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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網戒本疏日珠鈔 (No. 2247_ 凝然述 ) in Vol.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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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即法違施意故。然四分云。供養佛塔食
治塔人得食。五分云。若白衣入寺僧不與
食。便起嫌心。佛言應與。又僧祇云。若損者
益者應與。十誦供給王大臣賊。小乘狹小
猶見損益。何況大乘。不可一定已上又云。如
是所説但有主物。於無義利盜心取。乃至
一草犯波羅夷已上當知有益一切開作。無
義利時如此深制。尚是世間所持戒相。況於
出世間門戒相。故古迹云。若出世戒。文殊問
經云。若於他物心起盜想。犯波羅夷已上
世出世謹護之門。並是今疏局門所攝故。疏
亦引文殊問等。上來文前料簡已訖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十九
  建治二年丙子十月六日。於東大寺戒檀
 院述之         沙門凝然年三十七
 于後弘安六年癸未十月二十六日。治定
 之          沙門凝然春秋四十四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九月十九日書寫此卷
 了
 右筆亮然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自此已下第十釋文
疏。此中有二問答皆同前戒者。準前可言
問。教他人盜。所教未盜自身先死。所教之
人於後盜成。前能教者罪相云何 答。若依
小乘不犯重夷。彼未命終未成罪故。命終
已後戒已失故。菩薩戒不爾。經生戒不失故。
後盜成即得重夷。前殺戒中兼自殺問。今此
戒中難兼自盜。然約燒壞亦應兼明。此是
一問答也 問。教他劫盜。他領受已後不盜
者。彼能教人得何罪耶 答。約心得重。後知
不盜起歡喜心。得輕方便。不遂生嗔得重方
便。前戒唯問教他敬生。此戒亦爾。此是二
問答也
疏。文中存略攝在方便中等者。讃嘆隨喜
此戒文無。是故諸師異釋非一。疏主二解。
此初解也。撲揚疏云。此戒無讃歎隨喜。蓋
是存略也。准前戒文。具有讃喜耳。亦可以
方便兩字含讃喜二事。一一即應云方便讃
歎盜。方便隨喜盜也道璿律師注經亦
同。此所引文。即有二釋。後解大途即同疏
釋。傳奧師云。並於前戒又略讃歎及隨喜也。
或以方便攝取已上此義同疏釋也。太賢云。
讃歎隨喜略而不論。理應有故已上此同撲
揚初釋
疏。又釋此中歎此盜法等者。義寂師云。無
讃喜者。不由讃喜成自業故已上此解少似
疏釋
疏。言方便盜者或因巿易等者。撲揚智周
云。方便通自盜。教他・讃歎・隨喜・此之四位
一一皆以盜之方法故。云方便盜乃至或因
巿易錯數迴擾。種種方便損他潤己。皆名方
便盜。讃喜亦如是已上傳奧云。方便者。除身
手偸竊。但不義而取。皆方便盜也已上
種巧便量計構託唯成盜業。無非此攝
經。呪盜者。此句所置異本不同。疏主所覽
即在因縁法業次下。璿注本云。盜因盜縁盜
法盜業呪盜已上或本呪盜在方便盜次後。
故便奧・與咸所釋本云。自盜教人盜。方便盜
呪盜已上咸師釋云。有本以呪盜在成業四
句之後。此不應爾。寫者誤之爾。疏既云初
六次四。驗加呪盜。應在初六也。准殺亦應
有讃歎盜隨喜盜。文無者略。故知經本差
誤脱漏。古今例然。既云於十一句判。驗經
本或具或闕也已上呪盜前後是非難知。何
強偏破。且依疏主所覽爲準。故撲揚云。前
戒呪殺在因縁之上。此盜戒呪盜在因縁之
下。文雖上下義例相似已上義例既不乖。在
後有何過。法詮釋呪盜前後云。餘本在後。准
前殺戒及義次第。理合在前已上義勢多端。
此解亦爾。智周亦云。呪盜者。有人善心中
或壞盜心。方便呪願他人。他人因其呪願故
與物。乃稱呪願者。盜心即名呪盜此約善心
呪盜竟
壞惡心更相嫌恨。壞損地心。對天神地祇南
斗北辰。諸魔鬼神所作諸呪誓。彼人以是
因縁廣有破用。求神祷崇願無災障。由是破
用。稱呪誓人心亦名呪盜。盜心呪物令物屬
己。又聞諸胡國中有人。呪力使得鬼神侵盜
他物。亦名呪盜約惡心呪
盜竟也
已上奧云。呪盜者
呪使鬼神取。或轉人心令捨而取等已上
云。言呪盜者如呪物過關已上進云。呪盜
者心專誦呪。令鬼神往取人物來。名爲呪盜。
此等總合爲呪盜相。呪術行相非一。衆多
隨事無量。不可具説
經。乃至鬼神有主劫賊物者。此中物字即
是所盜物體。餘皆所盜物主。此文物意爲擧
物體。然其物體必有其主。若不擧主者盜相
不顯。故爲顯物即擧其主。故以此句爲物主
也。法進註云。乃至鬼神有主者。盜取非人
財物。有人守護者。約護主得重。乃至者。物
主遍通三界六道及三乘聖人。以菩薩得戒
心普。防盜亦遍一切故名乃至。言鬼神者。
人中曰鬼天中名神。亦云。諂曲不實曰鬼。
有不思議隱術方便曰神已上
疏。謂通五趣唯除地獄者。上總義中明犯
境界。約五趣生有二解釋。一云除地獄趣。
一云取地獄。其中盜境通地獄趣。此中明
境即除彼趣。即當上釋。一義意也 問。何
故地獄有除不除 答。地獄苦逼畜財義希。
是故堅彼多分無之。然亦有物屬彼之義。故
上一意通地獄趣。今約多分故屬地獄。律中
三趣以攝六道。非人之中總攝四趣。義意
總合。故盜境界亦通地獄。今菩薩戒通及不
通各有義趣。互不相違。周云。物主者遍通三
界六道及三乘聖人。何以故。以菩薩遍一切
凡聖普同受得。所對防盜亦遍一切故已上
璿云。物主者遍通三界六道及三乘聖人已上
此當今師一釋。與咸云。五趣唯除地獄已上
釋今經物主分齊也。此釋全取今師所判
疏。始從人天至非人等者。此中物主且擧
凡夫。故乃至言攝人天等。若就廣攝通攝
一切。故銑師云。上從三寶以及人天鬼神劫
賊皆得爲主。超擧最下故云乃至已上賢云。
此中攝重故言乃至。然有主物略有五種。一
三寶物。二屬人物。三畜生物。四鬼神初。五
劫賊。其有主言攝前後也已上此亦廣攝。同
銑師釋。與咸全取今疏主釋。且從略故。奧
云。鬼神物者有三句。一鬼而非神。尋常家
墓中物及祭祀物等。二神而非鬼。謂四天
王等所有。三亦鬼神。謂諸祠廟中物鬼趣攝
已上利渉師云。有大福力名神。恐怯多
怖名鬼已上周云。鬼神者。是隱顯自在名含
三寶。三乘聖人並隱顯自在。名爲神聖故
已上璿註亦爾。經乃至言。周・璿二師並利渉
師等皆屬上主。即乃至鬼神有主是也。太賢
法師居中通上下也。今疏解義即通含。勝
莊云。鬼神有主者。欲顯鬼神物有守主。守
主邊結罪。無守護人即不成重。故鬼神有
主。或鬼神者。謂鬼神物。有主者。謂有主無
守及有守護已上二釋可知
疏。又爲己奪他劫賊之物等者。疏有二釋。即
約爲己爲他可見。寂云。劫賊物者。謂官所收
物劫賊物也。又可劫賊者本雖是我物。爲劫
奪而取即成賊者物也。物無定屬。隨取成主
已上勝莊。劫賊物者。無別守護。如賊破城
得物爲宦守護已上奧云。劫賊物者兩意。一
是賊劫得或藏。知而取之或反劫之。二謂已
物。賊將已成他物而劫奪之。今詳文意。以
輕況重。鬼神賊物尚不得盜。況人物取。況
三寶之物取已上此亦二釋。又取況之體通
鬼神等也
疏。二約物體等者。此釋經一切財物一針
一草二句也。一切財物一句定是物體。故
義寂師科注倶以一切財物已下爲物體也。
若細分之可爲二科。一者一切財物一句。約
色類以辨物體。二者一針一草一句。約多
少以辨物體。此准傳奧師以致細分。彼師
乃至鬼神等句。科爲約所主以辨物也。奧
師亦云。不正定犯分齊。然所盜物多少分
齊。就菩薩戒諸釋不同。天台・元曉・明曠・頂
山・與咸等師五錢。若直五錢得波羅夷。全
同聲聞所結分齊。且天台師云。重物謂五
錢也。律云。大銅錢准十六小錢。其中錢者有
貴賎。取盜處爲斷。菩薩之重重聲聞。二錢
已上便重。有人作此説者。今不盡用。取五錢
爲斷是重已上咸師云。五大銅錢十六小錢
者。十誦律頂山引云。五錢者古時大銅錢
也。犯重。若小錢八十文當其一。疏云十六
未詳已上天台大師擧他人解而不用彼。自
立正義。即同小律依五錢也 問。若爾何
故經云一錢一針一草耶 答。建立此義之
家並云。以少況多。咸師云。一針一草最輕
尚不應盜。況重物耶。盜皆結犯已上曠師云。
一針一草五已下並犯輕垢。故擧爲況已上
是故所判不相違也。疏主・法銑・智周・道璿・
太賢・善珠利渉・法進。如是諸師並判一錢一
針等皆波羅夷罪。法銑云。然小乘中則分輕
重。大乘之中唯除北州。餘皆犯重。又不同
小乘滿五方重。故一切財物一針一草不得
故盜已上利渉云。一針一草者。極少分齊也。
準義應云一草一縷。縷因針入故置針言。針
直一錢。不是極少等。草縷未有所直。乃是極
少。但有盜心即結重罪。不同下衆待滿五淺。
若五錢直四錢三角仍偸蘭遮已上進云。菩
薩取人財物。無論多少但作盜心擧離本處。
一針一草尚自犯夷。何況多取。謂大乘順理
故制重也已上周云。但是有主物。一針一草
尚犯夷罪。何況更多。此大乘順理故制。不同
小乘隨國土盜至死處滿五名夷已上諸師解
釋如是等也 問。既云一錢。未滿一錢罪相
云何爲輕重耶 答。推疏主意。一錢等言。
總就世間常途少物分齊爲言。若據實義。一
毫已上即犯重夷。如上僧物處明。以順業道
制故。義寂法師總擧二義。然五錢義標云
有人。一錢之義唯云一云。案彼師意。以一
錢義爲其正解。既非自義故標有人。即彼疏
云。有人准律唯取人物。五錢已上方犯重
也。一云不爾。文云乃至鬼神有主物一針一
草不得故盜。故知異聲聞也已上明知後義
以爲正解。勝莊師亦擧二解。故彼文云 問。
齊於幾許名爲重物 解云。薩婆多論云。佛
言取五錢者即犯重。然此釋文自有三説。一
云。此諸錢中取金銀錢爲五錢。爲命故取五
錢即犯也。一云。隨國制法得重。若國制取一
錢與破頭。即取一錢犯重也。今隨一國五錢
爲限。上來依聲聞説。若依菩薩自有兩釋。一
云。與聲聞同。一云。若多若少皆得重也。故此
經云。乃至草木不得盜已上於菩薩戒總擧
二義。而無取捨。見彼師意。即取一錢成重之
義。大同疏主等義
疏。誤取無犯等者。銑云。若無故心不在犯
限。故云不得故盜已上如上境想等處細明」
經。而菩薩應生佛性者。進云。謂衆生佛性
三身宛然。迷故名爲衆生。故花嚴經云。法
界流轉五道不息故名衆生。覺悟修行必證
聖果。故言而菩薩應生佛性。佛性有二種。
一者養自親。二者養一切衆生。若養自親者。
但名爲孝養。一切衆生者名佛性孝。由一
切衆生皆有佛性。並可成道故。於一切衆
生皆作佛想。而敬事之故名佛性。故金剛經
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名耨菩提。名佛性義
已上若養自親雖唯名孝。而亦要約佛性行
之。一切自他無離佛性之者。故總相言佛性
孝順心者。於戒無違。名爲孝順心。慈悲心者。
慈悲有益物之能。而無損人之念。名爲慈悲
心。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者。謾設方便如乳
母養子。如醫師療病拔苦與樂。菩薩興悲。誘
引衆生方便説法。資助令成佛果適意究竟。
名爲福樂。又言常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者。謂
菩薩尋常盜益有情。財物心無休息。名爲常
助也。言生福者。使種現在因。言生樂者。令
得未來果。福者富也。菩薩常行六度。能令
衆生財富無竭。故言生福生樂已上
疏。經云其藥本味停住山中者。此出涅槃經。
雪山有甘藥一味美妙。輪王出世此藥出現。
輸王崩逝此藥轉變作六種味。如來出世説
法化導。佛性平等一味眞如一味佛性顯現
成立。如來去世。衆生作業轉成六通。廣説
如彼。次下隨縁義中成種種味者。即是涅槃
一具所説。佛性不變佛性隨縁是一具法。不
變隨縁互不相礙相成無性。不輕菩薩在法
花經。常啼菩薩在般若經。並菩薩常説
疏。四約自性住在纒等者。此三佛性出在佛
性論及攝大乘論也。此三佛性如上偈頌疏
中明。無始已來乃至未發心已前。名自性住
佛性。發心已後乃至金剛心位。名引出佛性。
佛果初念已後盡未來際。是至得果佛性。佛
果定是至得果性。自性住性後際引出佛性
初起。約門託義事義不定。若約出障未障
者。初地已上名引出佛性。此位方所惑智二
障故爾。前唯是在纒。未斷障故。出惑障名引
出故。若約退不退者。無始已來乃至十信並
是自性。初住已上是引出性 問。初住已上
何名引出 答。初住已上斷煩惱障。已斷惑
障故名引出。若約發心未發心者。即如前陳。
十信初心已發大心。故名引出。誓出二障。證
菩薩故
經。而反更盜人財物者 問。此人物者指人
道耶。爲不爾耶 答。推尋天台明曠等意。
六道之中盜人趣物成夷重者。正依此文。人
財物言并準律判。既言人財。明知餘趣即
是輕垢。今疏主及智周等通五趣之意。人
言總目一切有主。非局人道。故智周・道璿並
云。人之一字遍通一切言者已上法進註釋
全同周璿。六道衆生物一切皆重夷。或可是
人趣之人也。六趣等中且擧人趣。一切偸盜
多損人故。故就常途言人財物。實義細論。主
通一切皆是重夷。如前數明。然於此義中。諸
師所判未必一準。法銑判北州言犯輕。文如
前引。勝莊疏云。今依菩薩。偸鬼神物自有兩
釋。一云。偸鬼神物亦成重也。二盜鬼神物是
輕非重。無攝心故。此經云。更盜人物是波羅
夷有如是等種種解也。今疏主意。五趣
之物盜皆得重。是定義也。元曉疏判盜輕重
等云。於中亦作四句簡持犯。一者雖盜五錢
而福非罪。謂達輸機共故。以盜物可度機故
盜物也。二雖盜而非罪非福。謂爲無主取
等釋。三者唯輕非重。謂此戒兼所立。盜草
木及鬼神物等輕垢罪。四者唯重非輕。謂
此戒中正所立重戒。此四句中初一句唯福
非罪。次一句非福非罪。後二句一向罪不
已上此中第三句草木鬼物是輕垢罪。此
釋即同法銑師釋及勝莊一釋。餘趣判輕。順
諸律義也
經。是菩薩波羅夷罪者。周云。而菩薩違
前斷惡制故。破攝律儀戒。又違修善制故。即
破攝善法戒。攝善法戒破故。應施衆生福
樂。而不施與故。即破攝衆生戒。攝衆生戒
破。故破善法律儀。此則三聚頓破。違反之
甚故。云而反更盜人財物者是菩薩波羅夷
已上今疏科判。一戒之中皆具三聚。配
文炳然。周師解釋大途同之。法進註云。而
反更罪人財物是菩薩波羅夷罪者。第三結
示罪名。言人之一字者。遍通一切物主。而
菩薩違前斷惡制故。破攝律儀戒。違修善
制故。即破攝善法戒。其攝善法戒破故。應
施衆生福樂。福樂不施與故。即破攝衆生戒。
於此三聚淨戒頓破。違返之甚故。結波羅夷
罪也已上問。於此戒中明違三聚。云何一戒
有違三聚 答。於此一戒有其三段。一禁
取他物是攝律儀。次明對治偸盜之行是攝
善法。以此止惡修善二法令諸衆生斷惡修
善。是饒益有情戒。是故即成三聚淨戒。故
盜他物不修對治。不令衆生斷惡修善。故違
三聚淨法戒行。犯波羅夷。此戒既爾。餘戒
三聚義亦必爾。故於此戒違犯之處明三聚
義。今賢首大師於戒戒中皆具三聚。釋成
此義。攝取諸戒無不收盡。十重既爾。四十
八輕具三聚皆同。法進僧都亦作此釋。約就
三聚持犯易明。聲聞律藏盜戒行相幽深微
細。状貌體義門路極多。諸部本律多歴卷
軸布列陳説。諸律釋論門戸亦多。大途小
徑相状繁重。今大師疏於此盜戒。準諸律
相順諸師釋具判此經。菩薩戒宗盜相窮微
盡細洞相。照性義理周普義途。究竟致令
有餘師引今師釋成自宗義。彌寛炳明映顯
昭焉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
  建治二年丙子十月十日。於東大寺戒檀
 院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三
十七
 弘安六年癸未十月二十九日。於同寺治
 定之           沙門凝然春秋四
十四
 于時弘安九年歳次丙戌暮春三月四日。
 於東大寺戒檀院。爲欲報謝佛徳祖恩。興
 隆遺法令生物解。罄愚考文留慮記義。業
 因不唐要感佛果而已
 華嚴宗沙門凝然報齡四
十有七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五月二十八日書寫此
 卷了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一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從此已下疏本第二即卷也
第三婬戒
疏。一業道重故謂若是邪等者。十不善中行
邪婬故以成業道。非禁正婬。以離諸非開自
妻故。故離邪婬成善業道。今菩薩戒不問
出家在家二衆一切斷婬。非是在家開於自
妻。斯廼法爾隨順業道而制故也。小乘教
中常途所談出家斷婬。是故行婬即是業道
亦是違制。在家二衆禁邪開正。故行邪婬即
得業罪亦犯制罪。在家全同業道制故。行其
自妻全無有罪。亦無違制。大乘宗中隨轉理
門。亦同此相訓在家人。今此經意。出家菩
薩如常所制。在家菩薩亦同出家。一向斷
故。而得今經諸師異説。具如下明。今此所
成即疏主意。亦如下説。此第一意通前後戒。
兼業之罪有此意故
疏。欲海愛河漂溺無岸者。正法念處經第四
十八云。境界所漂在愛河中。愛河漂己入
生死海。流轉常行無有休已已上
疏。女人壞世間等者。爾前四句在彼餘處。
此二句在彼經第二十九卷中。下句彼云令
善皆滅盡。次天中等一偈四句。別在同卷
下文。非是與前連續之文。彼第二句云。無
過於女色。彼經。天品具明厭患欲愛之相。
故云天中大繋縛等
疏。如仙人見女生染失通墮落者。智論十
七云。如五百仙人。飛行時聞緊陀羅女歌
聲。心著狂醉。皆失神足一時墮地已上彼論
亦云。云何呵聲。聲相不停。暫聞即滅。愚癡
之人。不解聲相無常變失。故於音聲中妄生
好樂。於已過之聲念而生著。如五百仙人。
在山中住。甄陀羅女於雪山池中浴。聞其
歌聲即失禪定。心醉狂逸。不能自持。譬如
大風吹諸林樹。聞此細妙歌聲柔軟清淨生
邪念想。是故不覺心狂。今世失諸功徳。後
世當墮惡道。有智之人觀聲生滅。前後不倶
無相及者。作如是知則不生染著。若斯人
者諸天音樂尚不能亂。何況人聲。如是等種
種因縁。是名呵聲欲已上此二因縁倶是仙
人並乃失通。前從空落後未必然。前後二
事皆聞歌聲。今疏與論多分契同。然疏見女
生染。如何應是見女亦聞歌聲。二事雙有豈
不爾耶。論即呵聲之中擧之。是故不言見
色之事。據實必定見女聞歌。是故疏文不
相違也。或可即是智論呵色中事。故彼論云。
呵色欲過如頻婆羅王。以色故身入敵。獨在
女阿梵婆羅房中。優填王以色故染。截欲五
百仙人手。如是等種種因縁。是名呵色欲過
已上疏中見女即此事也。雖有二義初義
好也
疏。又如獨角仙人騰空巖岫等者。智論十七
引佛所説本生因縁。即有此事。故彼文云。
爾時世尊爲諸比丘説本生因縁。過去久遠
世時。婆羅柰國山中有仙人。以仲秋之月。
於澡盤中小便。見鹿麚麾合會婬心即動。精
流盤中。麾鹿飮之即時有身。滿月生子形類
如人。唯頭有一角。其足似鹿。鹿當産時至
仙人庵邊而産。見子是人以付仙人而去。仙
人出時見此鹿子。自念本縁。知是己兒取已
養育。及其年大勤教學問。通十八種大經。
又學坐禪行四無量心。得五神通一時上山。
値大雨泥滑。其足不便。躄地破其軍持。又
傷其足。便大嗔恚。以軍持盛水呪令不雨。仙
人福徳。諸龍鬼神皆爲不雨。不雨故五穀五
果盡皆不生。人民窮乏無復生路。婆羅柰王
憂愁懊惱。命諸大宦集議雨事。明者議言。
我傳聞。仙人山中有一角仙人。以足不便故。
上山躄地傷足。嗔呪此雨令十二年不墮。王
思惟言。若十二年不雨我國了矣。無復人民
即開募。其有能令仙人失五通。屬我爲民
者。當與分國半治。是婆羅柰國有婬女。名
曰扇陀。端正巨富來應王募。問諸人言。此是
人非人。衆人言。是人耳。仙人所生。婬女言。
若是人者我能壞之。作是語已。取金盤盛好
寶物。語王言。我當騎此仙人頂來。婬女即
時求五百乘車。載五百美女。五百鹿車載種
種歡喜丸。皆以衆藥草和之。以彩畫令似雜
果。及持種種大力美酒。色味如水。服樹皮衣
草衣。行林樹間以像仙人。於仙人庵邊作草
庵而住。一角仙人遊行見之。諸女皆出迎逆。
好花妙香供養仙人。仙人大喜。諸女以美言
敬辭。問訊仙人。將入房中坐好床褥。與好清
酒以爲淨水。與歡喜大。丸以爲果蓏。食飮飽已
語諸女言。我從生已來。初未得如此好果好
水。諸女言。我一心行善故。天與我願得此好
水好果。仙人問諸女。汝何以故膚色肥盛。
答言。我曹食此好果飮此美水故肥如此。白
仙人言。汝何以不在此間住。答曰。亦可住耳。
女言。可共澡洗。即亦可之。女手柔軟觸之心
動。便復與諸女更互相洗。欲心轉生。遂
成婬事即失神通。天爲大雨七日七夜。令
得歡樂飮食。七日以後酒食皆盡。繼以山
水木果。其味不美。更索前者。答言已盡。今
當共行。去此不遠有可得處。仙人言隨意。
即便共出。去城不遠。女便在道中臥言。我極
不能復行。仙人言。汝不能行者。騎我頂上。當
擔汝去。女先遣信白王。王可觀我智能。王
勅嚴駕出而觀之 問言。何由得爾 女白
王言。我以方便力故。今已如此無所復能。令
住城中好供養恭敬之足五所欲。拜爲大臣
住城少日。身轉羸痩。念禪定心樂服此世欲
 王問。仙人汝何不樂身轉羸痩 仙人答。
王我雖得五欲。常自憶念林間閑靜諸仙遊
處。不能去心。王自思惟。若我強違其志違志
爲苦。苦極則死。本以求除皇患。今已得之當
復何縁強奪其志即發遣之。既還山中精進
不久。還得五通。佛告諸比丘。一角仙人我身
是也。婬女耶輸陀羅是已上耶輸陀羅以歡
喜丸奉上如來。欲轉佛心以自歡樂。佛食彼
藥而不移轉。佛告諸比丘。此耶輸陀羅非但
今世以歡喜丸惑我。即説一角仙人之縁。説
已亦曰。爾時以歡喜丸惑我。我未斷結。爲
之所惑。今復欲以藥歡喜丸惑我。不可得也。
龍樹菩薩引此事已云。以是事故知。細軟觸
法能動仙人。何況愚夫已上彼論呵觸欲中
有之。總而言之。五欲境界開惡之門。皆是貪
愛之縁。是故通立欲稱。於中色觸必就婬
貪。聲欲次之。香味二欲未必婬貪。諸經要
集第十二云。言五欲者。男女身上色聲香味
觸等是也。即此五欲希須爲義。貪著五塵名
歡也。並意識觸縁之境名曰法塵。此之六
塵非眞。名爲魔所行處。復得惡賊之名。故
涅槃經云。六大賊能劫一切人民財寶。六塵
惡賊亦復如是。能劫一切衆生善賊。如六
大賊。若入人舍財能劫奪現家所有。不擇
好惡令巨富者忽爾貧窮。是六塵賊亦復如
是。若入人根則能劫奪一切善法。善法既
盡。貧窮孤露作一闡提。是故菩薩諦觀六塵
如六大賊已上意識總縁十八界法。其婬欲
貪於中即有。是故對治五欲六賊。婬貪不
復起發
疏。律中婬欲爲初戒等者。諸律藏中四重
列次。婬・盜・殺・妄。聲聞欣勢出離生死。而婬
貪法障礙出離。是故置初深對治之。古迹
殺戒制意云。世間所畏死苦爲窮。損他之中
無過奪命乃至是即菩薩濟物爲心。而施極
怖便失其性乃至由此最初制斯戒也。猶如
聲聞出苦爲先。初制欲貪最爲重戒已上
律藏所制縁起爲本。四重之中最安制婬。須
提那子初犯婬故。然戒本中。經戒犯縁三事
合成爲一戒本。一須提那子最初與其故二
行婬。因此即有略制戒本。次因林中比丘
&T026260;即有隨制。此乃境殊隨結。乃至共畜是
也。後因跋闍子與故二行婬亦有隨制。此乃
心殊隨結戒羸不自悔也。此時婬戒所制滿
足。亦名滿足戒本是也。彼檀尼迦最初犯盜。
而後修習果證羅漢。此乃一生窮道果也。須
提那子最初犯婬。今世遲退不能證果。現障
道果其事炳然
疏。水邊&T025237;者是爲過咎也等者。行宗記二上
云。&T025237;字音婬。又音由。水邊爲邪咎者。謂爲非
過甚也。尚書大禹謨云。罔淫于樂。注云淫過
也。女邊爲邪私者。謂耽女色也。説文云。私
逸也。故字從女。&T025237;聲也已上
疏。故皇甫士安等者。行宗云。晋書云。皇甫
謐。字士安。號玄晏先生。讀書著述常患風
疾。猶手不擇卷。至忘寢食時。謂皇甫謐有
書淫。又類林云。漢董仲舒。少小耽學。常下
惟讀書。弟子不見其面。在家七年。不窺後
所謂不
識春秋
乘馬三年。不知牝牡
此亦淫書之
過度。然經時乘馬等。非士安事。學者宜
已上
疏。故書云内作禽荒等者。此是尚書文也。即
彼注云。迷亂曰荒已上與淫義同。故引爲

疏。又此經中莫問在家出家菩薩等者。璿
師云 問。准優婆塞五戒經。自妻不犯邪婬。
侵他外境方犯邪婬。今此經不簡邪正。一切
總斷。有受菩薩大戒犯婬者。是犯戒不 答。
如彼經。自妻不犯邪婬者。此是引攝一類任
持有餘人乘教義。今此至教大乘所説。乃至
非道行婬尚制重罪。何有許自妻之義。所以
涅槃説。菩薩若聞若見女人。心動念而犯婬
欲。汚辱梵行人。又此經云。但解語得戒皆
名第一清淨者。又本業經云。有犯名菩薩。
無犯名畜生者。遠有出期。故名菩薩。不受
者無有出期。故呵云同於畜生。故一切受欲
皆非梵行。所以大乘頓斷本業經云。若犯
十重墮地獄中。一日一夜八萬四千迴生死。
迷理破戒。深可悲哉。此大乘戒本依理制。
故一切頓斷。不同小乘入如毛頭結重也。若
自知位地具足波羅蜜義。住慈愍心行非梵
行者。方始無過。若不爾者特宜愼之。勿以
一例諸以凡類聖。但可守文而以息忘歸眞
者乎已上撲揚亦爾。與疏主同。與咸註中全
寫今疏釋天台疏
而不依彼
法銑・義寂・太賢等師。立在家
菩薩有自妻之義。銑云。文但擧婬不標邪稱。
今詳此戒通於道俗。文不可以並彰。約道
以制但言婬故。善生經六重之中言邪婬也
已上寂云。出家五衆正邪倶禁。在家二衆制
邪開正已上賢云。通制一衆言一切女人。據
實在家唯制邪行。非但障道。招惡趣故已上
此文會釋經一切言。雖言通制意存出家。若
不爾者豈云一切乎。天台・勝莊・利渉等師。
義亦同然。天台師云。七衆同犯大小乘倶制。
而制有多少。五衆邪正倶制。二乘但制邪婬
已上利渉云。菩薩有二。在家出家。出家菩薩
爲成梵行三界福田。但起欲心即名犯戒乃至
在家菩薩爲斷惡行不捨夫妻。但起邪心即
名犯戒云云
廣説
諸師解釋異説如此。然今賢首
大師等意。任經現文。即成道俗倶斷婬義。大
乘實義菩薩嚴制理可然故。然瓔珞本業經
中婦夫互爲菩薩戒師。明知在家不禁正婬。
則異今經。是故疏中具施問答。即以二義會
釋相違。即是當彼經等所説。就中瓔珞本業
所説是被住前信相菩薩。即約初類也。華
嚴經等。第二地菩薩行十善中。唯禁邪婬。是
既化現。即是第二類人故也。依此二類諸説
不違。又周・璿二師廣作問答。如前已引璿師
注 問。所言邪婬其相云何 答。瑜伽論
五十九云。復次若行不應行名欲邪行。或
於非支。非時非處非量非理。如是一切皆欲
邪行。若於母等。母等所護。如經廣説。名不應
行。一切男及不男。屬自屬他。皆不應行。除
産門外所有餘分。皆名非支。若穢下時。胎
圓滿時。飮兒乳時。受齋戒時。或有病時。謂所
有病匪宜習欲。是名非時。若諸尊重所集會
處・或靈廟中・或大衆前・或堅鞭地・高下不平
令不安穩。如是等處説名非處。過量而行
名爲非量。是中量者極至於五。此外一切皆
名過量。不依世禮故名非理。若自行欲。若
媒合他。此二皆名欲邪行攝。若有公顯或復
隱竊。或因誑諂方便矯亂。或因委託而行
邪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已上此六縁等皆
是邪婬。離此諸非。唯於自妻隨宜得行。非是
邪婬。亦非業道。十善門中禁斷邪行唯開自
妻。五戒門中深禁邪行唯開自妻。皆此分齊。
小教中邪婬行相亦同也
疏。若約得位已去等者。初住已上名爲得位。
位居不退得聖解故。如起信論。初住已上示
現八相。種種方便示於化儀。此約終教。況
圓教意。信位滿心作佛得果。種種方便化
現示導。不思業用自在無礙。若依始教。初
住等位雖未不退。隨分化導亦何遮妨。但
不及此終教等也。又終教之中。於三賢位可
定斷煩惱障種子。而故留不斷。助願受生濟
物施化。雖有惑種是似有漏。不現行惑自内
清淨。何況圓教。三生之中解行勝生法門分
段乎
疏。答婬欲爲生死本等者。加之演義鈔十
五上云。小乘四重。婬戒最初有三義。一者
此戒人之憙犯。二者劫初起過此最爲先。餘
之三戒亦有次第。三者婬愛惑業招潤生死。
二乘厭離故制在先已上惠岳師云。但此戒
得非梵行名者。前之兩戒從三毒所起。今
此一戒唯從貪惑所起。爲簡婬唯是貪惑順
理犯即違理。故王等出世説之令行十善。故
名古戒。爲諸菩薩聲聞所制一切諸戒。不
同性遮。皆名新戒。如來出世。爲大乘人頓
結大戒。爲聲聞人待犯漸制。即是今戒並
諸律藏及以諸餘大小乘教所説諸戒。對彼
十善業道等法本來自爾。故名新戒。然菩薩
戒雖此新戒。而順古戒業道門制。是故今
戒法性本爾三世常恒。不同聲聞諸律藏戒。
唯護譏嫌不由法性。此新古戒即智論等新
舊二醫之例也
疏。別縁准論亦有七者。此亦十地・雜集二
論。均融和合總成七縁。然十地論第四卷中。
殺盜二戒各立五縁。至邪婬中無別列縁。今
准殺盜所列五縁。移轉以爲此戒具縁。雜集
第七總標十惡各具五支。至邪婬者且出二
縁。故彼文云。欲邪行事者。謂非所行女。或
雖所行。非分非處非時量。及不應理。一切
男及不男究竟者。謂兩兩交會已上餘之三
縁自然准例。今疏既合二論立七。然有取舍。
事應爾故。第一有情。地論衆生。雜集事也。第
二正境。二論別無。然十地論有非處言。彼
是邪婬故云非處。推彼今言三處正境。又
雜集事中亦云非處。此亦可准。第三想者。言
在地論。又雜集意樂一分是也。第四婬心。即
准地論殺心。又雜集論中意樂一分。第五三
毒。雜集煩惱。地論無之。探玄記云。地論五
中略無煩惱是也。第六造趣。即雜集論方便
是也。地論別無。應第五攝。第七境合。雜集
究竟。地論號體。即是究竟兼攝方便。地論
所列五縁名者。一身。是他。二事。衆生。三想。
四行。即殺心。經云故起重心。五體。即是究
竟。經云身行加害。第一他身此戒不用。如
疏問答。而加正境。事應爾故。如此今准殺
戒等縁。並依雜集總合建立婬戒七縁。故云
准論亦有七也
疏。是有情類等者。此戒犯境大小皆同。但
是有情。一切悉重。事鈔中一云。犯境謂人
非人天人鬼
神等
畜生三趣。據報則男女二形已上
五道六趣既是開合。律中即三加二形故。通
三六趣各有此三。於此等境皆得夷罪。利渉
云。定犯境者。天人鬼畜女男不男二根無根。
自身他身若生若死。皆是犯境。唯地獄趣非
此所行。然唯下界非上二界。無色無身色界
離欲。欲者不見彼。彼亦不就此。於人趣不簡
貴賎。鬼畜不簡善惡。師子欲心熾盛通染。斑
足父王羅刹雖斷食人亦有與人爲婦。比丘
度水

即約根也。戒疏云 問。死屍半壞。行染得
何罪 答。有二縁。若唯重婬意入便偸蘭。
縱出不淨不犯僧殘。若欲喜樂意者。如十誦。
五分。乃至骨間出不淨殘。不出止蘭已上
起心有異故罪雨分 問。若新死等是情類
者。女形像等應是情類。何故律中唯結偸
蘭。四分律五十五云。時有比丘。於木女像
身中行婬疑。佛言犯偸蘭遮。於壁上女像
形行婬。佛言偸蘭遮已上如何 答。死屍
前是有情故云類攝。一切流類皆此例也。彼
女像等本來非情。非由像似故非流類。非流
類故非是重夷 問。若依已前是有情者。半
壞已後亦應流類。何故唯局未壞及以少壞。
言流類耶 答。若依前情。誠如來難。然未及
少有相似未死時義。何者生活時或有二事。
一身全無疵。二若有蒙疵少疵不死。此二種
事正是有情。今雖是死未壞少壞即似活時
二種之事。是故此二有情流類。由此義故婬
即得重。生活之時半疵已後命即謝滅。是故
死時半壞已後不似有情。不相似故非是流
類。由此義故。婬皆犯蘭。率爾思之。似是流
類。委細尋之。半壞已後非是流類。不相
似故
疏。此中何故不同前二戒等者。殺戒初緑
即是他身。盜戒初縁是非已物。此戒初縁唯
云有情。不簡自他既異前戒。故相並問
疏。如律中弱脊自婬等者。四分律五十五云。
爾時有比丘。體軟弱。以男根内口中。彼疑
我將無犯波羅夷耶。佛言犯。時有比丘字藍
波那。男根長。持内大便道中。彼疑我將無
犯波羅夷耶。佛言犯已上加之薩婆多□□
□□或有行婬身。不相觸。如比丘身弱□□
□□有一比丘。男根長。自後道中作□□
□婬。身不相觸已上如此等也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一
  建治二年丙子十月十三日。於東大寺戒
 檀院述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三
十七
 于後弘安九年丙戌三月十一日。於同寺
 院定之      華嚴宗沙門凝然春秋四
十七
 寶永三年龍舍丙戌六月十日書寫此卷了
 右筆亮然 






梵網戒本疏日珠鈔卷第二十二
 東大寺沙門凝然述 
疏。二是正境婬路於男不男無根者。但有二
路。謂大便門及於口中。若於腋下脇股間。
雖盜欲情但犯輕罪。若於女身及二形即有
三路。謂口大小便路。若於身但有二處。非
自婬於他犯波羅夷。他來逼已受樂。亦若死
未壞。若多未壞。但有婬路。即與生同已上
事鈔中一云。據處則女人三道。謂大小便道
及口。男子二道已上又云。此等淫處若覺睡
眠。若死未壞。便使入淫處如毛頭。皆波羅
已上此乃四分律所説意。今大乘宗菩薩
戒中全與彼同。諸師所用皆亦一同。彼覺眠
等四種境界。律三趣中通皆有之。六趣門中
覺及睡眠各皆具有。其死未壞及少分壞。不
通諸天及以地獄。諸天化生死時化滅。六欲
諸天有可婬義。唯約覺睡。地獄亦化生。死
即化滅故。然地獄趣無可婬義。覺等四種皆
是可有。三趣門中人及畜生各有四境。而除
化人。非人之中既攝四趣。謂天修鬼獄也。
其中修鬼即有四境。事鈔云。四分中犯境謂
人非人天子鬼
神等
畜生三趣批第七云 立
問。既有六趣。今何有三者 解云。天與
修羅鬼神地獄攝在非人。并人與畜生爲三
已上此三趣及四種境。即今第一之縁是
情及流類故。業疏云 問。殺盜隨境名唯一
戒。云何於婬遂分三境 答。隨境行婬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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