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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抄 (No. 2254_ 英憲撰 ) in Vol.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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倶舍論頌疏抄卷第十五(頌疏論本
第十五
)
第一明得處時同異 古云。論問意。於此
三戒得一戒。同處同時。餘二戒必得歟ト問
也。處者。發戒アイテヲ云以上
從一切者 決云。凡造罪必有加行罪・根本
罪・後起罪三。假令如殺生者。作弓箭畜兵
杖等。是加行罪。正殺他。是名根本罪。殺已取
頸來若追補等。是名後起。今更別解脱戒之
時。於彼加行・根本・<#0613_3/>後後罪上。得不作戒體。
故云一切以上堯抄云。於一切發惡處。得別解
脱戒云云殺生等惡起。有加行・根本・後起故。
以此加行等。爲發惡處。然今受不殺生等善
戒。離彼殺生等惡加行・根本・後起罪故。對彼
發惡處。發得加行等善戒也以上云。一
切二處也。現時也。凡別解脱戒遮惡非也。爾
欲界起罪。三時皆惡非故。對此受戒時。又對
三處發得也以上 麟云。離根本罪者。如殺生。
正命斷時。是根本罪。言加行者。如欲殺生從
床而赴至彼殺生所。爲殺生方便。命未斷前
加行也。後起者。即命斷後。或煮或食。讃述其
美。根本之後。是謂後起。然今受戒。並望此三
罪處發心也
從二得者 光今此二類三釋在之。今疏當
第三釋歟 光云。又解。言二類者。一有情類
能發性罪遮罪。二非情類能發性罪遮罪。今
受善戒。能離性罪及與遮罪故。從二類發性
罪遮罪處。還發得善戒云云 決云。女人同宿
等者。雖非正犯。譏嫌重故。遮之以上堀地拔
草等同遮之
從現得者 麟云。婆娑云。別解脱戒。唯於現
在有情數蘊處界得。不於過未隨法故解云。以
離散故。
墮法非情數中。此皆約小三
世現在聚。假立有情也 以上
光云。問。若從現在有
情處得戒者。盜現在佛塔物。如何從佛邊結
罪。答。實從現守護人邊得罪。言於佛結彼罪
者。以施佛故。顯物重故推在如來 古云。
別解脱戒。於現在誓不作惡非也。於過未不
誓也。又過未如非情法也。故從現得也以上
決云。別解脱戒。於現在有情得之。假令殺生
等。於現在有情行之。過未殺不殺何分云。況
過未是非有情數。唯限現在得之也以上
論云謂從現世蘊 堯抄云。發得戒體。約現
在蘊處界聚集和合有情依身論之。故限現
在也。去來不然。故不通彼也
以離邪婬於守護有情邊釋上一有情云也
 決云。邪婬者。除自妻犯他妻。於他女若有
夫。彼夫名守護有情。今受罪旒彼夫上發得
之。若他女無夫。即國王名守護有情。又國等
法。娶夫時。必申國王。依勅許可娶之。而令國
王不許。潜犯他女故。其罪於國王邊得之也
以上
若離殺生於有情所依處 釋上一所依處
云也 堯抄云。有情所依處者。謂内身。即眼
等五根。夫行殺生。於有情所依處得罪。謂命
根依詫眼等五根。將現在前。令彼斷絶故。殺
生於有情所依處得罪也。今不殺生翻後殺
生故。於有情所依處。發得戒體也以上
若不堀地 釋上二所止處云也 堯抄云。
有情所止處者。謂外器。若堀地等。於有情所
止處得罪。若不堀地等。於有情所止處。發得
戒體也以上
麟云。言有情及有情處者。有情謂六界之總
名。所依即是内蘊處界。所止即是外器。草木
及財食等。皆是現在假聚非過末等
於定位中唯有根本光有數尺。此一尺也
決云。隨心轉戒。無定前加行定後後起。唯於
定中根本位轉。能治律儀既在根本位。故所
治惡。唯對根本起惡處發戒也以上 問。定道
所治惡欲界惡歟。答爾也 光云。又解。散戒・
定戒倶對除惡。惡與散戒同欲界故。相去近
故。難防護故。散戒通於三種起惡處得。惡與
定戒不同界故。相去遠故。易防護故。定戒唯
於一種起惡處得云云
得別解脱戒○皆容有故云云 古云。別解脱
戒。欲界戒也。欲界加行・根本・後起倶可作惡
非處也。容作惡非處受戒。對三處得戒也。定
道上地戒也。既非可作惡非處。定道功能。不
作惡非自發得無表マテ。雖然戒必有所對
得。獨不得之。故此戒アイテヲ尋。タダ根本起
惡處也。惡加行・後起處不對也以上
況從遮罪 麟云。擧重。況輕。從性加行。尚
不發戒。況遮罪也。又別解脱律儀。教制遮故。
從遮罪處。發得遮戒。定道律儀。無教制遮故。
無遮戒。由此不從遮罪處發云云
謂從三世發定道戒 光云。又解。謂戒倶心
能縁三世故。心倶戒由心勢力能防三世。戒
與彼心倶有因故。其力是強故。通三世蘊處
界得。別解不爾。唯防現在。唯現處得云云
第一句者謂從現世加行之 寶云。謂應説
言。有一類法。於彼唯得別解律儀。非二律儀。
乃至廣説。第一句者。謂於現在得前後近分
及遮罪遠離。餘隨所應。皆如是説唯此加行後起
者。是惡業加
行後起。非是受
戒之時加行後起
論主彈第三第一句 麟云。以此二句皆
言現在。故彼彈之。第二・第四非現在故。所以
不彈此。則論主正婆娑文已
若論發戒有通三世 古云。若論發戒已
下。釋論理實應言已下也。意。上別解脱現在
得。定道戒三世通云。然何實防未來也。其故
凡戒云ヲイマシムルハ今惡行ツルヲ此後不行
誓心也。故實所防有未來世也。有通三世云。
道定戒隨心事釋マテ也。現在云。惡非現起
地。惡非現起思。現在云マテコソ有。倶已滅已
生。防事不可有之也。問。上釋定道戒。云亦防
三世。實非防三世乎。答。定道戒與心倶故。以
義勢所行。云亦防三世也。實所防未來也。已
起法不可防也以上麟云。則應但説防護未
來。律儀但能防未來罪。令不起故。非防過・現
已滅・已生。律儀於彼無防用故
從一切有情發決云。於一切有情不作殺
生等云意樂。發得律儀也。若於有情。親不殺。
怨可殺。若我國中不殺。他國人可殺等意樂
人。不發律儀。惡意樂皆不盡故也以上 問。於
一有切情。爲總發律儀。爲各別發耶 光云。
婆娑總有五説。第一師。於諸有情。無貪等三。
總發七支。隨犯別捨。第二師。於諸有情。各各
發七支。別犯捨。第三師。於諸有情。總發二十
七支。隨犯別捨。第四師。於諸有情。二十一支
別犯別捨。第五師。雖言頓受。不言別發。或同
初師。或同第三師。必無別捨。若論捨戒相。第
五師正儀。明犯戒不別捨故。若論得戒。第二・
第四師是不正儀。第一師。於諸有情總發七
支。此則三善根共發七支。第三師。於諸有情
總發二十一支。此即由三善根因差別。各發
七支。故二十一支。問。於二説中。何者爲正
解。云。初師爲正。於婆娑中最初説故云云
云。問。衆生既多。爲一切人同得七支。爲各別
七支。答。一切有情共得七支爲正。若人各得
七支。即有羊作天等。戒減失也。第二説。一一
有情各得七支。第三説。一一有情各得二十
一支。有三善根得戒別故。後二説皆非理。一
戒爲増減過。二於初念時。發衆多能造四大。
一身不能容納過也
從一切支得 麟云。謂苾芻戒。具足身三口
四故。理實亦攝尼七支。同故不説云云又云。
勤策等從四支者。謂勤策・近事・近住等。雖五
八十戒不同。皆是身三語一。四根本業道名
律儀支
因不定者 古云。受戒心云因也。於受戒
心。有下中上三品也。此三品悉具發戒歟問。
答因不定也云也。三品分齊何等トヽ定事無
以上
或有住戒非一切因惠云。或有住戒下。四
句分別。此第四句也。次或有住戒是第三句。
前二句文別准此作也云云論云。或有一類 
住律儀者。於一切有情得律儀。非一切支非
一切因。謂以下心或中或上。受近事勤策戒。
或有一類住律儀者。於一切有情得律儀。由
一切支非一切因。謂以下心或中或上。受苾
芻戒。或有一類住律儀者。於一切有情得律
儀。由一切支及一切因。謂以三心。受近事・勤
策・苾芻戒。或有一類住律儀者。於一切有情
得律儀。由一切因非一切支。謂以三心。受近
事・近主・勤策戒云云
若人不作五種定限 堯抄。問。設雖作諸定
限。欣求心猛利。何不發得戒體乎。勤策戒等。
雖不具七支。得戒加之。近住八戒。限一盡夜。
寧非時定發戒乎。答。作五種定限者。設雖欣
求心猛利惡心不全息故。不得戒也。但勤策
戒者。自本制禁四支也。順教制故得戒。而今
支定者。有人於制禁戒中隨持一不持餘。不
發戒也。次近住戒者。今論時定者。約盡形壽
戒。不約近住戒。近住戒教制。自無限一晝夜
故歟。光云。近住雖於時定得律儀。此據盡形
故。言不得。此釋心時定者。約盡形壽。不約近
住也。
不律儀具一切支 光云。問。何故律儀有
三品。有不具七支。不律儀無三品。必具七支。
答。律儀難得有漸受故。有三品有非具支。不
律儀易得頓得故。無三品及不具支
依經部宗 光云。經部諸師作如是説。隨造
惡人心所期限。或具七支。或不具七。就一支
中。或於境念分。或於境一分。皆得不律儀。近
事律儀准惡亦然。唯除八戒。以時促故。支具
境全。若不爾者。善心羸劣。即不發戒。由隨彼
人期心。支量或小或多。於一身中。善惡尸羅
性相。相違互相遮故。謂一身中若受一支善
戒。正遮一支惡戒。兼遮餘支惡戒。若受一支
惡戒。正遮一支善戒。兼遮餘支善戒。受二三
等。准此應釋。必無一人名不律儀應名律儀。
以善惡戒互相違故 有宗意。五戒・十戒・
具戒。各具支得故。受善戒。惡戒悉捨。不律儀
具支故。受惡戒。善戒悉捨。經部宗心。善戒隨
受多少得戒。惡戒又全分一分得不律儀。付
之若受一支善戒。遮一支惡戒。有餘惡戒。尚
住不律儀人可云。經部心。若受一支善戒。正
遮一支惡戒。兼遮全支惡。故一人名律儀名
不律儀過無之爲言
不律儀者 表無表章云。依瑜伽第九。有十
二種。一屠羊。二販雞。三販猪。四捕鳥。五罝
&T073156;。六盜賊。七魁膾。八守獄。九讒刺。十斷獄。
十一縛象。十二呪龍。對法第八。有十五種。一
屠羊。二養雞。三養猪。四捕鳥。五捕魚。六獵
鹿。七置&T073156;。八劫盜。九魁膾。十害牛。十一縛
象。十二立檀呪龍。十三守獄。十四讒搆。十五
好爲損等 又云。涅槃經中。説十六種。牛羊
猪雞爲利故買肥已轉賣。爲四。爲利故買買
已屠殺。即爲八種。捕鳥・捕魚・獵師・劫盜・魁
膾・兩舌・獄卒・呪龍。復爲八
屠羊屠雞屠猪 義章云。一爲利養羊肥已
轉賣。二爲利故買買已屠殺○如毘曇説。以
殺害心。若賣若殺。悉名屠羊 光云。屠羊。
謂爲自活。要期盡壽。恒欲害羊。得不律儀。若
非盡壽。暫殺羊者。得處中惡。非不律儀。餘准
此釋 論云。言屠羊者。謂爲活命。要期盡
壽。恒欲害羊。餘隨所應。當知亦爾
捕鳥捕魚獵獸捕鳥。除雞其餘諸鳥也
劫盜 世間云強盜歟。義章云。言作賊者常
行劫盜
魁膾 惠云。上苦迴反。下古別反。魁師也首
也。膾切肉也。謂主殺人也云云義章云。常主
殺人。以自存活 或抄云。魁膾者。非切魚鳥
肉。此切生人肉也云云
典獄 義章云。言守獄者。守獄自活 守籠
人歟
縛龍 光云。縛龍。謂以呪術繋縛龍蛇。戲樂
求物。以自爲活
暑狗 光云。言煮狗者。旃茶羅等。諸猥惡人
造諸惡類。西國呼爲煮狗人。非常煮狗。或可。
暑狗以充所食。西方行狗故以標名云云
云。惡旃陀羅者。婆羅門種性人也。彼種
性中一類。惡事作故。世間人村里不置。此名
惡旃茶羅。煮狗充食也
&MT02526; 惠云。上子邪反。下集兩反。爾雅。罝謂
之罝。郭璞曰。罝遮也。取&T073156;也。韻集云。施羂
於道曰&MT02526;。似弓形也 嘉祥釋云。網&T073156;物爲
惡王 光顯等言見 光云。等言以顯王等。
王謂惡王。非理殺害
典刑 光云。典刑伐。謂典刑人伐人 麟
云。典刑者。廣雅云。典王也。刑者罪也。易曰。
刑法也
罸人 論云。典刑伐云云准論文。典刑罸人一
類歟
謂御史等云。御史國守。唐名也。大理
撿非違使別當唐名也以上
論云已説從得不律儀云云 從彼者。上不律
從一切有情支得云。今彼者。指一切有情支

一者由作二者由誓云。生不律儀家人。
由作發惡戒也。作者。父具子初殺生行時也。
生不律儀家人。小小時殺生事見ナレタル故。
作此事業。故ツネノ誓事無之。故依誓心不得
也。生餘家人。作如此事業資身命。兼至極誓
定。作屠羊等事故。誓心起位。發惡無表也。
レサルントスル時。誓心強故也以上
一者由田 恩田父母。徳由佛及羅漢趣田
傍生等苦田齊他苦 第十八卷在之。可見
之 光云。田非一故。若曰諸田。謂於如是諸
福田。所施園林等。彼善無表。初施便生。如説
七有依福業事
二者由受麟云。由受者。不簡輕重及未作
業。要期誓受。即發無表 光云。二者由受。
謂自誓言。若未禮佛。不先食等。或作誓限。於
齊曰等。常施食○齊曰謂六齊曰 問。於田
受二因。何唯明發善處中無表相。不言發惡
處中無表相耶 光云。此。中且據善處中説
理亦於田有不善處中。謂於田所作罝網等。
不善無表初作便生○此中田受。且約善説。
不善處中略而不論。理亦應有。謂如有人。於
怨家所作是誓言。若不打罵不先食等。或作
誓限。於某曰等必須打罵。雖心微劣。由受力
故。無表續生
三者由作 頌重行者。以慇重心行善惡云
心歟 光云。三由重行。謂起如是慇重作意。
若行善時。謂淳淨信。如禮讃等若行惡時。謂
猛利纒如捶打等。由心重故續生
論云如是光云。問中。一總問。二別問。且云
何捨別解律儀。此即別問
言調伏者光云。調伏意顯律儀異名。由此
能令六根調伏
一由故捨 古云。故捨者。 コトサラニ捨也。
捨戒者。得戒已後。已謝表無表法。後得現無
表法。倶得念念相續。然捨縁來時。彼等皆不
至生相。云捨戒也。此別解脱戒事也。定道戒。
出定時無表不起也以上
次具三縁云云 麟云。由意樂厭戒心者。謂不
樂爲沙門修梵行等。准律文更有忻下捨。謂
樂居家。乃至樂爲外道弟子。對有解人者。謂
中國人對中國人。邊方人對邊方人。各相領
解。方成捨戒。若中邊人互相對。則不成捨。陳
捨辭者。准律但言我捨佛捨法等。即成捨戒。
亦更不見別有辭句也。違受表者。受時言持。
捨時言不持。故違也 古云。在夢中者。謂
有夢中起厭心。不成捨。故知。醒メテモバカリ
テハ不可捨也。狂心者。物狂也モノニクルイテ
セントエトモ。不捨戒也。又對傍生等。雖捨
戒表幷厭戒心スト不成捨也以上 惠云。對
傍生等。不簡中國簡二縁也
二由命終 光云。戒依同分増上力。得命終
故。捨所依同分。能依戒亦捨云。戒依
所依力得。所依若捨。能依戒又捨也。所依者。
命衆同分也。由二刑倶生者。本若男若女。今
男女二根倶生。云二形倶生也。此人心品極
劣弱故。不發強勝戒也。問。非戒依者。心品劣
弱故也。若爾者。何依前異作又釋耶。答。始終
落居少也。雖然。先由所依變心隨變能依戒
爲言今不見心方。只凡此人非戒器用云也
以上堯抄。由所依變心隨變故一形人受持
戒。後成二形時。捨所持戒。一形變成二形時。
其心隨變故。於一形時心所持戒。成二形時。
捨之也 又二形人非戒依故二形人依身。
總非戒依身故。成二形時。捨戒也以上
四由斷善根 光云。四由所因善根斷故。
戒本由善根。將今善根斷故。捨彼戒。正理云。
四由斷滅所因善根。謂表無表業等起心斷
 惠云。若生得善發戒。邪見根本捨。若加
行善發戒。邪見加行即捨。問。加行善能發無
表。如何邪見加行捨。答。以與加行善心倶時
捨故
經部師云 光云。多羅樹形似此間荾蘆樹。
然此間無 論云。大師立喩。如多羅樹。若被
斷頭。必不復能生長廣大。諸苾芻等犯重亦
然○謂彼毀犯諸重罪時。違越苾芻根本行
故。與極猛利無慚・無愧共相應故。行根既斷。
理應遍捨一切律儀。又犯重人。世尊不許食
僧祇食○應速驅擯衆中。實非苾芻
法蜜部宗 光云。達磨毱多部。此云法蜜部。
由正法滅。亦能令捨別解律儀。以正法滅時。
一切學處結界羯磨。皆止息故。所以捨戒
堯抄云。法蜜部立法滅捨。彼云。正法滅至像
法時。正法一切結界羊石止息也。故此時捨
戒也以上
薩婆多宗釋 光云。於四重中。非犯一邊。一
切律儀應遍捨。故此顯犯重。非捨戒體。非犯
所餘僧殘等羅。斷戒體。以犯餘罪可悔除故。
還作好人。明知。戒體犯時不捨。此既不捨戒。
犯重亦應然云。薩婆多宗不立犯重
罪也。謂戒捨一邊得一邊事無之也。對一切
有情所得戒體。今依犯一邊。不可捨之。於一
切有情普起不律儀意樂時捨。無此意樂時。
一邊犯不成捨也。如犯僧殘者。擧例釋也。僧
殘。梵云僧伽波斯沙。此云墮也。十三戒在之。
此戒雖犯非捨。懺悔即如本。准此。餘又可爾
也。犯重捨意。僧殘犯非捨戒。四重犯即捨也。
懺悔ストモ既捨故。不可生戒體也以上惠云。非
犯一邊等者。非一箇殺生邊罪一切皆捨也。
又如無八師義。一一有情三善根發戒。貪心
犯盜戒。不別無瞋無癡心中盜戒亦失 四
分戒本云。若比丘故弄陰失精。除夢中僧伽
婆尸沙 此十三僧殘第一戒也
然有二名云。薩婆多喩也。犯戒人有
二名。名持戒。名犯戒。喩世間徳人而他物負
時。名負人。又名徳人也。犯戒亦爾也。若修懺
悔畢。名持戒不名犯戒。如負物返時徳人云
不云負人也。負債也以上
非釋迦子 光云。苾芻戒爲體。不名苾芻。知
捨戒。戒能破惡説名沙門。不名沙門。知捨戒。
戒從釋迦金口所説教法所生。名釋迦子。非
釋迦子。知捨戒 壞滅墮落者。戒壞滅地獄
墮落也
立他勝名者 光云。由犯四重。立他勝名。梵
名波羅夷。此云他勝。善法名自。惡法名他。若
善勝惡法名自勝。若惡法勝善。名他勝 決
云。犯此戒人。退失道果墮惡道。故云壞滅又
犯此戒人。捨此身已墮阿毘地獄。故云墮落。
故十誦律云。墮不如意所云云 以上
有宗通云 光云。苾芻有二。一世俗苾芻。謂
諸異生。二勝義苾芻。謂諸聖者。經言犯重非
苾芻者。依勝義苾芻。謂犯重人雖有戒體。畢
竟無證聖法。非捨戒。名非苾芻○沙門・釋子
准此應知 古云。犯重人。其生不得聖果
也。今生可得聖果程人。天然不犯重戒。犯重
依惑深重。一生入聖入惑品微劣故。不犯重
戒也以上
明四苾芻 寶云。言名想者。身俗人名苾芻
言自稱者。具戒比丘犯重之人。實非苾芻。而
自稱言。我是苾芻。言乞匃者。出家人以乞自
活故。言破惑者。諸聖者得無漏道眞破惑故。
律既犯重人實苾芻。自稱苾芻。知無戒體。
此中言非苾芻者。謂非白四羯磨苾芻。非約
勝義言 乞匃 倶遇反 和
准陀當知沙門有四 惠云。准陀。此云妙
義。舊云純陀。訛也。梵云莫喝洛迦。此云大愚
鈍者。舊摩訶羅。訛也云云 光云。經中既説四
沙門。更無第五。知犯重身中有戒。即行道沙
門所攝。若四不攝。應立第五相似沙門。既不
別立。知行道沙門若無戒體。不名沙門。既名
沙門。知有戒體。准陀。此云稚小。舊云純陀。
訛也○引婆娑行道沙門者。謂莫喝落苾芻。
憙盜他物等是。解云。佛及獨覺自然覺故。其
道勝故。名勝道。舍利子等。説法他人。名示
道。阿難陀等以戒定慧爲命故。名命道。謂犯
重人。名行道。莫喝落迦。此云老。謂老苾芻
 問。非犯重戒。餘凡苾芻。於此四中。何所攝
耶。光云。解云。是命道沙門攝。以戒爲命
故。婆沙且説有學 異釋多之
經部通云 光云。經意。行道沙門者。雖有此
説。而彼唯有剃髮染衣餘沙門相。故名沙門。
非有戒體○戒名沙門。犯重已去名沙門者。
似沙門故。假名沙門
詳論主意 決云。論主嘲有宗。如此犯戒不
清淨者云苾芻。汝敬禮。不覺可然云也以上
論云。彼相續已。爲極重無慚愧壞。無力能發
律儀。如焦種○亦不許彼重出家。於無戒義。
苦救何爲。若如是人。猶有苾芻性。應自歸禮
如是類苾芻
一易地捨 決云。假令生欲界之人。得初禪
定。死即生初禪。不捨之。當地法故。若生二禪
已上。即捨之也。又生初禪還生欲界之時。即
捨初禪善法也。由得退者。得定人起煩惱退
之也。此起惑退時也。起下地煩惱時。上地法
退也以上
等取捨衆同分 堯抄云。謂得煗等善根異
生。命終時。煗等所依定倶生戒捨之。餘定共
戒無命終捨也以上 古云。四善根未曾得
道故。小縁有捨也。命終捨故。當地死當地生
捨也。故易地捨異也。易地上下故也。若異生
捨者。簡聖者失地捨。明異生命終捨故。云若
異生也以上 第二十三卷頌疏云。聖捨四善
根者。由失地捨。謂依此地得此善根。若遷上
地失此地故。善根方捨。若此地死還生此地。
不失地故。煗等不捨。若異生捨。由命終。於地
失不失。命終時必捨。異生無見道資故。命終
云云 決云。假令欲界異生。得色界煗等四
善根。命終之時即捨也。聖者命終。欲界生初
禪。不捨之。若生二禪已上捨之以上 寶云。
然四善根雖皆殊勝。唯前三有命終捨。世第
一法及増上忍。無命終捨。定入聖 
云。然四善根唯前三。有命終捨。故云小分。又
解。唯取四善根順決擇分。非餘四分定中順
決擇分。今章中似同後解云云
如色界定由○ 古云。定生善法之次歟。
非今所用也以上
一由得果 古云。於四果。一一皆得後果
時。前向・果功徳捨。起一類勝得。替彼劣得
也。以前劣法皆捨也。練根者。轉鈍根成利根。
前功徳皆捨。得替利根種姓功徳持也。捨果
勝果道。唯得果道故 問。何不得向道耶。
答。向趣果道故。非安住處。爾練根別種姓
安住スヘキ故。得果道不得向道文 以上
捨不律儀事
二由得戒 麟云。准此論。得別解脱戒及靜
慮。合爲一縁。若依婆娑。開爲二縁。一得別解
脱戒。二得意戒。餘二縁同總論有四縁。捨惡
戒也云云 無得無漏戒捨事 光云。問。三律
儀中。何故不説無漏律儀能捨惡戒。解云。於
見道前。必得定戒捨彼惡戒。前已捨故。不説
道戒能捨云云 無斷不善捨事 麟云。問。善
戒有斷善捨。何惡戒無斷不善捨。答。斷欲不
善根時。要有修慧。加行道時。有定共戒。與彼
惡戒相違。此時捨惡戒。不至斷不善根。故無
斷不善根捨 惠云。問。別解脱戒不能斷惑。
如何能捨惡戒。答。以與善戒性相違故云云
論云住惡戒者 寶云。論住惡戒者。釋惡戒
無作法捨 惠云。問。善戒有作法捨。惡戒何
無作法捨。答。住惡戒者。雖或有時下。答此也
 光云。惡戒易得。有誓受得。惡戒難捨。捨
事不捨。要得善戒。方能捨彼云云 古云。惡
戒無夜晝捨事。惡戒持一日一夜事無也以上
捨刀釼等 論云捨刀網等 問。住不律儀
人。受近住戒。至夜盡捨律儀時。得惡戒耶。論
有二説。前師意。得不律儀惡阿世耶。非永捨
故。後師意。得善戒捨惡戒故。若不更作。無縁
令得。以不律儀依表生故。但是處中 光云。
以後師爲正
一由受斷○二由勢斷 惠云。問。作業與第
一受心何別。答。受心據意業。作業即身語是
二別。第一第二別者。初約心息。第二約事息
云云 堯抄云。受斷者。謂先以善心誓受。我
從今日至・何日。作禮讃續經等行。然後期限
未滿。懷追悔。捨本所誓禮讀等行時。捨先所
受善處中無表也。或以惡心誓受。我從今日
至何日。作打罵等。然後惡期未滿。懷追悔心。
捨本所受打罵等惡行時。捨先所受惡處中
無表也 勢斷者。謂有人起淨信。作禮佛等
行。彼淨信力。能引發善處中無表。彼淨信息
時。所引無表便捨也 或又有人。起瞋恚煩
惱。作打罵等行。由彼瞋恚等惡心。引發惡處
中無表。彼瞋恚等不起時。所引無表捨也以上
 麟云。淨信引善無表。如期心百日禮佛等。
今期限過。無表便捨。煩惱所引。謂要期爾所
時。殺打禽獸等。今過期限。無表亦捨
四由事物斷 謂有人爲堂舍。施入敷具。爲
寶塔。奉施園林。此時引發善處中無表。後彼
所施敷具破損。園林失墜時。處中無表便捨
也。又有人爲取魚鳥置網施爲時。惡處中無
表得之。後彼置網損壊時。惡處中無表便捨
也。堯抄趣難意得也。仍私注之。敷具疊等也」
六由根斷 古云。斷善根人三洲在之。起
上品邪見。以八無間・九解脱道斷善根。而處
中無表劣弱故。根本位ニテモ不及。加行位捨善
根所引無表也以上
言加行者處中劣 光云。應知。此中若處中
善者。生得善所起。及加行善所起者。皆於斷
善加行時捨。若處中不善。斷惡加行時捨。謂
於靜慮加行位中聞思心捨。名斷惡加行捨。
加行位中名爲斷者。若加行善。不成名斷能
捨無表。若生得善及與不善。伏不現行。名之
爲斷。能捨無表。非體不成文 決抄 不成名斷。
是非正斷。善根去永不起也。雖然。正斷事根
本位也。不現行伏斷也
第五捨非色善染 光云。問。欲界非色善法。
及餘三界非色染法。捨復云何。上來文勢。正
明捨善・惡・中。復作斯問。義便並明。色・無色
界非色善法。捨定戒中。義便已明。故此不問。
問。何故不問捨無記法解云。餘善・染法。是善・
惡色同流類故。所以別問。餘無記法。非流類
故不問 又云。欲界非色善法。謂生得・聞・
思並彼眷屬 惠云。非色善即取善四蘊。
欲生得・加行・聞思・及同時四蘊
一由根斷 光云。一斷善根。謂起邪見斷彼
善根。若生得善。正斷善時捨。若加行善。行
時捨。二生上界名易地捨。正理論云。應言
少分亦離染捨。如憂根等非色善解云。等謂等
取憂根倶生善
惡作及
彼眷屬
倶舍師救云。斷善・上生全捨別説。離染
非全略而不論云云
若此品類 光云。三界一切見・修所斷非色
染法。捨由一縁。謂彼但由諸能對治。無間道
起隨其所應。若此所斷染法品類能斷無間
道生。當捨此品類中所有煩惱及彼助伴云云
於人趣中唯三洲 光云。於北洲中。無殺生
等麁重業道。無不律儀云云扇搋二種本性扇
搋・損壞扇搋。半擇迦三種嫉妬半擇迦・濩灑
半擇迦・半月半擇迦
黄門 古云。大納言唐名也。大納言。於唐
土后宮令守護心人也。故根切也。此官云黄門
以上堯抄云。扇搋・半擇迦無根者也。此無
根者黄布令卷腰。令住皇后朋守護皇后。故
爲黄門。扇搋・半擇迦二類故名二黄門以上
決云。大國作法。召集無形人。令著黄衣令守
門。取無形意。不可犯后等故。但取無根者守
門故。云黄門也以上 大覺師抄枇五云。五黄
門者。黄是中方之色。苦刑其勢號閹人。以衞
中禁之門故曰也。又解云。苦人貴勝三品已
上。黄色塗其門上。此黄色門之家。曾有一人
犯過。王遣割其根治之後。因將此人守宮○
皆曰黄門也 堯抄云。問。黄門・二形人非善
惡依身。然何善惡二戒捨縁。唯出二形不出
黄門耶。答。善戒最極殊勝。惡戒最極猛利。故
初得難故。扇搋等三。倶不能發得之。然得戒
人。後雖成黄門不捨之。黄門其性雖羸劣。其
過非極重故也。二形者。起男女二欲倶増上
故。得戒人後成二形時。必捨善惡二戒也以上
除北倶盧 光云。北倶盧人。無受戒故。無別
解脱。無入定故。無靜慮・無漏律儀。及無造惡
勝阿世耶故。無不律儀
二形等人 麟云。等取扇搋等 惠云。正思
擇無堪能故釋半。無有極重慚愧心故釋扇
搋。又解。此二段通釋二。或別通釋二及二形
 志操
如鹹鹵田 鹹鹵ハクリ也。クリトハカネノ
ナル水也。此無善菓惡菓也。不生長也 嘉苗
麟云。世間現見諸鹹鹵田不能生嘉苗・穢草。
謂海際多有諸鹹鹵田。嘉苗・穢草倶不能生。
嘉苗喩善戒。穢草喩惡戒也
天趣無也 欲天快樂受戒心無之
 麟云。問。律儀唯在人天兩趣者。何故經説。
有卵生龍。半月八日毎從宮出來至人間。求
受八支近住齊戒。答。此得妙行。非得律儀。是
故律儀唯人天有
於無想天唯得成就 古云。無想天無心
故。無現起定戒也。入心位定戒。法後得ニテ
之也。又未來ヲモスル以上 麟云。謂靜慮戒
隨心而轉。無想無心故不現起。有法前後得
故成過未。餘天皆通成就現行。無色無靜慮
戒者。謂無色故現在無戒。有漏繋地定故。生
上不成下過未戒不同無漏
聖人生在無色界 古定。問。阿羅漢向道。以
有漏智斷初定無所有處煩惱人。云何生無
色成色界無漏耶 答。此事勝果道起不起
大論義也。以有漏道斷下八地煩惱。聖人起
有頂能斷無漏時有頂必漏斷故也 初定一品一
一能斷無漏起。相續無所有處第九品無漏起
次。起有頂能斷無漏歟。又初定不起無漏。直
有頂無漏起歟。云論義也以初義爲正也。二
乘智慧劣。有漏等無間有頂能斷無漏起事
不叶故。初定無漏起ツヽクル也。喩鈍根人讀
覺經中間文。與風誦出事不叶。初ヨリ
スカ也。此唯無漏ナル手本有頂
也。餘地皆爾也。初二禪有漏智斷。第三
禪無漏智斷人。初二禪無漏起續也。此云擬
儀勝品道也。故無色聖者成就色無漏也以上
梵王及無想天 麟云。梵王僻見處故。無想
天處是外道終。聖人於彼如見深坑不樂入
 古定云。問。終因中間定有無漏無果報
梵王事如何答。正可感梵王果中間定。不
可有無漏。聖者依中間定起無漏事有也
謂安穩業 惠云。安穩在果故。言得可愛果。
若在因上。不可論安穩及不安穩。擧安穩等
果以釋因業名善等 麟云。濟衆苦者。謂人
天果暫離苦。涅槃果永離苦。故言濟衆苦
准此等釋。云安穩業。安穩之業也。云濟衆苦。
云損有情。釋果安穩不安穩之相也
言非業者 第二卷衆多釋有之。初釋同今
釋 又解。不能記異熟果故名無記 記可
量黒白中名善不善。非可讃毀云無記
福非福不動者標也寶云。欲界善業果益
有情故名福。不善業果損有情故名非福。上
二界善名不動 惠云。福・非福・不動皆在果
也。人・六欲天兩趣引業一向善。滿通善・不
善。三趣引一向不善。滿通善・不善。上二界
引・滿皆善
初禪有尋伺動 第二十八卷疏云。第四靜
慮無八災患動。是故世尊説名不動。災患有
八。尋・伺・憂・苦・喜・樂・出息・入息。有餘師説。
第四靜慮。如密室燈照而無動。名不動
然欲界中有天等堯抄云。今此所轉業者。
引・滿二業中即滿業也。引業總報不可有動
轉滿業是別報故。云有動轉無失 尋。若爾
者。今所轉業取果非與果歟 答。此業是天
中取果人中與果也。凡欲界五趣滿業。隨其
所應。或起取果用。不起與果用。或起與果用。
不起取果用義可有之。是則別縁力之令然
也。例如留多壽行之時。於富果取果業。於壽
果與果。捨多壽行之時。於壽果取果業。於富
果與果也 麟云。欲界有天等業。由別縁力
轉人等受者。謂散地無定力任持故可轉易。
如或有業感外財・官位内身形量・顏色・身力
及受樂等滿業。於天等四趣中。此業應熟。由
別縁力所引故。於人天等四趣中。此業便熟。
唯除地獄。以無可愛異熟果故
次一頌引證 正文云。此中第二行言爲
證者。證何事耶光同之
一順樂受業 寶師不云引證 問。善惡能
感五蘊。何唯云受業不云色業等耶。論云。非
此諸業唯感受果。應知亦感彼受資糧。受及
資糧此中名受 寶云。此中受言受及資糧
總受聲説。正理論云。此業非唯感受異熟。如
何總得順受業名。諸業爲因所感異熟。皆似
於受得受名故。所以者何。彼皆如受爲身益。
損及平等故 光云。餘四蘊資助受故。名受
資糧。受及資糧總名爲受。唯言受者。從強説
故。相從説故。受資糧故 惠云。不簡引・滿
但善邊即名順樂受業。不善邊順苦受等也。
順三受業。唯苦名喜。樂皆名樂。順在因。即
順之樂受。順樂受之業。若順在果。順即樂
受。順樂受之業。順苦等。准此可知 古
云。果不局受。果是苦樂相アラバナル故。苦樂
是受也。受樂果。云順樂受業等也以上
始從欲界 古云。苦樂果處擧集也。今三
受門配立故。喜樂倶云樂也。第三禪喜樂在
之。相應者。同時心心所也。倶有者。得四相也
以上
有餘師説 光云。由中間定無尋唯伺業。能
招中定捨異熟故。以生中定唯有捨故。若異
此者。中間定業應無異熟果 寶云。以中間
定唯不苦不樂受故。彼定所招唯自地。故知
唯能招順・非二受。若異此者。此中間定業無
異熟。即違不善善有漏定異熟因也。或應無
業者。中定既有意思。不可無業。故知定有順・
非二業 古云。問。梵王有眼耳身樂意地
喜。何云唯有捨受耶。答。有トモ喜時トシテ入中
間定時。唯捨受也以上
又許此三業○引證意 引發知論。明下地
欲界有捨異熟也。先問意。順樂受等三業非前
過去非後未來同一刹那間有受異熟果耶爲言
答意。有此義。謂順樂受業所感色。順苦受業
所感心心所法。順非二業所感心不相應行。
重心云。於人天一身中。眼等五根人天五根無順
苦受色・香・味・觸此四塵有好
醜今取好
此九處順樂受業所
感也。次苦受及相應法於人天中受苦
時心心所法也
此順苦受
業所感也。次命根・衆同分・得・四相。順非二
業所感也以上第一節。又於人天一身中。命根
等取同分・
得・四相也
順樂受業所感也。次色・香・味・觸
取醜人天五根
非苦果故除之
順苦受業所感也。次捨受及相應
異熟。順非二業所感也以上第二節。又於人天
一身中。樂受及相應法受快樂時
心心所也
順樂受業所
感也。次命根・衆同分・得・四相。順苦受業所感
也。次眼等五根・色・香・味觸九處。順非二業
所感也 以上光所引婆娑論之趣注之。此
第二第三節又今論乃至廣説言含之也以上
私注之 麟云。上來皆是展轉。將三受對色・心
及不相應三類之法。互歴成三節之文也
凡於三禪已下諸地。初師云無捨受異熟。後
師云餘説下亦有云有捨受異熟。二師共是有
宗正義也。問。上善順非二之初師心。於後
師所引本論説。云何會之耶。答。初師意。且
約多分云下地無捨受異熟。以實言之。同後
説故。二説無相違也以上 問。豈不業是善惡
 體・性各別爲言 惠云。體性既殊者。業即
善惡樂受。果即無記。是性殊。業體即色或思
即心所受。是體殊。如何能相順 寶云。意業
通與三受相應。而體是思。非是受性。身・語
二業以色爲體。既與受殊。如何名順受
業能爲因 光云。總有三解。此即初解。此縁
利益以釋順義。因益樂果故立順名 寶云。
業之與受體性雖殊。而能爲因引樂受生故。
名爲順受。資助令生名利益 麟云。利樂即
資助義故。約利益以釋順義。因益樂果故立
順名 光云。第二釋約所受釋順樂。果是能
受。業因是所受。所受順能受。問。彼樂果如何
能受於業因。答。由業感樂。樂果起時。果領業
因故。名能受。第三釋約能受釋順。或説。彼樂
是業所受。由業感樂。樂果起時。業因是能受。
樂果是所受。此即能受順所受名順受云云
云。初一義。以利益釋順。善業順生善果
名利益也。第二義。業所受果能受也。所受順
能受也。果領因義也。果能領因所領也。如云
子能領父。子能受果也。父所受因也。因順果
也。第三義。業能受果所受也。能受順所受也。
何義因順果也。以能・受所受方釋順義也以上
 決云。業能爲因。益受者。假令以五戒十善
修因生人天快樂。其正異熟是無記。快樂皆
依先世十善等利益也以上
一自性順受 惠云。自性不違者。性是三受。
如樂受攝益爲義。樂受體即不違攝益義。苦・
捨准知。與第五別者。此通三世。第五唯現在。
在別也云云別與義不違故。云順受歟
二相應順受 麟云。略不言苦受及捨受
觸。故言廣説 光云。一切與受相應。觸於相
應中能順受。故名相應順受
四異熟順受 麟云。乃至廣説者。謂有順生・
順後・順不定等
第五現前順受 麟云。謂自體若自違。便不
得現前
一順現法受 惠云。現法即異熟果法因。能
順此果法順之現法受。現法受之業。生・後准
此釋。不定即時皆不定也云云 麟云。此生造
即此生受者。如經言。此人現在得白癩病等。
及餘現身受善惡業果等。第三生後受者。謂
第四生第五生已去。皆是順後受攝
依經部説 堯抄云。經部宗意。許一業感多
生然順現業其力最強。非唯感現果。亦必受
順生・順後。順生業是力次強。非唯感順生。亦
必招順後果云也以上 決云。經部意。順現業
今生受始第二・第三生等受之也。彼宗不言
一業引一生故也。順現其力最強。初熟即現
世中受之順生稍劣。順次生受始第三・第四
生等受之。順後其力最劣故。第三生受始乃
至第四・第五生等受之。依初受立順生等名
以上
隨初熟位 麟云。經部義釋伏難詞。順現既
亦受生・後。如何但名順現不名順生・順後耶。
故釋云。隨初熟位名順現等。以順現果在初
熟故。從初得名。順生亦爾。彼意云。勿強力業
異熟果少故。順現業要感生・後。毘婆娑師不
許此義 惠云。我宗。果時速即勝。非要果多
名勝。如輪王壽八萬歳佛壽八十。豈以輪王
果多能勝佛
或於三世時 決云。問。感異熟事必是未來。
何云三世耶。答。自後時不定云三世。業前過
去等具云非也以上 麟云。或於三世時不定
者。謂不定於現在及第二生・第三生等受故。
即時不定。雖果及時皆容不定。今此總名不
定業故。幷前成第四業
或説業有五者 問。四業家不定・五業家不
定同歟 光云。問。四業・五業爲同爲異。解
云。有同有異。若三定業及不定中。異熟・時不
定兩説同。若不定中。異熟定時不定。五業説
有四業無。此異也 問。何故四業家於不定
無異熟定・時平定耶。解云。四業約時辨定・不
定。時與異熟無別體性。若熟定。時亦定。即
定攝。故於不定無熟定。時不定者。又解云。四
業五業義皆相似。開合爲異。五業家雖約異
熟。開兩種時。倶是不定。故於不定雖開二種。
其義不殊。若作此解。四業家於不定亦有兩
 今疏結釋云。其理無別 光釋同後解
歟 古云。光云下文評取四業不言五業
者。以義同故但言四義。即是五業故不別説
寶師心。四業爲正義也以上
但有果定時不定 古云。不立時定・報不
定業也。光釋意。時離果無別體故。不可有時
定・報不定。果自有別體故。不依時有報定・時
不定云也以上
餘師説四句者 古云。一切取喩成義師
歟。經部・譬喩師。又唯譬喩師二人有之歟。此
師立時定・報不定業也 第一句時定・報不定
分三種第二句果定・時不定。前五業家報定・時
不定也。第三句時・報定有三種第四句可知之
以上
第四不定中定者 麟云。謂是第四類。時不
定業而異熟定。故名不定中定。不定中不定
者。即於時不定果又不定。故名不定中不定
但於時中説定不定 麟云。謂順現等三是
時定。不定業一是時不定也。不定對果中。明
定・不定故。但四業 約時分定不定故。四業
爲善爲言謂順現等三時定。不定業一時不定。
雖有異熟定・不定異。倶時不定故。約時四業

謂於一時 光云。如遣三使。一殺一盜一行
誑。已自行邪欲。此四倶時究竟業道。名現等
現身同分先業引 光云。彼文既不云命
根。故知現業不感同分容感命根 又云。
同分是總。命根是別。同分非現感。命根容現
 又云。引業非唯感總同分。亦兼感別
命根故 光意。命根・衆同分雖一引業所
感。同分總報非現感。限先業所引。命根別報。
通現感也 寶意。引果・滿果總報・別報是眼
目異名也。故命根・衆同分引果即總報。共先
業所引也 委如第三卷所
總而言之○容造四種 正文云。論云。諸界
諸趣。或善或惡。隨其所應。皆容造四。光云。
隨其所應皆容造四已上 今疏不云隨其所應
者未了。於上界中豈造惡耶 古云。諸處
造四種者。專意業也。地獄善表難有。又色・無
色難有也以上問。北洲可造不善順生業耶。
 答。於欲天既受不善果報故。於北洲造不
善順生業也。但是造不善順生滿業也。不造
不善順生引業也以上
若不退異生 古云。順解脱分位ヨリ何種
性定故。今異生者。順解脱分・順決擇分有情
也。第六種性異生。於離染地煩惱退事無之
タリ故不造生業。依順後業界退還故。第三生
以後應還生下地故。可造順後業也 此離染
地造業者。是滿業非引業也文 義抄意 以上
隨眠業無感有能之故。離染地不造引業也」
幷欲有頂退者 麟云。亦不造欲界有頂生・
後二業者。謂離欲聖人。是不還果退。不造欲
界生・後二業。有頂退聖。是羅漢果退。不造有
頂二業。退果不命終者。譬如壯士雖蹶不仆。
必於當生還證本果。慚愧増故 正文云。不
造欲者。其義可然。不造有頂者。其義未了。應
言不造一切地生・後業。疏云。於離染地。永更
不生。無生・後業頌意。言二果退者。雖已退
起欲・有頂等惑。不造彼地生・後等業。或可
言。於前離染地不造生後業。故此文中離染
地言。便違論意以上 古云。凡退果不得其
果前無命終也。三時障業云事有之。惡趣業
障得忍善根。欲界業障得不還果。色・無色業
障得阿羅漢果以上
胎内五位 麟云。胎内五位者。一羯刺藍。
二頞部曇。三閉尸。四鍵南。五鉢羅奢佉。胎外
五位者。一嬰孩。二童子。三少年。四中年。五
老年。幷中有位。總有十一位云云
皆順現受攝 古云。問。於中有位。何不造
順生・順後業耶。答。中有求生有身故也。寶
云。中有唯求此生有身不求餘身故。唯造順
現法業。不造生業 光云。中有時促。有身
虚薄。現身定業以易造故。造現定業。異身定
業以難造故文以上寶有二釋。初釋意。造異
身生・後定業第二釋同光釋。寶云。問。何
故中有唯造順現受業不造餘耶。答。一解。能
造餘。此中但欲明十一種定業是順現受故。
不説餘也。二解。中有之中。唯求此生有身不
求餘身故。唯造順現法受業。不造生・後問。
皆順現受攝者。亘二十二種業歟。答。十一種
定業。順現受攝也。十一種不定業。可通餘
生十一位也。難云。見論文。二十二種業。皆順
現受攝云云定・不定業。皆順現受攝 如何。
答。凡不定者。時不定義也。若現身必受之者。
定業難云不定哉。但於論文起盡者。誠以難
思。然長行云。應知如是中有所造十一種定
業。皆順現受攝云云 於現身十一位受果者。
就定業論之。不約不定業 若爾。不定業之
受果。可通餘身十一位哉以上續本義
抄趣
尋。現身
十一位不定業。其貎如何。答。既時不定業也。
容有受十一位中也。況總論不定業。於異熟
定時不定業・異熟時倶不定業。各分四種。所
謂順現・順生不定業。順生・順後不定業。順
現・順後不定業。順現・順生・順後不定業是
也。能可思之續本義抄趣
以中有身與生有十位 正文云。此中言生
有者。理恐未然。故論但云。謂此中有位與自
類十位一衆同分一業引故云云若欲指位。應
云本有。何言生有耶。光師同今文云。自類生
有十位云云其難同前。寶記云中・生一同分。
不言生有十位以上
又此中有由與生有 初釋。中有與生有。一
類同分無差別故。此定業同順現受攝爲言
釋心。中有與生有一業所引。謂先世順生業・
順後・順不定業所引故。別不立順中有受業
故。中有・生有同業攝爲言重心云。初釋約果
明之。謂中有・生有一類同分無差別爲言又釋
意。約業因見之。中有・生有一業引故。別不説
中有受業爲言
略由四因 寶云。造業有三種。一重心。謂雖
不恒作及於劣境。皆得定受。二恒作。雖劣心
及非勝境。亦得定受。三於増上功徳田起。勝
果。謂羅漢等。勝定。謂慈定等。僧通凡聖。論。
或於父母至餘非定受。釋唯不善定業相也
勝果事 光云。勝果。謂預流果。斷見惑盡初
出見道故。阿羅漢果斷修惑盡初出修道故。
一來・不還非斷二惑盡。非是初出。不名勝
 惠云。不言中間二果者。以容有漏道證
非是勝果也 慈定事 麟云。慈定者。即四
無量中慈無量也 滅定事 惠云。在滅定
中心寂靜。出定之後却縁定中靜故。是勝依
身也
第五明現法果業 惠云。現法果即順現受
業。若後行業。即受三刹那後即受果也云云
順現之果。其事奇特故。別引現事明之歟
光云。上一句顯順受業。下三句顯不定中定
一由田勝 光云。初雖心輕而由境重。後雖
境輕而由心重 堯抄云。若有苾芻。在非僧
衆中。作女人語。設雖作不變成女。今在僧衆
中作女人語故。其過重現身變成女歟。云
由田勝也以上 決云。一人僧在僧衆中學女
人語。學惡人故。現身成女人也以上
由意勝論云。由意勝者。聞。有黄門。救脱諸
牛黄門事故。彼於現世轉作丈夫云云 麟云。
西域記。屈支國者。此昔國先王崇敬三寶。將
欲遊方觀禮聖迹。乃命母弟攝知留事。其弟
受命。竊自割勢防未萠也。封之金函持以上
王。王曰。斯何謂也。對曰。迴駕之日。乃可開
發。即付執事隨軍掌護。王之還也。果有構禍
者曰。王命監國婬亂中宮。王聞震怒。欲置嚴
刑。弟曰。敢不逃責。願開金函。王遂發而視之。
乃斷勢也。曰。斯何異物。欲何發明。對曰。王
昔遊方。命知留事。懼有讒禍。割勢自明。今果
有徴。願垂照覽。王深驚異。情愛彌隆。出入後
庭無所禁礙。王弟於後行遇一夫擁五百牛
將欲事刑腐。見而惟念引類増懷。我今形虧。
豈非宿業。即以財寶贖此群牛。以慈善力男
形漸具。以形具故。遂不入宮。王怪而問之。乃
陳始末云云 事刑腐者。欲割五百牛勢根事
歟。依之今論救諸牛黄門事云也
謂阿羅漢人隨○ 古云。羅漢果上。無生・
後定業也。現業可有也。不定業時・報倶不定
業。不受果也。若報定時不定業造。今生可受
果也。羅漢果人。於已離染地。作報定・時不定
業。定招現法果云事也。正文云。唯擧阿羅漢。
其義末了故。光云。謂阿羅漢以上及不還果。
隨生此地。永離此地染 麟云。乃離染位所
修善業者。謂未離染時。善惡倶造。離染之後。
唯修善業不造惡業也。若於此地乃至必無
永離染義者。若有此業。由業力故。必定無有
永離染義 古問。報定・時不定業。果定。
受果時分不定也。然羅漢有現法。無有受生
事。若爾。但可云造時・報倶定現業。何云作報
定・時不定業耶。答。此業若有受生。餘生可受
果。爾無受生。又報定業故。今生受之。故定
業異也 光云。解云。永離此地染雖無生等。
亦名異熟定・時不定業。任此業力。若有生等。
亦容更受。由無生等。但現身受。故與定業差
別不同以上 決云。所造業。其性既不定也。定
受此生不可云。若有生・後者。即可受。依無
生・後故現身受。故異熟定時不定ト名。不似
定業也以上
第六明業即受 光云。就現業中。復明即受
 造業速疾受果。云即受也。上明現法果。此
則順現業也。今就現業中。復速疾受果明爲言
於佛上首僧 光云。正理云。僧有多種。謂有
情人・聲聞・福田及聖僧等。佛於此内非聲聞
僧。可是餘僧。自然覺故
一從滅定出 第五卷疏云。滅盡定唯聖者
得。唯聖道力所能超故。現法涅槃勝解ヲモテ
故。謂聖入滅定作勝解心。如入涅槃故。異生
不起也
二從無諍定出 第二十九卷疏云。煩惱名
諍。謂阿羅漢觀有情苦由煩惱生。恐他煩惱
復縁己生故。悉引發如是相智。此智生時。令
他有情不縁己身生貪瞋等。息煩惱諍。得無
諍名。此行以俗智爲體 又云。不動性有無
諍智。退法等不能自防。況能息他煩惱 古
云。入此定間。縁此人。他人煩惱起事無之
以上
三從慈定出 第二十九卷疏云。願諸有情
得如是樂。如是思惟入慈等至○問。初習業
位。云何修慈等。答。謂先思惟自所受樂。便
作如是念。類諸有情一切樂受如是快樂
從見道出 惠云。不與見惑爲依身。與無漏
法爲依身。名勝依身。初出見道依身。由有見
道等勢分也 古問。住定菩薩。三祇百
劫行已滿。勝倶胝羅漢。何無業即受義耶。
答。彼菩薩未斷惑凡夫。未起無漏聖道故。非
業即受。聲聞既起無漏聖道凡聖不同故歟
若行損益 麟云。若損得非愛即受果。益得
可愛即受果
第五明二受 光云。第五明二受業。就中。一
明二受業。二明心狂業。此即第一明二受業。
問。異熟五蘊果中。受最爲勝。今應思擇。於諸
業中。頗有唯招心受異熟非身受。或招身受
異熟非心受耶
謂從中定已上 古云。五識唯尋伺故。有
伺處可有身受故。無尋業唯招心受異熟也。
無尋業招身受異熟無之也以上 麟云。以五
識定與尋伺相應故。中間地無尋。上諸地無
尋伺故。無五識也 惠云。問。中定有伺。如
何不言感身受耶。答。以中定無三識。無苦受。
亦無樂受。唯有捨受。在第六識。雖有伺。不感
身受。所以頌云。無尋業。不言無伺也光云。
身受必與尋伺倶故。上地無尋故。無身受。亦
不能感下地身受。故正理云。於彼地中無身
受故。身受必定與尋相應。非無尋業感有尋
果。諸不善業唯感身受。非感心受。若善有尋
業。即能通感二受。非是所問。故此不明云云
問。有尋業招心受何不明耶。答。唯感心
受故也 有尋業無唯感心受能也。通感身・
心受也以上
論云有情心狂何識因處 光云。問。有情心
狂有何識中。何因所感。依何處起。初句答初
問。次兩句答第二問。下一句答第三問
一由業異熟 寶云。由六種業果。令心狂也。
此由因時令他失念。得異熟果心亦失念。名
曰心狂 麟云。蒼頡云。穽。謂掘地爲坑張
禽獸也 古云。坑穽倶ニ井也。井
落入等也。 惠云。分別錯亂名思狂。六
識有分別故有狂以上
由此當來 惠云。問。前言惡唯感身受縁何
不善能感心狂。答。疏云由此當來感別異熟
者。由業感不平等四大。由此爲所依心此失
念。故有心狂。不説不善感心狂異熟也 麟
云。由此惡業故。當來感不平等異熟身心。依
此異熟故令心狂也 決云。心狂物狂也。四
大不調。或大種乖違。或一大増盛故。令心狂
以上
第二由怖 堯抄云。第一由業異熟者。由先
世業力感別異熟。令心狂。此則先世業相。由
此業力遂令心狂也。第二由怖已下。現身致
心狂也以上 惠云。第二見非人。即見鬼等。第
三惱他非人。非人反害故心狂 麟云。傷害
支節能令心狂者。如人爲虎狼之所傷害遂
令心狂
第四由違 麟云。謂由身内風淡界互相違
及大種乖違故致心狂 堯抄云。四大不調。
風病等更發時。令心狂以上
第五由憂 婆私吒事 光云。婆沙一百二
十六云。如契經説。婆私瑟搋波羅門女。喪六
子故。心發狂亂。露形馳走。見世尊已。還得本
 堯抄云。天竺有城。名舍來城。此城中有
婆私吒女。此女有一愛子。遇病惱死時愁惱。
於四衢道中裸形。而心狂也以上涅槃經説歟」
除北洲 光云。婆沙云。除北倶盧。彼無罪業
増上果故
欲界五趣容有狂 論云。謂欲天心尚有狂
者。況人惡趣得離心狂。地獄恒狂。多苦逼
故。謂諸地獄恒爲種種異類苦具傷害末摩。
猛利難忍。苦受所逼尚不自識。況了是非。故
地獄中。怨心傷嘆猖狂馳叫
無異熟生 光云。餘聖者。有四大乖違心
狂。無異熟生者 若有三時定業及時不定異
熟定業。必應先受彼異熟果。後方得聖。若時
異熟倶非定業。由得聖故。能令異熟果全不
受故
超五畏故 光云。五怖畏者。一不活畏。求衣
食等畏不活故。二惡名畏。怖畏世間名聞
故。三怯衆畏。入大衆時怖畏衆故。四命終畏。
驗命終時懷怖畏故。五惡趣畏。畏墮地獄・
傍生・鬼故。聖人不畏不活。不求名故。無惡名
畏。不怯衆故。無怯畏。不戀命故。無命終畏。
不墮惡趣故。無惡趣畏。諸聖人無怖畏者。若
二乘人無大怖畏。非無小怖。佛世尊一切皆
 麟云。問。不活畏與死畏何別。解云。不
活恐乏資生不能存活。死畏謂能見他變壞
怖死。故不同
第六明曲穢濁 光云。謂依諂生身語意業
名曲業。諂與曲類相似故。眼目異名故。以諂
釋曲。曲是因業是果。業果從此曲因名曲業。
正理云。實曲是見。故契經言。實曲者何。謂諸
惡見。諂是彼類故得諂名。從此所生身語意。
曲爲因故。果受因名。是故世尊説彼爲曲。依
瞋生三業名穢。論云。瞋穢類故。又正理云。瞋
名穢者。謂瞋現前如熱鐵丸。隨所投處。便能
燒害自他身心。諸煩惱中爲過最重故。薄伽
梵重立穢名。是諸穢中之極穢故。瞋所生身
語意業爲因穢故。果受因名。是故世尊説彼
爲穢。依貪生業名濁者。論云。貪濁類故。正理
云。貪名濁者。謂貪現前染著所縁。是染性故。
從彼生等。准前應釋 義章云。諂心不端。難
出生死。難入涅槃。猶如曲木難出稠林。故名
爲曲。從斯曲法所起三業。皆名爲曲。以其因
果相似法故。瞋恚之心能穢自他。故名爲穢。
穢法所起身口意業。名之爲穢。果似因故。貪
心濁亂猶如濁水。故名爲濁。濁法所起身口
意業。名之爲濁



倶舍論頌疏抄卷第十六(頌疏論本
第十六
)
論云又經中説 義章云。四業之義。衆經
通説。言黒黒者。不善鄙穢。名之爲黒。因果倶
黒。名黒黒業。言白白者。善法鮮淨。名之爲
白。因果倶白。名白白業。言黒白者。善惡交
參。名黒白業。所言不黒不白業者。是無漏業
論云佛依業相性類 寶云。有漏爲所治。無
漏爲能治。性是體性。類是種類。性・類不同。
分爲四業 惠云。依三性流類不同。分爲三
業也
惡謂欲界諸不善 惠云。染汚性故。因名黒。
異熟亦名黒。即果名黒。因果合擧名黒黒。黒
之黒故。黒黒即異熟 准此釋。黒黒業者。
之黒黒黒業異熟果之業爲言。白白業准
之可知也
色界善業 問。無色界善業何不名白白業
耶。答。論問答也。光釋答文。云如左 光云。毘
婆沙師傳説。若處有二異熟謂中・生有。具身・
語・意業則説。非餘。於無色界。有生無中。有
意無身語。是故不説 意云。三界五趣是業
果之所顯也。業則以テス語意業。果是以能往
所往。而無色界。雖有能發意業。無所發身語。
雖有所往生有。無能往中有。既業果不足。故
以彼界善業不名白白也。然黒・白・倶三業者。
皆約因果之相立之。故世親論主不信有宗
所談故。述婆沙師傳説爲言 以上續本義意
欲界善業名黒白 問。欲界善業惡來陵雜
スル貎如何 惠云。人中善業惡所陵雜者。所
作善業有違順表裡故。内外二果別也云云
此心。欲界散亂麁動地故。表雖讀經稱佛名。
内心起妄念故。善業爲惡所陵雜云也 論
云。欲界善業名爲黒白。惡所雜故。異熟亦黒
白。非愛果雜故。此黒白名依相續立。非據自
云云 光云。此黒白名。依業異熟前後相續
間起而立。雖復亦有善惡異熟倶時雜受。且
據前後以釋 善業黒白前後間起者。雖修
善業。中間起不善作業。又異熟果黒白。前後 
間起。可知之 倶時雜受者。約三業。可知之」
論云○互相違故 光云。以無一業及一異
熟是黒亦白。善・惡業果性・類不同互相違故
問。未離欲者。造欲善業。可爲惡雜。已離欲
者。造欲善業。定無惡雜。可名白白耶 光云。
解云。欲善業果名爲雜者。據未斷説。若細分
別。已離欲者。作欲善業。非惡業雜。雖爲因時
非惡業雜。受果之時必惡果雜。以因從果。總
名爲雜 決云。已離欲者。所造善業。立可無
雜惡。但已離欲者受果時。惡果雜者。必退起
欲染也。不爾者。無生欲界之理故。生欲界之
時。非愛果可雜故。以因從果云黒白釋也以上
答不善業果非必○ 麟云。乃至六欲天中。
有不善果故。以欲界散地惡勝善故。正理云。
以欲界中不善數行力能伏善故。彼苦果雜
樂異熟故。欲界善劣。無有功能陵伏不善故。
彼業果亦無功能雜苦異熟
是密意説 光云。此非白言。據不能招白異
熟果。且據一相。是佛密意説。非眞了義。若據
顯説。亦名爲白 寶云。非黒言。是了義説。
非白言是密意説。以不能招白異熟故。經密
意説。名非白業。准經及本論。是純白法
惠云。非黒是了義説。以不是染汚故。非白是
密意説。約不感人天果名非白。體是白也
應知如次第○ 正文云。下色字剩。故光云。
欲善名倶以上
四法忍者 麟云。謂苦法忍・集法忍・滅法
忍・道法忍 惠云。第四既是能治。故問云。
諸無漏思皆能斷盡前三業不。見道有十六
心。七智不斷惑。故取忍。就八忍中。四類忍斷
上界。今論斷欲界惑故。頌中取四法忍也。與
無漏道倶時思。名無漏業。與煩惱同時思。
名黒業也 麟云。四法忍斷見惑。八無間思
斷欲修惑。唯煩惱不善性。名純黒業
思能斷業事 光云。婆沙一百九云。問。無漏
思相應倶有。皆能斷前三種業。何唯説無漏
思。答。思能發動諸法令斷。是故偏斷。復有説
者。雖皆能斷。此中辨業故。唯説思
離欲流入下句 正文云。離欲唯屬下句。不
可言流入以上
總斷欲界善 麟云。此時總斷欲界善者。謂
善法爾時得離繋故。是縁縛斷。亦名爲斷。第
九不善業者。即此時斷第九品惑。是自性斷
 斷欲修惑前八無間道。限自性斷第九無
間道通自性・縁縛二斷。故各別明之 寶云。
此一品思斷二業也。斷黒一分。斷雜業全。斷
黒是自性斷。及所縁斷斷白唯所縁斷。自性
斷品品斷。所縁斷第九品斷
謂取○第九無間思 麟云。問。四靜慮倶言
第九思。不説前八何。解云。此中對業以明治
道。四禪第九思法。盡白業故。所以擧之。前之
八思。於四業中。無所對故。不説也。以上界煩
惱唯無記性。非四業攝。不同欲界前八盡黒
業故
解云縁縛斷者 夫斷諸地有漏善法者。是
縁縛斷。非自性斷。自性斷者。自相續煩惱體
之上縛用彼煩惱之上得斷之義也。縁縛
斷者。他相續煩惱。及一切有漏色不染汚法。
悉離自相續煩惱縛用之時。名縁縛斷矣。而
煩惱自性本分九品故。能治道品亦分九品。
各各斷之。善法雖非所治法。是有漏法故。與
彼煩惱被繋縛。其體不自在也。於能繋煩惱。
有九品故。於所繋善法上。有九重縛用。爰觀
行者。起斷惑道時。起下下品道。雖斷上上品
惑。猶有下下品煩惱。繋縛彼善法。故起上上
品道斷下下煩惱時。彼善法法上煩惱縛用
悉離之故。此時名縁縛斷也以上續本義意
謂善憂根斷已 退分定 憂根相應善。皆
縁縛斷法。非自性斷。但退分定順煩惱故。斷
已後。更無現起。憂根相應善。憂之離欲捨法
故。亦斷已後。更無現起也以上續本義意正文
云。此中縁字未了。應言所餘善法斷已皆行。
故光云。欲界餘善斷已猶行。以成就故以上
有説地獄受文 見苦・見滅・見道・見集・修斷
光云。前師約五趣明。後師約五斷説。倶非正
義。婆沙評家意。於欲界中。惡勝善劣。但是惡
業名黒黒。以惡勝故。非善陵雜。但善業名黒
白。以善劣故。惡所陵雜麟云。正理破云。前
已遮遣。謂善無能雜不善故。破後師云。此亦
非理。二所斷中。倶有業不能感異熟果故見道
身・
邊二見相應思。修道無
記業不感果也 以上
有餘師説欲見滅所斷業 決云。今云見滅
所斷者。非云滅諦下惑。只云見所斷事也。斷
是滅義也。故付次文加滅字許也以上
此云寂默 寂默者。離衆惡諸煩惱寂靜故。
云寂默 勝義牟尼者。此心王也。心王是眞
寂默故。云勝義寂默。指心王云勝。實體云義。
勝即義。名勝義。勝義即牟尼。云勝義牟尼歟。
問。心王名勝義義ト對シテ身語ヲハ可名何
ナル牟尼耶。答。雖立勝義言。有不立所對名。
如勝義無記。有立勝義名立所對名。如勝義
善・勝義對法等。今於心王。雖立勝義名。於
身・語二牟尼。不立所對別名歟
此身語有比用 釋意業非牟尼。有二釋。是
則初釋也。問。二釋意何 論云。勝義牟尼唯
心爲體。謂由身・語二業比知。又身語業是遠
離體。意業不然。無無表故。由遠離義。建立牟
尼。是故即心由身・語業。能有所離故。名牟尼
 寶云。論曰。至二業比知。釋立三牟尼所以
也。無學身・語二業名身語牟尼。意牟尼是無
學意非意業也。以眞實牟尼唯是意故。身・語
二業比知心故。能比所比總名牟尼。論文身
語業至故名牟尼。第二釋也。身・語二業有無
表故。名爲遠離。意業非遠離故。不名牟尼
惠云。牟尼梵語。此云寂默。心是眞寂默。是無
漏故。由身語。取道共戒。能比知心。能所合
擧。皆名牟尼也。由身語業能有所離者。由身
語有律儀無表業。令心心所有所離也 初
釋意。取有比用爲牟尼。意業無比用故。非牟
尼。意雖無比用。此勝義&MT06279;所比ナルカ故。云牟
爲言 次釋意。取身・語律儀故。意業無無表
簡之。心有所離故。名牟尼爲言 尋云。付第二
釋。由身・語律儀。令心心所有所離。思業
有所離。何唯取心王不取思耶答。初釋約比
用立牟尼時。云非是勝義後非能比 此意。
兼取テ所比合爲牟尼時。思業ニモ容有所比邊。
然非勝義故簡之畢。准之。次釋約遠離時。意
業非勝義。無無表故。不立牟尼可云歟
牟尼取無學無漏事 惠云如上所引取無漏
神泰釋無漏見 光有二釋 光云。無學身中有
漏善身・語表・無表。但是清淨。非寂默攝。以
是非學・非無學故。身語寂默。取無漏道共戒
及無漏意識。爲三寂默體。又解。三寂默亦通
有漏善
三清淨應知 惠云。問。牟尼・清淨・妙行。有
何別耶。答。善巧義是妙行體。清淨義名清淨。
離癡亂寂默義。有説。感可愛果名妙行。不離
煩惱名清淨。究竟靜息寂默義也。清淨妙行
無寛狹。三清淨寂默破邪清淨也 光云。婆
沙一百一十四云。問。爲三妙行攝三寂默。三
寂默攝三妙行耶。答。應作四句。有妙行非寂
默。謂除無學身・語妙行餘身語妙行。及一切
意妙行。有寂默非妙行。謂無學心。非業性故。
有妙行亦寂默。謂無學身・語妙行。有非妙行
非寂默。謂除前相云云 説三清淨教意事 論
云。諸身・語・意三種妙行。名三種清淨。説
此二者。爲息有情計邪牟尼邪清淨故 寶
云。述教意也 問。三妙行體。限身・口・意三
業歟。答。論云。諸身・語・意三種妙行 取三
 次下論文云。三妙行者。翻此應知。謂
身・語・意一切善業。非業無貪無瞋正見 初
文述根本故。唯擧三業。次文出助伴故。擧非
業無貪等也
三業不善名三惡行 麟云。所以此三名惡
行者。由此能感非愛果故。必是聽慧者所呵
厭故 論云。一切不善身・語・意業。如次名
身・語・意惡行 寶云。通取飮酒等業及近分
故。言一切。身・語・意業者簡諸非業云云
謂身語意一切善業 寶云。一切善業者。謂
不飮酒等。及禮讃等。離前後近分及根本業
 麟云。及取貪瞋邪見者。此謂貪等與意業
別故言及取云云
所説十業道者 麟云。十惡業道者。謂殺・
盜・邪婬・妄語・離間語・麁惡語・雜穢語・貪瞋・
邪見等爲十。相麁頭故。説爲業道。故婆沙云。
謂非斷命以手杖搖撃有情及非邪行於所應
行作不淨行起飮酒等諸放逸業由不正知共
念受用諸飮食等。及不能避諸犯戒者。必是
所起身業。非身三惡行所攝。又四語惡行者。
如有一獨處空閑。作如是説。無有惠施。無有
親愛。無有祠禮。如是等語惡行。世間有情不
生領解。非四所攝。意惡行中。貪欲・瞋恚倶生
受・想・行・識。非三所攝
令遠離故云云 光云。世尊爲欲令遠離故云云
輪王北洲染心歌詠 北洲綺語有輕有重。
重者成業道。輕者非業道。一歌詠等正是獨
起雜穢語故。雖非極重。亦成業道 委細如
此卷末
或行誑等闕縁 作虚誑語之時。不&MT06279; 具縁不
ルハ輕罪也。非業道攝。具四縁成誑語如此
卷下
思非業道 光云。與思爲道故。名業道。此思
不可還自作道故。除惡思 夫思業所遊履。
名業道。例如身・語業與思業爲所遊履。而於
一念之間無二思並生之義故。同時相望時。
思業與思業爲所遊履義無之。又前念思不
履後念思而行。亦後念思不履前念思而行。
故前後相望時。不可有此義故思非業道也
續本
義趣
 第十四卷疏云。本求戒思今日究竟。依
業暢義。立業道名。謂戒前思名之爲業。初念
戒體名之爲道。思所遊履故。業家之道故。名
業道。故初刹那爲根本業道。第二念等不名
業道。非暢思故。名後起 業暢義。於十四卷
抄委注之可見之。續本義之趣相替也。可見
之 身・語惡行中。有加行・後起差別故。簡之。
意惡行中。無加行後起故如次下不簡之也
北洲貪等是輕文神云。北洲及輪王時。人行婬欲
時。起貪等非業道攝 文
於彼雖有行欲事等。非惡欲他財貪故。非業
道也
身妙行中 麟云。釋十善業道也。謂妙行中。
翻前四過。即不誑。不間語・不麁惡・不雜穢語
等。並爲業道。泛爾愛語・和合語。並非業道
虚誑語離間語雜間語兩舌也。人中
令違背等也
麁惡語
惡口罵詈
誹謗也
雜穢語綺語也
ソ、ロフヲ云
 義章十不善
業道義
云。言
不當實故。稱爲妄。有妄所讀故。名妄語。言
乖彼此。謂之爲兩。兩朋之言依於舌起故。曰
兩舌。言辭麁鄙。目之爲惡。從口生故。名惡
口。前言兩舌。此言惡口。綺互言耳。邪言不正
其猶綺色。從喩立稱故。名綺語 綺互言耳
意云可云兩舌惡舌也
受生尸羅 麟云。受生尸羅簡非受生及定
 光云。若從他受生別解脱戒。必皆具二。
謂表・無表受生尸羅必依表故。問。若言受生
必皆具二。何故前文。別解脱律儀非必定依
表業而發。解云。既言受生。明非自然。此文據
受生尸羅故。言具二。前文通據自然・見道得
戒故。云非必定依表業而發
隨此表業彼正命終 問。如此文者。所殺
人正住死有時。能殺人成業道。答。准下論文。
倶時命終或在前死彼。定不得根本業道 光
云。若所殺生纔命終後。第一殺那。能殺生者
業道方成 或問云。何故死已方成業道。
解云。凡論殺生。命終不續故。於不讀方成
業道。現在命猶存。如何成業道 但於今釋
者。此則論文也。光會之云。彼正命終成業
道。於過去事。説現在聲。或於加因中。假立
業道果號 寶云。正理通云。決定死後業道
方成。而前所言正命終者。於已往事。却説現
聲。如有大王自遠已至而問今者從何所來。
或於因假説爲果。謂所殺者正命終時。能殺
有情加行表業。於殺有用。非業道表。此業道
表續加行生。彼所引故。名加行果。勝因於殺
有勝功能。是故於因假説爲果。實非業道
可知之
殺罪所觸 麟云。殺罪所觸者。謂至身名爲
所觸。一由加行者。謂運手足等命方斷故
三分不同准例應説 神云。正理論四十一云。
不與取有三分者。且如竊者。將行盜時。先發
盜心。遣人或自往。伺他物所在。爲竊取。裝束
齎持盜具。密至他家。穿壁方便而入。徐行申
手探他財。末離處前。皆名加行。物正離處。此
殺那中。表・無表業。名根本業道。比刹那後。
隨無表業。及持財出藏受用等所有表業。皆
名後起。欲邪行有三分者。且如男子於他女
人先起愛心。將行非禮。命使瞻察媒往來。
嚴身起彼。言笑執觸事未果前。皆名加行。
事正究竟。此刹那中 表・無表業。名本業道。
此刹那後。隨無表業。皆名後起。虚誑語有三
分者。如一類善行誑術求財物活命者。爲證
行誑意。往詣衆中。爲述己身堪爲誠證言。我
於彼非怨非親。知識惡中無過虚誑。知衆善
内無過實語。我既於彼無所希求。豈自無辜
爲擔毒剌。 但恐賢直濫被刑科。未成證前。皆
名加行。若正對衆背想發言。不見等中詐言
見等。所誑領解。此殺那中。表・無表業。名本
業道。此刹那後。隨無表業。及獲財利以養已
親。所有表業。皆名後起。離間語有三分者。且
如一類發壞他心。遣使通傳。或自往詐爲親
附。信己言。未壞他前。皆名加行。發離間語
他領刹那。表・無表業。名本業道。此刹那後。
隨無表業。及令所壞無再合心。有表業。皆
名後起。麁惡語有三分者。且如一類將發麁
語。起憤恚心扼椀頓足。揚眉怒目。齧齒動脣。
未發語前。皆名加行。正發麁語他領刹那。表・
無表業。名本業道。此刹那後。隨無表業。及背
所罵重述惡言所有表業。皆名後起。雜穢語
有三分者。且如一類發戲調心。先取他財集
諸綺論。齎持戲具來諸衆中。發戲言前。皆
名加行。正發戲語樂衆刹那。表・無表業。名
本業道。此刹那後。隨無表業。及獲財利收用
擧藏所有表業。皆名後起
貪瞋等無加行後起 問。以輕貪・瞋・邪見可
云加行・後起耶 光云。起輕貪等。但是獨頭。
輕貪・瞋等非是業道加行・後起。若於根本起。
即業道。正理有兩説。初説同此論。一説云。如
是説者。亦具三分。有不善惡。於貪瞋等能爲
前後助伴事故解云。不共無明・四見・疑・慢等相應
不善思。與貪・瞋・邪見爲加行・後
起。正理意存
此意 以上
第二約三根以辨 光云。約三根以辨 三
不善根
加行不與彼同 麟云。加行從三根生。不與
根本同
先等起者即加行也 正文云。等起與加行
應是前後。何言即加行故 光云。七不善業
道加行生時。一一由三不善根依前因等起
故。佛經中作如是説。從三根生云云
殺生加行由貪起 論云。殺生加行由貪起
者。如有爲欲得彼身分。或爲得財。或爲戲樂。
或爲拔濟親友自身。從貪引起殺生加行
得彼身分者。欲得彼皮肉。爲得財者。買賣得
利義歟。爲戲樂者。如鷹狩・犬追物等。拔濟親
友者。□□□義章云。業起次第乃有四重。第
一先起三根煩惱。第二次起不善業思。第三
次起三道煩惱。第四次起身・口七業。如欲殺
生。或先起貪。或起瞋・癡。次起思心。思欲斷
命。從此思後。次起重貪。或重瞋・癡。通暢前
思。然後重起威儀之心。發動身乎。隔斷彼命。
如殺既然。盜等亦然
從癡起者 論云。殺加行從癡起者。如有祠
中謂是法心。又諸王等。依世法律。誅戮怨敵。
除剪凶徒。謂成大福。又波刺私作如是説。父
母老病。若令命終。得勉困苦便生勝福。又諸
外道有作是言。蛇・蝎・蜂等爲人毒害。若能殺
者。便生勝福。羊・鹿・水牛及餘禽獸本擬供
養。故殺無罪。又因邪見殺害衆生。此等加行
皆從癡起 麟云。由邪見與癡相應。但因邪
見殺害衆生。此取殺加行。即名癡起也 惠
云。婆剌斯者國名。亦云婆剌斯。皆訛也。彼
國多邪見人作此語也
偸盜○從貪起 論云隨所須起盜加行。或
爲財利・恭敬・名譽。或爲救拔自身親友。從貪
引起偸盜加行
從癡起者 論云。諸王等。依世法律。奪惡人
財。謂法應爾。又婆羅門作如是説。世間財物。
於劫初時。大梵天王施諸梵志。於後梵志勢
微劣。爲諸卑族侵奪受用。今諸梵志。於世他
財。若奪若偸。充衣充食或充餘用。或轉施他。
皆用己財。無偸盜罪。然彼取時。有他物想。又
因邪見盜他財物。皆名從癡起盜加行
邪婬○從貪起 論云。邪婬加行從貪起者。
謂於他妻等起染著心。或爲求他財・名位・恭
敬。或爲救拔自身他身。從貪著心起婬加行
從癡生者 論云。或住或行。不簡親疎 又
云。世間衆人應失受用 餘文如今疏 決
云。受持牛禁者。狗・牛等戒也。外道所修法
也。所謂以宿命智見狗生天上。狗是天上業
ナリトスルマネヲシナムトスルナリ 以上
然虚誑語從癡生者 神云。如外道論言。若
人一因戲咲・二因嫁女・三因娶婦・四因婬女。
五對國王・六因救命・七因救財起虚誑語。皆
無有罪 決云。因戲笑戲作誑語
非罪
嫁娶夫妻娶間
誑語非罪
對女王對后等説
虚誑語非罪
救命爲遁死誑語
非罪
救財爲惜財誑
語非罪
此皆外道計也以上
吠陀事 光云。諸吠陀。此云明。舊云韋陀訛
也。即是四吠陀論。及餘外道所有邪論。習學
傳授謂言無罪。此等皆是雜穢語攝 麟云。
吠陀。昔云韋陀訛也即四吠陀論。一名阿由鞞
陀。謂醫方諸事。二名殊。謂祭祀也。三名娑
磨。此云等。謂國儀・卜相・音樂・戰法。四呪術。
此四並是梵天所説。若定婆羅門種。年七歳
然師學。後學成就已。即爲國師。其四鞞
陀可十萬頌。口相傳據。不書紙葉 又云。餘
邪論者。但在理外總名爲邪。即餘外道所有
邪論等
從二亦爾 麟云。謂從瞋生貪。從癡生貪亦
爾。瞋及邪見從三亦爾者。瞋・癡二業道。類貪
釋也
前念名根 麟云。有云。前念猶輕後念轉重
故。前名根後名道。今釋。前能生後故名根。後
正暢思名道 惠云。根・道義別者。能生後不
善法名根。思所履即道也
離惡加行根本後起 寶云。此有兩意。一離
惡加行者。即是離殺生加行。名善加行。根本・
後起亦爾。二離惡加行者。謂離前方便。如
欲受戒。離惡前方便。來入戒檀。周匝禮僧等。
根本・後起亦爾
及餘依前相續 惠云。第二念已後作持無
表。是今生未死。來生身未至未來餘依身前。
所有表・無表相續生。名後起
四依者 義章四聖種義云。四名是何。一盡形
乞食。二盡形壽著糞掃衣。三盡形壽樹下常
坐。四者有病服陳棄藥。爲破比丘四種惡欲
故。説此四。一破比丘爲食惡欲。受乞食法。二
破比丘衣服惡欲。受糞掃衣。三者欲破比丘
房舍臥具惡欲。受樹下坐。四破比丘湯藥惡
欲。受陳棄藥。初乞食中。三門分別○糞掃衣
者。外道法。死人之衣。火燒鼠嚙如是等衣。棄
之巷野事同糞掃。衣名糞掃衣○樹下坐者。
樹能陰覆事同半舍。不須造作。省事修道。是
以依之。陳棄藥者。所謂大便除病易得。無妨
修道 光二十
二處
舊大徳等皆言。四依中陳棄藥
是糞掃衣者。不然。陳久之藥他人棄之。名陳
棄藥。出家少欲取而服之
第三究竟業道 惡業道也 光云。頌文總
有四節。究竟業道。初兩句爲一節。次兩句爲
第二節。次一句爲第三節。後一句爲第四節
究竟刹那等起事 光云。問。此言究竟。爲據
因等起。爲據刹那等起。解云。此中據近因等
起○又解。此中據刹那等起。如貪・瞋等必是
刹那等起。餘准應知。亦約刹那等起。貪・瞋不
善與貪・瞋業道同一刹那。雖無別體。根・道
義別故。説根究竟業道。又解。通據因等起・刹
那等起○三解中。初解非理。後二解倶爲正
 寶云。今評論意。是刹那等起。不通餘解。
所以知然。思倶轉中云二倶轉者。謂瞋心時
究竟殺業。若起貪位成不與取或欲邪行○
准上論文。究竟即是倶轉時也
一一皆由三根 麟云。誑語由貪者。謂貪
他財行誑取。瞋他故誑。如深河誑言淺等令
他死。癡可知 善業道究竟不説事 光云。
問。善業道究竟。何故不説。解云。前説善於三
位中皆三善根起。已顯三根皆能究竟故。復
不説
殺○於有情處 光云。問。何故殺等三種。
言有情處起。不言衆具・名色・名等處起。解
云。爲殺有情。爲罵有情。爲瞋有情。唯過重
故。有情處起。殺等三種唯於有情。衆具・名色
亦通非情。不言衆具・名色處起。殺等於總有
情。名等三種雖有情攝。非總有情故。亦不言
名等處起
唯邪見一 麟云。邪見一名色處起者。謂邪
見撥無因果。假有情故亦非衆具。但縁五蘊
四諦因果故。言名色處起。雖邪見亦撥無無
爲。今亦約有爲説 第十卷論有四釋。一轉
變縁。謂如今時名隨古昔名。詮此境詮彼境
詮彼彼境。爲轉變。四蘊亦然。受等隨根境。縁
彼境縁此境。轉變如名故。四蘊標名稱也
誑語○於名身等處 寶云。誑語等皆縁異
名・句・文。令他異解故。定名身等處起。此等
皆是從多。非不少分亦縁餘法 光云。誑等
三爲行誑等。巧作言詞必依名等。名等是語
親正所依。以是勝故。言名等處起。誑等三亦
雖託有情・衆具・名色處起。非親正依非是勝
故。不言有情・衆具・名色起
倶死者能殺與 光云。夫成善道。命斷方成。
非倶死・前死能殺生者其命已終至第二念
可得殺罪。所以者何。至第二念雖所殺生其
命不續。彼能殺者以受後有身別依生故。謂
殺加行所依止身命已斷滅落謝過去。至第二
念雖有別類身同分生。非是殺罪所依止身。
此身曾未起殺生加行。成殺業道理不應然
 惠云。以第二念方結業道。若倶死第二念。
二人一時結來趣生。若能殺者前死。即依來
趣身。皆非此生攝。來生未曾作殺生加行。又
能殺人前死。不可令所殺人成業道也 尋。
凡身・語二業依意業而起。如云思即是意業
所作謂身語。若爾。今生依三根起殺加行人。
命終受餘依身時。設雖不成身・語二業。定可
成過去三根相應意業。其時過去所殺之人
斷命之時。今意業則究竟。何於今意業。不立
殺業之名哉。若彼意業得殺業之名者。倶生
貪等則可爲業道耶。答。業道者。是色業非
意業。彼表・無表必命終之時捨之。於後世身
未發殺加行故。不能發根本。此是有宗之所
談也。又今生所起之三根後世成之者。是法
後得非其法體。何可爲業道哉。意業例之可
知之。意業與色業雖爲能所發。得不得・成不
成・捨不捨等之縁。隨應不同也。能可知之
以上續本義抄問答
第二他殺成業道 神云。第八有半行頌。明
共殺得罪・不得罪 惠云。軍等若同事者。雖
時處同殺心不同。不得殺生業道 論云。於
軍等中。若隨有一作殺生事。如自作者一切
皆成殺生業道。由彼同許爲一事故。如爲一
事展轉相教故。一殺生。餘皆得罪。若有他力
逼入此中。因即同心亦成殺罪。唯除若有立
誓自要救自命縁亦不行殺。雖由他力逼在
此中。而無殺心故。無殺罪
要具五縁 神云。初釋殺由。故思。要由先發
欲殺故思。二釋他簡自及非情。三釋想。要他
有情想。作殺加行簡自及非情想。四釋不誤
殺。謂唯殺彼強不誤漫殺餘&T027573;人。具此四縁。
名殺生業道 寶云。具三縁成殺生。一由故
思。二由他想。三不誤殺。或開爲四。殺生爲一
縁也。雜心論云。有欲殺生心。當此論故思。衆
生想。當此論他想。第三縁殺生。與此論不同。
此論云不誤殺。直言殺生。不簡誤。倶斷前命
兼上二縁。即成殺罪。此據無簡別心。不誤殺
者。如有欲殺強人誤殺&T027573;人。不成業道。此據
有簡別殺。據義不同。義不相違 麟云。若依
律疏。更加命斷。彼以他想即是不誤。更不別
説。又解。此中不誤殺言。已顯斷命故。不可説
 光記如今疏 光云。一要由先發欲殺故
思簡無殺心。二於他有情。他言簡自。自殺不
成業道。有情簡非情。殺非情不成業道。三他
有情想。簡自想非有情想。四作殺加行。簡無
加行。五不誤而殺。不誤簡誤。殺顯果滿。謂唯
殺彼所應殺者。不漫殺餘。此則簡誤。誤殺不
成業道。殺之字通加行不誤云云 問。頌
字通殺加行貎如何。若如此釋者。不
誤殺爲第四縁。殺加行可爲第五縁哉。答。長
行云。作殺加行不誤而殺 准此文。次
誤殺キカ有作殺加行言故。下
含加行不誤歟。故作殺加行第四縁。不
誤殺爲第五也
問刹那滅蘊 光云。問。於現在世。刹那滅蘊
自然不住。如何成殺生。又解。於刹那刹那滅
蘊。過去已滅。現在不住。未來未至。如何成殺
 寶云。正量部問也。問意云。如是有部
宗云。有爲蘊刹那間滅不得客因。如何成
殺。謂過去已滅。現在*間滅。未來未至云云
答息風名生 光云。此即初師。出入息風名
生。依身心轉。若有能令以刀杖等斷現在息。
無有勢力引同類息至生相。不續至生。爾時
名殺。明知殺未來蘊 寶云。息風名生。令息
後念不續名殺。非是令前念滅名之爲殺。如
滅燈光・鈴聲名殺者。正量部同許。燈焔・鈴聲
刹那自滅不得客因。吹燈令滅。執鈴斷聲。但
令後念不生。非令前滅。故爲喩 惠云。第一
説斷息風名殺。不正義。胎内前四位無息風。
殺應不成業道。故五分律云。若人若似人。似
人即胎内前四位也
或復命根名生 光云。生是命根。若有能令
以刀杖等斷現世命。無有勢力引同類命相
續至生相。爾時名殺○餘文如今疏 寶
云。命根爲生後解爲正。與正量等同故 惠
云。問。若但有一念命殺。得罪不。答。亦成。
乃至一念應生不生。皆名殺生也。唯此非餘
者。唯此。是未來有一念命者。非餘。是現在一
念命殺不成業道。名非餘也 意云。乃至
一念生不生者。臨命終期。最後一念
命根有未來シテ未來念命根
ルモ不生。成業道爲言 唯此者。指有未來
一念命根也。非餘者。現在一念命根也現在
命自不住故。雖有殺義。不成業道也
又解若據斷體 光云。兩家釋生義雖有異。
若論殺義。皆殺未來。又解。若據體斷。唯殺未
來。若據衰用。亦殺現世。義皆無妨。婆沙一百
一十八云○。然無評家。前據體斷名殺。後兼
斷用亦殺現在。義並無違。此論意同前。若據
衰亦同後説 問。就然無評家義。滅盡定滅
心心所法時。付體斷。以滅未來之義。爲正義
殺生・滅定雖異。遮法其理可同耶。答。實付
體斷之者。可限未來歟。但論衰用。通現在
云。師強無失故。於二説無正不歟。但於滅盡
定例難者。彼見婆沙論文。以體斷義。云應作
是説。故任現文。以體斷云正義歟。今文相不
爾故。云然無評家也以上決
之趣
 五蘊中殺何蘊事
 麟云。婆沙云。問。諸蘊中殺何蘊得罪。有
説。色蘊。唯色可爲刀杖等所觸故。有説。五
蘊。問。四蘊無觸。如何可殺。答。彼依色轉。色
蘊壞時彼不轉故。如破瓶時乳等亦失
盜具五縁 光云。一要先發欲盜故思。簡無
故。二於他物簡自物。自盜不成業道。三起他
物想簡自物想。若於他物作自物想。不成業
道。四或強力劫。或後私竊起盜加行。從此至
彼。簡無加行。五不誤而取令屬己身。不誤簡
誤。誤取不成業道。取屬己身。取顯離處 神
云。明盜業道亦具四縁。一要先發欲盜故思。
二於他物。三起他物想。或竊起盜加行。四不
誤而取令屬己身 惠云。問。若盜塔物何處
得罪。答。正理有二。一佛邊得罪。一云守護邊
得罪。若爾。守護人自盜。應非業道。前説爲
善也。若盜二國中間無主物。國王邊得罪。若
盜己僧物。未羯磨。十方僧邊得蘭罪。不夷第
罪。以不滿五錢故。若羯磨了。即羯磨僧邊得
第三明婬 光云。邪行義准亦有五縁。一起
婬故思。簡無故思。准前應有。二所不應行。簡
異自所應行。頌中有此。三所不應行想。簡異
應行想。若於所不應行相作應行想。不成業
道。想亦准前必應有故。四起邪婬加行。簡無
加行。准前應有。五不誤而婬。簡誤。從前流
來。如長行説 論云。既不誤言亦流至此。若
於他婦謂是己妻。或於己妻謂爲他婦。道・非
道等但誤心。雖有所行而非業道 邪婬五
縁事。神・寶不見之。今疏同此歟
有四種行不應行 光云。一於非境。故懷侵
犯。惱他勇深故。二於非道。雖不侵他。縱逸
重故。三於非處。鄙穢之事無慚重故。四於
非時。損胎及兒幷破戒故。由斯過重。皆成業
四於非時 惠云。非時。有説。若夫主許受齊
戒後行。即犯。若不許受齊戒行。不犯。若於強
人婦作&T027573;人婦想。一説不成業道。一説成。以
事究竟故。後説勝也
於苾芻尼行 論云。於苾芻尼行非梵行。爲
從何處得業道耶。此從國王不忍許故。於自
妻妾受齊戒時。尚不應行。況出家者 光云。
於苾芻尼至得業道耶。問。尼不屬他。望誰
結罪。此從國王至況出家者者。答。有兩解。一
云。此從國王得罪。行非法事不忍許故。第
二説云。於自妻妾。受八戒時。尚不應行。況出
家者。以輕況重。但有侵陵。即成業道。犯罪雖
同。妻等非時。尼是非境 雖有兩解。後解爲
勝。正理云。苾芻尼等如有戒妻。若有侵陵。亦
成業道。有説此罪於所住王。以能護持及不
許故。若王自犯。業道亦成故。前所説於理爲
 准此釋。初解從國王得罪易知第二解如
有戒自妻。雖無所對。但有侵陵。成邪行罪
爲言 光。以輕況重自妻苾芻尼犯出家
者。其過重事。可知之。今疏擧重況輕云云 其
云重云輕。指何物耶 麟云。第二解於自
妻妾乃至況出家者擧重況輕者。佛重王輕
云云 決云。此釋意。擧重況輕者。犯自妻輕。於
王邊得罪。況犯苾芻尼。尤咎重。從佛邊可
得罪釋歟。何第二解釋與前解異以上 惠
云。若犯出家者。自妻妾尚情欲重。受齊戒時。
尚不應行。況犯出家不應行。易是轉更可行
 此釋心婬情欲輕重歟。可知之
二解事 寶云。論此從國王至況出家者。答
也。此論引自妻爲例。而釋從國王得。更無異
 麟云。新云。此引自妻爲例。示釋從國王
處得度。更無異解今章既分兩解。但今犯即得罪。
不説於王邊得也 以上
正文云。如論文者。是似一解。頌疏何爲二解
耶。光記。正理論爲二解。與頌疏同。寶記云○
如上
下引
更無異解
所餘皆於王得 惠云。國王邊得罪者。設王
自犯。亦成業道。餘一切守護人邊得罪。通即
皆於王邊得罪。若貨女。與價無罪。若不與。亦
於王邊得罪也
要具四縁 神寶同四縁
解所説義領會 光云。相領解即成業道。非
要被誑印可方成 問。領解者。意識領解歟。
耳識領解歟 此論問難也。意云。若識已聞
正解名解。言所詮義意識所知。而能誑語表・
所誑耳識倶時滅。所誑意識正解之時。彼能
誑者無有表。若爾者。此業道唯無表ノミナルヘシ
若耳識正聞能解名解。雖無唯無表業成業道
失。如何耳根正聞可名耳識能解耶爲言此問
答云 論云。善言義者無迷亂縁。耳識已
生。名爲能解 光釋此文。云耳識能解。云
意識能解兩釋然云。雖有兩解。意謂前勝
付之五識無分別也。何云耳識能解耶。答。虚
誑語業道既通表・無表。故耳識正聞能解之。
釋順業道義歟。但於耳識無分別云難者。雖
無計度隨念。非無自性分別。是以下釋中。以
耳識名正聞名能解。以意識名已聞名正解
正能之言宜思之以上續本
義抄趣
 惠云。解所義者。
若所誑者不解言語及不信。即雜穢語攝
麟云。雜穢語寛餘不所攝。即雜穢語攝云云
問。誑言有多字。領何字時成業道耶。光云。雖
誑語有多字。最後字倶生表・無表成業道。或
所誑者聰慧故。聞少誑語懸解後義。如是人。
隨於何時所誑解義表・無表業成業道。前字
倶行表無表加行後字倶行表・無表後起
惠云。問。如誑有二十字。何字結罪。答。若鈍
根。二十了方得罪。若利根者。説五字時。前人
即解得罪。前四字爲加行。第五字爲根本。餘
爲後起也。問。何故殺了方成業道。誑即解義
方成業道。答。據義不同。殺即命斷。誑即解義
云云
四不誤 問。不誤貎如何。答。實不見起見等
想發言。是不誤誑語也。若不見起不見想。非
誑言。可謂誤歟
經説誑言有十六 正文云。論云。經説諸言
有十六知誑字誤
諸言十六事 神云。經中諸言略有十六。或
不見・聞・覺・知。意謂不見聞・覺・知。他人問時
答言我見・聞・覺・知。或於所見・聞・覺・知。意謂
見・聞・覺・知。他人問時。答言不見・聞・覺・知。
此八種皆違境背想故。名非聖言。若於不見・
聞・覺・知。意謂不見・聞・覺・知。他人問時。答言
我不見・聞・覺・知。或於所見聞・覺・知。意謂
見・聞・覺・知。他人問時。答言我見・聞・覺・知。
此八種順境稱想。名爲聖言 聖言事 惠
云。婆沙一百七十云。何故此語名非聖言。答。
聖正也善也。是非正非善言也。非聖身中起
故。不善性故。非聖成故。非聖説故。得非聖
果故。故名非聖言也
若境由○爲所覺 光云。婆沙百二十一
云。見・聞・覺・知是根非識。然擧識者。顯眼等
顯根必由識助方能取境。以同分根能有作
用非彼同分故 惠云。問。有部眼根見。如
何言眼識證等。答。由識助故。或擧能依顯所
次言餘三者 光云。婆沙一百二十一云。問。
何故眼等三識所受。各立一種。而鼻舌身三
識所受。合立一種名爲覺耶。尊者世友説曰。
三識所縁皆唯無記境無記故。根立覺名。又
以三根唯取至境與境合故。立以覺名。大徳
説言。唯此三根境界鈍昧。猶如死屍故。能發
識説名爲覺
皆通三性 第二卷疏云。色・聲二從善心力
等起身・語表。是善性。若從不善心力等起身・
語表。爲不善。從無記心等起身・語表。名無
記。色・聲二非自性善・惡。約能發心判爲善惡
謂無記性如死 麟云。是無記性如死無覺
者。無記性是世友義。如死無覺是大徳義。彼
論有云。以三根取至境與境合故。立覺名。所
以知三合。覺者。經。告鬘母言。所見・所聞・所
知・所覺。既離所見・聞・知外別立所覺。故知
三境是所覺。能覺即是鼻・舌・身三也 取至
境三根名覺心。境合覺觸云心歟 今疏無記
無覺立覺名者。色・聲・法通三性故。有レハ
義。故不及立覺名。香等三無記無覺。故約
能證者立ツト覺名云心歟
依經部宗 論云。有餘師説 寶云。此引經
部餘師釋也 神云。有餘正量部師説 光
云。有餘經部師説。若是五根現量。所證五境
以分明故。名所見。若依教量從他傳。説六
境。名所聞。若依比量運自心以種種理比度
所許六境。名所覺。若意識依現量證六境。名
所知。若意識親五識後起。現量證五境。若
在定意識。現量證法。或在定意現量亦能通
六境。於五境中。一一容起見等四言。於第六
境。四種内除五根所見。有餘所聞等三 寶
云。五根證五境。總名所見。若他傳説五境等。
名所聞。内心以種種理比度所許。名所境。
若意識證。名所知。准此意。比度知名覺。證
知名知。由此五境皆容具四。第六法境非五
現證故。不得名所見。有餘三也。可傳聞・比
知・證知故。由此覺名目意比知。非無所目
麟云。五根現量所説五境名見者。此師意。眼
觀見色。觀聞聲。乃至身觀覺觸。總名見
 決云。若意現量證得六境名爲所知者。現
見色等アテ。ムノシカリツル色哉ナト思。決定
意識所知六境。是云所知也以上
先軌範師 光云。學瑜伽論者。名先軌範師
 寶云。論主叙經部義也 神云。經部先代
軌範師説
眼所現見名所見 光云。眼現量所現見色。
名爲所見。所以唯見名爲見。色境顯現最分
明故。眼唯見。若依教量從他傳聞六境。名
所聞。若依比量自運己心諸所思搆六境。名
所覺。又依現量耳・鼻・舌・身自内所受四境。
及意根現量自内所證六境。名所知。若依此
釋。見唯在眼。聞・覺唯意。知通耳・鼻・舌・身・
意。於六境中色境容起四種。聲等五境容起
聞・知・覺三。此中六根六識法境攝故。故不可
別説 麟云。與前説異者。此但眼名見。不同
前説五根總名見。故異。餘稍同。正理破云。曾
無聖教言耳見聲鼻見香。如何五境皆名所
見。故彼二師義無端緒
自内所受 麟云。自内所受及所證別者。謂
自根證境名自内所受。意識證境名所證。故
色境具四 惠云。色具四言説。見色・聞説
色・覺色・知色。聲等具三者。聞聲・香・味・觸・
法。覺聲・香・味・觸・法。知聲・香・味・觸・法也
見聞覺知異説事私注之
毘婆沙師意 眼識所證色境所見 耳識所證
聲境所聞 意識所證法境所知鼻・舌・身三識所
證香・味・觸所覺
經師意 五根所證色等五境所見 意依教
量傳聞六境所聞 意識依現量證六境所知 意
識現量證六境所覺以上五境一一具見等四。
法境具所聞等三
軌範師意 眼所現見色境所見 意依教量傳
聞六境所聞 意依比量知六境所覺 耳・鼻・舌・
身依現量自所證四境意依現量證六境
所知 以上眼唯見。意聞・覺・知。耳・鼻・舌・身唯
知。六境中色具四種。聲等五境具聞・知・覺
三。法境攝六根六識。故不別記也 以上能
能可思之
一染汚心 麟云。一染汚心者。謂見他朋友
欲令他離間。發此惡心故。名染汚
若他壞不壞 光云。二發壞他語。若他壞・不
壞。但領解時。即成離間語。故正理四十一云。
發離間語他領刹那表・無表。名本業道。有餘
師説。他壞方成。若爾。聖者深固難壞。應無壞
聖離間語罪。然壞呈者。獲罪既深。由此應知。
前説爲善 決云。問。誑語不信不成。離間語
何故不壞成業道耶。答。誑語他聞之不信之
時不成之。誑語所望。令他成異解。既不信異
解。何成之。離間語信之故。壞・不壞成之以上
毀呰於他 麟云。非愛謂染心者。謂非教誡
師呵責弟子等心也 光云。謂本期心所欲
罵者。解所説義。業道方成。非要生惱。若他
惱・不惱。倶成麁惡語。故正理二十一云。正發
麁惡語他領解那表無表業。名本業道。有
餘師説。他惱方成。若爾。聖人具忍力者。既不
可惱。罵應無過。然罵賢聖。獲罪既深。由此應
知。前説爲善 寶云。一以染心。二發非愛語
毀呰於他。三前人解義。四不誤。所罵解時。
成其業道
諸染心語名○ 光云。此師意説。雖有獨起
雜穢語。若前三語起時。必兼雜穢。然雜穢語
他不領解非四語業道收。故婆沙一百七十
云。謂如有一獨空閑處。作如是説。無惠施。無
親愛。無祀祠。如是等語惡行。世間有情不生
領解。非四所攝。准彼論説。更加一縁。所謂解
 光十七云。問。若三語起必兼雜穢語體。
名倶起雜穢語。若離前三語起倭歌等。名不
共雜穢語。總言之。若三語倶起。有三表・三
表。若四語倶起。有四無表。故衆事分明。受五
戒人一時倶得五表・五無表。彼善業道既得
倶起。不善業道理亦應然云云
有餘師説 光云。此師意説。異前三語。染心
所發方名雜穢。皆是獨起雜穢語也。前三語
起時。不兼雜穢。有此不同故。叙異説神云。
有餘師説。異虚誑等前三種語。外所有一切
染心發言。非即前三語獨起雜語。謂佞歌及
邪論等有五種。一佞。二歌。三邪論。四等謂染
心所發悲歎。五及諸世俗戲論言伺。異前三
語。染心所發一切。皆是雜穢語收 論云。
佞。謂諂。佞如苾芻。邪命居懷發諂佞語。
歌詠。如世人以染汚心諷吟目調。及倡伎者
爲悦他情以染汚心作諸詞曲。言邪論者。謂
廣辯説諸不正見所執言詞。等。謂染心所發
悲歎。及諸世俗戲論言詞 惠云。佞奴定反
諂媚。説文云。巧媚也。倡伎者上處揚反
憑倚也
 倡樂。
三蒼。倡俳也。伎謂藝能也
輪王出世 神云。問。劫増輪現時亦有歌詠。
如何不是雜穢語收。答。由彼語從出離心發。
歌詠之中。毀呰十惡。讃嘆十善。能引十善。出
離三塗。非預染心。如佛詠言煩惱深無底。生
死海無邊。度苦般未立。云何樂睡眠等 惠
云。出離者。歌詠此法言等也
有餘師言 光云。有餘師言至不成業道者。
叙異説。爾寸亦有染心發言。由過輕故。不成
業道。故前文言。語惡業道於語惡行不攝加
行・後起及輕・是此師義。彼輪王時雜穢語。雖
他領解。非業道攝。不發無表故 此師意北
洲綺語過輕成業道之義也。此不正義
也。正義意北洲歌詠。正是獨起雜穢語故。雖
非極重。成業道也。輪王時歌詠。發從出離心
故。非業道攝爲言
於他財起非理欲 光云。他物簡自。自貪不
成。理亦應説猶情起貪而不説者。影顯可
知。謂於他物非理惡欲屬已非他。力謂強力。
竊謂私竊。起力竊心貪求他物。如是惡欲。名
貪業道。此貪唯是修所斷貪。於修斷中貪著
己物。亦非業道 論云。有餘師言。諸欲界愛
皆貪業道。五蓋經中。依貪欲蓋。佛説應斷此
世間貪故。有説。欲愛雖盡名貪。此惡行中攝
麁品。成業道
輪王北洲貪等 此釋應有貪業道之下歟
□□□明之歟。於北洲。雖有行欲事等。非惡
欲他財之貪故。非業道攝
如契經言 此經中有十一不同光・寶・神
同之
云。總有十一不同。一無施與。二無愛樂。三無
祠祀者。此三皆是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今疏無施福者。施檀施。福約セハ
ナレハ。因云施福歟。戒福・修福同之。戒戒波
羅蜜。修定也 決云。修福者定也。今祠祀者。
定是神用自在義。故云祠祀以上 光云。四無
妙行無惡行者。此總撥妙行・惡行。亦是謗因
邪見。見集所斷 無妙行者。除施戒修外禮
佛讀經等一切妙行撥無スル也無惡行者。此
亦總殺等一切惡行撥無也 光云。五無妙
行惡行業所感果異熟。此是總撥業所感果。
謗果邪見見苦所斷 又云。六無此世間。七
無彼世間。此二通謗因果。謗因是集所斷。
謗果見苦所斷云云 今疏釋在之 又云。八
無母。九無父。此二是謗因邪見。見集所斷
寶云。有説。彼諸外道。謗無父母感子之業。不
謗其體 光云。十無化生有情者。此通謗因
果。婆沙釋曰。諸外道作如是説。諸有情生。皆
因現在精・血等事。無有無縁忽然生者。或撥
無感化生業。或復撥無所感化生 又云。十
一世間無有沙門或婆羅門是阿羅漢。此三
是謗聖邪見。見道所斷。隨其所應。彼經具顯
謗業・謗果・謗聖邪見。此頌擧初撥善業惡等
言。攝後傍果・謗聖。若依婆沙等文。更説謗滅
邪見 寶云。十一世間無沙門・婆羅門・阿羅
 今疏云無世間 爲一種撥無者見如
何。既云無此世間無彼世間此外又何云無
世間耶。恐今疏無世間 無字剩歟
大永二年八月六日抄之畢 擬講英憲
  永祿四年七月二十四日以彼自筆寫之畢
 阿闍梨淨實 



倶舍論頌疏抄卷第十七(頌疏論本
第十七
)
謂貪等相應思 貪等轉故思轉者。轉者起
也。貪等起。思即起也。貪等行故思行者。貪等
遷流遊行。思即行。如此隨貪勢力故。思造作
依託貪故。貪等三與思爲道。重心云。貪業貪
貪造作。 瞋業道瞋造作歟 光云。如彼貪等
勢力。而思有造作故。貪等是思依託處故。名
業之道云云 麟云。以思依貪等轉故。如人依
道。此貪等體雖非業。是業之道
思所遊故 問。云所遊履。云依託。意如
何。答。於道所依義所依託所行義所遊履在之。
如人依遊行。思依貪行轉也 光云。前七
體是業。身・語業性故。亦業之道。爲彼思業所
遊履故。由因等起身語業思身語業爲境轉
故。名業道云云
業道者具顯業道業業道 麟云。謂前七業
業道類。貪等業三業之道類。雖彼不同。而一業
道名通兩處故。此兩類總得名業道云云
一業爲餘業一道爲餘道 一業爲餘業者。
一業名爲餘業名也。一道爲餘道者。一道名
爲餘道名也。十同名業道故スル也。一業道
名同十。與云業道也。其業道性・類雖不同。業
道名同ナリト。爲言 惠云。一業名通三業。一道
名通十道。如車牛名通一切車牛也
於典籍中 經典也。意云。説識住經典中云

四識住事 第八卷疏云。如經言。識隨色住。
識隨受住。識隨想住。識隨行住。四是所住。識
是能住。識所住故。名四識住
離殺等七 麟云。離殺生等七至類前應釋
者。前釋不善業道。今善業道與上是同故。類
前釋云云
義便明斷善 惠云。由十業道中有邪見。明
邪見次便。明斷善也 光云。義便明斷善。一
問。業惡皆與現善相違。諸斷善根由何業道。
二問。斷善・續善相云何 夫善根者。信因
果理。知因果道理思也。邪見亘善惡撥無果
報也。邪見中上品圓滿邪見起ツヨル時無始
已來所數習。生得善根斷也。生得善被斷時。
云斷善根本時也。不至此位前。邪見緩故。斷
善加行位云也已上禪
談抄
唯有上品 惠云。問。九品邪見皆能斷善。如
何言唯上品邪見能斷善。答。據實。九品邪見
皆能斷善。此言唯上品者。據第九品都盡處
説也 今疏唯有上品者。上上品也。此則擧
九品善根斷盡位也。夫斷善相。如修道智慧
斷修。或先起下下品邪見。斷上上品善根。乃
至起上上品邪見。斷最微細善根。順逆相對
可知之。是以發智論第二云。云何微倶行善
根。答。斷善根時最後所捨。由捨彼故。名斷善
 微倶行者。最後所捨是微細故。今論云。
如是説者。漸斷善根。謂九品善根。由九品邪
見。逆順對漸次而斷。如修道斷修所。或即
下下邪見能斷上上善根。至下下善根上上
邪見所斷。若作是説符本論文文 本論文。上
所引發智文也
所斷欲生得者 決云。斷善者。必是未離欲
者也。未離欲者。身中無色・無色善根。離下地
縛。必得上故。故離下地染時。得上地功徳。既
未離欲也。何有色・無色之功徳耶。故斷善者。
唯斷欲界善也已上
加行善先已退 惠云。加行善有九品並發。
我皆在加行時捨也。今言斷九品。據生得説
一切邪見皆能斷善 光云。若有漏無漏縁・
自界他界縁邪見皆能斷善。無漏縁・他界縁。
邪見雖境不隨増。同類遍行因亦増邪見。有
強力故。亦能斷善。又解。雖境不隨増。相應倶
有因。亦増邪見。有強力故。亦能斷善意云。
無漏縁・他界縁。邪見於所縁境不隨増方。雖
其力劣。爲同類遍行因。作隨眠隨増方。強盛
故有力。能斷善根云也。有餘師説者。以不隨
増境界。他界縁・無漏縁邪見勢力劣也存。不
斷善根云也 惠云。餘師意。他界縁不縁自
界因果。無漏縁不縁有漏因果。故不斷善。破
云。雖不縁自界及有漏因果。還縁他界因果
及無漏因果。故言一切也
漸斷者 麟云。言漸斷者。是正義。如修道斷
修惑。有餘師云。九品善根。由一刹那邪見頓
斷。如見道斷見惑。有説。斷九品善。終無中
出。如見道中。如是説者。通出不出。如斷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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