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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摩訶衍論勘注 (No. 2290_ 頼寶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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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由出生禮拜等善根。令信増長也
 爲言又義云。善根者信心也。出生者發起
 義也。増長者信心之増長也。方便者禮拜
 等行也。意出生増長信心之禮拜等方便
 行也爲言出生善根増長門初義
出生善根
 増長門後義
也。前義順文也。或云。對前
 科後義爲正。所謂本文云。能止副伏
 切惡惡業不令増長不生又云。信善根
 出生増長如名也。又異譯論云。生長善根方
 便。謂於三寶○供養頂禮○正信増長
 是後義證也 又因佛法僧等者。前由内
 心行力。即是以我功徳力也。此由外護
 加力。即如來加持。及以法界力也。善根
 不退者。指信心明也
文。誓願無邊平等門等 疏五云。此示行者
發起願海修習因海。攝取根海成就果海
記六云。謂願行相依。攝生成果故
 私云。誓願無邊者。四海隨一。例如時不轉
 門也。四海者。一發願・二自利行・三者利
 他行今此二三爲
一起行
四者成果也。又義云。科名
 誓願通四海。例如四弘誓願等也 問。
 本文具説四海乎 答。且第一第三。擧
 之顯餘二歟。或云。發願第一盡於未來
 第二三
祇行因
化度一切衆生便無有餘第三
 令究竟無餘涅槃第四
文。自此已下顯示珠勝等 記六云。體性廣
大無邊際者。横該十方故。相用無礙。無始
終者。竪通三際故。欲令行者隨順法性。意
樂廣大志願弘深。周於十方。極于三際錬
行度生無窮盡故疏五云。前文所指餘
種種相至結總持決擇分中理當自明。即是
此也。總少持多名結總持抄四云。體性
廣大等者。准此上言隨順法性。並通三大。
非唯理體○此應是前明三大。後所指文
云餘種種相結總持決擇分中理當自明。謂
此少文。總能攝持前多結故。又前四結各一
少文。總能含攝正説多故。故云結總持也
 私云。四門中。第一無住體六。第二離諸
 過。第三離癡障相大。第四無斷絶用大歟
  阿世耶者。此云。意樂是行人志樂也
 本云元應元年十二月二日於洛陽東寺爲
 明年春季談義抄之畢  金剛資頼寶
 暦應二年十一月三日於東寺西院僧坊書
 寫校合畢    權律師杲寶
          執筆春玉丸生年
十三


釋論第七勘注第二
文。顯示發心功徳門 記六云。謂住位菩薩
依相似覺。比觀心中少分得見眞如法身。
依願起行。能示八相。利群品故疏五
云。此明初住起廣大心。相似觀智見法身。
故願力自在。由願力故縁物興悲由悲心
故出現八相。隨時處等令根益故藏疏
下云。謂十解菩薩依比觀門。見於法界故
云少分見也。亦可依人空門見於法身故
曉疏下云。十解菩薩依人空門見於法
界。是相似見。故言少分也
 私云。廣大圓滿心者。上三心中直心深心
 等也。三賢位中未證眞如。但信如理故
 云相似觀智也 問。上第五論説應身。
 種種異類非受樂相今何云安樂化
 相乎 答。相望不定故。彼對報身已上。
 此望凡夫二乘等。故無失。又義云。上約
 能化佛體。隱顯不同非常住。此約所化凡
 小得益也 問。隨宜隨應者何乎 答。宜
 者根宜也。應者相應。即化儀軌則也
文。所謂從兜率天等 法苑林章第七三身
云。
攝大乘論第九卷説。佛變化身能現八相。天
宮現沒。受生。受欲。逾城出家。修諸苦行。證
大菩薩。轉大法輪。入大涅槃。大般若經五
百六十八亦説八相。一從天沒即入胎相。二
嬰兒即受生相。三童子即受欲相。四苦行。五
成道。六降魔。七轉法輪。八入涅槃。無性攝
論出家之相加降魔相。攝論降魔成道相攝。
成道離三魔。降魔伏一故。亦成道已即降
魔故。初現出家。後修苦行。離之別立。彼論
出家示厭俗相。苦行示修邪行相。經依出
家爲修苦行。故合建立。成道證果。降魔除
怨。故離別立。各據一義亦不相違
 私云。八相施設經論異説多端。源信僧都
 要法門云。一從天下。謂從兜率天下閻
 浮也。二詫胎。三出生。四出家。五降魔。六
 成道。七轉法輪。八入涅槃也見四教義第
七卷 云云
 今論説相亦異諸文。於胎開入住出。降
 魔相無之。是攝成道相歟。開合隨宜可
 悉之。或又増八相。慈恩釋云。花嚴經中
 説有十相。八中加二或又減八相。惠
 昭釋云。菩薩八相不必具足又天台
 釋云。須扇陀佛全不説法即此也
文。簡異地上門者 疏五云。初住菩薩不名
法身。前業未離微垢猶倶。故異地上
六云。微細苦者。法執分別恒流注故
 私云。三賢菩薩分段受不受。此人師異解
 也。疏記意十信位受分段。三賢已上受變
 易苦也。又上論云。遠離凡胎已入聖胎
 又釋變易云。已得出離三乘聖人。而
 能令受變易細苦與今微細苦其義
 同故 問。本文云有漏之業。是可分段。
 釋有漏業因四住爲縁受分段身故。變易
 不爾。無漏業因無明爲縁受變易身故。
 又名無始餘業。豈非分段乎。爾者如何
  答。雖無漏業因。從所依業識名有漏
 歟。例如吉藏師釋無爲生死。云對界内
 有爲名界外爲無爲。然實是有爲 又
 無始餘業者。疏釋云。然此變易無始本具
 即此意歟 抄意三賢猶受分段。未
 斷人執惑故。至下可悉之 問。若爾者
 何或名微細苦。或云非業繋。違此等文
 何 答。於分段中簡定繋業。指不定繋
 云爾也 又義云。三賢通受分段變易二
 種歟。大乘義章云。種性已上有五種身
 五種身者。分段變
易及三種意生身也
又遠疏下云。此業有二釋。
 一云。不繋業變易大悲爲縁。此業爲因。
 墮惡道中不期劫數名爲變易。二云。不繋
 業分段雖受不限劫數報。猶名分段。有
 漏業因。四住爲縁所成之業。故名分段。
 以微細故受不限報也幻化影相身
 者。十地菩薩眞如法界以爲自身。般若實
 智以爲自心釋。故今簡之云幻化影像
 也 問。簡異地上之義限初住乎 答。
 疏釋云。初住菩薩既揀上下。餘住行向義
 必然矣
文。簡異具縛門等 疏五云。初住菩薩無業
果縛。以大願力自在受生。非同已前仍有
業繋苦相身故記六云。此位菩薩雖帶
無始有漏業果。以無繋縛業因果報令其定
受。唯由大願方便力故無定齊限。自在受
生。而非麁重業繋所攝抄四云。無繋縛
等者。謂此菩薩以大願力留惑潤生受分段
身。非同已前仍有業繋苦相故也。若爾云
何説彼十信位中斷滅相耶 答曰。是漸非
頓。謂至信滿方能斷盡故説信位斷也。勿
爲十信入住心中已盡無餘。故云初住無
繋業等藏疏下云。然是菩薩下明其微
過。於中二。先異地上。後異凡愚。前中言未
名法身者。以未眞證。但依信力見於少分。
故異於地上也。以其過去下。釋異所由。於
中初往業未已。次微苦猶續。下顯異凡。既
聞業苦未已。則謂與凡夫無異。今明菩薩
於報修短而得自在。不由惑業故云非業
繋。以留惑受生悲願力故云以大願力等
 私云。疏記意繋縛業者。分段麁重苦也。初
 往既離之。故云爾也 抄意於分段中
 分定繋不定繋二種。配十信與初住也。
 十信位猶帶定繋業果也。但離滅相品者。
 約信滿而説也。入位及住位等下中品信
 位。不能究竟盡滅相品也。仍初住已上
 云始離此業繋也。藏師義與抄意同也
  大願方便者。大悲願念即方便也。持業
 釋也 或大願智徳。方便悲徳也
文。十種眞地等 疏五云。唯十聖位金剛智
地性無轉變已入眞證爲不退分。前四十
心頗梨珠地色隨物現。未得證智總名退
 記六云。十地菩薩親證眞如求不退
轉。故名定分。前四十心信解行向。雖已成
就生空自在。然由未得法空正智。而於諸
禪現法樂等。不能自在任運現前。故名退
抄四云。未得證智等者。謂若縁眞如
不名爲退。若縁事相即名爲退。故云頗梨
隨轉。不同地上恒縁眞理。故名不退思之
 私云。退不退義門重重也。今約眞如證不
 證判之也。餘字立位行念三不退之意
 亦同之也
文。信心發心住淨心地等 記六云。大悲經
四處皆名爲退分者。四位初首各能退捨スルカ
前位障ノヲ故。信心即是不定聚ナレハ能退邪定
闡提障故。發心始入賢位最初ナレハ能退。凡夫
著我障故。淨心纔入聖位之初ナレハ能退。三界
異生性故。金剛心位入果之初ナレハ能退。微細
因地障故。此則皆依所退彰名。又此四位
不能無始任運現前。由被四障之所退故。
又此四心隨位當初行相最劣。由起後位廣
大圓滿無邊勝法則便退捨。最初劣法位位
節節所退捨故名爲節退。各彼中間名不
退者。信後住前。住後地前。淨心之後金剛心
前。如是三位名爲不退。各於初位治麁重
障故。行相殊勝故。未即退捨故。理實中間
亦有退義。由持初心退相隱故。所以不説
疏五云。明擧四處名爲退分。各彼中間
名不退分。意顯初信乍求出離欲免沈淪。
擬進却迴故名退分。二心已去定當不退。
又於初住始入賢位。後於初地創入聖階。
擬進却返故名退分。二住地去定當不退。
後金剛心將成大果。難進趣故名爲退分。
既登果道定不退故抄四云。爲欲顯示
佛法大海等者。案論法喩兼而釋之。如人
越海四處有退。一是此岸乍爾發離顧此難
捨。多却退還。三界妄樂猶如此岸。初發信
心遊渉法海。未獲法喜。返顧却還。離岸已
遙必不復退。修信已熟不退亦爾。故云節
退中間不退。次二準知。二越渡已至近此岸
洲。如至信滿。初登正定。生疎多退如乍
離洲返顧退耳。三越度已至近彼岸山。如
至賢滿。初登聖位乍習聖行。生疎思退
如初離山退顧却還。若去山遙必不却迴。
久修亦爾。四是彼岸岸高而難。仰其上海
深而難見其底。然已至此難昇易退。法海
淵深難捨難離。果岸孤絶難昇難渉。故思
退之。故佛稱嘆不可思議
 私云。四處爲退末師有異義。記出三義。
 一云。退者退捨煩惱之義也。即是四處
 退捨四障故云退。餘位不爾故云不
 退也。二云。退者退礙義也。然此四位爲
 四障所退礙故。三云。退者退捨義也。此四
 位各各初心故。爲後位所退捨也 疏義
 信心者。十信初信也。初信初住初地三心。
 各創入位故有退却義。果徳難成故。金
 剛心亦有退義也。餘位不然。是故無退
 義也。抄意大概同記義。但譬喩建立未
 得其意。遂考之。今謂記義宜。但信心者
 必非初信歟。始入佛法十信始入解行
 始入聖位初地欲成果徳金剛
此四位
 難進位故有退義。餘位無此義故爲不
 退也。攝論云。如竹破初節。餘節則能破。
 得初地眞智。諸地悉當成尋云。若爾
 者但可云初信。何通十信乎 答。此位
 隣近邪邪地。故通猶有退義也。或進或
 退之意有之乎 廣大圓滿等者。佛道長
 遠廣博故。四位有退猶如遠路息處多
 多也
文。三者大證得陀羅尼契經等 記六云。安
即住義。謂此心中分見法身。永不轉失大
乘位故
 私云。此經通途説也。十住已上皆是不退。
 非謂十行向等是退位也。又義云。此經
 安心亦指十地也。論名十住。是指地爲
 住。至下可悉之
文。非退非進等 記六云。五明經非退非進。
由果圓成無増減故。非來非去。由性常住
無起盡故。非出非入。寂用無礙無定散故。
謂離出散入定相故又云。十住位中説
果滿者。由見法身。無所少故。一位即是一
切位故。知一切法即心性故。本具惠身非
他悟故疏五云。十住位中果徳已滿有二
義解。一云。終教初住成佛。如梵行品初發
心時即得菩提。二云。圓教亦説初住即得
成佛。如晋經云。以是發心即是佛故。清涼
判云。前則終教。見性齊故。後則圓教。約法
圓融。故知十住果徳已滿順論取前。亦不退
抄四云。果徳已滿等者。此通二義。一
是終教。初住成佛。故雜花云。若與如是觀
行相應。於諸法中不生二解。一切佛法疾
得現前。初發心時即得菩*提等。二是圓教。
寄同終教亦説初住即得成佛故。晋經云
以是發心即是佛故。大疏判云。前則終教。
見性齊故。後則圓教。約法圓融故。釋曰。終
未究竟。如初盞燈雖遍一室。而後燈來其
明轉増。初心見性雖遍法界。後後而見轉轉
分明。但所見同故云見性齊也。圓已究竟
更無所遺。以是圓融始終即耳
 私云。十種定心者。十住位也。約所發淨菩
 *提心作此釋歟。果徳圓滿之義。三師共
 約花嚴經説作釋也。或義云。定心指十
 地也。至下可悉之
文。若一劫二劫等 抄四云。一劫等者 問。
前説十千。今何言一至十劫耶 答。准演
奧鈔。云有四句。一鈍根精進。二鈍根懈怠。
三利根精進。四利根懈怠。前據初一。此據
後二。故不相違疏五云。此説十住前六
退分入第七住方獲不退記六云。第七
住心方名不退。始獲大乘位不退地。永不
退入二乘地故。已前諸心猶未定位故名
退分
 私云。本業經有二説。一逕一萬劫。二逕
 一劫乃至十劫等也。是即據根利鈍也
文。今此經文爲明何義等 西明仁王經疏中
云 問。種姓菩薩爲如此經不必不退耶。
設爾何失。若言退者。此經所説如何會釋。若
言不退。本業經等如何會釋 解云。此義兩
釋不同。一龍樹菩薩宗。種姓菩薩決定不退。
故金剛仙論中作如此説。然此習種姓人亦
有二種。一者姓決定。二者不定。不定者未
依決定入於性地。乃至初地容有進退。故
言不定。若遇善知識者不退。若不遇者退
入凡夫及二乘地。或性種姓猶墮退地獄。馬
鳴菩薩起信論中亦同此説。又業莊嚴經中
説性地菩薩決定不退○地持經中道性地
菩薩退墮阿鼻地獄○解云。地持經中道言
入者。權怖地前菩薩。令其生懼。速證初
地。非謂實入阿鼻地獄。故知性種以上尚
不退。二慈氏菩薩宗。種姓菩薩亦有退入惡
趣墮入外凡。 如前所引本業經第一卷○
爾時從初一住第六位中。修第六般若波羅
蜜。止觀現在前復値諸佛菩薩知識所護。故
出到第七住。常住不退。自此第七住以前
名爲退分○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中。値
惡因縁故退入凡夫不善惡中。不名習種
姓人。退入外道○作大邪見及五逆。無惡
不造。是爲退相。准此等文亦有退者。而業
莊嚴等説不退者。如本業經修第六度遇
善知識。故知種姓有退不退
 私云。會瓔珞經文諸師異解區也。法相宗
 意。十住退不退龍樹慈氏異傳。龍樹意十
 信爲不定位。初住已上不退。仍此論及
 起信等。會瓔珞經爲權説也。若依慈氏
 義者。十住已上猶有退也
法華義疏第一吉藏云。今謂經論不同。難可
詳會。本業瓔珞經云。十住第六猶退作五逆。
況復二乘。而十信第六信名爲不退心。即知
第六信以上便是不退。地持論云。種姓菩薩
或進或退。則與本業大意略同。然多是外凡
第六心勉位退也。所以知然者。十信中前五
則是五根未立。第六稱不退心。五根既立
故。後得不退。則知六心以上無有退也○
而舍利弗六十却行道六心中退者。此則仰
學六信猶未登六信也。而瓔珞經云。六住
退者。龍樹釋此語云。欲怖地前菩薩令
速入初地故云退耳。其實不退法花統
同作上云。瓔珞經二文解。一云。十信中第
六信名不退心。勉於位退。次文云。十住第
六住猶退。第七住不退。二文相違。今以兩
義融會。一約利鈍。二就權實。利鈍者。利根
菩薩六信已能不退。鈍根之人至六住猶退
○次約權實者。據實行論意六信不退。權
行之人六住猶退。故龍樹十住婆娑云。十
退者。爲怖地前菩薩又云。一者十住中
有利根人。即不退。二者鈍根人則退十信亦
爾。十信據初明退。十住約終辨退不退
 私云。三論宗意存住上不退義。於十信
 中五信以前有退義第六信以上不退也。
 身子六心中退者。是十信第六心已欲成
 之時。遇惡縁而退也。瓔珞經説六住退
 者。龍樹會之。既云欲怖地前。可知非實
 退也爲言凡嘉祥師會二説相違出二義。
 約利鈍者。利根第六信以上既得不退
 也。鈍根之人猶至住上有退義也。約權
 實者。十信退實行也。住上退者。權假説
 非實義也。龍樹欲怖地前釋。即此意矣
 問。法花義疏中龍樹釋者。指何文乎
 答。統略既云龍樹十住婆娑。是可十住毘
 婆娑論文。但珍海文義要。云龍樹十住論
 考之。未得此文。然彼論第三卷易行品。
 菩薩亦如是。若於聲聞地及辟支佛地。應
 生大怖畏云云雖此文而不明了。起信
 論云。或説有退墮惡趣者。非其實退○
 恐怖令使發勇猛故云云應云取二論文
 而合用也云云今謂。珍海意毘婆娑論第三
 及起信論文合成一義。以爲龍樹釋云云
 此義不可爾歟。起信全非龍樹造。如何
 云龍樹釋乎。可知嘉祥指當論文也。但
 統略十住婆娑者。彼易行品有菩薩怖畏
 文。故會意云爾歟
文句第二云。若六心已前位位其菩薩信根
未立。其位猶退。七心已上從初地至六地。
不退爲凡夫二乘名位不退○此乃三乘共
十地義耳
 私云。天台意十信第六信已上爲不退。
 彼宗十信斷惑證理異餘宗義故。但本業
 經六住退者。彼宗會云乎。信爲住云云
 意身子得第六信之時實退之。而經中
 説六住退者信名爲住也。初住已上斷
 一品無明。更不可有退義也
探玄記第四法藏云。七進退者。修信未滿一
萬劫。已還一切皆退。以是不定聚故。依本
業經如輕毛隨風等云。設第六有不退心
者。但是作此不退之心。以非是位故未得
不退也。且有人解將此爲信不退者。義恐
不可。以經中説如輕毛故。無位故。論説
修信未經萬劫皆有退故。若至萬劫信便
已滿。非第六故起信疏下同作云。如瓔珞
本業經中言。七住已前名爲退分若不値
善知識者。若一却乃至十劫退菩*提心。如
淨目天子法才王子舍利弗等。欲入第七住。
其間値惡知識。因縁故退入凡夫不善惡
中。乃至廣説。今釋此經意。是權語非實退。
但恐彼初人令不慢怠故也
 私云。花嚴宗意十信通爲退位。從初住
 爲不退。瓔珞經文會爲權語。即正叶當
 論本末之意也
文。今此論中且據本業等 記六云。論主但
依瓔珞經意。謂入十住菩薩名信成就發
心。而會通經説住位有退者。爲護初學軟
弱根宜恐怖逼協令勇猛故
 私云。爲明十住退不退之義。雖引五文
 今論正會通瓔珞違文。餘經不爾。或同
 自義。或違自義也。又義云。且依本業者。
 且字起盡正雖會瓔珞經。兼會餘四經
 也。悉説地前退義故 問。第三四兩經
 明十住不退義。即不證自義。敢非違文。
 何屬違文致會通乎 答。案通契經文
 決疑門。所引五文悉應違文。所以第一經
 説地前退。第二經説發心住退。第三四經
 十住者。是可十地。十地名十住。論主餘
 處釋中。釋十地菩薩成道處云。有十住
 菩薩住處。亦名淨居。號曰大自在天王
 宮也文智度
論文也
又仁王經説十地云。入理般
 若名爲住。住生徳行名爲地或疑云。
 第三經云。發起隨順法界性中。廣大善
 根 當論次上釋初住功徳云。起隨順
 法界性中。廣大圓滿心故彼此文意同。
 可知是十住心非十地如何 答。隨順
 法界性義亦通地前地上。論第五釋十地
 行云。以如實般若知境界空故。無量方
 便發起隨順法界性行。 不取涅槃。不
 念生死故知第三經專説地上功徳
 也。今謂二義之中初義爲正歟 初學是
 法等者。十信菩薩也。論第十釋四心下品
 衆生云。復次衆生初學是法初住以上
 既離二種怖畏。何云恐怖等乎。又義云。
 指三賢位人也。衆生雖已入不退位。而
 可生懈怠故致此警也。又義云。通十信
 三賢也。論第五云。云何名爲未入正位。
 謂十信凡夫一切二乘三賢菩薩。未得正
 體智。未證如理故
文。讃歎發心功徳門等 記六云。下生怖畏
謂於二乘下劣道中生怖畏故。上生怖畏
謂於菩薩殊勝境中生怖畏故。今信成就
發心位中。能遠離此二怖畏故
 私云。初住以上既深樂眞如理。故離二
 畏也 問。上顯示門與今讃嘆門何異乎
  答。上直明發心上自利利他體性。今讃
 彼體上徳用也
文。自此已下種種諸門等 疏五云。謂有其
餘解行發心及證發心大段中問答決疑因
論生論四門義相。以文顯故不須重釋。或
爲顯示擧初影後。欲使准知復増後學思
惟力故。所以不釋
  已上論釋
文。解行發心者等 抄第四云。解行發心中
二。一總標。歎勝前位信滿入解。今此行滿入
向。更深發心故也。故云轉勝。二顯其勝相
中二。一時勝。位隣初地故。云將欲滿故。二
行勝中二。一總。論云於眞如法中深解現前
者解也。次云所修離相者行也。下六度中
皆明此二。二別論云以知法性體無慳貪故
者顯上解也。次云隨順修行檀波羅蜜者
顯上行也。下五一一准知。謂離三輪等相
疏五云。前位信滿入發心住。今從第二
住心已去歴位修。至十向滿心總屬解行。
比前發心轉殊勝故又云。從初住心入
劫修行。至迴向終。初劫將滿。隣初地故。
勝未入劫修行時故記六云。謂即以此
解行發心。而望於前信滿入解。今此位中行
滿入向。更深發心。是故説言當知轉勝
又云。以是菩薩從初正信。即信成就。位在初
住。謂從信滿來至此故。第一僧祇將欲滿
者。即世第一無間定時。齊是若干皆名第一
解行發心。隣初地故云將欲滿
 私云。疏意初住屬前信成就發心。故從第
 二住至十迴向滿心。二十九位皆解行也。
 皆發心也。解行即發心。持業釋也。解行重
 重故發心亦重重也。抄意十住屬前門。十
 行爲解行。十迴向爲發心。解行之發心。
 依主釋也。記義同抄意
清涼演義抄第十云。第二從十行發迴向
心。以十行中能解法空順行十度。行法純
熟發迴向心。從其因邊名爲解行藏疏
下云。解行發心者。位在十迴向。兼取十行。
十行位中能解法空。順行十度行。行成純熟
發迴向心。入十向位故云解行發心 又
云。以十行以去菩薩得法空故。能順法界
修六度等行。即發心所依之解行也。以垢障
乖眞故。修離障之行以順如也遠疏下
云。此中有二。一者明其總勝。當知轉勝解
行倶明也。二者以是菩薩下明其別勝熟。第
二中有二。一者明其解勝。二者以知法性下
明其行勝。就行勝中以六度辨。此六之中
各分有二。一者明理。二者以理成行
疏下云。本曰解行發心○所修離相。論曰
此有二門。一簡前異後。二離過修行。此即
初門。從初正信者。位在十住。初心超不定
聚入種姓地。故名正信異前位。故名深。不
同後證故名解。此位即當十行十向。本
曰。以知法性○般若波羅蜜。論曰。此明離
過修行。以知法性無慳貪者。顯上深解現前。
隨順等者○顯上所修離相。十行已去得此
空。故能順法界修六度行以順如故
譯論云。於眞如中得深解故。修一切行皆
無著故。此菩薩知法性離慳貪相。是清淨
施度。隨順修行檀波羅蜜○知法性離諸癡
慢。是清淨惠度。隨順修行般若波羅蜜
 私云。當知轉勝者。明解行共勝第一信
 成就發心也 從初正信者。指十住之心
 也。記意指初住也。本論云。不了一法界
 義者。從信相應地觀察學斷入淨心地。
 隨分得離等文又云。從初正信發心觀察。
 若證法身得少分知論第四云。二者
 有分無滿人。五十位人始覺般若未圓滿
 故依此文者。初住已上名信相應地。
 又十信名正信。但十信劫内劫外。如列
 抄也 問。初住已上信成就發心攝。何屬
 解行發心乎 答。信成就發心正在十信。
 然其果體入初住已上也。今又屬後位之
 始何失乎。例如地地四心之中前位勝進
 即名後位加行也 於第一阿僧祇劫等
 者。從初住至初地入心。初僧祇攝也。論
 第十云。歡喜大士至心勸。第一僧祇粗滿
 訖第二僧祇始入無既釋初地。第一僧
 祇滿畢第二劫始入無數劫判。可知初劫
 至初地入心也 深解現前者。簡十信淺
 位。云深簡十地親證。云解也 法性體
 等者。異譯論於法性體直立六度之稱
 也
文。證發心者從淨心地等 抄四云。證發心中
三。一通明發心體中三。一標地依。從初至
所謂眞如是也。二明行體根本三明勝
用中四後得一是菩薩下攝法上首徳。二或
示下隨根延促徳。三而實菩薩下實行不殊
徳○四但隨衆生下應根殊行徳。二明發
心相○三成滿徳
記六云。第二證得發心門文中有三。初發
心因縁門疏云。初顯
發心體門
二發心行相門疏云。次
明示心
相門三發心果報門疏云。後説
勝出門 文
 私云。證發心者。十地位親證眞如名證。亦
 發眞實心故名發心也。證即發心。持業
 釋也三師共存
此義歟
藏疏下云。證發心者。位在初地已上乃至十
地。前二是相似發心。後一是眞發心敏疏
下云。此有二門。一通明隨地。二別顯成滿
又是菩
薩下
初門有四。初標位地。二明證相證何
三後得智是菩
四發心相又是菩
薩下
此中有二。一
還源始覺。次散説三心
遠疏云。證發心中有二。一明所證法。二明
能證行唯眞
如下
初中有五。初就人位辨。二問
所證理證何
三表所證法所謂
四所證境異
以依
五遣相也而此
第二能證行中有三。一明七
地以還能證之行。二明八地以上能證之行
又是菩薩
發心下
三明第十地能證之行又是菩薩
功徳下
初中
有二。一眞應相對以辨。二能化所化相對以
而實
第二中又二。初擧數表相。後列名即
云何
第三中又二。初因滿果成。後問答重
取意
略抄
 私云。藏疏曉疏科文大概同三師。敏遠二
 師料揀大異。可悉之
文。從淨心地等 敏疏下云。分別二障盡故
名淨心。即初地名也。第十地修因圓滿故名
究竟也
 私云。二障者。煩惱所知二障也。唯識論
 云。於二障中分別起者。菩薩見道現在前
 時倶斷二種。名得聖性是始教斷證
 之義也。今論不爾。地前斷人執。地上斷
 法執。爾者約斷法執云淨心地也。但據
 抄釋者。當論亦於地上斷二障種子。然
 必非分別起也 證何境界者。筆削記
 第六云。然此十地菩薩。雖斷障有分數
 多少。行行有差別淺深。隨其位次一一
 皆證。其所證者。同一眞如。但有滿分之
 殊。而無差別之體故。此通標眞如爲所
 證境界也
文。以依轉識等 疏五云。根本正智所證眞
如。由依動轉生滅識。名所證如説爲境界。
或此轉識三細一數。擧彼中轉攝初後故。
但由本智依彼三細生滅妄識故。説所
以爲境界。實論本智正證眞如能所兩已。
何有境界。唯有理智一相平等法身ノミ體故
記六云。其正體智證眞如時。心境冥然
平等一味。不可明其心境差別。今此乃説
由證境界而發心者。以依轉識倶時後得
而作是説。 此智反觀前所證理周遍法界。
與一切法爲其實性。 則能獲得多百明門
種種功徳。因此發生無量喜樂。由是境界
發起稱性廣大願海。極其時處奉佛。接物
名證發心又云 問。三種細識心念未
分。如何乃言後得倶轉 答。雖説智倶。
由極細故不可分其王所別異。智亦識也。
識亦智也。是故當知。轉識後得無有王所
別異之相。又轉識者。分別事識。七轉識故。王
所既分後得倶起。此後得智始覺所攝。豈與
染識和合起耶。然隨淨熏成於徳質説
其倶起。亦無所失 抄第四云。以依等
者。境界即是現識。必依轉相起故。而此等
者。然本智正證之時實無能所。豈可得説
以爲境界。今但約後得智中業識未盡故轉
現猶存。假就此識説正證中定有眞如爲
所證境也。以後得智返縁正證亦有現似
境故説轉識現也。唯眞等者。而實眞證能所
平等
 私云。轉識者三師義聊異也。疏意存二義。
 一云。轉識者。通指八識也。正智證如之
 位。理智不二雖無能所。約動轉識分別
 假説有能所境界之義也。一云。轉識
 者。三細隨一轉相識也。意通三細也。十
 地之位未斷三細故。正智亦帶彼或。是
 故猶帶能所見境界也。記二義亦同之。
 但記論境界。是後得智位也。轉識一義唯
 指七轉識也云云抄義轉識者。三細隨一。
 三細不離互具之故。乃至第十地亦存三
 細。約與此細識倶起説有境界也。是
 即正體智境界也。但今論境界必在後得
 智。指彼正智分濟云之也。藏疏意全同
 抄也
筆削記第六云。疏必依轉相起者。即此轉識
約現境處便名現識。竟無別體。但據次
第義ヲシテ説相依。斯則依能見心有所見境。
故前論云。以依見故境界妄現○今但下對
此。重解依轉識説爲境界之意。此有二
義。一約菩薩未離業識猶有見相。入觀
雖與無分別智相應不分能所。出觀則與
此識相應。約此識上説前證時以爲境界。
二約後得智中相見道内重慮縁眞反起影
像。約正證時説眞爲境。此但似境。非謂
實有。然亦不離是轉識現。故疏雙標後得
智中業識未盡也。然至尺相但約業識未
盡義説。故云轉現猶存等也又云。根本
實證之時但是一心眞見道。無分別能所之
相若後得智中以能見心反縁所證。以有
此能縁心故便有眞如影像。當情爲所縁
境像雖不實還似眞如。祇據此義。説後得
智中。依於轉識名境界也。如人飮水正飮
之時不能説其冷暖。飮水之後方得説之。
説時雖不得水體。其如所説之水還似所
飮之水也敏疏下云。轉識是見分。對此
見分故眞如以爲境界。眞依證智即無能
所。故云唯眞如智名爲法身也云云
 私云。轉識之義諸師意異也。或云通八識。
 或云局三細。或唯指事識。或唯云現識等
 也。今謂轉識者。三細所攝識也。意通三
 細依之釋報身。或云依彼業識。或云不
 知轉識現。今爲成眞如之能見心故唯
 云轉識也。凡諸師皆約初地眞見道相見
 道正後二智作釋。今此證發心通取十
 地。必不限初地。何必約見道乎。故知若
 正智若後智。通依轉識能見心説眞如
 爲境界也
文。能至十方等 敏疏下云。若據報得。初地
菩薩得百佛世界。今據願力故云無餘。餘
地准此筆削記云。論一念至無餘世界
者。若准花嚴説。初地菩薩能至百佛世界。
二地千佛世界。乃至十地不可説不可説阿
僧祇世界。此蓋隨其分位勝劣不同。今此文
中意在通論十地。故以無餘之言而通貫
之也
 私云。法敏義約願力。子璿義據通論也
文。供養諸佛等 疏五云。供佛請法利生。
依義故敏疏下云。正智證如已是自利。今
供佛請法唯爲利他。菩薩利生非唯一途。故
維摩經云。或示老病死。成就諸群生。無數
億衆生倶來請菩薩一時到其舍。化令向佛
道。經書禁呪術大巧諸伎藝盡現行此事。饒
益諸群生。有如是等無量方便利益。非謂
要須供佛請法聽受傳持。故云不依文字也
筆削記六云。請意者。新譯論云。唯爲衆
生而作利益。非求聽受美妙言辭。夫請説
法誠在所。顯修行義意。令其衆會如聞攝
取思而行之。兼冀展轉遐益衆生。豈在徒
聽言辭而已耶。則如圓覺十二菩薩各伸
請問。皆言願爲此會及末世等
 私云。不依文字者。十地菩薩眞如法界以
 爲自身。般若實智以爲自心。故身通度
 人。必不依文字章句也。或云。唯爲開導
 利益衆生不依文字ノミニ云云右點亦不
 可依文字也。左點必不依文字也 又
 義云。不依文字者。下標句也。故敏疏云。無
 數方便者。此結前不依文字也
文。或示超地等疏 五云。又能示現不次歴
地少時成佛。化軟根故復能示現多無數劫
當得成佛。導懈慢故筆削記六云。疏促
等者○如釋迦六年修行便成正覺者茲例
又如善財一生龍女一念等。延等者○故
法花云。智積菩薩言。我見釋迦如來。於無
量劫難行苦行。積功累徳。求菩*提道。未
曾止息。即其類也。然促中云示。延中但云
説者。促在一生可令現見。延歴多劫但
説令知也。根器既多方便非一。口不可説。
心不可測。故云無數等
文。而實菩薩種姓根等等 疏五云。入地聖
者。實具四等。因等行等證等時等故抄第
四云。而實菩薩下實行不殊徳。此中有四。初
句因等。次句行等次句證等。次無有下時等
 筆削記第六云。論種姓根等者○同是一
乘種姓○同是上根○此二約昔所論。故疏
云因等也。疏行等者。同發菩提心行二利
行故○證等者。同證二空理故○論無有超
過之法者。此明菩薩因行。證等既同。更無
別有超越殊勝之法可爲行證也。亦可此
是位等。即三賢十聖皆須歴故。無有超過。
以一切下是時等。論疏易解。據此亦似通
明上諸等之所以。詳之可見○若以此等
許三僧祇方成佛道。則百千萬人中無有
一人發心。修進○無數之言亦不定久近。
如人經年不相見。便云無數時。竟曰不見
亦云無數時。修行時分意亦同。此謂始從
具足凡位發心修進。法爾經無數時。方
得親證眞如名爲見道。是一無數時。從見
道已去漸斷倶生二障。法爾又經無數時。
方得不假功用自然相應至第八地。是第
二無數時。從此任運進修消遣餘累。法爾又
經無數時。方得成佛是第三無數時。斯則
無數時是定有。然延促不可定也。若此所
解方有修行之人。是時無定體唯心所現
 私云。諸經中異説不同也。或示超地者。大
 般若經云。當生十六大菩薩生定得如來
 執金剛位千手經云。一聞此呪故超八
 地無量義云。即於是身得無生忍生
 死煩惱一時斷壞 指如斯説文也。或
 説。我於無量等者。瑜伽論云。一一位中
 經多倶胝百千大劫方乃圓證攝論云。
 三十三阿僧祇劫等 指如斯説文也。
 今以三祇爲定量者。一向有漏地前
 無漏雜起自初地
至七地
一向無漏約此三位而
 作論也
  三祇時量事
文。但隨衆生世界不同等 敏疏下云。衆生
者。謂六道也。世間謂淨穢不同。上中下根。欲
顯示廣略性。謂三乘種姓如此等。應見何
身。應聞何法。故示所行有差別耳
削記六云。論衆生世界不同者。或分情器。
或唯有情通茲二意
文。一者眞心等 記六云。第一眞心遠離邪
僞分別見故。謂即大智。二方便心遍修福
惠利群生故。謂即大願。三業識心依止。意
生微細業識。發勝心故。謂即大悲。表是菩
薩尚有微細生滅之累。不同果位純淨功
疏五云。一者根本智無分別心。二者後
得智有方便心。三者所依細業識心。此第三
心本後所依。亦有轉現。擧細影耳。實非此
心是聖所發。爲是二智所依。微細生滅之染
不能同佛一向純淨。故合所依爲發心相
抄第四云。前二能依根後之智。後一所依
梨耶之識。則成三心。但二智起時有微細
生滅之累。不同佛地純淨之徳。是故合爲
發心之相
 私云。三師義區。但抄義叶文歟。疏釋同也」
藏疏下云。眞心者。謂根本無分別智也。方
便心者。謂後得智也。業識者。二智所依阿
梨耶識。理實亦有轉現。今但略擧根本細
相。此非發心之徳。但顯此菩薩二智起時
有微細生滅之累。不同佛地純淨之徳。是
故合爲發心相筆削記六云。疏二智所依
等者。此二種智本從彼識之所顯生。故説
爲依。非謂現今能與二智爲體 問。二智
是淨。梨耶是染。云何淨智依染識生耶
答。以有染心故。翻此染心得成淨智。若
本無染淨亦不生故○又梨耶是染淨和合。
淨智依生故無疑也。又若隨相所明。謂梨耶
本有二智種子。從無始來以本識爲依止
處。故云所依也。理實等者。既言梨耶。合通
三細。今但言業識者。意在擧細攝麁。擧
本攝末也。亦可現相八地盡。轉相九地盡。
業相十地盡。業相最通故標通者。斯則於諸
菩薩無所局矣○問。二智是淨。從來未得。
今始開發可名發心相。生滅業識無始來
有。何故至此名發心相耶○答。明此菩薩
亦能證眞。亦能達俗亦有生滅。以證眞故
揀異地前。以有生滅不同佛位 敏疏
下云。此明發心相。於中有二。一還源始覺。
謂前二心二下轉本覺則後一心。由此二覺
内外熏力。速超自分故標三心。爲發心相
耳。明此本始行相難知。故云微細之相也。
次散説三心。謂一眞見道名爲眞心。即根本
智體會一如。離於二取名無分別也。後得
智中施設權巧名方便心。即先自利法爾利
他故名自然也。大悲普濟名爲遍行。所言
業者。即是業相。所言識也。謂轉等諸識。所
言心者。即業等諸識。由本覺淨心故名業
識心。謂由眞妄和合爲諸識體。即是淨分
爲發心徳。如上文云。二者意熏習。謂諸菩
薩發心勇猛速趣涅槃。故前文言意即十一
末那。此云業識亦具足諸識。由本覺淨分
其力轉盛。是故能令菩薩速起勝進趣於
果位。非謂無明癡分。故云微細起滅也
文。又是菩薩功徳成滿等 疏五云。總明菩
薩因位窮時現報利益。功徳成滿異佛位。故
果位彰時後報利益寄色究竟處。即於彼身
示成菩*提受佛位故抄第四云。又是
等者。一因位窮也。故地論云一者現報利益
受佛位故。於色等者。二果位彰也。故地論云
二者後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也。何故他
受用身在此天者。一云以寄十王顯別十
地。然第十地寄當此天。即於彼身示成菩
提故在彼天文記釋
同之
藏疏下云。言又是菩薩
功徳成滿者。因位窮也。故地論云一者現報
利益受佛位故。言於色究竟等者。果位彰
也○已下同
抄釋也
筆削記六云。疏現報等者。即以
此身成正覺故。即自受用身功徳圓滿也○
疏後報等者。依前報體方起此故。即他受
用身功徳亦圓滿也。然其因窮果顯。但義
説二相時無前後。現後二報亦復同時○摩
醯首羅此云大自在。智處者。一切智人所起
智處唯識演祕第六云。行滿今生即證佛
果。名爲現報。以前諸行但爲遠因。所以佛
位不名後報菩薩後身。地前業感故。名後
報聖者。不造招彼業故。後身菩薩名之
爲智。因智最殊勝。以智標名。得此菩薩
處。彼天中智處生處謂安處大疏第四云。
一成現報益。得佛灌頂受佛位故。二成後
報益。十地攝報生大自在。云高大身○論
云摩醯首羅智處生故者。智處亦二義。一摩
醯首羅智。自在故。二攝報智。滿成種智故
心地觀經云。現報利益摩醯首羅智處生處
 私云。菩薩三大僧祇萬行成滿之後。必生
 彼天成正覺也。然現報後報分別。諸師
 義聊異也。藏疏引地論意。因滿云現報。
 果彰云後報也。疏鈔記三師皆同此義
 也。子睿自他受用如次配于現後二報。演
 祕釋菩薩最後身云後報。證果之位云現
 報歟。大疏十地攝報云後報。受灌頂位
 云現報。是同演祕意也。心地觀經亦同
 此義也。地論等亦必不違此義也 問。
 何故最後身菩薩必生彼天乎 答。筆削
 記云。復有五意。故在彼天。一以二乘人
 執化八相爲眞佛。不信別有聖人。又不
 知即心是佛。又信彼第四禪中是聖人生
 處。今且同與二乘在彼天處。攝示令知
 八相非眞。故在此天。二縁三災不及故
 當此天。三縁欲界色質麁重是有。無色界
 都無色質是無。今此天中違離有無契
 於中道。故在此天。四爲摩醯首羅天王面
 有三目。不縱不横表證三徳。涅槃亦爾。
 故在此天。五爲下界惠多定少。上界四空
 定多惠少。此天定惠平等。故在此天。以
 禪者翻云靜慮。靜揀於下。慮揀於上。
 偈云。欲界及無色。佛不於彼成。色界中
 上天。離欲中得道敏疏云。即是報佛他
 受用身。示離欲貪故不居欲界。現無邊
 相好故不居無色界。爲離二過故依色
 界上天成等正覺也
文。最高大身等 筆削記云。色究竟天身量
一萬六千由旬。自在天王身量三萬二千踰
善那。十地菩薩示爲自在天王身量倍増。
故云最高大也異譯論云。於色究竟得
一切世間最尊勝身 大疏第四云。高大二
義。一色形極量最大故。居有頂故。二約三
乘。此成報身位極普聞故云高大
文。以一念相應惠等 抄四云。上總下別。謂
一念始覺至心源時契於本覺。故云相應。
又清涼云。始本無二名一念相應。又無明盡
故顯照諸法。故云種智。上本智成也。下後
智顯也。故云自然等藏疏下云。言一念
等者。明自利行滿。即顯上眞心於此成也。
謂一念始覺至心源時契於本覺。故云相
應。以無明盡故顯照諸法。名一切種智也。
亦可前一念相應惠等者。是無間道也。名一
切種智者。是解脱道也。自然下利他徳顯上
方便心。明不待功用也。又亦可初智淨相。
後不思識業相。皆是本覺隨染所成也
六云。一念相應即無間道。謂由始覺隣契本
覺。最近於果名相應惠。無明頓盡即解脱
道。根本無明獨力業相。皆悉斷盡顯照諸法。
故名種智又云。二謂以下別中二。初明
自利行○次自然下顯利他徳疏五云。
契合本覺。一念相應頓斷無明。成就種智。
自然而有應化大用。周遍十方利群品故
 私云。一念相應者。因滿智也。論第三云。
 滿足方便一念相應彼既因滿。是豈不
 爾乎。記釋一念相應無間道者。即此意
 也。藏疏第二義即同之也。抄意一念相
 應者。果滿智也。藏師初義即此意
 削記云。一念前因。一念後果是意通因
 果歟。又論第四云。圓滿般若惠現見一法
 界。無明體頓斷故名見一處又第五卷
 云。發解脱道無明頓盡又第三云。極
 解脱道一時相翻此等釋意果智斷無
 明
大方廣寶菡經下云。菩薩爲得不退轉地。
發大莊嚴。捨等三界一切結使。及捨聲聞縁
覺地。故菩薩莊嚴道後發大莊嚴。以一念相
應惠如實了智説法相故 大乘玄二智
義云 問。二智云何斷煩惱耶 答。此經
云。佛爲増上慢人説斷煩惱。實不斷也○
問。若爾應無有斷。何故經云一念相應惠
斷無明習耶○答。如上推之。畢竟無斷。如
此了語即是斷也
 私云。一念相應惠頓斷無明之説如斯
文。問曰虚空無邊故等 記六云。其次釋兩
重問答門二。初發起問答決疑門中有二。初
開問門。躡前所説種智爲問。初且陳疑。謂
有虚空處皆有世界。有世界處皆有衆生。
有衆生處皆有心行。如是境界分濟難知。
次若無下正設難。謂非直外境無邊分濟難
知。亦復内盡心想云何可了
 私云。論科門總有二門。一者總標總説門。
 二者別釋散説門。第二門中自有三門。一
 者三種發心分別門。二者發起問答決疑
 門。三者因論生論問答門云云此中三種
 發心門畢。自下第二發起問答門也。問意
 云。外境無邊難知。而又内心心相盡已。依
 何可了知乎爲言
疏五云。已説三種發心分剖門。次説發起問
答決疑門。此有二門。初興疑致問門。後以
理正答門。初門者。謂有空處皆有世界。有
世界處皆有衆生。有衆生處皆有心行。如
是境界分濟難知。若無無明則無心想。云
何能知名爲種智抄第四云。問中二。初
且陳疑。後若無明下正設難。次問准此
敏疏下云。復次占察經云。一切境界皆依
無明。識夢所見妄想作故。無明斷即無心相。
心相既無。誰爲能了。名一切智耶。復次若
一行者。斷無明時能了一切有情心行。名
一切智。種智者此亦爾。是一室之明燈能破
十室之夜闇。能了十室之境哉
 私云。疏抄二師釋亦同記竟也
文。答曰一切境界等 記六云。答釋門中即
有三門。初立理正答門。由内盡妄想心
故。能外廣知。境雖無邊不出一心。既證心
原何所不了。眞心之境離於妄念。故盡想
念方始能知。二以衆下擧非顯失門中。初
明妄見有限之境。次以妄下釋成不見所由。
即明有妄見故有所不見。三諸佛下擧是
彰得門。言離見相無不遍者。無妄見故無
所不見。心眞等者。佛心離妄體心原。
無始覺之異。故名眞實。然此本覺在生
滅門中。爲妄法之體。故云即是諸法之性。
一切妄法並是本覺佛心之相。相既現於自
體之上。以體顯照其相。有何難了而不知
也。故云自體照顯等故。上文中辨佛報化
之用。則在衆生心中。今辨衆生妄法即在
佛心之上。良以心源無二故得然也。以同體
智力起勝方便。攝化有情故云有大智等
疏五云。謂由内盡妄想心故能外廣知
一切境界。境雖無邊不出一心。既證心源。
何不能了。眞心之境離於妄念故。盡妄念
方始能知。衆生具妄見境有限。妄不稱性。
故不能了。佛無妄見無所不見。契一心
源爲法實性。既諸妄法並在本覺佛心之
上。是能依相。以體照相有何不知。是故如
來以同體智起勝方便。開示法義。攝化衆
生名爲種智抄四云。答意云。只由内盡
妄想心故外能廣知也。如鏡内盡垢穢塵
故外能廣現也。鏡有垢而莫現。生有妄而
又云。一切妄法並是本覺佛心之
相。現於自體之上。以體照相。有何難了。
而不了知也。故上文中辯佛報化之用則
在於衆生心中。今辨衆生妄法則在於佛心
之上。良以心源無二故得然也。華嚴云如
心佛亦爾。如佛衆生然。心佛與衆生是三
無差別。此之謂也。次以同體大智起勝方
便攝化衆生故。云有大智用等。今人乍聞
萬法皆空則謂。豁虚無物之空。便生疑云
何成觀心何假修作。眞覺師云。豁達空撥
因果。范蕩蕩招災禍。棄有著空。病亦
然。譬如避溺而投火。即此執。然以此論
自體顯照一切妄法。答彼迷人。謂雖妄空
而眞照故也。以隨情有照了妄法。若理無
義無惑可照
 私云。答説之意亦諸師義一致也。總意云。
 既達心源還照俗諦。即一心之相故。於
 一念中顯照諸法也。上文云。謂大覺者。
 已到彼岸遍知一切無量衆生。一心流轉
 作四相故即此
義也
筆削記六云。故上等者引因以證果。即用大
中文前則因心現果法。今則果心現因法。因
果雖殊心體是一。故金錍云。阿鼻依正全處
極聖之自心。毘盧身土不逾凡下之一念。
以同體等者。意云。匪但心體照法而已。復
能起大神用利樂衆生。斯則依智淨相起
不思議業相。依法出離鏡作縁熏習鏡義
敏疏云。本曰。一切境界○離於想念。
論曰。此答初問○本曰。以衆生妄見○不
能了知。論曰。此答第二問○本曰。諸佛如
來○一切種智。論曰。此答第三問
 私云。敏師科文未詳
文。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等 記六云。又問
下因論生論問答門。二初開問門。謂即
前自然而有不思議業。而發此問。初且陳
疑。次云何下正設難。二答曰下答釋門中
有法喩合。文相可解疏五云。此有二門。
初發起難問門。後決擇通答門。初門者。謂如
前説。佛有自然難思議業。現應化身遍十
方界利樂衆生。衆生見身乃至聞法無不
獲益。何故衆生皆多不見○後門者。謂佛
法身遍衆生心。本無作意。現不現時但依
根有厭求。感縁即現。非佛法身自有出沒。
生心如鏡。鏡若有垢即不現像抄第四
云。問曰。若諸佛有自然業等者。有二。初且
陳疑。後云何下設難。因言自然不思議業。
生起世人不見之疑。意云。既自然現。云何世
人多不得見。故科名云因論生論○答曰
下有法喩合。且釋法云。以佛法身普遍衆
生心中。但有厭求根感。即顯麁細之用。非
由切用也。次衆生下喩相易知。後如是下
合云。明無感佛之縁。非謂煩惱現行。以善
星等煩惱心中得得見佛故。斯則無縁如鏡
有垢也又云 問。不生不滅四種無爲是
佛眞體。但由生滅五種有爲之所覆故。隱而
不現。隨彼厭求勝劣之心。佛現麁細報化
之用。云何今説煩惱心中佛能現耶 答。由
感虚幻。佛力自在有縁心中分明顯現。若惑
實有云何現哉。次法身能現報化之用。今
據根本而言。故云法身不現筆削記云。
多不見者。非全不見。故云多也。又聞説
者。必見身。見身者未必聞法。今約局所
標故但言不見。尚不得見何呪得聞
云。論諸佛下據前所問即問報化。今約法
身體遍故。報化是即體之用。亦遍一切。據
本而但云法身也。疏遍衆生心者。論云。一
切處故。一切之言意説情器○今疏且約所
問之處。故但言遍衆生心也○疏明無等者。
意云論言垢者。但是障見佛之垢。即是無
機善星下引例。此人生於佛世。是佛弟子常
見佛身。然有煩惱現行。以起惡故生墮地
獄。如涅槃説。論法身不現下疏文三。今初
約本論以通能現。然據義合云報化不現。
而言法身不現者。以約本説故。如言鏡
不現者。謂現像也。此同圓覺云。由寂靜故
十方世界諸如來心。於中顯現。心即法身。皆
是據本説也。又應化亦名法身。本業經云。
法身二種。一法性法身。二應化法身。謂第一
諦法流水中。從實實性生智。故實智爲法
身。法名曰自體。集藏名身。一切衆生善根
感此實智法身故。能現應無量法身。所謂
十種身等敏疏云。平等遍一切等。先明
此法身量等十方化遍六道有感必應。故
云但依衆生心現也。有垢不現者。喩無感
佛之機也。如水中月。質影倶同衆生心現
化名法
 本云元應二年正月十五日巳剋於洛中教王
 護國寺爲春季談義抄之畢
             金剛資頼
 暦應二年十一月十五日巳剋於東寺西院
 僧坊書寫校合畢     權律師杲寶
          執筆春玉丸生年
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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