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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本文抄 (No. 2262_ ) in Vol.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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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三目次

  六轉依段
決定應受
令眞非眞
廣大轉依
安立斷惑
此唯二乘
轉齊二釋
乘性別故
  四涅槃段
清淨涅槃
通相眞如
中二擇滅
通障二果

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三

  六轉依段
  問。付損力益能轉可轉決定應受業耶
論云。一損力益能轉。謂初二位。由習勝解及
慚愧故。損本識中染種勢力。益本識内淨種
功能。雖未斷障種實證轉依。而漸伏現行。亦
名爲轉云云
要云。損力益能轉中。有懺悔罪滅。應叙。六十
卷業有四。謂異熟決定・時決定・二倶不定・二
倶定。及阿羅漢受殘苦等。處阿闍世王五逆
業滅瑜伽云。依未解脱者建立定業。爲二解
和會應知云云
賓記云○應叙二字至五逆業滅字。方言也。
如大論六十卷云○爲二解和會應知者。准
法花經疏。有二解云云
要決云○忠安記云。今詳。樞要意當金光明
經所説。信相菩薩夢中所聞懺悔之義。以入
聖道先懺悔業故云云
玄賛第十云觀音品有苦稱名即脱○即是三
途八難一切苦難。且如法琳歸命勉七日之
刑。濟歡歸依脱三刀之害。瑜伽第九説。業有
二。一定異熟業。謂故思業。若作若増長業。二
不定異熟業。謂故思已作。而不増長業八十
九説。諸作不増長業。若無追悔。不修對治。尚
可受果。名増長業。若追悔等。名不増長業。或
先増長業。由追悔等。名不増長業。如未生怨。
未追悔前。名増長業。追悔已後。名不増長業。
第六十説。依未解脱者。建立定受業故。言解
脱者。謂世道伏斷。乃至得聖成無學等。即同
涅槃經。未入佛法。名決定業。若入佛法。名不
定業○皆如瑜伽第九略纂説。恐繁且止。故
念觀音。良縁滋潤。自心悔愧。苦惱皆脱。亦有
釋言。其不増長及不定業可得轉滅。其三時
決定業。及報定時不定者。但能令輕。非全令
滅盡。先世罪業應墮惡道○即爲消滅○不
云全滅。又賢愚經。鴦堀摩羅雖得阿羅漢。爲
現業有果故。爲火所焚。又説。迦毘羅城。除一
童子自餘男女。盡是初果聖人。不應爲彼瑠
璃所殺。其決定造業佛尚不排。況受果耶。在
解脱人名不定者。依不定業説。此亦不然。若
得阿羅漢。一切不善盡。何受果耶。在初二果。
不善未盡。不障彼果。何妨亦受。般若經中。不
説滅盡。擧心微者。至誠懇切受持彼經。一切
不受。若不爾者。五無間罪皆決業。未生怨王
如何悔已一切不受。十地論云。一感報定。二
作業定。諸佛威神所不能轉者。説自不發悔
愧之心不入聖道者業果決定。非悔愧已可
名定業。法句經言。非空非海中。非入嚴穴間。
無有地方所脱之不受難。亦據不逢佛菩薩
等起悔愧之心而入道者決定業報。由此業
報差別經説。若業増上心作無慚無愧。作已
更作無心改悔。是業決定。若業非増上心作。
雖作惡業。常懷慚愧。是業不定。但知諸業非
悔。非道之所損伏。可有受果被損。便無受果
之義。然經説指鬘及阿羅漢猶受業果者。時
猶住凡。或初二果。今身必定得阿羅漢。從當
爲名。非受果時名阿羅漢。又遇良縁。要自發
心。悔愧入聖道。罪業方排。雖過良縁。無心悔
愧。亦不入聖。乃至諸佛亦不能轉。迦毘羅城
釋種被殺。雖得初果。別報業在初果不排。又
非聽聞大乘悔愧懇切深心。故受先業。脱聞
大乘。勵懇深悔。亦不被殺。得阿羅漢。一切不
受。設有被殺。非業果故。不爾。指鬘殺人滿千
唯少於一。云何何得聖。又無悔愧及斷伏滅
諸罪業者。有情便無得受聖期。由此故知初
説爲善。應同涅槃瑜伽爲正云云
攝釋云。疏由此故知初釋爲善者。即前亦有
釋言。以上疏引瑜伽對法而成立者。並名初
云云
玄賛三云○復有無學迦留陀夷。埋足糞壤。
鴦堀摩羅獄火焚身。遂有難言○我於此難
○爲現惡因必有苦報。由此聖者有相現受
苦起後教故。或苦異熟無學不受。惡業盡故
○彼言無學受彼苦者。現居有學。猶未離欲。
定成無學故與其名○或無學苦非是業招○
如涅槃經第二十九。解三時業。至無學位。排
諸惡業。一切不受。説未入聖。名爲定業。其
入聖已。不名定業。廣如彼説。故阿羅漢定無
苦果云云
燈四云。又已解脱聖人身中。無苦異熟。經説
有者。現業果化。設非無學。見道惑亡。因無果
亡。設有苦者。等流増上。非是異熟。如地獄
云云
瑜伽六十云。復次如先所説作及増長業。若
先所説由五因縁成極重業。名定受業。與此
相違。名不定受業。復有四業。一異熟定。二時
分定。三二倶定。四二倶不定。諸阿羅漢所有
不善決定受業。或於先生所作。或於此生先
異生位所作。由少輕苦之所逼惱。便名果報
異熟。若已轉依果報種子皆永斷故。一切不
受。所以者何。由佛世尊依未解脱相續。建立
定受業故云云
伽抄第四云。若未悔未解脱。名定業。若已悔
已解脱。名不定業云云
十一面經。大般若處處。不轉定業之文有之」
鴦掘摩羅經第四云○佛告大王○南方去此
過六十二恒河沙刹有國。名一切寶莊嚴。佛
名一切世間樂見上大精進如來○彼如來者
豈異人乎。鴦掘摩羅即是彼佛。諸佛境不可
思議○爾時諸天世人○聚落人民。如來佛
威神悉皆來集。稽首敬禮鴦掘摩羅足。一心
同聲説偈歎言云云
要賢第一云。鴦掘摩羅所受苦果。一云。業果
時○一云。權非實也。一云。由習氣受等流苦
○此欲界人趣意識故。唯遣損捨倶威儀工
巧。但有漏善倶也云云
尋云。今轉定業者。轉重輕受歟以上釋文
可知之
因尋云。轉重輕受者。轉總業成別報歟燈六
三業
所順
五趣
  問。攝大乘論中通達轉在前六地云云
有何故耶
問。論中引攝大乘論説。令眞非眞現不
現故云云
爾者可有以眞俗二智境界爲眞非眞體
之義耶
論云。攝大乘中説。通達轉在前六地。有無相
觀通達眞俗間雜現前。令眞非眞現不現故
疏云。以有相無相觀。通達眞俗間雜現前。或
眞現非眞不現。謂入觀時。或非眞現眞不現。
謂出觀時。令眞非眞現不現故。又未能即空
而觀於有。有相觀現眞不現。無相觀現非眞
不現。由此理故。説通達轉在前六地。我今此
論。約初通達分別二障遍行眞如故。説初地
爲通達轉。世親攝論云。前六地眞如爲眞俗
觀現不現因故。説通達轉在前六地。亦不相
云云
論云。説修習轉在後四地。純無相觀長時現
前。勇猛修習斷餘麁重。多令非眞不顯現故
云云
疏云。述曰。攝論又説。修習轉在後四地。由純
無相觀長時現前。勇猛修習斷餘麁重。多令
非眞不顯現故。四十八説。由第七地猶名爲
雜煩惱。未名不雜煩惱。非眞猶有現時。但無
相觀長時故。説多令非眞不現。非八九十地
非眞有現時。得無相觀長時。種類同故。説後
四地爲修習轉。我以十地斷倶生二障麁重。
漸證眞如義等。説修習轉在十地中。亦不相
違也。然此論中。乃言多令非眞不現者。爲簡
七地。二攝論釋。皆言唯有眞實現非眞不現。
從長時説。然攝論本。通得二解。不言非眞定
不現故云云
尋云。即空起有行者。即眞俗合觀歟
義演云。疏又未能即空而觀於有等者。此約
多分説。至第五地中亦能少分眞俗雙觀云云
肝心云。文論令眞非眞現不現故。問。五地已
能眞俗雙觀。如何今者令眞非眞現不現故。
答。五地雖得。不時長也云云
三身章周記云。章云。第七地得不思議身等。
此地之中。喩能即空方便智發有中勝行。而
能化物。第六地等准能空有二種雙行。未能
已空發有廣利於物云云
論九云。七細相現行障○由斯七地説斷二
愚○尚取還滅細滅相故。純於無相作意勤
求。未能空中起有勝行云云
疏十本云。論純於○勝行。述曰。前地尚取還
滅細滅相故。純於無相作意勤求。未能空中
起有勝行。今此地中。既除此障。能於無相不
專勤求。乃於空中起有勝行。所言空者。無相
空理。於空中作有行。即眞觀中起於有觀。冥
眞俗二境。合本後二智。少用功力即能得故。
不同五地云云
無性攝論第九云。論曰○二通達轉。謂諸菩
薩已入大地。於眞實非眞實顯現現前住故。
乃至六地○釋曰○通達轉等者。謂。已證入
菩薩大地於眞非眞或現不現。無分別智有
間無間而現行故。或時眞現。謂入觀時。或非
眞現。謂出觀時。非眞與眞於此二時。如其次
第説不現此現不現乃至六地云云
世親九云○應知顯不顯眞非眞義者。謂圓
成實眞義顯現。遍計所執非眞實義皆不顯
云云
西明疏云
文義記云。言攝大乘等者。基三釋。一云。有相
無相觀○一云。未能即空觀於有故○一
云。四十八説。第七地猶名爲雜煩惱。未名不
雜。非眞猶現等云云如疏文也。測師亦有三釋
云云
私記云○問。其眞非眞者。體何物耶。答。無性
論云。遍計所執爲非眞。圓成爲眞云云本疏二
釋中初釋意也。本疏第二釋。正智無觀爲眞。
後智相觀爲非眞。此即依世親攝論而説也。
西明有二釋○此二釋亦大意同本疏二釋也
云云
  問。付六轉依廢立。且廣大轉可通因位

論云○五下劣轉。謂二乘位○無勝堪能名
下劣轉。六廣大轉。謂大乘位。爲利他故趣大
菩提。生死涅槃倶無欣厭。具能通達二空眞
如。雙斷所知煩惱障種。頓證無上菩提涅槃。
有勝能名廣大轉云云
疏云。攝大乘説。即諸菩薩能趣證轉故。如來
已轉故彼不説。此六翻前准前應悉云云
論云。此中意説廣大轉依。捨二麁重而證得
云云
疏云。第三料簡。頌中所取轉依體者。唯廣大
轉。捨二麁重而證得故。不言圓滿轉者。圓滿
轉對菩薩説。廣大轉對二乘説。又圓滿轉唯
如來。廣大轉在菩薩。今明十地取廣大轉。要
地地中捨二麁重方證得故。又解。既言取廣
轉。明圓滿轉亦在中。略擧一隅故。即六
轉依中第一假立轉。未得眞故。餘五眞名轉。
眞實證得故。第一約位解轉依訖。下第二正
解轉依。於中有三。第一總解轉依。第二雖轉
依義總有四種。而今但取二所轉依得。等者
簡別本頌所説轉依之言。第三辨此修習位
能證非已證云云
論下文云。此修習位説能證得。非已證得。因
位攝故
疏云。自下第三明此十地能證二轉依。非已
證得。要成佛方證故。此十地無間道斷障爲
因。解脱道方證於彼故。上來解五位中第四
頌。雖有廣略不同。總是解十地修習位訖云云
論又云。後究竟位其相云何。頌曰。此即無漏
界○論曰。前修習位所得轉依。應知即是究
竟位相此。謂此前二轉依果。即是究竟無漏
界攝云云
疏云。無漏界攝。即菩提涅槃二轉依果是究
竟位云云
論云。如是菩薩於十地中。勇猛修行十種勝
行。斷十重障。證十眞如。於二轉依便能證得
疏云。是初牒前。起下
所證二轉依果云云
轉依位別略有六種○二通
達轉○證得一分眞實轉依。三修習轉○漸
次證得眞實轉依云云
論九云。云何證得二種轉依。謂十地中修十
勝行。斷十重障。證十眞如。二種轉依由此證
云云
疏云。由此四種因故。二種轉依果由此證得
○次乃明十種眞如。即廣頌中捨二麁重之
時轉依。雖已分證。未名圓滿。此乃因位廣前
三句。即是漸次悟入。二種轉由斯證得。明所
得果。即廣前頌第四句文。正明悟入云云
論九云。由數修習無分別智。斷本識中二障
麁重故。能轉捨依他起上遍計所執。及能轉
得依他起中圓成實性。由轉煩惱得大涅槃。
轉所知障證無上覺。成立唯識。意爲有情證
得如斯二轉依果云云
論云。轉依義別略有四種。一能轉道能伏道
能斷道
二所轉依持種依
迷悟依
三所轉捨所斷捨
所棄捨
四所轉得所顯
得謂
大煩惱所生
得。謂大菩提
雖轉依義總有四種。而今但取二
所轉得。頌説證得轉依言故云云
疏云。餘三轉依不可證故。設有眞如及無漏
道。不是證義故不説之云云
太抄云。疏圓滿轉對菩薩説。廣大轉對二乘。
解云。此第一解即盡理也。故此中唯取因位。
廣大轉菩薩。名廣大轉故。即能證道故。捨二
麁重方得佛果已上
演同
疏又圓滿如來廣大轉故
在菩薩。解云。此第二解不盡理。不及初釋。何
以故。菩薩既名廣大轉故。即如來應不下劣
轉。初解爲勝云云
疏云。實證得位。謂通達位。修習位等。故此非
云云釋損力益能轉所也
蘊云○問。如下論云。此修習位説能證得。非
已證得。何故此説通達修習名實證得。答。彼
約圓滿。此據證得。一分轉依故不違也云云
樞要上云。生正解者。損力益能轉。在地前
故。斷二重障。是通達轉。見道位故。由我法執
乃至彼障隨斷。是修習轉。在十地中修道位
故。斷障爲得二勝果故。下是果圓滿轉。在佛
位故。總形下劣。名廣大轉。即此文中通攝五
云云
文義記云。言此中意説等者。基説○如疏測釋
據實。亦據果圓滿轉。對小乘故。且説廣大。又
廣大轉通説因位故。略不説果圓滿轉。觀解
果圓滿轉爲廣大轉。捨二麁重故云云
疏十本云。論此能捨彼至廣大轉依。述曰。由
十地修智究竟故。至佛證轉依。解第四句頌。
於中有二復次釋也。即爲二也。論依謂所依
至二轉依果。述曰。今第一解。總爲別依斷染
故。無所執生淨故得二果。餘文易了。同攝論
果斷分解轉依。無性第九卷等同之。彼文稍
廣。言轉依者。轉謂轉捨轉得。依謂所依。即轉
之依云云
  問。安立諦智斷惑者有何過耶
要云。初有義。根本無分別智親證二空能斷
隨眠者。故六十四云○由安立諦取於有相
○相縛未脱○於麁重縛亦未能斷。由此准
知。唯無分別智斷諸隨眠。第二有義。後得無
分別斷迷事隨眠者。解前文云。先據斷迷理
隨眠。非斷迷事。又前約斷究竟○又前約有
漏安立及無漏安立諦語。非後得縁非安立
語。亦無分別相。故即論云。若不要縁非安立
者。有於淨定心順決擇分者轉縁諸諦時。應
斷隨眠等。彼既不爾。故但簡有漏等。非爲盡
理。不果彼彼文應尋之。疏中但有二乘用之
非菩薩。今更解。菩薩亦用此智云云
要云○於字誤。應作極字。下者字誤。應作善
字故六十四云
瑜伽六十四云。問。若安立諦建立爲諦。何因
縁故更復顯示非安立諦。答。若離非安立諦。
二種解脱不應道理。謂於相縛及麁重縛。所
以者何。若有行於諸安立諦。彼一切行皆行
有相。行有相故於諸相縛不得解脱。於諸相
縛不解脱故。於麁重縛亦不解脱。若有行於
非安立諦不行於相。不行相故於諸相縛便
得解脱。於諸相縛得解脱故。於麁重縛亦得
解脱。問。若唯由彼非安立諦。於一切縛解脱
清淨。何縁顯示安立諦耶。答。爲令資糧及方
便道得清淨故。問。若即由彼行有相心於二
種縛解脱清淨。有何過失。答。若有極善定心。
依第四靜慮順決擇分善法中。轉縁諸諦境。
彼諸行者。於二種縛應得解脱究竟清淨。然
不清淨故不應理。又世間道出世間道二種
差別。應不可立。然彼二道有相無相有差別
故。不應道理云云
三惠章云。第六諸智相攝者。勝鬘經中説一。
謂心法智○又説二智。初聖諦智。二無二聖
諦智。彼唯修慧。初是安立諦智。後是非安立
諦智。彼説。二乘以初諦智斷諸煩惱。諸佛世
尊以無二聖諦智斷諸住地。故非聞思攝云云
要決引倫法師釋有問答。可見之
  問。後得智斷迷事隨眠者。唯約二乘論
之歟。將通菩薩歟
問。後得智斷迷事隨眠者通菩薩云解。
本疏可有耶
樞要云如上
疏云。問。何爲亦是根本斷。亦是後得斷。不違
理故。此唯二乘。非菩薩。菩薩修道不斷迷事
隨眠故。即唯所知障是根本智斷。煩惱障中
通二智斷○又解。用後得智斷。菩薩亦能。十
地斷所知障中。有執非執。非執者亦名迷事。
故亦許斷。以障智故○此等分別妙絶古今。
於諸論師實未聞也云云
太抄云。此第二解極縁盡理云云
賓記云。疏中但有○亦用此智者。疏中後得
智亦斷迷事隨眠。此唯二乘非菩薩。以菩薩
修道中不斷迷事隨眠故。唯所知障是本智
斷。煩惱障中通二智。今更解。菩薩亦用後得
智斷迷事惑。何者。十地中非念念唯斷迷理
法執。亦有斷非執迷事障故云云
貶量抄二十云。又樞要云。疏中但有二乘用
之者。此言大謬。倶迷述二解故。應知指前疏
云今更解云云
  問。就所棄捨轉齊轉滅義何
問。約轉齊有二釋。以何爲正耶
問。無漏種子新古今生者見道第二念

燈云釋所棄捨。於中二釋。一約轉齊。本有無
漏種子三品。如加行位下品種増生初見道
無分別智。即此現行無漏有力。資中品種令
能生現。亦令自種轉成中品。名爲轉齊。又解。
由中品種生現行已。資下品種轉成中品。與
本有種中品之者。及新熏生亦爲中品。與能
生自本有之種。三合生一後念現行。或各別
生。倶許無妨。中上品生轉齊亦爾。言轉滅者。
即本有種唯有一個。加行位中名爲下品。入
見已去能生現行。現行熏種即成中品。并有
力能令本種子生後中品。下品即滅。名爲轉
滅。不同轉齊令生自種亦成中品。故名轉滅。
或雖本有三品種子。中品生已。下品不生。亦
不能生後念中品。新生中品。但由現能。若爾。
即違雜集論説行修習文。彼許初習自下地
中種子増故。不可唯説但中上増不通下品。
無別因故。違比量故准此即應三品各一。但
令本種生後中品。即下品種生現行者。自體
不増若爾。既許下品種在。何名轉滅若以不
生即名爲滅。豈諸種子皆定生現。准此道理。
轉齊應勝云云
三身章云。轉滅義者。如大乘位。無始以來加
行勝善・無漏善種。未逢縁故。皆唯下品○至
見道位生下現行。現行復熏下品種子。見道
修習以爲縁故。至修道位。前刹那中見道下
種滅。修道中種生生中現行。現行復熏中品
種子。修道修習以爲縁故。至究竟位。前刹那
中中品無漏種滅。後刹那中上品無漏種。生
無所依故。道已滿故。更不熏習。本唯一品。劣
滅勝生。故名轉滅。後修習故。前之同類不能
爲同類因引後同類果故。如是地地下中上
品諸無漏種。及諸位中加行勝善・下中上品
諸有漏種。皆應准知。至佛位中。唯有無漏上
品圓滿。無漏中下・一切有漏。並皆捨滅。故經
説捨無常色等。二者轉齊。法爾種子皆有三
品。初修下故。至見道位。下品無漏種生現行。
現行復熏下品種子。若無修習。任運下生。由
修習故。至修道位。中品種子生中現行。現行
復熏中品種子。前之下品亦轉成中。若不熏
習。任運中生。由修習故。至佛位中。上品種子
生上現行。道已滿故。無所熏故。更不熏習。中
品種子並轉成上。前中下種不復相續。與後
勝齊故名轉齊。故經説言捨無常色等。望自
同品。可名轉滅。言轉齊名者望他異品云云
周記云。如修道位中品無子生中現行。熏成
種已。見道下種後念所引種子起。亦成中品。
與修道齊○轉齊者勝。一三道之種各別不
雜。二三僧祇劫所修無漏轉成上品。以爲佛
故。若轉滅者。三大劫中所修無漏修至佛果。
悉皆捨齊。理爲不可。轉齊之家亦復不違經
所説捨劣無漏云云
六卷私記五云。燈師義如何答○出燈釋一約
轉齊○名爲轉齊文初釋此釋意云。本有見修
無學道三品無漏種子。由資糧位聽聞正法
之聞熏。於加行位。下品見道無漏種増長。生
初見道無漏智現行。此下品現行能有功力。
資修道位中品種子。令生中品現行。亦令自
下品種轉成中品。齊中品種故名轉齊爲言。
下品
現行有二功力。一令生中品現行。二令生自
下品種。齊於中品。不同種子在隱無力也
文云。又解。
由中品種○轉齊亦爾云云後釋此釋意云。由
下品現行力。中品種生中品現行已。然後資
前下品種轉成中品。此是初刹那也。次前下
品種轉成中品。及初刹那中品現行新熏成
中品種子。並初生中品現行中品本有種子。
三類種子合生後後刹那中品現行。或復不
合各別生現行爲言。即新古合生之師云。修道第二
念以後。始有新古合生之義也
○問。付燈後釋。以中品例上品者。上品種生
現行已。資中品種齊上品者。即有佛果増減
之失。謂解脱道時。上品種子生現行已。後引
中品種。令齊上品。初刹那佛猶有中品種未
成上品。應滅後念佛及前佛功徳故。答。上品
生現引中品種。理實同時。如智生已斷惑之
言。如稱量頭低昇時等。明來暗去。皆是同時。
以義分二。是故佛無増減過○問。燈中釋轉
齊有二解。以何爲勝。釋轉滅有二釋。以何爲
勝。又凡護法轉齊轉滅二義中。以何爲勝。答。
轉齊二釋中。後釋爲勝。與解脱道捨非障有
漏・劣無漏義同故捨。劣無漏者。即轉中品種
成上品故。轉滅二釋中。初釋爲勝。與三身章
義同故。轉齊轉滅二義中。轉齊義爲勝故疏
中唯説轉齊義。燈云轉齊爲勝云云
十二卷私記第八云。後釋佛果有増減失○
故初釋爲正云云或燈
傳也
今謂。燈不判勝劣。推無
増減失。何者。上品現行生纔引中品種令齊
已故云云依三身章。中品種子生中現行。現行
復熏中品種子。前之下品轉成中云文。熏中
種種子。轉下品種子令齊已。此中品現行
也。故可依後釋云云
又云。問。中品種子生現行時。下品轉成中品。
爲當來生現行時。轉成中品。答。約此可有二
意。何者。燈説生中品現行有二釋文云。與本
有種中品之者○轉齊亦爾云云初釋意。中品
本有種下品新熏本有轉成中品。合三種生
一中品現行云云故就此釋。中品本有種未現
行時。下品現行轉下品新熏本有種成中品
後。中品本有種。三合生中品現行云云此下品
現行轉下品新熏本有令齊中品之義意也。
若上引後釋次文云。此文成後釋者。文義相
違。故知成初釋意也。後釋意。下品本有種生
已下品現行。中品新熏本有生已中品現行。
非下品種子轉成中品生中品現行。三道種
子各別故云云就此釋。中品新熏本有生中品
現行。纔轉下品新熏本有令齊中品。此即中
品現行轉下品種子令齊中品釋意也云云

燈下文云。論金剛喩定無所熏識等者。要集
云。由現行多聞能熏力故。法爾種子増長勝
用。故下文云。此四種姓雖皆本有○因位漸
増。果位圓滿等。今謂。此判見道可爾。以見道
前無現無漏熏起新種。至修道已有現能熏。
熏得新種。若言及其成佛法爾種生云云
同上文云論九論初獲聖性等。西明云。能生初
地無漏法爾種子及新熏種。爲其自性。今謂。
雖有新種。非勝不立。由正能生有所生現。證
理斷障故能生勝。不取新熏。未能生故云云
等流増上性同易感所。疏・祕可見之。古來以
此念熏已即能生果故等文。可見道第二念
旨爲難歟
十五卷私記觀理作第十二云。眞見道初念唯
本有生。第二念已後新舊合生也。護法正義。
初念無漏唯本有生。第二念已後新舊合生
云云意云。眞無間道現行世第一法有漏。爲増
上縁。亦爲等無間縁。自本有無漏種子爲因
縁起。地前無無漏現行故。無新熏無漏種子。
即無間道現行新熏種。所熏新熏種子。與本
有種合生第二念解脱道現行。解脱道智所
熏新種引舊之種合相見道初念現云云内遣
有情假縁智也。如此展轉可知也云云
顯幽抄・鏡水抄同此義
六卷私記云。轉滅義如何。答。文云。言轉滅者
○故名轉滅文初釋此釋意云。本有種子只有
一個。加行道中修習時。但名下品。現可生下
品見道無漏現行故。入見道生下品無漏現
行已。現行新熏増中品種子。并令自本有種
亦成中品。至修道位。二種子合生中品現行。
既本有種下品義已。故名轉滅。從此成上准
之可知爲言。此義專不關
護月難陀義
文云。或雖本有○但由
現能云云。
 後釋
此釋意云。雖有三品種子。修道中
品種子生現行已。見道下品種子即滅。不能
轉成中品生後念中品現行。故名轉滅。新熏
生中品種。但由中品現行力故爲言文云。若爾
即違雜集論説○三品各一云云此文難此第
二釋也。難中有二。初明違教。後明違理也。違
教難者。對法十云。復次依止修道分別修惑。
謂依初靜慮地現修道時。亦修欲界繋所有善
法。於彼得自在故。如依初靜慮地修欲界善。
如是依一切上地現修道時。皆能修習下界
下地所有善根。於彼得自在故云云准此文者。
菩薩見道無漏。在第四定見道之後修無色
無漏之時。可修増。在第四定見道無漏種子。
而何説言中品生已下品不生。是故此説違
對法論。故不可言但中上種子増・下品不増
爲言違理難者。比量云。下品種子應不滅。三
品中隨一攝故。如中上品。准此道理。三品應
同。何故愛中上品令増。憎下品令轉耶各一之
一字同
一之
義也
問。先徳量宗云。下品種應増。而何改能
別云應不滅。答。若又有上品種子。若攝同喩。
犯一分所立不成。若攝異喩。即犯不定。佛果
上品更不増故。問。古徳遮云。二乘無學許有
増義。燈文有其證。答。猶有佛果成失。故難信
之文云。但令本種生後中品。即下品種子生
現行者。自體不増云云此轉救也。救意云。令
中品種生後中品現行。下品種子生下品現
者。自體不増。故云轉滅。非謂種體已故名滅。
爲言文云。若爾。既許○轉齊爲勝云云此破轉
救也。意云。若言下品種不已但不増故名滅
者。種體既在。何名滅耶。若言不生現故名滅
者。豈一切種子皆定生現行耶。依如是理。審
定二釋。轉滅義有失。轉齊義爲勝爲言云云
對法論十云。復次依止○當知此中所説義
者。謂依止上地現前修習道時。下界下地所
有善根雖不現前。亦皆修習。何以故。於彼得
自在故。自在者。謂轉増勝現行自在故云云
伽論五十二云。復次若略説一切種子。當知
有九種。一已與果。二未與果。三果正現前。四
果不現前。五煗品。六中品。七上品。八被損
伏。九不被損伏○若住本性。名煗品。若修若
練善不善法未到究竟。名中品。若修若練已
到究竟。名上品云云
伽抄十三云。九品種子中。若新熏。如何若住
本性名下品者。解云。此亦無始曾熏。然更近
不起現行。此舊種名下品。復熏已復從下轉。
名中上品。本有種。一切三品皆舊。何故至彼
練等已名中品者。此三品種子。本有皆自有。
然此中約一品種子上。義説熏不熏等有三
品。其體是一品。非三品種子轉下成中。此名
轉滅。一種子故。又轉齊無妨。此本有舊先有
復熏練。轉下品齊中品故。佛身中一切皆等。
無上中下三品種子。此中據轉齊。三品名別。
非一品轉成三位。新舊二師義云云
  問。付轉齊義。轉二乘可爲菩薩性耶
燈云。若爾。即應轉二乘種成大乘性。以轉齊
故。若云類別。不轉下中二乘種姓爲菩薩性。
亦應菩薩三品種殊。不轉下中成中上品。答。
乘性別故。不轉二乘成菩薩性。下中上三同
菩薩姓故。可轉令成中上品云云
十卷私記七云。問。轉下品齊中品者。不定性
二乘有三乘無漏種子。此轉二乘種姓物歟。
答。有傳云爾也。今云不爾。乘性別故○問。若
爾。何有處聲聞練根者成獨覺。獨覺練根者
成菩薩云云答。其言斷二乘根障時。從菩薩菩
薩種姓生現行。非謂轉二乘性成菩薩性也
  四涅槃段云所顯得
  問。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七眞如中何。又
在纒理歟。出纒理歟
論云。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眞
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
徳無生無滅湛若虚空。一切有情平等具有。
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
思路絶。名言道斷。唯眞聖者自内所證。其性
本寂。故名涅槃云云
疏云○由此涅槃在纒未顯。離障方顯。故體
一如。約顯成別○論一本來自性至故名涅
槃。述曰○謂一切法相眞如理者。此出體也。
即七眞如中實相眞如理。彼云二空所顯。約
詮所辨。涅槃依得顯故以相即。如前第八卷
云云
蘊云。自性涅槃具足無數量微妙功徳。即是
依徳顯體○疏中得字應爲徳字云云
太云○然此文中。言相眞如理名字。即當七
眞如中實相眞如。據實體即眞如體即是初
涅槃。然七眞如即約詮以辨體。此中涅槃即
約詮以顯體。謂具十徳名涅槃名字。如疏自
釋。疏涅槃依得顯故者。解道中得此涅槃。
即名爲得。即是二十四不相應中得也云云
論八云○二實相眞如。謂二無我所顯實性
疏云○因二空門所顯如性。七十七説。即我
法性。我法性言我法之性。非即我法。我法無
故○舊中邊名相眞實云云
別抄云論八問。實相清淨二如何別。解云。實
相眞如通染淨法。清淨唯取離垢眞如。又解。
實相據體。清淨就相也云云
疏九本云。論四安立眞如至謂道實性。述曰
○七十七云。由流轉・安立・邪行三眞如故。一
切有情平等平等。此約除佛餘名有情故○
故不言佛。無苦集故。顯揚又説。無始流轉實
性。即是縁生。故流轉如亦非佛有。又設一切
有爲皆是流轉。然佛法身體離生滅。亦無流
轉。又流轉如雖通有爲法。唯約有漏故佛言
云云
論云。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答有前
三。唯我世尊可言具四云云
又云。故四圓寂諸無爲中。初後即眞如。中
二擇滅攝○或無住處亦擇滅攝○初一即眞
如。後三皆擇滅云云
  問。西明意釋本來自性清淨涅槃即是
諸法通相眞如云云燈師何破之
燈云○本疏解自性涅槃體○有釋即云。是
一切法通相眞如。今謂不爾。眞如無二。豈有
一切法別相眞如。又七如中説有實相。不説
通相。據何得知。通相爲體云云
論・疏如上
忠安記云。論謂一切法相眞如等者基云七眞
如中實相眞如即如故測云謂一切法通相眞
如。又解。七相眞如理和上云測初解便唯論文
言一切法相眞如理。故以爲正云云
最勝疏二云。釋涅槃義略以五門○列別名
者○有漏總別相對。十地論中説二種。一名
同相。二名別相。即餘三涅槃云云
梁攝論六云。論曰。四種清淨法者。此法本來
自性清淨。謂如如由空實際無相眞實法界。
釋曰。由是法自性本來清淨。此清淨名如如。
於一切衆生平等有。以通相故。由此法是有
故。説一切法名如來藏云云
四種清淨者一此法本來清淨。二無垢清淨。
三至得道清淨。四道生境界清淨
別抄云。十地論頌曰。定滅故定者成同相涅
槃○滅者成不同相涅槃解云○同相爲本來
自性云云
無上依經云○自性清淨是其通相。無垢清
淨是其別相云云
佛性論三云。復次四然各有二縁義。應知初
有二因縁。故説如來法身有大淨波羅蜜。一
者本性清淨名爲通相。二無垢清淨故名別
相。本性清淨通聖凡有。故名爲通。無垢清淨
但佛果有。所以名別云云
是釋如來法身有四徳波羅事也。天親所造
  問無餘涅槃擇滅歟
論云。故四圓寂諸無爲中。初後即眞如。中二
擇滅攝云云
後師亦中二同之
疏云○中間有餘無餘依二擇滅攝。斷縛得
故。所依縛盡初得果時。名爲擇滅。所依後無
方顯涅槃。後依無時。由前擇力故云云此次文並
義蘊釋可

下文云○此二○明非擇滅○問。既言無間
道等。如何是非擇。擇者惠也。無間生等豈非
惠也。答。起無間道。若有漏亦非擇。若無漏不
斷漏種子者。定非擇滅。有何妨也○或復今
大乘起無間道別斷惑種。餘縛因此方永不
生故。是非擇滅攝。亦有何爽。既爾。定知無餘
先得。所依永無方顯先滅。名得涅槃。故擇滅
攝。如想受滅無爲。後時顯故。實得在前。無餘
亦爾。或由先擇斷惑復永不生故。此義應思
云云
燈云○然有餘無餘倶擇滅攝。本疏釋云。中
二擇滅攝。斷縛得故。所依縛盡初得果時。名
爲擇滅。所依後無方顯涅槃。後依無時。由前
擇力。要集云。大乘聖道斷煩惱故。所證擇滅
名有餘依。煩惱因滅。苦果任運滅位。別得擇
滅。遠由擇力而滅依故。故以下云。中二擇滅
攝。然入無餘。無別無間解脱道也。今謂不爾。
既云煩惱因滅苦果任運滅位。云何別得擇
滅。自不許有無間解脱。又佛地論云。菩薩初
證如來地時。頓證二種大涅槃界。准此二乘
初得無學。亦應頓證二種涅槃。由此應依本
疏爲勝。若云雖不別起無間解脱。由前智故。
此後斷滅名爲擇滅。何不許前正斷障時已
得二種。無餘後顯故是擇滅。若云菩薩證如
來地時。捨有漏故得二涅槃。二乘苦在不得
無餘。故後時得者。後既任運諸苦不生。應非
擇。滅同黄門等見惑因盡。彼任運滅得非擇
云云
要集釋可勘之
  問。煩惱所知二障通障菩提涅槃二果歟
論云。四無住處涅槃。謂即眞如出所知障○
彼能隱覆法空眞如○故斷彼時。顯法空理。
此理即是無住涅槃。○既所知障亦障涅槃。
如何但説是菩提障。説煩惱障但障涅槃。豈
彼不能爲菩提障。應知聖教依勝用説。理實
功能通障二果云云
疏云。論既所知障○菩提障。述曰。下第三問
菩提障。外人問。此師説。所知障亦障涅槃等。
可解。論説煩惱○爲菩提障。述曰。下此師答。
初却質。以煩惱障亦障菩提少分智故。名障
菩提。又爲有此。菩提不起。故亦爲障。何得以
所無爲難。文意可解。若爾。如何諸聖教説二
障障別。論應知○二果。述曰。諸聖教中。依勝
用説。此義不違。實各雙障。如第一卷初抄解
云云
論一云。斷障爲得二勝果故云云安惠造論縁
起文也
疏云○問。雖言斷障得二勝果。而未分別斷
彼二障得二果時。爲總爲別。故應分別
論云。由斷續生煩惱障故。證眞解脱。由斷礙
解所知障故得大菩提云云
疏云。述曰。即顯障果別斷別證。如瑜伽論五
十九説。一切煩惱皆能續生○言解脱者。體
即圓寂○彼分涅槃○非眞解脱。又二乘等
雖得二滅。住此二中非爲不住。解脱非眞。以
是假故。十地證如眞非解脱。爲簡於彼。言眞
解脱。假體擇滅。實即眞如。有無餘依滅所顯
故○言所知者。即一切法。若有若無皆所知
故。了所知智説之爲解。礙是障義。由法執類
覆所知境○二所障體即四智品及四涅槃。
下轉依中自當廣釋。異生雖作二種無我眞
如觀等。大非菩提。二乘之惠菩提非大。又異
生外道雖有少智。非大菩提○又○菩薩之
智大非菩提○問。此言二障各障一果。爲定
別障。爲亦互通。答。此不定。或別或通。此中
且説定勝障故。説各別障。至下當知云云
斷障章並義鏡可見之
唯識義私記九云○有人云。二障互障菩提
涅槃者。約功能爲言意云。凡夫身具有二障
故。煩惱障菩提功能。所知障有可障涅槃功
能故。談功能云。煩惱障障菩提。所知障障涅
者。約大涅槃爲言。意云。二乘人雖斷煩
惱障而不得大涅槃。有所知障故。約不得大
涅槃有所知障故。亦不得大菩提言此義
不明也 云云
又云。煩惱障正障涅槃。兼障菩提。所知障正
障菩提。兼障涅槃者。約種子現行習氣同有
二耶。答。約所知障可爾。若約煩惱障。種子
與現行正障涅槃。兼障菩提。約習氣。正障菩
提。兼障涅槃。同於所知障。問。何故爾。答。煩
惱障習氣非爲因受生物故。非涅槃障。問。何
以知。答。疏第十云。非能受生。但障於地云云
意云。受生者涅槃之障。受生物不得涅槃故。
此煩惱障習氣非受生物。故非涅槃障。此所
知障共而障地地法無我理耳。所以此正菩
提之障也。問。何故不能受生。答。煩惱障習
氣・所知障習氣同體。而隨遂所知障種子故。
不能受生。若此受生者。二乘無學得果。斷此
習氣可得果。既不障於果故不斷也云云


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四目次

  品智段
圓鏡智名
衆生平等
雖獨法空
轉識得智
能熏勝種
諸處境識
成事非眞
或二倶説
事智間斷
  究竟段
親光等言
本説雖略
簡他受用


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四

  四智段云所
生得
  問。圓鏡智名六種釋中何
問。以無爲名圓鏡智依主釋歟
問。以淨位第八名圓鏡智之時可有依
主釋義耶
問。要集意以淨位名智是有財釋云云
   爾者淄洲大師可許之耶
論云。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離諸
分別。所縁行相微細難知。不妄不愚一切境
相。性相清淨離諸雜染。純淨圓徳現種依持。
能現能生身士智影。無間無斷窮未來際。如
大圓鏡現衆色像云云
疏云○圓鏡即智持業釋。相應心品言通相
應法○如大圓鏡現衆色像。佛地經云。如依
圓鏡衆像影現。依佛智鏡。諸處境識衆影現
平等。平等故以爲喩云云
十卷私記裏書云。問。約大圓鏡智名。有餘師
作異説破之。如燈第七以云持業釋爲正。如
云妙法即蓮花也。意云。妙法以蓮華名妙法
蓮花。以妙法即蓮花名持業。如此以大圓鏡
名大圓智。此何名大圓鏡物即智也。大圓鏡
即智故。爲持業釋也云云
玄賛一云。法即是妙。是蓮之花。持業依主二
釋。如次亦可大法之妙是依主釋。妙法如蓮
花亦持業釋云云
燈云。論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本釋如疏。西明
云。從喩爲名。然云鏡智。即用相應心品爲體。
要集等云。或淨位第八亦名爲智。從喩相應
名圓鏡智。是有財釋。又云。或智用増。即別境
惠名圓鏡智。或依主。或持業。餘心心所或是
有財。或依主釋。所變種現唯有財釋。今謂本
釋但是總釋圓鏡智名。圓鏡雖喩。六釋之中
無從喩釋。然智及識諸相應品。亦總名智智
相應故。圓鏡即智。並持業釋。除種及相定道
戒等。不能現生身等影故。現雖種生現望於
種。現非種影。但由現智變帶生故。名之爲智。
如説識言識自相故等。然別解五淨得智名
者。心心所法相應故。隣近得名。不相應等
依相應釋。即非名隣近者。亦通隣近。故下
云如是四智相應心品。雖言各有二十二法
能變種所變種現倶生。而智用増。以智名
顯。故餘名智皆隣近釋。然無爲名智。或隣
近名。或有財釋。寶性論中。云由此有諸趣及
涅槃故。得名有財。然正解者是依主釋。智之
性故。不可相應名爲鏡智。從有財釋智非能
有。鏡非所有故。若云識及餘所有惠倶故名
有財者。亦不應理。不爲餘所有此智故。現相
應故。是隣近釋。如四念住。若淨第八名爲智
者。亦同念住正是隣近。不通依主。依所依定
故。此下文云。識爲主故。雖果智強不名爲主。
設主言不同能所依。以識依智應名智識。如
眼識等。既不如是。明非依主。若別境惠名圓
智者。亦非住主。主非智故。此別境惠是智自
相故。但持業名。然諸經論不同。去各據一義
云云
文義記云。言一大圓鏡智等者。基説。圓鏡即
智是持業釋。相應心品言通相應。測釋從喩
立號名圓鏡智。即用相應心品爲體。只言品
類。謂心心所及彼倶有定道戒等。若所變現
及種相分。皆爲自體故。佛地論如是四智具
抄一切佛地無漏心及心所。若倶有信。若所
變現品類差別餘之三智。准此應釋。觀解佛
地第三云。三由立名果。梁攝論名顯了智。莊
嚴論云鏡智。皆訛略也。唐本攝論。唯第八淨
識假名大圓鏡智。智相應故攝論無佛地第四雖
有此文不違。餘文復
當更
三智亦爾。佛地經等及此論智及相應心
品。皆名等圓鏡智。智有此大圓鏡爲喩。是有
財釋。範云。如釋天等大圓鏡面能現色像故。
智從喩名大圓鏡。證曰。佛地經云。大圓鏡智。
又彼經云。當知圓鏡如來智鏡平等。是故智
境名圓鏡智。莊嚴論第三。大乘攝論第九境
智智。魏本攝論名如鏡智果。本攝論十三顯
了智。大唐本云圓鏡智。世親無性名大圓鏡
智。與此論同。佛地經云如大圓鏡有樂福人。
懸高勝處乃至廣説。佛地論第四云。謂諸如
來第八淨識。能現能生智等影像。如大圓鏡。
乃至智相應故。似説名智。若依此説。但云淨
識如鏡現影。亦名爲智。從喩相應圓鏡智是
有財釋。然彼又云。圓鏡智相應心品顯像顯
現。乃至在此智中分明顯現。乃至大圓鏡即
同此論。大圓鏡智相應心品。乃至能現能生
身智影如大圓鏡。又云雖有二十二法云云
忠安記云。論一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者。基云。
圓鏡即智是持業釋。測云。從喩立名。圓鏡智
即用相應心所爲體此解約
依主釋
和上云。若惠數名
大圓鏡者持業釋。如基若相應法名圓鏡智。
即相應法名大圓鏡依主如測云云
疏下文云。佛地論第三卷。初具明功徳相攝。
故此四智。總攝佛地一切有爲功徳皆盡。智
爲主故。説智用増。諸餘功徳智差別故云云
釋故四智品總攝佛地一切有爲文也
論下文云。如是四智相應心品。雖各定有二
十二法能變所變種現倶生。而智用増以智
名顯云云
疏云○智爲主故。説智用増云云
佛地論第三云。諸功徳中。智最殊勝。以智爲
云云
又云。此中無漏心心所法等智爲主故。皆説
名智云云
同卷云。復次如是四智轉何法得。攝大乘説。
轉識蘊得。何故轉心而得心法。非得心法。四
無漏心智相應故。假説名智故。論説言問正
智。當言實有。當言假有。答當言倶有。此中智
是實有。若智眷屬諸心心法。亦名爲智。説之
爲假。故有二種。此中無漏心心所法等智爲
主故。皆説名智云云
  問。西明意釋平等性智名謂有情平等
云云燈師可許之耶
論云。二平等性智相應心品。謂此心品。觀一
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大慈悲等恒共相
應。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
妙觀察智不共所依。無住涅槃之所建立。一
味相續窮未來際云云
疏云。述曰。此據正義七通無漏。平等性者。眞
如理智。縁於此故言平等。此在因中有我執
故自他差別。今我無故自他平等云云
次下者釋大慈悲等恒共相應等句也義演爲三
解可思之
燈云。論平等性智。本釋眞如名平等性。智縁
於此云平等性智。西明云。謂有情平等。莊嚴
論名衆生平等智。今謂本釋是盡理。言餘衆
生平等者。由何能縁衆生平等。意由智證眞
如平等。是一切法平等性故。故能縁生而爲
平等。又復説言平等性智故。不但言平等智
故。衆生是平等之性。又經云非不見眞如而
能了諸行故。佛地論云。先通達眞法界時。得
諸有情平等心等。不障平等性智通縁性相。
但正釋名不唯約有情云云
蘊云○疏有二釋。初以眞如爲平等性。即平
等性之智。依主釋也。後云以無我故自他平
等。此持業釋。問。若縁眞如故名平等之智妙
觀圓鏡應得此名。若云彼二智○不唯縁平
等眞性故不同者。此智亦現受用身土。云何
平等。答。此智得名由具二義。縁眞如故。自他
平等悉平等故。餘智不然。不可爲例。若爾餘
智自他既不平等。答。此識因中執餘相續。自
他差別莫不由此。今於果位不執我故。偏得
此名。非餘三智不平等也云云
演云 疏平等性智者眞如理至自他平等者。
疏有三解。一云○第二解云○如義蘊彼解爲
勝。或一云。此智中有悲智二法故。於怨親中
而行平等性智云云
尋云平等性智性言通力爲歟
論云 有義遍縁眞俗爲境。佛地經説平等
性。證得十種平等性故
疏云 縁十平等故。通眞俗第三説也云云
佛地論第三云。如實義者。此智亦縁一切爲
境 普縁一切平等性故○此經中説證得十
相平等性故。此平等性通眞及俗故。縁一切
亦無過失云云
十平等相第四卷處演祕引經委釋之。可見

  問。地前法空觀帶生空觀歟
問。地上法空觀可有不帶生空觀歟
論云。妙觀察智相應心品生空觀品。二乘見
位亦得初起。此後展轉至無學位。或至菩薩
解行地終。或至上位。若非有漏或無心時。皆
容現起。法空觀品菩薩見位方得初起。此後
展轉乃至上位。若非有漏生空智果或無心
時。皆容現起云云
疏云。論妙觀○現起。述曰。此即初解生空觀
品。漸悟入者。至解行地終。頓悟者至無學位。
或至上位者。謂至菩薩十地位中頓漸皆爾。
既不障法空。明法空觀必帶生觀。加行入心
雖獨法空。入必細故帶其麁意。此非有漏及
無心通上諸位論法空○現起。述曰。法空觀
品要菩薩見道位方初起。法空觀品准前應
云云
疏上文云○見道以前唯伏法執云云
燈七云○觀能取無能伏於法執云云
以所伏限法執之邊能伏可限法空難
論九云。爲引當來二種見故云云
又以相似觀門如實證可帶生空觀難
章云○然且法觀必帶生空論成説故云云
六卷私記云
燈二云○據實斷法必能斷生。以彼加行期
心別故云云
以三心相見道第二心爲難云云如第一卷抄
  問。付轉八識得四智義。轉何識得妙觀
察成所作智耶
論云。此轉有漏八七六五識相應品。如次而
云云
疏云。第四轉何識得何智問。八七六五等。
如次而得。無性菩薩及莊嚴論説。且觀智
轉五識等。此中唯轉第六識得。佛地論中有
二師説。彼非次故。説法斷疑非五用故。廣如
佛地。不能繁引。與此無違。轉識得智所以。此
中有二復次。初釋可解。第二釋中。識是分別
有漏位強。智爲決斷無漏位勝。轉強得強故
言得智。此中因解捨識得智。因重成名智所
云云
祕云。論此轉有漏八七六五等者。問。莊嚴論
頌云。八七五六識如次而得故。即轉五識得
妙觀察。如何相違。答。佛地第三有二師釋。正
義同此。第二師云。轉第六識得成事作智。轉
五現識得妙觀察。正義破云。此不應爾。非次
第故。説法除疑周遍觀察非五用故。釋曰。彼
第二師意同莊嚴。正義顯彼莊嚴論説非次
第也。故不相違云云
蘊云。疏莊嚴論迴觀智轉五識等者。謂轉前
五識廻作觀察智也。應撿云云
演云。此轉有漏八七六五等者。問。莊嚴論頌
云○故不相違。莊嚴論説廻觀智轉五識等
者。然莊嚴論是舊許名廻觀智。今新翻經論
名妙觀察智。○若妙觀察智轉五識得者。是
不正義。問。何故諸論有此不同。答。謂佛地經
中。但説四智。而不配屬轉何識得何智。所以
諸論異説不同。以前六識皆有説法現化等
用。由斯道理。莊嚴唯識。各一義以爲所宗
然無性中具存二義。親光菩薩。雖有兩釋。正
義所存同護法故。彼此教互不相違云云
燈云。釋轉識得智中。大莊嚴論。轉第六識得
成事智。轉五識得妙觀智。此論相違。如何會
釋。答。本有二解。一云莊嚴不依次説。非言轉
六得成事智。故不相違。二疏外別解云。莊嚴
論中。據第六識能作神通等諸成業。云得事
智。五識因位麁不觀察。果位方能云得觀察。
故亦不違。無性兩釋。各隨一義不違二論。然
佛地論。破轉五識得觀察智。云説法斷疑非
五識能者。是破別師。非破莊嚴。如理門論破
古因明言。諸師異釋。繁不具叙云云
常記云。又云。一云莊嚴至故不相違。解云。此
意顯云案彼論第三云四智境不動○次第轉
得故云云今觀彼文云。雖不依常次第説。而非
云謂轉第六識得成事智故。今説云轉八七
五六識如次得。圓鏡平等成事妙觀。非謂轉
六識如次得。妙觀成事。各依常徒本來次第。
轉第八識得圓鏡智。轉第七識得平等智。轉
第六識得觀察智。轉五識得成作智。莊嚴不
爾。次第稍異云云
大莊嚴論三云。偈曰。四智鏡不動。三智之所
依八七五六識。次第轉得故。釋曰。四智鏡不
動三智之所依者。一切諸佛有四種智。一者
鏡智。二者平等智。三者觀智。四者作事智。彼
鏡智以不動爲相。恒爲餘三智之所依止。何
以故。三智動故。八七五六識次第轉得故者。
轉第八識得鏡智。轉第七識得平等智。轉五
識得觀智。轉第六識得作事智。是義可知
無性攝論第九云。由轉阿頼耶識等八事識
蘊。得大圓鏡智等四種妙智。如數次第或隨
所應。當知。此中轉阿頼耶識故。得大圓鏡智
○轉染汚末那故。得平等性智○轉五現識
故。得妙觀察智。具足一切陀羅尼門三摩地
門○轉意識故。得成所作智。普於十方一切
世界。能現變化云云
佛地論第三云。經曰。爾時世尊。告妙生菩薩。
妙生當知。有五種法攝大覺地。何等爲五。所
謂清淨法界。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妙觀察智。
成所成作智。論曰○復次如是所説四智。轉
何法得。攝大乘説。轉識蘊得○轉第八識得
大圓鏡智○轉第七識得平等性智○轉第六
識得妙觀察智○轉五現識得成所作智相應
心○復有義者。轉第六識得成所作。轉五現
識得妙觀察。此不應爾。非次第故。説法除疑
周遍觀察非五用故云云
最勝疏三云。准大莊嚴論第三説。淨智是觀
察轉五識得。能於大疏説法雨大法雨。能令
他淨故名淨智○不思議者是成事智。轉第
六得。於一切世界作種種變化事。無量無邊
不可思議。不動者是圓鏡智。轉第八得。故彼
論云。四智鏡不動三智之所依。釋云。彼鏡智
以不動爲相。恒爲餘三智之所依。不動者是
相續一類唯捨受義。三藐等者是平等智。轉
第七得。故彼論。云衆生平等智修淨證菩提
云云
論五云○有義五識容有此五○五識皆有作
事智故云云
疏六本云○佛地五識有作事智故有惠。莊
嚴論等説故云云
六卷私記第四云子嶋然燈師作二釋會之。初
釋同疏義。後釋別解也。故其文云轉識得智
中○不具叙云云
問。此二釋意如何。答。具文中本有二解者。云
轉識得智本有二解。一者轉六得觀智。轉五
得事智。謂唯識論及攝論一師并佛地論正
義也。二者轉六得事智。轉五得觀智。謂莊嚴
論及攝論一師并佛地論不正義也。此二解
本在諸論中。非今所釋故。云本有二解也。今
釋此義燈師作二釋。此中初釋本疏釋別助
釋也。即初釋意云莊嚴論非次第説。親光菩
薩護法等正義師。非説轉六得事智故。既不
可依莊嚴論。故此唯識論無相違失爲言 中算
大徳
云非言之字可讀奇非者破義。親
光及今疏中破之故。今云非也
問。莊嚴論是慈尊
説。何破之。答。親光菩薩是慈尊之弟子。非可
乖師意。但破之者。天竺得論傳誦之人自亂
文。執轉六得事智等故。親光菩薩破之。非彌
勒謬説也凡經論之誤有其二途。一者天竺誦經論之
輩。自然錯亂。諸部不同。多因此有即成梵
本之謬。隨其翻譯展轉之謬也。二者
翻字之誤。新古不同。多因此有也
問。第二釋意何。
答。是燈師別釋之故。疏外別解。即意云亦可
依莊嚴論。不可偏破。所以者何。若云至佛果
時。第六有起神通等諸事業。五識有起觀察
之用。就此一邊。莊嚴論師。三轉六得事智等
也。然親光等。就大道理理如次得也。無性菩
薩。能得兩意作二解。云如數次第。或隨所應
不違二論。故彼此論不相違也爲言言然佛地
論破轉五識等者。重會文意云。然佛地論破
云。此不應爾等者。非破莊嚴。是故餘師。謂有
餘師執云因位五識有説法斷疑之能故。轉
五識得觀智。是故親光破云。説法斷疑非五
識能。是難因位五識。非難莊嚴師。云依果位
五識。起觀察用。轉之得觀察智。如理門論。破
古因明師義之言。不破彌勒世親等。更破餘
古師爲言。已上先徳爲遣唐未決。而今所案。
頗以得旨可悉之也云云 已上私記文
西明疏云。問。莊嚴論如何會釋○答。説四智
諸教不同。依佛地經。廣説四智而不配釋。轉
識得智。由斯諸論取意不同○何故如是諸
教異者。解云。世尊不説轉識得智而有差別。
然前六識。皆有説法現化等用。由斯道理。莊
嚴唯識。各取一義以爲所宗。無性論中具存
有二義親光菩薩。雖有兩釋。正義所存意同
護法。故彼此尚不相違。又解。莊嚴許家
可謬。取親光護法彌勒宗不應理故。此既相
違。須勘梵本云云
研補章五云。問。莊嚴論云。轉於五識得妙觀
智。轉於意識得成事智。何與此諸論相乖返
耶。答。其莊嚴論*許家錯可。有人説云。爲顯
示用其理不顯
忠安記云○今謂二義通彼違文。一義云*許
家容謬。三論皆同。一義云於梵本中即應謬
傳。謂彌勒業。雖是正造。而彼受持者。隨自意
樂如是誤傳云云
源信僧都唐決云。爾寛弘六年之流憂流浪
九例之問。得一卷書。載自他宗及經論疑三
十條。人傳横河之僧都。付舜照上人。送大宋
之書也。未聞報章有無矣。抑此中以五問疑
法相。先問山階不窮根源者。更付便風可渡
蒼波耶。奈何當朝化例見聞之人。不知天台
之加問恐疑法相無全主恩。幸&MT00082;先師三千
之未。昔學唯識一二之文。今任稽古試釋。此
疑耳。第一疑云。莊嚴論頌云四智不動○次
第轉得故云云
燈師作二釋。一云莊嚴不依次説。非言轉六
得成事智。故不相違云云疑云。彼頌云次第
轉。長行亦言轉第六識得成事智。而何云非
言轉六得成智耶。今案。此解意云莊嚴不依
次説者唯識論等。以八七六五爲次第。以不
列六五云不依次説也。言非言轉六得成事
智者。非言莊嚴説轉第六得耶成事智。意云
莊嚴論文及無性佛地後義者。佛地論中破
此不應爾。非次第故。説法疑周遍觀察非五
用故云云
誦者謬之例證文
上生經疏下文云。此經云當閻浮提五十六
億萬歳者○億字之上應加七字。其前六字
應萬上置安。恐梵誦有參差過*許家自成謬
義。不爾便少一億五萬載云云
賢聖廣章云。又諸部中列二十七賢聖之名。
皆列給孤獨長者任。而其所引各不同者。隨
部異誦故不同也云云
  問。金剛無間道中品種子現行可熏。佛
果上品種子耶
燈云。論金剛喩定無所熏等者。要集云。由
現行多聞能熏力故。法爾種子増長勝用。故
下文云此四種姓雖皆本有。而要熏發方得
現行。因位漸増果位圓滿等。今謂。此判見道
可爾。以見道前無現無漏熏起新種。至修道。
已有現能熏。熏得新種。若言及其成佛法爾
種生。又云由此道理現熏等種。種生勝現。由
現力故劣種成勝。謂金剛位種體雖具。其用
未成勝。至佛果位。前念類種生勝解脱現行
果道。由此道力。彼能生種亦成最勝。故言轉
齊者。理即不爾。護法宗意。新熏本種倶許生
現。如何生果新獨不生唯本有起。鏡智成事
因無現智而爲能熏。由他現資唯本有起。理
即實爾。平等妙觀唯本種起。理即不可。若云
金剛無間現行既劣。如何熏種即得成勝。故
本有生者。此亦不爾。本種既劣。如何能生勝
現解脱。既許劣種能生勝現。如何不許劣現
能熏生勝種子。又現能熏不生勝種。種非能
熏。生勝現行道理不可。又能熏義至果不増。
現勝解脱増其本種。即果猶増故不應理。由
此應信。金剛無間現行雖劣能熏勝種。并令
本種功能亦増。圓境成事唯本種生。妙觀平
等本新合起可應正理。轉齊轉滅義如前釋
常騰記云。文要集云。由現多聞等者。解云。案
論文云金剛喩定無所熏識。無漏不増應成
佛故。寂云。今准此文。能熏現行無漏劣品熏
成勝品無漏新種。種生現行必與種等。若言
現熏等種種生勝現者。佛果解脱。更須有熏
増長舊種過去。證曰。此文意者。金剛道時有
所熏識。金剛斷道能熏種體。増數成多。不言
能熏成種用勝。由此不可證。熏勝種資糧等
位。由現行多聞能熏力故。法爾種子増長勝
用非轉法爾種成。有漏種捨法爾名。故下文
云。此四種姓雖皆本有。而要熏發方得現行。
因位漸増果位圓滿等在見等位。由現無漏
熏習力故。法爾種用増勝。能熏不捨種體。不
増種數。乃至成佛法爾生○由此道理。現熏
等種種生勝現由現力故。劣種成勝。謂金剛
位種體 雖具用未成勝。至佛果位。前念類生
種生解脱現行果道。由此道力。彼能生種亦
能最勝故。云轉齊種子。即是現行氣分如熏
種勝。彼能熏故。寂云。説不可爲依云云
有燈裏書云。對法抄第六云。現行熏等下不
熏勝者等云云現行者中品現行無漏也。金剛
無間道智也。熏等者中品現行種子與熏修
力。而令齊上品種子也。中品現行又熏上
品新熏種子。又令増長上品本有種子功能
也。熏下者。下品新熏本有種中品現行
力。令齊中品也。不熏勝者。上品本有種子
與力。而又更不令齊也云云
三身章義賞記云。問。以金剛無間道。熏種子
生解脱道時。與解脱道品等不耶。答。古來有
二説。一云金剛道熏種子。與解脱道品所。
由現行道力故。熏勝品種子。一云金剛道熏
同品種子。然解脱道生時。以解脱道勢。令自
種子品増。由同品解脱道生。今基師意。金剛
道熏種子。與金剛道品等。由前熏習故。此種
子生後勝品種子。勝品種子生解脱道。不當
初二説。此基説好云云
燈第六云。論八以佛功徳。唯佛與佛乃能知
之。菩薩不知。縁何熏成亦不可説。名言熏習
非彼境故。如欲界心。雖變上界不熏彼種。是
縁名境非縁事故。果得亦爾
論次下云。此四種姓雖皆本有。而要熏發方
得現行。因位漸増。佛果圓滿。不増不減。盡未
來際云云
疏云。第六種姓本有始起門。地前種増。入地
二増。地前用増。入地體増。現起別故。餘文
可解。唯護法義云云
祕二云論一論無想定前○招彼異熟識者。有
義○詳曰。論自明言無想定前求無想果。不
簡遠近。微微之心。是非定前。若微微心。劣
者。云何前微微心時熏異熟識。成極増長厭
心等種。是劣現行所熏得種。乃成増上。故行
相細名爲微微。非據微劣名微微也云云
此文劣現行不熏勝種見也
  問。論云佛地經説如來智鏡諸處境識
衆像現故云云大師如何釋歟
論云。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縁眞如爲
境○有義此品縁一切法。莊嚴論説○佛地
經説如來智境諸處境識衆像現故。又此決
定縁無漏種。及身土等諸影像故。行縁微細
説不可知。如阿頼耶亦縁俗故云云
疏云。論有義此品至亦縁俗故。述曰○言諸
處者。謂内六處。境者六境。識者六識。此十八
界。或十二處。六根六識並名識故云云
演云。或十二處者。但説根境。即六識同根處。
即六根六識倶名或故。所以但説十二處。更
不可言十八界也云云
西明疏云。佛地經説至衆像現故者。第二因。
經云如依圓鏡衆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
境諸處境識衆像影現。佛地第四廣釋。彼經
有二説。復次初云。言諸處者。謂内六處。即是
眼等。言諸境者。即是外六境即是色等。此内
外處。即是十二攝三智所心及心法。識爲主
故。總名諸處。即此諸識名衆像影。種種行相
差別現故。又處境識三事各別。處謂六根境
謂六塵。識謂六識。即十八界。衆像影現。此衆
像影。隨其所應三智品現淨識爲縁。生三智
影故名爲現。乃至廣説云云
佛地論三云。復次如是所説四智相應心品。
爲何所縁。大圓鏡智相應心品。若一切相説。
唯縁眞如無分別智。非後得智。所縁行相不
可知故若具相説。縁一切法。莊嚴論説。大圓
鏡智。普於一切所知境界。不愚迷故。此經中
説。如依圓鏡衆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境。
諸處境識衆像影現。諸處者。謂内六處。言諸
境者。謂外六境。言諸識者。謂六種識。如是智
上有十八界衆像現。故知。此智縁一切法云云
同論四云。經曰復次妙生。大圓鏡智者。如依
圓鏡衆像影現。如是依止如來智鏡。諸處境
識衆像影現○論曰○言諸處者。謂内六處。
即是眼等。言諸境者。謂外六境。即是色等。此
内六處外六境界。即十二處。縁此十二生三
智品心及心法。識爲生故總名諸識。即此諸
識名衆像影。種種行相差別現故○又處境識
三事各別。處謂六根。境者六塵。識謂六識。即
十八界衆像影現。是衆像影隨其所應三智品
現。觀察智盡所有性。如所有性皆能現故。如
來鏡智相應淨識爲縁。生此三智影像故名
爲現。亦唯如來智等所現○又十八界。皆在
如來大圓鏡智相應心品影像顯現。以諸如
來鏡智生時。皆能照了一切境故。諸處境識
猶如影像。在此智中分明影現。由此鏡智攝
受彼相。而生起故云云
唯識義私記三云子鳴章云。五果唯識。佛地經
言。大圓鏡智。諸處境識。皆於中現云云問。文
意何。答。釋此論有三義。即文云。大圓鏡智是
能生○差別現故第一義此義意云。如來以妙
觀平等成所作智縁十二處。其能縁三智影
像現大圓鏡智。即所縁十二處影像。隨影現
大圓鏡智上。故諸處識境。皆於中現也。識者
三智及相應心所也爲言文云。又處境識三事
各別○唯如來智等所現第二義是義意。以妙
觀察智等三智縁十八界。其能縁三智影像
鏡智爲縁生故。影現大圓鏡智。即所縁十八
界影像。隨亦影現鏡智上。故言皆於中現也
爲言文云。又十八界而生起又第
三義
是義意。云六
處六識是十八界影像。影現大圓鏡智中。以
圓鏡智生起之時。皆能照了一切境故。故云
諸處境識皆於中現也。問。既有三義。正不如
何。答。輒以難判然。是第三義能順經文。章家
亦存是第三義意也。問。以知第三義爲正。答。
佛地論之意。以正義必後陳。若一師有多義。
正義最後陳之。若一義中有多師。亦以正義
爲後 名如實義者也。況見是義第三義理盡
云云
  問。成所作智可縁眞如耶
論云。成所作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縁五種現
境○有義此品亦能遍縁三世諸法。不違正
理。佛地經説。成所作智。起作三業諸變化事。
決擇有情心行差別。領受去來現在等義。若
不遍縁無此能故。然此心品。隨意樂力。或縁
一法或二或多。且説五根於五境轉。不言唯
爾故不相違。隨作意生縁事相境。起化業故
後得智攝云云
疏云。論成所作智至後得智攝。述曰○同類
境故。説縁五境。不定唯爾故不違也。五識皆
能縁六境。不違理故。行相淺近縁事智故。但
遮無爲如文證成云云
同五云爲縁如不。西方二説。一云許縁佛
智通故。二云不縁名成所作事智故。准下論
文。此解爲勝。然甚難知云云
同七云得轉依位。隨在何處。此疎所縁即
不定有。或説亦縁眞如。有説不得。但縁去來
等故。然今大乘至佛位已一切皆所縁。唯除
見分非相所縁。因中五識諸根互用。唯除相
應自體。亦是所縁縁故云云
同二云有漏一識因。無漏二識果。無漏三
智。或説八識云云
燈第三云。無漏三智。或除成事。不説縁理。或
通八識。智遍縁故。然識變者獨影。唯從見無
別種生云云
唯識章云○成事非眞唯觀俗識。此解依論
理或有眞云云
又云○成事唯俗行縁淺故。或亦通眞自在
滿故云云
周記云。或亦通眞者。或可得變影縁。言不縁
者。據不爾如何遍智也云云
唯識義私記四云。問。何故事智無正體智。答。
章云。此解依論云云唯識論護法菩薩云。隨作
意生○後得智攝云云問。若爾何云理或有
答。此叙親光菩薩義也。問。其親光菩薩義
如何。答。佛地論第七云。經云法智彼所縁。自
在無盡相云云論云。法者大圓鏡智。智者平等
性智。彼所縁者。即餘二智妙觀
成事
由對。治力。轉
去世間分別六識。轉得清淨依他性。惑出世
正智惑世出世。彼後所得縁上眞如及法智
等依他起性。以爲境界云云文廣取意。問。二
菩薩義各別。以何爲正。答。今撿章主御意。乍
二用之云理或有眞之意如此。又下文云。或
亦通眞自在滿故。故可用二義也。又疏・五末・
爲縁如不。西方二説○然甚難知云云
最勝王經第二云○唯有如如如如智。是名
法身云云
同疏二末云。如如即自性法身。如如智者。即
四智品。雖事智品不縁眞如。離能所取故。由
如如智起故。總名如如智云云
理趣分疏上云。平等性智者。非是四智中第
二平等性智也。畢竟空寂平等法性能證之
智。名平等性智。即無分別智。正能斷惑爲無
間道。猶若金剛即妙觀智中之正智也。若爲
住持衆徳之本。爲能摧壞之根本智。即圓鏡
智中平等性智。若能摧壞。差生死涅槃住無
所得。即第七識所作平等性智。若能摧壞二
乘異生一切煩惱。住於慈悲利他功徳。即成
所作平等性智。今以正義。即諸智中。隨其所
應證性平等智。能壞分別及二障等。諸徳之
本名爲金剛住平等性智云云
釋金剛住持平等性智文也
  問。佛果位妙觀察智可有唯縁事非理
時耶
論云。妙觀察智相應心品○法空觀品菩薩
見位方得初起。此後展轉乃至上位。若非有
漏生空智果或無心時。皆容現起云云
疏云○若至佛位唯生空觀。或唯理非事。有
唯事非理。或二倶觀。皆自在故云云
疏上文云○自身既勝不由六行。六入生空。
七恒法空。平等轉故云云
蘊云。問。果位第六。如何但入生空非法觀耶。
答。既無法執理恒法空。但以如來未得自在
故。偏入生空。理亦無失云云
疏云。下文云因有二類種。果恒唯一種。生二
用現行云云
蘊云。疏因有○一種者。因中可許唯入俗觀。
果位不然者眞故。問。若許果位唯一種生。何
故前疏云。若至佛位。或唯理非事。或唯事非
理。或二加行或二倶觀。答。前説佛果自在功
能可爾。非謂眞俗二智各別種生。實唯一也
云云
  問。成所作智可間斷耶
論云。成所作智相應心品○而數間斷。作意
起故云云
燈云。論成事智而多間斷者○今謂。若以依
根境等方始得起。智既遍縁。縁何不具。但爲
佛果事智縁境。不爲希望五塵境。但願度有
情。欲無減故。以機不恒會互有所屬故。多間
斷。化地上菩薩。平等觀察二智能故不假事
智。常無分別云云
佛地論第三云。成所作智者。謂能遍於一切
世界。隨所應化應熟有情。示現種種無量無
數不可思議。方便利樂一切有情常無間斷。
如是名爲成所作智云云
又云。於佛果上此智亦不恒現在前。作意起
故。數數間斷云云
同論七云。妙觀察智成所作智。雖有間斷。而
暫作意。即能現前。數起無窮亦名無盡云云
  究竟段
  問。親光論師意云佛果功徳三科所攝

問。今論第一師清辨歟
論云。集論等説。十五界等唯是有漏。如來
豈無五根五識五外界等。有義如來功徳身
土甚深微妙。非有非無。離諸分別絶諸戲論。
非界處等法門所攝。故與彼説理不相違。有
義如來五根五境妙定生故。法界色攝。非佛
五識。雖依此變然麁細異。非五境攝。如來五
識非五識界。經説佛心恒在定故。論説五識
性散亂故○有義如來功徳身土。如應攝在
蘊處界中。彼三皆通有漏無漏。集論等説十
五界等唯有漏。彼依二乘麁淺境説。非説一
切。謂餘成就十八界中。唯有後三。通無漏攝。
佛成就者。雖皆無漏。而非二乘所知境攝等
云云
疏云。論有義如來至理不相違。述曰。答有三
義。此第一説。如來身土。離能所分別三七分
別。絶名言戲論。非蘊處界有情等所攝。不可
言此五根此五境等。今大般若大有此文。今
三論諸師多爲此解。故不可以十五界等有
漏爲問。彼言有漏明非佛身。佛地第一卷説。
此師當第三義。彼亦無詳○三師説中。此義
爲正云云
西明疏十云。問。佛地第一如實義者。佛地功
徳非蘊所攝。如何護法正義。解云。此有三解。
一破論就所執性蘊處界故非所攝。此就依
他圓成而説故。彼此互不相違。一云親光約
法自相離言道理非蘊等。此就安立法門道
理故蘊等攝。亦不相違。一云論者意異親光
立義。佛果功徳甚深微妙非實蘊等。護法菩
薩以理依教破。如理應知。准有三解。三藏意
存後説爲勝云云
義蘊同之
佛地論第一云○若爾淨土非三界攝。便是
無漏。若是無漏有爲所攝。即是道諦便是善
性。云何用色聲香等爲其體性。以十八界十
五有漏八無記等餘處説故。有義十八界通
有漏無漏皆有善性。然據二乘境界麁相相
似。説十八界中十五有漏八無記等。有義淨
土定心所變。雖有色等似十處相非十處。非
諸世界五識所得。如蘊處等所縁青等。皆是
自在所生色故。法界所攝○如實義者。如來
身土甚深微妙。非有非無。非是有漏亦非無
漏。非善非惡亦非無記。非蘊界等法門所攝。
但隨所宜種種異説。餘處説言。十八界中十
五有漏八無記等。但就二乘異生等境麁相
分別。不就諸佛諸大菩薩甚深境界故。餘處
説如來非實蘊界處攝。所有善等皆是示現。
乃至廣説云云
同論三云。如是四智相應心品。一向是善。一
向無漏道諦所攝。諸佛無有一切有漏種子
法故。雖復現化作生起身業煩惱等似苦集
諦。實是無漏道諦所攝。隨世俗相名五十二
十八蘊等。而實非是蘊處界攝。離戲諸相故
云云
玄賛第一云。問。爲佛説法言我能聞。爲佛不
説言我聞耶。答。有二解。一者龍軍等言。佛唯
有三法。謂大定智悲。久離戲論。曾不説法。二
者親光等言。佛身具有蘊處界等。由離分別。
名無戲論。是不説法名無戲論等云云
釋如是我聞處也。通賛疏上全同之
三身章第二出體○一者有義唯識佛地。皆
説如來功徳身土。甚深微妙。非有非無。離諸
分別。絶諸戲論。非界界處等法門所攝故。勝
義諦非身非不身。詎有三種。依世俗諦。隨機
所現説有三身。法身空理。報身空智。利物所
説名變化身。清辨等師。皆有此義
理趣分疏上云。佛地論説。有義如來慈悲本
願増上縁力聞者識上文義相生○此師意
説。佛有三法。謂定智悲。三法爲體實不説法
○有義聞者善根本願増上縁力如來識上文
義相生○此師意説。佛有五蘊十八界等。實
有説法利他事業○此中二解。初是龍軍無
性等一類師解。後是護法親光一師之義云云
補闕章五蘊問。漏無漏門云五蘊倶可通無漏
者。何佛地論中如實義者。如來五根非蘊處
界耶。答。依唯識中第三師義。蘊處界收涅槃。
亦云捨無常色獲得常色。受相行識亦復如
是。彼釋違經。故非正釋。或可彼據非二乘境
非三科收。即二乘知三科攝者。彼中所破唯
識剋實非約知人。佛根境等亦蘊處界攝。或
可依勝義非蘊等收。三攝世俗故彼中破云云
忠安記云。測云佛地第一有三師説。此當彼
論如實義者。曉師云。佛地如實義者。當護法
義。和上云。測解爲正。以如實義者者。如來身
土甚深微妙。非有非無等同初解故云云
唯識義私記第四云。第一有義十八界通有
漏無漏云云 此當護法正義
唯識第三師也
第二有義淨土定心
所變云云 此師云前十五界唯有漏師
也。唯識云第二師義也
第三如實義
云云此親光正義也。唯
識之第一師也云云
佛地論第四云○淨法界中○而有眞理功徳
法門。増上縁生長一切有爲功徳○是蘊所
攝。無斷盡故亦説名常 非永不滅生必歸滅
一向記故。蘊所攝故。非無爲法。有縁慮等作
用義故。以其勝故。且説五蘊云云
且説五蘊等且説無漏五蘊云也。更又可説
色等五蘊云云又諸處境識所可見之
寂公章云。詳此辨體。雖叙六説攝受判義有
錯。初説佛身非蘊等攝。是佛地論如實義者。
非清辨義云云
對法抄一云。五外境色○一有漏無漏者。
有義此五皆唯有漏。此論下説十五界唯有
漏故。佛身功徳。非有非無非蘊界等法門攝
故。或佛可有根境等色。妙定所生法界攝故。
如實義者。此五皆通有漏無漏。論下但依麁
淺境説。非爲盡理。捨有漏蘊得無漏故。如唯
識第十卷佛地論第七卷等。具廣成立云云
  問。十五界唯有漏。師意可許法界所攝
色耶。如教體抄
問。自受用身凝然常住歟
論云。四智心品所依常故。無斷盡故亦説爲
常。非自性常。從因生故。生者歸滅一向記故。
不見色心非無常故云云
疏云○四智心品所依眞如常故常。其四智
品體。無斷乃無盡故説常。無斷常者。是不斷
常義。報身也。無盡常者。是化身。相續常義。
莊嚴論説三種常故。如常施食受樂等事。四
智非自性常義。從因所生者。謂修從種生故。
若初唯生後不滅者。便違佛説。一向記言生
者皆滅故。又若色心是自性常者。不見説故。
違比量故。獲得常色等者。由願力化有情。是
不斷相續常義。七十八解深密説化身有生
起相故。窮未來際。亦釋不斷無盡常義。願力
常故云云
燈云。要集云。相傳二釋。一云自性法身。體凝
然常。受用變化皆是無常。一云三身皆凝然
常。説無常者據化相故。二家皆廣廣通理成
立。後斷云。上來二釋。皆爲應理。今謂必無二
倶應理。互相違故。本説雖略以明理盡。應依
攝論金光明經無上依經楞伽經等。説報化
無常以爲盡理。經言常者。經及論文皆自會
云云
騰記云。要集云。相傳二説。一云應化二身。亦
凝然常住。涅槃經云。應常修習佛法及僧。而
作常想。是三法者。無有異想無常想無變異
想。若於三法修異相者。應知。是輩清淨三漏
即無依處乃至雖言一切諸佛三身凝然常舊
成二説。一者南道勒那云現常。二者北道菩
提留支名當常。如常分別。後代諸師而立量
云。應化二身體是常住。所生所顯二隨一故。
猶如所顯。又有量云。自受身體應凝離障周
遍故。猶如法身。一一法身凝然常。受用變所
化所依。不斷相續説常。如此論一所依常故。
二無漏故。三無盡故。第二受用第三變化。初
一通二。然受用變化體。是生滅無常之身。涅
槃云。佛身有二。一者常二者無常。又二十二
中。以有智故七因成非常住乃至上來二釋皆
爲應理。令長信故非教理故云云
文義記第十三云。言四智心品所常故等者。
基説○測釋四智心品具三義故。亦依爲常
一隨所依眞如常○二無漏盡故。佛地第七。
初二智常無間斷故。後二智雖有而數起不
窮。亦名無盡故。莊嚴論云○觀禪範云。皆同
測釋。證曰。相傳兩説。一云應化二身亦凝然
常。涅槃經言○然金光明第一三身品云。二
身假名不滅念念生滅不住故者。此二身者。
即是法身用示同生同滅非實生滅○又有人
云。四記論中一切生皆死。是論一向記故。佛
智既生即當有滅者。此人不解四記論者。此
約三界分段生死作此問答○又問。一切死
更生是名分段。答。無佛滅故應受不生。便同
燒滅。雖言一切諸佛三身是凝然常舊來二
説。一者南道勒那云現常。二者北道菩提留
支名當常。如常分段。後代諸師而立量云。應
化二身體常住。所生所顯二隨一故。猶如所
顯。又有量云。自受用體。應凝然離障周遍故。
猶如法身。一一法身常。受用變化所依。不斷
相續説常。如此論説○金光第一三身品云。
如是三身以有漏故。而説於常○是故説無常
○又云○如上涅槃第二十八云○又二十二
云○莊嚴論第三亦同○無著菩薩攝論梁本
第十五○已上諸文如
惠日論引
諸佛經中説諸佛身常住
者。如金光明佛自會釋○又云四記論者○
相傳釋云。四記有二。一者人四記如常所説。
二法四記位通變易及佛果位。若有因縁滅
而後生。無因縁者滅而不生故。法四記得證
無常。今謂一向起者。更無異趣。若分別記應
更分別滅無惑者。定不生耶應受。答言。佛菩
薩者無惑更生定性二乘更不得。由此四記
通説。一切前説二量皆違聖教。又此論中二
量成立○從因生故如餘有爲○是色故如餘
餘色心。又判量云。報佛常住離諸患故。猶如
法身。或立無常以有知故。如衆生心。若別立
者。皆得爲因。若相對立倶成。不言由此經説
非常無常二偏有過故。此則順情未爲應理。
理有不定何待相對故。設別立亦不成因。然
常量者有違教失。如大品等十八不共大慈
大悲等法有爲故。又如金光明等。若言法界
變顯似有動化生滅非生之生滅者。眞如即
體變現應非常住。猶如識立量可知。若言離
體變現耶有生滅有爲功徳。又違金光明念
念滅等。此即通破當現常計。若當常計立前
量者。法差別相違因。彼立許佛道後智生亦
應不生以離患故。猶如法身○上來二釋皆
爲應理。令生信故順教理故云云
西明疏云。然四智品至無斷盡故者。此以二
因釋四智無斷盡義。一由本願二由所化無
盡期故。故攝大乘三因成立常住爲相。彼之
論四常住爲相。謂眞如清淨相故。本願所引
故。所應作事無盡期故。世親等云。三因縁故
一眞如○三因縁故一眞如○二本願所引。
謂昔發願常作一切有情樂。由此本願非空
無果。應知來常住爲相。三一切有情未涅槃
故。由是因縁常住爲相。解云此諸亦爾等云云
行賀記下云○問。若爾何佛爲海龍王説法
印。經云諸行無常一切皆苦諸法無我寂滅
爲樂耶。既云一切皆苦是無常法非苦耶。答。
一切者説一切有漏法故。伽論有漏皆苦。問。
若無漏有爲雖無常無簡者。他宗立比量難
云。汝執無漏有爲可有諸苦諦諸行無常所
攝故。猶如有漏有爲有何過。答。有決定相違。
量云。彼乘所説無漏有爲可無苦諦諸離有
漏之因故。如理法身。若爾因有不定過。爲如
理法身。離有漏因故無苦。爲如二乘無學。有
餘身不離有漏苦因故。問。煩惱苦因已斷煩
惱因。云何言不斷苦因。答。有漏種未都斷故。
若捨異熟識已時。有漏種皆捨故。可名離有
漏因也云云
又云。問。若爾何最勝王經云。法身者。非是行
法。無有異相。是根本故。猶如處空。是故説
常。答。約此有二説。一云唯約理法身説智法
身應身攝故。一云智法身非業煩惱所作故。
非是行法。能證所證眞合差別難知故。無有
異相猶如虚空○問。他宗立量云。報佛智自
性常離諸患累故。如理法身有何過。答。有不
定過。爲如理法身離諸患故。是自性常。爲如
依受用之身土離諸患類故。非自性常。問。他
受用身土無常故。不離諸患累。何開自。答。極
樂世開經説云。但受諸樂。又無量壽經説云。
永離身心惱等云云有何患累。若有患累者。苦
集諦攝。今云是道諦攝。無漏有爲故。開因爲
不定。問。智法身非自性常者。何涅槃經云説
如來無常是爲破戒。答。約三種常不説。説無
常是爲破戒。諸化身不相續。應身斷滅。約自
性身。言非自性常等。是爲破戒云云
惠日論二云種姓不
同謬二
又云。帶迷即頼耶無常。悟
理即第八常住。故密嚴經中卷。阿頼耶識。是
意等諸法習氣所依。爲分別心之所擾濁。若
離分別即成無漏。無漏即成猶如虚空。金光
明經。法身是常應化無常。涅槃亦説。若至佛
果即非三世。又云。佛不同諸行是有爲也。亦
不可説。非業煩惱爲。故名爲無爲。一切無漏
皆非所爲。何獨説佛智非有爲耶。故唯識論
云。因證佛是無常者。限已見聞爲妄説也者。
此亦不然。若云報佛是相續常立已成失。若
凝然常即有四失。一違教失。且報佛菩提爲
是本有。爲是今有。若是本有非從因生。則菩
提涅槃但倶有了因。不有生因者。何故涅槃
二十六云。復有生因。謂六波羅蜜菩提。又若
是成。云何因生。涅槃第十三云。若有諸法從
縁生者。則知無常○下文云。善男子。虚空非
生非出。非作非造。非有爲法。如來亦爾○
如來性佛性亦爾○者。此説眞如法身。非報
身法體也。不爾如何報佛名修得。又維摩經
從諸功徳生等。又涅槃第十九云。智惠者即
是常住。常住之法無有因縁。又云。涅槃之體
非本無今有○又高貴徳菩薩云。凡因莊嚴而
得成者。悉名無常。此大菩提莊嚴成故。因修
方有。名本無今有。何是常○二違理失。佛性
論第二解三如來藏。三能攝爲藏者。謂果地
一切過恒沙數功徳。如來應得性時。攝之已
盡○故知本有。是故言常。此説自性法身。若
是報身。是應得因時已得圓滿。云攝已盡○
又第三云。轉依有四種相。應知。一者爲生依。
二滅依。乃至云。一生依者。佛無分別道相續
依止○既云無分別道相續依止。明不同如凝
然常住。又解涅槃難中云。非道所生○菩提
既是道生○故異涅槃。非是常住○又梁攝
論第十五。六因證受用身不成自性身。此意
眞如爲自性。報佛名受用。六因者。一由色身
及行身顯現故○六阿梨耶識及生起識見轉
依。非道理故。釋云。阿梨耶識及生起識。即
受用身。此二識轉依名法身。若自性身即是
受用身。轉二識依復得何身。由此非道理故。
受用身不成自性身○然大莊嚴論第三云。
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名法身者○因此二智得
法身故○不爾。二論倶無著造。何故莊嚴論
説二智爲法身。攝論不許二智爲法身。又復
八識因倶無常。何故果位常無常別。既許常
無常別。應許慮非慮心色非色等別。又復應
化及色二等倶鏡智現。何故能變之心是常
住。所變智身是無常。不得難言能變唯是心
所變心色別。何廢能變心常住所變是無常。
何以故。所變種各殊。能變唯心。所變能所倶
智。何得常無常○又天親般若論云。分別有
爲體。非彼故成熟。三相異體。離彼是如來。此
説法身離有爲相。是報身相離有爲耶○又
云應化有來去。法身無來去○又攝大乘論
云。於法身中色行不可得。明報身等色行可
得○故是無常○梁攝論云。若以法身爲應
身佛。無利益衆生事○准此論意。以法身常
無能利物。報身既常。是不同如無能利物○
又法花經論釋三身中唯法身文内云。非實
非虚非如非異。釋云謂離四種相者。是無常
故。不言報佛亦離四相。三妄引聖教失。○密
嚴經○涅槃經云。捨無常色○此不成證。何
以故。梁論本云。復次受用身及變化身無常
故。云何諸佛以常住法爲身○答云。由應身
及化身恒依止法身故。釋云。法身爲二身本。
本既常住。末依於本相續恒在故。末亦常住。
論云。由應身無捨離故。由化身數現起故。如
恒受樂如恒施食。二身常住應如此知。大莊
嚴論金光明經無上依經佛性論等。釋皆相
似故。不同如凝然常住。亦不得言此説應身
是他受用。釋云。如來自圓徳及利益諸菩薩。
此亦不恒相離故。又前云。若自性身即是受
用。轉二識依復得何身。乃至云。若受用即是
自性身。則無大智等衆徳故。此言應身即受
用身。又涅槃第十九云。又善男子。以性故。生
住異滅皆悉是常。然念念滅。不可説常○此
等皆同約所依如性。故名常○非自性常。密
嚴等文。准此應知。此乃無上調御大論師智
解盛周。教理顯具。自無法眼。刻舫守株。狂藥
入心。出斯兇勃。言護法等固違經文。抑令生
滅説會中道。聖智可生。非常見常。隨邪定聚。
四不悟四記失云。若依四記。以生必死故證
佛智有生必滅。亦應以無惑死死不生。證佛
智滅更不起。不可一向記者。説刹那分別記
者。即分段即無惑滅還生。有生必死。非約佛
者。不爾。由未善知四記之意故。此難生解斯
四記。猛難便息。何者生者皆死。一向記。不論
刹那一期。死者生耶。分別記。刹那一期倶分
別。若不分別。何名分別説記。今爲分別。若約
一期。無煩惱者死必不生。若據刹那有惑無
惑倶説分別。無煩惱中且據如來。現起之智
望更生種。名爲生現。起滅已不熏種。即死者
不生。若據種子生現行。不妨現滅。餘種起。雖
無煩惱死後生。擧一倒餘○是故報佛既有。
生已必定有滅。不説分別。刹那一期死者生
耶。則説分別。若如是知名解四記。佛自定説
生者皆死。是一向記。如何今者更爲分別耶
云云
同第四云明佛三身常
無常異品
諸佛功徳離分別地四句。
不可説言三身差別常與無常。而寄詮顯。三
身功徳。能所證。心色理智。性相不同。常無常
別。廣如攝論智斷殊勝中明。及莊嚴論瑜伽
佛地解深密經等説。煩不解引。今但略引餘
少文證。如楞伽經第七云○如來應正遍知。
非常非無常。何以故。二邊有過故○第六法
身品大意亦同。若寄詮顯。報佛化佛可是無
常。修因成故○楞伽第七云。大惠。如來非常。
何以故。虚空之性。亦無修業諸功徳故。此意
反顯報化有修行諸功徳。故無常○涅槃經
説云。獲得常色○非自性常。從如説常故。楞
伽第七云。若言常者。同於兎馬驢龜蛇魚等
角。是故不得言如來常。若從所證所依常故。
得言爲常○金光明經第一云。如是三身。以
有義故。而説爲常。以有義故。説於無常。化身
者。恒轉法輪。處處如如方便相續不斷絶故。
是故説常。非是本故。故説無常。應身者。從無
始生死相續不斷。一切諸佛不共之法能攝
持故。衆生未盡。用亦未盡。是故説常。非是本
故。故説無常。法身者。非是行。法無有異相。
是根本故。猶如虚空。是故説常。無上依云。阿
難。何者無上菩提常住法。而此常住有二種
法。爲作因縁。一者不生不滅。二者無窮無間。
是名菩提常住法。唯此二因。初是法身。後是
應化。佛性論第四云。此三身者。恒能生起者。
世間利益事。故説常住。常住者。依十種因。一
因縁無邊。二衆生界無邊。三大悲無邊。四如
意足無邊。五無分別無邊。六恒在禪定無散
乃至。十本性法然無生無滅。無量劫來捨身
命財。爲攝正法。正法既無邊際。無窮無盡。以
無窮之因感無窮之果。即是三身故得是常
○乃至云十性無生無滅故是常者。法身非
本無今有本有今無○過三世法。是故名常。
准此所明性生無滅故是常者。唯説法身非
本無今有本有今無。應化是○本無今有。復
不説豈性無生無滅。故是常住。明有生滅相
續名常。寶性論第四亦同此説。○楞伽第七
云。凡作法者皆是無常○准此因修方成應
化。即是作法○又涅槃説。凡因生者皆是無
常。常住之法即非因生。廣如引。問。若應化身
是生滅五蘊作法。何故楞伽第七云。若言一
切皆無常者。一切智人一切功徳。諸亦 復無
常。以同一切作法相故。准此經文。雖修因
得。而是常住。經復云。又復有過。若云一切皆
無常者。諸佛如來。應是作法。而佛如來非是
作法。准此經文。應化常住非作法故。何得説
言應化無常。答。准彼經文。以應化身因圓果
滿。更無可修。名非作法。既無勝因。果即無
異。前後相似故名爲常。非不由因令彼果起。
故經自云。以無更説有勝因故。准此文意不
遮因生。但更無勝因可修作。令勝同餘類故
云云
同論二云本性住種
但謬所
佛説生因是無常。乖佛説
爲常。佛説有無性。違説有性。此即執自智見
爲是。將佛菩薩爲非。何異持兎角觝妙高。拔
龜毛以填渤澥。是可得耶。寧不盡耶云云
同論一云。然佛因既爲無爲異。亦佛果亦常
無常分。依三義而標常住之名。或據或無立
無爲之稱。或有迷斯妙旨。云三佛而總凝然。
見説無爲。將明四智故。而無生滅。皆是正遍
智導。依四祕密。四種意趣。隨自隨他。十二分
教。佛自會通。散在諸經。乖難披究。彌勒菩
薩廣副瑜伽論釋云。理無不窮○得自所證。
無著等師或別釋一部。或通明大趣。並教理
符煥。本末遍照。然有情昏察旨○無分毒藥
醍醐薫蕕弗別。持螢火而指日月。陵寶劍而
振鉛鋒云云
中邊義鏡章云○蜜嚴經云。密嚴土人超過
刹那懷等。此亦不然。蜜嚴土人有二。一性二
相。若蜜嚴土人性。是凝然常故。超過刹那。若
蜜嚴土相具刹那。是故無常。然攝相歸性云
超過刹那。此復云何由所依。如性超過刹那
壞故。能依仙人隨所依常如如超過刹那壞
守護國界章下云。中卷云。彈麁食者謬破報
佛智常章第三。有爲報佛夢裏權果。無作三身
覺前實佛。夫眞如妙理有兩種義。不變眞如
凝然常住。隨縁眞如縁起常住。報佛如來有
兩種身。夢裏權身有爲無常。覺前實身縁起
常住。相續常之義亦有兩種。隨縁眞如相續
常義。依他縁生相續常義。今眞實報佛。攝隨
縁眞如相續常義。麁食性所執凝然眞如定爲
偏眞。以三獸同渉故。不具隨縁故。縁起不即
故。教有權實故。權教三身未免無常。實教三
身倶體倶用。四記之答幻智所用。三支之量
何顯法性○麁食者曰○若云報佛是相續常
者。是立已成失。若云凝然常者。即有三失。一
違教失。二違理失。三不悟四記失。一違教失
者。涅槃經第二十二云。如來非有爲○常樂
我淨故○理法
身也
亦非無爲○有身分故。是故非
○又涅槃經第十三云○二違理失者。違比
量道理故。量云。報佛色身是無常。從因生故。
如餘色心。蜜嚴經云。蜜嚴土中人。超過刹那
壞。此亦不然。蜜嚴土人有二。一性二相。性是
凝然常住故。超過刹那壞。若密嚴土相。是具
刹那壞故是無常。然攝相歸性。云超過刹那
壞○三不悟四記○又會勝鬘經道諦無常文
云。有作四諦道諦無常。無作四諦道諦常○
此亦不然。若從彼經應云四諦皆常。既云三
諦無常○報佛智是道諦收。故是無常。然無
作四諦是常。約何而説爲一期爲一刹那。若
一期者立已成失。若刹那者不然。違教理故。
佛地論第七引莊嚴論説。常有三種○依此
等文。明知報佛智是無常○彈曰。麁食者所
備四失都不正義。麁食者立已成失。不同天
台。何者山家圓教。不立不即相續常故。是執
夢裏之報佛。難覺禪眞如報佛耶。又麁食所
引涅槃第二十三第十三文所望不同。都不
關天台。何者山家指報佛以不爲凝然。何有
違教失。又從生法者有四種義。望凡夫二乘
新發菩薩等。爲麁無常亦説爲空。望菩薩時
是細。無常亦名爲假。若望圓教即是中道義。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即
爲報佛。既不四性生。何以麁縁生歟破妙佛
智。麁食者違教失。還著麁食者。何以故。相違
涅槃法花密嚴遮那法花論。如是大乘經論
等故。其違文。靈潤師並營法師。大薦前法後
賓已爲大卷。眞指要文。開元以來辯鉾雲飛
義箭雨發。具如別章。又麁食者違理失○破
云。此量有過失。具示一兩等。宗有自教相
違。違密嚴故。因有法差別。喩所立不成。麁食
者會密嚴經云。密嚴土人有二。一性二相。此
會釋者專違經旨。麁食者未見新經者有此
妄會。新經文云。密嚴之人。一切同佛相。超過
刹那壞。既云佛相。是作性相會耶。此經正文。
且如日照闇。更不可疑。麁食者不悟四記失。
勝鬘道諦。證佛地莊嚴三種常等。准密嚴經
可會釋。大唐諸師潤賓等新羅曉營等。都不
許無常。破四記失會道諦等。繁文下寫。庶將
來圓宗學者。以新經文可爲龜鏡。夫大涅槃
經。已聞呵責佛無常。處處讃嘆佛常住。未聞
呵責佛常住。讃嘆報佛無常義。是故即作頌
曰。落舌章難止。乾脣詞易成。莫言其業報。眞
鏡在彭城云云
蜜嚴經云。蜜嚴佛土阿若悉壇非因明者。所
量境界
上文云
太義抄云○又第五云。若有人言如來無常。
云何是人舌不墮落乃至嵩法師舌相於彭城
實在。茲牽前車既覆後乘。改湖因明僮自宗
偏執着宗義。以勿觀世爲佛家之恩内。後生
作三塗之炭火焉
中論疏云。如來滅後至百十六年淨佛入滅。
而有兩部。一上座部。云佛畢竟入滅涅槃。二
大衆部。云應身雜滅法身不滅。自後漢等宗
代亦有二師。還同二部。謂彭城竺僧弼造丈
六即眞論云。如月在高天影現百水。水清則
像現。水濁則像隱。縁見有生滅。佛實無去來。
此同大衆部也。次彭城嵩法師云。雙林滅度
此爲實説。常樂我淨乃爲權教。故信大品而
非涅槃。此同上座部也。後師得病舌爛口中。
因改此迷。引懸鏡高殿爲喩。像雖去來鏡無
生滅。然境雖起謝而智體凝然云云
大佛頂經四云。世尊如果位中。菩提涅槃眞
如佛性奄摩羅識空如來藏大圓鏡智。七種
名稱謂雖別。清淨圓滿體性堅凝。如金剛王
常住不壞云云
總聊簡八卷私記六云如清辨記量所攝之
爾用此經事也
  問。自性等三種常中他受用身何常哉
論疏如上
義演云。疏無斷常者至相續常義者。今此文
中。且總相説應應自受用身即不斷常。即約
成佛已去。始從相續不斷絶也。若他受用及
變化身時。化縁時畢即有斷絶。後時餘處還
復起身故云相續常。如法花云。我於餘國作
佛。更有異名。是此意也太抄意全
同也
疏下文云。言相續者。簡自性身。有生滅故。言
湛然者。簡他受用。及簡化身。彼時斷故云云
釋自受用身相續湛然之文也
蘊云。疏簡他受用及變化身者。問。化身簡斷
理即可然。受用既是平等性智。云何不續。答。
能變之智相續無窮。所現之身何妨間斷。如
第八識變色等故。爲住十地菩薩。所宜應物
現形現須間斷。如無量壽佛。雖報身亦有補
處事故云云
別抄云。相續言簡自性身。無生滅故。湛然簡
變化身。有間斷故云云
莊嚴論三云。復次一切諸佛悉同常住。由自
性常故。一切諸佛自性身常住。畢竟無漏故。
由無間常故。一切諸佛食身常住。説法無斷
絶故。由相續常故。一切諸佛化身常住。雖於
此滅彼現故云云 演祕引此文外
無私釋仍略之
又云○食身以自利成熟爲相。化身以他利
成熟爲相云云
最勝疏三云○准大莊嚴論第三云○此中食
身攝自他受用説爲自利。即自受用爲他説
法名爲食身。即他受用與攝論等同云云
又云。經應身者至不斷。賛曰○應身依法起
法。是應本性故。從本性稱無垢。故攝大乘云。
所所常故。應化亦常。故今所依無始應身亦
無妨。若爾化身亦應無始。答。應説不説互相
影顯故。若自受用。刹那相續。若他受用。此處
滅餘處復續云云
同卷云。問。若他受用。云何下云應身者從無
始相續不斷。一切諸佛不共之法能持故。衆
生無盡用亦無盡。他受用身既現滅度。如何
得言無始相續不共之法能攝持故。答。言相
續者。約多分説。不同化身多百千劫始一現
故。又他身文中亦云。恒轉法輪哉是常不滅
云云
惠日論二云○若云報佛是相續常。是立已
成失。若凝然常。即有四失云云
最勝遊心決善珠云。他受用不斷常。恒受法
樂無間斷故。變化身是相續常攝云云
對法抄一云○此句顯示他身利用徳恩徳相
續常三輪化物云云
又云○二句顯示受用修生徳智不斷常菩提
云云
顯幽抄一本云。問曰○即他受用身是何常
攝。答曰。亦名相續常也云云
又云。問曰。不斷與相續何別。答曰。不斷者本
不斷故。相續者有少間斷故云云


論第十卷本文抄四十五目次

  三身段
三身成道
攝論自性身
弟子一意
意業非身
依法性土
諸根相好
見者居穢土
然由本爲
初地以往
葉即三千
一佛繋屬
如螺髻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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