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 (No. 2266_ 湛慧撰 ) in Vol. 67

[First] [Prev+100] [Prev] 624 625 626 627 628 629 630 631 632 633 634 635 636 637 638 639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説爲眠。又鬼趣傍生許眠無失
二十
五右
大論第五彼約別義 次前論四左云。
又説大論
第五
尋伺憂・喜相應。曾不説與苦樂倶
故。捨受遍故可不待説。何縁不説與苦
樂倶。雖初靜慮有意地樂。而不離喜。總
説喜名。雖純苦處有意地苦。而似憂故。
總説爲憂
二十
五右
論四皆與五別境倶 義蘊云。論皆容
與五別境倶者。問。前言。悔彰止眠障觀。此
即悔眠與定惠不得倶起。如何論説行相
無違。答。前據等引及殊勝惠故説爲障。
此約等持聞思劣惠。悔眠可與倶也。問。尋
伺依惠。如何惠倶。答。依思分者可惠倶
故。問。前言思惠合成。既必有惠。何得更
與惠倶。答。覆誑貪癡分得與貪癡倶。此説
思分。惠倶亦爾。又約別引倶亦無失。前解
爲勝
二十
五左
有人云初靜慮也 義燈云。疏云有
人云。三藏言西方有二説。一云。未至定有
尋伺。非根本地者。不然。尋伺支非未至故。
論有誠文。初靜慮也。此意不是不許尋伺
通近分地。但説立禪支不依近分故。破
他妄傳三藏云西方有二釋。一云尋伺在未
至定非根本地故。諸徳不悉。皆妄㡰。
應尋此説了本爲眞。問。何以得知。靜慮
支立唯依根本。答。顯揚第二云。離欲惡不
善法故。有尋有伺離生喜樂初靜慮具足住。
釋云。具足者謂修習圓滿。住者謂於入住
出。隨意自在。若此諸支在近分立。何名圓
滿出入自在。若分有故亦得立支。無色應
立。何故對法第九不依無色故唯根本
演云。疏有人言三藏言西方至説初靜慮者。
有人云。傳三藏法師。説未至定中有尋伺
者不然。唯論云。即四禪根本定中。應有十
八禪支。非未至定有尋伺支。若許立支者。
初禪未至定中有喜受。應立爲支。又二禪
未至喜受。三禪未至定中有樂受。此等應立
爲支。若不立支者。明知。依根本定立支。
不依未至定中立支也。所言支者。由如
依於樹林根莖等有多支葉生。即顯此樹
林榮盛相也。禪支亦爾。依於根本定爲根
莖故。而生十八禪支。此支即是功徳支葉
也。設未至定中有尋伺者。亦不是禪支。乃
至爲未至定中根。既未來如何能生支葉。雖
爲此難。或可未切。又難云。未至定中有尋
伺。即立爲禪支。欲界有尋伺。應立爲禪支。
彼既不爾。此云何乃然。由此道理。雖地法
合有立禪支。要依根本定立也。支者支分
義也。然禪支有十八種者。瑜伽六十三。倶 
舍二十八云。初靜慮有五支。一尋・二伺・三
喜・四樂・五心一境性。二定有四支。一内等
淨・二喜・三樂・四心一境性。三定有五支。一
捨・二念・三正知・四樂・五心一境性・四定有
四支。一捨清淨・二念清淨・三不苦不樂・四心
一境性。此名十八禪支。具如瑜伽六十三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二十九終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
七本
之二

二十
六右
論悔但容與貪等細故 演祕云。論
悔但容與無明相應者。問。此倶無明應唯不
共。不共迷理。此迷不迷。答。設爾何違二倶
有失。若不迷者何名相應。所縁異故。若言
迷者。而因邪見之所引生親義焉在。答。
傳有三釋。一云。但言不共有親迷理非皆
親迷。二云。雖邪見力之所引生。不縁見起
故亦親迷。三云。悔倶無明亦是非主。由此染
悔非親迷攝。有義斷云。然悔親迷其理難見
故。説不共有非親迷。雖違論文理相順也。
詳曰。夫染悔者。悔偱於善悔不作惡。此豈
非迷苦諦理耶。雖復邪見前後引生不縁
爲境。親迷何失。無文遮故。論聞思位中有
悔眠故者。問。眠無五識。何得有聞。答。有
二釋。一云。縁所受逆聞説法等亦得名
聞。二云。眼但有思。文中總擧非顯眠位
得名聞也。今取前釋
二十
六右
合瞋邪見不得 義演云。疏合嗔邪
見貪我見至不得者。此言悔與嗔邪見及癡
而五法倶起故。此解亦好。論文且爲麁相
云不得與九或倶。據實亦得倶也。問。此
悔何故不得與慢・疑・邊見・見取・戒取等
倶。答。思之可知
二十
六右
又解必不得倶與悔間起 義演云。疏
又解。必不得倶與悔間起者。此言不與根本
煩惱倶者。且順論文作此解也
二十
六左
如大論第七染汚分別説 義演云。疏
如本得相應有。意説。嗔與慢相應也。依斯
瑜伽第一明七種分別。其中有染汚分別不
染汚分別。若染汚分別者。即通不善染有覆
無記。不染汚分別者。即通善淨無覆無記
故。於尋伺差別立七種分別今謂。若指
七分別中染汚者。染汚日是第六。何言第六。
恐七字形誤。合作一字。次下引論同於
此。今檢瑜伽第七無文。第第六初至第七
終。明十六異論六十二見等
二十
七右
如五十五對法等同 五十五初紙
四紙
十八七右對法第一十九右之文。皆如上引
二十
七左
顯揚第一不言無記 第一十七右云。
惡作者。謂於已作未作善不善事。若染不染
悵怏追戀爲體次上七左疏云。不言無記
彼是通言故。義蘊・義演。並言染・不染中含
二無記故。云通言。又次下二十
九左
引瑜伽七分
別中不染汚。此不染汚通善無覆無記。又次
四十
四左
文詳易解
二十
八右
聞所成等即狹劣也 義演云。疏於聞
思修三位皆有尋伺故者。故瑜伽第一曰。聞
所成地者。謂從聞所生解文義惠。及惠相
應心心所等。思所成地者。謂從思生解義
惠。及惠相應心心所等。修所成地者。謂從修
所生解理事惠。及相應心心所等。聞謂聽
聞。即是耳根發生耳識聞言教故。思謂思
慮。即是思數。發生於惠思擇法故。修謂修
習。即是勝定。發生於惠修對治故。解云。三
惠即用別境惠爲自性。若據瑜伽釋論。
説三惠地故。通心等爲三地體。疏皆是此
故者。意云。聞等位中取成諸法。皆日是聞思修
三位所攝。皆有尋伺故。若但云聞惠等不
言取成者即狡故。言所成即寛。兼攝餘
略纂六九右云。聞謂聞惠。聞縁教故。以
此爲因。所成諸法名聞所成。即以彼惠及
相應法。幷聞所縁。若文若義。幷所得果爲
彼地體
二十
八右
論有義初二有悔眠故 演祕云。論
聞思位中有悔眠故者。問。眠無五識。何得
有聞。答。有二釋。一云。縁所受境聞説法
等亦得名聞。二云。眠但有思。文中總擧非
顯眠位得名聞也。今取前釋*文義蘊云。
聞思位中有悔眠故者。問。眠無耳識。因何
有聞。答。因先所聞。睡眠位中有惠生故。亦
名聞惠。故瑜伽説。聞謂比量。睡眠時既無
説者。實不聞教。但第六識思推聽教。似
耳識故亦名聞也。疏解眠位説有思據決定
者。故不言聞。或疏爲正。論言聞思。義兼
於悔。不説眠故
二十
八右
次應辨染故先不説 義演云。疏次
應辨染至故不説者。意云。既説悔通善性。
次即合説悔通不善。何故不言通不善。乃
説。通無記。答。以次第問。合説悔通不。
善謂後説悔通見修二斷。即於彼處自説所
以。今時不述也
二十
八右
染謂有覆眠等三皆通 義演云。疏
染謂有覆至*眼等三皆通者。意説。染無記
者。謂我見倶時無記心等。淨記者。謂威儀
等四。今言眠等三法通染淨二無記者。如
何通耶。答。與欲界修道身邊二見倶時。即
通於染。意説。眠位之中得起任運身邊二
見。身邊二見。既有覆無記性故。得與眠倶。
如何尋・伺通染無記耶。答。尋・伺既通任
運分別故。我見倶時得有尋・伺。問。若爾者
即第七識中我見。應亦有尋・伺倶。答。此不
應爾。尋・伺説爲第六識有。不説第七有
尋伺。故知。且據第六識説。問。五識既許有
尋・伺。五識應當有我見。答。不爾。五識
有尋伺者。由第六識引故言有。五識實
無尋伺故不相違。此據欲界説。其悔行相
麁猛。未通染無記。染無記行相微細故。若
悔通染者。乃是不善非是無記故。惡作即
不與欲界中倶生身邊二見倶起也。上來
據欲界辨。初定豈有二無記。尋伺故者。意
説。尋・伺通染淨無記也。初定豈有第六
識中倶生身邊二見相應尋・伺。初定中亦有
威儀等相應尋・伺故。云初定有二無記尋

二十
八右
論四無記中非定果故 義燈云。論
四無記中悔唯中二者。問。異熟通果倶容得
起威儀・工巧。悔既容與中二性倶應通四
種。答。雖色界天起通果心來。至佛所起
身威儀及語工巧。又諸聖者。起通果心。屈申
言語不爲利樂。皆是無記。此皆上界及異熟
心起。非單四無記故皆不倶。今據單起威
儀・工巧容與悔倶。問。悔非染無記倶者。
如所知障望菩薩人。即是染汚。豈非彼倶。
答。據煩惱障非染無記。依所知障通染
無記故不相違
二十
九右
此説異熟有二二謂法執 義林三科
章云。依瑜伽第三。説無記有四。無此自性。
唯識亦説。法執不彰二乘故。異熟生攝。準
瑜伽六十六。説無記有五。初四如前。更加
第五自性無記。謂諸色根是長養者。外諸色
處非異熟等之所攝者。皆名自性無記。除
善・染・色處・聲處。案此文。唯論色蘊是自性
無記性。不説四蘊通自性無記。今解。四蘊
亦通自性。如二乘等所起法執。是異熟生亦
名自性。然異熟生有二種。一是業感。二是
從生。所以本地第三説四無記。已攝自性
盡。六十六中開第五者。以從生者體非異
熟立爲自性。前後二文不相乖返故。五蘊
法並通自性。諸師於此闕而不論。後學之
徒。遂無憑據。略纂十三九右云。異熟生有二
種。一從異熟種子生。二從異熟相續生。第
六識等者。是異熟種子生。名假異熟。如眼
根非眞異。其第八識是異熟相續生。前念
後念皆異熟故。今前念後念皆是異熟者。能
執持。非六種識故有異也佛地論七四左
云。若法執等所知障體。亦在無覆無記心中。
二乘無學亦現行故。無學位中無有不善有
覆無記。此就二乘名爲無覆。若望菩薩是
染汚故。亦名有覆。故所知障亦名無覆亦
名有覆。一體二名所望別故。煩惱障中有所
知障。是所依故。必執有法而計我故。體雖
無二而用有別。如一識體取境用多。由此
熏生一種子體。亦有多用。起時雖倶而漸
次斷。聖道勢力有分齊故。若所知障就二
乘説。無覆無記。四無記中何無記攝。異熟生
攝。以從異熟識生起故。若爾何者非異熟
生。如増上縁餘所不攝。皆此攝故異熟
差別。具出瑜伽六十六十七紙
六紙
略纂・及倫記・
對法抄四等。如上已辨
二十
九右
二謂法執不通惡作 義演云。疏二
謂法執至不通惡作者。意説。此法執無記心
心所。以通染故。不與惡作倶。前説染無
記不與惡作倶故。此明於淨無記。法執染
故。此不説也。此中云異熟生無記。是業果
異熟心心所故。不攝法執無記。所以此中
不説也。法執無記名異熟生者。非是業果
異熟生。但從異熟識中種子生故。名異熟

二十
九左
其餘無記心亦是彼攝 義演云。疏
其餘無記心至亦是彼攝者。第一解云。其惡
作通無覆無記性者。若縁威儀・工巧。即是
威儀工巧無記攝。若無覆無記惡作。設不縁
威儀・工巧。亦是威儀工巧心攝。是縁威儀工
巧心之類故。非餘異熟生心攝也。此解即
順論文故。云不通異熟性。又其餘無記心
至亦是彼攝者。有云。同薩婆多宗。威儀寛
故。設乘餘無記心。雖不縁威儀・工巧。是
威儀等攝。問。威儀何不與法執無記心心
所倶。答。謂威儀等唯無覆無記性。法執有覆
故非彼倶。又設除業果及法執異熟無記。並
縁威儀心等。外餘汎起無記心者。亦是威儀
中收。許令是異熟生攝。今且隨小乘亦威
儀攝也。周云。其餘無記等者。即指前法執染
無記。是四無記之餘。雖不縁威儀等。以是
縁威儀心之流類。亦威儀中攝。此義未詳。
謂法執心是染。威儀心是非染。如何言是威
儀心之類。答。倶無記故。據此意者。悔與染
法執無記倶。謂悔不通異熟性故。所以法
執無記。非向異熟生中收。若許與染無記
倶者。違前疏文。不許惡作與染無記倶
故。解云。雖不與我執無記倶。不妨法執
無記倶也今謂。諸説未穩。其餘無記者。
除向二種異熟生。外餘無記心不縁威儀
等者。此心雖不縁威儀等。而無記類。故攝
威儀等中。有云約薩婆多者。疏文無有其
意。略纂十六二十
七左
云。即異熟生心獨頭起者。
及縁威儀工巧心後等流引生異熟生心。亦
名威儀心工巧心縁也
二十
九右
又解彼不縁亦惡作倶 義演云。疏
又解。彼不縁威儀心等至亦惡作倶者。第二
解也。意説。其惡作無記生者。若縁威儀等。
即威儀心等攝。若惡作無記性者。若不縁威
儀等。即合是異熟生無記攝。如有卒爾生
悔。悔昨日過見悔不問。問。彼人在如是
之心。既非染淨。若非異熟生者。更是何心
收。答。據大乘中。異熟生心寛。餘不攝者。皆
異熟生攝。如増上縁也。今此解者。即違論
文。所以會云。論中且據業果無記説。説云。
不倶不妨。異熟生中一分無記。亦得倶也。
故云異熟生無記亦惡作倶今謂。此釋非
也。此解意。謂法執異熟生無記。亦惡作倶。
非約卒爾心等而言易可知
二十
九右
應勘諸論佛地二障等文 瑜伽佛地。
如上已引
二十
九左
此異熟生心非實異熟 義演云。疏此
異熟生心非實異熟尋伺亦然者。意説。睡眠・
尋・伺。但名異熟生不名眞異熟。若現行第
八識。名眞異熟亦名異熟生。以異熟識自
種子生故。得異熟生名。不同六識別報心
心所等*文義蘊云。疏此異熟生非實異熟者。
此説眠與異熟生倶非第八也。故此與前
第三卷明第八識中無散動故文不相違
也。此言尋伺亦然者。後解尋・伺非異熟。但
亦非眞異熟倶也
二十
九左
不與第三相違也 義演云。疏不與
第三第八識中亦相違者。第三卷説。異熟者
是第八眞異熟。此言異熟者。是異熟生非
眞異熟。故與前第三論不相違也
二十
九左
非謂信等別唯起一 義演云。疏謂信
等別唯起一者。意非唯與信等一法倶。瑜
伽爲但十一中隨與一善相應即名爲義」
三十
或靜及妙皆通二種 義演云。疏或靜
及妙皆通二種者。意説。妙靜簡尋・伺二種。
有云。皆通二種者。意説。妙通簡悔眠・尋・伺
二種靜亦爾也今謂。後説爲正
三十
又解亦是生上起下 義演云。疏云。
又解至亦是生上起下者。唯第二解。即先聞
比丘。於色界中有中亦得起悔。今言上不
起下者。據多分説等者。此會違也。據多
分説者。如無聞比丘。於中有位起悔。餘
時不起故云多分。及生有故言無也者。又
據色界生有説也。若有生在色界不得
起下地悔。據此一時故云不起下悔也
三十
一左
彼時極促此據本有位 義蘊云。疏
後時極位不容生悔此據本有者。問。此何本
有。答。有多釋。一云。無用比丘。欲界本有
由先得定有天眼通。見上中有。即便起悔
者。此理不然。中有之身亦具五蘊。若有中
有即是生彼。如何上界更有悔耶。又天眼
通力上界繋。彼倶之悔云何得是下地繋耶。
若悔是上界繋者。即是上縁於上。云何此説
下縁於上。亦不見惡作通上界文。若退天
眼已方起此悔者。既無天眼。如何見彼中
有。故爲下可。又一解云。中有心謗滅便
生地獄。地獄本有起此悔者。理亦不然。此
説邪見悔倶。地獄既無分別煩惱。如何得
有邪見。又一云第四禪本有者。亦爲不可。
中有起謗便生地獄。必不生上故皆不當。
今應釋云。疏言此據本有邪見悔者倶。此
約餘時。欲界本有悔修上定説。非増上悔
故不違理
三十
一左
上煩惱等皆以三界分別 義演云。疏
上煩惱等皆以三界分別者。即上差明煩惱
等約三界上下分別皆得起故。准此亦應
生上起下悔
三十
二右
論不許故不相違 義演云。疏論不
許至故不相違者。此明得起下悔所以也。
且如前第六卷。既將煩惱三界分別上下得
起。准知。悔亦合約三界明所以。今説生
上得起下悔。如何知。以邪見者悔修定故。
故得起下。若爾何故論文不許耶。答。論但
十根本煩惱中。但與無明相應。更不
與餘九惑相應。所以中有起邪見。不與悔
倶。今言得起下者。據別時説。別時者。即
邪見前得起故名倶。故知。得起下悔故。
與論文亦無違返
三十
二右
許倶義隱 義演云。疏許倶義隱者。然
許悔與邪見及嗔倶起。義稍隱故。故云不
倶。其實亦倶。然此一段疏總有四解。第一
與第四品別。下知倶伽嗔也今謂。義
演牒文穩字作隱。現本爲正。隱字順疏文

三十
二右
悔非無學離欲捨故 義演云。論悔非
無學離欲捨故者。此是三學分別。然有宗悔
眠二種。非學無學。是有漏故。尋・伺具三。通
無漏故。依經部宗。四皆通三。無學身中有
悔眠故。今依大乘悔非無學。離欲捨故。猶
如憂根。問。如諸律説。無學無記犯戒生悔。
是非惡作。解云。是厭假説悔名。於無記而
生悔者。未見誠文。應是惠及勝解。義亦無

三十
二右
善法欲已去皆名爲學故 瑜伽五十
十一右云。問。未知根何義。答。修諦現觀
者。從善法欲已去。於一切方便道中。即彼
五根義。當知是此義
三十
二左
對法第四皆通此説 對法第四六左
云。謂求解脱者。所有善法是有學義。從積
集資糧位已去。名求解脱者。當知求證解
脱分位名積集資糧位。又云。謂於諸學處
已得究竟者。所有善法是無學義。以阿羅
漢等於増上戒心惠學處。已得究竟故名
無學。六十六十七右云。復次云何學法。謂或
預流或一來或不還。有學補特伽羅。若出世
有爲法。若世間善法。是名學法。何以故。依
止此法。於時時中。精進修學増上戒學増上
心學増上慧學故。云何無學法。謂阿羅漢諸
漏已盡。若出世有爲法。若世間善法。是名無
學法五十七十二左就二十二根中亦明三

三十
三右
問苦根名不斷 瑜伽略纂第十五

云。問曰。何故憂苦二根説不斷耶。苦根
體是斷法。在無學身起故。如前説。憂根
順離欲説爲初二無漏根體。二無漏根體。
不斷相從説不斷。雖無學身。無以體善法
故。唯斷縁縛。不是斷體。欣求涅槃故。亦
名不斷。於第三果已去。非擇滅不起故。言
修斷及不斷
三十
三右
謂苦根由無漏 義演云。疏謂苦根
在五識由無漏故者。釋所以也。意説。聖人
身中有苦根者。以由無漏故有也。後得位
引者。意云。五識中苦根。聖人得成就者。由
無漏後得倶時。能引五識中諸精進等得
有苦根。此約苦根與無漏後得倶時名
引。即五識同時意識無漏智引起也
三十
三右
或引後時五識等生 義演云。疏或引
後時五識生等者。意云。或前念無漏後得。能
引得後念五識中苦根也。此約前後念相
引故。與前解不同也
三十
三左
五十七説如對法第十 演祕・義演
並引對法。不引五十七何也。疏撮擧其
意不引全文。五十七二十云。如經言於
上解脱希求憂慼云何。希謂修行者作如是
念。是處衆聖能具足住。求云何。謂修行者作
如是念。我於是處當具足住。慼云何。謂於
下劣不生喜足。憂云何。謂於無上心生思
墓。此中預流一來。於一切種皆圓滿故。建
立憂根。若不還果雖有初二。餘二無故不
立憂根。唯善法欲
三十
三左
如對法第十 演祕云。論亦非如憂深
求解脱故者。憂求解脱是無漏根。故通不
斷。故對法論第十云。未知根者。謂信等五意
喜樂憂捨。已知根體數亦同之
三十
三左
隨順行相等 義演云。疏隨順行相
者。憂行相修於所求。如憂早不得解脱
等。又後非無漏道親所引生故。亦非如憂。
深求解脱故者。又解云。此文別釋眠悔二
種。眠雖無漏道引。非親所生故。非如苦
根。悔雖求解脱而非深求故。非如憂。由
斯悔眠非非所斷
三十
三左
論已斷故名非所斷 義演云。論若已
斷故名非所斷者。重釋睡眠容非所斷。謂若
已斷名非所斷者。無學身中善無記眠。亦非
所斷。於中縁縛先已斷故。故於此起眠無
縛所斷名非所斷。此即約縁縛斷名爲非
所斷。故六十六云。云何非所斷法。謂一切有
學世間法。一切無學相續中所有諸法。此中
若出世法。於一切時自性淨故。名非所斷。
餘世間法由已斷名非所斷
三十
三左
六十六説皆已斷故 六十六十七左
云。云何非所斷法。謂一切有學出世間法。一
切無學相續中所有諸法。此中若出世法。於
一切時自性淨故名非所斷。餘世間法。由
已斷故名非所斷演祕云。問。不還斷眠。
何故唯言無學斷已名非所斷。答。不還能縁
縛未盡故。不同無學*義蘊云。疏六十六
説至皆已斷故者。彼文意説。二乘無學。煩
惱之縛盡故。彼身中有有漏諸法皆名已
斷。約已斷故名非所斷。即此有漏諸法皆
名非斷故。此睡眠亦通非斷。問。悔眠二法
倶欲界繋。何故悔離欲斷。而眠乃通非所斷
耶。答。悔唯慼行多與憂倶故離欲捨。眠行通
欣由段食起。無學既食故眠不斷
三十
三左
據求無漏即非非斷 義演云。疏據
求無漏無漏所引即非非斷者。此文意説。若
憂即能深求無漏。憂何時早證等。若苦即
無漏所引。苦根亦名無漏。今者眠若望憂
能求無漏苦無漏所引者。其眠即合是斷
法不通不斷。何以故眠不能求無漏。又眠
無記性者。無漏後不引。然眠善性者。雖除
無漏遠引。以不親引生故。以親言簡。若
將眠同憂苦。即不通非斷。若約縁縛名
非所斷。即通非斷。又由無學者有段食故
有眠。眠通不斷
三十
三左
惡作雖悔故深言簡 義演云。疏惡
作雖至故深言簡者。意云。且如悔。若悔先
不求涅槃等。雖亦是善悔。然行相不深。不
如於憂。憂行相深故
三十
四右
又解此據多分不得者 義演云。疏又
解。此據多分不得者。意云。説悔不通不斷
者。據多分有不求涅槃不起善悔者説。
不妨有求出世深生悔故。亦通不斷
三十
四右
遠引生故 義演云。疏遠引生故者。意
説。無漏遠引眠者。如聖者或經一日二日
等入觀疲勞與睡眠是也
三十
四右
二法雖非通無漏師義 義演云。疏
尋伺二法雖非無分別智乃至此解即通無漏
師義者。此師意。然雖本智中即不與尋伺
倶。然由加行位中尋伺能引眞見道故。或
後得智中。同時亦引起尋伺故。尋伺得通
無漏名非所斷。故後解雖非乃至即不通無
漏師義者。此義意説。若根本後得智中皆無
尋伺。然由尋伺能引無漏智。由如於憂。或
彼後得智引相應尋伺。由如於苦。故尋伺
如憂苦亦名無漏。義蘊亦同
三十
四右
大論第五非尋伺故 第五十三右云。
尋伺七種相中第六尋伺決擇者。若尋伺即
分別耶。設分別即尋伺耶。謂諸尋伺必是分
別。或有分別非尋伺。謂望出世智。所餘一
切三界心心法。皆是分別而非尋伺
三十
五右
顯揚第二是無漏故 演祕云。按顯
揚第二十四左説。爲無漏及爲尋也。即彼論
云。二正思惟。謂依正見。與彼倶行離欲思
惟。云恚思惟。無害思惟。於修道中。相續作
意思惟諸諦。與無漏作意相應。令心趣入
極趣入。尋求極尋求。釋曰。趣猶向也。入是
解也。尋謂推尋。此趣尋等各有勝劣故有
極言。餘文可悉。問。伺何不入八道支耶。
答。未見大乘所明之文。且依有宗。婆沙論
九十九云。伺無彼相。是故不立。復次菩提
分法。行相猛利。伺用微劣。是故不立。復次
伺用。爲尋所覆損故。於策正見。尋用偏
増。故伺不立菩提分法。有義。顯揚論云。尋
求極尋求。此即是尋。趣入極趣入。此即是伺。
二種總名正思惟支。與小乘別故亦無失。
又瑜伽二十九十一右云。由此正見増上力
故。所起出離無恚無害分別思惟名正思惟。
若心趣入諸所尋伺。彼唯尋思如是相状
所有尋伺。若心趣入諸所言論。即由正見
増上力故。起善思惟。發起種種如法言論。
是名正語
三十
五右
顯揚第二故有等言 如上已引
三十
五右
對法第十是語言因 對法第十八左
云。正思惟者。是誨示他支。如其所證。方便
安立發語言故十第一十七右云。何故
淨覺人。念智功徳具。説諸上妙地。有力不
解釋。何故唯歎淨覺。淨覺是説因故。覺名
覺觀。是口言行演祕云。即瑜伽云。若心趣
入諸所言論。亦言説因。又云。問。彼論無有
正思惟言。據何説有。答。彼論牒頌。淨覺人
者。依梵論本云思惟也。疏依梵文故無
有失。問。經云思惟。云何即證尋成無漏。
 答。言思惟者。八道支一。體即是尋故得爲
證。又解脱月。諸菩薩衆。請金剛藏釋十地
義。准十地經歎菩薩徳。金剛藏等。八地上
位。上位意識。唯是無漏。解脱月等歎云淨
覺。淨覺明知。體非有漏
三十
五右
問既引十地語言因 演祕云。疏問
既引十地至語言因故者。此難意云。言思惟
者。是本經頌。論家云釋。何故唯歎淨覺。淨
覺是言説因故。覺名覺觀。是口言行。准其
論文。亦得爲證。何故不引*義蘊大同
三十
五左
答若依梵本淨思惟也 義燈云。西
明釋云。正引十地三諸之中第一請文。長
行釋云。唯歎淨覺。淨覺是説因故。覺名覺
觀。即口言行。三藏解云。應言尋伺。言覺觀
者。譯家謬也。今護法師。引爲誠證者。今恐
傳謬。何以故。本疏主説。親承三藏云。撿梵
本言僧羯臘波。但是思惟。亦無正字。何況
是尋。言覺者覺觀。此説覺爲觀。譯家増故
雷斧下・二十五紙左云。梵云。僧羯臘波。翻云思惟。子
註云。梁眞諦譯。唐三藏譯 云。作意 者未詳。何據今准慈
恩西明淄州等。何
有唐三藏譯云作意耶
今西明云。三藏解云。應言
尋伺。言覺觀者。譯家謬也。經但説云淨覺。
覺即是尋。如何得言應云尋伺。故知。傳謬。
問。設唯是觀。觀即是尋。尋是語因。後師何故
不引爲證。答。正思惟支體有二種。一通諸
部。二乘因果。及大乘因後得位體。即唯是尋。
一唯大乘因果通本後體。即思及惠。瑜伽二
十九云。若心趣入諸取尋思。彼唯尋思如
是相状所有尋思。乃至云。起善思惟。發起
種種如法言論。是名正語。正語是果。思惟語
因。及顯揚第二云。尋求極尋求。現前尋求覺
了計算觀察。思惟思惟性。又瑜伽二十九云。
若得彼已以惠安立。如證而覺。總立此二
合名正見。准知。此倶正思惟支皆是初體。
對法第十説。惠蘊攝正見正思惟正勤。九十
八云。若出世間以正智爲自性。除諸戒支
安立。非安立眞如爲所縁。瑜伽二十九云。
由八支攝行迹正道。能無餘斷一切煩惱。
能於解脱究竟作證。是故名爲八支聖道。
當知。此中若覺支時所得眞覺此根本位。若
得彼已以惠安立。如證而覺。此後得位。云
如證而覺故。此等皆是後八支體不説尋
故。後師依大乘通因果本後正思惟支。非
是尋故。所以不引演祕云。疏故引不同彼
但應云淨思惟者。顯今論家但引本經不
引論釋。不引論意。具辨如燈。問。若引本
經經頌否正思惟者是語言因。何得引
之證是説因。答。文雖不言理必可故。故經
頌云。何故淨覺人。念智功徳具。説諸上妙
地。有力不解釋。既云淨覺説上妙地。今何
不釋。明知。淨覺即是説因。不爾如何叙有
淨覺責不釋耶。詳曰。觀文察理兼論無
傷。何所以者。且覺觀言。若梵本有。即不應
責譯主加増。若梵本無。想唯識師不引此
謬取彼正論思惟之言。通證因果言説之
由。竟有何失。論説説因甚明著故。更思
今謂。演祕云不引論意如燈。燈云。非是
尋故。所以不引。然按疏意非全不引。雖
引與舊譯別故。疏云引不同。燈云非尋
故不引者未詳。笠置師會云。疏外縱現行
本一重問答等。具如彼中云云。義蘊云。疏答
若依梵本等者。此答意云。若説覺觀理合
是尋。准梵本既云僧羯臘波。即是思惟。元
非覺觀。翻譯失錯。實不是等。今此論引與
梵本同。與此方十地論別也。問據此方若
准梵本。即彼此二論不違返。問。設僧羯臘
波是思惟。更加淨字。與此所引少別。何得
言因。答。淨思惟即八道中正思惟支。倶語
言因故不違也
三十
六右
又解十無學法無尋故 十無學法者。
對法第十十五左曰。又十無學法。當知止
無學戒蘊定蘊慧蘊解脱蘊解脱智見蘊説。
何以故。無學正語正業正命。是無學戒蘊。無
學正念正定。是無學定蘊。無學正見正思惟
正精進。是無學惠蘊。無學正解脱。是無學解
脱蘊。無學正智。是無學解脱智見蘊義演
云。此師意説。正思惟即是尋伺。故知。佛十無
學法中除正思惟。唯有九無學法。又八聖道
支中。既許正思惟是一數。即應佛有七聖
道支
三十
六左
八地已去有漏五識 義演云。疏八
地已上無漏觀心既相續轉至有漏五識者。
此即難也。難云。五識要由尋伺引者。八地
以去。無漏心常相續。若無尋伺時。如何發
起有漏五識。答。不爾。大目連定中聞聲。非
有尋伺引五識。故知。八地菩薩起五識。未
必由尋伺引。無漏意識相續。雖無尋伺。不
妨五識亦得起。前顯五識多由彼尋伺起。
非説一切時要由尋伺引五識起也
三十
六左
大乘不爾如樞要説 樞要下末七右
云。五十六説。身行有三。謂出・入息・及身業。
語行亦三。謂尋・伺・及語業。正思惟與語爲
因故。尋通無漏。五十七。五根不攝三十七
品中六語・業・命・喜・安・捨。不説不攝正思
惟。即是惠故。此云何通。瑜伽五十六十八右
説。身行有三。謂入・出息・及身業。語行亦三。
謂尋・伺・及語業。意行亦三。謂受・想・及意業。
故佛無尋・伺何妨語轉。業不無故。第四
禪中二息等。既無其身得住。二定處應無
尋・伺及語業。故語應亦轉。邊・非*邊行故。
如前已説。身業唯染不可爲例。又論且擧
身業染者。論實亦有無漏善法。不爾佛身語
如何得轉耶。故以業思爲轉。常入第四定
義燈五末四十
九左
云。問。身語心行有*邊非
*邊。第四定地雖無出入息。有思*邊行身
業得轉。在佛果位既無尋伺語之*邊行。語
應不轉。答。如疏及樞要説。問。既説語業
爲語*邊行。第二定上地法有語。同身行
故。答。約佛可爾。語不假尋。除佛已外語。
必尋引故已上無。問。説法逗機。語假尋伺。
汎爾言説何假尋伺。猶如五識多由彼起。
亦有五識非尋伺生。如無色定起耳聞聲
等。答。二定已上起語時難。猶如五識必
假尋伺。問。身在欲界及初靜慮。起語時易。
應同五識。答。語皆推度。起必尋伺。五識不
爾故不得例。又設一解。欲界汎語二定已
上。或有語言非尋伺發。但用思生。諸論但
言尋伺起者。隨麁相説。如思惟支。問。正
思惟支以尋爲體。佛身闕過。諸靜慮支。既
説尋伺。佛無應過。齊功徳故。答。道支唯無
漏。佛無可成過。禪支漏無漏。縱&T055762;亦非過。
不爾功徳即令具者。諸佛應成有漏。禪支
是功徳故。又如疏解。依於思惠。若爾無麁
細。何成對治支。答。亦依思惠分爲麁細及
對治支。如正思惟。亦無過失具如上疏
四末二十
二左
及義燈釋
三十
七右
以七十三四句爲證 演祕云。問。根
本智中有尋伺耶。答無。故瑜伽論七十三
初左云。問。若思惟眞如即觀眞如耶。設觀
眞如即思惟眞如耶。答。應作四句。有思
惟眞如非觀眞如。謂以分別所攝如理作
意思惟眞如。但見眞如相不見實眞如。乃
至未至正通達位。及通達後作意思惟安立
眞如。有觀眞如非思惟眞如。謂通達眞如
時。由勝義故。思惟其相。有思惟眞如亦
觀眞如。謂通達後相續思惟非安立眞如。有
不思惟眞如。亦不觀眞如。謂離如理所引
作意思惟諸相。釋曰。其第二句。即根本智。
言非思惟明無尋伺。若爾云何言由勝義
思惟其相。答。不同加行後得智等。云非
思惟。爾親證眞言由勝義。名思惟其相。
思惟即是能縁異名。亦如出世末那之名。非
染意故不名思量。無漏正思亦名爲意
謂。瑜伽四句中第二句。檗本作由勝義故
思惟其相。鮮本思惟之上更有非字。鮮本爲
正。演祕依錯本故消釋芸芸
三十
七左
然大論第五名分別 此尋伺決擇之
文。如上已引義演云。疏大論第五解。此二
是三界心心所者。大論約此二種分別辨。一
有漏心名分別。二*邊計心名分別。解此二
種有漏。即是三界心心所。名分別也
三十
七左
雖據有漏作論 義演云。疏雖據有漏
作論者。意云。分別於五法中屬第三者。據
有漏作論。不言唯屬第三等。以尋伺亦
通無漏後得智也
三十
七左
若准第二師此義應思 義演云。疏
若准第二師至佛便無乃至此義應思者。據
第二師説因中十地及二乘等無漏心中有
無漏尋伺。佛果全無尋伺。若爾佛果但有思
惠而無尋伺。言無麁細者。意説。尋是麁伺
是細故。可立爲能治支。佛果思惠。既無麁
細故。無能治支。若自餘人有煩惱。在初修
初定。初禪中有尋伺支。以尋伺支能治欲
界中恚害不善法故。故説尋伺支是對治支。
喜樂是攝益支。定體是所依支。此定體是餘
尋伺喜樂之所依也。如來身中煩惱既無故。
無尋伺爲能治支。同不放逸能對治放逸。
如來無斷有不放逸。尋伺既名對治支。如
來應有尋伺支。答。護法須防如來則有不
放逸。尋侵是語行。佛無無漏語行故。無尋
伺支
三十
七左
如樞要説 樞要下末六右云。此中正思
惟。若體是尋通無漏者。何故五十七二十二
根中五根。不攝三十七中六法。謂語・業・命・
喜・安・捨。故正思惟別即惠根。此師以因果
通論。故體即惠。前師此可爲正故。尋非無
漏。以尋名説之。如三界適悦名樂。瑜伽第
四云。若無漏界有爲定所攝。初靜慮亦名有
尋有伺。依尋伺處法。縁眞如爲境入此定
故。不由分別現行故。故知。尋伺引無漏。無
漏引中兩解皆得。若言尋伺必是分別。而
不定説唯屬第三故。通無漏。何不對分
別四句分別。以互有寛狡故
三十
八右
其楞伽師第一卷解 義演云。疏其
楞伽師乃至立差別者。諸楞伽師。即執楞伽
經中八九種種識如水中諸波。土八識尚不
別。何既別有心所。故不立心所。中百論師。
執諸法皆空。諸法尚不許立。豈別立心所。
經部師及妙音師。唯立三心所。所謂五蘊中。
受・想・思三。餘善染中。皆依思上假立。無別
有體。若更立有心所。則經文應云多蘊。
不令唯立五蘊。故知。心所唯有三種。此等
雖有心所。少故名無。妙音尊者亦同經部
作此説。即是婆沙論中四評家師中一人
也。餘者謂覺天・世友等。彼雖不言一切心
所幷無等者。經部計有三心所等少也。餘
染善等。是思分位假也。據此道理總爲此
難。如前第一卷解。思想等是實。觸等是假。
如前既難義燈云。要集云。妙音不立。勘
文不獲。楞伽中百論師等者。護法造論不
關此地諸師所難。智度論等廣辨心所復
何人也。或可。護法假叙賓主。今謂本意云。
楞伽中百論等諸師。非説此地。但説西國。
如 理門論云破古因明師。古因明師不善
之者。非無著等。楞伽等師者。道理亦爾。雖
智度論廣明心所何妨。有説。即心分位。如
智度論。廣辨諸法何妨。清辨云勝義空俗
妄爲有不妨。護法依彼等計。假立賓主起
此問端今謂。如要集辨。妙音無有此計。
疏上下文。皆言覺天。此言妙音。恐應
失。撿婆沙百四十二七左爲覺天計不言
妙音
三十
八左
如倶舍妙音等計 倶舍第十三紙云。
有説。三和即名爲觸。彼引經證。如契經言。
如是三法聚集和合説名爲觸此擧經部
計觸心所假無實體。婆沙百四十二七左
三十
八左
即攝論第四如前引 攝論第四
五左十地論第八楞伽第十。廣説其相
三十
八左
攝論第四故此略頌 無性攝論第四
十四右云。若遠行獨行無身寐於窟。調此難
調心。我説眞梵志樞要云。瑜伽五十七
四左二十二根中。問。世尊依何根處説如
是言。遠行及獨行無身寐於窟。答。依意根
*處。由於前際無始時故。*邊縁一切所知
境故名爲遠行。諸心相續一一轉故。無主
宰故名爲獨行。無色無見。亦無對故名爲
無身。依止色故名寐於屈。攝論第四云。遊
歴一切所識境故名爲遠行。爲證此義復
説獨行。無第二故。言無身者。無形質故。
寐於窟故。居在内故。言調此者。於如是
心作自在故。難調心者。性儱㑦故義燈云。
心遠獨行者。攝論既云。無第二故名爲獨
行。似依一意識義釋。准引此難。不唯依
經部此頌通大小乘故。在婆沙正理等
中。光記亦釋。此見疏一本三十
六左
如彼集成一
之四
辨之
三十
九右
無垢稱經第四卷 經第第四
九左
三十
九右
五十六説故唯説六 五十六八右云。
雖復經言如是六界説名士夫。然密意説
故無過失。問。此中有何密意。答。唯欲顯説
色動心法最勝所依。當知是名此經密意
略纂十五七左云。釋六界經云。唯欲顯説
色動心所最勝所依者。六界中四大色所依。
空是動往來所依。識是心所所依。若言六
界無心所。心所無別體。唯言六界不説於
造色。色亦無體義燈云。問。四大及心體性
可知。空體何。答。准雜集第二。廢立二十
五種色云。謂作取依故。作相故。即立逈色
及表色所以。表即屬申。正是動作。故瑜伽第
一云。表色者謂業用爲作動轉差別。此作所
依。即彼逈色。逈色者雜集云。謂離餘礙觸
方所可得。問。何非餘空説是逈色。既云逈
色。復何名空。答。士夫界故非虚空空。離礙
觸方所。故復名空。問。若取逈色。逈色即離
四大有。何故餘部説唯四大不空所造。答。
彼不了故。宗計異故。不可爲責。經部有師
不立心所。大乘異説亦復同彼。共引此經。
不唯經部。瑜伽但云。有一沙門若婆羅門。欲
令名中唯心實有非諸心所。或亦假叙非
必彼難具如次下疏釋四十
紙右
三十
九右
論莊嚴論説無別染善法 演祕云。
論莊嚴論許心似二現等者。按隋所譯
第五云。能取及所取。此二唯心光。貪光及信
光二光無二法。釋曰。求唯識人。應知。能取
所取。此之二種唯是心光。如是貪等煩惱光。
及信等善法光。如是二光亦染淨二法。何
以故。不離心光別有貪等染淨法故。詳
曰。准此疏云能取所取名以二現。文理相

三十
九左
牒已成義義演云。疏牒已成義者。意云。
此第一句義。即已前論文中在。八識心王六
位心所。此成立心王心所之上。皆能現似
見・相二分。或現似能取所取。疏主意。若哲
法師云。許心似二現者。即心似貪等現。似
信等現名似二現。今此兩解。哲解 稍親。本
意引頌證無心所。不論現似見・相二分。
疏主錯解此文。或可無錯。擧見・相心現。例
染淨亦是心現也*今謂心王可然。言成立
心所者。不順此中文勢。若如哲法師義。則
如是之無失。或指下文
四十
初以經證後以理成 義演云。疏初以
經證者。即無垢稱經等。後以理成者。即指莊
嚴論也。義蘊大同
四十
第九十卷皆有相應之言 第九第十
相應言等者。第九七右云。得力通自在。及共
相應法。現諸一切色。心法如是生。又十八紙右
惱熏種種共心相應生。衆生見外境非諸
心法體。第十十九
紙左
云。以依有無熏。生共心
相應。死不共相應。清淨實相法。共智相應

四十
如對法第五非自性等 演祕云。按
對法第五十七紙云。同行相應者。謂心心法。
於一所縁展轉同行。此相應復有多義。謂
他性相應非已性。如心不與餘心相應。受
不與受相應。瑜伽五十六七紙右所明。如前
已引
四十
離日輪外有光明故 義演云。疏離日
輪外有光明者。光有二種。一近輪光。二遠輪
光。有經説云。日有千光。五百下照。五百傍
照也
四十
此楞伽經五法品説 第七五法門

云。心心數法一時非前後。如日共光明
一時而有。分別種種相
四十
五十六説 五種性不成 五十六八左
云。五種性不成。分位差過失。因縁無別故。
與聖教相違
四十
彼言且説故立五蘊也 五十六七右
云。有一沙門若婆羅門。欲令名中唯心實
有非諸心法。此不應理。何以故。且説諸
蘊有五種性。不成就故。又若彼計分位別
故有五性者。分位別計亦有過失。何以故。
是諸分位展轉相望。作用差別。若有若無。皆
成失故。若言有者。由相異故。便應有異
實物體性。若言無者。計分位別則爲唐損
略纂十五六左云。論破無心所唯心實中。
此破經部師唯有心王一法。受想行心非別
有體。今破之曰。且説五蘊不成。無別想受
行故。違經失他。設計有一心前後分位別
有受想等。非一刹那中有受想等。今破若
有無皆生失有者。由此心相異故。便應同
時得有實數。何故初刹那唯名識。第二念
名受。三念名想。一心得有想異。故知。由
倶時心所法故。所以如此應知。縁可縁境。
初念等即應名受。心知所縁故。如第二念
心無者有分位別。虚勞其功計有別位。
量汝言。第二念應不名受。作用無別故
如初念心
四十
一右
分位差過失故成非理 五十六七右
云。又不應謂如六識身分位差別。何以故。
由六識身所依所縁有差別故。是諸分位一
處可得故。不應理略纂十五七右云。若計
如六識非倶時分位別有六。彼不同此。
所依等別故。此心心所法。一處倶起故不爲

四十
一右
彼計六識體等 演祕云。疏彼計六識
體一等者。有義彈云。此未必然。彼意但説
同是了別。前後分位六識不同。詳曰。識若有
六喩豈得成。所喩四蘊。體計一故。若了別
同。約位分六。實別者。應所此蘊蘊義是同
約位分四。體應各別同能喩識。由斯過
故。故計體一。縱非本計。然爲前難故轉計
也。況復經論明一心計
四十
一右
若謂一識如何有轉變 五十六七左
云。若謂轉變亦不應理。何以故。於有色
物可轉變故。得有分位前後差別。非於
無色有如乳酪生酥等異
四十
一左
因縁無別故分位差別 五十六七左
云。又心因縁無差別故。行別分位不應道
理。於一刹那心。不可得差別因縁令彼分
位而有差別。是故汝計分位差別不應道
略纂十五七右云。前計云心分位立受
想行心者。其心分位別因縁不可得。如起
心縁一可愛境。初念即應起貪。乃至一切
時。未離此境。已來應爾。何故初念名識。第
二名受。第三名想。差別因縁無故。若無心
所法。於一刹那無差別因縁*義我演云。
疏謂現在一念有種種多行相同者。今難云。
謂現在一念識。有多行相。謂一念中有領納
行相取像造作驚心了別等衆多行相。許唯
有一識。有何所以。今此一念識有多行相。
因縁者所以義也
四十
一左
設多念反異亦成過失 義演云。疏
設多念反異根境相似因縁無別亦成過失
者。此難多念反異也。設許汝前後多念。則
令一識有種種行相別者。今難云。且如一
眼識。前念眼識。亦依眼根亦縁色境。後念
眼識。亦依縁此根境。既眼識前後念根境相
似。云何則令一眼識前後有了別領納等取
像造作等行相差別故成過失
四十
一左
與聖教相違彼有問答 五十六七左
云。又違教故。唯心實有。不應 道理。違何等
説如經言。貪瞋癡等。惱染其心令不
解脱。問。此中何所相違。答。若唯有心二不
倶有。是即貪等應不依識。若汝復謂以識
爲先。亦不應理。無差別過前已説*義蘊
云。疏彼論引云如經説言貪瞋等者。彼破經
部云。既言貪嗔等染惱其心。即是異心別
別有瞋等心所。若體即心。豈可心自染惱
心耶
四十
二右
又復經言如前已引 五十六八右云。
又復經言。三和合與觸倶生受想思等。又餘
經説。如是諸法恒共和合。非不和合。不可
説言如是諸法而可分柝令別殊異
四十
二右
顯揚第一心所亦有 第一三紙左説作
意云。由此與心同縁一境故。説和合非
不和合。如經中説。若於此作意。即於此了
別。若於此了別。即於此作意。是故此二恒
和合。非不和合。此二法不可施設離別殊
異。復如是説心心法行不可思議
四十
二右
又經説燈明喩等 五十六八右云。又佛
世尊。爲欲成立此和合義。説燈明喩。是故
不可離彼倶生而説和合略纂十五七左
云。燈明喩者。燈明及炷喩同時心心所法。貪
等染心也演祕云。疏經説燈明喩者。略有
二釋。一云。燈明及炷。以喩同時比所法。
二云。如燃衆燈其明和合。諸心心所和合
亦爾。詳曰。前釋爲善。何以所然。瑜伽論云。
又餘經説。如是諸法恒共和合。又佛世尊爲
欲成立此和合義。説燈明喩。若如後解喩
有不*邊。以燃燈事。或一或多而不定故。
燈明與炷。必定相隨和合義盡今謂。前釋
爲善。略纂亦同。義演云。疏又經説燈明喩乃
至如前引者。如依一燈有衆多光明。即依
一心有多心所。長行如前引者。即前論七
八紙左文引之。如日與光喩。與燈明喩
相似。今引燈明喩意。取光明與燈同時。以
喩相應義也
四十
二右
楞伽長行如前引 楞伽第十二十
二左
云。
焚燒無我見。令我見熾然。如劫盡火焔。如
石蜜蒲萄乳酪蘇油等。彼處所有味。不甞者
不知。取於五種中。五陰我亦爾。愚癡人不
見。智見得解脱。明等諸譬喩。心法不可見。
何處何因義。和合不可見。諸法異體相。一
心不能取。無因亦無生。虚妄覺者過
行先引者。指五法品日光譬喩之文
四十
二右
又 違三喩謂乳酪蘇等唯有想也 五
十六八紙右云。復有違彼聖教可得。何等聖
教。謂世尊言。乳酷生蘇三譬喩故。或有處
所。四塵大種以之爲我。或有處所。有色意
生。或有處所。無色想生。如是經意。豈唯大
種。或唯有心。唯有想耶。是故當知。如是等
經。皆有密意略纂十五七紙左云。乳酪生蘇
三譬喩者。法師云。經云。經中説此三譬喩。
離此三外是無喩也。六界外豈無餘心所
也。備師此喩喩羯剌藍等初三位。太師云。乳
喩欲界四大爲我。酪喩色界有色意生。生
蘇喩無色界空想生轉増勝故。所以三喩然
豈三外色界等無心等耶今謂。疏此同太解。
以順論文故。義演云。疏又違三喩乃至或
時唯有心唯有想也者。今以義唯將後三
句。即配前三界也。其事云何。言唯有
者。即配前欲界。既説欲界中。計四大種爲
我。豈欲界中唯有色。故知。亦有心心所等。
言或唯有心者。即配上界。色界中既言意
生者。即是心也。豈色界唯有心。故知。亦有
色心所等。言唯有想者。既配上無色界。無
色界中既言無色想生。豈無色中。唯有想而
無餘心心所。故知。亦有餘心心所也。或云。
謂乳酪蘇乃至唯有想也者。今引此喩。意説。
證有心所。豈唯有色必應有心。亦有想受
等。有色意生者。即是化生。隨意即生也
謂。義演二釋。以初爲正。或説鑿矣
四十
二左
廣如彼説即五經也 彼者指五十
六。五經者。第一貪等染心經。第二觸倶受等
經。第三和合非和合經。第四燈明喩經。第五
三譬喩經。尋論可知。引多界經。會違以示
密意。非五經攝
四十
三右
恒決定非如所等有時不定 義演云。
疏恒決定非如所等有時不定者。意云。雖恒
有識。所乃不定。如貪瞋疑惠等不並生故。
問。五*邊行豈不恒決定耶。答。雖恒決定
非爲主故。亦非爲依等故。以爲主等四義
而 簡於心所故。但言唯識不言所等
四十
三右
謂空界色有此空界 空界色二。一
内一外。今取内色。倶合一二十一左。諸有門總
及口鼻等内外竅隙名爲空界法蘊足論
第九十九右云何内空界。謂此身内所有各別
空性空類有執有受。此復云何。謂此身中隨
皮肉血骨髓等空眼穴耳穴鼻穴而門咽喉心
腹腸肚等穴。由此通貯所飮所食。及令下
棄。復有所餘身内各別空性空類。是名内空

四十
三左
又次前引應爲返質 義演云。疏又
次前引乳等喩經應爲返質者。即返質前覺
天等。汝若許心前後反異差別者。應質云。
乳酪蘇等。前後反異。乳酪等則名爲色者。
既許心體前後反異。心體應亦名色。又質
云。汝謂。士夫六界。則唯有心者。乳等喩經
中。説欲界有麁四大如乳乃至無色想生
如蘇。豈唯欲界有麁四大耶。餘二界。准此
質之*義蘊云。疏次前引乳等喩經應返質
者。六界言言識不許心所倶。乳喩唯言色。
欲界無心等。色無色界意相准知
四十
三左
非謂所似貪等亦無 義演云。疏非謂
所似貪等無者。意説。心王似心所也。若心
王起染時。心王似貪等。若心王起淨時。即
似於信等。故頌許心似二現。即是心王能
似也。或似於貪等。或似於信等。即自所似
之貪信等也今謂。初解爲正
四十
四右
非一爲例義演云。疏非一爲例者。意説。
二義總取。若但取後一義者。他即將見相
二分爲例。以無別體復心生故。又云。非
一爲例者。意説。總取二義。名之爲似。非
取一義爲例名爲似也。此解是本
四十
四右
前經可知指前十地攝論無垢稱等」
四十
四右
若爾貪信等是何 義演云。若爾貪
信至是何者。此問也。問意云。心王是能似。心
所是所似。若言許心似二現亦攝心所者。即
心所攝入能似之中。今更説如是似貪等未
審。似何貪等。此問也。總心聚中已下至亦
在其中。是答詞義蘊云。疏爾貪信等既入
能似聚中者。此説許心之言。若攝心所即
貪信亦入初句能似聚中。後言似貪信等。更
以誰爲能似
四十
四右
總心聚中似貪信等現 義蘊云。疏
總心聚中貪信等法亦別變似貪信等現者。
此説其總許心似二現中。亦説貪信等各自
似貪信等二分現。故第二三句別擧云。如是
似貪等。復似於信等
四十
四左
以義説之總別聚異 義演云。疏以義
説之總別聚異者。意説。心所雖攝入總心聚
中合同一聚。然以義説之。分總別聚。心王
爲總聚。心所爲別聚。意説。心王反似見相
二分現。其信貪心所自證分。各各反似二分
貪信故。意説。貪自證分所反相上。亦有貪
信二。其信自證分所起相分中。亦有信貪
二也。即顯次二句非上總句。此解順疏。有
云。心王自證分上所變相分中有貪信。先
説三性法。其正信自證分所起相分。亦有
信貪無記三性法也。其染貪自證分上所變
相分上。亦有貪信無記三性法也。故無記
法。有順善染。所以相分中通有三性法。
如別抄説。下亦目順此解。約心王幷貪所
變。信所變皆能變。似貪信等也。與前解別
今謂。前後二解未詳。貪自證分。唯現自相
見分。非現信上二分。信等亦同。貪信互現。
非疏文意
四十
四左
不過染淨二位中故 義演云。疏不過
染淨二位中故者。此釋伏難。難言。且如心心
所。有多分位通三性等。何故但説許心染
淨二現耶。答。諸位用強莫過染淨二位。所
以説心似貪等現。即顯勝隱劣。亦似無
記故。疏曰故此總言亦攝無記。不違善染
法故
四十
四左
如諸部中執無無記 義演云。如諸部中
執無無記法者。大衆部・一説部・説出世部・鷄
胤部。此之四部。唯立善惡二法不立無記。
其山河等既有所順等者。如縁山河。世治等
是善業所感。如穢惡世間及地等。是惡業所
感。小乘有宗意説。好惡山河等。隨善惡業
感。既善惡性。此亦如是。但言似貪信等不
説似無記*宗輪論云。大衆部等計。無無
記法。述記五十八紙左云 隨一一境所望不同。
善惡業感各有異故。善感名善。惡感名惡。
故無無記。上二界惑其性是何。答。唯不善。
二通變化心。其性是何攝。答。是善性攝
四十
五右
又解心所不離心故等 義蘊云。疏又
解心所不離心故等者。前解約總別聚異。
總中別出。染淨心所爲二別句。此解初句。獨
明心王自體似二現。第二三句。染淨心所自
體似二分現。以心所不離心故。故説如
是似貪等言
四十
五右
總結前義非解後論 義演云。疏總
結前義至非解後論者。意云。此有二義。第一
總結前經論。即言無相違之失。是第二云。
或此後通但通前經非解後論者。意説。此
論文但通前引經如何聖教説唯有識等文。
不解後論中許心似二現等文。問。若第二解
不許後論者。如何此文説及現似彼等文。
答。以道理不違故。一處説未以須會
謂。准前論文。疏第二解不如第一
四十
五右
今此所説非即非離 義演云。疏今
此所説四世俗中第二道理世俗乃至法爾因
果非即非離者。然此論中言若依世俗。即
蘊處界等心王心所。各各有別。即依道理世
俗中解。若論文中言若依勝義心所與心
非即離者。即依四勝義中第二勝義。以第
二勝義中諸法因果非即非離故。以心王
爲因。心所爲果。亦非即非離。以心所爲
因。心王爲果。亦非即非離。以心王心所
相望。得有相應因倶有因故
四十
五左
又約第三八非定離 義演云。疏又
約第三勝義至八非定離者。意云。若據能
詮説八識各別。若約二無我説。八識皆是
二無我。以八識皆是人法空攝
四十
五左
若遍對第二勝義非即離亦得 義演
云。疏若遍對第二勝義非即非離者。因果性
故。非即非離等。所以四諦因果道理。非即
非離也。若第一俗。即*邊計所執。有名無實。
如計我等。第二俗即説蘊處介等各別。第
三俗明四諦因果。果非因。因非果。因果各
別。第四俗即二空各別。由斷我執顯生空。
由斷法執顯法空。眞如雖無別。由斷二
障顯得。所以諸法皆不定故。若第一勝義。
蘊處界。皆如幻化水月等八喩。皆不眞實。
若依第二勝義。因果不即不離。以苦集是
一物因果故。二等又心王爲因心所爲果。
或種子爲因現識爲果。皆非即離。若依第
三勝義。眞如體是一。但約詮顯了。即假説
二空有別。若依第四勝義。即一眞法界。心
言路絶故。第二俗與第一眞。法體雖是一。
但約眞實如幻等故有差別。餘者准知。問。
後三俗前三眞。體皆是一。如何於一法上
而分眞俗。答。據體是一。但約所爲説有別
也。然佛爲入佛法衆生及餘有情。説曰世
俗法定有蘊處界等。實有因果等事。各各眞
實。若久修道行者各入聖位。佛即約現行
次第。説諸法如幻。因果不離等四勝義也。
故動機有異不可齊責
四十
五左
又即推入何有定離 義演云。疏又
即推入第一眞中亦非即離至何有定離者。
今約四勝義中第一眞中。亦有不即不離。既
説諸法如幻化水月陽炎。何有定離。故約
此如幻等殊勝道理。明蘊處界非即非離

四十
五左
或是第四彼文自會 義演云。疏或第
四乃至彼文自會者。若依第四勝義説。心王
心所不可定説即離。然八識自性亦不可
言一。行相所依縁相應異故。又一減時餘不
減故。亦非定善。經説八識如水波等。廣
如下解

十六右
頌中義有依倶隱故 義演云。疏頌
中義有至依倶隱者。意云。據論所問。但問
現起分位。若據答中乃有三門。謂所依及
倶轉幷現起等三門。今據現起相顯故。偏問
餘二門隱故不同
四十
六左
五十一説是也 五十一六右
四十
七右
及無心之言意得起失 義演云。疏
及無心之言乃至意起失者。頌中無心二
字。通下四位應言無心滅定。無心無想定。
無心睡眠。無心問絶。若餘四位不言無心
者。即恐同有心眠等意品得起。爲簡此
失故。置無心之言。亂猶恐也
四十
七左
言根本者生之由始義 義演云。疏根
本者生之由始者。解云。始者初也。即是根本
義。即第八識生諸識之因由也。又約生此
一身之中。第八亦得爲生之初始。不得將
無始以解此始也。即第八識是無始也。但
約生現身一期分限之中。以立終始也
今謂。初解爲正
四十
八右
又解第八七識並明影顯文也 義演
云。疏又解。第八七識並明斷有漏分位乃至
影顯也者。第七八識。並明斷有漏分
位者。即如前辨。初能變頌云。阿羅漢位捨。
即明第八斷有漏分位。又如前明。第七識
第二能變頌云。阿羅漢滅定出世道無有等。
是明第七斷有漏。分位。不明起滅分位。今
六轉識。但明起滅分位故。頌云。五識隨縁
現乃至睡眠與悶絶等。故知。六轉識唯明
起滅。不明斷有漏分位也。今解云。第七八
識。一切時常行。即無間斷。所以第七八識。
但明斷有漏分位。不明起滅分位。亦影顯
六轉識亦有斷時故。六識但明起滅分位。
亦影取第七八識亦有起滅分位次。前後論
文影顯也。今言起滅者。滅即是五位無心。
起即是有識常現起也
四十
八右
即此一句通二頌 義蘊云。疏即此
一句通二頌訖者。以一句共爲親依。即解
初頌五識。第二頌中意識。皆依本識故
四十
九右
小乘五識有三類 義演云。疏若小
乘五識有三類即以五四三縁而生者。三類
者。一者眼識爲一類。具五識生。謂空・明・
根・境作意。二者耳識爲一類。具四縁生。謂
五縁中除明暗亦聞聲故。三者鼻舌身三
識爲一類。具三縁生。謂根・境・作意
四十
九右
謂空明根五同小乘 演祕云。有義。
然説取色必藉明者。依闇戸斤障瓶瓦等説。
理實暗色眼亦能見。又夜行類。不藉明生。
水行之類。不待空發。又於瑠璃頗脆迦等
障色之中。亦不藉空。天眼發識。空明不藉。
詳曰。或夜行等。亦待明等。望於人等。雖即
是暗。對鵂鶹等何廢是明。如於一境四見
異。故人觀琉障外之色。要彼琉瑠。而違
於眼方能見之。若近於眼中無空者。亦不
能見。以此而言還待於空魚等類悉
記一上二十四
紙右
云。問。眼由明見色。有見暗
色。識依眼根生。有識不依根。答。準相續
解脱經云。由定力故有光明相。由此光明
故見暗中。然即天眼尚假光明。況亦肉眼不
假光明。若蝙蝠等者。眼匡有光明故。闇中
能見色也*正法念經六十四十一左北洲
眼見不藉空縁
四十
九右
論外隨作意五根境等*文 義蘊云。論外
隨作五意根境等者。問。作意心所何名外縁。
内人衣本識爲現爲種。答。一云。種子親生故
説爲内。作意等疏名爲外。一云。恒續不闕
者名内。或時不續者名外。由此七八現行
幷諸識種。並内縁攝。六識作意及根境等。有
時不續故是外縁。以眼根等亦暫闕故。二
解倶得。疏約前釋
四十
九左
論謂五識身内依本識等 演祕云。論
謂五識身内依本識等者。問。今言内外依
何義明。答。有二釋。一云。約十二處。本識意
處之所攝故。名之爲内。作意法處。故名外
也。二唯第八識。若種若現生根本故。獨名
爲内。所餘諸縁非査本故。皆名爲外。論
依後説
五十
七十六解深密説 七十六二左解深密
十七左文如上引
五十
二右
或厭於心或異縁礙 義蘊云。疏或厭
於心或異縁者。謂無想等三。由厭心故。意
識不起。眠悶二法。由疲勢等。名爲異縁。又
無想等三。大乘但由厭心。小乘別有實法縁
等。前解爲正*義演無想天亦攝異縁中」
五十
二右
故與前別 義演云。疏故與前別者。意
云。前解染一分不行故。不妨有一分無漏
第七。今但令識體轉變成染淨。非總不
行故。不同前染一分滅。淨一分在。故與前
別也。有云。故與前別者。不同前第六識也。
以第六縁礙總不行故。今謂。有云。之義
爲正。以下有釋故
五十
二左
取次第二番彼雙結故 義演云。疏
取次第二番解末云。由斯頌中不説此第六
乃至雙結故者。即論中第二翻解末。云由斯
不説第六識此隨縁現文。亦應在論中第
一翻解末。亦應結云由斯不説此隨縁現也。
今論中第一翻解。不著由斯等言。於第二
翻解下。方著由斯等言者。爲欲雙結上二
解也
五十
二左
不内縁種根理等故 義演云。疏不内
縁種根理等故者。種子根。謂六根。理謂四諦
理。五識並不縁。有云。五識唯縁外不縁内。
種者以五根發識。道理齊等也今謂。有云。
之義不允。前解稍通。更思
五十
三右
何勞對七八與五同故 義演云。疏
何勞對七八至與五識同故者。意云。謂前師
將六識對八七説。解内外門者。不得約
理説於内外門。何以故。以五七八識同同
故者。同縁事境生。不縁内理生故。若如
後師。幷六識自相説。即得有内外門。前五
識縁外門生。第六識通縁内外門也。方第
六故者。意説。縁内外門方是第六識也。問。
前師許有内外門不。答。若約縁理幷内
外門。前師即不得有内外。若但約八識分
別。亦得有内外門。即如五識縁外。七八識
縁内。第六通内外極成。第一翻解是前師。
第二翻解是後師。故論文五識已下。是後師
解*今謂。義演解方第六云。方爲助字非
也。方者比方之義。五與第六比方形待。以
爲甄辨。故言方第六等
五十
四右
生第四禪受此果故*文 婆沙百五十
八紙左云。問。無想天在何處攝。答。外國
師説。第四靜慮處別有九。此是一處。 迦
濕彌羅國諸論師言。即廣果天攝。然以高
勝寂靜故別立名。猶如村邊阿練若處
舍第五二左云。無想有情。居在何處。居在廣
果。謂廣果天中。有高勝處。如中間靜慮名
無想天光記第五十一右云。廣果天中有高
勝處。無想有情而居其上。如中間定梵王。
於梵輔天中起臺別住。此亦如彼名無想

五十
四左
雖總言六遠三近一 演祕云。疏雖總言
六遠三近一者。有二釋。一云。當地名近。異
地名遠。眼耳身三。下地法故。二云。先滅名
遠。後滅名近。由生彼天四識不生有前
後故。前釋爲正。本意顯彼所滅之識非皆
當地。置遠近言義演云。疏雖總言六遠三
近一者。即眼耳身三識。二禪已上無故名遠
三。一者第六意識。此地方滅名近一。問。初
生彼天亦返有許此三起。何不名近。答。
約地遠無故名遠。不據初生許起名近
遠也然對法抄第三四左云。成唯識言。彼
無六識。由間斷故名不恒行。遍行・別境。幷
善十一・遠五・近意名不恒行。有漏觀麁所
厭。唯此故唯滅此此文於六識中總分爲
二。五識爲遠。意識爲近。與此稍別
五十
四左
雖總言六遠三近一 義蘊云。疏雖總
言六遠三近一者。眼耳身三初禪繋。與無想
遠。意識當地言近一。鼻舌唯欲界。略不説
之。又解三識先無。意識後滅。故言遠三近
一。若爾應言遠五。何説三。答。此於當界
分近遠也。今取前解已上今謂。義蘊演祕。
並取前解。然准對法抄。後解爲優。抄云遠
五近意故
五十
五右
即對法顯揚五蘊 對法第二二右顯揚
第一十四左五蘊論二十三紙如演祕引
五十
五右
瑜伽第十非有色支 第十十四左
文大同。於中無想天滅盡定下。各有中字。
有色無色上。並無唯字。三摩鉢底。此云等
至。通有無心定。如上具釋
五十
五左
瑜伽第十三無餘涅槃 第十三十三右
中分別有心無心兩地差別。建立五門。此第
四分位建立門文也。彼云。分位建立者。謂除
六位。當知所餘名有心地。何等爲六。謂無
心睡眠位・無心悶絶位・無想定位・無想生位・
滅盡定位・及無餘依涅槃界位。如是六位名
無心地。第一義建立者。謂無餘依涅槃界中。
是無心地。何以故。於此界中。阿頼耶誐亦永
滅故。所餘諸位轉識滅故名無心地。阿頼耶
識未永滅盡於第一義非無心地
五十
六右
此師解不應徴結 五十九十一右云。復
次結生相續略有七種。一纒及隨眠結生相
續。謂諸異生。二唯隨眠結生相續。謂見聖
迹。三正知入胎結生相續。謂轉輪王。四正
知入住結生相續。謂諸獨覺。五於一切位
不失正念結生相續。謂諸菩薩略纂十五
五十
紙左
云。唯云。結生相續略有七種。一纒及
隨眠謂異生。二唯隨眠。謂見聖跡者。此據隨
眠。凡夫倶用現種。對法九種會故。決定起故。
言起貪嗔故非無有種。見道果人異地生。
若同地生。亦以現行潤。如初禪生初天
已。次生第二者。即亦現行潤。以道力劣。雖
異地生。以八種潤除第三果外無以唯種
潤者。如本地第一卷及對法第五。此中言菩
薩以智力受生者。謂同對法。以願力受生
故。此果雖有漏亦有漏善業招。然隨願生處
對法抄第五七左云。如五十九説相状。
不還潤生爲二解。一亦用現生自地者。如
初二果。二唯用種。曾得滿道故。正命終戒
賢師唯第八。勝軍亦有第六。然唯識有二
義。在十證中。即古師説義燈五末二十
二左
云。若爾何故五十九云。一纒及隨眠結生
相續。謂諸果生。二唯隨眠結生相續。謂見
諦迹。答。此據多分。如説見諦隨眠潤生。不
妨初二果亦起現纒。雖説異生現種共
潤。何妨唯種。問。何以得知初二果起現纒
潤生。答。瑜伽第一云。又諸異生將命終時。
我愛現行。由此力故。便愛自身。由此建立
中有生報。若預流・一來爾時我愛亦復現行。
雖言制伏。不言非潤。雜集第五云。由此
勢力。諸異生輩。今以無間中有相續。未離欲
聖者亦爾。臨命終時。乃至未至不明了
想位。其中能起此愛現行。然下雖説對治
攝伏。不言非潤。離欲聖者文自説言。對治
力強。愛不現行。由隨眠力令生相續。又解。
聖唯種潤。凡唯種現若爾二論文如何通。答。
皆言制伏不言能潤。設潤是助。五十九文
據正潤説。亦不相違。如實義者。凡夫二果。
倶種現潤。文如前説。若爾無心睡悶被殺。
既無現愛。用何正潤。答。臨終有心必定起
愛。非一刹那。即能殺故。問。於潤生位中有
生殊。又起愛縁自身境別。爲於二位倶
起二愛。爲不爾耶。答。潤中有起自體愛。
潤生有起境界愛。以於死有不見中有
謂我無有起自體愛。於中有位。見生處故
起境界愛。故瑜伽第一云。我愛現行由此
力故。謂我當無。便愛自體。由此建立生報
自體。乃至云。自於彼業所得生處。還見如
是種類有情。喜樂馳趣。即於生處境色所
礙。中有遂滅。生有續起*義演云。疏此師
解。五十九云。至不應徴結者。即此師會後師
所引瑜伽五十九云。此師云。五十九説異生
以現行煩惱潤生者。據多分説。非謂一
切。即生無想天。唯種子潤生。如説入見道
已即用種子潤生。隨眠種子也。然初二果
人。亦以種子及現行潤。唯第三果人。自他
滿心用隨眠潤生。以斷欲界九品類惱盡。
又未得起初禪現行煩惱故。唯種潤* 具
見樞要下末九右此疏次下八十
二右
集成中
五十
六右
又解五十六從彼沒等 五十六初左
云。謂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異熟果。後
想生已。是諸有情。便從彼沒略纂十五二右
云。論云。無想異熟後於生已。是諸有情便從
彼沒。此中隨順理門。大乘彼果初生。及命終
皆無心。何以得知。即下文云。一期無心
唯有色者。謂無想天生。故知。唯有色無心
也。有文初生有心。此文後時無心。西方皆以
定業感時。感無心果。不感有心故故彼無心。
此如對法抄廣解。後應長讀。此文云。謂若
生色。便彼沒已。處中有中名想生。已其中
有便從彼沒。即大乘處非小乘義。二解如
前。能引發無想定思者。謂定體時思。能感
別報義演云。疏又解。五十六云。至爲便
故者。意云。此解後師所引瑜伽文也。彼文説。
後想等生便彼沒者。意説。死已中有心生
名想生等。是故後想生時。是死已後便從彼
天沒。非未死時。即言爲便從彼沒。故知。
死後中有想生。便從彼沒也
五十
六右
異生潤生命終時等 義蘊云。疏異
生潤生有唯種子如此外道等者。問。此師中
有既許想性。中有末心對法説染。即是從
天沒生欲界等。亦有現行潤生。何故此言
唯種子潤。答。據本有説故言唯種。或此師
不許中有染心故作是説
五十
六左
五十九起現愛故 五十九文如上
已引。對法第五三右云。相續力者。有九種命
終心。與自體愛相應。於三界中。各令欲色
無色界生相續。謂從欲界沒還生欲界者。
即以欲界自體愛相應命終心結生相續。若
生色無色界者。即以色無色界自體愛相應
命終心結生相續。如是從色無色界沒。若
即生彼。若生餘處有六種心。如其所應盡
當知對法抄五七右云。九種命終心。顯揚十
九。五十九説。一切煩惱皆能結生。何故此中
唯説於愛。潤生有二位。一明了三性位。容
起一切煩惱。若明了有覆位。唯起於愛。又
望正命終有近有遠。遠通三性近唯是貪。
此中如別抄及自本説。十地第一有凡聖
潤生。及五十九等説
五十
七右
雖與無心定爲喩故得爲喩 義演云。
疏雖與無心定爲喩至故得爲喩者。觀此文
意。外有伏難。難云。若無想天末後有想者。
云何得與無心定爲喩耶。故有此文。然與
無心定爲喩者。中間長時無心定。與無想
定相似故得爲喩。以無心定中間無心故」
五十
七左
然上座部等亦無有心 義蘊云。然
上座部説中有亦無有心者。此説無想中有
不許有心。非餘中有也。今言恐此前師亦
作此計者。此乃疏主設遮。豈可前師不信
對法中有末心亦是染耶。或前師説對法言
中有染心。約餘趣説。非無想天故爲難也。
樞要下末八右云。上座部勘有中有。無何得
説言中有必起潤生煩惱耶。本計無中有。
末計有故。已下文。唯識中看義燈五末
十二左云。樞要云。勘有中有無中有。答云。本
計無末計有。又曾聞釋。約本而言。云無中
有。今據末計故有中有。又云。本計有二。一
理爲量。二教爲量。因分兩諍。理爲量者。即
立中有。餘論約此。故説云有。若引經爲量
者。不立中有。然要集云。勘宗輪論。上座復
名雪山立八義別。餘同一切有。即云立中
有。大衆等四部。都無中有。今謂不定。一切
有部本宗同中論文。不説定有中有。云末
宗異義。其類無邊。雪山同彼。豈有中有。其
大衆等。論文不説定無中有而云。菩薩入
胎作白象形。准此即似立於中有。故要集
説無其准定
五十
七左
大乘中有生支攝故 如八末 五紙右
疏具釋
五十
七左
第五對法等亦唯染故第五三左云。中
有初相續刹那。唯無覆無記。以是異熟攝
故。從此已後。或善或不善或無記。隨其所
應除彼沒心。以中有沒心常是染汚
五十
八右
然非即次生有第一念心也 演祕云。
疏非然即次至第一念心者。即本有初名第
二念。對前生有得第二名。此顯所
演八本上八右云。疏然非即轉識文也。意説
云。法爾受生。初有六識者。不通通初生有
即起識。意通生有已去本有初位也。非即
次生有後第二念時者。雖言六識本有初位
亦有。不言次生有後第二念有也。言第二
念者。即是本有之第一念心也。爲對生有
故。所以言生有後第二念。若但約本有位。
即是第一念故。意説。六識此本有初念。亦未
起也
五十
八右
不爾卵生等有意識故 演祕云。疏不
爾至有意故者。顯除所以。由彼卵生初在
胎藏無意識故*文義蘊云。疏不爾卵生至
非必有意識者。謂卵心在女腹未有意識。
若以三分分之。即名本有初攝。論云。如餘
本有初。既入喩中便無所立故。今料簡應
除彼也。問。如卵生者。初出卵時。必大昏昧
轉識不行。若三分分亦名初分。何無過耶。
答。疏中因喩皆言天越。即已簡訖。設取論
中因喩。應告許除悶絶本有初故。如餘
本有初即無過失。彼出胎時悶絶攝故
五十
八右
無性第三亦説初生有心 無性攝論
初右云。若有於此非等引地沒。已生時依
中有位意起染汚意識。結生相續。此染汚意
識。於中有中滅。於母胎中。識羯邏藍更相
和合。若即意識與彼和合既和合已依止此
識。於母胎中有意識轉
五十
八左
第十二卷唯入不起 第十二二十右
云。唯謂無想寂靜微妙。於無想中持心而
住。如是漸次離諸所縁心便寂滅。於此生
中亦入亦起。若生於彼唯入不起。其想若
生。便從彼沒
五十
八左
又非中有名入無心 義演云。疏又
非中有禾可起報心者。意云。報心者。即彼天
中業所感別報心心所等。意説。此報心於中
有末位未起。至彼天本有位。暫起即滅。依
此滅位立無想天。故知。中有但起潤生愛
等。而不起於報心心所也今謂。義演釋
意。未爲本末之未。本以屬上句。未字形誤。合
作末字。中有初念起異熟心。至中有末常。
是染汚。如上引對法論。今簡初念故言末
等。義蘊云。疏非中有未可起報心者。謂無想
異熟。必依報心種立。前師彼天本有初位。
既無轉識。無想異熟便無立處故説。中有
末位起此報心。依此種子立彼果故
五十
八左
諸論皆説潤生心故 對法・顯揚等
説。如上已引
五十
九右
五十三心等滅等 五十三十三右云。
復次若由此因此縁。所有生得心心所滅。是
名無想略纂十三六十
八左
云。法師云。初生
有心。此心通善無記性。任運起故名爲生
得。此滅已於阿頼耶識上建立無想異識。
儁師云。初生有報意識。此識滅故名生得心
心法滅。大師云。其無想天受生及捨壽時。並
無意識。言生得心心法滅者。即中有末染
汚心。任運起故名爲生得。此心心法滅已後
受生有名生得。心心法滅建立無想。然無
想是別報。於第八識上。有防心不起起。功能
是別報體。即無想定思。思體感總報。於上
有防心功能感別報。問曰。第八現行心心
法。如何名厭心功能名無想別報。又定位
心心所不行上建立。何故即一思上通感總
別報耶。又無心業。如何感有心第八識報。
今解不然。若定前思爲總報業。感第八總
報。若厭心種子功能。是別報業。感第六意識
生得心心法滅及色蘊等別報。若前加行不
厭心時。生得報異熟捨受可生。由前加行
厭心故。今生得報心不生。於此種子防心
不起功能建立無想。即別報業感別報法
體。不離有心無心二説。如對法鈔引文證
等。此中不言一期有心。故知。設餘處言有
心。此隨順理門。又難増上慢苾芻等可知。
此中生二蘊。爲一業感別業感。答。若總報同
一業。若別報別業感故。中有有心。生有無
心。何爽。亦當前思感。或思體感中有別報。
思上功能厭心者感生有*出疏二本
八十一
紙右
對法抄三三十四右集成二本之三終
五十
九左
彼處轉識即已不行 義演八本上九左
云。疏彼處轉至亦不行者。意云。此牒前師宗
計。汝若言彼天三性轉識不行。若初生時。
彼異熟生無記心等亦已不行。即彼天初位
名無記者。此牒他宗。如下正難
五十
九左
如何可言唯生得滅 義演云。疏如何
可言唯生得滅者。此正由難也。汝若言彼
天初位三性心不行者如何。瑜伽論説於彼
天中唯生得報心滅。明知。彼天初位。轉識暫
起。然後滅也。意難云。若彼天初位。轉識等總
不行名無心者。即瑜伽不可説唯生得報
心滅名無心
六十
對法第四謂無想報 第四三紙右云。生
得無記者。謂諸不善有漏善法異熟今謂
考第四論。無生得無記。謂無想報之文。此
引意者。對法云生得無記。是異熟果。故當
此無想報
六十
義雖知爾起將爲勝 義演云。疏雖知
爾起將爲勝者。意云。雖有如上所難之道
理。仍不及得起
六十
如薩婆多亦許多時 義演云。疏如薩
婆多亦許多時故者。此引例。有宗許彼處所
生多時有想不滅*倶舍五二紙左云。生死
位中多時有想。言無想者。由彼有情中間
長時想不起故婆沙百五十四八左明生死
有想無想。亦明生死前後心多少中云。如是
説者。此事不定。或前多後少。或前少後多。
隨其意樂有差別故
六十
即顯報體及無記性 義演云。疏此雖
顯有心至無記性者。此明報體名異熟。即是
無記性故也。非是現起心皆無記也
六十
此受無想處第四靜慮 波婆百五十
初右云。問。何故第四靜慮。順心心所滅非
下地耶。答。諸欲入彼定者。先起欲界善
心。次入初靜慮。次入第二靜慮。次入第三
靜慮。後入第四靜慮。於第四靜慮上中下
心。從上入中。從中入下。下品心斷入無想
定。譬如女人績毛爲縷。除去麁者緝績細
者。乃至將盡以手絶之。入無想定。當知亦
爾從麁入細。乃至都滅故。此惟在第四靜
慮。又下諸地有歡戚受。行相麁動難可除
滅。第四靜慮。惟有處中受。行相微細。易可
斷滅。故下地中無無想定。問。何故無色界
無彼定耶。答。惟有異生計習此定。以爲
能證無想涅槃。無色界中無有無想異熟
可計故。無想定於彼亦無。又諸異生怖畏
斷滅。彼界無色。若更滅心便爲斷滅。是彼
所怖故。彼界中無無想定
六十
即彼凡夫第三天處 義蘊云。疏即彼
凡夫第三天處者。其實下三天亦兼聖者。以
上五天唯聖所居故。説下三爲凡夫處也
義演云。疏即彼凡夫第三天處者。指廣果
天。是受果處也。下諸天處其想麁動至下二
無亦然者。意云。第四靜慮次下三禪天。喜樂
受想等行相麁動有變異故。不可於中受
無想果。其第四禪下二天想亦麁動。難可伏
滅。不可於中受無想報。何以故。以下二天
中想勝難伏故。非於無雲福生而受報

六十
非是凡夫無心果 義演云。疏非是
凡夫至心果者。意説。無雲天名下品熏習。福
生天名中品熏習。廣果天名上品熏習。意
説。非是凡夫下中品熏習。而於二天受色
身無想果。何以故。下二天非殊勝故。明知。
返顯廣果天受殊勝無心果者。必是上品熏
習。若餘下三禪中各有三天。皆有下中上熏
習。如初禪中焚衆天爲下品。梵輔名中
品。大梵天王名上品。餘第二三禪中三天皆

六十
無色無身果處故 義燈五末五十
三右
云。又云。無色非天眼境。若無心時既無色
身。誰爲能證涅槃之者。又復地法無無想
定故。此異熟不在餘處
六十
一右
如前第一卷解 疏二本八十左云。所
熏成種。此是増上微微心是。招彼異熟。即
招阿頼耶識。依此本識。餘麁動六轉識想動
不行。於此無心分位。假立無想異熟。此言
雖總。而意欲説明了心時。種子招總異熟。
無心以去厭心種子。招別無想異熟。論種子
體。是一種子。通招總別。若據其位。前後有
殊。有心無心二果別故。又解。微微心以前明
了故招總果。微微心細所熏成種感別果。
二種種子各招一果。亦不相違。徴徴心種
轉爲無想定等故。前解爲勝義燈五末
十三右云。論即能引久及無想定思。要集云。有
説有釋。各有三解。彼第三爲此初説。彼第
一爲此第三説。彼此第二義即不同。今取有
釋第三爲正。既有説第一。即有釋第三。何
故獨取有釋第三而爲正釋。有説疏文。不
斷第三爲正説故。然以理准非極厭。心
招彼總報。極大心種招彼別報。何取相違。
又微微心種。是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
果。順五十六。不爾一因如何能感有無心
別相違二果。又西明云。微微心及微心相應
思引總報。以有心故。即彼二種至無心位
引別報。以無心故。故今謂不爾。豈於微心
種亦立無心定。耶
  此疏三解       二本二解
  微微思種感 總別 果  此疏初解  西明爲勝神泰爲勝
前明利思感總報果    此疏第二不判正否
無心後思感總報果    二本第一此義爲正
微微心思感總報果    此疏第三 略纂以此爲正
微心明利感總報果    利二本第二
六十
一右
論即能引發無想定思等者 義蘊云。
疏有三解。初解。以一現思能感總別二果。
第二解。雖是一思。約分位別。有心無心感
二果故。第三解。二現思感二果。問。此中
三釋何者爲優。答。初釋最善。無想異熟果
體因。説感總別報爲行支故。第三釋理亦
可通。前後現思感總別報。前是正行。後是
兼支。無違理失。其第二解。以無心位感彼
別報。理稍難詳。豈有無心思種能感後天。
經五百劫令心心所都不行耶。又以思種
獨能感果。未見斷文。由定力能感彼者亦
應感。總許有力故。又無心假定。但有遮心
不起之義。何能有爲感彼果耶。又此論言。
即能引發無想定思能感彼天異熟果故。
此即現思。不言所引無想定種能感彼果。
故知不可。疏主且約假果以假定爲因。
然未必取此爲正。問。今言感彼別報。爲
説感彼有心之位異熟意識。爲説感彼假
實異熟耶。若唯感現識不應感無心。
若言但感無心。云何實思而感於假。若感
彼假異熟所依之種。種由現有。云何不感
於現而但感彼種耶。答。今以義准。唯感
彼天異熟意識。不感無心之位。何以然者。
彼天初位。必有異熟生得之心。此心若非修
定時感。更是何時能感。問。若不感無心。如
何説招無想異熟耶。答。此假異熟。依生得
種。種隨現識説感無心。理亦無失
六十
一右
前説即許理不遮故 義演云。疏前
説即許一思招二報乃至理不遮故者。即説
一思能感總別報。是前第一解也。亦得有心
無心報者。此釋一思感總別報所由也。有
心即是總報第八識無記。無心即第六別報
異熟心心所不行者是。一思尚得也。非色報
者。觀此疏意。文外有問。問。如何一思能感
總別二報耶。答。既許一業招色非色果。此
一思感總別二報。於理何違。色者五色根
身。非色者謂第八識等
六十
一左
後解二業感於總報 義演云。疏後
解二業至感於總報者。意云。此顯第三解
與前一解別。前第一解。但一思通招總
別二報。此第三解。即二因招二果。如別報之
因。即微微心也。感別報第六異熟等。如前
説。總報極成故此不説。欲顯定因者。即臨
入定微微心是也。有云。後解二業等者。通
取第二解。即三解中。明後二解與第一解
別所以也
六十
一左
此會前唯有有色支言 義演云。疏此
會前唯有有色支言者。此會瑜伽第十文。彼
文約長時總報身説言唯有色支。不説以
前。今此中説一思能招總別二報所以。初
生彼天亦有別異熟無記第六識等暫起。起
已即滅唯有色支。此謂據一業能招總別
故。兼説有心。瑜伽約彼果長時故。故唯有
色支亦不相違
六十
一左
設云一期此同小乘 義演云。疏設云。
一期此同小乘者。設説無想天一期總無心。
唯有色支者。且同小乘説六無。非謂總
無本識等
六十
一左
倶舍論云後業等 倶舍第五二左云。
言無想者。由彼有情中間長時想不起故。
如契經説。彼諸有情。由想起故。從彼處
沒。然彼有情如久睡覺。還起於想。從彼沒
已必生欲界。非餘處所。先修定行勢力盡
故。於彼不能更修定故。如箭射空力盡便
墮。若諸有情應生彼處。必有欲界順後受
業。如應生彼北倶盧洲心定應有生天
之業言不得生下三禪者。婆沙百五十四
七右云。問。彼亦曾起下三靜慮。何故不引彼
地壽果。答。彼雖會起下三靜慮。非堅執故
不引彼壽。惟堅執著第四靜慮故。引彼壽。
有説。彼雖曾起下三靜慮。而非所求。彼
惟求於第四靜慮。有説。彼雖*曾起下三靜
慮但如所渉路而非所趣。第四靜慮。是正
所趣非如所渉路故引彼壽。有説。若造無
想天順次生受業者。法爾亦造欲界順後次
受業。如造北倶盧洲順次生業者。法爾亦
造欲界天順後次受業。有説。欲界是一切有
情退所歸處。謂諸有情。由業力修力往色
無色界。彼業若盡還隨欲界。譬如大地是
諸飛鳥退所歸處。謂諸飛鳥由翅翮力飛
騰虚空。翮力盡時。還*隨於地。有説。無想有
情。經五百劫住於無想。如熟睡眠。覺已不
能取餘異熟。便*隨欲界。如人在樹端倚
枝而眠多時欻覺手忘攀攬即便*隨地。彼
亦如是
六十
二右
或謗釋種涅槃 婆沙百五十四七左云。
有説。求無想者。執無想定爲眞道。彼異熟
爲涅槃。乃至生彼天中。此執隨遂。彼後從
無想出將命終時。見當生相。便作是念。定
無涅槃。若實有者。我已證得。於今何故生
相現前。由謗涅槃及聖道故。從彼處歿生
惡趣中。尊者妙音。亦作是説。彼謗涅槃及
聖者故。從彼命終。定生惡趣
六十
二右
必生欲界 演祕云。問。准小乘宗。彼
沒生欲。欲有五趣。生何趣耶。答。按婆沙
論總有三説。有説。定生地獄。有説。定生惡
趣。如是説者。定生欲界。處所不定
六十
二右
今此不同可作是言 義演云。疏今
此不同彼唯生報可作是言者。意云。今此不
不同者。即顯大乘不同小乘也。謂小乘計
無想天者必次生報即受。何以故。彼計云。修
定時。必更不退。所以死後即生彼天。故云
唯生報後報必生欲界。可得如是説。今大
乘不爾。以修定時有退不退。不退者可同
前説。退者退生不十是。生其義如何。謂修定時
若有退者。死後或生欲界。重引現前。既
得定已後。方生彼天受無想果。故疏言此
通後報。即隔生名後報也。既言通後報受
果。不可説於無想天沒。定生欲界。欲界或
可無後報業。故知。生彼天既通生後不定。
明知。與小乘別也。生者即報也。即次生是
也。後者即後報也。即從此生更隔一生。後
生方受名後報也。不定者即不定報也。云何
名不定。答。謂此人雖先得定後時退。先修
定。定雖是無想天因。以退失故一向而不
受果。故名不定。以次生中定不受無想
果故。故名不定業。如下解不定業。亦同
此也
六十
二左
雖牒一句逐文便故 義演云。疏雖
牒一句至逐文便故者。意云。釋伏難云。無
心既通四位。何故先解二定。答。逐文便故

六十
二左
不言唯於無想天無心 故須簡 義
演云。疏不言唯於無想天無心至故須簡者。
意云。若無想天唯在廣果一處有。無想天不
通餘處。所以不説無心言簡。若餘四位無
心濫有心者。謂有心二定及有心睡眠悶絶
也。今言無心。簡去有心故。言及無心二定
無心睡眠無心悶絶等也。然欲界人中。多分
由喫粘食故。有無心睡眠。然亦欲界中。
亦有少分無心睡眠。若等活地獄。亦有少分
無心睡眠。若餘地獄中。即無無心睡眠也
六十
二左
無相類法 義演云。疏無相類法者。意
云。餘四位通有無心。縁有心濫故。所以致
無心言。簡無想天唯一處有。又無法相類
故。於彼天不説無心言也。類者相送義也。
又類者濫也
六十
三右
遍淨者謂第 三禪等義演云。若得初
禪有漏定。即伏欲界貪。若得二禪未至定。
能伏初禪貪。亦不能伏自地二禪貪。若得
第三禪有漏定。能伏二禪貪。不能伏自地
三禪中貪。若得第四禪有漏定。即能伏第三
禪貪。不能伏自地貪也。若得空處有漏定。
即伏第四禪貪。不能伏自地也。乃至有頂
亦然。今偏言伏遍淨貪者。約地滿心爲
論。又下地貪等麁惡法。必障土地細妙定
法。所以總伏下地法方得上定。今但擧遍
淨一處即得。何須且陳
六十
三右
今無心定由定前心力義與彼等 對
法抄第四左云。無想寂靜微妙。於無想中
持心而住。如是漸次離諸所縁心便寂滅。
滅即是定令身位異。名入彼定。成唯識説。
令身安和故亦名定義燈云。西明云。雖
非心所專注一境。令身安和故亦名定。要
集云。有釋初釋爲勝。今謂不爾。無心睡眠。
亦非心所專注一境。何無安和亦名爲定。
故如由前加行定力令身安和。以無心時
安和。亦彼有心時安和。同得定名故本解
正*二無心位名定。具如婆沙百五十二
紙左
六十
三左
此體如前第一卷 第一二十六
紙左
疏二
七十
六紙
六十
三左
 依二十二法滅上假立 對法抄第三
十九左云。二應有體數多小。今解。十八法定
有。謂遍行定善十一并心。或加別境一。二
三四如聖二十二法。二十二法非必須有。
如小乘説。或體唯一。總依諸種。今云不然。
以依諸種立此定故。前釋爲勝婆沙百
五十二十四左云。問。此滅盡定幾物爲體。有
説。此定一物爲體。若滅現前即名無心故。
問。云何一滅刹那現前即名無心。答。如一
受刹那現前。即名有受。一想刹那現前即名
有想。一識刹那現前即名有識。如是一滅刹
那現前即名無心。斯有何過。有説。此定十
一物爲體。以十大地法及心滅故。有説。此
定二十一物爲體。以十大地法十大善地法
及心滅故。如是説者。隨滅爾所心心所法。
即有爾所物現前爲此定體倶舍光記五
十六右云。解云。評家意更有欣厭心所。隨其
所應。與心相應。而非併起故。與前家不
同。無想定體。準此應知* 義演云。疏依二
十二法滅上假立者。解云。此無想定。能令
第四靜慮二十二法滅。假立無想定。二十二
法者。謂五遍行。五別境。善十一。及心。然此
定雖非心所專注一境。然令身安和故亦
名定今謂。義演然此定等下。依西明意。
此義燈所破。其義不穩。義演往往引西明
釋。不引樞要幷義燈等。此時斯書亡耶。雖
或不見耶。今疏云二十二法上假立者。
當婆沙第三有説。有部立十大善地。大乘
立十一善。以有此違。二十一與二別
六十
三左
瑜伽第十二亦作此説 第十二十九左
顯揚第一十四左二文大同。但顯揚言出離想
作意。不言背想。譬説全同
六十
四右
不同倶舍名無想定 倶舍第五三左
光記五十三
紙左
云。身中無想名無想者。無
想者之定名無想定。依主釋也。或即定無
想名無想定。持業釋也 疏二本八十二紙右云。
初二定持業釋。無想異熟通持業依士
如上文。倶舍通二。今唯持業故云不同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十終


成唯識論述記集成編卷第三十
七本
之三

六十
四右
三品修別 婆沙百五十二十四右滅定
三品有無差別。如是説者。有三品別。約三
乘等相望而論。無想亦可准知。若大乘説。
瑜伽五十三十二左云。當知差別略有三種。
一下品修。二中品修。三上品修。若下品修者。
者。於現法退。不能速疾還引現前。若生
無想有情。天中所得依身。不甚清淨。威光
赫奕形色廣大。如餘天衆。定當中夭。若中
品修者。雖現法退。然能速疾還引現前。若
生無想有情。天中所感依身。雖甚清淨光明
赫奕形色廣大。然不究竟最極清淨。雖有
中*夭。而不決定。若上品修者。必無有退。
若生無想有情。天中所感依身。甚爲清淨威
光赫奕形色廣大。又到究竟最極清淨。必無
中*夭。窮滿壽量後方殞沒略纂十三

云。無想定如對法第二。此中無退文後
色界起。決定生報。曾得未曾得。如對法抄。
此得定人根性。非唯上品。以有三品等
故。故前卷隨轉中。唯言此北州不言無想。
以中*夭故。此地有九品如滅定。此定得
雖九品。受報要唯依九品。並盡生無想天
中故
六十
五右
然此受果同修爾故 樞要下末八右
云。無想異熟威儀除行。無在因中行入
定故。果難起故婆沙百五十四八左云。問。
彼壽量云何。答。五百劫。間。作何等威儀在。
有説。結跏趺坐如沙門釋子。有説。劫踞而坐
如婆羅門。如是説者。如先入此定所住威
儀。即以此威儀。於彼五百劫住義演云。疏
然此受果至因修爾故者。此義即是毘婆沙
中釋也。由因中修定之時。立誓願云。願我
生無想天中常立。坐臥亦如是。發願後生
彼天中。隨因受果。果有坐臥者也。哲法師。
取坐者爲勝。有云。由因中臥修定。受果
亦臥。坐立亦然。有難此云。因中立修因。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624 625 626 627 628 629 630 631 632 633 634 635 636 637 638 639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