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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禪護國論 (No. 2543_ 榮西撰 ) in Vol.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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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543

興禪護國論
興禪護國論序
此論之作也。只在於宗門弘通耳。師者本邦
佛心宗之初祖也。因號千光祖師。備中州人
賀陽氏 孝靈天皇之裔也。母田氏。祈吉備
津宮宗社樂神祠。而夢明星感孕。亦明星出
時誕。八歲辭父母。學三井之流倶舍婆沙義。
仁平三年癸酉秋。十三歲登叡山。得度諱曰
榮西。學圓宗義。同會之中已稱超群。然觀世
浮幻厭心日增。二十三歲下叡山。住備前州
日應山。絕穀修三摩耶行有年矣。專持齋戒
殊精律儀。久懷入宋志。然本邦二百年來無
踰海沙門。偶說及此言。則爲人嘲。而意不
屈。自謂詳閱聖教。前聖垂迹之地。古佛行道
之處。至心精祈夙願無不成也。每詣處處靈
區。而必祈之。則皆得其應也。二十七歲在伯
耆州大山&MT10773;修一夏。偶然有得唐本法華經。
則自以爲。渡海之祥。遂告父母而赴筑州。會
遇宋國通事李徳昭者於博多津。聞彼地禪
宗之盛。發希有思。時二十八歲。仁安三年戊
子四月十八日。乘商舶放洋。二十五日到宋
國明州。五月十九日登天台山。二十四日到
萬年寺。二十五日供茶羅漢。甌中現應眞全
身。遂渡石橋。忽見靑龍二頭。於是有所感悟。
自知前身梵僧而在萬年。二十七日復返明
州。六月十日到育王山。瞻禮佛舍利。感光明
映徹。凡所歷觀處靈應不尠矣。九月歸朝。在
宋半歲。師以爲歉。爾後歷十八年。稱爲顯密
二門之盟主。固是台宗則佩一心三觀之印。
密部則獲入壇灌頂之證。嘗窮其蘊奥也。王
臣爲是宗嚮。特道契後鳥羽帝。師一日奉勅
修請雨法於神泉苑。十指放大光明。輝映一
切草木。天大降雨。苑林葉上露中悉見師之
影像。因特賜葉上號。又欲往竺土拜如來八
大塔。文治三年丁未復入宋國。乃孝宗帝淳
凞十四年也。上表請達印度而不許焉。胡有
三道。其地時皆爲屬蒙古不得通故也。因止
天台萬年。在宋五年三閱藏經。更歛天台萬
年第一世吉祥旦尊者之遺骸。而修塔表。以
師之前身也。甞有詩曰。海外精藍得得來。靑
山迎我笑顏開。三生未朽梅花骨。石上尋思
掃綠苔。蓋此之時作乎。智者禪師塔院頽毀。
捨衣資營土木。萬年三門兩廡缺焉。尋興造
也。天童山千佛層閣改作之事。師力居多。衆
皆美之。勒功刻石。詳於宋國學士樓鑰所撰
太白名山千佛閣&T047368;。並都稅虞樗所述日本
國千光法師祠堂&T047368;。共載收在太白名山也。
宋國大疫。君臣憂之。詔高僧數輩祈之。無效。
詔師。師奉詔一日之後疫已除。二日之後死
者穌。帝嘉嘆詔曰。和尙名葉上。非是葉上千
釋迦現身乎。特賜千光大法師徽號。遍參宗
匠。皆以再來之人稱焉。從虛菴禪師於天台
天童兩山之際有年矣。親入其室傳佛心印。
禪門之事悉皆授受。立明菴號。及辭欲東歸。
禪師自書偈語數十紙。以贈而證之。乃海東
佛心宗流通附屬在于斯矣。建久二年辛亥
歸朝。在于筑紫諸州數年矣。尋入京。建仁二
年壬戌。鴨川第五橋畔創一禪刹。賜建仁號。
一唱佛心宗。學徒雲集。習禪修定。廣流菩薩
大戒。兼修台密事業。大興梵行遍布道化。每
黑白月布薩說戒無有闕如。久而都下信而
歸之。東大寺修造化主重源入滅。朝廷命師
主事。以成矣。法勝寺九層塔災。亦奉綸命都
&MT01142;再造。收周防州三年賦稅。以爲備焉。功
畢矣。其餘諸州。初開道場中興名藍。兼管諸
刹多矣。不悉&MT80355;。既而弘敎外別傳最上乘宗。
然南都北嶺諸講師。頗有偏執者。仍謗且訴。
於是撰論三卷。證經論文排之。目曰興禪護
國論。以奏勅可。由是得吾宗流布于天下也。
親入門得法者。榮朝。行勇。源祐。明全輩。出
其他門者。高辨俊&T039917;輩。及出于台密二門者。
不可勝計也。抑又於後代宗師相嗣並興旺
化江湖之日。嗟乎此之論也果無益乎。粗&MT80355;
其大略。以詔後昆
  右序未考何人作。適獲於南叟朔所&MT80355;
 册中。舊本不載之。蓋出於其時歟。祖師之
 世相去僅二百年。其言猶是詳悉。亦可以
 足徴乎。所以一二有異於&T047368;傳者。想應收
 拾其遺事也。惜本論不獲有此序原本而考
 訂之也。今附卷首併刻。朔者瑞岩惺之徒。
 實祖師七世孫也。寶德中與九淵賝入明
 國不詳終焉東晙 識
興禪護國論序
 大宋國天台山留學日本國阿闍梨
傳燈大法師位    榮西 跋 
大哉心乎。天之高不可極也。而心出乎天之
上。地之厚不可測也。而心出乎地之下。日
月之光不可踰也。而心出乎日月光明之表。
大千沙界不可窮也。而心出乎大千沙界之
外。其太虛乎。其元氣乎。心則包太虛而孕元
氣者也。天地待我而覆載。日月待我而運行。
四時待我而變化。萬物待我而發生。大哉心
乎。吾不得已而強名之也。是名最上乘。亦名
第一義。亦名般若實相。亦名一眞法界。亦名
無上菩提。亦名楞嚴三昧。亦名正法眼藏。亦
名𣵀槃妙心。然則三輪八藏之文。四樹五乘
之旨打併在箇裏。大雄氏釋迦文。以是心法。
傳之金色頭陀。號教外別傳。洎鷲峯迴面雞
嶺笑顏。拈華開千枝。玄源注萬派。竺天繼嗣
晋地法徒。束以可知矣。寔先佛弘宣之法。法
衣自傳。曩聖修行之儀。儀則已實。法之體相。
全師弟之編。行之軌儀。無邪正之雜。爰西
來大師鼓棹南海。杖錫東川以降。法眼逮高
麗。牛頭迄日域。學之諸乘通達。修之一生發
明。外打𣵀槃扶律。内併般若智慧。蓋是禪宗
也。我朝聖日昌明。賢風遐暢。雞貴象尊之
國。頓首丹墀。金隣玉嶺之鄕。投信碧砌。素臣
行治世之經。緇侶弘出世之道。四韋之法猶
以用焉。五家之禪豈敢捨諸。而有謗此之者。
謂爲暗證禪。有疑此之者。謂爲惡取空。亦謂
非末世法。亦謂非我國要。或賎我之斗筲以
爲未徴文。或輕我之機根。以爲難興廢。是則
持法者滅法寶。非我者知我心也。非啻塞禪
關之宗門。抑亦毀叡嶽之祖道。慨然悄然是
耶非耶。仍蘊三篋之大綱。示之時哲。&MT80355;一宗
之要目。貽之後昆。*跋爲三卷分立十門也。
名之興禪護國論。爲稱法王仁王元意之故
也。唯恃狂語之不違于實相。全忘緇素之弄
説。憶臨濟之有潤于末代。不恥翰墨之訛謬
也。冀傳燈句無消。光照三會之曉。涌泉義不
窮。流注千聖之世。凡厥題門支目。列於後云




興禪護國論卷上
  令法久住門第一 鎭護國家門第二
 世人決疑門第三 古徳誠證門第四
 宗派血脈門第五 典據增信門第六
 大綱勸參門第七 建立支目門第八
 大國說話門第九 迴向發願門第十
第一令法久住門者。六波羅蜜經云。佛言。爲
令法久住說毘尼藏大論云。佛弟子有七
衆。一比丘。二比丘尼。三學戒尼。四沙彌。五
沙彌尼。六優婆塞。七優婆夷。前五是出家。後
二是居家此七衆淸淨。則佛法久住。因玆
禪宗禪苑淸規云。蓋以嚴淨毘尼。方能弘範
三界。然則參禪問道。戒律爲先。旣非離過防
非。何以成佛作祖。是故如四分律。四波羅夷。
十三僧伽婆尸沙。二不定法。三十尼薩耆。九
十波逸提。四波羅提提舍尼。一百衆學。七滅
諍法。梵網經三聚淨戒。十重四十八輕戒。讀
誦通利。善知持犯開遮。但依金口聖言。莫
擅隨於庸輩大經云。此經若滅佛法則滅
説末世
律儀也
僧祇律云。佛言。諸佛不結戒。其正法不
久住佛藏經云。佛言。舍利弗。是人捨於無
上法寶。墮在邪見。是沙門栴陀羅。舍利弗。
我淸淨法。以是因緣漸漸滅盡。我久在生死
受諸苦所成菩提法。是諸惡人爾時毀壞。如
是之人。我則不聽受一飮水梵網菩薩戒
經云。犯正戒者。不得受一切檀越供養。亦不
得國王地上行。不得飮國王水。五千大鬼神
常遮其前。鬼云大賊。若入房舍城邑宅中。鬼
掃其脚跡。乃至犯戒之人畜生無異仁王般
若經云。大王。法末世時有諸比丘四部弟子。
國王大臣。多作非法之行。横與佛法衆僧。作
大非法。作諸罪過。非法非律。繫縛比丘如
獄囚法。當爾之時法滅不久大般若經云。
舍利子。我𣵀槃後。後時後分後五百歲。甚深
般若相應經典。於東北方大爲佛事。何以故。
一切如來共所尊重。共所護念。令於彼方經
久不滅此者明依扶律禪法令法久住義矣。
大法炬陀羅尼經云。護法者。所謂法欲滅時。
菩薩於中方更護持。令法久住。以此因緣復
得頂相仍立法久住門也
第二鎭護國家門者。仁王經云。佛以般若付
囑現在未來世諸小國王等。以爲護國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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