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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識義章研習抄 (No. 2305_ 珍海記 ) in Vol.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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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其熏。言無別&T047368;念者。謂無分別念。非言
無有心性&T047368;持。第七義者。本識雖無分別
念。而是心性故能領&T047368;。領故能受諸法熏習。
&T047368;故能持諸法種子。言非情者是草木等。
於其中無有識故。故非有情數。故云非
情。或非情者是非識法也。謂十八界中五根
五境法界少分非心識法。名曰非情。攝論
曰。熏義有四種。一若相續堅住難壞則能受
熏故。若疏動則不爾。譬如風不能受熏。
二若無&T047368;氣不爲香臭所&T047368;。即能受熏。猶
如衣等。三可熏者即能受薫。是故金銀石等
皆不可熏。以不能受熏故。若物如衣油
等以能受熏故名爲可熏。四若能所相應即
能受熏。若生無間是名相應。故得受熏已上
略抄
今七義中當第四義者。即當論中第一堅
住。第二義即論中第二無&T047368;。此第三義即當
論中第三可熏。此第五義即當論中第四相
應。所餘第一第二第七隨義立之。終二句文
總結上來一門義也
八識義章硏習抄卷中
 元永二年月日  爲&T047368;持録之
 保元二年正月十五日刪削畢 珍海



八識義章研習抄下
  迷悟取捨門第七
章第七門中息六識也。訓云。不解爲迷。
解知爲悟。習解名習。除名爲捨。五識之中
不別明其迷悟修捨等者。以前五識無分別
故。無有自力能修能捨。設有取捨要由意
力。是故與意分齊無別。故隨意識顯彼取
捨。問。五識如何依意修耶。答。先於意中觀
五境已。後起五識不生貪等。乘前意力
與信等倶。如是漸漸修習。或有受用衆香
飯等聞香嘗味滅惑生道。如是等也。既
得如是修成觀已隨意息滅。乃至畢竟。言
謬執我人等者。理實無有定性人法。謬執
爲有故名爲迷。解知其空方名爲悟。問。因
縁法相非全無法。不如我人。何言取相以
爲迷耶。答。因縁法相通不同彼横計我及
性實法道理全無。爾因縁相亦非定有。以
如幻故。故以三重觀門之力次第捨之。生
空觀者。衆生虚無名曰生空。觀彼空理名
生空觀。法空觀者。法性虚無稱曰法空。觀
此空理名法空觀。言如觀者平等名如。若
有若無若境若想皆不可得。所以平等。而等
故名如。觀此如理名如觀也。心外法中以
求理故者。二空可知。第三如觀雖觀法相
皆無所有。猶於心外法相之中推求其理
以之爲如。是故亦爲觀心外法。又所觀理
雖無心外境界法相。然言觀者但解其義
而未契合。至解脱位契合其理即成妄識。
所以觀中未能究竟捨外境也。問。如觀非
直見境界相皆不可得。亦觀心想不可得義。
何故但言心外法中以求理耶。答。雖觀心
識相不可得。未能觀察心性妄想。爾言想
者但擧心名。非其觀解起妄想義。以不能
觀妄想義故。但是心識相状空無。以空故
還即攝在境界分中名觀外境。言増想者。
觀解轉増名之爲増。轉増相状名曰増相。
言捨相者。捨離事識名之爲捨相。問。前
二空觀亦得能捨前前麁解。第三如觀亦能
増進。何故前二偏名増相。第三如觀獨名捨
相。答。考實論之其義齊通。爾爲別故且作
此判。謂修觀時初淺後深。淺者但爲亦解増
明修習觀行。非爲除捨心想故修。後至
深時於境界中進求心上。但爲滅盡能觀
心想故修觀解。是故初二偏名増相。後一名
捨。又前二種但滅惑障不捨智解。至第三
觀方滅觀解。於事識之中迷悟倶捨。爾時
妄智漸現前也。此義猶難。宜須思之。問。此
三重觀約位何配耶。答。初二二乘善趣所修
也。第三是其種性解行菩薩所起也。以此事
識漸捨處故。問。約第四宗如何分別三觀。
如次前三觀。答。以深攝淺倶亦言第四宗

章第七識中捨七識也 訓云。根本無明
不知眞實。業識已後妄取法也。言妄相者
謂妄境也。以本迷時不知三界五陰等法唯
從心起。以爲心外法故。今修觀時方乃見
之。爲從心起。言妄想者謂妄心也。前觀
妄境從心而起。未見心性是眞是實。今觀
妄心依眞而立。乃見所依心性是實。言離
妄想者。前雖觀察妄心虚構而有。妄心依
眞得存。今觀妄境妄心悉無。凡所有法唯
是眞實。及彼眞心縁起用也。増相觀者。但修
増進未捨解故。或可言未捨根本無明七
識體也。後一捨相捨七識者。若通論之。前
二又有捨七識義。解心増時分分之中。迷
心滅故。三中初一地前所修。此位唯觀境從
心起。未見眞故。後之二種地上所修。以初
地上證眞如故。以捨妄識故。證眞如中
眞妄依持門爲第二觀。觀縁起門爲第三也。
若唯反異。第三眞實離妄想觀唯八地上。以
八地上受其報故。妄識變易因果無間非世
別故。就下迷悟分齊門中。初地已上爲漸
捨處。故知息相非局八地已上所修。又彼
菩薩章曰。初地已上息妄顯眞。見一切法
唯是眞實。如來藏性縁起集成外無法已上
故知亦過七地已前。彼變易報亦隨滅受。彼
以息相所受變易爲八地上之所受者。應
是隱顯。問。此三重觀於四宗之中何宗攝
耶。答。唯第四宗。問。三佛章中曰破相門。説
七識中解空之智取意此中總明妄識之解。
如何不辨第三宗觀。答。此義如前大小有
無門中論之。第三宗中未明心性妄想之
義。有觀空者但觀相空。此中後二以觀眞
故唯顯實義。其理皆然。應思初重觀亦非
破相攝。以觀妄境皆從心起如夢所見。如
夢即是妄想之有。故知亦是唯顯眞實觀。故
破相觀非此所明。所以此中不説之者。破
相觀空雖是七識。猶與事識如觀和合。是
習解分未捨事識。故非正解。此三重觀意
明正解。故不論彼破相解空。問。如觀即
是種性解行菩薩所修。此位菩薩漸捨事識
妄智現前。即是妄識正解處也。若言與彼如
觀和合。應是妄識正解觀門。何習解故不
論耶。答。種性解行如觀無礙妄智解脱。從
麁至細分分漸増。其無礙道如觀之邊所有
七識猶是習解。即破相中七識觀解以解脱
道正解起故。以種性上爲正解處。如初地
上縁照無礙眞證解脱。無礙道中眞徳雖起
猶與妄合。聖解脱道眞知獨照。此亦應爾。
如觀無礙妄智解脱。故無礙中有習解也。
章第八識中眞用觀也 訓云。集解集悟解
即是有修捨。隨妄用故有捨也。息相觀者。
觀照眞如離於他相。即是觀彼如實空義。
謂觀眞中無妄所取一切相也。實性觀者。
就眞如中觀離自性如實空義。及性功徳
如實不空義。以此眞空不可遣故。眞用觀
者。觀眞如識有淨用也。明次第者。入眞
如門先捨妄相。妄相捨已方見眞性。見眞
性已乃起眞用。此即捨僞取眞從體起用。
言證實返望者。本在取位未證實時見有
妄想。修習厭觀趣向實際。到實際已顧
望前際本自無妄。言唯是法界恒沙佛法
者。所謂眞實法界門也。同體縁集互以相成
者。即是如如一實門也。言備含染淨三乘之
法者。隨順世間名之爲染。非言縁起生
死因果以爲染也。三乘於道名之爲淨。淨
中別有三乘之法。總別併擧。故云染淨三乘
之法。徳無不施者。徳即是徳用。有用皆作故
無不施。言大聖者。諸佛如來十地菩薩。故
經説言八萬四千者。維摩詰經菩薩行品曰。阿
難。有此四魔八萬四千諸煩惱門。而諸衆生
爲之疲勞。諸佛即以此法而爲佛事已上
夫不知貪等實性故爲所惱。大聖證會其
實性故現起貪等即爲佛事。如悉達處宮
調達出世等。見聞衆生皆蒙利益。問。貪嗔癡
等但以勞亂過患爲性。更無別義。聖人若
起盡疲勞耶。若證實故不爲勞者。即不起
貪等煩惱。當以何等作佛事耶。答。以證
實故性非煩惱。以隨物故現其相也。問。
所言相者爲是外形。爲心状耶 答。非但外
形。亦於心上現其相。問。若於心上即有
愛恚諸煩惱相。還有前過。離染過外無別
相故。答。麁淺事識相猶難識。況果位中眞
心相乎。應知但是離言境界。勿強尋思。憶
生罪過。若強識者或論其義。諸佛菩薩爲
利有情起愛恚時。即以其心照知實性
眞如等義。雖照實性。相貌猶是愛恚癡等。
若欲以此令衆生知。便能見其心相。所現
貪嗔等相貌分明可得。如定心中所現色像
分明可得而非色性。此亦如是。雖有其相
無性實。問。凡夫所起貪嗔癡等亦無性實。
但有假名因縁法相。應如大聖無疲勞耶。
答。凡夫所起貪嗔癡等。望理以論。雖無性
實。而由不解貪等性故。自是成性使爲
疲勞。諸佛菩薩即不如是。但令他人見貪
等相内自了達本性清淨。故不同也。言業
苦亦爾者。章主唯類。地經中者。第七地云。
畢竟寂滅諸煩惱炎。而能爲一切衆生起
滅貪嗔癡煩惱炎已上此第七地十種發起殊
勝行中第五行也。佛道者。佛道品曰。維摩詰
曰。若菩薩行於非道。是爲通達佛道。若菩
薩行五無間罪而無惱患。至於地獄無諸
罪垢。至於畜生無有無明憍慢等過。至於
餓鬼而具足功徳行也。無色界道不以爲
勝。示行貪欲離諸染著。示行嗔恚於諸
衆生無有恚礙。示行愚癡而以智慧調
伏其心已上
略抄
故經説言示現聲聞等者。維摩經
問疾品曰。雖現聲聞辟支佛威儀而不捨
佛法。是菩薩行已上經復説爲通達佛道者。又
維摩經佛道品曰。示入聲聞而爲衆生説
未聞法。示入辟支佛而成就大悲教化衆
已上畢華不捨菩薩所行者。恒示現行菩
薩道故。又復菩薩隨願修行而願不盡。故
常修行。如法華論曰。我本行菩薩道今猶
未滿者。以本願故。衆生即未盡願非究竟
故言未滿。非言菩薩不滿足故已上所言本
願者。起信論説相發心中云。四者大願平等
方便。所謂發願盡於未來化度一切衆生
使無有餘。皆令究竟無餘涅槃。以隨順
法無斷絶故。法性廣大遍一切衆生平等
無二。不念彼此究竟寂滅故已上由此大願
未滿足故。雖得涅槃圓滿。所化未盡願行
不息。故菩薩行不捨也。楞伽經説菩薩闡
提竟不涅槃。即此義焉。良以大聖善入菩提
作用門故。入此門中不證涅槃。由此亦應
言雖得涅槃而終不得般涅槃也。問。若
爾一切諸大聖人皆未能證菩薩所行。既
無世間得成佛者。答。種性已上十二住中
一一能依一切住故。始終雖別行徳皆同
故。由此道理菩薩行中最上勝在佛地中。
佛徳之中最粗品者在初發心。故雖不捨
菩薩所行而得名佛。若不爾者應如所問
一切無有得成佛理。以諸菩薩行願齊等
無有一人所化盡故。言八相者。起信論曰。
能現八種利益衆生。所謂都率天退。入胎。
住胎。出胎。出家。成通。轉大法輪。入於涅槃
已上十方世界無量無邊者。以依法性無窮
盡故。故稱世界名曰法界。横遍十方故
云充滿。竪極未來名無窮也
  迷悟分齊門第八
章第八明其在於佛地 訓云。迷悟差別各
有限量名曰分齊。或位分限稱分齊也。於
六識中所言迷者。於用相邊有彼我相。闇
相隨逐不解非有非無理相。言習解者。以
有漏中聞思修等學習而解。或學習後於無
漏解名習解也。隣於善趣者。即涅槃經四
依弟子有六人中初發心也。故四依義曰。六
中初一隣入善趣。後五在於善趣位中。若相
從言。亦善趣攝。故菩薩章曰。此前六人同在
善趣。言正解者正證理相。即事識中二空
觀也。言漸捨者。依息相觀捨六識已。捨
之非頓故云漸捨。言習種者謂十住也。爲
兼性種及與道種故云已上。言終盡者。謂
離已竟五中初一是迷非悟。第三第四是悟
非迷。二習解又迷亦悟也。第五一種非迷
悟。若總攝者後四爲悟。經中説者。又楞伽
曰。初地菩薩得二十五三昧離二十五有
者。入楞伽經第七曰。得初歎喜地時。證百
金剛三昧法門。離捨二十五有一切果業
已上更無有文云得二十五三昧。爾章引言
二十五有者以此楞伽對涅槃經作是言
耳。涅槃經聖行品之四云。菩薩摩訶薩住無
畏地。得二十五三昧壞二十五有已上此經
但言住無畏地。而不正云是初地也。義&T047368;
第五云。初言菩薩得二十五三昧壞二十
五有。總標擧。如楞伽説入初地時得是三
昧故破初有已上此以楞伽對檢涅槃得
知初地。還以涅槃對檢楞伽。便言初地
以二十五三昧離二十五有。應知總擧百
三昧門。而於眞中能破有者是二十五。二
十五者。經曰。第一名爲無垢三昧能壞地
獄。第二名無退三昧能壞畜生乃至最後名
我三昧斷非想非非想處取意。經文具
列二十五名
二十
五有是三界身者。即涅槃經説。欲界十四。地
獄餓鬼畜生修羅即以爲四。四天下人復以
爲四。欲界六天復以爲六。合爲十四。色界
有七。四禪爲四。大梵無想及與淨居通前
爲七。無色有四。即空處等。是故總爲二十
五有取意大智論者。□□□□□□□□□若
論殘習十地乃盡者。事識之中有正有習。
論其正者雖初地盡。若論其習十地滿心
方乃盡之。就因中滿故言十地。理實至佛
畢竟窮盡。或據正捨故云十地。若論已盡
應是佛故。彼二種生死義云。善業爲因悲
願爲縁。四住殘習隨逐佐助受人天生。至
佛乃盡。自前未斷。至佛盡故經嘆唯佛斷
有頂種已上次七識中。所言迷者。不知程相
非有等也。常沒及與隣於善趣直名外凡。
言習解者。於事識中修空觀時。妄識隨
之知妄境空。學習而解故名習解。又學習
後正解故名習解也。言正解處習種已上
者。以事識中息相觀力漸捨事識。故第七
識正解現前。言漸捨處初地已上者。謂初地
上修息相觀。念念能捨第七識也。次第八
識中言迷處者。善趣以還未能解知心性
眞實所以迷也。言習解處習種已上者。以
第七識漸學觀眞。眞識依之小乘學已性。
然未能捨。與識解故眞智不現。爲習解
也各有二義。准前可知。言正解處初地已
上者。息與識故眞智現前。言窮滿者。以
眞體實不可捨故。但言窮滿不云窮盡。若
據用息名盡亦得
章問曰六識非分別知 訓云。初問意云。
見色聞聲覺香味觸知法等用在於六識。
若初地上盡六識者即無見聞等事。便同
非情。又復應言如何得有見佛聞法受用
香飯了知法性如是等事。答中意云。猶有
眞妄所攝六識故異木石。或得演説見佛
聞法了法性等。言七識縁照無漏所得法身
者。以是縁照功徳法故亦名法也。眞識縁
起法身者。實報身也。依實修起名曰縁起。
是功徳法所成身故稱法身也。或可實報與
法性身總説名爲縁起法身。倶是功徳所集
成故。以成名起故通法身。次問答中。知外
無法者。以解心故能知心外無有法也。非
諸妄識皆知無境。言自心相者。心反似塵
相。非心識知状。後問答中。言於眞法分別
縁照者。妄取眞相有取捨也。言不能離
縁者。猶是攀縁取相心中現眞法相。非自
證也。言顯自心原者。眞識之中六塵境界
與能縁心平等無別。故照色等六塵境時
即顯自心本性眞。言非分別者唯取捨也。
  修捨分齊門第九
章第九明其後就眞識 訓云。向前迷悟
分齊門中。直明迷悟前後分齊。今此門中開
分種類次第捨之。由之前無迷悟法數。今
無修得唯論修捨。修捨分限約位階定。故
曰分齊
章事識有二此一門竟 訓云。染能障淨
名曰障相。淨能離染稱治相也。論中名爲
執相應染者。論者所謂起信論也。根本取性
者事中本也。計名字者愛見等也。故上文曰。
二計名字相。所謂十使麁煩惱已上亦依麁者
言所立我或就本也。成實論中説爲空心
者。□□□□□□□□□□言計名字者小
乘法中見道時斷者。就麁以論。故言見道。
理實十使亦思惟斷。又見惑者是所執。餘者
是末。今就本故云見道也。若論其末後時
令斷。問。若本斷已末猶在。寧伐樹根本枝
條存耶。答。由迷理故迷事方起。迷事起已
還即難除。猶如先斷性使煩惱後除習氣
也。起信論中者。論文曰。一者執相應染。依
二乘解脱及信相應地還離故已上彼説種性
爲信地者。彼論説言信相應地是種性也。何
以知爾。論中説三種發心。第一信成就發心
者是種性地。彼文云。如是信心成就得發
心者。入正定聚畢竟不退。名住如來種中
正因相應已上入於無餘涅槃時滅者。入於
無餘最後刹那正涅槃時。或可入已方得滅
之。言初地時盡者。以是六識窮盡處故」
章次就妄識故名治相 訓云。爲明修捨
先辨種歟。如起信論説者。二處説之。言一心
不相應無明住地者。論一處云。以不達一
法界故心不相應。忽然念起名爲無明已上
不相應者下章主釋也。故馬鳴言即心不覺
者。論一處曰。不相應義者。謂即心不覺常無
別異。不同知相縁相故已上此文通明諸不
相應。言業識者。論一處曰。一者名爲業識。
謂無明力不覺心動故。又一處曰。根本業不
相應染已上言轉識者論一處曰。二者名爲
轉識。依於動心能見相故。又一處云。能見
心不相應染已上言現識者。論一處云。三者
名爲現識。所謂能現一切境界。又一處曰。
現識不相應染已上色等五塵通名爲識。言
智識者。論一處云。四者名爲智識。謂分別
染淨法故。又一處云。分別智相應染已上
論説言心與念異等者。論文曰。相應義者謂
心念法異。依染淨差別而知相縁相同故。
已上念法者是心數法也。此文通説諸相應
義。非唯智識之相應也。言不斷者。一處
曰。五者名爲相續識。以念相應不斷故。又
一處云。不斷相應染已上攝此六種以爲二障
者。論文云。又染心義者名爲煩惱礙。能礙
眞如根本智故。無明義者名爲智礙。能障
世間自然業智故。此義云何。以依染心能
見能現妄取境界違平等性故。以一切法
常靜無有起相無明不覺妄與法違故。不
能得隨順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故已上
言染心者。即次上云。染心者有六種。一者
執相應染。二者不斷相應染乃至六者根本業
不相應染已上
取意
於六種染中。初一是彼事識分
故非此所論。餘五即是章中所辨。於五染
上加無明地名六種故。問。二障中有三番
異。今此所論爲當何門耶。答。此有三義。一
依論疏是第二番攝。故疏下卷云。今此論中
辨二障者是第二番也已上意云。第二番中
五住性結爲煩惱障。事中無知以爲智障。然
染心者即是性結。無明即是無知義故其義
相當。又二障章釋名曰。五住性結能起分段
變易生死勞亂行人。名煩惱障。事中暗惑
能障如來種智明解。是故説之以爲智障
已上五住性結起二死者。當彼妄心熏習能
起分段變易果也。事中無知能障種智者。
正當無明能障世間一切境界種種知也。又
二障章對障辨脱曰。除煩惱中無明使得
眞諦心脱。滅除智障於照世間一切種智
得解脱也取意對本論文知其相契。又二諦
章辨斷處曰。以事無知難斷除故。至佛乃
已上此當勝鬘無明住地其力最大佛菩薩
智之所斷也。良以無明能障世間種種知
故。亦名事中之無智也。若言第二番以無
明地爲煩惱障。應佛地除。然彼煩惱全斷
以還能斷除之。唯事無知佛所斷故。無明
無知佛所斷故無明事無知攝。由此等故第
二番中之所攝也。第二義者。是初番攝謂初
番中以四住煩惱爲煩惱障。無明住地爲
智障。於此門中義別有二。故五住章云。一
隱顯論。彼事識中取性無明。以本從末攝
爲四住。彼妄識中所有愛見。以末從本故
收爲無明。二隨義通論妄識中所有愛見皆
四住收。事識之中所有無明亦無明攝已上
五住中既有二義。初番二障仍有亦二。若
依後義。妄識之中所有愛見是四住故。應是
煩惱中攝也。妄中愛見即是業識以後五重。
云何得知。業識等五當愛見者。以無明地
所起恒沙。亦名八妄。亦爲五重。故五住章
云。以是因縁起八妄想。當知即如恒沙惑
也。又復如彼起信論説。妄識之中義別六重
乃至六中初一是無明地。後五妄知是恒沙惑
已上爾八妄想即是愛見也。故八妄想章云。此
八通論皆是無明。智障淨智所遠離故。尋
末取本五住所攝。八中初三是無明地乃至
次二妄想是五住中見一處地乃至後三妄想
是其欲愛色愛有愛三種住地已上准後一義。
明八妄中即攝愛見。愛見還與五重相攝。
論中既説無明住地以爲智障。以業識等
爲煩惱障。是應攝在初番義中。第三義者。
三番不攝。彼三番之中皆具五住。今此論中
所説二障。且於無明更論二障。義既別故
不攝三門。良以法門難可盡故。非必三番
攝二障盡。故五住章云。問曰。若此是洹沙
者。二障之中應智障收。何故論中説初一
種以爲智礙。後五種名煩惱礙。釋曰。二障
階降不定。五住相望。四住及起同爲煩惱。無
明及起齊爲智障。故地持中無明八妄同爲
智障。就無明中隨義更論。所起恒沙復爲
煩惱。無明住地獨爲智障。故爲此説已上
文但云就無明中更論二障。不言亦是以
四住地爲煩惱障。故非初番。又二章第二
番中雖引小乘離心之説。不引此論文以
爲證據。故亦非是第二番義。又無明説爲
智礙。不論縁照分別智故。亦非第三。三義
如是。問。上來三義何爲勝耶。答。且依第三。
問。若爾如何遮餘二義。答。無遮初義。起信
論疏非是章主親所制作。未必依憑。故非
定證。又無明地即事無知者。十障義云。十
地望佛亦有二愚。一者一切爾炎&MT04800;細正受
愚。謂無明地障彼如來一切智徳。二障礙愚。
謂事中無知障彼如來一切種智。地論説曰。
第十地中有智障者。當知是彼障礙愚也
已上准之故知。無明住地與事無知體非
全一。又二障章第三番云。如勝鬘中五住
及起同名煩惱。明知五住及事無知是煩惱
已上准之故知。事中無知是起非地。若
言細者與無明地同一體故即以無明爲
事無智者推體雖是無明住地。二愚既別。
何得即一。若言根本無明住地縁而不了。
既説以爲事無知者亦不爾。六重之中根本
無明唯是不了一法界義。非取妄相。如何
得言縁而不了。若言起信論中自説無明能
障世間種種智。故不可得言非事無智者
亦不爾。何以故。論中但謂根本無明不了
眞故。便違法界種種相故。知法相智即不
得成。非謂事中別無智起。爾第二番正以
離心不染無智顯事無知故。所障雖即是
一。考其體性全別異也。爾其所引證文易
會。不可勞也。次嫌初番違五住章問答旨
趣。如前已論。又復隨義通諸門中。雖言妄
中愛見煩惱爲四住收。不言恒沙皆是四住。
以八妄想通五住故。故知以彼業識等五
爲煩惱障。具取五住。何開初番。問。二義遂
捨不可取耶。答。第二番義猶以難捨。略有
三所由。一者二障章遍攝一切諸教施設。若
略若廣若淺若深何者不收。不可定言就
具五住以立二番。若強以彼具住制者。於
業識等文論愛見具足五住。云何不得。何況
論文總説染心爲煩惱障。六中初一是執取
捨。執取捨者即事識取性煩惱。如何得言
非其四住。爾五住章問答之中。且就無明
立煩惱障。故非定證。二者起信論疏多順
章旨。設非親制不輒違之。三者以無明地
約障世間種種知義爲事無知。其理亦成。
煩故不&T047368;。思而知之。問。若爾初番爲取不
耶。答。今意欲立初番之義所以然者。論中
既以六種染心總爲煩惱。根本無明説爲
智障。亦當初番無明住地爲智障也。爾無
明中所起恒沙。二障文判爲知障。以無明
故。論中退屬煩惱障中。以勞亂故。雖有
少分進退階降。大宗猶是初番中義。以四住
地爲煩惱障。無明住地爲智障故。良以四
住爲煩惱故。彼五住章問答中。所起恒沙
復爲煩惱。復言意顯兼於四住。又以此説
是初番故。彼者根本業不相應染。依菩薩盡
地得入如來地能離故。五住章偏對地持
無明八妄同爲智障。以論階降。此義尤優。
更審決之。爾與前立義勢有異。考而悉
之。障相如是。治相可知
章次辨斷處此二門竟 訓云。論文云。二
者不斷相應染。依信相應地修學方便漸
漸能捨。得淨心地究竟離故。三者分別智相
應染。依具戒地漸離。乃至無相方便地。究
竟離故。四者現色不相應染。依色自在地能
離故。五者能見心不相應染。依心自在地能
離故。不了一法界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
學解。入淨心地隨分得離。乃至如來地究
竟離故已上以種性上妄識中智漸現前故。
方能斷除妄中迷也。始從信地漸學斷除者。
地前未得眞無漏智故。但名名字斷未能
正斷。淨心地時斷之畢竟者。得初地時方乃
正斷。至地滿位斷之究竟若始心時悉皆
盡者。中間長時便無斷惑障。次智識從具
戒地方乃斷故。又彼業識。菩薩地盡斷之畢
竟。而復言入如來地故。故知業識金剛心
時方乃斷盡。入如來地解脱證除。准之應
言相續識者至淨心滿乃得畢竟。又由此
義故論文云依具戒地乃至依菩薩盡地。
此之依言即顯以其地地之道能斷除也。言
地前學斷初地分除佛地窮盡者。以無明地
是諸惑體。潜通諸惑共相應故。隨前五重
斷位分齊以明其斷。總相論之。業識等五始
從信地漸學斷除。初地分斷。至佛乃盡。所
以無明斷位似之地前學斷初地分除佛地窮
盡。問。六妄識次第轉生。前爲後本。亦應除
斷前麁品時後細隨斷。何故五重斷位令別。
答。六重妄識現次第生。唯無明地是諸妄體。
其性遍通一切煩惱。餘業識等行相麁故。彼
此障礙不得相通。以不通故位別斷也。又
前五重如無明地。隨前麁者後細亦斷。爾
麁盡時細猶得存。至細盡處乃別顯斷。前
義爲正。言勝鬘者。文云。於有愛數四住地
無明住地其力最大乃至阿羅漢辟支佛智所
不能斷。唯如來菩提智之所能斷已上
對治相者。初地漸捨至佛乃盡。以初地上
修習眞實離妄想觀。故能除捨鑑照對治。言
種性已上亦分斷除者。於彼妄想依心觀中
分分勝進能斷當品。或可少分能見眞如。
修習眞實離妄想觀。於對治相所言斷者。
金剛三昧義云。別而分之。唯斷闇惑無知
之義。闇體盡故明亦隨滅。如燈油盡明亦隨
滅。通而語之解惑倶盡。良以金剛觀眞大
明故滅無明。觀眞寂滅無分別故能息縁
已上
章次就眞識修捨如是 訓云。言縁治者。
此中應有通別二義。若通論之事妄中智。
若別唯妄觀合眞故。言初地漸捨者。就別
以論。妄智局在地上滅故。言若復通論種
性已上亦有捨義者。捨事識中縁照智故。
亦有捨妄智義故。言地持者。彼論種性品
云。是菩薩六入殊勝。展轉相續。無始法爾。是
名性種性已上是此種性地菩薩所成行種
中性種性也。此位菩薩顯現法性以成殊勝
法身六入。六入即是内六根也。六根即是身
之體性此也。種性至解行中名清淨向至
地上轉名證道。至佛果位轉名法身。性淨
菩薩性淨涅槃也。此上是一。強隨位異名。性
地菩薩既得證實。寧不捨離分別縁智。捨
分別故雜相亦除。問。性種性者即是十行。若
爾所言種性已上亦有捨者。爲不通彼十
住位耶。答。就位分。十住習種。十行性種。就
行體論。十住十行倶具二種。故彼二種性章
云若就行論性習同時。又云。二佛性流至
性地名二種性已上以此二故。文相對故。
知種性菩薩從始具足二種性也。言第三
淨相八地漸捨者隱顯之義也。理實淨相從
初地末能得捨之。云何隱顯在八地上方
乃捨者。至第八地得十無生。見法如如無
染淨相。七地已前雖捨妄染。爾觀眞捨非
頓。故云漸捨也。故八地中觀法無生者。謂
第八識得十無生證法平等。故十地經説
八地云。入一切法本來無生。無成無相無出
不失無盡無行。非非經作
有性。初中後平等。
眞如無分別入一切智智乃至是名得無生
法忍已上無生爲一。無成爲二。無相爲三。
無出爲四。不失爲五。無盡爲六。無行爲
七。非非有性以爲第八。初中後平等以爲
第九。眞如無分別入一切智智即以爲十。今
此章中但擧第一第二第四。餘略不論。知一
切法畢竟平等無有染相亦無淨相者。總顯
其相。問。以十無生名爲忍淨。何得以證捨
淨耶。答。離染始淨猶未極。非染非淨乃至
究竟淨。故雖稱淨還即捨淨。問。若末離相
名爲淨相。正當離相與彼縁治淨相合時未
離相故。若已離相捨縁治者乃是眞淨。竟
不可遣。云何八地能捨離耶。答。捨淨相時
但捨能取淨相妄心。捨淨相時不見眞識
始淨相故名捨眞淨。爾與離相有差別
者。無礙道邊所有眞識猶與縁智共相應故
名離相。至解脱道眞心獨朗。十地已還解
説道邊自品所治雖既斷除。猶有後品&MT04800;
之除。在解脱邊傍見爲淨。爾七地前雖轉
勝進。不能離前品淨相。至八地上即不如
是。解脱當品雖見淨相。轉至後念乃能
□之爲顯此出離相外別立淨相論其捨
也。大品中者已下
脱文
  對治邪執門第十
章第十門中後就眞識 訓云。心相深細。
學者多迷。迷執不除正理難顯。所以爲顯
實義精勝。別更對破種種謬説。又起信論別
有對治邪執門故。章主隨學亦立此門
章就事識中邪執有八 訓云。於此事學者
謬取名事識中之邪執也。就此八執總有
四對。定一定異爲第一對。定常定斷爲第二
對。定有定無爲第三對。無數有數爲第四

章一執定一如是一切 訓云。於六識心
相續生中有一相故。愚見執一作定計。所
以爲邪。若非決執不爲邪説。如攝論中一
類菩薩所説等也。餘執類之。言六向倶現
者。向者面也。如有一室六面開窓。而有一
猿猴籠其室中。轉遊六向次第現之。雖
似六猴實是一也。識亦如是。依六根門一
識施轉。實非別也。如成實論一心品云。又
雜藏中比丘言。五門窟中獼猴動發。獼猴且
住勿謂如本。故知一心於五根門身窟中
動。今即是本。故言勿謂如本已上此於經
説妄取義也。言對此邪執説心非一者。爲
對此執佛説六識。如楞伽經勝鬘經等
破有三別。一者離相無別體故。二者別生
無往來故。三者所引喩不成故
章二執定異明無別體 訓云。説心不別
者。如彼攝論一類菩薩所説是也。破中有
三。一者事相相續一慮非全別破。二者展轉
相推而生非隔別破。行者推也。三者別法不
相礙破。如牛二角以別體故不相妨礙。麟
角體一不得竝也。此上爲第一對。問道理
云何。答。就刹那故不可定一。相續一故亦
非定異。是故道理非一非異。又説一異而
非決定
章三執定常定知無常 訓云。有人聞説
者。佛爲斷見諸衆生故。宣説雜業受果報。
有愚癡人聞此妄取爲定常也。説識無常
者。如楞伽云。是故七種有生滅已上如是等
也。破有三別。一者異相違常破。如經説者。
涅槃經第十四云。樂相應心異。若相應心不
苦不樂相應心異乃至有別異故當知無常。
已上二者妄謂見常破。阿跋二云。譬如火輪
非輪。愚夫輪相非有。三者縱責不反破
章四執定斷明非是斷 訓云。聞説者。爲
常見者宣説無業無受報等。傳聞此説起
定執也。説心不斷者。如説雜業雜受起也。
此有一破。所謂業果不失破。先於心中造
作惡業。必於後時必受苦果。造善受樂。業
果不改。故非定斷。毒乳之喩出涅槃經。故
第八云。置毒乳中酪即殺人。是故不可説
言乳中定無酪性已上此上二執爲第二對。
問。道理云何。答。非常非斷。又説常而非決
定。涅槃經云。我經中説一切衆生作善惡業。
捨身之時四大於此即時散壞。純善業者心
即上行。純惡業者心即下行。善男子。我諸弟
子聞此説已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説心定
常。善男子。我於一時爲頻婆娑羅王而作
是言。大王當知。色是無常。何以故。從無因
而生故乃至今見是色散滅破壞。是故當知
色是無常。乃至識亦如是已上
章五執定有一切皆空 訓云。毘曇説者。
雜心一云。如一山中多有諸性。金性銀性
等。如是一身種種性各異。故説十八界已上
如是等也。但空陰上横計我人者。設於十六
聖教等中言有空者。唯空我人。非即界空
名爲空也。説識是空者。即是文中前所引經。
是破二種。一者推求無知故。二者佛經説空
破邪。初破之中。言爲中者謂住異也。言何
關一念具足四相者。縱計各別有知義者。
便違一切有爲之法皆有生滅。故爲通也。
言又復四相都無合理者。以四相用理不
應並故無合也。問。起信論云。以四相倶時
而有皆無自立已上云何得言定無合耶。
答。爲對定有且言都無和合義也。又彼具
據相扶之用假立四相。故云同時。今此縁
就遷法之用以推其理。故云無合。言經中
者般若等經
章六執定無不無心識 訓云。如楞伽經
説八識等。破有三種。一者見用推體破。二
者呵責邪見破。三者會眞成俗破。此上二執
爲第三對。問。道理云何。答。理實心識非有
非無。又雖有無而不決定故
章七執心識寧無別數 訓云。成實説者。
立無數品云。受想行等皆心差別名已上又非
有數品明無數品或談此義。言説有同時心
心數法者。即是所引涅槃經等説。破有三
別。一者佛説他不解破。涅槃經三十四云。我
於經中作如是説。聖人色陰乃至識陰皆
是無明因縁所生。一切凡夫亦復如是。從無
明生愛。當知是愛即是無明。乃至從愛因
縁生於名色。無明愛取有行受觸識六入等。
是故受者即十二支。善男子。我諸弟子聞是
説已不解我意。唱言如來説無心數已上
二者引經證有破。涅槃獅子吼品之一云。十
大地中心數定也。以是故言一切衆生悉具
下定已上三者依論遮一破。智論第已下
脱文
章八執心外此一門竟 訓云。毘曇説者。
如雜心論行品頌云。若彼心起時。是心必有
倶。諸心法等聚。及不相應行已上如是等也。
明非定別者。爲治別執辨相。心數非定別
也。即涅槃經説無數是。破有三別。一者佛
説不解破。涅槃經三十一云。我於經中作
如是説。從眼色明惡欲等四法即生眼識。
言惡欲者即是無明。欲性求時即名爲愛。
愛因縁取。取名爲業。業因縁識。識縁名色。
名色縁六入。六入縁觸。觸縁想受愛信精
進定慧。如是等法因觸而生。然非是觸。善
男子。我諸弟子聞此説已不解我意。唱言
如來説有心數已上二者離心別起破。無心
時者。二無心定無想報也。或但説無心之定。
謂離心別即無心時。非謂二定可起心數。
三者無別所依破。就中初縱許別依。是義不
爾下顯慮奪之。於彼宗中等者。如雜心論
行品頌云。不善心品中。心法二十一。欲三見
一滅。二見除三種。欲善二十二。不善有二
十。無&T047368;説十二。悔眼倶即増已上今此章中
簡略引之。若無依下縱許。無次第縁經論不
許者。依教尋之。凡諸經論説心法生要由
次第。設從無想滅盡定起。以入定心亦爲
次第。是故心起皆由次第。若無別下條歸
同依成非定別。問。爲次第縁必是所依。
爲當次第非所依耶。答。次第縁者寛通心
數。論其所依唯是意根。問。若唯意根爲所
依者。何言無依即無次第。答。此言乘前
許別依。今通心數。故無依者合無可依意
及心數。故無次第。若據正理所依唯意。問。
諸心心數若多同依意根。而許別體竟有
何過。答。別體之法不相忓預故能所依性類
必同。能依所依性類已同。能依之中何得別
異此上二門是第四對。言道理云何者。二
説既非。當以何義爲道理耶。即彼心下顯
其理也。不同成實離心王外無別數故。
但於心識分位差別前後建立受想行也。
此顯非一。不同毘曇心數別體。此顯非異。
非一非異即爲道理。又同體故得名爲一。
義別説故亦得名異。亦一亦異二義兼通。故
非諍論。問。若事識中心心數法是同體者
以何義故五住章云。事識之中所有煩惱有
其相應不相應義。現起之者與心相應。是義
云何。煩惱之數與心別體。與心同縁故曰
相應。如想受等已上況不相違耶。答。義別
説體同不相違。問。若爾與彼性成煩惱有
何差別 答。性成煩惱其相&MT04800;細。望其心王
無別異相。現起煩惱即不如是。雖無別體
相状別異。故無相亂
章次就妄識邪執有六。訓云。於妄識義
學者謬取。名曰邪執。就六種中初二有無
一對論之。次二異法一類以明。後二斷常相
對以辨
章一執定無非無妄識 訓云。聞説等者。
問。維摩説無第七情。文如前引。説有七識
者。即楞伽勝鬘説也。破有三別。一者擧經
所説破。楞伽文如前數引。勝鬘經云。若無
如來藏者。不得厭苦樂涅槃。何以故。於
此六識及心法智。此七法刹那不住。不種
衆苦。不得厭苦樂求涅槃。義&T047368;下云。於此
六識及心法智此七不住。明其離眞妄體
不立。若無眞此七一念不立。名刹那不
住。不種已下明其離眞妄即無用已上問。寶
窟下卷引義&T047368;文已云。此造疏人不見攝
論。謂第七識名法智。論第七名阿陀那。此
云無解識。況得稱法智耶。今所明者。六識
不異舊釋。心法智者。六識已是心王也。智
是心數法也。故言心法智。小乘人曰。由六
識起煩惱種苦。由心法能厭苦樂涅槃。
何須佛性已上今依此文。章主所釋難可
依信。嘉祥講經深契經旨。所以攝論明第八
識。多對小乘。明六識中染淨之用皆依第
八。經中所明。況非之耶。答。寶窟之文其旨
雖明。今釋亦會佛經義勢。故彼楞伽阿跋多
羅第四卷云。大慧。我於此義以神力建立。
令勝鬘夫人及利智滿足諸菩薩等。宣暢演
説如來藏及識藏名七識倶生。又云。大慧。七
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大慧。如來
藏者受苦樂與因倶若生若滅已上首尾所
明是如來藏能持七識。即勝鬘顯其説同
明七法者即七識也。爾彼攝論説第七識
名阿陀那者。且約迷時我執以名。不遮悟
時亦名法智。又第七識望彼眞心皆爲無
解。爾於自分非全無智。故無有過。所以
達磨楞伽疏第五云。心意者七識也。心者法
智心也已上考之正是引勝鬘説解楞伽耳。
豈獨章主以第七識名法智耶。問。若爾寶
窟還入負門。答。不爾。當解言雖相乖。爾檢
其意竝會經旨。豈自違何諍是非。良以修
多羅一言多義。金陵講經破小乘立是繩墨
義。淨影解義直顯七識。即顯示義也。又各解
義義味不盡涌泉義也。應言折金杖作異
器。合兩説遂會。勿犯執是非偏責取捨。
二者推小異大破。小乘無餘異佛果者。由
有無明妄識心故。故不得言妄識定無。
問。前云事識初地盡。爾二乘人未到初地。
云何涅槃都滅事識。答。六識分齊正在三
界。三界果報永離。爾言初地方窮盡者。此
是細者依妄識存。有執定無第七識者但見
麁法爲定量故。良以無餘猶有&MT04800;細事識
存者。依第七識方得立故。故應許有第七
妄識。三者釋經示瀑破。經中説言無七情
者。但無事中之第七情。非無妄識。應如是
解。問。前釋此文爲攝本從末。如何今言唯
就事識耶。答。以事識中無第七故。以本
從末但言六識。若離分説非無第七。勿執
彼經定謂無妄。故前後之文不相違也
章二執定有何得言妄 訓云。聞説者。聞
彼楞伽勝鬘等説。明妄無體者。如入楞伽第
二卷云。大慧。空者即是妄想法體。大慧。依
執著妄想法體説空無生無體相不二已上
如是等也。破有三別。一者顯佛説竟破。迷
夢等喩者。迷者迷方。謂如迷人謂東爲西。
西即是東。離東無有西方可得。夢者夢中
所見之事。離心無體。等者等取波等喩。二
者檢經知無破。若自有體離眞應立。既離
體即不住。明無別體。三者依名推義。妄言
即以虚僞義。虚故非有。僞故非實。非實有
故即無法也。以上二執有無一對。問。二説既
非。道理云何。答。非有非無方爲道理。於一
心中義分三重。以一心故不同第二定有
之執。以義別故亦不同初定無之執。故非
有無。又無別體故説爲無。以義別故亦説
爲有。雖是有無而非決定
章三執事識何妨差別 訓云。聞説者。如
入楞伽經第七偈云。心如巧伎兒。意如和伎
者。意識及五識。虚妄取境界已上聞此等
也。言宣説妄識不同事識者。即起信論楞伽
經等所説是也。就破之中初總顯別。異相
已下別顯其過。破有三別。一者將論&MT04800;
破。二者引經顯細破。阿跋一曰。如修行者
入禪三昧。&MT04800;細習氣轉而不覺知乃至大慧。
如是&MT04800;細藏識究竟邊際。除佛如來及住地
菩薩。諸聲聞縁覺外道修行所得三昧智慧
之力。一切不能思量決了。餘地相智慧巧便
分別決斷句義最勝無邊善根成熟。離自心
現妄想虚僞。宴坐山林下中上修。能見自
心妄想流注已上此文通説七八二識。今此
章中偏取第七以爲破也。若彼意根爲妄
識者。云何地前不能覺知。三者以滅顯異
破。問曰已下通經論也。問即外人。經説似
&MT10769;章主釋經論文以成自破。楞伽經文即
前所引意如和伎者之也。起信論曰。所謂衆
生依心意識轉故已上借名顯示者。意名本
是十八界中意根界。爾爲顯示第七妄識借
以立之。問。名於諸法無定繋屬。隨善彼法
即是彼名。若以意名□□妄識界妄之名。何
言借於意根界名。答。如來先於小乘教中
宣説意名同第六根。後時説大借彼名顯。
故攝大乘論第二云。若人不迷阿梨耶識。
約小乘名成立此識。其義最勝已上梨耶既
爾。陀那亦爾。實如來問名無定屬。爾且約
就教起次第借彼與。何爲不得言如楞伽
中説第七識以之爲心名採集業文也。馬
鳴論文如前所引
章四執麁爲細非第七識 訓云。餘亦如是
者。餘耳鼻等亦如眼也。須顯其異者。論家爲
對理須顯異。故起信論妄識之外別説取
性。或於此中須明異也。破有二別。一破
迷心。二破解心。先取性者。此是成實所立愚
也。即起信論事識四中執取相也。執取定性
故名執取。執取之状名之爲相。非言執取
境上相也。問。有人所言眼見色時不知空
者。何必取性。若言色相空者便是妄識。答。
若就相空不知爲妄。即不須破。爾於此
中破邪執故。但破執麁以爲細者。非關
所問。或彼有人直指現事。故判爲麁。置事
識中。後破解中云解知無性是事識者。聖
人既證性空觀已。雖見色相而不取性。
名之以爲見色之時所有解空。此上二執
是第二分。此非對論。但執異法其類同耳」
章五執不滅火熱猶有 訓云。破不滅中
有二。一直破之。二破轉救。此即初也。説妄
終滅者。即楞伽經所説是也。破有三別。一者
推理顯斷破。體唯癡暗者。妄心體性是無明
地也。相唯分別者。妄心之相是業識等。捨其
分別者相無存也。盡其癡暗者體即盡也。體
相已無常何猶在。二者引經又破滅。如楞伽
者。阿跋三云。以三解脱無漏惡想究竟斷
彼七種識佛。名爲惡心出佛身血已上此説
行於五無間業不入地獄。祕密義也。又彼
經者。阿跋二云。妄想爾炎識。此滅我涅槃
已上言爾炎者。勝鬘義&T047368;云。爾炎胡語。此云
智母。爲智所依名智境界已上准此釋文
境稱爾炎。妄中解心攀縁境界未會心性
乃至觀察唯眞無妄。終不能捨分別取相。未
窮心性。故名妄想爾炎又爾也。三者
依論責存破。唯識論者。此般若流支唯識論
也。彼論文云。所謂諸佛如來所行處。如是唯
有眞識更無餘識已上凡論藏義有其二
種。一含法界恒沙佛法故名爲藏。若言如
來藏者。如來法身在此藏中名如來藏。二
爲空義所覆藏故名之爲藏。若言如來
藏者。從此藏中出生如來藏。若就前門寛
通因果。若依後門不在佛果。今據前門
名爲藏識故論但言唯有眞識。今於此中
引云藏識。問。當於何處有佛果中存藏識
説。答。勝鬘經云。如來藏者是如來境界
此文是也。又大智度論者已下
脱文
章有人説言説得説證 訓云。此破轉救。
有人唯辨經説以設救也。問。若爾何故不
即以前所不通文責其轉救而別引文。
答。寶勝論中分明別説。故進引之。合彼外
救勢頓盡也。或亦應言皆會前文。彼諸文
説滅七種識及智滅者。約滅智中闇障以
論。不別説故。言誠文者非僞説故。又文
明故。此文即彼如來藏品文。今此章中取意
略引。今更抄云有四種障。何等爲四。一者
縁相。二者因相。三者生相。四者壞相也。縁相
者謂無明住相。即此無明住地與行作縁亦
如是故。因相者謂無明住地縁行爲因。如
行縁識。無漏業亦如是故。生相者謂無明地
縁。依無漏業因生三種意生身。如四種取
縁依有漏業因而生三界。三種生身亦如
是故。壞相者謂三種意生身縁。不可思議變
易生死。亦如是故。聲聞縁覺大力菩薩未得
遠離無明住地垢。是故未得究竟無爲淨
波羅蜜。亦即依彼無明住地縁以謂細相戲
論。即未得永滅。是故未得究竟無我波羅
蜜。又即縁彼無明住地有細相戲論集因無
漏業。生於意陰。未得永滅。是故未得究竟
無爲樂波羅蜜。以未遠離不可思議變易生
死常未究竟。是故未得不變異體。是故未
得究竟無爲常波羅蜜已上
略抄
就變易身生滅
義分。始起義邊名爲生相。終滅義邊説爲
壞相。論文自引勝鬘經説建立四障。爾勝
鬘經曰。此三地彼三種意生身已上&T047368;
之。聲聞辟支與地前大力菩薩爲此三地。
引楞伽經説初地上三種意生身解彼三種
意生身矣。勝鬘自云不思議變易生者。謂
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已上准此等
文。三種意生唯在地上。變易死者即通地前。
問。地前變易非意生身。如何得言意生身
縁變易死耶。答。理實生相又通地前。具足
應言此三乘地變易之生。及彼地上意生身
縁。有不思議變易死也。故勝鬘云。又如取
縁有漏業因而生三有。如是無明住地縁
無漏業因生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三種
意生身已上爾論就後且擧意生。故&T047368;
是故三種意生身無漏業縁無明住地文云。據
後以牒。是故偏言三種意生已上。後者地上。
以在地前後故
問。若以滅義分爲死。何故經云不思議變
易者謂阿羅漢辟支佛大力菩薩意生身已上
即言意生明不別耶。答。此文且就總相言
之。以生滅法不相離故。論家爲分四種障
別。故分生滅以爲二障。問。寶窟中卷云。今
依楞伽。三種意生唯在地上。云何會通耶。
答。各叙一途不須和會。嘉祥不許地前
受變易生。故以地上即名大力。即以三乘
所受變易名爲三種意生身也。章主許地前
有變易故。三乘地不攝地上。地上別立三
種意生。言人言智體不滅盡者。是係有人
所説言也。言不滅之體即是眞心者。章主
擧得還以成失。問中意云。若許妄識都滅
盡便是斷滅。即無有人得證之理。許妄不
滅即無此過。以有七識終不斷滅。前凡後
聖者得悟。故得説言有能得有能證故定
不滅。此即有人所起問也。或章主自問也。
答中意云。凡夫之時所有心性終不滅盡。故
就心性説彼凡夫修行能得菩薩道果。斷
惑能證涅槃果徳。所在心性唯是眞識。而
非汝所立七識心也
章六執定滅此二門竟 訓云。聞説者。如
伽經説七識滅。聞如是等言。便言定無
熏習義者。道理妄體雖畢竟滅。而有熏力
終不都滅。爾有人聞説妄滅。便執妄識功
力亦盡。言更無所少何用妄熏者。執所聞
言更立道理。眞性本來滿足無闕。不須妄
熏令徳生起。言説妄等者。即起信論所説
是也。破有二別。一者依論證熏破。問。設有
熏習何必妄識不滅盡耶。答。彼有人言無
熏習故。説有熏習便成違客。又熏習力
不滅盡者。即妄識不滅義也。如瞻彼華所
熏之細所有香氣。即瞻彼香華沒萎盡人。猶
指其熏所生香名瞻香。妄修亦爾。熏習所
生者功徳法。即妄習氣。豈言妄識定滅盡耶。
二者分別法報破。如子無樹者。佛性章云。如
涅槃説。衆生身中未有徳體。如樹子中未
有樹體。箜篌之中未有聲體。如是等言。當
知皆是報佛之性已上問中云相熏者。眞妄
相對名之爲相。妄能熏眞故名相熏。若准
答文。眞能熏妄妄能熏眞名相熏。此有人
問。或章主自問 答中意云。相資故得相修。
爾成上意者。眞妄和合起修之時。所作修中
有眞有妄。於中妄心故能起眞修。名爲妄
心能熏眞識。此所熏眞終不滅盡。成佛之時
妄體雖盡。所熏眞徳猶在不失乎。此眞徳還
名妄心不盡之力。此上二執是第三分斷常
邊執。問。二説既非。道理云何。答。非斷非常。
又説斷常而非決定
章次就眞識我所攝故 訓云。學者聞説
眞識相貌迷謬横計。名曰邪執。如論中説
者。起信論曰。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
見。若離於我即無邪執。是我見有二種。云
何爲二。一者人我見。二者法我見已上事實
名我。若人若法皆有事實。故通名我。言我
所攝故者。我所有法名爲我所。凡夫執法
以人爲主。故所執法皆是我所。故從人我
名人我見
章就凡執中別有四種 訓云。兩重開章。
有執分四。無執爲一。合爲五種。五中初一
違於眞我。第二違淨。第三違樂。第四違常。
第五違有
章一執實同神非命非人 訓云。聞説等
者。涅槃七曰。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衆生
悉有佛性即是我義已上人聞此説方起邪
執。此執即違涅槃眞我也。説如來藏非我衆
生非命非人者。勝鬘經曰。如來藏者非我非
衆生非命非人已上此即直標佛自破乎
章二執眞中非無此義 訓云。起信論云。
聞修多羅説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來
藏而有。一切諸法不離眞如。以不解故謂
如來藏自體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云何
對治。以如來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恒沙等諸
淨功徳。不離不斷不異眞如義故。以過恒
沙等煩惱染法。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無始
世來未曾與如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
有妄法而使證會永息妄者。則無是處
已上修多羅者。勝鬘經云。世尊。生死者依如
來藏。以如來藏故從本際不可知。有如來
藏故説生死。是名善説乃至世尊。生死者此
二法是如來藏已上此經文中明二門義。故
&T047368;云。生死依藏。以藏説本。説本不可知
者是依持義。有藏説死名善説等。是縁起
取意論云。生死依如來藏而有者。是依時
義也。以一切法不離眞縁起義也。今此章
中但擧縁起。以眞染執正由此故。此執違
於涅槃眞淨。破有二別。一者從淨眞染無永
離破。此直依論。若眞性中有生死者。證會
眞性生死不斷即有此處。永離生死無此
處也。二者顯示正義對外執破。若有説言眞
識之中有隨染法即有此義。若如汝云有
生死染即不然也
章三執有染相差別之相 訓云。論文云。
聞修多羅説如來之藏無有増減。體備一
切功徳之法以不解故。即謂如來之藏有
色心法自相差別。云何對治。以唯依眞如
義説故。因生滅染義示現説差別故已上
修多羅説者。勝鬘經云。不空如來藏過恒沙
不離不脱不異不思議佛法已上如是等也。
人聞此説便執定相。此執即違涅槃寂樂。
以凡相故。破有二別。一者釋經對非破。翻
對生滅染義故有差別法。直依眞如即無
有別。此正依論。今云因生滅者對生滅
也。示現説等者顯示一切諸法別也。即准
此文。生滅門者唯在生死。翻對所説一切諸
相。但是眞如不空門義。所生邪執即以眞如
空義對之。不可説言始覺眞心生滅門攝。
二者顯理奪相破。眞中雖有恒沙佛法。而體
唯一互相縁集。色即是心。心即是色。色即心
故不得別取異心之色。心即色故不得取
異色之心。如是一切
章四執始終有執如是 訓云。本論文云。
聞修多羅説依如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
藏故得涅槃。以不解故。謂衆生有始以見
始故。復謂如來所得涅槃有其終盡還作
衆生。云何對治。以如來藏無前際故。無明
之相亦無有始。若説三界外更有衆生始
起者。即是外道經説。又如來藏無有後際。
諸佛所得涅槃與之相應即無後際故已上
修多羅者。勝鬘經云。有如來藏故説生死。
又云。如來藏者乃至種諸苦得厭苦樂求
涅槃已上種諸苦者起染。厭苦者興淨。此
中邪執正由起染。謂依如來藏起生死故。
生死有始涅槃有終。爾擧興淨者是對未
了。又生死始爲眞識執者。以迷眞識起染
用故。言説如來藏無始無終者。勝鬘經云。
如來藏無前際不起不滅已上破有二別。一
者顯示邪正離始破。仁王經曰。三界外別有
衆生界藏者。是外道大有經中説非七佛之
所説也已上三界正是生死之報。此生死報
從三界藏也。初始起者從衆生藏更起三
界生死報也。此即邪見外道經説。不受之。
二者顯示所依所未終破。所依之藏既無終
滅。能依涅槃寧有盡耶。問。若爾者生死亦應
無終。以依藏故答。生死雖依如來藏有
而違本性。證本即滅。涅槃不爾。會理以成。
與體相應終不可盡。問。寶窟下卷云。有人
言。佛性無始。生死有始。應知但與佛性合
用。故云本際不可知已上此釋經中以如來
藏故説本際不可知文。唯依此釋經説可
了。良以法身往來五道名曰衆生。即指佛
性爲生體故説爲無始。別論生死即有始
也。又涅槃云。十地菩薩唯見其終不見其
始。義&T047368;釋曰。見已生死至佛方盡名見終。
不見根本地之所由名不見始乃至佛性是
其因縁之本。故佛如來見始見終名見佛
已上准此等文。十地已還雖不可見生
死之始□□有之。答。此不應許。非正
義故。□但應如章主所釋。以如來藏無
有始故。依之生死又無始也。問。何處明
説生死妄法無始來有。答。阿跋經第四云。生
死本際不可知乃至無始虚僞過惡妄想。又攝
論二云。依止三種不淨品法熏習。後時此識
得生。爲攝藏無始熏習故已上又前所引起
信論云。無明之相亦有始已上明知非直佛
性本有。其妄想法亦則無始。問。若定無始。便
是取相隨邪見中。何言決定無有始耶。答。
爲對他立有始執且言無始。非於虚妄幻
化法中有決定相。十八空義者。論自釋言。有
始大惑説有始故。最初之身即無因縁。是
故菩薩先論其過觀法無始。觀無始時有
始已捨。是故不但説有始空。但於所説□
□始法中取相未捨。故今演説無始法空
已上
章言執無者邪執如是 訓云。此之無執亦
由教起。故起信論云。聞修多羅説世間諸
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眞如之法亦畢竟空。
從本以來自空離一切相。以不知爲破著
故。即謂眞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已上此即
聞於大品經説十八空等起空執也。又涅
槃經二十六云。般若波羅蜜亦空乃至檀波羅
蜜亦空。色亦空。眼亦空。識亦空。如來亦空。
大涅槃亦空。是故菩薩見一切法皆悉是空
已上言説眞不空者。論云。云何對治。明眞如
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徳故已上
即勝鬘經不空藏也。破有三別。一者顯示道
理破。五知眞中備諸法不可言無。云何名
空。二者引經證有破。勝鬘經云。不空如來藏
過恒沙不離不異不思議佛法。涅槃七云。有
如來藏雖不可見。若能滅除一切煩惱爾
乃得入乃至若有修習如來密藏無我空寂。
如是之人於無量世在生死中流轉受苦
已上三者會空成有破。楞伽中者。阿跋二云。
於法無我離一切妄想。以種種智慧善巧
方便。或説如來藏。或説無我。以是因縁故
説如來藏。不同外道所説之義乃至是故當
依無我如來之藏已上會釋可知。唯識論
者。又云爲遣虚妄法故。遮虚妄法者。以
諸外道一切凡夫虚妄分別實有色等一切
法體。爲欲遮彼虚妄分別。故説色等一切
諸法畢竟空無。非無言處皆悉空無。無言處
者。所謂諸佛如來行處。如是唯有眞識更
無餘識已上問。此□□□釋妄想空□□□
楞伽如來藏性無我□耶。答。説妄法空有
二説。一者直就妄法論空。如大品經十八
空等。二就眞中明彼妄。即起信論如實空
也。今此文中就後門論。問。若説空無妄相
法者可知所釋。若説眞如直是空者。云何
會通。反問。何處直言眞如自空。答。十地經
説。自體空名爲同相涅槃是也。問。若爾者
何故不論此義。答。執空之者聞自體空便
増空無。難可對治。故隱而不論也。問。設雖
不擧名。自披疑心不斷。何不爲釋。答。若
具論者實應有之。爾存略者。鈍根聞空契
本執故。便成執著。雖□□聞會終不能解。
若利根者以會一門餘皆准知。故不具論。
問。起信論中對治法身即虚空執。今此何故
不破斥耶。答。□顯情執雖□窮盡故不具□
□□諸令諸學者自披論文知此所明外更
有邪執也。又以法身即虚空執攝此無中。
故不別故
章次明對治涅槃亦如 訓云。此彼鈍根二
乘□也起信論云。法我見者。依二乘鈍根
故。如來但爲説人無我。以説不究竟。見有
五陰生滅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已上
薩利根具聞二空無得悟解。二乘鈍根唯
聞生空隨分得悟。問。縁覺云何亦得聞無
我。答。初就十二縁起門説空無我之義。聞
此説者名縁覺故亦得聞也。或得道時雖
不聞説。於初發心亦得聞也。對治此執説
如實空者。起信論云。云何對治。以五陰法自
性不生則無有滅。本來涅槃故已上此即阿
跋經中所説如實空義。彼經二云。大慧。有時
空無相無願如實際法性法身涅槃離自性不
生不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如是等句説如
來藏已已上依此空義除滅有見方解眞矣」
章二執定無八識如是 訓云。分見生空
者。未得解大乘所説生空理。故分見也。少
見法空者。解法和合無性空故名見相空。
故云少也。便取此空以爲究竟者。執取妄
空爲第一義。更無餘法加過此故。能度眞
有不空法也。對治此執説實不空者。即勝鬘
經不空藏也。八識如是者。總結一章。所謂八
識義如此也。別本章云。八識之義旨實難
測。聊附聖言麁述諸
八識義章硏習抄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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