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因明大疏融貫鈔 (No. 2272_ 基辨撰 ) in Vol. 69

[First] [Prev+100] [Prev]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覈評正已。雖爾謬解過半。後來哲賢
  爲予删整綴補云
   願以此功徳 普及於一切
   臨命終時 心不顚動 一切諸佛
   現前安慰 願求衆生 速得往生
   都史內衆 面見慈尊
    法相大乘宗沙門釋基辨七十三歲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
第八自示因相始至遮過
立初相名第六段終
 南都西京藥師寺法相大乘
末學沙門  釋基辨 撰 
疏。論因有三相下示因相 鈔曰。上來示
相廣陳中大文第一示宗相竟。自下大文
第二示因相文。此中大分爲三。初擧論結
前生後。二四門分別。三隨文解釋。此文
即初科也四門分別者。基辨云。今牒論文就釋因一
字所立四門分別也。有三相三字論文次
下立五段科釋。如至下釋。今名因出體・釋名・差
別 癈立。今疏文云此相略等者此論文名因者差別今
指云此
相也
疏。此相略以四明廢立 鈔曰。此下第二
出因體相。此有二文。初約二因明。後約六
因明。今即初也 因有二種等者。生・了二
因。本出涅槃經三十八迦葉品及憍陳如品
中。經曰。一者生因。二者了因。生因者如泥
出瓶。了因者如燈照物。如次具引 如種
生芽下釋生因。秋篠音石同釋云。生因者
謂生芽等。親辨體故云云能別起用者。基辨
私云。如穀未生芽時由能起後生芽之用。
所以用在其前其穀處云
其前
因生其後芽云
後也
能起用爲生因也。且如言生因ト云カ能別
不離穀親
生芽爲喩
起他如芽状與穀別ナル
ニ同スルユヘ他トイフ
智解
名言爲生因。言未發時有發則能別親起
他智解之用此喩穀時有
生芽用
故言體即生因。於
一切名生因准是可知。又於生了二因
名離合有二意。一云。經説生・了二因通一
切法之名。又因言所由。二因通名。以生與
了顯ストイハハ二因別則生之因了之因依士釋。二
云。能起用名爲生。能顯果名爲了。雖能
因及爲因義通是似一。既有能起・能顯
二爲因相爲別。一因體能持能起用又一
因體能持ストイハハ能顯用則持業釋基辨謹按雖
有依士・持業二義。二因之名本是經説因言
通一切因之名。今於其上立二因名則依
ト云ヲ爲勝也。如憍陳如品説。佛言云何有二
因。婆羅門言。一者生因。二者了因。佛言。云
何生因云何了因。婆羅門言。生因者如泥
出瓶。了因者如燈照物。佛言。是二種因
因性是一ナリヤ。若是一者可令生因作了因可
令了因作生因不。答言不也。佛言。若使
生因不作了因生因不作了因可得説
言是因相不。婆羅門言。雖不相作故有因
相。佛問婆羅門。婆羅門。了因所了即同了
能了不。答言。不也。佛言。我法雖從無常獲
得涅槃而非無常。婆羅門從了因得故常
樂我淨。從生因得故無常無樂無我無淨。是
故如來所説有二。如是二語無有二也。是
故如來名無二語乃至廣説。由是等説因體
是一トイヒヒルト云ヲ爲正已上基
辨私注
故理門云等者。
是理門論釋了因文。云非如生因由能起
用。以是相翻知生因有用能起
故此是釋
生因之引證也已上基
辨注
周記云。此是引證。理
門論中釋了因云。非如生因能起用。故知
此因生因有能起用即名生因。即此種子
有別起芽莖等用也。名爲生因也云云
辨詳云。此釋尤勝秋篠鈔云。非如者今釋
了因。乃是爲明先果後因故云云基辨詳云。
此秋篠釋未穩當也。云故理門云故。有故
字承上故。此是釋生因文也。又按此理門
論文釋二因之引證也。翻顯釋生因亦釋
了因彰疎顯義也ト云如是釋亦有理已上
燈照物等者。秋篠・音石同釋云。謂燈照物疎
顯物故云云 今云。此
釋尤好
能顯困故者。基辨云。且
如云智了因。智能照了宗果故名智爲了
因。非如生因由能親起他智解。但照了スルノミ
宗果非生宗果。故是疎顯。如燈照物非燈
生物已上
私注
疏。生因有三三義生因 鈔曰。出體之中
第二約六因釋。已下文名六因章音石裏等
如是
此中有三。初標章。二別釋六因。三總評。今
即初也
疏。言生因者未了義故 鈔曰。六因章中
第二別釋六因。此中大分二文。初辨三生
因。後辨三了因。初中亦二。初別釋三生
因。後釋疑辨三生因有兼正別。今文已下
別辨三生因三文也。初此文明言生因。基
辨解云。謂立論者等者指示言生因體。立因
等者等立宗立喩。離立論者立因等言別無
名言生因。故此立因等言爲體爲言生
因體
能生
敵論等者釋立者立因等言名言生因所由。
謂立論者立因等言能生敵智解了立因等
言義果。故立者言即生智了之因。言即生
因持業釋也言體持生因
トナル業用也
若生因二字ノミナラハ則雖
有依主・持業義依主爲好。生了二因通一
切法自本安立名故。問。若爾可云言即生
之因耶。答。此是持業・依主兩重離合。如云
有漏眼識。眼識依眼根之識トイヘハ依主得名。而
云有漏眼識則眼識持漏相屬業用。故眼識
即有漏ナレハ持業得名。此云兩重離合。今言生
因亦復如是。故此前云等下擧立論者立因
等言名言生因證。此前者此論前文也。宗等
多言名爲能立者。即立論者立因等言。由
此多言者。由謂所由。彰立言發スルトキ爲生他
智所由也。開示諸有問者等者。立言能生
敵智之證也。初二句釋言字。次一句釋因
言。後開示等十字釋生字。是故立言名言生
因也已上基
辨私解
秋篠鈔云。言即是生名言生。言
生即因名言生因云云基辨詳云。此秋篠所
釋雖無違害爲不盡理。生因之名二因之
一涅槃經中自始安立。今就安立六因加
言等字云言生因等也。是故先以生因二
字離合已次加言字應云言即生因。爾秋
篠釋自始云言即生不盡理也。若生因ト云
但在言上於智・義上不云生因則應如
秋篠釋。生因名通言・智義故。先釋生因得
名而後加言智義釋是此文實義也。故秋篠
釋可謂不盡理已上基
辨私注
秋篠鈔云。問。且言
生因望何名因。爲望宗爲望敵智耶。
答。此有二説。一者諸師多云。據生敵智
立言生因疏主釋亦與是同。
諸師言入疏主云
二者嵩山定賓
云。夫因明之中生因義者但據生説因。豈
容得據言生敵智名之爲因。望宗
因。不可濫通。故此論中所言因者對宗
辨因。宗則先立因則後説。以其宗中敵論
不許故立論者以因成之。若必生敵智故
名生因者。宗言亦是能生敵智。同異喩言
亦生敵智。則應宗言及兩喩言並得名爲
言生因也已上
賓疏
秋篠依基疏意斥賓疏云。
賓師云宗言生敵智者理不應然。所以
何者。立者立聲無常宗時敵智未得生。豈
容云宗言得生敵智。擧因言時敵智方生。
解宗無常故。言生因望敵者智爲親生因。
同異喩言亦雖有生敵智義。是疎遠故不
爲生因。但令敵智見所立邊成立究竟爲
喩勝能。非如言因親生敵智故非生因也
已上明
燈取意
基辨詳云。秋篠斥賓師揚疏主徳
暉。誠後身所作意復何加焉。雖爾聊爲護
法不顧管見助設會釋。賓師云望宗説
因。理不應然。夫正因明在令生他智解。若
但云但望宗果説生因。則如違決量雖正
宗果不生他智故云非正因明。復云能立
唯悟他。此即以敵智果之生因爲正因明。
若爲言生因他智是非果則云何有宗果。
無智解宗果非眞宗因故。由是賓師所言
爲妄説。恐膚受輩見賓疏釋妄斷基疏。無
厭煩文聊贅小言。讀者自知
疏。智生因者故名生因 鈔曰。第二明智
生因。基辨解云。謂立論者等者正出智生因
之體。正生他解等者釋立者發言之智名生
因之由。謂正生敵他智解爲因實在立者
多言。其立者言從何處生。是由立者智生。
故云智能起言。是故立者智言生因之生因。
故名智云智生因。離立者智餘無爲言生
因之生因者。智即生因持業得名。生因者生
之因依士釋。言生因因者言生因之生因依
主釋也。生之因故略次生字也。若委言則立
智即言生因之生因。中含持業・依主。兩重
合釋也。略中言生因名則智即生因持業得
名也已上基
辨私解
又秋篠鈔云。問。賓師言。其智
生因以能發言立言是言之因。生因因故
名生因者已上賓疏牒疏主義
起難之牒文。次難
因明論中豈
有由言是果義故須立智因乎。義生因等
釋亦應廣破已上賓師難
此疏義
此難可有耶。若云
有理。則依本疏云何會之耶。答。返須問
彼。立論者智觀所作義。既自悟已對敵立
義。將悟他時爲唯觀義悟敵者耶。爲亦
發言悟敵者耶。若唯觀義但是自悟。何以
能立爲悟他耶。若亦發スルナレハヲモ其所作ト云
非立者智之所發生由何發言。言是非智
之果。是何之果。因明宗中非唯據宗説名
爲果。以言亦是智之果故。言因既爾。義因
亦同。是故言・義二生因爲智生因之果。妙
符深旨。不可異推已上明
燈取意
基辨云。此釋中
返難賓師難彰疏實義。寔可謂妙釋。後學
舍之何處異求。又明燈鈔中擧玄應妄説。破
斥明實。學者必識。勿濫眞妄
疏。義生因者亦名生因 鈔曰。第三明義
生因。基辨解云。義有二種等者。大凡義難顯
由能詮・能縁二皆得悟解。故今擧二種義。
問。何爲立此二種義耶。答。對立論言立道
理義。對敵證智立境界義。若但立道理義
而不立境界義。則由言生因敵證智起後
能縁智上爲所縁境義不相彰故。次立境
界義不待言爾。雖立二種義其體是一。但
望能詮能縁之邊別而立此二種義。有二
之中義生因爲本體初道理義是也。敵證智
縁此義則次境界義也。不可分離。有二種
相炳然可知已上基辨
私立理
道理名義者。秋篠云。
道理義者。能詮言者筌也。所詮義者旨也。筌
旨相稱。必然之理。故言道理已上秋
篠抄
基辨
詳云。此釋雖理可爾未爲穩當。疏意但取
所詮義。雖能詮・所詮不可分離。能詮是言
生因故。今此義生因但取所詮義。秋篠云筌
旨相稱必然之理雖理必然。於釋此名道
理義者深釋却失。學者擇不居焉得實。此
道理義ト云ノ之道理謂深密・瑜伽所説四種道
理差別即義也。境界名義者所縁境界差別
爲義也已上基
辨私判
謂立論者等者約道理義出
義生因體。若無所詮義則立論者何能詮言。
故云言所詮義 生因詮等者。明所詮義
名義生因由。今私解言。若無所詮義則無
能詮立言。故所詮義爲能詮言爲生因。離
所詮義無爲詮言之生因者故。義即言生
因之生因。持業得名已上謂立論者等已
下注釋基辨私義
秋篠云。
生之義名義生。義生即因云云基辨詳云。此
釋迂迴義意難彰。又音石裏云。生因詮等二
句釋生因之言也。意云。所作道理言生因ノタメニ
爲所詮而令能生詮言故云生因也義即
言生
之生
云意也
見所作義而方發立因等言故
云云基辨詳云。此釋雖有道理義意難了。
未盡釋故已上
爲境能生等者。約境界義
出體。若無立言所詮義則於敵・證能縁智
上無所縁境。無所縁境能縁智起無其
處。故云境界義。亦名生因者。此義名生
因之釋也。亦所詮義名生因。謂若無所
縁境界義則無敵證能縁智故。境界義爲
敵證智爲生因。離境界義無爲他智
言生因能生生因トナル體故。境界義即生因持
業釋也。有問。略纂云。所作義雖能爲境
生敵證智。隔立者言亦無持業已上略
纂文
釋是非如何。答。略纂釋謬也。於此義生因
雖立二種義以所詮義爲義生因本體。雖
不待立者言有本來所具義。未發立言已
前無爲他智爲境界義。立言發後爲所詮
故能詮・所詮同一時處ニシテ此所詮義爲道理
義。立言發後爲境界義。是故略纂云隔立
言大麁謬也。含境界義トナルコトヲ道理義即言生
因之生因也。義即生因トナレハ名義生因。持業得
名。如前已辨已上基
辨私解
疏。根本立義名能立等 鈔曰。此文辨三
生因二文中第二釋疑辨三生因有兼正
別。基辨解云。根本立義等者釋疑。疑云。前
テテハ言・智二生無辨二種差別。今此辨義
生何立二種義耶ト云此疑。今疏文通如文。根
本立義者。謂立者發言云立。其言上所詮義
云義。故今云立義非云本具未論時義。能
詮所詮同時處義。能所詮合生他智解。若雖
有能所詮他智不生非正因明。故示境界
義彰非生他智爲境則非義生因。 由是
今云根本立義擬生他解。然爲所縁境生
他智於能詮發義爲所詮。故亦示道理義
彰非發立言義爲所詮則非義生因。 由
是今云他智解起本藉言生 故言爲正生
等者。故言承上示兼正別。言爲正生者如
前已辨。未發立言已前義非所詮。立言發
時義爲所詮。無所詮義則無能詮。同時處
具生他智解。故他智生本在立言。故爲正
生 智義兼生攝者。雖有立智不發立言
則無他智生。雖有本具義不發立言義
爲所詮則無他智生。故無立言智義無生
因義今云兼生攝也 故論上下等者擧誠
證也 多言開悟他等者。此就正生而言也
已上基
辨私解
又略纂云。智・義名生因者言トノ
云云又秋篠云。問。若云言生是正因。則何
故論云因者三相。相者義相。豈非義因是正
因耶。答。欲明言説ヲ以詮三相義方是正因
故擧之也。此上三種之生因者局據立論明
云云基辨判云。秋篠問答尤爲殊勝。答中
言智義三生因局據立論明者寔巧妙釋也。
略纂所釋雖文少言爲正生炳然
疏。智了因者了所説義 鈔曰。明六因別
釋二文中上來初辨三生因已。自下後辨
三了因。此中亦二。初別明三了因。後承上
辨兼正別。今即初科中初明智了因 謂證
敵者等者。基辨云。此出智了因體。意言。若
敵證者雖了立者宗不解立者能立因所
作性言則非實了宗。故今文云能解能立
等。但不云了宗之智也已上
能解能立言等
者。就解此文古來有三家異解別。一音石
裏所出有解。裏書有云。解能立言了宗之
智者。了因智引了宗智令了宗果故名
了宗之智云云 已上
有解
音石難此有解云。若爾
可云由智了因了宗智起也。若不爾何故
前文云由言生故未生之智生由智了故
未曉之義今顯也。故今此六因章云由言
生故敵證解生由智了故隱義今顯云云
辨詳云。音石斥有人申疏意大爲勝 照
解所説等者。基辨云。此釋敵證智名了因
由。照謂了即了宗。解謂達解即解能立因
也。所説者。音噵云。宗・因。即立者言云云
辨云。此噵大好。音裏云。意言。所説者宗因
也。照顯於宗解了於因故名照解所説也
云云基辨云。此釋亦大好已上三家異解中
第一異解竟。二云。玄應立二智了因不用
疏主釋。秋篠評斥是解申疏主意。大爲殊
勝。爾秋篠申疏主意文短難了。由是基辨
重釋具斥玄應具申疏意。如次具明。三云。
嵩山定賓斥疏主釋立立敵二論智了因。秋
篠救疏主意申疏主意。其救釋失于相傳。
由是基辨今具斥賓師。如次具辨。賓師以
理門文由智力爲立者自智力故爲謬釋
也。如至次廣明。今略示三家別已已上基
辨私解
故理門云等者。擧智了因證。基辨解云。但
由智力者。由言因。謂敵證者自智力爲因
了立者所説・宗義。所説者立者言。又義者立
者所立宗義也。所説與義相違釋。若爾所
説下何故不置及言耶。謂置及言了爲智
了因義爲宗果之義隱沒故。存相違釋・依
主釋二義不云及也。此了即自智力。離智
無了。智即了。持業釋。能了智爲因彰宗果。
智即了因。如前。次明言義亦了因義意相同。
今明智了因。智是體持了因業用。持業釋也
已上
私解
就釋此理門文古來有二家別。一云。
但由智力者立論者智力ト云此定賓解也如次
具辨
二云。敵論者自智力ト云今疏主大師釋也如次
文委
秋篠鈔擧破釋智了因第二異解玄
應師説云。智了有二。初智了因謂敵論者
解宗之智親能顯了所立宗理。故名了因。
後智了因名雖同前親・疎義別。謂敵論者解
因之智念三相義親生宗智。智了因因故
違能顯宗亦名了因云云 已上玄應立二
智了因之義
篠評斥玄應而申疏主意云。此師之意親
了宗智非是因智。了因之智何名了宗。若
了因智名了宗者應色等智名聲等智。故
親了因非因智也已上評斥也。已
下申疏意
今疏主意
但取敵證了宗之智爲智了因。理門既云
但由智力了所説義。豈由因智了所説義。
故知宗智是親了因云云 已上
明燈
基辨由秋篠
評釋中明今疏主意文短難了重釋具斥玄
應具申疏主意云。秋篠云但取敵證了宗
之智爲智了因既如前辨。今復重釋。謂敵
證者不解能立因則不名了宗智。故了宗
智即解能立智。疏云智了因者謂敵證者能
解能立言了宗之智。云了宗智則了因智
同時已具。由是今疏文云能解能立言了宗
之智。若但云因智則非宗智。故秋篠云疏
主意但取等。應知非解因智了宗不名了
宗智。若如玄應所言。立二智了因離因智
餘別云宗智。不了因則何得云了宗智。故
立二智了因爲不是矣。有問。疏主意以
了宗智爲智了因。則此了宗智即了因生
何果耶。答。了宗果是即果。望宗果了宗
智云智了因已上斥第二異解玄應師
説申疏主如實義已
又秋篠
鈔擧釋智了因第三異解定賓難疏主義
以返破云。賓師難。諸人多言。智了因者是
敵論者解所作智ヲ以了聲無常。今當問彼
賓問慈恩
一家人
解所作因是宗前有耶宗後有耶。
若未解宗而於宗前先以智力先觀所作
從此生智解スト云コト宗無常。此是自悟比量門
收。解宗之智從因智生ストイハハ此是智生ナルヘシ。此
即生因何得名了。又立論者立宗之後證
宗之智能説所作ト云コトヲ。其智豈非智了因乎。
何以專説立論之人智是生因而不説其立
宗之後有智了因了所説義。而乃倒説是
敵論人證宗之了也。前浪引論但由智力
了所説義。若將證敵論有智了因者謬也。
理門正辨立論之人立宗之後由智力後取
共許因證了前宗。非是敵論智了之義。不
應謬引。而彼文云。但由智力了所説義
者。謂但由其立論之人立宗之後以其智力
取共許因證前所説宗無常義。故知妄用
證其敵智也已上賓師難
此疏義也
秋篠中疏主意斥
賓師云。今疏主意立論者智不コトハ名了者非
能解スルノミニシテ親顯所成宗故隔言智故。敵證
者言不名生者。以不能生敵證智故。救
疏主意如理門論問答抄已上
明燈
基辨助補
秋篠救斥意云。秋篠斥賓師救疏主意推
理門問答鈔云。雖爾其問答抄未詳罹
于治承兵火否。遂未得見其書。明燈抄中
雖少擧救。其文短簡未得痛快。我今不顧
井蛙管見聊辨釋是欲助補疏主意。偏惟
志但在於護法。後學勿云好辨。賓師解理
門論但由智力文云由立者立宗後以我智
力取共許因證前所説宗無常義。而以本
疏將證敵論有智了因爲妄謬也。我今讀
理門論硏究義味全無有如賓師所言義
意。論文簡約義味尤豐。非膚受所解盡。故
今夾註論文令識知義味。論曰。此中宗
トハ宗者有法
法者因法
唯取立論及敵論者決定同許
備云。共
許因法
何以故。今此決定共許
トイフコトハ
唯依證了スルヲ
立者久成
敵者今了
因故音石云。釋成決定同許由。敵智不生
以不取同許因法。故今云依證了
因釋成決
定同許由
但由
智力立者所説義。非
如生因由能起用他智
解用
若爾若敵智證了
爲因則
取智爲了因。是言立者立
宗言
便失スヘシト云能成立
言生因
トナルト云ヲ
此亦不然已下論
主自解
 由發
立言
令彼敵者
憶念本極成共許
因法
以立者言生因
爲能成立性也
是即理門
論文所含容義意也。察有如是義意以可
知疏釋智了因爲正賓師破斥是妄也。今
謂。大凡因明之法本生他解。他解照達所立
宗義本由立者能立之言。其言生因正是能
立。由立言生他智。敵證智解爲正了因亦
名能立。若不爾則違決量言三支具。應名
能立。既由他智不生決解名似能立。故可
知通立言與他智爲能立體。理門論云。宗
等多言説能立者。由宗因喩多言辨説他未
了義。又云隨其所應爲開悟他説此能立
及似能立云云又説。如自決定已悕他決定
生説宗法相應所立。餘遠離云云由此等
文可知。立論之法立者發言在令悟達于
他。然賓師云立宗後立論者由自智取共
因證了前宗。此是爲自悟歟。爲悟他歟。
若云自悟則立宗後自悟於立論應無益。
若云悟他則立者由自智力證了前念宗。
如何令開悟他耶。由理門意能立本意惟
在悟他。非證敵智即爲了因則宗果由自
智顯。若云但由自智顯則但在自悟。失
立論本意。由是理門論云但由智力了所
説義。如本疏意由他智力了立論所説宗
義之釋陳那菩薩本意也。如賓所言失立
論本意違理門意。又彼不辨雖他敵聞聲
無常言不共許。次聞所作性言決定同許
故。敵智初證了聲無常。是自立者欲令悟
他言。則悟他爲本意。敵智爲證了因。宗果
於他智上自彰。妄作智了因在立者説。又
彼不辨解能立因智即證了宗智。而妄作
解宗之智從因智生此是智生何得名了
耶之解。妄謬之甚無所取。後學擇而居
焉。勿漫必執也已
疏。言了因者名爲了因 鈔曰。別辨三了
因三文中上來初別辨智了因已。此下二
明言了因。此中有三。初出言了因體辨名
言了因由。二擧證成。三結釋言即了因義。
今文即初也 言了因者四字標牒。音石噵
云。言即了因之因也云云謂立論主等者。基
辨解云。此二句出言了因體。由此言故等
者釋立者能立言名言了因由。意言。由此
立者能立言故敵證二徒自了解所立宗也
已上
了因因故等者。音石噵云。智了因之因
云云 基辨云。此噵全
疏主意如是
周記云。此意言。言了因具
依主・持業兩釋如次
文釋
了之因故名爲了因即
依主釋。以言當體能照顯宗名爲セハ了因言
即是了持業釋基辨云。言體持照
顯宗業用持業
也由此立言
明淨成宗。故言亦名了因云云 已上
周記
基辨云。
如本疏初云。因者言生因。明者智了因。由
言生故未生之智得生。由智了故未曉之
義今曉。宗名正理。所生智名爲入云云此文
亦由立言明淨宗即言智了因之因義也。
非但由智了等者。證敵二徒非但由智了因
能照宗解因。亦謂亦智了。亦同由立者言
故他智照顯所立宗義。故名言爲了因。
問。了因因故名爲了因。此義意未彰顯如
何。答。就言了因具持業・依主二釋。若以
具二釋義釋了因二字。則了一字是智了
因。因言言了因之因言也。雖云智了因智
即證了。證了即因。故了一字彰智了因。又若
無立者能立之言則但敵者智了因ノミニシテハ
照顯宗義。故立者能立之言爲智了因之
因。屬他法體成爲因義。故第六囀依主ヲ以
釋此了因二字。又由音石噵意就言了因
三字釋。則以テスレハ言當體即持令他智照顯
宗之因義用。言即智了因之因持業釋也。依
主・持業同時彰義。故云了因因故。已上由
音石噵意之釋。此釋尤得本疏意。又周記亦
云具依主・持業。然與疏違意爲別。雖違
爲甚有道理也。謂言是智了因之因依主得
名。又云。立言不發宗不明淨。能立言即有
明淨成宗義。言即是了明淨即因言即明淨了處
即因淨成宗
持業得名已上周
記意也
又秋篠云。謂立論言生
敵證智了之言名言了。言了即因名爲了
云云基辨詳云。此秋篠意言之了依主釋。
言了即因爲持業釋。今詳疏意。音石噵意能
順疏意。周記雖不順疏尤有道理。秋篠所
釋甚爲麁昧。又秋篠鈔云。此因應約二門
解釋。一約立論者自望了宗名爲了因。二
約能生敵論之智名爲了因云云今亦詳
云。後釋順疏。初釋不是。立者未發言時已
了宗義。云發言自了宗是有何益
疏。故理門云名本極成 鈔曰。明言了
因三文之中二擧證成前義。音石裏云。若
爾等者。此難意言。既先云立論者言生因爲
能立。然次復云敵證者智了爲正了因。由
是今難云。若取敵證智爲正了因。則立論
者言生因應非能立耶已上論主
爲自問
此亦不然
等者。音石裏云。此答意者立論者言生因敵
證者智了因並爲能立也已上
令彼憶念等
者。基辨解云。令言即言了。由言了因令彼
敵證憶念立者言本來極成因喩故言有能
成立義 因喩舊許等者釋本極成也
疏。由能立言故名了因 鈔曰。同三文中
三結成言即智了因之因義。基辨解云。此文
意言。由能立言了因成所立義令彼敵證
智了因憶念本極成因・喩。故言即智了因之
因故名了因。是此文意也已上
疏。義了因者 鈔曰。別辨三了因三文之中
三明義了因。此中四文。初標牒義了因。二
出義了因體。三明立言上義名了因由。四
擧義名了因之證。今即初也。音石噵云。義
即智了因之因也云云
疏。謂立論主所詮之義 鈔曰。四文中二
出義了因體。言下者立論能詮言處同時具
所詮義此是體也。下謂上也處也
疏。爲境能生名爲了因 鈔曰。四文中三
明立言上義名了因由。此中二文。初約境
界義釋了因名。後約道理義ナル因三相釋。今
即初也。基辨解云。此文意言。立言
義爲他能縁智爲所縁境。由是生敵證他
之智了。義即智了因之因故以持業・依主二
得名。具釋如前。了因因故等者。了言含智
了因三字。智了因之因言義了因之因言如
前可知。離所詮義無智了因之因者體。故
義即了因持業得名自可知已已上
疏。亦由能立亦名了因 鈔曰。二文中二
約道理義因三相釋。基辨解云。由言是因
之義。能立義者因三相能立義。以此三相
義爲因成各自所立宗照顯自宗亦名了
因。若由此義則因三相義即照顯宗因。照
顯即證了。明淨成自宗義三相
即了
因。
此果所顯宗果。亦名了因者亦立論主能立
言下所詮之義。問。前明生因文初道理義後
境界義分二種辨。今明了因初境界義後
道理義列二種明。前後相違有何由耶。答。
前生因文對正生因立論言以道理義爲
義生因。生因初道理義爲義生因本體。對敵
證智以境界義爲義生因。道理義爲初境
界義爲後立言先發他智後生。此次第自可
知。今此了因文辨敵證智了因之因。境界爲
先三相義爲後其理自爾。前後與前別明可
知如是意趣也已上基
辨私解
疏。故理門云於義所立 鈔曰。明義了
因四文之中四擧義名了因之證 如前二
因者。就此二因言古來有兩家釋。一者邑
法師云。言生・智了云二因云云二者周記意
云。言・義二了因云二因云云音石評云。二
家之中周記爲好。所以爾者。智了因今所
引理門文已前已説竟。今引理門説十四過
類之處是文但説言・義二因也。故今二因者
云言義二。故論初云。今此唯依證了因故但
由智力了所説・義。智力者説智了因。故知
二因者言・義二了因也 於義所立者。此二
了因遠望宗果爲了因也已上音
石評
由此等
釋此理門文意云。如前言・義二了因於義
所立宗果。於所詮義即所立果處爲了因
已上
疏。立者之智亦了因攝 鈔曰。別辨三了
因二文之中二承上辨兼正別。音石噵云。
立者之智者智生因也。能立成宗者言生因
已上
他解者。基辨云。敵證者智了也。立者言
生因生此智了。爲令生他智立者發言即
生因。故云本生。正是了因者。智了因爲正
了因宗果爲果。言義兼之等者言義二了兼
了因攝。非正了因也已上
以上來釋義繋
示圖云
     六因之圖
      立者言敵證者智了因生因也。若
決智云時敵證者了宗智也
言即生因
 生因  言生因 持業釋
   立者發言之智生他正解言生因之
生因也由立者智有言生因故
  智生因 智即生因
持業釋
 義生因義即生因
持業釋
         立論二十一立量所詮義言生因
之生因也。由所詮義有言故
     敵證者智了因照了立者
所立宗因。果所立宗果
 了因  智了因 智即了因
持業得名
    立者立量言於敵證者
智上照了立者宗因
    言了因 言即了因
持業釋
 義了因義即了因
持業釋
        立論者所詮義於敵證者
智上了所立宗之因也
疏。分別生了兼餘無失 鈔曰。六因章中
第三總評廢立。此文意言。分生・了因成立
六因。雖然正因相體唯取立論者言生・敵證
者智了二因。所以何者。由立論主言生發故
敵證者達解宗智顯。由敵證達解智了故
隱密未曉宗義方顯。由是正立量體取言生
智了二因爲因相。兼爲ルコトハ因相餘四因
俱云因相全無失也已上
疏。次釋名者道理言論 鈔曰。疏文四門
分別因相中上來第一出體竟。今此文已下
第二釋名科也。此中二文。初正釋名因。後
辨親疎釋得因稱。今即初也。基辨解云。初
正釋名因中以四義釋。初之二釋由諸教
説。後之二義由瑜伽説。因者所由等者第一
義釋。所由者所依據。謂對敵他示所立宗
義時敵但聞立宗義未得達解。爾時立論
爲釋示所立宗説釋宗義所依據。即因・喩
俱爲所依據故以所由義釋則因喩俱因。
寬通釋宗義所依據故。或所以義等者第二
義釋。所以者顯果宗果之所以。如佛弟子
對聲論師立聲無常之宗。聲論者問。何以
無常。佛者答云。以所作性故。由此所以得
知聲是無常。故知因者即所以也。問。初二
義同成所立宗。若爾云何分初與二義釋
耶。答。所以必是所由。有所由非所以者
名因故今分爲二釋也。所由是寬。通因喩
故。所以爲狹。但在因故。今云釋所立宗義
之所由中攝因・喩二同得因名。又云由此
所以所立義成中示但是因非喩名也。是
故所由親因所
喩所
俱收。所以但親故分
作二釋。又建立義等者第三義之釋也。或順
益義等者第四義之釋也。故瑜伽云下擧建
立・順益二義證。邑記云。爲欲成就所立宗
義故建立順益スル道理言論名之爲因。即此
言論依彼宗・喩及諸量等不相違背故名
順益道理。由此文證因通建立及順益義。
問。因於同品可順益宗。於異品何名順
益。答。有二解。一云。順成返成俱能建宗俱
名順益。異若不返即不成宗。何名順益。故
理門云。於同有及二在異無是因。由異無
因方是因義云云二云。建立之義同・異俱有。
若順益義ナラハ唯同ニノミ有之。今合爲言。不相違
也。前解爲正也云云 已上邑記。今云。此
邑記意大爲勝
依所引
喩等者。基辨解云。彰因三相義喩同異類
所依處也
發言智現等三量
自悟智也
所引喩者同異喩所依處。
同類者云諸所作者皆是無常而同聲上所
作無常。即陳那合結二支。異類者云若常住
者見非所作止因之濫也 現量比量等
者陳那所云發言自悟智觀察智。於其言
智觀察スルヲ同類・異類即因第二第三相ナリト云。故
今云依所引喩乃至及正教量 建立順益
等者。下二句正釋辨因トハセシ。即建立・
順益二義此因義也。如邑記釋
疏。問喩既建至後當知 鈔曰。釋名二文
中二辨親疎釋得因稱。設問答釋。問意
可知。答中正云見邊者如下示喩相中。基
辨解云。見其邊際者説見義也。究竟圓滿者
説邊義也。由此比況令宗成立究竟。名之
爲邊。他智解起照其宗極名之爲見。喩疎
後成等者。因名有二。一者親。二者疎。初親
因名正立宗所以。同異二喩雖疎名因非
是正立宗所以。故不得因稱。但親因與因
名也。二疎因名凡諸能立皆名爲因。非但
因一相云。同異二喩於宗是能立故亦名因
也。今云不得因稱者就初親因釋也。説
所因時等者示因無見邊義。因謂所以。故今
所作性云所因。宗次雖申因未擧譬況不
極明了。故因不名見邊。今由比況宗義彌
明解智究竟スレハ離因別申。故別稱喩示見邊
義。至後當知者至説喩下廣具解釋
疏。辨差別者望義爲六 鈔曰。四門分別
中三辨差別。此中有三。初辨二因六因別。
次辨六因果別。後四句分別。今即初也 雖
依建立等者。雖言示不定。此通伏難辨差
別。難云。建立・順益等義ヲ以總是名因則有何
別立二因或六因等別耶ト云。有此難故今
辨差別通也。以總建立・順益等因義今由
別義立差別故有二因・六因之差而答。非
但總義故今示不定置雖言也已上基
辨私
有果
不同等者辨二因別。周記云。有果不同故疎
成生・了也。敵者智是言生因之果也。所立
宗是敵智了因之果也。故云有果不同。分
爲二果。一言生因之果。謂敵證智。二智
了因之果。謂所立宗云云疎成者。秋篠・音石
同云。疎者開也云云各類有別等者辨分言・
義・智差別。周記云。智生・智了爲一類。言生・
言了爲一類。義生・義了爲一類云云體異
便成等者。秋篠・音石同云。此文剋辨體。謂
雖開爲六因剋論其體則但是四。一立者
智。二敵者智。三能詮言立者四所詮義。通立
敵其體一云云故今云體異便成立敵二智
義言也。又次云約體成四。周記云。立敵二
智雖俱是智。而立與敵各異不可合爲一
體。言・義等四約義分四據體唯二。故下文
云約體成四云云今云。據體言・義二與立・
敵二智合四也 生了各殊等者。基辨云。此
文正釋六因別。辨開六因。謂生因有言・義・
智三。亦了因有言・義・智三。故云各殊等。由
此應言等下承上結釋 得果分兩者。音石
噵云。一生果。謂了宗智。二了果。謂所立宗
云云 已上
今云。言生因之果・智了因之果此兩
也。約體成四者如前已釋。近來有釋此句
云。立生・了敵生・了爲四云云又有解。立・敵
二智能詮言・所詮義爲四云云此二有釋中
第二順本疏意。第一非約體釋。此次下疏
文云立者義言ムルニ果二用除是無體。由
是第二釋爲是。總此一段諸家釋中周記爲
好。秋篠・音石同釋殊勝。但此初有釋爲不
是 ○據類有三者。言・義・智之三也。望義爲
六者望委細義開爲六因已上基
辨私
疏。智了因唯作智生因 鈔曰。辨差別
三文中此下第二辨六因果差別。此中二文。
初智了。智生相對辨言義因果。後言・義相對
辨互爲因果。今即初文。基辨解云。智了因
等者。敵者智了因唯是言生因之果。而非
爲言生因爲因。智生因等者立者智生因。
唯是言生因之因。而非爲智了因爲果。言
義二生因等者。立者言。義二生因是立者智
生因之果。亦爲敵者智了因之兼因。言義二
了因等者。立者言・義二了因是敵者智了因
之因。非爲敵者智了因之果。此言・義二
了因是智生因之果。不作爲智生因之因
已上基
辨私注
疏。以言望於因餘五果 鈔曰。辨六因果
差別中第二言義相對辨互爲因果。基辨解
云。以言望於義等者。以能詮言爲能望以
所詮義爲所望相對辨顯了因・果。此言・義
字含生・了二對辨是疏主意。必勿分是。亦
成顯了因者。亦言亦爲顯了果。即示互爲
因果。云何互爲因果。謂能詮言於生因邊
則爲義生因之果。亦於爲言了因邊則
此能詮言作顯了宗因顯了宗三字
即宗果也
 
以義
望於言等者。以所詮義爲能望以能詮言
爲所望辨因・果。亦成顯了果者亦言示互
爲因果。謂此所詮義於於生因邊作言生因
之生因。亦於爲果邊此所詮義爲言了・智
了二因作顯了宗果。即智了因之果所立
宗義理門云。由智
力了所説義
 
以義望於言等者。以
所詮義爲能望以能詮言爲所望辨生
因・果。前明顯了因果今辨能生因所生
果。亦作能生因者。亦言明互爲因果。謂所
詮義於了因邊作智了因之果。亦於能生
邊此所詮義作言生因之因。以言望於義等
者以能詮言爲能望以所詮義爲所望
辨因果亦言彰互義。謂能詮言於了因時
作義了因之因。亦於生因邊作義生因之
果。就此顯了因能生因所生
古來有兩
釋別一者非六因中之因果也。此圓證大
徳義也。二者六因之中因果也。是文備法師
義也云云 已上音
石裏有
基辨云。第二説爲是 由
此應説等者。承上辨通局。唯因不是果等
者。於自悟門前後念智互爲因果。然悟他
門因果決定不相雜亂。今約悟他云唯因
不是果謂智生因全無違也。爲果亦成因者
是通因果。是示亦句。餘五果者除智生餘
五果五果亦成因也。智生因是局因無果
義也已上以言望於義已
下注基辨私解也
疏。又爲四句謂所生宗 鈔曰。辨差別
中第三四句分別 有非生因亦作了因等
者。音石噵云。芳野言。了宗之智亦此句攝
云云基辨云。芳野者指信叡大徳也。北寺六
祖之隨一。一行賀。二玄賓。三玄昉。四善珠。
五常騰。六信叡也。南寺六祖者。一道昭。二
行基。三勝虞。四護命。五仲繼。六
法脈次第如是。今也法燈將滅。我宗之末徒不知
先徳之名。況我宗之肝心。近世爲末學膚受兩寺傳
燈祖名記之令識傳燈之鴻恩以身
命雖供不能報一文句之恩已
疏。明廢立者當廣分別 鈔曰。四門分別
中第四門明廢立。有五重問答。此即第一重
問答也。問意可知。答中總苞稱。一者秋篠
云。一所作性通貫聲・瓶。故云總苞云云
或解云。因總苞三相云云又有解云。總苞
六因云云基辨詳云。三釋之中秋篠釋爲勝。
二餘解中或解爲好。喩有違順者。同異二品
云違順
疏。二問何故但總名因 鈔曰。第二重問
答。智境疎寬等者。此二句答釋因名了。邑
記云。宗・因・喩立ツトキ若言能詮若義所詮皆能
爲境所縁生於敵智。故境疎寬。立論之言
親生敵智更不生餘。故果親狹云云基辨
詳云。此文智者敵智即智了因。境疎寬者。
意云。爲敵者智能詮言・所詮義俱爲所縁
境故不云親狹云疎寬也。疎謂寬也麁
也顯也。謂敵智能照顯言・義之二故云疎
云寬也。疎寬是敵智用ナレハ不云生名了。了
謂照顯。若物一サルレハ則應云生。今敵智
境能所詮言・義。俱所縁取故非境一。所
以難云生。以境疎寬照顯義名了也已上
私注言果親狹等者。此二句答釋因名生。
基辨解云。言謂言生因即立論者言。果親
狹者。立者言爲言生因生唯一敵智果無
生餘果。故云親狹。令起名生者。令言示
能起用。言生因有能令生起敵智用。故立
言名生。果既有差等者。果有二種。一所了
果。謂所立宗。二所生果。謂敵智了因。有生・
了二果別故因亦分生・了。同能得果者。雖
有生了二因別得果亦二於稱果邊是同
能縁 他智 所縁 所立宗 同一時
處顯故其體相同一處。故云是同
故稱因邊亦同
立能詮言所詮能立所
立義同一時處云同
但總名因已上基辨私
解疏文注
又私
云。釋言果親狹古有二義。一云。唯生當時
敵者智而不生餘智故云狹也。二云唯智
了因一果故云狹也。基辨會二義云。敵智
即智了因故二義無別。又果有差者如前已
釋。一所了果即所立宗。二所生果即敵智了
因。因分生了者。初所了果因。智了因。次所生
果因言生因已上基
辨私注
疏。三問何故不増不減 鈔曰。此文第三
重問答。問中二因各分等者。基辨云。意言。何
故以生・了二因各分言・義・智三種爲六
因耶。答中生果照果等者。生果謂生因生
果。照果謂了因照果。此義用有同分爲六
因。如次引古釋。音石裏釋義用不同云。意
言。生因三種是生果義用不同。謂智生因
生言生因也。言生因生智了因也。義生因
爲境能生智智了・
智生
了因三種亦是照果。義
用不同。謂智了因遠顯宗果。敵證者智由
解能立方宗果所顯故。言了因亦遠顯宗
果。義了因亦爾云云 已上
基辨云。此音石所
釋尤勝。隨類有能等者。秋篠鈔云。隨類有
能者。言生・言了爲一類。義生・義了爲一類。
智生・智了爲一類。各隨其類有生・了能。故
分三種。生能之類分爲三種。了能之類分
爲三種。故云隨類有能云云基辨解云。隨
言・智義有ルニ二類別生・了功能有別成六。生
能三類了能三類已上私由秋
篠意注加也
立智隔於等下
釋隨類能別分三種所由。此文有通疑意。
疑云。立者智何故不名智了因但云智生
因。又敵者智亦不名智生但云智了耶。爲
通此疑有今疏文。通疑意云。立者之智
ムルニ敵者智了宗隔言・義及了宗故立智
不得名了。不名了故立生果用因云
リトシテ
三名云生因。即言生・智生・義生。又敵者智
不生立者悟解。故無可名生由。故立智外
立敵智了此爲有三名云了因。即智了・言
了・義了。故但分三等者故言承上。由上來
道理故生果分三了果亦三。不増云四不
減云三但爲有三
疏。四問何故故唯有四 鈔曰。第四重問
答。基辨解云。此問意言。前既云六因之體唯
有四。何故因既有六體唯有四耶此問
意也
答之
中順果義別等者。周記云。三生・三了各相順
故言順果別云云秋篠鈔云。生因之三順所
生果了因之三順所了果。故分成六。且如
言生因順生敵智。若相違則何得順生乃至
義生爲境順生敵智。若違何生。故順果有
能生因。了因之三其義亦爾云云基辨詳云。
周記所釋雖無違害文短不至巧妙。秋篠
所釋文巧義至妙境寔所不及也。順果義
別者。基辨云。順ルニ生・了二果生因義・了因義
ナルヲ分成六也是由秋
篠釋
立者義言等者。基
辨解云。已上文辨分成六因已。此文下辨
體有四也。望果二用者。果有二。一生果。謂
智了因。二了果。謂所立果。雖有二果合名
爲果。立者言能詮所詮ツテ能生因生敵證
智。由是即有能生用云言生・義生。又立者
言・義爲能了因照顯所立宗由有能照了
用云言了・義了。雖如是有四不過立者
義・言。義謂所詮。言謂能詮。除此無體者。立
者義・言約生・了二果有言生了・義生了用。
雖然生・了二用言・義除立者能詮言所詮
義外無別體。故言生了・義生了合爲體二。
加立敵二智云體唯四也已上
又音石裏云。
立者義所詮是近生敵智云義生因也。遠
顯宗果立者義與敵智問隔立
言・立智故云遠顯也
故言義了因
也。此即立者所詮義之二用也。又立者言能詮
是近生敵智。故云言生因也。遠顯宗果
故云言了因也。此能詮言之二用也云云 已上
 基辨詳云。此音石釋尤好。後記有釋未盡」
疏。五問何故不開宗喩 鈔曰。第五重問
答。問意易知。答中有二説 別名宗喩下
初説。音石噵云。因三相中初・後二相名宗・
喩。故云別也。初説意云。宗・喩別故不開。因
通故開開三
相也
 云云 已上
通即稱因者。基辨云。
通宗與喩故開因三相義 遍是宗喩等者
釋通稱因由。二之法者。謂因是宗・喩之上
法則者。故遍宗・喩之二爲則。故宗・喩通云
因稱也 又因必寬等者後説答也。音石噵
云。後説意言。因寬故開。宗・喩狹故不開云云
如貫華縷等者。同噵云。聲・瓶二法因相貫通
云云縷況因華比宗喩。縷貫通相法喩可知
已上
又秋篠云。第一釋意約通別説。第二釋
意約寬狹説故別也云云
 上來就上牒因有三相之論文因一字
 以四門分別因體相・因名義・因差別・因
 廢立已。自下釋上牒有三相論文三字
 次牒論文生起。是即就隨文解釋爲生
 起也
疏。示因相中此即初也 鈔曰。自下示因
相大段三文中第三隨文解釋。此中亦三。初
連上論文示五段總科。二總釋三相名。三
隨科解釋私云。此三文科即
生起次論文
五段總科如疏。
此是示因相論疏科文也 五段之中初標
擧者上所標牒論文云因有三相是也。今
此科終云此即初也即指上牒已論文 其
言生因下二總釋三相名生起次論文。此中
亦三。初總釋三相。次釋相言示無別體。三
古今師對釋已上基辨覈
疏文私分科
疏。其言生因能建宗故 鈔曰。初總釋三
相。基辨解云。此文約言智義總釋。其言生
因者立者言生因。及敵證智者智了因。所詮
之義者義生因義了因已上
各有三相者。備
記云。言生因・智了因・言所詮義各具三相。謂
除智生因餘五因皆具三相。以言生因説
所作義時能詮言生因具因三相。然正具三
相者義生因也。言了・義了即言生・義生故
名具三相也。智生因是疎故自悟故
爲疎
不具三
相也云云 已上
備記
基辨詳云。備記釋爲殊勝。然
智生因疎故不具三相。此釋未痛快。謂智
生因立者自悟智。此智不具三相云何言生
因具三相。今可此智生上雖具三相自悟
故不相顯。今於能立論三相義云除智生
因也已上
秋篠云。各有三相者。義有三相
其理應爾。能詮言一何云有三相耶。謂雖
言一詮三義故從義名三。智縁三相故亦
有三云云基辨詳云。秋篠所釋尤爲殊勝。然
此釋次引泰法師説。其説於言・義・智三各
有三相云各有三云云若爾此泰法師與疏
釋意相違不叙智生因疎故不具三釋。今
此疏文但云敵證智除智生因。故以備釋
爲勝。今云。雖三相體一能縁智・能詮言・所
詮義之邊ニオイテ別故云各有三。其體但所詮義
一也。由是秋篠釋尤爲勝。又私云。相者
向也者。離向云向。如次釋也。若不爲此
釋則恐三箇三相別別三因上有云各有三
相今云相者向也。彰三相義體一非有三
但取詮言上 正取言生等者明三相正在
言生處 正能生故者。一本作正能立故不
是。謂言生因正能生智了因故論三相正
在言生 此生智了等者釋正能生故。謂此
言生因生敵智照解宗果故。正因三相體
言生與智了 兼亦義生等者。能建宗故四
字釋兼義生之由。就生アル中言生是即
因能立體智・義是彼言因之境故兼名能立。
故不云正也已上詳秋篠釋泰師釋。已
下今至此文基辨私解
疏。宗同異喩闕一相也 鈔曰。二釋相
字示因無別體。有三文。初第一説。次第二
説。後寄難釋。此即初也。備記云。宗同異喩
等者。宗以不相離性爲體。同喩以瓶所作
無常爲體。異喩以空常非所作爲體。故云
各有一體云云基辨詳云。此文意言。宗・同異
喩雖各有一體。所作性故因相貫宗・同異
喩三。三上所作更無別體。由此理故説相
者向也。秋篠釋因相貫三二句云。此説向
義而貫三處。名之爲向云云備師秋篠意
全同已上
由此故説等者。備記曰。向者法起
離向義也。意云。往向於宗・於喩也已上
噵意善注釋因相貫三更無別體往向宗・
同異喩各有一體ト云已上私釋
噵意
故理門云等
者擧相者向義證。音石噵云。爲證向義引
此文。既云一向故云云一向離故者。邑記
云。唯闕同品定有性故名一向離。問。何故
因相名爲向耶。答。於宗・同・異皆貫通故往
向三處故也。問。異品既無。何名爲向耶。答。
對向但對三處名爲三相。非要至彼云云
已上
闕一相也者。基辨云。此疏主釋論一向
離故句也。闕同品定有一相即不共不定。
理門既以闕一相云一向離。是即相者向義
之證也已上
疏。又此相者三面三邊 鈔曰。子科第二
第二説也。相者向也者。備記音石
噵引
云。法彼
此面也。邊者法之彼此邊也。宗邊喩邊也云云
已上
又周記曰。三義有別故名三面。三處皆
有名爲三邊。三邊有故異品此第三相故異
品有因相云云 已上
周記
兩記所釋爲好
疏。若爾既一名爲多言 鈔曰。子科三寄
難釋 若爾已下難也。難意云。若前云因
相貫三更無別體。既是一因。何説多言能
立耶已上私釋
難意
其相義多下答釋也。音石引
備記云。此答意言。遍是宗法性等其相義
雖多而能詮言是一故於三相中致一因
言也。又云。所詮義生因其相雖多而能詮之
言生因是一故。於三相中致一因言也。此
説爲正云云 已上裏引備。復引周
記與備第二同也
基辨詳云。
其相義多者所詮之所作義也。此所作義通
三別處故云多也。備第二釋爲好。能詮言
一者。所作義因三相是多。所作言是一 於
三相中等者。所詮之所作義通三別處是云
三相。於其三相中置一所作性能詮言也
已上
一因所依等者。音石裏云。一能詮言生
因之所依所作性通宗・同喩・異喩。故云一
因所依貫三別處也此釋
多相之言等者。備
記云。所詮多相之言故名爲多言。即依主釋
云云基辨云。所詮義多相之言生因故名
爲多言也 非言多故等者就所詮多云
多言。能詮言多故非云多言也已上
疏。古師解云故相非體 鈔曰。總釋三相
名。生起次文有三文中今此文三古今師
對釋 古師解云者異本作文軌師云不是。
此指古因明師云古師解云也已上基
辨考注
初相
同此者。音石噵云。古師意言。後二相是體相
非義相也。初相同今師取義相也云云
二各以等者。噵云。意言。後二相以瓶及虚空
有法爲體。故云相者體也云云基辨詳云。
古師以陳那所言喩依爲後二相也。世親
眞諦
如實論云。因有三相。謂根本法同類
所攝異類相離也云云 已上如
實論
然秋篠鈔云。
古師初相以聲宗上所作爲體不異陳那。
故云初相同此。後之二相如次即以同異
二品有法爲體。故云餘二各以有法爲性
已上
秋篠
基辨詳如實論非必以後二相取有
法義。由瑜伽意同類異類言非必取有法。
如前辨已。由是以如實論爲今疏文所云
古師意之證未穩當也 陳那不許等者。基
辨釋云。古師以陳那所言喩依爲同・異爲
後二相。同・異之有法依主釋。此今云同異有
法。陳那已後不許是喩依同異之有法爲能
立故今云陳那不許等已上
秋篠鈔云。陳
那難古師言。若取同・異有法爲體者。與
聲體別。何名宗法。又第三相若取異品虚空
對無空論異品既無。應所立因闕第三相
故云同・異有法非能立故云云 今云。此
釋爾
但取彼
義等者。秋篠云。陳那今言取同品上所作性
義爲第二相。於異品上無因之義爲第三
相。故有差別。無如前過。説古今別基説
如是云云基辨解云。秋篠所釋爲穩。此是
返破玄應疏破本疏之文。但取彼義者。但
取彼同異二喩之體上義爲後二相故云
三相之相言是義相非云體。故今云故相
非體也
疏。論何等爲三列名也 鈔曰。自下隨文
解釋三文之中第三隨科別釋。此中有四。初
擧數。二列名。三別釋三相。四總論三相。今
即初二也。俱牒論示科也。就國讀三相名
應訓讀遍シテ是宗タル同品ニハナル
ニハシテナル也。近來瑞源等附點云遍シテ
タル妄謬也。因點謬義爲遍宗法
之類多。必勿依用
疏。遍是宗法不相離性 鈔曰。此下三別
釋三相。此中有三。初釋初相。二釋第二相。
三釋第三相。釋初相中有六。初總釋初相。
二釋宗法言。三釋性言。四示遮過立名。五
示二名非重言。六四句分別。今即初也 顯
因之體以成宗故者。秋篠鈔云。因三相中唯
以初爲因之自體。以因初相正詮宗故。
此疏文義意云。初相是主。正爲能立。籍
助成。故須第二。雖有主・伴其濫未除故
須第三。主・伴・止濫顯宗義周。故不可増
云云 已上
秋篠
基辨云。秋篠釋疏文義意雖爲殊
勝。今以管見叙疏意云。因三相中此初相正
顯因之自體。以此初相成不相離宗。不欲
成喩。必須遍是宗等者。必須言若闕此初
不遍
云闕
則非正因。爲示此義云必須。至
次後二相用定與遍言意亦相同。謂因
是於有法宗上非全分遍則非正因。爲示
此義云遍是宗。宗之法性者遍是有法宗
爲因法性爲初相也。爲示此義云宗之
法隔是。恐云遍スル是宗法置之言云
宗之法性也已上基
辨私注
據所立宗等者。基辨解
云。此文示據不相離宗立因法。據謂能依
即因義也。謂此因法遍有法宗成不相離宗
法也已上
秋篠鈔云。今正明因何故擧宗
唯取因法。此有二解。一云。以因初相正證
宗故。若不彰宗誰之因法。二云。以因初相
於宗依上而建立故。總顯意云。第一相云
遍是宗法性者。聲有法體名之爲宗。是
所作性義或勤發義。通附聲上而成
差別。異相法門是初相性。故云遍是宗法
性也已上明燈。此釋中總顯
意尤爲好。二解中初好
疏。此中宗言即因體是 鈔云。二釋宗法
言。此中有三。初示有法別義法有二。二
引理門論釋因法・宗法。三以六合釋解宗
法別。今即初也 此中宗言等者。基辨云。先
示因所依。宗有二。法有法。亦有二。總及
別。釋總別者分法・有法。是爲別宗。不相離
性爲總宗。今初相之言是指何宗
耶。謂若據總別唯取別宗。法・有法中唯取
有法以爲因之所依也。故云有法之別義
等也。此法有二者。此言指有法上別義法
已上
一者不共有等者。備記云。問。有法及法
是須共許前論文説極成有法・極成
能別故今云須共許也
何故今宗法
云不共有耶。答。雖能別法是共許然擧有
法時無諍。擧能別時方有諍故云不共
有也。意云。有法及法是須立敵共許。雖不
許聲上有無常。然許餘法無常。非不都
立無常。故云許也已上備記 音石
裏引。此釋大好
二者共有
等者。謂共有法。即指因體。共許因法。故云
共有法也。是彰示有法上別義法有二竟」
疏。理門論云證了因故 鈔曰。此下二引
理門論釋因法・宗法。此中有五。初正釋共
許因法。二寄難釋共許爲因。三疏主明引
理門意釋遍是宗法之宗言。四通伏難釋。
五擧證釋但取有法名宗。此即初也 理
門論云等者。釋此引文意古來有三家別。
初備記意云。爲證共許因法引此理門論
文也此音石噵引備
記意如是
二邑記意云。問。彼理
門論亦以因名爲宗法。與此論中遍是宗
法性義乃同也。因亦是喩之法性。何故但
説是宗法耶。答。本欲以因成宗故不
欲以是成瓶等故。由是但取有法上
共許之法成於後陳不共許法。故説此因
名爲宗法不名喩法云云 基辨云。按邑記意
彼記意擧餘論亦指
因法云宗法例以彰但因
法名宗法不喩云宗法也
三秋篠意云。今此
論文意正爲明遍是宗法性也。故論文云
此中宗法トハ立論及敵者決定因許。謂同許是
遍宗之法性也云云基辨判三家云。三家
之中邑備二師爲勝。其中邑釋尤委。但
須依用此説。與備意同。秋篠所釋未盡
不穩也 決定同許者。音石噵引備記云。
決定同許者共許因法也。又智了因也。若不
爾者應不同許故云云 已上
今此唯依證了
因故者。古來兩家釋。一者秋篠云。此文釋共
許之所以。謂若能立因非共許時因智不
生。若無因智本宗不了。是故要須彼此共
云云二者音石噵云。此二句釋成決定同
許也。敵智不生者由不同許故云云基辨
詳二家釋云。二家釋雖似異意全同。今私
詳疏意。今此之此言指次上句決定同許者。
證了因者敵智證了之因立者久成敵者
今了。此是共許爲所因故敵智證了。若
非共許因則不可證了故已上基辨私注。秋
篠・音石所釋共爲
好也。我私注意亦同意也。
唯釋文相三釋稍似異已
疏。彼自難云本極成故 鈔曰。二寄難
釋共許爲因。彼自難云四字疏主文也。既爾
下理門論取意文。既爾者承上難。此意言。既
云敵智爲證了因則智成立所成立義故
非由言説。便違上解多言能立也已上基
辨注
論主解云四字疏主文也。理門論主解此外
難。由有言生下理門取意文也已上基
辨私
音石
裏釋云。此釋決定同許也。若敵者智了因
不憶本極成因喩者應不同許。故憶因之
智名證了因也云云 今云。此裏
釋未明
又秋篠云。此
答通難。謂宗タルノ之因雖是共許敵論者忘
スレハ智遂不生。今以言詮令憶共許宗法
竟時智敵了
生。方證成所成立義云云 今云。
此秋
篠尤
令彼憶念等者。音石噵云。憶念智云證
云云本極成者。本來共許因也。憶念本極
成智云證了云憶念智基辨
私注
疏。意以因體有法名宗 鈔曰。三疏主由
理門意釋遍是宗法之宗言 意者上引理
門論而釋之意也 因體共許法者如云所
作性故也 宗之中不共許法者如云聲無
常也 故此二法者不共有法及共有因法
之二。此二法共是有法上所具別義 故今
唯以等者。故言承上。今者今論文遍是宗法
性之宗言。此宗言但以有法名宗。二法是
能依。以宗有法爲其所依。故今以有法名
宗也已上此一段鈔
釋基辨私詳釋
疏。對敵所申故亦名宗 鈔曰。四通伏
難釋。難云。若今以有法爲宗者。不相離性
以爲宗體何但取有法方名宗耶。今疏文
通云云云此通疏文有二意。初意以雖言
奪不相離性爲宗體今云。雖言有與及奪二
義中今且以奪意云雖
後意明今但取有法名宗 對敵所申
已下初段釋意。有法既爲下後段釋意也
初段文中所申者對敵申所立宗。二依者
極成有法・極成能別。此二爲所依有不相
離性。故云二依也已上基辨私
考疏意注
有法既爲等
者。音石裏由後記意云。意云。有法是因法。
宗法之所依。故云總主也云云 已上
總宗一分
者。備記有二釋。第一釋云。宗有四種。一簡
別宗如云汝執等亦云眞性
有爲等有簡詞宗是也
二有法宗。三法
宗。四不相離宗。既宗之言通四宗故云總
宗也。有法既是四宗中一分也爲言第二釋
云。總宗者不相離宗也。有法與法二依故
云總也。有法是不相離總宗之所依一分也
云云 已上備記
第二釋
仁記釋同備後説。音石裏難備
後説云。次疏文云總宗之法亦依主釋。若不
相離宗名爲總宗則此次文云何會。故以有
法爲四宗一分爲正也。由此等義故但有
法名宗云遍是宗法性也已上音石難備第二
釋大得疏意也
又秋篠意云。有法既爲共有因不共有宗
二法
總主。是總宗之一分。故亦名宗云云基辨詳
云。秋篠所釋甚麁略。不辨以何名總宗之
所以。故於諸家中以備記初釋爲順疏意。
後學勿牽一盲陷大澤矣
疏。理門論云如言燒衣 鈔曰。引理門
釋因法宗法有五文中五擧證釋但取有
法名宗。即釋總宗一分也。此中二文。初寄
難徵。二答釋。豈不總以下初寄難徵釋。此
無有失下理門論主答釋。後記云。理門論云
如言燒衣者。問。此與前解而有何別。答。
前取意難。今引證文。尋者自悉云云基辨詳
云。此後記釋未穩當。謂前取意引證證共許
因法。今此引證明有法名宗。故前後有別。
爾爲同引證後記渺漫不知所取材也。鳴
呼愼哉已上基
辨私
又私解云。寄難中總言指示
不相離宗。樂謂自樂不顧論宗。此難意言。論
前文豈既不云乎。不相離總宗以但隨自意
樂他不許名爲宗。若爾有法・法合名宗。云
何今此因相中初相言宗云唯取有法耶
是即難意已上基辨私
解難意
又秋篠鈔釋此難意
與是有異。義意難了 此無有失下二論主
答釋。此無有失一句總答 以其總聲等者
正答釋。總言不相離總宗。別者總之中別。謂
取有法・法合中之一分有法別名爲宗也。
秋篠釋此正答文云。聲者名也。總謂不相離
違他總宗
云名也
別謂有法轉不違他
有法宗
云於別亦
二所依中之一有法云別。亦
謂亦轉不違他有法宗
ンテ云ナリ合後是總
中之別。然是不望未合之前別中別也。由
何義故得有總中之別非是別中之別也。
基辨云。此秋篠釋尤爲殊勝。別云望合後
總中別不望未合之前別中別之釋可謂
巧妙釋 如言燒衣者擧喩示總聲於別
轉。秋篠釋此喩云。以喩釋云如言燒衣
者。謂於一衣望於燒處得名燒衣。及不
燒處亦名燒衣。兩處雖別然是一衣總名
燒衣。以其總聲於別亦轉其不燒處亦名
燒衣。即如無常違於敵論兩得名宗。其聲
有法不違敵論亦得名宗。二義雖別然
是一休故總名宗。既由總聲燒衣於別不燒
轉。其聲有法不違敵義亦得名宗。違他名
今名宗也已上明
燈抄
基辨云。秋篠釋喩其巧妙
所不及。後學必勿異求
疏。或有宗聲唯依主釋 鈔曰。釋宗法
言三文之中第三以六合釋解宗法別
或有宗聲等二句理門論文。明以後陳名
宗。秋篠釋云。或者不定義也。或有法名宗。
或復處法名宗。不須定執也。若望局據
違敵論故名爲宗者。二義之中或時偏説
宗無常名唯詮於法云云又秋篠引軌疏
與西明爲不是。取違敵義。基辨云。或
言承上示不定義。以能別法名宗法雖
非今明遍是宗法處之所用。若不擧示此
義難彰宗法言有二得名。故欲委細離合
釋同文擧來已上
私義
若以宗中後陳等下以六
合釋正明以能別法非名宗法立初相
名。後陳名法者。以宗中能別法名初相名
之法。則能別宗即法持業得名。又總宗之
能別法依主釋也已上基辨由音石
裏釋爲此釋也
總宗之法等
者。音石裏云。意言。總宗者有法宗也。因法・
宗法之所依故名總宗也。之法者能別法宗
也。有云。總宗者不相離宗也云云難云。若
爾豈不相離宗有後陳法耶。故知總宗者有
法也。由有後陳法故云云基辨云。此音石
釋寔順疏意。尤爲殊勝。秋篠所釋不穩
今因名法等者。基辨釋云。今字指示遍是宗
法之法言。此是因三相中初相名云宗法性
故。法之言即共有法因法也。宗言如上所成
有法宗也。有法宗之因法性ナレハ唯依立釋無
餘離合。無有法宗即因法之義故。彰無持
業今文置唯言也已上私釋
疏文
疏。性者體也餘二亦然 鈔曰。釋初相
中第三釋成性言。邑記云。此中既云性者體
也而復云此唯義性非是體性。且似自語
相違然疏意云。諸處通論スルハ性者體也。此中
因相所言性者唯取義性。義相應故。與彼
體性不相應故。如所作性唯是有法之別
義也云云 已上
基辨詳云。此唯之此言指此
因明因相所言性。示通論性者體今此所云
性言義性非如餘論取體。簡云唯也。以義
性爲ルハ初相云義相應。餘二亦然者。後二相
性之言亦是義性非體云亦然也。故邑釋
爲好。後記有釋。雖無違害麁釋難了
疏。此共許因成即宗法 鈔曰。此下釋初
相中第四示遮過立初相名。此中有六。初
明無過如實義。二明遮因兩俱立名。三
明遮相符立名。四明不違因明理立名。
五明遮因所依不成立名。六明因法必依
宗有法成宗法而結釋。今即初也。秋篠科
云。先釋宗法性之三字後超明遍是二字。此
共許因下即明遍是二字云云 已上
秋篠
基辨詳
云。此秋篠科未穩。此文非必釋唯遍是故。
此共許因者。謂所作性故因。此所作因聲有
法宗上義性共許因也。此文意言。此共許因
法依有法成宗法。是有法宗之義性故云
唯得遍シテ有法宗之義性ト云コトヲ。唯言彰更
無餘義餘皆有過。由是秋篠所立秋不穩。
今改作科考覈前後文出之。後來哲鑒君子
請删正已。以宗之法等者明因法依有法宗
之由。以者故也。第五囀聲。謂以有法宗聲上
之因法ナル所作性義即成能別宗即法無常。
故遍是宗法性之宗法言彰因法依宗有法
成能別宗法之義性也已上基辨
私注釋
疏。故不遍是不成過故 鈔曰。遮過立
名中二明遮因兩俱立名 故言承上如
實義遮過。謂若不由上如實義云遍能
別法宗無常之義性。則因所作性
故因
犯兩俱不
成過故。云何由犯兩俱不成過耶。謂後
記釋云。因犯兩俱不成者。所作生義。無常
滅義。兩俱不許生依滅故云云秋篠釋稍
同後記。彼云。立敵雖許聲所作不許無常
上所作。無常是滅所作是生故不許同處有
也。若立則兩俱不成也已上
秋篠
音石裏云。意
言。遍是宗法性者有法宗非法宗也。若法
宗者因犯兩俱不成立敵兩俱不許所作性
因於無常上有故云云 已上音
石裏
基辨詳云。秋
篠・音石共由後記。意相同。於二師中音石
爲勝。同後記委細釋故。秋篠釋文簡約難

疏。又不欲成宗有法故 鈔曰。遮過立名
中二明遮相符立名。此文意言。若有人釋
言遍是有法宗之因法性成宗有法義則
犯相符故今文云不欲成故。云何犯スト云ハハ
符。則如音石噵云。意言。有法聲是立敵共
許。何須更成立云云又秋篠釋意相同。若
云以因法成有法聲。則有法聲本兩共許。
何更成立。若強立則立已成也ト云是兩師意。故
以此二句翻可知宗法性言彰遍是有法
宗之因法性成能別宗法爲如實義也
疏。然因明理成於有法 鈔曰。遮過立
名之中四明不違因明理立名。基辨釋此
文意云。即釋以有法成有法以有法上之
因法成能別宗法是如實義 謂若強云以
有法成有法。則有法即作能立因。立量可
云聲是聲ナルヘシナルカ故耶。聲爲因成スルヲ聲有
法何名因明。因明之法以有法宗上之因法
義性成能別宗法。違因明故不云以有
法成有法故名遍是宗法性也已上
疏。此亦不成不成過故 鈔曰。此下遮過
立名六段文中五明遮所依不成立名。此
中亦有六文。初示有所依不成故遮過立
名。二引理門述外難。三引理門答外難。
四立理示過。五通外所疑。六重引總攝頌
明宗因之法式。今即初也。由諸家釋難了
基辨私今釋云。此者指宗有法。亦者亦於
不成有法。法謂宗法。因謂指今爲能成有
法。有法爲能成則無所別有法。故因無所
依也。此文意言。若謂以有法成宗法。則有
法能成故是即因法。有法作因法已無有法
者。無是則無所依。無所依因即犯所依不
成。由是遍是宗法性名以有法宗上之因法
成宗法義非以有法爲因成宗法義也。
秋篠鈔擧所依不成釋不與此疏同意。而
其釋未穩當也已上
疏。理門難云其義云何 鈔曰。以所依不
成明六文中二引理門述外難。此中二文。
初理門文。次疏主釋。此即初也。此文外人
難今所云有法不成有法有法不成法也。
此中難意音石裏引仁記云。烟與火俱是法
自體並名有法。熱義非體故名法云云基辨
私釋此意云。眼見者必有體名有法。如熱
觸是用非眼見故非有法。是外人意也。如
以烟立火下指事示有法ヲ以成有法或以有
法成法也。謂烟與火俱是眼見有法。故以
烟成火以有法成有法。以火立ルハ熱觸熱
觸是離火無別體。是火上法。是即以有法
成法。如言即彰指事。其義云何者正表難
勢也已上
疏。此義難云成於法耶 鈔曰。此即二疏
主釋理門外難 豈非彼以有法等者。音石
裏云。以有法成有法者。烟下有ルヘシ火以現烟
故如ト云厨等因リト云所依不成。問。此以有
法成法。何故今云以有法成有法耶。答。
疏云。烟之與火俱有法故云云基辨云。此音
石釋雖無違害釋文簡約意味難了已上
邑記云。問。如何所成火名爲有法耶。答。如
有成立火言是有以現烟故。即以火爲
有法。今復以烟有法而成於火。故以有法
還成有法。理門論外難內道
因明
意云。若要以
因法成ト云ハハ宗法者。何故以烟以有烟
故。因
立火
應有火
宗法
乃云有法ヲ以成有法耶。此猶未分別。
今自外人方今
云烟與火云云
云烟與火俱是有法自相
非共相差別也云云 已上
基辨云。此邑記釋
亦無違宗。雖然釋文義牙義意難了已上
仁記云。烟與火俱是法自性ナレハナルカ故並名
有法也。熱ニシテ非體故名法也已上
仁記
又秋篠
云。如以烟立火者有法成有法。以火立觸
者有法立法。此即外道・古古因明師立此兩
量謂爲眞立。初量意云。遠望烟有下有法
決定有ルヘシ以見烟故如近處烟
烟是顯色爲性。火是煗觸爲性。二性各別。是
有法故知。以此有法成有法云云基辨詳
邑・仁・篠三家釋云。此三師釋雖意相同。
如前已辨邑文難了。義意三家無違。仁
文短意難彰。但秋篠釋意味易了。又後記
云。問。烟爲有法其下有ルヘント火。火即是其
ナルヘシ。如何得云俱有法故。答。古人
欲決定。如勝論立徳及有徳一向決定。火
雖在於宗法之中亦名有法。如是定故所
以今言烟之與火俱有法故云云基辨詳云。
此後記釋於諸家中尤爲殊勝。解此釋意
而了前三家意全同自可臻其眞已 又
如見火云等者。秋篠云。又如見火云定有熱
等者。後量意云。遠處火中有法定有熱觸
以是火故如近處火火因其體アルヘシ。即是
有法熱觸是用即是其法。故知以有法成法
云云火家之法者。音石噵云。火有熱觸。以
有火故如爐等。熱觸是火自性上共相法。
故云法也云云基辨云。秋・音二師釋意全同。
爲易解了
疏。陳那釋云此相應物 鈔曰。明遮所
依不成立名六段文中三引理門答外難。
此中亦二。初理門文。後疏主文。今即初也。基
辨釋云。今於此中者。此謂前云初後二量。即
以烟立火以火立觸名爲二量。非以成立
火觸等者。以謂用也。非用烟成立火爲宗
也。非用火成立觸爲宗也。今合成文。今
改前量云非。改立量作法如次明疏主釋。
意言。外道及古師云遠見烟有下有ヘシト
亦云遠處火中定有ルヘシト熱。此二量宗誤作宗
言故。云以有法立有法以有法立法。今
非之改作。故云非以成立等已上由疏
意私注
但爲
成立此相應物者。秋篠云。是避兩過也云云
基辨詳云。此釋尤好。此即示改立量。如次
疏主釋中。又邑記釋此二句云。凡諸體・義
名云相應。如前聲體有所作無常義。即是
聲體。是所作等相應之物。即以山爲有法。
取此山上有火義爲所立宗法。復以山上
所現烟義以爲因法。故無有法ヲモテ成有法
失。以火立觸准義應知云云又後記云。此
者火之與熱。山與爐等名云相應云云
辨詳云。邑釋難了。後記所釋尤好
疏。謂成山處成熱觸法 鈔曰。二疏主文。
釋理門答釋意。基辨由秋篠釋意解此疏
文云。成山處決定等者。此以烟相應物改
立量也。應立初量云。遠處山谷有法必定
有火法合
名宗
此即不以火體爲宗中法。但
以山谷能有火義爲宗中法。故陳那論文
云非以火爲宗也。因云。以有烟故ト云ン此亦
不以烟體爲因。但以谷能有烟爲因故。
理門上文説。是遍非宗法故不然也。喩云
如此近處厨中 爐中定熱以有火故者。此
以火相應物改立量也。應立後量云。遠處
爐中有法定有熱觸法。合上
名宗
以有火故
如近處爐中此中爐體自熱。不取爐中別
體之火。火中之熱。但取爐中熱也。以有火
故者。亦是炭體有彼火故不取火體。准前
可知。遠處山谷與火相應遠處爐中與熱相
應。是故名爲烟火相應之物。非以有法烟
還成有法火。亦不以有法火而成熱觸法
已上取秋篠意私注。
由是須解疏文也
疏。彼論又云一分爲因 鈔曰。遮過立
名六段文中此文四立理示過。此中亦二。
初理門文。後疏主釋。今即初也。基辨解云。若
不爾者等者。陳那菩薩意云。若不如前明
所改之量取相應物上有火以爲所立宗
法者。不但犯前有法成有法此失名違因
明理失也
有法成法此失即犯所
依不成失
之過更犯餘過。謂宗
義一分爲因過也 宗義一分者。後記云。一
分者前陳後陳一分也。秋篠鈔云。宗義一分
爲因過者。如本量云烟下有火以見烟故。
見烟即是見其宗中有法之體。於有法上
無別義門基辨私云。疏云依烟立火依立熱。依者於
也。於烟立火於火立熱。如何則烟火
同一處火熱同一處者故但
有法一也。此云無別義門
又本量云火中有ルヘシ
以是火故還指宗中有法。於有法上無別
義門。宗有兩分。有法及法。今者還用有法
一分爲因故云應成宗義一分爲因也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此所釋義明顯易了。由此義意
不應異求。此釋義中於有法上無別義者。此
意雖前已私注復就疏文加示一釋。於云
烟下有法無別義門以其烟直爲因故。
以有法爲因故全無有法。無有法故此因
無所依。故次疏主釋云因乃有所依不成也
已上
疏。還以宗中非別後故 鈔曰。此二疏主。
釋文。後記云。還以宗中等下文此釋所以開
顯其過云云 今云。此
釋尤好
因乃有所依不成等者。
秋篠鈔云。亦取有法以爲スレハ其因還闕所
依亦犯相符。烟下有火依火有觸共知有
故。故不得以有法成法等ト云。若如我立ルトキハ
遠谷有火爐中有熱人即未知。故須立量。
方乃無過云云基辨詳云。秋篠爲有相符
由纂意爲此釋。雖有道理疏主文曾所不
辨故不強可依用也。此文云因有所依不
成者如前已辨。有法爲因無有法故。無有
法故因無所依。即所依不成過也已上
亦不
以法等者。此下亦不以有法成有法明
不以法成有法。後記中擧二釋。第一釋意
云。亦者亦不可以有法成有法。以法者
謂以後陳之法。不以後陳成前陳也。第
二釋意云。亦字同第一釋。以法者謂以因
法。不以因法成於有法也。立量本意爲
成敵不許。故但以因法遍前陳而欲成
立後陳法也。故今云亦不以法等已上後
記取意
石裏云。纂要言。問。若以法成有法有何過
耶。答。若以法成有法者。即闕同喩及因第
二相同品定有性即成有法自相相違。如薩
婆多對大乘立。眼識所縁定是離識實色ナルヘシ
以五境中隨一攝故如香味等。取五境別
香非是色。闕同喩故因此遍轉。故成相違
云云 已上音石
引纂文
基辨詳云。此纂要意後記初
解用是。音石・秋篠皆爾。以法言爲能別法
義。又後記後解以法之法爲因法釋非疏主
意。次疏文云名爲能別亦名爲法故。前以
法言以能別法爲法顯然。由是用後記第
一釋諸家釋爲殊勝也。宗中所陳等下具
釋不以法成立有法句。有法・法二云宗中所
陳。既云前陳・後陳故。後能別前者後陳能
別前陳故云能別。謂後陳無常言能差別
前陳聲常無常。故後陳亦名能別。因成於此
等下明前後二陳中能立因以何爲所成。此
謂指上句名爲能別亦名爲法句。大凡能立
所作性因爲成立聲上無常義即能別也。不
欲以因等者彰以因不成前陳。前陳是所
別故。因焉成是。不用能別但以用成前
陳所別意於因明理曾無是也。是所別故
者釋以因不成前陳由。非別後故者明前
陳爲所別由。立量初但云聲。此言非別後
陳。故但名所別也已上基辨
私注釋
疏。理門又云故無有過 鈔曰。六段文中五
通外所疑。此理門論中通外疑文。此中亦
二。初論主文。後疏主釋文。今即初也。就釋
此文古來有兩家別。一云此文通外人所
疑。周記本解及邑記釋。秋篠・音石共用之。
周記云。此釋疑難。難意云。火之與烟俱是
有法。陳那意言。山處有ルヘシ火以現烟故。此
還以有法烟成有法火如何。爲有此難
故此文生云云 周記助釋。
音石用之
又邑記以通疑意
釋此文。外人難意秋篠鈔全由邑記釋叙
外難意云。法與有法體用已定。不應囘換。
本立烟火以爲有法別取相應之物以爲
有法。豈不違眞比量中聲是有法無常是法
聲是體無常是用如是決定不可改耶云云
已上秋篠由邑
叙外難意也
邑記以通疑意釋云。如於一
聲立敵共許名爲有法。常無常等有許不
許即名爲法。若於無常兩皆共許。即以無
常名爲有法。於聲色等有許不許即以
爲法。故法・有法非如實徳無改易故云云
已上
二云此理門文非釋外難。後記別解
如是。此文汎明立法有法不定此音石裏所
云周法師
又於此中等者。正遮外疑。謂於宗有法
法中觀待敵者所成立法或爲法爲有法。
實不決定。無此是決有法永不可名法亦
決是法非有法之義。但前陳者名有法後
陳者名法。故云觀所成故立法有法也。非
徳有徳者彰非如勝論師決定云徳是徳非
有徳有徳是非徳已上由諸家釋
義基辨私注
秋篠鈔云。
答外疑云。觀所成故立法・有法。且如有
人但信無常不信有聲。如小乘人不信
十方佛説法聲。即立量云。彼十方中有法
定有佛説法聲 和合
名宗
彼諸有情必有感
如此方諸有情即有色爲宗中法也。
又若有人但信有聲不信無常即應立云。
聲是無常所作性故譬如瓶等。故法・有法有
善巧者臨時迴換。非如勝論徳句爲所有
實句爲能有一向決定。故云非徳有徳也
云云 已上秋篠
明燈抄
故無有過者。故言指上。由上來
取説義法與有法不決定義全無無相違。
無有過失不決定謂即前陳聲迴作後陳也。
亦後陳法迴作前陳。不決定故
疏。前陳名有彼決定故 鈔曰。此二疏主
釋文 前陳名有法等者釋不決定。即破烟
火決定爲有法。其文易了
疏。理門頌云立於有法 鈔曰。此下遮過
立名六段文中六重引總攝頌明宗因之法
式也。此中三文。初理門論文。次疏主釋文。
釋成但由法成其法。後亦疏主文。明因依
不共許法則有所依不成過。此即初也。基辨
釋云。今所引總攝頌遣非示正頌也。有法
非成等二句遮非。前所云本量以烟立火。
此以有法當體自成有法火・烟一物同處
有故即有法云
以火立觸量亦以餘有法成餘有法。並犯
過失。故眞比量有法ヲ以非成有法也 及法
此非成等者。音裏引邑記云。此釋以後陳
法不成有法。頌中及法二字上下通用云云
已上
基辨詳云。此邑師釋秋篠由是釋音石
亦引用。謂上句有法非成於五字通及第二
句中法。謂有法非成於法也。復次句云此
非成有法者。此謂前所云及法之法言。此即
ヲ以非成有法也。故云法言通上下也
但由法故等二句示正。但謂更無餘義。法
謂所作性因法。其法謂宗中法。如是者如
是展轉資益成立有法。意言。眞比量但由
所作性因法成立宗中無常能別法如是相
資成有法也
疏。謂有法因法何所成立 鈔曰。二疏主文
釋但由法成其法文。基辨詳云。謂有法
與因兩共許互相依宗之中能別法不相離
時敵未許故不可爲因依。故眞比量共許
之因遍宗有法成不共許宗法。如是展轉
資益成立有法義也。何得因成等者立理
成。何言猶云有何所由。因謂共有因法。不
共許者宗法也。在・中二字境第七聲即所依
處也。住彼中者。彼謂不共許宗法。在中言所
依處。此文意言。若云因非遍有法。則有何
所由得共有因法以不共許宗法爲所依
處。若許以不共許宗法爲所依處。則無可
成立宗故云何所成立也已上
疏。又若共許定無此過 鈔曰。三疏主文
明因依不共許法則有所依不成過也
凡所立因等者示一切因有所依不成 皆
有他隨一言古來有兩本所覽爲別。一者
作他隨一。前記及備記同所覽也。二者作似
隨一。後記及邑記同所覽。初作他隨一意
言。備記云。共許之所作因依不共許能別無
常者。所作性因皆有隨他一所依不成也。
所以者何。所作是生義無常是滅義。立敵兩
俱不許滅義上有生義故。問。若爾云何不
云兩俱不成耶。答。以理言則應云兩俱不
成也。然今云文意者。立者既立量發言故。彼
許炳然。約唯敵不許邊云他隨一所依不
成云云 已上音石裏
引備由是
又前記釋他隨一言云。正
辨不成則因望有法以應論也。今於能別
出所依不成故云他也云云基辨評云。備記
所釋爲盡。前記所釋不是。不可依用。二作
似隨一意言。邑記曰。凡所立因皆有似隨
一所依不成者。謂所依不成中有兩俱隨一。
宗中之法ヲ云トキハ一許一不許。其不許者因無依
故非實隨一。故置似言。以セハ實隨一據有
法故云云後記釋意亦與此同。基辨判他
與似兩家是非云。雖似兩家有異至如實
義全無相違。備記云約敵者不許邊作
他。邑記亦云其不許者因無依故非實隨
一故置似言以實隨一據有法故云云
不許邊兩家全無相違。若強判言作似爲
是。若云他隨則濫因據有法他隨一故
近來瑞源作似。爲不正。不辨
菽麥之判。不知之爲不知已
不説有法而爲等
者結有似隨一所依不成也。意言。由有似
隨一所依不成故不説有法爲因所依。而
但以其宗中法爲因所依。則宗法自本非
立敵共許。縱唯立者許豈得言決定無他似
隨一所依不成過矣已上基
辨私注
疏。又如立宗非法法也 鈔曰。遮過立
初相
六段文中第六結因必依有法成宗
法 如立宗聲等者。擧正量例示過 若因
所作等者。意言。若云不立遍是宗法性相
而因所作不遍聲宗。則豈得因所作遍在
無常上。若強言得遍有。則一切正因應有
兩俱不成。以不共許法爲所依因故 由
此故知下結因必依有法成宗法。因但是
宗等者。因雖成立宗法依宗有法之因法
依主釋也 非法法者非依宗法之因法也
已上
私釋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第八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
第九自明因初相中第五
明立名非重言至
 南都西京藥師寺傳法相
大乘宗沙門釋基辨撰 
疏。問稱爲宗法是宗法性 鈔曰。此下明
因初相中第五明立名非重言。此中有二。
初問。後答。有兩重問答亦兩重。今即兩重
問也 基辨釋云。稱爲宗法等者初問也。此
初問意言。稱爲宗カ法則自知是因訖。如何
復須言遍耶。是初問意也。初既言遍已下後
問意也。意言。初既言遍故。遍有法是因明。
何故復云是有法宗之因法耶。是後問意

疏。答若因不遍是故稱遍 鈔曰。此下答
文有兩重意。明初重意亦有二文。初以初
重意答初問。今此文是 若但言遍已下以
初重意答後難文。以第二意答初後難亦
有二文。合有四箇答文。如次分科。合擧兩
重問文總有五箇文。今答初問此文意後
記設二釋。第一釋云。如勝論對聲生立一
切聲無常勤勇發故。勤勇發因不遍一分外
無常ナルヘシト云宗法云有所不立。若如所作
因是遍一切聲無常故無所不立。第二釋
意云。所不立者。聲上無常他レハ未許名
有所不立。今云遍者顯此不立因皆能立。
是故稱遍云云 已上
後記
又秋篠鈔釋云。如外道
説一切草木皆有心識有眠覺故。言眠覺
者如合歡樹暮時葉合云眠朝且還開云覺。
然此眠覺因不遍草木故不能成皆有心
識。此有過因ナレハ便非レハ因成果所不立。顯
皆因立。是故稱遍云云基辨詳云。秋篠與後
記第一釋同於一分有法上云不立故。第
二釋但周記所言。違疏意故爲不是也。後
記第一釋秋篠所釋尤爲殊勝。後學須依用
此。而已。今私釋此疏文云。若因不遍宗有
法上。則於此有法上因不遍處便因能非
成宗。因不成宗故必於不遍一分處有
非所立宗處。欲顯有法聲全分皆以所作
生因成立今稱宗法復稱遍也已上
疏。若但言遍能成於法 鈔曰。此以初重
意答後難文。即四箇文中第二文也。基辨
釋云。此文意言。若不言宗法但言遍則難
顯所作性因是有法宗之因法義性能成於
無常宗法。故言遍復云宗法性已上
秋篠鈔
云。如九句中第一句等。如立宗云聲常所
量性故如虚空等。所量性因遍聲有法。名
之爲遍。有不定過不能成宗故非宗法
已上
秋篠
今私云。示遮此等過立今云遍是宗
性也
疏。又因於宗過是故言遍 鈔曰。此下以
第二意答初後難文。此中亦有二文。初以
第二意答初難文。後以第二意答後難
文。今即初文也。基辨釋云。又因於宗過等
者欲答初難先示因過。今文雖擧亦不定・
相違今文所用但不成過。故明不成失釋
遍言也。因於宗不遍爲過立不成過。四不
成必闕初相。過因不遍於宗即非宗法名
四不成也已上
秋篠鈔云。理實言之。四不成
因非遍非宗法。今不取遍義但取不能成
宗之邊故云唯言宗法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此
秋篠釋不盡釋文甚難解了。於二喩中等
下明不定・相違失。此等因過雖非釋初相
所用明不定相違簡四不成也。謂於中二
字境第七聲與處字同。二喩者同異二喩。謂
因於二喩處俱有無也。俱有者同品有異品
有。俱無者同品非有異品非有。俱有俱無
者同品有非有異品有非有。此俱有無之言
含別與合意。此皆六不定過。有無相違者
因於二喩處有無此名相違。有相違者。謂
同品是因於喩處應キニ有然今因成相違宗
故成同品非有。是相違因失。無相違者。異
品是因於喩處應無然今因成相違宗故
成異品有。是相違因失。同品非有異品有名
云相違因失也。若唯言法性等下正以第
二意答初重問文。以四不成爲四不遍
作答。若不言遍則因於宗成不遍失。兩俱
因不遍於宗即兩俱不成。今云兩俱不遍。
又自與他隨一因於宗不遍所依不成。今
云隨一不遍。又猶預故因不遍宗是猶預不
成。今云猶預不遍。又因所依不成立故因
不遍宗是所依不成。今云所依不遍已上基
辨私
全分一分等者。秋篠釋云。一分不成者宗法
非遍。故今取之。全分不成者非遍非宗法。
今取非遍之邊不取非宗法之邊。故云隨
應有之也。又云等者等取不定相違。雖有
遍義翻正因俱句。故等之也已上
秋篠
基辨詳
云。此秋篠釋中釋隨應有之尤爲殊勝。又
釋等言甚不善。此是向内等。非等餘也。
於宗有法體全分或一分處因不遍今云不
遍也。爲簡此失等者。爲簡此不成失是故
言遍也已上基
辨私釋
疏。若但言遍故言法性 鈔曰。此以第二
意答中二答後問文也。秋篠釋云。宗即有
法。法即因法。因是有法宗之法性。若唯言遍
不言宗法不知此因是有法宗家之法性。
故以宗法言簡令知之。故言遍是宗法性
云云
疏。由此應爲非宗法句 鈔曰。此下明初
相六段文中第六四句分別。此中二文。初略
釋。後廣釋。初略釋中亦二。初擧四句。二約
有無體釋無遍非宗法句。今即初也 由此
應爲等者總標也。就以四句釋遍是宗法
性古來有三家別。一者立四句家。玄應
入正理
論疏
文軌理門
論疏
定賓理門
論疏
二者立三句家。今
疏主・唐汴周璧公入正
理疏
唐北川茂林義斷
疏記
三者
立二句家纂要所
載有人
有宗法而非遍者。此即
第一句。謂雖有法宗之因法而一分遍宗一
分不遍宗也。言非遍者是一分義。即兩
俱等四不成一分過。如次廣釋。璧法師云。有
宗法非遍者。謂佛弟子對聲論師立内外
聲定是無常勤勇無間所發性故。此因初相
内聲上有得言宗法。外聲無故不得言遍
已上璧
公疏
有是遍亦宗法者。第二句是。三相具
足正因。謂宗如前。因云所作性故此因初
相在内外聲得是宗法。内外皆有故得言
遍 有非遍非宗法者。第三句是。四不成
全分過。如云聲常眼所見故。璧公云。如四
不成闕初相故不遍。不能成宗亦非宗
云云必無是遍非宗法句者。第四ナルヲ今疏
主明無此句。若遍則必是宗法故。即今第
二遍亦宗法句。故不別立遍非宗法句。璧
公云。必無是遍非宗法句。但因體遍有法。
若有別體若無別體並能成スルニ宗義相關
スレハ必是宗法云云如次下此疏釋。然玄應・
文軌・定賓立此句爲過失。此三師同云。如
薩婆多根見家難識見家云眼識有法定非
能見以生等四相故。其四相體眼識上遍
此意云眼識有爲法故
生等四相遍眼識也
然四相體與其眼識各
自別故各自別者。彼宗立三世實有法
體恒有故各各別實有體云也
非宗法性
宗別義因法性ニ
ハアラズト云
此義理是云云略纂中破云。理
即不然。以四不成所不攝故此意言。遍非
宗法。四不成中
不攝故。非過無此句。初相不遍過アルハ皆四不成
攝故。若遍スレハ非四不成攝。則此句非過トスル也
又其以四相故因亦非別體。以眼識能有四
相之義故。即是俱句。亦非俱非句也云云
又纂要云。又宗・因體別非是宗法故。四相
故因不可言遍。即前初句是遍非宗法。但
是第四俱非句攝云云是故立四句家破三
句家不立遍非宗法句。返斥此破如纂要
明燈抄辨
疏。但遍有法非有體非 鈔曰。略釋中二
約有無體釋無遍非宗法句。基辨釋云。但
遍有法等者。疏主立無遍非宗法理。但言
彰無餘義。謂所作性ト云如キ因法但遍宗有法。
若有法與因法有ルニモアレ別體如命根與業。若
亦無キニモテル別體如聲與所作。並能成宗。無
過失故。義相關故因義關有法有
法別義即因也
如是無餘
義但因法遍有法。必是有法宗之因法。故
無遍非宗法義也。如薩婆多等者擧示因
法・有法有別體義相關故必是宗法例。命根
實者薩婆多執諸法體恒有故立實ナルヘシ宗義。
以有業故者此業亦執實有。故有法與因法
是有別體已上基辨私
窺疏意
又邑記云。此文意説。夫
爲因者非要同於所作性等。離聲無體方
名宗法。設離有法而有別體。如彼命根與
業體別亦得名爲遍是宗法。以有業因與
彼命根義相關故今云。命根由業
因義相關故也
即是正因。
問。彼薩婆多立因有業
既正。所陳比量爲
成爲不成。若諍成者大乘命根應是實有。
若不成者其過是何耶。答。彼有業因雖遍
宗法然有法差別相違過。但彼宗言命根實
有大乘命根等非異色心實有。彼意所許
異色心等實有故成差別。與メニ作法スル
ヲシメス量云。命根應非異色心等實有以業
故如五根等。既有此過故彼不成云云
辨詳云。此邑法師所釋能順疏意。尤爲殊
勝。豈以命根等三句立有別體有法因法義
相關帶是正因理竟。故有別體等八句承上
結無遍非宗法句遍則是宗法正。意言。因
如上説若有別體ニモアレ若無別體ニモアレ有法與因
義相關帶スレハ必是有法宗之因法。皆得説爲
有法宗之因法性也。義相關帶者釋遍一字。
有宗因別體而義關不關之別。於宗・因同
體亦復如是已上基辨以管見
伺疏文義注釋
又秋篠釋義
相關帶意云。宗因別體義相關帶者。如薩婆
多對大乘者立命根實以有業故如五根。
命根與業是有別體而義相關故成正因。
以其命根業所感故。宗・因別體不相關者。
如立宗云聲是常住眼所見故。宗・因同體
義相關者。如立宗云聲是無常所作性故。
所作離聲無別體故。宗・因同體不相關者。
如立宗云烟下有火以有烟故。以有法烟
與因同體無別義故。唯是一烟無義相關
云云基辨詳云。秋篠所釋尤爲殊勝。必是宗
法等者。義關則必宗法。皆得説爲有法宗之
因法性也已上
非無體是等者。秋篠鈔云。無
體有體各有是非。無體是者。如聲無常所作
性故。無體非者。烟下有火以有烟故。有體
是者。如命根實以有業故。義相關故有體
非者。如聲是常眼所見故。義不相關故名
爲非云云今云。此釋尤勝。又音石裏云。非無
體是者。與有法非別體因アリ。皆非是正也。
亦有不正因故非有體非者。與有法有別
體因皆非不正也。意云。有因與有法別體
正因。如此疏作法命根實
有量
也。有因與有法
非別體非非正。其作法可知也。聲無常比
量是聲與所作非別體也。又如處與烟非
同體也。並皆有正因也云云今云。此釋亦
好。與秋篠釋併讀可得疏意也
疏。初有宗法皆一分攝 鈔曰。自下四句
分別中第二廣釋。此中三文。初釋宗法而非
遍示過。二釋非遍非宗法示過。三總擧過
非結。初中亦三。初總示過。二別示。三結過
數。今即初也
疏。初兩俱一一分不成 鈔曰。此下二別
示。此中有四。初兩俱一分。二隨一不成。三
猶預。四所依。初中亦二。初就有體釋。二就
無體釋。今即初也 初兩俱等者標也 如
勝論師等者擧量示也。立敵二宗已下明一
分兩俱言。此因謂勤勇發因也。於宗謂於有
法一切聲處也。半有半無者謂示分有無兩
俱有體者。備記云。共言云有體不共言云。
孝仁・音石同云。有體・無體約因而言。全分・
一分約宗而言也。基辨詳云。不必爾。全
分・一分約宗亦約因而言也。仁・音約多分
釋云約宗也
疏。餘無體兩一種不成 鈔曰。二約無
體釋。秋篠・音石同由中卷疏云。如聲論師
對佛弟子説聲常實句所攝耳所取故
耳所取因立敵皆許於聲上有。實句所攝ト云
一分因言兩俱無故於聲不轉。是名無體。
兩俱無故於聲不轉。是名無體兩俱一分一
種不成云云餘者前明有體一分兩俱不成
之餘也 無體者不共言也 一種者古有兩
釋。一者前記云。與前有體句一種也。但分
有體・無體以爲二句取意
二者秋篠云。此
兩俱一分不成中不分自他。有體爲一無
體爲一。故俱二種也云云秋篠破前記云。
但分有體・無體以爲二句者非也。不見
疏下文以爲臆説。豈是可乎云云 已上秋篠
斥前記
基辨檢下疏文實如秋篠所言。下疏云有
體兩俱全分兩俱不成・餘無體兩俱全分一
種不成。是即二種兩俱。由是前記所釋爲
不是也。今此疏文明隨一云四種一分
明猶預云三種一分等。以下疏文併讀スルニ
下文隨一有八句今此明其中初四句云
四種一分。四種者。隨一不成分自與他云
有體自隨一或有體他隨一。或無體分自與
他。故成四種一分。今此無體兩俱一分不
成不分自他但於無體言之故但云一種。
更無餘故。秋篠釋善准前後疏。後學偏須
依用是諸已
疏。若有體若隨一不成 鈔曰。別示有四
中二明一分隨一不成 若有體若無體等
者。一有體自隨一。二有體他隨一。三無體
自隨一。四無體他隨一。是爲四種。下疏中本
所明隨一不成有八句中後四句也。初有
體自一分隨一者。如聲論師對大乘者立
聲爲常佛五根取。大乘ニハ佛等諸根互用ト云ヘハ
於他可成於自一分四根不取故有體自
一分隨一不成。五根之中耳根取因立敵俱
許。故云有體自一分。二有體他一分隨一者。
如大乘師對聲論者立聲無常佛五根取
故。大乘佛等諸根互用。於自可成於他一
分四根不取故云有體他一分。三無體自一
分隨一者。如聲論師對勝論者立聲爲常
徳句所攝耳根取故ト云カ耳根取因而皆許轉。
徳句攝因自一分不成。故云無體自一分。四
無體他一分隨一者。如勝論師對聲論者
立聲無常徳句所攝耳根取故。耳根取因而
皆許轉。徳句攝因他一分不成。故云無體
他一分隨一已上秋篠・音石由中卷疏意明
燈抄及裏書釋。基辨取意引
疏。兩俱一分猶預不成 鈔曰。三明猶預
不成。三種一分者。不分有體無體但於兩
俱・自・他之三分爲三種。一者兩俱一分猶
預。二者自一分猶預。三者他一分猶預。是名
三種一分 初兩俱一分猶預者。如有立敵
俱於近處見烟決定シテアルニ遠處霧等疑惑不
定。便立量云。彼近遠處定有事火以有烟
等故如厨等中。近處一分見烟決定遠處一
分俱説疑故。故兩俱一分猶預。二自一分猶
預者。如有敵者俱於近遠見烟決定立者
近遠有疑。便立量云。彼近遠處定有事火
以有烟等故如厨等中 三他一分猶預
者。如有立者俱於近處遠處見烟決定敵
者近定遠處有疑。便立量云。彼近遠處定
有事火以有烟等故如厨等中。敵者近處
一分見烟決定遠處一分未決定故已上秋篠
由中卷
疏意釋。
今引用
疏。兩俱有體所依不成 鈔曰。四明所依
不成 合三所依不成者。一兩俱有體一分
所依不成。二他有體一分隨一所依不成。三
自有體一分隨一所依不成。是爲三。所依不
成有二類別。一兩俱所依不成。二隨一所依
不成。此文云兩俱有體一分者兩俱所依不
成也。云若他若自等者隨一所依不成 初
兩俱有體一分所依不成者。如勝論師對大
乘者立我與業實有有動作故。此動作因
於業許轉。於我無故。謂我與業之有法業
一分兩俱許有動作。故非所依不成。但於
我處兩俱不許有動作故兩俱有體一分所
依不成也。我勝論許故雖應非兩俱有動
作我勝論亦不許故兩俱所依不成也。勝論
者計我體常無質礙無動作無彼此體。我意
合有動作。云於我無故已上基
辨私注
二他有體一
分隨一所依不成者。如數論師對大乘者
立五大常能生果故。四大生果二俱可成。
空大生果大乘無故 三自有體一分隨一
所依不成者。如大乘者對數論立五大非
常能生果故。空大生果大乘無故云云 已上
秋篠
音石由中卷疏意之
釋間加基辨私意注
基辨設問云。何故不作
無體一分所依不成爲第四句耶。答。邑師
云。無體之因ト云モノ若許於宗一分得轉則非
名無體者。故無此句也云云
疏。如是更有皆如下釋 鈔曰。釋宗法
非遍示過中第三結過數 如是者還牒指
前也 更有十一等者。秋篠音石釋云。除今
此疏現擧量示兩俱有體一分兩俱不成之
餘。無體兩俱一分一種不成下合有十一。望
前疏示今所擧十一種之過名之爲更。非
謂至下更有十一。言并前者并初兩俱一
分兩俱不成也。前一後十一合云十二。此
皆擧四不成一分過也。故云一分不成也
 皆如下釋者。中卷疏云。一宗法而非遍四
不成中皆一分攝。合攝十二句云云基辨詳
云。此秋篠・音石釋尤爲殊勝
疏。後句非遍并全分過 鈔曰。廣釋中第
二釋非遍非宗法示過。此中三文。初總示
過。次別示。後結過數。今即初也 全分過
者宗全分不遍過也
疏。如聲論師兩俱不成 鈔曰。二別示文。
此中四文。初兩俱全分。二全分隨一。三全分
猶預。四全分所依。初中有二。初有體兩俱
全分。二無體兩俱全分。今即初也 如聲論
師等者擧量示也。謂眼所見故因雖不遍
宗而立敵宗俱許所説。非如聲論・佛法兩
俱不許實句攝因。故云有體 俱説此因
等者釋兩俱言 此是有體等者結成。有
體者約共言也。眼所見因雖於聲不許俱
共許言故云有體也已上秋篠・音石由此疏取
意所釋。今私引用注
仁・音石同云。有體・無體就因而言。全分・一
分約宗而論云云
疏。餘無體兩一種不成 鈔曰。二約無
體釋 餘者有體之餘也。無體者。音噵云。
約不共言也。聲論對佛者立ル如シ聲常實句
攝故。立敵俱不立實句此不共言已上
又裏
云。此兩俱過兩俱不成有四句中第二無體
全分兩俱不成也已上
又由中卷疏意言稍
同。彼云立聲色常實句攝故。此實句攝因兩
不許所説。不共許言故云無體。無體故自
他俱不レハ説於聲色有實句攝因今云兩
俱不成。是於聲色全分不許實句攝故云
全分。更無餘種類故云一種也
疏。有體無體隨一不成 鈔曰。別示中二
明全分隨一不成。此有四種。一有體全自隨
一。二無體全自隨一。三有體全他隨一。四無
體全他隨一。以之云四種全分隨一不成。音
石裏云。此明隨一不成有八句中初四句
也 初有體全自隨一者。如聲顯論師對佛
弟子立聲常所作性故。聲顯不許所作因
故自隨一。然共許言故云有體。不許於聲
全分所作性故云全分也 二無體全自隨
一者。如聲論師對勝論立聲是其常徳句
攝故。聲論不云徳句攝言故於立者自全
分無體。無體故於聲有法自隨一不成因
 三有體全他隨一者。如勝論師對聲顯論
ルニ聲無常所作性ヲ以カ。所作是生。他聲顯
不許聲所作故他隨一。云有體全准上可
知 四無體全他隨一者。如勝論師對聲論
者立聲無常徳句攝故。聲論不許有徳句
故准上可知。已上中卷疏取意。秋篠・音石
由是釋成
疏。兩俱全分猶預不成 鈔曰。三明全分
猶預不成。此有三種。一兩俱全分。二隨自一
全分。三隨他一全分。此云三種猶預不成。音
石裏云。猶豫不成有六句中第一兩俱全分
句今此文云兩俱全分。若自者第四隨自一
全分句。若他者第三隨他一全分句也云云
兩俱全分猶預者。如有多人遠共望彼於
霧等性皆共疑惑其間有人立有ルヘシノ事火
宗云。彼所見烟等下似有事火以現烟故
喩如厨等。此因不但立者自惑不能成宗
亦令敵者於所成宗疑惑不定。是故云兩
俱全分猶預不成 二隨自一全分猶預者。
如有敵者從遠處來見烟決定。立者疑惑スルニ
便立量云。彼所見烟下可有事火以現烟
故如厨等處。於現烟立者未決。故成自
隨一猶預 三隨他一全分猶預者。如有立
者從遠處來見定是烟敵者疑惑便立量
云。彼所見烟下應有事火以現烟故如厨
等處。於現烟因敵者未決。故成隨他一猶
預 已上由中卷疏意秋篠・音石所釋
問。何所由ヲ以疑惑名猶預耶。答。是支那俗
名。猶獸名。如麂。善登木多疑慮。史記高后
紀。猶豫未決。索隱云。猿類。卯鼻長尾。性
多疑。韻會。猶豫獸名。性多疑。居山中。忽
聞有聲則豫上樹下止不一。故不決者言
猶豫。預與豫通用
疏。有體無體所依不成 鈔曰。四明全分
所依不成。此有六種。一有體兩俱全分所依
不成音石裏云。兩俱所依不成有
三句中第一有體全分句也
二無體兩俱全
分所依同裏云。有三句中
第二無體全分句也
三有體自隨一全分
所依裏云有體無體若自若他等者隨一
所依不成有六句中初四句也
四有體他隨
一全分所依。五無體自隨一全分所依。六無
體他隨一全分所依。是云六種所依不成
初有體兩俱全分所依不成者。如薩婆多對
大乘師立我常住識所縁故。所依我無。能依
因有體 二無體兩俱全分所依不成者。如
數論師對佛弟子立我實有徳所依故。數
論・佛法不許徳依故云無體此是中
卷疏文
秋篠
破此疏文云。數論立我佛法不立。應是一
分所依不成。何言全分。故知疏錯云云 已上
秋篠
鈔文
基辨詳云。此是非疏主錯。秋篠破斥
不當。今通釋云。數論立爲神我不立徳所
依我。徳依我立・敵無。故云兩俱全分也。由
是非疏主錯。秋篠却吐妄謬。鳴呼習修之
拙矣夫。斯人也而有斯謬也 三有體自隨
一全分所依不成者。如數論對大乘者立
藏識常生死因故。數論・大乘俱同所説故云
有體。立者數論中都無藏識。故云自隨一
全分 四有體他隨一全分所依不成者。如
數論師立自性有生死因故 五無體自隨
一全分所依不成者。如經部師立虚空實有
徳所依故 六無體他隨一全分所依不成
者。如數論立我體周遍於一切處生樂等
故。數論雖立大乘不許。已上由中卷疏文
申六種所依不成相
疏。如是更有亦如下釋 鈔曰。三結過
數 如是者牒指前也 更有十四者。除
前疏文擧示量兩俱全分兩俱不成餘云無
體兩俱全分一種不成下更有十四過。云何
十四。謂一種・四種・三種・六種合十四數。由
是云有十四也 并前十五等者。并合前
擧示量一種不成則總計十五種全分不成。
音石裏云。加初句故成十五句也云云
如下釋者。中卷疏云。非遍非ルハ宗法四不成
中皆是全分。合攝十五句。如前已説云云
疏。此二偏句是宗法性 鈔曰。廣釋有三
文中第三總擧過非結 此二偏句等者上
明四句分別中第一句・第三句。即宗法非遍
非遍非宗法之二句也。非句亦過故亦今
云偏句也。此二句是過失。合有二十七句
 唯第二句等者示正因句 爲簡非句等
者正擧過非結。非句者第一宗法非遍句。
第三非遍非宗法句。簡此二句顯第二遍
亦宗法句是正因名云遍是宗法性也 上
來因三相中釋遍是宗法性竟 自下因第
二相明同品定有性文也
疏。言同品定顯第二相 鈔曰。自下明因
三相中大文第二段明同品定有性。此中大
分爲四。初總標。二釋同品定有義。三辨定
有與遍無異。四問答分別結釋。今即初也
疏。同是相似名爲同品 鈔曰。此下二釋
同品定有義。此中有二。初釋同品。後釋定
有。初中三文。初釋同品名。二引理門證。三
疏主釋。今即初也 基辨釋云。相似義者釋
同之言。兩物義用相似也。是約喩體釋。又
體類義者釋品之言。品類各別。是約喩依
已上
私注
秋篠釋云。兩物相似云同。體類差別
云品云云基辨詳云。秋篠所釋能順疏意。尤
爲殊勝。相似體類名爲同品者合釋同品二
字。謂或所作而無常義用相似而有品類種種
差別名爲同品。謂同喩與宗有無體相似而
立。有體宗以有體喩。表詮宗亦用有喩
依。無體宗以無體喩。遮詮宗無依但體。
是故以無・有之體相似義云體類義也已上
基辨

又音石裏引備記云。喩所依瓶等也。雖
正取所作無常爲同品而兼擧喩依成喩
體也。瓶上無常無我等不相離性名同品
也。以一切義皆名品故云云 已上備記・音
名裏引用
辨詳云。此備記釋與疏意稍相違
疏。故理門云皆名品故 鈔曰。二引理
門證 基辨釋云。此中者發端辭。簡異品
持同品。若品者若于同品。品者品類中一物
一品。與所立法者當時樂爲所成立宗法。准
下疏釋云。所立謂宗。法謂所立。總宗中之
法也。非極成能別。故簡云所立法。如下文
釋。隣近者於喩依示隣近。所作性瓶與所
作性聲隣近相似也。均等者於喩體示均
等。瓶所作無常與聲所作無常齊等相似也
 非一切義等者。釋此文古來有二家別。
一者就作以一切義本釋。備記所覽本如
是。秋篠等由是釋。此意言。且同品中取其
品而非ルアリ同。於中即有瓶等可燒・可見・所
作・勤發・色・香・味・觸・青・黃・等異無量法門
是爲品。品是義門差別之品。故云一切義
 已上秋
篠等意
若但言品則以如是一切義門皆
名爲品故。今但取與所立法均等義品不
取一切品故。彰如是義今加同言云同
品也。彰於一切品中但取所立法均等非
取一切義云以一切義皆名品故。二者就
作非一切義本釋。音石噵本如是。此釋意
言。此二句釋云隣近均等句。非言遮非一
切義門皆取今名品。翻彰但取隣近均等
名同品也已上音石
噵本意
今評二家云。二家俱各
有理。初家約表詮義。後家約遮詮義。至
如實義全無相違。然今且按疏意作非爲
是。所以何者。次文釋云雖一切義皆名爲
品。既置雖言。是與奪義。奪是遮詮。故作非
爲今疏意。已上基辨私判兩家漫探疏意。
後學勿尤。又秋篠鈔雖載文軌・璧公・玄應
等疏釋。非關今疏故今略之
疏。彼言意説是體類故 鈔曰。三疏主釋。
此中四文。初釋理門意。二通難釋意許亦
是所立。三簡不同一切義品。四會違結取
所立爲同品。今即初也 基辨釋云。雖一切
等者釋論非一切等二句。奪一切義品中與
所立法不均等品故置雖言也。今取其因
等者釋與所立法等二句。謂今云同品非
一切義品。但取以能立因爭正所成宗法
隣近均等名爲同品也。若言所顯等下具
釋所立法三字。謂言陳ニモセヨ意許ニモセヨ所諍差別
義法名所立法 隨應有此等三句釋論隣
近均等言。隨應者於言顯・意許兩宗所諍
中隨其所應。有此所立法處者。有處二字
指示喩依有喩體。處謂境也門也依由也。有
此所立法五字是喩體也。處言爲喩依。説名
同品四字即理門文以結釋也。秋篠鈔云。但
除宗外所有無常與所諍同即名同品。是
即正取瓶上無常與所立法。相似名同不
言有所立法瓶等有法體名爲同品。言顯
所諍意許所諍但是兩宗所諍義法與此相
似名爲同品云云 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此秋篠釋
能順疏意。前釋秋篠義以此鈔意私注。後
學併訂 以隨有無等者。明隨宗有體・無
體喩體亦有無。後記意云。有體宗擧有體
喩。如瓶盆虚空等。無體宗擧無體喩。如龜
毛兔角等。不如異品必無喩依但用有其
喩體。同品必有喩依喩體也。今云。此後記
釋意順疏意 由此品者等二句簡異品無
依爲喩體。謂由此同品者是必有喩依體
類故。體類者品類也已上基辨私注釋。
後學必訂正焉
疏。若唯言所陳皆應無四 鈔曰。疏主釋
中二通難釋意許亦是所立。後記云。此明
他難云云基辨云。此後記釋尤善。難意言。
若唯取言陳法之自相名爲所立有スル此法
言陳
所立

名同品不取意許所立有スル
意許
所立
處名爲同品者。有何過耶ト云。今疏
通云云云若唯言所陳等二十三字牒他難
也。便無有四等下正釋難也。答釋意言。唯
有法自相相違因便無有餘三相違因。唯
取法自相名爲所立有スル此法處名同品
故。然既云四相違因言顯・意許兩宗所諍
爲所立自明顯。云何但法自相爲所立名
同品已上私釋疏意
後學請訂正焉
比量相違等者。音石裏
云。前宗違後因名比量相違。前因違後
宗名決定相違。前因違前宗名相違因。並
皆有有法及法自相差別也。邑記云。比量相
違決定相違彼二之中一一皆具四種相違。
如下疏辨云云 已上
音石
秋篠鈔云。比量相違有
四所立。謂法自相・有法自相・法差別・有法差
別。決定相違亦有四宗。是唯宗中有此四
義不致因喩。所以爾者。四相違因必須本
因。比量相違必改他因。義既差別。故唯宗中
有此四義不至因喩也。若但取言陳法自
相名爲シテハ所立有此法處名ルヲハ同品者比
量相違等皆應無四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音石釋
好。秋篠盡疏意釋。大好。謂既於比量違及
違決立有四義。故但云言陳法自相取爲
所立甚違道理。此答釋意也
疏。若全同有有此名同 鈔曰。疏主釋中
三簡不同一切義品。音石裏云。意言。有法
聲全同ストイハハ瓶有法上所有一切義者即無同
品。所以者何。瓶上有可燒可見義聲上無
可燒可見義故。邑云。且如聲有法上有所
聞義故空アリ無我アルカ。若同所聞即無同喩
聲外無所聞
性者故也
若同空義異喩
不違遣。若同
無我宗有相符極成云云音石云。此邑師釋
大好云云基辨云。音石所釋并邑釋爲善。大
得疏意 有法上所有等者。宗有法上所有
一切差別云義也。音石釋便無同品句全
由後記。邑記云若同所聞者即無同喩者。
聲無見即是可聞義也。秋篠釋便無同品句
云。若除宗以外一切有法俱名義品同
義品名同品者。以瓶等有法與宗有法
不相似故不得名同。故云便無同品已上
秋篠
基辨云。此秋篠釋亦由後記。音石由後記・
邑記。秋篠但由後記 亦無異品者。音石噵
云。意言。空無我等一切義同 者都無可爲
異品物也云云今云。虚空異喩既爲所立故
無異喩也。音石由ツテ邑記釋。秋篠釋亦無
異品句。言詮雖異與音石意相同。秋篠鈔
云。雖瓶有法與宗有法不相似而説カハ同。
空等異品應是同品。故云亦無異品也已上
秋篠
今云。秋篠與音石雖釋意同。秋篠釋文麁
漫。音石丁寧親切易了 宗有一分相符等
者。基辨釋云。謂於天切義中立敵不相違
處犯相符。非一切義中悉皆立敵相違故。
云同一切義則必有一分相符也 故但
取等者承上結成。故言承上。謂由如是有
過失故非取一切同。但取一許一不許所
立宗法有如是宗法處名同品也
疏。然下論云應當深義 鈔曰。疏主釋中
四會違結取所立爲同品。秋篠鈔云。此通
伏難也。難云。若言顯意許俱名所立有此
法處名同品者。何故下文但擧言顯法自
相宗云如立無常瓶等無常名爲同品。彼
既不擧意許之宗。豈取二宗耶。今疏文通
云云 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此疏文應非如秋篠
所釋必通伏難文。所以何者。按疏主作文
例。大抵通伏難文置雖言示與奪以故
字彰別由。今文不爾。置然字示轉語。由
是當知非必通伏難文。若爾如何。謂此是
會違文。非通難文勢也。若秋篠意。然下論
云已下八句是伏難文。以餘意所許已下是
爲通文。今由會違意則然下論云等四句
標牒違文即次下説因三相處文。唯擧所
陳已下正會文也。會文意云。於文但擧所陳
言顯法自相宗名爲同品。其餘意所許傍所
諍故略而不説。雖爾理皆同品。由此理故
即有四相違因。比量相違決定相違皆有四
宗。以此道理釋下論文則自應知深義
已上基辨探疏意秋
篠釋之餘以別義釋
疏。同品有二宗之法故 鈔曰。釋同品定
有中第二釋定有言。此中六文。初立宗・因
二同品釋定有言。二徵須二同品所以而
釋。三遮餘師義。四叙正義。五明因第二相
結歸正同品。六由理門釋同品定有。今即
初也 基辨釋云。同品有二者標擧。一宗同
品者擧初同品。故下論云等者擧宗同品證。
次釋因三相下論文也。謂所立法者除宗以
外法與有法不相離性爲宗同品。此疏主意
也。陳那等意取不相離爲宗性故 均等
義品者。秋篠云。均謂齊均。等謂相似。義謂義
理。品謂種類。此義意云。若彼義品ニオイテ法及有
法亙不相離與宗相似。如是義品方得名
同。是宗同品之義也已上秋
篠抄
基辨詳云。此
秋篠釋尤爲殊勝。謂所立法均等相似

是名同品。是此義也 二因同品者擧
第二同品也 下文亦言等者擧因同品證。
依因之同品依主釋。今釋云。遍有法宗因
義於喩處而有云因同品也已上
若於是處
者。秋篠云。瓶等有法處也云云顯因同品者。
秋篠云。顯明説也。因謂聲上遍宗法性。瓶
上所作名爲同品云云音石云。顯因同品者。
意言。即除因餘所作云云決定有性者。音石
云。即所立無常性。如解宗同品擧餘無常
爲同品故。若不爾何故前解宗同品云如
立無常瓶等無常是名同品等云云 已上音
石裏
秋篠云。決定有性者。謂於瓶等有所立法
也。此意云。瓶等法上有第二相因。即説此
因。是彼聲上遍宗法性因之同品ナル所依瓶等
定有其宗故。若於是處顯因同品決定有
性也。是因同品之義也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兩
先徳秋篠
音石
所釋俱得。就中秋篠爲勝。今私
釋。與遍宗法性ヲシテ成聲所作無常因同品瓶
上所有所作無常義於瓶有法決定有ナル
顯然ナルヲ云顯因同品決定有性也已上
然論多
説等者示文例擧異名。秋篠云。此下通難
文也。難云。若因名同品者。何故下云因之
同品名爲同法耶。故通是云。因之同品名
同法等云云基辨詳云。今此文非必通難
文。若云如秋篠通難因同法。則此文次上
句云論多説宗之同品等文非通因同法
難文。宛如見火。由是秋篠所釋可知非
疏主意。今更釋云此文示下文例擧示異
名也。然論多説四字示於宗因二同品有
多分用異名遮濫例也。後來學人擇不依
用。焉得臻眞。宗相似故者釋品字正示遮
濫。謂與有法宗上所作無常相似品類名
宗同品。因之同品等三句釋同法言正示遮
濫。邑記釋此三句云。謂所作性因是宗之
法。瓶之所作同於宗法有法宗
之因法
名爲同法
基辨云。此釋尤善。因同宗法云同法謂
瓶所作無常同於有法宗之因法也。秋篠云
從能得名同法。雖應有理甚爲迂迴。須
依邑釋。宗之法故者。謂依有法宗之因法
故云法。此一句釋法言也已上基
辨私釋
疏。何須二同法必隨故 鈔曰。釋定有言
六段文中二徵須二同品所以而釋。何須
二同一句正徵。因之在處已下釋説宗同品
 基辨釋云。因之在處等者。此文意言。謂
於一切品有所作而無常義處説宗同品。
立此名欲顯其因所作
性義
遍宗
所作無常喩
體・喩依
故。以因遍宗・喩處喩依名宗同品。以因
遍喩義云定有性也。宗法隨因下釋説因
同法。謂宗法無常隨逐所作
聲等
因同法。爲欲顯有所作因處瓶聲宗法無常
必隨故立此名以於因隨逐義
云定有性也
也。總言
則爲顯因遍宗・喩及有因處瓶等宗法必隨
須立此二同品也。秋篠釋云。所以須二同
品者。爲顯因之與宗不相離義故須二同。
故理門云等云云基辨詳云。總言則如秋篠
釋。雖然通漫難彰疏主立二品意。今明疏
主實意。謂爲顯因遍宗・喩説宗同品爲
顯有因處宗法必隨逐説因同法。此疏主
意也。後學解此疏意已見秋篠抄當識總
意。必不應以秋篠解此疏文也已上
私釋
疏。且宗同品而爲爲同 鈔曰。釋定有
言六段文中三遮餘師義 基辨釋云。且宗
同品等二句彰於因同無所論但於宗同
今遮餘師義。若同有法下破文軌師義。軌疏
意云。除宗以外一切有法俱名義品。若彼義
品有所立法。與宗所立法隣近均等。如是
義品方名同品。均平齊等品類同故已上大疏
抄所引。
玄應理門
疏文擧云
若同有法者略牒文軌師義。全不相
似等者正破。謂瓶有法體有可燒等。聲有法
體有可聞等。二有法體令不相似故云全
不相似也。聲爲有法等者明不相似。謂聲
是聲非瓶等。瓶是瓶非聲等。聲有法是宗依
應云有法。瓶是喩依非有法。故是不相似
也。若法爲同等下遮汴周璧公義。若法爲同
四字略牒璧公義。此師意云。謂除宗以外
一切差別名爲義品。若彼義品與宗所立均
等相似如是義品説名同品。謂瓶等無常與
所立無常均等相似名爲同品云云 已上大疏抄
所引玄應
理門疏所擧
璧法師義
敵不許法等下疏主正破。音石
申破意云。敵者不許有法聲上有能別無
常也。云何望能別法爲同法也云云基辨
云。此音石釋尤勝。今謂。所立宗法敵不許
於有法上有。如立聲無常。瓶上無常是同
ナラハ敵聲論者聲是常住。瓶上無常是應
異品也。亦因相遍有法不遍宗法。云何
得云於不遍處而同耶。是難意也。亦字亦
上句不許法於有法有也已上
疏。此中義意是名同品 鈔曰。釋定有
言六段中四叙正義。秋篠釋正義意云。謂
陳那・天主但取極成法及有法二不相離
義爲宗性故。瓶與無常別二總一。既非同
品未知同品何者是耶。同者相似義。品者
類別義。除宗以外法及有法二不相離瓶
上總義名爲同品。以陳那等取法・有法不
相離義爲宗性故已上秋篠由
略纂釋
又音石裏引
備記釋正義意云。不別取法及有法也。但
取法・有法之不相離性所在聚類而爲同
品也。有宗法處者有不相離宗處。即是瓶
上無常爲能同也云云 已上音石
裏引備記
基辨詳云。備
釋尤勝。秋篠亦好。今申正義意言。不別
取法及有法。總有法及法取一切有宗法
不相離
宗法
喩體
物類
名宗同品 故論説言等者
擧證。故言承上總取不相離宗法文。論説
者次下説因三相處文。秋篠釋云。如立無常
等者。謂立聲體定是無常。不相離義名爲
宗性。瓶等有法與無常法互不相離與宗
相似故云如立無常瓶等無常云云基辨詳
云。此釋尤好
疏。有此宗處定有性也 鈔曰。釋定有
六文中五明正同品結歸因第二相。基辨釋
云。有此宗處等三句先擧因同品。諸家以此
句爲上句末謬也。謂有此無常宗處瓶等
聲等
決定有因所作
名因同品文意故爲此文
始解了爲好。然實同品等下正明正同品
體也。秋篠釋未痛快也。彼鈔釋此文云。此
約二同品説正兼寬狹義也。因同爲正。實
於宗喩體性寬故宗同爲兼。不欲以宗
成因義故云云今詳云。此釋未痛快也。因
同爲正雖有其理。宗同爲兼不順疏意。不
可定説兼也。何者上既引論文例説立宗
同品故是亦可云正同品也。又宗因二同
品共約因寬遍立名故則其實二品體一故。
於此二同品名不可云兼正也。然今疏文
云正取因同。謂雖因同宗同俱可名爲正
同品。今就明第二相同品定有性之同品正
取因同不以宗同取爲正。是疏意故今私
立科亦云明正同品結歸也。後學必以秋
篠意不得辨我釋意。如音石裏釋云。同品
ナルニハ正取ルト云ハ因同欲以因成宗故。因貫
宗・喩體性寬故宗不成因故不取宗同品
云云今詳云。此釋尤好。今此疏文雖云因貫
宗喩體性寬遍。是明因體寬明宗同亦因
寬。非約二同品邊云寬狹也。次上文釋宗
同品云欲顯其因遍宗喩故。既於因之
在處説宗同故於名同品無有寬狹。是
故今云正取因同於第二相同品之言。非
於一切。故秋篠云約二品明正兼寬狹
未穩便也已上詳釋秋篠是非已。已
下今正釋疏文實義也
疏然實同
品等者。此同品言總指宗同因同二品。實言
意説雖名宗同品其實是因同。如上疏云。
因之在處説宗同品欲顯其因遍宗喩故
云宗同品之意也。由是可知。雖名宗同其
實正因同義。故今云正取因同也已上基辨
私正釋疏
因貫宗喩等者。秋篠雖縷縷廣釋汎漫
難決了。今探疏意言。所作性因貫通宗
體性寬故。有此共許所作性因法之處
瓶等
聲等
不共許無當法必定隨逐故。此示因同處
宗同隨逐也。故今此文立科應云明正取
因同之所由也 今明一切等下。基辨釋云。
釋第二相正結歸。此文意言。謂一切有無
常等ト云宗法瓶等或聲等處其所作性等因決
定有故雖説宗同。不欲以宗成因義故宗
ト云ハ非正同品。其正同品ト云所作性等ト云因於
彼可云宗同品一切有宗法處ナレハ其因定有
瓶等處決定有ナル性。此即有因處無常法必
隨之義故云同品定有性也已上私申
疏文意
因既
決定等下。基辨釋云。此文正以定有釋正
同品。此二句意言。所作性等因既宗同品瓶
等處決定有。故以定有言顯無常宗法必
隨逐所作因也。是此二句意也已上
音石裏
云。云何以不共許無常令隨共許所作因也。
是所作故可無常也。凡同品處宗令隨因。
以因不令隨宗也。若異品處令隨宗也。
宗不隨宗也云云 今云。音石
意尤得
理門亦云等下
擧證也。音石裏云。説因宗所隨者明因・同
喩也云云基辨云。按理門論説此頌在兩
處。初立因頌。後二喩頌也。今引爲同品定有
性之證。故初立因頌也。此一句意説。説所
作性故因則無常宗必隨逐。隨逐者決定有
也 宗無因不有等者。此説異喩令翻知
因。等言等後二句。依第五顯喩。由合故
知因之二句也。音石云。説異法喩也。且虚
空處宗無常無故所作因不有也。纂云。其能
立因依無常上名同品定有性也云云
疏。依上二相於別處轉 鈔曰。六由理
門釋同品定有。此下有六箇理門之文。一
一有疏主釋 依上二相者。釋此二相言
古來兩家。一者宗同品・因同法之二云上二
相。是音石噵第一義也。二者因初・二相云上
二相。是邑記・音石噵第二義。又秋篠鈔也。音
石噵云。宗同品・因同法之二相又因初二相
云云又秋篠云。今此文且釋其宗法通局。即
是釋因初二相。故云依上二相云云基辨評
二家云。二家俱爲有理。然云初二相之義
雖能合次問結文遍是宗法同品定有之文。
然今此段但釋同品定有之文故。云依上
説宗同・因同二相此下引用六箇理門之意
義亦爲殊勝。初相遍是宗法性ト云亦攝取宗
同品ト云ヲ。遍有法宗成能別宗因法性亦攝
取同喩之理炳然。上既云顯其因遍宗喩
説宗同故。同品定有性即因同品。上既云
正取因同爲同品。其同品處ニ所作因決定
ナルヲ以宗法
必隨
言同品定有故。今此論釋中
對遍是宗法性明同品定有義即依宗同・
因同二品釋同品定有也。故於古來兩釋
不可必加是非也。後學須熟察焉 云何
別法等者。邑記云。此難意言。既説此因云
遍是宗法不言遍是喩法若爾但宗之因ナルベクシ
テ非喩之因別之法
タルベキ
モノヲ
如何此因於喩別處同品喩
處瓶等處
得轉耶云云
 秋篠云。此問意者擧因初相問第二相也
云云 今云。秋篠釋
不明了也
邑釋爲勝。廣如疏釋可知。
以疏釋意略言則聲所作是聲上事非瓶上
所作。故云別法。別處者聲處與瓶處別也
疏。此中問意同品定有 鈔曰。此疏主釋
理門問意文也。疏主意釋理門問意爲二。
一者聲所作與瓶所作相望云別法而爲
問。是初問意。二者所作義與瓶處相望云
別法而爲問。是後問意。此是爲別已上基辨
釋疏意
後記雖明二問別難了。故今私更釋也
此中問意者標牒也。如所作因下明初問意。
別者論別法也。別因者與瓶所作別聲所作
因云別因也。或所作因下明後問意 而
言共相下論文外意。以是爲正問意。以此
正問意加初後問意下應解問意。謂而言
共相ト云而之言含別法於別處轉而正難也。
而云何言所作性因是共相貫通宗與喩於
宗云遍是宗法於喩同品定有耶。此疏主
釋。雖似釋初二相其實但爲釋同品定有
引此理門問答而成也已上基
辨私釋
秋篠有釋。與
後記稍相同。難了
疏。陳那釋云故無有失 鈔曰。此是第二
箇論文答前難也 由彼相似者指所作性
云彼。於聲與瓶處相似已上基
辨私釋
不説異名
者。聲・瓶相違云異也。名者名言也。不説云
聲所作即是瓶所作而聲・瓶異名也已上
私釋
即是此者。不説異名但言所作性故總相
合説云即是此也已上
私釋
秋篠云。然聲所作與
瓶所作相似而有。總相合説總名所作。既
總説言諸所作者。故知不説兩處異名總
言宗法同品定有也今云。此秋篠釋尤爲殊
勝。後學專應依用
疏。此答意言故無有失 鈔曰。此疏主文
 總相合説者。秋篠釋意云。總説言諸所作
者。諸言即是不説聲・瓶異名。如無常貫通
五蘊。雖各有異而極似故總名無常。是亦
如是。聲所作性即喩所作。一所作性遍貫兩
處。性類既同。名亦無別。世間許有相似之
法。同説一名。及由所作能喩・所喩二處相
對令人生解。同名爲喩。但可總言遍是
宗法ト云同品定有ト云名。彼即此。故無有失也
已上秋篠
鈔取意
不説聲瓶等者。音石裏引備記云。
聲瓶二中不説聲所作性即喩之所作性也。
但相似故云彼即是也已上
備記
意云。不説聲
瓶二異名而總合説也已上
基辨云。言諸所
作者見是無常是即云彼即是也
疏。彼復難云説名宗法 鈔曰。此第三箇
論文。復難之文也。此問答明遍是宗法即同
品定有性也 秋篠云。此明瓶上所作第二
相通局也云云基辨詳云。雖無違害未痛
快也。若不説異等者。若不説言瓶所作聲
所作別異名言而但總相合説云所作性。則
云何此所作因名遍是宗法但示有法宗之
因法而不名喩法耶已上
難意
疏。前難聲宗説名宗法 鈔曰。此疏主釋。
即是説前後難之差別。此難云何下對前難
意叙今難意。既不説彼下正叙今難意云。
既言不説彼聲瓶兩處所作性異總合説。
則一所作性因中一分瓶所作性因有故應
云所作性因既於瓶有。若爾應喩有法之
因法。何故此因名宗法云宗有法之因法
耶。是今難意已上基
辨私注
疏。彼復釋言唯是宗法 鈔曰。此第四箇
論文通第二難文。此中者明因三相中也。
又云所作性等因之中也。二俱義意相通。宗
法者聲有法宗之因法爲言 已
上私注
疏。此釋意言何所成立 鈔曰。此疏主釋
文也 基辨釋云。總因之中者總合聲・瓶義
因説所作性中也。但説定遍是宗法性等
者。總所作性因中但但謂簡持。簡不言唯是
宗法持説定遍是宗法
因必定遍是宗
法云定也
遍是宗法性不欲説言唯是
宗之不欲言者不欲云局唯宗法非
喩法也。故論文不云唯也
不言
唯宗法故此總セル因言ナレハシテ喩之因法ナル&T069222;顯然
也。故一總言等者。一セル所作性因言云一
總言。此一總言貫通宗與喩二處故宗有法
非宗瓶有
法處
上悉皆所作性義得有也已上基辨
私注釋
其中可有等者。周記釋云。所作因中名爲
其中。其中總攝聲瓶所作也。別聲所作
遍是宗法也云云 已上
周記
又秋篠釋云。宗・非宗
中可有宗法也云云又邑記釋云。總聚宗中
唯聲所作遍是宗法。不説總遍故無過也
云云基辨詳三家云。三家中以周記爲殊
妙。文意貫通故。秋篠釋亦爲好。而文簡約
不盡。又邑記所釋甚爲妄解。今論因中不
攝宗中故也。今私釋此文意云。一總所作
性言中一分有遍是宗法故。理門論説云此
中但説定是宗法。此其中可有八字明理門
説但説定是等答云何此因説名宗法之
難也。謂一分可有故此因名宗法。是答之
意也已上基辨私
釋文意
若別異説唯聲等者。周記釋
云。今觀此文釋外道難。難云。別説聲上所
作爲因此有何過耶云云又秋篠釋云。此下
聲・瓶相對明因法貫二處之義利也云云
備記釋云。准此文者瓶所作性亦宗之法。即
改其名云同品定有性也云云基辨詳三家
釋云。三家之中周記所釋雖有理未盡釋。
又秋篠釋亦雖有理不及云釋難也。又備
記所釋尤爲妙釋。此釋意言。由別異説唯
聲所作唯宗法性別不容有擧喩成宗之
釋。則翻知瓶所作性亦即宗法。雖然於因
同・宗同處改宗法名云同品定有性也。是
備釋意。可謂妙釋。亦何加焉。雖然爲發慧
解聊動拙智少申鎖義。謂此若別異説等
文逐前難釋成不説異名以一總言令
貫二處也。即答若不説異云何此因説名
宗法之難也已上
別異説等者。聲瓶二所作
性別異説唯聲所作唯有法宗因法タル性則別
不容有擧喩成宗。喩是爲何義因所設
喩耶。有如是難故云以一總言貫通二
處也已上基
辨私注
又別異説等者。周記云。亦釋外
難。難意可知。初之二句正牒外難。下三句
釋彼外疑云云基辨詳云。此周記釋亦不盡
理。云外難。尤爲不是。可云但逐難釋。非
牒難釋也。今釋云。此文亦逐難釋成總言
貫通義也。前逐説唯宗法不ト云可擧喩成
宗之難勢釋總言貫通義。今復此逐説唯
瓶有法之因法亦不得成是所作性因有法
宗之因法性因是爲成何之因耶ト云難勢釋
總言貫通義也。亦者亦前不容有擧喩成
已上
何所成立者。周記云。通釋二難。此總
意云。若因不許貫於二支聲・瓶二處各別
トイハハ者。擧瓶何用云云基辨詳云。此周記釋
妄解。可云此是次逐難釋文末句。此文云
不得成是宗法性故結成不成義云何
所成立。是即云因是爲成何因耶之義也
已上基
辨私注
疏。彼復難言應亦名宗 鈔曰。第五箇論
文。第三難文。若爾者。若云總言貫通。則同
品亦應名宗也
疏。此意難云應皆宗許 鈔曰。此疏主釋。
秋篠云。此相例難。相例難意言。如前解釋
因第二相云。由彼相似不説異名。如同喩
云諸所作者。即是喩中説因第二相。亦應
准例。因之所成名爲同品。瓶同品處所有
無常應亦名宗。西明例云。所作通兩處。兩
處皆名同。兩種俱無常。宗亦應通聲瓶云云
已上
秋篠
基辨云。此秋篠釋尤好。今私由難意
云。聲瓶二中所作總貫稱因。則聲瓶二上無
常皆爲所立宗應諍耶已上私案
疏難意也
疏。彼自釋云故不相似 鈔曰。第六箇論
文通例難文也 基辨私云。不然者總非已。
別處説所成故者。由秋篠・音石意私釋言。
聲處無常違他順己故有諍。是説所成立。
瓶處無常別處共許無諍。非今所成。是故同
別處ナル無常ノミヲ説所成立宗也已上由音
石・秋篠注
因必無異等者。由秋篠意私注云。所作性因
立敵共許相順成故其體無異。方成眞因比
生宗決智之量也已上秋篠意也。音石意云所作
性因必貫通宗喩其體無異
方成比量。義意雖相似釋無異言立敵共許無異與
聲瓶貫通無異言有相違。似有少異後學深須硏
故不相似者。故言承上。由宗與因之
無常有通局故。能立トナル無常所立宗トナル
無常理不相似也已上
私注
疏。答難不然故答不然 鈔曰。此疏主釋
文也 非於瓶上者。基辨云。此一句彰瓶上
無常是非所諍也 故能立通等者。周記云。
同喩無常及所作性立敵共許。故名通也云云
秋篠云。宗有違他。因有同許。理不相似。故
於喩中即説有因。而同品中不説有宗也
云云故答不然者結答釋也
疏。問何故此因獨説定言 鈔曰。上來釋
同品定有義已。自下辨第二相中第三辨定
有與遍無之異。此中三文。初問答定・遍言。
二由理門立九句。三由理門料簡。初中有
四。初問。二答。三通伏難。四結文。今即初也」
疏。答因本成宗不須因遍有 鈔曰。此問
答定遍中二答文也 因本成宗等者。基辨
云。此釋宗説遍字。謂能立因本意爲成所
立宗。非因遍宗有法成所立宗則非成立
宗究竟。故云不遍成者非立。是彰説遍是
宗法性也已上
不遍成非立者。音石裏云。遍
有法而不成宗之因非能立也云云異品
止濫等下。基辨云。此下釋異品説遍字。謂
異品止濫。少分濫亦以異品止故。不ンハ
宗不相離性止濫非遮濫已已上
成不遍
故等下明宗與異品不説遍字過生。音石
噵云。成不遍故者。三相中初相於有法宗
不周遍則所依兩俱等起云云遮不盡故等
者。同噵云。能立因於二喩中俱有俱無名
爲不定。於二喩中有・無相違名爲相違
今私云。如異品有遮不盡故六不定・四
相違起。疏文等者等取四相違。成宗不遍等
者。今私云。上解因初相中若唯言宗法不
言遍者下廣具釋。今指其文云如上已陳。
止濫不盡等者至次下異品遍無性第三相
文當悉也已上基
辨私注
同喩本順成下。基辨私云。
明於同品上不説遍字獨説定言。謂同
施設スル本意順成立不相離宗。故順成宗
名同喩也。順謂同義。豈由喩遍等者。同喩但
以順成宗爲要故。必以遍不爲要。豈但
以遍能可順立所立宗耶。故同品不云遍
獨説定言。如勝論立内聲無常勤勇無間所
發性故同喩如電瓶異喩如虚空。勤勇之因
於同品瓶等有電等上無異品空中一向非
有。由秋篠意云。既勤勇因於其同喩電等
上無。非是遍能順所立之因。豈非同喩中
有一分能立不成失。然是爲正因。故同品上
獨説定言不説遍言也已上由秋篠
意基辨釋
但欲以
因成宗等下明但以因成宗以喩不成釋
同喩因不遍有而得成宗。邑記釋此文意
云。此釋因於同品不遍而成正同喩也。如
立無常電瓶爲ルニ同喩。勤發之因於瓶既有。
宗必隨之即能成宗。無常之宗雖於電有
而因不レトモ遍其喩亦成。不欲以宗成因義
故宗不遍因亦非過也已上
邑記
又秋篠鈔云。
但能立所作因將欲成宗無常所作因處
無常必隨逐是故瓶亦所作義
有無常義必隨逐
即是因同品之
義也故論文云顯因同
品決定有性也
不欲以宗無常成因
有宗因不定有如數論對佛弟
子立我是思
故即是宗
同品之義也若立宗必應考其因遍宗喩否。若立
宗不考則必其宗不成也。此名知宗
同品。故論説云。謂所
立法均等義品云云
 已上秋篠抄。
基辨私加注
雖宗同品等
者。邑記有釋。如次上已引。又音石噵云。如
第八句云同品有非有則不須因遍有。然
不爲過。故不云遍也云云基辨云。如第八
句雖於宗同品於因必不用遍有也。由
音石噵應解了疏文也
疏。若因於異皆説遍也 鈔曰。問答定
遍言中三通伏難。秋篠由周記釋申難
意云。若同品中雖不遍有成ストイハハ正因者。
第七・九句同品不遍。豈非正因耶。今通
如疏基辨云。現本脱若因二字。秋篠・
音石所覽本有若因二字。是爲殊勝。又
秋篠申此通難意云。今通言。今此所簡
簡第二相過。第七同品有非
有異品有
同品有非有
異品有非有
第三相中過也闕異品遍無故故不相違。於同品
不説遍無失也已上
秋篠
雖並不定等者。基辨
私注云。異品有同品有非有ナルハ第七・九俱並
不定失。雖然以因於同喩處半有半無不
遍非爲失也。由因於異喩有故爲不定
過也。此文雖並不定句次讀非因於同不遍
爲失句應識同品不遍非失也。其中間由
因於異有故成過句上云雖並不定故注明
爲不定由也。即九句内下令知九句中當
何句。後三中句者。七・八・九三云後三也。中
句者第八句也。初後句是者。第七云初第
八云後。此後三句中爲正。初・後爲過皆
於異品全有分有。異品非有爲正。非於同
品有非有爲失爲正。同品分順則取爲正。
是説異品遍。同品不ルハ説遍獨説定所由也。
後三中句下重委細明。中句者第八句。於異
品中等者。噵云。明第八句同品半有無正因
也。皆止異品等者。噵云。明七九句有不定
過所由也。由此同品下。噵云。此下四結文
也。定有者順助也。皆説遍者異品止濫也
已上
疏。其九句者非有及二 鈔曰。辨定有遍
無異中二由理門立九句釋。此中大分爲
二。初引理門總釋。二廣釋作法。初中有三。
初擧理門九句頌。二以理門文示九句宗。
三以理門文示九因依九宗。一一有疏主
釋。今即初也。宗法者能立因。同品者宗同品
已上
謂有非有俱者。音石裏云。言有者初
三句同品有也。非有者中三句同品非有也。
俱者後三句同品有非有也 於異品各三
者。音石裏云。初三句異品。中三句異品。後
三句異品也。有者初三句異品也。非有者中
三句異品。及二者後三句異品也已上
疏。言宗法者彼名及二 鈔曰。此疏主釋
理門文也 基辨私釋云。宗法者謂有法宗
之因法。即因三相中初相名義也。問。准長行
釋釋四不成因云闕初相無。然九句因中
無四不成。爾今頌文標初相名義云宗法
如何。答。頌中宗法言含有・無二義。有宗法
不定・相違。無宗法四不成因。故頌與長行
全無相違也 彼名爲俱者。理門頌云彼。
次彼之言亦相同也。此三種因等者釋於異
品各三句。有・非有俱云此三種因也。彼名
及二已上釋前擧理門頌已已上基辨
私注釋
疏。且同品有故成九句 鈔曰。此疏主釋
文。略擧九句數。基辨私釋云。且同品等者初
三句也。異品三者有・非有・俱三也。謂因於同
品等者第一句。於同品有異品非有者第二
句。於同品有異品有非有者第三句。如是因
於等者中三句。如是言承上例准。異品亦
三者四・五・六句。於同品有非有等者後三句
也。亦三者七・八・九句。故成九句者結九句
已上
疏。理門論中由所量等九 鈔曰。引理
門總釋有三文中第二由理門文示九句
宗 常無常勤勇者。理門頌第一句之三宗
九句中一・二・
三之宗也
恒住堅牢性者。同頌第二句
之三宗也牢一本作窂。作牢爲正作窂爲俗。牢窂
通用。不可强改。韻會曰。周禮充人繋于
窂。疏云。窂牢固也。又漢書馬
融傳注。牢猶牢籠也云云
非勤遷不變者。同
頌第三句之三宗也。就此非勤二字古來有
兩釋家別。一者秋篠鈔云。第三句三宗者。一
非勤。二遷。是無常之異名。三不變者。是常
住之異名云云 已上秋
篠鈔
大安寺法相
合扆及東
大寺三論
平昇用此義作九句義勘文應
延喜帝之 詔。二者音石噵云。非勤者常
云云東大寺三論
眞勝及興福寺法相
平源
由此義作九句義勘文。應同 朝之 詔。
具如大疏鈔中。基辨評兩釋家云。兩家共
爲不好。不順疏主意故。初辨セハ音石噵者。
今疏文中既云恒・住・堅牢・及不變此四皆常
義。若如音石噵。非勤是常之異名。則不云
此五皆常而除非勤云餘此四皆常如何。
起如是疑難故音石噵爲不好。用是勘文
亦不爾也。次辨秋篠釋者。今疏次文判九類
云。五常第一・第四・第五・
第六・第九也
二無常第二・
第八
一勤第三
一非勤第七
總爲四類云云ルナラハ此疏釋。則
如秋篠釋云非勤是無常異名亦爲不好。
由此四類判釋當知以常無常釋非勤勇
乖疏主意。然纂要中云又彼九句望違於
常及非勤勇此但違法等者。此是別論。不
應以彼纂要釋是此疏以此此疏必釋彼纂要
也。至下不攝之盡文具辨明焉 由所量等九
者。此句已上理門頌文。周記云。此一句釋宗
有九之所以也。以因有九故宗亦有九因。
頌次下句亦准是知云云近來瑞源引纂要
云由者第三囀於聲云云基辨覽南京興福
寺西屋所納古本纂要。云由者第三囀聲。不
云於也。傍附於字注云異本。由是當知
有於字是惡本。今私按。此由言第五所因聲
也。次所擧理門頌第四句云依常性等九此
依言明因以宗爲所依。准是此由所量等
九一句明所量等九爲因炳然如見火。是
故此由言第五所因聲也。纂要云第三囀五
字寫誤。周記所釋大好。彰所因聲之釋也」
疏。恒住堅牢而成九類 鈔曰。此疏主釋
理門頌文也。釋恒住堅牢四字古來有兩
家別。第一家云。一恒。二住謂常
住也
三堅牢性。
此三皆是常名差別。爲成巧辭故綺其文
此本疏及
測・賓疏也
第二家云。一恒住。二堅。三牢性。
此三並是聲常之宗元曉
疏也
基辨評云。兩家俱
有理。今釋本疏故由第一家爲勝 此四
句中等者總釋此理門頌。文自易了
疏。其九因者常性等九 鈔曰。引理門
總釋中第三以理門文示九因依九宗
基辨私云。所量作無常者初三句因。如次
可知。作性聞勇發者。中三句因。是亦如次。
無常勇無觸者如次後三句因。依常性等九
者示九因以九有法宗爲所依能立常性
等九宗別。今頌明故略文。依者第七囀聲。纂
要云。依常性等九者此即因也。依者第五囀
從聲。以從所依成常等九宗故有九因。
以此九因如次配釋前之九宗成立比量
爲九句義云云 已上
纂要
基辨詳云。此釋亦有道
理。然爲迂迴。今私釋。次疏文云。下之一
句結由九宗而成九類云云若爾則此由
言非第五囀。云成九類別故。有能差別
義故。亦非第三囀。無宗能作義故。此
是應云第七轉依於同聲。本疏五末四十五
丁左
云。依眼之識此有二義。且如眼識眼中之
識。故名眼識。依眼處所識了別得有故此
第七囀云云基辨云。此中云眼中云眼處。中
與處言此即於義。此明依眼識。故依第七
聲雖彰所依託。不離能差別於義故帶依
於聲。而眼根色法識是心法。所能疎遠。故簡
唯於義爲依於並囀義。如云依依士釋第
三囀帶依託與能作二義。此帶二囀義之
例。演祕中釋依於云依於有同有別。由
此等義釋今疏文可云九因以九宗爲依
成能立故九句因別炳然結成九類也
疏言無觸者無質礙義 鈔曰。此下疏主文」
疏。上之三句而成九類 鈔曰。疏主釋
文。自易解了 成九類者如前已釋
疏。以此上三即成九也 鈔曰。結九宗九
因文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