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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摩經疏卷第三・卷第六 (No. 2772_ ) in Vol.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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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772 [cf. No. 475]
維摩經疏卷第三

  弟子品第三
此品之内略以三門分別。一辯來意。二解品
名。三釋文義。明來意者。然聖人冥通權道無
二居士爲衆生而現疾。如來亦懷悲而遣問。
因共往來得通化導利益事廣。故此品來。又
前所明般若大悲與衆徳合行名爲方便。此
品即彰飛彼二乘諸小菩薩之所能知。今欲
對之顯其勝徳使其捨劣修勝。故此品來。或
可前品之中因凡問疾明化凡法。此品之内
因聖問疾明化聖法。教聖之中先教聲聞。故
此品也
第二釋名者。佛具勝徳名天人師。聲聞等親
蒙佛度稱爲弟子。此乃師徒弟子相對得名
也。又云。學在佛後名之爲弟。從法化生稱之
爲子。所命之人是其弟子。就此題章名弟子
品。若依無垢稱經云聲聞品。若言弟子品恐
同菩薩也
第三釋文義者。就此文中三門分別。一約相
顯失分別。二就行相始終分別。三隨文釋義。
初顯失分別者。此中有五百聲聞行。即五百
法門。文中略故但明其十。此十即是聲聞之
人所得之法。今對大乘並是其失相云何。初
舍利弗聲聞人中智惠第一。以其不達常寂
三昧。是故致呵。二目揵連神通第一。以其通
不現前説法不當故亦被呵。三大迦葉頭陀
第一。以無平等大悲所以被呵。四須菩提解
空第一。以其不得平等大空故亦被呵也。第
五富樓那辯才第一。以其不達深遠根性故
亦被呵。六迦旃延解義第一。以其不達實相
深義故亦被呵。七阿那律天眼第一。不與無
相智惠合行故亦被呵。八優波離持律第一。
不能觀空滅罪故亦被呵。九羅持戒第一。以
其不達無利出家故亦被呵。第十阿難多聞
第一。不了如來法身功徳故亦被呵。此十並
彰弟子失也。二約行相始終分別者。一舍利
弗修不住行。以其此人捨俗歸林除亂取靜。
今教不住取捨行會中道。云不住行也。二目
連修入證行。以其目連通不現前説法不當。
教修二空契證眞理。名入證行也。三大迦葉
修助道行。以其此人捨富從貧未會平等。教
修等觀助成菩薩。云助道行也。四須菩提修
大空行。以其善吉見有邪正未解眞空。所以
教修等觀不取邪正之相。云大空行。五富樓
那修説法行。以其此人不觀根欲説法差機。
教知根性稱其所宜利無不普。云説法行也。
六迦旃延修生解行。以其此人數演五法乖
其實相。教離分別之心契會無相之行。名生
解行也。七阿那律修起通行。以其那律有相
天眼見境未明。教修無相天眼契悟不二。云
起通行。八優波離修滅惡行。以其此人不能
觀空滅罪教修無相懺悔罪垢不生。名滅惡
行也。九羅睺羅修出家行。以其覆障不達即
相無相眞實出家。教修離相平等眞實出家。
云出家行也。十阿難修法身行。以其歡喜不
了如來法身常住。教修出世無爲功徳永離
生滅之心。云法身行
第三釋文義者。文別有三。初明維摩寢疾之
意以爲起問由致。二佛知下正命問疾。三如
是五百已下總結類顯前中。爾時維摩詰自
念寢疾于床者。爾時者生念時也。長者維摩
結起念人也。自念寢疾于床者正興念心。然
此念意念待聖問非念爲病。良以維摩悲物
情深待問若渇。故興此念。維摩現病專精爲
物。心雖爲物得佛影響化事方成。故念自已
寢疾于床。于者於也。世尊大慈寧不垂愍者。
佛具衆徳爲世欽承。故曰世尊。慈中之極餘
莫能加。稱理而成豈非大也。寧者能也。愍者
憐也。維摩自云。我之小子悲心尚劣猶爲物
纒痾。況佛高人能不垂憐而遣問也。佛知其
意即告已下第二正命問疾。以其時會得蓋
在今故令往問而不可止。然下文中據其正
使理歸文殊而命餘者略有三意。一爲彰如
來心等不偏所以通告。與涅槃中並告大衆
令問相似。第二爲欲廣寄衆言顯維摩徳尊
故須通告。命不堪彰其徳尊告命堪者顯其
徳妙。第三爲欲廣寄衆言以顯維摩所説之
法故須通告。故下文中先告不堪彰昔所説
後告堪者明今所説。是以通告就弟子之中
人別有十。先命舍利弗者。以其爲使不易非
通人之不可身子神惠超絶故先命也。智度
論云。王舍城内有大論師名摩陀羅王。以聰
明封賞一邑。其生一女。眼似舍利鳥。即以爲
名。亦名鶖鷺子。因鶖鷺鳥以彰其號。時南
天竺國有大論師。名優婆提舍。頭戴火盆謂
物愚闇銅葉葉腹恐詩書溢出。即打論鼓。國
人皆集欲定優劣。摩陀羅路見鬪牛知彼勝
我。於是入衆論難便墮負處。群臣共議奪其
封邑以賞提舍。摩陀羅語提舍言。王以汝聰
明封賞一邑。我以女爲妻。後時女有娠忽然
夜夢。夢見一人。身被甲冑手執金剛杵摧破
一切山。然後在一山邊立。寤已即向夫説。其
夫解曰。汝當有娠。所懷必男。身破甲冑者。此
兒必有厚徳。手執金剛杵者。此兒聰明有大
智惠。摧破一切山者。此當作大論師破一切
論義師也。然後在一山邊立者。當伏應一人
以爲弟子。其母從有娠來神智非常。昔與兄
論義兄恒得勝。自妹有娠兄便論屈。即知兒
智勳母聰叡。年始七歳十六大國中論義第
一。從佛出家。弟子之中智惠第一。故餘經
論中讃嘆舍利弗。唯除佛如來一切衆生類
智慧及多聞欲比舍利弗於十六分中不能及
一。即先告之。何故先告。以其惠勝爲是先
告。問曰。前説聲徳劣故佛先告。舍利既是弟
子中勝。何故先告。解云。舍利惠行雖上餘行
劣他。故得先告。若如此者。餘之九人徳有優
劣。亦應先告。如此論量理即不通。但是大
聖導引多方應告即告。何有先後。文中有四。
一命問疾。二辭不堪。三釋所以。四結不堪。下
文例爾。初命可知。第二辭不堪者。皆擧往昔
屈辱之事彰已不堪。非謂此念以有斯恥也。
然佛是大人發言如印而不可違。何故致
辭者但爲佛使。必須達人。憶昔被呵默不能
報。今懼此失。恐有辱尊之醜。故下諸人皆致
辭也
第三釋中義別有二。一出昔日被呵之事。二
時維摩下明得失教呵之相。呵去其失教修
其徳。前中所以者何一句總自徴責。佛令問
疾者何若作世尊問意。汝是弟子我使汝問
疾所以不去者何自徴問。下例皆有二意。憶
念已下正出呵事。曾於林中宴坐樹下者。聲
聞修定必託靜縁不知寂定離諸縁。故身子
雖獲羅漢法執未亡。見有身意患身勞煩故
欲隱形於林。見心動亂復欲藏心於定。以
有身意取捨未融。所以被呵。良由未悟法空。
見外六塵爲能擾。執内六根爲所擾。故託林
取靜避於外塵。宴者默也。默坐樹下安心坐
禪故云宴坐。第二教呵義中文分三節。一呵。
二教。三詰。不必是坐爲宴坐者此呵失也。失
有六種下教文中翻成六徳。以其身子樹下
坐禪得身心相故隱身於林藏心於定。雖欲
隱藏翻成顯現也。此未全非故云不必生云
不言非。是但不必是不言非是者。二乘坐
法乃可體。然但不必是者未是大乘眞極坐
法也。莊云。必是有所得住著坐也。身子見
有散可辨見靜可欣。故今責云不必是坐爲
宴坐也。若約行辯舍利起不住行。以其此人
捨俗歸林以爲寂定。今教不住取捨。方爲大

不於三界現身意下第二翻失顯得正明教
也。教相有六。一等身心破得身心相。二凝
靜亂破取靜亂相。三融眞俗破取凡聖相。四
亡内外破取内外相。五泯邪正破取邪正相。
六齊縛解破取縛解相。前中不於三界現身
意者。第一等身心也。遠云。欲色無色界是三
界。凡夫於欲色兩界受色形果名爲現身。在
無色界受心法果稱爲現意。菩薩了三界虚
妄但是心作證實除捨無處可在。所以不於
三界地中而現身意。是爲宴坐。滿云。聲聞得
身心相。所以隱身林間藏心在定。雖欲隱藏
翻成顯現。大士悟三界身意其性本空。不取
不捨不現身意。名宴坐也。又云。五根空故意
不現也。身意性空。是眞坐禪也。肇云。法身
宴坐形神倶滅。道絶常境視聽所不及。豈復
現身於三界修意而爲定哉。身子以猶有世
報生身得其身相。以人間爲煩擾故隱身於
林藏心於定。雖欲隱藏以自顯現。未能形神
無迹取捨兩亡。何以走長衢而避影煎流水
以求氷。被呵之由良爲於此。不起滅定現
威儀者。第二凝靜亂。二乘之人患心勞慮。暫
止心想名爲滅定。由本識持色身不壞。六識
滅故不能起動。所以然者。聲聞威儀意識引
起。入滅定時意識滅。故於四威儀捨之入定。
菩薩不爾。寂而常用。靜亂不殊。何以故。以無
心故不起滅定。無心心而現威儀。如如意珠
無心分別自然能雨一切寶物。但可以神會。
難以事求。出入無二是爲宴坐。智度論云。普
花言。汝信受一切法常寂滅相否。舍利弗言。
我信此事。普花言。諸法常寂無有體也。或可
菩薩入滅定。雖無六識有平等性智。引起色
身能現威儀。二乘滅定無平等性智不能現
威儀也。肇云。小乘入定即形同枯木無運用
之能。大士入實相定。心智永寂而形充八極。
順機而化應會無方。擧動進止不捨威儀。是
眞宴坐。不捨道法理凡夫事者。第三融眞俗。
遠云。戒定惠等是聖道法。貪嗔癡等是凡
事。小乘未證法空。見有或業。有而可畏。段
已入聖不能現行引導衆生。菩薩了空知有。
如幻處而無畏。現行教化。染淨無二。是爲宴
坐。又由大士具根本智恒觀眞如。名不捨道
法。後得智中與物和光。教化衆生現凡夫也。
又云。後得智中心常入定不捨道法。大悲心
中現起煩惱教化衆生。故云現凡夫事也。滿
云。聲聞不能即淨有垢。障隔生死不能處中
化物。大士善惡齊止眞俗同觀。故能處於中
道而現凡夫事也。故下經云。示受於五欲明
現凡夫事亦復現行禪。名不捨道法。此化用
言也。理實大士不見有道法異於凡事。一相
無相平等無差別也。心不住内亦不在外者。
第四内外。六根是内。六塵爲外。聲聞入定心
即在内。出即在外。内外未均。體非是定。菩
薩悟内外本空相生非有内外平等。是爲宴
坐。故下經云。不念内外行於平等。或可眞
諦是内俗諦是外。二乘執有眞俗心遊内外。
菩薩了眞俗倶空故不住内外也。又云。依他
是内。遍計是外。小乘不了能所取空心遊内
外。大士知内外性空。所以不住内外也。於
諸見不動而修行三十七品者。第五泯邪正。
遠云。五見非一名爲諸見。身見邊見邪見戒
取見取。凡夫恒起不能入正。二乘修正不能
入邪。菩薩現行教化衆生故無所動。雖現同
邪内心恒正平等。是爲宴坐。故下經云。八萬
四千諸煩惱門而諸衆生爲之疲勞。諸佛即
以此法而作佛事。肇云。小乘不能即邪爲正。
要須斷見修道。大士通達諸見。與道品無異。
故不離見行於道品。故下經云。住正道者不
分別邪正。又云。凡夫滯有。二乘樂空。諸見爲
纒。捨之方脱。菩薩悟見本無其由。空花水月
見體常空。即道品也。不斷煩惱而入涅槃者。
第六齊縛解。莊云。二乘要斷煩惱方入涅槃。
菩薩了煩惱性空本自不生。今何須斷。既無
煩惱可斷亦無涅槃可入。對彼斷入故云不
斷而入。是眞宴坐。遠云。隨化現起貪嗔癡等
故名不斷。内心恒寂名入涅槃。智者云。此有
四句。一不斷不入是凡夫人。二斷而入是二
乘人。三斷而不入是通教菩薩。四不斷而入
是圓教菩薩。今約第四門也。問。不斷煩惱而
入涅槃四種涅槃之中是何涅槃。答。入無住
處涅槃。所以得知。淨名以二乘人斷煩惱而
入涅槃即證有餘無餘二果。今明菩薩不同
於此。現起煩惱利益衆生。内證涅槃而無所
著。故無垢稱經云。不捨生死而無煩惱。雖
證涅槃而無所住。是爲宴坐。自性涅槃凡夫
亦有。恐同於彼是以不説。有餘無餘。聲聞亦
得。恐濫二乘亦不説證。又解。前勝益有三
義。一自性涅槃本來清淨。不由斷惑等得。所
以不斷而入涅槃。第二是無住處。頓悟菩薩
留隨眠或故云不斷。證無住處故云入涅槃。
第三入有餘涅槃。二乘入有餘要須斷煩惱。
漸悟菩薩了煩惱性空。雖斷煩惱無所斷。不
同二乘以斷爲斷。證有餘故名入涅槃。若能
如是坐者佛所印可者。上來教呵訖
此下第三總結。具上六徳平等宴坐聖共同
遵稱可佛心。故云印可。此句結徳。時我世尊
默然不能加報者。上人境界非己所知理出
情外故云不能報也。此句結失良由。向來教
呵並明得失倶説。故今雙結者。欲令時衆同
其得也。故我不堪下第四結不堪也
佛告目連者。目連是姓字。拘律陀父爲無子
因求拘律陀樹得生此兒。因以爲名。依問疾
經。目連翻爲菜菽其父好食此物。故以爲名。
依部執論翻爲胡豆。是王舍城輔相之子。先
與舍利弗同事那若。心專求道而無所得。疑
謂無法。那若臨終病臥微笑。二人請問。師
何笑也。那若答曰。五念世人恩愛所縛。其南
天竺國金地國王身死火殯。夫人戀憶投火
而死。吾爲是笑之。二人私記。那若死後有商
人人從金地國來。二人訪問如那若。語二人
便云。師定得道。但我非是法器。遂共立契。
若有所得必相告語爲要。後佛初出世。頞鞞
比丘入城乞食。舍利弗見之進止異常知有
勝師。舍利便問言。汝師是誰。頞鞞答言。是
大沙門。舍利重問。汝大沙門。何所宣説。頞鞞
答言。諸法因縁生是大沙門説。諸法因縁滅
是大沙門説。舍利聞之豁然悟解。即於言下
道證初果。迴至本處。目連聞之亦悟初果。二
人各將二百五十弟子投佛出家並得羅漢。
弟子之中神通第一。使不可廢故命之也
文四同前。第二辭不堪中。以其目連智障未
遣不能即事無擁。通不現前。説法不稱。是以
被呵
第三釋中所以下總徴。憶念下別。別中有三。
一出昔日被呵之事。二時維摩下明其教呵
得失之相。三明説益。爲諸居士説法者。經雖
無文以理言之應説施戒修福等事或説小乘
生空法等。小不應大。所以被呵。諺云。白衣
居士久發大心。目連不識根機爲説小法。法
藥差故。故被呵也。就下教訶相中。先訶後
教。訶中不當如仁説者。居士應聞大乘實相
乃説有相之法。一説不應法。二説不當機。此
二不當具有四失。一不知根。二不達深義。三
闕於大悲。四不報佛恩。若約行辯目連修入
證行。以其此人説施戒等法不隨眞法。今教
二空也
夫説法者當如法説者。第二以理正教。於中
有二。初約所説法體以教。二夫説法者無説
無示下約就能説儀式以教。前中有三。初總
次別。後以理返責。初云夫説法當如法説者。
當如大乘實相法説法。無衆生下第二隨法
別教。於中且約五陰十八界門而演説之。餘
類可知。先就五陰明法離相。法無我所下就
十八界明法離相。衆生起計多執二處。前五
陰中句別有十。約義唯二。前之四句明人無
我。後之六句明法無我。人無我中四句何別。
宣説陰體以爲神主。名之爲我。和合之中計
有定實。以此而生説爲衆生。相續之中説有
神性。任持不段。名爲壽命。作用之中立有主
宰説之爲人。破相顯實故無我人衆生壽者。
故勝鬘經説如來藏者。非我非衆生非壽命
非人。法無衆生者。遠云。正明理無。謂於實
相法中無有衆生。所無有三。一無横計神我
衆生。二於假名衆生之中無有定性。三無假
名衆生之相。此等皆是虚妄分別相有理無
餘門類爾。離衆生垢者破情顯理。取我之心
名衆生垢。眞法之中無此我心名離衆生垢。
以無垢心故無衆生也。藏云。衆生者陰界入
等諸物和合而生以爲主宰。法者實相。實相
之法本無衆生。若見有衆生。即乖於實相。故
稱爲垢。若悟實相。則其垢自離也。若依無垢
稱經云。先云。無我。後云無衆生。所以然者。
外道凡夫先計身中有我後執有衆生。以此
理推無煩致。或廣如無垢稱經説也。法無有
我者。遠云。正明理無。亦眞法中無三種我。准
前可知。離我垢者破情顯理。義同前解。此兩
句中破情顯理後兩句中破相顯理也。肇云。
欲明無有我。非謂有無我。又云。法無我者。執
有主名之有我。然我不同。有其二種。一者分
別。二者倶生。分別我見有其二種。一依邪
教外道所起。二依邪思惟内道所起。此二我
見體性不善。亦通隱沒無記。唯在第六識中
有。倶生我見亦有二種。一在意識。性是不
善。亦通有覆無記。二在末那。性唯有覆無記。
此二種我悟眞法時悉皆求離。故云無我也。
法無壽命者。遠云。正明理無。亦眞法中無三
種壽。准前可知。離生死者破相顯理。若眞
法中有其生死故可就之説有壽命。既無生
死。就何説壽也。滿云。生居命前。死居命後。
中間相續連持不段。故稱名命。百年之期名
之爲壽。生死性空則無壽命。法無有人者。遠
云。正明理無。亦眞法中無三種人。准前可
知。前後際段者破相顯理。有爲之法前後相
起。前爲前際後爲後際。若眞法中有此二際。
則可就之以説於人。眞中無此。就何説人。於
情爲有。於理實無。翻情顯理故稱爲段。非有
所除也。釋論云。不忍作惡行人法。故名之爲
人。行因得果往來生死永無朽滅。故外道謂
之爲常。前際既段。無人造因。後際亦段。無
人受果。前後既段。中間亦空。何有人也。無垢
稱經云。法無補特伽羅。此云。數取趣與人義
相似也
法常寂然下第二有六句明其法空。初二離
相。次二離名。次有一句結前離相。末後一
句結上離名。初兩句中前之一句正明離相。
後之一句破去心縁成前離相。就初句中法
常寂然者。遠云。眞性不動故曰寂然。滅諸相
者破相障寂四相五陰等是相也。眞中本無
名滅。諸相有相即不寂。相滅即寂矣。其由無
法可生無法可滅故云寂滅也。諺云。眞如佛
性如來藏等實相法也。常寂然者。是等諸法
性出自古體眞無超作故云寂也。滅諸相者。
本自無相。滅何所滅。正以非相爲相。強稱
滅也。亦可法者一切法也。法若有相即非寂
滅法。何以寂滅諸相。故法離於相。無所縁
故者。縁是心縁。相從心生。心若不縁。即相自
空。能所倶寂。故離相也。法離相者。遠云。正
明理無。於眞法中無五陰相名法離相。無所
縁者。破相顯理。若眞法中有相可縁不名離
相。於眞法中無相可縁。故法離相。以無所
縁能縁亦無。能所倶寂。所以離相。又云。法無
相者無貪著之相。眞法之中既無所縁。亦無
貪著能縁之相。故無垢稱云。法無貪著無所
縁故。次兩句中前一句破名破説。後一句破
去心覺成前離説。就初句中法無名字者。遠
云。正明理無。謂眞法中無有妄想所立名字
言語段者。破去言説顯成無名。名是言本。以
無名故言語不生。故云言語段。擧言語段成
名無也。此解不然。何處名爲語本。只可言
爲名本也。言語是名字之本。眞深離言。豈
有名字也。法無有説者。正明理無。於眞法中
言語不生。故無言説。離覺觀者。破情顯理。覺
觀言因。以眞法中無覺觀故言語不生。故無
言説。麁思名覺。細思名觀。此皆情相。眞法
出情故無覺觀。問。初禪有覺有觀。中間禪無
覺有觀。二禪已上無覺無觀。與此眞法離於
覺觀有何差別。答。眞法性滅本自不生。所以
云無。二禪已上對治不超云離覺觀也。法無
形者正辯理無。謂眞法中無陰形相。以此結
前離相之義。故説無相。如虚空者類以顯之。
眞法離相如世虚空故言如空也。法無戲論
者正明理無。理外名言悉成戲論。眞法離此
名無戲論。以此結前離名之義。故説無戲論。
畢竟空者釋以顯無。理絶言論云畢竟空也。
上來就陰明法離相
自下第二就十八界明法離相。文中一十九
句。義分爲二。初有一句明人無我。後十八句
明法無我。就初句中。法無我所者正辯理無。
謂眞法中無我及所。義如上解。離我所故釋
以顯無。下法空中句雖十八相從爲三。初有
六句。明六根空。法無動下五句明六識空。法
離好醜下七句明六塵空。初六句中。前三破
相後三即實。就前三中。初句約識以明根空。
第二約塵以彰根空。第三約因以顯根空
就初句中。法無分別者正辯理無。於眞法中
無有六根。生識了塵名無分別。離諸識故者
釋以顯無。於事分齊六根生識。眞法之中無
此識。故名離諸識。以離諸識故無分別也。又
云。無分別者。眞法之中無有三種分別。一者
自性分別。二者隨念分別。三者計度分別。自
性分別者。謂於現世所縁諸行自相行分別。
隨念分別。謂於昔曾所受諸行上追念行分
別。謂於去來今不現前強思構行分別。八識
中唯第六意識具上三分別。自餘七識唯有
自性分別。以縁現在故。或可第七末那亦有
計度分別。計度執我故。若論體性。依雜心論。
計度分別以惠爲體。隨念分別以念爲性。分
別爲覺爲性。眞法之中既無虚妄八識。所以
無此分別也。法無有比者正辯理無。相塵並
對名之爲比。眞法無此稱法無比。無相待者
釋以顯無。以無根塵相形待故説爲無相待
也。或可有無相比。萬法無性何得有待。故
顯無。有既不有。無何所無有。有無並空故無
相待。如無名指。形長爲短。望短爲長。性非
長短。如是眞法體性自空有無性離。故無相
待。故中論云。若法待因成。是送還成待。今即
無因待。亦無所成法也。法不屬因者。正明
理無。於事分齊果從因起。以因攝果名爲屬
因。眞法無此名不屬因。不在縁故釋以顯無。
親生名因。疏而助發稱縁。如世諦法。種子爲
因地水爲縁。芽果得生。有縁可在。即可對之
説其屬因。無縁可在。知復對誰説爲屬因。或
可。縁者因之別稱。言不在縁。當知猶是不在
因也。不能重言彰不在縁。生不離縁目之爲
在。眞不假縁故曰不在縁。故不屬因也
自下三句約眞如法性實際三義以顯即實。
此三何異。於眞法中空名爲如。有名法性。非
有非無説爲實際眞。云何空。離相離性。云
何不空。具佛法故。起信論云。一如實空以顯
法體。空無妄故。二如實不空。次顯法體。具
足無漏性功徳故。云何復名非有非無。有無
同體住眞實也。又云。法性眞如實際此三皆
是實相異名。如實不變名。如是諸法因名爲
法性。窮其際畔稱實際也。初中法同法性者。
當相正辯。如來藏中一切佛法名爲法性。所
辯眞法與彼一體。一而不異故説爲同。入諸
法故者釋以顯同。入猶順也。由順諸法故同
一性。此諸法等即是無漏性功徳法。非是五
陰事法也。故無垢稱云。法同法性入法界故。
問。法體既一。云何名順名入耶。答。體性雖
一義門恒別義別體。同得云順入。下皆同爾。
法隨於如者。遠云。當相正辯不異眞如義也。
法界雖別。空理不殊。故説爲如。所辯之法順
彼如理故名爲隨。此與如一。何故言隨。義
如前解。門別體同故得説隨。前同此。隨言左
右耳也。無所隨者釋成隨義。以於有法無所
隨故。故隨如也。或可。非但不隨於有。亦不隨
於無。離有離無故隨如也。又云。若便如外
有法即有所隨。一切皆如無所隨也。法住實
際者當相正辯。際謂際畔處之別稱。窮盡之
處名爲實際。所辯眞法即於實際名之爲住。
前隨此住亦左右耳。諸邊不動釋成住義。不
爲有無二邊傾動故住實際也。故智度論云。
般若波羅蜜猶如大火聚四邊不可觸。遠離
於四句。談云。實外有妄即是邊是動。即妄恒
眞故無邊可動也
自下五句明識空中。前二破相。後三即實。前
兩句中初句約塵以明識空。後句正就識體
明空。初句中法無動搖者。正明理無。六識
之心往來取塵名爲動搖。眞法常住不同於
彼名不動搖。不依六塵者。類以顯無。不同六
識依六塵生故無動搖。或可。妄識取境爲塵
吹心名爲動搖。眞心離念雖縁萬品縁無所
縁故無動搖也。法無去來者。正明理無。六
識之心三世流轉名爲去來。去是過去。來是
未來。眞法離此故無去來。常不住者。釋以顯
無。現在名住。若便眞法曾住現在故可對之
説去説來。法無現住。知復望何説來説去。此
二遣相下三即實。法順空者順空門也。隨無
相無相門也。應無作無作門也。依中邊論。空
有三種。一無體空。即分別性一向無體。二不
如空。即依他性縁生不實不同分別一向無
也。三自性空。即眞實性即上二性無相無生
爲自性空。無相亦三。一無人相。二無法相。
三無執空分別之相。無願亦三。三相空故故
無三願。同一無性故名順空。即隨即應綺互
言爾。類通萬法悉入三空
自下七句明塵空中。初有四句正就塵體以
説其空。次有一句約根辯空。次有一句約就
塵體以明其空。末後一句約識彰空。就初句
中法離好醜者。遠云。明離相也。於事分齊塵
有美惡。美名爲好。惡稱爲醜。眞法離此故無
好醜。莊云。善法爲好。不善爲醜。法無善惡。
有何好醜。叡云。實智爲好。無明爲醜。眞法
性空。何好何醜也。法無増損者。遠云。明離
塵用。順益名増。違情稱損。眞法離此名無増
損。叡云。若生即増。若滅即損。法無生滅故離
増損。莊云。無相眞法有佛無佛。其性常住
無有二相。如來説法普度衆生。滅盡法亦不
減。涅槃亦不増也。法無生滅。法無歸者明
離塵體。六塵之體有起有盡。説爲生滅。屬
人曰歸。眞法離此故無生滅亦無所歸。又云。
生滅從縁而無體性。雖生不生。雖滅不滅。法
若有生即歸於滅。以其無生故無歸滅也。法
過眼耳鼻舌身心者。約對六根以明塵空。於
事分齊六塵是其六根所行。二乘不名爲過。
眞中無塵。眼等不及故名過。法無高下常住
不動者。還就塵體以辯其空。於事分齊塵有
勝劣。上地塵勝爲高。下地塵劣爲下。三界
倶空。眞法離此故無高下。又在聖不高。居
凡不下。以法性平等體無高下也。生死爲下。
涅槃爲高。空法之中無生死故無下。無涅槃
故無高也。常住不動釋無高下也。法離觀行
者。約識辯空。於事分齊塵爲識縁。不離觀行。
於眞法中無塵可縁。是故名離一切觀行。問。
眞法既離觀行。無分別智豈不縁如。答言。離
觀行者。謂離凡夫二乘有相觀心縁眞不及
所言離。若望眞智縁亦不離行也。或可。無分
別智雖復縁如亦離觀行。何以故。智證如時
不取如相。所以言離。或可。智雖縁如。縁無
所縁。亦離觀行也。上來別教也。法相如是豈
可説乎者。以理返責牒前所辯名法也。是名
相倶絶心行亦無。豈可宣説。上來約就所説
法體以教
自下第二約能説儀式以教。於中有三。一説
儀。二離失具徳。三勸説。初説儀有二。一法。
二喩。法中無説無示者。遠云。明無説人。將
言對法名説。宣法對人名示。理中無此名無
説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明無聽人。以耳對
言名聞。以聞解法名得。理中無此名無聞得。
諺云。夫説法者明法非無。無説無示彰法非
有。非有故離常。非無故離段。非有非無即離
段常。是名正説。其聽法者明法非無。無聞無
得彰法非有。非有離常非無段。離段常名曰
正聞。又云。説時離言故云無説。以法示人。實
法性空。示無所示。故云無示。無聞無得者。常
聞正法。以法體空故曰無聞。依聞而證。證得
實法。法體性空。得而不得故名不得。測云。實
相法體無名故不可説。無相故不可示。不可
説故無聞。不可示故無得也。又云。宣説諸法
無有實説故稱不説。以法示人無有實示故
云無示。耳聞正法無有實聞故名無聞。解心
得法無有實得云無得。此離遍計情執也。故
無垢稱經云。夫説法者一切皆是増益損減。
其聽法者亦復皆是増益損減。莊云。論説法
之人多有示之心。聽法之徒並有聞得之相。
今言説法之者無説無示。終日談論未曾有
説。終日誨導未曾示人。非是杜口不説不示
也。其聽法者無聞無得。終日聽法而未曾聞。
如海呑流。未曾有得。非是塞耳不聽以爲無
聞。非是都無所獲以爲無得。良由聞者畢竟
淨也。故思益經云。若有菩薩於此衆中作是
念。今説是法。當知是人即非聽法。所以者
何。不聽法者乃爲聽法也。譬如幻士爲幻人
説法。當建是意。説法者此擧喩況譬如幻士
明無説人。爲幻人説法明無聽者。非謂法無
名相即無説。聽之者人我性空。誰爲説。聽之
者當建是意。如幻士爲幻人説也
當了已下第二明其説法之徳。翻前四失以
明四徳。當了根者。第一彰説法人知根之徳。
明了衆生根利鈍故。善於知見者。二明證法
之徳。證深法故無所罣礙。大悲心者第三明
大悲之徳。善爲衆生演大乘故。大乘之法拔
苦盡原。所以成悲也。報佛恩者。四明報恩之
徳。善教衆生發菩薩心自致成佛。成佛即有
法。有法即化衆生。是其僧寶展轉相教。故
名三寶不段即報佛恩也
然後説法者。第三識儀離失勸如法説也
維摩詰説是法時者。上來第二教教呵竟
此下第三明八百居士發心。是其教益我無
已下第四結不堪也
佛告迦葉者是性。翻爲飮光。飮光是古仙名。
此仙身有光明能飮諸光令不現前。故以爲
名也。其人是飮光仙人種族。即以爲名。又
自身金色亦有光明。是王舍城婆羅門種。其
家巨富。婦名婆仙。其人昔於迦葉佛時作裝
像師時。有一女持一金珠寄此像師修營佛
像。由斯福善恒相逢遇。今値佛出世還爲夫
妻。身並金色。在俗無欲。同皆出家齊得羅漢。
迦葉在日常與如來對坐説法。佛滅度後所
有法藏悉付迦葉。迦葉後時結集三藏竟。至
雞足山入滅心定。全身不散。後彌勒佛出世
之時以足案山而出。在大衆中作十八變度
人無量。然後滅身。未來成佛號曰光明。弟子
之中頭陀第一。以無平等大悲具有四失故
被呵也。文四同前
就其第三釋所以中。初徴後釋。所以言我不
堪問疾者何憶念已下廣釋所以。就中。有二
一出昔被呵之事。二時維摩下明其教呵得
失之相。前中貧里而行乞者有四義。一者迦
葉本爲慈心行。於頭陀福利衆生。以其貧者
先不殖福招此苦報。今從貧乞令離貧苦。二
迦葉是大聲聞得滅盡定。供養之者皆得現
報。今愍斯長苦。所以從乞。三富者嫡奢難
化。貧者受導易從。四若從富乞即有名利之
嫌。今從貧乞即念少欲之行。故從貧乞
第二教呵相中先呵後教。時我世尊已下迦
葉聞法發心呵中。有悲心而不普者。捨富從
貧。欲使貧者得富。不覺富者還貧。故非普
也。就正教中大文有兩。一者正教翻失顯得。
二如是食者已下以其徳故施受二人倶獲勝
益。前中初先翻彼四失即成四得。然後食下
一句總結。前中言四失者。一取食相。二畏境
界。三見邪正。四心不普。初取食相中自有四
失。一不平等。二不爲不食。三不爲壞和合相。
四不爲不受。住平等法應行乞食者。翻其初
失欲食。令學者爲證清淨平等法身而行乞
故。然後可食下諸句中類同此釋。或平等有
四。一人平等。衆生普視。二法平等。眞如佛
性。三心平等。須發普心貴賤等觀。四行平等。
須發普行貧富同乞。今此文中約行平等也。
不食故應行乞食者。談云。翻第二失。眞體離
縁涅槃平等不假於食。應以此心而行乞食。
若然即終日食終日涅槃。其道無二也。莊云。
舊諸師解不食即涅槃。爲涅槃故行乞食。釋
還成他義。小乘人乞食並爲求涅槃急如火。
若作此呵。未成呵責。今此文意皆以實相平
等折彼執心。今明即食爲不食。汝若能無所
食乃可取食。爲壞和合相應取揣食者。談云。
翻第三失。陰界入等名和合相。雖取揣食爲
壞生死五陰身故。唯求離相清淨菩薩故行
乞也。莊云。三塵假合成其段食名爲和合。汝
能了食無所食。即是壞和合也。故無垢稱云。
爲欲壞彼於食執故應行乞食也。爲不受故
應受彼食者。談云。翻第四失。法身常住不受
生死身也。應以此心而受彼食。若然即終日
受食而不曾受也。莊云。如受食時了食性空。
受無所受也。故無垢稱云。爲欲受他所施食
故應從乞食
以空聚想入聚落者。第二呵畏境界相翻失
顯得。於中有二。初句總教。所見色下第二別
言。聚落者村坊城邑白衣住處名爲聚落。迦
葉乞食必入聚落。見有貧富即捨富從貧。今
觀聚落性空衆生非有。何爲捨富從貧畏而
不入。若然即終日聚落終日平等也。別中約
就根塵等法以理正教。以聲聞人未證法空
見塵是有對之起怖故。教令觀空。於乞食時
多於六塵而生諸結故須教觀。此文之中於
六塵境依法各異。於色塵境教觀根空而爲
對治。於聲塵境教觀境空而爲對治。於香味
兩塵教觀識空而爲對治。於觸塵境教觀能
取所取性空而爲對治。於法塵境亦教觀境
空而爲對治。一相如此互從皆得。所見色與
盲等者。夫入聚落必有見聞。凡夫見聞即空
諸結。二乘見聽怖以六塵。令雙厈凡小故辯
菩薩法也。盲人無根於境不著故不分別色
形美惡。故無達順。行者觀眼從因縁生無性
故空。即識不生。故無分別。故下經云。若知
眼性於色不貪不恚不癡。是即寂滅安住其
中。非是閉目不見名爲盲人。常對四色而不
取相故是如盲。譬如五指塗空。空無像現。眼
亦如是。雖對色塵了眼性空見無所見。故如
盲也。若約互從因縁和合眼能見色。今觀眼
空。識亦非有。識性既空。識即不生。三法體
空即無分別。所以如盲也。故法句經云。眼自
不見。屬諸因縁縁。非見性眼即是空。色屬
眼時名色爲色。若眼性空。色亦無實也。所聞
聲與響等者。聲從縁生。無有自性。無性即空。
與響何異。所嗅香與風等者。香隨風轉。自體
不實。既譬如風不空何也。又云。風行香林無
心分別。行人亦示了識性空。雖復嗅香竟無
別也。遠云。風事浮麁人多不著觀。香似彼故
無貪著也。所食味不分別者。六味縁生根非
自有。妄識體空何所分別。遠云。瓢杓無心雖
在諸味不生分別。行者應爾。當如瓢杓不生
分別。受諸觸如智證者。如聖人證果之時理
無能所。行者亦爾。觀身空故無其能觸。境空
故無其所觸。能所雙亡故如智證也。知諸法
如幻相無自性無他性者。陰界入等名爲諸
法。法體性空故云如幻。從縁而生故無自性。
無自性故亦無他性。自他既無即不共生。所
以不然。不無因故。故不滅。又云。不無因者。
有因當不生。無因依何生也。既無有生亦無
有滅。故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
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又云。無自性者籍縁
生也。無他性者自因生也。本自不生者謂無
作用也。今即無滅者縁生似有也。對法論云。
自種有故不從他生。待縁生故非自作。倶無
作用故不共生。有功能故不無因也。又云。釋
有三義。一總。二即。三相待。總者諸法當分無
不是自。但言無自即以總破諸法使無他也。
即者擧他望自。自即爲他。今既無自即亦無
他也。相待者自他相待。既明無自。更待誰
説他。故前明無自。此明無他也。法本不然。
今無滅者然猶生也。解有三義。一約圓成。二
空眞如性無生滅。故云不然不滅。二依他從
縁而生。生即不生。從縁而滅。滅無所滅。故稱
不然不滅。三約遍計。愚夫横計當情似有。體
性本空實無生滅。故云不然不滅也
若能不捨八邪已下。第三呵取邪正翻失顯
得。遠云。聲聞獨善故捨八邪入八解脱。菩薩
兼利隨物視同故不捨八邪入八解脱。諺云。
言八解者翻八正道以爲八邪。謂邪見邪思
惟邪語邪業乃至邪定。入八解脱者遂翻八
邪以爲解脱。謂正見乃至正定。亦可是彼内
有色相外觀色等八解脱也。邪正既異。云何
不捨於邪而入正也。是大難解。有人云。謂
諸佛菩薩雖自正證而以大悲應同於邪故云
不捨。如此釋者大成猛狼。既云應同久已捨
竟。云何不捨。又此文中呵彼凡小不達法空
心有取捨。呵之欲令學於大乘平等眞觀。何
得乃就應同者釋。都不相應。今解云何。淨名
妙契眞如體非邪正。妄情分別謬見是非。如
此惑與理相違。悲傷不已。今正教之觀。此邪
倒從妄心起。心尚非有。妄依何生。達妄體空
即眞解脱。理既不居邪正。豈有縛脱之名。今
已無邪可捨名入解脱也。又云。二乘捨八邪
而入八正。大士識邪性空與正無異。所以不
捨而入。以無可入對彼捨入故云不捨入也。
以邪相入正法者。遠云。前就因此約果以教。
邪相世間正法涅槃。聲聞獨善捨邪入正。菩
薩兼利隨物現同。故不捨邪入正法也。又云。
二乘捨邪入正。大士悟邪正倶空。解空不異
故名爲入。何爲離邪而求正也。若欲除邪別
覓正者。如第二頭第三手等。失之遠矣。故下
經云。住正道者不分別邪正也。以一食施一

第四訶心不普翻失顯得。凡小之類闕於大
悲。其所得食不能廣濟。但欲自資。無心爲物
故。今教之食無定相廣狹隨心。心小故但益
一身。心大故遍於凡聖。若能普施即福利弘
多。豈得限心而獨食也。莊云。法界之食一多
無二。知一即多故以一食施一切。然後可食
者。此之一句總結。向前具四徳者可得食之
即顯失者不合食也。上來教呵竟
下次第二以其乞者如法食故能令施受二人
各獲勝益。文中有三。一明受者。離六相故行
於中道。二其有施下明施人。無四別得平等
福。三是爲正入已下總結顯勝。前中六相者
作三對説。初言非有煩惱非離煩惱。是其初
對。凡夫有煩惱。二乘離煩惱。菩薩了煩惱性
空。非有煩惱故不同凡夫。非離故不同二乘。
故無垢稱云。非有障染非離障染也。又云。頓
悟菩薩段分別二障。非有煩惱。留倶生惑助
悲願力受生。非離煩惱也。或慚悟菩薩無漏
行圓。非有煩惱。隨俗現起。非離煩惱也。若能
如上平等食者即法身食也。故下經云。住正
道者不見邪正等也。非入定意非起定意者。
是第二對。諸聲聞等攝心爲定。起心爲散。菩
薩不爾。行中道故靜亂倶融。於一切時無不
定也。又云。外利他事不同二乘。非入定意
心常不亂。不同凡夫。非起定意也。滿云。小
乘入定即不食。食即不入定。欲食之前要先
入定而起方食。食竟還入定生施主福。大士
識定亂無二。終日食而終日定。故無出入異
也。非住世間非住涅槃者。是第三對。凡夫住
世間。二乘住涅槃。法身大士了世間空故不
住世間。解涅槃空故不住涅槃。故下經云。我
及涅槃此二皆空。又思益經云。諸佛如來不
得生死不得涅槃。佛勝弟子得解脱者亦不
得生死不得涅槃也。又云。大智成滿得涅槃。
非住世間。大悲已滿常利他。故不住涅槃也。
第二施者無四別。無大福無小福者。迦葉意
謂施聖人得大福施凡夫得小福。福者果也。
法身大士不見凡聖有異。不見由之優劣。何
有福之大小。故云無大無小。無垢稱經云。無
大果無小果也。不爲益不爲損者。理無増損。
無大福故不爲益。無小福故不爲損也。第三
是爲正入佛道者。正顯嘆勝。佛道者佛所得
道。謂正體後得二智。既知受者無六相。施
者無四別。豈非人平等佛道也。不依聲聞者。
擧劣辯勝。聲聞分別未亡故不依也。若如是
食爲不空食者結嘆勸修也。上教訶訖
時我已下是第三迦葉彰已聞法發心捨小乘
執。於中四句。一自發大心。二復作是念下彰
淨名徳。三其誰已下勸他發心。四我從已下
彰己及他倶捨小行。是故已下結不堪也
佛告須菩提者。此云空生。亦名善吉。故福徳
經云。舍衞城中有長者名拘留。父爲無子故
祠天求子。空聲應言。汝福得多無堪來者。有
天王命終應生君家。後便誕身。其人初生舍
宅皆空。父母怪之以問相師。相師告云。現空
唯善表大。解空第一故曰空生。後長大請父
延佛。設食即隨佛還祇洹精舍作沙門。思念
人物倶空獲阿羅漢果得無諍三昧。未得大
乘究竟平等大空三昧。故今被呵。若就行辯
前。大迦葉以無平等大悲捨其大乘樂於小
法。不能貧富平等。闕助成之行。所以捨富從
貧乞。今須菩提闕平等空智。欲捨小法別求
大乘。不能以富等貧。謬見邪正遂捨於貧而
從富乞。此並未會不二之眞故被呵也。文四
同前第三釋中。初徴後釋。釋中有二。一擧昔
日被呵之事。二時維摩下辯其得失教呵之
相。前中入舍從乞食者。須菩提自念。若從貧
乞恐成惱亂令諸衆生得嫌嫉之罪。故須捨
貧唯從富乞。故今須入維摩詰舍
時維摩下廣明得失教呵之相。文中有三。一
明翻失顯得教呵之相。二時我已下明須菩
提自申已屈維摩垂教。三説是法下明教呵
益。前中維摩取鉢盛飯者教呵所由。何故淨
名取鉢盛飯而不與者。略有三意。一取鉢爲
盡言論。若不取鉢。彼得切難恐怖捨去。二若
不滿施懼招慳過。廣開施門彰己無悋。三寄
食以興論端。故先取鉢盛滿飯也。唯須菩提
下正明教呵也。文中有四。一呵於食不等。二
不段婬下於縛解不等。三不見佛下於師法
不等。四入邪見下於一切法不等。翻此四失
教成四徳。總呵意返責須菩提
汝若實得空無諍三昧者。何不於食法乃至
縛解諸法一切皆等。莫生分別。既見汝今捨
貧從富除貧取脱。背彼邪師歸佛正法。正是
相違。斯則有見不亡取捨未息。云何得稱空
三昧。若欲合彼大空平等無諍三昧者。應須
不見食之美惡。乃至邪正無二。不生分別。若
能如是然可取食也。就初於食不等中句別
有三。一將食類法。二以法類食。三結聽取
食。唯須菩提於食等諸法亦等者。此即初
句。汝今捨貧從富。見食善惡。即知於食不
等。萬法同相以法性爲實。即知汝於法不等。
又將食類法。觀食體空名爲食等。以此類餘
名爲法等也。諸法等者。第二句以法類食。觀
法性空無有染淨名爲法等。以此類食名食
亦等。如是行乞乃可取食者。第三句結聽取
食。萬法同相准一可知若於法食平等者。以
此行乞即是福田。乃可取食也。可取食等者。
取富人之妙食等貧舍之穢飡。若能於此麁
妙食等。即能於諸法亦等。若達萬法皆等。即
能於食亦等。得此等心是眞福田。乃可取食

不斷婬怒癡亦不與倶者。第二呵須菩提於
縛解不等。有其十事。汝若得平等空智者。何
故斷三毒懷身見。滅癡愛見惡業存縛解。見
四諦執得果。離凡夫取聖人著諸法。有此十
事。知汝於一切法不平等也。就此十中前九
是別。後一是總。前九中初七約行以徴。後
二約人以責。前中初五斷徳。後二智徳。亦
可。前五離染。後二修淨。前五中初三煩惱斷。
次一業斷。後一苦斷。煩惱中初二見惑。後一
修惑。見惑之中初鈍後利。不斷婬怒癡亦不
與倶者。佛無三毒隨化常現。故云不斷。亦不
與倶者。證實返望從來非有故無可倶。非見
有法捨而不倶。以不倶故不同凡夫。由不斷
故不同二乘。餘別類爾。若約三性釋者。遍
計煩惱本來性空。無惑可斷。故云不斷。既無
可斷。與誰共倶。二依他煩惱斷時不斷。名爲
不斷。不斷而斷故云不倶。三圓成眞性本淨
無惑可斷。故云不斷。眞外無妄與誰共倶。故
云不倶也。若約菩薩。初地已上現起分別三
毒化衆生故云不斷。據理實無稱不倶也。不
壞於身而隨一相者。遠云。現行身見教化衆
生而不捨離名不壞身而隨一相。理如一相
行證名隨。身本自空即是一相也。何須壞身
見而隨一相也。諺云。眞如平等名爲一相。陰
身體空無法可壞。不壞即眞故名一相。何須
壞五陰而隨一相。此解不然。身即是身見非
五陰也。又云。聲聞滅身而得無相。大士知身
見性空即是一相。何須壞身見方隨一相也。
故無垢稱云。不壞菩迦耶見而隨一相。不
滅癡愛起於明脱者。遠云。修惑謂無明使。起
之不了名癡。欲愛色愛有愛住地名愛。隨化
現行故曰不滅。起明脱者。明是惠明。脱是心
脱。凡夫癡厚故能障惠。二乘分除。癡斷惠明
愛滅心脱。菩薩不爾。了癡愛由來無所有。即
是明脱也。肇云。聲聞以癡障智。滅癡方明。以
愛繋心。除愛方脱。大士達癡愛性空。即是
明脱。誰縛於心而滅之也。或可。癡愛即是倶
生迷。別事起行相淺近。如來示行名爲不滅。
起不障智名爲明。脱五逆相而得解脱者。次
約業辯。殺父害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出佛
身血。是其五逆。此等背恩及逆福田故説爲
逆。殺父母背恩故逆。後三背於福田故逆。隨
化現起名五逆相。而得脱者永絶業羈名得
解脱也。又云。小乘人以見惡業爲障。要須
斷除方得解脱。大乘之士知業從縁生。縁性
自空。業云何有。空不爲障故稱解脱。此就惡
業業空故脱。又約善明五逆者。殺無明父。斷
貪愛母。止除覺境妄識之佛。殺結使阿羅漢。
破壞陰集和合僧。能行是五逆即眞解脱。不
縛不解者。此約苦報。遠云。如來不爲生死苦
報所纓名爲不縛。隨化現行稱爲不解也。又
滿云。二乘人業障以之爲縛。除之得脱。菩薩
知法性空。本來無縛。既無有縛。即垂稱解。頓
悟菩薩七地已前未捨分段名爲不解。了法
性空稱爲不縛。故涅槃經云。菩薩非不有苦。
解苦無苦名苦聖諦。又下經云。若本無縛。其
誰求解。大品云。空故離故寂滅故不生故無
縛解也。或可。漸悟菩薩現起分段化衆生故
名爲不解。已捨分段稱爲不縛。或可。未捨變
易名爲不解。了法性空云不縛也。上來約染
明其斷徳責其不等。次下兩句約淨明其智
徳責其不等。初句約因。第二約果。非見諦非
不見諦者此約因也。如來示起見疑不觀諦
理名爲非見。内實覺了名非不見。斯乃地上
通名行相不見諦也。若約漸悟菩薩。初地已
上十地已還示起見疑化衆生。故名不見諦。
内實覺了名非不見。或可。直往菩薩七地已
來留隨眠惑不觀諦理名爲不見。内實覺了
名非不見。若約智解正體。智離能所分別名
爲不見。鑒照二空名非不見。或可。正智從
縁。縁無性故見無所見。名爲不見。無見爲見
名非不見也。若後得智離執著分別名爲不
見。鑒照四諦名非不見也。莊云。二乘見諦
凡夫不見。菩薩知四諦性空入實相理。所以
離見非見也。肇云。非如有心之見。非如無心
之不見也。非得果者。此約果説。遠云。此言
略少准前應言。非得果。非不得果。且擧一
邊。菩提涅槃名之爲果。佛證菩提却行因事。
不捨一切菩薩所行故云非得果也。實證菩
提故非不得。今略不辨。諺云。法離能所故云
不得果。人法不同非不得果也。滿云。凡夫不
得果。聲聞得果。菩薩善達果體自空由來非
有。云何言不得。非得也。或可。初地已上菩薩
證無住處涅槃名爲得果。證智從縁。縁性自
空。證無所證。故云非得果。或可。得時離情不
生分別云非得果。非是不得也。古人彰疏皆
云譯經人脱略下句。理實合有兩句。勘檢無
垢稱云唯有非得果一句縱使脱略。自是結
集時也。或可。梵本無下句也。非凡夫離凡夫
法者。下兩句約人以責。如采内備聖徳故
非凡夫。現行凡事化衆生故非離凡夫也。又
云。頓悟菩薩初地已上七地已來已獲聖性
名非凡夫。由故意力引起煩惱助悲願受生。
非離凡法也。若至八地已上留貪等種。非離
凡夫法也。若約漸悟菩薩初地已上已證聖
性名非凡夫。現起煩惱化衆生故非離凡夫
法也。非聖人非不聖人者。如來現爲凡愚化
衆生故名非聖人。隨俗説有。非不聖人也。又
聲聞未能亡懷取聖人相。大乘之士了聖人
性空。云何取聖相不取非聖相也。上來別徴
竟。雖成就一切法而離諸法相乃可取食者。
此之一句總以結勸。明一切法成時即壞故
稱離也。若如上來唯得無失者乃可取食也
若須菩提不見佛下第三呵善吉於師法不
等。亦云邪正不等。文中有四。一總徴。二六
師起見不同。三重徴責。四結聽取食。初不見
佛不聞法者總徴也。返責善吉。汝若實得空
三昧者。何以不同外道六師不見佛不聞法
見。今捨彼外道見佛爲師聽佛正法。是則取
捨未亡。何得名空三昧也。莊云。二乘人謂捨
凡得聖要由見佛聞法故此泯之。善吉自謂
見佛聞法而言不見聞者。其言似違其理實
相。若有佛可見即是有見故不見佛。若有法
可聞即是有聞故非聞法。今明無佛可見乃
名見佛。無法可聞是名聞法。蓋是斥二乘之
有。是故説無。既知佛非有。即識佛非無。如
是五句無所愛著。始是法身如斯而悟名見
佛也。故中論云。邪見深厚者即説無如來。如
來寂滅相分別有亦非。就下別中初擧外道
六師起見不同前。富蘭那是字。迦葉是姓。此
人起斷見。言一切法空無君臣父子忠孝之
道。末伽梨是字。倶&T049271;梨子母名。此人起常見。
言一切苦樂不由行業性自有之。刪闍夜是
字。毘羅胝子母名。此人起自然見。執道不須
修。八萬劫苦盡即自然解脱。如轉縷丸於高
山綖盡自止。非解脱因。謂之爲因。非因計因
是戒取見。撥道不須修道邪見也。阿耆多字
也。翅舍欽婆羅弊惡衣名。是苦行外道。自拔
頭髮五熱炙身即得解脱。非道計道亦是戒
取也。迦羅鳩駄是字。迦旃延是姓。此人起邊
見。執一切法亦有亦無。不同佛法。因縁故有
無性故無。此即正見非邊見。由執有即是定
性之有。即是常見。言無即是定性之無即是
段見。段常乖中。合成邊見也。尼揵陀字也。
若提子母名。此人謂一切苦樂果報皆由過
去業不藉現縁。前世業盡即苦盡。縱現修道
亦不能段。此人信有前世業爲因。非邪撥無
現縁。即是少分邪見。道能盡苦撥言不能。道
計非道亦是邪見。此等六師涅槃經具説。三
是汝師下就之重徴翻邪入正。善吉解空平
等即無邪正。二相既無。便同外道。不見佛不
聞法。即是受道於邪見之師。因其邪出家也。
既彼師墮三惡。不得不隨其墮。若能如是方
應平等現見。汝今背六師捨邪法。知汝未捨
分別不得平等。何名解空。若能不背不捨於
法平等。方是解空也。乃可食者四結聽取食。
行合平等即是福田。乃可取食也
入諸邪見不到彼岸下第四呵善吉於一切法
不等。詰之成徳。文中十一句。義分爲三。初
有一句明同外道。次有五句明同凡夫。後有
五句明同衆魔。總呵意者何容得邪正得八
難見染淨定不等取田偏見罪福出魔界與魔
異悲衆生著三寶乃至第十一證涅槃現見汝
今不能入邪住八難同煩惱等無諍乃至不取
滅以是義故知汝未得空無諍三昧以未知故
返教呵也。初入諸邪見不到彼岸者。第一明
同外道。破善吉取邪正相。彼岸者涅槃也。小
乘以邪見爲邪彼岸爲正。故捨此邪見還到
彼岸。大乘之士知邪見性空。云何出離涅槃
寂滅。云何可到。邪見彼岸本性不殊。何爲捨
邪而忻彼岸。是以入邪見不到彼岸也。又云。
爲化衆生入諸邪見不住涅槃不到彼岸也。
自下第二明同凡夫文中有五。一破得八難
相。二破取垢淨相。三破定心不等。四破福田
相。五破取罪福相。住於八難不得無難者。第
一破取八難相。夫見難爲難者必捨難而求
無難。若能不以難爲難者。能住於難。不以爲
難故不得於無難。難性自空。云何捨之方得
無難也。又云。爲化處之住於八難。不著菩提
不住無難也。同於煩惱離清淨法者。第二破
取垢淨相。爲化衆生同於煩惱。不著涅槃離
清淨法也。或云。二乘除垢取淨。淨還成染。
菩薩悟垢非垢。即染常淨。是以同於煩惱離
清淨也。故思益經云。或垢法説淨淨法説垢。
云何淨法説垢。貪著淨法故。云何垢法説淨。
不見垢法故。又下經云。見垢實性則無淨相。
汝得無諍三昧衆生亦得者。第三破定心不
等也。無諍有二。一事無諍。以三昧力將護衆
生令不起諍故。善吉云。若有嫌我坐者我即
爲立。若嫌我在此我即遠去。終無起諍。二理
無諍。眞如法性無違無諍。由證理故方得事
無諍。善吉。與群生空理平等。何爲善吉獨得
無諍而群生不得乎。此明性本平等。故云衆
生亦得也。其施汝者不名福田者。第四破取
福相。善吉意謂。我受彼施令彼得大福故名
福。凡夫受施不能令彼獲大福非福田也。汝
及凡夫平等一空。云何凡夫非福田。汝是福
田耶。又觀彼我不殊誰是福者誰爲田者。故
云其施汝者不名福田也。遠云。無善益他世
間罪人供之無福。供汝似彼。不生功徳。名非
福田耳。諺云。約相行施。不名平等福田也。供
養汝墮三惡者。第五破見罪福相。滿云。五逆
之損供養之益。善吉意謂。供養我者得生天
中。今返呵。彼性空平等善惡無二。云何修善
獨得生天作罪入於惡道。若五逆而可墮。供
養亦應墮。供養既不墮。五逆亦不墮。可謂善
惡兩亡性空平等。故下經云。若達罪性則與
福無異。諺云。取相供養雖得少福終必墮惡
道也。自下第三明同衆魔文中五句。一破出
魔界。二破與魔異。三破悲衆生。四破著三
寶。五破得涅槃。前中與魔作侶者。第一破出
魔界。善吉意謂。我是聖人出於魔界。今返令
同魔業。衆魔者諸魔王也。魔專懷亂。作業
同魔名共。一手如似世人作物相似云是一
手作也。魔能嬈亂。名之爲勞。與彼爲伴。名作
勞侶。魔性自空。何須捨離而不共住。既得正
見。不異於魔所作勞侶也。汝與衆魔塵勞無
異者。第二破與魔異。既爲其侶。安得有異。
汝與衆魔平等一空無有二相。豈不等也。於
一切衆生有怨心者。第三破悲衆生。魔能害
其惠命。怨中之甚也。起彼慈心。是親友義。衆
生性空。怨親平等。汝於等中既能起慈。何
不爲怨也。又小乘人但説生空。教化衆生。損
他大乘。法身惠命名之爲怨也。謗佛毀法不
入衆者。第四破著三寶。汝須菩提但能讀佛
法僧樂在衆數。便是取三寶相。汝於等中既
能讀嘆。何不謗也。既不能謗。何能讃嘆也。故
無行經云。聞讃佛音聲即喜。聞毀呰佛音聲
即礙。當知是人不學佛法。經云。外道音聲與
佛音聲等。又云。佛説及邪説是皆無分別。又
云。謗佛毀法者以其善吉不達三寶如虚空
故取相讃嘆違於眞體。正是謗佛毀法不入
僧數人也。故般若經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
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終不得滅度
者。第五破證涅槃相。衆生性空無滅度者。而
今取涅槃。但是有相不得涅槃。故佛藏經云。
若人見涅槃決定相者。當知是人名爲外道
惡邪見者。又下經云。一切衆生即涅槃相。不
復更滅。只爲衆生性空即是涅槃。豈以涅槃
更證涅槃乎。又云。善吉心狹劣故不能證大
涅槃。故不得滅度。又云。善吉意謂。我是聖
人證得涅槃。今返呵彼。平等空中離得不得
若汝得者亦應不得既無不得亦無得者乃可
取食者結勸也。汝今若能亡前得失虚通其
壞者。即是福田。乃可取食。何者夫捨惡從善
人之常情。然即是非經心。猶未兌於累。是以
等觀之者。以存善爲患故捨善以求宗。以捨
惡爲累故即惡而返本。然即惡有亡累之功。
善有無染之勳。故知同善未爲得。同惡未爲
失。淨名言意似若此乎
時我世尊聞此忙然不知以何答便置鉢欲出
其舍者。第二申巳卑屈彰彼難敵。於中有二。
一障己屈。二維摩言下淨名就喩以理重教。
前中忙然者。内心不明了也。不識是何言不
知以何答者。言即返於經理即合於義。返於
經故自申不識是何言。合於義故不知以何
答。形下有餘。望上不足。進退失據。思對莫
由。所以置鉢欲出其舍。置者捨也。第二維摩
教中初法次喩後合。法中取鉢勿懼者。以須
菩提因呵増愧無答而棄鉢便有著言之失
故。今導之令即言而會旨。故云取鉢勿懼也。
喩中如來所作化人若是事詰寧有懼不者。
化人雖聞無心。於體欲令善吉悟己如化。何
有懼也。合喩中有二。初合後釋。一切法如幻
化。既無懼。汝亦如幻。何有懼也。所以者何。
下別釋有五句。初句一切言説不離是相。明
己難辭同幻化相。二明智者知化不實故無
所懼也。三何以故下釋前不著不懼所以。由
文字體空故云性離。四會文即眞解脱。夫名
出於不足。足則無名。故無有文字即眞解脱
也。五類諸法皆解脱相推類。次解内外皆空
故無所妄。夫名出於法。法出於名。名既解脱
故。諸法自然解脱也。教益可知。故我不堪下
結不堪也
佛告富樓那彌多羅尼子。富樓那者字也。此
云滿江。故福徳經云。王舍城内有婆羅門。夫
妻二人大富無兒。二人往滿江邊求祠梵天
王乞兒。設諸香花并誦神呪。婦夜感夢。夢見
有人器盛滿寶物授與其妻。妻即安置腹前。
器遂入腹。寤已説夢。其妻父母爲解曰。必是
梵王與汝兒也。若生當爲寶器。遂因有娠。此
兒生後聰明。論義第一能伏外道。佛滅度後
誦出阿毘曇藏。從江作名故稱爲滿江。亦從
願作名。依未曾有因縁經云。富樓那以嫉妬
心後割愛入山誦九十種經。滿二十一年還
王舍城。頭上然火。以銅鐷鐷腹唱云。我是一
切智人後佛降之。即説偈云。若多少有聞自
大以憍人。如是盲執燭照彼不自明。以智慧
故投地未起得阿羅漢果。彌多羅尼子者。彌
多羅是母名。外道四圍陀論中有彌多羅品。
其母誦此一品。從所誦爲名。此云慈行亦云
善知識。尼者女也。同名既多。故以母別標
之。富樓那辯才第一不達根性故被呵也。無
垢經云。滿慈子也
文四同前。第三先徴後釋。釋中即有四。一擧
昔日被呵之事。二出教呵相。三入三昧下明
其化巧。四我念下自申卑屈。初中憶念我昔
被呵時也。在一樹下者。所呵處此近毘耶離
城有園林。林中有水名曰獼猴池。園有僧房。
是毘耶離菴羅之側也。爲諸新學比丘説法
者明所呵事。以説小乘不應大機所以被呵。
時維摩詰來謂我言等者。第二出教呵辭。爲
益新學比丘令捨小求大所以教之。文中有
四。一呵不稱欲。二汝不能知下呵不知根。三
欲行下重呵不稱欲。四久發下重呵不知根。
前中四句。一教。二呵。三重教。四重呵。初入
定觀此人心然後説法者。心是樂欲之心。入
定者二乘之人。心有限礙故。在定即見。出定
不見。設使在定利聲聞見衆生根熟極八萬
劫。鈍根定淺少不足言。故今教之。先當入定
知人心欲。然後説法也。菩薩定者眞心爲體。
性常寂照未曾不知。不同二乘出入異也。第
二呵中。小法如穢食事等稊稗。大心如甘露
事同寶器。第三重教。勸知心念。第四重呵。
琉璃喩大心。此是大毘琉璃照見萬像。西國
所有不同此處凡琉璃也。水精喩小乘法也。
第二不知根中文有三句。初句呵不知根。第
二句呵其授小。第三句明授小之損。爲大説
小。恐壞大心。故勿傷也。第三重呵欲中。約
喩以呵。於中三句。比丘求大名欲行大道。小
法局狹猶如小逕。求大教小理所不應。故云
莫示小逕。無以大海内於牛跡者。比丘大心
如似大海。小法微淺事同牛跡。安心住法目
之爲内。此亦不應故云無。以日光等彼螢火
者。比丘大心猶如日光。二乘小法事同螢火。
將大同小理所不應。故稱無以也。若依無垢
稱云。更有兩句。無以妙高山王等于芥子。又
以大師子吼同野干鳴。第四重呵根中文有
三句。初明比丘久發大心中忘此意。未證法
前進退不恒故也。二如何小乘法下呵彼説
小有多過失。三我觀小乘下呵不知根。智慧
微淺猶如盲人。明智體劣。二乘唯得生空智
未悟法空。所以智慧微淺。又不知衆生根機。
故云淺也。不能分別諸根利鈍。智用狹也。此
明羅漢於大乘法尚似盲人。況我昏昧凡夫
妄生分別者哉。問。勝鬘經云。凡夫如生盲不
見衆色。聲聞如七日嬰兒不見日輪。如何今
説聲聞過生盲也。答。若見諦理凡夫不能故。
彼經説猶如盲人聲聞分得故。説如七日嬰
兒不見日輪。今説聲聞不識根性故過生盲。
非見諦理也。又云。理實二乘分知衆生根性。
但爲抑挫聲聞故言如盲。故上經云。富樓那
先當入定觀此人心然後説法。時維摩詰即
入三昧等者。此下第三彰其巧化令悟大捨
小。文有六句。一淨名默入三昧。由入三昧令
此比丘自識宿命。曾於過去佛所種善發心。
依地持論。宿命有五。一自知宿命。二知他。
三令他知。四令他自知。五自他展轉互知宿
命。今所論者即是第四令他自知宿命也。問。
大乘宗過去無法。比丘如何得知。答。由得宿
命智觀現在頼耶識中過去世種知過去事
也。或可。縁心上影像相得知過去事也。三
即時豁然下還得本心。由維摩以宿命通力
加彼比丘得見過去所習善根還得本大乘心
也。四於是下荷恩致敬得益既深。亡其形相
故謂禮也。五因得發心更爲説法。六由爲説
法彼於菩提不復退轉。此諸比丘位在十信。
由聞今説進入十住。第七住中住不退也。永
不退作二乘故非信不退。久以信故亦非證
行二種不退。以初學故。問。五種菩提中此等
比丘證何菩提。答。五中但證得伏心菩提。久
已信故非發心也。創初證得非明心菩提等
三也。我念聲聞不觀人根者。此第四自申卑
屈。我念聲聞不觀人根不應説法也。是故已
下結不堪也
佛告迦旃延者。此云扇繩。其父早亡。母戀不
嫁。如繩連扇風吹不去。因以爲名。又云思勝。
是古仙人名。由具聞思勝餘人故。今從彼種
以爲名也。是南天竺國大婆羅門種。善分別
義。談論第一。故命問疾。然不達實相。所以致
呵。若就行解説法授人不閑法藥。故進之以
深法也
文四同前。第三釋中初總徴次別釋。釋中有
三。一出昔日被呵之事。二維摩下明教呵相。
三説是法下教呵利益。前中兩句。初明佛昔
一時爲諸比丘略説苦空。次明迦旃延爲諸
比丘敷演其義。言略説法要者。五句不多故
名爲略。初四俗諦。後一眞諦。攝法周盡故名
爲要。又通攝有爲無二法皆盡故稱爲要。演
有爲作四非常。演無爲作一寂滅。故云要也。
又要略有四句。一名略義廣。名少義多説也。
二名廣義略。名教多説義少也。三名義倶廣。
名教多説義復多也。四名義倶略。名教説義
並少也。如總相説苦諦不多解釋。即是名略。
若具分別是名義得廣。一句既知下三可類
今佛略説法要者。多是名義倶略也。我即於
後敷演其義至寂滅義者。次明迦旃延爲諸
比丘敷演妙義。如來了法非常無常。衆生不
解横執爲常。乃至妄執以爲生滅。佛見此執
不稱理故故即破遣。説五陰性法悉是無常。
治彼衆生常見等倒。雖説無常。非謂正法是
無常。其義何也。遣常情故説無常。非謂是無
常。遣樂情故言苦。非謂是苦。遣有情故説空。
非謂是空。遣我情故言無我。非謂是無我。遣
相情故説寂滅。非謂是寂滅。迦旃延不達教
旨。於佛説法之後皆以相説。便謂生滅是無
常毀壞是苦。遣有得無是空滅我爲無我。滅
陰爲寂滅。佛既略説於前。迦延敷演於後。取
相分別乖佛教旨。故云於後敷演其義也
第二教呵相中有二。初呵其所説。二教實相
之法。無以生滅心行説實相法者。正明呵辭。
其小乘人聞説無常不達如來治病義故。便
謂一切色心等法唯是無常。以此無常生滅
之法爲實相法。觀之悟道能求聖果。不知實
相之理非色非心不生不滅。故今呵云勿以
生滅無常之觀爲實相也。自下文有五句。教
人實相。先教無常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
常者。肇云。畢竟者決定辭也。小乘觀法以生
滅爲無常義。大乘之士以不生不滅爲無常
義。無常名同而幽致殊絶其道靈微故非常
情之所惻。妙得其旨者其惟淨名乎。遣常情
故言無常。非謂有無常。常無常故畢竟不生
不滅。是無常實義也。遠云。實相理窮名爲畢
竟。體寂無爲名不生滅。此不生滅是彼無常
眞實性。名無常義也。基云。小乘以生滅爲無
常。謂不生不滅爲常。上折汝心見有。不生
不滅爲常者。此常還是無常。故云不生滅是
無常也。又依中邊論。釋三種無常。一無物無
常。謂分別性本來無故無物可爲常。二生滅
無常。即依他性因縁有故非是性常。三有垢
無垢無常。即眞實性染淨不恒亦非是常。今
所論者總約三性同一眞實是無常義也。五
受陰空是苦義者。肇云。有漏五陰受染生死
名爲受陰。或可。依倶舍論。煩惱業因能招陰
報。故云受陰。受者取也。如草康火。或陰屬
受。如帝王臣。或陰生受。如花果樹。小乘以
受陰起則衆苦生爲苦義。大乘之士通達受
陰内外常空本自無起。誰生苦者。遣樂情故
名苦。非謂有苦義也。遠云。窮苦實性畢竟寂
滅無相無爲。此之眞理。是苦實性名苦義也。
基云。小乘人謂。五陰是苦義。滅五陰得涅槃。
是樂義。今折彼汝定見。五陰無所有爲樂者。
此還是苦。故五陰空。是苦義也。依中邊論。苦
有三種。一所取苦。即分別性。爲執心所取。
二相苦。即依他性。三苦八苦爲苦相故。三相
應苦。即眞實性。苦相合故。今推三苦同歸一
實故稱苦義也。諸法究竟無所有是空義者。
肇云。小乘觀法縁起内無眞主爲空義。雖復
觀空而於空未能都泯。故不畢竟。大乘之士
在有不有在空不空。何以故。遣有故言空。非
謂有是空。有若是有。何由可空。有若非有。空
何所空。故無空無不空。即畢竟是空實義。什
云。本言空者。欲以遣有非有去而存空。若
有去而存空。非謂之空也。二法倶盡乃是空
義。故中論云。大聖説空法爲離諸見故。若復
著於空諸佛所不化 又云。諸法之中畢竟眞
如無其所執。因空所顯説爲空性非空也。依
中邊論。空有三種。一本無空。即分別性。本來
無故。二不空。即依他性。有而非實不同分
別。一向無故。三自性空。即眞實性。二空所
顯爲自性故。會上三空同一眞實。是其空義。
起信論云。空有二種。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
顯眞實故。二者如實不空。以有自體具足無
漏性功徳故也。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
者。肇云。小乘對我爲累故尊於無我。無我既
尊則我無我爲二。大乘是非齊旨二者不殊
乃爲無我義。又云。眞如本離言説分別之相。
我與無我由來不二。爲遮我故因無我顯故
云無我。又云。二乘之人知陰無神名爲無我。
即我無我異。菩薩了我性空即是無我。不見
無我異於有我。所以爾者。遣於我故名爲無
我。非謂有無我。我與無我倶無所有。是無我
義。故中論云。或説於有我或説於無我。諸法
實相中無我無非我。又依中邊論有三無我。
一無相無我。即分別性。我相無故。二異相無
我。即依他性。與妄所執我相異故。三自相無
我。即眞實性。無我所顯爲自相故。會上三種
同一眞是無我義也。法本不然今則無滅是
寂滅者。肇云。小乘以三界熾然故滅之以求
無爲。夫熾然既形滅故名不生。大乘觀法本
自不然。今何所滅。陰界空故名爲寂滅。非
謂有所滅。無生無滅即是寂滅實義也。又云。
破彼生滅説不生滅。非謂法性是無生滅。以
其生滅及不生滅悉皆離故。方得名爲大寂
滅也。又云。二乘之人見煩惱生起無漏諦觀
段除煩惱顯得擇滅無爲以爲寂滅。此即有
餘涅槃非是眞實。大乘之士悟眞如法性本
來清淨。無惑可生故云不然。無惑可滅故
云不滅。不生不滅即寂滅涅槃。此即自性涅
槃非有餘果也。依中邊論。滅有三種。一無體
滅。即分別性。自體無故。二無二滅。即依他
性。二取不生故。三自性滅。即眞實性。會上
三滅同一體實。是寂滅義也。出體者此五六
無爲中並以眞如無爲爲體。若約五法依佛
地論以清淨法界爲體性。若辯離合。開即爲
五。如此經説以對常樂我三倒故立無常等
印。對我所倒故立空印。對妄見生滅等故立
寂滅印。若據中論。合爲四印。如地持論。雖
我與我所分二妄想。約十史論之合爲一。我
見史。由所對患一故合空無我爲一無我印。
若略而論即立三印。如涅槃謂一切行無常
無我涅槃寂滅。彼經以行苦入無常門攝。同
是遷流不住義故。空攝入無我中。義如前辯。
第三教可益中彼諸比丘心得解脱者。聞前
維摩翻前五非小乘偏執。爲説大乘甚深法。
故常無常等礙心障累悉滅無餘。是故名爲
心得解脱。此諸比丘位在十迴向。聞説五法
進入初地。或可。此諸比丘是小乘學人。聞説
五義實相未能入深遂證羅漢果也。無垢稱
經云。説是法時彼諸苾芻諸漏永盡必得解
脱。故我下結不堪也
佛告阿那律者。亦名阿泥樓駄。亦名阿泥靈
豆。此方言不同故有多號。此云無滅。亦云如
意。且言無滅者。由八萬劫前曾供辟支佛所
得善根至今不滅。譬喩經云。毘婆尸佛入涅
槃後。阿那律曾入佛堂以爲劫賊。見燈將滅。
遂抽一箭挑燈更明。見佛威光色相。毛竪念
言。他尚施物求福。我云何盜。遂捨而去。以此
善根九十一劫常生善處。今値佛出家修道
得羅漢果。天眼第一。稱其願心云如意也。所
獲福徳曾無滅盡。故云無滅増益阿含經云。
是佛堂第。如來父叔合有四人。各有二子。
佛父最大名曰淨飯王。有二子。長者俗名
悉達多。此云利成。即如來。小者名難陀。第二
叔名斛飯王。長子名提婆達多。小名阿難。第
三叔名白飯王。長子名阿那律。小者摩訶男。
第四叔名甘露飯王。長子名拔提。小者提沙。
佛有一阿姑。名甘露味。有一子名尼陀羅。前
諸釋子並皆出家。其那律初生之時周匝其
舍寶藏自出。後從佛出家。佛邊聽法不覺眠
睡。如來説偈呵之。咄咄乎爲寐。&T045495;蠡蚌蛤
類。一壽百千年。輪轉無窮已。那律被呵心懷
慚愧。立誓不睡遂使失眼。後詣耆婆求療。耆
婆問其患眼所由。那律具答。耆婆對曰。睡是
眼。食少時不睡。眼便餓死。永不可治。那律
聞之遂勤修天眼。半頭見物徹見三千世界。
如觀掌中菴摩勒果。雖得天眼不與無相智
慧合行。故被呵也。若約行辯。此人修起通行。
以其那律未悟二空取相分別。所以教修無
相天眼
文四同前。第三釋中初總徴次別釋。於中有
二。一擧昔日被呵之事。二時維摩下明教呵
相。前中有三。一明那律經行之相。二時有
梵天王下彰彼梵王與諸梵衆問見多少。三
我即答下那律以己所見正答。初中憶念我
昔一處經行者。第一明經行相。外國之法坐
禪誦經皆名經行。今那律在一靜處坐禪默
念名曰經行。非謂誦經等也。増一經云。若誦
若念經遊而行故曰經行。有五功徳。一除睡
眠。二除勞氣。三除宿食。四除風壅。五令身
心和識。時有梵王等者。第二明梵王問天眼
如那律天眼所見幾何道理問見遠近。以諸
梵衆報得天眼不及那律修得者勝。心生慕
仰故來請問。此語順西方故問幾何阿那律
天眼所見。若順此方應言那律天眼所見幾
何也。我即答言等第三明那律正答。吾見此
三千大千世界如菴摩勒果者。小乘所見局
在一界故以界別之。如來得遍頭天眼徹見
十方。那律雖不及佛。聲聞中修得半頭天眼
能見三千界也。菴摩果者。其形似桃而非桃。
能除風氣。那律于時手執此果因以爲喩也
第二教呵中文開六節。一呵那律所見之相。
二我默下那律被呵愧恥而默。三彼諸梵讃
嘆淨名問眞天眼。四維摩下爲説。五於是下
諸梵眷屬聞法發心。六禮敬而退。就前呵中
文自有三。一定。二相。二假使下送其兩難。
外道之人修得五通。以分別故是有作相。汝
今見境有色相者便同外道。云何名内。若無
作相即是無爲法中即無見相。云何復言見
三千也。如此並難實亦難通故。下第二那律
聞之無答而默。第三諸梵讃問可知。第四維
摩爲説有佛世尊得眞天眼。不以二相者。莊
云。空心常寂雖復遍縁。無有二相。不見能所
差別相也。故思益經云。悉見十方界一切群
生類而於眼色中終不生二相。諸佛所説法
一切能聽受而於耳聲中亦不生二相。又云。
二乘天眼在定不見出定即見。雖見界而取
相分別未能即見無見。如來天眼定惠平等
而不妨照用。雖見世界而不分別。何以故。了
色性空見無所見故。無有二相差別也
五眼義略以七門分別。一釋名得名。二辯體
性。三修成次第。四五類差別。五見境不同。
六約人辯異。七問答分別
第一釋名得名者。初通次別。通者。五即是數。
眼即是用。照導前境稱之爲眼。此即從數及
用爲名也。或可。六釋之中帶數釋也。次別
者。一者肉眼。血變凝成名之爲肉。依肉得眼
故名肉眼。以眼根無血肉故清淨。四大所成
故。此即從所依得名也。又人云。肉即是眼當
體爲名。此釋非也。二天眼天眼有二。一修得。
二報得。修得天眼者。一切禪定名之爲天。依
天得眼故名天眼。從所依得名。報得天眼者。
報得有二。一約菩薩。二約諸天。約菩薩者。諸
菩薩等名爲淨天。生在天中報得眼根。從彼
淨天以立其名。此即淨天之眼故名天眼。從
生爲名也。約諸天者。一切天趣光淨晈潔。名
之爲天。天趣之眼名爲天眼。從趣得名也。三
惠眼。入理般若推求諦理名之爲惠。以惠爲
眼名爲惠眼。當體得名。或可。六釋中持業釋
也。四法眼。一切法有所軌持。名之爲法。或
可。根欲性等名之爲法。照法之眼名爲法眼。
從境爲名也。五佛眼。前之四眼流至佛果。總
名佛眼。此即佛身之眼。名爲佛眼。從主爲
名。或可。佛是覺義。覺即是眼。名爲佛眼。當
體爲名。亦可。照達佛性名爲佛眼。從境受稱
第二出體者。肉眼即以人中淨根四大所造
不可見有對淨色爲性。惠眼法眼佛眼此之
三眼心所出體。初通次別。通者三眼總以別
境中惠數爲體。別者惠眼即以正體智爲性。
法眼即以後得智爲性。或可。法眼通以正體
智爲性。縁眞理法名法眼故。若如此者與惠
眼何別。釋云。得名不同。惠即爲眼。當體得
名。照法稱眼。從境受稱也。佛眼即以無功用
智爲性。或可。以圓鏡等四智爲體也
第三修成次第者。爲導養色身先修肉眼。雖
見麁色不見細色。見近不見遠。見明不見暗。
見前不見後。見障内不見障外。有如是等衆
多障礙。次修天眼。雖見色境未見眞境。次
修惠眼。雖見眞境未達俗境。次修法眼。雖照
四境而未圓滿。次修佛眼也
第四五類差別者。倶舍論云。内五有熟養聲
無異熟生。八無礙等流亦異熟生性。餘三實
唯法。刹那唯後三。肉天二眼以色爲性。有其
二類。一是異熟。以從異熟因所生故。二是長
養。飯食資助睡眠等持勝縁所益故。修得天
眼既非宿業所招。但由定力引起。唯有長養
非異熟也。離二性外無別等流故無等流。非
苦忍故無刹那性。非無爲故無實事也。惠眼
若約二乘。苦法忍位初得生故有刹那。若約
菩薩初地引起亦有刹那。非無記故無異熟。
非色故無長養。前無無漏故無等流。若約本
有種子亦有等流。非無爲故無實也。法眼從
前無漏生故有等流非無記。故無異熟非色
故無長養。非初起故無刹那。非無爲無實事
也。佛眼報化二眼。從前無漏所生起故有等
流亦有長養。定力引起故法身佛眼性。是無
爲得有實事也。自餘不具。已同前釋也
第五見境不同者。其中有四。一事。二法。三
理。四實。陰界入等差別是事。苦無常等衆生
根性是法。二空眞如是理。如來藏中眞常佛
性是實。此之四法五眼所見。肉眼唯見障肉
一色塵事。凡夫肉眼見百由旬。二乘肉眼同
凡夫所見。菩薩肉眼如大品説。極遠見三千
世界。如來肉眼與菩薩同。見境分別。天眼有
二。報得修得。此二天眼通見障外一切色事。
報得者隨報強弱見境不定。隨身在處唯見
自地。及下不見上地。若約修得者。凡夫天眼
依智度論見一四天下。聲聞天眼小聲聞見
小千世界。大聲聞見中千世界。阿那律修勝
故見三千界也。縁覺天眼小者見中千。大者
見大千界。菩薩天眼有二。一修得。二報得。
修得者隨人大小所見不定。遠者見一切世
界。故地持云。菩薩以一切世界爲天眼境也。
報得者。大品經説。極遠見三千世界。如來天
眼見一切無量世界。後之三眼不可以方便
所論。唯得約法深淺分別。二乘惠眼唯見生
空。菩薩惠眼具見二空。而不窮盡。如來惠眼
見空畢竟。二乘法眼但見苦無常等諸法總
相。麁觀不能微細。若約不知根欲即無法眼。
菩薩法眼了根欲性及一切法。若總若別麁
細悉知而不窮盡。如來法眼與菩薩同皆悉
窮盡佛眼。二乘全無。菩薩人中進退不定。地
前菩薩聞見。佛性以聞見故未有佛眼。地上
菩薩眼見佛性。以眼見故説之爲有。若依涅
槃經。九地已還聞見佛性。十地眼見而未明
了。但見自身所有佛性。不見衆生所有佛性。
於自身中十分見一。如來佛眼見性窮盡。此
明見實也
第六約人辯異者。初凡夫生在人中未離欲
者但有肉眼。若修得上界定者有修得天眼
也。若生天中未離欲者但有肉眼。報得天眼
如欲界天等已離欲者具肉眼。報得天眼修
得天眼也。須斯二果天中生者具肉眼。報得
天眼未得。根本禪定無修得天眼。若約大乘
佛地論。須斯二果以有漏惠伏欲界修。或得
根本禪亦得修天眼。悟生空故有惠眼。不
知根欲無法眼。若約知苦無常法通有法眼。
非佛故無佛眼也。若那含人中生者有肉眼。
有修得天眼。有惠眼。若生天中得報得天眼。
無餘二眼。如前應知羅漢辟支有肉眼。具修
報二種天眼。悟生空故有惠眼。無餘二眼。如
前應知。菩薩位中地前頓悟菩薩有肉眼天
眼及以法眼。未得無漏。無惠眼。非佛故無
佛眼也。若至初地已上七地已來猶未捨分
段身故有肉眼。修定故有天眼。得無漏智故
具惠法二眼。佛眼可知。若至八地已上但具
三眼。以捨分段故無肉眼。非佛故無佛眼也。
若是地前無學迴心漸悟菩薩具天眼及以惠
眼法眼。已捨分段故無肉眼。佛眼可知。若是
有學迴心具有四眼。未捨分段故有肉眼。餘
三如前所辯。若至八地已上十地已來但具
三眼。所謂天眼惠眼法眼。無二可知。若至佛
位。三身有具不具。化身具五眼。報身具四
眼。以無肉眼故。法身體是眞如。不具五眼。
若約法性之眼亦具五眼
第七問答分別者。問。肉天二眼陰界入中何
法所攝。答。二眼並以不可見有對淨色爲體。
即以色入色界色陰所收也。問。惠眼五根五
力七覺八正門中何法所攝。答。五根中惠眼
五力中惠力七覺中擇法覺分八正中正見所
攝也。問。法眼三智四智十智中何法所攝。答。
三智之中入加行後得二智。四智縁俗並通
四智。十智之中以等智法智比智道智他心
智五智所攝也。問。肉眼不見障外。何故見三
千界耶。答。菩薩肉眼以天眼導引得見三千
世界。難肉眼見障内天眼引故見障外。肉眼
見明色。天眼導故見暗色。答。障外有明縁。
天眼導故見障外。暗中無明縁。天眼雖引不
能見云云問。五眼十眼如何相攝。答。依花嚴
經説有十眼。一是肉眼。見一切色。二是天眼。
見諸衆生死此生彼。三是惠眼。見一切諸根
差別。四是法眼。見一切眞實之相。五是佛眼。
見佛十力。六是智眼分別。了知一切種法。七
是明眼。謂見一切諸佛光明。八出生死眼。見
涅槃法故。九無礙眼。見一切無障礙故。十是
普眼。見法界平等法門。故十中初一是前肉
眼亦兼天眼。見細遠近是天眼故。第二天眼
是前天眼。第三惠眼。第五佛眼。第六智眼。第
七明眼。第八出生死眼。第九無礙眼。此之六
眼。是前法眼第四法眼。是前惠眼見眞諦故
第十普眼。是前佛眼普見平等眞法界。故第
五諸梵皆發心者。聞前佛眼在定常明不生
分別知己所見。於彼非分咸生慕仰。盡欲勤
修。先發菩提心後起勝行。斯則教呵之勝益
也。第六禮敬可知。故我已下結不堪也
佛告優波離者。天竺正音。此云上首。持律中
上。本在家時是諸釋子剃髮之人後諸釋子
出家之時波離送去。諸釋子等欲至佛所脱
所著衣寶冠瓔珞并所乘象與優波離。釋子
去後波離思念。諸釋子等果報如此尚捨出
家。我住何益。若彼有得。我亦應然。以所得物
安置樹上。象繋樹下。作如是言。諸有取者吾
悉施之。後往佛所。諸釋子見問其來意。波
離具答。釋子大喜。即便請佛。此人先來爲我
作使。若後出家我即輕慢。願佛先度我當敬
事。佛先度之即爲受戒。諸釋子等同爲禮敬
是時大地爲之震動。空聲讃言。諸釋子等我
憍慢山崩。出家已後持律第一。以其不能觀
空滅罪所以致呵。就行之義已如前釋。衆共
同遵故須命也
文四同前。第三釋中初總徴次別釋後結釋。
中文開五節。一擧昔日被呵之事。二時維摩
下明教呵相。三於是二比丘言上智哉下彰
二比丘稱讃維摩。四我答下明已述嘆。五時
二比丘疑悔即除下明比丘聞法獲益。前中
憶念我昔有二比丘犯律行以爲恥不敢問佛
來問我者。此即第一呵事也。有二。初問後
答。此初問中。明比丘所犯恥愧情深不敢問
佛。以優波離持律第一故來問決。不知輕重
以釋本疑。律云。有一比丘。在阿蘭若眠。有採
薪女。見之慾心盛發。盜行非法。比丘寤已疑
犯初偏。後一比丘見此女人嗔心欲打。女人
怖走墮坑而死。比丘懼犯殺人重戒爲此毎
懷恥媿不敢問佛。向波離處請決所疑得免
斯咎。我即爲其如法解説者。第二答。波離依
律教相判決輕重。故云爲其如法解説也
第二教呵相中先呵後教。前中唯優波離無重
増此二比丘罪者。諺云。懺悔之法以滅罪爲
義。今此何故乃云増也。比丘起過元由取相
之心。覺已生悔深懷悕懼。波離爲懺還説有
相之法。聞其罪名更生熱惱。如是懺者。麁罪
雖滅細想更興。於念念中薫成識種相資尤
甚。豈非増也。遠云。比丘造罪元由取相故生。
波離爲懺還説罪相増其情取。故曰重増也。
若約行辯。此人起滅惡行。以其不能即相無
相觀罪性空。所以教修無相懺悔也。當直除
滅下第二正教。就中初總。所以下別。其智此
下結嘆勸學。總中兩句。初一句就理正教。第
二句擧過教離。前中所言當直除滅者。云何
曲滅。而復云。直説有罪相。方教懺悔名爲曲
滅。觀罪性空。罪垢不生。破離罪相名爲直滅。
勿擾其心者教離過也。若依向前取捨心中
有相懺者。諸見踰増。罪體不滅。徒自紛擾亂
其心耳。就下第二別教中。初徴後釋。釋中有
四。一就罪性以教。二如佛説下就心以教。三
唯優波離下釋疑以教。四優波離一切下總
就一切法以教。正觀前罪性不在内外中間
者。凡夫由見彼此自他別故造諸罪業。今教
觀自身無我無人。即是内空。觀他亦然。復是
外空。既非自他。中間亦空。三處倶空。即無我
所。我所既離。無罪可作。罪尚不作。何有性
也。又云。不在内者六根性空。不在外者六塵
相空。不在中間者六識體空。三處既空。罪從
何起也。又不在内者不在我。若在我心不應
待。別不在彼事者。若在彼事不應罪。我不在
中間者。合我與事以爲中間。既離於内外更
無有法。故不在中間也。又依他無生故不在
内。分別無相故不在外。眞實無性故不在中
間。迷此三處故有其罪。三性既空。罪自非有。
從何生也。第二就心教中有二。初擧佛説。垢
淨由心。以心空故罪性亦空。如優波離下第
二就優波離證時以教。前中間有四。一明衆
生空引佛爲證。二明心相體空。三擧心類罪。
四明諸法亦空。初中如佛所説聞前罪空猶
未能解。現見衆生修善造惡。云何空也。故擧
佛説爲證。垢淨隨心古來相傳。心是六識。由
識心分別起染淨二業。隨業勢力感苦樂兩
報。報起由心。故知無有實衆生也。又云。心者
即是第八阿頼耶識。由其識内持染淨種子。
種子遇縁即能招苦樂二果。果起由心。故知
無衆生也。心亦不在内外者。第二破心空也。
向前疑有衆生。今乃云無。復謂。彼罪繋屬
於心。故今釋云。心亦不在内外中間。三處既
無。何有心也。如其心然者第三類也。以心空
故類罪亦空。夫執本以知末。守母以見子。佛
言。衆生垢淨皆由心起。求之不在三處。心既
無在。罪垢安寄。故普賢觀經云。我心自空罪
無福生。如空中風無依止處也。不出如者
第四明法空也。何以前來罪與衆生乃至心
性不住三處皆悉空者。正由諸法不出如故。
如之體性空寂無爲。如外無法。寧非空也。波
離下第二就彼證時以教。欲令波離自悟故
也。文中有三。初淨名問。次波離答。三維摩
言下將凡類聖。問中心相得解脱時有垢不
者。問彼第九解脱道中正入證時見自性淨心
有垢染不。或可。是因縁心縁生之心性非煩
惱名本性淨。今但問彼得解脱時本性淨心
曾有染不答言不也者。證時心冥一境。不言
有垢染也。大小雖異無垢是同。故於證時不
見垢染。一切衆生心相無垢亦復如是。將凡
類聖。若隨相釋。凡聖兩分。以理而論。凡聖
常一。以其一故本性淨心同無垢也。第三釋
疑以教。疑云。波離聖人心淨可爾。衆生具足
一切煩惱。云何亦言心相無垢也。經即釋云。
妄想是垢無妄想是淨等也。此明心性本淨。
妄爲客塵隱覆於眞。達悟者元來本淨。迷悟
雖異性體常同。故與聖人將爲類也。雖復不
異約相恒分。欲使學人體玆深意。就中三句。
即是想心見等三倒也。妄想垢者。此則想倒。
想心計法虚妄不實。名爲妄想。妄想不同。依
地持論有其八種。一自性妄想。即執色等法
各有自體。二差別妄想。即執色等有可見不
可見有對無對等差別。三攝受積聚妄想。即
於陰中執我衆生。於軍林等中起定執實。此
一分別即前執於人後執於法。四我見妄想。
無我執我也。五我所妄想。即執我有用。六
念妄想。即縁可愛淨境分別。七不念妄想。即
縁可増不淨境分別。八倶相違妄想。即縁中
融境分別。此八妄想前二後三法執所攝。第
三積聚通其二執。第四第五唯是人執。此之
八種隱覆淨心故名爲垢。即以遍行中想數
爲體也。無妄想是淨者。無即悟眞。所以是
淨。顛倒是垢者即是心倒。妄心執法背於眞
實。名爲顛倒。即以第六意識爲體。無顛倒是
淨者。無即達悟。所以是淨也。取我是垢者。是
其見倒。邪惠執我計我乖於正理。名之爲垢。
即以根本煩惱中我見爲體。問。見倒一種體
是邪惠。性能堅執可名爲倒。心想二法性非
邪惠。如何成倒。答。隨見倒力亦立倒名。與倒
相應行想同故。或可。於非常等起常等見時。
必由境中取常等相。能取相者。是想非餘故
立倒名。心倒即是見倒所依。心王増見亦名
爲倒也。不取我是淨。解空離染所以是淨也
一切法下第四總就諸法以教。文中有二。初
觀法生滅類顯性空。二法皆妄見下觀法無
相類罪相空。前中有三。初法次喩後合。初法
中生滅不住者。妄法虚空忽有名生。謝往稱
滅。不住者妄法虚空忽有名生。謝往稱滅。生
滅推遷時無暫住。何以故。諸法體空故。如幻
如電者。第二擧喩。如幻者顯自性無常。如電
者顯念念無常。以幻塵似有而無故喩無住。
電轉忽有忽無故。譬如念無常也。諸法不相
待乃至一念不住者。第三擧法合喩。由前念
無常不待後念。後念無常不赴前念。刹那不
住。故知無常也。諸法皆妄見下第二此明相
空。還有法喩合三。以意思之。此中應問。若
使諸法悉非有者。現見衆生苦樂不同見聞
等異。此義何也。經即答云。諸法皆妄見。此明
向前垢淨等法隨想而説説相差別。就實以
論皆是妄見。悟其眞理由來平等。何有染淨
之異。凡所見聞皆是妄有非眞實也。此云何
知。經云。如夢無憂喜妄見有之現無憂喜亦
復如是。炎者炎中無水妄謂有之。現見男女
等相亦如是也。水中月者。水實無月。妄見有
之。觀陰無我亦如是也。鏡中像者。像無去來。
妄謂有之。現無生滅亦如是也。當知皆是妄
見故非有似有。實無體。住無住即空。何有罪
垢也。是名奉下結嘆勸學。行順法律達罪非
有。即無犯律之咎。名爲奉律。之解相非相
即無取相之失。故稱善解。如來是奉律。行
無不妙。如是解法智無不眞。欲使學者慕彼
高風故。今淨名示玆教也
於是二比丘言上智哉等者。第三稱讃維摩
解勝波離。故云上智哉。所不及者。明下劣上
顯智不及。持律之上而不能説。明説不及也。
答言自捨如來未有聲聞及菩薩能制樂説辯
者。第四障己述嘆。自申己屈。自捨如來未
有二乘及菩薩能勝淨名辯者。嘆其辯勝。智
慧若此。嘆其智勝也。時二比丘疑悔即除作
是願言令一切衆生皆得是辯者。第五聞説
獲益。益中有三。一疑悔罪障消除。二發大心
誓當作佛。三興廣願願衆生智辯同已。故我
下結不堪也
佛告羅睺羅者。此云覆障亦名不放。昔曾爲
王。沙門欲見。貪著樂故六日不看。又塞鼠穴
六日不出故。在胎内六年方生。故就此義名
爲覆障及不放也。又云。宮生太子。出家之日
父王恐泯國嗣段絶留連不聽。太子于時手
指妃腹而語之言。却後六年汝當生男。即如
其言。佛出家後六年方生。國人及釋種族皆
疑。太子既自出家厭捨五欲。妃在宮内何得
有娠。將不犯邪。淨飯王與諸親屬共相議言。
謂非太子遺體。王及釋種皆懷愧恥。遂生嗔
心以大火坑欲燒。耶輸陀羅耶輸對諸釋種
自立誓云。若非太子遺體。願我抱兒投火而
滅。若不爾者願示清白。於是立誓竟抱兒入
火。於時母子倶存。火變涼池。蓮花捧出。王
與親族臣寮方信是太子兒。故號宮生。佛成
道已還宮之時。羅睺始年五六歳。如來將至
寺變千比丘悉如佛形。羅睺直爾往至佛邊。
佛以手摩頭將還精舍。勅告舍利弗目連度
之。雖得出家。以恃貴族慠慢不樂聽法。兼多
惡口形名他人。佛於一時以法制約。於斯永
段打辱不嗔。佛嘆其人忍辱持戒密行第一。
不達無利出家故破呵也。若約行辯。修出家
行。羅睺不了即相無相。眞實出家不稱如來
無爲功徳。所以教修無相出家行也
文四同前。第三先徴後釋。釋中文分爲兩。一
出昔日被呵事。二時維摩下明教呵相。前中
憶念我昔至羅睺汝佛之子捨輪王位出家爲
道有何等利者。此第一擧昔呵事。先問後答。
毘耶離城諸長者子等摽擧問人。來至我所
明請方便。問我等請問辭也。汝佛之子所承
至高既捨王位所捨極重佛不出家爲金輪王
王四天下羅睺在家爲鐵輪王王一天下諸長
者子見捨重位所希必大捨素從緇名爲出家
安心慕法名之爲道其出家者有何等利者。
問其所得也。我即爲説出家功徳之利者。第
二答其所問。因行道品名爲功徳。涅槃果爲
大利。或可。善爲功徳。樂名爲利。又云。出家
功徳經云。若放男女奴婢出家其徳利益不
可思議最爲第一。膝造寶塔高至梵天。譬如
有人殺三千世界一切衆生或挑其目得罪無
量。若能救得福亦無量。放人出家能自出家。
福多於彼。應説此利。又分別功徳經云。若一
日一夜出家除六十劫生死重罪。如是廣引
諸經嘆説出家功徳之利不可思議。是名如
法爲説出家功徳之利也
時維摩下第二明教呵相。先呵後教。呵中唯
羅睺羅不應説出家功徳之利者。夫涅槃道
品無爲無相。作有爲有相説故言不應也。所
以者何下釋也。先徴後釋。無利無功徳是出
家者。擧是顯非出家求滅修行道品。離相出
家即捨世報利及有相功徳。故云無利無功
徳也。或可。樂之與苦因縁相對。利與功徳皆
藉因縁。因縁無自性。畢竟體空。利即非利。徳
即非徳。是爲出家有爲法者可説有利有功
徳下。明非異是在家生死繋縛心有分別見
有報利及諸功徳。出家離相云何乃説俗利
功徳也。上來呵説。夫出家者爲無爲法下。第
二廣明教相。文中有二。一教羅睺出家之法。
此則體出家。非相出家也。二維摩詰語諸長
者下。教諸長者出家儀式。前中有三。初總略
以摽擧勸應識知。第二彼無此下二十三句
廣明出家之法。第三若能如是下總以結成。
初中夫出家者總以摽擧。爲無爲法無利無
功徳者。無爲是涅槃果徳之名。爲涅槃修行
道品。果既無爲。因離諸相。無爲無相即絶報
利及有相功徳也。莊云。又存利者必見有不
利。存徳者必見有不徳。苦法性空。何有捨苦
以求樂利。不善體空。何有亡不善以求善徳
也。自下二十三句廣明教之文。分爲二。初五
句修自利。降魔以下十八句次明利他。自利
中文有五句。初有兩句明其所離。次有三句
明其所證。所離中無彼無此中間者明離三
相也。六根爲此六塵爲彼六識爲中間三處
體空故無彼此中間也。又云。在家爲此出家
爲彼。方便求度爲中間。三事縁生無有自性。
無性即空。道俗無二。是眞出家也。又云。此
爲生死。彼是涅槃。中間爲道品。爲出家者惡
此生死遵彼涅槃。故有三處之異。眞出家者。
解生死非生死故無此。了涅槃非涅槃故無
彼。既無彼此。中間安在。離此三處則無繋著。
是眞出家。故思益經云。諸佛如來不得生死
不得涅槃。佛聖弟子得解脱者亦不得生死
不得涅槃也。離六十二見者。教離情想。執取
之心名之爲見。見別不同。有六十二。大士了
見性空不生分別。故稱爲離。非謂有所離也。
故無行經云。若有所盡不名漏盡。知諸漏空
相名爲漏盡。盡之與離其義相似。處涅槃者。
教其所證。此即總明處。處之言證。謂證法
性無爲寂滅。遠離一切戲論動念分別。名處
涅槃也。智者所受聖所行處者。別明所證。會
法界眞如。得無分別智。名爲智者。證遍滿如
名爲所受。聖心遊履名行處。亦可。地前菩薩
依教生解。名爲智者。信順此法。是名爲受。
初地已上會於正理。稱之爲聖。聖心遊履故
云行也。上明自利訖。下教利他。於中初教。
降魔下教伏外道。前中七句。初句降魔人也。
度五道等六句降魔法也。於中有三。初有一
句。明其所出教。度五道者。所謂地獄畜生餓
鬼人天是五道。道者以到爲義。謂衆生業所
感到處。總以異熟無記五陰或四陰爲體。欲
色界者五陰性。無色界者四陰爲性。唯生本
死三有所攝。非中有攝。以中有未到故。除因
離果稱之爲度。五道是生死之處。所以度之。
問。五道中四生内何生所攝。答。依智度論。諸
天地獄一向化生。以諸根頓起故。鬼道二種
所謂胎化。人畜兩道通其四生。卵生人者。如
毘舍佉母生三十卵也。濕生人者。菴羅女頂
生輪王等。化生人者。如劫初生時人皆化生
也。胎生人者。常人也。畜生四生者。人情易
知。莊云。運大慈悲濟度五道四生悉令解脱。
而常不得衆生之相。故稱度五道。故般若經
云。我皆令入無餘涅槃實無衆生得滅度者。
二有三句。明其所修。淨五眼得五力。立根
者。一者肉眼。以人中淨色爲體。縁障内色爲
所觀境。二者天眼。即以天中淨色爲體。縁障
外色爲所觀境。三者惠眼。以如理智爲體。縁
眞如爲所觀境。四者法眼。以如量智爲體。縁
俗諦爲所觀境。五者佛眼。以恒沙功徳爲
體。縁一切法爲境。或可。縁佛性爲佛眼。菩
薩先有四眼。佛眼分得。以結使覆故不得言
淨。今明八地以上菩薩正智現前滅諸結使
眼得清淨也。又依無垢稱經云。淨修五眼行
人因中施財修定惠等感得五眼清淨。如施
燈明肉眼得淨。如修禪定天眼淨也。若修智
慧餘三眼清淨也。得五力立五根者。所謂信
進念定惠也。五眼既淨能破煩惱。名得五力。
力成由根故立五根。始起曰根。終成名力。三
有二句。明教所離教遠魔業。不惱於波離衆
雜惡者。若菩薩者慈悲爲源憐愍衆生與物
無違故曰不惱於彼。止惡生善不雜漏過心
行純淨故稱離惡也。伏外道中文有十一句。
初句摧邪人。摧諸外道者伏邪人也。超越假
名等十句破邪法。前外道中佛法之外別立
道理名爲外道。以彼邪智邪辯抗敵。菩薩大
士以四辯而令摧伏。云伏外道也。又云。心外
見法理外妄計。皆名外道。出家修習無念。但
念令不起則邪法自息。故上經云。以無心意
無受行而悉摧伏諸外道也。破邪法中亦有
其三。初有六句。明其所出。二内懷喜下三
句次明所修。三離衆過下一句還彰所離也。
前中明出煩惱業句。超越假名者生死苦報
虚假之有稱曰假名。證實除捨故超越也。藏
云。假名者經説有四。一生死是假名。涅槃非
假名。生死是浮虚幻爲。所以是假名。涅槃眞
實。故非假名。二者涅槃是假生死非假。涅槃
無名強爲立名。所以是假。生死本是名相之
法。非強立名。是故非假。三者二倶是假。以生
死涅槃是因縁相待故是假也。四者二倶非
假。廢名就法。法體皆如。如内絶言。所以非
假。今就初門明生死。是假名得涅槃。故超出
也。明出苦也。次出煩惱。於中四句。初出淤
泥教斷愛也。淤泥者。愛見煩惱愛染生死名
曰淤泥。了之性空稱之曰出也。無繋著者。心
無所愛不著五塵。若有所著不名出家。乃至
不爲愛道。不繋不著名爲出家。故思益經云。
乃至如來尚不貪愛。何況餘法也。無我所著
者明修除見也。出家之道本亡我人故。於我
所法中一切捨離。故下經云。因有我故便有
我所。若無有我亦無我所也。無所受者。不受
邪法。或可。不受一切法。故花手經云。眼不
受色乃至意不受法。名無所受也。下教出業。
摧諸外道等。邪法教人名爲擾亂。除滅稱無。
次明所修。内懷喜護彼意。修利他行。於他所
爲心無疾惡。名内懷喜。内心清淨外能隨順
衆生不逆其心。名護彼意。隨禪定者。修自利
行。隨者順也。不見定亂相其心常不動。故曰
隨也。此定學離衆過者。還明所離。離於一切
犯戒之垢。此戒學也。若能以下第三結。以其
眞實出家之法一如上故。依此出家名眞實

就下第二教彼長者子等出家儀式。文別有
四。一維摩詰勸諸長者眞實出家。二諸長者
不達眞實出家意故以父母致辭。三明維摩
教令發心即眞實出家亦名具足。四諸長者
得眞出家。前中先勸所以下釋。法身如來無
處不在。對目不見故難墮也。父母不聽不得
出家者。唯依戒律出家要須父母開許。若其
違命。不合出家。或可。無明父貪愛之母障蔽
眞相令不顯現。名曰不聽。隱在三界諸煩惱
中。名不得出家。維摩詰言汝等發菩提心則
出家者。眞心既朗。勝相亦彰。無明貪愛既
除。法身獨出無礙。此則名爲眞出家也。名具
足者。衆徳圓滿性戒自成。不假師資。畢竟無
染。此豈不名具淨戒也。故無垢稱云。是則出
家。是即受具戒苾芻性。問。俗人發心即得具
足戒。與比丘何別。答。前戒有二種。一制行。
論其制法如須羯磨方得論其制行。離過是
同故與俗人同法事。四明長者得眞出家。故
我下結不堪也
佛告阿難者。此云歡喜。依智度論。有三因縁
立名。一從本願得名。二父母立名。三人見得
名。第一從本願得名者。即是釋迦牟尼佛因
地作窯師時値遇去本師釋迦牟尼。佛有聞
持傳者名曰阿難。即發誓願。願我於未來得
佛之時還名釋迦。所有聞持侍者還同今日
阿難。亦由世世已來發願爲佛侍者。以宿因
故今得爲佛侍者。故名阿難爲歡喜也。第二
父母立名者。如來將欲成道。魔王忿怒與十
八億鬼兵來惱菩薩。菩薩心正魔皆退散。便
至淨飯王所説言。汝子昨夜將欲成道。爲魔
所壞今已死沒。王與眷屬皆生愁苦不能自
勝。淨居天子即報王言。不須懊惱。汝子已成
正覺。不須憂苦。王猶疑惑。即遣使訪問。使
還啓王。太子已成正覺。王及眷屬國内臣民
皆大歡喜。須臾之傾斛飯王復更報淨飯王
云。夫人生男。王重歡喜。世間欣慶豈過我等。
既値歡喜時生。爲立其名名之歡喜也。第三
人見得名者。由阿難世世已來慈忍行成報
得相好端嚴色像第一。見者悦神無不愛敬。
故名歡喜。故淨法師云。阿難者是佛昆季宿
著因縁。名標起願之初。生居得道之末。面如
滿月。目類青蓮。能令見悦神亦使父王慶。集
具斯三義故稱歡喜。弟子中多聞第一。不知
如來法身常身體性無假故亦被呵
文四同前。第三釋中初總徴次別釋。別中有
五。一出昔日被呵之事。二維摩言止止下明
教呵相。三時我世尊實懷慚下自彰己屈。四
即聞下空聲導引和諧兩家。五世尊維摩詰
下阿難比丘嘆維摩徳。前中三句。初明阿難
爲佛乞乳。時維摩下淨名怪問。我言已下阿
難正答。前初句中世尊身少有疾者。患風病
也。牛乳治風故須乞也。維摩問者。非時而乞
其必有由。故須問也。答中小乘教内言佛實
有生老病死故。故作斯答。如是道理阿難是
大菩薩知佛無病。應同聲聞起化故也
就下第二教呵相中文開四節。初句略呵。二
如來身下顯佛眞身金剛不壞。三默往下重
明呵相。四當知阿難如來乘下重明佛身體
常不墮諸數。前略呵中。止止莫作是語者。執
應迷眞所傷之甚重言呵責故云止止也。如
來身金剛體者。第二顯佛眞身。佛身無爲物
不能壞如金剛也。惡盡善滿。何有病也。又云。
金剛之體明佛體堅難壞也。事同金剛。諸惡
已斷衆善普會。彰佛徳滿。衆惡已斷斷徳圓
滿。是攝律儀戒也。衆善普會行徳具足。是攝
善法戒饒蓋衆生戒也。此明所有何病何惱
彰其所無。當有何疾内無疾苦。當有何惱外
無衰損也。默往已下第三重呵。就中有三。一
心其言。二行矣已下呵去其身。三可密
去下雙呵形言。欲令永息無常之念。前中有
三。一遣默往。二呵誡不聽謗佛。三以理教示。
默往阿難是初遣也。口病言是以須默。身遠
乞所爲是須往。諺云。阿難小智不了佛身眞
常無待。妄言有疾。違失處深。故須默往。自
此已後不得更言佛無常也。勿謗已下第二
呵也。如來無病而言有病。是則爲謗。又垢執
實無亦爲謗佛。莫使異人聞者。異學精返難
與理親脱。聞斯語謂佛實病即輕佛也。無令
大威徳諸天者。五淨居天名世界頂。十住菩
薩多生是處也。若聞此言則知人者不達如
來方便之意於汝而生劣想。他方菩薩知佛
無病復輕汝矣。轉輪王下第三以理正教。轉
輪聖王以少福故尚得無病。擧劣況勝。豈況
如來無量福徳普勝三界而有病也。辯勝過
劣。第二呵去其身。於中有二。初呵令去身。
二明須去所以。行矣阿難者。速捨此去名爲
行矣。佛爲世師。擧世共尊。説病他譏。彼此
同著。故云勿使我等受斯恥也。外道聞等者。
明可去所由。外道梵志擧毀謗人。佛法之外
別立道理。名爲外道。心外別求。理外妄計。
生心動念。名爲外道。法外求淨名梵志。若聞
此語。明謗所由。當作是念何名爲師者。明輕
謗心。自疾不能救而能救諸疾者。明出謗語
也。第三雙呵中可密者止其言。速去者摧其
身。不密他聞不速他見。故須密速。勿使人
聞。或可。速密去者。摧其身勿使人聞。止其
言也。第四重明佛身性常成其無病。何須重
明者。前雖明佛是金剛身。惡盡善滿猶濫生
身無常
此下四句明佛惟以法性爲身不墮諸數。以
證如來畢竟無病。文中有三。第一告語令知。
第二非思下正明四徳。第三此身當有何病
下明了知無病。初告語令知阿難諸如來身
即是法身者。明佛化身即是法性之身。以化
用法爲體故。或可。化身性空即是法身也。第
二正明四徳。非思欲身者。法身不從思欲結
業而生故非思欲身也。業繋既段自在無礙。
即是我義。過三界者。生死報土無復諸苦。即
是樂義。諸漏已盡更無垢染。即是淨義。不墮
諸數者。佛身無爲不墮生住滅等四相數中。
即是常義。或可。不墮數者出過一切有爲諸
數。故無垢稱經云。是身無爲離諸有爲出過
衆數也。莊云。不墮數者不墮衆生數也。遠云。
非思欲身者離分段因。過三界者離分段果。
諸漏盡者離變易因。不墮諸數離變易果云云
如此之身當有何病者。第三結成無病。既具
常樂四徳。寧有病也。第三自障己屈。實懷慚
恥者。阿難聞上佛身常而無病。自恥愚暗。終
日侍佛不知佛常。妄見有病乃爲乞乳。非謬
何也。第四空聲導引者。阿難執應迷眞。居士
論眞失應。今以平等空中出聲導之。和諧兩
家不許偏執。就實以論勸彼阿難如居士言
了佛無病。但爲佛出五濁惡已下隨化。不違
阿難乞乳。故須同病以止病也。五濁者。一命
濁。二劫濁。三見濁。四煩惱濁。五衆生。下劫
將末命等五法以成滓。故如油將盡名濁也。
命濁者。謂短壽年十歳。以惡劫時命根爲體。
劫濁者。謂兵刃疾病飢饉劫起時以不相應
法爲體。或以内外有漏五陰爲體。見濁者。三
惡劫時五見爲體。煩惱者。三惡劫時陰五見
餘鈍央煩惱爲體。衆生濁者。三惡劫時無有
正念。衆生以第八識爲體。或通取五陰爲性。
此五惟在欲界非上二界也。此五成時名爲
惡世。現行斯法度衆生者。如來一代行乞食
法度脱衆生。依乳光經云。佛在世時毘耶離
城樂樹下四衆圍繞共會説法。時佛中風。當
須牛乳。毘耶離有梵志名摩耶利。爲五百弟
子作師。以慳悋故常持羅網覆其舍宅及以
庭中。不令飛鳥侵食米穀。邪見不信。家有乳
牛。惡抵踏人無敢近者。佛爲度此梵志故示
言。有疾須乳爲治風故。遂遣阿難持鉢往乞
至其門下。梵志見怒而問曰。汝何所須。阿難
對曰。佛病須乳故來乞求。彼聞作念。可令自
取使牛踏殺。即語阿難。若須攝取。阿難即往
牛所。牛自開脚任其攝乳。時牛靜住不復敢
動。時諸人衆咸生驚怪。爾時牛母而説偈言」
 此手捫摸我  一何使乃爾  取我兩乳去
 餘留興我子
爾時犢子復白母説偈言
 我乃前身時 生慳貪恒突 復隨惡知識
 不信佛經戒 使我作牛身 受苦不可繋
 都縁貪嗔癡 至於六十劫 今乃得値佛
 如病遇良醫 持我飮乳分 盡用奉上佛
 我食草飮水 自可充今日 令我後智慧
 得道願如佛
于時梵志在傍具見即自悔責。我不及牛。不
識福田生此惡心。梵志門徒數百人見此事
已皆得法眼淨。梵志復説偈言
 我是人頭畜 汝是畜頭人 汝見生歡喜
 我見劫生嗔 共汝諸等輩 相將見世尊
爾時阿難持乳奉佛。具述上事。佛即記曰。此
牛母子却後命終人間天上七返往來終更不
生三惡道中。牛母後値彌勒佛得阿羅漢果。
犢子亦爾。過二十劫後當得成佛。號曰乳光
如來。因此事故摩耶利等即於佛所深生敬
信。故曰現行斯法度脱也。取乳勿慚者。爲化
必然故無慚也。第五嘆維摩。可知。是故已下
結不堪也。如是五百已下第三總結。類顯餘
文可解也
維摩經疏卷第三

維摩經疏卷第六

  香積佛品第十
就此品中三門分別。一辯來意。二解品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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