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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相違斷略記 (No. 2278_ 眞興集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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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相違斷略記
 眞興集 
問。文云。有人解四相違叙古人釋言顯・意
許爲ト云ヲ自性・差別云。理恐未然云云此文
何人破誰耶 答。璧法師破古師也言古師
者。通文
軌師慈
恩也
問。爾此破意何 答。古人判云言陳爲自
性。意許爲差別者。理恐未然爲言
問。何故如此難耶 答。次文例難云。即申
難云。如他用爲言顯。眞他爲意許。因名違
差別。亦應ヲ以有性爲言顯。離實大有是意許。
應名差別非自相。此既不然。故彼釋非
云云
問。此難意何 答。約眼等必爲他用之量。言
顯他用爲自性。意許眞他爲差別。如此約
有性之量。言顯有性爲自性。意許離實大有
爲差別。云有法差別相違。不可云有法自
相相違。意許離實大有之因既云自相相違。
故彼云言顯爲自相意許爲差別釋非爲言
問。此難斷主如何破 答。次文云。其義如何。
答。此亦未詳。如有法自相差別。至後當知。
且此法差別。若非意許。豈言顯耶云云
問。此破意何 答。先其義如何者。更問定璧
法師之難意也。次答此亦等者。正破詞也。如
有法自相差別至後當知者。至下今若詳云
之處。可知有法自相言顯之義。至下既言不
以意許爲差別之處。可知有法自相言顯之
義。至下既言不以意許爲差別之處。可知
有法差別非言顯之義爲言且此法差別若
非意許豈言顯耶者。若云言顯爲自相。意許
爲差別非者。且此法差別若非意許故名
差別。豈是言顯之量耶爲言
問。次文云。又叙舊通。如軌法師疏者。意何
 答。文軌師疏中有問答。其問意頗似璧法
師之難意。故彼答文自然爲通璧公之難
答也爲言
問。其軌師疏文如何 答。彼疏下卷云。問。有
即實離實異。唯違離實有因名爲トハハ
相。亦應必爲含メトモ眞假唯違眞他用名違
自相因。答。五頂立唯離實有。此有若成
非有。實等不無宗即無。違自相非差別。數
論他用通眞假。眞他受用義雖無。眼等他用
宗不失故。違差別非自相云云此問文難辭
前後雖異。大意是同故。以此答文更爲通
璧公之難文也
問。次文云。即難云。五頂弟子豈可自難實
等不無之宗令成非有也。此乃自違。何成
失過者云云意何 答。此斷主牒璧公之
難文也
問。此難意何 答。清記云。弟子既自許有法
是不無之有。若與師主出有法自相相違過。
豈非自違。自許不無體是有故。璧法師難意
如是云云重意云。此難難軌師答中云五頂
立有唯離實有。此有若成非有。實等不無宗
即無故。違自相非差別之文也。意云。若言
難離實有。則實等不無宗隨無者。弟子豈難
自許不無之宗令非有耶。此乃有自教相
爲言
問。此難斷主如何破耶 答。次文云。此亦不
然。本立宗云。有性爲宗有法。非實等爲宗
法。今弟子翻難云。汝有應非有。有一實故。
如同異。此豈難實等不無耶。既言非實。明
離實有。難彼成セシム非有。故不是自違云云
問。若不難實等不無者。何云實等不無宗
即無耶 答。其先有法云有性。即共許有。
能別云非實時。即成離實有。今弟子難其
離實有故。所共許不無宗即失。是則詫彼
難彼。非謂爾故自許不無之有被難也
問。次文云。又難。若云數論他用含眞假。眞
他受用義雖無。眼等他用宗不失者。亦應ヲ以
五頂有性含即離。離實之有宗雖無。即實之
有宗不失。應名差別相違非自相者云云
意何 答。此論主牒璧公難軌師答中下句
之文也。意云。約必爲他用之量。他用含眞
他假他。積聚性故因雖違眞他用宗。假他
用之宗不失。故名違差別者。亦約有性量。
有性含即實離實。有一實故等因雖違離
實有宗。即實有宗不失。故名差別相違。非
自相相違爲言
問。此難斷主如何破耶 答。次文云。此亦不
然。誰言五頂有性含即離。以五頂有唯離
實等。弟子立唯即實等故。言有時望自
望他倶不得含云云意云。言有性者。非含
即離之有性。言有性雖共許辭。望五頂唯
離實有。望弟子唯即實有。而何云含即離。
云離實之有宗雖無即實之有宗不失耶

次文云。以同異性離實等。得成非實等。以
同異性不名有故。成有非有。名倶決定
者。是明一所由也。意云。同異性離實等故。
成有性非實之宗。又同異性不名有故。返
成有性非有性之宗。故論云倶決定也
次文云。彼實等雖體不無。而不名有。何故
如是。是宗計故者。是則斷家案勝論計也。
意云。*勝論本計。實徳業同異和合。總言不
無不言有。是則彼宗計也。故以同異性爲
有性非トイフ有性能違量之同喩。能成正比量
爲言
次文云。若五頂實等亦名有者。豈成自相相
違。返彼量云。有應非有。有一實故。如同
異性。同異性名有。何得成相違。諸過類知
者。意云。若五頂實等五句名有者。何以同
異性爲有性非トイフ有性能違量之同喩耶
爲言諸過類知者。有所立不成。法自相相違。
能立不遣等過也。意云。若同異性名有。不
成有性非有性之宗故。有所立不成。又
作法自相云。有性應有性。有一實故。如同
異性。又若同異性名有。爲非有性之宗爲
異喩有一實故ハ因轉其故。不遣能立因故。
有能立不遣之失也亦有所立
不成失
次文云。又五頂若許有即實等有。今總成
非實等。豈非自違。故知五頂不立即實等
有者。意云。璧公云。亦應五頂有性含即離
云云就之斷主難也。若五頂有性含即離故。
五頂亦立即實有者。言有性非實。豈無一
分違宗過耶。故知五頂唯立離實有。不立
即實有爲言
問。次文云。三解自性差別。第三云。隨應
何法談其自體性者。説名自相。即於此法
所有別義者。名爲差別。此解不違云云意何
 答。此斷主引璧公解。許不違古徳意也。
意云。璧公釋自性差別有三重。此中第三
重云。隨應何法等。即意云。若有法若法。談
其自體名自性。若有法若法。談其別義名
差別爲言斷主意云。此解不違古徳意爲言
問。其不違古徳意云意何 答。謂之云云
不同也。且就一説者。璧公第三解云。法自
體爲自相。法所有別義爲差別云云此解不
違古人云言陳爲自相。意許爲差別爲言
問。如何不違 答。璧公云法有法各有自
相差別。不違古師義故。云不違也
問。不違者。何下文破之 答。其雖言有法
與法各有自相差別不違古師。然不云言
陳意許。云有法有別義。法有自體故破之

問。次又古徳意云。以爭彼差別必非言顯。
但意所許等之文意何 答。是述古徳意也。
意云。古徳云意許爲差別者。凡爭意許也
爲言
次文云。不障自相亦有意許。通言顯故者。
意云。不障言陳自相亦有意許差別。意許
差別通言顯故爲言
問。如何意許通言顯耶 答。且約有法自
相難意許離實有。言顯即失故。云自相失。
以此云意許通言顯也。意云。知意許大有
即是言顯之有難故也
問。若爾。言陳意許雜亂。豈不墮璧法師之
難耶 答。不雜亂。所以者何。雖意許通言
顯。所爭各別。約有法自相。尋意許大有即
難言陳有。有法差別ハ尋意許大有即難意
許有所爭各別。曾不雜亂。又不墮璧公之
難也。故次文云。言陳者名自相。意所爭者
名差別云云 文意易
悉也
抑説此文有清記文。頗
難悉。更可撿之
問。次文云。若云依第三解。以法有法各有
自體及以別義者。如立聲無常。有部可有
別體。大乘如何無常等各有別體耶。意何
答。此斷主先牒璧公第三解。即次作難也。
即是難法有別體之義也。意云。汝云法有
法各有自體別義。且就云法有別自體。約
聲無常量。若約薩婆多者。其能別法無常可
有別體。若約大乘者。何可云無常有別
體耶爲言
問。何故約薩婆多可云有別體耶 答。薩
婆多云離所相有爲有能相有爲體。今聲
者所相有爲故。約彼有部。可云無常之法
有別體也
次文云。復倶不離色等自相。何故名體。何
縁名義者。意云。無常等義是色心等法自相
上共相義。曾無別體。以何義故云無常有
別體有別義耶爲言
次文云。何故有爲之上生滅等名有自體。常
住無爲不遷不滅等即名別義者。意云。難
轉救也。救云。今且就小乘薩婆多。云有
爲之上生滅等有自體故。云聲上無常有
自體也。今難云。何故其小乘唯云有爲上生
滅等有自體。約無爲上之不生滅等。不云
有自體唯云有別體耶爲言。是兼破
薩婆多計也
問。次文云。又釋自性差別有三重。初二如
舊。第三云。談其自性名自相。談其別義
名差別云云意何 答。璧法師解自性差別
有三重。初二如慈恩解。其第三重。談自體
名自相。談別義名差別爲言
問。上已云三解自性差別等。顯璧公解已
畢。何故亦引耶 答。爲顯初二如舊之義
重引也。謂初名局通對第二名先陳後對。
是則同慈恩義也
問。上斷主云此解不違。已云第三解亦不
違古徳故。乍三重可同慈恩解。而何只
云初二如舊耶 答。此義不爾。上此解不
違者。璧公第三重云法有法各有自性差
別。同慈恩義故云不違也。然約其云法有
法有自性差別。談自體名自性。談別義
トイヒ差別。全異慈恩義。不用言陳意許故。
故上云若云依第三解等。破云法有自體。
下云復云法與有法等。破云有性
問。次文云。復云法與有法若有自體及以
別義。既稱別義。何得云有法云云意何
答。此斷主又牒璧公第三重解。破有法有
別義也。破意云。凡諸法自體必爲有法。所
有別義必爲法。是因明之理也。而若稱別
義何云有法。若云有法。何云別義爲言
次文云。即差別等義屬於體應説之者。是
斷主以義判也。意云。法上差別義屬法體
應説爲言
次文云。差別若言即有法故不得説之。何
名別義。云何言此之別義亦有自體者。牒
轉救破也。救云。差別是則有法故。更不應
屬體説也。破意云。若既有法。何名別義耶。
何云此別義亦有自體耶爲言
次文云。既許有多義故應依主。應可更思
者。難意云。聲有法若帶別義。其別義即有
別體者。以聲一法可攝六種釋中依主釋
爲言
問。何故必云應依主耶 答。詮別體之義。
依主是勝故。不以餘救難也
次文云。若以聲瓶等異爲差別。不得云別
義者。難意云。若以聲瓶體異爲差別者。
不得云別義。是自體之差別故爲言
次文云。若即聲等體上有別義。不應云各
有體云云體上義故爲言
問。次文云。又云。相違有三。一自體相違。如
言常非常等。二形待相違。如言眞假等。三
性別相違。如言色心等云云意何 答。是璧
法師解也。此三相違意云。常與非常自體相
違故。云自體相違也。眞他假他義別故。形
待眞義假義故。云形待相違也。色與心體
性各別故。云性別相違也
問。次文云。又云。言詮有二。一遮。二表。如
立有非有。即自體相違。第一遮詮。如眞他
假他。即但表眞假。不非眞假。此即義別相
形。名差別相違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解也。
此意云。凡談諸法言詮有二門。一遮詮門。
二表詮門也。即約有法自相相違者。所違量
云有。返非有自體。唯遮非有。不表有。能
違量云非有。返有自體。不表非有。故云自
體相違攝遮詮門也。約法差別相違。如
言眞他用。但表眞他用。不遮假他用。又
能違云假他用。但表假他用。不遮眞他
用故云形待相違攝表詮門。即名差別相
爲言
問。次文云。乃至自問云。若義別相違名差別
相違者。即如論中作非有縁性。亦非ヲ以有縁
性之自體。應名自相非差別也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自問也。問意云。若義別相違名差
別相違者。論中云作非有縁性者。既非有
縁性之自體故。攝自體相違。可云自相相
違。不可云差別相違爲言
問。次文云。此問元ヨリ非。有縁性是別義。作非
有縁性即義相違。何名自相。若此亦名自
相。自相差別有何殊異云云意何 答。是斷
主破璧公之問有二。是初以理破也。破
意云。今言作有縁性者。有法上之別義也。
言作非有縁性者。即其別義相違也。何云
非有縁性自體名自相耶。若是名自相。自
相差別已以雜亂爲言
次文云。又論云差別。何得稱自相者。引教
破也。意云。論既云有法差別。何違論云可
名自相耶爲言
次文云。若云此之別義亦有別體。既有自
體。何名談自性談別義者。難轉救也。故
云有縁性之別義亦有自體。非其自體故。
可名自相相違爲言即難云。若言別義亦有
自體者。何云談自性云自性。談別義云
差別耶爲言
次文云。又如聲瓶可燒見等。豈離聲瓶外
有別體者。難云別義有別體也。意云。如
聲上可聞等義。瓶上可燒見等義。豈離聲瓶
外有其別體耶。若既其不爾。何云有法上
別義亦有別體哉爲言
問。次文云。然自解云。不然。若言非作有縁
性者。即是正非有縁性之自體。論中既説
作非有縁性。作非有縁性言。此乃別表縁餘
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自答前自問有二
釋中第一釋也。答意云。若論云非作有縁
性者。可非有縁性之自體。而論既云作非
有縁性。此作非有縁性之言。乃別表縁大
有外餘法故。云差別不云自相爲言
問。次文云。此釋不然。此中爲爭作所縁境。
爲爭能縁有心。若云爭能縁心。自是別法。
豈名有法差別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破璧
公第一釋也。破意云。今有法差別相違所
爭。若爭作所縁境。若爭能縁心。若言爭
作所縁境。何云表縁餘。若言爭能縁心。
此是別法。非有法差別相違爲言
次文云。若言大有是縁大有心境性。不是
縁有心之境性。此是有法差別者。是斷主指
璧公之辭。案有法差別相違之道理也。意
云。若云有法差別相違者。本爭大有是作
縁大有心之境性。大有是非縁大有心之
境性者可然。是即有法差別相違爲言
次文云。今爭大有與能縁有心作境性。不
作縁有心境性。因與作トイフニ縁有心之境性
相違セル作非縁有之心境性爲因名差別相
違因。何得云此乃別表縁餘性。若言別表
縁餘性。便是難能縁心。不難有法之上差
別義者。是斷主且述正義。且破璧公也。意
云。有法差別相違者。是諍大有是作縁大
有心之境性。大有是作非縁大有心之境
性。不成因。爲云作非縁大有心之境性
成因故名差別相違也。而若汝璧公言別
表縁餘性者。是別難能縁心。非有法差別
之本意爲言
問。次文云。又更解云。或可。不成自違。縁有
之心應非縁有心。但非縁有心不表縁
餘性故。名自相非差別。今論説言作非
有縁性。雖非縁有之自體。縁餘之義心
不失。此即縁有縁餘。是別義故。故非自
相名差別意何 答。是璧公答自問之
第二釋也。意云。言作非有縁性者。非是自
相相違。所以者何。若論云縁有之心應非
縁有之心。但遮縁有之心。不表縁餘性
故。名自相相違。而論既云。作非有縁性。此
言雖非有縁性之自體。又表縁餘之心。即
以此縁有縁餘爲差別故。非自相相違
問。此第二釋與初釋有何異耶 答。初
釋只云作非有縁性之言不非有縁性之
自體。更表縁餘性也。今此後釋ハ作非有縁
性之言。雖非有縁性之自體。亦表縁餘性
故異也
問。次文云。此亦不然。論云即於前宗之上
作有縁性。即是許有是縁有心所取境性。
豈成於心能縁於有名差別。若言成縁有
心。豈得云以有一實故等因成心爲能縁
有。即翻彼云縁非有如同異性。同異性豈
是能縁。云縁餘之義心不失耶云云意何
答。此斷主難璧公第二釋也。破意云。説有
法差別相違。論云即於前宗作有縁性者。汝
璧公既許有大有爲縁大有心所取境性。
豈云爭能縁心縁有耶。若云爭能縁心縁
大有。何云以有一實故等因成心能縁有。
又翻成縁非有耶。又作能違量時。表縁
餘之義心者。何以同異性爲同喩。同異性
是非能縁心故爲言
問。次文云。又解三相違中第三性別相違
與初自體相違何別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
難璧公三相違中初後二相違無差別也。難
意云。若言有大有自體相返云自體相違
者。又色心自體相返可云自體相返。改雖
云性別相違。名義倶有何差別耶爲言抑説
此文古傳不同。或云。是璧公自難量也。即
以下文云又云今但約自體相違等之文
爲此答云云或此。是斷主難璧公之文也。即
下之又云今但約自體相違等文。璧公答此
問難文也今謂。恐未必然也
問。次文云。又云。一遮詮。如言非有非無非
人非天無我無常等。但遮有等不表非有
之體。意何 答。是斷主牒璧公云言詮有
二之中遮詮門之辭也。璧公意云。如言非
有非無等者。只遮有無。不表非有非無之
體。故云遮詮爲言
問。次文云。若爾。如立聲無常。豈但遮常不
表無常之體耶。既許無常亦遮亦表。何得
言非但是遮。非之與無義相似故。既許詮
中亦有遮。如何得言直詮云云意何 答。
是斷主難也。難意云。若云非有非無等是遮
非表者。約聲無常量。其無常言。豈但遮常
不表無常體耶。而汝璧公已云約聲無常
量是亦遮亦表。何云非有但是遮耶。言非
有其非言。云無常之無言。無義相似故。則
既許表詮亦有遮詮。如何唯云唯表詮云
唯遮詮耶爲言
問。且約聲無常量。璧公云亦遮亦表耶
答。爾也。故清記云。璧公執。一切非有等者唯
有遮義。無常有遮表義云云
次文云。只應言有表必遮詮。有遮非表詮
者。是斷主述正義也。意云。約聲無常量。有
表必遮。約有性非有等量。有遮非表詮也
爲言清記云。有表必遮。有遮非表者。即同
異二喩云云意何。約立量門。同喩必具遮表。
異喩唯遮非表也爲言
問。次文云。又釋云。若但言非有不言非無。
即是唯遮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先案自計。
又自欲難辭也
次文云。即自引佛地等爲難云者。斷主顯
璧公爲難自義所引之證文也
次文云。如來功徳非有非無者。璧公自引佛
地論文難自義也。難意云。若云非有不
云非無。但是遮者。即佛地論第一卷有三
師釋如來身土。第三如實義者云。如來身
土微妙非有非無云云此云非有無者。遮見
有見無之計也。即並云非有非無。是亦遮。
何云言非有不云非無。是即遮耶爲言
次文云。自通云。般若雙言方有其表者者。
斷主璧公顯自引般若經通前自難之辭
也。即璧公通意云。般若經中云非有非無
等亦有其表。故佛地論云非有非無亦可
有表。雙非之言可具遮表爲言
次文云。此與唯識亦有相違。第一中云。若
言是表。應不雙非。故相違也者。斷主難也。
難意云。若言雙非之言方有其表者。即違
唯識論第一卷文破邪命外道計。云若唯是
表應不雙非之文。何云雙之言方有無表
爲言。可見唯識
論文云云
問。次文云。又云。今但約自體相違。名自相
相違。不據言顯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述
自正義也。意云。今言自相相違。但約自體
相違。非據言顯爲言清記云。汴法師意。我
言有非有名自體相違。據意中所許離實
有非離實有。非言陳有也抑先徳判此
文云。此璧公答斷主難之文也云云今謂不
爾也
次文云。豈立有時。言中不顯有耶者。斷主
破也。破意云。若云約自體相違云自相相
違。非據言顯者。五頂立有性非實之時。其
言中不顯有耶。既其中顯大有。何云不據
言顯耶爲言
次文云。若云元ヨリ不説大有。但詮不無有。
此有相符者。斷主難轉救也。救云。元ヨリ
説大有。但詮不無有。不無有是言顯。非約
此云自相相違爲言破云。若爾。元ヨリ詮不無
有者。弟子作相違時。云有性非有性。即可
有相符。五頂云不無非有故。清云。若難不
無有者。即有相符云云然先徳云所違量
有相符者。頗乖也
次文云。又因同有。豈是名相違者。難意云。
若詮不無有者。同異性能爲同喩。有一實
等因轉其。不闕後二相。豈名相違耶爲言
次文云。又言既不申大有。元ヨリ不立大有
爲有法。云何因望於彼名相違者。難云。
若云言顯不申大有元不以大有爲有
法者。何云有一實故等因望宗名相違因
耶。重意云。有一實等因云相違因者。以此
因望大有同異性爲異喩故。闕後二相故。
此因名相違因。若云有法立不無有。以因
望宗同異性不成異喩故。不闕後二相。何
此因名相違因耶爲言
次文云。若既言陳。如何得言不據言顯者。
難云。若璧公依如前之道理。言大有是言
陳者。如何云非據言顯名自相相違耶

問。次文云。釋法差別相違中。自云同無異
有。方是相違。此因同有。龜毛遍無。何名相
云云意何 答。斷主引璧公釋法差別相
違中之自問也。問意云。因同無異有。方名
相違。而此積聚性故因。於同喩臥具等遍
有。於異喩龜毛遍無。既同有異無。是可正
因。何名相違因耶爲言
次文云。答云。此中外道雖總言他用。意成
眼等爲無積聚他用。據此即無同。除宗以
外諸臥具等。皆不爲無積聚他用。即爲異
喩。因彼遍轉故名相違者。璧公答也。意云。
數論立眼等必爲他用。意許爲立眼等爲
不積聚他用。約此既無宗同品。除宗眼等
以外諸臥具等。皆爲不積他不被用故。故
爲異品。積聚性故因轉彼。闕後二相故名
相違因爲言
次文云。此釋不然。唯識論云。執我是思。受
用薩埵・刺闍・答摩所成大等二十三法。云何
但許受用五知。不受用餘。故此釋非者。斷
主破也。破意云。若云眞我但受用眼等五知
根。不受用餘臥具等者。何故唯識論案數
論計。云執我是思。受用三徳所成二十三
法耶。此文既明白也。何但許受用眼等五
知根。不用餘臥具等耶。故此釋非爲言
問。且就璧公問答。文軌師疏中。又有此問
答。答有二。今此璧公之答。是軌師之後答
也。即軌師以之爲正義。何今斷主破耶 答。
其雖文軌正義。念案數論計違唯識論故。
並破無失可見文軌疏
之問答文
問。見此答文。大應不違慈恩義。何破之
答。云眼等爲無積他用。不違慈恩義。但
云臥具爲無積他不被用。大以相違。約臥
具等亦爲神我被用。唯有勝劣耳。今璧公
不知其勝劣之義。偏云臥具等爲神我不
被用故。成所破也
問。文云。又云。二細微共生一麁。所生子微
不越因量。裹前二細而別有體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案勝論計也。案意云。約四大。
父母細微二共生第三麁子微。其所生子微
不越父母因量。裹前父母二細微。而別有
其體爲言
次文云。此亦不然。果遍在因中。非果裹父
母。如唯識論辨者。斷主破也。破意云。勝論
計云。果子微遍在因父母微中。非果子微
裹因父母微爲言言如唯識論辨者。其論第
一卷破順世外道之處云。若謂因果體相受
入。如沙受水藥入鎔銅等云云此文意云。
因果相受。如沙得水。沙體不増。又如鍮石
之藥入鎔錮。鎔銅不長也。沙喩因。水喩果。
鎔銅喩因。藥喩果。此因沙等受果水等。果
水等遍在因沙等中。因沙等不増長也爲言。
具如
其疏
問。此文既案順世外道計文也。何云勝論
計耶 答。談其能破文疏云。其勝論所計
父母極微。此亦兼破云云明知勝論計也。抑
先徳判此義云。二細微等云云不同。或云。
是璧公案數論計云云意云。有解法差別
之中故也爲言或云。是璧公案五頂計即破
云云今言案五頂計者可爾。言即破者不
爾也
問。就新傳。璧公案數論計。斷主即破者。何
在解法差別相違之中解有法自相之前
耶 答可受口傳
云云
問。文云。解有法自相中云。有人云。既違意
許。應是差別。何名自相云云意何 答。是
璧公引軌師問也。有人者文軌師也。問意
云。約有法自相相違。因既違意許大有故。
是可差別。何名自相耶爲言
次文云。答。言自性者。意詮離實等有爲有
法自相。然以有法須極成故。不別云離實
等有。故雖意許而是言顯自相宗。不同作
有縁性是離實等有差別之義ナルヲ以爲意所許
差別宗也者。文軌師答也。答意云。今云有
性意雖説離實有。然爲以極成。不云離
實有只云有性故。離實有雖是意許。只云
有性不詮彼大有。即是言顯自相。不同作
有縁性以顯離實有爲意許差別爲言
次文云。難云。此解不然。若以今言有性。意
許離實有爲レトモ有法。有法須極成。不言
離實有。雖是意許而名爲言顯者。亦應意
詮眞他用。能別須極成。不言眞他用。雖是
意許而名言顯亦應是自相非差別故。約
言顯意許解自相差別者。未爲當理者。
璧公難文軌師也。難意云。若云有性雖意
許離實大有。爲用極成不云離實有故。離
實有雖是意許。然名爲言顯者。又可云
意許雖眞他用。爲用極成不云眞他用
故。眞他用雖是意許。可言顯自相。而何故
約有性雖擧意許名自相失。約眼等量
擧意許名差別失故。約言顯意許判自
相差別。其理不爾爲言
次文云。今共詳云。若彼大有意許離實。今言
有時不即詮彼大有者。是詮即實等有。若
詮即實有。五頂成非實等。亦違自。弟子成
非有。亦自違。若非言所顯。何故尋言難者。
斷主雙難文軌師璧法師也。是先難文軌
師之答也。難意云。若云離實大有是意許。
今言有性時不説其離實大有。若其有性
言是詮即實有。若詮即實有者。五頂立非
實等即違自宗。云實等非實等故。又弟子
成非有亦違自語。言即實有非有故。故知
言有性者即言顯擧大有。大有若非言顯。
何尋言顯難耶爲言
次文云。又五頂不許即實等有。弟子不許
離實等有。今者言中恐有法不成不言大
有。但總云有。有言雖通。豈顯即實有者。斷
主案師弟之本計顯立量之本意也。意云。
師主不許即實有。弟子不許離實有故。師
主立量之時。雖直可云大有。弟子不許故。
恐有法不成。捨大言總云有性。是更非意
許。即言顯也。故此有言雖通即實離實。豈
顯即實有耶爲言
次文云。設若五頂許有即實有。今言即實
有云非實等。豈自違過者。斷主假縱難也。
難意云。設五頂立即實有者。云其即實有
非實等。既有自教相違爲言
次文云。況復本意諍大有句。何須詮即實。
以五頂不許有即實有故。言有時即顯大
有句者。斷主顯量本意也。意云。五頂立量
之本意。爲諍離實大有句。何云詮即實有。
五頂不許有即實有故。故言有性時即顯
大有爲言
次文云。若直言大有有法不成。爲此但言
有性。汎爾言有彼此倶成。以爲有法不須
分別即離者。斷主又述五頂之意也。意云。
雖直可云大有。弟子不ヲ以許有法不成故。
只言有性。總云有性五頂弟子共許故。以
爲有法更不須分別即實離實爲言
次文云。言非實等爲法。以弟子即實。
今言非實。違他順己。故得爲宗者。斷主又
述五頂之意也。意云。量能別云非實等爲
法者。弟子云即實不云非實故。今云非
實爲違彼順我故。以此違他順己言辭必
爲立量之法宗故爲言
次文云。由此故知。離實等有雖是意許。言
有之時。即言所顯。離言所顯有外更無別
有者。斷主述五頂之意已。自顯正義也。意
云。由上所言之理故。離實有雖是意許。言
有性時即言所顯畢。離實言顯有外更非
有別大有爲言
次文云。不同他用離眞他外有假他用。眞
他雖不成。假他他自同許。故成眞他不
用眼等。假他用在不違言顯。故違差別
者。斷主破璧公難文軌師之文也。破意云。
約眼等必爲他用量。其他用言顯下有眞他
假他意許差別。其體各別。其眞他用雖敵者
不許其假他用立敵共許故。敵者雖難眞他
用義。立者之處有假他用故。不失言顯自
相。故不違自相違差別失也。今此有法自
相不同彼他用量也。而何引其量爲例難
爲言
問。文云。解有一實因廣事云云無一可取
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破璧公以多解説有
一實因也
次文云。如破他立。以同異性含於實等。名
有實等。是彼性故名有實等者。斷主牒璧
公之解也。解意云。五頂爲破他立量之時。
以同異性爲同喩。其同異性含實等故。又
實等之性故。名有實等。是則同異性名有言
爲言
次文云。出何典據。勝論但云同異性是實
等性不云有故者。斷主破也。破意云。汝云
同異性含實等故云有者。出何典據。説勝
論之本計文中。但云同異性是實等之性
不云有故爲言
問。其同異性云實等性不云有意何 答。
言實等性者。同異性有實等爲令同令異
之性言也。然爲リトモ令同異實等之性。外令
不無實等之性故。不云有而已
問。若不云有。何有一實等因轉彼耶 答。
其同異性亦有實等故。有一實等因轉其
也。故疏云。大有同異名有一實。倶能有於
一一實故邑記云。問。大有名爲有。可云
有一實同異不名有。何得云倶能有於一
一實故耶。答。大有同異倶是實徳業性。一
一實等有此性故。彼同異性亦能令彼實
同異故。此二性倶能有於一一實也云云
抑説此解有一實因等文。唐朝諸記云。是汴
公破軌師云云今謂不爾也
問。文云。又自云。戒賢師解應云有實故。言
一者相從故來云云意何 答。斷主引璧公
之辭也。璧公云。戒賢論師云理可云有實
故。加一言者相從故來云云相從故來者。明
燈抄云。相從下句足字爲句。云有一實故
有徳業故。其相從故來云云意云。爲同下句
云有徳業故之四言。更加一言云有一實
爲言先徳云。相從故來者。謂傳來言也
今謂。違明燈抄文也
次文云。此從何聞耶。游夏不聞斯説。張禹
何由漫談者。斷主破也。破意云。今汝言戒賢
師云可云有實故者。從何人聞之。戒賢論
師之弟子慈恩三藏不聞此説。何後代汝云
戒賢之解耶。若寄外典者。孔子不説之事。
其弟子之子游子夏等不聞。後代張禹何漫
談説耶。汝事似彼。最爲虚言爲言孔子周代
之人也。游夏亦同代之人。張禹其後先漢之
代大臣也。林記云。張禹先漢時大臣也。漫解
仲尼名云。仲和故名仲尼等云云 具可
檢也
問。文云。乃至云。今更解云。由虚空等不與
諸法同聚故。約空等辨其有性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引璧公以虚空喩辨有法有
性之文也。意云。虚空非與諸法同體。然遍
諸法有諸法。如此有性不與實等諸法自
體。遍實等諸法有實等諸法故。云有一實
爲言
次文云。未詳此釋。虚空不遍可不同聚。既
許體遍。何處別居者。斷主破也。破意云。虚
空若不遍諸法。可非諸法同聚。而虚空既
許遍色心諸法。若非同聚。何處別居耶。故
云虚空非與諸法同聚。以之爲喩辨有
性未詳爲言
次文云。設言非聚類可非同法處等者。
破轉救也救云。虚空雖體遍。然非聚類
爲言即破云。若爾可不被法處攝。何以故。
第六識所縁色心諸法悉同攝法處。虚空亦
是第六所縁故。與餘諸法同攝法處而雖
體遍非聚類者。與餘法同可不法處攝
爲言然説此由虚空等文。憲記林記各別。皆
不可也可見
其等也
問。文云。又復解云。一切諸法有他不自有。
乃至云。空不用他所成故名一實。自體不
自有。爲大有所有故名有一實若依此解。
大有能有五全四少分名有一實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解也。意云。一切諸法爲他被
有。不自有故。實等爲他大有被有。非實
等。即有實等。又九實中空不説微生故。不
用他所成故。只云一實。自體不有自體。然
爲大有所有故。大有名有一實。若依此解
者。大有能有空時方我意五全及地水火風
四少分。不有子孫微等二多實故。大有名
有一實爲言
問。其若依此解者。何解耶 答。上自體不
自有爲大有所有等之解也
問。何故依其解故大有只有五全四少分
可被名有一實耶 答。若云自體有自體
者。空時等九實即可名有一實。自體空等
有自體空等故。又子孫微等名有二多實。
應自體子孫微等有自體子孫微等故。而
云自體不自有。大有名有一實。明知大有
只有實等九實名有一實。若有子孫等。亦
可名有二多實。既因只云有一實故。云有
空等之顯然也爲言
次文云。此亦不然。自體不自有。別爲大有
有。師主之義。非弟子所許。若弟子許別爲
有有。便立已成。何須云大有非實等者。斷
主破也。破意云。實等自體不有自體實等
者。五頂之義。非弟子義。弟子即云實等自
體有自體實等故。若弟子云實等別爲大
有所有者。五頂之量即有相符。何云有性
非實等耶爲言
次文云。若弟子不許一一實上不無之有能
ヲ以實等名有一實。即有一實因犯隨一不
成過。何能成比量者。斷主重破也。破意云。
若弟子不云實等上不無之有即有實等
者。有一實因犯他隨一不成失。五頂何成量
爲言
問。何故可犯他隨一不成 答。弟子許有
一實因。非許爲大有所有名有一實。許
實等上不無有即有實等故。許有一實因。
是則因不分別之義也
問。文云。問。若取有二實等爲因有トイフハ不定。
許一一實自能有體云有一實。取此爲因
亦不定過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問也
問。何故發此問耶 答。依本疏云以二多
實爲因有不定例問也
問。爾此問意何 答若云子孫微等有二多
實。即實故。以二多實爲因有不定者。弟子
許一一實上不無有自能有自體故云有一
實故。此有一實因亦可有不定爲言
問。本疏文既不云爾。何更致此問耶 答
此爲通伏難更自問也
問。如何難耶 答。璧公難云。汝上難我義
云。言自體不自有。師主之義。弟子云自體
有自者。若爾。約有一實因。弟子可作不定
云一一實上不無有有自體故云有一實
爲言以此伏難爲自問。次以答通也
次文云。答。不例。子微有二實彼此倶成別
有ヲ子孫。實上不無之有弟子自許。故無不
定。因不ヲ以分別。但云有一實等者。斷主自答
也。答意云。子孫微等有二多實。離父母微
別有子孫微體。師主弟子共許故。以二多
實爲因。有不定也。實等上不無有有自體。
只弟子獨許。不能以不共許法作不定故。
有一實因無不定也。因是不可分別故。不
云爲他所有有一實歟。有自體有一實歟。
但云有一實等爲言
問。文云。又問云。何故不名無實二實多實耶
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自問也又古人中可
有此問
意云。
何故因只云有一實。不云無實等耶爲言
次文云。古人簡云。若言有無實及有二實爲
因者。有兩倶不成過。若言有多實。有不定
過者者。璧公牒古師之解也古人者通文
軌慈恩也
問。且就古人。有其過等方何 答。且就文
軌師義者。言有無實因有兩倶不成如慈
恩義。有法有性不有和合無實故。是即一
分兩倶不成也。言有二實因有兩倶不成
者。彼師相有性有二解。可云大有同異含
子孫微等故。名有二實有多實。二云。設含
子孫微。唯名有一實云云今依後解。有性
只名有一實故。若以有二實爲因。立敵共
不許遍有法有性故。云有兩倶不成也。
有多實因有不定者。依前解言也。意有性
亦名有多實故。可有不定。即云。爲シハ如同
異性有多實故有性是非實。爲シハ如孫微
有多實故有性是實耶爲言
問。且就軌師。若爾。依前解者。有二實因亦
可有不定。若依後解者。有多實因亦可有
兩倶不成。而何不云爾耶 答。理實可然。
而彼疏且作影略之説。隨其又璧公引難
也。故彼軌疏云。若以有多實爲因者。若依
前解有不定過。以其孫微能有多實體是
實故。若依後解有不成過。故亦不云有多
實也以之謂彼。言有二實因有不成者。
依後解云也。若依前解者。亦可有不定。
今且存略而已
次文云。恐未研覈。何以知者。難ラク若望五頂
意許所立。可説不成。今望弟子所許。敵論
何得不成者者。斷主引璧公難古人之辭
也。璧公難意云。師主云大有不有和合無
實故。可有不成失。弟子云和合上不無之
有有和合無實。可云不成耶爲言
問。且璧公案自體不有自體之人也。何云
弟子云和合上不無有即有和合無實耶
答。璧公意云。云自體不自有者。案師主義。
非案弟子義。故無失也
問。若爾。何斷主難其自體不自有之義耶
 答。其璧公説有一實之因云一切諸法
有他不自有等。偏依師主釋。忘弟子義。
故斷主難也
次文云。此亦未可。今言有者。實徳業上同
セル能有之有。不分即離。豈許此有能有和
合句耶。但自有故。故是不成。何分師第二
倶爾故者。斷主破璧公之難也。破意云。今
言有性者。立敵共許實徳業三上能有之性。
不分即實離實。豈此能有之有云能有和
合無實耶。實句上能有之有但有實句。徳句
上能有之有但有徳業故。是則師弟共許。何
分師弟耶爲言
問。且弟子不爾。云實徳業上能有之有有
和合句無實。云和合句上不無有有和合句
無實之人也。猶可成有無實故因耶 答。
此義不然今言有性。加和合句上能有之
性云有性者。可如所責。然而立敵本意只
擧實徳業三上之能有云有性也。不諍同
異和合上能有之性別有別無故。非加彼
和合上能有之性云有性故。弟子雖云和
合句上不無有有和合句。有法加其和合上
能有不擧。云有和合無實之言不可通
有法。故猶有無實故因弟子不成也此義可
祕之
次文云。若云和合句義既和合實等。何故
不得言實徳業不無之有有於和合名有
無實者者。斷主牒璧公被前難更設轉救
之辭也。救意云。今亦可云和合句既和合
實等。何不得言其所和合實徳業上不無有
有能和合性名有無實耶爲言
次文云。此亦不然。此亦師弟同許。何得云
師不成弟子得成者。斷主破也。破意云。汝
救不然。和合句雖和合實等。實等上不無
有非有和合無實。是亦立敵共許。何云師
主不成弟子得成耶爲言
次文云。又若取此爲因。即喩無能立。同異
不能同異和合性。復非同異和合性故。故
不得言若言有無實故亦得成因者。斷主
述正義也。意云。若以有無實爲因。喩犯
能立不成本疏云。其喩亦犯
能立不成也
所以者何。同異性
不能同異和合無實。亦非和合句同異性
被同異之物故。同喩同異性不成能立有
無實故之因是即一分能立不成。只
不成和合無實故
故不得云
有無實亦爲因爲言
問。且何故璧公但難有實因有兩倶不難
有二實因有兩倶及有多實因有不定 答。
此等頗順自義故不難也至下可
知之
次文云。又本簡云。若云有二多實爲因有
不定。有無實爲因有不成。不言有二實爲
因不成。文外加諸故。應如本簡過成因
者。斷主依本疏破璧公也。意云。慈恩本疏
中已云。以有二多實爲因有不定。以有無
實爲因有兩倶不成。而有無實故之處。亦
加有二實故倶云有不成者。是本疏文外
更加也。故如本疏簡過爲因爲言
問。慈恩疏中雖無。既有文軌師疏中。何云
文外加耶 答。其望慈恩疏云文外加。非
望文軌疏也
問。若爾。璧公破慈恩歟 答。璧公引所破
者。文軌師疏也。然其文軌疏多分同慈恩義
故。破文軌疏自然被破慈恩義。今斷主依
之又破璧公。救文軌之處自然慈恩義被
救。其破璧公。非必救文軌。是爲救慈恩
故。若文軌義同慈恩義被破。斷主必救破
璧公。若文軌義不同慈恩。雖破非必救之。
今言有二實爲因有不成者。雖有文軌疏
無慈恩疏中故。云文外加奇除也
問。其加者誰加耶。若文軌加歟 答。設爾何

問。二倶有失。若言文軌加者。文軌先人。慈
恩後人。何先人加後人之文外耶。若言璧
公加者。文軌疏中有此文故不可加。若加
慈恩疏外者。璧公偏可破慈恩疏也 答。
倶無失。所以者何。文軌雖先人。自依憑スル
恩疏中無故。云加無失。不論先後也。又璧
公雙破文軌慈恩二師。文軌疏中雖有。以
慈恩疏中無之文。破文軌之兼破慈恩。
以慈恩疏中無之文兼破慈恩故。云璧公
文外加也。故倶無失而已
問。文云。又云。若唯望意許離實有説者。以
無實及有二實爲因。此乃是隨一所依不成
及兩倶不成過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之義
也。意云。若唯望五頂意許大有説者。以有
無實有二實爲因者。弟子不許大有故。可
有他隨一所依不成。觀弟子闕有法所依
故。又有性不許名有無實有二實故。此二
因遍有法有性立敵不許故。亦可有兩倶
不成爲言
問。若爾。亦有性不許名有多實故。亦可
云有多實因有兩倶不成。何故不加其耶
 答。璧公之意。只順古師取古師所引之
文故。不加有多實之言也
問。先既破古人。云有無實因有兩倶不成。
何今還云有兩倶不成耶 答。先弟子云
和合上不無有有和合其實故。有其實因爲
弟子能成。故云無兩倶不成也。是就古師
云有性亦名有無實所難也。今此處牒取
古人之文入自立解時。有性不許名有無
實故。云有無實因有兩倶不成也
次文云。此亦不然。隨一所依不成可爾。弟
子不許離實等有故。何得云倶不成師主
豈可不許大有有於空等無實之實。有於
子微有二實實者。斷主破也。破意云。約意
許大有者。云有他隨一所依不成可爾。弟
子不許離實大有。闕有法所依故。約云兩
倶不成。是不可爾。豈師主不許大有有實
等無實故名有無實。有子微二實故名有
二實耶。何可云兩倶不成爲言
問。文云。又云。若以多實爲因者。亦有隨一
所依不成及不定之過者云云意何 答。是
璧公義也。意云。弟子不許大有故。觀弟子
闕有法所依。故。有他隨一所依不成。又有
多實因異喩孫微上有。故有不定。即作不
定。云。爲ンハ如同異性有多實故有性是非
實。爲シハ如孫微有多實故有性是實爲言
問。且璧公不許有性亦名有多實之人也。
故亦可云有多實因有兩倶不成。何故不
云爾耶 答可云璧公
之失錯
次文云。亦不云然。不成可爾。不定須思。不
共不定可爾。以有多實因於孫微上有故
爲不定者不然者。斷主破也。破意云。所依
不成可爾。弟子不許有法所依故。約不定
且可審定。若不共不定可爾。謂有法有性
云離實大有時。有多實之有亦成大有。若
既成大有之有多實時。不轉同喩同異性。
不轉異喩孫微上故。云有不共不定且可
爾也。有多實因異喩孫微上轉故有共不定
者不爾。所以者何。有法有性云大有時。有
多實之因爲大有有多實。何其因轉異喩孫
微上。孫微非大有故爲言
次文云。若望師主孫微雖有多實。不是大
有。復非彼性。不同同異故。有多實因於子
微上無。談師主意。説彼大有有於多實故
者。是斷主述無共不定之所以也。意云。若
望師主者。孫微雖有多實。非是大有。復
非孫微等之性故。不同同異性爲彼孫微
之性故。若大有有多實因於孫微上無。談
師主本意。説大有有多實故。有多實之有
即爲大有爲言 是則約師主
所談也
次文云。然不得言是大有有多實。無同法
故。以因不應分別爲シハ大有有シハ不無
カト故。同異性得爲同喩者。斷主成本量
之意述正義也。意云。然案本量之道理。不
可偏奇師主解。所以者何。有法是立敵共
許之法也。因是立敵共許之法。故不可云
大有有多實。若云大有有多實者。即無同
喩故。今因不分別大有之有不無之有カト
云有多實。故以同異性得爲同喩爲言
次文云。不然望師主不共不定。同異非大
有故。望於弟子即隨一不成。弟子不許故。
故如ナラハ所判更成疎略者。斷主還亦破璧公
也。意云。若不云不分別即離之共許有多
實因者。如前所云。望師主有不共不定。同
異性非大有故。望弟子可有隨一不成。不
許大有故。故若如汝所判。更成疎略爲言
不共不定者。同喩同異性非大有。異喩孫微非大有
故。大有有多。實故因不轉同品異品。同品非有異。品
非有故。有不共不定也。隨一不成者。望有法
者隨一所依不成也。若只因者只隨一不成也
問。本疏云有多實因有不定。是即共不定
也。璧公所作不定既同本疏。何斷主破之
 答。其璧公偏就師主意。有性爲大有作
不定故。斷主破之。本疏望共許有作不定
故無失也。故周記云。問。若爾。何故本疏云
以有多實爲因時有不定。答。本疏不尋師
主意許爲不定過。亦無妨云云
問。文云。又云。若以其實爲因。即不定過。
シハ如和合非實。爲シハ如時等是實耶者
意何 答。是璧公自義也。意云。若以無實
爲因有不定失。即作不定云。爲シハ如和合
無實故有性非實。爲シハ如時等無實故有性
是實爲言
問。且除有言只云無實。若璧公之本意歟。
若略言歟 答。難定。故能破中更設二難

次文云。亦未盡理。若其不云有無實故但
云無實故。因倶不成過。何名不定者。斷主
破也。意云。若不云有無實但云無實故者。
可有兩倶不成失。所以者何。有法有性是
非無實故。立敵倶不許無實故因遍有法
故。可云兩倶不成。何云不定耶爲言
問。設兩倶不成爾耳。又云有不定有何失
 答。不成與不定曾不並失也。故疏云。若
有兩倶不成必無不定云云
次文云。若言有無實故。望和合性分不成
過。望時方上不無之有即不定過者。斷主重
破也。意云。若加有言云有無實故者。望同
喩和合性有一分能立不成。謂依璧公意
者。同喩有二物。同異性・和合性。而有無實
故因轉一分同異性上。不轉一分和合性
上故。和合性喩不能成能立因故。云一分
能立不成也是依林記意成也。
以之爲正也
問。何故有無實故因不轉和合性 答。和
合性雖云無實。不云有無實故不轉也。又
可云分不成過者。一分兩倶不成也。意云。
若云有無實。有法有性不有和合無實故。
有兩倶不成。是如上云成有無實故因之
處也可悉之。是依憲記等
成也。頗非本意云云
望時方上有不
定者。憲記中即作不定云。爲シハ如子微有
父母無實故有性即實爲シハ如同異性有時
方無實故有性非實云云先徳作云。爲シハ
同異性有無實故有性非實。爲シハ如時方
有無實故有性是實云云
次文云。有無實因非和合有。又非同喩。何
得望彼爲不定過者。又斷主顯正義破也。
破意云。有無實故因非和合性上轉。況復今
見論文。以同異性爲同喩。以和合不爲
同喩。何汝軌以和合句爲同喩爲不定耶
爲言
問。文云。又云。以有二實故爲因。是一分兩
倶不成過。亦犯似同喩中能立不成過。以同
異性雖是非實。不名有二實故意何
答。是璧公自義也。意云。有性與同異性。唯
名有一實不名有二實等故。立敵共不許
有一實故因遍有法有性故。有兩倶不成。又
似同喩同異性不名有二實故。不能成有
二實故因。有能立不成爲言
次文云。此亦不然。無倶不成相故者。斷主
破也。意云。既云有性者。是子微等上能有
之性云有性也。何不許亦名有二實。故有
二實因無兩倶不成相爲言
次文云。又豈不許同異同異於父母耶。同
&MT99999;於空等。有一實因成。同異含父母有二。
可不許。准此有不定。不言有二實。故知云
不得作不定者非者。斷主破能立不成
也。意云。同異性既令同異父母微。是則有
二實。何不許同異性成有二實因耶。故若
准此言。可云有不定故不用有二實因。
而不云有不定云兩倶不成及能立不
アリト者不可也爲言
問。令同異父母微。是有一一實。何云有二
實耶 答。約有一一實可爾。然亦別雙有
父母令同異之時。有二實也。是又有子
微云雙含父母也
問。云不得作不定者非者。何處璧公云不
得作不定耶 答。璧公云不云爾。准本
疏既云有二實故因有不定。而璧公不依
其文別付餘過。既不云不得作不定。今
斷主見得其意云爾也
問。文云。又云。若二實爲因者。是法自相相
違過。過云。有性是實。有二實故。如子微。爲
有此過不立爲因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
之義也。意云。若以有二實故爲因。亦可有
法自相相違。其因同喩同異性上非有。異喩
子微上有故。故依可有此失不云有二實
爲言
問。上文但云有二實棄有言。有本意歟。若
略歟 答。略也。故次文作過云。有二實故。
如子微。故上文略也
次文云。此不必然。因同喩有。義如前説。但
不定過。非是相違者。斷主破也。破意云。若
同異性不名有二實。有二實因同無異有。可
有相違。如前既以義説。同異性含父母
故。必名有二實。故有二實因同品有異品有
可有不定。非相違也爲言
問。文云。又云。若實句不名有徳業者。如何
得説共許不無之有名有徳業也。故知依
彼實句不無之有説名有徳業也。如同異性
者擧喩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釋有性量更
有二解。是第一解也以次下文云五頂但據三
因等之文爲第二解也
此解意云。立有性非實徳業等三量。乍三爲
成離實有。非爲成離徳業有。隨即以共許
實句上不無之有云有性也。而若不云實
句有徳業故名有徳業者。何爲成共許實
句上不無有云有徳業故耶。故知依實句
上不無有有徳業。爲成其實句上不無有。
云有性非徳業。有徳業故。如同異性。立
後二量也爲言故林記云。實上非無之有即
通徳業云云
次文云。此未善釋。若成トシテ實句之上不無之
有云非徳業。此立已成者。斷主破也。破意
云。師主若爲成實句上不無有。云有性非
徳業者。既有相符失。弟子亦云實句上不
無有離徳業故爲言
次云。如立量云。有非徳業。有徳業故。如
同異性。何以能顯離徳業之大有者。斷主
爲重破更出後二量也。意云。若隨汝所
言。云有性非徳業故如同異性之量。只
顯實句上不無有非徳業之所以。何能顯
大有離徳業耶爲言
次文云。故知各成三句之上不無之有。爲三
比量。顯有離三者。斷主顯正義也。意云。若
云成實句上不無有云非徳業。既可有相
符。故知各別成トシテ實徳業三上不無有。爲非
實非徳非業三量。即顯大有離實徳業三
爲言
次文云。若望成實句上不無之有云非徳
業。如何作有法自相相違之因者。斷主述
正義。次亦破璧公也。破意云。就後二量。若
爲成實句上不無有。云有性非徳業。既有
相符。如何作有法自相相違因耶爲言
問。如何有相符耶 答。實句上不無有非
徳業弟子已許故。云有相符也
次文云。若望其意許離實大有。豈可師主不
立離實業之大有。但立離實之大有耶者。
斷主牒璧公轉救即破也。救意云。作有法
自相相違者。非望非徳業共許實句上不
無有。是望意許離實大有所作也。即破云。
若爾。師主唯立離實大有。不立離徳業大
有耶。重意云。師主若不立離徳業有。但立
離實有。云望意許離實有非徳業作有法
自相相違。既立離徳業大有。何不云望其
離徳業大有非徳業作有法自相相違。更勞
云望離實有耶爲言周記云。若假云唯有實
句上不無之有故。所擧唯意許離實大有
者。豈師主不立離徳業之大有耶。但立離
實之大有耶。若許立者。何不許徳業上亦
有不無之有云云
問。文云。問。若成徳業上不無之有トシテ云非
徳業。以有徳業因於實亦轉。豈無過耶云云
意何 答。是斷主自問也。問意云。就三比量
中後二量。爲成徳業上不無有。云有性非
徳業之時。有徳業故因異喩實句上轉故。可
有不定失爲言
問。且實句非徳業故。爲非徳業宗既成同
品。何云爲異喩成不定敵耶 答。理是非
異喩。然以答文云實亦同喩。推云可異喩

問。既理可同喩。何假云異喩耶 答可受口
傳云云
且可云問
從非發也
今謂。本量之構以實徳業爲異
喩。今任其構凡浮而言也。故言可有不
定失也。更實不可作法也可祕
問。若爾。實句爲異喩作不定。方何 答。先
徳云。爲シハ如同異性有徳業故有性非徳
業。爲シハ如實句有徳業故有性是徳業云云
問。此不定甚難。所以者何。實句徳業以相
依義云如實句有徳業故耳。何云如實
句有性是徳業耶。豈實句即徳業耶 答。依
之先徳云。此非不定。是倶不遣失。若ハ能立
不遣失也云云倶不遣者。異喩實句不遣所
立非徳業宗。又不遣能立因故。云倶不遣
失也。能立不遣者。只不遣能立因故。云能
立不遣也
次文云。答。亦無過。立ニハ非徳業。實亦同喩。
論中且擧別因通喩。不爾。言非徳業宗ニハ
句是何收者。斷主答有二釋中第一釋也。意
云。立ニハ非徳業宗實句亦爲同喩。然論中擧
別別因通喩故。雖因用三喩但用一同異
性。若用別喩。立ニハ非徳業宗。又可用實句
爲同喩。若不爾。爲非徳業宗。以實句何品
收耶爲言
問。次文云。又解云。有徳業言意説彼性。實
雖有徳業。非彼性故望義別。故此有令彼
體性不無。名之爲有實徳業等。實名有徳
等。以相依故名之爲有。不能令彼成其
不無。有言雖同。詮義各別云云意何 答。是
斷主第二釋也。意云。因云有徳業者。其有
之言意説爲徳業性之大有。實句雖有徳
業。非徳業性。約有徳業言望義各別。大有
有徳業令彼徳業體性不無故名爲有。今
云實句名有徳業者。徳業爲實句家之徳
業。以相依故實句名有徳業也。實句不能
爲彼徳業性令徳業不無故。有言雖同。詮
義各別。故雖實句是異喩。有徳業故因不
轉其實句。故無失爲言。彼性者。大有有實徳業
令不無之性云也。實句不
爾。故非彼
性言也
次文云。若爾。同異性即非同喩者。斷主依
上義還自難也。難意云。若云實句有トモ徳業
不能令不無者。同異性亦雖有徳業。不
能令不無故。非同喩爲言
次文云。答爾者。答也
次文云。若爾。云何倶得決定者。又自難也。
意云。若云同異性非同喩者。何論云倶決
定。其云倶決定者。爲非徳業宗成喩。爲
非有性宗成喩。所違能違倶成喩故。云倶
決定。而何云非同喩耶爲言
次文云。答。望爲性成非實等。望能有有
即是相違者。自答也。意云。同異性望爲令
同異實等性非實等爲同喩。望能有之
大有即爲異喩。有相違失故。云倶決定
爲言
問。文云。若成有非實。有徳業因此不定過。
以彼實句有徳業故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
設相交三量宗因作法。且立有性非實。有
徳業故之時。可有不定失爲言意云。設立
有性非實。有徳業故。如同異性之時。異喩
實句有徳業故。有徳業因轉其異喩有不
定。即作云。爲シハ如同異性有徳業故有性非
實。爲シハ如實句有徳業故有性是實爲言
問。上既云實句雖異喩非徳業性故。望義
別故。有徳業故因不轉其異喩實句。故無
失。而何今轉實云有不定耶 答可受口
傳也
且若依林記者。是假説也
問。次文云。有一實因成非徳業。不定アル&T069222;亦爾。
然待檢彼勝論方知云云意何 答。是亦斷
主義也。意云。若異前立有性非徳業。有一
實故。如同異性之時。如前可有不定爲言
即作云。爲シハ如同異性有一實故有性非徳
業。爲シハ如徳業有一實故有性是徳業爲言
問。實句有徳業故。前量有不定。徳業不云
有實句。何此量有不定耶 答。故文云。然
待檢彼勝論方知云云意云。言徳業有實
句者。未分明。檢彼勝論宗十句論可方知
爲言
問。其十句論如何説耶 答可受口
傳也
先徳未
決。憲記成十句論意云。以徳業依於實
故。名有一實也云云周記云。然其徳業能有
一實。而未委悉。檢彼本論方可悉云云
謂。十句論云。如是二十四徳幾有實幾無實。
一切有實。如有實無徳無細分無動作亦爾。
如是亦業幾是有實幾是無實。一切有實。如
有實無質礙等亦爾云云 可祕
問。文云。又云。五頂但據三因別成三宗故
無有過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釋有性量之
意有二釋中之第二釋也以上又云若實句等
之文爲第一釋也
意云。前第一釋云只爲成實句上不無有
立三比量。而若不云實句有徳業者。何云
共許有有徳業耶。明知依實句上不無有
有徳業。用有徳業因無失也。今此釋意。五
頂但據以有一實故等三因若別成非實等
三宗故。設不云實句有徳業無有失爲言
次文云。問。若爾無過何名相違者。璧公自
問也。意云。若云以各別三因成各別三宗
故無有過者。何名有法自相相違耶爲言
次文云。答。若望言顯無過。今望意許故犯
相違者。璧公自答也。意云。若望言顯不無
有云無過。若望意許離實大有即有相違
爲言
次文云。此亦未詳。既言非實非徳業宗。明即
大有。若非大有。更有何有非實等耶。雖不
言大言有已顯故。彼弟子望立非實徳業
之有。得作相違者。斷主破也。破意云。立量
能別既云非實等。明知立離實大有爲有
法。若非離實大有。更有如何有被云非實
等耶。故知雖不云大有。只云有已顯大
有。故弟子望言其非實徳業之大有作相
違失難也。何云言顯無過意許有失耶爲言
問。文云。問。同異二品豈可得約有法立耶
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自問也。意云。凡同異
二品望能別法所定。何而今約有法自相
相違。同喩同異性望有法有性勘成異喩
爲言
次文云。解云。夫同異品。但隨有法及法中意
所立者。即望此爲同異品。今既意立有性
離實等外別有其體故。得望離實等有性
爲同異品者。璧公自答也。意云。同異二品。
若有法若法。只隨所諍所定。今既立離實
有性故。望其有法離實有爲同異品爲言
清記云。汴意云。若爭有法爲宗。與有法相
似不相似爲同異品。若爭法爲宗亦如是
爲言
次文云。此釋未善。若以有法是所諍故意
所立者。即應名法。何名有法者。斷主破也。
破意云。若云有法正所諍者。所爭名法。何
名有法爲言
次文云。故理門云。又於此中觀所成故。立
法有法。非徳有徳。故無有過者。斷主引理
門論證所爭名法不名有法也。即意云。凡
約立量門。所成立法必名法不名有法爲言
重意云。若據爭所立時。若有法若法皆成
爲言非徳有徳等者。意云。法與有法其
義不定。且約聲無常者。若許聲不許無常
之時。以聲爲有法。以所爭無常爲法。若
許無常不許聲。以無常爲有法。以所爭
聲爲法。故聲無常成有法成法不決定。只
隨立敵許與爭耳。非如勝論宗徳句有徳
義。彼宗徳句定徳句非有徳。有徳定有徳非
徳句。既立法有法非如彼宗徳有徳。故無
有過爲言
問。且就理門論。何故觀所成立法有法故
可無過耶 答。若決定聲必爲有法。無常
必爲法者。約不爭聲爭無常可爾。若約
許無常爭聲者。以所爭聲爲有法。以所
不爭無常爲法。即有失。所以者何。以共
許法必爲有法。以所爭必爲法故。故以聲
無常爲法。只待所成立不定故無失爲言
裏書云
疏上卷云。前陳者名有法。後説者名法。故
理門論云。觀所成故立法有法。非徳有徳。
法與有法一切不定。但先陳皆有法。後説皆
名法。觀所立故。非如勝論徳及有徳一切
決定。言有徳者實句也以上
裏書
次文云。爾如何者。斷主問也
次文云。今解。意立實等上不無之有爲有
法定非トイフ是實等。言非實等者。是離實等
リトイフ爲法。望此即爲所立者。斷主正答
也。意云。以立敵共許實等上不無有爲有
法。立者還云此有性非實等。即以此非實
等爲法。其非トイフハ實等者。以有性離實等
リトイフ義爲能別法宗。以此即爲所立爲言
次文云。故理門論云。此中若品與所立法隣
近均等。説名同品者。斷主引教證理也。論
意云。此中者指一具量也。若品者類義也。
隣近均等者相似義也。總意云。若以所立法
同類之物爲同品爲言
次文云。此論亦云。云何名爲同品異品。謂所
立法均等義品説名同品者。又斷主引入
正理論證也。意云。此論意云。同品異品者。
與所立法均等義品名同品。不均等名異
爲言
次文云。不望有法名同異品。如是方便成
立有法。因喩既返故成相違者。斷主以上
二論文爲證定同異品也。意云。因明二論
中定同異品。唯望所立法也。非望有法
名同異品爲言如是方便等者。意云。且約此
有法自相相違者。望非實法宗以同異性
爲同品。即以其能別非實之言還成有法
有性之離實義故。云如是方便成立有法
也。而因喩既返故成有法自相相違爲言
次文云。若爾。何名有法自相相違因耶者。
斷主自難也。難意云。若云望所立法定同
異品者。約此有性量。有一實故等因令返
所立法離實有之宗故。可名法自相相違。
何名有法自相相違耶爲言
次文云。答。望不加言名有法自相。若加言
已即名爲法。不爾相違者。斷主自答也。意
云。今望立者不顯意許只立有性非實不
加言故。名有法自相相違。若立者顯出意
許加言立有性離實有性時。即名法自相
相違。若不如是即違教及理爲言
問。何故不加言時名有法自相相違。加言
時即成法自相相違 答。若不加言只云
有性非實時。以能別非實言成有法有性
離實有之義。以此義邊因喩既返故。云有
法自相相違也。若加言云有性離實有性
時。意許離實有性法宗之處已顯。以此義
邊因喩即返故。即成法自相相違爲言
問。且疏云。更不加言故名有法自相。加言
便成難彼差別云云與此加言不加言之義
同歟異歟 答。大略同也。然疏約能違量。不
加言只云有性非有性。又加言有性非離
實有性。云加言不加言。今此斷文約所違
量云加言不加言。故少異也
問。文云。又古人云。問。五頂信有有不。若信
有性不令非有。便違共許。豈是相違。如
言聲非常也。若不信有。此即宗闕有法。
因無所依。何容依此競其即離作相違過
云云意何 答。是璧公引文軌師之問文也。
故林記云。又云者璧公也。古人者是軌師也
文。清記云。是汴公自
問也。今謂不爾云云
即文軌師問意云。五頂之
弟子若信有有。爲當不信耶。若信有性爲
難。師主云有性非有性便違共許。何名
相違。譬如聲論難勝論云聲非聲。是違
立敵共許云聲是聲故。不名相違。若不信
有性。此有性量宗闕有法。弟子不許有性
故。若宗闕有法。則因無所依。因必依有法
故。若爾。何此量爭即實離實作有法自相
相違過耶爲言
問。且此云五頂者。若師主。若弟子歟 答。
是師主也。但此斷文略也。具可云五頂
子也文軌師疏正文云五頂
弟子故。此文略引也
若不加弟子之言
唯云師主者。其義亦不順可悉之
問。若言弟子五頂有何失 答。依本疏者
無失。但斷文上下皆云五頂是師主。而此
ハハ弟子上下相違。又軌師疏正文云。五頂
弟子云云故知是師主之五頂。下必可有弟
子之字也
次文云。乃至廣叙云云言者。璧公略不引
文軌師答文之詞也
問。先其文軌師問答。其疏云。問。五頂弟子信
有有不。若信有性。陳那菩薩助難令成非
有便違共許。豈是相違。如聲論者難勝論
云聲應非聲。所作性故。如瓶。違共許故非
相違也。若不信有。此即宗闕有法。因無所
依。何容依此競其即離作相違過。答。今
立宗云有性應非有者。謂五頂執有離實
等。弟子執有即實等。今不取此以爲有法。
但取共許實徳業上不無之義以爲有法乃
作因依。故無宗因二不成過。故云有性。此
即有法。言應非有者。謂共許有性應非第
四離實等有。此即違他不違自許。故得與
彼作相違過。此即法也云云
次文云。今解。應知加汝字即無有失。謂
汝執有性應非有性者。璧公不依文軌師
之答。更自作二釋答彼問之中初釋也。意
云加汝執之言難時。無違共許等之諸過
爲言。此初釋與斷主正
義同故不破之
次文云。又無義宗法許得依無。今言非有。
但非彼所立。更無所表。但牒彼計。何用極
成。如佛法破外道云汝我應非我。亦得
成破者。璧公第二釋也。此釋意云。無義因
依無義宗無失。今言有性非有法。唯遮
非表故無義宗。此無義宗無義因依故無有
失。又弟子云有性者。但牒師主計。何用極
成。譬如佛法者破外道云汝我應非我等者。
佛法者不トモ云我。牒彼外道計云汝我故。
無所別不成等失。能成眞能破。此有性非有
性量亦爾爲言
次文云。此釋未善。無義宗法可許依無。有
一實等因豈無義宗法。但可隨他與作相
違。即無有過。不勞分別有義宗法無義宗
カト者。斷主破也。破意云。無義因依無義宗
者爾也。然有一實等因表實等上能有有實
等之義。何云無義因耶。故只可云隨他
作相違失。不可分別有義無義爲言然此破
中只破
有一實等因云無義因。
不破自餘之義也
問。且云何云有義無義等 答。凡有遮表
云有義。唯遮非表云無義。又立敵共許法
云有義。不共許法云無義也具如纂
云云
問。文云。釋有法差別相違因中云。如即此
因即於前宗。不但能成有法差別作有縁
性。亦能成立與有法差別相違作非有縁
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引璧公釋有法差
別相違之文也。即文意云。此有一實故等因
非但能成作大有有縁性之宗。亦能成相
違彼作非有縁性之宗爲言
問。且就此文。見文相與論不異。而何下斷
主破之 答。其璧公疎得論意也。意云。璧
公之意。論云如即此因即於前宗有法差別
作有縁性者。其作有縁性者即作大有縁性。
此因能成其作大有縁。亦能成作非大有縁
爲言是則惡得論意也。謂論云作有縁性
者。是共許詞也。非作大有縁性也其由見本
疏云云
故清記云。汴公意者。此因非但得成有法
差別作大有有縁性。亦能成立作非大有有
縁性。名倶決定云云
次文云。此釋不然。若爾。應成不定因性。非
相違因。既無大有有縁性之同喩。何理能成
作大有有縁性者。斷主破也。破意云。若言
有一實等因成作大有縁性之宗。亦成作非
大有縁性之宗者。一因成二宗故。可爲不
定因。譬如所量性故因成聲常宗。亦成聲
無常宗。爲不定因爲言
問。且其不定作法如何 答。是假設之言。非
可作法也。意云。若爾應成不定因性トハ難他
之詞也。非謂正作法有不定失。只一因成
二宗故。云不定因也。故林云。成二宗故
云云
問。何故不可作法 答。爲作大有縁性既
無同喩。以何物爲喩作爲如之言。故不可
作法也。然先徳作不定云。爲シハ如同異性
有一實故有徳業故有性是有縁性。爲シハ
實等有一實故有徳業故有性非作有縁
云云今謂。此不定作法極謬也。不可依
也。既無大有等者。若言此因能成作大有縁
性者。既爲作大有縁性無因喩。何以此因
能成作大有有縁性爲言
次文云。論云如遮實等倶決定故。不云
成作有縁性亦得決定者。斷主引論爲證
重破也。意云。論説有法差別因倶決定義。既
云如遮實等倶決定故。不云如成作大
有縁性。而何云此因成作大有縁性爲言
問。且如遮實等者。意何 答。且有法差別
相違作法。即先有法自相相違作法也。其作
法云有性非實者。遮實等也。如此云有性
非作大有有縁性者。即遮作大有有縁性。
所違能違倶遮同故。云倶決定也可云此
義云云
又有法差別作法者。依斷文者。有性作有縁
因喩
同前
即其云作有縁性者。兼遮非實等
之詞也故疏云。勝論此因既成有性遮
非實等而作有縁性。云云
如此遮非
實等。亦遮非作大有有縁性故。云如遮實
等倶決定故也此義不輒
云也
次文云。下又正釋倶決定文過亦同此者。
又斷主指璧公疏下釋倶決定文破也。破
意云。璧公下釋倶決定文。云此因爲作大
有有縁性成因。亦爲作非大有有縁性成
因故。云倶決定。若爾。如前破可成不定
爲言
問。次文云。又云。因唯異轉故非不定云云
何 答。此璧公通伏難之文也。意云。璧公
自釋云。有一實等因。約作大有縁性爲因。
爲作非大有縁性成因云云設或人難云。一
因成二宗。是可不定因云云爲通此難。云
因唯異轉故非不定也。即通意云。既成立
離實大有有縁性。同異性雖是離實。而非是
大有有縁性。即爲異喩。因於彼轉故非不
定。其意如是云云 清記
文也
次文云。既爾如何云倶決定。同品無故者。斷
主破也。破意云。若云因異品轉非不定者。
何論云倶決定。倶決定者。爲所違量成因。
爲能違量成因故。云倶決定。而約所違量
云因唯異品轉者。同品無故闕倶決定義
爲言
問。若爾還墮應不定因之難 答。不爾。
爲非實宗同異性成同喩。因轉彼成量。如
此爲作非大有縁性宗同異性亦成同喩。
因轉彼成量。故云倶決定。不同不定因也」
問。次文云問。既言不以意許爲差別。此
作有縁性爲シハ是言顯カ爲當意許。若云言陳
者。如何立宗云大有作有縁性。言大有時。
他許許。若許サハ立已成。不レハ許闕所別。作
有縁性爲シハ大有トヤシハ不無有トヤ云ム。言ヲ以
大有縁性他許サハ立已成。不レハ許闕能別。故
他不レハ許即倶不成。何成立量云云意何
答。是斷主遙逐璧公云故約言顯意許解
自相差別未爲當理之文致問也。問意云。
汝既云不以意許爲差別者。此作有縁性
者。若言顯歟。爲當意許歟。若言顯者。如何立
宗云大有作有縁性。其大有云之言弟子
許。若弟子許有相符失。若不許有所
別不成。又言作有縁性。若大有歟。若不無
有歟。若言作大有縁性者。弟子許許。若
許又有相符。若不許有能別不成故。弟子
不許所別能別故。宗有倶不成失。何成立
量耶爲言
問。且此作有縁性之言何耶 答。論云作有
縁性者。若依璧公之意者。是言顯也。即作
大有縁性。略大言也。今依斷主者。作有縁
性者。是意許量之言陳也。是共許詞。非即作
大有縁性也
問。璧公云言顯。斷主又云言陳。有何差別
 答。璧公之意。云有性有縁性者。是言顯
量。非意許量。作有縁性云言顯也。斷主之
意不爾。云有性作有縁性者。意許量之言陳
也。非是言顯量也。故有差別也
問。就斷主義。何以知作有縁性意許量之言
陳耶 答。差別相違&T069222;意許量定。而説
作有縁性。本疏及斷文云共許之詞。又明燈
抄云言陳作有縁性。明知意許量之言陳也
此義所未傳
也。可用意也
次文云。若云言意含作有縁性ニモ亦含
者。璧公轉救之詞也。救意云。言顯云トキ有性。
意許含大有。言顯云作有縁性。意許含作
大有縁性爲言故周記云。他救云。有法云トキ
含大有。作有縁性亦復如是云云
次文云。此即意許。何得云言顯。不得云
如汝立者。斷主破也。破意云。若云言有
時。意許含大有。又云作有縁性時。意許含
作大有縁性者。此即意許。何得云言顯。若
言顯者。以言顯無失故。不得敵者指過云
如汝意。用汝立言。數意許所言也爲言
次文云。彼云。言有非實。雖是意許。即言已
顯。作有縁性何不許然者者。斷主牒璧公
之轉救也。救意云。約有法自相相違。云有
性非實之時。離實大有雖是意許。作相違
過得名言顯。約作有縁性。雖亦是意許。言
中含得故。何不許名言顯耶爲言
次文云。不然。何以故。前量云非實。故言有
時即言顯。實上之有云非實。除大有外更
有何有。故言有時即言顯。今作有縁性不
云非實。以有爲有法。作有縁性爲法。故倶
是不無之有。作有縁性中作大有有縁性・
作非大有有縁性。是其差別。今據意許難令
成過。故非言顯者。斷主破也。破意云。前有
法自相相違有性非實等。實等上之能有
非實。其則大有。若非大有。更有何有被
云非實。故云有時即言顯。更無意許也。今
云有性作有縁性時。不云非實故。有性之
言・作有縁性之言。倶是不無有。共許之詞也。
其作有縁性中意許作大有有縁性・作非大
有有縁性。即是其差別。今據其意許差別難
作有法差別相違。故非言顯。而何作大有縁
性云猶是言顯耶爲言
問。文云。問。若據意許立云有作有縁性。即
是法差別。云何名有法差別云云意何 答。
是斷主上述正義。次就其正義自問也。問
意云。若據意許立有作有縁性者。能別作
有縁性中。含作大有有縁性・作非大有有縁
性故。可名法差別。何名有法差別耶爲言
次文云。答。准前釋。望不加言名有法差
別。若加言已即名法故者。斷主自答也。意
云。准前有法自相可釋。望不加言只立
有性非實。名有法差別。若加言已云有性
作有縁性之時。即成法自相。故其下意許差
別可名法差別爲言故憲記云。如言有性
非實。其作有性有縁性即有性中含セル有法差
別。即不加言。若言有性離實等有性。此加
言已。即名法自相。其作大有有縁性・作非
大有有縁性。即法差別也云云
次文云。然成此法。意成有法者。斷主通伏
難也。難云。若言加言已可名法差別者。
此有性量非成有法量耶。今通云。然成此
法差別。意爲成有法爲言
次文云。故理門云。但由法故成其法。如是
成立於有法者。斷主引理門論爲證。用
通前伏難之詞也。論意云。以因法故成宗
法。依其成宗法成立有法爲言故疏上卷
云。有法因法二倶極成宗中之法。敵前不許。
但得共許因在宗中有法之上成不共許宗
中之法。如是資益有法義成云云 未理盡之。今
謂。然成此法意
成有法等者。數以法在疏略私記奧中自相下意許
差別可名有法差別之所以。其義深奧。在口傳也
問。文云。問。若加言已與法何殊云云意何
 答。是又斷主自問也。問意云。若加言立
有性作有縁性之時。與法自相相違等有
何別爲言
次文云。答。法自相等本只爭法不爭有法
故。不得言如是成立於有法者。斷主自答
也。答意云。約聲無常等法自相相違等。本
只爭法不爭有法故。唯云但由法故成其
法。不云如是成立於有法。故頗殊爲言故憲
記云。若成法自相法差別。即不得言如是
成立於有法者。約有法自相差別也。如成
非實已乃成有法也云云
次文云。若云即成聲無常等云成立有法
者不然者。斷主通伏難也。設或人難云雖
成聲上無常。此即成有法聲。非成法者・
有何失耶。即通此難云。不然。違瑜伽故
爲言
次文云。瑜伽等云。所成立法有二種。一自
性。二差別。若成聲之無常亦名成自性。此
二何別者。斷主爲通前伏難。引瑜伽等爲
證也。意云。瑜伽等云。所成立法有二種。一
自性。謂前陳有法也。二差別。謂後陳法也。而
若成聲上無常之差別亦名成聲自性者。
彼瑜伽所説前陳自性後陳差別。更有何殊
爲言
次文云。故作此解妙之又妙者。斷主自代之
詞也。此解者所上言。約有性量。加言成法
自相等。亦得云如是成立於有法。約聲無
常量。不得云如是成立於有法之義。能
契當瑜伽等所説自性差別之義故。云此解
妙之又妙也。二度重言妙之又妙者。稱歎
之懃也
問。理門測法師疏。釋如是成立於有法句
云。以因成宗能別義已。所別有法其義自
云云又本疏上卷云。如是資益有法義成
云云又邑記云。即以因法成於宗法。如是
成立故。於有法聲等無常返成云云以此等
文見。通一切量可云如是成立於有法。而
何斷主只約有性量云爾。非約聲無常量
耶 答。依之古徳云。正義意通四相違宗
可云如是成立於有法。非只有性量云云
案。斷主意ハ此等諸文皆只説有法自相有法
差別量。非通一切量説言也具可
察之
因明義斷略記一卷
  永正十年癸酉三月二十五日。寫功終畢。
雖有惡筆恐。因明欣求之志之故。以興福
寺總殊院之本寫之畢。則加校點者也
 末學大法師英訓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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