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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戒論 (No. 2376_ 最澄撰 ) in Vol.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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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儀。復生不淨惡心。作。是比丘。破戒
毀戒。何有菩提。便語衆人。是比丘雜行。去
佛道甚遠。有威儀比丘。起是業已。後時命
終。是業果報故。墮阿鼻大地獄。九十百千億
劫。受諸苦惱。從地獄出。六十三萬世。常被
誹謗。其罪漸薄。後作比丘。三十二萬世。出
家之後。是業因縁。反道入俗。又餘善業因
縁故。於淨明佛所。出家入道。慇懃精進。如
頭燃。千萬億歳中。乃至不柔順法忍
無量千萬世。諸根闇鈍。師子遊歩。於汝意
云何。爾時有威儀比丘。豈異人乎。勿
。則我身是。我時起後微細不淨心
此罪。墮於地獄。師子遊歩。若人不
是微細罪業者。於彼菩薩。不
於惡心。菩薩諸所行道。皆當信解。不
於瞋恨之心。應是念。我不善知
他人心。衆生所行。是亦難知。善男子。如來
是利故。常説是法。是故。行者不
量於人。唯有如來及似如來者。乃能知是。
是故。行者若欲自護其身。愼莫量於人
而相違逆。菩薩若欲集佛法。常當晝夜
懃心專念。深發菩提心者。不好求
長短。菩薩若能。教三千大千世界中衆生。令
十善。不菩薩如一食頃。一心靜處
一相法門。乃至聞受持。讀誦解脱。是人
福徳。勝彼甚多。何以故。諸菩薩。用是法門
能滅一切業障。亦於一切衆生之中。離
憎愛心。便能疾得一切種智已上
經文
明知。智等
如來。可量人。嫉人隱法。未聖説
顯戒論卷中



顯戒論卷下

  前入唐受法沙門傳燈法師位最澄撰
示頓悟漸悟兩種菩薩迴直之行明據
十三
僧統奏曰。而但小律儀。法華經云。汝
等所行。是菩薩道。最勝王經云。欲阿耨
菩提。當行聲聞獨覺之道。即知。小律儀外。
更無大律儀。但所護持。有麁有已上
奏文
論曰。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者。當知。不是直
往菩薩之行。是則迴小入大菩薩之行也。夫
神通乘者。何用象乘。明知。今所引經
文。開漸悟行。又最勝王經。當二乘道者。
是亦漸悟菩薩之行。不頓悟菩薩之行。即
知。小律儀外。更有大律儀。強大道。示
其小徑。十魔之中。豈不其一哉。博覽哲。幸
迴直
示山中大乘出家。爲國常轉大乘明據
四十四
僧統奏曰。又太政官。去延暦二十五年正月
二十六日符儞。被右大臣宣儞。勅。準
十二律。定度者數。受戒之後。皆令先讀
二部戒本案一卷羯磨四分律鈔。更
十二條。本業十條。戒律二條。通七以上者。
次差任立義複講。諸國講師。雖本業
戒律。不任用。者謹依勅旨。施行久
矣。加以。年分度者。本爲國。故於宮中。歳
初令度。三司共會。簡取才長。乃受戒日。省
寮同集。勘大籍。而今言山獨令
。亦與大戒者。既毀先帝之綸旨。亦侮
來之制戒已上
奏文
論曰。古來度者。毎年十人。先帝新加。年年兩
口也。其新加旨者。其專爲持圓頓戒定
也。不但悕求出家功徳。而須年之間。此
宗學生。小儀拘。馳散城邑。山室空蕪。將
圓道。誠願。兩箇度者。勘山修於多年。試
文義於中使。然則。圓宗三學。不本朝
先帝御願。永傳後際。夫臺山五寺。山中度
人。簡擇。更無倫濫。況我千年之君。移
家於叡山。授佛戒於叡嶺。竊以。退山住
者。深破先帝之綸旨。山學山度者。何亦侮
如來之制戒
示大唐臺山安百僧等人抽僧明據
四十五
謹案。代宗朝。贈司空大辨正。廣智三藏和上
表制集第二云。請臺山五寺度人抽僧制一
首。代州五臺山金閣寺。玉華。清涼。華嚴。呉
摩子等寺。右特進試鴻臚卿。大興善寺三藏
沙門大廣智不空奏。文殊聖跡。自古攸仰。
今遇陛下特更増修。精建伽藍。恩命稠疊
是可百神潜祐。萬聖來歸。靈蹤建興。於
盛。處既嚴潔。人亦宜然。艱難已來。僧徒
漸少。或經行化物。便住人間。或蘭若隨縁。
因栖他處。遂使寺中禮懺。梵遞虧。樹下禪
龕。蛛網交闇。福田未廣。有聖心。伏乞天
恩。先在山中。行人童子。久精苦者。寺別度
二七人。兼諸州抽道行僧一七人。毎寺相共
滿三七人。爲國行道。有闕續填。令金閣等
五寺。常轉仁王護國。及密嚴經。又呉摩子
寺。名且非便。望改爲大暦法華之寺。常爲
國轉法華經。同五寺例免差遣。其所度人。
望委景將軍宗鳳朝。與中使魏明秀。及
修功徳沙門含光簡擇。冀無偸濫。又清涼
山。爲大聖文殊。造也畢。伏望天恩。賜
一額。永光來葉
中書門下牒大廣智不空
牒。奉勅宜依。牒至準勅。故牒
   大暦二年三月二十六日牒
中書侍郎平章事元載
黄門侍郎平章事杜鴻漸
黄門侍郎平章事王縉
兵部尚書平章事李使
檢校侍中使
檢校右僕射平章事使
中書令使
已上唐制。度山中人。爲常仁王等
。我日本國。何無此事
示住山修學期十二年明據四十六
謹案。蘇悉地羯羅經中卷云。若作時念誦
者。經十二年。縱有重罪。亦皆成就。假使
法不具足。皆得已上
經文
明知。最下鈍者。經
十二年。必得一驗。常轉常講。期二六歳。念
誦護摩。限十二年。然則。佛法有靈驗。國家
安寧
示知時住山明據四十七
謹案。法滅盡經云。佛告賢者阿難。吾般泥洹
後。五逆濁世。魔道興盛。魔作沙門。壞亂吾
。著俗衣裳。樂好袈裟。五色之服。飮酒噉
肉。殺生貪味。無慈心。更相嫉妒。時有
菩薩。辟支佛。羅漢。精進修徳。一切敬侍。
人所宗向。教化平等。憐貧念老。救育窮厄
恒以經像。令人奉事。作諸功徳。志性思善。
害人身濟物。不自惜己。設有
。衆魔比丘。咸共憎嫉。誹謗揚惡。擯出
遣。不住。自共於後。不道徳。寺廟
堂荒。無人修理。轉就毀壞。但貪財物。積
聚不散。不功徳。販賣奴婢。耕田種殖。
燒山林。傷害衆生。無慈愍。奴作
。婢作比丘尼。無道徳。婬泆濁亂。男女
別。令道薄賤。皆由斯輩。或避縣官。依
倚吾道。求作沙門習戒律。月半月盡。雖
戒。厭倦懈怠。不聽聞。抄略前後
盡説。經不讀誦。設有讀者。不
。爲強言是。爲不明者。貢高求名。
嘘天雅歩。以爲榮貴。冀望人供養。衆魔比
丘。命終之後。精神當無擇地獄。五逆罪
。餓鬼畜生。無更歴。恒沙邊劫。罪畢乃
出生。在邊國無三寶。法欲滅時。女人精
勤恒作福徳。男子懈慢不。眼見
。如糞土。無信心。法欲殄沒。當
。諸天泣涙。水旱不調。五穀不熟。疫氣流
行。死亡者多。人民勤苦。縣官契剋。不
。皆思紊亂。惡人轉多。如海中沙。劫欲
時。日月轉短。善者甚少。若一若二。人命短
促。四十頭白。男子婬泆。精盡夭命。年壽六
十。女人受命。七八九十。或至百歳。大水急
起。卒至無期。世人不信。故謂常。
豪賤。沒溺浮漂。魚鼈食噉。菩薩。辟支。羅漢。
精進比丘。衆魔驅逐此發遣。不衆會。三
乘入山。福徳之地。淡泊自守。以爲欣快已上
經文
今已知時。誰不山也
示蘭若修學第一義諦六波羅蜜明據
十八
謹案。大集月藏經第一云。善男子。若有
。唯依讀誦。欲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者。是人多喜著於世俗。以世俗故。尚不
調己心煩惱。何能調伏他人煩惱。善男子。
善女人。樂著讀誦。求菩提者。便有嫉妒
名利富貴。高心自是。輕慢毀他。以自高
故。尚不欲界善根。何以能得色無色
界一切善根。又不聲聞菩提。何況能
辟支佛道。乃至無上菩提。何以故。第一義
諦。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聲聞。辟支
。是故。非世俗。能得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最勝善根。大福徳聚。善男子。譬如
星火不竭甚深大海。如是如是。善男
子。不世俗能竭自身煩惱大海。何能竭
他衆生煩惱。善男子。譬如一人口所吹風。
壞世界大地。如是善男子。不
就大慈大悲。善男子。譬如藕絲
動須彌山王。如是善男子。不
世俗能自滿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智。何
能令他得第一義已上
經文
明知。必應習第一

謹案。大集月藏經云。於一切行。捨攀縁想
是檀波羅蜜。捨於攀縁想。常不休息。是尸
羅波羅蜜。於諸境界。不瘡疣。是羼提波
羅蜜。不。是毘梨耶波羅蜜。於
事中。心不放縱。是禪波羅蜜。諸法體性。無
樂忍是般若波羅蜜。復次。若於境界
擾濁。是檀波羅蜜。若於境界。無
。是尸羅波羅蜜。若於境界。不染汚。是
羼提波羅蜜。若於境界。無動轉。是毘*梨
耶波羅蜜。若於境界。無計念。是禪波羅
蜜。若於境界。一向清淨行。是般若波羅蜜。
復次。於諸陰捨。是檀波羅蜜。於諸陰。不
。是尸羅波羅蜜。於諸陰無我想。是羼
提波羅蜜。於諸陰怨家想。是毘*梨
耶波羅蜜。於諸陰熾然。是禪波羅蜜。
諸陰畢竟棄捨。是般若波羅蜜。復次。於
諸界捨。是檀波羅蜜。於諸界。不擾濁。是尸
*羅波羅蜜。於諸界因縁。是羼提波羅蜜。
諸界數數棄捨。是毘*梨耶波羅蜜。於
起發。是禪波羅蜜。於諸界如幻想。是
般若波羅蜜。復次。菩薩於衆生。起於慈心
是檀波羅蜜。於諸衆生。心無憎愛。是尸*羅
波羅蜜。於諸衆生。起於悲想。是羼提波羅
蜜。於諸衆生。起救濟想。是毘*梨耶波羅蜜。
諸衆生。以喜攝想。是禪波羅蜜。於諸衆
。不彼此吾我等想。是般若波羅蜜。復
次。菩薩於諸衆生。以法施之。不二想
是檀波羅蜜。於諸衆生。柔和愛語。是尸羅
波羅蜜。於諸衆生。不起諸惡。是羼提波羅
蜜。於諸衆生。愛語不退。是毘梨耶波羅蜜。
諸衆生。利益憐愍。是禪波羅蜜。於諸衆
。同行其法。是般若波羅蜜。復次。菩薩安
置衆生於諸善處。是檀波羅蜜。於一切法。而
依倚。是尸*羅波羅蜜。於一切法。以
入。是羼提波羅蜜。於一切法及一切難
擾濁想。是毘*梨耶波羅蜜。於一切法。而
分別。是禪波羅蜜。能以一字。入一切法
衆生説。是般若波羅蜜。善男子。如是菩
薩摩訶薩。以此第一義甚深法要。能滿六波
羅蜜。非世俗已上
經文
明知。第一義六度。坐
山林中。一切起念時。悉令圓滿
    若人百億諸佛所 於多歳數常供養
    若能七日在蘭若 攝根得定福多
    若人讀誦千億法 及解妙義佛説
    若於七日蘭若 三味福聚轉多
    若人多歳營僧事 更不作餘種業
    若能七日住蘭若 其人福聚多於彼
    爲衆説法解深義 於多年歳餘業
    若能七日心住寂 其福徳聚不
    若人營造多佛塔 伽藍田業給施僧
    若能七日在蘭若 其福轉多勝於彼
釋迦眞經。重讃蘭若。玄奘入山。良有所以
也。求眞釋子。誰不山哉。是故經云。若人
塔多百千。及以焚燒百千寺。若有
住禪者。其罪甚多過於彼已上
經文
其信罪福者。
寧笑四三昧
示六蟲九猴不淨出家明據四十九
僧統奏曰。又云清淨出家。亦授大戒者。
此間誰與不淨出家已上奏文
論曰。六蟲學者。食滅佛法。九猴出家。未
清淨。誠須貢名之事法於大唐。除籍之政
於天竺。豈不清淨出家
謹案。梵網經下卷云。若佛子。以好心出家。
而爲名聞利養。於國王百官前佛戒。横
比丘比丘尼。菩薩弟子繋縛。如師子身
中蟲。自食師子肉。非外道天魔能破壞。若
佛戒者。應佛戒。如一子。如
。而外道惡人。以一惡言。謗佛戒時。
三百鉾刺心。三千刀打萬杖拍其身
等無異。寧自入地獄百劫。而不
一惡言。破佛戒。況自破佛戒。教人破法
同縁。亦無孝順之心。若故作者。犯輕垢罪
已上
經文
謹案。梵網經持犯要記云。如有一類閑居靜
慮。離諸散亂。攝心禪門。由心澄靜。髣髴
見。或由邪神加力令識。于時由自少聞
邪正。又欲致名利恭敬。隨
。令他聞如。耀諸世人。咸疑是聖。此由
似聖之迹。普抑諸僧。爲歸。以破
佛法。故得重罪。是謂諸僧之大賊已上
記文
一蟲竟。如有一類長住深山。有所得心。修
寂靜業。魔知彼心可以動壞。發空中聲。讃
其所行。其人由是起自高心。普抑諸僧住
人間者。誰當美儞等所行。此人罪過。重
於前者。是諸菩薩旃陀羅也已上
記文
第二蟲竟。
如有一類性非質直。或承邪戒。或自邪念。
絲麻。不五穀。反欲求利養恭
。自揚無比。誑諸癡類。希望群愚咸仰
。普抑一切無異迹。由是内以傷眞。外
以亂人。傷亂之罪。莫已上
記文
第三蟲
竟。如有一類性是淺近。於世大運多慢緩
。獨正其身。威儀無缺。便起自高陵他
之心毀乘急戒緩之衆。此人全其不善。
以毀大禁。轉福爲禍。莫斯爲甚也。問邪戒
之罪。應説。持正戒者。何必是罪。所
以然者。如有一類内無諸纒。不餘人作
不作。唯察自心。獨持正戒。如是菩薩。
何由成犯。答若無染心。不前説。而於
。亦當分別。若由獨淨。令諸世人普於
。謂福田。利養尊重。偏歸於己者。雖
聲聞自度心戒。而逆菩薩廣大心戒。如
似聲聞無常等觀。雖淺事是無顛倒。而
法身即是顛倒。當知。此中順逆亦爾。若
獨淨。令諸世間者未信者信。信者増長。普
諸僧。平等供養。者。非直無犯。乃生
。然由獨淨居雜染間。以此望
染衆。又欲他生等敬心者。猶頭戴
而行。而欲其暗矣。自知機
大聖。何能得其然也。以此之故。古之大
賢。誡其子云。愼莫善。其子對曰。當
惡乎。責言。善當莫爲。況爲惡乎已上
記文
第四
蟲竟。如有一類性是邪聰。爲勝他故。廣習
諸論。不諸法皆離言説。執有如言。自性
差別。爲名利。作是言。我得三世諸佛
説。若異此者。皆是漫説。此人於一讃毀
四顛倒。以亂佛法。故成重罪。謂其妄執
有所得見。去佛意遠。如天與地。而謂
佛意。是一顛倒也。佛意甚深。絶諸戲論
一切法。都無所得。而引同己妄見。是二
倒也。揚此二倒之見。加於四部之上。是三
倒也。抑諸離邊説者。置其偏執之下。是
倒也已上
記文
第五蟲竟。如有一類。禀性狹劣。不
善友。不廣學問。偏習執一分甚深經
。不密意。如言取義。誹撥諸法依他道
。起是見。作是言。三性二諦。但是教
門。無所有中。施設假名。如是解者。乃爲
。異此説者。皆是戲論。由是獨恃自見。不
他言。設遇鈍根少聞之人。墮其所破。從
其所言者。即云。此人神明正直。若値聰明
文義者。巧能立義不其破。便言
脱失。謂是心惑。未自解味鈍。不
意謂彼心不正。未我意此猶謂彼心不
正未及我意。此猶家狗逐兎。望不及。便
已超。止而顧。此損減人。略由二愚
壞佛法。故成重罪已上
記文
第六蟲竟
又案。新譯仁王般若經下卷云。大王我滅度
後。四部弟子。一切國王。王子百官。乃是
持護三寶者。而自破滅三寶。如師子身中
蟲。自食師子肉。非外道也。壞我法者。得
大過咎。正法衰薄。民無正行。諸惡漸増。其
壽日減。無復孝子。六親不和。天龍不祐。惡
鬼惡龍。日來侵害。炎怪相繼。爲禍縱横。良
賁師疏云。如師子身中蟲者。如蓮華面經。佛
阿難。譬如師子若命終者。若水若陸。所
有衆生。不敢噉食。唯師子身自生諸蟲。還
自噉食師子之肉。阿難。我之佛法。非餘能
。是我法中諸惡比丘比丘尼。自毀壞故。如
彼經中。但喩出家。今此經中。具明四衆。不
行護。喩同彼故已上
疏文
今告此制。以爲
龜鏡。一乘學者。好可思擇也。謹案。守護國
界主經第十云。大王當古昔因縁。王當
諦思。解了其義。大王。乃往古世有佛出現。
迦葉波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
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彼佛
法。初善中善後善。開示梵行。彼時有王。
訖哩枳。於彼如來。深生淨信。王於中夜
二種夢。一者夢見十獼猴。其九獼猴。
亂城中一切人民。妻妾男女。侵奪飮食
壞什物。仍以不淨。而穢汚之。唯一獼猴。
心懷知足。安坐樹上。不居人。時九獼猴。
心惱亂此知足者。作諸留難。驅逐出
獼猴衆會。第二夢者。見一白象。猶如大
。當帝王門。首尾有口。皆食水草。雖恒飮
。身常羸痩。得王寤已。生大恐怖。召占相
。以原其夢。占者白王。九獼猴者。即是九
王。其知足者。即是大王。是則九王。同心簒
奪大王寶位。二口者。即是九王食自國
。兼食王國。王聞此語。驚怖毛竪。而心未
決。思欲見佛以斷所疑。即勅左右。嚴
種種供養之具。一心往詣迦葉佛所。到
禮。持諸供具。上獻如來。曲躬合掌。而白
佛言。世尊。我於昨夜。得不善夢。唯願世尊。
我解説。使疑網。時王具陳夢白
佛。佛言。大王。王之夢。不於王。勿
憂懼。王善諦聽。當汝説。此是未來。五濁
惡世。有佛出現。號釋迦牟尼。滅度之後遺
法之相。大王。十獼猴者。即彼佛十種弟子。
王白佛言。世尊。何名彼佛十種弟子。迦葉
佛言。一貧畏活而作沙門。二奴有怖畏
而作沙門。三怖債負而作沙門。四求佛法
過失而作沙門。五爲勝他而作沙門。六爲
名稱而作沙門。七爲生天而作沙門。八爲
利養而作沙門。九爲未來王位而作
沙門。十眞實心而作沙門。時彼大王。白
言。世尊。此十沙門。其相云何。彼佛答言。
大王。貧畏活作沙門者。多有衆生。不
因果。貪求財寶。互相侵奪。遂感天地雨
澤不時。五穀不登。不官税。飢貧所逼。
賣男女。無投寄掛遺棄樹上
。自剃鬢髮沙門像。無阿闍梨。亦無
。無戒無法。相似沙門。長時受行一切惡
。入僧伽藍。自稱我是律師。禪師。法師。大
。坐居衆首。謂餘僧言。汝等皆是我之弟
子。於清信士。族姓長者。婆羅門家。出入遊
從。多造過失。是名第一貧畏不活而作沙
。大王。云何奴有怖畏而作沙門。爲
下賤奴婢。作是思惟。云何一生。受他驅策
逃竄出家。是爲第二。大王。云何名爲
債負而作沙門。謂有衆生云私債負。息利
既多。酬還不遂。既被逼迫。逃逝出家。是爲
第三。大王。云何名爲佛法過失而作
。謂諸外道。心生嫉妬。遂共集議。誰有
明利根辯慧。入佛法中。學彼所有世出世
。窺其是非。還歸我衆。對於國王大臣長
。樹論議幢。出其過失。摧壞破滅彼佛正
。是名第四。大王。云何名爲他故而
沙門爲或有衆生。聞某甲。披衣落
髮。多有伎能。通達三藏。心生熱惱。便即出
家。學經律論。所修善法。皆欲彼。是名
。大王。云何名爲名稱故而作沙門。謂或
人。竊自思惟。我若在家。無名稱。我應
剃落披衣出家。勤學多聞。受持禁戒。於
衆中。坐禪入定。使物知名。是爲第六。大王。
云何名爲生天故而作沙門。謂或有人。
諸天中長壽快樂。我無方便而得上生
生即剃髮。染衣出家。修持善法。皆願
天。是爲第七。大王。云何名爲利養故而
沙門。謂或有人。先有財寶。更求勝處
好精舍。房院華飾。可以棲遲。受用自他
所有財産。是名第八。大王。云何名爲
未來帝王位故而作沙門。謂有衆生。見
國王自在尊崇。富貴安樂。便生愛樂。遂求
出家。所修善根。唯願當生得王位。是
第九。大王。云何名爲眞實心故而作
。謂有衆生。雖刹利大臣族姓婆羅門
。或生長者居士。商主富貴之家。盛年美
。觀諸財色富貴榮顯猶若浮雲泡幻電
光生滅不住。遂起厭離。發菩提心。親友珍
財。一切皆捨。出家慕道。秉持律儀。學法修
禪。精勤匪懈。凡有作。皆爲衆生。惟求
無上菩提之果。是名第十眞實心故而作
。大王當知。王如夢。見一獼猴。少欲
知足。獨處樹上。不人者。即是釋迦如來
遺法之中眞實沙門。其九獼猴擾亂衆人。同
心驅擯一獼猴者。即是釋迦如來遺法之中
前九沙門。無沙門法故。總名爲相似沙門
同行惡行。共驅於一眞實沙門於衆外
大王。此惡沙門。破戒惡行。汚穢一切族姓
之家。向於國王大臣官長。論説毀謗眞實
沙門。横言是非。云是惡人。破戒惡行。不
我持戒比丘同共止住。布薩説戒。亦
同居一寺舍。同一國邑。一切惡事。皆
彼眞實沙門。蒙蔽國王大臣官長。遂令
逐眞實沙門盡出國界。其破戒者。自在
遊行。而與國王大臣官長共爲親厚。大王。
彼釋迦如來所有教法。一切天魔。外道惡人。
五通神仙。皆不壞乃至少分。而此名相
諸惡沙門。皆悉毀滅。令餘。如須彌
山。假使盡於三千界中草木薪。長時焚
燒。一毫無損。若劫火起。火從内生。須臾燒
滅。無餘灰燼已上
經文
知。九猴出家。毀滅佛
。令*無餘。夫出此文意。不自是非
他。但自宗二人。不九猴。令法久住利
有情
示自稱菩薩而行狗法明據五十
謹案。大寶積經摩訶迦葉會上卷云。爾時彌
勒菩薩。白佛言。世尊。唯願世尊。説當來世。
愚癡人輩。自稱菩薩。自稱沙門。爲名利故。
亂施主知識親屬。唯願世尊。説其過惡
何以故。若世尊説其過惡。我得聞已。自攝
心行。彼愚癡人。聞如來説。或得信解。如來
我。如來我。爾時世尊告
來世。後五百歳。有諸衆生。自稱説言。我是
菩薩。彼諸惡欲。我今説之。彌勒。具四法者。
自稱菩薩。何等爲四。一者求利養。二者求
名聞。三者諂曲。四者邪命。彌勒。具此四法
是故。自稱我是菩薩。佛告彌勒。當未末世。
後五百歳。自稱菩薩而行狗法。彌勒。譬如
狗。前至他家。見後狗來。心生瞋嫉。啀喍
之。内心起想。謂是我家。佛告彌勒。當未
*來世。後五百歳。亦復如是。自稱菩薩
於狗法。至施主家中。生己家想。既起此想
使生貪著。前至他家。見後比丘。瞋目視
之。心生嫉恚。而起鬪諍。互誹謗言。某甲比
丘。有是過。汝莫近某甲比丘。汝若親
近某甲比丘。則爲衆人之所輕賤。増長罪
。如是之人。心生嫉妬。行餓鬼因。貧賤之
。爲自活故。妄稱己身。以爲菩薩。爲
故。讃歎如來智慧功徳。令餘衆生生
信仰。内自犯戒。惡欲惡行。佛告彌勒。汝觀
來世。有是等大怖畏事。師子之獸。應
子吼作師子業。非野干鳴作野干業。讃
能捨一切財物。而自慳悋。不貪。讃
慈愍。自行瞋恚。讃歎忍辱。自行不忍。讃
四攝。自不布施。愛語。利益。同事。但
言語。而不樂精進菩薩之行已上
經文
今引此文。爲調己情。披覽道俗。莫

示大唐貢名出家不府官明據五十

謹案。代宗朝。贈司空大辯正。廣智三藏和上
表制集第一卷云。降誕日。請七僧。祠部
 勅牒一首
無名僧惠通年五十五絳州曲沃縣。俗姓王。
無籍。請千福寺
惠雲年二十京兆府長安縣。俗姓。
無籍。請大興善寺
僧惠琳年三十虢州閿郷縣。方祥郷閿郷里。俗姓何。
名光王。兄昢爲戸。請大興善
僧惠珍年三十三京兆府萬年縣。洪洞郷福潤里。俗
姓。名庭現。但高爲戸。請
大興
善寺
僧法雄年二十八京兆府富年縣。告陽郷毘
山里。無籍。請靜法寺
僧法滿年十八京兆府萬年縣。崇徳郷文
圓里。俗姓胡。祖賓爲
僧惠隨年四十
右大興善寺三藏沙門不空奏。上件僧等。自
家來。常尋法教。不師資。戒行精修。
實堪器。比雖俗。跡冐私名。今因
下開降誕之辰。朝賀歡欣之日。伏請官名
以爲正度。用資皇祚。以福無疆。如天恩允
許。請付所司
中書門下牒祠部
牒奉勅宜依。牒至準勅。故牒
    廣徳二年十月十九日
中書侍郎平章事杜鴻漸
中書侍郎平章元載
黄門侍郎平章事王使
檢校侍中李使
檢校右僕射平章事使
大尉兼中書令使
又集第二卷云。請降誕日。度僧五人製一

行者畢數延年五十五州貫。誦梵本賢護三昧
經一部。并誦諸陀羅尼
法名惠達。住莊嚴寺
行者康守忠年四十州貫。誦經一百二十
。并誦諸陀羅尼。請
名惠觀。住東京廣福寺。
大弘教三藏毘盧遮那院
行者畢越延年四十三州貫。誦梵本楞伽經一
。誦金剛般若經并諸陀
羅尼。請法名惠
日。住莊嚴寺
童子石惠璨年二十州貫。誦梵本大孔雀王經
一部。誦隨求陀羅尼并經。請
法名惠廣住
西明寺
童子羅詮年十五州貫。誦梵本出生無邊門經
隨求陀羅尼呪并經。請法名
惠俊。住
西明寺
右特進試鴻臚卿大興善寺三藏沙門大廣智
不空奏。前件行者。童子等。竝素禀調柔。器性
淳確。服勤經戒。諷誦眞言。志期出家精修
國。今因降誕之日。請度爲僧。各配住前
件寺。冀福資聖壽。地久天長
中書門下牒大廣智不空
牒奉勅宜依。至準勅。故牒
    大暦二年十月十三日牒
中書侍郎平章事元載
黄門侍郎平章事杜鴻漸
黄門侍郎平章事王縉
兵部尚書平章事李使
檢校侍中李使
檢校右僕射平章事使
中書令使
灑先師龍門塔所 *製一首
東京龍門故開府儀同三司大弘教三藏塔所
掃灑無僧惠恒。年四十六俗姓張。名景芝。貫
鄭州榮陽縣檀山郷安
信里。父壞道爲戸。身無籍。誦菩薩戒經一卷。誦
聲聞戒一卷。誦法華經一部。念誦爲業。住河南府
廣福寺毘盧遮那塔院。并向
龍門塔所來往掃灑
當院行者趙元。年三十五貫京兆府雲陽縣龍
郷修徳里。父貞歡
戸。身無籍。誦法華經一部。誦維摩經一部。誦
菩薩戒一卷。誦金剛經一卷。誦藥師經一卷。誦
彌陀經一卷。誦金光明經兩卷。誦無常經一卷
盂蘭盆經一卷。住保壽寺。法名。惠
行者田榮國。年三十三貫京兆府萬年縣積福郷積
徳里。父壞里常爲戸。
身無籍。誦大隨求眞言。誦尊勝陀羅尼。誦阿彌
。誦花一部。住總持寺。法名惠濬
童子李寶達。年十三貫京兆府照應縣故疊郷修文
里。守信爲戸。誦法華經
兩卷。誦大隨求眞言。誦理趣
般若經。住大興善寺。法名惠正
右特進試鴻臚卿大興善寺三藏沙門大廣智
不空奏。前件無名僧等。先嘗奉事故大和上
勤香火。積歳年。志性柔和。堅固無懈。
請與正名。便送塔額。住彼掃灑。冀終罔極
師資彼者。童子等。竝久習眞言。兼
經典。不本院。業已成就。伏乞。與度俾
修持
中書門下。大廣智不空
牒奉勅宜依。牒至準勅。故牒
    大暦三年六月十三日牒
中書令元假門下杜王同上
中書令元載門下杜王同上
降誕日度三僧。制一首。中書門下牒
廣智不空
羅文成。年三十八貫土文羅國。誦金剛般若經
起信論。誦菩薩戒經。法名
惠弘。
西明寺
羅伏磨。年四十五寶應功臣武使尉守右羽林軍大
軍員同正員試太常卿上柱國
賜紫金魚袋。貫涼州天縣高亭
郷。法名惠成。請化度寺
童子曹摩訶貫京兆府萬年縣安寧郷永安里。父爲
戸。誦法花經一部。法名惠順。請

福寺
牒奉勅宜竝與度配住前件寺。牒至準勅。
故牒
    大暦三年十月十
中書侍郎平章事元載
門下侍郎平章事杜鴻漸
門下侍郎平章事王縉
兵部尚書平章事李使
司徒兼中書令使
謹案唐制。但勘其實政。唯仰
。不其籍。未度之前。許大戒。僧家之
交。平等令修。外順王化。内修佛法。開
學道。制犯戒類。清淨出家。是尤可行。誠
願。天台一家。年分二人。一順唐法。依實却
妄。然則。清淨度者。山林無乏。濟苦用僧。華
夏有
示天竺不記籍亦無僧統明據五十

謹案。新舊兩本仁王護國般若經下卷云。大
王。未世中。一切國王。太子王子。四部弟子。
横與佛弟子書記制戒。如白衣法。如兵奴
。若我弟子。比丘比丘尼。立籍爲官所使。
都非我弟子。是兵奴法。立統官僧籍
大小僧統。共相攝縛。如獄囚法。兵奴之法
爾之時。佛法不已上羅什三藏
譯舊本也
大王。未來
世中。一切國王。王子大臣。與我弟子。横立
記籍。設官典主。大小僧統。非理役使。當知。
爾時佛法不已上不空三藏所
譯新本
謹案。即翻仁王經沙門良賁師。奉詔所
仁王經疏下卷云。西國出家者。不記籍
亦無主司。僧中通攝。悉皆無矣已上
疏文
誠願。法
華一宗。天台兩人。依佛國法。不僧籍。不
統攝。安置叡山。令修學。夫大唐新任
左功徳使。有右功徳使。今須右功徳
使。四時令檢校。其出身之法。一同大學不
本籍。加階勸學。制袈裟於妻子。斷
業於俗家。一十二年。令山林。隨其得業。
進退。若有制。脱袈裟衣。爲在家

示宮中出家非清淨明據五十三
僧統奏曰。何以宮中出家非清淨已上
奏文
論曰。宮中功徳。雖是清淨。而出家度者。未
盡清淨。乃有山家度者不山林。競發
。已背本宗。跉&T050409;貧里。又不眞如。不
後報。爲身覓財。爲名求交。如來遺教。
玆沈隱。正法神力。亦復難顯。若不
。正道將絶。若不清淨。排交無由。是
故。五臺山五寺。永置山出家。興善寺兩院。
常立國轉經。未度之前。住請練。已
度之後。住十二年。是豈非清淨
示入音聲惠法門明據五十四
僧統奏曰。凡犯戒比丘。世尊不授戒
令誰在山可大戒已上
奏文
論曰擧足下足。聖人難知。此犯此持。小聖
何判。萬里求師受佛戒。住山傳授。何不可
僧統密懷。已達天上。誰眞佛子。不忍鎧。
音聲惠。今正是時。誠願。知音君子。同入
此門
謹案。諸法無行經下卷云。爾時華戲惠菩薩。
佛言。世尊。願説入音聲惠法門。令當來
菩薩。聞是法。不驚不怖。亦知一切音聲
究竟之性。不疑不悔。於諸音聲。無
。佛言。止止用是事爲。是入音聲惠法
門。不新發意菩薩前。所以者何。新
發意者。不解。不知。不思。若菩薩
摩訶薩。入是音聲惠法門者。假使有人於
恒河沙劫。惡口罵詈。誹謗毀呰。是人不
恚恨。若人於恒河沙劫。以一切樂具供養。
愛心。譬如漏盡阿羅漢一切愛處不
愛心。一切瞋處不瞋心。善男子。
音聲慧法門菩薩。於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等
八法。已過心不傾動。譬如須彌山王。爾時
華戲惠菩薩。復白佛言。願必爲説入音聲慧
法門。當來菩薩。得是法門。當自知過咎
亦教餘人。爾時佛告華戲慧菩薩。善男子。
汝今諦聽。善思念之。當汝説。唯然世
尊。佛告華戲慧菩薩。若菩薩聞貪欲音聲
過罪想。聞離貪欲音聲利益想。即是
佛法。若聞瞋恚音聲過罪想。聞
瞋恚音聲利益想若聞愚癡音聲
罪想。於離愚癡音聲利益想則是不
佛法。若於少欲音聲喜想。於多欲音
閡想。即是不音聲法門。於知足音
喜想。於不知足音聲閡想。*則是
音聲法門。若於細行音聲喜想。於
麁行音聲閡想。*則是不音聲法門。若
樂靜音聲則喜。於憒鬧音聲則閡。*則是
佛法。若於忍辱音聲利益想。於
恚音聲閡想。*則是不佛法。若於
進音聲利益想。於懈怠音聲閡想
*則是不佛法。於禪定音聲利益想
散亂音聲閡想。則不佛法。於智慧
音聲利益想。於愚癡音聲閡想。則不
佛法。若於近道音聲則喜。於遠道音聲
則閡。不音聲法門。於生死過咎。於
涅槃利益。則不音聲法門。於彼岸
喜。於此岸則閡。則不音聲法門。於聚落
音聲閡想。於空閑音聲喜想。則不
音聲法門。若於獨行音聲喜想。於
行音聲閡想。則不音聲法門。於比丘
所行音聲喜想。於白衣所行音聲
。則不音聲法門。於有威儀則喜。於
威儀則礙。則不佛法。於清淨行則喜。
不清淨行則礙。則不佛法。於不雜行
則喜。於雜行則礙。則不佛法。於離欲
則喜。於婬欲行則礙。則不佛法
離瞋相則喜。於瞋相則礙。則不佛法
離癡則喜。於癡相則礙。則不
。於空則喜。於有則礙。則不佛法。於
無相則喜。於有相則礙。則不佛法。於
無作則喜。於有作則礙。則不佛法。於
菩薩行則喜。於聲聞辟支佛行則礙。則不
佛法。若説菩薩過咎。則遠阿耨菩提
亦受業障罪。若説菩薩威儀過罪。則遠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若菩薩。於他菩薩
下想。於己生勝想。則爲自傷。亦受業障罪
若菩薩欲餘菩薩。當佛想然後教之。
菩薩若欲阿耨*菩提。不心輕
恚餘菩薩。善男子。無失功徳
餘菩薩。是故。菩薩若欲護功徳善根
亦於一切法中。得無障礙惠。當晝夜各三時
一切求佛道菩薩。爾時文殊師利法王子。
佛言。世尊。如我知佛所説義。貪欲音聲
佛音聲。等無異。瞋恚音聲佛音聲等。愚
癡音聲佛音聲等。外道音聲佛音聲等。小欲
音聲多欲音聲等。知足音聲不知足音聲等。
細音聲麁音聲等。樂獨音聲樂衆音聲等。此
岸音聲彼岸音聲等。遠音聲近音聲等。生死
音聲涅槃音聲等。聚落音聲空閑音聲等。布
施音聲慳貪音聲等。持戒音聲毀戒音聲等。
忍辱音聲瞋恚音聲等。精進音聲懈怠音聲
等。禪定音聲亂意音聲等。智慧音聲愚癡音
聲等。爾時華戲慧菩薩。問文殊師利法王子
何因縁故皆等。文殊師利言。天子。於
云何。貪欲音聲何者爲是。天子言。是貪欲音
聲空如文殊師利言。佛音聲。亦復云
何。天子言。不於空。亦如響法。文殊師利
言。以是因縁故。我説二音聲皆是平等
已上
經文
明知。平等大惠音聲法門。八風之中大須
彌山。五濁之世大明法炬也
示未音聲法門犯障礙罪明據五十五」
謹案。諸法無行經下卷云。爾時佛。告文殊師
。汝先世住初發意地是諸法相
時。爲何障礙罪。汝今説之。當來世。假
名菩薩。聞汝所説障礙之罪。當自守護。文
殊師利。白佛言唯然。世尊。我當自説障礙
之罪。雖是者當憂怖。然其能滅障礙
之罪。亦於一切法中。得無閡慧。世尊。
過去。無量無邊不可思議阿僧祇劫。爾時有
佛。號師子吼鼓音王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
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
。其佛壽命。十萬億那由他歳。以三乘法
而度衆生。國名千光明。其國樹木。皆七寶
成。其樹皆出是法音。所謂空音。無相
音。無作音。無生音。無所有音。無取相音。
是諸法之音。令衆生得道。其師子吼
鼓音王佛。初會説法。九十九億聲聞弟子。皆
阿羅漢。諸漏已盡。捨諸重擔。逮得己利
諸有結。以正智解脱。菩薩衆亦九十
九億。皆得無生法忍。能善入種種法門。親
近供養若干百千萬億諸佛。亦爲若干百千
萬億諸佛之所稱歎。能度若干百千萬億無
量衆生。能生無量陀羅尼門。能起無量百千
萬億三昧門。及餘新發菩薩意者。不
。其佛國土無量莊嚴。説不盡。彼佛住
世教化已訖。入無餘涅槃。滅度之後。法住
六萬歳。諸樹法音。皆不復出。爾時有菩薩
比丘。名曰喜根。時爲法師。質直端正。不
威儀。不世法。爾時衆生。普皆利根。樂
深論。其喜根法師。於衆人前。不讃少欲
知足。細行獨處。但教衆人諸法實相。所
一切法性即是貪欲之性。貪欲性即是諸法
性。瞋恚性即是諸法性。愚癡性即是諸法性。
其喜根法師。以是方便。教化衆生。衆生所
行。皆是一相。各不互相是非。所行之道心
瞋礙。以瞋礙因縁故。疾得法忍。於
佛法中。決定不壞。世尊。爾時復有比丘法
。行菩薩道。名曰勝意。其勝意比丘。護
禁戒。得四禪。四無色定。行十二頭陀。世尊。
是勝意比丘。有諸弟子。其心輕動。樂
。世尊。後於一時。勝意菩薩。入聚落乞食。
誤至喜根弟子家。見舍主居士子。即到
。敷座而坐。爲居士子。稱讃少欲知足細
。説無利語過。讃歎遠衆樂獨行。又
居士子前。説喜根法師過失。是比丘不
實。以邪見道。教化衆生。是雜行者。説婬欲
障礙。瞋恚無障礙。愚癡無障礙。一切諸
法。皆無障礙。是居士子利根得無生法忍
即語勝意比丘。大徳。汝知貪欲爲是何法
勝意言。居士。我知貪欲是煩惱。居士子言。
大徳是煩惱。爲内爲也。勝意言。
内不外。大徳。若貪欲不内不
外。不東西南北四維上下十方者即是無
生。若無生者。云何若垢若淨。爾時勝意比丘。
瞋恚不喜。從座起去作是言。是喜根比
丘。以妄語法多惑衆人。是人以入音
聲法門故。聞佛音聲。則喜。聞外道音聲
瞋。於梵行音聲則喜。於非梵行音聲則瞋。
入音聲法門故。於淨音聲則喜。
垢音聲則瞋。以入音聲法門故。
道果音聲則喜。於凡夫音聲則礙。以
入音聲法門故。於樂音聲則喜。於苦音
則閡。以入音聲法門故。於出家音
則喜。於在家音聲則礙。以入音聲
法門故。於出世間音聲則喜。於世間音
則礙。以入音聲法門故。於布施
則生利想。於慳則生礙想。以佛法
故。於持戒則生利想。於毀戒則生礙想
佛法是勝意比丘。於其舍己。
還到所止。衆僧中見喜根菩薩。語衆人言。
是比丘。多以虚妄邪見化衆生。所謂婬
欲非障礙。瞋恚非障礙。愚癡非障礙。一切
法非障礙。爾時喜根菩薩作是念。是比丘。
今者必當於障礙罪業。我今當爲説
是深法。乃至令助菩提道法因縁。爾
時喜根菩薩。於衆僧所是諸偈
    貪欲是涅槃 恚癡亦如
    如是三事中 有無量佛
    若有人分別 貪欲瞋恚癡
    是人去佛道 譬如天與
    菩提與貪欲 是一而非
    皆入一法門 平等無
    凡夫聞怖畏 去佛道甚遠
    貪欲不生滅 不心惱
    若人有我心 及有得見
    是人爲貪欲 將於地獄
    貪欲之實性 即是佛法性
    佛法之實性 亦是貪欲性
    是二法一相 是二法一相
    所謂是無相 若能如是知
    則爲世間導 若有人分
    是持戒毀戒 以持戒狂
    輕蔑於他人 是人無菩提
    亦無佛法 但自安住
    有所得見中 若住空閑處
    自貴而賤人 尚不
    何況於菩提 皆由空閑
    住於邪見故 邪見與菩提
    皆等無異 但以名字數
    語言故別異 若人通達此
    則爲菩提 分別煩惱
    即是著淨見 無菩提佛法
    住有得見中 若貪著佛法
    是則遠佛法 貪無礙法
    則還受苦惱 若人無
    貪欲瞋恚癡 入三毒性
    是人近佛道 疾得無生忍
    若見有爲法 與無爲法
    是人終不 脱於有爲法
    若知二性同 必爲人中尊
    佛不菩提 亦不佛法
    不諸法故 降魔成佛道
    若欲衆生 勿別其性
    一切諸衆生 皆同於涅槃
    若能如是見 是則得成佛
    其心不閑寂 而現閑靜相
    是於天人中 是爲是大賊
    是人無菩提 亦無佛法
    若作是願 我當作佛
    如是之凡夫 無明力所
    佛法甚清淨 其喩如虚空
    此中無取 亦無
    佛不佛道 亦不衆生
    凡夫強分別 作佛度衆生
    是人於佛法 則爲甚大遠
    若見衆生苦 則是受苦者
    衆生無衆生 説而有衆生
    住衆生相中 則無菩提
    則無菩提 若人見衆生
    是畢竟解脱 無婬恚癡
    如是爲世將 若衆生
    不非衆生 不佛法實
    佛同衆生性 若能如是知
    則爲世間 若人欲成佛
    莫貪欲性 貪欲性即是
    諸佛之功徳 若人欲發心
    隨順菩提道 莫自有
    心異於菩提 發心即菩提
    知是爲世將 若説外道惡
    稱佛世中尊 是二説
    知是爲世將 若人求菩提
    是人無菩提 若見菩提相
    見則遠菩提 菩提非菩提
    佛以及非佛 若知是一相
    是爲世間導 若人作是念
    我當衆生 即著衆生相
    是人無菩提 亦無佛法
    住身見中 貪欲無内外
    亦不諸方 分別是空法
    凡夫爲所燒 如幻如炎響
    如夢石女兒 諸煩惱如
    決定不得 不是空
    凡夫爲狂惑 若求煩惱性
    煩惱良是道 若有人分
    是道是非道 是人終不
    無分別菩提 凡夫畏佛法
    去甚遠 若不空法
    是人得菩提 一切有爲法
    即是無爲法 是數不
    無數故無爲 若以菩提心
    自高無畏 自念作佛
    是人無菩提 亦無佛法
    離菩提寶印 若有但誦
    憶相作分別 不深思義趣
    但爲名利 自念當作佛
    必成無疑 唯貪於名利
    讀經住閑靜 分別少欲行
    還爲貪心牽 若欲遠貪
    不於貪 若達貪實法
    是人能貪 不法實際
    雖長夜持戒 得諸無礙禪
    不佛法味 知法無
    不一切法 不戒非戒
    得有見中 以持戒性
    知於持戒法 如是知戒相
    終不於戒 諸佛之法王
    法藏叵思議 無量方便力
    引導諸衆生 以一相法門
    令寂滅道 凡夫聞佛説
    無我無法 一相自性空
    不信墮深坑 雖白衣受
    聞是法畏 勝於頭陀者
    住在有見中 現在十方佛
    利益諸世間 知法如虚空
    皆以得菩提 若有無智者
    樂於分別法 聞是實<#0623_1/>法
    則生疑怖畏 是人無量劫
    備受諸苦分
是諸偈法時。三萬諸天子得無生法忍
萬八千人漏盡解脱。即時地裂。勝意比丘。墮
大地獄。以是業障罪因縁故。百千億那由他
劫。於大地獄。受諸苦毒。從地獄出。七十四
萬世。常被誹訪。若干百千劫。乃至不
之名字。自是已後。還得佛。出家學道。而
志樂。於六十二萬世。常反道入俗。亦
<#0623_2/>業障餘罪故。於若干百千<#0623_3/>萬世諸根闇鈍
已上
經文
明知。叡山被誹謗。過去業所招。何不
己業。更恨他縁來。願得今身償。不
惡道
示一乘正<#0623_4/>數多怨<#0623_5/>嫌明據五十六
僧統奏曰。西夏有鬼辯婆羅門。東土出巧言
禿頭沙門。此乃物類冥召誑惑世間已上
奏文
論曰。摩竭鬼辯。學不師禀。馬鳴所以先<#0623_6/>誡
後屈。叡山禿頭。訪師西隣。六綱所以未
深旨。<#0623_7/>皆聞齊朝之光統。今見本朝之六統
實哉法華<#0623_8/>何況也
示不僧尼令明據五十七
僧統奏曰。僧尼令云。僧尼有事須論。不
所司輒上表啓。并擾亂官司。妄相囑請者。
五十日苦使。再犯百日苦使。而輒上表。既
法令已上
奏文
論曰。所司省寮。雖屈滯。而所司有綱。年
年寮屈。今依令條。直上表奏。豈違法令哉。
釋尊遠<#0623_9/>誡。今正是時。仁王明文。寶深可

示自他平等同入法性<#0623_10/>明據五十八
    六統群釋護法故 内住慈悲麁語
    余亦護法造<#0623_11/>此論 應槌其聲有巨細
    客主莫怪夢裡語 凡聖本來不
    隨機法<#0623_12/>同一三異 隨法實教無差別
    大唐貞觀興三乘 大周以還盛一乘
    開元之載眞言起 文殊上座定大暦
    天台圓教貞元興 敷揚臨海圓戒
    大日本國未圓教 一乘根性盍濟度
    桓武皇帝哀愍彼 一圓法雨降延暦
    圓教法泉開心地 圓機衆生得
    一乘出家年年雙 圓教三學未具足
    二學雖芽未戒學 是以觸鱗請圓戒
    發願六統及群釋 自他六和息諍論
    隨機説法利群生 同入一味眞如海
顯戒論卷<#0623_13/>下
  <#0623_14/>大日本國弘仁十一年歳次庚子正月二
 十七日 前入唐求法天台沙門最澄記 
 <#0623_15/>夫以道業昇沈擬准木叉之持毀。覺果遲
 速相從尸羅之輕重者乎。三世諸尊無
 依戒成佛。十方大士無戒爲師。菩
 提曠路已爲資糧。生死大海亦爲船筏。是
 以再興一論之印板。將致三卷之弘道。仰
 羨同志合力人興善結縁輩。恣量解三聚
 十重之巨益。飽濟度六趣四生之群品
    於時應永歳次己亥中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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