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毘尼心 (No. 2792_ ) in Vol.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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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792
毘尼心一卷

律中名教有八
學戒法第一 師徒法第二 衆僧法第三 
行道懺悔法第四 行道修善法第五 發道
資縁法第六 信施檀越法第七 護持法藏
第八
  學戒法第一
如來成道十二年中。爲諸利根略制戒律。十
二年後終至涅盤。爲諸鈍根多行毀犯。隨缺
補過廣制戒律。譬如納衣有孔方補。佛臨涅
槃時以此律藏付囑優婆離。佛滅度後摩訶
迦葉匡究三寶。簡取五百大阿羅漢 於王舍
城結集法藏。爾時優婆離一夏之中八十度
昇高坐。具足誦出大毘尼藏。如佛所説。是
眞淨教有八十誦。悉以付囑摩訶迦葉。此迦
葉將入滅度。以此律藏付囑阿難。而阿難將
欲滅度付二大士。一名商那和脩。二名末田
地。依付法藏經説。尊者末田地向罽賓行化。
不在經中。更不見記也。商那和脩在王舍
城行化。而商那和脩臨滅度時。以此法藏付
囑優波毱多。已上有五大師。皆總持八萬法
藏。智辯超群。神通莫測。而毱多有五弟子。
一名薩婆多。二名曇無徳。三名彌沙塞。四
名婆麁富那。五名迦葉惟。此五人者於大藏
中神解不周闕於圓通。又皆是聖智。觀末
代凡夫根鈍不能具受大毘尼藏。各自簡略
捨不同。隨衆生所樂分爲五部周幽王時
佛出世。
漢明帝時經像來至。一百年許始有比丘支竺。微解漢語。
翻經本。至秦主姚興深信佛法。以弘始八年於長安草堂
寺。諸天竺沙門羅什法師。更譯胡本。什法
師善解方音。明曉佛法。於是廣流布矣
五部律 一者十誦律 律主名薩婆多誦出
此律。以秦弘始八年。有罽賓國三藏法師名
佛若多羅。誦出十誦律本來到長安。共羅什
法師翻出此律。譯一分未竟。而弗若多羅
亡。有盧山遠法師。與曇摩留支續翻出未
譯者。後復有三藏律法師。名毘摩羅叉。亦
是羅什先所求尋師自來到壽春在石澗
寺。重校律本復出三卷。律序置之。於後此
土有律。十誦爲初也
二者四分律 律主名曇無徳此方名法正。
此人有菩薩根性。傳持此律。此間有晋國沙
門支法師。令往向西土。從于填國齎四分律
本。還到秦國。國主姚興以弘始十二年秦
將軍司隷校尉。姚興於長安寺中集令徳沙
門三百餘人。諸罽賓國三藏大乘律師佛陀
耶舍。譯出四分律并長阿含經。涼州比丘竺
佛念譯胡音。秦國道雲道含等筆受。此土
律興 四分第二
三者五分律 律主名彌沙塞。有罽賓國三藏
律師。名弗大什。謹齎執五分胡本來到楊州。
以晋景平元年十月中晋侍中瑘瑯王司馬
陳。共比丘竺道生惠巖等請令出之。弗大什
謹執胡本文無差錯。律教東流 五分第三」
四者僧祇律 律主名婆麁富那。此土有法
顯比丘。輕身重法。自往胡國求覓經書。到
摩竭國。於巴連弗邑阿育王塔南天王寺寫
得胡本。將還此國。以晋義熙十二年十一月
到楊州。於鬪場寺共三藏禪師佛大跋陀翻
出之。并六卷涅槃。比丘寶雲譯胡爲漢。十
四年都訖。律教流布 僧祇第四
五者迦葉惟亦名迦葉毘律。此
土未感。未來漢地
律藏有四名
一名爲戒若就教譯。防非之法。字之爲戒。此法能禁
制身口也。若就行解。止惡之心。名爲戒。
此心能制身口。不爲不令
諸過得。起。名爲戒
二名爲律若就教譯。詮
量輕重。以之
爲律。若就行譯。調
伏剛鑛。以之爲律
三名波羅提木叉此是胡音。漢
彼彼解
脱。若就教譯。此是解縛之法。依而出家若也。羈礙在在
處處身心無爲 故云彼彼解脱*也。若就行譯。絶縛之
心。念念之中能分分離煩
惱。故云彼彼解脱*也
四名毘尼亦是西音。此方
云滅。若就教
譯。此法能彌息諍論。故名爲滅。若就行
譯。斷除生死。苦盡無爲。寂泊爲滅
此四之中前
二就因爲名。外防爲戒。内順爲律。後二就果
爲名。解脱者煩惱盡處。是有餘涅槃果也滅
者身智倶盡。是無餘涅槃果也。又大乘之中
戒之與律是因通果。是有爲出要行。解脱與
是果通因。是無爲出離行。此四皆名藏
者。若就教釋。文旨苞富名之爲藏。若就行釋。
出生衆善利益無窮故名爲藏。次明受戒法」
五種受戒法
上法受戒位在無學以上。若人得阿羅漢。即名受具足
戒。如來成道正覺證理究竟不從師悟故名
自然得戒。若弟子皆自誓受。諸佛爲證。得法最
勝故名上法受戒。此中含於二。自然及自誓
二善來
受戒位在須陀洹果以上。此人乘宿善而來値佛出世
間。説四諦道成初果。求哀出家。聖命善來比丘即
發具足故名
善來受戒
三師法受戒此是女人亦得須防恒果。求
哀出家。如來爲説八敬之法。
遣阿難傳授於彼。令其遵奉大僧以爲
師範。承旨項受即發具足故名善來受戒
四三語受
位在内凡以上。此人値佛出世。但聞而不見。
有一羅漢授與三歸。便發具足故名三語受戒
五羯
摩受戒位通外凡已下。此人善根微薄。道心難發。要
假十僧作法成就。方得具足故名羯*摩受戒。
要須具六因縁。乃得具足受戒。一受戒人身無十三難。二
年滿二十。三衣鉢具師僧衆滿如法清淨。五在結界
内不別衆勢分相。及六一白
三羯*摩前後方便文辭具足
摩夷經中有十種受
戒。比丘有五種。一上法。二善來。三三語。四
勅聽。五羯*摩。尼亦有五種。一正法。二善
來。三師法。四遣使。五羯*摩。合爲十種。十誦
律明十種受戒法。一自然得戒。謂佛無師自
悟。二自誓得戒。謂大迦葉。三見諦得戒。謂拘
隣等五比丘聞説四諦尋發具足。四善來得
戒。謂耶舍等及如來一代善來所度者是。何
以故佛是法王自與受戒。此等最後身比終
不學地無常故。五者三語得戒。謂未制羯摩
已前諸羅漢所度。乃爲受三歸即得具足戒。
六問答得戒。亦名論義。謂須陀耶沙彌年
始七歳。佛問其義。一一答。佛稱可聖心勅
諸比丘與受具戒。從問答爲名。故稱問答
戒。因勅比丘故亦名勅聽得戒。七者八敬得
戒。亦名八種。亦云八尊師法。亦云八不可
過法。謂大愛道及五百釋女求佛出家。佛遣
阿難授其八敬聽之出家。從八敬爲名。故稱
八敬得戒。五分律云。愛道從阿難受八法已。
歡喜頂受。又語阿難爲我白佛。於八法中更
乞願願聽。比丘尼隨次大小禮比丘云。何百
歳尼禮新受戒比丘。佛告阿難。若我聽比丘
尼隨次大小禮比丘者。無有是處。阿難聞已
還報愛道。愛道又言。頂受尊敬歡喜奉行
即名出家受具足戒 復白阿難。是五百釋女
今當云何更爲我白佛。佛言。即聽大愛道爲
作和上。在比丘十衆中。白四羯*摩受戒聽
一時羯磨三人不得至四即得。此則愛道一
人得名八敬受戒。五百釋女即羯磨受戒。十
誦亦如是。若依如四分五百釋女亦皆八敬
得戒。八遣使得戒。謂半迦尸尼顏容端(sic)政。
若出伽藍即有壞行留難。聖者開聽差。一比
丘尼爲使注大僧中代其乞戒。故名遣使受
戒。九羯磨受戒。謂十僧作法。十邊地持律。五
人受大戒。以邊地佛法創行。僧徒希尠集之
至難。故大聖開聽五人受戒。又四分云。得阿
羅漢者即名出家受具足戒。此人得最勝法
名爲上法受戒。故摩夷論云。時有年不滿二
十。而受戒生疑問佛。佛言。聽教數胎中月及
月猶不滿。佛言。此人得阿羅漢不。答言。
得。佛言。此人名爲上受具戒 又尼衆中女
人曾出適年十二聽受大戒。通此合有十二
種受戒。此十二種中自然得戒唯佛一人。自
誓得戒唯大迦葉一人。見帝得戒局在拘隣
五人。善來得戒通及僧尼。佛在時有佛滅度
後更無善來受法。三語得戒局在大僧未立
羯磨已前聽。立羯磨已後不聽。問答得戒局
在須陀耶沙彌。若今末法中有須陀耶沙彌
比類亦聽受戒。八敬得戒唯局尼衆愛道一
人。不通餘者。遣使得戒唯在尼衆半迦尸尼。
若今末代有如是比丘尼亦聽。小小顏容不
得也。所以邊地五人得戒。今邊方有佛法。初
行處皆悉開聽。曾嫁十二局在尼衆。上法受
戒通僧尼二衆。今若有得阿羅漢者亦即得
名上法受戒。唯有羯磨一法教通凡聖被及
僧尼。該羅現未須知作法成以不成故依諸
部廣明 問。羯磨受戒具足幾縁得名如法
答。依僧祇律具六因縁。得成如法。何者爲
六。一者受戒人要須年滿二十三衣鉢具。二
者受戒人身無十三遮難。三者要須結界成
就。四者界内僧盡集無其別衆。五者羯磨
稱無有増減。六者十僧滿足如法清淨。備此
六縁得名如法。六中少一受戒不成 問。云
何名年滿二十 答。僧祇云。要年滿二十歳。
滿二十歳滿二十兩。若年滿二十不滿二十
兩不得戒。但使兩滿得受戒。若冬時生夏安
居竟受戒。是名不滿二十。若春時生安居竟
受戒。是名滿二十前。安居時生還前安居竟
受戒。後安居時生後安居竟受戒。是名滿二
十。四分家十二月爲一歳。滿二十人取本生
月皆名滿二十得具足戒。僧祇家逕二十兩
滿得具足戒。如臘月生者至滿二十。始逕十
八兩故名不滿。如是等要滿二十夏。然後方
得受戒。然受戒事重是出家根本。若本法不
成即非比丘。與白衣無別。受人信施及以禮
拜。皆名爲盜得罪無量。若人定知年小受戒
者。雖逕百年猶若沙彌。不應受大比丘禮敬
及受信施。當更受戒 問。此人受戒已來備
逕布薩羯磨。何故更得受戒 答。此人作受
大戒意。聽羯磨布薩。非盜心故。四分聽更受
戒。僧祇云若人不知年幾。當問父母親里。若
復不知當看生年板。若無是者當觀其顏状
手足成就以不。若如是不知。當問何王何
歳國土豐儉旱澇等非謂一切。如是時有難
知者。如是一一尋究若實不知。滿二十雖手
足成就亦不得戒也 問。四分云。年不滿二
十聽。數胎中月閏月等此復云何 答。有人
初受戒時意。謂年滿二十受戒竟。方知不滿
懷疑問佛。佛言聽。數胎中月數閏月。若數
一切十四日説戒。以滿年數者無犯。此是大
聖開合得戒。依此間國法五年再閏。十誦云。
洴沙王六年一閏。五分五年一閏。未知依何
者爲定 問。無衣鉢得受戒不。四分云。無
衣鉢不得受戒 又問。借衣鉢得受戒不
五分云。借衣者應教衣主捨得受戒也 毘
尼毘婆沙論云。無衣鉢得戒不。答言得。若爾
何須衣鉢。答言。一爲威儀故。二爲生前人善
故。三爲標異相故須衣鉢具也。第二身無
遮難者。何故須問也 答。十三難爲三障所
牽。與聖道隔絶障不發戒。名之爲難。是故須
問 又問。十三難者名義云何 答。一邊罪
難。此人曾受大戒。犯波羅夷爲僧滅殯。自
後又復更求出家。蠲在衆外名邊障不發戒。
故稱難也 二汚尼淨行難。從出家已來不
犯婬者名爲淨行。若白衣時汚犯。此人不名
爲難 三賊心受戒難。此人無師自剃鬢髮
著袈裟。不受戒而共他布薩羯磨偸竊佛
法故名賊心。若下三衆盜聽説戒羯磨。詐同
僧事亦犯也 四破内外道難。此人先是外
道來。出家受戒後不捨還入外道。邪見心
重自然失戒。若更欲於佛法求出家受戒者
名難也 五黄門難此人性多煩惱闕。於持
戒煩。惱障重不發大戒。故名爲難 六殺父
難 七殺母難。白衣殺父或殺母違恩處深障
不發戒 八殺阿羅漢。白衣時殺比丘。臨終
時顏色不變 九破僧難。忘説邪法或亂
群情。同界之内別行法事斷壞佛法。知而故
爲故名爲難 十惡心出佛身血難。此人方
便欲殺佛而不能斷命。侵損聖體。違理處深
得重逆罪。今時末世燒壞精舍形像舍利。若
見瑞相亦得逆罪。不得受戒故名爲難 十
一非人難。若鬼若天變作人形。欲受大戒者
名爲非人難也 十二畜生難。若龍若狐化
爲人形。不得與受戒 十三二根難此人一
身具有男女二根。於僧尼二衆皆無置處。故
名爲難。此十三人中。初四及五逆業障攝。黄
門一人煩惱障攝。後三人報障攝。三障所
覊。一形之中不可改易。若未出家莫度。
出家當滅殯。廣解如論中所説也 問曰。不
問十三難爲得戒不 答。四分云。自制已不
得戒 又問。本爲防難故。問今實無者何須
問也 答。雖爲難故問。若實有難問。以不問
倶不得戒。若實無難問便得戒。不問不得戒
 第三明結界成。以不成後結界法中當説
 第四界内僧盡集。不來者與欲衆僧和合
無其別衆也 第五羯*摩稱文者。若作白四
羯磨。而白五白三白二白一皆不成也 第
六僧數滿者。要清淨大比丘十人。若過十人
名爲衆滿。減則不成 問。犯重人及十三難
人作和上。爲得戒不 答。四分云。此不足僧
數。不得戒也 自餘證人犯重。但使證人多
則得戒。少則不得戒。四分云。時有從不持
戒。和上受戒後生疑問佛。佛問。汝知和上
不持戒不。答言。知。汝知不應從。如是人受
具不。答言。不知。佛言。此得名受具戒 又復
有生疑問佛。佛言。汝知和上破戒不。答言。
知。汝知不應從。破戒人邊受戒不。答言。知。
佛言。汝知從破戒人邊受戒不得戒不。答言。
不知。佛言。得名受具戒 第四人三句倶知
者。佛言。不名受具足戒 問。無和上得受具
戒不。佛言。不得 十誦云。優波離問。無和上
得受具戒不。佛言。得名受具戒。羯磨人及衆
僧有罪 四分云。時有和上九歳人授具戒。
不知成戒不。佛言。成受戒。衆僧有罪。又
僧祇云。以和上足十人數不名受具戒 又
不自稱字。不稱和上字。不乞戒皆不名受具
戒 四分云。時有不與沙彌戒。便與受具戒。
不知成受不 佛言。得具足戒。衆僧有犯
毘尼母論云。時有從破戒師受戒。生疑問佛。
言。汝先知。汝和上從師邊受得戒不。答
言。不知。佛言。得名受戒 問。大僧得與尼受
六法及十戒不 答。大僧唯得與尼作三種
羯磨。一受大戒。二摩那埵。三出罪。自餘法
事諸律無文。設令作者羯磨不成。僧尼倶得
罪 問。何故大尼取比丘爲師。式叉沙彌尼
不取也 答。女無獨志。是故聖制受大戒。要
取大僧作師。式叉磨尼及沙彌尼初始出家
年初志弱。但依大尼爲師。諮承學戒。不須
大僧也 問。受六法時更須請和上不 答。
不須。何以然。式叉摩那但於十戒中増學其
六。未是易位故不須請。又四部律皆言。眼
見耳不聞處。若對面作羯磨者不成受。六法
得罪 問 有人言。大比丘尼得作禮沙彌。
是如法不 答。此人不解律相。妄作是説。
何以故。四分律房舍揵度中。佛自爲諸比丘
制於敬法。小沙彌應禮大沙彌尼。何況大比
丘尼不禮也 何者不應禮。十三難人三擧
人滅*殯人非法語人。如是等人不應禮。禮者
彼此倶得罪耳 次明捨戒 然戒是淨法應
清昇累表。是故僧尼五衆護持佛戒。寧死不
犯。若故犯者不如本不出家也。何以故。自壞
道法。汚辱師僧。穢亂三寶。欺負四恩。不
信施益罪。尤多。若人煩惱迫心樂道情薄。苟
欲爲惡不能遮止者。佛言。是人聽捨戒。還家
不得倚傍佛法違犯清禁也。若欲捨戒者。當
向一大比丘前互跪合掌。作如是言。大徳一
心念。我比丘某甲。今捨大戒。還作白衣。願
大徳憶。我是白衣。如是三説 又受戒之中
有作戒有無作戒。初對師前作心受戒。運動
身口造成此法。故名作戒。得戒已後懷之在
心不復營爲故名無作戒也。此無作戒是出
世法。作心受之便。作心捨之便失善業。不
爾必能感果。無有捨義。不同戒法有捨義也」
五篇戒法上明受戒。今明持戒。既受得法理。須護持
隨縁制意煩如不犯。犯有輕重。階差爲五。
貫例相屬
之爲篇
一波羅夷戒蓋是西音。此云無餘。若犯
此戒永棄清衆 故曰無餘。
布薩羯磨二種法事不得在數。
永無其分故曰無餘*也
二僧伽婆尸沙戒
僧殘。若犯此戒行則毀缺不應。在布薩
數猶於羯磨衆中斥。類其分故曰僧殘也
三波逸提
此方云墮。若犯此戒墮落地
獄 燒煮覆障故曰爲墮*也
四波羅提提舍尼
此方云向彼悔。若犯此戒事合可
呵容聽。發露對首懺除故云向彼悔
式叉迦
羅尼戒此方云應當學。威儀練行
戒懃習方成。故曰應當學
此五篇之中護三
種行。初一篇護根本行。第二篇護衆法行。下
三篇護威儀行。又此五篇防三種障。初兩篇
防障道罪。初篇正障道。僧殘正障衆也。波逸
提一篇防牽報罪。沈淪三有出離無由也。後
兩篇防嘰過罪。生人不善化益無於也。提舍
尼勸犯已而悔。下應當學勸專精失犯義
通諸篇。顯法門耳。又對防五品之罪故立五
篇。佛言。有罪心念懺悔。此則第五篇所防也。
有罪從他懺悔。此則第四篇所防也。有罪小
重亦從他懺悔。此則第三篇所防也。有重罪
從僧懺悔。此則第二篇所防也。有大重罪不
可懺悔。此則初篇所防也。初篇防死罪第二
篇防次死罪。第三篇防合得鞭罪。第四篇防
合得杖罪。第五篇防嘖失罪。此五篇戒並是
身口止善爲體。支離五品故名五支。諸戒
初篇名根本業清淨戒。第二名前後眷屬餘
*清淨戒。第三篇名非諸惡覺覺*清淨戒。第
四篇護持正念念*清淨戒。第五篇名迴向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戒
沙彌十戒沙彌者梵語。此云息慈。息惡行慈故曰沙
彌。息於十惡故受十戒耳。慈念衆生故有不
殺等也。此之十戒乃是
衆戒之根本。先護持之
一不殺若故殺人不得受人戒。
若殺畜生等至心懺悔

二不盜若偸若劫若強奪。若燒若損壞他物。但直五
錢已上不得受大戒也。若減五錢若非人畜生
物懺悔
得滅
三不婬人男女。若非人男女。若畜生男女。若
侵身分不得受大戒也。若摩觸等至心
懺悔得
滅*也
四不妄語若詐稱得聖不得受大戒也。若以重事
謗*清淨人及誑惑欺妄。其罪難
餘小妄語聽懺
已進大
五不飮酒酒性能發大煩惱。改人心性
亂人道心。多開衆過之門。若
酒入腹護戒心。&T049271;自制不能
得故。宜深防不服狂藥*也
六不著花鬘香油塗身
莊飾華豔愛翫。其身
内懷深著情或亂道
七不歌舞唱伎及往觀聽
嬉戲放縱。身口外
恣蕩逸。道心浮散
八不上高廣床上坐也驁慢自
處無謙
下心。情存欺
物去道遠矣
九不非時食濟命養道宜須應法。
貪味不節致患妨道
十不
捉持生像金銀寶物供身之具儉素爲佳。珍貴玩
服多生人貪奪。故教不捉也
此十或之中。前四性重後六遮重。性重者内
自起惡。遮重者外能生惡。又前四戒是業*清
淨戒中四戒。是行*清淨戒。後二戒是縁*清
淨戒。所以者何。殺盜二戒不自作不教他作。
則身口倶淨。不婬一戒純身業淨。不妄語
*一戒則純口業淨。不殺離瞋心。不盜離外
貪。不婬離内貪。不妄語離癡邪見愚或之
心。拔三毒根則意業淨也。淨戒根本出自身
口意業。故云前四戒是業清淨戒耳。依業欲
行。興先須護過。令諸惡不起故不飮酒
也。惡既不起。次應修飾威儀。而威儀精潔離
於世染故。次不著花鬘香油塗身也。威儀既
擧。次應運動身口頌美法音窺求善友諮受
未聞。而反嘆唾非法鼓動群情專習伎術
聽採妖異棄正逐耶持乖道式故。次不歌舞
唱伎及故往觀聽也。既聽習方次直宜安
心。於法端懃係念。折伏我慢。忍受榮辱。離
寛奢恣故。次不高廣床上坐也。故云中四戒
是行清淨戒耳。然道非孤起行託縁興。飮食
濟命。衣服護形。内外資發方得行道故。次不
非時食不服寶飾。以離貪著資縁之過也。故
云後二戒是縁清淨戒
持戒得十利 一者攝取於僧若下坐持戒則爲
如法之衆。捶在數
二者令僧歡喜若中坐持戒有所
施爲悦可衆心也
三者令僧安樂
若上坐持戒則光飾衆
儀。又能蔭益徒衆
四者未信者令信戒徳内備外
則發人信敬
爲師範。憑之以濟世。是以
未出家者信樂出家。從其受戒也
五者已信令増廣
既度弟子復能教授教誡。
令其護持増進心行
六者難調順者令調順
徒衆之中若有惡性麁散違教犯禁不順
威儀者。復能如法治罸摧伏令改也
七者慚愧者
得安隱*徒衆之中若有道心失意犯罪。常懷愧懼
改往修來。求乞洗過復能救拔作歸依處
八者
斷現在有漏已生惡。既除身。心清
淨。現應布薩行無缺漏
九者斷未來
有漏未生惡永
不令起也
十者令正法得久住持戒之人自行
清淨。復能令
他持戒。網維理要匡衆益
時。化化相乘墜而更擧
此十利之中。前三依衆
求解脱。中六行成自他兼益。後一則能興
隆三寶。唯持戒之人得此十句利也。又有一
釋。此十利之中。三段之義。前三句明於衆法
中得利也。中六句明於行法中得利也。後一
句明於教法中得利也。初衆法有三者。第一
明外凡假名僧。爲律教所攝得在僧例。故曰
一者攝取於僧也。第二明内凡和合僧。同心
奉律和順爲本 故曰二者令僧歡喜也。第三
明聖位眞實僧。依律而行不相違惱。故曰
三者令僧安樂也。今明外凡比丘。若能持戒
見聞清淨得入此三種僧中。同其布薩羯磨
獲此衆法利也。次明行法有六句者。初二句
明下成熟。謂信行法行僧内凡學人利也。次
二句明中成熟。謂見道修道聖僧學人利也。
後二句明上成熟。謂盡智無生智無學聖果
功徳利。第十一句教法之利。明他成熟。説法
化人興益於世。紹隆眞軌永使不絶。故曰十
合正法得久住也。原如來制戒之意。本非
心惡。而已乃欲遠開涅槃之正路。爲令比
丘如法修行。剋獲道證同佛所得無上常住
永寂休息法也。故云爲諸比丘集十句義諸
佛之戒法矣
  師徒法第二
和上應具十徳。一持戒。二多聞阿毘曇。三多
聞毘尼。四學戒。五學定。六學惠。七自出罪
使人出罪。八能自看病。九弟子有梵行難能
自送使人送脱難。十滿十&T038558;出僧
祇律
依止阿闍梨
應具十徳 一具持二百五十戒。二多聞。三
能教授弟子阿毘曇。四能教授弟子毘尼。五
能教弟子捨惡見住善見。六知波羅提木叉
戒。七知説波羅提木叉戒。八知作布薩。九知
布薩羯磨。十年滿十&T038558;和上十徳亦同出
四分律僧十中
阿闍梨
應具五徳 一知増上威儀是淨身口戒。
亦名律儀戒
二知増
上淨行是淨心戒。
亦名定共戒
三知増上波羅提木叉戒
惠戒。亦名道共戒修出世
倍過世法故云増上也
四知白羯磨此句善知衆
法。文辭成
就。言章
辨利
五滿五夏五年學戒自行已立。堪爲
人作羯磨威儀受戒
尊師
應具五徳 一善知有難法。二善知無難法。
三善知作白法。四善知作羯磨法。五有戒行
清淨備此五徳。能擧
衆。法表證義成
師攝弟子應具五法 一
若弟子有病應自瞻視若使人看。二若弟子
不樂住處應置安身處。三若弟子有疑事能
如法開解其意。四若弟子有惡見生能教捨
惡見住善見。五有徳臘*合弟子敬重此所依
蔭同法

弟子依師應具五法 一愛念若衣若食
盡心奉養
恭敬身力承事
不敢違慢
三慚荷戴師恩
法重難報
四愧畏難尊嚴
不敢作過
五樂
近住諮受教誡
日親其美
有五種阿闍梨 一出家阿闍
初脱白
十戒師
二羯磨阿闍梨受大
戒師
三教受阿闍梨
教威
儀師
四*受經阿闍梨
法律
五依止阿闍梨
上處從
請教誡
有五法不應無依止而住 一不能
懃修威儀戒。二不能増淨行。三不能増波羅
提木叉戒。四若有惡見不能捨而住善見。五
不滿五夏出四有
分律
五法失依止 一死師亡二去
師宿行。若弟子。
決意出界外
三休道若師
捨戒
四不與依師捨
教誡
還在和上目下住若和上攝受者。阿闍利
則不應復令請教誡
弟子應
以二事將護於師 一以衣食供養。二以法
將護師聞弟子明。當方便軟語
諫喩開解。勸學戒定惠也
師應以二事攝
弟子 一以衣食。二以法攝日夜。教詔
出家禮節
有威
儀不應禮有十 一大便。二小便。三路身。
四剃髮。五説法。六嚼楊枝。七洗口。八食時。
九飮食。十食果 復有十時不應禮 一在
塔像前不得禮。二作事。三塗油。四讀誦。五
不著衣。六經行上下閣。七授經。八共諍。九洗
鉢。十著眼藥出僧
祇律
一日三時請教戒 一
旦。二日中。三向暮三時問訊於師亦如是。三時懺
悔亦如是。師應三時教誡亦如
是。不者得罪。
出<#23s/>僧祇律
有五種教誡弟子 一呵嘖
片有失合
苦言切勤
二折伏惱於師
加以訓治
三罰黜違犯僧制。輕則
罸。重則出家也
四讃嘆行順佛教
理合嗟美
五歡喜行合師教
應懷悦豫
又有五種教
誡弟子法 一有犯行者制。二無犯行者聽。
三若制若聽法有缺減者如法擧之。四數數
違犯者折伏與念。五眞實功徳者稱讃歡喜
有三品呵嘖 一微過微犯軟語呵嘖。二中
過中犯中語呵嘖。三上過上犯上語呵嘖
佛言。欲多弟子務當義誨呵嘖。弟子自護
煩惱 呵嘖弟子先具三法 一現在前。二
出過。三語言我今嘖汝 有五句呵嘖法
一汝所爲非行違
於理
二非威儀進止
失度
三非沙門乖修
聖道
四非淨汚賢
善心
五非隨順非愼教
弟子也
此五所不
應爲 有五品呵嘖弟子法 一汝去罪合
出寺
汝莫入我房罪合
出房
三汝莫爲我作使不受
供給
莫至我所不受請教
誡*也
五不與汝語不教
經法
弟子有五
事合呵嘖 一無慚作罪不
著於人
二無愧不畏罪
求改悔
三不
受教不順
約勅
四作非威儀數作
嫌之事
五不恭敬師僧
唐突瞋目怒應心懷輕
慢。都無畏忌故呵嘖也
呵嘖弟子五事失法
一盡形壽呵嘖。二竟安居呵嘖。三呵嘖病者
不看視。四不現前呵嘖。五不出過呵嘖。不應
爾 弟子被呵嘖應行五事 一應捨作事。
二應捨已請教誡。三應日作三昧求懺悔。四
不應於餘人邊住。五不應不懺悔而去 有
四種師 一無法無衣食聽不須
問而去
二無法有衣
須問
而去
三有法無衣食雖苦
而住
四有法有衣食是爲
樂住
前二種師無法應懺悔已而去。後二種師有
法盡形壽不得離出僧
祇律
師有五種失法弟子應
懺悔而去 一者應語和上言我如法和上不
知。二者我不如法亦不知。三者我犯戒捨不
教呵嘖。四者若犯亦不知。五者若犯而懺悔
亦不知既無出家訓成之益。是
以請乞在外諮觀修學
弟子欲出行師應
以三法斟量 一所爲事好。二所去處好。三
同伴好聽去。若一事不好應止之 僧有五
事法不應將作伴行 一喜太在前行。二喜太
在後行。三喜抄斷人語次。四不別善惡語
語不讃稱美惡言。五者如法得利不以時爲
彼受返。此五句應將作伴 有五法不應與
作親厚 一若喜鬪諍。二若多作業。三若與
衆坐勝比丘共諍。四若喜遊行不止。五心不
欲爲人説法言示人善惡 有七法應與作親
厚 一難與能與不惜
財寶
二難作能作不惜
身力
三難
忍能忍不惜心意又
不相懃恨
四密事相語吐情告實
無隱無諱
五互相
覆藏迭相護惜不
揚過
六逢苦不捨病患相料理
急難相救解
七貧賤
不輕不逐勢棄衰
見利忌義也
有十徳應差教誡比丘尼
一戒律具足善修
威儀
二多聞善修解
經論也
三誦二部戒利
偏熟
律文
四決斷無疑深達
旨趣
五善能説法言辭
辨了
六大姓
出家風理
可觀
七顏貎端正擧動
方富
八堪任爲尼説法
善識
機宜
九不犯重禁内無
染心
十滿二十&T038558;年高
徳重
尼修八
敬法 一者應禮大比丘身業
恭敬
二者不得罵謗
比丘口業
無過
三者不擧比丘罪爲作憶念意業不
欺慢也
者二歳學戒已大僧中受具足戒受戒之法
成由大僧
五者
若犯僧殘應二部僧中半月行摩那埵出罪
堅持既犯此戒。罪由僧滅
法罪之法出在大僧
六者半月半月大僧中請
教授出家人法學戒爲先。請
爲師訓開示行
七者不得無大僧處
夏安居修道多難事須依護諮參決疑。採訪有地。極遠
去大僧一由旬。四十里即日得往返。若依沙彌
塞律。極遠聽受
日往返成安居也
八者安居竟大僧中説三事
自恣人多迷已。而傍矚者明懼脱違失
不自覺知。垂大慈示之不及
此八敬者前
三明致敬之儀。中二明所尊之法。後三明請
誨之方。初則敬人爲師。次則依人取法。後則
如説而行
  衆僧法第三
入衆有五法夫行不獨善。依衆而立。故宜審知衆法而
敬順之。又自行既成堪能稱衆。故須善達
御匡究
之儀也
一應以慈心當先生心愛樂衆法。然後入
衆不容苟且。違惱合衆不善
二應自卑下如拭塵巾謙敬愼過
不輕慢衆
三應善知坐
起。若見上坐不應安坐。若見下坐不應起立
人應
衆故
四彼至僧中不爲雜説論世俗事。若自
説法若請人説法衆依
法故
五若見僧中有不可事
心不安忍。應作默然不狂發起
鬪諍事故
五種非法默然
 一若如法羯磨而心不同默然共作法事。而所
見不同不可得
施言。而請忍亦
和合衆法不成
二若得同意伴亦默然任之得人
助已
不應默
忍非法
三若見小罪而默然任之事可謂彌而
容忍穢衆
四爲
作別住而默然僧作三擧。名爲別住。
不容共彼同一法事
五在戒場上
而默然欲作羯磨應喚集。
脱成別
五種如法默然 一
見他非法而默然非法羯磨理應呵止。以不合時悲成
亂衆心。不同彼於己無過也
二不得伴而默然獨是衆非
言則無用
三犯重而默然發起
大事
恐成
亂衆
四同住默然如法和合
不容生異
五在同住地默然人既
盡集
無宜
乖亂
欲治斷他事當先觀察五法 第一觀察
前事是實不。第二次觀察後有利益不。第三
次觀察今是時宜不。第四次觀察不。合僧生
塵垢不。第五次觀察得善伴不觀此五法。已應
好心。善念匡衆
立制。治罰惡
人斷衆
評斷諍事人應具五徳 一授戒
清淨畏罪慚愧
終不曲理
二多聞廣解文義
試練難屈
三廣誦二部戒利
善識
律僧
四能問能答能如法教呵及作滅儐合得歡
稱宜
得所
五善能滅鬪諍事善多方便*合
前事消怗
具此五徳
堪任共懃理僧事都統之徳 律師爲他判事
應具五徳 一善知犯相。二善知不犯相。三善
知輕相。四善知重相。五善知決斷無疑住毘
尼而不動具此五徳乃
可爲他判事
擧罪人應内具五徳
一知時不以非時事令衆宜
擧則應機
二眞實不以虚妄
有見聞疑
不枉前人
三利益不以損減爲令前人
徙善
四柔軟
不以麁獷法言勸諫
已無惡口
五慈心不以瞋恚意爲念彼
非使恐害
若不思量此五法者。不得輕示道説他過。
或亂衆或害彼或自惱。須深愼之 寺主維
那知事人應具五徳 一不愛不偏
於親
二不恚不剋
於怨
三不怖不畏
於強
四不癡不欺
於弱
五知分未分善能分
別處也
事既重成益處曠。若能好心經營不辭。營苦
唯五法而施行。不求恩賞。不爲自供。不侵他
潤。已不倚自高。應常生卑愧懃力供養他。能
如是者生天如箭射 有四種僧 一者四人
除自恣受大戒出罪。
餘一切如法事得作也
二者五人僧除受大戒及出
罪。餘一切如法
事得
三者十人僧除出罪。餘一切
如法事得
四者二十人僧
一切如法
事得作
三種羯磨 一者單白羯磨事易
表知
者白二羯磨事中參
三者白四羯磨事難重疊
謹決
種非法羯磨 一者非法別衆羯磨不成故言非
法。界内僧不盡集
故言
別衆
二者非法和合衆羯磨不成
僧盡同集
三者法別衆
雖成僧
不盡集
四者似法別衆例作
羯磨
五者似法和合衆
又一向作呵。不止羯磨非法。應作如法和合
衆羯磨 有三法若作羯磨不成 一不作擧。
二不作憶念。三不作自言 欲作羯磨先具
三法 一作擧出其
過也
二作憶汝可不自知
有是事耶
三與
汝合得
治罪
有七種羯磨 一呵嘖羯磨此人鬪
亂衆僧。
内不護之衆故。作
此羯磨。作治罰之
二儐出羯磨此人壞亂檀越。不外
護人汎爾。白衣未信
*合信故作羯磨。
驅離聚落*也
三依止羯磨此人毀辱衆僧中。内
不自護故。作此羯磨。
制令學律
諮受教誨
四遮不至白衣家羯磨此人毀辱檀越不
外漢。至信白衣已
信*合増長故作此羯磨。制約其人
不聽自往別遣徳人。將和誨謝*也
五不見罪擧羯
此人不信有惡業體。此名無因見。
作此羯磨。擧棄衆外不與同僧事
六不懺悔擧羯
此人不信業能感果。此名異因見。
作此羯磨。在衆外不與同事
七惡見不捨擧
羯磨此人不信愛欲煩惱能障聖道。此名邪
見。作此羯磨。棄在衆外不與同事
前四羯磨
治其無行。後之三擧治其無信。云無行者無
内護行無外護行。就内護中呵嘖羯磨治。不
護衆依止羯磨治不護行。就外護中儐出羯
磨檀越未信護使生信。遮不至羯磨檀越已
信護使増長。故有四羯磨也。次云三擧者。不
信集諦業體障道用能牽報。故不見不懺二擧
也。煩惱縁助故不捨一擧也。既不斷集還招
苦果。苦既不亡滅在。無常既不求滅。於道路
乖學中無用作法擧。置此七羯磨治人之法。
若不受罰當以惡罵羯磨治之。一往驅出 
有四種汚他家 一依利養汚他家持彼家。食
與一家。不
與一
二依家汚家持彼家衣物與
一家不與一家
三依親友汚家
勢檀越爲一
人不爲一人
四依僧伽藍汚家持衆僧物果菜等隨情
逐意與一家不與一家
比丘犯此四事者。汚他檀越淨信之心*合
與作儐出羯磨驅離聚落 破僧方便行五法
 一盡形著糞掃衣。二盡形乞食。三盡形露
坐。四盡形不食蘇鹽。五盡形不食魚及
此五是上人所行中下不堪。初聞信受。後必
有退。前三句相似語。後二句妄語 破僧用
十八法。有九對 一法非法如經順理名爲法。
違經背理名非法
律非律義合毘尼名爲律。
義乖毘尼名非律
三犯非犯七聚之中縁具名
犯。縁差名非犯
四若輕若重犯威儀罪是輕。
犯戒則
五有餘無餘僧殘
下是有餘。
波羅夷名
之無餘
六麁惡非麁惡方便偸蘭是麁惡。
餘輕遮性非麁惡
七常所
行非常所行開則常行。
遮則非行
八制非制如法羯磨約限是
制。非法別衆失
度非
九説非説廣略十六種布薩成就
説戒是説。違則非説
此十八法中。
前二對明教法。次五對明行法。後二對明衆
法。若是法而言非法。若非法而言是法。如是
等反用名破。若是法而言是法。若非法而言
非法。如是等順用名和合僧法。乃至説非説
亦如是。僧以和忍爲體。若異見異忍則乖和
合之義 二種僧 一法輪僧依法進行轉有情。昇
能摧見諦煩惱
二羯磨僧依教作法
次成僧事
三種僧 一眞實僧聖人
二和合僧賢人三假名僧凡人 四諍 一言
諍理
是非
二覓諍互相
覓罪
三犯諍一評犯不定。
二互相犯觸
四事諍
磨事如
法非法
此四諍之中。初一教法。次二行法。後一
衆法。彼此交競爲鬪。朋黨相助爲諍。徹斷事
官爲言。各説其理爲訟 言諍有四法 一所
説文義相應。二所説文異義同。三所説文同
義異。四所説文義倶異諫曰何
須共諦
覓諍根中六諍
所起 一恨戻難共語。二惡性戲鬪。三諂
曲。四邪命。五無慚無愧。六多貪嫉。因此六事
起覓諍。出中阿含諍縁根本有六。一瞋恚。二
惱害。三約僞。四慳嫉。五見取。六邪邊。二見
此覓諍根
出摩夷中
犯諍根中六犯所起處 一有身犯
非口心。二有口犯非身心。三有身口犯非心。
四有身心犯非口。五有口心犯非身。六有口
心犯。又摩夷云。有心犯非身口。如錢寶戒身
口不受。但自默念作已有想即犯 七滅
一現前毘尼現用此法對於前人。評和詳事
因以得息。此一毘尼通滅四諍
二憶念
毘尼此人清淨横爲他謗。從僧乞羯磨。
記識不犯諍事得息。此滅於覓諍也
三不癡毘
此人顛狂時犯戒非。是故心癡犯差
實不有犯。從僧乞羯磨以息覓諍
四自言治
毘尼他人評犯不定。要取犯者自説所犯
輕重相分。准法治罪滅於犯諍*也
五罪處所毘
亦名覓罪相。此人評罪前言不覆。後語衆僧爲作
羯磨治罰其人。微出於所犯□本以滅覓諍*也
多人語毘尼亦名多覓罪相。此人共諍佛法道理。言義
寛深非淺識能了。廣集知法大徳。驗究
經律捉如法。籌多者
以爲正義。滅於言諍
七如草覆地毘尼此一住處衆僧
共諍互相犯觸
不可整理。爾時匡衆之又應作單白羯磨。掩
息鬪諍。各乞歡喜和合布薩。以滅犯諍也
此七滅
之中。前一體別用通。餘六體通用別。別中初
二滅於無罪之諍。憶念無根不癡有根也。中
二滅有罪之諍。自言首過罪處評犯也。後二
滅無罪有罪之諍。護法莫覆護也。又四諍
之中各有難有易。易者但用現前毘尼滅之。
難者兼用餘毘尼也。言諍以二滅之。現前毘
尼多人語。其一諍小乘淺理易解故。但用前
毘尼滅之。二諍大乘深理難解故。須多人語
毘尼滅之。覓諍以三滅之。憶念不癡罪處
所。一者能覓之人有過。所覓之人無罪。故須
憶念毘尼也。二者能覓所覓二倶有罪。故須
不癡毘尼也。三者能覓之人無過。所覓之人
有罪。故須罪處所毘尼也。犯諍以二滅。之
者。自言治草覆地。其一犯於行。故須自言治。
其一犯於衆。故須草覆地。事諍以一切滅
*之。因言諍中起滅諍事。而不忍可返共諍
之。即還用若現前若多人語滅之也。若因覓
諍中起滅諍事。而不忍可返共諍之。即還用
若憶念若憶念若不癡若罪處所滅之也。若
因滅犯諍事而起諍者。即還用若自言若草
覆滅之也。除此三諍上作事已。若沈諍餘
羯磨法是非之事者。悉言諍所攝。此七毘尼
之法能滅四諍故名爲滅也 五種略説戒
一説戒序已餘者應言僧常聞。二説四事已
餘者應言僧常聞。三説十三已餘者應言僧
常聞。四説二不定已餘者應言僧常聞。五説
三十已餘者應言僧常聞 又有五種。乃至
説九十已餘者應言僧常聞又有五種。乃至説四
舍尼已餘者應言
僧常聞。合爲十
五種略説戒也
有八難事聽略説戒 一王難。
二賊難。三火難。四水難。五病難。六人難。七
非人難。八毒蟲。自恣時亦爾。三種人作布
薩。若僧若衆多人若一人 有四種布薩 一
三語布薩。二清淨布薩。三説波羅提木叉布
薩。四自恣布薩 戒法清淨海八種奇特法
一漸次學戒皆歸佛法如衆流投海。
此嘆受戒也
二住於戒中
乃至於死終不犯戒如海不失潮法。
歎持戒
三滅本名皆
稱沙門釋子如五河同歸名爲
海。此嘆聖因也
四入無餘涅槃
界無増無減如海無増滅。
此歎聖果也
五同一解脱味如海同
一鹹味
梵行清淨不破戒如海不宿死屍。
此明衆惡永棄
七能生道品聖
行功徳如海出珍奇異
寶。歎自徳勝
八有四向四果賢聖僧寶
如海容受大身衆生。歎
行人利他之徳也
五種與欲 一言與欲。二
爲我故説欲。三現身相。四口語。五現身相口
語 有五種失欲 一受欲者比丘死。二
休道。三至外道衆中。四往別部僧中。五至戒
場上。與清淨亦如是。與自恣亦如是 三種
安居 一前安居四月十
六日是
二後安居從四月十七日
至五月十六日
明相未
出也
下増三中云。有三種安居。前安居。中
安居。後安居 三種受日 一受七日。二受
過七日法四分律聽請十五日。若遠事不訖聽請一月
日。然此十誦律請三十九夜。僧祇律聽請事
訖當
安居初應作四事 一解界。二結界。三
分房臥具。四結安居 安居竟應作五事
一解界。二還結界。三分房臥具。四自恣。五受
功徳衣 有五種人不得安居衣 一被擧。
二不用道。三死。四破安居。五不囑授出僧祇
律 二種自恣 一和合自恣。二各三語自
恣 有三種人作自恣。若僧若衆多人若一
人 迦提月開五事利 一得畜長財過十日
不説淨。二得離 三衣宿。三得別衆食。四得
展轉食背前請
受後請
五食前食後不囑得入村先已有
食處中
前聽不囑
授詣他家
受功徳衣開五事亦如是。迦提月者
作衣月也。後七月十六日訖八月半聽作餘

  行道懺悔滅惡法第四
破僧有五過失 一自害。二爲智者所呵。三
有惡名流布。四臨終生悔恨。五墮惡道 七
犯聚者 一波羅夷罪如斷人頭。不可還活。犯此
戒者永斷聖種。一形之中

淨*也
二僧殘罪如殘病人。障於布薩。
行摩那埵罪可得滅
三偸蘭遮罪
此方名麁惡。此罪有四品。一五逆偸蘭遮滅擯。二波羅
夷邊方便偸蘭遮。當於八僧中大衆悔罪。三僧殘邊方便
偸蘭*遮。當於四人僧小衆悔。
四獨頭偸蘭*遮對三人悔*也
四波逸提罪三十尼薩
耆捨墮。已
悔餘波逸提。對一
人清淨僧三説懺
五提舍尼罪對一清淨僧一
説懺悔*也
六突
吉羅罪此方名惡作。今但取身作越威
儀事。故心作者對手一説*也
七惡説
吉羅一等但取口説越威儀
事。故心作者對手一
此突吉羅及惡説羅。
若失意犯者聽責心悔。但自心念口言剋心
愧情誓不復作罪即得滅 下坐向上坐懺有
五法 一偏露有肩。二脱草履。三札足。四
*有膝著地。五合掌説所犯事 大徳一心念。
我比丘某甲。故犯某罪不憶數。今向大徳發露
懺悔。不敢覆藏。懺悔則安樂。不懺悔不安
樂。憶念犯發露。知而不覆藏。大徳憶我清
淨戒身。具足清淨布薩如是
三説
上座應語言。自責
汝心生厭離答言
爾也
座懺向下坐有四法
一偏露右肩。二脱革屣。三右膝著地。四合
掌説所犯。長老一心念。懺文如上説。下坐應
語言。大徳應改悔生厭離答言
爾也
有三種人犯
 一若僧犯二若衆多人犯。三若一人犯 有
三種懺悔。若僧。若衆多人。若一人 爲他作
懺悔主應具五法 一善知犯。二善知懺悔
法。三善知懺悔清淨。四善知作白。五善知作
羯磨。具此五徳乃受他懺悔能除人罪 四
重 一犯婬若人男女。若鬼神鬼男女。若畜生男女
大小便道及口中。他犯已亦重。已犯他亦
重。如毛頭入
成重罪也
二犯盜若劫若偸若公官強奪。若燒若
懷色。若自作若教人作。
使損他五錢物
離本處得重罪
三犯殺人人者從初入胎中。乃至命未
斷。若自殺若教人殺。隨他何
方便 但合彼
死 死則
四犯妄稱得過人法實是凡夫詐言得
聖。或言我得禪
定。我有天眼他心智。從四念處法以上三十
七道品四聖果三明六通等。向他説犯重
尼八重
重如
上説
五犯摩觸罪要是男若童子有欲意。以去不問親
踈。不簡道俗。彼此皆露身相觸。腋
以下膝已上已往犯他亦犯。他來爾已
亦犯。要有欲心受觸 樂觸著便犯*也
六犯八事
八者一共有欲心男子捉手。二捉衣。三共入屏處。四
共屏處立。五共屏處語。六共行。七共身相倚。八共
期。此八事中犯無次弟。隨犯七
事不職悔。若滿八事便犯重也
七犯覆藏他重罪
大戒尼犯波羅夷。應向一大尼發露。若故隱覆與惡同
情過夜至明旦便犯。若畏他殺或致破僧來説不*犯
犯隨擧罪若有惡比丘。爲大僧作三擧羯磨。治罸其人
未懺悔。僧未爲其解羯磨。此比丘尼遣順
供給黨惡成朋信受乖法。尼僧設諫苟執
不捨。尼僧爲作羯磨。三諫不捨便犯也
六重誡叉摩
那尼學六法 一不婬若已婬不得進大戒。若與
深汚心男子身相觸缺戒。
應更
與戒
二不盜若偸人五錢物已上不得進大戒。
若取四錢已下缺戒。應更與戒
三不
若方便斷人命不得進大。若故殺
畜生蟲蟻蚤虱缺戒。應更與戒
四不妄語若詐聖
誑他不
得進大戒。若汎妄
語缺戒。應更與戒
五不飮酒若無重病貪味而飮一渧
入唯缺戒。應教懺更與戒
六不非時食若過中破齋缺戒
應教懺悔更與戒
比丘比丘尼護持
禁戒寧死莫犯。如其犯者不如本不出家也。
自毀壞道法。汚辱師僧。穢亂三寶。欺負四
恩。不消信施益罪多也。若無心在道苟欲爲
惡者。乃可捨戒。不可倚傍佛法而違犯也。若
欲捨戒。當向大戒比丘&T050026;跪合掌言。大徳一
心念。我比丘某甲。今捨大戒還作白衣。願大
憶。我是白衣如是
三説
若欲留五戒者當言。還
作優婆塞。若欲留十戒者當言。還作沙彌。
願大徳憶。我是沙彌也。昔從僧受得戒。今應
汝法還僧。僧即證知。若布薩羯磨簡棄於外
不得。仍在衆内共法事也。以此而推不容對
餘人捨。若尼還對比丘尼捨 五逆 一殺
父。二殺母。三殺阿羅漢。四破和合僧。五惡心
出佛身血 十惡業 一殺。二盜。三婬。四妄
語。五綺語。六兩舌。七惡口。八貪。九瞋。十邪
見。前三身業犯。中四口業犯。後三意業犯
十三難 一犯邊罪此人曾受大戒犯波羅夷。若爲
僧作滅儐。若自罷道後還願受
大戒者亦爲難儐。在
衆外故曰邊罪*也
二汚淨行尼若是尼汚淨行比
丘。所言淨行者從
出家大戒已來不曾犯婬名爲淨行人
也。若白衣時犯此淨行人名爲
三賊心受戒此人
無師
盜剃頭被袈沙。不受戒而共他布薩。若作羯磨。偸竊佛
法名爲賊心受戒。若是沙彌六法。尼亦得盜聽説戒羯磨。
作同事
亦犯
四破内外道此人先是外道來入佛法受大戒已
不捨戒。被袈裟還作外道。耶見心
重自然失戒。後更欲於佛法
中受大戒者不復發戒也
五黄門有五種黄門。一生
黄門。二形殘黄門。
姤黄門。四變黄門。五半月黄門此五種人
多煩惱闕於持戒。煩惱障重不發大戒名爲*難
六殺
白衣殺時所生父
違恩逆理爲*難
七殺母白衣時殺母違恩
處深不得受大戒
八殺
阿羅漢白衣時殺得道人
死時顏色不變
九破和合僧以五邪之法
戒亂群情。化
誘内凡學人別作布薩羯磨。令如法之衆不
得和合 斷其會聖之行 知而故作名爲*難
十惡心出
佛身血此人欲殺佛。而佛不可殺。但得重逆罪。而合末
世或有心燒破佛(sic)圖精舍形像舍利。若見瑞
相即是出佛身
血亦得逆罪
十一人非若鬼若神若天若魔變作人
刑欲受大戒。實是非人名
爲*難十二畜生若龍蛇若鹿若狐變作
人形。不得受大戒
十三二根
此人亦有男根亦有女根。於
僧尼二衆皆妨無置處
此十三難前五煩惱障
重。中五業障重。後三報障重。一形之中
不可改易。若未受戒不得受。若已受戒不
得戒。不應向禮。應滅儐。科判三障。出摩夷
中。亦有論文。前四及五逆。此九業障攝。黄
門一種煩惱障攝。後三報障攝。文意不同。任
情取捨
懺僧殘隨所犯有四番羯磨 一與覆藏羯磨
隨覆來曰多少行懺悔法。此治
覆罪之過。尼有伴無覆
二與本日治羯磨此人
行覆
藏時重犯。更從僧乞摩那捶
亦爾還。從初日爲始行也
三與磨那埵羯磨若無覆
藏直與
此治法。比丘
六夜。尼半月
四與出罪羯磨比丘二十清淨。僧中出
此罪。尼於二部四十人
中洗
得滅也
八事不白失宿 一往餘事不白行懺
中間
若有因縁復往餘寺 應白
彼寺僧。若不白失一夜
二出界不白若有因縁復須
出寺外者應白。
寺外道上除行
僧若不白失宿
三客比丘來不白若有容僧來者即
應白。不白失一宿
四寺内。除行者不白僧伽藍大院内有客比丘急走
過者不得白不犯。若安徐行應
逐取向白。
不白失宿
五病不遣使白若自有病應倩一比丘
白。僧知病不得自白。衆
不者
失宿
六二三人同室宿比丘應獨在小房。
尼得有於伴也
七在無
比丘處住僧伽藍中應有大戒在在寺宿。若獨在無比
丘處經夜失一宿。若行摩那埵應常在四人
僧中宿。若此處僧數
不滿失一宿*也
八若時集非時集不作白時集
者布
時。非時集者餘作羯磨時。此衆聚應白。若
不白失宿。若行摩那埵應白。若不白失宿也
二奪三
十五事 初二奪五事 一不得授人大戒。
二不得受人依止。三不得畜沙彌。四不得受
僧差教誡比丘尼。五設差不應往 第二奪
五事 一不得作説戒人。二不得僧中問答
毘尼。三不得僧中作羯*摩。四僧評斷事不得
在數。五不得爲僧作使命人 第三奪五事
一不應早入聚落。二不應逼暮還。三應親
近比丘。不應親近外道。四應順從善比丘教。
五不應作異語 第四奪五事 一不應更犯
此罪。餘亦不應作。二若犯相似若從此生。三
若復犯重於此。四不應嫌羯磨。五不應嫌作
羯磨人 第五奪五事 一不得受善比丘敷
坐具。二不得受洗足。三不得受洗足物。四不
得受拭草履巾。五不得受他揩摩身 第六
奪五事 一不得受善比丘禮拜。二合掌。
三問訊。四迎逆五不得受善比丘持衣鉢
 第七奪五事 一不得擧善比丘罪。二不
得與他作憶作白言。三不得證他事。四不得
遮他布薩自恣。五不得共善比丘鬪諍 此
三十五事中。初十奪其師徳。次十奪其隨意
所行。次十事奪其供事。後五不聽于知他事
應順行此法。若違犯一事罪則不滅。不得
與出罪羯磨 十種自性偸蘭遮罪 一食人
肉。二畜人皮。三剃陰上毛腋下毛。四用藥灌
大便道。五畜人髮欽婆羅。六裸形行。七畜石
鉢。八瞋恚破衣。九瞋恚破房。十瞋恚破寺塔。
皆犯偸蘭遮。輕者對一人懺悔。法如波逸提
也。罪重於突吉羅故爲第五聚也。其中亦有
重者。若生噉人肉及惡心破僧房破佛塔等。
此則二三人前三説懺耳。若初篇第二篇偸
蘭者僧作羯磨懺也。此義出摩夷中。僧祇律
云。瞋心破六種犯偸蘭遮。破鉢三衣破塔破
房破界。有三種人犯尼薩耆 若僧若衆
多人若一人 應在三種人前捨墮。若僧若
衆多人若一人 有四種妄語 一波羅夷
妄語。二僧殘妄語。三波逸提妄語。四阿毘波
羅妄語 五種慳 一財物慳。二法慳。三家
慳。四住處慳。五稱讃慳 五蓋覆心 一慳
貪。二瞋恚。三睡眠。四調悔。五疑貪瞋二蓋能覆
戒品。睡調二蓋
覆定品。疑之一
蓋能覆惠品*也
十使煩惱 一身見。二邊見。
三邪見。四見取。五戒取。六疑。七貪。八瞋恚。
九慢。十無明。此十煩惱驅馳行心流轉不住
會。觀四諦空無我理滅初五見得無相行。次
斷疑使得須陀洹。餘之四使欲界煩惱判爲
九品。斷六品盡得斯陀貪。斷下三品盡得阿
那含。經云。斷三結得須陀洹者。一我見。二戒
取。三疑。此三重。又總五下分結。一調戲。二
憍慢。三無明。四色染。五無色染也。此是上二
界煩惱。阿那含人斷之。都盡得阿羅漢果
三塗四趣 一地獄。二畜生。三餓鬼爲三塗
純惡業感
四阿修羅雜惡業所
感*也
六道衆生 一地獄道。二
畜生道。三餓鬼。四阿修羅道。五人道。六天道
 三界皆苦 一欲界從地獄以
上訖六天
二色界從初禪梵
天訖。四
禪十八
天也
三無色界四空天訖
非非
  行道修善法第五
菩薩常作六念 一念佛十力無所畏
願禮事供養
二念法
滅諸相願
讀誦思義
三念僧良田無所著
願親近敬奉
四念戒防非禁戒惡
願護持不犯
五念施能捨除慳悋
願雜看濟他
六念天淨非世法。無上佛果。安
穩住處。第一義天。我今
願求。必
得上果
出律増三中也 沙門六念 一念知
月日知今月大小。念若于日過
無常迅速布薩時
二念知夏數我是某
年某月
某日。某時受大戒。今已若干夏
去無業。若入衆知上下坐*也
三念迴請我若先
受前請。
今欲更受後請。當迴前請食施比丘某甲。彼某甲於我不
計。我得自恣食。彼某甲於我不計者。彼前請施主也
四念受持三衣有長財當説淨。五念不別衆
四人已上皆受別衆。
當食時界内有比丘
六念有病當急治。無病
依衆行道 病人有五法 一不食不應食者。
二喜服藥。三如實語瞻病者。四應行便行。應
住便住。五身有苦痛能忍。身少有能作便作
 又第五句能淨坐思惟 第一念悔先罪
病。是苦報由惡所招念。復不懺定墮惡道。
前身積罪餘報未盡。今生以來自少及長。爲
惡曰多作善時少。五篇諸戒一一思量。各曾
違犯。今當懺悔。若發此心神生淨處。第二
當觀無常身。如坏器假合所成。速朽易壞不
可久保。命尚不存財何足惜。於諸衣物莫以
經懷。應捨不須囑授。死後任僧不煩留悋也。
第三當念佛三昧善調氣息定心守境。正向
西方觀清淨佛土如在目前。念念之中如注
流水。直到彼岸也 又病人應以三法自量
宜 一者重病。若得隨意飮食。隨病監藥隨
意好。看病人於此三事若得若不得。此病會
死不能使。病得差無常報盡不可救也。爾時
病人應作死計。莫食非法及破齋也。二者輕
病。若得隨意飮食。隨病湯藥隨意。看病人若
不得病亦不死。但小將息病自得差。爾時病
人不得因病便欲飮噉破齋服酒也。三者中
病若得隨意飮食。病則得差。若不得病必死。
爾時病人應自思量。隨病所宜而噉之也。若
不能自節限者。看病人應裁割也。針炙服藥
裁量亦如是。求看病人供給進否亦如是。然
病人多惱瞋應自調伏也。他好心看我已自
難消。何況復加惡言觸惱於彼。彼看我無利。
或能心退不復看我。我便死也。是故應慚愧
於他將護其意勸讃之 看病人有五得
一者知病人可食不可食。可食能與。二者不
壞賤病人小便唾吐。三者有慈心不爲衣食。
四者能經理湯藥。乃至差若至死。五者能爲
病人説法。*合病者歡喜己身。於善法増長
 佛言。汝強健時不看他病。汝今得患。誰當
看汝。告諸比丘。出家不看病。爲無利益。若
能供養病人勝供養佛。見苦無常慈悲心重。
即是第一修道獲無量功徳 嚼□楊枝有
五事利益 一口氣不臭。二別味。三熱陰消。
四引食。五眼明 掃地有五法徳大功徳
一不逆風順風。二不應背尊長。三滅跡。四除
糞五還復箕箒置本處 經行有五種利益
一堪遠行。二能思惟。三少病。四消食。五*徳
分住 散亂心眼有五種過失 一見惡
夢。二諸天不祐護。三心不恩法。四不係意在
明。五失不淨 有四種非法眠 一阿修羅
眠仰臥。二覆地眠。三餓鬼眠。四左脇眠 有
四種如法眠 一師子王眠。右脇著地兩脚
相累。二合口舌跓上齗。三右手技頭左手
順身上。四不捨念惠思惟明相 向火有五
過失 一令人無顏色。二令人無力。三令人
眼闇。四令人鬧集。五多説俗事 不忍辱人
有五過失 一兇惡不忍。二後生悔恨。三多
人不愛。四惡聲流布。五死墮惡道。應當忍辱
 修身四威儀 一行威儀攝身威儀
向前直進
二住威儀
平立叙手
隨便正看
三坐威儀跏趺怗膝
直身低目
四臥威儀右脇著地累
脚屈身係相
在明念
當早起
修口四威儀 一當作法語實語。二
當作正語直語。三常作和合語滅諍語。四常
作柔軟語悦心樂聞語 修十二頭陀之行。頭
名少欲。陀名知足。斗藪煩惱離於滯著故曰
頭陀。何等十二 一持糞掃衣此人不受
利養衣物
二持
三衣此人不畜
長財物
三持隨衣此人僅得供身
不畜盈長物
四常乞食
此人受請
不食僧食
五一揣食事事一
不再益
六一坐食壞威儀已
不再噉也
七不作餘食法食粥中飯
不再正食
八樹下坐觀樹從諸
法因縁生。
我身亦爾。
是生滅法
塚間觀尸不淨
白骨無常
十露坐觀諸法空
無所有也
十一隨處坐觀諸法流動無有定性。不自在
故。無我亦是逐靜名阿蘭若處
十二常
坐不臥睡眠怠墮。死墮惡道。若
不端身正意行無由成*也
此十二者持衣
有三。食法有四。坐處有五也。行人於衣食處心
無滯著。而藉縁發道修進彌懃此苦行也。經
論異名且存一説 修五門禪一貪欲多者終不淨
觀。二瞋恚多者修
慈悲觀。三愚癡多者修十二因縁觀。四著我
多者修十八界空觀。五思覺多者修出入息觀
修六門
禪一數冷病多數出息。熱病多數入息。縁心在鼻柱當
門。安祥徐數從一至十。息成就爲一念。若越亂
増減皆不
當*也
二隨心隨息出入窮息根
本乃至無心悔門
三止*縁心停住守
鼻柱當門。勿
令馳
四觀覿息長短。息遍身見
氣從毛孔出如珠貫縷
五還轉縁心數。以心觀
心。心若異縁皆是
動亂。縁之
令還住也
六淨澄心一境無復動亂。得
入淨心三昧法相顯
八種惡覺
覺。二悉覺。三害覺。四不死覺。五親里覺。六國土覺。七
輕慢覺。八族性覺。多思惟此八事者應作數息法服也
動觸輕觸。重觸。癢觸。痛觸。澁觸。滑觸。冷觸。熱
觸。此八觸來應者戒能發定。或能發患。當對
治除
三種調心法一制精進過多心則調動。
宜當縁心莫使馳散
二發
既久心轉沈沒。宜應
驅策方便生心*也
三捨調停得中。宜應
正念入空三昧
修四念
處 一觀身不淨從頭至足三十六物皆是不淨。
膿嚢臭穢如死蛇死狗*也
觀受是苦世間暫樂會歸毀壞違
逼於心。皆是苦受也
三觀心無常六識
念念
生滅前心非後心。如水
流燈炎。故知人命無常
四觀法無我想心取假諸法無
實。行*心造業如
幻。所作皆是虚妄無有
堅實。所縁之法皆空
修四正懃一惡法未生方便令
不生。二惡法已生
方便令除斷。三善法未生方便令生。四善法已生*方便
増長。惡從心生還由心滅。善從心生還由心長。長當懃
心觀察此
四種法也
修四無量心 一修慈心一切衆
生欲與其樂。
思惟作無量衣食等物與衆生。
怨親平等皆與上樂。是名修
二修悲心念一切
衆生欲
拔其苦。此
名修悲心
三修喜心念一切衆生。若修善者我悉賛
憙。若造惡者勸令斷惡。當遏
惡揚
四修捨心於一切衆生中皆悉平等。
不見怨親等同空法*也
修六妙
行 一識不與色明看青黄朱紫。心
不染著服妙
二耳不
著聲但取言下之法。
不愛著音聲
三鼻不染香。四舌不貪味。
五身不著細滑等觸。六意不思惟惡法 沙
門五淨徳一者發心離俗壞佩道故。二者毀其形好應法
服故。三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四者委棄躯
命遵崇道故。五者志求大乘
欲度人故。出福田經中
  發道資縁法第六
欲得寂滅樂。當習沙門法。衣食繼身命。精
麁隨衆等
四依法 一依糞掃衣此上品人。但捨棄之物納以
爲衣。不受信施。此嚴少欲
得供身修道也。中品人不堪聽依僧次受同
利物。下品人聽受別施及貴賈割壞
二依乞食
品人除慢降身伏貪乞食。不受請供。不擇貧富。趣得支身濟
命修道。中品人聽受僧次及送供。下品人聽受僧常住食
及別請
供養也
三依樹下坐此上品人不受房舍臥具位衣。
塚間樹下僅得陰蔽漏形修道。中
品人居小房石室。起不礙頭痤趣
容膝。下品人聽受大房及私房也
四依腐爛藥此上
品人
有病時爲除報障服。此陳棄藥。此大小便計能差衆病而
不傷人。但取愈患得存身修道。中品人依僧次受蘇油
蜜。下品
人受施也
比丘依託此四法得資身活命。寧
處修道。衣爲外資。食爲内資。臥具能遮外患。
湯藥能除内患。外託衣及處。内假食與藥。藉
此四縁方得修道。能生無漏故名四聖種也。
比丘當准己力 依上中下品而行之不可
越分。而修若上人行下法則退。若中人行上
法則過。若下人行中法則不及 三衣六物
一安陀五條袈裟。一長一短一重。是授中衣。
大小便洗鉢掃地作事時著五
欝多羅僧七條袈裟。二長一短二重。割截成。是入衆
衣。大小食時行道法事衆集時著七條。安鈎
細量法如
下説之
三僧伽梨是入王宮聚落衣。降天魔伏外道
化惡人時著大衣。或肅恣不肖
也。乞食應供入大會時著大衣。生物敬信九條十一條
十三條爲下品衣。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爲中品。二十一
二十三條二十五條爲上品。三長一短三重。若故帛隨
意多重。竪三肘横五肘。割截成。周匝縁帖。四角安鈎紐
三種
四鉢多羅應量器。若泥若鐵升半
以上三升以還。薫
五尼師檀
具。
廣三尺以上四尺以還。長三尺
以上五尺以還周匝縁。染壞*色
六針筒鐵銅錫竹柏木
等。作常隨身修
理威
尼受五衣者。三衣及覆肩僧祇支 有
十種衣。應染作袈裟色一施衣。二却具衣。三欽
波幾羅。四菖麻衣。五又
麻衣。六舍&T072933;衣。七麻衣。八翅夷羅
衣。九杓遮羅衣十差羅波尼衣也
有十種糞掃衣
一牛嚼衣。二鼠嚙衣。三燒衣。四月水衣。五初産衣。六神
廟衣。七塚間衣。八願衣。九立王衣。十往還衣。此名十衣
 三種賤 法万賤割壞
衣財
二衣賤故弊
財帛
三色賤
青黒木蘭新染壞
色名不均色也
二種淨 一説淨任作衣
者。廣八寸長
尺六。皆
合説淨
二點淨手巾抹非衣者。悉
作三點壞純色也
二種淨施
一眞實淨施所得衣財對手捨與五衆出
家人。付彼償視借取用也
二展轉淨
作法捨不須
問隨意用
不得畜八不淨一畜底店。二田宅。
三人民。四奴婢
畜生。六珍寶。七貯聚生穀。
八生熟食具。除衆僧得畜也
離五邪命自活 一
仰口食仰觀星宿陰
暦運。預世名利
二下口食耕田種作墾土
木。以爲生業
三尖口食工師呪説扇慱雨
賣。唇舌讃求財利
四方口食坐守一
處。以招
財利。用此活
命名爲方口
五羅口食治生方慱傍逮財利不
正營生。斯名邪命
四種
一時藥。二非時藥。三
七日藥。四盡形藥
三種時食 一蒲闍尼
食。二佉闍尼食根莖&T049644;
三奢耶尼食乳酪
含消
五種
正食 一飯。二麨。三乾飯。四魚。五害若中前噉
此等者中
時不得更食。若必欲食應
作餘食法。尼無爾法也
三種不淨肉不應食
 一見殺。二聞殺。三疑爲己作 五辛 一
蘇。二葱。三韭。四薤。五興渠燒香請佛猶恐無滅。
況復臭穢能勳而非
障道耶。若生若熟若雜和皆
不得散。若食護戒神去
飯酒有十失 一無
顏色。二體無力。三眼闇。四喜現瞋想。五失
財物。六生病事。七益鬪諍。八惡名流布。九智
慧轉少。十死墮惡道 煩惱性利終日伏之
猶尚難制。況復加之以酒資助。煩惱發動必
然也。先多貪得酒欲心必發也。先多瞋得酒
忿心必發。先多癡者得酒必惛速顛倒驕恣
放散。無明睡眠轉重。凡飮食者若能資道
服之。若増煩惱省之也 食粥有五種利益
一除飢。二解渇。三消食。四大小便通利。五除
粥者初出盆中草盡不成字得
噉。若成字是麋若噉犯正食
護八遮 一自恣足。
二少欲足。三穢汚足。四雜足。五諂曲足。六不
便足。七停住足。八自己足 八種漿 一
漿。二閻浮草漿。三酸棗漿。四甘遮漿。五微
草漿。六舍樓伽漿。七伽樓漿。八蒲桃漿。非時
飮 五種藥 一蘇。二油。三生蘇。四蜜。
五石蜜。作法得七日服 五種脂 一熊脂。二
魚脂。三驢脂。四猪脂。五竭摩魚脂作法如油
得七日服
四種淨地 一僧伽藍時處分作淨地。二爲
僧作寺未施僧。三若半籬障若都無垣牆。四
白二羯磨結作淨地 二種淨 一僧結淨
大僧不得
在淨地宿
二檀越淨截割由檀越。衆僧
不得隨意
五種淨法
 一火淨。二刀淨。三創淨。四鳥啄破淨。五不中
種淨此中刀淨創淨鳥啄應去子
食。火淨不中種淨得盡食
又五種淨 一皮
剥淨。二㓟皮淨。三腐淨。四破淨。五淤燥淨
若不火淨
得噉也
五生種 一根生種。二&T019097;生種。三
節生種。四覆羅種。五子子種若不火淨不
得傷皮咳
種受食法 一手與手受。二手與物受。三物
與手受。四物與物受。五遙與得墮手中受
夫受食者割貪求之心。應仰手令他施手中。
若自捉器令他授器中。不應横手捶取及以
拌皆不成受。若不落手中遺落器外者悉
不得噉。若意欲受彼而錯受此。佛言不成受。
應更受。若作總雜意得成受。若人觸食若動
食器則失受也。應離更受不得便自手觸之。
凡夫受之食輒自手觸犯惡觸。犯惡觸突吉
罪。夫食甚繁穢應生厭離。然人喜嗜味貪
多競攬。向已脱不成受犯不與取。於食不節
致過。初乞食時應誦此偈 令諸乞者悉
得飽滿。其施食者得無量福。我若得食爲療
毒身。修集善法利益施主 若得食在手當
先迴以供養應説此偈 以一食施一切。供
養諸佛及衆賢聖。然後乃食。若欲噉食應作
厭離。食想遍觀此食。皆是不淨。飯如白虫。
羹如下汁。餅似人皮。酪似膿腦。隨取相似破
貪美。心既不著味。即於食生厭。但如服藥而
已矣 食竟收鉢應説此偈 飯食已訖。當
願衆生。徳行充盈。成十種力
  信施檀越法第七
四恩 一父母恩能生己身
得有今日
二師僧恩生我法身
以法施我
國王恩施我課役。水土
草木常以施我
四檀趣恩供給衣食
濟我身命
出家行
道常報四恩 四輩檀越 一天輩天厨甘露
獻出家人
二龍輩牛鹿*獻乳。猿猴
奉蜜。鳥施莫等
三鬼神輩山神施藥
海神施珍
四人
刹利婆羅門毘舍首陀
四性施主供給所須
此等來施如法得受 四
事供養 一飮食。二衣服。三臥具。四醫藥
八種布施法 一比丘僧得施唯屬比丘現
前數人分
二比
丘尼僧得施唯屬尼衆現
前數人分
三二部僧得施莫問人多
少分。物
作二分。半屬尼。
半屬比丘僧
四者四方僧施得來者皆得。應作
羯磨分亦不得。
供尼同作羯磨亦不得羯磨。
錢寶若施招提僧不須作
五界内僧得施屬住處
僧入界
皆得。但取捨物時爲定。若
施常住來者共用不得將去
六同羯磨僧得施共一處
作法事
者得
此物
七稱名字僧施若漫言施上坐施法師。呪願看病
人等此不簡親疎亦得僧福
八一人僧得施從上坐行之。
隨取者與之
隨檀越施衣。此八
法分。若無伴分別上坐應問。八種施中爲作
何施。若不依此八法則不得施僧之福。若不
依此八法而受則輕損信施違犯處多。應差
五徳者分之。好惡相參命不見者擲籌。餘人
不得亂言利養難消貧富不在。此莫生嫌恨
改人志行也 若得衣政可割分。不勞賣取
錢。至不獲已得錢者愼莫手受。應語言。我不
應受此不淨財。若我須衣合時得清淨衣。當
受便令淨人知之。語主檀主知是看是此人
還與比丘者。當以彼人物故使淨人賞。後得
淨衣索用知之。應如法求。如法與。應如法施。
如法受。如法住
出家人應離三十八風 一利若得利養心便
憙。貪利不恥吹
破道
二衰若失利養心便憂惱。
怨對恨情衰滅道心
三毀若被折辱心便退
沒。呵毀不受。道
心敗
四譽若得讃嘆心生高譽。窺
求名聞。道心動亂也
五稱若他戴仰心。便
我大。輕人重己。
道心
傾墜
六嘰若失恭敬心便不掩。恕
己嫌人。道心改變
七苦若違情生惱心
便不忍。結恨
纒翳。消滅
八樂若順情生過心便翫著。
迷惑失性。道心
白衣家有
九法。未作檀越不應作。若至其家不應坐。何
等九 一見比丘不喜起立。二不喜作禮。三
不喜請比丘坐。四不喜比丘坐。五設有所説
而不受。六若有衣服飮食所須之具。輕慢比
丘而不與。七若多有而少與。八若有精細而
與麁惡。九或不恭敬心與。觀相檀越於此九
法中但有一事。不須數往其家 白衣家有九
法 未作檀越應令作。若至其家應坐。何等
九 一見比丘喜起立。二喜作禮。三喜請比
丘坐。四喜比丘坐。五設有所説而信受。六若
有衣服飮食所須之具敬重故而與。七若有
少而與多。八若有麁惡與精細。九恭敬心與
 觀望白衣家内外信心。備此九法者應請
取作檀越。比丘無惱。檀越得福。道俗相假善
法曰生 檀越有五事。不應與作覆鉢羯磨
 一不孝順父。二不孝順母。三不敬沙門。四
不敬婆羅門。五不恭事比丘。此是惡人先無
信心不受法罰。於法無益故不爲也 白衣有
十法。衆僧應與作覆鉢 一罵謗比丘。二爲
比丘作損減。三爲比丘作無利益。四方便合
無住處。五鬪亂比丘。六於比丘前説佛惡。七
説法惡。八説僧惡。九以無根不淨法謗比丘。
十若犯比丘尼 此十事中隨犯一事合爲作
覆鉢羯磨。一切僧尼不得至其家。此人本有
信心。今忽爲惡。宜加以折伏令其改過。故作
此法 比丘有十事。應與作遮不至白衣家
羯磨 一喜罵謗白衣。二方便爲白衣作損
減。三方便爲作無利益。四爲作無住處。五
鬪亂白衣。六在白衣前毀佛。七在白衣前毀
法。八在白衣前毀僧。九罵白衣作下業。十調
誑白衣 比丘若犯一事應作羯磨治罰不聽。
復至白衣家仰令使辭謝乞 歡喜有八法者
應作僧使往白衣舍 一能聽。二能説。三自
解。四能令他解。五能受語。六能憶持。七無謬
失。八別好惡語義 比丘有五事。爲白衣所
不喜見 一喜親白衣。二喜瞋白衣。三喜強
至白衣家。四喜與白衣竊語。五喜乞求白衣
生不欲見 常喜往返白衣家有過失 一
不囑比丘便入村。二在有欲意家女中坐。三
獨坐。四在屏覆處。五無有知男女與女人過
五六語。六者數見女人。七既相附近。八轉親
厚。九已親厚生欲意。十已有欲意或至死若
次死苦 比丘有五事生人疑 一數往婬女
家。二數往婦人家。三數往大童女家。四數往
黄門家。五數往比丘尼寺 比丘入王宮至
婇女間有十過失 一夫人禮拜比丘。比丘
先笑王夫人亦笑。王疑比丘與夫人有私。二
夫人有身令王生疑。三太子欲反。王疑比
丘。四内有密語以聞。於外王疑比丘。五宮内
失寶。王疑比丘。六王以賤人在高位。外不喜
者疑比丘。七王以高位者在下職。外不喜者
疑比丘。八王非時集四部兵。其不喜者疑比
丘。九集兵中路而還。其不喜者疑比丘。十王
出好象馬。端政女人見則心生愛著。非比丘
法。比丘不於有力而親近大官不逸斯過
  護持法藏第八
三藏教法 一修多羅藏此云本説。
是一切經教
二毘尼藏
此云能威。
是一切戒律
三阿毘曇藏此云無比法。
是一切論文
 三學行
法 一増戒學善修
戒也
二増定學修心正念
懃習禪定
三増慧
求解思義
修道觀法
 三種持 一持經依經
而行
二持律

三持摩夷依論
而行
 三種知法人 一知法善解
經義
二知律善識
律相
三知摩夷善知
論文
 三種如法 一
是法所爲
合經
二是毘尼事必
如律
三是佛所教合受
事也
四種廣説 一者有人言。我從佛邊聞如是
法。二者有人言。我從衆僧聞如是法。三者有
人言。我從衆多知法人邊聞如是法。四者有
人言。我從一知法人邊聞如是法 佛言。若
聞其所説不應便生嫌疑亦不應呵。當審定
文句勘驗三藏。若與經相應律相應毘曇相
應。當善受持亦教他人。若義不入前三法相
應者即應捨之。此以三藏教驗其所説。若欲
驗三藏知邪正者。當以理法印之 以三法
印驗小乘教 一者一切法無常。二者一切
法苦。三者一切法無我。若經律論明此三句
義者。是佛正法 次以四法印驗通教大
乘 一一切法無常。二一切法苦。三一切法
無我。四涅槃法寂滅。初二句世諦。中一句眞
諦。後一句金剛以後常果也。若經律論明此
四句義者。是佛正法也 次以五法印驗通
宗大乘 一一切無常。二一切法苦。三一切
法空。四一切法無我。五一切法寂滅。初二句
有爲縁集法界不同敗壞也。中二句無爲縁
集法界常住。後一句自體縁集法界本來常
爾不増不減非常非無常也。若經律論明此
五句義者。是佛大乘眞宗正法也。又四堪法
印 一法體堪。二因縁堪。三作堪。四成辨堪
也 持律人有五功徳 一戒品慳牢。二善
勝諸惡。三於衆中決斷無畏。四若有疑悔能
開解。五善持毘尼令正法久住 茲毘尼心
者。實曰靈腑寶藏也。儉約内外。光潤自他。
守護六根。防愼三業。低昂允理。進退合儀。上
下相管。大小是録。行立指授。坐臥教詔哉。
自非如來慈被熟能若斯。故稱佛爲六道尊
師四生父母矣。豈直言讃而已僉共行之學
之。彼我丈夫已得當得。如火在木攅搖施光。
似玉處泥濤澄發彩。譬金藏土土闇。金明闇
銷金顯。水清玉現。尸羅清淨三昧現前。
流惠起。故經云。先以定動。後以智拔。斯言
信矣。戒淨定淨。定淨惠淨。惠淨心淨。心淨土
淨 毘尼心一卷一十八紙
毘尼心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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