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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戒指掌 (No. 2384_ 敬光撰 ) in Vol.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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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 2384

圓戒指掌
一乘妙戒之弘通乎本朝也。勃興于傳教大
師恢張于慈覺智證二大師。宗式既立戒壇
乃起。膺大乘根熟之法運而闡揚舍那直説
之毘尼。圓頓之戒學滔滔瀰漫乎海内者。豈
非列祖願力之所致乎哉。然而歴歳月之
淹世乏明匠。妙戒亦不能無與時汚隆。異
議紛紜聚訴不一。遂至於&T021952;流而不能反
其本。可慨矣。三井顯道大和上有見于此。
迴狂瀾挑明燈辨駁詳論累編成帙。其最
要者爲七筌。圓戒指掌亦其一也。權實二教
大小兩戒一目瞭然無有餘蘊。所以名爲指
掌也。蓋方今閻浮提中崇奉一向大乘戒
法者幾何耶。僅僅存于台宗曁我家之際
耳。學者可不研究哉。法裔實幢和上將鋟
諸梨棗以問于世。徴序於余。余曾游三
井遇智遠大和上而浴戒流。以有舊因縁
不得固辭。竟表荷法之微衷贅數語于卷
端爾
 安政七歳次庚申春二月
         増上寺大僧正冠譽慧嚴
           獅谷沙門純惠謹書



圓戒指掌卷上并序

        園城寺法明院比丘敬光述
  盛哉昭代諸徳迭興區唱大戒。或答或決。
 其餘家家述作多端。而未見一人崇論谹
 議以得其宗者。復惟無得其宗者乎。尚
 未見知據貞元教録正定依律其餘有
 通依意者。復惟未知有依律乎。尚未
 見了舊來稱諸梵網律宗別有一家祖
 承者也。是以圓頓妙戒翻隱於時。一實
 律制罔利於物。近者更有綱要之作全
 未盡理。欲罷不能。便就彼撰採其策
 問。刪答正妄竊著斯文。廼令圓戒大旨
 近如指掌。疑章有限。凡二十七。若駁
 本書既抉暯詳。廣明事義自餘部存。庶
 覽者善忖當宗嘗盛于世勿以人併棄
 言也。天明丙午六月四日叙
其一 問。他云一家所立十善沙彌戒經論無
據非但其沙彌戒然亦不見梵網指其二
篇爲比丘戒。如何
答。他未曾熟察當宗深義。輒看山家式云
授圓十善戒爲菩薩沙彌。解此十善。錯爲
世善。而亦謂曰是即沙彌戒也。是故妄
言無據。復謂。既已世戒則冠一圓字。標法
華絶待意爲沙彌戒。而又更錯謂。此戒既
爾。則亦盍會彼五篇律直爲圓人具戒。是
皆中古講法南北律肆之徒。未曾諮聽台
律深旨漫所瞽説焉也。而上古此宗之興
也。南京六統嘗爲我列祖之所破斥。中至
北京律主。則爲吾葉上闍梨之所彈諭。無
復間議者矣。然膺悲正二師之出。無嗣北
嶺戒統者時與彼抗對。是故下及今世㩭
台學者而反非無不承習當宗漫講他教
竊議山家輩。全是由未曉律有權實也。
就中所謂圓十善者。非會世戒之義。直是
本律所制菩薩沙彌戒之異稱也。是猶指今
具戒別名佛子戒。然中古諸徳寶地眞師并
廬山仁等
爲性戒十善者全違祖誥六祖及以
阿覺大師
末學孰
信。宗徒尚然。況他家人師乎。疇昔建元之
間。特禀傳當宗者。但慈鎭葉上永平吉水
等諸師而已。又以戒經二篇用爲僧戒者。
是亦非適於我本邦高祖。是即出于臺上舍
那之律制。山家脈譜正示斯旨也。誠彼教
主普接千百億與大機賢聖而爲廣宣皆有
佛性之旨。又授圓頓三聚十無盡藏八萬法
門四梵住法。於玆應化釋迦傳付之於實乘
大士及以癡闇凡夫。令其覆誦初後二篇戒
經。故其律刑永異通教共乘戒檢。矧於聲
聞縁起小法乎。而一家尚簡別機相。況與
藏通大士所持寧其可一齊也。然膚受學者
全未禀承半滿權實戒家分判。妄議今宗。
實可憐也。蓋夫圓乘佛祖用此二篇爲大
僧別脱者。直往菩薩三戒便即以是爲攝律
儀也。是故六祖斷通別二授羯磨相曰。若
於別受合云求受一切出家菩薩別解脱
戒。若爲通受。但依常唱耳又請師詞。令
受者云求受一切出家菩薩別解脱戒。乞戒
亦然。戒經之中既指二篇爲波羅提木叉。
則非攝律儀戒。何也。高祖制式並列大小
別脱。曰一者大乘大僧戒制十重四十八輕
戒爲大僧戒即此意也。是以大師復對南
京諸徳曰今言二篇以爲大乘大僧戒者何
經所説。直言梵網經所説論中卷
十二
而又開示
其禀傳在云新宗所傳梵網圓戒同卷三
十二
脈譜昭顯乎。又智者釋戒經説比丘比丘尼
等。云即時座大衆也義記下
五十九
鹿苑之前蚤既
有此二衆。則下衆可準知。若其上衆茍具
別解脱。餘二戒亦具之。若華嚴經舊經
第六
説受
具足戒者即是也。如來所制大僧之戒寧局
小律。所以四祖製授三聚戒爲僧篇。玆知今
戒二篇定爲大乘苾芻別解脱戒。佛自口宣
波羅提木叉。又特宣説菩薩比丘地立等。爲
一乘佛子者。誰欲違舍那之勅乎。但除三
乘眞實宗徒。又善戒所制重輕二篇亦佛尚
明宣是出家法。況今二篇乎。既是比丘戒。則
亦復應了。四依正成其性。玆故常乞食法
以是成體。初後二篇是其齋支者也。故輕
戒中亦別無有齋戒。義記云。出家盡壽持
齋。不論時節。既其義也。既誓四依而更
發得二篇三聚恒沙戒品。尚不護不過中
食者無有是處也。挾帶權宗之見無誤
台山祖意也。其猶五分十戒既以齋法不
爲其數。又剡川疏明當宗八戒。其中不列
不非時食。而注云不過中食爲本。述記者
云。若依經部宗云離非時食是齋體餘有
八種説名齋支此二戒既如是。今之具
戒可以例知。旭師亦云。正以不非時食而
爲齋體。餘支助成。若下根出家及在家者
別制此戒。即如小宗篇聚在家菩薩年四齋
法。實乘僧戒其制大矣。餘如下詳中古以來不
習當宗實
義者遂不免帶疑霧。妄致云
云。蓋南北原殊宗途。他何知之
既有ニ論三書。
其義赫如金烏。而言不見。豈不盲哉。又
今十善是名菩薩沙彌十戒。則全非世戒
也。然至其甚則未曾嗣本宗戒統者。或有
深執小儀不曉祖意於筆削中作台律
失統之語。可謂是尚不辨家譜貴賤者也。
遠下千歳戒系綿綿。台律之統胡爲其失。蓋
亦不思之過乎。若夫小戒高祖曾得菩薩僧
臘既過於十夏。終譍開宗立式之運。依法
捨之。何其所論失不也。可不精察哉。可
不審照哉
其二 問。式云圓十善者全非世戒之義尚
未明曉。冀更聽之
答。衆經中説十善凡有八種。各隨其類義
體雖異。其名全同。故華嚴經第三十
五・三紙
及十地
第二・
十二紙
説五種十善是世戒及四乘十善也。舊經
十地品合説爲四種。既依律
部載。披
彼可檢
大日經中亦説此戒。是豈匪人天及
五教機之所持也。第七祕密十重亦名十善
是依一家傳
密戒儀也
是也。第八本律文殊問上卷
世間戒品
十戒亦名
十善。而是正別圓密菩薩沙彌戒也。藏通
十戒如常途説。大小二律倶明十戒。其異
如玆。是以其中特今簡去狹劣共小隔歴十
戒。標言圓十善戒。猶簡前三教三戒云圓
三聚出于進論并
脈譜表等
夫圓三聚者稱當宗具戒
也。又今十善者名本律沙彌戒也。然有承
襲古迹記上卷誤指其夷以爲十善更轉轉
爲今十善者。不足爲論。青丘之解如別
記斥
其三 問。圓十善者非是世戒。其説聞之。然
以菩薩沙彌戒名爲十善。其證未顯。如何
答。其名正出于淨行經。其戒正列在大律
中。而其戒相懸與小律説異。初不殺戒至
第十捉寶一一制之。而皆説曰離想。是豈
非由菩薩沙彌與聲聞沙彌殊三業不善齊
防故乎。阿覺大師曰。文殊問經偏爲沙彌
沙彌尼説十善戒等蓋是防十種惡法
也。其旨亦見于廣釋。沙彌不應寧非十種
而何也。故知藏通但名十戒。別圓密或名十
善亦名十戒也。古徳元應
興圓
檢曰。淨行經諦信
中既明菩薩沙彌相説言持十善戒此經今
逸後賢

今依圓公所引。其文明云持十善戒著
衣持鉢處座説法等。是何心三口四等戒。持
沙彌戒稱曰十善必矣。應知高祖據此金
菩薩信男僧若聽許。則雖有説法儀。
而著衣等不是居家常式。其旨可領
是今誠證
匪可惑者。按彼法華十六王子菩薩沙彌亦
是持此戒也。以驗諸師異説。或解爲開會
世戒。或斷爲十夷。或述爲總戒十善者。是
皆爲僻解。然今沙彌禁戒偏稱十善者。蓋
是顯不依小律。更簡教意特稱言圓也。祖
心幽玄愼勿卒爾
其四 問。十戒十善其名縱異。若倶是沙彌戒。
則其比丘亦應受持二百五十戒法。若其爾
者。何由立今單菩薩僧
答。當宗十戒本出大律既如向言。胡關小
宗。是以又本律究竟實
義經
受沙彌戒下説所有別
戒者即是也。然南京中古律匠曾解當律別
戒以爲小律十戒。是由未了經旨也。不
思教理分齊有違。其過如斯。今宗若不別
依獨大乘律。則何由成一家大戒論序特稱梵
網宗。又曉示鈔
云。大乘律宗或
名梵網宗是也
應知十戒名通而義體全殊。沙
彌既然。其比丘戒亦那用小篇聚爲。單菩薩
僧之稱所以成立也
其五 問。今總相十善與世十善同異如何 
答。總相十善亦是出世間戒。果徳萬善因此
成辨。體元無漏而與七衆別戒同是菩薩別
解脱戒。近如旭師等釋。世十善則不然。是
惟有漏法耳。又總相戒通兼遮性。世十善者
惟是性戒。而非亦爲別解脱也。又所言總
別十善雖其名同。其相大異。無混爲一。獨
在不共二乘律藏制此總別二戒令其九
衆雙受。是則所以與共乘制不同也。其餘
差異本自歴然
其六 問。本律受比丘戒下既云推求聲聞律
藏及菩薩所習摩得勒伽藏受持讀誦觀察修
行。應知上云受三聚戒名爲比丘比丘尼
者。其三聚中如其攝律恐同善戒等令受
小律七衆戒。何依此説證當宗七衆乎
答。若所引文。四祖據此證成直往法中自
有別授五衆。兼證一家通授七衆也。然他
看讀疎漏不會本律文旨。亦不精讀善戒
瑜伽等文。秖迷三聚名同未解彼此説相
素有共獨差違。遂致此誤。自謬謬他罪莫
大焉。今審其文。初若彼衆生至此亦得戒。
是明通授結縁七衆也。次復次未來至得
名比丘尼。是明別授當位五衆也。欲得當
律正意。莫誤爲共門看。四依憑據寧混三
一分齊。不可不思。略示其義。雖瑜伽
第四十卷并
第七十五卷
與此律上卷同説三聚之名。而其
戒相廣狹永殊。瑜伽所説本共小律。即用
五篇及下衆戒各各爲其初聚。是故或説之
依律儀戒按依者何義。慈恩述記云。世親無性皆言。
律儀戒是依持戒。爲顯建立其餘二戒。
是故安住律儀戒者能建立善法戒。集諸佛法後得
益有情無罪利益相。七衆戒是初體。一切佛法是第二
戒。濟諸有情是第三
戒等已上義自可解
或惟説律儀或略説戒
耳。未曾見説之攝律儀戒。豈止瑜伽。其餘
善戒第四菩薩
地戒品
并新舊戒本地持第四方便
處戒品
唯識
第九攝論無性世
親二論
等其餘權乘説皆無有一攝
字也但梁攝論譯攝正護戒。然是約但攝聲聞七種
律儀。非是指全攝八萬四千無量律儀。故義記
中亦出二途。標云攝律儀戒。而言名出方等者。是
就明獨菩薩乘律儀邊。則不與彼全同。又言名出
地持者。蓋是雖彼論中非正云攝律儀。而例同梁
論。且約七衆初戒各各攝其律儀與而作此語爾。
例後二可知也。又至次下明不共三聚。引瓔珞經
而却惟言律儀戒者。是示以梵網説用爲別解脱
也。祖意甚深。叵動一字。是故文中別擧共不共門兩
種三聚以示其異。然諸師注釋未善分文。謬智者本
意者多宜檢彼文。又如下文中故
示六種方法。意豈一&T019657;。簡之擇之
是共乘律藏。則
彼戒本正説四夷四十三輕若大戒論作四。
又圓測等師分爲四
十五輕。與今開合異耳。如舊論者有四十二輕
戒。旭師又科舊譯戒本分爲四十二輕。今併言之
律儀戒。若受此戒竟方在第四級。則於小
具中除與諸聲聞不應等學。以其應等
學戒共爲菩薩律儀決擇六心觀察及以本
地十法行。以爲攝善法戒。又彼六處攝行及
十一事以爲饒益有情戒。是由共二乘故。
別無可稱菩薩具足篇聚。其具戒名全讓
小律。所以號其二篇不得曰攝。其偏狹
相可自覩也。故義記云。二乘自通至小果。
狹而且短文因果如此。是由其發
軫戒元狹劣可以爲證
通教菩薩縱是
廣長。但當分然而已。是由權乘故。奈律儀
尚與二乘共何。所以終歸偏狹。若今三
聚。則與此不類。若其木叉別有一乘戒經。
即是別圓密教實戒僧尼所誦。是故五十八
戒以爲攝律儀戒。八萬法門以爲攝善法戒。
四無量化以爲攝衆生戒。是乃斯文及以瓔
珞心地觀等所説。而三戒各言攝者也。則可
謂只一攝字以顯今宗矣。須曉三部本律
所結與一經二論所示各有權實廣狹之不
同也。是此木叉亦不惟名攝律儀戒。亦名
二篇別解脱戒。亦名大乘戒。亦名智讃戒。
亦名六波羅密戒已上異稱皆名事戒。此與止觀
中説不名波羅蜜不同。彼
明聲聞毘尼此名菩薩律儀故也。又此中初二名兼
通通教。後三名者獨局本律。而正在後三教。傍渉
通教。共不共
別如是應知
然其戒題雖且似止十夷四十八
輕。而準義記及藏疏意一一開之。則所兼
之支戒開成四百五十一戒。皆是第二篇所
蘊在者也。若支本相合則成四百九十九戒
儻準聲聞戒本而離開之。則
殆向一千條。具如網宗圖示
更加十夷則終成
五百餘戒。據祖承説。龍樹所謂菩薩五百
戒者即此義也。既戒經中示毀戒者相説五
千大鬼常遮其前。是爲其證。若披在慘疏
人自信之。若言非者。本律所制雖除梵網
分受諸戒。而在家所受凡有十類之戒。重疊
數之終成一百五十五戒近如策修
要法載
並知梵
網僧戒。那可惟局五十八戒。然如其初
篇。戒惟十夷。遍防三業則攝無盡威儀故。
雖但言殺生。自該殺畜生等及隨類威儀
戒悉在無餘。餘九夷亦然。本律瓔珞受
學品
中説
菩薩十重此間蘗本有有
字今從麗本
八萬四千四千二字麗本
無今從蘗本
威儀戒。職斯由也。故亦説名十無盡戒。不
同小律止制身口其戒僅限二百五十。蓋
是以事理圓滿戒故也。又若其判罪兼關
意業。莫偏認記第二解擧輕況重之文傚
聲聞持相。彼明下品境。其中亦存兩解。意
在不是非也。矧文中云大士之重重於聲
聞也是雖釋上品境。中下例然。又如殺
戒然。次三戒亦然。制止深大不可不愼。六
夷亦準知焉。今名攝律特因此也。故攝論
云。菩薩戒以身口心三業爲體。聲聞戒以
身口善業爲體義記意亦同。是以大乘律
儀或有於殺畜生反結夷罪。或有於殺人
等反生功徳無違犯者。利他無方。犯與不
犯倶在深省意業何如。備如諸部律説。然
義記中若其判罪且從身口者。是即癡闇
凡夫不得不爾故耳。故當宗意。若其制
懺亦具懺三業罪。與聲聞戒但制身口懺
不同也。如觀普賢及實義經等中。凡彼之
説豈惟悔性罪乎。又兼悔一切遮罪法爾。
近讀荊溪補助儀等可知。三密行法諸尊禮
懺亦然。悉皆與小法波利婆沙及摩那埵等
相類。寔是菩薩所持心地大戒。比之藏教
狹劣律檢。霄壞相隔。雖曰相隔。若其事儀
多有類似。須披要鈔。所以興唐大師以聲
聞四根本判屬偸蘭。是據菩薩藏説。攤律
可檢焉。而瑜伽後四重亦攝屬今戒。獨得
攝名良有所由也。是故高祖戒儀簡判因
此戒以顯得本來本有常住法身。今既不
求小乘人所見佛果。不求通教三乘佛果。
不求別教獨菩薩佛果。唯欲專求圓教所
詮無上正等菩提。須具六法方可得戒
因感各果。寧可不擇也。又應了知。共乘三
聚惟初聚稱律儀。今之戒聚三皆律儀。即是
今典中説菩薩律儀三種戒聚者是也雖瑜
伽中亦
三倶名爲毘奈耶。而義與今
不一。樂學戒者所宜知焉
加旃今三聚者與
共乘三聚之必存次第其或不同。故本
律中是指瓔珞及
心地觀也
以攝律儀反安第三。但實
義經爲不然也。蓋如來本意在顯其直往
菩薩餘二亦爲律儀歟。若非此三倶律儀
者。則何契實相心以爲其戒體哉。是此戒
體所謂性無作假色者也。一心三戒於玆可
了。荊溪釋云。以實相心避十惱亂斯意
須熟思爾。又當宗授戒儀中云事圓戒圓觀
具足正圓觀圓戒合修圓頓十乘超逾十境
若用五篇直爲圓人具戒。縱許言開會
即是。而其行初始落在二乘境。那得曰超
逾乎。若台山者有不獲止義趣。則雖尚兼
小戒。非謂今戒不是僧戒。超逾旨在于玆。
蓋請十師以受彼。而助此僧戒也。三部
本末之文義記及以剡川疏等人焉廋哉。然
而納今具戒。則其體行圓滿頓足。雖然滿
足。有時未免起偏小心。故我台荊諸祖
令其觀之超逾此境。其心尚觀破之。矧執
小具乎。須深察也。然近代律者迂直不分。
漸頓莫辨。抑沒大律具戒。曲合己意。又
於大小二具體相。未曉十六種別。如其體
相法行亦爾。何因得令持相去取適時。既
違荊溪垂示。況順于本邦諸祖乎。又荊溪
既不言乎。應須廣辨三聚廣狹偏圓之相
以作行者期心之本是由四教菩薩各有
三聚。然則斯文云推求聲聞乃至觀察修行
者。祇是爲令行者辨別大小學處相違而
爲此説耳。豈同權乘瑜伽已納聲聞具戒
權乘戒者漸次受之。若不然則説不得戒。
如善戒經。以彼禁戒&T019657;混直往律者誤矣
今文既
説攝律儀戒。是即明據也。又本律中説攝
律儀所謂十夷。未曾宣説所謂八夷。況其
餘皆不共二乘之相。何況若指小戒者。其根
本戒惟是四夷而其末戒亦局身口而已。何
攝律之有。既説應當剃髮初服法衣。須知
今斯律制由是雖受具足三聚以成大律
比丘。而初始出家者。尚未慣習本宗。矧乎
大小學處相違胡能識別。故欲令其周渉
大小廣推求事義專達菩薩毘尼無壅開
遮持犯傍諳小律以辨明其所奉優降之
故也。佛意既是約直往機。勿執聲聞制議
謂越毘尼。故知受謂大小受法。持亦謂大
小持相。續誦以下亦復然也。仍曉其推求二
字遠貫下修行之句。然他中古來雖是爲眞
典。誤文義甚故略辯之。何謂具足三聚。剡
川曰。恒沙戒品圓三聚而統收即其義
也。又復應知受秉當律獨乘三戒隨還共
小毘尼則體行忽乖也。宋明先匠未免此
失。不惟是本邦中古諸徳也。高祖嘗曰。此
十重戒雖先傳授。然但有其名未傳其義。
何以得知未傳其義乎。未解圓義故。猶
共小儀故古今雖異。余亦言之。昔我大
師自一傳此於唐國。斯宗獨存于我山家。
不亦法門之光榮哉。六祖普賢經記下卷四
十一紙
明具戒有二者一小律具戒。藏通二機所受也。
二大律具戒。別圓密機所受也
特由此。豈惟六祖述之。吉水空師亦顯釋
出觀經釋。彼云。天台
宗意有二具足戒等
寧是非實乘三學與彼
權乘迥異故乎。亦復應知於今三戒揀別
就圓立之受隨名爲圓頓大僧也。蓋夫本
律三戒純被單菩薩機。攝善即八萬四千法
門戒。攝生即慈悲喜捨此中自攝四弘六度等法。
是故一家諸文或有就所
攝法記
者也
普及一切戒。攝律即初後二篇別解
脱戒。文説曰攝律儀戒故也。戒儀勸持門
勸受今戒者云。四弘之願攝善六度是特通
三戒
四等攝生不離刹那是似惟勸攝生之持
而亦勸三戒也。而今此別脱歴其二篇各
論三品判罪。源蘊在大律説是如瑜伽戒本并
新舊二論善戒及以
受十善經等中。然而梵網古蹟記亦云。此諸輕戒隨其意
樂有犯無犯是染非染輭中上品文。斯説與當宗意
全同。持犯要記且順新論現文。重説三品。輕中獨説
是染非染。而已於義特疎。不足依憑。律有重垢輕
垢語。無乃闕中品乎。
義須覃思。怱怱此也
其猶小制六聚。是故菩
薩律制重中存輕輕中含重。令其持者自
省察輕重分。是即由三業齊制也。凝然斷
曰。菩薩機強不用廣開。但立波羅夷與輕
垢罪光謂。若地持戒本。全存梵語直言突吉羅法。
旭師箋要云。突吉羅此云惡作。即不淨有作罪也
文是故諸律或翻云失意罪。或翻云重垢及輕垢等。
大律之中小之殘罪以下皆名吉羅。是由對首法之所能
滅。以其名同莫謬罪體輕重也。若如小律。準擬
瓶沙王國制以判其罪。則五篇差別稍似世刑爾
小乘根劣。不細何知。故委細開之也此説
雖且可取而未痛快。是由未曾知有當宗
制懺在焉。又有人斷十夷相。祇約方便根
本後起而曰三時不悔爲上品。是亦未傳
當宗祖承也。若夫一家前四後六別有判罪
深旨。制懺密儀寧易顯示。是此三戒大異藏
通。而亦隔歴不融。則爲別戒。此三互融方
名圓戒。若具明之。此三即一。惟一金剛寶
戒即是所謂虚空不動戒也。亦名佛戒假令
五篇
亦名佛戒。但是小乘當分之言。
須以前三教用配三乘也
亦名一乘戒。亦名
佛子戒。亦名無爲戒。亦名心地戒。亦名清
淨妙戒。亦名得正法戒。亦名一心戒。亦名
菩提心戒。亦名一實相戒。亦名中道具足
戒。亦名具足諸波羅蜜戒。亦名具足無上道
戒等也。也以上皆名理戒。亦判屬乘。別
戒雖同。初心未達。是爲異耳
此一即三。
則攝律儀戒十重四十八輕心藏地藏戒藏。
攝善法戒八萬四千法門因果佛性常住藏。
饒益有情戒四等及以六度四攝無量行願藏
是廣釋及脈譜訣所列一家師承三
戒也。是名事戒亦倶名律儀也
三雖差別。差而
無差。三雖無差。無差而差。三一一三。無
所寄托。三戒名異。其體全同。是故剡川疏
云。既如因陀羅網同而不同。似薩波若
海異而不異是且約觀解而辨持相。匪
謂行事然也。又大論明菩薩戒云。略説則
八萬。廣説則無量。六祖引論自釋曰。以有
爲爲略。以無作爲廣是以三聚各三。無
作妙理無不窮盡。故脈膳訣中稱一家戒壇
名爲三三九聚戒場。旨趣淵哉。須書紳
也。若彼九聚三諦印契。即是得非表示自
解佛乘三學内證者乎。宣深敬重。又此三
受門者十種三法乃至一切顯密三法攝而無
餘。是故今此三戒獨皆得指言攝。是以四
祖稱曰圓滿大戒。阿覺釋曰梵網具戒。是
豈非指眞具足耶。六祖歎曰。今文具足即
正具足。其小具足有名無實。又曰。偏小之
具爲實戒者。違吾今教是所以當宗之
抗拆百家也。玆識正依法華一乘戒者。的是
約宗骨矣依經依律互論傍
正。如永徳記
若非受得如是圓
具大戒。則何因戒經云即入諸佛位。是若非
指圓佛。寧舍那本懷乎。仍曉法華十離梵網
二篇部味雖異。圓體是一而其所制秪是詳
略之不同耳。疏記明可證焉。而彼此文通別
互其制。以法華是兼四安三七之禁梵網
是宣萬邦僧坊之式也。須討尋之。式問
答云三學倶傳名曰妙法按是高祖入唐
傳戒之祕訣者也。何況別誦譯出一卷戒經
五時始終佛所常誦。鷲峯會上同然。深矣
斯之宗也。賢首尚闇。況慈恩南山乎。他縱各
稱圓宗以辨受隨。寧能階此。終南所謂圓
者今藏教中之圓而已。尚非通別所詮圓具。
何與今圓戒相似慈恩應理圓宗。今通教共乘之
圓。賢首梵網分齊。今別教獨乘
之戒其旨。
可察
本律説言一切戒根本。固其有由
也。世學律者看讀南山亦立圓教靈芝隨
稱圓宗。總惑其義未曾辨察彼此圓戒雲
泥有別。而漫議我山家。幾何誤矣。又近
倡教觀者至談律儀。徒講他宗不習台
律。豈惟不習。反朋他師自毀乃祖。其何
意哉。其何意哉。又此三受門名爲一心是爲
乘爲
理。若別人者此理果
後方顯。是其異爾
三聚是爲戒爲事。
次下諸名皆同
亦名具
足三聚。亦名事具三聚。亦名圓具三聚
已上三名通前三教。若有部戒經等云清淨者圓具。亦
須約其篇聚且立三聚之義。即是五部小律當分圓具
蓋藏教相也。若以後四重四十三輕爲別律儀。以六
心觀察爲攝善法。以六處攝行爲攝衆生。即是瑜伽
共乘當分圓具蓋通教相也。若以五十八別解脱爲攝
律儀。以八萬四千法門爲攝善法。以四等心及十
界爲攝衆生。即是獨菩薩乘圓具蓋別教相也。皆與佛
乘圓具不同。次上二名例然擇勿混淆。具如下辯
亦名梵網三聚。亦名不共三聚。亦名正具
三聚此三名通別教。
須擇別從圓也
亦名一實三聚。亦名一
乘三聚可解亦名圓頓三聚。亦名圓廣三聚
圓名圓妙圓滿。由是三各圓故。頓名頓極頓足。
由有頓受法故。廣名廣大廣多。由無法不攝
荊溪云。應須廣辨三聚廣狹偏圓等即斯
義也。他云。攝律儀戒者斷一切惡。攝善法
戒者修一切善。饒益有情者度一切衆生
雖義無過。一那泛爾。是比今宗三戒。豈
非結縁分齊哉。夫惡有三惡九界。善有人
天佛乘。生有六道四聖。一切之言亦非無
分滿別。胡爲不擇焉。若權乘三聚異稱如大
律共門説善戒第四
四紙等
又聲聞毘尼則與此殊。惟
制身口無關心地是約小乘諸部當分勿執
南山約七毒論爲大乘圓教
云我
不信
 等與今不同。實其居多。高祖不言
乎。居己心實相地名躡眞壇。又彈權乘
戒曰。設大小無盡受戒盡生躡麁壇。出離
要術無一分徳與上文同倶
出一乘戒記
玆知登今家眞
壇。則不啻南山三行失光。慈恩二持亦至
神氣殆盡。故宗斯戒者則正同太陽之不
類螢焔。愈信金口所譬實而不虚。是以南
嶽大師授戒儀中明十重功徳云。持不殺
戒得金剛身不可壞。壽命無量劫不可窮
盡。持不盜戒具足檀波羅蜜。分身滿十方
界作釋梵四天王沙門等身。財施度脱衆
生。持不婬戒得陰馬藏相金色之身。見者
怖畏即除捨欲斷煩惱盡名稱普聞聞者歡
喜。持不妄語戒得四無礙辨乃至一音演説
衆生聞者皆得解脱小乘具足雖是出家
大戒。而惟感得小解脱三明六通無餘永寂。
以今比之。優劣可知。又云。持不酤酒戒
得大聰明。於一念中聞十方諸佛語及一
切衆生語。亦知佛心及一切衆生心。得諸
禪三昧。持不説在家出家菩薩罪過戒。得漏
盡通五眼六通。備三明等法此二重戒共
門菩薩戒。本尚所不制。藏通佛果亦具四
辨五眼六通。惟不妄徳之所感爾。宜矣果佛
化用但限果内。玆知今宗具足是出家中出
身心倶出家具事理二戒故。心出家者何。所謂菩
薩戒無我我所。離諸戲論者。又説發菩提心者
是眞出家
等是也
大戒中大戒也。他不識之。輒與瑜
伽共門禁戒齊。傷哉又示後四夷戒徳云。
持不慳貪戒得一切種智具足無礙。衆生
見者無不發心。持不嗔恚戒得三十二相
八十種好。衆生見者發菩提心。持不自讃毀
他戒斯戒爲第九者。
依本律兩處説
生生之處得十方凡聖
歡喜讃歎聞汝名者皆住不退轉地持不
毀謗三寶戒。得具足三乘聖道可見後後
必具前前
音説法聲滿十方。令一切衆生一時悟道
皆得成佛蓋眞正持斯十無盡。終至獲
得如玆圓極眞實大果。無上妙戒誠可珍敬。
然菩薩大僧獨祕之己而不以分他乎。下衆
結縁旨趣可知。豈止下衆。若其羯磨普及六
道群類。齊是本有薩埵故也。又應了知。若
登戒壇受斯具戒。必用白四。別授作法以
發戒體。是故普賢記云。大小二乘皆用白四
羯磨成辨戒事。時澤亦曰。白四羯磨受三
聚戒須知大小白四雖其名同。事儀倶
異。其小律法者近如諸部羯磨。又大律法者
如南嶽及山家授戒儀。有人記今白四以
乞戒詞爲其白者誤矣。是未究二律相故
爾。又戒儀注明一家通別二授授古或作受。然
亦有簡他家
而以手須檢出家大網等。蓋阿覺
大師題曰通授廣釋。其則在于此
有傍正曰。梵
網經別正通。傍如華嚴圓正別傍文之與
理其有若玆。然不嫺本宗者反媚他家
乃謂非誓五篇則不名爲大僧。差升既多
妙旨安在。以驗欲了今義。先分小共及一
乘際。復善辨別別圓密教融不融相。始可
與言今圓戒而已。故此文云推求聲聞律藏
等者。翻顯不共之所以爲不共。庸不用
此爲直往之證哉。四分宗主曾入此於疑
僞日中。是應其律制全與執見不合故也。
是猶大乘定慧小機若聽之則以爲魔説。不
足怪焉。又復應知若彼瑜伽戒本爲既在
第三級納小律儀竟者。是以習學聲聞戒
相。必不旨待誓菩薩戒後。故在彼中惟
云聽聞菩薩素呾纜藏及以菩薩摩咀理迦。
無有推求聲聞藏語。是即先既推求受持竟
故爾。今則與彼碩異。直納菩薩律藏五戒十
戒竟。正受今此實乘三聚具戒。其爲此故。
令其遍學大小諸律。制意如玆。可不曉
乎。然近倡大戒者。或有混權宗意自以二
篇分擘三聚更謬不許推求小律等事。又
或有摸小宗及賢首説專於十夷作戒具
説。雖祖釋中非無其義。凡如是者皆。不台
律正意。冀學當宗者不認一家傍義而兼
爲異説所惑亂矣
其七 問。沙彌十戒之中第十不捉金寶於其
持相有大小二律不同耶
答。半滿十戒雖其名同。受隨倶異。故智者
云。菩薩律儀通止三業豈是止言僧戒
已哉。下衆諸戒亦然。是以其制皆離念想。故
本律中明十戒云。我某甲乃至菩提不殺衆
生離殺生想乃至菩提不盜亦離盜想乃至
捉金銀想中間諸戒皆説離想。又其授戒
羯磨同期菩提須披本律
文殊問經
則制結廣狹要期
長短如此其殊。又小戒者沙彌捉寶。縱無除
開文。例諸小具既言除僧坊内若住處内
四分戒本云除僧伽藍中寄宿處。文異事同。然而其戒
準依律部列置第五十八。若彼四分次在第八十二。其
餘不同叵
盡于玆
若本律沙彌戒於其捉寶永無除
開。起想尚制。矧自手捉哉。若有違犯。隨犯
懺爾。又須領會。若小律所制身口細戒除
爲令住小知小樂小希望其戒凡六條。如常
所聞。他師或云。不
同十一事。彼亦
一義。今所不遮
其餘一切悉攝持之沙彌總
相戒。雖彼二百五十戒數似多。而全不出
十善戒外。龍樹所名旨趣可知。若其大僧
攝之能攝餘二十善。總相戒名誠不唐捐。
略如餘部圖示。當知今宗九衆雖其十善
不異。其隨行者從位各別事出祖承。宜信
奉也 問。自安金粟於三寶前作其淨法
聲聞金粟淨法不奉施之三寶。則以自手不捉爲美。
今與彼異。縱有此戒。惟制自利。是以若呪毘奈耶説。
爲其供養金銀寶鉢尚令捉之。況珠杵及五寶等。故
其淨法亦自捉之捧秉羯磨。全不爲犯。與他一往
斷行事云持眞言行者以常途律制難判不同。又
其生華飮食類等。供三寶時。無問水火淨不。凡聖
位別自受獻供。其縁亦異。以他不曉梵土一向大乘
寺是持眞言闍梨所住僧坊而其律制亦與聲聞不共則
行事亦隨殊。故
強致和會爾
亦爲違犯歟 答。是不犯也。若
其犯罪沙彌用懺亦與僧同若今大僧別解脱中
別無此戒。但由宗
意攝諸總相戒之中以充善法
律儀一分。故大僧懺還與今同
但除自手捧之
奉施諸佛菩薩并與乞者二事。其餘皆是
自事及惡縁利養販賣是爲惡
縁。莫與下混
既無開縁。是所
以立制懺也具如行
要鈔
又復應知今二篇中
爲二事故無有此戒。沙彌戒中爲惡縁故
尚離其念也。先輩見本律文殊問菩
薩戒品
明八戒
四祖論引震旦解釋明今十戒及八戒齋倶云義
體遍通佛果者是也。勿復謂八戒必是一日夜戒。
更有分受亦當宗意。故剡川疏云。此八戒隨受長短。
若全若分並皆得也文 況他家亦有此説。非無執小
宗説廢本宗疏者。宿習不同。從古而然。若禪
若淨分流當宗者。須快一洗其小執而可也
爲三寶等無有罪過。輒解爲開縁。然如彼
文者。菩薩出家但受持八戒者。其奉持久
有期來際。是獨當宗所傳。所
以永與小毘尼異。略如上注
外儀頗似同沙
彌及僧。故或疑怖捉寶亦爲有罪。因斯
説之。示非惡縁供養三寶等不
是惡縁也
總非有罪。
而顯在家菩薩輒爾捉之元不制止。豈其
以此爲今開縁也
其八 問。十戒具戒其説聞之。若式叉尼其
相如何
答。本律説云。若沙彌尼年已十八者若曾嫁女
十二歳則
得。與小無異。今約童女。天水羯磨注云。十八童女以
不勞苦志節未成。與二歳法文 按二歳法由今
助律。又與戒羯磨其縁出四
分等。倶見準依羯磨部
當自誓受毘尼藏之
毘尼之言準義記釋毘尼經律。此亦當注云是大
乘毘尼經律非三藏中毘尼也。所明律檢咸不共相
 式叉摩那六戒之法及遍學比丘比丘尼
一切戒聚是指本律具足三聚也。若指聲聞藏。則
應惟云一切尼戒。今並擧僧尼而言
一切。則此亦與小異。若依比丘戒下令其推求大小
二藏受持等相。則又此一切之言應通亘大小一切僧
尼戒聚。故
説言遍學
其年滿二十時此亦曾嫁女加二歳學戒
而期滿十四歳。今約童
女。然二歳者
十二月也
乃可如上總受菩薩三種戒聚。
然後得名比丘尼諸本作比丘比丘尼非也。今
從麗本。凡比丘尼根轉成男。
比丘根轉成女。倶不用再受。戒沙彌根轉
成。女則爲與六戒等。準小律而可知也
然六戒是
練心二歳是練身準小倶同。言六法者。一
殺生。二偸奪。三欲想若聲聞者初與第三其
次第別。宜覺知焉
妄語五摩抱按搯。六八事示相男子捉手。捉
衣。共立。共語。
共期。入屏覆處。待男子來。自身往就如白衣女人。
是謂八事。今此六戒若四分宗謂染心相觸。盜減五
錢。斷畜生命。小妄語。非時食。飮酒。又缺學法者更
與二歳羯磨。若五分者如第二戒不言減五錢。但
説五錢。準新譯有部者。當言五磨灑也。而彼中
六法之外有六隨法。而其六法亦與餘部全異。若依
僧祇有隨順行十八事也。今準十誦
以祖承然之故。諸部不同思之擇之
例之餘戒。
須通制意地辨歟彼差異矣其授法者既
載于別鈔
其縁者如常説也。誰言小縁不關大律。但
今依大論爲其不同耳。論第十三。
三十四紙
云。佛在
世時。有一長者婦。不覺懷妊出家受具足
戒。若後身大轉現諸長者譏嫌比丘。因此
制二歳學戒受六法等若聲聞尼。八夷。十七
僧殘。三十捨墮。一百
七十八單墮等今宗悉屬善法
律儀之中。例比丘戒可知
是爲當宗式叉也。
何闕之有。荊溪曰。一開之後無所間然可不
曉乎
其九 問。文云毘尼藏中又云六戒之法及遍
學比丘尼戒聚。則恐是小乘式叉。此義若何
答。今典全是獨大乘律藏。或説其制懺之
法。或宜其立衆之制。如來自名究竟實義
者。豈得非説究竟滅罪得戒實義之故也。
故旭師云。菩薩律藏雜在方等中。一家祖意
亦若斯已。蓋所言毘尼義翻云滅。是能滅
諸惡也。又翻爲律。廼大小二藏同共所稱。
何局小乘。六戒之法如上記焉。又偏學戒
聚者。是指實乘二篇三聚也。今納此具戒
名爲比丘尼故云遍等矣。又今實乘法僧
尼戒經其制無異。故云比丘比丘尼一切戒
聚。又復可關渉小律比丘比丘尼戒。以大
能含小故。汝今不稱比丘二字。於文於義
戻佛意甚。但今由準小法以成僧尼威儀。
亦如前示。若就其戒體。則縱小律當分亦
無僧尼二別。男女根轉竟不用再受者。蓋
此之謂也。是以文云年滿二十時乃可如上
總受菩薩三種戒聚然後得名比丘尼又上
既明受十善及別戒名爲沙彌沙彌尼。今
明總受三種具戒方名比丘尼。豈是得匪
納當宗具戒耶。既並非小律相。那獨式叉
屬小爲。況復四祖六。祖同引此文證成單
菩薩僧律檢。應知本律瓔珞釋
義品
具列總別諸
戒説十善法五戒八戒十戒六波羅蜜戒
一戒即今二篇異稱。其義讀勝莊記而可知焉。但以
今正依智者剡川兩疏不分輕垢配屬餘二辨其
異耳。又且勿見義記等中以六度配攝善而致
難也。具足三聚以三種各爲六渡故。更如下記
是皆悉在本律諸部而所散説。不是關聲
聞藏。驗知今亦定非聲聞六法等而是大乘
式叉戒也
其十 問。高祖云授圓十善戒解爲性
戒也
爲菩薩
沙彌。華芳大師依占察文示大乘五衆
混爲共乘
通受法也
又園城大師云授沙彌十戒解爲
小乘
師資立法稍似相違
答。實義制檢既示大律沙彌必雙受總別二
種十善律儀。是故高祖特指別戒記授圓
十善戒。六祖直云十戒舊鈔云威儀經十戒。不
足可憑。如其準依
者。但準
可準爾
匪可復迷者也。四祖正引本律者。
蓋是示雙受二戒也。誠是總相十善以一
切善法住處統總於諸別相戒故。五教性戒
略示出處。如前今簡前三而取圓密二教
戒耳。律文明令先各自誓願受此總相十
善及其別戒。是此別戒。即今所指圓十善戒
者也。亦如前記。然斯別戒十善大小兩乘依
律雖異。三宗倶受一一向小乘四分律宗。二大小
兼行慈恩傳律。三一向大乘梵
網律宗。然此三宗不同印土三寺。而
其行相稍相似。故且以此擬彼而已
若其總戒十
善今宗獨用。慈恩及本邦中古他家律匠設
譚十善百行律儀。既不必雙受並持。是故
義終歸不用。是由全不得細解實義經意。
須知列祖垂範似有異途元是同轍。師資
傳律寧有齟齬
其十一問。有云。四祖引證占察。是顯小乘七
衆律儀即是菩薩之戒也。此説願聞可不
答。惡是何言也。四祖論中初有大小差別篇
在而特示其勝劣。胡得信小即大。諒以四
祖引此律者固匪爲是示共乘三聚相。又
弗但爲攝律儀聚已也。然如所言。則祖師
造論不能顯揚直往七衆而翻成顯共乘
之戒。寧其然乎。是以論云。大僧之名雖大
小同。而天地殊。由是義故。聲聞教中藏通
制二百五十及三千威儀名爲僧戒。大乘
此名關渉五教。
讀者須辨其違
教中別圓
制三聚淨戒是亦同通
五教菩薩。
宜須簡擇。
具如下論
十重四十八輕是簡通教菩薩四夷四十
三輕與小篇聚合以爲
律儀
及八萬威儀是亦通別教。
須擇從圓實
名爲僧戒。若
其出家於内五衆五衆戒體皆依別授別
持而成。具如別圖
而分前
是有別授法故。非言
通授戒體成辨階位
若其在家於外二衆。
印本在家下亦有
二衆二字者衍
而爲次第文此亦準
上可解
然至次下
示其證信特引當律。何若或説。況所引律
文中元有説示通別二授兩段。其相亦明
著乎今宗所明二授之相律文雖顯。
識者尚闇略解其文如別部注
然他未會
悉檀被機則其律制本有三種而其體行等
亦三寺頗別小乘寺律被小宗諸部機。兼行寺律被
權大乘機。大乘寺律被實大乘機。而今
此權實者異于四祖所判顯密也。玆知一家以華嚴維
摩等圓教亦爲理密眞言乘者。遠合彼大寺施設。
如彼相宗徒云若於梵土無大分權實者。賢執自
宗而不深領如來設教網格故耳。蓋不足駮者也。
若別教者。於顯密判
則定屬顯。其旨可審
大紊法王律檢。可不悲
哉。又世既知法華十如華嚴十法界大論三
世間以立三千法華實相瓔珞三觀共成圓
觀稱爲冲微法門。然未全曉普賢觀三師諸
證以立受法。法華一乘梵網瓔珞二篇三聚文
殊問經十戒八戒善生五戒等已上
戒相
及以究竟
實義五衆單菩薩
階位
共成當宗。顧見未逢指要
之人故歟。彼既無怪。此何有疑。非四依
師則安立此妙宗。宜深尊信也。然或有謬
於涅槃開會之宗謂三寺差別但是滅後弊
風者。或有漆於齊制五篇之文謂其異倶
關定慧不同者。或有黏於假受小戒之言
強曲本宗者。僉是由全未曉如上文義。若
聽今説。情執融消。論其行事。具在別記
凡七卷九
十六條
欲識者閲焉
圓戒指掌卷上


圓戒指掌卷中

        園城寺法明院比丘敬光述
其十二問。有云。四祖依憑占察而證一家之
義。然當代人師全不信之則叵爲證。斯説
如何
答。他之不信。闇當宗義旨也。今家祖述此
獨大乘律制憲章直往五衆。豈惟四祖。蓋六
祖注亦援此律而證成焉。今且示其一處。彼
曰。汝年滿二十不。究竟賓義經上云復次未
來世諸衆生等乃至其年若滿二十時乃可如
上總受菩薩三種戒聚等文今但略
引牒之
依用如
之。若黨他不信。何不自入彼而翻辱於
祖教。教理二證茍既彰灼。則於我無復傷。
須熟省察。他中古律匠輒於當律作共乘
解。可謂錯矣。是不得鉤索大律玄淵故。
局己分而領爾。例猶慈恩之賛於法華。誰
彼解爲實義乎
其十三問。一家依占察立大乘五衆。上來聞
之。梵網瓔珞求其的證。何文然耶
答。審察脈譜口訣。是此二律蓋二篇三聚具
戒之所據也。非謂下衆諸戒亦出於玆。就
中初依戒經示具足義。憑義記意。上衆
得具持之。下衆不能具之。是以所其分
持。下衆出家有五戒闕。在家二衆有十戒
闕。若合其兼制支戒者。實闕許多律儀
據祖承意。其沙彌者闕四十
戒。優婆塞者闕六十八戒
其器未任具持故
也。二篇既然。則餘二亦隨闕。況傍生已下
何其論持乎。六祖決通授爲傍。良有以也。
驗今戒經正指秉大乘白四是通自誓從他二
法正被上衆上傍
渉六趣故。有下衆白四有納具白四。
不全同也。偏執小制勿疑廣釋等矣
 已得具
足三戒人説名比丘比丘尼。判別授爲正
亦此之謂也。剡川大師曰。設不曾受聲聞
律儀。若受菩薩戒。亦特辨三衣加法受持
乃至受法同聲聞。但云菩薩一心念我假名
菩薩比丘某甲爲異云云 一家釋文蓋有如
玆。是不信者熟可信哉。高祖亦曾引擧此
疏以結開顯大乘大僧戒篇。既無小具而
稱比丘。台剡兩疏究宗意在。若乖違者全
非一家之脈孫也。自今以降勿學本宗者
言通誓三聚以成菩薩二百五十以成比丘
傚顰於他家也。世皆識大乘之爲貴而獨
於戒律却祝小宗。何無他。咎由不盡意
於斯耳。我者吾和尚存本律明三品得戒。其上
品者是單從他。中品自誓
而從他。下品惟自誓。今約中品
得矣。蓋高祖入唐傳戒之本旨也
 庸闕依止一家
原律部具。胡不繙之。不則違本律佛藏
制。背宗之罪亦莫甚於此者也。吉水空師
列諸宗相中初學
示當宗及其依律云大乘
律宗傳教大師所立也。地持經瓔珞經梵網
經等乃至具如目録可不覈乎。次依本律
瓔珞示三聚戒。受學品云。佛子吾吾子麗本無
今從蘗本
今爲諸菩薩結一切戒根本凡無有物根本
而非具足者。
當知小大權實顯密諸戒皆是從此三聚
而生。故又説言悉從大乘出。須善翫味
所謂三受
梵網二篇爲之攝律。則必並今餘二總受。大乘具戒
根據斯在。若授聚爲僧篇中惟引占察以證直往。
則證此三受門與占察三聚全一也。六祖
褒稱爲正具足者即是也。學者請審擇焉
攝善法戒
所謂八萬四千法門。攝衆生戒所謂慈悲喜
捨。化及一切衆生皆得安樂。攝律儀戒所謂
十波羅夷。佛子受戒有三種受等自下明大
毘三品得
戒相
往撿
然此典中三説十夷。其相與戒經同。
則知此二律中倶説名十波羅夷是大乘比
丘根本中根本戒。猶如小律苾芻四重是其
根本也。而後三教機雖同聽之。斯無盡戒
別機則便爲無量解。圓人則便爲無作解。密
者則爲不生解。然而此十重隨境分相自
成六八。復成五百。復成八萬四千。復成無
量恒沙戒品。或流作權。或出作小。玆知是
爲一切戒根本也此外更有根本總相者。本律中
説十善者衆善根本者。是所

覺知
又復當識其根本戒乃有總別也。三受
門總十夷等別。瓔珞總別雙擧。梵網從別略
總。賢首疏等以此十夷名爲初篇。四十八
輕祇是枝末雖是末戒。而亦一一一法中道
淨菩提心行相者也。而其支戒五百一一亦
然。古徳順彼呼第二篇。是此二篇出家菩
薩具足木叉。故荊溪云。若立圓戒。須指梵
網。無非具足文無者是禁止之辭。以誡南山慈恩宗
徒不信台戒者。若於小具持相
荊溪判筆去取適時。剡川斷記順於時
處。台山兼行其相可見。所宜明也
既是僧戒。則
非下衆所具本宗律徒今有存輕沙彌名
者。是即妄摸南京之甚也
故本師
説五十八戒竟曰。汝等大衆當一心學波羅
提本叉歡喜奉行豈不大乘比丘別解脱
乎。餘二之相略如前述。玆識瓔珞三戒本是
獨乘三聚而與實義律説無違。豈同善戒
地持及瑜伽等。應知占察比丘約具足三聚
也。若他中古説文理不盡則叵適從焉。如
善戒經中説菩薩戒者不同波羅提木叉戒。
此是與今戒經異正制共乘禁戒。故於彼
中其別脱名讓之聲聞藏中。是以然也。然
非以彼二篇不爲律儀戒也。又一家會言
無別菩薩戒者。總指若斯分齊而已。世
有辨今戒輒設祕密文言。狂斐特甚。又復
須知三聚淨戒他亦受之所詮義趣與今天
殊。是四祖之所製其篇。六祖之所消大
律。又戒經中約具木叉説諸比丘。是高祖
之所以立式式且約別脱立若依戒儀則高祖
亦就三聚爲具足戒。理在絶言
水之所以釋經。説雖有異。義終一揆。豈惟
是已。又戒經既列三受門義經末五藏文即是
也。其義見于廣
釋及永
徳記
本律亦擧別脱初篇。縱其文異義全
無違。是故一家諸文或總別此二倶在僧尼別
戒之中。以此望
彼總相十善。則成兩
重總別。所宜知焉
倶擧曰制三聚淨戒是別中
之總
十重四十八輕是別中之別
餘二亦然
等取八萬
四千威儀
爲大僧
戒。是則宗義從來非無異途乎。斯乃新傳
獨拔之妙宗叡壇之所從而興也。又華嚴中
既有徳雲海雲等諸比丘。全是初頓會座。則
無乃匪圓具三聚大僧耶。亦有優婆塞優婆
夷。見經説相尚非共乘四衆。況是小宗五
戒信男女等。其沙彌相廣釋等詳。即是不謂
實戒七衆二四七九者祇是開合
異。非有相違也
何也。然近古自
台律一弛本。世乏精當宗人。是以或有筆
其僧戒相而謂直往菩薩但持十六條戒
已者。雖其文是指佛祖正傳
菩薩戒作法也
正。其解則失。或
多謂唯持十夷六八而已。是偕未討其餘
二攝屬何等全然。至漫費言。或別有解戒
經一一如法謂若不兼小則諸事業叵奈
之何。蓋此等悉由未全領法華開顯妙律
兼未見聞眞絶待行事也。秉羯磨例正出
剡疏。或存師承。百一事業安所闕塞。是
爲圓頓秉業止作二持之相。人皆聽從一出
多。又識從多歸一。然於戒學未達于玆。悲

其十四問。華嚴徳雲海雲等者。其文既出入法
界品。是彼經後分則至方等般若。然則如經
中列文殊所化及舍利弗弟子六千比丘。皆
是回心向大者。是知徳雲海雲亦應兼小比
丘。豈敢以之爲單菩薩戒人
答。以舍利子所將而類徳雲等者非也。何
者經説。海雲入於大海三昧化出蓮華。華
上復化於佛而云我於彼佛所千二百歳
受持如是普眼法門以此測度。非是應
佛壽量所可能化也。胡將通後難焉。或縱
應有迴心者。須善曉其義旨。其迴心納受
大具竟。則無復小戒之可見也。故與善戒
瑜伽共乘兼行不同。剡川云。先小後大一切
倶開。祖判如玆。寧得謂諸兼小之人乎
其十五 問。中古以來他宗於瑜伽而新立通
受法。謂小乘七衆戒即是菩薩攝律義此外
無別菩薩七衆戒以占察瓔珞而同。今何
以其占察而爲當宗五衆之憑據耶
答。他正宗於瑜伽而以瓔珞同者。蓋想由
是迷靈芝鎖四分鈔云三聚戒者出瓔珞
經并有經中明自受等文而不曉了其制
廣狹不同。廣狹即權實殊別也。又以占察同
者。爲大律諸部文義幽玄輒難探其賾謬
致混焉也。今辨瑜伽與占察別。兼示一家
傳律網宗。夫瑜伽明三戒有下衆戒之與上
衆戒。就中上衆三戒者。即彼第四級戒。而其
授法是玄奘譯羯磨文是也。古徳稱諸通受
從他。豈是單自誓法。又占察者明獨菩薩具
足三戒及自受相。此與瓔珞下品得戒之法
同。以二律制與瑜伽制相比。三戒廣狹受
法自他非無其別。按瑜伽戒有共不共。以
十法行六心觀察爲攝善戒。十一種法六處
攝行爲攝生戒。四重四十三輕爲律儀戒。此
三聚戒於二乘人則雖不共。若於菩薩還
與小共。以第三級僧戒共爲律儀故也
第受如一
卷善戒經
蓋是興方等及共般若會爲漸受
菩薩大律説之名
漸悟行
所令總受三戒之相。豈非
迂迴道菩薩哉。然他律匠自會以此三戒
妄雷同之占察説相。其失延及本宗。是由
襲他不會四教判律之宏格也。況識今三
寺五教勝劣者乎。其謂無別菩薩七衆戒
者。幺&T060908;特甚。妙玄既斷菩薩戒相。云今明
三藏乘無別衆不得別有菩薩縁覺之戒
荊溪釋云藏通兩經不別列衆。但出家者
在出家二衆。在家者在在家二衆故還依小
乘二衆律儀次第。是故二教無別菩薩戒。故
大論三十八云現本第四十四(十四)
係大品。三十八
以釋迦無
別菩薩故是約藏通故云釋迦無別等。反知約別
圓機則舍那爲教主有別菩薩衆也
彌勒文殊在聲聞中次第而坐因知言聲
聞戒外無別菩薩七衆戒者是即界内二教
意也。亦復得知彌勒文殊依本教別圓密
不往而入聲聞衆中則但純依大具先後
次第而坐。是乃如來爲攝界外機縁而所
施設散説諸部大律。豈不一向大乘寺行
相。當識通教縱大乘法。其戒惟僅加後四重
四十三輕。若其僧戒還以小具爲別解脱
戒。則餘二聚亦隨偏狹。故山家曰。菩薩授法
權實不同。又戒儀云。受小乘戒如月下遊
然以今實戒望彼五篇。則小具月明怱成
螢火。相似權乘三戒正如月明。獨有別圓
密戒。可以喩日光也。智者亦云。他云梵網
是菩薩戒。今問是何等菩薩戒是徴四
教也
乃至
知於經論二藏分大小而於律藏則未了有大
小別也。善哉當宗曾分四別。四類既頒入。印五種亦
可自分。於玆始不惟究智者意。
終得盡如來立制之難思矣
若作別圓解者
可然。何者三乘共衆外別有菩薩是所謂大乘
比丘者也
故別有戒乃至此説猶是待麁之戒耳文是約
相待而
判。可見梵網戒法既如是能待妙戒也。莫嫌兼別。
咎在機縁。何關佛戒。若約絶待而釋者。來至法華
則以此能絶妙戒悉開小共二律諸戒應知今一乘三
聚具戒是絶待極者也。高祖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者。當
知不是直往菩薩之行。是則回小(具)入大(具)菩薩之
行也已上蓋當宗意者。以其已受大具竟則惟有圓頓
具戒而亦無二三也。故妙玄次文明絶待相云三歸
五戒二百五十皆是摩訶衍者。意在于玆應識回小向
大者。是回小具歸向大具之謂也。高祖亦不言乎。
迴小向大者一乘正義也。元如斯妙旨與南山意優降如
何。何不思之甚。更至對第二十五問點示回入相。
入若領此。則知將今圓戒往望鈔家圓談缺具麁妙
無譬之可取。豈非是絶待之
無過於此者乎。學士了之
須知實義律檢明
此別圓五衆之制大律説之爲
頓悟行
豈以斯法混
同瑜伽而可乎。若通教戒全如善戒等一經
二論耳。又若藉通開導人雖始終暦當教次
位亦籍如幻觀而開導之。既從乾惠等位
能了別理。則應自專於梵網具戒也。又被
接之戒如次引釋。是故瑜伽三戒尚非別教
戒。況可圓教三種律儀乎。若被接相剡川疏
明通教菩薩咸受梵網禁戒否云。且約當
教鈍根未禀佛性之戒。同依三藏律儀利
根被接入於別圓。還從能接名別圓人
義可自解。然須了知。縱別人入自通。若受
佛性戒竟。則唯是大乘具戒大僧而非是兼
行人。斯尚如玆。況其圓入通。何況別圓等
乎。荊溪云。先小後大轉成無盡戒體
祖釋分明。人一奚惑。凡圓頓禁戒其三受門
體皆無盡。眞如秋穀。實似蒼海。勿局攝律
而解雖彼正語圓人。匪言別機不爾。若別
戒不明。則圓戒安盡。融別則圓。投一家者
雛僧亦言。然人未詳其別教戒。宜矣多迷
圓戒方隅焉。竊按界内外機從本既殊則不
能無二種具戒。是故若受大具者。視其小
具猶牛跡水。戒相尚然況乎。於體淺深。故
今戒經斥小法云。是斷佛性障道因縁
山自指四分曰。執則障道。是世戒故荊溪
亦斷云。事相持戒是對梵網戒理事並全偏指小
具爲事戒耳。非謂具足三聚
不事
戒也
但能昇出三途人天受樂。不名三諦
三昧二死彼岸文兩祖倶約小律之當分而斷也。故
南山曰。發上品心爲菩提因。然其
出世果惟成
藏通佛耳
此等明文毋乃不別圓具戒與藏
通小具遙異券證哉。僧戒既然。則下衆戒亦
同然也。是以山家不屑本邦舊來三壇。遠
遊臨海傳斯妙戒用爲三宗定慧之基。於
是乎世人昉知別有圓頓三學。高祖自言。
圓教菩薩別有威儀是指實相威儀故。云別有
大小權實一切諸戒。皆歸今
三戒故。矧
於其別脱乎
不共聲聞障道威儀具如本
論。然而斯宗彌盛壓倒彼三壇終創立今
戒五壇。大矣哉。故戒儀云。若受大乘戒。如
在日中乃至遠離二死具足二嚴小乘大
戒亦得具足之名。能獲越二死不。四種教
判有誰不學。請深三省。高祖又云。夫三藏
教有三聚戒名。通教有三聚戒名。別教有
三聚戒名。圓教有三聚戒名。今正可授此
圓三聚戒等當識四教各有三聚。第五密
教合則屬圓。縱令開之。亦用狹劣共小隔
歴圓頓二種密教
倶圓頓故
之四以分其義。則毫不亂。
又須小共大一以別四種律儀。豈混此爲
一而可哉也。夫圓頓三學者何。注無量義經
上卷二
十一紙
云。戒即佛身中是指圓教究
竟果佛也
虚空不動戒
又金剛寶戒又三聚淨戒文此名通藏通。故人多
致惑。茍知今三聚者
名此三各攝其無量律儀倶無不具者一乘沙彌及
共門兼學大僧等曾所不發得其體。則蛇執頓斷。復
奚迷通名也。又復應知若夫開之則有五教大僧三
聚。然倶密僧戒與理密不全異是故諸祖但爲四種
而止又別自有三摩耶等通戒而已。別當大師曾云。大
日如來三聚之戒令受行者。毘盧遮那疏引普賢觀經
云遍一切處常樂我淨波羅蜜等之所攝成。皆是淨菩提
心第一義諦。乃至梵網經云我已百劫修行是心地號
我爲盧遮那等文 遮當作舍字。是故下文更約自
他受用倶是法身而釋。學本宗者可深覺知。勤愼莫
與他家不了三聚
淨戒雷同之也
定慧文今略之。然所言三聚
尚非別戒。何況藏通。須依義定其名。莫迷
名誤其義。又當了知聲聞三戒次第發得
菩薩三戒一時發得不可以因横果縱
而致難。略如下論
聲聞三
戒者所謂律儀戒定共戒道共戒也。故義記
列斯名竟云。此名源出三藏定慧二戒小
乘亦有。而是小定小慧。全未大定大慧。今之
三戒。則攝善法戒即定。攝衆生戒即慧。攝律
儀戒可解又非謂別無定共道共
發得。今從三學配釋
是故義記復
列斯名竟云。此三聚戒名出方等此指別
圓三聚
此指通
教三聚
不通三藏文若約當分。亦非無其
名義。今望後教奪之。故
云不
今乘圓三戒則速對破三道顯出三徳。
然斯三聚不縱不横不並不別非前三教之
所能及。是故列祖戒牒倶云。三種淨戒開三
因於初發廼知是三在性名理即。若得
登壇而秉白四一發無表全性起修。是
名名字三戒。未必開解而然。以與觀道異
故。若伏三惑則名觀行三戒此之二位倶名凡
夫眞善菩薩。亦
名初修
業善薩
若淨六根則名相似三戒是名内凡
出假菩薩
斷無明則名分證三戒聖位可知。此之二位倶
名久修業大土。然須識
知。初修業人却有假受小戒。漢土台山都是也。又久修
業純有單菩薩戒。三聖二師即是也。宜審詳之
究竟不待言也。須了名字已上發得雖同
横而不横。一君攝律
儀戒
二臣餘二
聚戒
以成喩故。六位
雖欠竪而不竪。六六妙位以同三故。蓋是
所以別人已還永絶分也。祖承説曰。圓頓
菩薩受戒之日。六即即身成佛寧其不然
乎。讀受法私記者自信其深旨。若其不爾。
則位同大覺已之言難可銷通。是名圓頓比
丘也。又復當知。圓人發得戒體亦同名無
表色。全與前三教異也。是故南嶽大師授戒
儀云。三羯磨竟納法居懷。作體謝往迄至未
來名無作戒即新譯
無表色
唯實相心以之爲體
文刪補戒疏全寫此文。人不
知之漫議彼文。愚教太甚
此與義記語別意
一。須深研味。會者方識。脈譜訣等多記此
意。何概嫌之。又此戒儀明八勝五法及以三
願。習圓戒者須披讀焉。體既實相。相豈不
然。然今本律占察中三聚皆名律儀。又三戒
皆安攝字。又令五衆各受十善性戒。如此
不共律制何得以此同共乘瑜伽説哉。開
會宗骨在開其可開。雖一切倶開。而除惟
在理。今正論事故。若不然者。安名圓頓具
戒亦稱圓頓妙律耶。故今引之證直往五
衆。一家學者誰不信順
其十六問。三聚淨戒有四教別。取證聖典。何
文其然
答。四教名者未全盡北嶺旨。雖漢土局四
舊宗本邦既立五教新宗若其高祖者順舊
爲言耳。今亦合五爲四。且順以示。以知
圓戒之實義者復自達密戒故。先證三藏
三聚者。南山四分鈔受戒篇云。此四分宗義
當大乘。戒本文云。若有爲自身欲求於佛
道。當尊重正戒高祖論云。於小乘當分雖名正
見。而望此佛戒時名邪見經律
也。可以
例知
及回施衆生共成佛道及回以下。正
依戒本合作
施生。成佛道餘之五
字是南山所加也
律中多有誠例。光師亦判
入大乘律限大師嘗引慈和記云。記云。
光師所以判是大乘律限者。不約教明
可見約教則尚是還小律也。凝然大徳云。慧光律師云。
四分一律宗是大乘云云 法礪玄惲等師並云。唯是小乘
云云 南山律師云。此四分宗義當大乘云云
 異説若斯。應知不如別立大乘律宗矣
但據師
承所學涅槃扶律豈不爲大人乎。大士奉此。即大
乘故。雖然如是。終是小乘三藏中菩薩戒不
可不
更具如四祖論辨。南山自云。次
令發戒。應語言。當發上品心得上品戒。
若下品心者。乃至羅漢戒是下品靈芝記云。
勸發中唯
言上品。故知中下非是正意。爲顯上品令知優
劣。又云。毘曇所明有一羅漢。戒是下品。年少比丘却
得上品。皆由最初發心有異已上 若今宗者。大約
四教有四發戒。若其細論則可更約五教各論三
品。荊溪既令其受者簡去偏狹發得圓廣。蓋爲此
爾。須知南山三聚於彼雖名上品。以今相望。還
爲下品藏教戒
也。末學宜明
毘跋律曰記曰。毘跋律藏録不出已
上 又據論中引慈和
記擧諸師説。則義宣折中云。有一卷疑僞目中出。
南齊永明年。沙門法度於楊州得已上 是故高祖斥云。
明知其律未分明。不足爲正
義文 曇一發正云。此云品類
 發心我今求道。
當救一切衆生。衆生惜壽命。以此事受是
下品軟心。雖得佛戒 須知是亦於彼雖名佛
戒。而是藏教劣應佛戒以
望舍那淨滿佛戒。則還名小乘聲聞戒也。事度菩薩
其戒全同聲聞之故。由正化二乘教之故。又六祖斷
梵網戒云。圓教所詮通僧俗。僧別俗
通文 勿謂舍那佛戒非是僧戒也
猶非上勝
眞佛戒者。縱下品心
尚爲上勝。況中上品
餘二中上就義明之折中云。
彼律具
三品。故文云。三種慈者有上中下。下者如鈔所引
也已上 按此師不云三品全如律也 識者認此
至云何上品。若言我今發心受戒爲三聚戒
故趣三解脱門正求泥洹果又以法引導
衆生令至涅槃令法久住。如此發心尚是
邪想。況不發者。定無尊尚。智論云。凡夫始
學邪心中語。那含果人慢心中語。羅漢果者
名字語也。如此自知心之分齊得佛淨戒。
亦有分齊等靈芝記云。良以無作假作而生。既非
心色無由表示。必約能領顯戒優
劣前明上品。所期遠大。所納
之體定知増上。故云有分齊也
記云。三聚戒者出
瓔珞經若言名出瓔珞則暫可恕。瓔珞三聚其名縱
同其體大異。英雄欺人有如個者。末學著
聚即總攝爲義此與今宗總攝差違實
其幾許。不辯可知
小乘七
聚從教以論。菩薩三聚攝行斯盡是亦藏教當
分而已。尚
闕通教菩薩戒行。況乎別圓二
教三戒。一家學生勿惑此説
一攝律儀戒自注云。
律儀禁
惡結業煩惱究竟斷故即止行也已上 今謂攝字進退須
約界内外定分齊。莫待費辨。又究竟有二。一者界
内。二者界外。學山家者誰不知之。
然而宗徒獨於戒學致迷者何
二攝善法戒
注云。世出世間大小修證究竟修故即作行也
已上 大有權實。修有空中。不須復言
三攝衆生
注云。一切含識究竟度故。即四攝行布施愛語利行同
事亦名饒益有情戒。此三須配三脱四弘三身三
徳。如別所明已上 具別見業疏記。近在始終戒要。
宗徒亦所宜知。然大律菩薩。道俗二衆通以四攝用
爲四依。若其僧尼又兼別準行聲聞四依而已。然今菩
薩四依尚彼所不識。況倶密四攝等。又復須知一切
與究竟皆有
分滿不同也
是觀慧非定不發。即定慧二學
名通小教。今對三聚須局大乘。懺篇三觀
別配三位。此明大行須約圓修。泥洹果者
名亦通小取大。可知大行圓修其相云
何。讀者簡擇
又業疏
云。後約圓教明戒體者。若不勤察微縱
妄心。還熏本妄更増深重。是故行人常思
此行。即攝律儀可見與今宗明攝義。
胡越非類。餘二亦然
用爲法
佛清淨心。以妄覆眞不令明淨故須修顯。
名法身佛。以妄覆眞絶智用故勤而觀察。
大智由生。即攝善法名報身佛。以妄覆眞
妄縁愛憎故。有彼我生死轉轉今返妄源。
知生心起不妄違惱將護前生。是則名爲
攝衆生戒。生通無量。心護亦爾。能熏藏本。
爲化身佛靈芝既云三聚戒者出瓔珞經。
應知義立。況明云義當。何爲眞大乘。故依
彼戒本偈謂當尊重正戒是攝律儀欲求於
佛道是攝善法及回於衆生是攝衆生。若如
是則此三全非二乘所知。所以立之用置
小律。是故縱稱大乘。儻其戒者不出三藏
事度菩薩。又縱稱大菩薩。是但其慧解唯
識無境也。惠有通教分。戒全在藏教。其尚
未有重樓第四級戒。止是涅槃知常小菩薩
耳。假對二乘稱爲大乘強立三聚名爲圓
教。圓名雖同尚非通教三聚。何況別圓等。
蓋惟此律遠期成佛。則不是餘部律欲求羅
漢之類。又過彼有部。故云義當大乘而已。
縱歴七毒或逐萬境明義深大。奈其所詮
遂局大千。 荊溪所謂小乘亦有三聚戒名
即是義也。高祖亦有此言文如
前引
四祖簡
判別明本論。忝膺傳持義當糺正。又濟縁
記釋三聚戒竟云。然此三誓三戒三行三脱
三佛三徳隨擧一誓具足乃至三身三徳。一
一皆然。言有前後。理無各別。如是心受即
發圓體。如是心持即成圓行。華嚴云。戒爲
無上菩提本。淨名云。能如此者是名奉律。
涅槃云。欲見佛性證大涅槃當須持戒等。
皆此意也於戲此師銷事將理。從一稱小
即大而遂至令斯梵網宗兒孫心醉四分羊
車誤攪三寺律刑。 彼設稱大亦號圓體及
圓行等。一家判之祇是藏教當分大乘而已。
何圓之有 問。非圓之責尚不足信。豈不
聞乎過海大師是天台宗裔南山嫡孫。學究
圓極行顯異跡。 故其造場之式亦非常途。
凝然師云。 和尚來朝之時隨來弟子法進曇
靜思託義靜等一十四人。 並是智解名哲皆
兼台宗。所立戒場有三重壇。表大乘菩薩
三聚淨戒故。於第三重安多寶塔。塔中安
釋迦多寶二佛像。表一乘深妙理智冥合之
乃至當知純圓頓妙極戒所結戒場一乘頓
極三聚圓壇。又示受體乃云。通受則頓發
三聚普遍之體。別受則成三聚周圓之義。傳
戒立壇高廣深妙意致如是。又明戒量乃云。
僧尼具戒無量無邊。若定數限且隨縁制。
故僧尼戒量各有三重。僧戒三者。廣則無量。
中則三千威儀六萬細行。略則二百五十乃至
大智律師云。托境而言。戒則無量。且列二
百五十爲持犯綱領已上尼戒亦爾。故僧尼
二衆受具戒時。並得如此無量無邊等戒。
量等虚空。境遍法界。莫不圓足。故名具足
按南山一家過海後葉諸徳所譚皆亦
若玆。其不惟此一師。凡如是尊妙戒誰謂
之非圓乘 答。固哉問也。縱彼言得具足
無願位。而本師所制奈更別有第四級之可
登。縱彼譚無量無邊。而其所托奈惟限局
娑婆百億大千。縱彼用虚空及法界名言。而
此目奈亦渉於大小兩乘。縱彼稱純極三
聚。豈及當宗九聚妙戒。縱彼言一乘。無相
圓戒一家獨檀美而已。縱彼明理智冥合深
旨。而寧可如表示受戒之日六位成佛。須
識他縱究明圓極。而其所詮終不全出四
分小律閫域也。故彼師明二乘與菩薩三業
共不共相云。聲聞所受唯此身語一分共門
之分齊也。四分律等所説戒相即此分齊乃至
今大乘宗此共門戒。入三聚中會歸大乘
故。小乘律所説戒行皆是圓頓大戒。更無別
相純一圓極。彼七衆軌則全同小律。律儀戒
中建立之故當知純圓頓妙頓極等語亦
通前三。故阿覺大師明四教戒竟云。然上
四菩薩戒或各名佛戒。當分各證佛果故。
或各名菩薩三聚戒。當分各具三聚故。或
各名直往菩薩戒。當分各對迴小入大者
故。或各名即身成佛戒。當分最後身現生成
佛故。或各名一受不捨戒。當分五分法身一
發永不滅故。或各名常作王身戒。當分常
作諸趣王故。今約跨節明淺深者。前三戒
果唯名菩薩菩提。圓乘戒果的名如來菩提。
前三戒法唯名三聚淨戒。圓乘戒法的名虚
空不動金剛寳戒。前三戒行唯名歴劫修行。
圓乘戒行的名大直道行。前三戒證歴無量
劫最後現身成佛。圓乘戒證受戒之日即身六
即成佛。前三戒身有犯不犯境。犯不犯境有
差別故。雖復犯而戒法不失。圓乘戒身一
切諸法皆是佛法。佛法之中都無犯戒。無犯
戒故戒法常住。前三戒報犯作三惡三善道
王。持作三教法王。若退大心。雖入上位還
作二乘外道。故心地觀經云。若人發起菩提
心。住昔曾持三淨戒。下下品持琰魔王。處
地獄中常自在。雖毀禁戒生惡道。由戒
勝故得爲王。以此義故。諸衆生應受菩
薩清淨戒。若有不受如來戒。終不能得野
干身。何況能感人天中最勝自在居王位。下
中品持禽獸王。一切飛走皆歸伏。於清淨戒
有缺犯。由戒勝故得爲王。下上品持大鬼
王。一切非人咸率伏。受持戒品雖缺犯由
戒勝故得爲王。中品受持菩薩戒福徳自
在轉輪王。隨心所作盡皆成。無量人天悉尊
奉。堅持上品清淨戒。起居自在爲法王
乘僧戒寧不尊重。前三麁戒不可不簡。又
云。今依天台略明四教菩薩戒。會三歸一
令入和合大海。一小教三乘中菩薩二百五
十戒三祇百劫迂迴成佛果同二乘。故四分
云。若起上品殊勝之心。感得佛果。及阿含
中。佛命迦葉令坐同座。解脱等故其義
可知。凡如上明。是即藏教狹劣菩薩具戒
也。次證通教三聚者。此自分二。一者前二級
共學相。謂瑜伽論中第四十卷本
地分戒品
以聲聞五戒
等兼爲菩薩律儀所謂兼者雖三戒大。其初聚
戒相全與小共。故名之兼。謂
是直用小律五戒乃至六戒。五衆如應爲之律
儀。身口後二合之爲三。是此三戒誓受者是也
 以十
法行與十一事此等戒相既載要
鈔。故不玆列
爲後二者是
也。彼文云。淨戒略説三種種類類別之義。是此
下衆三戒有限量
故。僧尼三戒方稱三聚。然是尚與名
爾。奪論則未究竟總攝之義也。
一律儀戒無一
攝字。
須刮目看。此亦雖與名攝律儀。但是約三種
初戒攝七衆各各如應五十及具。前如既釋
二攝
善法戒。三饒益有情戒。律儀戒者。謂諸菩薩
所受七衆別解脱律儀。即是苾芻戒苾芻尼
戒正學女戒勤策戒勒策女戒近事男戒近事
女戒。如是七種依止在家出家二分。如應
當知。是名菩薩律儀戒自從此下次具
明餘二相是十法行及
十一事也
是則三乘共七衆相。然
於此中須善分別。其五戒等。若聲聞者惟
限盡形。若菩薩者咸皆必期來際。蓋由自
誓而從他也。二者第四級大戒相。謂彼戒本
明後四重四十三輕以是望聲聞六聚與實乘十
重四十八輕。此戒正當處中
是則下三級律儀戒外別説第四級中菩薩
淨戒律儀荊溪指前二教云別無戒者。是約彼二
教不別列衆故別無菩薩具足戒。非謂
別無此權教當
分菩薩戒也
故重樓閣喩外更善戒説云。菩
薩有二種。一者在家六重。二者出家八重法。
若犯一一重法。現在不能莊嚴無量無上
菩提等。明文如是。豈概爲道俗通戒而可
乎。須論傍正。矧今梵網戒者。是以彼論
第七十五卷攝決
擇分中菩薩地
又重明云。菩薩毘奈耶略有三
聚。初律儀戒。毘奈耶聚可見亦無攝字。然今正
明菩薩律儀。則是此制。
既用四重四十三輕。以加彼六聚。然雖此戒制心地。
而比之於實乘三戒。則三聚皆麁略。不待須辨。會者

如薄伽梵爲諸聲聞所化有情略説毘奈
耶相既是略説。則那爲諸眞實具
戒。故今加制四十七戒也
當知即此是指
菩薩
而言
毘奈耶聚文是共乘法。則菩薩自有其毘奈耶
聚。然今正指聲聞律藏直爲菩薩毘
尼。是以共門律故。兼
行之相顯于即此二字
自下復次明餘三相是六
心觀
察及六處
攝行也
而與前第四十卷
本地分
所明異略如今注
具如要鈔
此殊制心地。則不正通下位私案論意。若下
五衆各誓前説三
種戒耳。常途律者不擇此者。全非論主意也。
又若不共門。下衆諸戒特亦深制心地。其相可知
在小篇聚後所正受也非謂不傍通
下位。是亦可識
故又
善戒説重樓譬云。不由初級五戒而至二
級者。無有是處。不由二級十戒而至三級。
不由三級。五篇至四級者菩薩戒亦無是處。
其旨在玆兼行寺漸悟行相明著。南山亦即。斷此説
示受七衆戒趣菩薩道爲淨心方便。
略如
後引
然論記云。如是七種即七
衆也
戒即是菩薩
律儀戒。乃至其餘菩薩四波羅夷戒四十三
輕戒等皆是攝善法戒攝衆戒中有違犯
故。立此諸戒非是攝律儀戒噫此説一出
覆蔽共乘戒本并一經二論正制。而終至無
一人曉了本師及慈氏本意。寃哉。又彼決擇
分中云。如是且説菩薩所受三種律儀略毘
奈耶可見今亦雖三倶名律儀。而既云略亦云且
説。是以有限量故。須知以瓔珞占察梵網
等指爲廣律。龍樹云。廣説則無量
蓋此之謂也。共獨異相令然自顯
菩薩於中常應
作意思惟修學乃至此三種戒由律儀戒是 別
指初
聚。非謂後二
不是律儀也
之所攝持今誓戒本二篇四十七戒
爲能兼律儀。以先受聲
聞二百四十四戒爲所兼律儀。若誓後説三聚。則聲
聞自餘六戒不捨而去。以不行學故。其等學不等學
相具如別記引瑜
伽示。不復繁玆
令其和合。若能於此精勤守
護。亦能精勤守護餘二若莊嚴論説爲後二。其
名則局共乘。今名通
獨大
若有於此不能守護。亦於餘二不能
守護。是故若有毀律儀戒能所兼相如上。都合
二百九十一戒。是共
乘菩薩戒
之相也
名毀一切菩薩律儀文是指六心六處
十法行十一事等
諸戒。名爲一切。當識七衆別有三戒。於其當分。亦
倶名律儀也勿將四分義立與瑜伽各制混彼依
師承非法王説。然此後二十法十一事者正在下衆。復
其二篇淨戒律儀六心六處三戒正在上衆。所以致有
重樓閣説。縱通下衆是亦傍義者也。業疏亦云。如善
戒經。欲受菩薩戒者。先當淨心受七衆戒趣菩
薩道。欲知大戒。唯是漸受通於小乘已上。蓋善戒
是如來説兼行共乘禁戒。地持彌勒之所覆説。而此與
瑜伽者祇是新舊異耳。而此二論外倶有新舊戒本。玆
知當宗具足二聚戒外又有權乘三聚淨戒。雖其名同
體相倶別也。須善翫索焉。世雄制刑實不容易。三藏
傳譯亦無敢私。赴機三律其制如是。故靈芝亦釋云。菩
薩戒自有兩宗。若梵網經是華嚴部。道俗非畜皆得受
之則通漸頓。若善戒經是法華涅槃部。唯比丘得受
唯漸無頓。今此且據善戒明之已上 若依今家判
者。當言善戒是方等部也。以法華涅槃所歸同梵
網之故。然此師亦不許將梵網與彼善戒混者
則一也。又別判直與曲示頓制漸圓相違。非教眼朗
孰至于玆。我葉上闍梨亦云。善戒經文異梵網經也
已上 可見悉檀赴機則自有三寺之差別也。豈可
一同哉。三寺本別其衆彌和其益倍大。然慈恩一家不
分迂直。悲正二師隨不精察其別。二經尚是不分。
則共乘所制二種三戒遂至不知制意。況於當宗外
衆六重二十八輕沙彌受持四夷五殘等乎。又梵網後篇
屬之餘二安佛元意今部輕戒亦然。竊按如彼寂莊及
倫師。倶逞己見而得非輕慢改易如來律檢者
乎。夫律唯金口親宣大權影響。但知祇奉。然或分一
乘僧戒別脱。私對三戒或將共乘初聚淨戒黜作後
二。令人終陷此不了義。蔽源一開叵奈之何而已。
如是弘律是望各制受持律範。豈非結縁之分。若彼
台山秉梵網戒。荊溪巳令曉七衆同否大小共別於
小篇聚去取適時。近代兼學行事還爲合荊溪否。況
我北嶺別開斯宗。
勿事氷情
三戒持相於玆可知。又共乘
中下衆三戒是以五戒十戒六戒五衆如應爲其律
儀。以十法行及十一事各倶爲其後
二者
是也
 一經二論皆説三種。惟上衆戒先受五篇
後誓二篇
共爲律儀。先誓十法行十一事後
誓六心六處並爲餘二者是也
方爲三聚亦説
三種。聚者總攝及叢集之義。種者種類及種
別之義也。是尚名其當分耳。若望當宗三
戒。名同體異也。縱於權實律藏混三一際。若
其慈恩稍得共乘制意。逮寂莊兩疏。出蔑
裂不共二乘木叉降至悲正二師混同三律
赴機禁戒終至使人不曉法王制刑三部
戒經各有條理。欲全正宗。無傚蔽風。蓋如
上制皆是迂迴漸受菩薩戒相。渾與聲聞五
戒十戒六戒具戒此小戒者。若聲聞。是從他別受小
乘寺法是也。若菩薩。是自誓而從
他兼行寺法是也。與他所謂通受從他行相相似。是
爲前二級戒。若第三級獨局別受。第四級戒通自他
二。而通受之稱渉前二級。總受之稱別在第四級。蓋
是共乘所制。人闇如上精簡。搜律藏者希沈思焉
相共。是此決判。獨在山家。勿將他義紊此
正宗矣。他雖法相大乘應理圓實以名其
宗。其菩薩法既與聲聞共。則識非眞菩薩
律。故時澤云。二通教三乘中菩薩二百五十
戒七阿僧祇百萬劫中迂迴成佛。亦同二乘。
故智論云。釋迦文法中無別菩薩僧。故文殊
彌勒人聲聞中次第而坐其義可知。是即
通教共小菩薩具戒也。次證別教三聚者。本
瓔珞名
字品
所説三聚即是也。前明圓頓具引
其文故今略之。同律受學品又云。佛子。吾今
爲諸菩薩是指後三不共門機。即三神通乘人。尚
非共門象乘大士。何況鈔家羊乘菩薩。請
一一
結一切戒根本。所謂三受門可見今三戒
者顯密權實半
滿一切衆戒都所依止。不信此具而惟小具以爲具
戒。豈非執見之令然也。假令如此而大日尊三聚妙戒
密人初心圓教初住方能任之。非謂別機初發
受密戒也。一家末學驗之領之。餘如前注
第十
三對
既具擧文。是故略之。蓋有彼
約圓融今就隔歴之異而已
同品云。佛子是三
攝受即三
戒也
三種受戒即三品
得相也
過去佛已説未來佛
當説現在佛今説乃至是諸佛正法戒文 戒 經
斥聲 聞
戒爲邪見律。此中明十夷三聚爲正法戒。驗
知縱彼名正法戒。但是當分之言非眞實然也
又同
名字品説攝律十夷竟云。此戒是一切佛一
切菩薩行之根本。若一切佛一切菩薩此一切
言與小
宗五部及事鈔等所指其所詮境廣狹既異。則佛菩薩數
量多少因果高下叵同日譚。樂學戒者須善辨明教理
分齊破鈔家見網盡。
而後方信當宗也
不由此十戒法門得賢
三賢及以
十地等妙
果者。無有是處。按雖是臺上舍
那大戒之相。而別人行護之則便三聚隔歴
阿覺大師準權實論。瓔珞三聚判屬別門。蓋依此義
也。然是融即爲圓。是故高祖指稱曰圓三聚。或引證
圓。其旨
可知
未全融即。故剡川疏云。問。涅槃律儀
並是別教菩薩律儀。云何而言此菩薩戒別
圓同禀。答。別教菩薩行布而修。四教法門無
不行學故。涅槃次第五行軌範別教之人
乃至故先明篇聚此是且約當教次第。非謂別人
必先受小。義難容易。須別論
乃至十戒五支名戒聖行豈非漸具十重
四十八輕玆知五行既然則三聚亦不融
故成思議三受門戒。設使此三一一八萬乃
至無量奈隔別何。是以雖全不共二乘。而
尚不免偏教之律。故時澤云。三別教獨菩薩
三聚淨戒。遍攝一切世出世戒。次第修行二
十二種大阿僧祇百千萬劫迂迴成佛。從因
至果。不共二乘然而引本律三受門文。
是即別教隔歴菩薩具戒也
圓戒指掌卷中


圓戒指掌卷下

        園城寺法明院比丘敬光述
次證圓教三聚者。本律云。金剛寶戒是一切
佛本源一切菩薩本源佛性種子三聚淨戒即
三佛性種故
云。一切意識色心皆入三因佛性戒中又戒
經云。衆生受三聚佛戒即入諸佛位所謂
佛性戒者即是戒經二篇三聚者是也。故又
説二篇竟云。一切佛心藏地藏戒藏此三即攝
律儀乃
如次第當戒
法戒行戒相
無量行願藏是即攝
衆生戒
 因果佛性常
住藏是即攝善法戒。蓋
是依阿覺大師意
如是正指上
三聚也
 一切佛説
無量一切法藏此句明體。正以
三戒爲今體故
 竟是唯總
説。若其別説則出瓔珞。亦如前引。但以三
互融在于一心。與別教三戒以辨其差耳。
是故高祖指彼戒直云圓三聚。例如彼文
三觀若在一心則名圓三觀。其如是則應
言圓戒無相以前三戒爲其相矣。所謂開
會五乘之妙戒者也。荊溪既云別圓二教專
於梵網。又云若立圓戒須指梵網等。玆知
他家受之祇是結縁之相也。又有似借別名
通而已。他以是專藏通具戒之故。彼三若
合則但一金剛寶戒。若離則三聚各八萬四
千恒沙戒品。即一而多即多而一。一多自在
三九無礙。相與無相妙在其中。豈與四分
小宗涅槃開會圓妙同日而語乎。若不然則
名別戒也。先輩尚未詳斯旨。偏稱一向大
乘戒。若夫如此。則別圓戒云何分焉。高祖會
撰四宗脈譜。總題佛法内證血脈。別題曾
教菩薩戒師師相承血脈。別戒亦爲佛内證
法我未聞之。是斯妙戒獨被圓密頓機。是
故亦立止觀遮那兩業。寧是前三教機之所
可及乎。別雖詮中顯在初地。以初心不
堪故。蓋一家登壇之式表使博地癡暗凡夫
直入眞因。故高祖曰。衆生悟佛心名眞受
戒。六祖云。灌頂與戒寧非登住約止觀
業之人
約眞言
業之人
之儀耶。本律中瓔珞名
字品
 説十夷竟
云。是初住相即圓十信略如前注。又復應知初心即
是則無次位而論次位。母言觀行名
字非其
分齊
習種性中第一人乃至九住十行十向
十下蘗本有迴
字今從麗本
 十地無垢亦漸増廣不思議行
戒經亦説即入諸佛位。不今宗授法則焉
能與斯説會。義記據大品經而明圓菩薩
云。有菩薩。發心即坐道場成正覺轉法
輪度衆生一家戒場特表此於事相。所
謂授佛子戒者是也。故戒儀中南嶽戒儀
等皆然
第三
羯磨竟告弟子語云。第二遍已語言即是菩
薩名眞佛子故大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
是二心先心難豈是非示入住之相。須
知一家所用戒儀原出自思大師之手。祖祖
授受至荊溪。荊溪訂此爲十二門。山家傳
之更復潤色別加菩薩受職灌頂法。後至慈
忍尊者遂著受法私記。是斯授式誰不尊
信。近他有人。註荊溪本而行。其志可貴。又
恨未知別有我山家本是眞一乘比丘師師
傳燈之戒儀也。何況又知別有忍師記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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