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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演義鈔纂釋 (No. 2205_ 湛叡撰 ) in Vol.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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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大。若相若性。皆同眞性而常遍故已上
記第二釋云。上向性字是諸法無性之性。下
句性字是本覺眞性之性已上准此思之。又總
該萬有即是一心。今云莫二之源者。准思可

鈔。靜即體虚意云。唯約就妄中往復二字
體空也。過未對立而相待寂故 問。是即動
靜二字尚屬用大也。然若相待寂名爲靜者。
應是一源體一。何爲用大攝乎 答。決擇云。
亦將體空從相有故。乃屬用大○此即相有
即體空。體空即相有。在用則名殊。歸體莫二
之眞源。即體大也已上


演義鈔一上纂釋第二

疏。含衆妙而有餘問。含衆妙者。以何法爲
能含乎 答。以體大爲能含。以相大爲所含。
故鈔云。清淨法界爲能含。微妙相大爲所含
云云問。當句明相大。設應是事無礙十玄之
相。明知含衆妙者。事事相望。可論有力有體
者爲能含。無力無體者爲所含之義。設鈔所
引阿僧祇品。正明毛孔爲能受。諸刹爲所受
之旨。若體相相望爲能所含者。只是事理無
礙之義。全非事事無礙。豈爲當句本意乎。縱
雖鈔釋爾。何設立義引證忽招相違乎 答。
決擇云。能含有餘乃是上文一源體大。所含
衆妙方是自門相大。躡前釋後。依體顯相故
已上意云。疏明三大。並躡前明後。是則表三
大相即不離之義。故今亦躡前體大以明相
大。就中相是體之相故。必可帶體以明相。所
謂如云性功徳者是也。但於僧祇品辨鈔釋
者。兩記會通之。決擇云。問曰。上所立義乃是
事理無礙。今所引證乃是事事無礙。豈爲愜
當。答曰。文雖事事無礙。義含事理無礙。故鈔
云。手約稱性。刹約不壞相。故廣相不能遍小
性也。或立義引證更影顯。或但證能含含所
含。所含不能遍能含義也已上此師雖有多釋。
並但約宗法作會通也。若依會解。約宗因會
通之。故彼云。上立義以清淨法界爲能含。性
徳爲所含。此帶因説。今引毛孔容刹等。正約
宗也。故釋所以還帶因論故。云毛約稱性等
也。兼前總渉三義。初由理事無礙故得事事
無礙。此復約法性融通以釋所以。即別教因
也。由此第三句含於同別故作此釋也已上
准此師釋。案今疏意。躡前體明後相。含於多
義。一爲帶因以明宗故。二爲兼渉三法界故。
三句含同別故。 若兼取表三大不離義及相
是體之相等。則總含五義也。但恐是強作穿
鑿歟。思之。次於體相相望是事理無礙非事
事無礙之難者。其義實爾。故許帶因含同也。
故下旨趣玄微別示三大中。雖相用二大皆
具十玄。而由明三大互在故。當理事無礙云云
故知今所含之相大不可妨事事無礙也 問。
若爾當句無傍正雙具同別歟 答
鈔。謂杳冥之内衆妙存老子經上卷第二
十一章云。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已上注云。道
唯窈無形。其中有精實已上同卷第一章云。玄
之又玄。衆妙之門已上今用兩處文故云爾也
鈔。恒沙性徳微妙相大問。此二句者爲通
同別。爲當局同教歟 答。一義云。上句是同
教。下句即別教。雙擧二教之相大也。准次下
略有二義等釋可知之。爾者下云相依於性。
又云相徳有名。並含二義歟。以同別無礙爲
一圓教故。尤可爾也
鈔。性體無解相徳有名問。今云無解有名。
下云無名有名。各其義如何 答。決擇云。問。
常樂等徳豈不稱性耶。若許稱性。云何有餘。
答曰○或云。相大具二義。一云稱性。一云不
壞相。今據後義故云有餘。或云。相體二大各
具名義。相約其名體據其義。故云有餘廢名
從義。悉皆相稱。故鈔云。有名之數不能遍無
解之體已上准此名是名言也。義是義理也。以
理圓言遍故。遍局之名數不能遍圓通之義
理也。下云無名有名。其意大可同。如下彼注。
可見之
鈔。則恢恢焉莊子第二内篇養生
主第三云
鈔。毛孔能受彼諸刹問。毛孔能受者。以有
分限之毛孔事法爲能受歟。爲當以毛孔所
依之性爲能受歟 答。直以毛孔事法爲能
受也 問。有分限之微細之事。爭容受廣刹
乎。況鈔云毛約稱性。又云遍小性。豈非毛孔
所依之性爲能受所遍乎 答。此難不爾。既
云毛約稱性。明知以稱性爲因。而釋成毛孔
爲能受之義也
鈔。然此相大略有二義問。今第三句無傍
正雙具同別二義歟 答。一義云。躡前體以
明相。及帶因明宗故。兼事理無礙義故。雖分
出同教意。而當句本意。正顯事事無礙十玄
之相。故下會四法界時。唯會事事無礙法界
會五法界中。亦會無障礙法界。今約三大時。
豈不爾乎。但約本末及會三法界中。第三句
可通事理無礙歟 問。凡一心法界明三大
義者。唯局同別二教歟。爲當如何 答。決擇
上文云。鈔伸四釋。且初約三大釋者○小始
二教名體倶無。同別一乘遍圓咸有。分終頓
圓之各異。歸法界而自殊。但依事理無礙法
界。開不變眞如爲體大。恒沙性徳爲相大。漏
無漏善爲用大。隨漸根認。隨漸教詮。爲所同
終教三大。唯依眞空理法界開全照之寂爲
體大。全寂之照爲用大。寂照無二爲相大○
隨頓根認。隨頓教詮。爲所同頓教三大。故下
十九上半
二十二紙
云。謂寂照無二爲菩提相。猶如明
鏡無心爲體。鑑照爲用。合爲其相。亦即禪宗
即體之用。自知即用之體恒寂。知寂不二爲
心之相也。通依無障礙法界事理無礙
眞空絶相
開二類
三大。隨圓根認。隨圓教詮。乃爲能同圓教三
大。復依無障礙法界事事無礙。開迷悟兩岐。
分上下之二轉爲用大也。顯十玄之性具。明
六相之本然。爲相大也。雖寂照之通體。作徳
之別依。爲體大也。若依分相。同別逈異。若
依攝相。以別收同。同亦稱別。故下鈔云。即此
同中必有別義。如事理無礙必即事事無礙
故。又云。第四周遍含容正是事事無礙。該取
前三。皆別教分齊已上
鈔。釋曰然彼意問。河上公云。無名者謂
又云。有名謂天地又釋同謂之玄云。
玄天也准此爲萬物母之天。是名爲玄。即
有名之位也。然虚無自然者。是謂道也。爾者
可在天地之前。故同注釋有物混成先天地
生之文云。謂道無形混沌而成。萬物乃在天
地之前也已上今何云虚無自然以爲玄妙乎
答。抄下文釋旨趣玄微中。引河上公及莊子
等釋成之。可見
鈔。此則無欲於無欲 一義云。於無欲更無
樂欲之。例如云於證不作證相也。同經上卷
大道
云。常無欲可名於小矣道匿徳藏名恒然無
爲以若微小也已上
鈔。謂理圓言偏決擇云。問曰。超何言思哉。
答曰。四教言思。故抄云。理圓言偏故。如龍樹
釋。起信眞如門離言説名字心縁相。但離生
滅門。非離自故。又云。亦超圓教言思。超中無
揀。故抄引肇公云。口欲辨而詞喪。心將縁而
慮息。則逈出於言象之義表矣。況無言之迹
尚除。豈留圓言而不遣也。若爾豈名稱性之
説。豈名圓教哉。又如疏云剖裂玄微等。皆明
此經談説三大等義。何云超哉。有云。圓教雖
説之。不著名超。如人説火。口不被燒。故抄
云。豈言象之能到。有云。約教道名圓教。約證
道名超。約體從義名圓教。約義從體名超。故
抄云。謂眞法界本無内外○義分心境言顯
亡言名圓教。言即亡言名超。寄言顯示名圓
教。拂迹入玄名超前後相違名圓教。句句別
論名超。故抄云。欲言相用。即同體寂。欲謂
之寂。相用紛然。斯則三大之理頓具。三大之
言漸詮。良由言不併影。義不疊顯。所以超也。
若爾佛音頓演。應不超哉。答曰。時則齊起。
詮乃各別。詮體之言不詮相用。如世印板。以
印文字。印雖同時。字字各別。體字詮體。相字
詮相。各不相是。所以名超。更應&MT10769;云。體即相
用。相用即體。名理圓者。詮體之言豈不即彼
詮相之言哉。若相即者言亦稱圓。豈能超哉。
今謂通云。剋法本眞言具相即不作能詮。是
故教義咸爲義理分齊。就假施設借作能詮。
詮體容名。非詮相用。超義方成如磨五金。寫
作金字。體具五金。字唯金字。寫銀字等。例准
可知。問曰。若就能詮。假施設故不相即者。何
名圓教。答曰。非字體圓。詮圓理故乃名圓教。
有云。三大之理無邊終圓言而不盡。所以名
超。故經云。欲具演説一句法。阿僧祇劫説不
盡。斯之謂也矣。上來多義應審詳悉已上
 案云。上來多義。從淺至深。次第義門。各
 述一義。不可取捨。故云應審詳悉也。如彼
 教體十門。初四門以聲名句文四法中。且
 於一名句字現一切名字。是名法無礙辨。
 於一音聲現一切音聲。是名詞無礙辨。如
 是法詞無礙爲能詮教體。豈非言教哉。何
 況第九事事無礙。第十海印炳現體何名
 言偏哉。爾者如是圓滿言教。設雖性海果
 分。何不相應哉。然今云理圓言偏。章云性
 海果分○不與教相應云云此等大義以今
 決擇釋准思可知
疏。其唯法界歟問。諸師共云。花嚴以法界
爲宗云云 今亦結法所屬云法界。爾者本經
中有何所見乎 答。大疏一下云。第二顯別
宗者○略擧十説。一衍法師以無障礙法界
爲宗。二祐法師以甚深法界心境爲宗○是
故初品中云。無盡平等妙法界。皆悉充滿如
來身。末後明入法界品。故知以唯法界爲宗
已上今所引初品文者。晋經文也。唐經云。佛
身普遍諸大會。充滿法界無窮。寂滅無性不
可取。爲救世間而出現云云意云。且依晋經。
初會淨眼品列同聞衆中。始從普賢衆終至
摩醯衆。總有三十四類衆列座海會。然衆海
寂寞未有言説。於是衆海擬法供養以歎佛
徳中善光海大自在天最初説偈云。無盡平
等妙法法界等云云是即花嚴海會最初發端
之説法也。然後淨智天王偈云。如來法身等
法界。普應衆生悉對現已上 乃至盧舍那品
卷第三云。於此蓮花藏。世界海之内。一一微塵
中。見一切法界已上普賢行品卷第三
十四
云。衆生
世界劫。諸佛及佛法。皆悉如幻化。法界無有
已上如是等文。諸會品中遍在行句。不遑
枚擧。乃至最後説入法界品。爲一經所説法
義之所歸入處。明知一經始末以法界爲旨
趣云事。故關脈義云。第二攝會從人者。復總
融爲一會。唯第九一會也。何者。第一會是前
解等所依之位。至後歸即會前差別之解成
一圓融行徳證入前究竟亡言。是故第九寄
人明證入法界已上
鈔。第三明法界類別問。法界者名義如何
答。大疏九下法界
云。然法含持執。界有多
義。梁論十五云。欲顯法身含法界五義故。轉
名法界。一性義。以無二我爲性。一切衆生不
過此性故。二因義。一切聖人四念處等法。縁
此生故。三藏義。一切虚妄法所隱覆故。非凡
夫二乘所能縁故。四眞實義。過世間法。以世
間法或自然壞或對法壞。離此二壞故。五甚
深義。若與此相應自性成淨善故。若外不相
應自性成殼故。上之五義皆理法界。復有持
義族義及分齊義。然持曲有三。一持自體相。
二持諸法差別。三持自種類不相雜亂。與法
義同。族者種族則十八界。上二並通事理。分
齊者。縁起事法不相雜故。於中性通依主持
業。因唯依主。後六唯持業已上問。且約四法
界如何配屬乎 答。法界觀注云。一事法界。
界是分義○二理法界。界是性義○三理事
無礙法界。具性分義○四事事無礙法界。一
切分齊事法一一如性融通。重重無盡故已上
且以性分二義配屬之。餘可准知。又可見抄
釋 問。花嚴以法界爲宗者。經文實分明也。
具如上引之。然諸師但謂眞如法性之實。今
家有何所見。獨分三四五等類別乎 答。上
既引成一經所説之法義通可屬法界之文證
竟。然今經中或處説菩薩若善觀縁起時。於
一法中解衆多法。衆多法中解了一法。或處
説。知一即多多即一等。若述念劫圓融之旨。
明塵刹相容之義。如是文義亦遍在一部。若
許此等文義並屬法界。則是名事事無礙法
界。誰謂不然乎。餘可准知是一又第九一會有
本末兩會。雖頓漸異。並明證入法界之旨。其
中或但如來入師子頻申三昧。動地放光。或
普財覩山海望堂宇等。然通指此等所説。名
入法界品。其義可知是二已上就宗祖解釋抄
也。又私勘一文云。晋經第十二十行品
尊重行
云。平
等法界一具足無量義。常樂觀三世一相無
相法已上平等法界者一眞法界也。無量義者
四法界五法界等也。可祕云云
鈔。三者會五法界大疏九下其文廣博故。
今取要引之。一有爲法界有二。若本識持種
名法界。此約因義。爲三世法名法界。此約分
齊義。二無爲法界亦二。若約性淨門。則眞
如無爲性淨涅槃故。若約離垢門。則擇滅無
爲餘三涅槃故。三亦有爲亦無爲法界亦二。
若隨相門。則十八界中法界爲體。以意所知
通有爲無爲故。若無礙門則一心法含心生
二門故。四非有爲非無爲法界有二。若形奪
門。則理事互泯。若無寄門。則性相倶離。非
名之所詮。五無障礙法界亦二。若普攝門。則
上四門互攝。若圓門融。則以理融事令一多
無礙等云云
鈔。應有問言決擇云。凡製作入文之次。須
有由漸。今此疏文頓序法界。應是不善文字
體例。故今通云。良由所釋之經頓漸不同。致
能釋之疏入文有異已上
鈔。諸家章疏問。請家等者何宗祖釋乎
答。會解記云。如來爲物示生先小後大者。如
梵天請問經疏云等。又或無像現像者。如上
生疏序云。原夫性質査冥超蹄象而含總。覺
體玄妙絶視聽而融貫○無言示言者。如唯
識疏序云。無言之言。風警韜遂彩而月
云云
取意
問。探玄記序
鈔。又是諸經之通體故問。何以得知諸經
通體乎 答。梁攝論第三出世間
淨章
云。論曰。最
清淨法界所流正聞熏習爲種子故。出世心
得生。釋曰。欲簡異二乘所得法界故。名最清
淨法界○所流者。正説正法。謂十二部經已上
既云清淨法界通流出十二部經。豈非法界
爲諸經通體乎。諸師共許花嚴以法界爲宗。
爾者又以花嚴總爲一代之根本法輪。誰謂
不然乎 問。自下諸意約三一共説之法界
歟。爲當約別教不共之普賢法界歟 答。案
會解記意。双合二義歟。謂諸法通依者。依理
成事故。云通依者。事理無礙故。三一共説也。
若謂一眞法界總爲四法界之通依。則不共
之説也。衆生迷悟本者。如唯識論云。愚夫顛
倒迷此眞如○聖者離倒悟此眞如。是共門
之説也。餘可准知。又探玄記云。離此普法更
無餘路得成佛故。又性起品不信解行證如
來無障礙大威徳法門。悉名假名菩薩云云
諸佛證窮菩薩實行。悉自普賢法界而出生

鈔。而前諸意問。共成後意者。前諸意次第
躡前起後。遂成最後一意故共成歟。爲當各
別成之歟 答。會解意各別成之。謂何故初
成頓説乎。故答云。此經所宗故。何故初成頓
説乎。故答云。諸經通體故等云云又會解云。
問。若爾何不先答後意哉。答。正故以前六意
成於第七意故。正意答之出後也
  第二別歎能詮
疏。剖裂玄微會解記以三義釋。可見之
鈔。言玄微者 問。玄微者。與下心境爲同
爲異。若云同者。徒費句數。豈非無用乎。況既
指前法界多義即爲玄微。爭局心境二門乎。
若云異者。案今抄釋。昭廓心境。即是剖裂玄
如何 答。一眞法界具多義門。而全體
無二。是名無障礙法界。故今云玄微者。通指
此法界。抄云法界多義。亦此意也。然欲開演
此無障礙法界。剖爲心境。以心境倶無礙故。
展轉分裂方成多義門。是即欲剖裂前法界
多義。開爲心境二門爲言故知玄微者但是指
前宗體之語也。下句之昭廓心境者。正顯其
剖裂之軌則。故無徒費句數之過也 問。前
擧宗體。既以三大四法界等多義標顯之覺。
今欲能詮。亦直可明剖裂此等多義之旨。何
約餘門。改爲格式乎 答。雖圓經以法界爲
宗體。而准一經總題。要先不分心境。故抄云。
所證之境即大方廣乃至文中廣説故云剖裂
云云又疏一下宗趣通別門顯別宗中云。二裕
法師以甚深法界心境爲宗。謂法界門中義
分爲境。諸佛證之以成淨土。法界即是一心。
諸佛證之以成法身已上今抄亦引此師爲准
據。是即諸師一同之定判。尤有其謂者乎。又
雖法門無量。諸宗同開理智二門爲法門大
體。展此理智以爲無盡。今亦可爾。又大小乘
法數雖廣。要先分爲色心。展此色心。或爲三
科。或爲六大。小乘七十五法。大乘百法。並以
色心爲本。展轉開演。故知今圓經意。若論義
門。則尤可區分三大等。若論法數。則剖可爲
色心。其色是境故。今殊云昭廓心境也
鈔。謂一眞法界決擇云。問曰。即無内
云何開心境耶○答曰。證道即無。教道乃
有。拂迹乃無。就迹仍有。據體本無。約義亦
有。異境異心執滯本無。即境即心融通可有。
問曰。是何心境。答曰。一切心境。故抄云。若
凡若聖若因若果。能觀之心所觀之境。無不
必備故已上
鈔。則二皆所證問。則二者何乎 答。雙指
上義分心境之心境也 問。上云心爲能證。
今何云所證乎 答。此有多義。決擇云。若就
王所合論。對境心爲能證。此據王所別論。對
智還爲所證。又與前立義正相符。會前云佛
自證窮。乃至云義分心境。若對佛智義分心
境。豈非倶是所證耶已上此有兩釋。會解同
初釋。其意應知。愚案云。今一段文可有二重
心境。初上立義云佛自證窮。裕公云。諸佛證
之。經題云佛花嚴。並是擧能證之人也。又上
立義云義分心境。裕公云。心則法身。境則淨
土。經題云大方廣。並是所證中重分心境。即
如立義文裕公釋。應知如是。二重心境圓經
廣説。故下總結云文中廣説也。是以昭廓之
昭字有明照二訓。並通心境。且照訓者。令人
觀照若心若境。其能觀照之人。是佛花嚴。其
所觀察之心境。是大方廣。經文配屬准上可
知。是則人法一對之心境也。又既所觀察之
中云若心若境。是即就所證中所分之心境
也。故會解記云。上訓明字。即能詮。經中明
説凡聖等心境。此訓照字。即經教人觀照心
境也。亦通凡聖因果已上此釋抄云云何照心
境耶等文也。故知訓照字中。自具二重心境。
訓明字時。雙令昭明顯著此二重心境。故上
文云文中廣説也 問。何以得知今文有二
重心境乎 答。文云則二皆所證智爲能證。
次下云所證之境等者。轉釋上則二皆所證。
次能證之心等者。轉釋上智爲能證。今抄一
段具有二重。尤明鏡也。然決擇云。問曰。問
明心境皆通凡聖。何故抄云能證之心即佛
花嚴耶。答。豈不知擧一全收因果門中攝法
無遺耶。況此宗佛融融一世間故已上問。所
詮中所分之心境者。局佛自證窮之眞心眞
境歟。爲當通凡夫異生之妄心妄境歟 答。
抄下引經所説佛菩薩凡夫等所有心境竟。
即釋云。眞心眞境本自無涯。即妄同眞。則張
小使大已上又云。知妄本自眞等文雙通眞妄

鈔。言昭廓心境者昭廓二字各有二訓。總
成四義。如次簡異小乘等。故會解云。如小乘
經。心外有説。雖昭明而未空廓。大乘經中雖
攝境歸心。或唯約八識。或通八識。雖昭明空
廓。而未能張小使大以境相收則顯此經所
明心境無礙相收。隨擧其一攝法無遺。故云
昭廓心境也已上此釋但以三義明簡異小乘
等之旨。觀照之一義准可知故。又通權實故。
別不釋歟
鈔。能觀之心問。此能觀之言可通凡夫倒
心妄境乎 答
鈔。欲知諸佛心唐經五十二卷出現意業
章之文也 問。既云欲知諸佛心須觀佛心。
何云佛智慧乎 答。心是法體。智是照用以
體深玄故。寄用令觀察也。又心是心王。智是
心所。今寄心所以顯心王深玄。故云爾也。大
九上出
現品
云。第四出現意業○言如來心意識
倶不可得者。約體遮詮也。但應以智無量故
知如來心者。寄用表詮已上又就此遮表。古有
多説。委釋之竟。更消經意云。言不可得者。以
心義深玄言不及故。寄遮顯深。言但以智知
如來心者。託以心所。寄表顯深已上但此疏
中。體用與王所。雖相對少異。而心王爲體。心
所爲用也。上云古有多説者。於佛果心王心
所有無之諍論也 問。王所體用各別也。何
云王爲體。所爲用乎 答。心王心所體同異
者。大小兩宗各有異説。不足始論。縱雖護法
等執別體。尚許心所依心勢力生故。何不許
體用乎。例如八識體別。而第八喩海。七轉喩
波等。況依今經宗。則問明品説縁起甚深云。
眼耳鼻舌身。心意諸情根。以此常流轉。而無
能轉者。法性本無生。示現而有生等文意云。
法性隨縁成八識五根故。此流轉法即無流
云云豈非八識體一乎
鈔。當觀佛智慧問。觀佛智者。其觀相如何
 答。上所引大疏次下云。云何深玄。欲言其
有。同如絶相。欲言其淨。不斷性惡。欲言其
一。包含無外。欲言其異。一味難分。欲謂有
情。無殊色性。欲謂無情。無幽不徹。口欲辨
而詞喪。心將縁而慮亡。亦猶果分不可説故。
是知佛心即有即無。即事即理。即王即數。即
一即多○一一皆爾。圓融無礙。則令上諸義
各隨一理不爽玄宗已上會解引此釋。以爲其
觀相也
鈔。又云若有欲知佛境界唐經第五十卷
出現品總答出現法中之文也。今略引二句。
次下具引一偈。大疏九上云。誡聽勸修淨意如
空。總以喩顯下二句。別顯一離妄取
鈔。如云法性本空寂唐經第十六卷須彌
偈讃品
鈔。又云若有欲得如來智唐經第三十九
卷十地品中。第十地讃請分文也
鈔。云何張小使大決擇云。問。唯張妄心
境耶。亦張眞心境耶。若唯張妄心境者。如智
相收爲張心境。豈是妄耶。若亦張眞心境者。
眞心眞境本自無涯。如何云張小使大耶。答。
通張眞妄。眞心眞境雖本無涯。良以衆生不
如是知。謂各歴別。經中説彼心境互收。故云
張矣。張妄心境。居然易知已上又會解云。若
直擧眞心眞境。則不可張小使大。以約即妄
同眞故云爾也已上此兩師意同異思之 私
問。抄所引證文。唯明智相收之義。何不引張
妄心妄境之文證乎 答。會解云。言知妄本
自眞下引二文。皆證張妄心也已上二文者。須
彌夜摩兩天偈讃品文。如次下引
鈔。故下經云唐經第 決擇云。言無有智
外如爲智所入等者。下抄第九上
第十中
釋云。然彼迴
向經云。自有三意。一約如體性空故智外無。
如智體性空故如外無智。二如智一味同一
眞體。安得智外更有如耶。三約事事無礙。擧
一全收。佛智稱眞收法界盡。差別事皆隨依
理在佛智中。況所詮如寧在智外已上
鈔。經云如來深境界唐經第十三問明品
文殊所説偈文也。下半云。一切衆生入。而實
無所入已上
鈔。又云佛智廣大同虚空唐經第八十卷
末。普賢所説偈。廣顯佛徳難思中。最初明所
知無障礙徳之文也。下三句云。普遍一切衆
生心。悉了世間諸妄想。不起種種異分別已上
鈔。知妄本自眞唐經第十六須彌偈讃品
精進惠菩薩偈云。若能了邪法。如實不顛倒。
知妄本自眞。見佛則清淨已上
鈔。心佛與衆生此二句者。夜摩偈讃品文
也。然今引晋經文。若唐經第十九彼品覺林
菩薩偈云。如心佛亦爾。如佛衆生然。應知佛
與心。體性皆無盡已上大疏四上云。如世五蘊
從心而造諸佛五蘊亦然。如佛五蘊。餘一切
衆生亦然。皆從心造。然心是總相。悟之名
佛。成淨縁起。迷作衆生。成染縁起。縁起雖
有染淨。心體不殊。佛果契心同眞無盡。妄法
有極。故不言之。若依舊譯。云心佛與衆生是
三無差別。則三皆無盡。無盡即是無別之相。
應云心佛與衆生體性皆無盡。以妄體本眞
故亦無盡。是以如來不斷性惡。亦猶闡提不
斷性善。又上三各有二義。總心二者。一染二
淨。佛二義者。一應機隨染。二平等違染。衆生
二者。一隨流背佛。二機熟感佛。各以初義成
順流無差。各以後義爲反流無差。則無差之
言含盡無盡○上約横論。若約一人。心即總
相。佛即本覺。衆生即不覺。乃本覺隨縁而成
此二。爲生滅門。下半此二體性無盡。即眞如
門。隨縁不失自眞性故已上會解記引此疏云。
評曰。今抄用者。即横中後義。竪中全義也
問。上成悉引唐經。今何引晋經乎 答。若依
唐經。但云佛與心體性無盡故。此唯明佛果
契眞之無盡。而不明妄心之無盡故。今殊引
舊譯之文。以顯張妄心之義也。疏釋明鏡

鈔。因果萬法決擇云。此通伏難。問曰。下
經廣説因果等種種之義。何故但張心境耶。
通答如文已上會解云。由此義故。疏中以心境
收一切故。獨云昭廓心境。不言餘也已上
疏。窮理盡性問。理與性何別乎 答。決擇
云。此意若能窮竭義門。方能罄盡法體已上
委如下抄之
鈔。別顯深廣問。何名別顯乎 答。具舍二
義。謂對上總明能詮。及對餘經也。會解記云。
略申兩解。一科云別顯深廣者。由上總明能
詮。但總顯此經剖裂玄微昭廓心境。未知於
玄微心境窮理盡性等否故。此別顯但顯上
總明而已○二若望下結法所屬。則唯大方
廣佛花嚴經方窮理盡性等。反顯餘經。於理
未窮。於性未盡。於果未徹。於因未該也已上
鈔。理謂理趣問。理與性各二義。其意如
何。又理是眞理故。可通有三義。何但局理趣
道理乎 答。理是義理故。義門名理也。性是
體性故。法體名性也。且就義門分理趣道理
者。一義云。今經中廣説事理因果依正人法
等道理。無一義一門而不説盡。是名窮道理。
然其所説皆是稱性之事理等故。以無障礙
法界爲旨趣故。是名窮理趣。抄下文云。雖此
經中廣説於事及與於理。而皆無礙故。以無
障礙法界而爲旨趣已上准此可知。既如是雖
通二義。而約道理則尚通慢。若約理趣則有
所歸。故抄但云若極其理趣則盡其體性也。
次就法體分法性心性者。約依正分二義。若
論其正訓。則性者體也。故但云盡其體性等
也。但於理是眞理可通有三義云難者。眞理
即性義屬下深也。今約廣義故唯二訓已上會
解記之

一義云。依決擇者
鈔。彼云窮理盡性彼本文如別勘之。且禮
記第十六中庸第
六十一
云。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
修道之謂教。注云。天命謂天所命生人者也。
是謂性命。木神則仁。金神則義。火神則禮。
水神則信。土神則知。孝經説曰。性者生之質
也。命人所禀受度也。率循也。循性行之。是
謂道。修治也。治而廣之。人放傚之是曰教也
已上意云。萬物皆舍精神。即如木神則仁等。
此精神名性。然尋此精神則天所命生也。既
推此精神。極於天命。故云天命之謂性。今抄
云命者生之極者是也。是以萬物任其精神則
得通暢。若不爾則損失。故云率性之謂道也。
依之聖人垂教弘傳。方令人學行。故云修道
之謂教。今抄云聖人作易等者是也。又古文
孝經聖治章
第十
云。天地之性人爲貴。人之行莫大
於孝已上注云。性生也。言凡生天地之間含氣
類。人最其貴者也。正君臣上下之誼。篤父子
兄弟夫妻之道。辨男女外内疏數之節。氣明
福慶。示以廉恥。所以爲貴也已上准此。人以
正君臣上下道等。可爲精神故。人任其精神。
則得通暢等。准前可知已上愚案也。
更可問儒宗明師
一義有儒
子云
老子經云。玄又玄衆妙之門云云上玄道也。下
玄性也。故今禮記意云。天道本也。猶如帝王。
性道末也。猶如臣下。命如王命。臣下下命云
道謂諸道也諸道所得云教。教所指歸天命
也。天未命以前云大道。儒教是謂大易云云
問。禮記注云。命人所禀受度也今抄何云
命者生之極耶 答。禮記十七表記第
三十三
云。天子
受命于天。土受命干君已上注云。言皆有所
受不敢專也已上天命是人所禀受之本源。故
云生之極也。今抄正依此等文義。何爲相違

鈔。即以能字解性會解云。即以能字下抄
主釋也已上問。禮記注云。性者生之質也
孝經注云。性者生也已上今抄云。性者能也
如何會通乎 答。萬物皆悉指其本端質直
之中實。名爲精神。亦名爲性。是即體性實性
也。但孝經注釋者。彼注次上自轉釋之。如上
引應知。次今抄釋者。能者湛能成就之義也。
謂萬物各任己分所湛能之精神實性。則事
必成就。若不任己分。則喪亡也。准上所引禮
記孝經等注。可知之已上愚案也更可
問儒宗明師也
鈔。初發心時決擇云。言初發心時便成
正覺因該果也者。問曰。此義如何。答曰。理
有多門。一云。自因攝他果。故經云。菩薩應
知。自心念念常有佛成正覺故。又云。次初住
惑有體有力作能攝。乃至妙覺惑無體無力
爲所攝。初智攝後智。初行攝後行亦然。惑則
一斷一切斷。智則一證一切證。行則一修一
切修。即於此位無惑可斷。無行可修。豈不得
成正覺耶。又云。初心現在已作能攝。妙覺未
成直爲所攝。初心若發妙覺在中。豈非便成
正覺耶○已上多解。約理無違。在文不爾。此
文正據以因即果義故。乃説初心成佛。問。初
心即果初心有耶無耶。若許無者。不應説初
心成佛。若許有者。能即體不存耶。答曰。由其
即故乃説成佛。由不壞相故乃説初心。二義
雙取説得初心成佛。此則即據壞義。不即不
壞義。終日壞而不壞故。云初發心時便成正
已上私云。此記有二段。初擧多解。二出正
解。初中有三解。第一解約自因中攝他佛果
智。第二解約自因中攝自果智。謂就相即相
入二門。明衆生在纒之因具出纒之果也。已
上二解。依大疏九上。釋出現品云無一衆生
而不具有如來智惠之文。有三意中。第二第
三兩意釋之也。第三解云。初心現在等者。約
十世隔法異成門也。次出正解者。文云。此文
正據以因即果等者是也 問。前第二解云有
體無體者。是相即門也。爾者與今正解云因
即果。有何別乎 答。此事難思。且愚案云。
凡圓教意。因果二法可有二門歟。一全體同。
二全體異也。今正解約體同。前第二解約體
異也。謂體同者。稱法界性佛智所具之五門。
是名五位。謂一淨信。是十信也。二正解。是十
住也。三修行。是十行十迴向也。四證得。是十
地也。五圓滿。是妙覺也探玄記十八。大疏九下。
釋法界品作三門中有此
義。可
見之
大疏三下昇須彌
頂品
云。三天説法各有偈讃。
欲顯三賢皆依佛智有差別故。離如來智無
自體故已上探玄記第十十地
云。如下文云。如
因大海有十寶山。因於佛智有十地等。如一
一山下悉有大海。一一地内悉有佛果等文
此等釋。信解行等因法本是佛智所具差別
法門。故知全體同也。既全體同故。因該果海
爲言如下文者。晋經三十八云。佛子是菩薩
十地。因佛地故而有差別。如因大地有十寶
已上又云。是十寶山同在大海。因大海水有
差別相。菩薩十地亦如是。同在佛智因一切
智故有差別相已上次前第二解約體異者。抄
三上云。行布即始終二教。圓融即是圓教已上
明知約行布門則因果體別。全如三乘教所
説。然約圓融門明因果二法相即相入故。云
約理無違也。王教章行位章云。明別教行位有三
義中。初約寄位顯等者。是即寄三乘行布位
相。以明別教一乘之一位即一切位之教也。
今第二解意亦例可爾歟 問。今云因該果
海等者。必是約體同云事。決擇釋中全所不
見也。有何依憑如是料簡哉 答。大疏八上
釋十定品來意中云。謂前依本不動智體。起
差別之位。今位極成果。不離本智之因已上
抄十八上云。何以極品由於始信信依本智
而起今不離本智故○然因有二種。一約本
有。恒沙性徳信解行願等無不具故。二約修
起。謂依本信徳而起信心等文。如疏云。事理
雙修等之處引之
如上引探玄晋經等。准此明知因果全體同

鈔。而其能詮會解云。恐有問云。既此深義
唯約所詮。如何總科云別歎能詮。故云爾也。
亦約即所。周能爾
疏。汪洋沖融玉篇云。汪烏光切。
水深廣
洋。龍龕
云。汪烏光反。渟水也
又水深廣大也
音羊。水流盛大急
也。又音祥水名
鈔。故肇公云肇論涅槃無名論。此歎涅槃
深廣也。今引彼爲例證也
鈔。八師經中會解云。謂一殺。二盜。三婬。
四妄。五酒。六老。七病。八死。吾見此八事。多
説過患。因而修道。離苦獲樂。故曰八師
鈔。亦如沖和之氣老子經下卷云。道生一
○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抗陽萬物無不負陰
而向陽迴心始
就日
沖氣似爲和萬物中皆有元氣。得以和氣若胸中
有藏。骨中有髓。草木之中有空虚與
氣通故得久
生也已上
鈔。易之爲書也論語第四云。子曰。加我數
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已上注云。易
窮理盡性以至於命。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
命之年讀至命之書故。可以無大過也已上
此周易是窮理盡性之書。故云廣大悉備也。
廣大是所備即所詮也。周易能即即能詮也。
今結歎能詮深廣故。殊借用此言也
鈔。兼三才而兩之故六演義抄五上云。易
繋辭云。易之爲書也○有地道焉。説卦云。昔
者聖人之作易也。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
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
道。曰仁與義。兼三才而兩之。故易六畫而
成卦已上私云。准此釋者。≡是表天人地歟。
≡≡是表天有陰陽。人有仁義。地有柔剛。故
成六畫也。但今此六畫是陽畫也。若陰畫者。
六皆斷故也。謂≡≡即是也 問。易第一乾
卦云。≡≡○初九潜龍勿用。九二見龍在田。
利見大人。九三君子終日乾乾。夕暢若厲
無咎。九四惑躍在淵無咎。九五飛龍在天。
利見天人。上九亢龍有悔。用九見群龍無首
無咎已上此乾卦意同雖六畫。一上九九五
九四九三九二初九如是配之。與前不
同如何 答
鈔。則凡聖昭昭昭昭歴歴者行布也。交徹
相收者圓融也
鈔。佛知見一偈開示佛知見者。指法花也。
抄一下云。若取法花玄意。但示等有知見者
所出内是子所知等文一偈者。指今經問明品
云。非識所能識。亦非心境界。其性本清淨。開
示諸群生之文也
鈔。大涅槃一章大涅槃者。指涅槃經也。一
章者。指今經出現品涅槃章。彼章立十門廣
説涅槃義。然此十門隨義雖殊。皆含體用。故
云盡其體用也 問。其體用者何乎 答。唐
經五十二出現
涅槃
云。佛子。如來住於無量無礙究
竟法界虚空眞如法無生無滅及以實際。爲
諸衆生隨時示現。本願持故無有休息。不捨
一切衆生刹一切法已上大疏九上之。上來九
門。初門多顯其體餘八皆體用雙明。今此分
二。初至實際。通結九門之體。後爲諸衆生下。
通結八門之用。隨時示現。正顯於用。本願力
故。顯用所因○不捨已下。明用分齊已上初門
者體性眞常門也。餘八者第二徳用圓備門。
乃至第九體離二邊門也。今是第十結歸無
住門故。如是總結也。凡今云體者。自性清淨
心。離煩惱所知二障。是爲眞涅槃。即名體也。
佛住此眞涅槃。而大悲應物。是名爲用也。又
同疏上文云。若約義開略明三義。一者體大。
自性清淨故。二者相大。方便修淨累亡徳備
故。三者用大。用無盡故已上此釋大涅槃之大
字也。合此體相。今但爲體歟
 元應元年九月一日 日月不同於武州
 金澤稱名寺方丈抄之


演義鈔一上纂釋第三

  第三教主難思

疏。十身初滿世主妙嚴品明教主難思。約
十身以説始成正覺之相。故云十身初滿。如
抄中引
鈔。該下兩段今教主難思。具四身及下説
儀周普有六身。故今後合論云兩段也
鈔。以是十身無礙佛説抄二上云。麁相
約教而説。三身爲權。十身爲實。若不知三即
是十。爲不融前。權外立實。故失經宗已上
決擇云。問。十身必攝於三身耶。言非三身耶
又下疏釋其身充滿一切世間云。其身通於
三身十身。無不充滿。法身普遍世所同依故。
智身證理。如理遍故。色身無礙亦同理遍○
如何此云三身耶。答曰。此言非者。約教揀也。
彼言即者。約義收。又言非者。據別教也。下
言收者。據同教也。又言非者約深故。下言收
者約廣故等文
鈔。以是總故決擇云。問。下歸三身乃是化
身。下文又説心佛即威勢身是總。如何會通。
答。此宗總別無礙。隨擧一身。即攝餘九。皆
得稱總。各隨義異咸得名別。又此約眞應無
礙菩提。下文但約化相菩提故已上私云。就
中今云始覺同本等。全同大疏九上云。新佛
舊成會無二體。新成舊佛法報似分。無不應
時故。即眞而應。應隨性起故。即應而眞。三
佛圓融十身無礙故。辨應現即顯眞成已上
是可總也 問。若爾必約眞應無礙菩提方
名爲總。若但約化相菩提。則不可爲總歟
答。總別無礙等義。如決擇釋。若總別各論之
時。不可爲總歟但案云。凡佛果功徳者。必
先成菩提之上所顯法門故。縱雖化相。以菩
提身亦可有爲總之義歟。故抄五下云。即化
身意生身及持身。此三皆屬化身攝。故菩提
身爲總。亦此化身攝已上是即指化相菩提。正
判爲總也。思之
鈔。二語因深 會解云。應先問云。果滿十身
爲何而致耶。故今云爾○意云。願行既普周
法界故。佛身則遍刹利生○即是願身者配
也。然願不是身。是願之身。依主釋也以因顯
果。由因深故果勝也。雖明願行。以願爲總。悲
智行是別故。十身中約因目果。唯明願身也
已上問。因深既通願行。何但名願身乎 答。
會解以願爲總等云云又抄五下教主
難思
云。願是
行之本故。以行順願。方能遍周故已上准此雖
通願行。而以彌綸周遍之徳專由願力故。獨
名願身歟
鈔。故能彌綸天地之道易中包羅天地之
道説盡之爲言
疏。混虚空爲體性會解云。由上句願彌綸
法界故。佛身混融虚空含多義。同佛身混融
也○一含攝義。二無分別義。三普遍義。四遍
入義又抄十八上。有十義云云抄又云。佛
以法爲身唐經第六
鈔。二者約外虚空問。十身中虚空身者局
事空歟。通理空歟 答。十地品説第八地智
正覺十身中。虚空身有六相。大疏七下云。觀
下別顯多約事空。義兼於理。別顯者。下文
云。八知虚空身文有六相。一無量相。芬子中
空亦無分量故。二遍至一切色非色處故。三
不可見故。今世人見者。但見空一顯色。想心
謂見故○又此含無爲空故。亦不可見。四無
實相者。無障礙故。謂不同色法彼此相異有
障礙故。五無爲相。謂無始終起盡之邊故。六
能通受色相持所持故。云下經云。譬如虚空
寛廣非色。而能顯一切諸色○則知因空顯
彼爲色已上 經中二云周遍相。三云無形相
五云無遍相。六云顯現色身也 問。如此釋
者。六相全約事空。今何云多哉。是以今抄意。
融三世間十身中虚空偏約外空如何
鈔。塵沙無明問。塵沙與無明爲二類歟。爲
當塵沙之無明歟 答。會解云。問。塵沙無明
與二障何別。答。塵沙煩惱即煩惱障。無明即
所知障。亦可。無明有塵沙數。皆通二障也
已上此有兩釋。初釋意。塵沙即煩惱障也。後
釋意。塵沙無明四字通含二障云云雖兩釋少
異。今此一句雙擧二障故次下抄文云總即
二障等爲言有人云。今抄主多用天台名教。
故知今云塵沙無明者。彼宗所立塵沙與無
明之二類惑也云云問。若爾但是所知障也。
以彼所知障中迷事名塵沙。迷理名無明故。
今何次下云總即二障等乎 答。今擧綱況
麁故。雖但擧纖塵無明。而意通二障。何爲難
乎。又有人云。今一段全用起信文。如如細中
之細等者是也。故知今云塵沙無明者。彼論
明四熏習中云。過恒沙等上煩惱依無明起
差別已上既云塵沙無明也。彼疏釋此論文
云。是從無明所起迷諸法門事中。無知所知
障中麁分攝也已上
鈔。若總配三徳會解云。問。智斷恩與般若
等三徳何別 答。智斷恩唯約果徳。般若等
即通性徳也 問下句斷徳以當法身。何二
句皆福徳身耶 答。若以三徳別配三身則
爾。今約三皆名徳。即福徳身也 問。既萬徳
之句爲總。上下諸句皆是別徳者。應可總是
福徳身也。何別配法身等耶 答。今云總者。
此中上下諸句皆顯遮那之徳故。科但云果
滿因深體玄所依定能依身等。皆是別徳故。
萬徳之句爲總也。故此上下諸句之言總該
諸説至難思。説儀周普。別配十身。皆顯遮那
功徳爾已上私問。上云。菩提之身以是總故
今何云萬徳之句爲總乎 答。上約法總。
今約語總
疏。湛智海之澄波問。今云智海者。始本二
覺中何乎 答。本覺智也 問。抄釋云。如來
智海等者。正是始覺智也。況既云所依定。豈
在纒之本覺乎 答。今所依定者海印定也。
還源觀云。言海印者。眞如本覺也。妄盡心澄。
萬象齊現。猶如大海因風起浪。若風止息。海
水澄清。無象不現已上如此者。海印定以本
覺智爲體云事。分明也。但於今抄文者。決擇
釋云。譬如巨海本覺
佛智
迴風湍激被無
明熏
成諸波浪
生其
八識
動相興而澄靜隱妄想起而
寂照隱
風縁若息無明
若斷
波浪咸停八識
皆亡
顯本澄靜顯出
寂照
星月炳現心念
常現
法對喩。照然可見已上准此。今如來智海之智
海言。亦是指本覺佛智云事。分明也。委可見
還源觀。故知縱雖始覺智。即是本覺也。如起
信疏云。然此始覺無別始起。即是本覺隨染
作也已上問。有何證文。如是定判海印者眞
如本覺哉 答。圓經出現品菩提章正説
此旨。即抄所引下經云如海普現等文是也
鈔。一明所依定決擇云。問曰。科云依定。
何言智耶。答曰。定與智倶。隣近得名。定有
智故。有財建號。又果位智強。就勝立稱故。又
云。但言其智。可有其難。今言其堪。豈非是
定。良以本覺具二種用。故立二名。約修成寂
妄義名定。性自光義名智。雖有二用。然是一
體。揀異權宗。異智之定。故此云爾已上此作三
釋。細見應知。又行願品云。譬如曠野沙磧之
中有大樹王。若根得水。枝葉花菓悉皆繁茂。
生死曠野菩提樹王亦復如是等文 問。疏云。
佛菩提法如大樹王。智慧禪定猶如枝葉。菩
薩依學況之以花等文同記第五云。言佛菩提
者。即指一切衆生本覺智體也○喩則從樹生
枝。枝生葉。法則從本覺起於始覺。始覺是慧
故如枝。既覺心初起心無初相。則冥合一如。
一如是定故。如其枝與葉一。則因慧成定。慧
先定後也。此約實教所説。故淨名經云。智慧
是菩薩淨土。菩薩成佛時。正定衆生來生其
國。不同小乘權乘先定然後發慧。然以入道
由智故。云因慧成定。理實定慧齊。修無前
無後已上准此可知。與前三釋聊可有別。思
之。此是一乘實教之大義。故廣引示之
鈔。如説法花問。依法花三昧可説法花。何
云依無量義處三昧乎 答。法花序品云。爲
諸菩薩説大乘經。名無量義教菩薩法佛所
護念。佛説此經已。結跏趺座。入於無量義處
三昧等文入無量義處三昧説法花云事分明
也。故今抄七下名號
引此文竟。即釋云。若三
乘萬化從實相生。究竟還歸實相故。欲爲法
花序故説無量義。便入此定已上同九上云。或
一經多會。如花嚴般若。或一會説多經。如無
量義法花已上准此等釋可知
鈔。説涅槃經會解云。嘗備檢涅槃經。即無
此説。然此文乃出本經出現品涅槃章中。經
云。佛子。如來應正等覺示涅槃時。入不動三
等文
鈔。今説此經問。具檢諸會之説儀。雖説入
如來藏身三昧等。而未見入海印定説今經
之文。爾者今解釋有何依憑哉 答。決擇云。
問。九會八入但説藏身等異。不同海印之名。
那於此處云所依等耶 答。斯乃總定簡無
入出。餘皆是別有出入焉已上總定者。如綱
目云。若依海印諸會通有已上簡無出入者。抄
二下印法師
立教中
云。全依海印簡無出入已上既云如
來智海識浪不生等。又以眞如本覺爲體。何
有出入。豈非總定哉 問。縱雖無出入又是
總定。何以得知此定爲今經所依定哉 答。
今疏明教體淺深中云。第十海印炳現體者
○如來出現品辨。此約果位。圓信亦得印現。
賢首品云。或有刹土無有佛。於彼示現成正
覺。或有國土不如法。於彼爲轉妙法藏○於
彼十方世界中。念念示現成佛道。轉正法輪
入寂滅。乃至舍利廣分布等文明文如是。何
更疑哉
鈔。海印是喩問。河水亦印現物影。何不取
爲喩乎 答。河水印物。必對即現。若不對則
不現。故不順法。仍不取也。會解云。問。喩中
且如水澄印物。必對者即現。而海印物。不對
而現。何得如此耶。答。經云。海有希奇殊特
法。能爲一切平等印。衆生寶物及川流。普悉
包容無所拒。無盡禪定解脱者。爲平等印亦
如是即十五
經也
此則海中有此希特法也。故取爲
已上問。縱雖海中事物本質。若不對至。爭
得影顯乎。以影像必由本質故。何況見所引
經。全無不對而現之文。何爲證乎 答。有人
云。四兵羅空。對而可現。四天之像不對而現。
又外海必對而現。内海具八徳故不對而現
云云
鈔。亦猶澄波問。上云香海澄渟等。今何更
云亦猶澄波乎 答。決擇云。本覺之定凡非
了證。香水之海世不見形。復擧此喩令見近
知遠故已上
鈔。無去無來賢首品疏以十義釋海印。兩
記共引配屬此鈔文。故今取要引之。無來無
去者。第五無來去義。謂水不上取。物不下
就。而能顯。今定亦爾。現萬法於自心。可准
知之。非有非無者。第二現無所現義。謂此所
現實體非有也。假相非無也。不一不異者。第
三能現與所現非一義。及第四非異義。謂青
白相異名不一。濕性體同名不異也
鈔。至時至靜 決擇云。離智礙照義顯也。名
至明。離煩惱礙寂義顯也。名至靜已上
鈔。故下經云。唐經第五十二出現品。説於
現菩提中。明印現萬像之偈頌也 問。圓經
意。印現諸心行之菩提者。始覺菩提歟本覺
菩提歟 答。大疏九上云。第七出現菩提○略
顯五門○二明體性。攝論云。二智二斷爲菩
提體。智論云。菩提菩提斷倶名菩提。若依此
經。通一切法。如文具之已上上抄十九上云。疏
二明體等。此引二論。二互相成。攝論第九。智
論第二。二智即根本後得。二斷法量等三輪。
自他平等因果交徹。如是等義故通一切已上
下云。得一切法等者。經云。佛子。如來應正覺。
成正覺時。得一切衆生量等○一切法○一
切刹○一切三世○一切佛○一切語言○眞
如○法界○虚空界○無礙界○一切願○一
切行○得寂滅涅槃界量等身。佛子。如所得
身。言語及心亦復如是。得如是等無量無數
清淨三輪已上大疏云。皆言量者。是所等之分
量。皆言等者。即能等之三輪。等有二義。一等
彼事理之量。二等彼事理之體。所以等者。彼
諸理事即我所證。能所冥合彼尚即我。等之
何難。是以聖人空洞無像物無非我。會萬物
以成己也已上鈔十九上。可見之。既以十三量
等身爲菩提體。於中眞如法界者。即本覺也。
一切佛願行等。是始覺也。此外衆生及法等。
總而言之。有情非情理事本末。無一切法不
攝。何得約始本別論以測量其體哉。然如是
菩提普印現萬法故。亦名爲海印。即知還源
觀云。海印者眞如本覺也。纔是當眞如法界
之一身。猶未窮盡其定體歟。十三別相可見
彼處釋 問。一人成佛時。有何所以而如是得
十三量等身哉 答。疏自釋之。何更問哉。謂
修生顯得之佛智。其體用同遍法界。故所遍
所證之萬法。以能所冥合故。悉即成佛身。故
得爾也。大疏一下釋智入三世悉皆平等之經
文中云。又下經云。佛智廣大同虚空。普遍一
切衆生心。此即體遍。悉了世間諸妄想。此約
知遍。又云得一切法量等心。此約證遍。智性
全同於色性故。此約理遍已上鈔五下云。有四
種遍。一約智體遍。二約智用遍○三約契證
遍。心與境冥。即出現品菩提章文。四約理遍
者。即義引起信已上法量等心者。本文雖是身
字。而今爲證智體遍故。約心輪以引之。作心
字歟。此四種遍。留意思之。此事雖似傍論。而
是圓經之玄旨。一宗之大義。何況下文廣明
佛身普遍圓普疏遠義。恐其理趣不極成歟
疏。皎性空之滿月私案云。鈔科明能説身
者。意顯三身相即十身無礙方爲能説身之
義也。決擇云。皎性空法性
法身
之滿月實智
報身
頓落隨縁
化身百川所應
當根
鈔若以相歸性者攝報歸法
收月滿天
言即空
色照水者則法身
對根也
即表三身無礙義也今鈔文
正明三身不即不離。如次下抄之
鈔。謂若秋空貞元疏序云。星羅法身影落
心水行願記約感相對作四句。第一一月
落一川。如一佛應一機。第二一月落百川。如
一佛應一切機。第三一切星入一器水。如一
切佛應一機。第四一切星入一切器水。如一
切佛應一切機云云問。今鈔何不同彼取星
爲喩作三四兩句乎 答。會解記云。欲成下
句説處不起樹王佛法界故。由佛月頓落百
川。百川即所遍之處。皆有佛也。故得菩提樹
下即遍法界也。若取星喩四句雖是。如祖云。
若言不離一切樹而昇一切天。則無一多無
礙之相也。故今取同喩也已上
鈔。性空即所依兩記意云。上來不喩相。自
下合法也。此中二明能依所依不同。是謂法
報似分之義也。後若以相歸性下。明攝能依
歸所依。是即法報冥一之義也。今既雙明二
義。則三身不即不離之意也。初中亦二。初正
合。二故出現下引證有三。初引出現品。明水
喩機心。二引智幢偈。明水喩佛刹。以上並是
月喩能説佛。三引離世間品。明月喩所説法。
而還以水喩機心。雖有三文。並明空月不同。
故法報相分之義也。後明攝能依歸所依中。
此意明月落即喩是空色落水中也。以離所
依無能依故。即法報不分眞應冥一之義也。
 問。今以相歸性之相字者。唯指報身歟。爲
當通化身歟 答。通報化也 問。上結能依
所依不同云空月不同。空是法身。月是報身
也。今躡此義。更明攝能依歸所依之旨云以
相歸性之相字。豈非局報身哉。是以決擇釋
以相歸性文。云攝報歸法。收月歸天已上又今
鈔云。影落晴天雖收月歸天。而影與天尚
別論之。未見收影歸天歟。爾者以影喩化身。
明知今相字不可通化身云事 答。若法報
相分。則化身是實報圓智之所現也。故唯識
論云。成事智品所現佛身攝變化身云云
之三身不一之義亦成也。若法報不分。則眞
應亦冥一故。通攝報化之用。全歸法身。故起
信論云。衆生心若有垢。法身不現故已上
下云。法身不現已上筆削記第六云。然據義合
云報化不現。而言法身不現者。以約本説故
○又應化亦名法身。本業經云。法身二種。一
法性法身。二應化法身等文准之可知。但於決
擇等釋者。收月歸天則影亦歸天之義。自然
所成也。故不爾歟。既云空色照水。正是法身
體照臨萬機之義也。又云影落晴天。豈非收
影歸天乎
鈔。空色照水決擇云。言影落晴天者。一
云。此意晴天影落也。則是法身之影現於衆
生心水也。故經云。佛以法爲身。清淨如虚空。
所現衆色形。令入此法中是也。或影落晴天
也。水中月影落水中之晴天也。衆生身中化
身歸衆生心中本覺故。即起信隨染本覺不
思議業相也已上依此兩釋。文點亦可異。若
依初釋。則影從晴天落。故知此影是晴天之
影也爲言此喩出纒顯證之果上法身也。若
依後釋。則影落于晴天。其意如釋應知。此喩
在纒位之本覺法身。故探玄記第一云。謂佛
證於衆生心中眞如成佛。亦以始覺同本覺
故。是故總在衆生心中。從體起用。應化身時。
即是衆生心中眞如用大。更無別佛已上准此
可知。今決攝報化全歸法身。其所歸之法身
兼通在纒。故此兩釋尤可爾者也
鈔。第三説經處問。疏云不起樹王等者。爲
明能説之身雲遍昇於法界七處。爲當明所
居之七處該羅於法界歟 答。決擇云。文含
二義。一云。不起菩提樹該羅身雲遍昇於七
處也。故抄云。是則不起菩提樹遍昇法界七
處是也。二云。張羅七處。遍於五重法界。故鈔
云。今言羅七處於法界等是也已上會解意
同之。但雖含二義。而實以第二義可爲正。故
鈔云。意取七處故又次下云。今明處遍於
等文
鈔。即菩提樹孔雀王呪經卷梁扶南三藏法
師僧伽婆羅譯
毘目尸佛依無憂樹下。尸棄佛依分陀利樹
下。毘輪佛依婆羅樹下。□孫牟尼佛依尸梨
沙樹下。柯那柯佛依憂曇婆羅樹下。迦葉佛
依若伽樓駄樹下。瞿曇釋迦牟尼佛依菩提
樹下得菩提已上今藏録爲總有二部。今所引
者是二卷經也。又有三卷經也 問。如此經
文者。別有正名菩樹之木 今何釋云畢
鉢羅樹等哉 答。前六佛是過去佛故。若不
正指其樹實名。則人不知故。分明指示其異
名。然今日釋尊成道所座之樹木。以世人現
見。皆已知是畢婆羅樹故。雖不指其名。而無
相濫。仍直名。菩提樹歟 問。大方廣如來不
思議境界經實叉難
陀譯
云。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摩
竭提國。菩提樹下成正等覺。其菩提樹名阿
攝波已上准此阿攝波樹也。何云畢鉢羅樹乎。
 答。心地觀經第六離世
間品
云。毘婆尸佛於尼倶
隨樹下成道○倶留孫佛無憂樹下成等正覺
○釋迦如來於畢鉢羅樹下成道之處已上
經是般若三藏元和五年所譯。故清凉必可
見之。何玄奘登天親見此樹
鈔。此樹高聳問。高聳者其分量如何 答。
會解記云。鈔此高聳等。之案西域記。長一百
尺。即畢鉢羅樹於下得菩提。故云菩提樹也
已上百尺者十丈也。又不思議境界經云。除倶
鞞羅波利質多餘無比者。復有無量小樹圍
繞。而此樹王森蔚頴秀。如妙高山俯冠群岳。
一由旬外靡不齊現已上前所引經次下有此
文也。准此今云特出衆樹者。亦除倶鞞羅樹
等。指其餘小樹歟 問。探玄記第二釋經其菩
提樹高顯殊特之文云。高出六天已上如解釋
者。高量尚可出過他化自在天何纔之百尺
等乎 答。此事實難思。且愚案云。探玄記序
云。不起樹王。六天斯屇已上七處並以菩提場
爲根本今會。故他化天説十地時。亦不起菩
提樹。故云高出六天歟。彼西域記等。且約三
乘同見故。云百尺等也。五教章施設
異相
云。二者
處異。謂此一乘要在蓮花藏世界海中衆寶
菩提樹下。即攝七處八會等。及餘不可説不
可説諸世界海。並在此中。以一處攝一切處
故。是故不動道樹遍昇六天等者。是此義也
○三乘等即不爾。在娑婆界木樹等處。亦無
一處即一切處等云云
鈔。如前經文問。如前者。指前長行歟。指
偈頌歟 答。會解云。即前長行并法惠偈前
一偈半下抄云。謂前一偈半即指前文。是
不起一切處而昇一處也。已上
鈔。其第三句易故問。今云文無者。全無
歟。將如何 答。一義云。會解云。此云文無。
非一向無。但以易故曰無。若或取之思有文
也。故下抄云。取上一閻浮提。對我等今見佛
住於須彌頂。即不離一處而昇一處也已上
一義云。若依下抄。則尤可如會解記釋。但今
鈔意少異彼歟。謂上所引經文有多事。一當
會現事。即如前長行及法惠偈前一頌半者
是也。二結例十方。即如文云十方悉亦然一
句者是也。如來自在力者。通指兩事也。然今
不離之處與所昇之處。相對作四句時。不離
十方而昇一處。是爲第一句。全是前長行及
一頌半文之所説也。既是當會現事故。不許
以義分折兼攝餘門。依之餘句於結例文中。
可通攝之。然其結例者。唯例所昇之處故。
不離之處。還用前偈一切閻浮提之言相對
作句。爰二四兩句所昇之處。共通十方故。全
用十方悉亦然之文。鈔釋云。取其結例之文
也。然第三句所昇之處。唯一方故。不得直云
取其文。但可云以義摘取十方悉亦然句中
一方。故鈔釋云。文無義有也。是則四句中。
一四兩句不離及所昇並有全文。第二句不
離是義有。所所昇是文有。第三句不離所昇
並文無義有爲言 問。縱雖當會現事。而假其
文言相對作句時。若應兼含。何必不許局執
一句通餘句之義乎。若云當會現事故不可
通攝餘句者。何故上一切閻浮提之言令通
用之乎。況下抄既云取上一閻浮提對我等
今見佛等。豈不令兼含乎 答。如自本成申。
兩處解釋意存少異。各處一義。不相違也。且
今鈔意。以現事昭著不轉餘相故。説當會現
事之文。局配一句。不令兼用攝。然其結例之
文。通攝十方之化儀。以不現前之事故。總攝
餘句。尤有其謂歟。但當會現事者。是所昇之
處故。不妨其不離之處被通用于餘句歟
鈔。今言羅七處於法界自下正明所居七
處張羅於法界之義。會解記云。此亦有二意。
故鈔有兩段。初明七處互遍。後二令一一處
遍下。明七處互遍。初中亦有二。初明七處自
狹至寛次第方極法界際。二今直就下。明七
處直遍法界云云
取意
鈔。夜摩兜率等七處問。且以菩提場爲能
遍。則所遍唯可有六處。何云六處乎 答。兩
記意別也。決擇云。十方皆有七處。如此一界。
菩提場作能遍。餘方菩提場爲所遍。乃有七
處。若爾何故鈔次云。如菩提場既遍法界其
餘六處一一皆遍。不言其七。答。但據此一界
所以云六。是知能遍唯局一界七處。所遍通
互十方已上解釋明鏡也。又義理善成乎。若依
會解記云。今以義求。直不動樹王既遍七處。
其餘六處互互皆遍却爲所遍。故有七處。若
唯六處者。能遍本會應非不動而遍也已上
異本云六處故。云若唯六處等也 問決擇
不可爾
鈔。前三約事法界第一兩記共云。但就所
第三者。決擇云。若爾第三遍界微塵中
刹。既云塵中之刹。豈非事事無礙耶。今謂通
云。此言塵中刹者。非是塵中別有其刹。但約
塵即是刹故。下鈔云刹通麁細故。或但據塵
中刹體不彰無礙。故此云爾已上見此記所釋。
大異今現本。今本但云三遍法界塵。而不云
微塵中刹。但今五種大同前五重。既前第三
重云遍法界微塵中刹故。今亦准例牒釋之

鈔。由事即理會解記云。言由事即理下有
二因。一由理事無礙。此異門因。二以理融事。
即法性融通。即當門因也已上下旨趣玄微中
明事事無礙之段。委細可記之
疏。無違後際會解云。上句不礙行布。下句
而顯圓融已上
鈔。四明説經時疏一下云。第三別明時分
者○是初成佛時。亦彰大師出現時也。此教
勝故。衆教本故。在於初時。初言尚總幾日之
初。九會之文同此初不。略爲三解。一約不壞
前後相説。纔成初七説前五會。第二七日説
十地等。第九一會乃在後時。以祇園身子皆
後時故。常恒之説不妨後故○若爾世親纔見
十地即爲論釋。或則未窮廣文。或則知見有
異未全剋定。菩提留支意大同此。二順論釋。
九會皆在二七日後。二七非久亦名始成。三
約實圓融釋。皆在初成一念之中。一言頓演
七處九會無盡之文。海印定中一時印現○祇
園身子蓋是九世相即收已上抄五上云。疏三
約實圓融者。即藏和尚意已上 問。今云初成
者。此三解中何釋意乎 答。會解記引此疏
文云。據此初成之言雖通三釋。今文正取第
三一念之初暢斯九會也已上 問。案今抄意。
以初成頓説爲賢首義。然探玄記第二。正釋
始成正覺文中。破菩提留支云。此等所判恐
不順文。以初七日定不説法已上同第三卷釋
轉法輪義中云。一乘本教要在初時。第二七
日更無異説已上准此等釋。賢首意。以第二
七日爲初時。既云定是。又云要在。明知局第
二七日。不可通初七日。既不通初七者。何取
最初一念之初乎。更無異説之定判。實不可
留餘義如何 答。今抄引旨歸。彼具文云。
夫以常恒之説遍前後際而無涯。況念劫圓
融豈可辨其時分。今略擧短修分齊。折爲十
重。初唯一念。二盡七日。三遍三際等文此云
初唯一念者。是最初一念也。盡七日者。第二
七日也。會解記其引探玄・旨歸竟。即自會通
云。今謂賢首非不許最初一念頓説。但不許
初七別説前五爾。若約論定文。初七不説。若
約法定義。一念頓説。故或初一念或二七日。
皆同時頓説也。以流支定別三時故不許也
已上會通尤分明也。思之可會 問。最初一念
頓説九會文者。爲祖師義立。爲當經文有所
見歟 答。今抄引經文云。一念即無量劫等
云云探玄・旨歸亦引如是。未見別就最初一念
引頓説之文。然唐經第六現相品云。三世諸佛
所有願。菩提樹下皆宣説。一刹那中悉現前。
汝可速詣如來所已上此是面門光照十方界。
其光中出聲説偈中文也。大疏二下云。四一
頌義海頓演。宜速及時。如三世佛大願而來。
故結云如來也已上總有十偈。約十號釋故。今
顯如來號也。普經第三云。三世諸佛無上願。
大聖道場分別説。亦非集在一念中。宜速時
詣覲最勝已上探玄記第三云。次一別標所説
以勸觀○雖圓音頓説九世願海。然不壞本法
故。非一念也已上若以如是經文可爲其證歟。
思之。又大疏一下云。法界放光亦見菩薩遍
座道場成正覺故已上 貞元疏第一亦指此文。
如次下引。可見之 問。疏一下作三解者。爲
圓機一人所知見。約義門別論之。爲當三類
機見不同故作三解歟 答云云若約義門別
論之。非機見不同者。且約實圓融釋中疏云。
以應機出世機熟成。應云即有説○二七之言
順別機故明知約實圓融之機。與順論釋之
機。可別類機云事分明也。准此思之。不壞前
後相之機感。豈之不各別乎。若依之爾者。今
疏云無後際等。會解釋云。然此即十世隔法
次句異成故。九會力用不同。初成一念頓暢
已上故知第一不壞前後相。與第三約實圓
融。兩釋合爲十玄中一門意。豈離爲二類機見
乎 答。此事難思。而案一義云。約實圓融與
順論釋。並約機者。如上所引。又今抄云又分
三時者。以法就機故已上是即三解約三類機
見不同也。其所以者。疏下云。但隨見聞説。有
初成九會之別已上。既云但隨見聞等。 縱雖
圓機。而初見初聞之位。要由宿習結縁。可機
類不同。例如三乘教之初地已上雖同證同行。
而地前未證眞如故。約本習有悲智増減
鈔。然有兩説決擇云。後際二字攝留支義。
擧後影初中故。暢九會於初成者。攝賢首義。
無違二字。即是清凉會取二師之義已上 問。
以無違兩字會通者。全是清冷新義歟。爲當
依用賢首意歟 答。一義云。會解云。賢首既
許頓説九會。九會則不妨後時。但不許定執
有先後爾。故疏以無違二字而會通之也。故
知疏主亦用賢首意會取故。引旨歸證之。所
以須會取流支者。不壞行布故已上次下更引
折薪記・貞元疏等。可見之。一義云。清凉新義
也。全非賢首意。至下可知
鈔。例此則第九一會問。探玄記第二云。
菩提流支云。花嚴八會中。前之五會是佛成
道初七日説。第六會後是第二七日説。以十
地經初云第二七日故。又有人説。第八會是
後時説。以彼文中有鶖子等五百聲聞並後
時度故已上綱目全同之。准此第九一會在後
時説者。餘有人説。而非流支義。今何取爲流
支所説哉 答。尤如來難。今抄亦存其意。故
云例此也。意云。彼流支既就經文説相案其
起盡。分別前五會與第六會已後之説時。准
例言之。第九會法界品有身子祇樹等。豈非
八年已後所説乎爲言非謂流支正云第九一
會在後時也
鈔賢首則以初成問。賢首意。不礙圓融之
行布門中。可許三時次第哉 答。一義云。可
許三時次第也。折薪記教起前
後章
引探玄記第二
破流支等立三時次第義之文竟。即釋云。此
以流支等確分三時不明頓説故。敵對破之。
唯取二七日融攝也。若賢首意。亦不妨前後。
故清凉演義第一。會取賢首。既旨歸云乃至
宣暢九會在於初時等。評曰。以賢首文雖敵
破意亦玄通故。清凉廣之足成三説。故大疏
云。一約不壞前後相説乃至無非失時等。釋
曰。清凉曲盡義有所歸。今章正當後二。亦不
違初。以次文云即攝一切若前若後等。即無
違前後。普攝於二七日中也已上今注云乃至
者。私略之也。賢首意不礙圓融之行布門。不
許三時次第云事分明也。一義云。賢首意。八
會説法皆在第二七日。縱雖約何門。不可許
三時次第別説之。但有顯法等所用故。融取
身子祇園等後時之事物。非謂説法亦在後
時令融現初時。故探玄第二云。初七定非説
耳。第八會亦非後時。何得於一部經。前已説
半。中説餘經。後方更續。豈令佛無陀羅尼力。
不能一念説一切法。祇園鶖子並是九世相
入。下文過去一切劫○又云。於一念中建立
三世一切佛事。乃至廣説。如是等文處處皆
有。豈可所用鶖子祇洹而非此類。是知此經
定是第二七日所説已上同第三云。一乘本教
要在初時。第二七日更無異説。仍攝前後各
無量劫已上此云定是二七日。又云要在初時
等。正是行布門之所談也。然不可遮此二七
時中更攝前後各無量劫故。云仍攝前後等。
是即圓融門之意也。又一念説一切法者。此
是四十無量辯之徳也。未必局圓融義。既一
念尚説一切法。況二七時哉。但有顯法等所
用故。令融現身子等於二七時中故。云所用
鶖子等也 問。此義不可爾。今抄引旨歸竟。
釋成云則在後時無過等。是豈非賢首意許
法界品在後時哉。又貞元疏第一云。第一依
時者○今無時之時略有二相。一不壞相。在
於後時説此一經。以遊多園林及身子等皆
在後故。常恒之説不妨後故。二約圓融初成
頓説。下放光中十方刹塵刹塵皆見最勝道
場。菩薩於中成正覺。故明是初時如來一念
能頓説故。祇園身子九世相融未來之事居
現在故已上既用旨歸云常恒之説等文言。釋
成不壞相之義。明知清凉正存賢首意許三
時次第。誰不依用之哉。爾者折薪記釋尤有
其謂歟是一次旨歸明説時中。先總標云。常
恒之説遍前後際而無涯。況念劫圓融云云
下句云念劫圓融。上文云常恒之説等者。應
是行布門也。如是標竟。別釋中云初唯一念
二盡七日等。既初云唯一念者。融前後際攝
歸一念。爾者次云盡七日。中第八會豈非遍
後時之常恒説融攝第二七日以爲法界品乎。
若強云非融攝遍後時之常恒之説中身子等
隔見聞時分説經以爲法界品者。今第二七
日所説法界品。是彼後時中身子等隔見聞
之時分説經外。別有此所説歟。若云別有者。
豈令佛無陀羅尼力不能一念説一切法耶。
若云別無者。豈非融攝後時説經乎。若許融
攝後時説經者。是圓融門之所談故。行布門
中豈不許三時次第乎。貞元疏第二輔翼圓
滿之處
云。
又約圓融。九會皆在初成頓彰無有前後。有
聲聞者九世相融。約法有耳。若不壞相。經有
三節○上之二解。一約圓融。二約次第。二倶
有理。如來一會能頓演故。圓融不妨。當恒之
説不礙後。故次第何失。又無前後。依何同時。
若無同時。何異餘教。非唯無礙。亦乃相成
已上此等所判正用賢首意爾者賢首意。行
布門中不壞相之時。可許三時次第之事分
明也是二如何 答。二師之義與清凉會通之
意。必定不同也。其二師之中。先流支義可知。
次賢首意。若約法圓融。則唯在最初一念中
頓演八會支。故旨歸云初唯一念也。若依十
地論。就時事以判。則唯在第二七日中。説盡
七處八會之一部文。全不可待融後時説。縱
雖約行布不壞相門。不可許前已説半後方
更續。但直在二七日中説一部文故。不可假
而許流支義也。具如探玄記二三兩卷并綱
目等解釋。留意思之。不得疎漫。然清凉意。
要有所表故。約不壞相門。正許三時次第。故
兼用流支義。設有説初成頓演一部文。是融
後時説之門所談也。其後時説者。即賢首所
言常恒之説遍前後際其後際説是也。所謂
舍那佛常在花藏恒時説法。盡窮來際無停
無息。而説慈悲者。爲下劣衆生故。於彼無盡
説中。略取七處八會所説。結集流通故。有此
一部文者。一宗不易之大義。多師共許之法
相也。但清凉要有所表故。約不壞相門。以判
初七日説前五會。第二七日説十地等。八年
已後方説第九會。其所表者。如次下引大疏
一下。故自非融後説者。不可有初成頓演九
會文之義也爲言賢首意不爾。依地論云初
七日思惟時故。總不説法。以花嚴是根本法
輪故。如來稱本而説不遂機宜故。如須在初
時勝處説之。何有前已説半。中説餘經。後時
更讀説法界品乎。正約不壞相門之所談也。
全非九世相融等義。但有顯法等所用故。唯
令身子等融現於二七時中。以成今海會事
儀云許也。云爾。謂説經亦在後時。令取之融
現今初時也。是則兩師不同也。然清凉欲掩
是非故。寄共許之法相。而顯自意之所存。故
今抄云。賢首旨歸云○則在後時無過等也。
貞元疏釋准此可知。次彼後時中身子等隔
見聞之時分説經。則非今法界品。但身子其
時不見聞者。如我等當時不見聞。未必初取
爲顯法衆。今身子等不被用彼時之説經之
海會事儀。亦以可爾歟。若亦欲用。則非所遮
之 問。若如所立義者。旨歸云初唯一念者。
成道最初一念歟。若許爾者。何故探玄云初
七定非説耳耶 若不爾者。大疏云三約實
圓融釋皆在初成一念之中者。正用旨歸今
文。故抄釋云即藏和尚意。如何 答。旨歸云
初唯一念二盡七日者。初云唯一念。而殘餘
念餘時。故次云盡七日。文相憐次尤明鏡者
歟。故知彼文意者。依十地論。於第二七日。別
分唯一念與盡七日也。但於大疏抄釋者。彼
依不壞前後相釋。許初七説法故。約初成一
念。以明圓融義。雖所依時實有異。而所顯圓
融義是圓故。云即藏和尚意。是即隨義轉用

鈔。約所表故疏一下云。常恒之説不妨後
故。雖能頓説。有所表故。初五信解行願最在
初故。故皆云不離道樹。第六會因地證位。居
其次深故等文。如
抄所牒釋
抄五上云。第二遮伏難。總
有四難。一云。花嚴教旨。時處圓融。要歴三
時。豈通其趣。故此釋云。常恒之説説無息時。
後時不説。豈名常説。二有難云。如來圓音一
言頓演。何要三節方盡幽微。故此通云。雖能
演。表法淺深故須三節。三有難云。若表三節。
三七日中。一七一節足得成表。何要後時。故
此答云。三七未有聲聞。不得顯於不共。故須
後時。故疏云。亦顯二乘絶見聞故。四有難云。
處歴穢土。時不相融。豈順花嚴圓融之旨。故
此答云。正爲融於異時及與穢土。即一刹那
即是清淨故。故疏云。雖異時別處。亦不相離
已上問。今抄云分於三時約所表故。又下
云又分三時者以法就機故者。兩釋有何別
哉 答。初約行布圓融。二門對論。後約機縁
徳。二人對論。其所表者。共是前五會信解行
願最在初故等。如疏一下所釋






演義抄一上纂釋第四

  五所被衆  自下決擇第二
疏。盡宏廓之幽宗決擇云。盡字是教餘皆
義。宏者大也。即是廣義。通收五教。若巨海
遍納於百川。廓者空也。即是深義。別揀九宗。
同天地獨具於十徳。或宏者事法界。廓理法
界。二字相含者事理無礙法界。幽宗事事無
礙法界。或四字相含同詮一眞無障礙法界
已上
鈔。眞應權實○又不可思故會解云。以眞
應權實之類。例上深廣説之。應言即眞而應。
不可作眞思。即應而眞。不可作應思。即權而
實。即實而權。皆不可思故也。亦可。眞應權實
之外。更例因果本迹之類故。曰類例多端已上
問。大疏一下釋衆海雲集。總啓十門中。第
五權實門云。諸教所明穢土之中。雜類菩薩
聲聞皆通權實。地前是實。地上是權。法身無
生生五道故。淨土菩薩唯實。實報生故。雜類
聲聞是權。攝論云。欲令淨土不空。化作雜類
衆生故。若依此經。同生異生皆通權實。海印
定現實徳攝故。隨縁隨位而示現故等文此外
更無眞應門。今何權實之外云眞應乎 答。
決擇云。眞應權實者。智冥一理故曰眞。悲赴
萬根曰應。或本高而迹下。或本下而迹高名
權。本迹相稱名實已上准此但就權實門中。更
分別眞應權實之二義也
鈔。略列四十二衆問。疏一下云。都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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