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四種相違斷略記 (No. 2278_ 眞興集 ) in Vol. 69

[First] [Prev] 384 385 386 387 388 389 390 391 392 393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四種相違斷略記
 眞興集 
問。文云。有人解四相違古人釋言顯・意
ト云ヲ自性・差別云。理恐未云云此文
何人破誰耶 答。璧法師破古師古師
者。通
軌師慈
問。爾此破意何 答。古人判云言陳爲
。意許爲差別者。理恐未爲言
問。何故如此難耶 答。次文例難云。即申
難云。如他用爲言顯。眞他爲意許。因名
差別。亦應ヲ以有性爲言顯。離實大有是意許
差別自相。此既不然。故彼釋非
云云
問。此難意何 答。約眼等必爲他用之量。言
顯他用爲自性。意許眞他爲差別。如此約
有性之量。言顯有性爲自性。意許離實大有
差別。云有法差別相違。不有法自
相相違。意許離實大有之因既云自相相違
故彼云言顯爲自相意許爲差別釋非爲言
問。此難斷主如何破 答。次文云。其義如何。
答。此亦未詳。如有法自相差別。至後當知。
且此法差別。若非意許。豈言顯耶云云
問。此破意何 答。先其義如何者。更問定璧
法師之難意也。次答此亦等者。正破詞也。如
有法自相差別至後當知者。至下今若詳云
之處。可有法自相言顯之義。至下既言不
以意許爲差別之處。可有法自相言顯之
。至下既言不以意許爲差別之處。可
有法差別非言顯之義爲言且此法差別若
非意許豈言顯耶者。若云言顯爲自相。意許
差別非者。且此法差別若非意許故名
差別。豈是言顯之量耶爲言
問。次文云。又叙舊通。如軌法師疏者。意何
 答。文軌師疏中有問答。其問意頗似璧法
師之難意。故彼答文自然爲璧公之難
爲言
問。其軌師疏文如何 答。彼疏下卷云。問。有
即實離實異。唯違離實有因名爲トハハ
。亦應必爲メトモ眞假唯違眞他用
自相。答。五頂立唯離實有。此有若成
非有。實等不無宗即無。違自相差別。數
論他用通眞假。眞他受用義雖無。眼等他用
宗不失故。違差別自相云云此問文難辭
前後雖異。大意是同故。以此答文更爲
璧公之難
問。次文云。即難云。五頂弟子豈可自難
等不無之宗非有也。此乃自違。何成
失過云云意何 答。此斷主牒璧公之
難文
問。此難意何 答。清記云。弟子既自許有法
是不無之有。若與師主有法自相相違過
豈非自違。自許不無體是有故。璧法師難意
云云重意云。此難難軌師答中云五頂
立有唯離實有。此有若成非有。實等不無宗
即無故。違自相非差別之文也。意云。若言
離實有。則實等不無宗隨無者。弟子豈難
自許不無之宗非有耶。此乃有自教相
爲言
問。此難斷主如何破耶 答。次文云。此亦不
然。本立宗云。有性爲宗有法。非實等爲
。今弟子翻難云。汝有應非有。有一實故。
同異。此豈難實等不無耶。既言非實。明
離實有。難彼成セシム非有。故不是自違云云
問。若不實等不無者。何云實等不無宗
即無耶 答。其先有法云有性。即共許有。
能別云非實時。即成離實有。今弟子難
離實有故。所共許不無宗即失。是則詫
彼。非爾故自許不無之有被難也
問。次文云。又難。若云數論他用含眞假。眞
他受用義雖無。眼等他用宗不失者。亦應ヲ以
五頂有性含即離。離實之有宗雖無。即實之
有宗不失。應差別相違自相云云
意何 答。此論主牒璧公難軌師答中下句
之文也。意云。約必爲他用之量。他用含
他假他。積聚性故因雖眞他用宗。假他
用之宗不失。故名差別者。亦約有性量
有性含即實離實。有一實故等因雖
實有宗。即實有宗不失。故名差別相違。非
自相相違爲言
問。此難斷主如何破耶 答。次文云。此亦不
然。誰言五頂有性含即離。以五頂有唯離
實等。弟子立唯即實等故。言有時望
他倶不云云意云。言有性者。非
即離之有性。言有性共許辭。望五頂
離實有。望弟子唯即實有。而何云即離
離實之有宗雖無即實之有宗不失耶

次文云。以同異性離實等。得非實等。以
同異性不有故。成有非有。名倶決定
者。是明一所由也。意云。同異性離實等故。
有性非實之宗。又同異性不有故。返
有性非有性之宗。故論云倶決定
次文云。彼實等雖體不無。而不有。何故
是。是宗計故者。是則斷家案勝論計也。
意云。*勝論本計。實徳業同異和合。總言
有。是則彼宗計也。故以同異性
有性非トイフ有性能違量之同喩。能成正比量
爲言
次文云。若五頂實等亦名有者。豈成自相相
。返彼量云。有應有。有一實故。如
異性。同異性名有。何得相違。諸過類知
者。意云。若五頂實等五句名有者。何以
異性有性非トイフ有性能違量之同喩
爲言諸過類知者。有所立不成。法自相相違。
能立不遣等過也。意云。若同異性名有。不
有性非有性之宗故。有所立不成。又
法自相云。有性應有性。有一實故。如
異性。又若同異性名有。爲有性之宗
異喩有一實故ハ因轉其故。不能立因故。
能立不遣之失亦有所立
不成失
次文云。又五頂若許即實等有。今總成
實等。豈非自違。故知五頂不即實等
者。意云。璧公云。亦應五頂有性含即離
云云之斷主難也。若五頂有性含即離故。
五頂亦立即實有者。言有性非實。豈無
分違宗過耶。故知五頂唯立離實有。不
即實有爲言
問。次文云。三解自性差別。第三云。隨
何法談其自體性者。説名自相。即於此法
有別義者。名爲差別。此解不云云意何
 答。此斷主引璧公解。許古徳意也。
意云。璧公釋自性差別三重。此中第三
重云。隨應何法等。即意云。若有法若法。談
其自體自性。若有法若法。談其別義
差別爲言斷主意云。此解不古徳意爲言
問。其不古徳意云意何 答。謂之云云
不同也。且就一説者。璧公第三解云。法自
體爲自相。法所有別義爲差別云云此解不
古人云言陳爲自相。意許爲差別爲言
問。如何不違 答。璧公云法有法各有
相差別。不古師義故。云違也
問。不違者。何下文破之 答。其雖有法
與法各有自相差別古師。然不
陳意許。云有法有別義。法有自體故破

問。次又古徳意云。以彼差別必非言顯
但意所許等之文意何 答。是述古徳意也。
意云。古徳云意許差別者。凡爭意許
爲言
次文云。不自相亦有意許。通言顯故者。
意云。不言陳自相亦有意許差別。意許
差別通言顯爲言
問。如何意許通言顯耶 答。且約有法自
意許離實有。言顯即失故。云自相失
此云意許通言顯也。意云。知意許大有
即是言顯之有難故也
問。若爾。言陳意許雜亂。豈不璧法師之
耶 答。不雜亂。所以者何。雖意許通
。所爭各別。約有法自相。尋意許大有
言陳有。有法差別ハ尋意許大有即難
許有所爭各別。曾不雜亂。又不璧公之
也。故次文云。言陳者名自相。意所爭者
差別云云 文意易
悉也
抑説此文清記文。頗
悉。更可
問。次文云。若云第三解。以法有法各有
自體及以別義者。如聲無常。有部可
別體。大乘如何無常等各有別體耶。意何
答。此斷主先牒璧公第三解。即次作難也。
即是難法有別體之義也。意云。汝云法有
法各有自體別義。且就法有別自體。約
聲無常量。若約薩婆多者。其能別法無常可
別體。若約大乘者。何可無常有
爲言
問。何故約薩婆多別體耶 答。薩
婆多云所相有爲能相有爲體。今聲
者所相有爲故。約彼有部。可無常之法
別體
次文云。復倶不色等自相。何故名體。何
縁名義者。意云。無常等義是色心等法自相
上共相義。曾無別體。以何義故云無常有
別體別義爲言
次文云。何故有爲之上生滅等名自體。常
住無爲不遷不滅等即名別義者。意云。難
轉救也。救云。今且就小乘薩婆多。云
爲之上生滅等有自體故。云聲上無常有
自體也。今難云。何故其小乘唯云有爲上生
滅等有自體。約無爲上之不生滅等。不
自體唯云別體爲言。是兼破
薩婆多計
問。次文云。又釋自性差別三重。初二如
舊。第三云。談其自性自相。談其別義
差別云云意何 答。璧法師解自性差別
三重。初二如慈恩解。其第三重。談自體
自相。談別義差別爲言
問。上已云三解自性差別等。顯璧公解
畢。何故亦引耶 答。爲初二如舊之義
重引也。謂初名局通對第二名先陳後對
是則同慈恩義
問。上斷主云此解不違。已云第三解亦不
古徳故。乍三重慈恩解。而何只
初二如舊耶 答。此義不爾。上此解不
違者。璧公第三重法有法各有自性差
。同慈恩義故云違也。然約其云法有
法有自性差別。談自體自性。談別義
トイヒ差別。全異慈恩義。不言陳意許故。
故上云若云依第三解等。破法有自體
下云復云法與有法等。破有性
問。次文云。復云法與有法若有自體及以
別義。既稱別義。何得有法云云意何
答。此斷主又牒璧公第三重解。破有法有
別義也。破意云。凡諸法自體必爲有法。所
有別義必爲法。是因明之理也。而若稱
何云有法。若云有法。何云別義爲言
次文云。即差別等義屬於體之者。是
斷主以義判也。意云。法上差別義屬法體
爲言
次文云。差別若言即有法故不之。何
別義。云何言此之別義亦有自體者。牒
轉救破也。救云。差別是則有法故。更不
體説也。破意云。若既有法。何名別義耶。
何云此別義亦有自體爲言
次文云。既許多義故應依主。應可更思
者。難意云。聲有法若帶別義。其別義即有
別體者。以聲一法六種釋中依主釋
爲言
問。何故必云依主耶 答。詮別體之義
依主是勝故。不餘救
次文云。若以聲瓶等異差別。不
者。難意云。若以聲瓶體異差別者。
別義。是自體之差別故爲言
次文云。若即聲等體上有別義。不
云云體上義故爲言
問。次文云。又云。相違有三。一自體相違。如
常非常等。二形待相違。如眞假等。三
性別相違。如色心等云云意何 答。是璧
法師解也。此三相違意云。常與非常自體相
違故。云自體相違也。眞他假他義別故。形
待眞義假義故。云形待相違也。色與心體
性各別故。云性別相違
問。次文云。又云。言詮有二。一遮。二表。如
有非有。即自體相違。第一遮詮。如眞他
假他。即但表眞假。不眞假。此即義別相
形。名差別相違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解也。
此意云。凡談諸法言詮有二門。一遮詮門。
二表詮門也。即約有法自相相違者。所違量
有。返非有自體。唯遮非有。不有。能
違量云非有。返有自體。不非有。故云
體相違遮詮門也。約法差別相違。如
眞他用。但表眞他用。不假他用。又
能違云假他用。但表假他用。不眞他
故云形待相違表詮門。即名差別相
爲言
問。次文云。乃至自問云。若義別相違名差別
相違者。即如論中作非有縁性。亦非ヲ以有縁
性之自體。應自相差別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自問也。問意云。若義別相違名
別相違者。論中云作非有縁性者。既非
縁性之自體故。攝自體相違。可自相相
。不差別相違爲言
問。次文云。此問元ヨリ非。有縁性是別義。作非
有縁性即義相違。何名自相。若此亦名
。自相差別有何殊異云云意何 答。是斷
主破璧公之問二。是初以理破也。破
意云。今言作有縁性者。有法上之別義也。
作非有縁性者。即其別義相違也。何云
有縁性自體自相耶。若是名自相。自
相差別已以雜亂爲言
次文云。又論云差別。何得自相者。引
破也。意云。論既云有法差別。何違論云
自相爲言
次文云。若云此之別義亦有別體。既有
。何名自性別義者。難轉救也。故
有縁性之別義亦有自體。非其自體故。
自相相違爲言即難云。若言別義亦有
自體者。何云自性自性。談別義
差別爲言
次文云。又如聲瓶可燒見等。豈離聲瓶
別體者。難別義有別體也。意云。如
聲上可聞等義。瓶上可燒見等義。豈離聲瓶
外有其別體耶。若既其不爾。何云有法上
別義亦有別體爲言
問。次文云。然自解云。不然。若言非作有縁
者。即是正非有縁性之自體。論中既説
作非有縁性。作非有縁性言。此乃別表
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自答前自問
中第一釋也。答意云。若論云
者。可有縁性之自體。而論既云
縁性。此作非有縁性之言。乃別表
有外餘法故。云差別自相爲言
問。次文云。此釋不然。此中爲所縁境
能縁有心。若云能縁心。自是別法。
豈名有法差別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破
公第一釋也。破意云。今有法差別相違所
爭。若爭所縁境。若爭能縁心。若言
所縁境。何云餘。若言能縁心
此是別法。非有法差別相違爲言
次文云。若言大有是縁大有心境性。不
有心之境性。此是有法差別者。是斷主指
璧公之辭。案有法差別相違之道理也。意
云。若云有法差別相違者。本爭大有是作
大有心之境性。大有是非大有心之
境性者可然。是即有法差別相違爲言
次文云。今爭大有與能縁有心境性。不
有心境性。因與トイフニ有心之境性
相違セル有之心境性因名差別相
違因。何得此乃別表餘性。若言別表
餘性。便是難能縁心。不有法之上差
別義者。是斷主且述正義。且破璧公也。意
云。有法差別相違者。是諍大有是作
心之境性。大有是作大有心之境
。不因。爲大有心之境性
因故名差別相違也。而若汝璧公言
餘性者。是別難能縁心。非有法差別
之本意爲言
問。次文云。又更解云。或可。不自違。縁
之心應有心。但非有心
餘性故。名自相差別。今論説言
縁性。雖有之自體。縁餘之義心
失。此即縁有縁餘。是別義故。故非
差別意何 答。是璧公答自問
第二釋也。意云。言作非有縁性者。非是自
相相違。所以者何。若論云有之心應
有之心。但遮有之心。不餘性
故。名自相相違。而論既云。作非有縁性。此
言雖縁性之自體。又表餘之心。即
此縁有縁餘爲差別故。非自相相違
問。此第二釋與初釋何異耶 答。初
釋只云作非有縁性之言不縁性之
自體。更表餘性也。今此後釋ハ作非有縁
性之言。雖縁性之自體。亦表餘性
故異也
問。次文云。此亦不然。論云即於前宗之上
縁性。即是許有是縁有心所取境性
豈成於心能縁於有差別。若言
。豈得有一實故等因心爲能縁
有。即翻彼云有如同異性。同異性豈
是能縁。云餘之義心不失耶云云意何
答。此斷主難璧公第二釋也。破意云。説
法差別相違。論云即於前宗作有縁性者。汝
璧公既許大有爲大有心所取境性
豈云能縁心縁有耶。若云能縁心縁
大有。何云有一實故等因心能縁有。
又翻成有耶。又作能違量時。表
餘之義心者。何以同異性同喩。同異性
是非能縁心爲言
問。次文云。又解三相違中第三性別相違
初自體相違何別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
璧公三相違中初後二相違無差別也。難
意云。若言有大有自體相返云自體相違
者。又色心自體相返可自體相返。改雖
性別相違。名義倶有何差別爲言抑説
此文古傳不同。或云。是璧公自難量也。即
下文云又云今但約自體相違等之文
此答云云或此。是斷主難璧公之文也。即
下之又云今但約自體相違等文。璧公答
問難文也今謂。恐未必然
問。次文云。又云。一遮詮。如非有非無非
人非天無我無常等。但遮有等非有
之體。意何 答。是斷主牒璧公云言詮有
二之中遮詮門之辭也。璧公意云。如
有非無等者。只遮有無。不非有非無之
。故云遮詮爲言
問。次文云。若爾。如聲無常。豈但遮常不
無常之體耶。既許無常亦遮亦表。何得
非但是遮。非之與無義相似故。既許
中亦有遮。如何得直詮云云意何 答。
是斷主難也。難意云。若云非有非無等是遮
表者。約聲無常量。其無常言。豈但遮
無常體耶。而汝璧公已云聲無常
是亦遮亦表。何云非有但是遮耶。言
其非言。云無常之無言。無義相似故。則
既許表詮亦有遮詮。如何唯云唯表詮
唯遮詮爲言
問。且約聲無常量。璧公云亦遮亦表
答。爾也。故清記云。璧公執。一切非有等者唯
遮義。無常有遮表義云云
次文云。只應表必遮詮。有遮非表詮
者。是斷主述正義也。意云。約聲無常量。有
表必遮。約有性非有等量。有遮非表詮
爲言清記云。有表必遮。有遮非表者。即同
異二喩云云意何。約立量門。同喩必具遮表
異喩唯遮非表也爲言
問。次文云。又釋云。若但言非有非無
即是唯遮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先案自計
又自欲難辭也
次文云。即自引佛地等難云者。斷主顯
璧公爲自義引之證文
次文云。如來功徳非有非無者。璧公自引
地論文自義也。難意云。若云非有
非無。但是遮者。即佛地論第一卷有
如來身土。第三如實義者云。如來身
土微妙非有非無云云此云非有無者。遮
有見無之計也。即並云非有非無。是亦遮。
何云非有非無。是即遮爲言
次文云。自通云。般若雙言方有其表者者。
斷主璧公顯自引般若經前自難之辭
也。即璧公通意云。般若經中云非有非無
亦有其表。故佛地論云非有非無亦可
表。雙非之言可遮表爲言
次文云。此與唯識亦有相違。第一中云。若
是表。應雙非。故相違也者。斷主難也。
難意云。若言雙非之言方有其表者。即違
唯識論第一卷文破邪命外道計。云若唯是
表應雙非之文。何云雙之言方有無表
爲言。可唯識
論文云云
問。次文云。又云。今但約自體相違。名自相
相違。不言顯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述
自正義也。意云。今言自相相違。但約自體
相違。非言顯爲言清記云。汴法師意。我
有非有名自體相違。據意中所許離實
有非離實有。非言陳有抑先徳判
云。此璧公答斷主難之文也云云今謂不
爾也
次文云。豈立有時。言中不有耶者。斷主
破也。破意云。若云自體相違自相相
。非言顯者。五頂立有性非實之時。其
言中不有耶。既其中顯大有。何云
言顯爲言
次文云。若云ヨリ大有。但詮不無有
此有相符者。斷主難轉救也。救云。元ヨリ
大有。但詮不無有。不無有是言顯。非
此云自相相違爲言破云。若爾。元ヨリ不無
者。弟子作相違時。云有性非有性。即可
相符。五頂云不無非有故。清云。若難
無有者。即有相符云云然先徳云所違量
相符者。頗乖也
次文云。又因同有。豈是名相違者。難意云。
若詮不無有者。同異性能爲同喩。有一實
等因轉其。不後二相。豈名相違爲言
次文云。又言既不大有。元ヨリ大有
有法。云何因望於彼相違者。難云。
若云言顯大有元不大有
者。何云有一實故等因望宗名相違因
耶。重意云。有一實等因云相違因者。以
大有同異性爲異喩故。闕後二相故。
此因名相違因。若云有法立不無有。以
宗同異性不異喩故。不後二相。何
此因名相違因爲言
次文云。若既言陳。如何得言顯者。
難云。若璧公依前之道理。言大有是言
陳者。如何云言顯自相相違

問。次文云。釋法差別相違中。自云同無異
有。方是相違。此因同有。龜毛遍無。何名
云云意何 答。斷主引璧公釋法差別相
中之自問也。問意云。因同無異有。方名
相違。而此積聚性故因。於同喩臥具等
有。於異喩龜毛遍無。既同有異無。是可
。何名相違因爲言
次文云。答云。此中外道雖總言他用。意成
眼等爲無積聚他。據此即無同。除宗以
外諸臥具等。皆不無積聚他。即爲
。因彼遍轉故名相違者。璧公答也。意云。
數論立眼等必爲他用。意許爲眼等爲
不積聚他。約此既無宗同品。除宗眼等
以外諸臥具等。皆爲不積他用故。故
異品。積聚性故因轉彼。闕後二相故名
相違因爲言
次文云。此釋不然。唯識論云。執我是思。受
用薩埵・刺闍・答摩所成大等二十三法。云何
但許用五知。不用餘。故此釋非者。斷
主破也。破意云。若云眞我但受用眼等五知
。不用餘臥具等者。何故唯識論案
論計。云我是思。受用三徳所成二十三
耶。此文既明白也。何但許用眼等五
知根。不餘臥具等耶。故此釋非爲言
問。且就璧公問答。文軌師疏中。又有此問
。答有二。今此璧公之答。是軌師之後答
也。即軌師以之爲正義。何今斷主破耶 答。
其雖文軌正義。念案數論計唯識論故。
並破無失文軌疏
之問答文
問。見此答文。大應不慈恩義。何破
答。云眼等爲無積他。不慈恩義。但
臥具爲無積他用。大以相違。約
具等亦爲神我用。唯有勝劣耳。今璧公
其勝劣之義。偏云臥具等爲神我
用故。成所破
問。文云。又云。二細微共生一麁。所生子微
因量。裹前二細而別有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案勝論計也。案意云。約四大
父母細微二共生第三麁子微。其所生子微
父母因量。裹前父母二細微。而別有
其體爲言
次文云。此亦不然。果遍在因中。非果裹
。如唯識論辨者。斷主破也。破意云。勝論
計云。果子微遍在因父母微中。非果子微
因父母微爲言如唯識論辨者。其論第
一卷破順世外道之處云。若謂因果體相受
入。如沙受水藥入鎔銅云云此文意云。
因果相受。如沙得水。沙體不増。又如鍮石
之藥入鎔錮。鎔銅不長也。沙喩因。水喩果。
鎔銅喩因。藥喩果。此因沙等受果水等。果
水等遍在因沙等中。因沙等不増長爲言。
具如
其疏
問。此文既案順世外道計文也。何云勝論
耶 答。談其能破文疏云。其勝論所計
父母極微。此亦兼破云云明知勝論計也。抑
先徳判此義云。二細微等云云不同。或云。
是璧公案數論計云云意云。有法差別
之中故也爲言或云。是璧公案五頂計即破
云云今言案五頂計者可爾。言即破者不
爾也
問。就新傳。璧公案數論計。斷主即破者。何
法差別相違之中有法自相之前
耶 答口傳
云云
問。文云。解有法自相中云。有人云。既違
。應是差別。何名自相云云意何 答。是
璧公引軌師問也。有人者文軌師也。問意
云。約有法自相相違。因既違意許大有故。
是可差別。何名自相爲言
次文云。答。言自性者。意詮離實等有
法自相。然以有法須極成故。不別云離實
等有。故雖意許而是言顯自相宗。不
有縁性是離實等有差別之義ナルヲ以意所許
差別宗也者。文軌師答也。答意云。今云
意雖離實有。然爲極成。不
實有只云有性故。離實有雖是意許。只云
有性彼大有。即是言顯自相。不
有縁性以離實有意許差別爲言
次文云。難云。此解不然。若以今言有性。意
許離實有爲レトモ有法。有法須極成。不
離實有。雖是意許而名爲言顯者。亦應意
眞他用。能別須極成。不眞他用。雖
意許而名言顯亦應是自相非差別故。約
言顯意許自相差別者。未理者。
璧公難文軌師也。難意云。若云有性雖
許離實大有。爲極成離實有故。離
實有雖是意許。然名爲言顯者。又可
意許雖眞他用。爲極成眞他用
故。眞他用雖是意許。可言顯自相。而何故
有性意許自相失。約眼等量
意許差別失故。約言顯意許
相差別。其理不爲言
次文云。今共詳云。若彼大有意許離實。今言
有時不即詮彼大有者。是詮即實等有。若
即實有。五頂成實等。亦違自。弟子成
有。亦自違。若非言所顯。何故尋言難者。
斷主雙難文軌師璧法師也。是先難文軌
師之答也。難意云。若云離實大有是意許。
今言有性時不其離實大有。若其有性
言是詮即實有。若詮即實有者。五頂立
實等即違自宗。云實等非實等故。又弟子
有亦違自語。言即實有非有故。故知
有性者即言顯擧大有。大有若非言顯
何尋言顯難耶爲言
次文云。又五頂不即實等有。弟子不
離實等有。今者言中恐有法不成不
。但總云有。有言雖通。豈顯即實有者。斷
主案師弟之本計立量之本意也。意云。
師主不即實有。弟子不離實有故。師
主立量之時。雖直可大有。弟子不許故。
有法不成。捨大言總云有性。是更非
。即言顯也。故此有言雖即實離實。豈
即實有爲言
次文云。設若五頂許即實有。今言即實
實等。豈自違過者。斷主假縱難也。
難意云。設五頂立即實有者。云其即實有
實等。既有自教相違爲言
次文云。況復本意諍大有句。何須即實
五頂不即實有故。言有時即顯
有句者。斷主顯量本意也。意云。五頂立量
之本意。爲離實大有句。何云即實有
五頂不即實有故。故言有性時即顯
大有爲言
次文云。若直言大有有法不成。爲此但言
有性。汎爾言有彼此倶成。以爲有法
別即離者。斷主又述五頂之意也。意云。
直可大有。弟子不ヲ以許有法不成故。
只言有性。總云有性五頂弟子共許故。以
有法更不別即實離實爲言
次文云。言非實等法。以弟子即實
今言非實。違他順己。故得宗者。斷主又
五頂之意也。意云。量能別云非實等
法者。弟子云即實非實故。今云
彼順我故。以此違他順己言辭
立量之法宗爲言
次文云。由此故知。離實等有雖是意許。言
有之時。即言所顯。離言所顯有外更無
者。斷主述五頂之意已。自顯正義也。意
云。由上所言之理故。離實有雖是意許。言
有性時即言所顯畢。離實言顯有外更非
別大有爲言
次文云。不他用離眞他外有假他用。眞
他雖成。假他他自同許。故成眞他不
眼等。假他用在不言顯。故違差別
者。斷主破璧公難文軌師之文也。破意云。
眼等必爲他用量。其他用言顯下有眞他
假他意許差別。其體各別。其眞他用雖敵者
許其假他用立敵共許故。敵者雖眞他
用義。立者之處有假他用故。不言顯自
。故不自相差別失也。今此有法自
相不彼他用量也。而何引其量例難
爲言
問。文云。解有一實因事云云無一可
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破璧公以多解
一實因
次文云。如他立。以同異性含於實等。名
有實等。是彼性故名有實等者。斷主牒
公之解也。解意云。五頂爲他立量之時。
同異性同喩。其同異性含實等故。又
實等之性故。名有實等。是則同異性名有言
爲言
次文云。出何典據。勝論但云同異性是實
等性有故者。斷主破也。破意云。汝云
同異性含實等故云有者。出何典據。説
論之本計文中。但云同異性是實等之性
有故爲言
問。其同異性云實等性有意何 答。
實等性者。同異性有實等同令
之性言也。然爲リトモ異實等之性。外令
無實等之性故。不有而已
問。若不有。何有一實等因轉彼耶 答。
其同異性亦有實等故。有一實等因轉
也。故疏云。大有同異名有一實。倶能有
一一實邑記云。問。大有名爲有。可
有一實同異有。何得倶能有於一
一實耶。答。大有同異倶是實徳業性。一
一實等有此性故。彼同異性亦能令彼實
同異故。此二性倶能有於一一實云云
抑説此解有一實因等文。唐朝諸記云。是汴
公破軌師云云今謂不爾也
問。文云。又自云。戒賢師解應有實故。言
一者相從故來云云意何 答。斷主引璧公
之辭也。璧公云。戒賢論師云理可有實
。加一言者相從故來云云相從故來者。明
燈抄云。相從下句字爲句。云有一實故
有徳業故。其相從故來云云意云。爲下句
有徳業故之四言。更加一言有一實
爲言先徳云。相從故來者。謂傳來言也
今謂。違燈抄文
次文云。此從何聞耶。游夏不斯説。張禹
何由漫談者。斷主破也。破意云。今汝言戒賢
師云可有實故者。從何人之。戒賢論
師之弟子慈恩三藏不此説。何後代汝云
戒賢之解耶。若寄外典者。孔子不説之事。
其弟子之子游子夏等不聞。後代張禹何漫
談説耶。汝事似彼。最爲虚言爲言孔子周代
之人也。游夏亦同代之人。張禹其後先漢之
代大臣也。林記云。張禹先漢時大臣也。漫解
仲尼名云。仲和故名仲尼云云 具可
檢也
問。文云。乃至云。今更解云。由虚空等不
諸法同聚故。約空等其有性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引璧公以虚空喩有法有
之文也。意云。虚空非諸法同體。然遍
諸法諸法。如此有性不實等諸法
。遍實等諸法實等諸法故。云有一實
爲言
次文云。未此釋。虚空不遍可同聚。既
體遍。何處別居者。斷主破也。破意云。虚
空若不諸法。可諸法同聚。而虚空既
色心諸法。若非同聚。何處別居耶。故
虚空非諸法同聚。以之爲喩辨
爲言
次文云。設言聚類同法處等者。
轉救也救云。虚空雖體遍。然非聚類
爲言即破云。若爾可法處攝。何以故。
第六識所縁色心諸法悉同攝法處。虚空亦
是第六所縁故。與餘諸法同攝法處而雖
體遍聚類者。與餘法同可法處攝
爲言然説此由虚空等文。憲記林記各別。皆
不可也
其等
問。文云。又復解云。一切諸法有他不
乃至云。空不他所成故名一實。自體不
自有。爲大有有故名有一實若依此解
大有能有五全四少分有一實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解也。意云。一切諸法爲他被
有。不自有故。實等爲他大有有。非
等。即有實等。又九實中空不微生故。不
他所成故。只云一實。自體不自體。然
大有有故。大有名有一實。若依此解
者。大有能有空時方我意五全及地水火風
四少分。不子孫微等二多實故。大有名
有一實爲言
問。其若依此解者。何解耶 答。上自體不
自有大有有等之解也
問。何故依其解故大有只有五全四少分
有一實耶 答。若云自體有自體
者。空時等九實即可有一實。自體空等
自體空等故。又子孫微等名有二多實
自體子孫微等有自體子孫微等。而
自體不自有。大有名有一實。明知大有
只有實等九實有一實。若有子孫等。亦
有二多實。既因只云有一實故。云
空等之顯然也爲言
次文云。此亦不然。自體不自有。別爲大有
有。師主之義。非弟子所許。若弟子許別爲
有有。便立已成。何須大有非實等者。斷
主破也。破意云。實等自體不自體實等
者。五頂之義。非弟子義。弟子即云實等自
體有自體實等故。若弟子云實等別爲
有者。五頂之量即有相符。何云有性
實等爲言
次文云。若弟子不一一實上不無之有能
ヲ以實等有一實。即有一實因犯隨一不
成過。何能成比量者。斷主重破也。破意云。
若弟子不實等上不無之有即有實等
者。有一實因犯他隨一不成失。五頂何成
爲言
問。何故可他隨一不成 答。弟子許
一實因。非大有有名有一實。許
實等上不無有即有實等故。許有一實因
是則因分別之義也
問。文云。問。若取有二實等因有トイフハ不定
一一實自能有體云有一實。取此爲
亦不定過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問也
問。何故發此問耶 答。依本疏云二多
因有不定例問也
問。爾此問意何 答若云子孫微等有二多
。即實故。以二多實因有不定者。弟子
一一實上不無有自能有自體故云有一
故。此有一實因亦可不定爲言
問。本疏文既不爾。何更致此問耶 答
此爲伏難更自問也
問。如何難耶 答。璧公難云。汝上難我義
云。言自體不自有。師主之義。弟子云自體
自者。若爾。約有一實因。弟子可不定
一一實上不無有有自體故云有一實
爲言此伏難自問。次以答通也
次文云。答。不例。子微有二實彼此倶成別
有ヲ子孫。實上不無之有弟子自許。故無
。因不ヲ以分別。但云有一實等者。斷主自答
也。答意云。子孫微等有二多實。離父母微
別有子孫微體。師主弟子共許故。以二多
因。有不定也。實等上不無有有自體
只弟子獨許。不不共許法不定故。
有一實因無不定也。因是不分別故。不
他所有有一實歟。有自體有一實歟
但云有一實等爲言
問。文云。又問云。何故不無實二實多實
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自問也又古人中可
此問
意云。
何故因只云有一實。不無實等爲言
次文云。古人簡云。若言有無實及有二實爲
因者。有兩倶不成過。若言有多實。有不定
者者。璧公牒古師之解古人者通
軌慈恩
問。且就古人。有其過等方何 答。且就
軌師義者。言有無實因有兩倶不成
恩義。有法有性不和合無實故。是即一
分兩倶不成也。言有二實因有兩倶不成
者。彼師相有性二解。可大有同異含
子孫微等故。名有二實有多實。二云。設含
子孫微。唯名有一實云云今依後解。有性
只名有一實故。若以有二實因。立敵共
有法有性故。云兩倶不成也。
有多實因有不定者。依前解言也。意有性
亦名有多實故。可不定。即云。爲シハ
異性多實故有性是非實。爲シハ孫微
多實故有性是實耶爲言
問。且就軌師。若爾。依前解者。有二實因亦
不定。若依後解者。有多實因亦可
兩倶不成。而何不云爾耶 答。理實可然。
而彼疏且作影略之説。隨其又璧公引
也。故彼軌疏云。若以有多實因者。若依
前解不定過。以其孫微能有多實體是
故。若依後解不成過。故亦不有多
之謂彼。言有二實因有不成者。
後解云也。若依前解者。亦可不定
今且存略而已
次文云。恐未研覈。何以知者。難ラク若望五頂
意許所立。可不成。今望弟子所許。敵論
何得不成者者。斷主引璧公難古人之辭
也。璧公難意云。師主云大有不和合無
故。可不成失。弟子云和合上不無之
有有和合無實。可不成爲言
問。且璧公案自體不自體之人也。何云
弟子云和合上不無有即有和合無實
答。璧公意云。云自體不自有者。案師主義
弟子義。故無失也
問。若爾。何斷主難其自體不自有之義
 答。其璧公説有一實之因一切諸法
他不自有。偏依師主釋。忘弟子義
故斷主難也
次文云。此亦未可。今言有者。實徳業上同
セル能有之有。不即離。豈許此有能有
合句耶。但自有故。故是不成。何分師第
倶爾故者。斷主破璧公之難也。破意云。今
有性者。立敵共許實徳業三上能有之性。
即實離實。豈此能有之有云能有
合無實耶。實句上能有之有但有實句。徳句
上能有之有但有徳業故。是則師弟共許。何
師弟爲言
問。且弟子不爾。云實徳業上能有之有有
和合句無實。云和合句上不無有有和合句
無實之人也。猶可有無實故因耶 答。
此義不然今言有性。加和合句上能有之
有性者。可責。然而立敵本意只
實徳業三上之能有有性也。不
異和合上能有之性別有別無故。非
和合上能有之性有性故。弟子雖
合句上不無有有和合句。有法其和合上
能有擧。云和合無實之言不
有法。故猶有無實故因弟子不成也此義可
次文云。若云和合句義既和合實等。何故
實徳業不無之有有於和合
無實者者。斷主牒璧公被前難更設轉救
之辭也。救意云。今亦可和合句既和
實等。何不其所和合實徳業上不無有
能和合性有無實爲言
次文云。此亦不然。此亦師弟同許。何得
師不成弟子得成者。斷主破也。破意云。汝
救不然。和合句雖合實等。實等上不無
有非和合無實。是亦立敵共許。何云師
主不成弟子得成耶爲言
次文云。又若取此爲因。即喩無能立。同異
異和合性。復非同異和合性故。故
若言有無實故亦得因者。斷主
正義也。意云。若以有無實因。喩犯
能立不成本疏云。其喩亦犯
能立不成
所以者何。同異性
異和合無實。亦非和合句同異性
同異之物故。同喩同異性不能立有
無實故之因是即一分能立不成。只
和合無實
故不
有無實亦爲爲言
問。且何故璧公但難有實因有兩倶
有二實因有兩倶及有多實因有不定 答。
此等頗順自義故不難也下可
次文云。又本簡云。若云有二多實爲因有
不定。有無實爲因有不成。不有二實爲
因不成。文外加諸故。應本簡過成
者。斷主依本疏璧公也。意云。慈恩本疏
中已云。以有二多實因有不定。以有無
因有兩倶不成。而有無實故之處。亦
有二實故倶云不成者。是本疏文外
更加也。故如本疏過爲爲言
問。慈恩疏中雖無。既有文軌師疏中。何云
文外加耶 答。其望慈恩疏文外加。非
文軌疏
問。若爾。璧公破慈恩歟 答。璧公引所
者。文軌師疏也。然其文軌疏多分同慈恩義
故。破文軌疏自然被慈恩義。今斷主依
之又破璧公。救文軌之處自然慈恩義被
救。其破璧公。非必救文軌。是爲慈恩
故。若文軌義同慈恩義破。斷主必救破
璧公。若文軌義不慈恩。雖破非必救之。
今言有二實爲因有不成者。雖文軌疏
慈恩疏中故。云文外加奇除也
問。其加者誰加耶。若文軌加歟 答。設爾何

問。二倶有失。若言文軌加者。文軌先人。慈
恩後人。何先人加後人之文外耶。若言
公加者。文軌疏中有此文故不加。若加
慈恩疏外者。璧公偏可慈恩疏也 答。
倶無失。所以者何。文軌雖先人。自依憑スル
恩疏中無故。云加無失。不先後也。又璧
公雙破文軌慈恩二師。文軌疏中雖有。以
慈恩疏中無之文。破文軌兼破慈恩
以慈恩疏中無之文兼破慈恩故。云璧公
文外加也。故倶無失而已
問。文云。又云。若唯望意許離實有説者。以
無實及有二實因。此乃是隨一所依不成
及兩倶不成過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之義
也。意云。若唯望五頂意許大有説者。以
無實有二實因者。弟子不大有故。可
他隨一所依不成。觀弟子有法所依
故。又有性不有無實有二實故。此二
因遍有法有性立敵不許故。亦可兩倶
不成爲言
問。若爾。亦有性不多實故。亦可
有多實因有兩倶不成。何故不其耶
 答。璧公之意。只順古師古師所引之
故。不有多實之言
問。先既破古人。云無實因有兩倶不成
何今還云兩倶不成耶 答。先弟子云
和合上不無有有和合其實故。有其實因爲
弟子能成。故云無兩倶不成也。是就古師
有性亦名有無實難也。今此處牒
古人之文自立解時。有性不有無
故。云有無實因有兩倶不成
次文云。此亦不然。隨一所依不成可爾。弟
子不離實等有故。何得倶不成師主
豈可大有有於空等無實之實。有
子微有二實實者。斷主破也。破意云。約
許大有者。云他隨一所依不成爾。弟
子不離實大有。闕有法所依故。約
倶不成。是不爾。豈師主不大有有
等無實故名有無實。有子微二實故名
二實耶。何可兩倶不成爲言
問。文云。又云。若以多實因者。亦有隨一
所依不成及不定之過云云意何 答。是
璧公義也。意云。弟子不大有故。觀弟子
有法所依。故。有他隨一所依不成。又有
多實因異喩孫微上有。故有不定。即作
。云。爲ンハ同異性多實故有性是非
實。爲シハ孫微多實故有性是實爲言
問。且璧公不有性亦名有多實之人也。
故亦可有多實因有兩倶不成。何故不
爾耶 答璧公
之失錯
次文云。亦不然。不成可爾。不定須思。不
共不定可爾。以有多實因於孫微上
不定者不然者。斷主破也。破意云。所依
不成可爾。弟子不有法所依故。約不定
且可審定。若不共不定爾。謂有法有性
離實大有時。有多實之有亦成大有。若
既成大有之有多實時。不同喩同異性
異喩孫微上故。云不共不定且可
爾也。有多實因異喩孫微上轉故有共不定
者不爾。所以者何。有法有性云大有時。有
多實之因爲大有有多實。何其因轉異喩孫
微上。孫微非大有爲言
次文云。若望師主孫微雖多實。不是大
。復非彼性。不同異故。有多實因於
微上無。談師主意。説彼大有有於多實
者。是斷主述共不定之所以也。意云。若
師主者。孫微雖多實。非是大有。復
孫微等之性故。不同異性爲彼孫微
之性故。若大有有多實因於孫微上無。談
師主本意。説大有有多實故。有多實之有
即爲大有爲言 是則約師主
所談
次文云。然不是大有有多實。無同法
故。以因不別爲シハ大有有シハ不無
カト故。同異性得同喩者。斷主成本量
之意正義也。意云。然案本量之道理。不
偏奇師主。所以者何。有法是立敵共
許之法也。因是立敵共許之法。故不
大有有多實。若云大有有多實者。即無
故。今因不別大有之有不無之有カト
有多實。故以同異性得同喩爲言
次文云。不然望師主不共不定。同異非
故。望於弟子即隨一不成。弟子不許故。
故如ナラハ所判更成疎略者。斷主還亦破璧公
也。意云。若不別即離之共許有多
實因者。如前所云。望師主不共不定。同
異性非大有故。望弟子隨一不成。不
大有故。故若如汝所判。更成疎略爲言
不共不定者。同喩同異性非大有。異喩孫微非大有
故。大有有多。實故因不同品異品。同品非有異。品
非有故。有不共不定也。隨一不成者。望有法
者隨一所依不成也。若只因者只隨一不成也
問。本疏云有多實因有不定。是即共不定
也。璧公所作不定既同本疏。何斷主破
 答。其璧公偏就師主意。有性爲大有
不定故。斷主破之。本疏望共許有不定
故無失也。故周記云。問。若爾。何故本疏云
有多實因時有不定。答。本疏不
主意許不定過。亦無妨云云
問。文云。又云。若以其實因。即不定過。
シハ和合實。爲シハ時等是實耶者
意何 答。是璧公自義也。意云。若以無實
因有不定失。即作不定云。爲シハ和合
無實故有性非實。爲シハ時等無實故有性
是實爲言
問。且除有言只云無實。若璧公之本意歟。
若略言歟 答。難定。故能破中更設二難

次文云。亦未理。若其不有無實故
無實故。因倶不成過。何名不定者。斷主
破也。意云。若不有無實但云無實故者。
兩倶不成失。所以者何。有法有性是
無實故。立敵倶不無實故因遍有法
故。可兩倶不成。何云不定爲言
問。設兩倶不成爾耳。又云不定何失
 答。不成與不定曾不並失也。故疏云。若
兩倶不成必無不定云云
次文云。若言有無實故。望和合性分不成
過。望時方上不無之有即不定過者。斷主重
破也。意云。若加有言有無實故者。望
喩和合性一分能立不成。謂依璧公意
者。同喩有二物。同異性・和合性。而有無實
故因轉一分同異性上。不一分和合性
故。和合性喩不能立因故。云一分
能立不成是依林記意成也。
之爲正也
問。何故有無實故因不和合性 答。和
合性雖無實。不有無實故不轉也。又
分不成過者。一分兩倶不成也。意云。
若云有無實。有法有性不和合無實故。
兩倶不成。是如上云有無實故因
之。是依憲記等
成也。頗非本意云云
時方上
者。憲記中即作不定云。爲シハ子微
父母無實故有性即實シハ同異性
方無實故有性非云云先徳作云。爲シハ
同異性無實故有性非實。爲シハ時方
無實故有性是實云云
次文云。有無實因非和合有。又非同喩。何
彼爲不定過者。又斷主顯正義破也。
破意云。有無實故因非和合性上轉。況復今
論文。以同異性同喩。以和合
同喩。何汝軌以和合句同喩不定
爲言
問。文云。又云。以有二實故因。是一分兩
倶不成過。亦犯似同喩中能立不成過。以同
異性雖是非實。不有二實意何
答。是璧公自義也。意云。有性與同異性。唯
有一實有二實等故。立敵共不
有一實故因遍有法有性故。有兩倶不成。又
似同喩同異性不有二實故。不
二實故因。有能立不成爲言
次文云。此亦不然。無倶不成相故者。斷主
破也。意云。既云有性者。是子微等上能有
之性云有性也。何不亦名有二實。故有
二實因無兩倶不成相爲言
次文云。又豈不同異同異於父母耶。同
&MT99999;於空等。有一實因成。同異含父母二。
可不許。准此有不定。不有二實。故知云
不定者非者。斷主破能立不成
也。意云。同異性既令異父母微。是則有
二實。何不同異性成有二實因耶。故若
此言。可不定故不有二實因
而不不定兩倶不成及能立不
アリト者不可也爲言
問。令異父母微。是有一一實。何云
耶 答。約一一實爾。然亦別雙有
父母同異之時。有二實也。是又有
雙含父母
問。云不定者非者。何處璧公云
不定耶 答。璧公云不爾。准
既云有二實故因有不定。而璧公不
其文別付餘過。既不不定。今
斷主見得其意爾也
問。文云。又云。若二實爲因者。是法自相相
違過。過云。有性是實。有二實故。如子微。爲
此過立爲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
之義也。意云。若以有二實故因。亦可
法自相相違。其因同喩同異性上非有。異喩
子微上有故。故依此失有二實
爲言
問。上文但云有二實有言。有本意歟。若
略歟 答。略也。故次文作過云。有二實故。
子微。故上文略也
次文云。此不必然。因同喩有。義如前説。但
不定過。非是相違者。斷主破也。破意云。若
同異性不有二實。有二實因同無異有。可
相違。如前既以義説。同異性含父母
故。必名有二實。故有二實因同品有異品有
不定。非相違爲言
問。文云。又云。若實句不徳業者。如何
共許不無之有有徳業也。故知依
彼實句不無之有説名有徳業也。如同異性
者擧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釋有性量
二解。是第一解也次下文云五頂但據三
因等之文第二解
此解意云。立有性非實徳業等三量。乍三爲
離實有。非離徳業有。隨即以共許
實句上不無之有有性也。而若不
句有徳業故名有徳業者。何爲共許實
句上不無有有徳業故耶。故知依實句
上不無有有徳業。爲其實句上不無有
有性非徳業。有徳業故。如同異性。立
後二量爲言故林記云。實上非無之有即
徳業云云
次文云。此未善釋。若成トシテ實句之上不無之
徳業。此立已成者。斷主破也。破意
云。師主若爲實句上不無有。云有性非
徳業者。既有相符失。弟子亦云實句上不
無有離徳業爲言
次云。如量云。有非徳業。有徳業故。如
同異性。何以能顯徳業之大有者。斷主
重破更出後二量也。意云。若隨汝所
言。云有性非徳業故如同異性之量。只
實句上不無有非徳業之所以。何能顯
大有離徳業爲言
次文云。故知各成三句之上不無之有。爲
比量。顯有離三者。斷主顯正義也。意云。若
實句上不無有徳業。既可
。故知各別成トシテ實徳業三上不無有。爲
實非徳非業三量。即顯大有離實徳業三
爲言
次文云。若望實句上不無之有
。如何作有法自相相違之因者。斷主述
正義。次亦破璧公也。破意云。就後二量。若
實句上不無有。云有性非徳業。既有
相符。如何作有法自相相違因爲言
問。如何有相符耶 答。實句上不無有非
徳業弟子已許故。云相符
次文云。若望其意許離實大有。豈可師主不
離實業之大有。但立離實之大有耶者。
斷主牒璧公轉救即破也。救意云。作有法
自相相違者。非徳業共許實句上不
無有。是望意許離實大有作也。即破云。
若爾。師主唯立離實大有。不離徳業大
耶。重意云。師主若不離徳業有。但立
離實有。云意許離實有非徳業有法
自相相違。既立離徳業大有。何不
離徳業大有非徳業有法自相相違。更勞
離實有爲言周記云。若假云唯有
句上不無之有故。所擧唯意許離實大有
者。豈師主不離徳業之大有耶。但立
實之大有耶。若許立者。何不徳業上亦
不無之有云云
問。文云。問。若成徳業上不無之有トシテ
徳業。以有徳業因於實亦轉。豈無過耶云云
意何 答。是斷主自問也。問意云。就三比量
中後二量。爲徳業上不無有。云有性非
徳業之時。有徳業故因異喩實句上轉故。可
不定失爲言
問。且實句非徳業故。爲非徳業宗既成
。何云異喩不定敵耶 答。理是非
異喩。然以答文云實亦同喩。推云異喩

問。既理可同喩。何假云異喩耶 答
云云
且可
非發
今謂。本量之構以實徳業
。今任其構凡浮而言也。故言
定失也。更實不作法
問。若爾。實句爲異喩不定。方何 答。先
徳云。爲シハ同異性徳業故有性非
。爲シハ實句徳業故有性是徳業云云
問。此不定甚難。所以者何。實句徳業
依義實句徳業耳。何云
有性是徳業耶。豈實句即徳業耶 答。依
之先徳云。此非不定。是倶不遣失。若ハ能立
不遣失也云云倶不遣者。異喩實句不
立非徳業宗。又不能立因故。云倶不遣
也。能立不遣者。只不能立因故。云
立不遣
次文云。答。亦無過。立ニハ非徳業。實亦同喩。
論中且擧別因通喩。不爾。言非徳業ニハ
句是何收者。斷主答有二釋中第一釋也。意
云。立ニハ非徳業宗實句亦爲同喩。然論中擧
別別因通喩故。雖因用三喩但用一同異
性。若用別喩。立ニハ非徳業宗。又可實句
同喩。若不爾。爲非徳業宗。以實句何品
收耶爲言
問。次文云。又解云。有徳業意説彼性。實
徳業。非彼性故望義別。故此有令
體性不無。名之爲實徳業等。實名
。以相依故名之爲有。不彼成
不無。有言雖同。詮義各別云云意何 答。是
斷主第二釋也。意云。因云有徳業者。其有
之言意説徳業性之大有。實句雖
。非徳業性。約有徳業言望義各別。大有
徳業彼徳業體性不無故名爲有。今
實句名徳業者。徳業爲實句家之徳
。以相依故實句名徳業也。實句不
彼徳業性徳業不無故。有言雖同。詮
義各別。故雖實句是異喩。有徳業故因不
其實句。故無爲言。彼性者。大有有實徳業
不無之性云也。實句不
爾。故非
言也
次文云。若爾。同異性即非同喩者。斷主依
上義還自難也。難意云。若云實句有トモ徳業
不無者。同異性亦雖徳業。不
不無故。非同喩爲言
次文云。答爾者。答也
次文云。若爾。云何倶得決定者。又自難也。
意云。若云同異性非同喩者。何論云倶決
。其云倶決定者。爲非徳業宗喩。爲
非有性宗喩。所違能違倶成喩故。云
決定。而何云同喩爲言
次文云。答。望性成實等。望能有有
即是相違者。自答也。意云。同異性望
異實等實等同喩。望能有之
大有即爲異喩。有相違失故。云倶決定
爲言
問。文云。若成有非實。有徳業因此不定過。
彼實句有徳業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
設相交三量宗因作法。且立有性非實。有
徳業之時。可不定失爲言意云。設立
有性非實。有徳業故。如同異性之時。異喩
實句有徳業故。有徳業因轉其異喩
。即作云。爲シハ同異性徳業故有性非
實。爲シハ實句徳業故有性是實爲言
問。上既云實句雖異喩徳業性故。望義
別故。有徳業故因不其異喩實句。故無
失。而何今轉實云不定耶 答
且若依林記者。是假説也
問。次文云。有一實因成非徳業。不定アル&T069222;亦爾。
然待檢彼勝論方知云云意何 答。是亦斷
主義也。意云。若異前立有性非徳業。有
故。如同異性之時。如前可不定爲言
即作云。爲シハ同異性一實故有性非
。爲シハ徳業一實故有性是徳業爲言
問。實句有徳業故。前量有不定。徳業不
實句。何此量有不定耶 答。故文云。然
檢彼勝論方知云云意云。言徳業有
者。未分明。檢彼勝論宗十句論方知
爲言
問。其十句論如何説耶 答
先徳未
決。憲記成十句論意云。以徳業依於實
故。名有一實云云周記云。然其徳業能有
一實。而未委悉。檢彼本論方可云云
謂。十句論云。如是二十四徳幾有實幾無實。
一切有實。如有實無徳無細分無動作亦爾。
是亦業幾是有實幾是無實。一切有實。如
有實無質礙等亦爾云云 可
問。文云。又云。五頂但據三因別成三宗
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釋有性量之
二釋中之第二釋也上又云若實句等
之文第一釋
意云。前第一釋云只爲實句上不無有
三比量。而若不實句有徳業者。何云
共許有有徳業耶。明知依實句上不無有
徳業。用有徳業因失也。今此釋意。五
頂但據有一實故等三因若別成非實等
三宗故。設不實句有徳業爲言
次文云。問。若爾無過何名相違者。璧公自
問也。意云。若云各別三因各別三宗
故無過者。何名有法自相相違爲言
次文云。答。若望言顯過。今望意許故犯
相違者。璧公自答也。意云。若望言顯不無
過。若望意許離實大有即有相違
爲言
次文云。此亦未詳。既言非實非徳業宗。明即
大有。若非大有。更有何有實等耶。雖
大言有已顯故。彼弟子望實徳業
之有。得相違者。斷主破也。破意云。立
能別既云非實等。明知立離實大有
。若非離實大有。更有如何有非實
耶。故知雖大有。只云有已顯
。故弟子望其非實徳業之大有
違失難也。何云言顯無過意許有失耶爲言
問。文云。問。同異二品豈可有法
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自問也。意云。凡同異
二品望能別法定。何而今約有法自相
相違。同喩同異性望有法有性成異喩
爲言
次文云。解云。夫同異品。但隨有法及法中意
所立者。即望此爲同異品。今既意立有性
實等外別有其體故。得離實等有性
同異品者。璧公自答也。意云。同異二品。
若有法若法。只隨所諍定。今既立離實
有性故。望其有法離實有同異品爲言
清記云。汴意云。若爭有法宗。與有法
似不相似爲同異品。若爭法爲宗亦如
爲言
次文云。此釋未善。若以有法是所諍故意
所立者。即應法。何名有法者。斷主破也。
破意云。若云有法正所諍者。所爭名法。何
有法爲言
次文云。故理門云。又於此中所成故。立
法有法。非徳有徳。故無過者。斷主引
門論所爭名法不有法也。即意云。凡
立量門。所成立法必名法不有法爲言
重意云。若據爭所立時。若有法若法皆成
爲言非徳有徳等者。意云。法與有法
義不定。且約聲無常者。若許聲不無常
之時。以聲爲有法。以爭無常法。若
無常聲。以無常有法。以所爭
法。故聲無常成有法法不決定。只
立敵許與爭耳。非勝論宗徳句有徳
。彼宗徳句定徳句非有徳。有徳定有徳非
徳句。既立法有法彼宗徳有徳。故無
爲言
問。且就理門論。何故觀所成法有法
過耶 答。若決定聲必爲有法。無常
必爲法者。約聲爭無常爾。若約
無常聲者。以所爭聲有法。以
爭無常法。即有失。所以者何。以
許法必爲有法。以爭必爲法故。故以
無常法。只待成立不定故無爲言
裏書云
疏上卷云。前陳者名有法。後説者名法。故
理門論云。觀所成故立法有法。非徳有徳
法與有法一切不定。但先陳皆有法。後説皆
法。觀所立故。非勝論徳及有徳一切
決定。言有徳者實句也以上
裏書
次文云。爾如何者。斷主問也
次文云。今解。意立實等上不無之有
定非トイフ是實等。言實等者。是離實等
リトイフ法。望此即爲所立者。斷主正答
也。意云。以立敵共許實等上不無有
。立者還云此有性非實等。即以此非實
法。其非トイフハ實等者。以有性離實等
リトイフ能別法宗。以此即爲所立爲言
次文云。故理門論云。此中若品與所立法
近均等。説名同品者。斷主引教證理也。論
意云。此中者指一具量也。若品者類義也。
隣近均等者相似義也。總意云。若以所立法
同類之物同品爲言
次文云。此論亦云。云何名爲同品異品。謂所
立法均等義品説名同品者。又斷主引
正理論證也。意云。此論意云。同品異品者。
所立法均等義品名同品。不均等
爲言
次文云。不有法同異品。如是方便成
立有法。因喩既返故成相違者。斷主以
二論文證定同異品也。意云。因明二論
中定同異品。唯望所立法也。非有法
同異品爲言如是方便等者。意云。且約
有法自相相違者。望非實法宗同異性
同品。即以其能別非實之言還成有法
有性之離實義故。云如是方便成立有法
也。而因喩既返故成有法自相相違爲言
次文云。若爾。何名有法自相相違因耶者。
斷主自難也。難意云。若云所立法
異品者。約此有性量。有一實故等因令
所立法離實有之宗故。可法自相相違
何名有法自相相違爲言
次文云。答。望言名有法自相。若加
已即名爲法。不爾相違者。斷主自答也。意
云。今望立者不意許只立有性非實不
言故。名有法自相相違。若立者顯出意
言立有性離實有性時。即名法自相
相違。若不是即違教及理爲言
問。何故不言時名有法自相相違。加
時即成法自相相違 答。若不言只云
有性非實時。以能別非實言有法有性
離實有之義。以此義邊因喩既返故。云
法自相相違也。若加言云有性離實有性
時。意許離實有性法宗之處已顯。以此義
因喩即返故。即成法自相相違爲言
問。且疏云。更不言故名有法自相。加
便成難彼差別云云此加言不加言之義
同歟異歟 答。大略同也。然疏約能違量。不
言只云有性非有性。又加言有性非
實有性。云加言不加言。今此斷文約所違
加言不加言。故少異也
問。文云。又古人云。問。五頂信有不。若信
有性非有。便違共許。豈是相違。如
聲非常也。若不有。此即宗闕有法
因無所依。何容此競其即離相違過
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引文軌師之問文也。
故林記云。又云者璧公也。古人者是軌師也
文。清記云。是汴公自
問也。今謂不爾云云
即文軌師問意云。五頂之
弟子若信有有。爲當不信耶。若信有性
難。師主云有性非有性便違共許。何名
相違。譬如聲論難勝論聲非聲。是違
立敵共許云聲是聲故。不相違。若不
有性。此有性量宗闕有法。弟子不有性
故。若宗闕有法。則因無所依。因必依有法
故。若爾。何此量爭即實離實有法自相
相違過爲言
問。且此云五頂者。若師主。若弟子歟 答。
是師主也。但此斷文略也。具可五頂
文軌師疏正文云五頂
弟子故。此文略引也
若不弟子之言
唯云師主者。其義亦不順可
問。若言弟子五頂何失 答。依本疏
失。但斷文上下皆云五頂是師主。而此
ハハ弟子上下相違。又軌師疏正文云。五頂
弟子云云故知是師主之五頂。下必可
子之字
次文云。乃至廣叙云云言者。璧公略不
文軌師答文之詞也
問。先其文軌師問答。其疏云。問。五頂弟子信
有不。若信有性。陳那菩薩助難令
便違共許。豈是相違。如聲論者難勝論
聲應聲。所作性故。如瓶。違共許故非
相違也。若不有。此即宗闕有法。因無
。何容此競其即離相違過。答。今
宗云有性應有者。謂五頂執離實
。弟子執即實等。今不此以爲有法
但取共許實徳業上不無之義以爲有法
因依。故無宗因二不成過。故云有性。此
即有法。言有者。謂共許有性應非
四離實等有。此即違他不自許。故得
彼作相違過。此即法也云云
次文云。今解。應知加汝字即無失。謂
汝執有性應有性者。璧公不文軌師
之答。更自作二釋彼問之中初釋也。意
云加汝執之言難時。無共許等之諸過
爲言。此初釋與斷主正
同故不
次文云。又無義宗法許無。今言有。
但非彼所立。更無所表。但牒彼計。何用
。如佛法破外道云汝我應我。亦得
破者。璧公第二釋也。此釋意云。無義因
無義宗失。今言有性非。唯遮
表故無義宗。此無義宗無義因依故無
失。又弟子云有性者。但牒師主計。何用
。譬如佛法者破外道云汝我應非我等者。
佛法者不トモ我。牒彼外道計汝我故。
所別不成等失。能成眞能破。此有性非有
性量亦爾爲言
次文云。此釋未善。無義宗法可無。有
一實等因豈無義宗法。但可他與作
。即無過。不勞分別有義宗法無義宗
カト者。斷主破也。破意云。無義因依無義宗
者爾也。然有一實等因表實等上能有有
之義。何云無義因耶。故只可隨他
相違失。不別有義無義爲言然此破
中只破
有一實等因無義因
自餘之義
問。且云何云有義無義等 答。凡有遮表
有義。唯遮非表云無義。又立敵共許法
有義。不共許法云無義具如
云云
問。文云。釋有法差別相違因中云。如即此
因即於前宗。不但能有法差別作有縁
。亦能成立與有法差別相違作非有縁
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引璧公釋有法差
別相違之文也。即文意云。此有一實故等因
但能成作大有有縁性之宗。亦能成
違彼作非有縁性之宗爲言
問。且就此文。見文相論不異。而何下斷
主破之 答。其璧公疎得論意也。意云。璧
公之意。論云如即此因即於前宗有法差別
作有縁性者。其作有縁性者即作大有縁性。
此因能成其作大有縁。亦能成作非大有縁
爲言是則惡得論意也。謂論云作有縁性
者。是共許詞也。非作大有縁性其由見
云云
故清記云。汴公意者。此因非但得有法
差別作大有有縁性。亦能成立作非大有有
縁性。名倶決定云云
次文云。此釋不然。若爾。應不定因性。非
相違因。既無大有有縁性之同喩。何理能成
作大有有縁性者。斷主破也。破意云。若言
有一實等因成作大有縁性之宗。亦成作非
大有縁性之宗者。一因成二宗故。可
定因。譬如所量性故因成聲常宗。亦成
無常宗。爲不定因爲言
問。且其不定作法如何 答。是假設之言。非
作法也。意云。若爾應成不定因性トハ
之詞也。非正作法有不定失。只一因成
二宗故。云不定因也。故林云。成二宗
云云
問。何故不作法 答。爲作大有縁性
同喩。以何物喩作爲如之言。故不
作法也。然先徳作不定云。爲シハ同異性
一實故有徳業故有性是有縁性。爲シハ
實等一實故有徳業故有性非作有縁
云云今謂。此不定作法極謬也。不
也。既無大有等者。若言此因能成作大有縁
者。既爲作大有縁性因喩。何以此因
能成作大有有縁性爲言
次文云。論云實等倶決定故。不
作有縁性亦得決定者。斷主引論爲
重破也。意云。論説有法差別因倶決定義。既
實等倶決定故。不作大
有縁性。而何云此因成作大有縁性爲言
問。且如實等者。意何 答。且有法差別
相違作法。即先有法自相相違作法也。其作
法云有性非實者。遮實等也。如此云有性
作大有有縁性者。即遮作大有有縁性
所違能違倶遮同故。云倶決定
云云
又有法差別作法者。依斷文者。有性作有縁
因喩
同前
即其云作有縁性者。兼遮實等
之詞也故疏云。勝論此因既成有性遮
實等而作有縁性。云云
此遮
實等。亦遮作大有有縁性故。云如遮實
等倶決定故此義不
次文云。下又正釋倶決定文過亦同此者。
又斷主指璧公疏下釋倶決定破也。破
意云。璧公下釋倶決定文。云此因爲作大
有有縁性因。亦爲作非大有有縁性
因故。云倶決定。若爾。如前破不定
爲言
問。次文云。又云。因唯異轉故非不定云云
何 答。此璧公通伏難之文也。意云。璧公
自釋云。有一實等因。約作大有縁性因。
作非大有縁性云云設或人難云。一
因成二宗。是可不定因云云此難。云
因唯異轉故非不定也。即通意云。既成
離實大有有縁性。同異性雖是離實。而非
大有有縁性。即爲異喩。因於彼轉故非
。其意如云云 清記
文也
次文云。既爾如何云倶決定。同品無故者。斷
主破也。破意云。若云因異品轉非不定者。
何論云倶決定。倶決定者。爲所違量因。
能違量因故。云倶決定。而約所違量
因唯異品轉者。同品無故闕倶決定義
爲言
問。若爾還墮不定因之難 答。不爾。
非實宗同異性成同喩。因轉彼成量。如
此爲作非大有縁性宗同異性亦成同喩
因轉彼成量。故云倶決定。不不定因也」
問。次文云問。既言意許差別。此
作有縁性爲シハ是言顯カ爲當意許。若云言陳
者。如何立宗云大有作有縁性。言大有時。
他許許。若許サハ立已成。不レハ許闕所別。作
有縁性爲シハ大有トヤシハ不無有トヤ云ム。言ヲ以
大有縁性他許サハ立已成。不レハ許闕能別。故
他不レハ許即倶不成。何成立量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遙逐璧公云故約言顯意許
自相差別理之文問也。問意云。
汝既云意許差別者。此作有縁性
者。若言顯歟。爲當意許歟。若言顯者。如何立
宗云大有作有縁性。其大有云之言弟子
許。若弟子許有相符失。若不許有
別不成。又言作有縁性。若大有歟。若不無
有歟。若言作大有縁性者。弟子許許。若
許又有相符。若不許有能別不成故。弟子
所別能別故。宗有倶不成失。何成
爲言
問。且此作有縁性之言何耶 答。論云作有
縁性者。若依璧公之意者。是言顯也。即作
大有縁性。略大言也。今依斷主者。作有縁
性者。是意許量之言陳也。是共許詞。非即作
大有縁性
問。璧公云言顯。斷主又云言陳。有何差別
 答。璧公之意。云有性有縁性者。是言顯
量。非意許量。作有縁性云言顯也。斷主之
意不爾。云有性作有縁性者。意許量之言陳
也。非是言顯量也。故有差別
問。就斷主義。何以知作有縁性意許量之言
耶 答。差別相違&T069222;意許量定。而説
作有縁性。本疏及斷文云共許之詞。又明燈
抄云言陳作有縁性。明知意許量之言陳也
此義所
也。可意也
次文云。若云意含作有縁性ニモ亦含
者。璧公轉救之詞也。救意云。言顯云トキ有性
意許含大有。言顯云作有縁性。意許含
大有縁性爲言故周記云。他救云。有法云トキ
大有。作有縁性亦復如云云
次文云。此即意許。何得言顯。不
汝立者。斷主破也。破意云。若云
時。意許含大有。又云作有縁性時。意許含
作大有縁性者。此即意許。何得言顯。若
言顯者。以言顯無失故。不敵者指過云
汝意。用汝立言。數意許言也爲言
次文云。彼云。言有非實。雖是意許。即言已
顯。作有縁性何不然者者。斷主牒璧公
之轉救也。救意云。約有法自相相違。云
性非實之時。離實大有雖是意許。作相違
言顯。約作有縁性。雖亦是意許。言
中含得故。何不言顯爲言
次文云。不然。何以故。前量云非實。故言
時即言顯。實上之有云非實。除大有外更
何有。故言有時即言顯。今作有縁性不
非實。以有爲有法。作有縁性爲法。故倶
是不無之有。作有縁性中作大有有縁性・
作非大有有縁性。是其差別。今據意許難令
過。故非言顯者。斷主破也。破意云。前有
法自相相違有性非實等。實等上之能有
實。其則大有。若非大有。更有何有
非實。故云有時即言顯。更無意許也。今
有性作有縁性時。不非實故。有性之
言・作有縁性之言。倶是不無有。共許之詞也。
其作有縁性中意許作大有有縁性・作非大
有有縁性。即是其差別。今據其意許差別
有法差別相違。故非言顯。而何作大有縁
性云猶是言顯爲言
問。文云。問。若據意許立云有作有縁性。即
是法差別。云何名有法差別云云意何 答。
是斷主上述正義。次就其正義自問也。問
意云。若據意許有作有縁性者。能別作
有縁性中。含作大有有縁性・作非大有有縁
故。可法差別。何名有法差別爲言
次文云。答。准前釋。望言名有法差
。若加言已即名法故者。斷主自答也。意
云。准前有法自相釋。望言只立
有性非實。名有法差別。若加言已云有性
作有縁性之時。即成法自相。故其下意許差
別可法差別爲言故憲記云。如有性
實。其作有性有縁性即有性中含セル有法差
別。即不言。若言有性離實等有性。此加
言已。即名法自相。其作大有有縁性・作非
大有有縁性。即法差別也云云
次文云。然成此法。意成有法者。斷主通
也。難云。若言言已可法差別者。
此有性量非有法耶。今通云。然成
法差別。意爲有法爲言
次文云。故理門云。但由法故成其法。如
立於有法者。斷主引理門論證。用
前伏難之詞也。論意云。以因法故成
。依其成宗法立有法爲言故疏上卷
云。有法因法二倶極成宗中之法。敵前不許。
但得共許因在宗中有法之上成不共許宗
中之法。如是資益有法義成云云 未理盡之。今
謂。然成此法意
成有法等者。數以法在疏略私記奧中自相下意許
差別可名有法差別之所以。其義深奧。在口傳也
問。文云。問。若加言已與法何殊云云意何
 答。是又斷主自問也。問意云。若加言立
有性作有縁性之時。與法自相相違等
何別爲言
次文云。答。法自相等本只爭法不有法
故。不是成立於有法者。斷主自答
也。答意云。約聲無常等法自相相違等。本
只爭法不有法故。唯云但由法故成
。不是成立於有法。故頗殊爲言故憲
記云。若成法自相法差別。即不
立於有法者。約有法自相差別也。如
非實乃成有法云云
次文云。若云即成聲無常等云立有法
者不然者。斷主通伏難也。設或人難云
聲上無常。此即成有法聲。非法者・
何失耶。即通此難云。不然。違瑜伽
爲言
次文云。瑜伽等云。所成立法有二種。一自
性。二差別。若成聲之無常亦名自性。此
二何別者。斷主爲前伏難。引瑜伽等
證也。意云。瑜伽等云。所成立法有二種。一
自性。謂前陳有法也。二差別。謂後陳法也。而
若成聲上無常之差別亦名聲自性者。
彼瑜伽所説前陳自性後陳差別。更有何殊
爲言
次文云。故作此解妙之又妙者。斷主自代之
詞也。此解者所上言。約有性量。加言成
自相等。亦得是成立於有法。約聲無
常量。不是成立於有法之義。能
當瑜伽等所説自性差別之義故。云此解
妙之又妙也。二度重言妙之又妙者。稱歎
之懃也
問。理門測法師疏。釋如是成立於有法句
云。以因成宗能別義已。所別有法其義自
云云又本疏上卷云。如是資益有法義成
云云又邑記云。即以因法於宗法。如
成立故。於有法聲等無常返成云云此等
見。通一切量如是成立於有法。而
何斷主只約有性量爾。非聲無常量
耶 答。依之古徳云。正義意通四相違宗
如是成立於有法。非只有性量云云
案。斷主意ハ此等諸文皆只説有法自相有法
差別量。非一切量言也具可
因明義斷略記一卷
  永正十年癸酉三月二十五日。寫功終畢。
雖有惡筆恐。因明欣求之志之故。以興福
寺總殊院之本寫之畢。則加校點者也
 末學大法師英訓三十八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 384 385 386 387 388 389 390 391 392 393 [Next]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