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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 (No. 2266_ 湛慧撰 ) in Vol.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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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6_.67.0757a01: 生身造種在身中。任運但能感下天處。由
T2266_.67.0757a02: 起希願熏修成滿。無漏定力改轉資昔感生
T2266_.67.0757a03: 業種。令勢殊勝生五淨居。故非有漏爲中
T2266_.67.0757a04: 間也。其力劣故。又初刹那有漏爲加行。伏
T2266_.67.0757a05: 除定障。次念無漏爲無間道正除定障。後
T2266_.67.0757a06: 一念有漏爲解脱道。故熏修滿。若以有漏
T2266_.67.0757a07: 爲中。無漏爲初後者。豈以無漏爲加行。
T2266_.67.0757a08: 有漏爲無間道耶。末後解脱爲能資故。所
T2266_.67.0757a09: 資相順方能生果故。又此雜修初起。唯在人
T2266_.67.0757a10: 趣三洲。以修滅定初唯人故。或通六天。皆
T2266_.67.0757a11: 入見故。然不經生方雜修生。通利鈍根。鈍
T2266_.67.0757a12: 根有退生下靜慮熏起方生 笠置抄中異
T2266_.67.0757a13: 解云云。須者往見
T2266_.67.0757a14: 四十
三左
對法雖言等 對法第七十七左如上已
T2266_.67.0757a15:
T2266_.67.0757a16: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十六
T2266_.67.0757a17:
T2266_.67.0757a18:
T2266_.67.0757a19: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十
T2266_.67.0757a20: 八末
之二
T2266_.67.0757a21:
T2266_.67.0757a22: 四十
五右
論有義無明後有業故 義演云。論
T2266_.67.0757a23: 有義等者。此初師。是火辨難陀菩薩
T2266_.67.0757a24: 四十
五右
十二三斷門 義演云。疏十二三斷門
T2266_.67.0757a25: 者。如論言。自性斷・離縳斷・不生斷故。約十
T2266_.67.0757a26: 二支明此三斷 今謂。諸門分別中言三
T2266_.67.0757a27: 斷者。見修非斷也。義演云自性等非也
T2266_.67.0757a28: 四十
五右
對法第七等 對法第七十六左如上已
T2266_.67.0757a29:
T2266_.67.0757b01: 四十
五右
有人解云等 義演云。疏有人解云者。
T2266_.67.0757b02: 又是璟太二云。解意云。異熟思修道斷者。見
T2266_.67.0757b03: 未斷故。眞實義愚見道斷者。已得聖故。且
T2266_.67.0757b04: 作此解。下疏主非引聖爲難
T2266_.67.0757b05: 四十
五左
縁起下云且對法云等 縁起下十五
T2266_.67.0757b06: 對法第七十六左此等文義如上具引釋已
T2266_.67.0757b07: 四十
五左
五十九説非倶生煩惱五十九初右云。
T2266_.67.0757b08: 問。貧等十煩惱幾能發業。義不能發。答。一
T2266_.67.0757b09: 切能發。若諸煩惱猛利現行方能發起。往惡
T2266_.67.0757b10: 趣業。非諸失念而現行者。又分別起能發。
T2266_.67.0757b11: 此業非任運起
T2266_.67.0757b12: 四十
六右
若言發別報業者 演祕云。疏若言發
T2266_.67.0757b13: 別報業者。便非行支者。初句牒救。後句正破。
T2266_.67.0757b14: 彼救意云。大論云。發三惡趣業。是分別者據
T2266_.67.0757b15: 發別報。難意可悉
T2266_.67.0757b16: 四十
六右
又此中二説唯見道斷 義蘊云。疏
T2266_.67.0757b17: 又此中二説正發業無明唯見道斷者。此中
T2266_.67.0757b18: 前後師皆説。正發業無明斷。異熟愚既正發
T2266_.67.0757b19: 業故非斷演祕云。疏又此中説者。解此
T2266_.67.0757b20: 三斷。兩師是他
T2266_.67.0757b21: 四十
六左
彼人復云餘見斷 演祕云。疏彼人
T2266_.67.0757b22: 至餘見斷者。顯異熟愚修斷所以。所以者何。
T2266_.67.0757b23: 瑜伽既云迷俗・眞諦發非福等。對法復以
T2266_.67.0757b24: 俗・眞二苦攝於八苦。七苦既事。異熟愚迷
T2266_.67.0757b25: 發非福行。故異熟愚唯修所斷。以迷事故。
T2266_.67.0757b26: 又對法第七云。由眞實義愚發福・不動。眞
T2266_.67.0757b27: 實義者即四聖諦。於彼愚癡名眞實義愚。故
T2266_.67.0757b28: 知瑜伽世・勝二愚迷事理別。故修・見斷二
T2266_.67.0757b29: 有不同。問。准對法等迷異熟愚既是迷事。
T2266_.67.0757c01: 斯愚修斷理契通途。疏人可見責。答。按對法
T2266_.67.0757c02: 論。釋異熟愚云。由彼一向是染汚性。無明
T2266_.67.0757c03: 合時必不容受信解異熟行相正見。准此
T2266_.67.0757c04: 論文豈唯迷事倶生惑耶。由斯疏序不違
T2266_.67.0757c05: 教理。・義蘊云。疏彼人復云異熟愚迷前七君
T2266_.67.0757c06: 者。彼人意云。對法説。異熟愚發非福行。眞
T2266_.67.0757c07: 實義愚發福・不動。瑜伽復次云。迷世俗苦
T2266_.67.0757c08: 起非福。迷勝義苦發福・不動。故知異熟愚
T2266_.67.0757c09: 即是迷世俗苦者。眞實義愚即是迷勝義
T2266_.67.0757c10: 苦者。對法論説前七苦是世俗第八苦是
T2266_.67.0757c11: 勝義。由此准知。異熟愚迷前七苦。眞實義
T2266_.67.0757c12: 愚迷第八苦。彼師總結意云。前七多是事苦。
T2266_.67.0757c13: 異熟愚唯迷於事故是修斷。以第八苦多
T2266_.67.0757c14: 是苦理。眞實義愚唯迷諦理故是見斷。若
T2266_.67.0757c15: 爾此師憂正。答。顯過如疏。八苦者。一生。
T2266_.67.0757c16: 二老。三病。四死。五怨増會。六愛別離。七求
T2266_.67.0757c17: 不得。八略攝一切五取蘊苦
T2266_.67.0757c18: 四十
六左
不爾者前七苦中第六七是壞苦等 義
T2266_.67.0757c19: 蘊云。彼師以異熟愚迷世俗苦發非福行。
T2266_.67.0757c20: 眞實義愚迷勝義苦發福・不動行。三苦中
T2266_.67.0757c21: 苦苦壞苦名世俗。行苦名勝義。今推之云。
T2266_.67.0757c22: 若異熟愚迷前七苦中六・七。既是壞苦。即
T2266_.67.0757c23: 應非福行招色界。色界必無非福行果。豈
T2266_.67.0757c24: 彼無壞苦耶。故知不可言以二愚配三・
T2266_.67.0757c25: 八苦。問。三苦八苦相攝如何。答。准對法論。
T2266_.67.0757c26: 八苦之中前五攝苦苦。次二攝壞苦。後一
T2266_.67.0757c27: 攝行苦。問。下*論以十二支攝三苦。生通
T2266_.67.0757c28: 三苦。老死除壞。何故對法生・老死唯苦苦
T2266_.67.0757c29: 耶。答。對法以三・八相攝。據行相増故。苦
T2266_.67.0758a01: 苦攝於五苦。此論據實道理故兼通三苦。
T2266_.67.0758a02: 老死通三*演祕云。疏第六七是壞者。按
T2266_.67.0758a03: 對法論第六説云一。二苦・八苦展轉相攝。所謂
T2266_.67.0758a04: 生苦乃至怨憎會苦。能顯苦苦。順苦受法
T2266_.67.0758a05: 苦自相義故。受別離苦・求不得苦能顯壞苦。
T2266_.67.0758a06: 已得・未得順樂受。法壞自相義故。略攝一切
T2266_.67.0758a07: 五取蘊苦能顯行苦。不解脱二無常所隨
T2266_.67.0758a08: 不安穩義故。釋曰。二無常者。一生位苦。謂
T2266_.67.0758a09: 苦苦。二滅位苦。謂壞苦。生・滅二位皆無常
T2266_.67.0758a10: 攝。名二無常
T2266_.67.0758a11: 四十
七右
此中無明如別章説略纂
T2266_.67.0758a12: 四十
七右
對法第五唯修斷 對法第五三右云。
T2266_.67.0758a13: 相續力者有九種命終心。與自體愛相應。
T2266_.67.0758a14: 於三界中各令欲・色・無色界生相續。謂從
T2266_.67.0758a15: 欲界沒還生欲界者。即以欲界自體受相
T2266_.67.0758a16: 應命終心結生相續。若生色無色界者。即
T2266_.67.0758a17: 以色・無色界自體愛相應命終心結生相續。
T2266_.67.0758a18: 如是從色・無色界沒。若即生彼。若生餘
T2266_.67.0758a19: 處。有六種心。如其所應盡當知。又此自體
T2266_.67.0758a20: 愛唯是倶生。不了所縁境。有覆無記性攝
T2266_.67.0758a21: 對法抄五七右云。九種命終心顯揚十九・五
T2266_.67.0758a22: 十九説。一切煩惱怕能結生。何故此中唯説説。
T2266_.67.0758a23: 於愛潤生有二位。一明了三性位。容起一
T2266_.67.0758a24: 切煩惱。若明了有覆位。唯起於受。又望正
T2266_.67.0758a25: 命終有近有遠遠通三性。近唯是貪。此中
T2266_.67.0758a26: 如別抄及自本説。十論第一有凡聖潤生。及
T2266_.67.0758a27: 五十九等説。何故十二支愛初取後。此中末
T2266_.67.0758a28: 後唯説受種。五十九説。約潤有愛中有等
T2266_.67.0758a29: 位起餘煩惱。故一切煩惱皆名爲取。不定
T2266_.67.0758b01: 所愛・如五十九説相
T2266_.67.0758b02: 四十
八右
彼若救言從多分説 義演云。疏彼若
T2266_.67.0758b03: 救言大論第十但據通言從多分説者。前師
T2266_.67.0758b04: 救意云。除三外餘九支通見・修斷。今瑜伽
T2266_.67.0758b05: 以少從多説無明・愛・取三支亦通見・修二
T2266_.67.0758b06: 斷也。論結生者和合苦也。由愛・取潤五果
T2266_.67.0758b07: 種已。令續後身不絶。故名結
T2266_.67.0758b08: 四十
八右
如何五十九皆能結生 文如已引。義
T2266_.67.0758b09: 燈六末三十
四右
云。問正無明支唯見道斷。助者
T2266_.67.0758b10: 通修。善惡趣同。何故説云往惡趣行唯分
T2266_.67.0758b11: 別起。豈善趣總業任運能發耶。答。往惡趣
T2266_.67.0758b12: 總報業。正・助唯分別發。人天總報任運亦助。
T2266_.67.0758b13: 由此能發惡報行者説唯分別。故五十九
T2266_.67.0758b14: 云。若諸火煩惱猛利現行。方能發起往惡趣
T2266_.67.0758b15: 業。非諸失念而現行者。又分別起能發此
T2266_.67.0758b16: 業。非任運起。若許修惑助發總報。此何所
T2266_.67.0758b17: 簡。若爾者如何説全煩惱皆能發業。答。約
T2266_.67.0758b18: 人天説。若惡趣行但分別發。故説唯言。又
T2266_.67.0758b19: 正感惡趣別報業者。亦分別發。任運但能
T2266_.67.0758b20: 助發別業。故説唯言。若爾生惡趣已。豈不
T2266_.67.0758b21: 能造別報業耶。若不造者何故第三。云阿
T2266_.67.0758b22: 頼耶識隨先業轉。眼等六識隨現縁發。若
T2266_.67.0758b23: 云先造業感待現縁發。若爾即無順現受
T2266_.67.0758b24: 業。皆先造故。若云現受業唯人天造。惡趣不
T2266_.67.0758b25: 能斯有何失。若爾龍鬼不得供養初出慈
T2266_.67.0758b26: 定・見道等耶。若許得者。准此亦能正造感
T2266_.67.0758b27: 彼惡趣別報。此亦不然。此供養業所感善
T2266_.67.0758b28: 報。是人天果。非惡趣報。若爾於獄卒等起
T2266_.67.0758b29: 惡被損。豈非別報。准此應知。有此理。取
T2266_.67.0758c01: 捨任攝
T2266_.67.0758c02: 四十
八右
又説取支通攝四取 義燈六末三十
五右
云。
T2266_.67.0758c03: 問。雖知倶生而爲正潤。四種愛・取正・助何
T2266_.67.0758c04: 是。答。且四種愛並通二斷。如五十五。爲約
T2266_.67.0758c05: 集諦説四行相。四種愛即是見斷。出依常
T2266_.67.0758c06: 樂淨我而生故。又五十五云。愛云人可。謂於
T2266_.67.0758c07: 自體親眤藏護。後有愛云何。謂求當來自體
T2266_.67.0758c08: 差別。喜貪倶愛。謂於現前。或於已得可愛
T2266_.67.0758c09: 色等。起貪著愛。彼希樂。謂於所餘可樂色
T2266_.67.0758c10: 等起希求愛。六十七釋意亦大同。准此通
T2266_.67.0758c11: 修。四取之中。於欲境取及我語取倶通修
T2266_.67.0758c12: 斷。於見・戒取唯見道。然餘處説四取見斷
T2266_.67.0758c13: 者。依一相説。據實亦通。故此論中二師倶
T2266_.67.0758c14: 許通修道斷。助正潤生准即可知。問。取體
T2266_.67.0758c15: 是何。答。八十七四修唯貪。彼云。復有四取。
T2266_.67.0758c16: 謂於欲・見・戒禁・我語所有貪欲。瑜伽第十
T2266_.67.0758c17: 四取亦同。然九十三云。又取欲取。或取見・
T2266_.67.0758c18: 戒禁・我語取。取諸取已愛・取和。潤前引因
T2266_.67.0758c19: 轉名爲有。皆言取彼四所取。意取能取。故
T2266_.67.0758c20: 皆即貪。依八十九。通能所取皆是取支。故彼
T2266_.67.0758c21: 論云。若所取。若能取。若所取。總説爲取。
T2266_.67.0758c22: 問。何所取。答。欲・見・戒禁・我語是所取。何爲
T2266_.67.0758c23: 能取。四種貪欲。何所爲取。答。爲得諸欲及
T2266_.67.0758c24: 爲受用故起初取。爲貪利養等増上力。故
T2266_.67.0758c25: 起第二取。奢摩他爲依爲往離欲起第三
T2266_.67.0758c26: 取。爲欲隨説分別所計作業受果士夫之
T2266_.67.0758c27: 相起我語取。此意由爲欲得受用六塵境
T2266_.67.0758c28: 故。所以起貪乃至。爲欲了知所許作業受
T2266_.67.0758c29: 果起我語取。問。若所取境即所取收。若能
T2266_.67.0759a01: 縁愛即能取攝。何是所爲。答。前二別明。後一
T2266_.67.0759a02: 合説。或前取取且對於心。後爲取據由於
T2266_.67.0759a03: 彼有可樂相方起貪欲名爲所爲。此多分
T2266_.67.0759a04: 別。故彼論云。如是四取依二品取。謂在家
T2266_.67.0759a05: 品起初一。出家品起後三。故是分別。若是
T2266_.67.0759a06: 倶生何分二品。又此四取於初唯在欲。餘
T2266_.67.0759a07: 通三界。故瑜伽第十曰。初唯能生欲界苦
T2266_.67.0759a08: 果。餘三通生三界苦果。即由此説證受外
T2266_.67.0759a09: 増上果爲縁起愛能潤生者據欲界説。上
T2266_.67.0759a10: 二界中離境貪故。又解。四愛擧境明者。亦
T2266_.67.0759a11: 且據欲界。若爾何愛潤上地生。答。雖未見
T2266_.67.0759a12: 文。准許常我可通見・修。即後有愛及以
T2266_.67.0759a13: 獨愛潤三界生。或貪喜倶。彼希樂。雖擧六
T2266_.67.0759a14: 境。實通内身。依内身起。四皆通潤。問。内法
T2266_.67.0759a15: 異生不希後有。於命終時所起煩惱是取
T2266_.67.0759a16: 支非。答。亦是取支。若爾何故八十九云。我
T2266_.67.0759a17: 爲諸取遍知永斷正論大師。故於此法誓備
T2266_.67.0759a18: 行者。雖帶煩惱身壞命終。而不於彼建立
T2266_.67.0759a19: 諸取。所以者何。彼於諸欲無所願反而
T2266_.67.0759a20: 出家故。答。據分別起不障倶生。如内異生
T2266_.67.0759a21: 無不共故。雖起於行云云不説無明爲
T2266_.67.0759a22: 縁。非無餘愚。此不名取。應知亦爾。不還
T2266_.67.0759a23: 唯種子潤。應不名愛・取。論十樂捨倶愛不
T2266_.67.0759a24: 與愛共相應故等者。問。若約種位。現受與
T2266_.67.0759a25: 種。何非愛倶。若約當起。識及名色。六識未
T2266_.67.0759a26: 起何有樂・捨。答。疏云。此生支位寛。故與
T2266_.67.0759a27: 樂・捨倶。謂從中有至本有中。未衰變來
T2266_.67.0759a28: 皆生支故。約此生支位中識・名色等。非據
T2266_.67.0759a29: 刹那名識支位得與受倶。依十地論子・果
T2266_.67.0759b01: 時義。以其生支是前種果。以種從現説得
T2266_.67.0759b02: 相應。故無違也
T2266_.67.0759b03: 五十
有説及無想沒 祕云。疏有説及無想
T2266_.67.0759b04: 沒者。即前第七無想天沒無心師
T2266_.67.0759b05: 五十
若助發助潤起現無失 義蘊云。何以
T2266_.67.0759b06: 知耶。縁起下云。内法異生不放逸者及聖有
T2266_.67.0759b07: 學三。無明爲縁引非福行。我不説爲無明
T2266_.67.0759b08: 縁行。准此有現助發無違。不還未至臨
T2266_.67.0759b09: 終。先所未伏之惑。何理不起。故知此二起
T2266_.67.0759b10: 現無失
T2266_.67.0759b11: 五十
汎釋一切斷義 對法抄第四二十
九右
云。見
T2266_.67.0759b12: 斷等義四門分別。於中第二辨所斷義者。
T2266_.67.0759b13: 略有二位。一自性斷。謂諸染法通見・修斷。
T2266_.67.0759b14: 二離縳斷。此有二種。一離縳斷。謂斷縁彼
T2266_.67.0759b15: 雜彼煩惱。六十六説善無記法唯修所斷。二
T2266_.67.0759b16: 不生斷。此有二種。一因滅果不生。謂三惡趣
T2266_.67.0759b17: 果。見道所斷。二果衰因不生。謂諸善法見道
T2266_.67.0759b18: 所斷。五十三説於見道中。無相異熟能得異
T2266_.67.0759b19: 竟非擇滅性。故因亦斷。如是類也。諸非所斷
T2266_.67.0759b20: 二類如前出體中説。此即第二辨所斷義。
T2266_.67.0759b21: 如唯識縁生中釋。其惡趣果斷二種。一云體
T2266_.67.0759b22: 亦隨差見道障。故論云。無記修所斷者。據
T2266_.67.0759b23: 餘無記雜縁縛説。一云唯斷業有無記不
T2266_.67.0759b24: 除。不能生異熟。云何釋。異熟障據此果無
T2266_.67.0759b25: 記體在・生雜縁
T2266_.67.0759b26: 五十
一右
雜彼煩惱名爲得斷 義演云。疏雜
T2266_.67.0759b27: 彼煩惱乃至名爲得斷者。意云。此疏中第一
T2266_.67.0759b28: 解。但漏倶名雜彼煩惱。名亦有過。先至
T2266_.67.0759b29: 下疏生自微離也。如疏下文云。若説七
T2266_.67.0759c01: 名雜煩惱等文。即是難前第一
T2266_.67.0759c02: 五十
一右
又相間起然顯名雜 義演云。疏又相
T2266_.67.0759c03: 間起者名爲雜乃至然順名雜者。意云。此第
T2266_.67.0759c04: 二解。雜彼煩惱者。謂前六識中善及無記等
T2266_.67.0759c05: 法。與煩惱前前後後間雜而起。名之爲雜。
T2266_.67.0759c06: 由煩惱習氣力故一一前前後後所起善無
T2266_.67.0759c07: 記法。皆成有漏性等名雜彼煩惱。即外難
T2266_.67.0759c08: 曰。若相間起名之爲雜者。即有學囘向大
T2266_.67.0759c09: 至初地。及頓悟菩薩至初地起平等性智
T2266_.67.0759c10: 及妙觀察智。與第六七識煩惱前後間起。即
T2266_.67.0759c11: 平等性智等亦應名雜。答。疏中自然相順
T2266_.67.0759c12: 者。名之爲雜。其無漏第六・第七識不順煩
T2266_.67.0759c13: 惱。與煩惱相違故。所以不名爲雜。言此非
T2266_.67.0759c14: 因等起諸無記業因等起故者。意説。今名
T2266_.67.0759c15: 雜彼者。但於間生而有雜義。不由等起因
T2266_.67.0759c16: 而成雜也。以無記業非無明爲因起也。故
T2266_.67.0759c17: 云非因等起。問。何名等起因。答。如有漏福
T2266_.67.0759c18: 不動善業。由無明支發。即此善行無明所
T2266_.67.0759c19: 發名因等起故可然。有漏善業名之爲雜。
T2266_.67.0759c20: 若無漏第六・七識及無記法。不由煩惱無
T2266_.67.0759c21: 明爲因所等起。故無漏無記不名爲雜。故
T2266_.67.0759c22: 知非因等起。外離者彼即狹也。攝義不盡。
T2266_.67.0759c23: 若有漏善由無明爲因發故名之爲雜。即
T2266_.67.0759c24: 無明不發無記業。無記法應不名爲雜。故
T2266_.67.0759c25: 是不盡也
T2266_.67.0759c26: 五十
一右
無漏第六非因不起 義蘊云。疏無
T2266_.67.0759c27: 漏第六七不順煩惱至非因等起者。此無漏
T2266_.67.0759c28: 六・七雖與煩惱間生。不名爲離。性相違
T2266_.67.0759c29: 故。有漏善業雖與煩惱不順。然由無明之
T2266_.67.0760a01: 所等起故成有漏。可有雜義。無覆無記雖
T2266_.67.0760a02: 非煩惱爲因等起。然與煩惱性相順故亦
T2266_.67.0760a03: 名爲雜。六・七無漏既非等起。又不相順。故
T2266_.67.0760a04: 不名雜。問。第七無漏可與煩惱問生。此中
T2266_.67.0760a05: 何故兼言第六。答。據疏遠説亦有間義。五
T2266_.67.0760a06: 識不然。無漏五識非佛無故
T2266_.67.0760a07: 五十
一左
又雜者善亦名斷 義演云。疏又雜者
T2266_.67.0760a08: 至善亦名斷者。此第一二解。意説。有漏善業名
T2266_.67.0760a09: 之爲雜。以福・不動行由無明爲縁支起
T2266_.67.0760a10: 故。得經名不同無記。無記不由無明支
T2266_.67.0760a11: 故。故疏云不同無記。後斷彼無明。其善業
T2266_.67.0760a12: 即名離縛斷也。然疏中第二解。雜彼煩惱即
T2266_.67.0760a13: 通有漏善業及無記法。總名雜也。寛。若第
T2266_.67.0760a14: 三解雜唯取有漏業不取無記名雜稍校。
T2266_.67.0760a15: 今者取第二解會第三解。少分名雜彼煩
T2266_.67.0760a16: 惱。理將勝也
T2266_.67.0760a17: 五十
一左
此解違下唯修斷 義蘊云。次下文説
T2266_.67.0760a18: 依離縛斷。説有漏善無覆無記唯修所斷。
T2266_.67.0760a19: 今依此後解。即王遍行等自性非染。既
T2266_.67.0760a20: 與見惑相應亦名見斷。即違下説無記唯
T2266_.67.0760a21: 修斷文。問。第二解云。與煩惱間起名雜。
T2266_.67.0760a22: 善無記等亦與見惑間起。亦應不修斷。何
T2266_.67.0760a23: 故疏云前二説善。答。由分別惑與心等相
T2266_.67.0760a24: 應。念心等成染汚性。心等心與見惑倶時
T2266_.67.0760a25: 而起。故約相應名雜。便違修斷之文。見
T2266_.67.0760a26: 惑雖與善等問生。不能染彼善無記等
T2266_.67.0760a27: 令成染汚。故此善等不隨見惑通於見斷。
T2266_.67.0760a28: 不違唯修故前解勝
T2266_.67.0760a29: 五十
二右
若説七識非雜煩 義演云。疏若説七
T2266_.67.0760b01: 識名雜彼煩惱至但能縁盡説之爲斷非斷雜
T2266_.67.0760b02: 煩惱者。意云。若説第七識中煩惱與第六
T2266_.67.0760b03: 識中等善三性倶 故。以與漏倶故。名雜
T2266_.67.0760b04: 彼煩惱者。如不還果入身在欲界。以離欲
T2266_.67.0760b05: 界九品修惑盡。其第七識中煩惱與有頂地
T2266_.67.0760b06: 下下煩惱一時頓斷。以勢力等故。即應不
T2266_.67.0760b07: 還果身中善法應不名斷雜彼煩惱。以欲
T2266_.67.0760b08: 界第七識中煩惱在故。由此但斷第六識中
T2266_.67.0760b09: 能縁彼煩惱盡。故説善等名斷。不約斷雜
T2266_.67.0760b10: 煩惱名斷也。以第七識中煩惱猶在故。必
T2266_.67.0760b11: 至無學方始斷故
T2266_.67.0760b12: 五十
二右
示生上亦自然無礙 義蘊云。疏
T2266_.67.0760b13: 既*示生上聖者不斷雜煩惱亦自然無等者。
T2266_.67.0760b14: 如不還生上。欲界善等雖未斷第七能雜
T2266_.67.0760b15: 煩惱亦得斷。已斷能縁諸煩惱故言自然
T2266_.67.0760b16: 無也。以縁彼煩惱強故。不待能雜自然
T2266_.67.0760b17: 名斷。又解云。生上聖者。不斷雜爲一句。煩
T2266_.67.0760b18: 惱亦自無爲一句。言煩惱者。即見惑也。
T2266_.67.0760b19: 如次下文。指事件法。文意可知。前解爲本
T2266_.67.0760b20:  演祕云。疏既爾至亦自然無者。既由前
T2266_.67.0760b21: 理諸生上聖。下地善等雖未斷彼雜煩惱
T2266_.67.0760b22: 法。然彼善等亦名得斷。自然無者。顯不由
T2266_.67.0760b23: 雜煩惱無故而得斷也 義演云。但斷欲
T2266_.67.0760b24: 能縁九品惑盡善法自然得斷也。有解云。不
T2266_.67.0760b25: 還果人雖不斷第七識中雜彼煩惱種子。若
T2266_.67.0760b26: 生上界即不得起欲界第七識中現行煩
T2266_.67.0760b27: 惱。以此現行煩惱不起名自然無也。現行
T2266_.67.0760b28: 既無善名
T2266_.67.0760b29: 五十
二右
如見道煩惱亦名爲斷 演祕云。疏
T2266_.67.0760c01: 如見至亦名爲斷者。擧見道或自性強故不
T2266_.67.0760c02: 由縁縛而稱爲斷。例彼善等縁縛強無即
T2266_.67.0760c03: 名爲斷。雖見縁縛與善等雜煩惱有別。以
T2266_.67.0760c04: 倶非強取以爲喩。亦無其失 義演云。疏
T2266_.67.0760c05: 見道至亦名此見道或自性是強。入見道時
T2266_.67.0760c06: 自然而不由修道縁縛無。故見道或無。故見
T2266_.67.0760c07: 道或得斷名也。例彼善等亦名爲斷。善等
T2266_.67.0760c08: 是劣。縁縛是強。以強無故。所以善等得斷
T2266_.67.0760c09: 名也。是故善等亦名縁縛*斷
T2266_.67.0760c10: 五十
二右
既爾如何此義應思也 演祕云。疏
T2266_.67.0760c11: 既爾如何由之名有漏等者。此難意云。斷既
T2266_.67.0760c12: 不由雜煩惱無。得成有漏應不由彼。詳
T2266_.67.0760c13: 云。今爲二釋。一既有斯妨。即約六識解雜
T2266_.67.0760c14: 煩惱。當地六識煩惱雜無。當地善等名得離
T2266_.67.0760c15: 縛。二成漏由漏倶。善等由七漏。斷縛據強
T2266_.67.0760c16: 縁。雜在善等斷。若爾何故云善等斷由斷。
T2266_.67.0760c17: 縁彼雜彼煩惱。答。善斷有二。一小分斷。二
T2266_.67.0760c18: 全分斷。言離欲等欲善名斷。據小分斷。
T2266_.67.0760c19: 言由斷雜名爲斷者。依全分斷。無學滿位
T2266_.67.0760c20: 縁雜二惑皆悉無故 義蘊云。疏既爾如何
T2266_.67.0760c21: 由之名爲無漏等者。欲界善等能縁惑強。
T2266_.67.0760c22: 不約斷雜得名斷者。如何説善等有漏。
T2266_.67.0760c23: 皆由第七惑耶。有此義應思者。縁縛先除。
T2266_.67.0760c24: 斷從強立。漏據倶惑藉七方成故。善等
T2266_.67.0760c25: 雖斷縛仍名有漏。若非由七漏義何從已上
T2266_.67.0760c26: 今。謂此是祕第二釋
T2266_.67.0760c27: 五十
二右
問如五見是不應斷 義演云。疏問如
T2266_.67.0760c28: 五見是惠體至不應斷者。意問云。五體即是
T2266_.67.0760c29: 惠者。即此惠爲不斷耶
T2266_.67.0761a01: 五十
二右
應斷者皆可斷故 義演云。疏應斷者
T2266_.67.0761a02: 至皆可斷故者。難云。若言自性應斷者。即應
T2266_.67.0761a03: 遍行欲等心心所法體總斷應名。何以故知。
T2266_.67.0761a04: 無離相應法外名斷故。以相應惠體皆可
T2266_.67.0761a05: 斷故。又難云。若是自性斷者。即與煩惱相
T2266_.67.0761a06: 應惠體又亦無所縁縛法。又惠體既自性斷
T2266_.67.0761a07: 者。亦無相應縛也。意云。若惠不是自性斷
T2266_.67.0761a08: 而惠此所縁縛。亦有與煩惱相應義。亦有
T2266_.67.0761a09: 離相應縛義。若言惠是自性斷。即同煩惱。
T2266_.67.0761a10: 所以無所縁縁等。云當體是縛法等故。若
T2266_.67.0761a11: 言惠體不應斷者。五見便無見斷所攝。故
T2266_.67.0761a12: 煩惱中五見是惠分。皆通見・修斷故。若言
T2266_.67.0761a13: 不斷便無是義。與聖教相
T2266_.67.0761a14: 五十
二左
如是乃至准此問答 義演云。疏如是
T2266_.67.0761a15: 乃至不不正知等亦准此問者。應問云。不
T2266_.67.0761a16: 正知以惠分爲體。此惠分是應斷。是不應。
T2266_.67.0761a17: 若言是自性斷者。無縛相應法。以惠體即
T2266_.67.0761a18: 是縛別。若言非是縛者。此惠便非煩惱體
T2266_.67.0761a19:
T2266_.67.0761a20: 五十
二左
是體者是縛非見者非 演祕云。疏是
T2266_.67.0761a21: 體者是縛非見者。惠與五見爲體應斷。
T2266_.67.0761a22: 非五見體。非自性斷
T2266_.67.0761a23: 五十
二左
由此此皆大有妨 演祕云。疏由
T2266_.67.0761a24: 此十等者。遍行・別境合而言 義蘊云。念
T2266_.67.0761a25: 由癡等方得染名。惠不從他。體自成染故
T2266_.67.0761a26: 有別也義演云。疏由此此十等者。即遍行
T2266_.67.0761a27: 別境合而言也。意云。除惠餘九通三性。是
T2266_.67.0761a28: 染分者。入隨惑中。然體非漏。假名爲漏。是
T2266_.67.0761a29: 所縳法故。其作意等。若是煩惱者。即無相應
T2266_.67.0761b01: 縛等。皆有大坊亦須説今謂。疏云邪作
T2266_.67.0761b02: 意等。義演不加邪字。唯云其作意等。疑是
T2266_.67.0761b03: 邪字屬上句末。以爲疑辭。今按不爾。邪作
T2266_.67.0761b04: 意者。此如非如理作意之類。況又上下以四
T2266_.67.0761b05: 字爲句。義蘊云。疏除惠餘九入隨煩惱中
T2266_.67.0761b06: 者。謂妄念及邪欲・耶勝解也。問。妄念與見
T2266_.67.0761b07: 倶別境分。何故妄念體非漏耶。答。念由癡
T2266_.67.0761b08: 等方得染汚名。惠不從他。體自成漏故有
T2266_.67.0761b09: 別也
T2266_.67.0761b10: 五十
二左
説依者等 義蘊云。疏説依者因也所
T2266_.67.0761b11: 依處也。論惡趣等因惑業斷果亦隨斷。如北
T2266_.67.0761b12: 洲等所依之處。此第八畢竟不生亦名爲斷。
T2266_.67.0761b13: 餘人天等不同此也
T2266_.67.0761b14: 五十
三右
瑜伽六十六唯修所斷 六十六十七左
T2266_.67.0761b15: 云。云何修道所斷法。謂一切善有漏法。一切
T2266_.67.0761b16: 無覆無記
T2266_.67.0761b17: 五十
三右
五十七説及與不斷五十七十二左云。
T2266_.67.0761b18: 十二一分非所斷。謂即十四中六及餘六餘
T2266_.67.0761b19: 二非所斷略纂十五二十
二左
云。前十四中六及
T2266_.67.0761b20: 餘六者。前中六。謂五受及意。餘六者。謂信等
T2266_.67.0761b21: 五及未知根。以通漏・無漏故義演云。疏信
T2266_.67.0761b22: 等六根至不斷者。意信等五根及未知當知
T2266_.67.0761b23: 根。此之六法有漏是修道斷。以趣無漏故
T2266_.67.0761b24: 亦名不*斷
T2266_.67.0761b25: 五十
三右
而縁此縛此位起縛等 義蘊云。疏而縁
T2266_.67.0761b26: 此縛此位起者。縁雜如次。疏問。見道煩惱豈
T2266_.67.0761b27: 不縁之者。見惑若縁有漏善等。見惑斷時
T2266_.67.0761b28: 善等應亦名斷。何故説唯修。疏答。縁之亦
T2266_.67.0761b29: 起。然未盡故者。雖斷見惑修未盡故。非
T2266_.67.0761c01: 見斷所感故。隨發業之惑。亦見斷者。即福・
T2266_.67.0761c02: 不動業亦分別無明所發。彼善趣異熟亦應
T2266_.67.0761c03: 見斷。答。一由惡趣總別報業倶是分別無明
T2266_.67.0761c04: 所發。二由無明與行倶是分別。故果隨因
T2266_.67.0761c05: 名爲見斷。善趣異熟善業所招業無明。可
T2266_.67.0761c06: 通修・見。故非斷。問。惡趣總報業豈不以
T2266_.67.0761c07: 修道無明爲助發耶。答。一云發總別二業
T2266_.67.0761c08: 正助倶分別。一云發總報業正助倶分別若
T2266_.67.0761c09: 發別報業正唯分別。助亦通修。既許有別
T2266_.67.0761c10: 報。善業通修理。般若發善趣總報行。正雖
T2266_.67.0761c11: 分別助即通修。若發別報正助倶修惑。由
T2266_.67.0761c12: 斯善趣與彼令差。不可爲例。雖爲此解
T2266_.67.0761c13: 理亦離詳。且如此洲無想天等。既是善趣
T2266_.67.0761c14: 業招。何因亦唯見斷。今應正解如前*
T2266_.67.0761c15: 縁此縛 義演云。疏而縁此縛者。意云。縁此
T2266_.67.0761c16: 信等起縛。於修道位中起者。皆修道斷也
T2266_.67.0761c17: 己上今謂。義演唯約縁縛。義蘊通約二縛。義
T2266_.67.0761c18: 蘊爲優
T2266_.67.0761c19: 五十
三左
對法第四瑜伽六十六等 對法第四
T2266_.67.0761c20: 云。謂分別所起染汚見・疑見處・疑處及
T2266_.67.0761c21: 於見等所起邪行煩・惱隨煩惱及見等所發
T2266_.67.0761c22: 身・語・意業幷一切惡趣等蘊・界・處。・是見所
T2266_.67.0761c23: 斷義瑜伽六十六十七左云。復次云何見道
T2266_.67.0761c24: 所斷法。謂薩迦耶等五見。及依諸見起貪・
T2266_.67.0761c25: 嗔・慢若相應無明。若於諸諦不共無明。於
T2266_.67.0761c26: 諦疑等。及往一切惡趣業等。是名見道所
T2266_.67.0761c27: 斷*法
T2266_.67.0761c28: 五十
三右
若擇二取等 半擇者。玄應音義二
T2266_.67.0761c29: 十四十三右云。半擇迦舊經論中。或作般吒。
T2266_.67.0762a01: 或作般荼迦。皆梵音輕重耳。此云黄門。其
T2266_.67.0762a02: 類有五。一半擇迦總名他。有男根用不生
T2266_.67.0762a03: 子。二伊利沙。此云如。謂見行欲即發。不
T2266_.67.0762a04: 見即無。亦具男根而不生子。三扇&T015383;
T2266_.67.0762a05: 住反謂本來男根不滿。亦不能生子。四博
T2266_.67.0762a06: 又。謂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五留拏留拏。
T2266_.67.0762a07: 此云割。謂被刑者也* 倫記十四十六紙曰。
T2266_.67.0762a08: 泰云。半釋迦是無男志性。樂他於己爲過
T2266_.67.0762a09: 義。扇&T015383;迦是無根義。初半擇迦具此二義。第
T2266_.67.0762a10: 二半擇迦有根。無男志性。樂爲過故唯名
T2266_.67.0762a11: 半擇迦。以有根故非扇&T015383;迦。第三以無根
T2266_.67.0762a12: 故非扇&T015383;迦。非本無根。爲他殘害。男志性
T2266_.67.0762a13: 不改。不樂他爲過。故非半擇迦。若有損
T2266_.67.0762a14: 害已後失男志性。樂他爲過。同女性者。
T2266_.67.0762a15: 名半擇迦亦扇&T015383;雜集論八二右云。又半
T2266_.67.0762a16: 擇迦有五種。謂生便半擇迦攝釋曰。問。五種中
生便・除毒。此二種
T2266_.67.0762a17: 永無男勢。應名扇&T015383;。云何言半擇迦哉。答。若無
男勢。後不樂他於己爲過。即名扇&T015383;。雖無男勢。
T2266_.67.0762a18: 若樂他人於己爲過故名半擇迦。
據實望彼男勢用合名扇&T015383;
嫉妬半擇迦
T2266_.67.0762a19: 見他行媱自男勢
動名爲嫉妬
半月半擇迦半月女・半月男勢
方動。得半月名
T2266_.67.0762a20: 灑半擇迦被他於己行非梵行得他
精。而自男勢起名爲灌灑
除去半擇
T2266_.67.0762a21: 迦對法抄六二十
六右
云。扇&T015383;迦此云無根勢一生
無也
T2266_.67.0762a22: 半擇迦此云樂欲樂他於己爲過故。五中
T2266_.67.0762a23: 初得二名。次三唯半擇迦。非&T015383;迦。人生中
T2266_.67.0762a24: 無男勢故。後一若不被他於已爲過名扇
T2266_.67.0762a25: &T015383;迦。無根勢故。若他於己爲過名半擇
T2266_.67.0762a26: 迦迦。有樂欲故不同初人。彼人一生無根
T2266_.67.0762a27: 勢用。第五人曾有他用。雖無其形性勢仍
T2266_.67.0762a28: 在。唯起彼用故。由此不被他於己爲過。
T2266_.67.0762b01: 無樂欲故不名半擇迦。不同前四人被他
T2266_.67.0762b02: 於己有過之時樂欲方生故。先生不生即
T2266_.67.0762b03: 有樂欲他於己爲過故。瑜伽説三人此説
T2266_.67.0762b04: 五者。本性除去灌灑。即彼被他於己爲過
T2266_.67.0762b05: 得不淨灌灑故。五十三抄解不然。以嫉妬
T2266_.67.0762b06: 開人返不説灌灑故。此論開合嫉妬。故加
T2266_.67.0762b07: 惠琳音義三六右同十二六右委釋
T2266_.67.0762b08: 之。報恩吼八二十
七左
中引諸説
T2266_.67.0762b09: 五十
三左
五十三説是非擇滅 五十三十四右云。
T2266_.67.0762b10: 若學見跡於卵・濕二生・北拘盧洲無想天・若
T2266_.67.0762b11: 女・若扇&T015383;迦・若半擇迦・無形・二形等生。及
T2266_.67.0762b12: 於後有若愛若願所得非擇滅。當知一向決
T2266_.67.0762b13: 定由學見迹。掌不於後有。起希願纒發
T2266_.67.0762b14: 生後有。唯除未無餘永害愛穢種子
T2266_.67.0762b15: 五十
四右
斷是捨義例應然故 義演云。疏斷是
T2266_.67.0762b16: 捨義非得對治義若爾惡趣業果亦無記性爲
T2266_.67.0762b17: 例亦然者。意云。今者善及無記法是不生斷
T2266_.67.0762b18: 者。但是捨義。非得無漏治道斷也。但現行
T2266_.67.0762b19: 不起名之爲斷。其三惡趣惡業無記果。至
T2266_.67.0762b20: 見道時現行更不起。亦名爲斷。斷亦是捨
T2266_.67.0762b21: 義。故云例亦應然。然此善無無記法種子至於
T2266_.67.0762b22: 修道位中。即是離縛斷説。無想天三途異熟
T2266_.67.0762b23: 無記果。及別報善業入見道時現行不起
T2266_.67.0762b24: 名不生斷。若此等種子皆悉不斷。至修
T2266_.67.0762b25: 身。始離縛名爲離縛斷
T2266_.67.0762b26: 五十
四右
與因合説 義演云。疏與因合説者。意
T2266_.67.0762b27: 云。説惡趣果見道斷者。與因合説。以分別
T2266_.67.0762b28: 煩惱爲因發業。見道煩惱既斷。果亦不起
T2266_.67.0762b29: 果與因合説名爲斷。其果種子未斷
T2266_.67.0762c01: 五十
四右
根見斷亦如此釋 義演云。疏五根
T2266_.67.0762c02: 見道亦如此釋者。意云。三惡趣・八推・女
T2266_.67.0762c03: 人・半擇迦二形等。所有五色根名見斷者。
T2266_.67.0762c04: 亦是與因合説名斷。其色根種子未斷。其
T2266_.67.0762c05: 修道位方離縛斷。有云。信等五根外道出無
T2266_.67.0762c06: 想定時亦有。後至見道位准前亦斷。即不
T2266_.67.0762c07: 生斷也。若約離縛邊亦名修*斷
T2266_.67.0762c08: 五十
四右
若道理論唯有三種 樞要下末二十
二左
云。
T2266_.67.0762c09: 應斷之法者。五十九説。從彼相應及所縁故
T2266_.67.0762c10: 煩惱可斷所以者何。對治道生煩惱不起得
T2266_.67.0762c11: 無生法。是故説名斷彼相應。相應斷已不
T2266_.67.0762c12: 復縁境。故從所縁亦説名斷若小乘説。
T2266_.67.0762c13: 其如倶舍光記一三十
七左
寶疏一六十
一右
於中寶疏
T2266_.67.0762c14: 大斷大小乘三藏法師之義
T2266_.67.0762c15: 五十
四左
無想定等隨見斷* 義蘊云。疏無想
T2266_.67.0762c16: 定等引發煩惱見位因亡果隨見斷者。問。如
T2266_.67.0762c17: 前疏説捨外道等所依身故。彼無想定故亦
T2266_.67.0762c18: 不起。准彼即是果喪因亡。如何此云見惑
T2266_.67.0762c19: 因亡果隨見斷。答。前説外道等者。但擧定 
T2266_.67.0762c20: 依身而非定所招果。定之果者。謂無想
T2266_.67.0762c21: 天故不可説果喪因亡。由邪見修定故。邪
T2266_.67.0762c22: 見因亡定隨見斷。前雖説捨外道身。意説。
T2266_.67.0762c23: 由分別煩惱斷故定亦不起。非是依疏
T2266_.67.0762c24: 文前後乖返已上今謂。此釋與演祕不同。
T2266_.67.0762c25: 准疏文勢演祕應優。演祕云疏無想定至
T2266_.67.0762c26: 因亡果喪者。問。唯依外道方起此定。入見
T2266_.67.0762c27: 便捨外道依身定。永不起。何故不名果喪
T2266_.67.0762c28: 因亡。答。疏示方隅擧三惡起別報善業果
T2266_.67.0762c29: 喪因亡。顯定亦爾。然恐有執定唯果喪因
T2266_.67.0763a01: 亡一義。故更擧之因亡果喪。顯通二義。不
T2266_.67.0763a02: 爾何故在此果喪因亡下辨
T2266_.67.0763a03: 五十
五右
大論第十無全斷者 第十十五右
T2266_.67.0763a04: 文如上
T2266_.67.0763a05: 五十
五右
雖有七生不定 演祕云。疏雖有七
T2266_.67.0763a06: 生至不定者。此問意云。得預流已欲極七
T2266_.67.0763a07: 生。更不生上。無欲第八。此即全離上界有
T2266_.67.0763a08: 支。云何得言無全斷者。其答意云。亦有預
T2266_.67.0763a09: 流而得不還。得生上界。由此不得云全
T2266_.67.0763a10: 斷也 義蘊亦同
T2266_.67.0763a11: 五十
五左
不還欲界一切至與此同 義演云。疏不
T2266_.67.0763a12: 還欲界一切至不定者。意不還離欲界一切
T2266_.67.0763a13: 有支。其上界不定。或於欲界證無學。或有
T2266_.67.0763a14: 從不還次第生上二界得無學者。或利根
T2266_.67.0763a15: 招果不生上。有鈍根。次第行果故生上。上
T2266_.67.0763a16: 不定。此通前後。並答前問。若阿羅漢即斷
T2266_.67.0763a17: 一切有支。瑜伽正與此文
T2266_.67.0763a18: 五十
五左
此門兼解果斷分齊 義演云。疏此門兼
T2266_.67.0763a19: 解果斷分齊者。意云。此中兼明初果一來不
T2266_.67.0763a20: 還無學斷十二支分齊。如初二果斷欲界
T2266_.67.0763a21: 一切一分有支。不還果斷欲界一切有支。羅
T2266_.67.0763a22: 漢斷三界一切有支盡。無明四果斷十二
T2266_.67.0763a23: 支分齊也。或約無想天果名不生斷等如
T2266_.67.0763a24: 前説。論十樂捨實義。如是諸聖教中。隨
T2266_.67.0763a25: 彼相増所説不定者。此亦雖説十二支。與
T2266_.67.0763a26: 三受相應意也。據此論中説。十支與樂受
T2266_.67.0763a27: 捨受倶。十一支與苦受倶。十一少分壞苦
T2266_.67.0763a28: 所攝。十二少分苦苦所攝。十二全分行苦所
T2266_.67.0763a29: 攝者。此等皆是假説。即約當來生老位中假
T2266_.67.0763b01: 説與樂捨受等倶也。今者若據當實義言
T2266_.67.0763b02: 之。十二支中若無明・行・愛・取・生・老死。此
T2266_.67.0763b03: 等六處中既有現行心心所。故六處支中得
T2266_.67.0763b04: 與樂更捨受・苦受相應。此六支中亦得有
T2266_.67.0763b05: 苦苦・壞苦・行苦也。餘識等五支并有支。此
T2266_.67.0763b06: 等六支皆是種子。未起現行心心所。如何
T2266_.67.0763b07: 得與三受・三苦相應。問。雖無三受是無三
T2266_.67.0763b08: 苦邪。有爲皆是苦故。若依三受立三苦現
T2266_.67.0763b09: 受既無。苦縁何立。故此六支無三受・三苦
T2266_.67.0763b10: 也。所言有者。皆是假説。若言一切有漏法
T2266_.67.0763b11: 皆是行苦者。即十二支無同種現。一切皆是
T2266_.67.0763b12: 行苦所攝。答。言依捨受與行苦者。唯無明
T2266_.67.0763b13: 等六支中得有行以苦。以此位中得起現 
T2266_.67.0763b14: 行捨故。又縁起説。生顯行苦。老顯壞苦。死
T2266_.67.0763b15: 顯苦苦。又十地經云。無想行識名名識六
T2266_.67.0763b16: 處名行苦。觸受名苦苦。受苦苦受・有・生・
T2266_.67.0763b17: 老死名壞苦者。如上聖教。皆雖相似説也
T2266_.67.0763b18:
T2266_.67.0763b19: 五十
五左
衆倶門依當起 樞要下末二十
七右
T2266_.67.0763b20: 三受倶中識等六支既是種子。云何相應。擇
T2266_.67.0763b21: 有二義。一依當生位説。二依隨順倶有。義
T2266_.67.0763b22: 亦無違也。故種名倶。倶是相應之異名故。
T2266_.67.0763b23: 若爾依有支無當生。云何相應。識等五種
T2266_.67.0763b24: 當有現行種説相應。有支威力曾於行支
T2266_.67.0763b25: 等中有相應。故種亦説相應。或從識等當
T2266_.67.0763b26: 生位説
T2266_.67.0763b27: 五十
五左
受不與受相應是自體故 義燈六末
T2266_.67.0763b28:
云。問。若約種位現受與種何非受倶。若
T2266_.67.0763b29: 約當起識及名色六識未起。何有樂捨。答。
T2266_.67.0763c01: 疏云此生支位寛故與樂捨倶。謂從中有
T2266_.67.0763c02: 至本有中未衰變。來皆生支。故約此生支
T2266_.67.0763c03: 位中識名色等。非據刹那名識支位得與
T2266_.67.0763c04: 受倶。依十地論子果時義。以其生支是前
T2266_.67.0763c05: 種果。以種從現説得相應。故無違也
T2266_.67.0763c06: 五十
六右
大論第十所除中一 義演云。疏大
T2266_.67.0763c07: 論第十至所除中一者。意云。此引證也。瑜
T2266_.67.0763c08: 伽云。樂捨除二者。但支十支相應。除受及
T2266_.67.0763c09: 死二支。若苦受及所除中一者。即苦受
T2266_.67.0763c10: 與前所餘二支中老死支相應。不與受相
T2266_.67.0763c11: 應。故説云。三受門中樂・捨二支得與十支
T2266_.67.0763c12: 倶。苦受得與十一支倶故。大論與此論同
T2266_.67.0763c13: 義蘊云。疏若苦受及中一者。若苦
T2266_.67.0763c14: 受倶更取樂捨所除二中。一者死支故成十
T2266_.67.0763c15: 一*大論第十十四右云。復次幾支樂受倶
T2266_.67.0763c16: 行。謂除二所餘支。幾支苦受倶行。謂即彼及
T2266_.67.0763c17: 所除中一。幾支不苦・不樂受倶行。謂如樂
T2266_.67.0763c18: 受。道理應
T2266_.67.0763c19: 五十
六右
三苦分別門 樞要下末二十
七右
云。三苦
T2266_.67.0763c20: 中苦依生苦相。初二唯欲。後一通三。若據
T2266_.67.0763c21: 樂受故。如經中説。入變壞心。後一通三界
T2266_.67.0763c22:
T2266_.67.0763c23: 五十
六左
大論第十支一分 義蘊云。疏大論
T2266_.67.0763c24: 第十至非受倶行支一分者。謂十支捨受倶
T2266_.67.0763c25: 行支。捨受・倶受取非受倶行支中一分是捨
T2266_.67.0763c26: 受者。唯是行苦非餘二苦收
T2266_.67.0763c27: 五十
七左
論十二全分如壞苦説 演祕四十
T2266_.67.0763c28: 云。論十二全分行苦所攝等者。此同瑜迦六
T2266_.67.0764a01: 十六説。按彼論云。謂後有業煩惱所生諸
T2266_.67.0764a02: 行。於彼自體中能隨順。生一切煩惱及與
T2266_.67.0764a03: 衆苦。所有安立一切遍行麁重新攝亦名
T2266_.67.0764a04: 麁重是行苦性。依此行苦略五取 蘊皆名爲
T2266_.67.0764a05: 苦。又此行苦遍三受中。然於捨受此麁重
T2266_.67.0764a06: 之性分明顯現。是故但説不苦樂受。由行
T2266_.67.0764a07: 苦故。譬如熱癰以冷觸對即生樂想。熱灰
T2266_.67.0764a08: 墮上便生苦想。若二倶離爾時唯有癰自生
T2266_.67.0764a09: 苦分明顯現。又行苦性中。樂如冷對。苦如
T2266_.67.0764a10: 灰墮。捨如離二癰自性苦
T2266_.67.0764a11: 五十
七左
大論第十非二支收 第十十四左云。
T2266_.67.0764a12: 幾支行苦攝。謂所有壞苦苦支亦是苦支。或
T2266_.67.0764a13: 有行苦所攝非餘二苦。謂不苦不樂受倶行
T2266_.67.0764a14: 支。及非受倶行支一分
T2266_.67.0764a15: 五十
七左
瑜伽六十六説 如上已
T2266_.67.0764a16: 五十
七左
此約實體二位説支 義演云。疏此約
T2266_.67.0764a17: 實體相顯二位説支者。何名二位。一者實體。
T2266_.67.0764a18: 二者相顯下自解之。言實義攝苦如是者。
T2266_.67.0764a19: 即相結上所説苦義
T2266_.67.0764a20: 五十
八右
且此論中名多分 義演云。疏且此論
T2266_.67.0764a21: 等中有二至多分者。此釋二位也。一全體多
T2266_.67.0764a22: 分攝三苦者。此解實體位也。意云。若據全
T2266_.67.0764a23: 體論即多分攝得三苦。故論者十二金分行
T2266_.67.0764a24: 苦所攝。諸有漏法皆行苦故。此約多分。不
T2266_.67.0764a25: 妨於中亦有餘苦。故論云。十一少分壞苦
T2266_.67.0764a26: 所攝。十二少分苦苦所攝。二相顯多分攝三
T2266_.67.0764a27: 苦者。此解相顯位也。意説。即與捨受倶時
T2266_.67.0764a28: 支名行苦。故依捨受立行。相状顯故。疏云
T2266_.67.0764a29: 即捨受倶支亦苦。即十一支名行苦
T2266_.67.0764b01: 也。餘二支受倶苦者。意説。與苦・樂二受倶
T2266_.67.0764b02: 支名苦苦・壞苦。故依二受以立二位。其相
T2266_.67.0764b03: 最顯。此據多分不妨。於二苦中亦通行
T2266_.67.0764b04: 苦也。且就二受據相顯別立苦
T2266_.67.0764b05: 五十
八右
縁起經上卷死顯苦苦 上卷九右之意
T2266_.67.0764b06: 非引全
T2266_.67.0764b07: 五十
八右
十地第八名爲壞苦 第八十左之全
T2266_.67.0764b08: *文
T2266_.67.0764b09: 五十
八左
瑜伽等説正稱道理 義蘊云。疏瑜伽
T2266_.67.0764b10: 論説據遍法體正稱道理者。謂縁起經但約
T2266_.67.0764b11: 果位以配三苦。不攝因十支。便非遍法體。
T2266_.67.0764b12: 十地經中雖遍因果。唯據相増非正稱理。
T2266_.67.0764b13: 大論三苦與此論同遍因果。故名遍法體。
T2266_.67.0764b14: 不隨相増名稱正理*義演云。疏瑜伽等
T2266_.67.0764b15: 説據通法體正稱道理者。上來此論中所説。
T2266_.67.0764b16: 十一少分是壞苦。十二少分是苦苦。十二少
T2266_.67.0764b17: 分是行苦者。皆依瑜伽論第十説也。故知瑜
T2266_.67.0764b18: 伽所説稱正道理
T2266_.67.0764b19: 五十
八左
因多種子隱而不論 義演云。疏因多種
T2266_.67.0764b20: 子隱而不論者。疏中二解。此是第一解也。據
T2266_.67.0764b21: 因中識等五及有支唯是種子。無明與行無
T2266_.67.0764b22: 愛・取此四支半是種子。半是現行。故言因
T2266_.67.0764b23: 多種子隱而。不説十二因中有三苦*也
T2266_.67.0764b24: 五十
八左
或説果時即顯因故 義演云。疏或説果
T2266_.67.0764b25: 顯顯同故者。此第二解。意云。此十二支
T2266_.67.0764b26: 因中亦有三苦。其有爲法皆是行苦。既與苦
T2266_.67.0764b27: 樂受倶得有二苦。故論云。十樂捨倶等廣
T2266_.67.0764b28: 如前説。故前十支亦有三苦
T2266_.67.0764b29: 五十
九左
對法論説有能所生 第四九右云。於
T2266_.67.0764c01: 果時有能生所
T2266_.67.0764c02: 六十
五亦集諦招感名集 樞要下末二十
七左
云。
T2266_.67.0764c03: 決擇分説苦等四諦體。如疏攝事分中説。十
T2266_.67.0764c04: 二分逆觀中生支及識等五者。是老死集。即
T2266_.67.0764c05: 苦集體同者。集有二種。一招感異熟名集。
T2266_.67.0764c06: 即決擇説唯業煩惱。二能生苦果名集。攝
T2266_.67.0764c07: 事品中生支等。是二論雖別不相違也
T2266_.67.0764c08: 六十
薩婆多師故説二 倶舍二十二二左
T2266_.67.0764c09: 應知此中果性取蘊名爲苦諦。因性取蘊名
T2266_.67.0764c10: 爲集諦。是能集故。由此苦集因果性分。名
T2266_.67.0764c11: 雖有殊・非總有異
T2266_.67.0764c12: 六十
集是有報義 五十五十五右云。問。苦諦
T2266_.67.0764c13: 義云何。答。煩惱所生行義。問。集諦義云何。
T2266_.67.0764c14: 答。能生苦
T2266_.67.0764c15: 六十
大論第十五十六與此文同第十九右
T2266_.67.0764c16: 云。問。幾支苦諦攝。當來爲苦。答。二謂
T2266_.67.0764c17: 生及老死。問。幾支苦諦攝。當來爲苦。答。識
T2266_.67.0764c18: 乃至受種子性。問。幾支集諦攝。答。所餘支
T2266_.67.0764c19: 五十六十八左云。伐余事所攝支中二是未來苦
T2266_.67.0764c20: 支所攝。謂生老死。五是未來苦因所攝。謂現
T2266_.67.0764c21: 法中從行縁識乃至觸縁受。又即五支亦是
T2266_.67.0764c22: 現在苦支所攝。由先世間今得生起。果異
T2266_.67.0764c23: 熟攝。謂識・名色・六處・觸・受。又現在果所攝
T2266_.67.0764c24: 五支。及未來果所攝二支。總名果所攝縁起。
T2266_.67.0764c25: 當知餘支是因所攝縁起
T2266_.67.0764c26: 六十
一右
集諦謂所餘 義蘊云。疏集諦謂所餘
T2266_.67.0764c27: 者。准彼亦應言。三支現在因。即受取有三
T2266_.67.0764c28: 支。當苦因即無明行
T2266_.67.0764c29: 六十
一左
不爾識望得至得爲因縁 義演云。
T2266_.67.0765a01: 疏不爾識望名色至得爲縁因縁者。意云。若
T2266_.67.0765a02: 不如前隣次説爾者。即識望名色。乃至展
T2266_.67.0765a03: 轉亦爾。得爲因縁也。謂約當生・老死果説
T2266_.67.0765a04: 爲因縁也。意説。此識等雖不同前隣次説。
T2266_.67.0765a05: 今據隔越説。我等五支望當生・老死亦
T2266_.67.0765a06: 得因縁也。即隔有支等名隔越也
T2266_.67.0765a07: 六十
二右
如對法説業種者 對法四十左文如
T2266_.67.0765a08:
T2266_.67.0765a09: 六十
二右
集論第四 第四十右亦如已*引
T2266_.67.0765a10: 六十
二左
瑜伽第十無因縁者 第十五左云。問。
T2266_.67.0765a11: 何故諸支相望無因縁耶。答。因縁者自體種
T2266_.67.0765a12: 子縁所顯故
T2266_.67.0765a13: 六十
三右
若無此論難解瑜伽 義蘊云。疏若無此
T2266_.67.0765a14: 論難解瑜伽者。謂彼論答云。因縁者自體種
T2266_.67.0765a15: 子縁所顯故。由依業有便非自體。依現愛
T2266_.67.0765a16: 取即非種子。由此彼論不説因縁。見此全
T2266_.67.0765a17: 文知彼論意
T2266_.67.0765a18: 六十
三左
無明望行有餘二縁 演祕四十
四右
云。
T2266_.67.0765a19: 有義問云。無明望行既非同類。如何得有
T2266_.67.0765a20: 等無間縁。答。一云理實但與行倶無明爲
T2266_.67.0765a21: 無間縁。然行倶者業眷屬故亦名爲業。故説
T2266_.67.0765a22: 與行爲無間縁。二云同聚異體展轉得作
T2266_.67.0765a23: 無間縁故。若如前解福・不動行非無明倶。
T2266_.67.0765a24: 如何成縁。故後説勝。問。如非福行亦無明
T2266_.67.0765a25: 倶。如何望行爲等無間。答。總依諸行説
T2266_.67.0765a26: 有此縁。今此不言望三種行皆成無間
T2266_.67.0765a27: 望福・不動成無間。故非福應思。詳曰。觀
T2266_.67.0765a28: 後問意其非福行既無明倶。即是無明無明
T2266_.67.0765a29: 爲縁。答。意可悉。今助一解。前聚心品望
T2266_.67.0765b01: 後聚品總爲無間。無明望行爲無間縁。不
T2266_.67.0765b02: 約別對後無明説。由斯但説無明望行
T2266_.67.0765b03: 爲無間縁。故無有失
T2266_.67.0765b04: 六十
四右
謂通達後亦名爲意 此百二十四字
T2266_.67.0765b05: 衍長。演祕・義演等不牒釋此文。古本亦無」
T2266_.67.0765b06: 六十
四左
又如對法非實縁起説 對法第四九左
T2266_.67.0765b07: 云。如無明望行前生習氣故得爲因縁。
T2266_.67.0765b08: 由彼熏習相續所生諸業能造後有。故當
T2266_.67.0765b09: 於爾時現行無明能引發。故爲等無間縁。
T2266_.67.0765b10: 由彼引發差別諸行流轉相續生故。思惟
T2266_.67.0765b11: 彼故爲所縁縁。以計最勝等。不如理思惟
T2266_.67.0765b12: 縁愚癡位爲境界故。彼倶有故爲増上縁。
T2266_.67.0765b13: 由彼増上力令相應思顛倒縁境而造作
T2266_.67.0765b14: 故。如是一切隨其・所應盡當
T2266_.67.0765b15: 六十
五左
如大論第五是苦道第五十六十八左
T2266_.67.0765b16: 十地第八二十右中邊上
T2266_.67.0765b17: 六十
六右
蓋中邊名雜染 眞諦中邊分別論上
T2266_.67.0765b18: 五左云。三種准者。謂煩惱・業・生。煩惱難者。
T2266_.67.0765b19: 謂無明・貧・愛・取。業難者。謂行及有。生難
T2266_.67.0765b20: 者。謂所餘七分 玄奘辨中邊論上六右云。
T2266_.67.0765b21: 三雜染者。一煩惱雜染。謂無明・愛・取。二業
T2266_.67.0765b22: 雜染。謂行・有。三生雜染。謂餘支今謂。新・
T2266_.67.0765b23: 舊二論第三言生。今疏言苦難失稽矣。無
T2266_.67.0765b24: 上依經上十六左説。於三界中有四種難。初
T2266_.67.0765b25: 三即惑業生。第四過失難如樞要引
T2266_.67.0765b26: 六十
六右
難法第四是業 第四十二右
T2266_.67.0765b27: 六十
七右
瑜伽第十廣問答等 第十之文如上
T2266_.67.0765b28: 屡引。九十三 縁起經上下
T2266_.67.0765b29: 六十
七左
此下第二正解二死 樞要下末二十
七左
云。
T2266_.67.0765c01: 二種生死以八門義燈亦有八
門。與今不殊
分別。一出
T2266_.67.0765c02: 體。二釋名。三辨招生死差別相。四解位
T2266_.67.0765c03: 次。五解得處。六四種生死相攝。七會三種
T2266_.67.0765c04: 生死不同。八問答分別對名。問答三門如
T2266_.67.0765c05: 論。其得處如前第七卷解第筏識生無漏
T2266_.67.0765c06: 中説。然應料簡諸果不同。其位次預流等得
T2266_.67.0765c07: 初地即得。如瑜伽決擇聲聞地及佛地論。其
T2266_.67.0765c08: 三種生死不同。如疏中引楞伽。然且勝曼及
T2266_.67.0765c09: 此論三種身。依三乘決定。楞伽唯依大乘頓
T2266_.67.0765c10: 悟怖煩惱者説。或通説不定性差別勝位。地
T2266_.67.0765c11: 前一切與本無別。所以不説。辨招生死差
T2266_.67.0765c12: 別相者。分段有二。一散。二定。散中有二。一
T2266_.67.0765c13: 如十二因縁生。唯欲界・全上界小分。依生
T2266_.67.0765c14: 得善得報別。二依勝聞思生得善心轉延
T2266_.67.0765c15: 福壽。雜資所越唯在欲界。心猛利故。定中
T2266_.67.0765c16: 有三。一有漏定願轉福壽行。唯欲界有二
T2266_.67.0765c17: 生四靜慮廣果天下乃四無色。唯有漏業熏
T2266_.67.0765c18: 三品禪生。三生五淨居。有無漏雜變易唯
T2266_.67.0765c19: 二。一者漏發願等並無漏合資故業。謂七
T2266_.67.0765c20: 地已前一切二乘。皆已現行無明等爲縁資
T2266_.67.0765c21: 二。八地已上唯無漏定資現行智障等並已
T2266_.67.0765c22: 無故。攝四生死者。無上經云。阿難一切阿
T2266_.67.0765c23: 羅漢・辟支佛・十地菩薩。爲四種障不得如
T2266_.67.0765c24: 來法身四徳波羅蜜。何者爲四。一者生縁。二
T2266_.67.0765c25: 者生因。三者有有。四者無有。何者生縁。或即
T2266_.67.0765c26: 是無明住地能生一切行。如無明生業。何者
T2266_.67.0765c27: 生因。或日是無明住地所生諸行。譬如無明所
T2266_.67.0765c28: 生諸業。何者有有。縁無明住地因無明住
T2266_.67.0765c29: 地所起無漏行。三種意生身生。譬如四取
T2266_.67.0766a01: 爲縁三有漏業爲因起三種有。何者無有。
T2266_.67.0766a02: 縁三種意生身不可覺知微細墮眠。譬如
T2266_.67.0766a03: 縁三有中生念念老死。下文云。阿難於三
T2266_.67.0766a04: 界中有四種難。一者煩惱。二業難。三者生報
T2266_.67.0766a05: 難。四者過失難。無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
T2266_.67.0766a06: 如三界内煩惱難。無明住地所起因縁生死。
T2266_.67.0766a07: 如三界内業難。無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
T2266_.67.0766a08: 三界内生報難。無明住地所起無有生死。如
T2266_.67.0766a09: 三界内過失難。有有者。有三界有異熟體。無
T2266_.67.0766a10: 有者。無有苦苦等唯有行苦相。以無漏資
T2266_.67.0766a11: 生死亦説爲難。問答分別既得變易。經三
T2266_.67.0766a12: 大劫亦有變易。得百劫隣角耶。答。不得。
T2266_.67.0766a13: 不以所知障爲縁故。若所留身有漏定願
T2266_.67.0766a14: 所資助者分段身攝。設許無漏定願所資
T2266_.67.0766a15: 助感其分段。有過失而不許耶。以極
T2266_.67.0766a16: 勝故非分段收。非變易者不能無漏資身
T2266_.67.0766a17: 久住。勢力弱故義燈六
T2266_.67.0766a18: 六十
七左
得名所由 義演云。疏得名中所由。即解
T2266_.67.0766a19: 因縁二字之所由也。因者正惑。縁者助感
T2266_.67.0766a20: *也
T2266_.67.0766a21: 六十
八右
無漏業中縁事生故 義演云。疏無漏
T2266_.67.0766a22: 業中除無分別乃至縁事生故者。問。加行・根
T2266_.67.0766a23: 本・後得皆名無分別。問。若皆無分別者。未
T2266_.67.0766a24: 審有何差別。答。雖無分別義各不同。如
T2266_.67.0766a25: 加行智無顛倒分別。正對智無推求分別。
T2266_.67.0766a26: 後得智無邪思惟分別。故此三種皆名無分
T2266_.67.0766a27: 別。今唯取縁事生後得分別智。不取縁安
T2266_.67.0766a28: 立四諦無分別智。以縁四諦理故今謂未
T2266_.67.0766a29:
T2266_.67.0766b01: 六十
八左
論縁謂煩惱所知二障* 義蘊云。問。論
T2266_.67.0766b02: 但言煩惱助感。理以無明發業。名爲助感
T2266_.67.0766b03: 六十
八左
意趣潤生者等 義蘊云。疏云意取潤
T2266_.67.0766b04: 生之惑者何。答。勝鬘既説。如取爲縁。取是
T2266_.67.0766b05: 潤惑業爲正感。取潤業種名爲助感
T2266_.67.0766b06: 六十
九右
論三界麁異熟果 義蘊云。問。疏云五
T2266_.67.0766b07: 蘊爲性無色定有色耶。答。三界通言據多
T2266_.67.0766b08: 分説。亦不相違。有云。約定色者。理必不然。
T2266_.67.0766b09: 此業異故。或取色種亦不應理。非波繋故
T2266_.67.0766b10: 六十
九右
用前有漏異熟果 義燈六末三十
八右
云。
T2266_.67.0766b11: 且分段生取名言熏習識等五種而爲親因。
T2266_.67.0766b12: 福及非福・不動三業爲勝増上能招感縁。一
T2266_.67.0766b13: 切煩惱總能爲發業潤生之縁。由依他縁
T2266_.67.0766b14: 而得生故。勝曼經・無上依經・寶性論等。皆
T2266_.67.0766b15: 隱識等名言親種。但顯増上業名爲因發
T2266_.67.0766b16: 業潤生惑名之爲縁。故勝曼經云。如取爲
T2266_.67.0766b17: 縁有漏業因而生三有
T2266_.67.0766b18: 六十
九左
此釋名也各分段 義燈六末三十
九右
云。
T2266_.67.0766b19: 言分段者。分謂齊限。即謂命根。段謂差別。
T2266_.67.0766b20: 即五蘊體。捨此受餘。有差別故。此差別身
T2266_.67.0766b21: 命有齊限。即段之分名分段。命屬身故。即
T2266_.67.0766b22: 依士釋。或此分段倶通身命。皆隨因縁有。
T2266_.67.0766b23: 定齊限故名分段。亦分段名爲分段。即持
T2266_.67.0766b24: 業釋
T2266_.67.0766b25: 七十
謂前諸無漏細異熟果 義燈六末三
十八右
T2266_.67.0766b26: 云。變易生死即前識等五果種子皆爲親
T2266_.67.0766b27: 因。欲界福業幷色不動除無想天及五淨居
T2266_.67.0766b28: 爲近勝縁。依四靜慮縁事。無漏後得悲・智
T2266_.67.0766b29: 相應定願而爲遠勝縁。故此論云。由悲願
T2266_.67.0766c01: 力改轉身命。又云。無漏定願正所資感。又
T2266_.67.0766c02: 云。無漏有分別業。有分別業即後得縁事智
T2266_.67.0766c03: 倶之思。思亦即願故不別説。由所知障執
T2266_.67.0766c04: 彼菩提有情爲有。起此悲願亦爲斷除。留
T2266_.67.0766c05: 身久住故。所知障能爲其縁。雖實變易用
T2266_.67.0766c06: 名言種而爲親因。福・不動業爲増上縁。若
T2266_.67.0766c07: 無漏無勝堪能感變易生。由所知障方發
T2266_.67.0766c08: 悲願。故起無漏資身故業。故此論云。無漏
T2266_.67.0766c09: 定願資有漏業。今隱所資但擧能資及以
T2266_.67.0766c10: 能發勝劣兩縁。故勝曼等云。無漏業因所知
T2266_.67.0766c11: 障縁有意生身。既以識等名言種子爲親
T2266_.67.0766c12: 因生。明變生體是有漏。説是無漏界外生
T2266_.67.0766c13: 死者。依勝縁説。或無漏人所受生死。或無
T2266_.67.0766c14: 煩惱漏所受生死。故名爲無漏。非體無漏
T2266_.67.0766c15: 界外別性。非離三界有別有情。仁王般若
T2266_.67.0766c16: 云。三界外有別衆生。是外道義。非諸佛經
T2266_.67.0766c17:
T2266_.67.0766c18: 七十
非彼世間故名爲細 義蘊云。疏非彼
T2266_.67.0766c19: 世間乃非囘心至諸天尚不能見者。意云。有
T2266_.67.0766c20: 預流果入變易身。分段羅漢等皆不能見。
T2266_.67.0766c21: 但是分段身無間凡聖皆不見變易身説。
T2266_.67.0766c22: 得天眼亦不能見。若向果・菩薩等一種歸
T2266_.67.0766c23: 變易身。但各各同類自相見。從上得見下。
T2266_.67.0766c24: 下不得上。如初果受變易身不見上三果
T2266_.67.0766c25: 人變易。唯自類相見。若果人受變易。非
T2266_.67.0766c26: 但自類相見。亦得見下三果變易身。乃至
T2266_.67.0766c27: 回心及頓悟菩薩。雖有同受變日勿身。然下
T2266_.67.0766c28: 位自相見而不見上。上位自相見亦得見
T2266_.67.0766c29: 下位變易身。又此變易身極是肉眼亦能相
T2266_.67.0767a01: 見。縱有分段得天眼者亦不能見。問。初
T2266_.67.0767a02: 地菩薩受變易。二地分段菩薩得見下不。
T2266_.67.0767a03: 答。亦得見。以二地菩薩根劣惠強亦見下
T2266_.67.0767a04: 地變易細身。不同二乘無學等。以根鈍故。
T2266_.67.0767a05: 又雖是同初地然有分段有變易。但同類自
T2266_.67.0767a06: 相見。分段亦不見變易身。且初地菩薩若分
T2266_.67.0767a07: 段若變易。皆不能見二地菩薩分段身。既
T2266_.67.0767a08: 不見二地菩薩所住之士。豈得見身耶。亦
T2266_.67.0767a09: 如六欲天展轉下不見上天身土。以福有
T2266_.67.0767a10: 強劣故使然他具如次下八十
T2266_.67.0767a11: 七十
第八十説尚不見故 此變易身非唯
T2266_.67.0767a12: 諸天不見。如二乘等猶不能見。如下論
T2266_.67.0767a13: 二十
四左
八十二十二右云。問。若住有餘依涅槃界中。能
T2266_.67.0767a14: 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云何但由一
T2266_.67.0767a15: 生便能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所以
T2266_.67.0767a16: 者何。阿羅漢等尚當無有所餘一生。何況
T2266_.67.0767a17: 當有多生相續。答。由彼要當増諸壽行
T2266_.67.0767a18: 方能成辨。世尊多分依此囘向菩提聲聞密
T2266_.67.0767a19: 意説言物類。善男子若有善修。四神足已能
T2266_.67.0767a20: 住一劫或餘一劫。餘一劫者。此中意説。過
T2266_.67.0767a21: 於一劫彼雖如是増益壽行。能發趣阿耨
T2266_.67.0767a22: 多羅三藐三菩提。而所修行極成遲鈍。樂
T2266_.67.0767a23: 涅槃故不如初心始業菩薩。彼既如是増
T2266_.67.0767a24: 壽行已留有根身別作化身同法者。前方
T2266_.67.0767a25: 便示現於無餘依般涅槃界而般涅槃。由此
T2266_.67.0767a26: 因縁皆作是念。其名尊者於無餘依般涅槃
T2266_.67.0767a27: 界已般涅槃。彼以所留有根實身。即於此
T2266_.67.0767a28: 界瞻部洲中隨其所樂。遠離○而住一切諸
T2266_.67.0767a29: 天尚不能觀。何況其餘衆生能見。彼於涅
T2266_.67.0767b01: 槃多樂住故。於遍遊行彼彼世界親近供
T2266_.67.0767b02: 養佛菩薩中。及於修習菩提資糧諸聖道
T2266_.67.0767b03: 中。若放逸時諸佛菩薩數數覺悟。被覺悟已
T2266_.67.0767b04: 於所修行能不放逸 今謂。起信解謗以
T2266_.67.0767b05: 此論文證無餘依有色・心等。是故論文雖
T2266_.67.0767b06: 長具引不略。此文明言別作化身示現無
T2266_.67.0767b07: 餘般涅槃界。知是非實無餘涅槃。毎令幼學
T2266_.67.0767b08: 聽瑩。可不愼乎。此文亦見佛地論第二
T2266_.67.0767b09:
T2266_.67.0767b10: 七十
如前第七已有二解故 第七二十
八左
T2266_.67.0767b11: 云。義演八末上二十左云。疏總擧二人者。解
T2266_.67.0767b12: 云。即是頓悟・漸悟菩薩二人。若頓悟色界後
T2266_.67.0767b13: 生無漏。若漸悟即唯欲界後引生無漏第八
T2266_.67.0767b14: 疏一切異生即頓悟人者。意説。若悟頓人
T2266_.67.0767b15: 直入菩薩初地等即名異生菩薩。若不定性
T2266_.67.0767b16: 先得二乘有學聖果。或得無學聖果後囘
T2266_.67.0767b17: 心。入初地者即名聖者菩
T2266_.67.0767b18: 七十
此變易死下當知 義蘊云。疏此變易
T2266_.67.0767b19: 生死不屬無漏業者。問。實聖教説爲無漏。
T2266_.67.0767b20: 隨助因説即屬無漏。何理相違。答。此云。殊
T2266_.67.0767b21: 約異熟果是明。不屬無漏。若隨助因増上
T2266_.67.0767b22: 果攝。此據剋體不隨因。故無違也*義燈
T2266_.67.0767b23: 六末四十
四右
云。然分段死言屬三界。變易不
T2266_.67.0767b24: 言。以分段死隨業繋地即言三界變易之
T2266_.67.0767b25: 業説是無漏故不言地。要集説云。隨在二
T2266_.67.0767b26: 界者不善論意。變易生死隱不説彼有漏
T2266_.67.0767b27: 業。故處所差別。略准可知
T2266_.67.0767b28: 七十
論由悲願力故名變易 演祕云。論由
T2266_.67.0767b29: 悲願力至故名變易者。問。按攝大乘云。菩
T2266_.67.0767c01: 薩留惑證一切智。今云。悲願能招於生得
T2266_.67.0767c02: 至佛果。豈不相違。又生但由悲願而致。何
T2266_.67.0767c03: 用煩惱。不退菩薩而不斷耶。答。七地以前
T2266_.67.0767c04: 用受分段。八地已去不障道故。所以不斷。
T2266_.67.0767c05: 若爾應非是染汚法。染汚法者何不斷耶。
T2266_.67.0767c06: 答。如末那惑雖最後除亦得名染。此亦無
T2266_.67.0767c07: 失。又能助所知令變易續。故不斷之。若
T2266_.67.0767c08: 爾二乘無學囘心應無變易。煩惱無故。答。
T2266_.67.0767c09: 有惑習氣。能爲助縁亦受變易。且依初釋
T2266_.67.0767c10:
T2266_.67.0767c11: 七十
謂由大悲救生如細身命 義燈六末
T2266_.67.0767c12: 三十
九左
云。且依此論略列三名。一不思議
T2266_.67.0767c13: 易生死。釋名如論。亦通依士・持業二釋。以
T2266_.67.0767c14: 由無漏所資感故。所受返易妙用難測。非
T2266_.67.0767c15: 下劣境。變易即不思議。持業釋也。或無漏定
T2266_.67.0767c16: 願妙用難測名不思議。不思議之返易生死。
T2266_.67.0767c17: 即依士釋
T2266_.67.0767c18: 七十
一右
如資色界廣果天身 義演云。疏如
T2266_.67.0767c19: 悗究竟天身至欲界人天亦爾者。意云。此
T2266_.67.0767c20: 即指事也。有二解。一云若受變易生死者。
T2266_.67.0767c21: 以無漏定願資此舊身。令得廣大過於色
T2266_.67.0767c22: 究竟天身。然此天身長一萬六千由句。今資
T2266_.67.0767c23: 此身過彼天身。故云過一萬六千由旬。令
T2266_.67.0767c24: 過一萬<#0767_12/>一萬六千劫者。由菩薩得變易。必
T2266_.67.0767c25: 無漏法資延壽令長彼天。故過六千劫。或
T2266_.67.0767c26: 異於彼者。隨一種由無漏法資。或可身
T2266_.67.0767c27: 不得過一萬六千由旬。命亦不得過一萬
T2266_.67.0767c28: 六千劫。則所資身長短命劫數。論少異於
T2266_.67.0767c29: 彼天身命。故云或減於彼也。何以如是。由
T2266_.67.0768a01: 其菩薩願力。須長即長。須短則長。須短則
T2266_.67.0768a02: 短。而無定限。故云無定齊限。欲界亦爾者。
T2266_.67.0768a03: 意説。於欲界人天中受變易生死者。以無
T2266_.67.0768a04: 漏定願資舊身。今或長於舊業所感者。亦
T2266_.67.0768a05: 無定限。故云無定限。今即増減者。謂諸菩
T2266_.67.0768a06: 薩意欲爾故。若菩薩上生究竟天者。不得
T2266_.67.0768a07: 變易身也。第二解云。若生色究竟天者。必
T2266_.67.0768a08: 得變易即資本身。更長於一萬六千由旬。
T2266_.67.0768a09: 今更過一萬六千劫也。或減於彼用無漏
T2266_.67.0768a10: 資。故可身感舊身爾減舊命。何以如是。謂
T2266_.67.0768a11: 如由菩薩意欲等故。欲界亦爾。問。如色究
T2266_.67.0768a12: 竟天如何得有囘心耶。答。雖有聲聞生
T2266_.67.0768a13: 彼不囘心。直往菩薩生彼亦得變易。問。如
T2266_.67.0768a14: 聖者云。大地菩薩不生於彼。云何於色究
T2266_.67.0768a15: 竟天而受變易耶。答。前卷解亦有許得生
T2266_.67.0768a16: 者。故受變易身義亦無妨。且依前解。言色
T2266_.67.0768a17: 身五百由旬今過五百劫者。意説。第四禪
T2266_.67.0768a18: 中廣果天身。身長五百由旬。壽命五百劫。若
T2266_.67.0768a19: 菩薩受變易身。以無漏定願資故身因。令
T2266_.67.0768a20: 身自命或過於彼天減彼天義如前説。亦
T2266_.67.0768a21: 有疏無資廣果天身過五百由旬命過五百
T2266_.67.0768a22: 劫或減於彼。此疏本雖不載廣果之文。意
T2266_.67.0768a23: 義亦同。彼此皆得
T2266_.67.0768a24: 七十
一左
楞伽第四無漏法身楞伽第四二十
一左
云。
T2266_.67.0768a25: 大惠聲聞・辟支佛。未證法無我。未得不可
T2266_.67.0768a26: 思議變易生。是故我爲諸聲聞故説一乘
T2266_.67.0768a27: 道。大惠聲聞・辟支佛。若離一切諸過熏習。
T2266_.67.0768a28: 得證法無我。爾時離於諸過。三昧無漏醉
T2266_.67.0768a29: 法覺已。修行出世間無漏界中一切功徳。修
T2266_.67.0768b01: 行已得不可思議自在法身問。勝鬘三種
T2266_.67.0768b02: 意。成身通漸・頓二悟。楞伽所説亦爲通耶。
T2266_.67.0768b03: 答。樞要有二釋。一限頓悟。一通漸・頓。二各
T2266_.67.0768b04: 有理。正否如何。太抄・義演等前説爲勝。興
T2266_.67.0768b05: 師・範師後釋爲優。思之
T2266_.67.0768b06: 七十
二右
又此生死之所成故 義燈六末三十
 
T2266_.67.0768b07: 云。二名意成身。身即屬果。意願是因成通
T2266_.67.0768b08: 因果。即隨意所成之身。身屬因故。依士釋
T2266_.67.0768b09:
T2266_.67.0768b10: 七十
二右
勝鬘經云諸受根滅 經十八左云。世尊
T2266_.67.0768b11: 生死。生死者。諸受・根沒。次第不受根起。日是
T2266_.67.0768b12: 名生死。世尊生死者。此二法是如來藏。世間
T2266_.67.0768b13: 言説故有死有生。死者諸根壞。生者新諸根
T2266_.67.0768b14: 寶窟下末二十
六左
云。今明釋生死中有三。
T2266_.67.0768b15: 謂標釋結初生死。兩字標生死也。生死者。
T2266_.67.0768b16: 此三字將欲解釋故牒六也。諸受根沒者。
T2266_.67.0768b17: 釋生死也。眼耳等六根生識領納六塵。故
T2266_.67.0768b18: 云諸受。又此六根能能容受識住。故名
T2266_.67.0768b19: 爲受。此六能生我。故名根。沒者死也。生
T2266_.67.0768b20: 分已謝。死分次起。故云次第也。不受根起
T2266_.67.0768b21: 者。雖有根相。不能生滅領納前塵。故云
T2266_.67.0768b22: 不受根。又不容受六識。故言不受根也。是
T2266_.67.0768b23: 名結也。乃至今示生死之相。諸根壞者。眼
T2266_.67.0768b24: 等諸根壞。五受中捨受根壞。生者新諸根起。
T2266_.67.0768b25: 由業煩惱力未來還生爲起。五受根中是喜
T2266_.67.0768b26: 受根起。四識住中喜潤故。住亦是十二縁中
T2266_.67.0768b27: 識支也
T2266_.67.0768b28: 七十
此天人之名勝鬘也 寶窟上本
T2266_.67.0768b29: 四右云。言勝鬘者。外國名爲尸利摩羅。尸利
T2266_.67.0768c01: 此翻名之爲勝。摩羅名鬘。鬘謂華鬘。而言
T2266_.67.0768c02: 勝者。一釋云。鬘中之上故云勝鬘。勝鬘父
T2266_.67.0768c03: 母借彼世間殊勝之鬘以美其女。故號勝
T2266_.67.0768c04: 鬘也
T2266_.67.0768c05: 七十
二左
佛性論云受於變易 佛性論第二二十
九右
T2266_.67.0768c06: 云 。復次十地由四障故未得極果四徳。金
T2266_.67.0768c07: 剛後心方乃得之。應知。何以故以出三界
T2266_.67.0768c08: 外有三種聖人。謂聲聞・獨覺・大力菩薩。住
T2266_.67.0768c09: 無流界有四種怨障。由此四怨障故不得
T2266_.67.0768c10: 如來法身四種功徳波羅蜜。四怨障者。一方
T2266_.67.0768c11: 便生死。二因縁生死一。二有有生死。四有生
T2266_.67.0768c12: 死。乃至廣説
T2266_.67.0768c13: 七十
三右
彼經自云因之而起 經十二左具 文云。
T2266_.67.0768c14: 是故無明住地積聚。生一切修道斷煩惱上
T2266_.67.0768c15: 煩惱。彼生心上煩惱。彼生心上煩惱・
T2266_.67.0768c16: 上煩惱・止上煩惱・觀上煩惱・禪上煩惱・正受
T2266_.67.0768c17: 上煩惱・方便上煩惱・智上煩惱・果上煩惱・得
T2266_.67.0768c18: 上煩惱・力上煩惱・無畏上煩惱。如是過恒沙
T2266_.67.0768c19: 等煩惱。如來菩提智所斷。一切比白依無明
T2266_.67.0768c20: 地住之所建立。一切上煩惱起皆因無明住
T2266_.67.0768c21: 地縁無明住地
T2266_.67.0768c22: 七十
三右
所言住是何義 寶窟中末二十
八右
 云。略
T2266_.67.0768c23: 以八同釋五住地。第一釋名門。見一所住
T2266_.67.0768c24: 地者。能生名地。令所生成立名住。心迷不
T2266_.67.0768c25: 解名惑。八忍七智推求諦理名見。縁一
T2266_.67.0768c26: 理總斷煩惱。故名一處。故云見一所住地
T2266_.67.0768c27: 也。又解。五利煩惱推求名見。入見道一處
T2266_.67.0768c28: 併斷名見一處。言住地者。本爲末依。名之
T2266_.67.0768c29: 爲住。本能生末。目之爲地
T2266_.67.0769a01: 七十
三左
第八地説自在愚也第九論三十
三左
云。第
T2266_.67.0769a02: 七地中純無相觀。雖恒相續而有加行。由
T2266_.67.0769a03: 無相中有加行故。未能任運現相及土。如
T2266_.67.0769a04: 是加行障八地中無功用道故。若得入第
T2266_.67.0769a05: 八地時便能永斷。彼永斷故得二自在。由
T2266_.67.0769a06: 斯八地説斷二愚及彼麁重。一於無相作
T2266_.67.0769a07: 功用愚。二於相自在愚。令於相中不自
T2266_.67.0769a08: 在故。此亦攝土相一分故
T2266_.67.0769a09: 七十
三左
彼言大力 勝鬘經宋求那跋陀羅譯
T2266_.67.0769a10: 七十
三左
無上依經云大地菩薩 經上十五左云。
T2266_.67.0769a11: 阿難一切阿羅漢・辟支佛・大地菩薩。爲四種
T2266_.67.0769a12: 障不得如來法身四徳波羅密此經全部
T2266_.67.0769a13: 二卷梁眞諦譯。然佛性論亦眞諦譯。第二論
T2266_.67.0769a14: 十九右一處云大力菩薩。一處二十右云自
T2266_.67.0769a15: 在菩薩。明言異意同
T2266_.67.0769a16: 七十
三左
此非盡理但隨經者 義蘊云。據實前
T2266_.67.0769a17: 三果七地已前寧受變易。今云羅漢已得自
T2266_.67.0769a18: 在。自在菩薩及是八地故云非盡理也。下疏
T2266_.67.0769a19:
T2266_.67.0769a20: 七十
三左
佛地第二即前三果 第二十三左云。
T2266_.67.0769a21: 若爾聲聞或除七生。或除三生。或除上界
T2266_.67.0769a22: 處處一生餘一切生得非擇滅。或一切生皆
T2266_.67.0769a23: 非擇滅。云何更經三無數劫修菩提因而
T2266_.67.0769a24: 得佛。雖諸煩惱所潤分段得非擇滅。而由
T2266_.67.0769a25: 願力受變易生。三無數劫修菩提因。無有
T2266_.67.0769a26: 過失。非擇滅者。衆縁不具。於此時中畢竟
T2266_.67.0769a27: 不生。非永不生。彼雖長時住在生死。由
T2266_.67.0769a28: 定願力資惑生因。令其功能多時生果。即
T2266_.67.0769a29: 此一身展轉増勝乃至成佛。如延壽法更不
T2266_.67.0769b01: 受生
T2266_.67.0769b02: 七十
四右
於此時中異竟不生非永不生* 義蘊
T2266_.67.0769b03: 云。既無煩惱七生等後衆縁不具。畢竟更
T2266_.67.0769b04: 不受生。非此中第七生身斷絶不生。以資
T2266_.67.0769b05: 故因得相續也
T2266_.67.0769b06: 七十
四右
第八十説乃至廣説 第八十二十
三右
云。
T2266_.67.0769b07: 復次囘向囘向菩提聲聞。或於學位所待
T2266_.67.0769b08: 衆縁有差別故
T2266_.67.0769b09: 七十
四左
如前卷末已略解説 如第七論二十
八左
疏 
T2266_.67.0769b10: 七本五十
七丁
T2266_.67.0769b11: 七十
四左
七地已前乃是實身 問入地已去穢
T2266_.67.0769b12: 業已亡。得惡趣不生。何以有受實身乎。
T2266_.67.0769b13: 答。凡代受苦受薩埵利物之極。何有不實
T2266_.67.0769b14: 苦。若實不受則何稱化物之深。故瑜伽中
T2266_.67.0769b15: 分二十二根三斷門。苦根通非所斷。此論亦
T2266_.67.0769b16: 言苦受亦由無漏起故。若非入地已去代
T2266_.67.0769b17: 受苦時。何通非所斷。然入見已後雖復斷
T2266_.67.0769b18: 分別二障不造惡趣總報業。而倶生二障未
T2266_.67.0769b19: 斷。故造惡趣別報業。理亦無違。故疏主對
T2266_.67.0769b20: 法抄明言菩薩生三惡趣。太賢古迹等祖
T2266_.67.0769b21: 述斯義。言生三惡趣實身受苦。義演云。
T2266_.67.0769b22: 七地已前代諸有情受三途苦等者。意説。
T2266_.67.0769b23: 菩薩是欲界中人天實身。此菩薩代有情受
T2266_.67.0769b24: 苦時。菩薩身亦有苦受相應。以分段身麁
T2266_.67.0769b25: 火所燒也。菩薩若生厭離即除苦受。若菩
T2266_.67.0769b26: 薩在地獄中。或施飮食。或爲説法。務在利
T2266_.67.0769b27: 益。問。若菩薩是色界分段身。代有情受苦
T2266_.67.0769b28: 時。如何得有苦受耶。答。大悲菩薩當生欲
T2266_.67.0769b29: 界不生色界。故無有失。又解云。菩薩設
T2266_.67.0769c01: 生色界。縱入地獄。火燒不痛。以色界身細
T2266_.67.0769c02: 自業所感欲界火麁。麁細既殊。火燒不痛。苦
T2266_.67.0769c03: 已得變易身往三途者。化身往受苦等
T2266_.67.0769c04: 七十
五右
此句由自在故煩惱未盡故* 義演云。
T2266_.67.0769c05: 由於三昧得自在故受變易。煩惱未盡故
T2266_.67.0769c06: 受分段。屬第四句者。謂不受變易不受
T2266_.67.0769c07: 分段。即如來無餘涅槃界
T2266_.67.0769c08: 七十
五右
大智度論捨分段也 智度論七十三
T2266_.67.0769c09: 十左云。復次是菩薩又修集無量無邊善法
T2266_.67.0769c10: 身中無八萬戸蟲。亦少病痛故衣服・臥具
T2266_.67.0769c11: 等常淨潔無汚。得諸法實相等善根力故身
T2266_.67.0769c12: 中無八萬戸蟲。心清淨故身口等亦清淨。離
T2266_.67.0769c13: 虚誑邪曲等下賤煩惱故心清淨。二事清淨
T2266_.67.0769c14: 故雖行世間離諸逼迫苦惱。心不厭沒故
T2266_.67.0769c15: 出過聲聞・辟支佛地。是菩薩貴佛道故不
T2266_.67.0769c16: 貴利養。雖行頭陀不遺是法。以是究
T2266_.67.0769c17: 竟道因縁少分非究竟道。是名阿鞞跋致菩
T2266_.67.0769c18: 薩行類相貌 大般若三百二十六二紙四百
T2266_.67.0769c19: 四十八十三紙 云。善現不退菩薩身心清淨。非
T2266_.67.0769c20: 如常人身中常爲八萬戸蟲之所侵食。所
T2266_.67.0769c21: 以者何。是諸菩薩善根増上出過世間所受
T2266_.67.0769c22: 身形内外清淨。故無蟲類侵食其身。如如
T2266_.67.0769c23: 善根漸漸増益。如是如是身心轉淨。由此因
T2266_.67.0769c24: 縁是諸菩薩身心堅固曲若金剛。不爲違
T2266_.67.0769c25: 縁之所損惱*文 義蘊云。大般若云。不退菩
T2266_.67.0769c26: 薩身心清淨。非如常人身恒爲八萬戸蟲
T2266_.67.0769c27: 之所侵食
T2266_.67.0769c28: 七十
五左
如對法第十三抄會 對法抄第十六十
五右
T2266_.67.0769c29: 五十
五左
楞第四意生身故 第四之十五葉
T2266_.67.0770a01: 左全文。此次上文云。大惠如聖人智。修行
T2266_.67.0770a02: 分別見五陰虚妄。大惠是名五陰無五陰體
T2266_.67.0770a03: 相。大惠汝今應離如是虚妄分別之相。離
T2266_.67.0770a04: 如是已爲諸菩薩説離諸法相寂靜之法。
T2266_.67.0770a05: 爲遮外道諸見之相。已下如疏所引
T2266_.67.0770a06: 七十
五左
十卷楞伽第五云等 第五初右演祕云。
T2266_.67.0770a07: 疏十卷楞伽等者。疏雖粗釋初學猶述。今
T2266_.67.0770a08: 依古徳逐難略解。理惠之心證法相應。有
T2266_.67.0770a09: 寂滅意。名三昧樂。由入三昧能現身故。復
T2266_.67.0770a10: 由三昧安住心海。見自心境妄心轉識波
T2266_.67.0770a11: 浪識相。而不生起或見自境。顯由妄識不
T2266_.67.0770a12: 生方知第二身。文疏引不盡。而經次云。妙
T2266_.67.0770a13: 花莊嚴迅疾如意。猶如幻夢水中月鏡中像
T2266_.67.0770a14: 非四大生似四大相。是足身分。一切修行
T2266_.67.0770a15: 得如意自在。隨入諸佛國土大衆。釋曰。以
T2266_.67.0770a16: 無性惠悟此理。故得如幻定能覺諸法悉
T2266_.67.0770a17: 如幻等。菩薩所起意生之。身相好端妙如花
T2266_.67.0770a18: 莊嚴。有爲縁生故。如像等。言如實覺知諸
T2266_.67.0770a19: 法相。亦起身因。第三身。云種類生等者。釋
T2266_.67.0770a20: 云。應物現形。形非一故名爲種類。隨感齊
T2266_.67.0770a21: 發名曰倶生。起不加功稱無作行。無作行等
T2266_.67.0770a22: 爲起身因。身名種類倶生等也已上今謂義
T2266_.67.0770a23: 蘊亦同。彼云。疏一者得三昧樂者。由定而
T2266_.67.0770a24: 得法樂也。善通法後二以彼必得故行標
T2266_.67.0770a25: 之。三摩跋提者。顯定自在而得此身故以
T2266_.67.0770a26: 名也。二者如實覺知諸法相意生身者。由多
T2266_.67.0770a27: 住無相觀故。能如實知諸法皆如
T2266_.67.0770a28: 事。因得此身故五色也。三種類倶生無
T2266_.67.0770a29: 作行意生身者。由得四無礙智及業自在
T2266_.67.0770b01: 故。而得此身故。能變數萬億隨類化生種
T2266_.67.0770b02: 類多身倶時而起。不由功用名無作行。
T2266_.67.0770b03: 此之三名或從因稱或果名。理可思惟
T2266_.67.0770b04: 七十
七*左
經云自心寂靜等 義蘊云。疏經言自
T2266_.67.0770b05: 心寂靜等者。由得定自在故名自心寂靜。
T2266_.67.0770b06: 行種種行者。於一行中起諸行故。大海心
T2266_.67.0770b07: 者。謂本識也。轉識之相者。即大海波也。由
T2266_.67.0770b08: 得勝定故。煩惱之風不作。心波之相亦寂
T2266_.67.0770b09: 靜也。言自心境界者。謂眞如也。由證此境
T2266_.67.0770b10: 故如實知一切眞妄。故下頌云。非不見眞
T2266_.67.0770b11: 如而能了諸境等。餘義可知。故彼二種三
T2266_.67.0770b12: 種意生身名位有異者。楞伽・勝鬘意生身名
T2266_.67.0770b13: 二種
T2266_.67.0770b14: 七十
七左
故彼二種亦不相違 義演云。故彼
T2266_.67.0770b15: 二種三種至亦不相違者。意云。此意生身有
T2266_.67.0770b16: 箇三種。故云二種三種也。即如勝鬘・此
T2266_.67.0770b17: 論説二乘無學・已得自在菩薩得三種意生
T2266_.67.0770b18: 身。此即第一三種也。又楞伽經説三種意生
T2266_.67.0770b19: 身。即第二三種意生身也。故知據勝鬘・楞伽・
T2266_.67.0770b20: 唯識。菩薩三種意生身仍不勝有學囘心。今
T2266_.67.0770b21: 時並取佛地論。或除七生滿受變易。或除
T2266_.67.0770b22: 一生滿。或除上界處處受一生。及瑜伽八
T2266_.67.0770b23: 十或於學位方能棄捨。即前果人受變易。
T2266_.67.0770b24: 或無學位方能棄捨。故通取諸教。義方周悉
T2266_.67.0770b25: 如上。諸經所説變易名位有異義意亦不相
T2266_.67.0770b26:
T2266_.67.0770b27: 七十
七左
此變易生死從喩爲名 義燈六末二十
T2266_.67.0770b28: 云。三名變易化。變謂改舊。化謂新起。變化
T2266_.67.0770b29: 即身。持業釋也。更有多名。如能顯中邊惠
T2266_.67.0770c01: 日論辯
T2266_.67.0770c02: 七十
七左
此顯揚第十六非業報身 第十六十四
T2266_.67.0770c03: 云。聲聞轉依當知復有二種。一趣寂滅。二
T2266_.67.0770c04: 趣菩提。問。聲聞無學永盡。後有云何能證阿
T2266_.67.0770c05: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答。依變化身住能證
T2266_.67.0770c06: 菩提。非業報身
T2266_.67.0770c07: 七十
八右
論如諸異生拘煩惱故 義蘊云。論若所
T2266_.67.0770c08: 知障助無漏業至拘煩惱故者。疏中三釋不
T2266_.67.0770c09: 斷優劣。然第三解文顯明。以所知障解脱
T2266_.67.0770c10: 故得入無餘。不能發業潤故不同異生
T2266_.67.0770c11: 拘於煩惱。且第一解然。瑜伽以二乘定性與
T2266_.67.0770c12: 無種姓人種姓相類理即可然。今此以二
T2266_.67.0770c13: 乘趣滅心拘同於異生拘於煩惱。即法喩稍
T2266_.67.0770c14: 不相似。其第三解云。難伏外計者。誰爲計
T2266_.67.0770c15: 耶。大小二悉不許無漏同於善惡感生死
T2266_.67.0770c16: 也。若云小乘計以無漏熏禪感淨居者。即
T2266_.67.0770c17: 不得以所知障爲助已上今謂。疏三解
T2266_.67.0770c18: 中准語勢氣第一應優。以第二言亦有此
T2266_.67.0770c19: 理。第三言亦無過失故。第一言同二論
T2266_.67.0770c20: 故。喩取少分理類常何妨。法喩稍有不似。
T2266_.67.0770c21: 學者擇而居焉
T2266_.67.0770c22: 七十
八左
若作此解但有三文 義演云。疏若作
T2266_.67.0770c23: 此解有四問答至但三文者。解云。若將如諸
T2266_.67.0770c24: 異生拘煩惱文。答前問即有四問答。若將
T2266_.67.0770c25: 此文總作難詞即但有三問答。故前疏云
T2266_.67.0770c26: 或分爲三
T2266_.67.0770c27: 七十
九右
第八十説由種姓別 八十二十
三右
云。
T2266_.67.0770c28: 問。若。若阿羅漢囘向菩提便能證得阿耨多
T2266_.67.0770c29: 羅三藐三菩提者。何因縁故一切阿羅漢不
T2266_.67.0771a01: 皆囘向無上菩提。答。由彼種姓有差別故。
T2266_.67.0771a02: 所以者何。諸阿羅漢現見種姓有多差別。謂
T2266_.67.0771a03: 或見有諸阿羅漢倶分解脱。或復見有唯
T2266_.67.0771a04: 惠解脱。於無餘依般涅槃界而殳涅槃。是故
T2266_.67.0771a05: 當知由彼種姓有差別故。非一切阿羅漢
T2266_.67.0771a06: 皆能囘向無上菩提
T2266_.67.0771a07: 七十
九左
有二難意 義演云。疏有二難意者。如
T2266_.67.0771a08: 下疏曰。總同即第一難意。又云第二問也。
T2266_.67.0771a09: 即第二難意也
T2266_.67.0771a10: 八十
先答第二問 義演云。疏先答此第二問
T2266_.67.0771a11: 者。如論云。誰言實感至非獨能感已來。總
T2266_.67.0771a12: 是答第二問。也。然所知障等論文。是答第
T2266_.67.0771a13: 一問。有疏中錯作答第二問。讀者知之
T2266_.67.0771a14: 八十
初解同瑜伽亦無過失 義演云。疏初
T2266_.67.0771a15: 解同瑜伽佛地者。此瑜伽・佛地論中亦有此
T2266_.67.0771a16: 問答故。彼論云。若所知障助無漏業。乃至答
T2266_.67.0771a17: 云如諸異生物煩惱故。故同二論等
T2266_.67.0771a18: 八十
此第二外人問 此依有四問答以辨
T2266_.67.0771a19: 八十
一右
解脱者謂二涅槃等 義演云。疏解脱者
T2266_.67.0771a20: 謂二涅槃者。二涅槃者。謂有餘依・無餘涅槃
T2266_.67.0771a21: 也。問。二乘無學合得前三涅槃。何故但云
T2266_.67.0771a22: 得二涅槃耶。答。以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與
T2266_.67.0771a23: 一切有情共有。所以不説
T2266_.67.0771a24: 八十
一左
佛地論説是爲大過 佛地第二十一左
T2266_.67.0771a25: 云。是諸聲聞皆住無學。盡此一報必入永
T2266_.67.0771a26: 滅無餘涅槃寂靜安樂。與佛無異。如餘論
T2266_.67.0771a27: 説。何故引彼。趣大菩薩長時受苦。變易位
T2266_.67.0771a28: 中無諸苦受。斯有何過。行苦有故。是爲大
T2266_.67.0771a29: 過。雖經此苦令得如來三身功徳大喜大
T2266_.67.0771b01: 樂。故無有過。一切大樂不過涅槃。彼已證
T2266_.67.0771b02: 得。復何所少更求菩提。涅槃雖有寂滅安
T2266_.67.0771b03: 樂。而無受樂之菩提樂斷受樂等無量功徳。
T2266_.67.0771b04: 何用行苦有爲樂耶。有爲無漏猶如涅槃。
T2266_.67.0771b05: 是無漏故。非行苦攝
T2266_.67.0771b06: 八十
二右
如阿羅漢延壽之法 如次下明八十
四左
T2266_.67.0771b07: 伽第一十三左云。云何死。謂由壽量極故而
T2266_.67.0771b08: 便致死。此後三種。謂壽盡故。福盡故。不避
T2266_.67.0771b09: 不平等故倫記一上三十
六右
云。若依倶舍。約
T2266_.67.0771b10: 壽盡・福盡・福不盡等作四句。可知。若依對
T2266_.67.0771b11: 法。初將壽盡死對業盡死作四句。壽盡死
T2266_.67.0771b12: 非業盡死者。如大乘中一業感多生。如初
T2266_.67.0771b13: 一生壽盡故死。業勢未盡。二業盡故死非
T2266_.67.0771b14: 壽盡者。如有一業但感百年。百年滿已遇
T2266_.67.0771b15: 勝縁故更延壽命。於所延壽不盡而死。第
T2266_.67.0771b16: 三可知。第四倶不盡死者。中天之流。次將
T2266_.67.0771b17: 福盡死對壽盡死作四句。有福盡死者如
T2266_.67.0771b18: 飢凍死等。有壽盡死非福盡。如大福者死
T2266_.67.0771b19: 有餘財。福壽倶盡死者。衣食命一時倶盡。倶
T2266_.67.0771b20: 不盡死者。如大富者横被他殺 延壽法
T2266_.67.0771b21: 如瑜伽對法倶舍等明
T2266_.67.0771b22: 八十
二左
即非擇者復更生義 演祕云。疏即非
T2266_.67.0771b23: 擇者復更生義者。身苦及業已得非擇。更
T2266_.67.0771b24: 無重起。由此但資感身之業令身不斷。
T2266_.67.0771b25: 准此疏文更字下脱一無學。或不脱也。且
T2266_.67.0771b26: 未延前令得百年。百年外命得非擇滅。由
T2266_.67.0771b27: 後延故百年外命而得相續。故云非擇復更
T2266_.67.0771b28: 生也。非擇許生如後疏辯。且依後釋。今
T2266_.67.0771b29: 謂。演祕・義蘊・義演。皆爲非擇滅而解。然准
T2266_.67.0771c01: 下文恐應勝字。下八十七右文云。以定願數資。
T2266_.67.0771c02: 故改去前惡者。轉生後生者。亦有前盡
T2266_.67.0771c03: 後更生義。或有定力非極長時増勝。但得
T2266_.67.0771c04: 二十劫等。爲今更増亦有前盡後生之義
T2266_.67.0771c05: 八十
三右
不同小乘熏禪更互而起 演祕云。
T2266_.67.0771c06: 疏不同小乘熏禪等佉者。此唯無漏。彼漏
T2266_.67.0771c07: 無漏故有別也。或小熏禪而更造業。今但
T2266_.67.0771c08: 資業故云不同已上義蘊云。疏不同小乘熏
T2266_.67.0771c09: 禪等法。謂彼以有漏・無漏雜修掙慮生五淨
T2266_.67.0771c10: 居。今唯無漏定願故與彼別。論又所知障爲
T2266_.67.0771c11: 有漏依此障。若無彼定非有者。問。入法觀
T2266_.67.0771c12: 時既無此障。諸有漏法豈非有耶。答。有種
T2266_.67.0771c13: 故亦爲彼依。問。如前論説。以有漏言。雖
T2266_.67.0771c14: 非漏倶而從先時有漏種起唯此。但由第
T2266_.67.0771c15: 七識倶煩惱方成有漏。何故今説此障爲
T2266_.67.0771c16: 依。答。七倶煩惱由此故。若無此障彼或亦
T2266_.67.0771c17: 無。由此勝鬘云。無明住地爲依止。故恒沙
T2266_.67.0771c18: 煩惱因之而起。故有漏依唯所知障
T2266_.67.0771c19: 八十
三右
言勝定者第四靜慮 義演云。疏勝定
T2266_.67.0771c20: 者舊云邊際第四靜慮者。即諸定之中此最
T2266_.67.0771c21: 上勝故云勝定。此定地起中最後邊故名返。
T2266_.67.0771c22: 是勝極故名除。地地中上品定他。故四定倶
T2266_.67.0771c23: 名勝定。或唯第四靜慮亦得之殊勝故。准疏
T2266_.67.0771c24: 通其二解
T2266_.67.0771c25: 八十
三右
今雖無文理不違故 演祕云。疏今
T2266_.67.0771c26: 雖無文至理不違者。望能得人得彼四定。自
T2266_.67.0771c27: 所得中最殊勝者。即名邊除。若望他自下
T2266_.67.0771c28: 不知上。下人云何名得邊*除。邊際不得
T2266_.67.0771c29: 何得變易。由斯不可望自他言 有説。
T2266_.67.0772a01: 貞觀以前古以爲邊際名唯局第四。是小
T2266_.67.0772a02: 乘意。奘師已後定知。廣通四定。對法論文實
T2266_.67.0772a03: 爲皎據。然今疏言雖無文説者。意謂。由邊
T2266_.67.0772a04: 際定受變易者。無文説何靜慮邊際定。此
T2266_.67.0772a05: 約無剋説。非謂都無論文。以對法論四定
T2266_.67.0772a06: 倶名邊際定故。義演云。疏今雖無文至理不
T2266_.67.0772a07: 違者。望能得人得彼四定。自所得中最殊勝
T2266_.67.0772a08: 者。即名邊際。若望他自下不如上。下之
T2266_.67.0772a09: 人云何名得返際。返際不得何得變易。由
T2266_.67.0772a10: 斯不可望自他説
T2266_.67.0772a11: 八十
三右
佛地云乃至廣説 佛地第二十三右云。
T2266_.67.0772a12: 斯有何過。行苦有故是爲大過。雖經此苦。
T2266_.67.0772a13: 令得如來三大喜大樂故無有過
T2266_.67.0772a14: 八十
三左
論既未圓證猛利悲願 演祕云。論
T2266_.67.0772a15: 既未圓證至猛利悲願者。問。執彼菩提可
T2266_.67.0772a16: 是法執執有情何非我執。答。若執有情常
T2266_.67.0772a17: 一主宰可我非法。但執有體。不捨自情。
T2266_.67.0772a18: 故但法收
T2266_.67.0772a19: 八十
四右
論又所知障有大助力 演祕云。論
T2266_.67.0772a20: 又所知障爲有漏依者。問。前言有漏由與漏
T2266_.67.0772a21: 倶。云何復云由所知障。答。若成有漏必由
T2266_.67.0772a22: 漏。倶與漏爲依。必藉斯障成漏成依。二
T2266_.67.0772a23: 義既別。前後無違
T2266_.67.0772a24: 八十
四右
論若所留身非彼境 演祕云。論若
T2266_.67.0772a25: 所留身有漏定願等者。正解如疏。有義。二乘
T2266_.67.0772a26: 故意以無漏定資人可不得。然無大悲大願
T2266_.67.0772a27: 力故。無漏力弱故。所資身但名分段。不爾
T2266_.67.0772a28: 熏禪定唯有漏。詳曰。論既明言。豈以人情
T2266_.67.0772a29: 抑不從。又彼熏禪留身事而義不同。謂熏禪
T2266_.67.0772b01: 者。資異地因生異地果。難故可容無漏定
T2266_.67.0772b02: 熏延壽。但延此報前因。何得相例。復所延
T2266_.67.0772b03: 果而非永固。與變易生而不齊等。故可依
T2266_.67.0772b04:
T2266_.67.0772b05: 八十
五左
經言界外生死等文 演祕云。疏
T2266_.67.0772b06: 界外生死漏生死者。解云。准經文應云界
T2266_.67.0772b07: 外生死・界内生死。界内即有漏也。界外即無
T2266_.67.0772b08: 漏。無漏即變易。有漏即刀段。但約助縁故
T2266_.67.0772b09: 云界外。體非實爾 今謂。有漏即分段者。
T2266_.67.0772b10: 非也。此唯明變易。何係於分段
T2266_.67.0772b11: 八十
五左
即十地云當生其中 十地論云。佛地
T2266_.67.0772b12: 論一十左云如是淨土方所圓滿。既超三界
T2266_.67.0772b13: 異熟果地。如涅槃等。應無有因。若有因 者
T2266_.67.0772b14: 應三界攝。若言淨土超過三界。還有超過
T2266_.67.0772b15: 三界法。因此應當説其相。云何勝出世間
T2266_.67.0772b16: 善根所起。謂大宮殿用出世間無分別智後
T2266_.67.0772b17: 得所得智善根爲因而得生起。非是無因。
T2266_.67.0772b18: 非大自在天等爲因
T2266_.67.0772b19: 八十
六右
更勘勝鬘此等文也 勝鬘經二左楞伽
T2266_.67.0772b20:
T2266_.67.0772b21: 八十
六右
瑜伽八十乃至廣説 八十二十
二右
云。問。
T2266_.67.0772b22: 囘向菩提聲聞爲住無餘依涅槃界中能發
T2266_.67.0772b23: 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取。爲往有餘依
T2266_.67.0772b24: 涅槃界耶。答。唯住有餘依涅槃界中。可有
T2266_.67.0772b25: 此事。所以者何。以無餘依涅槃界中遠離
T2266_.67.0772b26: 一切發起事業。一切功用皆悉止息。問。若
T2266_.67.0772b27: 准有餘依涅槃界中。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
T2266_.67.0772b28: 三菩提者。云何但由一生便能證得阿耨
T2266_.67.0772b29: 多羅三藐三菩提耶。所以者何。阿羅漢等尚
T2266_.67.0772c01: 當無有所餘一生。何況當有多生相續。答。
T2266_.67.0772c02: 由彼要當増諸壽行方能成辨。世尊多分
T2266_.67.0772c03: 依此囘向菩提聲聞。蜜意説言。物類善男子。
T2266_.67.0772c04: 若有善修四神足已能住一劫。或餘一劫。
T2266_.67.0772c05: 餘一劫者。此中意説。過於一劫彼雖如是
T2266_.67.0772c06: 増益壽行。能發趣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而
T2266_.67.0772c07: 所修行極成遲鈍樂涅槃故不如初心始
T2266_.67.0772c08: 業菩薩 佛地第二十三左亦同
T2266_.67.0772c09: 八十
六右
此是發趣初修菩薩 義演云。疏此是
T2266_.67.0772c10: 發至極遲鈍者。解云。如世尊言。善修神足能
T2266_.67.0772c11: 住一劫者。即是發趣極極鈍耳。於出現界
T2266_.67.0772c12: 事佛。欲合此聲聞出現土中十方世界承
T2266_.67.0772c13: 事諸佛。欲令遣起有情。故此人名極遲鈍。
T2266_.67.0772c14: 不如初修菩薩者。若無學囘心二萬劫或十
T2266_.67.0772c15: 千劫方至菩薩信心。若初修頓悟菩薩經六
T2266_.67.0772c16: 十劫即至信心亦有。疏不無出現界事佛
T2266_.67.0772c17: 變化有情。文義亦無違今謂。義演牒文於
T2266_.67.0772c18: 現流等無之。知更有一本
T2266_.67.0772c19: 八十
六左
無上依經如別抄會* 義蘊云。疏無
T2266_.67.0772c20: 上依經有四種生死者。一方便生死。謂無明
T2266_.67.0772c21: 住地能生於行。是生死疎縁故言方便二因
T2266_.67.0772c22: 縁生死。謂無明住地所資之。是生死之正因
T2266_.67.0772c23: 故。三者有生死。謂三種意生身。三有有之
T2266_.67.0772c24: 中有異熟故言有有。滅此生死體生不無。
T2266_.67.0772c25: 更有生滅等相。故言有有。四無有生死者。
T2266_.67.0772c26: 謂此生死無有苦苦・壞苦。故言無有。滅即
T2266_.67.0772c27: 變易之身所有生異等。此亦更無生死。故云
T2266_.67.0772c28: 無有生死。且説變易四種生死。文有餘。廣
T2266_.67.0772c29: 如樞要・燈*義演云。疏四種生死者。一方
T2266_.67.0773a01: 便生死。謂所智障是變易生前加行也。二者
T2266_.67.0773a02: 因縁生死。唯是無漏業因。三者有有生死。即
T2266_.67.0773a03: 是以定願力初變易漸漸。四者無有生死。謂
T2266_.67.0773a04: 此變易身漸漸衰劣* 樞要下末二十
八左
云。
T2266_.67.0773a05: 攝四生死者。無上經上十
五左
云。阿難一切阿羅漢・
T2266_.67.0773a06: 辟支佛・十地菩薩。爲四種障不得如來法
T2266_.67.0773a07: 身四徳波羅蜜。何者爲四。一者生縁。二者生
T2266_.67.0773a08: 因。三者有有。四者無有。何者生縁。或即是無
T2266_.67.0773a09: 明住地能生一切行。如無明生業。何者生
T2266_.67.0773a10: 因。或是無明住地所生諸行。譬如無明所生
T2266_.67.0773a11: 諸業。何者有有。縁無明住地因無明住地
T2266_.67.0773a12: 所起無漏行三種意生身生。譬如四取爲縁
T2266_.67.0773a13: 三有漏業爲因起三種有。何者無有。縁三種
T2266_.67.0773a14: 意生身不可覺知微細墮滅。譬如縁三有
T2266_.67.0773a15: 中生念老死。下文又云。阿難於三界中有四
T2266_.67.0773a16: 種難。一者煩惱。二業難。三者生報難。四者過
T2266_.67.0773a17: 失難。無明住地所起方便生死。如三界内煩
T2266_.67.0773a18: 惱難。無明住地所起因縁生死。如三界内業
T2266_.67.0773a19: 難。無明住地所起有有生死。如三界内生報
T2266_.67.0773a20: 難。無明住地所起因縁生死。如三界内過失
T2266_.67.0773a21: 難。有有者。有三界有異執體無有者。無有
T2266_.67.0773a22: 苦苦等唯有行苦相。以無漏資生死。示説
T2266_.67.0773a23: 爲難・義燈六末四十右云。與四種生死相攝
T2266_.67.0773a24: 者。無上依經云。有四種生死。一方便。二因
T2266_.67.0773a25: 縁。三有有。四無有生死。如分段生死有四
T2266_.67.0773a26: 種難。一煩惱難。二業難。三報難。四過失難。
T2266_.67.0773a27: 煩惱難者。謂無明・愛・取業難行全及有少分
T2266_.67.0773a28: 報難。即識等五果・並生・老死。過失難者。謂
T2266_.67.0773a29: 生・靈・滅・愛・悲・苦惱。以變易四如次譬
T2266_.67.0773b01: 彼。即所知障爲方便。有分別業爲因縁。不
T2266_.67.0773b02: 取無漏有分別。業非過失故。非失集故。或
T2266_.67.0773b03: 印不同也。所得變易爲有有。以其五蘊有
T2266_.67.0773b04: 生・靈・滅等。爲無有生死。既譬彼過失。即變
T2266_.67.0773b05: 易上生・靈・滅等行苦攝故。更無餘果云。無
T2266_.67.0773b06: 有生死。准此而言念念有四。不同古人方
T2266_.67.0773b07: 便生死在初三地。因縁生死四・五・六地。有
T2266_.67.0773b08: 有生死七・八・九地。無有生死在第十地。隋・
T2266_.67.0773b09: 唐攝論並悉無文。無上依經及寶性論亦不
T2266_.67.0773b10: 配地。西明釋云。無明支名方便。所發行支
T2266_.67.0773b11: 名爲因縁。識等八支名爲有有。生・老死名
T2266_.67.0773b12: 爲無有。今謂。少乖文。既無明喩分段死煩
T2266_.67.0773b13: 惱難者。即愛・取支亦煩惱攝。既以因縁喩
T2266_.67.0773b14: 業難。即有支少分亦因縁攝。餘略不論。準
T2266_.67.0773b15: 論・本疏及前第七等無間縁皆已廣辨 性
T2266_.67.0773b16: 性論第二十九右云。四怨。四無有生死。一方
T2266_.67.0773b17: 便生死者。是無明住地能生新無漏業。譬如
T2266_.67.0773b18: 無明生行。或因煩惱方便生同類果名爲
T2266_.67.0773b19: 因縁。如無明生不善行。若生不同類果。但
T2266_.67.0773b20: 名方便。無明生善行・不動行故。令無明住
T2266_.67.0773b21: 地生新無漏業亦爾。或生同類。或不同類
T2266_.67.0773b22: 生福行名爲同類。以同類俗故生智惠行
T2266_.67.0773b23: 名不同類。以智是眞惠故是名方便生死。
T2266_.67.0773b24: 二因縁生死者。是無明住地所生無漏業。是
T2266_.67.0773b25: 業名爲因縁生死。譬如無明所生行。是業但
T2266_.67.0773b26: 感同類不生不同類果。善行但生樂果。不
T2266_.67.0773b27: 善但招苦報。故名因縁生死。方便生死譬
T2266_.67.0773b28: 凡夫位。因縁生死譬須陀洹以上。但用故
T2266_.67.0773b29: 業不生新業。三有有生死者。是無明住地
T2266_.67.0773c01: 爲方便。無漏業爲因。三種聖人是意所生
T2266_.67.0773c02: 身。譬如四取爲縁有漏業爲因三界内生
T2266_.67.0773c03: 身。有有者。未來生有更有一生名爲有有。
T2266_.67.0773c04: 如上疏阿那含人於第二生中般涅槃者餘
T2266_.67.0773c05: 有一生故。故名有有。四無有生死者。是三
T2266_.67.0773c06: 聖意生最後身爲縁。是不可思惟退墮。譬如
T2266_.67.0773c07: 生爲縁老死等爲過失*
T2266_.67.0773c08: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十七
T2266_.67.0773c09:
T2266_.67.0773c10:
T2266_.67.0773c11:
T2266_.67.0773c12:
T2266_.67.0773c13:
T2266_.67.0773c14:
T2266_.67.0773c15:
T2266_.67.0773c16:
T2266_.67.0773c17:
T2266_.67.0773c18:
T2266_.67.0773c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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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266_.67.0773c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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