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正蔵検索


punctuation    Hangul    Eng   

Citation style A:
Citation style B:
()
Citation style C:
()
Citation style D:
()
TextNo.
Vol.
Page

  INBUDS
INBUDS(Bibliographic Database)
  Digital Dictionary of Buddhism
電子佛教辭典
パスワードがない場合は「guest」でログインしてください。
Users who do not have a password can log in with the userID "guest".

本文をドラッグして選択するとDDBの見出し語検索結果が表示されます。

Select a portion of the text by dragging your mouse to view all terms in the text contained in the DDB. ・

Password Access Policies

倶舍論本義抄 (No. 2249_ 宗性撰 ) in Vol. 63

[First] [Prev+100] [Prev] 687 688 689 690 691 692 693 694 695 696 697 698 699 700 701 702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

無礙智爲體。何可爲違文哉
尋云。見光法師解釋。答盡無生智。此中何故
不言現修之問。作三解釋之中。第二釋云。
又解。盡無生智前已論故。今者所明云起餘
此釋意。遊觀位。盡無生智。起不起如何」
答。此釋意。遊觀位盡無生智不現起之歟。
所以然者。論上文。於盡無生智現修位擧
四。所謂斷惑解脱道勝進道位。是一位。練
根解脱道勝進道位。是二位。雜修靜慮勝進
道位。是三位。修通勝進道位。是四位。盡無生
智現修位。分不過此四位。此四位。盡無生
智現前位。十智現修。未來修相已説之故。聖
起餘功徳者。説前已説之外功徳故。此中
不云盡無生智現修爲言故此釋意。不許遊
觀位盡無生智。現修之義也
重難云。上説盡無生智者。彼二智十智之隨
一故。述斷惑練根雜修之通之四位。被現修
得修之相許也。全無立盡無生智現起之一
箇位。而述彼位現未來修之相。若爾何聖起
餘功徳者。盡無生智餘功徳可心得哉。若
如此了簡者。四諦智。法智。類智。現前位。現
未來修之相上。已顯之了。聖起餘功徳者。
可云彼四諦智等外功徳哉。彼若不爾者。
是何爾哉 答。盡無生智。雖十智隨一。是四
諦智。法類智所成之一箇功徳。而不似四諦
法類智。非餘智所成故。彼盡無生智上四位
現修旨述畢。即盡無生智現前位修智相顯
畢。此外指餘功徳。定可盡無生智外。於四
諦法類智者。別非餘智所成。一箇功徳故。
餘功徳之言。不可云四諦法類智外功徳




倶舍論第二十七卷抄
  問題
問。論文云。如是已辨諸智差別。智所成徳
  今當顯示爾者。能成智與所成徳。其體
同可言耶
問。頌文云。贍部男佛身爾者。光法師如何
  釋之耶
問。當處付明佛十力相。且初處非處智力一
  種。與後業異熟智力等九種。彼此相望時。
爲開合爲異。爲當作用各別可云耶
問。光法師釋根上下智力。根言作二解釋。
  爾者。第二釋意。云何釋之耶
問。於死生智力根本。攝天耳通可云耶
問。以天眼・他心・宿住・漏盡四通爲十力攝
  可云耶
問。宿住隨念智力通四念住可云耶
問。死生智力通四念住可云耶
問。論文云。如舍利子捨求度人。不能觀
  智鷹所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等
者。*智過去八萬劫事者。爲宿住通力。爲
當願智力可云耶
問。論文云。如舍利子捨求度人。不能觀
  知鷹所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等爾者。
知未來八萬劫事者。爲死生智力。爲當
願智力可云耶
問。於聲聞乘人。有二生得脱類可云耶
問。論中明如來身力相擧三師異説。爾者。
  以何説爲正判耶
問。論中明身力體。擧二師異説。爾者。初師
  意如何釋之耶
問。論中明身力體。擧二師異説。爾者。第二
  師意如何釋之耶
問。光法師釋如是身力觸處爲性。謂所觸
  中大種差別論文。作或云有宗義。或云經
部義。二解釋。爾者。何釋爲正判耶
問。今論意判四無畏以何爲體耶
問。光法師解理實無畏是智所成。不應説
  言體即是智云論文。作二解釋。爾者。第
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問。諸佛因位必修百大劫行可云耶
問。諸佛利他益必同可云耶
問。論文云。如來三種圓徳爾者。如何烈之
  耶
問。光法師釋智圓徳中一切智一切種智不
  同。作三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

問。論文云。斷圓徳有四種。一一切煩惱斷。
  二一切定障斷。三畢竟斷。四再習斷
者。光法師意。一切煩惱斷者。爲唯限自
性斷。爲當通縁縛斷可云耶
問。論文云。斷圓徳有四種。一一切煩惱斷。
  二一切定障斷等文爾者。今此定障體。光法
師云何釋之耶
問。論文云。斷圓徳有四種乃至二一切定障
  斷爾者。今此斷體。光法師如何釋之耶」
問。論文云。斷圓徳有四種乃至四幷習斷
  爾者。光法師意。於習氣有別體可云

問。論文云。斷圓徳有四種乃至四幷習斷
  爾者。光法師意。於今此斷。有別體可云

問。光法師當解釋中云。又准此中所明。斷徳
  通於二滅。或正斷徳唯是擇滅。若據兼
説。通非擇滅。此文斷徳據正及兼故通
二滅。前明斷徳。據正以論。故唯擇滅
者。於今此文中。爲有二釋。爲當如何
問。論中明威勢圓徳開二箇四種。爾者。初
  四種中第二圓徳。光法師如何釋之耶
問。論文云。彼恩圓徳亦有四種。謂令永解
  脱三惡趣生死。或能安置善趣三乘
者。於今此文開四種方。光法師如何釋
之耶
問。論中引薄伽梵所説頌云。若於佛福田。
  能殖少分善。初獲勝善趣。後必得涅槃
爾者。今此少分善者。指解脱分善根可
云耶
問。無諍智以第四靜慮爲所依所以。論家
  如何判之耶
問。無諍智所縁惑者。唯限有事惑可云耶」
問。無諍智所依定通下地可云耶
問。願智知無色界法可云耶
問。願智知未來事可云耶
問。當處付明法無礙解所縁境。且文身不
  詮義可云耶
問。今論意。法無礙解者。爲唯縁自地名等。
  爲當縁下地名等義可有之耶
問。論中明詞無礙解相云。縁方言詞立爲
  第三爾者。光法師如何釋之耶
問。論文云。詞此無礙解唯依二地。謂欲界初
  靜慮爾者。依二地所以。光法師如何釋
之耶
問。論中付明四無礙解相。且辨無礙解依
  地。云何判之耶
問。頌文云。義十六辨九。皆依一切地
  者。一切地者。爲指八近分八根本及中間
欲界。爲當除上八地近分幷中間禪。指餘
地可云耶
問。當處付明四無礙解相。且辨無礙解縁
  何境判耶
問。施設足論意。名等離語聲獨起可云耶」
問。論中明四無礙解加行擧二師異説。爾
  者。彼正不光法師如何判之耶
問。光法師釋但得必具四論文。引正理論
  有餘師云有無具得無理得一必令得
四説。爾者。正義可云耶



倶舍論第二十七卷抄
問。論文云。如是已辨諸智差別。智所成徳
今當顯示爾者。能成智與所成徳。其體同
可云耶 答。同不同二門可有之也 兩方。
若同者。既稱能成智。云所成徳。明知。其體
不同云事。若夫其體同者。何可分能所簡
智徳哉 若依之爾者。凡智所成之徳者。
不共佛法及共聖共凡之徳是也。而論中説
不共佛法之徳。或結力處非處十。業八除滅
道。定根解界九遍趣九或十。宿住死生俗。盡
六或十智。或述四無畏如次。初十二七力。
或判三念住念慧。或云大悲唯俗智擧共
聖共凡二徳云。謂無諍願智。無礙解等徳。無
爭世俗智乃至願智能遍縁。餘如無諍説。無
礙解有四。謂法義詞辨○法詞唯俗智○義
十六辨九乃至通六謂神境。天眼耳他心。宿住
漏盡通。解脱道惠攝。四俗他心五。漏盡通
如力若爾。能成之智・所成之徳。其體同云
事。偈頌之施設明鏡者歟
答。凡今宗意。談智品不過十智。以一切
智攝在十智中。而能成所成同以智爲體
倶以十智可爲其體也。約此門之時。
所成能成其體同云義。可有之也。然前後念
念不同。刹那體體各別也。何不云其體是
異哉。何況餘卷明十智之體故云明諸智
差別。當卷明十智之用故云明智所成徳。
然體不必具用故偏説智。用必具體故兼
説智。若爾。辨智體之邊是同。辨智用之邊
是異也。故於能成所成有同異二門也。其
體者。世法類四諦他心盡無生是也。然末云
有共不共等之徳用。其用者。於彼十智之
上有共不共等之徳用之旨成之。是當處
兩卷之不同也。如此得意之時。兩方之疑難
還爲二義之潤色者歟。重難云。披餘卷之
論判。或以十智約四道三道之門判之。或
以十智就斷惑練根之相談之或以十智
望雜修五通之義論之。皆是用門。更非體
門。何餘卷唯明體不明用之旨成之哉。當
卷雖明用門。以十智爲本。於其上説諸
徳故。其相不異餘卷之説 抑餘卷以體
爲正。當卷以用爲正之文在何耶。又體用
之不同如何 答。餘卷之説相偏明智體。更
不欲明智用。彼於四道三道等之施設者。
明十智成就不成就。及未來修之多少等之
時。非斷惑練根等之不同者。其相難顯。故
兼明之。全非正宗也。當卷之所説唯明智
用。更不欲明智體。彼於法類等之施設者。
爲明用以明體也。故是而非正。混而不可
致難勢 次於餘卷明體當卷明用之文
者。餘卷之初標聖慧忍非智。盡無生非見。
餘二有漏慧。皆智六見性。當卷標十八不共
法。謂佛十力等。誰上擧用下烈體可云哉。
自餘廣之委之。其旨必然也。雖凡體者目
自性。用者目功能。所謂暫十智之體性廣亘
三乘無學全。不限如來一人。而十八不共法
唯限佛果不通餘乘。如無諍願智四無礙
解唯限利根無學。不通鈍根無學。如漏盡
一通唯限三乘無學。不通一切有學。如五
通唯限離欲。不通未離凡聖。若爾。於體用
有差異云事必然也。何可疑之哉
又難云。如來成就十智者。其體是最勝也。獨
覺成就十智者。其體是漸劣也。聲聞成就十
智者。其體是最劣也。故於三乘所成就之功
徳有其勝劣。何以體性亘三乘。以功能
分三乘哉。准今此道理。用勝劣必依體勝
劣。如云用不離體。體不離用。若爾。體用
既一致也。何以體爲能成。以用爲所成可
云哉
答。此難尤可然。但法門之廢立非一准。或
約實義而談之。或約假説而論之。則難勢
之趣。約實義論之。故非今談答之趣。約假
説論之也。其假設門者。如來所得功徳者。
隨應一切悉超二乘凡夫之所得。如圓暉法
師判。雖佛功徳超過一切。然依類同故説
爲共。故無諍願智四無礙解等。全非三乘
共得之功徳。勝劣大各別故。況於異生所得
之五通哉。然而以三乘及異生所得功徳。隨
應名共聖共凡之徳。以三乘所得之功徳。
名共聖之徳。此則約實義之時。佛所得之
無諍願智等不共二乘。麟喩所得之無諍願
智等不共聲聞。聲聞所得之五通等不共
凡夫故也。爰以名相之同爲由。以五通等
名共凡之徳。以無諍願智四無礙解三明一
通等名共聖之徳。此則假施之分齊也。准
之思之。約實義考十智體性。三乘及凡夫
之所得是體體各別。雖勝劣不同。假施設之
時。三乘凡夫所應之十智。名相皆同故。宜
云共徳之智。故餘卷中約四道三道等。明
十智成就不成就。述彼修不修之時。雖十
智互相望論其不同。更無於一智之上判
三乘之差異。爰知餘卷之廢立者。佛所得俗
智與乃至異生所得俗智是同。佛所得法智
與乃至聲聞所得法智是同。乃至佛所得盡
智與二乘所得盡智是同。佛所得無生智與
麟喩及利根聲聞所得無生智是同之旨顯
之也。此則顯以十智爲體之義故也。當卷
之廢立者。十智體三乘凡夫隨應雖是同。
於其用者。非無差異。所謂於十智體之上
各暫分三品功用。一者上品。不共佛法是也。
二者中品。共聖徳是也。三者下品。共凡徳是
也。若爾。以十智爲能成體。以不共佛法等
爲所成徳云事炳然也
又難云。體本無差別。用始有差別者。是以
實相爲體。以諸法爲用之宗之所談也。今
宗體用倶各各別別也。何成今義哉
答。凡雖談三世實有之旨。於過未者有體
無用。於現在者體用倶有也若爾。於過未
雖有體既無用故。如無差別。於現在有
用故。於體亦有差別。以之思之。何不許
體無差別用有差別之義哉。況當部宗談
四大種之時。有體増・用増二家之中。用増
家是其正義也。而用増家意。於體者雖無
増減。於用者有増減之旨存之。豈不爲今
例證哉
一義云。當處兩卷雖同明十智體用。餘卷
明因位十智故。顯體隱用。體順因用順果
故。當卷明果位十智故。顯用隱體。用順果
體順因故。以之爲兩卷之異。然用是徳也。
徳是果也。又因是能成。果是所成也。其旨
炳然也可思之
尋云。只云徳與云功徳差異如何
答。只云徳者。指果用之當相。云功徳者。
借因體之名置果用之上云爾也。所以然
者。爲欲顯此果用酬因依體之理也。功者
力也可思之
一義云。以事爲體爲因爲結成。瓶衣爲用
爲果爲所成。以之爲例。可測智徳兩法
也。重意云。於智徳二法之上。各自分體用
因果之義非無之。然而今智徳相對論之
故非疑。況以總合爲所成。以別離爲結
成。可思之。加之。立名既異也。是其證也。雖
有衆義。以後義爲勝。但前之義不可遮

問。頌文云。贍部男佛身爾者。光法師如何
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之以一句。依處
依身付之。後有菩薩生贍部州受男
身。著金剛座成正覺者。出處處之論判。是
以或結。從修妙相業。菩薩得定名。生善趣
貴家。具男念堅因或云。唯此州中有金剛
座。上窮地際下據金輪。一切菩薩將登正
覺。皆座此座上起金剛定。以無餘依及餘
處所有堅固力能持此故取要之偈頌中。
何可煩置贍部男之言哉。就中云謂佛十
力等之時。十力以佛身爲所依云事。已明
也。寧可重安佛身之語哉。何況上問起之
中。唯云旦佛十力相別云何。唯問功徳體
相。不問依處依身如何
答。粗案。六百行之偈頌。未見佛果依身在
南州之文。幷彼依身爲男身之文。設雖爲
取要之偈頌。何不説之哉。彼於唯此州中
有金剛座等文者。是長行之説故。全不足
爲病。於生善趣貴家。具界念堅固之偈頌
者。述因位百大劫間之相貌故爾也。何爲
違文哉。若爾。今説不共法之時。頌贍部男。
何足爲疑哉。次於謂佛十力等之佛之言
者。是顯果位。非指依身。更不可指繁重
之難。次於且佛十力相別云何之問者。設
雖問外轉勢頌之。更不可有苦。諸經論中
有其例故。又設雖問意廣含。依處依身故。
頌答中明之旨成之。可有何相違哉。相別
云何之言。未限一事故。可思之
問。當處付明佛十力相。旦初處非處智力一
種。與後業異熟智力等九種。彼此相望時。
爲開合爲異。爲當作用各別可云耶 答。
開合差異可云也 兩方。若開合差異者。凡
如來之衆徳皆對諸境施功能。設雖十力。
何不對十種境施十種徳哉。是以如四無
畏。酬答梵士沙門等之四種外難。如三念
住。縁順違倶三種有情。住正念正知相例
可同。何況若強以開合爲異者。宜立初一
種不立餘九種。或可開餘九種不用初
一種。十力之廢立量非無用哉 若依之爾
者。光法師所引顯宗論中。以開合爲異。立
十力功徳如何
答。凡十力者。是十智之體。非十智所成之身
語二業等。故十力中悉所案智之稱也。而
初處非處智力正以十智爲體。而知一切
法之上處非處之道理故。則得其名。若爾。
業異熟智力等九種。皆攝在第一智力中故。
處非處智力之外。有餘業異熟智力等之作
用之義。全不可有之。然開出餘九種智力
者。只云處非處智之時。其相不顯了故。爲
令其相分明也。故光法師所引顯宗論第三
十六云。知一切法自性功能理定是有。名爲
處智。知一切法自性功能理定非有。名非處
智。此智通縁情非情境。與一切智皆不相
違。恐於略説少功難悟。故復此中折出餘
文意顯也。但於如來衆徳對諸境施
功能云難者。云處非處智力之時。總於一
切法顯能縁智之功能。云業異熟智力之
時。唯於業果法顯能縁智之功能。乃至云
漏盡智力之時。唯於漏盡及漏盡身顯能
縁智之功能。若爾。縁總別境之諸智。各各
對總別境。顯自功能。何於十種智力可有
從然之類哉。次於四無畏之例難者。如來
擧無滯語言。説諸法覺知之相。暢漏盡證
明之旨。杜煩惱障難之義。唱修道出苦之
理。是皆智所成之徳。全非能成智之體。何
爲相例哉。或初正等覺無畏與後漏永盡無
畏等。亦是開合爲異。云正等覺無畏之時。
攝漏永盡等無畏故。然約無畏之外立後三
無畏者。從初一開後三故也所以然者。
云能發智之時。述初・十・二・七力。正等覺無
畏以處非處智力爲體。乃至説出苦道無畏
以遍行智力爲體能發智既爾也。所發語
豈不爾哉。次於三念住之例難者。彼縁順
違倶之三境故能縁智亦各別也。更不可
准例
一義云。處非處智力唯縁一切法之上處非
處之道理。不縁彼事。餘九種智力各各隨
應縁彼事相。不縁其道理。故第一與餘九。
作用全各別也。但於顯宗論之説者。彼爲
遣今論之説相故。故云故復此中折出餘
九也
難云。處非處智力若不縁諸法事相者。何
於各各諸法知處非處之理哉
答。加行縁事。根本縁理。何相違可有之哉」
又難云。佛不用加行。云何
答。佛不用加行者。約大都。亦曾二乘之
意也。依法用加行之義可有之也。所謂欲
入滅定之時。豈不用想心微細心及微微
心直入滅定哉
問。論中明如來身力相。擧三師異説。爾者。
以何説爲正判耶 進云。論中述於所説
中唯多應理。以第三大徳法救之説爲正
 付之。披倶舍一部之始末勘。大徳法救之
所説。多是爲不正義。是以論心所多少之
時。存三大地法之義。無表及命根假實之時。
同述假立之旨。談中有住時之時。説生縁
未合中有恒存。明三世相之時。成轉變之
義。同數論之計。何今至論如來身力之門。
忽可以彼説關正義哉。何況以初二之説
擧偈頌之中。結身那羅延力。或節節皆然。
於法救之説者。全無頌之。三師之正不。其
旨炳然者歟。如何
答。凡至如大徳之集如來所説之苦無常頌。
以與衆生除樂常見之病。苦空無我頌與
衆生除我我所之病。願行殆等菩薩之化
道。法救之稱號誰輕之哉。就中爲四種薩
婆多之第一。備大毘婆沙會之證誠。有部之
爲有部。何非彼法基哉。爰談如來身力之
時。論中擧三師異説。第一師云。佛生身力
等那羅延則釋身那羅延力之頌。第二師
之有餘師言。佛身支節一一皆具那羅延力
則釋或節節皆然之頌。今此二師之説。倶
存於如來身力有邊量之義。全不違道理。
第三之大徳法救説。諸如來身力無邊。猶如
心力。若異此者。則諸佛身應不能持無邊
心力既存道理。尤足爲正義。故光法師
釋云。於所説中唯多應理者。上來總有三
種説如來身力。論主評取法救所説故。言
於三説中唯多應理。正理・顯宗亦同此説
但於今論處處説者。爲顯義多途。尊者
法救於婆沙會中。擧違有宗本義之説。今
論隨而爲立正義故。引彼擧之。以邪義
少相父。爲由勿疑正義。次於偈頌中不擧
之云難者。初二師之説爲有宗之本義。故
偈頌中擧之。法救之説非本義。故偈頌中
不擧之可云也。豈無其謂哉 例如餘處論
中。以互爲果釋倶有因者。有宗之古義故。
偈頌中擧之。以同一果釋倶有因者。非有
宗之古義故。不擧之偈頌中。然論主以同
一果釋倶有因。是順理之旨顯之也
重難云。佛者覺也。覺者在心非身。而十力
等是心品非身體。心力設雖無邊。身力何
可無邊哉
答。欲色二界人者。以色身爲所依能發起
心品。所依色身若劣之時。能依心品隨而是
劣也。例如以肉眼爲所依之眼識。不能
縁被障細遠色。以天眼爲所依之眼識。
能縁被障細遠色。加之。餘處論中云。唯此
州中有金剛座。上窮地際下據金輪。一切
菩薩將登正覺。皆座此座上起金剛喩定。
以無餘依及餘處所有堅固力能此故
例可思之
尋云唯多道理之多言如何
答。顯無量無邊義也
問。論中明身力體。擧二師異説。爾者。初師
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論中出初師之説
云。如是身力觸處爲性。謂所觸中大種差別
付之。今此師意云。有一類勝大種得
力之稱也。凡建立大種者。爲造所造色
也。而有不造所造色之一類大種云事。豈
不違極成之道理哉。是以婆沙論中云。以
非現在大種無果故如何
答。凡身力者。欲色界有情之所成就也。故
是色法非非色被得。於色法中。非五根四
境及無表色云事。亦理在絶言。若爾以觸
處爲身力體云事必然。故所結此觸處爲
性也。而於觸處能造所造相分。其今此初
師意云。以能造大種爲身力體。然五根四
境及輕重滑澁冷飢渇等之能造大種。各各
皆造所造色故。其力羸劣也不可以之爲
身力體。故別建立不造所造色之一類勝
大種。則以之爲身力體爲言故光法師釋云。
此中多説。一説是所觸中大種差別。若大種
勝即名爲力。異餘大種故名差別但於
爲造所造色建立大種云難者。誠雖難
知。倩案此師意。一身倶生大種無量無邊
中。多方造所造色。少分不造所造色之類
有之可有何失哉爲言例如光法師餘處解
釋中。述等流既容現在獨住。異熟容有何
理能遮。於現在既有等流異熟二類大種獨
住之義。爲身力之大種於現在有獨住之
義。有何理可遮之哉。次於婆沙論文者。
從多分説之義。可成之也。所以然者。光
法師餘處解釋中。於別解脱初念倶生大種。
作一具二具多具之三解之中之有二具大
種云第二釋意。會今此婆沙文。云從多分
説故。云據造有對故之二釋亦作之。其中
以從多分説故之會通憑誠證故也
重難云。今會婆沙文之趣。雖順光法師餘
處從多分説故之釋。違據造有對故之釋。
如何
答。從多分説故。據造有對故。已及二釋。
若爾。存從多分説故之釋之日。何以違
據造有對故之釋爲病哉
尋云。此師意。何以所造觸不爲身力體耶」
答。滑澁冷飢渇之非身力體。其理必然也。諸
論諸師不云以五種爲身力體。輕亦爾也。
於重者雖有異説不同 大種之是強故。不
存爲身力體歟
問。論中明身力體。擧二師異説。爾者第二
師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論中出第二師之
説云。有説。是造觸離七外別有 付之。
披餘處論判。或結觸十一爲性。或云觸界
中有二明知。輕重滑澁冷飢渇七種觸之
外無所造觸云事。離外別有云説。豈不殘
疑哉 若夫強有其體者。爲是大種所造。爲
非大種所造。若是大種所造者。有何大種
造之哉。若非大種所造者。何得云所造觸
哉。況婆沙論亦非現在所造色無因故之文。
如何可消之哉。若又輕重能造大種兼造之
者。所造觸互可爲倶有因。豈不招有對造
色展轉爲倶有因之過哉
光法師釋今此第二師之説云。有説。力
是所造觸 離七別有力觸。此非正義
爲不正義。何足立義通難哉
問。光法師釋如是身力觸處爲性。謂所觸
中大種差別論文。作或云有宗義。或云經部
義。二解釋。爾者。以何釋爲正判耶 進云。
光法師釋云。論主意朋經部。故叙彼宗。此
解似勝付之。依解釋案論文。述此觸
處爲性之頌文長行中。擧二師之説。而於
觸處中能造所造相分。初師簡所造取能
造。第二師簡能造取所造。此則大種造觸
對望互取捨之明知。二師説倶有宗義云
事。若夫初師之説是經部義非有宗義者。
宜偈頌之外設別義。既爲釋偈頌之一説。
寧可關經部之義哉。何況正見光法師所
引婆沙論之文。解身力體總擧五師異説。
而今論初師同婆沙初説。此論第二師説同
彼論第四説明知。取彼初説置此初師
云事。若爾。光法師以今論初師存經部宗
義。豈不違此等文理哉
答。偈頌中或云此上十七處。或云像實有
不成。或云感劫生天等或云後色起從
心等。此皆擧經部宗之義者。正出圓暉法
師之所判。若爾。此觸處爲性之頌文設雖
直擧經部義之旨成之。何強病之哉。況向1
頌文之時。更不云擧經部義。至長行擧
二師異説之中。先成初見是爲有宗之義
旨畢。剩設釋之時。以初師亦爲經部義之
由成之。何可背道理哉。就中彼部意以能
造觸許實有。以所造觸存假立。而初師既
云謂所觸中大種差別。豈不關經部之義
哉。但於故叙彼宗此解似勝之正不者。
雖文無簡別。採論主意判爾歟被得。何
爲強疑哉。次於今此初師當婆沙論初師
之説云難者。光法師初釋意則存此意。故
彼釋云。倶舍初説當婆沙初説至第二釋
始作是經部義云釋。可有何失哉
問。光法師釋根上下智力。根言作二解釋。
爾者。第二釋意。云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
第二釋云或目意等付之。凡根上下智
力者。目如來之知衆生利鈍之智品。尤可
目信等五根也。何可目意根等哉。是以初
釋意及顯宗論之説。以根之言目信等五
如何
答。云根上下智力之時。根之言專順信等
五根。故顯宗論則顯此意。述此中根名爲
目何法。謂目信等。光法師以此文爲依
憑作初釋云。知信等根上下差別名根上
下智力然而根之言未限信等。亦通意喜
樂捨三無漏等。故兼作此釋歟。然於此等
諸根非上下差別。何爲強疑哉
問。於死生智力根本。攝天耳通可云耶
進云。光法師所引顯宗論中。述神境天耳。設
在佛身。亦無大用故不名力。不攝之
付之。天眼通雖唯縁現在不縁未來。引
起縁未來之眷屬通故。名之死生智力。准
例思之。天耳通設雖縁現在不縁未來。若
引起能縁未來之眷屬通者。何不立死生
智之稱哉依之。廣考諸經之所説。或説若
佛不出世間。一切有情受大苦。即無人天。
雖惡趣但聞種種苦音聲。或云。八百眼功
徳。千二百耳功徳准此等之金言。天耳通
猶勝天眼通被得。而以天眼通號勝立死
生智力。以天耳通稱劣不立死生智力。豈
不違此等文理哉
答。此事雖非捨疑。誠所可思有之歟。所
謂眼根之見色。是方明故。後起意識隨而
明了也。耳根之聞聲。是暗昧故。後起意識
隨而昧劣也。天眼天耳之見色聞聲。准例而
可知者歟。如外書中云。千聞不如一見。良
以。天眼通前起照善根惡趣死此生彼之有
情。眷屬通後起知隨業所感勝劣醜好之異
熟。此是雖不聞聲。見道了之。天耳通雖
聞聲。不見色故。爲此之相不分明故。無
別建立眷屬通。仍所不立力也。但於一經
之説者雖不分明。宜亦云但見種種苦邪
相。然不云者。略故爾也。或影略之。次於一
經之説者。是他宗所依之經文。非當部所宗
之經説。何足會之哉。鼻舌身三根取被障
細遠之香味觸三境之旨談之。豈性相之所
談哉
問。以天眼・他心・宿住・漏盡四通爲十力攝
可云耶 答。可爲十力攝也 兩方。於爲
十力攝者。凡十力者。不共佛法之隨一也。而
彼天眼等四通者。爲共聖共凡之徳體。寧可
得相攝哉。是以披今論文云。十八不共法。
謂佛 力等乃至復有餘佛法。共餘聖異生
乃至通六謂神境・天眼・耳・他心・宿住・漏盡通
若依之爾者。光法師所引顯宗論中云。此
後三力即是三通以六通中此三殊勝。在無
學位立爲三明。在如來身亦名爲力乃至
不別説他心力者。義已攝在根等力中。以
他根等中有心心所故如此文者。十力中
攝天眼等四通如何
答。此事誠以難知。暫迴暗推。十力中前七
力。自元不共二乘凡夫故。得不共之稱。故
不足爲疑。於後三力及他心通者。雖爲
六通之攝。任圓暉法師雖佛功徳超過一
切。然依類同故説爲共之解釋。佛所得六
通既非二乘凡夫之境界。以何知者運身勝
解之二通 猶及他三千界。超二乘等之分
域況於意勢通哉。故神境一通宜云不共。
於天眼天耳二通者。横見聞無量世界。其
旨同前他心通等。於二乘等者。有上故不
知上心。有二千三千之堺畔故。不知三千
無數之人心。於如來者。無上故無不知上
心。二千三千堺畔故。知無數世界之人心。
於宿住死生之二通者。二乘等者竪知過未
八萬劫事。如來者知過未無量劫事。於横
竪既超二乘分齊。豈不得不共之稱哉。強
攝之爲十力之攝者。不共法中未明三世
及他心了達之智故。攝之十力以所爲不
共法之體也。又強攝之力者。爲滿大數
也。或約多分以爲不共之義。可有之也。
但於今此四通爲共聖共凡之徳云難者。
六通之時。雖爲共聖共凡之徳。既約用之
無礙改名於十力之上者。更不可致此難
勢。次於論文之前後者。併顯上所成之意
宜云誠證。何爲違文哉
問。宿住隨念智力通四念住可云耶
  此事至下帖可悉之。仍第二重等略之」
問。死生智力通四念住可云耶 進云。光
法師所引婆沙論中云。死生智力唯身念住
 付之。死生智力縁一切有情未來善惡二
趣苦樂等事。豈不通四念住哉。若夫強限
身念住者。寧可縁未來有情同分命根苦樂
憂喜等之事哉。若不縁云者。何得爲衆生
説未來事令生欣厭心哉
答。此事誠難測。然而暫可存通四念住之
義也。其旨則如難勢。但於進釋者。死生智
力以天眼通爲本。而引起縁未來之眷屬
通。以立其名故。眷屬通別縁四境之義有
之故。雖通四念住根本通唯縁現在有情
諸色故。約本以限身念住之旨成之也。故
今論中云。非天眼通能知此事。有別勝智。
是通眷屬。依聖身起。能如是知。是天眼通
力所引故。與通合立死生智名何可爲
相違哉
問。論文云。如舍利子捨求度人。不能觀
知鷹所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等爾者。
知過去八萬劫事者。爲宿住通力。爲當願
智力可云耶 答。雖有所可思。暫可存
願智力之義也 兩方。若宿住通力者。凡宿
住通者。唯縁曾所領受之境。不縁未曾
領受之境。如今論述諸所憶事。要曾領
受。憶淨居者。昔曾聞故。婆沙論云。雖未
曾見五淨居事。而曾聞故。亦能憶知。而彼
過去八萬劫鴿鳥之事者。全非身子尊曾所
領受之境。寧可云宿住通之所知哉。尤可
云願智之所知也。是以知未來八萬劫鴿
事者。由願智之力若依之爾者。光法
師所引智論中釋此事云。舍利弗即時入宿
命智三昧。觀見此鴿。從鴿中來。如是一・
二・三世乃至八萬大劫。常作鴿身。過是已
往不能復見如何
答。見今論當卷之下文偈頌。結願智能遍
縁。長行云。以願爲先。引妙智起。如願而
了。故名願智舊倶舍論第二十卷云。願智
亦如此。但縁一切境雜心論第六云。妙願
知亦在第四禪。是有漏依。三方不動者得
○如願而知故説願智。欲知而知。是其事
也。成實論第二十四云。願知者。於諸法中
無障礙知。名爲願知攝論十四云。論曰。
無功用無著無礙恒寂靜。釋曰。此中偈時。
願知於三世一切事欲知爲願○於三世
境如量能知准此等自部他部大小二論
之所説。願知能知爲無爲・漏無漏・過現當・
曾所受未曾受・自他身・情非情・色非色・心無
心・蘊處界・自共相等之境。都無所不知被
得。然身子生三洲爲第六種姓波羅蜜多
之聲聞。無諍願智・四無礙解・邊際定等之功
徳。悉成就之。而彼鴿鳥事。既非曾所領受
之境。尤起願智可知之也。若非願智者。
以何智可知之哉。然則知未來之時用願
智。知過去之時用宿命智。豈可然哉。其旨
且如一方之難勢。但於大智度論之説者。
誠以難知。倩案之靜測之。只是於知過去
事之願智之上。立宿命智之名被得。所以
然者。知過去之願知與宿住通。其相頗相
似故也是以披婆沙論百七十九卷。宿住隨
念智。與縁過去之願智。相對以顯其差異。
他心智與縁現在之願智。相對以顯其差
異。亦繁故不引之全文後學必悉之。若爾。
智論文非強相違者歟
重難云。若於知過去之願智之上。立宿住
隨念智之名者。宜於知未來之願智之上。
立死生智之名。既不爾。以知過去之智
名宿命智。以知未來之智名願智。明知。
宿住通直知過去鴿鳥事云事。如何 答死
生智是天眼通之眷屬。非六通之攝。既非根
本通故不以死生智之名立願智之上歟。
可思之
問。論文云。如舍利子捨求度人。不能觀
知鷹所逐鴿前後二際生多少等爾者。知
未來八萬劫事者。爲死生智力。爲當願智力
可云耶 答。是願智之力。非死生智之力
可云也 兩方。若死生智之力者。光法師
所引智度論中云。舍利弗即入願智三昧觀
見此鴿一・二・三世乃至八萬大劫未脱鴿
身。過是已往亦不能知如此文者。是願
智之力。非死生智之力若依之爾者。身
子既爲無學聖者。具足三明死生智明。除
未來際之愚。尤以死生智可知未來八萬
之鴿事。何可借願智之力哉。若夫強以願
智知之者。成就死生智。豈非無用哉
答。此事極有委曲。所謂死生智通與天眼
通合立故。必前起天眼通見被障細遠等
有情色身。然後起死生智以觀諸有情修因
感果善惡二趣死此生彼等事也。故若不
起天眼通者。更不可起死生智之義。其旨
必然也。而今身子親以肉眼見鴿鳥故。全
不及起天眼故。欲知此鴿鳥未來事之
時。直入邊際定終起願智照鴿鳥死此生
彼之相也。故智度論入願智三昧觀見此
鴿一・二・三世乃至八萬之決判存此道理。
尤是爲指南者歟。如此成之時。難勢更不
可來也
問。於聲聞乘人。有二生得脱類可云耶
答。不可有此類也 兩方。若有此義者。
披餘處之論判。偈頌結前順解脱分。速三
生解脱長行云極速三生方得解脱。謂初生
起順解脱分。第二生起順決擇分。第三生入
聖乃至得解脱無二生得脱之義之事。
誰可疑之哉。若依之爾者。聲聞之種類分
萬差。修行之長短非一准。何無此類可云
哉。是以初生起順解脱分。第二生斷欲界煩
惱依根本地順決擇分之人。今生何無入
聖得果之義哉。若許此義者。可有二生得
脱之類云事。其旨實炳然也。依之光法師今
解釋中。釋如舍利子捨求度人之論文。上
述。舍利子等觀知此人八萬劫來未種解
脱分善○後佛來見。度令出家。説法獲果
○佛告彼曰○定光如來○臨欲命終。欲
稱彼佛名號。忘而不憶。乃云南無城中欲
所迎者。即名種順解脱分善准今釋。無
央數劫之前。以稱南無爲順解脱分善根。
今遇釋尊起順決擇分入聖得果被得。若
爾。何不云聲聞乘中。二生得脱之類哉
答。凡極速三生極遲六十劫者。聲聞善根成
就圓滿之時量。法爾必然。不増不滅之道理
也。故光法師餘處解釋中云。聲聞三生。獨
覺四生。非要利根。亦通鈍根。若極利者。要
經六十要經百劫更不可疑之。但於聲
聞之種類非一准等之難者。上窮六十劫
下在三生。是其施設也。中間多少亦而可知
者歟。次於初生起解脱分第二生依根本
地趣決擇分等之難者。此則正理論餘處
文救云。若依根本起煗等者。必於前生已
起煗等故。不與前文相違。亦復無有減
三生失文意顯也。何及再釋哉。次於光
法師今解釋者。此亦光法師自問難之趣也。
故彼釋。彼亦曾起順決分善故。於今生入
聖獲果可有何相違哉
重難云。此人昔奉遇定光如來唱南無之
生。是解脱分一生也。今奉値釋迦如來得
聖果之生。是得脱之一生也。若爾。初後合
論。只是二生。更非三生。光法師何會之云
彼昔亦曾起順決擇分善哉。如何
答。昔初得順解脱分之生。與今入聖獲果
之生。其中間既過八萬劫及無量劫故。其昔
何不起順決擇分哉云推釋歟。尤難審定。
可尋之
尋云。既云聲聞極遲六十劫。何初得順解脱
分之後。經無央數劫入聖得果耶
答。此亦光法師之問答也。故疏主問。聲聞極
疾三生。極遲六十劫。如何八萬劫不入聖
耶。解云。三生六十據相續修。若有間斷無
妨多劫
問。今論意判四無畏以何爲體耶 進云。
頌文判四無畏如次。初十二七力。正等覺無
畏以十智爲體。漏永盡無畏以六智或十
智爲體。説障法無畏以八智爲體。説出苦
道無畏以九智或十智爲體付之。凡四
無畏者。如來對梵士沙門等。不怯懼他摧
破外難之功徳也。尤可以如來無滯之言
説爲其體。何以諸法類四諦等諸智爲體
可云哉。若夫強以智爲體者。爲言説之能
發故。宜以俗智爲體。更不可關無漏智
者哉。依之披長行之説云。理實無畏是智
所成。不應説言體即是智如何
答。偈頌雖擧唯以智爲體云師之説。至長
行出二師之説。初師則與偈頌是同。則可
有宗之本義。第二師則論主之正説也。難勢
所擧之文是也。故光法師釋此文云。理實
無畏至體即是智者。論主解。理實無畏是智
所成。智即是因。無畏即是果。不應説言實
體即是智文意顯也。何及再論哉。若爾。
進之釋既爲別師之説。勿以論主之正解
意難之。若以初師意通難勢者。無漏智
與無畏言説爲遠因等故。俗智與彼言
説爲遠因等起故。十智皆因等起之體也。
然於因之上立果之名故也。以智爲無畏
之體爲言歟。例如餘處論中云。應言如轉心
表成善等性。然非如彼見斷轉心修斷轉心
爲有漏也
重難云。餘處頌文云。無漏異熟非無漏智
豈遠因等起之攝哉 答。雖簡近因等起。不
簡遠因等起可云也
問。光法師解理實無畏是智所成。不應説
言體即是智之論文。作二解釋。爾者。第二
釋意如何判之耶 進云。又解。論主叙經部
解。離智有無畏體性。是何。正理若言離智
別有其體是何付之。今此論主之解意。
對上述故無畏名目諸智體。唯以智爲無
畏體之師。以顯以智所成之言説爲無畏
體云義也。尤是有宗之義。可非經部之説。
若夫強成經部宗之義者。彼部意存表業以
思爲體之旨。何可還簡智取語哉。若如此
者。與初師無有差異。寧云爲二説之不
同哉

問。諸佛利他益必同可云耶 進云。論中述
三由利他等究竟故。必同付之於諸佛壽
量既有多少不同。利益他隨而可不同。何
可判等究竟故哉
答。預諸佛化導聞聖教説者。必隨應證得
三乘菩提。更無空其益者。名之等究竟歟
被得。故光法師釋云。三由利他所化有情
等究竟故退見下論文云。如薄伽梵自説
頌曰。若於佛福田。能殖少分善。初獲勝善
趣。後必得涅槃若爾。勿就有情多少致
難勢矣
問。諸佛因位必修百大劫行可云耶 答。
必修之可云也 兩方。若必修之者。見今
論文。答諸佛相望法皆等不之問。偈頌結
由資糧法身利他佛相似。長行云。由三事
故諸佛皆等。一由資糧等圓滿故光法師
釋之云。由三事等。一由三無數劫福徳智
慧二種資糧等圓滿故如解釋者。雖必
修三祇行。不必修百劫行若夫必修之
者。何不與三祇修行同擧之哉
答。於百大劫修行者。雖自他部異論也。有
宗一家意與相好圓滿必修之是以披餘
處論文云。從修妙相業。菩薩得定名。生善
趣貴家。具界念堅固。贍部男對佛。佛思思所
成餘百劫方修。各百福嚴飾若夫有不修
之菩薩者。於果位可有相好不圓滿之。佛
豈圓滿徳本意哉。何況披同論判。述釋迦
菩薩超劫之相云。諸佛因中法應如是。唯
薄伽梵精進熾盛。能超九劫。九十一劫妙相
業成諸佛因中法應如是者。一切菩薩三
祇修行之後。修百大劫行。爲相好業。是法
不改之軌則也爲言餘文可知。但於光法師
今解釋者。三祇之行與百劫行。相望之時。
三祇是其本。百劫是其末也。所以然者。佛
果者。目智斷恩之三徳。以其智徳斷徳爲
自利之徳。以其恩徳爲利他徳。若無智慧
者。自利徳何得成乎。若無福徳者。利他徳
寧可具乎。而三祇之間專行福徳智慧二種
資糧。豈非菩薩根本之要路哉。餘處論判
中。述菩薩要經三劫無數修大福徳智慧
資糧六波羅蜜多百千苦行。方證無上正等
菩提。則此意也。於相好者。雖生儀智。凡情
之愛樂遂施。見者無厭之功用。更非自行化
他之直道。何比之福智之二門哉。故今擧
爲本之三祇修因。不云百大劫之行也。或
於三祇修行者。諸佛因中必終其功。更不
滅也。於相好業者。諸佛多分雖滿百大劫。
釋迦菩薩一人超九劫行九十一劫。滿不滿
不齊故。云由資糧法身利他佛相似之時。
不擧相好業也。或云由資糧法身。云一
由資糧之時。云資糧者自本指三祇之行。
不指百劫之行。何足爲疑哉
尋云。六度行者限三祇歟。通百劫歟
答。自初發心至最後身修之。如餘處論

問。論文云。如來三種圓徳爾者。如何烈之
 進云。論中云。一因圓徳。二果圓徳。三恩
圓徳付之。於第二第三兩種圓徳者。尤
可謂如來之所具。於初因圓徳者。是菩薩
之妙行。非果位之具徳。何乍表如來二徳
忽可烈因位之所行哉。若夫強烈之者。豈
不招因果雜亂之過哉
答。此事誠以難思。暫迴愚推云。凡圓徳者。
源目佛果之功徳。如餘處論判中云。佛無
一徳由加行得。暫起欲樂現在前時。一切
圓滿隨樂而起故。佛衆徳皆離染得。然以無
餘長時等之四修名圓徳者。於因之上立
果之名也。故以菩薩所行之四修名因圓
徳。而今擧如來所具三種圓徳之中。烈因
圓徳者。遵更取因體備果徳也。所以然
者。若不修因行者。不可得果徳。有果徳
者。依因行故也。重意云。圓徳之因故。因之
上立果之名。以名因圓徳。是一重依主釋
也。又因之圓徳故。果之上立因之名。以名
因圓徳。是第二重依主釋也。例如法之對
故。淨慧之上立法之名。以名對法。是一重
依主釋也。又對之法故。四諦涅槃之上立對
之名。以名對法。是第二重依主釋也。如此
得意之時。義通結成。難勢亦被遮
問。光法師釋智圓徳中一切智一切種智不
同。作三解釋。爾者。第二釋意如何釋之耶
 進云。解釋中云。或一切智知諸法自相。一
切種智知諸法共相 付之一切智形理。
一切種智形事者。大小常途之施設也。尤可
云一切智知諸法共相。一切種智知諸法
自相也。是以於初後兩釋者。存此旨
之緣一切法之無差別共相。故只云一切
智。不云一切種智。緣一切法之差別自相。
故名一切種智。不名一切智被得。例如不
知見修所斷諸境名諸冥。不知&MT04800;細差別
一切法名一切種冥。則可謂斷諸冥得一
切智。斷一切種冥得一切種智者哉
答。凡體順理用順事故。初釋意。以體用分
二智。第三釋意。正約理事以顯其差異。是
則約多分就大都如此判也。第二釋意。異
前後兩釋。以自共二相如次分一切智・一
切種智。此是設雖一切智。何隔事哉。設雖
一切種智。豈忘理哉爲言是以光法師餘處解
釋中云。迷自相迷共相。是染汚無知染汚
無知既迷事。不染無知豈知理哉。然則見
所斷中重迷惑。再修所斷惑。皆緣自相法
諸冥既迷自共。一切種冥何不爾哉。諸冥一
切種冥既爾也。一切智一切種智相翻而可
知。如此得意之時。第二釋意斯顯。諸難勢
悉被會者歟
問。論文云。斷圓徳有四種。一一切煩惱斷。
二一切定障斷。三畢竟斷。四幷習斷爾者。
光法師意。一切煩惱斷者。爲唯限自性斷。
爲當通緣縛斷可云耶 答。可通自性・緣
縛二斷也 兩方。若限自性斷者。一切煩
惱斷之言是廣。何限自性斷可云哉。是以
披光法師當解釋述今此四斷文之時。於
後三斷者。擧非擇滅爲其體。更無出緣縛
斷。還知。初一切煩惱斷攝自性緣縛二斷云
事。若夫不以緣縛斷攝初一切煩惱斷者。
何不彼攝後三斷哉。若依之爾者。光法師
餘處解釋之中。引今此四斷之文釋斷徳
相之時。作三解釋之中。第二・第三多釋之
意同。後三斷中皆唯擧擇滅不擧非擇滅。
定是初一斷唯攝自性斷無爲。後三斷兼攝
緣縛斷無爲歟被得。如何
答。既言一切煩惱斷。定是自性・緣縛二斷倶
可攝之被得。若夫唯限自性斷不通緣縛
斷者。一切之言如何可得之哉。是以光法
師今解釋中。於斷圓徳開四種之時。以擇
滅爲一切煩惱斷之體。以非擇滅爲一切
定障斷等之體。餘處解釋中。初釋意。總以一
切擇滅非擇滅爲斷徳之體。明知兩處所云
也。擇滅者不限自性斷無爲。兼取緣縛無
爲云事。若今此擇滅中唯攝自性斷不攝
緣縛斷者。於如來斷圓徳可有闕減之義。
若有闕減之義者。圓之言豈非無用哉。故
當卷之解釋云。二斷圓徳復四種。一一切煩
惱障斷得擇滅。二一切定障不染無知斷得
非擇滅。三即前二障斷已不退名畢竟斷。簡
異鈍根。四不但斷煩惱。幷煩惱習氣亦斷。
簡異二乘餘處之初釋云。斷徳從強擇滅
爲體。若據其兼通非擇滅。故不相違
當卷之一段與餘處之初釋。是開合之異也。
則當卷開餘處之斷徳以爲四斷。餘處合
當處之四斷以爲斷徳。所以有開合者。當
處對開餘處之智徳以爲四智故。開餘處
之斷徳以爲四斷也。餘處對合當處之四
智以爲智徳故。合當處之四斷以爲斷徳
也。又所以當處加圓之字。餘處略圓之字
者。當處顯擧衆徳而具之義故云圓。餘處
只談三徳不論衆德故不云圓也。次於
餘處第二・第三之兩釋者。其意異當處之一
段與餘處之初釋所謂不染無知障智徳。染
汚無知障斷徳故。斷不染無知則得智徳。
斷染汚無知則得斷徳也。然云其二無知
之斷其體不同也。不染無知斷以非擇滅
爲體。染汚無知斷以擇滅爲體。爰以斷
徳唯以擇滅爲體。不以非擇滅爲體云
事。此則依第一卷之論文會第二十七之
文也。故餘處第二・第三之釋云。又解。斷徳
唯以擇滅爲體。然有定障等擇滅不顯。定
障等若無。擇滅即顯。能顯斷故名斷圓徳。
又解。彼文四斷皆是擇滅。若煩惱斷是自性
斷・緣縛斷。若定障斷再習斷是緣縛斷。若畢
竟斷通自性斷・緣縛斷。第二釋意云。非只
不染無知及習氣障定根解脱等功徳。染汚
無知緣縛亦障定根解脱等功徳。故菩薩金
剛心位。非只斷不染無知。兼斷染汚無知。
故初盡智位。佛得勝定勝根勝解脱等之功
徳也。其中不染無知斷非擇滅之體。染汚無
知斷是斷徳體爲言第三釋意云前斷徳分爲
二斷。一自性斷。二緣縛斷也。二十七卷開四
斷顯二斷。具不具也爲言重意云。第二釋意
雖顯斷徳唯以擇滅爲體之義。未分自
生・緣縛二斷。第三釋意顯斷徳唯以擇滅
爲體之上。顯二斷不同示四斷通局也。如
此成之時。當處・餘處之廢立悉顯。兩方邊邊
之難勢皆被會乎
重難云。就當處・餘處之釋。疑端是多。然而
大都被會之。仍擱之。但不審之所未開者。
若於一切煩惱斷悉攝自性・緣縛二斷者。
於後三斷更不可攝緣縛斷若於後三斷
攝緣縛斷者。於初一斷不可攝緣縛斷
云事必然也。雖然有定障等擇滅不顯。定
障等若無。擇滅即顯之釋。甚難思。定障等是
不染無知之所攝。非染汚無知之所攝。何據
定障等有無。可論擇滅顯不顯哉。次以煩
惱縛用名定障根障等之事。甚不可。然煩
惱縛用是煩惱障。非定障等。又是染汚無知。
非不染無知。若以煩惱縛用爲定障等者。
煩惱障定障等而致混亂。染汚無知不染無
知方爲一致。豈非亂一宗之性相哉
答。緣縛斷之種類非一准。或在自相續・他
相續。或在色・不相應行。或在善・無&T047368;法。或
在心・心所法。其中以不染無知之上緣縛
斷。及習氣之上緣縛斷。隨應後三斷中攝
之。以其餘緣縛斷。總悉初一斷中攝之。何
爲強疑哉。次以煩惱體名煩惱障。以此之
上擇滅名自性斷。例之思之。以煩惱用之
縛勝定勝根勝解脱等名定障根障解脱障
等。以斷此障所得之擇滅名緣縛斷云
義。何無之哉。然此用是數習煩惱之氣分也。
豈不得云習氣哉。若爾。就有定障等擇
滅不顯。定障等若無。擇滅即顯之釋。何無
其謂哉。或以不染無知之上緣縛斷無爲
爲一切定障斷體。以習氣之上緣縛斷無爲
爲幷習斷體。又以煩惱之上自性斷無爲與
定障根障等之上緣縛斷無爲爲畢竟斷。以
習氣之上緣縛斷無爲爲幷習斷之義。可
有之也。次煩惱體不縛定根等。彼用能縛
之故。名之定障等。斷之得擇滅也不染無
知與習氣不縛。定根等不隱定根等故。雖
不斷之得擇滅。雖斷之不得擇滅之義
有之。名雖同義是異也。何可致混亂哉。又
能順餘處第二釋之文相者哉 此事重能
能可案之
問。論文云。斷圓徳有四種。一一切煩惱斷。
二一切定障斷爾者。今此定障體光法師如
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不染無知
付之。依光法師今解釋考餘處之定判云。
不染無知劣慧爲體准例思之。定障宜
以劣定爲體被得。何可判不染無知哉。
依之。正見下解釋云。此中亦應別説斷根
障等。言斷定障。影顯可知。以類同故。或
略不説若爾。今解釋非只背道理。專違
自定判。如何
答。凡慧心所可知諸境之法也。然劣慧不
知之故。名之無知。其體非煩惱故名不
染。故總名之不染無知也。故圓暉釋云。不
染無知劣慧爲體。三性門中。善・無&T047368;攝。體
非煩惱故名不染。於境不悟。稱曰無知
此是光法師餘處之定判之意也。故不染無
知是勝慧之障也。名勝慧於覺。覺是佛果也。
所以菩薩金剛心位斷不染無知。初盡智位
成佛果也。以之思之。定障者以劣慧爲
體。能障勝定。根障者以劣慧爲體。能障
勝定・信・進・念・慧。如此乃至劣勝解障勝勝
解。名之解脱障。及有心劣定障滅盡定慧。
名之解脱障。如此一切也。准例而可知。如
此一切之劣心心所。總以名習氣。故習氣
是廣。不染無知是狹。所障之勝慧是功徳之
最長。能障之不染無知是習氣中之最長也。
故今擧習氣之最長故。云不染無知。實非
定障之體也。定障與不染無知。其相相似。
類同故云定障不染無知也。則是擧二類。
更非擧一類。故光法師下解釋。爲顯此意。
判此中亦應別説斷根障等。言斷定障。
影顯可知。以類同故。或略不説也。若爾。
難勢還爲答之潤色者歟
問。論文云。斷圓徳有四種乃至二一切定障
爾者。今此斷體。光法師如何釋之耶
進云。解釋中云。非擇滅 付之。設雖定
障。設雖不染無知。宜帶緣縛斷無爲。尤以
擇滅爲體可云哉。是以光法師餘處所引正
理論中云。不染無知雖復三乘同斷。緣縛
依之。光法師同釋斷徳體之時。引當處四
斷之文作三解釋之中。第二・第三之釋意。
以緣縛斷無爲爲斷徳體云非擇滅之
釋。非只背文理。似違自定判。如何
答。光法師當處釋斷圓徳四種之一段。與
餘處釋斷徳體之初釋。同以擇滅非擇滅
爲其體。故當處四斷之體。隨應或是擇滅。
或是非擇滅也。其中云佛之斷定障不染無
知等之時。約非擇滅談之。不約緣縛斷
論之。所以然者。約緣縛斷論之時。三乘
皆斷之故。佛徳未顯。約非擇滅云之時。如
來獨得非擇滅故。佛徳斯顯。故今明斷圓
徳四種之時。出一切定障斷體用非擇滅。
尤有其謂者歟。如此得意之時。光法師餘
處所引正理論文自被會者歟。彼二乘中於
金剛心位。於不染無知少分得非擇之類。
雖有之。是少分非全分。故餘處解釋中云。
不染無知。右菩薩三無數劫隨位漸斷。至金
剛喩定方總斷盡。若二乘等雖有分斷。而
非斷盡但於光法師餘處第二第三之釋
者。自本異當處之一段與餘處之初釋。成
四斷體唯限擇滅不通非擇滅之旨故云
爾也。何不辨解釋之不同。混而可致難勢

問。論文云斷圓徳有四種乃至四幷習斷
者。光法師意。於習氣有別體可云耶 答。
可有別體也 兩方。若有別體者。光法師
今解釋中。述幷習斷之相云。惑之習氣無
有別體如今此釋者。無別體被得。若
依之爾者。披光法師餘處之解釋云。正理
意説。不染無知劣慧爲體。無知狹。習氣寬。
然解習氣二解不同。一解劣慧倶生心心所
法總名習氣。一解習氣不但通心心所法。
亦通相續身如何
答。於習氣可有別體云事。如一方之難
勢。重披同下文云。或名習氣。故正理云。此
不染無知即説名習氣。言習氣者。習謂數
習。氣謂氣分。有諸煩惱及劣智等數習氣分
故名習氣。習之氣分故名習氣。依主釋也。
又解。即習名氣。有諸煩惱等所習氣。持業釋
誰可疑之哉。但於當處之解釋者。定
障根障解脱障不染無知等習氣。皆悉第二
斷之中擧之盡故。云第四斷之時。上所云
之定障根障等之外。別可擧之習氣之體無
爲言更非謂總於習氣無其體。何來爲
難勢哉
重難云。總合第一一切煩惱斷與第二一切
定障斷。爲第三畢竟斷。全不云無別體。而
明第四斷之中習氣之時。始云無有別體。
明知。於習氣者總無別體之義。存之云

答。總以煩惱障之上之非擇滅爲第三畢竟
斷體之中定障之上之非擇滅。第二斷定障
非擇滅之外。雖無其體。初煩惱障之上之非
擇滅。始爲之畢竟斷體故。第一一切煩惱斷
之擇滅體之外。有別體故。類之擧第三斷
故。不云無有別體也。何無其謂哉。故光
法師明第三斷之相云。三即前二障斷已不
退名畢竟斷於第四幷習斷者。其相更
不超第二斷之分齊故。釋無有別體。何
無其謂哉
問。論文云。斷圓徳有四種乃至四幷習斷
爾者。光法師意。於今此斷有別體可云耶
 答。可有別體也 兩方。若有別體者。光
法師今解釋中。明幷習斷之相云。但習無
時。説名爲斷。斷無別體文相云起盡。無
爭無別體被得。若依之爾者。以擇滅攝
斷圓徳者。光法師當處之定判。餘處之解釋
之所顯也。設雖習氣之上之非擇滅。何不得
爲斷圓徳之體哉
答。於幷習斷可有別體云事。更不可及
異論。其旨如一方之疑難。但於光法師之解
釋者。於之可有二意也。所謂習氣上之非
擇滅。第二斷之中攝之畢故。第二斷非擇滅
之外無別體爲言或煩惱無之時。必擇滅顯
故。以彼擇滅則爲斷之體也。而擇滅雖與
煩惱爲所覆。不與習氣爲所覆故。習氣
無之時。無擇滅顯故。云但習無時説名爲
斷。斷無別體也。然非擇滅非習無之時始
顯。習氣緣闕之時得之也。是以菩薩自煗
善根初念或不淨觀。雖不起習氣無得非
擇滅。至金剛心位彼緣闕故始得之也。或
佛果位雖無習氣及習氣得。無有替處之
擇滅故。述但緣習無時説名爲斷。斷無別
體也。是無其謂哉
問。光法師當解釋中云。又准此中所明斷徳
通於二滅。或正斷徳唯是擇滅。若據兼説。
通非擇滅。此文斷徳據正及兼故通二滅。
前明斷徳據正以論。故唯擇滅爾者。於
今此文中。爲有二釋。爲當如何 答。有二
釋可云也 兩方。若有二釋者。云又准此
中等。云或正斷徳等。述若據兼説等。述前
明斷徳等。各皆顯別意趣若爾。有四釋
歟被得。或判又准此中等。或或正斷徳
等。云前明斷徳等。故有三釋或以又准
此中等之文爲標。以或正斷徳之下文爲
釋。前明斷徳等文別指餘處之第二第三釋
歟被得。若依之爾者。以又准此中等文爲
第一釋。以或正斷徳以下文爲第二釋。前
明斷徳等文爲第二釋之攝。而會違文歟被
得。如何
答。今此解釋之一段。誠不分明。然而一方之
難勢順文相歟。仍可存有二釋云義也。
所謂以又准此中等之文爲初釋意云。今
此四斷之文。無兼正之不同。以擇滅非擇
滅。總爲斷圓徳之體爲言以或正斷徳以下
文爲第二釋意云。以擇滅爲正。以非擇
滅爲兼。而爲之四斷之體爲言前明斷徳等
之文。爲第二釋之攝而會其違文也。所謂
今第二釋以擇滅爲正。以非擇滅爲兼。以
爲斷圓徳之體云義存之。而釋一一切煩惱
斷之論文。上已述一一切煩惱障斷得擇滅。
唯取擇滅故。宜會之也。則以擇滅爲一
切煩惱斷體者。約正以論之爲言如此得意
之時。一段之解釋更非相違。若如一方之
難勢得其意者。皆背文相。悉違道理。就
中前明斷徳之文。不指第一卷三釋之中
之第二・第三之兩釋可云也。彼此是別釋
故。又非當段之別釋。不言又。不云或故。
況正之言忽爲無用。又上兩釋大都亦同餘
處之初釋。當處與彼初釋同故。又不能一
一返難。恐繁故。可思之
問。論中明威勢圓徳開二箇四種。爾者。初
四種中第二圓徳。光法師如何釋之耶 進
云。光法師釋云。二於壽量或促至八十。或
劫延三月自在威勢。付之。凡延促壽者。是
邊際定之功力。非佛世尊威勢。何可以之
備如來之圓徳哉。是以披餘處之論文。述
延促壽之相云。謂阿羅漢成就神通得心
自在乃至即入第四邊際靜慮光法師釋
此文云。顯倶解脱簡慧解脱聲聞既行
留・捨二門。明知。是法力非人力。亦共徳非
不共云事。如何
答。准正理論。雖佛身中一切功徳行相清淨
殊勝自在。與聲聞等功徳有殊勝。然依類
同故説爲共定判。設雖定力實有所勝。二
乘者何不爲圓徳之攝哉。是以如第三於
空障極遠小大相入自在威勢。雖是神境通
之攝。以勝二乘等爲佛徳之體被得。何況
勘餘處之論判云。世尊擧意遍知諸法。非
比非占。此説爲善。如世尊説。諸佛徳用不
可思議如此文者。諸佛神力未必簡定
散。設雖留捨之行。何可強借邊際定之力
哉。如一處之論文。述佛無一徳由加行得。
暫起欲樂現在前時。一切圓徳隨樂而起。
故佛衆徳皆離染得。若爾。如結六依邊際
得。邊際六後定。兼順至究竟。約二乘論之
被得歟。何可致是定力非佛力。亦法力非
人力等云難哉。況佛者專目智品。何可簡
定哉。人者還目諸法。豈別體哉。彼於謂阿
羅漢成就神通之文。及顯倶解脱簡慧解
脱之釋者。爲今義之潤色。何還可備難
勢哉
重難云。答之趣雖端多。取要擧難。若如今
義者。定散亂。或漏無漏失體。豈談性相之
本意哉。退勘婆沙論之説云。佛定成就五
十七部行者。如欲界聲聞。麟角喩者如佛
佛既除八味定成就餘五十七等至六十
五等之成就不成就。以如此。又今論餘處中
云。毘婆沙師作如是釋。此顯佛意若不樂
散心。即於四威儀。能成在之。然於餘位非
無威儀及異熟生通果心起散心亦如此。
背此等之明文。何恣改義哉
答。前重以邊邊之由成圓徳之相了。今難
勢之趣。則攝在其中。何重爲難哉。但所來
之難勢者。就諸佛徳用諸佛境界不可思議
文意擧之歟。凡三祇百大劫之間。漸漸除
不染無知。金剛心位。總斷之故。於初盡智
位成就圓滿一切圓徳故。於三世十方・自
身他身・有情非情・大小多少・事理麁細之境。
不漏刹那極&MT04800;等覺知之。如見掌故。擧
心緣法利他益物之化儀。更非二乘凡夫之
所測。何例纔斷煩惱障之二乘分齊可測
二無知永斷之諸佛境界哉。故於諸佛之上
分別漏無漏定散善無&T047368;等者。約二乘凡夫
之境界以准例之也。今諸論諸師之論釋中
明之説之者。如大海之一渧。九牛之一毛。
故餘處述諸佛徳用諸佛境界不可思議。今
論文云總説如來圓徳如是。若別分折則
無邊。唯佛世尊能知能説。要留命行經多
大劫阿僧祇耶説。乃可盡非謂如此成
故。亂漏無漏失定散破善無&T047368;。今顯延促
壽是爲佛力之旨故。設雖爲散心。何無留
捨之義哉。遠借邊際靜慮力者。約功徳不
自在之二乘論之故云意也。豈無其謂哉」
問。論文云。後恩圓徳亦有四種。謂令永解
脱三惡趣生死。或能安置善趣三乘爾者。
於今此文開四種方。光法師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法師釋云。謂令永解脱三惡趣爲
三。令安置三乘爲三。故名爲四 付
之。若開上三惡趣爲三者。須開下三乘
爲三。若開下三乘爲三者。宜開上三惡
趣爲三。若爾。方成六種非四種。若合上
三惡趣爲一者。亦合下三乘可爲一。若
合下三乘爲一者。同合上三惡趣可爲一。
若爾。忽成二種非四種。而今爲成四種。於
上下之文各開三一之不同。尤可謂八種。
豈不違後恩圓徳亦有四種之標句哉。就
中上論文之中無有善趣之言。設雖以三
惡趣爲三無處。于以善趣爲一。令永解
脱善趣生死爲一之釋。依憑在何處哉。抑
見論文。前後明智斷威勢等之圓徳之時。
&T047368;標烈數。至恩圓徳。何不如標烈之耶」
答。倩案論文之起盡。於恩圓徳開兩重四
種也。例如於威勢圓徳烈二箇四種。所謂
令永解脱三惡趣生死者。一重四種也。一
永解脱地獄趣。二永解脱傍生趣。三永解
脱鬼趣。四永解脱人天趣也。上文之中云
生死者。即指善趣也。雖不表善趣。其理
必然也。或能案置善趣三乘者。一受生於
人天善趣。二證聲聞果。三證獨覺果。四證
菩薩果也。如此得意之時。難勢更不可來。
何足爲疑哉。重意云。上文中不置善趣之
言者。讓下善趣之言。或以下影顯上也
問。論中引薄伽梵所説頌云。若於佛福田。
能殖少分善。初獲勝善趣。後必得𣵀槃
爾者。今此少分善者。指解脱分善根可云
 答。然也 兩方。若順解脱分善根者。既
云初獲勝善趣。定知。是順福分善根云事。
又結後必得𣵀槃。豈不關煗善根哉。何況
光法師餘處所引正理論文。述初殖順解脱
分之相云。有佛出世。若無佛時。倶能種殖
順解脱分寶法師解釋中云。或親見佛。或
遇教法。便名種殖順解脱分而今文云
若於佛福田。正指見佛之時若爾。非解
脱分善根被得。若依之爾者。見次上論文
云。諸有智者聞説如斯。生信重心徹於骨
髓。彼由一念極信重心乃至攝受殊勝人天
𣵀槃。故説如來出現於世等文文相之起盡
無爭述初殖順解脱分之相依之披餘
處之論文。或判遇佛出世殖此善根。或云。
若有聞説生死有過。諸法無我。𣵀槃有徳。
身毛爲竪。直信墮渡。當知彼已殖順解脱
分善如何
答。今此頌顯順解脱分善根可云也。既説
若於佛福田。能殖少分善乃至後必得𣵀槃。
其旨實炳然也。則如一方之難勢。是以重見
今論餘處文云。又施一食持一戒等深樂
解脱迴求𣵀槃願力所持。便名種殖順解
脱分尤符合今文者歟。但於初獲勝善趣
之句者。設雖順解脱分善根。是有漏而善
也。何遮近感人天善趣哉。若不生人天
者。爭得亦解脱分善増長哉。爰知。雖遠得
𣵀槃果。近感善趣果云事。例如順決擇分
善根。正雖感聖道果善有兼亦受色界滿
果。次於後必得𣵀槃之句者。依得𣵀槃之
果。受解脱分之稱。何足爲疑哉。但疑云。肝
要在必之言歟。煗善根不久必得𣵀槃解
脱分。雖久遂得𣵀槃也。必之言更不可爲
相違。若於解脱分無必之義者。得名豈非
無用哉。誰可亦幾之哉。次於光法師餘處
所引正理論文者。彼若無佛時者。顯遇獨
覺起解脱分善之類也。此則當今論中云
有餘師説。或遇獨覺之師歟。若爾。既爲不
正義。何足會之哉。或顯逢遺教起解脱
文類歟。如寶法師之解釋。此等亦可爲別
師之義。更非病之限者也
問。無諍智以第四靜慮爲所依所以。論家
如何判之耶 進云。論中云。樂通行中最爲
勝故付之。凡無諍世俗智者。今偈頌之所
定也。而通行者。是聖道之異名也。是以光
法師餘處解釋中。或述通謂通達。行謂行迹。
能正通達名通。趣向𣵀槃名行。或云。依本
靜慮止觀均平。所有聖道起時任運。名樂通
無諍智更不趣向𣵀槃。亦作聖道之
體。寧可改樂通行中最爲勝故之所以哉」
答。此事誠似難思。不限論文。光法師亦述
第四靜慮爲其所依。四樂通行中最勝故。定
有深所以歟。夫通行者聖道。聖道之依地
者。未至・中・四本靜慮・下三無色是也。其中四
根本靜慮定慧均平。起時任運故。名之樂。未
至・中間兩地慧多定少。下三無色定多慧少。
倶起時難事故。靜慮名樂通行。依未至中間
三無色名苦通行。如餘處頌文云。通行有
四種。樂依本靜慮。苦依所餘地。遲速鈍利
根。爰四靜慮下地次第劣也。上地次第勝也。
故第四靜慮聖道是最勝也。又如餘處論文
云。第四靜慮是不傾動最極明利三摩地故。
堪爲麟角喩・無上覺所依。以之故知。今云
樂通行中最爲勝故者。以無漏第四靜慮之
最勝。證有漏第四靜慮之最勝也。所謂第
四靜慮之無漏定既是最上也。第四靜慮有
漏是豈非最上哉爲言故論文述第四靜慮
爲其所依。樂通行中最爲勝故。光法師云。
第四靜慮爲其所依。四樂通行中最爲勝故
如此得意之時。文義能成立。疑難還被遮

問。無諍智所緣惑者。唯限有事惑可云耶
 答。爾也 兩方。若限有事惑者。凡以煩
惱名諍者。未必限有事惑。兼通無事惑
是以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云。煩惱諍謂百
八煩惱明知。不限有事惑。可通無事惑
云事。若依之爾者。正見今論文。偈頌結三
洲緣未生欲界有事惑。長行云。緣欲未來有
事煩惱。勿他煩惱緣己生故。諸無事惑不
可遮防。内起隨應總緣境故如何
答。凡無諍智以他身所起之煩惱爲所緣
者。爲遮防彼惑也。而過去現在煩惱。設雖
有緣三洲利根無學聖者。是已生法故。不
能緣彼而遮防色無色界煩惱。曾無緣欲
界見所斷迷理惑。不緣他身事法。彼重迷惑
緣見惑故。亦不緣彼身故。無諍智無緣
此等諸惑。唯緣欲界未來修所斷有事惑以
爲境界也。其旨如一方疑難之中所出之
論文。光法師釋此事云。謂緣欲界有事修
斷煩惱。勿他煩惱緣己生故。諸見所斷無
事煩惱不可遮防。迷理生。内起隨應總緣
境故但於煩惱名諍者。未必限有事惑
云等之難勢者。煩惱諍之廣中。唯緣欲界修
斷未來之事惑以遮防之。依之立名稱。無
諍智可有何苦哉。此則言總意別之謂也。
何足爲疑哉。次於正理論文者。會通之趣
如前。況見一具。上文標然一切諍總有三
種。次擧蘊諍・言諍・煩惱諍之三種釋也終
結之云。由此俗智力能止息煩惱諍故得
無諍名還知。煩惱諍謂百八煩惱者。廣總
擧百八煩惱。由此俗智力能止息煩惱諍
故者。隨唯指欲界修所斷未來有事惑云事。
言總意別也。誠證何可如之哉
重難云。光法師釋未來有事修所斷煩惱。判
諸見所斷無事煩惱。尤殘疑。所謂見惑中見
取・戒禁取雖疎迷理惑。正取身見・邊見・邪
見・疑爲境。貪・嗔・慢重迷惑故。緣五見・疑
等惑爲境。此等皆緣事故。可有事惑云事
炳然也。況如邪見依道共戒。戒取以有漏
戒爲出離想因。親迷理疎迷理同緣事法。
寧可云無事惑哉。若爾。論中述諸無事惑
不可遮防。内起隨應總緣境故。彌招疑者

答。凡以見惑名迷理惑。以修惑名迷事
惑者。是二論之大綱。二斷之總相也。所以
然者。修惑總不緣理故。不及論之。見惑
雖有疎迷重迷等之不同。以親迷理惑爲
本建立之故。以身見・邊見・邪見・疑・無明
正名親迷理惑。如見取之取身見等爲勝。
戒取之取之爲道。則名之疎迷理惑。如貪
嗔慢等之緣五見・疑・無明等生愛生恚等。
亦名之重迷理惑。今此見取・戒取・貪・嗔・慢
等之煩惱。雖緣惑體事法而起。緣迷理惑
親迷理惑故。皆從迷理惑爲迷理惑之所
攝全不名迷事惑也。故寶法師餘處釋之
中。判苦・集貪・嗔・慢等雖不親迷諦理之
上而起。然所緣境是苦集故。苦集忍起緣苦
集諦。彼即斷故。此則餘處偈頌之中。結遍
知所緣故。斷彼能緣故。斷彼所緣故之
意也。故以見惑名無事惑。以修惑名有事
惑。誰可疑之哉。次於色法別緣之類者。是
爲一個之疑。設雖有此類。既是爲少分。何
依之可亂法之大綱哉。況邪見・戒取等。若
兼緣心心所及得・四相等之義有之者。寧
可遣總緣境故之文哉
尋云。無諍智唯緣貪嗔等之惑體歟。又兼
緣相應倶有法等歟。答。雖不分明。可兼
緣相應倶有等諸法歟
問。無諍智所依定通下地可云耶 答。不
通下地可云也 兩方。若通下地者。披
今論之文。偈頌結無諍世俗智。後靜慮不動
長行述第四靜慮爲其所依。樂行中最爲勝
故。不通下地 若依之爾者。願智能遍緣。
餘如無諍説者。今偈頌之所定也。而光法
師下解釋中云。願智若依殊勝及依初起。
但依第四。若依非勝及依後起。亦通下地
乃至欲界願智之依地既通下地。無諍智
之所依豈不爾哉
答。凡無諍智者。令他身所起煩惱止息之功
徳。故難得之中之難得法。難起之中之難起
法也。誠是定力不思議之至極。第四果利根
之所作者歟。是以論述不動應果能起非餘。
餘尚不能自防起惑。況能止息他身煩惱。
光法師云。第六種姓不動應果能起。非餘五
種姓及有學人能起。餘尚不能自防起惑。
況能止息他身煩惱故以第四靜慮爲今
智所依。不依下地之旨。大都如一邊之難
勢。但於願智之例難者。以殊勝及初起之
願智例無諍智也。全非以非勝及後起之
願智比無諍智。何爲強相違哉 重意云。
無諍智之唯緣未來有惑之邊。雖劣於願
智。令他相續惑止息之邊。還勝於願智故。
以自身智知諸法相是易故。非勝與後起
通下地。令他身惑止息遮防是難故。初後
皆依第四不依下地也。尤有其謂者哉
問。願智知無色界法可云耶 答。可知之
 兩方。若知之者。凡案三界九地之廢
立。上界上地次第勝。下界下地次第劣也。故
無色法細於色界法。色界法麁於無色法。設
雖願智之力是殊勝。既以第四靜慮爲所
依。爭得知無色界法哉。是以下論中。明五
通之依緣云。五依四靜慮。自下地爲境
例可同。依之倶舍・婆沙兩論中。各擧一師
之説云。願智是比量智非現量智云云
取意
 若
依之爾者願智既與定心相應。無色界法豈
非現量境哉
答。凡以五識相應慧幷定心相應慧名現量
智者。大小常途之施設也。而願智既以第四
禪定爲所依所起之勝智也。設雖無色界
法是極&MT04800;細。何無知之義哉。例如下地無
漏心知上地無漏法也。若夫願智不知無
色界法者。如來猶不可知無色界法。況於
二乘等哉。説法化導更不可有其實。如理
師言顯利他徳。能方便説如理聖教。從生
死泥拔衆生出之明文。頗爲虚説者歟。若
願智不知之者。以何智可知之哉。就中
無色界之果報者。纔有漏四無色定之業感
也。設雖建立無漏是聲聞之分齊。非獨覺
之所屬。三洲利根羅漢豈不知彼哉。況於大
覺世尊哉。其能知之智者。則是可願智。若
非願智者。彼界四蘊二處。三界之漏無漏・
爲無爲・三性因果・凡聖利鈍・乃至自相共相
之無量體用義理。都不可知之。二乘之斷
三界九地得無漏九地非強之勝能。如來之
具一切智備一切種智。豈非無用哉。何況
願智者。目欲知而知如願而了之義。若此
智唯知欲色界法。不知無色界法者。願之
言豈非虚稱哉。是以廣考諸論之定判。今論
中偈頌。結願智能遍緣。長行云。以願爲先
引妙智起。如願而了故名願智乃至以一
切法爲所緣故又云。如先願力引正智
起。於所求境皆如實知舊倶舍論云。願智
亦如此但緣一切境雜心論云。如願而知
故説願智。欲知而知是其事加之光法師
所引婆沙論中云。問。云何願智知無色界。有
説。由觀等流及行差別。如觀行路之人知
所從至。有説。若爾。願智應是比量智。非現
量智。應作是説。此願智不觀因而知果。不
觀果而知因。故此願智是現量智。非比量
此外可勘文有之。然亦繁不引之。准
此等之論説。願智爲現量智。直知無色界
法云事明鏡也。但於上地次第勝。下地次第
劣也云難者。若唯就定一種論之者。非無
其義。若約慧門談之者。未必如此。餘處論
判中云。樂定那含生無色。樂慧那含生色
究竟。豈無其旨哉。就中於定地有三種不
同。一定多慧少。如四無色根本。雖寂靜闕
審慮。二慧多定少。如八近分及中間禪。三
定惠均等。如四根本靜慮。寂靜審慮相兼。靜
慮之名言偏在斯。餘處論中。述諸靜慮中
有遍緣智。無色根本必不下緣故。二所修
所緣有別。則顯此意者歟。其靜慮地中。第
四靜慮既爲最勝。依彼之願智豈不勝諸
地智品哉。故願智之知無色法。勿依上下
差異生疑。次於五依四靜慮。自下地爲境
之説者。五通自本專緣色法以爲加行故。
以欲色界五蘊。隨應爲所緣境。其爲所緣
境之欲界四靜慮。下地次第麁。上地次第細
也。又五通以四根本靜慮爲依地。此亦上
地次第勝。下地次第劣也。故如此判也。全
不可例願智之知無色者歟。次於倶舍・婆
沙兩論中所擧之一師説者。彼是不正義也。
何以遣彼爲病哉。故光法師釋今論毘婆
沙者作如是言。願智不能證知無色乃至
如田夫類之文云。毘婆沙者至如田夫類
者。有作是言。願智不能證知無色。觀彼
將入無色因行寂靜相別。即能比知無色
界果乃至此非正義於婆沙論之説者。既
擧三師異説之中。初二師云有説。三師云
應作是説。正不既顯然也。何及細論哉
尋云。光法師意。依身下地願智知無色界法
 答。此事難測。暫可存不知之云義
也。可思之
問。願智知未來事可云耶
  此事准前論義可知之也。又上就鴿鳥
事粗&T047368;之了。仍第二重以下略之
問。當處付明法無礙解所緣境。且文身不
詮義可云耶 答。可有二意也 兩方。若
詮之者。光法師所引正理論中。述名句文
三身之相云。趣所詮義。説之爲名。即是表
白法自性義。辨所詮義。説之爲句。即是辨
法差別義。不待義聲能獨爲覺生所依託。
説之爲文乃至理應有覺不待義聲。此覺
不應無所緣境。此所緣境。説之爲文
此説者。名句二身雖詮義。於文身者不詮
 若依之爾者。以諸法體爲所詮義。
以詮之名句文爲能詮體者。諸論一同之
定判也。設雖正理論意。何可云文身不詮
義哉。依之見下説云。此三能持諸所詮義。
及軌生解。故名爲法如何
答。如前重成之。可有二意也。所謂文身近
顯能詮名句。遠顯所詮義。故以文身望所
詮義之時。近不詮之故。正理一文云。不待
義聲獨能爲覺生所依託。遠能詮之故。彼
一文云。此三能持諸所詮義。及軌生解。以
是邊邊之門也。兩處之説更非相違。退案
名句文之廢立。名身詮義之自性。句身詮義
之差別。文身近詮前名句二身。遠詮義之自
性差別也。所以然者。一經一論始中終之
語聲。無非文身故。總名之文身。其中別詮
義之性。名之名身。如云色云聲等。別詮義
之差別。名之句身。如云色可見爲性。云
聲可聞爲性等。自性差別豈無其不同哉。
名句二身其是如此。一一之字爲之文身之
體。一字未必詮自性。一字未必詮差別。故
非無文身之體。況其不詮自性不詮差
別之字者。詮自性詮差別之字之外。如云
之云異云也等之字可見。雖非名句二身
之體。然借名句二身之力有顯義之功故。
雖無直詮義之能。而終顯義之由。豈非文
身之體哉。就中字之總説爲文身故。名句
二身必攝在文身中。故。若分出名句之時。
其餘之字正是爲文身之體。未分名句之
時。一一之字總爲文身。又句中有名故。名
還攝在句中。准前可知。然此三種有實體
故。名身亦有三種不同。則名名・句名・文名
也。句身有二種。句句・文句也。知之名覺其
覺中暫緣名名想。故以想釋名也。章與句
其義相隣。故以章釋句。字之遍在一部一
卷。名之總説。故以字總説釋文也。故今論
餘處中偈頌結名身等所謂想章字總説。長
行云。等者等取句身文身。應知此中名謂
作想。如説色聲香味等想。句者謂章。詮義
究竟。如説諸行無常等章。文者謂字。如説
&T046110;・阿・壹・伊等字光法師釋云。梵言那去聲
摩。唐言名。是隨義。歸義。赴義。召義。謂隨音
聲歸赴於境。召呼色等。名能詮義。然非
義合。聲非詮義。亦非義合。梵云鉢陀。唐言
迹。如一象身有四足迹。亦如一頌總四句
成故。今就義翻之爲句。句能詮義究竟。梵
云薄迦吉何
唐言章。還是詮義究竟。如説
諸行無常等章。以章釋句。章即句之異目
○以字釋文。梵云便膳那。唐言文。是能彰
顯義。近顯名句。遠顯於義。西國風俗呼扇
鹽酢等亦名便膳那。亦是能顯義。扇能顯
風。鹽酢等能顯食中味也。舊譯爲味。譯者
誤也。梵言惡刹羅。唐言字。是不流轉義。謂
不隨方流轉改易。亦是能彰顯義。能彰名
句遠顯義也。故以字用釋其文。字即文異
稱也。是則&T046110;・阿等字。是不相應行攝。非同
此方墨書等字也。又字無詮表。有詮表者
即是名句。即是名句所依。能顯彼二。體無
詮表當解釋中引正理論云。趣所詮義。
説之爲名。即是表召法自性義。辨所詮義。
説之爲句。即是辨法之差別義。不待義
聲獨能爲覺生所依託。説之爲文。即是迦・
遮・吒・多・波等。理應有覺不待義聲。此覺
不應無所緣境。此所緣境。説之爲文。文謂
不能親目於義。但與名句。爲詮義依。此
三能持諸所詮義。及軌生解故名爲法。即
三自性説之爲身。自性・體・身名差別故。三
與聲義極相隣雜。爲境生覺。別相難知。故
説身言。顯有別體准此等諸文可思合
上義也。又案之。一一語聲之上。悉名句文
三身可倶轉。若不爾者。三身一體還可似
立。豈順一宗之本意哉。此意定可見于諸
論師之所判。然依不遑。因不考之。光法師
之解釋。九牛之一毛引之。後學必悉之。如
此得意之時。兩方之難勢 還爲二意之潤
色何爲疑之端哉
問。今論意。法無礙解者爲唯緣自他名等。
爲當緣下地名等義可有耶 答。可有二
意也 兩方。若唯緣自地名等者。正見今
論文。偈頌結法詞唯俗智。五二地爲依。長
行云法無礙解通依五地。謂欲界四靜慮。若
爾。於欲界初靜慮法無礙解者。設雖緣自
地名等。於上三靜慮法無礙解者。尤可云
緣下地名等哉。依之光法師餘處解釋中。
引正理論名等隨身・隨語二師異説畢云。
問。二師中何者爲正。答。隨語爲正。問。何故
此論下文言法無礙解通五地耶。答。據能
緣心通於五地。理實名等隨語二地 若依
之爾者。光法師擇以於上地無名等故之
論文。述以於上地無名等故。彼不別緣
下名等故畢。引明法無礙解依地之婆沙
三師之解云。初説據名隨語繋故。説法無
礙解但依二地。後二説據名隨身繋。説法
無礙解通依上地。以緣法難。要依自他智
緣自他法。此論・正理・顯宗。竝同婆沙第二
説。以五地爲正解釋之起盡。無爭法無
礙解緣自地名等被得如何
答。光法師當處餘處。誠以水火相返。今論之
深致難取證於一邊。然而任光法師之解
釋。今論意存以名等或云爲隨身繋。或云
爲隨語繋之二邊可得意。隨而自下地緣
事。宜依彼也。所以然者。披當處之論文。
述法無礙解通依五地。謂欲界四靜慮之
時。隨身・隨語之二繋未聞故。自下地緣事
隨而是不定也。而次下述法無礙解之依地。
唯限欲界四靜慮不通無色之所以云。以
於上地無名等故爰知。今論意存名等
是隨身繋。非隨語繋云事。若不爾者。何可
顯無色地無名等故非法無礙解依地之
旨哉。因茲法無礙解亦唯緣自地名等。
下地名等之義。自能成者歟。故光法師今解
中。當論文云。法無礙解通依五地。謂依
欲界四本靜慮。以於上地無名等故。彼不
別緣下地名等故。又婆沙一百八十云○後二
説據名隨身繋。説法無礙解通依上地。以
緣法難。要自地智緣自地法。此論乃至同婆
沙第二説。以五地爲正見餘處之論文。
偈頌結欲界有情攝。長行述之云。此名身
等唯是欲色二界所繋。有説。亦通無色界繋。
然不可説此文中雖簡無色界有名等之
説。於欲界四靜慮之中。未分別之故。隨身・
隨語之二義未聞。況於自下地緣之意哉。
故光法師餘處解釋之中。釋今此文之時。則
判此論二説後説爲正畢。引婆沙評家之
説證也。次下云。就前説中復有二説。一説
名隨語二地繋。一説名隨身五地繋此是
就云唯是欲色二界所繋之前師正義家。光
法師自或約此論之始終。或准餘論之説。
相開隨身・隨語之二義也。次下云。婆沙・正
理倶有二説。茲無評文次引正理文畢
云。問。二説之中何者爲正。解云。隨語應正。
以語親能發名等故。又經部等説名等即
是語故。問。何故此論下文言法無礙解通
五地耶。解云。據能緣心通於五地。理實名
等隨語二地是則餘處之論文不分明故。
引婆沙・正理之二説。今論亦有二意之旨
成也。而尋正不之時。答之作三釋。今難勢
所出之文。是初釋意也。雖無明證。以以語
親能發名等故之道理。最前作隨語應正
之釋也。彼釋與當處之釋相望之時。誠雖
爲難義。至次下會當處之文云。又解。言
法無礙解通五地者。此是隨身繋家無身之
何足設會通哉。次下云。又解。即准彼
文。隨身繋者應可爲正當處之論文既爲
正義。若有顯隨語繋之文者。暫可顯不正
義意。何及會通哉。次於光法師餘處之初
釋者。餘處之論文不分明故。暫就彼一往
釋之旨可成之。或自本各別之釋故。敢不
可知會。重意云。餘處之論文不分明故及
三釋。當處之論文是分明故。不及異釋也
重難云。凡名句文三身與語聲倶轉。與語
聲倶生者。諸論一同之定判。諸師一際之釋
義也。是併雖有語離名而生。全無名離語
而生之謂也。故以名等云隨語繋義順道
理。云隨身繋遠背實義。若夫強成隨身繋
之義者。其道理如何。若名等離語聲而生
之義有之耶。若有此義者。其文理如何。若
無其義者。隨身繋頗難立者歟。依之勘
諸論諸師之定判。遍雖有見隨身繋文。未
見成其道理之説。爰知。一師不正義意。不
顯邊道理存此義云事是一論主若朋經部
義故顯隨身繋之旨者不然。經部存名語
一體之義故。尤可云隨語繋。何可云隨身
繋哉。若強云爾者。爲有名之離語而生。豈
順彼宗計哉是二何況當處論中云謂欲界
四靜慮以於上地無名等故。與餘處論中
云此名身等唯是欲色二界所繋。其意全是
同。彼文云名等在欲色界。此説云名等不
在無色。只是表裏之二門。更非別義之所
顯也。若餘處之文非顯隨身繋者。當處之
文不遮隨語繋之條勿論也。何云今文分
明説隨身繋。彼説二繋不分明哉。良以。今
云謂欲界四靜慮。同彼云唯是欲色二界所
繋。今云以於上地無名等故。破彼第二
師云無色界有名等也。如何是三抑今解釋
之中。述以緣法難。要依自地智緣自地
法。豈不違餘處據能緣心通於五地。理實
名等隨語二地之釋意哉
答。凡名等與語聲不離倶生之義。更非疑。
設雖不離倶生法。以一法屬上地。以一法
屬下地。何爲強難勢哉。例如依身在欲界
起六地無漏之時。道戒與大種倶生之中。
所造定地之所屬。能造散地之所繋。名等隨
身隨語相例可同。次於隨自繋之道理者。
誠以難思。然而試案一兩義云。或名實
雖與語聲倶生。世情思名在所詮法之上。
語在能發人之口故。約世情以名云隨身
繋。以語聲云口業被得。或論主朋經部
意故。以隨身繋義爲所存歟。所謂彼部意
存名語一體之旨。而語必是隨身繋也。名豈
不爾哉。若以名爲隨語繋者。忽爲名語各
別。何順彼宗之本意哉。故論主顯隨身繋
之義也。若爾。約經部意可云隨語繋之
難。更不可來者歟。次於當處餘處論文之
同異者。彼直論名等之界繋故。設雖初靜
慮之名等。宜爲色界之攝。正明法無礙之
依地故。先不可全同之條勿論也。況云謂
色界四靜慮。以於上地無名等故。故自色
界至第四靜慮。可有名等被得。何可必
例同之哉。次於當處以緣法難要依自他
智緣自地法之釋者。就隨身繋之義設此
由。何合彼隨語爲正之初釋可難之哉
尋云。以於上地無名等故者。法無礙解依
地之限五地之所以歟。不通無色之所以

答。於之有深意思而可知之
問。論中明詞無礙解相云。緣方言詞立爲
第三爾者。光法師如何釋之耶 進云。光
法師釋云。緣諸方域種種言詞。立爲第三詞
無礙解付之。凡方者方隅。域者城域也。詞
無礙解何可必緣方城域之言詞哉。是以
於法無礙解者。未必緣方隅城域之名等
相例可同。如何
答。凡方者方隅方角。方者四方六方八方十
方是也。隅角准之可思。言者言詞。言者
一言二言多言乃至無量無邊之言説。詞者
世間出世間等乃至千差萬別之詞語也。則
是自劫初從衆生之情量所立來之言詞
也。非如限方限隅。非必限城限域。則
呼一切之言説詞語故。云種種言詞。云諸
方域也。例如金陵大師作三論釋之中云。
方言有三種學者傳方言兩字之時。有
兩三之義。其中一傳意云。約衆生之方域所
設之言説。名之方言云傳意也。不可有相
違也
問。論文云。詞無礙解唯依二地。謂色界初靜
爾者。光法師依二地所以。如何釋之
 進云。光法師釋云。以緣詞難。唯自地
付之。凡言詞者。以語聲爲體也。有對
質礙色故是麁顯易了之法也。利根無學所
起之無退智。何可以之爲難知之境哉。彼
名句文之爲不相應行爲&MT04800;細難了之法。
猶與他地法無礙爲所緣之義有之
雖詞無礙解建立上三靜慮。何不緣欲界
初靜慮之言詞哉
答。光法師今解釋。誠其意趣難測。然而試
案一義云。詞無礙解親緣言詞故。其觀解
之行相。只如言詞能發心故。此智必可與
尋伺倶也。是以論述詞無礙解依地不通
上三靜慮之所以。云以於上地無尋伺
故。兼顯此意也。然其言詞之難緣者。與語
倶生之中。法無礙解既分取名等緣之故。
詞無礙解唯取語聲緣之。以之爲難。若通
緣名語之時。語助名名助語故。其相顯了
而易緣。既不如此。法無礙解簡倶生之語
聲。而緣其上之名等。詞無礙解遮倶起名
等。而緣其下之語聲。豈倶是易哉。故光法師
釋法無礙解之時。述以緣法難唯依自地
智。述詞無礙解之時云。以緣詞難唯自地
尤有其謂者歟。餘處解釋中。亦述詞無
礙解之相云。以緣言詞難。要自地心緣
其意是同。但於語聲是麁色。也何難緣哉云
難者。或自本不與名倶之外器非情之聲。
或雖與名倶強總緣之聲。此等皆易知之
境故。全不可例詞無礙解之語者歟。若爾。
設雖利根無學所起之無退智。何強是易緣
哉。次上地法無礙解緣下地名等者。此是光
法師餘處作三解釋之中。初釋云據能緣
心通於五地。理實名等隨語二地之文意歟。
彼自本別解意故。更來不可爲難勢。若依
彼釋意者。全不可云以緣法難唯依自
地智者也
重難云。答之趣頗以難思。先論以於上地
無尋伺故者。二禪以上無尋伺故無語。無
語故無詞無礙解爲言何顯詞無礙解與尋
伺相應之所以可知哉是一次光法師以緣
詞難之釋意者。言詞難緣法故。以自地心
緣之。不以他地心緣之爲言何約名語之
離不離論之可云哉是二次若分名語故爲
難知者。他地之名等彌以可難緣。設雖餘
處之初釋意。何可許上地法無礙解緣下地
名等之義哉是三
答。三難勢之中。初二准前可會之。委尋之。
只如答之料簡。何重可疑之哉。次於後難
者。雖分語之名雖下地之名。既爲利根無
學所起之上地無退智能知之故。更非難故。
云據能緣心通於五地。理實名等隨語二
地也。豈不爾哉
問。論中付明四無礙解相。且辨無礙解依
地。如何判之耶 進言。論中云。義十六辨
九。皆依一切地 付之。凡辨無礙解以
説道爲所緣境。而言説既限色界初靜慮。
無通餘地。能緣無礙解何可通二禪以上
哉。是以披當論疏之定判。法・詞二無礙。如
次緣自地名・語故。以五地二地爲所依
相例可同。如何
答。凡辨無礙解之所緣不限言説。亦通定
惠道。其道不限色界初靜慮定慧。廣通二
禪以上諸地定惠。而於辨無礙解之中。緣説
道隨一之智起之時。九地辨無礙解悉起得
爲所修故。雖緣言説之智。限欲界初靜
慮不通上地。緣定慧之智是九地故。所
判皆依一切地也。此是但得必具四之道
理之所至極也。更不可疑之。故論中上述
此二通依一切地起。謂依色界乃至有頂
畢。下云。辨無礙解於諸道中。許隨緣一皆
得起故
問。頌文云。義十六辨九。皆依一切地
者。一切地者。爲指八近分八根本及中間欲
界。爲當除上八地近分及中間禪。指於餘
地可言耶 答。難測。暫除上八地近分及
中間禪。於八根本及欲界之九地云一切
可云也 兩方。若於八近分人根本及中間
欲界者。光法師解釋中。出法無礙解之依
地。述法無礙解通依五地。謂依欲界四本
靜慮。擧詞無礙解之依地云。詞無礙解唯
依二地。謂欲界初本靜慮乘之云義・辨二
無礙解依地之時。述皆依一切地。明知。除
上八地近分及中間禪。指餘地云事。若夫兼
取上八地近分及中間禪者。云法・辭二無
礙解依地之時。何不取四靜慮之近分及中
間禪哉。若依之爾者。既云皆依一切地。一
切之言中何可渉上八地近分及中間禪哉
答。凡如此之勝功徳之依地。多限八根本及
欲界。不通近分中間等之邊地故。指八根
本及欲界云一切也。是以光法師今解釋
中。擧一個問難云。言説唯在欲一切定中。
辨無礙解如何通歟 答之云。辨無礙解
於説及道。許隨緣一皆得起故。故通九
問答之起盡。無爭以八根本地及欲界
爲辨無礙之依地被得若爾。皆依一切地
之一切者。唯限八根本及欲界之九地。不
通八近分幷中間禪云事炳然也。但於一
切之言中。何可渉上八地近分幷中間禪哉
云難者。是小分之一切。非全分之一切也。
或八近分及中間禪自本可非爲此之依
地故。全非其所論。故是全分之一切。非少
分之一切之義。可有之也
重難云。光法師所引婆沙論中。出法無礙解
之依地。或云二地。或云五地。或云七地
云云取意其七地者。欲界四靜慮之上。加未至・
中間也。若爾。辨無礙解之依地。豈不通近
分・中間哉
答。於法無礙解之依地。雖有三師之異説。
以五地之説可爲正也。若爾。辨無礙解依
地可通未至・中間云難。更不可來者哉」
問。當處付明四無礙解相。且辨無礙解緣
何境判耶 進云。論中云。緣應正理無滯
礙説。及緣自在定惠二道 付之。案四
無礙解之相。尤可各各以別別境爲所緣
被得是以於前三無礙解者。皆以各別法
爲所緣境而第四辨無礙解若以言説爲
所緣者。豈不混第三之解無礙解哉。次云
緣説道之時之道者。定是可指言説之能
發心。而彼能發心者。是欲界初靜慮之繋。更
非上地之所屬。何可通二禪以上之心哉。
就中。思心所是言説之能發。全非定慧二法
發彼。寧可以定慧望言説立道之稱哉。
若夫緣言説之定慧能與言説爲道者。欲
色二界之定慧。設雖緣言説故得道之名。
無色界之定慧不緣言説故。更難成道之
號。若雖不緣言説。定慧二法與言説爲道
者。其所以如何。抑今此定慧者。漏無漏之中
何可言耶
答。凡欲開今此疑問者。須作無礙次第
也。所謂四無礙者。是説法化導之智徳也。故
先緣能詮名句文可明其體。則法無礙解
起而知之。次緣所詮法可知其體。則義無
礙解起而解其。次緣語聲體可得其相。則
詞無礙解起而了之。次緣無滯語及定慧二
道可起心説法門。則辨無礙解起而強用。
故今論所引施設足論云。緣名句文此所詮
義。即此一二多男女等言別此無滯説及所
依道無退轉智。如次建立法・義・詞・辨無
礙解名。由此顯成四種次第第三無礙緣
汎爾言説。第四無礙緣無滯言説。何無辭・
辨二無礙之不同哉。況辭無礙解唯緣言説
辨無礙解兼緣説道。其差異彌炳然者歟。次
定慧窮&MT04800;盡念照之。又分滅斷空解之故。
説之外兼緣道也。於道之稱者。欲界初靜
慮意識相應發慧。與近因等起發語思相應
故。與言説爲直道。初禪以上定中之慧。與
言説遠因等起思相應故。與言説爲遠道。
例如修惑相應思與表業爲近因等起。見
惑相應思爲遠因等起。然言説□此等之定
慧而立故。以名道。豈不爾哉。次今以定慧
名道者。是限有漏非通無漏。則如云無
漏道不與表業爲轉因隨轉因也
問。施設足論意。名等離語聲・獨起可云耶
 答。不可獨起也 兩方。若獨起者。凡名
等依語聲而轉。非語聲不轉者。有宗一家
之性相。諸論一同之施設也。設雖施設足論
意。何可存離語聲獨起之義哉。如圓暉法
師餘處解釋中云。謂名身等依聲而起。非是
心力故唯無&T047368;。聲是心力親能發起。通三
性也。若依之爾者。光法師釋今論所引施
設足論中明四無礙解次第云文云。先起
能詮次方取義。更取義已方乃有言説無
滯礙。由此先後顯四次第如此釋者。名
等前起。語聲後起被得如何
答。名等離語聲而不獨起云事。頗勿論也。
更不足爲疑。其旨如一方之難勢。但於光
法師所釋旋設足論之文者。是顯爲能緣
之無礙智之次第。非述爲所緣之多等境
之次第。何來爲難勢哉。所謂先起能詮□
□。先起緣能詮名等之法無礙解云意也
乃至更取義已方乃有言者。更起緣義之義
無礙解已。方有緣言之詞無礙解爲言餘文
可知。以何知者。正見今論所引施設足論
之文云。緣名句文此所詮義等文緣名句文
者。明法無礙解。此所詮義等者。明義無礙
解等故也。更無有起之字。何爲違文哉。設
雖有起之字。最初既置緣之言。定知。是顯
能緣智非顯所緣境云事
問。論中明四無礙解加行。擧二師異説。爾
者。彼正不光法師如何判之耶 進云。光法
師解釋中。以云傳説此四無礙生等之前
師。判此非正義。以云理實一切無礙解生
等之後師。判論主述正義也 付之。以串
習名句文爲法無礙加行。以串習佛語解
諸法義爲義無礙解加行。以串習聲明論
爲詞無礙解加行。以串習因明論爲辨無
礙解加行云初師之意。非無其謂。何可判
此非正義哉。次云唯學佛語能爲加行之
第二師之意。尤招疑。所謂麟喩大覺倶成四
無礙解。如前論中云。佛定成就五十七部
行者。如欲界聲聞麟喩。以前如佛。而無二
佛並出之義故。不可聞佛語。具自然智無
師智故。不可案教。隨欲現前故。不可借
加行。據何如來所起之無礙解可以學佛
語爲加行哉。麟喩獨覺出無佛世離教力。
如何以學佛語爲加行可云哉。若除佛麟
喩云爾者。唯之言豈非無用哉。就中今第
二師者。婆沙論評家之説也。故光法師釋云。
故婆沙一百八十評家云。如是説者。四無礙
解皆以習佛語爲加行若爾。論主述正
義之決判。傍似背文理。如何
答。光法師以初師判此非正義者。違婆沙
之評家故也。所謂評家意。四無礙解悉以學
佛語爲加行之旨存之。而初師意。唯限義
無礙解。以學佛語爲加行云。故判此非
正義也。次第二師意。聲聞中三洲利根無學
聖者之起四無礙之時。必學佛語以爲加
行故云爾也。於佛獨覺者。自本不案教
故。非今所論。何來爲難勢哉。唯之言且約
此門故。非相違者歟
重難云。凡三乘賢聖學佛語者。就順解脱
分位及入聖依身之初。隨應而所談也。如
餘處偈頌中。結將趣見諦道。應住戒勤修
聞思修所成。謂名倶義境而於入聖以後
者。不限有漏定。兼得無漏定故。於事理二
法得照了明眼。況於利根無學哉。而至四
無礙解始學佛語爲其加行云事。更不能
信用。如何
答。見道已前學三惠習名等者。是斷惑證
果菩提𣵀槃之方便。非説法化導利他濟物
之善巧。此是染不染無知別所得之功徳故。
至無學始習學之。尤以佛語爲指南所
成之智品者歟。若爾。彼師意豈非存道理

又難云。婆沙論中云。如是説者。若決定可得
者。彼離染得盡時始得故而三洲利根無學
聖者。決定可得四無礙解故。初盡智位必
可得四無礙解。何後時學佛語始得之可
云哉
答。此事倶舍・婆沙兩論之異説也。別可論

問。光法師釋但得必具四論文。引正理論
有餘師云有不具得。無理得一必令得四
説。爾者。正義可云耶 答。非正義可云也
 兩方。若不正義者。凡但得必具四者。諸
論一同之定判。有部一家之性相也。而今此
師意。既無得一無礙之時。得餘無礙之義
之旨成之。明知。非正義云事。若依之爾者。
四無礙解雖是一類功徳。其相既各別也。何
得一之時。必得餘之義。可成之哉。是以如
四無量。未必一時成之相例可同。若爾。
今師意。寧可非正義哉
答。凡第六種姓三洲無學聖者所得一類之
功徳故。尤得隨一之時。必兼得餘可云也。
例如論中述辨無礙解之相云。於説道中。
許隨緣一皆得起故。此是但得必具四云
道理之令然之所以也。或如無諍願智四無
礙解之六種功徳。同依邊際定得之故。婆
沙論中云。若決定可得者。彼離染得盡智
時得故。或如聖者之得飮食喜足聖種・衣服
喜足聖種・臥具喜足聖種・樂斷樂修聖種。是
一時也。如是成之時。其相各別也。何得
一之時。兼得餘哉云難勢更不可來者歟
 次於四無量之例難者。今論意述喜。喜
捨無貪喜無量。以喜受爲體云義存之。故
重緣喜。初二靜慮餘六或五十生。第三第四
靜慮之人。雖成慈・悲・捨三無量。不成喜無
量云也。故至下明現起之依身與成就之
依身。三人起定成三其定成三者。則指
生後二靜慮之人云爾也。彼此相例不等。
何混可致難哉
倶舍論第二十七卷抄
  觀應元年庚寅六月十八日未時於東大寺藏
輪院之草庵終四十五條結集之&MT04800;功畢
夫身雖泛末法一萬歳之濁波志猶思在世
四十五年之給仕良以倦筆拙書之少量操
文綴義也&MT04800;望何不送五九之年序乎宛如
勝軍論師之經四十餘年立云諸大乘應是
佛説兩倶極成非諸佛語所不攝故如増一
等阿笈摩經之比量矣 抑今日者歷劫仕
佛之大士閣淨土之聖衆救穢國之群萠之
良辰也仍捧當卷上帖草案之&MT04800;思奉資慈
悲施無畏者之法味必授福智二財於貧愚
之衆生兼奉飾垂迹和光神宮皇居之威光
常施擁灌哀悲於鑚仰之學宗迴功徳之餘
薰遂往詣知是之望達世親解見之願乃至
法界平等利益而已
  右筆仁和寺傳法會學頭權律師圓範
 年齡六十三
夏臘四十九
 
  于時永享十年戊午於東大寺北室密乘坊
四月上旬比始筆 同五月二日卯時八幡
宮談義坊&MT04800;功畢
抑此卷世希也然此夏中於案坊撰出三百
條分毎日講可被行由聞賢聖等者三百條
内雖簡此卷不有仍借得次本末兩帖分悉
寫之畢至惡筆雖兩其源依事闕書斗也依
此功者二世願望圓滿大小性相如思成就
而已
 三論宗 英祐生年二
十二
 
  南無八幡大菩薩知見照明
 傳領三論沙門英憲之 






倶舍論第二十七卷抄
  問題
問。今論意。麟喩獨覺及三州利根無學聖者。
  初盡智位。得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可云

問。婆沙論意。麟喩獨覺及三州利根無學聖
  者。初盡智位。得無諍願智・四無礙解可
云耶
問。以詞無礙解爲邊際智攝可云耶
問。頌文云。邊際六後定爾者。爲四禪究竟
  處故得邊際名。爲當遍順至究竟故得
邊際名可云耶
問。當處付明六通相。且以漏盡通爲共聖
  徳可云耶
問。今論意。於五通立勝進道可云耶
問。論中答何緣此五不依無色問。初三別
  緣色爲境故乃至故此五通不依無色
爾者。光法師如何牒釋之耶
問。從無色界沒生欲色界人。依自相續初
  起宿住通義可有耶
問。從上三靜慮沒生下三靜慮等人。依
  自相續初起宿住通義可有耶
問。異生所起天眼通緣五淨居天事可云
  耶
問。當處付明六通相且正理論意。神境等
  五通勝。漏盡一通劣可云耶
問。天眼・天耳二通緣上地境可云耶
問。天眼・天耳二通者。爲唯限初禪繋。爲當
  通上三禪繋可云耶
問。二乘聖者及異生所起神境等三通。同緣
  現在三千界境可云耶
問。於他心通宿住通境。有三千世界不同
  可云耶
問。麟喩獨覺得知麟喩獨覺心他心智可
  云耶
問。麟喩獨覺於十方世界中有並出義可
  云耶
問。二乘聖者及異生。於離染時。得未曾得
  五通可云耶
問。凡夫二乘起曾得五通現前時。用加行
  可云耶
問。今論意。宿住通者唯限法念住可云耶」
問。神境通者。唯限善性可云耶
問。頌文云。天眼耳無&T047368;爾者。異熟等諸無
  &T047368;中。何可云耶
問。依身在初靜慮所起天眼天耳二通。通
  善可云耶
問。正理論意。天眼天耳二通。以眼耳二識相
  應慧爲體可云耶
問。當處付明三明相。且於六通中。以何通
  爲死生智明體判耶
問。死生智明。善・無&T047368;二性中。何可云耶
問。光法師付釋天眼通與死生智差異。且
  死生智明唯緣未來可云耶
問。論文云。是天眼通力所引故。與通合立
  死生智明爾者。爲天眼通無間起死生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ootnote:
 

[First] [Prev+100] [Prev] 687 688 689 690 691 692 693 694 695 696 697 698 699 700 701 702 [Next] [Next+100] [Last] [行番号:/]   [返り点:/] [C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