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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宣演 (No. 2733_ 道氤集 ) in Vol.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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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733 [cf. No. 235]
御注金剛般若波羅蜜經宣演
卷上

    勅隨駕講論沙門道氤集
 稽首善逝大仙雄  智斷慈悲衆徳備
 演説金剛清淨句  理深功妙福難思
 稽首□時能發請  具壽觀空善現尊
 補處極喜與明増  開釋此教諸菩薩
 今爲自他生福惠  佛種不斷法流通
 採集□義賛眞文  願以威神見加護
敍曰。眞際寥廓。理□□□□覺杳冥。本亡言
論。而起説於無説之域。立名於不名之境者。
寔由昏衢未曉。見海長論。將以燈炬。幽關津
航。庶品教之興也。其功大哉。況般若諸佛之
母。金剛難壞之句。括衆部以獨立。冠群經而
迥翥。三問九喩。終始發明八執五耶。心言蕩
滅。護念付囑。道豈虚行者歟
大唐開元中。歳次大泉獻皇帝御天下之二
十三載。四門允穆。百揆時叙。至化洽於無
垠。玄風昌於有截。迺凝睿思。暢述儒道。仍懷
妙覺。注訣斯經。直照精微。洞開祕密。天章發
耀。佛日増輝。映千古以首出超百王以垂範。
既而雄都上京。刊勒金石。溥天率土。班宣句
味。洗生靈之耳目。裂魔著之籠樊。曠劫未逢。
今茲何幸。氤臥病林藪。杜迹彌年。伏覽聖
謨載懷拚躍。旋荷明詔。濫預弘揚。力課疲朽
之餘虔。敷幽奧之蹟。才微任重。覆餗増尤處
座之辰詎忌詞費竊惟。君唱臣和。絲發輪行。
若不廣引教文。何以委明。注意是用。提撕衆
論。對會六經。適自唇吻。彰乎翰墨。頓犀象而
輸牙角。括川澤而薦珠珍。所以附賛天文所
以莊嚴義府涓波赴海。豈益洪溟之深。螢爝
呈光。未助太陽之景。恭申罔極俯効忠勤者
也。開釋經題注分爲四。一釋喩。即金剛眞寶。
能碎堅積。二釋智。即般若正智。能破煩惱。三
辯徳。即無住無取。證波羅而捨筏。即色即空。
契菩提於中道。四釋經。即如是降伏。可以稱
常。故言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賛揚經注。略啓五門。一叙教興由。二明經體
性。三攝歸宗旨。四所被根宜。五依文正解。教
興由致。曲作兩門。初叙教興意。後傳譯年代。
初中復二。先依論釋。後總料簡。依論釋者。無
著菩薩釋三問意。論云何故上座須菩提。發
斯問耶。有六因縁。且一部宗旨。在在乎三
問。善現爲發教之主。既有斯意。世尊順問。而
答其意必同故。六縁即教興意。其六者何。論
云。爲斷疑故。爲起信解故。爲入甚深義故。爲
不退轉故。爲生歡喜故。爲正法久住故。即是
般若波羅蜜。令佛種不斷。云何以此令佛種
不斷耶。若有疑者。得斷疑故。有樂福徳。而心
未成熟。諸菩薩等。聞多福徳於般若波羅蜜。
起信解故。已成熟心者。入甚深義故。已得不
輕賤者。由貪受持修行。有多功徳。不復退
轉故。已得順攝及淨心者。於法自入及見生
歡喜故。能令未來世。大乘教久住者故。演曰。
初五爲利樂衆生。後一爲正法久住。前五之
中。初二。佛法外人以有疑惑。不生定信。次
二。已入佛法者。雖欣正法。未解進修。後一已
進修者。未能證達。由教但爲未解者解。未度
者度。若已證悟。言教都亡。是故此中爲令衆
生。不信者信。未修者修。未達者達。然此六因。
攝爲三對。初二除疑起信對。次二生智攝福
對。後二悟理興教對。又前前因。能引後後由。
疑斷故信解生。信解生故入深法。入深法故
不退轉。不退轉故生歡喜。歡喜故法久住。其
配位地。至文當釋。又依功徳施菩薩論云。佛
所説法。咸歸二諦。一者俗諦。二者眞諦。俗諦者。
謂諸凡夫。聲聞。獨覺。菩薩。如來乃至名義智
境。業果相屬。演曰。俗諦之中。人法不同。人
中凡聖。聖中三乘。大乘因果。如是差別法中。
能詮所詮。能縁所縁。能感所感。各相繋屬。是
謂俗諦。論又云。眞諦者。謂即於此都無所得。
如説第一義。非智之所行。何況文字。乃至
無業無業果諸聖種性。論釋二諦已次屬當。
經云。是故此般若中。説不住相。布施一切法
無相。不可取。不可説。生法無我。無所得。無
能證。無成就。無來無去等。此釋眞諦。又説
内外。世間出世間。一切法相。及諸功徳。此建
立俗諦。如是應知。演曰。六塵外五眼内。色外
心内。衆生器爲世間。無漏無爲爲出世間。總
説此等名。一切法相所有。校量身命資財。持
經福等及諸功徳。論意。衆生不識二諦。常處
沈淪。爲令衆生識達二諦。發生勝智。當得解
脱。如有頌言。非不見眞如。而能了諸行。皆如
幻士等。雖有而非眞。由觀勝義。而生正智。以
悟眞空。由達世俗發生後得。而知縁起。略有
六對。理智。事智。一切智。一切種智。如睡夢
覺智。如蓮花開智。空智。有智。自利智。利他
智。如所有智。盡所有智。諸佛菩薩無量功徳。
二智爲本因識眞俗有此智生。是故説經令悟
二諦。又由證眞故。生智而不住生死。由悟俗
故。興慈而不住涅槃。或無住處涅槃資糧。永
出二乘。利樂無盡故説經也。上依論釋。次總
料簡者。無著菩薩依教起行。功徳施論。依境
生智。各據一義。亦不相違。然總參詳經之與
論起一至六。攝意周盡。言一意者爲令佛種
不斷絶故。無著菩薩總結六因云。即是般若
波羅蜜。令佛不斷。此意若翻六因疑不住等
勝智不生。如理不顯。佛種永斷。由説經故。
除疑生信。入法不退。歡喜弘通。當成正覺。
故云佛種不斷。言二意者。即向論説二諦
者。是開爲三者。一爲悟教理之深微。二
爲起斷修之妙行。三爲識果徳之眞化。初
門復二。初教深。後理妙。言教深者。佛説般
若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一切諸佛從
此經生。須菩提深解義趣。涕涙悲泣。我從
昔來。所得惠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無
著論云。令大乘教久住於世。由斯廣讃持説
功徳勝。以無量身財布施令知教深。其福勝
大專心受學。言理妙者。爲顯眞如無相。法身
究竟之理。雖説眞理。不壞俗諦。故功徳施論。
依經製名。由破取著。得入眞諦。不壞假名。
悟達俗諦。廣百論第十云。然佛所説無不甚
深。二諦法門。最爲難測。唯識論云。撥無二
諦。是惡取空。諸佛説爲不可治者。由此有云。
般若經説一切空者。非盡理也。二起斷修之
妙行。亦爲二。初所斷。後所修。言所斷者。欲
入佛法。以信爲先。猶預懷疑。障生淨信。依初
入法論説斷疑理實。此經兼斷餘障。障有二
種。煩惱所知。尋其根源。二執爲本。此經正
除我法二執。根本既盡。支末隨亡。如經若有
我人衆生壽者相。即非菩薩等。是除我執。無
法相亦無非法相等。是除法執。又障有三。即
三雜染。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
相。衆生相。壽者相。應生嗔恨等。除煩惱障。
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爲人輕賤。先
世罪業。即爲消滅等。除其業障。當知是經
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等。是除報障。
又准寶性論。障有四種。一闡提不信。二外道
著我。三聲聞畏苦。四縁覺捨心。令於經中。隨
文取義。具除四障。如經一念淨信。曾於多佛。
久種善根。信心清淨。則生實相等。皆初障。是
故論云。有樂福徳。而心未成熟。諸菩薩等聞
多福徳於般若波羅蜜起信解故。上下經文。
説無我等。除第二障。忍辱波羅蜜。即非忍辱
波羅蜜等。論中判爲忍苦住處。除第三障。廣
大第一。常其心不顛倒等。四恩之心。除第四
障。若樂小法者。則於經不能受讀誦。爲人解
説等。及無住涅槃文。通除後二。又依無著菩
薩八住處中。攝彼十二爲離障礙。一一對除
謂少聞等故。爲除障而説斯經。二所修者。萬
行雖殊不過六度。世親論云。檀度攝於資生
無畏法。此中一二三。名爲修行住。又捨身財
等爲檀。後五百歳。持戒修福等爲戒。又離
一切相等。爲攝律儀戒。修一切善法得阿耨
菩提等。爲攝善法戒。爲利益一切衆生等爲
攝衆生戒。是三聚淨戒。亦瑜伽厭有爲等。三
種發心爲三徳因。是名爲戒。忍辱可知。五百
世中。長時修習。是爲精進。前後諸文。所修觀
行。論判以爲三摩跋提。毘鉢舍那等。是爲空
惠。六度圓滿。大經最後六明度。此略擧標
明無相修引生後故。三爲識果徳之眞化者。
善現三問雖在因中因。必有趣無上果。色聲
求我。不見如來是眞法身。行住坐臥是應化
身。應化非眞佛。亦非説法者。令識化身。求趣
眞佛。又功徳施論釋。云何住者。於何相果心
住願求。云何修行者。當修何行而得其果。云
何降伏者。降伏等心使因清淨。諸法先因而
後果。何故先説果。先讃果徳令彼欣求而修
因故。無著菩薩中間三因理包行果。其二諦
境通在果因上三意訖。開爲四者。一爲令聞
無説至教。二爲令知無生勝理。三爲令修無
得妙行。四爲令得無爲極果。具如經。應尋
引之。若開五意。前四更加。爲令攝得無相妙
福。言六意者。即論六因惑。即於前三意之中。
各開爲二。一者教。二理。三斷。四修。五眞。六
化。故依經論總意欲令除疑斷障。生信起行。
識眞俗理。攝福惠徳。證法身果。佛種不斷。斯
經起也
明傳譯年代者。自漢明感夢。摩騰振錫。世高
赴洛之後。僧會遊呉之前。微言雖被於中州。
茲典未流於震域。始從符秦之日。曁乎皇運之
年通應有期。凡經六譯。第一後秦弘始四年。
鳩摩羅什法師。於長安草堂寺譯十一
名舍衞
國。第二元魏天平二年。菩提流支三藏。於洛
陽譯十四
名婆伽婆。于時并譯天親菩薩論三
卷。金剛仙記十卷。第三陳太康元年。眞諦三
藏。於南朝譯十五
名祇陀樹林。并出本記四
卷。第四隋開皇十年。達摩笈多譯十六
名剛
斷割。并譯無著菩薩論兩卷。第五大唐三藏
玄奘法師。貞觀年。於玉華宮譯十八
名能斷
金剛。又有三藏地婆訶羅。此云日照。譯功徳
施菩薩論兩卷。第六大周義淨三藏。聖暦二
年於佛授記寺譯十二
亦云能斷金剛。文云
薄伽梵在名稱大城戰勝林等。并再譯世親
菩薩論三卷。前後傳燈。異代倶美。文雖少
別。法寶無差。良由所得梵本。互有不同。惑翻
之人。廣略有異。遞相參照。理義思圓。若乃經
論合擧。則周魏各分。唐梵不虧則貞觀最備。
至於文約義著當根赴縁。書寫盛於寰區。持
誦周於道俗者。期惟舍衞國乎。聖札光輝諒
在茲矣。故今用隋魏之論附姚秦之經。問。經
本可知諸家論請申作者。答。佛滅度後九百
年中。無著初地之聖人。世親煖頂之高士。俗
則昆季。法乃師資。各製論文。讃弘此典。然金
剛仙記判世親論云。長行是彌勒菩薩。爲無
障礙菩薩説。無障礙轉授世親。世親後尋經
論意。更作偈頌 廣興問答。以釋此經者。不
然衆論之作偈頌爲主長行釋之。豈有先釋
後偈。亦猶子先父後。又尋長行屡牒偈文。豈
補處慈尊。引地前菩薩偈頌爲證。故不可依
今據慈恩三藏等所傳八十行。誦是彌勒菩
薩造。西方具有傳記。若爾何故淨三藏譯論
題云。無著造頌。世親作釋。答。偈頌定是慈
尊所説。以授無著。無著傳授世親。世親得之
造長行釋。故彼論初歸敬頌云。大智通達教
我等。歸命無量功徳身。應當敬彼如是等。頭
面禮足而頂戴。即是通敬本論大師。及傳授
者而後論本題云。無著造者。據傳授説。亦不
相違。問。慈尊造頌。理爲准的因。何無著更
自造論。別起異端。答。法歸分別。理有多途。
前論所無。更補其闕。尋文雖異。據理不差。待
至釋文。一一通會。若唯依無著。斷疑之旨未
明。必獨天親行位之門蓋闕。兼而雙辨類曦
舒之。合耀或乃偏棄。惜珠寶之不全。勿怖廣
聞當勤勉勵。其功徳施論依附天親時。有異
釋不乖於本。總是第一教興門訖
第二明經體性者。先體。後性。出諸教體。凡有
五重。一能詮性用體。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文
即是字。爲二所依。此三依聲。假實合明。聲名
句文四法爲體。十地論説。説者聽者。皆以
二事而得究竟。一者善聲。二者善字字爲所依
亦攝名句
成唯識云。此三離聲雖無別體而假實異。亦
不即聲。由此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法縁
名等詞縁於聲。二隱假談實。體雖名句文。約
用假立。然無別體。不離於聲。但説聖教聲爲
體性故。對法有成所引。聲不説名等爲成所
引。唯識亦云。若名句文離聲實有。應如色等
非實能詮。三能所詮顯體。瑜伽八十一出契
經體。略有二種。一文二義。由能詮文義得顯
等。此體合取能詮所詮。聖教必有所詮義。故
四攝法從心體。花嚴等説。三界唯心。又契經
説。諸識所縁。唯識所現。論説心心所。色不相
應行。及諸無爲。皆不離心故。唯識心爲此教
體。若就根本能説者心。若取於末亦能聞者
識心爲體。故二十唯識展轉増上力。二識成
決定謂餘相續。識差別故。令餘相續。差別
識生展轉互爲増上縁故。五攝事歸如體。淨
名經云。一切法皆如也。衆聖賢亦如也等。又
云。文字性雖無有文字。是則解脱。又云。法非
見聞覺知等處處非一。事相如波。理性如水。
波不離水。事法皆如故。教唯以眞如爲體。上
來出體。從未向本。從淺至深。但説所不違餘
義。後明性者。復有三門。一圓成等性。二漏無
漏性。三善等三性。圓成等者。攝事歸如。即圓
成性。攝法從心亦依他性。其前二門。亦即依
他。若第三門。通屬三性。由計所執。雖無實
體。亦所詮故。漏無漏者。據本質教。如來所
説。一切無漏言十五界是有漏者。隨小乘宗。
非大乘義。大乘佛身。十八界等。皆無漏故。十
地菩薩。及二乘人説聽教者。應須分別。菩薩
第八有漏性收。所變聲等。亦唯有漏。若於無
漏心中。説聽通第六七。此影像教。亦唯無
漏。由見相分性類同故。二乘雖有遊觀無漏
入滅定等。少不足言説聽法時。唯是有漏。異
生可知。善等三性者。無漏所變。一向善性。
其有漏心所説聽者。所變聲等。皆唯無記。是
性境故。問。第八所變可唯無記。若約六識。善
等位中所變如何。答。見分善等所變無記以
許見相離引生故。論説色聲。非善惡性。隨能
發心。假説善惡。問。聲唯無記。名等如何。答。
若隨所詮。假通三性。隨所依聲亦唯無記。若
爾何故世親論云。我法是善。汝唯無記。答。汝
小乘師。聲界有漏。名唯無記。我大乘宗。佛聲
無漏。故唯是善
第三攝歸宗旨者。初辨攝歸。後明宗旨。攝歸
有五。一歸藏。二歸分。三歸乘。四歸時。五歸
會。初歸藏者。藏有二種。一聲聞藏。二菩薩
藏。獨覺教少入聲聞中。此經即菩薩攝。由滿
字教。被大根性。又藏有三。謂奈耶。素呾纜。
阿毘達磨。如次詮於戒定惠學。各據増説不
爾。三藏倶詮三故。今此經是素咀纜藏。又准
十二分。有論議經等。可通三攝。非別部袟。第
二歸分者。十二分義。具如別章。今應列名。略
配經説。一契經。相有通有別。通即十二倶
名契經。別謂長行綴絹。略所應説義。此經
倶通。二應頌。應重述頌。謂長行已説後重頌
明。如下經云。若色見我等。三記別。此有三
相。一記大人當成佛。第二記弟子死此生彼。
三爲記諸法之義。今經可通。第三記別。雖釋
迦汝當成佛談往佛事非今記。他故非彼。又
但經詮。即彼分故。今非要佛。四諷訟。謂前未
説。直以偈明。可諷誦故。最後偈是。五自説。
謂不待請。觀機即説令法久住。惑顯悲深。今
此經中。令生企敬故。無自説。六縁起。此有三
相。因一犯制戒。二因事説法。三因請説法。此
通第三。七譬喩。謂以喩況曉所説義。如説虚
空喩施福等。八本事。謂除自身説。於過去弟
子。及法名本事。今經無此。九本生。説佛自
身在過去世。方彼所若死若生。行菩薩行等。
即説過去作忍辱仙等。十方廣。此有二相。一
説行菩薩道。二法廣多極高大故。此經具有。
十一希法。謂説八衆所有共不共徳。及餘最
勝殊特驚異之法。如説日捨三恒河沙身命
不及信經。十二論義。謂諸經典循環研覈。磨
怛理迦。一切了義經。皆名磨怛理迦。今者此
經雖無顯文。准天親論。乘前起後。所有疑請
佛爲斷除。循環而説。亦是論議。即通十分。唯
無自説及本事經。三歸乘者。或唯一乘。如
法花言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或立二乘。
如攝論云上乘下乘有差別故。或立三乘。如
法花云爲求聲聞者説應四諦法等。如是乃
至立五乘等。如常具辯。今此經者。即一乘故。
下文云爲發大乘者説。勝鬘經云。一乘即大
乘故。二三乘中上乘所攝。爲發最上乘者説
故。四歸時者。古立教時。多少不定。皆無憑
據。廣如慈恩法師法苑叙破。今者唯叙正義。
釋云。慈恩三藏依解深密經。立教三時。彼經
廣爲勝義生菩薩説三無性。皆依遍計所執。
已勝義生菩薩深生領解。世尊讃歎善解所
説。勝義生菩薩白佛言世尊。初於一時波羅
痆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唯爲發趣聲聞乘
者。以四諦相轉正法輪。雖是甚奇。甚爲希
有。一切世間諸天人等。先無有能。如法轉
者。而於彼時。所轉法輪。有上有容。是未了義
是諸諍論。安足處所。世尊在昔。第二時中。唯
爲發趣修大乘者。依一切法無自性。無生無
滅。本來寂靜。自性眞如。以隱密相。轉正法
輪。雖更甚奇。甚爲希有。而於彼時所轉法
輪。亦是有上有所容受。猶未了義。是諸諍
論。安足處所。世尊於今。第三時中。普爲發
趣一切乘者。依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無滅。
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無自性性以顯了相。轉
正法輪。第一甚奇最爲希有。于今世尊所轉
法輪。無上無容。是眞了義。非諸諍論安足處
所。此同涅槃經。初教服乳。次教總斷。後教
有服有不服者。亦同金光明經所説。轉照持
三種法輪。法花經信解品。亦有明説大意論
之對不定性。大由小起。漸次而被。可有三時。
解深密等。約此而説。若唯頓悟大不由。小
則無三時前後次第。亦非年月定制。後先但
以義類。相從而説。若不爾者。花嚴經等最初
宣説。豈即初時。遺教最後第三時。問。若爾何
故法花經。唯説二時。彼云昔於波羅奈。轉
四諦法輪。乃至今復輪最妙無上大法輪。答。
彼以大小相對。隱第二時但説前後。實即三
時。今者此經隨頓發性。總不立時。若約漸根。
第二時攝。以初時教。唯説於有。此不唯有。
故非彼時。若第三時顯説空有。普爲發趣一
切乘者。此經下云。唯爲發趣最上乘者故。第
二時又無著釋。不驚不怖等。約三無性。然三
無性。是佛密意説諸法空。問。解深密經雖説
三時。文中不説第二時教。是般若等。准何得
知。答。即彼經云。唯爲發趣修大乘者。此經亦
云。如來爲發大乘説。爲最上乘者説等。其文
正同。若不爾者。更有何經。唯爲發趣修大乘
者。隱密相轉。況大般若數處有文。如來説
已。諸天喜讃。皆云。我今見世尊第二轉法輪
等。問。准深密經説。第二時隱密相轉。若爾
此經非了義耶。又准此經。持説修行。其福無
量。不可思議。而解深密以不了義。持説讀誦
所有功徳。如牛跡中水。比大海水等。勝劣懸
殊。既爾此福即應狹劣。答。河南法師釋云據
乘以辨名爲了義。非約顯密。又彼約漸悟當
隱密門。此約頓悟。即成顯了。又復具説五位。
修習豈唯空也。演曰。深密經中。説第二時。隱
密等者。以隨漸悟多分布而説。以多覆相説
皆空故。理實般若。亦以有義何以知者。准
此二論釋。經文中皆約中道。離空離有。非一
向空。至下當悉。又准唐攝論。辨中邊論。皆引
般若證。彼三性通有及無。非一向空。況説諸
佛從此經生究竟法身。離一切相。寧非了義。
而深密經。校量福徳。有勝劣者。若隨多分執
空爲了。而持説等功徳爲劣。若解空有離相。
契眞而受持者。與彼深密福徳是同。於此義
中。當審思察。五歸會者。大般若經。總依四處
十六會説。言四處者。一王舍城鷲峰山。二
室羅筏給孤獨園。三他化天宮摩尼寶藏殿。
四王舍城竹林園白鷺池側。其十六會初之
五分。更無別名。但以標其分目。第六最勝
天王分。第七曼殊室利分。第八那伽室利分。
此之三分從請主爲名。下八分名隨所詮立。
謂第九能斷金剛分。第十般若理趣分。及後
六分如此六度以題分名。此經即是第九分
攝。四處之中。給孤園説。准據梵本。有三百
頌。大經部中第五百七十七卷也。然古説有
八部般若。謂大品。小品。放光。光賛。道行。勝
天王。文殊。金剛。由各異譯。未見廣本。故云
八部今即不然。若約部帙六百卷經唯是部。
若依部分乃有十六。況復八部多是重譯。如
放光。光賛合入大品。道行般若即是小品。故
言八部未可爲依此在諸分處中而説。蓋般
若之鈴鍵。大經之開軸。文句盤錯。意象精
微。包眞俗攝行位。有慢斯遣無執不除。破
相忌情修心之極。鎖災極厄攝福之最。是以
西方造論二十餘家。此地弘宣不可稱數。雖
窮劫讃美。碎身護持。豈是荷難思之力。報莫
大之恩歟。上攝歸訖。明宗旨者。先通後別且
通辯宗。此方先徳總攝諸教以立四宗。一立
性宗。安立五蘊界處有體。如婆沙雜心迦延
論等。二破性宗。破彼三科所有實性。而言
諸法但有於相。如成實論等。三破相宗。言一
切法非但性。無相亦非有。如般若等。四顯實
宗。明一切法眞實道理。隨其所應。若空若有。
如花嚴涅槃等。准彼所判。此經即是破相宗
收。然立四宗攝藏非盡。如一説部。世出世間
但有言説。都無性相。其説假部。立蘊是實處
界門中。法皆是假。不唯立性。復非皆相説出
世部。世間非實。皆虚妄故。出世可實。非虚
妄故。凡此等類。四内何收。又復小乘二十部。
計宗類不同。計法各殊。豈唯性相故分四宗。
未爲准的。又有法師立三宗義。一法相宗。二
破相宗。三法性宗。謂深密佛地等經。瑜伽
等論。皆法相宗。依三性門。建立諸法。爲究竟
故。大般若等經。智度。中。百等論。皆破相宗。
依勝義門。破遣諸法。爲究竟故。花嚴。涅
槃。楞伽等經。寶性。起信等論。皆法性宗。彼
依法性如來藏門。融會諸法。爲究竟故。乃至
立一味之理。非言不顯。顯理之言。不能稱實。
由斯皆隨空有等邊始自諸佛。下至凡夫。所
設言教。無有異也。是故諸教有此三別者。法
師所雄名絶代。英識邁時。學富五乘。理高
于葉。艤惠舟於法海。桂掉翻波。揮智劍於
義山霜鋒切玉。判斯宗旨。誠可軌摸。有所未
明。聊爲質問。何者。法雖離言。本無名相。然
假詮召許得法體不爾聖教應非定量表蘊等
法遮勝性等。又諸凡夫盲無惠日説不稱法。
可墮諸邊。諸佛聖智。親證法體。如其所證。無
倒宣説。説空定空。説有亦爾契會中道。豈可
同凡。若不爾者。如何得有稱教生解。發眞
勝智而得解脱。若以不稱實故。隨所發言。墮
空有等。是則應有八萬四千無量諸宗。何唯
有三。又分三宗。無教空説。如何自意分判聖
教。又云。法相存依圓破相被三性法或存破
各爲究竟樂。了不了者。便令教理。遞相乖
違。亦違究竟一實中道。以許佛説。三種究竟。
猶豫多端。若爲證會。又依深密。佛自會釋諸
説空教。唯依遍計。説諸法空。如何可言。破相
宗中。三性倶遣餘一一義。有多妨礙。略擧可
知。不能繁廣。當知瑜伽補處宣説。乃通解釋
一切諸經。勿謂但釋深密等教。故彼論釋。歸
敬頌云。此論殊勝若蓮花。猶如寶藏如大海。
具顯諸乘廣大義。善釋其文無有遺。又云。今
説此論。所因云何。謂諸有情。無始時來。於一
切法。處中實相。無知疑惑顛倒僻執。乃至如
來出世隨其所宜。方便爲説種種妙法。處中
實相。令諸有情。知一切法。法如是如是空。故
非如是如是有。故非空了達諸法非空非有。
遠離疑惑顛倒僻執。修行滅障。得三菩提。證
寂滅樂。佛涅槃後。魔事紛起。部執竟興。多著
有見。龍猛菩薩。證極喜他。採集大乘。無相空
教。造中論等。究暢眞要。除彼有見。聖提婆
等諸大論師。造百論等。弘闡大義。由是衆生。
復著空見。無著菩薩。位登初地證法先定。得
大神通。事大慈尊。請説此論。理無不窮。事無
不盡。文無不釋。義無不詮。疑無不遣。執無不
破。行無不修。果無不證。正爲菩薩。令於諸
乘境行果等。皆得善巧。勤修大乘。證大菩
提。廣爲有情。常無倒説。兼爲餘乘。令依自
法。修自分行。得自果證。如是略説。此論所
由。故知。通釋一切聖教。除空有見。起處中
行。寧説瑜伽。唯法相宗。問。豈不諸經。多説
法相。或多破相。或復融會。寧不分宗。答。誰
言諸教無此三義。但説定判如是如是經與
論。彼彼宗攝。即爲不可。皆不空故。是故應説
大乘如理。隨何等經。皆有法相。破相融會。雖
有偏明一義多處。理實此三不相捨離。以辯
法體除執會通義皆遍故。問。若爾何故。於大
乘中中宗邊宗。清辨護法。無相法相。諸宗各
別。答。但由釋者製作不同。隨能釋意。説宗有
異。非是佛語。墮諸邊故。先別立宗。由此應説
於大乘中宗分有二。一勝義皆空宗。二應理
圓實宗。初宗即是龍猛菩薩。下至清辯論師。
依無相教。説勝義中一切皆空。世俗是有。掌
珍。頌云。眞性有爲空如幻縁生故無爲無有
實不起似空花。乃至不立三性。唯識等後宗。
即是慈氏如來。乃至護法菩薩。依深密等顯
了言教。説勝義諦。非空非不空。辯中邊論
慈尊頌云。虚妄分別有於此二都無此中唯
有空於彼亦有此故説一切法非空非不空。
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三性之中。遍計性
無依圓。是故有二宗別。問。所言勝義及世俗
諦。其相如何。答。還依二宗。所説有異。且勝
空宗眞勝義諦一切都空。世俗諦中。可有色
心修斷等。法如經説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
此世俗諦。諸相非相則見如來。此勝義諦。四
生三界。所有衆生。是世俗諦。實無衆生得
滅度者。是勝義諦。應理宗説。眞俗二諦。二義
不同。一依人辯諦。二約法辯諦。二種二諦。倶
通空有。且依人者。涅槃經云。上智所知名勝
義。中智所知名世俗。二智所知通空有。故知
二諦空有。倶通言依法者。法有勝劣。互相形
待。而爲眞俗。此有四重。一虚實二諦。瓶軍林
等。虚爲世俗。蘊處界等。實爲勝義。二理事二
諦。蘊等事法。麁爲世俗。四諦道理細爲勝義。
三淺深二諦。四諦安立淺爲世俗。二空眞如深
爲勝義。四詮旨二諦。二空眞如帶詮世俗。一
眞法界亡詮勝義。總有五法。初軍林等俗而非
眞。後眞法界眞而非俗。中間三法亦眞亦俗。
互相形故。廣如唯識第九。顯揚第六。大論等
説。然初一種。世間共執以爲實有。我法性
故空而非有。餘之四法。通是依他圓成性。故
有而非空。故説二諦。體通空有。非如前説。勝
義皆空。既知二宗所説二諦。次應徴問空有
所由。勝空者曰。大經説云。設有一法過涅槃
者。我亦説爲如幻如化。般若云。色即是空。空
即是色。受相行識。亦復如是。此經亦云。般若
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乃至無法可説等。准
此等教。諸法皆空。又立理云。法若有體。自可
能生。既藉衆縁。明知非有。如結手巾爲兔等
像。無兔等性。應理者曰。即准此經。福聚無量
如何非有。又説如來有五眼等。又發阿耨菩
提者。於法不説斷滅相等。又復經云。有爲
無爲名爲有。我及我所名爲無。又云。無我無
造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等。雖説藉縁。豈幻
化體。都無所有。由應理者。亦以幻化。喩依
他故。星醫燈幻喩有爲故。又説衆生我。皆令
入無餘涅槃。滅度若皆空者。何假令空花而
般於涅槃。勝空者云。此等諸文。皆據俗諦。非
眞空中。有造修等。應理難曰。汝之俗諦。與勝
義諦。爲一爲異。若言一者。有空相違。不見苦
樂。及冷熱等得爲一故。若言異者。二諦本倶。
如何一有而一非有彼。答。二諦其體無別。俗
諦體有。可苦樂等。非同體過。二諦相對。妄情
是有。眞理皆空。今隨妄情。説俗諦有。就實
而談。俗諦亦空。難曰。世俗妄故。令捨俗諦。
入眞空者。豈無諸法斷滅相過。答。體既是無。
可斷滅故。言不説法斷滅相。此與應理。解釋
全別。問。依勝空説。妄有眞無。二諦體一。未
審應理所説二諦。爲一爲異。答。應理所説。非
一非異。何以故。義用別故非一。無別體故非
異。即如瓶軍林等五法相望展轉皆爾。既非
一異。翻此即説。或異或一。皆無有妨。仁王經
云。有無本自二。譬如牛二角。照解見無二。二
諦常不即。解心見無二。求二不可得。非謂二
諦一非二何可得。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
通達此無二。入眞第一義。頌意。眞如爲勝義
諦。依他遍計爲世俗諦。二智境故名爲諦異。
唯約眞智。即稱解。或異或一。皆無有違。唯識
亦云。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如無常等性
非不見此彼。瑜伽七十五云。於大乘中。或
有一類惡取。故作如是言。由世俗故一切皆
有。由勝義故一切皆無。應告彼言。何者世俗。
何者勝義。彼若。答言。若一切法皆無自性。是
名勝義。若於諸法無自性中。自性可得。是名
世俗。何以故。無所有中。建立世俗。假名言而
起説故。應告彼云。汝何所欲名言世俗爲從
因有自性可得爲唯名言世俗説有若名言世
俗。從因有者名言世俗。從因而生非是有。不
應道理。又應告言。長老何縁諸可得者。此無
自性此難俗有
勝義即無
彼若答言顛倒事故謂心顛倒於天
謂有如見空花
復應告言。汝何所欲此顛倒事爲有爲無若
言有者説一切法由義故。皆無自性。不應道
理。若言無者顛倒事故。諸可得者。此無自性
不應道理既無顛倒從何起執而言顛
倒事故諸可得者此自性
勝空者曰。大
菩薩藏經第二卷云。空與菩薩性無有二。由
無二故。不可言説。又云。遠離取執勝義諦中。
無法可得。由性無故。説名爲空由此説空爲
極了義。應理者曰。此亦非證爲依瞬若遍計
無故與覺無二。又瞬若多空性眞如與覺無
二。不言菩提體即空無若實皆空何空何覺。
若云隨破妄情空覺無二。據勝義諦無覺無
空。即應分別兔角長短此既不爾。彼云何然。
又云。遠離取執勝義諦中無法可得。不言非
報勝義諦中亦空無法。又若二諦體性是一
而非有者。應無凡聖染淨作業人天五趣即
無三惡。悲所度生。菩薩徒自行於勤苦。以空
無故。誰爲誰説何法何求不應智者爲除幻
敵求石女兒用爲軍旅。又凡夫妄倒。可有世
俗色心等法。諸佛如來妄倒已斷。何有色身
淨妙土等。若言以佛悲心。爲衆生故。示現
身土。衆生妄倒。若已斷盡。諸佛身土。無不
立者。勝義既空。悲智之心。亦應非有。誰爲能
度衆生之本。故言空者是密意説。教理既然。
故與前説掌珍比量。作聖教相違過。以違法
教。不空義故。唯識亦云。彼特違害。前所引

勝空者曰。我亦有教引前所説。大般若等爲
證成。故應理者曰。教有顯了及不了義違顯
了教故汝爲過。謂深密經。説第二時。以隱密
相。轉正法輪。説一切空。非眞了義。又云。相
生勝義無自性如是我皆已顯示。若不知佛
此密意失壞正道不能往經既自説。諸法無
性。是隱密相。非眞了義。今判説空。爲第一
説。是故爲過。問曰。龍猛。無著倶登極喜。同
證法性。智見不殊。因何二宗所説有異。答。據
其至理平等無差。佛對根宜。顯密異説。菩薩
亦爾。對根宜聞。所弘各異。由著有見。龍猛菩
薩。密弘於空空見若生。亦成其病故。須雙説
非有非空。遠離二邊。契會中道。如向瑜伽釋
論等説。又復大乘無相空教。依眞智境。遣一
切相。密説皆空。諸大菩薩。對著有病。弘斯密
教。非於中道。而不證悟。末葉不悟。廣興乖
諍。豈大菩薩有所相違。上通辯宗。隨其勝
空。及應理者。所弘二諦。並此經明。如功徳
論。咸歸二諦。通二宗解。智者當悉。別明宗
者。題名般若故即爲宗般若有三。實相觀照。
及與文字。慈恩三藏。依諸經論更加二種。謂
即境界。及以眷屬。通有五種。一般若性。二般
若相。三般若因。四般若境。五般若伴。剋性相
從。倶名般若。有義此經觀照爲宗。説能斷
故。如大經説。六度之中。其般若度爲洲。爲
諸。爲道。爲目。爲燈炬等。故此唯以惠相爲
宗。即無分別本後二智通生法空。或取加行。
亦不違理由十八住。通攝地前地上住故有
義。亦以實相般若。爲經所宗。能斷性故。眞理
爲本。智方生故。金寶亦喩如來藏故經中廣
明無相直理法身極果是無相。智正所觀故。
答辯如體。諸釋不同。如淨業障經疏述。問。何
故不取文字等三。答。非經正明彼是末故。此
二本故。菩薩涅槃二種故。即五法性。攝三身
故。能縁所依若性若相。功徳本故。第三問

第四所被根宜者。初辨根性。後以教被且初
根性差別不同。一乘五性。自故紛諍。今略叙
之。三説不同。一云衆生皆有佛性。決定無有
定性二乘及無性者。涅槃經第二十七云。師
子吼者。是決定説一切衆生悉有佛性。又云。
一切衆生悉皆有心。凡有心者。悉當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我説一切衆生悉有
佛性。又第三十七云。爲非佛性。説於佛性。非
佛性者。所謂牆壁瓦石無情之物。離如是等
無情之物。是名佛性。准此經文。非是唯理。有
情五蘊。不被簡故。亦非少分離無情。是佛性
故。豈可爲非佛性。説於佛性。佛性之中有佛
性。如説離有爲法。説於無爲。無爲之中有有
爲耶。又涅槃云。一切衆生。皆有三定。謂上中
下。上者佛性。中者初禪。下者大地。中定數
下中二定非是少分故知上定。亦是一切同
一文故。既云。是定故非唯理説。首楞嚴定。爲
佛性故。法花經云。一大事因縁。出現於世。欲
令衆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等。又云。十方佛
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除佛方便説。
但以假名字。引道於衆生。佛性論云。二空
眞如名應得因。以應得佛果故。名應得因。故
知有理性者。定有行果理既一切皆有行果
故非少分。若謂法花二乘無滅悉當成佛此説
不定二乘。非是定性者。不然不定。亦成佛教。
起初轉法輪。今説與昔説若同。何故殷勤三
請許説増上慢人。起誑驚怖。舍利弗等。疑佛
爲魔良由今昔懸殊。有斯疑謗故。經云。所以
未曾説。説時未至故。今正是其時。決定説大
乘。故知今説非先説也。又云。種性有五。一
聲聞性。二縁覺性。三如來性。四不定性。五無
種性。問云。何得知有無種性。答。四卷八卷二
楞伽經。皆云。大悲菩薩一闡提人。畢竟不成
正覺。若有性衆生。即應有成佛盡。如何大悲。
畢竟不作。又勝鬘經云。離善知識無聞非法
衆生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善戒經云。無種
性人。無種性故。雖復發心勤行精進。終不
能得無上菩提。地持瑜伽亦同此説。又涅槃
經。三種病人。第三若遇不遇。一良醫決定不
善。若是有性。如何不差。又恒河七人第一常
沒七人各一。即無種性。大莊嚴論第一説闡
提有二種。一時邊。二畢竟。時邊有四。一者一
向行惡。二者普斷諸善法。三者無解説分善
根。四者善根不具足。畢竟無涅槃法者。無
因故。彼無般若涅槃性。謂但求生死不樂涅
槃。然有釋云。畢竟者。一約所斷兼善生得
善斷三世因盡。名爲畢竟。無涅槃法。兩約時
以有鈍根長時流轉。不能生信。名爲畢竟。無
涅槃法不言。盡未來際。決定無性。名爲畢
竟。此釋不然。諸斷善根。但斷生約非方便善。
又伏現行。非無種子。如何無因。又與時邊。普
斷善法。應無差別。又斷善根。大小經論。倶是
利根者。畢竟之與盡未來際。文別義同。若不
爾者。究竟如虚空。應非遍法界。又瑜伽第六
十七。更有五難六答。廣成無性。此應撿叙。
上來無性。次成定性。依大般若五百九十三。
善善勇猛請言。唯願世尊哀愍我等。爲具宣
説如來境智。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者。
聞此法已。速能證。問。自無漏地於獨覺乘性
決定者。聞此法已。速於自乘。而得出離。乃至
云若有情類。雖未已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
性不定者。聞此法已。速證無上正等覺。心既
決定。外別説不定。明知別有決定聲聞。又瑜
伽七十六。解深密第二。皆説一向趣寂聲聞
花嚴第四十。説定性縁覺。大莊嚴經第一。亦
爾。涅槃第三十言。我於經中。爲諸比丘。説
一乘一道一行一縁。乃至我諸弟子。聞是説
已。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説須陀洹乃至阿羅
漢。皆得作佛。若皆作佛。無決定性。是解佛
意。何須此説。若爾如何法花經中。唯説一
乘而爲究竟。答。如攝論中。以十義會深密。亦
有會一乘父。總依經論。佛性有三。聲聞有四。
闡提有三。佛性三者。一理性謂眞如。二行性
謂無漏種子。三隱密性。即塵勞之疇。聲聞四
者。一應化。二退菩提心。三増上慢。四趣寂。
闡提三者。一大悲。二斷善。三無種性。上來兩
家所引教文。並有明説。其釋難及會違父。一
一研究。廣如別記。樂廣言論勤説法者。皆應
叙之。三云此有種性及無種性。乃是如來祕
密境界。散在諸經。佛不定説如何前釋欲定
是非此十力中。種種界力之所知故。唯佛與
佛。乃能證了。涅槃第十七云。三乘之法。説
言一乘。一乘之法。隨宜説三。乃至如來明
見衆生根故。終無虚妄。斷罪過故。雖無虚
妄。若知衆生因虚妄説。得法利者。隨宜方
便。則爲説之。是則諸佛甚深境界。非二乘
知。准此經文。豈可下凡謬爲商略。又彼三十
四云。善男子。如來世尊。爲衆生故。廣中説
略。略中説廣。乃至云。是故隨人隨意隨時。故
名如來知諸根力。善男子。我若當於如是等
義。作定説者。則不得稱我爲如來具知根力。
三十五云。善男子。如是諍訟。是佛境界。非諸
聲聞縁覺所知。若人於是生疑心者。猶能摧
壞。無量煩惱。如須彌山。若於是中。生決定
者。是名執著。乃至善男子。如是執著不名爲
善。何以故。不能摧壞諸疑網故。迦葉復言世
尊。如是人者。本自不疑。云何説言不壞疑網。
善男子。其不疑者。即是疑也。三十六云。善男
子。我雖説言一切衆生悉有佛性。衆生不解
佛如是等隨自意語。善男子如是語者。後身
菩薩尚不能知。況於二乘其餘菩薩。又復
文云。若有説言一切衆生定有佛性。定無佛
性。是人皆名謗佛法僧。准此等文。推功歸佛
謹述而以故於諸釋隨所愛樂。任情取捨。以
有教理各齊均故不應於中起用。執心強生
偏見。謂契佛言。無有是處。然應具叙諸家教
理。欲令學者知所在故。問。理有一長。不應倶
示。開釋教藏。須定指歸。今但和光作不定
説。將令後學何所承禀。答。義有可定不可定
者。不決定義理通多解。豈可一向要令定釋。
佛尚不定誰敢定乎。問。祕密難知誠如所道。
此土衆生樂聞佛性。何故如來不作定説答。
誰言一向樂聞説有。然諸衆生自有二類。一
聞佛性欣樂有憑。勇猛進趣若聞無性。無所
因託。息進求心。二者若聞一分無性。恐墮此
流。加功進習。若聞皆有恃此佛性。却生怠
墮。由對機異教不定。明但應精勤堅集行願。
面奉金顏當自知矣。上來解釋根性不同。以
經被者。若依初釋。更無異論。五性之家。應須
料簡。約正所被。唯是上乘。經云。爲發大乘
者。説故即餘經云。爲諸菩薩。説應六波羅蜜。
令得一切種智。若約兼。被通諸二乘及以無
性。下列四衆及於八部。無所簡故。大般若云。
般若波羅蜜多。能辯聲聞及獨覺地。即前所
引善勇猛文。亦被二乘。此下菩薩廣大之心。
三界四生倶令滅度。無著菩薩問云。何故願
釋者有二。初釋題目。後解經文。釋經題者。
秦魏梁本。倶題金剛般若。唐周兩本。同號能
斷金剛隋朝所翻。准彼論。後乃名金剛斷割。
前三本略。後三具足。擧體攝用。但標法喩
之名。體用雙彰。兼陳能斷之因。廣略雖異義
則無違。初離釋。後合釋。梵云。跛闍羅。此云
金剛。寶中最勝。體類多種。正理論云。帝釋有
寶。名爲金剛。不爲餘衆生見。眞諦記云。有
六種寶。皆名金剛。一青色能除一切災厄。二
黄色能隨人所須。出種種物。三赤色能令人
遊行空中。四白色能出水亦能清濁水。五空
色能出火。六碧色能消諸毒。上釋喩體。次擧
義用。先依諸教。後據此論。先諸教如涅槃第
二十四。廣讃金剛三昧。譬如金剛所擬之處。
無不碎壞。而是金剛無所折損。又云。如諸寶
中金剛最勝。依梁攝論天親菩薩釋。金剛定
四義爲喩。一能破煩惱。二能引無餘功徳。三
堅實不可破。四利用通達。一切法定既如是。
准智亦然。對法論第十二。釋金剛定有四義。
一無間。非世間行所間缺故。二堅固能壞一
切障。非障所壞故。三一味無分別性。純一味
故。四遍滿縁一切法。共相眞如爲境界故。金
剛亦四。一體無間隙。非沙石所雜。二可知。三
純一類不變不異。四遍滿世界。如金剛山。金
剛杵等總攬。諸文金剛十義。一最勝。二難見。
三除災。四堅實。五稱求。六能引。七利用。八
無間。九一味。十遍滿。此經文義亦有十種。最
上第一希有法故。義及果報不思議故。罪業
障惱爲消滅故。能破堅執非彼破故。利生嚴
土得菩提故。能生諸佛集善法故。通達無我
智見淨故。非住相心之取故。諸法如義體無
爲故。福惠如空叵思量故對前十喩。如此配
釋。此雖義具。非本論意。本論四義。一細。二
罕。三能斷。四相似。初三共義。觀照實相。遍在
諸教。後一不共。文字般若。唯在此經論。先標
云。金剛能斷者。此名有二義相應。應知如説。
入正見行。入邪見行。然釋此文。諸説不同。慈
恩解云。二義相應者。此顯金剛通能所治。如
説已下是擧例釋。正見謂正定聚。邪見謂邪
定聚。行善惡行。能入彼聚名彼二行。或汎指
言如説。善惡二人行善惡行。此行入正見聚
類。此行入邪見聚類。邪正雖殊。倶名見行。今
者能持三惠。所持二障。染善雖殊。倶名金剛。
如涅槃經云。金剛極堅萬物不能壞除。白羊
角以龜甲意以二障隨其所應凡夫二乘所不
能斷。唯發大菩提心。三惠方能折伏。或斷此
以所斷喩於金剛如入邪見行。又如玉石性
極堅牢非物所壞。唯有金剛。能摧破之。二障
亦爾。非凡夫俗智二乘眞知之所摧壞二乘
不斷惑障習故大乘三惠如彼金剛方能伏斷
究竟斷位金剛修惠故經唯説金剛喩定即此
能斷喩金剛如入正見行故言二義。一所破
義。二能破義。若唯能破邪正二見喩不相應
然論文略不解出所治金剛於能斷中菴含方
顯何南又釋金剛但喩三惠及教。所以然者。
涅槃經云。喩如金剛極堅。無能損壞。除龜甲
等。彼經亦爾。唯除闡提。不能令立菩提之因。
既羊角等。以喩闡提。明非所斷。名爲金剛。而
言二義者。一證眞如理。如入正見行。二斷
諸惑。如入邪見行。此金剛智。能破大乘有善
根人根熟之者二重障惑。不能除彼斷善根人
身中惑。故又有釋云。准此論。初金剛難壞句
義聚明非所斷雖有別處説煩惱難斷猶若金
剛此處説其可斷不合以金剛爲喩如説闡提
難化以燋穀爲喩若説闡提可治即不用此喩
而言二義相應者金剛能斷堅不堅物名爲二
義演曰。初釋爲勝順論文故正以金剛喩能
智兼喩所斷障顯智功能。十輪經第二云。云
何破相續。如金剛煩惱理有多途喩亦何定如
説虚空以喩佛性亦有以喩二障麁金如正理
門門通理智擧障難斷猶若金剛以表智能殊
勝超絶非喩所喩誰要令觀煩惱堅硬起觀行
耶。若爾涅槃經曰羊角等喩不相應。當云何
通。答。涅槃文意。非釋此經。今借彼喩。以顯
金剛。是彼二物對所礙而喩所治非謂涅槃
障喩金剛上解金剛通能所斷論下別釋唯就
能斷乃有四義。如前所列。論云。細者智因故。
牢者不可壞故隋朝諱堅故翻爲細。取堅密
義智因即種子不可壞即現行智超惑除明暗
不並故不可壞又釋智能證如了因性故名爲
智因以無間隙非世間行所相雜故名之細密
又以細妙非二乘等麁所縁故二名細密言不
可壞者顯所治障性堅難壞若依此釋論中四
義通能所斷。論又云。能斷者般若波羅蜜
中聞思修所斷如金剛斷處而斷故此以智如
金剛可斷二障如玉石等名爲斷處。即擧所
斷以顯能斷。若作二障喩金剛解者。此擧
能斷以顯所斷。猶若金剛謂聞思修所斷之
障乃如金剛斷處而斷然准論意即釋題名金
剛能斷般若以初標之金剛能斷者後又結云
是名金剛能斷。釋中亦爾先釋金剛後斷釋
能斷此順西域語。若言能斷金剛。則順此方
語。皆不相違。總以能詮之教。所詮之理智。及
所斷障。喩於金剛。論釋第四義云。又如畫金
剛形。初後闊中則狹。如是般若波羅蜜中。
狹者謂淨心地。初後闊者謂信行地。如來地。
此顯示不共義也。演曰。依此經教。文字般
若初後廣明。中間即狹。不同餘經。名不共義。
是故此經獨名金剛。亦即餘分不同。所以一
如畫金剛神。膊跨則闊。在腰則狹。有動作
故。喩令進趣。亦如畫金剛杵。兩頭闊。中腰
狹。極堅勝故。令知深妙。問何故廣明信行佛
地。略淨心耶。答。此經意令發心修行佛種
不斷。廣談果徳。勸彼欣樂而能發心。地前初
修有退轉故。廣示行相。令其進入初地已去。
自證得故。非退轉故。不假多陳故。初後廣中
間略説。又從凡位紹繼佛種。爰生佛果不斷
義成。中間可知。何煩廣説。故經文義。闊狹
不同。雖如來地釋者即是十地位收然經不
明十地行相。還指佛果。所有功徳。名如來地。
故作是釋。至下當知。問。勝天王般若云。般
若波羅蜜無有一法可爲譬喩。如何今説智
喩金剛。答。彼顯智勝超過萬法。無可全分相
比況者。比約少分。義用相似故。譬金剛。諸有
智者。以喩解故。法藉喩明徴由顯著擧已見
邊。證未見邊。和合一處。令義平等。所有政説
名之爲喩。即以顯了分。顯未顯了分也。般若
梵音此云智慧。總有五種。文字即是能詮教
法。觀照惠體實相。眞性境界。即是空有二諦。
三無性等。眷屬者相應四蘊性助伴五蘊性
隨其所應。即定道共二種戒。故然此般若名
寛通故。理該五種。就勝唯取實相觀照。如宗
中辯釋。此智慧。初別後通。言別相者。具足梵
音。應言波羅腎若。此翻爲惠。梵云若那。此翻
爲智。體雖是同。倶別境惠。義用有異。故得名
殊。擇法決斷二種異故。即准大品涅槃經等。
若字通因智慧二義。此智慧二字界故般那兩
字。是其因縁。以般助若爲慧。以那助若爲
智。由是諸經十度之中。智慧二別。勝天王般
若云。菩薩具足般若。具足闍那。又云。得闍那
門。能入衆生諸根利鈍得般若門。分別句義。
言通相者。由體同故。智處説慧。慧處説智。一
切無違。即説第六名智度等。問。題名般若。何
故行中乃明布施。答。約前引後即檀度收後
淨。於前即智度攝互擧一種理實相似又立名
據勝修行約初故。檀智二所。擧各別言。波羅
者。此云彼岸。法有四種理教行果。但取於果。
菩提涅槃以爲彼岸。教理通因果。行唯在因。
故未起苦集以爲河流。現起集苦以爲此岸。
六度爲舟船。即以行人五蘊假者而爲度。蜜
多者。離義到義。由修施等。離出生死。達到彼
岸。唯識第九。要七最勝之所。攝受方可建立
波羅蜜多。一安住最勝。謂要安住菩薩種性。
二依正最勝。謂要依止大菩提心。三意樂最
勝。謂要悲愍一切有情。四事業最勝。謂要
具行一切事業。五巧便最勝。謂要無相智所
攝受。六迴向最勝。謂要迴向無上菩提。七清
淨最勝。謂要不爲二障間雜。若非此七所攝。
受者所行施等。非到彼岸。由斯施等。對波羅
蜜多。一一皆應。四句分別。辯中邊論第二。有
十二最勝。是故皆得到彼岸。名對法論第十
一。有五義。解深密經。由五因縁。此等相攝
如別章。辯經者。梵音修多羅。修姤路皆訛也。
正云素怛攬。乃目四義。衣綖席經。猶如瞿名。
仙陀婆等。令取經義。亦取綖義。何者四分律
云。如種種花置於案上。風吹散落。以綖速持
則不散失。衆生根性如案。佛説教義如花。若
不連持。邪見異風惑當飃散。今結集家連。綴
佛語如綖。貫花如經持緯。佛地論云。以聖教
貫穿攝持。所應説義及所化生。如次可配綖
經二義。然其經字即與此方經。誥名同此方
俗釋。經者。常也法也經也。故今不易爲常。揩
定是非爲法律。通物理爲經。佛教同之。亦無
有失。小乘論中。雜心五義。謂湧泉等義。如常
説經雖在教。依瑜伽論。出經體中。通取所詮。
故總言經通教及理。般若波羅蜜多亦通理
教。由此對經綺互相望總有四句。謂金剛般
若波羅蜜多即經等持業。依主隨應解釋
解經文中先科判。後解釋。依無著菩薩判釋。
此經有十義句十八住處。餘二論釋無別科
判。眞諦三藏。正宗分中分四。一護念付囑。二
住。三修。四斷疑。兼序流通爲六分。菩提流支
金剛仙記。判爲十二。一一廣多。既非論意。今
並不取。然晋朝道安法師。時人稱爲寶印手
菩薩。科判諸經。以爲三分。序分。正宗。流通。
後譯佛地論。親先菩薩釋佛地經。三分正同
是。知妙理潜通。惠心玄合彌天之稱。豈虚也
哉。言三分者。一教起因縁分。二聖教所説分。
三依教奉行分。名雖少差義理無別。即依此
判經文有三。始從如是至敷坐而坐。爲序分。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衆中。至應作如是觀。爲
正宗分。餘名流通。序分又二。初通序。即如是
等。後別叙。爾時世尊以下文是。經此二序有
五對名。一通別對。諸經共有當部別縁故。二
證信發起對。初傳法者引證令信。後説法者
別縁發起。三經後序經前序對。經後教置經
前自有故。四阿難序如來序對。從請得名爲
説方便故。五未來序現在序對。阿難後請當
時縁起故。雖有多名。初二對名。義理周盡能。
然各隨勝以立二名。不爾證起豈不遍也。將
釋通序證信。先以三門分別。一起之因由。二
建立所以。三開合不同。起之因由者。摩訶
摩耶經。大悲經。智度論等。具述其事。然大悲
經。優波離教阿難問。大術經等。阿泥樓豆教。
二人共教互擧其一。請問四事者。一佛滅度
後諸比丘等以誰爲師。二依何住。三惡性比
丘如何調伏。四一切經首當置何言。佛教之
云。我滅度後。以波羅提木叉爲汝大師。依四
念處住。惡性比丘梵檀治之。梵默然故。不應
打罵但擯默故。一切經首當置如是我聞等
言。問。何故阿難但申四問。不増減耶。答。戒
能止惡可以爲師。念處破倒依之修學。梵法
默然能伏惡人。初明正行。次明正解。次明除
障。此之三門必依聖教。由斯所問不増不減。
又破生死病。要具四事。一須名醫。二求妙藥。
三識觸犯。四善經方義。如次佛大醫王滅度
之後。此四爲要。是故問之。又此即是三寶不
斷。以戒爲師。即當佛寶。不斷惡性比丘。既
調伏已。衆得和合。即僧寶。不斷餘二法寶。念
住即通理行二法。結集教法。理等不斷果法
自是故四義更無増減。後結集時。阿難依命
置如是等。建立所以者。立如是等。自有四
意。一爲除疑。二爲生信。三爲簡邪。四爲顯
正。言除疑者。眞諦引微細律。阿難昇高座。衆
有三疑。一疑佛大悲從涅槃起。二疑更有佛
從他方來。三疑阿難轉身成佛爲衆説法如
是等。三疑併斷。二生信者。智度論云。説時方
令人生信。故信爲能入。智能度故。問。信何功
能最初令生。答。夫信體者。心淨爲性。如水
清珠。能清濁水能與一切善而爲根本。故花
嚴云。信爲道元功徳母。且如發心趣向三乘
有善法欲信爲欲依故初令生於大乘位。聖
胎三十以信爲首。五根五力及七聖財。皆信
爲初。入聖即證四不壞信。信三寶故能越惡
道由信戒故離貧賤因。故論亦説有信現觀。
又婆沙論説學佛法者如大龍象以信爲首。
以捨爲牙。以念爲頸。以惠爲頭。於其兩肩擔
集善法。象所飮噉以鼻爲手。故學法者最初
令生。又拔衆生出生死泥。須擧信首。後陳正
宗。爲佛教手。序令生信爲衆生手。兩手相接
出淤泥。故智度論云。如人有手至於寶山。隨
意所取。若其無手空無所得。有信心人入佛
法寶。能證道果。若無信心雖解文義。空無所
得。是故經初令生淨信。三簡邪者。外道教初
皆置阿漚二字云梵王有七十二字。以訓於
世。衆生轉薄。梵王嗔怒呑噉諸字。唯此二字
在口兩角。阿表於無。漚表於有置。彼教初令
置六句。爲簡於彼。故智論云。一切經首當置
何言簡異外道。四顯正者。三寶最吉祥故。我
經初説化爲佛寶。我聞比丘爲僧寶。如是一
時及處爲法寶。法寶三者。一所説法。二説
時。三説處故。第三開合者眞諦記中開爲七
事。一如是者標所聞法。二我者辯能聞人。三
聞者親承音。四一時者。顯所聞法。善合時宜。
五佛者。明能説主。六住處者。顯説有處。七大
比丘等顯非獨聞。智度論中。合我聞爲一。總
説六義。一信。二聞。三時。四主。五處。六衆。世
親菩薩般若燈論。亦有六義。故彼頌云。前三
明弟子。後三證師説。一切修多羅。其事皆如
是。有引法花論云。證信序中分六成就者謬
也。或總分五。如佛地論。一總顯又聞。二説經
時分。三明説經主。四説經處。五同聞衆。即
合如是我聞爲一。今又助釋可分爲五。謂能
説爲一。然佛説法離四種失。一無非法即如
是。二無非根即我聞比丘。三無非時即一時。
四無非處在舍衞等。或總爲四。眞諦三藏所
釋七事總唯有四。初如是者。明所聞法。次我
聞者。辨能聞人。次二證所聞法。後二證能聞
人。今又解云。能説能受所學依故分爲四。佛
爲能説主。我聞比丘爲受教人。如是爲所學
法。一時及處爲説所。能依受弟子有衆別。故
説法所依有時處。故或合爲三。即前三寶。又
依佛地義可分三。一總顯已聞及説教時。二
別顯教主及説教處。三教所被根。或合爲二。
一人法人禀法以成得。法藉人以弘宣。兩相
資成互爲因果。一佛。二我聞。三比丘衆。此三
屬人。一如是。二時。三處。此三屬法。人有師
資。資中傳證。法有假實。假中時處。故總爲
二。成合爲一。即證信通序
經。如是 演曰。自古多釋。今叙三門。一別解
如是。二合解如是。三帶我聞解。初即如是兩
字。各別訓釋。次即總申二字之意。後將如是
二字連我聞解非釋我聞。初別解者。唐梵道
俗總有九釋。一安法師云。有無不二爲如如。
非有無爲是如無所如是無所是故云如是。二
友公云。教能顯理爲如。智能照理爲是。三智
者禪師云。以文爲如。以理爲是。文以巧詮
爲如。理以無非爲是。四注法花云。如是者感
應之端。如以順根受名是以無非立稱。衆生
以無非爲感。如來以順根爲應。傳法者欲顯
名教。出於感應。故建言如是。五注無量義經
云。至人説法但爲顯如唯如爲是故言如是。
六澤州法師云。所説之法如於前事。故云如
説事如事説理如理因果亦爾。此所説言。皆
當道理。故稱如是乖法爲非。如法爲是。此約
法解。又約人解。阿難道佛所説之法。如過
去佛所説不異故名爲如。正而非邪故稱爲
是。七梁武帝云。如即指法。是即定詞。如斯之
言。是佛所説故言如是。八長耳三藏云。如是
有三。一就佛。三世諸佛共説不異名如。是以
同説故稱是。二就法。諸法實相古今不異故
名爲如如。如而説故稱爲是。三就僧。以阿難
聞望佛本教所傳不異爲如。永離過非爲是。
由此同説稱理無謬故。經可信。九相傳釋。眞
不違俗爲如。俗不違眞爲是。順理爲如。遮妄
爲是。攝福爲如。生惠爲是。教順於理爲如。依
教起行爲是。境如智是等。歴法廣説義乃無
窮。次合解如是。復有六釋。一肇法師。如是者
信順之詞。信則所言之理順。順則師資資道
成詞無繁。約非信不傳。是故經初建言如是。
二眞諦記云。如是者決定義。決定有二。一文
二理。三理興皇法師云。如是者無差異義。四
法智注涅槃云。如是者阿難自明之詞也。金
口所説旨深意遠。非所仰側而章句始未正
自如是也。五瑤公云。以離五謗名爲如是。第
一句如是此經離執有増益謗。第二句如是
此經離執無損減謗。第三句如是此經離執亦
有亦無相違謗。第四句如是此經離執非有
非無愚癡謗。第五句如是此經離執非非有
非非無戲論謗。六智度論第一云。如是義者
即是信也。不信者言是事不如是。後帶我聞。
以帶釋如是復有五釋。一光宅法師云。如是
者將傳聞前顯擧一部。如是一部我親從佛
聞。即爲我聞作呼輒耳。二惠朗云。如是者
直指之詞。謂如是之經。我從佛聞非自造也。
三功徳施論云。如是我聞者。顯示此經。是世
尊現覺而説非自所作。四佛地論云。如是總
言。依四義轉。一依譬喩。謂當所説如是文
句。我昔聞。二依教誨。謂告時衆如是當聽我
昔所聞。三依問答。謂有問言汝當所謂説昔
定聞耶。故此答言如是我聞四依許可。結集
時。諸菩薩衆咸共請言。如汝所聞當如是説
傳法菩薩便許彼言如是。當説如我所聞。又
如是言可審定。謂如是法我昔曾聞。此事如
是齊此。當説定無有異。五菩提流支依金剛
仙論。一發心如是。二教化如是。三譬喩如
是四決定如是。發心如是者。自念我當如是
發菩提心修諸善行。教化如是者。教示人言。
汝當如是發菩提心修諸善行。譬喩如是者。
是人如是威徳熾盛如日光明。智惠深廣猶
如大海。決定如是者。我如是見我如是聞等。
今言如是但取第四決定如是。演曰。此之四
種如次即當佛地所説許可教誨。譬喩。問答。
思准可知。總別凡有二十家釋
經。我聞 演曰。第二能聞傳法菩薩自指己
身言如是。法親從佛聞故名我聞。非爲我者。
定屬一人。所言聞者。且小乘宗薩婆多師耳
聞非識。經部翻此譬喩師説。心心所法和合
能聞。依大乘宗。根識心所和合爲聞。雜集第
二。問。爲眼見色爲識等耶。答。非眼見色亦非
識等。以一切法無作用故。由和合假立爲見。
耳等亦爾。然諸聖教就勝所依。或説根聞以
能分別。或説識聞具前二義。説根識聞皆不
相違。又依世俗耳等能聞依勝義理耳非能
聞亦非識等。瑜伽五十六説。法自性衆縁生
故刹那滅故無作用故。智度亦云。非耳及識
意等能聞。從多縁故得聲聞。乃至云佛法中
無有一法能作能見能知等。又耳根識唯聞
於聲而不聞教。若約名句唯意識聞故。瑜伽
言聞謂比量。然由耳識親聞於聲。與意爲問
意方得聞耳。意爲縁熏習在識因聞所成。總
説名聞廢別耳等總名我聞故。佛地論云。我
謂諸蘊世俗假者。聞謂耳根發識聽受。廢別
就總故説我聞一。問何須廢別而就於總。答
若不言我不顯自他耳。通一切是誰耳聞。又
復聞時非唯耳等待縁極多。若一一陳遂成
煩廣。若唯説一義用不周。顯和合聞總標假
者然我有三。一妄所執我。謂外道等所横計
我二假施設我。謂大涅槃樂淨常我。除二乘
倒強施設故。三世流布我。謂世共傳天授詞
授等。今傳法者。隨順世間自指稱我。不同前
二。即是無我之大我也。遍計無體圓成無相
無不可説。聞然就依他亦無聞。因縁和合假
説名聞。二問諸佛説法本除我執。何故不稱
無我乃言我聞。答瑜伽第六。四義釋之。一言
説異故。若説無我通蘊處界知此説誰。二順
世間故。三除無我怖故。言無我者。爲誰修學。
四爲宣説自他染淨因果事業令生決定信解
心故。所以稱我。智論第一。四悉檀中。依世
界悉檀。説我無過。即當瑜伽順世間故。又云
世間語言有三。一根本見。二慢。三名字。前二不
淨。後一通淨一切凡夫三種語言。見道學人
二種除見。今依第三説我無失。三問既依名
字何故不言阿難聞。答有五義。一示不乖俗
宗雖顯。眞諦不乖俗理。雖顯妙言。不乖麁
欲。顯眞諦不離俗故。二我聞者。主宰自在之
義。佛地論云。顯示聞者。有所堪能集法。傳云
有三阿難。一阿難此云慶喜。持聲聞藏。二阿
難跋陀此云喜賢。持獨覺藏。三阿難伽羅此
云喜海。持菩薩藏。但爾一人隨得名別阿難
於教總持自在若稱名字雖順正理。無於諸
法得自在義。由斯稱我不道阿難。三表親聞。
世間共言我見我聞。此將爲親證。若言阿難
聞或非親聞以破疑網。四不識阿難者。謂言
誰聞。五有同名者。爲言彼聞。四問慶喜于時
親見覺。何唯説聞。答有四義。一名等詮義非
色等故。欲證深理要聞法故。二此界以聲而
爲佛事。聲爲所依名等有故。三希證菩提要
聞熏習。由聞熏習成出世故。四顯非現證故。
有釋云。諮承有所無自信之過。即推功歸佛。
表己因位。未現見法。但聞而已。若言見覺。謂
言同佛。五問爲佛説法言我能聞爲佛不説
言我聞耶。答有二解。一者龍軍無性等説諸
佛唯有三法。謂大定智悲久離戲論。曾不説
法。由佛慈悲本願縁力。衆生識上文義相生
雖親依自善根力起。而就強縁名佛説。譬如
天等増上力故令於夢中得咒論等。佛地一
師亦同此解。二者親光等言。佛身具有蘊處
界等。由分別名無戲論。謂從聞者善根本願
縁力。如來識上文義相生。是佛利他善根所
起名爲佛説。聞者識心雖不親得。然似彼相
分以顯現。故名我聞。應智説此如是我聞意
避増減異分過失。謂如是法我從佛聞。非他
展轉。顯是聞者有所堪能。諸有所聞皆離増
減異分過失。爲令衆生恭敬信受。文義決定
無所増減。是故聞者應正聞已。如理思惟當
勤修學。六問阿難是佛成道日生。二十年後
方爲侍者。已前諸教何得親聞。答有六義。一
本願力故。過去作長供養誦經沙彌今得總
持。龍樹讃云。面如淨滿月。眼如青蓮花。佛法
大海水流入阿難心。二展轉聞。智度論第二
説。佛初轉法輪。爾時我不見。如是展轉聞。三
佛加持故。報恩經云。佛入世俗心令阿難知。
四佛爲略説故。亦出報恩經。佛粗擧其端。而
能盡解。五三昧力故。金剛花經説。阿難得法
性覺性自在。六聞法力故。觀佛三昧海經第
五。阿難見佛聞法。説菩薩行即憶過去九十
億佛所説經藏。法花經第四云。自開受記等
即時憶念過去無量千萬億諸佛法藏通達無
礙而説偈言世尊甚希有等。上來六縁由本
願力得成後五。七問有無量故唯付阿難持
法。答諸菩薩等各各怱務莊嚴眷屬調伏自
身不能宣通。阿難寫瓶有寄所以傳燈是屬。
又復阿難常隨如來。人天所識傳必生信。諸
菩薩等形異處疏非衆皆識或容不信。八問
諸經皆如是我聞。何故温室經云。阿難曰
吾從佛聞。藥師經云。聞如是等。答隨方置
言。其意無別。如阿難昇座説經已。大衆欲言
無常力大無常力大如此等法我於佛所親自
聽聞。今者乃言我聞如是
經。一時 演曰。第三時成就無非時失。初明
如實義。次汎叙解。後問答分別。明實義者。佛
説衆經。前後多時。今者正指説此部時。於
一時中在其處説。如涅槃經云。我於一時在
尸國。我於一時在恒河岸尸首林等。功徳論
云。一時者。説此經時。餘時復説無量經。故金
剛仙論意同此説。問字名句等説聽多時如
何言一。答佛地論云。此就刹那相續無斷説
聽究竟總名一時。若不爾者。字名句等説聽
時異云何言一。彼論意説無問時之長短總
説一部。説聽究竟名爲一時。以有勝人得陀
羅尼。或淨耳根於刹那須能説能受亦名爲
一。非唯相續。論又釋云。或相會遇時分無別。
故名一時。即説聽共相會遇同一時義。演曰。
彼論二義。一説聽究竟爲一時。二説聽會遇
爲一時。前簡説餘部時。後簡説聽前後時。次
叙異釋者。長耳三藏解有三種。一分段。二流
轉時。三不思議變易時。上二即二種生死。三
假名。假名時有三。一伽羅時。二三摩時。三世
流布時。伽羅時者。此云別相時。如制戒律
大戒時。聞小戒時不聞出家時。聞在家時不
聞國三得。餘人不得聞。三摩耶時者。此云破
邪見時。謂五部阿含九分達摩。不簡白黒。一
切得聞。此二與智論同。世流布時者。即是世
人語法。如言一時在恒河岸等。今依破邪見
及世流布時。改名一時。眞諦三藏説時有十
義。一佛出世時。二説正法時。三聽正法時。四
持正法時。五思正法時。六修正法時。七下善
種時。八成熟善根時。謂生中國修四念處。九
解脱善根時。爲聽法説法思法靜心修習具
此五事。得入解脱。十心平等時。若下若高
聽法不入。若作棄捨正法心。此是無時不平
等心。聽亦不入。若能拔沈抑浮。念捨平等得
入正法。故名平等捨心時。具此十義故名一
時。後問答辨者。一問一之與時何法爲體。答
皆是假法。不相應行依色心立。即數與時二
種爲體。法處亦即數。識世識所收。二問大乘
過未既非實。有。於三世中如何立時。答。時有
二義。一道理即約法體。五蘊諸行刹那生滅。
唯有一念現在之法。然有酬前引後之義。即
以所酬假名過去。即以所引假名未來。對此
二種説。爲現在今説聽者五蘊之法。刹那生
滅前後相續。事緒究竟。假立三世。總名一
時。非一生滅之一時也。二唯識心之上。變作
三時。相状而起理實。唯有現一念心。今説聽
者。隨心分限。變作短長。事緒終説。總名一
時。如夢所見。謂有多生覺位。唯心都無實
境。三問。説聽一念生已即滅。如何識上聚集
解生答。雖唯一念。然前前聞者熏習成種。後
識心上連帶解生。是故文義聚集顯現。如言
諸惡者莫作。至作字時。前之四字一時聚集。
乃至一偈一章一品連帶亦爾。雖無過未而
説。受義成因。此應明五心之義。如別章説。四
問如何不言四八等時。答一日一月照四天
下。長短喧寒遠近晝夜諸方不定。恒二天下
同起用故。又除已下上諸天等。無此四時及
八時等。經擬上地諸方流通。若説四時流行
不遍故亦不定。約成道已後年數時節。由三
乘凡聖所見不同。佛身報化年與歳短長。成
道已來。近遠各不同故。經擬三乘。凡聖同
聞故不定説。成道已後若干年歳。雖諸經典
下別文中有説四時十二時等。即此經食時
著衣持鉢乃至敷坐而坐日正午時。或説成
道近遠時等。皆隨一方。衆生聞見結集之象。
且作是説然非一部。初總明時。今總明故。但
言一。五問。時中凡聖殊今但總言一。處中淨
穢別如何説定方。答處中唯淨穢標處可定
知時中萬品差不准。唯言一一會。根宜凡聖
勝劣利鈍長短有多差別。不可定准故處可
定説而時但總言一
經。佛 演曰第四化主成就。智度論第二。五
種能説。一佛。二聖弟子。三諸天。四神仙。五
變化。今明佛説。表可崇信。魏本名婆伽婆。梁
本言佛。婆伽婆隋言世尊。貞觀名薄伽梵。周
云佛婆伽梵。此但言佛。准經梵本皆稱大師。
名薄伽梵。即十號中第十號也。佛地論云。具
十種功徳名號何故如來教傳法者。一切經
但置如是。薄伽梵名謂此一名世咸尊重。故
諸外道稱本師。名薄伽梵。又此一名總攝衆
徳 餘名不爾。此故置此名。准周梁本。加似
佛名。爲簡外道。餘本略也。今翻譯者更存省
略。隨方生善但標佛名。梵云陀。此名覺。覺者
具有三義。一自覺簡凡。二覺他簡二乘。三
覺滿簡菩薩。佛地論云。具一切智一切種智。
能自開覺。復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
蓮花開。故稱爲佛。一切智者。能自開智如睡
夢覺。智觀於空智。理智。眞智。無分別智。如
所有也。總相而言斷煩惱障得。一切種智者。
覺有情智如蓮花開。智觀於有智。事智。俗智。
後所得智。盡所有也。總相而言斷所知障得。
又成實論。十義釋覺。大般若七義應檢叙之。
薄伽梵者。唯佛地論以二義釋。一成徳義。二
破魔義。就成徳中。復有六義。一自在。二熾
盛。三端嚴。四名稱。五吉祥。六尊貴。其義云
何。謂諸如來永不繋屬諸煩惱故。炎猛智火
所燒練故 三十二大士相等所莊飾故。殊勝
功徳圓滿無不知故。一切世間親近供養咸稱
讃故。具一切徳常起方便利益安樂一切有
情無懈廢故。初得後得四恩徳如次配釋。二
破魔義者彼論又云。或能破壞四魔怨故名
薄伽梵。攝大乘論云。能破四種大魔怨故。名
薄伽梵。又自在等功徳相應。是故説佛名薄
伽梵。二義正同。涅槃經第十八有七復次釋
婆伽婆云。婆伽名破。婆名煩惱。能破煩惱故
名婆伽婆。又能成就諸善法故。又能善解諸
法義故。有大功徳無能勝故。有大名聞遍十
方故。又能種種大惠施故。又於無量阿僧祇
劫吐女根故。初一離障。後六成徳。如次配
前佛地六義。瑜伽八十三云。薄伽梵者。坦然
安座妙菩提座。任運摧滅一切魔軍大勢力
故。演曰。佛地攝論及涅槃經。皆約二義。瑜伽
論中。唯約破魔。廣略異故。由能離障徳自成
故。涅槃離障唯約煩惱。擧因攝果。即破四魔。
問。佛有三身。此説何者。答。據標穢土。爲聲
聞説。即是化身論。其實義具足三佛。由空
無相眞如妙理。生智解故。名法身説。應化非
眞佛。亦非説法者。推功歸本即眞報身。若約
十地菩薩


金剛般若經宣演卷下

    勅隨駕講論沙門道氤集
經。須菩提忍辱至説非忍辱波羅蜜 演曰。
第九爲離不忍苦障。即第十法界無量迴向。
第十三忍苦住處。前希當福以修勝因勸勵
雖成須能忍苦。若修道時不耐他害。不能安
受寒熱疲乏生老等苦。雖勤修道便捨衆生。
又無福果。亦不長時便同二乘早入寂滅。若
無諦察法忍。於無相理不能證悟。亦無前二
以諦察法與前二忍作依止故。又若不能忍
流轉苦。便樂涅槃不發大意。若不能忍衆生
相違苦。便生恚心不能攝化。亦無相好四衆
八部一切眷屬。若不能耐乏受用苦不能精
進。數生退敗。於無上果如何克成。今爲對除
有此文起。其不能忍即是嗔恚。懈怠愚癡通
二障攝。能忍即是無嗔。精進審惠三種忍流
轉苦。及乏受用皆精進故修勝福因之良助
也。前約能忍名忍苦住。今約斷障離不忍苦。
准前通釋彼論爲斷。第八經成苦果。疑論云。
向説彼身苦。以彼捨身苦身果報而彼福是
劣。若爾依此法門受持演説。諸菩薩行彼苦
行。行彼苦行即是苦果。云何此法門不成苦
果。演曰。前説苦身以得苦果故福是劣。依
經苦行亦是苦果。若爾此經應成苦果。如何
福勝耶。下文意説。前捨身命有我法相。或有
嗔恚不能忍苦。有疲懈故感於生死而福是
劣。今有忍度及以慈悲能趣菩提故福爲勝。
擧彼能治不忍正行以答前疑不連此論。依
此論判文則有四。一如所能忍即是忍體。二
明忍相及生忍處。三如忍差別即種類忍。四
對治不忍因縁此初也。論云。何者能忍。謂達
法無我故。此論問略意言何者如所證境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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