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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論同學鈔 (No. 2263_ 良算抄 ) in Vol.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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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第二月非五識所緣之故。尙可所立
不成過。若爲緣。所緣者。設屬
。何有所立不成過耶。依之撲揚大師。屬
能別宗。無其過云云 若爾今解釋不明如

答。云第二月。瞿波論師作二解。一云意識
所緣。非五識所緣。二云五識緣之。以第一
正義。護法同之而依此解。思觀所縁
論頌。五識之言。若屬法宗者。有所立不成
同喩第二月。非五識所緣故也。誠望不相
離性宗之時。設雖有法此過。而若屬
。彌不此過。明五識所緣。非緣云故也。
有法之時。汎爾設。所緣非緣云故。第二
月汎爾論之。所緣&MT06279;緣之物故。成能同品
也。但如疑難。依縱奪意者。設雖能別。無
此過故。演祕釋此事。第二月喩。他雖
五所緣爲奪。於緣縱許&MT01302;所緣理。亦
何失。同攝論故。若准此理彼頌五識在
法中。亦應爽*云云 同攝論故者。攝論色
等無間縁之文也。護法解彼文。謂
假縱小乘。色心前後。有等無間緣。奪因緣
故*云云 今設所緣非緣之文。亦以同
  付瞿波論師初釋。亦有多義。一云五識有
法攝故。無所立不成。一云以義減文。除
五字直云和合於識。一云除設所緣字
多義。以初釋正義
西明疏云。和合於五識。設所緣是有法。非
緣是法*云云
  然依他故
問。大乘意。以極微依他緣生法。將如
何 答 兩方。若攝者。極微無體法。無生
無滅也。何云依他緣生法耶。況見瑜伽論
或云建立極微無生無滅。或判非由有體。若
之爾者。法處中。立極略。極逈色。豈非
耶。是以本疏然依他故。可說爲實。成
緣緣故*云云如何
答。撲揚大師。釋然依他故等疏文。而言
此微。爲依他者。但依所折色體說也。微
體實無。非依他也*云云此釋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二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三目次

  表無表
  正量部心心所刹那滅
能遮惡戒
佛果別解脫戒曾得
別解脫戒新種上立之歟
動發勝思第二念已
動發勝思初念立別解脫戒歟
若大乘師道定別解
意業無表
  不相應
  或餘實法量
見道位立八聖道支歟
成就七寶
以在他界
無漏通果無記種
不定姓異生性
異生性通無覆歟
命根無所屬
命根所依
厭色齊心難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三

  ◎表無
  正量部心心所刹那滅歟
問。正量部意。可心心所法刹那生滅之義
耶 兩方。若非刹那生滅者。疏中破
部身業。以動爲體之義。立量云。諸法無ヘシ
實動義。纔生卽滅故。如心心所云云 本疏
同喩心心所。彼心心所。刹那則滅。
然無ヲ以ト動義判。加之重難スルニ轉救。宗立
生已*則滅。同喩如心心所云云 心心所。
若非所那滅者。豈成纔生*則滅之義耶。若
爾者。撲揚大師。釋本疏所立動。應
刹那滅。有爲法故。如ト云鈴聲比量。應
色心等。是有爲故。或色心等。攝入宗中
皆無不定云云 明知。同色法。非刹那滅
云事
答。撲揚大師。兼破色心令刹那滅者。源依
。故疏中立比量。動應刹那滅。有爲法故。
鈴聲等云云心心所。不同喩。隨又
彼自宗色等是有爲。非念念滅。非極成
故。無不定過云云 前後意。色等
言。攝心心所也。故演祕ニハ今疏文。兼破
色心云也。退檢諦部執疏。正量部宗。
刹那長短。命根生住滅三刹那間。心
心所經一刹那。心心所十六刹那間。色法經
一刹那云云 而依大乘念念生滅意者。以
心心所。不同品。其時長故。若任彼部
計不色法長時之故。名一刹那之意者。
同喩故。上下文。或爲。或不
同喩。各有存。不相違
  尋云。旣用纔生*則滅故之用時。以
心所。爲同喩。知。彼部意。心心所ヲハ燈焔
鈴聲。許念念生滅云事。是以俱舍論中。
彼部意。心心所音聲光明等。一刹那
云云 隨大師處處中。同存此旨。今本疏立
量作法分明。瑜伽抄。亦立量云。眼等
諸色。纔生*則滅。是有爲故。如心心所法
及燈光等云云爾演祕解釋。徒似

有人云。演祕文者。乘語勢來。本疏中。明
心心所一刹那故也
  能遮惡戒
問。有義意定道二戒眷屬體。通俱行心心
云云 爾者撲揚大師。可耶 答。不
許也 付之。諸法眷屬體。廣取俱行法。至
定道二戒。何遮此義*耶。彼無想滅定ヲハ
厭心種立之。幷スレハ眷屬體。依二十二
法種之。相例可同。依之明戒波羅蜜體
戒以學菩薩戒時三業乃至 此說
自性。若幷眷屬。一一皆以一切倶行功德
云云 若人義。叶論文如何
答。有義意者。假立定道二戒。通俱行心心
。不思一法云也。非汎爾眷屬體。若
只眷屬體者。何不俱時色不相應耶。故
演祕述有義意。又約自性。言但依思。若通
眷屬。*則依俱行心心所立。義亦無違。能
惡戒。通相應云云 一聚心心所法。所作
相似。同有防非止惡之義故。通依俱行心心
。立二戒云也。下論文者。總出助伴體。不
心心所。通取五蘊也。故彼疏云。總以
五蘊。爲十度體云云二定例難者。立
戒體者。依殊勝能。彼別解脫戒。雖多種
唯依思種。思種之中。亦依新種。此*則遮防
功能殊勝故也。若爾定道二戒。亦以同之。
俱行心心所法。其中思數有勝能故。
唯依思一法。不受想等也。戒品依業性
故。唯依思。二無心定不然。故非相例
  佛果別解脫戒曾得歟
問。佛果位別解脫戒。曾得未曾得中何
 進云。樞要曾得云云之。佛果所得。最
上殊勝。旣非因位所得之法。皆可未曾得
況如來戒品。自然得戒也。豈非未曾得
*耶
答。曾得未曾得之義。可多廢立。若佛果
功德。因位所得之義者。如來一一功
德。可未曾得。今所論曾得未曾得者。例
義異也。所謂因位ニハ別解脫戒思數。念念新
生故。未曾得也。前劣品滅。後勝品生故。佛果
圓滿位故。無念念新生之義。故是曾得。修
新生故也。故見樞要文。由佛無表雖
曾得。非念念新生。以昔發廢制於業思。衆
生界盡。我期乃爾ナリト云フ。以心無萎歇。故戒常
有。除佛已外戒。皆未曾得*云云 周記釋
。言曾得者。初成佛時。已得圓滿。今更不
增。名言曾得。除佛已外。有劣取勝。更
增進義故。言未曾云云 表無表章中。釋
佛已外。皆未曾得。念念新生。佛是曾得。但
舊住。亦此意也。但見因位之者。佛果
初念。可未曾得。故。對法鈔諸佛第二念
已去無漏。皆曾得。是修舊故云云トモ今限
之故。初念曾得也。旣無前後相替之
。見テカ何云未曾得*耶。若初念未曾得者。
後念亦可未曾得。其體是一故也。若存
解釋無過。會申
  別解脫戒新種上立之歟
問。護法正義*意別解脫戒。本新二種上。假
立之歟 答。疏云。唯新種也 付之。正義
意。許新古合生義。何唯限新種耶。旣雖
唯本有生法。無唯新熏生物。若爾設新種
立。本有種子。必可之。彼聖性ヲハ
有種子上。假立之。戒體依何。限新種
答。護法*意種子生現行。雖新古種。假
立法數。隨宜不定。所謂戒體。遮防能
用增上種立之。本有種子。彼用劣也。故
新種。不本種ニハ本疏云。若新舊合用者。
唯取新熏種倍倍生時用增上說。不
有力。不新故云云 聖性正能生。有證理
斷障之能。種子上立之。此用本有勝。新
劣。故限本種。不新*熏ニハ餘處義燈釋
此事。雖新種。非勝不立。由正能生有
所生現。證理斷障。故。能生勝。不新熏
能生故*云云 就中命根隨緣不定。或新
種。或本有其義非一。若正義意。以新古合
故者。此等廢立。豈非相違
  動發勝思第二念已去歟
問。論中發勝身語。善惡思種。立無表戒
 爾者動發勝思第二念已去思種上。可
立戒體耶 答。雖多釋。依正義者。動發
勝思初念所熏思種上。假立戒體也。爾也。
義燈演祕所釋也 今付之。假立無表戒
思種增長位。而動發勝思初念乞戒心
乃至 第三羯磨後念所熏成種子。皆有增長
。何不第二念已去思種耶。是以見
。謂此ニオイテ或依勝身語。善惡思種增長
立*云云 知。廣取增長位云事。況無表
戒。依表種立。大乘許身語表相續。不
小乘唯一念。若爾表種旣多。無表何限
耶。依晨旦大師判第二勝
思相續。功能力齊。有依不依。所以無故乃至
故無表色。依多念思。但表皆能發無表故
云云 若爾唯限初念。義燈解釋。有何深意

答。述立戒體。演祕引相傳五疑難
趣者。其中第二義也。有義斷爲正釋。所
出人師釋者。*則彼有義釋也。不
。宗家意者。存第四釋。*則同義燈。動發勝
思初念思種。假立無表。是近因等起心也。第
二念已去。刹那等起。隨轉發業。故近因等
起轉因發業位。發身語勝故。唯限初念也。
故演祕所引。第四釋云。唯依近因等起初
念心種。發身語中。此最勝故。身語因
善惡故。後皆隨轉。非轉因故。如刹那
。性不定故。由此最初。能發無表云云
燈云。於初刹那正發身語之思。或俱時發。
或前後發。俱時同一種。前後各別種。皆於
立。第二刹那已去。非因等起但名刹那
等起。非根本云云 演祕。義燈。其意一同
也。動發勝思初念之時。正威儀&MT06279;師前。乞
戒之心。發身語勝。第二念已去不然。或無
記心。或不善心。或無心等也。故雖種子
用增長義。以此不無表也。但成就無
者。第三葛磨竟時也。假立之時。成就之
時。前後不同也
  動發勝思初念立別解脫戒歟
問。宗家意。別解脫戒。動發勝思初念思種
假立云云 爾者所熏種子。隨身語七支。爲
體各別。將如何 答。西明作二釋。一云體
一。二云體七種也。依淄洲撲揚意者。同
初釋也。問。付淄洲釋明。旣遮防身語七
支非。發戒之思緣彼熏種之時。何非
體各別耶。若思種一者。豈七支無表不同
耶。依之圓測師於七種上。假立七支云云
何況眼識了時。其種各別。本後二智
種子不同。准例可等耶
答。論能生種子一多。依所生現行一異。而
思種所生現行。其體是一。旣無多體。種子
何各別耶。若依功能別種子不同者。後得見
分。功能無量。自證分。第四分。亦應種別。又
若熏多種。生多現者。有多心竝起過。若前
生不道理。故淄洲破西明多種義
旣一現行。云何種二。若功能別。後得見分。功
能無量。自證第四。皆應種別。功能別故。種
更多。何但二種。亦設熏多。後生一現。爲
於多。若生多現。卽多心竝起。若前後生。
道理故。若共生一。旣能熏體一。所
生亦一。何故隨見。熏成多種。隨體成一。理
云云 若爾雖一思種。其功能防
。故立七支無表。有何失*耶。至倒難者。
所生現行各別。豈例同耶已上兩帖。雖指事
戒相。如形註

  若大乘師道定別解
問。大乘意。定。道。別解脫三種律儀。共可
加行。根本。後起三時非耶 答。燈中
共防三時非云云之。定道二戒。轉心轉
戒。何離加行後起非*耶。依之本疏餘卷中。
第二地極淨尸羅文。別解脫戒全離。定
道唯離根本。非加行後起云云 旣明離垢
文也。豈非大乘實義*耶
答。薩婆多意。定。道。別解脫。離根本
加行後起非。大乘*意。防非止惡功能。廣
三時及三世云也。故燈釋此事。若大乘
師。道。定。別解。竝防三世。及防三時云云
此釋亦出。故章云。定道二心。旣無
文遮。亦可說言通防三時。加行。根本。後
得之非若起。後時三皆滅故*云云 但至
處釋者。彼疏有二釋。令出者。是第二釋
也。初釋未三時非之義。不
歟。但設初釋雖此義且隨轉小
*意歟。故。北京靈泰。釋彼疏文。應
此疏文云云 旣非大乘實義。強不
劬勞
  意業無表
問。論中付身語意三業相。且意業可
無表*耶 答。燈中有無表云云之。
善惡諸業。以殊勝功能。故名無表業。而
身語思。外顯勝用。故立無表戒。意
内發其力非增猛。何名無表戒*耶。依
論中謂此或依發勝身語。善惡思種。增長位
立*云云唯發身語動發勝思。立無表戒
也。瑜伽。對法等諸論皆以同也。是以今本
疏解論文云。然無無表。義林章作多釋
畢。此三說内。最後爲正。外彰身語。令
知有增猛云云 誰背義林邪正。可
劬勞*耶。何況若計意業無表者。百法中。
何攝之耶
答。菩提薩埵。意樂廣大。所受戒品。盡
來際。此用旣勝。何無意業無表*耶。況大
乘修行。以唯識本。寧意業律儀
耶。加之二乘戒品。功能劣故。唯限身語
無表戒。故無未來際勝用。或經
。或盡形壽。菩薩異彼。意業勝能*耶
之見正菩薩戒相。立慳生罵辱等三戒
此*則無貪等三善根也。淄洲大師。依此等
。今者意准。定發無表。旣菩薩戒。具防
。勝於二乘。盡未來際。云何不殊勝無
釋給也。但至諸敎說者。且通三乘
之。本疏亦任論文。此*則義林二釋之中。
第二釋也。故演祕釋彼疏文。今疏同
第二師說云云 次至章文者要集所引本
也。非章正本。何依用*耶。故燈釋此事。法苑
二說云。任意爲用。不後說。義爲決定
前二說者。據處中說。非律儀云云
行本*者是謬本也。智周。淸素。明詮等所覽。
亦以同義燈。故撲揚引章二說畢云
任意。始問答正否。以知。今本是誤云事。次
百法者。不私劬勞。章主釋此事
意業有無表釋意。此意俱思。不於彼
於色。亦不色。不色名。旣是緣
慮現思所熏。但於思種。義名無表。仍體是
思。卽行蘊攝。故於百法。更不別說云云
業無表非色法。攝思數云事。此釋明鏡也。
更不異求。況以身語無表。攝色法者。
源出小乘。大乘實義。依思種假立。豈無
所依思之義耶。故以諸敎說。不
  尋云。意業無表。何思上立之*耶。若審
決二思者。動發勝思時。可無表。如
身語業。況明菩薩戒。同二乘戒品
第三羯磨竟。言能持之時得云云 若爾
假立思種之位。同可動發勝思初念
耶。若動發勝思者。意業無彼勝思。況一
箇思種上。亦立意業無表耶。依之十業
道章中。意業道決定思也云云 如何
答。依慥釋。學者多作劬勞。常途義云。
決定思位也。以彼思亦名動發勝思。燈
中意業有動發者。*則以決定思。作
動意故。亦名動發勝思
今案燈第一云。今據道理。意亦得
發勝思。云作動意故。發無貪等故*云云
最勝疏第
六同
旣意業中。云動發勝思。此*則
作動意故說名意業之文*也。若爾身
語動發勝思位。意業亦殊勝*也。正威儀
師前。陳所欲之時。其意業亦發最勝
上求菩提下化有情。其心廣大。故雖
思種。假立三業無表也。彼於二乘身語
七支。雖一思種。有七非之功能。故
七支無表。例彼思之。菩薩防三業
。雖一思種。豈不意業無表
明師
之耳
  不相
  或餘實法量
問。大乘師。對薩婆多。立量云。汝不相應行。
實有體。除假以外。許餘實法所不
故。如餘假法云云爾者正比量歟 答。爾
也 付之。先以所不攝故因。立比量者。一
切比量。難正因。彼如聲無常量。可
違決定過。作法云。聲常。餘無常法所不
攝故。如餘常法云云 況敵者小乘。於今量
返可違決過。故作法云。我不相應行。應
實有體。除實以外。許餘假法所不攝故。如
餘實法云云如何
答。本疏所述比量作法。非正立量作法。若
正作法可得等ヘシト實有體。不
汝言。今量共比量故也。如有法自相能違
。所言有性。應有性。欲他之時。如
此云事。是常例也。何任疏文。令之耶。但
所不攝因。隨宜用之。若於至極成就道
。此因可成立。若不然者。不之。而
楞嚴源信。依今比量。於諸正比量。依
不攝因カハシク過相。此*則不因明深
也。況相違決定因喩。必用共許。若能違
所不攝之時。更非共因。旣乖相違決
定所立因喩必須兩許之解釋。誰爲眞過耶。
聲無常比量違決。可隨一不成。佛法者。
餘無常法所不攝故因之故也。若置
許言。旣成自許自許。豈眞違決*耶。今量違
決。亦以同之。大乘意。長短等及色心等上。
生住等不相應。*則攝長等假法故。不
法不攝之因也。若置許言。豈爲共比能違
*耶。本量安許言者。有深意。表裏相兼。自
共竝顯。所謂表ニハ色心實法不攝。是共許
邊也。裏ニハ一切實法不攝。大乘色心之
外。無實法故也。是自許之邊也。今量簡
重隨一不成。所謂云此中餘言顯色心等所
不攝。一重雖隨一不成。尙見假實相
對之餘。可彼過故。遂以自許。遮
畢也。於諸共比。安自許言。皆有
。是立破玄旨。深可
  尋云。若立色心等實法不攝者。有何過

答。爲相違決定過也。所謂若擧色心
。云所不攝者。小乘亦擧畢竟無。云
不攝。可此過。彼廣百論中。小乘立量。
去來二世實有ナルヘシ餘非現實有法所不
攝故。如餘現實有法之時。大付相違決
定過。云去來二世非實有。餘現實有法所
不攝故。如餘非現實有法云云此違
。可今量
云尋云。因置簡別假以外云云
何意
答。簡共不定也。若只云實法不攝者。色
心相對。互不攝故。爲假實相對之餘
此簡別也。而如此顯之時。小乘不
此因。故。安許言。遮隨一不成
  見道位立八聖道支歟
問。大乘意。見道位八正道支耶 答。
大乘意。不八正道支也 進云。燈有
。一云見道不立。二云立之。問。共不明。先
初釋。八正道支。是法輪自性體。見道無
八正道支者。以見道法輪*耶。依
瑜伽論中。八正道支。在見道中云云 龍樹
智論。亦以同之。付次釋。中邊論中。七見八
云云 對法鈔幷瑜伽抄等同之如何
答。大乘實義。七見八修云事。源出中邊。對
法等說。瑜伽略。中邊論疏。法華玄賛。唯識
別抄等。皆存此旨。誰可異求*耶。正語業
防非止惡之能。正見思惟分別誨樂之
用。見道位ニハ有。故於修道。立八正道支
但今義燈二釋者。是餘處所述。法輪自性體
二義也。初釋諸無漏法。皆名法輪。不唯八
正道者。以慧爲自性體義也。*則見道ニハ
法覺支。修道正見支。無學道ニハ正智。以此名
三道法輪也。次釋二云中邊據顯勝。說
於修道。瑜伽論說見道故者。以
聖道。爲自性體義也。付此義難者。別
修行相。雖修道。其體通見無學道。故分
別支*誨樂他支等作用顯勝。雖見道。全
失。是以玄賛釋此事。此八*聖道。別修
行相。雖修道。體實通餘見無學道。世尊
八聖道云云 若爾以三道皆名
。不此義。但依初釋。會瑜伽文者。
燈云。若依前解。瑜伽隨轉。說見道云云
智論亦可之。瑜伽二十九等中。亦明
見八修之旨。故一處之隨轉說也
  尋云。初釋意。見道不八正見支體
歟。若無其體者。更依何道理*耶。無ト云
非止惡等之能者。世尊ニモ八正道支
況七覺支。雖見道。第四地菩提分法觀
之時。旣許七覺支。例彼思之。八正道
支。亦可見道*耶。若有其體者。何燈
瑜伽。不體耶
答。初釋意。八正道體。可見無學
也。但燈會釋者。此釋意。本ヨリ
正道。不法輪。故見道位。出其體。不
法輪之所以愚案更有別義
卷抄
  成就七寶
問。金銀等四種輪王。共可七寶*耶 答。
或云具。或云具。可二意也 問。兩
方。若具者。見大師餘處解釋。餘三輪王。
皆輪應。銀銅鐵別。亦無餘寶云云 人師
多存ヲヤ此意耶。若依之如此者。同依十善
修因。感輪王果報。何至七寶。有闕具耶。是
以今論ニハ亦説輪王成就七寶。更不之。
大般若經ニハ要具七寶。方名輪王。無七實
者。不輪王云云 如何
答。異義相分。忽一定然且限金輪王
ト云七寶。果報勝劣不同。領四大洲亦異。
象馬等七寶。何必具之*耶。彼阿育王。
鐵輪王。未藏臣等餘寶
知。可金輪王云事。略纂解釋。誰疑
*耶。鏡水寺栖複。明存此旨。重見仁王般若
。道種堅德轉輪王。七寶金光四天下云云
旣於金輪王。殊名七寶金光。豈非明證耶。
若以十善因疑難者。一二三四統領不
同。寧非疑*耶。但經論文者。總明輪王具
。指不何輪王。何成重難。且擧
王中勝歟。或金輪王具七寶。餘三輪王具
輪寶。四種總合。云七寶歟。況輪王稱。本
輪寶。故般若經中。無七寶者。不
者。七寶全無ナルヲ輪王云事也。言雖
七寶。意指輪寶
  西明仁王經疏云。皆悉具有而勝劣異云云
信慶律師。依此釋聊簡。伽抄亦無
者。勝劣異故也
  以在他界
問。對法論中。明種子成。於生得善。唯
。不不成*就。本疏解此意
他界。不他界生得善云云 爾者撲
揚大師。如何釋之耶 答。演祕云。釋對法
論不不成*就云故云云之。凡
種子成*就。瑜伽對法說異。瑜伽於染善
諸法。唯說成*熟。不不成*就。對法於
惱隨煩惱。說成不成。至生得善。唯說
*就。本疏會兩論相違。其生得善。與瑜伽
。然准對法。亦應彼煩惱イイ
不成。以他界他界生得善云云
文意准對法論。生得善煩惱。可
成*就。不他界生得故云也。若爾以
在他界等文。顯不成*就之義。何背
疏文相。釋不成*就之故耶。依之邑
法師解疏文此。撲揚定判。似
如何
答。對法論中。於煩惱。隨煩惱。爲對治道。損
セラルルヲハ能生用。名不成*就。有種子體。說爲
成*就。且生欲界之時。自地煩惱。通成不
。色無色煩惱。是成*就也。此且付下地
。次第生上地之也。生上二界。准
知。自下地通成不成。上地是成*就也。而
生得善ヲハ上地煩惱。唯說成*就。不
。疏主釋此事。然准對法亦應如彼煩惱理
說通成不成者。生得善&MT06279;煩惱。可成不
云也。所謂他界生得種子故。是成*就
也。此種子闕現行之用故。名不成*就
次以在他界不起他界生得善故唯說成*就
者。依上道理。雖不成。生得善與
異。煩惱容他地故。簡彼亦名
。生得善必不異地。何論起不起*耶。
故撲揚大師。今文不成*就之故
也。若不爾者。不唯說成*就同於瑜伽
之文。況此文尙顯不成之義者。對法論
文。唯說成*就。更有何故耶。若不其故
故。豈會兩論本意ナランヤ*耶。但至義蘊釋者。
疏顯文。致異論也。深得&T069222;疏意。以演祕
*捈實理
  尋云。瑜伽論中。明生得善種子成*就之
。生得未邪見損伏云云彼思之。
若邪見損伏者。豈不成義*耶。若有
此義者。何依此義邊。不不成
  無漏通果無記種
問。無姓有情。可*就無漏定所引通果
無記種子*耶 進云。大師成*就云云
之。無*姓有情。全闕無漏種子。何成*就無
漏通果無記種子
答。無*姓有情。闕諸無漏。何成*就無漏通
果無記種子耶。但至別抄者。於通果無記
成不成。雖二釋。共不無漏種子
也。初釋無漏通果ナラハ無*姓彼種子。故
非得。有漏通果ナラハ一切有情。無非得。次
釋諸通果。不皆限無*姓有情。雖
無漏。他無漏通果所引。有定通境
等義邊。無*姓亦說*就無漏通果
無記也。故述第二釋。一云並成心無漏
起。通雖無。彼所引心。無差別故。總成*就
云云 況旣有二釋若違道理者。何强致
劬勞*耶
  不定姓異生性
問。付諸乘異生性。且不定種姓中。可
大乘異生性之義*耶 答。了義燈中。不
大乘異生性也 付之。乘種姓各別。
何不大乘異生性*耶。況聲聞緣覺異生
性。必各別立之。菩薩異生性。例可等。耶。
之二乘不所知障。菩薩斷之。若爾菩
薩異生性定可分別二障種子。聲聞
覺。何依所知障種子*耶。旣所立種子不
ナラハ者。尤各別可異生性耶。就中於
。生法二空無漏不同。翻彼異生性。豈別
立耶。依之見燈下文。如不定*姓二乘聖
。未初地。亦名異生云云 二乘聖者廻
心。未初地。名異生者。望大乘聖性
之。若許寧不大乘異生性*耶
答。義燈中委雖別種類。不定種姓中。不
大乘異生性也。雖此釋。未其故
退檢法華義決。雖大乘種姓。有聲聞*獨
覺性之人。設初雖大乘菩提心。必中間
退。證二乘聖果。其後菩薩見道云云
取意 任中退故解釋。不小果。直不
菩薩聖性若爾異生性聖性相違。始
二乘聖性之時。對彼可異生性。後雖
大乘見道現前先已捨異生性畢。何得
之後。亦立異生性*耶。具聲聞*獨覺
二種姓之人。初入見道。其義不定。故各別
之。但至所知障斷不斷異ナリト云之難者。定
姓大乘及不定能趣大者。必二障種上。
異生性。何自乘位。以不斷其所以
可不異生性耶。於定*姓二乘。尙
煩惱。通ト云ニ二障二釋。以
正釋。況於不定*姓。豈致此難耶。次
二空無漏異ナリト云者。最初所得聖性
セルニ異生性也。次至下文者。依
空無漏之義邊且名異生。忽不
生性。故前後文。不相違
  尋云。宗家處處中。有七方便廻心頓悟ト云
之釋。知。不小果。直有大乘見道
云事
答。設出此類。作頓漸二悟二釋歟。實非
此類也。必*中退故之道理。顯然故
也。若具二乘種姓之。不自乘無漏
者。二乘法爾無漏種子。永有現行
之過。故必生下劣種姓現行之後。可
勝品無漏現行
  異生性通無覆歟
問。大乘意。異生性可無覆無記
答。燈*云釋此事。大乘通三。不善。有覆及以
無覆云云之。異生性。十重障中立之。
能依異生性斷故。所依二障斷者。宗家所
也。若爾何云無覆性耶。依之見餘卷
本疏之文。以唯染汚釋。判。隨對法抄
中。唯不善有覆云云 若爾義燈解釋。致師資
相違如何
答。凡大乘意。分別二障種子之上。立異生
。若大乘定*姓及不定*姓。具菩薩性
人。煩惱障邊。不善性也。所知障邊。是有覆性
*也。無*姓有情異生性。其性同之。若定*姓
二乘所知障者。不自乘。故名無覆。依
義邊。云無覆也。故見燈文。大乘通三。
不善有覆及以無覆。以定*姓二乘所知。望
彼是無覆故。通三界故。依二障云云
餘處解釋者。付大乘異生性之。望
姓二乘。不無覆之義也。但疏中
邪正者。通無覆義。隨能持第八。無覆
性*云云 此義旣異今燈。望姓二乘所知
障種。不無覆之故也。故以唯染汚釋。判
正釋。不違燈意。可成申
  命根無所屬
問。瑜伽決擇分中。於二十二根。明所屬根
有無。命根無所屬*云云 爾者以第八識現
。爲命根之時。可所屬*耶 進云。
撲揚大師。設依現行假立。不瑜伽文
 付之。現行第八。是意根也。若依
行。假立命根者。豈云所屬耶。依之疏
中。引今無所屬文。若取現識根。*則定
屬意。何故云云云 如何
答。今論云然依親生此識種子。明簡現行
尤可所依證文。決擇分今文。豈非其源
耶。以今論明云種子之。本論無所屬之
說。定可種子。故本疏ニハ決擇分文。唯成
種子之旨給ヘリ 但演祕釋者。上成本疏
。依瑜伽文。唯種子故。云無所屬畢。下
現假立。不現體。何非無屬。答
於此理。依現假立。不瑜伽。依唯識文。明
種故。問答意者。設雖現。直不
。故設雖瑜伽唯識故。唯依
。不現行。若爾以唯識瑜伽。本末兩
論。其意可ヲ以同。尙遂違瑜伽也。被タル進難。頗
撲揚本意
  命根所依
問。大乘意。第八識名言種子上。立命根
 爾者必本新二種上立之歟 進云。撲揚
大師。或唯依舊。或唯依新。或通依云云
 付之。護法論主。許新古合生之義。旣
第八。亙本新種。命根所依。何有一種
之義哉。依之見論文。云然依親生此
識種子。更不本有新熏。本疏解釋。亦以
之。撲揚解釋。有何別因*耶
答。凡立命根。第八識名言種子先業
住時。決定功能上。假立之也。非總生識功
是別令識之功能也。故明命根。天
親命根體卽壽。能持煗及識。覺師子
蘊相續。住時決定。令衆同分。常得安住。瑜
伽。顯揚。五蘊等諸論。皆以。名
也。爰知。以住識功能。名命根云事。依
之見論文。然依親生此識種子。由業所
引功能差別住時決定。假立命根云云此文
廣至狹。有三重簡。然依親生此識種子
者。本識名言種子。簡業種*子。由業所引
功能差別者。本識多名言種子。取業所引。
業不引。第八名言種子。業種所資。
現行故也。住時決定者。業所引名言種
中。持一期身差別功能。說名命根。雖
識功能。簡住識功能。種子功能無盡故。
一邊功能。亦無一邊功能。是以疏中。
此論文。今取親生之名言種上。由先世
引持身之差別功能。令色心等。住時
決定。依此功能。說名命根。非現行
云云 生識功能。雖本新二種。住識
功能。隨緣不定。故撲揚大師。述自正義。護
法旣許新舊合用。命根所依。亦應是。或
唯依舊。或唯依新。或通依二。遇緣卽依。
定判云云 此*則住時決定差別功能。
緣不定云也。種子無盡。如惡叉聚。遇
不同。何可之。例如生識功能有無不同
此義非唯撲揚釋。新羅興法師。本朝常騰。深
此旨更有別義
紙可
  尋云。演祕有二釋。一云本新之中。隨
不定。二云依二種云云 此第二釋。必
新古種子云歟。將同詳曰下意
答。上二釋者。非撲揚自義。*則引西明二
也。第二釋意。必二種上。立命根也。詳
曰之下。遇緣*則依。不定判云云 是撲
揚正義也菩提院
御義*也
祕云。見演祕文。先問種有新舊。依
。答之作二釋。而有義取初釋
次釋。撲揚依次釋有義。次釋意。忽必
二種命根歟。故見詳曰下文。又
但許新舊二種。不一切皆悉總依
トモ所依種要前生熏。*則唯新舊。如何斷
前之所釋云云初釋必各別種トモ
。依二種子云事也。若不然者。旣三釋
異。何標云二釋
  厭色齊心難
問。大乘意。付破スルニ二無心定實有義
。且厭色齊心難意何 答。論中述此難。若
無心位。有別實法心者。無色時ニモ非色
非心實法。可色也 付之。凡薩婆多意。
心法通能厭。故所厭心。雖能厭。其能
厭心ヲハ自遮。故有別非色非心實法。來
。色法唯所厭故。直以能厭心。名
色定也。若爾無色無心。其義遙異。何可
耶。況若如此難者。大乘所立。亦有此難
若入無心時。心種立無心定者。入無色
時。色種可無色定。若依能厭所厭不同
有此不同者。小乘所立。亦以如此。雖假實
。例難齊等如何
答。論中。若無心位。有別實法。異色心等。能
於心。名イハハ無心定。應無色時ニモ別實法
色心等。能礙於色。名無色定云云 本疏。
演祕。樞要。義燈解釋。誠誠其旨難決。然
大小宗義。此難難遁。先致此難者。破
乘離心實有二無心定。爲唯識道理
也。無色無心。倶有能厭心。而無心ニハ能厭
。其外用別物。無色*則取能厭心。故彼此
相例。致能破也。但至心法能厭故用別物
者。是本疏所述。外人第三難也。疏主
之。心法亦能厭。別有非色非心。來礙イハハ
心。色法唯所厭。唯應有色ノミ來礙云云
云。若心法能厭&MT06279;心之物。有ト云ハ別物者。遮
防之能。不能厭歟。若爾厭色時。色來可
礙色。遮礙之用。不能厭故也。次破
法所厭故。不別物之義云。色法非能厭
非色非心來色。心法*則能緣。唯
心種ノミ來礙云云 若色法非能厭故。非
用別物者。遮防之能。*則依能厭力歟。若爾
心法能厭故。能厭心種。來可心。何用
*耶。其論主意。無色無心。同能厭心上
之。其中無心ヲハ種。無色ヲハ現。其故
者。無心位ニハ能厭心行。故能厭心種上
之。無色定ニハ能厭心尙行故。現行心
防用。名無色定也。此卽能厭心現行位。無
心定義未顯。種子有時。無心定義顯故。種上
之。能厭定心現行位。無色定義顯。故以
能厭心現行。名無色定也。依之疏釋此事
色法唯所厭。無色非色種。心法亦能厭。無心
故心種云云上道理者。小乘返難。不
  尋云。演祕牒疏第五重文。准理言之。他
難未云云 又詳曰下。有二助釋。其第二
釋云。不救。由故有第二假
遮非實破云云 若爾厭色齊心難。且一
相難歟。答。他難未息者。非祕師自義。述
有人意也。次助釋第二釋者。論文有
箇難。故爲其次第。且爾歟。況
初釋者。厭色齊心難。令唯識也。
仍以一釋。爲定量耶 此事閑可之。
今度悤忙之間。委不

論第一卷同學鈔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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