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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演義鈔纂釋 (No. 2205_ 湛叡撰 ) in Vol.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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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立教之人。當時正欲倣同。只是清凉□□
彼所立爲令學者取解故。指示同異也。若
不爾者。如苑公則正依寶性論。返破光宅。何
云倣同耶。今亦可爾。思之可知。況今五教
者。起於杜順。彼即依起信。全非賢首始立。
何云倣同天台耶。今但約化法立教。非約時
事故。一經中有多教等之義。大同彼云大同
也。餘至下可知
疏。有不安者
  以上纂釋 立教開宗ヨリ無之


演義鈔三上纂釋第四

疏。眞俗二諦 具如抄釋。凡法相宗意。許
事理體別故。得如是也。心經幽賛下卷。釋
不垢不淨等文云。如太空中有色染淨空相
不爾。如是諸法雖有垢淨。而無相無皆理事
體別故
鈔。有四種勝義 決釋引大乘法苑林云。勝
謂殊勝義有四種。一境界名義。二道理名
義。第四勝義。諸論多説勝即是義。或四勝
義皆勝之義。論説依他圓成二性。隨其所
應。根本後得二智境故。其無漏眞智隨何在
諦亦以勝爲義。眞如爲境故。通其有財釋。第
四勝義。多分依於道理名義。廢詮談旨非境
界故。前三勝義境界名義。世間勝義者事相
麁顯。於可破壞名曰世間。亦聖所知過第一
俗名爲勝義道理。勝義者。知斷證修因果
差別名爲道理。無漏智境。過前二俗名爲勝。
證得勝義者。聖智依詮空二門顯理。名爲
證得。凡愚不測。過前三俗名爲勝義。勝義
勝義者。體妙離言。逈超衆法名爲勝義。聖
智内證。過前四俗復名勝義等文問。唯識
論第八云。勝義有三。一義勝義。謂眞如勝
之義故。二得勝義。謂涅槃勝即義故。三行
勝義。謂聖道勝爲義故。無變無倒。隨其所應
故。皆攝在圓成實性已上令四種同異如
何 答。初當今第四。當今第三因證顯故。約
得辨故云云後當今第三。以道理稍勝故。勝
爲義也云云前二不生滅故。故無變。後一以
聖道如實知故無例也云云此第八卷。唯就
圓成實分爲三故。無今第一應知
抄。有四世俗 決擇云。世間世俗者。隱覆
眞理。當世慥有隨□虚僞中名曰世間。凡流
皆謂爲依情立名。假説名爲世俗。道理世俗
者。隨彼彼義。立蘊等法名爲道理。事相顯現
差別易知。名爲世俗。證得世俗者。施設染淨
因果差別。令其趣入名爲證得。有相可知。
名爲世俗。勝義世俗者。妙土衆法。聖者所知。
名爲勝義。假相安立非體離言。名爲世俗。此
中世間即世俗諦。乃至勝義即世俗諦。皆持
業釋已上
抄。即安立眞如 問。六卷私記第四云。問。
何故四聖諦名安立。眞如名非安立。答。以四
諦中安立四世俗故。名安立。眞法界非四諦
中所安立故。名非安立已上准此安立之名。
但局四諦不通眞如見タリ今何云安立眞如
哉 答。眞如通安立。即見次下抄釋。何更
被疑哉
抄。以四世俗 唯識第八云。世俗有三。一
假世俗。二行世俗。三顯了世俗。如次應知。即
三性已上初即當今第一。以實無體唯有其
名故。云假世俗云云次即當今第二第三。以
有爲名行故云云後即當第四文當第三。斷
染依他無所執故。以二定爲門。所顯眞如
名顯云世俗云云此三世俗。如次即是遍計依
他圓成也云云
鈔。一體用顯現諦 蘊處界等有爲諸法。有
實體用。爲對簡第一俗假名無實故。故體
用顯現也
疏。根本後得縁境斷惑 問。抄釋根本縁
眞等者。本後二智並起。而本智縁眞。後智縁
俗歟。爲當根本一智雙縁眞俗故故觀歟
答。先指有二義。末學各存一義。互被諍論。爾
者今亦可存二義也。問。二義倶不可爾。若
云二智並起者。根本後得。同以惠心所爲體。
二智若並起者。豈無二惠並生之過哉。又
唯識第五云。五見展轉必不相違。非一心中
有多惠故已上彼五見同以染惠爲體故。恐
二惠並生不許倶起。雖染淨異相例可齊。是
以今抄云。義説雙觀不許二智並起。實可雙
觀也。若云根本一智雙縁眞俗者。此亦不
爾。凡證眞理不變影。縁俗境必變相。然根本
智親證眞理。爭雙得變相以縁俗境哉。是以
今抄云。根本縁眞。後得縁俗。又云。二智雙觀
眞俗。明知。二智並起雙觀眞俗也。何云根
本一智哉 答。今兩記意。各存一義也。一義
云。會解云。抄根本智縁眞。乃至不言了俗。由
於證眞等。此暗用唯識論意。正當四智縁
境中。大圓鏡智縁境之文。今當引之對文
自見論。大圓鏡智相應心品。有義但縁眞如
爲境。是無分別非後得智。行相所縁不可知
故。有義此品縁一切法縁眞如故。是無分別。
縁餘境故後得智抄。其體是一。隨用分二。
了俗由證眞故。説爲得上論文評曰。今正用此
意。云雖根本無分別智縁一切境大圓鏡智義
當根本智也
是義説雙説雙觀。又了俗亦由證眞。亦雙觀
義。但隨境用別故。決定別照也已上案云。此
釋似根本一智雙縁眞俗歟。爾者今抄云。二
智雙觀。二者且約隨境用別故。立二智名
歟。但於本智親證理之時。縁俗境變相者。一
箇見分。前相不分變不變云難者。以三通縁
四時。一自證分可爲例云云是則准法相宗。
云正智眞觀中帶俗縁用名眞俗令觀之義。
可例知之。樞要下云。無分別智及後得智。四
地已前各別種生。五地已上或同或異。二
種生一現一種生二能亦無過失。現行之中
無二惠故。行不相應一念倶説云云子島私
五云。一種生二能者。重釋二種生一現義也。
謂一種子有生二現行之現行之功能故。正
後二智種子合有或時生一正體智。或時一
後得智能爲言現行之中等者。雖有一種生
二能。然無有失。現行之中。無有正後二智
相並起故爲言問。若爾何云一種生二智
答。其有生二智之功能爲言非謂一時相並
生二智也 問。若一時中二智不並起。其何
雙縁眞俗耶 答。正體智眞觀中有並縁俗
之力爲言一心之中二惠並起。是重失故也
已上 私記一義云。凡依縁眞縁俗之差別。立
本後二智之名故。唯識論第十云。縁眞如
故是無分別。縁餘境故後得智攝已上然此
二智並起者。即同論第九釋第五地名云。眞
俗兩智行相互違。合令相應極難勝故已上
二智並起之旨。論判實分明也。故義燈第
七云。五地合觀據二智並起已上但於二惠
並生之過者。惠心所一自體分上雙起。向眞
俗各別縁用。以此作用名眞俗合觀。亦稱本
後二智並起。無非二箇惠體並生。何有二惠
並生過哉。若不許惠心所各別作用並生者。
唯識第九釋十勝行中云。般若有三種。謂
生空無分別惠。法空無分別惠。倶空無分
別惠已上生空法空二惠雙並。是名倶空無
分別惠。爾者亦可有並生之過哉。又同論第
五云。我法二見用。雖有別而不相違。同依
一惠。如眼識等。體雖是一。而有了別青等
多用不相違故已上例准可知。次於五見恐
二惠並生故。不許倶起云例難者。彼五見是
堅執猛利一邊決定故。不可有作用而並起。
是即同雖惡惠。我法倶起。而於斷常等並
起者也。然今攝云。根本縁眞後得縁俗乃至
二智雙觀等。又決擇釋義説雙觀等文。云自
證體同義。説雙觀見分用異決定別照等文具
如下引
案此等釋。正明二智並起之旨見タリ問。
自證體同見分用異者。一箇見分也。二箇見
分也 答。此亦有異義歟。今且存二箇見分
之義。可會通諸文也。大意如此。委曲難
盡 問。抄云。正體能斷迷理迷事一種隨眠
已上次下重釋云。斷迷理時即觀理境。迷事
時即觀事境已上又云。既云根本有雙斷義。
故説雙觀已上唯此正體智。觀理境斷迷理
眠中。兼帶縁俗境之力故。斷迷事惑見タリ
文如前義。爾者清凉意。不存二智並起之義
歟如何 答。決擇云。言斷迷理時即觀理境
等者。附性宗談相宗義也。性宗説所斷即
所縁境故云照。或本空。又龍樹云。麁中麁
凡夫境界等相宗不爾。謂根本智唯縁眞理。
雙斷迷理迷事二惑。後得智通縁理事。單斷
迷事一惑故。或根本智。觀縁理境能斷迷
理之惑。後得智。觀縁事境但斷迷事之惑也
已上疏義説雙觀決擇云。疏義説雙觀
決定別照者。一本後相從義。名雙觀本後
別論實乃別照。二自證體同義。説雙觀見分
用異決定別照。三根本雙斷義。説雙觀後
得單斷決定別照。四後得遍縁義。説雙觀
根本單縁決定別照。五了俗由證眞義。説雙
觀二智不出二境不即而常別照已上問。清
凉大師意。猶何位立眞俗合觀之義耶 答。
或云初地。或云五地。可有二意也。兩方。若云
初地者。第五地名極難勝地。約眞俗兩智合
會相應得名之處也。縱雖仁王經。説初地菩
薩四天王。雙照二諦平等道。而眞諦三藏
別抄。慈恩大師並述前後雙照。不許同時
雙照之義。或淄州釋據相見道變相雙縁。不
許眞俗二智並起。爭云初地眞俗合觀乎
若云五地者。凡約實顯門時。雖第四地修出
世道品。第五地却隨順世間五明攝他。是實
爲實故名難勝地。若約異義論之時。自初地
方能眞俗合觀云事。杏□清凉兩祖一同之
解釋也。何云五地眞俗合觀乎如何 答。眞
俗合觀之地位。經論所説是不同故。諸師解
釋不一准。然自宗意。以仁王經判爲實義。
餘經論等並爲實顯門意故。探玄記第十二
第五地
云之處
問。仁王經初地菩薩四天王。雙照二
諦平等道。如何諸論唯説五地。答。三藏云。
據實初地二智雙照。而約任運故説五地。今
釋此是實法顯位。前地猶世。此地却入實
爲難故已上大疏第七上第五地
之處
云。然諸經
論言異意同。皆辨眞俗無礙。若據實位。約
仁王經初地菩薩四天王。即雙照二諦平等
道。今約實位前實出世。方却入故云無礙
已上抄十五下云。既初地中□能雙照。豈至
五地方有雙行。故知約實已上此等解釋明
談也。更有何疑乎。但猶諸師之異釋者。背高
祖定判之上。何被苦勞乎 問。以仁王經爲
前後雙照云事。眞諦三藏之相承也。自宗尤
可依用。何違背乎。又探玄云。三藏者玄奘歟。
若玄奘三藏許初地眞俗合觀者。慈恩等何
不同此義耶。又云而約運者。可是八地已上。
何云五地乎。故子島六卷私記第五云。問。然
云第五地中眞俗方合。何故仁王經云善覺
菩薩四天王雙照二諦平等道云云答。會此
文諸師異説。且義演云。測師云。眞諦説云。仁
王經云初地菩薩等有雙照二義。一者同時
雙照。二者前後。初地菩薩約前後説。八地
以上約同時説。玄奘師之見道中菩薩有雙
照。大乘憬法師云。此説不盡。若實三藏
辭者。何縁基師不同此義。是故仁王經約前
後雙云云 檢此記意。慈恩存前
後双照。與眞諦同也
西明義云。略有四
種。一方便雙照。謂十迴向中四善根位。二證
位雙照。即如此經。三功用雙照。謂難勝地。四
任運雙照。八地已上云云 燈師
破之 已上
抄。出世道斷 問。云出世云世出世者何
乎 答。會解云。根本斷迷理惑故云出世斷
道。又親證眞如體無漏故。得名出世道也
已上又云後得名出世間智者。以體無漏故。
斷隨眠故。但不親證眞如。爾以照事故後加
世言已上
抄。不同法性 問。付明性相二宗十別。第
八能所斷證即離別。且法性宗意。可明一斷
一切斷之義乎 答。可明此義也。凡付之。
凡一斷一切斷者。是別教不共之旨。今云法
性者。是終教大乘意也。假雖猶圓中談之。同
教分齊不反別教一乘之所説。爭可明一斷
一切斷之義乎。答。會解云。言一斷一切斷
者。言通意別。謂不同性宗二智相。即迷理
迷事亦得雙斷。若根本正斷迷理惑時名一
斷。即能一切迷事惑名一切斷。若後得智
即根本。亦能證如故。正斷事惑時。一切迷
理惑亦斷故。今云一斷一切斷也。此約理事
無礙不同圓宗故。云言通意別也已上准此可

抄。若約斷惑應云 決擇云。言應云義説
雙斷者。約本智也。而實別斷者。約後得智
已上
疏。以有爲智 問。法相宗意。以有爲智證
無爲理。是性相之依實不異也。何云義説不
異乎。是以唯識論云。智與眞如平等平等。倶
離能取所取相故已上爾者如何 答。行願
疏云。無分別智。證理法界以爲五門。第一能
所歴然者。謂以無分別智證無差別理。心與
境冥。如日合空。雖不可分。而日光非空。空非
日光。非空空非日光。第二能所無二者。以知
一切法即心自性。以即體之知還照心體。擧
一全收。擧理收智。智非理。智體即寂。如一
明珠。珠自有光。還照珠矣已上同記第二云。
一能所歴然者。則法相宗證道。謂大乘始教
也。第二能所無二者。則法性宗證道。謂
大乘終教也已上縱雖云平等平等。而日光
非空。空非日光。故知。義説不異也。又雖云
性相相依。而幽賛既云事理體別。豈如法性
宗一心體上以義分性相乎
疏。依生滅識種故 起信注疏。別釋五重
本末竟次下云。即唯識宗。齊此業相以爲諸
法生起之本。以彼宗未明此等。與眞如同以
一心爲源。故説眞如無知無覺凝然不變。不
許隨縁。但説八識生滅。縱轉成四智。亦唯是
有爲不得即理故。詮法分齊唯齊業識已上
今疏正明此旨。准思可知
疏。四智心品 會解云。四智品者。意云。四
智是識心相應品故
鈔。顯一切種心心所有法決擇云。一切
種者所觀境也。或屬能親類差別故。言心者。
八識心也。言心所有法者。謂遍行五別境五
善十一也。言及彼品類者。通該五蘊也已上
樞要云。果位諸識二十一已上若加心王即
二十二故。唯識第十云。如是智相應心品。雖
各定有二十二法。能變所變種現倶生。而智
用増以智名顯已上能變所變。如次是即能
觀所觀故。決擇猶一切種言作兩釋也
抄。四智攝猶三身 唯識第十云。智殊勝
中説法身者。是彼依止彼實性故。四智品中。
眞實功徳鏡智所起常遍色身攝自受用。平
等智品所現佛身攝他受用。成事智品所現
隨類種種他身相攝變化身已上彼依止等者。
通指四智名彼以此法身。是彼四智所依實
性故。智殊勝者。攝論疏三終教中攝引
圓經以釋之。且如起信論。唯説一心・二門・
三大・四信・始本二覺・三細・六麁等。而不必
廣長百法名數體相故。云少説法相也。彼
論五分雖有多門。總以一心法義爲宗故。云
多説法性也。縱説生滅門終入眞如門。雖立
凡賢聖果四位。而總結云而實無有始覺之
異等云云段段如是故。云所説法相亦會歸
性也
抄。下文云。三世五蘊法 唐經第十九夜摩
偈讃品力林菩薩頌也 問。此文但明世間
出世間二倶假名之旨。何爲空即法性之證
據。又爲終教事理無礙之依憑乎 答。今所
引文下更有二偈。云何説諸蘊。諸蘊有何性。
蘊性不可滅。是故説無生。分別此諸蘊。其
性本空寂。空故不可滅。此是無生義已上
今所引通爲三偈。大疏四上。釋此三偈云。
蘊是世間縁成寂滅即出世間故。淨名經云。
世間性空即是出世間。一體説二故云假名。
次二句徴蘊名體。世以蘊爲體。蘊以何爲
體。次二句標答。上句答體。下句答名。應名
無生五蘊。次一偈釋成空故不滅。亦事在不
滅。則知。本自不生。是無生義已上抄十一
上云。疏故淨名云引證即不二法門品第十
二。那羅延菩薩曰。世間出世間爲二世間
性空。即是出世間。而猶其中不入不出不溢
不教。是爲入不二法門是也。此是無生義。
云以無可滅故。是本自不生。即法自在菩
薩曰。生滅爲二法本不生。今則無滅得此無
生法忍。是爲入不二法門是也已上意云。
五蘊本空寂爲體故。是名無生五蘊。故知。此
空非空無之空五蘊。當相常住不滅本性寂
然故名爲空。豈非世間出世相即體法性乎。
既云世間性空即出世間一體説二等。是
即事理相即之義也。委見疏抄解釋并所引
經文。可知之。餘唯次下所引須彌品疏抄釋
可知。鈔又云有諍説生死 唐經第十六
須彌頂上偈讃品智惠菩薩頌也 問。今引
此文爲事理無礙會相歸性等之證據。爾者
其義如何。答。彼疏抄釋具明其義故。疏三
下云。上半假立。謂待前流轉生死以立涅槃。
煩惱名諍。觸動善品損害自他故名爲諍。此
有漏法諍隨増故名爲有諍。有彼諍故。下半
雙非。謂生死涅槃倶因煩惱假立其名。何
有眞實。又二互相待故。倶空二互相奪故皆
已上抄十上云。疏煩惱名諍觸動善品者。
即倶舍界品云。有漏名取蘊。亦説爲有諍。
今用第二句。又二互相待故。空等者。謂上
約因縁目他立稱故。無眞實不融二體。今
明雙融。此有三意。一相待。二相即。三相奪。
今約相待倶空即相待門。次言二互即奪故
寂者。此有二意。一者相即門。生死實性即
是涅槃。則涅槃之相假説生死。如波與水
擧一全收故。生死即涅槃。涅槃即生死。
二互相即故便互相奪等文解釋明鏡也。委
見應知。鈔又如説心起信論云。本覺義
者。謂心體離念。離念相者。等虚空界無所
不遍法界一相等文今指此文云心即離念等
也。花藏世界海等二句者。唐經第十也。此
等並顯等説法相會歸性之義也
抄。經中説言眞如隨縁 問。何經説乎
答。未諍。何但先必可指上所引釋之楞伽經。
今更略擧一二。謂不増不減經云。即此法身。
過於恒沙無邊煩惱所纒。從無始世來隨順
世間。波浪漂流性來生死名爲衆生已上
云。眞如法身爲煩惱所纒縛隨順漂流。豈
非眞如隨縁乎。又涅槃經第七云。善男子。
如來祕藏其味亦爾。爲諸煩惱聚林所覆。無
明衆生不能得見。一味藥者。譬如何性故。
出種種味。所謂地獄畜生人天等文大疏三上
同明
抄八下具引。委釋見之。既云煩惱所覆
出種種味。豈非眞如隨縁生成萬法乎 又
今經問明品云。法性本無生。示現而有生
今疏下文義。由分齊門。明依理成事中。廣
引如是等圓經説文。可見之。又第三十九
地品云。法性本寂。隨流轉須此微妙向七地
慈覺安然等。共引此文。正爲眞如隨縁之
明證。又智度論三十二云。諸法實相常住
不動。衆生以無明等諸煩惱故。猶實相中
轉異邪曲。實性與無明合故變異。例不清
已上既云實性與無明合故變異。豈非眞
如隨無明熏而變異乎。起信論一部上下諸
文。總明眞如隨縁。不足始論者乎。略擧如
此。餘可求之
抄。若不能隨縁 問。眞如有隨縁不變二
義。然今云遍縁中者。二義中何義乎 答。今
抄令不變義遍在縁中但依問明品抄。約
隨縁義歟。故大疏三上問明品復次性有二義。
一者有義。二者空義。後有二義。一者不變。
二者隨縁。次有義故説於不變。以空義故
説猶隨縁。此二不二。隨縁即是不變。不變
故能隨縁已上抄八下云。云何有義説猶不
變。既以二空所顯眞如。則湛然常存體無
變易。云依以空義故説猶隨縁。由依他無
性。即是空義。要在縁中方顯空理。故知隨
已上意云。眞如不守自性隨縁無礙。是
名空義。十二門論疏云。約此眞如當體無礙。
即無所有爲空已上務本記云。隨縁無礙故
曰性空已上既不守自性成依他法。故依他
無性。即是眞如不守自性之空義。以此空
義。是諸法親因縁故。要在縁起諸法中爲言
准此今云遍縁中。亦應隨縁義歟。何況大
疏五下云。由不變故。與有爲法有非一義。
里順縁故。與有爲法有非異義已上既不
變義與有法非一也。何得遍縁中乎。故智今
云遍縁中者。即隨縁眞如也 問。若爾今
抄文如何會乎 又法相宗鈔第四。明三性
空有即離別決擇云。問。遍計是無依他
有圓成實。有其理逈異。如何相即耶 答。良
以此宗本眞唯一圓成實性。但隨縁故成餘
二性。何者等文 具有
三釋可見之
鈔。此中無性 問。凡依他無性者。性相二
宗倶無遍計之性云云何故法相宗但空遍計
而不依他即空。法性宗非但無遍計性。兼
成依他即空哉 答。抄八下問明品
三性迢然
即法相宗。今皆言即是法性宗。即不即小有
不同。便成天隔。然法相宗亦非即離。多
成不即。法性宗中。亦非即離。多成非異。
由不即空。遍計是空。但是空是空無。法
性則明由無遍計令依他空。便成天隔已上
如文應知 問。若爾依何義而即不即別哉。
 答。次上所引決擇云。良以此宗本眞唯一
等文鈔名爲遍計性是彼經下卷文也。又
上卷云。名生本於相相起復從縁種種諸分
別。皆因相而生已上同疏第二云。兔角名
對牛角相。兔角名生有無相對而假立故。相
非自然有。必詫衆縁而生。從縁生故無自
性。然分別心。不知空翻執分別執爲實故。
言種種諸分別皆因相而有也已上兔角是如
所執。牛角即如依他。今云名爲遍計相是依
他者。准思可知 問。彼經又云。名依相立。
倶是分別所縁。又云。相名常相隨而生諸妄
已上鈔中論云因縁所生法 問。此論
文明三觀義。今何三性相即□證哉 答。問
明品云。眼耳鼻身等文具如前始教明三性
不即中引之。大疏三上云云二意釋也。初三
性釋。亦如前引。後一意者。彼疏下文云。二
者上二句因縁所生法也。次句我説即是空
也。後句亦爲是假名。此二不二是中道義已上
抄八下云。疏二者。上二句因縁所生法等者。
即會法性宗中三觀義也。中論偈因縁所生
法。即總擧三性所依之法。我記説即是
空。遍計性也。亦爲是假名依他起也。亦是
中道義圓成實也。但三性迢然即法相宗。今
皆言即是法性宗已上意云。前唯識頌通性
相二宗。委如上記之。此中論偈局法性宗
者。以言即空即假即中故爲言今抄云。即
有即空不相捨離者。正述此意也
疏。説生界佛界不増不減 問。生佛二界
不増不減之由。疏主如何釋哉 答。疏云。
一理齊平故等 云云問。凡生界佛界不増不
減者。二界別立。而就衆生轉迷開悟所談之
法門也。若約一理齊平。則二界從本泯已。
都絶轉迷開悟之相。於如是義門。假説而
論不増不減之義。有何所要哉。何況若約此
一理齊平。則始教亦可計此義。何爲終教不
共之所談哉。又凡判教淺深。須於一事一
門以論之。然前始教約事相。今終教約理
性。是即各據一門互不相違。何是爲淺深
之義哉 答。若如來難者。其義實爾也。但
今云一理齊平等者。非謂偏約理性以明不
増減故。今疏下明義理分齊門。事理無礙
法界中云。五以理奪事問故。説生以不増不
乃至出現品。若成正覺不成正覺。亦無有
異等云云次下云。不増不減經亦同此説已上
故知。生佛二界不増減之義者。事理無礙法
界十門中。以理奪事門之所談也云事。以此
釋可爲治定之證據也。其故者。若但約理法
界。則如來難本泯生佛二相不存成佛不成
佛之事故。不可論増減之有無。若但約事
法界。則必存成不成差別之定相。以存定相
故。不能如實見一法界。何名成佛。若無成佛。
亦不可論増減之有無。然今成佛者。如實
見一法界。其如實見一法界者。即始覺合本
之時無別始故。成時但是本本之新不存新
新之相故。成正覺與不正覺全無差別。正
由不所新成之虚相故也。是名以理奪事。
亦名如實見一法界。即亦是謂一理齊平之
義也。既成與不成全無差別。以何對何論
増減哉。文殊般若經五教章
品引
無量恒沙衆生。
皆入涅槃。於衆生界不増不減。何以故。衆
生定相不可得故已上是即正由不所新成
之虚相故。云定相不可得也。既不取新成之
虚相故。成與不成全無差別。豈非雖衆生實
成佛進入佛界。而生界不減佛界不増哉。准
下疏釋。愚案如是。以此思之。抄十一下
難得
云。相即同性亦理平等者。此亦約以理
奪事門故云爾也。然光顯抄下卷。殊爲明
此不増減之義。廣引經論。委安意趣。自宗學
者。尋之可知 問。若依下疏。實如前立但彼
且□事理無礙十門。顯性相十別。就以理奪
事門。明不増減義。雖然不可廣通餘門故。光
顯抄出多義勢中。或有依因陀羅網門明不
増減義。此豈非事事無礙法界哉。爾者何廣
亦依理法界門明不増減義哉。是以今疏云
一理齊平等。抄釋云以生佛界即是法性等。
又云。不増不減經大般若等經。皆約一性平
等而説已上爾者如何 答。抄上文云。然法
性宗十義。即此經同教中之義等文故知。當
段與下疏全可一徹。何不得得意忽相違哉。
爾者今云一理齊平。又云以生佛界即是法
性等。正是約以理奪事門也。其旨如前成。
何況抄十一下云。以生界有二義。一者性義。
即衆生是法界義。二者分義。謂衆生相。若
依交徹相即同性亦理平等已上是即就性
分二義雙具足衆生成佛。而以相即同性故。
約一理平等明不増不減。豈非以理奪事門
意哉。凡此抄十一下。明衆生界無増減之一
段解釋。先徳當匠料簡非一。委曲難盡乎
問。相即同性亦理平等云云彼事法即理門
意全如是
鈔。若言無者智不應二 決擇云理量二也
已上不應一者。決擇云。眞智内證應見相故
已上會解無釋
鈔。佛言汝今無聽 問。此佛答意如何
答。決擇云。言汝今無聽者不可思也。我今
無説不可議也。無聽無説即爲一義二義。
由不思議一二之義自在無礙也。或分汝我
約俗名二。無聽無説約眞名一故已上此作
兩釋。但明一二義等的示佛。答之實義及
今所引證之旨趣。然會解以匿王約二諦。互
有相違之難故。佛約二諦互無相即答也。謂
第一義空。該通眞俗。無聽無説。即説聽而
雙亡。即説聽故二。雙亡故一。故結云即爲
一義二義也已上以第一義空該通眞俗之道
理。釋成二諦相即之旨。此義尤可爾。思之。
但決擇第二釋意亦同之
鈔。七佛偈云 會解意四偈。初一偈標揀
二諦本二。謂初句標眞諦本無。第二句標
因縁作顯上無相。以最勝王經第一云。不
實之法是從縁生。眞實之法不從縁生已上
第三句標俗諦本有。第四句揀自他作顯上
本有。正因縁故非自性。我作亦非梵王等
作也。次第二一偈釋成二諦本二。謂上半
釋上眞諦本無。下半釋上俗諦本有。言諸有
者。三有不五有。及一切有爲説法也。言三
假者。如下引疏。今意云。但三假集故。因縁
本有。俗諦之法非自性。我作亦非梵王等作。
即因縁假相自爾有也。次第三一偈。前半喩
結。上二諦本有。下半境智對説。智一境二。
可知。次第四一偈。半即前智一境二。下半
融境智。成第一義諦云云 取詮
鈔。三假集假有 大疏七上第四地云。一觀
衆生假名差別假有三種。一因成假。二相境
假。三相待假之爲空詮故。先觀之因成有
二。一五蘊假合假名某甲。則入衆生空。二
陰亦因縁而有。則入法空。二空所顯。即是
眞如不壞假名。空有不二即是中道。言相
續者。由前陰滅後陰滅續生。念念相續。假
而非實亦入二空眞實。言相待者。待非衆生
以説衆生入實亦然。此一權假入實餘九例
已上
鈔。斯則二而不二 決擇云。言二而不二
結仁王經
境二心
不二而二結涅槃經
境一心二
二諦並於諦常
自一也
非雙於解常
自一也
恒乖解惑
分二
未曾各本唯
一諦
上句結仁王。
下句涅槃已上
鈔。昔人云二諦並 行願記第一云。仁王
經云。於解道自一是遣
二也
猶諦自二是遣
一也
又二諦
並非雙恒乖未曾各。一雙孤雁搏地高飛。兩
隻鴛鴦池邊獨立已上
鈔。一諦局眞四言成權 會解所牒本云二
言也。決擇取牒本云四言故。彼釋云。一云
廢詮談旨。諦爲一二空眞如等爲四。二云。眞
諦爲眞。苦等四諦爲權。三云。空有相即爲
一。四重二諦爲四已上
抄。眞妄倶空非獨 問。妄今所因故可云
空。然眞性不生不滅。何云空乎。若云妄染不
相應名爲空者。所無是妄故。成無物爲空。何
更廣之乎 答。今之空者。無礙義也。謂眞性
以爲住爲性故。不住不變。而能隨縁作諸法。
是名不異常之無常也。不住隨縁故。雖作諸
法。而不變自性。是名不異無常之常也。如
是虚通無礙名妙有之空歟。即今抄下文云
無物之本。即實相異名十二門疏。述三
性相望明中道。三性各別明中道等之諸義
中云。二約圓成實者。此有三重。三約此眞
如當體無不二爲中已上正是但就圓成之一
性。明中道之文也。今云當體無礙。准此
可思之
鈔。不唯約事 此對簡唯識論。約果生因
滅等事。以明中道之義也
鈔。但言隨順觀察 十地論第八云。但是
一心作者。一切三界唯心轉故。云何世諦
差別隨順□世諦。即入第一義諦已上
鈔。不同始教 會解云。以彼説遍計執性。
此一如龜毛兔角。是以爲空。依他似有。此
性不定。今以依他有法因縁。無性即空。空
即圓成。而不壞因縁故。雖空不斷爲即眞之
俗故。揀云不同始教等也已上意云。決如
兔角之無物以爲空故。此空是斷空也。依他
似有。此性決不空故。此似有是常有也。如
是明空有者。定不免斷常過故。抄下更云
若不純二諦明空有者等云云此意也
鈔。以性滅爲滅 問。性滅者何義耶 答。
疏云體性即滅抄釋會相歸性也已上
知。因縁虚相本來寂滅。是名爲滅。而不
壞因縁生生相故。□生滅同時也。不同前
始教。以縁合故生。縁謝即滅。名生滅必實
時也。此義如探玄記第四明難品引唯識楞伽
兩文。委細釋之。決擇云。相滅實時二宗門。
許性滅同時一宗獨立。又下鈔第十一上
半三紙末
云若
相融爲四者。攬縁名生。生即無生。空有無
礙。虚相安立。名之爲住。住即無性。圓融形
奪隨縁轉變。名之爲實。實即無實。兩相起
盡各無自性。名之爲滅。滅即無滅。斯即相
留性固無所徳已上
鈔。一切法無生 問。文意如何 答。起信
疏上云。不生滅心。因無明風動作生滅故。
説生滅依不生滅心已上准此刹那生滅依不
生滅心故。云一切法無生。我説刹那義也。一
義云。起信疏正釋此經文云。契無生者。方
見刹那意云。依他有以有無性二義。而
無性是本以有。是未必證本源方達枝末故
云爾歟。例如唯識論第八云。無分別智證
眞如已。後得智中方能了達依他起性。如幻
事等故。有頌言非不見眞如。而能了諸行等文
有頌者。厚嚴經也云云
鈔。又云過去已滅 問。自下引兩文者。明
相滅亦同時之義歟 答。爾也。但自下文相
難思。且案云。淨名起信。是法性宗之經論
也。然亦彼説相滅故。今釋通之。是即會
相歸相故。經云三世皆空。論云本來平等。故
知。相滅雖二教同許。而前教專執不同時。此
教以隨法性融通故。相中生滅亦無礙爲言
抄文可一段大意如是歟 答。不爾者。經云
過去已滅。正是縁謝。即滅之滅也。又論云。
生住異滅之滅者。彼疏釋云滅前異心令墮
諸起已上筆削記云。謂惑至此終極。入出業
道也。如小乘滅相。滅現在心令入過去已上
明知。是相滅之滅也。如是經論所説。如
何可會乎 故今抄會云。此教以所相法體
等也 問。若爾抄云所相法體隨法性而融
通者。事事無礙故云爾歟。答。不爾。是事
理無礙也 問。若非事事無礙者。何得相生
相滅而無礙哉 答。唐經四十四十忍品中
如幻忍
云。於一法中解多法。出多法中解一法已上
大疏八下云。二約圓融復有三義。一以理
從事故説相。即如馬頭之巾不異足巾。説
頭即足故。一即多等。無行經云。貪欲即
是道者。貪欲性故。諸法即貪欲實故。二以
理融事多一多相即。三約縁起相由力已上
抄十八上云。疏二約圓融下疏文自有三意。
初一事理無礙義。二以理融事下兩門。事
事無礙義。前門即法性融通門。第三即縁
起相望門已上准三義中初義。思之可知。鈔
故十地經云非初非中後等。十地品許説分
齊門明義大中別顯地智微妙。有同不同二
相。言同相者。法爾本然。自性清淨義也。其
不同相亦有五種相中。斷惑相者是也。已
上並是十地論科判。即是第二卷也。可抄
具引之。問。論文云非初非中後。而又云前
中後取。其意如何 答。探玄記第十云。即
此三時求斷不得方成斷義。此即不斷斷也。
前中後取故者。謂於前中後三時之中。取
彼非初中後。非異三時取彼非三也。如於
色等處。取彼眞空非異色等別取斷空。此
亦如是故不失斷義已上意云。約無性眞空
故得三時。倶非約縁起集成故得三時。總
斷故云爾也。大意如此。但探玄記立二門釋。
一相翻門。謂就惑滅智起。或約明闇相翻。或
約起滅相翻以釋成。不斷而斷之義故云相
翻也。二相續門。謂大疏云。言相續者。不約
惑智相對。但就一智自有三時。論依此釋
已上此兩門者。大疏六上全依用之。抄十
四上。委釋成之。言三時者。次下可抄之 問。
且就相翻門。可許惑智同時。而明闍敵破哉
 答。探玄記云。無間道智。正斷惑時。爲智
先起惑後滅耶。爲惑先滅智後生耶。爲同時
耶。此三時惑智各兩失故不成斷。謂智自成
無漏過。不能滅惑過。煩惱有自滅過。不障
聖道過。於三位中。思之可知。如燈破闇三時
不破。此亦如是已上如燈破闇等者。暗指中
論三相品。如抄十四上具引之。故知。不可許
明闇敵對之義也。大疏全同之 問。唯識論
第九云。二眞見道。現在前時。彼二障種必不
成就。於明與闇定不倶生。如秤兩頭低昂時
等。諸相違法理必應然已上諸相違法理必
應就。豈不爾哉 答。此唯識論。但執法相一
邊。不知性相無礙故。半縱半奪。探玄記云。麁
相可爾。細剋實難。何者。若同時者。智自生
時。惑自滅時。不相由故。何成對治。如來家
男生而家女死。難亦同時。然無相由不成
對治已上法相宗雖明二諦三性。各有空有
二義。而並空有不相即故。唯識論釋遍計
無性云。由此體相畢竟非有。如空花故已上
此以無物爲空故。不即有也。又釋依他無性
云。無如妄執自然性故。假説無性非性全
已上此以似有不無故。不即空也。既空
有不互即。豈有定空哉。中論云。定有即著
常。定無則著斷等文如
抄上引
准此明知。今智生
是定生定有。應非即不生即不生也。惑滅
亦定滅定無。應非即生即有也。如彼遍計
無不由依他邊。此惑滅不由智生。例亦可爾。
又依他邊不由遍計無等。准例可知。然既計
定生定滅之智惑相由。則東西兩家男生女
死。亦可相由乎爲言其理尤極成也 問。明
生闇滅。是同時而相由者現量所現也。道
理必然也。若不計此義。何得現事昭然乎。東
西兩家男生女死全非所例。何擧爲例難乎
答。凡非不計明生闇滅同時相由。但若執定
生定滅。則不可相由爲言故演義抄十四上
云。中觀論廣説。即以三時門明無斷義。無
斷法中。今且明約能斷智與所斷惑。以有空
義故。成能所斷之義云眞智。順定理時方増
其用妄惑。入空理時。正可斷盡故。探玄記
第八云。罪違於眞。入如則滅。善順於眞。入如
則廣已上其空理者非惑智外別有其性。但
照體無自性。是名眞智順於空理。惑本無自
性。是爲妄惑。入於空理。故知。若照體不空。
則全非眞智。不可證眞理。以今疏云照體
無自。即是證如故也。若惑體定有。例不可作
所斷惑。不可有能斷智。以今疏云照惑無本。
即是智體故也。即大疏六上云。由能斷無性
方爲能斷。所斷本空方成所斷已上正述此
意也。又刊定記釋不斷而斷之義竟。次下
云。問。照惑無性惑即滅照智無性智應已。答。
照無性理順智違惑故不同也已上准此惑智
本空。則順智違惑故。智作能斷。惑作所斷。是
名不斷而斷也。然若定有惑有智以爲能所
斷。則違智順惑。爭有斷惑之義哉。爾者惑滅
是自滅。全非智力。智生亦自生。不由惑滅
故。探玄記云。惑智名兩失者是也。心玄義。依
十地論委釋此義。最爲肝要。可見之是一次於
明生闇滅等難者。大旨如上抄也。大疏六上。
引唯識第九竟。次下即釋云。此但擧法相一
邊。亦不違餘縁斷義。若望此宗有所遺。謂
秤衡是一低昂無妨解惑。不爾豈得倶時明
闇之喩。雖則相傾與不倒倶不破闇同時則
相乖異時不相預故。若此宗斷結性相無礙
已上抄云。疏此但擧法相下。第二辨順違。先
縱成順理。後若望下。辨其有違。先破秤喩。後
破明闇。明闇同喩。極似於法理。則無違故。先
印許從到與不到下。但就無性理破已上
下廣引中論三相品。委釋成之。委者可見
是二次於東西兩家男生女死不成例難之難
者。此亦如上。成謂若惑智不本空。則自性定
有故。不成斷智。不可成所斷惑。而執智起惑
滅。故知。智自生時惑亦自滅。互可不相由。豈
非如東家男生西家女死。互不相由哉是三
已上相翻門大旨如此 問。初中後名三時
者其相如何 答。大疏六上云。就此三時復
有二種。一約初心二見竟通分三時。二約
無間道中刹那三時已上抄十四上云。二種
三時。前三時長。如下大品之文。發心爲初。
修行爲中。轉成佛爲後之三時短。謂唯無間
道故。然無間之言。通於諸位。而今且取見
道爲初。金剛爲後。各有三時已上問。若約
無間道則唯有一刹那。何云三時乎 答。唯
識第九釋一心眞見道云。雖多刹那事方究
竟而相等故。總説一心已上述記九末云。若
一心見道。以無間解脱并一勝進名多刹那。
總名一心非無間。中後有多念已上問。相續
門者其意如何 答。鈔明與無明其性無二
問。演義抄十四下答復禮問云。迷眞妄
念生。悟眞即妄以能迷。非所迷。安得全相以
已上今何云其性無二乎 答。起信疏上云。
眞如有二義。一不變義。二隨縁義。無明亦二
義。一無體即空義。二有用成事義。此眞妄
中。各由初義故。成上眞如門也。各由後義
故。成此生滅門也已上既云各由初義故成
眞如門。豈非其性無二乎。同疏次上。總釋
眞如門之結眞離妄云。所執本空故。眞心
不動故。由此一切諸法。皆即眞如也已上
削記第二云。然此二句。又迭互相成。乃由
所執本空所以。眞心不動。又由眞心不動故。
得所執本空已上所執者無明也。其性無二
之義。宛如臨明鏡歟。但於演義抄釋者。彼
是迷眞起妄之所後故生滅門意也。何爲相
違乎。即今抄下云不壞相故。有能所斷云云
此意也
抄。無心存智 無心者一念不生。前後際
斷也。存智者。照體獨立物我皆如也
抄。若以智會如 決擇云。永喜偈云。若以
知之寂非是無縁知。如手執如意。非無如意
乎。若知自知之亦非無縁知如乎。作於擧
非是不擧乎。知雖不知寂亦不自知。不可謂
無知以性了然故。不同於木石。如手不執物。
亦不作於擧。不可謂無手以手安然故。不
同木石。釋曰。上一即是種小證如中。則實
教下乃頓宗。今據揀權故此云爾已上
抄。本覺理智 圓覺略抄云。即始覺合本
之時。無別□覺之異故等文
疏。有爲無爲非一非異 大疏四下十□品
問。無取五蘊即有爲無漏。何以言不爲相遷。
答。初教異故。前是權小所明。若實教定説非
爲無同□性故。但似蘊相現立以蘊名故。涅
槃純陀云。善覆如來有爲之相。應言如來
同於無明。況一一融攝已上抄十一下云。疏
問無取五蘊下。第七會通於實引如純陀並
如其中。然雜集第三亦云。無取五蘊。當言有
爲。當言無爲。答。彼不應言有爲無爲。何以
故。諸業煩惱所不爲故。不應言有爲。隨欲現
前不現前故。不應言無爲。所以者何。無取
諸蘊。隨所樂欲。若現前若不現前。無爲不爾。
以常住故。釋曰。乃假説雙非。以約體用互奪。
亦不敢定云無爲也。雜集云。取蘊者與取合
故。取者蘊中諸煩惱也已上疏云。似蘊相現
者。義同有爲也。抄云並如玄中者。指今抄所
引也。問。抄引雜集者。權實二教中何乎
答。疏云實教定説非爲無爲。即引涅槃爲證。
正是實教意也。然雖雜集是權教。而約體
用雙非爲無爲。此是假説。非如涅槃定説。
同於無爲故云不取之云無爲也。謂實教意
不爲四相所遷故云無爲。故令同眞性也。雜
集云諸業煩惱所不爲等者。只是無漏假名
無爲。而尚於所遷故名有爲無漏。不同眞性
也。故知。今引雜集者。爲簡濫非爲證據也」
鈔。餘義至下當明 問。餘義者何乎 至
下者何處乎 答。會解云。常無常義具是曰
句故。指餘義在下明也續檢入
已上


演義鈔三上纂釋第五四頓教

疏。唯辨眞性 會解云。鈔一向辨眞性即
屬頓教者。此賢首清涼。正立唯此義爾。所以
異天台等師。而圓覺疏抄。多明不落三時五
時。指圓覺等二十餘部爲頓教。此約化儀。因
化法乃圭山之意。學者不可不審
鈔。亦通四種法界 決擇云。問。頓教分齊
但影理法界。何故此云四法界耶。答。有二解。
一云。正辨理法界。餘三法界。因便言之。二
云。攝四法界。咸歸一理故。抄言無有一法非
實相故抄自釋法界離言竟。即下云無
有一法等者。泯四法界離言之待對。令歸
絶待之一理爲言又會解云。言名無得物功。
二句約事法界。絶言餘三法界。可知。説名名
不盡下。重釋前三法界絶言。以第四法界不
思議。顯不更重釋也此同決擇初解意

鈔。即如楞伽雖明 問。何故擧楞伽云雖
明等乎 答。莊嚴・瑜伽論・唯識等。並明五
法三性之法相。彼等並是始教大乘之意也。
然今楞伽亦雖明此五法。而顯名相本如妄
想即智之旨故。即妄絶妄立智泯智。豈非
頓教心地要門哉。故今爲簡莊嚴等故云雖
明也。何況更有深意。謂舊徳傳燈録第三
云。第二十八祖菩提達磨。顧惠可而告之
曰。昔如來以正法眼付迦葉大士。展轉累
而至於我。今付汝。汝當護持。并授袈裟。以
法信。各有所表。宜可知矣。可曰。諸師指
信。師曰。内傳法印以契證心。外付袈裟
以定宗旨○師又曰。吾有楞伽經四卷。亦
汝。即是如來心地要門。令諸衆生開示悟
鈔。以心傳心貞元疏第二云。第五辨修證
淺深者。然一經之内上下諸門。皆明修證。
恐文法博復撮其要。自大師法眼。晦迹雙林。
諸聖傳燈明明不絶。以聖教爲龜鏡。以心
契爲冥符故。曰以心傳心。不在文字。茍領文
繋之表。復何患於文哉。不可以筌爲魚。不可
辨鏡求像。自一味混亂南北分流。於能詮所
詮。成定惠兩學。惠學者復分性相。定學者
有漸頓不同圓覺略鈔二下云。和尚諮
問。此法有何文字教典習學。大師答云。我
法以心傳心。不立文字。謂雖因師説。而不以
文句爲道。須忘詮得意。得意即是傳心
鈔。離心心如起信論。從本已來色心不
二。以色性智性本無二故云云 取意意云。色
心有性相。若約相。則心由四縁生。色二縁
生。以能生因縁既不同故。所生色心不一
也。若約性。則色心二法本來寂滅。不屬因。不
由縁。以因縁離故。心性如色性。全無二
性。色性如心性。亦復爾也。故云離心心如等
也。還源云。謂眞諦之法本性空寂。俗諦之法
似有即空○正證之時。因縁倶離。維摩經云。
法不屬因。不在縁故。依此義理故。云照法
清虚離縁心也准此可知 問。如者何
義乎 答。圓覺大鈔五上云。如者是相似義
相同義。此彼相如者。唯有此心性也云云
大疏上卷云。謂此實體。於未來際常如過
釋竪於色中常如受中釋横眞實相如非爲
妄似
鈔。即是安心 問。安者安寧義歟。安定義
乎 答。決擇云。二祖自達磨曰。我心未寧。
凡師與安。師曰。將心來與汝安。曰。不見心
了不可得。師曰。我與汝安心竟。即斯義也
此引傳燈録第三也。准此云心安寧是
名安心爾者亦可安穩義。又南山歸敬儀
以用顯迹
篇第九
云。行者如上安止心已生大欲心。
我入佛道廣度衆生等文通眞記下云。初二
句本於正理生。下發起正行大欲心者。即
菩提本云云彼歸敬儀。處處云安心。而今云
安心。此安定於心之義也。以止是定也。故
然記釋云。本於正理。明知。解了正理。令心
決定。是名安心。花嚴經章流轉章云。初解
中二。一始。謂解知如前所説諸義。令心決定。
二終。謂知此解是解非行亦解。知正行不
如解。是故方堪爲行方便今此始終兩
門。倶有令心決定之義故安心歟。晋經四
十四云。令衆得安心。長養智慧攝菩薩心。如
地饒益一切衆云云探玄記十七。總科釋之。
記事表法。顯行相殊勝云云此外無殊釋。
又善導觀經序分義。第二云。五欣淨縁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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