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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衍祕鈔/附、華嚴五教章科 (No. 2345_ 普寂撰 ) in Vol.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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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五教章衍祕鈔第四

  東都長泉律院苾芻普寂撰
十玄縁起無礙法門義第三 夫十玄縁起無
礙法門者。即普賢超情境界。廢智不可説。
七地已前菩薩尚非其分。何況凡愚乎 問。
此法門出在於何典耶 答。近承至相十玄
門。遠依於經論之玄旨。至相大師者。蓋積行
菩薩乎。夙學佛陀光統之教乘。既探今經之
幽賾。又嗣法於帝心尊者。究法界之祕奧。
偶異僧來謂云。汝欲得解一乘義者。其十
地中六相之義愼勿輕也。可一兩月間攝靜
思之。當自知耳。言訖忽然不現。儼驚惕良
久。因則陶硏不盈累朔。於焉大啓悟。遂立
教分宗。製此經疏。年二十七。又七霄行道
祈請是非。爰夢神童深蒙印可。而捿遑草
澤不競當代。及於暮齒方屈弘宣云云。帝
心既文殊應化。佛陀亦印度之神僧。所承豈
尋常耶。況且攝靜啓悟證入六相乎。鳴虖華
嚴三祖之宗猷高且妙。淵且曠至矣盡矣。無
所間然。而此十玄門。及縁起之祕極宗教之
淵府也。其施設則雖出於二祖之巧智。其理
趣則蘊在於八會之玄詮。自非華嚴會中大
菩薩。焉能得開於此幽扉乎哉。然此十玄
縁起。唯智境界故。非意識情解之所能入。
意言分別唯入理之方便而已。於解執取。則
必成 見取。見取若成 則非止無益。却引殃
禍故。法界觀門玄義章金師子章義海百門
等。竝皆以眞空無相縁生無性等爲初。以
一切法如理事無礙等爲中。以圓融無礙相
在相是等爲後。是乃由二空所顯眞理眞如
究竟出障自在即是十玄圓融也。五教止觀
云。但法界縁起惑者&MT10769;階。若先不濯垢心。
無以登其正覺。故大智論云。如人鼻下有
眞臭。沈麝等香亦爲臭也。故維摩經云。無
以生滅心行説實相法故。須先打計執然
後方入圓明。若有直見色等諸法從縁。即
是法界縁起也。不必更須前方便寂曰。是普
機最上上之

如其不得直入此者。宜可從始至&MT10755;
一一徴問致令惑盡迷除。法絶言見性生
解方爲得意耳寂曰。普機
第二等流
寂曰。此文學今宗
者之大寶鑑也。豈可等閑看過耶。纂釋之
中。以宗因辨解釋此門。甚不應理。匡眞亦
引四明家理毒性惡等法門。附會今宗云
云。寂曰。此辨謬之甚矣。理毒性惡法門之是
非。如餘處辨。此説於至相賢首之宗義。霄
壤夐別。日可令冷。月可令熱。華嚴三祖之
教義。不可得令有理毒性惡之旨。若有
之則決非華嚴三祖之説也。嗟乎匡眞深
喜乎四明所立圓譚。屡搆濫僞之辨。混淆
祖文。妄減妄加於探玄第十六之文。欺誤
後學。寄語來哲。莫乘彼詭辨趣向於佛祖
所大黜之險途也
夫法界縁起乃自在無窮 演義云。法界縁
起。揀於内外染淨一事縁起也。如外水土
人功時節爲縁即有芽起。内無明行爲縁
有識等起。今則不然。總收法界爲一縁起。
又一縁起全具多義門。全同法界。即大縁
起。不同三乘因縁生法無性而已。纂釋云。
總收法界等者。總合法界。通爲一族。其中
諸法。互爲縁起。是故擧一全收無遺。且以
一塵爲能成。通以三世間爲所成。能成者
有力有體。所成者無力無體。有力有體。有能
攝他之徳。無力無體有能歸他之義。是故
擧一塵爲能成之時。全收三世間故。總
收法界爲一縁起 問。理性固可然。眞如
平等故。若約事相。則生佛不同。界地差別。
乃至何得通爲一族同一縁起 答。此是
&MT90041;教之奧旨。實&MT10769;思議者耳。還源觀云
云。起信論云云。經云。如是華嚴世界世界海
中無間。若山若河乃至樹林塵毛等處。一一
無不皆稱眞如法界具無邊徳。依此義
故。當知。一塵即理即事。即人即法。即彼即
此。即依即正。即染即淨。即因即果。即同即
異。即一即多。即情即非情。即三身即十身。何
以故。理事無礙事事無礙法。如是故十身互
作自在用故。是唯普賢境界也。經云。一切法
門無盡海。同會一法道場中。如是法性佛所
説智眼。能明此方便義海百門云云。出現
品鈔云云。況塵無別體。全取眞如爲體性。
此一塵能備眞如無異故。是爲法界家實徳
之一塵。亦名全法界之一塵。如一塵既爾。生
佛三界四生六道。皆悉亦爾。亦無有一法不
以眞如爲體爲相故。云總合法界通爲一
族云云。寂曰。纂主用心勤矣。而未詳法界
縁起之所以自在無礙故。釋義不明暢。今
試辨之。一切諸法唯一心而已。凡一切衆生。
由無始無明虚妄遍計三種習氣因縁展轉
力。諸法生起。所起色心。隨已心量大小麁
妙多少同異等。不能融即無礙。縁修功成二
執麁分盡自性淨心。方始現前。是爲菩薩入
地。然初地乃至七地。由煩惱我執細分未
除智障亦厚。淨法界心尚不能自在無礙。
至第八地。我執煩惱永不現行位。乃入大白
法界。過是已後。事事無礙色身自在法界融
通。一即一切一切即一。譬如水在地中爲
地所隔。井水池水河水江水等大小清濁。隨
處差別。如是諸水流入大海。則唯是一大
全潮。無復井池江河等差別。三乘所知縁起。
如地中水。普賢所知法界縁起。如大海水。
合喩可知。又纂釋云。凡一乘三乘雖法門無
邊。而論所歸唯是事理二法也。然若執事
理體別。即是三乘始教。若明事理相即。即是
一乘。於中有三。一者雖事理相即。尚存二
義之別。是&MT10755;教也。乃至二者二義倶泯。即體
即理。何存事相。差即無差。何云圓融。是頓
教也。三者存泯無礙。是圓教也云云。法界觀
門云云。探玄十三三十二紙約縁起無礙門。因
縁相望各有二義。一全有力。二全無力。乃至
以二力二無力各不倶故。無彼不相入一
力一無力相歸故。恒時相入。以不相障礙
増上縁寛故。一切諸法無不相入。十忍品
云。菩薩能觀縁起法。於一法中。解衆多法。
衆多法中解了一法。良由此門也意云。
不障増上縁。廣通諸法者。大小一同之性相
也。爾者此一塵。既爲須彌山。是不障増上縁
也。豈無以一塵爲能成。以須彌爲所成
之義乎。若許能所成者。能成是有力有體。
所成即無力無體。攝無力無體之須彌。即歸
有力有體之一塵。有何煩乎。十玄門云云。
盡空法界森羅同一縁起之義。人輒&MT10769;信故。
祖師擧權小共許之法相。顯圓教總收法
界爲一縁起之旨云 問。法界縁起門中。
亦可有無明縁起諸法之義耶 答。一義
云。不可有也。且於三性門案五教次第。小
乘執三世實有。於所執法不知情有理無。
&MT10755;二教。於所執雖知理無。尚許情有
故。居無明邊際。是名漸教。頓教不説法相。
唯辨心性。亦無八識差別之相。呵教勸離。
毀相泯心。依他尚不存。況於遍計乎。圓教
中於此情盡理顯眞性獨露法上。更明繁興
大用起必全眞之旨。即此全體之大用。一即
一切。一切即一。力用交徹卷舒自在。是名法
界縁起。由是思之。無明縁起。唯齊&MT10755;教未
及頓教。何況於圓教乎。探玄第三云云。起
信疏云云。一義云。可有無明爲縁之義也。
彼三乘&MT10755;教眞妄別論之宗。尚根本無明。熏
眞如以成 三細六麁縁起。況此一乘縁起。
明煩惱當相即道。又此三毒之法成 人之
時。爲婆須密等三知識中。勝熱婆羅門之癡
迷邪見是無明也云云已上纂寂曰。纂主用心
此章。則可賞矣。但今所言第二解者。大違
宗義。凡普賢十七門。雖有順逆二門。非是
無明縁起。婆須密等三善知識。即無明究竟
淨盡位不可思議三摩地。雖相似於三毒。是
最極清淨心品所起。豈是實三毒耶。那言之
無明所起乎。其第一義者。雖不違理。未
成 善美。凡一切遍計衆生無明縁起十二輪
環。取自心量。不能如實照縁起相。縱登地
上有漏心位。由相縛麁重縛之所縛故。尚未
能證入法界縁起。第八地上純無漏位法界
圓彰眞俗雙融。探玄第十三。顯法界縁起
中。有染縁起淨縁起染淨合説縁起。所謂染
縁起乃普賢所斷所知所救。所謂淨縁起乃
普賢之因。所謂染淨合説縁起。乃隨染業幻
縁起。今此法界縁起。乃是染淨不二不可思
議之大縁起也。演義五十云。出現亦名性起。
亦名縁起。若取相説。攬縁出現故名縁起。
乃至淨縁順性。染縁違性故。瓔珞云。始生
一想住於縁。順第一義諦爲善。違背爲
惡。又云。縁起有二。一染二淨。淨謂如來大
悲菩薩萬行。染謂衆生惑業等。若以染奪
淨。則屬於衆生故唯縁起。今以淨奪染。唯
屬諸佛故云性起當知。有普賢智。如
實體證法界縁起。遍計衆生。即攬法界妄
成無明縁起。猶如四方換處謂東爲西。而
方處實不改。纂云。問。法界縁起者。同別二
教中何分齊耶。答。此別教不共之玄旨也云
云。引行願&T047368;解釋。寂曰。行願&T047368;文。恐不允
當。今此十玄縁起。若約相待。應言別教不
共之玄旨也。若約絶待。別即該同。同別不
二之大縁起矣
今以要門賢境界也 略標因果二分。纂釋
之中擧縁起之義爲通因果耶。爲局因分
耶之問。答以二義。一義云。局因分。一義云。
通因果。而以三義評取局因。寂曰。甚哉勞
胸臆也。今文既言法界縁起略攝爲二。擧
因果分。縁起通於因果在文分明。那言局
因分也。今所謂法界縁起。是乃佛及普賢稱
性大縁起。而佛果縁起。即不可説。普賢縁起。
當可説義。然圓宗因果二而不二。不二而二。
孔目四云。性起者明一乘法界縁起之際。本
來究竟離於修造。何以故。以離相故。起在
大解大行離分別菩提心中名爲起也。由是
縁起性故説爲起。起即不起。不起者是性
起。乃至若究竟即在佛果搜玄四云。性
由不住故起。起時離相順法故有因果也。
探玄十六云云。法性縁起。通於因果。而以
果上爲究竟性起。但果海不可説而已
初義者圓即其義也 初明果分不可説。
苑薪復古如匡眞出。苑所引大疏未穩可
知。寂曰。匡眞以地論所説分別因果。將謂
非是圓極。蓋乃由歆羡密家言我宗説果
分也。其學無眞宰可察。其説果分者。一
任於他。吾以不説而爲宗致焉。説則形對
而已
問義若如形對耳 問答答中約縁等者。苑
薪以因果形對釋縁義。探玄十六云。此乃
縁起。何故唯云性起耶。釋云有四義。一以
果海自體當不可説不可説性。機感具縁。約
縁明起。起已違縁。而順自性。是廢縁但
名性起。二性體不可説。若説即名起。今就
縁説起。起無餘起。還以性爲起故名性
起。不名縁起。三起雖攬縁。縁必無性。無性
之理顯於縁處。是故就顯但名性起。如從
無住本立一切法。四若此所起似彼縁相。則
屬縁起。今明所起。唯據淨用順於眞性故
云性起寂曰。法性縁起乃稱性縁起。縁
聚不生。縁散而不離。縁起即性起。性起即
縁起。普賢所知名法界縁起。如來所知曰果
海性起。縁起則因果。皆在縁性起。則因果並
在性。性則因果。倶不可説。縁則因果。悉是
可説。唯一法界縁起義爲二分。謂説感約
縁。是即因分。離相約性。稱之果分。是故普
賢之與果海。二而不二。不二而二。此大縁
起。即普賢即果海。而果海則不可説。普賢則
可説也。纂釋以三義釋約縁義。第三義者。
依苑薪意。大旨不違。初二義。以機縁縁慮
等釋者甚不應理。匡眞破集成云云。頗有
道理。與因位同會等者。如匡眞明。晋經
十地品已下十一品爲第六會。因果同會可

第二義者現無盡故 自下明普賢縁起分
科可知。如匡眞引復古而明也
此中有二後即異體 探玄第一明諸法混
融無礙所由。提擧十類。一縁起相由故。二法
性融通故。三各唯心現故。四如幻不實故。五
大小無定故。六無限因生故。七果徳圓極故。
八勝通自在故。九三昧大用故。十&MT10769;思解脱
故。初縁起相由故者。謂大法界中縁起法海
義門無量。約就圓宗略擧十門。以釋前義。
謂諸縁起法。要具此十義。方縁起故。闕即不
成。一諸縁各異義云云。二互遍相資義云云。
三倶存無礙義云云。四異門相入義云云。五
異體相即云云。六體用雙融義云云。七同體
相入義云云。八同體相即義云云。九倶融無
礙義云云。十同異圓備義云云
就異體中六義内准之 分科可知。如匡
眞引十玄門探玄等辨。體用相收者。謂如
以金造師子。金即是體。師子諸相是用。況
法可知。此依因六義等者。匡眞擧義苑復
古評斥云云。寂曰。義苑以宗因辨者非也。
復古所釋無有過失可思
於中先明準例可知 匡眞出圖。義苑造
語不穩。集成依驃河&T047368;辨。甚不允當。折薪
粗通。尚有少疵。二本數中可加二中之一。
十本數中。可加十中一削十中十。今考一
圖概依指鈔。此圖善矣。次出圓圖。其意則
通。圖相最拙。且向上向下之辨不穩。言向
上者。以一爲本數。乃至以十爲本數。對
餘九數成縁起數。言向下者。以十爲本
數。乃至以一爲本數。成縁起數。向上向下
理歸一致。但義門異而已。十數縁成。喩如
棟梁縁柱等縁成一舍。無一椽一柱便非
是舍。如其一數。由二乃至十得一名義。若
於二乃至十。闕一一數不成。如一數縁成。
二乃至十亦復如是。縁生無性之妙喩。深思
可知。一乃至十縁成同體故。一中攝餘而
不相由。二乃至十亦然。縁成異體故一非是
二乃至十。即藉二乃至十成一之義。是相
由義一乃至十空有有力無力等義。應准此

向下數亦餘例亦然 苑古云云。匡眞擧
有云纂釋彈斥云云。寂曰。纂釋善矣。今經以
因果爲宗。如探玄第一明。因即攝縁故。三
法能攝一切縁起。無所遺缺。一多相即等。
若離三法復何言焉。應思
如是本末相望説耳 義苑意。謂一乃本
門。是數之始。十乃末門。是數之&MT10755;。中間八錢
準例可知。集成意同。折薪以向上向下爲
本末。復古亦同。寂謂苑成應正。匡眞所言
甚非。可知
問既言一縁起一耳 義苑云云。匡眞云
勿濫&MT10755;教一法界縁起理者。意指圓覺經
耳。寂曰。大圓覺即如來所證之大法界。而三
種陀羅尼中無字陀羅尼。是一切陀羅尼之
王也。今此普賢大縁起陀羅尼。與彼大圓覺
陀羅尼。全一體之義分也。豈敢論軒輕乎。
古祖判教隨順悉檀。互相抑揚。全無不可。
匡眞所論率墮情窠。局滯於教判之迹。安
得中正之道焉
問若去一門亦如是 折薪釋義穩暢可
見。華嚴云者。匡眞指十忍品。考十忍品無
文。光明覺品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之中解
一。唐經十三云。了知差別法不著於言説。
無有一與多。是名隨佛教。多中無一性。一
亦無有多。如是二共捨普入佛功徳
曰。若人欲知一多相即相入者。先須徹底
了知無一無多之眞際。不則一多之與無
礙總是情謂妄計。豈是普賢之一多耶。光覺
金文宜深尋思
問一門中第一門竟 匡眞引十玄門云云。
現本錯誤可知。折薪作四句善矣
初異體門準可知耳 義苑云云。如匡眞

言向下者是多錢耳 十玄門云云。苑云云」
問若一不準可知耳 苑云云。科又若下
以爲結過。折薪以爲。又若下別義重牒前
&MT10769;以答。匡眞以不即不相即解釋。寂曰。苑
薪各有一理。竝無害義。匡眞鑿矣。宋本寫
誤可知
問若一即十者如是準知 義苑復古云云」
問上一多皆得如是 十玄門云云。義苑
以相奪爲逆。以相即入爲順。折薪云。具
足順逆是前後不同也。同體不違即倶同也。
言徳用下結同時前後無礙也。指鈔以向
上去向下來爲順逆。寂曰。諸家各有一理。
然準十玄門。以指鈔爲正。今且就一多
辨。而義則通一切法。同時前後相即無礙可

問如上所即其事也 苑薪云云。寂曰。恐
不允當。應言以一多爲行布門。以即入
爲圓融門。自位不動是性起門。而恒往來乃
縁起門也。法界縁起猶如一夢。夢中諸法以
智取。則有一多前後前後無量差別。若就
心體。則無有前後一異等之可説。法界縁
起亦復如是。廢智一切不可説
問若由智舊來成故 所謂智者何耶。謂
楞伽宋譯第二唐譯第四云。取相名識。不
取名智。魏譯云。和合起作所作名爲識相。
相無礙法相應名爲智相離分別照名
智。取相遍計名識可知。今此問答意趣&MT10769;
解。提擧祖誥以備準繩。十玄門云。問。此之
一多既是縁成。不同情謂者。爲是本來有
此一多。爲是始有耶。答。本有不有者。爲欲
就智辨本有。爲自就一多體辨耶。若就
一多體辨。不論智者。體即息諸論道。猶同
究竟圓果離説相故。今若辨一多者。約智
説。乃至。問。若約智故其本有者。以智照故
本有耶。答。如室中空。開門見時即是本有
云云。孔目一云。普賢因果不從凡夫世間
剋得。何以故。若未成則不説普賢。若已成
則舊來如此。道理時事皆悉不同。凡夫之法
本來無物。無物能成。普賢對凡。舊來非有。
無所可成 。唯普賢對普賢説成説不成 。
探玄第十五説九世相入云云。寂曰。諸法一
多前後等。以智照則有。廢智則法體離言。
過未非有。何言舊來如是。謂圓宗法義。顯
示九世相入。過去雖無現在現在。而有過
去之現在。未來雖無現在現在。而有未來
之現在。若法不成則已。成則法與智舊來成
故。舊來智能照法。猶如今之智照法故。云
舊來如此。雖現在現在智不照過去法體
無中法可説。過去之現在法。與過去之現在
智倶成故。云舊來如此。欲如實知此微妙
處者。應須除遣遍計妄情。悟入六相因陀
羅微細法智矣
問爲由智異體門竟 十玄門云云。苑云。
初法智雙開問二法智雙融答。乃至諸縁起
法不過此二也。復集云云。寂曰。問意謂以
智照時。法體如是。畢竟此法爲由智照在
耶。爲法體如此耶。答意謂非唯智照。非唯
法如是。智之與法本來具足。然本有如室
中空本來自有。始有如門未開時不見有
空。開而始見。當知以智照時。通照不照。法
如此者。亦該本有始有。始有即本有。本有
即始有。照與不照。相即亦然。匡眞引有纂釋
釋耶字評斥之。以喩述自意焉。其旨善

第二同體例可知耳 十玄門云云。苑薪
云云。寂曰。二家所釋恐未穩當
向上去─ 一本數二中一十中一
     二本數三中二十中二一中二
     中間三乃至九爲本數例知
     十本數一中十九中十
向下來─ 十本數九中十一中十
     九本數八中九十中九中間例
     知
     一本數二中一九中一
如此十數向上去向下來理歸一致。以況喩
於一切法縁起順逆去來。無不由二種義
門。應思
問此與前示準思之 一法望一切法相
即相入。是異體門也。一中所具一切法相望
以論即入。是同體門也。又金師子喩應思。
十玄門云云
二者一即準例知之 十玄門及探玄云云」
問此同體初門中也十 玄門云云。苑云

問爲但攝不攝盡耳 十玄門云云。苑云云」
或但攝自不差失也 十玄門云云。苑云
云。匡眞引探玄第四明&MT10769;品記解釋。可見」
如此一門如理思之 十玄門及探玄云

第二約法以顯無盡 分科可知。匡眞出
圖。上圖無甚相違。但可以師弟法智。配於
境智及人法二也。下圖最拙。十玄門旨歸綱
目金師子章對挍可知。中央安置同時具
足。似以第一門爲總。而至下文。破清涼
以總別釋者何耶。又此圖作圓相。應是準
擬十錢互爲本數之趣。雖十錢之與十玄
而不可相離。義門夐別。何得例釋也。匡眞
引法界玄鏡云云。會玄云。全依賢首者。依
探玄中也。而教章尚從至相後方改易故
也。復古意同。匡眞彈斥云云。寂曰。匡眞所
評最善矣。匡眞叙有人指配四法界。而彈
駁之。有人者指通路也。寂曰。通路所辨甚
不允當。何者四法界即華嚴法界。毘盧遮那
所證。而十地菩薩漸次證之。理法界即眞諦
也。事法界乃俗諦也。理事無礙法界。乃眞俗
融會也。菩薩入地方證理法界位。後所得
智觀一切法。如實知一切諸法唯是眞如之
所流變。是名事法界。然初地乃至四地。尚
未得眞俗融即無礙。入第五地始得眞俗
雙融。而有相心轉時。未得安住於無礙處。
第六地第七地究竟此道。&MT10755;教原旨在此分
齊。過是已後。證入事事無礙法界。一乘圓
教即此分齊也。然則前前未能證於後後。
後後必具前前。何言此章唯明二界等也。
匡眞評玄鏡及十觀。恐不穩當。惟清涼意。
欲中興帝心之道。會同至相賢首之所立。
全二美於一家。其心善矣。其志大矣。但所
憾者。清涼見解未入於三祖之玄境。往往
有以珷玞換夜光之失。然依於三觀立
四法界。理致周足。不違聖旨。亦能符順於
法界觀門。何言修改。且言其十觀不契圓
理者特非也。十觀若不契圓理者。五教止
觀亦應不契圓理。二書若不契圓理者。至
相賢首何爲承嗣彼師。崇爲今宗鼻祖耶。
嗟乎。匡眞以其胸臆。建立圓教。苟有不合
己所立者。輒言不契圓理等。殊不知。不
合自所立圓教者。翻是眞圓教也
何者爲十餘下準之 分科可知。教義理
事等。即攝一乘三乘乃至五乘等一切教義
理事等。一切偏小之教義入圓宗。則融爲別
教一乘。本來非是三乘小乘等。下皆准此。
圓攝偏之意趣有異。如上已辨
二理事即成 無盡也 匡眞引至相及諸
疏云云
二言解釋顯無盡義 刊定&T047368;中。於義分
齊。分體事徳相業用。於徳相中辨此十門。
清涼會釋云云。寂曰。於今宗義分齊。分體
相用。却失倶體倶用之妙旨。大忤二祖之宗
猷。如此蘖説。急斬伐之可也。清涼勞設會
釋。未知有何所益也。清涼以第一門爲
總。以餘九爲別。此依綱目。且章疏所叙。
咸以同時具足爲第一門。餘九列次無定。
是亦由總別之義乎。經中以第一爲總。以
餘爲別之例頗多。總別以判非無理教。雖
然今此十門。乃一乘之宗極。隨擧一門餘
自攝屬。何以一途局判總別。綱目所判是
一往義耳。匡眞所言非無道理。應思。然匡
眞此處彈總別判。前出圖解。及六相結章。
依總別釋者何也。計其依總別者。是一往
分別。而其彈總別者。遮涼疏局定乎
一者同時顯現成 矣 此第一門。十玄門旨
歸探玄如匡眞引。圓教證分一切諸法混融
無礙同時具足可知。唐經十七云。若諸菩薩。
能與如是觀行相應。於諸法中。不生二解
一切佛法疾得現前云云。匡眞評苑薪等依
涼疏意不順章旨。可見
二者一多思之可解 此第二門。十玄門
及旨歸云云。此經偈者。出遮那品。唐經四十
九云。於一微塵中。悉見諸世界。衆生若聞
者。迷亂心發狂
三者諸法即其事也 此第三門。十玄門旨
歸探玄如匡眞引。此經云者。發心功徳品之
文。晋經第九所説。探玄第五演義十七云云。
此經又云者同品之文。唐經云。何以故。以是
發心當得佛故。鈔有會釋。匡眞引探玄五
云云。又云。在於等者淨眼品文
問如同體説其邊量 二番問答。如匡眞
引十玄門及諸註而明也
故此經偈廣如經文 此經偈者。晋經第三
十阿僧祇品偈。又偈云者。發心功徳品偈。又
此經云者。是亦發心功徳品之文。又云者梵
行品之文
問此等歎故非因也 探玄第四云云。圓信
&MT90041;已上。十玄縁起得一。則一切相即同時前
後自在無礙十玄門云云。如匡眞引
問上言果應準思之 十玄門孔目探玄第
三。如匡眞引。探玄云第五云。今尋上下經文。
約一乘圓教。始&MT10755;相攝圓融無礙。得初即是
&MT10755;&MT10755;。方原始一由陀羅尼門縁起相攝。
二由普賢菩提心遍該六位。即因即果也。
三由法性無始&MT10755;。發心入始即正&MT10755;
寂曰。圓宗位次與常大異。以三乘三賢十
地。爲圓解行位。以彼佛果爲圓證入位。或
以八地上爲證入分。是即果中更立因。不
思議之位次。是最祕密之法門也。聞此生於
信樂。勝進趣入者善矣。由此生増上慢者。
以此教法却招殃禍而已。演義四。擧占察
經四位成佛解釋云云
問上言一自在門竟 十玄門云云。如匡
眞引。不思議法品云云。探玄十五云。一佛
即遍一切衆生。周十方微塵盡。三世念念
同時。前後倶成 正覺。此則實成 非化。但以
不成則已成則舊來成故。云非不先覺等。
以攝三世盡故。無過去不成故。云不住
學地。同第四云。若一乘圓教中。實則不住
位。寄&MT10755;教位相以辨之。於信&MT90041;不退之際。
則明得彼法界行徳圓融無礙。若以因門
取。則常是菩薩。若果門取。則恒是佛。乃至能
一念頃。遊十方。如斯之徳。自非因位窮&MT90041;
孰能具此。故知。定是行&MT90041;也。不同彼是劣
位之人也。又一切諸佛。於諸世界。爲物成
道。皆是示現。以廢機約自無成不成等
位次甚深。如上略辨。當至下卷而更辨矣。
義苑復古云云。然此一念等者。義苑云云
四者因陀去情思之 此第四門因陀羅網
者。十地品所説。探玄十一玄談六演義八云
云。十玄門云云。引證如匡眞釋
問上言一陀羅成也 問答二番。如匡眞辨」
五者微細頭顯現耳 此第五門。十玄門旨
歸云云。匡眞引玄談六云云。唐經三十一
云。第九囘向一分微細智起。而至菩薩第八
地。以無功用智。入一切智智境界。知微塵
細相差別相。演義三十一。明第九囘向得微
細智云。微細有二。一準無性攝論以&MT10769;
故。二就經宗。於一法中有一切法。炳然齊
現。十門爲十段。第一知世間法微細智。二
知衆生趣微細智。三知菩薩行徳微細智。
乃至十總知一切盡無餘微細智云云。匡眞
破清涼云云。寂曰。此破不允。阿僧祇品云。
於一微細毛孔中。不可説刹次第入毛孔。能
受彼諸刹。諸刹不能遍毛孔清涼依此
經意。諸刹不能遍。還是妙神用。匡眞以爲。
能所不相融謬哉
故此經云如理思之 賢首離世二品所
説。與今所引少異。可知。次文者舍那品説。
義苑云云
問此義與宜細思之 問答如匡眞釋
六祕密隱時成就也 此第六門。探玄云
隱密顯了倶成門。十玄門綱目等。竝同今名。
十玄門云云。引月喩品明。寂曰。月喩甚妙。
此方見半見&MT90041;。而彼月體實無虧盈。虧盈
唯是隱顯之異耳。圓宗諸義亦復如是。諸法
自體全法界起。但由所感不同隱顯有異。
雖隱顯殊法體恒一。思而可知。匡眞引玄
談六評斥。寂曰。涼疏雖有一理。況喩不正。
雖然匡眞三一對辨而作破者。非今所宜
也。匡眞引探玄一云云
故此經云密受&T047368;等 此賢首品之文。晋唐
二經可尋。探玄四明微細差別三世間自在
云云。又云。如幻巾作兎。此兎即生是死。何
以故。以有即無故。入出亦爾。又此菩薩。以
法界爲身故。是故縱東方百千界外見法
界。非是分限法。隨顯現處無不全現故。
菩薩身常在入定中現。恒在出定中現。無
礙圓融&MT10769;思議也。是故若向出定門中者。
唯見出不見入。亦不見出竟時也
明四種無礙及十事五對。如匡眞引。又唐
經十四。明菩薩示現八相於諸刹云云。舊
經二十二亦有此説。又如佛爲下法雲地
之經文。探玄第十四。演義三十九廣釋。匡眞
引離世間品云云。探玄第十七。明六種相
佛授&T047368;。演義五十三。説十種授&T047368;。同五十
五。明十種得授&T047368;。同三十九廣明授&T047368;。義
苑以七對辨。如匡眞出。以又如佛爲等。爲
第七顯授冥&T047368;對。折薪以爲。前顯隱顯倶成。
又如佛爲下是別義。以現前授&T047368;爲顯。以
不現前受&T047368;爲密故。爲存二義。寂曰。折薪
謬矣。義苑爲七對而釋者。頗得章旨
如上第一是準思之 結上義苑云云。指
鈔云。見第一錢中十錢時。不見第二乃至
第十。何以故。離第一錢中十錢外。無第二
第三乃至第十故。如虚空故。是故一中十錢
名爲顯了。第二錢望第一中十。名爲祕密。
又第一有力餘皆無力。是故云不相知云
云。復古云。古本云成此成彼。今云此成彼
成者誤也。寂曰。今此言顯由此彼成。由彼
此成。彼此互成之義故。現本雅暢。優於古
本。復古主胡不思也
七識藏純可思準之 此第七門。十玄門云
云。意謂就一施門。則一切萬法。悉入施門。
是純。此施能具諸度。是雜。大品一念品明。
從始至&MT10755;。不出一念。是純。一念具萬行。
是雜。然彼經約六度相攝。今約縁起妙用。
又彼施能攝諸度。而非諸度即施。今則此施
攝諸門。無一不施。其異可知。義海百門約
理事明。如匡眞引。匡眞引玄談六。涼疏意
謂。諸藏純雜有其二途。一行爲純。萬行爲
雜等。即事事無礙義。若一理爲純。萬行等
爲雜。即事理無礙故。恐此門濫理事無礙
而失圓旨故。探玄改易此門。立廣狹自在
門云云。如匡眞引。會玄加數百言潤色彼
意。匡眞彈云。清涼所辨非祖師意。十玄門
已於大品一念品諸度相攝。揀別與今有
異。更有何所濫致改易乎。但爲各無礙
乘便立耳。金師子百門綱目。竝立此門。何
爲改易云云。寂曰。匡眞所辨甚得道理。至
相十玄門理致圓備。無復所加。何敢改易。
但賢首大師禀性磊落。不拘文句。以理爲
主。立理則率遵承至相之宗義。綴文則不
必滯前修之範圍。章疏之中名義列次。順有
異同。但是種種施設義門。顯示圓旨。非敢
改易十玄門也。清涼元意以爲。圓教唯譚
所依事法界。及事事無礙法界。不依理法界
理事無礙法界。寂曰。斯解恐不應理。圓教
中譚事事無礙法界。則理必具餘三。例如
具足戒中必具五十等戒。探玄第三明一乘
十無礙中。有理事無礙。又第四十九紙明光
覺品宗趣中。以理事倶融理事無礙等言。
明一乘圓教。同卷二十二紙云會事同理。次
下明理事融會。是圓教中。有理事無礙之明
據也。然則縱使諸藏純&MT10769;。通於理事無礙。何
妨是圓宗義門也。清涼雖大宗師。未窮今
宗之奧旨也。可知
八者十世宜可思之 此第八門。匡眞引
十玄門旨歸。及玄談第六。探玄十七同十五
云云。孔目四云。下經云。於一微塵中。建立
三世一切佛轉法輪。當知今所成一乘教者。
即是其事。依九世入智。融九世法。成其十
世。謂過去過去世。過去現在世。過去未來世。
現在過去世。現在現在世。現在未來世。未來
過去世。未來現在世。未來未來世。三世相即
及與相入。成其十世纂釋之中。以二義
辨三世義謬之甚矣。情謂三世乃遍計妄情。
如中論時品所破。今所言十世是智境界。
非情識之所圖度也。若人欲知九世相入
者。先須知妄情所現三世無所有如龜毛
免角也。不則雖説融即。總歸虚妄。何成圓
旨引經云云。如匡眞明
九唯心回異三乘耳 此第九門。十玄門云
云。此門顯一切諸法當體如來藏心。非會
事入理。與唯心現故因。相似而異可知。匡
眞引探玄第八。次又云者。探玄第五之文也。
寂曰。&MT10755;圓二教其旨雖異。善順眞入如則
廣。惡違性入如則滅。生死是逆轉。四十二
賢聖。及菩提涅槃。是順轉。惑業苦雖不離
眞。非是眞用。世間出世間。一切向於解脱
法竝皆眞用之大理。毫無有異。如探玄第
十六明。然菩薩十信三賢道屬縁修。止惡修
善。息妄求眞。進趣證道而已。登地已上道
屬眞修。雖尚有餘惑故以眞治妄。由聖道
力故。或時故意現行煩惱。以成淨用。是名
留惑。八地已上純無漏位。一切諸法泯然清
淨。是名一道清淨。過是已去。一切色心諸
法。總成一解脱味。返道逆行。從此大寂滅
海示現。亦以此佛智照。則一切惑業苦是
所斷。所知所救能顯成三徳之義門。不可思
議。如是境界。尚非七地菩薩之所當。況於
地前凡夫乎。匡眞雖引探玄之文。而不曉
其意。則與探玄旨異也。猶如氷炭。彼引探
玄第五四十
四紙
特大僻矣。經發心功徳品云。爲
裂種種煩惱網。發菩提心云云。探玄云。欲
網者一&MT10769;脱義。如世羅網魚鳥&MT10769;脱。由種
種欲網。生死&MT10769;出。此約染欲。二澇漉義。如
世網澇漉。謂起淨欲。漉諸有情。令出生死
苦海。下文兜率天宮
讃佛品
云。智慧王所説欲爲清淨
本。應起清淨欲志求無上道。此約淨欲。三
隱映義。如帝網差別。染淨等欲交渉無礙重
重相入故云網也。此約欲體探玄明文如
是。第三隱映。是圓極義。謂欲心自體即如來
藏心。然凡愚起染欲。迷倒自纒。沈淪有海。
菩薩起淨欲志求無上道。或故現染欲。以
爲淨用等。或染欲爲所調伏顯 成斷徳。窮
其體性。重重交渉不可思議可思。孔目二云。
十欲者有上欲乃至一切欲 問。此欲可斷
耶 答。欲有二種。一虚妄欲。此即可斷
寂曰。凡
夫妄欲
二非虚妄欲菩薩淨欲及極位
大菩薩反道逆行
此即不斷
云云。晋經十一。痛呵染欲倍於餘經。可尋。
匡眞混亂染淨欲。大作僻説。欺惑天下之
學人。豈可不痛哉。又匡眞引止觀五之二
云云。止觀五之二之文。如初卷述。非獨匡
眞謬解止觀之文。後台學者。甚戻祖意。如
上已出。又匡眞結釋引眞言教云。若有一
念想我是凡夫是三世佛之寃也云云。寂曰。
引意甚謬矣。眞言教意。欲使瑜伽者安心
佛境界。一念不墮凡心。一事不渉凡行之
觀心爾。若由此文住此觀想。而恣起凡心。
肆行凡行。泰然坐在陰入之毒窠者。可謂
是三世諸佛之冤之大魁者也。豈可不怖哉。
雖然如是。觀彼引祕密藏經而勸信。其所
言出於好心也可知矣
然一心亦宜思擇之 性起品文。如探玄
第十六明。演義五十一。廣明十心。又五十一
經文云。爾時以無礙清淨智眼。普觀法界一
切衆生。而作斯言。奇哉奇哉。此諸衆生 云
何具有如來智慧。愚癡迷惑不知不見。我
當教以聖道令其永離妄想執著。自於身
中得見如來廣大智慧與佛無異。即教聖
道令離妄想。離妄想已證如來無量智慧
云云。要問答上云。心數等義。如下別明。此
文在三乘。義通一乘。用同法界故。又一乘
唯一心。顯性起具徳故。如性起品説
文上下。顯一切諸法當體即如來藏心。不
須會事歸理是乃圓旨也。此義甚深應思」
十託事顯如經思之 此第十門。十玄門
云云。探玄三及第十六小相品&T047368;等。往往明
圓宗即事而法門非託此事別有所表。餘
如匡眞明
問三乘中如理思之 此三一對辨。匡眞
引玄談六彈斥云云。寂曰。此彈不允。清涼
唯於衣座室喩況三法言之。非謂法華經
旨皆唯如此。應思。又次引摩訶止觀及無
行經淨名經云云。嗟乎。是蛇飮水爲毒之
謂乎。匡眞所言。與彼本説其異。豈啻天淵
也。諸法無行經首楞嚴等。顯示一切諸法即
空如如。如般若寶積部等所説。往往有之。
復奚怪焉。如淨名經。或説破相。或説一如。
或説菩薩出假留惑淨用。可知。摩訶止觀二
之三。説隨自意三昧四運推檢三性心不可
得。同二十
五紙
引無行經。擧三毒即道。顯法性空
寂。同三十
二紙
大呵圓墮。引捉蛇喩云云。又同
四十
二紙
云。佛説貪欲即是道者。佛見機宜。知
一種衆生底下薄福。決不能於善中修道。
若任其罪。流轉令於貪欲修習止觀。極不
得已故作此觀。譬如父母見子得病不
宜餘藥。須黄龍湯鑿齒瀉之服已病除云
云。同四十
七紙
大誡僻見云云。智者正説如是。匡
眞所述。粗似天台所呵之僻見。豈非飮水
爲毒乎。予深懼後學㤹於彼僻説。聊加辨
斥爾。復古引靈雲桃開香嚴撃竹。爲異事
表異理也。嗟乎。師會之不領禪宗也。可知

此上十門此可準 自下結釋十門同時
會融等者。苑薪指事釋義不同。其剖句逗。
則折薪應正。其釋義趣。則諸家未允。今謂。
此十玄縁起具徳法門。乃圓信滿證入位如
實證知焉。能化佛則十身毘盧遮那。攝化處
則蓮華藏世界。信滿已前乃解行見聞之分
齊。若別屬則大解行者。在於世界性已上。大
見聞者。在於三千界等。若通論則三千界等。
亦有解行機。世界性已上。亦有大見聞。當
知。普賢境界諦觀察。是指證入位。餘時等
者。言解行見聞位。孔目探玄等判位明著。
可知。義苑所釋義不允當。句逗失旨。折薪
所辨句逗雖佳。其以即別之總。即總之
別。釋上下文。甚不應理。指事以餘爲三
乘者特非也。復古引孔目第四云云。寂曰。
此文與今文旨義不相親。可思
上來所明境界準之 此明三一不同。苑
薪云云。孔目一分別正乘方便乘云云。同第
四明一乘三乘縁起差別云云。三乘一乘義
有異同。如疏章明。今此十門。乃別教一乘
之宗極故。與彼三乘法相全異
問此上道無盡法也 問意可知。答中引
賢首品文。義苑復古有釋
三乘但隨爲實徳耳 義苑云云。匡眞彈斥
云云。寂曰。義苑不曉台家一念三千之玄
旨。妄作抑下。實不允當。匡眞所彈亦不中
正。引孔目四。意亦不穩
又此經云驚怪者矣 義苑云云。今此經
文。出於晋經第六十。唐經八十亦有此意。
匡眞引演義八十經文。云或見釋迦成佛
道已。經不可思議劫。彈斥荊溪。寂曰。荊溪
以帶別覆本二義。貶抑華嚴。若是一時抑
揚。則或可恕矣。若是實義。則甚不允當。可
知。雖是傍論。台門一箇之持論故。今略評
量而已。總論曰。今此十玄門。乃舍那淨眼之
所照。非普賢眼大機。則安得徹底見此境
界乎。凡愚唯是見聞位。於得發得徹到信
心爲之分耳。只矢於口而不潤於心者。
所謂狂慧也。所冀後來賢哲。勿於是生見
取也
六相圓融義第四 十地經三云。一切菩薩
所行。廣大無量不雜諸波羅蜜所攝諸地所
淨生。諸助道法。總相別相同相異相成相壞
相論云云。又地論一云。一切諸説十句中。皆
有六種差別相門。此言説解釋除事。事者謂
陰界入等。六種相者。謂總相別相同相異相
成相壞相。總相者。根本入。別相者。餘九入。
別依止本。&MT90041;彼本故。同相者入故。異相者
増相故。成相者略説故。壞相者廣説故。大乘
義章三本云。門別不同故有六種。所謂總別
同異成壞。此六乃是諸法體義。體義虚通旨
無不在。義雖遍在。事隔無之。是以論云。一
切十句皆有六相除事。事謂陰界入等。陰
界入彼此相望事別隔礙。不具斯六。所以除
之。若攝事相。以從體義。陰界入等。一一之
中皆具無量六相門。乃至六相之義通諸法。
依法成行。行亦齊有。此初地第四願中。宣
説一切菩薩所行。皆有總別同異等也。隨
行所説。廣如地論。此六乃是大乘之淵綱。
圓通之妙門也。若能會斯趣。一異等執逍然
無迹。探玄第九云。釋此六相義。乃至非論
主率意而作。乃至非是陰界入等事相中辨
故。除簡之。演義三十四上云云。匡眞云。清
涼實據淨影體事別論。却興定執。乃至。探
玄與清涼異。然考實而言之。論中除事之
言。乃當&MT10755;教等云云。寂曰。六相除事之辨。
大乘義章探玄演義大旨大同。若從陰入等
體如而融之。則一切法皆具六相義。若約
遍計隔執妄陰。則無有六相融通之義。初地
已上一分證得。八地已上全分證得。地前凡
夫唯信樂。觀察八地已上體事不二。諸法相
即之妙境。融蕩隔情而已。匡眞言探玄演
義不同。未知向那處見異耶。今且問彼。
除事之言是約&MT10755;教。則圓教六相出在於何
經論耶。吁匡眞妄説圓融。掃廢實修。令人
生上慢。於陰入之毒蛇惡龍全無怖畏。不
亦痛乎。今章&MT10755;結六相云。唯智境界非事
識。以此方便會一乘寂曰。此文要言也。
超出事識。則事會歸理。事理融即。是登地
已上之道也。未至此位。則雖何教人。理則
恒融。事則恒隔。聖教於實踐簡別焉。匡眞
於知解混同焉。豈非圓鑿方枘耶。匡眞彈
有人纂釋擧同處不相離色釋云云。寂曰。纂
釋甚昧圓旨。不足評量者已
六相縁起問答解釋 分科可知
初列名者不移動故 初列名中。匡眞引
要問答云云。寂曰。現本未見此文。可考。探
玄要九云云
第二教興華嚴經説 教興中義苑復古云

第三問答起成舍辨 義苑復古云云。匡眞
引大乘義章。評彼釋不與今同已。引天台
四明。辨陰即是云云。寂曰。天台四明説妄
陰即法性者。是乃要以佛境界爲所觀境。
三觀以照轉惑業苦。令成就三徳祕藏。匡
眞雖出彼語。用意懸隔可知
問何者是即得舍矣 義苑云云
問若椽全時名爲椽 義苑復古云云
問若椽等並全成故 義苑復古云云
問無一椽餘椽例然 義苑云云
是故一切切處準知 義苑云云。寂曰。苑
云止而不論者。不順文意可知
第二別相總爲別也 匡眞引台教云云
不允
問若總即思之可解 匡眞引淨影評云
云。又引清涼評破云云。寂曰。兩評竝不允
當。此門有同別融會之旨。淨影所釋全無
所違。清涼以法總釋。亦有道理可知。匡
眞以四明所談。爲己懷。苟有違己懷。便以
爲非。惑之極矣。匡眞出圖。寂曰。此圖恐不
順探玄。探玄三廣明轉法輪五海十智可

問若不別故是常也 二過可知
第三同相故是常也 同相可知
第四異相故是常也 異相可知
第五成相亦是常也 成相可知
第六壞相故是常也 壞相可知
又總即一便會一乘 結釋六相。復故云
云。匡眞夾注彈斥云云。寂曰。以六相爲方
便者。孔目探玄竝有明文。未見以十玄
爲方便之文。復古意望果海玄絶而言乎。
雖然十玄乃一乘證入分。稱爲今宗之祕
極。何屬之方便。實復古失言耳。義苑云云。
匡眞彈斥云云。寂曰。義苑釋義善矣。但以一
乘爲果海者不允。匡眞亦談陰即是。將謂
生此信解。是大功徳少金剛也。此見謬矣。
所以知者。華嚴涅槃等深經。雖説妄即眞。
是究竟一乘佛境界。爲使禀學者證入於佛
境界。或説破相空理。或説縁生無性。或説
止惡勤善。或説息妄修眞。其文豈啻千百
數耶。無有凡愚輩解陰即是已。更不須斷
修。自然昇於聖階之文故。印度諸菩薩。雖
製論弘宣大乘。竝皆説二空唯識息妄修眞
等法門。未嘗彰究竟圓極。是乃由一乘圓
極之妙理。墮於事識情窠。則不止無利益。
翻結見綱損傷善根也。今章結釋遮事識
知。良有由哉。然超出事識。是登地所證。豈
是容易耶。豈是容易耶
華嚴經中一乘五教分齊義卷下 匡眞局
執三卷二題有意趣在者不允。亦以總別
辨者特非也。匡眞設一問答答釋甚善矣。吾
今一問匡眞鈔主。一部經意會融法界圓通
自在。其説攝義無盡故。分齊通聲聞及凡夫
世間所知眞實法故。該貫三乘小乘文義
等。如子所言。實乃三乘小乘人天乘者。華
嚴腹心也。手足也。爪髮也。由諸佛悲智願
力。及與衆生業行所感。華嚴同教。爲三乘
小乘人天乘。應於未堪能普教之機。巧誘
群機令入華嚴法界。然則三乘小乘人天乘
當體。即華嚴同教一乘也但普眼未開者。不
知是一乘而已。子何偏保執普賢眼所受
圓一乘。蔑棄&MT10755;頓已還。猶如糞唾耶
第十諸教佛身開合 標章列名可知
第一心識差別者 明心意識者。晋經第六
初明&MT10769;品。探玄四孔目一要問答上演義問明
品鈔廣明。義苑云云。折薪云。此心意識唯生
滅。即始教通如來藏。即&MT10755;教離相即頓教即
一法界心即圓教故。云心意識差別也。上列
中云所依者。小乘依六識三毒。爲染淨根
本及涅槃因。大乘若生滅。爲染淨依眞如爲
迷悟依。此二別則始教也。和合通眞。爲&MT10755;
教等。既一切染淨諸法。皆依心識故云所
依。復古云云。匡眞云。問。所依心識爲通八
識。爲止本識耶。答。舊解紛紜不暇具斥。乃
述自義。謂的論所依。唯是本識。引探玄四
孔目一證明。寂曰。若於深密瑜伽及&MT10755;教已
上。論所依。則應得言唯是本識也。今通
就五教以判所依。何局本識也。若言隨
本教而判所依者。理亦不然。下諸門竝以
五教判釋。豈翅此一門。依本教定所依耶。
苑釋復集。竝無所違。獨匡眞取纂釋所叙
之不正義。以爲自義。鑿説云云。頗失章旨
可知
如小乘論増一經説 此明小乘。匡眞引
要問答上玄談五云云。苑云云未穩。心意識
者。出於婆沙七十二倶舍界品説。阿頼耶
者。攝論釋第二初云云
若依始教爲諸法依 此明始教。要問答
上云云。義苑引玄談第六。匡眞引頼耶三
相。及二種習氣三種習氣種子六義。明以本
識爲所依可尋
方便漸漸亦同此説 孔目一云云。匡眞
出能所熏各有四義。及頼耶有三位可見。
不見藏住者。梁攝論十一云云。如匡眞引
瑜加攝決擇七十六云云。如匡眞引。今章合
引二論之文。不見藏住者。是不見所藏。不
見熏習者。乃不見能熏七轉識也。不見阿
頼耶者。不見能執取第七識也。不見阿頼
耶識者。不見所執藏第八識也。不見阿陀
那者。不見能執持第八現行也。不見阿陀
那識者。不見所執持第八種子也。三對如
次。配當善惡業果識。我愛執藏識。相續執
持識。以第一對配能所藏。雖有一理。義所
濫重。匡眞釋第三對。種現爲次。恐不允當。
言於内於外者。瑜伽唯云於内。攝論具言
於内於外。義苑以根塵爲内外。集成引圭
山。以根識爲内。以六塵爲外。匡眞彈斥。
引要問答上。叙起信四熏習云云。寂曰。苑
成不允。匡眞迀揀。今謂。於内於外者。顯一
切處。例如明求心不可得等理。遮内外中
間。非是指一事一法爲内爲外。其瑜伽唯
云於内者。蓋乃由本識唯内門轉故。揀於
事識麁顯云内耳。指鈔約理量二智分内
外。是亦不允。匡眞云理量二智局如來境
者非也。地上菩薩。豈容無理量二智耶。言
不見者。謂至所泯亡。菩薩根本智照眞如境。
理智冥會。能所泯絶。後所得智。照一切法。
捨離二縛。不復爲諸相之所轉。心無所
住而生其心。是名菩薩於心意識一切祕
密善巧也。匡眞辨阿陀那名義新舊有異。
此辨如餘處述。又次引攝論金土地。假途
四明張自僻説。金土地喩。出於梁攝論十
十紙唐世親論三十五八紙無性論第五七紙
法華玄義五之二。及金光明玄淨名玄擧此
譬喩。天台所覽。蓋異本乎。不符順現流攝
論可考。匡眞所言非是攝論意。亦非天台
意。全自己胸臆之僻説也。雖是傍論。恐人
生惑。略辨斥之。匡眞破義苑辨阿陀那等
者甚非也。次彈復古云云。此彈當矣
解云既齊會歸眞也 折薪云。正令彼捨
執而玄通之。此令相宗趣後。不是朋於空
宗云云
若依&MT10755;業等生故 此明&MT10755;教。如匡眞

是故楞伽如是非一 經文如匡眞引。匡
眞引演義鈔十三中。破復古云云。寂曰。此
破不允。復古全順章釋。何強咎不合涼疏
乎。應思
問眞如既&T047368;中説 此問答如上三性同
異義中明。此眞如下二教對辨。如起信疏辨」
又如十地義眞心也 探玄十三。演義三十
七上。並開十科明云云。探玄十門中。初三
是始教。次四是&MT10755;頓教。後三是圓教。今唯明
&MT10755;教所依有異。如匡眞引十地經論及孔
目等而辨也。地論第八。攝論三十四
又如達磨二門別也 攝論第一。寶性論第
四。其異可知。匡眞引慧日論。次引無差別
疏云云
若依頓教爲不二也 此明頓教。孔目二
探玄第一第八云云。如匡眞辨
若依圓教據別教言 此明圓教。匡眞彈
斥涼密。出二祖所不言之性惡可痛。折薪
叙離世品十四段十心釋。匡眞云通指此
品所説十心。復古但擧十種心。寂曰。復古應
正。晋經三十七。探玄第十七。演義鈔五十六
二十紙説十種心。即當今文。又五十七十五紙
云云。折薪以爲。第九地之文。非是十種心。
第五地説十平等心。應今所出。恐九字誤
爾。匡眞彈云云。寂曰。第九地文。正今所取。
折薪失考。匡眞主性惡成癖。到處説性惡。
如患黄疸者。隨其所見皆爲黄色乎。吁」
若約同教餘可準之 此明同教。會解&T047368;
云云。匡眞彈斥云云。寂曰。會解全依清涼
不順今家。匡眞爲教筌之所拘束。如擔板
漢。安得達今宗之妙旨哉。復古意。謂如餘
處所列。但攝前四以爲同教。以是一乘方
便故。若如今所列。則總融前五以爲同
教。如建立乘中同教之内。亦列別教一乘。
又探玄十三。明唯心十門中。總具十門。而
爲同教。則別教亦攝。同別二教亦前亦後也。
匡眞引孔目四云云。以集成云攝前四爲
正。寂曰。復古所言。頗得章旨。但其無可
無不可之言不穩耳。匡眞所言。甚不順今
文旨。且不領同別各有同別之祖文。往往
引此文來。牽合附會。安得成理乎。今此章
文。上擧五教。已牒同教。即言攝前諸教。何
唯攝前四遺却圓教也。當知。華嚴一乘大
教海。自具同別二門。其別教也者。盡十方三
世。唯是華嚴一乘。無有若二若三。何以故。
若二若三。如虚空故。其同教也者。以或小
或三等。攝受群機。會三歸一。融同法界。則
所謂同教亦攝一切。無所剩缺。今文乃唯
心十門中所判。乃存此旨。當知。同教攝前
四。與通攝五教。義門大異。其攝前四。乃由
一乘所流所目攝方便。其總攝五。是約同別
無礙圓融。是故約判教差別。則同別條然。
約同融法界。同外無別。別外無同。同別無
礙。唯是華嚴法界也。所以今師三一相待。則
唯以別教爲諸教最。圓明具徳爲法門極。
論融無礙。則以同教門。攝一切法。置乎五
教之後。是即祖師。達悟華嚴大教海原旨之
妙處也。集成匡眞。不領此趣。臆斷自任昧
却祖意可詧
問云何一約機分齊 匡眞引明&MT10769;品。探
玄第四云云。寂曰。縁起甚深。非今所用。教
化甚深。引釋今約法一門者可也。匡眞約機
即約教之辨迀矣。所問正徴教有差別。答
以約法約機。約法則由心體具五義門。約
機則由機悟淺深有五差別。二種義門道理
明著。何勞言約機即約教耶。匡眞鑿哉
初義者由攝化衆生 苑薪復古云云。寂
曰。一如來藏心。具空不空二義故。自然有
五教之理數。能攝受群機。五教乃法爾之理
趣也
一攝義從如圓教説 義苑依涼疏意。以
假説一心。釋今攝義從名。匡眞評斥云云。寂
曰。十地品第六地經。説三界虚妄唯一心作。
探玄第十三。演義三十七上。竝以十門解
釋。探玄十門。於初教已上判。涼疏十門。初
立假説一心。配之小乘。除去探玄十門中
第六轉眞成事。可尋。苑以涼疏假説一心。
釋攝義從名。固不穩當。匡眞引探玄十門。
亦剩第一。復古得旨。攝義從名。如攝論第
二初。説小乘唯出阿頼耶等名
是則不動一心轉也 苑薪復集。各有道
理。並以心爲本。以教爲末。是非止順今
章旨。抑亦方等經論之的旨也。匡眞局滯教
判猶如室首摩羅所噬。雖死不放。嗟乎匡
眞。有何道理。藐視乎至玄至微至大妙之一
心却拘於瑣瑣名相教筌耶
二約機明唯識章&T047368; 義苑復古云云
第二明種性差別者 義苑云云。匡眞引佛
性論云云。次引探玄五。佛性義如大乘義
章第一・玄談第五・演義五十一明。匡眞設一
問答。引孔目云云。孔目二云。佛性者。諸佛
所師所謂法也。眞性平等。猶如虚空。於諸
凡聖無所限礙。名爲佛性。既無限礙。何故
偏云佛性。佛性者據覺時語。所以知者。
爲隨其流處成種種味。法身流轉五道名
曰衆生。據此因縁。不名佛性。今對聲聞淳
熟人。説有其佛性云云。匡眞引此文已。
云五乘種性即佛種性。寂曰。此謬解孔目之
文也。雖約無限礙則一切眞如。今唯明
於如來種性五教所判有異。若爲五種性
即佛種性。通別混淆義脈不分。鈔主所鑿可

若依小乘如小論説 如婆沙倶舍等説。匡
眞引義苑及要問答上云云
若依三乘無性有情 三乘中叙始&MT10755;頓三
教。今初明始教。然此章明始教中。隱然含
會始向&MT10755;之旨。顯喩伽等建立五性。是教
限分齊義非固必。可知。探玄第五。引瑜伽
三十五云云。唯識論二十四紙云云
故顯揚論乃至廣説 此引論明種性差
別定有五類。顯揚第二十云云。楞伽第二及
莊嚴論佛地論。説五種性。相宗以判。楞伽
於有性中。説五種性。莊嚴佛地。通有無性
立五種性。瑜伽三十七及五十二。説四種
性。謂三乘種性及無性有情。第六十七説四
種性。謂聲聞菩薩及無性有情不定種性。第
八十唯説不定種性。一論宗致五性條然。如
唯識述&T047368;第一・樞要第一・瑜伽倫&T047368;十八下
明。今文於五種道理中。擧初後二。乃至之
言。攝中間三。第一&MT10769;意。謂一切有情。皆當
作佛。何得有畢竟無般涅槃法耶。答意。謂
一切界可得故。經説有種種界性。若一性
平等。違經所説。理亦不應然故。第二&MT10769;意。
謂若言説有情有種種界故。應妙劣界有
差別者。亦應有無根無二十
二根
有情耶。答意。
謂説有種種界者。約有情數。何擧無根是
非有情數設&MT10769;也。反質云。應有無根是有
情耶。第三&MT10769;意。謂見有刹利轉生婆羅門
種。乃至地獄有情轉生天中者。何無有般
涅槃法轉爲無般涅槃法。無般涅槃法轉爲
有般涅槃法耶。答意。謂刹利爲婆羅門等。
由一有情具諸類性。得互相轉。有性無性
唯是一性。更無他性。以有一切。&MT10769;獨有
一。比喩何成。第四&MT10769;意。謂刹帝利等。互具
諸類性者。有無涅槃法。何不互具耶。答意。
謂有界無界性既相違。不可説如彼彼地方
所或有彼金銀銅鐵鹽等物類種性。後便無
有。或先無後有如是般涅槃法性。亦應先
有後無。先無後有。何以故。若其如是。先聲
聞性後爲縁覺。或是大乘種性轉爲聲聞。或
爲無性等耶。若云爾者。順解脱分應空無
果。是故異類譬喩亦不應理。第五&MT10769;意。謂
説有不般涅槃法者。應是唯約現在世非
畢竟時。答意。謂不可言唯現在世無般涅
槃法。餘生可轉爲有般涅槃法。何以故。彼
無般涅槃種性故。又於此生。先已積集順
解脱分善根。何故不名般涅槃法。若於此
生。都無積集順解脱分善根。云何後生可
成有性也。寂曰。匡眞所出本文。大抵顯揚
之文。其所夾注。五&MT10769;六答。是樞要第一。依
瑜伽六十七意。釋出之文也。然瑜伽顯揚大
旨相同。文段頗異。匡眞所出諸文混雜可知」
是故當知無有斷盡 佛地論二云云。玄談
第五廣釋。至下當辨
其有種性善根所得 瑜伽三十五・地持第
一云云
   倫&T047368;八下明六處殊勝
景説  舊解  如來藏  自性住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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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瑜伽菩薩地説三持倫&T047368;出七説
種性持      一信前 十信 十解已去 一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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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持       無始法爾種 十信 十解已去  一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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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習西方三説
本性住種性  二障可斷義 聞法發心地前熏習福 慧漸増熏成無漏種 勝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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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法師解有三義。一者本末爲論。性種性爲
前。習種性爲後。二者資成分別。更互相資
故。前後不定云云。三者剋體爲論無前後。
十信已上齊有二性故云云。瑜伽三十七等。
建立三位或六位。以勝解行地爲初。不言
種性位。總束十信三賢。名勝解行地。四十
七四十八等。建立七住或十三住。初開種性
住。或以十信爲種性住。或以十信前爲種
性住。勝解行住。隨應可配。論文從容&MT10769;
的判。景泰測基異解紛紜。不遑此載。匡眞
出圖。稍有紕繆。十信應配未入僧祇。雖
有信&MT90041;爲初住義。非始教義。可知。初住
二字可削。言十地住心
已去
等。十字可作初字
此中本性以此爲因 苑薪復云云。匡眞
評云。苑薪不及。莫出初教始&MT10755;二門。復集
大過以眞約&MT10755;教解云云。寂曰。此評有旨。
按梁攝論。處處有從始向&MT10755;之趣。&MT10769;爲局
判。今此章文。正明始教。而引此攝論交渉
&MT10755;教之文。是乃甄明瑜伽等説五性差別。
唯是教限分齊非一定相。以蕩融相宗學者
之執情之微意耳。學者應思。匡眞引楞伽
玄云云。大過倍於復集矣
然瑜伽既隨闕不成 苑薪云云。集成指
事。引發心品文。匡眞評曰。苑以具種性配
本性住。以能發心爲習種性者非也。瑜伽
説三持。初品是種性持。次品發心持。餘十
六品是菩提分法持。今章約種性持。種性持
自具二種性。折薪集成引發心品文。未曉
彼文起盡云云。寂曰。今章所言。是取種性
品發心品之意。非是全文。然按地持第一・
瑜伽三十五。若約種性細相。則菩薩種性者。
雖未發心未修行。必具種性。若論麁相。
則發心已。知有種性故。種性發心不可相
離。是故性先習後。性習同時。理兩可得。然
明二種性縁起不二理。爲從始入&MT10755;之糧
耳。諸家所釋。不領此旨乎。折薪云似牒前
乃至脱落等者甚非矣。可知
亦不可説性爲先習爲後 匡眞云。此斥
相宗偏執前後之過也。以彼未達隨其流
處成種種味。孔目第二種性章云云。寂曰。
孔目章文深且妙矣。宜細思繹。然瑜伽所説
深玄&MT10769;思。後相學者。執先性後習。不領二
性縁起不二故。轉失論旨。今文蓋匡彼弊

但可位至故得知也 義苑云。言堪任者。
賢位之前也云云。匡眞彈斥云云。此彈非也。
義苑依瑜伽意。釋堪任持。不論已去。何以
已去而咎焉。折薪云云。匡眞彈駁云云。寂
曰。此彈亦非。瑜伽三十五説三持。第一堪任
性持。第二行加行持。第三所圓&MT90041;大菩提持。
折薪依瑜伽文作釋。匡眞不熟於論文。以
非揉是。何其梟戻也。凡此一段。匡眞所言。
並皆不允。可知。三持及種性住勝解行住判
位異説紛紜。如上已明。大抵瑜伽意。似以
十信爲種性持。亦爲堪任持。今章乃依孔
目要問答等。似以十信&MT90041;爲堪任故。不
可固以瑜伽論今所判。亦不可以今家
爲量。斟酌瑜伽論家所判。今文雖明始教。
含以始向&MT10755;之意趣故。不全以瑜伽而
爲準而已。復古以初住已去爲堪任者不

問此二種本爲性種 孔目二種性章云云。
大衆義章九云云。仁王等與瑜伽判位不
同。瑜伽以十信爲堪任。爲發心所依持位
立二種性。本有新熏。三家異説云云。仁王瓔
珞等意。則十信已前但名佛性。十信名善趣
位。未名種性。初住已去。有熏習義名習種
性。習方成性爲十行位。名性種性。於此二
性。先後等義。具如大乘義章辨。義苑云約
位性先習後者非也。匡眞引唯識疏等云
云。章意與彼稍異。可知
而此二種義方備足 復古云云。集成 云
云。匡眞彈斥集成。寂曰。此破的中。集成惑
於涼疏可知
又經説種義意融通 復古云云。寂曰。此
釋不允。今言種性兼二種性。何偏言性種
也。今言發心後者。此明二種性在於初發
心已去。可知。集成引決擇云云。匡眞評破
云云。寂曰。集成語意。似種性位無漏現行。
若其爾者。當匡眞破。經説初住已上方名種
性。而其所依必應在於住前故。論不違經
説。論於十信位立種性持。而其功能顯著。
必在發心已去。經不違論説。可知。匡眞引
瑜伽。夾注云云。寂曰。不穩
問又以何第二住故 義苑云云。寂曰。雖
瑜伽論以十信爲堪任。今章則以信&MT90041;
堪任故。義苑所言。不違章意。匡眞錯謂堪
任持是發心持故。頻將己曲却正他直。不
亦倒乎。匡眞出圖。紕繆頗多。謂以愚夫中
間入於種性之失。以堪任持爲發心持之
失。以勝解行地配堪任持之失。學者思擇」
是故當知以爲種性 匡眞引瑜伽三十
五。略纂以三義解釋云云。今章依孔目設
一道理。此雖不與瑜伽論家而符合。頗有
深趣。章主意。謂瑜伽實義。應於已發心未發
心論有性無性矣。其建立五性者。蓋且隨
教限。已非是約畢竟時也。惟者論文變態
於譯家。而所立五性爲畢竟性乎。故往往有
不合相宗諸師所言者矣。學者得意觀焉」
問若要待本有彼性 問意。謂上已言依
習説性。若其爾者。愚位不修時有性耶無
耶。若無則後應不起。若有則由習説性不
應理故。答意。全依孔目。彼第二云。亦有解
者。性種性者。是本有性。習種性者。修生性。
此非佛法所樂。何以故。夫論種性者。順因
縁門説。豈容不對因縁而説種性故。性
種性不得爲本有。又習種性不得修生。何
以故。法性外有修生者。縁起可増云云。當
知。今家意。則有修則全修。而性故説有性。
由縁有性有習。與相宗意其異可知
問若爾則成聲聞性 此問答意。與上相
似。今則明三乘由習而説性。非本來有差
別。此亦含以始嚮&MT10755;之旨。可知。匡眞引影
章云云
故智論云屬種性住 智論第五十云。性地
人是聖人性中生故。如少兒在貴家生。乃
至從煗法乃至世第一法。善戒經八云云。
如匡眞引。梁論第十三。聲聞菩薩位次配對
云云。瑜伽論四十八説十二住。擬配聲聞十
二住云云。孔目第三。初明聲聞亦有十二
住。可見。上所引經論。少有不同。可知
若依倶舍獨覺準知 此引倶舍。明性習
不可相離。義苑以初習修成。會與上大乘
説之異。匡眞云云。寂曰。苑眞不允。今但引
證習性不離。何勞會釋所引大小經論也。
應思
由此則立皆由習説 義苑云。三行者諦
縁度也。未至本位者堪任善根也。匡眞云云。
寂曰。匡眞鈔出纂釋。然以三業爲今三行
者甚非也。今正指三乘行。何關三業也。匡
眞次出問答。是亦依纂釋。唯識論莊嚴論
等。説五性本來各別云云。佛性論等。説一
衆生麁妙。如涅槃經所説恒河七人。或有七
人各具一。或有一人前後具七。唯是教限
差別有斯左右耳。涅槃經三十六云。佛性決
定本有離有離無。又云。若説等如匡眞引。
又三十三云。我雖説衆生有佛性。是隨自
意語。如是語者。後身菩薩尚不能解。況二
乘餘菩薩玄談第五。廣明始&MT10755;二教判五
種性分齊。可尋
問若愚位位差別故 此問答與前所出問
答相似。而前隨愚位性有無設&MT10769;。今則&MT10769;
愚位無性。後有修習性何得有。答文雖亦
有少異。大旨依種性章。意謂愚位無習時。
不可論性。本性離有離無故。有習而後
有堪任性。方應名性。是即法性縁起。有習
則有性。無習則無性。義苑復古解釋善矣。
匡眞評斥却非
如涅槃言斷善根故 匡眞引涅槃經云云」
一闡提輩乃至廣説 寂曰。現流經本。亦
如章所引。此章異本。有作不得爲正。苑本
亦下有不字。是亦不可。經意謂一闡提不
得菩提。何以故。闡提發心。則非是闡提故。
匡眞引玄談第五云云。折薪云云
當知此中不相由也 結上苑古云云
二約&MT10755;自眞性故 自下明&MT10755;教。義苑復
古云云。智論云等者。義苑引智論文云云。
匡眞夾注云云。寂曰。此評不允。雖論無喩
如之言。文旨是引金石等。證明衆生有涅
槃性。何言眞指法也。匡眞指智論三十六。
然此文出於第三十二。大乘義章第一引之。
起信論義&T047368;上云。論云。在非情數中名爲法
性。在有情數中名爲佛性。演義七刊定&T047368;
起信注疏。稱爲智論。荊溪金錍評云。余親
讀論文。都無此説。恐謬引章疏之言。世共
傳之云云。清涼等以謂蓋斯日照三藏傳説。
或可。智論慧影疏云。智論梵本千餘卷。以秦
人好簡。略爲百卷。故知。梵本必應有此文。
匡眞以爲義&T047368;唯言論云。蓋智論寶性論二
論合引云云。寂曰。荊溪所&MT10769;。恐非穩當。義
&T047368;唯言論云。會云二論合引可也。言取智
論之意亦可也。況認注疏爲賢首説。而作
&MT10769;乎。涼密等直言智論云。會釋云云。雖
無的證非可強責也。四明云。藏師雖用
圓名。而成別義。何者無情唯有法性。而無
佛性云云。匡眞云。禮公認圭峯所改註疏。
謂爲藏師。誰名圓理云云。寂曰。其於有情
非情。分別佛性法性。是一往隨名分別。若
約内外諸法皆心所變。則&MT10755;教之中。何無無
情佛性之義。但與圓教旨有異耳。且賢首
於終教中論之。何關圓理。荊溪四明動喙
賢首。其喙全不相當。可知。匡眞歸咎注疏。
是亦不允。注疏改易其咎大矣。雖然無判
起信爲圓之義。何言爲圓過在圭峯乎。應

如經説言悉有佛性 此約&MT10755;教。明一切
有情悉皆成佛。義苑云云。匡眞八十九
紙右
引演義
十六上二十六紙次云疏結正義等。同卷三十紙
之文。匡眞問答評斥云云。次擧台山外評破
云云。寂曰。演義處處。辨釋此義。匡眞所引
文。及第三十二十五紙五十二十九紙等云云。第
三十疏云。如遍非情。則有少分非是覺悟。
況經云佛性除於瓦礫。論云在非衆生數
中名爲法性等。明知。非情非有覺性。故
應釋言。以性從縁。則情非情異爲性亦殊。
如涅槃等。以縁從性。則非覺不覺。本絶百
非。言亡四句。若二性互融。則無非覺悟。起
信云。以色性即智性故。説名智身。以智性
即色性故。説名法身。論云。菩提菩提斷倶
名爲菩提。説智及智處。倶名爲般若云云。
五十二釋經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
見一切衆生成正覺。乃至入涅槃之文云。
此是華嚴大節圓宗之義。不對諸宗&MT10769;
取解。然諸衆生。若於人天位中觀之。具足
人法二我。小乘唯是五蘊實法。大乘或説心
所現。或説幻有即空。人法倶遣。或説唯如
來藏具恒沙徳故。衆生即在纒法身。法身衆
生名異義一。猶據理説。更有説云。相本自
盡性本自現。不可説言即佛不成佛等。若
依此宗。舊來成竟。亦涅槃竟。非約同體此
成即是彼成。若爾何以現有衆生非即佛
耶。若就衆生位看者。尚不見唯心即空。安
見圓教中事。如迷東謂西。正執西故。若諸
情類頓破。則法界圓現。無不已成。猶彼人
悟西處全東。同十九紙鈔云。無情成佛。是約
性相相融。以情之性。融無情相。以無情相
隨性融同有情之性故。説無情有成佛義。
若以無情不成佛義。融情之相。亦説諸衆
生不成佛也。以成與不成情與無情無二
性故。法界無限故。佛體普周故。色空無二
故。法無定性故。十身圓融故。法性縁起故。
生界無盡故。因果周遍故。遠離斷常故。萬
法虚融故。説一成一切成也。非謂無情亦
有覺性同情成佛。若許成佛。此成則能修
因無情變情情變無情。便同邪見云云。匡
眞憑四明説。更加私臆。頻談無情成佛。而
此處釋義無甚相違。餘處所辨。間有似外
道計之説。逆流批中十分呈露。果然墮婆吒
霰尼之見。豈可不懼乎。荊溪雖盛談無情
佛性。率約佛性普遍義。與演義所辨大旨
相似。至於四明。其説一變。摘奇競妙。以獨
頭之色具三千。將使無情全同有情有成
佛義云云。寂評曰。清涼所言。雖少入情窠
未成純美。大理粗備。探玄第十六。釋一切
衆生成佛竟之辨。道理究暢。可尋。若依&MT10755;
教。則一切諸法。唯一如來藏心故。佛性普遍
非情何無。是會事歸理。説非情成佛。若依
圓教。則純淨法界。眞俗鎔融。塵念不二。唯
是無障礙法界故。不須會事歸理。然此圓
旨。乃唯智境界。是過大白法界已去。超上
不測之玄境。非玄機瞥轉者。安得辨其端
的乎。此經云。皆同一性所謂無性。無何等
性。所謂無相性。無盡性。無生性。無滅性。
無我性。無衆生性。無非衆生性。無菩提性。
無法界性。無虚空性。亦無有成正覺性。知
一切法皆無性故。得一切智。大悲相續救
度衆生云云。義海百門云。明佛性者。謂覺
塵及一切法從縁無性。名爲佛性。不以有
情而有。不以無情而無。今獨云有情者。
意在勸人爲器。常於一毛一塵之處。明見
一切理事。無非如來性。是開發如來性起
功徳名爲佛性云云。此明無情佛性之明
範也。若以遍計情。取情非情相。欲談圓宗
之無情佛性者。謬之極矣。四明所譚。雖有
一理。是説恐爲後人生僻之根基乎。應思」
問如有&MT10769;不同佛也 問意如義苑辨。答
中衆生者。如法華文句四之二四之三倶舍
寶疏一等釋
問若並有清淨性故 義苑云云
又佛性論有離無故 義苑匡眞云云。寂
曰。二釋通。或可。前問云云。初引寶性答。今
復引佛性答。二文重複。令義倍明。而已離
有無者。是超情之謂矣。苑釋亦通。匡眞所辨
不允
解云又此乃至廣説 佛性論一。以三失
破無性。匡眞問答云云。寂曰。此問答應思。
此論破小乘執品中。擧小乘二家。以計一
切有佛性分別部。破有性無性本來差別之
計。所破正擧顯揚所説五道理。是雖言則
假分別部。義則依涅槃經等。豈可言非實
教哉。匡眞引要問答下。寂竊謂。此判恐不
順論旨乎
問前始教不了説也 問答如義苑釋解
云。下明教門有分齊。鳴呼。教限之旨妙哉」
問若依&MT10755;義云何 瑜伽倫&T047368;五上。出
此問意云云。匡眞出三家科。復古集成最
善。匡眞迀矣
答若謂衆非是正見 圓覺經云云。起信
疏云云
故不増不乃至廣説 相宗會釋。出於瑜
&T047368;及慧日論等。然相宗所會。甚不順教
旨。可知。新華嚴第五十二。演義鈔二十云
云。次下當明
設避此見衆生界減 義苑云云。匡眞評
斥。寂曰。今文唯縱破相宗所計。苑擧寶性
論者迀矣。可知
又文殊般不可得故 義苑分科。有所不
穩。復古爲善。新華嚴出現品云。如來成正
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衆生成正覺。乃
至無法界性。無虚空性。亦復無成正覺性。
乃至佛子。譬如虚空。一切世界。若成若壞。
常無増減。何以故。虚空無性故。諸佛菩薩亦
復如是。若成 正覺。不成 正覺。亦無増減。
何以故。菩提無相無非相。無一無種種故。
佛子。假令有人。能化作恒河沙等心。一一
心復化作恒河沙數佛。皆無色無形無相。如
是盡恒河沙劫。無有休息。佛子。於汝意
云何。彼人化心化作。如來凡有幾何。如來性
起妙徳菩薩云。如我解仁所説。化與不化
等無有別。云何問云有幾何。普賢菩薩云。
善哉善哉。佛子。如汝所説。設一切衆生。於
一念中悉成正覺。與不成正覺。等無有
異。何以故。菩提無相故。若無有相。則無増
無減
義意言説無不通也 義苑復古分文不
允。折薪集成爲正。如匡眞辨。起信疏云云。
匡眞問答。引倶舍十二云云。謂佛智縁所執
等者。探玄第十之文
又爲成諸體大慈也 義苑不允。折復云
云。又化用下。義苑云云。匡眞擧或云彈斥
云云。彈當矣
又若意謂得成佛耶 義苑迀矣。今直&MT10769;
相宗計。何言權立。復古云云。匡眞破二疏。
寂曰。復古不言全闕。何一串破耶
又本皆發不應理故 演義鈔擧或師計。
評爲孟浪。次出三説。第一以火&T019371;喩。第二
有云。成佛已後亦化衆生故。不違本誓。&MT10769;
云。化生之義雖有。度盡已成之義不成。第
三如實義者。悲門窮未來際。無成佛時。智
門念念速成了衆生如故云云。寂曰。此是佛
智所照。非妄識未破者之所得知也。應

是故雖欲避了義也 義苑云云。寂曰。功
字不雅。復古云云。寂曰。言彼過者。即指衆
&MT10755;盡過。復古云彼者性家者。恐不允當。
匡眞解釋甚迀。可知
問夫論種得爲種性 苑薪復云云
梁攝論説本覺是也 苑薪云云。梁論十三
所説。折薪以二義釋。是乃由彼論所謂梨
耶中解性。與起信所云本覺同異&MT10769;定也。
然章意。約會取故。將使二論同致而已。
梁論不與新翻同者。如上已辨
又彼論中爲淨法因 折薪云云
又寶性論爲性種性 苑薪云云
此與瑜伽此之謂也 地持第一。瑜伽論三
十五。倫&T047368;八下云。菩薩種性麁相者。泰云云。
基云。以菩薩細種性&MT10769;知。今以行比知種
性。寂曰。泰解不穩
寶性論中説爲性種 義苑云云。玄談五
云云
其習種亦界所流等 梁論十三云云。苑云

又起信中一眞如也 復古云云。匡眞引
影章一云云
三約頓教無二相故 此明頓教。復古云。
唯眞如者。以無生滅等相。總鎔染淨。一一
白白。皆悉眞故。匡眞評斥云云。寂曰。探玄五
云大白法界。不可言復古必依於釋論。縱
釋論語。此語與大白旨同。不可敢斥。云一
白無際。云虚空生白。非眼皮未綻者之所
知也
是故諸法三乘説畢 經上卷出。苑復云云」
第三約一攝方便故 自下明一乘。於中
有二。今初明同教。苑薪復集各解義通。折
薪簡易可憑。復古引孔目第一及第三云

二據別教餘可准知 此明別教。苑薪云
云。復古引孔目第二。次引第三。次引第一。
此第一之文解非容易。宜細思繹。匡眞下
和訓甚非。可知。次引探玄第五云云。隨門
顯現下。折薪明三決定云云。六決定者。如
十地論第一・&T047368;第一・孔目第三・探玄第九・演
義三十四上・大乘義章第十二・瑜倫&T047368;十一
下等廣釋云云。匡眞引孔目第四已云。準此
若隨下同教亦即下別教云云。破苑薪約布
融性相。寂曰。其約布融釋者甚善矣。其約
性相義亦可通。匡眞以同教釋者。大失章
旨。可知。夫種性義。甚深祕妙。補處尚知其
麁相。何況於凡夫二乘及小菩薩乎。佛性論
第一云。爲除五過失生五功徳。説一切衆
生有佛性。何等除五過失。一爲令衆生離
下劣心故。二爲令離慢下品人故。三爲
離虚妄執故。四爲離謗眞實法故。五爲
離我執故。何等生五功徳。一起正懃心。二
生恭敬事。三生般若。四生闍那。五生大悲
取意又涅槃經中。廣明佛性義。或説此諸佛
所知。非聲聞縁覺所知。或説非十地所知。
誡妄説有佛性。爲犯波羅夷。豈容輒爾
談佛性義哉。惟至相賢首所判。圓教種性
高且深矣。是乃蕩却妄情。空慧深邃者。宜
禀學焉。不則高妙極處。定陷邪阬乎。何以
故。圓宗種性。唯智境界。内外自他。有無一
異。泯融無礙。一切法無性。無性即如來藏。如
來藏即佛種性。一法界大縁起。總是佛種性。
無地分別情非情自他能所等。是名眞佛
性。如今所述。乃華嚴第一義空之容光耳。
欲知眞實義處者。要須修入於六相因陀
羅微細法智矣。地經云。諸佛子菩薩。願善決
定無雜不可見。廣大如如法界究竟如虚
空。盡未來際。遍一切佛刹。護一切衆生。爲
一切諸佛所入三世諸佛智地云云。此六決
定。在於地上。然圓教種性五位融即故。信&MT90041;
已上論此種性。信&MT90041;即當三乘教中第八地
故。圓佛種性初説六決定。不足怪矣
問云何種隱顯齊致也 分科可知。義苑
云云。寂曰。隱顯齊致之言。其旨深矣。若其圓
宗。則教理行果唯一法界故。一切法門全是
一法。但由機感不同。隱顯有異耳。譬如月
輪隨時半&MT90041;異觀。而唯是隱顯之異。而其質
無有虧盈。全是團圓一輪也。法亦如是。半
&MT90041;權實數過塵算。唯是隱顯有異而已。其體
即淨法界等流。一大教海也。種性義門。亦
可準知矣
二明得法餘可準知 上明法隨機隱顯。
今明機得法分齊。義苑明&MT10755;教中。引涼疏。
&MT10755;圓釋義有異。匡眞評量。言清涼所謂
圓教。與&MT10755;教判種性而理齊。寂曰。清涼所
判。雖不全符順至相賢首之正宗。非&MT10755;
圓二教分齊無差別。苑所揀別非可敢譴。
匡直嫌忌清涼所云圓教釋。與自己所立圓
教判種性。其異也水火不啻。作此貶量而
已寄語同志。寧可如清涼&MT10755;圓混淆。勿效
匡眞作與婆吒霰尼相似之圓教釋矣。上
來明種性竟
華嚴五教章衍祕鈔第四


華嚴五教章衍祕鈔第五

  東都長泉律院苾芻普寂撰
第三行位三明行相 分科可知。義苑云
云。寂曰。位相行相章文異科。何爲釋之。以
行由位成焉。匡眞引楞伽玄。以卷舒釋云
云。寂曰。此釋鑿矣
初者依小修及究竟 初明位相中。今初
明小乘。義苑云云。寂曰。苑判見修謬矣。折
薪得正
又説小乘如小論説 瑜伽四十七・倫&T047368;
十二上景解云云次出泰解。謂初住乃五停
心總別念住解脱分善。此就習種性説。若
解性種。無始乃至第二住煗等四位乃至第
三住是見道云云。寂曰。按前章判位。即當
於泰師解。匡眞以景解辨者。雖無巨害。恐
非章旨。九地十一地等。如匡眞辨
不退者不待説也 明不退云云。問答可

若依初教餘名同前 第二明初教分科
可知
又亦爲説不在後也 孔目三云云。演義
五十八云云。折薪釋云。今章二意。初示聲聞
極於第七。辟支窮於第八。望上不足。使二
乘悕向於大乘。此與演義意不同也。又彼
下第二意。謂今此十地安立佛果。於十地
中。順同二乘現身得證。方便誘引。此與涼
疏旨相同也。復古云云。大乘義章十四。明
三乘共十地云云
又此位相雜集論説 瑜伽第二十一至三
十四。及雜集之八云云。復古引孔目第三云
云。寂曰。孔目擧歡喜等十地。明十地能攝
五乘因果之妙理。今則聲聞囘心教之分齊。
麁妙夐殊。何引彼證此焉。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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