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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融貫鈔 (No. 2272_ 基辨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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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在此中。故唯二量此中者現・比二量中
也。然西明釋云。聲喩等以言詮。但詮共相
故比量攝基辨詳云。此釋非也。非陳那意。
又文備疏釋云。彼聲量等若知自相即現
量攝。若知共相即比量攝。故二量外無別
餘量。以實而言。此聲喩等諸量皆比量攝。
以皆能生共相智故已上文
備記文
基辨詳云。文備
釋中初所言可也。以實言釋不是也。違理
門論説彼聲喩攝在此中故。上句既云唯
有現比。次句云攝在此中。明此言指現・比
二。是故西明・文備云聲喩等比量攝釋非也。
又纂要釋云現・比二攝。彼云。問。古師能立皆
説三量。今者陳那量何唯二。答。論一切法
不過二相。一自。二共。得自相心名爲現量。
得共相心名爲比量。定心縁教即得自相。
散心縁教即得共相。陳那約此能縁之心
量但立二已上
纂要
基辨云。由纂要釋聖教量亦
攝現比二。應知陳那聲喩等攝現比二中。
由是文備初釋稍同理門也
疏。由斯論三但立二量 鈔曰。六明今論
 由斯者。由理門論廢立也
疏。此上略明至下當知 鈔曰。辨古今同
異中大文第五結成餘義推下。至下當知者。
至下卷疏委細辨釋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第四
 自寶曆五年至安永三年凡二十箇
 年之間於平安城講演此疏六箇度。今年
 復於興福寺菩提院內妙光院任章順大
 僧都之望設斯講筵。自先每講採集先
 徳所釋爲講資。今歲更隨講删補繁約
 成一册子。題云總攝要義鈔。其後復於
 平安講此二箇度隨講。删不協疏意之
 義已。天明四年復於興福寺正智院爲
 一本學衆復開斯疏講筵。專映權律師等
 所發起。其講之暇。大訂閱先所集總攝要
 義改題名智解融貫抄。今寬政改元
 於平安四條京極善長寺任諸山學徒之
 望更復設此講筵。隨講校閱草案圓滿成
 就已。因歸于南都拂錫于興福寺蓮成院
 淸書此第四卷了。仲冬初六日寒氣威冽
 老身難忍。夜亥刻於燈下拭老眼閣筆
   南都西京藥師寺大同坊基辨七十二歲
花押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
卷第五自八義同異
至釋能立義尾
 南都西京藥師寺留學
法相大乘沙門基辨撰 
上來辨八義三門分別中第一門。明八義古
今同異竟。自下第二門辨八義同異文也
疏。辨八義同必對彼故 鈔曰。辨八義同
異中文段有七。初能立・能破分別相對分別
下皆爾也
二能立・似立分別。三能立・似破分別。四能
破・似立分別。五似立・似破分別。六現・比・非
三量分別。七總結上。初中有四。即四句分
別。此文是第一句分別 辨八義同異者總
標也 有是能立等者。音石噵云。義心云。此
句依自比量 如眞能立者。彰非似能立
 建立自宗者。彰非能破。立自比量非曾
破他 有釋無此等者。擧異義。音石噵云。
義心云。此依共比量有釋意云無此是
能立而非能破句 能立自宗等者。明無
此句由。意云。能無過立自宗。則雖無破
他言。與自宗相違他所立義自被破已。自
立成已必對違自他故。又音石噵云。備徳
難此有釋云。顯過破非立量。此句既立量。
何是無此句耶已上第一
句釋已
疏。有是能破自便立故 鈔曰。能立・能破
中此文第二句分別 如顯過破者。如上已
明。非能違量但顯過破。此但能破無能立
義 有釋無此等者。擧有釋簡定執。音石
噵云。備難有釋云。眞能立必立量。顯過破
不立量。何云無此句耶云云基辨云。有釋
意依能違量云無此也。備釋簡執有釋
者 但破他宗等者。若自義立即自破他。自
義不立他立不破已上第二
句釋已
疏。有是能立謂就他宗 鈔曰。第三句分
別俱句文也。基辨云。此俱句依能違量云
能立亦能破。又具遮表量也 如眞立破等
者。自眞能立成已。則他所立自不成也。亦
如能違能違他即能破。此能破即能立 有
釋無此等者。擧有釋。基辨云。此有釋分自・
他釋能立・能破之二也 立謂能申自等者。
音石裏引邑釋云。此第三句之有釋即初・二
句之有釋也云云基辨詳云。邑師所云尤有
道理。初句能立非能破者。能申唯自立言
不申破他所立言也。由是義心云自比
量之義尤爾。又第二句能破非能立者。
述他宗言爲破斥故云非能立也。即顯
過破非量 能破就他宗者。就敵者他設
義言作破斥故云就他也。又就他立義
云他宗也。又若不分自他以俱句釋
云能違量爲第三亦句。則破謂就他宗義。
由破斥自宗立也。自立則他宗義自能破。
基辨今檢前説問答秋篠引用其前記以
私意助釋之文。前記問云。此前三句更互
相違。第一句中有釋不許但是能立而非
能破。而又第三俱句之中有釋不許能立
亦能破。若爾不可言互相違。若言破謂
就他宗。則第二句中有釋云何不許能
破而非能立句耶已上前記問。已下
答前記自意
答。能立
之中有唯申自自宗
ヲノベテ
而不ルアリ破他。有亦立
自亦破アリ他。能破亦爾。若言能立皆非能破。
則違能立而亦能破者。若但説能立必是能
破。則違能立非能破者。今此前三句中一一
設有釋意。顯能立立自破他能破破他及
以立自。皆不定故。各置有釋簡定執也。
初句有釋據其立自兼破於他。第二有釋
對其初唯自立不破於他。後彼破他不立
自義。各擧一義總不相違。如佛法中者云
外道神我無常等。但破我是常住等不欲
成立無常我等。此即唯遮而無表。如破
聲論聲是其常。兼即成自聲是無常。此是具
遮表也。俱句立自不毀他宗。即唯立非破
他。而自立己他皆不成已上前記意。秋篠用前
記間加私意。今亦取意
抄記。此釋
尤妙釋也
基辨詳云。義心由自・共二量判是
亦好。而自前記云簡定執一一設有釋而
見。則義心釋意可云劣已。又備徳所難以
前記意應一一通釋義也已上初段中
第三句已
疏。有非能立謂似立破 鈔曰。第四非句
分別。音石噵云。似立故非眞能立。似破故
非眞能破。謂似立破者。即似立・似破。秋篠
云。謂似立破者非眞立破。眞・似異故文 已上
第一段之
四句分
別已
疏。有是能立謂眞能立 鈔曰。七段文
第二段能立・似立相對&MT06279;分別スルナリ。此亦有四
句分別。是第一句也。秋篠云。此句者。即眞能
立能申自義不犯過量云云
疏。有是似立所餘似立 鈔曰。第二句分
別。秋篠云。謂申自義立犯過量云云
疏。有是能立智不決故 鈔曰。第三俱句
分別。謂決定相違者。音石噵云。具三相故
云能立。不生決定智故云似立。秋篠鈔云。
有能立亦似立者。此有兩釋。一者有第三
句如相違決定三支具故得名能立。以犯
過故不悟他故亦名似立。二者無第三句
眞似異故已上秋篠鈔此義
疏有釋無此也
有釋無此等者。基辨
云。此但取不生決智不取具三支爲似
立故云無此也
疏。有非能立所成立義 鈔曰。此文第四
句分別。秋篠鈔云。如似破中顯其過破非
立量故云云 已上第二段之
四句分別竟
疏。有是能立自便立故 鈔曰。七段文中
第三段能立・似能破相對分別。此亦四句分
別 有是能立等者第一句。如文可知 有
是似破等者第二句。秋篠云。謂二似破。一似
顯過破。二似立量破也 十四過類等者。足
目所説。如理門論廣釋。且擧過類名者。一
同法相似。二異法相似。三分別相似。四無異
相似。五可得相似。六猶豫相似。七義准相似。
八至非至相似。九無因相似。十無説相似。十
一無生相似。十二所作相似。十三生過相似。
十四常住相似已上十
四過類
有是能立亦是等者。此
第三段第三亦句 如決定相違者。言支具
故云是能立。不生他決智故云亦是似破
也 有釋無此等者。擧有釋基辨云。約不
生他決智云無此也已上
秋篠云。無此第
三能立亦似破句。眞・似之體各有異故
纂要中破此有釋云。有解。能立有四。一眞
能立。二眞似立。三似能立。四似似能立。以
相違決定爲眞・似能立。四不成因爲似似
能立。今謂。不爾。何者如眞・似能立只是似
立何須言眞・似能立。若如是解。則有自語
相違之失。又若似中有似似。亦應眞中有
眞眞。是既不爾。彼云何然。故但言眞・似即
攝義周。設眞似及似似言深爲無用已上
纂要
基辨詳云。纂破雖有道理。如前記云此有
釋簡定執故。必非如纂破 有非能立亦
等者。此第三段中第四非句 謂顯過破者。
非立量顯過破 有釋無此者。基辨云。此
依能違量簡執也已上第三段
四句分別了
疏。能破定非眞似異故 鈔曰。七段文中
第四段能破與似立破相對分別。由音石
裏此相對分別有兩途別。諸家所釋亦自有
異。基辨詳閱應所覽疏本有兩途所致之
異。一者作能破定非似立亦非似破眞似異
音石及纂主所
覽本如是
二者作能破定非似破眞似
異故秋篠所覽
本如是
至消釋文亦分兩家。一者能
破與似立似破相對不作句。既眞似差異
故。此疏文不作句音石・備記・
秋篠第一義
二者能破與
似破相對作句秋篠第二義本由略纂立第
二義。大疏抄問答立四句
能破與似立相對作句纂要基辨設問。如
何前説能立望眞具得爲四。何今無四句
耶。答周云。前有眞能破兼眞似故不可相
例。或可未問已上後記
此釋不是
今詳。如音石引備説
其相顯故別不作句。此疏主意。既云眞似
異故。前能立作四句。對能破有差別故。
此能破對似立破眞・似異故准前應知。故
今此不作句也大疏抄問答云能立・似立
眞・似異故既立四句例是亦可爾。不
辨相顯故作
此謬説也
以音石釋應知疏意。裏云。
問。何故能破與似立似破相對不作句耶。
答。能破定非似立似破故已上
今云。此釋疏
眞似異故也。亦定非似立破故無相對爲
句也。問。秋篠鈔作二説。其文如何。答。彼鈔
云。有能破定非似破者。此有二説。一云。無
第三句。眞似異故今云。此由疏
主義立之
二云。有第
三句。如決定相違三相具故可名能破。犯
因過故不悟他故得名似破基辨云。此由
略纂所云四句
之亦句。略纂四句者。謂有能破非似破。謂能破有似破
非能破。謂似破有能破亦似破 如秋篠有兩説。有非
能破。非似破。謂申自宗不犯過量也
云云 大疏抄亦由此略纂立亦之句
問。由違
決因立第三句之義疏主如何不立之耶。
答。疏主能破與似立及似破相對。俱是爲
非定以非成亦義。眞・似異相顯故不立四
句也。略纂・秋篠能破・似破相對作四句爲
二説。此定所覽本不善故與疏意違。必以
此二説釋不可解此疏文。由音石及備釋
爲得疏意也
疏。有是似立或眞能破 鈔曰。七段文中
第五段似立似破相對分別 有是似立等
者。第一句也 謂有過量等者。此是本釋。如
文可知 有釋無此等者。設有釋簡執也
 有是似破等者。第五段中第二句。有本釋
及有釋。准前應解 有似能立等者。同段第
三句 有非似立等者。同段第四句也
疏。似現似比非非量攝 鈔曰。七段文中
第六段現・比・非三量分別。此中三文。初刊
定三量。二四句分別。三約四分。此即初也
總入非量者。周記云。似現比皆是眞現比外
別有體性。如何二量得攝盡耶。答。現・比二
量攝諸量盡。似現似比體非是量名爲非
量故二不攝別立於理何違已上
周記
音石依是。
基辨詳。此釋尤勝。後記云非量體寬攝似現
比未可。非量何體之有。又有釋似現・比皆比
量收。此釋亦漫。以何名似。又秋篠云。既有
三量。應立三量。何故陳那唯立二量。不證
自・共相故。故不別立。問。縁瓶等心既是非
量。豈不縁共相耶。答。雖縁共相不出二
相。故不立三已上
明燈
基辨云。此釋尤勝
疏。有是現量及諸非量 鈔曰。現・比・非三
四句分別。無第三・四句。音石裏云。問。何故
能立等不對現量等以爲句數。答。周云。能
立破等與現比等言・智有自・他悟別。體既
全異。故不對明已上裏。基辨
云。此釋尤好
又秋篠鈔云。疏
主唯三量相對作其句數。沼法師立破眞似・現
比眞似更互相對作其句數。頗有能立是現
量耶。設有現量是能立耶。有能立非現量。
謂無過量有現量非能立謂現量。無能立
亦現量。言・智異故有非能立非現量。謂比
量等。將能立對比量・似現・似比爲問等答
皆無第三。有能破非現量。謂能破有現量
非能破。謂現量。闕第三句言智異故。有非
能立非現量。謂比量等。以能破問比量・似
現似比。皆無第三准現量説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
沼法師委細相對。疏主恐文煩廣分自・他
悟相對。若互相相對。應成無窮。現量亦有
種類。比量亦衆多。能立能破等皆比量故
謂證自相者。無分別證自相。現量見分。即證
共相者。有分別證共相比量及非量見分。秋
篠抄云。問。似現似比於二相中爲得何相。
答。於二相中唯得共相。問。若爾應是比量。
何故説云似現似比總入非量。若許別立二
似量者。應不得説唯有二量。答。但言眞
比必取共相。不云一切取共相者皆是眞
比。由是自知。共相義寬。眞比義狹。以稱理
取共相者名爲眞比。雖取共相不稱取
量妄作異解。名似現似比。既不是稱理之
量。故唯二量也。豈容二似得入量數耶已上
明燈
疏。此依見分證必現故 鈔曰。三量分別
中第三約四分 此依見分者。現・比・非三
依見分明云云基辨云。此言指現・比・非三
也。依見分者。依能縁用論也 若依心體等
者。成唯識二説四分識義用分。强指其體。
第三分爲自體。故亦名自體分。問。見分・自
體分同是用。則以何爲差別。答。雖同是義
用。見分縁外用。自體分內自證用。以内外
作差別。由是應知。今疏云依心體。約强
指其體實是能縁內證用。內證必是現量非
比非。縁外見分通現・比・非。由境轉故。由
是今云見通二自證必現也。後記中云見・
自證總名心體不可也。又秋篠鈔云。問。自
證分縁現量見分。稱境縁故。可是現量自
證分。縁比・非見分。應非現量。非稱境縁
故。答。燈照闇室。所照闇故燈明豈闇。自證
亦爾。所縁之見雖通三量。能縁自證唯現量
已上
明燈
基辨云。此解尤勝。由成唯識二意故

疏。是故八義別顯似破 鈔曰。七段文中
第七承上總結八義。是故二字承上辭也
八義唯有七者。秋篠云。義雖有八體莫過
七。以似現・似比兩體同故行解雖異而同
縁共。妄縁無二故言體同也。又邑師云。似
現・似比合爲非量。故唯有七。問。似現・似比
既別。何合爲一耶。答。無揩定正智不生。
故皆非量已上
秋篠
邑云。問。似現・似比何別。答。
如縁瓶等。作瓶等解。不得自相名似現
量。似因喩等於所比義決智不生名似比
云云雖就他宗等下通伏難。有兩重伏
難。難意云。邑言。有難。似現・似比俱非量故
合爲一者。立量破他亦立亦破。應合爲一。
今疏文通此難。音石裏引周記云。此疏文
釋外難。外難云。若眞能立即眞能破。即應
但一眞能立。何須更立能破云云問似能
立亦准此知。由有此問故此答起云云 已上
基辨云。今此疏文云通伏難爲疏文意。又
邑記云。此疏答意有顯過破非眞能立故不
合之。餘准此悉云云今云。邑釋尤勝 就他
宗者。若成自宗。但能立非能破。若就破他
宗云。則立比量即眞能破。秋篠云。眞能立
即能破者。是眞立量破。如眞唯識比量等
雖似能立等者。答第二伏難也。答意云。就
他敵者云。則有過失能違量。此名似立即
似能破 妄出過破等者。有過顯過破。是即
彰不可同似現比合爲一。又秋篠云。似立
即似破者。即是似立量破如似有爲空ナルヘシノ
等。諸立量破必顯過破。此顯過破不必立
量。是故作此差別之説已上
明燈
別顯似破。音石
噵云。已上通伏難
疏。眞現眞比二智了故 鈔曰。此文約二
因辨三量 智了因攝者備云。問。頌云。現量
與比量及似唯自悟者。此立論者現・比量智。
何故今云智了因攝耶今云。敵者
智了因也
答。頌據本
説。今此約末故不相違。謂立論者發現比量
智方起言生因此約
由是敵證者智了因之
現比量智起。是故頌據本立者智。今此文約
末敵者智也已上音
石裏
噵云。敵證者智了因也
二智了故者。釋此句古有兩家別。一云眞
及似二智了也。備云。眞現量・眞比量是智了。
似現量・似比量是似智了。此並敵證智了因
已上音
石裏
同噵云。眞・似二。二云。現・比二量
爲二智了。周云。現量・比量名爲二智。即二
智了。此中遍含眞・似。故了因中攝此四也
又秋篠云。二智了故者。雖似現比有智
了因。而非量攝。唯眞現比所有智了即以之
爲二智了因已上
明燈
今詳。兩家中以初家爲
好。第二家中以秋篠爲好
疏。由斯八義故義成八 鈔曰。此文正總
結。意云。言體者。唯七種。若以差別義用云。
則名八義也
上來辨八義三門分別中第二門辨八義同
異竟 自下第三門釋體相同異文也
疏。釋體相同異之同異也 鈔曰。就此科
文有二家説。一者。今疏主意云八門義與
體各有同異。其中義同異者。如上已説。辨
體同異附自下論文。疏釋悉故上來略不釋
也。今文云釋體相同異者。即牒論文辨八
體相之同異也一本無者
字不是
二者。淄洲略纂中。
此上所説八義同異門爲辨體同異門故。
彼文云。第二辨體同異者。義雖有八體莫
過七。以似現比兩體同故。然八義中體或
同異。有能立非能破等云云秋篠意評第二
家云。以義爲體恐乖疏旨。學者應思已上
明燈
基辨云。釋疏文乖疏旨甚爲不是。又近來
瑞源噵於疏云釋體相同異者即解論文
辨八體相之同異也文。而云第三解論文
八義體相同異生起文也。基辨詳云。此非生
起文。有云上來八義體相結文亦不是也。今
謂。釋體相同異者六字牒第三門科名。此科
上九紙左辨八義立三門之第三科。此上
第二辨八義同異已。自下第三門釋體相同
異。上來辨八門義同異訖故。今於此門ニ但
八門體相同異辨明也。即解論文等十二字
是釋此第三門文。云何以此十二字云此
第三門釋成耶。謂如上言辨八門體相
同異附自下長行論文疏主所釋悉明。故
今云即解也示下具釋竟 上來初分有
二中第一擧類標宗訖。自下第二隨標別

疏。論如是總攝諸論要義 鈔曰。隨標別釋
中有二。初彰八義能。二正隨釋。初中亦二。
初擧論文。二疏主釋。今即初也 如是者。
指上頌所設八門 總攝諸論等者。彰以
八門總攝一切因明要義也。如疏文具釋
此論文無義字本
非也。必應入之
疏。述曰自下此即初也 鈔曰。二疏主釋。
此中有三。初一部總科。二釋今文句。三總顯
今文義意。今即初也 自下第二等者。自上
斯卷七紙初來科。至此論長行終大科也 初
總綰群機者。總謂縛束。綰謂鉤繫。釋總攝二
字。群謂衆也聚也。釋論文諸論言。機謂主
發處弩牙戾也。要也會也。又密也。釋論文
要義言。音石噵云。綰謂貫也。機謂宗也云云
基辨詳云。宗所崇所主故以釋機言爲允
當。又以貫釋綰言雖以疏文貫多之貫釋
爲不痛快。疏意釋總攝言故。自總言出
彰此論八門能總略內外道今古諸論因明
論道。故云以總略貫多。雖義稍近。以貫釋
綰貫但在攝疏總言。失疏釋意。問。何物
總綰群機耶。答。總綰者即上頌所説八門。
以此八門總攝一切因明要義也。今論文
云如是即指八門。故以八門爲總攝要義
體也 次依標隨釋者。自此次下牒論文
至下卷疏將終文是也 後且止斯事等者。
此最後頌結略文也
疏。如是者指紀綱道理 鈔曰。二釋文句
 以略貫多者。略謂總略即八門也。以斯總
略貫攝多因明論道也 今古所製等者。此
入理論外一切因明論云諸論。所謂外道世流
內道大小乘
所傳
之因明。於內道中古師・新師因
明總指云諸論也 紀綱道理者。秋篠云。七
論之綱要・二先之妙旨是云紀綱也已上
明燈
疏。此意總顯名攝要義 鈔曰。三總顯今
文義意。文中有二解。此即第一解也。此初解
准瑜伽等説釋總攝要義言 此意總顯者。
頌文八門意云此意以釋今牒論文如是言
也。意云今此牒文意欲示頌中八門總顯瑜
伽・顯揚・對法等中七因明要義也 瑜伽者
第十五卷。對法者雜集十六卷。顯揚者第十
一卷也 頌曰等者。瑜伽第十五所説。一者
論體等者伽論説。論體有六。一言論。二簡論(論作
尙不是)三淨論。四毀謗論。五順正論 六教
導論廣
如彼
秋篠云。此六之中五塵等境起論所
因。非是論體。所起言論正論體也。故今疏
總云言生因是論體也已上
明燈
二者。論處所等
者。伽等論説六處所一於王家。二於執理家。
三於大衆中。四於賢哲
者前。五於善解法義沙門婆羅
門前。六於樂法義者前云云
今疏但擧二所
等取餘四。如下自列 三者。論據等者。瑜
伽説有十所依據。謂八能立及二所立自性・
差別
今疏主正取能立兼取所立。秋篠鈔云。有
記言。眞・似現・比量等者等至教量。似言應
錯。彼論不取似現量等爲所依故。有本
言以字。應正。彼云論依有二所成立・八能
成立。所成有二。謂自性・差別。能成有八。謂
宗・因・喩・同類・異類・三量已上
有記
今謂。此解非
也。若無所成。何有能立。故合能所爲論所
依。能立之境體即似立。似破之境即眞能立。
智依境起。若無有境。依何智起。故合境
智爲所依。故似字應爲正已上
明燈
又備云。若無
此眞能立及眞似現比量者。應無由立論
云云基辨云。此等所釋尤爲殊勝。是故以
有似字本須爲正也 四者。論莊嚴等者。
音石裏云。備記言。雖有説法之師。無諸論
者詰難。則誰能顯彼説法師之能。故眞能破
名論莊嚴已上
基辨云。瑜伽・顯揚等説論
莊嚴有五。一者善自他宗。二者言具圓滿
此有五徳。一者離鄙語。二者以世用言説。三者言義
雄巧。四者前後義合。五者引發世出世間無有顚倒
三者無畏。謂處大衆中其心無有下劣憂
懼。身無戰污。面無怖色語無怯弱。四者敦
肅而不晚速。五者應供性調善隨順他起立説
如實引義利言詞柔軟也
若有依此五論莊嚴興言論者。當知復有
二十七種稱讃功徳一衆所敬重。二言必信受。乃
至二十七廣大名稱聲流十方
世咸傳唱此大法師處
大師數。廣如彼説
如是論者以二十七稱
讃功徳厠此五種莊嚴具以自莊嚴。威徳
熾盛光明普照。是故名是爲論莊嚴。廣如
彼論中説。瑜伽顯揚所説約以自徳莊嚴。
今疏意約以他徳莊嚴。爾瑜伽所説五徳中
第一善自他宗・第三無畏二徳與疏所言以
眞能破爲論莊嚴相對。則瑜伽二徳爲所
莊嚴。疏言眞能破即能莊嚴。能所合名莊
嚴。各取一邊爲釋義。全無違已上基
辨私
五者論
負等者。瑜伽等論云有三種。一者捨言。二
者言屈。三者言過廣如
今疏云似立似破。
三種之中第三言過。論中説言過有九中
第三不辨
第五非義
相應
第七不決
六者論出離等者。
瑜伽論説。謂立論者。先應以三種觀察論
端方興言論或不興論。初觀察徳失者。謂
立論者興論端時先當觀察。我立是論將
無自他損耶。不生現後罪耶。勿起身心
諸憂苦耶。莫由此故鬪諍等事而發起耶。
乃至彼立論者如是觀時。若自了知應有
諸損。不應立論。若自了知應無諸損。當
立正論。是名第一論出離相。二觀察時衆
者。謂立論者方起論端應觀時衆。爲有僻
見爲無執耶。爲有賢正不邪。爲有善巧
不耶。如是觀時若了知有所觀諸事。於是
衆中不應立論。若知無有所觀事者。於
此衆中應當立論。是名第二論出離相。三
觀察善巧者。謂將立時。應自觀我善與不
善。我於論體等七論爲善巧不耶。爲有力
立自摧他不耶。於論負處能解脱耶。如是
觀時。若知自無善巧等能。不應立論。是名
第三論出離相已上瑜伽
論文取意
基辨云。此三觀察即
安處身心法。又音石裏引備仁記釋。備記
云。爲無上菩提非爲名聞利養也。仁云。立
論時離諸過失也。不起諸惡言而爲無上
菩提立論故。云安處身心之法已上
今云。此
備・仁兩説論説觀察得失 七者論多所作等
者。秋篠鈔云。謂有三種。於所立論多所作
法。一善自他宗。二勇猛無畏。三辨戈無端
竭。問。如是三法於所立論何故名爲多有
所作。答。能善了知自他宗故於一切法能
起談論。勇猛無畏故處一切衆能起談論。
辨戈無竭故隨所問難皆善酬答。是故此
三於所言論多有所作已上
秋篠
又音石裏云。
備言。論多所作法者。具上六故此法未來
世不斷絶而多作利益也。問。大論云。有三
種法。一善自他宗。二勇猛無畏。三辨戈無竭
云云何故今云具上六故等耶。答。第七論
多所作法之三種由具上六能多所作已上
今此括要等者。此已下由第一解釋總攝要
義四字。今此者指此天主論。指要者云此天
主論括瑜伽等説因明要也 總爲一頌等
者。釋總攝二二字 雖説八門者。音石噵
云。因明論之八義云云即彼四種等者。瑜伽・
顯揚・對法七之中四種云即彼四種也。第一
者。噵云。言生因。第三者。噵云。眞能立・及似・
眞現比量。第四者。噵云。眞能破。第五者。噵
云。似立破已上
但叙紀綱等者。釋要義二字。
瑜伽等説七因明。今此論中説七中四名爲
八義總爲一頌。此即但説七因明中紀綱
也 不彰餘理者。但説大綱不申餘枝末
也。故云攝要義矣。又後記云。此一頌中唯
攝四門四因
明也
不攝餘三。是云不彰餘理。問。
何故不攝乎。答。論云總攝諸論要義。彼三
既非要義。故此不攝云云基辨云。是亦爲

疏。又世親所造諸論要義 鈔曰。總顯今
論文義意有二解中。上來第一解訖。今此
文第二解。對古因明師釋總攝要義言也
世親所造論軌等者。秋篠鈔曰。論軌論式
等者。西明云。世親菩薩造三部論。謂彼少
時造論軌論明論軌則。此雜集十六七丁
釋因明中云論軌則決擇即同世親意也。
至李長時恐不當理更造兩論。一者論式。
二者論心。謂釋因明貞實心義也。今擧二
論等取論心。故云等也已上明
燈抄
文繁義雜者。
謂餘義交雜文句煩長 陳那詳考等者。擧
新師結歸總攝要義 理門等論者。陳那所
造四十餘部或五十餘部其間要最正理爲
先。故擧理門等取因明等餘諸部論。故云
等也 雖教理綸煥等者。有作倫字。唐前記
云。倫者類也正也。煥者明也。意言。陳那因明
理門等論雖教理類明而旨幽遠也云云
辨云。唐前記所釋不可也。作輪煥爲是。綸・
輪・倫音相通。輪煥謂結構也。言居室美。禮
禮曰。美哉輪焉。美哉奐焉。註云。輪奐者衆多
貌也云云天主此論等者。正明總攝要義 &MT02939;
二先之妙等者。&MT02939;謂子括反。手把也。拾取也。
二先者。音石噵云。陳那世親二論云云謂二
先徳妙義即理門論心等所説義也 鳩群藉
等者。鳩謂集也。左傳文字。群藉者。指諸家
因明。奧義咸彈者。邑云。彈者盡也深機並
控者。甚深機理。控桔洞反。引也。咸並二字盡
引二先之妙旨 匪唯提綜等者。歎天主
論。提綜者。提取二先妙旨綜集古今奧義
 實亦易業成功者。易業二字古來二本有
別。一者作實亦易業成功。二者作實亦易
葉成功。初備記音石噵本。後邑記唐前
記。秋篠由是。邑解云。易舊私勘論之柯葉
成製作之良功云云又備解云。陳那所造論
難解。故今天主論令易解也云云基辨詳云。
以作實亦易業成功本應是正也。易謂難
易之易也。業謂因明學業。由天主論易成
功。意言。此天主論非唯提取綜集二先妙
義。實亦令易因明學業成功也 既彰四句
等者。四句前一頌。能者今云總攝要義。此
彰一頌功能也。兼明八門之利益。故云如
是總攝諸要義也。又秋篠鈔擧四本別由
三箇傳説成立別義。雖爾義意劉鑒爲難
解了。不可依用。問。四本別者何。答。明燈鈔
云。有本云。實亦易來葉功鈔云。
不好
有本云。實
上易葉成功鈔云。上
字不好
有本云。實亦易業成功
鈔云。業
字不好
有本云。實亦易葉成功鈔中評四本
取第四本爲
又問。三傳説者何。答。一者。唐前記云。易
葉者。多重樹葉也。意云。天主幷傳來此論。
實成多功用也。二云。復有記云。實上易
葉成功者。易者從上展轉相。葉者葉葉相
從成得此功勳也。三者秋篠
自義
云。易以釋反。轉
易也。先代聖人多有造論。其旨幽遠後學難
入。至天主之代製造此論。生解得中。故
云易葉成功也。葉餘涉反。傳曰。葉謂世也
已上明
燈抄
基辨云。秋篠所釋局執固陋難了。不
可依用也
疏。論此中宗名爲能立 鈔曰。自下第二
隨標別釋。是正釋八體相。此中有六段文。
一明能立體。二明似立體。三明二眞量體。
四明二似量體。五明能破體。六明似破體。
體者體相。初中有四。初總示能立體相。二
總釋其名義。三廣示其相。四總結成。子科
如疏。初總示中亦二。初標牒論文。二疏主
釋。今即初也。廣釋如疏文也
疏。述曰自下明似立破 鈔曰。自下第二
疏主釋。此中有三。初示總科。次問相違以
三義答。三正釋今論文。今即初也 自下第
二者。自當卷初七丁來科也 於中分六者。
是六段科大疏全文科也 明似立者。下疏
中卷明 明二眞量者。下卷疏明也
疏。問何故長開合不同 鈔曰。自下第二
問答相違。此中二文。初問。後答。今即初也。
此問有兩重。初問意云。頌文分自他悟示
眞似別八義次第。今長行文牒釋頌文不
由八義次第別作能立・似立二眞量・二似
量・能破・似破次第爲相違如何。是問次第
相違也。後問意云。前頌文開爲八義。今長
行文合爲六段。如是相違是何之爲。此是
問開・合有矣也
疏。答略有三何須次牒 鈔曰。自下第二
釋答文有三重釋。此第一重釋也。前問既
有兩重。今答亦初・後有別。此文即答初重
問 一云前頌等者。音石噵云。此答初問
云云此答意云。前頌標示一論所宗。宗趣是
八義故。先悟他後自悟示眞與似。所以八
義次第如是。又長行釋逐釋義便牒故必不
如頌次第。逐者隨也 性相求之等者。古來
有兩家釋。一者。備記音石
由之
云。眞立・似立及
二眞量・二似量皆名性也。是能立及能立具
故名性。但在自名爲性也。眞能破・似能破
名相。自義成已後方破他故名相。俱在他
名爲相也已上
備記
二者。秋篠鈔云。八義之理有
其淺深。理深名性。理淺名相。長行六段如
次可配。其次配者何。謂第一眞立深故名
性。第二似立淺故名相乃至第五眞破名
性。第六似破淺故名相。深眞淺似。相對説
之。故有六段。又義便爲性。文便爲相。隨
文義便合爲六段。故云性相求之已上
明燈
基辨
詳云。問。兩家中以何爲疏主意耶。答。秋篠
所釋雖意味深却不允當也。以備記釋爲
疏主意。大抵性相之言隨前後文所用意
別。今斯文所言。其體難彰名性易彰名相。
眞・似二立及二眞・二似量在自義成。其體
難彰。名爲性也。眞破・似破在摧破他。其體
易知。故名爲相。長行廣釋先難顯性後易
了相。隨此便爲六段。是即疏意。備釋爲是」
疏。頌以眞似亦不相違 鈔曰。此文釋答
文。初義中二答後問音石噵意
如是
以體類有同
等者。釋此體類言古來有三家。一者。音石
裏引邑記云。體謂二眞量。俱正智故。類謂
二似量。眞之流類故 今云。此裏書
引邑爲好
二者。周記
云。眞現・比各自有體然俱是智。名爲類同。
似現似比體即非量。名爲體同云云 秋篠釋全
同此記
釋。音石裏亦引此周記
文。基辨云。此釋難了
三者。備記云。眞現比是
智了故合爲一。似現・似比是似智了故合爲
云云 音石
基辨詳云。三家之中以邑記釋
尤爲殊勝。周記所釋雖難解有道理。備記
與邑意同。然不盡釋也 合成六段等者。
由邑意云。二眞量倶是正智以其體同合
爲一段。二似量俱是眞之流類。以其類同
合爲一段。如是合有同者則自六段。全無
相違
疏。二云頌中作斯論故 鈔曰。自下解答
文三釋中第二釋也。此中二文。初明頌次第。
後明長行意。初中有四。一明能立破。二明
似立破。三明眞現比。四明似現比。今即初
也 頌中以因明等者。音石噵云。下明能立・
能破所以理門論云等者。爲證頌中八
義次第引斯文也。由此理門先能立後
能破也
疏。所申無過俱悟他攝 鈔曰。明頌次第
有四文中第二明似立破文也 所申無過
等者。音石噵曰。下明二似所以所申者。
立量也。無過者彰眞立破也。立破義成者。
凡名能立能破所申言義眞實無過 所述
過生下。正明二眞次陳二似由 雖知眞
似二悟等者。前記云。此答伏難。他有難云。
眞立得悟他。似立但得自悟。如何得自悟
此答
意云
即由敵者却出立者過故得自悟。
如疏具答云云秋篠破前記釋云。此解非
也。答伏難者。其義可爾。似立由敵得自
悟者。即違疏答。疏答意者。似立開悟證人。
以少從多能立破俱悟他攝。非是答得自
悟所以。故知不可也已上明燈基辨詳云。此疏
文通伏難。難意云。眞能立破悟他。似能立破
自悟。何故頌中俱悟他攝。答。如疏文其意
云。能立・能破悟敵證二他。似立・似破但悟
證他。不能悟敵。亦通自悟。雖知如是不
同。今此文取悟證他皆貫通。故倶悟他攝
已上
答意
由是秋篠評前記實爲當
疏。刊定法體比量後陳 鈔曰。明頌次第
中第三明眞現比。音石噵云。下明眞現比之
所以云云刊定者。量度也 法體者。諸法法
體 文自易解
疏。刊定之則次第如是 鈔曰。同明文中
第四明似現比 刊定之則者。眞現比量
謬妄者。彰似量度 還難揩准者。彰非眞
現比是即似
疏。長行同於爲勝利故 鈔曰。此下答文
第二釋有二文中第二明長行意。此中有
三。初述先立後破所據。次明二量攝能
立。後結後説能破似破。今文即初也 長行
同於理門文。音石噵云。下明長行意中初
擧所據云云又裏釋云。問。云何引一論文
前證頌次第今亦證長行次第耶。答。論云。
爲欲簡持能立・能破等者。爲證於頌文能
立與能破引之也。亦今同於理門所説者。
准前所引文取彼論次下長行所説次第
令爲證同也。彼論長行次第最初明能立
最後明能破。故今云同於理門所説也已上裏
又秋篠鈔云。長行同於等者。案理門論一部
之文有三大段。初爲欲簡持至爲開悟他説
此能立及似能立已來。明悟他門眞似能立。
次爲自開悟唯有現量及與比量已下。明自
悟門眞似現比。後已説能立及似立當説能
破及似能破已下。論雖不標是悟他門。准
此小論即是釋悟他門中眞似能破也。三大
段中各分爲二。總爲六段釋八門義。故此
小論長行六段同於理門。以體類同合爲
六段。義如前説已上
明燈
以因明法等者。音石裏
云。先立者。眞能立及能立具也。後破者。眞能
破・似能破也。即顯宗初明眞能立最後明
似能破。非謂眞能立次説能破也云云
秋篠鈔云。因明法先立後破者。先立謂六段
之中初四段意也。現比眞似雖非眞立而
立具故總云先立也。後破者。六段之中後二
段意也。若似能破不得破他。而是破類總
云後破也已上
明燈
基辨詳秋篠・音石釋云。此
兩徳釋以先立後破配屬六段。實爲允當。
然未釋牒云以因明法次云先立後破終
置故言。所以疏主實意遂自不彰。今謂。凡
因明之法自義成已後破他成。故云先立
後破也。是故離六段文先應辨先立後破
而後配屬六段。是疏主意。以何知是。謂次
疏文既云免脱他論。是即能立自義成已。復
次云摧伏他論。是即能破後破他成。是明因
明之法。示斯法已。説六段文皆因明法自可
知已。又此文中以言謂由。第三能作囀言。爲
勝利故之故言第五所因囀言。因明法先立
後破爲能作具免脱他論摧伏他論以爲
勝利益故。此所因遍轉上長行同於理門所
説二句及以因明法先立後破二句。是故以
免脱他論等三句解以因明等二句。復將以
因明法等已下五句應解上長行同於等二
句。發此解已。六段文説悉因明法自可察
已 免脱他論者。秋・音兩徳同云。即是眞能
立也。三支之中無諸過故能免他難云云
者他斥難也 摧伏他論者。兩徳同云。即是
眞能破也。妙斥宗過。彈因喩惑同逐北故
云摧伏他論也云云邑・周二記全同也 爲
勝利故者。因明之法先立後破脱他斥摧
他論。是故爲正法久住利有情之勝益也。今
此六段之勝利亦如是應當了知
疏。立義之法名爲立具 鈔曰。明長行意
中此下第二明二量攝能立。此中二文。初
約立義法釋。後約古今師意釋。此即初也。
音石裏云。第二釋長行意云。謂立論法有
二義。一眞能立。謂眞因・喩故長行先明眞
能立。既眞・似相對故次明似能立也。二能
立具。謂眞現・比故次長行明眞現・比。既
眞・似相對故次明似現・比也。以上六門是
眞能立及能立具故次第如是也。既自義成
也。次後方破他故次明眞能破。既眞・似相
對故後方明似能破。理門論長行次第亦同
是也。故引爲證也已上
一者。眞立者。即眞
能立。音石噵云。因喩也云云正義成者。同噵
云。正成宗義也云云
疏。故先諸師眞似立故 鈔云。明二量攝
能立二文中後約古今師意釋 故先諸師
者。音石噵云。彌勒無著云云故言承上立具。
現・比二量能立所依名立具故。古因明師既
稱能立 陳那以後等者。音石噵云。非眞能
立者。現・比量云云能立所須之具。故名立具。
故能破者。故言承上能立所須。現・比量立具
屬能立故。能破前能立次明二量 親疎
能立等者。秋篠云。能立眞似名親。立具眞似
現比名疎云云音石噵云。親者眞能立。疎者能
立具 以自相明等者。音石裏云。眞能立・似
能立俱是能立故。以爲一類是即一自相也
基辨云。一自相者一種
モノト云コトナリ
是故次明眞現・比後明
似現・比也已上
基辨釋自相言云。自相者
體相。自體相類同爲一類。明云以自相明
今云。音石以類義釋自相。
予以體相釋自相言也
此之六門者。音
石噵云。一眞立。二似立。三眞現。四眞比。五
似現。六似比云云由是能立等者。是能立。謂
初眞能立 及眷屬者。似立眞現・眞比・似現・
似比云眷屬 名眞似立故者。理門中現・比
是立具故眞・似二立攝已。理門論説現・比二
量已云。已説能立及似能立云云故知現比
眞似即眞似能立
疏。立義成已能破似破 鈔曰。明長行
意三文中第三結後説能破似破也。其文
易了
疏。三云眞立有過多言 鈔曰。自下解答
文三釋中第三釋也。此中三文。初約有別
體明眞似能立爲先。二明眞似現比爲中。
三明能破似破爲後。今即初也。此第三釋中
唯説長行牒釋次第不説頌中八義次第。
與前二重意相同故是備記
意也
眞立似立等下。
明眞・似能立爲先。音石裏云。備云。第三釋
意言。境有別體之法先説故。先説眞立・似
立・眞現比・似現比也。境無別體之法後方
説故。後説能破似破。問。何境無別體。答。眞
能破以似能立爲境。似能破以眞能立爲
境。前六門是互不爲境。釋頌文意三釋並
同。准釋長行意亦成三釋也云云 已上
各有
別體者。立謂言也。量謂智也。故云各別體
也 眞立體即等者。示各別體由
疏。若眞能立先首明之 鈔曰。第三釋有
三文中二明眞似現比爲中 皆能立故者。
皆謂現・比眞・似二量。此皆能立流類故云能
立具也 先首明之者 能立之次能破之
先説故云先首明也
疏。能破似破故後明之 鈔曰。第三釋三
文中三明二能破爲後 能破似破雖體即
言等三句。諸本文字互有相違。一本作能破
似破雖體即言境無有異後記・邑記第一
釋秋篠所覽本
又一
本作雖體即言境元有異邑記第
二釋
又一本作難
體即言。此文古來傳釋兩家。一者。周記云。此
答伏難也。有難言。眞・似二立及現・比量言・
智體異雖可別立。能破・似破體同一言云何
用二立外
立破
耶。答。雖是一言與境不異。境
者即能立・似立既境分二。故知能破・似破
亦分爲二。故言境無有異云云 基辨云。此周記
文裏書引之。
考前後記
無此釋
二者。邑記不云通伏難但云別
釋。邑云。此文有二解。一云能破・似破體俱是
言。所破之法即是言境。境與所破無有異
後記釋意。與此第一釋
同義也。音石亦由是
二云。無字形状相濫。
傳之人誤多作無字。應作旡字。意説。能破
雖體倶言。所對之境元來有異。故次疏文釋
其所以。此解雖順多本。然有言而無義。誰
人不知境是所破。今須述之。又且雖字義
兼得失。所破即境。何假雖言耶云云基辨問
云。既云邑記第一釋與後記釋意同。後記
中同何文耶。答。後記云。雖體即言等者。意
云。能破・似破雖體即是言。一一對境境無
有異。眞能破境體即似立。似破之境即眞能
立・離此眞立・似立之外更無別境是能破所
破家所縁。所以云無有異。爲對雖言故云
無異。問。此意如何。答。境若是別。能破不須
便次而言。無差別故。須識立境方可申
破。所以長行與頌由是不同也云云今云。此
後記釋尤好。爾境言釋爲所縁未可。若爾應
言爲境時無有異。然疏文但云境無有異。
故非必如後記釋。今私詳諸家傳釋云。作
無本爲是。作元亦爲有理。作難爲謬。諸
家所釋各未痛快。今按。雖言正奪通難。云
此文通難有其理。其難意非必如周記言。
境者是非必云所縁境。今此境字應云言所
詮義故。對言云境故 無有異者。有二意。
一者。體是言無有異。謂能破是無過多言。
似破是有過多言。故云無有異二者。其言所
詮義境無有異也境者。境相
即差別也
能破無過言所
詮義境似立有過言也。又似破有過言所詮
義境是眞能立無過言也。故云無有異也。
由如是義今叙伏難意云。若言眞・似二立
俱是言有別體故在先説。則眞・似破亦同
言爲別體。故如何不在先説耶已上
難意
通此
難文如今疏文 雖體即言等者。此置雖
言示通伏難 能破之境至即眞能立之
十六字註釋境無有異四字之文。非連續
本文。如是註文體裁印度風範。如護法菩薩
二十唯識順釋論中。今家章疏此例數多。此
註釋意言。能破・似破是言也。境者。言之所詮
義云境也。體者體相也。如前已辨 須識
立境等下十六字連續上境無有異句之本
文。正叙後説能破似破由。須謂待也此秋篠
釋意也
識者識別也。非必但能縁云識。能詮縁合識
別今云識也。立境者眞似能立云立。立即境
相。謂待籍識別眞似能立即境相差別方可
申能破似破。是故體言・義境雖同。先説眞
似能立後説能破似破也已上基辨私詳由云
通伏難義釋義也
又由邑第二義作元字釋。則意言。能似破
雖體即言下彰由義境有別後別明能・似
破由言不明。能破之境下明能似破境元
有異。須識立境等下明立境爲初破言爲
後。由是此釋亦非無道理。諸家傳釋之
中後記釋雖善解。以境言爲所縁未穩。邑
第一釋亦同後記爲所縁。未穩當。音石所
引周記粗得意味。然叙難意爲不穩當。邑
第二釋雖有道理違諸本文。更作元字爲
未可也 立已方破等者。音石噵云。能立之
後顯能破似破云云意云。若無似能立。則
無能破境。又無眞能立。則無似破境。眞・似
能立已後有眞・似破。是故今六段中後説能
破似破也。又秋篠鈔云。立已方破者。六段文
中前四段意總云立已。若立若具皆能立故。
後二段意總云方破。若眞若似皆能破故。故
後明之已上
明燈
基辨按疏主意詳此秋篠釋義。
宛如隔靴搔痒。秋篠意以此立已方破文
爲釋故後明之句。此釋不爾。立已方破句
非釋上六段但彰無立則無破也。故後明
之句故言承上立已方破句初合上六段
示後説能破由云後明之也。秋篠釋以立
已方破合上六段釋甚不是。自是上兩重
問答中答初問訖長行不依頌八義次第釋
耶之初問答疏釋竟也
疏。開合別明由此不同 鈔曰。此答第二
頌開
八義
長行合爲
六段
不同之難 開合別明
者。音石裏云。開者頌開爲八義。故合者長行
合爲六故。眞現・眞比合爲一。似現・似比合
爲一云云體類同故者。同裏云。明長行意
也。眞現・眞比是眞智了故。似現・似比是似智
了故。云體同也眞・似現・比皆是能立具。故
云類同也已上
裏書
又秋篠鈔云。開合別明者。答
後開合之問也。體類同故者。答前牒釋之
問也取意基辨按秋篠意。以此文爲第三
釋之終。此釋可也。又音石噵爲總結文是不
盡也。又後記云。問。此三解而有何別耶。答。
第三解中釋長行與頌開合意同。第二解中
不釋開合義但釋不依次第。第一解性相
求之總明。後之二解作廣分別。尋之自悉。
故不繁云也已上
後記
基辨詳云。後記意以此
文爲第三釋終。秋篠由是。辨三解差別不
必如後記。今私明三解別。第一解以標宗
釋頌八義次第。即開成八。以逐便牒釋長
行成六段。即合成六。總云則開與合別明。
第二解以理門論爲據釋頌八義次第。故
增成八也。又以理門所説爲據釋長行能
破前明二量。不次第釋亦以理門爲所據
今云。第二釋中釋不次第答初問委。然有何由
不答後問耶。答。第二釋意。答初問不次第釋中
自答開合不同難。所以不
別明。既云以相相明故
第三釋中以言智・言
境別但釋長行答初問不次難開合別明
下答後問開八義六段不同難。此四字標牒
後問 體類同故者。是釋合義也。開義易
了故不別釋 長行與頌等者結也。上來
釋此中宗等多言論文疏文有三段中第二
問相違以三義答疏釋訖
疏。初解能立説名能立 鈔曰。自下疏釋
有三段中第三正釋今論文此中宗等多言名
能立之論文也
此中有四。初示大科。二釋此中言。三釋宗
等名能立。四釋多言二字。今即初也 簡擇
同異者。至下可知 此擧體也者。此謂指上
所牒宗等多言名爲能立之論文以示此擧
能立體也 總擧多法等者。總釋今牒論文
意也。多法謂宗・因・喩及因一・喩二云多也
 成能立者。成能立體也 梵能立義等者。
釋多法成能立。梵謂梵音婆達聲也。秋篠鈔
云。多法者。若言若義從三已上名爲多法。
問。如立宗云聲是無常所作性故未擧二
喩。所作性故者。是一因言豈是能立。非多言
故。答。言有二種。一者言言。二者義言。初言
言者。約一因・二喩三支説。其言有三。故云
多言。後義言者。約因三相義説。其言是一
義有三故。故云多言。梵能立義多言中説
者。意在于斯已上
明燈
指彼天親論云等者。世
親菩薩造三部論。一論式論。二論軌論。三論
心論。今擧論式等軌・心二論云於論式等。
有師此等言云等取如意論師所造因明西
理門
論疏
又云亦兼等取陳那所造集量論彼論
論中皆以多言説爲能立文軌理
門疏
基辨云。此
等所釋爲有道理。然非基法師意。既云指
彼天親論云。故論式等之言非等餘論。是
基法師意也
疏。言此中者是簡持義 鈔曰。正釋今論
文有四文中。第二釋此中言。此有二文。初
由理門解。二由般若燈論解。今即初也 發
端者。發語之端也。西國之法凡欲發言多
云怛多羅。唐云此中 汎詞標擧者。汎謂
汎爾辭。汎漫也。秋篠云。起論端者。即發語
之端也。如此方蓋聞・若夫・伏惟等。一云。簡
去邪宗等者。釋簡持言二義之中第一義也。
神泰理門疏以二義釋簡持言。與此疏二
義合同也。彼疏第一義云。或簡持者。簡去
損邊持取其中。謂似宗因喩過謂爲眞名
增。眞宗因喩謂非眞名損。簡去此邊持
取中道非增非減
云中
即是上文能立・能破義中眞
實名是中也已上神泰
第一義
二云。此論所明等者。
此二義中第二義與神泰疏第二義全同也。
彼疏第二義云。欲發言釋前第一句宗義
故云是中。次釋云是。宗等多言中簡去因
喩持取其宗故名是中已上神泰
第二義
秋篠擧神
泰二義已申自義云。謂擧總取別故言是。
宗等中故名是中也。彼約宗説。此説能立。
是少異耳已上
秋篠
持明此一者。簡去餘七八門
中除
能立餘
七門也
持明此一能立也
疏。淸辨菩薩簡持指斥 鈔曰。二由般若
燈論解 淸辨菩薩者。掌珍論主。如西域記
及理趣分述賛略申事迹 般若燈論者。有
十五卷。偈本龍樹菩薩造。釋論本分別明菩
薩造。或云。頌與中論同本異譯也。論分別
明菩薩造。大唐波頗密多羅三藏譯也。佛國
自指要曰。分別明菩薩即智光論師也。恐是
誤歟。按此大疏引淸辨菩薩般若燈論釋。
由是自知。分明明非智光。恐是淸辨云分
別明歟。分別是辨義明是淸歟。後哲請審
已上佛國自指
要鳳潭之考
基辨貧困乏書。未考覈此是非。
他日當考 有四義謂發端等者。問。理門但
説發端・簡持二義。燈論釋説四義。以理門
可云不盡理耶。答。理門約合説二。燈論依
開説四。何者理門論意發端中攝標擧。簡
持中攝指斥。發端・標擧多同少異。發端義寬
標擧義狹。今擧例言。如三十唯識長行文初
説今造此論。今一字彰發端。通一切故爲
寬。造此論三字是標擧語。但限此事故爲
狹。簡持指斥亦復爾。簡去餘説持取是説。
故云簡持。是説中去斥邪義指示正義爲
今所説。故云指斥。二義寬狹准前應知。釋
此中言已
疏。宗是何義必多言故 鈔曰。正釋今論
文有四文中。第三釋宗等名能立。此中三
文。初釋宗言。二釋等言。三釋正名能立。此
即初・二也 宗是何義下。初釋宗言。所崇謂
所崇敬。所尊所主者所尊重也。所立者正所
諍也。等者等取。等下二。釋等言。世親以前
宗爲一言因爲二言喩爲多言。立八能立
爲三能立。如上已辨。今者陳那但以因三
相及因同因異而爲能立。因及二喩既是三
言。故説多言 以能立者等者。問。何故要
藉多言爲能立耶。謂對他申宗時定資由
況 況若順成名同喩。況若翻立即名異喩。
是故能立必由多言已上釋宗言釋
等言等因喩已
疏。今言宗等故擧宗等 鈔曰。釋宗等名
能立中三正明宗等名能立 今言等八字
標牒也 略有二釋者。若由邑記爲略有三
釋。以作二字疏本爲寫誤。周記・備記爲
略有二釋。秋篠・音石等由是。秋篠鈔云。問。
陳那正義。宗是所立因喩能立自本治定。何
故不直擧一因二喩名因等多言。而須煩
擧能等之宗。爲釋此難有此二釋。今觀此
二釋。雖言有長短別不過軌師兩釋。彼疏
云。陳那云。宗言是所立因等是能立。擧其能
等意取所等。所等之中一因二喩即是多言。
如是多言名爲能立。能立其所立故。擧前
立等之。若不擧所立不知誰之能立也
已上文
軌疏
彼此所釋言有長短其旨一也已上
明燈
辨詳云。雖言詞一其旨也。如次下具辨。秋
篠漫同文軌釋甚爲不是。邑師爲三釋至
次下辨 一云宗是等下。是第一釋。寄難而
釋。問意言。若以陳那言。則宗爲所立因等
能立。然今天主發此論端云宗等多言爲
能立。似違新師義。何故不云宗等爲所立
耶 若不擧宗等下。寄答而釋。答意言。若
不擧宗以顯因・喩之能立。則不知因・喩爲
誰之能立。故初牒云宗等也。謂宗能等。因・
喩所等。宗能等之多言名爲能立 誰之能
立者。今謂。之言有意。顯依主釋。次二之能
立之言亦復爾。次宗之能立之言彰新師天
主意 恐謂同古等者。問。爲何擧宗顯宗
之能立耶。問意如是。答今疏文。意言。恐濫
古師自性・差別爲所立爲其能立初云宗
等也。音石裏云。若不擧宗以彰因・喩能立
者。可同古師以喩而爲自性・差別之能立
也。古師以宗能詮之言及因・喩爲能立也。
以自性差別爲所立也。問。云因等而應
等於喩。何故言宗等而等因・喩耶。答。若
云因等成所立宗亦在等言可言能立義
故不云因等也。問。何故擧所立宗而等能
立因喩時可云能立因喩之所立耶。答。擧
所立宗而等能立因喩時。次説能立因喩。
故不可云能立因喩之所立也仁記
已上裏
二之
能立者。以自性・差別二爲所立之能立即
以宗能詮及因喩爲能立。是古師義。恐濫
此義今標宗等 顯是所立等者。今標宗
等意顯宗能所詮共是所立因喩爲能立。是
即爲所立宗之能立也 雖擧其宗等者。正
彰新師能立所等一因二喩爲體 若不爾
者下立理也。若不擧宗等因喩者。所立濫
古師以自性・差別爲所立。能立亦濫古師
宗能詮因喩爲能立。有如是濫故。今標云
宗等爲能立也 濫彼能立過者。音石噵云。
有濫於古師以宗能詮之言爲能立過也
云云故擧宗等者。此一句結第一釋。宗謂能
所詮俱爲宗以擧等也
疏。二云陳那擧其宗等 鈔曰。此即第二
釋也。音石噵曰。第二釋大意者文不乖古而
擧宗爲能立也云云此第二釋中二文。初准
古立釋義。二問答分別。今即初也 以宗爲
能立者。以宗能詮爲能立也 自性差別
等者。以宗所詮爲所立也 遂以二爲宗
依者。陳那以自性先陳
言義
差別後説
言義
之二爲宗
依也。基辨釋此等文意云。古師皆依瑜伽
等論宗爲能立自性・差別以爲所立。陳那
以自性・差別爲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即是
宗義所依之處。還是所立與古師同 非所
乖諍等者。音石裏云。意言。自性・差別是宗之
依。非所乖諍。故説非所立宗也云云有許
不許等者。一許一不許不相離性爲宗也
理門論云等者。擧陳那意證。是名爲宗者。不
相離宗也。如下具明 此論亦言等者。此入
理論次下文 隨自樂爲等言。彰不相離宗
爲所立。成此宗者。成不相離宗也 今論
若言等下。立置宗等言理也。意言。今論若
言不置宗等言但因喩多言名爲能立不
義旨現乖古師。亦宗爲能立能詮文自
成乖競。古師者指誰。音石噵云。世親・無著・
彌勒云云文亦相違者 文謂宗能詮爲能立
文。亦言亦乖宗能立義旨陳那天主已
下。明義相違成乖競。文取古師義別先師。
又秋篠鈔云。又陳那意以古師云宗因喩三
俱是能立。不能乖古故擧其宗。言雖同古
意恒異也。言有廣狹其意同也云云基辨評
此秋篠云。此疏二釋同文軌二釋甚不是
也。言雖同義意全別。文軌第一釋約能所
等而明。第二釋約言同義異。今疏主第一
釋爲簡所能立濫古釋標宗等。第二釋陳
那・天主二意皆同。既禀先賢而爲後論。若
不置宗等言現乖古師宗爲能立故。同古
師所言也。是疏主意。第二釋雖少相近稍
有相違。第一釋全異。秋篠以疏釋漫云同
文軌師甚不是也
疏。問宗若所立攝法不盡 鈔曰。第二釋
有二文中第二問答分別初問後答也。音石
噵申問意云。意言。頌唯云能立與能破等
不言所立與能立故已上
此論頌中八義無
所立。故八義攝法不盡也。如何
疏。答隨八所成攝法不盡 鈔曰。此即問
答分別中第二答文也。就此答文古來諸家
釋別。一者後記及備記云此答有三解。秋篠
由是。二者邑記云此答有二解今云。好。
次具釋
八所成等者。答中第一解也。就釋第一解
古來有四家四家皆
有理
一者約隨逐攝法盡義。
後記云。第一解頌中八義名爲能立。但擧能
立定有所立。不須言宗即已攝訖。如母牛
在處犢子必隨。有能立處必有所立 音石
由是
二者約影顯攝法盡義。秋篠鈔云。八義是
能成立。宗是所成立也。能所相隨猶如互影。
八義云能成則影知宗是其所成立。宗既
云所成。即知八義是能立也已上
秋篠
三者約影
略而釋義。仁記云。初答文意云。能立之所立
故唯擧能立略所立也云云四者八義隨應
義。邑記云。問。八義之中唯眞能立可有所
成。餘七既非能成。如何此言隨八耶。答。眞
立眞成。似立似成。故有所成立宗。現比立具
陳成宗故亦有所成立宗。若爾能破既非
能成。云何得有所成立宗。答。有二解。一云。
既破他義自義亦成。令他照解。他宗亦似
立。似破・似成准前應悉。故頌八義皆是能
成。二云。既云隨八所成。即顯隨應之義。
非要具也已上
邑記
基辨詳云。邑意約隨應義。
四家之中雖皆有理。邑記爲勝 又宗所立
等者。答中第二解也三解家二解
家共第二解
隨能立中等
者。古來有三家釋。一者後記云。第二解者。
隨能立中次明之。文中雖無准義含爾。既
有所立。明知八義攝法亦盡 與音石意同。
然釋義未盡
二者。秋篠鈔云。第二説意。言中雖詮八門
能立而義意許所立之宗亦在其中。如能詮
一因言之下必有詮三相義。能立八門言之
下同即有所立一宗義。此是彰論之説也。
以八門言能立。則彰知所立是在其中。宗
既言所立。即知八義是能立也。此即能立所
立相對作彰論之説也 基辨云。此秋篠
所釋不是也
三音
石裏云。備云。第二答意云隨八義中之初義
中而所攝。故隨便次能立明之。如論云
此中宗等多言名爲能立。由宗・因・喩多言
開示諸有問者未了義故。既云此中宗等
云云基辨詳三家釋。後記云。含之釋不盡
也。未攝與含意少有別故。秋篠釋不可也。
疏文云便次明之義不彰。故不可也。第三
音石引備釋以攝言釋。故可也。攝者領也。
此釋意尤盡。備釋意云。八義能立中隨一初
義眞能立便次明所立已。彼能立一義之所
成故言八義攝能所立法亦盡。此文意也。
是故備記爲盡
疏。又觀察義爲能立體 鈔曰。釋此文古
來兩家爲別。一者。後記備記・秋篠同云
答中第三解。此中後記云。第三解者。指此論
中初言此中宗等多言。若不擧宗。於何觀
察。既擧所觀宗以彰能立體。明有能立定
有所立宗訖。此解即指此論文也云云 基辨
詳云。
此後記釋未穩當也。按後記。初標答有三解釋第
三解已云此解即指此論文。釋文前後齟齬。若云
指論文則應非答第三解。不答
釋攝法不盡之問故。此後記釋不是也
又秋篠云。若
八義中擧能觀智不彰擧其所觀之宗。現
比量智於何觀察。是即能觀・所觀相對作彰
論之説也云云 基辨詳云。秋篠先徳云三釋意俱顯
論之説甚不是也。問意問攝法不
盡也。答中初二釋答攝法亦盡也。又觀察義下非答
攝法不盡文。故秋篠釋亦不辨別如是差別。故此釋
不是
又備記云。第三答意者。觀察義者所
立宗也。所有事者因・喩也。文意言。擧能立
因・喩而觀察所立宗。即顯頌中正擧能立
兼所立宗亦攝也云云 基辨詳云。雖備釋初標云
第三答意者而以攝法義
釋。此疏文無攝法亦盡之
文義。是故此釋亦不是也
二者。今此文已下非
答宗若所立頌中八義攝法不盡之問之第
三解。云釋宗等多言名爲能立論文有三
釋中第三釋之文今此下文是也。前疏文云
略有二釋寫誤。應作略有三釋也是即邑
記之意
記云。此文非答近問。但是重解論中宗等多
言名能立義。幷前即爲三解。第一擧所立
宗能等取所等因喩爲能立。第二云。不違
古説宗等爲能立。此第三釋擧所觀宗顯
所有事能立體。然次前問答頌不ト云ハ攝宗。但
是乘前二解遂有問生。於中文勢非隔絕
已上
邑記
基辨詳云。邑法師幷上爲三釋。巧妙
釋也。上已云略有二釋。而上牒云一云二
云今此文不云三云。故餘家云答中第三
解亦似有由。雖然問中問攝法不盡。今此
又觀察義等文不釋攝法不盡。而但明擧
宗顯能立。故邑法師釋可云古今巧妙而
已。雖不云三云等。第三釋等餘處基疏文
例尤多。博覽可知
疏。問能立因喩爲正了因 鈔曰。第四設
兩重問答釋多言二字。初重問答明但説
言能立不説智・義能立。第二重問答明説
多言能立不説一言二言能立。初中有三。
初成立言爲正能立。二引理門成智了因
兼爲能立。三引瑜伽成今論依論體説言
能立。今即初也 答立論之法下。秋篠鈔云。
答此問中西方兩解。一云。因雖有三言・智・
非言不顯故偏顯之。二云。因居中攝其前
謂前攝義宗所
立義
後攝智因。今疏主意
同第一解。言有長短義允同也已上
明燈
基辨詳
云。此解實善順疏意 有言義智者。能立
因・喩有能詮言・所詮義・能縁智也 本由
立者能立等者。音石噵云。所作性言其言
生因等者。立論者言生因正是能立已上音
石噵
義順此等者。智生因・義生因順言生因能立
亦得因名。秋篠鈔曰。智順此得因名者。謂
敵論者解所作智從立論者言因而生。然
此因智了宗無常。以之爲果。故即望於了
宗果邊名智了因。是故順言得智因名。義
順此得因名者。即順言因得義了因之名
也。其義即言因所詮亦名生因。即敵論者所
作之智正是了因。其所作義是了因境亦名
了因云云基辨詳云。此秋篠釋智・義二字爲
了因。不順疏主意甚不是也。按疏前後文。
上云其言生因正是能立。而次云智義順此
亦得因名。上句是示立論者言生因爲正能
立。次云智義順此等者。謂智・義順得因
名。此是智義生因非了因。順立言能立立
者智生・義生是亦爲能立因。立者不發言
則立智義無爲因義故。是即疏文意。爾秋
篠以智了因云順立言得因名。甚不可也。
智了因名正了因故得因名。非順得因名
也。若强云順得智了因名。則次理門論問答
爲何引之耶。初云言因能立。次云智了是
正了因。故有此問答已上次
引裏意
是故秋篠所言
爲不是也
疏。理門論難名爲能立 鈔曰。初問答中
第二引理門論成智了因兼爲能立 若
爾既取等者。音石裏云。意言。既先云立論者
言生因爲能立。而次云敵證者智了爲正了
因也。是故難云。取敵證智爲正了因者。立
論者言生因應非能立也。答意云。立者言
生因。敵證智了並爲能立已上
是言便失等
者。若以敵證智爲正了因。則智了因應
能成立性故。是言生因失能立性應非能
已上理
門難文
此難言因等八字疏主釋也。唐本
作言生因無妨 彼自釋云等者。是亦理門
論文 令彼憶念等者。言生因能令彼敵證
者憶念本極成故 此釋意云等者。音石裏
云。由立論者言生因故。敵證者了因智生
而了本極成因喩。由此智了次了宗智起
而了所立宗果也云云又秋篠鈔亦有所釋。
義意繁雜難可解了。以音石爲殊勝。專應
依用。噵由言因故傍云言生因。其餘悉由
音石裏釋可解了也 若不爾者下。立道
理也。音石噵云。若唯立論者言生因爲能
立而敵證智了不爲能立者。是若不爾者
四字意也。理門論云宗等多言説能立故。
若但取言正爲能立不取智了爲能立者。
相違決定多言具足應名能立。爲通此難
今疏云。既由他智不生決解名爲似立。
故理門論云但由智力了所説義。故知正
取立者言兼取敵證智了爲能立體。今論
中云多言爲能立。據論體言生因。非云智
了非能立
疏。瑜伽亦云體亦可爾 鈔曰。釋多言字
兩重問答中初問答第三引瑜伽成今論由
論體説多言能立。瑜伽論第十五文也。今
引此瑜伽文成今論也 六種言論等八字。
瑜伽論文也。音石噵云。六種言論者。一言論。
二簡論。三諍論。四毀論。五順論。六教論云云
是論體性者。音石噵云。言生因云云又秋篠鈔
云。六種言論是論體性者。約六因中言生・言
了二因支説。言了因體是言生故已上
明燈
基辨
詳云。此秋篠釋不盡疏意尤不是也。疏上
文既云一者論體謂言生因立論之體論體是
六種言

故今此文意云。由瑜伽則取言生因爲
論體。今此論亦取立論言生因爲能立意
同瑜伽。由是餘因雖順得名能立。准瑜
伽但以立論言爲體能立。不説智・義爲
能立。故云不説智生等 言了即言生等者。
遮疑疑云。以立論言名爲能立。則言了因
望敵證立。故非能立歟。若爾則望立敵雖
有生了因別。言體同一。何言了非能立耶。
今疏遮云。言了體即言生。故言了體亦是應
能立。故云體亦可爾。是疏主意。秋篠以瑜
伽文云言了・言生一體。雖理無違釋疏文
段甚爲不是。問。上引理門釋與此引瑜
伽釋之差別如何可辨別耶。答。上引理門
成智了因爲能立義也。故合其上答文立
論者言爲正能立敵證智了兼爲能立之義
也。又今引瑜伽成言生因是論體故今論
説多言能立不説智義爲能立也
疏。問何故能立故説多言 鈔曰。釋多言
二字中自下第二問答也。答中三文。初引理
門成順古。二約因三相而釋。三約一因二
喩而釋。今即初也 答理門論下。音石噵云。
答意言。不違古師。唯多言爲能立。問意之
中准上釋文應有二意。一云。因三相及一
因二喩多言之中一二之言豈非能立。二云。
聲明法三種言。一者婆達喃。即是一言一能
立顯一比量也。二者婆達泥即是二言二能
立顯二比量也。三者婆達那膩。即是多言顯
三比量也。如是三言之中一・二之言豈非
能立耶已上問之
中二意
問中要在多言一句含二意。
問有二意。答亦有二意。義意約因三相義
而説多言。第二義意約一因二喩三支而
説多言。此論文中多言者。非云三比量以
上名多言能立。約一量中除宗餘一因二
喩名多言。又因三相義名爲多言而説多
言名爲能立也。一言二言亦雖能立。順古
師説云多言爲能立也 世親所造下。疏主
釋文也。彼識多言等者。多之言支云多言。新
師意含義三相云多言也
疏。彼論復言名爲能立 鈔曰。後問答中
第二由因三相義釋多言字。亦是理門文。
音石噵云。見此理者見因三相理也云云
所比等者即初相理也。同噵云。所比處者宗
也。定遍者遍是宗法性也云云於餘同類等
者。即第二相理也。音石噵云。同品定有性也
云云於彼無處等者。即第三相理也。同噵云。
彼者宗也。彼無處念等者。即第三異品遍無
性也。此謂因也云云是故由此者。上所云因
三相念見故生決定解也已上理門
論文也
因之三相
下。疏主釋也。文意言。於自・他二悟比量中
念見如是三相。既宗法性者初相也。同有者
第二相也。異無者第三相也。顯義者顯宗義
也。三相圓滿無闕宗義自彰 必籍多言者
音石噵云。多言者因三相義及因一喩二也
云云問。此文意言。於自他二悟比量中念
見如是三相者。云何於自他悟耶。答。比量
有二。一者自悟門比量。自觀因喩比度生
了宗智二者悟他門比量。立者擧宗言時
初動迷情後擧因喩時比挍生決定解。於
此二比量中唯見如是因三相義也
疏。又一二之言要籍多言 鈔曰。後問答中
第三約一因二喩釋多言字 多言義具者。
一因二喩具足。若立一言二言能立比量時
宗猶未立。若立一量中擧宗已彼擧因喩
時名多言義具所立方成 若但説因無等
者。簡同喩五過。此文意言。若但説無過因
雖説同喩。有過喩故今云無同喩比。無同
喩故宗義自不明顯。宗不顯故何得云説
見邊極喩 若但同無異等者。簡異喩五
過。此文意言。若但同喩。無過説異喩有過。
故名無異喩 雖比附等者。所説因比附
宗。雖爾能立之因寬異品有名因返成異
法。若爾無異品止濫義闕第三相無建宗
能。名無異喩 設有兩喩等下。簡因四不成
過。有兩喩者。有謂無過云有。兩喩者同異
二喩也。闕遍宗因者是即四不成闕初相過
也 宗法既自不成等者。文意言。因不遍宗。
有法宗法既自不成。音石噵云。初相既闕。
宗法自不成云云若有法宗法不成。所立宗
義由何有法得成宗義此文
意也
果宗不立等
者。一本作果宗不決亦作不決定。俱不可
也。作不立爲正也 因比徒施等者。結一
因二喩多言義具所立方成。因比者。噵云。因
喩也。周云。因比徒施者其因既闕初相所立
宗義不成。宗既不成因・比徒施。因者初相。
比者後二相也云云空致紛紜者。宗義不成
徒設因喩。則紛亂紜交空無所益。競何由消
者。一本作何由濟。俱有有道理。競者諍論
無止。宗義不立以何得息 故詳今古等
者。承上結多言能立。謂詳察古今因明師
所釋。皆云多言爲能立。是即所立方成消
諍之義也。基辨私云。上來釋論宗等多言名
爲能立。疏有三釋。雖復無別應加。今私
設一解云。宗等多言名爲能立者。彰陳那
家以義三相爲多言能立。若但云因・喩多
言爲能立不云宗。則遍宗法義相不相彰
也。故今示因一相遍宗義相云宗。又示因
後二相於喩有及無義相云因云喩。因在
中及初後義相是即因三相義。故今云宗
因喩多言名爲能立。爲成句云宗等也已上
基辨
疏。論由宗因喩未了義故 鈔曰。六段文
第一明能立中自下第二總示能立名義。此
中有二。初牒論文。二疏主釋。今即初也。至
疏釋應悉知
疏。述曰釋能爲能立也 鈔曰。自下第二
疏主釋。此中三文。初總釋今文。次寄問釋
今文。後正釋今牒論文。今初・二也 釋能立
義者。初總釋今文 宗義舊定等者。寄問
釋今文也。備記云。大師言。如是爲何問。爲
起今此論文答也。又周記云。准此問意。應
在今所牒論文前生起今論文也已上二記
釋尤好
又秋篠鈔曰。宗義舊定等者。此問意云。若依
小乘諸法離他性於自性本來成。若依大
乘。一切諸法離言自性本來而成。然諸問者
不了彼義故。今説成令彼信解。假立名成。
如顯揚説。若一切法本來成就。云何以言更
成立耶。答。欲生成他信解故。非謂生成
諸法性相已上
明燈
基辨云。此釋尤妙。深當信用。
舊定先成言示本來成就。因喩先成者。其宗
上因喩本來先成 何故今説等者。文意云。
諸法本成。爲何故今論説宗等多言名爲
能立耶。是問生起意也
疏。理門亦云他未了義 鈔曰。第三寄答
正釋今牒論文。此中九文。初引證釋論由
宗因喩等言今所牒
疏文也
理門亦云者。亦此入理
論 辨説他未了義者。佛法者對聲論師
説聲應無常之宗。敵證他未了其宗義。次
説本極成因所作性言時。初了宗義。次復
爲宗義明顯説極成喩令見邊極。故由
宗・因・喩多言辨説他未了義也
疏。諸有問者謂敵證等 鈔曰。九文中二釋
諸有問者言。謂敵論者及證義人皆有朋儻。
其類非一。故名爲諸有也 敵證等者。向
內等也。又敵證人非一故云等也
疏。未了義者立論者宗 鈔曰。九文中三釋
未了義言。今問。何故敵論未了立者宗義。
答。敵者有三惑。一者無明故一向不知無
常理。二者疑惑故猶預常無常兩途。三者倒
見故各宗固執不會本來成理。故由有如
是三惑故。於立論者所立宗義未解了遂
起所問。今立者以宗等多言成立宗義。令
除三惑了立者所立宗。如次文釋
疏。其敵論者所立義宗 鈔曰。九文中四
合釋問者未了四字。一由無知下擧三惑
釋。餘文可知
疏。其論義法了所立義 鈔曰。九文中五
以論有問者言爲證義者而釋 瑜伽等
者。第十五卷説也 一於王家者。於立論
之處王親降臨或於朝廷等 二於執理家
者。音噵云。臣等家謂於處斷王事者前
三於大衆中四於賢哲等者。噵云。未解法
義。而聰叡者云賢哲者 五於善解法義等
者。於深解種種内外諸論者前。沙門婆羅
門者。沙門此云勤息。勤行善法息諸不善
煩惱之謂也。婆羅門者。此云淨行種。此是
沙門之婆羅門也 六於樂法等者。於諸所
立法義中隨樂聽聞者前。瑜伽・顯揚・對法
説六處所。皆有少異。意無相違 於此六
中等者。此下正以證義者釋今文有問者。
問。爲何於此六處所論義耶。答。如是六處
所中須有具三徳證義者。故何名具三徳
證義者耶。謂一者善自他宗人。二者心無
偏儻。三者出言有則。如是三徳之中闕一
不成證義。雖善自他宗。若心有偏儻出言
無實無則。證義不成。又雖善自他宗心無
偏儻。出言無實不爲定量。證義不成。故三
徳必具足證義得成。凡西方法無國王長者
等證義者。則縱有敵者不共爲諍。故西國
別有論場。擊論鼓等如西域記・慈恩傳等。
若無證者。則立敵無所決。是故立破不成
證者即問等下。正釋證者名有問者。一本
作證者即問。又一本作證者有問。兩本無
害。任意取捨 今以宗等者。證者有問。故
立論者今以宗・因・喩多言申自所立令證
義者了未了義
疏。故者所以名爲能立 鈔曰。九文之中
六釋故由二字 故者所以八字。示第五囀
親言 由者因由等者。彰第三囀疎言 因
由敵證等下。由兩箇囀聲釋今論文。第五
囀與第三囀其別難辨。將辨斯別分爲三
門。一者出古釋。二者辨是非。三者叙今義。
初出古釋者。邑記云。故者所以者。第五從
聲。即所以義。從彼未了宗義爲所以故。説
多言名爲能立。得能立名從彼彼謂未
了義也
能立

故也云云又云。由者因由者。第三具聲。由
彼多言爲能立方能開示未了之義也已上
二箇
文邑
周記云。故者所以者。第五囀從聲。從者
所以義。如世説言從彼未來知彼事等。由
是故字在從聲中也云云又云。由者第三囀
作具聲。由此作具能成所成。是故由言具
聲中攝已上兩
文周記
二辨是非者。邑記中釋第五
囀云從彼未了宗義爲所以故名爲能立
能立得名從彼彼者未
了宗義
起故。此釋甚非。一
向不辨以八囀義釋漢言故。謂疏主以第
五囀義釋論故字。非但從彼未了宗義。敵
證問所立宗。説者説宗等多言爲敵證開
示未了宗義等。悉皆能立得名所以。何但云
從未了宗義耶。又釋從言云從彼起。若
爾第六屬聲應亦云屬彼起即從彼起。釋
義交雜。故爲麁漫。又釋第三囀亦違論疏。
若由疏意解此論文。則因由敵證有問者
問立論所立宗則立者説宗等多言開示
敵證未了義之意。云何云由彼多言爲能
立耶。生如是難故。邑記釋斯兩囀非論
疏意也。又周記釋第五囀亦非論疏意。渺
漫難了。第三囀通釋非拘此疏釋。無可判
處。仍難依用。三叙今義者。大抵第五囀義
於義遍轉言也。謂在下所言義意必遍轉
於上句而成義。如因明法説宗之因非遍
宗法則非正因。第五囀言亦若不遍則非
所因。若不爾却濫餘第三第七
等爲餘
又第三囀名
能作具聲。謂由有能作用物所成。則於
有能作用處名第三囀。但有所屬義無能
作具用。是第六屬聲。若有所屬義亦有能
作義。則第三具聲。具如漢語八囀學則辨。今
斯論文難解。夾注示義。論曰。由宗・因・喩多
此宗等多言是所屬義有能作用義。故此宗・因・喩
多言聲第三具聲。所立宗爲能屬也。是故上置由
字示宗等多言四字是第三具聲也。不拘由字
有無有所屬・能作義。則以第三囀義應解文也
示諸有問者未了義故此開示未了義遍轉由
宗等多言説所立宗。故下
置故字示令遍轉上句須取義。此宗等
多言由有此能作・遍轉二義名爲能立也
又疏
釋文亦難解。故今亦加夾注令易解了。疏
曰。故者所以。第五轉色。由者因由。第三轉
攝。因由此二字第三轉。此二字亦冠次句説
宗因喩首兩度讀。知有第三囀義
敵證
問所立宗以敵證問所立宗
爲有能作具用也
説宗・因・喩
合上
句因由言成
能作聲也
開示開示未了義。音石噵云。意言。
爲敵者開爲證者示云云
彼者有
問者也
所以此二字論文故字也。即第五囀聲。宗
等多言爲能立之言義遍轉由宗・
因・喩多言開示諸有
問者未了義之句也
多言名爲能立宗等多言
有能作用。
亦開示未了義之用遍轉説宗等多言。是即
能立得名義也。以故字示如是義已
由此等
釋須知第三第五囀義有親疎別焉。説上
句所成立之所因時。下句義意必遍轉於
上。連上與下義意相親名所因聲。第三不
爾。上句因由言但示説宗・因・喩有能作
用。而不能令遍轉下句開示有問者未了
義之言義。故於上下義意普不及故。於能
立名爲疎。廣釋如漢語八囀聲學則中辨」
疏。開示有三而問爲示 鈔曰。九文之中
第七釋開示言今能立等者。今立者能立
宗等爲敵開爲證示也 二雙爲言等者。音
石噵云。意言。雙爲敵・證以多言開示正
開示其自
所立正理
三爲癈忘等者。邑記云。此忘及
憶俱約證人非云敵者。敵者宗計本來已
定。非忘憶也。問。由癈忘故令彼記憶。忘
與憶如何別耶。答。如次五釋。證者問意初年
邁名爲癈忘。後之四種名記憶云云周記云。
問。癈忘與憶如何爲別。只忘而方憶故。答。
忘據先解先解
今忘
憶前未解未解今聞
欲憶也
凡所憶
者皆非先解云云今檢大疏抄。但云邑記
曰不引文。故瑞源者引前後記已云義範
亦同。故略之耳云云今併考前後記與邑記。
釋義全不同。瑞源誑惑後學其罪不輕。知
之爲知。不知何益爲知之。嗚吁後學勿習
之已
疏。諸有問者名爲能立 鈔曰。九文之中
第八合釋有問者未了義。問。前亦有合釋。
今更用合釋何爲耶。答。前約敵者有問者
故無重言失也 略有二釋者。秋篠云。此二
釋中第一當文軌師説。第二同玄應師説也
云云今問。初師云當後師云同。云何如是
爲違耶。答。當謂中也。禮記樂記注。當謂不
失其所也。廣韻云。敵也主也承也云云又同
謂合也説文廣韻齊也共也。由是應知。當者
非云全同。同亦相似名同。廣韻所釋是也。
又體一名同。説文所釋是也。未見兩師疏全
本。故難辨其意 敵者發問等者。此下就
第一釋而起疑問 證者久識等者。證義者。
三徳之一善自他宗爲證者徳。何今云發
問未了義耶 一年邁久忘等者。答釋也。邁
者老邁。謂衰也。證人久解而暫癈忘也 二
賓主紛紜者。立敵所言紛亂令證者意無所
取。故更發問 四初聞未審次更審知者。
證者初聞立者言未審故。次更發問 五
爲破疑心解師明意等者。破疑心。謂爲破大
衆疑心更發問。解師明意者。一本作除涉
明意。草書寫誤。今因噵本作解師明。必應
由是。以立者所成立無過名師明意。大衆
聞是破疑悟正云解也 二應分別下。第
二釋也。音噵云。第二釋意者應分別論文
云云謂以論未了字但於敵者。證者久閑而
無未了。故除此二字。是云應分別也。今所
牒論文合作文。對證・敵二應分別也 由
開示二者。於開示有證・敵二差別也
疏。問能立有多能立性故 鈔曰。九文之
中第九問答釋多言能立。此問意云。能立既
有多種。應云能立因・同・異等。何故理門論
中云以一言説能立而但以一能立言而
詮能立耶此問
意也
答理門解云等者。理門論云。
又以一言説能立者。爲顯總成一能立
性。由此應知。隨有所闕名能立過云云 
此疏文引理門論
成自義之文也 
已上
裏書
基辨詳云。解此理門文
古來有三家。一者西明疏云。此通伏難。難
云。依聲明論言有三種。一者一言。謂婆達
喃。二者二言。謂婆達泥。三者多言。謂婆達那。
若説一法用一言聲。若説二法用二言聲。
三法已上即用多言。而今以能立一言聲
説。若云宗等多言爲能立者。應説多言。
云何一言説能立耶。爲通此難云顯總
成故雖三相成以一言説能立。如用一
言説瓶盆等云云 已上西明疏。
此釋未穩
二者邑記云。答
意言。能立雖有多種。爲顯總成一能成性
故。以一言總詮能立。若因・同・異別別言
之。則恐三支一一獨成能立。爲顯三支闕
一則不能立總合三支成一能成立性。理
門爲如是言已上邑記。問意如前音石裏
由此意。諸家釋中邑記尤勝
三者
秋篠就此問答設兩釋。初義明眞立一言。
其義圓備。後義明似立一言。其義闕減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此秋篠釋就此疏文無用釋也。但
附前兩家釋應辨是非探疏主意。兩家意
稍相近。皆顯總成能立義也。而西明疏就
瓶等喩未穩。三解之中邑記尤勝。實得理
門總成意故 爲顯總成一能立性者。一本
脱一字非也。總言顯諸支闕一則非能立
也 由此應知等下。疏主釋也。三支之中少
有所闕。則能立過即六句或七句。如前明闕
過也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第五
 安永第四年正月二十日於興福寺菩提
 院內妙光院東窓鈔記之畢
  囘向四恩法界海 囘向無上大菩提
   西京藥師寺留學法相大乘末學沙門
   基辨(花押)
天明四年九月ヨリ於興福寺正智院講演
 之砌隨講文文句句加訂正改題名智
 解融貫抄畢
 寬政改元四月中旬ヨリ於平安城四條京
 極善長寺講演之砌文文句句删補訂正
 圓成畢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
第六自示相廣陳初至
顯宗依之竟
 南都西京藥師寺留學
法相大乘沙門基辨撰 
疏。論此中宗者三示喩相 鈔曰。六段文
中明眞能立之第三文廣陳其相。此中有
三。初陳宗相。二陳因相。三陳喩相。初陳
宗中亦三。初牒章。二示相。三指法。初牒
章中有二。初牒章。今云論此中宗者文是
也。後疏主釋述曰已下文是也。此疏主釋中
三文。初示科。二辨宗・因・喩次第。三引瑜
伽已通難。今文牒章示科也。基辨詳云。問。
此中陳相何云相云何陳耶。答。相謂宗・因・
喩彼彼差別相狀・體相。若宗ニシテイハハ則宗依相
狀宗體體相。若因ニオイテイハハ則因言相狀因體體
相。即義三相。若喩則喩依相狀喩體體相。今
廣陳其差別云陳相也
疏。瑜伽論云諸法性相 鈔曰。疏釋中第
二示宗・因・喩次第。此中五文。初問答所成
立。二問答先立宗。三問答次辨因。四問答
次引喩引者引
合例也
五問答五能立同類・異類・現・
比・教之量云
今即初也 瑜伽者。第十五論文也
問若一切法等者。邑記云。此問意言。謂如
聲體本自安立己法性中。常與無常自相
成就不由成立。何故今者而更成立聲是
無常云云自相成就者。各守ニ自性不由成
立成就也 建立二種等者。音噵云。自性・差
別云二種所成立也 答爲欲令等者。邑記
云。此答意言。雖彼聲體本性無常。爲他不
信令生信解故立聲無常。不是聲體本性
常住而今强立令體無常也云云非爲生成
等者。由後記意釋云。謂非爲無物今立新
生。又非爲非本來成就物今立新成就也
此釋
亦好
又秋篠鈔云。初問意言。若依小乘。一
切諸法各離他性於其自性本自成就。若
依大乘。一切諸法隨言自性不成就離言
自性本來成就。有何言説説諸法性。以何
義故説名能立。爲顯此意今問云復何因
縁建立二種所成立義耶。建立者能立之異
也。又答意云。非謂言説更立法性。
但諸有問者唯執所識法未了所知義。唯
執如言相未了離言義。是故設宗等多
言開其所執示其所迷令彼信解。非爲
生成諸法性相。顯揚論意亦與此同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秋篠天縱之義寔所不及也。於
斯問答顯示如是深意自非積修觀之功
何人亦發此解。我宗後學偏慕先徳慧業
思惟離言之境速求離名事屬著之見而

疏。問爲欲成就樂宗義故 鈔曰。第二問
答先立宗 問中所成立義者即十支中初
二支也。一自性。二差別。音噵云。聲・無常義
云云自性謂自體性或有體之自性トイヘハキソ
色聲等。或無體之自性トイヘハキソ空花等。差別
謂自性之上有漏・無漏・常・無常・我・無我等
差別不同也。如是二種爲立宗等八種能立
之所成立。是故名云所成立性也 答中自
所愛樂宗義者。上既所述陳那以後會釋有
三段。若准初釋。宗能詮言名愛樂宗。其所
詮義今名爲義。依第二釋。則別爲能立宗
總聚名義。第三釋。則能依合宗爲愛樂宗。
合所依義爲義。此是准瑜伽所會釋。今以
陳那實意釋。則愛樂宗義者不顧論宗不相
離宗義也。如上已明。合宗言中有不相離
性故併讀當得實義也
疏。問何故次辨立宗義故 鈔曰。第三問
答辨因 答中依現見事者。音噵云。瓶事云云
今云。此噵
不是也
決定道理者。音噵云。所作無常
今云。此由後記
第二釋説也
所立宗義者聲無常也已上
音石
又秋篠鈔云。宗中有法是現見所因。故
云現見事今云。此秋篠由後記
第一釋作此説尤勝
能立之因・立・
敵極成。故云決定道理。俱許此因所作
性因
於有
聲有
有。故云依現見事。攝受者令解自
 已上明燈抄。
夾注基辨私
基辨詳云。以秋篠釋爲
勝。以音石噵爲不是。云瓶等釋現見事
因喩相濫故
疏。問何故次現見事故 鈔曰。第四問
答次引喩 答中能成道理者。音石噵曰。所
作無常是能成道理即喩體也。所依止トナル
見事者喩所依瓶等也已上
又秋篠云。能立
之因能成立宗故云能成道理。此因貫通
之依止即是引喩。故云所依止。瓶盆等事
打破無常。無常是所現見故云現見事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音石噵爲勝。秋篠所釋稍同スレトモ &MT01302;
音石以能成道理爲喩體尤勝。秋篠不云
喩體爲不穩。此秋篠釋由後記也
疏。問何故復説不相違智故 鈔曰。第五
問。答餘五能立也。此中有四。初擧瑜伽文。
二疏主釋。三重引瑜伽釋隨應眞似所攝
句。是即因於宗・喩相望釋似之相違・眞之
不相違今云。因・宗相違是有過似。又因・喩相違是有
過似。已上此二有過似云似之相違。又因・
宗・喩不相違是
無遍眞不違也
四約成宗不成釋違不違。
今即第一擧瑜伽中説五能立問答也 答
中爲欲開示等者。備記問云。開示因・喩相
違不相違云因・喩二種之相何故擧因耶。
答。因・喩不相離故因即喩故云云 已上
備記
辨由備記意設問答詳云。今問。瑜伽八
能立中同類・異類此同喩・異喩也。爾今復瑜
伽問説此同類・異類答云爲欲開示因・
喩二種相違不相違智。若如問應説但爲
開示喩相違不相違。何故云説因・喩二種
違・不
耶。答。瑜伽論文簡約以一文示於因
與喩之二種有相違智・不相違智也。此中
且因相違智者。因對宗或喩相違現比智皆
是似因。所言六不定因異品有
同品非有
四不成因缺初
相過也
四相違過也。又喩相違智者於ケル因第三相
及眞異喩體現比智是眞・而非似也。若
ケル因第二相及同喩體現比智是似而非
眞也。復次因不相違智者テスル&MT01301;宗及同喩
則是眞非似也。若於テスル&MT01301;異喩則是似非
眞。又喩不相違智者若於テスレハ異喩則是似
非眞。若於テスレハ同喩則是眞非似。是故疏
次文釋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也。今此瑜伽
文亦總含如是差別而説也。同類・異類之
言雖在喩上。因・喩不相離故含容如是差
別。欲示此義説爲欲開示因・喩二種相
違不相違智故。至下具釋
疏。相違謂異類眞似所攝 鈔曰。二疏主
釋 異類者。因於宗・喩異類及喩於宗・
因異類 同類者。因於宗・喩同類喩於宗・
因同類 即於因喩皆有等者。明前句同類・
異類言於因・喩二上相望有眞・似。就釋
斯文古來有四家別。一者周記第一釋音裏
引前

彼記意云。於八能立似者名相違
有過四能
立名似者
眞者云不相違無過四能
立名眞者
 基辨詳
云。周
記第一釋不爾。論文既云開示因・喩二種相違不相
違。云何今釋云於八能立眞似立違・不違二耶。此
釋意違論疏文意。
故此所釋不是也
二者周記第二釋音裏
亦引
彼記
云。或可二量似者名相違眞者名不相違
云云 基辨詳云。此釋亦非。論疏既云於因喩皆有。
云何今但於現・比二量釋之耶。違論疏過。
不可
依用
三者仁記音石
裏引
云。縁異法喩現・比量
智名相違。與所立宗相違故。又縁同法喩
現・比量智名不相違。與宗不相違故云云
 基辨詳云。此釋寔雖巧妙但於喩釋違論
疏意。論疏既云於因喩有違不違。云何於因不釋耶。
故此釋亦爲
未可也
四者邑記秋篠所釋與是
同。音裏亦引用
彼記
云。於因・喩二量不違名眞因喩。二量相違
名似因喩。問。宗中亦然。何但因・喩耶。答。宗
中已説現量等違名宗過失。故不須説云云
 燈鈔曰。因・喩皆有現・比量等相違云云
又云。因三相中知異品遍無性。是相違智。
知同品定有性。是不相違智。因中既爾。喩中
亦爾云云 基辨詳云。邑記及燈抄雖有少異俱於因
喩釋故能合論疏。四家之中以此記・鈔
爲是
正也
隨其所應眞似所攝者。釋此二句古
來有二家三釋別。一者前記第一釋云。於八
能立中但是似者俱名相違一切眞者名不
相違。故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秋篠鈔破此第
一釋云。此釋
不可。違疏旨故。疏中但言即於因喩不擧其宗。故
知不可也 已上秋篠 今云。非但違疏違論過有
 二者前記第二釋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
者。且亦不定因ニオイテ據異品有即相違攝。據同・
品有即不相違。四不成・四相違准而可悉。
眞現等不相違攝。似現等即相違攝云云
基辨詳云。此釋不爾。違疏釋意故。若如違決不共不
定同品有名相違決定。亦異品非有名不定。故以相
違・不相違言辨眞似所攝必非同品異品有爲據。次
疏引瑜伽文所説。相違不相違有二因縁辨眞似故。
此前記釋爲
不是也
三者秋篠鈔云。隨其所應等者。
因・喩所有現比量等皆有眞・似。如非錯亂
ヲ以見有等是眞現量。如見春野之炎即
謂溢洋流波是似現量。如見烟知有火是
眞比量。如見水上露云下有火等是似比
量。如是眞・似現比二量因・喩皆有。故云隨
應眞似所攝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此秋篠所釋總爲言
故不可辨其所由。今評云。
此秋篠釋未盡也。伏惟因明論道所設於ケル因喩上
現比量等者。其實但比量智。雖爾其比量智生時有由
現量因比智生。而設因喩比度。此就因現。就果比。
由聖教比度亦復如是。是故秋篠所釋但就眞似現
比釋甚麁漫釋。我宗後學由因明論道須解此文。因
明論道現量是比量トイフハ解深密成所作品所説。次以我
答大疏抄之問自可
了知此文義而已
基辨今按大疏鈔。贈僧
正設問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者。似名相
違眞名不相違歟。若爾則違疏文云相違
謂異類不相違謂同類今云。此意問彰同類應
有眞・似異類亦應有
眞・似之義也。
如前冠注
若不爾則眞似所攝之文詮
何義耶已上大疏抄中贈僧
正設問。無答文
基辨私答此問
云。疏釋瑜伽同類・異類云相違謂異類不相
違謂同類者。此總略釋非巨細釋。云何總略。
且就宗因異品釋相違謂異類又就宗因同
品釋不相違謂同類。若巨細分別辨眞似。
如上冠注略述異類有眞有似。同類亦復如
是。於因與喩二種有相違智亦有不相違
智故也。今重委明。若於因相違謂異類トナルヲイハハ
者。因之於宗及同喩異類是皆似非眞。闕
初相第二相故。若於因不相違謂同類フヲイハハ
者。因之於宗及同喩同類皆是眞非似。初相・
第二相圓具故。又若於喩相違謂異類ト云フヲイハハ
者。與宗相違同喩與因相違同喩俱是似
非眞也與宗違喩有所立法不成失。
與因違喩有能立法不成失
若與宗・
因相違異喩是眞非似。第三相具故。若於
喩不相違謂同類ナリト云フヲイハハ者。與宗因不相違
同喩亦眞非似。第二相具故。若異喩ニヲイテイハハ
似非眞。闕第三相故。總含如是差別今總
略釋 即於同喩等下疏文欲彰示此總含
義故云隨其所應眞似所攝也。由是應知。
云同類・異類釋偏取テハ不可成疏釋意。須
辨隨應彰眞似彰知疏主意焉。是故秋篠
等偏取ルノ釋失疏隨其所應眞似所攝意。後
學勿忽諸
疏。彼又重言同所成故 鈔曰。自下第三
重引瑜伽釋隨應眞似文即略纂所言釋立
同類異類所以也
 此中四文。初引瑜伽釋相違似相
違也
二疏
主釋。三引瑜伽釋不相違眞不
相違
四疏主釋。
今即初也 彼又重言者。音石噵云。此第二
復次論文也云云瑜伽第十五文也 又相
違者由二因縁者。仁記云。此就與宗相違
因・喩釋相違也基辨云。此總釋文隨應似攝云相
違。非云隨應眞攝相違。影略互
顯之理
自炳然
一不決定故者。因於宗不決定也。
如六不定等因於同・異二喩或成 有 或
違 非有也 故於宗不決定也
同所成故者。所成謂宗也。因及喩若不共
許則更立量成。如次具釋。若爾更成故因・喩
返成所成立宗
故云同所成故也已上
論文
疏。初是六不亦在此攝 鈔曰。釋似相
違中第二疏主釋 初是六不定等者。初謂
指二因縁中一不決定故。似因過中六不定
過。是即因於因・異喩或違六不定中同品非有異
品非有不共不定也
不違六不定中同品有
異品有共不定也
此不決定過 或成或違
故者。秋篠鈔云。全有分有名或成。全無分無
名或違云云 今云。秋篠所釋尤好。委細釋故。此中全
有者同品有異品有。全無者同品非有異
品非有。分有無者同品
有非有異品有非有也
音噵云。或成者共不定
同品有異
品非有
或違者不共不定同品非有
異品非有
因違
於同異品而不遍故已上
其餘不定或成或
違言攝也 後是四不成等者。後謂指二因縁
中二同所成故。似因過中四不成及四相違。
此因於宗過缺初相
過也
名爲不成。一向相違
者。同品非有異品有闕後二相。即四相違
本立共因等下釋同所成名。共因者共許因
也。本立者就因帶似云本也。意言。立者對
他立用共因本意欲成立自所立宗果也
 因既帶似等者。似謂不共許過。理須更成
者。敵者不許因。則道理更立量須以不共
因令共因。秋篠云。如所作因聲顯不許。更
以餘因而成立云。聲是所作。因云以隨縁
故。同喩云如燈焰等。故云同所成已上
明燈
辨私解云。名同所成同言有二意。一云。無
別云同。謂本量因與更立宗無別云同
是秋篠
釋意也
謂四不成過因不共許因故更立量應
成之因。若更成立因則名似。爲更成立宗
故。爾時因・宗無別ナレハ名同所成已上由秋篠
義私立解
二者能成量名同。謂本量因與更成立相違
宗爲能成因故。四相違失アル因必更成スル能違
能成ルヲ云同所成。此二意中初秋篠義
意。後基辨私所推尋也。若有所可用則後
學翫味焉已。有難予云。疏文既釋同所成
云因既帶スルヲハ似理須更成等。若爾今云能
成爲同非不叶疏意耶如何。答。疏釋同所
成但就四不成釋。故云與宗無別不云
能成爲同。秋篠亦爾。然疏文既云後是四相
違。四相違中無因既帶似理更須ユルコト成與
宗無別理。是故今由疏云アニ後是四相違准
四相違釋同所成故以能成釋スルト&MT01301;同言。其
理自明。所以基辨私設立此義。後學審察而
已 若更成之與宗等者。邑記云。所成者即所
成宗義。因・喩帶似敵者不許。更須成立。若
更立之便同所立宗義。故名同所成。然准
瑜伽所立法即自性・差別。不名云宗。今
此言立宗不別者。疏主以此論宗義而談
於彼云云 彼者指上所
引瑜伽文
與宗無別等者。因若
似因則更須量成之。如前言此以因爲所
立宗。故以因亦爲宗義云因與宗無別義。
故同更能成
能違之
所成立宗之因亦是相違似因
也 似宗二喩等者。瑜伽略纂作似同異
喩雖無違害。以此疏本爲勝。前約因於
二喩帶似釋同所成ト云ヲ。謂如四相違。今
約宗於二喩帶似釋同所成。謂如喩所
立不成及所立不遣。是亦更應成立故。在
此攝者。同上是亦同所成故句中攝也。在
與中同。俱第七於囀義也。問。四不成中猶豫
不成疑不決定。何故非不決定故攝同所成
句攝耶。又相違決定既決定。何故不決定故
中攝不云同所成故中收耶。答。由秋篠意
云。以理言則違決因亦是須更立故雖應
云同所成。三支具不生決智故且望相濫
不定義不決定故攝。又猶豫雖不決定闕
初相故四不成收。四不定因對宗帶似故
ヒテ更立令因與宗無別。四相違亦因本量
之因
對宗本量
之宗
須更立故同所成故收也」
疏。不相違者異所成故 鈔曰。四文之中
第三引瑜伽釋眞不相違。今所言不相違
約因於宗・喩不相違而説。翻前六不定・
四相違故。必非不相違但是眞不似。雖
爾今取隨應眞不相違而釋。上既云隨其
所應故 決定故者因於宗・喩而決定也
異所成故者。不須更立故因是因而非宗

疏。初是眞因異於所成 鈔曰。四文之
中第四疏主釋也。音裏云。問。初句・後句二何
別耶。答。初句是眞因喩故不可更須成立。
是故名眞因喩。後句有過因・喩今更須成
立故無有過失。是故名眞因喩。故二別也
已上
基辨詳云。此裏書恐未穩。初句翻前相
違・六不定因於宗・喩決定成因義也。於
是云眞因眞喩定成宗。後句此眞因眞喩。
故無レハ帶似不レハ須更成不可以因爲宗。
故云異所成也。此是明初・後句別
疏。其相違者正名爲量 鈔曰。問答五
能立中第四引瑜伽約成宗不成釋相違・
不相違似因喩・似現比量不成宗名相違。
眞因喩・眞現比成宗名不相違也
基辨
云。上引大論約因於宗喩釋相違・不相
違。今此所引大論文約成宗不成宗釋違
不違 謂似因喩等已上文瑜伽論文。已下
疏主釋也 不相違者已下瑜伽論文 謂眞
因喩等下疏主釋也
疏。今此雖不此即初也 鈔曰。當章大
段三文之中第三引瑜伽已通伏難。難云。
瑜伽論中説八能立。今此論但説ニヱ宗・因・喩
次第既別。何故今引瑜伽釋今論生起次
第耶。答。如疏文釋。疏文意言。讀大論二
爲所立八支爲能立。今此因明論即不同
彼。雖然宗・因・喩等生起次第擬宜亦准大
論釋也已上疏
文意
今此者此入理論 彼次第
者瑜伽次第 宗之所依者自性・差別 次第
生起等者。今論宗因喩次第生起擬宜准瑜
伽釋也已上由後記意
私釋疏文了
基辨設問答釋疏意
云。問。今云次第生起准瑜伽文指此論一
部次第生起歟如何。答。爾。復問。云何此論
一部次第生起云准瑜伽耶。答。今此論示
教次第雖攝八義由六段。其初段示相次
第先説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即瑜伽所説
自性・差別所謂宗所依也。次説差別性故
等下即瑜伽所説宗也。次説因有三相等
下因也。次説喩有二種等下喩也。次説似
能立宗・因・喩次第也。次説復次爲自開悟
下現比量也。雖非全同瑜伽如是次第生
起文准瑜伽釋也。是疏文意也 初中復三
等者。示宗相中擧子科也。牒章者上所牒
論此中宗者之言也。故云此即初也
疏。論謂極成此顯依也 鈔曰。示宗中第
二示相。此中四文。初顯依。二出體。三簡
濫。四結成。初中有八。初牒論示科。二釋
極成言。三釋有法能別四字。四就論文問
答。五釋極成言明多不極成。六明極成言
所簡別。七明不云共許云極成。八明但
言宗依不云因依喩依。今即初也 此顯
依者。今所牒論文顯宗依也
疏。極者至也法本眞故 鈔曰。此下顯宗
依中第二釋極成二字。此中二文。初正釋
極成言。二立云極成理。今即初也 爲依
義立等者。謂須立敵兩宗共許極成爲依而
宗依中宗義成立。是云不相離宗體方成。所
依若不共許則名所依無。所依若無能依宗
體由何成立。故宗依必須共許。共許名爲
至極成就 至理有故等者。前記云。此意雖
兩共許若非至實道理有者亦不名極。如
勝論對五頂立雖是兩許然據實理不得
名極 今云。此
釋尤爾
音石裏云。意言。至理有故
名至極也。法本眞故名成就也云云基辨
云。此至理言非云不相離宗。至極道理トシテ
ナルヲ名至理有。簡大有同異等雖共許無
理。若云聲時有聲理也。云無常時有無常
理也。若以無道理言爲有法能別則至理
無故非至極也已上至極
二字釋
又若云聲時諸法
中一分聲本眞自彰。亦云無常時諸法中一
分本眞自彰。若以非本眞虛妄言爲有法
能別是虛妄故非成就也已上成就
二字釋也
今簡理
無非眞名爲極成也
疏。若許有法本所諍故 鈔曰。第二立
須極成理。此中四文。初標有二過。二擧
第一過。三擧第二過。四結宗依必須極
成。若許已下四句初標有二過也 便有
二過者。若許有法・能別共用不共許則有
二過失。問。雖云有二過疏文但有初過
不擧第二過失。何故云有二過耶。答。就
釋此難古來有兩家。一者次云更有餘過。
是即第二過失周記・備記・
音石裏
二者若許能別非
兩極成下爲第二過失秋篠
鈔義
明燈鈔云。一
成異義過。即謂能立本已下文義是也。二
闕宗支過。即若許能別非兩極成等已下
文也云云基辨詳云。以秋篠釋尤爲殊妙。
周・備兩記所釋不爾。如次具辨。一成異
義下二擧第一過 一成異義過者古來有
三家釋。一者周記音石裏引
用之
云。立敵共許因・
喩本極成。於違他順己所立宗既無依
宗言
即須更成更立量
成也
既成宗依名成異
義。非是本宗故名異義云云二者備記云。
即更須成立名爲成異義云云 音石裏引用
之。今云。周・備
二記釋
意同
三者秋篠鈔云。成異義過者。總別
對而顯此過。有法・能別是別。即爲所對也。
不相離性是總。即爲能對也。總別相對以
顯成異義過也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三家釋中
周・備兩記釋意相同。爲是正也。秋篠釋不
穩。不可依用也 謂能立等者。因・喩能立
爲立有法・法二上不相離宗非欲成立有
法・法二所依。然宗依若不先共許則更以
能立因喩須立 便更須立等者。噵云。更
立不共許宗依則別更以因・喩成宗依義。
ナンス成不相離本宗。故有法・能別必須共
許也 依之宗性者。依之言謂承上宗依須
共許。宗性謂宗體。即不相離宗也。此是一許
一不許故云方非極成。若云不相離宗體亦
極成。則立已成故云立無果故也 更有
餘過者。此言古來釋分兩家。一者餘過謂指
能別不極成云云 周・備兩記如是同
意。音石噵由是
二者廣指
二十餘句秋篠鈔
釋意
彼鈔云。更有餘過者。若許
有法能別非兩共許。即有成異義過亦更
有餘過。疏下文云。問。既言極成。何所簡別
有幾非成言成簡別。答。能別定成且所別
不自不成有他不成有俱不成有俱非
不成。如是廣有二十餘句説能別・所別不
成之過。今指彼過故云更有餘過。有記
云。更有餘過者即能別過也。此第二過也
者非也。違疏文故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兩家中
以秋篠尤爲勝。有證文故已上
若許能別
等下三擧第二過。秋篠云。上顯成異義過
已。今此文顯第二闕宗支過。能別與有法
別擧以顯闕支之過也云云此顯第二闕
宗支過中二文。初明能別不極成非圓成。
二明所別不極成非圓成。今即初之文也
闕宗支故者。音噵云。能別支闕宗言支也
云云非爲圓成者。如上疏文明宗有二義
一者支圓。能所依皆滿足。二者成就。能所
依俱無過。能依者能別。所依者所別。極成有
法極成能別必具二義故云圓成。若不極
成非圓成故 因中必有等者。宗有能別
不成過則因中必有過如下四相違大疏抄中。
寶龜年中徳淸居士入唐
問唐法淸居士因明未決之中隨一。東大明一・興福慚
安斥法淸居士之答等之事具載之。基辨詳定是非。
下此鈔
具明
又邑記云。如佛弟子對數論師立聲
滅壞。他宗數論不許有滅壞故能別不成。
所作性因彼數論宗亦許轉變所作。彼許瓶
等是亦轉變。是因同品非滅壞所作故非
定有性云云音噵云。闕第二相必有不
共不定過也云云基辨云。由此等釋應解
能別不極成非圓成 因中者通指有能別
不極成ノ宗過因中也 是因者。且由邑記
釋云。則滅壞所作性因也 同品者轉變所
作瓶等也 非定有性過者。音噵云。不共
不定過云云必闕同喩者。同噵云。數論不
許滅壞者故無喩依云云無喩依故無
可立同喩。同喩應必有喩依故 同喩皆
有所立等者。雖無可立同喩强立同喩
於所立宗法處有同喩不成過。故云有
所立法不成也 異喩一分者。周云。如
大乘對薩婆多云。眞異熟識是第八識。是
業果故。闕無同喩敵不立第八故闕無同喩。
無同第八識者故無喩依
宗中既云第八。是故除第八識餘七識
皆是異喩。是業果故因於六識有第七識
無。即是異品一分轉一分缺
第三相
過也 或遍轉
相全
缺也
過者。周云。大乘對薩婆多云。眞異熟
識是第八識。是識性故。闕無同喩理如
非第
八識餘七識爲スレハ異喩識性故因異喩遍轉。
小乘不許有第八識。即是能別不極成云云
上來辨第二過中明能別不極成非圓成
已 若許有法等下擧辨第二過中明所別
不極成非圓成。能別モアレ所別ニモアレ非圓成闕
宗支過。音石噵若許有法等句云。如數
論對佛弟子立我是思徳所依故云云
謂。此我佛子不許。所別不成。即名闕宗支
過。所別言支非圓成名闕也 能別無依等
者。秋篠云。義必依體。體爲所依。體若無
不極
成
則義何爲依云云今謂。能別之依是即
所別。若無其依則誰爲所依之宗法。故必
須極成有法。此中無言不極成 因中亦有
等者。所別不極成若强立因則有所依隨
一・兩俱不成。備記云。即有二過。一者所依
隨一不成。如大乘對小乘立第八識應生
死因是識性故。二者所依兩俱不成。如小
乘對大乘立我應常住識所縁故因 云
已上明能別所別不極成辨第二闕宗
支過已 由此宗依等下立須極成理四
文之中第四結宗依須極成。由此者。上所
申二種過今云此也。意言。若宗依用不極
成。如是二種過失由有此必須極成理必
然 能依宗性等者。音噵云。不相離性云云
能依宗體一許一不許必不極成。能立因喩ヲモテ
成此不相離性。相難性宗體本所諍故必不
極成。上來立宗依必須極成理已
疏。一切法中名之爲義 鈔曰。自下
三釋論文有法能別四字。此中七文。初以
體義釋。二釋體義三名。三約性相因明二
門自共二相釋。四正憑因明門以三重對
釋。五重釋體義三名。六三名得名寄難釋。
七答三難而釋。今即初科文也已上由秋篠
爲七科。若由
仁記則有第八總答三難
科故。應云此中有八也
一切法中等者。欲
釋論文有法能別四字而先總以內明所
言體義而釋。瑜伽等論説有法者體也能別
者義也。由是以體義釋有法・能別也 此
上等者。基辨云。此上謂今上句所云色受想
等五蘊別別爲體。其爲體五蘊上有無漏常・
無常・我・非我等爲義。今文指五蘊上云此
上也。又音石噵引備記云。一切法中略有
二種者。此義通瑜伽・對法・佛地・因明トノ四論
也。即三重對中初局通對也。局體名自性
通他名差別也云云
已上噵
基辨云。今此噵文云
通四論。此體義言通性相因明二門。如下
具明
疏。體之與義各能別是 鈔曰秋篠七科
中第二釋體義三名 體三名者。謂大凡
爲體者上立三名也。義三名亦同於爲義
者立三名也 一名自性等者。瑜伽等古師
説所立中名自性就爲體者。此論所説有
法及所別之名亦爲體者。故云體三名。當
知是皆於一切法爲體者上立名也 一
名差別等者。是亦就一切法上爲義處名
差別。瑜伽等説古師所立名差別是。此論中
説亦就一切法上爲義處名法亦名能別

疏。佛地論云名爲差別 鈔曰。自下七科
之中第三約性相・因明二門自共二相釋。此
中有四。初引佛地論。二性相・因明二門ヲ以
辨。三欲明因明門自性・差別辨假與實。四
正約因明門釋。今即初也 佛地論云者。是
非引全文取意引用。後學須審察焉 基
辨詳云。今此引佛地論意但以説因明論
自相共相名爲證。必以此佛地論文非釋
因明論自相共相也。所以何者。此佛地論文
所説因明論自相。共相交合內明自相・共
相而釋也。今此疏文引用亦取意爲自解便
也。後學深思已上由秋篠意
詳疏意私申也
彼因明論者。後
記云。此有二釋。一云但是諸論明因明處總
名爲因明。今名爲彼。或偏指此論云云
辨詳云。初義爲好。義穩無違害故 諸法
自相等者。音石噵明此文意云。有法聲名
自性。法無常ト云如キヲ名差別也云云又同裏云。
意云。現量心境自性中且耳識現量心所縁
聲名自相也。比量心境共相中且比量心所
縁無常名差別也云云基辨詳云。因明論
中説現・比二量所縁境自・共二相一向決
定無有交雜。所餘論中隨宜互交説。謂
於比量智境有極易解分明可見者假立
以爲現量之義。又現量境義中定心之內
極善比校亦有假説即名比量 佛地經論
第六六丁説如實義者。彼因明論立自共相
與此佛地經説內
明義云此
少異。彼因明論
云彼
説一法上實
本來眞
實義
皆名自相。以諸法上自相・共相各
附己體不共他故。一切定心離此分別皆
名現量。雖縁諸法苦無常等亦一一法各
別有。故名爲自相。眞如雖是共相所顯。以
是諸法自實性故自有相故亦非共相。不
可以其與一切法不一不異即名共相。自
相亦與一切共相不一異故。是故彼因明
論説諸法上所有實義皆名自相。此經佛地
不爾。故無相違已上佛地論
第六・六丁文
秋篠評此佛
地論文云。此即佛地論師釋因明中自相
之中即攝餘教內明自性・差別自共二相也
已上秋
篠評
又佛地經論第六説。若分別心ヲ以立一
種類能詮所詮通在諸法。如縷貫花。名爲
共相。此要散心分別假立是比量境云云 已上
佛地

秋篠評此佛地論文云。此即佛地論師
釋因明宗共相之中。即攝餘教內明自性・
差別自相・共相入共相中。由是故知。諸
餘教中共相一分入因明門自相之中。復
有一分入因明門自相之中。又餘教中自
相一分入因明中自相之門。復有一分入
因明中共相之門。故須識其教門萬差也
唯局自體等者。説諸法上自相共相各附己
體不共他義也 如縷貫華等者。音石噵
云。貫通聲・瓶上無常義云云基辨云。如前
引釋佛地論文説分別心立一種類能詮所
詮通在諸法義。今此疏文引佛地論文採
要引用。後學知含上來意引文須解此疏
文已
疏。此之二種聖智證故 鈔曰約因・內二
明自共二
相釋四
文中
第二性相・因明トノ二門對辨 此之二
種等二句所覽本異自作異解。一者作此之
二種不定屬一門邑記備第二釋有古徳説・
唐前記即秋篠抄由是也
者作此二之三種不定屬一門前記中有本義・
備第一釋・唐前
記第二釋・秋
篠抄中或説義
由是釋此二句古來分爲四
家。一者邑記幷備記第二釋
所云古徳説
二者備記第一
三者
秋篠鈔所云唐前記説後記
同之
四者同鈔所言
或説。初邑法師説者。彼記云。如外道等
説色爲我。色是自性。我・非我等爲差別。
或説我是色。即我爲自性。色・非色等爲差
別。故不定也。理門亦云。觀所成故立法・
有法。非徳・有徳トノ如ニ。所言徳者。謂勝論宗
徳句。言有徳者。謂實句也。此法・有法不
同彼徳決定故云云 基辨按此釋意云。此者
指此因明二種者自性與
差別之二種。不定屬一門者。定謂決定。不謂示不決
定。簡非勝宗徳・有徳決定。一門者或自性或差別也。
自性必定非自性。後説則差別也。
差別亦爾。先陳則名自性也
備記第二釋云。
有古徳言。此之二種不定屬一門者。此因明
所説自性・差別不定屬一門。前陳名自性。
後説名差別。由自性作差別差別作自性
云云 已上四家中第
一家之內也
 基辨云。有古徳者。恐指
邑法師歟。全同義也
備記云。體三種名及義三種名即爲二之三
種。故本疏文可云此二之三種不定屬一
門。意云。體之三種名義之三種名皆不定屬
一門。由自性成差別差別成自性故。大師
云。因明自性・差別不定屬一門云云 已上四家
中第二家
 基辨云。此備記第一釋與前記中有本云此三種
體三義三合名三種即二之三種合名三種稍相
三唐前記説者。秋篠鈔引此記云。自性・
差別二種不唯定屬前陳・後説。作法不定也
云云 基辨云。此第三家亦辭雖稍異意全
與邑記同作此之二種之義也
四同説第
二釋云。或可一門者下三重對中一一門也。
不唯前陳後説一門也云云 基辨云。下四相違疏
所明三重對一一爲
一門也。餘釋
如第一釋
問。此四家釋以何應爲疏主
意耶。答。備記兩釋爲盡文意。實得疏意。
合次疏文義故。備第一釋以此之言指スト云
前體三義三。又邑記・備第二釋以此言云
指近前佛地論説因明自性差別。雖似有
違意義全同。佛地論中説體・自性・義・差別
故。次疏文釋體義三名推此佛地文故。唐
前記第二釋亦好。釋此言疎。學者深思 不
同大乘等下正明性相門自共二相對辨。不
同者對辨之辭。大乘者標牒性相門。我宗學
業有二。一性相門。二因明門。如唯識本疏

辨。性相門者廢詮門。於此門可言亦不可
言。因明門者依詮門。如下疏明顯揚論説
無上大乘施設建立於縁廢詮眞如慧故。
今廢詮爲極性相門名爲大乘已上基辨
私釋也
記釋不同大乘云。因明之名即通內外道。
佛地論唯是大乘。所以云不同大乘。不同之
義文中自説也云云 基辨詳云。後記所釋
妄解。違疏下文故
音石裏
云。且因明意者聲之有法云自性無常之法
云差別且約此義而云不同法相大乘也
云云 基辨詳云此音石所言且約一往義釋不同義此
先徳辨法相大乘與因明門之不同次下中卷疏
大師辨不同處裏書噵具辨
不同實意至彼自可知已
秋篠鈔云。不同大
乘等者。説因明論與餘論等之差別也。唯
識論等不可言性名爲自相可言諸法名爲
共相。今因明意。若體若義各附スルノミニシテ己體
名爲自相。貫通他上宗有法同喩
互名他也
名爲共相。
佛地論意。色聲等體名爲自相。彼上所有
常・無常等名爲共相。是爲三教之別。文軌
疏及淨眼疏等以唯識意釋因明自共相。今
疏不同大乘言簡遮此等所説也已上
秋篠
 基辨
詳云。
此秋篠釋實擧性相・因明之別
示不同已。後學深當依用
如可説中等下擧
五自相而釋性相門之自性差別也。五自相
者。一蘊自相。二處自相。三事自相。四自相自
相。五離言自相。此五之中二三四之三自相
如三十論疏二本對法疏義林章六末了義燈
二本廣明。初・後之二因於今文基辨私加。此
中蘊自相有分別縁故非無分別現量縁收。
於比量境立自相名。望空無我通理共相
蘊體相各別邊假立施設自相之名。五蘊體
各別且名自相。三自相就テ云現量。處謂十二
各各不同。如五識縁五塵境也。事謂靑黃
等各各別事。自相自相者。於一靑中復有
多微一一各別。或多分段各各有別五蘊等
爲自者音石噵云。五蘊體各別故云云無常等
爲共者。同噵云。貫通於色・心故云共云云
基辨云。此約
蘊自相而談
色蘊之中等者。同噵云。色處・聲
處等體各別。故云自相云云 基辨云。此約處自
相而談。就五識所
縁五塵境
云自相
色蘊爲共者。同噵云。色之義通五
塵故云共云云 基辨云。色謂
質礙之義也
色處之中等者。同
噵云。四顯色體各別故靑等爲自云云色處
爲共者。同噵云。通四顯色故云云 基辨云。是
約事自相
而談。就事事別
取名爲自相也
靑等之中等者。同噵云。衣靑・
華靑體各別故衣・花爲自云云靑等爲共
者。同噵云。靑等爲共相。靑等共通衣華故
云云 基辨云。此亦約
事自相而談
衣華之中等者。同噵云。分
析衣爲多極微其極微體各別。故云自相
云云衣華爲共者。同噵云。意言。且衣物是
多極微故云共也。華亦爾云云 基辨云。是約自
相自相而談。問。
若如前明則自相有衆多。云假智詮不得自相。於
諸自相中不得何自相耶。答。就此義古有兩家
説。一者淨眼云。自相中處・事爲現量境。總處 色處等
共總事此亦共非五識之境。五識之境不可言故。既云
總處總事。非五識境。明知前總別自相是假智詮之所
得也。二者。玄應云。所説自相總別雖殊。若自相者
假智。詮俱非境。故應云俱非假智詮得。基辨評
兩釋云。二家之中玄應爲勝。淨眼所説非疏主大師
意。如唯識本疏二本云。五亦縁假。似能明了照其自
相。是處自相。非事自相亦非自相自相已上本疏
今評應云。疏主意五識現量中爲縁假及實。故五識
縁處自相。與淨眼不同。玄應意云離自無共自與
共同時同處不可分離。如五事婆沙説。是故若以假
智詮縁則名共。若以無分別明了縁則名自。如無
漏現量智同時縁假實。由是玄應爲
勝。疏主亦説離實不可縁假故
如是乃至等
下明離言自相 離言爲自等者音石噵云。
不可言爲自相。説爲極微故是可言也。故
云共云云離言之中等者。明離言自相有
二。音石裏云。意言。不可言自相中聖智等而
所證得名自相也。若發言説聖智離
言證得名共相是可言也已上
假智變故
者。有分別智名爲假智。是明共相假有
親依聖智證故者。謂依是於。境第七聲。又依
謂親所縁縁依。聖智雖有相分是非相狀。
挾帶體相起故。有處自相名爲無相也
疏。除此以外及言詮故 鈔曰。約性相・
因明二門自共相釋四文中。第三欲明因明
自共二相先由性相辨假實文。意云。除聖
智所證以外諸法諸經論等説爲自性皆假。
説爲自性非眞自性 非離假智等者釋
假自性。秋篠鈔云。自相中有二種。一共相自
相。如處・事自相等。ニ自相自相。名言
所及者以爲自相。即現量境。此中處自相・
事自相皆假自性非眞自性也云云
疏。今此因明以通他故 鈔曰。四文科中第
四約因明門釋不屬一門 但局自體名
爲自性等者。且如云聲無常。聲與瓶各別
有體故名局體。無常之言通聲與瓶故云
通他 准相違中等下擧四相違自相差別
而示局通。音石裏云。意言。自性亦有自性
言陳差別意許謂有法自相相違及法差別相違
也。差別亦有自性言陳差別意許謂法自相相
違及法差別相違也云云自性差別者有法及
法也。自相差別者言顯及意許也 謂言所帶
等者。仁記云。唯言顯リトス以外不立已上
音噵
爲自相者。法自相及有法自相也 言中不
帶等者。音裏云。意許自言顯別故名差別
云云又云。意許唯非一種。是種種樂爲不樂
爲種種
アルカ
故名差別也云云 已上
以通他故者。種種意
許能通他物。且有法差別相違能違量云有
性應非有縁性。有性者有法自相。應非有
縁性者是差別也。通有性與同異性故云
通他。又法差別相違能違量云眼等應非
不積聚他用勝。眼等非眞他用勝言通眼等
與臥具等故云通他也 上來約性相・因
明二門辨自性・差別訖。又義斷中立二門
明二門辨自性・差別訖。又義斷中立二門
總攝自性・差別。義斷曰。今者總攝自相・差
別略有二門。一依諸經論。二直據因明。且
諸經論中自共二相總有四對。一體義對
五蘊等法是自性也。
苦無常等是差別也
佛地論中所説。二總別對
汎名爲色是自性也。
有無漏色是差別也
已上二對諸經論説。三詮
非詮對離言是自性
可言是差別
四名句對名詮自性
句詮差別
已上三・
四二對成唯識論所説。若因明中自相差別
爲四對。一體義對所成立有二一者自性。
二者差別
伽等説。二總別對即前第二。且隨所爭
隨所爭不
過總別
據因明理自共二相因明門中非如
前説體性各定
三先陳後説對先陳自相
後説差別
四言陳意許對四相違
中自相

已上義斷二門釋已。基辨云。以此義斷二
ヲ以總攝一切自相共相之説後學須翫味。
諸於餘義釋不可輒依用已
疏。今憑因明之別義也 鈔曰。以七科
文釋有法能別中第四以三重對釋因明
自性差別。一者局通者第一重局通對也。備
記云。若依諸論聲無常ヲイハハ者。聲唯是局無常
唯通。若依因明者聲亦是通如立量云無
常是聲也已上
局體名自性者。局色聲等各
各自性云局體也 通他名差別者。他謂
除聲無常他無常者無常ナリト云フ一切通云
通他也。如下卷疏具明 二者先後等者。
先陳後説對 前未有法等者釋先陳也。謂
前無已陳法。故今發言不可分別。故名自
性 以前有法等者釋後説也。謂前已陳
法。今發言可分別。故名差別 三者言許
等者。言陳意許對 言中所申等者。言所申
但雖是一於意許有樂爲・不樂爲之別故
名差別。至下具辨
疏。釋彼名者二名如前 鈔曰。以七科文
釋有法能別中第五重釋體・義三名。此中
三文。初釋體義初名自性差
別云云
二釋同第二名
有法與法如云
自相・共相
三釋同第三名所別
能別
 
今即
初也。自性・差別二名是即體・義三名初名。
如前引佛地論釋。故云二名如前後記云。
如前引
佛地論
疏。第二自性唯待後説 鈔曰。二釋第二
名。此中三文。初標牒。二以軌・持義釋前
陳・後説。三正釋有法・法之名。今即初・二也
 故諸論云等者。以因明之餘瑜伽・唯識等
説而釋也。唯識本疏一本義燈一本云。法謂
軌・持。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捨
自相。此有四對。一有無對。二自性差別對。
三有爲無爲對。四先陳後説對。此四對中但
以第四爲因明門所用。即是持有法
也。前唱者名持不生物解
故但名爲持
後唱者名軌物解
差別

今云法謂軌持是通釋也 前持自體等
下四對之中約先陳後説對釋。前陳有法
常無常等義一切皆具。故云一切皆通。後
説法軌生物解。既應差別故非徑庭。故
云要有屈曲 初之所陳下重委細釋。初
之所陳謂有法也 逕庭持體等者。邑記
云。廷音戶定反。或作庭字直也。未有
屈曲故云逕庭。未生他解但持自體云云
基辨云。徑庭字出莊子齊
物論。與此疏意大違
方有屈曲等者。非徑
庭云屈曲。即異解也。音裏云。非徑庭故名
屈曲也。生他異解者。本來執常今令別新
悟無常故云異解也。此異解生軌生物解。
故云唯待後説也已上
疏。故初所陳故名有法 鈔曰。釋第二名
中二正明有法法名 初所陳者有法 具
一義者具持一義也 義不殊勝者。義謂境
即能差別。唯初陳ノミニ&MT06279;雖能持自體此是何
之自體。無能差別故云不殊勝。不得法名
者。初陳雖能持法體故應名法。能差別不
勝故。名有法而不名法。後之所陳者謂法
也。具足兩義者具軌持二義。即能持一復軌
義殊勝故者。義謂境能差別勝故唯名
法也 前之所陳下釋有法名
疏。第三自性名爲能別 鈔曰。釋體義三
名中第三釋第三名所別能別 別彼先
陳等者。初陳聲言爲後説無常等所差別
故。但名所別不云能別。爲他所別不能
別他。後陳是能別。能別聲等常無常等故。
廣如彼論中
疏。若爾此三其失者何 鈔曰。以七科
文釋有法能別言中第六三名得名寄難
釋。此中四文。初總標寄問生起。二難初名。
三難次名。四難後名。今即初也 若爾此三
等者。意云。如上來釋前説名自性・有法・所
別。後説名差別・法・能別。體三名義三名俱
應有失。其失者如次列三難
疏。難初名云分別思故 鈔曰。此即寄難
四文中二難初體義對名。音裏云。此難意
言。依瑜伽論上引第
十五文
色心體名自性此上
漏・無漏・我・無我・常・無常等義名差別者。
何故如數論師立我是思即以義爲自性
以體爲差別云云彼文便等者。音噵云。因
明論文云云意云。以我・無我差別義爲自
性思自性者爲差別云我是思。若爾以義
分別體。何今云體名自性義名差別耶
疏。難次名云得有法名 鈔曰。寄難四
文中三難次有法・法對名。即軌持對 具一
義者持一義也 具二義者軌及持二義也
如即此師等者示例也 何故下正難 思
唯一義等者。邑記云。思之與我義實無差。此
中且據思之自體未有表彰。我・無我等可
遍餘法。故爲難矣云云備記云。此難意言。
依瑜伽等諸論。唯以持自體一義得有法
名。以テハ具二義軌持トイハハ法名者。如數論師
立我是思何故依道理者思唯一義ノミト云モノヲ
ルトスル法名耶。我具シテモ二義得有法名耶云云
 基辨云。我具二義等者。我是生我・非我之
異解屈曲。故持義上有軌義生物解。故是
云我具二義也
疏。難後名云能別所別 鈔曰。寄難四
文中四難後所別・能別對名 如世説言等
者。擧互爲能所別而難。靑色簡蓮華。蓮華
簡靑色。能別・所別其義亦爾。更互簡別。何
故必定前爲所別後爲能別耶
疏。釋初難言者名差別 鈔曰。以七文
科釋有法能別言中自下第七答前三難。
此中有三。初答初難。二答次難。三答後難。
此即初也 不同諸論者。釋自性差別有因
明宗與諸論不同。如上既對辨及義斷二門。
音裏云。此文意解若依諸論。色心體名自
性。此上我無我等義名差別。由體與義各
別定故。若依因明宗。立比量時立我是思
者。以我爲體是前陳故。以思爲差別是後
陳故云云基辨云。此因明宗不同諸論二句
總答也。此中者此因明論中也 局守自性
等者。仁記云。且言聲時唯局在聲而簡餘
色香味等故云局守自性也。若言無常時
可言此誰無常理有此無常是聲之無常
非色香等之無常之差別故云云義貫於
他等者。無常義貫通色香味等。以無常言
差別此聲無常。故云即名差別 前所陳者
等一本脱前字不可也 義貫於他者義對
衆多等者。仁記云。且無常是所對甚多。是
貫通諸法。故義者道理也。局自體者義對
便少者且在聲上。非通餘故云云周記云。
先陳但爲自體狹。如何トナレハ是如言聲但爲
自體狹。後陳無常應是一切無常。皆對故云
義對衆多云云基辨云。義對衆多者。義對
衆多諸法色香味等即貫通義也。義對便少
者。聲言但聲不通餘法。即局守自性義也
已上
以後法等者釋義對多少由
疏。釋次難言一切決定 鈔曰。答三難中
二答次難。音裏云。意言。此因明宗不同
諸論。是故立ルヲハ我是思者若依法相大乘
言。則思是體也我是義也ト云ヘシ。今依因明立
比量時。我者自相。唯有一義。故名有法。思
者差別。具二義。故名爲法也云云基辨云。
此上別義者釋法名。先陳有法聲上無常等
別義立敵乖競今所成立。軌生解故名爲
法。非所諍競等者釋有法。先陳聲言若無
後説彼無軌生解。逕庭自體等者。無
屈曲但初陳則無別軌解。故名有法也。談
其實理等下性相・因明二門對論。實理者性
相大乘道理。先陳後説皆具軌・持二義也
已上
依其增勝等者。周記云。前陳但有一
義。後説具二義。故云增勝也云云基辨云。
若依法相理則一切具軌持二義。雖然因
明門以後説二義增勝與別名云前陳有法
後説。論與別名者。因明論與別名也已上
故理門論云等者。音噵云。觀者觀待也。所成
者他所立宗也已上
秋篠鈔云。觀所成等者
且如有人但信無常不信有聲。如小乘師
不信十方佛説法聲。即應立云彼十方中
定有佛説法聲。因云。彼諸有情必有感故。
如此方有情。即有聲爲宗中法也。若亦有
人但信有聲不信無常。即應立云聲是無
常。法・有法有善巧者臨時迴擾。非如勝論
立徳有徳一向決定已上
秋篠
故今云非徳有
徳等 一切不定者。法爲有法有法亦爲
法。故一切不決定 觀所立故者。觀待他
所立法亦爲有法也 非如勝論等者簡他
彰不屬一門意也
疏。釋第三難以得其名 鈔曰。釋難中三
答第三難。此中有二。初齊釋。二不齊釋。今
即初也此且由秋篠
科而釋也
釋第三難言者。音裏云。
此第三答意言。立敵相對諍各宗時。唯擧
能別法時各方生解。此即諍有法體上能別
義。是故前陳云所別後陳云能別也云云
秋篠鈔云。答中有二釋。一者齊釋。二不齊
釋。此初齊答也。如前所問許而答故故名
齊釋。又不如所問以別義答故云不齊
前後所陳等下且許所難也 然前陳
者等下正答 如成宗言等者。秋篠鈔云。陳
那等説取聲無常不相離性以之爲宗。以
敵論者不許不相離故。謂聲是何。聲爲常
爲無常。是無常聲。此以無常別常聲。無常
是何。無常爲色爲聲。是聲無常。此以聲別
無常。故云差別。如言靑蓮華。靑是何。靑
爲葉爲華。是蓮華靑。華是何華。爲白爲靑。
是靑蓮華。靑與蓮華更互差別互爲所別
互爲能別。此亦應爾。前後所説更互差別。
今陳兩諍但體上義。前陳別後其義少劣。
後陳別前其義多勝。故約增勝以得其名
已上
明燈
基辨云。此釋尤爲勝。復何加焉 然前
陳者等者。此下正答文也 後説於上等者。
基辨私云。於前陳上立・敵相違。如於聲上
諍常無常相違宗。今陳兩諍等者。今因明陳
兩宗所諍。但前陳體上別義。亦約增勝等者
文意云。前陳有所能別二義。後説亦爾。互
差別性故。然今前陳名所別後説名能別
約前陳所別義勝後説能別義勝以其名也
已上
音石噵增勝字傍云所別義能別義。基
辨由此噵私解疏此文已
疏。又但先陳前後各定 鈔曰。答第三
難中第二不齊釋也。就此分科。古説有二
家別。一者仁記説。音石噵云。自下第八總答
三難云云 私云如前云若由仁記分科
八文科此下爲第八文也
二者秋
篠鈔云。答第三難中二文。初齊釋。二不齊
釋。又但先陳已下此不齊釋云云 私云。如前云
若由秋篠鈔
爲七文科
如前已明
然近來瑞源中評此二家云。秋篠
未然。仁科善順疏文。詳上三釋。初中結云
前陳名自性。後説 名差別。次亦結云。前陳
有法後説皆法。第三今結云前名所別後名
能別。上既各別結得名也。至下文中但總
結云由此得名前後各定。豈此可爲別通
第三難。故知秋篠解未允當也已上
瑞源
基辨
詳云。瑞源所評尤違疏意。秋篠所釋尤爲穩
當。仁記釋爲麁釋。秋篠意云齊釋者。准所
難一往爲釋也。云不齊者不准所難各別
爲開解也。疏文中釋三難意答前後互應
云所能別之難。准難之中云互有簡。自
前後所陳至差別性故之文是一往准難
勢。是即齊義。又然前陳者已下正釋難勢以
約增勝爲結。是全齊釋。意言。雖有互有
簡之義約增勝邊前陳云所別後説云能
別。是第三答結意也 又但先陳已下。云
但先陳及但後説故全不用所難之中互
有簡之義以但言。局故是不齊釋不齊所難
之義之義
 此不齊釋答初難次難下亦雖各應設。今
總於第三難釋之下設不齊釋合釋故云
皆名自性有法等皆名差別法等初難釋中雖
不及不
齊。因便釋焉。又次難釋亦是齊
釋。以約軌持二義增勝釋故也
又仁記中爲總
釋音石用之。是亦非無理。疏云由此得名
前後各定之言自性・差別有法・法所別能別
之得名於前陳後説各定故。雖麁釋理通。
秋篠所釋盡始終之文意尤爲殊勝。瑞源所
評獨吐妄惑後學已 但諍後於前等者。基
辨云。此文亦以但言彰不齊義釋。文意云。
後謂後説即能別。前謂前陳即所別。諍競以
無常於聲上有無。非諍前説於後説無
常故擧無常言方成諍。一許一不許故
故能立等者。明因喩亦於爲諍無常カ有能
立義。謂能立因喩成立後説無常法。非成
立前陳聲。由是敵者起智了因但在諍無
常義處。非在於前陳聲上起。是亦彰不齊
義也已上
由此得名等者。總結三難三答
之文。由此之言承上所釋。謂由上釋義得
自性・有法・所別名前陳上定。亦得差別・法・
能別名後説上定。故云各定也。此二句意
若由仁記科則總答結釋。若由秋篠答上
第三難不齊釋總結文也已上基
辨私
疏。問前陳後説有法能別 鈔曰。顯宗
依八文中自下第四就論文問答分別極成
有法・
極成能
別論文
此中有三。初擧兩重問。二答初重
問三釋。三答後問。今即初也 既各三名
者。體三名・義三名云各三名也。音裏云。此
初問意云。前陳・後説各有三名。何故唯擧極
成有法・極成能別之名而不云極成自性・
極成差別耶已上
基辨云。何故者。於前所牒
論文極成極成能別而起疑問也已上
又復
不以等者。第二重問也。音裏曰。後問意言。何
故唯云極成有法而不云極成法耶。又唯
云極成能別而不云極成所別耶已上
疏。答初有三釋亦不相違 鈔曰。二答初
重問三釋 初有三釋者。標牒簡後答 一
云。設致等者第一釋答。基辨申疏意云。設
若雖云極成所別極成法。以其餘名有擧
不云之難。何但今就此一種須爲徵耶
二云有法等者。就勝以釋答。基辨云。此釋答
巧妙疏主天縱之才。寔凡庸者不能及處。此
答意言。色聲等有法能有他常無常等法
有兩他
宗法
能有之義勝故先陳擧以有法名。明
知必有後宗法。故云極成有法釋於前陳。
又能別以能差別他宗勝此立論宗立無
常宗
陳必與彼敵論立常
後陳其義差別疏云義
異異言
即能
別也
以後説無常之義能別クレハナリ前陳所別
聲宗。是故後云極成能別也 三云自性等
者。約通別釋。自性・差別一切諸法之上共
名假名假者總也聚也。前
記所覽本假作聚
通名。故因明論外皆所
稱名 宗中別稱等者。因明宗中各別所稱
名云有法能別已上注加釋疏文意。基
辨私注。後學訂正
スヘシ偏擧別
名者。音裏云。問。何故有法及能別云別名
耶。答。唯立比量時云法・有法又云能別・
所別故云別名也。自性・差別是諸法上通
名。故且不擧也已上
隱餘通號者。隱自
性・差別通號今論文不擧用也已上基
辨私
疏。答後難言理實無咎 鈔曰。三答第二
重難。基辨解答意云。先陳名有法。影知後
説名爲法。後説名能別。影知先陳名所別
 影前所別者。一本脱所字非也已上
二燈
二炬等者。邑記云。二燈發二影二炬生二
光。問。但言ヲ以二燈光・影トモ俱二更言二炬。豈
不繁重耶。答。雙陳二喩。任取一邊。又以
法有兩對故擧二喩云云 基辨云。後解
爲是正
修記
云。二燈二影及二炬二光也。如一室內有二
燈。此方之燈以現人影准知彼方燈亦現
人影。又如一室內有二炬光也云云又云。
如二燈互相照。如是以有法影顯法。又以
能別影顯所別也云云基辨云。邑・備二記
意相問。以有法・法等有兩對故擧二喩也。
二記共好 互擧一名等者。謂不見二知有
二。是即影顯。互擧一則擧二知二互謂即
二也
彰今論文擧有法及能別知法所別云互
擧一名相影發也 宗之別名等者。意云。不
云通名自性・差別有法・法所別・能別之別
皆具顯ハサントノ故。於所能別有法法影成文
攝名已周備。理無違已上
私解
秋篠釋宗別名
與今私解不同。鈔云。宗有二。一者總宗。即
不相離性。二者別宗。即有法法。今云宗別名
者即別宗之名也。先陳三名自性・有法・所
別。後説三名差別・法及能別。是名宗之別
名也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秋篠所言恐未穩當
歟。今疏答後難文中不云影自性差別。今
因明宗所須別名云宗別名。故秋篠釋未允
已上
皆具顯故者。邑記云。問。自性差別此中
不言。何名具顯。答。彼二自性
差別
通諸法有
此説。宗之別名即以簡訖。又彼通稱宗必有
之。故皆具也云云 已上
基辨云。邑第一釋好。
第二釋與秋篠同。未允。併讀疏文須察
是非也
疏。問既言極成言成簡別 鈔曰。顯宗
依八文中自下第五釋極成言明多不極
成。此中有二文。初擧問。後答釋。初問中
有二意。以極與成問所簡別。一本何所簡
別下脱有幾非成言成之六字不可也。秋篠
所覽本及音石噵本有如是六字。近來瑞源
不知脱此六字而却削去簡別二字。不知
爲不知。誑感後學之罪不輕也
疏。答能別定成第四句非 鈔曰。此下後
答釋。此中五文。初明偏句有四種四句。二
明俱不成全有五種四句。三指下疏解偏
句俱句文。四就宗兩俱・隨一・猶豫不成而
釋。五結歸論文極成。初中有三。初明能別
成所別不成偏四句。二明能別成所別一分
不成偏四句。三倒同示所別成能別不成爲
句結略。今即初也。繫示圖云
  能別自他定成所別中
  一 自不成 佛弟子對數論
言我是無常
  二 他不成 數論對佛者
言我是思
  三 俱不成 薩婆多對大衆部
言神我實有
  四 俱非不成 非過也
  已上全分所別四句。又云總四句
音石導云。以上全分四句云云 前三是過等
者。此八字評過非也
疏。又有自一分第四句有是 鈔曰。二明
能別成所別一分不成偏四句 示圖云
  能別自他定成所別中
自一分不成 佛者對數論言
我及色等皆性空
他一分不成 數論對佛者云我
及色等皆是實有
俱一分不成 薩婆多對化地部
云我去來皆實有
俱一分非不成 非過也
  已上一分所別四句。又云別四句
音石噵云。以上一分四句云云前三並是等
者。同噵云。並皆如疏中卷所別不成。此八字
評過非也。一本脱並字非也。有是者示非
過也。一分非過故云有是也
疏。所別定成四種四句 鈔曰。三例同示
所別成能別不成爲句結略。示圖云
  所別自他定成能別中
 自不成 數論對大乘云色
聲等藏識變現
 他不成 大乘對數論云
聲是滅壞
 俱不成 數論對佛者云
色等徳句所攝
 俱非不成 如無過量也
  已上總四句。又云全四句
  所別自他定成能別中
 自一分不成 薩婆多對大乘云所造
大種藏識二法所生
 他一分不成 大乘對數論云耳等
根滅壞有礙
 俱一分不成 勝論對佛者云色等五
皆從同類及自性生
 俱一分非不成 如無過量
  已上別四句。又云一分四句
爲句亦爾者例上結略 如是偏句等者結
上。音裏云。能別不成四句及所別不成四句
云偏句也。望俱不極成名偏句也已上
篠云。若但所別若但能別各約一過作句名
偏句。能所雙合自他雙合作句名雙句。即
對雙句得偏句名已上
秋篠
基辨云。兩師之中
意同。雖爾云望俱不極成名偏句爲易
了。如秋篠云能所自他雙合爲難了已上
總別者。音裏云。能別不成全四句所別不成
全四句名總也。二種不成之一分四句名
別也已上
四種四句者。同裏云。所別不成全
四句。一分四句及能別不成全四句。一分四
句也云云基辨云。四四合十六句云四種四
句也
疏。其俱不成全有五種四句 鈔曰。自下
答五文中第二明俱不成全有五種四句。此
中七文。初總標。二能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
句。三所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四總明二
四句。五兩俱不成爲首第五全四句。六結五
種全句。七例示一分句。今即初也
疏。有自能別不成俱非所別 鈔曰。二明
能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此中有二。初第
一全四句。後第二全四句。第一全四句能別
不成爲首自他合俱不極成全四句。第二全
四句亦能別不成爲首自俱他俱俱俱合俱
不極成全四句。今示圖云
  第一全四句
    自能別不成他所別不成
     數論對勝論云自性體是和
合因縁
    他能別不成自所別不成
     數論對勝論云和合因縁體
是自性
    俱能別不成自所別不成
     數論對大乘云阿羅耶議是
和合因縁
    俱能別不成他所別不成
     大乘對數論云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第二全四句
    自能別不成俱所別不成
     數論對勝論云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他能別不成俱所別不成
     勝論對數論云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俱能別不成俱所別不成
     薩婆多對大乘云我是和合
因縁
    俱能別不成俱所別極成
     非俱不極成前能別不成中
第三俱句
 合此八句中前七句是俱不成過。第八句
 非此中攝。秋篠云。如數論對佛者説色
 等五徳句所收俱所別極成。前能別不成
 中俱非句也已上秋篠釋第二全四句中第四句
以爲重出非此句攝也。基辨云。此
 疏中第一全四句中云自能別不成。是自所別極成
也。餘准知。又云俱非所別者。自他俱非不極成
 云非也。即
所別極成也
疏。如能別不成亦如是 鈔曰。三明所別
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即准能別爲首二全
四句例同 所別不成亦如是者。音噵云。所
別爲首亦有二四句云云即五種全四句
中第三全四句第四全四句。在亦如是言中

  第三全四句
    自所別不成他能別不成
     數論對勝論云和合因縁體
是自性
    他所別不成自能別不成
     數論對勝論云自性體是和
合因縁
    俱所別不成自能別不成
     數論對勝論云藏識是和合
因縁
    俱所別不成他能別不成
     勝論對數論云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第四全四句
   自所別不成俱能別不成
    數論對大乘云阿羅耶識是
和合因縁
   他所別不成俱能別不成
    大乘對數論云藏識體是和
合因縁
   俱所別不成俱能別不成
    薩婆多對大乘云我是和合
因縁
   俱所別不成俱能別極成
     薩婆多對大乘云神我實
 二四句共前七句是此遇第八句非此過
 也
  能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 此名二
  所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
四句
疏。二四句中是前偏過 鈔曰。於明俱不
成全中四總明二四句。此中二文。初明二
四句相攝。二通伏難。今即初也 二四句者。
音裏云。此文通也。謂能別不成爲首二種全
四句及所別不成爲首二種全四句也已上
噵云。初二之四句。後二之四句云云基辨云。
此二四句言有二意。一者二種四句。能別爲
首與所別爲首之二四句也是音石
釋意也
二者二
種二四句。謂二四句是八句。有二種八句故
總言則十六句。二種者一者能別爲首第一
全四句・第二全四句合爲一種。二者所別
爲首第三全四句・第四全四句亦爲一種
於一種八句各前七句是過第八句偏過
已上由疏
私解義也
皆是此過者。噵云。俱不極成過云云
 其第八句是前偏句者。前所別爲首二偏
句中第三俱句也。邑記云。第八句者即前俱
能別不成俱非所別之句也。此是前偏句中
能別不成全四句中第三自他俱能別不成句
也。所別准知已上
邑記
周記云。前偏句者即是
前所別不成。能別不成二偏句中第三句也
云云
疏。雖總有四名二四句 鈔曰。二通伏
難。難云。上所明能別爲首第一全四句・第
二全四句。又所別爲首亦爾。合有四種四
句。然今何云二四句耶。今疏主文通此伏
難 雖總有四者。音噵云。總有四種四句。
然其體唯二種四句已上
後即是前等。明體
唯二。音導云。後七句即初七句云云已上
後所
別爲首二四句即前能別爲首二四句也。翻
倒則體全同。故云更無異邑記・周記・秋篠・
音裏所釋皆同
疏。有自兩俱第四句是 鈔曰。自下明俱
不極成五種全四句中第五明俱不成爲首
第五全四句。音石噵云。第五全四句云云
示圖云
 第五全四句
   自兩俱不成他非兩俱不成
    佛者對勝論立我是和合因縁
   他兩俱不成自非兩俱不成
    勝論對佛者立我是和合因縁
   俱
兩俱不成兩謂能別
所別之二
    薩婆多對大乘立我・是和合因
   俱
非兩能別
所別
俱不成
    如無過宗佛者對聲生云
聲是無常
有俱非自他等者。音噵云。中卷疏云。有俱非
自他兩俱不成。如無過宗。初三皆過第四非
云云前三句非等者評過非文。非謂過
也。是謂非過
疏。如是合有五種全句 鈔曰。明俱不成
中第六結五種全四句
疏。一一離之恐繁且止 鈔曰。同明俱不
成七段科中第七例示一分句 一一離之
者。音噵云。一一離之等者如中卷疏記。爲一
分句者作一分四句云云復有五句等者。
音噵云。復有五種四句云云秋篠鈔云。復將
一分句等者。將自能別一分不成等句對餘
全句有五種
四句
復將全能別不成等句將謂爲
首也
對餘一分句皆理定有云云基辨詳云。一
一離之者離謂開也。爲一分句者准前偏句
應作分句。此一分句亦准前有五種一分
句。疏文雖説恐繁且止今時末學不識且
止故今雖似違恐繁疏意。疏説如理應思。
故。分別思惟作爲句圖。一一立量俟後來
君子已。能別一分不成爲首對自或他ニオイテ
所別極成作第一一分四句。復能別一分
成爲首對俱一分所別極成作第二一分四
句。復所別一分不成爲首對自或他一分能別
極成作第三一分四句。復所別一分不成爲
首對俱一分所別極成作第四一分四句。復
自或他トニ一分兩俱不成爲首對他自一分
兩俱極成作第五一分四句。總有五種一分
四句成四五二十句。此中除重出非相
攝句則合シテ除三句。所餘十七句正示過。圖

 第一一分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一分能別不成他一分所別
    如數論對佛者言我及
色等五皆是滅壞有體
   他一分能別不成自一分所別
    如佛者對數論云我及
色等五皆是滅壞有體
   俱一分能別不成自一分所別
    如薩婆多對數論云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俱一分能別不成他一分所別
    如數論對薩婆多云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第二一分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一分能別不成俱一分所別
    如薩婆多對勝論大種藏
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他一分能別不成俱一分所別
    如勝論對薩婆多大種藏
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俱一分能別不成俱一分所別
    如數論對薩婆多大種藏
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俱
能別不成俱
所別
    如薩婆多對化地部我去來
世皆是實有非此句攝重出
 第三一分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
所別不成他
能別
    如薩婆多對數論云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他
所別不成他
能別
    如數論對薩婆多云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俱
所別不成自
能別
    如薩婆多對勝論大種
藏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俱
所別不成他
能別
    如勝論對薩婆多大種藏
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第四一分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
所別不成俱
能別
    如薩婆多對數論我及色
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他
所別不成俱
能別
    如數論對薩婆多我及
色 等五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俱
所別不成俱
能別
    如數論對薩婆多大種
藏識皆是實有和合因縁
   俱
所別不成俱
能別極
    成如薩婆多對化地部我去來
世皆是實有非此句攝重出
 第五一分四句  兩具不成爲首四句
   自
兩俱不成他
兩俱極成
    如佛者對勝論我及色
等五和合因縁同類所生
   他
兩俱不成自
兩俱極成
    如勝論對佛者我及色等
五和合因縁同類所生
   俱
兩俱不成
    如薩婆多對大乘師我及
色等五和合因縁同類所生
   俱
自他兩俱不成
    此是前全分兩俱不
成之句重出也
 與前五種全句合則有十種四句。今疏
 所云總成十句者具應云十種四句。總委
 云則成四十句也
復將一分句對餘全句者。自此以上以分
對分爲四句已。今此二句以分對全爲四
句已。以一分四句爲首對全句作句也。
此亦有五種四句。圖如左
 第一以分對全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
能別不成他所別不
    如數論對佛者
我是滅壞有體
   他
能別不成自所別不
    如佛者對數論
我是滅壞有體
   俱
能別不成自所別不
    如薩婆多對大乘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俱
能別不成他所別不
    如大乘對薩婆多藏
識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第二以分對全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
能別不成俱所別不
    如薩婆多對勝論藏
識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他
能別不成俱所別不
    如勝論對薩婆多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俱
能別不成俱所別不
    如薩婆多對大乘我
是和合因縁常住
   俱
能別不成俱非所別
    如勝論對佛者色等五皆同類
及自性所生非此句攝重出
 第三以分對全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
所別不成他能別不
    如佛者對數論我及
色等五皆是滅壞
   他
所別不成自能別不
    如數論對佛者我及
色等五皆是實有
   俱
所別不成自能別不
    如大乘對薩婆多我
及色等五皆是實有
   俱
所別不成他能別不
    如薩婆多對大乘我及
色等五皆是自性所生
 第四以分對全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
所別不成俱能別不
    如佛者對勝論我及
色等五自性所生
   他
所別不成俱能別不
    如勝論對佛者我
及色等五自性所生
   俱
所別不成俱能別不
    如薩婆多對大乘我
及色等五自性所生
   俱
所別不成俱能別極成
    如薩婆多對化地部我去來
世皆是實有非此句攝重出
 第五以分對全四句 兩俱不成爲首四句
   自
兩俱不成他兩俱不成
    如勝論對薩婆多我及自
性皆是和合因縁藏識所生
   他
兩俱不成自兩俱不成
    如薩婆多對勝論我及自
性皆是和合因縁藏識所生
   俱
兩俱不成若由法云俱分
兩俱不成亦俱全
    兩俱不成。則此句無。俱一分兩俱
不成則非俱全兩俱不成。故俱全
    非俱一分。故此句無。若强改作
句云俱一分兩俱不成非此
    中攝。偏句故也。如數論對薩婆
多云大種藏識皆是實有和合因
    
   俱
非兩俱不成非俱全不成
    若由法俱非一分兩俱不成俱非全
分兩俱不成。則此無過句也。如
    佛弟子對聲生論云聲無常
 總以分對全五種四句如是此第五中三・四
句非以分對
 全句作句示
非此中攝也
復將全句等者以全分四句爲首對一分句
作句也
 第一以全對分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能別不成他
所別不成
    如數論對佛者我及
色等五皆是滅壞
   他能別不成自
所別不成
    如佛者對數論我
及色等皆是滅壞
   俱能別不成自
所別不成
    如佛者對勝論我及
色等五皆是自性所生
   俱能別不成他
所別不成
    如勝論對薩婆多我及
色等五皆是自性所生
 第二以全對分四句 能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能別不成俱
所別不成
    如大乘對薩婆多我
及色等五皆是實有
   他能別不成俱
所別不成
    如薩婆多對大乘我
及色等五皆是實有
   俱能別不成俱
所別不成
    如薩婆多對大乘我及
色等五皆是自性所生
   俱能別不成俱
非所別
    如佛者對數論色等五皆
是和合因縁非此句攝
 第三以全對分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所別不成他
能別不
    如佛者對數論我
是滅壞實有
   他所別不成自
能別不
    如數論對佛者我
是滅壞實有
   俱所別不成自
能別不
    如薩婆多對勝論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俱所別不成他
能別不
    如勝論對薩婆多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第四以全對分四句 所別不成爲首四句
   自所別不成俱
能別不
    如薩婆多對大乘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他所別不成俱
能別不
    如大乘對薩婆多藏識
體是和合因縁常住
   俱所別不成俱
能別不
    如薩婆多對大乘我及自
性是和合因縁藏識性
   俱所別不成俱
能別極
    成如薩婆多對大乘我是
和合因縁無礙性
 第五以全對分四句    
   自兩俱不成他
兩俱不
    成如薩婆多對勝論我及自
性是和合因縁三徳所成
   他兩俱不成自
兩俱不
    成如勝論對薩婆多我及自
性是和合因縁三徳所成
   俱兩俱不成此句若云俱
全兩俱不成亦
    俱一分兩俱不成則無此句
也。若强改亦句云俱全兩俱
    不成則非以
全對分句攝
   俱非兩俱不成若。云俱
非全兩俱
    不成俱非一分兩俱不成。則無
如是過也。若强改云俱全非
    兩俱不成則非此以全對分
句攝也。此第三第四句立量
    則第三如薩婆多對大乘云
我是和合因縁是俱全兩俱不
    成第四如佛者對聲生論立
聲無常。是俱全非兩俱不成
    也。故第三四兩句非以全對分
句也
 總以全對分五種四句如是此第五中第三・
四句非以全
 對分
句攝
上來總自偏句總別至此以全對分句。偏
句總別有四種四句。俱不成全有五種四句。
俱不成一分有五種四句。以分對全有五
種四句。以全對分有五種四句總計則有
二十四種四句。即有九十六句。此中除重出
九句非過七句非相攝句。則合除十八句故。
所餘七十八句正示過失如理應思。恐繁
且止餘事
疏。其初有法不成中解 鈔曰。答文有五
之中第三指下疏解偏句俱句文 如下所
別不成中等 者。音噵云。如中卷疏記云云
如下能別不成中者。同噵云。中卷疏三十
丁裏
俱不成者噵云。俱不極成諸句 如下兩俱
不成中者。噵云。如中卷疏俱不極成處説」
疏。其兩俱全分當廣分別 鈔曰。上來就
宗所依不成能別不成・所別不成・俱不
成之三過宗所依不成過故
釋論文
已。今此疏文第四就宗 兩俱・隨一・猶豫不
成釋。備記云。上文明宗所依不成。自是下
明宗兩俱・隨一・猶豫不成。於中今此文但
明宗兩俱不成也。全分不極成者。且能別不
成全四句中第三俱句。此宗立敵兩俱全分
不成也。一分不極成者。一分四句中第三俱
句此宗立敵兩俱一分不成也已上備記
裏引
其自
他全分等者。備記云。此明宗隨一不成也。
自全分隨一不成者。能別不成全四句中第一
句也。他全分隨一不成者。能別不成全四句
中第二句也。自一分隨一不成者。能別不成
一分四句中第一句也。他一分隨一不成者。
能別不成一分四句中第二句也。所別不成・
俱不成全分・一分四句亦准可知云云 已上備
記尤爲
好。音裏
引用之
有宗猶豫不成等者。噵云。中卷疏
云。其所能別中俱生疑故有猶豫不成云云
疏。二種自性皆言極成 鈔曰。答五文中
第五結歸論文極成言 二種自性差別者。
釋此文古兩家。一者邑記云。二種者有法及
法也。云自性者謂言顯也。差別者意許也
云云二者音石云。意言。有法自性及法自性
云二種自性也。有法差別及法差別云二
種差別也云云基辨詳云。二家共爲有理。
此文含二家意。有法法上體。義及言顯。意許
皆應有不極成也。此皆總攝者。一切不極
成此能・所・俱三不極成中總攝已。音石釋云。
意言。能別・所別・俱不極成之中皆總攝也。邑
記云。有法及法各有言顯・意許。此等不成。
皆是此中極成言簡云云爲簡彼非等者。正
結歸極成言。二宗依者。音噵云。有法及法
云二依。此文意言。今論文爲簡彼二種自
性差別不極成其餘一切不極成過非於二
宗依有法・能別言皆加極成言云極成有
法極成能別也
疏。問何故宗過故此但三 鈔曰。顯宗
依八文中第六明極成言所簡別。問中今
極成者。今論文云極成有法極成能別簡意
何故但云簡能別・所別・俱三不極成不云
簡餘五過及一相符耶。答。此中但以等者。
基辨私云。此答文有三段。初以云宗依必
須極成但簡三非簡一切宗過而答。次以
理門論簡一切宗過立此論亦簡宗過盡
之義而爲答。後擧此論餘文不簡一切過
之例彰此論主但簡三爲義已上
此中者
指此論中 宗不極成者。音導云。不相離宗
云云基辨云。一許一不許故云不極成 所
依者宗所依也。音噵云。有法法云云故但簡
三者。周記云。問。論文中但言極成有法・極
成能別。何以知簡三耶。答。二極成即簡俱
訖。二上有失名俱過故云云 基辨云。周
記釋好
秋篠
鈔云。簡所依中此三强勝。現量等五非宗
所依。簡宗依中非是强勝故但簡此三
基辨云。此
釋尤好
非欲具簡等者。基辨云。此極成有
法極成能別論文彰宗體不極成宗依須極
成。以極成言非簡一切宗過已上
理門成
宗等者。基辨私云。此下文答文意有三段中
第二意以理門論簡一切宗過爲據立此
論亦簡宗過盡之義而爲答。文意云。理門
説宗過但五相違。彼論成立但五違爲宗
過簡由。言非彼相違義能遣。此即擧立此
論亦簡一切宗過之義所據已上
此論以彼
等下正明此論與理門合成立簡盡宗九
過之義已上
以彼簡五者。欲明理門先簡
五過訖故此論但簡三復簡相符二論合
成簡過周備此云以彼簡五已上
故但説三
者。今此論文明但簡三不極成不簡餘過
已上基
辨私
隨自即簡等者。仁記云。此文通難。難
云。宗九過中現量等五過理門中既簡已。今
論文以極成有法・極成能別簡三不極成。
相符極成以何簡之耶。今疏文通此難。釋
通意云。相符是立敵共許故非不極成。故
以極成不簡。然共許不相離是非正故以
隨自簡已上仁記釋
疏意好
備記釋隨自即簡云。但
簡三過。隨便自然即簡相符極成云云
辨詳云。備釋通漫。若爾不云理門簡五
過隨便自然簡三不極成耶。今謂。相符是
隨共也。非隨自故以隨自簡相符也。是故
備釋不爾已上
亦如喩言顯等者。答文有三
段中此文後以此論餘處不簡一切過文
爲例彰此論主但簡三不簡餘意。亦如之
亦言亦前ヒル初答意云宗依必須極成但
簡三非簡一切宗過 如喩言等者。指下
説喩論文。顯因同品者。此一句言簡喩過能
立法不成。決定有性者。此一句言簡所立法
不成喩過二句合言簡俱不成喩過。此是此
論説喩文雖簡三過不簡合・結二過故。
亦之准之自知前極成有法等論文但簡三
過不簡餘過爲今論主意焉。復結此等
意云故此但三。故承上此指此極成有法
等論文。但三者結此論文不簡餘過。基辨
詳古釋云。周記云。下擧例釋云云今謂。既
有亦如言故擧例自可知。不辨擧例如何
釋可謂汎漫不穩。又備釋云。第二答意云
如喩過等。釋顯因同品等三句雖無違害
此文牒第二答意釋不穩。不辨別第一第
二答意故。此亦汎漫無所取
疏。問既兩共許而言極成 鈔曰。自下顯
宗依八文中第七明不云共許言極成。問
意可知
疏。答自性差別非顯眞極 鈔曰。此下答
文。有三重答。此文即初重答。此答意者。備
記云。依瑜伽答。瑜伽以自性・差別爲所
立故不唯因明自性差別。兼亦擧諸法至極
理。若言共成。不能顯至極理。故言極成不
言共成云云由彼不悟等者。基辨云。意言。
瑜伽所云不待諍至極成理彼敵者未悟故。
今能立因喩ヲ以成立之已上
若言共成等者。
周記云。據實而論。自他二家共許亦合得
爲共成。今言極者顯此二法自性
差別
是至極
之理。故言極成也 今云。此
釋尤好
又秋篠鈔云。
答中初説意言。眞極之理元來自然不待言
説性相條然。是即諸法至極之理。於此眞極
邪正異途立決定理。引現見事建立眞宗。
莫不共許。是名共成。今云極成有法者所
立自性。極成能別者所立差別從本已來共
成之名。今顯眞極俱言極成不言共成
 今云。諸家釋意
皆同。尤爲好
疏。又因明法應無有此 鈔曰。此三重答
中第二重答也。此依因明法答也。答意云。
依因明法若言共成者。但有共比量。應
無自比・他比。自比量是能立。他比量是能
破。若無是則因明法不成。故云極成不云
共成
疏。又顯宗依而不言共 鈔曰。三重答中
此第三重。備記云。第三答依因明・瑜伽説。
謂不相離宗是所諍故不極成。對此不極成
故且於宗依上假立極成名云云 今云。此備
釋尤好
宗依者。音噵云。依者有法及法也云云 此噵
於理極究竟者。基辨云。簡大有同異等虛妄
所詮云理極究竟也已上
能依宗性者。音導
云。不相離性云云
疏。問宗依須致極成簡 鈔曰。顯宗依
中八文科之第八。自下明但言宗依不言
因依喩依。此即問也 言極簡等者。意云。因・
喩亦言兩俱不極成隨一不極成應簡不
極。何故因與喩但云不成不云不極成
耶。云何獨於簡宗依過云極成有法等

疏。答有四義故不説極 鈔曰。此下答文。
此中有四義答。此即第一義答也。周記云
第一能依所依對基辨詳云。此釋通漫也。此第
一答意應云約宗・因・喩之
依與體共成・
不共成答故
秋篠鈔云第一體依對基辨云。秋
篠釋爲穩。
體依約宗宗體不極成宗依極成云體依對。
爲好。因喩體依對辨立共與極之別答故
宗不極
者。基辨云。不相離宗體今名宗。則一許一不
許不極成爲體故云宗不極也已上
爲簡不
極者。基辨云。大抵置簡言有簡去有簡持
有簡彰。今於宗體云簡不極。則簡去宗依
極成非宗體而簡彰不相離宗體不極成是
宗體。此云簡持義已上
因喩依體等者。音
噵云。因依者聲也。因體者所作也云云基辨
云。此文意言。因餘喩因依聲因體所作並用
共成。此依・體中無所簡故無云極成簡
也。如因喩亦爾
疏。二因喩能立故無不極 鈔曰。四義
答中第二義答。周記云。第二能立所立對
基辨云。此對釋能
合疏文爲好
秋篠鈔云。二自他對云云 今云。
此對
釋通
漫也
爲有所簡者。爲謂由也。有所簡者。宗依
極成宗體不極成。是即所簡別。故言極成簡
云云 今云。此
釋亦好
因喩之中等者。周記云。下通伏
難。難云。宗中有不極言極簡フホトニ不極因・喩
亦有レハ不極言極應簡之耶云云疏文通
此難文意自可知。而簡別之者簡別不極

疏。三因喩成獨言極成 鈔曰。四義答中
第三義答。此據立敵成不答也。周記云。三
能別所別對基辨詳曰。此
對釋通漫
秋篠鈔云。三成宗對
云云 今云。此秋篠
對釋難了
邑記云。三立敵成不對云云
 今云。此對釋
尤殊勝也
音石裏云。意言。眞因喩中無不
成故不須簡。眞宗中猶有不成故須簡之
云云邑記云。三因喩中無不極成等者。宗
中有法彼此俱成。後陳其法敵者不許。有
此濫故。因喩不爾。故不言極云云 今云。音石
釋疏意尤
好。邑
亦好
又邑記云。問。第三與初解云何別。
答。初解依・體有成。第三約立敵成不云
今云。邑
釋尤爾
宗之中有不成者。基辨云。不極成是
宗體。此云有不成也。有濫故應簡故獨宗
依處言極成簡也
疏。四因不成成簡不極 鈔曰。四義答中
第四義答也。周記云。寬狹差別對基辨云。此
對釋能合
疏文
秋篠鈔云。眞似對今云。此對
釋通漫也
音石裏云。
意言。因中四不成及喩中能所立不成攝因
喩不極成故。於因・喩上無置極成言簡因
喩不極成也云云 今云。此釋尤好。疏等言等喩中能
所立不成。攝非極者攝因喩不極
成
從寬爲名者。音噵云。因喩之過通有體
無體不共言故云寬也云云 基辨云。音石噵大
好。此文寬狹釋應

基辨按。若因喩過用不極成言。則膚受輩。
恐誤謂有體共言因喩非有過故漫但云不
成不云極也。是因喩過不云不極成之由
已上
又邑記云。此説因過中四不成寬通
有體無體。諸不成過皆悉攝盡故。下明因相
但云因有三相等不言極成。喩過中能立
所立及俱不成亦攝有體無體及猶預等過。宗
過失之中隨一不極成然○初立敵相對明
其不極。其有體無體及猶預等恐攝之不盡
故於此明宗相中置極成以簡之。雖宗
過中有相違等過。非不成過亦不攝彼猶
預等也云云 基辨云。此邑記釋
雖無害難了
宗不成中等者。
周記云。問。宗唯後四過無前五過可説云
無別攝。既有前五。何故不以五攝不極云
極簡耶。答。雖有前五但名相違不得名
爲不成。後之三過立敵兩許即名極成不
許即名不成。故前五不攝後四也。又解。
雖有前五由狹不能攝於不極名無別
攝。故置極言云云 已上
前記
基辨釋此文意云。
現量等五相違既云相違。不可攝不極成。
無別攝處。故云極成簡不極成簡去宗依不
極成簡彰宗
體不
極成
故云説極成簡不極也
疏。因中兩俱獨言極成 鈔曰。此文重委
細指示 已攝不極者。攝因喩不極也 兩
俱等寬者。音裏云。意言。四不成等是寬故即
從此寬爲稱。更不標極成名也云云基辨
詳言。此釋尤爾。雖然不明以何所由從寬
爲稱故可謂未可。今謂。四不成等寬通極
成不極成故云寬也。極者共言有體也。非極
者不共言無體也已上
又周記云。四不成六
不定四相違中一一皆有兩俱隨一等過故
云寬也云云 基辨詳云。此釋妄解也。
不辨名極成由故
又秋篠云。
兩俱等名通宗等故其義即既寬。故云兩俱
等寬云云 今云。此釋亦妄解也。不辨
名極成由。但釋寬言故
從餘爲稱
者。音石裏云。意言。因四不成及喩二不成等
名餘也。望不極成云餘也云云基辨詳云。
因四不成喩不成等寬通極成有體不極成
有過也。然今以不成立稱從不共言之餘
共言亦有過但云不成而不云極也。是故
音石釋雖好未痛快也。又云從寬爲稱之
釋亦由是可解。云從餘亦從寬意同也
有體無體等者。此文明共許有過○有體者。
音噵云。共言因喩也云云無體者。音噵云。不
共言因喩也云云同裏云。因喩皆通有體無
體也。因有體者。聲無常。眼所見故者。此因
共言故雖云有體然有過也。大乘對小乘
立聲無常徳句攝故者。不共言故云無體
因也。此因有兩俱不成也。有體喩者。聲無
常所聞性故如瓶等者。此雖有喩體而有
能立不成也。無體喩者。聲無常所轉變故如
大等二十三諦也云云 已上
宗過不爾者。意
云。宗過不共是過。故非如因共言有過。今
云不過等 兩許有體者。兩宗共言有體非
宗後三過。故宗中但云極成也已上基
辨私
疏。然理門云但此論略 鈔曰。此下由理
門作別解此由音
石意也
意云。上來約極成言但
在宗不有因喩而明。已下約極成言在因
喩而釋已上由音
石意私注
音裏云。古徳言。此依理門
爲一解也。既云決定同許。故知於因喩亦
須極成言。但此入理論略不置極成言也
又秋篠意言。此文非別一解。第四答文。
續前同義。鈔云。以理而言。宗・因・喩三皆言
極成。但是略耳。下引二文證三支皆言極
成也。此第四説與玄應一説同也。彼疏云。
問。因及喩中不云極成。何故宗中極成言
簡。答。三支極成應齊等。擧初顯後。故不名
之。似同喩中不成過故眞因喩必極云云 已上
秋篠
基辨詳云。此秋篠釋未穩當。彼先徳由玄應
疏作此謬釋。如上由音石明。後學不應
依用此秋篠説 此中宗法等者。音噵云。
宗者有法宗也。法者因法也云云又裏云。有
法宗也。是總宗之一分故即其極聲聲於別
有法亦轉故也。法者因也云云決定同許者
是極成義 於同品中等者。音石裏云。意言
因於同品中有・非有・有非有也。謂同品有
之三句同品非有之三句同品有非有三句亦
必須共許也云云故知同喩等者。基辨私
云。承上成因喩亦須極成言。理門論既如
是。但此入理論因喩略極言
疏。唯識亦言故知此略 鈔曰。下引因喩
有極成言證成唯識第五文也。由此等文
此論略不云極自應悉知。秋篠鈔引義斷
云。有人云。因喩何無極成。即自解云。因喩
必要極成。以無濫故。眞似相翻皆無此説。
其義云何。答。此亦不爾。因中既有兩俱隨
一不成。翻彼故論極成。但言略故准理定
云云上來顯宗依文終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六
 安永第四年正月三十日於南都興福寺
 菩提院內妙光院南窓鈔記之了
          沙門基辨生五十八歲
  囘向四恩法界海 囘向無上大菩提
 寬政改元年臘月望日於同寺蓮成院南
 窓加訂正。自安永至今年數度令講
 演此本疏之間以諸家釋對辨疏意判
 定是非加校正了
  法相大乘末學沙門基辨生年七十二歲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
第七自出宗體始
至示宗相竟
 南都右京藥師寺法
相大乘沙門基辨撰 
上來明宗依文已。自下示相廣陳中出宗
體文也
疏。論差別性故曰出宗體 鈔曰。自下示
宗相中第二出宗體。此中大分爲四。初牒
論示科。二釋差別性三字。三釋故字。四總
問答。今即初也
疏。差別者謂以爲宗體 鈔曰。此下第二
釋差別性三字。此中有四。初離釋三字。二
示體・義互相差別相。三簡古因明師正釋
新師宗體。四總問答。今即初也 一切者示
無一切非宗者 有法及法者即前段所
言極成有法・能別也。謂取有法・法上體及
義也 互相差別者體與義互差別今云。體先
陳。局守自
性。義後説。屈曲生他異解。此
體與義互差別也。如次具釋
以者故第五囀聲。
釋論故字。以此故字囀義彰示不相離性。
謂離體・義互相差別處無別爲宗依トナリ
トナル者也。其互相差別義遍轉於宗依前論文
所言極
成有法極
成能別者
宗體前論文牒章云
此中宗者四字也
處。彰示此遍轉
義今置以言 一切有法及法者。即前段論
所云極成有法・極成能別言再擧示境第七
能差別義。云何示彰。謂若不置一切有法等
六字。則互相差別スト云コト於何處何物何爲差
別不辨明故。爲示於一切有法及法處有
互相差別義擧示此六字也。今此六字能
差別非餘處故一切有法 等言示能差別
義也 性者體也等者釋性言示宗體
此取二中等者釋差別即性。此者指今文差
別性之性言。二中者。二謂有法及法之二也。
中謂境第七言也。互相差別者。謂於有法・
法體義互相差別。體差別義義差別體云
互相也。不相離性者。體義互相差別而其體
與義同一時處不可分離。是即一許一不許
以爲宗體。取者簡取。云何簡取。謂於有法・
法二中不但取言依。取體義不相離性處。
是爲簡取。欲示此義今置取言。以爲宗體
者。以謂由也故也。第五囀義。釋論故言。示
於不相離宗體有法・法互相差別義遍轉而
置以言。是示以差別性言爲宗體結成云
以爲宗體也已上基
辨私注
疏。如言色蘊互相差別 鈔曰。二明體義
互相差別相是即且示一作法也。此中有
二。初略示。次具釋。今即初也 此之二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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