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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信論抄出 (No. 2283_ 尊辨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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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中有屈曲之文。言皆是稱性一時頓
演者。釋成是平道之義。以稱性之善巧無
邊差別皆是平道。又一時頓演不同屈曲説。
權之時不説實説。實之時不説權説。四諦
唯爲小乘。説六度被菩薩。故一切並陳尤
顯平道。又説隨衆生者。説於世尊餘處
隨機。非此經中是隨機説○涅槃先異後同
亦成屈曲。花嚴若同若異。空不空等一時頓
云云
問。長水心引如心佛亦爾之文。五教中配
何教可云耶 答。終教云云付之。凡尋唯
心之義者。設雖有一分具分不同。始終二
教同談唯心義。何引此文但可配終教耶。
如何
問。長水心引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之文。證
何教義可云耶 答。頓教也 付之。道理
不明。凡初發心時便成正覺者。是圓經所
談也。寄終教不退證上説別教初心成覺
也。何引此文可證頓教之義耶。如何
削記一云如上
文抄
圓覺略疏二云○終教相盡性顯名成正覺。
曰花嚴説十信。信滿初發心住即成正覺
云云
同略抄第五
問。以十信攝三僧祇之劫數可云耶 兩
方。若攝者。當長水記中十信菩薩位居解凡
未入劫數今此釋心明三僧祇之解也
見タリ若依之云爾者。既是信位也。何同邪
定可置劫前耶。何況攝論等心以信位立
位。何可云不攝僧祇劫數耶。如何
削記云。即十信菩薩位居解凡未入劫數。今
論正被此輩。故下文云。是中依未入正定聚
衆生故。説修行信心。然是初機之上根也
云云
問。能詮教體門有幾門耶 答。疏云。略作
四門云云付之。正見疏文。隨相門唯識門
歸性門無礙教通諸法門既五門也。如何
疏云。第五能詮教體者。略作四門。一隨相
門。二唯識門。三歸性門。四無礙門。五教通
諸法門○等云云
 徳治二年五月 日 誂或者書寫了
              尊辨


大乘起信論抄出卷下
問。大師依小乘教心。判歸命稽首輕重義
之時。引龍樹智論何文可云證之耶 答。
疏云。智論如小乘經中。毘沙門王歸命釋
迦稽首餘佛付之。設雖歸命釋迦稽首
餘佛。何依之云有輕重不同耶。但是於一
敬禮之言。可云立歸命稽首之名也。是以
勘智論文。過去未來今諸佛。一切我今稽首
禮。如是我今歸命佛。亦如恭敬三世尊
此文但爲證有十方佛之義所引處也。更
不見輕重之別。何況世親論主歸敬諸佛
之時。敬禮如是如理師自釋之。稽首接
足故稱敬禮若以歸命爲勝。更不可
出稽首言耶。爾者如何
答。稽首歸命以一相之義分之時。非無輕
重。故智論中引長阿含。稽首去來現在諸
佛。亦復歸命釋迦牟尼之文了。毘沙門王
在釋迦佛所得道故敬愛心重。故歸命釋
迦餘佛稽首是即稽首屬身。歸命屬意。故
且分輕重也。但以實義言之。設雖小乘之
心作稽首之時。豈無歸命意業之義哉令
出難給論文等皆此心也。故強非相違可
答申
記云。歸命與稽首何別。答。智論云。如小乘
經中。毘沙門王歸命釋迦稽首餘佛。論主
將非爲初重後輕。以小乘人偏賀釋迦之
恩故有斯也。又釋。通論皆具三乘。別分稽
首屬身歸命是意。三業之中意業爲重。如
仙人起嗔令三國人死等。可知云云
法界無差別論疏云。前中。首是頭也。稽是至
也。以頭至地。故名稽首。相唯身業。實通三
唯識述記第一云。稽者至也。首者頭也。以
首至地。故名稽首。此唯身業敬相不盡。今
但擧身義顯意語二業亦敬。又依理解起
慇淨心。策殊勝業申誠。歸仰敬禮之異名
也。此通三業敬相
智論第四云。長阿含中毘沙門王以偈白佛。
稽首去來現在諸佛。亦復歸命釋迦文佛。汝
經説過去未來現在諸佛言稽首。釋迦文尼
佛言歸命。以此故知。現在有餘佛。若無餘
國佛何以故。前稽首三世佛。後別歸命釋
迦文尼佛。此已未離欲。在釋迦文尼所得道
故。敬愛心重故歸命。知餘佛所直稽首
智論第九云心同第四
問。付釋救世大悲者之句。爾者今以此大
悲。於衆生縁法縁無縁之中。判何悲給耶
 答。無縁悲也 付之。今以此大悲可云
衆生縁悲也。所以疏上文釋救世等。三世間
中擧衆生世間。是所救也若爾者。所救
既衆生世間也。能救之體尤可衆生縁悲也。
何況大師自引佛性論中。悲者暫救濟。如
文對悲暫救濟之義。讃大悲能永救濟之
徳。若爾者。自義與論文相違。更不可爲證
據。是以淨影大師心衆生縁之悲也タリ。如

答。以今大悲云無縁悲事。大師御釋分明
也。故疏中無縁之悲三中最勝故云大悲
但今出難給可衆生縁云御難者。自元無縁
悲非離衆生縁別立。 故至相大師解釋中。
無縁者。縁法無我起慈故起慈事寧可
離衆生哉。此事非難勢之限歟。無失
記云。救世等者。世謂世間。有其三種。此明
衆生世間。是所救也。救謂能救。即如來大悲。
悲亦有三種。謂縁衆生法及無縁。無縁之悲
三中最勝。故云大悲。佛性論云。悲者暫救
濟不能眞實救。大悲者能永拔濟。恒不捨
筆削記第二云。疏大悲下二能救也。三縁者。
謂四無量心皆具三縁。一衆生縁。縁於衆
生如父母眷屬等。二法縁。縁於衆生倶是
衆法合成。三無縁。不見衆生及與法相今
雖言悲必具四心。無縁下釋大字。於三縁
中此最勝者。謂與法性同體故。名爲大也。
佛性下引證。暫救等者。反顯也。謂暫起縁心
好行小惠。見貧苦者。或施以金帛。濟以衣
食。見危難者。或施以無畏。致之安樂。不
已我人衆生之見。有厚薄親疎之心。此則
必不長久。不唯不久。抑亦不普。以見衆
生及以我相。生疲勞故。由是佛法訶爲
愛見也。永救等者。順明也。謂見衆生本成
佛道如我無異。傷此迷倒妄處輪迴。若反
其源定當作佛。是故爲化一衆生。於微塵
處經無量劫難行苦行。於一既爾。於多亦
然。此乃不唯久永。兼能普救。方曰大悲。故
下文云。所謂發願盡於未來。化度一切衆
生。使無有餘。皆令究竟無餘涅槃。以隨
順法性無斷絶故。法性廣大遍一切。衆生
平等無二。不念彼此究竟寂滅故○大悲
爲力等者。准阿含説。凡力有其六種。謂孩
子以啼。女人以瞋。國王以憍傲。沙門以
忍辱。羅漢以精進。佛以大慈悲。如佛垂
登正覺。魔兵大至。佛入慈悲定魔即退敗。
況大慈悲是佛心體。故經云。佛心者。大慈悲
是。今請加護理合稱之
遠疏云。言救世者。救者覆義。救覆生善。即
是與樂。得樂因故。此是慈也。言大悲者。悲
者護義。護者止惡。悲能拔苦。應佛之意無
出此二云云
孔目第三云四無
量章
四無量者。一慈。二悲。三喜。
四捨。無量縁三義。一衆生縁。二法縁。三無
縁。衆生縁者。縁衆生起慈故。法縁者。縁蘊
等法起慈故。無縁者。縁法無我起慈故。喜
捨亦然。此義在三乘。小乘中即無。但有衆
生縁一乘義具足。何以故。縁生無盡故
探玄記第十二云第三
地所
四種類者。諸經論中多
説三種。一縁衆生。二縁法。三無縁。智論中
二釋。一約能起。初一是凡夫慈等。次是二乘
法執。三是菩薩稱眞。二約所益。初一令得
人天益。二令得二乘益。三令得菩提佛地
論中。諸佛菩薩縁衆生。假者亦縁彼五蘊
假法。及縁二空眞理。而教化故
八十經第三十五云第三
地所
佛子此菩薩心隨於
慈。廣大無量。不二無怨。無對無障無惱。
遍至一切處盡法界虚空界。遍一切世間
住。悲喜捨亦復如是
大疏第七上云。大文第四佛子此菩薩心隨
下。明其厭果○次十句別慈之種類總有其
三。初有七句八義。衆生縁慈。次一法縁。後二
無縁縁。謂縁念初縁假者。欲與其樂。次縁
人空。但有蘊等善惡行法。以用教化。後衆
生體空。欲令悟入。初一通凡。次一通小。後
一唯大
演鈔第十五下云。疏慈之種總有其三者。疏
依常義。經論大同。涅槃十五更有一義。云
衆生縁者。縁於五蘊願與樂故。法縁者。
縁諸衆生所願之物。無縁者。縁於如來。是
名無縁慈者。多縁於貧窮衆生。如來大師
永離貧窮受第一樂。若縁衆生則不縁佛
法亦如是。以是義故。縁如來者名曰無
問。論中付云及彼身體相。爾者今此相者。
配屬佛三身之時。大師判何身給耶 答。
疏云。體相二大自是法身付之。法身還
同本覺之位。唯歸理性故。可云限體大
也。相大法體之相故。可云報身也。是以
清冷大師報身也釋給ヘリ。加之淨影大師又報
身釋給ヘリ。倒如彼心眞如門唯體大。如何
答。大乘終教心於不空功徳云一得以後
同眞如故。故以相大爲法身云事。何始可。
驚之乎。今體相二大自是法身者。此心也。
但清冷并淨影之釋者。暫分之雖配三身。
自受用報身法身之上相故不分之。體相二
大自是法身釋也。若如彼釋暫分者。大師御
心非云無其義也。無失林師
論云。及彼身體相。法性眞如海。無量功徳藏
記云。第二法寶中○體謂體大。相謂相大。以
用大中辨佛受用變化二身。是故體相二大
自是法身。屬法寶攝
筆削記第二云。以用下二通伏難。初正通也。
難曰。既云彼身體相合配屬佛。其義則順。
何以却云法寶耶。故此釋也。以佛有三身。
用大之中已攝報化。即屬佛寶。體相二大正
是法身。配歸法寶。於理甚宜
論云。所言義者。則有三種。云何爲三。一者
體大。謂一切法眞如平等不増減故。二者相
大。謂如來藏具足無量性功徳故。三者用
大。能生一切世間出世間善因果故
記云。體者眞性深廣。凡聖染淨皆以爲依。故
受大名○相大者。二種如來藏中不空之義。
謂不異體之相。故云性徳也。如水八徳不
異於水。用大者。謂隨染業幻自然大用。報
化二身麁細之用。令諸衆生始成世善終
成出世
元曉疏上云。次顯法寶。及彼身體相者。謂彼
前説如來身即是報佛。正用法界以爲自
體。故言彼身之體也。此是擧佛而取其法
演義抄一上云。若直説者。法身約體。報身
約相。化身約用。然報身之義分三。所言義
者。則有三種。一者體大○善因果故。藏和尚
釋相大云。二種藏中唯取不空如來藏。用
大者。謂隨染業幻自然大用。報化二身麁細
之用。令諸衆生始成世善終成出世善也。
釋曰。依此解者。以不空之藏修成方顯爲
眞報故。用大中報化受用故。顯勝名報
遠疏云○言身體者。是法佛也○亦可應
用所依名之爲體。故曰身體。所言相者。是
報佛也。法體之相故曰報佛。此之一句合明
法身
問。付歸敬法寶門爾者。第二有義意。教理
行果四法共歸敬可云耶 答。爾也 付之。
歸敬法寶事可歸理果深圓。即約彼佛身
明法寶者。是果法也。顯身之體相者。是理
法也。然教淺行分也。更不可歸之。何況法
性眞如句者。釋體大。無量功徳藏者。是相大
也。然體相二大自是法身釋故。更不可通
教行二法也。是以海東師出法寶體相。言
法性者所謂法之本性トノ如述。唯出理法也。
如何
答。歸敬法寶門之中。第二有義意。四法寶
共可有歸敬之義也。宗家解釋中。教含所
詮之功徳。行攝所成之功徳。是故云無量功
徳藏也。當知此中通四法寶有含藏判給ヘリ
但可限理果深圓云御難者。此即第一門義
意歟。任及彼身體相論文。唯取深圓歸理
果。嫌教行二法也。今此第二有義意。能詮
教含所詮理中。以六度萬行之分果。納究
竟圓果故。理果二法之中必又攝教行義。關
之通四法寶釋給也。長水又分兼正義尤此
心也。海東師釋意相當第一門義也。就論
現文如此釋給歟。自元略釋故。廣不盡義
門也。探意趣之時更不可有相違也云云
記云。汎論法寶有四種。謂教理行果。於此
四中。教淺理深。行分果圓。今此所歸唯取深
圓但歸理果。是故約彼佛身以明法寶。是
果法也顯身之體相。是理法也○有義。此中
亦攝教行二法。謂教含所詮之功徳。行攝
所成之功徳。是故亦云無量功徳藏也。當
知此中通四法寶倶有含藏云云筆記第二
委釋之
元曉疏云○及彼身體相者。謂彼前説如來
之身。即是報佛。正用法界以爲自體。故言
彼身之體也。此是擧佛而取其法。下句正
出法寶體相。言法性者。所謂涅槃。法之本
性○言眞如者。無遣曰眞。立曰如○云云
問 付法性眞如海論文。法性者。明眞體普
遍義釋給。爾者引何文證之給耶 答。在
衆生數中名爲佛性。在非衆生數中名法
云云付之。今此文法性之言既限非衆
生數。何以彼可云證眞體普遍義耶。如

答。法性體遍染淨。通情非情顯深廣之義。
即名眞體普遍之義也。眞體遍衆生數名
佛性。衆生有覺性故。眞體在非常數名法
性。爲法之自性故。非情無覺性故。不名佛
性也。何引智論文證之事尤有其謂歟。但
可會申處。法性詞限非常御難者。長水判
也。若言佛性即但局於果不通諸法。若
言法性無所不縁不唯於佛也聊對非
情之時。雖名法性。法性詞廣亘情非情。故
不可有相違也云云
記云。法性者。明此眞體普遍義。謂非直與
前佛寶身體。亦乃通與一切法爲性。即顯
眞如遍於染淨通情非情深廣之義。論在
衆生數中名爲佛性。在非衆生數中名法
云云 筆記第二
委釋也
問。論中付云及彼身體相。爾者今此體者。
可通眞如生滅二門中體大耶 兩方。若云
通者。凡立體相用三大事。既於生滅門中
談之也。然今此歸敬三寶門之時。初一項
報化二身シテ屬眞如用大。歸法寶之時。體
相二大自是法身云。故付三大配屬之。尤
可限生滅門也。何況談如來義事。又限生
滅門。然既法身如來釋。故無詳可限生滅
門之中體大也 若依之云爾者。既云體
大。何必可限生滅門耶。如何
問。今論心歸敬僧寶之時。地前地上共歸
之可云耶 兩方。共歸者。馬鳴大士是第八
地菩薩。前地更不可歸之。設又同如實修
雖歸地上三賢是方便。更不可歸之。是以
光法師倶舍論中。釋不歸二乘之義。世親
菩薩一阿僧耶。向滿智慧勝彼故不歸敬
 若依之云。不歸者。宗家本疏中釋。等字
擧中等前後明知三賢同歸可云也。如

問。今論中付歸敬僧寶。爾者地前地上共歸
敬之可云耶 答。大師共歸敬之釋給也
 兩方。若通地前歸敬之者。凡立僧寶之
名事。唯可云限地上證理之位也。是以大
師釋云。僧通凡聖。寶唯聖位。聖通大小。菩
薩爲勝。是故此中唯歸地上。大菩薩僧謂
證理起行如實修若云歸地前者。何可
置唯言給耶。是以海東師唯於地上如實
修行菩薩 若依之云爾者。論中等字釋ストシテ
此中等者。等取前後也如何
答。今論歸敬僧寶之時。可有兼正二意也。
若依正門者。如一方御難。於地上可歸
也。論中如實修行是也。僧通凡聖。寶唯聖
位。聖通大小。菩薩爲勝。是故此中唯歸地
上之釋。即此門建立也。若依兼門者。三賢
十地皆以可歸也。等前後云此心也。而於
淺位歸之事者。凡終教以上教心。於同體
眞理之上立僧寶故。一切悉可歸也。是以
長水釋中。據論主示迹因地令歸一切聖
賢。若以此而言。等字通於下地。即以聖等
賢。以大等小。自然令前歸心廣大理。縁
同體之言也但光法師解釋者。凡小乘心
者。付相談之故。二乘與菩薩智慧勝劣遙
隔也。故菩薩不歸二乘也。今教心者。於性
上立僧寶故。二教之心施設遙別也。況又
三賢十地位。聊雖有淺深同是菩薩也。彼
者二乘與菩薩對比。此者菩薩與菩薩對
判。彼付相談。此者付性論故。更可非例難
可答申。或義云。凡僧通凡聖。以四人以上
爲僧故。設雖地前淺位寧可不歸依哉。是
以梵網經中自供五百羅漢。僧不如僧。次
一凡夫僧凡夫僧通十方僧。故寧可令輕
哉。歸一切僧云事。是即歸心廣大之義也
云云
二義共自案謬義也。後見可刊定之。山本
問。論文無量功徳藏爾者香象大師御心。
法僧二寶中何也釋耶 答。疏云。次三句明
法寶故法寶同之内句也 付之凡尋地
上菩薩者。萬行集成亦等法界。能攝盡無
限量故。可云無量功徳藏也。依之海東師
配歸敬僧寶之句擧徳取人釋給ヘリ。何況同
本異譯論中。無邊徳藏僧勤求正覺者異譯
論文既符順海東師之釋。尤可云歸敬僧寶
門句也。如何
答。凡大師御心以眞如體相二大定法寶之
體故。今無量功徳藏之文心。於法身如來藏
之中。明含攝蘊。積無邊恒沙之性功徳故。
既是釋相大之文也。屬法寶攝給事。有其
謂哉。但新譯論文竝曉公御釋者。以所成之
徳隨修行之人。人法合論故配屬僧寶。與
彼所成之徳即法寶故。大師御心開人法。
以此句屬法寶給ヘリ。例彼體相二大是雖佛
法身。分佛與法故。如配大法寶。此又可齊
等。然者各據一義非召相違可答申也
論云○最勝業遍知○如實修行等云云
疏云。初三句明佛寶。次三句明法寶。後一
句明僧寶○法性等者。釋體大也。無量功
徳藏釋。相大釋也。次釋相大中。謂此法身
如來藏中含攝蘊。積無邊恒沙性功徳故
立藏等云云
又云。第三僧寶者。僧通凡聖。寶唯聖位。聖
通大小。菩薩爲勝。是故此中唯歸地上大
菩薩僧謂證理起行名如實修。下文云。依
法力重習是地前行。如實修行是地上行。滿
足方便是地滿位。此中等者擧中等取前後
也。又依寶性論。就地上菩薩約正體後得
説二修行○
筆削記第二云。論如實下三僧寶也○大。揀
地前菩薩揀小。若據馬鳴所歸。合是九
地已上。今約地上。同是如實行故。所以歸
之○地滿位者。以地滿行絶故。言位而不
言行。今擧如實以地滿故。云擧中等後。
二又依下依寶性也。若約地位竪論故。
以地上等取地滿。今約智行横説故。以正
體等取後得○然此二説約位約智。雖即
有殊。但就地上而論。故皆取之。然據論主
示迹因地合歸一切聖賢。若以此而言。等
字通於下位。即以聖等賢。以大等小。自然
合前歸心廣大理。縁同體之言也
元曉疏上云。此下二句。嘆其僧寶。言無量
功徳藏者。擧徳取人。謂地上菩薩。隨修一
行萬行集成。其一一行皆等法界。無有限
量。積功所得。以之故言無量功徳。如是功
徳總屬菩薩。人能攝徳。故名爲藏。次言如
實修行等者。正歎行徳。以寶性論談約正
體智。故名如實行。其後得智名爲遍行。今
此中言如實修行。擧正體。次言等者。取後
得智○等云云
慧遠疏上云。自下一句嘆僧寶。言如實者。
遣邪取正故○如實。言修行者。在不定位。
研習勝進故曰修行。所言等者。此類非一。
故曰等也
光倶舍疏第一云。不言僧者。略而不論。
或四向四果説之爲僧。世親菩薩一阿僧祇
耶向滿。智慧勝彼。故不歸敬。問。何故論主
造攝論中。亦敬僧耶。解云。僧者謂衆。大乘
菩薩容有衆多。同時入聖。名僧歸敬。此宗
菩薩唯一。得入三十四心。不名爲僧。故不
歸敬
遺教論記卷上觀復問。馬鳴大士證不動地。下
功徳悉以滿足。何故下位皆歸命耶。□謂由
所攝能歸之人皆亦同自位故上諸問答皆
依釋摩訶衍

疏上云。二敬意者。一爲荷恩故等云云
注疏上本云。如實修行等。僧寶也○又解。次
上一句亦屬僧寶。上句擧徳取人。謂地上
菩薩隨修一行萬行集成。其一一行皆等
法界。積功所得故云功徳。人能攝徳故名
爲藏。下句即正歎行徳也。據後説云無邊
徳藏。僧勤求正覺者。即符後解也。然菩薩
雖屬僧寶。修行所成之徳則屬法寶。由是
前解攝屬法也。亦如體相是佛法身。而攝
入法寶。故知此句文通上下文
筆削記第二云。疏又一下三兼取上文三。初
正釋。擧徳取人者。如名人爲三藏等。隨
修一行等者。謂此菩薩修一行時。具一切
行。以此一行。如理趣故。理體具足無不攝
故。故云集成等。法界者。此之萬行既依理
起故。一一行皆契於理。理遍行遍故云等
也。是謂非眞流之行無以契眞。即斯義也。
積功所得者。徳者訓得也。即地上菩薩所修
等法界之行。名之爲徳。由地前久積功力。
至於地上而獲得故。此乃功力爲因。是能
得。實行屬果。是所得。今因果合論故言功
徳。人能攝徳者。功徳多少屬於一人。若無
其人約何言徳。人有此徳則人是功徳之
藏也。正歎行徳者。是前積功所得之行。即
如實等法界行也。據後下引證可知。疏然
菩薩下二通妨。或曰。此句既屬於僧。何以
前文指云法寶。故有此釋。如前教理行果
倶名爲法。今此是行故屬法寶也。亦如下
三行引例。此則前於佛中取體相。後於僧
中取功徳。共成法寶。若使體相歸佛功徳
還僧。則何有法寶而歸敬之。通上下者。
在上爲法。在下爲僧。如前體相之文。在
上爲佛。在下爲法。故引爲例也
新譯論云。歸命盡十方。普作大饒益。智無限
自在。救護世間尊。及彼體相海。無我句義法。
無邊徳藏僧。勤求正覺者
問。付造論大意。且疏主依今論。有幾意可
云耶。答。略申三意付之。凡離疑執之
過既成正信之行。是爲益衆生之一因。信
位成滿入位不退堪成當果。是又佛種不
斷一因也。此外更不見法久住之因。依何
如此釋給耶。若又以法久住爲佛種不斷
之因者。此外又何可有佛種不斷之因耶。
就進退但可云二意也。更不可云有三
意也。如何
答。凡於爲欲令衆生等一偈含三意故。大
師得文心。今此文中略申三意釋給也。所
謂爲欲令衆生除疑捨邪執。起大乘正信
之三句。爲益衆生一因也。於佛種不斷故
之一句含攝二意也。一者信位成滿入位
不退堪成當果。故以之爲佛種不斷之一
因。次教法之久住即佛種不斷。故爲法久住
之因也。是故引金剛般若無著論也。般若
波羅蜜流行世間。爲佛種不斷之文。釋成
此義給。於此句含教與機二。故分爲二
因。故略申三意之釋。尤有其謂歟可答申。」
論云。爲欲令衆生除疑捨邪執。起大乘正
信。佛種不斷故
記云。第二申敬意中。餘論之首多申二意。
謂利自他法久住等。今此文中略申三意。
一爲益衆生故。二爲佛種不斷故。三爲法
久住故。即此教法久住。亦是佛種不斷。如
金剛般若無著論中。由善付屬般若波羅蜜
流行世間。佛種不斷○三成益意者。謂衆生
離過成行。使信位成滿入位不退堪成當
果。故云佛種不斷。下文云。信成就發心者。
畢竟不退。入如來種中。正因相應又釋。
由此所説令諸衆生修行佛因常恒不絶。
故云不斷。華嚴云。下佛種子於衆生田生
正覺芽。是故能令佛寶不斷。此之謂也。又
釋。由此教法流傳。如前所釋。亦爲不斷○
云云
元曉疏上云。此下一頌述造論意。造論大意
不出二種。上半明爲下化衆生。下半顯爲
上弘佛道。所以衆生長沒生死之海不趣
涅槃之峯者。只由疑惑邪執故也。故今下
化衆生之要。令除疑惑而捨邪執。汎論疑
惑。乃有多途。求大乘者所疑有二。一者
疑法。障於發心。二者疑門。障於修行○以
下二句。上弘佛道。除彼二邊之疑。得起決
定之信。信解大乘唯是一心。故言起大乘正
信也。捨前二執分別。而得無分別智。生如
來家。能紹佛位。故言佛種不斷故也。如論
説云。佛法大海信爲能入智慧能度。故擧信
智。明弘佛道
慧遠疏上云。自下一偈造論之意。此中有二。
一者半偈遣邪。二者半偈立正。言爲欲令
衆生者。明所爲人○自下一句明所除事
○自下二句明立正也。言起大乘正信者。
正者非曲爲義○何故起此信者。下顯其
意。佛種不斷故。立信之人修行能得常住
佛果故。經言。生信心者生諸佛家已種佛
論又云。其有衆生於此論中。毀謗不信所
獲罪。超經無量劫受大苦惱○以深自害
亦害他人斷絶一切三寶之種。 以一切如
來皆依此法得涅槃故。一切菩薩因之修
行得入佛智故
疏下云。三以深自害下釋重罪。意曰。以一
切如來下轉釋斷三寶之義。此中二句。初
約果。人依之得涅槃。後約因。人依之得
菩提。菩提涅槃即是法寶。佛僧可知由毀
謗乖此。故斷三寶也
筆削記第六云。論以深下或問曰。以何義
故。不信毀謗者。獲罪如斯。故此釋之。亦如
法花云。斷佛種故受斯罪報。以一下又難
曰。但謗此論。如何乃言斷三寶種成自他
之害耶。故此釋之。疏果人得涅槃等者。此
但約人。互顯影略而言。據理則一得倶得
故。非別證。如般若心經説。菩提薩埵依般
若得涅槃。三世諸佛依般若得菩提。此亦
如是。法寶等者。以論中如來是佛寶菩薩是
僧寶。若不信此法。則無菩薩修行。即僧寶
斷絶。若無修行則不證菩提涅槃。是法寶
斷絶。若不證果即無如來。是佛寶斷絶。三
寶斷絶皆由不信毀謗。是故獲罪經無量
劫受大苦也
問。疏中引楞伽經中。如來藏者爲善不善
乃至 等云云
問。心生滅門中。辨體大事有何所以耶
云云
問。大師釋成心厚無念之義。引金光明經
依諸伏道起事心滅。依法斷道。依根本心滅
等之文給。爾者今此依根本心滅者。諸識分
別時指何心滅可云耶 答。疏中依根本心
滅者。猶此論中捨麁念相。即是住相滅也
准此文。第八識一分并分別事識細分也可
云也 付之。依大師解釋。案本經之文。起
事心者是第六識。根本心者是頼耶識也。然
第七未那依頼耶本心故可云依根本心
也。是以餘處解釋中。引有人解釋依根本
心是未那識也如何
答。自元如答申。此論心不説第七識。故以
依根本智配住相事。尤有其謂也。即當轉
現二相。智相相續故。第八一分事識細分可
云也。若説八識經論前以依根本智配第
七識事。是常途性相也。始不可疑。如是會
中不可有相違歟或人云。
此答非也
不可依第七識
説不説云云
記云○若別就位通説者。如金光明經言。
依諸伏道起事心滅。依法斷道依本心滅。
依勝拔道根本心盡。此言説伏道者。謂三
賢位。起事心滅者。即此論中捨麁分別執著
相。是異相滅也。法斷道者。法身位。依根本心
滅者。猶此論中捨麁念相。即是住相滅也。
勝拔道者。金剛喩定。根本心盡者。猶此論中
離微細念。是生相盡也
五教章下云○如金光明經説。依諸伏道起
事心盡。得顯化身。依法斷道依根本心盡。
得顯應身。依勝拔道根本心盡。得顯法
身。有人解云。伏道是地前。起事心是第六識。
法斷是地上。依根本心是未那。以依縁頼
耶本心故。勝拔是金剛位。根本心是頼耶
問。今論所説四相差別。爲於同時論之。爲
當異時也可云耶 答云云兩方。若云同
時者。四相覺時既差別。有初後淺深不同四
相。若同時者。寧覺時更不可有前後之別
也。是以經中菩薩知終不知始。唯佛如來
始終倶知若依之云爾者。正見論文四
相倶時而有今此文於四相不可云論
前後不同也。如何
疏云。然此四相但約眞心。隨重麁細差別
寄説爲四。非約一刹那心明四相也。所
以知者。若約一刹那心辨者。如下文中明。
地上菩薩業識之心微細起滅。於中異滅相
等豈凡小能知。是故十地已還具有微細四
相。於中滅相豈信地能知。故知文意稍異
云云
又云○雖後從細至著辨四相偕降。然其
始終竟無前後。總此四相以爲一念爲麁細。
鎔融唯一心故。故説同時而有。皆無自立
也。然未窮厚者。隨行淺深覺有前後。達心
厚者。一念四相倶時而知。經云。菩薩知終不
知始。唯佛如來始終倶知。始者謂生相也。
終者餘相乃至滅相也○問。四相云何而得
倶時。既其倶時云何。上文覺有前後。答。上
已辨竟。謂唯一心夢四相流轉處夢之士。謂
四相唯一淨覺。有體性可辨前後故。云倶
時無有自等也。攝論云。處夢謂經年○等
云云
元曉疏上云。問。此中四相爲當同時。爲是
前後。此何所疑。若同時耶。論説四相覺時
差別。若前後耶。下言四相倶時而有。或有説
者。此依薩婆多宗四相。四體同時。四用前
後。用前後故。覺時差別。體同時故。名倶時
有。或有説者。是依成實前後四相。而言倶
時而有者。以本覺望四相。則無四相前後
差別。故言倶時而無自立。或有説者。此是
大乘祕密四相。覺四相時。前後淺深。所覺
四相。倶時而有。是義云何。夫心性本來離生
滅相。而有無明迷自心性。由違心性離
相寂滅。故能生起動念四相。四相無明和合
力故。能令心體生住異滅。如似小乘論議
之中。心在未來未逕生滅。而由業力引
於四相。能令心法生住異滅。大乘四相當知
亦爾。如經言。即此法身爲諸煩惱之所漂
動。往來生死名爲衆生。此論下文云。自性
清淨心因無明風動。正謂此也。總説雖然。
於中分別者。四相之内各有差別。謂生三。
住四。異六。滅七文 三細六麁五
熏六染也
問。大師釋四相無念之義引楞伽一切法不
生。我説刹那義等文證之給。爾者今此文
述同念生滅之義可云耶 答。餘處解釋
中。依今文心述同念生滅之義付之
任本經説。乘文相之起盡。凡有爲法生時。
生滅二念之間全無間隔之義。故遮二生一
滅等義。故可云初生即有滅也。何況下文
無間相續生云。豈非一二刹那相續意。如何」
疏云。謂唯一心夢四相流轉處夢之士。謂爲
前後各各隨其智力淺深分分而覺。然大覺
之者。知夢四相唯一淨心無有體性。可辨
前後倶時。無有自立等也。故攝論云。處夢
謂經年悟。乃須思。故時雖無量攝在一刹
那。此中一刹那者。即謂無念。楞伽云。一切法
不生。我説刹那義。初生即有滅。不爲愚
者説。解云。以刹那流轉必無自性。無自性
故即是無生。若非無性則不流轉。是故契
無生者方見刹那也○等云云
玄四云。又依楞伽云。刹那息煩乳。寂靜離
所作。一切法不生。我説刹那義。初生即有
滅。不爲愚者説。無間相續生。忘想可所
熏。解云。前論中生滅隔念。經中生滅同念。
是故則不生不滅之生滅。更之經約終教。是
不生滅與生識和合名阿梨耶識等。故論
約始教。唯生滅識是細尅亦不成生滅。以
生時無滅應非有爲。以相不具故。若有滅
應不得生。以相違故。是故終教中同念。以
各虚假故不相礙也。又依眞心故得。同隨
相故有異更思
過去滅能成生。當來滅能壞
生法能懷過滅能成當滅又一滅相望
前生能壞。望後生能成。一生相望前滅能
壞。望後滅能成。是故相續無絶也。更思之。
又生由滅起故。是故生中具有滅。具有滅
故都令生不住。還復成滅也。滅由生有故。
是故滅中含於生。含於生故令滅不住。還
後成生。是故生滅交倒。前後同時不相障
礙。流轉不斷。又一生相中有四種滅義。同
時具足。一性不成就名滅。二由滅故起。是
故具滅。三能成滅故具滅。四由生滅。倶是
夢忘中委有前後。理實照時皆無前後。是故
生時還有滅也○等云云
問。今論心地前地上菩薩共見報身可云耶
 兩方也。若云見者。報身地上所見者。常性
相也。何共可云見之耶 若依之云。不見
者正見論文。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
心。所見者。名爲報身明知報身三賢所見
也見タリ。如何
問。付之四相廢立且大師御心。以三細共
可云爲生相耶 答。不爾 付之。三細共
不相應心。非心王心所相應之位。既爲染心
源。尤生相所攝可云也。是以海東師心三細
共生相也如何
問。今論心於佛果有色聲功徳可云耶
答。不爾 付之。設雖今論心何於佛果
無色聲功徳耶。是以始教心證佛果。色聲
引能見微細色之文。又引得一微妙音等。
豈實非僧祇所滅之色聲耶。是以或經中自
受用身。諸相好一一遍滿十方界等文加之
涅槃經中捨無常色。獲得常色文。如何
可探玄
記抄
義記云○又疑云。若以法性非是色相可見
法故及不現二色者。諸佛何故現報化等
種種色邪。釋云。彼見諸佛種種色等者。竝
是隨衆生染幻。心中反異顯現。屬復異相
門。非此同相門中本覺智内有此色礙不空
之性。又亦可本覺不空恒沙徳中亦無此色
相故。云而見色相乃至不空之性也。何以
得知彼法體中無色相者。釋云。以本覺智
相是非可見法故也○等云云
問。今論心説第七識可云耶 答。大師不
説釋給ヘリ 付之。今論立眞如生滅二門。廣
盡返流隨性相。然第七末那必與頼耶既
無間斷之時。何不説之耶。何況六識縁外
境之時。必以末那爲染行依。尤可説之
也。是以海東師心。以智相配第七識見タリ
如何
別紙委勘也
義記云。問。三細屬頼耶。六麁屬意識。何故
不説末那識耶答。有二義意。一前既説頼
耶。末那必執相應。故不別説。故瑜伽云。頼
耶識起必二識相應故。又由意識縁外境
時。必内依末那爲染依方得生起。是故次
説六麁。必内依末那故。亦不説。二以義
不便故。略不説之。不便相者。以無明住
地動本靜心。令起和合成梨耶。末那既無
此義。故前三細中略不説。又由外境牽起
事識。末那無此縁外境義故。六麁中亦略
不説。亦可計内爲我屬前三細。計外爲
我所屬後六麁。故略不論也。楞伽中亦同
此説。故彼經云。大惠略説有三種識。廣説
有八相。何等爲三。謂眞識。現識。分別事識。
乃至廣説。經中現識。即是三細中現相也。分
別事識。即是下六麁。所以知者。彼經下釋
分別事識中。乃云擧外境界起於事識等。
故得知事識非是末那。此論下文并亦同
問。於第七末那識釋今論不説之義。大師
以二義釋給。爾者第一義心如何釋耶
開。今論心説色界頂成道可云耶 答。再
也 付之。不明立色頂佛土爲報佛之土
事。是始教大乘義也。然今論是終教所依論
也。何可説色須成道。是以餘處解釋中。始
教立色頂之土。終教立三界外之土如何
別紙
勘之
問。今論中説前五識可云耶 答。兩方。若
云説者。付第八第六麁細。雖立三細六麁
等廢立。未見説前五識之文 若依之云
爾者。前五識既對境界造諸業。尤可有此
事也。如何
論云。復次言識者。即此相續識依諸凡夫取
著轉。深計我我所種種妄執。隨事攀縁分
別六塵名爲意識。亦名分離識。又復説名
分別事識
疏上云。名意識者。此論就一意識義。故不
別出五識。但説意識分別六塵。亦名分離
者。依於六根別取六塵。故云分離也。又能
分別去來内外種種事相。故復説爲分別事
識也
注疏上末云。此論就一意識義。分別於五
識故。説意識分別六塵
筆記第四云。疏此論等者。謂於一意意識中。
分於眼等五識兼本成六。以對六塵。然前
相續智識亦縁六塵。以彼不與愛見相應
故。屬前意也。故前云。六麁屬意識故。依
六根等者。謂依内六根發於六識。縁外六
塵。斯則聚縁内搖起外奔逸。既以一爲六。
即分離義也。如佛頂經云。元依一精明分
成六和合
元曉疏上云。言意識者。即此相續識乃至
分別六塵名爲意識。此識就其一意識義。
故不別於眼等五識。故説意識分別六塵。
亦名分離識者。依於六根別取六塵。非末
那不依別根故名分離
慧遠疏上云。復次意識者是六識也。即此相
續識依凡夫取著轉。深轉深計我我所者。
謂根本取往無明種種妄執。隨事攀縁者。計
名字相也。此之明根本也
行願品疏第二云。三攝所歸。王説一心。唯
通八識。以彼心所依王。無體亦心變故○
第三大乘實教明如來藏藏識唯是一心○
理無二體故説一心。於中二門。一攝前七
識歸於藏識故説一心。謂前七轉識皆是
本識差別。功能無別體故○然此門及前門
亦唯識論所破。故論云。或執諸識用別體
同。釋云。即大乘一類菩薩言八識體唯是一
心也
唯識論第一云。復有迷謬唯識理者○或
執諸識用別體同
述記第一云。論或執諸識用別體同。述曰。
此第三計即受中一類菩薩。依相似教説識
體一。攝論第四説一意識菩薩計。一依遠行
及獨行教遊歴諸境。故説遠行復言獨行。
無第二故。二依五根所行境界意各能受
教。三依以下疏
下也
問。論中付明因縁體相。爾者從初正信發
心觀察者。取十住已上可云耶 答。自十
信云初取之 付之。今論心信滿入住之
位。是不退信心之處也。十信尚在輕毛。更
不可立正信之名也。是以下文三發心之
中。直心正念眞如法故十信創雖有厭
求之心。纔成菩提。分解脱分善許也。何況
解行發心之中。從初正信之文取十住已上
タリ。案一論始終更於十信之始不可立正
信稱。如何
答。從初正信發心觀察之文。自十信之始取
之云事。大師御釋分明也。淨影之釋又同大
師歟。凡十信菩薩修唯識眞如等之觀。故
於業等識信見之云事。始非可諍難。但於
下文者。凡於信有退不退之別。然下文者。
即解行發心之中文也。故從初正信之文。尤
可取成根不退之處也。今者於業等識。凡
夫二乘不覺知之。五位菩薩雖有分滿之
不同。覺知之故自信始論之。尤有其謂
哉。無失山本
疑云。新譯論今從初正信發心觀察文解。解
行地菩薩始學觀察異譯セリ。此文心自十信
不取之釋タリ。如何 答。彼付成根所論之。
云然非遮取初信也。即擧成根不退之處
兼可取退位也。無失
論云。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非凡夫能知。
亦非二乘智慧所覺。謂依菩薩從初正信發
心觀察。若證法身得小分知。乃至菩薩究
竟地不能知盡。唯佛窮了
疏下云。言無明熏習所起識者。牒上所説。
依根本無明起彼。淨心成業等識也。下正
歎甚深。於中初凡小非分。次菩薩分知。後
唯佛窮了。以彼二乘但覺四住不了無明
故。比無明所起之識非其境也。菩薩從初
正信等者。十位之初創發心時。即觀本識自
性縁起因果之體。得成正信故。攝論中約
彼本識説云。菩薩初起應先觀諸法如實因
縁。此之謂也。三賢位中意言比觀故云觀
察地上。證之未窮故云少分。以其但覺住
相不覺生相故。如來四相倶了故得窮源
筆削記第四云。疏十信等者。謂此菩薩雖位
在外凡。能信教。了知本識因縁所生。無有
自性。決定無體唯是眞如。方成正信故。下
説十信菩薩信眞如。及修眞如三昧。以成
正信之行。因果體者。因即無明。果即本識三
相也。體即眞如也。三賢等者。異前位之信。
殊後位之證。故言觀察。比觀者。既未親證。
但比度觀察。即相似覺也
慧遠疏上云。依無明熏習所起識者。是題名
也。業識以下若細窮。論無明亦是自下。明知
就人以辨人別不同。汎有四位。一者凡夫
二乘。此人一向非境界也。二者十信以上。
此人發心始覺觀察此理。三者初地以上乃
至十地。名小分知。四者諸佛。佛乃窮了眞
妄縁起相生之義也。文顯可知
 元曉疏無釋也
新譯起信論云。無始無明熏所起識。非諸凡
夫二乘智慧之所能知。解行地菩薩始學觀
察法身菩薩能少分知。至究竟地猶未知
盡。唯有如來能總明了
下論云。解行發心者。當知轉勝。以是菩薩
從初正信已來。於第一阿僧祇劫將欲滿
疏云。初擧時顯勝。謂在十迴向位中望於
初地。隣而且邇故云將欲滿也
疏云。信成就發心者。位在十住兼取十信。
十信位中修習信心成就。發決定心即入十
住。十住初心名發心住。即十信行滿名信成
就。進入十住之初故之發心行。發心者。位
在十迴向○等云云
問。今論心三賢位菩薩可云受變易身耶
 答云云兩方也。若不受者。起業一相信
位除之。執取計名二相。三賢覺之。既以捨
麁分別執著相。離含嗔人我見受等分別。若
無分段繋業之因縁者。依何不受變易身
耶 若依之云爾者。修發心十地受變易
云事。常途法性也。是以餘處解釋中。地前受
分段身如何
論云。如二乘觀智初發意菩薩
記云。謂未入十信已前。廣造身口惡業而
不覺。今入信位。能止惡業定招善報。故
言覺者。此明覺於滅相義也○第二位中。
能觀人者。十解已上三賢菩薩○以此菩薩
雖留惑故不證人空。然此位菩薩於人空
得自在故。與二乘同位論也○如上所説
二種異相分別内外。計我我所含嗔見愛
等。此二種人共了知故。明本淨心爲無明
所眠。夢於異相起諸煩惱。而今漸與智慧
應從異相夢而得微覺。故言覺於念異也
○以捨麁分別執著相者。釋成相。起貪嗔
等名麁分別。著違順境明執著相。似於
異相夢覺故能捨之。而猶眠於住相夢中。
名相似覺
五教章云。若依終教地前留惑受分段身。
於初地中永斷一切煩惱使種。亦不分彼
分別倶生。所知障中亦斷一分麁品正使。是
故地上受變易身至金剛位
論云。妄心熏習義有二種。云何爲二。一者
業識根本熏習。能受阿羅漢辟支佛一切菩
薩生滅苦故
疏云。妄心熏中業識根本熏習者。以此業識
能資熏住地。無明迷於無相能起轉相。現
相等相續合彼。三乘人雖於三界離事識
分段麁苦。猶受梨耶變易行苦。然此細苦無
始來有。但爲簡細異麁故。初已離麁苦時
相顯處説
筆削記第四云。然此下出三乘人受變易所
以。然此梨耶細苦九類同有。今獨説三乘人
偏受者。以約離麁苦故。細苦方現處説
是。則一切凡夫二苦皆有。三乘賢聖有細
無麁。凡夫雖有細苦。以彼麁苦所蓋。都
未覺知義邊故。説三乘所有。如人重病不
知餘物所侵。病愈之時方覺微痛。然迴心
菩薩十信已來。即受變易。若直性菩薩約終
教説。有地前時即受變易。始教即初地已
去方受變易。智増初地悲増八地悲智平等
四五六地。若二乘未迴心者。滅苦依後法
爾便受變易身也
 元曉疏同大師仍不記
問。信相應地者。自十信取可云耶
問。終教心於地上論留惑交生之義可云
耶 答。不爾 付之。三賢菩薩於煩惱所知
二障全未斷也。何可論故留義耶。若地上
無故留煩惱者。何可有大悲同事攝生之
義耶。是以或論藏中。一切聖人皆以隨眠
力結生相續抑今此故留之義有何所以
耶。如何
記云。地前總名信行地菩薩○此菩薩得人
空。見修煩惱不得現行。故云遠離。非約隨
眠。以留惑故。攝論云。若不斷上心。則不
異凡夫。若不留種子。則不異二乘。又二
意留惑爲自他也。此約終教説。若約始
教。初地已上方説留惑云云
五教章云。然彼地前三賢位中。初即不墮二
乘地故。於煩惱障自在能斷留故。不斷爲
除智障等故。是以梁攝論云。十解已去得
出世淨心。又云。十解以上名聖人。不墮二
乘地○以此菩薩唯怖智障故。修唯識眞
如等觀伏斷彼障。然於煩惱障非直不怖
不修。對治亦乃故留助成勝行。初地以上
斷於智障一分麁故。於煩惱障不復更
云云
又云。涸生攝化故。不墮二乘地故。爲斷
所知障故。爲得大菩提故等云云
問。瑜伽唯識等論中。説眞如受薫之義可
云耶 答。不爾 兩方。若説者瑜伽唯識等
論心。唯説疑然不變事。常途義相也。更不
可説隨縁之義若依之云爾者。清冷大
師解釋中。又唯識等亦説眞如。是識實性。但
後釋者定言不變。失於隨縁過歸後輩
此等文心明説隨縁之義釋給ヘリ。如何
大疏三上云。問。若爾者瑜伽等中異熟類耶」
八下云○以上諸教皆如來藏而爲識體。故
知心性即如來藏。此外無法故爲也。彼又
唯識下引唯識又結同法性故。彼論云。此
諸法勝義亦即是眞如。常如其性故。即唯識
實性。釋曰。既用眞如爲識實性。明知天親
亦用如來藏而成識體。但釋論之人唯立
不變。故云過歸後輩説。世親造佛性論廣
用勝鬘故○等云云
倶舍下疏第一云
問。疏中不遣眞如實法。以是妙智觀境故
爾者爲妙智所觀境事。唯可云限眞如
耶 答。爾也 付之。有爲無爲説法何非妙
智觀之境耶。是以聖者縁苦集二諦作空
非我等觀。是豈非以遍計情有依他似有等
爲妙智之境耶。如何
記云。此眞如體無可遣等者。有二釋。一約
觀釋云○但遣虚妄名相。不遣眞如實法。
以是妙智觀境故。何以不遣者○以一切
法悉皆眞故。無法可遣也。二約法釋云
問。付楞伽所説眞識現識分別事識。且今此
分別事識者通七轉識可云耶 答。不爾
 付之。披楞伽經所説。付三相三識分別
八識之事顯然也。然三相既通八識。三識寧
不通耶。是以清涼大師三識共通八識釋
給。如何
記云。如經云○如是轉識藏識眞相。若異
者○解云。此中眞相是如來藏。轉識是七識。
藏識是梨耶○
又云。問三細屬梨耶。六麁屬意識。何故不
説末那耶。答。有二義。楞伽中亦同此説。
故彼經云。大惠略説有三種識。廣説有八
相。何等爲三。謂眞識。現識。分別事識。乃至
廣説。經中現識。即是三細中現相也。分別事
識。即是下六麁。所以知者。彼經下文説分
別事識中。乃云擧外境界起於事識等。故
得知事識。非是末那。此論下文并同此
云云
疏云
演抄第八下云○諸識有三種相。謂轉相業
相眞相。釋云。此三種相通於八識。謂起心
名轉。八倶起故。皆有生滅故。名轉相。動則
是業。如三細中初業相故。八識皆勤盡名
業相。八之眞性盡名眞相。是故經云。諸識
有三種相。則知通八識。異譯經辨三識云。
謂眞識現識分別事識。釋云。初不與妄合
如來藏心以爲眞識現。即第八故。下經云。
譬如明鏡現象色像。現識處現亦復如是。
明是第八。餘七皆名分別事識是則三識別
爲三類。現唯第八分別唯前七眞相。約佛
是以出纒。約凡在第八中亦兼餘七○等
云云 私云。抄釋能能可見
之也。答又能可案也
問。於心生滅相之中。説起業業繋二相可
云耶 答。不爾付之。起業業繋二相同是
生滅之上相也。何不説之耶。是以六麁之
中。無明不覺之相故。列起業業繋二相。如

記云○與心相應者。六染之中前三染是心
相應。其相麁顯。經中説爲相生滅。細與心
不相應者。後三染○經中説爲流注生滅○
今論主約相應不相應義。顯其二種麁細之
心生滅之相○欲明現識依不思議熏故
得生。依不思議變得住。事識依境界得
生。依心海得住。今此論中但説生縁。故不
論住。是於細中唯説無明熏。麁中單擧境
界縁也云云
同疏云
問。今論中付明法二我見。爾者今此中人我
見者。小乘學人所起也可云耶 答。爾也
付之。不明於五種人我見者。共於眞如如
來藏上所起諸見也 若爾者。爲小乘人未
説如來藏之妙理。依何聞彼説可起此
見耶。是以海東師解釋中。佛法内學大乘
人所起也如何
答。今論中既出人法二執時。法執既二乘
之所起也。知人執是小乘初學凡夫ナルヘシ。但於
如來藏之上起此見。云難者。凡起人法二
執事。自本迷如來藏唯心義故也。今論談
如來藏藏義。是故彼執於藏性之上立之許
也。云然依聞如來藏之義。始不可云起此
見也。但海東師釋者。大乘初學凡夫自本猶
在此見。故雖如此釋。依聞此義始不可
云起。若如此存者。與大師御心無相違
也。此問答者。付初學小乘人之本問答之
也。依初學大乘人之異本者。不可及問答

論云
記云。言人我見者。計有總相主宰。此是佛
法内初學小乘人迷教妄起。非是外道等
所起也○問。等既竝於眞如法上計。云何
説爲人我執耶。答。此有二釋。一云。此是初
學凡夫有人我者作此執。故云人我執也。
二云。由如來藏中有二義。一是本覺義。即
當是人。於上妄計。故云人執。二是理實義。
當所觀之法。今據初義故説人執
元曉疏云。此中人執唯取佛法之内大乘人
之所起也
問。付對治邪執之文。且以初五種見名人
我見。有何故耶 答。計有總相主宰故
付之。人我見者。於無我蘊界處等。起常一
執名執我體也。然今此五見於眞如如來
藏法上。迷教所起見也。何可云爲人我見
耶。如何
答。釋文如上
問。以第八識爲能熏。可云有以七轉爲
所熏義耶。重云。有此義 付之。堅法受
熏云事。是常途性相也。然七轉是不堅法
也。更不可爲所熏也。如何
義記云。二有淨用者。此是生滅門中本覺眞
如。故有熏義。眞如門中則無此義。由此本
覺内熏不覺。令成厭求。返流順眞。故云用
也。此釋經中由有如來藏能厭生死苦。樂
求涅槃也。涅槃經云。闡提之人未來佛性力
故。還生善根。彼言佛性力者。即此本覺内
熏力耳。良以一識含二義更互相熏。遍生
染淨故也
筆削記第四云。疏此是等者。以生滅是攬理
成事門。染淨相存。故有熏習之義。若眞如是
泯相顯性門。則鎔融生滅爲一眞體。無所
敵對。故無熏義。由此等者。若順流違眞
如時。即是染用。今以本覺熏習使反順眞。
乃名淨用。其猶逆叛之徒既已降伏。乃奉
赤心於主也。昔則背之爲逆黨。今則順之
爲忠臣。此釋下即勝鬘經也。如前引。意云。
所以能生厭求者。蓋眞如之熏力也。狂寇
歸伏者。乃明主之化也。涅槃下引證。彼言下
會彼同此。良以下結歸。今意二義。即覺不
覺。覺義即合眞如。不覺即合無明。無明具
含妄心妄境
又次上云。惡習所熏等。即楞伽經如前略辨。
然准他宗。於能所熏中皆棟眞如。以是堅
密及不生滅。今此實教約不思議熏變故。
有斯義
演抄云。如記
教章云○問。果中有六義不。答。果中唯有
空有二義○若約互爲因果義説。即此一法
爲他因時。具斯六義。與他作果時。即唯
有二義。是故六義唯有因中。問。若爾現行
爲種因。豈得有六義。答。隨勝縁不具。如
論説。種子有六義。此約初教。若縁起祕密
義。皆具此六義。約終教。以此教中六七識
等亦是如來藏隨縁義無別自性。是故六七
識亦具本識中六義也
問。終教心不許隔念生滅之義。有何故耶
 答。隔念生滅不成生滅故 付之。設雖
隔念何不成生滅耶。生相既在未來正生
之位。滅抑與同時者。寧生滅不雜亂耶。何
況雖在正生之位。法體未現行。何云有滅
義耶。加之正生之後謝滅之位。何又可有
生義耶。如何
答。終教心同念生滅云事。宗家定判明鏡
也。述亦不成生滅。以生時無滅應非有
爲。以一相不具故。生時無クハ滅不可成有
爲故。終教心破隔念生滅義。成同念義處
也。但今出難御難者。始教門建立也。隔念之
義即終教所破。上出之了。重可會不足云云
古經第六云。明難品譬如駚水流流流無絶
也。二倶不相知。諸法亦如是
玄第四云。初云如駚流者。唯識論中作阿
頼耶識恒轉如暴流。是此義也等云云。
上引之
大疏第一上云。若約所説法相者○同時四
相滅□後無
抄第三上云。疏四相同時體性即滅者。第七
四相一時前後別中一時義也。以性滅爲
滅。故得同時。故楞伽初生則有滅不爲盡
者。説一切法無生我説刹那義。淨名云。汝今
即時亦生亦老亦滅故。又云。過去已滅未來
未至現在無住。三世皆空故。體性即滅。乃會
相歸性也。故起信論云。若得無念者。則知
心相生住異滅。以無念等故而實。無有始
覺之異。以四相但時而有。皆無自立。本來
平等同一覺故。前教假立四相。故一不同
時。此教以所相法體隨法性。而融通故顯
相之相亦生滅而無礙
問。三賢菩薩由惑業受生可云耶 兩方。
若云由惑業者。正見記文。今明菩薩於起
修短而得自在。不由惑業故云非業繋
今此文不由惑業若依之云爾者。今此
菩薩故留惑。既涸生分段之報猶未捨。往
業未已故。更不可云不依惑業也。若不
依惑業者。此菩薩依何可云受生耶。如

答。終教心三賢菩薩願智力自在故受生。更
不可依惑業。既捨麁分別執著之相。依之
云非業繋也。未得無漏眞智故。雖受分
段是非業繋故。不由惑業等ト云也
義記云○初往業未已。次微苦猶續。下顯異
凡。既聞業苦未已。則謂與凡夫無異。今
明菩薩於起修短而得自在。不由惑業
故云非業繋。以留惑益生悲願之力故。
云以大願等力也
問。至相大師解釋中。成諸法唯識義。列多
門建立中。出轉理眞實二義。爾者以今論所
説心眞如爲眞實。以心生滅爲轉理門義
可云耶 答云云兩方。若云配者。心生滅
門中眞如三大義。何云轉理非實之意耶。是
以彼所釋中全不出此二門。若依之云不
配者。心眞如門一味自體故尤可云眞實
也。是以論中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疏中
約眞如門者。即鎔融含攝染淨不殊トノ
セリ。任此等解釋。眞如門解尤轉理非實義
也可云也。例如彼第八識眞實故。許爲種
子穀麥等。是此義故判假因。如何
答。凡依轉理眞實二門。雖無判之更以生
滅門不可爲轉理非實之義也。既述如來
藏隨縁義。談三大實義。何可云轉理門意
耶。更非如穀麥因果等也。依之章家全不
出此二門。無失
孔目第一云○明本識中有互爲因果義餘
法即無。若爾因何蘆束等所有互爲因果。答
餘法之中互爲因果即是轉理之門假説。因
果非眞實也
又云。三可熏者。唯如來藏不守自性隨諸
法縁起成似義。故是可熏。餘法不爾。以
被縁縛何得更轉受。諸法熏爲此餘法不
成可熏。問。義若如是何故説衣堪得受
熏。答。衣亦是假非實堪熏。所以知之如香
熏衣。壞衣香在。當知熏絹不熏於衣。以
此驗之。言熏衣者指位語也。但絹四塵等
受熏。以次推之。四塵等思不受熏。何以故
以香熏時香成。即是果義。因果道理。乃是如
來藏徳。離藏更無。所以知者。但諸法中辨
因果者。竝轉理門非實義也
問。論中自體相用故爾者今此自體之言爲
限體大。爲當可云通相用二大耶 兩
方。若云通二大者。見大師解釋。體謂生滅
門中本覺之義。是生滅之自體トノタリ。無諍
自體詞可云限體大也 若依之云爾者。
見下文以所示三大義。還在能示生滅門
中顯非別解。故云自也既云三大義故
尤可云通三大也。如何
義記云。自體相用者。體謂生滅門中本覺之
義。是生滅自體生滅因故。在生滅門中亦辨
體也。翻染淨。隨染業用竝在此門中故具
論辨○何故眞如門中直云體。生滅門中乃
云自體等者。以所示三大義。還在能示生
滅門中顯非別解。故云自也
問。終教心於初發心住。唱八相成道可云
耶 答。爾也 付之。尋初住菩薩者。位纔
在發心。但得人空一理業惑未除斷。更不
可唱八相化用。若又唱正覺者。圓教之初
發心時便成正覺可有何差別耶。如何
答。初住現八相云事。宗家定判也。依此觀
門少分見法身。或依人空門見法身。故現
八相云也但圓教初心成覺無別云難者。彼
一得一切得故。於彼位得自在。此不爾故
更不可相例也
記云。○謂十解菩薩依此觀門見於法界
故。云少分見也。亦可依人空門見法身
故。二以見法身下明八相益生即利他功徳。
十解初發心住中能作此事
教章云。起信論説三賢初位中。少分得見法
身。能於十方世界八相成道利益衆生。又
以願力受身自在亦非業繋。又依三昧亦
得少分見於報身佛。其所修行皆順眞如
云云
又云。問。前終教中不退染上亦得如是八相
等用與此何別。答。彼於此位示成佛時。
於後諸位皆不自在。以未得故。但是當位
繋起化故。此即不爾。於初位中起此用時。
於後諸位竝同時起。皆以得故。是實行故。
縁六位故云云
 曉云。引華嚴初位之文爲證。如何
問。信位輕毛菩薩生安樂世界耶 兩方。若
云生者。大師餘處解釋中。十住以共不退
位。三賢菩薩生處名爲淨土トノ。生彼
皆住正定等此文明不生見タリ 若依之
云爾者。大師解釋中釋若有專念等文時。十
信未斷惑凡夫生タリ。加之四重五逆者生
云事。是常途性相也。如何
 徳治二年六月日誂或者盡寫畢
            尊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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