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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識義章研習抄 (No. 2305_ 珍海記 ) in Vol.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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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2305

<#0649_5/>八識義章研習抄目次
 卷上
  釋名門第一
  辨相門第二
 卷中
  辨相門之餘
  根塵有無門第三
  大小有無門第四
  眞妄依持門第五
  眞妄熏習門第六
 卷下
  迷悟修捨門第七
  迷悟分齊門第八
  修捨分齊門第九
  對治邪執門第十


八識義章硏習抄卷上
沙門珍海&T047368;
章八識義十門分別對治邪執十 訓云。將
欲分別經中所説諸識之義。標擧名義以
開章門。法界法門塵算叵窮。今據一門且
論識意。雖説一義備攝諸法。八識義者
是總標也。是中八識擧能詮名。義標所詮。
即所以也。或八識者擧能詮名兼顯所詮。
所言義者即彼能詮所詮之義。或八識者總
擧經中所説名義經言八種識等者是説名也。
言譬如海波浪等者即是説

義即如前。言十門分別開章門也。門別
名門。辨稱分別。釋名一之下列章門也。
凡欲知義。宜須先知能詮名言。故初辨釋
名上義。既識名言方知其義。故後分別義
中之義就其義中有正有邪。釋義大宗意
在顯理。故先辨正。邪執不除正理叵顯。
故後破邪。就顯正中有總有別。總即別
本故先顯總。別依總立故次分別。就其別
中根塵有無大小有無。此之兩門廢立明義。
有即立也。無即廢也。眞妄依持。眞妄熏習。
約前立上明體用義。其依持者即體立也。其
熏習者即用存也。迷悟修捨。迷悟分齊。修捨
分齊。此之三門約前立上染淨明義。於中
初一直明染淨。後之兩門就位辨之。迷者
染也。悟者淨也。所言修者謂取淨也。所言
捨者謂棄染也。十門大槪略言如斯
  釋名門第一
章曰第一釋名且論八種 訓云。此釋總
名。就中初標所從之處。楞伽阿跋多羅寶經
第二云。大惠白佛言。世尊。不建八種識
耶。佛已上所言識下依經解釋。識與神
知同體異名。所以擧彼神知別名顯其所
詮同一體也。此且顯示制名之所詮。非直
釋名。若釋名者應以了別爲其識義。若入
楞伽第二文云識能了所識。唐本云了別故
名識已上二經與阿跋多羅寶
經同本異譯。檢目錄知
又攝大乘論第二
云。識以了別爲義已上章次下文中依此義
故云。依此生心能有了別故名眼識云云
言隨義分別識乃無量者。染淨諸法無非
識故。隨其法別識即衆多無量無邊。今據
一門略説爲八。或約應言隨義門別論
其識者或二或三乃至六十。有如是等無量
數門。今據一門處中説八。阿跋多羅經第
一云。大惠。略説有三種識。廣説有八相已上
此對三識説八爲廣説。無量所以。經中或
言一切諸法悉是妄想。或言眞中過恒沙淨
妙法門。故知眞妄識數難窮
章八名是何八阿梨耶識 訓云。此依楞
伽經立八種識文及餘處文。合用以列八種
識名。故入楞伽第八卷云。善不善者所謂八
識。何等爲八。一者阿梨耶識。二者意。三者
意識。四者眼識。五者耳識。六者⿐識。七者舌
識。八者身識已上攝大乘論依止勝相説第七
識名阿陀那。故彼第一曰。論曰。二有染汚
意與四煩惱恒相應。釋曰。此欲釋阿陀那
本無著説。
釋天親造。
又第四云。阿陀那識若未滅。能
反異本識生六識。又第五云。所餘生起種
種相貌故。釋曰。所餘即阿陀那識。生起即六
識反異爲七識。即是本識相貌已上准此等
文。以弟七識名阿陀那。亦名意也。問。攝論
第一引解節經云。廣惠。此識或名阿陀那。
何以故。由此本識能執持身。又論結曰。阿
梨耶識亦名阿陀那已上此文既説第八以
爲阿陀那識。此中何故爲第七耶。答。上所
引文其言明了。爾以第八亦説名爲阿陀
那者。只是一名通其二識。如心意等不勞
致疑。相法師疏分文解釋。檢之可知。問。入
楞伽第七云。如來藏識不在阿梨耶識中。是
故七種識有其生滅。如來藏識不生不滅
已上准此經文。以阿梨耶置有生滅七種識
中。云何第八名阿梨耶云云答。上所引文
列八識名。於七識外有阿梨耶。又攝論等
以阿梨耶爲第八識。爾彼不在梨耶識文。
若依流支。阿梨耶名通七八識。故不相違。
又第八中自有眞妄。故中論觀行品疏引攝
大乘師釋云。八識有二。一妄。二眞。有解性
義是眞。有果報識是妄用。起信論云。生滅
無生滅合作梨耶體。楞伽經亦有二文。一
云梨耶是如來藏。二云如來藏非阿梨耶
已上檢入楞伽佛性品自有二文。一處文
云。阿梨耶者名如來藏。而與無明七識俱
共。又一文云。如來藏識誠不在阿梨耶識
中。故知梨耶雖第八識。眞妄別説且言不
在。若准此義。應解彼文云。七種識者即是
陀那及與六識。此七從彼本識之中染種生
故在本識中。本既生滅。其末隨爾。如來藏識
不在妄中故無生滅。依此義釋亦不相
違。相法師疏引起信論釋梨耶識有二種
義。准依此釋應如前辨。今案。菩提流支西
天論師。親譯自講。云有二種阿梨耶識。雖不
可捨。然以第七名阿梨耶者未見誠文。
不可輒依。是故且依攝論師義釋經文也。
問。依下章文八識有二。一離分門。二共相
門。今列八名。爲是總攝二門八識。爲別一
門。答。通就二門總列八種。下依楞伽云。
八識文者。開制離共二種門故
章八中前六復分二 訓云。自下別解八
識名義。此先略釋。言體含眞僞者。眼等六
識體中含二。分取僞邊以爲第七。分取眞
邊爲第八也。此略釋文。偏就離分。故約眞
僞分七八識。若就共相。七識八識并含眞
僞。文依離分。故以第七爲六識體。若據共
相。非第八識爲六識體。至下當知
章就前六中乃至意識 訓云。生滅之縁有
強有弱。強者爲根。弱者爲塵。眼耳鼻舌身
意是根。依眼生心乃至第六依意生心。能有
了別六種塵境用故名彼識。了是了知。別
是分別。且如眼識了知是色分別。非餘聲
香味等。是名了別。餘亦如此。眼等五識
雖無分別。對境起用必有此相
章阿陀耶者虚妄相故 訓云。阿陀那者
天竺之詞。正當此方無解之言。名爲正翻。
餘無明等或雖體同言非相當。或於言中
傍顯其義。爾非正當故爲傍翻。謂業識等
而無解識同體異名。故得以其業識等名
翻阿陀那無明無解其義大同。是故宣説阿
陀那言兼顯無明。又攝論中以執識義釋
第八識阿陀那名。准此故知阿陀那言亦得
兼顯執識名也。釋執識中言執取我約共
相識。又執一切虚妄相者。據離分門第七識
也。問。餘名云何配二門耶。答。正翻無解應
在二門。傍中前七偏約離分。其中是非煩
故不&T047368;。問此等翻名在於何處。答云云
章阿梨耶者名別如是 訓云。阿梨耶者天
竺之語。此方之人言無沒者正當其言。故
爲正翻。餘藏等名以別義翻。非正對言。故
爲傍翻。於中無沒通於共相離分二門云云
倶有梨耶名故。以正翻故。問。離分門中
第八唯眞名爲無沒。其理可爾。共相門中既
含生滅。何名無沒。答以此識中親含眞體。
故雖攝妄亦名無沒。傍翻之中前六離分。
後之二名通二門也。是以經言如來之藏等
者。阿跋多羅寶經四云。如來之藏是善不善
乃至惡習所熏名爲藏識生無明地已上
涵含法界恒沙佛法者解釋經也。依一識
門還攝諸法 以恒沙法體義分不離脱
故。言如來者即是所藏。恒沙諸法是佛體故
名爲佛法。亦名如來。所言藏者即是能藏
眞識心也。又爲空義所覆藏者。一切妄法以
虚無故名爲空義。故勝鬘經義&T047368; 下云。問
曰。妄法云何名藏。以能藏故。云何名空。
以虚無故已上問。阿跋四云如來藏及
已上准此經文説如來藏與藏識別。今
此何故以爲一耶。答。若依識門説如來藏
者即藏識也。若約餘門説如來藏者即別
也。何者餘門。所謂眞如及佛性等。今就識
門以如來藏説爲識故即名義識。言大
聖者所謂佛也。會理名聖。衆生之中佛聖
爲勝。餘不能加。故名大聖。在纒之識出生
大聖。出纒之時爲聖所用。故楞伽經説之以
爲第一義心者。阿跋多羅經第一云。性自性
第一義心已上故經説爲自性淨心者。勝鬘經
説如來藏曰自性清淨心已上言眞識者。
阿跋一云。略説三種識。廣説有八相。何等
三。謂眞識現識及分別事識已上論自釋言等
者。起信論釋心眞如云。此眞如體無有可
遣。以一切法悉皆眞故。亦無可立。以一
切法皆同如故已上今見此文。言雖少異
其義實同。章主引文多分皆爾。言宅識者。
阿跋四云。意識之所起識宅意所住。達磨釋
云。八識爲七識。爲七識等依之而住。故名
如來藏依識宅已上轉識論云。亦名宅識。
一切種子之所栖處已上言虚妄法者。依離
分門。無明已還皆名妄法。依共相門。根本
無明&MT02655;而不論。本識攝故。餘八妄等分別
之心及所分別執識生&T047368; 所攝之者以爲妄
法。言本識者。入楞伽九云阿梨耶本識。又
攝論文如前所引。言妄心者。若依離分亦
攝無明。以妄源故。又體僞故。若就共相
以八妄等名爲妄心。根本無明是本識攝」
章八中前六云何名識 訓云。此欲釋&MT02655;
先爲問也。前六事識依根了塵。有所了境。
可爲能了。有了用故名識可爾。後二異
此。無所了別。不應名識
章釋有兩義名義如是 訓云。初釋章云。
事相境界彼此別異。六識別知。是其了用也。
後二識者是六識體。推事六識即以眞妄爲
體性故。以其眞妄是彼了別六識體故名
了體。以了體故亦名識矣。後意云。三重並
有了別之義。凡了別者別知爲義。事妄及眞
三重雖異。並有了知通名了別。雖倶了別
其義各別。故立事相妄想眞實三種了別。言
事相者。彼此隔礙名之爲事。隔礙體状名
之爲相。前六事識立法定性。諸法各定
爲隔礙。是故名爲事相了別。言妄想者。實
無境相妄謂爲有。攀縁分別故名妄相。雖
無實事而有境相。故妄心中有妄了別。言
眞實者。眞識中備有諸法雖有諸法悉皆
離言無戲論性。無戲論故名眞心。於彼
法同體照明知同相異相空不空等諸義門
故。能了所了悉是眞實也。是故眞中有眞了
別。此義即於第七第八各各自有了別之義
不假事識方各了別。末後一句總結一門」
  辨相門第二
章第二門中開合不定 訓云。言體相者。
對前名義以能詮爲名。以所詮爲體。名
中所以爲名義。體上相状稱曰體状。言廣
略者是數多少。言開合者是説聚散
章或説爲一總名爲心 訓云。増數辨相。
此初門也。起信論云。所言法者謂衆生心已上
慮知之法名之爲心故。三有爲章云。慮知
思。相法師攝論疏第二云能縁是心義已上
章或分爲二曲有兩門。訓云。自下分識
爲二門也。此約開章。曲者委細
章其一義者故説爲通 訓云。通者貫通。
別者局別。於此門中間起爲別。常有爲
通。故七八識恒以常有爲其通義。事識對
之間起爲別。爾言隨事取境各異者顯
間起言。隨事者境異也。取境異者識用
異也。隨境用異故間起。七八二識不隨事
別。所以常有。
章問曰前六不得並生。訓云。自下就初
門中有異問答。於中初三重累問答。此
即初重。前雖顯示隨境故別。爾猶未知
隨境別由。此故起問顯其所由。前六心境
別體已下二義釋之初義意。前六事識心境
別體。以別體故能縁功能不易至境。以
難了故要須作念資助之力方得縁境。言
作念方知者。成實論不倶品云。如經中
乃至若無能生識念眼識不生。故知諸
識以待念故不一時生已上此憶念心數
於縁發悟名之爲念。不同念數&T047368;識不
妄。六識作念各各別異。故隨境別不得並
也。次後義中。所依六根爲増上縁者。汎論増
上。萬法不障皆是此縁也。於中實有非増
上者。爾言就勝爲論。攝大乘論依止勝相
四縁章中。二増上不相離。如其眼根爲識
作縁。二者但有白顯黒。此中増上是不相
離勝用者也。所餘三縁如四縁章。無有一時
具足六種次第縁者。婆娑十一。雜心界品。及
成實論識不倶品並云。心法不並起者。以
無次第縁故。章依彼説。問。何故次第縁
要無第二耶。答。婆沙釋云。衆生法爾一一
心次第生。不得有二。何者。無第二次第縁
故。又成實云。問曰。何故正有一次第縁。答
云。法應如是。如汝一神一意。我亦如是一
意。一次第縁。如牙屬種應次第生乃至
識相定爾。一一起滅次第相屬如火相熱。
又云。一人身中一心生故名爲一人若識倶
生即一身多人。而實不爾。是故一身識不並
已上准此等文。衆生法爾唯有一識故爲
一人。不得一身成多人理。若事六識。一時
並起成辨異事。彼此隔別。實爲一身成多
人義。是故本末唯有一心。問。設許並起。
無有一人成多人。以從一種次第生故。
答。爲遮此難。借彼牙種相屬之譬。良以因
縁相屬道理應爾。故不從一縁生異類也。
問。若恐一人成多人過言無二心。於大
乘中許七八等倶時而有。爾無一人成多
人過。是故此難即爲無用。答。事識分齊實
唯一心。多義別分不相妨也。問。若爾事雖
有多類。推本一故亦應並起。答。此有二
義。一云。推實亦容並起。以大乘中説前
六識依妄起故爾言不並依事分齊。入楞
伽經流支疏第二云。此大乘了義明。六塵並
至即六識並生。境界不具即隨次第已上
云。事識心不可並。故下文云。事中六識無
並用義已上以事六識行相乖違。若許並起
應成多人。設許所依眞識妄識無別異體。
能依事識分異成多。終不免過。故不倶起。
此就離分六識以論。故不並生。若就共相
亦得並生。眞妄六識許倶起故。章中二義
合成一理。非是別異二種釋也
章問曰若言同並生 訓云。前乘答中
次第縁義問難心數從少至多。答意可知。
趣一者隨一也。此中大意者。欲以心數例
難心故作問答。雜心第二明三性心品多少
義矣
章問曰心法寧得並 訓云。以心數法
例難心王。答中意云。心與心數共辨一事。
六識相望辨事者別。若辨一事容多依一。
辨異事者即不同之。言從來者無立心
數道理來也。或從無始本際已來。言相扶
力相扶佐。故立數法。或可直爾相扶而
起。言共造一縁者。相伴至境。言共辨一事
者。即前相伴至一境也。或可相伴辨一果
也。如受等於一心品無第二等。心王亦
爾。心數劣稍當不辨各別自事。何心王並
起各用。問。若爾使爲直成無並。何開一種
次第縁義答。設六識心成辨有異。若不繋
屬一次第縁何妨同時。如他身法及色等法
等故。爲顯示成辨有異不竝之理。先辨一
種次第縁義。辨一縁已而後方明成辨有

章問曰楞伽經論大同 訓云。楞伽説者。
阿跋一云。譬如海波浪。鏡中像及夢。一切倶
事現。心境界亦然。境界不具故。次第業轉生
已上此文意説。一切境界同時倶現。然非諸
識一切時中恒竝用也。經中既説有竝用
義。云何乃言定間起耶。問意如是。言集
用者。妄識分中集起作用爲六識也。問。妄
識之中義別六重。此集用六識何識分齊耶。
答。現識已後三重分齊。若實細論。業識已後
並有六識。其間理非繁故不辨。問。云何得
知是妄六識非事識耶。答。事識不竝。經
論大同。故言竝者非事識也。言經論大同
者。凡諸經論説中識處不説竝用其意略
同。凡説竝用多是妄識業用門説。故言大
同。毘曇成實所説如前。又入楞伽第二云。分
別事識分別取境界。流支疏二云。六識分別
六塵各各事別。不能總縁。故名分別事識。
攝論第二云。是故六識不竝起故無熏習
已上此破經部以立大乘第八識義。若大乘
中許竝用者。何得或立種子識義爲第八

文矣
故知又許事識不竝。阿跋經一云。
何等三。謂眞識現識及分別事識。大惠。譬
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處現亦復如此已上
此説竝用在於現識不關事識。故知事識
不説竝用。又起信論説現識相其言相似。
故知經中説並用者非是事識。又攝論中
明。解節經云。若一現識生。是時一分別意
識生相法師引應知勝相云。陀那本識
意識所攝。故此意識非第六也
與眼識共
境。此眼識若共二識。或三四五共起。是時
一有分別意識與五識共縁境生。如一大
水流乃至猶如水流及鏡面。依此本識若有
一能起眼識縁至即一眼識起。乃至若有
能起五識因至即五識起已上此文大旨同
楞伽等説現識相。爾彼論中説共相門。故
不別説事識妄識六識別也。雖不別分然
説竝用義當妄識。問。若言竝用是現識
者。常應竝用。起信論説現識相云以一切
時任運而起故爾。楞伽經及解節經。説境不
具識次第生或一二等。而非恒竝。何相關耶。
答。識相明了如鏡水故。境界若至即得現
前。非一切時皆倶起也。故下引起信論
云。隨其五塵對至即現無有前後已上
説隨言意顯不定。彼楞伽中説境界不具
故次第生。即其意也。問。何故境界對至不
同。答。依事識中熏習差別。根本無明所有
功能展轉有異。乃至轉識現境有別。故於
現識對境不同。問。大地山河無時不有六
塵境界。何時闕少。何故現識境不具耶。答理
實轉識恒常轉現六塵境界。現識恒時對至
竝現。然言不具且約一種内身報果正對
受用差別論也。又相法師攝論疏第一。解
六識心竝不竝義三門分別。一對境分別。
小乘前念六識爲根。所以不竝。大乘宣説本
識爲根。故得竝用。二前後分別。小乘法中
前念爲根。是故不竝。大乘法中以其同時
本識爲根故名爲竝。爾非五識互相並用。
設言竝用多人合説。三凡聖分別。小乘唯
就凡夫二乘。故不竝用。大乘通論諸佛菩
薩自在根塵。故識得竝取意此望共相六識
釋也。又別本章釋云。楞伽雖説竝用暫爾
恒名竝起已上此本不可必依信學」
章問曰何故竝用亦爾。訓云。由前別分
事識妄識竝不竝故。今問其由重累辨釋。
言眞中六識竝用亦爾者。義便兼論。非釋
楞伽竝用文矣
章問曰事中故不名通 訓云。事識起時
執境定性。分取此義説爲無明。迷無性
故。一切事識皆取定性。故此無明始終常有。
言通六識者顯常有也。答中意云。所取既
別故攝別中。所以然者。前念雖同無明。
然互相望所取別故不即爲一。以非一故
猶名互起。非爲通也
章問曰眞妄一義如是 訓云。前釋事識
非通義已。今顯眞無別義也。問中意云。
眞妄六識根境各別。應許間起。何不名別。
答中意。相雖別異體實一心。故雖間起從
體爲通。應知眞妄所有六識推體論之。定
不間起。若論其相亦有間起不間起義。雖
亦間起。然依體論猶爲通也。末後一句總以
結上
章第二義者此一門竟 訓云。於此門中六
識相□皆名爲別。以間起故。隨境別故。
論其心性悉名爲通。以常有故。無別相
故。問。事中取性各立定性不取爲一。故於
前門判屬別中。今此何故且爲通乎。答。
取義左右。不可定判。取性之心雖各立性。
迷性闇相即無有別。故於此門判爲通也。
結文可知
章次就眞妄此二門竟 訓云。迷於因縁
虚假之法者。妄心所起一切諸法和合集。且
如無常苦等諸法和合成色。此一色法
因縁和合成故名因縁法。色法已爾。餘法亦
爾。此因縁法性無故名虚。相有故稱假。心
於此法不知無性名之爲迷。迷無性故
返立定性。言心外無法妄取有相者。根本
無明但是癡闇不取妄相。業識以後漸次動
轉。反爲色等種種相貌。爾時雖有色等相
状。但是心相非爲境界。現識已後心境始
分。境即相識。心即見識相見二識
出攝論矣
色等相識
對能見心心上影現。影現即是心取境用。
爾取所境非即影也。爾時境界雖異事
識所取實境。*爾有境相似非心法。以本
心外無有法相。*爾其妄心取爲有故。應知
此中二迷異者。轉識已前於無法相而反色
等。現識於彼無境界中妄取爲境。問。根本
無明不取妄相。何名爲妄答。由不知故
起妄相。以妄想本故亦名妄。又無明者迷
眞照明妄爲闇相。故亦名妄。*爾又但言妄
取有相者。據末論也。解眞識中有三種義。
初對妄名眞。以出妄故説名爲眞。次對染
用明眞。用有興敗僞而非眞。體無失壞
眞而非僞。又前就其依持門義對妄明眞。
此約縁起約用顯體。如一味藥者。涅槃經
第七云。譬如雪山有一味藥其味極甜乃至
如一味藥隨其流處。有種種異。是藥眞味
停留在山猶如滿月已上此前二門離僞論
眞。後一義者得實明眞。眞法集成體義成
實也。内照眞法用成實也
章次就體相是其心相 訓云。自下體相
分爲二種。此先引證。起信論云。依一心法
有二種門。云何爲二。一者心眞如門。二者
心生滅門。又云。是心眞如相即示摩訶衍體
故。是心生滅因縁相能示摩訶衍自體相用
已上於一心法有二種状。一者淨相。二
者染相。淨相顯示心體實性。心性淨故依淨
相顯。染相顯示心之相用不顯其體。體非
染故不由染顯。故以眞如門名爲心體。
以生滅門爲心相也。*爾論中言自體相
用者。擧其自體取彼相用。以用必依體
性起故。體祕密故名爲自體。用彰外故稱
曰相用。問。清淨相用亦是心相。何故爲體。
答。此已論竟。清淨之相必顯體故攝入體
門。若非淨相終不能顯淨心體也。以體
祕密不可顯示。若欲顯者要假其相。相有
染淨。誰能顯體。顯體者唯是淨相而非染
用由此道理以其淨用爲眞如門。*爾有
一本起信論疏現行流布。其題下云惠遠
師撰。檢其文義多同章主。或引師講以
解論文。今私推之。門人聞講制此文歟。
*爾於題下云惠遠師撰者。應是後人誤
以置之。彼疏中自有二釋。一以清淨用爲
眞如門。二以淨用屬生滅中。今檢章旨應
取前義
就眞名心生滅 訓云。此釋二名妄其
妄義。直論眞法是眞如門。於此門中釋名
有二。初義云。平等名如即是名眞。或可常
寂名之爲眞。平等一味故名爲如。此即竝
就空義之中釋眞釋如。論云。一切諸法從
本已來離言説相離名字相離心縁相。畢
竟平等無有反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
名眞如文已上後義意云。不空爲眞。空以爲
如。論文前繹名門引據生死妄。以攝眞法
論其心相。眞如闇相生無明地。與之共合。
縁集起盡。與報爲由名之爲縁。令報積
聚名之爲集。報根生名起。終滅盡。妄想
諸法本是無法體。從縁始起。所以有生。其
性浮僞無力停住。故生即滅。問。若如前言。
心與生滅本末別異。如何得言心生滅耶。
答。心與生滅不相離脱。故説爲心生滅
也。生滅諸法是心相故。能起心生滅體故。
又復本識及與生死且分本末。心與生滅
二名別配。即本末竝是心法竝是生滅。以
義通故
章心眞如中義別有二 訓云。於前所説心
眞如中義分爲二。此之二義實是一義。於
一義中依言爲二。故本説云。依言説分
別者有二種義已上問。若唯一設倚言説。
何得成二答。如教迹章云。聖教宗趣有其
所説。前依二義。所表之義是一種。*爾於
所説有無量門取意此亦如是。所表眞如本
唯一種。體是一故。*爾依言説分空不空。
唯有二門還表義。凡説深法一切皆
爾問。若爾所説所表既別。何得相開分前
眞如爲二義耶。答。以其所説顯所表故
故得相開。*爾言眞中有二別者。自就所
説明其問答。非於所表一眞如中分爲
二種所説義也。一表法勝故且名所表。説
二不爾且名依言。理實通論説一説二倶
是所説。説一説二同表一法。不可得言
總説眞如爲所表法。分爲二種名依言也」
章一如實空餘亦如是 訓云。如實法中
空無妄想所取相故名如實空。或於眞中
空無妄想是理如實。是故名爲如實空也。
如實空中具論有二。一者離相。謂眞如中無
有一切染淨等相。二者離性。謂眞如中恒沙
佛法無守自性。前離相中亦有二義。一者
離他相。謂無妄情所取之相。二者離自相。
謂眞如中恒沙佛法無守自相。今此文中
且説一種離他相義。問。如來藏性恒沙佛法
實有不空。設言空者但無妄想所起諸法。故
本論言。若離妄心實無可空已上今見此文
其義朗然。何得推求眞如之中自相自性皆
悉空耶。答。此悉空其義廣論如涅槃章。且
論文云。又地經説。自體本空名爲性淨。
同相涅槃云何不空已上具論如文。良以眞中
恒沙佛法不離不脱不守自性。云何得言
眞中諸法之有自性。既無之性相焉有。又
復眞中備有一切過恒沙法。空義一種寧可
闕少。*爾論文言若離妄心實無可空者。
眞中空義不可遣故還即不空。是故且言實
無可空。若實具論。自性亦空。言從本已來
者顯空非始。言不與一切染法相應者。諸
虚妄心不能觸故。此意即顯空無妄者。本
際已來法爾無染。非云後際離妄如空。言
離一切法差別之相者。妄取法相彼此差別。
眞如一味。是故離之。言非自相者。謂妄所
取法中自相也。不同前言離自相空。直指
眞法爲自相也。餘文易解
章二如實不空眞如如是 訓云。謂離妄
想者。本論文云。已顯法體空無妄故已上
指前門以爲所由。顯此門中不空藏也。
謂從本來妄不相應名曰離妄。非論對治
離妄想也。言常恒不反具過恒沙淨法滿
足者。正明眞實不空之相。此中常恒約竪
明不空。淨法滿足據横辨不空。言雖復不
空無相可取者。此簡失也。學者勿謂言不
空故於眞法中有相可取。又即此文明離
自相攝不空中。直就眞中辨空藏故。
不可遣故。言離念境界唯證相應者。此顯
得也。若於眞中無相可取。云何説爲眞實
有者。應知但是離念眞智所證境界。謂佛菩
薩離念證慧能見本來唯眞實非餘能了。
故離無相而不空也。又准此文。眞如淨用
顯本淨故即眞如門。應知未證所有之心不
能相應如實之理。爲得淨心便得相應。
若爾不可以其淨用退屬生滅。眞如攝
章心生滅中生滅中妄 訓云。生滅之心
體含眞假。眞名本覺。妄稱不覺。問。本論
但言一者覺藏不言本覺。今何故名本
覺耶。答。論釋覺義名本覺故。良以生
生死法。故所有覺但名本覺無有餘義。
有以始覺亦攝生滅。甚乖章意。謬亂師
宗。若其義通本始者。何不依文直名覺
義。別云本覺。然唯本覺是覺義故。爲遮謬
取簡言本覺。問。始覺之心應生滅攝。此有
證。一者始覺是心相故應生滅攝。故本論
説眞用大云能生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章
下文釋云。一者染用。二者淨用。淨用有二。一
隨縁顯用。二隨縁作用取意性淨方便二種
果徳皆是隨縁轉反之用。定應攝生滅相
用。又本論云。復次本然見隨染分別生二
種相。與彼本覺不相捨離。一者智淨相。二
者不思議業相。智淨相者。謂依法力熏習如
實修行顯現法身智淳淨故。不思議業相
者。依智淨能作一切勝境界。所謂無量功
徳之相已上
取意
法報二身已是隨染分別之相也。
應生滅攝。又章下釋熏習義。染淨諸法眞妄
共起。單眞不生。唯妄不成已上彼智淨相既
依熏習。即云是眞妄縁集之義也。良以淨
相依熏習故。熏習有眞妄即不盡。何得攝
在心眞如中。二者生滅攝諸法故。故本論
云。是二種門皆各總攝一切法已上疏解之
曰。眞如門中攝染淨之體。生滅門中攝染淨
之用。以此義故二門之中各攝諸法云云
生滅門不攝淨用。即非二門各攝一切。故
知淨用又生滅攝。三者説在生滅文故。謂本
論文及章文中。竝以始覺在生滅門。尋文
入義定非眞如。四者依不覺説始覺義故。
故本論云。依不覺故説有始覺云云
始覺心同本覺。*爾依不覺有無之別建
立二覺。本則前際不覺生時。如即後際不覺
滅時。但是心相生滅中有本始別。是非眞
如離一切相平等一味無有前際後際異
也。五者究竟覺中無始覺故。故本論云。以
無念等故。而實無有始覺之異已上覺心
源時無初相故實無始覺。至果覺心向無
始覺。何況法衆平等門中猶得存立始覺
義耶。答。以六證故定知始覺是眞如非
生滅義。第一以染淨別分體相故。謂生死
中所有染相不顯眞體。非心眞如倶顯心
用。即爲生滅。果中淨相便顯心體便即説
爲心眞如門。故上下文多以生死爲生滅
門。豈以淨相顯示生滅。故知淨用始覺心
眞如門攝。第二佛果眞徳離生滅故。故本論
中説始覺云得見心性性即常住。又楞
伽七云。如來藏識不生不滅已上*爾諸如來
所行之處唯有藏識更無餘識。始覺唯存
不生滅心。離和合相捨生滅法。云何強執
爲生滅耶。第三生滅二義無始覺故。謂論
但云一者覺義。章主爲簡□爲本覺。故知
始覺非生滅攝。若言始覺即同本覺故不
論者。何故對始別説本覺。又若反質眞如二
義無始覺故非眞如者。不*爾。如實不空
中亦顯始覺故。第四以究竟覺名始覺故。
謂立始覺非爲顯示始淨之義。但爲成立
究竟覺相。依言顯示覺心源時無有初相。
無初相故即是本淨阿摩羅識眞如門也。
依言説故且名始覺。理實始覺即非始覺。
如依言説空不空別。爾爲顯示一心體故。
實無有別。即眞如門。此是何名生滅。第五
眞如相用還即體故。故本論云。雖實有此
諸功徳藏。而無差別之相。等同一味唯一
眞如。是故滿足名爲法身如來之義。眞如
用者除滅無明見本法身。自然而有不思
業種種之用。即與眞如等遍一切處。又
亦無有用相可得。諸佛如來唯是法身智相
之身。第一義諦無有世諦境界。離於施作。
但隨衆生見聞得答。故説爲用已上
略抄
准此
論文。佛果衆像若相若用。唯是眞如無差別
相。無有前際後際之別。勿執用相爲非
眞體而用果徳置生滅中。第六從生滅門
入眞如故。故本論云。復次顯示從生滅門
即入眞如門乃至若能觀察知心無起。即
得隨順入眞如門故已上准此文意。觀心
無生入眞如門故。如佛果始覺之心已得
證入眞如門中攝眞如門中。不可還攝
生滅迷中。引證已爾。通前難者。第一通彼
心相難者。淨用顯體故屬眞如。又染淨法
眞妄共起。薫力不盡心相存者。彼依他義止
在生死不開佛果。何言佛果眞妄共起。
又復妄修熏力雖存。妄體已盡。何得猶名
心生滅相。又復熏力猶不盡者。謂諸妄心依
眞如力還順眞如進習趣向。由修入眞還
顯眞如。眞如淨相存名不盡。非謂妄修染
相猶在。又自就妄雖説不盡。自就佛論唯
顯淨法。故雖用相即眞如門。第二會通攝
法難者。雖於生滅不攝淨用。*爾猶得名
攝諸法盡。謂彼法界恒沙法輪轉縁起名
爲染法。還歸本性便名爲淨。如言即此
法界輪轉五道名曰衆生。如是等也。若言
淨染性雖是一。*爾其位別非其攝者。汝
分體相同有此過。若言體用其相開故
猶名攝盡。染淨又爾。以同體故其相盡。
本論説云以是二門不相離故者。即此義
也。第三遮遣文處難者。對始覺義説之。文
者對顯故來。彼究竟覺爲顯眞如從生滅
入故。究竟正是眞如。究竟覺者即始覺義。
寧可得言始覺之義在生滅門。汎見論文
二三雜。良以二義不相離故。盡是眞如生
滅參雜。非於生滅明始覺也。第四通依
不覺説離由對生滅説眞如義名始覺
也。如對妄染明空不空二義。立已顯眞純
淨平等一味。第五會釋究竟覺理當眞如。
*爾言實無始覺異者。本説始覺故爲顯
眞如。顯眞如。故實無始覺。非云始覺眞如
中無。生滅中有。凡欲立義必師宗。但應順
章安立道理。若離章旨推求別義。理有百
途不可制止
章言本覺者故名本覺 訓云。本論文云。
以有不覺妄想心故能知名義説爲眞覺。
若離不覺之心即無眞覺自相可已上
引文中。上三句即此文也。又論文云。本覺義
者對始覺義説已上後三句即此文也。等虚
空界者。疏云。此是眞實法性虚空已上法身
本體者。隱如來藏。爲彼顯時法身本也
章問曰凡時廣大智等 訓云。此有兩重
問答辨釋。初問意云。凡時迷謬無有智解。
依何道理説有覺也。對釋本論。文云
從本已來性自滿足一切功徳。所謂自體有
大智慧光明義故。遍照法界義故已上是義
云何者。重累徴問。眞心已下對問辨釋。智
本有故。但離虚妄即是智慧。此是性淨本來
而有。若論方便一如問意。凡時實無。言一
切徳者汎擧諸徳意顯智慧。本論文者即
前所引初三句也。智慧之性以爲智慧者。直
顯智義。名照一切境之義者。約境顯
也。此即釋前所此之論文。六十華嚴性起品
二云。無有衆生無衆生身如來智慧不具
足者。但衆生顛倒不知如來智慧。遠離顛
倒起一切智無所智無礙智。佛子。譬如有
一經卷如一三千大千世界。大千世界一切
所有無不&T047368;乃至經卷如一大千世界
等。經卷&MT04800;塵内。一切&MT04800;塵亦復如是。時
有一人出興於世乃至爾時彼人即作方
便破彼&MT04800;塵出此經卷饒益衆生。佛子。如
來智慧無相智慧無礙智慧具足在衆生身
已上寶性論第二引此經説。文全同此。
於此文中其有五智。謂如來智一切智無
師智無礙智無相智。又別本章及起信論疏
引五智。擧廣大智隱一切智。今案一切
及與廣大。言雖反改義遂是一也。今此章
文但擧四智等無相也
章言不覺者故曰不覺 訓云。根本無明
名無明地。失眞稱迷。障實名覆。八妄想
等名虚妄法。無明能生説爲出生。正取妄
本説名爲不覺。通論之所生虚妄亦不覺

章此覺不覺體相如是 訓云。生死果
有彼縁作名曰有爲。此唯取染不收淨

章或分爲三無盡之義 訓云。自下分三。
此開章門
章初分其相三識如是 訓云。此三重識
但是一心。於一心中義分論三。於中先約
就反迷悟解之義。迷推明三。或約道理非
據行門。廢本論末。根塵識中分其識以
爲事識。於會事入虚中。能起心者是無明
地。妄分別者八妄想等。於中會事識分根
塵識等亦爲妄也。經中説者。楞伽經中廣
説此義。如阿跋經第三云一切法妄想已上
於會虚入實中。能起心者是眞心體。反爲諸
相者此是眞心用也。於此分中會事妄識
悉入眞用。涅槃説者。迦葉品三云。一切無明
煩惱等結悉是佛性也。何以故。佛性同故。
從無明行及諸煩惱得五陰。是名佛性
乃至是故我説從諸煩惱及善五陰得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已上如是等也
章從本起末此一門竟 訓云。此約從
*同順推顯果以開三重。集滅眞法者就
眞相論。非縁起用。言認實者乖眞性也。
言爲虚者起妄想也。非有見有者現妄境
也。此即顯上爲虚之相。言*認虚者迷妄
無也。言爲實者爲事實也非實見實者立
定性也。此即顯上爲實之相。妄識之心於
非有中直爾見有未有性實。至事識心方
立定實
章次第二門故不名妄 訓云。相状顯已
名義易了。故分相後方釋名矣。此先解釋
事識名也。此中前引經論文者。阿跋一云。
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相眞相已上起信
論曰。隨事攀縁分別六塵名爲意識。亦名
離分識。又復名分別事識。又云。復次生滅因
縁者。所謂衆生依心意識轉故云云此章
中亦名分別意識者。義准立之。非直論説。
幡虚爲實故。不名妄者准前當知。於
彼虚妄無性法中反立定性名爲實也。一
切皆實者。此是法相一切皆實。非彼倒惑所
立定性及與横計我衆生等一切實也。*爾
而妄境有差別者。彼直取相而未有定。
此立因縁決定相也。遺教文云。佛説四諦
不可令異。佛説苦諦實苦不可令樂。集眞
因。苦若滅者即是因滅。因滅故果滅。滅
苦之道實是眞道更無餘道已上
章言妄識者故名爲妄 訓云。推求定相
實不可得名爲無事。非謂妄識都是不見
相稱無事也
章言眞識者此二門竟 訓云。證實之地
名爲實處。或約道理眞實分齊名實處矣。
非據行相
章次第三門各有四重 訓云。重者累也。
謂從末至本重累明義也。或從麁至細亦
名爲重也。或但累義名之爲重。不必於中
求其次第
章事中四者道理心故 訓云。此初四重。
言用相者了別境界正是識用。故名用也。
我相闇相分取迷義。迷中有二。一者立邪。
二者迷正。立邪名我。迷正稱闇。理者心上
道理之義。即前我相闇相所迷。因縁假有及
有識等事相有者。於事分齊道理非無。諸
法定性及實我者。是畢竟無。道理非有。言
非有眞諦非無世諦者。二非有中初性非有
破性眞諦。次我非有立性眞諦。二非無中初
因縁有破性世諦。次事相有立性世諦。此中
事妄及與眞者。自就事中且隨義分
章妄中四者道理心故 訓云。此妄四重
也。了別自身所作六塵者。據理顯相。非
言妄識迷心謂爾。若諸妄識知境心起。何
假學習觀察外境唯心起乎。下迷悟門其
義顯矣阿陀那者執我識也。即當業識已後
五重。以無明起是八妄故。業識已迷皆
妄取相。闇中有二。一無明地不了眞如。二
無明起縁而不了。理相之中妄相無體即妄
想無。妄情集起是妄相有。又心所起根塵等
無是妄想無。妄心虚現是妄相有。問。二諦章
中以其心外無別法之義爲妄想者。今
此何故名非有乎。答。彼取能現妄心爲有。
此中以其所起妄法説爲非有。雖倶説言
心外無法。*爾取義別故不相違。言非有眞
諦非無世諦者。於二非有非無之中偏約
後義依此判耳。若據前義。第四宗中非有
非無倶爲世諦。前三宗中未明此義。則不
應判其二諦義。故知但就後義判也。或應
言初義約就第四宗中判其二諦。*爾於此
中自就妄想且分二諦。章意別也
章眞中四者爲眞六識 訓云。自下分別
眞四重也。繩蛇喩者出楞伽經。總品之
如下引。分取後義爲眞六識者。此中且依凡
從依他爲論。若據佛果亦有得眞六識

章二者我相我相如是 訓云。法實之我
就體以論。集用之我就用論也。翻僞名眞。
不虚爲實。常曰不反。此三義直就眞體。
據依持門爲妄所依。據縁起門與妄爲
體。此二義望妄論也。此五義通是實義竝
約體論。涅槃章云。一者就體自實名我。如
涅槃經哀歎中説。是眞是實是依是常。不反
者是名爲我已上今此章中略無主我。故
涅槃云者。第七文云。我者則是如來藏義。一
切衆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已上此證眞
有我之義。非證釋名實我。雖通凡聖二位。
*爾此經文且就凡説。故言衆生佛性名我。
第二假名集用我中。應言亦有佛果五陰所
成假我。及如來地八自在我。*爾此文中且
擧一種衆生我矣。言報心者。果報之心恒
起不斷。此依現見道理論之。故勝鬘經寶
窟下云。若不依眞妄不孤立。故無厭苦樂
求涅槃。如人睡時若無報心即無夢中
河求水。此亦如是已上言經説者。此是不
増不減經説。故彼文云。即是法身過於
沙無邊煩惱所纒。從無始世來隨順世間
波浪漂流往來生死名爲衆生已上涅槃六
法者。獅子吼六云。如彼盲人各各説
雖不得實非不説*象。説佛性者亦復如
是。非即六法。善男子。是故我説。衆生佛
性非色不離色乃至非我不離我者。即
是五陰。離陰之外更無別我已上又涅槃經
文者
章三無分別相隨妄流轉 訓云。眞實了
別離取捨故無分別。此通染淨兩位有也。
未顯了名無分別者。唯是染位。妄熏之義下
文廣辨
章四者理相稱曰非有 訓云。如實空中
離相有二義如前辨。論文且説離他相義。
理應有二。又離性義論文不説。今亦顯
之。不空之義一如前解。此唯就分空不
空。後文一對約體用分。眞體雖有亦不空
義。*爾對用有且説非有
章此四重中此三門竟 訓云。中二眞相
者。我相中實我是性。假我是用。爲別故對
理稱相。於理相中雖明縁用。就理説故
名爲性也。問。如前二識四重分義。此亦得
分事妄眞耶。答。通亦得爾。然不論者。中
間二種非唯迷故不借妄稱。以無故不
分事妄及眞別矣
章次明相起起相如是 訓云。相起者本
相待名之爲相。本能起末。末從本起。
名相起也。以眞熏妄起我執故者。除因
熏習起我見也。又聞性我起於妄執者。縁
性我名起我執也。謂依性我立性我名。
依性我名起我執也。如涅槃説者。稱説
處也。第八卷云。菩薩摩訶薩説我眞相。説
已捨去。凡夫愚人説言一切有我有我
依無分別起無明者。於無分別二種義中。
從未顯了無分別義生無明也。若無取捨
無分別義不生無明。阿跋四云。如來之藏
名不善因。能遍興造一切趣生乃至
無始虚僞惡習所熏名爲藏識。生無明地
與七識倶依藏識起無明地必須妄
熏。藏識生之展轉迷推。無明無始。故生死始
定不可得。起信論文云。云何熏習起染法
不斷。所謂以依眞如法故有於無明已上
餘文可知
章言相攝者此四門竟 訓云。本末觀待
名之爲相。本以能攝末爲所攝。故名相攝。
於妄法中執爲事故者。執取妄我爲事我
也。*爾所執我無實自性。還以執心爲其體
性。竟無別體。故維摩云等者。彼經中卷入不
二品云。電天菩薩曰。明無明爲二。無明實
性即是明。明亦叵取。離一切數於中平等
無二者。是爲入不二法門。又云。淨解菩薩
曰。有爲無爲爲二。若離一切數即心如虚
空。以清淨慧無所礙者。是入不二法門已上
此中無分別者是離取捨義。非不顯了無
分別也。故經宣説者。十地經第六地云。經
曰。是菩薩作是念。三界虚妄但是一心作。論
曰。但是一心作者。一切三界唯心轉故。云何
世諦差別隨順觀。世諦即入第一義諦。
&MT80355;第五釋云。一心作者一眞心作。以眞作
故名第一義。若本識作生滅可盡。即是世諦
非第一義已上
章次明有修思量修故。訓云。自下明其
事妄。眞中用相有修別相。三道章云。進習
名修已上此事妄眞三重識中六識之心竝皆
有修。事妄識中意識可知。事中五識隨其
意力亦能修習。妄中五識若在聖位以自
在故亦能習修。眞中六識隨妄有修。近友
聞法者聞慧也。思量思慧。修習修慧。准此
等文離妄想觀亦六識分。更無餘義。*爾言
斷同體自性無明者。對治起時在心中故名
爲同體。爾義分之無明是闇相。對治是用

章事妄二種眞修如是 訓云。起信論文
言少改反。檢本可知。前即是下章主語也。
以妄心熏習證妄有修者説熏。云發心
勇猛趣涅槃故。故知妄識修習諸行。言眞
識有修攝論廣辨者。本檢彼論具明
義。言彼説眞心與妄和合名阿梨耶者。彼
説梨耶爲依他性。*爾依他性具有眞妄。故
彼應知勝相中。明依他性有染淨二分。唯
一分不成。依止勝相衆名章中。説阿梨耶
識三種名也。本爲縁熏反生六識者。彼論
第五云。本識反異爲諸識故。又曰。所餘即
阿陀那。生起即六識。反異爲七識。即是本識
相貌。又云。以七識熏習本識爲種子。
復反異本識爲七識。又第二云。此六識云
何説名生起識。自有二義。一本識中種子
由此識生起故乃至二本識中因熟時六識
隨因生起已上如是廣説眞識修也。言六
中意識起聞思修等者。依止勝相應知勝相
竝明此義。所謂就彼六識分中聽聞正法
思量修等。具檢本論并疏釋知。問。六識修
習何是證此眞識有修。答。本爲縁熏反生
六識。即是此義。所謂依他本識反爲六識之
心。反起六識亦即依他。其依他性具有二義。
一依種生。二具二分。二分即是淨不淨品也。
此義廣説如本論。文煩故不引。應知。此中進
修義者。近友聞法轉生三慧。依三慧力熏
於本識成三慧種。本受熏已令無明等次
第轉薄。論第三云。聞熏功能有三品。謂下中
上。下即聞慧。中即思慧。上即修慧。復有
三品。就三慧中各開爲三品乃至此三品
聞熏習。隨一品生隨能對治本識一品。若下
生能對治上品本識乃至若上品生能
對治下品本識已上疏第三云。此次下品
解種治上品惑。上品解種治下品惑種已上
此三品解各熏成其自品種子。然轉増者。論
云。此中依下品熏習中品熏習生。依中品
熏習上品熏習生已上意云。依下品解成下
品種。以此説名下品熏習。下種生時即治
本識下品惑種。惑種薄已生起後念煩惱即
薄。煩惱薄故先下品種生中品解。中品解力
成中品種治中品惑。由此應知能熏所熏
其品即等。*爾劣種子能生勝解。由此道理
後品轉勝。問。下品現起依何種生。答。依生
得慧種子生也。謂生得慧有二種別。一者
但能生自品解。謂離善友聞法等力。二者能
生勝品之解。謂依善友聞法等力。由此應
知。縁力強故轉生勝解即是聞慧。聞慧生
已進趣功成。無明漸薄。我執轉減。所成種
子雖依劣品。現起前熏能生勝品後念現
起。猶如水流轉趣餘方。修義如是。問。起信
論中説眞熏習。何不引此證眞修乎。答。
若細求之應有此義。*爾不引者。彼論文中
雖説眞如能熏妄法。不明眞法自有進修。
何故如是。彼説眞體熏習妄心。不説眞識
反爲六識。還自修習轉作勝品。不如攝論
説眞識心用爲六識自進趣也
章問曰事妄成定慧故 訓云。問中意云。
我相等三爲離用相。別有修不。答中意云。
離用相修無別修也。問。何故如是。答。如
聞解義正在識用。故我相等無別修也。
*爾我相等隨用成修。謂所破等。言破我
者。我本非有執謂有之。破其執心捨所執
我。此破執心非直破我。或所執我雖無實
體而有妄相。故得破之。言滅闇者。闇本
非無。故修滅之理所縁。於所縁中始名所
觀。終爲所證。始觀離障。終證成徳
章問云眞中此五門竟 訓云。眞中我
非正修。以進習義正在用故。雖非正修。
用亦得有修之義。以相開故。我相之
中言所轉者。轉是變也。不復與彼爲依
止故者。不與妄法爲所依也。言所顯
者。本有今顯。非所證者。以非理故。然
實通論。應是所證。以我實性即理法無分
別中是所證者。以理分故。若約彼無顯了
分別。亦應所息。若離攀縁無分別義。唯
我相等應是所顯。隱顯不順無分故。理相
之中般若空慧依非有成。戒定福行依非
無成。證行離相依非有成。數行隨詮依
非無成。證眞諦理成一切種。證世諦理
成種智也。證非有故捨相清淨。證非無
體故體徳圓備。證眞諦理果體寂滅。證
世諦理果用無盡。或證眞諦非無理故。依
體起用便無盡也
章次論有盡三識如是 訓云。熏力在眞
者。眞徳之中有依修習生顯之義。生顯即是
熏習勢力。其所有力性。雖非是虚妄浪取
分取境。然彼事妄修之勢力亦得相從爲事
妄也。隨妄用息者。於縁起門妄即眞用。然
於此中據縁集門。於彼依他變異分中分
取妄邊正爲所滅。分取眞邊爲所息用」
章次第二門後以喩顯 訓云。重重開章
如文可知
章名字如何名字如是 訓云。平等法中
取此捨彼故名分別。入楞伽四云。云何三
自性。請妄相自性。縁起自性成自性。已上
經廣説三性之義。應檢新古三・本楞伽及彼
新古攝大乘論并義章中三自義應知
同異。地持論者。彼論第二云。如是如實
凡愚不知。以是因縁起八妄識。已上
大乘論者應知入勝相初云。論云意言分別。
釋曰。意識覺觀思惟但縁意言分別。無
別有義可縁。又必依名分別諸法。故言
意言分別已上此下
有脱文
言覺觀心中言有色等
者。以覺觀者語言因故。此中且據麁分別
説。言妄起託眞眞隨妄轉者。攝論五云。依
他性有幾種。若略説有二種。一繋屬熏習種
子。二繋屬淨品不淨品性不成就。是故由
此二種繋屬説名依他性今此文中且
依後義。於前義中不攝本識。以義不盡
故不取之。但就後義備攝依他。又論始末
總明三性。別婆羅門經所説及阿毘達摩修
多羅等明煩惱品及清淨品。別爲二性。合
爲依他。由此故知依他之義旨在此矣。言
眞體常寂無妄可隨者。若在生死若在涅
槃。論其眞體無妄隨也
章次引文證文證如是 訓云。此三性義。
攝大乘論應知勝相廣分別之。故彼文言者。
第六文云。諸佛世尊於大乘中説鞞佛略經。
此經中説。云何應知分別性。由説無有品
類。此性應知云何應知依他性。由説幻事
麁謁夢相影光影響水月變化。如此等譬應
其性。云何應知眞實性。由説四種清
淨法應知此性。又云。若説無色乃至無一
切法。應知此言是説分別。爲此意用如來
説依他性。以幻事等爲譬已上毘佛略者
翻名方廣。是十二部中方廣經也。言無品
類者無體類也。言幻事者謂幻呪師機發
草木瓦石等物。現作種種禽馬等相。雖無
實事而有所取境界相状。依他諸法相亦
爾。言麁謁者。見於陽炎鼓動謂之爲水。
心法又爾。言夢相者。夢中無有實塵可見。
而見憎愛。依他性中愛憎又爾。所言影者。鏡
中無有實影塵體。而依識現善惡所感果
報亦爾。言光影者。於障光處種種影現。實
無所有而有種種塵現亦爾。所言響者。谷
響雖無實響塵體而現可聞。言説又爾。言
水月者。如於水中無有實月而由水潤
顯現可見。定境亦爾。言變化者。無實化塵。
而隨化者所作事成。菩薩受生實無六道。
而受生身利他又爾。此依論釋。今此文中
且擧三喩。四種清淨者如下引之。地經説
者。即十地論九地中説。言心行稠林者。義
&MT80355;七云。衆多義者解其林義。如世樹木多故
名林。心等如是。衆多聚集故名爲林。難知
義者釋其稠也。如世林木希疏易辨稠則
難識。心等又爾。久乃一生易可辨了。以
生稠數故難知也乃至由無證信心等集起。
故名爲行已上分三性者。以此九句論中
爲八。義&MT80355;釋云。經有九句相從爲八。前七
各一。後二爲一。故有八耳。次廣辨釋。八中
前四是其妄心。後四眞心。妄中初三是心體
性。後一心用。體中初事次法後理乃至下眞
心中初句心體。後三心用體則性淨。用隨縁
故有染淨乃至下三用中前兩句隨煩惱用。
後之一句隨業生用。前中初句隨起煩惱。後
一隨使已上准此釋文。初四句直論妄故爲
分別性。就後五中初直論眞即是眞體。後
四句約妄辨眞即是眞用。問。心隨業生。何
名眞用。答。業果相續必依梨耶。若離第八
不能住故。又與依他一類説故
章次以喩顯此一門竟 訓云。水波喩者。
妄法熏動如風動性。眞識體性寂如水本
靜。眞識隨妄縁集起盡具有二分。如水隨
風集起波浪。波浪即有水動二分。此取楞
伽起信等中水波之喩以顯攝論三性義。繩
蛇喩者。如人闇中見繩爲蛇。所見蛇中即
有二分。謂情與繩。所以然者。蛇繩無別
體。但是闇中繩依亂情變爲蛇。又其亂情
依闇中繩變化爲蛇。故於蛇中有繩及情
之二分也。由此應知如繩爲蛇者喩依
他中眞。蛇依情作者喩依他中妄。亂情取捨
如分別性。繩體不變如眞實性。問。本識中
眞猶未變異。不如其蛇繩所變異。何名依
他。答。雖未變爲七識心。而與無明倶生滅
故説得安用名爲依他。問。攝論第七云。人
見藤相執言是蛇。藤相喩依他。蛇喩分別
性。見藤相時蛇亂智滅。唯藤智在。譬見依
他人法執滅依他智在。見四塵相藤智
亦滅。譬見眞實依他智滅
此即以蛇喩
分別性。以闇中藤喩依他性。以四塵分喩
眞實性。今章合譬與本論違。其義云何。答。
欲知此義。先須明其三性有二種門。一
就實通論。一切依他必帶分別。要具二分
成依他故。一切分別必帶依他。離眞妄法
不獨立故。二隨義別論。此有多義。或五法
中分取妄想爲分別性。分取名相爲依他
性。依妄想心名相生故。或以本識爲依他
性。餘一切法是分別性。或約智論。凡夫二乘
不知依他。而所取法皆名分別。地前菩薩
見我法塵依心生義。其所縁法判爲依他。
若初地上證眞如理知眞識性名眞實性。
此約位分麁判如是。若據前門。理實三位
倶有三性。此等義門應檢本論及相公疏三
自性章方乃知矣。復入勝相文。初約位
分明漸捨義。即三無性次第觀也。故先息
滅分別性智。*爾後方遣依他性也。若就實
通論。息分別性依他必隨沒。有依他分別
必存。無有前後。以依他中具二分故。隨
一若無定不成故。由此應知彼文且約隱
顯門故。三性次第兩重轉捨。借蛇藤塵三重
譬喩明次第捨。今就通相不辨次第。但
約三性總別故。雖取彼繩蛇譬喩顯義
有異。況此繩蛇譬喩出於楞伽總品。文云。
如人不識繩而取以爲蛇。不識自心義。
分別於外法已上此一偈中。初二句開喩。後
二句合譬。不識即是根本無明。喩人。不識
自心義者眞識之性也。譬其繩矣。分別
外法者。即是三界虚妄法。喩彼蛇也。而地
持論説不知眞實起八妄想。大況相似。不
識眞實而起生死故。前不識繩是眞實。
不識亂情似彼分別。所取蛇者即似依他。此
中引喩依此經説。攝論一文何得爲難。凡
取譬類隨義用之。何守一逕而忘九逕。
又相法師疏釋入勝相三無性中。闇藤之
譬一如論説。謂見藤捨蛇智。喩見依他
捨分別相。又一處云。由無相無生理顯現
遣生滅法窮。名爲俗盡。似人見藤遣
蛇塵皆盡已上此見藤捨蛇智。喩觀眞實
捨依他也。故知用喩隨時改變。又章上下
六處引此繩蛇之喩。其義不必同。或以蛇
喩依他。或以喩妄識。又於餘處數引此喩
隨時改變。故不可以一文爲難。又論宣説
依他如地等者。前已自取經意引喩已訖。
今依論説復引喩也。論第六云。譬如金藏
土中見有三法。一地界。二金。三土。於地
界中土非有而顯現。若以火燒練。土即不
現金相自現乃至是故地界有二分已上金藏
有二義。一者是別。即地界也故論釋云。地
界是金種子。故説名金藏土已上二者是總。
所謂地界及色塵等總爲金藏。故論本説
與金藏中有金有土。今云依他如地者即
別地界。又亦如鑛者總金藏土。言沙石者
所謂土相全金相。言喩相衆多且擧斯耳
者。顯示更有衆多喩相。謂起夢身迷方等

章次辨體相分別如是 訓云。虚僞相者
妄識分境。所取相者事識分境。作實相現來
應己心者。心謂實境離心有故境作實相
還來應心。地持文者。論第二云。過去妄
想生現在妄想縁事云云四對中初一對妄
識心境。後三對事識心境。就事識心中前
二取名。後一取相。前二名中初之一對内
起名字。後之一對外起言説。一一對中初心
後境。言於是生死互相熾然者。依本起末。
末還熏本故無衰滅
章依他性中依他如是 訓云。開分眞妄
別爲二者。取眞識中隨染之用名爲依他。
以體從用亦攝依他。取妄識中依眞之
名爲依他以體從用亦攝依他。言無始惡
習者。熏習有三。一染因熏。二妄心熏。三妄
境熏習。若別論之依染因熏。故起信論以
根本熏偏爲無明之所熏起。若通論之通
依三熏。故楞伽經依末宣説妄境爲風。言
此心恒與麁起無明等者。攝大乘論第一云。
二有染汚意與四煩惱恒相應。釋曰。此欲
釋阿陀那識。何者四煩惱。論云。一身見。二
我慢。三我愛。四無明已上此四惑者。若以離
分對望論者。應是第七妄識之中五住煩惱。
以何得知不通事識者。以六識中別有
我故。故知事識所有煩惱攝生死中。何故如
是。以其相麁前後間起非恒執故。言無始
我習者。三種熏中我見熏習。執識心體依
名言熏。今略不論。似我識者。即所執我。然
熏習門所熏之中。第七執識名似識識。所取
之我爲似我識。別分雖*爾。今就總相爲執
識也。以所取我無別自性。還以執心爲其
體故。又以其心名執識者。由我執故以
似我識即爲執識也。如夢中身體是睡心
者。夢是妄想身。睡是昏昧也。今此喩中不
分其夢心夢身。但夢身即攝夢心。以
夢中身喩於我執。以其睡心喩本識也。生
起六識對離分識以論其相。通事妄眞三
重之識也。三中用相爲此識也。論文如下。
世俗諸法無非識故者。以依他性生滅心故
唯世諦攝。故就世俗以明其類
章眞實性中此二門竟 訓云。在染恒淨
者。就生死中廢用論體。除染始淨者。始顯
時淨體顯也。此二竝是眞如門中之差
別也。問。在染恒淨眞如可爾。以其自性恒
義故。其始淨義非是體淨。何爲眞如。
答。此義如前。淨相顯體故。非依他故。以
轉依位會本性故。是眞如義也。言論説者。
攝論五云。論曰。眞實性亦有二種。一自性成
就。釋曰。謂有垢眞如。論曰。二清淨成就。釋
曰。謂無垢眞如已上並如上辨者。空不空
倶如上辨*爾上所説如實空中唯明離相
不辨離性。雖不論之義必有也。分三之
中。無垢如者唯眞體全無有妄。有垢如者傍
雖有染不汚眞體。即前門中有垢如同。離
垢如者淨相用也 所顯之體判屬第一無垢
眞如。離本淨外。別無離染。眞如體故。亦得
分四如攝論説者。第六云。論曰。四種清淨法
者。一此法本來自性清淨。謂如如空實際無
相眞實法界。二無垢清淨。謂此法出離一切
客塵障垢。三至得道清淨。謂一切助道法
及諸波羅蜜等也。四道生境界清淨。謂正説
大乘法。釋曰。道及助道法生所縁境界。謂修
多羅等十二部正説是清淨資糧故亦名清
淨。論曰。何以故。是説清淨因故非分別。清
淨法界流出故非依他已上
略抄
又第三云。是聞熏
習從是清淨法界流出故不入本識性攝。
此顯法身爲聞熏習因已上此文説彼法界
所流正聞熏習。又云。所流者正説正法。謂
十二部經已上相法師疏第三云。從淨法界
流起應身。從彼應身流起化身。從彼化
身十二部經。流有二義。一是流起名之爲
流。二是流法名之爲流已上涅槃五佛性
者。出涅槃經。彼經二十七云。佛性者有因
有因因。有果有果果。因者即十二因。因
因者即是智慧。有果者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果果者即是無上大涅槃乃至十二因縁
不生不滅。不常不斷。非一非二。不來不去。非
因非果已上涅槃因者。謂即經中十二因縁。以
十二縁眞所作故。窮之得實便成涅槃。故
十二縁望彼後果名爲因也。菩提因者。謂
即經中所説智慧。智慧即是菩提之道也。
菩提道起必由十二因縁。觀彼生故。從因
起因故名因因。菩提果者方便菩提。及對
前因名之爲果。涅槃果者性淨涅槃。涅槃
即是其菩提家果。果上果故名果果也。寶性
論者。彼論如來藏品廣説十性。且彼文初
列十名云。一者體。二者因。三者果。四者業。
五者相應。六者行。七者時差別。八者遍一切
處。九者不變。十者無差別已上解其相状如
本論文并佛性章。故經説爲過恒沙法者。勝
鬘經曰。世尊。不空如來藏過恒沙不離不脱
不異不思議佛法 又彼不増不減應云。法身
者過於恒沙不離不斷不異不思議佛法已上
章次明三性此三門竟 訓云。不一不異
者。攝論第五云。如依他性與餘二性爲一
爲異。餘二性互論亦爾。論曰。不一不異應
如此説已上於中眞法即名眞實者。自就眞
中義別有二。一無常用。謂依他中眞識之
心。二常住體。謂眞實性。正論依他是隨染
用。*爾以眞諦體用爲論。用即攝依他
故。依他中得有眞實。又依他中分取眞邊
説名眞實。不辨體用
章次明有修皆悉有修 訓云。三性之中皆
有六識。故悉有修
章分別性中無別妄體 訓云。事識中修應
有如觀。略故且説生法二空。妄識中觀總
有三重。如下章辨。此中且明初二觀也。心
外無境者。妄境即心也。無別妄體者。謂八妄
想本識變爲。無別體也。是觀即是第二妄
想。依眞觀收。於本識中有眞性故
章依他性中乃至究竟 訓云。此二空觀義
即寛通。以二空中攝諸空故。不如事識三
重觀中生法二空。先起聞慧聞二無我者。攝
論疏第三云。耳識納教名爲聞體。此是生得
慧悟教解心是方便善已上聞所成故名聞
慧。*爾言起聞慧聞二無我者。如聞解
義名爲聞也。成聞熏習者。熏成聞慧種子
也。眞受淨熏妄受染熏者。淨是三慧。染是煩
惱。本中眞識受淨行熏以成淨種。本中無
明受染熏以成染種。問。一切諸法眞妄共
起。何不相熏耶。答。染雖熏眞但成資助
不種。淨熏無明其義又爾。問。三慧淨行
即是依他。體有染淨。何故偏熏眞中淨種
而不熏無明中乎。答。理實三慧又有妄
義。且依増勝影其淨。故此三慧妄修義
邊。應於本中無明成種。又無我解雖成陀
那。*爾就顯相偏名爲淨而熏眞也。淨行已
*爾。煩惱例爾。或又應言三慧體性實唯是
眞。而言共起但是資成也。煩惱又爾。唯是
妄染。設言共起但是資成而非種生也。此
就依他中從本識起餘七識故。不説無
明種子轉薄。理實眞中有無明種。如來藏識
爲無始已來惡習所熏生無明故。此種修
時漸漸薄也。或如來藏生無明時不依種
子直爾生也。後義應勝。以末熏本者熏轉
熏成。以本熏末者熏轉熏生。至下當悉。言
成就出世法身種子者。思修二慧熏成出世
法身種也。種性已上有五種身。於中法
名法身。以功徳法所成身故。准之故知。聞
慧熏習在善趣位。思慧熏在種性上。修慧
熏在地上也
章眞實性中此四門竟 訓云。以有修故
妄盡之時眞獨成徳者。以進習義名爲修
故。由妄有時進習之力妄盡獨眞成勝徳
也。言妄盡攝本成就證行者。妄法盡滅攝
彼眞心隨妄之用以歸眞體。顯眞體寂成
證行也。言從體起用成就教行者。從眞體
中起作用也。體寂離相唯智所會名爲證
行。眞用非無隨證所顯名爲教行。證教二
行前加行者皆是眞修。證前加行二種之中。
初息妄顯眞。後眞法平等。教前加行二種之
中。初加行因。後正起行
章次明有盡立相如是 訓云。此中隨妄
用息者。非但妄盡眞亦息滅。前滅眞者是
眞用也。言轉依會本者。攝大乘論學果寂滅
勝相初云。論曰。本依者是具淨不淨品二分
依他性。釋曰。分別性是生死。眞實性是涅槃。
從本已來此二品以依他性爲依止。即説
依他性爲本依。論曰。轉依者對治起時此
依他性由不淨品分永改本性。由淨品分
永成本性。釋曰。轉依亦屬依他性已上此中
依他有總別。總者二品和合總名依他。即是
本識。別者二品別分名爲依他。即生死分
菩提分也。此二別分雖非正是依他之性。
以本依他爲其體故亦名依他。故疏七云。
生死涅槃名爲二分。本識爲體名依他已上
二品依他以共本識爲其所依。別依總故。
故疏云。言此二品以依他性爲依止者。同
依本識。即梨耶爲本依已上所言轉者具
有三義。故疏云。本識染種有轉改義。本識
淨品有轉成義。本識眞如有轉顯義已上
言依者是本依止。由染滅故令本識中染種
滅。由淨生故令本識中淨種轉成。由此
義故名爲轉依。言會本者。依他之中眞如
是本。以轉依時淨品成故還會本眞。歸會
本時無他妄故獨眞不依。實非依他。*爾
其淨品還即本第一分淨故暫屬依他。故
論釋曰。轉依今屬依已上本依他中所
成淨種圓滿成時。但成本性更無別法。是
故依他亦不盡也。言眞性體寂名之爲盡
者。盡衆相故義説爲盡。非是前有後方盡
也。或息染用顯體常寂名爲盡也
章遣相云何第二門竟 訓云。就前三性
各明無性。故又得名眞妄離合。攝論六云。
論曰如取不有故三性成無性。釋曰。由分
別性所顯現實無所有故無相性。分別性
無體相故依他無所依止故無生性。此二
無性。無無性故眞實無性性。此無性但大
乘有已上如取不有者。如情所取相不有故
立三無性。即以三性轉名無性。問。若爾何
故就本識明無分別。就實推眞明無生
耶。答。非即本識依他之性名無別。但取
分別無處説爲無分別也。無生亦爾。非直
取眞以爲無生。但以依他空無之處名無
生也
章次第三門無盡之異 訓云。自下辨明
共相八識。開章可知
章初定其相此一門竟 訓云。如攝論説
者。第一勝相廣説此三。言共爲神本者。神
者即是識異名也。爲餘識本故爲神本。或
識中本故曰神本。言故論説言者。此有二
義。一義云即攝論説。以本依彼明此三故。
又章上文引攝論云。彼説眞如與妄和合
名阿梨耶已上眞心常故名不生滅。妄是無
常故名生滅。故彼攝論第二曰。阿梨耶者是
依他性。又第六云。此依他性由眞實性分常
住。由分別性分無常。由二性分非常非無
常。依此義説乃至有生無生無二。有滅無滅
無二已上故知此中引彼攝論。一義云。是起
信論。故彼文云。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
非異。名爲阿梨耶識。此識有二種義。云何
爲二。一者覺義。二者不覺義已上章自釋彼
覺不覺義以爲眞妄。故知此中引起信論
問。既依攝論明此三種。故知此應是攝論。
答。彼攝論中雖有其義而無此文。知此中
引起信論成攝論也。良以攝論義有
無。故相法師引起信論以釋攝論阿梨耶識
以解爲性之文。故彼疏第一云解性有二。一
是常住眞如解性。二是無常生滅解性。故馬
鳴論曰。不生不滅法與生滅和合名阿梨耶
識。已上若彼論中自有此文。何求外得。准
此疏文此中亦爾。引起信論釋成攝論。問。
下章文中起信論不生滅法與生滅合證離
分門阿梨耶。故知此中非引彼説。又起信
論以依阿梨耶識説有無明已上准此文
意。梨耶識中不攝無明。以別説故。於此門
中明共相識。何得引彼爲證據耶。答。以
彼所説梨耶識中有其識心隨妄用故。分
取爲證。如攝論主六識有修之説引證
成眞識有修義。又雖梨耶具攝眞妄。*爾梨
耶名正主眞邊。以無沒故。故引彼證離分
識亦得無傷。又於此文具有兩義。一非異
門。亦名同相。若依此門。覺與不覺同是眞
識也。眞識中覺是體性。不覺相用也。故論文
曰。言同相者。譬如種種瓦器皆同&MT04800;塵性
相。如是無漏無明種種業幻。皆同眞如性相
已上故知不覺是眞識相無有妄識。唯是離
分梨耶識也。二非一門。亦名異相。若依此門。
覺是眞識。不覺是妄。故論曰。言異相者。
如種種瓦器各各不同。如是無漏無明隨染
業幻差別性已上共有眞妄即共相識。爲攝
二義故云非一非異名阿梨耶。有二門故。
上下二文各取一義。不相違也。*爾彼論曰。
依阿梨耶説有無明者。應有二釋。一云。
依共相門。阿梨耶中有不覺故説有無明。
一云。阿梨耶識中具有二義。此文且約離分
以論。後義應勝。言此種力故起阿陀那者。
依我見熏生自他識陰身之時。即起能取
似識識也。或離心外無別所取故。依我見
熏即生執識也。又設別論能執所執。我見
熏力應通生二。故我見熏起執識也言依
此我想起於我見等者。名執我心爲我想
也。或執心邊想心數也。依止我想取想之
力方起見愛。此心心數一身義分
章次辨一異此三門竟 訓云。六識分中
有見聞等。於佛菩薩六塵境界隨應見聞
或覺或知。依見聞故方起行修。言阿梨
耶識是修所因者依本中種起修行故。修
所熏者成淨種故。修所轉者轉染種故。以
無念者未起想故。不起念者偏著一境無
發悟故
章次明有盡三識如是 訓云。眞識體雖
不滅盡。和合用息名本識盡。此即義盡非
體盡也。論説者。攝論三曰。由聞熏習四
法得成。一信樂大乘是大淨種子。二般若波
羅蜜是大我種子。三虚空器三昧是大樂種
子。四大悲是大常種子。常樂我淨是法身四
徳。此聞熏習及四法爲四徳種子。四徳滿時
本識都盡。疏第三云。業惑果報永改名盡。聞
熏淨品生滅相息永成名息已上體還歸本者。
顯不盡也。用盡之時如本性淨。故曰歸本
八識義章硏習抄卷上
 寫本云保安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刪削畢
 去年爲御堂竪義所抄云云
  以此善根力 往生安養奉覲彌陀
  慧眼開明達見佛性矣
            珍海生 年
二十九


八識義章研習抄卷中
          沙門珍海&T047368;
辨相門之餘
章或分爲四四有四門 訓云。標章門也
章一開妄合眞通前爲四 訓云。楞伽文
者。阿跋一云。心名採集業。意名廣採集。諸
識識所識。現等境説五已上集起之本故説
爲心者。妄境集起以心爲本。由心分別妄
想起故。此即以本顯末縁慮取境之義以
釋心也。是阿跋經子注所所念慮心也。或
言本者即以此本釋心義也。故阿跋經子
注釋第一義心云。肝栗太宋言心。謂如樹
木心非念慮心。念慮心胡音云質多也已上
心義有二。今言本者如樹木心也。集起境
界是心作業。是故説名採集業也。遍司諸塵
故説爲意者。由第六識遍至諸境。故於五
塵有五識生。此即顯示所依義也。通司六
塵名廣採集者。對五識心了一境。通取六
塵名爲廣也。隨境了別名爲諸識。隨境非
一名之爲諸。別了名識。識義雖通然此
偏勝。以各了一塵了別義故識現五塵名
識所識者。以識言對經識。以現五塵對
經所識。唯知現在五塵境別者。以現在言
對經現也。以唯知言及不通言對經等也。
齊義屬義限義名等唯義亦爾。故以對釋以
五塵境説五。此中意云。言諸識者先標體
類。次言識者顯其用也。次言所識現等境
者。擧所了境以成識義。言説五者擧其數
別以顯諸也。問。經上文曰。七識亦如是。心
倶和合生已上此説七識與眞心倶。乘此文
勢方云諸識心如是。異亦不可得。心名採
集業等。故知此文眞識名心。又楞伽經文
説心意意識及以五識。如總品云。心能造
諸業。意是能分別。意識能知法。五識虚妄見
已上如是非一。故知此中亦説此四。故達磨
法師以藏識爲心。七識爲意。意識爲識
疑脱眼
等二字
爲五。此釋開四善契首尾。眞識名
心甚順文勢。云何成立章主意耶。答。心意
識名實通諸識。故攝論疏第二曰。就通以
辨。三識皆有心意識義。今就隱顯三名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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