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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融貫鈔 (No. 2272_ 基辨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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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72_.69.0082a01: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
T2272_.69.0082a02: 第六示相廣陳初
宗依之竟
T2272_.69.0082a03:  南都西京藥師寺留學
T2272_.69.0082a04: 法相大乘沙門基辨撰 
T2272_.69.0082a05: 疏。論此中宗者三示喩相 鈔曰。六段文
T2272_.69.0082a06: 中明眞能立之第三文廣陳其相。此中有
T2272_.69.0082a07: 三。初陳宗相。二陳因相。三陳喩相。初陳
T2272_.69.0082a08: 宗中亦三。初牒章。二示相。三指法。初牒
T2272_.69.0082a09: 章中有二。初牒章。今云論此中宗者文是
T2272_.69.0082a10: 也。後疏主釋述曰已下文是也。此疏主釋中
T2272_.69.0082a11: 三文。初示科。二辨宗・因・喩次第。三引
T2272_.69.0082a12: 已通難。今文牒章示科也。基辨詳云。問。
T2272_.69.0082a13: 此中陳相何云相云何陳耶。答。相謂宗・因・
T2272_.69.0082a14: 喩彼彼差別相狀・體相。若宗ニシテイハハ則宗依相
T2272_.69.0082a15: 狀宗體體相。若因ニオイテイハハ則因言相狀因體體
T2272_.69.0082a16: 相。即義三相。若喩則喩依相狀喩體體相。今
T2272_.69.0082a17: 廣陳其差別陳相
T2272_.69.0082a18: 疏。瑜伽論云諸法性相 鈔曰。疏釋中第
T2272_.69.0082a19: 二示宗・因・喩次第。此中五文。初問答所成
T2272_.69.0082a20: 。二問答先立宗。三問答次辨因。四問
T2272_.69.0082a21: 次引引者引
合例
五問答五能立同類・異類・現・
比・教之量云
T2272_.69.0082a22: 今即初也 瑜伽者。第十五論文也
T2272_.69.0082a23: 問若一切法等者。邑記云。此問意言。謂如
T2272_.69.0082a24: 聲體本自安立己法性中。常與無常自相
T2272_.69.0082a25: 成就不成立。何故今者而更成立聲是
T2272_.69.0082a26: 無常云云自相成就者。各守ニ自性成
T2272_.69.0082b01: 成就也 建立二種等者。音噵云。自性・差
T2272_.69.0082b02: 別云二種所成立也 答爲欲令等者。邑記
T2272_.69.0082b03: 云。此答意言。雖彼聲體本性無常。爲他不
T2272_.69.0082b04: 信令信解故立聲無常。不是聲體本性
T2272_.69.0082b05: 常住而今强立令體無常云云非爲生成
T2272_.69.0082b06: 等者。由後記意釋云。謂非無物今立新
T2272_.69.0082b07: 。又非本來成就物今立新成就
T2272_.69.0082b08: 此釋
亦好
又秋篠鈔云。初問意言。若依小乘。一
T2272_.69.0082b09: 切諸法各離他性其自性本自成就。若
T2272_.69.0082b10: 大乘。一切諸法隨言自性不成就離言
T2272_.69.0082b11: 自性本來成就。有何言説諸法性。以
T2272_.69.0082b12: 故説名能立。爲顯此意今問云復何因
T2272_.69.0082b13: 縁建立二種所成立義。建立者能立之異
T2272_.69.0082b14: 也。又答意云。非言説更立法性
T2272_.69.0082b15: 但諸有問者唯執所識法所知義。唯
T2272_.69.0082b16: 言相離言。是故設宗等多
T2272_.69.0082b17: 其所執其所迷彼信解。非
T2272_.69.0082b18: 成諸法性相。顯揚論意亦與此同已上
明燈
T2272_.69.0082b19: 基辨詳云。秋篠天縱之義寔所及也。於
T2272_.69.0082b20: 斯問答示如是深意修觀之功
T2272_.69.0082b21: 何人亦發此解。我宗後學偏慕先徳慧業
T2272_.69.0082b22: 惟離言之境速求名事屬著之見
T2272_.69.0082b23:
T2272_.69.0082b24: 疏。問爲欲成就樂宗義故 鈔曰。第二問
T2272_.69.0082b25: 答先立宗 問中所成立義者即十支中初
T2272_.69.0082b26: 二支也。一自性。二差別。音噵云。聲・無常義
T2272_.69.0082b27: 云云自性謂自體性或有體之自性トイヘハキソ
T2272_.69.0082b28: 色聲等。或無體之自性トイヘハキソ空花等。差別
T2272_.69.0082b29: 謂自性之上有漏・無漏・常・無常・我・無我等
T2272_.69.0082c01: 差別不同也。如是二種爲立宗等八種能立
T2272_.69.0082c02: 之所成立。是故名云所成立性也 答中自
T2272_.69.0082c03: 所愛樂宗義者。上既所述陳那以後會釋有
T2272_.69.0082c04: 三段。若准初釋。宗能詮言名愛樂宗。其所
T2272_.69.0082c05: 詮義今名爲義。依第二釋。則別爲能立宗
T2272_.69.0082c06: 總聚名義。第三釋。則能依合宗爲愛樂宗
T2272_.69.0082c07: 合所依義爲義。此是准瑜伽會釋。今以
T2272_.69.0082c08: 陳那實意釋。則愛樂宗義者不顧論宗不相
T2272_.69.0082c09: 離宗義也。如上已明。合宗言中有不相離
T2272_.69.0082c10: 故併讀當實義
T2272_.69.0082c11: 疏。問何故次辨立宗義故 鈔曰。第三問
T2272_.69.0082c12: 答辨因 答中依現見事者。音噵云。瓶事云云
T2272_.69.0082c13: 今云。此噵
不是也
決定道理者。音噵云。所作無常
T2272_.69.0082c14: 今云。此由後記
第二釋説也
所立宗義者聲無常也已上
音石
T2272_.69.0082c15: 又秋篠鈔云。宗中有法是現見所因。故
T2272_.69.0082c16: 現見事今云。此秋篠由後記
第一釋此説尤勝
能立之因・立・
T2272_.69.0082c17: 敵極成。故云決定道理。俱許此因所作
性因
T2272_.69.0082c18: 聲有
。故云依現見事。攝受者令
T2272_.69.0082c19:  已上明燈抄。
夾注基辨私
基辨詳云。以秋篠釋
T2272_.69.0082c20: 勝。以音石噵不是。云瓶等現見事
T2272_.69.0082c21: 因喩相濫故
T2272_.69.0082c22: 疏。問何故次現見事故 鈔曰。第四問
T2272_.69.0082c23: 答次引喩 答中能成道理者。音石噵曰。所
T2272_.69.0082c24: 作無常是能成道理即喩體也。所依止トナル
T2272_.69.0082c25: 見事者喩所依瓶等也已上
又秋篠云。能立
T2272_.69.0082c26: 之因能成立宗故云能成道理。此因貫通
T2272_.69.0082c27: 之依止即是引喩。故云所依止。瓶盆等事
T2272_.69.0082c28: 打破無常。無常是所現見故云現見事已上
明燈
T2272_.69.0082c29:  基辨詳云。音石噵爲勝。秋篠所釋稍同スレトモ &MT01302;
T2272_.69.0083a01: 音石以能成道理喩體尤勝。秋篠不
T2272_.69.0083a02: 喩體穩。此秋篠釋由後記
T2272_.69.0083a03: 疏。問何故復説不相違智故 鈔曰。第五
T2272_.69.0083a04: 問。答餘五能立也。此中有四。初擧瑜伽文
T2272_.69.0083a05: 二疏主釋。三重引瑜伽隨應眞似所攝
T2272_.69.0083a06: 。是即因於宗・喩相望釋似之相違・眞之
T2272_.69.0083a07: 不相違今云。因・宗相違是有過似。又因・喩相違是有
過似。已上此二有過似云似之相違。又因・
T2272_.69.0083a08: 宗・喩不相違是
無遍眞不違也
四約成宗不成釋違不違
T2272_.69.0083a09: 今即第一擧瑜伽中説五能立問答也 答
T2272_.69.0083a10: 中爲欲開示等者。備記問云。開示因・喩相
T2272_.69.0083a11: 違不相違因・喩二種之相何故擧因耶。
T2272_.69.0083a12: 答。因・喩不相離故因即喩故云云 已上
備記
T2272_.69.0083a13: 辨由備記意問答詳云。今問。瑜伽八
T2272_.69.0083a14: 能立中同類・異類此同喩・異喩也。爾今復瑜
T2272_.69.0083a15: 伽問此同類・異類答云示因・
T2272_.69.0083a16: 喩二種相違不相違智。若如問應但爲
T2272_.69.0083a17: 示喩相違不相違。何故云因・喩二種
T2272_.69.0083a18: 違・不
耶。答。瑜伽論文簡約以一文
T2272_.69.0083a19: 喩之二種相違智・不相違智也。此中
T2272_.69.0083a20: 且因相違智者。因對宗或喩相違現比智皆
T2272_.69.0083a21: 是似因。所言六不定因異品有
同品非有
四不成因缺
過也
T2272_.69.0083a22: 四相違過也。又喩相違智者於ケル因第三相
T2272_.69.0083a23: 及眞異喩體現比智是眞・而非似也。若
T2272_.69.0083a24: ケル因第二相及同喩體現比智是似而非
T2272_.69.0083a25: 眞也。復次因不相違智者テスル&MT01301;宗及同喩
T2272_.69.0083a26: 則是眞非似也。若於テスル&MT01301;異喩是似非
T2272_.69.0083a27: 眞。又喩不相違智者若於テスレハ異喩是似
T2272_.69.0083a28: 眞。若於テスレハ同喩則是眞非似。是故疏
T2272_.69.0083a29: 次文釋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也。今此瑜伽
T2272_.69.0083b01: 文亦總含如是差別而説也。同類・異類之
T2272_.69.0083b02: 言雖喩上。因・喩不相離故含容如是差
T2272_.69.0083b03: 。欲此義示因・喩二種相
T2272_.69.0083b04: 違不相違智故。至下具釋
T2272_.69.0083b05: 疏。相違謂異類眞似所攝 鈔曰。二疏主
T2272_.69.0083b06: 釋 異類者。因於宗・喩異類及喩於宗・
T2272_.69.0083b07: 異類 同類者。因於宗・喩同類喩於宗・
T2272_.69.0083b08: 同類 即於因喩皆有等者。明前句同類・
T2272_.69.0083b09: 異類言於因・喩二上相望有眞・似。就
T2272_.69.0083b10: 斯文古來有四家別。一者周記第一釋音裏
引前
T2272_.69.0083b11:
彼記意云。於八能立似者名相違
T2272_.69.0083b12: 過四能
立名似者
眞者云不相違無過四能
立名眞者
 基辨詳
云。周
T2272_.69.0083b13: 記第一釋不爾。論文既云示因・喩二種相違不相
。云何今釋云八能立眞似違・不違二耶。此
T2272_.69.0083b14: 釋意違論疏文意
故此所釋不是也
二者周記第二釋音裏
亦引
彼記
T2272_.69.0083b15: 云。或可二量似者名相違眞者名不相違
T2272_.69.0083b16: 云云 基辨詳云。此釋亦非。論疏既云因喩皆有
云何今但於現・比二量之耶。違論疏過。
T2272_.69.0083b17:
依用
三者仁記音石
裏引
云。縁異法喩現・比量
T2272_.69.0083b18: 智名相違。與所立宗相違故。又縁同法喩
T2272_.69.0083b19: 現・比量智名不相違。與宗不相違云云
T2272_.69.0083b20:  基辨詳云。此釋寔雖巧妙但於喩釋違
疏意。論疏既云因喩違不違。云何於因不釋耶。
T2272_.69.0083b21: 故此釋亦爲
未可
四者邑記秋篠所釋與
同。音裏亦引用
彼記
T2272_.69.0083b22: 云。於因・喩二量不違名眞因喩。二量相違
T2272_.69.0083b23: 似因喩。問。宗中亦然。何但因・喩耶。答。宗
T2272_.69.0083b24: 中已説現量等違宗過失。故不云云
T2272_.69.0083b25:  燈鈔曰。因・喩皆有現・比量等相違云云
T2272_.69.0083b26: 又云。因三相中知異品遍無性。是相違智。
T2272_.69.0083b27: 同品定有性。是不相違智。因中既爾。喩中
T2272_.69.0083b28: 亦爾云云 基辨詳云。邑記及燈抄雖少異俱於
釋故能合論疏。四家之中以此記・鈔
T2272_.69.0083c01:
隨其所應眞似所攝者。釋此二句
T2272_.69.0083c02: 來有二家三釋別。一者前記第一釋云。於
T2272_.69.0083c03: 能立中但是似者俱名相違一切眞者名
T2272_.69.0083c04: 相違。故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秋篠鈔破此第
一釋云。此釋
T2272_.69.0083c05: 不可。違疏旨故。疏中但言即於因喩其宗。故
知不可也 已上秋篠 今云。非但違疏違論過有
T2272_.69.0083c06:  二者前記第二釋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
T2272_.69.0083c07: 者。且亦不定因ニオイテ異品有即相違攝。據同・
T2272_.69.0083c08: 品有即不相違。四不成・四相違准而可悉。
T2272_.69.0083c09: 眞現等不相違攝。似現等即相違攝云云
T2272_.69.0083c10: 基辨詳云。此釋不爾。違疏釋意故。若如違決不共不
同品有名相違決定。亦異品非有名不定。故以
T2272_.69.0083c11: 違・不相違言眞似所攝必非同品異品有爲據。次
疏引瑜伽文所説。相違不相違有二因縁眞似故。
T2272_.69.0083c12: 此前記釋爲
不是
三者秋篠鈔云。隨其所應等者。
T2272_.69.0083c13: 因・喩所有現比量等皆有眞・似。如錯亂
T2272_.69.0083c14: ヲ以有等是眞現量。如春野之炎
T2272_.69.0083c15: 溢洋流波是似現量。如烟知火是
T2272_.69.0083c16: 眞比量。如水上露下有火等是似比
T2272_.69.0083c17: 量。如是眞・似現比二量因・喩皆有。故云
T2272_.69.0083c18: 應眞似所攝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此秋篠所釋總爲
故不其所由。今評云。
T2272_.69.0083c19: 此秋篠釋未盡也。伏惟因明論道所設於ケル因喩上
現比量等者。其實但比量智。雖爾其比量智生時有
T2272_.69.0083c20: 現量因比智生。而設因喩比度。此就因現。就果比。
聖教比度亦復如是。是故秋篠所釋但就眞似現
T2272_.69.0083c21: 釋甚麁漫釋。我宗後學由因明論道此文。因
明論道現量是比量トイフハ解深密成所作品所説。次以
T2272_.69.0083c22: 大疏抄之問自可
知此文義而已
基辨今按大疏鈔。贈僧
T2272_.69.0083c23: 正設問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者。似名
T2272_.69.0083c24: 眞名不相違歟。若爾則違疏文云相違
T2272_.69.0083c25: 謂異類不相違謂同類今云。此意問彰同類應
眞・似異類亦應
T2272_.69.0083c26: 眞・似之義也。
前冠注
若不爾則眞似所攝之文詮
T2272_.69.0083c27: 何義已上大疏抄中贈僧
正設問。無答文
基辨私答此問
T2272_.69.0084a01: 云。疏釋瑜伽同類・異類相違謂異類不相
T2272_.69.0084a02: 違謂同類者。此總略釋非巨細釋。云何總略。
T2272_.69.0084a03: 且就宗因異品相違謂異類又就宗因同
T2272_.69.0084a04: 不相違謂同類。若巨細分別辨眞似
T2272_.69.0084a05: 上冠注略述異類有眞有似。同類亦復如
T2272_.69.0084a06: 是。於因與喩二種相違智亦有不相違
T2272_.69.0084a07: 故也。今重委明。若於因相違謂異類トナルヲイハハ
T2272_.69.0084a08: 者。因之於宗及同喩異類是皆似非眞。闕
T2272_.69.0084a09: 初相第二相故。若於因不相違謂同類フヲイハハ
T2272_.69.0084a10: 者。因之於宗及同喩同類皆是眞非似。初相・
T2272_.69.0084a11: 第二相圓具故。又若於喩相違謂異類ト云フヲイハハ
T2272_.69.0084a12: 者。與宗相違同喩與因相違同喩俱是似
T2272_.69.0084a13: 非眞也宗違喩有所立法不成失
因違喩有能立法不成失
若與宗・
T2272_.69.0084a14: 相違異喩是眞非似。第三相具故。若於
T2272_.69.0084a15: 喩不相違謂同類ナリト云フヲイハハ者。與宗因相違
T2272_.69.0084a16: 同喩亦眞非似。第二相具故。若異喩ニヲイテイハハ
T2272_.69.0084a17: 似非眞。闕第三相故。總含如是差別今總
T2272_.69.0084a18: 略釋 即於同喩等下疏文欲示此總含
T2272_.69.0084a19: 故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也。由是應知。
T2272_.69.0084a20: 同類・異類釋偏取テハ成疏釋意。須
T2272_.69.0084a21: 應彰眞似知疏主意焉。是故秋篠
T2272_.69.0084a22: 等偏取ルノ釋失疏隨其所應眞似所攝意。後
T2272_.69.0084a23: 學勿忽諸
T2272_.69.0084a24: 疏。彼又重言同所成故 鈔曰。自下第三
T2272_.69.0084a25: 重引瑜伽隨應眞似文即略纂所言釋
同類異類所以
T2272_.69.0084a26:  此中四文。初引瑜伽相違似相
違也
二疏
T2272_.69.0084a27: 主釋。三引瑜伽不相違眞不
相違
四疏主釋。
T2272_.69.0084a28: 今即初也 彼又重言者。音石噵云。此第二
T2272_.69.0084a29: 復次論文也云云瑜伽第十五文也 又相
T2272_.69.0084b01: 違者由二因縁者。仁記云。此就宗相違
T2272_.69.0084b02: 因・喩相違基辨云。此總釋文隨應似攝云
。非應眞攝相違。影略互
T2272_.69.0084b03: 顯之理
自炳然
一不決定故者。因於宗不決定也。
T2272_.69.0084b04: 六不定等因於同・異二喩或成 有 或
違 非有也 故於宗不決定也
T2272_.69.0084b05: 同所成故者。所成謂宗也。因及喩若不共
T2272_.69.0084b06: 許則更立量成。如次具釋。若爾更成故因・喩
T2272_.69.0084b07: 返成所成立宗
故云同所成故已上
論文
T2272_.69.0084b08: 疏。初是六不亦在此攝 鈔曰。釋似相
T2272_.69.0084b09: 中第二疏主釋 初是六不定等者。初謂
T2272_.69.0084b10: 二因縁中一不決定故。似因過中六不定
T2272_.69.0084b11: 過。是即因於因・異喩或違六不定中同品非有異
品非有不共不定也
T2272_.69.0084b12: 六不定中同品有
異品有共不定也
此不決定過 或成或違
T2272_.69.0084b13: 故者。秋篠鈔云。全有分有名或成。全無分無
T2272_.69.0084b14: 或違云云 今云。秋篠所釋尤好。委細釋故。此中全
有者同品有異品有。全無者同品非有異
T2272_.69.0084b15: 品非有。分有無者同品
有非有異品有非有也
音噵云。或成者共不定
T2272_.69.0084b16: 同品有異
品非有
或違者不共不定同品非有
異品非有
因違
T2272_.69.0084b17: 於同異品而不遍故已上
其餘不定或成或
T2272_.69.0084b18: 違言攝也 後是四不成等者。後謂指二因縁
T2272_.69.0084b19: 中二同所成故。似因過中四不成及四相違。
T2272_.69.0084b20: 此因於宗過初相
過也
名爲不成。一向相違
T2272_.69.0084b21: 者。同品非有異品有闕後二相。即四相違
T2272_.69.0084b22: 本立共因等下釋同所成名。共因者共許因
T2272_.69.0084b23: 也。本立者就因帶似云本也。意言。立者對
T2272_.69.0084b24: 他立用共因本意欲成立自所立宗果
T2272_.69.0084b25:  因既帶似等者。似謂不共許過。理須更成
T2272_.69.0084b26: 者。敵者不許因。則道理更立量須不共
T2272_.69.0084b27: 共因。秋篠云。如所作因聲顯不許。更
T2272_.69.0084b28: 餘因而成立云。聲是所作。因云以隨縁
T2272_.69.0084c01: 故。同喩云如燈焰等。故云所成已上
明燈
T2272_.69.0084c02: 辨私解云。名同所成同言有二意。一云。無
T2272_.69.0084c03: 別云同。謂本量因與更立宗別云
T2272_.69.0084c04: 是秋篠
釋意也
謂四不成過因不共許因故更立量應
T2272_.69.0084c05: 成之因。若更成立因則名似。爲更成立宗
T2272_.69.0084c06: 故。爾時因・宗無別ナレハ同所成已上由秋篠
私立
T2272_.69.0084c07: 二者能成量名同。謂本量因與更成立相違
T2272_.69.0084c08: 能成因故。四相違失アル因必更成スル能違
T2272_.69.0084c09: 能成ルヲ同所成。此二意中初秋篠義
T2272_.69.0084c10: 意。後基辨私所推尋也。若有用則後
T2272_.69.0084c11: 學翫味焉已。有難予云。疏文既釋同所成
T2272_.69.0084c12: 因既帶スルヲハ似理須更成。若爾今云
T2272_.69.0084c13: 成爲同非疏意耶如何。答。疏釋同所
T2272_.69.0084c14: 成但就四不成釋。故云宗無別
T2272_.69.0084c15: 能成爲同。秋篠亦爾。然疏文既云後是四相
T2272_.69.0084c16: 。四相違中無因既帶似理更須ユルコト成
T2272_.69.0084c17: 宗無別理。是故今由疏云アニ後是四相違准
T2272_.69.0084c18: 四相違同所成故能成スルト&MT01301;同言。其
T2272_.69.0084c19: 理自明。所以基辨私設立此義。後學審察而
T2272_.69.0084c20: 已 若更成之與宗等者。邑記云。所成者即所
T2272_.69.0084c21: 成宗義。因・喩帶似敵者不許。更須成立。若
T2272_.69.0084c22: 更立之便同所立宗義。故名同所成。然准
T2272_.69.0084c23: 瑜伽所立法即自性・差別。名云宗。今
T2272_.69.0084c24: 此言立宗不別者。疏主以此論宗義而談
T2272_.69.0084c25: 於彼云云 彼者指上所
引瑜伽文
與宗無別等者。因若
T2272_.69.0084c26: 似因則更須量成之。如前言此以因爲
T2272_.69.0084c27: 立宗。故以因亦爲宗義因與宗無別義。
T2272_.69.0084c28: 故同更能成
能違之
所成立宗之因亦是相違似因
T2272_.69.0084c29: 也 似宗二喩等者。瑜伽略纂作似同異
T2272_.69.0085a01: 雖無違害。以此疏本勝。前約因於
T2272_.69.0085a02: 二喩似釋同所成ト云ヲ。謂如四相違。今
T2272_.69.0085a03: 宗於二喩似釋同所成。謂喩所
T2272_.69.0085a04: 立不成及所立不遣。是亦更應成立故。在
T2272_.69.0085a05: 此攝者。同上是亦同所成故句中攝也。在
T2272_.69.0085a06: 中同。俱第七於囀義也。問。四不成中猶豫
T2272_.69.0085a07: 不成疑不決定。何故非不決定故攝同所成
T2272_.69.0085a08: 句攝耶。又相違決定既決定。何故不決定故
T2272_.69.0085a09: 中攝不同所成故中收耶。答。由秋篠意
T2272_.69.0085a10: 云。以理言則違決因亦是須更立故雖
T2272_.69.0085a11: 同所成。三支具不決智故且望相濫
T2272_.69.0085a12: 不定義不決定故攝。又猶豫雖不決定
T2272_.69.0085a13: 初相故四不成收。四不定因對宗帶似故
T2272_.69.0085a14: ヒテ更立因與宗無別。四相違亦因本量
之因
T2272_.69.0085a15: 本量
之宗
更立故同所成故收也」
T2272_.69.0085a16: 疏。不相違者異所成故 鈔曰。四文之中
T2272_.69.0085a17: 第三引瑜伽眞不相違。今所言不相違
T2272_.69.0085a18: 因於宗・喩不相違而説。翻前六不定・
T2272_.69.0085a19: 四相違故。必非不相違但是眞不似。雖
T2272_.69.0085a20: 爾今取應眞不相違而釋。上既云隨其
T2272_.69.0085a21: 所應故 決定故者因於宗・喩而決定也
T2272_.69.0085a22: 異所成故者。不更立故因是因而非
T2272_.69.0085a23:
T2272_.69.0085a24: 疏。初是眞因異於所成 鈔曰。四文之
T2272_.69.0085a25: 中第四疏主釋也。音裏云。問。初句・後句二何
T2272_.69.0085a26: 別耶。答。初句是眞因喩故不更須成立
T2272_.69.0085a27: 是故名眞因喩。後句有過因・喩今更須成
T2272_.69.0085a28: 故無過失。是故名眞因喩。故二別也
T2272_.69.0085a29: 已上
基辨詳云。此裏書恐未穩。初句翻前相
T2272_.69.0085b01: 違・六不定因於宗・喩決定成因義也。於
T2272_.69.0085b02: 是云眞因眞喩定成宗。後句此眞因眞喩。
T2272_.69.0085b03: 故無レハ似不レハ更成以因爲宗。
T2272_.69.0085b04: 故云異所成也。此是明初・後句別
T2272_.69.0085b05: 疏。其相違者正名爲量 鈔曰。答五
T2272_.69.0085b06: 能立中第四引瑜伽成宗不成釋相違・
T2272_.69.0085b07: 不相違似因喩・似現比量不成宗名相違
眞因喩・眞現比成宗名不相違
基辨
T2272_.69.0085b08: 云。上引大論因於宗喩相違・不相
T2272_.69.0085b09: 。今此所引大論文約成宗不成宗釋
T2272_.69.0085b10: 不違 謂似因喩等已上文瑜伽論文。已下
T2272_.69.0085b11: 疏主釋也 不相違者已下瑜伽論文 謂眞
T2272_.69.0085b12: 因喩等下疏主釋也
T2272_.69.0085b13: 疏。今此雖不此即初也 鈔曰。當章大
T2272_.69.0085b14: 段三文之中第三引瑜伽已通伏難。難云。
T2272_.69.0085b15: 瑜伽論中説八能立。今此論但説ニヱ宗・因・喩
T2272_.69.0085b16: 次第既別。何故今引瑜伽今論生起次
T2272_.69.0085b17: 耶。答。如疏文釋。疏文意言。讀大論
T2272_.69.0085b18: 所立八支爲能立。今此因明論即不
T2272_.69.0085b19: 彼。雖然宗・因・喩等生起次第擬宜亦准
T2272_.69.0085b20: 釋也已上疏
文意
今此者此入理論 彼次第
T2272_.69.0085b21: 者瑜伽次第 宗之所依者自性・差別 次第
T2272_.69.0085b22: 生起等者。今論宗因喩次第生起擬宜准
T2272_.69.0085b23: 釋也已上由後記意
私釋疏文
基辨設問答疏意
T2272_.69.0085b24: 云。問。今云次第生起准瑜伽文此論一
T2272_.69.0085b25: 部次第生起歟如何。答。爾。復問。云何此論
T2272_.69.0085b26: 一部次第生起云瑜伽耶。答。今此論示
T2272_.69.0085b27: 教次第雖八義六段。其初段示相次
T2272_.69.0085b28: 第先説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即瑜伽所
T2272_.69.0085b29: 自性・差別所謂宗所依也。次説差別性故
T2272_.69.0085c01: 下即瑜伽所説宗也。次説因有三相等
T2272_.69.0085c02: 下因也。次説喩有二種等下喩也。次説
T2272_.69.0085c03: 能立宗・因・喩次第也。次説復次爲自開悟
T2272_.69.0085c04: 下現比量也。雖全同瑜伽是次第生
T2272_.69.0085c05: 起文瑜伽釋也。是疏文意也 初中復三
T2272_.69.0085c06: 等者。示宗相中擧子科也。牒章者上所
T2272_.69.0085c07: 論此中宗者之言也。故云此即初也
T2272_.69.0085c08: 疏。論謂極成此顯依也 鈔曰。示宗中第
T2272_.69.0085c09: 二示相。此中四文。初顯依。二出體。三簡
T2272_.69.0085c10: 濫。四結成。初中有八。初牒論示科。二釋
T2272_.69.0085c11: 極成言。三釋有法能別四字。四就論文問
T2272_.69.0085c12: 答。五釋極成言多不極成。六明極成言
T2272_.69.0085c13: 簡別。七明共許極成。八明
T2272_.69.0085c14: 宗依因依喩依。今即初也 此顯
T2272_.69.0085c15: 依者。今所牒論文顯宗依
T2272_.69.0085c16: 疏。極者至也法本眞故 鈔曰。此下顯
T2272_.69.0085c17: 中第二釋極成二字。此中二文。初正釋
T2272_.69.0085c18: 極成言。二立極成。今即初也 爲依
T2272_.69.0085c19: 義立等者。謂須立敵兩宗共許極成依而
T2272_.69.0085c20: 宗依中宗義成立。是云不相離宗體方成。所
T2272_.69.0085c21: 依若不共許則名所依無。所依若無能依宗
T2272_.69.0085c22: 體由何成立。故宗依必須共許。共許名爲
T2272_.69.0085c23: 至極成就 至理有故等者。前記云。此意雖
T2272_.69.0085c24: 兩共許若非至實道理有者亦不極。如
T2272_.69.0085c25: 勝論對五頂立雖是兩許然據實理
T2272_.69.0085c26:  今云。此
釋尤爾
音石裏云。意言。至理有故
T2272_.69.0085c27: 至極也。法本眞故名成就云云基辨
T2272_.69.0085c28: 云。此至理言非不相離宗。至極道理トシテ
T2272_.69.0086a01: ナルヲ至理有。簡大有同異等雖共許
T2272_.69.0086a02: 理。若云聲時有聲理也。云無常時有無常
T2272_.69.0086a03: 也。若以道理有法能別則至理
T2272_.69.0086a04: 無故非至極已上至極
二字釋
又若云聲時諸法
T2272_.69.0086a05: 中一分聲本眞自彰。亦云無常時諸法中一
T2272_.69.0086a06: 分本眞自彰。若以本眞虛妄言有法
T2272_.69.0086a07: 能別是虛妄故非成就已上成就
二字釋也
今簡
T2272_.69.0086a08: 無非眞名爲極成
T2272_.69.0086a09: 疏。若許有法本所諍故 鈔曰。第二立
T2272_.69.0086a10: 極成。此中四文。初標二過。二擧
T2272_.69.0086a11: 第一過。三擧第二過。四結宗依必須
T2272_.69.0086a12: 成。若許已下四句初標二過也 便有
T2272_.69.0086a13: 二過者。若許有法・能別共用不共許則有
T2272_.69.0086a14: 二過失。問。雖二過疏文但有初過
T2272_.69.0086a15: 第二過失。何故云二過耶。答。就
T2272_.69.0086a16: 此難古來有兩家。一者次云更有餘過
T2272_.69.0086a17: 是即第二過失周記・備記・
音石裏
二者若許能別非
T2272_.69.0086a18: 兩極成下爲第二過失秋篠
鈔義
明燈鈔云。一
T2272_.69.0086a19: 成異義過。即謂能立本已下文義是也。二
T2272_.69.0086a20: 宗支過。即若許能別非兩極成等已下
T2272_.69.0086a21: 文也云云基辨詳云。以秋篠釋尤爲殊妙
T2272_.69.0086a22: 周・備兩記所釋不爾。如次具辨。一成異
T2272_.69.0086a23: 義下二擧第一過 一成異義過者古來有
T2272_.69.0086a24: 三家釋。一者周記音石裏引
用之
云。立敵共許因・
T2272_.69.0086a25: 喩本極成。於他順己所立宗既無
T2272_.69.0086a26: 宗言
即須更成更立
成也
既成宗依成
T2272_.69.0086a27: 。非是本宗故名異義云云二者備記云。
T2272_.69.0086a28: 即更須成立名爲成異義云云 音石裏引
。今云。周・備
T2272_.69.0086b01: 二記釋
意同
三者秋篠鈔云。成異義過者。總別
T2272_.69.0086b02: 對而顯此過。有法・能別是別。即爲所對也。
T2272_.69.0086b03: 不相離性是總。即爲能對也。總別相對以
T2272_.69.0086b04: 成異義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三家釋中
T2272_.69.0086b05: 周・備兩記釋意相同。爲是正也。秋篠釋不
T2272_.69.0086b06: 穩。不依用也 謂能立等者。因・喩能立
T2272_.69.0086b07: 有法・法二上不相離宗成立有
T2272_.69.0086b08: 法・法二所依。然宗依若不先共許則更以
T2272_.69.0086b09: 能立因喩立 便更須立等者。噵云。更
T2272_.69.0086b10: 不共許宗依則別更以因・喩成宗依義
T2272_.69.0086b11: ナンス成不相離本宗。故有法・能別必須
T2272_.69.0086b12: 也 依之宗性者。依之言謂承上宗依須
T2272_.69.0086b13: 共許。宗性謂宗體。即不相離宗也。此是一許
T2272_.69.0086b14: 一不許故云方非極成。若云不相離宗體亦
T2272_.69.0086b15: 極成。則立已成故云立無果故也 更有
T2272_.69.0086b16: 餘過者。此言古來釋分兩家。一者餘過謂指
T2272_.69.0086b17: 能別不極成云云 周・備兩記如是同
意。音石噵由
二者廣指
T2272_.69.0086b18: 二十餘句秋篠鈔
釋意
彼鈔云。更有餘過者。若許
T2272_.69.0086b19: 有法能別非兩共許。即有成異義亦更
T2272_.69.0086b20: 餘過。疏下文云。問。既言極成。何所簡別
T2272_.69.0086b21: 幾非成言成簡別。答。能別定成且所別
T2272_.69.0086b22: 自不成他不成俱不成俱非
T2272_.69.0086b23: 不成。如是廣有二十餘句説能別・所別不
T2272_.69.0086b24: 成之過。今指彼過故云更有餘過。有記
T2272_.69.0086b25: 云。更有餘過者即能別過也。此第二過也
T2272_.69.0086b26: 者非也。違疏文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兩家中
T2272_.69.0086b27: 秋篠尤爲勝。有證文已上
若許能別
T2272_.69.0086b28: 等下三擧第二過。秋篠云。上顯成異義
T2272_.69.0086b29: 已。今此文顯第二闕宗支。能別與有法
T2272_.69.0086c01: 別擧以顯闕支之過云云此顯第二闕
T2272_.69.0086c02: 宗支中二文。初明能別不極成非圓成
T2272_.69.0086c03: 二明所別不極成非圓成。今即初之文也
T2272_.69.0086c04: 闕宗支故者。音噵云。能別支闕宗言支
T2272_.69.0086c05: 云云非爲圓成者。如上疏文明宗有二義
T2272_.69.0086c06: 一者支圓。能所依皆滿足。二者成就。能所
T2272_.69.0086c07: 依俱無過。能依者能別。所依者所別。極成有
T2272_.69.0086c08: 法極成能別必具二義故云圓成。若不
T2272_.69.0086c09: 成圓成故 因中必有等者。宗有能別
T2272_.69.0086c10: 不成過則因中必有下四相違大疏抄中
寶龜年中徳淸居士入
T2272_.69.0086c11: 唐法淸居士因明未決之中隨一。東大明一・興福慚
安斥法淸居士之答等之事具載之。基辨詳定是非
T2272_.69.0086c12: 下此鈔
具明
又邑記云。如佛弟子對數論師
T2272_.69.0086c13: 滅壞。他宗數論滅壞故能別不成。
T2272_.69.0086c14: 所作性因彼數論宗亦許轉變所作。彼許
T2272_.69.0086c15: 等是亦轉變。是因同品非滅壞所作故非
T2272_.69.0086c16: 定有性云云音噵云。闕第二相必有
T2272_.69.0086c17: 共不定過云云基辨云。由此等釋
T2272_.69.0086c18: 能別不極成非圓成 因中者通指能別
T2272_.69.0086c19: 不極成ノ宗過因中也 是因者。且由邑記
T2272_.69.0086c20: 云。則滅壞所作性因也 同品者轉變所
T2272_.69.0086c21: 作瓶等也 非定有性過者。音噵云。不共
T2272_.69.0086c22: 不定過云云必闕同喩者。同噵云。數論不
T2272_.69.0086c23: 滅壞者故無喩依云云喩依故無
T2272_.69.0086c24: 立同喩。同喩應必有喩依故 同喩皆
T2272_.69.0086c25: 有所立等者。雖無立同喩强立同喩
T2272_.69.0086c26: 所立宗法處同喩不成過。故云
T2272_.69.0086c27: 所立法不成也 異喩一分者。周云。如
T2272_.69.0086c28: 大乘對薩婆多。眞異熟識是第八識。是
T2272_.69.0086c29: 業果故。闕無同喩敵不第八故闕無同喩
第八識故無喩依
T2272_.69.0087a01: 宗中既云第八。是故除第八識餘七識
T2272_.69.0087a02: 皆是異喩。是業果故因於六識有第七識
T2272_.69.0087a03: 無。即是異品一分轉一分缺
第三相
過也 或遍轉
T2272_.69.0087a04: 相全
缺也
過者。周云。大乘對薩婆多云。眞異熟
T2272_.69.0087a05: 識是第八識。是識性故。闕無同喩理如
T2272_.69.0087a06: 八識餘七識爲スレハ異喩識性故因異喩遍轉。
T2272_.69.0087a07: 小乘不第八識。即是能別不極成云云
T2272_.69.0087a08: 上來辨第二過中明能別不極成非圓成
T2272_.69.0087a09: 已 若許有法等下擧辨第二過中明所別
T2272_.69.0087a10: 不極成非圓成。能別モアレ所別ニモアレ圓成
T2272_.69.0087a11: 宗支過。音石噵若許有法等句云。如
T2272_.69.0087a12: 論對佛弟子我是思徳所依故云云
T2272_.69.0087a13: 謂。此我佛子不許。所別不成。即名闕宗支
T2272_.69.0087a14: 。所別言支非圓成闕也 能別無依等
T2272_.69.0087a15: 者。秋篠云。義必依體。體爲所依。體若無
T2272_.69.0087a16: 不極
成
則義何爲云云今謂。能別之依是即
T2272_.69.0087a17: 所別。若無其依則誰爲所依之宗法。故必
T2272_.69.0087a18: 極成有法。此中無言不極成 因中亦有
T2272_.69.0087a19: 等者。所別不極成若强立因則有所依隨
T2272_.69.0087a20: 一・兩俱不成。備記云。即有二過。一者所依
T2272_.69.0087a21: 隨一不成。如大乘對小乘第八識應
T2272_.69.0087a22: 死因是識性故。二者所依兩俱不成。如
T2272_.69.0087a23: 乘對大乘我應常住識所縁故因 云
T2272_.69.0087a24: 已上明能別所別不極成第二闕
T2272_.69.0087a25: 已 由此宗依等下立極成
T2272_.69.0087a26: 文之中第四結宗依須極成。由此者。上所
T2272_.69.0087a27: 申二種過今云此也。意言。若宗依用不極
T2272_.69.0087a28: 成。如是二種過失由此必須極成理必
T2272_.69.0087a29: 然 能依宗性等者。音噵云。不相離性云云
T2272_.69.0087b01: 能依宗體一許一不許必不極成。能立因喩ヲモテ
T2272_.69.0087b02: 成此不相離性。相難性宗體本所諍故必不
T2272_.69.0087b03: 極成。上來立宗依必須極成
T2272_.69.0087b04: 疏。一切法中名之爲義 鈔曰。自下
T2272_.69.0087b05: 三釋論文有法能別四字。此中七文。初以
T2272_.69.0087b06: 體義釋。二釋體義三名。三約性相因明二
T2272_.69.0087b07: 門自共二相釋。四正憑因明門三重對
T2272_.69.0087b08: 釋。五重釋體義三名。六三名得名寄難釋。
T2272_.69.0087b09: 七答三難而釋。今即初科文也已上由秋篠
七科。若由
T2272_.69.0087b10: 仁記則有第八總答三難
故。應此中有八也
一切法中等者。欲
T2272_.69.0087b11: 論文有法能別四字而先總以內明所
T2272_.69.0087b12: 言體義而釋。瑜伽等論説有法者體也能別
T2272_.69.0087b13: 者義也。由是以體義有法・能別也 此
T2272_.69.0087b14: 上等者。基辨云。此上謂今上句所云色受想
T2272_.69.0087b15: 等五蘊別別爲體。其爲體五蘊上有無漏常・
T2272_.69.0087b16: 無常・我・非我等爲義。今文指五蘊上
T2272_.69.0087b17: 也。又音石噵引備記云。一切法中略有
T2272_.69.0087b18: 二種者。此義通瑜伽・對法・佛地・因明トノ四論
T2272_.69.0087b19: 也。即三重對中初局通對也。局體名自性
T2272_.69.0087b20: 他名差別云云
已上噵
基辨云。今此噵文云
T2272_.69.0087b21: 四論。此體義言通性相因明二門。如
T2272_.69.0087b22: 具明
T2272_.69.0087b23: 疏。體之與義各能別是 鈔曰秋篠七科
T2272_.69.0087b24: 中第二釋體義三名 體三名者。謂大凡
T2272_.69.0087b25: 體者上立三名也。義三名亦同於
T2272_.69.0087b26: 三名也 一名自性等者。瑜伽等古師
T2272_.69.0087b27: 説所立中名自性體者。此論所説有
T2272_.69.0087b28: 法及所別之名亦爲體者。故云體三名。當
T2272_.69.0087c01: 是皆於一切法爲體者上名也 一
T2272_.69.0087c02: 名差別等者。是亦就一切法上爲義處
T2272_.69.0087c03: 差別。瑜伽等説古師所立名差別是。此論中
T2272_.69.0087c04: 説亦就一切法上爲義處法亦名能別
T2272_.69.0087c05:
T2272_.69.0087c06: 疏。佛地論云名爲差別 鈔曰。自下七科
T2272_.69.0087c07: 之中第三約性相・因明二門自共二相釋。此
T2272_.69.0087c08: 中有四。初引佛地論。二性相・因明二門ヲ以
T2272_.69.0087c09: 辨。三欲因明門自性・差別假與實。四
T2272_.69.0087c10: 正約因明門釋。今即初也 佛地論云者。是
T2272_.69.0087c11: 全文意引用。後學須審察焉 基
T2272_.69.0087c12: 辨詳云。今此引佛地論意但以因明論
T2272_.69.0087c13: 自相共相名證。必以此佛地論文
T2272_.69.0087c14: 因明論自相共相也。所以何者。此佛地論文
T2272_.69.0087c15: 説因明論自相。共相交合內明自相・共
T2272_.69.0087c16: 而釋也。今此疏文引用亦取意爲自解便
T2272_.69.0087c17: 也。後學深思已上由秋篠意
疏意私申也
彼因明論者。後
T2272_.69.0087c18: 記云。此有二釋。一云但是諸論明因明處總
T2272_.69.0087c19: 名爲因明。今名爲彼。或偏指此論云云
T2272_.69.0087c20: 辨詳云。初義爲好。義穩無違害故 諸法
T2272_.69.0087c21: 自相等者。音石噵明此文意云。有法聲名
T2272_.69.0087c22: 自性。法無常ト云如キヲ差別云云又同裏云。
T2272_.69.0087c23: 意云。現量心境自性中且耳識現量心所縁
T2272_.69.0087c24: 聲名自相也。比量心境共相中且比量心所
T2272_.69.0087c25: 縁無常名差別云云基辨詳云。因明論
T2272_.69.0087c26: 中説現・比二量所縁境自・共二相一向決
T2272_.69.0087c27: 定無交雜。所餘論中隨宜互交説。謂
T2272_.69.0087c28: 比量智境極易解分明可見者假立
T2272_.69.0087c29: 以爲現量之義。又現量境義中定心之內
T2272_.69.0088a01: 極善比校亦有假説即名比量 佛地經論
T2272_.69.0088a02: 第六六丁説如實義者。彼因明論立自共相
T2272_.69.0088a03: 佛地經説內
明義云此
少異。彼因明論
一法上實
T2272_.69.0088a04: 本來眞
實義
皆名自相。以諸法上自相・共相各
T2272_.69.0088a05: 己體他故。一切定心離此分別
T2272_.69.0088a06: 現量。雖諸法苦無常等亦一一法各
T2272_.69.0088a07: 別有。故名爲自相。眞如雖是共相所顯。以
T2272_.69.0088a08: 是諸法自實性故自有相故亦非共相。不
T2272_.69.0088a09: 其與一切法不一不異即名共相。自
T2272_.69.0088a10: 相亦與一切共相一異故。是故彼因明
T2272_.69.0088a11: 論説諸法上所有實義皆名自相。此經佛地
T2272_.69.0088a12: 爾。故無相違已上佛地論
第六・六丁文
秋篠評此佛
T2272_.69.0088a13: 地論文云。此即佛地論師釋因明中自相
T2272_.69.0088a14: 之中即攝餘教內明自性・差別自共二相
T2272_.69.0088a15: 已上秋
篠評
又佛地經論第六説。若分別心ヲ以
T2272_.69.0088a16: 種類能詮所詮通在諸法。如縷貫花。名爲
T2272_.69.0088a17: 共相。此要散心分別假立是比量境云云 已上
佛地
T2272_.69.0088a18:
秋篠評此佛地論文云。此即佛地論師
T2272_.69.0088a19: 因明宗共相之中。即攝餘教內明自性・
T2272_.69.0088a20: 差別自相・共相共相中。由是故知。諸
T2272_.69.0088a21: 餘教中共相一分入因明門自相之中。復
T2272_.69.0088a22: 一分入因明門自相之中。又餘教中自
T2272_.69.0088a23: 相一分入因明中自相之門。復有一分入
T2272_.69.0088a24: 因明中共相之門。故須其教門萬差
T2272_.69.0088a25: 唯局自體等者。説諸法上自相共相各附
T2272_.69.0088a26: 他義也 如縷貫華等者。音石噵
T2272_.69.0088a27: 云。貫通聲・瓶上無常義云云基辨云。如
T2272_.69.0088a28: 引釋佛地論文説分別心立一種類能詮所
T2272_.69.0088a29: 通在諸法。今此疏文引佛地論文
T2272_.69.0088b01: 要引用。後學知上來意引文此疏
T2272_.69.0088b02:
T2272_.69.0088b03: 疏。此之二種聖智證故 鈔曰因・內二
明自共二
T2272_.69.0088b04: 釋四
文中
第二性相・因明トノ二門對辨 此之二
T2272_.69.0088b05: 種等二句所覽本異自作異解。一者作此之
T2272_.69.0088b06: 二種不定屬一門邑記備第二釋有古徳説・
唐前記即秋篠抄由是也
T2272_.69.0088b07: 者作此二之三種不定屬一門前記中有本義・
備第一釋・唐前
T2272_.69.0088b08: 記第二釋・秋
篠抄中或説義
是釋此二句古來分爲
T2272_.69.0088b09: 。一者邑記幷備記第二釋
云古徳説
二者備記第一
三者
T2272_.69.0088b10: 秋篠鈔所云唐前記説後記
四者同鈔所
T2272_.69.0088b11: 或説。初邑法師説者。彼記云。如外道等
T2272_.69.0088b12: 色爲我。色是自性。我・非我等爲差別
T2272_.69.0088b13: 或説我是色。即我爲自性。色・非色等爲
T2272_.69.0088b14: 。故不定也。理門亦云。觀所成故立法・
T2272_.69.0088b15: 有法。非徳・有徳トノ如ニ。所言徳者。謂勝論宗
T2272_.69.0088b16: 徳句。言有徳者。謂實句也。此法・有法不
T2272_.69.0088b17: 彼徳決定云云 基辨按此釋意云。此者
此因明二種者自性與
T2272_.69.0088b18: 差別之二種。不定屬一門者。定謂決定。不謂示不決
。簡勝宗徳・有徳決定。一門者或自性或差別也。
T2272_.69.0088b19: 自性必定非自性。後説則差別也。
差別亦爾。先陳則名自性
備記第二釋云。
T2272_.69.0088b20: 有古徳言。此之二種不定屬一門者。此因明
T2272_.69.0088b21: 所説自性・差別不定屬一門。前陳名自性
T2272_.69.0088b22: 後説名差別。由自性作差別差別作自性
T2272_.69.0088b23: 云云 已上四家中第
一家之內也
 基辨云。有古徳者。恐指
邑法師歟。全同義也
T2272_.69.0088b24: 備記云。體三種名及義三種名即爲二之三
T2272_.69.0088b25: 。故本疏文可此二之三種不定屬
T2272_.69.0088b26: 。意云。體之三種名義之三種名皆不定屬
T2272_.69.0088b27: 一門。由自性成差別差別成自性故。大師
T2272_.69.0088b28: 云。因明自性・差別不定屬一門云云 已上四家
中第二家
T2272_.69.0088c01:  基辨云。此備記第一釋與前記中有本云此三種
體三義三合名三種即二之三種合名三種稍相
T2272_.69.0088c02: 三唐前記説者。秋篠鈔引此記云。自性・
T2272_.69.0088c03: 差別二種不唯定屬前陳・後説。作法不定也
T2272_.69.0088c04: 云云 基辨云。此第三家亦辭雖稍異意全
邑記同作此之二種之義也
四同説第
T2272_.69.0088c05: 二釋云。或可一門者下三重對中一一門也。
T2272_.69.0088c06: 唯前陳後説一門云云 基辨云。下四相違疏
明三重對一一爲
T2272_.69.0088c07: 一門也。餘釋
第一釋
問。此四家釋以何應疏主
T2272_.69.0088c08: 耶。答。備記兩釋爲文意。實得疏意
T2272_.69.0088c09: 次疏文義故。備第一釋以此之言スト云
T2272_.69.0088c10: 前體三義三。又邑記・備第二釋以此言
T2272_.69.0088c11: 近前佛地論説因明自性差別。雖
T2272_.69.0088c12: 違意義全同。佛地論中説體・自性・義・差別
T2272_.69.0088c13: 故。次疏文釋體義三名此佛地文故。唐
T2272_.69.0088c14: 前記第二釋亦好。釋此言疎。學者深思 不
T2272_.69.0088c15: 同大乘等下正明性相門自共二相對辨。不
T2272_.69.0088c16: 同者對辨之辭。大乘者標牒性相門。我宗學
T2272_.69.0088c17: 業有二。一性相門。二因明門。如唯識本疏
T2272_.69.0088c18:
。性相門者廢詮門。於此門可言亦不可
T2272_.69.0088c19: 言。因明門者依詮門。如下疏明顯揚論説
T2272_.69.0088c20: 無上大乘施設建立於廢詮眞如故。
T2272_.69.0088c21: 今廢詮爲極性相門名爲大乘已上基辨
私釋也
T2272_.69.0088c22: 記釋不同大乘云。因明之名即通內外道
T2272_.69.0088c23: 佛地論唯是大乘。所以云不同大乘。不同之
T2272_.69.0088c24: 義文中自説也云云 基辨詳云。後記所釋
妄解。違疏下文
音石裏
T2272_.69.0088c25: 云。且因明意者聲之有法云自性無常之法
T2272_.69.0088c26: 差別且約此義而云法相大乘
T2272_.69.0088c27: 云云 基辨詳云此音石所言且約一往義不同義
先徳辨法相大乘與因明門之不同次下中卷疏
T2272_.69.0088c28: 大師辨不同處裏書噵具辨
同實意彼自可知已
秋篠鈔云。不同大
T2272_.69.0088c29: 乘等者。説因明論與餘論等之差別也。唯
T2272_.69.0089a01: 識論等不可言性名爲自相可言諸法名爲
T2272_.69.0089a02: 共相。今因明意。若體若義各附スルノミニシテ己體
T2272_.69.0089a03: 名爲自相。貫通他上宗有法同喩
互名他也
名爲共相
T2272_.69.0089a04: 佛地論意。色聲等體名爲自相。彼上所
T2272_.69.0089a05: 常・無常等名爲共相。是爲三教之別文軌
T2272_.69.0089a06: 疏及淨眼疏等以唯識意因明自共相。今
T2272_.69.0089a07: 疏不同大乘言簡遮此等所説已上
秋篠
 基辨
詳云。
T2272_.69.0089a08: 此秋篠釋實擧性相・因明之別
不同已。後學深當依用
如可説中等下擧
T2272_.69.0089a09: 五自相而釋性相門之自性差別也。五自相
T2272_.69.0089a10: 者。一蘊自相。二處自相。三事自相。四自相自
T2272_.69.0089a11: 相。五離言自相。此五之中二三四之三自相
T2272_.69.0089a12: 三十論疏二本對法疏義林章六末了義燈
T2272_.69.0089a13: 二本廣明。初・後之二因於今文基辨私加。此
T2272_.69.0089a14: 中蘊自相有分別縁故非無分別現量縁收
T2272_.69.0089a15: 比量境自相名。望空無我通理共相
T2272_.69.0089a16: 蘊體相各別邊假立施設自相之名。五蘊體
T2272_.69.0089a17: 各別且名自相。三自相就テ云現量。處謂十二
T2272_.69.0089a18: 各各不同。如五識縁五塵境也。事謂靑黃
T2272_.69.0089a19: 等各各別事。自相自相者。於一靑中復有
T2272_.69.0089a20: 多微一一各別。或多分段各各有別五蘊等
T2272_.69.0089a21: 爲自者音石噵云。五蘊體各別故云云無常等
T2272_.69.0089a22: 爲共者。同噵云。貫通於色・心故云云云
T2272_.69.0089a23: 基辨云。此約
蘊自相而談
色蘊之中等者。同噵云。色處・聲
T2272_.69.0089a24: 處等體各別。故云自相云云 基辨云。此約處自
而談。就五識所
T2272_.69.0089a25: 縁五塵境
自相
色蘊爲共者。同噵云。色之義通
T2272_.69.0089a26: 故云云云 基辨云。色謂
質礙之義也
色處之中等者。同
T2272_.69.0089a27: 噵云。四顯色體各別故靑等爲云云色處
T2272_.69.0089a28: 爲共者。同噵云。通四顯色云云 基辨云。是
事自相
T2272_.69.0089b01: 而談。就事事別
名爲自相
靑等之中等者。同噵云。衣靑・
T2272_.69.0089b02: 華靑體各別故衣・花爲云云靑等爲共
T2272_.69.0089b03: 者。同噵云。靑等爲共相。靑等共通衣華
T2272_.69.0089b04: 云云 基辨云。此亦約
事自相而談
衣華之中等者。同噵云。分
T2272_.69.0089b05: 析衣多極微其極微體各別。故云自相
T2272_.69.0089b06: 云云衣華爲共者。同噵云。意言。且衣物是
T2272_.69.0089b07: 多極微故云共也。華亦爾云云 基辨云。是約
相自相而談。問。
T2272_.69.0089b08: 若如前明則自相有衆多。云假智詮不自相。於
諸自相中何自相耶。答。就此義古有兩家
T2272_.69.0089b09: 。一者淨眼云。自相中處・事爲現量境。總處 色處等
共總事此亦共非五識之境。五識之境不可言故。既云
T2272_.69.0089b10: 總處總事。非五識境。明知前總別自相是假智詮之所
得也。二者。玄應云。所説自相總別雖殊。若自相者
T2272_.69.0089b11: 假智。詮俱非境。故應俱非假智詮得。基辨評
兩釋云。二家之中玄應爲勝。淨眼所説非疏主大師
T2272_.69.0089b12: 。如唯識本疏二本云。五亦縁假。似能明了照其自
。是處自相。非事自相亦非自相自相已上本疏
T2272_.69.0089b13: 今評應云。疏主意五識現量中爲假及實。故五識
處自相。與淨眼同。玄應意云自無共自與
T2272_.69.0089b14: 共同時同處不分離。如五事婆沙説。是故若以
智詮縁則名共。若以無分別明了縁則名自。如
T2272_.69.0089b15: 漏現量智同時縁假實。由是玄應爲
勝。疏主亦説實不假故
如是乃至等
T2272_.69.0089b16: 下明離言自相 離言爲自等者音石噵云。
T2272_.69.0089b17: 不可言爲自相。説爲極微故是可言也。故
T2272_.69.0089b18: 云云離言之中等者。明離言自相有
T2272_.69.0089b19: 二。音石裏云。意言。不可言自相中聖智等而
T2272_.69.0089b20: 證得自相也。若發言説聖智離
T2272_.69.0089b21: 言證得共相是可言也已上
假智變故
T2272_.69.0089b22: 者。有分別智名爲假智。是明共相假有
T2272_.69.0089b23: 親依聖智證故者。謂依是於。境第七聲。又依
T2272_.69.0089b24: 謂親所縁縁依。聖智雖相分是非相狀
T2272_.69.0089b25: 帶體相起故。有處自相名爲無相
T2272_.69.0089b26: 疏。除此以外及言詮故 鈔曰。約性相・
T2272_.69.0089b27: 因明二門自共相釋四文中。第三欲因明
T2272_.69.0089c01: 自共二相先由性相假實文。意云。除
T2272_.69.0089c02: 智所證以外諸法諸經論等説爲自性皆假。
T2272_.69.0089c03: 説爲自性眞自性 非離假智等者釋
T2272_.69.0089c04: 假自性。秋篠鈔云。自相中有二種。一共相自
T2272_.69.0089c05: 相。如處・事自相等。ニ自相自相。名言
T2272_.69.0089c06: 及者以爲自相。即現量境。此中處自相・
T2272_.69.0089c07: 事自相皆假自性非眞自性云云
T2272_.69.0089c08: 疏。今此因明以通他故 鈔曰。四文科中第
T2272_.69.0089c09: 四約因明門一門 但局自體名
T2272_.69.0089c10: 爲自性等者。且如聲無常。聲與瓶各別
T2272_.69.0089c11: 體故名體。無常之言通聲與瓶故云
T2272_.69.0089c12: 他 准相違中等下擧四相違自相差別
T2272_.69.0089c13: 而示局通。音石裏云。意言。自性亦有自性
T2272_.69.0089c14: 言陳差別意許謂有法自相相違及法差別相違
T2272_.69.0089c15: 也。差別亦有自性言陳差別意許謂法自相相
T2272_.69.0089c16: 違及法差別相違也云云自性差別者有法及
T2272_.69.0089c17: 法也。自相差別者言顯及意許也 謂言所帶
T2272_.69.0089c18: 等者。仁記云。唯言顯リトス以外不已上
音噵
T2272_.69.0089c19: 爲自相者。法自相及有法自相也 言中不
T2272_.69.0089c20: 帶等者。音裏云。意許自言顯別故名差別
T2272_.69.0089c21: 云云又云。意許唯非一種。是種種樂爲不樂
爲種種
アルカ
T2272_.69.0089c22: 故名差別云云 已上
以通他故者。種種意
T2272_.69.0089c23: 許能通他物。且有法差別相違能違量云
T2272_.69.0089c24: 性應有縁性。有性者有法自相。應
T2272_.69.0089c25: 縁性者是差別也。通有性與同異性故云
T2272_.69.0089c26: 他。又法差別相違能違量云眼等應
T2272_.69.0089c27: 不積聚他用勝。眼等非眞他用勝言通眼等
T2272_.69.0089c28: 臥具等故云他也 上來約性相・因
T2272_.69.0089c29: 明二門自性・差別訖。又義斷中立二門
T2272_.69.0089c30: 明二門自性・差別訖。又義斷中立二門
T2272_.69.0090a01: 攝自性・差別。義斷曰。今者總攝自相・差
T2272_.69.0090a02: 略有二門。一依諸經論。二直據因明。且
T2272_.69.0090a03: 諸經論中自共二相總有四對。一體義對
T2272_.69.0090a04: 五蘊等法是自性也。
苦無常等是差別也
佛地論中所説。二總別對
T2272_.69.0090a05: 汎名爲色是自性也。
有無漏色是差別也
已上二對諸經論説。三詮
T2272_.69.0090a06: 非詮對離言是自性
可言是差別
四名句對名詮自性
句詮差別
已上三・
T2272_.69.0090a07: 四二對成唯識論所説。若因明中自相差別
T2272_.69.0090a08: 四對。一體義對所成立有一者自性。
二者差別
T2272_.69.0090a09: 伽等説。二總別對即前第二。且隨所爭
T2272_.69.0090a10: 所爭
總別
因明理自共二相因明門中非
前説體性各定
T2272_.69.0090a11: 三先陳後説對先陳自相
後説差別
四言陳意許對四相違
中自相
T2272_.69.0090a12:
已上義斷二門釋已。基辨云。以此義斷二
T2272_.69.0090a13: ヲ以攝一切自相共相之説後學須翫味
T2272_.69.0090a14: 諸於餘義釋輒依用
T2272_.69.0090a15: 疏。今憑因明之別義也 鈔曰。以七科
T2272_.69.0090a16: 有法能別中第四以三重對因明
T2272_.69.0090a17: 自性差別。一者局通者第一重局通對也。備
T2272_.69.0090a18: 記云。若依諸論聲無常ヲイハハ者。聲唯是局無常
T2272_.69.0090a19: 唯通。若依因明者聲亦是通如量云
T2272_.69.0090a20: 常是聲已上
局體名自性者。局色聲等各
T2272_.69.0090a21: 各自性局體也 通他名差別者。他謂
T2272_.69.0090a22: 聲無常他無常者無常ナリト云フ一切通云
T2272_.69.0090a23: 通他也。如下卷疏具明 二者先後等者。
T2272_.69.0090a24: 先陳後説對 前未有法等者釋先陳也。謂
T2272_.69.0090a25: 前無已陳法。故今發言不分別。故名
T2272_.69.0090a26:  以前有法等者釋後説也。謂前已陳
T2272_.69.0090a27: 法。今發言可分別。故名差別 三者言許
T2272_.69.0090a28: 等者。言陳意許對 言中所申等者。言所申
T2272_.69.0090a29: 但雖是一意許樂爲・不樂爲之別
T2272_.69.0090b01: 差別。至下具辨
T2272_.69.0090b02: 疏。釋彼名者二名如前 鈔曰。以七科文
T2272_.69.0090b03: 有法能別中第五重釋體・義三名。此中
T2272_.69.0090b04: 三文。初釋體義初名自性差
別云云
二釋同第二名
T2272_.69.0090b05: 有法與法如
自相・共相
三釋同第三名所別
能別
 
今即
T2272_.69.0090b06: 初也。自性・差別二名是即體・義三名初名。
T2272_.69.0090b07: 前引佛地論。故云二名如前後記云。
前引
T2272_.69.0090b08: 佛地論
T2272_.69.0090b09: 疏。第二自性唯待後説 鈔曰。二釋第二
T2272_.69.0090b10: 。此中三文。初標牒。二以軌・持義
T2272_.69.0090b11: 陳・後説。三正釋有法・法之名。今即初・二也
T2272_.69.0090b12:  故諸論云等者。以因明之餘瑜伽・唯識等
T2272_.69.0090b13: 而釋也。唯識本疏一本義燈一本云。法謂
T2272_.69.0090b14: 軌・持。軌謂軌範可物解。持謂任持不
T2272_.69.0090b15: 自相。此有四對。一有無對。二自性差別對。
T2272_.69.0090b16: 三有爲無爲對。四先陳後説對。此四對中但
T2272_.69.0090b17: 第四因明門所用。即是持有法
T2272_.69.0090b18: 也。前唱者名物解
故但名爲
後唱者名物解
差別
T2272_.69.0090b19:
今云法謂軌持是通釋也 前持自體等
T2272_.69.0090b20: 下四對之中約先陳後説對釋。前陳有法
T2272_.69.0090b21: 常無常等義一切皆具。故云一切皆通。後
T2272_.69.0090b22: 説法軌生物解。既應差別故非徑庭。故
T2272_.69.0090b23: 要有屈曲 初之所陳下重委細釋。初
T2272_.69.0090b24: 之所陳謂有法也 逕庭持體等者。邑記
T2272_.69.0090b25: 云。廷音戶定反。或作庭字直也。未
T2272_.69.0090b26: 屈曲故云逕庭。未他解但持自體云云
T2272_.69.0090b27: 基辨云。徑庭字出莊子齊
物論。與此疏意大違
方有屈曲等者。非徑
T2272_.69.0090b28: 庭云屈曲。即異解也。音裏云。非徑庭故名
T2272_.69.0090b29: 屈曲也。生他異解者。本來執常今令別新
T2272_.69.0090c01: 無常故云異解也。此異解生軌生物解
T2272_.69.0090c02: 故云唯待後説已上
T2272_.69.0090c03: 疏。故初所陳故名有法 鈔曰。釋第二名
T2272_.69.0090c04: 中二正明有法法名 初所陳者有法 具
T2272_.69.0090c05: 一義者具持一義也 義不殊勝者。義謂境
T2272_.69.0090c06: 即能差別。唯初陳ノミニ&MT06279;能持自體此是何
T2272_.69.0090c07: 之自體。無能差別故云不殊勝。不得法名
T2272_.69.0090c08: 者。初陳雖能持法體故應法。能差別不
T2272_.69.0090c09: 勝故。名法而不法。後之所陳者謂法
T2272_.69.0090c10: 也。具足兩義者具軌持二義。即能持一復軌
T2272_.69.0090c11: 義殊勝故者。義謂境能差別勝故唯名
T2272_.69.0090c12: 法也 前之所陳下釋有法名
T2272_.69.0090c13: 疏。第三自性名爲能別 鈔曰。釋體義三
T2272_.69.0090c14: 中第三釋第三名所別能別 別彼先
T2272_.69.0090c15: 陳等者。初陳聲言爲後説無常等差別
T2272_.69.0090c16: 故。但名所別能別。爲他所別不
T2272_.69.0090c17: 他。後陳是能別。能別聲等常無常等故。
T2272_.69.0090c18: 廣如彼論中
T2272_.69.0090c19: 疏。若爾此三其失者何 鈔曰。以七科
T2272_.69.0090c20: 有法能別言中第六三名得名寄
T2272_.69.0090c21: 釋。此中四文。初總標寄問生起。二難初名
T2272_.69.0090c22: 三難次名。四難後名。今即初也 若爾此三
T2272_.69.0090c23: 等者。意云。如上來釋前説名自性・有法・所
T2272_.69.0090c24: 。後説名差別・法・能別。體三名義三名俱
T2272_.69.0090c25: 失。其失者如次列三難
T2272_.69.0090c26: 疏。難初名云分別思故 鈔曰。此即寄
T2272_.69.0090c27: 四文中二難初體義對名。音裏云。此難意
T2272_.69.0090c28: 言。依瑜伽論上引第
十五文
色心體名自性此上
T2272_.69.0090c29: 漏・無漏・我・無我・常・無常等義名差別者。
T2272_.69.0091a01: 何故如數論師立我是思即以義爲自性
T2272_.69.0091a02: 體爲差別云云彼文便等者。音噵云。因
T2272_.69.0091a03: 明論文云云意云。以我・無我差別義
T2272_.69.0091a04: 思自性者爲差別我是思。若爾以
T2272_.69.0091a05: 別體。何今云體名自性義名差別
T2272_.69.0091a06: 疏。難次名云得有法名 鈔曰。寄難四
T2272_.69.0091a07: 文中三難次有法・法對名。即軌持對 具一
T2272_.69.0091a08: 義者持一義也 具二義者軌及持二義也
T2272_.69.0091a09: 如即此師等者示例也 何故下正難 思
T2272_.69.0091a10: 唯一義等者。邑記云。思之與我義實無差。此
T2272_.69.0091a11: 中且據思之自體表彰。我・無我等可
T2272_.69.0091a12: 餘法。故爲難矣云云備記云。此難意言。
T2272_.69.0091a13: 瑜伽等諸論。唯以自體一義有法
T2272_.69.0091a14: 。以テハ二義軌持トイハハ法名者。如數論師
T2272_.69.0091a15: 我是思何故依道理者思唯一義ノミト云モノヲ
T2272_.69.0091a16: ルトスル法名耶。我具シテモ二義有法名云云
T2272_.69.0091a17:  基辨云。我具二義等者。我是生我・非我之
T2272_.69.0091a18: 異解屈曲。故持義上有軌義物解。故是
T2272_.69.0091a19: 我具二義
T2272_.69.0091a20: 疏。難後名云能別所別 鈔曰。寄難四
T2272_.69.0091a21: 文中四難後所別・能別對名 如世説言等
T2272_.69.0091a22: 者。擧互爲能所別而難。靑色簡蓮華。蓮華
T2272_.69.0091a23: 靑色。能別・所別其義亦爾。更互簡別。何
T2272_.69.0091a24: 故必定前爲所別後爲能別
T2272_.69.0091a25: 疏。釋初難言者名差別 鈔曰。以七文
T2272_.69.0091a26: 有法能別言中自下第七答前三難
T2272_.69.0091a27: 此中有三。初答初難。二答次難。三答後難
T2272_.69.0091a28: 此即初也 不同諸論者。釋自性差別
T2272_.69.0091a29: 明宗與諸論不同。如上既對辨及義斷二門
T2272_.69.0091b01: 音裏云。此文意解若依諸論。色心體名
T2272_.69.0091b02: 。此上我無我等義名差別。由體與義各
T2272_.69.0091b03: 別定故。若依因明宗。立比量時立我是思
T2272_.69.0091b04: 者。以我爲體是前陳故。以思爲差別是後
T2272_.69.0091b05: 陳故云云基辨云。此因明宗不同諸論二句
T2272_.69.0091b06: 總答也。此中者此因明論中也 局守自性
T2272_.69.0091b07: 等者。仁記云。且言聲時唯局在聲而簡
T2272_.69.0091b08: 色香味等故云局守自性也。若言無常
T2272_.69.0091b09: 此誰無常理有此無常是聲之無常
T2272_.69.0091b10: 色香等之無常之差別云云義貫於
T2272_.69.0091b11: 他等者。無常義貫通色香味等。以無常言
T2272_.69.0091b12: 別此聲無常。故云即名差別 前所陳者
T2272_.69.0091b13: 等一本脱前字不可也 義貫於他者義對
T2272_.69.0091b14: 衆多等者。仁記云。且無常是所對甚多。是
T2272_.69.0091b15: 通諸法。故義者道理也。局自體者義對
T2272_.69.0091b16: 便少者且在聲上。非餘故云云周記云。
T2272_.69.0091b17: 先陳但爲自體狹。如何トナレハ是如聲但爲
T2272_.69.0091b18: 自體狹。後陳無常應是一切無常。皆對故云
T2272_.69.0091b19: 義對衆多云云基辨云。義對衆多者。義對
T2272_.69.0091b20: 衆多諸法色香味等即貫通義也。義對便少
T2272_.69.0091b21: 者。聲言但聲不餘法。即局守自性義也
T2272_.69.0091b22: 已上
以後法等者釋義對多少由
T2272_.69.0091b23: 疏。釋次難言一切決定 鈔曰。答三難
T2272_.69.0091b24: 二答次難。音裏云。意言。此因明宗不
T2272_.69.0091b25: 諸論。是故立ルヲハ我是思者若依法相大乘
T2272_.69.0091b26: 言。則思是體也我是義也ト云ヘシ。今依因明
T2272_.69.0091b27: 比量時。我者自相。唯有一義。故名有法。思
T2272_.69.0091b28: 者差別。具二義。故名爲法也云云基辨云。
T2272_.69.0091b29: 此上別義者釋法名。先陳有法聲上無常等
T2272_.69.0091c01: 別義立敵乖競今所成立。軌生解故名爲
T2272_.69.0091c02: 法。非所諍競等者釋有法。先陳聲言若無
T2272_.69.0091c03: 後説軌生解。逕庭自體等者。無
T2272_.69.0091c04: 屈曲但初陳則無別軌解。故名有法也。談
T2272_.69.0091c05: 其實理等下性相・因明二門對論。實理者性
T2272_.69.0091c06: 相大乘道理。先陳後説皆具軌・持二義
T2272_.69.0091c07: 已上
依其增勝等者。周記云。前陳但有
T2272_.69.0091c08: 。後説具二義。故云增勝云云基辨云。
T2272_.69.0091c09: 若依法相理則一切具軌持二義。雖然因
T2272_.69.0091c10: 明門以後説二義增勝別名前陳有法
T2272_.69.0091c11: 後説。論與別名者。因明論與別名已上
T2272_.69.0091c12: 故理門論云等者。音噵云。觀者觀待也。所成
T2272_.69.0091c13: 者他所立宗也已上
秋篠鈔云。觀所成等者
T2272_.69.0091c14: 且如有人但信無常不信有聲。如小乘師
T2272_.69.0091c15: 十方佛説法聲。即應立云彼十方中
T2272_.69.0091c16: 定有佛説法聲。因云。彼諸有情必有感故。
T2272_.69.0091c17: 此方有情。即有聲爲宗中法也。若亦有
T2272_.69.0091c18: 人但信聲不無常。即應立云聲是無
T2272_.69.0091c19: 。法・有法有善巧者臨時迴擾。非勝論
T2272_.69.0091c20: 徳有徳一向決定已上
秋篠
故今云非徳有
T2272_.69.0091c21: 徳等 一切不定者。法爲有法有法亦爲
T2272_.69.0091c22: 法。故一切不決定 觀所立故者。觀待他
T2272_.69.0091c23: 所立法亦爲有法也 非如勝論等者簡
T2272_.69.0091c24: 不屬一門意
T2272_.69.0091c25: 疏。釋第三難以得其名 鈔曰。釋難中三
T2272_.69.0091c26: 第三難。此中有二。初齊釋。二不齊釋。今
T2272_.69.0091c27: 即初也此且由秋篠
而釋也
釋第三難言者。音裏云。
T2272_.69.0091c28: 此第三答意言。立敵相對諍各宗時。唯擧
T2272_.69.0091c29: 能別法時各方生解。此即諍有法體上能別
T2272_.69.0092a01: 。是故前陳云所別後陳云能別云云
T2272_.69.0092a02: 秋篠鈔云。答中有二釋。一者齊釋。二不齊
T2272_.69.0092a03: 釋。此初齊答也。如前所問許而答故故名
T2272_.69.0092a04: 齊釋。又不所問別義答故云不齊
T2272_.69.0092a05: 前後所陳等下且許所難也 然前陳
T2272_.69.0092a06: 者等下正答 如成宗言等者。秋篠鈔云。陳
T2272_.69.0092a07: 那等説取聲無常不相離性之爲宗。以
T2272_.69.0092a08: 敵論者不不相離故。謂聲是何。聲爲
T2272_.69.0092a09: 無常。是無常聲。此以無常常聲。無常
T2272_.69.0092a10: 是何。無常爲色爲聲。是聲無常。此以聲別
T2272_.69.0092a11: 無常。故云差別。如靑蓮華。靑是何。靑
T2272_.69.0092a12: 葉爲華。是蓮華靑。華是何華。爲白爲靑。
T2272_.69.0092a13: 是靑蓮華。靑與蓮華更互差別互爲所別
T2272_.69.0092a14: 互爲能別。此亦應爾。前後所説更互差別。
T2272_.69.0092a15: 今陳兩諍但體上義。前陳別後其義少劣。
T2272_.69.0092a16: 後陳別前其義多勝。故約增勝以得其名
T2272_.69.0092a17: 已上
明燈
基辨云。此釋尤爲勝。復何加焉 然前
T2272_.69.0092a18: 陳者等者。此下正答文也 後説於上等者。
T2272_.69.0092a19: 基辨私云。於前陳上立・敵相違。如聲上
T2272_.69.0092a20: 常無常相違宗。今陳兩諍等者。今因明陳
T2272_.69.0092a21: 兩宗所諍。但前陳體上別義。亦約增勝等者
T2272_.69.0092a22: 文意云。前陳有所能別二義。後説亦爾。互
T2272_.69.0092a23: 差別性故。然今前陳名所別後説名能別
T2272_.69.0092a24: 前陳所別義勝後説能別義勝其名
T2272_.69.0092a25: 已上
音石噵增勝字傍所別義能別義。基
T2272_.69.0092a26: 辨由此噵私解疏此文
T2272_.69.0092a27: 疏。又但先陳前後各定 鈔曰。答第三
T2272_.69.0092a28: 中第二不齊釋也。就此分科。古説有
T2272_.69.0092a29: 家別。一者仁記説。音石噵云。自下第八總答
T2272_.69.0092b01: 三難云云 私云如前云若由仁記分科
八文科此下爲第八文
二者秋
T2272_.69.0092b02: 篠鈔云。答第三難中二文。初齊釋。二不齊
T2272_.69.0092b03: 釋。又但先陳已下此不齊釋云云 私云。如前云
若由秋篠鈔
T2272_.69.0092b04: 七文科
前已明
然近來瑞源中評此二家云。秋篠
T2272_.69.0092b05: 然。仁科善順疏文。詳上三釋。初中結云
T2272_.69.0092b06: 前陳名自性。後説 名差別。次亦結云。前陳
T2272_.69.0092b07: 有法後説皆法。第三今結云前名所別後名
T2272_.69.0092b08: 能別。上既各別結得名也。至下文中但總
T2272_.69.0092b09: 結云由此得名前後各定。豈此可別通
T2272_.69.0092b10: 第三難。故知秋篠解未允當已上
瑞源
基辨
T2272_.69.0092b11: 詳云。瑞源所評尤違疏意。秋篠所釋尤爲
T2272_.69.0092b12: 。仁記釋爲麁釋。秋篠意云齊釋者。准
T2272_.69.0092b13: 一往爲釋也。云不齊者不所難各別
T2272_.69.0092b14: 開解也。疏文中釋三難意答前後互應
T2272_.69.0092b15: 所能別之難。准難之中云互有簡。自
T2272_.69.0092b16: 前後所陳差別性故之文是一往准
T2272_.69.0092b17: 。是即齊義。又然前陳者已下正釋難勢
T2272_.69.0092b18: 增勝結。是全齊釋。意言。雖互有
T2272_.69.0092b19: 簡之義增勝邊前陳云所別後説云
T2272_.69.0092b20: 。是第三答結意也 又但先陳已下。云
T2272_.69.0092b21: 但先陳及但後説故全不所難之中互
T2272_.69.0092b22: 有簡之義但言。局故是不齊釋所難
之義之義
T2272_.69.0092b23:  此不齊釋答初難次難下亦雖各應設。今
T2272_.69.0092b24: 總於第三難釋之下不齊釋合釋故云
T2272_.69.0092b25: 皆名自性有法等皆名差別法等初難釋中雖
T2272_.69.0092b26: 。因便釋焉。又次難釋亦是齊
釋。以軌持二義增勝釋故也
又仁記中爲
T2272_.69.0092b27: 音石用之。是亦非理。疏云由此得名
T2272_.69.0092b28: 前後各定之言自性・差別有法・法所別能別
T2272_.69.0092b29: 之得名於前陳後説各定故。雖麁釋理通。
T2272_.69.0092c01: 秋篠所釋盡始終之文意尤爲殊勝。瑞源所
T2272_.69.0092c02: 評獨吐妄惑後學已 但諍後於前等者。基
T2272_.69.0092c03: 辨云。此文亦以但言不齊義釋。文意云。
T2272_.69.0092c04: 後謂後説即能別。前謂前陳即所別。諍競以
T2272_.69.0092c05: 無常聲上有無。非前説後説無
T2272_.69.0092c06: 故擧無常言方成諍。一許一不許故
T2272_.69.0092c07: 故能立等者。明因喩亦於諍無常カ
T2272_.69.0092c08: 立義。謂能立因喩成立後説無常法。非成
T2272_.69.0092c09: 立前陳聲。由是敵者起智了因但在
T2272_.69.0092c10: 常義。非前陳聲上。是亦彰不齊
T2272_.69.0092c11: 已上
由此得名等者。總結三難三答
T2272_.69.0092c12: 之文。由此之言承上所釋。謂由上釋義
T2272_.69.0092c13: 自性・有法・所別名前陳上定。亦得差別・法・
T2272_.69.0092c14: 能別名後説上定。故云各定也。此二句意
T2272_.69.0092c15: 若由仁記科則總答結釋。若由秋篠
T2272_.69.0092c16: 第三難不齊釋總結文也已上基
辨私
T2272_.69.0092c17: 疏。問前陳後説有法能別 鈔曰。顯
T2272_.69.0092c18: 八文中自下第四就論文問答分別極成
有法・
T2272_.69.0092c19: 極成能
別論文
此中有三。初擧兩重問。二答初重
T2272_.69.0092c20: 三釋。三答後問。今即初也 既各三名
T2272_.69.0092c21: 者。體三名・義三名云各三名也。音裏云。此
T2272_.69.0092c22: 初問意云。前陳・後説各有三名。何故唯擧
T2272_.69.0092c23: 成有法・極成能別之名而不極成自性・
T2272_.69.0092c24: 極成差別已上
基辨云。何故者。於前所牒
T2272_.69.0092c25: 論文極成極成能別而起疑問也已上
又復
T2272_.69.0092c26: 不以等者。第二重問也。音裏曰。後問意言。何
T2272_.69.0092c27: 故唯云極成有法而不極成法耶。又唯
T2272_.69.0092c28: 極成能別而不極成所別已上
T2272_.69.0092c29: 疏。答初有三釋亦不相違 鈔曰。二答
T2272_.69.0093a01: 重問三釋 初有三釋者。標牒簡後答 一
T2272_.69.0093a02: 云。設致等者第一釋答。基辨申疏意云。設
T2272_.69.0093a03: 若雖極成所別極成法。以其餘名
T2272_.69.0093a04: 云之難。何但今就此一種徵耶
T2272_.69.0093a05: 二云有法等者。就勝以釋答。基辨云。此釋答
T2272_.69.0093a06: 巧妙疏主天縱之才。寔凡庸者不及處。此
T2272_.69.0093a07: 答意言。色聲等有法能有他常無常等法
T2272_.69.0093a08: 兩他
宗法
能有之義勝故先陳擧以有法名。明
T2272_.69.0093a09: 知必有後宗法。故云極成有法於前陳
T2272_.69.0093a10: 又能別以能差別他宗此立論宗
常宗
T2272_.69.0093a11: 陳必與彼敵論
後陳其義差別疏云
異言
T2272_.69.0093a12: 即能
別也
後説無常之義能別クレハナリ前陳所別
T2272_.69.0093a13: 聲宗。是故後云極成能別也 三云自性等
T2272_.69.0093a14: 者。約通別釋。自性・差別一切諸法之上共
T2272_.69.0093a15: 名假名假者總也聚也。前
記所覽本假作
通名。故因明論外皆所
T2272_.69.0093a16: 稱名 宗中別稱等者。因明宗中各別所
T2272_.69.0093a17: 名云有法能別已上注加釋疏文意。基
辨私注。後學訂正
スヘシ偏擧別
T2272_.69.0093a18: 名者。音裏云。問。何故有法及能別云別名
T2272_.69.0093a19: 耶。答。唯立比量時云法・有法又云能別・
T2272_.69.0093a20: 所別故云別名也。自性・差別是諸法上通
T2272_.69.0093a21: 名。故且不擧也已上
隱餘通號者。隱
T2272_.69.0093a22: 性・差別通號今論文不擧用已上基
辨私
T2272_.69.0093a23: 疏。答後難言理實無咎 鈔曰。三答第二
T2272_.69.0093a24: 重難。基辨解答意云。先陳名有法。影知
T2272_.69.0093a25: 説名爲法。後説名能別。影知先陳名所別
T2272_.69.0093a26:  影前所別者。一本脱所字非也已上
二燈
T2272_.69.0093a27: 二炬等者。邑記云。二燈發二影二炬生
T2272_.69.0093a28: 。問。但言ヲ以二燈・影トモ俱二更言二炬。豈
T2272_.69.0093a29: 繁重耶。答。雙陳二喩。任一邊。又以
T2272_.69.0093b01: 法有兩對故擧二喩云云 基辨云。後解
是正
修記
T2272_.69.0093b02: 云。二燈二影及二炬二光也。如一室內有
T2272_.69.0093b03: 。此方之燈以人影准知彼方燈亦現
T2272_.69.0093b04: 人影。又如一室內有二炬光云云又云。
T2272_.69.0093b05: 二燈互相照。如是以有法影法。又以
T2272_.69.0093b06: 能別影所別云云基辨云。邑・備二記
T2272_.69.0093b07: 意相問。以有法・法等有兩對故擧二喩也。
T2272_.69.0093b08: 二記共好 互擧一名等者。謂不二知
T2272_.69.0093b09: 二。是即影顯。互擧一則擧二知互謂即
二也
T2272_.69.0093b10: 今論文擧有法及能別法所別
T2272_.69.0093b11: 擧一名相影發也 宗之別名等者。意云。不
T2272_.69.0093b12: 通名自性・差別有法・法所別・能別之別
T2272_.69.0093b13: 皆具顯ハサントノ故。於所能別有法法影成
T2272_.69.0093b14: 名已周備。理無已上
私解
秋篠釋宗別名
T2272_.69.0093b15: 今私解同。鈔云。宗有二。一者總宗。即
T2272_.69.0093b16: 不相離性。二者別宗。即有法法。今云宗別名
T2272_.69.0093b17: 者即別宗之名也。先陳三名自性・有法・所
T2272_.69.0093b18: 。後説三名差別・法及能別。是名宗之別
T2272_.69.0093b19: 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秋篠所言恐未穩當
T2272_.69.0093b20: 歟。今疏答後難文中不自性差別。今
T2272_.69.0093b21: 因明宗所須別名云宗別名。故秋篠釋未
T2272_.69.0093b22: 已上
皆具顯故者。邑記云。問。自性差別此中
T2272_.69.0093b23: 言。何名具顯。答。彼二自性
差別
諸法
T2272_.69.0093b24: 此説。宗之別名即以簡訖。又彼通稱宗必有
T2272_.69.0093b25: 之。故皆具也云云 已上
基辨云。邑第一釋好。
T2272_.69.0093b26: 第二釋與秋篠同。未允。併讀疏文
T2272_.69.0093b27: 是非
T2272_.69.0093b28: 疏。問既言極成言成簡別 鈔曰。顯
T2272_.69.0093b29: 八文中自下第五釋極成言多不極
T2272_.69.0093c01: 成。此中有二文。初擧問。後答釋。初問中
T2272_.69.0093c02: 二意。以極與成問所簡別。一本何所簡
T2272_.69.0093c03: 別下脱有幾非成言成之六字不可也。秋篠
T2272_.69.0093c04: 所覽本及音石噵本有是六字。近來瑞源
T2272_.69.0093c05: 此六字而却削去簡別二字。不
T2272_.69.0093c06: 知。誑感後學之罪不輕也
T2272_.69.0093c07: 疏。答能別定成第四句非 鈔曰。此下後
T2272_.69.0093c08: 答釋。此中五文。初明偏句有四種四句。二
T2272_.69.0093c09: 俱不成全有五種四句。三指下疏解
T2272_.69.0093c10: 句俱句。四就宗兩俱・隨一・猶豫不成
T2272_.69.0093c11: 釋。五結歸論文極成。初中有三。初明能別
T2272_.69.0093c12: 成所別不成偏四句。二明能別成所別一分
T2272_.69.0093c13: 不成偏四句。三倒同示所別成能別不成爲
T2272_.69.0093c14: 句結略。今即初也。繫示圖
T2272_.69.0093c15:   能別自他定成所別中
T2272_.69.0093c16:   一 自不成 佛弟子對數論
我是無常
T2272_.69.0093c17:   二 他不成 數論對佛者
我是思
T2272_.69.0093c18:   三 俱不成 薩婆多對大衆部
神我實有
T2272_.69.0093c19:   四 俱非成 非過也
T2272_.69.0093c20:   已上全分所別四句。又云總四句
T2272_.69.0093c21: 音石導云。以上全分四句云云 前三是過等
T2272_.69.0093c22: 者。此八字評過非
T2272_.69.0093c23: 疏。又有自一分第四句有是 鈔曰。二明
T2272_.69.0093c24: 能別成所別一分不成偏四句 示圖云
T2272_.69.0094a01:   能別自他定成所別中
T2272_.69.0094a02: 自一分不成 佛者對數論
我及色等皆性空
T2272_.69.0094a03: 他一分不成 數論對佛者
及色等皆是實有
T2272_.69.0094a04: 俱一分不成 薩婆多對化地部
我去來皆實有
T2272_.69.0094a05: 俱一分非成 非過也
T2272_.69.0094a06:   已上一分所別四句。又云別四句
T2272_.69.0094a07: 音石噵云。以上一分四句云云前三並是等
T2272_.69.0094a08: 者。同噵云。並皆如疏中卷所別不成。此八字
T2272_.69.0094a09: 過非也。一本脱並字非也。有是者示
T2272_.69.0094a10: 過也。一分非過故云有是
T2272_.69.0094a11: 疏。所別定成四種四句 鈔曰。三例同示
T2272_.69.0094a12: 所別成能別不成爲句結略。示圖云
T2272_.69.0094a13:   所別自他定成能別中
T2272_.69.0094a14:  自不成 數論對大乘
聲等藏識變現
T2272_.69.0094a15:  他不成 大乘對數論
聲是滅壞
T2272_.69.0094a16:  俱不成 數論對佛者
色等徳句所攝
T2272_.69.0094a17:  俱非成 如過量
T2272_.69.0094a18:   已上總四句。又云全四句
T2272_.69.0094a19:   所別自他定成能別中
T2272_.69.0094a20:  自一分不成 薩婆多對大乘所造
大種藏識二法所生
T2272_.69.0094a21:  他一分不成 大乘對數論耳等
根滅壞有礙
T2272_.69.0094a22:  俱一分不成 勝論對佛者色等五
皆從同類及自性
T2272_.69.0094a23:  俱一分非成 如過量
T2272_.69.0094b01:   已上別四句。又云一分四句
T2272_.69.0094b02: 爲句亦爾者例上結略 如是偏句等者結
T2272_.69.0094b03: 上。音裏云。能別不成四句及所別不成四句
T2272_.69.0094b04: 偏句也。望俱不極成偏句已上
T2272_.69.0094b05: 篠云。若但所別若但能別各約一過句名
T2272_.69.0094b06: 偏句。能所雙合自他雙合作句名雙句。即
T2272_.69.0094b07: 雙句偏句名已上
秋篠
基辨云。兩師之中
T2272_.69.0094b08: 意同。雖爾云俱不極成偏句
T2272_.69.0094b09: 了。如秋篠能所自他雙合已上
T2272_.69.0094b10: 總別者。音裏云。能別不成全四句所別不成
T2272_.69.0094b11: 全四句名總也。二種不成之一分四句名
T2272_.69.0094b12: 別也已上
四種四句者。同裏云。所別不成全
T2272_.69.0094b13: 四句。一分四句及能別不成全四句。一分四
T2272_.69.0094b14: 句也云云基辨云。四四合十六句云四種四
T2272_.69.0094b15:
T2272_.69.0094b16: 疏。其俱不成全有五種四句 鈔曰。自下
T2272_.69.0094b17: 答五文中第二明俱不成全有五種四句。此
T2272_.69.0094b18: 中七文。初總標。二能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
T2272_.69.0094b19: 句。三所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四總明
T2272_.69.0094b20: 四句。五兩俱不成爲首第五全四句。六結
T2272_.69.0094b21: 種全句。七例示一分句。今即初也
T2272_.69.0094b22: 疏。有自能別不成俱非所別 鈔曰。二明
T2272_.69.0094b23: 能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此中有二。初第
T2272_.69.0094b24: 一全四句。後第二全四句。第一全四句能別
T2272_.69.0094b25: 不成爲首自他合俱不極成全四句。第二全
T2272_.69.0094b26: 四句亦能別不成爲首自俱他俱俱俱合俱
T2272_.69.0094b27: 不極成全四句。今示圖云
T2272_.69.0094c01:   第一全四句
T2272_.69.0094c02:     自能別不成他所別不成
T2272_.69.0094c03:      數論對勝論自性體是和
合因縁
T2272_.69.0094c04:     他能別不成自所別不成
T2272_.69.0094c05:      數論對勝論和合因縁體
是自性
T2272_.69.0094c06:     俱能別不成自所別不成
T2272_.69.0094c07:      數論對大乘阿羅耶議是
和合因縁
T2272_.69.0094c08:     俱能別不成他所別不成
T2272_.69.0094c09:      大乘對數論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T2272_.69.0094c10:   第二全四句
T2272_.69.0094c11:     自能別不成俱所別不成
T2272_.69.0094c12:      數論對勝論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T2272_.69.0094c13:     他能別不成俱所別不成
T2272_.69.0094c14:      勝論對數論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T2272_.69.0094c15:     俱能別不成俱所別不成
T2272_.69.0094c16:      薩婆多對大乘我是和合
因縁
T2272_.69.0094c17:     俱能別不成俱所別極成
T2272_.69.0094c18:      俱不極成前能別不成中
第三俱句
T2272_.69.0094c19:  合此八句中前七句是俱不成過。第八句
T2272_.69.0094c20:  非此中攝。秋篠云。如數論對佛者
T2272_.69.0094c21:  等五徳句所收俱所別極成。前能別不成
T2272_.69.0094c22:  中俱非句也已上秋篠釋第二全四句中第四句
以爲重出非此句攝也。基辨云。此
T2272_.69.0094c23:  疏中第一全四句中云自能別不成。是自所別極成
也。餘准知。又云俱非所別者。自他俱非不極成
T2272_.69.0094c24:  非也。即
所別極成也
T2272_.69.0094c25: 疏。如能別不成亦如是 鈔曰。三明所別
T2272_.69.0094c26: 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即准能別爲首二全
T2272_.69.0095a01: 四句例同 所別不成亦如是者。音噵云。所
T2272_.69.0095a02: 別爲首亦有二四句云云即五種全四句
T2272_.69.0095a03: 中第三全四句第四全四句。在亦如是言中
T2272_.69.0095a04:
T2272_.69.0095a05:   第三全四句
T2272_.69.0095a06:     自所別不成他能別不成
T2272_.69.0095a07:      數論對勝論和合因縁體
是自性
T2272_.69.0095a08:     他所別不成自能別不成
T2272_.69.0095a09:      數論對勝論自性體是和
合因縁
T2272_.69.0095a10:     俱所別不成自能別不成
T2272_.69.0095a11:      數論對勝論藏識是和合
因縁
T2272_.69.0095a12:     俱所別不成他能別不成
T2272_.69.0095a13:      勝論對數論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T2272_.69.0095a14:   第四全四句
T2272_.69.0095a15:    自所別不成俱能別不成
T2272_.69.0095a16:     數論對大乘阿羅耶識是
和合因縁
T2272_.69.0095a17:    他所別不成俱能別不成
T2272_.69.0095a18:     大乘對數論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T2272_.69.0095a19:    俱所別不成俱能別不成
T2272_.69.0095a20:     薩婆多對大乘我是和合
因縁
T2272_.69.0095a21:    俱所別不成俱能別極成
T2272_.69.0095a22:      薩婆多對大乘神我實
T2272_.69.0095a23:  二四句共前七句是此遇第八句非此過
T2272_.69.0095a24:  也
T2272_.69.0095a25:   能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 此名
T2272_.69.0095a26:   所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
T2272_.69.0095b01: 四句
T2272_.69.0095b02: 疏。二四句中是前偏過 鈔曰。於俱不
T2272_.69.0095b03: 成全四總明二四句。此中二文。初明
T2272_.69.0095b04: 四句相攝。二通伏難。今即初也 二四句者。
T2272_.69.0095b05: 音裏云。此文通也。謂能別不成爲首二種全
T2272_.69.0095b06: 四句及所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也已上
T2272_.69.0095b07: 噵云。初二之四句。後二之四句云云基辨云。
T2272_.69.0095b08: 此二四句言有二意。一者二種四句。能別爲
T2272_.69.0095b09: 首與所別爲首之二四句也是音石
釋意也
二者二
T2272_.69.0095b10: 種二四句。謂二四句是八句。有二種八句
T2272_.69.0095b11: 總言則十六句。二種者一者能別爲首第一
T2272_.69.0095b12: 全四句・第二全四句合爲一種。二者所別
T2272_.69.0095b13: 首第三全四句・第四全四句亦爲一種
T2272_.69.0095b14: 一種八句各前七句是過第八句偏過
T2272_.69.0095b15: 已上由
私解義也
皆是此過者。噵云。俱不極成過云云
T2272_.69.0095b16:  其第八句是前偏句者。前所別爲首二偏
T2272_.69.0095b17: 句中第三俱句也。邑記云。第八句者即前俱
T2272_.69.0095b18: 能別不成俱非所別之句也。此是前偏句中
T2272_.69.0095b19: 能別不成全四句中第三自他俱能別不成句
T2272_.69.0095b20: 也。所別准知已上
邑記
周記云。前偏句者即是
T2272_.69.0095b21: 前所別不成。能別不成二偏句中第三句也
T2272_.69.0095b22: 云云
T2272_.69.0095b23: 疏。雖總有四名二四句 鈔曰。二通
T2272_.69.0095b24: 。難云。上所明能別爲首第一全四句・第
T2272_.69.0095b25: 二全四句。又所別爲首亦爾。合有四種四
T2272_.69.0095b26: 。然今何云二四句耶。今疏主文通此伏
T2272_.69.0095b27:  雖總有四者。音噵云。總有四種四句
T2272_.69.0095b28: 然其體唯二種四句已上
後即是前等。明
T2272_.69.0095b29: 唯二。音導云。後七句即初七句云云已上
後所
T2272_.69.0095c01: 別爲首二四句即前能別爲首二四句也。翻
T2272_.69.0095c02: 倒則體全同。故云更無異邑記・周記・秋篠・
音裏所釋皆同
T2272_.69.0095c03: 疏。有自兩俱第四句是 鈔曰。自下明
T2272_.69.0095c04: 不極成五種全四句中第五明俱不成爲
T2272_.69.0095c05: 第五全四句。音石噵云。第五全四句云云
T2272_.69.0095c06: 圖云
T2272_.69.0095c07:  第五全四句
T2272_.69.0095c08:    自兩俱不成他非兩俱不成
T2272_.69.0095c09:     佛者對勝論我是和合因縁
T2272_.69.0095c10:    他兩俱不成自非兩俱不成
T2272_.69.0095c11:     勝論對佛者我是和合因縁
T2272_.69.0095c12:    俱
兩俱不成兩謂能別
所別之二
T2272_.69.0095c13:     薩婆多對大乘我・是和合因
T2272_.69.0095c14:    俱
能別
所別
俱不成
T2272_.69.0095c15:     如過宗佛者對聲生
聲是無常
T2272_.69.0095c16: 有俱非自他等者。音噵云。中卷疏云。有俱非
T2272_.69.0095c17: 自他兩俱不成。如過宗。初三皆過第四非
T2272_.69.0095c18: 云云前三句非等者評過非文。非謂過
T2272_.69.0095c19: 也。是謂非
T2272_.69.0095c20: 疏。如是合有五種全句 鈔曰。明俱不成
T2272_.69.0095c21: 中第六結五種全四句
T2272_.69.0095c22: 疏。一一離之恐繁且止 鈔曰。同明俱不
T2272_.69.0095c23: 成七段科中第七例示一分句 一一離之
T2272_.69.0095c24: 者。音噵云。一一離之等者如中卷疏記。爲一
T2272_.69.0095c25: 分句者作一分四句云云復有五句等者。
T2272_.69.0096a01: 音噵云。復有五種四句云云秋篠鈔云。復將
T2272_.69.0096a02: 一分句等者。將自能別一分不成等句
T2272_.69.0096a03: 全句五種
四句
復將全能別不成等句將謂爲
首也
T2272_.69.0096a04: 餘一分句皆理定有云云基辨詳云。一
T2272_.69.0096a05: 一離之者離謂開也。爲一分句者准前偏句
T2272_.69.0096a06: 分句。此一分句亦准前有五種一分
T2272_.69.0096a07: 。疏文雖繁且止今時末學不識且
T2272_.69.0096a08: 止故今雖繁疏意。疏説如理應思
T2272_.69.0096a09: 故。分別思惟作爲句圖。一一立量俟後來
T2272_.69.0096a10: 君子已。能別一分不成爲首對自或他ニオイテ
T2272_.69.0096a11: 所別極成第一一分四句。復能別一分
T2272_.69.0096a12: 成爲首對一分所別極成第二一分四
T2272_.69.0096a13: 。復所別一分不成爲首對自或他一分能別
T2272_.69.0096a14: 極成第三一分四句。復所別一分不成爲
T2272_.69.0096a15: 首對一分所別極成第四一分四句。復
T2272_.69.0096a16: 自或他トニ一分兩俱不成爲首對他自一分
T2272_.69.0096a17: 兩俱極成第五一分四句。總有五種一分
T2272_.69.0096a18: 四句成四五二十句。此中除重出
T2272_.69.0096a19: 則合シテ三句。所餘十七句正示過。圖
T2272_.69.0096a20:
T2272_.69.0096a21:  第一一分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T2272_.69.0096a22:    自一分能別不成他一分所別
T2272_.69.0096a23:     數論對佛者我及
色等五皆是滅壞有體
T2272_.69.0096a24:    他一分能別不成自一分所別
T2272_.69.0096a25:     佛者對數論我及
色等五皆是滅壞有體
T2272_.69.0096a26:    俱一分能別不成自一分所別
T2272_.69.0096a27:     薩婆多對數論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T2272_.69.0096a28:    俱一分能別不成他一分所別
T2272_.69.0096a29:     數論對薩婆多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T2272_.69.0096b01:  第二一分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T2272_.69.0096b02:    自一分能別不成俱一分所別
T2272_.69.0096b03:     薩婆多對勝論大種藏
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T2272_.69.0096b04:    他一分能別不成俱一分所別
T2272_.69.0096b05:     勝論對薩婆多大種藏
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T2272_.69.0096b06:    俱一分能別不成俱一分所別
T2272_.69.0096b07:     數論對薩婆多大種藏
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T2272_.69.0096b08:    俱
能別不成俱
所別
T2272_.69.0096b09:     薩婆多對化地部我去來
世皆是實有此句攝重出
T2272_.69.0096b10:  第三一分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T2272_.69.0096b11:    自
所別不成他
能別
T2272_.69.0096b12:     薩婆多對數論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T2272_.69.0096b13:    他
所別不成他
能別
T2272_.69.0096b14:     數論對薩婆多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T2272_.69.0096b15:    俱
所別不成自
能別
T2272_.69.0096b16:     薩婆多對勝論大種
藏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T2272_.69.0096b17:    俱
所別不成他
能別
T2272_.69.0096b18:     勝論對薩婆多大種藏
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T2272_.69.0096b19:  第四一分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T2272_.69.0096b20:    自
所別不成俱
能別
T2272_.69.0096b21:     薩婆多對數論我及色
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T2272_.69.0096b22:    他
所別不成俱
能別
T2272_.69.0096b23:     數論對薩婆多我及
色 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T2272_.69.0096b24:    俱
所別不成俱
能別
T2272_.69.0096b25:     數論對薩婆多大種
藏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T2272_.69.0096b26:    俱
所別不成俱
能別極
T2272_.69.0096b27:     成薩婆多對化地部我去來
世皆是實有此句攝重出
T2272_.69.0096c01:  第五一分四句  兩具不成爲首四句
T2272_.69.0096c02:    自
兩俱不成他
兩俱極成
T2272_.69.0096c03:     佛者對勝論我及色
等五和合因縁同類所生
T2272_.69.0096c04:    他
兩俱不成自
兩俱極成
T2272_.69.0096c05:     勝論對佛者我及色等
五和合因縁同類所生
T2272_.69.0096c06:    俱
兩俱不成
T2272_.69.0096c07:     薩婆多對大乘師我及
色等五和合因縁同類所生
T2272_.69.0096c08:    俱
自他兩俱不成
T2272_.69.0096c09:     此是前全分兩俱不
成之句重出也
T2272_.69.0096c10:  與前五種全句合則有十種四句。今疏
T2272_.69.0096c11:  所云總成十句者具應十種四句。總委
T2272_.69.0096c12:  云則成四十句
T2272_.69.0096c13: 復將一分句餘全句者。自此以上以
T2272_.69.0096c14: 分爲四句已。今此二句以分對全爲
T2272_.69.0096c15: 已。以一分四句首對全句句也。
T2272_.69.0096c16: 此亦有五種四句。圖如
T2272_.69.0096c17:  第一以分對全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T2272_.69.0096c18:    自
能別不成他所別不
T2272_.69.0096c19:     數論對佛者
我是滅壞有體
T2272_.69.0096c20:    他
能別不成自所別不
T2272_.69.0096c21:     佛者對數論
我是滅壞有體
T2272_.69.0096c22:    俱
能別不成自所別不
T2272_.69.0096c23:     薩婆多對大乘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T2272_.69.0096c24:    俱
能別不成他所別不
T2272_.69.0096c25:     大乘對薩婆多
識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T2272_.69.0096c26:  第二以分對全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T2272_.69.0096c27:    自
能別不成俱所別不
T2272_.69.0096c28:     薩婆多對勝論
識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T2272_.69.0096c29:    他
能別不成俱所別不
T2272_.69.0096c30:     勝論對薩婆多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T2272_.69.0096c31:    俱
能別不成俱所別不
T2272_.69.0097a01:     薩婆多對大乘
是和合因縁常住
T2272_.69.0097a02:    俱
能別不成俱非所別
T2272_.69.0097a03:     勝論對佛者色等五皆同類
及自性所生此句攝重出
T2272_.69.0097a04:  第三以分對全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T2272_.69.0097a05:    自
所別不成他能別不
T2272_.69.0097a06:     佛者對數論我及
色等五皆是滅壞
T2272_.69.0097a07:    他
所別不成自能別不
T2272_.69.0097a08:     數論對佛者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
T2272_.69.0097a09:    俱
所別不成自能別不
T2272_.69.0097a10:     大乘對薩婆多
及色等五皆是實有
T2272_.69.0097a11:    俱
所別不成他能別不
T2272_.69.0097a12:     薩婆多對大乘我及
色等五皆是自性所生
T2272_.69.0097a13:  第四以分對全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T2272_.69.0097a14:    自
所別不成俱能別不
T2272_.69.0097a15:     佛者對勝論我及
色等五自性所生
T2272_.69.0097a16:    他
所別不成俱能別不
T2272_.69.0097a17:     勝論對佛者
及色等五自性所生
T2272_.69.0097a18:    俱
所別不成俱能別不
T2272_.69.0097a19:     薩婆多對大乘
及色等五自性所生
T2272_.69.0097a20:    俱
所別不成俱能別極成
T2272_.69.0097a21:     薩婆多對化地部我去來
世皆是實有此句攝重出
T2272_.69.0097a22:  第五以分對全四句 兩俱不成爲首四句
T2272_.69.0097a23:    自
兩俱不成他兩俱不成
T2272_.69.0097a24:     勝論對薩婆多我及自
性皆是和合因縁藏識所生
T2272_.69.0097a25:    他
兩俱不成自兩俱不成
T2272_.69.0097a26:     薩婆多對勝論我及自
性皆是和合因縁藏識所生
T2272_.69.0097a27:    俱
兩俱不成若由法云俱分
兩俱不成亦俱全
T2272_.69.0097a28:     兩俱不成。則此句無。俱一分兩俱
不成則非俱全兩俱不成。故俱全
T2272_.69.0097a29:     俱一分。故此句無。若强改作
句云俱一分兩俱不成
T2272_.69.0097a30:     中攝。偏句故也。如數論對薩婆
大種藏識皆是實有和合因
T2272_.69.0097a31:     
T2272_.69.0097b01:    俱
非兩俱不成非俱全不成
T2272_.69.0097b02:     若由法俱非一分兩俱不成俱非全
分兩俱不成。則此無過句也。如
T2272_.69.0097b03:     佛弟子對聲生論聲無常
T2272_.69.0097b04:  總以分對全五種四句如此第五中三・四
句非分對
T2272_.69.0097b05:  全句句示
此中攝
T2272_.69.0097b06: 復將全句等者以全分四句首對一分句
T2272_.69.0097b07: 句也
T2272_.69.0097b08:  第一以全對分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T2272_.69.0097b09:    自能別不成他
所別不成
T2272_.69.0097b10:     數論對佛者我及
色等五皆是滅壞
T2272_.69.0097b11:    他能別不成自
所別不成
T2272_.69.0097b12:     佛者對數論
及色等皆是滅壞
T2272_.69.0097b13:    俱能別不成自
所別不成
T2272_.69.0097b14:     佛者對勝論我及
色等五皆是自性所生
T2272_.69.0097b15:    俱能別不成他
所別不成
T2272_.69.0097b16:     勝論對薩婆多我及
色等五皆是自性所生
T2272_.69.0097b17:  第二以全對分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T2272_.69.0097b18:    自能別不成俱
所別不成
T2272_.69.0097b19:     大乘對薩婆多
及色等五皆是實有
T2272_.69.0097b20:    他能別不成俱
所別不成
T2272_.69.0097b21:     薩婆多對大乘
及色等五皆是實有
T2272_.69.0097b22:    俱能別不成俱
所別不成
T2272_.69.0097b23:     薩婆多對大乘我及
色等五皆是自性所生
T2272_.69.0097b24:    俱能別不成俱
非所別
T2272_.69.0097b25:     佛者對數論色等五皆
是和合因縁此句攝
T2272_.69.0097b26:  第三以全對分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T2272_.69.0097b27:    自所別不成他
能別不
T2272_.69.0097b28:     佛者對數論
是滅壞實有
T2272_.69.0097b29:    他所別不成自
能別不
T2272_.69.0097b30:     數論對佛者
是滅壞實有
T2272_.69.0097c01:    俱所別不成自
能別不
T2272_.69.0097c02:     薩婆多對勝論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T2272_.69.0097c03:    俱所別不成他
能別不
T2272_.69.0097c04:     勝論對薩婆多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T2272_.69.0097c05:  第四以全對分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T2272_.69.0097c06:    自所別不成俱
能別不
T2272_.69.0097c07:     薩婆多對大乘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T2272_.69.0097c08:    他所別不成俱
能別不
T2272_.69.0097c09:     大乘對薩婆多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T2272_.69.0097c10:    俱所別不成俱
能別不
T2272_.69.0097c11:     薩婆多對大乘我及自
性是和合因縁藏識性
T2272_.69.0097c12:    俱所別不成俱
能別極
T2272_.69.0097c13:     成薩婆多對大乘我是
和合因縁無礙性
T2272_.69.0097c14:  第五以全對分四句    
T2272_.69.0097c15:    自兩俱不成他
兩俱不
T2272_.69.0097c16:     成薩婆多對勝論我及自
性是和合因縁三徳所成
T2272_.69.0097c17:    他兩俱不成自
兩俱不
T2272_.69.0097c18:     成勝論對薩婆多我及自
性是和合因縁三徳所成
T2272_.69.0097c19:    俱兩俱不成此句若云
全兩俱不成亦
T2272_.69.0097c20:     俱一分兩俱不成則無此句
也。若强改亦句俱全兩俱
T2272_.69.0097c21:     不成則非
全對分句攝
T2272_.69.0097c22:    俱非兩俱不成若。云
非全兩俱
T2272_.69.0097c23:     不成俱非一分兩俱不成。則無
是過也。若强改云俱全非
T2272_.69.0097c24:     兩俱不成則非此以全對
句攝也。此第三第四句立
T2272_.69.0097c25:     則第三如薩婆多對大乘
我是和合因縁是俱全兩俱不
T2272_.69.0097c26:     成第四如佛者對聲生論
聲無常。是俱全非兩俱不成
T2272_.69.0097c27:     也。故第三四兩句非以全對分
T2272_.69.0097c28:  總以全對分五種四句如此第五中第三・
四句非
T2272_.69.0097c29:  
句攝
T2272_.69.0098a01: 上來總自偏句總別此以全對分句。偏
T2272_.69.0098a02: 句總別有四種四句。俱不成全有五種四句
T2272_.69.0098a03: 俱不成一分有五種四句。以分對全有
T2272_.69.0098a04: 種四句。以全對分有五種四句總計則有
T2272_.69.0098a05: 二十四種四句。即有九十六句。此中除重出
T2272_.69.0098a06: 九句非過七句相攝。則合除十八句故。
T2272_.69.0098a07: 所餘七十八句正示過失理應思。恐
T2272_.69.0098a08: 且止餘事
T2272_.69.0098a09: 疏。其初有法不成中解 鈔曰。答文有
T2272_.69.0098a10: 之中第三指下疏解偏句俱句 如下所
T2272_.69.0098a11: 別不成中等 者。音噵云。如中卷疏記云云
T2272_.69.0098a12: 如下能別不成中者。同噵云。中卷疏三十
丁裏
T2272_.69.0098a13: 俱不成者噵云。俱不極成諸句 如下兩俱
T2272_.69.0098a14: 不成中者。噵云。如中卷疏俱不極成處説
T2272_.69.0098a15: 疏。其兩俱全分當廣分別 鈔曰。上來就
T2272_.69.0098a16: 宗所依不成能別不成・所別不成・俱不
成之三過宗所依不成過故
論文
T2272_.69.0098a17: 已。今此疏文第四就宗 兩俱・隨一・猶豫不
T2272_.69.0098a18: 成釋。備記云。上文明宗所依不成。自是下
T2272_.69.0098a19: 宗兩俱・隨一・猶豫不成。於中今此文但
T2272_.69.0098a20: 宗兩俱不成也。全分不極成者。且能別不
T2272_.69.0098a21: 成全四句中第三俱句。此宗立敵兩俱全分
T2272_.69.0098a22: 不成也。一分不極成者。一分四句中第三俱
T2272_.69.0098a23: 句此宗立敵兩俱一分不成也已上備記
裏引
其自
T2272_.69.0098a24: 他全分等者。備記云。此明宗隨一不成也。
T2272_.69.0098a25: 自全分隨一不成者。能別不成全四句中第一
T2272_.69.0098a26: 句也。他全分隨一不成者。能別不成全四句
T2272_.69.0098a27: 中第二句也。自一分隨一不成者。能別不成
T2272_.69.0098a28: 一分四句中第一句也。他一分隨一不成者。
T2272_.69.0098a29: 能別不成一分四句中第二句也。所別不成・
T2272_.69.0098b01: 俱不成全分・一分四句亦准可云云 已上備
記尤爲
T2272_.69.0098b02: 好。音裏
用之
有宗猶豫不成等者。噵云。中卷疏
T2272_.69.0098b03: 云。其所能別中俱生疑故有猶豫不成云云
T2272_.69.0098b04: 疏。二種自性皆言極成 鈔曰。答五文中
T2272_.69.0098b05: 第五結歸論文極成言 二種自性差別者。
T2272_.69.0098b06: 此文古兩家。一者邑記云。二種者有法及
T2272_.69.0098b07: 法也。云自性者謂言顯也。差別者意許也
T2272_.69.0098b08: 云云二者音石云。意言。有法自性及法自性
T2272_.69.0098b09: 二種自性也。有法差別及法差別云
T2272_.69.0098b10: 種差別云云基辨詳云。二家共爲理。
T2272_.69.0098b11: 此文含二家意。有法法上體。義及言顯。意許
T2272_.69.0098b12: 皆應不極成也。此皆總攝者。一切不極
T2272_.69.0098b13: 成此能・所・俱三不極成中總攝已。音石釋云。
T2272_.69.0098b14: 意言。能別・所別・俱不極成之中皆總攝也。邑
T2272_.69.0098b15: 記云。有法及法各有言顯・意許。此等不成。
T2272_.69.0098b16: 皆是此中極成言簡云云爲簡彼非等者。正
T2272_.69.0098b17: 歸極成言。二宗依者。音噵云。有法及法
T2272_.69.0098b18: 二依。此文意言。今論文爲彼二種自
T2272_.69.0098b19: 性差別不極成其餘一切不極成過非
T2272_.69.0098b20: 宗依有法・能別言皆加極成言極成有
T2272_.69.0098b21: 法極成能別
T2272_.69.0098b22: 疏。問何故宗過故此但三 鈔曰。顯
T2272_.69.0098b23: 八文中第六明極成言所簡別。問中今
T2272_.69.0098b24: 極成者。今論文云極成有法極成能別簡意
T2272_.69.0098b25: 何故但云能別・所別・俱三不極成
T2272_.69.0098b26: 餘五過及一相符耶。答。此中但以等者。
T2272_.69.0098b27: 基辨私云。此答文有三段。初以宗依必
T2272_.69.0098b28: 極成但簡三非一切宗過而答。次以
T2272_.69.0098b29: 理門論簡一切宗過此論亦簡宗過
T2272_.69.0098c01: 之義而爲答。後擧此論餘文不一切過
T2272_.69.0098c02: 之例此論主但簡三爲已上
此中者
T2272_.69.0098c03: 此論中 宗不極成者。音導云。不相離宗
T2272_.69.0098c04: 云云基辨云。一許一不許故云不極成 所
T2272_.69.0098c05: 依者宗所依也。音噵云。有法法云云故但簡
T2272_.69.0098c06: 三者。周記云。問。論文中但言極成有法・極
T2272_.69.0098c07: 成能別。何以知三耶。答。二極成即簡
T2272_.69.0098c08: 訖。二上有失名俱過云云 基辨云。周
記釋好
秋篠
T2272_.69.0098c09: 鈔云。簡所依中此三强勝。現量等五非
T2272_.69.0098c10: 所依。簡宗依中非是强勝故但簡此三
T2272_.69.0098c11: 基辨云。此
釋尤好
非欲具簡等者。基辨云。此極成有
T2272_.69.0098c12: 法極成能別論文彰宗體不極成宗依須
T2272_.69.0098c13: 成。以極成言一切宗過已上
理門成
T2272_.69.0098c14: 宗等者。基辨私云。此下文答文意有三段
T2272_.69.0098c15: 第二意以理門論簡一切宗過據立
T2272_.69.0098c16: 論亦簡宗過盡之義而爲答。文意云。理門
T2272_.69.0098c17: 宗過但五相違。彼論成立但五違爲
T2272_.69.0098c18: 簡由。言彼相違義能遣。此即擧
T2272_.69.0098c19: 論亦簡一切宗過之義所據已上
此論以彼
T2272_.69.0098c20: 等下正明此論與理門合成立簡盡宗九
T2272_.69.0098c21: 之義已上
以彼簡五者。欲理門先簡
T2272_.69.0098c22: 五過訖故此論但簡三復簡相符二論合
T2272_.69.0098c23: 成簡過周備此云以彼簡五已上
故但説三
T2272_.69.0098c24: 者。今此論文明但簡三不極成餘過
T2272_.69.0098c25: 已上基
辨私
隨自即簡等者。仁記云。此文通難。難
T2272_.69.0098c26: 云。宗九過中現量等五過理門中既簡已。今
T2272_.69.0098c27: 論文以極成有法・極成能別三不極成
T2272_.69.0098c28: 相符極成以何簡之耶。今疏文通此難。釋
T2272_.69.0098c29: 通意云。相符是立敵共許故非不極成。故
T2272_.69.0099a01: 極成簡。然共許不相離是非正故以
T2272_.69.0099a02: 隨自已上仁記釋
疏意
備記釋隨自即簡云。但
T2272_.69.0099a03: 三過。隨便自然即簡相符極成云云
T2272_.69.0099a04: 辨詳云。備釋通漫。若爾不理門簡
T2272_.69.0099a05: 便自然簡三不極成耶。今謂。相符是
T2272_.69.0099a06: 隨共也。非隨自故以隨自相符也。是故
T2272_.69.0099a07: 備釋不已上
亦如喩言顯等者。答文有
T2272_.69.0099a08: 中此文後以此論餘處不一切過
T2272_.69.0099a09: 例彰此論主但簡三不餘意。亦如之
T2272_.69.0099a10: 亦言亦ヒル初答意云宗依必須極成
T2272_.69.0099a11: 三非一切宗過 如喩言等者。指
T2272_.69.0099a12: 喩論文。顯因同品者。此一句言簡喩過能
T2272_.69.0099a13: 立法不成。決定有性者。此一句言簡所立法
T2272_.69.0099a14: 不成喩過二句合言簡俱不成喩過。此是此
T2272_.69.0099a15: 論説喩文雖三過合・結二過故。
T2272_.69.0099a16: 之准之自知前極成有法等論文但簡
T2272_.69.0099a17: 餘過今論主意焉。復結此等
T2272_.69.0099a18: 故此但三。故承上此指此極成有法
T2272_.69.0099a19: 等論文。但三者結此論文不餘過。基辨
T2272_.69.0099a20: 古釋云。周記云。下擧例釋云云今謂。既
T2272_.69.0099a21: 亦如言故擧例自可知。不例如何
T2272_.69.0099a22: 汎漫不穩。又備釋云。第二答意云
T2272_.69.0099a23: 如喩過等。釋顯因同品等三句違害
T2272_.69.0099a24: 此文牒第二答意釋不穩。不別第一第
T2272_.69.0099a25: 二答意故。此亦汎漫無
T2272_.69.0099a26: 疏。問既兩共許而言極成 鈔曰。自下顯
T2272_.69.0099a27: 宗依八文中第七明共許極成。問
T2272_.69.0099a28: 意可
T2272_.69.0099a29: 疏。答自性差別非顯眞極 鈔曰。此下答
T2272_.69.0099b01: 文。有三重答。此文即初重答。此答意者。備
T2272_.69.0099b02: 記云。依瑜伽答。瑜伽以自性・差別
T2272_.69.0099b03: 故不唯因明自性差別。兼亦擧諸法至極
T2272_.69.0099b04: 。若言共成。不能顯至極理。故言極成
T2272_.69.0099b05: 共成云云由彼不悟等者。基辨云。意言。
T2272_.69.0099b06: 瑜伽所云不諍至極成理彼敵者悟故。
T2272_.69.0099b07: 今能立因喩ヲ以成立之已上
若言共成等者。
T2272_.69.0099b08: 周記云。據實而論。自他二家共許亦合得
T2272_.69.0099b09: 共成。今言極者顯此二法自性
差別
是至極
T2272_.69.0099b10: 之理。故言極成 今云。此
釋尤好
又秋篠鈔云。
T2272_.69.0099b11: 答中初説意言。眞極之理元來自然不
T2272_.69.0099b12: 性相條然。是即諸法至極之理。於此眞極
T2272_.69.0099b13: 邪正異途決定理。引現見事立眞宗
T2272_.69.0099b14: 共許。是名共成。今云極成有法者所
T2272_.69.0099b15: 立自性。極成能別者所立差別從本已來共
T2272_.69.0099b16: 成之名。今顯眞極俱言極成共成
T2272_.69.0099b17:  今云。諸家釋意
皆同。尤爲
T2272_.69.0099b18: 疏。又因明法應無有此 鈔曰。此三重答
T2272_.69.0099b19: 中第二重答也。此依因明法答也。答意云。
T2272_.69.0099b20: 因明法若言共成者。但有共比量。應
T2272_.69.0099b21: 自比・他比。自比量是能立。他比量是能
T2272_.69.0099b22: 破。若無是則因明法不成。故云極成
T2272_.69.0099b23: 共成
T2272_.69.0099b24: 疏。又顯宗依而不言共 鈔曰。三重答中
T2272_.69.0099b25: 此第三重。備記云。第三答依因明・瑜伽説。
T2272_.69.0099b26: 謂不相離宗是所諍故不極成。對此不極成
T2272_.69.0099b27: 故且於宗依上假立極成名云云 今云。此備
釋尤好
T2272_.69.0099b28: 宗依者。音噵云。依者有法及法也云云 此噵
T2272_.69.0099b29: 於理極究竟者。基辨云。簡大有同異等虛妄
T2272_.69.0099c01: 所詮理極究竟已上
能依宗性者。音導
T2272_.69.0099c02: 云。不相離性云云
T2272_.69.0099c03: 疏。問宗依須致極成簡 鈔曰。顯宗依
T2272_.69.0099c04: 中八文科之第八。自下明但言宗依
T2272_.69.0099c05: 因依喩依。此即問也 言極簡等者。意云。因・
T2272_.69.0099c06: 喩亦言兩俱不極成隨一不極成
T2272_.69.0099c07: 。何故因與喩但云不成不極成
T2272_.69.0099c08: 耶。云何獨於宗依過極成有法等
T2272_.69.0099c09:
T2272_.69.0099c10: 疏。答有四義故不説極 鈔曰。此下答文。
T2272_.69.0099c11: 此中有四義答。此即第一義答也。周記云
T2272_.69.0099c12: 第一能依所依對基辨詳云。此釋通漫也。此第
一答意應宗・因・喩之
T2272_.69.0099c13: 依與體共成・
不共成
秋篠鈔云第一體依對基辨云。秋
篠釋爲穩。
T2272_.69.0099c14: 體依約宗宗體不極成宗依極成云體依對
好。因喩體依對辨立共與極之別答故
宗不極
T2272_.69.0099c15: 者。基辨云。不相離宗體今名宗。則一許一不
T2272_.69.0099c16: 許不極成爲體故云宗不極已上
爲簡不
T2272_.69.0099c17: 極者。基辨云。大抵置簡言簡去簡持
T2272_.69.0099c18: 簡彰。今於宗體不極。則簡去宗依
T2272_.69.0099c19: 極成非宗體而簡彰不相離宗體不極成是
T2272_.69.0099c20: 宗體。此云簡持義已上
因喩依體等者。音
T2272_.69.0099c21: 噵云。因依者聲也。因體者所作也云云基辨
T2272_.69.0099c22: 云。此文意言。因餘喩因依聲因體所作並用
T2272_.69.0099c23: 共成。此依・體中無簡故無極成
T2272_.69.0099c24: 也。如因喩亦爾
T2272_.69.0099c25: 疏。二因喩能立故無不極 鈔曰。四義
T2272_.69.0099c26: 答中第二義答。周記云。第二能立所立對
T2272_.69.0099c27: 基辨云。此對釋能
疏文
秋篠鈔云。二自他對云云 今云。
此對
T2272_.69.0099c28: 釋通
漫也
爲有所簡者。爲謂由也。有所簡者。宗依
T2272_.69.0099c29: 極成宗體不極成。是即所簡別。故言極成
T2272_.69.0100a01: 云云 今云。此
釋亦好
因喩之中等者。周記云。下通
T2272_.69.0100a02: 。難云。宗中有不極極簡フホトニ不極因・喩
T2272_.69.0100a03: 亦有レハ不極極應之耶云云疏文通
T2272_.69.0100a04: 此難文意自可知。而簡別之者簡別不極
T2272_.69.0100a05:
T2272_.69.0100a06: 疏。三因喩成獨言極成 鈔曰。四義答中
T2272_.69.0100a07: 第三義答。此據立敵成不答也。周記云。三
T2272_.69.0100a08: 能別所別對基辨詳曰。此
對釋通漫
秋篠鈔云。三成宗對
T2272_.69.0100a09: 云云 今云。此秋篠
對釋難
邑記云。三立敵成不對云云
T2272_.69.0100a10:  今云。此對釋
尤殊勝也
音石裏云。意言。眞因喩中無
T2272_.69.0100a11: 成故不簡。眞宗中猶有不成故須
T2272_.69.0100a12: 云云邑記云。三因喩中無不極成等者。宗
T2272_.69.0100a13: 中有法彼此俱成。後陳其法敵者不許。有
T2272_.69.0100a14: 此濫故。因喩不爾。故不云云 今云。音石
疏意
T2272_.69.0100a15: 好。邑
亦好
又邑記云。問。第三與初解云何別。
T2272_.69.0100a16: 答。初解依・體有成。第三約立敵成不
T2272_.69.0100a17: 今云。邑
釋尤爾
宗之中有不成者。基辨云。不極成是
T2272_.69.0100a18: 宗體。此云有不成也。有濫故應簡故獨宗
T2272_.69.0100a19: 依處言極成簡也
T2272_.69.0100a20: 疏。四因不成成簡不極 鈔曰。四義答中
T2272_.69.0100a21: 第四義答也。周記云。寬狹差別對基辨云。此
對釋能合
T2272_.69.0100a22: 疏文
秋篠鈔云。眞似對今云。此對
釋通漫也
音石裏云。
T2272_.69.0100a23: 意言。因中四不成及喩中能所立不成攝
T2272_.69.0100a24: 喩不極成故。於因・喩上極成言
T2272_.69.0100a25: 喩不極成云云 今云。此釋尤好。疏等言等喩中能
所立不成。攝非極者攝因喩不極
T2272_.69.0100a26: 成
從寬爲名者。音噵云。因喩之過通有體
T2272_.69.0100a27: 無體不共言故云寬也云云 基辨云。音石噵大
好。此文寬狹釋應
T2272_.69.0100a28:
基辨按。若因喩過用不極成言。則膚受輩。
T2272_.69.0100a29: 誤謂有體共言因喩非過故漫但云
T2272_.69.0100b01: 成極也。是因喩過不不極成之由
T2272_.69.0100b02: 已上
又邑記云。此説因過中四不成寬通
T2272_.69.0100b03: 有體無體。諸不成過皆悉攝盡故。下明因相
T2272_.69.0100b04: 但云因有三相極成。喩過中能立
T2272_.69.0100b05: 所立及俱不成亦攝有體無體及猶預等過。宗
T2272_.69.0100b06: 過失之中隨一不極成然○初立敵相對明
T2272_.69.0100b07: 其不極。其有體無體及猶預等恐之不
T2272_.69.0100b08: 故於此明宗相極成以簡之。雖
T2272_.69.0100b09: 過中有相違等過。非不成過亦不彼猶
T2272_.69.0100b10: 預等云云 基辨云。此邑記釋
害難
宗不成中等者。
T2272_.69.0100b11: 周記云。問。宗唯後四過無前五過説云
T2272_.69.0100b12: 別攝。既有前五。何故不五攝不極
T2272_.69.0100b13: 極簡耶。答。雖前五但名相違
T2272_.69.0100b14: 不成。後之三過立敵兩許即名極成
T2272_.69.0100b15: 許即名不成。故前五不後四也。又解。
T2272_.69.0100b16: 前五狹不於不極
T2272_.69.0100b17: 。故置極言云云 已上
前記
基辨釋此文意云。
T2272_.69.0100b18: 現量等五相違既云相違。不不極成
T2272_.69.0100b19: 別攝處。故云極成不極成去宗依不
極成彰宗
T2272_.69.0100b20: 體不
極成
故云説極成簡不極
T2272_.69.0100b21: 疏。因中兩俱獨言極成 鈔曰。此文重委
T2272_.69.0100b22: 細指示 已攝不極者。攝因喩不極也 兩
T2272_.69.0100b23: 俱等寬者。音裏云。意言。四不成等是寬故即
T2272_.69.0100b24: 此寬稱。更不極成名云云基辨
T2272_.69.0100b25: 詳言。此釋尤爾。雖然不何所由
T2272_.69.0100b26: 稱故可未可。今謂。四不成等寬通
T2272_.69.0100b27: 成不極成故云寬也。極者共言有體也。非極
T2272_.69.0100b28: 者不共言無體也已上
又周記云。四不成六
T2272_.69.0100b29: 不定四相違中一一皆有兩俱隨一等過
T2272_.69.0100c01: 寬也云云 基辨詳云。此釋妄解也。
極成
又秋篠云。
T2272_.69.0100c02: 兩俱等名通宗等故其義即既寬。故云兩俱
T2272_.69.0100c03: 等寬云云 今云。此釋亦妄解也。不
極成。但釋寬言
從餘爲稱
T2272_.69.0100c04: 者。音石裏云。意言。因四不成及喩二不成等
T2272_.69.0100c05: 餘也。望不極成餘也云云基辨詳云。
T2272_.69.0100c06: 因四不成喩不成等寬通極成有體不極成
T2272_.69.0100c07: 過也。然今以不成稱從不共言之餘
T2272_.69.0100c08: 共言亦有過但云不成而不極也。是故
T2272_.69.0100c09: 音石釋雖好未痛快也。又云寬爲稱之
T2272_.69.0100c10: 釋亦由是可解。云餘亦從寬意同也
T2272_.69.0100c11: 有體無體等者。此文明共許有過○有體者。
T2272_.69.0100c12: 音噵云。共言因喩也云云無體者。音噵云。不
T2272_.69.0100c13: 共言因喩也云云同裏云。因喩皆通有體無
T2272_.69.0100c14: 也。因有體者。聲無常。眼所見故者。此因
T2272_.69.0100c15: 共言故雖有體然有過也。大乘對小乘
T2272_.69.0100c16: 聲無常徳句攝故者。不共言故云無體
T2272_.69.0100c17: 也。此因有兩俱不成也。有體喩者。聲無
T2272_.69.0100c18: 常所聞性故如瓶等者。此雖喩體而有
T2272_.69.0100c19: 能立不成也。無體喩者。聲無常所轉變故如
T2272_.69.0100c20: 大等二十三諦云云 已上
宗過不爾者。意
T2272_.69.0100c21: 云。宗過不共是過。故非因共言有過。今
T2272_.69.0100c22: 不過等 兩許有體者。兩宗共言有體非
T2272_.69.0100c23: 宗後三過。故宗中但云極成已上基
辨私
T2272_.69.0100c24: 疏。然理門云但此論略 鈔曰。此下由
T2272_.69.0100c25: 別解此由
石意
意云。上來約極成言但
T2272_.69.0100c26: 宗不因喩而明。已下約極成言在
T2272_.69.0100c27: 而釋已上由
石意私注
音裏云。古徳言。此依理門
T2272_.69.0100c28: 一解也。既云決定同許。故知於因喩
T2272_.69.0100c29: 極成言。但此入理論略不極成言
T2272_.69.0101a01: 又秋篠意言。此文非別一解。第四答文。
T2272_.69.0101a02: 前同義。鈔云。以理而言。宗・因・喩三皆言
T2272_.69.0101a03: 極成。但是略耳。下引二文三支皆言
T2272_.69.0101a04: 成也。此第四説與玄應一説同也。彼疏云。
T2272_.69.0101a05: 問。因及喩中不極成。何故宗中極成言
T2272_.69.0101a06: 簡。答。三支極成應齊等。擧初顯後。故不
T2272_.69.0101a07: 之。似同喩中不成過故眞因喩必極云云 已上
秋篠
T2272_.69.0101a08: 基辨詳云。此秋篠釋未穩當。彼先徳由玄應
T2272_.69.0101a09: 此謬釋。如上由音石。後學不
T2272_.69.0101a10: 用此秋篠説 此中宗法等者。音噵云。
T2272_.69.0101a11: 宗者有法宗也。法者因法也云云又裏云。有
T2272_.69.0101a12: 法宗也。是總宗之一分故即其極聲聲於
T2272_.69.0101a13: 有法亦轉故也。法者因也云云決定同許者
T2272_.69.0101a14: 是極成義 於同品中等者。音石裏云。意言
T2272_.69.0101a15: 因於同品中有・非有・有非有也。謂同品有
T2272_.69.0101a16: 之三句同品非有之三句同品有非有三句亦
T2272_.69.0101a17: 必須共許云云故知同喩等者。基辨私
T2272_.69.0101a18: 云。承上成因喩亦須極成言。理門論既如
T2272_.69.0101a19: 是。但此入理論因喩略極言
T2272_.69.0101a20: 疏。唯識亦言故知此略 鈔曰。下引因喩
T2272_.69.0101a21: 極成言成唯識第五文也。由此等文
T2272_.69.0101a22: 此論略不極自應悉知。秋篠鈔引義斷
T2272_.69.0101a23: 云。有人云。因喩何無極成。即自解云。因喩
T2272_.69.0101a24: 必要極成。以無濫故。眞似相翻皆無此説
T2272_.69.0101a25: 其義云何。答。此亦不爾。因中既有兩俱隨
T2272_.69.0101a26: 一不成。翻彼故論極成。但言略故准理定
T2272_.69.0101a27: 云云上來顯宗依文終
T2272_.69.0101a28: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六
T2272_.69.0101a29:  安永第四年正月三十日於南都興福寺
T2272_.69.0101b01:  菩提院內妙光院南窓記之
T2272_.69.0101b02:           沙門基辨生五十八歲
T2272_.69.0101b03:   囘向四恩法界海 囘向無上大菩提
T2272_.69.0101b04:  寬政改元年臘月望日於同寺蓮成院南
T2272_.69.0101b05:  窓訂正。自安永今年數度令
T2272_.69.0101b06:  演此本疏之間以諸家釋辨疏意
T2272_.69.0101b07:  定是非校正
T2272_.69.0101b08:   法相大乘末學沙門基辨生年七十二歲
T2272_.69.0101b09:
T2272_.69.0101b10:
T2272_.69.0101b11: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
T2272_.69.0101b12: 第七宗體
宗相
T2272_.69.0101b13:  南都右京藥師寺法
T2272_.69.0101b14: 相大乘沙門基辨撰 
T2272_.69.0101b15: 上來明宗依文已。自下示相廣陳中出
T2272_.69.0101b16: 文也
T2272_.69.0101b17: 疏。論差別性故曰出宗體 鈔曰。自下示
T2272_.69.0101b18: 宗相中第二出宗體。此中大分爲四。初牒
T2272_.69.0101b19: 論示科。二釋差別性三字。三釋故字。四總
T2272_.69.0101b20: 問答。今即初也
T2272_.69.0101b21: 疏。差別者謂以爲宗體 鈔曰。此下第二
T2272_.69.0101b22: 差別性三字。此中有四。初離釋三字。二
T2272_.69.0101b23: 體・義互相差別相。三簡古因明師正釋
T2272_.69.0101b24: 新師宗體。四總問答。今即初也 一切者示
T2272_.69.0101b25: 一切非宗者 有法及法者即前段所
T2272_.69.0101b26: 言極成有法・能別也。謂取有法・法上體及
T2272_.69.0101b27: 也 互相差別者體與義互差別今云。體先
陳。局守
T2272_.69.0101c01: 。義後説。屈曲生他異解。此
體與義互差別也。如次具釋
以者故第五囀聲。
T2272_.69.0101c02: 論故字。以此故字囀義示不相離性
T2272_.69.0101c03: 謂離體・義互相差別處別爲宗依トナリ
T2272_.69.0101c04: トナル也。其互相差別義遍轉於宗依前論文
言極
T2272_.69.0101c05: 成有法極
成能別者
宗體前論文牒章云
此中宗者四字也
。彰示此遍轉
T2272_.69.0101c06: 今置以言 一切有法及法者。即前段論
T2272_.69.0101c07: 云極成有法・極成能別言再擧示境第七
T2272_.69.0101c08: 能差別義。云何示彰。謂若不一切有法等
T2272_.69.0101c09: 六字。則互相差別スト云コト何處何物何爲
T2272_.69.0101c10: 辨明故。爲一切有法及法處
T2272_.69.0101c11: 互相差別義示此六字也。今此六字能
T2272_.69.0101c12: 別非餘處故一切有法 等言示能差別
T2272_.69.0101c13: 也 性者體也等者釋性言宗體
T2272_.69.0101c14: 此取二中等者釋差別即性。此者指今文差
T2272_.69.0101c15: 別性之性言。二中者。二謂有法及法之二也。
T2272_.69.0101c16: 中謂境第七言也。互相差別者。謂於有法・
T2272_.69.0101c17: 體義互相差別。體差別義義差別體
T2272_.69.0101c18: 互相也。不相離性者。體義互相差別而其體
T2272_.69.0101c19: 義同一時處不分離。是即一許一不許
T2272_.69.0101c20: 以爲宗體。取者簡取。云何簡取。謂於有法・
T2272_.69.0101c21: 法二中但取言依。取體義不相離性處
T2272_.69.0101c22: 是爲簡取。欲此義今置取言。以爲宗體
T2272_.69.0101c23: 者。以謂由也故也。第五囀義。釋論故言。示
T2272_.69.0101c24: 不相離宗體有法・法互相差別義遍轉
T2272_.69.0101c25: 以言。是示差別性言宗體結成云
T2272_.69.0101c26: 以爲宗體已上基
辨私注
T2272_.69.0101c27: 疏。如言色蘊互相差別 鈔曰。二明體義
T2272_.69.0101c28: 互相差別相是即且示一作法也。此中有
T2272_.69.0101c29: 二。初略示。次具釋。今即初也 此之二種等
T2272_.69.0102a01: 者。音噵云。有法及法云二種云云 基辨
私云
T2272_.69.0102a02: 之二種言境第七能差別義也。准前可知。謂
T2272_.69.0102a03: 有法・法二種上若體若義互相差別今如
T2272_.69.0102a04: 色蘊無我。則色蘊簡別無我無我言簡
T2272_.69.0102a05: 別無常無我色蘊色蘊簡別無我者。此無我非
餘無我示色蘊無我
T2272_.69.0102a06: 也 已上
略示已
T2272_.69.0102a07: 疏。謂以色蘊方是其宗 鈔曰。示體義互
T2272_.69.0102a08: 相差別相二文中二具釋體・義互相差別
T2272_.69.0102a09:  謂以色蘊者。基辨云。以有法色蘊
T2272_.69.0102a10: 別法無我。以法無我別有法色蘊。又若
T2272_.69.0102a11: 聲無常。謂聲是何聲。爲常爲無常
T2272_.69.0102a12: 是無常聲即簡常聲。無常是何。爲聲之無
T2272_.69.0102a13: 色之無常。是聲無常簡色無常。故云
T2272_.69.0102a14: 互相差別。又如白蓮華。白是何白。爲
T2272_.69.0102a15: 華。是蓮華白即簡衣白。蓮華是何蓮花。
T2272_.69.0102a16: 黃爲白。是白蓮花即簡黃花。白與蓮華
T2272_.69.0102a17: 互相差別也。簡別者即差別也已上
又玄應疏
T2272_.69.0102a18: 互相差別相此疏。如次下委辨
T2272_.69.0102a19:  以此二種等者。正釋宗體。以謂釋論故
T2272_.69.0102a20: 。如前已辨已上基
辨私
合之一處者示不相離
T2272_.69.0102a21: 。體與義互相差別而體義不分離。是
T2272_.69.0102a22: 不相離性。如白蓮華白與蓮華互差別合
T2272_.69.0102a23: 一處不相離。性言示宗體已上基辨由
疏文意私注
T2272_.69.0102a24: 疏。即簡先古以爲宗體 鈔曰。釋差別
T2272_.69.0102a25: 性三字四文中第三簡古因明師正釋新師
T2272_.69.0102a26: 宗體。今此疏文三段意別。初簡次斥後釋
T2272_.69.0102a27: 即簡先古等者。基辨云。此下初簡古師。古
T2272_.69.0102a28: 師宗有三。初有法爲宗。今云但説有法等
T2272_.69.0102a29: 是也。二法爲宗。今云或但説法是也。三以
T2272_.69.0102b01: 有法及法宗。今云或以有法等是也。沼
T2272_.69.0102b02: 法師義斷中擧有人難此疏古
師三説
云。有
T2272_.69.0102b03: 古因明師説宗三家別。相傳雖此分
T2272_.69.0102b04: 理恐不有人
正難
若如有説古師有異説
T2272_.69.0102b05: 別應古師所傳論文。檢如實論等並無
T2272_.69.0102b06: 此文。何得三家説耶。斷主通答云。古
T2272_.69.0102b07: 因明師豈但瑜伽等。諸釋因明者名爲古因
T2272_.69.0102b08: 明師。故理門論曰。又於負處舊因明師諸有
T2272_.69.0102b09: 所説或有在能破中或有極麁或有
T2272_.69.0102b10: 非理。如訛語類。故此不錄。又理門論云。又
T2272_.69.0102b11: 此方隅我於古因明論已具分別。故
T2272_.69.0102b12: 知有ラハ古説非者陳那菩薩即破スヘシ之。不
T2272_.69.0102b13: 瑜伽等古因明師已上
斷文
基辨云。斷主所
T2272_.69.0102b14: 明實以應爾。有人所難爲穩當。域龍末
T2272_.69.0102b15: 葉一須此旨已 合此二種宗所成故者。
T2272_.69.0102b16: 後記云。合此二種者即自性・差別。宗所成
T2272_.69.0102b17: 故者即喚合宗能成依宗爲所成。所以
T2272_.69.0102b18: 宗所成故云云基辨云。後記所釋無
T2272_.69.0102b19: 違害。爾爲了。今謂。合此二種者。能詮合
T2272_.69.0102b20: 宗爲能立也。二種者有法・法即先陳・後説。
T2272_.69.0102b21: 宗所成故者別別詮宗爲所立宗也 此皆
T2272_.69.0102b22: 先共許等者。二斥古也。基辨云。謂古師三
T2272_.69.0102b23: 家所言就有法・法。是即極成有法・極成能
T2272_.69.0102b24: 別。故云皆先共許。何得成宗者正斥意。此
T2272_.69.0102b25: 中宗者宗體也。共許何云宗體耶。夫宗體一
T2272_.69.0102b26: 許一不許。何用共許。若强用則立已成。應
T2272_.69.0102b27: 宗義所顯現。故云無果已上斥
古意也
但應
T2272_.69.0102b28: 取互相等者。三正結新師宗體。許不許者立
T2272_.69.0102b29: 者一許敵者一不許。是即簡宗依極成非
T2272_.69.0102c01: 。餘文准前可
T2272_.69.0102c02: 疏。問先陳能別亦不相違 鈔曰。釋差別
T2272_.69.0102c03: 性三字四文中第四總問答 先陳能別者。
T2272_.69.0102c04: 秋篠鈔云。先陳者非是有法三重名中先陳
T2272_.69.0102c05: 也。指陳疏中前所説也。疏前文中陳
T2272_.69.0102c06: 能別唯在法中云云基辨詳云。秋篠釋
T2272_.69.0102c07: 先陳字尤有道理。疏文對次今字先陳
T2272_.69.0102c08: 也。此問意云。上來疏文擧能別言唯在
T2272_.69.0102c09: 無常。既云ヘハナリ能別。若爾雖法應
T2272_.69.0102c10: 差別法於有法上能差別義。有法不
T2272_.69.0102c11: 能別故。而何故今此疏文云有法・法互
T2272_.69.0102c12: 相差別耶。是此問意也已上私申秋篠釋
疏文問
T2272_.69.0102c13: 秋篠鈔云疏前文所陳甚有道理。又秋
T2272_.69.0102c14: 篠鈔叙此問意云。聲與無常既互相差別。
T2272_.69.0102c15: 何故能別獨在法中云云基辨亦詳云。秋
T2272_.69.0102c16: 篠叙疏所云問意義意實穩當。近來瑞源中
T2272_.69.0102c17: 秋篠釋先陳疏前文所陳謬釋
T2272_.69.0102c18: 却不是也。而復云此中問意即依應法師義
T2272_.69.0102c19: 而設問而引玄應疏文。基辨由大疏抄
T2272_.69.0102c20: 覈。瑞源所引玄應疏文非彼疏全文。秋篠鈔
T2272_.69.0102c21: 中秋篠取意所用之文。然其應疏問答明
T2272_.69.0102c22: 別但在無常。瑞源由是作此中問意即依
T2272_.69.0102c23: 應疏義問之解焉矣。彼疏文云。問。若
T2272_.69.0102c24: 爾但云聲是無常豈不已簡色等無常。答。
T2272_.69.0102c25: 此表詮名必有遮用。故定能簡色等無常。立
T2272_.69.0102c26: 者但用無常色故聲無常。非互相簡。由
T2272_.69.0102c27: 是能別唯在無常。不爾便應相濫失
T2272_.69.0102c28: 基辨詳瑞源所引應疏文云。瑞源由
T2272_.69.0102c29: 疏答文此疏問爲應疏。尤爾歟非耶。今
T2272_.69.0103a01: 謂。疏主以玄應疏問者疏文設問答
T2272_.69.0103a02: 實義者歟。疏主・玄應同時出興。所以此疏
T2272_.69.0103a03: 答釋文應疏問歟。後學悉察 答立
T2272_.69.0103a04: 敵相形等者。備記云。立敵相形時後陳法唯
T2272_.69.0103a05: 是能別而不所別故不互相差別云云
T2272_.69.0103a06: 又云。體義相待等者。自性名體差別名義。
T2272_.69.0103a07: 色蘊無我。以無我色蘊。故云
T2272_.69.0103a08: 通能別云云基辨詳云。此答備兩釋尤
T2272_.69.0103a09: 好。由纂要意 對望有異者。立敵相對。體
T2272_.69.0103a10: 義相待云對望有異
T2272_.69.0103a11: 疏。問互相差別須説故字 鈔曰。此下出
T2272_.69.0103a12: 宗體。章有四文中第三釋故字。此中有
T2272_.69.0103a13: 答二文。此即初也。問中云互相差別。於
T2272_.69.0103a14: 有法・法體・義互相差別。如前具辨。然秋篠
T2272_.69.0103a15: 鈔中引玄應疏云。玄應師言。差別性故者是
T2272_.69.0103a16: 宗體也。謂有法聲自他共許。無常能別他
T2272_.69.0103a17: 自亦成。故但宗依。非宗體。唯聲・無常二
T2272_.69.0103a18: 法和合不相離性以之爲敵者不
T2272_.69.0103a19: 立者
自云
所立故。爲宗體差別言已上
玄應
T2272_.69.0103a20: 疏四箇異解之中
第四所立異解
又謂。立論者説聲無常
T2272_.69.0103a21: 無常言別有法是無常非常性。故即顯
T2272_.69.0103a22: 無常與聲和合不相離之宗體也。諸人釋云。
T2272_.69.0103a23: 聲與無常互相簡別故差別スト喩顯之。
T2272_.69.0103a24: 前已説。若如靑蓮華互相簡別法・有法
T2272_.69.0103a25: 爾者立宗應説言無常是聲 或應
T2272_.69.0103a26: 是聲無常。既無此事。故但依此句意云。
但依前無
T2272_.69.0103a27: 常簡
問。若爾但言聲是無常豈不已簡
T2272_.69.0103a28: 色等無常。答。此表詮名。必有遮用。故定能
T2272_.69.0103a29: 遮色等無常。立者但以無常聲。故聲
T2272_.69.0103b01: 無常非互相簡。由是能別唯在無常。不
T2272_.69.0103b02: 便應相濫失云云 已上玄
應疏
基辨詳云。或問
T2272_.69.0103b03: 予云。玄應疏意似本疏互相差別之義
T2272_.69.0103b04: 斯義是非如何答云。玄應所釋麁漫。雖
T2272_.69.0103b05: 理都非實義。彼師爲四箇異解互相
T2272_.69.0103b06: 差別之義。其第一異解云。表詮名必有遮用
T2272_.69.0103b07: 故定簡遮色等無常。聲無常上非互相簡。今
T2272_.69.0103b08: 返斥云。彼師不必有遮用即簡別
T2272_.69.0103b09: 妄解。又第二異解云立者但以無常
T2272_.69.0103b10: 聲非互相簡。今返斥云。此解甚非。如本疏
T2272_.69.0103b11: 。立敵相對スレハ立者但以無常聲故。雖
T2272_.69.0103b12: 互相不簡。今體・義相待彰ストキハ不相離
T2272_.69.0103b13: 宗體。必聲與無常互相簡別如靑色蓮
T2272_.69.0103b14: 。又第三異解云互相簡別有法法則立
T2272_.69.0103b15: 宗應無常是聲既無此事。今返斥云。若
T2272_.69.0103b16: 立敵相對對聲論聲常ト云則應聲無常
T2272_.69.0103b17: 也。而其聲無常有法法ノ上ニ言道理トシテ
T2272_.69.0103b18: 無常トハ別聲聲簡別無常互相差別不
T2272_.69.0103b19: 相離。若不爾則此無常言應何爲
T2272_.69.0103b20: 無常耶之疑。故決有互相簡別之理。復第
T2272_.69.0103b21: 三異解云説言無常是聲故無互相簡
T2272_.69.0103b22: 。今返斥云。甚妄談也。不新師宗體
T2272_.69.0103b23: 故作此妄解。新師所立不相離宗體非
T2272_.69.0103b24: 言上。於極成有法能別上互相差別
T2272_.69.0103b25: 之理以爲宗體。故但云聲無常。宗言上有
T2272_.69.0103b26: 互相簡別宗體。於無常是聲或不
T2272_.69.0103b27: 云不敢拘故。上明玄應所談悉爲妄解。又
T2272_.69.0103b28: 第四異解立互相差別言但云二法和合
T2272_.69.0103b29: 不相離性之解。今謂。是亦不和合不相
T2272_.69.0103c01: 也。若非互相簡別則非和合亦非不相
T2272_.69.0103c02: 也。立敵相對時但分能別・所別。至不相
T2272_.69.0103c03: 離之理互相簡別故能所一處和合不相離
T2272_.69.0103c04: 也。是故玄應疏除互相差別言但云和合不
T2272_.69.0103c05: 相離之説麁也漫也妄也。域龍末資必勿
T2272_.69.0103c06:
T2272_.69.0103c07: 疏。答故者所以遂説故字 鈔曰。此下第
T2272_.69.0103c08: 二答文。此中大分爲二。初正明故字
T2272_.69.0103c09: 二正餘師謬改故字。初中有三。初標牒故
T2272_.69.0103c10: 二義。二簡古説釋。三據前論文釋。今即
T2272_.69.0103c11: 初・二也。故者等二句標故有二義 一簡
T2272_.69.0103c12: 古説等下彰古師三家爲宗説故字。而
T2272_.69.0103c13: 爲其宗句一本其作共不是 陳那簡之下
T2272_.69.0103c14: 正簡擇。之言指古師三家説 取此二上等
T2272_.69.0103c15: 者。正出新師宗體。如前具辨。音裏曰。此義
T2272_.69.0103c16: 意言。有法及法互相差別不相離性以爲
T2272_.69.0103c17: 爲言故字。簡古師義云云 已上
一本
T2272_.69.0103c18: 不相離此不是也。此當性。方成宗故
T2272_.69.0103c19: 者。故言釋論文故字 其能別等下。其者
T2272_.69.0103c20: 古師所立。擧能別爲宗等所別爲宗能
T2272_.69.0103c21: 所合爲宗。此文意言。差別性爲宗體故古
T2272_.69.0103c22: 師所言能別爲宗等皆是非宗。彼此先共
T2272_.69.0103c23: スレハト云是此文意也 此其能別等下六句
T2272_.69.0103c24: 古遂説故字。是即遂説故字
T2272_.69.0103c25: 新師不相離性爲宗也
T2272_.69.0103c26: 疏。二釋所依更成立哉 鈔曰。明故字
T2272_.69.0103c27: 三文中第三據前文釋 釋所依者釋前文
T2272_.69.0103c28: 有法・能別極成トイヒシ宗依之文也。音裏釋此文
T2272_.69.0103c29: 云。能依不相離宗不極成故所依有法及
T2272_.69.0104a01: 法須極成爲言故字已上
基辨詳云。
T2272_.69.0104a02: 此音石釋得疏文意。而釋言中故字兩處安
T2272_.69.0104a03: 置未痛快也。初云不極成之故即論差別
T2272_.69.0104a04: 性故之故意同。次須極成故之故字應
T2272_.69.0104a05: 所依有法上倒讀焉。以與故意雖
T2272_.69.0104a06: 同由字意亦具故。又周記云。釋能所別置
T2272_.69.0104a07: 極成言之所以也。由能依以爲宗故。二
T2272_.69.0104a08: 所依亦必須極成已上
周記
基辨詳云。此釋用
T2272_.69.0104a09: 故字兩處。但於能依處故甚好。能
T2272_.69.0104a10: 論文相濫也。雖然云所以猶未
T2272_.69.0104a11: 痛快。意味雖違害。若有人謬解云疏釋
T2272_.69.0104a12: 所依所依者所以也則非疏意已上私判
周記。音
T2272_.69.0104a13: 基辨釋疏文意云。釋所依者云前論
T2272_.69.0104a14: 文極成有法極成能別也。疏云釋前有法
T2272_.69.0104a15: 及以能別極成之言。由是可知也。今問。此
T2272_.69.0104a16: 論文云差別性故之句云何釋前論文極成
T2272_.69.0104a17: 有法極成能別之句。又云何釋前文句
T2272_.69.0104a18: 所依耶。答。此論文意深難解。夾注以
T2272_.69.0104a19: 示。今論文意云有法・法
互相
差別シテ不相
一許一不許
以爲
T2272_.69.0104a20: 故。此論文含是意。如是互相差別スル不相
T2272_.69.0104a21: 離性一許一不許不極成爲宗體故。前彰
T2272_.69.0104a22: 文云極成有法極成能別也。是故今疏文
T2272_.69.0104a23: 釋前有法等也。又前文彰宗所依。以
T2272_.69.0104a24: 前宗依句故。今云釋所依也 但以有
T2272_.69.0104a25: 法等下具明差別性故言釋前宗依。而爲宗
T2272_.69.0104a26: 故者。此故字釋論文故字○由此宗中等者
T2272_.69.0104a27: 故字。由此言承上。宗中者明宗體
T2272_.69.0104a28: 故字也。不爾下立理。意云。今以不極成
T2272_.69.0104a29: 差別性宗體故。前宗依文須極成言。若
T2272_.69.0104b01: 爾而宗依若須不極成宗體若極成。則宗
T2272_.69.0104b02: 依更以因喩成立。宗體爲立已成。俱成
T2272_.69.0104b03: 過失。是故今云差別性故此等義
T2272_.69.0104b04: 疏。或有於此深爲呵責 鈔曰。答文有
T2272_.69.0104b05: 中第二正餘師謬改故字。此中有五。初
T2272_.69.0104b06: 文軌等妄以故作性字。二示翻譯流
T2272_.69.0104b07: 傳不容易。三呵責輒改翻語。四正申呵責
T2272_.69.0104b08: 。五結勸須今家翻傳。今即初也 或
T2272_.69.0104b09: 有於此等者。邑記云。此是文軌法師與俗士
T2272_.69.0104b10: 呂才共改之耳。具如慈恩傳第八明義燈・
義斷
T2272_.69.0104b11: 及後記
等皆同
於此不悟等者。意云。於此論文
T2272_.69.0104b12: 故字有古説及不相離性爲宗體
T2272_.69.0104b13: 二義所由遂改作論文云云遂改論云
T2272_.69.0104b14: 差別爲性者。就此改作セル差別爲性之文
T2272_.69.0104b15: 古來有兩家別。一者定賓疏爲梵本異。非ト云
T2272_.69.0104b16: 論文。秋篠鈔引彼疏。彼疏云。然軌法師
T2272_.69.0104b17: 本親禀承三藏論云差別爲性。其後有
T2272_.69.0104b18: 慈恩法師亦云。親承三藏論本應差別
T2272_.69.0104b19: 性故定賓
今見
梵本益有兩異乃至兩本會通
T2272_.69.0104b20: 相違云云二者基疏意舊無兩本。唯一
T2272_.69.0104b21: 梵本翻云差別性故。文軌法師不故字
T2272_.69.0104b22: 故作爲。具如此疏文。故今云遂改
T2272_.69.0104b23: 差別爲性。問。此兩家是非如何。答。判
T2272_.69.0104b24: 兩家是非古來亦兩家。一者賓疏爲謬基疏
T2272_.69.0104b25: 義斷・後記・
慈恩傳等
慈恩傳中具載呂才與文軌
T2272_.69.0104b26: 俱談作書破之有四十餘條慧立・明濬
T2272_.69.0104b27: 文軌・
呂才
還述請三藏呂才對定屈退
T2272_.69.0104b28: 其中明濬還述第二條云又以宗依宗體
T2272_.69.0104b29: 宗依宗體以爲宗。是即改作差別爲性
T2272_.69.0104c01: 又賓疏中釋差別爲性云。差別爲性者明
T2272_.69.0104c02: 一體而釋疑也。勿有法與其能別
T2272_.69.0104c03: シテ。應了知。但是一體ニシテ差別スルヲ
T2272_.69.0104c04: 云云 基辨詳此賓疏意云。但是一體者。古師所云有
法・法合爲宗文軌取之爲宗體。故云是一體。差
T2272_.69.0104c05: 別者。有法法差別所詮義。爲性者爲宗體性意也。彼
文軌呂才意同古師有法法合處別別所詮義差別爲
T2272_.69.0104c06: 體性
之意也
今謂。是即留以爲宗也。又
T2272_.69.0104c07: 定賓疏云文軌法師親禀三藏此是妄言。慈
T2272_.69.0104c08: 恩傳等中不親禀三藏。復此疏既云
T2272_.69.0104c09: 翻譯之侶。又義斷中云。呂才與文軌改云
T2272_.69.0104c10: 差別爲性。豈以昧識爲誠言靈哲爲漫語
T2272_.69.0104c11: 若是翻譯之輩可義正以改之。彼文軌
T2272_.69.0104c12: 疏尙破之改論那宜還許已上
斷文
又賓疏
T2272_.69.0104c13: 梵本有兩異甚妄言也。基疏既云
T2272_.69.0104c14: 差別性故。由疏文自知舊一梵本譯
T2272_.69.0104c15: 差別性故呂才・文軌遂改云差別爲性
T2272_.69.0104c16: 二者基疏爲妄賓疏爲正之説。願曉因明義
T2272_.69.0104c17: 骨上云。問。基疏云。論差別性故乃至深爲呵
T2272_.69.0104c18: 云云云何會之耶。答。改論文者此妄語。何
T2272_.69.0104c19: 者論本有二。文軌由差別爲性。如
T2272_.69.0104c20: 解釋不之。故賓疏第二云。文軌法師○
T2272_.69.0104c21: 兩本會通不相違云云基辨詳云。願曉所
T2272_.69.0104c22: 言全由賓疏。賓既妄言。云何願曉爲正 又
T2272_.69.0104c23: 了義燈中別設一解文軌等云。如因明
T2272_.69.0104c24: 論云差別性故後文軌法師輒改論文
T2272_.69.0104c25: 差別爲性。爲之言作。言ロハ差別宗體
T2272_.69.0104c26: 。若爾則論中前標此中宗者釋云差別
T2272_.69.0104c27: 性。即顯宗訖。何須更説是名爲宗。文言
T2272_.69.0104c28: 煩重云云 已上燈破文軌文。此
破亦非道理
非直違因明等
T2272_.69.0104c29: 者出文軌非深爲呵責。秋篠鈔云。違因明
T2272_.69.0105a01: 之軌轍者。論體等七各是軌轍。然今此指
T2272_.69.0105a02: 宗之法以號軌轍。言故者所以也。謂立
T2272_.69.0105a03: 之法不一向極成亦不一向不極成
T2272_.69.0105a04: 要須非極成極成和合所以方始名
T2272_.69.0105a05: 宗。是以稱故。言非極成極成デモナイト云コ
トヲ非極成ト云ナリ
T2272_.69.0105a06: 即簡ヱラビアラ
ハスナリ
合説不相離ナルヲ
合説ト云ナリ
也。非不極
T2272_.69.0105a07: 成者即簡別説極成有法極成能
別云別説
是所
T2272_.69.0105a08: 宗義方立。亦可簡別所以同性所以
T2272_.69.0105a09: 其宗方立。是以稱故。今文軌等云フ
處ナレハ
因明
T2272_.69.0105a10: 。故云違因明之軌轍已上秋篠
鈔之釋
基辨詳
T2272_.69.0105a11: 云。秋篠所釋大得此論疏旨。後學深應
T2272_.69.0105a12: 。勿異求已。今別設私一解軌轍言
T2272_.69.0105a13: 云。若如文軌師等差別爲性不故言
T2272_.69.0105a14: 則但以言依宗云互相差別一許一不
T2272_.69.0105a15: 許爲宗體自不相彰。差別言但簡却古師
T2272_.69.0105a16: 過非唯能別唯所別爲
宗。爲過非
宗依一體。差別
T2272_.69.0105a17: 宗體。由是前文宗依置極成言亦不
T2272_.69.0105a18: 故。一許一不許爲宗體亦不相彰。若爾則新
T2272_.69.0105a19: 師實意遂不彰故以不極成成。爲宗依
T2272_.69.0105a20: 極成ルナラハ體。自成過失悉與因明法式
T2272_.69.0105a21: 違。故云違因明等已上基
辨私
闇唐梵之方言
T2272_.69.0105a22: 者。俗士呂才及文軌師不故字成
T2272_.69.0105a23: 前文宗依宗體謬改作爲性。故云闇唐
T2272_.69.0105a24: 也 輒改論文等者。改作論文私設
T2272_.69.0105a25: 前已辨 深爲呵責所由等如次下
T2272_.69.0105a26:
T2272_.69.0105a27: 疏。彌天釋道安豈不痛哉 鈔曰。正餘師
T2272_.69.0105a28: 謬改故字。五文之中第二示翻譯流傳不
T2272_.69.0105a29:  彌天釋道安法師者。今擧此師
T2272_.69.0105b01: 此師五失三不易翻譯流傳不容易。諸此
T2272_.69.0105b02: 師事迹出高僧傳第五。稱彌天者晋襄陽習
T2272_.69.0105b03: 鑿齒者對道安自云四海習鑿齒。道安應
T2272_.69.0105b04: 聲答曰。彌天釋道安。時人聞以爲名答云云
T2272_.69.0105b05: 彌天是始。出世説新語補 乃商略
T2272_.69.0105b06: 於翻譯者。商略謂量度也。道安法師量度翻
T2272_.69.0105b07: 五失三不易。叙其本縁道安法師
T2272_.69.0105b08: 般若經抄具述。彼經抄序秋篠鈔引
用之
云。昔在
T2272_.69.0105b09: 漢陽十有五載講放光經放光經具題云放光
般若波羅蜜經。有
T2272_.69.0105b10: 十三卷。後漢于闐國無叉羅與竺叔闌
譯。與大般若第二會同本也云云
歲常再遍。
T2272_.69.0105b11: 後至京都漸四年亦恒歲二遍。未敢墜息
T2272_.69.0105b12: 然從每至句首尾隱沒シテ卷深思。恨不
T2272_.69.0105b13: 護云
叉羅
等會也。建元十八年西國沙門鳩
T2272_.69.0105b14: 摩羅跋提來朝吳國胡大品一部四百二
T2272_.69.0105b15: 。言二十千首盧。首盧三十二字胡人數
經法也
T2272_.69.0105b16: 審數之凡一萬七千二百六十首盧。殘二十
T2272_.69.0105b17: 七字都併五萬二千四百七十五字。考挍異
T2272_.69.0105b18: 。即今天竺沙門曇摩鞞執本。佛護爲
T2272_.69.0105b19: 對而檢之。慧進筆受。與放光光讃同者
T2272_.69.0105b20: 更出也。其二經譯人所落者隨其失
T2272_.69.0105b21: 稱而正矣。其義異不誰是者輒伴而
T2272_.69.0105b22: 存之。往往爲訓。其下凡四卷。其一紙二
T2272_.69.0105b23: 紙異者出別爲一卷。合爲五卷。縁落失
T2272_.69.0105b24: 五失三不易云云爲五失三不易云者。
T2272_.69.0105b25: 一本作三不異。秋篠云。三不異正作三不
T2272_.69.0105b26: 。今借音云云云五失者。翻譯則失
T2272_.69.0105b27: 五。此云五失。三不易者。翻譯流傳不
T2272_.69.0105b28: 事有三。是云三不易。道安作爲斯五失
T2272_.69.0105b29: 三不易于放光般若經抄序。後人弄
T2272_.69.0105c01: 隋彥琮傳。亦出溜洲法華義決。道安每
T2272_.69.0105c02: 稱。譯胡爲秦有五失本也。一者胡語盡倒
T2272_.69.0105c03: 而使秦一失本也。二者胡經尙質秦人好
T2272_.69.0105c04: 文。傳可衆心文不合二失本也。三者胡
T2272_.69.0105c05: 經委悉。至於嘆詠叮嚀反覆或四或三不
T2272_.69.0105c06: 其煩。而今裁斥三失本也。四者胡有
T2272_.69.0105c07: 。正似辭。尋説向語亦無以異。或千或
T2272_.69.0105c08: 五百。刊而不存四失本也。五者事已合成將
T2272_.69.0105c09: 更傍及騰前辭已及後説。而悉除此五
T2272_.69.0105c10: 本也。又三種不易者。何者然般若逕三達
T2272_.69.0105c11: 之心覆面所演聖必因時。時俗有易而删
T2272_.69.0105c12: 雅古以適今時。一不易也。愚智天隔。聖人
T2272_.69.0105c13: 陛乃欲千載之上微言傳使百王
T2272_.69.0105c14: 之下末俗。二不易也。阿難出經去佛未
T2272_.69.0105c15: 尊者大迦葉令五百六通阿羅漢云
六通
迭察迭
T2272_.69.0105c16: 。今離千年而以近意量截。彼阿羅漢乃
T2272_.69.0105c17: 兢兢若此。此生死人平平若是。豈將不
T2272_.69.0105c18: 法者之勇於斯。三不易也。涉此五失
T2272_.69.0105c19: 不易胡爲秦詎可愼乎已上五失
三不易也
結集
T2272_.69.0105c20: 之羅漢等者。第三不易之辭也。兢兢者詩經
T2272_.69.0105c21: 小旻篇之字。兢謂戒也敬也。不自安貌也。
T2272_.69.0105c22: 敬肅貌云兢兢。如淵恐墜履氷懼陷也。
T2272_.69.0105c23: 平平者一本作
誤也
坦也均也。又云。平平萍萍
T2272_.69.0105c24: 也。陸生云苹。詩小雅呦呦鹿鳴⻝野之苹
T2272_.69.0105c25: 又苹苹草聚生貌。文選高唐賦馳苹苹。又水
T2272_.69.0105c26: 中浮萍云萍。爾雅翼云。言無定性。漂流隨
T2272_.69.0105c27: 風云萍萍。平・苹・萍音同通用。今所云平平
T2272_.69.0105c28: 生死人萍無定性風漂貌。喩文軌等
T2272_.69.0105c29: 自樂欲我解作論文萍萍隨
T2272_.69.0106a01: 定性 改千代之上等者第二不易之辭
T2272_.69.0106a02: 也。微言者。音噵云。印度微言云云微妙言
T2272_.69.0106a03: 音甚深義言稱美之詞。末俗者。同噵云。支那
T2272_.69.0106a04: 俗語云云已上擧三不易之語
T2272_.69.0106a05: 疏。況非翻經學之童蒙 鈔曰。五文中三
T2272_.69.0106a06: 責輒改翻語 況非翻經等者。況言承
T2272_.69.0106a07: 上深責。意云。道安作五失三不易。是於
T2272_.69.0106a08: 經之徒明唐梵方言。況乎此文軌師及呂戈
T2272_.69.0106a09: 等非翻經侶。闇唐梵方言自是必然。何輒
T2272_.69.0106a10: 論文。是非實學者所作。膚受末學之所爲
T2272_.69.0106a11: 也。誑惑後學迷童蒙已上基辨私
釋已下亦爾
問。
T2272_.69.0106a12: 賓疏中云文軌師親禀承三藏別梵本
T2272_.69.0106a13: 何故此基疏中今云翻經之侶乎。答。賓
T2272_.69.0106a14: 疏所言爲虚妄。恐傳説之違不訂正以疏
T2272_.69.0106a15: 記焉。檢慈恩傳八。慧立・明濬所責呂戈
T2272_.69.0106a16: 全與此基疏意無違。義斷・後記同斥軌師
T2272_.69.0106a17: 賓疏説但獨作言。誰人復雷同乎。故賓
T2272_.69.0106a18: 疏説爲妄説已上基辨
私問答
但是膚受之輩者。
T2272_.69.0106a19: 一本作庸受。雖意味通膚爲是。膚受是
T2272_.69.0106a20: 論語之文字。謂肌膚所受利害身。愬
T2272_.69.0106a21: 者急迫而切身。則聽者不其實。而發
T2272_.69.0106a22: 者暴矣。由是膚受ト云ヲ已上
誑後徒之幼
T2272_.69.0106a23: 識者。幼謂少也。曲禮ニ人生十年此云幼。識者
T2272_.69.0106a24: 知也。增韻云能別。十歲幼稚之所能別
T2272_.69.0106a25: 已能別半是非實。後學之幼識者以彼等
T2272_.69.0106a26: 改作謬爲眞教。此即彼等所誑所欺。故
T2272_.69.0106a27: 誑後徒等已上
誘初學之童蒙者。童謂
T2272_.69.0106a28: 冠十五以下云童子。蒙謂昧也。稚也。今
T2272_.69.0106a29: 此文意就初入未達迷者初學童蒙。二句
T2272_.69.0106b01: 共彰文軌・呂戈所爲非實學者已上基
辨私
T2272_.69.0106b02: 疏。委率胸襟由斯自滅 鈔曰。五文之中
T2272_.69.0106b03: 四正申呵責辭。基辨云。現流本寫誤多。今
T2272_.69.0106b04: 音石噵古本改訂。應委率胸襟迴換
T2272_.69.0106b05: 聖教諸也。委謂猥也。率謂任也隨也。胸
T2272_.69.0106b06: 襟者。胸謂膺也。襟謂衽之交處云襟。今
T2272_.69.0106b07: 此文意不相承依據但隨自所欲意
T2272_.69.0106b08: 換于文迴于義猥隨自意聖説之聖
T2272_.69.0106b09: 。文軌・呂戈之意誰應已上
私注
當來慧眼
T2272_.69.0106b10: 等者。此下四句正呵責辭。此辭意云。若如
T2272_.69.0106b11: 猥任自欲轉。聖者所示言辭。則當來
T2272_.69.0106b12: 一切學徒慧眼必定得縁闕不生。復今現在
T2272_.69.0106b13: 學者智心亦闕起聖教縁故自滅不生。
T2272_.69.0106b14: 若爾則文軌・呂戈等所爲其罪不輕。鳴呼
T2272_.69.0106b15: 怖乎。是今正呵責之意也已上基
辨私注
T2272_.69.0106b16: 疏。諸有學者差別性故 鈔曰。五文之中
T2272_.69.0106b17: 五結勸須今家翻傳 應閑此義等者。
T2272_.69.0106b18: 意言。諸有智學者當習此三不易義
T2272_.69.0106b19: 據舊大唐遍覺三藏所翻之正差別性故
T2272_.69.0106b20: 舊者對文軌等新翻入正理論出後改作文
新翻論云舊也。賓疏文軌云前本義非也
T2272_.69.0106b21: 疏。問何故但宗差別性故 鈔曰。當出宗
T2272_.69.0106b22: 體章四文中第四總問答結。此中三文。初
T2272_.69.0106b23: 但宗説差別性故。二明但此論説差別
T2272_.69.0106b24: 性故。今即初也。問意云。宗之所依及與因・喩
T2272_.69.0106b25: 並皆極成。何故釋宗所依差別性因喩
T2272_.69.0106b26: 之中不差別性耶 答意云。違他順
T2272_.69.0106b27: 無過宗。有簡故互相差別
簡也
宗依ヲイフノ
T2272_.69.0106b28: 之中説差別性故言若以互相差別
則不彰宗體。故説
T2272_.69.0106b29: 別性
因・喩唯順無曾違他。無簡故不
T2272_.69.0106c01: 差別性故也。云何宗中有簡別
T2272_.69.0106c02: 別性故耶。謂如佛者對聲生論聲是無
T2272_.69.0106c03: 。是違他順己立ト云。雖但宗體順己立
T2272_.69.0106c04: 法聲與法無常互相簡別。名是爲宗體也。
T2272_.69.0106c05: 若雖他順己無簡別。則不
T2272_.69.0106c06: 也。故云他順己有簡別名爲宗也
T2272_.69.0106c07: 已上問答兩重
意基辨私意注
此已上文明宗説差別性故
T2272_.69.0106c08:  因喩唯成等者。此下明因・喩不差別
T2272_.69.0106c09: 性故。唯成者。因・喩於立・敵上唯共成無
T2272_.69.0106c10: 成。無一許一不許故無互相簡已上
私注
如因
T2272_.69.0106c11: 三相等者。秋篠云。此下引例顯云云基辨
T2272_.69.0106c12: 云。擧因例喩。就此文古來兩家釋別。一
T2272_.69.0106c13: 者後記云。如因三相所依便非者。意云。其
T2272_.69.0106c14: 因有體有義。所作是體。三相是義。體不
T2272_.69.0106c15: 義。義不體。是差別性故。今不偏取
T2272_.69.0106c16: 能依差別性因。不所依體義因。今
T2272_.69.0106c17: 但總取總取聲所依
所作能依
因。由此因中不
T2272_.69.0106c18: 差別性故喩體即因准因可知也云云二者
T2272_.69.0106c19: 仁記云。雖因三相亦互相綺差別。而不
T2272_.69.0106c20: 差別不相離。而以別三相因也云云
T2272_.69.0106c21: 辨詳二家云。後記釋中云總取總取能所
所作聲
T2272_.69.0106c22: 因。自上句云偏取能依所依
T2272_.69.0106c23: 之。則總取ルト云言中有所依體義。爾今疏
T2272_.69.0106c24: 文次句云所依便非。既云因喩所依非
T2272_.69.0106c25: 。明知所依體義非因喩。若爾則後記云
T2272_.69.0106c26: 總取爲因違疏主意。故後記釋未穩當也。
T2272_.69.0106c27: 意以仁記説允當也。仁記云別三
T2272_.69.0106c28: 因。此別三相者。能依體義中之義也。
T2272_.69.0106c29: 此爲スト云フコト因能協疏意歟。疏文意云。如
T2272_.69.0107a01: 因之三相義雖所作
相三
差別
T2272_.69.0107a02: 此因三相上體與
相離一許一不
T2272_.69.0107a03: 成其能立因喩之義。因・喩所依便非
T2272_.69.0107a04: 音噵云。因所依聲。
喩所依瓶等言也
此以別三相因不
T2272_.69.0107a05: 因依因不因喩依極成共許
T2272_.69.0107a06: 差別性故秋篠鈔釋所依便非法・有法依便
非如是。甚不是也。以音石
T2272_.69.0107a07: 疏。理門唯云此論獨言 鈔曰。總問答二
T2272_.69.0107a08: 文中二明但此論説差別性故。理門論文如
T2272_.69.0107a09: 上已釋。但説現量等五相違能・所別
T2272_.69.0107a10: 三過故。不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差別性
T2272_.69.0107a11: 。但此入理論獨作斯言。後記云今此論中
T2272_.69.0107a12: 獨作此言甚不是也
T2272_.69.0107a13: 疏。論隨自樂此簡濫失 鈔曰。自下示
T2272_.69.0107a14: 宗相四文中第三簡スル。濫失者。宗有
T2272_.69.0107a15: 中今文簡斯濫失。此中有五。初擧論示科。
T2272_.69.0107a16: 二略釋論文。三擧四宗別宗。四設
T2272_.69.0107a17: 別因喩。五問答分別。今即初也
T2272_.69.0107a18: 疏。隨自者簡應亦名宗 鈔曰。此文二略
T2272_.69.0107a19: 論文 簡別於宗者。音石裏云。隨自者
T2272_.69.0107a20: 遍所許等宗唯取第四宗已上
今云。
T2272_.69.0107a21: 第四不他發論即隨自意也 樂爲所
T2272_.69.0107a22: 成立性者簡別因喩者。音石裏有釋難了。基
T2272_.69.0107a23: 辨私解云。樂爲所成立性者。此言彰
T2272_.69.0107a24: 別眞因喩 眞因喩是能成立性非
T2272_.69.0107a25: 樂爲所成立故。簡別眞因喩非所成
T2272_.69.0107a26: 立宗已上
故理門論等者。故言承上疏
T2272_.69.0107a27: 隨自者簡遍許等三宗樂爲所成立性
T2272_.69.0107a28: 別因喩之文據 顯不顧論宗者。不
T2272_.69.0107a29: 論即隨自。簡別遍許等三也。隨自意立者。
T2272_.69.0107b01: 秋篠鈔設別解云。然隨自言含其三種。一
T2272_.69.0107b02: 隨自教。二隨自意。三隨自能。今言隨自
T2272_.69.0107b03: 隨教・意。但隨自能善者立故。然隨自能
T2272_.69.0107b04: 自意故。理門説隨自意言。有自意
T2272_.69.0107b05: 自能。故隨自言顯隨能云云 已上秋
篠抄
T2272_.69.0107b06: 基辨詳云。秋篠採集諸説三種隨自別
T2272_.69.0107b07: 尤爲殊妙。然理門所説隨自意言顯隨自能
T2272_.69.0107b08: 之義似今疏主意。隨自能者。但隨能善
T2272_.69.0107b09: ト云。是即先承禀宗。如佛弟子習諸法空
T2272_.69.0107b10: 是皆隨自能善者立。如二十唯識末論主
T2272_.69.0107b11: 我隨自能。是即世親善唯識也。故隨自
T2272_.69.0107b12: 能應先承禀宗ナル。隨自意是不顧論宗ト云ヲ
T2272_.69.0107b13: 疏旨。雖隨自意上應隨自能義。濫先承
T2272_.69.0107b14: 禀宗故。不隨能隨自意也。問。若
T2272_.69.0107b15: 爾此疏釋不顧論宗若善外宗等。是即
T2272_.69.0107b16: 隨自能。何故云隨能耶。答。云
T2272_.69.0107b17: 善外宗等者。就斥外宗外宗破也。
T2272_.69.0107b18: 外宗成立外義也。故秋篠云隨自
T2272_.69.0107b19: 言顯隨自能未可已上基
辨私詳
樂爲所立謂
T2272_.69.0107b20: 不樂爲等者。基辨云。此文意言。論樂爲所立
T2272_.69.0107b21: 者。但所成立性是云樂爲。非爲成立能
T2272_.69.0107b22: 成立性眞因喩已上基
辨私
能成立性者。音噵云。
T2272_.69.0107b23: 眞因喩云云若異此者等者。此下四句理門
T2272_.69.0107b24: 論中立爲所成立爲能成立之理
T2272_.69.0107b25: 文也。音石裏明此立理意云。此者眞宗也。
T2272_.69.0107b26: 異者眞因喩也。若眞因喩亦自所樂故名
T2272_.69.0107b27: 者。似因似喩亦自所樂故應宗也云云
T2272_.69.0107b28:  今云。此音石釋雖好文簡幼學難了。基辨
T2272_.69.0107b29: 重釋令了云。異此者謂眞因喩。何故名
T2272_.69.0107c01: 此者。謂此トハ眞宗也。異眞宗者即眞因喩ナレハナリ
T2272_.69.0107c02: 其眞因喩亦是自所樂ナレハトイハハ樂爲所成立
T2272_.69.0107c03: 則似因似喩亦異樂爲所成立故。是亦云
T2272_.69.0107c04: 宗也。是故理門論文云樂爲所立謂
T2272_.69.0107c05: 爲能成立性已上
已上引理門
T2272_.69.0107c06: 略釋今論文疏釋竟
T2272_.69.0107c07: 疏。凡宗有四不須定顧 鈔曰。五文中三
T2272_.69.0107c08: 四宗別宗。此中二文。初擧四宗。後
T2272_.69.0107c09: 正以四宗今論所説宗。今即初也。後記
T2272_.69.0107c10: 云。理門論中凡明宗義皆是四宗也云云
T2272_.69.0107c11: 遍所許宗等者。約內外道自他宗ニヲイテ各各部
T2272_.69.0107c12: ナルカ諸遍許セハ宗相諍フハ皆立已成。如眼
T2272_.69.0107c13: 見色者。音噵云。又如聲所聞云云今云。此等
T2272_.69.0107c14: 皆遍許事。爲宗發言スレハ立已成トナル已上
 已下
亦同
T2272_.69.0107c15: 二先承禀宗等者。約或佛弟子兩人立諸法
T2272_.69.0107c16: 空宗是立已成。吠世師資立我應體實
T2272_.69.0107c17: 亦同 三傍憑義宗等者。是非言正諍。傍
T2272_.69.0107c18: 顯餘義意許宗也。如次具辨 四不
T2272_.69.0107c19: 顧論宗等者。邑記云。疏有二意。言立者
T2272_.69.0107c20: 情所樂便立等者。此即唯立自宗所愛樂
T2272_.69.0107c21: 。於餘三宗既非愛樂決定不立。唯隨
T2272_.69.0107c22: 彼三。故此第四名不顧論宗。又言
T2272_.69.0107c23: 若善外宗等者。此據彼外宗量破斥
T2272_.69.0107c24: 彼敵論顧戀不顧論宗云云 已上
邑記
T2272_.69.0107c25: 又秋篠鈔云。四不顧論宗者亦名隨自宗。謂
T2272_.69.0107c26: 立論人隨自善解○即便立之如鵂鶹子立
T2272_.69.0107c27: 佛法義或佛弟子立鵂鶹義。今言隨自
T2272_.69.0107c28: 因明立論之道。但所ヲ云ナリ自能立云云
T2272_.69.0107c29: 已上
明燈
基辨詳兩家説云。以邑記勝。若
T2272_.69.0108a01: 善外宗疏一本作或善外宗。若・或兩共疏文
T2272_.69.0108a02: 二意自是炳然。秋篠鈔所言不顧言取
T2272_.69.0108a03: 自立他義。若不自宗成他所立。則自
T2272_.69.0108a04: 我宗。若破我宗成立宗。則應自違宗
T2272_.69.0108a05: 。故秋篠釋甚爲不是已上
T2272_.69.0108a06: 疏。此中前三立已成故 鈔曰。此下擧
T2272_.69.0108a07: 別宗二文中後由四宗此論所説
T2272_.69.0108a08: 宗言。此中三文。初明前二宗立已成故非
T2272_.69.0108a09: 論所云宗。二明第三宗非正立
T2272_.69.0108a10: 論所説宗。三明第四宗此論所説宗。今文即
T2272_.69.0108a11: 初科也 此中前三等者。基辨云。此文意
T2272_.69.0108a12: 此論中宗言以前三宗建立也。初遍
T2272_.69.0108a13: 所許宗等者。此下明前二宗不立由。此
T2272_.69.0108a14: 是立已成故不立爲宗。次承禀宗等者。此亦
T2272_.69.0108a15: 立已成。不立爲宗。若二外道共禀等者。此
T2272_.69.0108a16: 本宗立已成。若雖同僧佉弟子
T2272_.69.0108a17: 一義諍時非立已成也。如護法・靑辨
T2272_.69.0108a18: 空有。此非佛家本宗諍故非立已成
T2272_.69.0108a19: 已上
T2272_.69.0108a20: 疏。次義憑宗皆不可立 鈔曰。此文二明
T2272_.69.0108a21: 第三宗非正立此論所説宗言 非言所
T2272_.69.0108a22: 諍等者。備記云。傍義准無我宗是本正
T2272_.69.0108a23: 成。此傍意所成故簡除也。今正取言顯所
T2272_.69.0108a24: 成聲無常論宗云云 已上備記。
今私云。此
T2272_.69.0108a25: 備釋爲好。疏意云。凡諍之根本由言義顯。由顯令
他解起。而傍意許思別義但在內外不顯。不顯故他
T2272_.69.0108a26: 智不起非所諍體。無諍體則無諍用。是故傍意許所
成宗義非本所諍。不立爲正論宗也。而備釋文約雖
T2272_.69.0108a27: 了義意不
疏意
然於因明等者。音噵云。初二
T2272_.69.0108a28: 若立相符過。此第三宗未何過云云
T2272_.69.0108a29: 基辨云。將此疏文古來有多義。今以
T2272_.69.0108b01: 辨。一者出古釋多義。二者辨是非。三者
T2272_.69.0108b02: 如實義。初出古釋者有三家釋別。一後
T2272_.69.0108b03: 記云。意言。因明論中未義準宗過。明知
T2272_.69.0108b04: 義準宗得是眞宗。若爾何故不立。答。本意
T2272_.69.0108b05: 但諍ヲハ所陳不顧論宗。非言所陳
T2272_.69.0108b06: 是正諍。但傍準故。今不立也云云二前記
T2272_.69.0108b07: 云。即助一釋亦得トス過。立聲無常
T2272_.69.0108b08: サハ苦無我等即有一分違宗失。以無漏聲
T2272_.69.0108b09: 是無常而非苦故云云故未其過
T2272_.69.0108b10: 已上三邑記云。諸有爲法既許無常。義許
T2272_.69.0108b11: 。若更立之亦立已成。今約言所陳
T2272_.69.0108b12: 云云音石評云。邑記釋好云云第二判是非
T2272_.69.0108b13: 者。後記中云義憑宗是眞宗非正所諍
T2272_.69.0108b14: 所簡之中云云基辨判云。義憑宗非當時樂
T2272_.69.0108b15: 競。何得眞宗。又前記中云違宗失
T2272_.69.0108b16: 邑記云立已成。皆是不是。疏文既云未見
T2272_.69.0108b17: 其過。何釋是爲過。此等釋不可也。第三
T2272_.69.0108b18: 如實義者。秋篠鈔云。傍義准宗於因明
T2272_.69.0108b19: 其過。既於因過法差別相違之
T2272_.69.0108b20: 。即傍准宗可成宗義。而非正立云云
T2272_.69.0108b21: 辨詳云。秋篠申實義。順疏文違害。雖
T2272_.69.0108b22: 解釋未詳。疏文難彰。故今委辨明之。然於
T2272_.69.0108b23: 因明等者。於因明三十三過中其過
T2272_.69.0108b24: 也。其過之其字爲此文字眼。其者指義准
T2272_.69.0108b25: 。意言。於因明似過中義准宗
T2272_.69.0108b26: 宗過。若爾爲眞宗歟。謂不爾也。既於因
T2272_.69.0108b27: 過下擧例傍准宗爲過也。謂雖傍准
T2272_.69.0108b28: 宗爲似宗過。既於因過法差別相
T2272_.69.0108b29: 違因之過。是即傍意許過。准是今傍准宗縱
T2272_.69.0108c01: 成宗義是非正立。應有過攝。此傍准宗有
T2272_.69.0108c02: 二。一因喩善順成傍准宗。是成宗義。雖
T2272_.69.0108c03: 當時樂宗。故今簡別。二因・喩雖成傍意
T2272_.69.0108c04: 能違不樂爲宗亦成因・喩故。是四相違中
T2272_.69.0108c05: 因過所違本量宗也。今疏文合此二
T2272_.69.0108c06: 然非正立已上基
辨私詳
今簡前三皆等者。仁記
T2272_.69.0108c07: 云。問。何故簡前三宗耶。答。非所樂故。若
T2272_.69.0108c08: 爾似因喩亦非所樂。何故理門等中不簡耶。
T2272_.69.0108c09: 答。以樂爲所成立言眞能成立性也。似
T2272_.69.0108c10: 因喩是非眞能成立故不簡也。前擧理門文
T2272_.69.0108c11: 中若異此等文此其義也云云 已上
仁記
基辨云。
T2272_.69.0108c12: 此仁記釋尤好。順疏文
T2272_.69.0108c13: 疏。唯有第四自不樂故 鈔曰。由四宗
T2272_.69.0108c14: 此論所説宗言三文中第三明第四宗此
T2272_.69.0108c15: 論所説宗文也 自不樂故者。非當時樂爲
T2272_.69.0108c16: 故簡前三今云。瑞源中此疏文注牒秋篠音云
問答一解。今見明燈抄
T2272_.69.0108c17: 。大疏抄中引本院私記釋今所引秋篠
意云之文。後學率爾不依用。擇而居矣
T2272_.69.0108c18: 疏。樂爲所成故不名宗 鈔曰。當章大文
T2272_.69.0108c19: 第四釋別因喩。即釋樂爲所成立者
T2272_.69.0108c20: 別因喩之文也。此中二釋。初約新舊所
T2272_.69.0108c21: 成簡別因喩此第一釋依理門論
解。如次具明
後約
T2272_.69.0108c22: 四宗簡別此第二解次疏文云。若依
理門眞似圓備
初釋
T2272_.69.0108c23: 中有三。初正釋。次寄難釋。後結成。今即初
T2272_.69.0108c24: 也 能成立法謂即因喩等者。前記云。此意
T2272_.69.0108c25: 説言。若不所成但言成立即名宗。則成
T2272_.69.0108c26: 立之名説於能與所故。因名成立亦應
T2272_.69.0108c27: 宗。喩准此知。言自義者即自宗也已上
前記
T2272_.69.0108c28: 後記云。因喩成立等者。此意説云。若不
T2272_.69.0108c29: 所成但言成立即名宗者。因喩亦能成スレハ
T2272_.69.0109a01: 自宗此之因喩應亦名宗。由此道理
T2272_.69.0109a02: 成言能成已上前後記同意釋也。二之中
後記所釋了故爲
T2272_.69.0109a03: 記云若樂爲於宗所立者。因喩亦自所樂
T2272_.69.0109a04: 而成宗故應宗耶。答。因喩本來既成。非
T2272_.69.0109a05: 今新所成故不宗也云云基辨詳三記
T2272_.69.0109a06: 云。後記・前記・仁記雖意相同中後記爲
T2272_.69.0109a07: 巧妙釋也・成立自宗等者。因喩成スルヲ自宗
T2272_.69.0109a08: 亦應宗。但名能立ルコトハ所成
T2272_.69.0109a09: 。因喩本來既成已レリ共許非今所成
T2272_.69.0109a10: 宗。今顯樂爲等者。今論文顯自樂爲新
T2272_.69.0109a11: 成立方是其宗非舊已成。雖樂因喩等者
T2272_.69.0109a12: 伏疑。疑云。以樂爲成立宗。則因喩亦
T2272_.69.0109a13: 樂爲立。何不宗耶。今疏文通此疑。通釋
T2272_.69.0109a14: 意言。雖爲因喩。舊已成非新成。若以
T2272_.69.0109a15: 成立爲宗。則本來共許故是相符。故雖
T2272_.69.0109a16: 宗也已上基
辨私注
T2272_.69.0109a17: 疏。既爾似宗疎故非宗 鈔曰。初解釋三
T2272_.69.0109a18: 文中二寄難釋 既爾者。若以新成立
T2272_.69.0109a19: 宗者ト云此二字意也基辨
私注
備記云。此難意
T2272_.69.0109a20: 云。新所成立方是眞宗ナラハ者。似宗・因・喩亦
T2272_.69.0109a21: 宗。新更可成立云云 基辨云。此
備釋爲
似因
T2272_.69.0109a22: 者如聲顯聲無常所作性故。聲顯不
T2272_.69.0109a23: 聲是所作。是故更立聲是所作。因云
T2272_.69.0109a24: 縁變故。如ト云燈焰等似喩ナルコト准知云云 已上音石
裏。今云。
T2272_.69.0109a25: 此釋
亦好
當時所競方是等下答難文也。邑記云。
T2272_.69.0109a26: 初對敵者名爲當時。以因後立非正宗
T2272_.69.0109a27: 云云 今云。此邑
釋爲
備記云。當時所競是新所成立
T2272_.69.0109a28: 眞宗也。眞因喩亦當時申故以樂爲所立性
T2272_.69.0109a29: 之言簡別也。似因似喩雖更後時可成
T2272_.69.0109b01: 而非當新所成立。是第二時所成立
T2272_.69.0109b02: 故疎而非宗也云云 今云。此備釋解當時樂爲
所立性言眞因喩亦與眞
T2272_.69.0109b03: 同時申。簡別非眞宗
義尤爲悉。自邑此爲
因喩時申等者。邑
T2272_.69.0109b04: 記云。因喩與宗同時所申故。以所成立性
T2272_.69.0109b05: 而簡別之。若不所成立性但言隨自樂
T2272_.69.0109b06: 。則能成因喩亦得宗。故須簡別云云
T2272_.69.0109b07:  基辨詳云。此邑師釋雖義允當文約ナレハ
T2272_.69.0109b08: 識應了知。故今謂。與秋篠所釋併讀以
T2272_.69.0109b09: 義意自炳然。秋篠鈔云。因・喩與宗同一時申
T2272_.69.0109b10: 名爲時申。由同一時濫故置所成
T2272_.69.0109b11: 云云基辨云。以此釋文併讀須疏意。前
T2272_.69.0109b12: 明備釋當時言亦與是同。故須簡別之言皆
T2272_.69.0109b13: 同解了。今謂。本成眞因眞喩亦對敵者
T2272_.69.0109b14: 同時申由濫以樂爲所立之言
T2272_.69.0109b15: 彰宗也。當時能成立性簡別非宗也。雖
T2272_.69.0109b16: 更可成非是所樂是第二時之文一本脱
T2272_.69.0109b17: 所樂三字不可也。可三字。音石噵本如
T2272_.69.0109b18: 是。是第二時者更立量時也。非今所諍者。非
T2272_.69.0109b19: 當時正競處最初樂爲則疎遠故不
T2272_.69.0109b20: 宗也已上基辨私注
疏文意
T2272_.69.0109b21: 疏。此上一解不簡於似 鈔曰。初解三
T2272_.69.0109b22: 文中第三結成初解 依理門論等者。指
T2272_.69.0109b23: 門論中説樂爲所成立者簡別因・喩之文
T2272_.69.0109b24: 也 唯簡等下。眞者音噵云眞因喩。又似
T2272_.69.0109b25: 者云似因喩已上
又大疏鈔云。問。理門論中
T2272_.69.0109b26: 樂爲所立説名云云爾者可似因似喩
T2272_.69.0109b27: 耶。答。疏云但簡眞因喩云云之見理門文
T2272_.69.0109b28: 樂爲所立謂不爲能成立性。若異此者
T2272_.69.0109b29: 所成立。似因似喩亦應云云既簡
T2272_.69.0109c01: 似因喩。何不此耶。邑記意簡眞・似
T2272_.69.0109c02: 因喩云云邑記云。理門所言樂爲所立唯簡
T2272_.69.0109c03: 眞因・眞喩似因似喩。然准理門既云
T2272_.69.0109c04: 樂爲所立。與此相似スルモノモ亦應具簡似・眞能
T2272_.69.0109c05: 。彼樂爲言意簡似因喩。彼非所樂故。彼
T2272_.69.0109c06: 所立言意簡眞因喩。彼是能立故。若不
T2272_.69.0109c07: 者。彼論何須若異此者説所成立似因
T2272_.69.0109c08: 似喩應亦名宗。然彼意説。若異前説樂爲
T2272_.69.0109c09: 所立即應第二時彼所成立。似因・似喩
T2272_.69.0109c10: 亦應宗。既爾彼樂爲所成立言應已簡
T2272_.69.0109c11: 於似。宜更詳云云如何。答贈僧
私云。理
T2272_.69.0109c12: 門論文樂爲所立之言簡能成立性眞因喩
T2272_.69.0109c13: 也。若異此樂爲所立能立眞因喩ケハ所立
T2272_.69.0109c14: 者。似因喩亦可宗也。故若異此者等之
T2272_.69.0109c15: 文顯眞因喩之所以也。不直簡似因
T2272_.69.0109c16: 。況若以樂爲言似者。何下論文云
T2272_.69.0109c17: 樂成立現量等相違故名似立宗等
T2272_.69.0109c18: 已上贈
僧正意
又纂要中云彼樂爲言簡於似因喩
T2272_.69.0109c19: 故彼論云樂爲所立謂不爲能成立性
T2272_.69.0109c20: 此者カハ所成立似因似喩ヲモ亦名宗。
T2272_.69.0109c21: 若爾纂主意云樂爲言簡似因喩已上
大疏
T2272_.69.0109c22: 抄中贈僧正疑難但
疑無通釋文
基辨私通釋云。是亦如贈僧
T2272_.69.0109c23: 正會通前文疑難。此纂引文亦顯眞因
T2272_.69.0109c24: 所以也。非直簡似。然纂主意取此文
T2272_.69.0109c25: 似因喩樂爲言非似宗過。纂主所
T2272_.69.0109c26: 釋可謂麁釋。以疏主意此上一解
之意也
正的
T2272_.69.0109c27: 也。如次下悉辨
T2272_.69.0109c28: 疏。又解樂者體義名宗 鈔曰。釋簡別因
T2272_.69.0109c29: 第二解約四宗簡別也。貫通上
T2272_.69.0110a01: 下者。音噵云。一隨自樂。二樂爲云云又音裏
T2272_.69.0110a02: 云。又解樂者下第二解也。貫通上下者。意云。
T2272_.69.0110a03: 一隨自樂。二樂爲也。隨自樂者簡遍所許等
T2272_.69.0110a04: 三宗。樂爲者簡似宗因喩也。所成立性者
T2272_.69.0110a05: 眞因喩云云 已上
簡前三宗等者。基辨
T2272_.69.0110a06: 云。簡前三宗等者。遍所許・先承禀二宗共許
T2272_.69.0110a07: 也。傍憑宗非正立。故云隨自樂也。樂爲
T2272_.69.0110a08: 之簡似宗等者等似因似喩。非是此時等者
T2272_.69.0110a09: 敵者時所樂爲。故云樂爲別似宗
T2272_.69.0110a10: 因喩已上
雖成已義者音石噵云。眞因・眞
T2272_.69.0110a11: 喩雖成自己宗義是能成立。本來共許非
T2272_.69.0110a12: 當今對敵所成。今所成立者今字當時也。體
T2272_.69.0110a13: 義者有法與法也。又同裏云。意言。以眞因
T2272_.69.0110a14: 成自宗義。此樂爲故雖宗。而非
T2272_.69.0110a15: 故不宗也。故今簡因喩云云又邑
T2272_.69.0110a16: 記云。雖成已義等者。此意云。若不因喩
T2272_.69.0110a17: 恐彼因喩以能成立自己所立宗義亦得
T2272_.69.0110a18: 宗。由論云所成立性即簡於彼因喩
T2272_.69.0110a19: 能成自宗義是能立故非今所立。故不
T2272_.69.0110a20: 宗也云云基辨云。邑記・音石意相同。爲
T2272_.69.0110a21: 是正
T2272_.69.0110a22: 疏。若依後解略圓備故鈔曰。第二解
T2272_.69.0110a23: 文餘也。此疏主評後解 雖異理門者。前
T2272_.69.0110a24: スハ理門論説唯簡於眞之解。今此後解
T2272_.69.0110a25: 眞與似釋樂爲所成立性故與理門
T2272_.69.0110a26: 已上基
辨私
簡眞與似者。音石云。簡眞宗因喩及
T2272_.69.0110a27: 似宗因喩云云 已上
略圓備故者。略謂總略
T2272_.69.0110a28: 也。總略眞似故圓滿周備一切簡別也已上基
辨私
T2272_.69.0110a29: 又秋篠鈔釋此疏二解云。簡別因喩之濫
T2272_.69.0110b01: 二種別。一眞因喩濫。謂宗等三支俱成スレハ
T2272_.69.0110b02: 自義理應因喩亦得宗。二似因喩濫。謂
T2272_.69.0110b03: 因喩能成於宗。宗體則非能立。爲他所成
T2272_.69.0110b04: 因喩ナラハ宗。如是二濫自有兩解。一
T2272_.69.0110b05: 云。爲初濫故云樂爲所成立性。謂所立
T2272_.69.0110b06: 宗違他順己是所樂爲。能立因喩賓主許故
T2272_.69.0110b07: 所樂爲。故樂爲所立是宗。不樂能立非也。
T2272_.69.0110b08: 後濫故云樂爲所成立性。謂似因喩
T2272_.69.0110b09: 若更成立雖所立。然非樂爲。故以樂爲
T2272_.69.0110b10: 所立是宗ナリト云不樂所立非也。二云。爲
T2272_.69.0110b11: 故云樂爲。謂似因喩若更成之雖
T2272_.69.0110b12: 而非樂爲。故樂是宗也。不樂非也。爲
T2272_.69.0110b13: 初濫所成立性。謂眞因喩是其能立。故所
T2272_.69.0110b14: 成是宗。能立非也云云 已上
明燈
基辨云。秋篠
T2272_.69.0110b15: 斯兩釋之所釋善得疏主意
T2272_.69.0110b16: 疏。問何故因喩不説隨自 鈔曰。簡
T2272_.69.0110b17: 五文中五問答分別。此下有四問答。今文
T2272_.69.0110b18: 第一問答明別因喩隨自樂。問意云。
T2272_.69.0110b19: 因喩成宗亦應隨自。如何所立宗ニノミ但云
T2272_.69.0110b20: 耶。答意云。宗是所成當時樂爲ナレハ但云
T2272_.69.0110b21: 。因喩能立宗故先已共許セルヲ方成。故隨自
T2272_.69.0110b22: 言唯在宗內已上
私注
因喩二種如共等下
T2272_.69.0110b23: 因喩隨自樂ト云ノ之簡自他共
T2272_.69.0110b24: 三量釋。今文先就共比量因喩辨。意言。共
T2272_.69.0110b25: 比以本來共許因喩能立故與宗今成
T2272_.69.0110b26: 同。由是宗以隨自ト云ヲ簡因喩不隨自
T2272_.69.0110b27: 已上
私注
無遍許失等者。基辨云。明共比因喩無
T2272_.69.0110b28: 前三失。謂宗當時所立故雖遍許承禀立已
T2272_.69.0110b29: 成失。因喩以本來舊成能立故。雖
T2272_.69.0110c01: 立已成前二失也。亦於因喩
T2272_.69.0110c02: 傍意許差別爲能立。非正立傍准
T2272_.69.0110c03: 。由此等義因喩簡隨自言
T2272_.69.0110c04: 已上基
辨私
又音石云。意言。因喩必先共許スルヲ以
T2272_.69.0110c05: 方成能立。即立非無果。故無相符失。故以
T2272_.69.0110c06: 隨自言簡也。此約共比因喩也。遍許宗
T2272_.69.0110c07: 者如眼見色。此ルトキハ果故以隨自ト云
T2272_.69.0110c08: 簡也。先承宗者。如二外道共承僧佉對諍
T2272_.69.0110c09: 本宗。此亦立ルニ果故以隨自言簡也云云
T2272_.69.0110c10: 已上
又秋篠鈔曰 凡立因喩要先ヨリ共許スルヲ云
T2272_.69.0110c11: 是故更無遍許之失及承禀失。宗義者。違
T2272_.69.0110c12: 己方名爲宗故有遍許等失云云 已上
秋篠
T2272_.69.0110c13: 辨云。此二師釋雖好難了。今助釋令了。
T2272_.69.0110c14: 謂因・喩二共比量中必先ヨリ共許スルヲモテ方成
T2272_.69.0110c15: 。然因喩故無相符失。故以隨自簡。若
T2272_.69.0110c16: ナルニ必不爾是非本來共許。必今諍新成
T2272_.69.0110c17: 故。若用共許立已成失。是故以隨自簡。因
T2272_.69.0110c18: 喩共許無遍許等失。遍許等立已成失是宗
T2272_.69.0110c19: 過故爲過失也。因喩共許無失故以隨自
T2272_.69.0110c20: 簡也。若以不共許因喩時必有隨一
T2272_.69.0110c21: 不成失。以隨自簡則他隨一不成過。後記所
T2272_.69.0110c22: 釋如是。彼記云。無遍許失及承禀等者。意
T2272_.69.0110c23: 云。宗中有遍許宗承禀宗。若更立者乃相符。
T2272_.69.0110c24: 所以宗中須隨自。若共因喩必須遍許或承
T2272_.69.0110c25: 禀等。所以因喩不隨自。無レハナリ遍許等過
T2272_.69.0110c26: 基辨云。後記所釋殊勝易了。後學須
T2272_.69.0110c27: 依用諸 要言所陳等者下彰因喩無傍准
T2272_.69.0110c28: 。音石裏云。意言。言顯所陳方名因喩。故
T2272_.69.0110c29: 因喩無義准差別。故以隨自簡也。宗ナレハ
T2272_.69.0111a01: 是言ヲモテ陳。外別有レハ意許差別四相違
T2272_.69.0111a02: 因之所違宗。是即正因喩所成。故以隨自
T2272_.69.0111a03: 簡也云云基辨云。因喩以言顯。無意許
T2272_.69.0111a04: 因喩能立。故無レハ義准失トスヘキコト隨自
T2272_.69.0111a05: 簡也已上音石
意如
此上明共比因喩隨自言
T2272_.69.0111a06: 簡竟 自他比量等下明自他二比因喩
T2272_.69.0111a07: 亦以隨自言簡也 説許執故者。仁記云。
T2272_.69.0111a08: 自比量者不他宗。他比量者不自宗
T2272_.69.0111a09: 既説許執故也云云邑記云。宗有乖諍。意
T2272_.69.0111a10: 即是不顧論宗。故於宗中隨自。因
T2272_.69.0111a11: 喩共許即是非不顧論。因喩但可其不顧
T2272_.69.0111a12: 之宗。不因喩説言隨自云云基辨云。隨
T2272_.69.0111a13: 其不顧等者。因喩亦隨其自・他比別
T2272_.69.0111a14: 故是即不自他
T2272_.69.0111a15: 疏。問何故宗中義准能立 鈔曰。四問答
T2272_.69.0111a16: 中第二問答明義准因喩 隨應之義
T2272_.69.0111a17: 等者。邑記・仁記・音石同釋云。隨應之義者
T2272_.69.0111a18: 應種種意許差別也云云立乃乖角共自
T2272_.69.0111a19: 相違者。邑記意云。以隨應意許義立爲
T2272_.69.0111a20: 時。與共許言陳自相相違也云云基辨私云。
T2272_.69.0111a21: 共自相者本ヨリ成スル因喩也。因・喩以言陳成故
T2272_.69.0111a22: 共自相。若立意許宗共自相因喩
T2272_.69.0111a23: 違也已上
私記
後記釋云。且如數論師對佛法
T2272_.69.0111a24: 眼等必爲他用。意中所許擬成眼等是
T2272_.69.0111a25: 眞他用スルコト。積聚性爲因。臥具等因喩。
T2272_.69.0111a26: 同喩乃成眼等爲メニ假他ルルコト。由
T2272_.69.0111a27: 此擧ルトキ因違自所立成違。故云立乃乖角
T2272_.69.0111a28: 共自相。由此因喩違他意許。明知宗因
T2272_.69.0111a29: 義准宗之差別。因・喩定言。熟思已上
後記
T2272_.69.0111b01: 基辨云。此後記釋尤爲殊勝 故於宗中等
T2272_.69.0111b02: 者。故言承上立意許宗共自相因喩
T2272_.69.0111b03: 。由是宗有傍義准四相違因中所違量
T2272_.69.0111b04: 法差別・有法差別意許宗因相違
T2272_.69.0111b05: 也 言申決定等者。宗隨自意立。故有
T2272_.69.0111b06: 意許・言顯差別也。問。比量相違先宗違
T2272_.69.0111b07: 名爲相違。後因未擧。豈非義因。云何必
T2272_.69.0111b08: ヲ以ルトキ方成能立耶。答。立ルトキ後正量必言
T2272_.69.0111b09: 陳中方成能立。故無義因成ト云也。此
T2272_.69.0111b10: 疏文意。謂以言陳因・喩時。以其言顯
T2272_.69.0111b11: 因喩決定方成能立。不別求意許也。故
T2272_.69.0111b12: 因・喩義准能立已上基
辨私注
又基
T2272_.69.0111b13: 辨私問。大疏鈔中引本院空晴四相違三卷
T2272_.69.0111b14: 私記中卷云。問。疏云。問何故宗中義准
T2272_.69.0111b15: 能立此問意以四宗中義準宗問耶。亦
T2272_.69.0111b16: 四相違中意許差別問歟。如何。答。就
T2272_.69.0111b17: 四宗中義准宗問也已上本
院答
有復問。若爾
T2272_.69.0111b18: 問中就四宗中義准宗言答中以四相違
T2272_.69.0111b19: 中意許差別。此相違如何本院答。所立宗傍
T2272_.69.0111b20: 差別義名義准宗。故欲傍有差別
T2272_.69.0111b21: 四相違中意許差別例答也。由是非
T2272_.69.0111b22: 四相違中意許差別爲義准宗已上本
院答
 
T2272_.69.0111b23: 此本院答云。今見疏文故於宗中傍有
即四相違所違差別爾今此答云四相違中意許
T2272_.69.0111b24: 差別例答也。由是非四相違中意許差別爲義准宗
答甚難了。既疏文云即四相違所違差別。既置即言
T2272_.69.0111b25: 傍義准宗即四違中所違差別。本院云
何云例答非義准宗耶。甚難
復有問。若
T2272_.69.0111b26: 爾四相違意許差別不義准宗本院答。
T2272_.69.0111b27: 傍義准宗四宗中傍義准宗
T2272_.69.0111b28: 已上本
院答
 基辨難此本院答云。疏中以四宗一切
盡。今此答中云四宗中傍義准宗
T2272_.69.0111b29: 了。若爾四宗外傍義准宗疏文中
何處之耶 已上基辨難
又有問。若爾義
T2272_.69.0111c01: 准宗有多類本院答。不爾。四相違中意許
T2272_.69.0111c02: 差別不顧論宗似傍義准宗故名傍義准宗
T2272_.69.0111c03: 已上
本答
有問。疏中釋義准宗云。既於因過
T2272_.69.0111c04: 法差別相違之因。即傍准宗可成宗義
T2272_.69.0111c05: 然非正立已上
疏文
若由此釋則四相違中意許
T2272_.69.0111c06: 差別猶可傍義准宗本院答。此疏文意
T2272_.69.0111c07: 傍義准宗意許故無其過。望諍意
T2272_.69.0111c08: 許差別相違因。而其可聞不可聞聲皆傍
T2272_.69.0111c09: 准宗義。此所作性故因ヲモテ能成故不過。故
T2272_.69.0111c10: 傍准宗其過。以是爲證四相違
T2272_.69.0111c11: 中意許差別ヲハ傍准宗已上本
院答
 
T2272_.69.0111c12: 此答了。既云違意許差別相違
。亦云其可聞不可聞聲雖傍准宗義所作性ヲモテ
T2272_.69.0111c13: 能成過。答釋文段似前後相違。若救云
傍意許宗雖相違因諍傍義不過。則今返難應
T2272_.69.0111c14: 云。陳那家以諍一許一不許宗。不諍非宗。今
既云傍憑義宗四宗。云何以諍意許傍義而今
T2272_.69.0111c15: 宗耶。不諍但名意許傍義宗也。故本院
答難了。既疏云亦有傍義差別義准失已上
T2272_.69.0111c16: 基辨難
院答云云
大疏鈔中引此本院私記問答
T2272_.69.0111c17: 贈僧正評云。此文可之。不此旨之人
T2272_.69.0111c18: 多致異論云云又有對基辨問云。大疏
T2272_.69.0111c19: 鈔所引本院私記問答贈僧正評是非云何
T2272_.69.0111c20: 決耶。基辨答云。本院私記中云四相違中意
T2272_.69.0111c21: 許差別非傍義准宗其意難了。違疏意
T2272_.69.0111c22: 故。疏主以四宗一切宗竟故。若四違中
T2272_.69.0111c23: 意許宗非傍義准宗。則四宗中何所攝耶。由
T2272_.69.0111c24: 此難私記所釋云四違中本量言陳上ニアル
T2272_.69.0111c25: 意許差別宗爲不顧論宗攝。此亦難了。違
T2272_.69.0111c26: 故。今疏文中既云宗中傍有義准
T2272_.69.0111c27: 四違中所違差別。由是明知四相違中言陳
T2272_.69.0111c28: 所違本量意許差別是四宗中傍義准宗。云
T2272_.69.0112a01: 何意許宗應不顧論宗耶。由是本院私
T2272_.69.0112a02: 記難了。又別設一解輔本院云。雖
T2272_.69.0112a03: 疏文私今立義盡道理論。則縱有意許差
T2272_.69.0112a04: 量於本量言陳上不顧論宗。能違量亦
T2272_.69.0112a05: 不顧論宗。又立者意許樂爲トスル宗於言陳
T2272_.69.0112a06: 義准立故傍義准宗自是炳然。所違ニモアレ
T2272_.69.0112a07: 宗可四宗中傍義准宗也。如
T2272_.69.0112a08: 道理自顯然故。本院所釋全爲了。贈僧
T2272_.69.0112a09: 正用是爲正亦難了也。又近來瑞源中爲
T2272_.69.0112a10: 秋篠釋與本院文。是亦不是。明燈抄
T2272_.69.0112a11: 中遂無斯説。恐以大疏抄所引有私記ト云
T2272_.69.0112a12: 明燈抄云謬以有私記秋篠釋歟。麁
T2272_.69.0112a13: 漫之甚不取焉。又有問云。本院私記釋
T2272_.69.0112a14: 疏云因明其過既於因過ヲ以
T2272_.69.0112a15: 差別相違之因之文云。其意約傍義准
T2272_.69.0112a16: 其過。法差別准スレハナリ因。聲上可聞
T2272_.69.0112a17: 不可聞無常上作彼縁性非彼縁性皆是差別
T2272_.69.0112a18: 義。望是所作性故因皆能成其因。望
T2272_.69.0112a19: 意許差別相違因。其可聞不可聞聲皆
T2272_.69.0112a20: 傍准宗。此因能成故不云云此本院
T2272_.69.0112a21: 釋是非如何。基辨答。此所釋中云是所作
T2272_.69.0112a22: 性因皆能成意許諍意許差別
T2272_.69.0112a23: 相違因可聞不可聞聲皆當傍准宗此因
T2272_.69.0112a24: 能成故不過。此釋違疏文其因能成
T2272_.69.0112a25: 准宗皆是爲過。疏既云則傍准宗可成
T2272_.69.0112a26: 然非正立云云此文中然字彰過。故傍
T2272_.69.0112a27: 准宗雖成宗義皆是爲過爲疏實義也。本
T2272_.69.0112a28: 院釋中云諍意許差別相違因。今
T2272_.69.0112a29: 謂。若爲相違因則云何非過失耶。亦云
T2272_.69.0112b01: 傍准宗此因能成不過耶。若云諍但
T2272_.69.0112b02: 自備傍義云傍准宗過之意歟。今謂。
T2272_.69.0112b03: 諍應宗者。由此等道理難通本院
T2272_.69.0112b04: 所釋爲穩也
T2272_.69.0112b05: 疏。問何故宗內因喩不説 鈔曰。第三問
T2272_.69.0112b06: 答明因喩樂爲。此即問也 宗內
T2272_.69.0112b07: 者音噵云。眞宗云云
T2272_.69.0112b08: 疏。答似宗因喩不説樂爲 鈔曰。此下答
T2272_.69.0112b09: 文。此中有三説。初説意云。當時樂爲方爲
T2272_.69.0112b10: 眞宗。後時樂爲非是眞宗。似宗因喩更成立
T2272_.69.0112b11: 時眞宗中攝。故後時樂爲。故言樂爲
T2272_.69.0112b12: 三似之宗也 今顯當時等者。今謂今文眞
T2272_.69.0112b13: 宗云樂爲。不以彼爲者。彼字一本作後是也。
T2272_.69.0112b14: 彼字亦無害。更立云彼則與後同。爲言樂
T2272_.69.0112b15: 爲也。非後時樂爲。簡彼三似宗者。此
T2272_.69.0112b16: 五字第一答主意也。三似者三似宗。即四宗
T2272_.69.0112b17: 中前三也。以樂爲言不顧論宗三似
T2272_.69.0112b18:  似因喩等者彰似因喩更立宗攝不
T2272_.69.0112b19: 樂爲。然秋篠所覽本作簡彼三似似宗因喩
T2272_.69.0112b20: 二似字。是故至鈔釋中故云樂爲
T2272_.69.0112b21: 彼三似也似宗因喩設今及後等者。以似宗
T2272_.69.0112b22: 次牒文。此是智者千慮一失。次疏釋文
T2272_.69.0112b23: 似宗後時樂爲故。以似宗言
T2272_.69.0112b24: 次句首甚不是也。後學擇而取焉已上
私注
T2272_.69.0112b25: 今及後等者。音石裏云。道慈法師言。如
T2272_.69.0112b26: 聲顯聲無常因云所作性故。彼聲顯論
T2272_.69.0112b27: 聲所作故。當時不因。後時更
T2272_.69.0112b28: 聲是所作宗。此後時所作言非因是宗。故
T2272_.69.0112b29: 今及後俱不可説爲因云云又周記云。設
T2272_.69.0112c01: 今及後等者。以因喩二由過故現非
T2272_.69.0112c02: 。若以過更將因喩而成立之。彼成立
T2272_.69.0112c03: 已即名爲宗非因喩故。是即後時不
T2272_.69.0112c04: 云云基辨云。設者且也。今者似因・似喩當
T2272_.69.0112c05: 時正用時似故不ナリ及喩ナリトハ。後者第
T2272_.69.0112c06: 二時。謂第二時更成立スレハ宗故不
T2272_.69.0112c07: 及喩也。此今及後不因或喩且施設
T2272_.69.0112c08: 云。非實有似因喩因名喩者。故今文
T2272_.69.0112c09: 設言此義也。一本作爲喩亦爾。音石
T2272_.69.0112c10: 所覽有亦爾言。秋篠本無此言。今云。有無
T2272_.69.0112c11: 俱是。若更立之等者。明因喩。若
T2272_.69.0112c12: 第二更以似因喩成立時宗中攝。故因喩無
T2272_.69.0112c13: 樂爲簡別已上基
辨私注
設更成立等者。音石
T2272_.69.0112c14: 裏云。道慈法師言。謂對聲顯論聲所作
T2272_.69.0112c15: 。彼聲顯論既許所作宗。今更成立聲是
T2272_.69.0112c16: 無常宗。故云設更成立等。既成無常宗
T2272_.69.0112c17: 所作因故云義既成已等。從初似因
T2272_.69.0112c18: 眞因故云展轉也。所作因者既成似因
T2272_.69.0112c19: 又成似宗。故云疎成不於宗。例如上
T2272_.69.0112c20: 似宗因喩雖更可成非是所樂是第二
T2272_.69.0112c21: 時所成故非今所諍疎故非云云
T2272_.69.0112c22: 辨云。義既成已者。更立宗義成已。方爲因喩
T2272_.69.0112c23: 者。第三時爲本量眞因喩。展轉疎成
T2272_.69.0112c24: 者。自初似因第三時爲眞因喩展轉疎
T2272_.69.0112c25: 遠成就樂爲。疎謂漸也。不同於宗者。疎遠
T2272_.69.0112c26: 漸成不宗當時樂爲。故於因喩等者結
T2272_.69.0112c27: 成。謂似因喩更成立故無簡。是故於因喩
T2272_.69.0112c28: 樂爲已上基
辨私注
T2272_.69.0112c29: 疏。又於宗內因喩略之 鈔曰。第二答文。
T2272_.69.0113a01: 秋篠云。第二説意。宗樂爲言ヲ以似周已。即
T2272_.69.0113a02: 九過。初簡所別。次簡能別。合二即簡
T2272_.69.0113a03: 隨自。者簡相符過。言樂爲者即簡
T2272_.69.0113a04: 比等五違及似因喩亦簡十四因過喩十過
T2272_.69.0113a05: 故理因喩中可樂爲。略故無耳云云基辨
T2272_.69.0113a06: 詳云。問。秋篠意以樂爲言現比等五違。
T2272_.69.0113a07: 似因喩。然纂要中云。下論説樂成立
T2272_.69.0113a08: 現量等相違故名似立宗。故知樂爲非
T2272_.69.0113a09: 彼五已上
纂要
此釋與秋篠違。如何和會耶。
T2272_.69.0113a10: 答。由下疏解。論説雖言義兼タルヲ以以徳失
T2272_.69.0113a11: 此樂成立言含當時・後時二之樂爲。又以
T2272_.69.0113a12: 定義雖言樂爲ト云ハ其今・後二時
T2272_.69.0113a13: 不定。當時樂爲所立名宗。從時樂爲名
T2272_.69.0113a14: 立宗。今顯後時樂爲故名似立宗也。秋
T2272_.69.0113a15: 篠所言簡現比等五違及似因喩之樂爲此
T2272_.69.0113a16: 當時樂爲。又纂要所云非彼五之樂爲
T2272_.69.0113a17: 今與後二時樂爲。後學了知此別而宜
T2272_.69.0113a18: 會斯違而已。因喩略之者。因喩略樂爲
T2272_.69.0113a19: 已上基辨私會
燈之違
T2272_.69.0113a20: 疏。又宗有諍不言樂爲 鈔曰。第三答文。
T2272_.69.0113a21: 此答意備記云。此答意言。宗中義有相濫。故
T2272_.69.0113a22: 樂爲之言。因喩義無相濫。故不樂爲
T2272_.69.0113a23: 之言云云基辨云。此備釋爲殊勝。以更須成
T2272_.69.0113a24: 者。更謂非第二。今別須立量成也已上
私注
T2272_.69.0113a25: 義相濫者。音噵擧仁説云。似宗濫於眞宗
T2272_.69.0113a26: 云云後記云。第三解與第一解義意無
T2272_.69.0113a27: 云云秋篠明三答別云。初約現當。次約
T2272_.69.0113a28: 廣略。後約濫非濫。故三説別云云基辨詳云。
T2272_.69.0113a29: 此秋篠釋爲穩當。初答云現當
T2272_.69.0113b01: 相爾。第二答中以樂爲言似因喩
T2272_.69.0113b02: 當二樂意周備。由是約スト云現當釋初・二難
T2272_.69.0113b03: 分。今私釋言。初答約更立與立釋
T2272_.69.0113b04: 樂爲。第二約廣略答。第三約濫・非濫
T2272_.69.0113b05: 答。是云三答別 後記云初與三無差別
T2272_.69.0113b06: 甚不是也。又就第三約濫不濫答。備記
T2272_.69.0113b07: 義濫不濫。仁記云似宗濫眞宗。秋篠云
T2272_.69.0113b08: 但有濫不濫何物濫不。雖各義通
T2272_.69.0113b09: 備記殊勝。疏文既云宗義相濫已上基
辨私注
T2272_.69.0113b10:
T2272_.69.0113b11: 疏。問何獨宗標能成立也 鈔曰。第四
T2272_.69.0113b12: 問答明因喩不能成立。秋篠云。問意
T2272_.69.0113b13: 言。論別解宗言是所成立性。因喩別釋何不
T2272_.69.0113b14: 能成立
T2272_.69.0113b15: 疏。答宗言所立更不須説 鈔曰。答中有
T2272_.69.0113b16: 四説別。此文第一説也。初説意云。以宗説
T2272_.69.0113b17: 所成立性影彰因喩是能成立性
T2272_.69.0113b18: 疏。又宗前未説更何須説 鈔曰。答中第
T2272_.69.0113b19: 二説。秋篠鈔云。宗前未説者。宗頌及長行前
T2272_.69.0113b20: 説。恐濫須所成
立性
因喩前頌已標
T2272_.69.0113b21: 能立。由前已彰。更何須云云又邑記云。
T2272_.69.0113b22: 此所立宗先來未説今時對説。故云所成
T2272_.69.0113b23: 因喩時已彰宗訖。宗既所立此云能立
T2272_.69.0113b24: 更何須云云又音石裏云。宗前未説等者。
T2272_.69.0113b25: 意云。從此論文已前未説宗所立也。今方
T2272_.69.0113b26: 宗。若此宗中不所成立之言者能立
T2272_.69.0113b27: 所立二可相濫。由是今説宗時宗是若能立
T2272_.69.0113b28: 歟。若所立歟疑故。今宗名所成立
T2272_.69.0113b29: 云云基辨詳云。秋篠釋難了。工者顧失。
T2272_.69.0113c01: 邑記直釋也。音裏爲理 因喩已彰等
T2272_.69.0113c02: 者。一本作因前已彰。前字寫誤。與喩草
T2272_.69.0113c03: 書狀相同故。邑記及秋篠所覽本作因前謬。
T2272_.69.0113c04: 音噵本作因喩正。已彰者擧宗後申
T2272_.69.0113c05: 則是能立自是炳然。更何須能成立
T2272_.69.0113c06: 已上基辨
私注判
T2272_.69.0113c07: 疏。又宗違古以簡別也 鈔曰。第三説答
T2272_.69.0113c08: 秋篠鈔云。第三説答意古師等説宗是能
T2272_.69.0113c09: 。今違古師宗名所成。因喩不違不
T2272_.69.0113c10: 成云云基辨云。言所成立以別古今者。新師
T2272_.69.0113c11: 不相離性所立宗。故今宗名所成立
T2272_.69.0113c12: 古師宗
T2272_.69.0113c13: 疏。又前標云後更不須 鈔曰。第四説答意
T2272_.69.0113c14: 云。古今二師雖所立別。且同古師宗名
T2272_.69.0113c15: 因喩能成ト云。論初標云宗等多言名能立
T2272_.69.0113c16: 先説能立已。由是後更不説也已上基
辨私注
又前
T2272_.69.0113c17: 標等音石噵本無文字異本
云云
T2272_.69.0113c18: 疏。論是名爲此結成也 鈔曰。明宗相
T2272_.69.0113c19: 中大文第四結成宗相。是言遠指上依・體・
T2272_.69.0113c20: 濫之三科。此等總結名爲宗相
T2272_.69.0113c21: 疏。論如有成三指法也 鈔曰。示宗相
T2272_.69.0113c22: 中第三大文指示眞宗式法。此中三文。初牒
T2272_.69.0113c23: 論示科。二以上來論文此式法。三引
T2272_.69.0113c24: 伽顯揚此論立宗所説。今即初也
T2272_.69.0113c25: 疏。如佛弟子指此令解 鈔曰。二以上來
T2272_.69.0113c26: 論文此式法。此中五文。初如佛弟子等三
T2272_.69.0113c27: 句正釋今文示立・敵。此式是即共比量
T2272_.69.0113c28: 式。無簡言故。論文但説如有成立
T2272_.69.0113c29: 敵何人。若對勝論聲無常則此宗
T2272_.69.0114a01: 相符非眞宗式。若勝論爲立者佛者爲
T2272_.69.0114a02: 亦相符非眞。是故今指示立聲無常
T2272_.69.0114a03: 聲常此宗時眞立宗法。焉云
T2272_.69.0114a04: 佛弟子對聲論師等。論文簡略含是義。故
T2272_.69.0114a05: 如有成立 聲是有法等者。此下七句正
T2272_.69.0114a06: 上論此式法五文中第二合上極成
T2272_.69.0114a07: 有法極成能別之論文故云聲是有法無常
T2272_.69.0114a08: 能別。不有法無常。彼此者立・敵
T2272_.69.0114a09: 也。聲及無常者相違釋。若合之一處
T2272_.69.0114a10: 也。今此式法中云聲前所説宗依中極成
T2272_.69.0114a11: 有法。云無常者極成能別。故今疏中合
T2272_.69.0114a12: 名極成有法極成能別爲宗所依 彼聲
T2272_.69.0114a13: 論師等者。合上論文五文之中此下十句第
T2272_.69.0114a14: 三合上差別性故之文 不許聲上等者。明
T2272_.69.0114a15: 一許一不許。今但擧一不許影示一許。上有
T2272_.69.0114a16: 二字示聲與無常相離則立敵許若合
T2272_.69.0114a17: 聲上有無常敵聲論者一不許。今佛
T2272_.69.0114a18: 弟子等下正合差別性故文。合之一處者。之
T2272_.69.0114a19: 言指上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及今此式法聲
T2272_.69.0114a20: 及無常。今論文云聲是無常之是言
T2272_.69.0114a21: 即合一處之相。互相差別等者。若以
T2272_.69.0114a22: 成有法・能別之一處聲與無常互相
T2272_.69.0114a23: 簡別而不相離宗體性。聲論不許等者正
T2272_.69.0114a24: 法也。以互相差別不相離聲是無
T2272_.69.0114a25: 時。敵聲論者不聲上無常故。一許一
T2272_.69.0114a26: 不許簡前三示失謂簡立已成等
前三宗失者
不顧論眞宗
T2272_.69.0114a27: 今正得成。論文云聲是無常是言
T2272_.69.0114a28: 一處故。疏釋云合一處不相離是言示。
T2272_.69.0114a29: 全無相違 既成隨自等者。此下合上論
T2272_.69.0114b01: 五文之中第四以上隨自樂爲所成立性
T2272_.69.0114b02: 論文斯式法論文フヲ如有成立今此疏
T2272_.69.0114b03: 釋云既成隨自等上釋也。今云。既成之
T2272_.69.0114b04: 成言即論文有成立之成字也。有成立者隨
T2272_.69.0114b05: 自樂不顧論宗。是簡宗濫也 亦是樂爲等
T2272_.69.0114b06: 者亦隨自樂。論文如有成立之言彰隨自樂
T2272_.69.0114b07: 爲不顧宗。亦是彰樂爲所成立是名眞宗。上
T2272_.69.0114b08: ヒシヲ樂爲今合スルコトハ此式當時樂爲ニシテ
T2272_.69.0114b09: 時樂所成立ナルアルヨリ名爲眞宗能成立是
T2272_.69.0114b10: 眞宗。即以樂爲所成立性之言眞因
T2272_.69.0114b11: 喩雖成自樂爲所成立則名因喩
T2272_.69.0114b12: 宗者。論文含此等簡濫義如有成立
T2272_.69.0114b13:  恐義不明等者。五文之中第五結法釋
T2272_.69.0114b14: 上論文。音噵云。指此者論云如有成立聲是
T2272_.69.0114b15: 無常之文云云此疏文意。謂上來論文雖
T2272_.69.0114b16: 立宗義相其義猶未明著今此論文指
T2272_.69.0114b17: 示式法眞宗義相已上基辨
私注釋
T2272_.69.0114b18: 疏。瑜伽論云自宗所許 鈔曰。此下指
T2272_.69.0114b19: 眞宗式法三文之中第三引瑜伽顯揚
T2272_.69.0114b20: 論立宗。此中有四。初擧瑜伽顯揚。二釋
T2272_.69.0114b21: 論意。三擧三釋自宗所許。四以三類十
T2272_.69.0114b22: 立宗。今即初也 瑜伽論云者。第十五
T2272_.69.0114b23: 之論文 依二種所成立義者。音噵云。二種
T2272_.69.0114b24: 所成立者自性差別 各別者。立・敵所尊所
T2272_.69.0114b25: 主各別 攝受者。所宗衆多隨自意樂 自
T2272_.69.0114b26: 品所許者。自謂各自也。品者品類。所宗各各
T2272_.69.0114b27: 別云品。所許者即宗。此瑜伽中説一許
T2272_.69.0114b28: 一不許之所據也。就此瑜伽論文陳那
T2272_.69.0114b29: 釋。則此中自性・差別二種所成立義陳那所
T2272_.69.0114c01: 言宗依。瑜伽説二種義故各別攝受。自
T2272_.69.0114c02: 品所許者陳那所言能依宗體也已上基
辨私注
秋篠
T2272_.69.0114c03: 鈔云。古因明師未唱不相離性之辭故云
T2272_.69.0114c04: 各別攝受自品所許云云基辨云。此秋篠
T2272_.69.0114c05: 釋尤妙也。新師所言一許一不許互相差別スル
T2272_.69.0114c06: 不相離性ト云フ瑜伽今文云各別攝受也。次
T2272_.69.0114c07: 瑜伽文釋攝受之言自意樂故。又攝受
T2272_.69.0114c08: 自品所許者是不顧論宗也 品是宗義者。
T2272_.69.0114c09: 自意樂品類有ト云ハ別即隨自意不顧眞宗也
T2272_.69.0114c10:  故顯揚云等者。第十一卷文也。故言承
T2272_.69.0114c11: 句許品是宗義。瑜伽説自品所許。顯揚云
T2272_.69.0114c12: 自宗所許也。顯揚説瑜伽之樞要論故彰
T2272_.69.0114c13: 品是宗義已上基辨由秋篠
私注今疏文
T2272_.69.0114c14: 疏。此中意説故説名宗 鈔曰。二釋二論
T2272_.69.0114c15: 。基辨私注云。此中者指上所引瑜伽顯
T2272_.69.0114c16: 此。斯二論中意説。依二所立者自性・
T2272_.69.0114c17: 差別二所立義。此爲宗依依二所立也。
T2272_.69.0114c18: 立論各別等者。立論二字彰能詮言論。有
T2272_.69.0114c19: 則有能詮。由是今云依二所立立論。即
T2272_.69.0114c20: 立論對揚時云立論也。立敵意樂若非
T2272_.69.0114c21: 對論故云各別。若立論對揚時不
T2272_.69.0114c22: 自他立者情


T2272_.69.0114c23: 三量隨自意樂。於能詮能立上
T2272_.69.0114c24: 他順已隨自各別自所尊所許義。若無是則
T2272_.69.0114c25: 立宗。故今云自宗所許故説名宗
T2272_.69.0114c26: 已上基
辨私注
T2272_.69.0114c27: 疏。此中三釋正與此同 鈔曰。三以三重
T2272_.69.0114c28: 自宗所許。此中三釋者。基辨私云。如
T2272_.69.0114c29: 上所引瑜伽・顯揚所言自宗所許故説名
T2272_.69.0115a01: 今指示云此中也。三釋者以上所
T2272_.69.0115a02: 陳那已後會古師三重釋而釋自宗所許。由
T2272_.69.0115a03: 是牒云此中三釋已上基
辨私注
又音裏云。即
T2272_.69.0115a04: 上文上卷十
一丁
中會古師宗爲能立中三釋是
T2272_.69.0115a05: 云云 基辨詳云。此釋
盡難
道慈法師云。第一説以
T2272_.69.0115a06: 能詮自宗所許。第二説以別宗
T2272_.69.0115a07: 宗所許。第三説以合宗自宗所許云云
T2272_.69.0115a08: 基辨詳云。此道慈法師釋尤
殊勝。而文簡約難意味
又秋篠鈔云。問。彌
T2272_.69.0115a09: 勒無著等自性・差別以爲所立。宗因喩等皆
T2272_.69.0115a10: 能立。今者陳那因喩爲能立宗爲所立
T2272_.69.0115a11: 今此云自宗所許者爲古所云能立亦爲
T2272_.69.0115a12: 今云所立如何。答。爲此違此三釋
T2272_.69.0115a13: 前所擧陳那已後會古今
之違
三釋同也
T2272_.69.0115a14: 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此秋篠釋問意尤好。答文麁
T2272_.69.0115a15: 略難意昧。今言。秋篠但云同未
T2272_.69.0115a16: 同所由。可麁略。後學迷岐不其眞
T2272_.69.0115a17: 自破斥去。至次悉明。又後記云。此中三釋等
T2272_.69.0115a18: 者。即前古今同異中三釋無別。任自思
T2272_.69.0115a19: 基辨詳云。後記云三釋無別甚不可也。今
T2272_.69.0115a20: 私併考疏前後文云。先徳諸家云前古
T2272_.69.0115a21: 今同異中三釋。無別未穩。今按非全同。雖
T2272_.69.0115a22: 三釋正會釋與會已釋意稍有差別
T2272_.69.0115a23: 前古今同異會釋意以古師新師。由
T2272_.69.0115a24: 不唱不相離性言。今此三釋新古 師意義
T2272_.69.0115a25: 合釋。故正會釋與會已釋意義稍別而全會
T2272_.69.0115a26: 同。問。若爾邑記云義有別。又前記云。即
T2272_.69.0115a27: 前會古今三釋云云今全會同者
T2272_.69.0115a28: 邑周二記而言歟。如何。答邑記云義即
T2272_.69.0115a29: 別約彼名能立此名所立別。而復
T2272_.69.0115b01: 今此三釋即前古今同異中云云今詳邑
T2272_.69.0115b02: 師未正會與會已之釋稍有別故。邑記
T2272_.69.0115b03: 釋爲穩當又前記所言爲異意與今所
T2272_.69.0115b04: 言有異。前記中釋前後異云。前第一釋中
T2272_.69.0115b05: 但取自性・差別宗。今此但取自性・差
T2272_.69.0115b06: 上言宗不二宗依。故云自宗所許
T2272_.69.0115b07: 已上前記
第一釋辨
基辨詳云。前記此釋不爾。前第一
T2272_.69.0115b08: 重釋以能詮言宗爲能立。然今云但取
T2272_.69.0115b09: 自性・差別宗麁漫之甚矣 又前記云。
T2272_.69.0115b10: 第二釋以別對總。總者總五蘊中且取
T2272_.69.0115b11: 宗。若言若義皆名宗。即是自宗所許云云
T2272_.69.0115b12: 基辨詳云。前第二釋以別言義別宗
T2272_.69.0115b13: 能立。今文亦爾。然前記云異麁漫之甚
T2272_.69.0115b14: 已上
私注
又云。第三釋中同前取不相離性云云
T2272_.69.0115b15: 已上
前記
基辨詳云。此亦不爾。前第三釋不
T2272_.69.0115b16: 不相離性。如是前記中云異謬解前後
T2272_.69.0115b17: 異故爲大麁謬。基辨今釋云
T2272_.69.0115b18: 稍有別。會已釋稍有別。非會意有異。
T2272_.69.0115b19: 有問予云。何故云稍有別耶。基辨答云。
T2272_.69.0115b20: 前正會古今同異。以古師今故第三釋
T2272_.69.0115b21: 中不不相離性。但云合宗不相離
T2272_.69.0115b22: 今此中三釋者前既會釋古今異已立今此
T2272_.69.0115b23: 三釋故總合古今二師意而釋。故第三釋
T2272_.69.0115b24: 不相離宗古師合宗同。前是會釋。今
T2272_.69.0115b25: 會釋。以前會已三釋今作三釋自宗
T2272_.69.0115b26: 所許言。後學須深思焉。秋篠所釋於
T2272_.69.0115b27: 一釋下先擧會已義次古師後新師各云
T2272_.69.0115b28: 此立。其此之言未會已義歟不故雖
T2272_.69.0115b29: 分明恐指會已義焉歟。又音石噵文簡
T2272_.69.0115c01: 約。雖然以會已義之噵歟不。由是先徳作
T2272_.69.0115c02: 前・後三釋全無別之釋疏主意炳然。後
T2272_.69.0115c03: 學勿迷。大疏鈔中雖此問答釋義意不
T2272_.69.0115c04: 痛快故基辨私設此委釋已。今謂。此疏設
T2272_.69.0115c05: 三釋明。而此中但以第三釋二論自宗所許
T2272_.69.0115c06: 此論不相離性會合爲要。前以古會
T2272_.69.0115c07: 。今以會已今義古師義。今此所云初・
T2272_.69.0115c08: 二兩釋乘上明三釋義自宗所許故因
T2272_.69.0115c09: 前二。實今此文第三釋以會已今師言
T2272_.69.0115c10: 不相
離性
古師自宗所許言要。後學須
T2272_.69.0115c11: 已上基辨
私注也
一者以言對理等者。音噵云。
T2272_.69.0115c12: 能詮言能立・宗亦爲自宗所許。所詮
T2272_.69.0115c13: 不相離宗爲所立已上音
石噵
基辨詳此噵云。
T2272_.69.0115c14: 上所云第一釋不不相離宗名爲所立
T2272_.69.0115c15: 而今音石云會已義不相雖宗爲所立
T2272_.69.0115c16: 歟。噵文簡故其意難了。又秋篠鈔云。以言
T2272_.69.0115c17: 對理等者。言謂宗能詮言也。理謂宗所詮義
T2272_.69.0115c18: 也。其立宗言對スルトキ敵論者因喩所成。是故
T2272_.69.0115c19: 陳那依此名爲所立自宗所許。能成義故亦
T2272_.69.0115c20: 能立此意云。能詮宗依能成
義理故古師亦名能立
古師依是宗名
T2272_.69.0115c21: 能立自宗所許云云 已上秋
篠抄
基辨詳云。此秋
T2272_.69.0115c22: 篠釋雖違害上已會了意味未顯。由
T2272_.69.0115c23: 今私以會已義此第一釋云。取依義能
T2272_.69.0115c24: 詮等者。此文依古師能詮宗名爲各別
T2272_.69.0115c25: 自宗所許。今云義者。若無所詮義
T2272_.69.0115c26: 能詮故云依義能詮。亦依新師。依謂宗
T2272_.69.0115c27: 依。義謂不相離宗義自宗所許也。宗依・宗體
T2272_.69.0115c28: 同處有故云依義也。此依義與能詮同時
T2272_.69.0115c29: 處故云依義能詮。今取是含義意名爲
T2272_.69.0116a01: 自宗所許。謂自之宗自宗即所許兩重離合
T2272_.69.0116a02: 得名也。名爲各別等者。此第一釋中云依義
T2272_.69.0116a03: 能詮者。立者所立一許一不許不相離宗義
T2272_.69.0116a04: タル宗依。故結云名爲各別自宗也。各別者。
T2272_.69.0116a05: 立敵各別自宗ナレハ是一許一不許ナリト云是會已
T2272_.69.0116a06: ヲ以今會自宗所許言第一釋義也 二者以
T2272_.69.0116a07: 別等者。音石噵云。以別爲能立自宗所
T2272_.69.0116a08: 。別者謂總中一分。總集隨應之義名爲
T2272_.69.0116a09: 云云基辨詳云。此噵麁也。雖爾以疏第
T2272_.69.0116a10: 三釋文所噵併見スレハ會已義故可穩也
T2272_.69.0116a11: 已上
又音石裏云。別者謂於總中彼一分
T2272_.69.0116a12: 聲無常等敵所敵所申即名爲別。此別
T2272_.69.0116a13: 宗能成總聚隨應之義故名能立云云 已上
裏書
T2272_.69.0116a14: 噵意同麁
釋也。無
又秋篠云。第二釋中以別對
T2272_.69.0116a15: 等者。諸法總聚自性・差別言與義俱是所立
T2272_.69.0116a16: 總中一分對敵所申自性差別トノ若言若義
T2272_.69.0116a17: 俱名爲宗即名能立。此別對宗因喩ヲ以成。
T2272_.69.0116a18: 亦是所立。而能立總。故名能立。古師依
T2272_.69.0116a19: 宗名能立。因喩所成故亦所立。陳那依
T2272_.69.0116a20: ナレハ所立。所據不同故不相違云云 已上
明燈
T2272_.69.0116a21: 基辨詳云。此秋篠釋無害爲好。不自宗
T2272_.69.0116a22: 所許麁。此第二釋爲要如道慈釋
T2272_.69.0116a23: 別言及義自宗所許。此自所許宗古師名
T2272_.69.0116a24: 能立。能立總宗一分故。今師名所立。然
T2272_.69.0116a25: 其體同取總之別言與義立名。此義以
T2272_.69.0116a26: 會訖義言則不相離宗體也。故同一自宗所
T2272_.69.0116a27: 許也 三者以合對離等者。音石噵云。不
T2272_.69.0116a28: 合名爲能立自所許。相離シタル自性・差
T2272_.69.0116a29: 別名爲所立。合所依義
能詮
合宗
別故
T2272_.69.0116b01: 云云 已上
基辨詳云。此噵大得疏主實義。以
T2272_.69.0116b02: 相離性與能詮合宗會合彰會已義
T2272_.69.0116b03: 自宗所許言。可殊妙已上
又秋篠鈔
T2272_.69.0116b04: 云。第三釋中以合對離等者。合謂不相離性
T2272_.69.0116b05: 能依總宗也。離者自性・差別各各別離也。自
T2272_.69.0116b06: 性・差別トハ所依義ナレハ名爲所立。能依合宗
T2272_.69.0116b07: 説爲能立。總別故。古師依此宗爲
T2272_.69.0116b08: 。能依合宗對敵合申ルトキ因喩成故亦是所
T2272_.69.0116b09: 立。陳那依此宗名所立自宗所許。自性差
T2272_.69.0116b10: 別但是宗依非是所立。所立之具。所望義殊
T2272_.69.0116b11: 相違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此秋篠釋爲
T2272_.69.0116b12: 痛快。如靴搔痒。未正會與會已
T2272_.69.0116b13: 也。取彼能依不相離性合等者。古師未
T2272_.69.0116b14: 不相離性之辭。然今前已會訖。由是彰
T2272_.69.0116b15: 古師二論能依合宗必有所依不相離性
T2272_.69.0116b16: 宗體。能依・所依同時同處不離故。古師
T2272_.69.0116b17: 離處別別
所詮
以爲所依。今師以是名云宗依
T2272_.69.0116b18: 今釋此自宗所許言離處別別
所詮
但以
T2272_.69.0116b19: 能依合處。是故自宗所許爲ルヤ體約古師
T2272_.69.0116b20: 合約新師不相離宗體。雖此別
T2272_.69.0116b21: 能依合不相離宗體。非分離
T2272_.69.0116b22: 故。今釋以不相離性自宗所許已上
基辨
T2272_.69.0116b23: 正與此同者。此句正會瑜伽・顯揚所
T2272_.69.0116b24: 此論所説。謂二論所説各別攝受自宗所
T2272_.69.0116b25: 許之文即是此論所説隨自樂爲不相離性。
T2272_.69.0116b26: 言名雖異意全同也。隨自與各別義無
T2272_.69.0116b27: 故以不相離性合自宗所許。是疏第三釋
T2272_.69.0116b28: 意。又前記中設三釋明。第一釋是。第二義
T2272_.69.0116b29: 通。第三不是已上基
辨私
T2272_.69.0116c01: 疏。此文總也非本成故 鈔曰。自下第四
T2272_.69.0116c02: 十句三類立宗也 此文總也者。邑記
T2272_.69.0116c03: 云。前所引之瑜伽論文是總文也云云基辨
T2272_.69.0116c04: 云。如上所引伽・顯二論云各別攝受自品所
T2272_.69.0116c05: 之文總標宗也。此宗中有十句三類別
T2272_.69.0116c06: 然今此文總含但云各別攝受等。故彰此義
T2272_.69.0116c07: 此文總也。下有十句等者。下言上所引瑜
T2272_.69.0116c08: 伽論次下文。即説此十句故云下有。分爲
T2272_.69.0116c09: 三類者。略纂釋此十句三類。與此同也。
T2272_.69.0116c10: 十句之中初二句三類中第一宗體。次三句
T2272_.69.0116c11: 三類第二立宗因縁。後五句三類第三立宗
T2272_.69.0116c12: 已上
一攝受論宗者。音石噵云。承禀宗云云
T2272_.69.0116c13: 此釋
非也
二若自辨才者。同噵云。不顧論宗云云
T2272_.69.0116c14: 此釋
又秋篠鈔云。初宗體中攝受論宗若自
T2272_.69.0116c15: 辨才者。四種宗中第四不顧論宗也云云
T2272_.69.0116c16: 云。秋篠爲勝。音石釋攝受論宗承禀宗
T2272_.69.0116c17: 謬也。是本于備釋。備記云。攝受論宗者即先
T2272_.69.0116c18: 承禀宗也。問。若爾何故上文簡捨不
T2272_.69.0116c19: 耶。答。上文意者直立自宗他敵故簡
T2272_.69.0116c20: 捨也。今文意者據自所師宗他敵
T2272_.69.0116c21: 正宗也。謂立自宗他敵故云攝受論
T2272_.69.0116c22: 。由受隨自樂爲義云云基辨詳
T2272_.69.0116c23: 云。大謬釋也。疏文已云攝受論宗。是即
T2272_.69.0116c24: 隨自。隨自即不顧論宗。次疏文云二同宗承
T2272_.69.0116c25: 隨自樂故。備記云承禀宗爲攝受論宗
T2272_.69.0116c26: 大謬。音石由是亦誤。有問。今此疏文既云
T2272_.69.0116c27: 自所師宗異師敵自宗。依自師
T2272_.69.0116c28: 自宗豈非先承禀宗耶。備釋自云
T2272_.69.0116c29: 文不他故簡捨今文以自師宗他爲
T2272_.69.0117a01: 正。正宗故云攝受論宗。爾則備釋應謬。
T2272_.69.0117a02: 如何 答。疏文云初依自師宗對異師敵而
T2272_.69.0117a03: 立自宗意彰先承禀宗非攝受論宗。既云
T2272_.69.0117a04: 對異師敵。明知非承禀宗。以自宗他敵
T2272_.69.0117a05: 不顧論宗是攝受論宗炳然可知。復疏次文
T2272_.69.0117a06: 不爾便爲相符等正簡捨承禀宗非攝受
T2272_.69.0117a07: 論宗之文。備釋亦似了此疏意。然
T2272_.69.0117a08: 彼師云攝受論宗者即先承禀宗也今吾詳
T2272_.69.0117a09: 大謬。後學由是生迷亂故。後來學者對
T2272_.69.0117a10: 他敵ルハ自師宗不顧論宗ニシテ攝受論宗隨
T2272_.69.0117a11: 自樂爲ナリト明察熟了而須此疏文。如キハ
T2272_.69.0117a12: 者依自宗外聲生聲無常不顧論宗。
T2272_.69.0117a13: 若佛者對佛者立時此承禀故相符極成非
T2272_.69.0117a14: 攝受論宗隨自樂爲當了知已上基辨
私自義
T2272_.69.0117a15: 由自辨才等者。音石噵云。隨自意樂
T2272_.69.0117a16: 宗義不顧論宗云云立他宗義者。上四宗文
T2272_.69.0117a17: 邑記釋。今由其意則此是爲斥他
T2272_.69.0117a18: 宗義立他宗義。不他面他立
T2272_.69.0117a19: 是云不顧論宗。非立他宗他宗
T2272_.69.0117a20: 不顧論宗已上
又秋篠等云
T2272_.69.0117a21: 者立勝論宗義。此是麁漫謬釋。若非
T2272_.69.0117a22: 佛者立他外宗自宗相違。必勿
T2272_.69.0117a23: 。如上已明 唯此二種等者。音石裏云。
T2272_.69.0117a24: 一攝受論宗。二若自辨才宗。唯此二種是正
T2272_.69.0117a25: 所立宗也云云基辨云。此釋尤好。不
T2272_.69.0117a26: 用備釋也 非別攝受等者。同私云。遍所許
T2272_.69.0117a27: 宗非別攝受自意。先承禀宗非自樂爲
T2272_.69.0117a28: 也。故非眞實者。彰遍許承禀非隨自故立
T2272_.69.0117a29: 已成非眞宗上句故。復以此言
T2272_.69.0117b01: 傍義准非本宗故非眞宗。次云立已成故
T2272_.69.0117b02: 遍許承禀二宗非眞宗之由。復次云
T2272_.69.0117b03: 本成故傍義准宗非根本所成立故非
T2272_.69.0117b04: 眞宗之由已上基
辨私
音噵云。唯此二種者初
T2272_.69.0117b05: 二句。立已成者初二宗。非本成者次一宗
T2272_.69.0117b06: 云云
T2272_.69.0117b07: 疏。次三句是如次配之 鈔云。此文明
T2272_.69.0117b08: 二類三句。基辨云。一若輕蔑他下三句正擧
T2272_.69.0117b09: 標第二類三句。而申宗趣是名因縁此二句
T2272_.69.0117b10: 若輕蔑等三句一一下此二句讀而得
T2272_.69.0117b11: 義之文也。今簡略文一一。應
T2272_.69.0117b12: 蔑他而申宗趣是名因縁一一作
T2272_.69.0117b13: 而解焉已 若覺眞實而申宗趣等者。問。申
T2272_.69.0117b14: 宗趣是能立。爾由上論文能立是悟他
T2272_.69.0117b15: 今釋此覺眞實次文云若覺眞實自悟故。何
T2272_.69.0117b16: 故如是前後相違耶。答。秋篠鈔中雖
T2272_.69.0117b17: 煩重難了。故今採要解是。大凡立者立
T2272_.69.0117b18: 宗時。若先無自悟則無義生因。無義生因
T2272_.69.0117b19: 則無智生。無智生因則由何發生言。不
T2272_.69.0117b20: 言因則遂無悟他。故今云覺眞實申
T2272_.69.0117b21: 宗趣自悟悟他也。覺眞實者自悟。
T2272_.69.0117b22: 申宗趣者悟他。是能立發言故全與前文
T2272_.69.0117b23: 違。次云若覺眞實自悟故者釋自悟
T2272_.69.0117b24: 能立悟他。如他義宗趣能立
T2272_.69.0117b25: 他故又立自所立宗趣能立
T2272_.69.0117b26: 他師故等。准宜釋焉。備記云。若覺眞
T2272_.69.0117b27: 實等者。從他聞已後正自覺眞實而自悟圓
T2272_.69.0117b28: 滿而立宗也云云基辨云。備釋先悟他
T2272_.69.0117b29: 自悟而作一解。雖理尤難解了。任
T2272_.69.0117c01: 疏釋旨自悟悟他宗義立破
T2272_.69.0117c02: 已 立自義等者。噵云。邑師言自所立義從
T2272_.69.0117c03: 師所云云基辨云。備釋先悟他自悟
T2272_.69.0117c04: 而作一解恐依此邑師釋自義
T2272_.69.0117c05: 宗先悟他眞實宗先自悟之別
T2272_.69.0117c06: 解已
T2272_.69.0117c07: 疏。後五句是皆悲愍故 鈔曰。此明第三
T2272_.69.0117c08: 類五句。基辨云。一爲成立自宗者自比量
T2272_.69.0117c09: 也。二爲破壞於他者他比量也。若共比量者
T2272_.69.0117c10: 則具二意。成自時他必自破故。由是云
T2272_.69.0117c11: 切立宗不此。此者音噵云。此二種云云
T2272_.69.0117c12: 謂今此文立自・破他之二。餘文易了。今總
T2272_.69.0117c13: 列十句三類云。十句分三類。第一類二
T2272_.69.0117c14: 句者。一攝受論宗。二若自辨才。第二類三句
T2272_.69.0117c15: 者。一若輕蔑他。二若從他聞。三若覺眞實。
T2272_.69.0117c16: 第三類五句者。一爲自宗。二爲於他
T2272_.69.0117c17: 此名五句中
初二句
三爲伏於他初二句中
成立自宗
四爲
T2272_.69.0117c18: 屈於他初二句中
破於他宗
五爲愍於他
T2272_.69.0117c19: 初二句成自破他皆悲愍故。此三・四・
五後三句釋。與初二句合第三類五句也
上云
T2272_.69.0117c20: 十句三類也 上來示相廣陳中大文第一
T2272_.69.0117c21: 宗相竟 自下大文第二示因相文也」
T2272_.69.0117c22: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第七
T2272_.69.0117c23:   安永第四歲次辛未六月十一日於
T2272_.69.0117c24:   安城客舍正法久住見聞尋思
T2272_.69.0117c25:   不庸愚早早鈔記之竟。後學哲鑒
T2272_.69.0117c26:   幸訂正之
T2272_.69.0117c27:   囘向四恩法界海 迴向無上大菩提
T2272_.69.0117c28:   寬政第二庚戌年正月十日去歲於
T2272_.69.0117c29:   門京師講演及于數度。每講硏究考
T2272_.69.0118a01:   覈評正已。雖爾謬解過半。後來哲賢
T2272_.69.0118a02:   爲予删整綴補云
T2272_.69.0118a03:    願以此功徳 普及於一切
T2272_.69.0118a04:    臨命終時 心不顚動 一切諸佛
T2272_.69.0118a05:    現前安慰 願求衆生 速得往生
T2272_.69.0118a06:    都史內衆 面見慈尊
T2272_.69.0118a07:     法相大乘宗沙門釋基辨七十三歲
T2272_.69.0118a08:
T2272_.69.0118a09:
T2272_.69.0118a10: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
T2272_.69.0118a11: 第八因相
初相名第六段終
T2272_.69.0118a12:  南都西京藥師寺法相大乘
T2272_.69.0118a13: 末學沙門  釋基辨 撰 
T2272_.69.0118a14: 疏。論因有三相下示因相 鈔曰。上來示
T2272_.69.0118a15: 相廣陳中大文第一宗相竟。自下大文
T2272_.69.0118a16: 第二示因相文。此中大分爲三。初擧論結
T2272_.69.0118a17: 前生後。二四門分別。三隨文解釋。此文
T2272_.69.0118a18: 即初科也四門分別者。基辨云。今牒論文就因一
立四門分別也。有三相三字論文次
T2272_.69.0118a19: 下立五段科釋。如下釋。今名因出體・釋名・差
別 癈立。今疏文云此相略等者此論文名因者差別今
T2272_.69.0118a20: 指云
T2272_.69.0118a21: 疏。此相略以四明廢立 鈔曰。此下第二
T2272_.69.0118a22: 因體相。此有二文。初約二因明。後約
T2272_.69.0118a23: 明。今即初也 因有二種等者。生・了二
T2272_.69.0118a24: 因。本出涅槃經三十八迦葉品及憍陳如品
T2272_.69.0118a25: 。經曰。一者生因。二者了因。生因者如
T2272_.69.0118a26: 瓶。了因者如燈照物。如次具引 如種
T2272_.69.0118a27: 生芽下釋生因。秋篠音石同釋云。生因者
T2272_.69.0118b01: 謂生芽等。親辨體故云云能別起用者。基辨
T2272_.69.0118b02: 私云。如穀未生芽時由能起後生芽之用
T2272_.69.0118b03: 所以用在其前其穀處云
其前
因生其後芽云
後也
T2272_.69.0118b04: 能起用爲生因也。且如言生因ト云カ能別
T2272_.69.0118b05: 穀親
芽爲
芽状與穀別ナル
ニ同スルユヘ他トイフ
智解
T2272_.69.0118b06: 言爲生因。言未發時有發則能別親起
T2272_.69.0118b07: 他智解之用此喩穀時有
芽用
故言體即生因。於
T2272_.69.0118b08: 一切生因是可知。又於生了二因
T2272_.69.0118b09: 離合有二意。一云。經説生・了二因通
T2272_.69.0118b10: 切法之名。又因言所由。二因通名。以生與
T2272_.69.0118b11: 了顯ストイハハ二因別則生之因了之因依士釋。二
T2272_.69.0118b12: 云。能起用名爲生。能顯果名爲了。雖
T2272_.69.0118b13: 因及爲因義通是似一。既有能起・能顯
T2272_.69.0118b14: 二爲因相別。一因體能持能起用又一
T2272_.69.0118b15: 因體能持ストイハハ能顯用則持業釋基辨謹按雖
T2272_.69.0118b16: 依士・持業二義。二因之名本是經説因言
T2272_.69.0118b17: 一切因之名。今於其上二因名則依
T2272_.69.0118b18: ト云ヲ勝也。如憍陳如品説。佛言云何有
T2272_.69.0118b19: 。婆羅門言。一者生因。二者了因。佛言。云
T2272_.69.0118b20: 何生因云何了因。婆羅門言。生因者如
T2272_.69.0118b21: 瓶。了因者如燈照物。佛言。是二種因
T2272_.69.0118b22: 因性是一ナリヤ。若是一者可生因作了因
T2272_.69.0118b23: 了因作生因不。答言不也。佛言。若使
T2272_.69.0118b24: 生因不了因生因不了因
T2272_.69.0118b25: 是因相不。婆羅門言。雖相作故有
T2272_.69.0118b26: 。佛問婆羅門。婆羅門。了因所了即同
T2272_.69.0118b27: 能了不。答言。不也。佛言。我法雖無常
T2272_.69.0118b28: 涅槃而非無常。婆羅門從了因得故常
T2272_.69.0118b29: 樂我淨。從生因得故無常無樂無我無淨。是
T2272_.69.0118c01: 故如來所説有二。如是二語無二也。是
T2272_.69.0118c02: 故如來名無二語乃至廣説。由是等説因體
T2272_.69.0118c03: 是一トイヒヒルト云ヲ已上基
辨私注
故理門云等者。
T2272_.69.0118c04: 是理門論釋了因文。云生因由能起
T2272_.69.0118c05: 用。以是相翻知生因有能起
故此是釋
T2272_.69.0118c06: 生因之引證也已上基
辨注
周記云。此是引證。理
T2272_.69.0118c07: 門論中釋了因云。非生因能起用。故知
T2272_.69.0118c08: 此因生因能起用即名生因。即此種子
T2272_.69.0118c09: 別起芽莖等也。名爲生因云云
T2272_.69.0118c10: 辨詳云。此釋尤勝秋篠鈔云。非如者今釋
T2272_.69.0118c11: 了因。乃是爲先果後因云云基辨詳云。
T2272_.69.0118c12: 此秋篠釋未穩當也。云故理門云故。有
T2272_.69.0118c13: 上故。此是釋生因文也。又按此理門
T2272_.69.0118c14: 論文釋二因之引證也。翻顯釋生因亦釋
T2272_.69.0118c15: 了因疎顯義ト云是釋亦有已上
T2272_.69.0118c16: 燈照物等者。秋篠・音石同釋云。謂燈照物疎
T2272_.69.0118c17: 物故云云 今云。此
釋尤好
能顯困故者。基辨云。且
T2272_.69.0118c18: 智了因。智能照了宗果故名智爲
T2272_.69.0118c19: 。非生因由能親起他智解。但照スルノミ
T2272_.69.0118c20: 宗果宗果。故是疎顯。如燈照物非
T2272_.69.0118c21: 已上
私注
T2272_.69.0118c22: 疏。生因有三三義生因 鈔曰。出體之中
T2272_.69.0118c23: 第二約六因釋。已下文名六因章音石裏等
T2272_.69.0118c24: 此中有三。初標章。二別釋六因。三總評。今
T2272_.69.0118c25: 即初也
T2272_.69.0118c26: 疏。言生因者未了義故 鈔曰。六因章中
T2272_.69.0118c27: 第二別釋六因。此中大分二文。初辨三生
T2272_.69.0118c28: 。後辨三了因。初中亦二。初別釋三生
T2272_.69.0118c29: 。後釋疑辨三生因有兼正別。今文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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