自利之智。列名指前。相顯可
知。自下第五自利利他所成行益於中四門。
初一是其利他所成。後三是其自利所成。就
利他中。言有五事爲生説法得大果者。總以
標擧。此乃令生得五大果。非是自得。次別顯
之。五中前四出世福利。後一世間。就出世中。
初二小乘。言法眼者。斷除見惑得見解也。見
四諦法故云法眼。得漏盡者。斷除修惑得無
學果。後二大乘。言發心者發解行心。言得
第一菩薩忍者。謂得出世眞實忍也。忍中最
勝故云第一。是名下結。就自利中。初門明甚
所成高大。第二明其所成寛廣。第三明其所
成具足。就初門中。云何大乘問以起發。下釋
有三。一擧七數。二列名辨相。前六是因。第
七是果。就因六中。初一是法。後五是行。行中
心大及與解大。此二地前。淨心大者在於初
地。衆具大者二地已上。言時大者八地已去。
三分因果。第二門中。初有八法攝摩訶衍。總
以標擧。菩薩藏説就教已定。下別顯之。八中
前三在於世間。後五出世。信以爲一。在於種
性解行位中。信菩薩藏顯示實義諸佛菩薩
不思力者。具作八事。今略擧二以明信也。聞
慧爲二。思慧思惟以爲第三。此聞與思偏在
解行。依聞思慧得淨心者。始入初地見諦
心也。通前爲四。得淨方便入修慧行者。初地
窮滿修道心也。通前爲五。依下住品二地已
上乃至七地名修慧廣。今此略無。以此通前
合以爲六。修慧果成在八地上。以此通前合
以爲七。畢竟出離在如來地。通前爲八。如是
學無上菩提。總以結之。前七所學。後一所得。
第三門中文別有三。一明所成位分具足。二
此十下明此十種備攝周盡。三當知下擧失
顯得令人修學。就初段中。學得菩提略説十
種。總以標擧。次列十名。下廣辨釋。初言種性
未得淨心對後以別。得淨有二。一者觀得在
於解行。二者證得初地已上。種性位中未同
彼得故云未得。發心學修名爲入者。解行位
中名爲發心。初地已上名爲修學。此等同能
趣入法性故通名入。解行觀入。地上證入。下
就入中分淨未淨。未入淨心名未淨者。謂解
行也。入淨心地名爲淨者。初地已上乃至十
地同名淨心。證入彼地斯名爲淨。下就淨中
分熟未熟。初至九地未入第十畢竟地故名
爲未熟。十地名熟。下就熟中分定未定。初入
十地未善安住名爲未定。安住已後説名爲
定。下就定中分出一生後身之別。彌勒之流
名爲一生成佛之身。未得道前名爲後身。如
是下結。上來第一廣辨所成。下明此十備攝
周盡。初言此十所學而學。總明此十備攝周
盡。下別顯之。更無所學所學法盡。如學已下
而學行盡。如學而學更無菩薩學人盡也。如
學而學得一切名學行盡也。學行盡故徳名
無邊。擧名以顯行徳盡也。得一切名總以標
擧。下別顯之。謂菩薩等實徳之名。如是十方
無量因縁自想施設。化徳名也。學行備故能
於十方隨物現化。自想施設種種異名。當知
已下擧失顯得。相顯可知
次法方便處相品第一者。上來第一依法起
學判爲初持。自下明其修義差別判爲次持。
故云次法。法爲行本名方便處。亦可此是因
分行修簡異果分名方便處。十法之中前十八
品廣釋持義。今此解相故云相品。此次持中
品別有四。此品建首故云第一。文中五相入
菩薩數。總擧以嘆。次列五名。初一是起化心。
第二愛語正授以法。第三勇猛是常化心。後
二能以財法饒益。下廣辨釋。釋中一一五門
分別。此五各五。牒以擧數。性等列名。言自性
者明前五種行體性也。言境界者明前五行
所依之法。果者明前五行所成之徳。言次第
者明前五行因起次第。言攝受者以前五行
對上六度共相收攝。下廣釋之。先明自性哀
性。有二牒以擧數。至心具足列其二名。下釋
可知。愛語自性牒第二門。先語安慰如前説
者。前四攝品中一切愛語有其二種。一隨世
間語。所謂慰問呪願讃嘆。二正説法語。謂説
一切徳相應法。今指彼也。四攝品中明此造
縁修起之相。故名一切。今此取爲愛語行體
故云自性。勇性可知。惠施性中。勝妙施者財
物勝也。無煩惱者離諂慢等煩惱心也。説義
自性相顯可知。次明境界。哀境有五牒以擧
數。次列五名。下廣辨釋。釋初門中。乃至一切
苦受續者。謂人天中苦受相續。擧初地獄越
於鬼畜故言乃至。是名下結。第二門中。雖
不受苦簡別初門。而多作惡所謂十二惡律
儀者。正辨其相。十二律儀如雜心説。所謂屠
羊養猪養雞捕魚捕鳥獵師作賊魁會守獄呪
龍屠犬及與伺獵。是爲十二。涅槃經中宣説
十六。牛羊猪雞爲利故養肥已轉賣。即以爲
四。於此四種買已屠殺復以爲四。通前爲八。
捕魚捕鳥獵師劫賊。通前十二。魁會兩舌獄
卒呪龍通前十六。此等皆是無作之惡相續常
生故曰律儀。是名下結。第三門中雖不受苦
造諸惡行簡別前二。而著五欲歌舞戲等正辨
其相。第四門中雖不受苦造諸惡行樂著五欲
簡異前三。邪見求脱正辨其相。是名下結。第
五門中依法出家辨定其人。不受諸苦乃至
邪趣簡異前四。而具已下正辨其相。而具煩
惱是外凡夫。或不具者内凡已上。謂正方便
眞實凡夫者是内凡夫。能與出世爲方便故
名正方便以對外凡虚妄凡故名内凡夫以爲
眞實。及諸學人謂須陀等。是名下結。於此境
下總以結之。愛語境中。有五擧數。次列其名。
言正語者不妄語也。正喜語者不惡口也。正
饒益者不兩舌也。正如法者不綺語也。方便
説者。以前四種與生説法。如前説者。前四攝
品自性語中以其可喜眞實如法饒益語與衆
生語。今指彼也。然上直明語之自體故説此
等以爲自性。今此爲起愛語行心故説此等
以爲境界。於此下結。勇境有五牒以擧數。如
前菩提分品説有五。一種種苦能速除滅。二
惡行衆生爲之受苦。三伏異論。四隨順説法。
五演説妙法能令衆生受菩薩戒。故今指彼
以顯此也。於此下結。施境有五牒以擧數。下
別顯之。不分別者於田平等。言歡喜者施心
無悔。所言頓者於財無陰。下有兩句施行清
淨。不染汚者離諂慢等。言無依者不求名利
果報等也。如施品説指前顯此。於此下結。説
境有五牒以擧數。下別顯之。五中前三是法
無礙。第一善知修多羅藏。如來所説修多羅
者正擧教體。深空相應明合眞諦。縁起隨順
明快世諦。二知毘尼。三知毘曇。第四門中。於
深法義想分別者是義無礙。第五是辭樂説
無礙。於一切法種種言辭是辭無礙。種種分
別樂説無礙。於此下結。次明果報。哀愍果中
文別有三。初至不厭明習哀愍。菩薩哀愍於
生習慈始心憐愍。言利益者依前慈心欲與
利樂。言親厚者與樂心深。方便不厭常益不
息。二多住下明行成就能益自他。多住無罪
現樂法者是其自益。攝取衆生是其益他。三
如世尊下明由行成能攝報果。身常不被刀
杖害者。以慈他故物不害己。此應廣者。如經
中説修慈福利有十一種。臥安覺安。天護人
愛。不毒不兵。水火不衰。眠無惡夢。死生梵
天。在所得利廣説如是。是名下結。愛語果中
文亦有三。一修愛語。二已此下修己行成能
益自他。三未來下行成得果。是名下結勇猛
果中文亦有三。一修勇猛離怠心喜修善勇
猛受戒不犯離過勇猛。二以堪忍下修已行
成能益自他。三於未來下行成得果。是名下
結。惠施説法。此之二果指前力品。次第可知。
下次明攝菩薩五相六波羅蜜并擧兩門。此
六波羅蜜何相攝者牒前六度問五攝也。哀
攝禪者。哀愍即是慈悲無量。慈悲是禪。故禪
攝也。言愛語相攝尸羅者。離口四過戒分攝
故。攝般若者。愛語説法依慧起故。言勇猛相
攝羼提者。由勇猛心能安忍也。攝精進者。由
勇猛心能修善也。攝般若者。由勇猛心入深
義也。惠施攝檀義在可知。説攝禪者依禪説
故。攝般若者依惠説故。是名五相五種分別。
總以結之
地持義記卷第四
     沙門善意抄寫受持流通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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