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授決集 (No. 2367_ 圓珍述 ) in Vol. 74

[First] [Prev] 292 293 294 295 296 297 298 299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四種涅槃決第十一
華嚴圓教兼歴別決第十二
便決寶塔證經義第十三
便決次品成佛第十四
又便示次品八千文決第十五
便決次品遠二乘義第十六
便示次品父少子老義第十七意同
十二
經首如是決第十八更加如是
二修
授決集卷下
  載三十六件
  阿難在萬二千人内決第十九
 無色界色決第二十
 却後三月決第二十一
 無有餘乘若二若三決第二十二
 佛不斷性惡決第二十三
 叙附傍五時決第二十四
 十七地論決第二十五
 天親七種佛性決第二十六
 五十心位決第二十七
 便決六住退義第二十八
 教證二道決第二十九
 總想念處四句決第三十
 四善根位決第三十一
 減縁減行之決第三十二
 三周互具二周決第三十三
 八相法身二記傍正決第三十四
 悟有淺深決第三十五
 支佛不説法決第三十六
 恒沙塵沙惑決第三十七
 論未者不也決第三十八
 別接通決第三十九
 五道六道決第四十
 七階成佛決第四十一
 索車決第四十二
 常精進位決第四十三
 便決六千功徳義決第四十四
 十如是決第四十五
 天台此證不同常流決第四十六
 四悉檀決第四十七
 唯識唯心決第四十八
 三身佛決第四十九
 無情成佛決第五十
 過去七佛決第五十一
 徴他學決第五十二
 教誡中觀唯識學及諸興論者決第五十
 三
 六即位佛決第五十四


授決集卷上

  智證大師述
  且一十八件
天台大綱決
世謂。天台立四教爲大宗綱要也。且約小
説。一端似爾。今意異先。法華云。唯此一事
實。餘二則非眞已上一事實者。非頓非漸之
唯一妙法也。餘二者。一頓。二漸。此二從一
出。即無相一實也。故八萬法藏舒卷
此中。言四教者。從漸中出。本非大綱。
網目也。須知。天台以三教爲大綱。一非
頓非漸。二頓。三漸。初亦名圓矣。淨名廣
疏云。圓頓漸三教也。頓之與漸未是圓也。
開會後成圓畢。此大唐座主決議也。文在
義文句止觀等。且如第四條所載。今
爲示大節最初抽示之。似重而已。若迷斯
旨。千經萬論諳之無用大論文如
背書
  大論四云。問曰。何以故大乘經初。菩薩
 聲聞衆列説。聲聞經初。獨説比丘衆不
 説菩薩衆。答曰。欲辯二乘義故。佛乘
 及聲聞乘。聲聞乘狹小。佛乘廣大。聲聞
 乘自利自爲。佛乘益一切。復次聲聞乘中
 多説衆生空。佛乘中多説衆生空法空。如
 是等種種分別二乘。是二道分別説故。摩
 訶衍經中。聲聞菩薩衆合説已上
今案二
 乘之言。言同義別。隨處合會。今釋餘
 二文。必須用大小二道爲二乘義觸途
分別合
 有多
又佛乘是頓含別
聲聞乘是漸含藏
 指之爲二云云即下偈云。不可思議智無
 量悲心轉。不入二法中等觀一切法。駝
 象驢馬乘唯同不相比。菩薩及聲聞大
 小亦如是已上
今以大小爲餘二。文義多
 憑。法華之餘二。他經之餘二。能可分別
 之。如康藏似今論。准華嚴
四教名證指掌決二仁秀師量。并唐惠苑破。可
以此文自然消遣之
四念處云。生生不可説。生不生不可説。不
生生不可説。不生不生不可説乃至亦名三
藏通別圓淨四念處已上
記一云。言三乘者。
即攝三教。以菩薩乘攝別教故已上
今決
曰。藏通別圓是四乘之異名。而世人不知
故。大師指授之。聲聞乘且名三藏教下根
覺乘且名通教中根菩薩乘且名別教上根
乘且名圓教上上
教教皆有三乘及以佛乘。
雖然總歸於本故。名聲聞乃至佛乘。據
此驗之。四教名義。渉大小乘咸皆有之。華
嚴十善。大經四智。諸如此文悉皆其證
也。若覓藏通別圓之別唱。大乖本師之妙
説。沙劫擔藏經唐云一切經
之總號也
徒損己工夫永
無得理也。當宗三世學人須會斯
四修多羅亦非正名。不可固徴之。違宗
失甚也。苑公秀師等可傷之可傷
  大論四云呵迦旃延子
輩詞中
 汝言初阿僧祇劫
 中。不知當作佛不作佛。二阿僧祇劫中。
 當知作佛不自稱説。三阿僧祇劫中。知
 得作佛能爲人説。佛何處説是語。何經
 中有是語。若聲聞法三藏中説。若摩訶
 衍中説。今天台呼聲聞乘。爲三藏教明
 文在此。而苑與澄等未讀論文。左右閑
 言。可傷可傷
 大論十云。又佛初得道時。心自思惟。是
 法甚深。衆生愚朦薄福。我亦五濁世生。今
 當云何念已。我當於一法中作三分。分
 爲三乘。以度五濁衆生。作是思惟時。十
 方諸佛皆現光明讃言。善哉善哉。我等
 亦在五濁世中。分一法作三分。以度衆
 生。是時佛聞十方佛語聲。即大歡喜稱言
 南謨佛
五味決三
文出大經。無人會之。光在盲前於他無
用。佛分明説五味之喩喩五時教云云
有譯來。講者溢路。未曾解談五味之義。
任己胸臆輒爾囈語。何異觸象衆盲者耶。
天台出世佛意快暢。豈非萬教再演世間
乎。南北講匠釋經論者。各立教時百無一
是。只縁迷於教部前後頓漸權實大小麁妙
狹進否也。所言教者。四乘教也。部即
五味也。隨物機宜立部説教。斯如來極
智巧妙之至例如小乘大乘十二分耳。張
大教網亙法界海。漉人天魚置涅槃岸。
如斯尚恐有其遺漏。況諸師輩。羅之一目
何時得鳥。若雖諳萬藏不會此理趣者。
終年計他寶自無半錢分。虚益諍論長氷
添水。凡五時者猶如經方。四教如藥味。五
時如經四教如緯。五時如器皿四教如盛
物。五時如大虚四教似萬有。五時如天地
四教如陰陽。五時如卦四教如爻。五時如
匡郭四教如内城。五時如岸四教如水。五
時如色蘊四教如四蘊。五時如外四教如
内。五時如盞四教如油。五時如油四教
如炷。五時如炷四教如火。五時如屋舍四
教如人物。五時如大綱四教如網目。五時
如眼逕四教如珠子。五時如身四教如
命。如此等指喩不可窮盡之。任智取捨。
莫固寒熱。五味不出偏圓。偏圓不出四
教也。唐土天下總曰。至細修行不如天
台。以七時禮佛四時坐禪故。細妙判教亦
不如天台。五味四教宛如經緯。無法不
盡無機不收故云云而不肯之何異不學
而言。不學禮而立耶。窮子喩五節與
五味允同。明鏡繋前。何不鑒之。請諸有識
抛於本執拆我慢之幢。禀承我斯大節各
自成益。學不師安。豈非此類乎。又於上
列教時之況。末學莫迷。只爲令會宗意且
出之。勿執一端失萬途耳。又此一條非唯
爲一坊小師等。通含一宗及天下學者。若見
聞者幸留眼智。不破正見幸甚幸甚
  余謂。深密三時。此以教名時。初時
 時三時初小可知。第二以隱密相者。
 通教義。第三普爲發趣一乘者。此別教
 義。以行學四教法門故。言一切乘。又
 初時或入方等。或出置鹿苑
法華不攝不八教中圓教決四
方便品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眞。雲雨
品云。其所説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疏釋云。
上文云唯此一事實指此地也。餘二則非
眞指七方便也。此約漸頓二教述其開權
顯實也。序品疏釋二土瑞竟云。當知此土
從一出無量。非頓而頓。非漸而漸。其事已
竟。必當收無量法還入一法。開權顯實。息
化歸眞。與彼土同也。言從一出無量者。
始從華嚴至般若來。皆從一法開出。至般
若時頓漸已竟。而人不知法華出頓漸外。
請觀竟字。法華但是收無量以歸一。窮子
品云。長者臨欲終時而命其子。并會親
族國王大臣。疏云。國王者。一切漸頓諸經。
無不稱所詮之處爲經王。當機益物興廢
有時。部部不同。名之爲國。皆言第一。又
此經會通諸經。豈非聚集國王。故無量
義中先已收集。彼云。初説四諦十二因縁
生。次説方等十二部經。次説摩訶般若華
嚴海空。此則普集諸經。融通漸頓會入此
經。故名會國王也記文委細。不能載之。四諦
因縁即鹿苑也。方等般若次第
宛然。言華嚴者。具有二義。已在玄
文。霅記載玄文也。又法華疏等多言漸頓。是從近至遠之義也。下
文云。決了聲聞法是諸經之王。豈非會國王乎。以
法爲王。文已如此。何不見之。可傷可傷。約鈍
以喩爲名。
須會斯義耳
 玄一云。華嚴約法被縁名
頓教相。三藏名漸教相。方等船若猶名漸
教。今經若約法被縁名漸圓教。若説次第
醍醐味相。問。既以五味分別。那同稱漸。答。
約漸得明五味耳。又若小不聞大。大一向
是頓。若大不用小。小一向是漸。若以大
破小。是漸頓竝陳。若帶小明大。是漸頓相
資。若會小歸大。是漸頓泯合。故無量義
云。漸頓二法三道四果不合。今時則合。即
是此義也。今法華是顯露非秘密。是漸頓
非漸漸。是合非不合。是醍醐非四味。是定
非不定。如此分別。此經與衆經相異乃至
具如信解品中説。與餘教異也。輔行十
云。來至法華會八歸一若除教道
但須會七
籤三云。
故今此經獨得稱妙。若只判四教中圓名
之爲妙。諸經皆有如是圓義。何不稱妙。
故須更約部約味。方顯今經教圓部圓。是
故判中。先約四教判。次約五味判。若不
約教則不知教妙。若不約味則不知部
妙。下去一切判麁妙文。悉皆例此。記云。故
佛慧之言。須開三教果頭之權實。發四味
兼帶之大小。則人理教行之有歸。開示悟
入之無異。方是今經之佛慧耳。問。諸經中
圓與此何別。而必須云開方是佛慧。答。圓
實不異。但未開顯。初心之人謂圓隔偏。須
聞開顯諸法實相。若已入實但論増進。權
人至此一向須開。又云。若非超八之如是
安爲此經之所徳聰座主壽經記云。妙經唯
有開顯圓教獨顯一乘。何者
爲實施權遍於四味。開權顯實收攝四味五時八教總
入醍醐。涅槃扶律明常。具有四教總知常住。一
期化儀。出世大
事。其功畢矣
上來引文略竟。今正決之。唐天
台座主釋曰。今宗判教有三種。即是一代
乃至十方三世諸佛所決也。一非頓非漸。二
非頓而頓。三非漸而漸。所言非頓漸者。最
初所引唯此一事實之文意也。實即實相。唯
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之實相。亦是一切
智之所歸地指其教部即是法華。次而
頓即華嚴。後而漸即三味酪及二
蘇也
實相難解難
入。所以施設頓漸儀法。四十餘年調熟之
畢。究竟會入平等大慧實相妙理。故言
實二權。又頓之言。義具二意。一頓説故爲
頓。如日出先照大山王。即須彌山等。二指
圓爲頓。即圓融圓滿頓極頓足也。今言漸
頓。即是三味漸。後之教頓非八教中化儀
之頓。當以諦聽。法華是能生之圓。能會之
圓。能融之圓。能妙之圓。歸之圓故稱平
等大慧獨妙一大圓教也。能生漸頓。能會
漸頓。能融漸頓。能妙漸頓。由此等義稱平
等大*慧妙法一乘。若不然者。非平等非妙
法也云云絶非八教攝。既言出頓漸外。請
觀竟字。何以不觀之。將出外之圓入于頓
漸内乎。籤中與奪。約相對門暫設與
義。實非正義記云。先約相待以判麁。次約絶
待以辨妙。可以此會籤文也
彼八中圓。是所生之圓。能歸之圓。所融
之圓。帶麁之圓。如是不及更不可計。故
依絶待奪義爲正。若猶以與爲正義者。
豈與兼別之圓。對三之圓。帶二之圓異乎。
大乖經疏記等極成之旨。漸頓泯合部圓教
圓。是合非不合。會八教歸一。是醍醐非四
味。不然并會親族國王大臣諸文。恐爲徒
設。言泯合者。非頓非漸究極之圓也。既融
四味成於醍醐。更無他味。再三説言唯
有一乘。教部倶圓更覓何文。猶若不會會者
知也
擔經覓經。何異盲聾。台山兩答未究宗
意。今示誠文。後賢詳之仁壽年。於城山點。
與今不異。又可
見石
玉徒甲反振電。大唐天台宗行滿和尚
遺法弟子僧法霅也。集略云。下甲反衆聲。詮
云。素合反貌雨者
  若准大旨指頓漸爲小。非頓漸爲大。
故言會小歸大。是漸頓泯合
車數決五南都三論師。立量破三權一實。其顛
倒顯下文。僻不可言。學人詳之
止觀十云。云何諸治共治一見乃至業即鬼
神。競共推排三車自運乃得出耳。三車即是
三藏中三乘念處。亦是通中三人共一念處。
又是別方便中三種念處。眞實一種念處。又
圓一實念處。略説九種四念處。中説九種道
品。廣説九種四諦。是諸念處皆能治見得出
火宅。遺囑之意義在於此出遺
教經
記云。此中
四教總有九種念處。三藏三乘各一。以諦
縁度不同故也。支佛束十二縁爲四念處。
菩薩行雖六度觀念伏惑。還用二乘所觀
念處。今從人別故成三種。故玄文云。三因
大異故得爲三。通教三乘同一念處。同觀
無生故。玄文云。三因大同故得爲一。別教
地前名爲方便。入空位中體折二種。入假
位中但用無量。初地入中名爲眞實。圓教
始終唯用一種。故知。三車義兼藏通及別
方便。經文出宅正指三藏。故云即是。三乘
義通通於通教。故云亦是。別教文便無三
乘名。觀行不殊藏通兩教。故云又是。故
知。即・亦・又三不無親疎。故對三教亦不
同相。別教入地即是眞實。圓教始終與前永
乖。故亦云又。而不言是。若將別教入地
證道及以圓教始終名圓大車故。下文從
但釋迦去。約化儀釋一代教門。只是先
與三車後賜一大耳。言略説爲念處者。念
處即是道諦三十七品七科之一。故云略也。
全説七科即是道諦。故名爲中。既有能治
必有所治。能所倶擧即是四諦。故云廣也。
又妙樂別記云。故三車之言有總有別。別
在三藏總攝七種。除前入地及以圓教是
所會故名大車故。別教入地雖帶教道。謂
證同故乃至 一代教門只是先與三車後與
一大云云 次更序化儀。從漸至頓雖七種
不同各有其意。鹿苑正用藏。方等傍用藏。
復以三斥藏。般若傍用通。正用於別圓。法
華會七種同歸一眞實亦是非頓非漸之意也。即
末文所示絶待門義也
法華疏五云。世人執車數不同。説車體不
同。或言。初説三車後會二歸一。或言。初
説有三後會三歸一。有言。初説四後會
三歸一。所以出經。勿信人語。此文引昔
佛爲聲聞説應四諦。爲縁覺人説應十二
因縁法。爲菩薩人説應六波羅蜜法。今佛
説三。數亦如此。華嚴舊六十
卷也
云。下劣厭沒者。
爲示聲聞道。根鈍樂因縁爲説縁覺道。根
利有慈悲爲説菩薩道。無上樂大事説無
量佛法三十六又第九地及
十地論文煩故止
又瓔珞第十二云。十
方佛説三乘。一一乘中又開三合九乘。九乘
悉會入平等大*慧。聖説如此不能通融。互
相是非。非法毀人。過莫大焉。今約教分別
之。若説三乘法門異而眞諦同者。三藏教
也。若説三乘法門同眞諦皆同者。通教也。
若説三乘三三九乘。若説四乘淺深階級
各各不同。而同入平等大*慧者。別教也。若
説三乘九乘一一皆與平等大*慧相應。無
二無異者。圓教也。又歴五味分別。乳味但
明菩薩乘佛乘。酪味但明異三乘。生蘇味
備明三乘四乘九乘。各各分齊不相濫。熟
蘇味唯除異三乘。餘如生蘇也。醍醐中
純説佛乘無復餘乘也。若識此意異説無
妨。若不知者只増諍論耳記釋次師云似
當。餘煩故不載
疏記四云。三藏三乘加人天五也。加通
教二乘七也。加通別菩薩九也。若義分行
向乃成十一。此等皆是被會之異。合彼
異故。故名爲一。一體收異。故名爲大。大即
今經圓妙一乘位。與華嚴圓位同也已上
文如上。今示唐決曰。權車七種。實車二
種。合九車也約相
待門
若據九乘三教各三。
亦成九。藏通三人各有本乘。別教無三。以
法望人亦成三人。所以爲九。是以約權或
七或九。言二實者。別教入地及以圓住。是
名爲二。故初言九。即前後總計之亦十一
也。學者莫謂天台立四車。大違宗旨。不
了自宗也。三教各三其理元定。後二證道
彼所會故。以此義云初以三車誘引
諸子。然後各與修寶大車。言總意別。事須
留心。三教三子各乘三車互不相載。各各
自濟力不及他云云又以歴別何名平等。若
望己分合名小車中可
有文
究至法華九乘
同載高廣大車。依斯實事須會眞理此約
絶待
我國己他於此太暗。仍寄與金乞固守待。
又三車者。法喩不齊。受行念處已出三界。
故車在宅内。亦我已乘之。而父不言車
在宅内。即是異途。若依實義乘車出宅。
如止觀説。若依言教。車在宅外。所以互相
推排。競共馳走爭出火宅。又似世人於宅
内不乘物耳。又三車之言有總有別。可
留心於此句。法喩不齊。如下別條
  大論二十七云。復次諸佛心中名爲大。餘
 人心中爲小。問曰。若爾者何以言菩薩
 行大慈大悲。答曰。菩薩大慈者。於佛
 爲小。於二乘爲大。此是假名爲大。佛
 大慈大悲眞實最大。復次凡夫人聲聞
 辟支佛菩薩慈悲名爲小。諸佛慈悲乃名
 爲大
 法華火宅喩云。是大長者乃至而作是念。
 我財物無極。不應以下劣小車與諸子
 等。今此幼童皆是吾子。愛無偏黨。我有
 如是七寶大車。其數無量。應當等心各各
 與之。不宜差別。乃至三車喩後云。舍利
 弗如彼長者見諸子等安穩得出火宅
 到無畏處。自惟財富無量。等以大車而
 賜諸子。如來亦復如是乃至是諸衆生皆
 是我子。等與大乘。不令有人獨得滅
 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
 今以經對論。菩薩對二乘爲大。對佛
 爲小。所以當知。牛車對羊鹿爲大。對
 於如來大車却爲小。以假名大終是小
 也。故文句云。待二唯一。一外有一。以菩
 薩對二乘爲大。對佛是小也。文句云。昔
 得羊鹿小牛或本謬作
水字
期出分段。今得白
 牛出變易。豈非本所望乎。世人不會
 四教。所以大迷菩薩與佛乘懸隔。今依
 宗定車數有二十四。以二十三爲權。
 以一爲實。以時攝教。初乳二教
車五
次酪一教
車三
 生蘇四教
車九
熟蘇三教
車六
上來計之竝二十三也。
 醍醐一教
一車
會前二十三歸於唯一。故前二
 十三後唯一。今約二十三分別之。白牛
 六牛五鹿七羊五。總會此二十三成於
 唯一。故前後權實總計二十四也。例如會
 八教歸法華圓
 行記云。方等傍用藏。復以三斥藏乃至
 諸文多云般若淘汰
 大論二十三云。復次思惟此食。墾殖耘
 除。收穫蹂治。舂磨淘汰炊煮。乃成用功甚
 重。論二十六音義云。通俗文浙米謂之淘
 汰
 今案此。與唐同日本國俗乖之。若依沙
 汰有相似也。其淘汰無交接浙玉作此字洗也
 &T024010;玉家云。浙者釋米也。玉云。釋者浙米
 也。説文漬米也云云
 別記者指止觀搜要記
今定云。約相待門爲九。約待門爲一。
 絶一種又約此門又爲八。即所絶七
種能。是故合前後以爲八也
所言九
 者。權七實二
圓人斷惑不斷決六
淨名觀衆生品云。天曰。佛爲増上慢人説
離婬怒癡爲解脱耳。若無増上慢者。佛
説婬怒癡性即是解脱。法華云。觀一切法
空如實相等。又云。世間相常住。又云。深
達罪福相。遍照於十方云云普賢觀云。云
何復當不斷煩惱不離五欲得淨諸根。
滅除諸罪。父母所生清淨常眼。不斷五欲
而能得見諸障外事仁大師爲
衆説
又云。菩薩所
行不斷結使不住使海。觀心無心。從顛
倒相起。如是相心從妄想起。如空中風無
依止夢。如是法相不生不沒。何者是罪。何
者是福。我心自空。罪福無主。一切法如是
無住無壞。如是煩惱觀心無心法不
法。諸法解脱滅諦寂靜。思法眞寂義無諸
分別想。一切業障海皆從妄想生。若欲懺
悔者。端坐思實相。衆罪如霜露。慧日能
消除。安樂行文可披之。更不載。圓教四念
處云。三斷不斷者。別但明斷不論不斷。圓
具二義。若教道明斷證道不斷。例如小乘
方便論斷。證眞不論斷不斷。今亦如是。若
不思議觀内不見有煩惱可斷。煩惱性不
障菩提。菩提不障煩惱。煩惱即菩提。菩
提即煩惱故。淨名云。佛爲云云行云。婬
怒即是道。又淨名云。六十二見爲如來種。止
觀序云。圓頓者。初縁實相。造境即中無
不眞實。一色一香無非中道。陰入皆如
無苦可捨。癡惑即菩提。無集可斷。邊邪
皆中正。無道可修。生死即涅槃。無滅可
證。生死即法身。煩惱即般若。結業即解脱
色之與心爲境也。
如共般若等中
正宗文云。如爲不識氷
人指水是氷。指氷是水。但有名字寧復
有二物相即耶。氷即無明。即苦與集。水
即法性菩提涅槃。心起三毒即名衆生。此
心起時即空即假即中。欲得如來實相眼智。
非止觀不成。故修第三觀是中道
觀也
阿若疏云。
圓教觀者。但縁諸法實相法性佛法。若色若
香無非實相。陰入界苦即是法身。非顯現
故名爲法身。障即法身。貪恚癡即般若。非
能明故名爲般若。無所可照。性自明了。業
行繋縛皆名解脱。非斷縛得脱。亦無體
可繋。亦無能繋。故稱解脱。解脱即業不
生。般若即煩惱不生。法身即苦不生云云
即圓無生觀智不斷性惡。合入此條。爲治
古執今立別條。大義不異耳
曰。上來略引諸文且示其證。一宗所説圓
之觀智。所憑經論一一無非圓融三諦
觀所貫。學人存心能尋思之。更不假口。即
遇明師便得圓頓實相眼智。我輩去初停
心猶萬萬里。只縁不學實相妙觀。若常如
此恒斯生死中人。何得爲佛法中人乎。以
我懈怠。莫謂教失。龍女速疾具三十二
相。即是一念聞經究竟三菩提也。擧一
例諸。有識自會
  普賢觀經隨難解中。載煩惱境文。以彼
文釋成也
便決隱顯義七義顯上條。今爲別件亦有小意。
諸宗所諍合以此了本有。又
云。性徳四徳爲如來藏。修
得四徳爲法身出玄文
世云。法身隱爲如來藏。顯名爲法身。常爲
口實而未會理。仍顯示之。彼隱顯義是別
教意。今師破之。所以釋云。陰入界苦即是
法身。非顯現故名爲法身。但理性位未能
了知我是法身。義似隱藏。約實言之。如來
藏理本是法身。終無隱覆。性自顯現。性自
明了。性自解脱。正是圓義。我曹猶唱隱顯
之言。可謂不了自家耳。或宗教中有隱
顯言。能須得意又可見釋名章。隱
爲本有顯爲修得
初即無
力是空如來藏。五即有力是不空藏。有取
與故。初是性得。五是修得。又五是性徳。
一是修得。任可解之
   玄七釋蓮華云。譬如泥蓮四微處空。蓮
 四微初後不異。此名蓮子本末等。一切
 衆生亦如是。本有四徳隱名如來藏。修
 成四徳顯名爲法身。性徳修徳常樂我淨
 一而無二。是名佛界十如本末究竟等。經
 言衆生如佛如一如無二如。即其義也
須彌内芥子決八
淨名問疾品云。又問。諸佛解脱當於何求。
答曰。當於一切衆生心行中求智者大師云。
衆生解脱當
求諸佛
心中
不思議品云。維摩詰言。唯舍利弗
諸佛菩薩有解脱名不可思議。若菩薩住
是解脱者。以須彌之高廣内芥子中無所
増減。須彌山王本相如故。而餘不知。唯應
度者。乃見須彌入芥子中。是名不可思議
解脱法門。三觀義上卷云。問曰。一念十二因
縁具十法界。何得以爲一心三觀之境。答
曰。以一念十二因縁即空即假即中三諦之
理。不縱不横不一不異。十法界法雖復無
量。不礙一念無明之心。一念無明之心含
十法界無有迫妨。問曰。一人具十法界次
第經無量劫。云何止在一念無明心内不
相妨礙耶。答曰。此經明不思議。須彌入芥
子不相妨礙無情之物尚得如此。況心神
微妙一念具足一切三世諸心。何足致疑。
問曰。諸大乘經皆明不思議。其意難見。云
何了別。答曰。佛法不思議道理唯可仰信。豈
可情求。若茍抱深迷當以近譬。法華經
安樂行品明持經之人。若於夢中但見妙
事。所謂夢見從初値佛發菩提心。乃至成
道轉法輪。經千萬億劫度無量衆生。是則
少時眠心有無量夢事。無量夢事而不礙一
念眠心。一念眠心能含無量劫事。無明一念
具一切法不相妨礙亦復如是。而眠時謂
無量別。覺已反觀知。止是一念眠心具無量
心。今時人雖不夢裏見無量劫事。而亦倐
忽見三數日事。見是無量夢事只是一念
眠心之内而不相妨。世間現見如此。無明一
念具一切法不相妨礙。何所致疑。眠法覆
心即譬無明覆中道佛性之眞心。無量夢
事即譬恒沙無知覆一切佛法妙事。夢事不
實。而取著憂喜譬見思覆眞空也。若不思
尋夢譬。此不思議理疑終難決。故諸大乘
經多説十喩。但諸師解譬或時偏淺。唯見
譬夢不實空邊。不見譬無明一念無量邊
也。止觀第五。觀不思議境文等廣故不載。
往而可尋。決曰。天台釋初文云。當於一
切衆生心行中求諸佛解脱。阿若疏云。業行
繋縛皆名解脱。非斷縛得脱。亦無體可
繋。亦無能繋故稱解脱。此解脱種本來具
在一切衆生心行之中。理即不知。名字僅
聞。觀行思之。相似略見。分眞分見。究竟全
見。見者證也。是解脱性。本來廣博猶如虚
空。以山對空。大小易會。一心具十法
界十法界是一心。心爲芥子十界如山。隨
縁不變故不増減。不變隨縁故現大小。我輩
若會如此妙理。自從名字能證解脱以山
芥。況後後位無可難乎。又恒在理
不出沒。有魚即好莫憂難釣。釣我心性
何更出性云云已過心量之外。故名不可思
議。我法妙難思。實在此也。唐人説話。什公
纔譯淨名經呈當時國主姚興天子。主上
怪曰。須彌納芥子。此無道理。什公以鏡
示主。問曰。聖人見鏡中面像不。主答。我
能見之。什師問曰。面之與鏡何者大乎。興
曰。鏡小面大。什曰。若鏡小面大何以現像
乎。主上驚悟更無言語。此義合知
  淨名不思議品疏云。諸家云云今謂。華嚴
明一微塵有大千經卷。觀衆生一念無明
心即如來心。若見此心則能以須彌入
芥無相妨也
六七八九識等決九
小乘六識大乘八識是常途説。今分別之。藏
通二教道明六識。別教明八識。圓教説九
識。仍略示文。諸小乘經論及共般若中。皆
説眼等六識。竝是前二教意也。楞伽唯識等
説八識。是別教義耳。金剛三昧經云。八識海
澄九識流淨。又云。妙覺三身於九識中皎然
明淨。梁攝論及眞諦師等説九識義。更有九
識家明九識義攝家南北及新譯家。或執八及九
互不相許。如諸文具之今更不
記。
是別故
今圓教意且依第九明。若別教教道
與圓不同。故不説九。或爲異名。得失相竝。
得意爲得。失之爲失。約證道與圓同。或
可相許之云云 自性清淨心皎然明淨。此
菴摩羅識也。如大莊嚴論云。説心眞如名
之爲心。即説此心爲自性清淨。此心即是
阿摩羅識。故天台大師説曰。又縁中道發
菩提心縁正因縁生滅法發心。縁眞空理發心。
縁俗諦假名發心。四縁中道法界發心
者。此心亦名中實理心第一義空菴摩羅識
佛性如如實際實相無住無生等。種種異名。
皆離縛脱世出世有漏無漏有爲無爲等種
種二邊。故非生死非涅槃。有爲無爲等遮
此二邊名爲中。即虚妄寂絶無所依倚。待
邊明中。中不可得。純名爲中。能如是者。
通取無上正眞之理。目之爲道。故普賢觀
云。大乘因者。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
法實相。此正觀之心不可破壞。不動不退
名爲實相。又云。造境即中。無不眞實。繋
縁法界一念法界。凡夫聖人生死涅槃一切
色香皆是中道。是名推無作四諦發菩提
眞如理心名阿摩羅。即八識所依也。
不可雷同第八淨位名無垢識。努力努力。
心爲八識性爲第九。即自性淨心也可見止
觀大意
今我凡位所發圓心。於九識中且名第九佛
性心。即於凡位能見聖體。是大乘因。六位
究竟。是大乘果。六六三十六。始中終平等
具足之。如是了知。名中實理心無垢淨心
如如心佛性心實相心無住心無生心等。具
如止觀説。三識一體猶如三佛。若就別教
六識縁因。七識了因。八識正因。若於圓教
三識八九等皆同一體。自性清淨本來實相。
故性清淨依性起修。即身即生通至佛果。
故名如是相乃至本末究竟等見安樂行
*云云
我曹
未知初發圓心名菴摩羅識。故且示授。餘
如教文。見頴公決而略可知之。但八外圓
與八中圓體有廣狹。所發淨心爭無差殊。
一切准思須會教理。若以理智者。亦爲
十識得
便明七識計我我所決十
密嚴經云。如蛇有二頭各別爲其業。染意
亦如是。執取阿頼耶以爲我我所。瑜伽
説。六識對境必内依末那。而唯識失此義。
枝乖根本。瑜伽爲本。有十支故。此義具
如木大師述。又在餘承和三年
集録中。空品云。意根分別一切諸法。顯空性
云。意根了法不知厭。眞諦師名執我識
此第七也。准下文我有二種。第七爲
内。六識爲外。可知内我必執外我
天台意謂。既
言分別一切諸法。豈只計我不計我所。一
切之言殊須留心。同尋宗文。楞伽分別
何不仰信相違自教。攝論智論文義明了。
故我性宗計我之時無不備所。所以七識
名執我識。不同唯識偏計於我闕我所之
義。一宗學侶留心尋之。心爲頼耶。意爲第
七。識爲六識。如常分別又佛性
論云云
又意根意
識其體各別。第七爲意根。第六爲識。若
不會此一端於諸節不明了。仍書之耳
根塵對起一
念義亦難也
暹淨名記云。此内執識者。以第
七識執第八識見分以爲内我。執第六等
爲外我故云内執識
  法界次第上釋十六知見。文云。一我於
 名色陰入界等法中無明不了。若即若離
 妄計有我我所之實。故名爲我
 七卷楞伽經偈頌品云。意縁阿頼耶起
 我我所執。及識二執取了知皆遠離
 智論第十二云。無爲法中亦無我。苦樂不
 受故。是中若強有我法。應當有第七識
 神。而今不爾。以是故知無神
 疏四云。縱嘖中言若強有神應當有第
 七識神者。此明無七識唯六識識塵。有
 識識塵塵。則不無我。無識神故知無我。
 依楞伽經及攝論皆有七識。何故言無。
 解言。彼中七識者。乃是意根想識。不欲
 對塵。若欲縁境則總受六塵。更無別
 境。今引佛説唯有六塵用六識識。而六
 塵中無我。故六識不識。若實有我者。應
 有七塵用第七識識。而佛不説。故知無
 我。今案此意。六識是別。第七是總。若六
 識別受塵境。第七先總受。又依瑜伽意
 識生時必内依末那。末那是意根故。先内
 依意。若不爾者。佛説無用
 論二十三云。五識次第生。意識分別取
 相。籌量好醜。然後生我我所心等諸煩
 惱及諸罪業。觀食如是。本末因縁種種
 不淨。知内四大與外四大無異。但以我
 見故。強爲我有
 今案論文。我我所執本末無異。内外四
 大體無異故。但以我見強爲我有。故若
 有我無無所時云云
 二十三又云。他心智者。知他衆生心心數
 法。問曰。若知他心心數法。何以故但名
 知他心。答曰。心是主故。但名知他心。若
 説心當知。已説心數法
 今准此文。説我已知我所。故呼第七名
 執我識。更不可言執我所境世智名爲
 假智。聖人於實法中知。凡夫人但假名中
 知。以是故名假智。知棟梁椽壁名爲屋。
 但知是事不知實義。是名世智
四種涅槃決十一可尋眞諦譯佛性無相
論等。同譯攝論有之
天台大師曰。若子縛斷名有餘涅槃。亦名分
得。若捨果縛名爲無餘涅槃。即是小乘具
足。如此之法豈非禪定之力方得圓備耶。
若大乘分具者。二乘分具皆名有餘涅槃。何
以故。深惑未斷故。若自性禪中住法樂禪
如此釋
云云文
但見眞者名有餘涅槃。若得三摩跋
提定慧具足名無餘涅槃。從此任運入薩
婆若海名無住涅槃。雖復無住未是究竟。
至清淨時方是究竟。前三涅槃皆是有上。後
一是無上第四證
淨了也
譬喩品疏云。皆爲化菩薩者。
若權若實倶入佛道無住涅槃湖州云。無住涅
槃者即大涅槃
也。對小涅槃故云無
住。妙記定記竝不解也
石鼓記云。言無住涅槃
者。全云。令其勿住小乘之涅槃也。今謂。
此恐不爾。或云。涅槃有四。謂性淨有餘。無
餘。無住。前三則通。無住則別。唯大涅槃故。
皆令住佛道入此無住大涅槃也。今謂。雖
有此理而無此例。此是近代新章所解。
一宗教門都無此名。忽此言之。恐無詮
次。今謂。二句是顯佛意。皆令住佛道
不令住小涅槃。即上文我雖説涅槃是亦
非眞滅。下文云不令有人獨得滅度。但
離虚妄等也。故不應作別釋三句文意
上菴摩羅并此文。出
一卷禪門章已上文
梁攝論第一云。無住處涅
槃名學果寂滅相。法華玄云。八類通三涅
槃者。三涅槃即是三軌。諸法從本來常自
寂滅相。是性淨涅槃理性皆以如來滅度而
滅度之。即圓淨涅槃修因
所成
數數唱生處處現
滅。於此夜滅度如薪盡火滅。豈非方便淨
涅槃薪盡
火滅
成唯識十云。涅槃義別略有四種。
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二有餘依涅槃。三無
餘依涅槃。四無住涅槃。一切有情皆有初
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唯我世尊可言具
此無住涅槃者。唯識云。謂即眞如出所知障。大悲
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
情窮未來際用。
而常寂故名涅槃
決曰。上來出據呈諸學侶。
莫謂天台不説四種涅槃。大師既已疏中
釋之禪門列名。而唐土不委宗教云都無
此名。可謂龍駒默脚。日下之不言即未
廣之甚也。仍今留示耳。抑性淨是本來自性
清淨涅槃。圓淨是無住涅槃。方便淨是有
餘無餘二涅槃歟。只開合之異耳。一宗非不
釋。後人能存意但可求古譯論
中各可有據也
華嚴圓教兼歴別決十二新疏説五非五爲。
其狹劣非器及權
爲一對。引爲一隻。正當不共
二乘人説兼別之義。可尋之
止觀五云。華嚴亦有二意。宣説菩薩歴劫修
行。爲鈍根也。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所有慧
身不由他悟。彼是利根已上。又法華玄四文。
如背後。龍樹明判在
智度論三十三卷
末如下背
十地論云。如是我聞。一時婆
伽婆。成道未久第二七日。在他化自在天中
自在天王宮摩尼寶藏殿與大菩薩衆倶。
論曰。時處等挾量顯示勝故。此法勝故在於
初時及勝處説。此處宮殿等勝。是名處勝。
何故不色界説。此處感果故。何故不初七
日説。思惟行因解行故。本爲利他成道。何
故七日思惟不説。顯示自樂大法樂故。綱
目云。皆於第二七日海印定中演出如是
無盡法門。下文云。法如是故。此則如大王
路法爾常規。又第八會亦非後時。何得於
一部經前已説半中。説餘經後方更續。豈
令佛無陀羅尼力不能一念説一切法。祇
園鶖子竝是九世相入。下文云。過去一切劫
安置未來。今一切劫迴置過去世。又云。於
一念中建立三世一切佛事乃至廣説。如
是等文處處皆有。豈鶖子祇洹而非此類。是
知。此經定是第二七日所説。又有人説。第
八會是後時説。以彼文中有鶖子等五百聲
聞竝後時度故。此等所判恐不順文。本教
機定故唯二七日已上無量義經云。善男子。
我先道場菩提樹下端座六年。得成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以佛眼觀一切諸法。不可
宣説。所以者何。知諸衆生性欲不同。性欲
不同。種種説法以方便力四十餘年未顯眞
實。是故衆生得道差別。不得疾成無上菩
提。善男子初説四諦。爲求聲聞人。而八
億諸天來下聽法發菩提心。中於處處演
説甚深十二因縁爲求辟支佛人。而無
量衆生發菩提心或住聲聞。次説方等十
二部經摩訶般若華嚴海空。宣説菩薩歴劫
修行。而百千比丘萬億人天無量衆生。得住
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住辟支佛因
縁法中已上信解品云。并會親族國王大臣
*云云疏云。此經會通諸經。豈非聚集國
王。故無量義中先巳收集。彼云。初説四諦
十二*因縁生。次説方等十二部經。次説摩
訶般若華嚴海空。此則普集諸經融通漸
頓會入此經。故名會國王也下文云。決了聲
聞法是諸經之
王。與今疏能合也。莫執
不可以國王爲經王
文句四云。問。佛大慈
悲何不神力使其住而不聞如華嚴中聾
唖。何不増状毒鼓如喜根勝意。答。各有所
以。華嚴末席如開於漸。未破小執。故在座
而隔。今諸佛法久後要當説眞實。正欲滅
化破菴。宜須簡遣。若去住倶謗宜如喜
根強説。妙記云。答中意云。華嚴末席者。此
且一往寄結集説。舊經三十七云。時舍利
弗祇園林出。不見如來自在莊嚴變化及師
子吼妙功徳等。不見諸大菩薩眷屬。亦無
智眼能見覺知及生意念。亦不爾説不能
讃嘆。以聲聞人出三界故。此即如聾」如唖
之文。於彼末會即當漸初。然亦寄於娑婆
一期。設化漸教以説。用通今意。應知華
嚴盡未來際。即是此經常在靈山。何殊十方
更互主伴。至第三十八入佛境界品。文殊
從善住閣出。與諸天龍等至如來所。頭面
禮足。設供養已辭遊南方。時舍利弗承如
來力。見文殊師利從祇洹出。而作是念。今
與倶行。時舍利弗有六千弟子。從自房出
禮佛足已至文殊所。此六千等皆新出家。
已曾親近過去諸佛。皆是文殊之所化度。舍
利弗爲諸比丘廣讃文殊。文殊語諸比丘。
汝等善能成就十種大心。則得佛地。況菩
薩地。自古共云。華嚴時長。若爾乃是結集
後教。至般若來。方可得云令諸比丘成
十大心。此乃義當轉教時也。結此等意入
華嚴中。故云時長。當知以法界論之無
非華嚴。以佛慧言之無非法華。道理雖
爾。若約次第部類不便。則鹿苑諸教皆應
結取。但是大小不同機見不等。故令教主
説亦不一。驗舍利弗已有六千弟子。故似
方等般若教時。何但鹿苑耶。今文復云未
破小執。即似鹿苑之始。准下釋信解品中
長者之文。但是機見著脱前後。今亦且寄漸
教大末小初爲釋。疏一引十二遊經云。佛
成道第一年度五人。第二年度三迦葉。第
五年度身子目連。籤十云。准不思議境界
經云。舍利子等五在聲聞。皆是他主極位菩
薩。故今在此逝多林會迹示聲聞。據華嚴
經文殊師利逝多林出時。舍利弗語言。汝
等且觀文殊師利相好威儀等。觀彼經中舍
利弗語詞。似如已聞諸大乘竟。如在方等
般若會時。未能悟故。状當聾唖。以後分
之言初分後分
出玄文
時仍長遠已上
私謂。入大乘論
萬二千聲聞。本皆是大菩薩。豈與彼經異
乎。玄文難同歸教云。華嚴明佛智慧。猶
帶菩薩智慧。菩薩智慧如爪上土。如來智
慧如十方土。法華純説佛之智慧如十方
土。面非常者。華嚴爪上土。云何明常住。又
華嚴始坐道場初成正覺成佛太近云云
無量義經云。説華嚴海空歴劫修行。未曾宣
説如是甚深無量義經云云又難一音教中
云。華嚴五天往反亦爲鈍根菩薩開別方便。
況餘經耶。又云。下方涌出菩薩問訊佛。答
云。如是如是。衆生易度。始見我身聞我
所説。即皆信受入如來慧。除先修習學小
乘者。如是之人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
佛慧。即是釋迦初頓後漸。如此等初頓未必
純教法身菩薩。又雖禀此頓未能悟入。始
初立行故其行如乳。若望小根性人行又
如乳。何者大教擬小如聾如唖非己智分。
行在凡地全生如乳。次開漸者。佛本以大
乘擬度衆生。其不堪者華嚴教時也尋思方便
趣波羅奈。於一乘道分別説三。即是開三
藏教也。又釋上引無量義文云。佛眼觀一
切法。即是頓法在前。四諦十二*因縁即是
次漸。若依此文説三藏竟。次説方等十二
部經云云案無量義得知方等是三藏之後
爲第三時也。案無量義經。云次説摩訶般
若華嚴海空歴劫修行者。此是方等之後而
明大品。大品或説無常無我。或説於空。或
説不生不滅。皆歴色心至一切種智。句句
迴轉明修行法。即是歴劫修行之意也。又云
比丘人天得四果住支佛者。驗是共般若
也。而言華嚴海空者。若作寂滅道場之華
嚴此非次第。今依法界性論云。鈍根菩薩
三處入法界。初則般若。次則法華。後則涅
槃。因般若入法界則是華嚴海空。又華嚴
時節長。昔小機未入如聾如唖。今聞般
若即能得入。即是其義也。又解。般若之後
明華嚴海空者。即是圓頓法華教也。何者
初成道時純説圓頓。爲不解者大機未濃。
以三藏方等般若淘汰淳熟。根利障除堪
聞圓頓。即説法華開佛知見得入法界。
與華嚴齊。法性論中入者是也。故下文云。
始見我身入如來慧。今聞是經入於佛慧。
初後佛慧圓頓義齊。故次般若之後説華嚴
海空。齊法華也。乃至云。案無量義云摩
訶般若次華嚴海空。即前番法華中次第。明
合不合中云。若華嚴正隔小明大。於彼初
分永無聲聞。後分則有。雖復在座如聾如
唖非其境界。爾時尚未有。何所論合乃至
故無量義經云。三法四果二道不一。不一即
不合也。料簡初云。若華嚴頓乳別但在初。通
則至後。故無量義云。次説般若歴劫修行
華嚴海空。法華會入佛慧。即是通至二經。
又像法決疑經云。今日座中無央數衆所見
不同。或見如來入涅槃。或見住世一劫若
無量劫。或見丈六之身或見小身或見大
身。或見報身蓮華藏世界海。爲千百億釋
迦牟尼佛説心地法門。或見法身同於虚
空無有分別。無相無礙遍周法界此經結涅
槃經也。
若日出。若垂沒竝照大山。通初
後。故蓮華藏通至涅槃之後也
明益不益中云。
初説華嚴。於初心未深益。於漸機亦未
轉。於二縁如乳乃至華嚴亦如是。於小
如乳。於大如醍醐。増數中云。初約一法
明開合者。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於此
法不解全生如乳。若欲開者。開圓出別
教一乘也。引信解品云。文云。其父先來
求子不得。中止一城乃至即遣傍人急追
將還。窮子驚愕稱怨乃至父語使言。不須
此人勿強將來。此領初成佛寂場眷屬圍遶
説圓頓教。于時以大擬子。機生悶絶。當知
佛日初出頓教先開。譬如從牛必先出乳。
爾時長者密遣二人無威徳者。徐語窮子。
雇汝除糞。即脱瓔珞著垢膩衣得近其
子。此領次頓之後隱舍那威徳相好。作老
此丘像説三藏教。如從乳出酪也私案。脱
瓔珞著
垢衣之文。自非以華
嚴置最初者至難解也
位妙中最實事章中云。
若佛赴縁興廢破立者。如無量義經云。無量
法者從一法生。所謂二道三法四果。二道者
即頓漸也。三法者即三乘也。四果者四位
也。此無量法從一法生。何者二道既是頓
漸。頓即大道。日照高山且置未論乃至
義云。二道三法四果不合。至法華皆
合。故不論廢。成道已來四十餘年未顯眞
實。法華始顯眞實法師品云。決了聲聞法是諸
經之王。此以法爲王。即以
四諦十二縁法爲
諸經之王。如前
感應妙云。諸大乘經華嚴等
明。麁妙相隔二乘不聞不解如唖如聾。又
云。頓極教説一切衆生有佛性不。若其有
者。二乘何不授記作佛。那忽如聾如唖云云
華嚴所不治是方便之説。法華能治是眞
實之説。能治難治此處則妙已上
待説所因切
須會意。何不爲一代起教元初經耶。聾唖
即是兼別不融。帶麁之據也。不會之拙耳。
西明無量義經疏下云。經曰。次説方等因縁
法中者。此釋第三六度等時亦説教得四果
等。謂第三時正説方等十二部六度等。當時
亦説大品般若。亦説華嚴及海空等。或可
華嚴即海空也。菩薩於三大阿僧祇劫修
菩薩行。當時亦説四諦縁起。是故有得四
沙門果及得辟支佛果。常説三教故。新華
嚴觀抄主云。以彼判諸經云華嚴兼。謂兼
別教。是則迷其行布謂爲別教。但取圓
融以爲圓教。離成二教各失一邊。合而
融通方成了義。順華嚴宗由行布圓融互
相攝故。如前行位中辯。若與之者。則名異
義同。故無大過。若奪之者。則失華嚴本
意。故今不取云云又疏云。凡三乘教地。前行
布地上圓融。今一乘教地前圓融地上行布
云云今總決曰。略列龜鐿已如上文。智人
自鑒。更不可用於會釋也。抑據無量義
及信解品文者。兼別之義更不可疑。非是
貶教。只依道理正判之也。若不兼別者。
珍衣長者即遣傍人。便合喚得於窮子。何
以不然。何隔聾盲不令見聞耶。我據此
文正爲兼別。最後付家業。即是融別爲純
圓也。若不信之須破佛經。再三諦聽。華
嚴只收大根之利鈍。不收小根之利鈍。所
以在座隔之無分。何更拒執。爾絶不會
以別助圓之理。實是麁淺之智耳。世人不
會四教暗於兩教二乘三教菩薩。只混淆
爲三乘。乘斯弊迷權實。設唱迂直不辨
先三階及以後一義。大底職之甚闇黒白。諺
云。龍蛇二鱗暗者難辨。所以出經幸莫執
閉。天台大師依窮子喩。融通漸頓會入法
華矣。本席末席前分後分釋出歴然。有何
偏執貶于聖教乎。聲聞之有無。隔小之虚
實。祇園之末會。五年之小乘。誰限二七不
致般若熟蘇時乎。海印所現。局在中七者。
可謂佛智獨鑒而絶無外聞耶。若機應相
對據文可取決。彼後分者。即第九會入法
界品。正説菩薩歴劫修行。此無量義經所指
海空也。非唯天台獨施此釋。他疏亦明釋
之。今宗疏解的會兩經義經
妙經
性論之法界。此
別時義也。未顯眞實之唱。何以不籠寂場
始説耶。般若之後説華嚴經齊於法華。又
其時節長非唯我傳之。嘉祥數家相傳在
今。而不會聾唖文非兼別之義。迷中之迷
世莫類乎。無文之記早合停之。今依文
釋義。不可諍論。凡爲小機説初藏教。爲
小乘説通大乘。爲通人説別大乘。爲別
乘説圓教。教被之次其軌如是。故華嚴教
被通別機。接通以別。導別以圓。十方三
世三佛十佛化儀常範。不可不知。非唯
行之難。知之亦至難。莫執知易行難也。大
師靈山親聽大蘇妙悟。故南岳嘆。非汝弗證
非吾不識。所證定者。法華三昧。所發總持
者。初旋陀羅尼矣。設令文字師千群萬衆。尋
爾妙辯不能及之。於説法人中最爲第
一焉。南岳位居鐵輪六根清淨。天台位居
第五品中。死生自在卷舒無礙。驗其行事殆
隣法雲。相似五品皆是卑謙對問而答也。元
於佛與經本無有怨敵。何以偏執褒法華
貶華嚴。誠依實判至細至妙也。無總持者。
或謂謬釋。恐爲妄毀。罪愆難免。努力努
力。再三復思猶尚懷慮。乞披經文更閲玄
疏。妙樂之判以別接通。他人絶無此接義。
故不免邪推。若過不及上起佛説天親貽
之。請切覆之。莫迷深經權實之理。收集
之日已言宣説歴劫修行。彼經所説法門即
是無量四諦門。恒沙之法正是別教菩薩所
學道也。若不會之經甚難也。證反非證。千
萬誨示却爲我困。可傷可傷。誰有眼者
不見聞耶。又莫執何得於一部經。前已
説半中説餘經後方更續。豈令佛無陀
羅尼力不出一念語一切經等云云若偏執
之令佛却失陀羅尼力能知機會自在延
促。亦喪經經前分後分多分小分之義。努力
努力。余却恐失理再三悚思。當日感夢所
記有道。此密語勿外示明據在大論。背
後載大論文
  法華玄四云。別教増數行者。如善財入法
 界中説。於一善知識所各聞一法爲行。
 或如幻三昧或投巖赴火算砂相壓發菩
 提心等。種種一行皆云佛法如海我唯
 知此一法門。餘非所知。乃至一百一十善
 知識。一一法門皆如是。是一一行皆破無
 門入深境界。若一法三法百千萬億等
 法亦應如是云云
 淨名後記云。華嚴海空者。即華嚴經也。今
 以此爲正義。與法華文句合也。無有餘
 乘者華嚴。若二者般若。若三者方等。此
 據教之深淺也。別卷序以深淺列之。大
 日經釋中以華嚴般若攝極無自性心。推
 之與今序相似也
 餘二非眞者。無量義經。頓漸二道。又云二
 法也。可謂序中二法則非眞序即無量
義經也
 大論三十三未云。復次佛爲諸大菩薩説
 不可思議解脱經。舍利弗目連在佛左右
 而不得聞。以不種是聞大乘行法因
 縁故。譬如坐禪人入一切處定中。能使
 一切皆水皆火而餘人不見。如不可思議
 解脱經中廣説
 侃疏云。不可思議解脱經者。華嚴經也
 集此兼義。午後睡夢云。有道理有道理
 也。六月上旬也
 此文已下午後記之。令後有夢似喜所
 記。故記大師行事也。今月十日夕記
 鵄鶚四章章五句
 今見異昔則父太老。非迹無以知本。所
 以始成之迹。此久成之本。非本莫以開
 迹。所以久成之本此垂迹源。斯文諸經未
 曾顯説
便決寶塔證經義十三
疏云。北地師云。佛爲身子説經時。寶塔已
現爲作證明。若説經竟來證何等。經家作
次第置三周後耳。此乃人情則不可信。今
依薩曇芬陀利經云。大寶佛歎釋尊言。我
故來供養。願坐我金床。更爲我説薩曇芬
利。依此經證即是説三周後更請壽
乃至此塔正爲證前請後。從地涌出。品
經云。爾時寶塔中出大音聲歎言。善哉善
哉。釋迦牟尼世尊。能以平等大慧教菩薩法
佛所護念妙法華經爲大衆説。如是如是。
釋迦牟尼世尊如所説者。皆是眞實。疏下
文云。釋論明。多寶佛不得説法而取滅度。
師解不爾。彼佛告諸比丘。比丘即是受化
之人。何謂不説。當是多寶亦得開三不得
顯實。故釋論云不得説法耳。以是義故。
雖復滅度在在處處有説法華經。便隨喜
作證也。正法華經七寶塔品云。世尊則告大
辯菩薩。東方去此不可計會諸佛世界有佛。
號名多寶如來。國名寶淨。本行道時而自
發願。吾會當以此正法華經當自修成
使諸菩薩皆得聽聞。然後乃坐於佛樹下
還成無上正眞之道。其佛所念果如所言。
爲諸十方講説此經。開化一切皆令得
道。佛臨滅度普告諸天。吾七寶塔涌現諸
佛所説經處。今決曰。今疏不許北師所議。
甚有大理。必不可依。而經言如是。如是
釋迦牟尼如所説者。皆是眞實。私案。爾前
所説三周一乘。皆應聽之。若不爾者。爭
得證前。不妨佛神通力不現寶塔及以全
身能聽前經其事凡夫不
可思測
 故言如所説者皆
是眞實。若准感應義合當冥應。請後義
者。如文可會。正是顯應。而絶不同古師
以并會國王文爲多寶如來也。恐北師與
光宅等其意同乎。今疏不爾。依經爲允。言
亦得開三不得顯實者。且爲成釋論文意
亦非正解。經無文故須依正本。特有本
願。修經證理。爲諸菩薩開化講説。然後
成覺及臨將滅。遺囑現證有何妨難。斯
義如此。設以序品疏文言多寶現證者。於
文不當也。彼疏通釋。往古諸佛法身菩薩
隱其圓極匡輔法王爲影嚮衆。既言隱
極。何以本身顯現序中耶。但不妨十方
諸佛及多寶世尊冥作四衆不同發起當機
結縁而在會座也。隱而證成。此亦感應妙
意也。形同常流而實是諸佛菩薩之化。世人
不識其本也。如是三義一切不妨。所以
有云。在座默然。是影嚮衆耳
便示次品成佛決十四止觀云。法華一刹那
頃復成覺。云云
石鼓法華要義云。有人云。此女本是等覺菩
薩。故適聞經即得成佛。故經云。而生五
道以現其身。即其義也。今謂。若如此者諸
經其有。何須繁強稱嘆於此。故本業云。無
垢大士聞經便成妙覺。十方作佛。若如所
釋何關此經之意。何者前歎經微妙。若有
須臾聞之。即得究竟三菩提指上法
師品
雖有
此言末見其人。故文殊海出明有其人。特
爲證成此義故。問云。頗有衆生修行速
得不。答言。固有。略擧其一例以顯諸。正
顯經體圓妙。力用速疾令凡劣能致上
聖。而棄此眞要遠取常途。謬妄之愆甚大
矣。斯人且有斯痛。況餘者哉。此女權實定
言如何。今謂。如向所明。更何此惑依經意
義但取其實。不須論其權也。必言權
不可信。無利益者。此固違棄佛語。何須
信順。此即乘急戒緩之人。具如上文所釋。
足無惑矣。但固濟日久。今當更以聖言實
之。何者如龍王經云。時海龍王與諸眷屬。
來至佛所聞法。皆證大乘之道。時龍王
白佛言。我宮殿中近日已來眷屬甚多。今又
得聞大法復皆得道。不知以何因縁生
我宮中。復何因縁皆得聞法悟大乘道。佛
言。昔迦葉佛末法時。多有犯戒之衆。雖復
破戒而勤讀誦大乘經典。以破戒故生汝
宮中。以勤讀誦大乘經故。今得値我聞大
乘法。悉證無生法忍。此即戒緩乘急之文分
明。可信龍女因果之義。固未曾有中野干亦
其流矣云云幸善思之自下又有分極
之決。可尋
上來出據
已竟。更不可加言。事須切仰信用之。此
女海中從聞經已即得佛身。從海際變
身。南方以前但以龍女之身教化。謂適得
妙體起妙用也。用即普身定也。指此爲權
巧。非謂從來本是權人之巧用也。若言權
人智積之問妙徳之答竝成閑設。終日數寶
終無巨益。招抑經失墮無擇也。火宅
喩末所説罪報豈不信乎。嘉祥引伽耶山頂
經云。四種發心中一生補處發心。慈恩亦被
他欺。竝當今家上來之妙破。後哲留意存
弘經之謀幸甚幸甚。閑人近囈。仍更示經
耳。正法華經七寶塔品末云。於斯龍女變
成男子。尋即成佛。相三十二衆好具足國土
名號。衆會皆見怪未曾有已上
審知。彼佛名
號衆皆見之無有疑怪。今時人不遇彼會
疑佛經徴名號。甚於月面覓眼鼻口。早早
止止之。此女刹那成覺。是天台大師之決
也。努力賢人莫謗三寶
又便示次品八千文決十五在台山決中。今引
諸示。凡此章取味
之與事之畢竟。其味極醍
醐。事者極秋冬收藏。云云
正法華歡悦品云。八千比丘復白佛言。大聖
自安。勿以爲慮。亦當宣布他方。妙本云。學
無學八千得受記者。亦願他方流通此經。
涅槃如來性品如法華八千聲聞得授記別。
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而或經本云八十比
丘。仍解釋不同。今天台疏據此妙經決爲
八千。冥同正本。澤疏圓指亦同我疏。今以
引示。非無其意。天台以法華爲醍醐味。尤
憑那經指於此經秋收冬藏更無所作之
事。意謂。醍醐融妙者。蘇之究竟所極。仍例
年終收藏爲極。前番醍醐極於法華。其義
當於大獲已後春月捃拾。所以後番收取
遺穗。五千退座人天被移。皆收涅槃者。斯
理的定也。或類不見大經拾彼二類。與彼
決曰。迦葉汝已知五百自在者。其不在此
會。汝當爲宣説。正本云。卿指迦
葉也
念持五百
佛名諸聲聞衆及餘一切。是故弟子由得自
已上
萬二千當機八千聲聞三周得記悉
了。除此外不在會只二類也。而已許爲不
在説。非五千人天更復指阿誰云云加以正
本云及餘一切。更簡却阿誰。此決可詳云云
又設言學無學二千與記正妙竝同。何處更
有八千聲聞。今與決之。此經略本前後互
出。若可以意會得者多不擧之。若疑八
千合責千二百得記萬八千不得。若不責
彼更勿怪此。八十萬億那由他菩薩得陀
羅尼住不退轉。皆於佛前發師子吼他方
弘經此八十萬億者。
是出家菩薩也
 何不責多乖於八萬。諸
如此事以智須推。不可閑疑
更便決萬二千千二百
正本云。與大比丘衆倶千二百一切無著
云云
妙本云。與大比丘衆萬二千人倶句一云。若
見千二百
比丘八萬菩薩者。
亦見其本也
今決曰。正本據大數。所謂十
十百百千千萬萬等。妙本擧小數。可知彼此
無相違也
便決次品遠二乘義十六
經云。莫親本求聲聞四衆。亦不問訊。正
本云。不與聲聞比丘比丘尼士女四衆
從事。
亦不親近行禮問訊。不與止頓。不與同志。
除至講會而共從事。縱有所説亦無所
著。是名禮節。又云。或時來者乃至無所悕
望。疏云。五明遠離二乘衆。妙記云。近二
乘人令人遠菩提。故西方不雜。故云或
來。既未受大無妨小志。故云隨宜。説妙
法決定業障經云。夫人當知初修行菩薩不
應與聲聞此丘同居房舍。不同座床。不
同行路。稱讃大乘功徳經云。親學菩薩不
應與彼樂二乘人同住一寺。同止一房。
同處經行。同路遊適。今引經意。只爲釋不
行同路之義。西國三藏云。西天大小二乘
之僧。不得行於同路。謂於一大路分爲三
街。以中央爲王路。即大乘僧行之。左右
狹路爲百姓路。即小乘僧行之。所以分者。
二部異寺。分河不飮。相見亦稀。故安樂行
云或時來者。妙記不雜。與經大合。況面
聞三藏等説乎。越州天台座主良和上云。若
受梵網戒不與聲聞共住。獨立寺住。得
若住小乘寺不受其戒。恐衆不和乎。珍
曰。師本式許假受小戒。而國家不聽兩度
受之先後
爲兩
或云。我雖受聲聞戒心求無上
道。不同西方及一向執小之輩。此乖初意。
以爲佛道不求戒故。若無樂小之心於
聲聞戒不得也。不合修學彼律儀。具如祖
大師顯戒論中破斥之。又可披慈覺大師顯
揚大戒論及餘大乘戒集等。抑漸次止觀人
與一向小永異也。故尚責得之
便示次品父少子老義十七天台大師十五返讀
一切經。至古華嚴
特致功力。別製禮文日日行之。圓教
之義更無間然。今辨事異不爭圓融
父二十五子百歳。釋此十義。一始見今見
異。乃至十根利初熟根鈍後熟。初成道時名
始見。法華座席久後眞實名今見。上云。佛
坐道場。所得妙法。又云。我始坐道場。華
嚴云。坐菩提道場始成正覺。涌出云。始
見我身入如來慧。乃至成道已過四十餘
年。諸如此例皆名始見。一切皆謂。出釋氏
宮去城不遠坐道場。得三菩提。是名始
見。我實成佛已來劫數不可思議。即今見也。
大而言之未顯本前。乃至初成皆是始見。
顯本已後方名今見。凡法華迹門已前。華
嚴初成已來。竝是父少。始過四十餘年故。
壽量顯本則父太老久成道故。今見異昔
不言可知。則父太老即迹而本。壽量方談。
即本之迹。具在今説。非迹無以知本。所以
始成之迹此久成之本。以即迹而本故。非
本莫以開迹。所以久成之本。此垂迹之源。
以即本之迹在今説故。四味諸經未曾顯
説。法華迹門猶未説之。待地涌出爾乃顯
之。斯事前經絶無説文。若前已有合出其
文。又補處合識。何以不相識一人乎。若
約觀心。諸經非無。若約事相。執有無道。
經經事殊。不可混濫。愛混同者。何異二
子殺師耶。若以義備。諸經何無。若以文
言。更不可論。強塞佛智偏抑聖徳罪愆却
甚。今不空執。只談實事。世人眼眩而言山
轉。山實不動。以彼初成同今本佛。據今
得爾。據昔無證。有義無文。獨強拒執二
經合無。若據現事彼此倶存也。位妙文云。
究竟大乘無過華嚴大集大品法華涅槃。雖
明法界平等無説無示。而菩薩行位終
炳然已上
任意不抑揚。據理不偏黨。任抑
揚之任偏朋之。經無大小。理無偏圓。一切
依人。佛説無用若不然者。據文可傳。莫
執己父勝于國主。又莫謂劣他。然家家
尊勝國國高貴。大小尊卑各有分齊。以土
爲金。家家有之。以金爲金。有無異處。久
成之本。開權之妙。法華獨妙獨勝。強抑喪
之哽塞佛説。合咎如來。莫非傳者。彌勒
計于世界莫知其數。他有文耶。地涌滿虚
空。亦不相識之。更出何典乎。不讀華嚴
莫知佛富。不學法華莫知佛壽。經經有
旨。教教異詮。若不許之一切合無。一異
已然。九義且止。毀人抑經尤在彼執。謬釋
更謬。更寄何人。只可信佛。莫謗人法。或
華嚴師不以華嚴爲一代初教者。大迷法
華華嚴大經之文。不足可言也
  涌出品云。所以者何。是諸衆生世世已來
 常受我化。亦於過去諸佛供養尊重。種
 諸善根。此諸衆生始見我身聞我所説。
 即皆信受入如來慧此指華嚴時。又依此文
明鑒。彼時所化即今佛所
 我常遊諸國未曾見此衆。我於此衆
 中乃不識一人乃至今此之大會無量百
 千億。皆欲知此事是諸菩薩衆本末之因
 縁。爾時釋迦牟尼佛分身諸佛侍者。各白
 其佛言。此無量無邊阿僧祇菩薩大衆從
 何所來。佛告彌勒言。是諸大菩薩汝等
 昔所未見者。我於此娑婆世界得阿耨
 乃至菩提已。教化示導是諸菩薩。調伏
 其心令發道心已上
長行
 我於伽耶城菩提
 樹下坐得成最正覺。轉無上法輪。爾乃
 教化之令初發道心已上
 爾時彌勒菩
 薩。及無數諸菩薩等。心生疑惑乃至白佛
 言。世尊如來爲太子時出於釋宮。去伽
 耶城不遠坐於道場得成阿耨乃至
 提。從是已來始過四十餘年。世尊云何
 於此少時大作佛事華嚴云。坐菩提
場始成正覺
今日
 世尊方云得佛道時。初令發心教化示
 導。令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世尊得
 佛未久。乃能作此大功徳事已上
長行
佛昔
 從釋種出家近伽耶。坐於菩提樹。爾來
 尚未久。此諸佛子等其數不可量乃至
 得道甚近。所成就甚多。願爲除衆疑如
 實分別説。譬如少壯人年始二十五。示
 人百歳子髮白而面皺。是等我所生子亦
 説是父。父少而子老。擧世所不信。世尊
 亦如是。得道來甚近。是諸菩薩等從無
 量劫來而行菩薩道乃至我等從佛聞於
 此事無疑。願佛爲未來演説令開解。若
 有於此經生疑不信者。即當墮惡道。
 願今爲解説。是無量菩薩云何於少時教
 化令發心而住不退地已上
 壽量品云。諸善男子。如來見諸衆生樂於
 小法徳薄垢重者。爲是人説我少出家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然我實成佛久
 遠若斯上塵點劫如文可知。坐菩提場始
成正覺。比我少出家得三菩提文也
偈初
 云。自我得佛來。所經諸劫數。無量百千
 萬億載阿僧祇。常説法教化無數億衆生
 令入於佛道。爾來無量劫爲度衆生故。
 方便現涅槃。而實不滅度。常住此説法」
 分別功徳品偈云。其有諸菩薩無量劫行
 道。聞我説壽命。是能信受。如是諸人等
 頂受此經典准知唐及日下。不
信受者其機懸隔
經首如是決十八
法華序品云。如是衆所知識如是等菩薩摩
訶薩八萬人倶云云如是總攝云云諸如此文
載車有餘。今案。指上頭有物言如是者。
即上所列常途所定也。如今經首除妙法
蓮華經序品第一之外更無有事。而言如
是我聞其義如何。決曰。千經皆爾。所陳有
理。仍示一端。凡序有二。謂通別也。其通
序者在後置之。別序者在經前也。又通
名阿難序。別名如來序。釋家至多。今不煩
載。只弟子序在滅度後。師主序在現前。二
序倶叙師主正説。故天台釋。如是者所聞法
體也。即佛在世阿難所聞。此經迹本二門開
權顯實名爲法體。弟子今在佛後結集師
説。所以意義指師所説爲如是也。如是事
者如我所聞。如寶勝佛指三周説云如是
如是如所説者。皆是眞實。意在前事。故且如
此。須知首文依義也。佛地論義如祖大師
注經述亦在決
疑中
或云。梵夾初首不置經題。
末後有之。若指首題爲如是者義終不成。
且似可爾。究而言之汝終不成。若如所
言。漢地經論一切合無初題。違梵本置初
故若許初首。我義至牢
授決集卷上

更集如是義
氤疏云青龍金剛
經疏也
後帶我聞以釋如是復有
五種。一光宅法師云。如是者。將傳所聞前
顯擧一部也。如是一部。我親從佛聞。即
爲我聞作呼轍耳。二慧朗云。如是者。直指
之詞。謂如是之經。我從佛聞。非自造也。三
功徳施論金剛般
若論也
云。如是我聞者。顯示此經
是世尊現覺而説非自所作。四佛地論云。如
是總言依四義轉云云五菩提流支依金剛
仙論。一發心如是。二教化如是。三譬喩如
是。四決定如是。發心如是者。自念。我當如
是發菩提心修諸善行。教化如是者。教示
人言。汝當如是發菩提心修諸善行。譬喩
如是者。是人如是威徳熾盛如日光明。智慧
深廣猶如大海。決定如是者。我如是見我
如是聞等。今言如是。但取第四決定如
是。演曰。此之四種如次即當佛地所説許
可教誨譬喩問答。思准可知。今准初二三。
兼推文句。經經所指只即當經也。今於此
經即妙法蓮華經也。此題在首指爲如是。
便以所聞法體可爲妙法蓮華經故。如是
言合指妙法蓮華經耳然梵本題在末後。
今以義指標題
  或云梵經初首無題
眞縁二修
淨名廣疏入文十七云菩薩品
之二
但通教別教以
縁修爲自。圓教以眞修爲自。其捉義之
者愼勿濫也。問曰。何意通教別教以縁修
爲自。圓教以眞修爲自也。答曰。通教別教
用智成佛。如但是境。教約縁修以明自
也。圓教正用眞如爲佛略本以爲
作成字
縁修但是
福慧莊嚴。故用眞如爲自縁修爲他已上
今謂。眞修約正因。縁修縁因。*縁因者
是六度萬行。即是能縁即是智也。故言用智
成佛。次第三觀者。以空假爲能依。中觀
爲所依。故云如但是境。轉識爲智。即是
佛也。諸相家所期佛果此縁修因之所感
得也。有教無人。故云愼勿濫。圓眞修
不用縁修萬行。只一心三觀是己問故心中
要也云云淨名廣疏記下上云妙樂問。何意通
別縁修爲自。圓教則以眞爲自耶。此乃准
前釋文爲問。問。法華玄文明車體中。藏別
二教以縁爲自。能圓二教以眞爲自。與此
不同。其義何耶。答。亦不相違。但意各別。法
華玄文且在權理。界内界外權實各別。故使
内外各有即離。即者初心。即得眞理乘理
至故。故用眞理爲自爲體。非實理故不
得爲自。故藏通理竝皆爲他。由此因縁依
之問起會不同可
以知耳
釋批下云。言縁修觀有
出入之間者。此眞縁修。出梁齊諸法師。所
用甚妙也。故天台用之。言縁修者。智境異
故。境即眞諦。智即般若。智縁諦斷惑成聖。
此智外有境也。言眞修者。境智一故。眞諦
常淨即照。未嘗不淨未嘗不照。如如意
珠珠體圓淨淨光恒照。眞而且照。塵垢恒袪。
故曰眞修。故方便菩薩境外有智。作意方
照故。有時而照有不照。不作意間魔所
入也。圓頓眞修即境即智。理照不二。理體
恒照。觀無出入也。止觀一云。常境無相 常
智無縁。以無縁智縁無相境。無相之境
相無縁智。智境冥一。而言境智。是名無
作。是名不思議批意取之
至妙至妙
  當宗幼學未多會得二修之義。仍略出
 之。廣如彌勒章及大師諸教文中
   珍記

可見大論二十九隨喜品少施勝二乘行

又此卷釋大小相三十二相事等。能可披

又三十卷説六道五道事可披且依法華
以六道爲
正。後可
細出文
又説六度功能。猪揩山文在忍度文
三十一云。眼空無我。無我所無眼法餘文
亦爾
疏家釋論上文
又云。衆生即是我。我不可得故亦無我所。
以不可得故一切煩惱皆爲衰薄。爲見佛
性也
又云。有爲法生相者。則是集諦。滅相者則
是滅諦。若不集則不作。若不作則無滅。是
名無爲法如實相出有爲無爲空文
可爲無作諦證
有爲縁無
爲縁出此
因縁不空所生法空。答曰。因縁亦
空 因縁不空故。譬如父子。父生故爲子。生
子故爲父
上文云。若取聲聞證者。畢竟不得作佛
上句云。又如作五逆
罪。畢竟閉三善道
大論三十八云。佛法不著有不著無。有無
亦不著。非有非無又加非非有非非無亦
不著。不著亦不著。如是人則不容難。譬
如以刀斫空終無所傷。爲衆生故隨縁
説法。自無所著。以是故中論中説一切諸
法實。一切法虚妄。諸法實亦虚。非實亦非
虚。涅槃際爲眞。世間際亦眞。涅槃世無別。
異不可得是爲畢
竟空相
大論三十八云。佛國者十方如恒河沙等諸
三千大千世界。是名一佛土。諸佛神力雖能
普遍自在無礙。衆生度者有局五百弟子品文可
以此會得之


授決集卷下

  載三十六件
阿難在萬二千人内決十九大論三云。問曰。諸
餘摩訶衍經佛與大
比丘衆。或八千人或六萬人或十萬人倶云云。七云。
如是等諸菩薩。共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
疏一云。佛常與千二百五十人倶。觀經疏
云。今經與阿難諸大衆聞故言與也。無垢
稱賛新仁王疏。諸一切文皆與今意同。或記
中。與今不同。失之甚也。小學或謂。阿難
與萬二千衆聞之。上云我聞故。我者阿
難也云云爾則阿難不入萬二千内云云仍決
示曰。若爾不可言阿難羅睺羅太太拙拙。
佛住之言亦大不用。學不師安義不中難。
豈非此例乎
妙記所釋者可與觀疏會
無色界色決二十別有一
卷集
此有別集。披而可委。大小乘説。大底約名
應無色蘊。若依大經。可云有色。四蘊何
無。色是所依。心是能依。所以合有。極理
決之。能所相有必然而已
  十地三云。無餘一切佛者。有三種佛。一應
 身佛。二報身佛。三法身佛。化一切衆生
 有二種差別。一麁細差別。自體差別。何
 者麁細差別。麁者有色。細者無色。色中
 麁者有想。細者無想。無色中麁者非無
 想。細者非想非非想。是名麁細差別
 大論五云。從行生垢心初身因。如犢子
 識母。自相識故名爲識。是識共生無色
 四陰及四陰住處色。是名色色
 今准此文。無色界名必合有之。四陰豈
 無住處乎。又八云。無色界中以無身故
 不可爲説法
却後三月決二十一
開四分宗記云。問。何以唯留三月不増減
耶。答。越此之外無所化事。將此利生不
究竟故云云城都紀云。却後三月者。謂從
正月一日至二月十五日。兩白一黒。故云
三月。又解。從七月十六日後二黒一白。故
云三月。西域記云。佛以迦刺底伽月後半八
日入於涅槃。當此間九月八日。若取順
涅槃經及周書異記前義爲正。記引婆沙
云。捨第五分壽爲伏蘊魔。若從蘊魔應
壽百歳。爲欲伏故捨第五分。留三月者
爲伏死魔。若從死魔八十應死。爲伏此
故復留後三月。天惑二魔。道樹降訖。破邪論
引周書異記云。周穆王五十二年壬申歳。二
月十五日平旦。暴風忽起發損人舍傷折樹
木。山川大地皆悉震動。午後天陰。陰雲黒。西
方有白虹十二道。南北通過連夜不滅。穆王
問大史扈多曰。是何徴也。扈多對曰。西方
有聖人。滅度衰相現耳。穆王大悦曰。朕常
懼於彼。今將滅度。朕何憂也。當此之時佛
入涅槃也。出文如上。今所以出。爲成普
賢觀經却後三月我當般涅槃之句。我輩未
披釋文。浪説三月之言。仍今據上文。取
兩白一黒爲三箇月。雖此小義。不委釋文
千里長阻。故今集之。後人知耳。又西域記
迦栗提迦月後半八日入寂者。若從機見不
同。未敢妨礙之。若據一理。何用二途。以
建二月爲正。以將九月似當。今推西天非
無斯義。若取將名本月。不與建有乖違。
若以建爲將。猶有反一途。慧者得意。以
春爲正耳涅槃疏十。出正月不同。
而與今文似。略耳
無有餘乘若二若三決二十二從深至淺
之次第也
疏意。以華嚴兼別爲無餘乘。以般若帶二
爲無若二。以方等對三爲無若三。又以此
若二若三兼爲阿含但二但三。何以斯文與
諸文異耶。諸文多依五時之次。今文約教
之深淺。其意異諸矣。下囑累中云。於餘深
妙法中示教利喜。然後令入此經也。除法
華外深妙法者。華嚴一。般若二。方等三。阿
含於凡夫外道可以爲深妙。望於今經不
可比竝。上來唐林和上決也。私准此釋。別
序無量義經收集四十餘年所説諸經。云四
諦因縁方等十二部經摩訶般若華嚴海空
宣説菩薩歴劫修行。此則從淺至深之次第
也。其理合如是。今正説文以餘爲一。若二
爲二。若三爲三。從深至淺之次第也。又
與信解品并會國王大臣文合。若判教相
中以華嚴海空爲法界性論三處入法界中
初入者。斯傍義也。信解爲正。又以淨名
疏意爲正。若不然者。違彼品及廣開三等
文。又華嚴時節長與般若末相對竝。此與
別序無量義經合。又大日經釋中以華嚴般
若收極無自性心句。亦與今允。聖意互
通。大道無壅
佛不斷性惡決二十三今宗已判不斷相惡。況
於性乎。又律性惡遮惡與
今意
別也
淨名云。佛爲無増上慢者。説婬怒癡性即
是解脱。或地藏經云。雖斷煩惱不壞其
性。法華云。本末究竟等。其法一昧。解脱涅
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空故不生。本無惡
故。有故不滅。中故常住。一心本體元來如
是。若斷性惡可斷佛性。佛性若斷實相何
存。若對可治無可用法。六道等流普現色
身一切合無。水波相異。濕性本一。委如觀
音玄何若疏止觀玄文等。今略示端。見鞭
影決進止在馬意耳
叙附傍五時決二十四
妙樂記云。四叙附傍五時非者。多是嘉祥
舊立已上石鼓寺智雲阿闍梨是妙樂和上之
小師也。拾欲歸依妙樂高行。從越州至禪
天台
山也
寺見和上。剃頭爲弟子。本學儒家
其解稍闊。爲僧已後久在座下聽受宗教。
多有製作。住越州剡邑石鼓寺弘傳師教。
其所製文多名私志。法華私志十四卷。至譬
喩品國邑聚落段。故以停筆更不述之。即
有諸品要義一卷釋其切要。又有科目貫
疏及記。所以停記後分也。以辨事了自
停止之。非有他縁。又有涅槃疏私志一百
七卷。以甚廣故世稀本也。法華私志十云。
記云。多是嘉祥所立。今觀彼文多不相應。
又彼全不許五時之義。那肯附傍已上
縁此
諝座主商量云。斯兩家記解釋不同。今且依
石鼓也。今決曰。且依妙樂此合好也。凡嘉
祥製疏隨時不定。隨見淺深時時製之。今
時流行。且末後本也。疏中雖不載。已出玄
論四末。所以丹丘載之。妙樂勘定之。私見
且如是。所以正依妙樂焉。石鼓所解非
不一解。而今不依也
十七地論決二十五
法華疏四云。有人引華嚴瓔珞仁王攝大乘
十七地論五凡夫等。皆有五十二位已上
人引者。指嘉祥玄論耳。妙樂記云。七字
恐是十地論剩七字。石*鼓云。十七地者。陳
眞諦譯瑜伽之異名也。有五十卷。皇朝玄奘
法師所譯名爲瑜伽論也。論最初明十七地
義。舊本直從此義爲名。故云十七地論。人
不曉此事。便除七字爲十地論。然十地
論直解十地之義。何有五十二位。蓋不思
也。言五凡夫論者。明五位差別。通有凡夫
之名。未知作者。或云。非眞而舊共用。具
如淨名疏中所解已上湖州云。十地論只釋
華嚴十地恐謂十
地論歟
開元釋教録第十四別録
之四別録中有譯無本録第二之一云。合大
小乘經律論及賢聖集傳闕本者。總一千一
百四十八部一千九百八十卷。十七地論五
無十
之字
梁天竺三藏眞諦譯重本右與瑜伽論
同本異譯。既闕其本。十七地中未知與何
地相應。大空論三卷。陳天竺三藏眞諦譯
草本上來引文已竟。今決曰。以七字爲剩
者恐慮之詞。不是定説也。縁論本闕不行
於世故且略言之。既是開智。於此小節何
爲不了。而言未者。豈非失禮。今所勘
録文。爲備於未聞。不是非于賢爾。石家
非無如此失誤。已如上出。又卷數未決五
卷及五十卷。以無論本故。五凡夫論者。戒
經義記并智周疏等出之。未詳事如石記。
又大空論。或此土人云。昔弘仁年中筑後有
妻博士以件論本三
卷也
爲心要。呈覽比叡大
師。大師賛歎好論。而不抄取。今思爲懈。凡
如此闕有無不定。或有或無隨縁不同。惜哉
彼大空論今詢不獲之
  陳世笈多譯攝論十卷中。所所云如十七
地論。其文具如彼論抄。可見之
天親七種佛性決二十六此條非切要。或除却也
得。或云七處佛性。大經
疏十云。佛性有七事。一常二我三樂四淨五眞
六實七善。此迦葉品中五種性異中第一七種
圓教四念處云。法華中八千聲聞得見佛性。
大經云。爲諸聲聞開發慧眼。天親以七種
佛性釋法華經。當知二經佛性理同。同圓
同妙同大更不異也。而法華以一乘爲宗。
約智明法相。涅槃以常住爲宗。約定明
法相。智定左右之異耳。一卷法華論勒那
云。十二名堅固舍利者。所謂如來眞如法
身。於此修多羅不壞故二者同義以聲
聞辟支佛佛法身平等故。如經欲示衆生
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故。法身平等者。佛性
法身更無差別故是無煩惱人染慢見彼
此身所作差別。以不知彼此佛性法身平
等故菩薩記者。如不輕菩薩品示現。禮
拜讃嘆言。我不輕汝。汝等皆當作佛者。示
現衆生皆有佛性故亦無在世及滅度者。
謂如來藏眞如之體不即衆生界不離衆
生界故。不如三界見三界者。如來能見
能證眞如法身。凡夫不見。是故經言如來
明見無有錯謬故言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者。以離三界中分段生死。隨分能見眞
如佛性名得菩提。非謂究竟滿足如來
方便涅槃故其心決定知水必近者。受持
此經得佛性水。各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故決曰。七種佛性者。六七種佛性出
大涅槃經如經
可知
六七似異。佛性一體。天親
以此佛性義釋法華經要義。故言天親以
七種佛性釋法華經。余恒私思。天親以七
種圓滿釋法華序品。豈不密表七權同入
平等大慧乎。言圓滿者。即成就也。七成就
意。則非叙法華以前七種方便將入唯一
佛乘耶。若言不爾。義有千途。此言無實。
若不爾者所推何妨。但恐似他人釋童子是
童眞地。砂是無著。塔是衆行積集含藏正覺
心之義。不敢呈他。唯自鑿耳。慚愧慚愧
五十心位決二十七
圓教四念處云。故瓔珞云。十信爲諸道本。勝
者受名名住行向地耳。佛性論四云。二者
引出佛性。從初發意至金剛心。此中佛性
名爲引出。言引出者凡有五位。一能出闡
提位。二能出外道位。三出聲聞位。四出獨
覺位。五出菩薩無明住地位十信已上。十地已
下。依次 可配
余年來思。凡菩薩位信位最要也。仁王
云。若得信心必不退云云爲破闡提不信
等説此十信歟。設備斯十。餘位何難。而
遇上文且似諳合。可謂信位次第展轉濃
厚名住行向地。勝者受名。切好切好。信爲
道源入佛法海。入後轉深。故名漸次大乘
出住
心品
 若離闡提更有何礙不入法海。
故具十心。長別苦海漸入佛海。轉轉増進
乃至究竟妙覺之位。抑何爲後四位耶。經
云遊於四方直至道場。即開示悟入是住行
向地四種位也。開者。即是十住具十心已。
初破無明開如來藏見實相理。初心圓信
圓受圓伏未斷無明。内觀外加彼此具足。
斷通別惑顯眞修性。如日出暗滅眼目有
用。故名爲開。似遊東方十住
位也
示者。惑障既
除。知見體顯。萬徳圓備。衆行顯明。故名爲
示。如遊南方十行
位也
悟者。障除體顯法界行
明。事理融通更無二趣。故名爲悟。如遊西

入者。事理既融。自在無礙。任運
流入薩婆若海。持徳遮惑。故名爲地。如
遊北方
圓道妙位一具一切四十
一地
只開
即具示悟入等。更非異心開者已下
疏四文也
圓信爲
源。轉得四倍。不是別物。後三義煩故
止之。不共教人信位已上經三僧祇。若不
遇善縁。成佛至難也。今何以似早得佛道。
彼就教道行。所以經多劫。今圓教人只從
證道速疾行證。初發心住便成正覺。具足
身不由他悟自心本有。今開悟
之。故云不他
發心畢竟
二不別。如是二心前心難。自未得度先
度他。是故我禮初發心。即發心住位也。上
來所示皆依人語。有何佛説。既據佛語釋
成已了。若厭此者須依他佛能入佛智。進
趣法海迴入法海。如荷負衆生普入佛
地。皆有證明。不可疑惑。引出不信位乃至
無明住地位。自思其義。道理易會
便決六住退義二十八可以背後大論
文會得此條
本業瓔珞經云。舍利子等經六十劫修菩薩
行。値婆羅門乞眼便施將入七住退墮
凡地云云 大般若四百八十五
有遇惡友文
 此義多人疑之未
了。或説六信退。或説示現退。爲恐怖
他故實不退也。如是諸説或非無文。而鶖
子等實墮凡地無惡不造。何言權退。今
決曰。凡教門中説退位及不退位。大小皆
定其階位也。若如教文能進不退。即是
内有佛菩薩護。外無惡縁者多得行成也。
内無護持外値惡縁。雖是不退位不免退
云何只十進九退乎。此諝和上決。甚有
道理也追亦可
願説三乘。豈縁權乎侃智論疏
四云。種性
已前善趣菩薩何義得知。如地持種性不退。善趣有
退故。經説。言猶如輕毛隨風東西等。今舍利弗退。故
知善趣位也云云。十信爲善趣。又大論二十九。有敗壞
成就二種菩薩。今推。身子且此敗壞也。不可更疑
  仁王經疏中卷云此天台
疏也
問。本業瓔珞第一
 卷云。信根心中行者。是退心善根。諸善
 男子若一劫二劫乃至十劫修行十信得
 入十住。是人爾時從初一住至第六。若
 修第六般若波羅蜜止觀現前。後値諸佛
 菩薩知識所護故。於第七常住不退轉。
 自此七住已前名爲退分。佛子若不退
 者。入第六般若修行於空無我主者。必
 竟無生必入定位。若不値善知識者。若
 一劫二劫乃至十劫退菩薩心。如我初會
 有八萬人退。如淨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
 弗等。欲入第七住。其中値惡因縁故退
 入凡夫不善惡業中。不名習種性人。退
 入外道。若一劫十劫乃至千劫作大邪見
 及五逆無惡不造。是爲退相。今此經中
 不言退者何也。答。人心如面各各不同。
 大聖隨機故亦差別。有説。十行菩薩性種
 人猶退墮地獄入。又説。初僧祇劫猶退
 墮者。即入迴向人。亦有退墮阿鼻地
 獄義。瓔珞第一説十信第六名信不退。
 第六已前即有退義
 約教而斷。初阿僧祇退者。此三藏意。十
 行退者通意。十迴向退者別意。十信退者
 圓意。今云信心不退進入初住之地。即
 圓義也已上
 又上問上行云。必不退者。圓教十信。必不
 退墮凡夫二乘及於三界 其次有問。今此
仁王疏文。寛平元
 年五月十三日書之。
一宗斷須依此
 大論三十七云。復次佛念不欲令墮聲
 聞辟支佛故。所以者何。入空無相無作
 以佛念故而不墮落。譬如魚子母念得
 生不念則壞或云。仁王七住已前
爲退位故身子退
如此文
 例多在大般若。如別抄出。若披彼文。此
 義如鏡
教證二道決二十九
十地論一云。嘆説者有二種。一者爲説阿
含義。二者爲證入義。又云。此善淨深心有
二種。一阿含淨。二證淨是。阿含淨有五種。
證淨者有四種如文 一切菩薩以偈欲請
金剛藏菩薩言。上妙無垢智現無量義辯。
演説微妙音眞實義相應。念堅清淨慧爲十
力淨心。無礙分別義説此十地法。論曰。初
偈嘆證力辯才成就。第二偈上句嘆阿含力
辯才成就。以證力阿含故。能有所説定戒
深正意乃至唯願聞善説。此偈中唯願者是
總。唯願有二種。一求阿含。二求正證。又
有文云云法華論云。又序分成就者。此法門
示現二種義成就。何等爲二。一者一切諸
法門中最勝故。二者示現自在功徳成就故。
如王舍城勝餘一切城舍故。耆闍掘山勝
餘諸山故。顯此勝故。如經佛住王舍城耆
闍崛山故。諸佛智慧甚深無量者。爲諸大
衆生尊重心。畢竟欲聞如來説故。甚深
者。顯示二種甚深義。應知何等爲二。一者
證甚深。謂諸佛智慧甚深無量故。二者阿含
甚深。謂智慧門故證有五。阿
含八如文
倶舍論二十九
云。佛正法有二。謂教證爲體。有持説行
者。此便住世間諸論等多有
此説也
上來略出文竟。
妙樂云。教證二道。權用地論。仍略出之。義
一師等云。序分中二種成就。表顯方便品
證甚深阿含甚深云云前後互顯。道理可爾。
倶舍雖小乘其師是天親也。三箇論本出天
親菩薩。所以竝用絶無有妨。凡二道者。
大經意。以隨自意爲證道。以隨他意爲教
道。以阿含是傳教法利益衆生故。今決
曰。佛己心中所修證法即是證道。以發心
畢竟二不別也。自證已後隨四種根演説
諸法。即是教道。以教化衆生爲其大事故。
且如佛乘爲證道。以三乘爲教道。以圓
爲證。以別通藏爲教道。以實智爲證道。
以權智爲教道。正體是證。後得是教。教
權證實復各相兼。雖然權終歸教。實極歸
證。證中之教究竟是實。教中之證終歸方
便。若得此趣千車同轍阿含是文字教。爲初心
人多用言教。例如信
行爲利
根。云云
昔承和年。使入唐間。覺大師領衆
於經藏前引諸如此。得者少不得者多。大
師頗似不悦
  蜀地智論疏云。留支將譯法華論遭難
不遂。故抄出要文云云此詞有憑。可謂
論抄。不是正文。具如彼疏
總想念處四句決三十
念處一云。總想念處者。縁一境總爲四觀。
此中應四句料簡。謂境觀倶別。境觀倶總。境
別觀總。觀總境別。初是別觀四念處。後三
句是總四念處也。略説如此玄云。或境總觀總。
境別觀總。境總觀
別。別相
如上
籤云。境總觀總者。以四觀通觀四
境。境別觀總者。於一一境四觀觀之。境總
觀別者。以一一觀總觀四境。三二類
知。文句集要三釋阿若疏中云。四教義云。
一境別觀亦別。二境別觀總。三境總觀別。四
觀總境亦總。且初倶別者。即境觀相當也。謂
觀身不淨乃至觀法無我。此一句即前別相
四念處也。境別觀總者。鼓記引云。總用四
觀隨觀一境。以境對觀名總。言境總觀
別者。鼓引云。謂總觀身受心法無常。或總
爲苦。乃至總觀身受心法爲不淨。隨用一
觀而觀四境。以境從觀合四爲一。故境
名總。四教云。此二句是總想念處方便也。
言倶總者。鼓引云。只於一時總以四觀通
觀四境。此與倶舍同。故彼頌曰二十
彼居
法念住總觀四所縁。修非常及苦空非我行
相。然四教云修不淨苦無常無我四行相。又
總者謂總觀五陰作一身念處。觀此身所
汚穢不淨苦無常無我。破淨顛倒及三倒
也。受心法念處亦如是。故與前不同。
能通會。此第四句即正當總想念定也。今
疏中是略明總相念處方便境別觀總一句
維摩
云云
今檢四句。念處與玄等不同。謂
念處文中觀總境別他文無有。他文中有境
總觀別。且依釋籤石記。所言境者。即身受
心法四種境也。所言觀者。此不淨苦無我
無常也。以四種觀觀一一境。故言境總觀
五陰爲境通總觀
之用四觀也
一境之上。通用四觀。故
言境別觀總。四境之上次第以一觀通觀
四境。故云境總觀別。又以一觀觀一境。故
云境觀倶別。如言身不淨乃至法無常等。
須以今意遍檢小乘諸論定之古婆沙可
爲本
四善根位決三十一
藏教有賢聖階位。即七賢七聖等。就中各
二。内外凡爲賢。分極爲聖。賢位中前三外
凡。後四内凡。通教亦爾。乾慧外凡性地内
凡。三四五六分聖。已辨已上極聖也。別中
四十心爲外内凡。十地等妙爲分滿聖。四
十心中十信爲外凡。住行向爲内凡。地等
分聖。後一極聖。此等位大小乘各隔異。教
教分設。大底不異也。彼此相共呼内凡位
爲四善根。此瓔珞等諸大乘經所説也。近
首楞嚴大佛
頂也
經及唯識論於十迴向後立四
加行位。名同初教也。三十頌第二十七行
云。現前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
非實住唯識。記家以三十心爲遠資糧。以
四加行爲近資糧。此在向後初地之前。故
名地前非指三十心
爲地前也
又名三十心爲順解
脱分位。名四加行藏教内凡
位名也
爲順決擇分位
也。諸師多云。開第十迴向出四加行位。此
經論隨宜開合不定。合爲三十心開爲四
加行。何謂非佛意。四悉檀説。本如是耳。
今宗就合以三十心爲四加行。釋出如玄
文。分別三身品分四句中。化而非應爲地
前身。意在向後四善根位。此依開義。學人
得意依教商量。莫撮大虚入於窓中。又
天台云。方等時演小令大。此通一切。佛智
擁。初促大令小。即藏教也。後演小
令大。後教義也。大有三階。謂通別圓。於一
分三。開三爲一。如來適機卷舒自在。得
意亡言。在慧者耳
  發正義記一云。若休法師將十住爲煗。
 十行爲頂。第九迴向爲忍。第十迴向爲
 世第一也。&MT02054;法師於第十迴向最後位
 開四善根。唐三藏取此爲其正義。故知。
 十信十住行十迴向。此之四種合四十
 心位。竝屬資糧位攝云云
減縁減行之決三十二
法華疏五云。競者取勝種理也。此是忍法
位競取勝理。初觀三十二諦競趣眞道。縮
觀趣苦法忍也。共者是世第一法位同觀
一諦。與苦法忍四觀不別也已上略出
本釋。
廣集
諸文如別。四諦一苦二集
三滅四道
十六行之中。苦下
四行一無常二苦
三空四無我
集下四行一集二因
三縁四生
滅下四行
二滅三
妙四離
道下四行一道二正
三跡四乘
今出三十二周減縁
及行之事。初七周減縁。次二十四周減行。
減縁者減除所縁四縁。減行者能縁十六行。
總言三周減行。別言二十四周減行。初言
七周者。第一觀欲界苦等乃至上界苦等減
除上界道諦。第二觀欲界苦等乃至上界苦
集減除滅諦。第三觀欲界苦等乃至上界
苦諦減除集諦。第四觀欲界苦集滅道減
除上界苦諦。第五觀欲界苦集滅三諦減除
道諦。第六觀欲界苦集二諦減除滅諦。第
七觀欲界苦諦減除集諦。唯留一苦諦。故
言七周減縁上言三周減行者。歴上下八諦之
下各除一行。謂與諦同名者也。但
減除自餘能縁之行毎周各
八故言二十四周減行也
初周八遍者。第一減
除欲界苦行觀空行。第二減除上界苦行
觀空行。第三減除欲界集行觀因行。第四
減除上界集行觀於因行。第五減除欲界滅
行觀於止行。第六減除上界滅行觀於止
行。第七減除欲界道行觀於如行又云
正行
第八
減除上界道行觀於如行上來初
八周了
第九減除
欲界苦諦下空行觀無常行。第十減除上界
苦諦下空行觀無常行。第十一減除欲界集
諦下因行觀於縁行。第十二減除上界集諦
下因行觀於縁行。第十三減除欲界滅諦
下止行觀於妙行。第十四減除上界滅諦下
止行觀於妙行。第十五減除欲界道諦下如
行觀於跡行。第十六減除上界道諦下如
行觀於跡行上來中周
八遍了
第十七減除欲界苦
諦下無常行觀無我行。第十八減除上界苦
諦下無常行觀無我行。第十九減除欲界集
諦下縁行觀於生行。第二十減除上界集諦
下縁行觀於生行。第二十一減除欲界滅
諦下妙行觀於離行。第二十二減除上界
滅諦下妙行觀於離行。第二十三滅除欲界
道諦下跡行觀於乘行。第二十四減除上界
道諦下跡行觀於乘行上來下周
八遍了
是爲二十
四周減略能縁之行相。三周減行各歴八諦
下之三行。故三八二十四周也。第一減欲
界苦行觀上界苦行。第二減上界苦行觀
欲界集行。第三減欲界集行觀上界集行。
第四減上界集行觀欲界滅行。第五減除
欲界滅行觀上界滅行。第六減除上界
滅行觀欲界道行。第七減除欲界道行觀
於上界道行合三十一周
減行已了
次但有欲界苦一行
相。觀此有二刹那。於中忽終一刹那。以苦
法智忍及苦法智觀於欲界苦行。又一刹那。
以苦法智亦觀欲界苦行故云四三二一
品觀。四行總觀在下忍位。三行觀在中忍初
心中心位。二觀在中忍終心位 偏觀之義可
以此知。更
觀前減除者成三十一周
減行。可以細意思之
上來唐大中九年二月
中旬。珍於越州開元寺天台林諝座主下面
諮請了。座主曰。此間學人少有解問。爾乍
致問甚好甚好
三周互具二周決三十三
疏中有問答。問意者。一周通有三説者。一
一説下各有一人得益耶。答意者不爾。上
根中之中不於此曇華言下得益。餘二亦
爾。但初法説通爲上根三人。中周通爲中根
三人。下周通爲下根三人。故疏云。法
非止逗上中之上。又有中下。從正略傍。故
言逗上根人耳。餘二亦爾。又文外更有一
説。約法説中都有十箇開三顯一。上中之
上初聞一箇開三顯一。便得悟入。上中之
中聞三箇開三顯一得悟。上中之下聞十
箇開三顯一得悟。今五佛章各有開三各
有顯一。長行之五。偈頌之五。合爲十段。細
檢之有十箇開三十箇顯一。都二十段也。決
曰。此義本在經文之上。我曹未會。仍書
留之。莫趣爾徴。但仰奇耳
  此開三顯一之義。其意出記七。彼爲二
 十二番開三顯一。其意甚委悉也。記五
 云。上根一處中根二處或云五處。廣中
 有長行偈頌并法説領述二文。下根三處
 或云十一處。於前五處更加譬中譬領
 述。各有長行偈頌。乃至下根二十二番開
 權顯實。具如化城品末列已上
 疏四及記四云。二乘四節得益。今見此
 文上根似不至四節。四節者三周及壽
 
八相法身二記傍正決三十四
疏四云。南方作佛者。此起權用作佛去也
云云八相之記。菩薩爲傍。但欣妙覺法身
之記此記爲正。八相記者。正在二乘。故
不用彼。答中既得應記者知必有本者
擧末攝本。應化爲末法身爲本。雖得一分
法身。以八相爲正者。使物知聞供養尊敬
結其來縁。成佛之時同生其國。如疏文可
見之。又聞壽量。同得法身
悟有淺深決三十五
疏一往同入初住者。指三根得益。一往雖
同。再往不爾。故細尋已下明其明晦。上根
初聞法説便入初住。更聞譬説進入十行。
又聞因縁進入十向。進到本門聞廣顯本
轉入十地。中根法説時不悟聞譬説方悟。
聞因縁再悟入。至本門三聽。下根喩説中
不悟。聞宿世縁得悟。再聞本門。總兩度
聽故中根進入十行十向。下根但得入十住
十行竝如
支佛不説法決三十六
支佛有二種。謂獨覺并縁覺出大
孤出無
佛世自獨覺悟者名之爲獨覺。願生佛世
名爲縁覺。補處菩薩將下剡浮三年放光。
淨居天來告諸衆生。佛欲下來。支佛聞之
便捨身沒。此捨意何。不是護獨覺。是護衆
生也。何以故。支佛説法無有文字。如來
説法有其教文。若一人無文一人有文者。
衆生懷疑不能生信。所以捨身入於涅槃
也。若縁覺人値佛世者。不捨身亦不移。願
見佛故。若初二三果佛在世之時依本願
故必得値佛。若世無佛不遇無失。此成獨
覺。部行者領徒行化。故言部行。此有二
種。或値亦不値。義如上來意。又麟角喩。要
百大劫修菩提資糧。然後方成麟角喩獨覺。
謂現身中雖禀聖教。但樂思惟能自證道
乃至又能憶念過去所聞諸佛所宣聖教理。故
非無慈悲。非無受法機。由彼宿習少欣樂
勝解無説法希望乃至避攝衆故不爲他
説正法。怖諠雜故乃至獨覺觀因縁法者。
此但偏據加行位説。若當入聖必作諦觀。
若不具觀四諦。如何能得道果。故仁王云。
四諦十二因縁悉皆成就已上經
陽記也
案之。一切行
事皆同聲聞。但必獨居不樂調他及以説
法攝衆等也上文先引
法華喩文
又法華之次引倶
舍十二云。獨覺出現通劫増減。然諸獨覺
有二種殊。一者部行。二者麟角喩餘如
上引
變化
縁覺者。隨機現身教化衆生。今三周中亦
有縁覺。從本願故來會聞法。故總有之。
權引實行義同聲聞。他云。今此會上若有
部行絶無麟角。設有因人亦無果人。此執
不可。已如上説。又華嚴掌光滅移文中辟
支佛者。私謂此部行也。以彼經言若有無
漏諸辟支佛。既有諸字。知此部行。部行者
是本聲聞隨衆行道。故今領徒。其滅移
意。上已釋之。餘義亦了凡上來頻有文句義飾
者。多抽出余在唐聽經
時私記五帖中之義。故不載者可尋彼記中。雖是至
拙或有餘師説同學悉之。又疏五半已上記之。自
餘不注知
斯意耳
究竟而言不護支佛。雖在世
而無妨。唯爲*護機令移滅之。此義決
定。勿疑勿疑如辟支佛集
可委之
恒沙塵沙惑決三十七私思。恒沙似局。塵沙似
闊。即障知恒沙法門故
言恒沙惑。隨
能障名之
勝鬘云恒沙惑。今文云塵沙惑。此一物異
名也。凡障差別智之惑名之爲塵沙。知十
法界衆生一切病相。知一切藥對。隨病
與藥令彼服行。是名入假智。亦名道種
智。菩薩能得此智能教化衆生説其所宜
聞法得益。若不得此智時無由化衆生。
故言塵沙惑障於化道。此教化衆生之道
法也。如病塵沙藥復塵沙。對衆多病設其
宜藥無量。無量故言別教菩薩學恒沙法
門。文云。無知塵數故名塵沙惑也。今約宗
意。別圓兩教皆有此惑。別約歴別。圓約一
心。具如止觀玄文等説
論未者不也決三十八
疏云。今開三顯一正意。爲決定退大聲聞令
成大乘聲聞已上此與論異。論指退大應
化爲根熟者。五性宗云。言未熟者。應云
不熟。終無可熟。此破論也。與彼論大
乖。未讀論文。故決定退大二種聲聞正爲
三周所化之機。此等或作滅想擬入無餘。
或退大心中間取小。今日開發藏識之中
三徳涅槃種子發生實相芽葉根莖。故經
云。得未曾有非本所望已上座
主決也
今謂。汎講
法華須以此義爲正。若不爾者。破經
破論。罪過五逆。除基公外無人傳彼不熟
之義。本師三藏意。已略去無性之悟。昉公
公一切諸師混無自他。近代著述絶無
那義。兩京十道一切兒女。總皆唱曰。和上
人有南北。佛性無南北也。若言無性。被兒
女嘲。故唐僧家絶不言定性無性之義。我
國今多不噵。應是大乘機漸漸熟耳。設爲
權戲雖口假言。努力努力中心莫執莫執。
若強執之。公私十方信施。難消難消。若不
消者。何免三途。供養爾者墮三惡道。謗法
罪報法華般若諸大乘經一切明説。智者可
上來隨要抄出。餘
若如私記中
又聞。讃州慈勝和上。東
大勝行大徳竝讃岐
人也
同説約法華經意定性二
乘決定成佛。余恒存心隨喜。彼兩和上實是
圓機傳圓教者耳。會聞氏中言話。那和上
等外戚此因支首氏今改和
氣公也
重増隨喜。願當
來對面同説妙義弘傳妙法也。又余請來
成唯識家疏隨分不少。隨覽多説成不成
義。自非如來莫執諍之。揩淨名疏從方法
師百法幽抄。青龍金剛經疏等。總噵無定
性二乘永入無餘不迴入於大乘之理。掌
記抄中數數亦爾。可信受之。莫招無擇。努
力努力。若戲論言。恐不及大唐路上養牛
馬兒女也
   大師教小師云。今搜求聖教之次。或聖
 教中云。論梵本甚浩博也。而將來唐土
 擬委悉譯之間遭世衰亂不遑染筆。仍
 抄出其大略一兩之要。今見此事甚有
 道理。世人云。經者八卷也。釋其義論。何
 故只一卷。此事理也。今案此文。彼疑颯
 然解耳
別接通決三十九
玄文有三。謂別圓接通圓接別也。止觀云。
問。別云何以接通。答。初空假二觀破眞俗
上惑盡方聞中道。仍須修觀破無明能八
相作佛。此佛是果。仍前ニ觀爲因。故言以
別接通耳。不以此佛果接三阿僧祇百劫
種相之因。故不接三藏。不將此果接十地
之因。故不接別。不將此果接十住斷無
明。故不接圓。唯得以別接通。其義如此
上云。別接通
開眞出中
又云。諸教皆接亦應有之。此義
不用者二教明界内理。二教明界外理。兩
處交際須安一接。故但以別接通。若齊通
爲言。不論破無明。八地名支佛地。從此
被接知有中道。九地伏無明。十地破無
明。即名爲佛。但一品破那得是極。故知
接入別也。若望別教是入初地位行也。若
就諦論接者。通教眞諦空中合論。從初以
來但觀眞中之空破見思惑盡。到第八地
方爲説眞内之中。故云智者見空及與不
空。被接方聞。聞已見理。即是入別位也。三
藏菩薩明位不爾。故不論接。別圓發心已
知中道。更將何接。故知接但在通也已上在
三卷
又云六文通教二乘偏用體法入眞。菩薩慈
悲入假乃至亦得有中道之義者。佛滿字
門通通通別。鈍根以能通通不能通別
故。此教得有別接之義。利者被接更用中
道。不被接者不須第三觀。別接義如顯體
中説云云又云。修此雙流凡有三處。若別
接通七地論修。八地論證。十迴向論修。登
地論證三十七道品止觀
以爲雙*流
禪門章云。通教二乘不
異。菩薩則眞諦有含中接別之意。此眞義
含於中而作眞名。記釋次文云。言九地
伏十地破者。仍本立名名九十地。入別圓
教應云初地及以初住。又記六云。初明通
教以別接者。方乃得云七地論修八地論
證。問。第三卷明別接通中。何故乃云八地
聞中道九地伏無明。十地破無明方得名
爲佛。以何義故與此不同。答。始從四地
終至九地咸受接名。三根不同。故位不等。
四地爲上。六七爲中。八九爲下。文從中
説故云七地。前爲消經故從下説。故大品
云。十地菩薩爲如佛。經從下者其位定故。
故諸經論多從下説。今決曰。初文言此佛
果。又再言此果者。此通教十地之八相作
佛。指此爲此佛果及此果也。文云。空假二
觀破眞俗上惑盡方聞中道。仍須修觀
破無明。能八相作佛。此佛是果故言指通
十地果爲此果。問。爾違宗失。以三教果頭
無人故。答。彼無人者約當教分。非於被接。
問。何以云爾。答通教眞諦空中合論。故従
初觀空破煩惱障。至第八地方説眞内之
中。所以空上更復見聞不空。九地伏無明。
十地破之。即名爲佛。故言約被接者。問。爾
此接入別。何故可此果爲本教佛果。答。亦
可云爾。但今與果名者。且約八地聞中道
邊。更無他意。問。八地聞中。即時成別教及
圓教人。何煩更與本教果名。答。此徴可爾。
但止觀一意約此一人借指後教地住爲
果之事。故望八地聞中之邊且與果名。
問。爾終不言後教人耶。答。被接方聞。聞
已見理。即是入別位也。依此意言別人
亦無妨。問。爾約初意言別接通無失。若
就後意。其言有妨。豈不成以別接別耶。
答。此義元從初通後別之人而起。故名別
接通。本無以別接別文。若言然者不免
大失云云
五道六道決四十
法華序品云。又見彼土六趣衆生。方便品
云。我以佛眼觀見六道衆生貧窮無福慧。
譬喩品云。有五百人止住其中。信解品
云。周流諸國五十餘年。授記品云。無四惡
道地獄乃至阿脩羅道。第六卷初隨喜功徳
品云。若四百萬億阿僧祇世界六趣衆生
諸經多出之。
不可備載
住心品釋云。毘婆沙説有五道。
摩訶衍人多説六道。乃至此世界中已有三
十六倶胝衆生趣。何況十方一切世界耶。理
趣經釋云。上下十峯十眞如十法界與華嚴
天台同
宗記云。今以折出脩羅故云六道。諸餘
經論或從鬼攝但言五道。大體佛教本説五
道。以脩羅入鬼道。後縁脩羅發瞋擬害
於佛。更開説六道。今案譬喩信解兩品。五
道爲正。以脩羅爲餘。實非善道故。當知
五道本説。六道後開。合存此意正文追
可載
槃疏十三云。又六有者。唯是六道。佛爲帝
釋別開脩羅。脩羅唯是鬼道。則但五而不

  脩羅惡心恐損如來。故開爲六。入三
 善道。依實論之。此鬼道也。故法華正説
 多爲五道云云
七階成佛決四十一
藏教菩薩七階成佛。一從本釋迦發四弘
依生滅
四諦境
二三祇修有相六度。三百劫種相
好因。四修滿六度。五爲補處菩薩身。六爲
斗卒天王身。七從天下來託胎出生出家降
魔成道云云此爲七階成道。或爲四階。霅記
云。婆沙云。第一階三祇修四波羅蜜除禪
及智。第二階百劫修相好。第三階從兜率
下最後身出家用六行斷惑。第四階菩提樹
下三十四心斷結。前六階中曾不斷惑。至第
七階降魔已後以三十四心斷見修惑。故
爲一斷。東塔四分疏一云。然欲釋此覺位
不同總有其六。第一三僧祇耶所逢事佛。
第二波羅蜜多圓滿時分。第三於次百劫修
妙相因。第四生處人中成佛之意。第五最
後身出家已修有漏行斷惑。第六菩提樹下
作無漏觀斷惑成佛。一一委釋如彼開四分
宗記私見之。開俁不同。須勘諸論與此文。
索車決四十二
疏云。索有三意者。經中求字即索之異名
也。一機中論索者。昔來聞大領納在心。此
種冥伏藏識之中。不論發之與不發。皆有
感大果之義。故約彼論之。二情中密求
者。情識中推。佛在鹿苑説三乘果以爲
眞實。我隨佛語證得此果。而今折挫以
爲狹劣。未審我前爲得之否。若不得之。佛
何説實。若已得者。何挫狹劣。踟蹰兩楹心
中求實。三發言索即在今日慇懃三請。密
求在二蘇時。若歴時言。前一通渉於三味。
第二如上初生後熟第三在今。一箇志求之言具
此三箇索義。次問意者。大師假設釋成前
義。兼防他問。昔出宅者指阿含時。索三
者。在方等禪呵之時。以通折藏。般若洮
汰以別嫌藏。引文云如前所許云云若爾
求三乘也。何爲求一耶。答。阿含時設羊
鹿牛車。即運出火宅。時長者説噵。汝等早
出。玩好之具。羊鹿牛車今在門外。諸子乍
聞互相推排競共馳走。爭出火宅得免
難。免難已後身在門外。諸子是時憶父先
言求覓三車。我已出門何處有車。種種推
求。都不見有。諸子商量。父寧欺我不與所
許乎。而今不見。雖然父意必不徒然合
有意圖。不如面索。所以詣父求前所
許。以於子情望於父懷。此求異有之意。
所以異者即是實果。商量推覓時。在方等
及以般若。對父正乞時在法華。大機已發
不同於先。何以意中乞求小乘。父意在大。
子索亦爾。若非此釋。此意難會。宅中乘底
底者
何也
出於門外。答止觀云。三車自運乃得出
耳。小乘念處等爲其所乘也。若對大乘不
足爲乘。猶如歩行。未度變易。故言互相
推排競共馳走爭出火宅。乃以教行爲其所
乘。若不乘者不可出宅。若已在内乘於
車者。出宅已後不可更求。所以今師消釋
斯疑此義略出車數中了。
而未委曲。仍今出也
決曰。上來此越州
林和上解釋也。甚與經合。須留心思。又經
文法喩不齊。以實乘車出門外。與走出異。
能可留心耳。此亦口決也。又華嚴與法華
十異如涌出品疏。大涅槃與法華十六異
如法華義讃。如文可披。此土三論師所奏
大乘三論大乘義抄中三車四車諍論甚不
穩便。顛言倒語。更不足言。又言。四教無
憑。甚好笑也
常精進位決四十三止六云信
念進定慧
疏云。今對常精進者。即十信之第三心也。
妙記改爲第二心也。今決曰。疏及記各據
一義。竝無違失。凡除初信心外念進定慧
四心之次第不可一定。隨用時或前後。但
大師正義以進心爲第三。其證文者。覺竟
三昧中釋十心。進爲第三。道理炳然。又首
楞嚴十卷經中恒爲第三。玄中至多數。故
依疏斷爲正義也。若爲第二亦有其據
出大
般若
所以須知。除信已外四法隨時用之
前後不定。得意任宜。不可爲謬矣
  大般若三百二十七爲第二文云。信根精
 進根念根定根慧根
便決六千功徳義四十四可載法
華玄文
惟竦師惟法師。
竦法師
大佛頂經疏二引天台釋六
千功徳。謗之臆説。先抄出之。與彼經對勘
在於他紙。今未載此也。大底天台約境千
二百。即十二因縁也。約智八百。即八正道
也。智如境故能盈爲千二百。境如智故能
縮爲八百。耳用五根。乃至意根用五
根。故有盈縮。三根用三根。即是互用也。明
在本經不可更迷。佛意大同。經經異趣。具
如玄疏。智人尋之。莫愛閑
十如是決四十五
玄文竝云。相以據外覽而可別。即福徳莊
縁因性以據内。即智慧莊嚴了因備定慧者
是體正因
云云
凡讀教者皆以爲外事。不謂我
一身上内外之法。所以愍傷極略決示。從今
向去乃至菩提莫貴此倒言。福徳者即在色
蘊。智慧者在四心。具斯色心即名爲體。體
即法身性即般若相即解脱。三法圓融同在
一處。若以相置草木上者。性在出羽。相
在對馬。體居渤海。若如是者。爭言一心
具十法界。法界具如。如具三世間乎。陰
生土三總在色心二法之上。故宗教文句句
云不出色心也。色心者。我一身上外色内
心也。除此之外更無一物。依正圓融元在
一處。莫覓於外。若爾顛倒分別絶非法華
之旨。亦違諸教。力等七法亦從此三法之
上起。十妙十一十不
二也
本從此來。於一切時
中本末究竟等。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唯
此一事實。天然元在一切智地中。而常自
寂滅空也。設不據之。孫曹慈氏三家相義
可返台山。若爾六十卷亦大無用矣
天台引證不同常流決四十六
一宗法文所引經論。乍見本典忽爾難得。
所以宗徒多謂無文。我輩本來大底同之。
今覺。自讀不依師投之弊也。故今趣爾示
其一端。圓頓之設。一以貫之。彌可仰信。凡
學大師教文者。爲披閲故臨本文時。勤
須用心尋會文理表裏所極。爾乃得之在
斯須間。不爾千年積功一無所獲。其大
綱者。大師所用極在義趣。趣之所極諳同
符契。己他内外其理一般。若得義了取文
任意。且如諸文恒引普賢觀云。大乘因者
諸法實相。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學人披文
只得大乘因者諸法實相之句。于今未得
大乘果者亦諸法實相之句。仍曰無文。斯乃
不依師傳。斬新討文之失也。從今以後的
須會之。大師引證極取其義。不多在文。既
指因爲實相。寔有其文。決知果亦實相符
同印文。諸如此例觸類甚多。尋者多噵檢
實無文。此實自讀之失也。一切准上必
討尋之。然則不出庭戸合知天下。若
不留心困極困極。件一決者。殊是禪林
良諝座主之面授也。恒云。智者依義不依
語。語者。文也。努力努力留心此句。千金
莫傳。若如此歟。大師引文多依義理。不
同傍人愛浮虚者。斯唐口談也
四悉檀決四十七釋名如略悉檀章。淨名玄疏一云
悉檀者是天竺之語也。今此爲正
唐朝日域多噵。天台委釋悉檀。此言詣實
也。不得意者多唱其名不會用意。所以
隨聞示其文處。諝和上在北座恒説之
曰。四悉檀者。元是如來説法之時常行要用
也。所謂世界爲人對治第一義委釋在玄文第
一及諸宗文
世界者。佛不與世諍。故用隨情説聞者歡
喜。所以歡喜爲世界也。記云。初因縁中世
界即是歡喜。故云不諍云云喜後善生。故
名生善言爲人。善生即惡破。故呼破惡爲
對治。破惡悟道。故指悟道名第一義。即
所證入矣。前三方便後一眞實。故都總言
歡喜生善破惡悟道爲四悉檀也。渉大小
乘必具此四。故大論云。四悉檀攝八萬四
千法藏十二部經焉。此總略。文出玄第九
云云若尋得之方覺針刺耳
唯識唯心決四十八廣百論中有三心境。今以第
三無言無相心境。且爲傍助。
往言。識存境心不存。
預防他立己也
輔行中引占察經唯識與實相觀以決於
事理也。祖大師延暦末。奉使入唐至天台
山。遇禪林寺傳天台教大徳僧道邃行滿
問宗諸義。次問唯識唯心。邃和上答曰。唯
識狹淺存於境故。唯心廣深不存境故。今
承和入唐天台請益大徳決問先答意。台山
兩答大體相同。頗非無異。言異意同耳。今
准記竝大意。義意已盡。不可必問。大意
云。不變隨縁故名爲心。隨縁不變故名爲
性。此釋成占察義。若隨差別境而一一能
察。謂之唯識。差即無差。名之實觀。此義若
約別及與圓家。竝皆得通。行人尋常隨境
動寂彼此有之。故言皆通。毘鉢舍那是唯
識。奢摩他是實觀。用之與體遍一切處不
一不異。若以此義約教道時。以教權故
心外有境。造境不即中故存境也。約證
道時。以證實故造境。即中無不眞實。故
不存境。設約權論家。唯心與唯識皆倶
淺狹也。以不即中故。是世俗故。若於自
家彼此倶深倶廣倶妙。以即中故心識之外
更無他境。境即是心。心即是境。如如如如
智是名法身故。心境倶心各攝一切。一切
不出三千故。若非三千。攝則不遍。若
非圓心不攝三千故。三千總別咸空假中。
以境妙智妙行妙乃至利益倶皆妙故。十方
佛土中唯有一妙法無二亦無三。正直捨
方便但説無上道故。以此望他。他必存
境。我必不存。若得意後隨宜存沒有何失
也。當知台山貞元開成二答。皆共無妨耳
云云 占察經義通於別圓。存之絶之可約宗旨。私志
中亦有之。相會用之。後悟平等法界無有
人草
之別
  廣百六云。寧毀犯尸羅不損壞正見。毀
 戒但障生天。壞正見者障涅槃樂。十云。
 諸契經言唯識有者。爲令歡識捨彼外
 塵。既捨外塵妄心隨息。妄心息故證會
 中道。故契經言。未達境唯心起二種分
 別。達境唯心已。分別亦不生。知諸法
 唯心便捨外塵相。由此息分別悟平等
 眞空。愚夫異生貪著境味受諸欲樂。無
 捨離生死輪迴。沒三有海受諸劇苦。解
 説無因。如來慈悲方便爲説諸法唯識。令
 捨外塵。外塵之妄識隨滅。妄識滅故便
 證涅槃。故契經言。如世有良醫妙藥損
 衆病。諸佛亦如是。爲物儲唯心。後長
 行中云。應捨執著空有兩邊領悟大乘
 不二中道。勝義諦者。謂聖所知。分別名
 言皆所不及。内自所證不由他悟。無相
 絶言名勝義諦乃至是故聖説心境有三。
 一者有言有相心境。二者無言有相心境。
 三者無言無相心境。初二縁世俗。後一縁
 勝義。又云。外境是妄法。心縁彼境生。了
 境是唯心。分別則不起
   伽七云。若言無外境而唯有心者。無
  境則無心。云何成唯識。眞如及唯識。
  是衆聖所行
三身佛決四十九
禪門章云。大乘明此五蓋束成三毒。三毒
迷法界而起。法界無邊畔。迷亦無量。當知
毒蓋通至極果。極果豁悟法界。法身無量
故所得智慧亦無量。得報亦大應亦無限。故
大品經云。色無邊故般若無邊。乃至識亦
如是。大經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色若
有邊豈得爲常。當知法身大果應用圓滿
極在妙覺。不縱不横具足成就。豈容舍那
坐一華端而判爲報。應滿法界。何止一釋
迦耶。明三身優劣如此者。皆不得意。得
意爲言只釋迦即遮那舍那。故普賢觀云。釋
迦牟尼名毘盧遮那。妙勝定云。或見釋迦
或見遮那。當知法身遍一切處。豈異釋迦
別求遮那。遮那既止三界釋迦。何容乖此。
遮那既遍法界。五蓋云何不通三界耶。止
觀六云。就境爲法身。就智爲報身。起用
爲應身。以得法身故常恒不變。法身清淨
廣大如法界。究竟如虚空盡未來際也。寶
性論云。常即不生。恒即不老。清淨即不病。不
變即不死。法身是淨徳。廣大如法界是我
徳。究竟如虚空是樂徳。盡未來際是常
徳。故知初住法身即具如是常樂我淨無
生老死云云
已上
決曰。非唯三點三徳不縱不横而已。三身
三涅槃亦不縱横不竝別。今大師所説三
身之義。名似諸家。其體大異。如前文言。明
三身優劣者。皆不得意。得意爲言。釋迦
即遮那舍那。總約一心説法報應。一境一
切境報應無不境。一法身一切法身故。一
智一切智。法應無不智。一報身一切報
身故。一用一切用。報法無不用。一應化
身一切應化身故。以一空一切空。假中無不
空。一假一切假。空中無不假。一中一切
中。假空無不中故。修一心三觀證一體三
身。所以法華三身平等一體。皆妙皆圓一相
一味本末齊等。故所説經名平等大慧妙法
蓮華。能説如來名釋迦即遮那遍一切處。如
惑遍法界。理亦遍法界。如理遍法界。智亦
遍法界。如智遍法界用亦遍法界。三身一
體一切時中常恒相即。無不即時。函蓋一
合。故言平等。故言妙法。言慧日大聖。慧
日除暗。若三身優劣者。非平等非獨妙。亦
非慧日大聖。一常一切常。三身無不常。一
恒一切恒。三身無不恒。一淨一切淨。三身
皆不病。一不變一切不變。三身皆不死。一
凝然一切凝然。一無間一切無間。一相續一
切相續。一續一切續故三身皆相續。一無
間一切無間故三身皆無間。一凝然一切凝
然故三身皆凝然。倶體倶用倶隨縁倶不變。
倶寂倶照。照寂。不二觀經牟尼名毘盧遍一
切處。其土名常寂光。尋常懸眼何不會之。
若不如此者。同於質礙老病死人耶。略決
如是。慧者詳之。法報應名且依十地論及
法華論也。義即大師己心中所證悟之法
門矣。意如上引文。涅槃華嚴大集維摩般若
諸大乘經所明極理。只是上文所説之理也。
莫嫌聖説。須恨自暗。唯見大日法身即
釋迦牟尼。釋迦牟尼即大日法身。遍一切
處本來常住無始無終云云若不然者。皆小
乘義也。絶非法華實相妙極之旨矣。止觀
云。前三此小中大。尋之思耳。又玄文法身
境名毘盧遮那等。或云。無憑何以故略於
毘字。只一佛名不合爲二者。守株誦文師
之言。非天台之要。今只約理立三名字。八
之藏失斯道乎。若究言無。莫言三
身。若有三佛必合名之。政行妙中
立三名。須得妙意。莫愛淺説也
  不空羂索神變眞言經第二十八云。一切
 如來三身一體。皆等毘盧遮那法身相好
 已上
經文
既云三身一體皆等遮那相好。何可
 用三身各別之言
無情成佛決五十
禪門章云。又約理爲言。一切諸法悉有安
樂性。何簡眞眞諦
中道
耶。答。約教見眞
者。未見佛性眞俗是境界佛
性耳。在上
問。悉有安樂性
草木有耶。答。入理悟於平等法界者無復
人草之殊。未悟謂其事別。如夢種種悟已
則無云云
已上
華嚴云。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
佛。應當如是觀。心造諸如來。杜順和上
法界觀云。情與非情共一體云云法華世相
常諸法皆實相本末究竟等。決曰。入眞如
理觀一切法。無非眞如實相妙理。内外色
心及以中間。其體一相所謂無相。若得實相
眼智。不見心外有纖毫法。十方佛土中唯
有一乘法。除諸法實相。餘皆是魔事。唯
觀一切法如實相。一色一香無非中道。造
境即中本來眞實。即是心造諸如來。情非
情一體一安樂性。即是如實相也。名之爲入
理悟平等法界。若三乘教行人及凡夫等
未離文字性。見情無情其體各別。若一乘
教行人。本來無此見。先知同一體性矣。大
日經云。阿字第一命遍於情非情。及諸大
乘誠證非一。若遮斯理。即是夢客。生死
無曉。何時得悟。可傷可傷。台山決中大底
無失。但不出大師本文耳。又莫謂煩修
萬行證無上佛果。我一心三觀推撿四運
併無生。融通萬品皆爲一心。心與性合更
無分別。即是眞如。故妙樂云。隨縁不變故
名爲性。證此不變即是法身。便具三徳。利
根之士隨語事成。此天台正義也。若不能
證。修事萬行扶助理觀。水澄石現。相知
不久耳
過去七佛決五十一
世人云。七佛則與世俗七廟同。若彌勒時
除昆婆尸可以尸棄爲第一佛。經陽記等
同亦如此呼弘調伏録爲經陽記。
即解開四分宗記之記也
開四分宗
又呼城都記。
即有則師述也
云。若同七廟及世九族。於理
不然。故須於今別述正義。即是本師三大
劫滿修妙相業。爾逢毘婆尸佛。正曰毘鉢
尸。此云勝觀。即是過去九十一劫最初逢第
一佛也。從此以前入三劫數。佛既多故
不擧也。縱至彌勒亦不除前。以彼入修
劫先故。決曰。此雖小義不可不温。故今
出之。同門諸人請會此理。莫除勝觀而
同俗七廟。若依彼除釋迦。以除依次故。此
説不宜。須急廢之。但須准據我本朝當
代宗廟以天智天皇爲元祖也。以一例
來際何改。
以元祖故
  大論慧影師疏云。毘婆尸佛乃是過去第
 九十一劫中一佛。次尸棄毘輸婆附二佛。
 是過去第三十二劫中二佛。今賢劫中始
 有四佛。拘留秦佛是賢劫初劫佛。以前
 劫中三佛足爲七佛。今釋迦第四。若彌
 勒出時七佛則以尸棄爲頭。若師子佛出
 則以迦葉佛爲頭云云長元六年九月日
 依要又記之彌勒發心四十劫而釋迦發心者。
 未入僧祇之先發心歟。今云同時發心
 者。指初僧祇發心歟。故不相違。然同時
 發心者。大論有其證云云彌勒超劫者。有
 經有證可見云云
徴他學次五十二
凡八萬法藏統其行相不出四教。如頭邊
示。藏通別圓即聲聞縁覺菩薩佛乘也。眞言
禪門華嚴三論唯識律業成倶二論等能所
教理爭過此四。若言過者。豈非外邪。若
言不出。便問得他所期即四乘
果也
然後隨答
推徴極理。以我四教行相竝撿決定於彼
所期之果。若與我違。隨即詰之。且如華嚴
五教各各有修因向果。初中後行不一。一
教一果合是所期。若非藏通別圓之因與果
者。不是佛教耳。三種法輪三時教等。就中
可定。汝以何者爲所期乘。若言佛乘未
見成佛之觀行。若言菩薩。此亦即離中道
之異也。汝正取何設取離邊無果可成。如
要即是例佛難之。謬誦眞言不會三觀
一心妙趣。恐同別人不證妙理。所以逐他
所期之極。准理我宗之
理也
可徴。因明道理與外
道對。多在小乘及以別教。若望法華華嚴
涅槃等經是接引門。權對機設。終以引進
令邪小之徒會至眞理也。所以論時存于
四依撃目之志。莫執著之。又須將他
對撿自義。隨決是非。莫執怨之大底他多
在三教。
圓旨至
少耳
教誡中觀唯識學及諸興論者決五十三
凡中論者。龍樹大士造。唯識者。天親菩薩造。
故止觀云。天親龍樹内鑒冷然。外適時宜。各
權所據。而人師偏解學者。茍執遂興矢石。各
保一邊大乖聖道。若得今意倶不可説倶
可説云云中智二論竝云因縁生法即空假中。
佛性論中三因佛性。性修二徳等盛説之。廣
百論護法釋曰。爲破有執假説爲無。爲破
無執假説爲有。有無二執皆世俗言。勝義
理中有無倶遣。聖智所證非有非無。而有而
無。後當廣説云云案四依出世大小雙弘。究
竟令證中道聖果。故天親始從小乘終至
法華涅槃令小入大。龍樹提婆護法清辯。
豈與佛有異途乎。今據上説。是至極言。歸
於中道雙非雙照。我師三觀妙意天然奄合
諸聖人意。所以止觀明説内鑒冷然外適時
宜。若不然者。彼諸菩薩却墮非聖。人師偏
解。末徒茍執遂興矢石。各保一邊大乖悉
檀遍施之道。妨法遮理。何免罪報。藥變爲
毒。令爾辛刺。努力努力。固信聖師自濟
濟他。莫依初猿入井損命。教部前後權實
之趣。法華渉年調熟之旨留心可學。般若
離執。若執燒手。一切佛法違教主意。總皆
令然。又莫惡論議。故雜集論云若諸菩薩
勤修善品欲行實法。攝益一切有情。欲
得速證阿耨菩提者。當正觀察十二處法。
不應與他共興諍論。何等十二。一者宣説
證無上義微妙法時其信解者甚爲難得
乃至五者凡興論時不懷獷毒甚爲難得。
六者凡興論時善護定心甚爲難得。七者
凡興論時善護定心甚爲難得。八者凡興
論時欲令己劣他得勝心甚爲難得。九者
已劣他勝。心不煩惱甚爲難得論引大乘阿
昆達磨經説
出之。
云云
又云。又此經中諸句義意謂興論時。
大乘法性無上甚深。若無諍心。解尚爲難。
況爲諍競。凡興諍論雖起請問無心求
解。但求過失。又傍證者。心不質直。不善宗
門。樂著僻執。凡所言論多具六失。所以
者何。興論時或有移心執著邪宗或矯
方便求他誤失或不待言竟便興欲語
或敵論者言稱正理反相誹撥或作麁
言惱敵論者及時衆<#0310_1/>心或復於彼自懷
恚怒。多具如是六種過失。又興論時身心
寂靜甚爲難得。不寂靜故二事難成。謂善
護他心善護自心。由此令他心得淨信。
於解脱處正勤方便令自心定云云具如助
正什下。今書此文爲誡己他。若不由斯
莫輒興論。不消篤信。必墮無擇修羅難得
不如意。甚可愼忌之
六即位佛決五十四
南岳大師安樂行云。衆生與如來同共一法
身。清淨妙無比稱妙法<#0310_2/>蓮華經。竦法師首
楞嚴經疏記云一卷
記也
六即者。本因隋朝毛喜上
書謂隋主曰。臣見一切大乘深典。皆云衆
生本來是佛無復待修無有地位。請勅流
行。隋主遠請天台大師以對毛喜。師云。君
立衆生即佛。於六即中是何佛耶。毛喜云。
弟子實未曾聞。豈況能解。請師爲解釋。師
即爲釋云。理即佛者。約性徳中衆生本來
是佛。如木中有火性而未鑚錬。二名字即
佛者。謂凡夫受持大乘經典名句聞得佛。
三觀行即者。謂凡夫出定入禪不異於佛。四
相似即者。三賢菩薩有漏心中八相作佛與
佛相似。五分眞即者。登地菩薩分證眞如。
六究竟即者。等覺菩薩功用已畢。金剛道後
解脱位中一切<#0310_3/>已辯。毛喜理盡言窮云云
來略出。具如止觀并別章中委釋。抑安樂行
意與今對案。合有六種差別。謂六即位衆
生一一與其位。如來同共一法身。位雖且
別法身同體。只有性得修得之差。而法性
平等。本無有異。故稱妙法蓮華。妙即圓
融彼此平等。如蓮體<#0310_4/>本淨。不爲垢所染。
在泥出泥清淨一體。開示悟入諸法實相。元
來無有染淨之別。故稱妙法蓮華。百界千
如一切妙之無非清淨。實相蓮華總一別
七。八喩一相無有別味
授決集卷下

方等已前般若決
深密經中時所説似般若也。古人或以般
若置維摩方等之前。斯窺古譯<#0310_5/>經氣色也。
天台説共般若爲如酪經。實無別部。<#0310_6/>近
代所執。當今所説。寔無別部。何偏執文
失義言般若爲方等前説耶。據仁王等。既
是成道二十九年已後之説矣。假使雖説小
非多分。以小歸多。必結大部。無量義經
已廣説空。此爲大部<#0310_7/>以結大部。法華寔
四十餘年説之。而善現於般若中得於決
定。其事在法華後。而集家結置一處。是知
小歸多。又窮子領<#0310_8/>財在法華前。其義決定。
故無量義經云。次説方等十二部經摩訶般
若。上下相同不可異説。當知勝義生菩薩
領解。如酪共般若空義。若爾四諦教即是如
酪之般若也。不合言初時二時。答。一端似
爾再勘不爾。彼有有空二門。*以三藏中實
義者即是空故。將此空義爲彼中般若。義
生領解彼義便爲二時。斯約於義不此文
也。又大乘是無上無容了義之説。非諸諍論
安足處所。小乘義有上有容未了義説。是諸
諍論安足處所。仍准宗旨。凡前<#0310_9/>三教者。凡
此未了義有上有容。後二教是無上無容是眞
了義。若細言之。別爲未了。圓爲了義。況前
二教爭爲了義。今我初時二教一了一未。漸
初一教總未了義。方等四教三未一了。般若
三教二未一了。法華一教純一了。義。涅槃四
教權門故。三未了終歸常住實門爲了所
以初門爲未了。皆後門爲了義也。今尋義
生領解初二兩時所聞之法竝爲初漸。即是
三藏有空之門。復無良戸。小成酪人。然則
酪即共般若。義通初漸云云其第三時的屬
方等<#0310_10/>同爲了義故。義與論。方等二三亦爲
未了。四中隨勝圓爲了義約修證者。若至
細論之。五時中三箇圓猶是未了義。未開麁
故。今且約分分了與未了。須信前決。共般
若等皆未了義。諦取斯義。更莫孤疑云云
  <#0310_11/>于時元和四年戊午八月上旬
  於山門寶幢院摺刊旃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 292 293 294 295 296 297 298 299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