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 (No. 2251_ 快道撰 ) in Vol. 64

[First] [Prev+100] [Prev]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卷第九終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十法義
 豐山上毛沙門釋林常快道記 
初右無明何義義不濫餘 初一句問。餘文
答。答中有二大乘同第二釋。涅槃經二十八(五
右)説六種無中第六不對無云。如無
白名之爲黒無有
明故名之無明
初擧二不正義&MT10769;責後爲
顯下論主正解。此問答成實十二十
一右
無明品見。
言眼等者。光記。圓暉竝約五根。寶疏約
十二處門。惠暉約七十四法。以明唯慧故。
今謂光且約初云眼耳等。惠暉總取無漏
法非也。寶疏獨盡理。盡法究理故
初右明所治無明 此所治言是爲眼肝。即
遣二&MT10769;
非異親友非親友無 非異親友餘一切人
皆名非親。但彼怨家立非親名。故正理二十
十五左曰。非異親友所餘一切中平等類。
是遣濫眼等之初&MT10769;。又非親友無處名爲
非親友。彼無處定是無法有何怨家。今彼怨
敵名非親。是除後&MT10769;
虚誑言語 鮮・檗・明三藏及正理。顯宗竝作
言論。
初左論曰論二十。
十三左
經説枙暴流 三縛出雜
含三十二四左餘竝見雜含十八四右長含第
十一左衆集經第九卷初右十上經等枙暴明
木如今。
而正顯及鮮本光寶頌疏作軛瀑爲
是雜含十八作枙。故音釋與軛同
隨眠有七與
十。七種經説。故隨眠品十九之
初左
曰。故經雜含十
八五右
説七。其十隨眠對法説非經説。故論十九
三左云。上六隨眠於本論發智五
十一丁
復分爲十。
然光。寶竝謂經説十隨眠者臆量耳
初左如惡妻子應名無明 舊論曰。如世言
惡婦説無婦惡子説無子。對法疏二二十
七右
曰。梵言阿毘訶羅六義。一非義如非牛亦
名無牛。二無義如牛已死亦説無牛。三異
義如異牛故亦名無牛。四惡義如有惡子
亦名無子。五少義如食少味亦名無味。六
離義如處離人亦名無人。如是即説非明
異明惡明少明離明故名無明
二右如何染心何理相違 正理二十八十六
曰。經主於此假作救言如何云云次廣破
此救義。是就經部意故。光・寶倶言經部意。
此中間雜者光記施種與種現三義。而
無取捨還惑幼學。今言間雜。謂現行前後
熏習言間雜。下説現起故。特立間雜義故。
故正理二十八十七
曰。又若相間雜名能染
者。則諸無漏惠亦應被染。是約漏無漏前
後雜起
二右誰復能遮此説爲善 論主許捨經部
救取有部。意言分別彼經文彼自自宗。故
不強遮汝救。然今別體義爲善。非謂是信
有部遮非經部。以不&MT10769;經部故。舊論曰。
若欲分別何人相遮。諸師説無明與智別
類。如欲與心。識者思之。光記三右
云。論
主非經部評取有部。次下五右
五目
又云。經部
不信無明有別體。論主意朋經部故作斯
&MT10769;。兩文似違。而初就文下約意。然非經部
未詳寶疏云。論主評取有部。準之論主不
定執一宗。理長即取。此意謂信有部未詳
二右有執煩惱皆是無明 是此成實師之執。
彼第十二十
三右
無明品云。是無明分爲一切煩
惱。所以者何。一切煩惱皆邪行故。又從一
切煩惱生諸行。而經中説。從無明生行。故
知一切煩惱皆名無明
二左謂不了知諦實業果 明本及舊論如今
作實形誤也。鮮本及光。寶解釋作寶爲正。
論四四右説信中。亦言諦寶業果以可知耳」
二左如餘處説唯可辨用 舊論曰。如經言。
何者乃至復有法不可分別而不可説無
譬如於慈觀中無貪性不淨觀中無瞋性等。
喩顯易了擧之以示。古人以品類足一二右
眼根云何。謂眼識所依淨色文而爲餘處。是
狹心臆度之甚矣舊論明言經故。亦若不契
經何可得止外疑
二左經言我今無影寂滅 雜含三十四十六
曰。然如來見謂見此苦聖諦。此苦集聖
諦。此苦滅聖諦。此苦滅道聖諦。作如是知
如是見己ヲモツテ於一切見一切受受應
愛誤
一切
一切我我所見我慢繋著使トニ斷滅。寂
靜清涼眞實。如是等解脱。舊論十八右曰。
經云我今由知如是。由見如是。一切愛。
一切見。一切類。一切我執我所執。我慢。隨
眠滅盡故不更生。故無顯般涅槃。對批諸
文光記四解釋初二句。第二忍智爲優。經
唯説四諦故。寶疏但約四諦。爲已智根。
未見文而暗當矣。後具知根未詳諸見爲五
見。及無影爲斷得非也。大徳意此經約根
本六煩惱。故類性爲無明。正理師得彼意。
隨眠攝疑瞋二。慢攝諸慢盡六根本而以
依信矣。寶疏五左註正理云愛見下流諸
字非也。已經言諸故。次破正理師即爲
允當矣。今更破諸言流慢。應亦至隨
眠。何不齊。又有簡別還通。無簡唯局二
不可有此處。依本經以論主意言ハハ類性
言攝餘慢及瞋疑。兼攝法蘊足等小隨眠。故
特云類性。隨眠言總通上不有別體。故本
經云繋著使。然無影爲斷得非也。顯寂
滅離散動言無影。故本經説寂靜清涼眞
實。光記四左
九目
終二句爲二涅槃非也。斷遍知
爲由明涅槃故
三右豈不可説爲餘慢等 光等餘五慢。寶
等餘疑恚。今按寶爲正。光記有三失。一餘
慢言不簡六慢故。若如汝釋應言邪慢
等。二違正理寶四左
六目引
云。有説餘慢是類性
攝。彼餘慢言豈唯隨一。三舊論七十八
曰所
餘慢瞋等諸惑故
三右論曰無色故標名稱 四蘊非色立無
色名。非謂三界隨一。此中四解。後論主
不信故特云有餘。初三義竝存故不云有
餘。二三兩義本出婆沙故略釋。此中第三
隨名顯義。從他能顯名立自名。是一字一
義全有財釋。所餘三義竝約相似是隣近釋。
勿謂相從一字一義名無六釋
三左有説三和故觸別有 有人湛惠云。光・
寶二有説如次爲經薩。基師不爾。竝爲經
部異解。今按論偈頌長行。基師爲正。何者
頌文説和合生。長行初顯別解。次標諸師
不同列陳二義。竝云有説。以非自宗正義
亦同引經成義。以經部則經爲量故。更結
釋言然對法者説有別觸。如是一段顛末。便
二有説是經部顯然。又正理二十九九紙顯宗
十五初右不擧此兩説。以是經部諍論不關
自宗故。又成唯識第四八右擧經部救云。
若謂餘時三和有力成觸。生ヲモツテ觸能起
受等。由此定前厭患心所。故在寸ニ定位三
事無ヲモツテ能不成生觸。疏四末二十
九右
云。經部
之中有二師救。一無別觸。即三和是觸故。二
別有觸數。三和外別有故。即今經部猶有二
師。又三末十一左云。此中大乘。觸別有體非
即三和。經部一師説三和成觸。觸即三和。
是假非實。又一師説。三和生觸觸非三和。
一切有部觸雖別有。不能分別變異而生
心心所等。但以受等所依爲業三部不同。
演祕主依基疏意。彼三末二左擧此倶舍兩
説以爲經部二師同學三之二(十一左)破光
記而祕爲正。已上有人義
皡按。光・寶解釋爲盡。演祕混同之失。基師
或無有過。何者於經部論心所有全無
有分無。分無中有四異師。正理論第十四右
云。上座但立三大地法。謂受想思。又第十一
二十左云執別有心所。論者。於心所中興多
諍論或説唯有三大地法受想思或説有四
加觸或説有十十大
地法
或説十四加貪瞋
癡慢也
如是有
經部中立別觸。約彼基師釋成唯識故無
有過。只述義不合此論故。而彼亦約薩
經無妨。只論定位。不關生成故。故云
或無過然如今論。定是經薩兩説。以何知
者。後説四左
初目
通前經。言我部所誦經文異此
故。是豈非部別。今述經薩兩部立義引證通
釋以示各義成立而未決勝負。故歸本宗
云然對法者等有人何成
證結
是故正理第十四右
至十

廣破經部中四左經部證三法聚集和合説
名爲觸經成無別體。次十三左有部以六六
經證別體遮經部假立。全同今義有人未
見彼
文。唯見當段正顯。彼
無此兩説者何耶
然演祕未曉文義。只見
基疏經部有生成而此論兩説同爲經部。豈
非混同失如同學抄及
有人自除遣
矣。又成實七三左觸品
以三事和合名觸經立無別義。問者以六
六經&MT10769;等全是薩經也
三左如是三法説名爲觸 稽古上二十
九右
云。雜
含三十左曰縁眼及色眼識生。三事和合生
觸。正法念十七(五右)云三法
和合而生于觸云共受想思
今云。失據還有部
證。説生觸故。此出雜含十三四左六左又八
(二十一左)十
一(八
右)
曰眼トヲトシテ生眼識。三事和合シテ
アリ婆沙百四十九(初左)
全引此經成無別體
四左經言云何六六愛身 雜含十三初右至
二紙右
説之名六六法經是也。正理第十十三左
以此經證別觸。破經部假立。此中身者
聚集義。舊倶舍七(十
九右)
言識聚觸聚等。彼第一
十五右云六受聚。成實論羅什譯三左引六六
經中云六觸衆。五事論下六右如先引。爾光
記先一餘
十七右
今竝爲體義非也。婆沙百四十九
十七
明文何之爲
四右可觸及三差別而説 此可恐何誤也。義
不穩暢故。光記釋有如何言故
四左我部所誦經文異此 有人云。經部中有
異計。各自宗云我部。非對經部之有部也。
今云。不爾。此論顛末悉就部別鎭部言。何
處有自部之異解中相對稱我部耶。固執之
甚哉
四左以有對根爲所依故 婆沙百四十九三右
初説有對約境。五塵皆有對故。後説具所依
所縁二義。有對言通故。法勝毘曇六十八左
後説。雜心九十四右但約所依。此論同雜心
正理依婆沙後説
四左増語謂名名稱隨語 光記有四義。初
釋似是而不盡以語唯爲増聲爲勝故。豈
越字位何得成名。今云。増増積。語是聲字。
聲字積集是名。故名稱増語。是故舊譯舊倶
舍七
十九
云依言。名依聲字故。光後三釋鑿之甚
矣。雜心九十四右子註曰。以多名故説増
語也
四左有説意識就相應 舊論云有餘師。是
法勝論師及雜心等義。法勝毘曇六十八左
云。彼意識相應觸隨語觸。何以故増語依轉
故。由増語。轉彼名増語。由意識。故語轉。是
故意識與彼相應觸名隨語觸。或増語名。
彼意識分別境界非餘五識。是故増語境界。
相應觸名隨語觸。今論主取彼第二説不
信初説。故特標別云有説。意識名隨語。其
理不穩暢故。四卷論四二十
五左
雜心九十四右
文略而唯相應義。此有説意増語名於意識。
以語爲増上名増語。全分有財釋。名増語
觸是分隣近也
頌無漏染汚餘 恐謂明是惠。無明是癡。
除此二外爲餘故更述言無漏等
五右頌樂等順三受 本頌。正顯。頌疏。光牒
文及明本竝爾也。然應言順樂等三受。樂
等即三受。三受是。樂等。何分爲能所順。故
舊論頌云樂苦捨頌三
五右無明觸中一分數起 正理十六右同之。
顯宗云染汚觸中。中言簡別是依第七。染汚
名寛。於彼分出二故言中。數起者如貪瞋
是數數起煩惱故別開立。舊論曰。復次無明
觸由數數起故取一邊成二。頌疏七右云。
煩惱中此二數起故。無明觸外別立此二」
五左此三能引名爲順受 正理十六右顯宗
三右竝三義而所領所依能引次第。今論主意。
爲順契經説眼觸所生受等故能引爲首。
正理爲依受不共行相所領爲初。各據一
義竝不相違。於中論主親文起盡。次頌從
此第五轉故
五左如是合成十六種觸 總上三段。謂六二
八。故成十六。婆沙百四十九初丁之
十六紙
廣明
十六觸。若依大乘。瑜伽五十三。顯揚第五亦
説十六。其名同之
五左從此生六受五屬身餘心 初句六受隨
能生因後句二種隨所依故。從第五囀顯
示因果能所生別。屬第六聲流至下心
五左六中前五但依心故 眼等五根名爲身
者約不離義。是聚集義。極微聚故如先第一
具辨。屬身之受第六依士。心受亦爾
五左無功能故餘法無能 光記云。經部復
出理破。大善也。寶疏九左唯無功能故一句
科經部出不立因。而於已生已下屬下總
科有部責。是大誤也。何者無功能故正出不
立因。於已生等述釋因意。何可屬下。故
舊論七二十
一右
云。無能故於已生法無復能。
此證與立義不異云云既云此證。上皆經部
證決矣。又舊論有部重説責中。是時説云
何倶生二法中能生所生差別得成。於此時
中此義亦彼説。謂於已生法中無復能。既
云彼説思之。立量云。倶時生法應非能所
生。無功能故如牛兩角等。故有部破云立
宗。此者目近指不立因。而有人湛惠分爲
宗因。而寶疏大好者盲目之甚
六右若爾便有互相生失 若無能&MT10769;重説無
用。爾便有互生失。是經部轉&MT10769;。寶疏爲正。
光記意倶時爲若爾非也
六右契經但説所生受 雜含八三左
五目
曰。若色
トノ眼觸アリ。若眼觸因縁トシテ生受苦
覺樂覺不苦樂覺。今呼已得名更云眼
觸所生
六左非與此心不同縁一境 此中不字。光寶
舊論竝無爲正
七右故世尊言當依經量 毘那耶雜事三十
初右曰。世尊告阿&MT10769;陀曰。如是應知。教
有眞僞。始從今日。當依經教不依於人。
正理第一四右曰。如世尊告阿&MT10769;陀言。汝等
從今當依經量。諸部對法義宗異故
七右或大地法義非要遍諸心 是經部後異
有部別釋大地義故言或。舊論曰。大地
義不爾於一切心必有。然寶疏云釋本論
文非也
七右餘説如是非本所誦 光記十四
寶十
二右
餘説如是爲句首。而判爲大不善地。後代
毘婆沙師所誦非本論所誦。此意全任今文
相而於品類足二十二右唯於十善十煩惱
作意等十三立大地法。無説大不善地。甘
露上十七右亦爾。界身足上初丁亦唯大地大煩
惱二大無大不善。於婆沙百四十二十七左
癡惛悼無慚愧五爲大不善。倶舍四六左
心二三左唯無慚愧二也。故爲非本論所誦。
論四(六左)説大不善唯無慚愧二。雜心二(三左)
全同。婆沙四十二(十七左)加惛掉癡三爲五
一往似理深思不可爾。所以者何。今非謂
大不善地。論彼誦本末何用。又餘師如是
爲句首非。有餘師致此語爲何。尚應言
不説大不善地者。綴文未顯成義。又光
釋義不順因誦引來句。依此理趣餘説如
是句是結上句末。前六左
初行
標有説舊論云
有餘師
彼展轉來故有此結。大不善者。是已下
辨釋今唯大地法諍而致大善地等釋義之
所以。故不言衍文也。如次上不同之不字。
舊論曰。餘師説如此結上善大地等者由應
文句。是故彼引今説先不説。彼既無不字。
特言等等取大煩惱地。彼二地倶因便故顯
再牒上安者言。彼文義爲正善。今亦應
具言大善地地等。謂彼大善地等釋義因誦
大地法引來。是今大地義同故所増加非本
諍所誦。先有部不以大善地等致&MT10769;。故言
非本等。非本論名本。故舊論云先不説
七右如契經説起受想思 雜含十一初左
縁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アリ觸倶生受
想思稽古引之。
而觸言有二
又十三四左曰。眼トヲトシテ
生眼識。三事和合シテアリ。倶生受想思此觸
字唯
一也。舊論
亦如是
七左但言倶起何違須釋 此意經中觸言
所生觸句末。非言與觸倶時有受等故
不成證。故證十一卷觸言有二者非今意

七左與慈倶行修念覺分 雜含二十七二十
五右
曰。是比丘心與慈倶修念覺分。有漏慈定
無漏覺支非同時倶彼此極成。又有部依
義隨處立倶聲是前后。論第七十四右成無
間義云。便順此言不淨觀倶行修念等覺
是經
文也
彼光記三七
釋云。倶聲有無間前後
義。故有部不諍此也
七左若爾何故契經相雜不離 有部彼倶
行言無間極成。故不諍彼。而若以彼令同
倶起受想思經文。爾者何故經言受想思識
四法相雜不離。中含五十八十二右曰。覺想
思此三法合今云
相雜
不別。此三法不可別施

七左此經復説即所識 前經連文曰。所以
者何。覺所覺者即是想所想思所思。是故此
三法合不別。此三法不可別施設
七左於壽與煖相雜言故 前經十三右曰。復
問曰。賢者拘絺羅壽及煖此二法爲合爲別。
此二法可得別施設。耶。尊者大拘絺羅答
曰。壽及煖此二法合不別。此二法不可別
施設。所以者何。因壽故有煖。因煖故有壽。
若無壽者則無煖。無煖者則無壽
八右此成十八具足由三 彼各自相如何。謂
集異門足十五五右云。眼見色已順喜處色。
近行者。謂眼見色已於一向可受。一向可
樂。一向可欣。一向可意色以順喜處作意
思惟。若於此色由順喜處作意思惟所生
喜受。是名眼見色已順喜處色近行。乃至廣
説。十八別名謂色喜意近行乃至法喜意近
行。餘準之
八右三法近行皆通二種 有云。此唯法處
名法。故得法近行名。若約作業。唯縁法
境爲不雜縁。通縁五境便爲雜縁。然光
十六左云。言法通名法也。非唯法處者。
得名與體用混同之失。今論婆沙百三十九
八左云。法名通故。以合縁故。何爲誤耶
八右傳説喜等數遊行故 初釋意近他名。
行自名。與意近相應行。是一分隣近釋也。
後釋近爲喜等。意行者名他。意即行持業
釋。爲意行之近。故名意近行第四轉依主
喜爲與意近縁令意行故
喜之意喜意之近喜意近之行
正理論二十九十七
寶十
四右
取第二義破初義。顯宗全同。今云。若
如是例&MT10769;者想等亦能爲近縁。令意於境數
遊行。故應立爲意近行。今論主竝不信
兩説。故初言傳説。舊論云彼説是常例
若爾論主意如何。答。次文是
八左非唯依意故亦非行 論主意以此義
解名義。謂喜等親依意故名意近。近是依
義。行分別義。簡無分別。婆沙百三十九(七右)
寶十三左引
數分別故名行。中含四十二九左云。分別六
喜分別六憂分別六捨總説十八意行。是亦
不言近。唯是所依義也
八左又彼經言故不應&MT10769;者 此以已言遮
五識相應&MT10769;。依之更有&MT10769;。婆沙百三十九
曰。問。亦説意知法已。豈亦有在意識耶。
答。就勝説故無過。謂初喜等雖近行然非
明利。後重於境揵利分別。乃名近行。由此
故言意知法已
九右欲縁欲十八色十二上三 此頌中欲者
明當地界繋。餘皆明所縁。故特以縁言。此
縁流至第二句色與上。餘文皆可知。上三
者非謂無色是色界之上地處所。故論第三
十三左釋色六上唯命頌曰。無色界定勝。生
勝故説上言
九左此就許有法意近行 婆沙百三十九
(九右)
説。初説評家義。今取結頌。顯不取後説故
言執也
九左但縁自境不縁色故 無色於欲有四
遠不縁欲界。無色根本無遍縁知不縁色
界。若依大乘有少異。欲色大同。無色界
縁欲六。及色四。自一。如顯揚論十八三右

十右不縁下義如後當辨 第二十八定品三右
曰。此四根本竝上三近分總説名爲除去色
想。空處近分未得此名。縁下地色起色想

初靜慮中 舊論及鮮本竝正顯。光寶作十
爲正
十右終若生色界通果心倶 婆沙三説中是
初説也。光記爲正。寶十八左有破未可也。又
光記二十
二左
解釋非也。云準此通果唯捨相應
等。圓暉等皆從之。是彼記第三二十
七左
釋二十
二根中。三義之第一義意也。今云。唯論
相應與上下地成就不成義門遥遠。何以
成就令同相應。夫九地成不成上成下竝
皆唯捨受。若謂相應非唯通果。今於欲界
唯通果。所成故云通果。寶疏云。但明色
界成欲一也。生無色定不縁下故。不論
成色多少準前可知。故重不述。其相具
如婆沙百三十九十一右
十左有説如是經義有殊 第三論主假爲
異説破有部大二。初標自他別宗。二所以
下徴釋其相。釋中有三。初叙善非近行。二
故非下遮有部三性有漏總爲近行。三唯雖
下成自唯染爲近行。此中有三。初標立。二
爲義下擧能治六恒住成義。此中亦三。初
擧經正成。次立能治理。後結能治。三又即
下復以三十六句證唯雜染異。初標立中有
三。初正宗。二問數行。三答。此文初標自他
別宗。正理二十九二十
一右
云。經主此中假爲異
説。依之唯是論主發明非本有如是經
部義。假言有味。光記二十
三右
云。叙異説或
經部義。竝未詳。寶疏十七
全依正理爲正」
十左或愛或憎或不擇捨 舊論曰。或愛著於
境。或憎惡於境。或不簡擇捨境。是則顯示
喜憂捨唯染相。非擧同時所應貪瞋癡。然光
二十
三左
約三毒封著文語也。或又依正
理。所治貪等相應雜染喜等無失。非愛非憎
故云不擇
十左説六恒住知法亦爾 心恒住妙清淨
行受。恒即住持業釋。此有六是帶數釋。住
捨者。集異門足簡取行捨。非受蘊攝捨受
如光
記釋
皡按爲治愛憎不擇捨唯染受。説之。
不喜不憂恒住捨如次能治善三受。故知是
受蘊捨受。又三十六句中亦於捨分染善。
爲能所離是也。故集異門判訣不審也。若不
爾闕不擇捨能治。何云治彼三。具念正知
者。明本及正理。婆沙。集異門等竝爾。鮮本
作正智。舊論云有念有智。中含。雜含竝
云正念正智。依婆沙云念惠爲自性鮮本
爲正。雜含十三二十
二左
曰。若比丘眼見色
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耳聲鼻香舌味
身觸意識法不苦不樂。捨心住正念正智。是
名比丘六常行。中含三七右曰六善住處。文
廣。舊論如今云六恒住
十左非阿羅漢縁善法喜 舊論曰。云何
知如此。諸阿羅漢云云 是立能治理。有漏
善喜受羅漢已有之。故非所治中有善有
漏受
十左又即喜等爲三十六師句 第三復以三
十六句證近行唯染。亦爲三。初標法。次此
句下釋此句名師。後耽嗜下配染善。此初
也。舊論云三十六寂靜足。雜含十七二十
七左
云三十六受。曰云何三十六受。依六貪著喜。
依六離貪著喜。依六貪著憂依六離貪著憂。
依六貪著捨。依六離貪著捨是名説三十六
受。中含四十二十右云三十六刀。曰云何六
喜依著。云何六喜依無欲。眼見色已生喜。
當知二種。或依著 或依無欲。云何喜依
著。眼知色可喜意念受色欲相應。樂未得
者欲得。已得者憶已生喜。如是喜是謂
喜依著。云何喜依無欲。知色無常反易盡
無欲。滅息前及今一切色無常。苦滅法已
生喜。如是喜是謂喜依無欲乃至廣説餘
三十四句
開爲百八受。雜含十七二十
七左
曰。云説百八受。
謂三十六受。過去三十六。未來三十六。現在
三十六是名説百八受。若依有部前十八行
通三性。分染善爲三十六。婆沙百三十九
十三左曰。此十八意近行由耽嗜出離依有
差別。世尊説爲三十六師句品類足二(四左)
耽嗜依出離依爲
有漏無
漏也
正理。顯宗亦爾
十左此句差別大師説故 婆沙百三十九十四
曰。問。何説此名師句耶。答。有五説。初日
此差別句。能表大師是師標幟故名師句。
由此諸句惟佛大師能知能説無滯礙故今
依彼也。第五説云。有説此應名刀道。遊渉
此者有傷害。故如説梵志第三意刀若揮
擧時發惡招苦中含依此義譯。句是差別義。
大師所説差別句故。師之句依主。
又所依爲句。無畏疏一(四十一左)句名止息之處。十
二(十五右)句是諸佛坐處。十(二十九右)句是義趣所
歸趣處。今經云六喜依等是也。此論亦耽嗜依出
離依竝是句之所依義。此法是有情浮沈所依故
十左耽嗜依者謂諸善受 後配染善。無記
染善分攝此二。如光引婆沙。此中漏無漏
諸善爲出離依。若依品類足二(四左)漏無漏
如次爲耽嗜出離。婆沙百九十三左曰。此中
耽嗜謂愛。耽著性故。若受與彼爲安足處
名耽嗜依受。有説。耽嗜名一切煩惱。執著
性故。若受與彼爲安足處名耽嗜依受。若
受不與愛或一切煩惱爲安足處。名出離
依。竝是依主釋也。正理二十九二十
一左
有破
引(十
七左)
今反破云。雜含十七二十
七右
光説六喜六
憂六捨行。次説六常行。故定知是能所治。
若不爾何云不苦不喜等。又羅漢雖斷有
漏。有漏善喜等現行。是善性故非近行。故
無有説羅漢發十八行。又唯爲遮唯染近
行立六恒住。故非餘有漏喜等受。又近行唯
染決定。故無有經説染近行。若通善應説
善近行。又應分染善言三十六近行。既
無此説。故知唯染也。然汝云通三性。對彼
致雜染近行言。非謂非雜染別有餘近行。
依問答法作此言。何可責此。又雜染言
有通別。如婆沙百四十四十二右曰。受通三
性立根。順雜染品故光三之三
(三右)引
無性攝論第
十二説雜染揀清淨竝是通門。又如成唯
識二七左言貪等雜染。則唯染汚性。今約別
門設雜染言。豈可有以言害意。是故舊
論得旨。譯云染汚不云雜染也
十左終如是所説無量差別 大文第四勸
指餘義門。婆沙百三十九七左有前中後際問
答。答云。隨明了故且説現在。由斯顯去來
亦是。又八左有十八行幾續生幾命終問答。
九右羯邏藍等中有幾門。又幾雜染不雜染
門。又十二左此意近行云何得。答。離欲界染
前八無間解脱道時各得初定近分六云云
十一右此中識支隨眠品當説 識支下云
等等取及七界應知六識轉名意後兩句。
故舊論具擧一頌。六處下云等恐蛇足亂
入隣行。本唯二頌無可等文。故舊論唯擧
二句無等字。若言等長行不爾。自指豈
可煩乎。或顯取意根文。不爾者不成六
處。故即次上所等意處文等。問。生老死二
支已當中不擧何。答。按生老死二支。前第
十一右出體門中已説故。問。今名義何指出
體謂不唯名義亦示體相。如前無明。亦六
處識支所指竝皆出體。又第五十三右説四
相中。其義相顯故。問。若爾何擧以不指。
答。準識支等可知故。爲發學者惠了故
致此事。光記二十
五右
解釋甚迂曲也。寶無釋
十一右此諸縁起別顯功能 今擧前第九
十三右已攝爲三以爲所顯體。今唯説以喩
示能。攝爲三已説故。舊論第八初右曰。若略
説惟三。謂惑業果類。此三義前已顯。正理二
十九二十
四右
曰。如前已説十二有支略攝唯三
謂惑業事。此三用別其喩云何。頌曰顯宗
全同
三法相對云異熟事。顯因果二門云果。前
九(十
三右)
具分別説曰。十二支而三二爲性。
三謂惑業事。二謂果與因。情非情對以
云外。顯三種功能異故曰別能
如草藥如花 本頌及舊論正理顯宗。今長
行竝作華
十一左芽莖等生 鮮本。檗本。明本及正理。顯
宗。舊論皆作芽葉爲是 此中五喩。初總爲
因之喩。二龍池水是三法相資之比。三草根
迴轉還生之曉顯惑過重。四樹莖是數數起
之譬。故別擧枝花果三。五糠裹米則惑
潤業。非獨能之由。或得者。舊論曰惑至得。
得是疎。惑親。雖疎而尚須用。故今擧顯前
四亦爾。故正理於第二喩説得於此不説。
業三喩中初業潤惑非唯業力。次一業一生
之喩。如草一熟果則枯更復不生果。後是
近因喩。夫聖人示教。取多喩必非徒然

十二右如前已釋 中有者如第八十三右頌死
生二有中五蘊名中有。生有者如前同上
説未至應至處故中有非生。反知生有體
相。本有死有如論第九初右頌本有謂死
前居生刹那後。彼長行二左具釋四有體及
名義。如是上已釋體及名義畢已下辨四
有餘義。實科名是也。光記唯科四有非

十二右生有唯染 此染通有覆。正理第三十
一右曰。生有唯染。決定非善無覆無記顯宗
全同」
十二右自地諸惑此地生有 光二十
六右
兩釋
若約正潤是現起。若依義不現起亦是。故
二釋無妨。煩惱者顯本惑。論十九初左
根本曰。隨眠諸有本。論二十一四左心所中
慳嫉等。唯名隨惑不得名煩惱
十二右故對法者無潤功能 婆沙六十三左
曰。一切煩惱皆令有相續。欲界一切處。三
十六隨眠。一一現前令生相續。色無色界
一切處各三十一隨眠。一一現前令生相續。
彼簡譬喩者執唯愛恚二續生。今論主意
不信彼義。故簡別標對法者
十二右然諸結生現起纒垢 恐謂煩惱言
寛。隨惑纒等亦續生故特簡別。唯者簡隨惑。
舊論八二右曰。染汚由大惑不由少分惑由
自在故。正理三十初左曰。然諸結生。唯煩惱
力非由纒垢。所以者何。以自力行悔覆纒等
要由思擇方現起故顯宗
全同
依之非簡不由
自力無慚等此位故。隨眠品二十一之
(六右)
十纒
中無慚トノ五通見修斷。餘嫉
忿トノ五竝垢自在起故唯修所斷。
唯與修斷他力無明共相應。故名自在起。
正理五十四十八右文云。與自在起纒垢相應
所有無明唯修斷故。論主意眠定爲隨從。
故光記二十
六左
兩釋中初釋爲正。第二釋非也。
是婆沙一釋非此論意
十二左有情縁起由何而住 光科有情住。
是依有情由何住。及次下十六左結説有情
住。而科名有相亂。謂三地九地等皆所住故。
寶云明四食親也。是約所明法。乃依正理
三十十五左總結云廣辨食已。應具言有情
由食住
十三右經説世尊由食而住 雜含十七二十
九右
曰。爾時世尊告諸比丘。若於一法觀察無
常。觀察反易。觀察離欲。觀察滅。觀察捨
離。究竟苦邊。解脱於苦。謂一切衆生由食
而存。長含第八十左界同。頌疏作悟一切
法非也。是食一法。正。顯。舊論及明本竝
如今云一法。集異門二三左云。一法者云何。
優陀南曰。一法現本作
切非也
謂有情依食依行住。
長行結曰是謂一法
十三右食有四種等 起世因本經第七十一左
曰。諸比丘一切衆生有四種食。以資諸大。
得自住持。得成諸有。得相攝受。何等爲
四。一者麁段及微細食。二者觸食。三意思
食。四者識食。諸比丘閻浮提人飯食麨豆
及魚肉等此等名爲麁段之食。覆蓋按摩澡
浴揩拭脂膏塗摩此等名爲微細之食。瞿陀
尼人弗婆提人麁段微細與閻浮提略皆齊
等。欝單越人身不耕種。自然而有成熟粳
米。爲麁段食。覆蓋澡及按摩等爲微細食。
一切諸龍金翅鳥等以諸魚鼈黿蝦蟇虬螭
蛇獺金毘羅等爲麁段食。覆蓋澡浴等爲微
細食。諸阿羅漢以天須陀妙好之味。以爲麁
段。諸覆蓋等以爲微細。四天王天竝諸天衆
皆用彼天須陀之味以爲麁段。諸覆蓋等隨
以爲微細。三十三天還以彼天須陀之味
以爲麁段。諸覆蓋等以爲微細。乃至他化自
在天亦復如是。自此以上所有諸天竝以禪
悦法喜爲食。三摩提爲食。三摩跋提爲食。
無復麁段及微細。諸比丘一切衆生受卵生
者。所謂鵝鴈鴻鶴鷄鴨孔雀鸚鵡鵒鳩鴿燕
雀雉鵲鳥等。及餘種種雜類衆生從卵生者。
以彼從卵被濕煖生樂
觸故不腐壞也
而得身故一切皆
以觸爲其食。若有衆生。以意思惟資潤諸
根増長身命。所謂魚鼈龜蛇蝦蟇伽羅瞿陀
等。及餘衆生以意思惟潤益諸根増長壽
命者。此等皆用思爲其食。何等衆生以識
爲食。所謂地獄衆生及無邊識處天等。此諸
衆生皆用識持以爲其食。此中有偈。華色
與諸法。壽命衣第五。市易及嫁娶。根光食
爲十。起世經第七十二右全同。長含第二十
十六右略文同起世因本。又第八十三右第九
三右二十二四右雜含十五八左六左中含四十九
二右増一二十一七右等。正法念十八四右若論
説集異門足第八八右廣明體相。第一三右
諸門分別。婆沙百二十九十三左至百三十終。
雜心一二十
三左
若大乘註維摩二二十七伽第五
五十七二十三六十六初丁九十四十九顯揚第
一。對法五十一攝論第三初丁第十成唯識四
四末初丁義章八本十九丁等。基義林四食章
四本七右段者分段分分受之。舊云團者。
可摶可握立爲團食。此義全非。團字非摶。
非水飮等可摶團圓。云何名團。故應名段。
按古譯亦作段。隋達摩笈多起世因本經七
十一左隋闍那崛多起世經七十左陳眞諦舊倶
舍第一第八三右等竝是也。又符秦曇摩難提
増一二十一七右云摶食。音釋徒官切。以手
圜之也。東秦僧伽提婆中含四十九二右宋僧
伽拔摩雜心論一二十
三右
竝爾也。又姚秦佛陀
耶舍長含二十二四右二十十六右作揣食。音
釋徒官切。掜聚也。註維摩二二十七亦爾也。
按設言段亦有難。婆沙百三十三左曰。分段
而故名段食。問。若爾所飮吮等非段食耶。
答。從多分説。復有説者飮吮等時亦作分
段。有餘師言。從初而説。謂劫初時人受用
地味皆作分段而呑噉之。因名段食。準知
就顯了言團摶無有過。又華嚴經第二
十七云揣食。琳音二十二八右云。揣正宜作
摶。音徒鸞切。字從專聲非從甫。韻流俗不
能別茲兩形遂迷謬用揣字。音初委切。此
乃揣量之字也。按揣集勻韻會楚委切。音
此時
量也
上聲。又徒官切。音團。與敦同聚貌。
長笛賦冬雪揣封乎其技。註揣與團古通。如
是分辨兩音兩義。豈非琳師還迷執耶
十三右段有二種翻此爲麁者 麁細相望不
定故致或言。謂望中有等彼細。汚虫亦麁
也。於彼中對是細。無變穢者。欲界本有食
反易而汚穢。故云變穢。舊論云無反穢流。
正理。顯宗及明本如今爲正。然光記寫誤
作便穢。如圓暉。未知音誤。依光迷謬也。
細汚蟲舊論云髮汚虫。汚屋孤切。音烏。説
文濁水不流也。不同汗候肝切人液也。故
曲鉤干下。舊論。正理。及明本竝曲鉤。顯
宗作汚乃勿怪矣。此中分文釋第二句
有四。一辨麁細。二如是下辨界繋釋欲字。
唯簡上界。三唯欲下出體釋體唯三。此中
唯者一簡上界。二簡色聲根等。四可成下
辨名義。先正示。後光顯下擧難釋。初難。後
釋。此亦有二。一正釋。後釋雖下通伏難。婆
沙百三十四左約多分故言傳説
十三右必先資益自根大種 是相違釋。舊論
曰自根及四大。次下論十五左
八目
云資根及大。
故光加及釋。起世經七十一左曰。四食資諸
大得自住持
又不還者而無益故 廣釋前解脱者。見
言顯色。光記三解第一如論文無妨。第二
亦約意可。第三非今論意
觸謂三和所生諸觸 爲簡段食所觸境。今
顯能觸心所言三和等。成別體云生
十三左此三唯有漏 正理三十六左寶二
十三右
曰。
唯後三食説有漏言顯香等三不濫無漏。
今云。前云段唯欲界。最易影知。然光記二十
九右
前界品二(四右)説前十五界唯有漏。故別
不説段食有漏者。迂遠之甚
十三左如何食體等 自下辨四食非無漏釋
第七八句。初問後毘婆下答有二。初擧婆沙
義。後又契下證經。此爲三。初正引經證唯
有漏。二言部下述釋經。三幾食下明四食皆
潤當今二有。第二述釋中亦有二義。初約
已生及中有。後又部下約無學有愛。初中先
釋部多。後釋求生。此後中先問。後此目下
答。正釋頌第七八句。此有四。一標立。二由
佛下所以。三何等下徴。四一者下釋。此有五
如文。第五起中爲二。初正釋。二引證。此有
二。初證起生顯現文合中有。後又經下引
四句分別文決起定中有。初擧初句文。後
示四句配當。分文應知
十三左毘婆沙師爲滅諸有 婆沙百二十九
十四左有七義。今擧第二。以起世經七(十二
右)
説四食成諸有故
又契經説諸求生者 婆沙百三十八右
此經言求有有情。就部多云安住。求生
言資益有四説。前三説意互語實各應有。
第四説言。本有安住最經多時聖與無學
求暫安住。於此義既説安住。餘不如是
不説安住
十三左言部多者皆謂已生 此下大有二
義。婆沙百三十八右三義。初本有中有。第二
義約聖者與異生。第三學無學。今擧初後。
論主意正在第一。故頌列中有名。爲顯本
有言生已舊論直言已生不置部多
十四右如契經説有壞世間生 舊論八四左
曰。如經言對起有礙害自體生有礙害
世間。光釋二十
九右
爲是。寶疏二十二
左七
甚非也
又部多者 二擧婆沙第三説。論主不爲不
正故云又。舊論云復次。有學容希求當來
有故得求生名
十四右
九目
幾食能令求生有情 是第三明四
食皆資當今二有。此問依前已生中有名部
多等。非約第二義
十四右
九目
毘婆沙師説皆具四 答中大三。初擧
毘婆沙説。二諸有下叙段食招後有。有正
示引證。三亦見下明思食資現。婆沙百三十
初右有四説。今擧第四評家。曰如是説者四
食悉牽當有令現在前。盡持今有令相續
住。四中前二資現能勝。後二潤後有功
増。今前二中擧段資後有以顯觸。後二中
以思益現而顯識亦爾。故四皆通當今
十四左以世尊説老死縁故 雖經四皆資
當有。今以寛證段一。安以故第五聲故。
雜含十五七左曰。
古引
於此四食有喜有貪
則識住増長。識住増長故入名色乃至當來
有増長。當來有増長故生死病死憂悲苦惱
苦集。雖非親文竝資現當二有明白也。又
増一二十一七左曰。衆生之類以此四食流
轉生死。從今世至後世。是故比丘當共捨
離此四食
十四左亦見思食望絶便死 三明思資現。
初標立。後引三事例。此中亦者對上段食兼
資餘。故安立句首。然光三十一
左五
二十四
右二行
亦言對思食正資現。若爾應如舊論思食
下言亦。故知唯於義有兼正。文勢未顯也。
見者眼見義非現見。舊論云曾見故。世傳
者。舊論云先舊師説如此
十四左集異門足在於觸位 三母印事初擧
文。後破彼示正。婆沙百三十六左曰。於傍
生有説思食増。云何知然。如集異門説。海
中有獸時出海濱。於沙潬中産生諸卵以
以沙埋覆。還入海中。彼在卵&T021400;憶念母。故
身不爛壞。謂此十二字
婆沙挾註
謂憶念母先孚煖時
所有觸故。若忘其母身便爛壞。有餘師説。
若母憶念卵中子者卵則不壞。若母忘之
彼卵便壞。此不應理。所以者何。勿以他
食持自命。是故前説於理爲善。按集異門
足第八九左其説全同婆沙。豈可不怪。按
舊論八五右曰。於別誦中説。海中有大身
云云不言集異門。又今云此不應然。舊論
言經部解不爾。亦婆沙有餘師全同今所破。
依之觀之應非集異門。若爾何文。謂正法
念處經十八四左畜生品赤魚子提彌魚子&T062543;
魚等子螺蚌蛤卵思心爲食。若母憶念則不
飢渇身命増長。説全同今所破母常思卵。
舊論云別誦説。是應理也婆沙百二十四(二
左)前擧經文。又云。
然有別誦
言捨生
今文蓋誦者錯謬云集異門。應言
如舊論。譬如論六三左引品類足十三五左
文中有及彼相應法五字。有餘師云。我不
誦此五字。又論六七右引彼論。有身見及彼
相應苦諦文致難。論主若我所誦文無トイフ
及彼言。設有如彼説。由義應知非
十四左埋於沙内 沙舊論。明本。異集門。婆沙
竝從水。鮮本從石作砂。竝所加切。沙説文
水散石也。砂舟砂即今硃砂也。然集勻韻
會於沙字註或作砂。於砂字下亦註或作
沙。廣勻砂爲俗字。正字通初分爲音同字
別詳辨。字典好正字通
十四左此不應然在於觸位 光云。破第三
證復中正解。謂今此卵起念母思。先時在
於孚媛觸位。次證婆沙爲正。寶釋云。此是
論主正本文也。今詳此文。若證思食義則
不應爾。若別論不思議力用義即無違。論
起念母思在於觸位。述起思時謂十二支
觸支時也。未知集異門文相違以致此謬
判。彼集異門徴思食事云何結是爲思食。
豈爲不爾。又釋觸思位非也。如十二支
觸。前論意。六根後已至三和未了三受因
位總爲觸。準彼寶意。卵未割時無思母念。
割已成身體方有思念。故爲十二支觸位。
以破非思食義。是謬之最。母孚煖時觸位定
有思母念。故婆沙爲盡理。然可分別。謂起
世經等悉作是説。從諸卵生者以觸爲食。
今以思爲食者將是割時。必有思故。餘時
觸食
十五右從業所熏識種子力 正理三十八左曰。
思爲引業識爲種子。引起當有。謂由業故。
能引當來名色二有。業既引已愛潤識。能
令當有名色身起顯宗
全同
光記爲有熏種子言。
大爲有部。經部二解。今云。初約有部義
爲正。正理等不簡種子言故。又唯於此無
而忽有設經部義
十五左諸所有段等 自下問答分別大有六。
第一問答段與食寛狹。第二如是下例顯餘
三食。第三頗有下明觸等資而非食。第四諸
有下明損而食。此有三。一標。二所由。三擧
婆沙説百三十
七左
第五何趣下明趣生具不具。
此有八。一問。二答。三徴。四釋。五若能下&MT10769;
六彼説下通。七又孤下辨別孤地獄。八故五
下總結
十六右世尊所説其果勝彼 彼方諸部誦説
不同。故異解蜂起爲對狹須列諸文。婆沙
一百三十十二右已下婆沙擧契經全文明食
格量爲本而因於其中觸釋
文而今唯問答林中衆生全無關前後蓋
足可疑舊論如今而正理顯宗無此一段也
契經説。
此吠羅摩婆羅門毘那耶云大湖。
中含云隨藍
以如是諸妙
飮食布施摩訶娑羅婆羅門衆。有以飮食
布施贍部林中異生。此獲施福果大於彼。
此下釋林中異生有四説。經復言。若以飮
食布施贍部林中異生。有以飮食施一預
流。此獲施福果大於彼。一來不還羅漢
獨覺如來及造舍施四方僧。以前前百
對後後一人格量。有部毘那耶四十四十五
當知彼大潮婆羅門。以如是等八萬四千
寄妙物施婆羅門。所獲福徳不如有人但
以飮食供養外道離欲五通仙人其數滿
百。復次如以如是等八萬四千奇妙之物
施婆羅門。及施一百隱人。不如有人但以
飮食施一贍部樹下未離欲染異生菩薩。復
次以如是八萬四千奇妙之物施婆羅門及
外道一百隱人竝贍部林下異生菩薩。不如
但以飮食施一預流向者。中含三十九
五左曰。居士若梵志隨藍行如是大施
無量八萬四
千施故
若復有施滿閻浮場凡夫食者。
此於彼施爲最勝也。居士若梵志隨藍行
如是大施。及施滿閻浮場凡夫食。若復有
施一須陀洹食者。此於彼施爲最勝也。如
是具帶前對一人一來不還羅漢獨覺
如來トニ格量。廣説。按婆沙所引無贍部
之一。中含還云滿。後後文皆爾也。今論。毘
那耶在一言。此論及婆沙但飮食爲能所格。
中含大施對食。毘那耶八萬與但飮食竝
於義無有滯塞。唯次第對無帶前前。
毘那耶悉帶前前人。餘經論皆唯次第對明。
是亦於義無不通。婆沙所引造舍等勝
於如來。中含以獨覺對如來。亦乃對造舍
等不以如來爲能對。後後文皆爾也。辟支
與佛相違求義同餘經。格量法故。又今論
及毘那耶預流爲向。餘皆總言也。初説一
切有腹義。婆沙引無一言故。準長含還云
滿閻浮場故。故論主致違文違理二破。如
第六論設有如是文由義應知非
近佛菩薩 舊論云近佛地菩薩。光記三十
四右
云。百劫修相好業近佛菩薩。百劫之間云
近佛。別下後身菩薩故。此師意唯一菩薩
勝百離欲仙人。故準此能破。論主所誦有
羅漢近佛菩薩格對乎。若只以義責乎
毘婆沙者 婆沙百三十十一左四義中第四
評家義。此師意。毘那耶等云未離欲染異生
菩薩。而劣於次預流。勝於前五通仙。故爲
順決擇分四善根。列位所推應爾故。僧無
明本亦爾。鮮本作曾。按舊論作又曾不於
餘處。須改爲曾
十六左後身菩薩對預流向 此論主自義。
釋迦菩薩居贍部林中修行故出本行集經
遊戲勸矚品。按過去現在因果經。此時離欲
愛得四禪。又餘經云得初禪。同離欲仙。
舊論曰。此菩薩於此時與凡夫離欲欲界
二義相應故。彼二義者所住與離欲。光二釋。
初釋約所住同。後釋依惑不現同。而云未
離欲也。由彼世尊。明本亦爾。鮮本作後
爲正。論主所誦唯以外道對預流。無展轉
以前異生對。故何除之。彼異生後身菩
薩故。實勝預流故。問。與婆沙所引經有
不同何故耶。一贍部上一言有無。二外道異
生差別。三向果之殊別。答。誦者不同令爾
而已。何得爲和會。寶疏二十五
左六
意爲大同
小異。功徳格量大意不異故爲大同。解林
中衆生有異。是小異。而此釋無可不可。以
可不可無同不作釋。同不作故設筆墨
實爲徒然。光記作兩解述和會。初約餘異
生非今菩薩異生。而引一經有不同。今云
不爾。引一處文何任自了解作文句。後解
云外道云異生名異體同。是亦非也。格量
法前後展轉傳釋。豈得上下林中衆生言忽
爲相違。強和會不可和會故致此&T047463;謬。
問。論主親讀婆沙。彼將彼異生。格量於預
流。今何言除彼異生。若與自誦別者應言
異。彈斥婆沙諸義故。答。此事是所怪。然
應只言別誦本耳増一三十六(十右)明力挍
量中。一那羅延力不如一轉
輪聖王力。又取之挍不如一阿惟越致之力。又取之
挍不如一補處菩薩之力又取之挍不如一道樹下
座菩薩力。又取之挍不
如一如來父母遺體力
皡退按諸經論。其文有
具略。而於義無差。謂施物中如此論及婆
沙能所格倶唯飮食。是就略而於所施人
多少及位高下分勝劣。如中含及毘那耶。
八萬四千大施與唯飮食一。於施物既如
是。所施人中今論云一林中異生。婆沙無
一字爲異耳。毘那耶説一樹下未離欲染異
生菩薩。中含言滿閻浮場凡夫。此中毘那
耶爲具説。既云未離欲染等。論主曰離欲
仙者。蓋是唯自所分別。何可爲後身菩薩。
又憑依一言爲一人斥他成自。是亦不
然。言一贍部林中衆生。不言贍部林中一
衆生。經意取一處贍部林中諸衆生。故毘那
耶云滿閻浮場凡夫。不漏閻浮林中故依
之言一云滿。或唯云閻浮林中。於義全
無違。對預流中毘那耶如今云向。中含
及婆沙唯云預流。而格量顛末唯四果。不
開向果爲八。若爾不關向果異。唯預流等
四挍量故誦者各別。於義無有害。約初云
向。依後云果。是故舊論八六左文唯言斯陀
洹無向言。能對人中中含。毘那耶竝皆帶
前婆羅門及外道通仙與林中衆生以挍預
流。後後亦皆帶前前明。婆沙引經去廣
就略。但擧隣近一種以對量。雖言具略而
旨不異。思可知。如是展轉對明是格量之
法。何有去隣近前約疎遠之理。然論主所
誦經除彼異生者。是非除去。而誦者誦脱。
以何知之。本經元帶前前婆羅門外道彼衆
生故。若衆生一種誦脱スルモ一往爲格量。能
所對有之故。依此理論主判大懷疑也。又
何彼菩薩如來不格量。問。本經既無文。何
疑論主判。答。不應言。阿含説。依義不
依文。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若除彼衆
生方是不了義。全不可依。亦復何不思義。
但依文。有論主自言。根品六七右曰。我所
誦文無及彼言。設有如彼説由義應知
非。可以量耳。問。挍量經論多是展轉格量
スレトモ如中含者初至如來。八番皆爾至第
九番造舍供僧。除前第八隣近如來還將第
七獨覺以挍量後後文帶前前。中悉除如
來。今亦全同彼如何。答。是亦誦者錯脱。或
寫脱。雖爾義一往如上辨。不爾者違格量
式故。是故婆沙説略唯擧一種。中但以如
來對造舍供僧。毘那耶亦具在之必勿封
著文焉若如論主約後身菩薩。一有前後相違。
前云勝倶胝阿羅漢近佛菩薩尚如是。後身
菩薩何得對外道。二不勝預流失。謂後身菩薩及
預流倶同對百外道故。三有何別因於預流前得

應知婆沙評家順決擇分此説順理。離欲
外道預流中間故。毘那耶説未離欲異生菩
薩故。豈無贍部林中人行順決擇分。以不
明説何懷疑。亦不遮彼林中者不修四善
根故
十六
左九
已説有情有死生等 正理三十十五左
曰。廣辨食已。今應思擇。於前所説中等四
有死生二有唯一刹那。於此時中何識現
云云廣列六問。光云明大文第三明有情
沒。從其大分總名爲沒。義相應故。兼明生
等。寶云。大文第三明死生受識等。今云。
光記非也。若死若生無有兼正故。非亦復
唯明死生。明識受等故。舊論六門爲六段。
頌釋及問皆各別。正理頌前具列六問。以顯
無優劣。又凡科者伸標大意。何唯云沒。
此頌前文有三。一結前。二如先下牒上起
後。三何識下問起。此中死生各約刹那不
依多念。故死後云生。以生必死有次起以
取其初念。若言生死生間長招相亂故
十七右頌曰斷末魔水等 此中一與字意流
下諸處。許者許説非表不信。故顯宗十五
十五右頌釋竝同。唯者簡五識命根等。中
者依義。舊論頌曰於意識以可知。唯捨受
者簡喜樂也。非定無心二。舊論曰。非一
トノ二。光記三十七
右五
云。頌言二者。謂死
及生。圓暉從之。是迷長行又此二時文矣。
何不言二非定無心。故知二即定無心。顯
上句死生言通於此。故長行云此二。全非
欲釋頌二字。臍。檗。鮮。明諸藏本頌竝正
理。顯宗皆去肉但作齊。古通故舊論如今」
十七右唯許意識非餘 何故唯言與頌上下。
正。顯亦爾。謂語初後無別所以。而今遮云
非餘故初安唯
十七右所説生言初結中有 舊論曰。由説
生故託中有義亦是所説。若頌言生有不
得攝也。問。若爾何故論八十三左云。此中
有身其體雖起。而未至彼故不名生。答。同
十七右云。死有無間中有起時亦得名生。
生方便故。經言無間生那落迦。不言爾時
即是生有
十七左頓命終者彼滅抂頂 大乘異此。伽
第一十五右曰。將終時作惡業者。識於所依
從上分捨。即從上分冷觸隨起。如是漸捨。
乃至心處。造善根者識於所依從下分捨。
即從下分冷觸隨起。如是漸捨乃至心處。
當知後識唯心處捨。從此冷遍滿。又一十八
曰。羯羅藍識最初託處即名内心。如是識
於此處最初託。即從此處最後捨。倫記
一上三七左云。前雖上下冷觸漸起至於心
處未甚苦冷。即時後識心處捨時。從心處
大冷觸起遍滿所依。今依比文。上下漸捨皆
至於心。古來相傳。若種善漸冷至頭面即
死。若造惡業生鬼中者。從頭漸冷至腹即
死。若生畜生至膝即死。若生地獄至脚即
死。即皆無文證彼依三界經
不妄可破
又舊世親釋
云。若造善業所起冷觸定應向上。若造惡
業所起冷觸定應向下。有人觸云。若生善
趣從足漸冷至頭方死。若生惡道從頭漸
冷至足方死。此由未見此論。故信自人情
演祕三五六左曰。三界經云。臨終時將生
地獄。神識從足出。生畜生者從膝出。墜餓
鬼者從復出。生人者從心出。生天者從眼
出。作聖人者從頂出。諸經要集十九具辨
大小差別
十八右然於身中是謂末摩 何言異支節。
謂界品二之十
九左
曰。傳説舌中如毛端量非爲
舌根極微所遍。光記二六十
二右
曰。雖無經論
文説。西方古徳相傳解云。醫方家説。於舌根
中如毛端量。無舌根處。是末摩支節。若針
刺著其人即死。舌中法爾有此空處。又解
云云 今光記有二釋。第一依上論。後解云。
又解。對法藏中説。衆生身中有百處。名末
摩。觸即死。今文次正理三十十九
引頌曰。
如有頌言。身中有別處。觸便令命終。如
青蓮華鬚微塵等所觸。顯宗全同。亦舊論八
九右有此頌。按今論誦者脱闕矣。伽略第一
二十五云。末摩此云死穴。亦云死節。或言有
六十四處。或百二十處。不同今意
十九右從斯不久遂致命終 若即時。若一時。
若極長經一晝夜。故婆沙百九十十三左曰。末
摩斷已或經晝夜方命終故
十八右地界何縁外器三災 問。正法念經
初左十三十四左説四百四病。謂風黄冷雜
各有百一。又婆沙六十五十八左云四百四
病。是約地水火風偏増。何今云無第四内
災。答。彼亦無別災。唯總聚諸病。以爲災
故言雜。不與別名。今約内外相例故不言
地也。按此中有説兩字蓋誦者剩言。若亂
入以無第四道註。何故爾者。有理有教故。
何言有理。謂以外器亦無第四所害。無地
斷用。今以彼例同内成義。豈其可爲二
説。婆沙百九十十四右有三説云。田非
器。乃至廣説。説猛利大種能斷末摩。地
大種不猛利。説若諸大種能壞外分。能
爲外災。彼亦能壞内分。能斷末摩。地大種
不能壞外分。不能爲外災。故亦不能壞
内分。不能斷末摩又婆沙百三十三(七右)云。
問。何故地不能爲災。答。
有四説。第二有説云。若能損。壞内事彼於外事
亦能爲災。斷末摩名壞内事。此唯三大故地非災
第三説既内外相例説。理應必然。全無爲
二義之理。今論捨初二取第三有説。若作
道註不亦宜哉。由是等理以爲剩字。何言
教耶。謂舊論八九左曰。云何不由地大。第
四病無故。風熱痰三病如次第。以風火水
大爲上首。與外器世界三災相似故。是故
於内身有三災問。若如是者何故正理。顯
宗不除去。謂依倶舍。亦誦加誰可知。復
見倶舍道註亂入。闇愚者加之豈可爲無。
如字句不同兩論非一。依理以判訣。識者
勿怪勿怪矣
十八左世尊於此生住沒中 正。顯如今。
光記兩釋。初釋約生住滅三相爲正。後釋
約四有非也。此論次上十二右第九二左等竝
中生本死次列故。亦舊論但云生住退無中
言故
十九右非如預流等 寶疏爲別由非也。以
返顯故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倶舍論第十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十一法義
 快道 記 
  分別世品第三之四
安立安立。二十疏上(六右)成立義。同(六左)施設
義。開演義。健立義。伽八十三(十二右)云。安立
者。謂次第編列
已略爲他説
器世間周圍此三倍 瑜伽二
十九
曰。有大風輪。量等三千大千世界。從下
而起與此世界作所依持。次由業力故於
虚空界金藏雲興。從此降雨注風輪上。次
復起風鼓水令堅。此名金性地輪。上堪水
雨之所激注。下爲風飈之所衝薄。此地成
已即由彼業力故空中復起諸界藏雲。又從
彼雲降種種雨。然其雨水乃成金性地輪
而住。略纂一五十
一右
引此倶舍頌而曰。今者大
乘金輪在上。與彼相違。深亦別。至第四卷
地獄中更當廣顯第二二十一右
亦同今
倫記一下
七左曰。上堪水雨所激注。下爲風飈之所衝
薄者。景師云。若無風輪向下填堺。風輪衝
水有上昇義。由向下捺。名爲風飈之所衝
薄。基師解文如上今更起説。水輪在下。金在
上。而言上堪雨注等者。此謂堪諸界藏雲
降種種雨之所激注。下爲風衝雖復間有
水輪而由風力展轉之所衝也。故此卷下文
如次言風輪水輪地輪。按基師非也。倫師而
得旨矣。伽下文第二
(十左)
云。一建立依持。謂最下
風輪及水輪。雜集六初右曰。水輪依風輪。地
輪依水輪。依此地輪有蘇迷盧山七金山。
頌疏冠注云。麟云。有言有言五輪者。義
師三五會
合令一致
加空及地輪。謂風下依空。水輪上有
地故。今此但明三輪。即風水金也。準論三
輪大小不等今謂。若依大乘及密乘教則
五輪即五大五界。故金輪即地。別立火輪。
如楞嚴説。更加根識具明七大皆如來藏
已上
冠注
此亦管見。不立火輪唯是大乘。亦是小
乘有之。増一阿含三十七八右頌義十
一(十七左)引
云。閻
浮地厚六萬八千由旬。水厚八萬四千由旬。
火厚八萬四千由旬。火下有風輪。厚六萬八
千由旬。風下際有金剛輪。過去諸佛世尊舍
利盡在此間恐謂上火厚等八字重出火字
是水字誤。故更引加比丘已下文
比丘
當知。或有是時。大風正動火亦動。火已動
水便動。水已動地便動。華嚴説同此五輪。但
億數有別也
一右論曰許此形量不同 光云。毘婆沙師
許此安立。寶云。三輪等異。諸部麟作論同許。
惠暉云。諸部共許。按若諸部。若諸論。若婆沙
師共許義。何故於正理。顯宗。不如前卷
七右言於此六位唯許意識同今論。別言
論曰此百倶胝四大洲界如是安立同壞同
是一亦復有誰許不許以簡別。如論十三
二右頌曰。身表許別形。語表許言聲。是遮
異計不同。彼正理。顯宗全同。又如根品第
顯無經説云許因唯六種是二舊論八
十丁左云。三千大千世界。諸佛説深廣是三
依此理教。許言恐應説字誤。如論第一十一
頌許即是即説誤。長含第四分世起經有
十二品第八卷至
二十二卷
廣約世界説聲聞觀事。起
世經。起世因本經。立世阿毘曇論各十卷。樓
炭經六卷。竝是長含起世經別譯。今示圖
今親見文
記之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然諸教異説。按西天隨方俗故。又洛叉由旬
有多義故。又誦者各別故。又譯者應時代
致語故。又竺漢竝有六八一七等誤寫故
一左踰繕那 應音二十五九左此云。合也應
也。計應合計度量同此方驛也。自古聖王。一
日行也。案西國繕那亦有大小。或三十里。成
四十里。昔來皆取四十里爲定起世一(六
左)善見山高
六千由旬。樓炭云二十四萬
里。是約四十里良證也
舊或喩闍那。或由延。
由旬。或喩旬。皆訛略也。西域記二初左自古
聖王一日軍行。舊傳四十里矣。印度國俗乃
三十里。聖教所載唯十六里。大智論曰。由旬
有三別。大八十里。中六十里。下四十里。謂
中邊山河不同致行里不等。新婆沙百二十
八音釋三種同。琳音四十七五左與應音同。
又二十二十五右曰。一由旬合有一十七里二
百八歩。或曰。如此方一驛地也。註維摩六
四右肇云。上六十里。中五十里。下四十里。良
賁界地章上二右云。踰繕那者此十六里。有
云。一由旬漢四十里。和五里六町四間一尺
九寸二分也。漢一里。和四町三十九間六寸
四分八厘也
大諾健那 舊論曰大諾那力。婆沙三十八右
云。十香象力等一大諾健那力。應音云。露身
大力神名也
一左有餘師又有餘部 舊論全爾也。婆沙百
三十三十三右初説直説次云有餘師。不云
有餘部。正顯二倶云有餘師。寶云。不知何
部。今按其時於餘部言此義。故論主云有
餘部
如篅持穀 應音。蒼頡篇作圌。同市縁切。圓
倉也。説文判竹圓以盛穀者也。江南行此
音。又上仙切。中國行此音。花藏世界品如
佉勒迦形。苑音義云。此云篅。謂著穀麥篅。
文作圜。盛穀曰篅。應音二十五十二右云。婆
訶麻。婆訶此云𥫱徒損切或云篅。麻則胡麻

上凝成膜 正顯明本竝爾也。此音釋。膜慕
各切。胲膜也。胲説文足大指毛肉也。膜説文
肉間脈膜也。釋名膜幕也。幕絡一體也。爾雅
釋器肉曰脱。疏曰治肉除其筋膜取好者。
舊論。乳上生膏。然頌疏作瞙。非也。目不明
言瞙故
二右二輪廣量十二億三千四百半 同一雨
水成水輪。依柔剛爲二輪。要應廣是同。寶
初左
分是
曰。水金二輪與風輪不同。風輪無
數理合大千同一。二輪徑十二億等。即是一
四天下也立世論二(十三右)云。從此須彌山根
至彼須彌山根十二億三千十五由旬。以
之知一
須彌界
三右疑云。三輪相依。風輪既等三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應音二十五九左曰。伊沙馱羅此云自在持。
亦言持軸。言此山多有諸峯形如車軸故。
竭地洛迦此云檐山木。言此山寶樹形若檐
千。水金因何即小已上此疑應起。若約大千
應皆無數。如長含。起世。樓炭等。若約一須
彌三輪皆應齊。如立世毘曇説。今何故分
之。皡按爲欲顯大小二相。若偏約大堅
執唯大。若但據小固封唯小。佛世尊既開
大小兩岐。今竝攝説
二右蘇迷盧處中等高量 諸教次列入出
水等量不一轍。今示圖曰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山木。遂以名之。蘇達梨舍那此云善見。言
此山端嚴繍麗。見之稱善則以名。額濕縛羯
拏此云馬耳。言此山峯形如馬耳。因則名
之。毘那怛迦山此云有障礙神略纂
同之
有一
鬼神人形象頭。凡見他事皆爲障礙。此山
峯似彼神頭。故以名之。尼民達羅此云地
持山。又魚名。海中有魚。名尼民達羅。此山
峯形似彼魚頭。故復名也。光云。竭地洛迦此
云檐木。舊云佉陀羅木訛也。泰云。佉陀羅
木若燒爲炭。經而多熱故。諸經名佉陀羅
炭。陀羅尼集三十八右佉陀羅木唐云紫檀木
也。又六字神呪經云。無烟佉陀木炭若無。以
紫檀木替。仁王念珠法七左云。於檀四角釘
佉陀羅木橛。如無此木橛鐵橛紫檀木橛亦
得。探玄十四云。於此山出佉陀羅木。此云
苦鞭木。故以爲名準此等與紫
且不一物
瑜伽略纂第
五十
一右
云。竭達洛迦此云檐木。諸阿修羅以
此木擔須彌山。山有檐木。故以爲名倫記
全同
有人湛惠依之。改光・頌疏從木。以作擔
從手。今云。改反非也。略纂等云山有檐
木故。瑜伽列七金山異之。略纂云。此與倶
舍不同。宗別名同。不勞和會。今云。如前
列諸經次既別。非必宗別
二左此外復有圍一世界 於鐵圍有大
小。樓炭經五十五左後復數千萬歳。水下稍稍
純減。亂風來吹其水波起。生厚沫化爲介。
亂風於四大天下及八萬城外造作山。高六
百八十萬逾旬。合外四匝名大鐵圍山。復後
文如上周匝四合復造大山。其山高六百八
十萬逾旬。又十六左有縱横一萬二千里遮加
和山。此小鐵圍也
北東南西等 經論異説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長含十八五右樓炭經五十五右起世一六右
世因本一六左全同此論。正法念經六十八
古來云異非
也冠註爾也
瑜伽二十二亦同。立世毘曇二
三右天住處品曰。東邊眞金所成。西邊白銀。
北邊瑠璃。南邊玻&T073723;大別也
二左吠瑠璃頗胝迦 樓炭曰青瑠&T073723;。名義集
此云青色寶。文句三一四五右曰。白瑠璃。
會義云。或曰。白瑠璃。未見所出。事文類集
續集二十六曰。大秦國出赤白黒黄青緑紺
縹紅紫十種琉璃。應音二十五十右曰。吠扶廢
切。舊言鞞調利夜。亦言鞞頭梨也。云毘瑠
璃。云鞞瑠璃。皆梵音訛轉也。從山得名鞞
頭梨也。山出此寶。謂遠山寶。遠山即是蘇
迷盧山也。此寶青色。一切寶皆不可壞。亦
非烟焔所能鎔鑄。唯有鬼神有通力者能
破之爲物。或云。金翅鳥卵殼。即是寶鬼神
破之以賣與人也。頗胝迦此云白玉。具如
初卷鈔。應音二十五二左
二左其水即爲衆寶類等 此示二由。正理
三十一三右曰。雨水能爲異類寶等種所依
藏。復爲種種威徳猛風之所鑚撃生衆寶
等。故無有過顯宗
全同
舊論云。此水爲種種種子
胎藏。此水爲寶能生種子。而此種子萬寶所
依。故亦名藏。種即藏持業釋。寶非一故云
衆寶。寶即衆亦持業。爲衆寶之種藏依主釋

三右即是此物而不如此 舊論曰。此物即是。
即此不是。其語上下。光記二釋初爲正
三左三洛叉二萬一千踰繕那 此中一千者。
鮮本。長行。舊論。正理竝作二爲正。明本如
今非也。今依婆沙百三十三十三左初説故。
曰第八有説。廣三億二萬二千踰繕那。有説。
更増千二百八十七踰繕那半正理三十一
三左
後説
頌文如今。長行云。第八量廣三億二
萬二千。理實應言復有一千二百八十七
半。以此義故。顯宗改頌曰三洛叉二萬三
千二百餘。長行云。三億二萬三千及二百八
十七踰繕那半。八十七半餘聲所顯
三左約持雙山等 若約妙高山外邊。彼四方
正等各八萬。對彼一方唯八萬四方合二十
四萬不可待言。今持雙内邊是初海外際。
離妙高其間八萬由旬。是故妙高一面分即
成三倍。四方周圓都九億六萬由旬也
三左此等不説以煩多故 正理三十一
(三左)
顯宗
十六
(三左)
竝此次言準前知故。案第二海外際
離妙高十六萬由旬。謂初海廣八萬。持雙山
廣四萬。自徑四萬。故四方各四十八萬。總合
十九億二萬由旬。乃至第七海外際。鹹海内
邊離妙高二億三萬八千七百二十五由旬。
謂持雙至持邊七金廣量七萬九千三百七
十五。初海至第七海外邊十五萬八百七十
五。數四面周圍各七億一萬四千二百七十
五。四方合便二十八億五千七百五十
四右西瞿陀尼洲面各二千等 正理三十
四左曰。既説畟方面各二千。其義已顯故。
等言無用。或應但説圓及等言。無缺畟方
便爲無用。又應説如滿月方座。不應但説
圓無缺等。故顯宗改頌曰。其相如滿月。北
洲如方座。四面各二千。今反破。語有表遮。
爲莊嚴句云圓無缺。又有大數滿數等不
同故。簡別亂更云等。由是長行云顯無
少増減。若如顯宗但云北洲。正明四洲缺
其倶盧名相。爲大失
四右唯此洲中有金剛座 西域記八十八右曰。
菩提樹垣正中有金剛座。昔賢劫初成與大
地倶起。據三千大千世界之中。下極金輪。
上侵地際。金剛所成。周百餘歩。賢劫千佛
坐之而入金剛定。故曰金剛座焉。證聖道
所亦曰道場。大地震動獨無傾搖。是故如來
將證正覺也。歴此四隅地皆傾動。後至此
處安靜不傾。自入末劫正法浸微。沙土彌
覆無復得見。佛涅槃後。諸國君王。傳聞佛
説金剛座量。遂以兩躯觀自在菩薩像南北
標界。東面而坐。聞諸耆舊曰。此菩薩像身
沒不見。佛法當盡。今南隅菩薩沒過胸臆

四左東勝身洲圓如圓月 起世經一六右云。
東面有洲名弗婆提訶。其地縱横九千由旬。
圓如滿月。彼人面似地形。西面有洲名瞿
陀尼。其地縱廣八千由旬。形如半月。彼諸人
面還似地形。起世因本一五左全同。立世毘
曇一六左東西兩洲竝云周迴七千由旬地形
團圓而西洲無喩。東洲取圓如滿月喩。増
一二十一六右曰。閻浮里地。東西七千由旬南
北二萬一千由旬。地形如車。瞿耶尼。縱廣三
十二萬里。地形如半月。弗于逮人民地。縱廣
三十六萬里。地形方正。欝單越。縱廣四十萬
里。地形如月滿。蓋諸師闇誦致如是異耳」
四左復有八中洲憍拉婆洲 望大是劣。而
勝小洲故言中。小洲者。婆沙百七十二十三
曰。此八中洲一一復有五百小洲。以爲眷
屬。於中或有人住。或非人住。或有空者
五右有説唯一邏刹娑居 是不正義也。一
遮末羅。邏刹娑住。餘七則人居。應音二十
十左云。或云阿落刹娑是惡鬼之通名
也。又云囉叉娑。此云護者。若女則名
羅叉私舊舊論八(十一右)
六(十右)等
云羅刹訛略也。
準此男女音轉。光記八二十
三左
寶疏十一四右
十疏上三十
四左
等作婆。竝皆形誤也。此論十七
七左
五左
婆沙百十二十三右百七十二十三右作娑
爲正。琳音云。邏刹娑。上羅賀切。梵語也。
食人惡鬼都名。經作邏。書寫錯也。今論八
十左云羅刹。何唯是訛略
論曰此贍鮮本頌疏正顯作
三。今爲五形誤
重黒山等 正
理三十一五右曰。依至教説。此贍部洲從中
印度漸次向北三處各有三重黒山。舊論
曰。此剡浮洲中向北有三黒山。度三黒山。
復有三黒山。度三黒山復有三黒山。此山
悉下故名蟻山。九山北邊有雪山。起世經
因本一十左曰。過金脇山有雪山。高五百
由旬樓炭云
過億山上
濶厚亦爾。其山殊妙四寶所成。
其山四面有四金峯。挺出由外。各高二十
由旬。以山頂有池名阿耨達池。阿耨違多
龍王法花阿那婆達
多無天者是也
居住。池縱廣五十由旬。此
龍何故名阿耨達多。謂有三因縁。一所餘
諸龍受快樂時。有熱沙隨身上。失天形
現蛇形。二餘諸龍戲樂時。熱風來吹失天
形現蛇形。三餘諸龍戲樂。金翅鳥飛入其
宮。諸龍見而生恐怖。故失天形現蛇形。如
是於餘一切龍受苦熱惱。唯有此阿耨達
多龍王。無如是苦。故受此名。此雪山南
面不遠有城。名毘舍離。此北有七黒山。
黒山北復有香山。於香山中無量緊那羅
常有歌舞音樂之聲。起世一十一右長含十
九右樓炭一六左亦如是。是黒山數。無熱
處所與今論。別。又立世一九右列七山。次
雪山。次無熱池。七中有小雪山大雪山等
名。瑜伽第二云。近雪山有大金崖。縱廣
五十由旬。於此側有無熱大池。深廣各五
十由句。涅槃經云香山頂冠註頌疏。起世。樓炭
竝云雪北香南者非
也。又瑜倫記一下
(二十右)云爾非也
西域記一十八左云。掲職國
東西五百餘里。南北三百餘國。此東南入大
雪山。山谷高深峯巖危險。風雪相繼。盛夏
令凍。積雪彌谷。蹊路難渉。山神鬼魅暴縱
妖祟。群盜横行殺害爲務。又五左云。贍部
洲中地。阿那婆答多池也唐云無熱惱。舊
云阿耨達池訛
在香
山南大雪山之北。周八百里矣與此論四方
各五十由旬同
寶飾其岸。金沙彌漫。清波皎鏡。大地菩薩
以願力故。化爲龍王。於中潜宅。出清冷

水給贍部洲。又二十二左云。梵衍國王城西北
二百餘里至大雪山。山頂有池。請雨祈晴。

隨求果願云云。非無
熱池也
五右出四大河無由能至 四大河異説。今
以圖示之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應音二十五十左殑伽或作恒河。亦恒伽河。
亦恒迦。亦強伽。皆訛也。此河從無熱池東面
象口而出流入東海。舊譯云天堂來。以彼
外書云本入魔醯首羅天頂。從耳中出。流
在池上。以此天化身在雪山頂故作是説。
見從高處而來故云天堂來也。信度河舊
云辛頭。此云驗河。從池南面銀牛口中流
出還入南海也。徙多河。或云私多。或悉陀。
亦私陀。梵音之差也。此云冷河。從池西面
瑠璃馬口而出流入西海。即是此國大河之
源。其派流之小河也。縛芻河。舊云博叉。又
作薄叉。又婆叉。噱叉皆一也。此云青河。從
池北面玻&T073723;師子口中流出入北海。即此黄
河似是也
五右於此池側其果甘美 立世一七右云。有
樹名曰閻浮。因樹立名。此樹生閻浮提地
北邊。在泥民陀羅河南岸。枝葉最可愛。久
住不凋。風雨不能侵。高百由旬。下本洪直
都無瘤節。五十由旬方有枝條。樹身徑刺。
廣五由旬。圍十五旬。一一枝横出五十由旬。
中間互度一百旬。周迴三百由旬。其果熟時
甘美無比。如細蜂蜜味。起世經一八左因本
八左並云在大海北。樹身七句。根入下二
十一旬。高百旬。樓炭一五右云。閻浮天下有
樹等。不云北也。智論三十五二十四云此洲
上。即是北也
五左頌曰此下八寒地獄 此總答三問。若
離分第二句深廣同答第二問何量。第四句
答第三問。餘句皆答初問也
五左論曰此贍萬踰繕那 此論。婆沙百七
十二六右正理三十一六右顯宗十六六右並雖
有重累傍布二説。而同此洲下。立世論六云
何品六左云。從閻浮提向下二萬由旬。是處
無間地獄云云若依大乘亦如是。瑜伽第四
云。從此下三萬二千踰繕那至等活。從此
復隔四千踰繕那有餘那落迦
繩等
如是等
活處。初寒那落迦處亦爾。從此復隔二千踰
繕那有餘那落迦應知然起世經等與此
各別。何別。起世因本二十五右地獄品云。於
四大洲及須彌山王外別有一山。名斫迦
子註云。舊譯
云鐵圍山
高六百八十萬由。縱亦爾。介所
成難可破壞。此鐵圍山外復有一重大鐵圍
山。高下縱廣如前山。兩山之間。極大黒闇
無有光明。日月有如是大威神力不能
照彼令見光明。於兩山間有八大地獄。
謂活。黒。合。叫喚。大叫喚。熱惱。大熱惱。阿毘
至。起世二十六右樓炭二初右長含十九初右
全同。經教異勿強和會
五左以於其中而有等流 婆沙百七十二
五左四説。一彼説無間意約多分等也。二
約無樂間雜。三造罪人相續生彼無定間
隔故。彼破第三説也。評家及百一十五九丁
業力故生彼。身遍彼獄中無隙故。正理三
十一六右擧三説。無樂雜爲本義。而遍身。
受苦無間如次爲二有説。按無樂雜必受苦
無間。受苦無隙必樂何可雜。但自他遮表間
雜間隙異非大異義。故今論主擧兩説。起世
因本四初左曰。無暫時停。故名無間。是受苦
無間義也。又樓炭二九左云。彈指間無有樂。
故名爲阿毘摩呵。此後説依據。又立世經八
十六右云。此中罪人恒常受苦。無有間息。餘
地獄苦則不如此。獄卒或時來。或時不來。
或由冷風。大苦暫息。此地獄中即不如是。
從始至終受上上品苦。故説名阿毘止。夫
爲令有情遮惡修善。佛世尊廣説地獄相。
故雖兩義倶是。而受苦無間義親。故爲本
義不云有説。問。婆沙等中未見此初義。論
主自分別。答。依契經
六右而有等流 受苦中間冷風吹來。數數
生樂。是爲等流
六右七捺落迦在無間傍 婆沙百七十二
兩説。如光引。彼云。有池此洲下四萬踰繕
那至無間地獄底。無間地獄縱廣高下二萬
踰繕那。次上一地獄厚二千二百
十四由旬二倍半也
一萬九千踰
繕那中安立餘七地獄。此七地獄一一縱廣
萬踰繕那。次上餘有五千。青黄赤白四色土
各一千即四千。又五百踰繕那白塔。五百踰
繕那是泥。然惠暉唯見光記一一縱廣萬由
旬文。誤謂厚重。云計五箇半出地上者
可笑焉
六右故薄伽梵説猛火恒洞然 立世經八
初右地獄品云。如是八地獄。佛説難可度。
惡人恒充滿。各各十六隔。四角及四門。分分
皆正等。上高百由旬。四方百由旬。鐵城所圍
繞。鐵蓋覆其上。下地皆是鐵。焔熾火遍滿。
燒惡人可畏。恒然難可近。見者必毛竪。極
苦不可見。綴文最親。雜含四十七四左増一
三十六三左長含十九十四右地獄品竝有此
頌。中含十二二十
一右
天便經。及樓炭二十二左
地獄有此頌。而無十六増句。今此頌初一行
明本地獄。次二句明門相。次二句明増地
獄。次一句明罪人有。後二句明猛焔遍常。
關閉者。正理。顯宗。明本竝爾。蓋開閉誤矣。
頌疏作開。其鐵扉如扇。故曰鐵扇。雜含
頌云。四門扇亦鐵。巧安布分量。此句屬上。
是四方各立一門不増不減。其量皆均等。
彼此之間亦各同等。故云爾。故雜含頌曰。
四周開四門。中間量悉等。立世云分分皆
正等。若屬下者。一方各有四増。其中間分
量等皆悉無不等。故言爾。問。多百者。舊論
云無數百由旬。若爾何故諸經頌。皆縱廣百
由旬。答。諸經頌雖然依起世第二
(十六右)
等經
云十六小獄皆縱廣五百由旬。故無有過。
或若五百。若百由句。總統十六便言多百。
異説不同特不顯説
六左十六増者各有四處 大乘瑜伽第四
九左亦説四方四園。然長含十九初右地獄品。
八大地地獄各有十六小地獄。其十六皆縱
廣五百由旬。各名字各別。謂一黒沙。二沸屎。
三五百釘。四飢。五渇。六銅釜。七多銅釜。八
石磨。九膿血。十量火。十一灰河。十二鐵丸。
十三釿斧。十四犲狼。十五劍樹。十六寒氷。而
一一廣説其受苦相。非四門各四故爲十
六。増一三十六四左因本。起世。樓炭。立世等
皆如是。答地獄無量不可具説。隨應則
有異説。今四門各四依中含第十二二十
一左
説。
峯巖地獄今煻
煨路
糞屎地獄。鐵鎖林地獄今劔
葉林
鐵劍樹林地獄今鐵
刺林
次灰河地獄。一一廣説。
又立世經八十七右云。八地獄外四方圍繞各
有四重園隔地獄。一熱灰。二糞屎。三劍葉。
四烈灰河
六左娘矩吒蟲 應音二十五十一右云。女良
切。下倶禹切。此云糞屎蟲。有㭰如針。亦名
針口蟲。穿骨食髓者也又瑜伽。婆沙及玄
賛六三六右等作蠰矩吒。二十論疏上二十
九左
&T025632;
七右此河如塹前三似園 類庭前花山莊池。
而惠暉云。如慚者如河一直。似園者前三
團圓也。非直圓形。唯取其相貌。諸經縱廣
並百旬。何爲一直
七右此是増上故説名 此兩説。初受苦増
強名増。増相如何。再重受苦故。最難堪故。
此中所言明本及正顯如今。而舊論及婆沙
作處爲正。第二説増是増益増加。從本獄
出十六獄數數増加苦。故寶釋六左判爲二
説。方得論意。光記分本地下爲第二説非
也。所以者何。於本地下無故名爲増結故。
婆沙爲述成故。百七十二七左曰。有説。本地
獄中。一種苦具八大
一一
治諸有情。此眷屬中種
種苦具烏狗
鐵半等
治諸有情。故名爲増。是故天
便經中含十二(二
十七左)已下
説眷屬地獄中。以種種苦
具治有罪者。有説。此是増受苦處。故説名
爲増。謂本地獄中被逼已。復於此處重遭
苦故。非謂多種苦具名増。本地獄中亦多
苦具故。施設論説眷屬地獄中。唯有一種
煻煨等故。準之可知。苦具多義有破故除。
正理三十一七左有四説曰。受苦増劇過本
地獄故説爲増。第二説。苦具多義。第三説
曰。或地獄中遍受苦已重遭此苦。故説爲
依之今文似三説。而綴文各別。彼云或。而有結
名。今述釋上。故不云或等。終唯云故。正理依
此所由釋。以
加一義也
第四説。出地獄已數復遭苦。故
説爲増
七左有説非情等 今辨諸部同異。二十論疏
三十
一左
曰。然諸部中大衆。正量説獄卒等是
實有情。薩婆多師雖非有情。然是心外惡業
所感増上大種轉變所生造色
トノ差別。經部師等雖非有情。然是心外造
業之時唯熏内識。及其受果乃在心外大
種轉變起形顯等。今大乘意亦非有情。造
業之時既在内識。受果之世在識非餘。行
業擲人置地獄者是實有情。諸部無諍
正法
念經十八畜生品(六左)云。比丘以聞慧觀地獄中種
種苦惱。有二種畜生。有衆生數。非衆生數。衆生數者
生于彼處被燒苦惱。非衆生數者。地獄罪人以顛倒
心見諸大鳥于虚空中&T037161;翔遊戯。心即生念。願生
此處。隨念即生。受飛鳥身。具受如上地獄苦惱。以
惡業報生地獄中。見諸師子形色可畏虎豹大鳥惡
蟲蟒蛇大惡色
者非衆生數
七左大徳法善現 婆沙百七十二七左亦爾。
論九二右言法善現。舊論第六十八左第八十九
並云大徳達摩須部吼底説。達摩此云法。
須部吼底此云善現。玄賛一六十
四右
云。梵云蘇
補底。此云善現。婆沙七十三右百七十二七左
亦全如今。舊婆沙五十三七左云法須菩提。
然二十論疏上三五右作法救善現。剩一救
言。頌疏十一之
(十四右)
亦加救字非也
七左琰魔王使是實有情 婆沙百七十二
八右云。此不必須通。以非經律論三藏所
説故。若必欲通者彼有別意。謂若以鐵鎖
繋縛初生地獄有情。往琰魔王所者。是有
情數。若以種種苦具。於地獄中害有情者。
是非有情數。今依後意。問。造罪業者爲
琰魔使卒者。與受苦罪人何差別。答。以
業力異故。謂當爲使卒其業劣彼。受苦人
業深重。設爾惡業之報當受苦。正理三十
九左云。有情無情異類極卒防守治罰罪
有情。故火不燒有情卒者。彼身別禀異大
種故。或由業力所遮隔故然正量部等
一向不許非情極卒故有諍
七左有説有情 泰疏釋云。正量部説有情。
爲正。舊論八十九右云。餘部説彼實有情。二
十疏上三十左正量部。大衆部極卒爲實有情。
而依此論。擧難通釋。光寶只擧異説者未
詳。樸揚法花攝釋第三四左寶勘
八(九左)引
云。極卒。
二十唯識大乘義唯是非情。若依有宗自有
兩説。者誤也
七左若爾何縁故不被燒 縁由也。初因如
極謗人法者肉舌不燒等。次因與餘別異大
種。如火鼠等
八右一額部陀摩訶鉢特摩 舊論八十九左
云。八分陀利柯相違何。答。直擧梵有此
異。是誦者異。誰定是非。而於義非相違。二
種蓮各通赤白故。謂芬陀梨通赤白如次
下。鉢特摩通赤白。大日疏十五十一丁鉢頭摩
叙赤白。簡非芬陀梨白。又十二八左白位處
菩薩釋中。鉢頭摩爲白花。依之今第八地獄
身色隨並不相違。若不知彼地獄正色不
得何色定也。有與此似而相及數異。謂起
世因本四七右曰。彼世界中間長含(十九)云
二鐵圍山間
復有十地獄。一額浮陀。彼地獄衆生所有身
形。猶如泡沫。故以法名。二泥羅浮陀樓炭曰
尼羅浮。
今論。舊論亦爾也。
唯音轉之異耳
彼衆生身形譬如肉段故名
起世云肉片。樓炭
云如碌碡肉
三阿呼樓炭云呵呵不。
長含云呵呵
彼衆生
嚴苦逼迫之時。叫喚而言阿呼阿呼。甚大苦
也故名。四呼呼婆。彼極苦所逼呼言呼呼婆
呼呼婆故爲名。五阿吒吒舊論云。三阿吒吒。樓
炭云。阿羅留。長含譯
云羊
彼所逼時但得唱言阿吒吒阿吒吒。而
其舌聲不能出口故名長含云。欲擧聲語舌
不能囀。直如羊鳴故
六掻揵提迦樓炭云。
七修揵
彼地獄猛焔色如掻揵
提迦華。故以名樓炭罪人身黄如彼華。長含
彼獄中擧獄皆黒如彼華色
七優
鉢羅樓炭爲
第六
彼獄猛焔色如彼故樓炭。長含
竝云青色
波頭摩長含別釋竝爲第十。而云赤色。起世。樓炭。
因本皆別名爲第八。作釋最後也。樓炭云紅
九奔荼梨長含芬陀利云白色。樓炭云。第十分
陀利爲赤色。舊倶舍云。八芬陀利
&T025632;牟陀樓炭云。&T025632;文爲黄白。長
含云。八&T025632;&T025632;頭紅色
此三亦是彼獄猛
火洞焔色喩名已上
要文
起世經四六左全同。於後
五種云猛火焔色。與寒氷致雲泥。長含十
十五右樓炭二十二左並無焔火言。約罪人
色唯數不同耳。又増一十二六右説瞿波離
比丘命終墮蓮華地獄云自體火然
八右隨身聲變 舊論八十九左云。由身聲創

通用
變異相。故立此名。顯宗十六八左曰。隨
身聲明本作
聲身倒寫
瘡變立差別總名謂二三三如
其次第。創初莊切。説文傷也。又玉云。古文瘡
字。禮曲禮頭有創則沐。故舊論云創。正理。
顯作瘡。今論略瘡譯。爲成句故。雖變言
通而親色變。故約勝以變言充後三種。光
七右二釋。初釋爲身變聲變兩品寶疏
從之
違義背舊論。正理。後釋以變配後三種。
本是神泰説頌疏依
爲正也
八右此八並居大地獄傍 明處所。正理三
十一九右
七左引
居鐵圍山外極冥闇所。以今
論義爲有説。彼不取意。彼依長含十九
初右等。八熱地獄爲鐵圍外極闇處。此八寒
是一百三十六地獄之外。婆沙百七十二七右
熱地獄終曰。此大地獄並諸眷屬。便有一百
三十六。是故經説有一百三十六捺落迦。又
百九十八十六右云。百三十六地獄如正法
十八
(初右)
中説。然天台玄義六之二二十
七左
八熱八
寒。各有一百三十六。釋籤釋八寒云。且準
他文便百三十六。若依別文唯八種。古今
皆言。寒地獄一百三十六説未見。皡按。理應
有之。寒熱相對故
八右此贍部洲漸陿漸深 今此者簡餘三
洲。前五左云此贍部洲下亦爾。婆沙百七
十二七左曰。贍部洲下有大地獄。上亦有邊
地獄。及獨地獄。或谷中。或山上。或廣野。或
空中。於餘三洲唯有邊與獨。無大地獄。所
以者何。唯贍部人善惡業並猛利。非餘洲
故。彼三洲人。若造惡業於此洲下地獄受
報。問。贍部洲上尖下廣應餘洲上廣下尖。
豈有此理。於餘三洲亦復有大海。其義齊。
謂彼若山地。此海際爲國分。彼地底侵此海
下。若彼海際。此方山地爲分界。侵反前。故
此大海喩曉不審。以有此難。正理師次上引
左文也
不依此義。問。若爾論主爲誤。答。不爾。夫
説世間品爲觀學者事境。地獄亦爲令生
怖畏。非本欲盡理分別之。故非要文無
諍論問答擇定。且順世相説之。無有妨害。
今依婆沙故
八左於此贍部洲縱廣量亦爾 應音二十
七右論八(十七
右)至下可辨指之
云。此云縛或言雙世。竊謂
苦樂並受故以名焉。又云。閻魔此云雙。羅社
此言王。兄及妹皆作地獄王。兄治男事。妹
治女事。故曰雙王也瑜伽五十八(初右)顯揚
十八(十七左)問答決擇。
由二縁名法王。一令彼憶念前生所作。令自呵
厭前世惡業故。二令於那落迦卒所不造餘惡業
故。從彼那落迦速得出離
也。二十論抄五(五一右)
名義集二三十
三左
云。此
云靜息。以能靜造惡者不善業故。或翻遮。
能遮令不造惡故次引閻魔羅經音義
與倶舍音義全同
婆沙。
倶舍。正法念經皆言。鬼趣所收。瑜伽地獄趣
攝。光記八四十
一右
翻靜息。寶八三十
一右
爾也演奧
鈔十
四(十八
丁)具也
長含十九十七左曰。閻浮提南大金剛
山内有閻魔羅王宮。王所治處。縱廣七千由
旬。其城七重。七重欄楯。七重羅網。七重行
樹。乃至無數衆鳥相和悲鳴。起世因本四十一
云。當閻浮提南二鐵圍山外。餘同也。彼異
説。今任婆沙百七十二十一右
八左如是等類廣説如經 舊論八二十右云。所
餘諸鬼神如餓鬼本業經説。如正法念經
第十六七兩卷廣明三十六種。班母經五萬
一千三百二種餓鬼稽古謂。總指地獄。指長含
地獄品。正法念地獄品也
八左日月所居量等義者 量言高量。言等者
徑量。四時。増減。月缺相四門
八左頌曰月輪缺 此頌分五。初句明日月
行高量。故舊論曰。日月行高幾由旬。偈曰。日
月彌婁半。光云遠近不也。二次一句明日
月徑量。故長行云徑量光云體
量非也
三第三四兩
句明四時。四次六句明晝夜増減。此中初四
句明増減時節。後二句明増減量。初中三句
二字約夜。次三字明晝。五最後兩句明月
缺相光總爲増
減非也
依風而住 長含二十二六左云。其日宮殿爲
五風所持。一持風。二養風。三受風。四轉風。
五調風。起世十初左一持。二住。三隨順轉。四
波羅訶迦。五將行。光記云。毘嵐風。但挾少

九右運持日等令不停墜 由運轉故令不
停住。以受持故令不墜落
九右日五十一十五由繕那 立世經第五
六左日月行品。日月數量同之。厚廣竝同。説
星宮殿曰。小者半倶盧舍。大者同之。樓炭
經六二左天地成壞品。日大城廓廣長高下各
二千四十里由旬是四十里。
當五十一由旬
 月大城廓七右
長高下各千九百六十里五十由旬減四十里。
是約四十九由旬
六左從此高四十萬里有天神舍。以水精
作之。在虚空中。大風制持行之。譬如浮雲
矣。天下人皆共名之爲星宿。其大者圍七百
二十里三倍之一。徑
二百四十里
中者圍四百八十里
倍之
一。即徑
百六十里
小者圍二百四十里周三倍故。
是徑八十里也
長含
二十二五左及起世因本十最勝品初右日宮
同之。月宮六左縱廣正等四十九由旬一由旬
約四
十里。故樓炭云
九百六十里
又起世因本十初左云。正方如
宅。遥看似圓頌疏冠註云
樓炭誤也
長含二十二五左
世經十初左全同。又立世經五六左曰。日月宮
殿團圓如鼓此且約
見相
九右日輪下面者 四方珠異。今明衆生損益。
故特云下面。準起世經日宮一左二物所成。
兩分天金清淨無垢光明。其一面以天玻&T073723;
成。月宮七右亦二物所成。謂二分銀清淨。一
分天青瑠璃以可知麟云。上面諸天所居。
故但云下面不也
又立
世論五六左月宮瑠璃所成。白銀所覆水大
分多。下際水分最爲多。其下際光亦爲最勝。
其上際金城圍繞。高一由旬。日宮玻&T073723;所成。
赤金所覆火大分多。下際火分最爲多其
下際光亦爲多。上。際金城圍繞高一由旬
九右能於眼身等 如水火二大隨應有損
益。於五根中耳鼻舌三不預顯了損益。故
唯云眼身
九右北洲夜半餘例應知 舊論八二十一右
曰。若於北鳩婁正牛夜。是時於東毘提訶
日正沒。於剡浮洲日正中。於西瞿陀尼日
正出。於餘處例皆如是。此四洲皆定如是。
頌中言四洲等爲是。然寶疏八左云。此據
一時而論。非全盡理。若不爾者。北洲夜南
洲日中。理且可然。東洲日沒當妙高山東南
角。南洲日中當妙高山正南。西方日出當妙
高山西南。豈全定也已上此全憑自情。未曉
文理。未曉理者。日輪妙高半腹。量行道
於七金山之上。非親附妙高四方。是故當
正方時。前後兩洲各有出沒。必非隅角。以
光明廣大必映前後故。未曉文者。頌文云
四洲等。長行云餘例應知。舊論各云正。豈
爲據一時。猶越契經。長含二十二十三右
曰。閻浮提日中時。弗于逮日沒。&T025632;耶尼日出。
欝單越夜半。&T025632;耶尼日中閻浮提日沒。欝單
越日出弗于逮夜半。欝單越日中&T025632;耶尼日
沒。弗于逮日出閻浮提夜半。若弗于逮日中
欝單越日沒。閻浮提日出&T025632;耶尼夜半已上
立世第
五終
亦同
閻浮提東方弗于逮爲西方此且四洲一
行而東西互
論。未
了義也
閻浮提爲西方&T025632;耶尼爲東方。&T025632;
尼爲西方欝單越爲東方。欝單越爲西方
弗于逮爲東方。因本及起世。樓炭等皆如是
説。立世五十三左曰。東洲東方南洲北方。東洲
西方南洲南方。東洲北方是南洲西方。東洲
南方是南洲東方。北洲西洲亦復如是。此義
應理。四洲各背於須彌。面向正方論之
故。大乘所説亦同之。故智度論第十二十五右
曰。須彌山在四域之中。日繞須彌照四天
下。欝怛羅越日中是弗婆提日出。於弗婆提
人是東方。弗婆提日中是閻浮提日出。於閻
浮提人是東方。是實無初。何以故。一切方
皆東方。皆南方。皆西方。皆北方。汝言日出
處是東方。日行處是南方。日沒處是西方。日
不行處是北方。是事不爾。此智論破外道
執方實有體。而於其相與此小乘全同。
瑜伽第二十三丁云。又彼日輪恒於二洲倶
時作明。復於二洲倶時作闇。謂於一日中。
於一日出。於一夜半。於一日沒有人。未知
長含四洲皆日
出東方。云智論
大乘別之可笑
顯宗十六十左曰。四洲日月各
有別耶。不爾。四洲同一日月。倶時四處作
所作耶。不爾。云何。夜半日沒日中日出四
洲時等。倶盧。贍部。牛貨。勝身隔妙高山。相
對住故。若倶盧夜半即贍部日中。勝身日沒
牛貨日出。若牛貨日中即勝身夜半。贍部日
沒倶慮日出。此略義者。隨何洲相對日中
月中。餘二洲隨應西沒東出。第三洲處夜中
晝中。由是若時勝身牛貨如其次第日中
月中。爾時光明四洲皆有。然光作事在東南
洲。於西北洲惟明作事。倶見兩事在南洲。
謂贍部洲見日出月沒。見月出日沒謂倶盧
洲。東勝身洲唯得見日。惟得見月謂牛貨
洲。如是所餘例應思擇。正理三十一
(十三右)全同
此正理
等具辨光明差別月日不同。有人云。准諸論
意。此文廣通四洲。配屬日光所作。總論明
闇出沒。非謂細簡剋定其時處等。故論唯
言日中夜半等不云正南等又瑜伽總言
明闇。不分日沒日出。寶師以爲未盡理或
不全定者。蓋爲之也。又謂國形不同。有半
月。有畟方。南洲地有濶狹。日有長短。北洲
地方。何有長短。且就此兩洲而言。則南洲
可定。自餘三洲晝夜長短等。豈可細簡剋
定。論云北洲夜半則南洲日中。此文爲約
日長時。爲日短時。爲極長時。爲極短時。以
有其長短之洲。對無長短之洲。説彼洲夜
半此洲日中。此豈晝夜漏刻。正半正中符合
歸當毫無齟齬。予則不信。此約總相以論
日光明闇。非謂剋定之説。若言北洲雖地
方而晝夜増減者。向言南洲地有濶狹晝
夜増減。其理立傾翻矣。想者今佛出在南洲。
爲南洲人。爲説其法。是故修多羅中多就
南洲現見之境爲説。若出餘洲爲餘洲人
而説。則其説或有不同。此豈以凡情測。又
立世論五六右
已下
日月行品中詳論日月運行。
出于正理。顯宗上。爾立世論。南北二洲論
其日月言正中時。唯論日光。或言已沒。或
言已出。或言日已過東洲中央時。此文如
是言非細簡剋定之言。細續須知論意。又
立世論眞諦所譯。如眞諦論設有正判。然
唐三藏門下或亦不用。矧又彼論無雄斷乎
已上 今謂。以國地形量分別晝夜長短等。
誤迷不可過此矣。何者。日輪運行其量已
定。但由路別致長短異。謂日輪向東際東
洲晝極長。西洲極短。南北二洲不長不短。若
向西際亦例如是。四洲晝夜長短等細簡剋
定説。立世論五九左明説。又舊倶舍四洲皆
云正。何之爲。亦復以立世過東洲中央
等文證總相義。豈爲世間無横目。彼文細
簡剋定之明鑑。文曰。五十五左曰。若日已過
東弗婆提中央。北洲日已沒。南洲日已出。標
已過故云已沒已出。若彼東洲未過中正
中。南北正出正沒。故舊論如是而説。惠暉云。
日出四洲等者。南洲日出東方。東洲北方。北
洲西方。西洲南方。有云四洲皆日出東方
非也。以此論論四
右頌文
前文出東洲相言東邊
三百半。是明。東洲日出北方。餘二洲準此
釋。此釋非也。前文從南洲言之。故不言彼
國人呼稱東邊也。況長含。立世誠説開之
如上引然起世因本十五左説寒冷由有十
二種。第一因縁。冬分日宮過六月已漸向南
行。毎於一日移六倶盧奢。無有差失。是時
日宮在閻浮最極南際。地形狹少。日過速疾。
是故冬分晝短夜長。復次春夏時日宮過六
月已漸向北行。毎一日六盧奢無有差失。
是時日宮在閻浮處中而行。地寛行久。是故
晝長夜短已上是且約南洲地形。全非定規。
何者。以日非行地上故。若約地形北洲正
方無寛狹。豈無晝夜長短
九右日行此洲有減有増 立世論五八右曰。
日宮殿者行一百八十路。月宮殿者行十五
路。日十二路是月一路。十二集十五
則百八十也
若日出入
時十二日所行路。月出入時一日行之得度。
從極南路至極北路二百九十由旬。日月
於是中行無有減長。日復有兩路。一者外
路。二者内路。内路者。從閻浮提内路至北
欝單越内路。相去往還
相去
四億八萬八百由旬。
周迴三倍
是爾也
十四億四萬二千四百由旬。其外
路者。相去四億八萬一千三百八十由旬。周
迴十四億四萬四千一百四十由旬。其月行
者。傍行則疾。周行則遲。其日行者。周行則
疾。傍行則遲○日九右恒行一由旬半。又一由
旬九分之一。其一一日出入亦如是。六月。
日從内路出至於外路。六月。日從外路入
至内路。月恒行十九由旬。又一由旬三分之
一。其一一出入亦如是。十五日從内路至
外路。十五日從外路至内路。日若行東弗
婆提内路取東弗婆提地南際。相去六百八
十三由旬。又一由旬三分之一。是中日行内
路。日若行南洲内路取南洲地南際。相去
三百五十由旬。是中日行内路。乃至若日行
東洲内路。則行西洲外路。則行南洲北洲中
路。是時東洲日最長。十八牟休多。是時夜最
短。十二牟休多。西洲夜最長。十八牟休多。日
最短。十二牟休多。南洲北洲日夜等分。竝十
五牟休多。其六牟休多恒動。二十四牟休多
不動。若日行東洲外路等。及餘三洲竝廣
説。七曜攘災決西天竺國婆羅門僧金倶
吒撰集。慈覺宗叡請來
曰。夫周天
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毎日日行一度。
月毎日行十三度四分度之一。一月月行三
百九十七度四分度之二。日行三十度。一遍
與月合會。其宿四世界衆生所生之日時。日
月行所在爲之命宿。復日歴天一周。衆生
爲之歳。月歴天一周。衆生爲之一月。嘉祥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如上諸説竝皆有所歸從。但論三時則誰
得間然。今關預倶舍乃有當否。謂今論緊
簡言日向南向北等。以表示一歳爲二。六
月向南。六月向北。至極長短後有増減故。
如普光所標列實爾矣。然破神泰違婆沙
仁王疏中五右云云又中論疏五本云云
九左從雨際第夜増晝増 西天論。寒熱雨
三際。隨方隨國各作異。故漢來士亦非一
轍。傳之釋家亦互別。今先圖示諸家異。後
辨得失。即圖示曰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IMAGE]
全不當也。彼婆沙四時説増減故。如寶
疏者。雖云云縷説而未得出光右。判此
論全同光記。而諸師不違婆沙者。是此
應爾也。未言與此論當否者未詳也。評
四分律二義。後義爲善矣。凡寶疏一段多
有錯謬。有形誤。有綴文迂曲處。有似煩
更。文理不爲易。今爲始歩正文誤。細分科
解釋。以備冠註傍附。蓋無有多益。麟記
十一五左曰。舊指光引此論證云。日行此
洲。向南向北。如其次第晝増夜増。故約夏
至冬至説増減。新譯亦同。今詳此文未爲
誠證。論文言向南向北者。爲從正中向北
名爲向北。爲從正中向南名向南。爲從
極北漸次歸南名爲向南耶。若極北向南
即同光釋。若正中向南便同泰解。既通二
釋爲證豈成。論文但言夜増晝増。即通二
釋向南向北豈局一途。故不成證已上是鑿
空之最矣。既云向南向北。非際邊何。唯以
此二義分別増減晝夜故。若約正中所餘
南北。豈爲非向南向北。亦爲非晝増夜増。
故但言向南向北約邊際是定矣。若依正
中應有春分秋分等簡別。又立世論五九右
曰。六月從内路至於外路。六月從外路至
於内路。今依彼也。又有節氣月日不定。
如此方依年有其異。亦有三四五六時差
三時四
時等別
南海傳三三左曰。言五時者。既
而方域異儀。月數離合。自非指事難以委
知。一謂冬時。有四月。從九月十六日至正
月十五日。二謂春時。亦有四月。從正月十
六日至五月十五日。三謂雨時。但有一月。
從五月十六日至六月十五日。四謂終時。
唯一日一夜。謂六月十六日晝夜。五是長時。
從六月十七日至九月十五日。此乃獨於
律教中佛制。如次第明有密意也。若依方
俗。或作三時四時六時。如餘處説已上餘處
者。西域記二三右具叙六時三時四時差別。
然西域記以此方正月十六日至二月十五
日。爲彼方正月。依光寶等意。以此十二月
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爲彼土正月。如是
有一十五日進退不同。所有經論以此意
應爲準憑焉。依立世阿毘曇竺漢對批方
如光寶所判。如下辨應知。又婆沙百三十
三右曰。一歳有十二月。晝夜増減略爲二
時。由減及増各六月故已上唯二増減。
今論意如是也
然晝
與夜増減相違。雖各二時而無四位。晝夜
増減各一臘縛。月則各一牟呼栗多。三十牟
呼栗多成一晝夜。於中晝夜多少四類不同。
増位極長不過十八。減位極短惟有十二。
晝夜停位各有十五。謂羯栗底迦月依雜名
(五十三
左)配月
名此八月
白半第八日晝夜各有十五牟呼栗
彼方黒前白後。各十五日。合以爲一月。而彼八月
當此從七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之三十日。
半月退立名。即當此方八月八日。是秋分中晝夜均等
時。安永五申年八月八日秋分中。同五年亥年八月十二
日。寛政四壬子年八月五日。同五癸丑年八月十七日也。
寶疏十一(十右)相配如是。不同西域記二(三右)四時
相配彼正月此正月十六日
至二月十五日前進取也
從此已後晝減夜増各
一臘縛。至未伽始羅月九月白半第八日此方
九月

夜有十六牟呼栗多晝十四。至報沙月
白半第八日此方十
月八日
夜有十七晝十三。至
磨伽月十一月白半第八日此十一
月八日
夜有十八
晝十二夜極長晝極短。安永五申年十一月十一日。明
和十年已年十一月八日冬至。寛政四子年十一
月八日。同五年丑
年十一月十九日也
從此已後夜減晝増各一臘
縛。至頗&MT10773;寶及西域
記作勒
窶那月十二月白半第八
此方十二
月八日
夜有十七晝十三。至制怛羅月
白半第八日此方正
月八日
夜有十六晝十四。至
吠舍佉月二月白半第八日晝夜各十五此方
二月
八日。明和八卯年二月八日。安永五申年二月三日。同三
年午年二月十一日。寛政四子年二月晦日。次有潤月
故。同五年丑年二月十
一日春分中。晝夜均等
從此以後夜減晝増各一
臘縛。至誓瑟搋月三月白半第八日此方三
月八日
有十四晝十六。至阿沙荼月四月白半第八
日夜有十三晝十七。至室羅筏拏月白半
第八日五月。當此
方五月八日
夜有十二晝十八夜極短
晝極長。
是夏至。安永五申年五月六日。明和五年
子五月七日。安永八亥年五月九日夏至
從是已後
晝減夜増各一臘縛。至婆達羅鉢陀月六月
半第八日此方六
月八日
夜有十三晝十七。至阿濕
縛庾闍本作闇誤。西
域及寶作闇
七月白半第八日此方七
月八日
夜有十四晝十六。如是復至羯栗底迦月
白半第八日晝夜停等。是名略説時之分
已上此約春分秋分冬至夏至四時。致四
處増減言。諸説設不違婆沙。不順此論。此
論約六月日向南。六月向北。極長極短二
道。故不可穿鑿爲春分秋分已去増減。
又有異説。立世論五十一左曰。若日最長十八
牟休多。是時夜則最短十二牟休多。若夜最
長日最短翻之説。若日夜齊時日十五夜十
五。若五月十五日正圓滿白後
滿也
西國始結夏
時。漢地安居已滿一月已上十四字三藏挾註也。
漢地四月十五日安居初
至五月十五日。一月度已。依此文彼取此
方四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爲五月明也
是時日
則最長十八牟休多。夜則最短十二牟休多。
是夏至。依年時節不定。五月三日至二十七八日之
間有夏至。安永四未年五月二十八日。明和六丑年五月
十八日。明和十年已年五月二日。寛政四年壬子年五月
三日。同五年癸丑年五月十三日也。餘冬至等亦準之
從十六日減一羅婆。月減一牟休多。第二
月又減一牟休多。第三月又減一牟休多。
至八月十五日。西國自恣時。漢地受迦絺
衣時。日夜平等各十五牟休多。是亦此方八月
十五日秋分中
又從十六日。乃至一月減一牟休多。第二
月第三月亦爾。至十一月十五日其夜最長
十八日。最短十二此方
冬至
是夜從此時。日減
一羅婆。一月則減一羅婆。第二第三月亦爾。
至二月十五日。日夜平等各十五牟休多此方
春分
又從十六日乃至一月減一牟休多。第二第
三月亦爾。至五月十五日其日最長十八。其
夜最短十二牟休多此與婆沙其日五日
後下。餘無有異。又彼云。復有別時。若西國
夏分第一月月中第二半第九日是爲六月
九日。是時日最長十八牟休多。夜最短十二
牟休多此方夏至當此
方六月九日
至九月九日日夜平等
各十五牟休多秋分中當此
九月九日
十二本作
一誤也
月九日
是夜最長十八日。最短十二此冬至當此
十二月九日
三月
九日日夜平等各十五牟休多已上是等於月
不同。於日亦有十五日八日九日不同。方
俗有異。以可視耳
九左於黒半末白半初位 光二釋。初釋大穿。
後釋爲善。黒半白半各有缺闇中。最缺相
最大故爲末初
九左世施設中見不圓滿 光十二左云。世施
設論中作如是釋。意簡出世門六足中迦旃
延施設足論。以爲世間別部論文。故加論
非也 麟云。有云彼自古英賢共爲此論。
非六足中施設論也。惠暉云。西方俗人共施
設。非是六足中施設論也竝非也今云。是契
經中世間安立門處作如是釋。故云世施
設。全非世俗人共談非世俗英賢所造論
文。故舊論八二十
一左
云。分別世經説如是。若爾
是何契經。起世因本十九右
八目
曰。此月宮殿於
黒月分第十五日最近日宮。由彼日光所
覆翳故一切不現。起世經十九右全同。立世
毘曇五八左
六目
曰。日行與月或合或離。一一日
中。日行四萬八千由旬。合離亦爾。若稍合時
日覆月三由旬。一十五日間月往
五十由旬皆所覆也
又一由旬三
分之一。以此方便故十五日一切被覆。月
光不現。若稍離時如上可思。第十五日月
大圓明。又十四右合離具也。又第六初右云何
品云。若日隨月後行日光照月光。月光麁故
被照生影。此月影還自翳月。是故見月後
分不圓。以是事故漸漸掩覆。至十五日覆
月都盡。隨後行時是名黒半。若日在月前
行日日開淨亦復如是。至十五日具足圓
滿。在前行時是名白半。由此理黒半白半
東西缺異也。如是經説故。正理論師偏依
之。破先舊師義也。彼云。理必應爾。以於
爾時亦見不全明月輪故。由是日沒月便
出時。相去極遥見月圓滿。寶疏十二左曰。準
此月下日高者。臆説亂教理。無有高下而
相對。豈不成映奪。此理證。又教量云隣近
離合不云高下。日月竝妙高半腹也。長含
二十二十二左三因縁故有圓缺。一者月出於
維故損減起世因本十(八左)曰。背相轉出。起世十
(八左)云。背方面出。樓炭六(九左)曰。角
行故
現闕
向正方故月光滿因本面相轉出。起世正方
面出。樓炭月稍行三方故
二者青衣諸天子。半月隨次而上住。處則青
故月減。又彼天子以十五日處中而坐。共相
娯樂。明光遍照。三者日天有六十光明。奪月
光明。故現減。又日天子雖有六十光照月
宮至補沙他此云
齋戒
十五日。月形最圓滿。不受
彼障映。故月圓滿又長含云。從十六日去。黒
衣侍臣一一兩上持。三十日諸臣
皆上。故稍稍虧。從月初一日諸臣漸下。至十五日
諸臣都下。故稍稍滿。二云。日天六十光云云。三云。從
月初一出白銀面。至十五日白銀面全現。瑠璃全隱。
從十六日出瑠璃面。至三十日瑠璃全現。白銀全隱
(已上涅槃
會疏引)
今於三因中今當第三。若依大乘。
瑜伽第二十四丁曰。又此月輪於上稍欹。便
見半月。由彼餘分障。其近分遂令不見。略
五十五左曰。倶舍云。近日自影覆。故見月
輪缺。今則不爾。其自欹側餘面自映。故見
其虧。非爲日照。若日照者空中應明。若自
不障漸漸見明倫一下(二十
一右)全同
皡云。瑜伽論同
長含第一因縁。非全大小異也。餘邊發影
者。且日輪照月輪東邊一部時。其一部月影
還覆月西邊。故言餘邊也。是等月虧盈非
日月食之事。因論其食。大小乘同約修羅覆
障。長含曰。羅睺阿修羅亦障日月。是帝釋前
軍。先放日光射修羅眼。令不見天衆。故
彼以手障之。由有勢力。多共天諍。増一
云。受形者莫過阿修輪王。形廣長八萬四
千由延。其口縱廣千由延。或欲觸犯日時倍
復化身十六萬由延。往日月前日月王見已
各懷恐怖。不寧本處。以形可畏故。日月懼
不復有光明。然阿修倫不敢前捉日月。何
以故。日月威徳有大神力故。又第二十十二
曰。阿修倫使覆日月不得放光明
應經云。是歳耶輸夫人生子名羅睺羅此云
覆障
以在胎
爲障也
時羅睺阿修羅食月因以爲名
譯雜含第九四左云。羅睺阿修羅以手障月。
若依大乘。涅槃經第九月喩品云。如羅睺羅
阿修羅王以手遮月。世間之人咸謂月蝕。
阿修羅王實不能蝕。以阿修羅障其明故。
是月團圓無有虧損。但以手障故使不現。
仁王下護國品曰。日月薄蝕。智論第十三十
三左
曰。羅睺阿修羅王欲噉月。古今學儒輩疑
之。學佛之徒
師等
亦有疑者。今云。彼障日
月阿修羅。是羅睺阿修羅。九曜隨一。如契經
契經都利一子經。現本
五卷。續谷響集引之見
説。此星隱行世人不知
之。若與日月同出。便日月有蝕。七曜攘災
實婆羅門僧金倶
吒撰。慈覺。宗叡請來
曰。羅睺阿修羅隱行世人
不知之。阿修羅一十八年一周天。羅睺九年
一周天。若與日月同行則必有蝕。大日經
疏曰。七曜及與羅睺。計都合爲九執。羅睺是
交會蝕神也。是豈爲無理乎。又世尊順世
間説以勸出世法。如別譯雜含第九五左
隨順世間故我説我非我。非是一切種智
明數觀理以爲後教本。猶如春秋中書日
蝕者三十有六。亦是只順古史所説。以爲
天變而警人君也。非是孔子勘數極理而
始立此説耳
九左先舊師釋現有圓缺 光二釋。後釋爲
勝。不同何故有明昧。必以日映奪故。問。論
主意於兩説何。答。雖初世施設是契經説。
如是世事多順世俗諺。故擧先舊師爲勝。
謂若餘邊自覆分闕則可然。全闇則皆日所
照無有餘邊。何不全圓明反見全昧
十右論曰八四二千 字典云。層。正韻徂稜
切。音曾。説文重屋也。從尸曾聲。又玉篇重
也。累也。凡物之重者通曰層也。又増韻級
也。級。正韻居立切。絲次第也。又玉篇階級
也。今有四種重者階級。故曰層級。此層至
自上邊十千非二層中間空處故言盡。傍
出如車輪繞軒非四方如鋒出。故曰圍繞。
問。此層厚何。答。起世經一四右下級縱廣六
十由旬。中級四十。上級二十。長含十八三右
全同。以可準知
有藥叉神所部封邑 藥叉。長含云鬼神。
玄應二十二二右此云能噉噉人。或云傷者
害人。花音一六左云。此云祠祭鬼。俗祭求恩
福。故舊云揵疾鬼。琳音三十一
(六左)同
 又四四右良賁
上末十五左應音三十二右等。説四天王天者
約勝。實衆亦共住。故證契經。四天王者。起
世因本經六九左曰。須彌山東面半有山名
由乾陀。山頂去地四萬二千由旬。其山上有
提頭頼吒此云
持國
天王城。城名賢上。縱廣正等
六百由旬樓炭云。二
十四萬里
又須彌南面半去地如上。
於乾陀山頂有毘婁勒迦此云
増長
天王城。名
善見。又西面半有毘婁縛叉此云
廣目
天王城。名
善觀。此二縱廣如上。又北面半有毘沙門
此云
多聞
天王三大城。一名毘舍羅婆。二名伽婆
鉢帝。三名阿荼槃多。皆縱廣六百由旬云云
廣説。封邑者。應音二十五十二右甫逢切。起
上爲界封爵也。周禮四井爲邑。方二里也。
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
宗如今作封也。而婆沙。正理。頌疏及寶疏
牒文竝作村。竝義通。於中村爲勝。以非所
辨封界故
十左妙高頂八萬三十三天居 舊論八二十
三右
曰。三十三住頂。縱廣二十千。是梵本異。&MT10769;
輒辨決。而準新舊兩論倶長行擧二説反
婆沙前標八萬説者。八萬本爲正。故正理。
顯宗頌竝如今爲八萬。猶順契經次下
引長含
故。
妙地。鮮本作池非也。舊論。正。顯。本頌。今長
行竝不爾。相去各二千。頌疏。頌釋倶作千
非也。檗本。今長行。正理。顯宗。舊論。及本頌。
婆沙。立世三三左悉皆作十爲正園生樹。若
爲苑名。應園。今是樹名。應改爲圓。故鮮
本。光記。頌疏。正。顯。及本頌竝皆作團圓之
圓也
十一右論曰各唯二萬 婆沙一百三十三
四右初二萬爲本説。後八萬標有餘師。正理。
顯宗准婆沙改此論次也。舊論兩説倶標
有餘師。次第同今。今論主八萬迴爲初。意
在於斯。何故爾者。長含二十七右忉利天
品曰。佛告比丘。須彌山王頂上有三十三天
城。縱廣八萬由旬起世六(十三左)因
本六(十三左)同
樓炭四初右
云。三百二十萬里是亦一由
旬四十里
立世二十左數量品
云。此須彌山七寶所成。色形可愛。四角端
直。譬如工匠善用繩墨。所成杉柱其形方
正。是山入水八萬。出水亦爾。其山四邊各
八萬。周三十二萬由旬。如普光者。未曉次
第反倒。及直説有餘相違之意。但云諸倫竝
無評家者何謂
十一右於山頂中至所都大城者 長含二十
忉利天品。世六十三左樓炭四初右立世第
十二右天住品。竝廣説此天相。今略述之。
長含云。大城高百由旬。上廣六十由旬。城門
高百六十由旬。廣三十由旬。相去五百由旬
有一門。其一一門有五百鬼神守護。其大
城内復有小城。縱廣六萬由旬。其城門相去
五百由旬。高六十。廣三十等。起世云。東西
南北四面。皆有諸小天王住處宮殿。或縱廣
九百由旬。或八百或七百或二百。其量小者
猶一百由旬
十一左角勝 鮮本。正。顯。婆沙。頌疏竝作捔。
光。寶。明本如今。字彙云。捔古岳切。掎捔也。
通作角。玄應云。角勝古卓切。角比量也。廣
雅角量也。或作捔也
十一左盤根深廣五踰繕那 有云指要婆沙。
正理。顯宗。舊論。涅槃經等皆作五踰繕那。
光記及瑜伽作五十已上今云不爾。此二句
婆沙全文。此明根量。光記叙枝條傍布。何
可混亂。婆沙百三十三十二左曰盤根深廣五
踰繕那同此正顯亦爾。舊論八二十
四左
曰。有樹名
波利闇多。樹徑五由旬。高百由旬。枝葉莖杪
四邊各出五十由旬此舊論未
言根
涅槃經云。有波
利質多羅樹。其根入地深五由旬。高百由旬。
枝葉四布五十由旬此言
根深
光記十五
右終
云。樹身去
其枝條各五十由繕那何混
根最
立世論三十二右
波利夜多園品云。園中有樹。名波利夜多。
亦名&T025632;毘多羅。枝葉密厚久住不凋。風雨不
能侵。如是上如傘蓋次第相覆。高百由旬。
下本洪直都無瘤節。五十由旬方有枝條。樹
身徑刺。廣五由旬。圍十五由旬。一一枝横出
五十由旬。中間互度一百由旬此亦不云
根深
瑜伽
第二曰。其根深固五十由旬。其身高挺百踰
繕那。枝葉遍覆八十踰繕那。其香順逆熏如
今量此根枝量
異今
然頌疏釋今論加十云根深
五十踰繕那者非也
挻葉 婆沙作舒葉。今挺誤也。正・顯竝作
挺。挺正韻徒鼎切。説文拔也。廣韻挺出也
十一
丁左
若逆風時猶遍五十 問。枝條既傍出五
十由旬。遍五十由旬爲何勝能。答。從枝
條邊際論百與五十。非於樹身
十一
丁左
有餘師言故説逆熏 光釋爲是。此意
對順言且云逆熏。容有隨東風東枝邊際
無香之理。而猶有香故。約此師順風時。樹
身枝葉外熏出圍外唯五十。若末邊枝香則
百由旬也。此等問答論主決擇非本有婆沙

擁遏 擁。韻會委勇切。説文抱也。又集韻於
容切。遮也。今竝通也。遏。應音云。烏割切。遮
也。爾雅止也。今謂逆相止爲遏也論作
遏非
論曰遮隔
十二右如是華香別生香氣 光於自地三
釋。頌疏依第二。有人亦從。今云。三義竝
不允當。對餘方之自地。豈可地大。亦非香
所依華名地。又唯依土地成何理。是則總
自地四大爲所依。隨風増上縁。故舊論八
二十
五右
曰。爲依止自四大能熏餘處。此&MT10769;
於自地四大有可至餘方功能故乎。將
雖無功能而但由風力至餘乎。答意通
二義不可局言故
十二右薄伽梵言遍諸方 雜含三十八十一
曰。世尊説偈言。非根莖華香。能逆風而
熏。唯有善士女。持戒清淨香。逆順滿諸方。
無不普聞知。増一十三十七右説唯戒香聞
香施香三種。順逆風而熏。而有五偈。雖不
義異。其文語不相似也
十二右化地部經唯遍五十 引異部經爲
例。故舊論八二十
五右
云如彌沙塞部説。雖無
如言。所例事。理門論三右玉水二二十
三左
此論二
十八左謂向遊塵。舊論二十一左如隙中微塵。
光寶倶唯叙異部計者非也。此中無風者。
無順風。非謂一向無風。舊論曰逆風。梵
云。彌沙塞部。今藏有彌沙塞部五分律三十

十二右三十三天不如法事 婆沙百三十三
曰。三十三天常於半月八日十四日十五
日集此堂中此論爲時
集二字
詳辨人天及制伏
阿素羅等如法不如法事。長含二十二二十
二左
曰。
何故名善法堂。於此堂上思惟妙法受清
淨樂。故名爲善法堂。立世論二二十
五右
頌曰。是
四王大臣八日巡天下。四天王太子十四觀
世間。十五時最勝。四王好名聞。故自行
世間。觀察諸善惡。是時四天王上善法堂
所。諸天大集會奏聞諸善惡云云又云。云何
此堂説名爲善法堂。是諸天等聚集此中。多
讃歎佛法僧。分別世間邪正之事。宣説種
種出世道。園等諸處無如是事。故名其地
爲善法堂
十二左論曰唯六妙欲境 唯簡色界故。顯
宗十六十四右曰。梵衆天等由對治力。於諸
欲法皆已遠離。唯六欲天受妙樂境正理三十
一(十七
右)
全同
長含二十十六左曰閻浮提人有婚姻往來
男娶女嫁。東洲西洲亦爾。欝單越人無有婚
姻男娶女嫁。金翅鳥。阿修倫亦有婚姻男女
嫁娶。四天王。忉利天乃至他化自在天亦有
婚姻男聚女嫁。自上諸天無復男女有人引
大乘瑜伽
第五辨此事。
與長含同
起世經亦如是
十三右毘婆沙師故令之然 舊論無毘婆
沙師作如是釋八字。蓋彼梵本脱文耳。婆沙
百十三八右曰。如施設論説是依
阿含
贍部洲人
交形成淫。東毘提訶。西瞿陀尼。北&T025632;盧洲。
四天王衆天。三十三天亦爾。夜摩相抱。都史
執手。樂變化歡笑。他化相顧成婬。問。何故
地居形交。空居不爾答。有煩惱麁細故。
有説。以上諸天近離欲道。是故於彼欲
火漸微。如是説者。一切婬事必二形交。
欲火方息。問。若爾施設論説當云何通。答。
彼説時量遲速差別。謂夜摩天如相抱時量。
欲火方息。乃至他化自在天如顧眄時量。欲
火方息已上今指評家。彼婆沙直會施設論。
彼論元依契經。故今論指契經中世間安立
文言世施設。以根本故。問。彼施設論中亦
分別世間。稱世施設何違。答。以此論中呼
施設論無稱世施設等故。是故舊論第八
二十
五右
曰。後相抱等四從譬時量得名。分別世
經説如此。問。其經何文。長含第四分世起經
第十八卷至
二十二卷終
有十二品中忉利天品第八
十(十七
右)出
云。閻浮提人男女交會成陰陽。瞿耶
尼。弗于逮。欝單越人亦爾。四天王。忉利天
亦復如是。焔魔天相近。兜率天執手。化自
在天熟觀。他化自在天暫視成陰陽。自上諸
天無復淫欲。起世七十右因本七十右樓炭四
十二右竝有此事。論主意不信。故不頌結。正
理師信之。彼三十一十七左曰。實竝形交方
成淫事。施設所説顯時不同
十三右以上諸天使之然 此長行大爲三。
初正釋頌。二擧毘婆沙義。三示淫相異由。
此其第三。問。何故居地天交形。空居不爾。
爲顯示此所以此文來。正理。顯宗意在皆
形交述所以。故文中致身觸言。不可混同。
若是毘婆沙師通釋文ナラハ以上言無用。故之
者指上四天。然者謂抱視等淫相也
十三右隨彼諸天所生男女 爲明初生相。
先總標生相。隨者隨欲求子念男膝男子。
女膝女子化生。起世經七十四右總説六欲天
云。比丘彼於天中或在天子。或在天女。或
於坐處。或兩膝内。或兩股間。忽然而生。初
出生時即如人間十二歳兒。若是天男即在
天子坐膝邊。若是天女即在天女兩股内生。
既出生已。彼天即稱是我兒女。光記此文屬
後段爲正。寶師頌疏竝爲前段非也
十三右論曰成滿 長含二十十七左云。四天
王初生如此人間一二歳兒。忉利如二三歳。
閻魔如三四歳。化自在如四五歳。他化自在
如六七歳
十三右同中印度 舊論八二十
六左
但云中國。光
記翻月支。加支言諸説皆無。謂西域記二
初右應音二十五十二左二十
二左
琳音二十六六左
七十十五右七十二十三左等皆如是。釋義不
異。更擧一説曰。一説云。賢豆本名因陀羅
婆他那。此云主處。主謂天帝也。當以天帝
所護故世久號之也。皡按。支言蓋也誤也。
亦可。名有通別。彼別有大月支小月支國。
而今以爲總稱。如色名通別。大和國總別
爾矣。義淨南海傳三十一右破印度名。云非
是通稱。應聖方。自非至彼土誰可正之。
淨師謂玄奘多斥舊譯。以留意研究致此
辨。誰不可信之。此等具事如印度章中鈔」
十三左論曰欲生差別三種 婆沙百七十三
三左曰。契經中説。欲生有三。次文全同今。
分節此論大爲三。第一標。第二有諸下釋。
此有三。一現前欲。二自化欲。三他化欲。此
中各有三科。初擧類。次示生相。後指能生
人。第三依受下辨三種建立相。故婆沙問依
何建立此三欲生。答説有此文故。欲生名。
光記十八右二釋。依集異門欲界之生故名
欲生。是依第七依主。光師自義受欲境生。
是境第七依士也。竝通矣
十四右樂生天者故名樂生 初定有梵衆。
梵補。大梵三。第二定有少光。無量。極光三。
第三定有少淨。無量。遍淨三天。故云九處
生舊論八二十六右曰。是諸天由離生樂。由
定生樂。由離喜生樂云云準此初定離欲界
不善法生初定喜樂受。故名離生喜樂。現
本脱生字。舊論。正。顯。頌疏寶疏皆有之也。
第二定由第二定力生喜樂受。故云定生
喜樂。或離初定生第二定喜樂。定者所離。
第二定始離定。故特所離擧定。第三定有
意地樂受。離初二定樂故云離喜之樂。初
二定雖總是樂。而對第三定唯是喜故。約
所離云喜。而三樂名依總故名樂。雖名樂
而有差。故初二云喜樂思之。於初二定總
喜受爲樂。第三定離初二定喜樂有意地
妙樂。故云離喜生樂。今初二定云喜樂。喜
即樂全非別體。光記十八左證法蘊足。樂爲
輕安者有五失。一一類三樂生何可交輕
安。二五受門雷同何稱三樂四三樂生總名
初二定。約輕安爲無樂受。三樂皆樂受故。
集異門。三各曰離苦受樂。故名樂生。五疎
解法蘊足失。謂彼七五右曰。離生喜樂者。謂
初靜慮所有喜樂平等受。受所攝身輕安。心
輕安。是名喜樂。如是喜樂離欲惡不善法。
起等起生等生聚集出現。故名離生喜樂。此
文上已釋喜樂爲受。喜樂受起。必身心輕
安。故云所攝。非謂樂是輕安。若不爾一同
云是名喜樂。喜豈是輕安。離言亦約除離。
彼論文明也。光約定非也是求樂生故。境
第七依主釋也
生靜慮中間樂生天 初定中第三梵天處
爲中間定。彼處唯捨受故致此&MT10769;勸思惟。
正理通&MT10769;云。大梵既有現有喜樂現行。約
處地與現行差別
十四右論曰一一去下海等 文分爲四。一
叙具&MT10769;數。是非不可數。只不易。何故不
易。謂二十二番一一言去下量如是去上
數如是。是爲煩勞故不易。二但可下標大
例。三謂妙下指一二事顯餘。準此離下海
一一皆其量倍。由是善見天離下海其量四
十一億九萬四千三百四萬之由旬。從此至
色究竟天中間量亦如是。故有頂離下海
一倍善見乃八十三億八萬八千六百八萬
之由旬也増一第三十六(九右)云。佛擧長百二十歩
廣六十歩石。至梵天上而告言。有人取
此石投閻浮地
有十二年乃到
十四
從此向上得究竟名 初説約處爲色。
高勝義爲究竟。有色處中最勝處故。後説約
法。色是礙義。盡極爲究竟。積集色盡極故。
梵云阿迦尼陀天。阿迦此云色。尼陀此云
究竟。前界品第一(二
十一左)
隣阿伽色處。阿伽爲礙
義。即爲空界色。兩説大同今。舊論八二十
七左
論外更有有餘師説。曰此處名阿伽本作
也誤也
尼師吒。謂所行究竟。準正理二十一三右
三説。今論梵本寫脱第三有餘説矣。正理
文。光記八四右引之
十五右夜摩等天無邊際 爲明三千大千
先明夜摩等量。光師屬後段。寶疏。頌疏
竝入前段。而圓暉云義便。今云。光屬後段
爲正。何明三千之基本故。舊論已下爲別
卷。稱卷第九云世品第三之四。正理三十
二十右曰。能依地居天已説處量。夜摩天
等處量云何云云如今顯宗十六(十
七右)全同
此各兩説
中。各初説爲勝。順次下頌故。彼頌與經
同故
十五右頌曰四大同一成壞 本契經説。長
含十八初左閻浮提洲品云。佛告諸比丘。一
日月周行四天下。有千日月。千須彌山。四
千天下。乃至千四天王。千忉利天。千他化自
在天。千梵天。是爲小千世界。小千千世界是
爲中千世界。中千千世界是爲三千大千世
界。如是世界周匝成敗。衆生所居名一佛
依之小乘三
千界一佛出世
起世因本一(三右)云。如是三千大
千世界同時成。同時成已復散壞。同
時壞已復還立。同時
立已而得安住
若大乘説。伽第二十丁顯揚
第一智度第七二十七佛地第六五丁雜集第六
二丁寶窟中本十五左明大千竝同今。琳音二
十五二右第四卷等亦如是
十六左三肘半 是自臂至指末爲肘。凡一尺
六寸。隨代作異。而各自臂故。於肘體無別
也。肘及倶盧舍至十二二右當具辨之。伽第
三左云。贍部洲人身量不定。或時劫初
大。或時
歳時
卑少。然隨自肘三肘半量
東勝身人長十六肘 惠心唐決云。増一。
中阿含。寶積等皆反之。東洲爲勝。西洲爲
立世論七(十七左)
亦西劣東洲爲勝也
佛説既爾。論宗何反。論
主所立必依文理耶。皡云。此論多依婆沙。
其婆沙本依經説。何以東流萬分之契經可
疑之。不爾者。婆沙等中所標契經。於東流
中豈悉有
十六右欲界六天倶盧舍半 婆沙百三十六
四左具也。彼云。贍部洲身長三肘半。或有過
者。今云四肘。依雜心二二十
五右
彼亦全同之。
伽第四色天身量與此同。欲天中云。帝釋

利天
身量半&T025632;盧舍。時分天
摩天
身量亦半&T025632;
盧舍。所餘四天同之。伽倫二上七右曰。
問。何故欲天壽量倍増。身不爾耶。答。人壽
爲之所極脪望。身則不然故。又解。身量以
外亦有麁妙等多差別。互有得失。壽量以外
更無餘能。故一向倍増也。色天身量同雜
心。大梵身量不倍前益者。以尋有無際業
&MT10769;勝故。無雲減三者。以離變異受定&MT10769;
修故此同光
初義
十六右色天身量皆倍倍 雖明處立色界
唯十六天處論八
(二右)
今明身量。故別開大梵。
又示無想。婆沙云。廣果天身長五百踰繕那。
無想天身長亦爾
十六右唯無雲減三踰繕那 遍淨天身長六
十四由旬。直倍應無雲是百二十八由旬。而
減三唯百二十五由旬。此上倍於此無雲減
三。光記二十左三釋。初釋如寶十六右破爲不
可。第二猶非也。爲令他如是豈自他如是。
第三是神泰解而愚也。圓暉取光初二意。今
云。寶釋爲是。撲揚法花攝釋云。初禪三天二
十倍増。何故此天頓過許劫。答有二釋。一
業力使然。故&MT10769;以責。二梵天王但離於尋。
未逾伺故不倍超。小光雙越故超多劫
十六左於劫初時不能計量 惠暉云。準瑜
伽八萬四千歳爲最上。此論但云無量也。
此釋不爾。伽第四云。贍部人壽量不定。彼人
以三十日夜爲一月。十二月爲一歳。或於
一時壽無量歳。或於一時壽八萬歳。或於
一時壽量漸減乃至十歳倫一下
十一左
十七右爲壞爲成爲中爲大 舊論九四左曰。
爲是別劫爲是壞劫。爲是成劫爲是大劫。
彼小大次。此依相對。光記二十一右三釋云云。
第二爲正。初後甚非也。如下論十二
(三右)
明劫
可知。婆沙百三十五十五左云。劫有三種。一
中間劫。二成壞劫。三大劫。中間劫復有三
種。一減劫。二増劫。三増減劫。減者從人壽無
量歳減至十歳。増者從人壽十歳増至八
萬歳。増減者從人壽十歳増至八萬歳。復
從八萬減至十歳。此中一減一増十八増減
有二十中間劫。經二十中劫世間成。二十
中劫成已住。此合名成劫。
十劫
二十中劫世
間壞。二十中劫壞已空。此合名壞劫。總八十
中劫合名大劫。成已住中二十中劫。初一唯
減。後一唯増。中間十八亦増亦減。又解。成壞
各別。雖同四十劫依業勝劣。感果成壞。竝
問此意。故婆沙百十六初右曰。問。此業取一
劫壽果爲是何劫。有説成劫。有説壞劫。有
説大劫。如是説者中劫。又十右有四説。中劫
爲初有説。大劫爲評家。所釋異故
十七左論曰四大半中劫 雜心論具對量。
應出此。彼第二二十六左曰。人間五十歳爲四
天王一日一夜。如是日月歳數。四天王壽五
百歳。人間九百萬歳是四天王五百爲
一日一夜。其數同
是等活地
獄一日一夜。即以是月歳等活地獄壽五百
歳。人間百歳爲三十三天一日夜。三十三天
壽千歳 黒繩地獄人間三億六百萬歳
千萬
爲億故更云六百
萬也。下此同
爲一日夜。壽千歳。炎摩天以
人間二百歳爲一日夜。二千歳。衆合地獄
以人間十四億四百萬歳爲一日夜。二千
歳。兜率天以人間四百歳爲日夜。壽四千
歳。呼地獄以人間以五十七億六百萬歳爲
日夜。壽四千歳 化樂天以人間八百歳爲
日夜。壽八千歳。大呼地獄以人間二百三十
億四百萬歳爲日夜。壽八千年。他化自在
以人間以千六百歳爲一日夜。壽一萬六千
歳。熱大地獄以人間九百二十一億六百萬
歳爲日夜。壽一萬六千歳。衆熱大地獄壽半
劫。無擇大地獄壽一劫取要
十八右無間地獄壽一中劫 解一中劫諸師
紛冗。各立理證。難取定正。今先叙正義。後
辨諸家。莫厭煩文。先叙正義者。是二十劫
爲一劫。何者。前六地獄對六欲天。下極熱。
無間亦應對梵衆。梵輔二天。彼既半劫與
一劫。今亦其數等。理必應然。亦復以彼梵
衆。梵輔半劫一劫爲一日夜。其壽是半劫
與一劫。是亦理豈不爾。若不爾唯約人間
二十劫者。應劣於炎熱地獄故。問。二十
爲中劫有證耶。答。中劫名廣。次上論曰
二十中劫。六十中劫。四十中劫。又一増減爲
中劫。今依理以取二十中劫。次辨諸家
者。大乘亦同。瑜伽第四曰。極熱半劫。無間一
劫。窺基劫頌曰。無間有情一増減。龍王壽報
亦同爾。普光二十
一右
意亦爾。曰佛經中或説一
中劫爲一劫。如無間果雖非當釋云一中
劫。[光意準記十八
(四左)引立世論述釋世友
説者。單一増一減爲中劫也
麟云。有説神泰但一
増減也。彼以論文言八十中劫爲大劫故。
故言一増減爲一中也。惠暉云。無間中劫
全者。取一増一減爲中劫。此疏言二十増
減。不知有何憑。准立世經。如調達第九減
劫人壽百歳時入地獄。至第十減劫人壽四
百歳時生人中得獨覺覺。由不滿一増減
也。皡云。理全不爾也。人間一増減纔一百五
十九億九萬八千歳。豈言少於第六炎熱地
獄壽量。彼以人間九百二十一億千萬
爲億
百萬歳爲晝夜。壽一萬六千故。彼八十中劫
言非成證。彼婆沙劫爲三種。謂一中間劫。
二成壞劫。三大劫。不立小劫名。於中間亦
開増與減増減三種。最初一増爲増。次一
減爲減。後十八増減爲増減。此二十成壞中
間故云中間劫。寄此二十以立成壞空各
二十劫量。故云二十中劫。亦云四十中劫。
云六十中劫。亦云八十中劫。非謂中劫名
必是一増減。亦復調達事全非誠證。何者
彼唯證一増減名爲一劫。非無間壽必是一
中劫一増減。故彼立世論第九初右小三災品
云。世尊説。一小劫名爲一劫。二十小劫亦
爲一劫。四十小劫亦名爲一劫。六十小劫亦
名一劫。八十小劫亦爲一大劫此中單大小對
無中名也
云何一小劫名爲一劫。是時提婆達多比丘
住地獄中。受熱業報。佛世尊説住壽一劫。
如是一小劫名一劫。第十初右大三災品亦
爾。是全非證。故婆沙百十六初右釋此業能
取一劫壽果文有四説。第四如是説者云。
此是中劫。由彼亦有不盡中劫而得脱故。
如毘那耶説。提婆達多當於人壽四百歳時
來生人中。必定當證獨覺菩提。舍利子等
所不能及。此文標中劫。以彼調達證不
盡。何引調達判無間極長壽。正理三十四
十三右曰。此必無間中經一中劫受極重苦。
餘道不必生無間。然此不經一大劫者。欲
界無有此壽量故。一中劫時亦不滿足。經
説。天授人壽四萬歳時來生人中。證獨覺菩
提故。然不違背壽一劫言。一劫少分中立一
劫名故。現有一分亦立全名。如此日我有
障礙。或如説言賊燒村等。此正理文對無
大劫云一中劫。可知是若一増減者。應言
二十中劫無也。又提婆事反會約別得總
名。思之。以有此理。横川唐決云。由此
名許一増一減者。即違地獄壽次第増。何
者。一増一減齊都率二生。都率二生齊號呼
二日。所以知者。第九減劫壽百歳時。佛滅
二二年彌勒生都率。第十減劫壽八萬歳時。
盡彼天壽下生閻浮新婆沙百三十五(七紙左)
説二佛中間云五十七倶
胝六十百千歳。即
當都率一期壽
二佛中間有一増減劫小分。
以之推之。一増一減當都率二生。號呼二
日。由此不應以一増減爲無間壽。若爾者
豈號呼二日齊無間一期壽進退有疑欲聞
決斷已上又圓暉釋無間一中劫云二十増
減。此最順理爲得矣。又諸師皆同以人中
増減劫直爲無間數。是亦不思八大地獄
次第一日夜増之法式而已。問。調達事
非無間定壽者有何證。答。立世論第七
十七右壽量品曰。人二萬歳。阿毘獄爲一日
夜。或百年或千年。或多年受業果。是中最
極長者一劫壽命。又第八十六右阿毘獄品。此
中罪人壽命一劫。乃至半劫。乃至不定。問。無
間以梵輔一期一劫爲一日夜。而一中劫
壽。何故立世云人間二萬歳爲一日夜。答。
等活地獄尚以人九百八歳如雜心
已引
爲一日
夜。無間爲如二萬。而説二萬者。且爲顯
示八大地獄長短差別。非實日夜。如毘婆沙
百十三
(九右)
云相抱等顯時量差別。又解。誦者
誤也。有人云。提婆是權者不成無間壽
證。故入大乘論下云。提婆達多是大賓伽羅
菩薩。爲遮衆生起逆罪故現作二業。墮於
地獄。大方便佛報恩經四二十
一左
曰。如來即遣
阿難往到地獄問訊提婆達多。苦可忍不
○答曰。我處阿鼻地獄猶如比丘入三禪
已上今皡云。此説不爾也。設權者權必引
實。權若虚。實何可度。亦復唯大乘經論不
能針於小乘矣。頌疏冠註云。止觀輔行。
統紀等引新婆沙二十増減爲一中劫。未
詳所據矣。今詳。毘曇第九説意二十増減
爲一中劫。與此論異已上此辨竝無稽妄談
令初歩迷倒。須擧本説以表其眞正。輔行
一之一
十一左
曰。倶舍十二
(三右)
等論。多以二十増減爲
一中劫。八十増減爲一大劫。私記一本四左
云。倶舍等論多等者。問。彼論一増減名一中
劫非二十也。答。論十二(二
右)頌
云應知有四劫。
謂壞成中大。此中劫者約二十増減明之。
故云二十名中劫也。四劫中一。故云一中
劫也。若依婆沙以一住劫名中間劫。此文
豈云引婆沙。又統紀三十四十五左明無間
地獄量。雖引阿毘曇。倶舍。成實薩婆多論。
長含。觀佛經等。而無有新婆沙。豈非無稽。
又阿毘曇第九。二十爲中劫者。如先擧文。
彼第九初右第十初右竝説五種劫。而竝唯大
小相望無一字中言。誰不爲是妄談
十八右世尊寄喩地獄壽量 長含第十九
十六右地獄品云。譬如有篅受六十四斛滿
中胡摩云云超世經四七左曰。譬憍薩羅國中
二十佉羅迦子註云。佉羅迦
者此言二十斛
烏摩膏滿不&T019657;
平等云云起世因本四八左全如光引。樓炭二
十三右曰。譬如百二十斛四斗篅滿中芥子
等云云。囀音不同。誦者異得解差別致
如是別。然彼皆約十大地獄。而不言寒苦。
還言猛焔熾盛等。雜含四十八十三右云。當
爲汝説譬。如&T025632;薩羅國。四斗爲一阿羅。四
阿羅爲一獨篭那即一斛
六斗
十六獨篭那爲一
闇摩那即二十四
斛四斗
十六闍摩那爲一摩尼即三
百九
十斛
三斗
二十摩尼爲一佉梨即七千八
百八十斛
二十佉梨
爲一倉即一萬五千
六百十六斛
滿中芥子若有人百年
取一芥子。芥子盡阿浮陀地獄壽猶故不盡。
如是二十阿浮陀壽等一尼羅浮陀壽。二十
尼羅浮陀壽。等一阿吒吒壽。二十阿吒吒壽。
等一阿波波壽。二十阿波波壽等一阿休休
壽。二十阿休休壽等一優婆羅壽。二十優婆
羅壽等一鉢曇摩壽。二十鉢曇摩壽等一摩
訶鉢曇摩壽等云云皆後後二十倍而約八大
地獄。而不説寒苦也。光意偏依起世因本
經二十斛文。一斛爲伽梨。二十斛爲婆訶

而非眞諦。竝未詳悉。何者。起世經子註
曰。佉羅迦者此言二十斛。此佉梨積二十
即四百斛爲佉梨二十。婆訶入四百斛之
器。長含云篅受六十四斛。樓炭云百二十
斛四斗。雜含七千八百八十斛。何依一文自
定度量。而得非西天生國已知度量説。同
本異譯四經有如是之異。如此金與大魚
呉服三種尺不同。又智論十三云六十斛
胡麻
謂住覩史皆無中夭 且擧八類攝餘。與
五之十
一左
倶非害差別。光記三解第三最爲定。
瑜倫二上八左云。若小乘説云。一切三界皆
有中夭。唯除欝單越。無想天。最後身菩薩。
今此文雖不説最後身菩薩無中夭事。理
必應有。故下文云。非自害非他害者。一切
那落迦乃至住最後身菩薩。然依大乘。最
後身菩薩多據化相。非實後身。若依實者。
初地已上即無中夭。何須遠説後菩薩無
中夭耶。故知下文説彼後身菩薩無中夭
者。是權非實。故此不論
  文化三丙寅年五月十日於江戸深川靈
巖寺山内智燈寮講此十一卷畢
 快道林常 
阿毘達磨倶舍論法義卷第十一


阿毘達磨倶舍論卷第十二法義
 豐山上毛沙門快道記 
  分別世品第三之五舊論九(六右)正理三
十二(初)顯宗十七(四右)
初右二量不同三極少量 生後爲二。初總。
後前二下別。然光後解此二等二句屬別生

論曰分析爲色極少 舊論。正理。顯宗及
雜心與明本竝如今。光記。頌疏從手作折。
今云從手非也。析思積切。音錫。説文破木
也。一曰折也。又分也。琳音五十一九左云。分
析者析分也。折之刹切。音逝。抝也。斷也。又
折中也。又曲也。又挫也。又止也。又毀也。全
非今意。形音相近。諸教多差須辨。極微
諸宗執計各別。成唯識疏二本三右曰。經部十
處麁假細實。大乘世俗麁實細假。薩婆多等
麁細倶實。一説部等麁細倶假。二十唯識論
五左曰如是外境或應是一。如勝論者執有
分色或應是多。如執實有衆多極微各別
爲境。或應多極微和合或和集。初勝論外道
所立。九實中四大有極微。諸法能造體常兩
兩合生子孫微等。次極微各別古薩婆多。次
和合經部。後和集新薩婆多正理師。彼疏
三右曰。薩婆多意説。如色處等體是多法
爲眼識境。所以者何。其一一極微體是實有
合成阿耨。五識既縁實法爲境故。故不縁
阿耨已上。故處等爲眼等識境時。其實極微
一一各別爲境。不縁假故。有實體能生識
故。經部師實有極微非五識境。五識上無極
微相故。此七合成成阿耨色。以上麁顯體
雖是假。五識上有此相故爲五識境。一一
實微既不縁著。故須和合成一麁假五識方
縁。其正理師恐違自宗。眼識五識不縁假
法異於經部。若順於古。即有五識之上無
微相。故非所縁失。遂復説言。色等諸法各
有多相。於中一分是現量境故。諸極微相資
各有一和集相。此相實有各能發生似己相
識。故與五識爲所縁縁。了義燈二本三十
九左
曰。
問。新古二薩婆多極微成麁有何差別。答。
且古薩婆多以七極微成其麁相。由彼相
近似成一相。據實七微各各自成麁相。不
説相資。若新薩婆多。其七極微同聚相近相
資與力各各成其大相。不以相似合相方
始成麁乃至且有宗云。以七極微成一拏
色。然不渉入。各各相去一微能所倶實。即
從拏色始五識得。若一一微唯意識得。非
五識境。經部所縁五識境同有部説。然能成
七微是實。所成拏色是假。又極微假實四句
分別。一麁假細實經部師。二麁實細假大乘
極微法處所攝是假想立故。三麁細倶實薩
婆多。四麁細倶假一説。説假等。又有四句。
麁細倶假一説部。倶實有部。倶句説假及出
世。倶非即勝辨勝義諦已上如是正理師改
古宗。故受新薩婆多名。正理三十二三右云。
然許極微略有二種。一實。二假實。謂極成色
等自相。於和集位是改之
詞也
現量所得。假由分
析比量所知。謂聚色中以惠漸析至最極
位。然後於中辨色聲等極微差別。此析所
至名假極微。令惠尋思極生喜故。又第四
十左至
十六左
廣破經部五識依縁非實有立自極
微和集義。新古差別應知
初左如説瞿名 根品五之十
九右
已具説。正理。顯
宗如説掉名。舊論如伊短音。色極少者。
光五五九右三釋。第二爲正。初後非也。寶五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