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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大疏融貫鈔 (No. 2272_ 基辨撰 ) in Vol.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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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因非明。故皆因明云云
今云。此釋尤妙
果明不定所立宗果是果
而非明。若但
名果明。則濫此宗果。故云不定。相濫云不定也
音石噵曰。宗是果而非明。故云不定也云云
義亦有濫所立宗果是果而非明。立論智因是明非
果。故云果明時恐謂果與明相違得
名今云有
濫也
 秋篠曰。果明之明者有果之明及果卽
明。二之明相濫。是故不云果明。立論智
因是明非果。是果之明。是故不云果明。所立
果者。是果非明。故不得名爲果明也云云
因明
兩定今云。就釋此一句古來有二家釋。一者前記・
邑記意云。兩定之兩言。因與明之二云兩。此二
定具云定也。二者後記幷音石噵意云。以因之明。因卽
明持業・依主兩義具云兩定也。二家釋之中前釋對
果明不定句釋。尤爲穩。後記・音石之釋。准標名五釋
之中有以持業・依主釋因明名云。亦爲穩當二家
各得
義亦無濫因明言兩義具
故無相濫也
故名因明音石云。
故論號
立因明之
名也云云
立量之
本意
欲以因
成
成
所立
宗果
義故
秋篠云。論首號因明。本欲以因成果義故。果法
非能成。果明非論名。不欲以果成因義故云云
欲以果成因義故音石曰。明不名果明之
所由也云云。今云此釋尤爾
上來四門分別中第三釋妨難門竟 自下
第四釋本文門也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之二
 安永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於興福寺菩提
 院內妙光院講演斯疏之砌採集先徳所
 説唯爲講義之資。題云總攝要義鈔。其
 後於平安城處處講此疏及九箇度。每
 開講筵以相傳之古説刪補繁約訂正
 功成。冀因明論廣行邪正頓分所學者得
 五明善巧疾獲得無上菩提資糧
 天明四甲辰年自九月二十日復於南都
 興福寺正智院爲一寺學衆開斯講筵。
 其講之暇訂正先所集總攝要義改題今
 云智解融貫鈔。冀由是學斯論道者速
 得解此疏智解融貫云爾同年十二月三日
亥年訂正寫功畢
  藥師寺留學大域龍末資基辨大同坊生年
六十七歲
 寬政改元年於京都京極四條善長寺因
 大疏講演之砌第五校了基辨花押 生年七
十二歲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
卷第三自入本文始至
古今會釋第二終
 南都西京藥師大寺留學
傳法相宗沙門 基辨撰 
自下第四大門正釋本文也。此中大分爲四。
初標疏總科。次牒論文總攝要義頌。三隨
牒述釋疏中總所牒論文。牒
論次第述釋盡論文
四釋論結略頌述
釋竟 初標總科者
疏。第四釋本文者 鈔曰。疏初所列大段四
門分別第四科也。至疏釋竟之總科也 次
牒論文總攝要義頌者
疏。論能立與能破及似唯悟他現量與比量
及似唯自悟 鈔曰。此一頌是此論一部之
大旨也。名八門二益頌。此云總攝要義頌。
謂以八門二益總攝瑜伽等諸論所説一切
因明要義故也。如下疏文具明 自下第三
隨牒述釋。此中有四段。初示一部之大科。
自述曰一部至隨應釋故之文是也。二略
釋頌文。自初頌之中至後方自悟之文是
也。三以三門廣辨頌八義。自辨此八義已
下之文是也。四隨標別釋。自此中宗等多言
已下論疏文是也 初中有三。初示大科。次
就大科分子科。後總釋初分二科由條貫
義類
已下文
是也
初示大科者
疏。述曰一部略指廣分 鈔曰。標宗者八
門兩益爲斯論宗。故牒此云標宗。此疏文
隨頌・長行論次第標牒釋八門兩益之宗
故。今云標宗隨釋分 末後一頌等者。論且
止斯事已下至文盡是也 次就大科分
子科者
疏。初分有二隨標別釋 鈔曰。初分者前
文所言標宗隨釋分。此中今分爲二。故
云有二 擧類標宗者。以八義爲二類所
謂兩益。是此一論所詮大旨。故云擧類標
宗也。藏俊曰。准此科文斯論應以八義
爲宗已上
大疏抄
又秋篠曰。雖有八義不過二
類。一者悟他。二者自悟。擧此兩悟故云擧
類 。凡宗者即論所詮。故以八義爲論所宗。
即指一頌名爲標宗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秋篠
誠盡疏主意。大抵疏主釋例者明論宗有
通與別二例。如對法論通明論宗以中道
爲宗。別明以蘊等三科爲宗。無離三科
彼所明。故具如對法抄。因是秋篠所釋就
別所明。若玄應等云今論以立破爲宗
故理門曰爲欲簡持能立・能破義中眞實
故作斯論已上
玄應
是就通所明而論。謂八義
中雖有能立破。此論所明八義別詮。此論
以陳那論爲本故。通明則應如玄應。今疏
就別明宗云標宗。故以秋篠釋爲是正也
 三明初分二科由者
疏。篠貫義類隨應釋故 鈔曰。音石云。此
中初二句釋初一頌意。次二句此釋長行意
已上
 今云此
噵大好
條貫義類者。秋篠曰。長行之中釋
八義爲六段。不次牒頌。性相求之。何須次
牒。以八爲六此云條貫義類已上
秋篠
基辨詳曰。
此釋不爾。條貫義類等二句。釋初標一頌
意。次隨應釋故之言。彰長行中以前八義
爲六類也故秋篠釋
甚不是也
今此條貫義類者釋上
擧類二字。復釋標宗二字今云擧標論宗
也。問。條貫者。條謂分也。條言分義類爲八。
自可知焉。貫謂通也。云何既分八義今云
貫通是耶。答。以八義分二類。即以一類
各通四義。故今云條貫。若但云條而不言
貫。則各以一類通四義不彰。故今云條
貫也。此文意言。此一頌以八義爲二類兩
貫通。即是標出八義兩益因明宗旨也。故
云條貫義類擧標論宗也 於前所標等者。
釋前隨標別釋句。前者前頌文也。居長行
前故。所標者即八義也。隨應釋者。至下長
行釋頌八義非頌次第。隨其所應以爲六
類釋此八義。故今云隨應釋也。至下自知
 此上總明分科由已。此下第二略釋頌
文。此中有二。初總釋頌意。二八義別釋
初總釋頌意者如何
疏。初頌之中即爲八義 鈔曰。有一者但
有一頌。有二者自他二悟。有四者四句一頌。
有八者八義差別。又矚者。矚謂視之甚也。伺
視也 論各別顯者。上句擧悟他下句示自
悟。是即論頌。至長行釋二悟混交不次。今
簡長行云各別顯也。餘文可知 自下略
釋之中第二。八義別釋。此有十三文初明眞
能立。二
明眞能破。三似能立。四似能破。五釋頌與字。六釋及
似言。七釋唯悟他。八釋現量。九釋比量。十釋似現
量。十一釋似比量。十二釋
及似言。十三釋唯自悟
初明眞能立中有二。
初本釋。後注釋。初本釋者
疏。一者能立故名能立 鈔曰。因喩具正
等者。釋此文有二義。一先徳義。周記曰。
此辨能立古今通論。故言宗義圓成古師以
宗爲
能立
餘七准之云云音石曰。注離七等者。擧
陳那七闕減過性而等取古師八闕減也
云云 已上
裏書
此二師意以因喩具正與宗義圓成
二句釋眞能立。故古今通論也若此意。應訓
讀云因喩具正
宗義圓成顯以悟
他故名能立
二基辨自解。謂此疏文以陳
那家釋能立言。故以因喩具正釋宗義圓
成句。非以古八能立釋也。具謂具足。顯無
闕支。正謂簡邪示無似過。宗義圓成者所立
宗義圓滿成就是由因喩具足眞正謂但由新
師釋。則
由因喩具正故宗義圓滿。第三囀依士釋也。又言因喩
具正即宗義圓成。則第五囀持業釋。因喩具正於宗義圓
成處遍轉故可謂宗義圓
成之體持因喩具正業用
或難此解云。如相違
決定既雖因喩具正非宗義圓成。不生他
智故。必以因喩具正句不可言宗義圓成。
若爾則云古今通論而宗義圓成句爲能立
古師釋義尤堪依用。如何得以新師釋耶。
答。今云宗義圓成彰無過非生他決智。
至疏注釋如具辨釋今正立教・理二證
以釋此文。應成此文陳那家釋非古今通
論義。初立教證者。此注釋初標陳那能立
簡非古今通論。次云由此論顯眞而無妄
義亦兼彰具而無闕。既云義不云言。若通
古則宗言爲能立應不云義。陳那但取
不相離宗義爲宗義圓成。今文彰是。復次
云宗由言顯。此宗言但云不相離宗義。非
云詮言。既今云由言顯故。由是應知疏
主意今就唯陳那家釋能立。若强云古今
通論。則次下文可謂宗言以言顯已。如何
以言顯言耶。故知非古今通論。又立理證
者。今文云宗義圓成而不云宗言。若古師
能詮言爲宗故。明知以不相離宗云宗義
簡古彰但陳那義。此文意説。因喩具正則不
相離宗義必是圓成。故爲眞能立也 顯以
悟他者。基辨云。意言顯因・喩具正而宗義圓
成。必在立能成立宗義因・喩能立言。其能
立言用在悟他。故爲悟他能成立因喩。是
此文意也。若此意則訓讀應言因喩具正宗
義圓成顯以悟他故名能立也
疏注陳那能立十四等故 鈔曰。此下後
注釋。文分爲四。初釋因喩具正句。二釋宗
義圓成句。三釋顯以悟他句結上。四簡非
違決釋成悟他。今即初也 陳那能立者。能
立有古今異。今但就陳那家彰能立。故是
簡言也 唯取因喩者。唯言謂簡去宗取因
及喩。是陳那家能立證也 古兼宗等者。周
記等以此句爲古今通論。古謂古因明師。
兼宗説八能立。如次下明此是前
記等義
基辨詳
云。此非古今通論。彰兼宗爲能立非陳那
家也。上句簡云陳那能立故。非通古釋能
立 因喩二義等者。陳那家唯取因喩爲
能立故。今立因喩二義釋能立也 一者
具而無闕者。秋篠曰。夫論定因要具與正
具初義
正後義
具異闕減。正簡似因云云 明燈
音石曰。
具謂三相義三
具 基辨云。二師意同 離七
等故者。離謂離過也。七謂音石曰。陳那七闕
減過性也。謂三相中闕一有三闕二有三闕
三有一合七闕減過也。等者等取古師八闕
滅也云云 已上
裏書
八闕減者。古師八能立中隨互
闕一則成八箇闕減。秋篠亦與音石古今
意釋スト云意同。等言亦同釋。今難秋篠・音石等
曰。此等言云等取古師八闕減者。疏注所
言具而無闕者。應彰古師八能立。八能立
中以宗爲能立。何故今立具無闕義標唯
於因喩有二義耶已上
今私難
有通斯難云。八
能立中除宗過餘七闕減過是因喩過。故
上云因・喩二義。而此等言等八能立中除
宗之餘。於理全無相違已上
通釋
基辨詳曰。此
會釋不應理。古師八能立中設雖除宗。因
與喩外有現・比等三量。何今不云因・喩及
三量有二義耶。上既但云因喩。故此等言
非等八能立。但是就陳那家釋能立也。今
云離七等釋具無闕。謂離七闕減彰因三
相具而無闕也。等言彰喩具同異無闕合
離式。等是等也有云向內
等麁釋也
二者正而無邪者。
音石曰。因喩正而無邪云云 已上
離十四等者。
秋篠曰。因十四過即四不成六不定四相違
已上
明燈
音石曰。十四者因十四過。等者等取
喩十過也已上
基辨詳曰。秋篠不釋等言。
恐爲向內等歟。有云。十四者十四過類也。
此有釋亦未盡。音石爲勝
疏注。宗亦二義俱無過故 鈔曰。二釋宗
義圓成句。彰眞能立所成立宗必具二義。
故置亦云。亦因・喩二義也 能依所依者。
秋篠曰。能依者不相離宗。所依者自性先陳
後説已上
明燈
音石曰。法爲能依有法爲所
已上
基辨詳云。二師各有得失。難二師
云。釋支圓言。云能所依皆滿足而復釋成
就言云能所依俱無過。皆滿足則無過。故
滿足與無過全無差別。如何義別作支圓
與成就之釋別耶。二義俱同云能所依滿
足・無過意無別故。二師俱不辨二義能所
依義有差別。尤爲麁漫。今別設一解云。支
圓者支謂宗言支。圓謂無過。此初義意約宗
言支無過爲宗圓成。故此所言能依言謂宗
法。所依言謂有法。今取極成能別・極成有
法爲言支圓。此是由音石解釋初義已
若由秋篠難釋
成支圓言爲失
次成就者。謂建立究竟也。以
眞能立因・喩宗義建立究竟由能依・所依俱
正也。故此文釋成就所言能依謂不相離
宗體。所依謂宗依也。宗體正立由因・喩眞。
宗依言正由言支圓無過前疏本釋既云宗
義圓成。明知明宗二義明不相離宗義圓
成。而非明宗言圓成也。此由秋篠釋能所
依解明第二義已若由音石釋能所依釋成就
言。意不痛快。故爲有失
由二師各有得邊以音石釋第一義。復以
秋篠釋第二義。自免如前難也。又問。今既
釋支圓言云言支圓。釋次所依明宗依正。
是即非明宗言圓成耶。答。雖明支圓明
宗依正。皆爲明宗義圓成。非言支・宗依正
圓不宗義圓成故。由是自知。今此疏文就
陳那家釋成能立。非通古今釋也
疏注。由此論顯故名能立 鈔曰。三釋顯
以悟他句結上 由此者。備記曰。由因喩之
二義也基辨云。備釋尤勝。由此之言承
上結眞能立 論顯者。備記曰。今此論文
唯顯邪過三十
三過
不顯闕過。據實應云顯
闕也已上
基辨詳云。此釋不爾。論之言非
指此論。總宗等言論今云論也。顯者言
顯也 眞而無妄者。應上正而無耶之句。眞
謂非似。妄謂似過・闕過。無似・闕云無妄。
意言。總立言論顯説能立因・喩正眞而無
邪妄也 義亦兼彰者。義謂所立宗義。亦言
亦能立因喩正無邪。兼謂言無妄義亦正。
故云兼彰。彰謂顯明 具而無闕者。應上具
而無闕之句。意言。大抵所立宗義圓成必由
能立因・喩具三相無過言與義不相離。故
欲明綺互作釋云亦兼彰。能立具無闕故
義亦具無闕。宗義眞無妄故能立言亦眞無
妄。互相兼彰亦復如是 發此誠言下。正
釋顯以悟他句。誠言者上所言眞無妄具無
闕眞立誠言也 生他正解者。雖立言具無
闕眞無妄。不令他生決智。是違決失不
名誠言。故論道眞必在悟他。敵他智了不
生。立言無生因義。無言智生因。是非因明。
故本釋云顯以悟他名能立 宗由言顯者。
宗謂不相離宗。言謂眞能立因・喩。由因・喩
眞無妄不相離宗義顯故也故名能立者
結上已
疏注。由此似立智生故也 鈔曰。四簡非
違決釋成悟他 由此者承上生他正解
句 決定相違者如下似能立中 雖無闕
過者。言・義三支具無闕非正立。不令生他
決智名爲似立。此論道眞能立唯在悟他。
故以顯以悟他釋能立也
疏。二者能破故名能破 鈔曰。此下八義
別釋中第二明眞能破。此有二文。初本釋。
後注釋。今即本釋文也 敵申過量者。今此
云敵言非證敵之敵。指根本立者名爲敵
也。立能違量能破之人必在敵證者敵。本
量立者申有過量。則其敵者立量顯立過
失。此時本立量人是能破人敵故今名爲敵
也 善斥其非等者。音石曰。斥其非者。顯他
過也。妙徵宗者立量破也已上噵
由前記
基辨云。能
破人善斥本量非。斥謂指斥。是即顯他過之
顯也。又能破人雖不顯過。立因等妙而徵
誥本量宗。是即立量破也。所謂能違量也。彰
示能破有二。一顯他過。二立量破也
疏注。此有二義他宗不立 鈔曰。此下二
注釋文。此中文三。初擧能破二義。二立能
破有二理。三結能破名。今即初也 此有
二義等者。疏文易了。問。立量破與顯他過
有何差別。答。秋篠・音石釋意爲別。秋篠曰。
若立比量破他執者皆立量破。此即亦通
顯過破。如四相違及違決等能違量等。又若
不立量。但顯他過如立量時三支之中隨
應有過敵人見過顯示其過。若立量破必
顯他過。若顯他過未必立量。即立量寬顯他
過狹。故有差別已上
明燈
又音石曰。能破雖一。
立量破不當本量而別立能違故與能立
同。又顯他過直取本量顯過破故。雖實是
本量人爲自證者・敵者爲他。今准立量破
能斥過敵爲自證者及所斥過本量主云他
已上
基辨詳曰。秋篠意未盡疏意。以能違
量云立量破即亦顯他過故。其差別難辨
了也。以音石釋爲勝。音石意云。不當本
量別立能違量等是也。是即雖不顯他過
對他成自立則他宗義自破。是云立量破
也。如四相違等能違量是也。顯他過者直
取本量顯過破及顯他過立量是也。如是
二義差別易分。故音石爲勝也
疏注。諸論唯彰立量徵誥 鈔曰。二立能
破有二理 諸論者。贈僧正曰。今見廣百・
唯識等説皆有立量破文等云云 已上大
疏抄
基辨
云。此諸論言因明論外諸論也。秋篠但取因
明論。恐不穩當何不穩當。謂如成唯識等
諸論雖以性相門有顯他過之説亦兼有
立量徵誥義故基疏中一一立量破也。故
不穩也。又略纂曰。顯過有文立量無文云云
秋篠破是曰。量破文非有者。恐義不爾。四
相違中能違比量等豈非量破。何云無文
已上
明燈
理亦兼有等者。亦顯他過有文爲量破
有文也。秋篠難此文曰。立量破文即在論
中四相違能違量。三支無過。豈非立量破之
文耶。如何今云理亦兼有等已上
明燈
基辨通此
難云。今疏文非云立量破無文。明顯他過
文含立量破。成唯識文等是顯他過含立量
破文故。云諸論唯彰乃至理亦兼有等也
疏注。發言申義名能破也 鈔曰。三結能
破名已上備記
音石裏
發言等者。能破者發立因等言
申能破義。證者・敵者能破人之敵
即本量人也
俱明了也。
立量發言他能悟入。若不發言則他不能
悟。故云發言等。亦云敗彼由言也 由言
者。由立因等能詮言。理門云。唯有共許決
定言詞説名能立或名能破云云故名能
破也者結上也
疏。三者似能故名似立 鈔曰。此下八義
別釋十三文中第三明似能立。此中有二。初
本釋。後註釋。今即初也 三支互闕者。支有
二。初言三支謂宗・因・喩也。二義三支謂因三
相也。今闕言支云闕支也此疏
釋意
多言有過者。
雖不闕言三支。多言有過。如雖宗言有
現量等九過也此疏
釋意
音石曰。三支互闕者。二
義中初闕支。多言有過者。二義中後有過已上
虛功自陷者。闕支・有過故虛能立功自墮負
也 故名似立者。結上也
疏注。此有二義諸過隨生 鈔曰。二似能
立注釋。此有二文。初彰有二義名似能立。
後釋似立名結。今即初也 闕支者闕言三
支 隨應闕減者。秋篠曰。問。陳那。若有體
闕。因一喩二之三支也有言三支互
缺義三相也
若無體闕。
約因三相而説闕過也有體・無體二缺
但於因喩云
如何今
云宗・因・喩三耶。答。闕支者翻眞能立中宗
二義不圓成故。是非闕減過性之闕。闕因・
喩支言支亦是闕過。言總意別。故云隨應
已上
明燈
基辨詳曰。秋篠問答未穩。今云闕支
約言三支。若述立者宗言有現・比等相違。
則是非宗言。即闕宗支言支也。闕因・喩亦
復爾。於言三支互缺其體。或一時皆缺故。
云宗等隨應闕也。有・無體闕約義三支是
陳那義。至下應知。非今所論。故秋篠釋可
謂穿矣 設立具足等者。施設建立言支
具量。由義闕不共許諸過隨生云有過也」
疏注。僞立妄陳故名似立 鈔曰。後釋似
立名結文也。僞立妄陳者。由言許違詮非詮
異・簡不簡別僞立妄陳。證・敵悟是顯過。若
不發言邪謬難顯。興言彰妄。敵他指過自
負。此名似立也
疏。四者似能故名似破 鈔曰。此下第四
八義別釋中明似能破。此中二文。初本釋。後
注釋。今即初也 敵者量圓等者。由邑記音
石意。此敵言存二意。一云證敵之敵。謂根
本立者量無失圓證敵之敵妄生彈詰名似
破也今云。若此意。訓讀應云敵
者量圓妄生彈詰等也
二云似能破人
之敵ナレハ根本立者爲敵謂准前能破所言
敵言釋是今云。若此意。訓讀應云
敵者量圓妄生彈詰也
量圓者。本
立量無過非具正圓滿似能破人妄生彈詰
也。所申過起者。能破申言有過失名似

疏注。此有二義故名似破 鈔曰。此後注
釋似破文也。文自易了 一者敵無等者。此
敵言亦准本釋有二意 十四過類者。具
如理門論説。足目仙人所説一同法相似。二異
法相似。三分別相
似。四無異相似。五可得相似。六猶豫相似。七義准相似。
八至非至相似。九無因相似。十無説相似。十一無生相
似。十二所作相似。十三生過相似。十四常住相
似。此中初七宗過類。次五因過類。次二喩過類
二者
自量有過者。自立量破有過自不辨明即有
過非能破顯他過。第二義釋所申過起。即
有過非能違立量破也
疏。文説與字顯體相違 鈔曰。八義別釋
中五釋頌與言。文者前頌文也 多體相違
者。六釋中相違釋。彰非能立之能破亦非
能立即能破而置與言。故云表多體相違
也 立破眞似者。眞能立・眞能破・似能立・似
能破也
疏。致及似言故稱及也 鈔曰。八義別釋
中六釋頌及似言 顯過通能立破者。音石
曰。似能立・似能破也已上
過者似過。秋篠
曰。擧眞等似故稱及也已上
明燈
西國言遮。此
翻爲及或翻爲等二十
論疏
秋篠由是 自下
八義別釋中七釋唯悟他。此大分二。初正
釋唯悟他。二會違文。初中亦二。初釋悟他。
二釋唯言結 初釋悟他者此亦二。初明悟他
由言。二明悟他

疏。宗義各定是非宗曉 鈔曰。此初明悟
他由言 宗義各定者。此一句彰立敵未諍
已前各各所立宗義自本定存也。疏釋云本
所解故。音石曰。勝論立聲無常。聲論立常
聲故云各定也已上裏邪正難知者。未申因・
喩已前。各各所立定存一許一不許故。邪正
難分。發眞因喩言。則邪正始著。疏釋云未
共許者。彰未申因喩已前宗義各各一許
一不許也 由況既彰等者。此句云始顯因・
喩言時。即彰悟他。若不顯因喩言。則無令
悟他故。若申共許因喩時。所立宗是非邪
正遂得明著也 眞似言興等者。言興二字
彰悟他也。謂發無過因・喩言云眞言發。即
眞能立。此眞立言起故宗成是正自曉。又
發有過因・喩言云似言發。即似能立。此似
言起宗成妄謬自曉。故云宗義各定乃至
非宗曉也
疏。功成勝負證立俱明 鈔曰。此釋悟他
中二明悟他有別 功成勝負等者。由宗義
是非著立・敵二中眞立破功成勝。似立破功
成負也 彼此俱明者。生解云明。即明顯
義。俱之言就眞立・破。則證敵俱。此俱解云
俱明。若似立破。則證・立俱。此俱解云俱明。
彼此者。此亦就眞似二立破意別。若眞立・破。
證爲彼敵爲此。若似立・破證爲彼立爲此。
是由音石意釋。噵曰。能破生證解。似
立・破由他指述生立自證他解。故云俱
已上
音石
 基辨云。此一句。尤難解。眞能立中立自敵他如
常可解。眞能破之中立量破立能違量敵他人
名爲自。是云此。所違本量人名爲敵。是云彼。爲能
破人所破人是他故爲彼也。又若似立・似破中。似立敵
他本量似立者相對敵者。此敵不許似立故無悟他。
唯證者悟似立。若似破敵他本量立者。不許似破。故
無悟他。而彼證他悟似破也。是故似立。似破唯證者
悟他也。問。若爾疏注云證立俱解。爲立有解耶。音石
初義云似立・破通自悟耶。答。似立・破人由他指述
有知似之自悟。故音石云通自悟。疏注云由他指
述證・立俱解。敵他不許指示有過
人。不云證敵俱解也。後學審思
疏注。由自發言者。釋此自言亦如前辨。就
能立・能破之眞・似有差別應准知也然音石
裏有委
細釋云。眞能破中若立量破。是同能立。能違立論主爲
自敵證爲他。若顯他過。則能斥過人爲自證者及所
斥過本量主云他也文基辨云。此釋尤爾。能破雖一。
立量破不當本量別立能違故。與能立同。又顯他
過直取本量顯過破故。實是雖本量人爲自證敵爲
他。今准立量破能斥過敵爲自。證者及所斥過本
量主云他也。音石
所釋尤爲勝也
功既成勝者。由自立發言
已眞立無過證・敵俱生決解。故云根本立
自成勝也 由他指述者。基辨謹按。此四字
句准前由自發言文例。應在自功成負句
上。恐寫誤錯亂歟。上句既以自發言爲所
由眞立功成ト云勝也。此似立破亦以他指述
爲所由似立破人自功成負也ト云。由他指述
句在下不辨成負由故。今作此解。又就
由他言由音石意曰。由他者本量主也基辨
云。
能顯過本
量主也
顯過似破亦爾亦似立
量破
今能欲斥
過似能破人云自云立。今顯過指似破主
人云他云他指述也已上
至次文應具辨」
疏。故從多分皆悟他也 鈔曰。正釋唯悟
他中二釋唯言結 故者承上也 從多分
者。音石曰。立者能立基辨云。能立
敵他如常
能破基辨云。
能破敵
他所違量立人云他
能違量立人云自也
唯悟證者・敵者之他。似立
基辨云。似立人根本立者作似立也。此敵他如眞能立
敵他此敵他不許似立故無悟他。但證者悟他也
似破基辨云。似破敵他本量人也。不許似破故無悟
他。爾似破立者由敵他指述知似。故云通自

唯悟證者他亦通自悟也。敵者不許故
不通自他悟。故云從多分也已上
基辨云。唯
言有三義。一簡持義。二決定義。三顯勝義。
今取第三。前二非今所用。梵云摩訶。翻云
大或云多或云勝。以勝與多意同。今以從
多分釋頌唯言令悟證他全敵他一分義
邊勝多故也
疏。理門論云及似能立 鈔曰。釋悟他
中第二會違文。此中有三。初擧理門文。二
疏主釋理門會。三會論唯言。今即初也
隨其所應者。如次疏文 爲開悟他者。此他
言有證他與敵他別。如次疏釋
疏。能立悟敵准知亦爾 鈔曰。此下疏主
釋理門會。此有二文。初釋理門意。後正與
此論會釋。今即初也。音石亦以此文云釋
理門意已上
能立者簡牒 由自發言等者。
自謂立論主。他謂敵・證 發言者。由立論主
發因喩言生敵證解也 似立者簡牒 悟
證及等者。音石曰。立論主者。敵者他顯過
故。證者他與立者自二人解生故。云通悟
自他也。眞立破唯悟他非通自悟也。自己
本解故。似立破是亦通自悟已上
由他顯已
二句釋上句悟證及立論主文。意言。由敵
他顯過已證他・立自有ト云過解生也 故言
隨應者。故言承上。隨應者。眞立云敵證他。
似立唯云證他。有此差別。又似能立。雖有
立論主亦自悟故通自他悟義。今唯取悟他
邊。以有如是差別。理門總説云爲開悟
他。故示有差別云隨其所應也秋篠雖有多
釋不過上
來釋
能破似破等者。能破准能立似破准似
立。故云准知亦爾
疏。此論下文正與彼同 鈔曰。正擧此論
會同理門釋 皆能悟他者。音石曰。他謂證
者・敵者他也已上
不能悟他者。同曰。他謂敵
者他也已上
問。何故似立破云不能悟他
耶。答。似立破有過故。敵者他不能悟本量
意。但證者他能悟。故今頌云悟他也 正與
彼同者。此四字釋二論意已正會同句也。此
以理門隨應悟他會此論云唯悟他也。音
石曰。問。理門云似立悟他。此論云似立不
悟他。二論既違。何云彼同耶。答。理門據證
他云悟他。此論據敵他云不悟。全無違也
已上
 秋篠曰。此論下文者。取前後文合言下文。非
一處文。此四處文。在宗等三支文下。故云下處
疏。故此頌中從眞名唯 鈔曰。會違文
中三正會論唯言。有兩重釋 故者。會中
承第一據多分義之詞也 此頌中等下。第
一重釋。又眞立破等下第二重釋 據其多分
等者。音石曰。疏有二釋。初釋意。謂能立・能
破・似立・似破是四通悟證者他。故從多分
立唯悟他。若少分似立似破亦通自悟也
已上
今云。此文諸家所釋無別勝劣。秋篠於
疏釋外別設二解助釋廣如彼鈔。音石由
周記周記云。初半頌中眞能立破全悟於他。
二似之中亦悟證他。故云多分云云
音石由
是作委細解裏曰。問。何故似立似破云通自悟
耶。答。似能立本量人設立有過量
時。數他斥彼過。爾時立者。證者俱生解也。既立者生
解故云自悟也。又似能破者本量主申無過量時。
敵他妄斥其量有過。其時根本立者聞似破云我所
立量無過。其時似能破人生我破斥似解。故似能破量
本主之悟故云
自悟也文
此等所解但就疏釋。尤爲殊勝
 言唯悟他者。古來有兩家釋。一秋篠曰。此
論唯悟他者。此有三解。一云。言總意別。二
云。以少從多。三云。陳那盡理而言。天主意
存略説也。故彼此文義無乖反已上明燈 基
辨詳云。就
此三解。第一解意。謂唯悟他總言含證他與敵他全分
一分之別云言總意別。第二解意。以敵他一分在眞
立破從證他多分在眞似立破云唯悟他。此以少從
多也。第三釋意。理門云隨應。盡理説也。此論云唯悟
他爲略説也。今評是非者。此中第二是疏主意。所
餘二解疏外設解。然第三釋。天主存略者。非疏主意。
疏主自會云正與彼同。故第三釋非助此疏
釋。第一釋以隨應釋唯言。對疏主無違
二邑
記曰。疏中兩解。唯字既許少分自悟。唯義理
猶似未明。夫言唯者決定義故已上
 基辨詳
云。邑
師難疏釋意。言唯者是決定義故。疏中以多分釋
唯悟他。成少分有自悟故。與以決定義云唯悟
他論意相違。唯字義似未明。是邑師難疏釋意。此
難雖似有理未得疏意。故爲此謬難。疏釋意如次

又邑記中疏外更設兩解。彼記曰。更解者。
且似能立中若由敵者出過立者解生。是非
自悟。即是眞能破中顯過破悟他所攝。以能
破者而爲主故。若不爾者。彼眞能破應非
悟他。似立既爾。似破應爾。非自悟也。若爾
似立既非悟他。便違論旨。若約悟證人。無
違理失。又一解云。似立・似破本欲悟他。從
本爲論。不名自悟。此二唯解俱不違理。
幷疏四解。應更詳之已上
邑記
 基辨詳云。似能立中。
若由敵者出過立者
解生。此非自悟。云眞能破中顯過破所攝。此解雖有
理。八義分齊混合。若似能立者悟我能立是似。敵者出
過後自悟。是從顯過敵眞能破人云則悟他所攝。雖
爾是從根本似能立者云時自悟。若無似能立者自
悟。眞能破量無悟他。若無悟他非眞能破。其悟他
從似能立云則自悟。疏意皆約根本論。非相攝論。
邑解分齊混交
爲不隱當
基辨今叙疏釋實義曰。疏中釋
唯言非決定義。今云據多分。取顯勝義而
釋也。多是勝義。大・多・勝三義同翻故。今顯
多分云唯悟他。顯證他悟勝有之義。如前
已釋。邑師以何云此文猶似未明耶。邑釋
過猶未及也 又眞立破等者。第二重釋。以
似從眞會唯言。是亦以顯勝義云唯也。音
石曰。後釋意謂。似立破亦雖通自悟今從
眞立破之唯悟他亦云唯悟他也已上
基辨
云。似立破雖通自他悟從眞立破勝名唯
悟他此唯義亦顯勝義也
疏。五者現量故名現量 鈔曰。此八義別
釋中第八釋現量。此有二文。初本釋。後注
釋 行離動搖者。此一句總示定・散二心現
量相。散心現量亦無分別故。行謂心心所能
縁行解相。動搖謂心散亂。離動搖者示無
分別。簡有分別比・非境 明證衆境四字音
石曰。定心現量。親冥自體者。音石曰。散心現
已上二
句釋噵
又秋篠擧元曉由瑜伽云雖入定
心而前有分別影像等非是現量超過影
像方爲現量知見救云。定心念念麁細不
同。縁前影等是細中麁。超過已後有無分
別現量知見アルハ。是麁中細。雖麁細別俱是現
量。故諸定心隨縁何法有無
影像
皆名現量。不
違彼論彼論瑜伽。論曰。一者縁有分別影像。二者
縁無分別影像。後方所作成就超過影像
所知事中有無分別
現量知見方生云云
 已上
明燈
基辨云。秋篠尤爲殊
近來瑞源增補此解引用
義意相違。覽者用心
疏。能縁行相故名現量 鈔曰。此下後注
釋現量文。此有二文。初明二類現量相。後
立二類結。今即初也 能縁行相等者。明
定心現量相。不動搖者。示無分別。簡比・非
量。因循照境者。一本作自唯照境。雖義意
通作因循爲有味。備曰。因循者俗語也。即
任意之異名也。邑曰。任運縁義也已上音
石裏
一句正示定心相。不籌不度句亦示無分別
相。釋明證二字也 離分別心等下明散心
現量相。離分別心者。示無分別心簡比・非
量。自本釋行離動搖句而出。照符前境者。三
類境中性境。明局自體者。離名言種類等現
現別轉。故名現量者結定散二類現量相也」
疏。然有二類亦皆現量 鈔曰。注釋二段
中後立二類結文 定心徵湛等者。明二種
有影
無影
定心皆現量 隨縁何法者。有影像無
影像中隨縁何法皆名現量 若親於境冥
得自體者。散心現量性境無分別縁也。任運
變故性境不隨心也
疏。六者比量故名比量 鈔曰。此下八義
別釋中第九釋比量。此有二文。初本釋。後
注釋。今即初也 用已極成者。用共許因喩
也 證非先許者。因・喩爲證令共許一許
一不許宗也 共相智決者。貫通分別智即
了宗智也。音石曰。言比量者了宗智也。故
此論曰。言比量者。謂藉衆相而觀於義。相
有三種。如前已説。由彼爲因於所比義
有正智生。了知有火或無常等已上
 秋篠釋
共相智
決句縷
縷廣説
疏。因喩已成非比量攝 鈔曰。此後注釋
比量文 因喩已成至故名比量之文明比
量相 用已許法等者。音石曰。謂比量心以
因・喩共許法成所立宗也已上
仁記曰。以
因比宗故名比量。以喩顯故名譬喩量
已上
因義通被者。如縷貫花喩貫
宗喩
因義實
通宗・喩。由貫通故共相智起時。印決未共
許宗也。因先所申故云先宗 雖將已許
下。秋篠曰。簡違決云云
疏。七者似現名似現量 鈔曰。此下八義
別釋第十釋似現量。文有二段。初本釋。後
注釋。今即初也 行有籌度者。行謂行相。心
心所行解相。即有分別心。下論云。謂有智
了瓶衣等分別而生云云疏釋曰。縁瓶等
智不稱實境妄分別生名分別智云云非明
證境者。有分別似現量也 妄謂得體者。瓶
衣等相不知分別心之影像妄謂得體也
名似現量者結文如下疏云。准理門論有五種
智(似現量五種智)一散心縁過
去。二獨頭意識縁現在。三散意縁未來。四於三世諸
不決智。五於現在諸惑亂智。謂見杌爲人陽炎爲
水及瓶衣等名惑亂智。皆非現量。是似現收云云 音
石曰。五種智中除第二餘四心皆是五俱意識也云云基
辨云。音石釋一往義。謂五種智中第二全分意識。不通
五識。第一・三・四在五俱・獨頭二。第五唯五俱。又可第
一・第三縁過未
。是五後意識也
疏。散心有二唯現量故 鈔曰。此前段注
文 散心者。似現量非定心故標云散心
也 有二者。一有分別似現量。二無分別似
現量。如眩翳・酒狂等。邑記曰。如任運見空
華・第二月等。雖無分別非眞現量云云
能分明等者。一本作不能分別義意難通
論據決定等者。此通伏疑。此下論云似現量
有分別智。何故今立無分別似現耶ト云。今文
通云。下論據テ云有分別智決定似現量。非無
分別。心皆唯現量ト云。故非無無分別似現量。
秋篠鈔云。問。似現比於自共二相中爲得
何相耶。答。得共相。問。若爾應是比量。何
故名爲似現比耶。答。共相義寬。眞比義狹。
以其稱理稱共相者名爲眞比。雖取共
相不稱所量妄作異解名似現此取意
疏。八者似比名似比量 鈔曰。第十一釋
似比量 妄興由況等者。如於霧等妄謂
烟起立有火等。是妄因喩。即成邪宗 相
違智起者。於霧等知有火故即相違智
注。妄起因喩等二句明立者妄 順智不生
等二句明敵者妄智隨生。秋篠曰。上二句釋
謬成邪宗向。下二句釋相違智起向 所立
設成等者。示違決也。三相具足雖所立成。
由彼此乖角名似比量。彼此者。立敵宗因
喩乖角也。周記云。即決定相違三相雖有所
立。亦立敵各成二家自執異解名彼此乖
角也已上
前記
疏。及似等言皆准前釋 鈔曰。第十二釋及
似言。等言等取與言皆如前釋
疏。法有幽顯能立爲顯 鈔曰。第十三釋
唯自悟言音石
噵科
此中。有三。初明現比分眞
似。二正刊定自悟。三通伏疑 初中亦二。
初辨境幽・顯。二分智眞・似。今即初也 法
有幽顯者。法謂諸法法體。對能縁智則境
也。此中若現量智境則謂理與事。若比量智
境則謂所立法能立法因喩幽微顯著等者。
幽隱難知云幽微。明著易知云顯著也
若現量境等者。於諸法法體中若現量境則
理幽事顯。問。何故云理幽事顯耶。答。今約
散心現量境論。故諸法境上空無我等理即
幽隱云理幽也。五識親境共相違色聲等
是爲事顯。若見道已上淨心現量。空無我等
理非幽即名理顯。非今文用 若比量境等
者。所立宗義名幽未所見邊名宗。是也。能
立因喩名顯所見邊名因喩故
疏。行分明昧幽顯俱昧 鈔曰。二分智眞
似 行分明昧者。行謂能縁心等行解。即現
比二智也。昧謂似也 眞現比者。謂現比量
智。非云境也 於境幽顯四字是境也。俱明
二字但眞非似。就云幽顯俱明。問云。因位
五識現量縁境是顯。其境上之理幽。五識不
縁。云何今云幽顯俱明耶。答。古師釋。今云
俱明據因果二位合説。若言果位諸識及
因中定位五識及五俱第六識。則理事俱明。
若散位五識。事明理昧。或散五識親證事故。
雖不縁理但事無倒則理事自得明更思 已上
前記
基辨私詳。此文通因果二位六識合説眞現
比智。於五識現量散位事明理昧。而定位第
六識理明了故散定六識合説云俱明也。果
位六識俱明不待論自應知。今文亦於眞
現比言合説云俱明也。由是境幽顯三字
亦現量是理幽事顯。若比量則所立幽能立
顯隨應俱明。似現比三字示智。於境幽顯四
字示境。俱昧二字示似智也
疏。故此二刊悟自非他 鈔曰。釋唯自悟
中第二正刊定唯自悟 故者承上刊定
此二者二種之二。非單之二。此言指上幽顯
明昧。即眞現比與似現比故二種二 刊定
者以兩益刊定二種二 唯悟自非他者。
正刊定也 現比因果等者。音石裏釋曰。意
言。眞現量心。眞比量心ヲ云初知所作等因云
因也。次知所立無常宗等云果也。即了因
智云因。了宗智云果也已上
此釋尤妙 唯
自智者。上云行分明昧故立眞・似現比。行
謂自智行解。即現比因果。故刊定爲唯自悟

疏。雖自不曉後方自悟 鈔曰。釋唯自悟
中第三通伏疑。疑云。何故先悟他後自悟
耶。今疏文通云云云曉謂悟也。無自悟則
無應悟他理故。其實應先自悟後悟他。
雖爾製述因明之權衡。根本但爲利有情
大菩薩行善巧方便。故先悟他後述自悟
是疏文意也上來頌文略釋竟 自下隨牒述釋
有五段中。大文第三廣釋八義。三門分別。
此中有三。初總標科。次示三門科。後隨科
別釋 初總標科文如何
疏。辨此八義略以三門 鈔曰。如文可
知 次示三門科者
疏。一明古今體相同異 鈔曰。古今同異
者。分別古師與新師建立八義有同異也
 體相同異者。即解論文辨八義體相之同
異也 後隨科別釋者
疏。明古今同異者 鈔曰。此下三門之中第
一門。此門大分爲五。初明能立古今同異。
二明能破古今同異。三明似能立古今同異。
四明諸量古今同異。五總結。於似能破無
古今同異故不論是也 初能立古今同異
中亦分爲四。初明古八能立。二明古四能
立。三明古三能立。四明今二能立 初明
古八能立者
疏。初能立中而爲所立 鈔曰。初明古八
能立中亦分爲三。初擧三箇論八能立。二
明三箇論所説所立法。三會三箇論所説
近來瑞源記中。以云初示宗・因・喩
三古今同。次辨異爲科。甚不是也
初能立
中四字標牒 瑜伽十五等下。初正擧三箇論
八能立同異 皆以自性差別下。明三箇論
所説所立法 對法亦説者。對法第十六文
也 八聖教量者。仁記曰。現量等三量皆是
智也云云 音石裏
引仁記
音石曰。又理門云現・比
二量攝。故教是現量攝理是比量攝。以現量
心縁於聖教以比量智知所詮理。故此聖
教對智疎故非能立也云云基辨詳云。此陳
那意。明三量不爲能立也 皆以自性等
者。基辨詳此文有通伏疑意。今以新師意
疑云。三箇論説以立宗能立攝。若爾以何
爲所立耶。答。如今疏文通云云皆謂多也。
三已上云皆。新譯釋家文例如是。如二十
論疏述。古師意云。三論皆同以自性・差別
爲所立也。自性謂先陳。差別謂後説。其先
陳・後説中所詮自性聲言上
所詮義
差別無常言上
所詮義
爲所
立也。即陳那家所言宗依爲所立也。此標
初能立中至而爲所立之文。擧説三箇論八
能立因釋所立法竟 正教量者。對法説
聖教量。名異體一。裏書云。仁曰。現量等三量
皆是智也。問。何故聖教量名智耶。答。若不
智者八義中能立・能破所攝。又理門云。現・
比二量攝故。教是現量攝。理是比量攝。以現
量智縁於聖教以比量智知所詮理。故此
聖教疎故非能立。名立具也已上
自下第三
會論違。此中有四。初釋瑜伽・顯揚總別説
喩。二明瑜伽・顯揚不説合結所由三明
對法不説總別二喩之由四明對法説合
結爲能立之由已上由音
石噵立科
初釋説總別二
喩由者
疏。瑜伽顯揚分爲三種 鈔曰。秋篠云。此
下明瑜伽・對法略廣開合差別義也。基辨詳
云。秋篠科釋通漫難了也。以音石噵科釋爲
勝。此文初釋總別二喩由也 三引喩者
總也者。音石裏曰。同喩・異喩之喩依・喩體雙
擧故云總也云云秋篠曰。引喩即是兩喩所
依之處。從此中開同・異二類名之爲總也
基辨云。二釋義意稍同。以音石釋應爲
準的解秋篠義。若不爾不辨了喩依・喩體
雙擧云總。則恐謬以引喩爲但喩依。復以
秋篠云從此中開等之言。可知喩依・喩體
雙取云總也 同類異類等者。音石裏曰。別
擧喩體也。喩依之處必有喩體故云總也。
爲彰順同喩。順宗
因云順也
異喩。違宗
因云違也
之義別擧同
喩・異喩也云云上來別釋三喩已 於總比
況似類法中者。此下正釋説三喩。又仁記・
秋篠・音石同云。此文擧喩所依也云云似類
法一本作假類法不是也。音石噵曰。喩所依
云似類法也云云基辨詳曰。此文有二意。
一云。總比況言是引喩故。同喩・異喩之喩依・
喩體總合作言是由秋篠
音石意釋
似類法言是喩所依
也。依總比況喩依・喩
體合處
之似類法喩依依立釋
也。二云。似類法者喩依・喩體合似類宗・因
法。則總比況之體持似・類法用。持業釋也。
問。總比況言是引喩故。由仁記・秋篠・音石
意云總合同・異二喩之喩依・喩體也。則總
比況中異喩喩依・喩體。云何可及似類法
言耶。異喩不可似類宗・因故。應無似類
法義。由此持業得名應不成耶。答。似謂均
等義同義。故同喩喩依・喩體名爲似。類謂聚
類。即一一異類義。如下疏釋。故今似類法之
類者異喩喩依・喩體。似類法言同・異二喩喩
依・喩體具足云總比況體持似・類法業用
理無相違。問。若爾仁記・秋篠・音石同云以
此總比況似類法之文擧喩所依。而復總比
況等言何云有喩體耶。答。總比況似類法
之言雙擧喩依・喩體。於中二字指喩所依。
總合喩依・喩體處雖名總比況似類法。今
但指其同異
二喩
所依處故。以於中二字彰於
總比況所依處有同・異二品能立
喩體
由是仁記
等釋與今疏釋全無違 同品異品等者。音
石噵曰。是喩體也云云基辨詳云。以喩體分
爲二喩取順宗邊爲同喩取違宗邊爲
異喩也 總別有殊等者。結釋三喩。總一別
二合爲三種也
疏。離因喩外順前師故 鈔曰。會違中第
二明喩伽・顯揚不説合・結之由 離因喩
外等者。秋篠曰。於兩喩所依之處取其諸
所作者管因第二相。故同類中取一分之
義爲第二同品
定有
相。及取諸非所作止因之
濫。爲第三異品
遍無
相故。於異類之中復取一
分爲第三異品遍無相。即是義三相因順益本宗
也。據此所作
性之
因義同品定有
異品遍無
因喩之中必含合
結。異喩非作
之中必有止濫。故云離因・喩
外無別合・結也云云基辨云。此秋篠釋尤妙
也。古師合式云。瓶是所作。瓶是無當。聲是所
作。聲是無常古師結式云。是故得知聲是無
常。又陳那家式云。諸所作者皆是無常
如瓶等由是應知。對法所説合・結在瑜
伽・顯揚所説因・喩中。故略不説也 對法無
著等者。正會違 前師者。音石噵曰。彌勒菩
薩也云云謂無著順慈尊對法論中説八能
立何相違之有。是故説合・結與不説因・喩
上開合異也。全無相違
疏。以因總別不開二喩 鈔曰。會違中第
三明對法論中不説二總別喩之由 因總
別者。周・邑二記及秋篠同解云。但言因者即
是總因。因之三相名別也云云基辨詳云。此
通伏疑疑云。無著説對法順前師者。前師
慈尊既瑜伽中説總・別二喩。對法論中云何
不説總別二喩耶。今疏文通云云云由音
石釋疏文意云。雖有因總・別。瑜伽論中但
説一因無離
三相

一因
説總別。准此今對
法中不分喩之總・別但説一喩。何用總
故總説一等者。故言承上備記云。此文
結對法中不説引喩同異所以也。意言。唯
説一同喩能詮言而顯所作無常以敵論者
令見邊極何爲無用引喩同喩説耶此文
意也。不説異喩亦復意同 自下會違文
中第四明無著對法論合・結爲能立由是音
石噵

此中有三。初通難明。二明翻二過加合
結由。三明有合必有結 初通難明者
疏。離喩既缺故須別立 鈔曰。秋篠云。此
文通難。難云。同・異二喩離總喩外無別體
故。不開二者合結亦離因無別體。何須別
開耶。今通云。合・結雖離因・喩非有。令所
立宗重得增明故須別立合結。此釋尤妙」
疏。喩過既説理須有合 鈔曰。二明翻二
過加合・結由。意言似能立中既説無合・倒
合過。仍翻似能立立眞能立支故。今對法
論中加合・結二 理須有合者。結立合支

疏。合既別立由此亦八 鈔曰。三明有合
必有結。合結式如上明。至下疏亦具述。不
申結支但合支。則合支不究意。詞必及結
支。故云結亦須彰也 由此亦八之四字結
八能立。亦言亦瑜伽・顯揚也。略纂中釋離
宗・因・喩加餘五支云。五支皆能立具故束
爲能立。何故名爲立具。謂合・結二支義顯
定故。現・比二量發言解故。隨樂欲成立順
自教故。此亦立具自可知已。又秋篠鈔中明
陳那所立與瑜伽等八能立不相違曰。喩
中説諸所作者皆是無常。因便合結義訖。瑜
伽中同・異二喩攝入喩中。故五支攝宗・因・
喩三。即知陳那三支本從瑜伽・對法採集而
云云基辨判二家云。略纂所言相攝意尤
深妙。陳那意云聖教不過現・比二。現・比發
言智生因。故宗等三支相攝已也。又秋篠所
釋亦雖巧妙。是原出賓疏釋故。不談現等
三量相攝。以是爲麁。上來明古八能立竟」
疏。古師又有同喩異喩 鈔曰。辨能立
同異中第二明古四能立 古師者未詳何
師。音石噵曰。古師意者。現量等三立具非眞
能立。合・結二支因喩外無。故亦除之。喩合
一喩同喩異喩分故開二同異種所以立四云云
此意由前記説。秋篠亦由是斷 自下辨能
立同異中第三明世親三能立。此中有六
段。初標三能立。二辨説唯三能立由。三明
世親不説喩總・別由。四明不説合由。五
明不説結由。六明現量等三不爲能立
由 初標三能立者
疏。世親菩薩二因三喩 鈔曰。如文可知」
疏。以能立者故但説三 鈔曰。明世親三
能立有六段中第二辨説唯三能立由。
備記曰。此顯世親唯以宗・因・喩三爲能
立之所由 必是多言者。宗・因・喩三能詮
云多言也 多言顯彼等者。音石裏由備記
意釋此文立二意。一云。以多言能詮能立
顯彼彼所詮所立今云。宗・因・喩之
三云彼彼也
其時以
彼彼宗・因・
喩三
多言能所詮顯所立宗法也。二
云。以多言宗・因・喩
之三
能詮顯彼所立者。但顯
彼所立宗也云云然以不相離言釋。新・古
二意混交難辨。學者擇而居焉。又音石曰。因
喩能證所詮俱爲能立也云云基辨云。此釋
濫二能立家。是亦擇而居諸。故由備記所
立二釋是此文意。二釋之中初釋有理。第二
尤勝。於因・喩不發言則無彰所立宗故。
發宗・因・喩多言故
疏。且喩總別或三或二 鈔曰。六段文中
第三明世親不説喩總別所由音石噵
之科也
終是
見邊者。下疏云。由此比況令宗成立究竟
名邊。他智解起照此宗極。名是爲見
見邊者。令見邊極也 故對法言者。對法
論第十六文也。故者承上句終是見邊也
所見邊者喩也 與未所見邊者宗也 和合
正説者。音石裏曰。周記云。宗・因二處能立・
所立共相隨順名爲和合。因・喩無過名爲
正説云云基辨云。見與未見令和合正説
名立喩也 師子覺釋者。雜集論文也 已
顯了分者已見分。一本作已所顯了分無所
字。爲爲正也。次未顯了分亦一本作未所
顯了分。是亦無所字。爲是也 令義平等
者。釋和合字。聲所作性與瓶所作性二義
平等令不乖反無過正説名立喩也 名
爲立喩者結文已上雜
集論文
故總説一喩等下。正結
説一喩由。備記曰。顯世親唯説一喩而不
説引喩異喩之所由也云云故言承上見
邊爲立喩義而起下。總言總合總・別二喩
也。説者謂世親總説一喩以已令所立宗
見邊極爲立喩故。不須別開也意言。一喩
見邊事足故
不別
立也
或三或二者。音石噵曰。八能立中引喩・
同類・異類云或三。四能立中同喩・異喩云
或二也秋篠亦同
此後記意
疏。喩中無合眞能立中 鈔曰。六段文中
第四明世親不説合由音石
噵科
秋篠鈔曰。此釋
世親不説立對法論中合・結二支之所以也
 基辨云。此秋篠科亦爲是也。謂對法論中説合・結
能立。世親雖應由無著不立合結能立。今明其
所由。科意與
音石同義也
此中有二。初明似喩中説無合
倒合過由。二正明不説合由自喩中無合
至故説爲過
是也。此子科由
音石噵科也
喩中無合等者。謂云諸所作者
見是無常而不合因・宗法。則所立義乃不
分明也 倒合倒成者。若云諸無常者見
是所作。則成所作爲宗義是倒合。倒成宗
也。故無合倒合過似能立中各別説也。基辨
詳曰。今此文來。上明八能立中釋對法中
別説合由云喩過既説無合・倒合翻立眞
支理須有合。若不會斯文。則今世親不
説合支却自成不盡理。爲會斯義今明
世親不説合由。先叙似立中説無合・倒合
過有別所由也。又後記云。喩中無合等
者是縱也。離因及喩等下名爲奪也基辨
後記釋未穩也 離因及喩等下。正明不説
合由音石噵云。下明世親不説合所
由云云今用此科爲前文科也
無勝體者。
合是全因喩也。推求別體遂不可得 故不
説在等者。前會對法中云翻立眞支。今求
別體都無故。於眞支中不須別説合結二

疏。但説因初故總略之 鈔曰。世親三能立
六段文中第五明世親不説結由音石
噵科
但説
因初等者。古來釋此文有兩家。一者秋篠
意依由如實論説五分曰。今説因初者。是
第二分也。喩隨其後者。是第三分也。第三分
中以其合義分明證無常宗已。更重説結。
一何煩長。故總略之已上秋
篠意
 如實論者。舊譯因
明論。有一卷。眞
諦三藏所譯。如實論云。五分者。譬如有人言聲無常。
是第一分。何以故。依因生故。是第二分。若有物依因
生是物無常。譬如瓦器。依因生故。無常。是第三分。
聲亦如是。是第四分。是故聲無常。是第五分。此五分若
不具一分。是名不
具足墮負處云云
二者音石意云。但説因初
者。諸所作者也。喩隨其後者。皆見無常如
瓶也已上
基辨詳曰。秋篠所言雖似有理
未穩當。釋説因初之初言以如實論所説
第二分。尤不允當。既云第二分。何今引釋
初言耶。以舊論釋此文不應理。次由音
石意謂。云諸所作者皆見無常如瓶等。合
作法中因・喩・合・結已具足訖。基辨釋云。云
諸所作者即説因初也。初者猶云纔也。次
云皆見無常如瓶。則喩隨其後。而合義圓
究竟名爲結。由是合外無別有結。是音石
意也。以此解尤爲勝 一何煩長等者。後
記曰。但離因・喩外更無別合結。故但説三
爲能立。不同對法等。煩長者。言論諸所
作者皆無常即已合説。何煩起餘長言更
合瓶是所作瓶是無常聲是所作聲亦無常。
即是發餘長言説有法也云云基辨云。此
以古師合結式爲煩長也。音石由是爲勝」
疏。立論者之故非能立 鈔曰。世親三能
立中第六明現量等三不爲能立所由。一
本作之者不是。音石裏曰。意云。立論者現
量等三疎有悟他。故瑜伽等説爲能立也。
然親不悟他故。世親陳那等論不説爲能
立也。敵論者現量等三親唯悟自都不悟
他。故不爲能立也。問。何故云立者現量
等三疎悟他而云敵者現量等三唯悟自耶。
答。立者現量等三。是立者先自悟現知諸法
自性及比知諸法差別。智即生因發立量
言方成就眞比量。疎有悟他。又敵者現量
等三。現自悟知立者所立宗及自悟比知立
者能立言等。故云唯是自悟不悟他也 故
非能立者。如前所云。現等三量非唯悟他
故。世親陳那等不説爲能立也
疏。今者陳那定除其宗 鈔曰。釋能立中
第四明陳那二能立。此中有四。初擧陳那家
能立所立。二以聲明法難陳那。三以陳那
義答。四以陳那家會釋古師以宗爲能立
義。今文即初科也 今者陳那等二句正明
新師立二能立 宗爲所立者。明與古師
所立異 自性差別等者。明今家不相離宗
爲宗。即辨與古師違。謂古師以自性前説
所詮
差別後説
所詮
爲所立。新師以是爲宗依。音石
裏曰。備記云。言自性差別者。有法及法也
問。若爾法是不共許。何今云二並極成耶。
答。極成有法・極成能別。是故云二並極成
已上
音石
 基辨云。極成有法。極成能別者。此是就共比
量云也。自他二比量不要共許也。如下疏

基辨私以領解述新師義云。古師雖自
聲言
所詮義
差別無常
所詮義
爲所立。以新師見。則
二俱是極成。非所諍故。是云非所立新師
以不相離宗正所諍名爲所立。若爾自性・
差別先陳・後説。
有法法
如何名耶。答。自性先陳差別
後説
能所詮
非所立非能立名爲宗依。是不相離
宗所依故已上基辨
私指述
合以成宗等者。正明新
師宗體。謂以極成有法・極成能別合則成
一許一不許。是即所諍。名不相離性宗。是
爲宗體不相
離宗
是爲所古何得名能立。無能
成立義故。是以新師説爲二能立秋篠所釋
雖文異意
與是
故能立中定除其宗者。結今家宗不爲
能立。秋篠意曰。次下疏文陳那會古師違
中。有宗能詮爲能立之義。然今云定除其
宗者。宗與因・喩相對説能所立義故云於
宗無能立意言。宗如因・喩能所詮
俱能立義無故云非能立
是秋篠意
也。基辨今按疏前後必非如秋篠解。次會
古今違中一分助古師論。故宗亦有能立
義。今云定除其宗者。就新師實義而論也。
是故秋篠所釋可謂未可
疏。問然依聲以爲能立 鈔曰。陳那家二
能立有四文中第二以聲明法難陳那家
 然者轉語。今承上明二能立已轉以多
言難也。此問難意何事云何難耶。謂由印度
聲明法多言以婆達聲呼故。今此天主論梵
本以婆達聲説能立。故知因・同喩・異喩三
是多言。云何前文云陳那家但説因・喩二
法以爲能立。若爾因・喩二言應云以婆達
泥聲説。云何云婆達説。如何ト云是問意也
依聲明等者。略纂曰。八囀聲中一一各有一・
二・三言。呼一言婆多謂。二言婆達儞。多言
婆達云云思傳三二十
一丁
云。蘇漫多八囀一一各
三。謂説一説二説多。故開爲二十四 今
此能立等者。就此疏文古來有問答。會此
疏與理門論之相違。問但一問兩重難勢也。
音石噵擧此難問云。問。婆達喃等三聲中
依何聲説能立之言耶。答。疏曰。今此能立
婆達聲ヲ以付之理門論中云又以一言
説能立者爲顯總成一能立性既以一
言説能立可云婆達喃聲。云何今云婆達
聲説耶已上
音石噵
基辨云。古來但一問難。答是
有三家別。一者周記答。二者秋篠等答。三者
邑記等答。初周記答者如前記云。即有三
釋。一謂。違理門故疏文爲錯。二謂。疏中別
處引理門中云以一言説能立文證能立
義。而今云能立多言今疏文錯也。三謂。理
門説能立一言。説因・同喩・異喩三共能成
一能立義。今此論據實能立有多因・同喩・
異喩三
在婆達已上前
記取意
基辨詳周記答曰。設三釋
中。初・二釋甚爲麁。第三釋稍與邑記同。然
釋未詳。但云共能成不擧證釋故。是亦隔
靴搔痒未痛快已。又明燈鈔中引前記第
一・第二釋云有記云而判謬釋。寔好。第
二秋篠大疏鈔答者。明燈鈔大疏鈔中
引定賓理門疏曰。又以一言説能立者。要
由宗因喩等多言總成一巧而能存立自
宗比量外難息言也。依聲明法能立言有
三種。一者婆達南。此云一能立。即是一言
也。顯是一比量也。二者婆達泥。此云二能
立。即是二言。顯二比量也。三者婆達那膩
耶。此云多能立。即是多言。顯三比量也。今
梵本中以婆達南一言呼宗等多言。總成
一量合爲一巧能存知自宗。故不以婆達
那膩那呼宗等多言也已上賓疏取意。明燈
抄幷大疏抄等用之
辨評秋篠等用定賓疏會此疏釋與理門
論相違曰。定賓疏釋理門之疏故。彼疏所
言不違理門梵本道理應爾。雖然明燈鈔
大疏抄引定賓疏釋此大疏尤不允當。
何不允當。謂今云陳那但因・喩二法以爲
能立。若爾應云陳那能立婆達儞聲説。何故
云今此天主能立婆達聲説爲師資鉾楯説
ト云之難。今以一因・二喩開・合之違會師資
説。是此疏意。爾以賓疏云宗因喩等多言總
成一巧爲一能立・一比量秋篠鈔等會此
疏與理門之違爲不穩當。賓疏云宗・因・
喩等多言爲一能立・一比量故。似古今通
論不當於一因二喩云多云一之新師義。
必勿依用。第三邑記等答者。彼記問曰。理門
論云。又以一言説能立者。准彼理門即是
婆達南聲。今此入正理
論梵本
能立婆達聲説者豈不
師資説相違。答。彼理門自會云此理門文下疏文
疏主自引會云
爲顯總成一能立性。彼理門自會意云。能立
雖多因・同喩・
異喩三
總名能立故。以一言而説能
立。今此疏中約一一法因・同喩・
異喩三
名爲能立。
今論婆達聲而説ヘシト云ハ能立此天主開彼陳那
合。亦不相違已上
邑記
又神泰理門疏解曰。頌中
宗所等三言總説名能立者。爲顯一因二
喩總成一能立性。如椽・梁・戶多總成一舍。
不可以椽等別故其舍亦多已上
神泰
基辨評邑
記・神泰會意曰。此兩師所會得疏主髓。一
一由誠文釋故。由此證文可知。理門論説
一言總合一因二喩云一。非對多之一。故
非婆達南一言。必不可對此疏婆達而論
相違也。是兩師意。邑云此開彼合。泰云總
成一以別多。意全相同。周記第三釋雖似
邑・泰不出依據故不足依用。秋篠由賓
周爲疏錯。此業不可敢用。但由邑・泰兩師
應知疏主意已又大疏抄中擧秋篠引賓疏釋
已云。善珠意存賓疏歟。答爾似
違疏文。可審定之已。基辨曰。此贈僧正所評尤
好。近來瑞源中由此評定云高岳・秋篠等違疏文。
秋篠抄無賓疏外別設釋。麁
評迷人。後學不可輙用
疏。答陳那釋宗是所立 鈔曰。明二能立
四文第三以陳那義通外難音石
噵科
陳那釋云
等者。是理門中通外難文也 因有三相等
者。秋篠曰。答中因有三相等者。言多言之
言字
二種。一者義言亦名相言。即因三相是義言。
此云義三支也。二者言言。一因二喩是言言
明燈餘處云。一因二
喩者取言三支
據義論之則有三義三相
 據支談之但有三支言三
支也
義三支三豈非
多言。何以得知有義與言謂疏下文云。多
相之言名爲多言。沼師云。天主約因三相以
爲能立云云 已上秋篠
抄取意
基辨詳評云。此解尤妙
 豈非多言之四字結以多言爲能立故
婆達聲説 非要三體者。後記曰。但是一因
義異三處即是多言。非要三體也仁記
云。體雖非三。而義三有。故多言也云云 音石
由之
此等釋意。此句明由義三相名多言要非
就三體云多言也
疏。陳那以後略有三釋 鈔曰。自下明二
能立。四文第四以新師會古師。此中五段。
初標牒會釋。二第一釋。三第二釋。四第三
釋。五明設會釋之由。今文即初科也 陳
那已後者。義斷曰。此乃廣前人所釋。何云
唯自新知。故本疏云陳那已後等云云略有
三釋者。秋篠曰。第一釋者淨眼師之所傳也。
第二釋者文軌師之所傳也。第三釋者大乘
基之所傳也。前二傳者各見彼疏。第三傳即
此文耳云云問。此三釋須作取捨歟。如何。
答。古來有兩家別。一者作取捨家纂要・邑
記・音石
用取捨亦有兩家。一云。初後無違。中釋似
過。基辨云。似字非必爲謬。云相符失故
云似過。二云。初釋爲勝。中後釋爲誤邑記・
音石
邑記評三釋曰。其慈氏・無著大師所説宗
爲能立。不必具有此之三意。故此所論三
釋不可俱契聖心。以余管見所窺初釋理
應爲當。破第二・第三如邑記中。基辨詳
邑記破第二・第三釋曰。此中第一・第二雖
餘師釋。疏主擧是不用取捨。然邑記中漫
作破斥。恐違疏主意歟。以是至次第二・三
釋下擧邑師破一一返破如左
又音石噵全由邑記大妄謬。不可依用已。
二者不作取捨家義斷及
贈僧正
斷主引疏三釋已
云。此即撮諸機要提彼宏綱足悉不違。何
勞煩重。諸論互申異義並不相違云云又贈
僧正由此斷文曾不論正否。基辨云。兩家
之中不作取捨爲正。如次下辨
疏。一云宗言性二差別 鈔曰。自下第二
明第一釋。秋篠云。此第一釋名能詮所詮
對亦名言義對云云此明第一釋中有四
文。初明古師所立。二明古師能立法。三明
宗通能所立二即以古師
會陳那也
四問答明宗有能
所立義。今即初也 一云宗言等者。音石噵
曰。初釋意云。以宗能詮言爲能立也。以宗
言之所詮之義爲所立也已上
基辨詳云。若
以因言之。所詮俱能立也。今以宗言之故。
所詮義爲所立也。又音石裏釋第一釋云
不相離性名爲所立云云基辨詳云。此裏釋
濫第三釋。不是也 宗言者。別云聲云無
常。別別能詮言上所詮義爲所立也。非云
合宗能詮。若云合宗能詮上所詮義則濫第
三釋故今釋云宗言。別別能詮。必不可濫
合宗能詮 故瑜伽論等者。擧古師以所詮
義爲所立證。纂要云。雖言簡古不必無
著等師。但古餘師不解因明之者ナリ云云基辨
詳曰。疏主簡古師非必如纂主意。次下疏
云不爾慈氏・無著等。會釋成新師義。非必
簡嫌古師也 一自性二差別者。纂曰。瑜伽
等言所立自性者。謂有立爲有無立爲無。
此直立有法爲有無。不爭有法之上餘差
別名爲自性。如立我有及以非有等 所
立差別者。謂有上立有上無上立無上常
立爲常無常立無常等。是爭有法之上別
爭差別云
爭別法
如立於聲常無常等隨爭於
此自性先陳所
詮聲
差別後説所
詮無常
 云云今云。纂意但以
所爭爲所立自性・差別也。瑜伽論意既以
如是大疏抄中有問答。
答以纂文成
疏。能成立法皆名能立 鈔曰。第一釋中
第二明古師能立法 能成立法有八種者。
此瑜伽文前所引連續文也。有八種者上擧
八能立也 其宗能詮之言者。此下疏文。
記曰。宗唯以能詮言爲能立也。除宗因・喩
等餘七能立是能詮言及所詮義並名能立
已上備記及因等言義者。音石噵曰。因・喩能詮
之言・所詮之義云云同裏曰。等取喩一不
等餘也。故斷曰。如瑜伽論八爲能成當
自料簡。眞唯有三能立
宗・因・喩
五能
能立之能
立名爲能立。非實説八俱爲能立云云
知現比量等是因・喩能立之能立。故名能立
云云 已上音
石裏
基辨云。備記引斷音石釋尤
爲殊勝
疏。其宗之言彼於次説 鈔曰。第一釋中第
三明宗通能所立。是即正會古今師也。後
記曰。此明宗言能詮望因・喩成立亦是所立
 已下
由後記
其宗之言者。宗之能詮言也後記
取意
 因喩成故等者。意言。其宗之能詮言爲因・
喩所成故。能立亦所立。以能詮宗言
就宗・因・喩次第初説能立。亦言亦能立也
已上後
記取意
秋篠曰。宗所詮義唯是所立。不通能
立。宗能詮言通能所立。能成義故以爲能
立。爲因喩成以爲所立。慈氏等意。約成義
邊宗言爲能。陳那等意。據因所成宗爲所
立。所望不同故不相違云云基辨云。後記・
秋篠實得疏文意。復何加焉 彼於次説者。
一本作彼於論説不可也。又作彼於次論
意與作彼於次説相同。意云。宗能詮言爲
因喩所成故雖亦所立。以能詮宗言就宗
因喩次第先初説能立。故云彼於次説。
云彼於次論亦同。論與説意同故。基辨云。
彼言能詮宗言。以彼於宗・因・喩次第瑜伽
等説能立也。邑記・後記牒文以彼於次説
句冠次文首未穩當也。後人急謄致此鹵
莽歟
疏。何故先立獨名所成 鈔曰。第一釋中
四文第四。問答明宗有能所立之義此由邑
記私爲

邑記曰。此證能詮宗之言亦爲所成也
云云何故先立宗耶六字是問也。已下問答
瑜伽論文也 爲先顯示等者。答前問。即瑜
伽文。此文甚難解了。邑記釋此文曰。既言
顯示宗義。故知即是詮宗之言云云基辨云。
此中顯示言即能詮之證。言謂言顯。又邑記
釋曰。彼論又問何故次釋因耶。又問何故
次引喩耶。又問何故次説因・喩耶。雖爾既
因喩等皆不言立。唯於彼宗獨名爲立。由
此故知詮宗之言得名所立因・喩所成之宗
言故名所立也
今約能成義説爲能立也已上
邑記
基辨云。爲
證宗能詮上義亦所立今引此文。既云立
宗耶而復云所愛樂故亦云宗義。即是宗
所立之證也。顯示言即以能詮宗言爲能
立之證也 故亦所立等者。已下疏主文也。
故謂承上。亦言亦于能立。宗能詮言雖亦
所立非決定云所立也 非定所立者。秋
篠云。顯通能所立義云云音石噵曰。因・喩
所成故名所立。此宗能成自性・差別義亦
名能立。故云非定所成也云云能成義故
者。明非定所立由。宗能詮言能成自性・差
別義故亦云能立 猶如於因喩等者。此下
明雖立因通能所立但名能立。而申宗亦
但名所立也。秋篠曰。引喩顯之。即引
因通能・所義以喩宗言也。喩助成因。因
爲所立喩爲能立。因能成宗。宗爲所立因
爲能立。宗言亦爾。宗能成義。義爲所立宗
爲能立。因能立宗。宗爲所立因爲能立。其
義無二。故云猶如於因等也已上明燈 基辨云。
此釋可言巧妙。
尤堪
依用
又音石裏曰。備云。所詮義能詮言。爾所
成事猶如前因・喩所成故。此能詮言但名
能立云云此意未了。唐本疏云。猶如於因
對所成故但名能立云云喩・對二字之草
書相濫故寫人誤故已上
音石裏
又音石噵曰。猶如
於因等者。如雖因是喩所成猶云能立。故
此亦如是云云基辨詳云。由音石噵。作因
喩所成爲是正也。然近來瑞源作因對所
成。以作因喩所成爲不正云悉如音石辨。
然今考音石噵以作因喩所成本爲正作
釋。故瑞源所言虛妄之甚。後學勿惑。贈僧
正所傳疏本亦作因喩所成。我黨學者須依
音石。此文意言例如因雖喩所成故應爲
所立但名能立。宗亦復爾。宗能詮所成宗
所詮義定唯所立。則以此所詮義名爲所立
已上基
辨私
定唯所立等者。宗能詮言此爲因・喩
所成立名所立。亦能成宗所詮義名爲能
立。宗所詮義定唯所立故獨是名所立也。基
辨詳云。猶如於因等下通難。難云。宗能詮言
爲因喩所成則名所立。亦不名能立耶。
今疏文通云如文又大疏抄二云。瑜伽論所
言自性・差別通三重對也。仍以是可精局
通對證文也云云 具如
彼抄
疏。二云諸法隨應有故 鈔曰。自下會釋
五段第三擧第二釋秋篠云。第二總聚一分對
亦名總別對云云
此中有三。初擧所立。二擧能立。三正會古
今。今即初也 諸法總集等者。秋篠曰。瑜伽
十五所説所成立義有二。一自性。二差別。
以此諸法自性・差別總爲一聚爲所成立。
於中別隨自意所許取一自性及差別。合
之爲宗乃至是能立已上
明燈
又音石裏曰。備
云。第二釋意。未立宗時。諸法自性・差別若
名若義總是所應立法。故云所立。此中且擧
一聲立比量時。若名若義皆云能立。今立
總故非如因・喩名能立也已上
音石
基辨詳曰。
此二師中秋篠爲是。音石甚爲是。備釋云
未立宗時。此一句尤妙談。秋篠等亦雖有此
意。文不云未立宗時總所應立法故。意味
難彰故。以音石甚爲殊妙若教若理等者。
秋篠曰。諸法體・義通能所詮。故云若教若
已上
明燈
基辨云。此秋篠釋未盡。又邑記曰。問。
教是能詮。何名爲義耶。答。但有無常苦空
等義。是所立義名爲義也已上
邑記
基辨詳曰。此
邑師答未分明也。謂總未立量時。能詮言
教亦所立義故云若教若理也已上
論俱名
義者。秋篠曰。此諸法體・義・教・理論俱名義
已上
秋篠
基辨云。論者指瑜伽論。彼論曰。自性・差
別若教若理總名爲義義謂所立宗義。
秋篠所釋未盡
隨應有
故者。周記曰。此隨言而簡其過。若總立十
八界是無常之義便有一分違自教過及一分
相符過。自宗無爲而是其常。今立總爲無
常即違自教。十八界中瓶盆車乘及心心所
等他外道等亦許無常。今更立量犯相符過。
爲簡此二過故言隨應也已上前
後二記
又纂要中
云但犯一分相符過。彼曰。謂如立聲無常。
今以別宗立彼總集一切無常義。故對非
除聲餘不許一切無常者。總集之中有一
分相符之過。爲簡此過云隨應有。隨應對
彼所不許無常者以量立時有所立宗義
已上
纂要
又音石裏曰。若以總聚皆爲所立。恐有
世間・聖教・現量等違・及相符過。故説隨應
以簡之耳已上
基辨詳曰。釋隨應言以後記
爲盡。釋相符由以纂要爲盡。擧過數以
音石爲盡。後學須知。又今私釋此疏文總
意言。一切諸法無一不所立者。故今總集
自性・差別若教若理俱爲所立。故瑜伽論一
切法名所立宗義。若爾應有違教・相符等
過失。有此難故云隨應有遮妨。於總集一
切法俱爲所立者之中隨其所應未所許
者立量諍故。不犯過失有所立宗義也。
是即今文總意也纂要曰。慈恩唯識法師亦有三釋。
初後無違。中釋似過且隨應言
簡無爲法。就有爲法中猶有似一分相符之過云
云。乃至廣説。今按纂意以此中釋非爲謬也。以
隨應
簡故
疏。總中一分得能立名 鈔曰。第二釋中
第二明能立。音石噵引邑記曰。謂於總中
取彼一分聲無常等對敵所申也。即此名宗。
能成總聚隨應之義。故名能立。問。成義
如何。答。由此一分聲無常等既爲宗已。
證知總聚諸所作者皆是無常。由是説宗
爲能立總聚之義名爲所立已上邑記
音石噵
基辨
詳曰。周記意前後二記
共同邑記
雖爾。邑記釋易解
了實得疏意。雖無更應加義。今復詳第二
釋總意云。別宗取彼一分聲無
常對敵所申
此爲因・喩所
成立故名爲所立。然此別宗能成立總集中
隨應所詮義證知總聚諸所
作者皆是無常
故。別宗亦名能立
已上
俱名爲宗等者。若言能詮若義所詮
名宗所立也。自性有言與義。差別亦有言
與義。何故言・義俱名宗耶。謂總中一分對
敵申時。言・義俱是宗所立
即能成立總聚中
隨應義故云即名能立也 雖此對宗等者。
秋篠鈔由邑記云。雖此對宗等者。總中一分
對敵所申故云對宗。因・喩所成故云所立。
別能立總亦名能立。取能立總邊古師名
能立。約因・喩所成陳那等名所立。故不相
已上
明燈
基辨詳曰。秋篠由邑記釋。大好。此
中此之言指總中一分聲無常
等一分
言義。對宗二字
應直讀。對敵之宗云對宗。對之宗依主釋。
若倒讀則失義。宗謂一分聲無常等宗。亦是
所立者。亦能立。爲因・喩所成邊則宗是所
立。雖然此一分言・義能立總集無常等義
邊。以古師宗名能立也。又音石噵由邑記
云。雖此對宗説爲能立。因・喩成故亦是所立
已上
基辨詳云。邑記意得疏主實。秋篠・音石
由是大好。又後記中云此聲若爲喩時等
甚不是。疏中無此意故
疏。故陳那等唯能立故 鈔曰。第二釋中
第三正會古今 故之言承上起此文 陳
那等者。等取天主也 瑜伽等者。等顯揚
對法 理不相違者。陳那等取爲因・喩所
成邊宗名所立。瑜伽・顯揚・對法取能成總
宗邊別宗名能立雖隨所望名殊。於理
全無相違 瑜伽等不説等者。明理不相
違之由。等言等顯揚・對法 不説宗非等
者。音石裏曰。仁云。不言宗必定非所立定
是能立故已上
基辨詳曰。宗非字下恐脱所
立二字歟。加入所立二字讀則成會通意
也。仁記會意如是。音石噵本宗非字傍噵宗
非所立四字。恐補所立二字脱歟。或國讀應
讀不説宗非一向唯能立故歟。庶幾後學
得善本訂正焉。音石裏書中載邑法師設
立四難破斥此第二釋之文。其第一難云。
且第二釋中。若以一分別宗成立總聚之
義者。此所成立義爲對敵耶爲不對耶。若
不對敵。何須立是。若對敵者。總聚義還
爲一分別宗中宗法。既云一分別宗入總
集。若爾能立所攝總聚應非所立。第二難
云。又以別宗聲無常等爲能立成總者。如
何立量成耶。第三難云。又總・別相望爲宗。
別宗於爲能立應無力。何名能立。第四難
云。若別宗爲總聚宗義爲能立。別宗應爲
因・喩。若爾應不名宗。如何云説別宗爲
能立耶已上邑記
四難了
基辨今私返斥設通釋。且
通第一難曰。邑記所難不應道理。纂要云。
總集中隨應對彼所不許無常者以量立
云云隨應言既疏明文。由聲無常別宗故。
於總集中隨應不許無常者雖以言不
申。是即所立爲非能立。古師所云宗能立
者能詮宗言。今第二釋所言。別宗以言申
量未立量時總聚中不許無常者。今由別
宗能立爲所立者雖不申言爲所立義。故
非能立。申言能立不申言而所成是所立。
但成義故。別宗爲因喩所成。爲總宗之能
立。總宗依別宗能立之所立。云何得云能
立所攝總集便非所立耶。又第二難亦不
爾。隨其所應成故云以別成總。如前記
廣釋。總中一分別宗對敵所申故。立量因・
喩所成自能立總。又總聚所立未立別宗
時。隨應敀然應立法故名所立。邑師未辨
此別難云此如何成。眩迷之甚 又第三難
亦不爾。一切立量因・喩能立合云諸所作者
皆是無常等。而其力用隨應及一切所立法。
今所言別宗亦有及一切力用之因・喩能
成宗言。自應有及隨應一切法之力能立
總。何云宗於彼所立無力耶。又第四難亦不
爾。此第二釋會古今門。就古師宗言爲能
立義而會釋。非因・喩爲能立義。何今難
云若爲因・瑜便不名宗耶。由是等義邑
師所難一以不當。勿輒依用。此第二釋雖
餘師傳無取無捨。疏主列是爲會古今
文。諸哲鑒後學悉識察焉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卷三
 安永第三歲次甲午十月十五日於南都
 興福寺菩提院內妙光院應章順大僧都
 之請講斯疏。隨講抄記之畢
  囘向無上大菩提 囘向四恩法界海
         域龍末資沙門基辨
  聽衆交名
   世尊院章順大僧都 窪轉經院 徳
   藏院 福園院章胤 大慈院堯延
   竹林院盛範 專映


因明入正理論疏智解融貫鈔
卷四自古今會釋第三釋之始
至古今同異之終
 南都西京藥師寺留學
法相大乘沙門基辨撰 
疏。三云自性名爲所立 鈔曰。會釋中自
下第四明第三釋。秋篠云。第三能依・所依對
亦名合離對已上
秋篠
明第三釋中有四。初明
所立。二明名能立。三正會古今。四結會違。
今即初也。此即以古師意會陳那家也
自性差別者。先陳・後説所詮體・義也 合所
依義者。合謂能詮合宗也。所依義者能詮合
宗所依別別所詮義也。不云不相離性。秋篠
云。古師意言。法能詮ヲ
云也
有法能詮ニツ
イテ云
和合爲
宗。未立不相離之名也。古師宗有三説。一
者但説有法爲宗。以法成有法故。二者但
説法爲宗。有法上法是所諍故。三者以有
法及法爲宗。彼別非宗。合此二種宗所成
故。今云合者當第三説也已上
秋篠
今云。合宗者
非陳那所云不相離性。然如周・邑二師以
此合宗名不相離性。義濫古今。故秋篠鈔
破是。古師無不相離性言故。若混此名言
則失第三會釋實義。此第三會釋實義所言
合宗名秋篠所云古師三説中第三以有法
及法爲宗義。合二能詮言爲宗能立。其合
宗上所詮別別先陳・後説義名所立法。別別
所詮義是能詮宗之所依處故云合所依義
也。能詮宗爲能依。秋篠由是以第三釋名
能所依依對。又能詮宗是合。所立宗是別別
所詮義。由是亦名合離對
疏。能依合宗得能立名 鈔曰。第三釋四
文中第二明名能立此明古師宗
名能立也
能依合宗
者。釋此名古來有兩家別。一者不相離性
名爲是邑・周二記之説也。邑記云。自性先陳
所詮
差別後説
所詮
名所依義所詮
之義
不相離性名爲合
云云 今云。邑意雖知能詮合宗名不相離性非
陳那不相離性。然名濫古今義故爲未審釋
又前記云。能依合宗者。不相離性名爲合宗
今云。此亦濫古今
師名義。未審釋也
即此合宗名爲能詮云云
後記云。合所依義者。今此合言而有二義。一
者合是不相離性。二者和合配屬思之今云。
此釋
非也二者秋篠評周・邑説云。此解非也。瑜伽等
古師以未有不相離言故。何得不相離性
以爲合宗。故知非也云云 今云。古師合宗者有法
(先陳)及法(後説)合
名爲宗。各別非宗。方合爲宗。
即秋篠鈔所擧第三説是也
今詳釋能依合宗
名兩家之中。第二家説可爲是正。順疏文
故。疏主意言。能詮有法。法合是即能依今云。
所詮
義之能依處名爲
能依。即能詮也
名爲能立。自性・差別是能詮
合宗之所依止ナル所詮義也。名爲所立。此即
疏文意也。總立別故者。邑云。此釋合宗爲
能立之所由也。將總合宗立二別故。問。
如何以總立二別耶。答。若無不相離性和
合彼二自性(先陳所詮)
差別(後説所詮)
不知自性之自性。不
知差別別別於誰。故由合宗二義方著已上
邑記
今云。邑師科釋尤好。然答文中云不相離性
和合彼二甚不可也。濫新師故。如上由秋
篠辨。今釋此總立別故文云。總者有法・法
合宗。別者自性及差別之所詮義也。故合宗
爲能立。故云總立別故也 非此總宗等下
明能詮合宗名所立亦名能立也。此總宗
者。有法・法合能詮宗云總宗也。此之言指
上句總言也。秋篠釋云。能依合宗即得二名
今云。能立・所
立之二名也
望於所依合所
依義
名爲能立。古師
依此宗名能立。又因・喩所成故名所立。陳
那依是是義
宗名所立已上
明燈
基辨詳云。有法・
法總合能詮宗非決定唯能立。對敵合有
法・法申能詮言。即由以因・喩成故亦可
名所立 由非定所立等者。此能依合宗雖
爲因・喩所立。由決定但非所立有能立
所詮義自性
差別
故。瑜伽等宗爲能立
疏。陳那但以所立之具 鈔曰。第三釋中
第三正會古今。上來以古師釋合宗名會
通宗有能所立名已。今此文以陳那釋合
宗會古今但以共許因喩等者。秋篠鈔云。
陳那等意古師所説有法・法等此皆先共許。
何得成宗所立
既立已成而無果故此二句明
共許不
成宗
所由
但應取互相差別不相離性有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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