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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 (No. 2266_ 湛慧撰 ) in Vol.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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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十
九本
之二

四十
三右
七十七名識了別也 七十七八右
云三者了別眞如。謂一切行唯是識性 今
謂。深密・瑜伽並云了別。舊中邊唯云識。新
中邊・顯揚・佛地・此論。皆云唯識
四十三右論安立眞如 演祕云。四安立眞如者。
問。四皆安立。何唯談苦。答。雖標總稱即
因別法。如色處等。又四諦初從總爲目。餘
三後故從別立名已上今謂。倫記亦用第二

四十
三右
下四定四聖諦 七十七八右四者安
眞如。謂我所説諸苦聖諦。五者邪行眞
如。謂我所説諸集聖諦。六者清淨眞如。謂我
所説諸滅聖諦。七者正行眞如。謂我所説諸
道聖諦顯揚三九右云。四安立直如作意。謂
如前説。乃至於染汚法體思惟苦諦。既思
惟已欲令知。故爲有情説。五邪行眞如作
意。謂如前説。乃至於染汚法因思惟集諦
鮮本有既思
惟已四字
欲令斷。故爲有情説。六清淨眞
如作意。謂如前説。乃至於清淨法體思惟
滅諦。既思惟已欲令證。故爲有情説。七正
行眞如作意。謂如前説。乃至於清淨行思
惟道諦。既思惟已欲令修。故爲有情説
四十
三右
舊中邊云依處 義演云。舊中邊云依
處者。即此中妄立眞如也。既喚苦諦名
爲依處。是諸有情所依故。邪行眞實者。謂
業煩惱也。即集諦也。對正行無漏道諦得
邪行名
四十
三右
七十七云平等平等 七十七八右云。
當知此中由流轉眞如・安立眞如・邪行眞
如故一切衆生平等平等。由相眞如・了別眞
如故一切諸法平等平等。由清淨眞如故一
切聲聞菩提・獨覺菩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
提平等平等。由正行眞如故聽聞正法。縁
總境界勝奢摩他・毘鉢舍那所攝受慧平等
平等深密亦同。餘論無之
四十
此約除佛餘名有情 義蘊云。疏此約
除佛餘名有情者。問。菩薩二乘豈有邪行。
答。有漏流轉皆名邪行。然菩薩等感身之業
同無明發並名邪行
四十
三*左
無苦集故故佛言無 安立・邪行
是苦集故。此二眞如不通佛果。顯揚等下
釋流轉不通所以。於中初就顯揚而釋。
又説等下依此論而釋
四十
四右
由清淨如故舊名知處 義演云。疏由
清淨如故至舊名知處者。解云。即約三乘
同坐一解脱床故。問。既云清淨眞如。即是
滅諦。即應言由清淨眞如三乘涅槃平等
平等。如何乃言三乘菩提平等平等耶。答。
第一解云。今擧能證菩提智顯所證涅槃平
等。故云三乘菩提平等平等。以三乘智滿方
得所證涅槃也。第二解云。或菩提性境亦
名菩提。性眞如。即是菩提所依之體性亦名
菩提。今疏家擧智顯所依眞如性平等也。
第三解云。性境即是眞如。是菩提之所證亦
名菩提。故中邊云。菩提・菩提斷即是眞如。
眞如名菩提斷。由智斷惑所顯得故。舊中
邊云。説智及智處倶名般若。説者即是文字。
般若者能證智也。智者即觀照般若。處實相
般若。以彼舊論釋般若經故。云皆名爲般

四十
四右
勝鬘經下自當知 勝鬘經九左曰。是
故阿羅漢・辟支佛有餘生法不盡故有生有
餘梵行成故不純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不
度彼故當有所斷。以不斷以不斷故去涅
槃界遠。何以故。惟有如來應當正覺。得涅槃
涅槃成就一切功徳故。阿羅漢・辟支佛不
成就一切功徳言得涅槃者。是佛方便。惟
有如來得涅槃涅槃成就無量功徳故。阿羅
漢・辟支佛成就有量功徳言得涅槃者。是佛
方便。乃至廣説。不得涅槃
四十
四左
謂實相此約増上 義演云。疏謂實相
至此約増上者。問。何意七眞如中。三是根本
智境。餘四後得境耶。答。實相眞如二空所
顯。以依空門證眞如故。唯識眞如是
性故。既入見道證唯識性。即斷惑證眞根
本智故。清淨眞如正是滅諦苦滅。證如是根
本智境。餘之四皆後得變相而縁。了俗證眞
後得智故。故三種眞如・及安立等四眞如。是
二智之別境。故云三四境別。若約詮説。四
後得智境。若據顯體。論實相等三是正智境
四十
四左
顯揚十六説與此同 顯揚十六十一右
云。問。何因縁故七種眞如名勝義諦。答。由
是二最勝智所行故。謂出世間智及此後得
世間智。由此勝義無戲故。非餘智境。又
此勝義無戲論故。於有相法離一異性。何
以故。由此宜銣於有相法不可説異亦非
不異故
四十
四左
中邊云此三二性攝 中邊中六右云。流
轉與安立邪行依初二。實相・唯識・淨・正行
依後一。論云。流轉等七隨其所應攝在根
本。三種眞如。謂彼流轉・安立・邪行。依根本
中遍計所執・依他起。實相・唯識・清淨・正行。
依根本中圓成實立
四十
五右
瑜伽第三有此六法 瑜伽第三
四十
五左
有展轉義 義演云。疏有展轉義者。由
識心上變作虚空等無爲相而現。是依他
起。遂便執云此是實有。方名所執性故云
展轉義也。故下疏云。無爲亦心縁變故云是
依他起
四十
六右
辨中邊云各通三性 中邊中六左
蘊等十各有三義。且色蘊中有三義者。一
所執義色。謂色之變計所執性。二分別義色
謂色依他起之性。此中分別以爲色故。三法
性義色。謂色之圓成實性。如色蘊中有此三
義。受等四蘊・界等九法。各有三義。隨
當知。如是蘊等由三義別。無不攝入彼三
性中
四十
六左
初是瑜伽一圓成實  七十四初右云。
問。三種自性相等五法。初自性五法中義所
攝。答。都非所攝。問。第二自性幾所攝。答。四
所攝。問。第三自性幾所攝。答。一所攝顯揚
第六初右云。五法者。一相。二名。三分別。四眞
如。五相智。相者。若略説。謂一切言説所依
處。名者。謂於諸相中依増語。分別者。謂三
界所攝諸心心法。眞如者。謂法無我所顯聖
智所行一切言説所不依處。正智者。略有
二種。一唯出世間。二世間・出世間十六五右
云。遍計所執自相是無。何以故。五事所不
攝故。除五事外更無所有。何等爲五。一相
等乃至廣説
四十
六左
三無性論不依彼故 三無性第一
名爲五藏。謂相・名・分別・如如・無分別智。
佛性論二二十右云。五法者。相・名・分別・思惟・
及聖智如如。二論並眞諦譯故云不依
四十
七右
七十四云亦縁無執 七十四初右問。
若依他起自性亦正智所攝。何故前説。依他
起自性縁遍計所執自性執應可了知。答。彼
意唯説依他起自性雜染分。非清淨分。若清
淨分當知縁彼無執應可了知瑜伽但説
作前説。此指前七十三説十三右答中云彼
亦同。今就詮旨簡。言但説亦無巨妨。義演
云。問若依他起至應知者。此中問意。若瑜伽
中説依他起性攝得正智者。何故前説依
他起而縁遍計所執耶。應知者。即遍計所執
無體故。但可應知。依他起名應斷。即圓成
名應證。答。彼唯説染分依他。非淨分依他。
若淨分依他亦縁無執。無執者。即縁二空
也。故有漏染分縁邊計性無漏淨分縁二
空如。故無漏依他通圓成攝
四十
七右
舊中邊上卷彼有頌文 舊論上二十
一右
曰。相及於分別。名字二性攝。聖知與如如。
此二一性攝。長行云。相及分別依他性中攝。
名者分別性中攝。如如及聖智依眞實性中
新論中頌曰。名遍計所執。相・分別
依他。眞如及正智。圓成實所攝。長行可知」
四十
七左
所執都無無實體故 義演云。所執都
無至無實體故者。解云。爲遍計所執無體。
於五法中但向名中攝。意顯所執但在其
名都無實體故。問。准疏云。設能詮名亦
相中攝。若爾即今有四法而無五法。何以
故。以名即相故。又何以故説遍計所執而
攝彼名。答。不爾。今意説。名雖復是名亦説
爲相。是見縁故不以説名是相即五法中
無名。前意説。此不唯是名亦通於相故。瑜
伽五事中云。有名皆是相。有相非是名。爲
色等自體。故知相・名別。故五法中有其名。
説遍計名中攝。顯彼性非有。問。五法中名
是遍計攝。所執既無體。未審名爲有體不。
答。意顯遍計但有其名而無實體。不通名
亦無體。名亦相是從縁生故
四十
七左
眞如正智不相違也 義演云。眞如正
智至不相違也者。中邊據能縁智・所縁如倶
斷漏故。倶離倒故圓成實攝。瑜伽縁縁生
義。是依他亦無違也。問。是正智可能斷
漏。眞如是所攝。體亦是無漏也。又正智能
斷惑。所以攝無漏。眞如體離染亦得名無
漏。又能證・所證別。倶不得攝無漏。能所證
異是倶無漏故。中邊云。菩提・菩提斷皆
名爲菩提。説智及知處倶名爲般若
四十
八右
十卷楞伽十卷有故 十卷第七十四
四卷第四二十一右云。復次大慧五法者。相・名・
妄相・如如・正智。大慧相者。若處所行相色像
等現。是名爲相。若彼有如是相。名爲瓶等。
即此非全。是説爲名。施設衆名顯示諸
相。瓶等心心法是名妄想。彼名・彼相畢竟不
可得始終無覺。於諸法無展轉。離不實妄
想是名如如。眞實決定究道自性不可得
彼是如相。可及諸佛隨順入處。普爲衆生
如實演説設顯示。於彼隨入於正覺不
斷不常。妄想不起。隨順自覺聖趣一切外
道聲聞縁覺所不得相。是名正智。大慧是
名五法・三種自性・八識・二種無我。一切佛
法悉入其中。是故大慧當自方便學亦起
他人。勿隨於他
四十
八右
七十六説故論不釋 七十六十五左云。
我今領解世尊所説義者。若於分別所行・
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假名安立以爲色
蘊。或自性相。或差別相。假名安立爲色蘊
生。爲色蘊滅。及爲色蘊永斷遍知。或自性
相。或差別相。是名遍計所執相。世尊依此
施設諸法相無自性性。若即分別所行遍計
所執相所依行相。是名依他起相。世尊依此
施設諸法生・無自性性・及一分勝義無自性
性如是我今領解世尊所説義者。若即於
此分別所行・遍計所執相所依行相中。由遍
計所執相不成實故。即此自性無自性性法
無我眞如清爭所縁。是名圓成實相乃至廣
説。蘊處界有支等亦後如是
四十
八左
世親攝論遍計所執  第五初左云。釋
*云。如依他起自性・遍計所執分。雖顯現可
得而非稱彼體。爲顯此義故。説由名前
覺無稱相違故等。若依他起・偏計所執同一
相者。應不得名於義覺轉。如執有瓶。若
離瓶名於瓶義中無有瓶覺。若此瓶名與
彼瓶義同一相者。瓶覺應轉。以非一相。是
故不轉。由此名義體相稱則成相違。此中
安立名爲依他起。義爲變計所執。以依他
起依名勢力成所遍計故。又於一義有衆
多名。若名與義同一相者。義應如同一相
成第二相違過失。又名不決定。以一瞿聲
於九義轉。若執名・義同一相者。多義相違
應同一體。則成第三相違過失失。由執牛
等非一相義同一性故
四十
八左
若體相稱即成相違 演祕云。疏若體
相攝成相違者。若以攝論名義二體攝。此五
法名義體者。便成相違。何以故。五法中義即
相分別也。體即依他。彼義初性。以無攝有。
豈不相違・義蘊云。疏若體相稱即成相違
者。名屬依他。理即可爾。義屬偏計。即成
相違。何以然者。五法之中相及分別。名之爲
義。體即不無。攝屬遍計相違耶也。又名言
虚似攝屬依他所詮不無。乃屬邊計亦成
相違今謂。此文即是攝論。何用名義與
五法相攝。彼論意者唯約名義相對而論。
名是依他。義乃是邊計。故成相違。何得相
攝。蘊演亦用演祕。並皆不允
四十
八左
此意名者故對擧之 義演云。意説。
此論中意説。名是五法中名。義即分別及相。
此明與攝論不同故。彼此二論明五法
不同。相攝亦有異也。今不合引來。但引對
擧之。非欲正明五法相攝
四十
九右
彼世親云所遍計故 如上已
四十
九右
極疎遠故 義演云。疏極疎遠故者。圓
成是依他之性。今依他起執。不依圓成。爲
隔依他。故云疏遠。縱依依他起執展轉
説。其圓成實本離名言故
四十
九*右
楞伽中邊假亦通有 義演云。疏楞
伽中邊至假亦通有者。解云。依二教五法
有二解。第一云。或通有無者。*邊計執者無。
以邊計所執體非實有。從縁生體即是有。
二云或體實有者。即五法體總實有。然計所
執剋體。雖無隨其妄情假説亦通於有。如
毛輪・空華。妄情爲有。執之爲實。若非妄有
依離起執。即就妄情假説通有實不然。
又所執境之所依是依他有法。遍計所執雖
無相從而説。故假説所執亦通有也。此第二
解意明五法總於有
五十
如 瑜伽第七十二七十三四等 七十
四右七四兩卷通説五法別等者。如略纂
及義林章等
五十
中邊以三性可勘彼文* 中邊中初右
云。應知眞實唯有十種。一根本眞實。二相
眞實。三無顛倒眞實。四因果眞實。五麁細眞
實。六極成眞實。七淨所所眞實。八攝受眞
實。九差別眞實。十善巧眞實義演云。今但
擧名略辨名意。一根本眞實。依此建立立餘
眞實故。依三性立者。解云。於三性中有
眞實義名爲眞實。初性中眞實者。遍計所執
相常非有。以常非有故。於此性中計爲
眞實。無顛倒故。於依他起相有而不眞。唯
有非眞。於依他起許爲眞實。於圓成實
有二空性。故許爲眞實。二相眞實。此於根
本眞實相中無顛倒故。三無顛倒眞實者。
謂無常・苦・空・無我性。由此性能治彼常倒
四倒。四因果眞實。謂四諦。染淨因果有差
別故。五麁細眞實。謂世俗・勝義。二有別故。
六極成眞實。謂世間・道理二極成故。七淨智
所行眞實。謂煩惱・所智二障智所行有異。八
攝受眞實。謂即三性・五事相攝。九差別眞實。
謂七眞如・三性相攝。十善巧眞實。謂治十種
我見。以修蘊等十種善巧。然此十眞實一一
皆與三性相攝。初下與三性相攝。具引餘
者恐文繁不引此據演祕
五十
然有蘊等 義演云。疏然有蘊等者。即
中邊説蘊説蘊等十種善巧。所謂蘊善巧・界
善巧等。如下當知。此不預述
五十左取分亦所詮故 演祕云。疏。取
分別全至是所詮故者。問。正智心等通能所
論。分別何乃唯所詮耶。答。有漏別開相・名・
分別。分別所以唯是所詮。無漏總合。故正智
一能所詮具。有義相唯所詮。名但能詮。分
別通三。隨二所變有差別故。雖有多
釋將今説勝。詳曰。如名詮名所詮之名豈
非名耶。答。是名者何非所詮。名依識變。何
非名相。答。許是相相即能詮。答。以識能
變能詮故名能詮者。應相從故從於能變
但名分別。從所變故唯相・名二。此既不爾。
彼云。何然。故疏爲勝。今助一釋。相・分別一
唯是所詮。名通能所。雖名識變亦是相收。
然據別義但稱爲名。若不爾者即有如前
相從例失。思之可知
五十
相名小分是所詮相* 義蘊云。心變聲
名亦名爲相。名詮於名亦名所詮故。名・相
二名取小分爲能所詮
五十
正智小分是所詮等* 義蘊云。無漏
有爲皆正智攝。能變心等唯屬所詮。所變之
境可通能所。思之可悉
五十
前言離過無漏無能詮 義演云。疏前
言離過無漏無能詮者。即前瑜伽等云。無漏
心等離戲論故。但總名正智不説能・所
詮。今談法體實。無漏亦能詮者云。此據法
體説。無漏後得亦有能詮名句字等故。善・
惡地菩薩於後得智中變起無量名句實。
故不同前
五十
一左
顯揚論十六第五依圓成相 顯揚第
十六十二丁
之左
之全文
五十
二右
第八十一正分別 八十一五左云。一
者所詮相。二者能詮相。三者此二相應相。四
者執著相。五者不執著相顯揚十二五右
三此二相屬相。餘文亦同
五十
二左
彼所詮相非所詮故 八十一五左云。
所詮相者。謂相等五法如五事中已説
揚十二五右所詮相者。謂相等五法如五法
藏説
五十
二左
彼二論文亦不相違 八十一五左云。
能詮相者。謂即於彼依止名等爲欲。隨説
自性差別所有語言。應知此即*邊計所執
自性。此*邊計所執自性有差別名。所謂
亦名邊計所執。亦名和合所成。亦名所増
益相。亦名虚妄所執。亦名語説所顯。亦名
文字加行。亦名唯有音聲。亦名無有體相。
如是等類差別應知顯揚十二五右云。能詮
相者。謂即於彼法依止名等爲詮。諸法自
體差別・所有言説。此亦能顯變計所執自體。
應知此遍計所執自體有多種名諸十全
同瑜伽義蘊云。疏亦名和合者。顯能詮
相。無實體故説名和合。和合者。顯其虚假
無實性故。聲名聚氣方起變計。執實能詮
故云和合
五十
三右
此二相屬相執所依止 顯揚十二五左
云。此二相屬相者。謂能詮・所詮五相屬著
*邊計所執自體執所依止 瑜伽相屬爲
相應。其餘全同。義蘊云。疏此二相屬至執所
止者。牒彼文也。言即遍計所執性也者。總
斷定也。次方由解文意易詳。此論同故唯遍
計攝義演云。疏此二相屬相至起計心故
者。此釋第三相。意説。二相屬相中。遍計所
執性與能計心而所依。即由有所執性方
起能計心。故所執性是所依。能計心是能依。
明知執所依者是遍計所執。心是依他起。故
此二相屬相唯是遍計所執性。只道此相能
變計心。不言此相是依他起
五十
三右
第四言及彼隨眠 八十一六右云。執
著相者。謂諸愚夫無始來相續流轉遍計所
執自性執及彼隨眠顯揚十二五左云。執著
相者。謂無始流轉一切愚夫遍計所執自體
執及此隨眠二論大意不別。瑜伽先擧迷
人。後明其時。顯揚前後垂翻。言性及彼。顯
揚言體及此
五十
三右
第五不執著相彼習氣者 八十一六右
云。不執著相者。謂已見諦者。如實了智遍計
所執相。及彼習氣解脱。若正分別如思所成
地。應知其相
五十
三右
此中五相理不違也 義演云。疏此中
五相前二諸論不同各據一義後三諸論皆同
理不違也者。意云。五相中所詮・能詮二相
諸論不同若唯識及顯揚第十六同説所
詮・能詮一一皆具三性。然八十一・顯揚十二
同説所詮相是相・名等五事。*若能詮相唯
是計所執性。故五事中前二相諸論各據名
義説不同也。其以三事四諦中皆同。且如
唯識顯揚十六。説二相屬唯是遍計所執性。
*若執著相唯是依他起。*若不執著相即是
圓成實性。*若八十下・顯揚十二。説後三
相云二相屬相。是*變計所執性著。謂能計
心及此種子。是依他。虚妄分別爲自性故。
不執等相是圓成實。於不執著相中言即計
所執及彼隨眠解脱等者。意説。由知遍計
所執無。有漏染依他。而得圓成解脱也。故
後三諸論皆同也。問。顯揚十二説能詮及二
相屬相中。皆言唯有遍計所執。未審而有
何別。答。能詮中言遍計所執者。即據遍計
所執性當體是無。*若二相屬相中言遍計所
執者。即顯此所執性與依他爲所縁。即
執著相中依他計心。是能依據義分別。不
可各責
五十
三左
顯揚六説所成眞實 第六*二左云。彼
眞實復有四種。一世間眞實。二道理眞實。三
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四所智障淨智所行
眞實。伳間眞實者。謂一切世間於諸事中
由串習所得悟入智見共施設世俗。性如
於地。謂唯是事非大等。如是於水・火・風・
色・聲・香・味・觸・飮食・服・乘・諸莊嚴具・及
什物・香・鬘・塗食・歌舞・音樂。衆明男女威儀
諸行。田・宅・財物・及苦樂等。於苦謂苦非
樂。謂樂非苦。又*若略説者謂此是此非
彼。如是謂彼是彼。餘*若事世間有情決定
勝解諸行。一切伳間自苦傳來名言決定自
他分別共爲眞實。非邪思搆觀察所取。是名
世間眞實瑜伽三十六八右云。云何眞實義。
謂略有二種。一者依如所有性諸法眞實性。
二者依盡所有性諸法一切性。如是諸法眞義
實性・一切性。應知總名眞實義。此眞實
品類差別復有四種。一者世間極成眞實。二
者道理極成眞實。三者煩惱障淨智所行眞
實。四者所智障淨智所行眞實。云何世間極
成眞實。謂一切世間 於彼彼事隨順假立伳
俗串習悟入覺慧所見同性。謂地唯是地非
是火等。如地如是水・火・風・色・聲・香・味・解・
飮・食・衣・乘諸莊嚴具。資産・什物・塗香・花鬘・
歌舞・妓樂。種種光明男女承事。田・園・邸店・
宅舍等事。當知亦爾。苦唯是苦非是樂等。
樂即是樂。非是苦等。以要言之。此即如此
非不如此。是即如是非不如是。決定勝
解所行境事。一切世間從其本際展轉傳來。
想自分別共所成立。不由思惟籌量觀察。然
後方取。是名世間極成眞實略纂十二十二左
云。論云一依如所有性二依盡所有性者。且
如二知如所有性。即無分別智。縁理之智。
如境道理稱實性而勸。盡所有性。即後得
智。縁事爲境界性。而能勸之。此解大分
以理・事智別。又勸四諦・十六諦・三空門等
勸智。名如所有性。八勸心雖後得智能出
世。後得縁相見道有性眞如故。名如所有
情。若後得縁有常・無常・有漏・無漏等事。差
別門不作相見道眞如解之世間智。名盡所
有情。此即約後得智。分爲二智。謂世間後
得。出世後得解。論云復有四種一世間極成
眞實乃至第四所智障所行眞實者。初謂世間・
世俗共許。是有依世俗理。此法是有除所執
之法故。名世間恐極字所成眞實。以共許
故名爲眞實。即唯有爲有漏法。若無爲無漏
法。是道理所成出世間故。又云論解世間
眞實中。云何世間極成眞謂一切世間於彼
彼事隨順假立世俗串習悟入覺慧所見道性
者。是意明。一切世間人。於衆事中。隨衆事
所起言説。意解所詮之事。衆共許者。是此
眞實體故列。謂地唯是持等者。是此唯是此。
乃至非不如是。謂此地唯是地。是水唯是
水。不是火・風等起。決定解世間共計故。無
始傳來非今卒慮。此等是眞實體
五十
四右
謂諸智者成道理所成眞實 顯揚第
二左云。道理眞實者。謂諸正智者有道
理義。聰叡者。諸點慧者。諸推求者。諸審察
者。住尋思地者。具自辨才者。處異生位
者。隨觀察行者。依現比思教三量。極善決
擇決定智所行所知事。以如實因縁證
成。道理所建立故。是名道理眞實瑜伽
三十六九右云。云何道理極成眞實。謂諸智
者有道理義。諸聽叡者。諸點慧者。能尋思
者。能伺察者。住尋伺地者。具自辨才者。
居異生位者。隨觀察行者。依止現比及至
教量極善思擇決定智所行所知事。由證成
道理所建立所施設義。是名道理極成眞
略纂十二十
三右
云。二道理所成眞實者。謂有
智者乃至隨觀察行者。依止現比至教量
等。道理所成之義。即通有漏・無漏・有爲・無
爲法三十
三右
云。論解道理極成眞實中。云
能尋思者・能伺察者・住尋思地者下。謂如
欲界。有人一時不起尋伺。*若人有起此尋
伺者等。*若以欲界對色界。名住尋伺者。
又説能尋伺等者。明正起尋伺時人。住尋
伺地。謂成熟尋伺人。居異生位者。謂聖人
住無漏故。不樂散亂多論義等。異生多散
亂故。多樂論義故。唯據住異生者。又聖
人雖有見諦。有比現呈言量等。少分而有。
有已證得故。凡夫一向未證得。多生比智
故。多理極成中。明凡夫比量道理。極成於

五十
四右
謂一切聲聞名此眞實 顯揚第六二右
云。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者。謂一切聲聞・獨
覺無漏方便智。無漏正智。無漏後所得世間
智等所行境界。是名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
由縁此故。於煩惱障智得清淨。及後證
住無障礙性。是故説爲煩惱障淨智所行眞
實。問。此中何者是眞實。答。謂苦集滅道名之
所顯四種聖諦。由簡擇如日是四聖諦故。得
入現觀位。於現觀位中眞實智生瑜伽三
十六九右云。云何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謂一
切聲聞獨覺。名無漏智。*若能引無漏智。
*若無漏後得世間智所行境界。是名煩惱障
淨智所行眞實。由縁此爲境。從煩惱障智
得清淨。於當來世無障礙住。是故説名煩
惱障淨智所行眞實。此後云何。謂四聖諦。
一苦聖諦。二集聖諦。三滅聖諦。四道聖諦。
即於如是四聖諦義。極善思擇證人現觀。
入現觀已如實智生。比諦現觀。聲聞・獨覺
能觀唯有諸蘊可得。除諸蘊外我不可得。
類習縁生諸行生滅相應慧故。類習異蘊
補特迦羅無性見故。發生如是聖諦現觀
略纂十二十
三右
云。第三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
依論文通二乘加行等智。即三乘所得三
智。三智之境。涅槃無爲。四諦等法是。煩惱障
淨智所行眞實體。唯有漏中如行智。無漏二
智。及涅槃無爲。是即眞實體。又二十
四左
云。論解
第三眞實中。云若能引無得智者。非有漏
如行智故。云何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不
縁無爲涅槃耶。義曰。論云不生。是縁涅
槃智。此能引無漏智縁涅槃。亦説是加行。
爲此中收。論云數習異蘊補特伽羅無性見
故者。即類習離蘊外無我見也
五十
四右
由縁此故得無障礙等 義蘊云。言智
得清淨者。解淨智也。言證得無障礙者。謂
四諦理解所行也
五十
四左
謂於所智中名此眞實 顯揚六三右
云。所智障淨智所行眞實者。謂於所智中能
礙智故名所智障。*若眞實性是解脱所智障
智所行境界。是名所智障淨智所行眞實。應
知。此復云何。謂諸菩薩・佛薄伽梵爲入法
無我及已入極清淨者。依一切法。離言説
自性。假説自性。無分別平等智所行境界。謂
最勝眞如無上所智究竟性此。性一切正法
簡擇。不能迴轉。不能過起。是名所智清
淨智所行眞實瑜伽三哉六九右云。云何所
智障淨智所行眞實。謂於所智能等智故
名所智障。從所智障得解脱智所行境界。
當知是名所智障淨智所行眞實。此復云何。
謂諸菩薩諸佛世尊入法無我。入已善淨於
一切法離言自性。平等平等無分別智所行
境界。如是境界爲最第一眞如無上所智邊
際。齊此一切正法思擇皆悉退還不能越

五十
五左
四道理所行眞實 對法論第十一
八右云。四種道理。謂觀待道理。作用道理。證
成道理。法爾道理。觀待道理者。謂諸行生
時要待衆縁。如芽生時要待種子・時節・水
田等縁。諸識生時要待根・境作意等縁。如
是等。作用道理者。謂異相諸法各別作用。
如眼根等爲眼識等所依作用。色等境界
爲眼識等所縁作用。眼等諸識了別色等。
金銀匠等善修造金銀等物。如是比。證成道
理者。諸爲證成所應成義宣説。諸量不相違
語。所應成義者。謂自體差別所攝。所應成義
諸量不相違語者。謂現量等不相違立宗等
言。法爾道理者。謂無始時來於自相共相所
住法中。所有成就法性法爾。始火能燒水能
爛。如是等諸法成就法性法爾。如經言眼
雖圓淨空無有常乃至無我。所以者何。其
性法爾義蘊云。疏四道理者。謂觀待此彼
得生住。二作用道理。如根發識識能了
教。三證成道理。由比量等有正智生。四
法再道理。如地・水等法爾道理。如地水等
法爾堅・濕。疏如是所智障淨智所行眞實
者。謂如眞如。唯佛・菩薩之所行故略不説。
餘理通諸法。又前已説。如是所行故文者也」
五十
五右
亦取無漏智不爾便減 義演云。疏亦
取無漏智至不爾便減者。意云。今此四聖諦
眞實亦取無漏智爲眞實。*若不取無漏
智爲眞實者。即四聖諦眞實便減。以不攝
無漏智故。意説。無漏智亦被他觀諦下後
得無漏世間智縁也。故喚後得無漏智名
世間智心。亦縁俗故所智障淨智所行眞實
亦准此釋義蘊云。疏不爾便減者。聖諦與
智倶是所行。若不取智便爲減也。又淨智
能行聖諦所所二倶眞實。唯境非智故名滅
也。前解爲勝
五十
五左
瑜伽三十六依他攝者 今撿瑜伽三
十六・對法十一。無有分明論攝屬文。然三
十六如上具引。及對法中明如所有性盡所
有性。於中演四種道理等。此等兩論其意
明依他攝。非有別文
五十
五左
七十三説三事所攝 七十三*九右云。
問。如是五事四種眞實。此中何事攝幾眞
實。答。世間所成眞實・道理所成眞實三事所
攝。煩惱障淨智所行眞實・所智障淨智所行
眞實三事所攝
五十
五*右
二障淨智二事所攝故 七十三九左
如上已引。演祕云。論。二障至二事攝故者。
問。准瑜伽論三十六説。後二眞實以四諦理
眞如爲體。七十三中兼取正智。何意不同。
答。有三釋。一解如疏。二傳三藏釋云。當
證二障淨所行時亦證智慧。猶如見分縁
眞如時即自證分亦縁見分。三有義二空觀
智能有所行亦名所行。不應説云二障淨
智通縁眞俗故無漏智亦名所行。 後得縁
者。此理不然。後得通縁染・淨依他。應説染
刀亦是二智之所行眞實。若爾即應二智所
行通攝五事。既二事攝。故能觀智能有所
行名爲所行。詳曰。疏及傳釋其理稍通。有
義所斷恐乖論旨。論旨者何。謂論本明所縁
之境。顯境不同有四眞實。故三十六云。此
眞實義品類差別復有四種。義即境也。今取
其智能有所行名有所行。不約爲境。豈
與本論不成楚・越。論據一分淨境爲言。
非境義同以染依他便例責也。今助二釋。
一云根本智所行眞如所攝。餘無漏智
縁安立等所變相等亦名二智所行眞實正
智所攝。不同有漏虚妄分別非相等攝。故
七十三無漏有爲總名正智。問。何以證知。
答。三十六云。一切二乘若無漏智。若無漏之
後得世間智所行境界。是名煩惱障淨得所
行眞實。又顯揚云。此中何者是眞實。答。謂四
聖諦。既後智境亦名眞實。故知後得所縁四
諦眞如等相皆名眞實。然三十六第三眞實
具言三智。第四不具但影顯也。不爾何意
有具・不具。或取疏傳合今所明復爲一釋。
故大論前後亦不相違。更思。疏。中邊論至依
一圓成實者。四句之中初顯初實依遍計一。
二顯第二依計等三。第三・四顯第四三實
共依成實
五十
六右
辨中邊論説唯初性攝 中邊中五右
云。*若事世門共所安立串習隨入覺慧。所
取一切世間同執此事是地非火。色非聲
等。是名世間極成眞實。此於根本三眞實
中但依遍計所執而立
五十
七右
舊中邊上頌依一圓成實 舊中邊上
二十右新中邊中四左演祕云。四句之中初顯
初實依遍計一。二顯第二依計等之三。第
三・四顯第四三實共依成實
五十
七左
一無性無常即初性也 義演云。疏一
無性無常至假名諦者。無性性實而諦假。以
性常無名性實也。即喚此假爲苦諦下無
常故諦名假。以性常無非是苦。故云諦
名假也
五十
七左
舊中邊云新同此 舊中邊上十八左
云。一無物無常。新中邊中二左云。一無常無
性。謂遍計所執此常無故
五十
七左
二起盡無常爲無常 義演云。疏二起
盡無常至爲無常者。此即性諦倶實。其有漏
法實是生滅。亦復是苦故。性諦倶實也
五十
七左
三垢無常假名爲諦 義演云。三垢
無常至有無垢爲義者。此即性實諦假。意
説。眞如實無垢淨。若在生死位中即名有
垢眞垢。*若斷煩惱斷生死時即無垢眞如。
眞如約分位假名無常。實是常法。即名性
實。然不是苦諦下無常。名爲諦假。以眞性
非是苦故
五十
七左
中邊云有無垢爲義 舊中邊云。三有
垢無垢無常。新云。三垢淨無常。謂圓成實位
轉變故
五十
七左
此約詮分位不縁之 演祕云。疏。此
約詮分位爲垢淨者。以有染淨隱顯二位。
據斯詮顯以彼苦下能縁之心無常行也。
假名無常。體實常也。疏。無常行實不縁之
者。無常行相但縁三諦。有爲爲義。不縁滅
諦無爲爲境。義蘊云。疏似無常行者。有漏
之法有染有淨。可是無常。此無爲法實非無
常。約詮垢淨假名無常。似有漏故。無常行
實不縁之者。苦無常行者不縁無爲。無爲
是常法故
五十
七左
又依一切無常爲語等 演祕云。疏又
依一無常爲語等者。言無常之行縁。初後性
此能縁行。非是十六行中無常。是十六外縁
無常心。何所以者。十六行中無常但縁三
諦爲境。初性非諦。後性無爲。非無常故」
五十
八右
顯揚十四在外色 十四十二左云。六
種無常者。一無性無常。二失壞無常。三轉異
無常。四別離無常。五得無常。六常有無常。
八種無常者。一刹那門。二相續門。三病門。四
老門。五死門。六心門。七器門。八受用門。此
中刹那・相續二種無常偏一切處。病等三無
常在於内色。心無常唯在於名。器・受用二
無常有於外色顯揚無無字。唯言失壞。
恐疏無字衍。義演云。如識中種子前滅後生
念念相續而不散失。名無失壞無常。餘者易
解。疏八種者。一刹那者。即是刹那四相中無
常。二相續者。即是一相四相中無常也。次三
在内色者。謂内身上四大不調名病。諸根
衰損名老。身壞命終名死。故病老死唯在
内身。心唯有名。名者。即非色四蘊總爲名。
器・受用在外色者。器者即是外器世間。是
諸有情所依處故。受用者即五塵。是所受用
義蘊云。疏顯揚十四無常有。六者。一無
性無常者。空華等性常無故。二無失壞無常
者。如阿頼耶持諸種子不失壞故。三轉異
無常。在胎・出胎十時分等位轉異故。四別離
無常者。如有爲法初雖合會必別敵故。五
得無常。如於現在受無常果由無常因之
所得故。六當有無常者。如五種能有當來
生老死故
五十
八右
彼約三界分別等 顯揚十四十四右云。
復次是無常義。於欲界中一切具有。於色
界中除病・老・受用三門無常。又有觸・染・
三種變異。如色界所説諸無常義。當知無色
界亦爾義演云。疏彼約三界分別等者。如
無色界中唯有五種無常。謂無病・器・受用
三種也。*若色界中有七。除病。*若欲界具
八種。有解云。六欲天中及北洲。幷地識全
極苦處。鬼畜一分。此等處皆無病也。但有
餘七無常。*若東・南・西三洲。一分鬼・畜。隨
受・處等具有八種。此約多分説。非眞理
今謂。義演論無無色無常。與顯揚違。
其非可知
五十
八左
又此中垢淨約詮談旨 義蘊云。疏此
中垢淨約詮談者。言詮唯云垢・淨。意談垢・
淨二位所有眞如。顯揚轉謂唯十時分
等。不談如體。名同義別
五十
八左
彼説十五種如彼廣解 顥揚十四
三右中。具明十五。演祕撮略云。按彼論云。
六無常中後五無常並名變易。變異不同。
有十五種。一分位變異。謂嬰兒等。二顯變
異。謂從妙色變爲惡等。三形變異。謂飢疲
等。四興盛變異。五支節變異。六衰熱變異。七
他損變異。八疲倦變異。九威儀變異。十觸對
變異。由苦等觸。十一染汚變異。十二病等變
異。十三死變異。十四青淤等變異。十五一切
種不現盡變異者。謂骨鎖等燒壞離散・一切
種都無所見
五十
九右
一所取苦性實而諦假 義演云。疏性
實而而諦假者。眞如與一切有漏苦相合故
亦名苦。非實苦也。故云諦假。眞如實是圓
成實性。云是實也
五十
九右
舊中邊云新同此論 舊中邊上
云。一取苦。新云。一所取苦。謂遍計所執是
補特伽羅法執所取故
五十
九右
二事相苦 義演云。二事相苦者。此文
即性諦倶實。實是依他起性。有爲有漏實是
苦諦。亦是苦行所
五十
九右
性實而諦假 義演云。性實而諦假者。
眞如與一切有漏苦相合故。故亦名苦。非
實苦也。故云諦假。眞如實是圓成實性。云
是實
五十
九左
新中邊同 新中邊中三右云。二事相苦。
謂依他起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謂圓成實苦
相合*故
五十
九左
論空有三者等 義蘊云。論空有三者等
者。初後二行性實體假中。一性體倶實。無我
三種准之應知*義燈六末四十
八右
云。論空有
三者等。本疏不分假實。但總相釋。要集云。
或空無我。初中性・諦倶實。後即性實諦假。
云有説空無我皆性・諦實者。非也。二空所
顯及所執性。非苦諦故。今謂不爾。一疏文
不判尋聽此解理然。若云二空所顯及所執
性非苦諦者。何故自斷云空無我初中性・
諦倶實。豈許所執苦諦攝耶。今云空及無我
性・諦倶實者。以空・無我二種相與彼相
似。亦此行相所行境故。遍計性無名空無
我。圓成實性空無我性亦空無我。苦諦本性
非我所故空。非一常故無我。能觀所觀行
相倶通。故説倶實。據實二性非苦諦攝。初
後二行性實諦假。應知苦下四行各三如次。
依遍計・依他・圓成各分三行。初後皆性實。
中邊説即彼性故。從諦皆假。中即依他。性・
諦倶實。然依他中無漏依他是道諦攝。有漏
依他是苦諦攝。攝依他少分。准法師辨中邊
疏解無常行相。云今無常通縁三性故。説
能縁行相有計所執等。實非此行通初後
性。又以理准無常縁三諦。初性非諦收。言
縁彼者。通一切心縁無常語。假説爲無常
行。實非此行收。又以彼性假名無常。下諸
行相准此應悉。今准此釋。無常苦樂是苦
諦行相。非初後性行相。説初後性者。皆是
假説。准空無我攝初後性亦是假説。彼非
攝故非此行相。今又助。釋前解據三乘苦・
集等諦不攝眞如。依大乘宗四諦亦攝圓
成實性。故涅槃經云。聲聞之人有苦有諦而
無其實。菩薩之人亦有其實。實即眞如。菩
薩亦能依四諦詮觀圓成實。故苦・集諦亦
攝彼二。雖非苦・集而是彼性。若依此釋。
四三各後性・諦倶實。又邪行如等即諦眞性。
約詮顯體。如通四諦。故四三後性・諦倶實」
五十
九右
顯抇厂十五如次立三空 十五十八左
云。依止遍計所執等三種自體。如其次第
立三種空。一無體空。二遠離空。三除遣空」
六十
苦諦諸行義通諸諦 義演云。疏苦諦
諸行義通諸諦者。意説。諸諦下皆有相應煩
惱。即此煩惱者皆有無常・苦・空・無我等行
解。故云苦諦諸行義通諸諦。若不約此説
者。豈有滅・道二諦亦無常苦等乎今謂。未

六十
中邊又云不分三也 中邊中二左云。
無顛倒眞實者。謂苦・空・無常・無我性。由此
治彼常等四倒故。又中三左云。如是所
説*苦・空・無我・無常四種。如其次第依根
本眞實各分爲三種。四各三種。如前應
六十
一習氣集等 演祕云。論一習氣集等
者。疏有兩釋。初釋意云。由能執心執於我
法而熏成種。種雖有體由因遍計所執我
法能計心等熏成於種。種名初性。非是別
熏所執之種。或能遍計假名所執。所熏之種
從能熏心假名初性。第二意云。爲能執心
執彼習氣。爲所遍計習熏是。彼所執所依
從彼能依假名所執
六十
三未離繋集等 義演云。疏三未離繋
集假名爲集者。言未離繋即是眞如集之
性也。此謂爲集假名集也。諦實可知*
六末五十右云。未離繋集。假實准知。但爲
二釋。由是集性未離繋。離繋非集。即擇滅
故。約未離繋集之眞性名爲集者。性・諦倶
實。以業煩惱名爲集者。此即諦假義演
云。云未離繋等者。唯取業煩惱。一是實
諦體。其實如在纒之位假説眞如。名爲集
諦。諦假也。眞如是鋮實。故性實*也
六十
一自性滅定非諦攝 義燈六末五十右
云。滅諦初滅。要集三解。初解諦實性假。自
性不生。是擇滅故即與第
二不別
後釋性・諦倶實無故
不生。性實可爾。常故不生。與本性滅何別。
故唯第二依本疏正
六十
一右
二二取滅二取不生 義蘊云。疏二二
滅護法安慧各有別解者。護法二取。所
謂依他。斷染依他所得擇滅名二取識。
安慧二取。所謂邊計。此自性滅非是擇滅。
今論言擇滅者。即二取所依依他性識自體
滅名爲擇滅。二師倶是性假諦實。依他是已
滅不生。非實依他故性假也*義燈六末
十右云。中滅。依法師辨中邊疏。護法・安慧
二師釋別。依護法云。斷此二取所得不生。
不生是擇滅。由依依他起而得於滅。假説
爲依他起。此意即性假諦實。安慧釋云。二取
即遍計所執。二取所依識自體分是依他起。
二取所依自體分斷得不生。不生是滅。假名
依他。今言二取意取所依識之自體義演
云。疏二二取滅能所取無故等者。意云。擇滅
力令依他起所取二不生。故名二取滅。此
即諦實性假。所以者何。二取不生即是擇滅
實。是擇滅實。是滅諦而性非依他起。但從
所滅二取依他故性名依他起。故性假也。
以擇滅無爲非依他起故。護法・安慧各有
別解者。若護法説。見相是依他起。若於見
相分上執爲實能取所取者。方是遍計所執
性。若安慧説。見相分即是能所取。遍計所執
性故。二師有
六十
一右
三本性減如彼抄會 中邊中四右云。
三本性滅。謂垢寂二即擇滅及眞如義燈六
五十
一左
云。三性滅者。辨中邊云。謂垢寂二擇
滅及眞如。法師中邊疏云。安惠云。垢寂二種。
一染垢寂。即煩惱障斷。謂擇滅。二不染垢。即
所知障斷。謂眞如或。總解云。由垢寂故總
得二。謂擇滅及眞如。或垢寂故得擇滅。或
性寂故即眞如。總含二種故云垢寂二。然
成唯識説二取滅即是擇滅。辨中邊説擇滅
即本性收。二論説別者。中邊約所依・所得二
各別故。所依依他假名爲二取滅。或所得
屬本性。唯識不約所依。但辨得假名依
他。故分擇滅。此意以中邊論云二二取滅
即能取所取二取不生。三本性滅。謂垢・寂二
即擇滅及眞如。以辨中邊説所依即能所取
論二取滅。説所得即斷二取已所得擇滅。
故分爲二。唯識不説所依二取。但辨所得
斷二取。已所得擇滅假名依他。實是擇滅。
故於本性滅中分出擇滅名二取滅。即諦
實也。辨中邊論説所依二取無名二種滅。
即彼所滅名之爲滅。實依他起。性實諦假。
若依識變名爲擇滅。亦同此釋。本性滅者。
依中邊論擇滅爲本性。性・諦倶實。眞如二
説。若唯據詮性實諦假。詮・旨合説性・諦倶
實。准涅槃經。諦攝法盡眞如非滅。即攝法
不盡故。或滅之實性眞如名本性滅。亦性。
諦倶實義演云。此論本性滅即是眞如。中
邊釋本性滅即是擇滅及眞如。有此相違。
如中辨抄會。問。擇滅與眞如何別。答。擇滅
據斷惑所得。眞如約體以假。故擇滅義於
眞如上假
六十
一右
一遍智道等 義燈六末十左云。道
諦三者。要集云。三皆性假諦實。智所取無
斷。染依他證眞如理。淨分依他非所斷故。
非所證故。今謂不爾。三作證道能證圓成
實故。常・無常門非圓實攝。漏・無漏門亦圓
成收。眞如所證成實四知能證成實故。性・
諦倶實
六十
一左
三作證道如依他説 義蘊云。疏作證
道或假或實者。若約淨分依他即性假體實。
若無例名成實即性・諦實。若約能證道所
證圓成亦諦・性倶實。義演云。疏三作證道
者。眞如即是圓成實攝。非是依他道諦攝。今
説眞如爲道諦者。性實而諦假也。第二解
云。若從能證道名作證道者。即無漏實是
道諦。復是圓成。即性・諦倶
六十
一右
遍智名等 義演云。疏遍智名實者。意
説。遍計無體而得一名。唯應遍智更無餘
義。故遍智名別得總名。即別遍計而得總遍
智之名也。亦由如身根別得總名。問。此三
種道爲是根本亦通後得。答。後二是正體。
前一是後得。後得智中能遍知故。又先遍
遍證。於後得智中於業病等方能遍智。而
爲説故。若據此解。前一唯後得攝。故七十
四説。於三性等皆能遍知。是後得用
六十
一左
七十四説皆應遍*智 七十四初左云。
問。三種自性性應遍知。答。一切
六十
一左
顯揚六説如次得名 第六七右云。遍
計所執自性應知。依他起性應知及應斷。
圓成實自性應知及應作證
六十
二右
皆通三性即爲空境 義演云。皆通三
性者。意云。三解脱門所行境一一皆通三性。
疏謂縁依他至即爲空境者。此明三性倶爲
解脱門所行境之所以也。遍計所執及我我
所以體空故説爲空境。謂縁他上無計所執
者。此顯依他起是空境所由。意説。依他起上
無我我所執。即説依他名爲空境。因顯成
實至即爲空境者。此顯圓成是空境所由。意
説。圓成要由我法二空所顯。即説圓成
爲空境。准疏但顯依他圓成爲空境所
以。不説遍計。以遍計體空空境。易故不説
演祕亦同
六十
二右
論三解脱門理實皆通* 義蘊演云
釋通釋三性倶爲三境。七十二下別別證
依・圓倶通三境。瑜伽十二下別證遍計通
三解脱。隨増已下各爲一境
六十二
後右
倶不於此爲無願境 義演云。倶不
於此起願求故爲無願境者。此明三性爲無
願境之所以。境爲此無願内境也。意云。前
三空境皆約遍計。故於此空三皆叵願名
不願。且如遍計所執。無實體故不可願求。
即依他爲無願境。又是依他生滅法不可
願求也。如遍計心中執實圓成。此性既是
遍計所執之眞如。故此眞如不可願求。即是
圓成爲無願境問。圓成既非不善。云何不
可願求。答。如疏言。非縁遍計所執眞如
起願求者。即釋圓成爲無願境之所由也。
然七十二據實眞如不名無願境亦不相
此處演祕。義蘊云。疏縁依他至爲境者。
問。依圓是有空爲空境。答。觀依他上無遍
計所執名爲空境。圓成實性因空所顯故
亦爲空。故説此三倶爲空境
六十
二右
如空縁此三爲無相境 演祕云。如
空縁此三至爲無相境者。此擧空境以成無
相。三性爲空。皆約遍計。無相亦然。以彼體
無何有其相。・義演云。疏如空縁此三爲無
相等者。三境既空相即非有。空上無相上無
相行相相似。取空爲例故曰如空
六十
二左
七十二説出世修惠 七十二十三左云。
問。如是五事幾是空境。幾是無願・是無願
境。幾是無相・是無相境。答。相通三種。亦三
種境名非三種。是二種境分別通三種。是二
種境眞如非三種。是空無相境正智通三種。
是空所行境。若無差別總説爲空無相無
願。當知此中通聞・思・修所成爲性。若唯
以三摩地名而宣説者。當知中唯修行所
成爲性。通世・出世。若唯以解脱門名而宣
説者。當知此中唯出世間修所成爲性
揚第二十七左亦同。演祕云。相通三種者。五
事相也。然三解脱有能所知。相多所知少。
通能知。所知・能知倶三解脱。疏相亦三種境
者。相亦攝彼所知三解。即是境也。問。何意
説此。答欲明依圓亦三解脱。故先引文後
方成立。次下疏云。既爾等者。正成立也
蘊云。疏七十二説相通三種至亦三種境者。
亦三種境者。五事中相通能所觀。故爲三
解脱門亦爲三境。問。如何相爲三解脱門。
答。有・無漏倶名爲相。有漏之相非解脱門。
今取無漏。顯揚等説出世慧故。問。無漏相
者。即正知相。乃是境攝。何得爲門。答。相通
心境。一分爲門理亦無失。問。何故五事此
偏明相。答。相最寛故。五中初故。故偏擧之。
准彼論文。但以五事與三解脱相攝不論
三性。今此引例。欲成依他・圓成。得爲三解
脱境也*義演云。疏相通三種者。意説。五
事中相通三解脱門。何以得知。以相通能
所知。所知倶三解脱門故。解云。能知者。即三
解脱門智。所*智者。即三解脱門境也。其相
通所知。多是所知境故通能知少分。少分
通能知故。此瑜伽文與此論稍異。疏相亦
解脱門之境也。問。何意作此説。答。欲明依他・
圓成三解門。意云。相竟是是三解脱之境。依
他・圓成既有有漏・無漏相。眞如以寂靜爲
相。明知亦是三解脱之境也。先引文後方
成立。所以斷之。既爾等者。正成立。疏此中
既言至以證故説者。意云。此論脱三解脱門。
是無漏智。無漏智中是修所生惑。既證眞
如名得三解脱門也。此與七十二・顯揚第
二文同。皆云解脱門出世間修惠也。前與
所引七十二文不同。彼云。相通三解脱門
亦爲三境。疏既爾至亦無相者。此立理也。
成前引文相爲三種境也。相者即五事中
相。通漏・無漏。復説相爲三解脱境。又漏・
無漏殊。分依他・圓成二別者。有斷即依他。
無漏即圓成。故知依・圓二性立爲三境。問。
無漏相屬圓成。如何得名無相言是無相
解脱境耶。答。顯揚第十二云。相縁無相道
作道如行出行。此亦是無相行。釋曰。智縁
無相亦名無相。意説。道諦下四種行無漏智
以縁無相故總名無相。故無相解脱門縁
之亦爲無相也。疏道四行通三解脱門者。
意説。無漏智是三解脱門境也
六十
二左
顯揚第二三解脱門 顯揚第二十七左
云。縁智空道作道加行出行。此亦是空。
縁智無相道作道加行出行。此亦是無願行
六十
二左
淨分依他亦爲無相等 義蘊云。遂
難偏釋有爲圓成亦爲無相境。疏言亦者。
亦有二義一亦依他。二亦無爲圓成實
也。比今第二爲俊
六十
二左
瑜伽第十二故名無相 十二九左
文即此即彼作觀字。義演云。疏瑜伽第十二
説至爲三解脱門者。前既明依圓爲三解脱
境。今説遍計所執亦爲三解脱門之
六十
三右
七十四顯揚第六 七十四二右第六六右
兩論文中略取其意
六十
三右
如樞要説 樞要下末二十
六十
三右
第七十四顯揚第六 七十四二右第六
六左云。問。如經中説無生法忍。彼云何。答。
由三自性故。謂由遍計所執自性故説本
來無生忍。由依他起自性故説自然無性
忍。由圓成實自性故説煩惱苦垢自生忍。
此三種忍在不退轉地倫記二十上 三右云。
備云。三忍在初地已上。故言無退轉
六十
三左
證圓成實時惑苦不起 演祕云。疏證
圓成實時或苦不起者。有義彈云。證圓成時
無異忍故。無生忍者。意顯證彼無生境故
名無生忍。證圓成時惑苦不生。豈籍觀耶。
故應説云觀圓成實。非惑苦故無惑苦生
名爲惑苦無生忍也。詳曰。了知證彼圓成
實時惑苦不起名無生忍。不言正證成實
之時別起斯忍。或苦不生亦即境也。故疏無
違。有義所明理亦通矣。任隨所好
六十
三左
對法第十二大智度論 大智度論四
十八十六右云。摩訶衍所謂三三昧。何等三空
無相無作三昧。空一二昧名諸法自相空。是
爲空解脱門。無相名壞諸法相不憶不念。是
爲無相解脱門。無作名諸法中不作。是爲
無作解脱門。是名菩薩摩訶薩摩訶衍。以不
可得故
六十
三左
八十六説縁此圓成 八十六六左云。
當知建立四種法嗢拕南。謂空解脱門・無
願解脱門・無相解脱門。一切行無常・一切行
苦者。依無願解脱門。建立第一・第二法嗢
拕南。一切法無我者。依空解脱門建立第
三嗢拕南。涅槃寂靜者。依無相解脱門建
立第四法嗢拕南義蘊云疏
六十
四左
第二勝義等
六十
四左
眞如舊成故立得名 義演云。眞如
舊成至至故立得名者。此即疏辨得名所由
兼釋難。其文易解
六十
五右
第三者多財釋也 義演云。疏勝義至
有財釋者。此第三行勝義。以無漏智爲體。
此無漏智行用眞如勝法爲境名行勝義。
是有財也。即眞如勝名財。智縁勝義得勝
義名名有財釋也。如食○等。又若隨體
事別論亦得。是初勝義即無漏智。體用顯現
故云。四勝義中第一名體用顯現諦
六十
五左
即不縁彼等 義演云。疏即不縁彼者。
不縁初性也。彼非有法故者。意説。初性是
無體也
六十
五左
別變似無名應 義蘊云。疏別變似無
名應者。我法本無。故佛別變似無之相。無
所杖質故云別變。無實境體。但云應知。彼
無故
六十
五左
以爲本無質如縁他心 義演云。疏以
本無質至縁無者。意説。*變計所執本成無
質非凡聖智境。然縁此無時即變起似無
之相。即本質是無相分是有。今從本質而
説。故名縁無。雖有相分以本縁無故。故
説知無
六十
五左
縁無縁他心 義蘊云。縁無他心者。
縁彼似無之相。如縁他心。倶不縁本質
故。然佛他心智能稱實知他心。我法體無稱
實知無。名知處偏計義意相似。故以爲
八十六説一切行苦依無願等者。有漏依
他皆同行苦攝。此不可願故爲彼境。與此論
同。問。此明三忍。引此何爲。答。理合前明。
忍之解脱既不別門。於此引之。亦何違理。
問。此中論文縁此後生三無生忍。所言縁
者。爲是縁由爲取縁遍。答。有解云。由三
解脱生此三忍。非縁遍也。此解不然。應
取縁遍。何故云縁此三性也。又論説云。
如次此三是彼境故。若非縁遍。云何稱境。
問。前解脱門・此無生忍。門之與忍倶智異名
此二何別。答。准顯揚第二。空無願相倶通
境智。境亦稱門之者。因由之義智境皆得爲
因。忍者印證之名。非智行能引境。門寛忍
狹。故三不同。問。此三性爲三解脱境。亦
爲三忍境觀空等時爲即是忍爲別智
忍。答。三解脱門可通三智。言無生忍。多唯
根本忍必爲門。門非必忍有異。准理。可
知。論既説。云縁此復生三無生忍。即是門
先忍後非定同時。問。此三種忍爲是一智
爲三耶。答。説境雖異忍字亦殊一智義分
理無違也
六十
四右
應會諸論義如別抄 義燈細辨
六十
四右
四世俗中第一俗攝 二諦章云。世俗
四名者。一世間世俗諦亦名有名無實諦。二
道理世俗諦亦名名名隨差別諦。三證得世
俗亦名方便安立諦。四勝義世俗諦亦名假
名非安立諦義燈云。世俗有三皆持業釋。
由此二空。能顯了眞。非即眞如故名世俗。
或取所顯帶相。觀眞未是親證。望廢詮證
故名顯了。亦持業釋
六十
四右
第二體有爲行故名爲行 義演云。疏
第二體有爲行至故名爲行者。解云。言行世
俗者。唯是有漏遷流名行。即簡四勝義中
前三勝義。前三勝義對第四廢詮談。旨諦
雖名俗諦。然不同此丁世俗。何以故。是無
漏故亦簡也。無漏行是有爲行。不同有漏行
世俗也。又云。簡勝義者。唯簡第三勝義。第
三勝義對第四勝義雖亦名俗。體不同行
世俗諦。所以須
六十
四右
舊中邊云取行世俗 舊中邊上二十右
云。俗諦有三種。一立名俗諦。二取行俗諦。
三顯了俗諦新中邊中四右云世俗名全同
此論
六十
四左
三顯了世俗第四世俗 義演云。疏三
顯了世俗至第四世俗者。意説。此顯了世俗
是圓成實者。即由斷染分依他上遍計所執
無二空爲門顯圓成實。即四世俗中第四世
俗也。然此世俗有其兩解。一云此顯了世俗
即是第四攝。二云此顯了世俗亦是四勝義
中第三勝義。以是無漏故。疏云或是世俗
至無漏故等。是第二解。亦有解云。此顯了世
俗取四中第三者。即是第三俗諦。遠是前三
眞望第四亦名俗。第三俗者。眞亦名俗。
第三俗者亦是二空所顯。是無漏故。答。唯
取俗諦中第三俗者。心反四諦相之有漏
故。非是圓成實也。不得名爲顯了世俗
也。故知唯是眞如中第三也
六十
四左
第一勝義依士釋也 義燈六末六十云。
論勝義有三*一義勝義。本疏依士。今助一
釋。亦得持業義謂道理。勝者無過。如似涅
槃名爲無上。此勝亦爾。更無過故亦即名
勝。此理即勝名義勝義。初義是理。後即勝
道理。義中最勝。或境義中勝名義勝義。論依
對智依士爲名。今談法體勝劣相形。持業
爲名。三行勝義。亦通持業。如世第一法。據
行法中無漏最勝。故無漏行即勝義。論據縁
境。今談者體勝劣相形。行即勝義。倶名道
理。倶是諦故。以別簡總。行中之勝。依依士
爲名
六十
五左
如縁他心不爾違聖教道理 義演云。如
縁他心不爾違聖教道理者。意云。且如縁
他人心時。雖不親得他人定心。然變心影
像相分。而縁此相分而自心變合屬自
心。今從本而説名他心智。此義又今縁遍
計時*變計無體不親縁無。別變無相而
縁。此相分雖自心變是有。而據本質而説
故名縁無智。若不許爾者便違聖教如
此道理
六十
五左
二十唯識不言親縁 二十唯識述記
五十
二右
云。論二智於境各由無知所覆蔽。
故不知如佛淨知所行不可言境。述曰。下
題總成他自心知不如實知。一無知言通
答上問。及釋下因。若菩薩等能知他心及
知自心。二種諸知名爲二知。或現行法執倶
無明所覆。或法執種子倶無明所蔽。故言
無知所覆蔽也。覆謂覆障。蔽謂隱蔽。覆障
所知離言法性。隱蔽自心不稱實故。如來
淨知斷法執故。所行眞・俗・依他・圓成二種
諸境體性離言。超思義道名有爲等。皆從
強名。故佛他心知縁他心時既稱彼境。如
實離言名如實知。諸菩薩等他心知等不
知彼境性離言等。不稱彼縁。雖縁他心
及縁自心名不如實。故此説。言諸菩薩等
二知於境無知所覆不能了知如佛所行
有爲無爲性・離言境。故説彼智名不如實
六十
六右
如二十唯識抄二解 如二十抄下五十
二右
具釋
六十
六左
七十四説無相故 七十四二左云。問。
遍計所執自性何等智所行。爲凡智耶。爲
聖智耶。答。都非智所行。以無相故。問。依
他起自性何等智所行。答。是二智所行。然非
出世聖智所行。問。圓成實自性何等智所
行。答。唯聖智所行。問。諸觀行者。通達遍計
所執自性時。當言行於相耶。當言行於
無相耶。答。若以世間智而通達時。當言
行於相。若以出世智而通達時。當言行
於無相。如遍計所執自性依依他起自性
圓成實自性當知亦
六十
六左
七十四説然説應知 義演云。疏七十
四説至然説應知者。初性無體相故。但可
説應知。不可説是所縁縁。以無體故。故
此初性非凡聖智境
六十
六左
依他然非凡智親縁 義演云。疏
此依他至非凡智親縁者。意説。依他是世間凡
夫智無漏後得智境。非是出世智境。何以故。
是有爲法故。以正體智縁無相故。後一性
唯聖境。非凡智境。中間依他性是二智境。餘
文易解義蘊云。疏然是世間無漏智境者。
謂後得縁事起也*佛地第七五右云。諸佛菩
薩無漏智等亦有二分。云何非執。是故縁生
相分・見分依他起攝。若於此上妄計心外或
定性有方名爲執故此即瑜伽論意。故上・
三紙標言瑜伽論説
六十
六左
若爾依他起攝 義演云。若爾至便非
聖智者。此難七十四文。意云。若聖智不知
無者。即應聖智不知一切也。若彼既是無。
智何所知。又若聖智知無者。此應是有。
以心所變無相是依他起攝。即初性不成無

六十
七右
眞如理無等 義演云。眞如理無等者。
意説。若於眞如理無我法者。即是圓成實
攝也。又云。眞如理無相。是圓成實攝。此意
釋遂聖智不縁初性所由。意云。若聖
縁初性有者即是顛倒。若作無解者。心所
變相分是依他起攝。若於眞如理上作無實
我法者。即是圓成。是故已下至與前説同者。
此意總結聖智不縁初性也。與前説*變
計所執非凡聖智境文同
六十
七右
凡雖縁如説非彼 義演云。凡雖
縁如至説非彼*教者。此釋通伏難。難云。前
説眞如依展轉説亦所變計。如何今説非
彼*教耶。答。如疏不得實故云非彼境
六十
七左
必依有體立爲假實故 於總法上立
假者。如五蘊假者之類。於別上假者。如忿
等之類。義蘊云。疏必依有體總別法上立等
者。謂依五蘊總實法上立有情。依色等別
實法上立生等義演云。疏總別法上立假
實者。意説。於總上立假。於別法上立實。
如五蘊假者等
六十
七左
假有三種 假有多類。對法抄第四五右
云。假中立一假二假兩種三假四假六假。
一假者。此中等待名爲假。諸法詮得皆待名
故。待此餘者。示相形待方得欲故。此二義
一切法皆假。乃至涅槃亦無名。佛地第三・廣
百論説。一切法假亦同於此。謂觀待一假。
二假者。於前假中分待名。及此爾爲二。待
名有三。一者體無待名安立。謂計所執餘二
便實。二者體無名待生待名方超。即依地亦
假。待名言熏習而體方有有故。三體無有待
名方顯。有時失彼名如瓶。若破失瓶名故。
非如青等名無礙轉一切不失故。無爲中
擇滅等假。有爲中隨其所應。瓶等・忿等皆是
假。有此第二應第三。此第三應第二門説
漸次法等。此依六十五有此後文其待。此
餘亦爲三重。准名爲之有有體假無體。無
爲中眞如有體。虚空等無體故。有爲中色等
有體。瓶等無體。餘類可知故。有二假三假
者。一種三知品三假品。仁王經亦有一名假。
即能詮名二受假即有情是。今大般云。有情
假三法假。唯五蘊縁生法。即前二假別關別
能詮・所詮。所詮類多。或依總法假受假。依
別法立法假。或今大般二種二假者。唯識第
八三假。一聚集。二相續分位假。於第三待
所餘假類差別。三其擇滅等即分位假。不爾
以通無爲勘之體如彼。二四假者。大智度
論一因生假亦名縁生假。從前生之後。如
因善惡生苦樂等。二因成假名名縁成是有
爲通有無體。衆生無體善有體故。三相待假。
亦名相形。謂如有無相待等。四相續假。諸
有爲法前後相續性。如智度論説六假。瑜
伽第一百卷説一聚集假。謂義等。二因假。謂
未來法。可生諸行有相故。三果假。謂擇滅。
是道果故。四所行假。謂過去已滅諸行。唯心
所行無爲有體故。五分位假。謂不相應法。六
觀待假。謂虚空待色無非擇待法無。廣如彼
説。此中依世分二。謂因所行。三中相續分
位假。今開三種。有爲總立一名。分位假。無
爲開爲二。道果・非道果別故木謂果假・觀待
假・前聚假。即如自名欲・謂假有情。瓶者軍等
義燈云。論聚集分位等者。分位假者。依
法分位作用不同。立別法名名分位假。即
忿・覆等。論云。煩惱分位等流性故。分位即忿
等。等流無慚等。如名・句等但分位假。論云
三分位。故佛一刹那聲亦能詮。無文説此不
相應法是相續假。又放逸等既分位假。不放
逸等返此可知。若云既與四倶不同忿等
何名分位者。亦不然。生等法倶何名分位。
若云前後位殊名爲分位。亦防修・不防修位
殊名爲分位。或通分位及聚集假。擇・非擇
滅亦分位假。無爲雖非起盡分位亦得。名
爲染淨分位。故法花經名爲法位。然今論
云圓成實性唯是實有不由他縁而施設
者。據眞如説。非謂擇滅不待他縁。又釋
唯實雖由智顯本性自有。不由縁生而施
設故
六十
七左
二相續假今猶在故 義演云。疏二
相續假至今猶在故者。即是身也。今約一
箇有情。從如至終。雖經歴五趣多身皆是
一人。據一箇有情而説。如佛言昔過去鹿
王今我身是。明知但約一人相續身説。身雖
有多法是一故。即據一假有情身説名相
續假。或可一人展轉相續至今佛身。身者。是
假者有情。相續者。顯時長也。説假有相今
乃成佛名相續假。過去既爾。未來亦然。如
法花經説。佛與舍利子受記。未來世過無量
劫當得佛方曰花光。又云。彼即是汝身
宜應自欣慶。聲聞身與佛身雖異莫不
人是一人。從今身受説未來佛方名相續
假。未來身即是今時舍利弗身也。今謂。於
二解中第二爲優
六十
八左
顯揚十六依他起性 十六十右之文
雖有相稍異義則不別
六十
八左
又云非有非無 顯揚十六十左之文略
取其意
六十
八右
對法第三一切皆實 第三初右云。問。
蘊・界・處中云。云何實有。幾是實有。爲何
義故觀實有耶。答。謂不待名言。此餘根境
是實有義對法抄四三左云。不待名言根境
等者。此中總意謂。若根不待名言而能取
自所取境。若境不待名言而能爲自根取。
皆是實有故。總今言不分別是色受等名
言而取自所取義義言境也。若此根不待
於所餘而能覺自所覺。若此境不待於所
餘而能爲自覺。皆是實有故。總合言不待
此所餘義而覺自所覺境。如言瓶境待瓶
名方能爲自根所覺之境。謂瓶無體唯有
其名。待色香等方成瓶用故。是假有色等
不然。故是實有。六十五云。謂若諸法不待
所餘。不依所依施設自相。是實有相。若
待若依是假有相。如待色依色施設我
等等故。假色等是實。乃至待有爲諸法
事假立生等。廣説二十不相應
七十
攝論等有 如世親無性各第五中。至
下當知
七十
顯揚第六 顯揚第六五左今檢顯
揚・瑜伽各第十七第十三中無五業文。瑜伽
第七十四四右具明三性各起五業。如顯揚
説。明知第十等六字是寫誤。應作瑜伽第七
十四或唯第七十四
七十
三性各五業等 義蘊云。疏三性各五業
等者。顯揚云。遍計五業等。一能生依他自性。
二即於是中起諸言説。三能生衆生執。四能
生法法執。五能攝受二執習氣麁重○依
也。五業者。一能生諸雜染體。二能爲遍計圓
成自性。三能爲衆生執所依。四能爲法執所
依。五能爲二執習氣麁重所依。*○圓成業
者。謂能爲二種五業對治生起所縁性。三乘
菩提方便者。意云。由了三性故。能除二執
斷二障證二空等。或令不知決了。隱密義
經者説。有者。約依圓説。空者據遍計可知
七十
攝大乘説通達三性 無性第五六右
文甚繁長。今依演祕撮擧其要。彼云。按無
性攝論・本論説云。世尊依何密意。於梵問
經中。説如來不得生死不得涅槃。釋曰。牒
經爲問。佛離諸有可無生死。現證圓寂。
何無涅槃。論於依他起自性中。依遍計所
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生死・涅槃無差別
密意。釋曰。由依他起與計・圓成等爲所依
故。佛證彼依他起除生死・涅槃。不二偏得。
由依體一通二分故。實理而言。生死・涅槃
有別無別。唯約無別故云密意。倫何以故。
釋曰。徴也。昇・沈既別何言無差。論即此依
他起自性。由遍計所執分成生死。由圓成
實分成涅槃故。釋曰。依他既由遍計・圓成
成圓寂等。能成不離所成之體故無差別。
問。遍計體無。云何由之成於生死。答。因計
所執依他相續生死不絶。由悟圓成斷諸
煩惱故證涅槃。又云。阿毘達磨大乘經中。
薄伽梵説法有三種。一雜染分。二清淨分。三
彼二分。依何密意作如是説。釋曰。牒經爲
問。論於依他起自性中。遍計所執自性是雜
染分。圓成實自性清淨分也。即依他起是彼
二分。依此密意作如是説。喩如世間金土
藏中三法可得。一地界。二土。三金。於地界
中土非實有而現可得。金是實有而不可
得。火燒練時土相不現金相顯現。識亦如
是。無分別知火未燒時。於此識中所有虚
妄遍計所執自性顯現。所有眞實圓成自性
不顯現。此識若爲無分別智火所燒時。於
此識中所有眞實圓成自性顯現。所有虚妄
遍計所執自性不顯現。是故此虚妄分別識
依他起自性有彼二分。如金土藏中所有地
界。釋論云。地喩依他。土喩遍計。金喩圓成。
由唯識性是依他起。遍計・圓成是此性分。又
云。世尊有處説一切法常。有處説一切法無
常。有處説一切法非常非無常。依何密意
作如是説。謂依他起自性由圓成實性分
是常。由遍計所執性分是無常。由彼二分
非常非無常。釋論云。謂依他起法性眞如體
是常住。遍計所執自性分邊體是無常。此性
常無故名無常。・非有生滅説名無常
七十
一右
通達三性行無相耶 瑜伽七十四
云。問。諸觀行者。通達遍計所執自性時。
當言行於相邪。當言行於無相耶。答。若
以世間智而通達時。當言行於相。若以出
世智而通而通達時。當言行於無相。如*變計
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圓成實自性・當知亦

七十
一右
悟入遍計遣何性 瑜伽七十四
云。問。若觀行者如實悟入*變計所執自
性時。當言隨入等自性。問。圓成實自
性。問。若觀行者隨入圓成實自性時。當言
除遣何等自性。答。依他起自性
七十
一右
三性依止中何事 七十四三右云。問。
*變計所執自性當言何所依止。答。當依止
三事。謂相名分別。問。依他起自性當言何
所依止。答。當言即依遍計所執自性執及
自等流。問。圓成實自性當言何所依止。答。
當言無不安住無所依止
七十
一右
若無初生應不可知 七十四三左云。
問。若無遍計所執自性當有何過。答。於依
他起自性中應無名言・無名言執。此若無
者應不可知雜染・清淨。問。若無依他起自
性當有何過。答。不由功用一切雜染皆應
非有。此若無者應無清淨而可了知。問。若
無圓成實自體當有何過。答。一切清淨品
皆應不可知
七十
一右
三性麁細極難了亦爾 七十四四右
云。問。*變計所執自性當言微細。當言麁
耶。答。當言微細。如微細難見難了。當知
亦爾。問。依他起自性當言微細。當言麁耶。
答。當言是麁。然難見難了。問。圓成實自性
當言微細。當言麁耶。答。當言極微細。如
極微細極難見極難了。當知亦爾演祕云。
釋曰。初性世間智不覺悟名爲細也。依他
之中如心・心等。現前故故名爲麁。圓成實
性一切異生皆不達故名爲極細。二乘聖者
猶未了故名爲極細。見者初見。了者後了
七十
一左
幾無體能轉有體等 七十四四左云。問。
此三自性幾是無體能轉有體。答。一。聞。幾
是有體能轉有體無體。答。一。問。幾是有而
非能轉。答。一演祕云。釋云。遍計無體故
是不生。爲境能生能執心等名能生。依他
者有體縁起名生。能生依他名爲生生。能
生執彼不生之心名生不生
七十
一左
三性執無執相三性名云何知 七十四
四左云。問。*變計所執自性執無執相云何應
知。答。此有二種。一彼覺執或無執。二彼
隨眠執或無執。若由言説假立名字。*變計
諸法決定自性。當知是名彼覺悟執。若善
了知唯有名者。知唯名故。非彼諸法有決
定性。當知是名於彼無執演祕釋曰。我法二執
現行之位名覺悟執。
諸無漏心・及善無覆無記心。亦名爲無執。無
執心中於諸名等有不了・了。思可知也
若未拔
彼習氣隨眠。當知於彼有隨眠執。乃至未
捨習氣麁重。若永斷已當知無執演祕釋云。
種有隨
眠。未斷・斷已
名執・無執
問。依他起自性執・無執相。云何
應知。答。若由*變計所執自性覺悟執故。復
*變計彼所成自性是名初執。若善了知唯
有衆相不變計彼所成自性。是名無執
釋曰。此覺悟執・無執二也。所成自性即依他起。由彼
執妄計依他以爲我法。因染計生名所成也
若於相縛未永拔者。於諸相中有有所得
時名第二執。若於相縛已永拔者。於無相
界正了知故。於相無得。或於後時如其所
有而有所得。當知無執演祕釋曰。此是隨眠執・
無執二。相縛種子名爲
相縛圓成實性自性執無執相。云何應知。
答。此無有執此界非執安足處故。若於此界
未得・未觸・未作證中。起得・觸證。増上慢者。
當知即是*變計所執及依他起自性上執
上明三性執無執相。又陳知三性自性。七
十四五左云。問。*變計所執自性當云何知。
答。當正了知唯有其名。唯遍計執無相・無
性・無生・無滅・無染・無淨・本來寂滅・自性涅
槃・非過去・非未來・非現在・非繋・非離繋・非
縛・非解脱・非苦・非樂・非不苦・不樂・唯是一
味變一切處。皆如虚空。以如是等無量行
相應正了知變計所執自性。問。依他起自
性當云何知。答。當正了知一切所詮有爲
事攝。云何一切所詮事耶。所謂蘊事・界事・
處事・縁起事・處非處事・根事・業煩惱事・隨
煩惱事・生事・惡趣事・善趣事・産生事・色類
事・四大王衆天事。乃至他化自在天事・梵衆
天事・乃至色究竟天事・空無邊處事。乃至非
想非非想處事・隨信行事・隨法行事・順決擇
分善根事・見道事・修道事・預流果事。乃至阿
羅漢果事・獨覺事・等正覺事・滅相受事・到彼
岸事・念住事。乃至支道事・靜慮無量無色定
事・修想事・修隨念事・解脱勝處處處事・力無
所畏願智。不護念住大悲永害習氣諸相隨
好一切種妙智。一切不共佛法事。又當了知。
同於幻夢・光影・谷響・水月・影像及變化等。
猶如聚決。猶如本泡。猶如陽焔。猶如芭蕉
如狂如醉如害如怨如欽。尿友喩如假子
喩毒蛇篋。是空・無願・遠離・無取・虚僞・不堅。
如是等類差別無
七十
一左
幾自非染能令他染等 七十四六左云。
問。此三自性幾自非染能令他清淨。答。一。問。
幾唯自染。答。一。問。幾自清淨令他染。答。
一。如染當知苦亦爾演祕釋曰。遍計體
無不名爲染。令二執起名染於他。約染
依他名爲自染。由對初性不據自類而相
染。説名唯自染或所染法性。同不別名唯
自染
七十
一左
三性各以何爲喩 七十四六左云。問。此
三自性幾自非染能令他染。答。一。問。幾唯
自染。答。一。問。幾自清淨令他清淨。答。一。如
染當知苦亦爾。問。遍計所執自性何以爲
喩。答。譬如虚空。問。依他起自性以何爲喩。
答。如害如怨。問。圓成實自性以何爲喩。
答。譬如無盡大寶藏祕七十四七右云。
問。遍計所執自性由何故*變計。答。由依他
起自性故。問。依他起自性由何故依他。答。
由因縁故。問。圓成實自性由何故圓成實。
答。由一切煩惱衆苦所不染雜故。又由常

七十
一右
中邊論説十二處亦爾 中邊中六左
云。此蘊等十各有三義。且色蘊中有三義
者。一所執義色。謂色之*變計所執性。二分
別義色。謂色之依他起性。此中分別以爲
色故。三法性義色。謂色之圓成實性。如色
蘊中。如此三義。受等・四蘊界等。九法各有
三義。隨應當知義蘊云。疏中邊論説。色有
三種。第一所執義色者。謂*變計當情境色。
色家虚妄分別性故。二分別義色者。謂依他
相分色。三性色者。謂眞如色之性故。初後非
色彼名爲色。餘皆准悉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十九終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四
九末
之一

初紙
顯揚十六説與此同 顯揚十六四右
頌曰。三自性應知。初遍計所執。次依他起
性。最後圓成實。三無性應知。不離三自性。
由相無生。及勝義無性。長行釋曰。當知無
性不離自性。是故先説三自性義。如是即
顯三種無性密意故説。三自性乃至廣説」
初紙
即是從初前初分也 次下六左曰。
上來二十五行頌。有二二別判。一云。前二十
四頌明唯識相。第二十五頌明唯識性。一云。
二十五行頌中。初之一頌半。略明能變識相。
第二餘二十三頌半。廣明能變相。釋諸
難訖。自下五頌。明唯識所入之位今謂。
初二是相性位科之意。後二是初中後科之
意。一本疏二十九右云。且一三云。前二十四
頌宗明識相。即是依他。第二十五頌。明唯
識性。即圓成實。後之五頌。明唯識位。即十
三住。又云。第二三云。此三十頌。分初中後。
初一頌半略標。離心無別我法。以彰論旨。
辨唯識相。次有二十三行頌半。廣明唯識若
相若性。釋諸妨難。後之五頌。明唯識行位。
大意同前。今謂。總成廣前上文。約相性而
解。總成廣等。就初中後之意而言。約境行
等已下。此明境行果科之意也
二紙
今之後三三勝義無性 義燈七本初右
云。解此前後略爲三釋。一云。無性先陳。
三性後説。今釋外難。即指論云即依此前
所明三性中。世尊經中後時解脱三種無
性。雖前總説諸法無性。不爲顯説三種無
性。後方分別所説無者。即依三性云立彼
後説。非三性後方説無性。如第一卷釋外
難云若唯有識云何世間及諸聖教説有我
法。詮主爲答所説我法皆依識變。不是先
説唯識後説我法。此解亦順深密三時。問。
既三性後陳無性先説。何故此論及深密等
先明三性。答。欲顯無性必依三性。是故先
擧。何以故。爲能遍計必依所計方起妄執。
所以先擧。問。若爾何故深密經中先説三性。
答。彼爲徳本菩薩先問於何齊何立善巧
菩薩。世尊爲答於此三性齊此三性施設
善巧。非始問答所説三性。如百法論問
答一切法及以無我非先不説。又深密經中
勝義生菩薩。不牒前説三性爲問。但擧世
尊先説諸蘊諦等善巧。何故復立一切諸法
皆無自性明不是前先説三性。今外擧經
難此前説故。論主答不違彼教。後説無
性。一云。前後經説三性無性故。今論云即
依此前。此前兼二依此論前。及依經前説
三自性。觀生意樂密意趣故。後立無性。今
此爲會顯不相違。問。何故先説三種自性
後説無性。答。順機欲故。欲顯無性依三
性故。故顯揚十六云。當知無性不離自性。
是故先説三自性義。問。若爾何故説三性
教爲第三時應第二時在空前故。又准深
密同坐一經非前後故。答。經辨三時非
約前後。但以類相從。有爲第一。空爲第
二。倶爲第三。以三自性於遍計是空。餘
二是有故當第三。又據漸悟一類菩薩説
此三時。非望頓悟。若爾何故先説了義後
陳不了。答。花嚴等云。譬如日出先耀高山。
於大乘教。頓悟先熟故先三性。漸悟後成後
説無性。若爾復違法花等教。以爲漸悟第
二説空第三空有。如何得言爲漸悟故後
時説空。答。約頓漸二性。無性在後。偏據漸
悟初中後殊空爲第二。今此論中通對頓
漸兩教前後故。云即依此前頓悟菩薩所聞
三性後時爲彼漸悟菩薩密立無性故不
相違。本疏所明意含二解。此順經文有前空
後。又釋。二教非定前後。深密且對一類宜
聞有空前後。論云即依此前等。此順花嚴
如來以一語言中演出無邊契經海文。各
有一理。任情取捨。然第二勝。依文對機有
差別故今謂。淄洲自立三義以取第二。
其意未全盡理。其依文者。即今論文兼依
佛經中先説三性後説無性。即是花嚴般若
前後説他。又對機者。頓漸二機熟不熟別。三
性無性説有次第。譬如日出光耀高山等。
今謂。按論疏文。唯約論文次第以言前後。
無有佛經前後説意也。其義旨則雖復有
在不順論文。不如不言耳。顯揚文意。無
性本來不離三性。不關機欲故云是故

二紙
七十六一切同此 七十六右三
次一切法相。當知。如解深密經中。徳本菩
薩請問佛言。如世尊説於諸法相善巧
菩薩。於諸法相善巧菩薩者。齊何名爲於
諸法相善巧菩薩。如來齊何施設彼爲於
諸法相善巧菩薩。説是語已。爾時世尊告
徳本菩薩曰。善哉善哉。徳本汝今及能請問
如來如是深義。汝今爲欲利益安樂無量
衆生。哀愍世間及諸天人阿素洛等。爲令
獲得義利安樂。故發斯問。汝應諦聽。吾當
爲汝説諸法相。謂諸法相有三種。何等爲
三。一者遍計所執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圓
成實相
二紙
而有愚夫於彼増益等 樞要下末三十
五右云。問。愚夫於彼増益妄執者。亦有邪見
撥無。何故唯云増益。答。以多分故。執我
法門必増益故。説有三性。遮損減門。説
三無性。遮増益門
二紙
攝大乘説亦所遍計 無性論四十六
之意如前已引
二紙
七十六説乃至廣説 七十六八左云。
復次勝義生。非由有情界中諸有情類。別
觀遍計所執自性爲自性故。亦非由彼別
觀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爲自性故。
我立三種無自性性。然由有情於依他起自
性。及圓成實自性上。増益反計所執自性
故。我立三種無自性性。由遍計所執自性
相故。彼諸有情。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
自性中。隨喜言説。如如隨起言説。如是如
是由言説熏習心故。或由言説隨覺故。或
由言説隨眠故。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
自性中。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相。如如執著。如
是如是於依他起自性。及圓成實自性上。
執著遍計所執自性。由是因縁。生當來世
依他起自性。由此因縁。或爲煩惱雜染所
染。或爲業雜染所染。或爲生雜染所染。
於生死中長餓鬼。或在天上。或在阿素
洛。或在人中。受諸苦惱
二紙
總密意説三種無性 義林章云。以顯
了言説三無性。非空非有中道教故。今文
何言*密意説三無性。答。總説無性。是第二
時般若*密意之説也。向所謂説一切法皆
無自性是也。然以三種顯了言。會般若無
性旨。顯示一無二有中道理故。故章云顯
了。各據一義並不相違。笠置師云。南北兩
寺異解紛紜。南寺勝胡。北寺仁秀等意。謂於
依圓上無計執。又北寺諸師南寺護命。如
次三性立無三性。解深密瑜伽等中。先
説三性次明三無性。本頌云即依此三性
立彼三無性。護法釋云。即依此前所説三性。
立彼後説三種無性。又以空花幻事虚空。如
次爲三無性喩。若三無性同以所執爲體。
何用三喩爲對法抄云。三無性體。如三自
性。准上所引論疏鈔等。北寺所立。於理爲
優。然遮所執名無性者。雖三無性立無性
稱。然其所熟正在遍計。所以然者。即依他
上立無性名。爲遮自然生執故。勝義亦同。
非如清辨撥無法體
三紙
依他有縁生名爲三性 第二生無生
義。南寺爲自然生。北寺爲縁生生。然縁生
生者。解深密經説。此由依他縁力故有非
自然有。是故説名生無自性生。喩伽全同
經文。顯揚論云。謂縁力所生非自然有故。
對法亦同。今言幻事記衆縁生者。此顯縁
生虚假。正釋生無性之義。下言無始妄執
自然*生故者。重述其故説。縁生虚假即爲
無性。以無自然生性故。具如竺置師鈔。又
無自然者。樞要下末三十五左云。依他起無自
然生者。自然有二。一無因自然生。擧此攝
一切無因。二以自然爲因生。擧此攝一切
冥性等不平等因生。無此無因自然。及無不
平等因自然生故。名自然無生。依他起中。
亦有無因惡因非一横執。何故唯遮自然生
耶。答。且擧自然。餘不平等因。皆是此收。此
説三無性。破非餘増益餘損減門三性所
遣故。非破無因
三紙
論雖依他起故此不説義燈七本三右
云。論雖依他起非勝故等者。云非者無也。
無無分別智所縁之義故。故名勝義無性。故
顯揚十六云。由無勝義性故。此意依他名
勝義無自性性者有二義。一由依他體非勝
義性故。名勝義無性性。無者非也。一由依
他無自然生性。亦名無自性性。若爾應云
勝義生無自性性。何故但云勝義無自性性。
答。言勝義無無彼勝義。若言生無恐縁生
亦無。又不無生無故。但言勝義無。又濫二
性。亦是勝義。亦是生無。前已説生無。今但
説勝義無故。不雙無。又復依他不但自然
生無。所執相亦無故。不言生無。又復無彼
勝義無不無相生無。據無分別智境義。依
他不是故。云非勝義。問。何故不名非勝義
無性。而云勝義無性。答。顯密義故云勝義
無性。勝義是相生無之所顯性。又顯依他上
勝義性無即勝義無之性。亦名勝義無性。略
去之言。總云勝義無性性。何以得知有其
之言。答。深密第二云。無自性性之所顯故」
三紙
又七十六云即縁生法 七十六七左
云。云何諸法生無自性性。所謂諸法依他起
相。何以故。此由依他縁力故有非自然有。
是故説名生無自性性。云何諸法勝義無自
性性。所謂諸法由生無自性性故。説名無
自性性。即縁生法亦名勝義無自性性。何以
故。於諸法中。若是清淨所縁境界我顯示
彼以爲勝義無自性性。依他起相非是清淨
所縁境界。是故亦説名爲勝義無自性性」
三紙
顯揚云自然生故 顯揚十六四左云。
二生無性。謂依他起自性。由此自性縁力所
生。非自然生故
三紙
即縁生法清淨所縁 今檢論文。亦
是之亦。彼作非字。准疏釋意。非字寫説。然
倫記中。擧擧備釋。雖未明似依亦字之
本。倫記二十下七右云。依他具二可解。謂生
無自性。勝義無自性。泰云。以依他性無眞
如勝義性故。故名勝義無自性。備作兩解。
一云。於依他上無圓成實義故。云勝義無
性。即是互無義。一云。若將勝義道理釋。依
他但是縁假有故。有非有實自性。故云勝
義無性。非謂依化束無勝圓成實義。故名
勝義無自性。雖作後解不及前解
四紙
皆勝之義勝即是義 二諦章二十左
云。勝謂殊勝。義有二種。一境界名義。二道
理名義。第四勝義。諸論多説。勝是義持業
釋名。或四勝義。皆勝之義依主釋也。論説
依他圓成二性隨其所應根本後得二智境
故。所以諸教。多以眞如體勝。持業得名。實
通依士。其無漏眞智。隨在何諦亦以勝爲
義。眞如爲境故。通有財釋。第四勝義。多分
依於道理名義。廢詮淡旨。非境界故。前
三勝義。境界名義義燈七四右云。若四
俗眞相對而辨。依他亦是後得勝智家之境
義。若約親縁。後得相分。亦得是清淨所縁
名爲勝義。深密等但説根本清淨所縁。云
依他起非是清淨所縁。又勝義有三義。一勝
之義。二勝爲義。三勝即義。通本後説。金種
勝義。皆具此三。唯初世俗不具此三。不名
勝義。若爾何故唯説眞如。答。欲顯諸法眞
實性故。故深密經云。是一切法勝義諦故。無
自性性之所顯故。故今此論名識實性。要集
不悟云本所説違經謬説
四紙
三乘合明第六等説 二諦章二十三右
云。第二三乘淺深門者於中有二。初辨三
乘後顯淺深。二乘自説雖不作二諦觀行
人。眞今説於彼亦證生空。加行觀時。許觀
眞俗。涅槃云。世諦第一義諦。皆有中智及上
智。故知。世諦者名爲中智。分別世俗無量無
邊。非諸聲聞縁覺所知。是名上智。此即俗
諦。中智上智。一切行無常。諸法無我。涅槃寂
滅。是第一義。是名中智。知第一義無量無
邊。不可稱計。非諸聲聞縁覺所知。是第一
義。是名上智。此勝義中。以種別智爲上。一
切總智爲中。如下廣説。同仁王經難世諦
中有第一義諦不。若有諦不應一。若無智
不應二。即顯人法皆有二諦。以人相望異
生爲下。二乘爲中。如來爲上。由此人法各
分二重。是故三乘皆有二諦廣明三乘二
諦。顯揚第二初紙第六七紙第十九瑜伽
五十五十五右今撿五十四無二諦文。六十
四左明四俗一眞安立非安立諦。五字恐六
寫誤。對法第六三紙左
四紙
前三非如 第三證得勝義諦。謂二空
理。亦言依詮顯實。然二空理。或後得所縁。
或根本智境。或云通二智境。今言前三非
知者。正智證如位。能所但亡。境智冥合。全
廢二空詮門故
五紙
謂大般若經對法第二疏二末四十二
具引大般若對法中邊等。如上已辨對法」
五紙
對法解云如對法等 對法九牒右
云。何故眞如説名眞如。由彼自性無變異
故。謂一切時無我實性無改轉故。説無變
異。當知此則是無我性離二我故。何故復
説此名空性。一切雜染所不行故。所以者
何。由縁此故。能令一切諸雜染事悉皆空
寂。雖復有時説有雜染。當知但是客塵煩
惱之所染汚。何等名爲客塵染汚。謂由末
拔所取能取種子故。令依他性心二行相
轉。非法性心。以諸法法性自性清淨故。何
故復説。此名無相。諸相寂靜故。諸相者。謂
色受等。乃至菩提諸所戲論眞如性中。彼相
寂滅故名無相。何故復説此名實際。無倒
所縁故。實者謂無顛倒。此處究竟故。名爲
實際。過無我性。更無所求故。何故復説此
名勝義。最勝聖智所行處故。何故復説此
名法界。一切聲聞獨覺諸佛妙法所依相

五紙
佛地第七與對法別 佛地第七二右
五紙
即是勝立安諦也 法華玄
賛。古譯有作無作如次。即新譯安非安立攝。
譯云。非安立名通於二義。一唯廢詮與無
作別。即瑜伽論非安立。唯是一也。二言非
者即無義。安立是作。名字有別。體無差別。
經云。非立故即無作也
六紙
論此性即是説實性言 樞要下末
云。唯識之中但有二對。何故不説前
二以爲虚妄。無漏有爲非虚妄故。何故不
説前二以爲世俗對勝義。如説二勝義中。
初亦名俗故。今據有體名世俗。彼無體故
理實亦有准二諦故。此中實性。唯取眞如。
但有常無常門不説漏無漏門者。無漏有
爲非實性故
八紙
論謂具大乘漸次悟入 演祕云。問。
本性無習習性非本。如何具二方悟唯識。
答。有義依前後際説具二種。非同時倶。又
習性位非無本性。即一種子得二種名。本
種熏習有差別故。若依此解。未發心前名
本性住。發心已去乃至等覺得二種名。此解
應勝。詳曰。前解稍通。理猶未顯。後解教理
倶不符契。一位雜亂二仁王瓔珞瑜伽攝論。
經論皆云二種種性。在見道前。判通等得。
豈不違教。又此論云。無始本因名本性住。
聞熏已去方名習性。雖一種子未増増別。
増位不可更得本名。後釋難依。今觀論
意必有二性。後方能悟。具猶有也。非倶名

八紙
論一本性住種姓無漏法因 瑜伽
三十五四左菩薩地云。云何種性。謂略有二
種。一本性住種性。二習所成種性。本性住種
性者。謂謂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從無
始世展轉傳來。法爾所傳。是名本性住種
性。習所成種姓者。謂先串習善根所得。是
名習所成種性。此中義意二種皆取。又此種
性亦名種子。亦名爲界。亦名爲性略纂第
四右云云。然瑜伽六處殊勝。諸師多指佛
果六處現行者非也。今家釋爲第六意處。此
據瑜伽唯識之意。若指果位無漏根等者。
瑜伽聲聞地。亦有六處殊勝之言。約趣寂
類。此文難會。今以此論照彼瑜伽。其致明
白。此論其示能所持相。彼論六處是改本
識。彼和稱殊勝。此呼無漏此論即是瑜伽
之支分也。所謂此論。善解瑜伽難解者是

九紙
三十五正與此同 三十五四左之文。
如上已引。然善戒經曰。陰界六入次第相續。
無始無終。法性自爾。地持論説亦同。般若勝
天王會云。如來法性在有情類蘊處界中。從
無始來展轉相續。煩惱不染。無上依經如來
界品等亦同。依上經論。天台三論諸師。
瑜伽全同善戒地持。此如何通耶。答。准今
家意。善戒地持瑜伽等意所言本性住種姓。
是法爾無漏種子。非言理性。又言界者。即
種子差別名也。瑜伽云。亦名種子。亦名爲
界。善戒經中名行性品。瑜伽地持。並名爲
性品。又言如是相。又言展轉傳來。豈
言理性者乎。無著世親護法護月等。皆依
瑜伽指言法爾種子。曇無懺菩提留支遍
學三藏慈恩淄洲。同遵西域相傳。如他釋
家何測大論深致。般若等文。如淄洲惠日
論釋通
十紙
然仁王經如別鈔會 瓔珞經上九右
賢聖學觀品云。佛子六種性者。所謂習種性・
性種性・道種性・聖種性・等覺性・妙覺性
經前習後後與此不同。仁王亦同。故爲點

十紙
攝論第六資糧菩薩 無性論六二右
云。論曰。此中誰能悟入所應知相。大乘多聞
熏習相續。已得逢事無量諸佛出現。於世
已得一向決定勝解。已善積集諸善根故。
善備福智資糧菩薩
十紙
彼約有多功能四種力故 下論五右云。
此位菩薩。依因・善友・作意・資糧四勝力故。
於唯識義雖深信解等
十紙
即是攝論皆待作者 攝論本釋如
上已引演祕云。疏用及用具者。思修二慧
是能入具。此具能現似法似義。及能有入
所知法義之功能故。故名爲用。此具及用。
必待能執。彼具假者。具方有用。由此前明
思修具已故。今次問能執作者
十二
攝大乘説及能人位 世親攝論六
初*左云。似法似義而生者。謂似法義相。而
生起時。似所取事者。謂似色等義。有見者
謂似於見。此即成立有相見識。又二左
此本論云。釋曰。入如是類。及入行相。今
當顯示。意地尋思説名意言。如是意言。以
大乘法爲因而生。此中顯示意言差別。大
乘法相等所生者。是此教法爲縁生義。或有
即於勝解行地名能悟入。由但聽聞一切
諸法。唯有識性。深生信解故名能入。於見
道中。如是悟入。今當顯示。如理通達故者。
謂於意言如理通達。云何於此如理通達。
謂此意言。非法非義非所取非能取。如是通
達。於修道中如是悟入。今當顯示。治一
切障故者。謂觀此意言非法非義非所取非
能取。持便能對治一切障故。究竟道中如
是悟入。今當顯示。離一切障故者。謂善清
淨妙智位中最微細障。亦無有故*無性
二左云。論曰。何處能入。謂即於彼有見似法
似義。意言大乘法相等所生起勝解行地。見
道修道究竟道中。於一切法。唯有識性。隨
聞勝解故。如理通達故。治一切障故。離一
切障故。釋曰。何處能入者。問所入境及能
入位。謂即於彼有見等者。謂於大乘法相所
生決定行相似法似義意言。能入於此境界
能入是用。所入境界。是業是持於此意言。或
有能入在勝解行地。於一切法唯識性中。
但隨聽聞生勝解故。或有能入在見道中。
如理通達此意言故。此中如理而通達者。
謂通達彼非法非義非所取非能取故。或有
能入修道中。由此修習對治煩惱所智
障故。或有能入在究竟道中。最極清淨離
諸障故。如是四種是能入位
十二
此初二位以分爲位 演祕云。疏此
初二位以道爲位即分出體者。以五道中初
之二道標二位名。倶有漏道。有漏道中散定
體別。分爲二也。分者別也
十二
後三以分爲位等 演祕云。不以五
道而彰位名。倶以修等少分多分全分不
同。分三位也。體倶無漏無爲攝故。故名通

十三
攝大乘説於此能入 無性六三右
曰。由何能入。由善根力所任持故。謂三
種相練磨心故。斷四處故。縁法義境。止觀
恒常慇重加行無放逸。釋曰。由何能入
者。此問入因。謂由何因於此能入。由善根
力所*任持等者。謂雖有善根力。而心或退
屈故。説三種相練磨心故等
十三
三種練磨心斷除四處故 三種練磨
心者。世親六三左無性六四右斷除四處者。世
親六六右無性六六右
十三
無性云資糧位中 無性論六六左曰。
論曰。由何云何而得悟入。由聞熏習種類
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義有見意言。釋曰。此
中雙問作具所作。由有作者入所作業。應
知定有能入之具。自現觀相是所作事。決定
應有如是如是所作方便。是故今當二倶
解釋。釋曰。此中先辨能入之具。種類聲。即
因言説。是爲因義
十三
彼論四尋思等作所方便 等者等取。
四如實智。無性第六七右曰。論曰。由四尋思。
謂由名義自性差別。假立尋思。及由四種
如實遍智。謂由名事自性差別。假立如實遍
智。如是皆同不可得故。無性釋曰。由四尋
思。及由四種如實遍智者。依如先説能悟
入具。發起如實所作方便。於加行時。推求
行見假有實無方便因相説名尋思。了智假
有實無。所得決定行智方便果湘名如實智。
又曰。應知此中四種方便説名尋思。四種
果智説名四種如實遍智
十三
所入入喩 無性六八左論曰。於此悟
入唯識性中。何所悟入。如何悟入。入唯識
性。相見二性及種種性。若名若義自性差別。
假自性差別義。如是六種義皆無故。所取能
取性現前故。一時現似種種相義而生起故。
如闇中繩顯現似蛇。譬如繩上蛇非眞實。
以無有故。若以了知彼義無者。蛇覺雖
滅。繩覺猶在。若以微細品類分折此。又虚
妄色香味觸爲其相故。此覺爲依繩覺當
滅。無性釋曰。於此悟入唯識性中。欲顯所
入及入譬喩故爲此問
十三
及下初尋思果 無性六十八*左云。
云。此中有二頌。名事互爲客。其性應尋
思。於二亦當推。唯量及唯假實智觀無義
唯有分別三。被無故此無。是即入三性。釋
曰。以二伽他。綱攝尋思及尋思果。今易
解了。名事互爲客其性應尋思者。謂名於事
爲客。事於名亦爾。非如一類謂聲與義相
爲生。互相繋屬云云
十三
教授二頌在此加行位中 無性六十九
曰。論曰。復有教授二頌。如分別瑜伽論
説。菩薩於定位。觀影唯是心。義相既滅除。
審觀唯自想。如是住内心。如所取非有。
次能取亦無。後觸無所得。釋曰。誰能如是
尋思得果。如是教授當復爲誰。爲答此問
説於二頌
十四
彼悟入心吾入三性 無性論六十右云。論
曰。如是菩薩悟入意言假義相故。悟入遍
計所執性。悟入唯識故。悟依他起性。云何
悟入圓成實性。若已滅除意言聞法熏習種
類唯識之想。爾時菩薩平等平等所縁能
縁無分別智。已得生起。由此菩薩名已悟
入圓成實性。無性釋曰云云
十四
入極喜地等 無性六十二右云。論曰。如
是菩薩悟入唯識性故。悟入所知相。悟入
此故入極喜地。善達法界。生如來家。得一
切有情平等心性。得一切菩薩平心性。得
一切佛平等心性。此即名爲菩薩見道。無性
釋曰云云
十四
入唯識所須即此見道 無性六十二左
曰。論曰。復次爲我義故入唯識性。由縁
總法出世止觀智故。由此後得種種相識
智故。無性釋曰。復次爲*我義故等者問入
唯識所順。次應答言爲欲證得一切智智。
而先方便如所説者。爲欲幷示次第言故。
爲欲饒益堪受如是所化類故
十四
彼論已入修行等 無性六十五左云。
論曰。如是菩薩已入於地已得見道已入
唯識。於修道中云何
十四
入因果外並此修道 入因果分者。
無性第七從初紙右
至十五紙*右
修差別分者者。無性第
從十五紙左至
二十七紙左
三學分者。無性第七從第二十七紙
左至第九初
十四
彼論果智此究竟道 攝論先明果斷
後明果智果所者。無性第九從初紙右
至五紙右
果智者。
無性第九從五紙右至
十紙終
十四
然攝論十分如前已叙 無性第一
曰。論曰爲依大乘。諸佛世尊有十相殊
勝殊勝語。一者所智依殊勝殊勝語。二者所
*智相殊勝殊勝語。四者彼入因果殊勝殊
悟五。者彼因果修差別殊勝殊勝語。六
者即於如是修差別中増上戒殊勝殊勝語。
七者即於此中増上心殊勝殊勝語。八者即
於此中増上惠殊勝殊勝語。九者彼果斷殊
勝殊勝語。十者彼果智殊勝殊勝語。由此
所説。諸佛世尊契經諸句。顯於大乘眞是佛

十四
菩薩地有十三住 四十七三右至
四十八二十
三紙
本地分中菩薩地第二持隨法瑜伽所住
品第四之一。諸菩薩衆略有菩薩十二種住。
由此菩薩十二種住。普攝一切諸菩薩住。普
攝一切諸菩薩行。復有如來。第十三住由
此住故。現前等覺廣大菩薩名無上住。略
纂十二二十一右云。住品住者何義。即因十二
住。能有倫住無倫住有爲無爲。菩薩住中
故名爲住。此中廣明故名住品
十四
四十九説有七地 四十九初右云。本
地分中菩薩地第三持究意瑜伽處地品第三。
如前所説十三住中。應知隨彼建立七地。
前之六種唯菩薩地。第七一種菩薩。如來雜
意地分。具如下釋
十四
四十七説種姓品説 四十七十四右
之文。演祕云。疏於彼現行等者。明前衆喜
容於菩薩身得現行。疏亦有顯現由性仁賢
等者。顯前現行但由仁賢而所起也。或劣
勝別而分現行顯現二也。疏性不能起上煩
惱等者。問。楞伽經云。焚燒一切善根。闡提
許得成佛。涅槃經中其意亦爾。豈後成佛
先無種姓。種姓既有。云何斷善。經論何違。
答。論據多分。經依盡理。更思倫記十一下
二十一右具引
倫記云。景云。種姓菩薩。雖復在凡流轉。不
起猛利麁瞋造五無間邪見斷善。但闍王
殺父。達多出佛身血等者。並是久學菩薩權
現同凡。引接造五逆人令其改悔已上
十五
未得未淨 演祕云。疏未得未淨者。
未發心求。不迨彼位名未發起及未得也。
復未爲彼後後諸地修諸正行名未清淨」
十五
此位思處衆怯畏 四十七十六左
曰。問。勝解行住菩薩轉時。應知何行向状
何相。答。勝解行位菩薩轉時。思擇力勝。於
諸菩薩所作加行。以分別惠數數思擇方能
修作。未能住性成辨所作。未得堅固相
續無退菩薩勝修如於勝修。於勝修果
修無礙解神通解脱等持等至。亦未能得。未
得未能超越五種怖畏。謂不治畏・惡
名畏・死畏・惡趣畏・處衆怯畏略纂十二
二十二左云。又論云。五種畏。謂不活畏等。准
下對治。五怖等所治。是此怖體。此以何爲
體。不活畏以我見及我愛資生愛爲體故。
下言由修無我智。分別我相尚不復轉。況
當得有分別我愛或資生愛。故知。以我見
及愛爲體。第二惡名畏。以欲貪爲體。故下
文言。由於他處無所希望。常自發起如
是欲樂。我當饒益一切有情。非於有情
有所求覺。由是因縁無惡名畏。故知。以
貪欲爲體。第三死畏。以我見爲體。故下
文云。由離我見。於我無有失懷想轉。故
無死畏。明知。以我見爲體。第四惡趣畏。以
癡爲體。下論云。自知。死後於當來世。決定
値遇諸佛菩薩。由此決定無惡趣畏。五處
衆怯畏。以癡爲體。故下論云。由意樂見。一
切世間尚無有一與我齋等。何況殊勝。是
故毎有處衆怯畏。此所治以癡爲體也。又
如佛地經説。應有別體。勘之
十六
有三處妄失乃至廣説 四十七十七
*右曰。於其三處有妄失念。一於境界可意
不可意色聲香味觸法中。或於一時其心顛
倒妄失正念。二於愛生彼彼身中。既愛生
已忘失前生。三於所*愛所持諸法文作久
説。或於一時有所忘失。於是三處有忘
失念。或於一時具足聰惠。於其諸法能
*愛能持。於其義理湛能悟入。或於一時
則不如是。或於一時具足憶念。或於一時
忘念類。於諸有情未能了知如實調
伏善巧方便。於自佛法。亦未了知如實引
發善巧方便。爲他説法教授教誡勉勵而轉。
勉勵轉故不如實知。或時虚棄或不虚棄。
如闇中射射或中不中。隨欲或故。或於一
時於大菩提。雖已發心而復退捨。或於一
時棄捨菩薩先所受覺淨戒律儀。不能
受學。或於一時。雖勤修習利有情事。有
意樂故。欲令自樂。由思擇故。欲令他樂。
於諸菩薩所有違犯。多分偏知非數遍知。
無餘永斷。由於毀犯數現行故。或於一時
於菩薩藏法毘奈耶。他所引奪。或於一時
聞説甚深廣大法教而生驚怖。其心搖動
預疑惑。於諸有情遠離一切現行大
悲。於諸有情少分現前利益安樂。未能
廣大未能無量。於如上説一切圓滿菩薩
*覺中。未能普學。於如上説一切圓滿菩
薩諸相。未皆成就。於如上説一切圓滿二
分菩薩正加行中。未等顯現。於如上説菩
薩意樂。猶未清淨。於其無上正等菩提。自
謂爲遠。未於涅槃増上意樂安立深固。如
於生死長時流轉。於其識然無動妙善菩
提法。未能成就。如是等類當如是名勝解
行住菩薩轉時諸行状相。是諸菩薩勝解行
住下忍轉時。如上所説諸行状相。當知上
品中忍轉時。如上所説諸行状相。當知中
品上忍轉時。如上所説。當知下品其性
薄。即於如是上忍轉時。於上所説諸行状
相。漸次能令無餘永斷。從此無間當知菩
薩入極喜住。由得方便極喜住中。勝解行
住所説諸法皆無所有。與彼相違所有一切
白品諸法皆失顯現
十六
在家出家漸輕微故 演祕云。疏在
家出家二分菩薩等者。此二種菩薩行中。不
能齊修倶行彼行。名不顯現。疏於此所説
至漸輕微故者。於上所説過失相貌。至下
忍時。過失上品。中上忍時。過中下品。問。三
忍何位。答。有二釋。一云。如次在三十心。二
云。論既云忍。四善根中忍有三品。三品忍
位過成三品。然三十心同於下忍。世第一法
時。假不論。或同上忍倫記曰。景基意同。
今謂。演祕第二釋。與諸師釋不同。略纂十
二十四右云。謂前所説地前過失。在十信位。
名下忍時此過是上品。在十解十行時名
中忍。十回向等名上忍。其過即中下*
謂。准略纂意。演祕二釋並不順疏主意。准
倫記文。演祕初釋同泰師。彼云。勝解行住
者。十解十行十回向則爲三忍
十六
*右
以彼論言是勝解位 四十七十四*右
云。云何菩薩勝解行住。謂諸菩薩從
發心乃至未得清淨意樂。所有一切諸菩薩
行。當知皆名勝解住
十六
論論清淨是初劫攝 四十七十五右
*云。云何菩薩極歡喜住。謂諸菩薩淨勝意樂

十七
此與瓔珞經如別應知 瓔珞經如上
已引。中邊者中卷十一紙之文
十七
第四増戒住第十地 四十七十五右
*云。云何菩薩増上戒住。謂諸菩薩淨勝意樂
爲縁。所得性戒相應住。云何菩薩増上心
住。謂諸菩薩増上戒住清淨爲縁。所得世
間靜慮等持等至住。云何菩薩覺分相應増
上惠住。謂諸菩薩以世間淨智所依等持爲
所依止。爲覺諸諦。於正念住等三十七菩
提分揀擇住。云何菩薩諸諦相應増上
惠住。増諸菩薩覺分揀擇爲所依止。於諸
諦中如實覺住。云何菩薩縁起流轉止息相
應増上惠住。謂諸菩薩於諦能覺増上力故。
揀擇顯示由無智故苦及因起。揀擇示由
有智故苦及因滅住。云何菩薩有加行有功
用無相住。謂諸菩薩即由三種増上惠住増
上力故。有加行有功用無缺無間。於一切
法眞如無分別惠修倶行住。云何菩薩無加
行無功用無相住。謂諸菩薩即於前無相住
多修習位。任運自然無缺無間運轉道隨行
住。云何菩薩無礙解住。謂諸菩薩即以善清
淨無動惠等持爲所依止。得廣大惠爲他
説法。無上爲依。能於諸法異門義趣釋詞
差別。妙揀擇。云何菩薩最上成滿菩薩住。
謂諸菩薩安住於此。於菩薩道已倒究
竟。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已得大法灌
頂。或一生所繋。或居最後有。從此住無間
即於爾時證覺無上正等菩薩。能作一切
佛所作事
十七
四十八説意樂事故 四十八二十右
云。又即於此一一*位中。經多倶胝百千大
劫。或過是數方乃證得及與成滿。然一切住
總經於三無數大劫方得圓證。謂經第一
無數大劫。方乃超過勝解行住。次第證得極
歡喜住。此就恒常勇精進。非不勇猛勤
精進者。復經第二無數大劫。方乃超過極
歡喜住。乃至有加行有功用無相住。次第證
得無加行無功用無相住。此即決定以是菩
薩得淨意樂。決定勇猛勤精進故。復經第三
無數大劫。方乃超過無加行芯功用無相住
及無礙解住。證得最上成滿菩薩住問。宗
家判云。入住出心客經多倶胝。若然者。
已初地入心全立爲見道人新羅憬奧。顯
揚論疏第六云。眞相二道名爲見道。從起倶
生對治以去名爲修道。得盡智已名究竟地。
有説。見謂初地。二地已去名爲修道者非
也。違唯識論故。或説。初地道於二劫如
何可説。心眞見三心十六得初地滿于。或
有説。名心名見道。住心以去名爲修道者
非也。入心已名僧祇。如何見道經僧祇量。
是故前解故理爲勝興師鴻斷豈爲非理。
答云。三心十六。是故覺觀門。是故數數修
之。譬如極七返有之人。於七生中數*數
起道類智。雖復數起其相。然類同故不須
別説。故下疏云。以見道位體性稍寛乃至
見道後得智起位人時猶名見道興師見
道但爲一觀故。致斯難。具如笠置師抄文
言。三無數劫者。二十一卷及四十八。顯揚第
七等。皆言經三大無數劫。如下具辨
十八
攝論第七修行圓滿 此本論文。無
性七二十六
*右
釋曰。有五補特伽羅。經三無數
大劫者。應知唯一補特伽羅位。差別故建
立五種。謂後所説勝解行等。勝解行者。未
證眞如。但依勝解勤修諸行。此經第一無
數大劫修行圓滿。清淨増上意樂行者。謂得
清淨増上意樂勤修諸行。此在六地名有相
行。在第七地名有相行。如是二種補特伽
羅。經於第二無數大劫修行圓滿。已上乃至
第十地中。即此轉名無功用行。經於第三
無數大勢修行圓滿。第八地中此行方得
成滿。此唯是一補特伽羅異位相應差別成
立。如預流等。從無始來生死流轉。齊何當
言三無數劫最初修行演祕疏有五補特
伽羅者。無性釋云。應知唯一補特伽羅位。
差別故建立五種。如預流等。餘文如疏。而
有釋云。從初方便至初地爲第一。從二
地至四地爲第二。從五至六爲第三。七
爲第四。從八至十地爲第五。初地乃屬初
劫攝故。詳曰。論既明言。謂勝解行補特伽
羅。經初大劫。初地豈是解行地耶。又第二
劫分爲三人。復無所以。今別釋云。初後二
劫是初後人。始從初地至第七滿。是第二
劫分爲三人。初之三地相同世修。四五六地
同彼二乘。第七依大。三類不同分爲三人
故。合成五。八地已上倶純無漏故。合爲一。
言預流等。擧喩明之。按梁攝論云。如前
三果三位亦得成立五人。從初向至須陀
洹以爲第一。家家爲第二。斯陀含爲第三。
一種子爲第四。阿那含爲第五。問。喩中既
以方便初果合爲一。法中何不初地方便
合爲一耶。答。喩依少分非一切同故不應
責。即第二果前後。幷自以爲三種。第二劫
中三位不同。少同彼也。問。若第二劫開爲
三者。何故無性云。如是二種補特伽羅。經
第二劫修行圓滿。答。第二劫中前六有相。第
七無相。且有無相相對名二。於有相中略
而不言。示方隅爾・問。若准演第二清淨
淨上意樂行人屬當初二三地。然三性攝論
釋清淨意樂人曰。謂得清淨増上意樂勤修
諸行。此在六地各有相行。在第七地*名
無相行。世親釋曰。此清淨増上意樂行遍在
十地中。對法論十三十三右云。謂十地中所有
菩薩。准上諸論。廣通十地。是故瑜伽略纂
云。通十地菩薩。演祕有何所據取。答。准
般若會釋淨心之*各。通別不同。若約初得
別局初地。若依通相十地皆得。是故對法
抄中。唯言初地。瑜伽略纂言通十地。演祕
顯有異説。標以別釋。應思准矣。今謂。對法
十三二左云。修行差別略有五種。一勝解行
菩薩。二増上意樂行菩薩。三有相行菩薩。四
無相行菩薩。五無功用行菩薩。如是等補特
伽羅無量差別。十三十二右云。勝解行菩薩
者。謂住勝解行地中。成就菩薩下中上忍。
由其安住菩薩種性。始終初發大菩提願。
乃至未人極歡喜地。未得出世眞實内
證故。名勝解行菩薩。増上意樂行菩薩者。
謂十地中所有菩薩。由已證得出世内證清
淨意樂故。有相行菩薩者。謂住極喜離垢發
光焔惠極難勝現前地中所有菩薩。由此六
種雖不喜樂。而爲諸相所間雜故。無相
行菩薩者。謂住遠行地中所有菩薩。由此
菩薩若作功用。乃至隨其欲樂。能令諸相不
現行故。無功用行菩薩者。住謂不動善惠
法雲地中所有菩薩。由此菩薩已得純熟無
分別智故今謂。攝論五種次第。配當三祇。
對法總立五類修行差別。二論不同。應辨
殊致
十九
大莊嚴論對法十一等 大莊嚴論第
初右云。行盡一僧祇。長信令増上。衆善隨
信修。亦具如海滿對法十一十一右云。謂
諸菩薩。已善積集福徳智惠二種資糧已。
過第一無數大勢已。聞隨順通達眞如契
經等法如理作意。發三摩地依止定心。思
惟定中所知影像。觀此影像不異定心。依
此影像捨外境想。唯定觀察自想影像。爾
時菩薩了知諸法唯自心故
十九
如瓔珞經是等覺菩薩 瓔珞經下
曰。佛子菩薩。爾時住大寂門中品忍觀功
行滿足。登大山臺入百千三昧。集佛儀用。
唯有累果無常生滅心心無爲。行過十地。解
與佛同。坐佛坐處。其智見二常無常一切
法境。當知如佛名爲學佛。下地一切菩薩。
於此菩薩不能別知。於佛名菩薩。於下
菩薩名佛。所以者何。是菩薩以大變力住
壽百千萬劫。現作佛化。初生得道轉法輪
入無餘滅度。説八法輪。以佛非佛。一切佛
等故。威儀進止一切法同住是百千三昧中。
如是佛行故。入金剛三昧。一相無相寂滅無
爲故。名無垢地
十九
言三大劫滿已 言三勢滿者。彼經陳
列四十二言三劫滿已。對法抄七云。初僧
祇滿心語故。言超過第一。非即入彼第二
僧祇。如等覺三祇内。仍言等覺超過三僧
祇。豈即是佛位居僧祇外。應以准知
十九左四十八説不過此量 四十八二十
 略有二種無數大劫。一者日夜月半月等
算數方便時無量故。亦説名爲無數大劫。二
者大劫算數方便超過一切算數之量。亦説
名爲無數大劫。若就前説無數大劫。要由
無量無數大劫。方證無上正等菩提。若就後
説無數大劫。但經於三無數大劫。便證無上
正等菩提。不過此量。若正修行最上上品勇
猛精進。或有能轉衆多中劫。或有乃至轉
多大劫。當知決定無有能轉無數大劫
略纂十二四十
*二左
*云。第十地有三心。一入・二
住・三滿。此滿心中有等覺菩薩。如來名妙
覺。其入住不名等覺。若在入住二心名未
現等覺。若在滿心名已現等覺。又等覺是
佛未必是等覺菩薩。言此菩薩在當位未
成等覺。亦能化生如雲雨説法。若成等覺
佛。已亦能化生雨雲説法。言與佛相似如
等覺菩薩名等覺。論云。彼經第三無數大
劫。乃至證得最上成滿菩薩*位者。何故此
不言證得如來。答曰。此三劫皆在因故。不
言證佛。佛三劫外故言若説後劫至不
過此量者。大小二乘同言無數。其量大別。
如常所辨。又明數量。婆沙百七十七有七
説異。倶舍據第三説。智論第四第五二説。
花嚴阿僧祇品所説新舊不同。淄州最勝王
經疏*曰。倶舍十萬爲億。大智度論第五以千
萬爲億。華嚴經以萬萬爲億。瑜伽略纂
五十六丁云。倶胝者・倶舍五十二數中。第八數
名倶胝。謂一十百千萬洛叉度洛叉倶胝。以
十相乘。洛叉當一億。度洛叉當十億。倶胝
當百億。然西方有四種億。徳一十萬爲億。
二百萬爲億。三千萬爲億。四萬萬爲億。今
瑜伽顯揚數百萬爲億。十億爲倶胝故。言
百倶胝。爲一佛土。花嚴千萬爲億。名爲百
萬億。智度論第四十萬爲億名百億。倫
一下二十二左亦同
十九
如瓔珞經大僧祇劫 瓔*珞經下
曰。佛子汝先言一切菩薩行道劫數久近
者。譬如一里二里乃至十里石方廣亦然。
以天衣重三銖。人中日月歳數三年一拂此
石。乃盡名一小劫。若一里二里乃至四十
里。亦名小劫。又八十里石方廣。亦爾。以梵
天衣重三銖。即梵天中百寶光明珠爲日月
歳數。三年一拂。此石即盡名一中劫。又八
百里石方廣亦*爾。以淨居天衣重三種。即
淨居天千寶光明金逆。爲日月歳數。三年一拂。
此石*即盡故名一大阿僧祇劫。佛子劫數
者。所謂一里二里乃至十里石盡。名一里劫
二里劫。五十里石盡名五十里劫。百里石盡
名百里劫。千里石盡名千里劫。萬里石盡
名萬里劫。佛子一切堅聖。入是數量修
一切法門。時節久近得佛果。其數百劫乃得
等覺。若一切衆生入是數者。得佛不久。若
不入者不名菩薩然上來所明是非數量
三僧祇劫。凡智不可測度其量。然修行不
同差別建立。謂地前所修六度修行。爲煩
惱雜。名波羅密多位。七地已前地等漸増
煩惱力微。八地已上一切煩惱永不現行。如
次名近波羅*密大波羅*密。或唯有漏。漏
無漏間雜。純無漏相續。又凡聖異故。地前爲
一。於聖者中。功用無功用別故。七地八地
分爲二劫。瑜伽倫記一下六左曰。劫有九種。
一日月歳數。法花論*曰。晝夜日月時年。以
此爲數。菩薩地亦言。劫有二種。一是日月
歳數。二是阿僧祇。二増減劫。即是飢病力小
三災劫名爲中劫。三二十劫爲一劫。即梵衆
天壽量。四四十劫爲一劫。即梵前益天壽量。
五六十劫爲一劫。即大梵天壽量。六八十劫
爲一劫。即大災劫。七七大爲一劫。即水災
劫。八七水爲一劫。即風災劫。九三大阿僧祇
劫。依花嚴經第二十四卷阿僧祇品有百二
十數。第一百二十名一阿僧祇。依舊攝論
説。三十三阿僧祇。第二劫爲小一劫。爲二
十一劫。第三劫爲中一劫。爲一故。初爲大
一劫。爲三故。雖有此文。不知積何以成
無數。若倶舍論引解脱經説六十數。唯有
五十二。八妄失。第五十二名阿僧祇。仍以
十積數不同花嚴。從萬以上。皆位位積。
謂萬萬爲億等。以大小各別故。取數不同。
又若瓔珞經樓炭經等中。佛隨機説劫數。多
少非一。但大智度論引經説。有萬百由句
城。溢滿芥子。有長壽人。過百歳已持一芥
子去。芥子都盡劫猶不盡劫。乃至廣説。眞諦
云。如經説。芥子聚盡。猶未盡者。百年取
一。乃至唯一芥子不名爲聚故名聚盡。以
有芥子在故名劫猶未盡。略纂大同
二十
紙右
決定無轉無數大劫 如相宗意。不許
上上精進。菩薩超越無數大劫。餘經所明
趣劫。或是示現。或示呪力。皆悉非實故。起
信論云。或示起地速成正覺。以爲怯弱
衆生
二十
紙右
即釋迦菩薩増減劫數 釋*迦菩薩
所超劫量。或大或中。古今異説。今疏判爲中
劫。然智度論。於相好百劫中超越九劫。其
餘九十一劫。即賢劫量。然賢劫量異説不同。
法華玄賛及最勝疏攝釋等意。兩箇八十劫
爲一賢劫量。又二十劫合爲賢劫。瑜伽略纂
云。西方傳釋也。憬興上生疏云。奘法師云。二
十住劫名爲賢劫。印度諸師皆作此説。更
無諍論光法師景法師。傅三藏釋
二十
釋*迦菩薩如別鈔會 疏主彌勒上
生經疏上二十二左曰。問。彌勒釋*迦誰初發
意。今者成道前後乃然。答。佛藏經*曰。彌勒
發心先四十劫。釋*迦方發口。佛本行經第一
卷云。昔有如來號曰善思。彌勒菩薩。於彼
佛所最初發心。在於我前四十餘劫。然後
我發無上道心。有佛名示海憧如來。我
於彼國作轉輪王名曰牢弓。初發道心。此
中皆説後時發心。彌勒發心因彌勒佛。釋
*迦發心因釋*迦佛故彼非初。但以捨身苦
行修業不同所以。彌勒成道終後。問。如賢
劫經明*起劫事。佛本行經第三卷發心供
養品云。昔有佛出世號曰弗沙。彼佛在雜
寶窟。我見彼佛心生歡喜。合十指掌翹於
一足。七日七夜讃歎彼佛。佛言。是人過九
十四劫。當得作佛見眞理。佛言。是人過九
十三劫。當得作佛。毘婆尸佛言。是人過九
十一劫。當得作佛。佛地論亦説。釋*迦超九
劫。因事弗沙翅足而歎。説超九劫。即百劫
中修相好時。故經多言過去九十一劫有
毘婆尸佛。其九十一劫初有毘*婆尸故。
多作此説。涅槃等言。靈山菩薩爲半頌捨
身超十二劫。金剛明經。薩埵王子。投身
飼虎超十一劫。摩納仙人。布髮掩泥超於
八劫。菩薩地言。菩薩修行有超水火及日
月劫。無超阿僧祇。彼所言超何時超也。
答。雖無正文。理准應*然。翅足超九百劫
中超。餘起超者阿僧祇内。不爾何位更得
説超*言超九劫由翹足故者。佛本行集
第三云。昔在佛出世號曰弗沙。彼佛在雜
寶窟。我見彼佛心生歡喜。合十指掌翹於
一足。七日七夜讃嘆彼佛。佛言。過九十四
劫。當得作佛見眞理。佛言。是人過九十三
劫。當得作佛。毘婆尸佛言。是人過九十一
劫。當得作佛。婆沙百七十七云。如契經説。
過去有佛號曰底砂。或*曰補砂。彼佛有二
菩薩弟子。一名釋*迦牟尼。二曰梅怛麗藥。
爾時彼佛觀二弟子。誰先根熟。即如實知
慈氏先熟能寂後熟。復觀二士所化有情。誰
根先熟。釋*迦所化先應根熟。便告釋*迦。
吾欲遊山。汝可隨去。爾時彼佛取尼師壇。
隨路先住。既至山上入吠瑠璃龕。結跏趺
坐入火界定。經七晝夜成光熾然。釋*迦須
更亦住山上。處處尋佛如犢求母。展轉
至彼龕寶前。歘然見佛威儀端肅光明照
曜。專滅懇發喜嘆。不湛於行無間忘下一
足。瞻望尊顏。不暫捨。經七晝夜。以一伽
陀讃彼曰。天地此界多聞室。逝宮天處十方
無。大夫牛王大沙門。尋地山林遍無等。如
是讃已。便超九劫。於慈民前得無上覺。
倶舍智論亦同。言更超十二劫報聞靈山
偈故者。涅槃十三云。如我往昔。爲半偈故
捨棄此身。以是因縁故。便得超越足十
二劫。在彌勒前成。章安疏云。出曜佛藏
等經。皆云超九劫。或云。根縁不同。佛爲増
減説之言或超十一劫授身餓獸故者。
是金光明説。餓獸是餓虎也。心地觀經第一
云。佛往昔在凡夫初僧祇於雪山求仙
道。折心勇猛勒精進。爲求半偈捨全身。
以求正法因縁故。十二劫超生死苦如涅
槃經
昔爲摩仙人時第二僧祇布髮供養燃燈佛。以
是精進因縁故。八勢出生死海如四分律
爲薩埵王子時第三僧祇捨所愛身投餓虚。
自利利他因縁故。十一劫超生死因如金*
剛明
水長者亦第三
僧祇
大醫生平等救護衆生故。濟
魚命得生天上。天雨瓔珞來報恩等七日
*翅足讃如來偶。以極精進。超於九劫」
二十
此時長遠如攝論廣説 無性第六
二十
二右
云。經無量劫乃成佛果時既長久。云
何言疾。此義不然。時劫長遠唯分別故。如
有頌言。處夢謂經年。寤乃須臾頃故。時雖
無量攝在一刹那
二十
一右
辨差別者彼論等説 四十七十六右
曰。又諸菩薩勝解行住於菩薩修。所作狹小。
所作有缺。所作不定。所得有退。極歡喜住於
菩薩修。所作廣大。所作無缺。所作決定。隨
所獲得無復退轉。如極歡喜住。乃至三種
増上惠住應知亦爾。從初無相住。乃至最上
成滿菩薩住。於菩薩修。所作無量。所作無
缺。所作決定。隨所獲得終無退轉。又諸
菩薩勝解行住。於菩薩無相修。當知發趣。
極歡喜住。増上戒住。増上心住。増上惠住。
於菩薩無相修。當知獲得。初無相住。於菩
薩無相修。當知圓證。第二無相住。於菩薩
無相修。當知清淨。無等解住。最上成滿菩
薩住。於菩薩無相修果。當知領受演祕
云。疏所作狹少等者。志樂不廣。所爲非大。
又非一行能修一切。名狹少也。縱修間斷
名爲有缺。所修諸行不能竪志。有起不起。
或隨六度修於此彼。而無揩準。總而名不
定。隨所修善。或時退捨。名所得退・略纂
十二二十二右云。論云。又諸菩薩勝行住於菩
薩修所化狹小所化有釋所化不定。所得有
退等者。言狹小者。所作不廣。言有缺者。
所作不常。言有犯戒惡身語也。所作不定。
起行不堅時有退也。所得有退者。顯前不
定也。又不定者。所作不純。有退者。不能純
進。是此二別
二十
一左
言七地者及如來住 四十九初右云。
如前所説十三住中。應知隨彼建立七地。
前之六種。唯菩薩地。第七一種。菩薩如來雜
立爲地。何等爲七。一種性地・二勝解行地・
三淨勝意樂地・四行正行地・五決定地・六決
定行地・七到究竟地。如是七種。菩薩地中最
後一種名爲雜地。前種性住名種性地。勝
解行行住名勝解行地。極歡喜住名淨勝意
樂地。増上戒住。増上心住。三種増上惠住。有
加行有功用無相住。名行正行地。無加行無
功用無相住名決定地。地地菩薩隨在第
三決定中故。無礙解住名決定行地。最
成滿菩薩住。及如來住。名到究竟地。如來住
地。於後建立。佛法品中當廣演説略纂十
四十九左*云。論解七地中云。第七如來等
雜立爲地者。前明第七。唯在第十地。今何
以通所者。據實通在佛中。前唯約因*位
故。略不明佛也。今實録之故兼取佛。論云。
加行無功用無相住名決定地。此地隨
在第三決定中故者。如上有處明三種決定。
一種姓決定・二發心決定・三不虚行墮決定。
如顯揚第七。同此種姓決定。即本大乘種子
發心決定。謂入初地。十住雖爾發心。未
名決定。今第八地名不虚行墮決定。以於
行中無功用故。任運而作。此第三決定故名
第三決定也。有釋。此第三謂在初地。今取
前解。如顯揚文在初地。謂擇自在時。又
釋。此第八地在第三僧祇。如異熟住任運
起行故。更無有漏心隔。名決定故
二十
三右
攝論云三大劫 無性七二十六左
論頌也
二十
三右
大菩提心初劫之始 無性七二十
七右
曰。清淨増上力者。謂善根加名清淨力。此
即説有善根力者。若大願力名増上力。此
意説有大願力者。有善根力故。能降伏所
治。有大願力故。常値善知識。堅固心昇進
者。雖遇惡友方便破壞。終不棄捨大菩提
心。現世當來所修善法。運運増長。終無退
減。如是苦時具善根力及大願力。大菩提
心堅固不退。所修善法念念増進。不生喜
足。順舊而已。齊是名爲最初。修行三無數

二十
四右
然彼已前不入此位 言八萬等者。
涅槃經第二十一徳王品。及第十一現病品
等云。須陀洹人亦復不定故。逕八萬劫。則能
得到阿耨菩提心。乃至獨覺逕十千劫。得
到阿耨菩提心。然天台賢首等。以爲二乘
在涅槃中經爾許劫。淨影嘉祥祥今家等。
入涅槃後。廻心向大。修十信行。方經彼劫。
彼獨覺人根最利故。亦似眞往人。修信十
千劫。餘四鈍根次第差別
二十
四右
然前第七隣近爲名 第七三十一左
二十五右又解解脱故名解脱 演祕云。論亦
名順解脱分者。疏有兩釋。有義彈彼第二
釋云。此理不然。豈爲有情求解脱耶。故
前解正。詳曰。疏雖不斷。今以理准。前解是
本。後亦無違。諸教皆説無漏解脱名爲解
脱。自未解脱莫解脱他。言爲有情求之
何失
二十
六右
攝論第六諸善根等 無性六二右云。
論曰。此中誰能悟入所應知相。大乘多聞
習相續。已得逢事無量諸佛出現於世。已
得一向決定勝解。已善積集諸善根故。善
備福智資糧菩薩
二十
六左
世親云名依持力 世親第六二右
性不分四力。唯在世親故。疏不引無性。
引世親論以合此論
二十
七右
問花嚴出三界 現本第八二十四右
全文。調卷不同。下皆准之
二十
七右
彼經第十入泥洹 現本第九十七右
之全文
二十
七*右
第七觀業第八觀果等 演祕云。按
第八十住品云。此菩薩從一切聖法正教中
生。修十種法。所謂信佛不壞。究竟於法。
寂然定意。分別衆生。分別佛刹。分別世
界。分別諸業。分別果報。分別生死。分別涅

二十
七右
又此十住度脱有情 義燈七本十一
云。問。十住中已能八相成道與佛何殊。
何等是佛所現八相。何等是餘所現八相。答。
未見文辨。且爲一解。佛現八相具足。長時
始終不異。菩薩化生隨宜暫現。或不具足。
前後或異。或復本形故與佛別
二十
七右
以十住作歸依處 花嚴第八十二左
十住品云。此菩薩因初發心得十力分
等爲十。所謂是處非處智。業報垢淨智。諸根
智。欲樂智。性智。一切至處道智。一切禪定解
脱三昧正受垢淨起智。宿命無礙智。天眼無
礙智。三世漏盡智。是爲十。諸佛子。彼菩薩
應學十法。何等爲十。所謂。學恭敬供養
諸佛。讃嘆諸菩薩。護衆生心。親近賢明。讃
不退法。修佛功徳。稱揚歎美生諸佛前。方
便修習寂靜三昧。讃歎遠離生死轉迴。
爲苦衆生作歸依處。何以故。欲令菩提心
轉勝堅固成無上道。有所聞法。即自開解。
不由他悟
二十
八右
答彼依伏非少亦未 演祕云。經論
相違。疏有四釋。一疏云。彼依伏因至及倶
生煩惱。二又 説佛法功力等。三因自分別等
下是。四又但總言等下是。斷如燈辨義燈
七本十二右云。問。花嚴第十解十住菩薩中
云。除滅諸煩惱。永盡無有餘等。云何此言
未伏二取。答。因邪教邪師所起不共無明
伴煩惱類盡。非盡一切自分別生及倶生煩
惱。又解説佛法功力能滅煩惱。非皆已伏。
又解自分別伏。邪師等起。不能伏滅。縁起
經文。二互隨會。然疏下結故。此位中自分別
煩惱未盡故。前解正。准發菩提心。縁力發
者名不堅固。因力發者名爲堅固。起惑亦
爾。邪教起者易除。自力起者難伏。又解經
據少分有能伏義。論依全分云不能伏。
初後解正。疏文似脱。更勘正本今謂。淄
洲所覽疏本闕第四釋故勸勘正。今本爲
正。縁起經下十五左之文
二十
九右
瑜伽論説或中不中 四十七十七*右
之文如上
二十
九*右
與薩*婆多二障種也倶舍二十十五
隨眠品曰。根本煩惱現在前時。行相難知
故名微細。二隨増者。能於所縁及所相應
増惛滯故。言隨遂者。謂能起得。恒隨有
情。常爲過患。不作加行爲令彼生。或設
煩勞爲遮彼起。而數現起故。名隨縛。由如
是義。故名隨眠
三十
我見若無其義並然 具如斷障章
辨。又如一本疏已辨
三十
梵云沒曳故言薩迦耶 斷障二執兩

三十
百二十八如攝事分説 攝事分佛地
論第七三右云。煩惱章者。謂執實我。薩迦耶
見以爲上首。百二十八根本煩惱。及隨煩惱。
若所發業。若所得果。皆攝在中。皆以煩惱
爲根本故
三十
二*右
又顯法執故不顯數 此依勝鬘經。
法執無明唯在無明住地故。言唯一住攝。
於煩惱中。三界見斷合爲見一處地。三界
修斷開爲欲色有地故。言前障四住地攝。
如斷障章中十二左具釋
三十
二右
佛地云爲根本故 佛地第七三紙
文。如前已引
三十
二右
倫此所知障彼微劣故 演祕云。此
中三因。佛地論同。彼云。一切異熟無記心品。
分別力劣。不能執故。若有倒執成法我見。
有無明等。不應唯與五法相應。有見等
故。又法空觀初現前時。此識應斷。障治相違
不行故。釋曰。佛地初因通一切異熟之心。
非唯第八。或此亦兼明餘異熟
三十
*三左
佛地論説前卷已説 佛地論第七
三左
三十
三左
論法空智品與倶起故 義燈 本十三
云。此破安慧。然疏云第七有法執。法空
智起即不行。第八法執有。法空智起此應滅
者。是破餘師。非安慧師。或寫者誤。若破安
慧。應云第七有我執生空智起即不行。第
八法執有法空智起此應滅
三十
四右
若言因中異熟應然 佛地論第七
云。又法空觀初現前時。此識應斷。障治相
違不倶行故。若爾所餘有漏種子應無所
依。所修功徳應無熏習。無所熏故。不可
説言熏習鏡智相應淨識。非無記故。猶未
得故。阿頼耶識既無法執。餘轉識中異熟果
者。亦應如是。性類同故
三十
四右
然今七識總合爲法 義蘊云。應云
除第七識非法執品。此但例同第八。總
入法中不可爲量。法觀之因彼不轉故。
然既成第八非法執品。應餘識異熟。別成
此量。是異熟故。以八爲喩
三十
四*左
又下異熟心不可爲例 演祕云。
此設遮也。設彼例云。若眼等識是異熟心。
不有法執。法空智倶四無記中異熟無記。一
切應與法空智倶。皆無法執。如第八等
故。今答意思熟名同執不執。別不可爲例
義蘊云。疏又下異熟例者。前以餘識異
熟例同第八。非法執品。然下文既許所
生是異熟生。即是法執異熟生攝故。疏更爲
此解云。不可爲例同第八合非法執也。
下論自云於無記是異熟生故今謂。義蘊
爲正。演祕不順疏文勢故
三十
四左
論七轉識内如煩惱説 義燈七本
云。據煩惱倶數多少等。云如煩惱説。
非是定判一切所知定與煩惱同種而生。
又所知障執。必是慧。與無明倶。異熟心疑
此等名數。諸識起數如煩惱。然疏云無
離煩惱別起執故。故數多少與煩惱同者。
據倶時起不斷煩惱身中所起所知障説。
若許定同。如二乘無學。已斷煩惱猶起法
執。後熏成種。寧有煩惱與同種生。又異熟心
疑人杌等是所知障。豈與煩惱同種生耶。
問。執杌迷人既是所知。爲是法執爲非執
耶。答。是法執類。非正法執。執必癡倶。彼非
癡倶。是異熟故。又釋是執。若業感異熟不與
癡倶。異熟生寛故與癡並。或迷杌心與其
無明通倶不倶。倶 者是執。不倶非執。但是
等流
三十
四左
第六識十三法 演
三十
五右
對法等云見道斷 對法第四七右
三十
五右
佛地論説二障所攝 佛地論七四左
云。然由意識計我計法起愛恚等。引五識
中非見所攝愛恚等起。雖無有見。而有
愛恚無明等法。二障所攝
三十
五左
瑜伽五十九卷是無記 五十九卷
云。復次諸煩惱略有三聚。一欲界繋。二色
界繋。三無色界繋。問。如是三聚。幾不善幾
無記。答。初聚一分是不善。餘二聚是無記
三十
五左
對法第四是有覆 第四
三十
六*左
瓔珞經云是外道義 瓔珞經下八右
云。佛子復以近況遠。凡夫善心中尚無不
善。何況無相心中而有無明。佛子而言善惡
一心者。是洴沙王國中外道安陀師偈
三十
六左
鬘經皆亦隨斷 演祕云。按勝
曼經十一右明所知障爲煩惱依。文有法喩
及合三段。如疏已引。理旨奧隱。逐難略釋。
經於此起煩惱等者。釋曰。於此無明地上所
起現行煩惱。於刹那頃。必與無明刹那刹
那相應而起。經世尊心不相應。無始無明住
地者。釋曰。無明地種名不相應。意明無明
同於煩惱通種現也。或相應者是共之義。
四住煩惱三乘同斷名曰相應。無明住地獨
唯佛除名不相應。經過於恒沙等者。釋曰。
顯依無明煩惱無極名過恒沙。餘文易悟」
三十
六左
瓔珞經下卷説亦同之 下卷十九右
五住地。此同勝*鬘
三十
七右
應順前句答 對法十二八左曰。如有問
言。若施波羅蜜多亦戒波羅蜜多耶。設戒波
羅蜜多亦施波羅蜜多耶。爲答此問。應作
順後句答。謂所有戒波羅蜜多皆是施波羅
蜜多。或有施波羅蜜多非戒波羅蜜多。謂戒
波羅蜜多所不攝。施波羅蜜多如是。乃至
以慧波羅蜜多對施波羅蜜多皆。應作順
後句。餘互相望。亦如理應思。此中依始業
地漸次修者説。後必待前。前不待後。是故
皆作順後佝。若已串習六種頓修皆互相
攝。・如菩薩地説前後句答之法。准對法
論可知。如倶舍頌疏中。謬解其法。幼學勿

三十
七右
體不相違可説有別 問。煩惱所知
應非一體。何者煩惱發業潤生。所知微細無
有其義。若實一體。則二乘聖者斷煩惱之
時。所知亦斷。以一體故。又十地菩薩斷所
知之時。煩惱何留。是故燈曰。經論誠説二
障體別。此等文理如何會通耶。答。二障同體
文理分明。文者今文。既言體雖無異而用
有別。又第五卷云。我法二見。用雖有別而
不相違。同依一慧。又佛地論云。體雖無異
然用有別。如一識體取境用多。由此熏生
一種子體。亦有多用。又理者。我法二執於
一境轉。若爲別體何於一相分上轉。又二
執體別行相相違。如斷常二見。不應倶起。
然二執倶起。互能所依。故知。二執同體。然
二乘菩薩。斷惑不同。如演祕中問答分別。
如義燈釋。斷用斷依有分限故。且爲別
體。非言實別。演祕云。用別有二。一現行
用別。二種子用別。有障菩提涅槃用故。前
解爲本。後理亦通
三十
七右
論故二隨眠或前後 演祕云。
論故二隨眠斷惑前後者。問。斷既前後。何
名體一。二乘斷惑所知應斷。以體一故。又
十地中斷所知障煩惱應斷。一即體同。二
契經言如地壞時種隨壞故。答。有義種體
雖一。而有麁細共和合故。如金鐵等一物
之中精麁異故。生空聖道力不及彼菩薩方
便故留不斷。經依見道究竟道説故不相
違。詳曰。既以麁細和合成之。種體應假。
如瓶衣等。假非因縁何得生現。故今解云。
用既有差斷彼一分用所依體。聖道功力有
分限故。故佛地論云。煩惱障中有所知障。
是所依故。必執有法而計我故。體雖無異。
然有別用。如一識體取境多用。此熏種子
體亦多用。起時雖倶而漸次斷。聖道勢力有
分限故。餘義同前
三十
八右
其所知障亦復如是 斷障章云。爲
十品斷。十地斷故。不分麁細。前後説斷。不
廢初地斷細。二地斷麁。初地斷有頂。二地
斷欲界。但隨障此地智即便斷之故無前

三十
八右
論此於無覆障菩提故 義燈七本
十四云。問。所知障中有法恚愛。法恚即瞋。
云何無記。答。有二解。一云。望煩惱説嗔唯
不善。望所知障即是無記。二云。法恚亦是
不善。若爾應縛能感異熟。答。雖是不善望
義有別。不名爲縛。亦不感果。二解於前
正。論説無記不通不善
三十
九右
佛地論説此中不説 佛地論第七
云。又諸善心性無迷執。皆信等倶。順無我空
與解二空觀爲前方便。不可法執。導法
觀。我執未曾見此事故。又云。又若此識有
法執者。無所熏故。應念念失不順對法。
則成大過。煩惱障中無此事故。前卷云
三十
九右
佛地論説了達法空 佛地論第七
三十
九左
勝*鬘經説如極成故 瓔珞經下十九
云。起欲界惑。名欲界住地。起色界惑名
色界住地。起心惑故名無色界住地。以此
四住地起一切煩惱故。爲始起四住地。其
四住地前更無法起故。故名無始無明住
勝*鬘經十三左曰。我生已盡。梵行已立。
所作已辨。不*愛後有。是故世尊。以師子吼。
依於了義一切記説。世尊不*愛後有
障章云。五住地中皆有二種。一起即五
行。二住地即五隨眠*文演祕云。經如疏引。
遂難略釋。言住及起二煩惱者。住謂種子。
起是現行。或所依生處名爲住地。起謂現
惑。正生起故。三界見惑而由見勝。後見道斷
故。合言之見一處也。三有之倶生修道惑。
潤生愛勝別分三種。非唯三界倶生但愛。言
無明住地者。諸所知障皆能障智無明偏増
總名無明。言一切上煩惱者。前四住惑現
種皆依無明地上名上煩惱寶窟云云
四十
今此住地所餘煩惱 論所問意。所
知障中含多見疑等。何唯説無明住地。答。
意雖有見疑等。然總合名無明。似無明増
故。准此論文於所知中無明見等相望而
論。非對所餘煩惱而論。然疏言非無見等
所餘煩惱者未詳。或會云。疏指所知障以
吾煩惱。如餘處文。今謂。此教不成。何者
下引二乘煩惱。此豈所知乎。次下此處何
有不然
四十
總名無明無品數故 下論文明第六
相應倶生所知障云。品數差別有衆多故。
斷障章云。有八十一品。何今言無品數耶。
答。下論及章明其品數。此隨煩惱而分。然
煩惱障地之差別。隨地麁細。麁者先斷。細者
後斷。所知不爾。演祕云。有義彈云。此義
不然。體同煩惱。即如煩惱品數別故。但應
説云行微細故。不染義同合爲一住。詳曰。
不同煩惱地地九品分爲麁細斷之前後。
言無品數。非言無彼愛恚等類名無品
也。故疏無違。若言不染義同合一。豈彼經
中唯對二乘辨五住地。若兼菩薩何唯不
染。對彼菩薩是應染分。如煩惱障既不別
開。故知。不約不染合也
四十
一左
古云此五住地此文爲正 梁攝論等
意也。此唯約煩惱障不言所知故云不然。
四瀑流者。如對法説見欲有無明四瀑流」
四十
二左
論永斷二障通有漏道 演祕云。有
義彈疏釋云。若爾二乘伏煩惱時同體。所
知應皆不起。又斷煩惱所知應斷。既所知
種不障彼智。道力劣故。二乘不斷。現行亦
爾。非彼所伏。今言伏二依菩薩説。以法
空觀伏煩惱時。同體所知亦即能伏。若生
空觀伏煩惱時。亦不能伏。非治道故。由
此道理望所知障。生空無漏不及法空有
漏道也。詳曰。疏中不言二乘伏惑。亦不説
云生空智也。何得輒以二乘不斷所知障
體而爲難耶。那知。疏主不依法空智伏惑
説。而言今依菩薩説耶。疏理實通非可局
情自度破他今謂。疏意世道者六行智。
斷障章云。以六行智伏倶生惑時。此倶所
知。亦不現行名伏所知。然菩薩見道以前
不*然。今且約二乘而言。演祕爲破有人
以局定執評詮疏文。故致此救。疏十末
云。菩薩加行。唯欣於智。見道以前。唯伏法
執。其煩惱障隨此而伏。然由所知加行伏
故説煩惱伏。非前加行故伏煩惱。十地之
中與煩惱倶所知障品多分亦爾。非此倶
者。地地可起義蘊云。此約十地斷所知
障煩惱隨伏。故云亦爾。太抄義演亦同
四十
二左
伏煩惱時加行智伏 太抄云。疏伏
煩惱時等者。此文意説。異生用六行有漏道
伏時。與煩惱倶時所知障名能伏。令不得
起其執。以同體故。非但此六行伏惑有漏
道。能伏煩惱及法執。即見道以前賢聖行位
中。順出世有漏加行智。亦能伏煩惱及法

四十
三左
如中邊上卷相攝 中邊十*右
明其義。須者尋知
四十
三左
攝大乘論無學地 無性第六二左曰。
論曰。勝解行地見道修道究竟道中。於一切
法唯有識性。隨聞勝解故。如理通達故。治
一切障故。離一切法故彼言究竟道。此
言無學地。言異意同
四十
四右
五十七諸文不同 五十七二十二左
云。問。諸相隨好力無畏等不共佛法。幾根
乎。答。諸相隨好。舌根及四根依處所攝。
何等爲四。謂身根・男根・張根・舌根諸佛十
力。如來身中慧根所攝。及具知根。四無所畏
五根所攝。及即此一如無所畏不護亦爾。
三種念住非根所攝。然六根所引無貪無瞋
所攝大悲。亦彼所引無瞋無癡所攝非根所
攝。無忘失法如力應知。佛一切種妙智亦
爾。永斷習氣非根所攝。然是六根所證煩惱。
永斷所攝略纂十五三十
一右
云。論云。諸相
隨好舌根及四根依處所攝者。謂得上味相。
是舌根相好。餘但四根依處。謂身毛上靡一
孔一毛千輻輪相。是身根依處。馬王藏相男
根依處。目紺音色*張根依處。舌覆面門廣
長舌根依處。十力以慧倶知二根爲體。此
中准無畏五根並得體。此據強勝爲論。
如言如來十智力。故慧強也。偏擧四無畏。
五根無強弱故。皆以爲體。三種念住。謂以
三善根。謂伙貪於欽仰者生故。無瞋於謗
者生故。無癡或通或局。唯於處中者生故。
論云。大悲非根所攝是無瞋無癡所攝者。故
知。無癡別有體性。六根證永斷習氣者。謂信
等五具知根又佛十力等。雖處處廣明。然
對法中集明一處故。今指示。十力者。對法
十四四紙左四無所畏五紙左諸相隨好三紙右
不護八紙右三念住七紙右大悲八紙左忘失
八紙右一切種妙智十一右永斷習氣八紙左
云。疏永斷習氣等者。按彼論云。永斷習
非根所攝。然是六根所證煩惱永斷所攝。
釋曰。永斷習氣擇滅無爲。因斷習氣之所
得故得習氣名。信等五根及具知根六所證
對法十四八右*曰。永習氣者。謂一切智
者。於非一切智所作不現行丁具足中。若定若
慧乃至廣説。此中顯示一切智者。能所有
能表有餘煩惱所知障身語所作不現行具足
中所有三摩地等。是永斷習氣願智十二左
又瑜伽四十九七右明佛有百四十不共佛
法即是也
四十
六右
七十八亦同於此 七十八六左解深
密經第四六紙左三十六五右
四十
六右
六善巧 演
四十
六右
 謂智有六種 演祕云。疏謂智有六種
者。此牒文略。具而應言。謂福智有六。即前
六度。福智合言而爲六也。故此六總結前云。
如是福智略有六種。一一分別應知無量」
四十
七右
然四十三利他故 四十三九右明六
云。如是六種波羅蜜多。菩薩爲證無上
正等菩提果故。又六右廣明四攝已云。如
是已説多種施戒廣説乃至最後同事。其
能成熟他一切有情
四十
七左
如對法第十抄 對法十初至
四十
七左
四攝如大論十門分別 四十三九紙
至卷

廣明四攝
四十
七左
四無量別抄解 對法十三十七
四十
七左
四十九説有情行 四十九四左云。菩
薩始從勝解行地。乃至最後到究竟地。於此
一切菩薩地中。當知略有四菩薩行。何等
爲四。一者波羅蜜多行。二者菩提分法行。
三者神通行。四者成熟有情行。前説六種
波羅蜜多。及方便善巧波羅蜜多。願波羅蜜
多。力波羅蜜多。智波羅蜜多。如是十種波羅
蜜多。總名波羅蜜多行。乃至四念住等所有
一切三十七種菩提分法。四種尋思。四如實
智。皆如前説。總名菩薩菩提分法行。如前
所説威力品中菩薩所有六種神道。是名神
通行。如前所説二種無量。一所調伏界無量。
二調伏方便界無量。及成熟品中所説一切
成熟有情。總名菩薩成熟有情行。如是四種
菩薩妙行。當知普攝一切菩薩所行善行」
四十
七左
又説善淨無上 四十九十三左云。當
知。如是三十二種大丈夫相八十隨好。菩薩
若在種性地中。唯有種子依身而住菩若
在勝解行地。始能修彼能得方便。菩薩若
在清淨増上意樂地中。乃至爲得。菩薩若
在諸餘上地如是相好轉勝清淨。若在如
來到究竟地。當知相好善淨無上
四十
八右
又云展轉清淨 四十九九右云若下
劣者。先菩薩時亦已成熟。始從清淨勝意
樂地。一切所有菩*提資糧無有差別。能感
一切相及隨好。又此一切菩提資糧略有二
種。謂去菩提若遠若近。此中遠者。謂未獲
得諸相隨好異熟果時。所言近者。謂初獲
得諸相隨好異熟果時。或從此上展轉獲得
殊勝清淨略纂十二五十一左云。論云。又此
一切菩薩資糧略有二種。謂去菩提若遠
若近者。謂未得相好名遠。即在地前。若
得相好名近。謂得入地以上。所以得知者。
即次前辨入淨勝意樂地。諸相隨好已得異
熟。故知。地前不得實報相好。又此卷末中
文云。相好名對種性地。唯有種子。依身而
住。在解行地修彼方便。若在勝意樂地。乃
名爲得。諸上地名清淨。在佛地得相好善
淨無上地也
四十
八左
攝論第六無放逸故 無性攝論六
三種已下本論之全文。心處字下各有故

四十
九*左
大夫而退屈 毎性攝論六
五右云。如有頌言。無量十萬諸有情。念念已
證善逝果。彼既*大夫。我亦不應自輕而退

四十
九右
第一練磨心一切圓滿 無性攝論六
三左*云。論*云。無量諸世界無量人有情。刹
那刹那證覺無上正等菩提。是爲第一練磨
其心。由此意樂。能行施土波羅蜜多。我已
獲得如是意樂。我由此故。少用功力修習
施等波羅蜜多。當得圓滿。是爲第二練磨
其心。若有成就諸有障若。於命終時。即便
可愛一切自體圓滿而生。我有妙善無障礙
善。云何爾時不當獲得一切圓滿。是名第
三練磨其心。釋曰。無量諸世界等者。此言
顯示初練磨心。引他例已令心増盛。無有
退屈由此意樂者。顯示第二練磨其心。我已
獲得如是意樂者。顯此意樂離諸弊傳。謂
此意樂遠離慳悋。遠離欲尋。遠離恚尋。遠
離懈怠。遠離惛沈及以睡眠。遠離無明。我由
此故少用功力修習施等波羅蜜多當得圓滿
者。謂已獲得殊勝意樂。便能任運修行施等。
速令圓滿。若有成就等者。顯示第三練磨其
心。諸有障善者。謂有成就諸世間善。未能
永斷所治障故。説名有障。我有妙善等者。
謂我能永斷所對治障。由無障善而成其
善。云何當來而不證得圓滿人佛果練磨心者。
謂策擧心令其猛利。對治退屈義燈七本
十四右云。問。三種練磨等何別何位。答。三別
者。一怯時長難到。二怯行廣難修。三怯果
妙難證。或可。初總云廣大深妙。通因及果。
以倶廣大皆深妙故。或因廣大果深妙故。由
此長時修方圓滿。深妙難成長時方到。故此
論云。一聞無上正等菩提廣大深遠。後二是
別。又三練磨各通三處。於彼長時引他已
到省己有能。麁善尚能感於上界遠妙之
果。我有妙善。何不能得深遠大果。乃至圓
滿轉依彼既已得。我亦應爾。省己有能既
有妙善何不能證。故疏云。初且擧菩提。後
且擧轉依。論實皆得。問。此練磨在何位者。
答。准此論文一云此位二障雖未伏除修勝
行時有三退屈。而能三事練磨其心。在資
糧位通三十心不可別配。不爾十住應不
能修十波羅蜜行。未能起堪能練故。又
解。亦通加行及七地前。唯除見道。以唯在
定。又復時促。四善根位雖伏二障分別起
者。倶生未伏。以大不言分別未伏故通倶
生。又七地前雖伏煩惱。所知未全要須加
行故。又樂於下乘般涅槃障五地方斷。雖
未斷時不退趣彼。或可起心。不爾如何五
地方斷。設不起現種至此除。故不斷前猶
須練磨。論且擧初顯於後。如斷四處
不唯地前。諸疑離疑執著分別七地猶有。又
解。三練斷四處障但在地前。論文不説通
地上故。地上二障煩惱障品皆能伏故。所除
四處據分別説。然無文斷。任意取捨
四十
九左
除四處者斷除分別 無性六五左*云。
論曰。由離聲聞獨覺作意。斷作意故。由於
大乘諸疑離疑。以能永斷異惠義故。由
離所聞所思法中我我所執。斷法執故。由
於現前現住安立一切相中。無所作意無
所分別。斷分別故。此中有頌。現前自然住。
安立一切相。智者不分別。得最上菩提。釋曰。
今當顯示斷除四處。斷作意故者。斷除二
乘分別作意。以能永斷異惠疑故者。謂於
大乘甚深廣大。不起異惠顛倒及疑。斷法
執故者。謂於所聞所思法中。能永斷除我
我所執。謂我能聞我能思覺。我所聽聞我
所思義。如是執著一切皆無。於其勝義證
現觀故。斷分別故者。謂於現前任運而轉。
色等現法住及作功用。諸骨鎖等淨定安立。
一切所縁諸境界相。作意分別悉能永斷。乃
至一切諸佛菩薩波羅蜜多。如是等相。執著
分別悉能永離。其頌義顯不須重釋。演祕
云。無性論第六説云。除四障者。一由離
聲聞獨覺作意斷作意故者。釋曰。由謂因
義。由離作意障能入所知相。餘三准此。顯
離作意障之所由名斷作意。斷謂伏斷。餘
障亦同。顯初菩薩見生死苦涅槃爲樂。欲
捨生死忻趣涅槃名二乘作意。障大菩提
故須先斷。由觀生死涅槃同無相性及修
大悲。斷執小乘生死作意。作意即障。或二
無學執自乘極而不趣大。或二有學執趣
二果不樂大乘。或見道前二乘凡夫忻求
二果。此等並名二乘作意。詳曰。四皆理通前
二釋本。二論云。由於大乘諸疑離疑。以能
永斷異惠疑故者。釋曰。雖離於前二乘作
意。於大乘教種種法門先起疑惑。後執一
是。便撥餘非。能撥邪惠與正惠殊故名異
也。體即法執邪見所攝。故世親云。此中異惠
謂鄙惡惠。於理動搖作三性觀。異惠及疑永
不復轉名斷疑惠。疑惠即障。問。離疑之言
目於何法。答。有四釋。一云。能斷彼疑名
爲離疑。二云。諸疑即二乘人。離疑即是漸頓
菩薩。三云。不定諸小菩薩。雖先發心。然於
大行起懸崖想。數數退屈遂起疑心。爲得
不得名爲諸疑。欲就二乘心生決定名
爲離疑。四云。諸小菩薩先於佛説顯蜜三藏
種種不同。而生疑惑名爲諸疑。後執一是
斥餘爲非。自爲決定名爲離疑。據實未
悟依彼妄解名離疑也。詳曰。初釋爲正。故
本論云云何能入所應知相。彼總答云。由
斷四處障等能入。下別釋中四種皆説能
所二治。若離疑言不目能治。第二將何爲
能治耶。若言不説。何故餘有此獨無耶。故
離疑言顯能離也。若爾何故第一第三先説
離言。第二能離後方説耶。答。阿毘達磨性相
而求逐便即明何責先後。第四亦復言無分
別。豈無分別亦是障耶。然第四釋理亦小通。
既非論意故亦不取。三論云。由離所聞所
思法中我我所執斷法執故者。釋曰。雖離
諸疑。然隨所聞若教義等皆執有性。便障
唯識法空觀智。故斷法執方名眞觀。四論
云。由於現前住安一切相中。無所作意
無所分別斷分別故者。釋曰。於此安立現
前相中。而無作意及離分別。斷分別言而
通一切分別之法。若隨別説是忍一位能觀
之智。此即勝障。入初地時息滅名斷。問。何
以復須斷此忍位分別智觀。答。此忍雖離
能所分別。然自有彼微細分別。障彼初地無
分別智故須滅也。問。何者爲處。答。處謂處
所。即四所障。由此四障障四觀行。從彼所
障以得處名。四處之障依主釋也。或此四障
是分別心所居之處。障即是處持業釋也。此
總意云。初二障彼厭小欣大之行。後二障
捨妄證眞之行。故名爲障。若能斷智即觀
無相及於三性。由證法空證無能所。斷分
別心如次四智斷彼四障。問。在何地位斷
四障耶。答。在十信位斷於初障。由離小
心初入大乘十信位故。在十解位斷於第
二障。由於大乘離疑惑故。而得勝解修
菩薩行。在十回向乃至忍位斷第三障。由
觀遍計遣所執故。在世第一斷第四障。
由此第一分別觀智加行息滅。得成初地
最上覺故。若據相違正滅言之。斷分別障
即在初地。成此第四離分別障。論引頌云。
現前自然住。安立一切相智者不分別。得
最上菩提。釋曰。言現前者。通説定散二境
當心名現前也。自然住者。別顯散境。言安
立者。別明定境。一切相者。顯二境相。智者
不分別者。離能取心。得上菩提者。離障得
果。果即以初地名上菩提。形於地前故
稱最上
四十
九左
縁法義境如彼廣説 無性六六左
*云。由聞熏習種類。如理作意所攝。似法似
義有見意言。又曰。以諸菩如是如實。爲
入唯識勤修加行。即於似文似義意言。推
求文名唯是意言。推求依此文名之義。亦唯
意言。推求名義自性差別唯是假立。若時證
得唯有意言。爾時證*智若名若義。自性差
別皆是假立。自性差別義相無故。同不可得。
由四尋伺。及由四種如實遍智。於是似文
似義意言。便能悟入唯唯識性。無性釋云。
言似法者。謂契經等如十地等言。似義者。
謂彼所詮無我性等。似彼行相而生起故。説
爲似法似義而生。似所取事者。如彼所取
而顯現故。言有見者。謂意取識倶。言意
言者。所謂意識。或與見分倶所取能取性。
此即安立所取能取所依自性。如前已説
演祕云。言縁法義者。法謂能詮文名句也。
義即所詮。故無性云。似文似義。釋曰。似外
相轉實唯在内。以有似無内似外也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四十終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四十
九末
之二

五十
總即結上應列其名 總即已下二
句。釋論菩薩至圓滿已之文。由得已下三
句。釋論爲入至第一法之文
五十
對法莊嚴論 是地果 對法十一
莊嚴論七十五對法十一十左云。復次依
法修三摩地者。瑜伽地。云何當知。此地略
有五種。謂持・任・鏡・明・依。持者。謂已積集
菩提資糧。於煗等位。依諸聖諦所有多聞。
如所多聞安立止觀所縁境故。説名爲持。
又已積集菩提資糧者。爲求諦現觀聽受
契經等法。故名多聞。任者。謂縁此境如理
作意。由此作意依所多聞無倒思惟所聞
義相任持心故。境者。謂縁此境有相三
摩地。此三摩地即縁多聞。爲境。與定相倶。
故名有相。由此三摩地猶帶所知事同分影
像相故。又此三摩地能審昭察所知事質
故譬於鏡。明者。謂能取所取無所得智。由
此智見道所攝現觀轉故。云何菩薩依瑜伽
地方便修學證無所得。謂諸菩薩已善
集福徳智惠二種資糧已。過第一無數大劫
已。聞隨順通達眞如契經等法。如理作意
發三摩地。依止定心思惟定中所知影像。
觀此影像不異定心。依此影像捨外境想。
唯定觀察自想影像。爾時菩薩了知諸法唯
自心。故内住其心。知一切種所取境界皆
無所有所取無故。一切能取亦非眞實。故
決了知能取非有。次復於内捨離所得二
種自性證無所得。依此道理。佛薄伽梵妙
善宣説。菩薩於靜定位觀影唯是心義。想
既滅除。審唯知所住内安心智所取非有。
次觀能取亦無。後觸二無所得。依者。謂轉
依。捨離一切麁重得清淨轉依故。當知此
中以因果兩位釋瑜伽地。由持等四種釋
此地因。最後一種釋此地果顯揚二十十八
云。頌*云。略説瑜伽道。縁所*聞正法。奢
摩他與觀。依影像成就。論*云。若略説瑜伽
道。當知多聞所攝正法爲境界。大者摩他・毘
鉢舍那爲自體。依止影像及依止事成就。
如薄伽梵説。有五種法能攝一切瑜伽行
者諸瑜伽地。謂持・任・明・鏡及與轉依。當知
聞正法是持。所縁是任。止觀是明。影像是
鏡。事成就是轉依義燈七本十五左云。問。
准雜集十一。復修瑜伽有其五種。謂持・任・
鏡・明・依。依謂轉依。即是見道。持・任・鏡・明此
四爲因得轉依果。持・任等四依何位起。復
是何法。答。准彼論云。依煗等位。即通四善
根皆有此四持謂即聞惠。任思惠。鏡即修
惠。明謂所觀。無能所取。或鏡即定。明者是
惠。煗・頂・忍三各因此四方得修滿入世第
一。或無持・任。以上品忍唯一刹那即入世
第一法。唯定時促故無持・任。但依此位有
持・任等。非必四位各有四種。又解四位各
有此四。持・任二行非是聞・思。以在定中
依憑聖教故以爲持。論云如所多聞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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