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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論名教抄 (No. 2306_ 珍海撰 ) in Vol.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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値佛義也○此人本願見佛與前人異故
不明也云云第三部行縁覺云前不値佛也
云云 亦者初人不見佛。今此人亦
不見也。不言定不見佛也
第四變化佛世有
之。故知。實類非本乘者。亦得見佛三果
成辟支。既見佛。況菩薩退大本願見佛。何
不値佛耶。然今乘云。花玄中第三類部行
縁覺。即退心縁覺也。所以然者。本乘部行
第一類攝。先聲聞人。即第二類。更有何部
行爲第三類耶。又無所對獨出之人故。故
知。此人退大縁覺也 問。退大縁覺本願見
佛。何故玄云不値佛也 答。不言決定不
見佛也 問。七生滿人。何故明値佛。而於
退大不明之 答。七生人但由鈍根經生。
不起不値佛願。退心不爾。本雖菩薩。而退
大時發中乘願。鄙聲聞從師。略同本乘故
云亦不値佛。然由本大乘時願亦得値佛。
亦由願出無佛世。業障有故不値佛也。雖
不値佛。由佛實加冥助力故。因四依等界
内迴心。准智勝結縁下根聲聞。雖是退大。亦
入涅槃。無醉入無餘故即生淨土。由先大
心早悟一乘。故知。退心辟支現在界内。或
値不値。又値者應少也。花玄五云。問。何故
唯聲聞領解無縁覺耶 答。本乘縁覺不在
座故。不得領解云云此文唯云本乘不在
座也。同第六釋縁覺有領解有索車不
同菩薩云。無縁覺領解此有其義。以縁覺
果人出無佛世云云 意云。因人有
索果人無也
又云。當法
花坐。唯有羅漢無縁覺果故。唯是一人索
三耳。非二乘果人索三也乃至又雖無縁覺。
懸爲縁覺果人作索車譬。令縁覺因人領
解亦無失云云花玄第八卷明十異中云。八
羅漢必在佛世。縁覺不定也 問。縁覺所觀
如何 答。十二因縁也。亦即是四諦也。又
十異中第六異云。聲聞觀法略。謂四諦。縁覺
觀法廣。謂十二因縁花玄八云。次明三輪
義。一爲聲聞轉。四諦此則三轉。謂示勸證
也。爲縁覺明再轉。謂十二因縁相生及以
還滅也。爲菩薩説六度輪。但明一轉不三
説六度。亦不言有生滅二也○次明通方
義者○三乘人同觀十二因縁故。得通爲
三乘人轉十二因縁法輪○力二乘人説
生滅十二因縁故。名爲二轉。爲菩薩説無
生滅一中道正觀。名爲一轉○生滅十二者。
即是相生及還滅也○次明四諦通別者。爲
二乘人説有量四諦。爲菩薩説無量聖諦
 問。何文明爲縁覺人説四諦耶 答。十二
相生即苦集。還滅即滅道義。可知。又釋論往
生品云。菩薩若證四諦成辟支佛。即其文
也○通得爲三乘人説六度○云云
名教抄第七
 建仁二年五月十五日。於東大寺爲興法
 利生書寫之畢  三論學者沙門覺澄
    留贈後見 共期佛惠
 文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依他之合力寫
 此帖了
          三論宗英憲生年
二十



名教抄卷第八
  此卷有三科附一
乘義
十地義 二種生死義 三種意生身義
  十地義
言十地者。一歡喜地・二離欲地・三明惠地・
四炎惠地・五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
不動地・九善惠地・十法雲地。大乘玄佛性義
云。一師云。因果本來不二○雖復不二而
開因果二。菩提心爲因。佛則是果。此是一
重開也。又明。果不可頓階。所以因中開爲
十地。此是第二重開也。如是於一一地中。
或更開爲三。乃至爲四。如初地。先開爲十
迴向乃至十信等。斯則初地爲始。十地爲
今可。以此文爲正意耳。餘五十二位
等。皆是傍義也。言一師者。仙光院傳云。是
興皇和尚也云云玄涅槃義辨正義處云。今
時一師。毎以涅槃經爲證云云問。何故稱
興皇師爲一師耶 答。學者牛毛成者。麟
角故云一師歟。又可云是山門一家之師。故
云爾歟 問。法品疏云。一師相承開之爲
云云仙光疏記釋此文云。一師者古舊三
論師等云云此似擧不正義古師也。若如
此不定者。一師之語非指南歟 答。彼云
一師相承其所傳者。古舊説之歟可更重
習定
因果不二者。因縁品疏云重牒
八不
階級無階
級。唯一無生觀云云言開因果二等者。八不
疏次句云。無階級階級。故有五十二位不
云云言果不可頓階者。實是因不可頓
滿耳。而言果不可頓階者。因非頓成故。果
不頓得。考實論之十地。漸得清淨故時長
久。果若得時。必是頓得。故云佛果頓得清
淨也。 問。不可頓階者。宗家意定不許
頓悟者歟 答。如下別論之言一一地開
三四者。三者入住滿十地修三也。四者亦
應地地修四上下分二
二修二歟
或應云。且第十地
入住滿三。更開等覺故。故乃至爲四也未詳
言如初地先開爲十迴向等者。三十心十信
等。皆於地前立之。何言初地爲始耶。應
知。據眞悟從論其開合耳。故玄次上文
云。故一師云○而華嚴所明十地從佛智慧。
於此是眞悟菩薩云云均師章第五云○四相
似乘位即三十心也。五從初地已上至金剛
心眞乘位云云 總分六
位也
故知。眞悟菩薩以初
地爲始。其十迴向等。亦是初地方便乃屬
初地。如聲聞四果。以七方便攝屬初果之
義也。故攝論云第十
願樂行人自有四種。
謂十信十解十行十迴向。爲菩薩聖道有四
種方便云云若正論眞悟菩薩應是十地
耳。但於初地傍開三十心等也。法花玄五
云。華嚴瓔珞仁王攝大乘論十七地論五凡
夫論等。皆有五十二位。地前有四十心。初
即是十信十住一僧祇行始乃得之○又大
集經分明辨四十心。三十如前。次有四等
六度復有十心問。考華嚴經。但説住
行向地不別説少信位。何云彼經有五十
二位耶。又等覺位彼經何文説之耶 答。彼
經説。賢首位在十住前。即是信位。准餘經
説細分爲十耳。賢首菩薩品云。菩薩於生
死最初發心時。一向求菩提。堅固不可動。
彼一念功徳深廣無邊際 云云花嚴第二會初云。
十住十行十迴向十
藏十地○十頂菩薩隨喜
心不斷如來性云云
○瓔珞經賢聖名字品
云。名字菩薩常行十心。所謂信心・念心・精
進心・惠心・定心・不退心・迴向心・護心・戒心・
願心仁王疏下云 問。云何名十住 答。
一名發心住・二治地住・三修行住・四生貴住・
五方便具足住・六正心住・七不退住・八童眞
住・九法王子住・十灌頂住也又云。一歡喜
行・二饒益行・三無嗔恨行・四無盡行・五離癡
亂行・六善現行・七無著行・八尊重行・九善法
行・十眞實行也又云。十迴向者。一離衆生
相迴向・二不壞迴向・三等一切迴向・四至一切
處迴向・五無盡功徳我迴向・六平等善根迴
向・七等觀衆生迴向・八如相迴向・九無縛解
脱迴向・十法界無量迴向也十七地論者。
貞元録第二十四云。十七地論五卷梁眞諦
譯。右與瑜伽論同本異譯。既闕其本云云
續高僧傳第一云○適得五卷。與國難未靜。
側附通傳云云今推大師先引彼論説。然後
代闕歟。五凡夫論者。貞元録第二十八卷。入
僞妄亂眞部。即云。五凡夫論一卷。隋開皇十
四年所撰。録内僞八十餘部之一也云云問。
何以僞論爲證耶 答。習修異也。又今非
必爲定歟
次明斷惑義 大乘玄涅槃義云。有人言。
從初發心斷五住煩惱。同麁同細○今明。
十信伏見一處住地。十解斷盡證人無我解。
十解伏欲愛住地。十行伏色愛住地。十迴向
伏有愛住地。初地初心斷四住地盡。初地
已上斷十重無明文 佛果障如何。此於十地修心
斷雖屬第十地障不別開

或一本又云。地持論云。二障三處過。地
前一向伏初地。至十地斷煩惱障盡。從
初地斷智障。至金剛心斷智障習氣云云
此文有三門分
別可知之
又云或本
問。前明斷伏。以何
文證初地斷見諦與思惟 答。十住論云。
初地斷見諦盡。又斷三界思惟 問。以何
文證初地以上斷十重無明 答。相續解
脱經云。斷二十二愚。初地斷二愚。第十地
斷二愚。金剛心斷二愚。合爲二十二無明。
攝論云。斷十重無明。初地斷凡夫性無明
云云又別本涅槃章引地持云。地前一向伏
云云今案前辨正義云。見一處住地十解斷
云云故餘文云。初地斷見諦盡云。地前一
向伏者。蓋是傍義且不用之。或非正本誰
可依用也 寶窟中卷云。斷惑義別有大
云云此應是大師別造斷惑章。如三卷二
諦義也。然今時不傳之。次文云。若依三藏
十信伏見諦。十解斷見諦。十解伏思惟。十
行斷思惟。十行第七心去。伏無明及四住
習位。初地已去斷無明四住習云云此義地
前未至十迴向已斷盡四住正使。與今地
上變易義異也。非所用也。玄涅槃義云。攝
論師云。地前伏四伏上心。初地已上方斷種
子。成論師明。地前伏見諦。初地斷上品。
二地斷中品。三地斷下品盡。四地斷修道
上品。五地斷中品。六地斷下品盡。七地斷
習氣。八地已上斷無明三品盡此義明
斷惑遲晩。地前一向伏。地上方斷四住正使。
八地已上始斷無明也。此亦不正義也。統略
本云伏斷位義不同。上依一途。十行第七
心*去伏四住習及無明正使○初地至法
雲開四住習及無明正使各爲三品。初地
至七地斷上品習。八九斷中品習。十地斷
下品習。初地至七地斷上品無明。八九十
斷中品。佛智斷下品云云藥草品統略云。
依眞諦師意。十信但伏見諦。十解則斷見
諦。或伏修惑至十行。第六心斷修惑盡。
與二乘齊。十行第七心已去。伏四住習及
無明也。初地已去斷四住習無明也
城統略云 問。何位受變易生死 答曰。此
義不定。若如前判十行六心斷三界惑盡。
與二乘齊受變易。爾前受分段云云又窟
中云。依三藏釋攝大乘及仁王經並云。十
行菩薩斷惑與二乘齊。即十行之人爲大力
菩薩也○乃至今謂位義難知。憶生罪過。不
可定判也。若依法花論數處分明。文的地
前是凡夫受分段身。捨分段身方入初地。
即知。初地已去是變易生死大力菩薩也云云
又云斷惑
位門
若依三藏十信伏見諦。十解斷
見諦○如上
出之
今此中大意。四住二乘所斷。
無明佛地斷盡。若依前文。羅漢辟支及大力
菩薩。此三人同受變易生死。若爾即二乘
與初地菩薩同斷四住盡。從初地至佛
地斷於無明。其不盡者。地持法花疏中已
云云
 依法花論。地前爲分段。地上爲變易也。
 數處者。處處多有此説也。八生一生菩提
 六根清淨等也。若以初地爲變易者。初
 地初心斷四住盡。如二乘無學方受變
 易也。意云。大力菩薩者受變易身。而以
 法花論以初地爲變易。故知。大力是地
 上菩薩。又知地上方盡四住也。言法花
 疏已釋者。指統略釋歟。謂初地上於四
 住習及無明。各分三品斷之也。勝伏惑
 義標云且依一途意。且述三藏釋也
又法華義疏云。依法華論釋分別功徳品。地
前菩薩界内受生。登地已上界外受生。依智
度論。七地菩薩肉身中得無生忍。捨肉身
受三界外法性生身。依眞諦三藏釋。攝大乘
論意用。十行第六心者。則受界外生。經論不
同難可詳定云云言法性生身者。是變易
身故加生言也。化城統略會智論云。此是
離麁相爲肉云云意云。麁相爲肉。離麁相
爲離肉身也。仁王疏會云。借相解義云云
王疏云。依智度論。前世因縁。七地菩薩有
肉身。七地聲聞地。聲聞肉身成道借相解義。
故云肉身也智度又云。初地名法身。況七
地肉身。肉身者此是變易法身也云云 受持
案。此等諸文。以初地初心盡四住正使。受
界外生爲正意耳。寶窟評旨□階大乘玄
文也。統略且述一途耳。餘文或直申諸義。
未爲定量歟 問。玄涅槃義云。十解伏欲
愛住。乃至初地初心斷四住地盡者。其三住
地。於何位正斷之耶 答。欲愛住地。十解
伏之。十行初心斷盡。色愛住地。十行伏之。
十迴向斷盡之。有愛住地。十迴向伏。初地初
心斷盡。文云。初地初心斷四住地盡者。且
據總説。何以知然。見一處住地文云。十解
斷盡故也 問。伏與盡處明其始。爾其斷
位何 答。此文不明之。今且應云。伏位長
斷位短。如聲聞斷道。見道十五心等時分極
短。菩薩即斷此惑時何假長時耶。故知。十
信終心斷見一處。十解初心界外云斷盡
也。十解伏欲愛者。長時伏之。終心方斷入
十行也。色愛十行長時伏之。終心斷之方
入迴向。有愛迴向長時伏之。終心斷之。又
即斷盡已入初地也無礙解脱至
下知之
問。玄涅槃
義。但明四住斷位及十重無明。未論四住
習斷位。爾如何可知之耶 答。窟中云。若
此四住地正使者。若治斷時。無明不必斷。
論其習氣。要斷無明盡。習氣方盡。如地持
説。十地斷習氣。佛地斷無明維摩疏一
云。欲菩薩徳云有無二邊無
復餘習
問。智度論云。爲
菩薩時斷煩惱得佛時斷習氣。若無餘
習與佛何異 答。習有麁細乃至依地持
論明。十地菩薩斷煩惱障習已盡。至佛除
智障始窮。此經明盡據煩惱習。智度論云
不盡約智障未此中有二釋。言習有
麁細者。初釋意。四住習中。麁者十地盡。細者
佛地盡。第二釋云。依地持十地斷習者是煩
惱習。智論云。不盡者約智障。准此文意。窟
中卷文。亦是二釋也。若依後釋意。智障者是
無明住地。其習氣者。乃是無明中品細者
耳。非是恒沙。若論恒沙是四住習也。又一
義云。與無明地同體惑。亦是恒沙攝也如別
論之
 問。言佛地斷無明者無礙正斷歟 答。佛
智但是解脱。非無礙正斷也。玄二智義云。
此義舊有二師。或言金剛心斷。或言佛智所
斷。即薩波若斷。今明。大品云。菩薩無礙道中
行。佛在解脱道中行。無一切暗。詳此文意。
無礙解脱倶有斷不斷義。若一念正觀惑不
現前。即無礙正斷解脱出居累外故解脱不
斷。故云佛在解脱道中行無一切暗也。若
言解脱續。於無礙鎭前無惑之處遮未來
惑不得續生。即有遮斷故亦名斷。無礙
正斷故。得言金剛惑盡。未有解脱。遮未來
惑得云不盡。故盡與不盡二説不違
中云 問。佛是無學之人。菩提是無學之智。
云何以無學人秉無學智。更斷煩惱耶
答。佛智斷與不斷。自古爰今凡有兩釋。一
云。金剛心爲無礙斷佛果起證。即金剛心
斷。佛果不斷故。大品云。菩薩在無礙道中
行。佛在解脱道中行也。二云。金剛心無礙
伏。佛果起即斷。用此文也。今所得者。撿衆
經論。以金剛心斷。而此文云果斷者。詺佛
果解脱道起證。故名斷耳。又無明常相續。金
剛心斷其前念佛果起。鎭惑無處。而遮後
念。種類不生故名爲斷見此釋文。金剛
心時現在無惑。而是有爲生滅智故。體是妄
心無明住地甚此極難義也。然有案事以於此六識及
心法智可習合之。仁王受持品疏云。
又云至金剛未際一念元品已來一刹
那惑在○以因對果心内帶惑等文
問。金剛無礙
佛智解脱者。亦得言地前爲無礙初地爲
解脱乎。玄二智云。有人云。亦得。如此小乘
即苦忍之前習行未久。但伏非斷。大乘地前
修行積時。是時能斷也。今謂不然。大小乘義
乃優劣懸如來制立。大格相似。小乘即七方
便伏。苦忍斷之。大乘三十心伏。初地斷也。初
地中自開無礙解脱。無礙正斷。解脱遮斷
如上釋也
次明損生義亦明
受生
玄涅槃義云。問。何以得
知地前爲分段初地已上爲變易耶。答。涅
槃云。初地菩薩破二十五有得金剛三昧。
若迴小入大聲聞。從初發心受變易果報
窟中云。若依法華論數處分明。文明。地前
是凡文。受分段身。捨分段身方入初地。即
知。初地已去是變易生死云云仁王疏中云。
十信已能離三惡道云云法花論云。八生一
生者。謂諸凡夫決定能證初地。隨力隨分
八生乃至一生證初地故○以離三界中分
段生死。隨分能見眞如佛性名得菩提云云
又六根
清淨文
法花疏云。次明八得菩提者。第二辨
指生益○今明經論論中有二種生。一者應
生。二者實生。如智度論釋往生品明一生菩
薩及三生菩薩。並是應生。何以知。然住十地
菩薩不受人天生。而今受人天生者。此是
應生。今言。八生乃至一生者。以八過受人
天生故得菩提。乃至受兜率天一生。當得
菩提故是應生也。然應生有多小者。隨縁
故爾。亦得。由情理深淺斷惑輕重。是故應
生多小也。次言實生者。如仁王經欲菩薩三
十生功徳。一地有三生。謂入分爲初生。住
分爲中生。滿分爲終生。攝大乘論地論悉
有三位。若依此義明八生者。本是七地終
生之人。聞經力故登八地始生故餘八生
在。本是八地生之人。聞經力故得入八地
住分餘七生在○得入滿分猶六生在○得
入九地初分餘五生在○得入住分餘四
生在○得入滿分餘三生在○得入十地
初分餘二生在。本是十地初分。聞經得入
住分餘一生在。本是住分。聞經力故得入
十地滿分。使唯道場得成佛。蓋是一方次第
悟作此論云。若超語者。其間無定。權實二
生。正就實生以聞經得實兼故也。依法華
論云。八生乃至一生得菩提者。此以初地
離三界分段生死。隨分能見眞如佛性名
得菩提云云新撰疏云。由來作損生解如
仁王攝論等。十地各各三心○明此菩薩是
七地滿心之人。有無明住地煩惱分爲九
品。則潤九生爲九生縁。今七地終心。以聞
經力故登八地。入心斷一品惑損一生。
餘八生在乃至
十地
本是住分聞經力故斷一品
惑後損一生得入十地滿分。便唯道場成
佛。今以法花論爲定不同向釋云云論疏
下云。次明非無上菩提。以離三界分段生
死。明有所離也。以此文證。地前菩薩猶
受分段生死。以定諸解也。有攝論師等或
言。地前已離分段。無文證也。復證地前並
是凡夫也 問。攝論云。十解菩薩得人無我
名爲聖人。此論云。地前是凡夫。云何會通
答。依仁王瓔珞及以此論。地前是伏忍相似
聖耳。等即是聖也○吾初讀此論○不知
三品之益。論數百返始乃解之云云問。四
住煩惱習氣至第十地盡云云爾分段生死
習氣亦可至第十地耶 答。仁王疏釋八地
菩薩三界報形永不受之。文云。離三界習
故言永不受云云同略疏釋畢故不造新之
文云。初地菩薩化三途時。但以願力受生。
若化人天時。増用不繋業。亦用願力受
生化之増用者。謂加用也。准此文意。初
地已上亦以業力受人天生也。但七地
界内受生。唯是願力非業感也。又一義云。
地上菩薩全無分段故。仁王疏釋七地一生
在文云。地前有分段生。初地已上但有變
易生。今言七地一生在者。借相解義云云
許地上有分段殘習者。何勞言借相解義
哉。又同疏釋受持品七地住後身云。三界繋
業分段之窮名住後身也。依智度論。先世
因縁七地菩薩有肉身。七地聲聞地。聲聞肉
身成道借相解義。故云。七地有肉身也。智
度論又云。初地名法身。況七地是肉身。肉身
此是變易法身肉也。此是一途之説不可定
執。故華嚴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豈況七地
猶是肉身變易法身肉者。變易法身之上
有似聲聞肉身得道義故。義説爲肉耳。若
依前義者。約不繋業地上受人天分段。下
文據其繋業故云不受肉身也。若爲四住
煩惱所潤爲繋業。若以願力資有漏業。不
爲四住煩惱所潤。設有四住習氣。但遠資
助而已故云不繋業也。故約繋地上即無
受三界分段也。若依後義仁王略疏不繋
業可然。復文云三界繋業者。總説三界業
皆名繋業。是有漏業故。故淨名玄第三云。二
乘以三界繋法爲有漏。於三界不繋法爲
無漏。是故今明以無漏業生三界外耳云云
 問。迴小入大聲聞從初發心受變易果
者。縁覺如何 答。應如聲聞。略故不論也
 問。其聲聞者四果迴小共同耶 答。前三
果迴心者。花玄略述云。第三卷若下三果迴
心向大同直往菩薩。從初地受變易身也
云云意云。於一阿僧祇大劫猶受分段以
有識結潤業受生故也 問。若離二界滿後
迴心者。唯於無色界經一阿僧祇餘劫耶
答。難知。或應言。迴心向大復漸進入勝位。
以願力資助。雖一界或通生三界。或以三
界煩惱殘習願力資助。倶受三界生也更思
次明退不退義 問。付位行念三不退。且
菩薩於何位得位不退耶 答。本有二義。
一者十信第六心。二者十住第七心也。法花
疏一云。今謂。經論不同。難可詳會。本業瓔
珞經云。十住第六住猶退作五逆。況復二乘。
而十信第六信名爲不退心。則知。六信以上
便是不退。地持論云。種性菩薩或進或退則
與本業大意略同。然多是外凡。第六心免
位退也。所以知然者。十信中前五則是五
根不立。第六稱不退心。五根既立故復得
不退。則知。六心以上無有退也統略二
云。瓔珞經二文解。一云。十信中第六信名不
退心免於位退。次文云。十住第六住猶退。
第七住不退 問。且瓔珞經六住退文如何
説耶 答。本業瓔珞上云。如淨目天子法才
王子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其中値惡因
縁故。退入凡夫不善惡中問。地持或進
或退之文如何 答。地持第三云。無種性處
人善趣成就。數退數進。有種性處。成就無有
退失數數増進是謂十住不退文也。第一
卷云。種性菩薩無善友等四法故。不能得
成無上菩提。若離此四法疾得菩提取意
謂十住猶有退文也。又第一云。種性菩薩白
淨之法不現在前。或生惡道略抄此亦有退
文也。言多是外凡第六心免位退者。難有
二文義是一途。謂唯六信免位退耳。言多
是者。非是行者之中多分謂也。只是義勢
多分在六信不退也。經論既有異説不敢
偏取。故立多言顯己不執也。初標難可詳
會之言即此謂耳。法華義疏次文云。又經言
十信菩薩十千劫行道。攝大乘論明一阿僧
祇劫修行而舍利弗六十劫行道六心中退
者。此則是仰學六信猶未證六信也。而瓔
珞經六住退者。龍樹釋此經云。欲怖地前菩
薩令速入初地故云退耳。其實不退
意云。舍利弗但是十信位中退。而示言六住
退者是方便耳。疑者云。六信既是不退信。身
子何於此位退耶。故釋云則是仰學十信位
中第六信猶未得眞十信中六信也。統略會
云。今以兩義融會。一約利鈍二就權實
乃至故龍樹十住婆沙云。言十住退者爲怖
地前菩薩等文權退者。或權人六住退。或信
位退。教説是六住退。並是顯非實退也。龍
樹十住論考之未得此文。然彼論第三卷易
行品。菩薩亦如是。若於聲聞地及辟支佛
地應生大怖畏○答曰○若人發願欲求○
菩提未得阿惟越致。於其中間應不惜身
命晝夜精進如救頭然云云雖有此文而
不明了。起信論説信成就發心云。或説。有
退墮惡趣者。非其實退○恐怖令便發勇
猛故云云應云取二論文而合用也。花玄
略述云。迴小人斷四住惑初入十住不退。
直往未斷故退也取意又云。六信位不退。今
意七信不退也。十住斷結經説。身子自云六
住退。即十信第六心退未至七心不退云云
三乘位數云。十信七心以上免位退。或云。六
心以上是不退也云云外凡十信第七心不退
有本文耶。亦有也。維摩疏一云。一位不退。
謂不退爲二乘。或云外凡七心。或云十住七
涅槃疏十七云。開善門宗云。六住者。三
十心前第六心名爲六住。第七心即不退○
今明六心是退。如舍利弗等並退云云 第七信
不退是
別一義非
正意也
化城品統略云。一者十住中有利根
人即不退。二者鈍根人則退。十信亦爾。但十
信據初明退不退。十住據終辨退不退
此與統略上卷二釋之初釋意。但文勢異耳。
師説云。示鈍有退。此則二釋猶一途耳
次明初心成佛 問。華嚴經説初發心時便
成正覺者何位發心耶 答。是初地發心也。
大乘玄佛性義云。華嚴經云。初發心時便成
正覺。若如此者。初發心時即見佛性故。一
師云。涅槃所明十地應是地前。未得眞悟
菩薩故見性不明。而華嚴所明十地從佛智
慧出。此是眞悟菩薩故云初發心時便成正
覺。但地論師據行位判。行通位別。涅槃辨
位別義故。菩薩位智猶未極故。十地菩薩見
性不明。九地猶未見。華嚴明行通義故云
初發心時便成正覺此中二解。初一師者。
准仙光傳是興皇師也。又即此文引證言故
一師云也。復地論師解同淨影意也。然依
一師判華嚴説是十地之初也 問。既云爲
初。何亦云便成正覺耶。若成正覺即是究
竟乃非初耶 答。此望前位詺。此位爲初
之時。即得佛智慧故云便成也。又云。是階
級之無階也。若不云初心者失階級。若不
云便成者豈是無階級耶從佛智慧出者。佛
説十地故見大品
經疏也。意云。説
所證同之義歟
問。淨名玄第一依涅槃經發
心畢竟二無別之文云。自外凡十信位皆入
不二法門。百論序疏證十信之初得無塵想
云。涅槃經云。發心畢竟二不別。如是二心先
心難。華嚴云。初發心時即是佛故云云今何
至初發心時之文云眞悟初心耶 答。涅
槃經一具文云。自未得度先度他云云
云。自未得度故云外凡初心也。但約悲
願同顯不二義。華嚴經云。知一切法眞實之
云云 六十花嚴梵行品文也。此品在
十住之次初發心品之前也
故知。其旨
各異也。玄教迹義。初發心學無生習並觀。
法華玄四。初發心學不二觀一念具足萬
行。並引涅槃發心畢竟二不別之文也。梵行
品文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知一切法眞實
之性具足慧身不由他悟第九卷文初
發心菩薩即是佛故者。第十卷文也。但此二
文其旨可互通也。重牒八不疏云。五十二賢
聖皆就無生觀。内分其階級。初信諸法本性
無生故名十信○無生妙悟了了分明故稱
寂滅忍。即十地等覺妙覺也。以階級無階級
唯一無生觀。無階級階級故有五十二位不
問。五十二位唯一無生觀也。便成正覺
文何云十地之初心不云十信初心耶。若
除外凡者可云初住發心也。故十住品次
初發心品之前有此文耶 答。初發心品正
明初發心位也。梵行品文擧所學法門謂
眞悟初地相也 問。賢首菩薩品所説現成
佛道者是何位功徳耶 答。十住初心也
問。經説十住前功徳見也。涅槃疏七云。如
華嚴所明。十住初心便能八相成道云云仁王
云。十善菩薩發大心。長別三界苦輪海云云
以此文亦可難
此前分段也
疏中卷云。十善菩薩。即是
第一頌。外凡夫發一念菩提心。破無始有
輪故云長別三界苦輪海也。十信雖未出
三界也發大心求出三界已。能離三惡道。
文總言長別也准此釋文於賢首位雖
具現成佛徳。而求其功徳得少三昧神通
等故云能現也。賢首菩薩品云。其人生死
永無餘寂滅一切煩惱悉○十地十種自在
力。皆悉究竟勝解脱云云又云。或有刹土無
有佛。於彼示現成正覺○於彼十方世界
中。念念示現成佛道文 如是等説信
位功徳也
次明修行至果位時分長短依智論攝
論地持等
窟上
云○龍樹但破其行有漏六波羅蜜及百劫
種相好業。不破其三僧祇。當知三僧祇此
通大小乘爲空數。通名統略中云。如攝
論十信初心入初僧祇劫。地持中明種性菩
薩。上根者入僧祇輕根者不在數中。此二
論明位有前後。此二就直往人也文 言不在
數者。謂
不入僧
祇也
攝論十一云。行願行地人滿阿僧祇
劫○釋曰○願樂行人○謂十信十解十行
十迴向云云智論四云。佛言。無量阿僧祇劫
作功徳。欲度衆生。何以故言三阿僧祇劫。
三阿僧祇劫有量有限云云問。此文正破
三僧祇而明無量僧祇也。窟文何云不破
三僧祇耶 答。甚難甚難。且云。雖大小乘
同用三僧祇。非小乘僧祇時量小云也。起
信論云。而實菩薩種性根等○無有超過之
法以一切菩薩皆逕三阿僧祇劫故云云
玄十云。彼論攝論
明地地三僧祇劫。此據其
極久者耳。復有超生義則不定。如釋迦之
超彌勒等也問。起信論云無有超過之
法。今文何云有超生耶 答。一義云。超生者
據權。無超者約實也。一義就實亦有超生
超劫超地。起信論云無超過者。據無超三
祇。謂雖有超而必有三祇也。分別功徳品
疏云。言實生者。如仁王經欲菩薩三十生
功徳○攝大乘論地論悉有三位○蓋是一
方次第悟作此論之。若超悟者。其問無爽權
實二生正就實生云云窟云。初一僧祇行行
到初地。二從初地行行經一僧祇到八地。
三從八地一僧祇行行到佛地 問。何故
爾 答。初從凡至聖。次從功用到無功用。
復從因到果云云問。取何劫量爲一劫而
成僧祇劫耶 答。窟上云。今明經中多明
水火等爲三僧祇不取後大劫六十四
爲大劫
三僧祇。若必有文證者。亦宜用之。今言過
二萬僧祇者。或可。是劫僧祇非善行僧祇。
或可。是小僧祇也云云 勝鬘得
記也
次明等覺位 窟上云。二萬阿僧祇劫當
得作佛者。是何位人耶 答。有人言。此是
第十地入住滿三心外。更起勝進。金剛心中
所經小劫○今謂。瓔珞經説。無垢地菩薩千
劫學佛威儀。謂象王視觀等。無垢地即是等
覺地。金剛心菩薩不云無量僧祇劫學佛威
云云統略下云。瓔珞經明無垢菩薩學佛
威儀。凡經千劫無垢地即十地人花玄略
述五云。無垢地即是等覺地。維摩疏二云。瓔
珞經云。等覺地菩薩。於百劫内學佛威儀
擧動進止悉如佛也問。或云百劫或千
劫何相惑耶 答。經上卷云。住頂動定以大
願力。住壽百劫修千三昧已入金剛三昧
○復住壽千劫學佛威儀等文 又下卷百劫
萬劫云云
問。
二智義云。若一念正觀或不現前○無量正
斷故。得言金剛惑盡云云既云金剛一念。
寶窟等何云千劫耶 答。瓔珞經云。等覺性
中一人其名曰金剛惠菩薩○入金剛三昧
○復住壽千劫云云仁王疏上云。金剛菩薩
得理盡三昧者。十地菩薩照窮因盡故云理
盡○生滅空者是無礙道空故。瓔珞經云等
覺菩薩與妙覺佛生滅爲異。此明法身帶
於生滅云云同中卷云。入金剛三昧下忍中行
名菩薩者。此定堅固永不退名金剛三昧。無
礙道因位所攝名下忍云云同下卷云。至灌
頂皆名爲伏者。從習忍至金剛未除。一念
元品已來。一刹那惑在通而言之故名爲伏。
又云。以因對果。心内帶惑非是永無故言
伏也准此等文。或云一念或云第十地。
或是十地中之上品約百劫等也。瓔珞經下
卷云。住大寂門中品忍觀。功徳滿足登大山
臺。集佛儀用唯有累果。無常生滅心心無爲。
行過十地解與佛同。坐佛坐處。其智見二
常無常○於上佛名爲菩薩。於下名菩薩
爲佛○以大變力住壽百劫萬劫現作佛
云云准此經文。於第十地分三品之上
品位也。然正論金剛唯是一念末後後心耳。
但爲趣此心故起方便心經千劫也
佛果別有十地 仁王疏上解方坐十地
有二義第二解云。此是佛十地。初甚深難知
廣明智徳地。二清淨身不思議地。三海藏地。
四神通智徳地。五明徳地。六垢炎光開相
地。七廣勝法界藏明界地。八無礙智慧地。九
無邊億莊嚴迴向能照明地。十毘盧遮那智
藏地。此出同性經
  二種生死義
寶窟中卷云。二死別有義章。今略以四門解
釋。釋名一。出體二。因縁三。大意四。第一釋
名門言分段生死者。謂色形躯別壽期短長
也。言變易者。無復色形體別壽期短長。但
以心神念念相傳。前變後易也。如地持云。
生滅壞苦名變易苦。此微細生滅變易。通於
凡聖。次二乘所得法身。神化自在。能變能易
故名變易。此之變易性是死法名變易死。此
之一義。聖有凡無。三證得眞實法身隱顯自
在名爲變易。變易非死。但此變易猶爲無
常死法所隨名變易死。此之一義大有小
無。今所論者。正據第二門説聖人無漏法
身爲生死。不就神通變化爲變易。以其
雖是無漏猶是有爲故名變易 問。云何
名生死 答。初受名生命斷爲死。諸受根
起名生。諸受根沒。次第不受根起名死。後
當釋之。不思議者。三種人雖受彼生。不
能測度名不思議。又三界分段顯然易了。
變易取其微細改易難可了知名不思議。
又此佛果生死。至佛方盡故不可能測度
也。第二出體門。有人言。分段有二種。一者
繋業分段。下二界用五陰爲體。上界即用
四陰爲體。若不繋業分段。用苦樂等受爲
體。變易亦有二種。一自報變易用無漏五陰
爲體。若爲物變易依名起化用色陰爲體。
此唯據佛一人也。有人言。變易無色。直是
心識冥傳。念念生滅。相續不斷。其中無有
分限隔絶。劫數近遠乃至菩提。此生死方盡
故。但用心法爲體。第三明因縁門者。繋業
分段。用罪福不動業爲因。四取爲縁。不繋
分段。用微業爲因。慈悲願等爲縁。自報變
易。用無漏業爲因。無明爲縁。爲物變易。悲
願爲因。衆生根欲爲縁。第四大意門者。諸
法實相言亡慮絶。未曾生死。未嘗涅槃。但
於顛倒衆生故成生死。對彼生死故強名
涅槃。但虚妄有其重輕。虚妄重者。説爲分
段。虚妄輕者。稱爲變易。蓋是聖人善巧方
便。隨虚妄顛倒故立二死之名。此如分別
空花談道陽炎。勿作實二妄解。此是興皇
師大意也已上又重引文明之。寶窟下云。有
爲生死無爲生死者。此二生死立名凡有四
種。一者分段變易。如上所釋。二者思議不思
議。分段麁近易可測度名可思議。變易微
細難可測度名不思議。三有量無量。分
段局在三有名爲有量。變易出於三有乃
至金剛名曰無量。四有爲無爲。分段名曰
有爲。變易名無爲。分段之因名爲有漏。
變易因名無漏。分段果名有爲。變易果
名無爲。對界内語界外爲無漏。然實是
有漏。對界内有爲名界外爲無爲。然實
是有爲。又出三界分段桎梏籠煩名爲無
爲。而有念念生滅祥爲生死○釋有爲無爲
更引多説煩
故不述。具可見
文。桎梏者繋縛也
依寶性論云。三種意生身。
因無漏善根所作名世間。以離業煩惱所
作故亦名涅槃○今釋此論文者○此得
無爲涅槃人所感生死名無爲生死云云
分段變易如上所釋。中卷云。言分段者。謂
色形躯別壽期短長也。言變易者。無復色
形躯別壽期短長。但以心神念念相傳。前
變後易也。如地持云生滅壞苦名變易苦。
此微細生滅變易通於凡聖此約無明相續論
之。非直就分
段言生
滅也
次二乘所得法身。神化自在。能變能
易故名變易○三證得眞實法身。隱顯自在
名爲變易。變易非死。但此變易猶爲無常
死法所隨名變易死。此之一義大有小無。
今所論者。正據第二門説聖人無漏法身
爲生死。不就神通變化爲變易。以其雖
是無漏猶是有爲故名變易云云不就神通
變易者。但簡第三耳。又一義云。通簡第二
第三。但取聖人所得法身念念相傳前變後
易。謂取初義中聖人一偏耳。然前擧三種
變易似述淨影之義。而於其中有取捨
也。次就位明之也 問。聖人何位離分段
耶 答。窟中云。二乘未入無餘前。悉受分
段。大乘中有人言。外凡善趣皆受分段。三藏
所釋攝大乘及仁王經並云。十行菩薩斷惑
與二乘齊三藏云。十行
六與二乘齊
未與二乘齊並受
分段。有人言。六地猶屬分段。六地終心三界
報盡。便受變易。正取此經證。有人言四種生
死義
六地受分段。七地及二乘
無學
受中間生死。八
地受變易。有人言但立二
種生死
六地爲分段。七
地已去爲變易也已上取
意略抄
申正義云。今謂位
義難知。壞生罪過。不可定判也。若依法
華論。數處分明文。明地前是凡夫。捨分段
身方入初地。即知。初地已去是變易生死
大力菩薩也文 又云。若依應明。從凡夫地未入
初地。悉受分段。此用法華論意取
意抄
意即用應義也。義章云。分段有善道
惡道各有三階。善道分段至佛乃盡。變易
亦有事妄二種各有三階。總論二乘無學入
無餘後心總生已辨種性已上並受變易。是
故分段變易相並而受也。法門章云願曉
律師
問。窟數釋中何可爲正 答。未受初地悉
受分段。是可爲正 問。與章相違云何
答。章亦非無其儀。此且擧一故不違也已上
玄涅槃義證初地已上方受變易。引涅槃經
初地菩薩破二十五有文也 問。智論云。七
地菩薩猶有肉身云云何云初地離分段耶
 答。仁王疏云。七地聲聞地聲聞肉身成道。
借相解義。故云七地有肉身也。智度論又
云。初地名法身。況七地肉身。肉身者。此是
變易法身也上來就其直往論之。若迴
小人二乘無學迴心向大者。從初發心即受
變易。若前三果迴心之者。法花玄略述云。同
於直往從初地受變易也云云此應有別
義。謂小乘聖人厭心強故。第八有等得非數
滅故。仍本得自乘果分齊之滅受變易身。
經一僧祇。然後入初地然未決之。應知
得佛果時。變易生死乃盡也 問。若爾爲
得常身故變易盡耶。爲無常身滅故常身
方起耶 答。寶窟云。問。要待佛果常身起
無常報方無者。知應要待變易報起分段報
方無 答。非類。斷分段因盡。而灰身滅智。
分段報任運無變易報方起。如人報謝故天
報起。不由天報起故人報謝。佛果法身與
此非類。要由解脱起。解脱道是法身故。法
身起變易報方無。所以非類也 問。人報
謝故天報起者。如人報謝生四惡趣時。亦
應天報起。而不爾故知。如人自人生天時。
但是天報起故人報謝也 答。此就有生天
順生業者説。如人雖有天順生業。若人報
不滅時天報不起。要待人報謝天報方起。
羅漢聖人雖有變易無漏之業。要待分段
盡變易報方起。佛果不爾。要待常身將顯
無常身漸動。常身起時無常身即謝故不類
也 問。淨影引經云。唯佛一人斷有頂種。
即以此文證。天分段至佛乃盡。前去分段
初地盡者豈不相違 答。仁王經説。三界
外無衆生。嘉祥釋云。分段變易二種三界外
更無生死衆生可化又釋二十二根不出
三界。文云。二十一根不出分段三界知已根
○不出四住習氣三界此文云。分段三
界及四住習氣三界。故知。約四住習氣論
變易三界也
次對涅槃明之 教迹義云 問曰。若言
常者云何此經般若
經也
三世諸佛皆入無餘涅
槃耶 答曰。非是小乘無餘涅槃。若依攝
論大乘無餘涅槃有二種。一者分段因果盡
名有餘。變易因果盡名無餘涅槃。二者報應
二佛名有餘涅槃。法身名無餘涅槃也。又
金剛般若經中。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者。是
彌勒釋云。大乘第一無餘涅槃也
  三種意生身義
三種意生身者。有二説也。一依勝鬘明三
種者。謂阿羅漢辟支佛及大力菩薩所受三
種變易生死。二依楞伽明十地菩薩所受變
易分爲三種意生身也。且初三種者。寶窟
中云○辨中初言此三地者。此世間中三乘
地。謂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是三乘地故。
寶性論云此三乘地已上一
句論文
彼三種者。彼三
乘變易三種果又云。今謂。楞伽三種約十
地分之。乃是明菩薩有此三種生。今文乃
明羅漢辟支大力菩薩三乘人意生身。不應
以楞伽爲釋。後見林公疏同吾此釋
林公者曇
林師也
勝鬘經云。無明住地縁トシ無漏業因&MT06279;
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意生身。此
三地彼三種意生身生。及無漏業生依無明
住地窟意云。此分段世間中三種人。復受
彼變易三種身也。又可云。此佛法中三種
人。受彼變易三種身也。此順天親佛性論
文。彼論第二卷云。三種聖人是意生身云云
法鼓經云下卷意生身阿羅漢辟支佛得自在
力及九住十住菩薩云云若依淨影解云。聲
聞縁覺及地前菩薩爲此三地。以地上變易
爲彼三種。此順寶性論云第三
如生染三種
意生身。及不可思議變易生死云云此既別
論三種意生身。及與不思議變易生死。故
知。如淨影釋。此三及彼三合爲六種。不以
業即爲三種意生身也。今依嘉祥應
云三種意生擧生相。變易生死擧壞相。道
理正可云及不思議變易死耳。而言生死
者。擧生顯死也。總有四種。一者縁相謂無
明地。因相謂無漏業。生相謂意生身。壞相謂
變易死。此即於一變易報中分生與死。非
是地前地上各別論也。又寶性論一具文云。
住無漏界中聲聞辟支佛得大力自在菩薩。
爲證如來功徳法身有四種障。何等爲四。
一者縁相乃至壞相者。謂三種意生身トスル
不可思議變易死。如依生縁故有老死云云
此文但標三種聖人不別擧地上菩薩。故
知。地上菩薩即大力菩薩也。又以三種意生
爲縁。即有變易死。故知。意生非唯菩薩也
若依淨影標中略不擧地上菩
薩。生縁文且擧地上意生身耳
寶窟云中卷若依
舊明。從凡夫入大乘未入初地上來
悉受分段死。此用法花論意釋○不思議變
易。謂阿羅漢辟支佛者。謂二乘入無餘之
後未迴小入大之前。取此羅漢辟支佛。迴
小入大二乘有二人。一在界内迴小心猶
屬分段所攝。二界外迴心爲變易所攝。此二
人迴心入大。並是大力菩薩。大力菩薩亦有
二種。一直往大力。二迴小入大名爲大力。
言大力者。以不爲業繋自在受生故言大
力○今謂位義難知境生罪過不可定判
也。若依法華論數處分明。地前是凡夫受
分段身。捨分段身方入初地。即知。初地已
去是變易生死大力菩薩也。言意生身者。是
初地已上大力菩薩。彼人受生。無礙自在。如
心如意名意生身。意有三義。一遍到。二速
疾。三無礙。故云意生身 問。直往菩薩地
前一阿僧祇劫積集諸行豈非大力耶。二
乘猶受變易。迴小十信亦得大力福。直往地
前何不及之耶 答。甚難。且可云。直往菩
薩爲成就衆生故不取證。而雜分段也。大
論九十三云 問曰。若阿羅漢住淨佛國土
受法性身。如是應疾得作佛。何以言迂迴
𥡴留 答。是人若小乘因縁捨衆生捨佛
道。又復虚言得道。以是因縁故。雖不受
生死苦惱。於苦薩根鈍不能疾成佛道。不
如直往菩薩云云今思之。雖迴小復亦入
十住乃至十迴向。在變易土不如直往。在
三界内成就衆生也。大論又云。菩薩有二
種。一者成就大力菩薩。二者屬因縁新發心
菩薩云云屬因縁者。爲業煩惱所攝義也。
寶窟解大力云。不爲業繋自在受生者可
是此意耳。寶窟下卷解羅漢辟支大力菩薩
不見如來藏云。大乘法中外凡善趣亦未
見得。據勝偏擧大力菩薩云云准此文相。
内凡。三十心可是大力攝也。直往地前雖
於佛道根利。而爲成就衆生故不離分
段。登地已上自在轉勝故。雖離分段。以方
便力能成就衆生耳可善
思之
○次論地上三種
意生身者。寶窟中云。所言三種意生身者。
如楞伽説。一三昧意生身。二覺法自性性意
生身。三種類倶生無行作意生身。初至五地
禪度増強。是故説爲三昧意生身。六七地知
法無性故名覺法自性身。八地已上無功用
行。任運續起名種類倶生無行作身仁王
疏上卷釋三地九生滅云變易三界各有
三種意生身也
○六
七二地名覺法自性意生身。八地已上名種
類倶生無作行意生身云云問。考本經文。以
第八地爲第二覺法意生身。何今屬第三
耶。淨影釋云。三種類倶生無行作身。謂九地
上無功用行任運轉起云云四卷楞伽第一云。
修行者。了知初地上増進相得三種身。大惠
云何三種樂正受意生身。謂第三第四第五地
三昧樂正受故○大惠云何覺法自性性意生
身。謂第八地觀察覺了知如幻等法悉無所
有○一切色種種支分具足莊嚴。隨入一切
佛刹大衆○大惠云何種類倶生無行作意
生身。所謂覺一切佛法縁自得樂相云云
楞伽第四云。一者得三昧樂三摩跋提意生
身。二者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三者種類
生無作行意生身○何者如實覺知諸法相意
生身。謂菩薩摩訶薩。於八地中觀察覺了
得諸法無相○非四大生似四大相。具足
身分一切修行。得如意自在隨入諸佛國土
大衆○云云經自以第八地爲第二意生身。
今云何爲第三耶 答。案寶窟文云。所言
三種意生身者。如楞伽説云云又云。今謂楞
伽三種約十地分之○今文乃明羅漢辟支
大力菩提三乘人意生身。不應以楞伽爲
云云故知。以十地分三種意生身者。是有
人釋。非不用義。何爲劬勞 問。仁王經疏
分三種意生位非有人義。今何不用之哉。
又寶窟文。但云。不應以楞伽釋勝鬘耳。
自於楞伽分別位非不用之耶 答。非
不用義中。自有錯謬。於正義家都非苦也。
又准寶窟文。仁王疏判位亦且取有人解
已上
一義
又一義云。依仁王疏分判三種意生
位。是取用也。寶窟但非以楞伽釋勝鬘耳。
不言楞伽中三種意生配位亦非也 問。
若爾與本經分位相違。如何會之 答。於
第八地有二種義。若取覺了諸法無明爲
第二意生身。故經自云。謂第八地若論無功
用行自證法樂義。乃爲第三種類倶生也
問。此爲一地通有二義耶。爲當分別始終
二位耶 答。亦得始終分二位別。始屬第
二終屬第三也。然正可云於第八地。義有
兩兼。或通屬第二。或通攝第三也
 海龍王經法進疏云。初二三地爲三昧意
 生身。四五六地名覺法意生身。七地以上
 爲種類生也
名教抄第八
 建仁二年五月十八日。於東大寺塔本坊
 爲興法利生書寫之

 留贈後見 共期佛惠 三論末學覺澄


名教抄卷第九
 此卷有三科附一
乘義
三身義 三佛説法義
三身成道義
  三身義
明三身義略有三門。一辨名・二料簡・三開
合。第一辨名。言三身者。所謂法身・報身・化
身。大乘玄一乘義云 問。三身有幾名耶
答。經論不同。法身・舍那身・釋迦身。亦名
法身・報身・化身。亦名法身・應身・化身。又名
佛所見身・菩薩所見身・二乘凡夫所見身。法
身亦名自性身。又名法性身此中初總
列三身名有四種異。乃應次第而相配之。
後別約法身更出二名。總言法身有四名。
報身亦四名。化身三名也。總別有四者。法花
玄九文全同。而重問答云。此等名字出何文
耶 答。初出梵網經。次像法決疑金剛般若
論。次出攝大乘論。次出涅槃月喩品。三時
短長之異。如佛菩薩二乘所見不同。經論異
名意猶一也又列多種法身名云 問。經
有種種説。或言虚空法身。或言實相法身。
或言應感法身。或言法性生身。或言功徳
法身有何異耶 答。言其大則彌綸太虚
故言虚空法身。語玄妙則無相無爲太云
實相法身。辨其能應則無感不形故云應感
法身。説其生則本之法性故云法性生身。
明其體則衆徳所成故云功徳法身。約其
義異故有名不同。考而論之一法身也
問。此五種法身者。並三身中法身之異名歟
 答。總相言之並是三中之法身耳。但法身
中經論隨義亦有異説 問。感應法身者
可是迹身耶 答。今所應之本故云能應。
即指法身能起應用故云能應歟 問。法
性生身者。教迹義云法性生身是報佛。若但
言法性身是法身佛今何云法身爲法性
生身耶 答。修成報佛從法性起名法性
生身。如攝論等與法性身合爲法身。今
據此也。又爲菩薩所現應身亦攝爲法性
身故。花玄云 問。直就佛法性身中自待
説眞應不耶 答。得也。妙窮法性則是法
身。若隱法性身菩薩所見。如前引釋論。法
身但者。皆是法性身中應身也前引釋論
者。上文云。釋論明法身者。望花臺舍那丈
六釋迦爲法身耳。若望究竟法身於屬迹
乃至又法身名相斯絶。豈有音聲説法等文
具如下説
不説引
學者謂有二義。一云。即指花臺舍
那爲法性身。即是法性生身也。一云。舍那身
中分取本有法性義邊爲法身佛。然能見菩
薩有無明覆故名隱法性身。而隨分見故
有屬法身義。分取生滅身正爲舍那身。
分取本有常住義別爲法身。但未是究竟
法身故。屬舍那身合爲應也然此二義終
是一意耳
法身名毘盧遮那故。法花經壽量品疏引普
賢觀云。釋迦牟尼名毘盧舍那遍一切處。其
佛住處名常寂光。即法身義報身亦名受
用身。梁攝論十四云。論曰。如法身受用身亦
爾。釋曰。諸佛應身云云亦名法性生身。玄教
迹義云。法性生身是報佛云云法花論説。化
身名應化佛。今一乘義依論列名。略云。化
佛耳。又十地論第三列三佛云。一應身佛。
二報身佛。三法身佛上依餘文或云法
報化。或法應化。今別異之。又智論第九以
化身名父母生身。第三十四名隨衆優劣現
佛也。又涅槃疏十七云。月喩如來三種法
身。生法二身悉名法身出此經也。冬喩如
來生身。冬即衆草木枯落。喩生身無有常樂
云云所以名法身者。並是功徳法故。或
並以正法爲體性故。然三身中別以法性
爲法身者。法花論疏云。衆法所依正法爲
身故名法身所言應身者。壽量品疏云。
報身即應身。應身有二。一者内應。謂與法
身相應○二者外應。謂與大機性相應故
云云問。外應亦有眞如相應義耶 答。窟
上云。攝論云。地前見化佛登地見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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